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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抄 (No. 2271_ 藏俊撰 ) in Vol.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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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聲。説
文議語也
何勞長議前記云。此意即説二何勞餘長之義一。
此依字錯。應二合單作一云云
因明大疏抄卷第十二終
  癸丑孟冬念七日念八日書寫。念九夜以二寫本一一校
了



因明大疏抄卷第十三 (第十三帖)
  問。聲無常之比量可レ對二經部等一耶。進云。
疏云。對二經部等一云云付レ之。若爾可レ有二相
符過一。如何
疏云。無常之宗至異喩必有所依○復結レ之
云。由レ是雖對至無二因義成一云云
明詮噵云。若薩婆多立二此聲無常量一時。異喩
所依故。若經部師等立二此量一時。異喩是無。
無二喩所依一故云云
  准レ此。噵者以二有部・經部一可レ爲二立者一。不
レ出二敵者一也。若爾下所レ引由レ是雖レ對レ不
レ立二實有太虚空等一之文。似下以二無空論師一
爲中敵者上。如何
理門論云。同法者。謂立下聲無常。勤勇無間所
發性故。以三諸勤勇無間所發皆見二無常一。猶
如中瓶等上。異法者。謂諸有常住見二非勤勇無間
所發一。如二虚空等一○由レ是雖對レ不レ立二實有太
虚空等一。而得四顯示無レ有レ宗處無二因義成一
云云
定賓疏三云。問。立二聲無常一意破二聲論一。何故
乃言レ對二無空論一。答。此有二二釋一。一者。假設論
レ之。因明並是之門。不レ要三實有二如レ此比量一。第
二釋者。聲論本從二勝論一出。勝論言レ空是實
句義。即是有體。聲論之中。別分二諸計一。一宗
計云。聲與二聲性一可レ言二是有一。虚空倶無二障礙一
處。聲在レ中轉。何煩執レ空云二有體性一。故亦可
レ名二無空論師一。不三要佛法經部宗中名二無空
論一也云云
同四云。然前成立聲是無常因及兩喩。是對二
聲論一。聲論多非二無空論師一。然於二其中一異計
云○故有二別計聲論師宗一。亦是無空論師。
不二要佛法之中經部等一也。若對三經部立二聲
無常一。應レ犯二相符一。故不レ然也云云
明燈抄云引二定賓二釋一云大小二論唯言二無
空論一。不レ言二經部一。今疏主意。指二經部師一名二無
空論一。既有二等言一。計二空無實體一皆無空論耳。
不三必一定名二無空論一云云
下文云。問。今疏主意指二經部師一名二無空論一
者。彼經部立二聲無常一。豈不レ犯二相符一。答。入理
理門不レ擧二別名一但言二無空一。疏主隨レ應。且指二
經部一。約二作法門一。且示二異喩一。故無レ過也云云
  問。付二同異二喩合離義一。且異喩離時。先
レ因後レ宗云下諸非所作者見二常住一。如中虚空上
者。有二何過一耶。進云。若爾應下以二非作一成中
常住上也等云云付レ之。諸非作者者。離二所作
因一也。見二是常一者。離レ宗也。設雖レ云二非作
者見常。何忽以二非作因一可レ成二常宗一耶。
況若如レ此者。先レ宗後レ因云三諸常者見二非
作一之時。亦以レ常可レ成二非作一。如何
明詮噵云。問。若異喩離。先レ因後レ宗而云二非
所作者皆是常一者。即應下以二非作一成立常住上。
若如レ是難者。先レ宗後レ因而云三諸常住者皆
見二非作一。此亦應下以二常住一成立非作上。若許レ爾
者。無二正異喩一耶。答以上備説 云云
又云。意云。諸所作者皆是無常者。以二所作一
成二無常一。以レ此准知。諸非作者皆是常住者。
以二非所作一成二空常住一。既成二虚空是常住一故。
犯二相符過一云云
定賓疏云四云。此中意明。本立レ宗時。擬二對
敵論一。違レ他順レ己。復爲レ成レ宗。須レ陳二所由一故
須レ立レ因。是明二所由一也。今説二兩喩一。同喩即是
釋二前因義一。故云二諸勤勇發皆是無常一。釋既已
了。宗無常義已得二定成一。理應レ簡レ異。故標二異
