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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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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界者。彼雖不尋香。尋香類名尋香。見生處
起愛。不聞香自無鼻識。生處無香故。十五三
界有無。除無色界。以無形及處故。基師解
云。欲色二界中亦非必定有。變人爲虎雀化
爲蛤等。無中有故。涅槃經言。或説欲色界有
中有。或説欲界無中有。皆不解我意。若一切
有者何故説有不解我意故許通無。容豫者
有。速疾者無。陷身入地獄。此等皆無故。雖
有此説。今勘涅槃經。無欲色字。彼經明二十
一對諍論文云。或有中陰或無中陰。準下文
釋。汎言有中陰無中陰。皆不解我意。所以者
何。欲色界有。無色界無。非一向有無故。故爲
證不成。其陷身入地獄等者。準婆沙七十卷
云。毘奈耶説。度使魔羅等即身陷入無間地
獄。問此等爲受中有不。答受中有身。然以迅
速難可覺知故作是説。初一刹那死有蘊滅
中有蘊生。後一刹那中有蘊滅生有蘊生。乃
至廣説。變人爲虎等者。若順憬師云。此等別
報雖轉而總報不改。婆沙復云。施設論説。劫
初時人有忽腹行。身形既變共號爲蛇。復有
欻然生第三牛。身形既變共號爲象。問如是
轉變有死生不。乃至答應作是説彼無死生。
問如何人趣即作傍生。答非即人趣轉作傍
生。但彼身形前後有異。於中有説。彼恒是人。
復有説者。復是傍生等。有餘師説。彼有死生。
如是説者彼無死生。故二説中初説爲善。經
死生者多忘本事。既憶本事故無死生。故知
欲色一切定有中有。此説爲善。然中陰經云。
無色中陰禮如來者。釋是大衆部經。不勞會
釋。今尋正理論第二十三卷。元瑜釋云。有餘
部師執無中有者。即大衆部上座部化地部
立無中有。與前師言似如矛楯。勘異部宗輪。
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部雞胤部本宗同義都
無中有。十六趣向相。見地獄相。謂已舊同類
喜樂馳趣。生處境礙即便續生。十七明中有
唯是化生。十八趣向心。初明趣地獄心。後類
明向四趣。如癭鬼者。有鬼頸有大癭。所逼不
能喫食。決擇分説。鬼畜一分恒受衆苦同於
地獄。然此處唯説鬼趣。鬼趣重故略擧之。
十九由三處現前得入母胎。二十無三障礙。
初標。次別釋。後合結二門得入母胎。有麻麥
果者。有麻麥果塞蔽産腹。如車螺形者。以寛
大故。或有形曲有穢有濁者。穴不順直難安
子故。其處穢惡津液渾濁。不堪攬之成所依
故。或感大宗葉業者。自有感大宗葉業。父母
無之。或自無父母之。二十一於父母起顛
倒。二十二薄福多福。聞見聲聞。自下明生
有。文分爲二。初明識支最初依託。後第二卷
初辨種子具不具。前中有二。一總標依託。二
云何下別釋其義。先問後釋之中有五。一明
依託相状。二諸根依此次第當生。三諸根依
處亦次第生名得圓滿。四識託於色安危共
同。五初託肉心後從此捨。謂此所出濃厚精
血合成一段等者。謂父母精血合成一段。中
有末心起愛煩惱名爲顛倒。中有末身名顛倒
縁。即彼一段非情精血與中有倶滅。即此同
時由種子力。有微細根及造根大種并餘
根同是有情分不淨精血和合搏生。言此羯邏
藍中有諸根大種等者。此中景解。此文即
能造離所造。次於後明同處不相離者。此文
據初生時四根未起。已有能造地大。地據其
處所。故得相離。若六處時四根生已。即根
與大互相渉入。如衆燈光處所不異。則名同
處不相離也。備師云。五相雖別而一地造。既
有身根與地大倶故。第二分云。同處未有四
根。故此文云。相離義無相違。雖有地大不造
四根故。但就種類假名能造。基後説言。初有
諸根大種。并有諸扶根大種者。即説造身大
種及造扶身塵大種。爲造餘四根大種等。非
更別有相依而有。是造義故。不爾豈復唯有
大種無所造耶。欲界一切四大種不離色觸
等故。問曰。文説及根所依處大種倶生。所依
及處有何異耶。解云。若直言所依即是造根
四大。若言所依處。處即是根所依四塵。此則
通擧故云也
瑜伽論記卷第一之上


瑜伽論記卷第一之下論本第二至第三卷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二
自下明生有中。第二段辨種子具不具。於中
初約五姓以明種具不具。説般涅槃及無涅
槃。即影説不定人竟。後據三界總報自體明
種隨逐。其五種姓義名。據楞伽經所明五種。
無有無姓有情終不成佛者。以別義明菩薩
闡提終不成佛。按此論所明五種。其決定及
無姓終不成佛。新舊諸師立破道理。略而不
述。廣明法爾新熏種子義者。指如識論。自下
明本有漸増長。文分爲二。前明胎内増長相。
後生後漸次下明胎外所作事。前中復二。先
約種相差別以障果増。後又於胎下正明胎
分増長。前中有十。一名色漸増。二因用不同。
三凡聖見異。四受起差別。五種子新舊。六三
時報業。七有染離染。八麁重隨眠。九種子衆
名。十轉捨轉得。就第五種新舊中。言又種子
體無始時來等者。護月云。種子本有。由新熏
發方生。故名爲新。此文爲證。難陀云。此説名
言本識現種無始新熏不能自得異熟果。要
由淨業新熏招集方乃能生。故名爲新。護法
云。名言及業種各具法爾新熏。然其名言種
子雖復法爾舊成。無有支熏不能得果。新舊
合用其果方生。望業招果與其新名。言若果
已生説此種子爲已受果者。即前本有種子
爲彼現行淨不淨業之所熏發。若得果竟名
已受果。然名言種雖得果已。功能無盡。名無
受盡相。若業種子隨其勢力。或滅一生二三
四生終有盡期。名有受盡相。第六解三時報
業中。言雖餘果生要由自種者。景師解。一果
體起酬二種因。義分兩果。酬於業種名異熟
果。酬名言種名等流果。雖望彼業有餘異熟
果生之義。要由親因自名言種方始得生。一
云。雖除此生。餘無量生果生要由自種。而此
生壽量盡邊生此生果種名已受果。所餘生
自體種子未與果故不名已受果。言然此種
子亦唯住此位者。景師云。然此不定受種子。
若受報時不離三時。故言亦唯住此位。基又
解云。順受業中報定時不定。種子縁差。現在
未得受果。雖於餘生方始受果。亦唯住在順
現受位。顯揚論説業有三。謂順現受生受後
受。或分爲四。加不定受。或開爲五。不定受中
離時及報定與不定爲二業故。此文不説順
現受者。意説多時不受果種。雖經多劫而不
腐敗故。然大乘中若業種子有減一生乃至
多生。從初受時名現生後三時業別。由此義
故亦有多時順現受種。唯別報故。且不説之。
其譬喩師説有八業。謂三時及不定。皆有定
不定。謂順現受時定報不定報定爲二。餘准
可知。是第四業不別依三時但總分別。彼破
薩婆多云。若無間業定順生受不可轉者。三
界善業非想最勝。亦應無越得聖道者。彼既
可轉此亦應然。今大乘中似同譬喩。彼阿闍
世王五逆之業懺悔不受。即是生報可轉時
報倶不定。故決擇云。決定受業者依未解脱
人相續中説。若已解脱人無有決定受業。由
此順現業等皆二業成。雖未見正文理有何
失。第七有染離染。景師云。於現生後及以不
定。隨一頼耶識中有欲離欲一切皆同。雖三
時報別。然由前後是一行者。身相續故。基師
云。一界中有諸界種。繋染同故。離染翻此。第
八文者。解云。麁重有三義。一損惱義。唯染
汚法。二無堪任義。亦通無記。三性有漏義。通
有漏善。善法種子無前二義。故不名麁重。然
決擇説有自性業麁重。對法亦名有漏麁重。
據第三義亦名麁重。是故一切所依自體即
