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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薩婆多部律攝 (No. 1458_ 勝友義淨譯 ) in Vol.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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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458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一
  尊者勝友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初釋波羅底木叉經序
    敬禮調伏除煩惱 滅衆生惑爲正因
    如日廣照利無邊 咸能破盡諸冥闇
    佛説廣釋并諸事 尼陀那及目得迦
    増一乃至十六文 鄔波離尊之所問
    摩納毘迦申要釋 比尼得迦并本母
    我今隨次攝廣文 令樂略者速開悟
    別解脱經難得聞 經於無量倶胝劫
    讀誦受持亦如是 如説行者更難遇
此中初頌意明教行難得。言別解脱者。由依
別解脱經如説修行。於下下等九品諸惑。漸
次斷除永不退故。於諸煩惱而得解脱。名別
解脱。又見修煩惱其類各多。於別別品而
能捨離。名別解脱。由惑漂沒三界有情。爲此
先應勤求解脱。經謂佛語簡外道教。聞者於
他所説謂文及義。以其耳識并後決斷心而
了知故。言難得者。諸佛出世時乃一逢。又
善趣等極難得故。言無量倶胝劫者。謂是大
雖經多數戒法難逢。設過於此亦難値遇。
此顯難遭之極。言讀誦者。若文若義以慧領
受。言受持者。謂於彼二數數憶持長時不忘。
由念誦等勤相應故。言如説行者。於所作業
以身語心順大師言無違犯故。更難遇者。聞
讀受持斯猶易得。如説行者極爲難遇。勇勵
精勤方全戒行。非下劣心之所能得故。説更
言彰極難也。此中明教及行。是難遭遇聞
誦持。謂是其教。遵奉修習。即是其行
    諸佛出現於世樂 演説微妙正法樂
    僧伽一心同見樂 和合倶修勇進樂
此頌意明三寶興世所有事業皆是樂因故。
言諸佛出現於世樂者。謂入胎時現生時名
佛出世。依將成理作如是説。雖曰菩薩受佛
陀稱。或成正覺時名佛出世。由於爾時成一
切智得佛陀號。是妙解脱喜樂因故。説名爲
樂。猶如世人名火爲樂。言演説微妙正法樂
者。謂契經等十二分教。言僧伽者。謂八大人
等。言一心同見者。謂於戒見威儀正命衆同
遵故。又明一心同事難可壞故。言和合倶修
者。即是齊心倶淨尸羅故。言勇進者。於三學
處勤修行故。或勇心策勵令諸煩惱究竟盡
故。又心勇決於所修事進無退故並是樂因
    若見寶人則爲樂 并與共住亦爲樂
    若不見諸愚癡人 是則名爲常受樂
此頌意明親近善人遠離惡友亦是樂因故。
上半下半如次應識。言*寶人者。於罪惡事遠
而捨棄即此*寶人。有勝善徳見及同住並
能生樂。若不修善品。多爲惡行迷於正理故
曰愚癡。不應親近速當捨離
    見具尸羅者爲樂 若見多聞亦名樂
    見阿羅漢是眞樂 由於後有不生故
此頌意明善友差別。然諸*寶人有其二種。一
者世俗。二者勝義。世俗復二。一住定分。二住
慧分。言具尸羅者。謂住定分。雖是俗寶亦
能遠惡。此明因戒能發定故。言多聞者。謂住
慧分。由定發慧故。下半明於定慧二法平等
心住究竟處。即是勝義眞善知識。言阿羅
漢者。於流轉中證不生法。謂從煩惱衆苦繋
縛永得脱故
    於河津處妙階樂 以法降怨戰勝樂