品一以簡二本宗一。名レ之爲レ常。標レ常既訖。須レ止二
能成之因一。以レ顯二異中所立義無一。即是釋二其
標レ異之事一。不レ爲二謬説一也○夫釋成者。理合
從レ因釋成其宗一故。同喩中先擧二能成一後明二
所立一也。夫簡濫者。理合二標レ異然後止因依二
此次第一故。非二顛倒之失一也云云
又云。先釋二寛宗遍因一者。於二其離中一。先明二非
作一後説二是常一。又於二合中一。先明二無常一後説二所
作一。並是倒説。此倒説者。望二於本宗一立二聲無
常一。陳二其所由一立二所作因一。要假二同喩一釋二此因
義一。今倒説中所レ明同喩。以二其不攝一所作之
勢一故非レ釋レ因乃是別以二無常一爲レ因成二所作
義一也。同喩既非レ釋二因之義一。其異喩中所レ明
離者。亦非レ簡レ濫。以二其不攝二釋因之義一。乃是
別以二非作一爲レ因成二常住義一也云云
  明燈抄引二此全文一之
明燈抄云。今頌文中。爲下將二異喩一當中同喩處上。
先説二異喩一。是倒非レ正。又將二同喩一當二異喩處一。
後説二同喩一。是倒非レ正。總答意云。因云二所作
性故一者。由二所作一故。故是無常。其同法喩既
助二此因一證二無常義一。故先標二所作一後述二無常一。
其異法喩本爲レ止レ濫。故先對レ宗明レ異。後方
辨二因非有一。若反レ此者。所作勤勇二因各有二
二種之過一故云三反覆相例倶爲二不可一云云
  今案。同喩合之時。云三諸所作者皆見二無
常一之時。同喩攝二所作一。以レ喩釋二因之義一。同
喩既不レ釋二因之義一。准知異喩非二止濫之
義一。既非二止濫一。倒云三諸非所作者皆見二常
住一之時。豈非下以二非作一成中常宗上*耶。若云三
諸常住者。皆見二非所作一之時。止二宗因濫一
故。不下以二常住一成中非所作上也
維摩會講師覺雅。問者延嚴
問。理門論云。應下以二非作證二其常一。或以二無
常一成中所作上。若爾應レ成レ非二所説不遍非樂
等合離一文顯二何事一*耶
疏云
  今案二疏意一云。先對二所作因一異喩離時。若
云二非所作者皆是常一者。即以二非作因一成二
虚空常住宗一。若爾可レ成下非二本所爭之空
常宗上。又空常云事。立敵共許。若更立レ之。
豈非二相符一*耶。既非二本諍一返立二常宗一。若
爾可レ成下非二所説一之宗上。合レ此云二若爾應成
レ非二所説一也已上以二離類一合二先
因後宗一之時事也
若同喩合時。
若云二諸無常者皆是所作一者。應下以二無常
因一成中聲所作宗上。若爾可レ成下非二本諍一之聲
所作宗上。又聲所作云事。兩宗本許。若更立
レ之。可レ有二相符一。無常故因。可レ有二隨一不
成。非二所説一也此以二合類一離二先宗
後因一之時之事也
又付二勤發因一有二二過一。一不遍。二非樂。先
云二不遍一者。若異喩離之時。云二非勤發者
皆見常住一。以二非勤因一成二常住宗一者。非勤
之因寛。亘二空常非勤・電無常非勤一。虚空常
住宗不レ遍二電非勤因一。故云二不遍一。即以二非
勤因一成二空常宗一。若爾可レ成下非二本所爭一之
空常宗上。若合之時。諸無常勤發。以二無常
因一成二聲勤發宗一者。無常因寛通非勤・電・
勤・瓶一。聲勤發宗不レ遍二無常中非勤發・電
等一。故云二不遍。即以二無常因一成二勤發宗一者。
可レ成下非二本所爭一之聲勤發宗上。故合二此等一
云二若爾應成二非所説不遍一也。此成二非所
説宗一事。同二前所作因一。其外有二不遍義一。不
定過出來。故可レ云二又不遍一。以二頌文略一故
無二又字一也。非樂者若離云二諸非勤發者
皆見常住一者。此因可レ成下電非二勤發一是常
住宗上。若合云二諸無常者皆是勤發一者。此
因可丁立云丙電可二勤發一。無常故。如乙瓶等甲。以二
此二宗一云二非樂宗一也。此二非樂宗在下前
非二所説一宗之外上。故異二所作因一云二非樂一也
可レ見二疏文・并明燈抄・定賓疏四一
問。不レ説二同異二喩之言一成二能立一義可レ有
耶。進云。有云云付レ之。若爾可レ有二闕支過一。
如何
疏云。彼又問言。爲要具二至隨レ對二時機一一
切皆得云云
定賓疏四云。論曰。爲要具二乃至但隨説一。
述曰。自下第三辨二比量中兩喩具闕一也○眞
喩總有同異二種一。爲三要具レ二方爲二能立一耶。
爲下如二眞因一雖有二二種一但隨説一耶。勤發