是異熟五蘊之身煩惱依附。名麁重所隨。無
記種起名麁重所生。體是異熟無覆無記名
麁重自性。第九種子衆名略擧有十一。界者
因義性義。種姓者類別義。自性者體義。因者
能生他義。薩迦耶者虚僞身可破壞義。戲論
者分別義。所分別故。阿頼耶者所受著義。取
者所取義。苦者逼迫義。薩迦耶見及我慢所
依處者。我見我慢依生處義。第十捨得文者。
善無記法種子由煩惱力數能生果。故入涅
槃不得自在。由斷彼縁不能牽果。隨意滅度
名内縁自在。自下正明胎分増長中分七。一
時節。二資禀。三分位。四變異。五男女住相。
六母苦逼。七出胎相。時節中在胎經三十八
七日。後經四日。合逕二百七十日。方始出生。
此説極滿足者。或經九月或復過此者。九月
即是三十八七日。或復過此即是餘經在胎
十月。此説極滿足者。八位中五王經説。一七
日如薄酪。二七日如稠酪。三七日如凝蘇。
四七日如肉變。五七日胞成熟。起風入胎
吹其體身。六情開張。在母胎中生藏之下熟
藏之上。乃至十月云云。又羯羅藍者此名雜
穢。亦名和合。此爲最初衆苦因起。損惱既廣
喩立箭名。倶舍名剌。稀末稠也。遏部曇者此
名爲疱。亦名息肉。閉尸者此名凝結。鍵南者
此名堅厚。鉢羅奢佉者此名枝分。若依十二
支攝此八位。初一通在識支名色支中以體
多刹那故。次遏部曇乃至髮毛爪等五位。唯
在名色支中。根形二位在六處支。變異中分
文爲二。初標四異。後隨別解釋。自下明胎外
所作事。分文爲二。前明漸次所作事業。後又
諸有情下。明從無始來前能生後恒作四縁。
前中文相有六。謂初觸六觸。次學世事。次耽
著家室。次造諸業。次受用境界。後乃至或往
五趣或入涅槃。按文相也。出生已後名爲
觸支。就解四縁中。言又諸有情者。牒能生也。
於如是有情等者。明所生也。彼有下重辨能
生所生。乃至此復於餘謂祖能生父。父生於
子。子生於孫。孫後生孫故。自下明空觀盡漏。
如是句義甚爲難悟者。謂漏盡句義非易解
悟。所以者何。雖能盡漏而無我故。謂我無
有等者。三藏云。我無我所時方分等。我所
童僕瓔珞等誰。我所資具事。非唯我所體亦
空。故非他我時方分等三。景師云。謂我無有
若莊嚴分若僮僕誰若資生事。既無此所。明
知無我。次言我亦都非若分若誰若事者。謂
汝我自體非是他我若莊嚴分若僮僕誰若資
生事。明知無我。備師云。我無五蘊分。無我見
誰我所見事。非唯自身無此三義。他身亦無
分誰事也。基師又解。分謂類。誰謂體。事謂
物。初破我所後破我體。或分謂三世時分。誰
即我體。事則我所。初觀自身後觀他身。上來
正明内分死生竟。次傍乘義辨外分壞成。初
結前問後二對問解釋。釋中有二。初總明成
壞。第二云何火災已下別辨成壞。前中復四。
初明成壞由衆生業。二明三災劫壞處所。三
明壞空成住。名二十劫爲一大劫。四辨梵世
壽量有三。謂由諸有情所作。能感成壞業故
者。即以尋伺諂誑等爲火災業。喜爲水災業。
樂及二息等爲風災業。欲界通善不善二業
所感。上界唯善。景師云。初業勢盛。感世界成。
後業勢衰。感斯散壞。即説衰時之業爲感壞
業。故論説云。内有尋伺火故外感火災等。言
由彼外分已下。通伏難。難云。外器成壞壞別
業滅。内分生死死別業滅。下答由彼外器皆
悉散壞故待壞業。内死但壽盡非皆散壞故
無別死業。下釋。所以者何。由彼外世非情麁
色恒相續住。頓滅實難。故壞由業。内身識託。
識在壽存。業盡壽亡任運易謝。又感成器等
者。謂能感外器業。定引一劫不増不減。一切
衆生共業招故。内死不然。由種種業壽命不
定。各別業感。業盡壽亡便任運死。解處所中
有二。初明三災所壞處。二明災不壞處。名爲
災頂。次明四劫。各二十爲一大劫。中唯二十
住劫有増有減可説二十。成壞空三既無増
減。准住劫量。解壽量中。梵前益天者。即是第
二梵輔天也。大梵王前作饒益故。有九種。一
日月歳數。法華論云。晝夜日月時年以此爲
數。菩薩地亦言。劫有二種。一是日月歳數。二
是阿僧祇。二増減劫。即是飢病刀。小三災劫
名爲中劫。三二十劫爲一劫。即梵衆天壽量。
四四十劫爲一劫。即梵前益天壽量。五六十
劫爲一劫。即大梵天壽量。六八十劫爲一劫。
大災劫。七七*大爲一劫。即水災劫。八七
水爲一劫。即風災劫。九三大阿僧祇劫。依華
嚴經第二十四卷阿僧祇品。有百二十數。第
一百二十名一阿僧祇。依舊攝論説三十三阿
僧祇。第二劫爲小一劫爲二十一劫。第三劫
爲中一劫爲九故。初爲大一劫爲三故。雖有
此文。不知積何以成無數。若倶舍論引解脱
經説六十數。唯有五十二。八忘失。第五十二
名阿僧祇。仍以十積數。不同華嚴從萬以上
皆倍倍積。謂萬萬名億等。以大小各別故取
數不同。又若瓔珞經樓炭經等中。佛隨機説
劫數多小非一。但大智度論引經説。有萬百
由旬城溢滿芥子。有長壽人過百歳已持一
芥子去。芥子都盡劫猶不盡。乃至廣説。眞諦
云。如經説芥子聚盡劫猶未盡者。百年取一
乃至唯一芥子。不名爲聚故名聚盡。以有芥
子在故名劫猶未盡。言大梵壽量六十中劫
者。舊來相傳皆云。梵王但經五十八中劫少
二中劫。所以者何。於成劫中初一別劫成器
世間。梵王未來。但經十九劫後。壞劫時一劫
火起。梵王亦無。是則梵王於一大劫八十劫
内除正空時有二十劫。於成壞時各除一劫。
但壽五十八劫。而言壽命六十中劫合爲一
劫者。從多總判。故智度論云。梵王壽命五十
八劫。若依起世經説。梵王還滿六十小劫。彼
云。世界初成時初成初禪三天宮殿。欲界宮
殿未有。爾時梵王已從上地生在梵宮。爾後
方造欲界空居天等。即於成劫滿二十也。後
至壞時至第二十劫。欲界火起已燒多時。梵
王猶在。火勢經久垂至梵宮。梵王方去。是故
於壞劫亦經二十劫。則具經六十劫。此與火
等初成壞時量位相當感故。大梵壽量一劫時
定。三天三品修生不同。劫數故異。問約此論
及倶舍等。明十九劫壞衆生世界。第二十劫
壞器世界。若立世經説十劫壞衆生世間十
劫壞器世間。若爲會通。解云。見聞各異。難可
會釋。又解。經説初從壞地獄乃至壞梵補。經
十小劫衆生世間壞。梵王未上生也。以大梵
王獨一少故攝入器中。論中多少。通論故言
十九劫壞有情世間一劫壞器世間。剩明賢劫
量者。補闕解。有人云。非水火劫。乃約千佛前
後出時。經於百千火水等劫遠亘長時。總名
賢劫。故倶舍言。釋迦菩薩初僧祇中値七十
五千世尊。最後値佛名罽那尸棄。第二僧祇
値七十六千世尊。最後値佛名曰燃燈。第三
僧祇値七十七千世尊。最後値佛名毘婆尸。
度三祇後入百劫。謂水火等劫。修相報業。於
三十二劫遇於二佛。謂尸棄佛毘舍浮佛。如
佛名經説。此毘婆及尸棄毘舍浮佛同是過
去莊嚴劫千佛。而不同水火等一劫。將知賢
劫亦非水火等劫。故觀藥王藥上菩薩經云。
爾時釋迦佛告大衆言。我憶往昔於妙光佛
末法之中出家學道。聞五十三佛名心生歡
喜。展轉相教至三千人。異口同音稱名禮拜
除無量罪。初千人者華光佛爲首下至毘舍
佛。即於過去莊嚴劫中千佛是也。中千人者
拘樓孫佛爲首下至樓至如來。於賢劫中千
佛是也。後千人日光如來爲首下至須彌相。
於星宿劫當得作佛。依此判釋理恐不然。依
倶舍等小乘教法判大乘義云。莊嚴劫中末
後三佛不同一水大劫出。證賢劫中千佛亦
別劫出。理謂不然。所以者何。小乘中明三祇
遇佛數量全少。大乘不爾。所以者何。依如涅
槃説。初依菩薩供五恒佛。初地至六地。是第
二依値六恒佛。七八九地爲第三依値七恒
佛。第十地爲第四依値八恒佛。又三祇後無
別百劫修相報。然本業瓔珞等經云。第十地
後更經多劫修千三昧學象歩等。但是第三
僧祇數攝。應知三劫各千佛。並各據一水火
等劫同劫出世。無別大劫名爲賢劫。何以得
知。如賢劫經及長阿含經等並云。此劫初成
之時水雨充滿。上界諸天下觀水聚。見千蓮
等光明照曜如百千日。諸天記言此劫大劫
