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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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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心境互收方稱普眼。此上標也。以諸縁
發見下別釋所以。如大乘法師。以九縁發
識。眼根名眼餘不名眼。今則例之。眼根能
發識。眼根得名眼。空明能發識。亦得同
名眼。餘六例然。以縁起之法各有有力無
力相成立故。次云因沒果中縁皆號眼者。
九縁不見色。不見不名眼。九縁皆見色沒
果同名眼。以皆全有力故。言全色爲眼恒
見色而無縁者。色是所縁之境。眼是能縁
之根。今即是眼故無縁也。言全眼爲色恒稱
見而非我者。眼是我能見。今全爲色。正見
之時即非我也。此即賢首之意。下更有言。
云非我離於情想無縁絶於貪求。收萬像
於目前。全十方於眼際。是以縁義無盡。隨
見見而不窮。物性叵思。應法法而難準。
法普即眼普。義通乃見通。體之自隱隱。照
之遂重重。然後窮十方於眼際。鏡空有而皎
明。收萬像以成身。顯事理而通徹也。疏。
五度皆福定爲最大者。然六波羅蜜攝成二
嚴總有兩意。一前五爲福。後一爲智。二者
前三唯福。後一唯智。進定通二。成前爲福
成後屬智。今以經中云得三昧名大福徳
故。用前門。疏。福即是善非福是罪者。即百
論相攝罪福品意。故論引金剛。福尚應捨何
況非福。以善捨惡以無相智捨福。則善惡
兩忘。今云了者。一了其相。二了體空。三了
無礙。二福即是相下。即以世諦説福。諦一
義中福亦不存故。引金剛如來説福徳相
隨俗説也。即非福徳相當體空寂也。是名
福徳相。結正義也。若福即非福方名眞福。
若以福爲福非眞福也。有人以第三句亦
約俗諦。非得經意。疏。一無實權施者。如説
臨門三車即是權教三乘。本無三乘説有
三乘。虚指三車出門不獲是也。二理本無
言者。亦法華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以方便力故。爲五比丘説是也。三權實無
滯者。即渉有未始迷空。觀空不遺於事。
即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毘盧遮
那品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如來名號品第七入第
二會
疏。二會來意者。於中
有二。一對後辯來。以一分六會。今是初
故。又前擧下對前辯來。疏。又遠答名號海
問者。自是十海爲總意耳。疏。佛於其中説
普法者。就此普法自有四義。一境智合説。
眞俗雙照曰普。妙智照達名光。二單約境
説。體周曰普。用徹爲光。三唯約智説準境
可知。四約融攝説。若事若理皆無障礙。一
塵一行猶如帝網曰普。圓明顯煥爲光。餘
如十玄。疏。表徳爲號。亦有釋云。表徳爲字。
響頒人天曰號。今以即字是號。猶如十號
皆約徳故。言名別號通者。總相説耳。品中
正説下。揀定通局可知。疏。修生修顯因果
爲宗者。修生約差別因果。修顯約平等因
果故。疏。二會宗下疏文有二。先約四分科
經。以明宗趣。二約別科辯宗。今初又二。初
若就總望等者。亦名爲遠望。爲成佛果故
爲遠具解行徳故爲總。解即問明。行即淨
行。徳即賢首。二近望十住故爲近。亦合名
別將前攝位。爲總故。攝位者。十信滿心頓
攝諸位。今此唯成十住故。仁王不開十信。
攝在十住。信爲能成住爲所成故。疏。若
依長科下。第二約別科辯宗。略有三義。一
隨品長分科總爲十段。今當第四前後攝
疊故。二故此亦名正報因果者。即前後鉤鎖
科。亦當第二毘盧遮那是因。此三品爲果
故。三亦是所信者。賢首向前亦將此三
屬所信因果。正報果故。如下疏指。亦屬四
分之第一分故。而言亦者有二意。一對金
科屬第二分故。二對隨其本會科。名能
信成徳會。今爲所信故云亦也。疏前會擧
果。此通繁重難。先問後答。答中二。先約義
通。爲意別故。所以重擧可知。後又前會果
廣下。約文以答。以少從多故。前會果多名
擧果分。此下因廣分名修因。雖擧此會正
酬向來約分名難。故云因廣。然取當會因
果。皆各三品因果似齊。而因文亦廣。疏。若
約鉤鎖者。此當第三依起因果。是所依果
故不同。第七説所成者。所成自屬第四差別
因果故。疏以未入位性不定故下答。此上問
文有五段。一者正答猶如輕毛未能得入
正定聚故。二若爾下躡跡生難。三然説法
下以義釋通。四第九會下出四所以五是知
下結其深玄。二中説後定如無量義經者。即
法華中經云。爲諸菩薩説大乘經。名無量
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説是經已結跏趺坐。
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也。若出
其意。無量義者是出生義。故彼經云。無量
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所謂無相。法華即
是收入之義。故彼經云。究竟至於一切智地。
世尊法久後。要當説眞實。今欲收入先辯
出生。若知三乘萬化從實相生。究竟還歸
一實相故。欲爲法華序故説無量義。便入
此定。疏。第九表證唯證能説者。即第四出四
句所以。其第一定後説。諸會廣説故不釋之。
但解後三。初解第三二第七。爲表下解第
四。第四有二會不入定。第二不入前已解
竟。唯解第七。三説後入下通第二義。入即
修行。上引無量義經。乃是別意而有等言。
等取此經通意。通諸經意今顯通意耳。疏
是知下第五結其深玄。故下文中示十信相。
既所説信定散自在。明知。能説入出難思。餘
會摩頂下更示異門。令無局執。疏。若順諸
會應直分問答者。以六會共答此中問故。
第一序分。唯屬此會爲加序分名爲順
文。疏。處在菩提下西域記説。賢首亦云。相
傳説云。以龍見如來初成正覺樹下露坐。
故爲佛造。若西域記説。菩提樹南門外有
大龍池。帝釋獻方石在此池中。池東林内
有目眞隣陀龍王池。其水清黒其味甘美。龍
池西岸有小精舍中作佛像。往昔如來初成
正覺。於此宴坐入定七日。時此龍王警衞
如來。即以其身繞佛七匝。化出多頭俯垂
爲蓋。故池東岸有其室焉。釋曰。若取龍造
正當於此。雖不言造堂。龍既警衞不妨
後造。當向即東南。又云菩提樹東有精舍。
高六百七十尺。下基面闊二十餘歩。疊以青
塼塗以石灰。層龕之中皆有金像。四壁之
間鏤作奇製。或連珠相或天像焉。上置金
剛阿摩勒迦果寶瓶。東面接爲重閣。簷
特起三層。榱柱棟梁戸扉窓牖。金銀雕鏤以
飾之珠玉厠錯以填之奧室邃宇洞戸三
重。外門左右各有龕室。左則觀自在菩薩像。
右則慈氏菩薩像。白銀鑄成高十餘尺。精舍
故地昔無憂王建小精舍。後有婆羅門建
大精舍。即雪山見大自在天天令置也。釋曰。
此義亦當。若取普光堂義。却當樹西。西域
記云。菩提樹西不遠。大精舍中有鋀石佛
像。飾以奇珍東面而立。前有青石奇紋異
彩。是昔如來初成正覺。梵王建七寶堂。帝
釋建七寶座。佛於其上七日思惟。放異光
明照菩提樹。去聖逾遠寶變爲石。釋曰。此
爲普光法堂定矣。但從古傳云是東耳。若
東西二三里。即是盲龍之室。非是龍造。去
聖時遙傳記訛異。故且略出三處。冀更審
之。疏。雙照眞俗故稱爲悟者。準下無著不
釋總句。具下諸別以成總句。親光則更別
釋總句。今依親光別釋總句妙悟。取無著
意將別釋滿。疏。煩惱所知生死涅槃。皆稱
二行者。準無著名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徳。
但離所知。二乘之人於極遠時處不能知
見。有知不知故名二行。今無不知故云永
絶。若親光云。凡夫二乘現行二障。世尊
無故。凡夫現行生死起諸雜染。即煩惱障。
二乘現行涅槃棄利樂事。世尊無彼二事。
故云永絶。今具含二釋故雙釋之。下諸功
徳皆是下文廣釋中意。如或未曉但尋兜率
會疏及論文。居然易了。疏。聖天梵住者。即
智論第三云。聖謂三乘聖人。天謂六欲天。梵
即色無色。復次三三昧是名聖住。布施持
戒善心三事名天住。四無量是梵住。釋曰。
此雖二文義乃是一。前擧果住後出因住。
或爲四住。謂加佛住。如來常住首楞嚴諸
三昧故。雖遍住四住。智海已滿大悲深故
特言大悲。大悲即梵住所攝。疏。四種變易生
死者。第一疏鈔已。引攝論無上依經。今更
依佛性論第二。略示其相。一方便生死。謂
生死縁即無明住地惑。能生新無漏業。譬
如界内無明生行。以惑生智非同類故。名
爲方便。二因縁生死。謂生死因。即上無明所
生無漏有分別業。譬如無明所生行業。但感
同類故名因縁。三有有生死。即由前因縁
感得變易。異熟有果。如三界内以有漏業
感六趣身。言有有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
故。如上流般阿那含第二生般涅槃故。亦