所作不レ遍二同品一。或遍二同品一。爲二二眞因一也。論
曰。若就正理乃至不離其因。述曰○若就正理
者。盡レ理論レ之。其理圓正也。由レ具二二喩一。即顯下
所立聲有法・法不離二其因一。且有法不レ離レ因
者。遍是宗法性故也。法不レ離レ因者。謂同喩
中釋二前因義一。云二諸所作者皆是無常一。意明三
瓶上所作無常既不二相離一。故顯レ宗中。立二無
常法一。不レレ得レ離レ因。爲二所由義一。即顯二因第二
相一也。昔雖レ不レ知下聲有二無常一不レ離二所作一所
由所以上。今由レ合故乃得二新知一也。同喩釋説
無常已定。故須明レ離。以離二無常一。標レ之爲レ常。
其次復更離二其所作一故。知下本宗無常之義
由二所作一成上。是故所作不レ得レ離二彼無常一。而來
濫入異中一。故云二所立不離二其因一。此即顯二因
第三相一也。論曰。以具顯示乃至相違不定。述
曰。第二別約二因後二相一唯明二簡似一也。此文
西方有二二釋一。一者同喩顯三因第二相作レ伴而
有。正翻二相違因同品中無一。又異喩顯三因第
三相所離而無。正翻二不定因異品中有一。故云二
能正對治相違及不定一也。第二釋。因後二相
同中作レ伴有。異中所離無。通用對治相違・
不定一。以二其相違同無異有一故也。不定同有
故也。論曰。若有於此乃至一能顯二。述曰。第
二就二隨宜一擧也。謂就二利智厭レ繁之人隨二其
宜聞一。是故不レ要三具説二二喩一。文中有レ三。一
對二相接説人一。二對二速悟之人一。三對二思審之
人一。且初人者。聞レ説二聲是無常所作性故一。其
敵論者接次問言。諸所作者皆是無常。譬如二
瓶等一。此喩有レ濫不。而立論者即答レ彼言。汝
之同喩一分已成。故不レ須レ説。然亦無レ濫。何
以然者。若有二是常一。見二非所作一。如二虚空一故。或
立論者適説二宗因及同喩一已。其敵論者接次
即能廣説二異喩一。第二文云二若如其聲一已下。
立量非レ一。就レ中且指レ立二聲無常一故。云二若
如其聲一也。兩義同許者。且如二聲論一。先有二弟
子一毎聞二聲常一。分已串習不二更別思一。今者忽
遇三佛法智人立二聲無常所作性故一。其人速悟。
應レ時即能自立二兩喩一。是故立者倶不レ須レ説。
第三文云二或由義准一已下。立者善知二他心所
解一。或立二宗因一。知二彼利智一不二勞説同。故告
レ彼云。汝自已知二同喩之義一。吾但説レ異。敵者
聞レ異能准知レ同。釋二決定因一。或知二彼心一。聞レ同
准レ異。自知二異喩一。是止濫義故。云二或由義准
一能顯二一也。上來無明利智之人自有二二種一。
一不レ厭レ繁。如二前文中一。要須二具説一。二者厭
レ繁。如二此文中一。隨レ樂而説。以隨レ樂故。不レ墮二
闕支之過一也。又復前文爲顯説者。大智圓滿
相。此文爲顯説者。大智隨機相。即陳那菩薩
爲二上首一也云云
  明燈抄引二此文一也
明詮噵云。問。與二第二答一何別。答。第二意
者。前已悟二一喩一竟。爲唯説二一喩一也。第四意
者。先未レ悟二二喩一。然今正説二一喩一時。義准悟二
一喩一故。唯説二一喩一也云云
又云。言二顯二一者。一言陳喩。二義准喩也云云
  今案。依二此文一可レ言。諸教之中約二立量門一
或立二宗因一不レ説二二喩一之義。可レ知レ之也。
彼攝論破二不共無明一比量。不レ立二同喩一等
也
又案。或由義准一能顯二之文。依二言陳喩一
可レ知二義准喩一之義也。若爾既有二義准喩一。
所立不成等亦可レ付二意許一也
問。論云。已説二宗等如レ是多言一開悟他一時。
説名二能立一文心何
疏云。若順二世親一。宗亦能立至故於二能立一總結
明レ之云云
  尋云。何以レ宗名二所立具一耶
邑記云。問。宗即所立。何名爲レ具。答。謂前論
云。此中宗者。極成有法極成能別。然此但宗
依故。故立レ具。是差別性之具故。又説二詮レ宗
之言一名二所立具一。此解順三論宗等多言名爲二
能立一云云
明燈抄云。世親之義。宗因喩三名爲二能立一。故
云二宗等一。此即能等及所等合名二能立一。陳那之
義。即有二二解一。一云擧二宗等三一。謂一因兩喩。
二云。擧二宗等三一。謂因中三相。此之兩解意。
取二所等一不レ取二能等一。宗即能等。不レ取二其宗一。
言二多言一者。亦有二兩解一。一云。一因兩喩之言。
二云。因中三相之言。即多相言名爲二多言一。
