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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義鏡 (No. 2317_ 善珠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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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317
法苑義鏡第一

 釋善珠述 
法苑義鏡第一 五心義林
文率爾等五心至五等流心者。立心多少諸
宗不同。上座部師立九心輪。始從有分心
終至還入有心。廣如攝論第二及廓疏等
説。末經部師訶梨跋摩立四種心。謂識受想
行。彼説。受等皆心差別前後而起。非離心
外有別受等與心倶起。今依大乘唯立五
心。梵云質多。此翻爲心。心是種種義。或集
起義。性類多種集起諸法。故説名心。隨勝
第八。就通諸識。此心起位唯有五種。非九
非四故云五心。初率爾者。忽然也。謂此初
心忽然墮在所縁境中名率爾墮。尋謂思
尋。求謂推求。即於初心所墮境中思尋推
求名尋求心。決謂決斷。定謂印定。於第二
心所尋求境決斷印定名決定心。染謂染
汚。即不善性幷有覆無記。淨謂淨潔。即是善
性及無覆無記。由第三心於所縁境得決
定已。此位方得染淨性成名染淨心。等謂
均等。流謂流類。由第四心染淨已成彼所
引故。今此位中或善或染流類均等名等流
心。等前而流名等流心。當知心言亦攝心
所。定相應故。今從主勝。故唯名心。若心王
名心。是當體名。若數法名心。從勝爲名
文瑜伽第一至身識亦爾者。此論文也。善不
善轉者。此明依意引力方成善惡也。五識
率爾雖引生意。而五等流但依意力方成
善惡。故云善不善轉。由此論云前六識互
相引起。如眼識生等者。類釋耳等
文由初三心至實兼後二者。初三心者同無
記性故云性類同。此且依未轉依位中容境
説。若强勝境竝通三性。然釋此文章家二
釋。第一釋者今即此文。第二伽抄云。説初三
心者。諸心生時多起三故。後二心不定。但
説三言實兼後二。廓云。前三無記故説三言。
而染淨心亦有無記。與前性同。故略不説。
此説稍難。若染淨心亦有無記。而前三攝不
別説者。決定心亦與前同性。不應別説
文第二辨相至亦名率爾者。此明眼識及倶
意率爾。初總標。後引文。此總標也。然纂中
附於此門辨總體也。若自性體。一識蘊意
處七心八識以爲其體。若相應體。四蘊意處
七心八識法處法界少分五十一心所爲體。
問。率爾五倶第六意識必是率爾。解云。弘云
不定。在定聞聲。彼唯善性非率爾故云云
謂不然。五識率爾。倶起意識必是率爾。論
約多分初三無記。若在定位亦通善等。故
許率爾亦通善性。問。在定聞聲爲起幾
心。解云。唯初二心。所以爾者。必有希望
然後出故。希望即是尋求率爾。可知。如唯
識疏第五卷説
文故瑜伽論至求等攝故者。下引文證。此
初文也。就釋此文伽抄二説。第一説者。唯
説獨生意識率爾等云云第二説者。不簡獨
倶。但總相云此説意識率爾心等云云廣如
彼説。纂云。西方二釋皆就獨頭意識釋此
論文。不可引此證彼同縁意識率爾。此即
麁也。今救云。意識任運至名率爾墮心者。
證同時意識率爾心也。從唯縁過去下乃
證五後意尋求等心也。今案章家前後引
