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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記 (No. 1821_ 普光述 ) in Vol.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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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記卷第八
 沙門釋光述 
  分別世品第三之一
分別世品者。世謂世間。可毀壞故。有對治
故。此品廣明故名分別。所以次明世品者。
上來二品總明有漏・無漏。自下六品別明有
漏・無漏。總是其本。所以先明。依總釋別所
以後明別。就別明六品中。前三品別明有
漏法。後三品別明無漏法。有漏麁顯所以先
明。無漏微細所以後説。就別明有漏中。世
品明有漏果。業品明有漏因。隨眠品明有
漏縁。就三品中果相麁顯所以先明
已依三界至處別有幾者。就世品中。一明有
情世間。二明器世間 就明有情世間中。
一總辨有情。二判聚差別 就總辨有情
中。一明有情生。二明有情住。三明有情沒。
就明有情生中。一明三界。二明五趣。三明
七識住。四明九有情居。五明四識住。六明
四生。七明中有。八明縁起。九明四有 此
下第一明三界。結前問起。於前品末已依
三界分別諸心。今次應説三界是何。各自
界中處別有幾」  頌曰至令心等相續者。
此即正辨。初頌明欲界。第二頌明色界。第
三頌明無色界。隨次不同答前兩問」
論曰至他化自在天者。就長行中一釋頌
文。二問答分別。此下正釋頌文 六天有
欲名六欲天 顯宗十六曰唯六欲天受妙
欲境。六欲天者。一四大王衆天。謂彼有四大
王及所領衆。或彼天衆事四大王。是四大
王之所領故。二三十三天。謂彼天處是三十
三部諸天所居。妙高山頂四面各有八部天
衆。中央有一即天帝釋。故三十三。三夜摩
天。此云時分。謂彼天處時時多分稱快樂
哉。四覩史多天。此云喜足。謂彼天處多
於自所受生喜足心。五樂變化天。謂彼天
處樂數化欲境。於中受樂。六他化自在天。
謂彼天處於他所*化欲境自在受樂」
如是欲界處別有幾者。問」  地獄洲異至
皆欲界攝者。答。正理三十一釋前七地獄
云。衆苦逼身數悶如死。尋蘇如本。故名等
活。謂彼有情。雖遭種種斫刺磨擣。而彼暫
遇涼風所吹。尋蘇如本。等前活故立等
活名。先以黒索拼量支體。後方斬鋸故名
黒繩。衆多苦具倶來逼身。合黨相殘故名
衆合。衆苦所逼異類悲號。怨發叫聲故名
號叫。劇苦所逼發大酷聲。悲叫稱怨故名
大叫。火隨身轉炎熾周圍。熱苦難任故名
炎熱。若内・若外。自身・他身。皆出猛火互相
燒害。熱中極故名爲極熱 又此論下文釋
第八地獄云。受苦無間故名無間。無樂
間苦故名無間 言四洲者。南贍部洲。或
從林立號。或以果標名 東勝身洲身形
勝故。或身勝贍部故名勝身。梵云毘提河
 西牛貨洲以牛貨易故名牛貨。梵云瞿陀
尼 北倶盧唐言勝處。於四洲中處最勝
故。或云勝生。於四洲中生最勝故 餘文
可知」  此欲界上至八色究竟天者。此釋
色界十七天。正理二十一釋諸天名云。廣
善所生故名爲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
獲得中間定故。最初生故。最後沒故。威徳
等勝。故名爲大大梵所有所化所領故名
梵衆。於大梵前行列・侍衞故名梵輔。自地
天内光明最少故名小光。光明轉勝量難測
故名無量光。淨光遍照自地處故名極光
淨。意地受樂説名爲淨。於自地中此淨
最劣故名小淨。此淨轉増量難測故名無量
淨。此淨周普故名遍淨。意顯更無樂能過
此。以下空中天所居地。如雲密合故説名
雲。此上諸天更無雲地。在無雲首故説無
雲。更有異生勝福。方所可往生故説名
福生。居在方所。異生果中此最殊勝故名廣
果。離欲諸聖。以聖道水濯煩惱垢故名*爲
淨。淨身所止故名淨居。或住於此窮生死
邊。如還債盡故名爲淨。淨者所住故名淨
居。或此天中無異生雜。純聖所止故名淨
居。繁謂繁雜。或謂繁廣。無繁雜中此最初
故。繁廣天中此最劣故説名無繁。或名無求。
不求趣入無色界故。已善伏除雜修靜慮
上・中品障。意樂調柔離諸熱惱故名無熱。
或令下生煩惱名熱。此初遠離得無熱名。
或復熱者熾盛爲義。謂上品修靜慮・及果。
此猶未證説名無熱。已得上品雜修靜慮。果
徳易彰故名善現。雜修定障餘品至微見極
清徹故名善見。更無有處於有色中能過
於此名色究竟。或此已到衆苦所依身最後
邊名色究竟。有言色者是積集色。至彼後
邊名色究竟」  迦濕彌羅國至四衆圍繞
者。論主頌中述西方師義説有十七。故婆
沙云西方師説色界十七。彼師意・説。以大
梵王壽・量・處等異餘二天故。於初定別立
三天。故婆沙云。西方諸師作如是説。初靜
慮地處別有三。一梵天處。二梵輔天處。三
大梵天處。此處即是靜慮中間 彼師所以
不立無想天者。壽・量・地等與廣果天無差
別故。又正理云。有餘別説十七處名。初靜
慮中總立二處。第四靜慮別説無想 解云
彼師意説。別類修故立所招果。不立大梵
初定説二。又正理云。上座色界立十八處
 解云由二因別故立十八。今此國師二倶
不立。由無別地故唯十六。故婆沙云。迦濕
彌羅諸論師説初靜慮地唯有二處」  無
色界中至勝劣有殊者。此下明無色釋上兩
句。顯無色界定無方所。但由同分・命・異熟
生有勝劣故差別有四 初修無色定。必先
厭色思無邊空故。作空無邊解 次厭外
空復思内識故。作識無邊解 次識亦厭
復思無所有故。作無所有解 次非下七
定麁想故名非想。不同無心故名非非想
 處是有情生長處故。前三從加行立名。第
四當體受稱。故定品云。空無邊等三名從加
行立。非想非非想昧劣故立名。如下廣釋」
  復如何知彼無方所者。問」  謂於是
處至中有起故者。答 言是處者。於欲・色
界隨其所應得彼定處。雖於此處得彼
定者。亦得餘處命終。此中且據此處命終
者説 或是處者。隨於何州等處。此顯總
處。以於是處得彼定者。亦於餘處得命
終故。故知處言據總非別。既言是處受生