賢。於此劫中當有千佛出現於世。此豈不記
水火劫中有千佛耶。又依立世毘曇云。住劫
中八小劫已過。十一未來。第九一劫現在。此
第九劫幾多已過幾多未來。未來定餘六百九
十年。世云今時住劫中第九劫。即配屬云。前
五劫中無佛。第六劫中有拘留孫佛。乃至今
第九劫有釋迦佛出。後第十劫中有彌勒佛。
後十劫住無佛出者不然。西方判之。今時正
當住劫中。已有四佛出世。長阿含云。拘留孫
佛於四萬歳時出等者。從住劫初人壽命無
量。減至四萬歳時拘留孫佛出。三萬歳時拘
那含佛出世。二萬歳時迦葉佛出世。一百歳
時釋迦出世。從此漸減迄於十歳至刀兵劫。
如彌勒下生云。近刀兵劫。若依立世毘曇。近
飢饉劫。故彼論云。此劫爲飢餓故盡。過十歳
已壽命漸増。至八萬歳彌勒出世。既依西方
判。今正當住劫初劫。立世云。此劫爲飢餓故
盡。復准瑜伽三十歳時有飢餓劫。彌勒成佛
經説近刀兵劫者。據至十歳後有九百九十
五佛於十九劫中出説。依立世今是第九住
劫。彌勒第十劫出。餘諸佛於後十劫分布漸
出。更安二千佛出亦得無妨。以於中間一一
佛出相去皆隔衆多歳數時劫。以大乘判。住
劫具足二十下世二十上故。於初劫減時四
佛出世。増時一佛出世。即初劫已有五佛出
世。自餘諸佛於後十九住劫前後分布出現
於世。長阿含云。毘婆尸佛人壽八萬歳出世。
尸棄佛七萬歳嚴出。毘舍婆佛六萬歳時出
者。應是前水火劫二十住中最後住劫漸*減
時出。雖復隔劫是七佛數。故一處列之。問劫
體是何。解云。若據小乘時無別體。約法以明。
故五蘊爲體。大乘即以二十四不相應行中
時爲體。自下第二別辨成壞。於中有二。初明
壞。後如是略説世間已壞云何世間成下明
成壞。中分三。初火次水後風。火中分二。初問
次答。答有三。初明二十住劫爲壞之漸。次於
最後増已下正明二十壞劫。後如是世界皆
悉燒已下明空劫。次文復三。初總明住劫中
一増一減。次又此中劫下。明減劫時小災衰
損而後漸増。後如是二十減二十増等結成
住劫。言謂有如是時乃至八萬歳者。贍部洲
人從初壽命無量減至八萬。雖云壽命無量
不過半劫。以婆沙云欲界善業無有能得一
劫壽者。若無間地獄及持地龍王不善業果
有經一劫。問曰。成劫之末住劫之初如何取
別。景法師云。成劫中劫一劫成器世間。後
十九劫漸布衆生。五道住處皆悉遍有。贍部
洲人壽命無量。未減一分。爾時判屬成劫中
第十九劫。從壽無量漸減未至八萬歳來。即
屬成中第二十劫。從壽八萬漸減乃至十歳。
即屬住二十劫中第一住劫。故倶舍云。從世
間初成十九別劫。於無量時已度此。無量壽
衆生漸減乃至十歳。世間已成及住。是住初
別劫。眞諦疏云。從成劫中剡浮洲有人已去
壽命未減已還成劫從初至此時。經十九別劫
滿。從壽減一分已去未至八萬已還。是成劫
中第二十劫。若減至八萬乃至十歳。即是住
劫之初。從此後増至八萬歳。即是住中第一
劫終。泰法師云。減至八萬是住劫中第一劫
初。乃至十歳。是住劫中第一劫終。第二段中
有二。初明三災衰損。後又能棄捨損減壽量
下。明後漸増。初文復二。初明小三災。後明三
衰損。倶舍説。小三災皆於十歳時起。故別劫
生。今者大乘同於一劫三十二十十歳時起。
儉病刀如次。如倶舍説。儉有三事。一白骨。二
運籌。三聚集。廣如彼説。問何故此三災於壽
有短長。景師云。以儉劫時有少所食經時最
多。疫病劫中藥力支持弱故經時次少。刀兵
相殺七日即盡。經時最少。基師又解。由不善
業下中上品故。招感三災時有長短。刀災但
云七日不言夜者。白日相見殺害易成。夜中
闇黒殺害事少。略不説夜。有餘經言。由施衆
生一搏食故不生飢餓劫中。由施衆僧一
梨藥不墮疫病劫中。由一日夜持不殺戒不墮
刀兵劫中。若依小乘住劫中前十九有小三
災。以第二十劫唯有一上増而非減。故無災
起。今依大乘有二十減二十増。故二十劫皆
有小災現。問曰。刀兵等三何災初起。答曰。若
依立世云。是二十小劫中間有小三災。次第
轉輪。一者大疾疫。二者大刀兵。三者大飢餓。
今此瑜伽似依壽命増減而説。故云三十歳時
有儉災。二十歳時有病災。十歳時有刀災。此
三災並以不平等大種爲體。衰損中。若樓炭
云。壽至五歳身量七寸。按古倶舍。女子五月
嫁。父母願子終於十歳。猶如今日願壽百年。
遮變味者。謂沙糖煎甘*&T043491;作。變甘*&T043491;
爲味故。結成住劫中。言二十減二十増者。若
對法論則同小乘。初一唯減後一唯増。中間
十八有上有下。與此不同。云何會釋。奘法師
云。此不相違。初一唯減者。是減中最初已前
無増。故云初一唯減。後一唯増者。第二十住
中唯増即滿。向後更不磷減。故言後一唯増。
光師釋倶舍云。問初劫唯減下劫唯増。據何
時等中間十八。解云。二十住劫前後相望。前
有情福勝。後有情福劣。住中初劫福最勝。應
合受用上妙境界。故下時極遲。從第二劫以
去其福漸薄。上稍遲下漸疾。以上時境勝薄
福故不合受用故上時遲。以下時境劣薄福
故應合受用。故下時疾。如是乃至第二十劫
福最薄故。上時極遲。故初後劫等中十八。又
解。壽未減時是成劫攝。無量歳初減已去方
名住劫。第二十劫上至八萬多時經停故。初
後等中十八。按立世云。疾疫劫末諸有在者
各散分處。時有一人合某閻浮提内男女唯
餘一萬留爲當來人種。極八千歳。是時女人
至五百歳爾乃行稼。壽八十千歳。住阿僧祇
年。乃至衆生未造十惡。從起十惡業道時節。
壽命因此十十歳減。度一百年則減十歳。次
後百年復減十歳。次第漸減至餘十歳。廣釋
増減應尋彼文。且依琳法師記。從佛滅後。至
今大周長安五年乙巳之歳。已經一千七百
五年。而壽猶長者以法住力故爾也。以立世
説正法一千年内衆生壽命恒受百年不減
故。自下第二正明壞劫中分二。初明有情世
間。唯言沒已生極光淨天者。且據極處不障
生餘下天等處。泰師云。廣論約始故云入初
定。此論約終故云入第二定。立世云。五淨居
天來欲界空中共相教示。悉生光淨。次當於
此時五趣世間居住之處下。明器世間壞。起
世經云。無天雨澤所有果木一切乾枯。即有
迦梨風吹八萬四千海水皆令四散。於下起
第二日宮置須彌半腹等。小乘因此説六日
轉光在海下壞時方出。今者大乘未見文説。
問七日行何也。答有三釋。一云亂行。二云上
下爲行分路旋運中間各去五千由旬。三云
横列如雁行。正理論以後爲正。言踰前四倍
者。泰師云。第二日輪望初日輪熱増四倍。乃
至第七日望第六日亦増四倍。六所燒事中。
論數無第五。基師云。第五即妙高。第六是大
地。合一處明。略無標第五名。其體已列。憬法
師云。本譯云五六蘇迷盧山及以大地而傳
寫人失其五字耳。展轉熾盛極至梵世者。欲
色界色麁細類殊。不可下火而燒上器。大勢
相接漸壞世間。故言展轉實別火壞。略爲三
事中。一草事由初所槁。二水事由五所涸。三
堅事由二所燒。合成八日者。其第六日能爲
二損。一分損大海。一分損山地。半入損水。半
入損堅。故數成八合但七日。自下第三明空
劫中。乃至餘影亦不可得。此雖無文。亦同小
乘有空界色。言無影者。以無質故。非無逈色。
又如經説。空劫之時猶如闇穴。故知有闇色。
問此色何業招。亦他自地衆生業感非成非
壞業所招故。自地衆生得天眼者。可見用故。
或言無影。影即逈色。逈色亦無。不同彼宗。
無業招故無用故。次明水災。火焔勢必上騰。
所以災從下起。水風藉空飄注。由此災從上
生。如見實三昧經云。施虚空中起三十三重
雲。覆三千界。經五中劫天降大雨流注不絶
如象王尿等。起世經云。從二禪已下雨沸灰
水百千萬歳。洪波漂蕩。所有世界散滅無餘。
名水災過。問由何七火方一水災。答第二禪
中小光天壽二劫。無量光天四劫。極光淨天
八劫。若一火後即起水災。彼天如何時壽八
劫。由此即顯七水之後復起七火方一風災。
總顯八七火一七水方風災成。第三禪少淨
