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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寶生論 (No. 1591_ 護法義淨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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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591[cf.Nos.1588-1590]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一一名二十唯
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有情恒爲衆苦逼 熾燃猛火燒内心
    善士意樂起慈悲 譬如自身皆自受
    敬禮善慧諸佛種 於衆煩惱皆除滅
    與無依者作歸依 能令極怖心安隱
    微笑降伏大魔軍 明智覺了除衆欲
    於此大乘能善住 深識愛源唯自心
論曰。謂依大乘成立三界但唯是識
釋曰。此復何意。輒名大乘。本契弘心。堅持
禁戒。遍諸生品。拔濟有情。普令出離。獲得難
勝。無罪之行。極妙吉祥。是諸善逝。去而隨
去。無邊大路。并所獲果。圓滿尊極。餘不能
知。由此義故。名爲大乘。如經所説。言大乘
者。謂是菩提薩埵所行之路。及佛勝果。爲得
此故。修唯識觀。是無過失。方便正路。爲此類
故。顯彼方便。於諸經中。種種行相。而廣宣
説。如地水火風并所持物品類難悉方處無
邊。由此審知自心相現。遂於諸處。捨其外相。
遠離欣慼。復觀有海。諠靜無差。棄彼小途。絶
大乘望。及於諸有。耽著之類。觀若險崖。深生
怖畏。正趣中道。若知但是自心所作。無邊資
糧易爲積集。不待多時。如少用功。能成大事。
逝行處。猶若掌中。由斯理故。所有願求。
當能圓滿。隨意而轉。縱如所許有其外事。然
由内心意樂慇重弘誓力故。能到無邊六度
之岸。若異此者。所捨之物盡持行施。及所遺
生。何能總遍令其歡喜。愜順求心。此即便成
無邊際境。所爲施事。無有竟期。又復所有廣
爲利益有情戒等。於諸無障有情之類。隨彼
樂欲悉能稱意。赴彼希望正行施等。速便收
集正覺資糧。由斯但自心。復何須外境。若許
外事。復與正理義有相違。故知境無斯成勝
妙。如仗自心妄生分別。作色等解。起身見
等。無實不待外諸有情。而作所縁因生離染
然於施等。各隨其事。而能獲果。實不假藉識
外境事
若其識外有別境者。遂便依彼起諸煩惱。既
被執取隨轉而住。見此過已心捨離生。深
懷厭棄不悕大覺。既捨有情界如何欲弘
益。由非攝取諸有生類。小心自度大行難
成。然諸覺情依斯而轉。方能長養菩提資糧。
謂於客塵有爲之事厭背心故證無爲法。由
無爲法體不生長故。希餘小寂偏證一邊。無
上覺山遂便淪退。若無外境愛厭倶亡。正覺
處斯成易得。豈非大悲常存於念。菩提薩
埵極果方成。唯識之言。便爲違害。然而大悲
要託他身爲縁性故。既除外境。但縁自識。此
則便成怜自身故。利他爲意大行方竪。唯顧
己身寔乖弘度。雖陳雅責因斯無過。藉外相
續爲増上縁。於自識中現有情相。縁此爲境
起大悲心。於有情處而作弘益。此無相違。決
定如是。應起信心。假令於彼色聲等處一一
推求彼無其我。設使和集我亦不成。然而本
性不可捨故。既同所許無我爲宗。當於何處
欲興悲念。於世共許當情妄執爲所縁相以
爲有情。亦不應言。情所執事即是外境。由此
應知。假令不樂理必許然。但於自識現有情
相。依仗斯事色相生焉。是故定知無其外
境。若離於識必不可得。是顛倒故。何謂顛倒
本無外境見爲實物。非妄執故。終能獲得無
上之處。可爲應理唯識之見。是眞實故。爲彼
方便深成稱理
如何得知斯爲實見。三界唯心是詮説故。凡
有諍事欲求決定。須藉二門。一順阿笈摩。二
符正理。謂欲爲彼信證聖人無倒宣説。所有
傳教引阿笈摩。若爲此餘不信之者。應申正
理。或可爲彼二人倶陳兩事。如所信事令安
住故。陳其正理。又爲顯其所論正理。有依
*仗處説阿笈摩。由其正理不依傳教。未見眞
者所有言説。無非謬故名強思構。是故應知。
阿笈摩者便成正理所託之處。或於自部有
力用故。爲此先陳阿笈摩教。爾來據義依大
乘説。即第七聲目其所爲。謂欲證得彼大乘
理説唯識觀。是眞實故。此不虚性。以阿笈
摩善成立故。又若唯據言説大乘。猶如於義。
假名乘者。依第七聲所説聲也。謂即依託大