非三言多故名爲二多言一。如二前已解一云云
  問。論云。是隨同品言文爾者因同品歟。宗
同品歟。疏有レ釋。一云。因同品。二云。宗同
品云云付二第二釋一不レ明。既云下若是所作。
見二彼無常一。如中瓶等上者。豈非二因同品之義一
*耶。説因宗所隨之文。豈宗同品*耶
疏云。論若是所作至是隨二同品一言。述曰○
牒二前同喩一後指レ法云至爲二宗同品一亦無レ過
也云云
  明燈抄并孝仁意。以爲二二釋一。若依二明詮
心一。非二別釋一歟。噵又同品者之文云。亦二於
因同品一故云レ又也云云今案二疏問答文一。同
品之言可レ有二二因同品及宗同品一。非二別
釋一歟
又約二自瓶同品文一。周記云。自義故云レ自。
即屬二所立無常宗一也云云邑記對レ聲以レ瓶
云レ自也云云今案。無常宗望二所作一云レ他。亦
望二同無常一故云レ自歟。可レ思レ之
明燈抄云
  問。異喩可レ離二同喩一耶
疏云。問。何故離二宗之與因至今以レ止レ非不
レ須二異性一云云
明燈抄云。初答意云。若是其常者。別離レ宗
也見非所作者。別離因也。前同喩云。諸是
所作見二是無常一。爲二同喩體一。今異喩云。若是
其常見二非所作一。爲二異喩體一。同異喩中各有二
宗因一。擧二異喩體一離二前同喩一。故云二合則離喩一。
如虚空者。擧レ依離レ依。非離宗因一。不二喩體一
故。故不レ得レ言二合則離喩。然同成宗等者。問。
異喩亦成レ宗。何故不三必須二依體一耶。答。約二
順成宗以立二同喩一。是故必須二依之與體。止二
宗因濫一。以立二異喩一。遮義已成。濫即自止。故
不三必須二其喩所依一云云
  問。如レ名二異喩一。可レ立二異宗異因一耶。進云。
不レ爾也。付レ之。若是其常者離レ宗也。見非
所作者離レ因也。若爾可レ立二異宗異因一。例
如二異喩一
疏云。問。何故但名二異喩一至異宗異因之號
云云
明燈抄云。後問意云。何故別離二宗因一不レ名
レ異。宗因總合離喩名爲二異喩一。後答意云。喩
合二能立所立兩法一。宗因各一。説二異喩一以總
苞異二而爲レ失。其失如レ文。總言二異喩一。含二異
宗因一。更不二別説一。若准二此問一。前同喩中亦有二
此問一。何故但名二同喩一。不レ名二同宗因一耶。答。總
名二同喩一含二同宗因一。不三別説二同宗同因之號一
也云云
  本頌之事
後記云。彼理門論所レ引頌者。乃是足目仙人
所説之頌。問。足目仙人爲二内道一也。爲二外道一
耶。答。無二定判文一。設縱二外道一。引レ證無レ妨。何
以然者。因明法遍二大小乘及以外道一。設外無
レ妨。如下勝論師對二聲生一立中聲無宗上。即是外
道有二因明義一也云云
前記云。即足目所造之頌。以下足目是根本造二
因明一者上故。所説頌名二本頌一。以三内外共許二足
目之論一故。引爲レ證也云云
邑記云。彼理門引二足目所造之頌一故言二本
頌一云云
明詮噵云。世親論軌論本頌云云
  師資比量信之事
疏云。彼引二本頌一言。如自決定已至悕二他解
生一云云
  尋云
明詮引レ仁云。問。如三見レ烟知二下有火者。不二
從レ師亦知一也。何故云三相比量亦在二弟子位一
耶。答。雖レ不レ從レ師。而今新解生故。云レ在二弟
子位一也云云
邑記云。疏自比處在弟子之位者。且約二言比一。
非二相比一也云云
後記云。自比處在弟子之位者。此中有レ二。一
相。二言。相者。但見二其相一即知二其事一。言者。要
從レ師聞自比智起。若自解已轉教二餘人一。亦得
レ名レ師。是師種類。非二正師攝一。若相比量不二獨
處一。在二自弟子處一。亦通二於師一。今望下生二他解一
邊上。即在二師主一。縁而自解但在二自比弟子信
中一。實通二自比他比二一也云云
定賓疏云
  審察支之事
疏云。釋二餘遠離一至尚非二能立。況餘法耶云云」
定賓疏云。外道小乘及古師等。於二立破前一
加二審察支一。審察支審定宗徒一。且如下審二彼聲
論師一云中汝立レ聲爲レ常耶上。婆沙二十七云下若
不レ審二他宗一。不應レ説二其過一。是此義也。聲論答
云。如レ是。佛法反定二他宗一云。汝何所レ欲。汝
豈不レ見三聲是無常。所作性故。如二瓶等一耶。聲
論答云。不レ爾。聲是常住。無二觸對一故。譬如二虚
空一。如レ是審定。方乃觀察定不定過。佛法自