天壽十六劫。無量淨天三十二劫。遍淨天六
十四劫。八七火一七水方一風。水火九七成
六十三。後一風災成六十四。由是三災壞劫
各別。下明風災。見實三昧經云。風災起時衆
生悉生第四禪已上。從二鐵圍中間起大風
災。名僧伽多。先吹遍淨天宮。兩兩相拍散壞
都盡。次吹光音已下宮殿。共相&T016113;觸令無形
相。次吹大小諸洲須彌山等。三千刹土下上
散滅。自下明成。大文有二。初明世界成。後如
是安立世界成已下。明其中可得諸法。初文
中。乘上風災壞故。略不説火水壞而後成。若
依起世即云。是於虚空中起大重雲覆三千
界注大洪雨。渧如車輪水聚増長。乃至梵天
有四風輪。持彼水聚令不傍流。一名爲住。二
名安住。三名不隨。四名牢固。時彼水聚雨
斷已後還自退下無量由旬。爾時四方一時
有大風起。名阿那毘羅。吹轉此水生大沫聚。
風吹此沫擲置空中。先造梵宮七寶間成。彼
水退滅無量由旬。復擲水沫成魔天宮。次造
他化乃至夜摩忉利已下。從下向上次第而
成。舊倶舍云。如前劫中火災壞後。初禪已下
三千界久遠虚空。後劫將起。於虚空中有微
細風。漸漸而起。以爲種子。出生七寶造於梵
宮。及造欲界空居四天所有宮殿。文云壽盡
故者。彼天分限命盡。業盡故者。不滿天壽業
力盡故。福盡故耽定味等便捨命故。二禪三
禪雖有初生。以無尋伺更無希望。以無諂誑
亦無君臣。初定皆有故有大梵起希望念也。
按文相也即説隨造宮成衆生即住。不待總
成方布人住。言自此以後有大風輪等者。從
上向下造空天已。次造忉利已下五道住處。
從下向上次第造之。先造風輪。量等三千大
千世界者。若倶舍頌云。安立器世間。風輪最
居下。其量廣無數。厚十六洛叉。次上水輪深
十一億二萬。下八洛叉水。餘凝結成金。此水
金輪廣徑十二洛叉。三千四百半。周圍此三
倍。備師云。仰周布者。喩盤肩相。傍側布者。
如槃底也。基師云。仰布爲下。傍布爲塼塘。如
持穀篅。上堪水雨之所激注。下爲風飈之所
衝薄者。景師云。若無金輪向下填埤。風輪衝
水有上昇義。由向下捺名爲風飈之所衝薄。
基師解。今者大乘金輪在下。水輪在上。與倶
舍等相違。今更起説。水輪在下。金輪在上。而
言上堪雨注等者。此謂上堪諸界藏雲降種
種雨之所激注。下爲風衝。雖復間有水輪。而
由風力展轉之所衝也。故此卷下文如次言風
輪水輪地輪。七金山者。一踰健馱羅。此云持
雙山。頂有兩稜故。二毘那砣迦。此云障礙。
有神住中障善法故。又解。有神王人身象頭
作魔事能障行者。此山形彼神頭故名障難
也。三頞濕縛羯拏。此云馬耳。似馬耳故。四蘇
達梨舍那。蘇者善義。達梨舍那見義。即善見
山。見此山形善多生故。五朅達洛迦。此云擔
木。往阿修羅以此木擔須彌山。山有擔木故
以爲名。六伊沙馱羅。此云持軸。山峯似軸故。
七尼民達羅。海中魚名。此無所翻。山峯似之
故以爲稱。此與倶舍次第不同。樓炭經明三
種鐵山。應尋彼文。中八洲者。東二洲。一提
訶。此云勝。二毘提訶。此云勝身。南二洲。一
遮末羅。此云猫牛。二筏羅遮末羅。此云勝猫
牛。西二洲。一舍塘。此云諂。二唱怛羅漫怛
里拏。此云上義。北二洲。一矩拉婆。此云勝
邊。二憍拉婆。此云有勝邊。婆沙百七十二
云。人住四洲亦住八中洲。此八中洲復有五
百小洲。以爲眷屬。於中或有人住或非人住。
或有宮者。非天宮殿。若起世經云。須彌東
西去山過半由旬大海之下有鞞摩質多阿修
羅王。國土縱廣八萬由旬。須彌山南去山過
千由旬大海之下造踴躍阿修羅王住處。乃
至山北去山過千由旬大海之下造羅睺阿修
羅王住處。八大那落迦處。諸大那落迦者。婆
沙百七十二釋。那落是造義。迦是惡義。造惡
之者生彼處故等有多義也。獨一者或在虚
空。或在廣野。或在山間等。寒者則八寒。近邊
者八熱門。外四種園。第四卷中當釋。傍生有
三住處。謂諸地水空。大海爲本。從此本處散
行餘處。鬼住處者。以閻羅王處爲本。此於閻
浮洲下深五百由旬。有大國土縱廣五百由
旬。從此本處散行餘處。又婆沙説。閻浮提諸
西南有五百鬼城。半受苦半受樂。起世經云。
閻浮提南二鐵圍間有閻羅王宮。縱廣六千
由旬。乃至廣説。言一分者。除與人天同住故。
贍部從樹爲名。毘提訶此云勝身。瞿陀尼此
云牛貨。倶盧此云勝生。踰繕那者。倶舍頌云。
極微・微・金水・兎・羊・牛・隙塵・蟣・虱・麥・指節。
後後増七倍。二十四指肘。四肘爲弓量。五百
倶盧舍。此八踰繕那計十六里也。言六千五
百者。此則據周圍也。八徳水者。一甘。二冷。
三軟。四輕。五清淨。六不臭。七飮時不損喉。
八飮已不傷腸。龍宮者。大海之下有娑伽羅
龍王宮殿。縱廣正等八萬由旬。又須彌山持
雙山中間海内。復有難陀憂波難陀二龍王宮
殿。縱廣六千由旬等。神住中別標四神各住
一級。四大王天在持雙山。倶舍頌曰。堅手及
持鬘。恒憍大王衆。如次在四級。亦住餘七山。
景師云。此等諸神並是天趣。非天脇者。似阿
修羅脇故以爲名。如王舍城廣轉脇山與此
相似。善住龍王帝釋之所乘也。多羅樹似棕
櫨樹。果如鉢。大金崖側無熱池。倶舍頌曰。此
北九黒山。雪香醉山内。無熱池縱廣五十踰
繕那。樓炭起世皆云雪北香南。涅槃後云香
山頂上。釋言。量及四寶對洲等與倶舍不同
者宗異故。其輪王路但言繞此洲。王四洲之
相。餘處亦有。往餘處飛空而行故。唯此洲有
其金路。贍部樹者。起世云。於此樹下有閻浮
檀那金。聚高二十由旬。以此勝金出閻浮樹
下。是故從樹爲名。一切閻浮檀金從此得名。
設拉末梨似皁筴樹。此所無也。卵生鳥居東
面。以翅扇水。開二百由旬取卵生龍。胎生鳥
欲食卵生龍時。亦上東枝。法用如前。取胎生
龍時則上南枝。水開四百由旬。則不能取餘
二生龍。濕生鳥取卵胎龍時法用如前。取濕
生龍則上西枝。扇水開八百由旬。化生取卵
胎濕生龍時法用如前。取化生龍則上北枝。
水開一千六百由旬。廣如起世等説。劫初之
人從意化生。諸根無缺。騰空而行。林條者。
其形如蕨。糠米皮&T032143;職也。或云&T032143;塊也。
司契者。司謂衙府。契謂要限。則官長也。摩
訶三末多此云大等意。大衆齊等意樂共同
立以爲尊者也。亦名差摩塞縛彌。此云田主。
諸刹帝利種此後也。婆羅門此云淨行種。或
云靜胤。初禪梵王名靜。自稱我是靜王體胤。
故名靜胤。吠舍云坐收種。坐而收利。戌達羅
云耕田種也。補闕引倶舍云。日行此洲路有
差別。故令晝夜有減有増。從雨際第二月後
半第九日夜漸増。從寒際第四月後半第九
日夜漸減者。西國熱雨寒三際各有四月。正
月十六日是熱初月始日也。則從七月九日
已後夜分漸長。從正月第九日已後夜分漸
減。盡増減位與此相違。一晝夜増幾。増一
臘縛。晝夜減時亦減一臘縛。起世經云。日天
子身壽五百歳子孫相承。皆於彼治宮殿住
持滿足一劫。乃至六月北行。於一日中漸北
向六倶盧。未曾暫時離於日道。六月南行。亦
一日中漸移向南六倶盧舍。日宮六月行時。
月宮十五日中亦行爾許。廣説如經。又依漢
地法。五年五月五日有兩閏。月行速者。謂南
北路速於日。不定者繞山行遲於日。又此日
行遠山爲冷近爲熱者。照七金須彌勢分近
故熱。遠之故冷。於上稍欹便見半月者。倶舍
云。近日自影覆故見月輪缺。今則不然。月自
欹側餘而自映故見其虧。亦有天神菩薩并
非天手障以爲日蝕。言魚鼈等影現月輪者。
餘經説言。有贍部樹影現。三藏引本性經云。
昔三獸共行仁義時。天帝釋欲試眞僞。兎拾
薪燒火殺身供帝。帝怪至誠骸安月輪。望世
揩。天地經云。安養國寶應聲菩薩作日
城。寶吉祥菩薩作月城云云。倶盧舍者。即五
百弓量。依梁朝尺丈量。一弓長八尺。五百弓
長四百丈。靜息王者。此有二類。一大菩薩作。
二實有情鬼趣所攝。有云。此文既説。由感雜
染増上業故。生那落迦中。故知地獄趣攝。餘