是處中有現前。明知無色無別方所 若有
別處應往受生彼處中有現前。此大衆
計。彼執無色界別有方所。若無方所如何
可説此處之言 問既言是處生故。既言
是處中有現前。此無色界應有方所 解云
言是處者。謂得無色定處。非言無色別
有方所。如眼識依眼根。根有方所識無方
所。由斯理趣可言中有傳識受生 又解
言是處生者顯無方所。非言是處別有
方所。如言空處。故婆沙六十八云。欲界沒
生無色界者。無色界生有不在欲界死處
起故已上
論文
復從彼沒生欲・色時。即於應
所生處中有起。故婆沙六十八云。問無色沒
生欲・色界者。彼二中有何處現在前。有作
是説在第四靜慮。評曰彼不應作是説。所
以者何。若無色界有方處者可作是説。然
無色界無有方處。何縁遠至第四靜慮。有
餘師説。若從彼沒生無色界。即在彼方處
中有現在前。彼亦不應作如是説。所以者
何。若作是説。彼無色界沒生無色者。云何
可爾。應作是説。若欲・色界沒生無色界。及
無色沒生無色者。彼無色界沒生欲・色時。
彼二中有。即當生處而現在前 問若如後
解可順婆沙評家。若如前解豈不相違 
解云論主以理爲宗。非以婆沙評家爲量。
何勞通釋 問若如前解。可言中有傳識
受生。若如後解。當生處現何須中有 答
婆沙六十九云。問無色界沒生欲界・色界者。
既隨當生處中有現在前。彼無往來何用
中有。答彼先已造感中有業。雖無往來亦
受中有。業力所引必應起故 又解欲・色四
生要由中有而生。方便隨染受生」  如
有色界至心等相續者。此下釋後兩句。論主
問。欲・色二界倶有色故名有色。有色有情
要依色身心等相續。無色有情以何爲依心
等相續。此即以下二界例問無色」  對
法諸師至而得相續者。説一切有部答。無色
心等雖無色身。依同分等而得相續」
若爾有色至此二相續者。論主難。有色心等。
何不依此同分・命二」  有色界生此二劣
故者。説一切有部釋。有色二劣心等不依」
無色此二因何故強者。論主復難」  彼界
二從至能伏色想者。説一切有部答。從勝定
生故彼二強。由定伏色故説定勝 或定
伏色故不依色但依此二」  若爾於彼
至何用別依者。論主難殺。彼定既勝心等應
依。何用別同分・命根」  又今應説至以
何爲依者。論主問。欲・色有情同分・命根必依
色轉。無色此二以何爲依。以下例上」
 此二更互相依而轉者。説一切有部答。同
分・命根更互相依」  有色此二何不相依
者。論主難」  有色界生此二劣故者。説一
切有部答。劣不相依」  無色此二因何故
強者。論主復徴」  彼界此二種至能伏色
想者。説一切有部答。由因勝故其果亦強。前
説彼定能伏色想故説爲勝。或伏色想彼
不依色」  是則還同心相續難者。論主難
殺。指同前破。若言由定勝故二強相依。
是則還同前心相續難也。應言若爾於彼
同分・命根相續轉者。但依勝定何用相依」
  或心心所唯互相依者。論主以理復難。
若言無色同分・命根互相依者。或無色界
心・心所法。唯互相依非須別依 又解彼
因既勝。心・心所法應唯互相依。如是所難
方便欲明同分・命根非實有體」  故經
部師至不依色轉者。引説同已。故經部説。
無色界心・心所法相續但互相依。無別同分・
命等爲依。謂若有因未離色愛引起心等
果。由因未離色愛故。所引心等果。與色倶
生依色而轉 若因於色已得離愛。厭背
色故。由因離色故。所引心等果非色倶生。
不依色轉。顯無色界心・心所法唯互相依」
  何故名爲欲等三界者。此下問答分別。
問三界名」  能持自相至喩如前説者。答
 言界者。或是持義。或種族義。兩釋如前 
界名是總。欲等是別。別依於總名欲等界。
具足應言欲所屬界。略去所屬但言欲界。
欲是能屬。界是所屬。能・所合論故名欲界。
欲強故且別言欲。即以別標總界也。
如人所屬縣。人是能屬。縣是所屬 色所屬
界説名色界應知亦爾。飮中有胡椒名胡
椒飮。環上有金剛寶名金剛環。具足應言
胡椒所屬飮。金剛所屬環。略去中言故作
是説。皆是以別屬總 彼界無色故名無
色 所言色者是變礙義。即十種色。或示現
義即是色處。恐疑無色以色無爲體。故
今釋言彼四無色體非是色立無色名。非
彼無色但用色無之處無法爲體 釋無色
界・及與二喩皆准前説」  又欲之界至應
知亦然者。第二解約依主釋。此界是欲之界
故名欲界。即是欲之任持。以此界能任持
欲故。界是能持。欲是所持。能・所合論故名
欲界。餘二界亦然」  此中欲言爲説何法
者。問」  略説段食至妙色故者。答。略説段
食・婬所引貪名之爲欲。下復引頌證欲是
貪。大意可知。如法蘊足論第六云。然五妙
欲非眞欲體。眞欲體者是縁彼貪。如世尊
説。世諸妙境非眞欲。眞欲謂人分別貪。妙境
如本住世間。智者於中已除欲。此頌意言。
可愛妙色・聲・香・味・觸非眞欲體。眞欲體者
謂縁彼生分別貪著。欲境如本。智者於中
名離欲。故尊者舍利子。有時爲人説如是
頌。爾時有一邪命外道不遠而住。以頌難
詰舍利子説。若世妙境非眞欲。眞欲謂人分
別貪。苾芻應名受欲人。起惡分別尋思故。
時舍利子報外道言。起惡尋思實名受欲。
非諸苾芻於世妙境皆起不善分別尋思。
故汝不應作斯難詰。以頌反詰彼外道言。
若世妙境是眞欲。説欲非人分別貪。汝師應
名受欲人。恒觀可意妙色故 時彼外道默
然不能答。彼師實觀可愛色故。由此知欲
是貪非境已上
論文
 問何故境名欲 解云是
欲具故名欲。如樂具故名樂 問何故名
妙 答如婆沙一百七十三。一解云。復次諸
欲下賤而貪欲者分別増益取爲淨妙。故説
爲妙廣如
彼釋
 問何故但言五妙欲境不言法
耶 答如婆沙云。意所識法。何故不立妙
欲耶。答皆是愛所縁者立妙欲。意所識法。
有非愛所縁。故不立妙欲廣如
彼釋
」  若法
於彼至三界繋不者。問。三界現行法即三界
繋不」  不爾者。答」  云何者。徴」
於中隨増至是三界繋者。答。於彼三界現行
法中。隨順増長三界貪者是三界繋」  此
中何法名三界貪者。復問三界貪」  謂三
界中各隨増者者。答。謂三界中各別隨順増
長有漏法者。名三界貪」  今此所言至
皆不令解者。外難。西方解義不分明者。便
調言同縛馬答。論主今此所言同縛馬
答 外道殺馬祀天縛馬著柱。有人問言
縛馬者誰。答言馬主。馬主是誰。答言縛者 
如是二答皆不令解。不知何人姓名何等
故不令解。論主答問應知亦爾 我問論