知二比量因定一。復知二聲論因中不定一。從レ此方
得レ説二彼因中不定過失一。如レ是審察。立レ之爲
レ支。陳那所造集量論中。破二此繁立一云。由三汝
父母生二汝身一故。方能立レ義。或由レ證二義及床
座等一。方得レ立レ論。豈並立レ支也云云
明燈抄云。諸外道等將レ立レ論時。須下與二敵論一
平章二宗徒一定中所立義上。名爲二審察一○云云 以下
引二定賓疏文一也
婆沙論二十七云○諸預流者未レ斷二此愛一耶
者。是分別論者問。重定二前宗一。若不レ定二他宗一
説二他過失一。則不レ應レ理。答如レ是者。是應理論
者答。謂順二契經一無二顛倒義一。所立決定故言
レ如レ是○豈不二要樂一耶者。是分別論者將
レ欲下設レ難反定二所宗一顯違二正義一。答不レ爾者。
是應理論者遮二彼所問一。顯二義無違○因明論
中説二破レ他義一有二三種路一。一猶豫破。二説過
破。三除違破。佛契經中明二破他説一亦有二三
路一。一勝彼破。二等彼破。三違宗破。勝彼破
者。如下長爪梵志白レ佛言。我一切不レ忍。佛告
レ彼曰。汝亦不レ忍二此自見一耶。彼便自伏上。等彼
破者。如下波吒梨外道白レ佛言。喬答摩知レ幻
不。若不レ知者。非二一切智者一。智者應二是幻惑一。
佛告レ彼言。倶荼邑有二惡人一。名二藍婆鑄荼一。破
戒行惡。汝知レ之不。彼言我知。佛告レ彼曰。汝
亦應二是破戒惡人一。彼便自伏上。違宗破者。如下
鄔波離長者白レ佛言。身業罪人非二意業一。佛
告レ彼曰。彈宅迦林羯凌伽林等。誰之所作。豈
非二仙人惡意所作一。彼答言爾佛言。身業能作
レ此耶。彼言不レ能。佛告レ彼曰。汝今豈不レ違二前
所言一。彼便自伏上。於二此三中一。應理論者依二等
彼破一以通二前難一云云
又云。諸預流者未レ斷二此愛一耶者。是應理者
問。審定他宗一。若不レ定二他宗一説二他過失一。則
不レ應レ理。答如レ是者。是分別論者答。所問理
定故言レ如レ是
  今案。諸立論之人對二敵者一立破之前。必
須二審察一。而古師以レ之爲二能立支一。陳那雖
レ破レ之。不レ云レ無審察之義以レ此思レ之。外
道立二我宗一之時。若審察之時。論二神我一也。
立二我宗一者。直就二言陳一可レ付二自相過一。若審
察之時。不三指言二神我一者。令レ蒙二假我一。可
レ付二意許過一也。如レ是之義尤因明之綱要
也。不レ可レ不レ學耳
問。理門論云。説宗法相應文相應者明二同
異二喩一耶
疏云
定賓疏云
  問。瑜伽論所説八種能立。皆非二陳那所説一
可レ云耶。進云皆非二親勝一。所以不レ説文付
レ之。其中辨二因及同類異類一。豈非二親勝陳
那之所許耶
疏云。古師所立八・四・三等至過爲二増勝一故。
名二似立一云云
  尋云。合結支離二因喩一無二別義一故不レ立者。
亦不レ可レ立二無合倒合過一耶
邑記云。疏古師所立至皆非親勝者。雖三此三
相亦在二八・四等中一。然此三相望二所立一。義唯
親唯勝。彼八・四等亦兼二勝劣一。此言レ皆者。不四
是當三八等中皆非二親勝一。意説。立二八・四等一。不
レ如三唯立二三相一。故説下立二八・四等一非中親勝上也
云云
前記云。問。合結離レ喩無二別體一。三支之外不
レ在レ支。合結離レ喩不レ立レ支。亦應二似喩不立
レ過。答下疏文即是答也。過中増勝故別立也。
又解。無合倒合體即喩過。離レ喩之外二無二別
體一。同二於合結離レ喩外無一文
  明忍已講於春日三十講一對二願超一用レ之
問。攝論中。對二小乘一立量云。不共無明於二
五識中一不レ容レ得レ有。無二能對治一故云云爾
者正比量歟。答。爾也。付レ之。既無二同喩一。豈
非二闕減過性一*耶。況述二異喩離一。諸有能治
者有二不共無明一云云豈非二倒離過一*耶
纂云。有依二此論一至此例非レ一云云
  又尋云
問。有人意。對法論八種能立中合支。瑜伽
論同類也云云爾者淄州大師可レ許二此義一
耶。進云。不レ許也。付レ之。合支即同喩也。何
不レ許レ之耶
斷云。有人會二對法・瑜伽一至愛憎與奪何太不
レ倫云云
  尋云
問。因明論并如實論。可レ爲二瑜伽支分一耶
又云。有人自問答云至何得レ許レ乖二本論一云云
  尋云。如實論亦爲二瑜伽支分一者。除レ何取
レ之耶
問。論云。唯此三分説名二能立一文心何
尋云。違二楞伽經説一。如何
問若遮二四等一説名二唯三一。何故楞伽經説二因