宗説在五百由旬鬼國之中。靜息義如決擇。
那落迦卒猶如化生者。顯宗論云。無間大熱
及炎熱三。於中皆無獄卒防守。大叫啼叫及
衆合三。少有獄卒。琰魔王使時時往來巡檢
彼故。其餘皆爲獄卒防守。有情無情異類獄
卒防守治罰罪有情故。火不能燒。倶胝者。倶
舍五十二數中第八數名倶胝。謂一十百千
萬洛叉度洛叉倶胝。以十相乘洛叉當一億。
度洛叉當十億。倶胝當百億。然西方有四種
億。一十萬爲億。二百萬爲億。三千萬爲億。四
萬萬爲億。今瑜伽顯揚數百萬爲億。十億爲
倶胝。故言百倶胝爲一佛土。華嚴千萬爲億。
名百萬億。智度論十萬爲億。名百億。則此三
千乃至施作佛事者。昔來相傳諸世界中所
起佛倶從一報身佛變化所起。則於一世界
唯有一佛化身。是則餘佛不起化身。若爾便
違本願。是故若以前後竪望。則於多劫無佛
出世。若於現在横論。十方世界乃有無邊佛
出。一一化佛皆是十方報佛同化。以諸如來
於諸世界盡有大悲起化本願。如在一室燃
衆多燈。一時發光光皆相遍。諸佛如來菩薩
起化身無別亦爾。事發同故。若以末從本。本
別末別。得言化佛有多。但相貌難分不可辨
異。自下明成已可得諸法。文分爲二。初列二
十四章。後隨別釋十九章。不釋五章。一不解
十時分。倶舍論云。刹那百二十爲一怛刹那。
六十怛刹那爲一臘縛。三十臘縛爲一目呼
剌多。三十目呼剌多爲一晝夜。三十晝夜爲
一月。十二月爲一年。一年爲三時。謂寒熱雨
各有四月。唯有八位。今與彼別爲十時者。半
月則十五日。十五日呼剌多爲夜。十五日呼
剌多爲晝。時謂年餘之劫。如前已説。二不解
十受欲者。指如經故。按中阿含第三十六卷
行欲經云。給孤獨問。世中爲有幾人行欲。世
尊對曰。凡有十人行欲。廣説如經。然經文煩
廣故今約義以副十種。十種雖異而略有
三。一非法無道求物欲。二法非法求物欲。三
如法以道求物欲。詳夫行欲之來略有四種。
一求財物自養安穩。二養父母妻子奴婢作
使。三供養沙門梵志令昇上與樂倶而受樂
報生天壽長。四得財物已不染不著見患而
用。然則將此四種辨彼三求不同以障十人。
初三者何。一非法無道求。都無四事。二非法
無道求。有初二事無後二事。三非法無道求。
有初三事無後一事。次之三者。一法非法求。
都無四事。二法非法求。有初二事無後二事。
三法非法求。有前三事無後一事。後之四者。
一如法以道求。都無四事。二如法以道求。有
前二事無後二事。三如法以道求。有前三事
無後一事。四如法以道求。備有四事。以此
而言之。三種二四種一故成十種。此中若非
法無道求等都無四事爲最下也。若法非法
求有前三事爲最上也。若如法以道求具有
四事爲最妙也。三不解八世法得者得利故。
不得者不得利故。不對面而讃名譽。不對面
罵名毀。面讃名稱。面罵名譏。逼惱名苦。適
悦名樂。四不解三品。五不解四威儀。易故
不釋解。五趣中。言種果所攝者。那落迦諸
蘊顯其趣體。種謂地獄名言種子及與所生
趣。同是異熟無記性故。故是趣體。竝彼業
者。順趣故體非趣。化生中。或具不具六種
者。不具謂無想天無第六意處及一切生有
死有。或云。劫初鬼畜未必具根而化生故。
六依持中。或不由造作者。則劫初成非人功
作。宮殿化起者。如六天中復隨福業宮殿自
起。安穩依持者。謂城等。七攝事中。第六福
業及方便作業者。修福業時前方便業。十資
身具中。第八什物之具者。除餘九外餘床
等資身之具。什物者具義。非是十數。八數
隨行中。第七第八由第六起故言屬彼。二十
二種發憤者。發憤縁故。邪業方便者。邪身
語業方便也。又如有貸物將云不肯還主名
爲陷逗。軌範師者阿闍梨。親教師者和上
也。近住弟子者依止也。正知入胎不正知住
出者。謂輪王者此説金輪非餘三種。或四
皆爾。無文遮故。七苦不説第八苦者。基師
云。成劫已有非於住劫方新有故。一解。廢總
就別故略不説。七慢依五法起。謂上中下我
徳生。如五蘊論及決擇皆通見修斷。憍體則
貪染著自法醉逸爲義。慢對他而心擧。是二
差別如唯識第六説。見聞覺知中。依知言説
者謂各別於内所受所攝所觸所得者。景師
云。耳根耳識名所受。鼻舌根識名所證。身根
及識名所觸。意識所得爲他宣説名知言説。
基師云。或以鼻舌身三及五識倶意竝定心
意如次配之。或耳鼻身舌如次配所受等四。
其五倶時意皆是知。總通此四。十九十三説。
見知現量。聞唯聖言量。覺是比量。就衆多言
説句中有二。初總。後彼復云何下別也。釋詞
句者。訓釋諸法所有言詞。戲論句者。謂歌唱
等。攝義句者。如以伽他攝散義句。字母者。謂
三十三字十四音。十四音者。謂哀阿噎伊鄔
烏紇侶紇閭呂盧翳愛汚奧闇惡。不取後二
故成十四。迦佉等五。車等五。吒搋等五。多
他等五。波披等五。夜邏羅縛&T049271;沙婆訶叉。不
取叉字故三十三。將前十四音約後三十三
字。出生一切語言文字。名諸字母。別解中。所
謂地等者。景師釋。地者九地或四大中地大
名也。根則六根名也。境則六境名也。法謂蘊
等色也云云。基師云。地者。如所詮總法顯能
詮總字。以義爲教依。或約初標總名與後所
釋。爲所依故名地。又有聽制功徳過失者。如
律中説不得上過人樹等。依制不上是功徳。
違上是過失。若爲命難聽上無罪。堅妙智退
沈量助伴者。景師云。説善知識等令堅妙智
離於退名。復作助伴。基師云。若懃精進妙智
令堅。放逸懈怠妙智乃退。沈謂惛沈。量謂
度測掉擧也。助伴者同時心所也。基師又云。
示現教導讃勵慶慰四句。則舊所言示教利
喜。景師云。示現教導者現通説法。讃勵慶慰
者。見修功徳。讃勵慶慰。七例句者。則八囀聲
除第八呼。汎聲有三。一男。二女。三非男女。
一一各有八。一體。二業。三具。四爲。五從。六
屬。七依。八呼。今此則是男聲中之一聲。詮目
丈夫之七囀聲。如次配屬體業具等。第八*汎
聲醯補盧沙更無別義。今但説七。又有施設
等者。依受戒法説。施設者。敷設座所。教勅
者。語言訓示。標相者。結界已。靜息者。打靜
也。表了者。白衆也。軌則者。所表軌則。安立
者。置受戒人眼見不聞之所。積集者。大衆聚
集。決定者。問遮難事。配屬者。屬當羯磨所行
之事。驚駭者。令發上心得上戒等。初中後句
者。説三羯磨。族姓想者。受戒人是婆羅門等
族姓。或説。隨相持者爲釋族姓。犯者非釋等。
立宗者。乞求爲初。則四依也。言説者。教化他
人。成辨者。堅持戒故得羅漢果名成辨。受用
者。受戒已竟。依僧受用財法二利。尋求者。求
未得法。守護者。護已得法而無退義。羞恥者。
恥已作惡。憐愍者。他有過諫擧令悔。堪忍者。
堪忍疲苦精懃之事。怖畏者。怖退失事。簡擇
者。棄惡行善。基師云。雜糅者雜本釋諸經論
等也
論本卷第三
上來五門辨地體竟。自下第二後以十門解
釋地義。文分爲二。前明十門。後總以頌結。言
十門者。如後頌云。色聚相應品。世間及與縁。
善等差別門。巧便事爲後其善等差別門有
三。一三性別。二増處別。三釋處名別。故有十
門。前中復二。先攝五爲三分。別解釋則有八
門。後又復應知蘊善巧攝下。明後二門。前中
有三。初牒前五門三處所攝標起論端。次今
當先説色聚諸法下別釋八門。後總以頌結
束五爲三。無爲則是彼所縁中法。除假法者。
此中但欲分別實法故攝四爲三。除不相應
及法處色以非對礙名假有法。下文唯説定
自在色名爲實法故。雖復下文説假法而不
在別章也。別釋八門中。初明色聚文分有。二
初標。後釋。釋分爲九。初明大種五因造也。
二明極微有無差別。三明大造二不相離。四
明色聚諸事多少。五明諸色相續間斷。六釋
經文。七明諸色聚大種無缺。八明三類色聚
差別。九明色聚依六處轉。初段文中。大種造
色能爲正因。謂生依立持養。如文配屬。依因
中。由造色生已不離大種處而轉者。此説即
質造同聚造。實造非假造。由諸日光孤行香
等離大種故。生無色界定道戒色無四大故。