主三界繋法。答言於中隨増三界貪者
復問何法名三界貪。復答我言謂三界中各
隨増者 如是二答皆不令解。不知何法
是三界繋。不知何法是三界貪。答不分明
同縛馬答」  今此所言至名無色界繋者。
論主答。今此所言不同汝引縛馬答也。謂
於前説欲界二十處。未離貪者貪名欲界
貪。此貪所隨順・増長處。名欲界繋法 
於前所説色界十七處。未離貪者貪名色
界貪。此貪所隨順・増長處。名色界繋法 
於前所説無色界四處。未離貪者貪名無
色貪。此貪所隨順・増長處。名無色界繋法。
貪與繋法寛・狹懸殊體性分明。豈同縛馬 
第二約不定等解。准前應知」  於欲化
心上如何起欲貪者。問。得欲化心欲貪已斷。
若貪未斷不得化心。於欲化心如何貪起」
  從他所聞至生貪愛故者。答。或從他聞
於未來化心生愛味故。或自退失於過去
化心生愛味故。或觀化者自在勢力於現
在化心生貪愛故」  若心能化至化作香
味故者。義便兼明」  如是三界唯有一耶
者。問數」  三界無邊至猶若虚空者。答。三
界無邊。所以度生難盡。若依化地部即有
始起有情。不從業・惑生。第二身已去方從
惑・業生。由數生故佛度難盡」  世界當
言云何安住者。問。爲傍布。爲重疊」  當
言傍住至不説上下者。説一切有部答。説有
八方世界傍住。經中既説四方不説上・下・
明知傍布。經説四方攝四維也 復言雨
滴無間無斷。此喩世界無邊無間無斷或壞
或成無暫時息」  有説亦有至應知亦爾
者。有説亦有上・下二方。餘法密部經中説十
方故。於此十方欲界中。若有衆生離一欲
界貪時。於一切十方欲界貪皆得滅離。以
相同故。離色・無色應知亦爾 一日・月所
照名一世界。千世界中有一梵王。梵王通
爲千世界主 然依初靜慮起通慧時。所
發神通但能往至自所生千世界中。及能往
自生梵世。非能往餘世界・及餘梵世。以處
別故。若依所餘第二靜慮等起通慧時。隨
其所應應知亦爾 又解所餘四通慧應知
亦爾。此據異生。若據聖人此則不定。此據
五通。若據漏盡亦能通證餘界無爲
已説三界至有情非中有者。此下第二明五
趣。上兩句正答。下兩句簡法」  論曰至天
趣一分者。地下有獄名爲地獄。此乃義翻。
梵名那落迦。若依正理二十二釋五趣名
云。那落名人。迦名爲惡。人多造惡顛墜其
中。由是故名那落迦趣 或近人故名那
落迦。造重罪人速墮彼故 或復迦者是樂
異名。那者言無。落是與義。無樂相與名那
落迦 或復落迦是救濟義。那名不可。不
可救濟名那落迦 或復落迦是愛樂義。不
可愛樂名那落迦 婆沙有説名奈落迦。
奈是短聲。總談彼趣。那是長聲。是別所有。
前總後別。別是總之所有。約茲異義故立
別名 言傍生者。彼趣多分身横住故。或
彼趣中容有少分傍行者故。又類多故。多
愚癡故。名曰傍生 言餓鬼者。謂餘生中
喜盜他物習慳貪等。又復多是所祀祖宗。
又多希求以自存濟。又多怯劣其形疲悴。身
心輕躁故名餓鬼 人。謂令天縁之起慢。
我於此類善趣中尊。或彼自心多増上慢。
或多思慮故名爲人 天。謂光明威徳熾盛。
遊戲談論勇悍相淩。或復尊高神用自在。衆
所祈告故爲天已上
論文
 婆沙亦解五趣名不
能具述 婆沙一百七十二説阿素羅。有
説是天趣攝。如是説者是鬼趣攝。若依正量
部・大衆部。阿素洛是第六趣 問五趣身形・
語言如何 解云天其形上立。皆作聖言。
人形現見。劫初皆作聖言。後隨處別作種
種語。鬼劫初皆作聖言。後隨處別形・言不
定。傍生身形現見。劫初皆作聖言。後隨處
別作種種語。地獄有情其形如人。初生皆
作聖言。後受苦已出種種苦聲。略以婆沙
意解五趣形・言」  爲有三界至説有五
趣者。此下釋第三句問起」  有謂善染
至體非中有者。答。趣唯無記不通善染當
婆沙評家義。若異此者言通善・染趣應相
雜。於一趣中具成五趣業・煩惱故。五趣
唯是有情數・攝不通外器。以此外器亦容
五趣共受用故。還成雜亂故非趣體 五
趣體非中有。趣是所往。中有非是所往趣
故。趣方便故。故非趣攝」  施設足論至
所謂中有者。以此故知中有非趣。法蘊
足論至修成中有者。復引證 是眼。簡異
耳等。二十二根中是眼根。十二處中是眼處。
十八界中是眼界。及五趣眼。修成天眼。及中
有眼。既離五趣別説中有。明知中有非五
趣攝」  契經亦簡中有異趣者。引經證」
 是何契經者。問」  謂七有經至異諸趣
故者。答。謂七有經。彼經離趣別説中有。是
趣方便。故知中有非五趣攝 此即正證中
有非趣乘此義便兼顯趣體唯是無記。彼
經離趣別説業有是五趣因。即知五趣是異
熟果。故趣唯是無覆無記其理極成。經簡
業因異諸趣故」  迦濕彌羅國至無覆無
記者。復引經證趣唯無記 諸漏。即顯
發業煩惱 地獄受業。正顯彼因 曲者。謂
謟 穢者。謂瞋 濁者。謂貪 彼身・語・意從
謟・瞋・貪生故。名身語意曲穢濁業。此即正
顯順地獄受業。由造此惡業故於捺落迦
中受五蘊異熟果。異熟起已名那落迦。除
五蘊法彼那落迦都不可得。由此經説故
趣唯是無覆無記。以異熟果唯無記故」
若如是者至所隨増故者。難。論説五趣一切
隨眠所隨増故。明知亦通於染。若唯無記
異熟果者。彼論應言五趣修所斷。及遍行隨
眠隨増。不應言一切。既言一切明知通
染」  彼説五趣至總名村落者。通。五趣
續生容起諸惑名趣入心。趣及入心總名
爲趣無相違失。喩況可知」  有説趣體
至是故別説者。有大衆部説趣體亦通善・染。
然七有經離五趣外簡業有者非別説業
定非趣攝 五濁。謂劫濁・命濁・有情濁・煩
惱濁・見濁 如五濁中煩惱與見別説爲濁
非由別説故彼見定非煩惱所攝。以十隨
眠皆煩惱故 業雖是趣顯因別説」  若
爾中有亦應是趣者。難。業有雖別説然説
是趣攝。中有亦別説。亦應是趣攝」  不爾
趣義至即死生故者。異説通難。趣是所往。中
有是能往。不可説能往是所往趣。即死
生故」  若爾無色至而受生故者。難。中有
死處生中有非趣攝。無色死處生亦應非趣
攝」  既爾中有至説名中有者。更作好解。
名中有故不應名趣。二趣中間而受生故
名爲中有。此若趣攝不應名中」  然彼
尊者至故作是言者。大衆部等復會前經。然
彼尊者舍利子言異熟起已方名地獄。非唯
異熟故通善・染。彼經復言除五蘊法彼那
落伽不可得者。爲遮異執實有能往諸趣
補特伽羅眞實我體故作是説。非遮善・染
餘蘊故作是言」  毘婆沙師至亦通長