文。至理必爾。不尋深旨何輒致彈。廣如下

文又解深密經至率墮境故者。此第二證。故
眼倶意下章家釋也。眼等五識雖無分別。而
依分別意識而起。即以第六爲分別根方
乃得轉。故云有一分別意識倶時而轉。故眼
倶意名率爾心等者結也。總説率爾有其三
種。謂五識率爾。倶意率爾。獨意率爾。今擧
初二以示心相
文此既初縁至染淨心生者。印解境者。決定
心時與勝解倶轉決定印解先所尋境。故
云印解境。取正因等相者。伽第三云。邪正倶
相違行因相由思了別。謂邪正等行即身語
業。此行之因即善惡境。由了此境相故思
作諸業起善惡等事。故言取正因等相。於
怨住惡等者。於所憎境起瞋等染。於可愛
境起貪等染。或翻此起無瞋等淨。於可憎
愛能忍能離故。於中起捨住平等心也
文由此染淨至等識亦爾者。由此染淨意識
爲先引眼等識。或染或淨等前而流爲等
流心。此有三類。謂五識等流。同縁意識等
流。獨生意識等流。文雖無別説。理准必應
然。中間三心多唯意識。其類有二。謂五後
意識。獨生意識。以義而準。尋決二心亦有
五識
文第三八識至非恒續識者。此第三門。大分
爲二。初隨麁相齊文而説。後然第七識下
隨細相盡理而説。此初隨麁相齊文而説
也。所以六識有此五心非七八者。謂於三
性轉易之識及間斷心依前後法説五心
故。若第八識恒時相續一類無記。無改轉義
不立此五。第七末那雖有淨染轉易之義。
而恒相續前後相似不説五心。故瑜伽一・八左
中但言六識不説七八莊説
文然第七識至無欲倶故者。此下即隨細相
盡理而説。第七識中因但後三。縁境恒定。
故無率爾。欲等不相應故無尋求。然後三
心一刹那中義可説具。非前後也。第八不
爾等者。第八識中因位有四。唯除尋求。於
三界中初受生位有界地易。色無色境寛狹
異故有率爾心。果位亦爾。狹小廣大無量三
境。如伽五十一五右
文因第七識至有率爾故者。因第七識界雖
初生等者。七隨第八雖初生位有界地易。
而所縁識類相似故無率爾墮。若初轉位初
念有三。除尋求等流。二念已去即具四心。
是初念類有等流故。二念義合説有四心
也。或第二時更起淨識等者。若中間息後更
起時。初念即具四。是前等流故。此亦一念即
具四心
文此中且依至復是何心者。依論説六識者
此標。次當説也。七八道理所具諸心者指前
已説。即前隨細相盡理而説中。初説七八
所具諸心差別已訖。此下明六識具心多
少有三師義。此即第一師義。此師意者。若
隨麁相如文而説。即前五識有初後二。第
六意識具有五心。若隨細相盡理而説。五
識亦有尋決二心。但無染淨。因力劣故不
如果位。文既許率爾五倶意隨五名率爾。
何不許尋求意倶五隨意名尋求。彼時意
倶五有欲等生故。決定亦爾。尋求已謝染淨
未生五隨意轉。若非決定是名何心。故知
五識亦有尋決二心
文因中五無至勢力勝故者。因位勢劣不
能自力引成染淨。故但有四。問。若尋決意
倶起五識名尋決者。染淨意識倶起五識亦
應名爲染淨心也。纂中答云。應云染淨位
無倶起五識。何以故。中間三心若五後起。必
先縁於過去率爾所縁境界。然後方縁現在
類境。尋決二心若縁過去若縁類境。皆得
名爲尋求決定。染淨不然。唯縁過去名爲
染淨。若縁類境時即屬等流故。故染淨位
無倶起五。彼時意識不縁現故。傳説善惡
染淨力劣不起。無記染淨起亦無妨。今不起
者唯約善惡。今謂不然。唯縁過去方名染
淨。若縁類境即屬等流。然則五識無記染
淨豈縁過去耶
文有義八地至七八各四者。此第二師義。此