云。有此有果故名有有。四無有生死即改
變易脱。譬如生爲縁有老死等過患。一期
報謝更無有有故名無有。故今疏云唯有
第四無有生死。一生者。此生之後便成佛故。
如那含人當涅槃故。疏。後若世尊下正顯
問端。疏文有二。先對前辯異。後若唯約義
下科判經文。於中分三。先科有三。初就義
爲三。以所問法有三類故。二是則以佛下
辯三段次第。三今取文義倶便下。後分二釋
文。兩段皆結故是文便。直問引例表人異
道同。故是義便。疏一刹類者。即形状長短
等。言即前二海廣如四五二品者。第四成就
品。答世界安立海。第五華藏世界品答世界
海故。疏。初句總下。釋此十句總有三勢。皆
有總別。第一行願倶起釋。初總餘別。別中展
轉相釋文勢可知。疏。又成菩薩具悲智也下。
第二悲智雙流釋。於中三。初一總句菩薩即
悲智也。二具此悲智下。一句明雙流所爲。三
佛種不斷有何相耶下。八句皆釋不斷之相。
於中四。初三正釋不斷。謂成就三徳是不
斷相。二云何救護下覆成上義。如次三句。
三智成何益下。顯三徳益。經但二句含於三
義。初明智徳益。後惑除何益下。以滅愛著
處句雙成二益。若著諸法正智不生。若著
於空不能悲救。今空有無滯故能滅惑成
智起悲不斷佛種。四所陳下結屬本意
疏。又釋一切菩薩下。第三約二利齊運釋於
中初句總餘句別。別中疏皆假徴起。以經
爲答。於中初二雙明二利。二云何救護下
別釋利他。經有六句疏文分四。初二正離
二障。二以何方便下。一句出離障因三此
煩惱下三句。出二障之相。四二障既寂下。從
後倒收結歸。總句二障既寂通後七句。即二
障除能成二智。除煩惱障根本智現。除所
知障後得智現。即此二智亦爲能寂。菩提涅
槃即是所成。煩惱障斷成於涅槃。所知障斷
成菩提故。此結利他意則不斷佛種。結
歸自利菩薩成矣。結歸總句。疏。今初文有
九句下。疏文分二。先通釋九句。後別解
頂問。前中一向序昔於中有五。一正立脱
忍。二又以十信下。出其所以。若不開十信
則不合問信。下有忍品故知脱忍。三故
仁王下引教證成。四有義云下。以理證成。
五由斯下結成配屬。可知。疏。十頂一種下。
二別明頂問。於中二。先敍昔後申今。前中
有三説。一依梵網經。疏文有三。初正敍昔。
二理亦可通者以理縱成。三但彼經下以文
奪破。言二三四與此三四五會處法全同者。
此是第三會在忉利。四在夜摩。五在兜率。
彼第二即在忉利故。彼説十世界海竟。即
云次於忉利天宮説十住法。次至夜摩説
十行法。次至兜率天宮説十迴向。斯則處
法全同次第不同。彼二此三。彼三此四。彼四
此五。以前加菩提場故。言他化十地次第
亦同者。亦是第六在他化自在天説十地
故。由彼不越第五化樂天故。説地亦第六
故。彼文云。次至化樂天宮説十禪定。次至
他化自在天宮説十地法。次至初禪説十
金剛心。次至二禪宣説十願。次至三禪
説十忍法。次至第四禪摩醯首羅宮。説我
本原蓮華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説心地法門。
故總收之四例不同。一菩提普光二會不分
則開合不同。二則次第不同。三即有無不
同。此經四禪無説彼皆有説。四此有重會
彼無重會。彼經一處説一法門。此則四六兼
二。七兼於三。以斯四義故難會通。從又此
中問下。縱成一破。設汝欲將心地法門例
同此者。此中説果應爲心地。何得用頂
上。一師義竟。疏有云僧祇下。第二師義。於
中二。先敍昔。二彼問雖十下破可知。疏。有
云壽量品答第三師義。於中二。先立後破。前
中四。一正立。二又佛名下引證。三但擧此初
下。彼師遮難恐有難云。今經百萬阿僧祇
重。何以證成十界之義故爲此通。四此爲
標首下。釋成頂義。疏。然復下第二難破。於
中先縱立。後但標此下奪破。疏。今謂新舊下
申今正義。於中二。先以十忍答頂。後通
以四品答頂。前中七。一正將十忍答頂
問。二言十頂者下會釋二名。三故十忍下引
文爲證。四亦猶下引例成立。五不爾下反
以釋成。六設欲下釋無十難。難云。若開頂
問十句即圓。若以忍答頂句則唯九。故今
答云脱於十信十句成矣。七十信雖未成
下會通上難。難云。我先用二義不開十信。
一文證二理證。今欲開信雙乖文理故。今
通之乃有數意。一對前立理。前明闕於四
義不立信位。今明不必成位四義無遺。
二徳用殊勝下。上以文證今亦文答。上引但
明信位不開。今明何必要開而不妨有問。
何者。十願十藏非是別位得爲問端。信不
成位何妨有問。又藏願等寄他會。答尚有
別問。十信法門別一會答。解行徳能三品宏
深。豈合無問。疏若將下。第二會通。以四品
答於頂問。以信住行等皆有多品。總將四
品共答頂問。於理無違。若爾古以僧祇壽
量而答頂問。應不乖理彼以局取又不收
忍。今總收四與昔全乖。頂乃通名忍等別
稱。故不同也。此解最妙亦能傍通一難。難
云。引四善根忍頂不同。今何將忍以酬頂
問。故爲總釋。則以等覺因位之極通稱爲
頂。不全同四故。上引之義相類故。疏。其
平等因果下。通妨難。難云。若依問爲三。第
三段唯合明果。今有普賢行爲因出現品
爲果。自是一段平等因果。今何得皆將答
果問耶。故爲此通。既因是得果不捨之因。
即果中因亦是果攝。故屬第三所成果也。又
古人以文從義。出此因果。若疏本意全屬
果也。至下重明。疏言隨類者。有其三義者
疏。文有二。先釋三義後結通局。前中一隨
疑者所宜異者。即用法不同。隨一類人所
樂不同。隨宜適化。故經云。彼彼諸病人良
醫隨處方。即應病與藥也。言或示色令見。
是現相答。以聲令聞是言説答。上皆顯應。冥
資令曉即是冥應。總合上三一時頓應。以
法界圓明頓現也。疏。二隨疑者流類別故者。
上之三義。隨一類中即容此三。今明萬類。
謂人天鬼畜音辭差別等。然準疑人約有
所表。但明菩薩據其實義萬類皆通。又菩
薩者。但語大心衆生。不妨本類亦有差別。
謂天爲菩薩。人爲菩薩等。疏三隨疑者。所
疑異者。此約所疑之法。是則初是義無礙境。
二是辭無礙境。此是法無礙境。然其所疑即
十住等。其能疑人未必疑於十信。許互疑
故。十信亦疑住行等故。疏。謂若疑十信下。
出隨疑現通之相。於中有二。初疑十信。即
是此文及第十三經光明覺品。言周乎法界
等者。等取十方。各過十佛刹微塵數世界
菩薩雲集故。下經云。悉以佛神力故。十方各
有一大菩薩。一一各與十佛刹微塵數諸菩
薩倶等。若疑十住者。即第三會十住品。初
言雲集等者。此一等字等取行向地等。謂
十行則足趺放光。十向則膝輪放光。十地則
眉間放光等。十行千刹十向十千等。此一等
字者。等於一分放光中事。疏。如放光下。例
於餘相。謂動刹雨華香雲等事。皆隨宜不
同也。疏。故知初會下。第二辯通局。此會望
初則局一分。彼通九會。謂佛前現華。通表
一部所詮華嚴。眉間勝音通表九會能詮教
故。結集編次非現前後。疏。故下三會下引
文爲證。即不起前二而昇四天。明正當
此處現通四天齊現耳。疏。名不動智等是
答法性者。不動智等等餘九智。智雖是一
十智不同。不同之徳即是法性。則以佛徳
爲法性故。疏。文雖在下等者。釋通妨難。謂
有難云。適所引文皆光明覺品。此中現相言
答十問。乃引下經豈成此答。釋云六會現
通尚在一時。況光明覺義不在此。故光明
覺説説此所現。是以此中別列十方佛刹菩
薩一一各説。光明覺品一時總牒。明是説此
所現相耳。疏去此遠近皆十刹下。上總科十
方皆八下。別釋八段。前六釋初遠近自有
三段。一正釋。二爲有所表下通難。難云。華
嚴即是通方之教。未有一土不説此經今
擧十刹則十外不收。今説百刹應百外不
攝。豈爲通方釋意可知。三又隨迷下約觀
心解。疏今通用之者以梵語多含。三藏各取
今以義收。故皆通用而暗引下經以成四
義。初釋首義。以信爲首。攝諸位故。是通意
明信該果海故。二釋勝義。云次第行中信
最勝故。經云。是故依行説次第。信樂最勝
甚難得。三於生死中下釋吉祥義。經即通
取下經之意。四信能増長智功徳故。釋徳
義。亦全是賢首品經文。文云。彼諸大士威神
力法眼常全無缺減。十善妙行等諸道無上
勝寶皆令現。即吉祥義也。疏亦有傳云者。即
興善三藏譯。余親問三藏有同此説。令欲
會意故前收四説。疏今初東方下。別釋十
方。八段之中皆釋三事。一刹名。二佛名。三
主菩薩名。唯初東方。案經之次。下之九方從
後倒釋。以十首菩薩表十甚深。是助化主
故先擧之。餘二因此故在後釋。細尋可知
疏。處處文殊下文當釋。從由慧揀擇下通
難。難云佛名不動智文殊表慧。二相寧分。
答中然智慧二字乃有多門。今此正用分別
名慧。決斷名智。故以慧爲因以智爲果。
疏不染而染等者。此釋妙色義。語出勝鬘。
下當廣釋。又釋十段皆暗取十甚深義。一
云。慧達佛境即佛境甚深故。二覺首縁起甚
深心性是一故。三財首教化甚深。四寶首業
果甚深。五徳首説法。六目首福田。七進首正
教。八法首正行。九智首助道。十賢首一道故。
並可思。疏。又十佛相望下。總以六相圓融。
文殊爲總者。若以法門爲總。文殊主般若
統收萬行。九首之徳皆是般若。隨縁別相同
明佛徳。即是同相縁起。教化互不相收。即
是異相。統十甚深爲成佛境。即是成相。各
住一甚深即是壞相。餘如下説。若約人爲
總別。文殊爲上首。故曰是總。餘九爲伴