養者。結歸本宗。此中兩師前説爲正。故婆
沙一百七十二云。問已知趣體唯是無覆無
記。於中爲但是異熟。爲通長養。若但是異
熟者。品類足説當云何通。如説五趣攝五
蘊・十二處・十八界。若通長養者則趣體雜
亂。以人趣中亦引起色界長養諸根大種
故。答應説趣體唯是異熟 問品類足説
當云何通。答彼文應説五趣攝五蘊・十一
處・十七界少分。而不作是説者。當知是誦
者錯謬。有説彼論通五趣眷屬。感五趣業
及能防護。非唯説趣是故無過。然由煩惱
界有差別。由異熟蘊趣有差別。是故趣體
唯是異熟
即於三界至識住有七者。此下第三明七識
住。即於三界及五趣中從下至上如其次
第識住其有七」  其七者何者。問」 
頌曰至餘非有損壞者。初句明第一識住。第
二句明第二識住。翻此第三識住。謂翻此
第二句應身一想異。身想一是第四識住。
第四句是後三識住無色下三。第五句結。第
六句簡法」  論曰至説名想異者。明初
識住。謂彼有情成就色身。故名有色有情。
身・想倶異如人趣全・及一分天是初識住 
一分天者。謂欲天全及初定中除劫初起取
後餘時 問如婆沙一百三十七云一分天
謂欲界天不言初定。又婆沙云初識住唯
欲界繋故但依未至滅。第二識住初定繋故
依初靜慮未至靜慮中間。第二靜慮近分
滅。彼論既言初識住依未至定滅不言初
定等滅。明知不通初定一分。又品類足第
九云。初識住七智知。除類・滅・道智。若通初
定應言類智知 解云一分天言理通初
定。以初定天一分初識住攝。一分第二識住
攝。以不定故是故不言。欲界六天全初識
住以決定故故彼偏説。即彼論解第二識
住。但取初定劫初起時不取後時。故不
相違。又言初識住未至定滅者。據全分説。
初定一分以與第二識住合斷。非全分故
故略不言。品類足文初識住亦應言類智
知。還據全説不約少分 言身異者。謂
彼色身一切皆異 彼由身異。約體以明 
或有異身。據成就説。故彼有情説名身異
 言想異者。三想不同 言苦想等約相
應受分成三種。若在欲界具有三想若在
初定除苦有二 彼由想異。約體以明 
或有異想。據成就説。故彼有情説名想異」
  有色有情至故名身異者。釋第二句。梵
衆天言擧初顯後。總攝三天唯取劫初不
取後時。以劫初起梵衆起想。我等皆是大
梵所生。大梵起想是諸梵衆皆我所生。梵王
梵衆同執一因而生想故名想一。故正理
二十云。豈不梵衆言我從彼生。而大梵王
言我能生彼。想即有異如何言一。此責
非理。梵衆・梵王同執一因而生想故。或
縁所化想是一故 解云同執一因同縁所
化。想無別故與此論意同 又正理云。何
縁梵衆同生此想。由見梵王處所・形色・及
神通等皆殊勝故。又觀大梵先時已有已・及
餘天後方生故。彼不能見從上地沒。依
初靜慮發宿住通。不能了知上地境故。何
縁大梵亦生此想。彼纔發心衆便生故謂
己所化。非速沒故。或愚業果感起理故。
或見己身形状・勢力・壽・威徳等過餘衆故。
梵衆・梵王身雖有殊而生一想 言身異
者。梵王・梵衆其身各異故名身異。此文且
以大梵對梵衆明身異。梵輔・梵衆當處相
望身亦有異。故顯宗十二云。言身異者。初
靜慮中有表・無表尋・伺。多識爲因感身有
差別故」  經説梵衆至曾見梵王者。依經
起問」  有餘師言至來生此故者。答。有
三説。此即初師。昔在二定曾見梵王」
云何今時至戒禁取者。論主破。生初定時
非得二定。如何能憶彼地事耶。得二定時
初惑已斷。云何縁大梵猶起戒禁取」
有餘師説住中有中者。第二師解。昔住中有
曾見梵王」  彼住中有中至長壽久住者。
論主破。欲界中有受胎生等。生縁未合
可經停。色界中有皆受化生受生無礙。既
不闕縁無容久住。何得説言曾見梵王長
壽久住」  是故梵衆至起如是念者。第三
論主正解。初生見已後重見時起如是念。我
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壽久住。又正理第二十
二云。有餘師言。住極光淨從彼天沒來生
此故。既從彼沒來生此間。云何未得第二
靜慮。而能憶彼諸宿住事。誰言未得第二
靜慮。若得應離初靜慮貪。如何彼尚生初
定戒禁取。退已方生斯有何失。豈不色界
無有退耶。有説初生無妨有退。有餘師説
住中有中曾見梵王。此不應理。經言見
彼久住世故。彼天中有。於正所受生既不
闕縁。無容久住世故。應説梵衆即住自
天曾見梵王。極光淨沒初受生時曾見彼
故。謂諸梵衆初下生時。見大梵王威光赫
烈。雖懷敬慕欲往親承。威神所逼未
前詣。於茲荏苒還致多時。後勵專誠預近
瞻仰到已皆共作是念言。我等曾見。乃至廣
説。謂彼近見大梵王時。便能憶知先所見
事。復能了達衆下生前。獨有梵王及心所
願。或彼先在極光淨天。曾見梵王今見能
憶。謂彼昔在極光淨天。曾見梵王獨居下
地。亦知願心與衆同居。俯愍便興初靜慮
化。令所化衆偶侍梵王。起化須臾自便福
盡。命終生下初靜慮中。大梵王身心・及所
化事。皆初靜慮通慧所縁。今見便發宿住隨
念。故彼梵衆作是念言。我等曾見。乃至廣説。
有餘師説二靜慮中所起。能縁梵世眼識。是
初靜慮地法所收。故今亦能隨念彼法次前二
師皆起
宿住隨念縁曾
起法故言曾見
有作是説。彼梵衆天不受處胎・
斷末磨苦。由斯得有念無忘失。故憶前
生所見等事 上來正理總有六解。前三同
此。後三不同 又婆沙九十八有五解。初
三同此論。第四解云。有餘師説。彼以本性
念生智憶上曾見事。問豈不色界無本性
念生智耶。答劫初成時。色界亦得有本
性念生智。第五解云。或有説者梵王先入中
間靜慮住經多時。彼諸梵衆從上地沒生
梵世中。見大梵王長壽久住威光赫奕不敢
親附。後出定已命諸梵衆共相慰問。時諸
梵衆互相謂言我等曾見如是有情長壽久
住 又婆沙云問大梵天王。經幾時量獨
一而住。經幾時量與衆共住。復與衆別。評
曰應作是説。經於半劫獨一而住。經於半
劫與衆共住。經於半劫復與衆別。二十中
劫是半劫量 有色有情至復受欲樂者。釋
翻此即第三識住 極光淨言。擧後攝初
二天 言身一者。無異因感其身是同故
言身一。若望同地三天上下相望其身亦異。
而言身一當處相望。故正理二十二云。彼天
中無有表業等爲因所感差別身形。故言
身一。即形顯等同處諸天相無別義。然彼尊
者阿奴律陀契經中言。光淨天等。身有高・下
勝・劣。可得此依別處故作是言。非一天
中身有差別」  言相異者捨別故