乘言教聚集之處。眞實句義而成立之。但唯
是識爲欲明其所立宗義。於大乘教而引一
隅。顯所立宗。不於自教有相違背
此復何故名阿笈摩。輒自引證説斯言耶。謂
從能説如理教者。假彼相續爲増上縁。此教
方生。於其聽者識之差別。體有功能現前而
住。或是親聞或復傳説。於所詮事當情相
状。次第而生猶如筆畫。章句形段昞然明
現。從他來故名阿笈摩。若復有時自生憶念
隨順本相識方生者。從彼生故得阿笈摩名。
猶如自説名爲佛語。徳者義相。爲智因故名
智資糧豈非一切但唯有識。此違所許故。及
自語相違。理固不然。非由於色有別異故。依
識差別而爲建立。如無色界所有差別。如無
色界實無其色。但依於識分爲四種立空處
等。餘界亦然。設復説三。於識何妨。猶若有情
雖無差異然而安立欲色界殊。據其所繋色
差別故。色雖無異別立無過
豈不詮教言唯有心。今此立宗言唯有識。説
違本教諒在憑虚義有所歸。誠無斯過由其
先許心意識了。是名差別。由同體事名不倶
陳。故以異名而宣其義。即此唯了之言非衆
共許。欲令解義取共知聲。更陳餘號。復更顯
與經不相違。重説意識二聲。況彼二義知體
不別。即是其果。若欲要明不違經者。心了二
聲同其一義。明不違教。釋妨已周。何須更説
意與識耶。若説了聲心異名者。心望心所是
別有體猶如於境同生之類。念昔睡等便成
是無。此則前後理相違背。實無此過。有所由
故。此中心言許有相應。即是了言兼攝於彼。
若如是者。識外之境心意詮故。於其心處更
置唯聲。意有取遮以爲其果。境若無者遂成
無用。唯聲不遮。可如來責。現遮所縁境。如何
言無用。若如斯解。由同生法及所縁境倶是
離心別有其體。一便遮止。一乃見留。豈得事
無由緒而空談。自愛若無別意。誠如所詰。
然由於境心聚共縁決斷等事同類性故。於心
所處假説心聲。復爲遮其非所許事。故於心
處更置唯聲。縱有所談此還非理便成。亦是
不取心言非一處顯眞假二事倶能彰顯有力
用故。如牛等聲於心所處置此心言説心聲
時眞事便捨。如於邊鄙假説爲牛。垂胡等事
理定應棄。有言本意二事倶説。亦應更作一
種異聲。用表斯義或可攝聲。撮略而顯依俗
論法。猶如欲聲而爲辯釋。非唯自意能爲巧
釋。元其緒系生決定耶。亦復不由有染等言。
蘇呾囉中有染等説。於其遮遣無有力用。於
彼亦有有境言故。境亦不遮所説唯聲。便成
無用。若言外境非理須遮。無阿笈摩摩呾
聲。二處同故。隨遮一事無決定因。是故須依
異宗之見。心心所法體不相離。但位有別。即
此唯聲能遮外事。同生之法。無不遮故。凡總
相聲所有詮名。於其自事必不差別。非爲決
定而並現前。由其不遮理便總攝。爲欲述曉
如斯道理。故説心言許有相應。若離心所獨
心非有。故不應難。亦遣同遮。作是釋時。唯遮
外境。實有功能。述已義成。故説唯言。以理
准餘但遮境事豈非所引有此中言。明知
於餘有除心所。復是容有如六識身。名爲識
聚若言此中説識蘊時兼攝心所。理定不然。
想受及思。諸心所法。餘蘊無故。若言猶如於
色蘊者。由如取其仳喏那分立爲色蘊。想等
同然非相似故。若言許取由色差別。便以識
聲説其識蘊。非色等法是心位差。猶如於想。
若以位差簡有差時。隨其色類爲簡別已。以
色等聲於識而立。此亦非理。斯乃便成。撥其
識聚。由彼被斯色受等聲割其分故。非位差
外別可得故。離仳喏那位差之外。別有色位。
猶如樂等所現相状。憂愁苦惱。於斯相處安
置識聲。隨牛&MT00724;理。若如是者。識六識身爲
其識蘊。義乃相違眼等諸識色等相現。故由
其並是色聚所收。復更有餘雜亂之過。若其
青等相現之時。或違或順。色行二蘊便成雜
亂。如是復成於樂等位。受等相雜准斯道理。
亦是破其總別之義。有説識能遍故是總相。
聲猶如初相。此之別相。謂是色等彼乃是其
現相位差之因性故。此亦如前受等。便有雜
亂之過。是故除其心所性言。猶如成立所有
色聚。唯心之聲表唯識耳。此亦不能於其心
所及以所縁令疑斷絶。言唯字者。有何所遮。
雖言心所不離於心。此成虚言。由其相状體
各別故所言識者。唯觀現境雜染等性。但是
愛著體非照察。如何能見。此即於彼體成殊
別。及以更互。上來所述道理既多。然於本宗
未爲的要。且息傍論應辯正宗。心及心所設
令體別。以其心字亦得相收。應知此義共成
已久。若於其處諸心所法。不以自名而顯説
者。應知此中即是總目。所有心聚如調心等。
但道其心。此謂共成。故知唯聲但遮其境。若
無境者。如何於青及甜味等。而了別之。由理
不能撥現見故。誰言撥其現見之境。但於自
識境相生焉。由自識相領受之時。遂即計執
所有青等。如外而住。但爲是其邪妄之解。猶
如眩目見髮蠅等。斯乃但是識之相別。現其
蠅相即便妄執爲有蠅耶。然而在外曾無蠅等