是別相故。同則同名爲首。異即賢智等殊。共
成十首。表信之人壞各住自。疏。以前後例
下。三結釋勸修。如前現華表義現衆表教。
後如十慧説十住。十林説行。十幢説向。十
藏説地。離世間品菩薩萬行寄表甚深。斯
爲觀心。非是臆斷。不信此理一向外求。
如數他寶。故非我分。二文殊言答中。疏以
文殊示居此土生有十徴等者。釋文殊説意。
上明是主菩薩。廬山遠公但云。文殊師利是
遊方大士。唯見一經但覩一跡耳。今具出
之。是主是客亦果亦因。具難思也。言示生
此土者。即文殊般泥洹經云。佛告跋陀婆
羅。此文殊師利有大慈悲。生此國土多羅聚
落。梵徳婆羅門家其生之時。家内屋宅化
作蓮華。從母右脇而生。身紫金色墮地能
言。如天童子。有七寶蓋隨覆其上。釋曰。
言此國者。即舍衞國。佛正在此説故。即此
經復云。文殊師利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則
相好同佛。復有經説。生有十楨無非吉
祥。一光明滿室。二甘露垂庭。三地踊七珍。
四神開伏藏。五鷄生鳳子。六猪誕龍豚。七
馬産麒麟。八牛生白澤。九倉變金粟。十象
具六牙。由是得立妙吉祥號。疏。來自他方
體含萬徳者。即今經文。從東方金色世界中
來。節節皆。言所住世界謂金色等。既周法
界不動而遍。各領十佛刹塵數菩薩。説佛
功徳明萬徳斯備矣。上二對標其主客。下
略説勝徳。疏。降魔制外通辯難思者。然此二
句有通有別。通則通用通辯。降伏魔怨制
諸外道。別明以神通怖之。以威故言降。
用四辯屈之。以辯故言制。然其事類頗多。
略擧一二。如幻三昧經十卷云。時有善住天
子。啓白文殊。欲同往見佛。文殊現變三十
二部交絡重閣。有諸菩薩先至佛所。身子
覩變具陳問佛。佛答是文殊令諸菩薩集
會。又問。何以不見文殊。佛答文殊住降毀
諸魔三昧正受。蔽魔宮殿興大威變。詣如
來所。於是文殊住降毀諸魔三昧。應時三
千大千世界百億魔宮一時皆蔽。不樂其處
各各懷懼。時魔波旬自見老耄。羸毀少氣
拄杖而行。所有宮人及彩女等亦復羸老。又
見宮殿而復崩壞。暗暗冥冥不知東西。時
魔波旬即懷恐懼身毛爲竪。心自念言。此
何變怪。令吾宮殿萎頓乃爾。將死罪至歸
命終盡天地遇災劫被燒耶。時魔波旬棄
除貢高。捨惡思想。時文殊師利所化百億天
子在交絡者。住諸魔前。謂魔波旬。莫懷
恐懼。汝等之身終無患難。有不退轉菩薩
大士。名文殊師利。威徳殊絶總攝十方。徳
過須彌智超江海。慧越虚空。於今以是入
降毀魔場三昧正受。是其威神。下取意説。時
魔恐懼魔宮震動。求化菩薩救。菩薩答言。
勿懼勿懼。可詣釋迦如來之所。有無盡慈
悲令無所畏。言訖不現。魔即倶來詣佛。請
救我等。聞文殊之名即懷恐懼。不能自
安畏亡身命。佛讃文殊已。魔請歸依願脱
斯苦。佛令且待須曳。文殊當來即脱汝此
難。後文殊至。佛問三昧。彼廣説竟。令捨諸
魔。文殊問曰。汝穢惡此身耶。魔答曰。爾若
能當厭貪欲之事。不住三界等耶。魔敬從
命。即令諸魔皆復本形。五體如故等。此即
降魔也。制外者。即文殊般泥洹經。佛説。文殊
初詣諸仙人求出家法。諸婆羅門九十五種
諸論議師無能酬對。唯於我所出家學道。
餘文廣博不可具引。至如聖智怖心。聞聲
揚而躃地。寂順思覩入隱身而立空。故得
帝釋心喜。雨天華而至膝。蔽魔愁憂行拄
杖而垂涙。劫火燒刹。蹈水之上而經行。霖
雨絶供。化鉢飯而無盡。示多身以抗迦
葉。放一鉢而發本源。皆是通辯降魔制外
也。又如度二十億佛現説法者。持地猶存。
化百千諸龍立登正覺者。娑竭王女是一。
是以禮妙慧而不忘敬本。勸善財而増
長發心。無言於不二法門。悉力於安樂行
品。教龍吉祥之分衞。下位莫知。答琉璃光
之光明。正覺稱妙。談般若之玄致。屡質本
師。説權實之雙行。頻驚小聖。皆辯才也。疏。
化滿塵方用周三際者。辯得用横竪深廣也。
謂十方微塵刹土。皆是文殊化處。故菩薩處
胎經云。我身如微塵。今在他國土。三十二
相明。在在無不現。餘如衆海雲集中引。又
般泥洹經云。住首楞嚴三昧。以三昧力。於
十方國或現初生出家滅度入般涅槃分
布舍利饒益衆生。又寶藏陀羅尼經廣説。
至下菩薩住處品。當更明之。即今文中。一
切處一時説偈。即横周法界。疏。道成先劫
已稱龍種尊王等者。此下別明竪窮略示一
二也。先劫即過去。名龍種上尊王。智度論
十二具引首楞嚴三昧經説。名龍種上尊王。
經文但名龍種上尊王佛。即譯人廣略耳。五
十三佛名中。亦名龍種上尊王。其首楞嚴三
昧經有三卷。即當下卷。因文殊廣説首楞
嚴三昧境界竟。爾時長老摩訶迦葉白佛言。
世尊。我謂文殊法王子。曾於先世已作佛
事。現坐道場轉於法輪。示諸衆生入大涅
槃。佛言如是。如汝所説。迦葉過去久遠無
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爾時有佛。號
龍種上尊王如來應供正遍知云云於此世界
南方。過於千佛國土。國名平等。無有山河
沙礫瓦石丘陵坑坎堆阜。地平如掌生柔軟
草。如迦陵伽。龍種上佛於彼世界。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初轉法輪。教化成就七
十億數諸菩薩衆云云佛壽四百四千萬歳。下
取意引。涅槃後起三十六億塔。法住十萬歳。
記智明菩薩次當作佛。下結會云。爾時平
等世界龍種上佛。豈異人乎。即文殊法王子
是。次言現證菩提。復曰摩尼寶積者。即央掘
摩羅經。此經有四卷。事出第四。初卷中明。
舍衞城北有村名薩那。有一貧窮婆羅門
女。名跋陀羅女。生一子名一切世間現。少
失其父。年將十二。聰明辯慧。有異村名頗
羅訶私。有一舊住婆羅門師。名摩尼跋陀
羅。下取意引。世間現從其受學。師乃受王
請留其守舍。師婦年少染心逼之。世間現
不受。其師少婦自慚毀害。師歸。乃言世間
現強逼。師言汝已爲惡當殺千人。可滅汝
罪。即殺千人還歸見師。師怪其存。又令
殺千人各取一指作鬘冠首。唯欠一人。
母爲送食便欲害母。世尊現前捨母。趣佛
爲佛所降。廣顯深妙。第四末。波斯匿王嚴
四兵至。欲罰央掘來至佛所。佛示央掘。後
發其跡云。大王南方去此。過六十二恒河
沙刹。有國名一切寶莊嚴。佛名一切世間
樂見上大精進。下取意引。壽命無量國土嚴
淨。純説一乘即央掘是。由前文殊廣與對
揚。後顯文殊之跡云。大王北方去此。過四
十二恒河沙刹。有國名常歡喜。佛名歡喜藏
摩尼寶積。純一大乘無餘乘名。即文殊師利
是。故云現證菩提。復云摩尼寶積蓋言略
耳。下説師及師婦央掘之母。三人皆是如來
化現耳。上略擧過現不説未來成佛者。未
來成佛現即是因。非殊勝故。疏略不顯。若
欲説者。即大寶積文殊會中説。於未來成
佛。號普見如來。以恒河沙界莊嚴。爲一佛
國。以安養世界莊嚴比之。析毛滴海不可
爲喩。其中衆生三十二相。天眼無礙鏡照
十方。不聞生老病死苦等。但出佛法僧聲。
若人欲見應念便覩。不待解釋疑網皆除。
聞名得最上善利。聆記爲面見諸佛等。疏。
寔爲三世佛母。豈獨釋迦之師者。結其實徳。
故七十九經云。文殊師利所有大願。非餘無
量百千億那由他菩薩之所能有。善哉文殊
師利其行廣大。其願無邊。出生一切菩薩功
徳無有休息。善哉文殊師利。常爲無量百
千億那由他諸佛母。常爲無量百千億那由
他諸菩薩師。教化成就一切衆生等。佛名
經説。過去無量恒河沙佛。皆是文殊教令發
心。然猶帶數故今顯實。實爲一切佛母。不
可窮其始末。豈獨釋迦之師者。即前所引
處胎經云。昔爲能仁師。今爲佛弟子。二尊
不並化。故我爲菩薩。即法華九世祖師。亦
帶方便住首楞嚴三昧。亦是跡中故。弛張
乎權實之場。瑩徹乎眞如之際。住諸佛不思
議之境。豈可語其始終。無言強言爲三世
之佛母耳。疏影響而來故其説也者結也。影
響顯非實因也。疏何不入定者。問意中云
何明已後信未入位許不入定。今此三品
説佛三業。何不入定。故爲此通。以果從因
因即十信。十信不入果亦不入。是十信中取
説果故。疏下結文具顯者。即品末。云世尊
昔爲菩薩時。以種種談論種種語言。種種
音聲種種業。種種報種種處。種種方便種種
根。種種信解種種地位。而得成就。亦令
衆生如是知見。而爲説法。即其文也。疏。又
隨宜説法意趣難思者。上指品末廣故難思。
今明意趣深故難思。亦如法華方便品説。
謂稱體大用。或隨自意。或隨他意。或隨自
他意故。從又等法界下多門難思。疏。三金銀
等色者。如觀佛三昧海經第三廣説。今當義
引。佛爲父王説觀諸相竟。佛白父王。乃
勅阿難。吾今爲汝悉現具足微妙身相。説
是語已。佛從坐起。令衆倶起令觀如來。
從頂順觀至足輪相。復從足相逆觀至頂。
一一身分分明了了。如人執鏡自見面像。
若生垢惡不善心者。若有曾毀如來禁戒
者。見像純黒猶如炭人。五百釋子但見炭
人。有千比丘見赤土色。優婆塞輩十六人
見黒象脚色。優婆夷輩二十四人。見如聚
墨。比丘尼見色如白銀。優婆塞優婆夷有見
如藍染青色。四衆悲涙釋子拔髮。碎身毀
形自述所見。父王安慰竟。釋子即起白阿
難言。我宿罪故不見佛身。佛爲説因。過去
毘婆尸佛時。有一長者。名曰日月徳。有五
百子。聰慧無雙不信父之正法。子臨終時。
父云。汝等邪見。不信正法。今無常刀割汝