言想異 三受明義。喜・樂名樂 喩況可
知」  豈不遍淨想亦應然者。難。豈不遍
淨樂・捨二想亦交參故應名想異」  非
遍淨天至擾動心故者。答。三定中樂曾無厭
時。喜則不然。擾動心故二差別」  經
部師説至得想異名者。經部引經釋第三識
住名想異。如文可知。正理難意。第三定天
見下水災。新・舊生天有怖・不怖想。應名
想異。若倶舍師救。第二定中喜擾動故。見下
火災怖・不怖想。第三定中樂凝靜故。雖見
水災而不生怖。由不怖想言想一」  有
色有情至故名想一者。釋身想一第四識住。
有色有情・及與身一竝如前釋。此異熟樂
曾無厭時故名想一。雖三定中亦起捨受。
從多分故。據不厭故。故言想一」  初靜
慮中至故言想一者。總明三想差別不同」
 下三無色至是名爲七者。此釋第四・第五
句。四無色中取下三種。謂空無邊處天是第
五識住。識無邊處天是第六識住。無所有處
天是第七識住。是名爲七」  此中何法名
爲識住者。問識住體」  謂彼所繋至是名
識住者。答。若欲・色所繋五蘊爲體。若無色
所繋四蘊爲體。如其所應有情數・法。識於
其中樂住著故。是名識住」  所餘何故非
識住耶者。釋第六句問起」  於餘處皆有
損壞識法故者。擧頌正答」  餘處者何者。
徴」  謂諸惡處至故非識住者。釋。可知」
  何等名爲損壞識法者。問」  謂諸惡
處至故非識住者。答中有二。此即初解。三
惡趣中苦受損識第四・有頂。有滅識法故
非識住」  復説若處至故非識住者。第二
解。具二義者立爲識住。餘皆不具故非識
住。求入無想天。或求入無想定。有頂昧
劣故非識住
如是分別至九有情居者。此下第四明九有
情居」  其九者何者。問」  頌曰至餘非
不樂住者。答。上三句顯體。下一句簡法」
論曰至如識住中釋者。有情是假。居謂所居
五蘊實法。假居於實。有情之居名有情居。
此中意明所居之法。總而言之。取自有情
法不取他身・非情・中有。故正理二十二云。
謂諸有情自樂安住所依色等。實物非餘。以
諸有情是假有故。然諸實物是假所居。故
有情居唯有情法。以有情類於自依身愛住
増強非於處所。又於處所立有情居。
有情居應成雜亂。居無雜亂唯有内身。故
有情居唯有情法。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
有情居不攝中有。又諸中有非久所居故。
諸有情不樂安住。又必應爾。由本論説爲
顯生處立有情居 又正理簡七識住有
情居差別云。於生死中爲顯諸識由愛住
著建立識住。顯諸有情於自依止愛樂安
住立有情居。故此二門差別建立已上
論文
 羅
刹。具足應言羅刹婆。此云守護。又婆沙一
百三十七云七識住。九有情居。爲七攝九。
九攝七耶。答九攝七非七攝九。何所不攝。
謂無想天・及非想處。此中所以如前應知
准此相攝七識
亦唯有情數
」  前所引經至其四者何者。
此下第五明四識住。依經起問
頌曰至有漏四句攝者。上三句。及有漏。明
體 四句攝。明寛狹」  論曰至是名四種
者。列四識住名」  如是四種其體云何
者。問」  謂隨次第至依著於彼者。答 有
漏。簡無漏 四蘊。簡識蘊。就有漏四蘊中
唯取自地非餘他地。就自地中取自身・
情數。非取他身非情。故正理二十二云。
又自地中唯有情數・唯自相續立爲識住。非
非情數・他相續中。識隨樂住如自相續已上
論文
此自地・自身有漏四蘊是識所依。是識所著
 所依。謂識倶生依。同時助伴令識起故。
最極親近故名爲依。非要是識所依根故方
名所依。此所依言顯親由藉義 所著。謂
識所著境。通倶・不倶引識起故。諸有漏
識隨其愛力依著於彼。有斯二義故名識
住。於地獄中亦愛自身或貪樂等故於地
獄亦有識住。若於非情・他身四蘊雖是所
縁可名所著。而非是依非親倶故故非
識住。若於異地・及無漏法二義倶闕。非識
隨愛力依彼・著彼。以愛不縁無漏・異地
法。設起異地法。設起異地心。或無心時現
在二蘊亦名識住。同識住相故。諸同分識餘
縁闕故不生。非此不能生也」  如何不
説識爲識住者。問」  由離能住至所説如
是者。答。凡言識住。由離能住識別立所住
四蘊。非能住識可名識住故。不可説識
爲識住。如非即王可名王座。或若有四
蘊法。識所乘御説名識住。喩況如人乘船
道理。非識御識故識非識住」  若爾何
故至五蘊爲體者。難。經言於識有喜・染故
識住其中。識所乘御。又説識體爲七識
住。明知識體亦是所住」  雖有是説至於
餘可説者。答。於契經中雖有是説而於生
處所攝五蘊中不別分拆總生喜・染。縁識
義邊名識食。縁五蘊義邊名七識住。轉之
言起。故識起時不但四蘊名識住。識蘊亦
名識住。非獨説識別生喜・染名爲所住。
然色等四蘊一一能生種種喜・染。令識著
故名識住。獨識不然故非所住。是故於此
四識住中識非識住。於餘四食・及七識住
中可言識住於識」  又佛意説至教意
如是者。又引教證識非所住」  又法與
識*至故非識住者。四蘊與識可倶時生爲
識良田可立識住。無識與識倶時而生。故
識望識非是識住。故婆沙一百三十七云。謂
若有法識所乘御與識倶行親近和合立
四識住。識望於識無如是事。故不立在四
識住中。若法與識爲因爲果。展轉相資立
七識住。識望於識有如是事。是故立在
七識住中」  如是所説至謂除前相者。明
七識住四識住。互有寛狹四句差別。七識
住體寛處狹。四識住處寛體狹。四句如文可
知。第三句中既言七中四蘊。正理又説四
識住唯是有情。明知七識住亦唯有情。若以
九有情居對四識住。互有寛狹還成四句
 第一句有九非四。謂九中識 第二句有
四非九。謂三惡趣・及第四定中無想天所
不攝餘天。色・受・想・行」  第三句有九亦
四謂九中四蘊 第四句有非九非四。謂
除前相
於前所説至略有四種者。此下第六明四生。
於前所説三界・五趣中應知其生略有四
種」  何等爲四何處有何者。一問數。二
別約處問」  頌曰至鬼通胎化二者。前兩
句答初問。後四句答後問」  論曰至
生類等者 生。謂四生種類。諸有情中雖有
種種形貌不同餘類相雜而由四生種類
等。又婆沙一百二十云。問如是四生以何
爲自性。答四蘊五蘊以爲自性。謂欲・色界
五蘊。無色界四蘊。此中有説唯異熟蘊以
爲自性。有説亦通長養。是名四生自性 
婆沙二説前説爲正。以四生・五趣相攝中。