勢依彼有皆依因。持因中。由隨大種等量不
壞者。亦依同聚四所造義。撃質發聲聲大質
小故。或五境附質皆等質量疎遠已去方大
於質。養因中。對法第一説。謂由大種養彼造
色令増長故。彼説一切大種皆養造色義。今
此論中唯説長養。四大資四縁生能養造色。
然所造色大種親養大種。要藉四縁資長方養
造色。今説外縁大方能養。非外四縁是此養
因。相依而有是造義故。生等五因皆増上攝。
或具五義或不具五。非定須具。若依實義親
所造義。必同性造非異性。必同類造非異類。
有漏無漏必類同故。必同界造非異界。定散
必同非異法造。若假説造疎相依造隨應無
遮。異熟長養等流三類或各親造或綺互造。
理亦不遮。第二文中。於色聚中曾無極微生
等者。此顯頓變非漸積義。不同薩婆多聚中
有極微。又非極微集成色聚者。極微無體。不
同經部積成大義。合前二種。不同勝論麁細
倶實。極微亦有方分者。方謂諸方。分謂細分。
雖有諸方而無細分。以彼聚色有方亦有分。
以可分折故。非最細極微復有餘微。是故極
微非是有分。唯識第一云。極微無方分。方則
是分非諸方義。二文雖別亦不相違。第三文
中有二。初略解二種不相離。二又此遍滿下重
解二種。同處不相離者。於無根處諸無根色
隨有根處諸有根色。自類大造皆同一處相
渉入義。非是極微各別住義。和雜不相離者。
謂自類大種與餘類大造更相渉入倶一處
義。故論下云。前是共大種後是不共大種聚。
重解中。先解和雜不相離。又所造色下方解
同處不相離。胡麻等聚體類別居。大造極微
不同於彼。但如諸物石磨爲末以水和合。
難分其性各別。是和雜不相離義。重解同處
中。大種造色同依一處。即質而造合成一物。
無別極微二處而住。大同他宗類各別住。亦
不同彼和雜雖同一處非成一體也。三藏云。
報四大及所造七法相渉入如燈光。乃至長
養大造七法亦相入。則是同處不相離。報養
二大及與所造不相入。則是和雜不相離。若
先有長養大造處。後來長養大造不得相入。
其造香等一具能造四大亦能渉入也。問衆
多燈光一時一處是何不相離耶。答有兩解。
一云。同界同處而不得一處生。是和合不相
離。衆多燈光照一室中者。據實一燈不得遍
照。故不大明。第三燈生時方乃明也。一云。或
有同界處。非同處不相離。謂餘根塵等。或有
同界同處。是同處不相離。謂此諸燈光及諸
香遍於一室等。是故此中爲同法喩。下六十
五卷具明三種不相離。此處明二。遮以顯一
也。有釋。依六十五卷。亦有別物聚而同處不
相離。亦有同類聚而相離不相離。然此第三
卷中約同類大種而顯同處義約物雜聚而顯
和雜義者。以約多顯相而論故不相違也。第
四文中分二。初總明事多少。後又約相攝下
別顯攝義。除唯意所行色者。問如定自在色
下文説實。何故除之。答以非對礙故此除之。
一切色聚乃至唯有餘界者。若據種子而説。
則五色根中有十四色法種子。造根四大之
中亦爾。若扶根四塵及能造大體上但有四
塵。四大種子至五十一當釋。別顯攝義中。且
約眼而説者。若據相攝唯一。謂眼清淨色。若
不相離攝有七。謂眼身地色香味觸。若界攝
有十。加水火風。如眼耳鼻舌亦爾。若身根除
眼等四。獨可得故唯有九。界者因義。順經部
宗。色能持種説有彼界。或彼聚中別有能生彼
色等用。増上縁中立爲界稱。有師妄計。若得
天眼亦得彼地身根。不相離故。其義不然。雜
心頌曰。極微在四根。十種應當知。身根九餘
八。此説有香地。迦延亦言。頗有成就彼地眼
不成就彼地身根耶。曰有。謂身在欲界起天
眼通。故知彼説非理。相攝者體攝也。各自以
體對用也。不相離攝者。體用不相離也。或一
大中。有塵無塵風等者。乘言故來有塵。意取
無塵也。或二中亦應有。或堅及動如風搖樹
無煖無濕等時。或三中如熱濕樹有三無風。
又動樹時有濕無煖皆但有三。或四者可知。
第五文中有四。一聲。二風。三明闇色。四大小無
間生。聲界者。造聲因四大也。恒旋轉風者。内
是入出息等。外謂持世界日輪等風。基師云。
恒續闇色謂世界中間不説空劫。故知彼無。
或義不然。説爲逈故不與闇名。今解。空劫闇
色至世界成則滅。世界壞已還生。故不名恒
續。世界中間若成若壞常有間色故名恒續。
言又明闇色謂於顯色増聚應知者。謂於先
有顯色聚處。明色若起彼聚便増。増明色故
彼聚顯了。暗色若起彼聚亦増。由暗色増障
彼不見。設見不了。小聚無間大聚生者。如長
小兒成麁大色等。亦如小樹而成大樹等。大
生小者。如火燒大木生灰極少。又從盛壯而
衰老時等。第六文中。堅攝云何謂彼種子者。
因隨果攝名爲堅攝。又堅者則彼界。是實地
體。堅攝者謂髮毛等者。則是似地。果是因類
故言堅攝。非執受種子者。謂無漏種子雖依
於識識不縁。故名非執受。第七文中。鑚即生
火。明知先有火性。銷金爲水。將知先有水性。
變地成金。將知先有金性。第八文中。業果名
異熟。現在飮食等之所資長名長養。非前二
種但自類相生名等流。不同小乘則立刹那。
大乘則是定長養攝。或是等流有漏得引無
漏法故。處遍滿者。謂養痩令肥等。相増盛者。
謂令光潔。等流四者。其長養異熟前後相望
亦名等流。則前二種及自性。長短大小青黄
等變改名變異等流。報長養外若住舊位相
續生滅自性等流。初異熟生謂引業果。後異
熟生謂滿業果。諸法有二。一有爲二無爲。無
爲無此三。無差別故。有爲爲二。一有漏。二無
漏。有漏具三。無漏唯二。無業果故。且無漏中
諸根唯一。無等流。内餘色有二。若執受唯長
養。非受者通等流。外五色亦通二種。上説
有長養及等流者各具二種長養等流。若法
處假色諸心心所有二等流。唯一長養除處
寛遍。定果實色或通處寛遍。其若有漏蘊中
内五根唯長養異熟無等流。其二長養無總
異熟。内諸餘色具有三種。若外諸色唯除異
熟法處色假。唯一長養除處寛遍。通二等流。
諸心心所唯無處遍一種長養。餘皆具有。若
於八識法處五色復應分別。恐繁且止。五十
四中總聚爲文。若五根色有長養異熟無等
流。非根諸色具三種流。諸心心所有等流異
熟。第二長養所長養流。法處攝色無異熟生。
餘如心心所。雖作此説亦不相違。然此文中
但約色聚明之。第九文中。建立處者。風輪等
相依持法。覆藏者。屋宇等。資具者。餘食等。
根所依處者。扶根塵也。根處者。造根地大。三
摩地所行處者。謂定所引色依定而轉。此文
則説定所行色。是聚色也。辨色聚訖。第二明
相應品中。文分爲六。初標心及五十三心所
法。二以一切辨五位心所差別。合煩惱隨煩
惱爲一故。三辨由根境等諸識生。四又非五
識身有二刹那相隨倶生下。辨心生次第。
五識能了別事之總相下。明心心所行相。六
作意云何下。明遍行別境二位心所體業差
別。言如前説者。初卷已分別故。一切處者。唯
識第五解云謂三性處。一切地者有二義。一
云有尋等三地。二云九地。謂從欲界乃至非
想。一切時者。心生必有。一切耶者。隨其自位
起一必倶。遍行具四。別境非後二。善十一中。
非一切處。唯善性故。非一切時者。非心生時
則皆起故。非一切耶者。雖十竝頭起而輕安
不定故。一切地者。有義遍九地心定加行亦
名定地。彼亦微有調暢義故。由斯欲界亦有
輕安。有義不然。論説。欲界由闕輕安名不定
地。而言通一切者。有尋伺等三地皆有故。然
五十五云善心起時有六位者。據強爲論故。
染四皆無。此文總説根本及隨煩惱合名染
位。不定唯一。謂一切性。根不壞二中。景師云。
一不滅壞唯據五根。二不羸劣通論意根。基
師解。五十四中釋滅壞羸劣。及由四縁諸根
變異。翻彼則是此中二義。此説色根。其意根
不壞者。彼説由四縁意根壞。翻彼則是。境界
現前六故者。如五十四釋。云如本地分説六
種所行性此何差別也。即隨次第釋此中六
故。所依處者。謂器世間及有情世間爲所依
處。自性者。青黄赤白三性等色亦爾。方者。諸