身心。眼何所怙。令稱毘婆尸佛名。未及法
僧而終。生四王天。後邪見因故墮大地獄。
鐵叉刺眼。憶父所教得生人中。六佛出現
聞名而不得見。以其得聞六佛名故。與
我同生。如來令稱諸佛名號禮拜懺悔。還
見相好身。即得初果求佛出家得阿羅漢
果。千比丘見赤土色者。過去然燈佛時。像
法之中有千弟子。心疑於師。師見其臨終。
令其稱念然燈佛名。生忉利天。以疑師罪
下墮餓鬼中。洋洞灌咽。以稱佛名今得値
佛。佛示胸前萬字。令讀於此字中。説八萬
四千功徳之行。即便懺悔。罪障消滅得記作
佛。比丘尼見白銀色者。過去釋迦文佛時。
五百童女在山澤中。忽遇比丘。皆脱銀環
散上發願。願此比丘成佛之時。願我見之
如所散銀環。此後生生作銀山神。今見銀
色。從是已來恒値諸佛。優婆塞見黒象脚
者。此等昔時皆作國王。受邪沙門説於邪
法。其説法人墮阿鼻獄。汝等隨順惡友教
故。墮黒暗地獄。由前聞法善心力故。今得
遇我得受五戒。令其懺悔。佛放眉間白毫
光照。便得初果。求佛出家成阿羅漢果。優
婆夷見聚墨色者。佛説。昔時一寶蓋燈王佛
像法之中。有一比丘巡行乞食。至婬女家。
其女見之。盛滿鉢飯戲弄比丘言。汝顏色
可惡猶如聚墨。身所著衣状如乞人。比丘擲
鉢騰空飛去。諸女慚愧懺悔發願。願此施
食所有功徳。未來得如比丘自在。以施食
故。千二百劫常不饑渇。惡罵因故。六十小劫
墮黒暗地獄。由前發善心。今得値我受其
五戒。乃是供養阿羅漢故。見舍利弗不見
我身。佛爲臍中出大蓮華。化成光臺。有百
千聲聞。身子目連作十八變。諸女消二十億
劫煩惱之結。得須陀恒果。後見佛身相好端
嚴。而不見白毫相。佛告大王。戲弄惡口乃
至得道。見佛不明。餘廣如經更不會説。
如藍之縁準例可知。下十定品見色多種
疏。三尺等者。三尺之身即瞿師羅長者所見。
丈六應身無邊。即無邊身菩薩窮上界而有
餘。準十定品。或見如來一由旬量。百千由
旬乃至不可説不可説佛刹微塵數世界量。
略等去中間。故云乃至無邊。疏。五壽命等
者。或無量劫如阿彌陀佛。或不滿百年如
今世尊。故涅槃云。我聞諸天壽命極長。云何
如來是天中天。壽命短促不滿百年。下至
朝現暮寂者。如月面佛壽一日一夜故。佛名
經第六云。妙聲佛壽命。六十百千歳。智自
在佛壽命十二千歳。威徳自在佛壽七十六
千歳。摩醯首羅佛壽一億歳。梵聲佛壽十億
歳。大衆自在佛壽六十千歳。勝聲佛壽百億
歳。月面佛壽一日一夜。日面佛壽一千八百
歳。梵面佛壽二十三千歳。又第二中云。諸
佛壽命長短差別。有十阿僧祇百千萬億。
毘盧遮那品云。一切功徳須彌勝雲佛壽五
十億歳。下經之中。説諸佛壽長短多門。疏
七根謂眼等隨感現異者。佛眼等六根通相
而言。三十二相廣長舌等。既有八萬四千等
異。則六根之相隨宜亦殊。故高幢普照主山
神。得觀察一切衆生心所樂嚴淨諸根解
脱門。雨華妙眼道場神。得能雨一切難捨
衆寶莊嚴具解脱門。偈云。昔行施行無量
劫。能捨難捨眼如海。如是捨行爲衆生。
此妙眼神能悟悦。謂於一眼有無量行故。
所得眼無量差別。復有諸根美妙執金剛神。
又上經云。佛眼云何無有量等。疏。然聖
人無名下。欲顯多名先且立理。於中有二。
先雙標。謂本無言相故。下經云。已出世間言
語道。其性非有非無故。凡有言象皆是隨
俗利衆生耳。二若就徳下就無名立名。不
出此二。就徳通於眞應。隨機唯約利他
疏。雖復多種下二以義統收。不出四悉檀
義。一世界悉檀。但令歡喜如來立名少從
於此多約後三。今言隨宜此爲總句。然四
悉檀皆是隨物宜故。此一句亦攝世界悉
檀。二生善者。即是爲人。三滅惡者即對治。四
見理者。即第一義。又四悉檀亦名四隨。問明
品中更當廣説。言海印頓現者。無盡之名皆
我本師海印頓現。即攝十方三世佛號。皆屬
一佛隨宜之號。非約多佛。疏。一切義成者。
梵名悉達多。太子時號。果收因名恐人不
知故將梵言以釋唐語。疏。惑斷等者。暗盡
明圓清涼益物。如三徳也。疏。然上釋迦乃
是族望者。姓望如崔盧等。族望如博陵。以
是能仁之瞿曇故。疏。無能説過者。即大薩遮
尼乾子所説經第四卷。有嚴熾王請薩遮
入宮供養。因問云。頗有人於衆生界中聰
明大智利根黠慧有罪過不。答言有。下有
十重問答。大意皆同。一問是誰。一云能雨婆
羅門聰明大智。常多婬欲喜侵他妻。二頗
羅墮婆羅門多睡。三黒王子多嫉妬。四勝仙
王子多殺生。五無畏王子慈心太過。六力過
王子飮酒太過。七婆藪天王子行事太過。八
大仙王子貪心太過。九大天王子輕躁戲笑
放逸太過。十波斯匿王食噉太過。第十一
問還更有不。答云。王亦有過。謂太暴惡急卒。
王聞大怒令殺尼乾。尼乾驚怖乞容一言
云。我亦有過實語太過。大王黠慧之人。不
應於一切時常行實語。觀其可不。我於
暴卒人前出其實語。故爲太過。王悟悔過。
更問之曰。頗有聰明大智利根無有過不。
答言有。問誰是。答云。沙門瞿曇。此一無
過。我四圍陀經中説。釋種沙門無有過失。
所謂生在大富家不可譏嫌。何以故。是轉
輪王種故。種姓豪貴不可譏嫌。以甘蔗種
姓家生故。福徳莊嚴不可譏嫌三十二相
八十種好莊嚴身故。下廣説如來具大慈
悲無礙辯才十力無畏諸不共徳。廣説三十
二相八十種好一切功徳。云唯此一人無有
過失。則顯餘皆不免。故今疏云無能説過。
王聞發心。疏。問餘聖教説下問答料揀。初問
答中有三。初正釋此文。二因此下類顯義
理。即五教意。二通始終。三即頓教。四五皆
圓。三若通論下該通諸刹。以上五義但語娑
婆。今該横竪一切諸刹。此五亦即成就品中。
十無礙義。欲對上五顯其無盡。故復重明。
又前約五教以法隨機。此五約理直語融
即一相入義。即一多相容不同門。二相即義。
即諸法相即自在門。三一具一切。即同時具
足相應門。四即應即狹。是廣狹自在無礙門。
五即因陀羅網境界門。又兼上五潜入微塵。
即微細義。隨法迴轉即主伴門義。隨心見異
即隱顯義。就佛而言本非淨穢託事表法。
十門不同即託事義。顯於時中即十世義十
玄具矣。上之十義直約處明立名如是。若
小乘中盡三千界唯一釋迦。若三乘説。亦百
億内有百億釋迦。餘十方刹自是別佛。今
約一乘。皆是遮那海印頓現。餘十方佛刹亦
猶如燈光互相重遍。然於一乘不可説
體建立多名故。今此名一一融攝。名號品

四聖諦品第八。疏。此品廣於下。疏文有三。
一對問辯來。二既知佛下約義辯次。三上
名隨下辯義相不同。疏。二釋名者。疏文有
二。先正釋名。後出體相。今初。經論廣明其
文略具五地。復釋。今當略辯。先得名後釋
名。前中文有三節。一雙標二義。二言諦實
下雙釋二義。諦通二義。聖之一字唯屬審
諦。三瑜伽下引證二義。法性是諦實。勝解是
審諦。疏。四謂苦下釋名先列。後總云下釋
名。疏。性相云何下第二辯體相。謂正出體性
即説行相。故名體相。於中亦二。先辯性
相。二屬經結示。今初。通有天台四四諦意。
四四諦者。玄文已具。今略列名。一生滅四
諦。二無生四諦。三無量四諦。四無作四諦。
依常所釋但有其二。或名有作無作。或名
有量無量。有作有量即是小乘。無作無量即
是大乘。今以義開故成四四。初則生滅四
諦。文有三。初正明。然句皆二義。如逼迫名
苦則釋別名。亦當辯相。一逼迫身心是苦
行相。二即有漏色心者正出體也。色心即五
蘊。心是四故。五盛陰苦苦故。不攝無爲故。
増長名集。是釋名相。積集増長故。即業煩
惱者出體。下二諦例知。而道云等者。等取
八正道等。二此約相説。通大小乘者。結屬生
滅四諦也。然四諦有相有性。上所辯性是
相性也。下説無相是眞性也。三智論云下。
引證通大小乘。亦是結前生後。結前是生滅
四諦。大乘四諦皆無相下。生後無生四眞諦
也。疏。涅槃云下。即無生四諦。然疏有三。初
引經正明。即十三經略示一苦。若具應云
解集無和合名集聖諦。解滅無滅解道無
道等。影在次文。二謂達四下以義釋經。云
何言無生四諦。從縁無性即是空。故名之
爲無非斷無也。滅雖無爲因滅惑顯。亦曰
從縁。言超筌悟旨成大者。苦集滅道以爲
空筌。其猶筌&MT05496;以求魚兔。無相空理即爲
魚兔。得魚亡筌。是悟空方便得成大乘。
非離四外別有大也。如非離筌而得魚
矣。三又涅槃云下。以引經證成大小別義。
雙證生滅及無生也。經云。善男子。以是
義故。諸凡夫人有苦無諦。聲聞縁覺有苦
有苦諦。而無眞實。諸菩薩等解苦無苦。是
故無苦而有眞諦。諸凡夫人有集無諦。聲
聞縁覺有集有集諦。而無眞實。諸菩薩等
解集無集。是故無集而有眞諦。聲聞縁覺有
滅非眞。菩薩摩訶薩有滅有眞實。聲聞縁
覺有道非眞。菩薩摩訶薩有道有眞諦。故
引此經文。兼釋解苦無苦下之三句。言謂若
苦即諦下。釋經凡夫無諦之言。涅槃四諦品
云。佛復告迦葉。所言苦者不名苦聖諦。何
以故。若苦是苦聖諦者。一切畜生及地獄衆
生應有聖諦。亦即思益經文。此無諦言約
審諦説。不約諦實。若約諦實。三塗實苦。言
二乘雖審知之下。釋二乘有諦無實之言。
有審諦故如實知苦。不同凡夫妄計爲
樂。無實可知。疏。又二乘雖知苦相下。第三
無量四諦。疏文有三。初躡上立理。前不
見法空苦性故無眞實。此不知無量不
見相故。亦非見實前即理智故。但見生空
不及菩薩。此即量智故。但知麁相不及
菩薩。二故大經云下。引文證成。迦葉白佛