自性可得。如何作境令識別生。此若無境。如
何得之識似於彼相状生耶。要有本相似彼
相生。可於此時得言似彼。如斯之事世皆共
許。如於陽炎謂言似水。非無其境。亦能見故。
如於薩埵有覺相生。而非離於色等體外有
別薩埵實事可得。亦非色等或總或別。有其
自性變壞等性而簡別故。於心實事亦復不
能捨其本性。或可薩埵是覆俗有。如斯道理。
我亦同然。於色等處謂從於識。生差別性是
覆俗故。如依色處執爲車等。然而但由情所
計執。於其色等覆障實性。於衆縁處作自相
状。而安置之。如在於外。即於是處見車等故。
未審覆俗是何義耶。是覆障義。順俗情故。由
彼於其車乘等處計執自性。是覆俗有。覆其
實體。生餘執故。故彼妄情施設其相。先於斯
事而執取之。雖無實相妄生境想。又如常等
情所現相。何有本相而隨順之。是故雖無識
外實境。識所現相。其理善成。或可此中言似
相者。乃是隨順顛倒事義。如陽炎處翻作水
解。便作水想。識亦於其色等相處生起倒情。
故言現相。此不相違。有説其顛倒境亦依實
事方始生心。此亦同前。悉皆徴責
復有外律。作斯異執。離色等外別有我體。此
復依何而生於倒。經云。依内。此亦無違。謂於
倶生所起身見密而説故。故云於我正可用
心。當見現見。如其親近惡友等人。即云於我
故作是説。然彼凡小妄生其識。遂起顛倒爲
外境相。或可隨順他共成事。而爲言説。即如
世間所共許事將爲境者。即於其事唯識生
起。是故由斯似境相故。縁色等識不取外境。
如眩瞖人見髮蠅等。此外境空但唯有識。是
其宗義。即由此義而爲難曰。此喩不成。於光
明分妄生髮想。斯由其眼根虧力故。有説有
別大種生而可見。遂令情執爲其髮等。若如
是立似境相現。但唯識者處時等定便成非
理。如其所有色等諸境離識別有。即於色等
定其方所所現形量分局之處。其識於彼形
量決斷。方隅決定似彼相生。斯成應理。若如
所許不由外境。但唯内識起妄所執色相生
者。於餘無處。如何不隨形量決定處時現識
相耶。隨於方處見其處定。如隨處有非一切
處。境既無定。即於餘處亦應可見。或不可見。
然彼所立定不取其外境生識。於非有境所生
之覺。曾無決定處時可得。有其實事。説境空
故。決定時處所現之相。便成非有。然不如是。
此既無定見色等心與彼乃是不相離性。是
故不應執境空無。既無重執有有分者。此顯
立宗有相違過。若言其喩有成理者。身不定
屬理有相違。相應時處。和會共觀。不偏屬一。
由覿斯境。此不應理。許境無故。此既境無。
或復異類。言異類者。見異相時。此是根壞爲
其縁故。如眩瞖人。亦不應有諸能觀者咸皆
瞖。然於時處現相應者。於諸身處不定而
生。并於色等能見識生。准此應知。外境無故。
於所量事在不定身不見生故。此則同前難斥
宗過。又諸事用亦不應理。諸實髮等現見。能
爲磨鏡等用。何不用此識之髮相。雖無眞實
事。而作用轉生。此亦非理。無功能故。若其識
分有功能者。眩目所覿何無髮用。此之同
似髮相故。斯亦同前。所量之境作用功能。不
可見故。出其宗過。三喩爲依。三事不同。於不
實境而作三喩。由依根境功能差別。應知根
有二種。一是色根。二非色根。即此初根由闇
損故妄見其事。故爲初喩。次第二根。於彼夢
中見有差別。述第二喩。由其彼境有功力故。
能生倒見引第三喩。此則是其一家異釋。有
餘復言。處時決定。故縁色等心心是依託。非
内現事而爲其境。猶如縁彼章句之心。然於
心内據最初起。隨現有事而執取故。又且諸
覺容有定時。然而於心如何定處。非無方處
物有方處定及不定。故此據境上所有之法。
於其心處而假説之。斯亦無過。此處能作現
相事故。説爲定處。凡由彼事心得生者。即名
爲境。此謂成立別有外境。取共許者將以爲
喩。於其相應時處住者。咸共生其無異相故。
縁色等心以外一事而爲其因。如同學類依
教者。心依増上識。此得生起隨其自相作用
生故。故知離識別有色等。此不應有更應成
立無髮等用彼相之覺。猶如夢覺是覺性故。
上來所述衆多成立相違道理。意欲障他不
定之過。有餘復言。謂即於斯時處二種有其
實義。即於此處時處決定應成非有。仁既不
許有其境事。依彼差別亦不許故。何勞爲他
作便成過。此若非有便即相符。如賊被捉唱
瘡痛言。強作前宗誠爲麁淺。不應理故。若
言於識所現相状爲所許者不應道理。雖呈
雅思不異前釋。或復隨於時處差別所有之
事。即於此處見其時處許爲決定。縱於所許
有實外境。然而色等永爲定者。此亦非理異
時異處有時見故。設令於此常時見有。然他
不許如何於他不共許境。此之能別決定道
理可遣許耶。故但於識而現其相。復有別作
相違因難而爲詰責。猶如成立境是空無我。
還成立時處決定令非有故。若其時處是共