    證得正慧果生時 能除我慢盡爲樂
此頌上半明致樂之因。下半明慧生斷惑。言
河津者。謂解脱河離二邊過故。由八正道方
能獲得名爲妙階。喩若河津有妙階道。是
行旅樂因故。言以法降怨戰勝樂者。此明以
行法爲捍敵具。降伏煩惱令不更生。故名
戰勝。次下半頌明以智劍斬我慢幢。破魔羅
軍彰勝樂故
    若有能爲決定意 善伏根欲具多聞
    從少至老處林中 寂靜閑居蘭若樂
此頌述前修正行人杜多功徳圓滿相應。是
樂因故。言決意者。謂初發淨心爲知足行。
決斷策勤不希名利。撿攝身心防護外境。解
脱勝果因此成故言善伏根欲者。此顯助伴
清淨能與戒倶故。言具多聞者此明獲勝上
果必藉多聞。智能簡擇煩惱方斷。非愚癡人
堪住蘭若。是故苾芻先學多聞。設非多聞但
明戒相。亦得住於蘭若之處。言從少至老等
者。明決定心始終無退故。言寂靜閑居蘭若
樂者。謂離誼雜方能趣理令心樂住。上之六
頌是諸羅漢結集所置。自下序文總開十義。
初明佛所教。二呵不總集。三不集隨聽四供
養法式。五正明誡勅。六誡勅利益。七無誡過
生。八正作白事。九勸至心聽。十淨其徒衆。諸
大徳春時爾許過餘有爾許在。老死既侵命
根漸減。大師教法不久當滅諸大徳。應勤光
顯莫爲放逸。由不放逸必當證得。如知應正
等覺。何況所餘覺品善法。大徳僧伽先作何
事。佛聲聞衆少求少事不來。諸苾芻説欲及
清淨
初明佛所教者。即是諸大徳春時爾許過等。
過者是已往義。言春時者。謂三時内隨在何
時。説波羅底木叉而稱其事。此中且據春時
也。言三時者。謂春夏冬。言爾許者。指其限
量謂隨説戒日取數。而言餘有爾許在者。可
准當時餘日而説。言老死既侵者。意明老死
常在現前。老及於死名爲老死然十二有支
但言此一者。爲於憂悲等此用最強故。欲顯
修淨行者失圓滿事。此是初因然修行者圓
滿之因略有二種。一謂所依。二謂行本
言所依失者。由老死逼故無所堪能命根斷
壞如其次第。言行本失者。謂大師教法不久
當滅。由佛法滅退失行故。大悲世尊。以無
倒義化諸有情故。曰大師法謂十二分教。世
尊以此導利有情。隨有縁者悉皆受化。由此
二事失圓滿行故。言莫放逸者。勸不放逸勤
心勇決。光顯聖教故。所以但言不放逸者。顯
不放逸諸善品中爲最勝故。言應勤者。勸不
放逸能與出世聖道加行爲依止故。謂於奢
摩他毘鉢舍那。雙修等運獲聖道故。由不放
逸必當證得等者。此顯世尊令出家衆。求解
脱者證道果故。制衆學處。言如知者。如所
了事稱實知故。應者。於諸有情應受供養故。
言正等覺者。謂是無倒遍了知故。言何況所
餘覺品善法者。此亦配前由不放逸能趣菩
提。所有善法皆悉名爲覺品善法
次明呵不總集。言大徳僧伽先作何事者。此
明先無別事應來共集故。下文云。佛聲聞
衆少求少事既無餘事。何故不來。又釋云。褒
灑陀時灑掃清淨嚴設燈花等是前作業故。
須問云。大徳僧伽先所作事並已作未。言少
求少事者。少求謂少欲。少事謂知足。又少求
謂意業。少事謂身語。言聲聞者。隨他聞也。隨
他音聲而聽聞故以斯成衆故。言聲聞衆。衆
者。同心共集不可壞故
次明不集隨聽言不來等者於長淨時不同集
會名爲不來言大徳者。是相敬言如世尊説。
於諸苾芻若少若老。不應喚名及氏姓等。應
言具壽。或言大徳。若佛世尊應喚徳號不爾
者得越法罪。言説欲及清淨者。苾芻身有病
患及修勝善品不能赴集。應與欲淨。或身表
業而與欲淨。應如是與。偏露右肩脱革屣。隨
其所應爲敬事已。蹲踞合掌作如是説。具
壽存念。今僧伽十四日爲褒灑陀。我苾芻某
甲亦十四日爲褒灑陀我某甲自陳遍淨無諸
障法。爲病患因縁故。彼如法僧事。我今與
欲清淨。此所陳事當爲我説。第二第三亦如
是説。若苾芻病重不能與欲者。若堪扶去應
將入衆。若不堪者。倶就病人爲褒灑陀
若不爾者。作法不成得越法罪。若非褒灑陀。
作餘羯磨者。但直與欲不説清淨。其持欲淨