師意者。因位五識亦有染淨。八地已上五識
自在。不依意力前後相引亦成染淨。七八
例之如文可知
文此中有義至許亂生故者。此第三師義。傳
説此泰法師義。曉法師等亦作是説。如金鼓
疏。此師意者。瑜伽既云前三心中初是五識
二在意識。又言等流心時方有眼等。故知
如文唯有二心。許亂生故者。若率爾心縁
串習境。此心無間生決定心。如論説言五
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故知未必
生尋求心。乃至等流應知亦爾。是名亂生。
此亂生心皆前等流。故五唯有率爾等流
文今此且依至易識境説者。此會第三師所
引文也。依顯勝法者麁相門也。瑜伽論一・八
云初是五識二在意識等者依麁相門。中容
無雜易識境界。然非盡理。餘所有文皆准
此會
文何因不許至於理亦勝者。此嫌第三師
義。初述理。後引文。成唯識云等者。第四卷
二十二右文也。得自在位等者。八地已去幷佛
果位。於境自在不假分別。故云任運。更無
疑慮。故言決定。雖欲無咸無所未知。故
云不假尋求。彼五識身何不相續。所以引
此證者。若自在位已串習境未必尋求然後
決定。翻此准知。若未自在位未串習境。其五
識中無唯率爾不起尋求。故知五識具有
五心
文第四刹那至無多率爾者。此明五識率爾
一念。若餘識率爾謂亦應一念。最初墮境
名率爾故。非五識身有二刹那等者。即依
此文。唯識第四略有三説。一云。五識唯一刹
那。自類前後定無二刹那相隨即生。故以第
六爲開導依。二云。此依未自在位。多分率
爾唯一刹那。非等流心及自在位。故知五識
前六識内隨以何識爲開導依。第三正義各
以自類爲開導依。不説五識相續刹那。廣
如彼説。從此無間必意識生等。由此文證
率爾心後定起尋求。如伽抄二・九右
文説五識身至無微細者者。説五識身有尋
伺等者唯識第七四右有二説。第一師云。伽
五十六十三左云。問。二禪以上有尋伺眼等識
現在前。云何此地無尋無伺等云云故知五識
有尋伺第二師云。伽第一説尋求伺察等
七分別。是意不共意等云云知尋伺唯在
意識。章家判云。第一師義非宜義通大小。
亦理中於是。廣尋求者。深廣行相即尋求行
相也。諸處所説等者會違也。傳説惠積師述
基意云。五識有尋求者。約位尋求非體尋
求以五識身唯現量故。今謂不然。此文既
云無深廣行相説之爲無非無微細者。明
知微細尋求是體尋求
文若獨生意至理亦不遮者。上明五識率爾
唯一刹那。此下明意識率爾亦一刹那。此中
初會違文。後叙異説。此會違也。伽第一八左
説五識有率爾不説意識第三卷六左
説意率爾。如是相違。故今會之。若具應言
初是六識而次二心必是意識。初一念中略
不説意亦有率爾。即是就一相麁顯而説。
非盡理説。又無唯字。不遮初心亦有意識
後二心中亦有五識。故云理亦不遮。問。五
識率爾唯一刹那者。何故伽五十二初右云若
此六爲彼六識等無間縁等。解云。彼約等
流五識而説。不説率爾。故不相違
文有説意識至前解爲善者。此叙異説也」
文初隨境故至染淨心故者。此下明後四心
多念相續也。初墮境故後非率爾者。最初墮
境名爲率爾。第二念後必追求前或即決
定。故云後非率爾。決定多刹那等者。非初
尋求即起決定。又非初決定即能起染淨。故
尋求決定通多念相續
文定中聞聲至亦多念起者。此明尋求多念
相續也。定中聞聲等者。證尋求心多念相
續也。即瑜伽六十三卷九右三磨呬多地末
説。謂有行人若遇聲縁從定起者。遇聲耳
識與定相應意識倶轉聞於聲等。今指彼