許者。便成共許而遮遣之。由其無違方可得
作相違之言。若言不是衆所共許。斯乃全無
我所不愛。由斯理故成無力難
復有自許。但用遮遣。於無境處。縁空之識無
定時處故。彼之決定於色等處共見有故。成
立外境是其實有。此亦應知離彼隨成。但有
遮遣不應理故。但用此一不能令他生其正
解。斯非眞實。且如前宗所立之義。由底蜜攞
之所損故。於眼睛上有其疎膜。如羅網目外
觀白色。於彼隙中明相斯顯。便生妄解將爲
髮等。即此之喩於其所立。隨成理闕。今應問
彼。若光明相髮等形状。此不應理。此*光明
相有見爲黄。或見爲赤。然於髮等見爲純黒。
或見衆彩。如鑠羯羅弓等。然其明目總能見
者。於彼光邊不觀異相。如事見之。能作斯語。
在隙光處倒爲髮解。此即便成。見髮等心境
空無性。光明支分非髮相性故。及此似髮等
相現故。非但爲因能爲生者。遂令作其所縁
性故。勿令縁其色等諸識便成縁彼眼等諸
根因義同故。或可更有如斯別意。託實事因
方生顛倒。餘則不爾。斯言是實此亦便依。在
内安布種子成就。不待外境。凡論境者。要須
自相安布在心。然後方得成所縁性。其光明
分起不關心。如何得作所縁之性。此亦未堪
發生歡悦。次有計云。其患目人大種失度。
*睛生瞖眩損其眼分。由彼損力便生異相。令
於外境別大種生。依損根識便能見彼。是故
定知羝蜜梨迦。所有覺慧縁實外境。如斯計
者有大過失。凡邪倒事所起覺心。皆來設難。
於樂等倒託誰爲縁。而生是相作其境耶。雖
無外境然有妄見。此則顛倒。便成非有。若言
世俗不共許事。我即將此以爲邪倒。還有大
過。苦空等見縁薩帝時。是彼類故。此則不勞
功力能見非倒。諸具縛者咸是悟眞。如來出
世宣揚正法。此即便成空無果利。何處得有
如是定判。偏令瞖目獨受邪迷。又復於彼情
有相状。見其有情飛行往還。令諸覺者觀其
搖颺。此諸薩埵許大種生。何不計命。設復百
千群瞖同聚。遂於一處各觀別形。此時如何
有對礙物。而不更相共爲排擯。若言此亦由
瞖力。則底蜜攞多用其功。於所學門善修
幻術。能令諸法自性遷移。或應見許彼非質
礙。非質礙故。如無貪等。便非色性。斯乃何殊
唯識論者
又復何勞非處呈力。彼許大種。於其一一非
青等性。但由種合因縁力故。眼等諸識縁彼
相生。此本宗義凡是聚合非實物有。即此之
識縁非實物。不勞深搆。無違諍故。詎煩辛苦
而爲成立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一
  大唐景龍四年歳次庚戌四月壬午朔十五
日景申三藏法師大徳沙門義淨宣釋梵本
并綴文正字
翻經沙門吐火羅大徳達秣磨證梵義
翻經沙門中天竺國大徳拔努證梵義
翻經沙門罽賓國大徳達摩難陀證梵文
翻經沙門淄州大雲寺大徳惠沼證義
翻經沙門洛州崇光寺大徳律師道&MT04536;

翻經沙門福壽寺寺主大徳利明證義
翻經沙門洛州太平寺大徳律師道恪證義
翻經沙門大薦福寺大徳大勝莊證義
翻經沙門相州禪河寺大徳玄傘證義筆受
翻經沙門大薦福寺大徳律師智積證義正

翻經沙門徳州大雲寺寺主惠傘證義
翻經沙門西涼州伯塔寺大徳惠積讀梵本
翻經婆羅門右驍衞翊府中郎將員外置宿
衞臣李釋迦讀梵本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左衞翊府中郎將員
外置同正員臣瞿金剛證譯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大首領臣伊舍羅證
梵本
翻經婆羅門左領軍衞中郎將迦濕彌羅國
王子臣阿順證譯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左執戟直中書省臣
度頗具讀梵本
翻經婆羅門龍播國大達官准五品臣李輸
羅證譯
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
三品上柱國史館國公臣匡臣源等及修文
館學士三十三人同&MT01142;
判官朝散大夫行著作佐郎臣劉令植
使金紫光祿大夫行祕書監檢校殿中&MT01142;
知内外閑&T011901;隴右三使上柱國嗣號王臣邑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二一名二十唯
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復言處時定如夢者。謂如諸覺雖無其
境共許有定。若時決定而有方處。見村園等
復有定時。現前可得。然非彼有。斯言爲顯雖
有決定時處之覺而無境故。彼於他成因無
用故。即彼因云諸無境者。便成時處不決定