言。世尊。昔佛一時在恒河岸尸首林中。爾時
如來取少樹葉。告諸比丘。我今手中所捉
葉多。一切因地草木葉多。諸比丘言。世尊。
一切因地草木葉多。不可稱計。如來所捉
少不足言。諸比丘。我所覺了一切諸法。如
因大地生草木等。爲諸衆生所宣説者。
如手中葉。迦葉難言。如來所了無量諸法。
若入四諦則爲已説。若不入者。應有五
諦。佛讃迦葉。善哉善哉。汝今所問。則能利
益安隱快樂無量衆生。善男子。如是諸法。
悉已攝在四諦法中。迦葉復白佛言。如是
等法若在四諦。如來何故唱言不説。佛言。
善男子。雖復入中猶名不説。何以故。善男
子知聖諦有二種智。一者中。二者上。中者
聲聞縁覺。上者諸佛菩薩。善男子知陰爲苦
名爲中智。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悉是諸苦。
非是聲聞縁覺所知。是名上智。善男子如
是等義。我於彼經竟不説之。次歴入界
皆如陰説。又別歴色等五陰。一一皆言有
無量相。此是無量四諦意也。疏。瑜伽論説苦
有一百一十者。一百即四十四論。増數明
之。初云。謂有一苦無差別流轉之苦。一切
有情無不皆有流轉苦故。復有二苦。一欲
爲根本苦。謂可愛事若變若壞所生之苦。二
癡異熟生苦。謂若猛利體受所觸。即於自
體執我我所。愚癡迷悶生極怨嗟。由是因
縁受二箭受。謂身箭受及心箭受。復有三
苦。一苦苦。二行苦。三壞苦。次云復有四苦。
五有五苦。六有六苦。七有七苦。八有八苦。
九有九苦。十有十苦。共成五十五苦。次論
云。當知復有九種苦。一一切苦。二廣大苦。
三一切門苦。四邪行苦。五流轉苦。六不隨欲
苦。七違害苦。八隨逐苦。九一切種苦。其第
一一切苦開爲二苦。一宿因所生苦。二現縁
所生苦。其第二廣大苦開爲四苦。第三一切
門苦。亦開四苦。第四邪行苦開五。五流轉
苦開六。六不隨欲苦開七。七違害苦開八。
八隨逐苦開九。九一切種苦開十。復成五
十五故。兩段合一百一十苦也。疏。三然此經
中下。會今經文正同無量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又究此四下。第四無作四諦。文中亦三。初
總明。言非唯但空者。揀上無生但顯空義。
便爲眞實正是所宗。二今了下別示四相。陰
入皆如者。前云即空。今云即如理已別矣。
又言無苦可捨非是空故。無有可捨今體
即如。如外無苦何所捨耶。此句言如如尚似
空。集言無明塵勞。皆即菩提。豈同前空苦。
菩提體外無別可斷。不同無生空無可斷。
前則空中無華云何可摘。今則波即是水
不得除波。下二諦例然。生死即涅槃。非是
體空無生滅也。邊邪皆中正者。非離邊外
別有中道。非離邪外別有正道。亦非無邊
無邪無可修也。細尋可見。勿濫無生。故涅
槃四諦品云。若知如來常住名修習苦。若
知法常是名修集。若修滅者。若多修空名
爲不善。何以故。滅壞一切法故。壞於如來
眞法藏故同於外道。若有説言。有如來藏
雖不可見。若滅煩惱乃能得入。若發此心
一念因縁。於證得中而得自在。結云以如
來祕密藏者。即是滅諦。道聖諦者所謂佛法
僧寶。及正解脱。若能一念發心見如來常住
無變。法僧解脱亦復如是。名修習道。上皆
無作四諦意也。疏。無苦無集下第三束歸一
諦。一實諦義亦是涅槃十三文。文殊問佛。世
尊第一義中有世諦不。世諦之中有第一
義不。如其有者即是一諦。如其無者。將非
如來虚妄説耶。善男子世諦即第一義諦。世
尊若爾則無二諦。善男子有善方便。隨順
衆生。説於二諦等皆一諦義。亦下文殊問
言。所言實諦其義云何。答云實諦名爲眞
法。若法非眞不名實諦。又名無顛倒。又無
有虚妄名曰大乘。是佛所説非魔所説。又
言善男子實諦者。一道清淨無有二也。善
男子有常有樂有我有淨。是則名爲實諦
之義。疏。故斯一品下第二會經結示。上第三
段中。言此經正同無量四諦。且從一義耳。
今則具結通具四種也。故上疏云而文義
包博言含性相。相即生滅及與無量性即無
生。及與無作。相以廣狹成二四諦。性以空
實成二四諦。經宗必融擧一收四方是經
旨。以四種四諦義出諸師故。疏闇用使合
經文不標名目。恐驚常聽。結歸二對順
常經論。或名有作無作。或名有量無量。今
之結意有作即生滅。有量同無生。於有量
上説無生耳。餘二名同五地十重。至文自
見。今略示名。一善知俗諦。二善知第一義
諦。三相諦。四差別諦。五成立諦。六事諦。七
生諦。八盡無生諦。九入道智諦。十善知一切
菩薩地。次第成就諦。乃至善知如來智成就
諦。疏。答以名雖在小等者。通此一問有二
意。一四諦包含故。二開權顯實故。今初名
雖在小者。經中多言爲求聲聞者説四諦
故。義通大小。即生滅無生等。言事理具足
者。如十二縁但事而無理。今滅諦是理十二
因縁名廣事略。事亦不具。但有苦集而無
道故。六波羅蜜但顯此出世間無世間故。
但有道滅無苦集故。謂苦集二諦下出具
足相。言世界有異。此獨無改者。十方諸佛出
世教化皆令捨於世問證涅槃故。三世同
然。故涅槃云。我昔與汝等不識四眞諦。是
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況無量無作下收後
二重。但用前二性相具足大小包含。況加此
二一實之旨。於是乎在。疏。又爲破計下。第
二開權顯實故。以諸經等多説四諦爲小。
今開此局名周法界。亡所執相即入無生。
引入一乘則會眞實。況六度等而不周耶。
五正釋文。疏。如睫毛者全是倶舍頌云。如
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置眼睛上爲苦
極不安。凡夫如手掌不覺行苦睫。智者如
眼睛。縁極生厭怖。從而復以苦等者。即法華
經第一云。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深入
諸邪見以苦欲捨苦。爲是衆生故而起大
悲心。疏。有業惑者。繋縛三界者。然三雜染業
惑爲集。別有多門總不出二。疏。煩惱名諍
即倶舍論云。煩惱名諍觸動善品故。今滅
煩惱故名無諍。疏。非唯滅惑而已者。如成
實等亦説滅者。譬如燈滅則膏明倶竭。無
復別有一實盡處也。肇公亦用此言。實則
滅惑所顯法身常住有實體也。故涅槃第四
迦葉問言。如佛所言如燈滅已無有方所。
如來亦爾。既滅度已亦無方所。佛告迦葉。
善男子如人然燈之時。燈器大小。悉滿中
油。隨其油在其明猶存。若油盡已。明亦倶
盡。其明滅者喩煩惱滅。明雖滅盡燈器猶
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下文又
云。如燈滅者是羅漢涅槃。又四諦品云。若
言修習空法。是名不善。滅壞一切如來眞
法藏故。同於外道。故知滅體法是眞實故。
次云自性住者。證成上文體眞實義。則體眞
實揀非虚妄及非空無。自性住言即是法
住法正位也。本來寂滅即成上文自性住義
疏。集中病源者。謂有攀縁者。即淨名第二
云何謂病本。謂有攀縁從有攀縁即爲病
本。下文云何斷攀縁以無所得。若無所得
則無攀縁。釋曰。正引病本無得因便。疏。惑
由妄起故。分數塵沙等者。即大般若中般若
波羅蜜多清淨若色清淨。若一切智智清淨
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故。故無二分是一分
耳。是以生公云。萬善理同而相兼亡異而域
絶。善因伏惑成別故。有八萬行名。行雖參
差倶果菩提。總由一理以統之故。何有二
分。理不可分如虚空故。疏。所之在滅者。滅
爲最上之者適也。道能證滅故爲上行。此
言在於周易。故謙卦云。地道卑而上行。噬嗑
卦彖辭云。柔得中而上行。注云。上行謂所
之在進也。凡言上行所之在貴也。今借
此文勢。疏。言觀方謂觀四諦也者。即涅槃三
十六迦葉品中云。如恒河邊有七種衆生。
一者沈沒。二者沒已還出。出已復沒。三者沒
已却出出已不沒。四者出已觀方。五者觀
方已去。六者出去淺處則住。七者到彼岸
廣有合文。今但取第四觀方一義。經云。是
名第四遍觀四方。四方者即是四諦。釋曰。
能觀四諦即是道諦故。道名觀方。疏。更有
四方如十定品者。即第四十二阿耨達池喩
中合池四方云。佛子何者名爲菩薩四方。
所謂見一切佛而得開悟聞一切法受
持不忘圓滿一切波羅蜜行大悲説法滿
足衆生釋曰。若觀此四。爲菩薩道也。疏。
生老病死猶四山。臨人等者。涅槃二十九中
釋八喩。非喩云。云何非喩。如我昔告波斯
匿王云。大王有親信人。從四方來各作是
言。大王有四大山。從四方來欲害人民。王
若聞者當設何計。王言世尊。設有此來無
逃避處。唯當專心持戒布施。我即讃言善哉
大王。我説四山即是衆生生老病死。生老病
死常來害人。云何大王不修施戒。即其事
也。故賢與不肖。豪強羸弱同爲四遷。一無
脱者。梵王帝釋貧窮下賤。堯舜桀紂三苗四
凶。併歸灰壞皆爲苦依。疏。從惑生惑業者。
即倶舍頌具云。從惑生惑業。從業生於事。
從事事惑生。有支理唯此。此偈六地當釋。
今但要此句從惑生惑者。謂從愛生取也。
言從惑生業者。即從取生有及無明生行。
事即是苦。今但説集唯擧惑業。疏。蝋印印
泥者。涅槃二十九下當廣釋。次下疏文即彼