明一名二五分論一耶。故彼經云二復次大惠一切
法不生一者。菩薩不レ應レ立二是宗一。何以故。五分
論ハ多過故。彼經ノ佛意ハ。一切ノ法無ニ實ノ生
ノ性一。名テ曰二無生一。非レ謂フニハ三別ニ有ト二無生ノ法
體一。然大惠意。欲レ立ント二一切法皆不ノ生一。佛遮
止シテ云。汝如レ是ノ建立セハ不生一。於二五分論一
有ルカ二多過一故解云。由二世多説一名二五分論一。佛
順二世俗一説二五分名一。非三是世尊成立有五。故
説二三分一。不レ違二彼經一云云言二五分一者。宗・因・
喩・合・結也
  問。因與二二喩一可レ云二別體一耶
纂云。問。因ノ中ニ二品ノ有ト之與レ無トハ至異喩
所依亦同二此解一云云
  問。樂爲之言可レ通二似比量一耶。答。通云云付
レ之
疏云。樂爲有レ二。一當時樂爲至今顯二後義一
故名二似宗一云云
明詮噵云。雖樂成立者。當時樂爲。今成立
故。由與現量等者。後時樂爲。由三更可二成立一
故云云
明燈抄云。疏上卷云。又於二宗内一説二樂爲言一
簡二似周一訖。因喩略レ之。若准二彼説一。因喩亦
是樂所成立。豈是徳收。眞因喩等當時立故。
無二諸過一故。此即徳中亦有レ失也。義兼徳失。
其言虚也。然上卷文且擧二傍説一。非二是正義一。
故前後文理不二相違一云云
  尋云。由下與二現量等一相違上故名二似立宗一者。
其似宗總明二九似宗一歟。若言二似宗九過一
者。論疏云乙由下與二現量等一相違上故甲之文如
何
若非二九似宗一者。既云レ名二似立宗一。列二九過一
結レ文云。已説二似宗一。亦亘二九似宗一*耶。依
レ之文軌師如レ此釋耶
文軌疏上云。樂所成立義該二眞似一。雖三復樂
爲所立之宗一。然與二現量等九義一相違故。似非
レ眞也云云
明燈抄云。玄應師云。以レ義應レ言。由下與二現量一
相違等上故。説名二似宗一。以三所等中後四非二是
相違義一故。此言有レ理。如何今云下若與二現量
等一相違故。所等後四豈有二相違義一。故今解
云。列名有レ二。初隨レ古列。後隨レ今列。隨レ古列
者。現量相違等五是也。陳那唯立二此五一。故理
門云二非彼相違義能遣一。隨レ今列者。能列不極
成等四是也。天主更加二餘四一。今論文云二由
與現量等相違故一者。且隨二古意一簡去似宗一。
是故唯取二五種相違一。不レ取二後四一。以レ義應レ言。
由下與二現量等五一相違上。説名二似宗一。後之四種
既非二相違一。所以略レ之。天主宗過不二但相違一。
故加二後四一。今天主意不レ違二古旨一。且擧二五違一
簡二似立宗一。若隨レ今簡。且標二九過一。應レ簡二似
宗一。人多不レ知二古今別意一。説下與二現等九義一相
違上者。不三但乖二論主之旨一。亦違二翻譯之家一。文
旨幽深。應レ設二劬勞一云云
略纂二云。樂爲所立義苞二眞似一。樂所成宗與二
現量等九一相違故。名二似立宗一云云
  問
疏云。初顯レ乖レ法。次顯レ非レ有。後顯レ虚レ功云云」
明燈抄云。今云。初顯レ乖レ法者。初五相違。乖
者違也。法者。現・比・教詮・俗理・語言。名レ之
爲レ法。五種似宗乖違五法一。故云レ乖レ法云云
又云。案云。是遣諸法自相門故。釋下立二初五
相違一所由上。宗之有法名爲二自相一。局附自體一
不レ共レ他故。立敵證智名レ之爲レ門。由三能照顯
法自相一故。立二法有法一。擬レ生二他順智一。今標二宗
義一。他智解返生。異智既生。正解不レ起。無
レ由三照解所宗義一故。名爲二遣門一云云
  已上五相違了
又云。次顯レ非レ有者。次三不成。所依非レ有。宗
義不レ成。故云二非有一云云
上文云。不レ容レ成者。宗依無レ過。宗可レ有レ成。
依既不レ成。更須二成立一。故所立宗不レ容レ成也。
故似宗内立二次三過一云云
  已上三不成了
又云。後顯レ虚レ功者。相符過也云云
上文云。立二無果一者。果謂果利。對レ敵申レ宗。
本諍先競。返順二他義一。所立無レ果。由レ此相符
亦爲二過失一云云
下文云。夫論之樂爲下摧二邪義一擬破二異宗一。聲
之所レ聞主賓咸許。所見既等。豈藉レ言成。故
此立宗有二相符過一云云
  已上相符了
違二自他共失不失一之事
疏云。乖法有レ二。自教・自語至故此五違皆是
過攝云云
  尋云。違教失豈不レ違二共教一耶。如三大乘異