方之色能生眼識。餘塵亦爾。時者。三世時。或
春夏時華葉爲境。秋冬時衰枯爲境。顯了不
顯了者。實色顯了。假不顯了。全分及一分者。
謂取一分事及遍滿事。始於一取境中總遍
縁名全分。縁一分事名一分。覆蔽障者。屋宇
等。隱沒障者。謂神通藥草等隱令不見。映奪
障者。謂勝力映奪。即日光等映衆星等。幻惑
障者。由鬼魅等及呪術等諸幻惑障。處所極
遠者。謂諸方住處各遠故。損減極遠者。謂如
磨麁物成細則不可見。作意四力。基師解。初
之三種如其次第縁未來過去現世境界。第
四一力通縁三世。心生。次第中。文分爲四。一
明五識刹那。二明五心差別。三釋經一心言。
四明五心縁境之世。五識刹那中。唯識第四
有二説。一云唯一刹那。以此文等爲證。二云
此依未自在位多分率爾心唯一刹那。非等
流及自在染淨心生。謂分別故及先所引故
者。曾未得境今分別故。前已得境諳悉故生。
言意識中所有由二種因下。若等流意識亦
由二因。若等流五識唯由第四染淨意識所
引。以無分別故。由此道理故上論説。眼等五
識隨意識轉。又意識任運散亂下。明五心縁
境之世。由縁不串習境非是作意力起名卒
爾墮心。雖不作意任運起故。三藏解云。西有
三説。初師云。意識率爾唯縁過去曾所縁境。
若從五識無間所生意識尋決二心。唯應説
縁前五識所縁種類現在境。若此尋求決定
二心則縁彼境生。次最勝子難前師云。如佛
菩薩神通等心。任運而起率爾之心。或縁現
在或縁未來。而言率爾任運心唯縁過去者。
縁。故意識任運率爾之心通縁三世及非
世法。從唯縁過去下。乃明五識後尋求決定
二意識縁過去五識所縁境生。此應長牽其
文屬下言唯縁過去境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
尋求決定也。由追縁五識所縁境故。唯縁過
去境生。或時縁五識所縁境種類境者。唯應
説縁現在境。第三師云。意識率爾唯縁過去
境。以縁不明了故。次起五識與五識同時分
別意識。或尋五境或定五識。既與五識同時
意識。故唯應説縁現在境。若此五識同時尋
求決定意識。則縁彼五識曾所縁境生。此言
無間者。由與五識同時親依五識生故縁無
間。此是同時無間非前後無間也。補闕加第
四解而言。意識率爾及五識後尋決二心。若
縁頼耶本境義邊名縁過境。若縁自境相分
義邊唯縁現境。故據唯識道理言之。若此心
起則縁自變現在境生。又識能了別事之總
相等者。成唯識云。心於所縁唯取總相。心所
於彼亦取別相。故此説言即此所未了別等。
此言表心所亦取境總相。此總境上所未了
別境之別相所了境相。其能了別者説名作
意。此中但説心起必倶。故唯説遍行心所行
相。由此兼題遍行別境通三性心行相増強
偏説體業。餘略不論。觸通了違順等相分。受
縁三品相分。時則納損益等。第三明世中。凡
論有三。一道理三世。則依種子曾當義説有
去來世。當有名未來。曾有名過去。現有名現
在。於現在法上義説三故。二依神通。其智生
時法爾皆有如此功力。所見皆實非曾妄識
之所變也。由多修習此去來法。法爾能現。隨
其勢分多少時節。理實能縁及所縁法唯在
現在。三依唯識。此義雖通。然前二外別有異
體。分別妄心所變似去來相。實唯現在。今此
文中。唯依道理以辨三世。先總後別。謂諸種
子不離法故如法建立者。三世是時。時無別
法。則就色心前後分位假建立時。而法種子
不離色心等法。故云如法建立。又由與果下
別釋有二。一約種以辨。二若諸已下約果以
立。若已與果功能滅者立過去世。若已與果
及未與果功能現續立現在世。若未與果功
能當起立未來世。第四四相中。大乘生滅既
即法辨更無別體。小乘説有。百論難言。有滅
滅法令無入過去。滅法現在説名有。有生生
法令有入現在。生法未來應説無。此難四相
體倶成有。文云。謂於一切處乃至倶行建立
者。總標四相依種子立。一切處者。三界九
地。識相續者。謂第八識。一切種子相續者。刹
那相續無間斷故。倶行者。種與本識恒倶行
故。依此種子建立四相。不依現行。由三義故。
一種相續故。二諸法因故。三不離識故。若説
種子即説諸識。又解。於本識中一切種子相
續倶行法上建立四相。即是依一切有爲法
建立四相。一切有爲漏無漏若起必與種倶
行故。則是通説依現及種説四相義。於生之
後則説異者爲欲顯示生則變不得久住令生
厭離故。二異性中。初是同類法前後異。後是
異類法前後異。第五四縁中分三。一標名。二
總出四縁體。三又由種子故下。別指於心以
顯四縁。因縁者謂種子者。是一切有爲因縁
現起能熏望種子亦是因縁。又前種子望後
種子亦是因縁。略故但説顯者。等無間縁者。
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等而開導。唯
識第四卷會此文云。若此識無間諸識決定
生者。言總意別。義不相違。然攝論計色爲等
無間縁者。但是縱破色是因縁之義。非究竟
語。又如經言下第六三性別中増數以明。唯
立三善無勝義者。説有爲故。愛果善者。則前
施等是有漏者能感愛果。離繋果善者。則前
無漏施等。無量善者。四無量也。有依善者。有
縁求求三有善。無依善者。無所依求希涅
槃善。又有物施名有依善。無物隨善名無依
善。根本眷屬所攝善者。修慧之體名根本。相
應五蘊名眷屬。或根本方便二定所攝善也。
八福生者。謂欲界粟散王爲一。臣爲二。加六
欲天爲八。不同古解欲界除臣而取輪王。輪
王爲九。不動善爲十。謂色無色及無漏善。取
愛果義者。釋有漏善。了知事者。釋無漏善。道
諦巧便名善知。事理亦事。法物事有諸法通
名。及彼果義者。則是滅諦。以安穩故名善。無
記四種異熟生及一分威儀路工巧處者。如
五十五云。異熟生一向無記。二三可得。一有
二種。故威儀工巧通於三性。文中但辨染及
無記。故名一分。若諸工巧但爲戲樂者。染心
爲戲起作工巧。是染。亦有無記心中爲戲樂
故起於工巧。文略不論。言不爲活命乃至餘
是無記者。道理亦有染心爲活命故起工巧
業。亦有染心爲勝他故習工巧業想。亦貪名
利推求簡擇起工巧業。今就相顯且擧一邊
影略門也。威儀亦爾變化唯二善及無記者。
五十五云。爲引導他或爲利益諸有情故而起
變化。當知是善。若欲試自遊戲神通者名無
記。此無染汚。若約性得亦通不善也。第七増
處別中。言慧眼者。實非是色。眼類同故。此中
説之。然此三眼即收五眼。以慧眼中通有法
眼。舊諸經論或説慧眼觀空法眼觀有。或説
法眼觀空慧眼觀有。此之四眼若至佛時齊
名佛眼。如智論説。若受用身實無肉眼。據變
化身現受肉眼。無瞚眼者。自有諸蟲眼恒不
瞬。如蟭蟟等眼。有垢眼者。一云有漏眼。一
云有翳等眼。依處眼者。則本肉眼。由此爲依
起變化眼。名依處眼。或扶根是眼之處。世俗
呼之爲眼。故今亦假立名。已得眼者。過現眼
也未得眼者。未來眼也。曾得者。重現前故。
未曾得者。今創得故。十地已還有漏應斷。斷
縁縛故。佛眼無漏。不應斷也。已斷眼者。則前
應斷眼。今已斷故。名已斷眼。非已斷眼者。前
不應斷眼。今亦非是已斷故。自眼名内他眼
名外。欲界名麁色界名細。不善業果名劣。過
未名遠。現在名近也。審諦耳者。通肉天二耳。
高聽耳者。聽善言音。亦可就根辨其高下。滓
穢處非滓穢處者。諸天等所食無穢。人等所
食則有變穢。及一切遍諸根所隨逐者。則前
二種身根遍在四根中。義以爲第三。七識住
者。如倶舍説。一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欲
界天及初靜慮除劫初時。二身異想一。如梵
衆天劫初時。三身一想異。如第二靜慮厭根
本喜入近分捨。厭近分捨入根本喜。四身一
想一。如第三靜慮。初定由染想名想一。二定
由二善想名想異。三定由異熟想名想一。餘