苾芻既入衆中。應對比座。苾芻作如是言。
具壽存念。於某處房。苾芻某甲身嬰疾苦。今
僧伽十四日爲褒灑陀。彼苾芻某甲亦十四
日爲褒灑陀。彼苾芻某甲自説遍淨無諸障
法爲病患因縁。如法僧事與欲清淨。彼所陳
事我今具説。若更有餘縁隨當時事而稱説
之。所以於別人邊説欲清淨。不告大衆者。爲
遮延時生疲勞等諸過失故。若苾芻懈墮及
爲鄙法。而與欲者。得突色訖里多罪。若羯
磨陀那或現有病。或恐病將生。或遇患新差。
或瞻病人。或復疲困。或遭飢渇寒熱。或可禀
性多有闇睡。修餘善品冀遣惛沈。或於靜房
自誦戒本。或可於他聽受戒義。或守文句人
繋心思義。恐其廢忘。或創修得妙觀現前爲
伏心故。或於覺分善品不令間雜。若雜餘縁
恐失正念。或時見諦得初果位。斯皆與欲無
犯。若與欲者。多同集者少年老苾芻。應廢餘
善事。當赴集處。持欲之人既受欲已。若急走。
逃坑。若在欄楯危處。若乘空。若向界外。
若登雙蹋道。若躡兩梯横。若睡眠入定身
死歸俗。或云。我是求寂等並不成善。持欲淨
應更取欲。若一人持多欲淨。隨能憶説。若在
地居空互皆不成亦不應轉授欲淨。授學之
人不持他欲。應與他欲。由是苾芻故。在界
内住人應與界内者欲。異此不成。尼請教授
有無隨説。因明界法。有其二種。一小二大。
在大界内。無妨難處。安小界場。先觀標
相。且如東方。或以牆樹柵籬。聚土立石
釘苾崖等。餘方亦然。衆知相已言白。復
周敷座席鳴楗椎。作前方便。大衆倶集。
無與欲法。諸舊住苾芻共稱方相。先從東
方次南西北。既知相已。次一苾芻作白羯
磨。先結小界不應在
大徳僧伽聽。今於此處所有舊住苾芻
稱小界四方久住標相。東方某相。乃至北
方某相。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
於此相域内。結作小界*場。白如是。次作羯
磨。大徳僧伽聽。今於此處*所有舊住苾芻
*共稱小界四方*久住標相。東方*某相。乃
至北方某相。今僧伽於此相域内。結作小
界場。若諸具壽聽於此相域内。結作小界場
默然。若不許者説。僧伽已。於此相域内。
結作小界場竟。僧伽已聽許。由其默然故。我
今如是持此小界場文無定制西方在處皆有其量
纔可丈餘平地甎圍更無階級中安制底
門向
一邊
次結大界法。此中大界量者。極大横
闊兩踰膳那半。若其無水向下亦然。有水
隔者齊水是界。若界内有樹有山。界隨樹山。
上至水界與闊量同。若樂小界量事隨情。
結大界時同前標相。舊住諸苾芻於四
方觀標相已。敷座席鳴*楗椎。衆應盡集同前
知。次一苾芻作白二羯磨。大徳僧伽聽。
今於此處*所有舊住苾芻*共稱大界四方
*久住標相。東方某相乃至北方某相若僧伽
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於此相域内。結
作一褒灑陀。同住處法僧伽大界。從阿蘭若
至斯住處。於此除村及村勢分。白如是。次
作羯磨。大徳僧伽聽。今於此處*所有舊住苾
芻。共稱大界四方久住標相。東方某相。乃至
北方某相。僧伽應許。於此相域内。結作一褒
灑陀。同住處法。僧伽大界。從阿蘭若至斯
住處。*於此除村及村勢分。若諸具壽聽。於
此相域内。結作一褒灑陀。同住處法。僧伽大
界。從阿蘭若至斯住處*於此除村及村勢分
者*默然。若不許者説。僧伽已於此相域内。
結作一褒灑陀同住處法僧伽大界竟。僧伽
已聽許。由其默然故。我今如是持。若僧伽已
大界。此中苾芻應集一處。爲褒灑陀及
隨意事。并作一切單白。白二白四羯磨若衆
不集作法不成。得越法罪
若欲於此界上結作。不失衣界者。還依大界
相而結。如是應作。令一苾芻應爲白二。先
作白已。方爲羯磨。大徳僧伽聽。於此住處。
和合僧伽已共結。作一褒灑陀。同住處法。僧