文。故云定中聞聲。今謂。論云行人者。如大
目連獼猴池側坐無所有處定。有象哮吼猨
猴戲聲即便出定。今指此人。故云行人
薩婆多出定方聞。故發智論第十九云。如説
尊者大目乾連言。具壽。我自憶住無所有處
定。聞曼陀枳尼池側有衆多龍象哮吼等聲。
彼尊者爲在定聞。爲起定耶。答。起定聞。
非在定已上
論文
大乘聞已方出。若先不聞如何
出定問。定中意識爲唯縁定境。爲亦縁聲
境耶。答。通縁二境。如顯揚論十 九
十四右
云。又
處定中取外聲時。當知由二種取。一由
了別定所縁境及種種所縁境意識故。二
由此倶生耳識故。廣如彼説。問。無色定心
如何得縁欲界聲等境。答。伽六十五十五左
等説廣惠聲聞有學無學無色界心縁三界
法。故不相違。已得自在等者。證決定心通
多刹那。即唯識論第四卷二十二右文也
文染淨之心至即等流故者。此明五識染淨
多念相續。意識染淨唯一刹那也。染淨心中
若五後起亦通相續。未起五識時不名等
流故。先縁過去起染淨心。後縁類境時方
起等流故。以難生故理通相續。此依五識
爲等流心者。即依五識染淨心引生自等流
心也。若意等流等者。若獨生意等流心者。染
淨唯一念。次第二念以去即屬等流故
文唯等流心至説率爾故者。第一説意。瑜伽
第三卷五右云。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
間必意識生。言五識者不唯率爾。文不簡
故。故知五識等流亦唯刹那。今指彼文。故
云如前引説。第二説意。論云。一刹那五識
者。唯説率爾不説等流。故五識等流多念
相續。若不爾者。即違上文等流眼識善不善

文決擇亦説至理必相續者。此即引證。明
等流心通多念也。決擇亦説等者。伽決擇五
十二初右文也。唯識亦言等者。第四卷二十三右
文。引初文意。若一刹那何等無間。引後文
意。境既強勝故通多念。戲忘天等者等憤恚
天。即是欲界上四天無別處所。然毘婆沙第
一百九十九十九右有二説。一云住妙高層
級。二云即三十三天。此善惡人縁強難捨。
故五識身定有相續。釋唯一念此據率爾。
故不相違
文故今正義至竝通多念者。率爾多唯一念
等者。問。前文云若獨生意若五倶意率爾心
位唯一刹那。如何今云率爾多唯一念。既云
多。准知少通多念。解云。傳説准此文者。基
意率爾亦通多念者非也。五識等率爾名一
刹那者。總多生滅爲一刹那。仁王經云。六
十刹那爲一念。一刹那有九百生滅。當知
刹那言亦總多生滅。由此當知多者極多也。
謂率爾心經時極多經於六十刹那。故云多
唯一念。極少經於一二生滅。由此義故。瑜
三・十八右等云一刹那等。或竝通多念者。
言多念者多生滅也
文第五亂不至亂心不亂者。言自他等者。
且五識中眼識名自。耳等名他。問。何故有
自亂心不亂無他亂心不亂。有他亂自不
亂無自亂他不亂。解云。他亂心不亂當於
他亂自不亂。又自亂他不亂當於自亂心不
亂。故不別説
文自他倶不至故得染淨者。唯由引生下章
家文也。及爲因故染淨法生等者。染淨心生
由二因生。一由分別。二由先所引。言分別
者當未得境今分別故。先所引者前已得境
今諳悉故。意識染淨具由二因。五識染淨唯
由一因。謂先所引。今謂五識染淨心。故云
此所引故乃至染淨法生也。不由自分別力
者。明二因中闕分別因。總顯意者。自識五
心次第續起。他識中間無奪而起。故云自他
倶不亂
文他亂自不至起尋求心者。自識五心仍前
後起者。前後不亂次第而起也。瑜伽説等
者。此引二文證率爾後必尋求生也。初第
