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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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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九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迦葉品之二
起卷詶其第三結問。如來善知根性。何故作
不定説使其爭論。文爲二。初歎理深。次簡疑
執。初歎又二。初明不定之説。是佛境界故是
理深。非佛故作不定相違之説。令其爭論。由
其不達所以執爭。若人於是下。次誡勸又二。
先勸生疑。次誡勿執。聞不定説而生疑者必
牽於解。是故有勸。若聞不定執之爲是必成
惑本。是故有誡。初文者。夫疑是解津復是惑
本。若十使中疑者是見疑。此疑非解津不能
破惑。如須彌山者。一云。煩惱高廣如須彌之
隆闊。疑能破之。又云。煩惱磐固如須彌之安
峙疑能拔之。故以爲喩。迦葉白佛下。二簡疑
執爲二。前兩番問執。後四番問疑。前兩番各
有問答如文。後問意者。未見涅槃那忽疑之
爲有爲無。佛答。生死名苦涅槃非苦。其必因
苦以疑。非苦定有非苦能斷苦耶。第二番擧
現事問疑。若見苦疑非苦者。人見初果應疑
墮苦。佛答中四。初責斯乃定義不合疑之。我
唯定説此果不墮未嘗説墮。亦如言佛定一
切智。何得於定生不定疑。次何以故下。出疑
心相以顯不疑。中有三譬。並云。先見後疑。三
一切衆生先見二物下。結定疑執。四何以故
下。釋出疑由。次第三番問有二。先問涅槃。次
問濁水。如此事理並未曾見而亦生疑。何必
先見後生疑耶。佛答。亦先想度涅槃生死。生
死是所治涅槃是能治。故使比度能治爲有
爲無。汝意若謂下。答後濁水又二。先牒問非
之。次何以故下正答。將餘先見有淺有深。以
疑此中深之與淺。次第四番問答如文。迦葉
白佛下。大段第三明斷善之見又三。一更出
其人。二明起見。三能斷善根。前已出善星。今
更出者。將明起見。故更擧人。離是四事下。第
二出其起見文爲四。一有六復次明無施業。
二六復次明無父母。三三復次明無因果。四
九復次明無聖人。夫福從縁生。施受縁合自
能生福。如種良田天雨地水因縁具足則能
生芽。豈容施貧還得貧報。貧是劣果施得勝
報。不應種穀而變爲稗。田瘠收少置而不論。
私謂。若施貧得貧應下種於地冬收水土。若
起見斷善。斷善起見者。多在閻浮。三洲柔弱。
諸天著樂。地獄苦重皆無剛決。故少此心。初
六復次中。先一復次以子果相似以明無因。
第二復次能施所受財物皆無。第三復次施
與前人。前人得物作善作惡。作惡既其不資
施主善亦不資。若有施主施其利刀令殺前
人。此惡寧不資於施主。第四復次施既施物。
物既無記。焉得善果。第五復次作不可見。推
施由意意不可見。施豈可見但見於善惡之
果。第六復次無作無受。若爲過去亡者修福。
何處有人而受此福。無父無母下。第二六復
次明無父母如文。第三三復次明無因果。第
二文中云。行善死生三惡行惡者死生天人。
解云。皆由臨終一念善惡。而墮而升。餘未償
者終不敗亡。以現生後三世分別理則可思。
餘悉可見。第四九復次悉如文。作是觀時下。
第三能斷善根又爲二。初明斷善。次料簡利
鈍。悉如文。問闡提昔有智慧習因應有習果。
何以斷善。答但有世智無出世智。以世智慧
斷出世善。亦能斷於清升善根。世間此例其
實不少。昔徐僕射理人甚善。爲上虞令犯事
不閑答問。如天柱瑜極解深義不曉世語。此
上智人闇於世事。而是闡提雖有世智。何必能