師相符成二立敵一故
又云。宗非二兩許一至依若不レ成。宗依レ何立云云
明詮噵云。言二乖法有二一者。一者自教・自語。
唯違レ自爲レ失。意云。唯依二自教一而立。不レ依二
他教一。唯依二自語一而立。不レ依二他語一。故唯以レ違
レ自爲レ失。不下以レ違二他共一爲失也。二者現・比・
世間三相違者。唯以レ違二自共一爲レ失。不一以違
レ他爲失也。本立量意欲二違他一故。能別所別
倶不二三種不成一。並皆違二自他共一爲レ失。由二自
他共極成一方成二能別等一故。以二違他一亦爲レ失。
故唯識比量云。若他方佛色立爲二唯識一。有二他
一分所別不成過一。若後身菩薩染汚色立爲二
唯識一。即有二自一分所別不成過一。故以二極成
言一簡別也云云
明燈抄云
  問。付二現量相違全分四句一。且佛弟子對二勝
論一立レ量云。覺樂欲嗔應非二我現境一宗云云
爾者此量宗可レ有二自能別不成過一耶。答有
云云付レ之
疏云。有違二他現一非レ自至今此但違二他現量一
云云
邑記云。疏雖此亦有自能別不成至違他現
者。佛弟子雖レ不レ許レ有レ我。豈不レ許レ非二我現
境一耶。而云レ有二自能別不成一者。未レ詳二其意一
耳云云
明燈抄云。佛法不レ許レ有二神我一故。能別不成
云云
  以二此等文一。可レ案下四分建立法差別有二違
宗過一之義上也
問。違二自一分現一非レ他句體何物耶
疏云。有違二自一分現一非レ他。如勝論至説一
切違二自一分一云云
明詮噵云。三極微眼不レ得。三麁大眼根得者。
唯據二色塵一也。基意亦同云云
  尋云
明燈抄云。第一句中。風大及三極微非二眼
得一。三麁可レ得者。風大麁細非二眼根得一。地水
火三麁眼根得。細非二根得一。是此疏意。唯識疏
云實句之中。地水火風父母極微非二現量得一。
子微以上是現量得。下破二順世及勝論一中云。
極微聚集足レ成二根境一。何用果爲。故知耳也。
二文何違。今會通云。此文別委。彼文總也。彼
云二子微以上現量得一者。具而應レ云二子微以
上除レ風餘三是現量得一。若不レ爾者。違二彼宗一
故云云
後記云
  現量體之事
疏云。現量體者。立敵親證至名二現量相違一
云云
  尋云。何以耳根爲二現量體一耶
前記云。疏耳爲現體等者。顯現名レ現。耳亦名
レ現。現量名レ現。唯是其識。今言三其耳名二現
量一。現量具故。亦名二現量一云云
邑記云。疏耳爲現體等者。問。現量體者。謂
證二自相一智。云何色根名爲二現體一。答。如二瑜伽
第十五説一。如レ是現量誰所有耶。答。略説四
種所有。一色根現量。二意受現量。三世間現
量。四清淨現量。色根現量者。謂五色根所行
境界○既云二色根現量謂五色根所行境界一。
故知色根得レ爲二現體一。非二唯智一也云云
  問。於二現量相違一有二一分四句一。爾者自他
倶不レ違二一分一句體何物耶
疏云。倶不レ違二一分一者至雖レ違二彼教一。非二現量一
故云云
明詮噵云。然數論及佛弟子。不レ云二自性及我
現量得一。故云二倶不違一分一云云
後記云。自性我體皆轉變無常者。自他皆不
レ違二現量一也。故言二倶不違一分一。問。是全不
レ違。何者一分。答。雖二全不違。亦得レ言二倶不
違一分一。以二全分一故也云云
  比量相違之事
疏云。比量體者。謂證敵者至故所立宗名二比
量相違一云云
  今案。比量者。敵證者依二立者立因一觀二所
立宗一正智也。宗與レ因相順之時。敵證正智
生。宗既違レ因。敵證他智返起。故所立宗
名二比量相違一。意因比量境故。相從名二比
量一。今違二此因一故云二比量相違一歟。故理門
論云。是近及遠比度因故。倶名二比量一文或
以レ違二敵證正智一。名二比量相違一。所謂初無
後無故ノ正因。生二瓶等無常比知正智一。而
瓶等是常宗違二彼因一。敵證之智返起。令二他
智不起之當。即名二比量相違一歟追可二審
定一
明燈抄云
  問。十地菩薩現量心可レ縁二第七識一耶
疏云。有違二他比一非レ自至如二眼根等一。爲二六依一
故云云
前記云。疏如小乘對大乘至爲六依者。此意
即末那識唯佛レ現量知レ有。所以捨レ之。捨者
除也。餘並知レ有。現等五識即依二眼等根一。第
六意識即依二第七一。即此第七爲二第六所依一。即
第六所依也。比量相違者。違二大乘比量一也。
量云。第六識必有二倶生不共依一等量也云云