三卷五左文。後六十三九左文也。五率爾後定
起尋求者。此約縁不串習境説。若串習境。
義即不定也
文有人説言至違教理故者。元曉師等亦用
此義。如金鼓疏。違教理者。教者瑜伽第三
云。一刹那五識生已。後此無間必意識生。言
意識者即尋求也。理者。若未串習境。起率
爾後必尋求生。其理決定。今此師義違斯教
理。故云違教理。若已串習或自在位。率爾心
後不起尋求即起決定。如瑜伽説。五識無
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説或言者顯
非定一。然從多分尋求先生。如纂中説」
文瑜伽又云至入染淨位者。尋求無間或時
散亂等者。此文唯説尋求後不定。不説決
定後及染淨後不定。理皆通故。如伽抄二・八
説。或入餘心者。染淨等心地。引脱者。脱者
遺也
文染淨位至亂自不亂者。許多念故者。眼
識染淨以難生故多念相續。此依正義許
五識有染淨心故。若依初師此文甚難。彼
師自許意染淨位五識不起故。若意識染淨
心者。意識染淨唯一刹那。第二念後即屬等
流。何名多念。由此明知初義不正
文三自亂心至下皆准知者。自亂心不亂者。
謂耳等識雖不間生。而眼識中餘境奪起。餘
境心滅還起自心。故云自亂心不亂。或即起
決定者。先率爾後若未久尋。還起尋求引
生決定。若久尋已。不起尋求即起決定。故
云或即起決定
文或從初心至亂心不亂者。始起染淨者自
染淨心。文顯易知
文上來明不至餘心例然者。文顯可知。若
連次起至等流心等者。有本云若不違次起
至等流心即名不亂。文異義同。問。等流
心後更起前四心耶。答。曉云。等流五識無
間不起尋求決定。所以爾者。生已決定方
起染淨。染淨心後起等流故。故知此無間
還起染淨心等。如金鼓疏。今章家意無分
明文。准義而言許等流心是多刹那。故等流
後更不起前心
文自亂心亦至餘作法同者。唯由眼境識心
倶亂。不由聲等境亂。故云自亂心亦亂。文
顯可知
文第六諸心至得倶起故者。八識一時倶起
者。伽五十一六左唯識第五十九左等皆云。阿
賴耶識於一時中與七倶轉。故知諸識五心
彼此展轉一時竝起
文亦有眼識至理無遮故者同時意識理有
無疑。故不擧之。問。且如眼識率爾無記性。
耳識等流善性。與此二識倶起意識爲是何
性。解云。若眼識率爾境強。耳識等流境劣。即
隨強性定。若等流境強即隨彼性定。問。若
爾等流耳識倶起意識既是善性。何引無記
眼識。無記不違善惡。而善惡違無記故。解
云。如定中意識既是善性而得引無記耳
識。何妨耳識等流倶起意識雖善惡性而
得引無記眼識。此義稍難。學者應思
文如眼識生至故不説之者。既非正義者。小
乘薩婆多等不許六識一時倶起。今此師義
即同異部心不竝生故云既非正義
文第七初後至別別遇故者。率爾尋求心多
等流少者。五識同時各遇異境。發初二心
未起餘心。于時眼識忽遇新境。即起率爾
乃至等流。此時名爲率爾尋求心多等流心
少。或有率爾尋求少等流心多者。五識同時
各遇新境。起率爾心乃至染淨未起等流。
以許五識染淨多念故。時一眼識更遇新
境起率爾心乃至等流。即眼識同時意識染
淨引起眼識等流及前四識等流。於此時中
合有眼識率爾尋求二心及今所引六識等
流。故云初二心少等流心多。此今所引六識
等流。依前五識倶起意識染淨勢力之所引
生。故云依前前染淨勢力引生故
文中間三心至多少不定者。中間三心多説
意識等者。一意中既無竝起不辨多少。
若許尋求決定位中起五識者多少准前。