云四生攝五趣非五趣攝四生。不攝者何
所謂中有。若不爾者。應更説言不攝長
養。若言五趣亦通長養無斯過者。此救不
然。婆沙正義五趣體性唯是異熟」  云何
卵生至故名爲化者。此釋四名」  人傍生
趣各具四種者。釋第三句。此即總擧」  人
卵生者至五百子等者。此明人卵生 世羅
唐言山。鄔波世羅唐言小山。大小不同故
以小標別。兄弟二人皆阿羅漢。近山生故
以山爲名。故婆沙一百二十云。人卵生者。昔
於此州有商人入海得一雌鶴。形色偉麗
奇而悦之。遂生二卵。於後卵開生二童子
端正聰慧年長出家。皆得阿羅漢。小者名鄔
波世羅。大者名世羅已上
論文
 鹿母者。是毘舍
佉夫人。毘舍佉是二月星名從星爲名。此
云長養。即功徳生長也。是彌伽羅長者兒。婦
有子名鹿故名鹿母從子爲名。生三十二
卵。卵出一兒。故婆沙一百二十四云。毘舍佉
鹿子母 般遮羅是地名。唐言執五。此王
從地爲名王妃生五百卵已羞愧恐爲災
變。以小函盛棄殑伽河。隨流而去。下有隣
國王因觀水遣人接取見卵。將歸經數
日間各出一子。養大驍勇所往皆伏無敢
敵者。時彼隣國王與彼父王久來怨讎。欲
遣征罰先作書告今欲決戰。尋後兵至圍
繞其城即欲摧破。般遮羅王極生忙怖。王
妃問委。慰喩王言。王不須愁。此五百子皆
是我兒。具陳上事夫子見母惡心必息。妃
自登城告五百子説上因縁。如何今者欲
造逆罪。若不信者皆應張口。妃按兩乳
有五百道乳汁各注一口。應時信伏。因即
和好各起慈心。兩國交通永無征伐」  人
胎生者至唯劫初人者。此明人胎・濕・化生 
曼馱多。是王名。唐云我養。從布殺陀王
頂皰而生顏貌端正。王抱入宮告誰能養。諸
宮各言我養也故以標名。舊云頂生王此
義翻也。然非正目。此王長大爲金輪王 
遮盧。唐言髀。鄔波遮盧。唐言小髀。於我養
王兩髀上各生一皰。皰生一子。顏貌端正。
從所生處爲名。以小標別。亦爲輪王 
鴿鬘者。昔有一王名跋羅哈摩達多。唐言
靜授。於王腋下有皰生一女子。名爲鴿鬘。
從腋下出如鴿出飛。王重如鬘故以名焉。
或生已後鴿恒隨逐。王重如鬘。故以名焉
 菴羅衞者。有菴羅衞女。從菴羅衞樹濕
氣而生。或從子生。或從枝生。餘文可知 
正理云。此四生人皆可得聖。得聖無受卵
濕二生。以聖皆欣殊勝智見。卵・濕生類性
多愚癡。或諸卵生生皆開再。故飛禽等世號
再生。聖怖多生故無受義。濕生多分衆聚
同生。聖怖雜居故亦不受」  傍生三種至
掲路荼等者。明傍生具四。胎・卵・濕三世共
現見。化生如龍・及掲路荼等 掲路荼此
云頂癭或名蘇鉢剌尼。此云妙翅。翅殊妙
也。舊云金翅鳥非正所目」  一切地獄至
皆唯化生者。釋第四・第五句。可知」  鬼
趣唯通至雖盡而無飽者。釋第六句。鬼化生
可知。胎生難知。故引頌證。卵・濕生類性多
愚癡。鬼多黠慧。故非卵・濕」  一切生中
何生最勝者。此下第二問答」  應言最勝
是化生者。答。化生最勝。亦有地獄受劣
化生據總相説。故正理云。應言最勝唯是
化生。支分諸根圓具猛利。身形微妙故勝餘
生」  若爾何縁至而受胎生者。難。既化
生勝。後身菩薩何不化生」  見受胎生至
息諸疑謗者。就答中。一明現益。二明後益。
此即現益。略有四種。或引釋種。或引餘類。
或引同類。或復止謗。故受胎生曹之
言輩
 有
餘師説至即無所見者。此明後益。若受化
生死無遺形不能益後。若受胎生得留
身界。益後有情故受胎生 身界。梵曰駄
都。即佛身界也。亦名室利羅。唐言體佛身
體也。舊云舍利訛也」  若人信佛至此不
成釋者。論主難。意佛有持願通。謂發勝願
願留身界。起通持願令久留身不假胎
生故不成釋 通能持願名持願通。此即
神境智證通。或即以願持身令住。願能持
故。持願即通名持願通。正理二十二救曰。今
謂此釋其理必成。通所留身非佛功徳力・無
畏等所依熏故。不能廣大饒益世間。所
以然者。是可留法通願能留。一切化生如
刹那法必無留義。謂諸有爲刹那定滅。諸
佛神力亦不能留。設欲久留即須別化。此
所別化非佛功徳力・無畏等之所依熏。故
於世間無大饒益 若作倶舍師破佛後
身界非力等依如何益物。若言後身接前
力等所依身起能益物者。此留化身亦接
力等所依身起何不獲益。若謂留化非情
攝者供養非益。汝留身界言是豈是情耶」
 因論生論至爲充所食者。問。化死無遺。如
何取食」  以不知故至暫食何咎者。答。或
不知取食。或暫充飢 問何故化生死無遺
形 答如正理論云。化生何故死無遺形。
由彼頓生故應頓滅。如戲水者出沒亦然。
毘婆沙師説。化生者造色多故死無遺形。大
種多者死非頓滅。即由此義可以證知一
四大種生多造色。正理雖作此説非婆沙
正義。故婆沙一百二十七云。問一四大種
爲但造一造色極微。爲能造多。若但造一。
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小理不應
然。若能造多。即一四大種所造造色有多
極微。云何展轉非倶有因。對法者説有對造
色展轉相望無倶有因。許則便違對法宗義。
答應作是説一四大種但能造一造色極
微。問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小理不
應然。答果小*因多理亦無失。世現見有
如是類故。因四果一於理無違。有説造多。
問一四大種所造造色有多極微。云何展轉
非倶有因。答非一果故非倶有因。以倶有
因法必同一果故。此不成因同猶預故。評
云如前所説者好 婆沙評家既取前師一
四大種但造一色。故知造色多者死無遺
形是不正義」  於四生内何者最多者。問」
  唯多化生者。答」  何以故者。徴」
 三趣少分至皆化生故者。釋。正理兩説。一
説同此論。又一説云有説濕生現見多故。
設有肉等聚廣無邊。下越三輪上過五淨。
容遍其量頓變爲虫。是故濕生多餘三種。
然無評家
此中何法至非即名生者。此下第七明中有。
就中。一明中有。二破外道 就明中有
中。一正明中有。二證有中有。三諸門分別 
此即正明中有。一問中有。二問非生
頌曰至故中有非生者。上兩句答初問。後兩
句答後問」  論曰至故名中有者。釋上
兩句。可知」  此身已起何不名生者。問」
生謂當來至故不名生者。答。亦可知」  何
謂當來所應至處者。問」  所引異熟至所應
至處者。答。中有昧劣唯天眼見非肉眼觀故