  尋云。妙觀察智豈不レ知二第七識一耶
明燈抄云。第二句中。如二眼根等一爲二六依一故
者。如二唯識云。眼等五根非二現量得一。以二能發
識比知是有一。以レ之例云。第七末那非二現量
得一。以レ發二意識一比知是有一云云
明詮引レ仁云。大乘在二因位一亦雖二現量知一。而
今對二小乘一以二比量一令レ信故。云二除レ佛等一也
云云
  問。付二勝論六句義一。爾者除二和合句義一餘
皆現量得可レ云耶
疏云。有違二自一分比一非レ他至和合一句比量
知故云云
明燈抄云。第一句中。彼説前五現量所得等
者。唯識疏云。總言業・有・倶分三唯現得。異・
及和合・有能・無能・無説五非二現得一。餘二通
レ二。案云。前五句中。業句大有・同異性三唯
現得。和合句義非二現量得一。實句徳句通二現及
比一。且實句中。地水風父母極微非二現量得一。子
微以上是現量得。餘空・時・方・我意。此五實
句非二現量得一。徳句之中。聲・覺・樂・苦・欲・嗔・
勤勇・重。此八徳句唯現量得。法非法全・行少
分二徳半。唯非二現境一。此行即是行中念因。
非二全取行。故是半也。色・味・香・觸・數・量・別
性・合・離・彼性・此性・液性・潤・及勢用十三徳
半。並通二二種一。此中勢用即行作因。非二全取
行。故是半也。今此疏云二前五現量所得一。即
違二唯識疏文一。何會レ之也。今會通云。實・徳二
句唯取レ通レ現。不レ取レ通レ比。總對二和合一云二前
五現一。若言二前五唯現量得一。可レ有二此違一。既
不レ言レ唯故不レ違也。雖レ有二此通一。義猶難レ解
云云
  問
疏云。有違二他一分比一非レ自至除レ佛已外皆比
得故云云
明燈抄云。第二句中。彼説五根除佛已外皆
比得故者。色等五塵世間共見。現量所得。眼
等五根非二現量得一。若依二大乘一。雖二第八識縁
及如來等縁是現量得一。世不二共信一。餘散心中
無二現量得一。以三但能有二發レ識之用一。比知是有一。
此非二他心及凡六識現量所得一。問。對二一切
有一者。所對敵者是小乘也。如來小乘許二亦現
量得一。如何今云二除レ佛已外一耶。答。雖三如來小
乘亦許二現量得一。而非二世共許一。故不レ爲レ證。然
此句意。除二佛所縁一依二小乘宗一。根唯比得。不
レ通二現量一。大乘之中。除レ佛餘位五根並通二現
比所得一。望レ五爲根是比量得。望二第八識一現
量所得。故不レ違二自五根比得一云云
  問。付二比量相違一分四句一。爾者違二共一分
比一作法如何
疏云。有違二共一分比一。如明論師至他全。自宗
一分云云
後記云。問。明論聲常。自立二一切聲皆是常一。
可レ違二自宗一分比量一。對二佛法一立。佛法全是
無常。何言二一分一。答。若論二生滅一以解二無常一。佛
果法中聲亦無常。以二有爲法皆生滅一故。今
據下捨二無常色一獲得常色上。是色收可レ有レ常也。
爲レ對二果位一故。言レ違二共一分比量一云云
  明燈抄心同レ之
邑記云。疏有違共一分比如明論師對佛法
等者。疏中應レ對二聲論一。彼許二内聲常。外聲及
音闇聲皆無常一故。可レ成二一分一。或對二勝論一。彼
聲性常。餘聲無常。皆無レ違レ理。今對二佛法一。乃
是他全。非二四句攝一。又明論聲。佛法全不レ許
レ有。不レ可レ論三其常與二無常一。餘一分聲定是無
常。約レ此名爲二共一分一。義可レ通也云云
明詮噵引二備説一云。問。佛法云。明論聲及餘
一切聲並皆無常。此即違他全分比也。何故
今云二違共一分比一耶。答。且除二明論聲一。約二餘
聲一而云二違一分比一也。據レ實言レ之。第二説是
正義。謂違他全比自宗一分比也
卷首書皮裏
  問。聲論師出家爲レ僧時。聲常宗不レ立。爲
當如何。答。出家時尚立二聲常宗一。故四分戒
本末。説二七滅諍中言諍一云。如二聲論師一。出
家爲レ僧。仍執二舊法一立レ聲爲レ常。無質礙故。
猶如二瓶等一。然聲事一。無常理立敵無レ諍。
是諍體云云
因明大疏抄卷第十三終
  癸丑冬十一月初三日晩課時。以二原本一校正已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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