若在果位。隨所有心一念具故皆得倶起。
餘文可知
文第八諸位至定有率爾者。此説五心等者。
因位具 心必依遇新境。若遇舊境但有
決定以去三心。一念不續故者。尋求以去多
得相續。若餘縁奪或亦一念。故云一念不續
故。無唯尋求不起率爾者。此約遇新境。若
遇新境起尋求時。必先起率爾然後尋求。
若遇舊境有唯尋求不起率爾。故前文云
見像色已却觀衆色。先已見故不起率爾。
或却起尋求引生決定。故知於先舊境有
起尋求不起率爾
文五識之中至故但有四者。瑜伽説故者。瑜
伽第三五右云。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
間必意識生。言意識者即尋求也。非所餘識
者簡自在位。五六等流若自在位雖起率
爾。任運決定不假尋求。故簡之也。曉云。未
自在位亦有唯率爾無尋求心。何者。若率爾
心縁串習境。此心無間生決定心。如伽論
言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故知
未必生尋求心。如金鼓疏
文三乘通論至如前已説者。無漏具五等者。
因無漏心有希望故有尋求。即諸刹那義等
者。無漏位中一向是善。無有三性轉易之
義。不説五心。但諸刹那義別説有。非前後

文第九三性至三性所攝者。初三心無記等者。
即依任境次第而生。由此義故唯識五・十
九右。
疏五末
六五左
亦云。未轉依者率爾墮心定無記故。
若境強勝諸識雜生五心皆通三性所攝。
如定中聞聲耳倶意識率爾善等。問。初三無
記者。四無記中何無記攝。莊云。四無記中唯
異熟威儀非工巧通果。工巧變化縁不串習
境故。又彼二心至等流心方得起故
文若無漏位至一切多善者。言多者皆義。
非謂簡小故名多也。故纂中云一切皆善」
文第十縁生至其義決定者。多識引生一
識。一識引生多識。互爲無間起。故言爲無
間生。不取等無間縁。不齊等故。今云無
間者。若約刹那論。即後起無間也。若新相
生論。是同時無間也。識既如是。諸心亦爾。
故云多率爾引生一識尋求心起等
文許一識一至一念生故者。得多識引心一
念生者。有本云多識多心。然纂中改此文
云。又許一識一心與多識別心一念生故。
今准纂意。得者與字。引者別字。蓋是後人
寫謬得引乎
文由斯義准至智者應思者。諸識一念得具
五心等者。即一念中眼識率爾。耳識尋求。鼻
識決定。舌識染淨。身識等流。倶時而生。眼境
新遇。餘皆舊境。爾時意識爲名何心。隨偏
増名或皆得名。謂縁眼境名率爾墮。乃至
縁觸名等流心。如果位中一念具四。此亦
如是所以爾者。境有新舊引生別故
文第十一何至非世之境者。果中四心縁三
世境者。佛地三・七左唯識十・十八右有二師義。
第一師云。成事但縁五種現境等。第二師
云。亦能遍縁三世諸法。今此初義當彼第
二。但縁三世有爲諸法不縁無爲法。此即
成事無正體智護法正義。亦縁非世境者。唯
識章十三右中述二義云。成事唯俗行。縁淺
故。或亦通眞。自在滿故。初護法義。後餘師
義。此云有義當彼第二。無爲之法不墮三
世。故云非世。既自在滿。何不縁眞。故云
縁非世境
文第七因位至及非世境者。本質境者略標
一也。若具言之。本質及影唯是現境。行相
者所執我相也。非世境者有二。若未轉位所
執實我名非世境。若已轉位無我之理名非
世境。今云果位者。即顯已轉以去諸位也」
文第八因果至及非世境者。在果通縁世
非世境者。問。圓鏡智中心王通縁眞俗實