不名生。生位分明肉天眼見故得生名
有餘部説至故無中有者。此下第二證有中
有。將明先叙異部無中有計。准宗輪論大
衆部等説無中有」  此不應許至依理教
故者。論主破」  理教者何者。問」  頌
曰至及五七經故者。答。前六句理證。後兩
句教證。就前六句中。初兩句正立理。次四
句遣外疑。次四句中第三句釋第一句 第
四句釋第二句。經之一字通顯多經。於此
頌中既破像實。明知論主以經部義破。雖
復意破異部無中有。亦兼顯説一切有部像
色非實」  論曰至處必無間者。如春下
種秋時收果中間必有芽等相續。有情死・生
應相續中間必有中有刹那續生。立量
言死・生中間必有連續。相續生故。喩如種
果」  豈不現見至何妨續生者。無中有家
救。從質像生中間雖間然得續生。從死
至生中間雖間何妨續生。即顯論主因不
定過。爲如種果。相續生故。死生中間必有
連續。爲如質像。相續生故。死生中間而無
連續」  實有諸像至爲喩不成者。論主破
 就中。一標章。二略釋。三廣破。此即標章。
一即像實不成。二即設成非等」  謂別
色生至故不成喩者。此即略釋二章」  言
像不成至無二竝故者。此下廣破。就中。一
破實像。二顯非等 就破實像中。一正
破。二明所見。就正破中。一總破。二別破。此
即總破。凡言實色於一處所無二竝生。像
既竝生。知非實有。實有不成。所以非喩。此
釋頌文第三句・第五句・及第四句*小分」
 謂於一處至依異大故者。此下別破。就中
有四。一約鏡像同處破。二約二像同處破。
三約影光同處破。四約近遠別見破。即此
第一約鏡像同處破。鏡色及像於一處所
竝見現前。若像是實二色不應同處竝有。
各別自依異大種故。既同處有。明像是假」
  又狹水上至二色竝生者。此約二像同
處破。於一狹水同處同時。現兩岸像互見
分明。曾無一處見二實色。不應謂此二像
倶生。此既竝見。故知非實」  又影與光
至謂二竝生者。此約影・光同處破。影・光相
違未曾同處。然鏡影中有光像現。不應於
此一鏡面上影與光像二色竝生。既二竝生。
知像非實」  或言一處至於理實無者。此
約近・遠別見破。觀鏡・月像。見鏡即近。見
像即遠。如觀井水。若有實色竝生如何別
見。既見不同明知像假。即總結言。故知諸像
於理實無」  然諸因縁至難可思議者。此
明所見。論主上來破無實像。今顯經部所
見鏡・水等中實無像色然諸本質・鏡等因縁
和合勢力。而有像現令如是見。非有似有。
實見之時還見本質 爾時觀像如何能
見本質 以諸法性功能差別難可思議所
以得見」  已辨不成所以非喩者。結」
言非等故至故不成喩者。此下第二顯非等。
此釋頌文第四句・第六句。就中。一約非相
續破。二約二生破。此即初門。論主言。設
許像實非等於法爲喩不成。謂質與像
非是一物此滅彼生前後相續。唯依鏡等
有像現故非於本質。此顯像・質體類各別
非一相續 又像・本質倶時有故非一相續
前滅後生如死・生有。是一相續前滅後生中
無間隔。質・像不然故不成喩」  又所現
像至爲勝依性者。此約二生破。像由二縁
勝者即現。生有唯一死有爲縁無別勝依
故喩非等法 亦不可説精血等縁爲勝
依性。胎生可爾。化復如何」  已依正理至
決定非無者。結」  次依聖教至業有中有
者。此下依教證有中有釋後兩句。此即
第一引七有經。既言中有。明知別有」
若此契經至何現在前者。第二健達縛經 健
達名香。縛名食。即中有名 謂具三縁方
入母胎一母身調適。謂無乾・濕二疾。二交
愛現前。謂倶起貪。三健達縛現前。謂中有
起。意取第三證有中有」  若此契經至
固唯中有者。第三掌馬族經。父祖皆執掌
馬故名掌馬族。此人彼族中生故以爲名。
佛爲掌馬族人説此經經言中有正現前
者。四姓之中爲是何姓。於四方面爲何
方來。前蘊已壞不可言來。此所言來定唯
中有 婆羅門。此云靜志 刹帝利。此云
田種 吠舍。此是興事種 戍達羅。是
營田種」  若復不誦至何名中般者。第四
五不還經。既言中般明有中有」  有餘
師執至故名中般者。叙異執。可知。婆沙六
十九稱爲分別論者。若依宗輪論。大衆部
等説無中有」  是則應許至故執非善者。
破異執。聞言有中般即執有中天。既
有生般等應許生天等。既不許然故執非
善」  又經説有至定非應理者。第五七善
士趣經。謂於前五不還内中般分三爲七
善士 言分三者。欲界沒已受色界中有。
往上受生由處・及時各有三種。謂近・中・遠
分成三人。未出欲界而般涅槃。處・時倶近
是名初人。至二界中間而般涅槃。處・時
倶中是第二人。至彼色界而般涅槃處・時倶
遠是第三人 言未墮者。喩未受生。非彼
所執別有中天有此時・處近・中・遠別。故彼
所執定非應理。此即兼破異執」  有餘
復説至是名中般者。叙異執。婆沙六十九稱
爲分別論者。就中有二。一總釋。二別解。
就總釋中有二異解。一壽量中間。謂生色
界未終彼壽。壽量中間斷餘煩惱。成阿
羅漢是名中般。二近天中間。謂生色界近
根本天中間。稍居邊遠。生已便來趣於天
衆。即於中路未至本天中間。即斷惑成
阿羅漢是名中般。此即總釋」  田至界位
至故有三品者。此下別解。此釋壽量中間
有其三種。一由至界位。界謂惑種。二由至
想位。想謂染想。三由至尋位。尋謂尋求。而
般涅槃故有三品。故正理二十四云。有説
諸有壽量中間斷餘煩惱皆名中般。由至
界位或想或尋而般涅槃故説三品。彼謂
煩惱隨眠位中修斷加行名至界位。此中意
顯有種未行説名果位。即利根者。創起
煩惱便能精勤修斷加行名至想位。此中
意顯染想初行説名想位。即中根者。起煩
惱久方能精勤修斷加行名至尋位。此中
意顯由煩惱力令心於境種種尋求説名
尋位。即鈍根者 又解近天中間説有三種
還約界・想・尋位分爲三種」  或取色界
至故名生般者。此別釋近天中間三種差別
 或取色界衆同分已初至即般涅槃是名
第一 從是次後受天樂已未入法會方
般涅槃是名第二 復從此後初入法會未
至本天乃般涅槃是名第三。已上三人中
般分三。竝是近根本天中間般涅槃故 義
便釋生般言。入法會已復經多時方般涅
槃是名生般 或減已下更解生般 又解
此中三種亦通壽量中間 又解此中三種
亦如其次第釋前界・想・尋三」  如是所
説至無差別故者。此下論主破。約時雖有
近・中・遠別。以彼色界約處辨行即無差別。
謂欲界沒受色中有。從此至彼近・中・遠處。