知出世之法云云。迦葉白佛下。是大段中第二
明生善。文爲三。初雙明中道生善。二單明中
道。三單明生善。初有五番問答。亦可爲三。初
一番明生善時節。次一番明不斷佛性。三三
番因性生善。初番問如文。佛答中二。先明時
節。次明生善。初文者。利人初入鈍者後出。道
理應有中根之人。在中生善在獄受苦。無暇
能生。是故不説。善有三種下。更對生善而論
斷善。但斷現善不斷過未。由有此善令善得
生。又三。先唱三世。次釋。三結。釋中二。過去之
善。善已隱伏不可得斷。因雖滅盡果未熟者。
未來未起復不可斷。三是故不名下雙結又二。
初明過未世不可斷。次明現善可斷。初文者。
過未二世皆不可斷。過去即結過去不斷。又
言果字即結未來不斷。次斷三世下。正明斷
三世因者。正斷現在善因。現善因滅即無當
善。當善不起義説爲斷。既無現未。過去亦息
義説爲斷。即是具斷三世之善。習因既盡亦
不能牽三世習果。第二番問答明佛性不斷。
問爲二。初問佛性是三世不。次問佛性是可
斷不。初先領旨。次定宗。後結難。於定宗中有
四問。即是通別三世結難。但難別三世義。初
難云。若過去者。佛性若常即非過去。云何乃
言過去斷耶。若未來者即有兩難。一難令非
未來。二難令在未來。佛性既常。常非未來。若
非未來者。未來皆當得三菩提。豈非未來。現
在亦兩難。初難令非現在。以其常故。二難令
是現在。何者性既可見寧非現在。如來亦説
下。第二問可斷不可斷又二。先擧六事。次方
正問。初之六事爲問縁起六義二解。一云是
了因。二謂正因。望下法性即是九地佛性故
其數相應。若斷善根下。第二正問中三問。初
問闡提若有佛性不應斷善。此從六事中第
四佛性是生善。若無佛性下。第二問若斷佛
性云何説言一切悉有。此從六中第六可見
生。既一切可見云何斷耶。若言佛性下。第三
問懸取答意難。若謂往時等有後自被斷者。
則亦有亦斷。云何言常此從六中第一常生。
佛答爲二。初唱四章門。次解釋。釋中先解三
門。仍重釋分別。後方釋置。釋前三答即爲三。
文就重釋分別答正用遣問。所以重釋前答
後問。後答前問。初答後問有四。一從如來十
力下擧佛性七事。次擧後身六事。若七若六
皆是答之縁由。如汝先問下三正牒問。其問
有三。今牒初問。亦有如來下正答。初明雖有
而無。後明雖無而有。即通答前三。如來佛性
非過去下。第二追答前三世問。前問佛性是
常。則非三世佛今答之。先分別如來九八五
住等佛性不同。然斷善人悉皆有此七種六
種等性。未來當得故不得言非三世。法當相
即非三世所攝。而未來得復云未來。文爲五。
一如來及後身佛性。二九住佛性。三八住至
六住佛性。四五住至初住佛性。五結其所問。
初又四。一如來性則非三世。二後身性則有
三世。現在少見未來全見。三重明如來因是
三世果有是非。若善五陰猶是三世。若菩提
果則非三世。四重明後身皆是三世可見。九
住下。第二九住六事。但言可見與前爲異。八
住下。第三明八住至六住。但有五事不與常
名。五住下。第四明五住至初住。但有五事言
善不善異前後身六事。言少見者。其位既高
能得少見。隨分見性故言少見。九地至初地
其位既下未能見性。當應得見故言可見。五
地至初地言善不善者。善有修不修義。修得
是善不修不善。並云。亦應眞不眞。解云。眞實
是佛性體不有而已有。即眞實只爲此眞。所
以有於善不善異。舊解。六地般若現前有時
失念。失念不善不失是善。問後身與九地同
有六事。六事之中同有常之一事。八地至初
地同有五事。何故無常一事。人解云。後身位
高九地位下。故長有常。仍未遣難。故更並五
地至初地。位下同有無常一事。後身望佛亦
應無常。有人答云。佛隨自意語不可彊分別。
難亦未去。問後身有常淨何意無我樂。答菩
薩常具二慧。化物故言常。境智倶明故言淨。