境其理無疑。未知五數亦縁實境耶。答。眞
智之境無假實殊。是故王所倶得實境。俗智
之境有假實別。故王得實心所唯假。定位五
心皆唯現量者。離散分別證行而轉。故唯現
量。問。染淨之心論説分別。云何皆説無分
別耶。答。論就散心依別義説。若依通義。
何妨亦有是現量攝
文若在散位至非世境解者。通比非量等者。
此文總也。若別言之。五中初三。若異熟心及
三無記爲三心者皆是比量。無倒執故。若
異熟生法執倶意爲三心者是非量攝。是顛
倒故。二種二心皆縁三世。分別而起不名
現量。染淨心中染邊唯非。淨邊唯比若無記
者通比非量。弘云。獨散意識初三心者。隨
何無記皆縁過去。今即不爾。縁世非世。文
意稍隱。學者應思
文瑜伽論説至多分縁故者。此會違也。問。
獨生五心通縁三世非世境者。何故瑜伽第
三卷六左云意識任運散亂縁不串習境時
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率爾墮。唯縁過去
境。解云。釋此伽文西方三釋。一云。獨生率
爾若在散位唯縁過去。論説唯縁過去境
故。二云。獨生率爾通縁三世及非世境。唯縁
過去下屬下句故。三云。獨生率爾唯縁過
去義同初師。然解論文與初少別。廣如廓
師攝論疏。纂云。今章主釋義亦難解。既約
五後意。云何名率爾。又五後意次文別説。若
二文倶約五後意者。云何前名率爾。又後
名尋求決定。前説唯縁過去。後説唯縁現
在等云云今救之云。五後意識尋求等心。於
先已縁境雖不起率爾。若新境至時亦有
起率爾。此率爾心亦縁過去五後意識。有
分別故。非謂縁先過去境更起率爾。故
不相違。問。若爾何故伽云五識無間所生意
識或尋求或決定唯縁現在等。答。就刹那
説。實縁過去。今就一運現在。故説縁現。
猶如一生名爲現在
文與五倶意至明了取故者。此即三量不竝
師也。於一事境相違作用不得倶生。故不
竝也。作證解故者。理門論云。意地亦有離
諸分別唯證行轉。即明同縁意識亦現量也。
五倶縁十八界等者。即違唯識二・四左云五
根比量得也。除佛及定心并第八境所餘竝
是比量得也。隨五現塵等者。五識所縁現在
五塵也
文有義不定至及非世境者。此第二義三量
竝師也。性不同等者。五心之中。若率爾位或
有異性。如定中聞聲等。或有同性。如餘散
率爾等。若尋求等二位同無記性。四五兩位
竝通三性。今總顯之。故云性尚不同。問。染
淨心由自分別成善惡者。尋求決定亦是
分別。應成善惡。答。雖有分別於境未決。
即不能作損益之事。故尋求心不名善惡。
非始決定即能損益。故決定心不名善惡。
決定已後由自分別能作損益方。名染淨。
堅執比度等者比非量也。汎爾縁瓶亦是非
量。非必堅執。今約多分對比度義名堅
執耳
文若縁一境至縁過去境者。言一五者。且
五識中隨應取一刹那總名。故云一五。如
呼一人名六群比丘。以同類故。不與五倶
等者。即五後意縁刹那過去通比非量也。
即尋求等位起意識也
文瑜伽論言至彼境生故者。以會違也。問。
率爾五後尋求等意縁過去者。何故瑜伽言
五識無間所生意識尋求決定唯應説縁現
在境等。故今會云此約事竟名爲現在。又
此尋求決定二心。縁彼五識刹那過去之境
生故。然纂中徴此會云。若爾三心義兼二
途。若約刹那名縁過去。若約事竟名縁
現在。義既不定。云何言唯。今救之云。論云
唯縁現在者。唯有三義。今取簡持説唯縁。
此義云何。若約刹那名唯縁過去即簡相
續時。若約事竟名唯縁現在即簡餘現在。
隨事有簡。故無有妨