故。由斯道理既有其定。故知所言彼之決定。
非顯有言。欲令成彼境無非有。不應道理。此
即全無宗之過也。又成立時能有功能。有功
能説。所立既無能立非有。能遍無故所遍亦
無。方能與他出其宗過。猶如於秤無其重故。
無別有分。此既共許。説無重故便捨別物。然
非於此翻彼便成。時處定故能得成立。令境
是有無隨成故。猶如耳識所聽聞性。不能成
立聲是其常。雖無不聞性。然不遮無常。他所
成立外境是有。今欲顯其是不定因。縱非外
事於情亦復見其時處有決定義。有説由心惑
亂。遂乃便生時處定解。然於夢中無其實境
決定可得。故世共許。如何將此比餘定事。爲
作過耶。若此夢想欲同覺者。理應夢心便是
錯解。斯則但是判在自應。而爲嚼咽實不能
知他之本意。非是他不許事。於此更令置其
差別而難於他。成正理故。此已於前善爲通
訖。由此所有時處定心外境非有。不應致難。
心帶相生。何不合理。又向所説。應言惑亂爲
定解者。許離識外無定時處曾無非假遂令
簡彼。安能別言望所餘事。斯爲應理。然許如
斯色類咸非外境。何須非處令安能別爲出
其過。爾者於彼夢中。實亦無其處時決定。相
状在心由何得知。如有頌言
    若眠於夜裏 見日北方生
    參差夢時處 如何有定心
此但不委前後所述。朋黨旨趣空愛巧詞。由
於時處不許。但言唯於此處。故不應詰處時
決定。於他所許不相應故。如前已述。復有立
言。夢心有境。是其念故。准知處等是其決定。
此即縁彼曾境起故。於其夢中多有所見。設
在空中見其流水。或於宏海都大火然。此亦
是其昔時曾見。若水若空。或炎或海。各於別
處觀斷事物。夢中起念爲一處解執爲空河。
若不爾者。應許生盲憶青等故。若不許此。於
其夢中是憶念者。生盲之人應憶青蒨。凡爲
憶念是曾受故。此輩於青不能生想。應成道
理。又復夢中自觀斬首。此亦是念合其餘事
而有功能如向陳説。或中有位親見自身被
他斫截。觀彼前身作自心解。曾受而捨今時
尚憶。此固無違。豈不如先所經之物名爲憶
念。彼便夢中生其異見。非同昔時所觀之物。
非不定故。非唯一向曾所領事生憶念耶。即
如多年曾所學業所有書疏。後起憶時。或倒
次第。或復増言。或於其文而有忘失。若爾
此之憶念便成非有。憶念之境遂是空無。非
餘實物別事相屬。於其決定實事想心而爲
施設。如於馬首曾不觀角。然於憶時見其境
事。如曾領受爲自解相。於其念處生其異解。
不縁外境。然於夢中見馬有角如牛角者。准
此應知。於寤所見。遂在夢中起顛倒想。成立
空河生其憶念。此亦如是。縱有非倒之見。於
彼夢内相續識中而生其執。所見之相固非
識外。是故當知。夢中憶念有眞實境。道理不
成。然復夢者所見之事。如在目前覩江山等。
然非寤時所有憶念能得如斯分明顯著。既
無異相何意不。同於其夢内被睡亂心所生
憶。念於境分明見在目前。然非於夢覺寤之
後。平善心中得有斯見。由如是故。而於夢中
分明顯現。彼此決斷猶如覺時見境明白准
彼夢心所見之物非關憶念。先於夢中曾見
有物。後時夢内憶前夢事。然斯夢憶如彼覺
人。雖念其境状似障隔。處遙遠時不能顯著
觀其色等。又如所言。生盲之類於其夢中無
所覩見。雖有巧詞。理應不成。此亦隨其自種
功能。至成就位。遂於心上夢觀青等。然此未
曾而作計會。如餘流類雖夢青等遂令言説
啓發無由。又夢所見多是今生不曾經事而
現在前。是故夢心不關憶念。縱令是念縁
過境故。此則成立念境空無。過去未來非現
在故。猶如非有。據實事故此中意言。其能縁
覺境雖非有。然而時處決定可得。故知所許
以境爲先。方能見者。未能於我作無利事有
餘復言。由夢障心有力用故。於其別事暫
時生起。識體清淨無礙現前。猶如定者三摩
地力。清淨光明觀無礙故。如於小室夢覿象
群。及覩諸餘廣大之物。又夢見自身於別界
趣等。在彼託生。然不能言於彼餘體。非執受
身爲我身解。如非夢時受用之體。然非不捨
此趣之身更執餘處。得有斯理。復非此時。有
其生死。便成見有亡屍之過
又復縱許有其生死。然於重生有其違害。後
時覺寤其舊體。曾無毫釐虧損處。又於臥時。
傍人不曾見身有異。然此漸頓於受生時有
相違失。由此應知。但唯是識於彼熏習功能。
現時即便觀見種種相貌分明在心。斯爲應
理。又復縱於平田廣石藤蔓虚懸。寢臥於斯
觀大境此亦非色。無質礙故。猶如受等。又
此所許。於地水等是其色性體應質礙。若
不許者。失對礙性復非無表。有不定過。由
斯與彼道理同故。此之夢心有何奇異。營
大功業不假外形。而能巧利構茲壯麗。或
見崇墉九仞飛甍十丈。碧條𧆑蘼紅花
璨。匠人極思亦未能雕。若言於他同斯難者。
彼無此過。不假外色功力起故。但由種熟仗
識爲縁。即於此時意識便現。又未曾見有