伽大界。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
於此大界相域内。結作苾芻不失衣界。白如
是。大徳僧伽聽。於此住處。和合僧伽已共結。
作一褒灑陀同住處法。僧伽大界。僧伽今於
此大界相域内。結作苾芻不失衣界。若諸具
壽聽於此大界相域内。結作苾芻不失衣界
者*默然。若不許者説。僧伽已。於此大界相
域内。結作苾芻不失衣界竟。僧伽已聽許。由
其默然故。我今如是持。若僧伽已結不失衣
界竟。唯將上下二衣界内行住無離衣咎。若
小界大界有縁須解者。應以白四解之。於小
界場中敷座席已。次鳴*楗椎。若衆不集下
至四人。在小界中。令一苾芻應先作白。方爲
羯磨。大徳僧伽聽。於此住處和合僧伽先共
結作小界場。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
伽今共解此小界場。白如是。大徳僧伽聽。於
此住處和合僧伽。先共結作小界*場。僧伽今
共解此小界場。若諸具壽聽解此小界場者
*默然。若不許者説。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
如是説。僧伽已解小界場竟。僧伽已聽許。由
其默然故。我今如是持。或可先有大界無小
界。今欲結小界者。應先以白四羯磨解其大
界。應如是解。大徳僧伽聽。於此住處。和合
僧伽先共結作一褒灑陀。同住處法僧伽大
界。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解大
界。白如是。大徳僧伽聽。於此住處。和合僧
伽先共結作一褒灑陀。同住處法僧伽大界
僧伽今解此大界。若諸具壽聽解此大界者
*默然。若不許者説。是初羯磨。第二第三亦
如是説。僧伽已解大界竟。僧伽已聽許。由其
默然故我今如是持。既解界已。先結小界。後
結大界。并不失衣。如上應作。若不解舊界更
結新者。後結不成。得惡作罪。若欲小界大界
一羯磨人。以一白二同時結者。并以白四同
時解者。於兩界上集二僧伽。應以座席壓二
界上。其秉法者住此應作羯磨。又復應知。結
時小界在前。解時小界在後。若欲雙解雙結。
牒文作法准事應知。凡結界時不應以界而




入。餘界及現停水處兼小界場。并尼住處
亦不以界而越。餘界有五處不應越。謂苾芻
界。苾芻尼界。小界場停水處。及二界中間。
亦非解此界而餘界亦解。若以一大樹亦得
爲多界之相。其結界時既知方相。所作羯磨
已説多分。秉羯磨者。忽然身死亦成結界。若
現幻術及神通力。作界標相。不成結界。亦不
應以水波星月等。而作界相。若客苾芻至
空住處。不七八日待於舊人。便結界者得惡
作罪。應依前界不依後結。若諸河澗有橋梁
者得通結界。異此便非河澗之上橋梁壞者。
若欲修治得經七夜。若至第八夜界法便失。
若本無心重修理者。橋梁既破界亦隨失。有
五事失大界。一切僧伽皆悉轉根。一切僧伽
決捨而去。一切僧伽並皆歸俗。一切僧伽同
時命過。一切僧伽作法而解。若阿蘭若及在
村中非結界處。齊何名界。阿蘭若齊一拘盧
舍。村中齊牆柵處并外勢分。名之爲界。斯二
界内苾芻同集。在手相及處。諸有羯磨咸隨
意秉。如上所説。違教作者咸得越法罪
    合十指恭敬 禮釋迦師子
    別解脱調伏 我説仁善聽
此頌明供養法式。言合十指恭敬者。謂合兩
手表恭敬相。凡於大師作供養者。有其二種。
一謂致禮。二申讃歎。合掌恭敬是致禮儀。釋
迦師子是讃歎徳。言釋迦者。明在俗時族姓
高勝非下流故。言師子者。顯出家後先所
畏憚。諸外道類皆恐怖故。言別解脱者。於
大師法而生恭敬。起方便時能脱煩惑。有極
勝徳名別解脱。現被染等煩惱所纒具縛有
情。能調伏故。名爲調伏。我説仁善聽者。勸聽
法也
    聽已當正行 如大仙所説
    於諸小罪中 勇猛亦勤護
    心馬難制止 勇決恒相續