經文。今當略引。經云。善男子如日垂沒山
陵堆阜。影現東移理無西逝。衆生果報亦復
如是。此陰滅時彼陰續生。如燈生暗滅燈
滅暗生。善男子如蝋印印泥。印與泥合印
滅文成。而是蝋印不變在泥。文非泥出不
餘處來。以印因縁而生是文。現在陰滅中陰
陰生。是現在陰終不變。爲中陰五陰。中陰五
陰亦非自生。不從餘來因現陰故生中陰
陰。如蝋印印泥印壞文成。名雖無差而時
節有異。釋曰義至下釋。今意在破印耳。陰
即是苦。若證滅理。現在之陰不爲後因。後
陰不生即破印也。疏。照實則生死可盡者。此
正立理故。中論下引證。先擧偈文即邪見
品。先有偈云。若世間有邊云何無後世。若
世間無邊。云何有後世。上反釋之。次云。五
陰常相續猶如燈火焔。以是於世間不應
邊無邊。釋曰。以縁生性空故。不屬邊無邊。
復次如中百觀説眞法及説者等。此約相
説。不遇因縁則生死無邊。遇則有邊。此有
三事。一眞法如良藥。二説者如良醫。三聽
者如可治之病。若具此三煩惱病愈。生死
可盡。盡即是有邊。不具此三煩惱浩然生
死無畔。斯則無邊。故結云非有邊非無邊
也。疏。謂三事難得故下。疏釋上偈。即影公
意。彼疏云難得故非有邊。難得故非無邊。
言猶難見故。取意釋。夫言難得非全不得。
若全不得一向無邊。今有得者得則有邊。以
難得故則無邊耳。此亦約一人而説。若總
望一切難有其邊。疏業寄於集者。設修
善業。有漏心修。是寄於集諦因盡報謝。故
云還亡。無漏心修是寄於道。道符於理直
趣菩提故。疏二十五有各一分者。頌云。四
洲四惡趣。梵王六欲天。無想五那含。四空
并四禪。廣如涅槃十四。疏。數體即集者。有
爲之法總名爲數。亦心數也。今總中取別
云即集也。疏。無一理以貫之則業惑萬差者。
生公云。凡順理生心名善。乖背爲惡。萬善
理同而相兼亡。異而域絶。即斯義矣。疏未入
忍來常有墮性者。倶舍云。煖必至涅槃。頂終
不斷善。忍不墮惡趣。第一入離生。四善根
中第三善根方免地獄。故知苦依之身地獄
性矣。疏。同淨名五受陰洞達空者。即迦旃延
章。謂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五受陰洞達空無
所起是苦義。諸法畢竟無所有是空義。於我
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法本不生。然今則無
滅是寂滅義。今唯要第一句。至第三會當
廣分別。生公云。夫苦之爲事會所成者。豈得
有哉。是以言五受陰空是苦義也。五受陰苦
之宗也。無常推生及滅事不在一。又通有
漏無漏故言諸法苦。以即體是無義起於内。
又得無漏者。不以失受致苦。故唯受陰而已
也。洞達者苦以空爲其體故。洞達無所起者。
假會之法宜配起也。疏。愛見等者。愛見羅刹
前已釋竟。二地經云。身見羅刹於中執取。
將其永入愛欲稠林。言妄體本空故。無可取
者由二義。一段前名執取後名無所取義
似相違故。疏。牒釋下引中論釋無所取。即是
行品。行即是陰。謂小乘人爲菩薩立過云。
若一切法空。何以佛説虚誑妄取。若有妄
取法則不空故。偈云。如佛經所説。虚誑妄
取相。諸法妄取故。是名爲虚誑。故論主擧
偈以答。即如今疏所引偈。是此答意云。由
不了空。無所取中。而生取著。故云妄取。
若有可取不名妄取。明知。説於妄取正爲
説空。如責翳人妄取空華。正爲顯華是
非有故。疏。滅性離言者。諸法寂滅相不可
以言宣故。道令言離者。亡心體極離言契
滅故。疏。無爲無因而體是果者。即涅槃師
子吼品云。涅槃無因而體是果。若涅槃有因。
不得名爲般涅槃也。謂涅槃之體畢竟無
因。如無我我所故。亦如倶舍無爲無因果。
謂六因無五但有能作故名捨因而體是
果。則離繋果菩提之道。望此亦因者要得菩
提證涅槃故。此菩提亦名爲因。是果中因
故。滅理涅槃亦是因家之果。又是菩提果家
之果故。疏。非習道學浮沈而不已者。亦涅槃
三十二師子吼品。恒河七人之意。習道是法
學。浮是喩。經中因師子吼問。若一切衆生
乃至闡提定有佛性。即當定得無上菩提。
何以一切衆生不得涅槃。若有佛性力故
何須修習八正道等。佛便讃歎。謂擧此喩。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如恒河邊有七種人。
若爲洗浴恐怖賊寇。或爲採華則入河中。
第一人者。入水則沒。何以故羸無力故。不
習浮故。第二人者。雖沒還出出已復沒。何
以故。身力大故則能還出。不習浮故出已
還沒。第三人者。沒已即出出便不沒。何以
故。身重故沒力大故出。又習浮故出已即
住。第四人者。入已便沒。沒已還出。出已即住
遍觀四方。何以故。重故則沒。力大故還出。
習浮即住。不知出處故觀四方。第五人者。
入已即沒沒已還出。出已即住住已觀方。觀
方已即去。何以故爲怖畏故。第六人者。入
已即去淺處即住。何以故。觀賊遠近故。第
七人者。既至彼岸登上大山。無復恐怖離
諸怨賊。受大快樂。善男子生死大河亦復如
是。有七種人。畏煩惱賊故發意欲度。此
下則義引經文。第一者。謂出家披衣。隨逐
惡友聽受邪法。撥無因果即一闡提。沒生
死河不能得出是第一人。第二人者。欲度
生死斷善根故沒。親近善友得信心故
出。又遇惡友復斷善根。故復沒也。第三人
者。斷善根故沒。近善友得信心故出。信
如來常住修習淨戒。讀誦書寫十二部經。
堅住施慧故名不沒。修戒施慧即是習浮。
第四人者。出沒與住皆同第三。但合觀方。
云觀四方者。四沙門果。第五人者。餘義同
前。但即去者。心無退轉是住無退轉已即
便前進。前進者謂辟支佛。第六人者。前喩之
中但云入已即去。及至合中亦同第五。皆
有沒出住去。去至淺處則住者。謂諸菩薩
欲爲度脱諸衆生。故住觀煩惱。經云第七
人者。發意欲度生死大河。斷善根故於中
沈沒。親近善友獲得信心。得信心已是名
爲出。以信心故。受持讀誦書寫解説十
二部經。爲衆生故廣宣流布。樂於慧施修
習智慧以利根故。堅住信慧心無退轉。
無退轉已即便前進。既前進已得到彼岸。
登大高山。離諸恐怖。多受安樂。善男子彼
岸山者。喩於如來。受安樂者唯佛常住。大
高山者。喩大涅槃。善男子是恒河邊如是諸
人。悉具手足而不能度。一切衆生亦復如
是。實有佛寶法寶僧寶。如來常説諸法要
義。謂八聖道大般涅槃。而諸衆生悉不能
得。此非我咎。亦非聖道衆生等過。當知悉
是煩惱過惡。以是義故。一切衆生不得涅
槃。釋曰。是知衆生雖有佛性要須修道。方
至彼岸。疏。身與煩惱互爲依止展轉無窮。即
涅槃四十納衣梵志問言。如瞿曇説。無量世
中作善不善。未來還得善不善身。是義不
然。何以故。如瞿曇説。因煩惱故獲得是
身。若因煩惱獲得身者。身爲在先煩惱在
先。若煩惱在先誰之所作。住在何處。若身
在先云何説言因煩惱得。是故若言煩惱
在先。是則不可。若身在先是亦不可。若言
一時是亦不可。先後一時義倶不可。是故我
説一切諸法。皆有自性不從因縁。下經答
云。善男子汝言身爲在先煩惱在先者。是義
不然。何以故。若我當説身在先者。汝可難
言。汝亦同我身不在先。何因縁故而作是
難。善男子一切衆生身及煩惱倶無先後。一
時而有。雖一時而有。要因煩惱而得有身。
終不因身有煩惱也。釋曰。上有三關先後
一時。佛捨前後而用一時。恐難一時故。自
遮云。汝意若謂如人二眼一時而得。不相因
待。左不因右右不因左。煩惱及身亦如是
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世間眼見炷之與明。
雖復一時。明要因炷。終不因明而有炷也。
釋曰。此佛一答。一時因縁二義並成。故今
疏云。身與煩惱互爲依止。互爲依止言即
倶時義。非爲因身有煩惱也。謂因煩惱
而得有身。能生煩惱。復依身住亦不應
難。未有身時煩惱依何。故云互依。二互因
依展轉無際。若證滅理因惑不生。惑既不
生身從何得。非唯身滅證於不生。展轉之
見亦皆寂滅。疏。道名廣大性者。無不在者。然
道無不在亦是莊子。東郭子問於莊子曰。道
何所在。答曰。道在瓦壁。曰何下耶。莊子曰。
道在屎尿。曰何愈下耶。曰道無不在。彼以
虚無自然爲道。無法不是虚無自然故無
不在。今以類取。則眞如寂滅無所不在。道
符於滅何所不在。疏。則知密訓等虚空世
界爲主攝伴亦然者。此有兩重。一即釋迦在
此爲主。攝密訓等爲伴。則在密訓爲主。
攝娑婆等爲伴亦然。方是一佛之諦。二如
此佛諦名。既主伴無盡。則密訓等他佛爲
主。諦名亦然。光明覺品第九。疏。前但名諦
別遍等者。如名號品如來於此名悉達等。
在密訓等名則不同。十方例然。諦名亦耳。
此是一重別遍。二者名遍而非是諦遍。諦遍
而不是名遍。故云名諦別遍。言今此一會
即遍法界者。經云。如於此處見佛世尊。坐
蓮華藏師子之座。彼盡虚空遍法界一切世
界閻浮提中。亦如是座。此是總遍相也。對
上二別亦有二總。一總遍諸處。二主伴時
處等總皆遍也。言同時者無前後也。言同
處者。此有二處。一者約主。同在普光明殿。
二者約伴同居金色世界等。言同衆者亦
有二衆。一約主佛。十刹塵數菩薩圍繞。二
約伴衆。謂文殊等諸來菩薩。亦各領十佛刹
塵故。言同説者。一切處文殊同時發聲。而