經論説於彼夢中生其別色。是故定知畏難
巧説於己所宗。蓋其穴隙縱爲方便。終亦不
能令其夢中有別色起。是故理善成。處時定
如夢
身不定如鬼者。實是清河無外異境。然諸餓
鬼悉皆同見膿滿而流。非唯一覩。然於此處
實無片許膿血可得。何容得有溢岸而流。雖
無實境決定屬一。理定不成。此即應知。觀
色等心雖無外境不決定性。於身非有遮却
境無。即彼成立有境之因。有不定過。於無境
處亦有多身。共觀不定。如何實無膿流之事。
而諸餓鬼不別觀之。由其同業咸於此位。倶
見膿流慳悋業熟同見此苦。由昔同業各熏
自體。此時異熟皆並現前。彼多有情同見斯
事。實無外境爲恩益故。准其道理仁亦於斯
共同造作。所有熏習成熟之時。便無別相色
等相分從識而生。是故定知不由外境識方
得起。豈非許此同一趣生。然非決定彼情同
業。由現見有良家賤室貧富等異。如是便成
見其色等。應有差別。同彼異類見成非等。故
知斯類與彼不同。彼亦不由外境力故。生色
等境然諸餓鬼雖同一趣。見亦差別。由業異
相所見亦然。彼或有見大熱鐵團融煮迸濽。
或時見有屎尿横流非相似故。雖同人趣。薄
福之人。金帶現時見爲鐵鎖赫熱難近。或見
蛇吐其毒火。是故定知雖在人趣。亦非同
見。若如是類無別見性。由其皆有同類之業。
然由彼類有同分業生同分趣。復有別業各
別而見。此二功能隨其力故。令彼諸人有同
異見。彼以此義亦答餘言。有説別趣有情鬼
傍生等。應非一處有不別見。由別作業異熟
性故。此雖成趣業有差別。同觀之業還有不
異即諸有情自相續中有其別異。業種隨故。
彼任其縁各得生起
有餘復言。諸餓鬼等同見事時。非無外境。由
此器界是諸有情共増上業之所生故。要假
現有河水澄流。方於此處見膿流等。由其薄
福慳貪垢故。遂見如此不可愛事。若其彼類
不見水者。即諸有情同増上力感得共果。理
便闕失故。知此類有其實境。膿血等識要假
其事此方有故。如於相續身邪倒執。執爲我
解由。無別事同見膿等。是故不定屬一身生
者。此由不能善了所縁故有斯見要待心心
所了前境相故。説爲所縁。然非餓鬼見其流
水。如何不見得作所縁。若以別相即於水處
覩膿流者。何處得有如斯定判觀其本水。然
於水相曾無片許爲所觀察。但覩其相而爲
境界。有説由似相状識許。此名爲境。膿血之
識無彼相故。方知不縁水等爲境猶如軍覺
亦非爲因成所縁性有大過失。前已申述。然
此外境。於所縁心曾無恩益。若但爲因亦大
過失。前已説故。又如所言。由共相業之所感
故必須見者。此亦不然。未生失眼及以遠方
不能觀故。生無色者亦應得見。若言非彼業
力生者。轉向餘生亦應不見。若言後時是所
須者。我亦同然如無色界趣餘生時。非無益
故。然於餓鬼理亦同然。又復縁我所生邪見。
即如次前所引道理。不縁色等有爲之事。不
縁彼相故如無爲覺。是故定知自不曉了。
不令他能爲解悟。然諸論文極分明故。如有
頌云
    縱使河流鬼不見 設有所見別爲形
    明知彼皆由故業 業障瞳人壞
境雖非有。由業過故而令眼見體。是現有。而
不能見斯即自許。故所見物便有別形。由此
應知。實無膿血便有妄見。有餘復言。然諸餓
鬼由其非愛惡業力故。遂令其眼見如是相。
雖同一時。餘有福類所不見物。此遂諦觀可
厭之境。由此故知。諸餓鬼心縁其實境。今應
問彼。爲由眼根作斯妄見。雖無前境見非愛
事。爲當前境實有斯事。眼識依此生了別耶
初且非理。許不愛境無妄心成故。若言此見
由想差別實不相違前境空無。是所許故。其
第二計如何彼境能現此形。若言由其惡業
生者。如何一處衆多同類得共居耶。不許礙
物此得共餘同一處故。如石與瓦許有同居。
故知膿水體是別。方令同處見。是其應理。質
礙性故。猶如樂等成非礙性。若言膿等是質
礙性。不應一處可見如石。由此故知。一處見
者。與理相違。若言聚物多有間隙。於彼空處
共相渉入多者映餘。設令相似不可別見。猶
如水乳遍皆合故。又極堅硬金剛石等。火分
入中是相違故。又復定者業力眼藥所發眼
根。決定能觀前境之事遠近麁細。不論可意
及不可意。隨其力用悉能見之。應有誠説。由
此不能作如是説。於彼隙中更相渉入。雖在
一處除可念水見非愛膿。此則許有外境實
事。餘人所觀曾無縁礙及其覩水應見餘形。
鬼亦同然。倶瞻於水。如煮香油。咸皆共嗅。若
言雖彼無別因縁但由其業不能於境水膿倶
見。斯固是其暫違共許。非理愛膿。然仗自識
一類同業自種熟時隨縁現前起諸相貌。斯
之妙理何不信耶。又復更有諸防護者。容像
可畏。攝膽摧心。拔利刀執羂索。見便驅逐
不令得近。縱使此時遭其巨難。亦不能得強
作分踈言。此生類由彼惡業爲勝縁故雖復
先無忽然而有。此即便成扶助。唯識共立眞