三則下三無色。餘處壞識不説識住。増語觸
者。第六倶觸能起語故。能縁語故。於聲法二
處皆増。由觸増長名増語觸。有對觸者。五識
相應觸根有對故。依耽嗜者。謂欲界。出離者
色無色及無漏。愛味謂有漏。無愛味謂無漏。
又解。耽嗜者著外境。愛味者著内身。世間謂
分別。出世間謂無分別。九居於七識住加第
四定及非想。有依無依光明色者。備師云。釋
論三説。一説日輪内光名有依。輪外發者名
無依。又解。地光明名有依。虚空中光名無依。
又解。人中名有依。天上名無依。以恒有故。正
不正光明者。謂日月盈虧等光明。積集住色
者。謂諸形色。三輪相依名建立。屋宇等名覆
藏。七攝受如第二卷。九中不説内外。縱自他
身是外處定與根別説。其實相似。腰鼓則是
小腰鼓也。岡鼓者謂大國家馬上所馳行鼓。
都曇鼓則是大細腰鼓。窣堵魯迦香者則舊
云斗樓婆香。地持云求求羅香。龍腦香者。在
於西域。香状若雲。色如氷雪。素泣謎羅香者。
如胡麻許大。赤色堪染作號者此土所無。極
大香也。三辛香者。西國常合胡椒必鉢干薑
三味爲丸。欲食時先呑此丸除腹中惡。然後
方食。一指香等者。形如指相故。休愈味者。除
上差病味。五觸中蚊虻爲一故。六中倶生爲
第四。内身之中與身倶故。所治則垢等。能治
則水等。新羅玄法師云。病是所治。藥是能治。
辨法界中。先總開列法處中法名體多少。然
後辨増數門。對法明五種法處色。此中略故
但説二種。或二謂假非假法者。法處色中四
色是假。自在所生色體是實。於心聚中遍行
別境各五一向是實善。十一中唯不放逸捨
不害是假。餘八是實。大煩惱中五見是假。餘
五是實。於隨煩惱二十二中。且依五十四云。
十八是假。無慚無愧惛沈掉擧此四是實。依
對法云。一切皆假。不定四中。尋伺定是假有。
悔眠唯識二説。一云是假。二云是實。不相應
中一切是假。八無爲中三性眞如實。餘五是
假。増三中有色爲一。無色中開二。謂有爲無
爲。増四中唯言假色不説實者。律不律儀等
諸宗共立。今説爲假。略不説實。心所有法不
言假實。將知合二。無爲假非假者。八中五是
假。三性如是實。善無記無爲者。釋滅是善。
虚空等是無記。増十中。一作意。二受。三想。
四思。其第五者。景師云。謂不相應行。基師
云。謂思。又解。是觸。六虚空。七擇滅。八非擇
滅。九眞如。十苦樂離繋義謂不動滅。非受離
繋義謂想滅。及受離繋義謂受滅。此不動想
受滅無爲。合爲第十。結云六百六十者。十二
處中一一増數。從一至十皆有五十五。二種
五十五合成六百六十。此據容有増數之法
而結或大數耳。第八釋處名別中。眼者。梵云
斫芻。斫者行也。芻者盡也。謂能於境行盡行
盡見諸色故。耳者。梵云戍輸聿
縷多。此云能
聞。計我我所我及我我者。景師云。我家之我
故名我我。基師云。我所者我外所有。我我者
亦是我所。謂計前念我是後念我之我等也。
此中已下總以頌結之。先長行標擧。次以頌
結五門。後長行開列。自下明後二門。一善
巧。二事。縁起縁生者。對法云。因名縁起。果
名縁生。無量界者。則五無量。謂世界。有情
界。法界。所調伏界。調伏方便界。八衆中。夜
摩已上四空居天。從其第六總名魔天。四靜
慮天總名梵衆。上來明十門竟。又嗢拕喃下
總以頌結
瑜伽論記卷第一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之上論本第四
至第六卷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四
九地境中分之爲三。上之二地明境體竟。此
有尋有伺等三地是境相。下上麁細境相異
故。是謂來意。尋謂尋求。伺謂伺察。或思或慧
於境推求麁位名尋。即此二種於境察審細
位名伺。非一刹那二法相應。一類麁細前後
異故。今依彼法有無此二建立三地。是謂釋
名。建立地體者。釋論三説。初説云。此之三地
就二前後相應建立無心地。説初之二地名
有心地。故知下地諸色等法皆名無尋無伺
地。第二師云。此三就二離欲建立故。此卷中
既以離尋伺染名無尋無伺地。故知隨應有
彼染故名初二地。第三正義。此三但就界地
建立。此卷中説。欲界及初靜慮若定若生名
有尋有伺地等。故知但依界地建立。徴破前
師皆爲非正。會釋彼文竝如彼説。問唯識第
七卷護法約離欲而立三地。與釋論所破第
二師義相似。如何會釋。謂釋論破第二師云。
已離欲者下地諸法名無尋伺等。未離欲者
上地諸法應名有尋有伺等。由此應成雜亂
過。去測法師云又助難。若依離欲立三地
者。中間根本同縛同離應成一地。有雜亂過。
解云。論意自有兩釋。一云。護法用第二説以
爲正義。而無兩失。下劣從上勝。離染名無伺
等。上勝皆下劣。未離非伺等。故無前失。又
説離欲有其二時。謂加行及正離時。今依加
行説離欲言。故先離尋後離伺欲。故無後失。
二云。識論説離欲言。與釋論異。所以者何。欲
有二種。一煩惱欲。謂貪瞋等。二自性欲。謂九
地法隨其自地性不相厭義説爲欲。隨應上
地所有諸法性厭下地義説離欲。五十六云。
由彼有情於諸尋伺以性離欲而離欲彼地雖
名無尋無伺。此後現行。亦無過失。釋論第
二師依離煩惱欲有前二過失。識論正義依
離自性欲説故無兩失。就此地中大文分三。
初問。次略答。復云何界施設建立下。別釋
前標。然尋上下文勢有三種頌。一是總頌。總
別大章故。二是中頌。牒前章門後細標列故。
又説標列釋已。即以一頌重收前義。亦名中
頌。三是後頌。釋諸門義。總以一頌重收結故。
別釋五門中。解初界門有三。初問。次答八門。
後隨別釋。第一數建立中分二。初標墮界非
墮界。後此中欲界下別釋三地。非墮攝界者。
乃至無漏界者。景師釋。謂方便道資糧道見
修究竟。如是等道能趣涅槃。道諦所攝。故名
方便。薩迦耶見者名虚僞身。即染五蘊得對
除斷。是其擇滅及眞如理滅。言無戲論界者。
無漏種子不同名言戲論種子。名無戲論。基
師又解。無戲論無漏界者。謂眞如性離分別。
無漏體故。若定若生者。若得彼定若生其中。
此中由離尋伺欲道理故説名無尋無伺地等
者。釋論第二師引此爲證。未離尋伺染欲界
初定諸法假者名有尋伺地。靜慮中間諸法
假者已離尋染未離伺染名無尋唯伺地。二
定已上諸法假者倶已離染竝名無尋無伺
地。即顯欲界教導等差別。若已離欲亦名無
尋無伺地等。實義不然。此三但依界地建立。
謂欲界初定有漏無漏諸法聚中尋伺可得。
已離欲未離欲法皆名彼地等引。次上文爲
證。不由有染名爲彼地若已離染名非彼地。
若作此解便大雜亂。故論云。若無漏界有爲
定所攝初靜慮亦名有尋有伺地等。若就相
應及離欲立三地別。此等諸文皆有過失。廣
如釋論。此言由離尋伺欲故名無尋無伺地
者。然唯説彼二定已上無尋無伺一地有漏
無漏。皆彼定離尋伺染故。下地不然。不得以
有染爲彼地故無染便非。故唯説彼二定已
上。由此不説下之二地隨離彼染即非彼地。
教導作意者。謂在欲界住心無相無尋伺故。
出彼定者身在欲界已離初定欲入無尋伺
定。後出之時還起尋伺。生彼者若生二定等
亦起下尋伺故。若無漏界有爲定所攝等者。
如依初定起無分別智縁眞如境。亦名有尋
有伺地智。以依尋伺地起此智故。不由尋伺
相應分別現行名有尋伺。以十地云證時離
覺觀思惟分別故。是故此位不可言説。若依
初定起後得智爲衆説法即與尋伺相應。若
無尋伺即不能起風起語説法。故顯揚第一卷
云。薄伽梵説。由依尋伺故發言説。非無尋伺。
又十地論云。何故淨覺人念智功徳具於諸
上妙地有力不解釋。長行釋云。淨覺即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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