説頌故。法界皆同説十信故。言同遍者。
結上諸同。謂主伴時處皆悉遍也。疏。七圓遍
故者。問此與第六有何異耶。第六亦名諦
別遍。今亦云差別方能遍。第六云一會即
遍。今此亦。云無差別一切遍。二相難分。答
曰。細尋方別。前是總別對。此是圓別對。二處
別則大同。而圓總則異前。言總別者。別則
此界他界各各不同。總則處處皆同此一今
圓別者。別則要有差別方能遍故。若不差
別不能遍也。圓則不要差別而能周遍。能
周遍之法一一圓融。故云無差別。一別一切
別即圓融遍一切。上一切字是主伴處衆。是
能遍之一切。下一切字。但是所遍一切處耳。
而言圓融者。一會即是彼一切會。亦非此
會處處到也。即此即彼即一即多。故云圓
融。又第六約所遍處以論總別。東名非西
名所遍別也。此會即彼會所遍處總也。七
約能遍以論圓別。要將差別之法方能普
遍。是身名別也。今是圓融無差別之法。即能
遍故名爲圓也。前之別如列宿遍九天。此
之別如一月落百川。故前云別則二處大
同。大同者有小異故。前之總如一雲之滿
宇宙。此之圓如和香之遍一室。故云總圓
誠有異也。疏。第二釋名。疏中先得名後若從
開下釋名。前中先開者。正有三重義含四
對。一二光。二二覺。三能所。能所中義分爲
二。一上二光能所。二下二覺能所。從如來放
身光下。二別示上來四對之相。謂分二光
各屬文殊及佛二覺。別配身智二光。而二光
中各有兩重能所。謂如來放身光能照也。照
事法界即所照也。令菩薩覺知即能覺也。
見事無礙是所覺也。所覺即照所成益。上即
長行中事。二文殊以智光即能照也。雙照事
理即所照也。令衆覺悟即能覺也。法之性相
即所覺也。所覺即照所成益。即偈頌中意
疏。二合中下。合上四對。義有五重。文有六
節。一合二境。即前所照。若事理不融餘皆
不合。故先明之。言故得一事。即遍無邊而
不壞本相者。即前所覺見事無礙。二身智
無二者。二合二光也。引涅槃證者。琉璃光
菩薩放身光明。文殊乃云。光明者名爲智
慧。則知二光不別。即第二十一經。三知悟不
殊下。合二覺也。謂前身光照文殊等覺知如
來光照我刹。然文殊等知是無知之知。故名
悟心之知。知事即理二覺合也。不同凡小
取事理相。四又此二光不異覺境者。即合
能所也。二種能所一時雙合。則能照所照能
覺所覺。皆性融故擧一全收。五此三圓融唯
無礙之法界者。總融上三也。上雖四對體
唯有三。謂能覺之光所照之境。所成之覺。
三對六法擧一全收爲一法界。此上五重合
竟。六雖平等絶相下。結成品名。上開多約
相。合多約性。即開即合不壞性相。故云
光明覺也。疏。又釋名並是品宗等者。立名
從所宗故。來意辯意趣故。故賢首以此釋
名。爲其品宗。以此來意爲其意趣。疏。第四
解疑難者。文有三重。初一具疑難。光何時
放滯二途故。從若説名諦下。躡跡申難。答
中初指前決其所疑。從但前二品下。二爲
其解難。謂前二品未要放光。故前不明。此
中始要故此方説。此中菩薩即是牒前。故
前十方一一別説。此則併牒。二光照百億下。
唯難無疑。三又疑云下。光明既窮法界。唯疑
不難。但疑金色等何所在。故是不決耳。疑
意云。此界放光而金色等。去於此界各十
佛刹。今若主佛至東十佛刹處放光。則是
文殊所從之刹。若更至東十刹。金色乃在放
光之西。九方例然。故云金色更在何所。擧
初爲例九色例然。後當刹下答。答意云。主
刹向東放光。餘之十刹一時向東。主刹如
車轂。十方金色等。則如輻輞。車轂若移輻
輞皆移。故下經云。盡法界虚空界。一切世
界皆有百億閻浮提一切如來。亦如是坐。
悉以佛神力故。十方各有一大菩薩。所從
來刹謂金色世界等。如向東既爾。遍餘九
方亦然。故主與伴一時倶遍。既遍法界總是
娑婆。亦遍法界。皆是金色遍法界。皆是妙色
十色皆遍。且依此會餘會遍等。已如玄中。
第五釋文。疏。智論云。足下放者。身得住處故
云於足。即第九論釋經。從足下千輻輪相
中。放六百萬億光明。表説六度故。義有兩
意。此是初意。第二意云。復次一身中。雖頭
貴而足賤。佛不自貴光不爲利養。是故於
賤處放光。彼約教相故作是釋。今文約表
故不正用。即是第二最卑微故攝之。疏。第
二光至分齊。疏文有三。初明光至節數。二
然非多下。揀非三唯一。下顯正於中三。初
正明一光頓照。二隨機心現。下次通難。難
云。既一時頓照。何以有二十六節等耶。釋
云。隨機見故。三在佛文殊下揀濫。云何濫
耶。上釋妨中文有三節。一權機節節見。二
光節節照。三文殊節節至。如第一百億内機。
則非百世界中機。百世界中機。則非千世界
中機。則應第一節中文殊如來。非第二節中
文殊如來故。今釋云。唯第一機節節。互非
下二節節皆遍。如第一三千佛光。即是
第二乃至遍法界光。文殊亦爾。正遍第一節。
文殊即遍法界。而節節見者。但由機感故
云百川各見。機復有差。若未入法界節節
不同。已入法界皆如文殊諸節頓見。疏。倶
舍云四大洲日月等者。此文易了。總以喩顯。
一小千界如一千錢。一中千界如千貫錢。大
千世界如千箇千貫。而但取於初禪爲數。
已上不説。若擧二禪已上則不同一成壞
火災所壞唯初禪故。故正理三十一云。小光
等天非小千界攝。積小千爲中千。積中千
爲大千。亦不攝彼。疏長阿含十八下。二例
同餘文。下引二經四論。並同倶舍。倶舍是
十一。瑜伽第二。智論第十一。雜集第六。顯揚
第一。疏。然顯揚第一明三千世界三災所壞
者。即刊定記意。上即論文。故如論釋三千。
意云如是三千三災所壞。謂水火風。故知初
禪已下即刊定取意解釋。謂火災壞初禪。
水災壞二禪。風災壞三禪。明知説小千。但
數初禪若數中千即數二禪以二禪量等
中千故。若數大千即數三禪。三禪量等大
千故。是知有百億初禪。有百萬二禪。一千
三禪。唯一四禪。然若語量即是向説。所引文
證義則不成。以言三千皆許三災壞故。若
中千數於二禪。二禪即火災不壞等思之。
正義如前引倶舍正理已釋。疏。金光明經
直至非想者。經云。是諸人王手&T016254;香爐供
養經時。其香遍布。於一念頃。遍至三千大
千世界。百億日月。乃至百億非非想天。言今
依二經者。即金光明。及此經文。約有處所。
但至色頂約該地法遍於四空。四空無處。
隨處得果。如在欲界得無色定。即於欲
界而受果報故。無別處攝在二界。然皆
通於二十八天。若爾與諸經論云何會釋。
意云。且如二禪直語其量。等小千界。一三
禪量。等中千量。一四禪量。等大千量。三千
如次上爲下蓋。譬如夏雲普覆九洲。若以
洲取則有九雲。若以郡取則四百餘雲。若
以懸取千數未多。或言一雲普覆萬國。或
言萬國各有夏雲思之可知。疏。倶舍云。
阿耨達池岸者。即第十一論釋無熱池。意
云。於此池側有贍部林。其形高大其果甘
美。依此林故名贍部洲。或依此果以立洲
號。論更不釋。有云。以此洲南狹北闊樹葉
頭大後小。似此洲故。未見有釋。若立世阿
毘曇云。樹在此洲之南。瞿耶尼亦云瞿陀
尼。瞿即牛也。陀尼貨也。北洲新云倶盧。餘
可知。疏。若以小數計有萬億者。小數即下
等十十變也。謂十小千爲萬。百小千爲億。
千小千爲中千。已有十億。更千中千爲一
大千。一千中千即有千箇十億。故爲萬億。
疏今約中數者。謂從千已上方百百變之。
謂百小千方爲一萬。千箇小千爲中千。方是
十萬。十箇中千始爲百萬。方是一億。既十中
千爲一億。今有千箇中千。故有百億耳。故
唐三藏下二引證。既譯百億爲百倶胝。倶
胝存其梵言。億是此語故。二義同。次引測
公三種倶胝。證百億爲百倶胝。言或至百
數者。即三千有百億是也。以千萬爲倶胝
故。或至千數者。以百萬爲倶胝。謂小數數
之。中千有百萬箇小千方是一億。今大千
有千中千。故爲千億。或至百千者。即以十
萬爲一倶胝。故中千已有百倶胝。千箇中
千方爲大千。大千則有百千倶胝也。故疏
云。唐三藏譯。是千萬爲倶胝。故三千有百
倶胝。倶胝即億。疏又依倶舍下。三會釋倶胝
不同。言倶舍譯洛叉爲億者。亦是十一論
釋水輪云。次上水輪深十一億二萬。下八洛
叉水。餘凝結成金。初以唐言云十一億二
萬由旬。下句梵語云下八洛叉水。則八億由
旬爲水。三億二萬由旬爲金。故知洛叉爲
億也。下阿僧祇品云。一百洛叉爲一倶胝。
則倶胝義當於兆。良以。倶胝有三等故。則
倶舍洛叉云億。當十萬云億。下云一百洛
叉爲一倶胝。則當千萬云億也。疏。約微細
門融三世者。一中頓具一切諸法。炳然齊現
名微細門故。説一相之中具餘七相。如在
母胎即具餘七。今在成正覺相中具餘七
相也。故言融三世者。亦即十世隔法異成
門。受生是過去。涅槃是未來故。疏。亦非能照
是報者。揀濫釋也。可知。言二不並故者。報
處見化。見化不見報非謂報化並現故也。
疏非是多處各有會者。亦是揀濫。恐人誤解
若多處有會。似如十人爲會十會在一室
中。一燈照了。令人頓見十會百人今不爾
也。一會遍一切處者。如於一室懸百面鏡。
中有十人共爲一會。則百鏡中有百會也。
思之。疏一切處文殊。略申三義者。第一約文
即是以應就機。令百川中一時見月。言各
各皆説當節之偈者。如百億内。同説若有見
正覺偈。第二節内。同説衆生無智慧偈。然
有四句。一一切處文殊同説一偈。是一切即
一。二但一文殊十節説偈。是一即一切。三各
於佛所即一唯是一。四諸處文殊各偈不同。
即是一切中一切。疏二一文殊從一處東來