眞是對僞實是待虚。無惡名善。分見故少。無
八自在是故無我。有報身在是故無樂。今謂
此解非圓後當別釋。是五種六種下。五結詶
前問。若有説言下釋置答。先正釋。後明問答。
置答有二。置而不答。是置答。反質答之。亦是
置答。私云。以置爲答名爲置答。迦葉白佛下。
是第三明因於佛性而生善者。爲三番問答。
初明因果性。次正明因性生善。三釋疑。初番
問意言。如來果性非三世攝。可是佛性因中
因果是三世者。何名佛性。佛答爲二。先正答。
次結性爲惑隱。初爲三。一分別因果二性有
是三世有非三世。次出因果性體。三引證。初
又二。初明因果章門。次則解釋。初章門中。所
言五陰有因果者。五陰之中惑業爲因。善陰
是果。因中二乘即是三世。若大菩提則非三
世。前文云。如來未得菩提時因性即是過去。
未來果性不爾。有是過未有非過未。今至此
中方始解釋。次釋因者。一切無明煩惱結業
惡五陰者。因佛性也。從於無明煩惱等生善
五陰者。即是果性。惡法五陰一向因性善五
陰者。即通因果。因即三世果非三世。前文云。
果性亦三世亦非三世。有人解云。應身果性
是三世。法身果性非三世。善男子一切無明
下。第二出因果體爲二。初出因體。次出果體。
初文者欲明中道性即諸法。若約煩惱即名
爲因。從無明行下。第二出果體又二。初明善
陰果性通因。即是四果十地之果即是三世。
次明陰果唯在於果即非三世。是故我於經
中下。第三引證又二。初證因有法譬合。是故
我説下。二證果亦有法譬合。就果中備有因
中之果及菩提果。現在煩惱下。第二結性爲
惑隱。還明中道而被惑覆。又爲三。法譬合。迦
葉白佛五種六種下。第二番正明因性生善。
先問。次答。問中先牒前七六五佛性。次正問
中意既在未來。云何。言有而能生善。佛答爲
三。一雙譬。二雙合。三雙結。初又二。先擧過
去業故現受樂報。次擧未來業未生故終不
生果。有現在煩惱下。二雙合又二。初一句合
前過去業現在樂果。即合現在。以煩惱故能
令斷善。必由過去。今言現在煩惱者。本是過
去今來現在。次若無煩惱下。合第二譬未來
業未生終不生果。即合未來佛性因縁故能
生善根。是故斷善根人下。三雙結如文。迦葉
言未來云何下。第三番釋疑。疑云。未來未有
云何生善。佛答又二。先譬。次合。初文先擧燈
日譬。若鏗然固執燈日未出不能破闇。若因
縁假名燈日未生亦能破闇。次佛性亦爾下。
合衆生皆有未來之善能生佛性。迦葉白佛
若言五陰下。第二單明中道爲成生善衆生
若無中道之理何能生善。由有佛性依持建
立。文爲三。一明非内非外中道。二非有非無
中道。三約諸法廣明中道。亦得言前兩正明
中道體。後一廣明中道用。初文兩番問答。初
番如文。次番先迦葉自申非是我意專爲利
物。佛答有六復次。一就解惑明中。二約内外
道明中。三就果内外明中。四就内外因縁明
中。五就内外行明中。六就身内外明中。六中
爲二。初一略明大意故約解惑。後五廣此非
内非外。初略明又三。一標是中道。二釋。三結。
此初標。善男子我爲衆生下。第二釋總明爲
物。非内者非内六根。非外者非外六塵。但後
五別爲破兩執。是故如來下第三結。私謂。此
之一經大分五章皆稱涅槃。涅槃只是佛性。
即三而一即正因性。即一而三即三徳性。今
明。衆生有佛性者備此二義。章安至此稱爲
中道。豈有無眞俗之中名佛性耶。是故佛性
中道。佛性咸遍。故上下文。多處論遍。所以至
此云非内非外。言雙非者。不唯雙非復應雙
是。故下諸文云亦内亦外。若無雙是云何言
遍。故文斥云。凡夫衆生或言佛性在五陰中。
如器中果及如虚空。世言佛性唯有情者。如
器中果耳。尚未能計猶如虚空。安能曉了非
内非外。況經文自釋。根塵合故乃名中道。根
塵合者豈非體一。豈非相即。豈非性遍。豈同
器果。今問牆壁爲是根耶。爲是塵耶。爲二合