    別解脱如銜 有百針極利
此頌正明誡勅。言聽已當正行等者。謂聽聞
已無倒而行。不爲懈怠。心常勤勇勸彼修行。
捨諸非法。猶如大仙親爲説教皆奉持故。大
仙者。謂薄伽梵。於世俗中是尊勝故。又於
聲聞獨覺之仙。是殊勝故。號爲大仙。小罪。謂
是遮罪。非性罪類。於小罪中勇猛防護心無
懈怠。此中亦言准知已防性過。於小罪處亦
遣用心。有本云。勇猛應勤護者。即准防性
罪略去亦聲。此言爲表於諸犯處勿生緩慢。
至意守持。言罪者謂鄙惡法。勝流之人所嫌
恥故。言勤護者。於善法中起精進故。言勇決
者。勤勇決列貪著諸境。如馬奔逸實可畏故。
恒相續者。交馳不絶與境相近極難遮止。此
言顯心是難調主故遣調心。此若善調身語
隨正。由此心根生煩惱故。爲此勸專念
洗除。令善清淨。應常觀察無常無我。執我常
者猶若虚空體無變易。斷惑之理不相應故。
言銜者。謂是不調伏類犯戒之口。於其口中
施轡勒故。言如者。謂是順理善能遠離著樂
自苦二邊過故。又爲稱其根欲性等故。名爲
如。又復如者是譬況義。有百針者。謂破戒人
於現法中種種熱惱悔恨傷心。比於針刺。略
擧大數。且言其百。言極利者。能於後時生
犯之因割令斷故。於戒銜處兩種義成。即是
心生追悔。説所犯罪。又令惡見永不生故
    若人違軌則 聞教便能止
    大士若良馬 當出煩惱
此頌明誡勅利益。違者。謂是違犯軌則者。謂
諸學處。聞教便能止者。言其不由刀杖等物
而爲遮制言大士者謂近圓人。若良馬者。謂
賢善智馬。當出煩惱*陣者。煩惱難摧喩之軍
陣。大士要心欲出生死。策修淨戒破煩惱軍。
言當出者。謂是當獲阿羅漢果等
    若人無此銜 亦不曾憙樂
    彼沒煩惱陣 迷轉於生死
此頌明無誡過生。若人無此銜者。諸外道等
心馳邪境及耽欲者。惛於欲樂。言亦不曾喜
樂者。顯無涅槃性。於圓寂理無愛樂心。彼沒
煩惱陣者。謂因邪教共煩惱戰。爲無善轡被
他降伏。名爲沒陣。迷轉於生死者。由無別
解脱銜。於五趣中輪迴無救。隨業而轉失正
道故
次下明正作白事。告衆令知。大徳僧伽聽。
今僧伽黒月十四日作褒灑陀。若僧伽時至
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作褒灑陀。説波羅底
木叉戒經。白如是。言大徳僧伽聽等者。欲
令勿生異想專心聽故。於所聽事正憶持故。
言僧伽者。有其五種。謂四人五人十人二十
人多人。此中四人僧伽者。謂除隨意出罪近
圓。自餘羯磨咸悉應作。五人僧伽者。謂除中
方近圓。及以出罪餘並應作。十人僧伽者。
除出罪餘並應作。二十人僧伽及多人僧
伽者。諸法皆作。言十四日者。是顯褒灑陀時。
此據春夏冬三時之中。毎四月内。各取第三
半月盡。及第七半月盡。恒是十四日爲褒灑
陀。餘並是十五日。應知一年之中六是十四
日。十八是十五日。又黒白月毎日之中。須
以日數白衆令知。或上座白。或授事人。或
復餘人云。諸大徳。今是黒白月某日。可
造寺施主及護寺天神并四恩類。人人各説
施福伽他・所以此時須告白者。一爲知褒灑
陀時。二防俗人來問。又復日數或依星次。
或依王法。日月大小應可隨之。言褒灑陀
者。褒灑是長養義。陀是持義。謂由衆集説戒。
便能長養善法持自心故。名褒灑陀。又復褒
灑同前。陀是淨除義。謂増長善法淨除不善
故。言時至者。謂是褒灑陀時無餘妨難。言聽
者。謂問當時現座徒衆爲聽許。不言僧伽應
許者。僧伽應許。我爲衆説戒。白如是者。謂指
其事而告知也。所以不擧衆倶説者。爲皆不
能誦持戒故。或有雖誦不能盡熟。又聽法者
理不應然。所以不於房内別別説者。由此便
非大衆爲褒灑陀。共集一處利益多故。又
別別説。便有不聽正法之過。凡説戒日有善
苾芻。誦得戒者。不應令授學人説戒。若於住
處但有四人皆可*共集。不應別住。亦不取
欲。若於諠雜制底之處。或俗人處。或露現