下。第二釋約義。復語其實徳。如前溪之
月即是後溪。及千江百川之月。全入前溪。
所以爾者。一切處月不離本月故。本月落
溪。則千處倶落。第三約表者。文殊主般若
門。若約觀照般若。智了萬境無非般若。
若白日麗天無物不照矣。若實相般若無
法非實相體故。無非般若。猶水全遍波無
波非水。即大般若云。般若波羅蜜多清淨故
色清淨。色清淨故一切智智清淨。何以故。
若般若波羅蜜多清淨。若色清淨若一切智
智清淨。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故。通於觀
照及實相也。二正顯偈。疏然觀資理成等者。
以賢首有上二意。各別科文。初約境顯理
中。十偈爲三。初一法超情表。次八會事歸
理。後一事如理融。成前一會。即一切會等
事無障礙也。二約心令泯絶諸見。依此釋
經十偈爲六。初之二頌頌於放光佛。令離
見。次一頌會前光所照處。以明離見。三有
三頌會前所現本法會等。以明離見。四有
二頌別會諸菩薩大衆。以明離見。五有一
頌會前所照衆生。六末後一頌明前法會周
遍所由。今疏意明不爲兩般合成一釋。顯
理離見二義相成。故總出所以。云觀資理成。
若不見理不成觀照故。理由觀顯者。不得
觀照安能會理。理無廢興弘之由人。故觀
成契理。諸見自亡故合爲一釋。皆帶顯理
破見之義。一一具於逼別二意故。初偈反顯
明違理起見爲過失生。後九順。明會理則
理顯而見息也。疏。本無有著誰爲無著者。
如黐膠粘人則有著不著之者虚空不粘。
誰爲不著空中膠者。疏。情盡理現即名作
佛者。此順禪宗即事理無礙門也。約普賢
門。正是華嚴即事事無礙門也。約行布説。
此爲千里之初歩也。疏。亦顯光所照處以明
離見者。上約通明。今約別説。令離妄動即
是破見。知眞法界不應動故。即是顯理。此
句全是大般若曼殊室利分。經云。若菩薩不
動法界。知眞法界不應動搖。不可思議。
不可戲論。如是能入一切相也。言不動而
了故成勝智者。此句觀益。諸偈雖同皆是。
佛果差別之徳。而皆與於觀相相順故。稱
不動而知。以釋當成勝智。疏。我即法性更不
證入下。釋上平等即無能所。故曰無住。然
有二意。一上二句明一性不分。故無能所。
猶如一指不能自觸。二法性無性復何所入
者。明性空故無能所入。亦如虚空不住虚
空。此亦大般若曼殊室利分意。彼經云。佛
告文殊。汝於佛法豈不趣求。文殊言。世尊
我今不見有法非佛法者。何所趣求。釋
曰。此即一性意也。次佛問云。汝於佛法已
成就耶。文殊答言。我都不見法可名佛法。
何所成就。釋曰。即性空意也。次佛又言。汝
豈不得無著性耶。文殊答云。我即無著。豈
無著性復得無著。釋曰。即今疏云。我即法性
更不證入。疏。故般若文殊分云下引證。前即
闇用二意。今即顯證無住。是彼次後經文
疏。智論答云。平等即是三寶者。即八十五論。
亦是經文。須菩提問佛。若無差別云何有三
寶。佛答。即今疏文。疏。又上第三偈下。收上
四偈成一不二法門。即淨名經寂根菩薩曰。
佛法衆爲二。佛即是法法即是衆。是三寶皆
無爲相。與虚空等。一切法亦爾。能隨此行
者。是爲入不二法門。疏下經云。無上摩訶薩
遠離衆生想者。即第十六經。無上慧菩薩偈
下半云。無有能過者。故號爲無上。今無生
可壞即離衆生想。疏謂一與多下。上標擧二
門。今正將縁起相由所以。釋一多相容之
門。此中大意凡所知所起即無有力。若能知
能起即是有力。廣如玄文。疏由此縁起下。
結破靜法。彼云。此偈了一多平等。謂解多
由一起。解一由多生。無一不成多無多
亦無一。了彼一多相由生起。一多之念息。
一多相平等。此會差別歸平等性。理事無
礙非事事無礙。應審思其文。勿謬解也。釋
曰。今疏即賢首意。此公破師言。是謬解故。
今結示即符昔大義中之一也。此公意云。是
理事無礙者。以例前諸偈。多約會事歸理。
一切平等拂諸見故。不合是事事無礙故。
今先出此偈本意。言由此縁起成前平等
者。上云本會則住無所住。新集則入無所
入等。皆平等義。何以得此皆平等耶。特由
縁起互相由故。且如本會。與彼十方新集
之會。共成縁起由因。本會有十方故。十是
所起。所起無體即是本會由因。十方説本
會故。本是所起。所起無力故入十方故。由
縁起成前一切皆悉平等。言由前平等成此
縁起者。謂一有定性不由於多。多有定
性不由於一。今由一無定性。假多而起。
多無定性。由一而生。故由無性平等之義。
方成縁起。若有一可一此是自性一。若有
多可多此是定性多。若是定性多。多不因
於一。若是定性一。一不因於多。今由多故
一。此一不自一今由一故多。此多不自多。
多不自多。此多則無力。此一不自一。此一
則無力。無力隨有力。一多互相收。故隨一
佛會即一切佛會。法界一切會即是一法會
故此一法會不動而常遍。不分而常多。前後
互相成如何不信。故賢首云。縁起法界理數
常。爾。應細深思自當見耳。觀此疏文。
似此弟子當聽之時。早已不受特令深
思故。疏。結云不信事事無礙恐未著深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三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二節疏。如泥中刺不覺其傷者。愛欲所覆
猶如溺泥不知其傷。言如瘡中刺者。即是
肉刺故。涅槃中名爲息肉故。彼十三經云。
深觀此愛凡有九種。一如債有餘。二如羅
刹婦女。三如妙蓮華莖下有毒蛇。四如惡
食性。所不便而強食之。五如婬女。六如摩
樓迦子。七如瘡中息肉。八如暴風。九如彗
星。初一即聲聞縁覺餘習。二生子便食後
食其夫。愛食善子後食衆生。令入三惡
道。三五欲華下有愛毒蛇。令其命終。四強
食患下墮三惡道。五與愛交通奪其善法。
被驅逐墮三惡道。六纒繞凡夫善法令死。
七如人久患瘡中生息肉。其人要當勤心
療治。莫生捨心若生捨心息肉増長。蟲疽
復生。以是因縁。即便命終。凡夫愚人五陰瘡
痍。亦復如是。愛於其中而爲息肉。應當勤
心治愛息肉。若不治者。命終即墮三惡道
中。唯除菩薩是名瘡中息肉。八暴風能偃
山夷嶽拔樹深根。愛於父母所而生惡心。
拔菩提根。九愛之彗星能斷一切善根。令
凡夫人孤窮饑饉。今正用瘡中息肉一義耳
疏。普見通於性相故離二邊者。此上總釋
一偈。此下別解上半。上半。云普見於諸法
二邊皆捨離。今應問云普見諸法。如何即
能離得二邊故。今答云。通性相故。唯見相
者即是有邊。唯見性者即墮無邊。性相無礙
故離二邊。中論云。雖空而不斷。雖有而不
常。即由空有相即離二邊也。從謂眞故無
有下。引影公中論序以釋之。眞即是性。俗
即是相。依二諦融故離二邊。然二諦之義
玄中已明欲釋此疏略申四義。謂或説妄
空眞有。如涅槃云。空者所謂生死。不空
者。所謂大般涅槃。二者妄有眞空。即是今
文。三倶空相待無性故。四倶有性相不壞
故。於諦常自二故。今此正當第二俗有眞空
義。而有四對。初對定有無所在。我約眞
諦上。説空是無性空。不同無物空也。我
就俗諦明其有。此是縁有非定性之有也。
二眞故無有則雖無而有下一對。彰有無體
相。是不壞有之無。不礙無之有故成中道。
三雖有而無則不累於有下。彰有無之徳。若
是定性之有。此有則唯是有。不得即無。若
是定性之無。此無則唯是無。不得即有。
今二互相即故不偏滯。四不滯於無下一對。
彰有無離過滯空則斷累有則常。既不滯
不累故無斷常。又釋。初對雙離有無。故云
無有無無。此成空觀。第二對不壞有無。故
云雖有而無。雖無而有。此成假觀。第三對
明二諦相即故。不偏滯有無故。不爲有
邊所動無邊所寂。成中道觀。肇公亦云。渉
有未始迷虚。故常處有而不染。此不累
有也。不厭有而觀虚。故觀虚。而不證。此
不滯於無也。第四離過。準前有釋。初對中
初句云眞故無有。無彼定性之有是眞空
義。次句俗故無無。無彼斷滅之無故。是妙
有義。第二對亦有亦無義。第三對非有非
無義。第四對離過則成具徳四句也。又初對
雙離二過。一離有二離無。第二對離非有
非無。第三對。離亦有亦無。第四對總明離
過故。起信云。眞如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
相非非無相。非有無倶相即斯義也。是以
結云。倶不倶等何由而有。謂第四對正離斷
常。第三對不偏滯。故離於倶句。第二句不
壞二故。離於雙非故倶寂也。又若有二可
得名倶。今有即無故。則有外無無。可與
有倶。今無即有故。則無外無有可與無倶
故。亦有亦無相違不立。言不倶不立者若
定有定無。遮彼有無有倶非句。今有即無
何有非無。今無即有何有非有。故雙非亦
寂。既無有無亦無一異斷常來去。靡不皆
如。故云都寂。是以經言二邊皆捨離。皆捨
離者。一切二邊非局有無。又言離者性自
離故。不取著故了眞性故。非有諸邊可
捨離也。疏。次一慈力降魔者。大乘方便經
説。波旬兵衆滿三十六由旬。圍菩提樹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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