耶。爲雙非耶。若雙非者亦非五陰。何但牆壁。
哀哉世人。苦哉講者。請細將六門以括一部。
願以一部統收一期。釋迦以望十方三世理
無二。是事弗毫差。所失不輕。故勤勤耳。復次
下。第二廣明中道有五復次。皆明非内非外。
於中二。初一復次先出二執。次四復次正結
中道。善男子衆生佛性非有非無下。第二文
二。一明宗。二廣破執。初明宗又三。先明非
有非無。次明亦有亦無。三結非有非無。初又
三。先倡兩非。次釋兩非。三結兩非。次亦有亦
無文爲三。雙倡。雙釋。雙結。倡釋如文。有無
下結。是故佛説下三結兩非如文。善男子若
有人問下。二廣破乖中之執。多寄譬文。文爲
三。初種子譬破次乳酪譬破。三擧鹽鹹譬破。
初種子中三。譬合結。私謂合文爲二。先示。次
釋。初示中言衆生別有佛性。是義不然。次釋
云。衆生即性性即衆生。既非内外。又亦内外。
内外不二。亦可云。色即佛性佛性即色。故前
第二復次以相好爲外。力無畏等爲内。若色
等無相好亦無。下三復次準此可知。次乳酪
譬中二。先正作乳譬。次更爲乳作生識譬。初
又三。先正定中道。次破偏執。三結就性理。初
正定中。先問。次答。答中爲三。初定。二結假
説亦有亦無。三釋。善男子二破偏執。亦應雙
破有無。今但破有。文爲三。初作因果同時互
出難。次明因中有果例並難。三明果中有因
例並難。初明乳酪既其同時亦應酥醍醐等
一時而出。以同時故是故更責。若不時出誰
作次第。善男子若有下。第二因中有果難又
二。先作例並。次難不例。初例並者。乳是酪因
而能出酪。水草乳因亦應生乳云云。次何以故
下不例。善男子若言乳中下。第三果中有因
例並難。言例並者。乳爲酪因酪爲乳果。乳爲
酪因因中有果者。酪爲乳果果應有因。其中
又二。先正難。次結難。於中二。先結本無。次
結非有非無。善男子是故如來下。第三結性
理又二。先結離偏。後結中道。次善男子四事
和合下。二擧生識譬爲譬。作譬又二。先正擧
生識譬。次乳中酪性下。還以乳酪合譬又二。
初正合。次破執。破執又二。先牒執。次正破。
破中二。先兩章門。次釋章門。初一異因異
果。是初章門。次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
從一因生。是第二章門。如是四事下。二釋兩
章門。先釋後章。然眼識者但生眼證。即不能
生耳鼻等識。豈是一因生一切果。乳能生酪
亦復如是。必待衆縁。衆縁生者即是無。後釋
前章門。初釋非一因生一切果。非一切果從
一因生章門。如文。次是故我於下。追釋前異
因異果章門。因生故計有。因滅故計無。有滅
不滅即異因異果。善男子如鹽下。第三擧鹽
鹹破又二。初正擧譬。次更破執。破執爲二。先
牒執。次破執。初牒中凡牒二執。一牒鹽中有
鹹執。二牒種子中有四大執。次鹽性亦爾下。
正破二執又二。先破不鹹中有鹹。次破四大。
初破又二。先非。次何以故下正破又二。先責
難。次例餘物。正責難意者。若鹽置不鹹而鹹
者。當知即無本性。本來無鹹而今鹹者。豈非
本無。次並之。將一升鹽置多水中失本鹹性。
而水中又無鹹性。既兩處皆無。何有鹹性。次
例一切皆爾。若言外四大下。二破四大。即破
其後執亦二。先破。後例云云。如我所説十二部
下。第三約諸法廣明中道。亦云明用爲三。一
依理起教用。二明修因趣果用。三習解除惑
用。初教用中又二。先標。次釋。釋中又二。初
通明三語。次別明自意語。初又兩。一就昔教
明三語。次就今教明三語。初昔教中具解三
語爲三文。初隨自者。如諸比丘各説身因佛
亦自説。即隨自意語。如長者稱幻佛隨其説
幻。即隨他意語。隨自他意可知云云。善男子
如我下。二就今教明三語。文亦自三如文。善
男子如來或時下。次別明隨自意爲三。初廣略
隨自意。次明七種隨自意。三明有無隨自意。