速往受生行不住故。由處行異可等火星
近・中・遠別。於彼處行皆無差別。設近天中
分爲三種。豈生彼已恒行不住如彼中有。
故與火星喩近・中・遠別皆不相應」  又
無色界至皆是虚妄者。又破。若言壽量中
間般涅槃故名爲中般。無色亦有壽量中間
般涅槃故應名中般。然不説彼無色界中
有中般者。如嗢陀南伽陀中説 嗢陀南此
云集施 伽陀此云頌。佛集要義爲頌施
諸有情故名集施頌 聖。謂聖人 賢。謂
凡夫。謂如有一離欲惡不善法得初靜慮。
而於初定生愛樂心不求出世。或造上品
因生大梵處。或造中品因生梵輔處。或
造下品因生梵衆處。即爲三人。或有一
人得初定已不以爲足而於初定諸有漏
法生心厭離。欣樂涅槃所有善根迴求菩
提。便能種殖解脱分善。足前爲四。復有
一人得彼定已證不還果。於欲界身能斷
諸漏名爲現般。足前爲五。復有五人得
初定已或至中般。或至生般。或有行般。或
無行般。或上流般。即五不還。足前爲十。
如是十種皆依初定如依初定有十。依
二・三・四定準此皆十 問第四定中天數既
多如何乃言同下唯十 解云五淨居天唯
是聖者。應知即是生般等收。無想必是外
道所生。此明賢・聖唯佛弟子。是故不説。大
梵由是無尋定果必應得故。佛弟子故。所
以別説。故言四靜慮各十。前三無色於前
十中各除中般。得彼定者無中有故。又
除二生。彼處一故各有七種。故言三無色
各七。非想地中於前七内又除上流。得彼
定已無上生故。若横望而言。非想地中亦
有上流般。今據無上地可生言無上流。
故言唯六謂非想 又解初定業爲一人。
得初定已種解脱分善爲第二人得
定已現般爲第三。及七善士趣。即中般分
三・并生般等四。足前爲十。二・三・四定・及
無色準除可知。以此證知。於無色界無有
中般。故彼所執皆是虚妄」  若復不誦至
實有極成者。論主傷歎無中有家結成 無
上法王。所謂如來 諸大法將。舍利子等。已
成多部執見不同 于今轉盛。至今造論
九百年時 問於何時代分成多部 答異
部宗輪論意云。佛涅槃後百有餘年。無憂王
時。創分二部。一大衆部。二上座部。次即於
此第二百年大衆部中流出三部。一一説部。
二説出世部。三鷄胤部。次復於此第二百年
大衆部中復流出一部名多聞部。次復於
此第二百年大衆部中復流出一部名説假
部。至第二百年滿復於大衆部中分爲三
部。一制多山部。二西山住部。三北山住部。如
是諸部本・末別説總有九部。一大衆部。二
一説部。三説出世部。四鷄胤部。五多聞部。六
説假部。七制多山部。八西山住部。九北山
住部 其上座部經爾所時一味和合。至三
百年初上座部中分爲二部。一説一切有部
亦名説因部。二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復
即於此第三百年從説一切有部中復流
出一部名犢子部。次復於第三百年從
犢子部中復流出四部。一法上部。二賢胄
部。三正量部。四蜜林山部。次復於此第三
百年從説一切有部中復流出一部名化
地部。次復於此第三百年從化地部中
一部名法藏部。至三百年末從説一切有
部中復流出一部名飮光部亦名善歳部。
至第四百年初從説一切有部中復流出
一部名經量部亦名説轉部。如是諸部本・
末別説總有十一部。一説一切有部。二雪山
部。三犢子部。四法上部。五賢胄部。六正量
部。七*蜜林山部。八化地部。九法藏部。十飮
光部。十一經量部」 若爾云何至無間地
獄者。無中有家引經爲難。若有中有。何故
經言現身顛墮無間地獄 魔羅名度使。度
使此言毀壞。魔羅此*言殺者。故婆沙一百
二十五云。羯落迦孫馱佛訶叱度使魔羅。
應時彼魔陷入地獄。曾聞彼佛將一侍者
名曰志遠。入婆羅村次第乞食。時魔度使
化作小年。擲石遙打。侍者頭破血流被面。
隨佛後行。時佛右旋如象王顧。見如是事
訶叱魔言。汝何非分造斯惡業。魔時業盡
便墮地獄 解云釋迦佛魔王名波旬。羯洛
迦孫駄佛魔王名度使」  此經意説至後
受生受者。論主通經。魔由惡業増上力故
現受地獄猛焔繞身。苦相已至先受現前。
約此前相故言現身顛墮。非即是彼無間
地獄」  何故經説至生那落迦者。無中有
家復引經難。造五逆已既言無間生那落
迦明無中有。若有中有應成有間」
此經意説至即是生有者。論主通經。經言無
間定墮地獄。無異趣間。及顯順生無餘業
間。若但執文即爲定者。應要具五方生地
獄非隨闕一。造一・二・三・四應當不生。亦
應唯此五無間業能生地獄非餘業因能
生地獄。若不生者便成大過 又言無間
生那落迦應作業已第二刹那即生地獄
不待身壞。然有造無間業已或經十年・二
十年等方生無間。不應如文即執。我許
中有亦得名生。生方便故。亦名那落迦。那
落迦此名不可樂。地獄中有亦不可樂故。
經言無間生那落迦。不言爾時即是生。何
所相違」  若爾經頌至無有所止者。無中
有家復引經難。此頌佛爲婆羅門説。以彼
學外道法。佛見年老説頌呵嘖 婆羅門
名再生。初生名一生。後受婆羅門法復名
一生。故受法已名曰再生。如苾芻亦名再
生。謂初生及受戒。如卵生亦名再生。謂胎
生及卵生 胎外有五位。一嬰孩。二童子。
三小年。四盛年。五老年。佛告彼曰。再生汝
今五位之中。已過四盛位至衰老位將近
琰魔王 舊云閻羅者訛也。琰魔此云
息。謂犯罪人不自知過。於苦不忍違拒獄
卒更造過非。由王示語便知己罪意分而
受。息諍息罪皆由王故故名息諍。汝今
欲往前善趣路無有施・戒・修等資糧。往
生地獄求住中間復無止。若有中有如
何世尊云彼中間無有所止。以此明知無
有中有」  此頌意顯至行無礙故者。論
主通經。造惡業已速歸磨滅無暫停義。
故言中間無止 或據中有速往受生。故
言中間無止」  寧知經意如此非餘者。無
中有家云。寧知經意如此説有中有非餘
説無中有」  汝復焉知如餘非此者。論主
反責。汝復焉知此經意趣如餘説無中有。
非此説有中有」  二責既等何乃偏徴
者。無中有家云二責既等。何乃偏徴中有是
無」  二釋於經至爲證不成者。論主云彼
此二釋理竝無違。如何偏證中有是無。凡
證言不通異趣。此有異趣爲證不成
倶舍論記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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