宗。由此道理識所現相固無違害。如是應知
不定屬身雖無外境在識成就
如夢有損用。雖無外境。理亦得成。由於夢内
男女兩交。各以自根更互相觸。雖無外境觸
而有作用成現流不淨。但是識相自與合會
爲其動作。此既如是。於餘亦然。惡毒刀兵霜
雹傷害。雖無外境但依其識有毒刀等。何理
不成此作用事。既無外境成共許故。寧容得
有宗之過耶。彼定不能成作用者。此亦於其
相離之處差別之觸。於識分上現斯相状。便
於自宗有不定過。然唯於識精流事成。復有
説云。憶如斯位諸有生類。於一切時不見有
故。然此所述不能成因。有不定過。覺情於事
作用亦成。流泄之因於識轉故。又復彼定不
成作用之因。爲當但據總相之識。言不能成。
爲識差別。此之初見即無同喩。由此所云識
能爲用。其増上識亦能生故。若第二計。其識
能爲所有作用。便與不能成事之因。有不定
過。若爾何處得有如斯定事同無有境。或時
有縁能爲事用。非一切耶。功能別故。由彼諸
縁功能各異。隨其功能而爲作用。又復與汝
執外境師。其理相似境既同有。何不諸事一
切時成。是故應許。於別別事各有功能作用
之時呈其異相。此即便同唯識者見
有餘復言。理實不由觸著女形能生不淨。覺
時亦爾。然由極重染愛現前。便致如斯流溢
之相。由於夢有等無間縁差別力故。遂便引
起非理作意。以此爲因便見流泄。如於夢中
雖無實境。能流不淨服毒嚴食觸女形等。身
體煩疼根充足力生男女等。於其夢中事應成
有。是故定知。如於夢泄無境有用。覺之如是
雖用無境非爲應理。雖無其境識用成者。若
於覺時縱境非有。許是唯識作用得成。此即
豈非善符唯識。無境論者有何不愛。若言別
有如斯意趣。諸有觸等咸仗外事方成作用。
但唯有識理不能成。如栴檀木磨作香泥用
塗身體能除熱悶使得清涼。然此流泄但依
識生 此還於理未爲的當。依觸等境而有作
用。非所許故。由非不許有外觸者。而欲令他
依斯觸事作用起故。由此不應與他作用。
便成非有之過也。由其成立唯有識者。但是
事物所有作用差別。皆從識處生故。於此乍
可作如斯難。既無外境。如何離識能有作用
而成事耶。既有此徴。便申雅喩。由如夢内
損害事成。此於唯識能有作用。並已如前頗
具申述。若爾夢飡毒等。應成身病。此亦由其
唯識有用。猶如於境而有定屬。還將後答用
杜先疑。或復有時見其毒等。雖無實境而有
作用。由見不被蛇之所螫。然有疑毒能令悶
汗心迷。若遭蛇螫亦於夢中由呪天
等増上力故。遂令飽食氣力充強。又復聞乎。
爲求子息事隱床人。夢見有人共爲交集便
得其子。如何得知於彼夢内被毒等傷。是爲
非有。睡覺之後不覩見故。今此所論還同彼
類。於現覺時將爲實事。見毒藥等執爲非謬。
眞智覺時便不見故。同彼夢中體非是實。然
於夢中許實色者。彼亦獲斯非所愛事。毒等
果用便成實有。若言無者。但有毒相毒等用
無。此云毒状便成違害。許毒相等固成無益。
於其識上藥體無故。是故定知。實無外境。但
於覺心生其作用。猶如於夢覺亦同然。斯乃
眞成稱契道理。上來且隨如所説事。將別夢
喩及別鬼等。如彼所陳四種之難。各爲喩訖。
今更復以㮈洛迦喩。答彼諸難。其事善成。
由極惡情極惡卒等有定處時不定皆見。咸
不離識而有別形。并狗烏等所生墋害猛利
之苦。隨捶栲事至受罪終。可將斯喩隨言難
詰。凡諸釋答。如上應思
復次理實無有極惡卒等。如所説事。有定不
定。因何得生。然亦於彼起作用心。生此之因
當時有用。獲得生故。即此所觀衆多相異。假
藉功能。並由内心相續隨轉業力差別。而爲
正因。復更假於取等順縁。共相助故。隨事而
起見等轉成。異熟等果悉皆顯現。由此雖無
實有獄卒。然於彼中要藉相似自造惡業増
上力故。共於此中見處定等。亦復於彼生作
用心。此等即是於彼色等非外實有顯從識
生。爲明此義作斯成立。然由不待離識之境。
是能遍故。出相違過。若觸等境是色自性。即
是所立。若言但是實事定執謂立已成。由將
出彼過失之言爲方便故。應知即是顯己自
宗成立之相。於中所立隨順之因。以夢等識
爲其喩故。即此執言。顯如斯義決定處時所
有事體。當情顯現諸相貌故。如於夢内遍味
其心。既夢覺後分明之想覩色等時。實亦不
縁非識之色。未必要須色等境現。然由同業
異熟所感共受用時。於自相續不定屬一而
生起故。猶如飢渇諸餓鬼輩。有同惡業見膿
河等。或復如於極惡之處。皆見猛卒。於此宜
兩皆成立。如現見境有其作用而顯現故。
如於夢中但唯識相。見與女人爲交渉事。如
獄卒等。皆共覩其苦害之事。並可述之。豈非
要須極惡卒等成非有已方可將爲能立之
事。此既不成。便成無有。同喩之過。固無如是
便成之失。由斯等物亦復將爲有情。猶如無
説。離於執受非受事故。然此亦非是執受事。