初文者就一法即略。就無量法即廣。次七種
又二。先列次釋。釋中自爲七文。初因中説果
者。行善見天人行惡見地獄是也。次果中説
因者。見貧知慳見富知施是也。餘五如文。三
如來復有下。明有無隨自意爲三。一正明有
無。二明衆生不解。三作四句分別。就有無又
二。初就如來佛性有無。二明闡提佛性有無。
初明如來又二。初明有無。次類例釋。初又二。
初明無所有。次明有所無。初文者。十力無畏
等並是無有而有。次明有所無者。不善無記
一切煩惱等並是昔有今無。次如有無善不
善下。擧二十二雙法雙類前二事。有漏無漏
者。有漏類有所無。無漏類無所有。世間類有
所無。非世間類無所有。下去皆爾。次一闡提
佛性下。是明闡提佛性有無。皆悉反上如來
有無。如來有善闡提即無。如來無惡闡提即
云云。我雖説下。次明衆生不解如來是語又
二。初正出不解。次引昔證。初文有二。初不
解。次擧深況淺。深行菩薩尚自不了。況復淺
人。次我往一時下引證。佛説世諦聲聞不解
者。二解。一云。世諦種別事關業行。因果深隱
故難解。二云。應身爲世諦故二乘不了。問佛
於何處説世諦五百不解。一云。華嚴中説五
百聾唖。二云。外國經多度此者少云云。天台大
師解此別有所關云云。或有佛性下。第三四句
分別此爲二。先正約四句。次勸分別。舊解者。
闡提人有。有於惡邪境界性。善根人有。有萬
善了因亦名縁因。二人倶有併有正性。或衆
生性。倶無者。無果果果性。河西云。闡提有有
惡五陰不善性。善根人有有善五陰善性。二
人倶有者。倶有無記五陰性。倶無者。倶無妙
絶涅槃果性。此與舊語異意同。興皇釋此從
一句至七句。一句只是中道。二句是如來闡
提佛性。若有若無。三句是三種語。佛自語闡
提有性。他語闡提無性。自他語亦有亦無。四
句是此中四句。七句是七衆生。前二人是惡
後五人是善。復作三種釋。一總就諸義。二就
理内外。三單就理内通。就諸義者。理非善惡
而有善惡二用。善根人有有善用。闡提人有
有惡用。倶有者各有一邊。倶無者各無一邊。
次就理内外者。佛性本非得無得。約縁故有
得無得。理外闡提是有得。理内是無得。善根
人有無得之性。闡提有有得之性。倶有倶無
如上説。次單約理内。闡提即是善星。善根人
即是羅云。此是順逆二化。闡提有逆化不善
之性。善根人有順化善法之性。倶有倶無如
上説。謂此爲能解難解之説。今明。欲依此
文作四句者。闡提人有但有於沒。善根人有
但有於出。二人倶有倶在恒河。二人倶無倶
不到岸。欲思作者亦應無量。略出如此云云。又
約三諦者。闡提人有者世諦惡因。善根人有
者出世善因。二人倶有倶有世諦果報之身。
二人倶。無倶無中道因果。次我諸下勸分別
如文。如恒河中下。第二修因趣果。用亦是約
譬明中道有譬合結。譬説二。先總次別。擧七
衆生不同而佛性是一。如是微妙下合譬。具
合前品以河譬生死。今以河譬涅槃。初合總
如文。次常沒者下合別譬。合初常沒闡提爲
四。初合背善。次作是念下合其向惡。三如惡
法住下合住惡。四是人具足下合是斷善人。
我雖復説下。合第二暫出還沒人亦四。初起
行背理。即是爲有修善。次何故名沒下。是第
二釋出沒義。是人雖信下。第三明行不具足。
出還沒下。第四別出其人就行不具足又二。
初正出五事。次結。初五事者。一信不具。二
戒不足。三聞。四施。五慧信。可見。第二戒中
言威儀戒者。内無實徳外揚廉儉欲人恭敬。
從戒戒者。内外相稱不爲人事。但求實利而
持戒者。謂從戒戒也。求戒者。求三有也。捨戒
者。捨三有也。第三聞中云信六部不信六部
者。河西云。修多羅。祇夜。毘伽羅。優陀那。伊
帝目多伽。優波提舍。此六顯現易解故信。餘
六深隱難解故不信。復有人言。但於十二中
信六不信六。餘者可見。是人不具下第二結。
第二之人下。第三合得住之人。準理應言第