處。或不淨處。或憒鬧處。而長淨者得惡作
罪。必無餘處。在四無犯。不應對俗。又於眠時
入定時。乞食時。消息時。供養時。爲長淨者得
惡作罪。餘時有礙在此非過。若有苾芻在於
界内。爲官所拘不來共集爲長淨者得別住
罪。不成長淨。其被拘者。餘人應爲詣官求
令釋放。若不爾者得惡作罪。癲狂苾芻與癲
狂法防別住故。凡苾芻等毎至長淨日。先應
審諦觀察自身。我不於此半月之中犯諸罪
耶。若憶所犯應如法説。應往清淨人邊。隨其
所應具威儀已。蹲踞合掌憶先罪名。作如是

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犯如是罪。此所犯
罪。我今於具壽前。從清淨來。並皆發露説罪。
我不覆藏。由發露説罪故得安樂。不發露説
罪不安樂。第二第三亦如是説。彼應問言。汝
見罪不。答言。我見。將來諸戒能善護不。答
言。善護。所對苾芻應云爾其説罪者。答云善。
若於罪有疑。應就持律者善決。知已後當發
露。應對苾芻而説其罪。不應對苾芻尼等。若
對尼等得越法罪。不應對彼犯同分罪人而
爲發露。謂波羅市迦望波羅市迦爲同分。乃
至突色訖里多望突色訖里多爲同分。言同
分者。是相似義。謂同罪者。若褒灑陀時。憶
所犯罪。彼即應可心念守持云。今僧伽於十
四日爲長淨事。我苾芻某甲於僧伽中。憶所
犯罪。我某甲於所犯罪。自心守持。若僧伽長
淨已後。對淨苾芻如法當説。疑罪准知。其誦
戒人若憶若疑。類此應作。若僧伽咸有犯者
應勸一善。苾芻向餘住處。對清淨人説除罪
已。還來本處。諸有犯人對此苾芻而説其罪
若無能者可爲單白。應如是作
大徳僧伽聽。今僧伽十四日爲褒灑陀。一切
僧伽悉皆有犯。然無一人能向餘處對。清淨
苾芻如法説罪。可令我等對彼如法説除其
罪。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作
褒灑陀。後向餘處當如法除罪。白如是。若復
苾芻於罪有疑者。應云於罪有疑。准前應
作。若衆中有一苾芻清淨無犯。時淨苾芻應
詣同意苾芻處善心告語。令憶念已。對諸苾
芻前。當説其犯。冀彼衆人普知聞已。亦説
其罪。必無同意自默而住。若知他苾芻情所
不樂。強詰憶者得越法罪。若不知前人有罪
無罪。斟酌將爲清淨就其説罪者不成説罪。
若別住想疑爲長淨者。得越法罪。若作破壞
心爲長淨者。是破僧方便。犯窣吐羅罪。應
更和合而爲長淨。若長淨時舊住苾芻已爲
長淨。客來數少。應可慇懃求衆和合更爲長
淨。如不肯者。往小界場中自爲長淨。若客來
等多者。舊住苾芻應共和合更爲長淨。若
居竟。爲隨意時即名長淨。更不須作。其大
苾芻與苾芻尼不應同處而爲長淨。若苾芻
尼來請教授者。當共言語。不應避去。教授
之人毎至長淨日。應在門屋下坐。待尼來請
隨時處分。言有住處者。謂於其處有解羯
磨人。言無住處者。謂於其處無解羯磨人。
言有住處無住處者。謂一分解爲羯磨。一
分不解。若苾芻處是堪共住。至長淨日。應就
其處而爲長淨。若處有諍人而往就者。得惡
作罪。縱無苾芻住處。有同行者堪爲樂住。任
往無犯。若難事將至。隨情應去。若至長淨日。
弟子門人不應隨情聽向餘處。若當處無説
戒者。應往餘處就説戒人而爲長淨。如不往
者得越法罪。若於無説戒人處坐。前安居不
得過第二長淨。應向有説戒處。皆不得在俗
人前而爲説戒。凡安居時應與同意清淨無
犯。及同見者而爲長淨。若苾芻耳聾及無識
解者。應共一處爲長淨。事亦成足數
若至長淨日。唯獨一身者。應於長淨之處。
以新瞿摩塗拭灑掃。敷座席鳴楗椎。作前
方便竟。自誦少多經已。於高逈處觀客苾
芻。若有三人來共爲長淨。若無來者時彼苾
芻應居本座。心念口言。作如是説。今十四日
僧伽長淨。我苾芻某甲。於十四日亦爲長淨。
我苾芻某甲。於諸障法自陳遍淨。我今且爲