猶如瓦木。亦如蟻封。由其不是有情數故。有
何意故不許獄卒及狗烏等是有情數。然此
同見有情形勢及有動搖。亦不假藉外縁力
故。如餘薩埵。若爾斯乃便爲諸因不成。此難
非理。諸那洛迦所有動作不待外縁。彼那洛
迦先罪惡業爲任持者作搖動故。如木影舞
同衆生相
復由彼定不是有情。於五趣中所不攝故。猶
如木石。由此故知。彼定不應同惡生類。如餘
惡生生於此處。同受於此所有共苦。然彼不
受此之苦故。彼趣有情所有共苦不同受故。
如持鬘等非那洛迦。而諸惡生同受斯苦。由
彼共業倶生此處。若異此者。生尚難得。況受
害耶。雖有斯理。其獄卒等不受彼苦。不是共
成。此非正説。彼生不受同害苦故。由非能害
者還如彼害生。一種焦然同受於苦。若也轉
計道爲更互。共相害惱。故許彼生有時受苦。
此亦非理。由其展轉相害之時。此是那洛迦。
此是波羅者。此之行伍便爲亡失。以其能害
可有作用爲縁由故。説爲獄卒。如一既爾。餘
亦應然。此則兩皆成獄卒性。即那洛迦體性
不離。遂成乖失。由此非是獄卒性故。如三十
三天。意欲顯説其那洛迦非被害者。若許更
互。爲害理齊。彼此相陵知己有力形量壯等
更互相欺。不應生怖。設令見彼極大形躯。忖
己驍勇便生勝想。如是知已寧容有怖。豈如
那洛迦見於獄卒等。何況形量氣力不殊。見
彼之時令興怯念。又復倶爲獄典。形量是同。
身力既齊。此無強弱。理應別有形量不等勇
列見便生怖。如是計時。那落迦類正
受苦時。見彼卒來便生大怖。憂火内發胸臆
全燒。相續苦生形骸戰越。惡業生類受如斯
惱。縱令善巧明智之徒。亦復未能總知其事。
此之階位理固相違。由於世間亦見斯事。有
生惡意懷鴆毒心。欲害於他令生怯畏。雖即
在於極重可畏怖懼之處。被拘頓時。不同怯
者。生其怖畏。然而彼類懷堅硬心多見有
故。彼那洛迦受苦之類。多懷恐怖身若
鎖。故此那洛迦非爲能害者。由如屠所繋柱
之獸。然此是彼生怖因故。非受彼苦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二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三*一名二十唯
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㮈洛迦波羅如獵鹿者。如是應知。非
但不受相害之苦。然於器處共相之苦。亦復
不受此之獄卒能害彼故。若異此者。彼在熱
鐵融沸地上受燒然苦不能忍時。如何此際
能逼害他。於此熱地身動轉時。那洛迦類自
身支節。尚不能持。豈況更能有所爲作。然而
但可於熱鐵中洋沸騰湧。身由他制無片自
在。然彼獄卒勇健害他。是故定知不受彼苦。
猶若厨人遙執鐵鏟於熱油内轉彼煎魚。或
將獄卒爲那洛迦。以其相害無功能故。爾者
便成違獄卒義。然由那洛迦類受燒害時不
能相害。若爾便成不是獄卒。言那洛迦㮈洛
迦波羅立爲宗者。有違宗過。又復若言。受彼
熱鐵極苦觸故。諸那洛迦不能害彼。如以生
命置炎炭中。或可斯類不霑此苦。如覩史天。
此顯獄卒。非那洛迦。即於此見外人別釋。引
經爲證。極成乖失。然而暫爲少慧之輩。顯其
僻見略擧疏條。彼便難曰。於地獄處。獄卒之
流不受苦者。我不許故。如經説云。汝等苾芻。
有㮈洛迦名六觸處。若諸有情生在彼中。彼
若以眼視諸色時。咸悉了見不可愛事。實彼
有情有如斯事。獄卒非情何所觀見。對執不
許有情論者。便是共聚咀嚼虚空。彼設難云。
諸那洛迦受彼苦時。有其差別得異身故。如
一無間多無間罪。此亦未能閑他意趣。如前
所云。生㮈洛迦有情之類受苦切時。簡於餘
趣所有苦毒。然彼獄中所有共苦咸悉同受。
然於彼處由重業風驚飈猛烈。身遭極苦一
無間者。則不受之。望彼多種無間猛苦。不同
受故便成不定。爲顯斯事除彼獄卒。諸那洛
迦無斯差別。彼趣同苦咸悉受故。即所立宗
無異宗處。轉生道理何成不定。然一無間受
同苦故。有外難云。由其獄卒不受苦者。斯非
正答。有不定故。然且不應作斯定判。見一受
苦。令餘亦然。現見世間共覩斯事。如羊駱駝
被蠍蜇時。遂便致死。鳥之一分將以爲食。
且據傍生有斯差異。於人趣中亦復見有一不
受苦。如患塊者。醫人遂便蹈熱鐵上。即以熱
&T050460;于病處。病人雖受極苦。醫足曾無痛處。
然而有情實無差別。此亦由其㮈洛迦趣倶
生苦法以不見故。遂不名此爲那洛迦。見
毒等能斷命根。此亦但是呈其廣見。巧識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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