三。那云是第二人耶。解云。此第二人習行應
得作第三人。故言第二。師子品通五方便三
十心皆是得住。今此中但據初得位且據小
乘。即前二方便念處煖法。若作七方便即前
四方便。從頂法忍法已上至初果便屬觀方
人。若據大乘則通三十心爲觀方人。登地已
上屬到彼岸。文爲四。一本起。二出其人。三明
得住。四辨行法。前三在此卷末。今第一明本
起。因前第二爲今第三。或改爲第三者非。我
佛法中下第二出其人。應出似解之人。而今
身子目連並是眞解者。舊有二義。一云此第
三人位通上至羅漢。所以通擧其人。二者取
其昔。初是似解人修得入眞。今仍本似位所
以列之。云何爲住下。第三明得住。問涅槃河
中四人同得涅槃。羅漢支佛菩薩佛。生死河
中唯佛一人。是第七人餘三未度。有人解云。
涅槃河中三乘同得涅槃。所以皆是第七人。
生死河中四果未免生死河。故不得度也。羅
漢後雖無生而猶有此生在。故是不度。所以
得涅槃未必免生死。度生死已必得涅槃云云
今評此解解語似去其理未明。今更問。涅槃
河中四人同得涅槃者。四人同見佛性不。彼
若答云同見性者。此殊不見理。若答不同見
者。亦不同得涅槃。那忽前文同爲第七。既同
第七有見性不見性者。故知涅槃有異生死
不同。今觀經意。生死河者亘於變易。唯佛得
度餘悉河中。涅槃河者專在分段。通於四人
即小乘七人。故釋論云。阿羅漢地名爲佛地。
又迦葉共佛同解脱床。即是其義。通別互擧
適悦時宜。不可定執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九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三十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迦葉品之三
起卷是第四辨行法又五。一修行。二通別。三
名體。四人數。五結住。初文又四。一不淨觀。二
念處觀。三因縁觀。四煖法觀。然得住人但具
二方便。何用四耶。不淨因縁是念煖前方便。
開則列四合只是念煖。初又二。先明縁起中。
云智不具足有五事者。即前信戒施聞慧。次
正明四法。而以不淨當名。若依雜心三度門。
此中賸有著我多者説十八界依。地持五度
門。則足因縁。次如法行已下是念處觀。觀有
總別。總深別淺云云。得是觀下第三因縁觀。如
是觀已下第四煖法觀。通論前二方便亦皆得
住。別論正據煖法。空解成時決定不退名爲
住人。次迦葉白下。明通別料簡煖法。先問次
答。初問又二。初問人通擧煖觸爲問。次引佛
説爲證。佛答爲二。初非其問。汝之所據非我
所説。次如是煖法下。正答又二。初明地別。次
明人別。初地別者色有欲無。次人別者我弟
子有外道則無。文云煖法以色有欲無。仍作
三義釋之。一多用色定發煖法觀。從多爲言。
二據中間三界皆能發於煖法。而色界居中
言色界有。三據勝處爲語。色發煖爲易欲界
爲難。色界雖有下。第二明人別。簡除外道唯
佛弟子。外六行觀者。攀上勝妙出厭下苦麁
重。佛弟子十六行者。即十六諦。亦是苦法忍
苦法智。苦比忍苦比智等。此中既未斷惑。只
是十六諦觀。私謂。縁此諦觀而修欣厭。是佛
弟子亦修欣厭。若外道修唯約地也。迦葉白
佛下。第三定名體。先問次答。問中二。先問名
次問體。如文。佛答中先答後問。後答前問。初
答體爲二。初正答。次料簡中。先問次答。初引
佛明馬師無信。即是無煖。次佛答。我亦不取
信心爲煖。信是煖因。煖者從觀四諦智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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