守持長淨。若於後時遇和合衆。我當共和合
衆而爲長淨。滿諸戒聚故。第二第三亦如是
説。若有一二人來者。應爲對首長淨。准一
人法作。若苾芻行路遇到村坊。或有入村。或
住村外。是長淨日。彼應各各爲其長淨。住村
者齊村勢分。不得別住。在村外者村勢分外。
應爲長淨。若與商旅同去。彼不嫌者。隨住隨
行應爲長淨。若彼嫌者應作心念。守持長淨
有其六事。應心念守持皆成無犯。一守持三
衣。二捨三衣。三分別長衣。四捨別請。五作長
淨。六作隨意應爲長淨。而不爲者。得越法罪。
不應長淨。而輒爲者亦越法罪。除吉祥長淨。
此由衆破重得和合。大衆歡喜爲長淨故。若
有苾芻先被僧伽爲捨置法。後得解時。應請
大衆乞作別時長淨
説波羅底木叉。有其五種。一説序餘以常聞
而告知之。二説序并波羅市迦訖。餘以常聞
而告知之。三僧伽伐尸沙。四至二不定。五
乃至終誰應爲説波羅底木叉。謂衆中上座
如不能者。應令第二第三或爲番次。或可別
請餘人。若上座誦得序。餘不能誦者。餘人應
誦波羅市迦等。若癲狂人能説者。亦成説戒。
諸大徳。我今作褒灑陀。説波羅底木叉戒
經。仁等諦聽。善思念之。若有犯者當發露。
無犯者默然。默然故知。諸大徳清淨。如餘問
時即如實答。我今於此勝苾芻衆中。乃至三
問亦應如實答。若苾芻憶知有犯不發露者。
得故妄語罪。諸大徳。佛説故妄語是障礙法。
是故苾芻欲求清淨者。當發露。發露即安樂。
不發露不安樂。諸大徳。我已説戒經序。今問
諸大徳。是中清淨不如是
三説
諸大徳。是中清淨
默然故。我今如
次明勸至心聽。言諸大徳等者。別解脱經説
時欲至。若不敬仰法水不霑故。勸攝心勿生
散亂。言諦聽者。總遣用心。言善思念之者。別
明三義。欲明三類聽人。喩之三器。謂仰全
淨堪貯用故。若覆漏穢不堪受物。如次應知。
次明淨徒衆。言若有犯等者。若先有犯今默
不言。更招其罪。如餘時中。他問實答。此亦如
是。我今於此勝苾芻衆中者。讃美當時聽戒
徒衆。言憶知者。設令有犯而不憶知。爲妄語
罪故。妄語者雖默不言。亦名妄語。由現身
相表語業故。有云。唯是意所犯罪是障礙法
者。於二時中能爲障礙。一於現世障諸善法。
二於未來礙生善趣。欲求清淨者。清淨謂是
涅槃。爲求涅槃故。不爲畏他詰責治罰而説
於罪。言發露即安樂者。有五種相。一由勤
策治諸懈怠故。二由無罪治諸過失故。三由
敬重治慢式叉故。四由無悔治諸惡作故。五
由寂定治散亂心故。戒經序者。經是略詮義。
欲明略陳戒相。詮其綱目。不廣釋故。言序
者。是由緒也。謂説戒時以此爲先。能令餘説
得生起故。所以但爲三問者。離極略極廣故。
若極略者。闇昧之人卒難知故。若極廣者。恐
多延時令衆倦故。然於三問皆別得罪。持者
是了知義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一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二
  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總釋學處
上明由序彰説戒縁起。下述諸門指陳學
處。且一一學處有二十一門。言二十一者。一
犯縁起處。二能犯過人。三所犯之罪。四所犯
境事。五所由煩惱。六制戒利益。七有犯無
犯。八具支成犯。九生過之因。十釋罪名字。十
一出罪體性。十二可治不可治。十三罪有遮
性。十四作及不作。十五方便有無。十六重罪。
十七輕罪。十八共相無差。十九出罪有異。二
十有染無染。二十一犯罪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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