文染淨亦爾至故論偏説者。染淨亦爾者。
如其五後尋求決定五後意識染淨亦爾。若
約刹那名縁過去。若約事竟名縁現在。
故云染淨亦爾。若爾何故論説三心不説
染淨。初三性同。故論偏説
文第十二問至非圓滿故者。顯答意者顯心
生分位。極多有五遮心外境界。極少有一
即三界唯心。所謂本識。約本體唯一。約分
位唯五。故非増減。纂云。上座部師立九太
増則有餘過訶梨跋摩立四太減則不足過。
爲遮餘部増減過故。唯立五心不増不減」
文問此五心至亦通無漏者。或説尋伺等者。
尋伺通無漏中有二師説。一云。尋伺於五
法中唯分別攝。唯有漏故。大論第五十三左云。
諸尋伺皆分別。有分別非尋伺故。第二師
云。對法第十及十地論第一十七丁等説正思
惟是語言因。故知尋通無漏。尋既爾。伺亦
然。今云設不通無漏者當第一師義。如疏
第七本十左莊云。五心唯有漏。謂無漏位一向
是善。無有三性轉易之義不説五心。今即
不爾。故五皆通。瑜伽釋家最勝子菩薩言。
如佛菩薩神通等心任運而起。率爾之心縁
三世境。尋求決定等縁。前類境等。由此明
知。五心皆通無漏
文問通三界至隨應可倶者。三界諸心別識
類者隨應可倶者。眼耳身識二界二地。鼻舌
兩識一界一地。六七八三識通三界九地。所
具諸心隨應可倶
文問何故頂至唯識相故者。答意者。爲了
二空説此五心也。爲令了知心之分位者顯
入生空也。入法無我等者顯入法空也。此
義云何。爲令了知心生分位前後差別非
常一故。由斯速入補特伽羅無我之性。又
欲令知前後諸心所縁境界皆不離心。唯
於心上聚集現故。由斯速入諸法無我唯
識之性
文問此説五至如五心方具者。聞一字具五
心等者。依唐方言説佛字時。名句已竟。意
解悉圓。故雖一字説具五心。法字亦爾。餘
准可知
文若説理事至説具五心者。即隨所説字之
多少等者。如前説從佛一字至諸法等五
字是爲多少。纂云。若名句竟意解圓時具
五心者。但聞半名半句意解不圓。此時若
不具五心者起何心。纂又自斷云。夫五心
者但説心生分位。無勞簡其圓缺。故心不
起而已。起必具歷五位。唯除強縁間奪而
起。今救之云。言圓者究竟義。生解究竟故
名爲圓。若聞半名等時。名句未竟五心何
具。一事究竟意解圓時方具五心。故半名時
隨境心生未必具五。故簡圓缺允當深理」
文隨爾所時至深爲允當者。一事竟間經歷
多念。故云爾所時。隨彼意識心所攝者。
由此文證五識尋求。是位尋求非體尋求。
結文可知。允者信也
法苑義鏡卷之一



法苑義鏡第二
 釋善珠述 
法苑義鏡第一之四 諸乘義林
二但就聲聞等釋。所望不同故相違
文又此會上至得授記別者。此總別義顯
説一意。世親釋云。復有別義。謂彼衆中
有諸菩薩。與彼名同蒙佛授記。由此法
平等意故説一乘。問。二意樂中既佛二乘菩
薩三別。何非三意唯名得二意樂耶。答。
周云。自他爲二。二乘菩薩他義等故。今自
他相望名得二意樂。理可名三
文九化故如至現般涅槃者。此明第七權化
意趣也。世親無性十・十六左總言爲化聲聞
等同彼示現般涅槃。而所化聲聞中不簡
定與不定。莊嚴論五・九左及舊攝論十八・十
一右
唯就不定姓聲聞。令彼捨小入大乘故。纂
云章主無簡皆爲引彼不定種姓入大乘
故者非也。文二十六左既説云令諸不定種姓
聲聞盡作是心。明知章主亦有簡之
文經百千劫至之涅槃故者。此即章家引餘
經文重釋應化之相也。第二本攝論都無
此文。十卷楞伽第九卷三十一左總品頌云。得
寂滅三昧。無量劫不覺。是聲聞之定。非我
諸菩薩。離諸隨煩惱依習煩惱縛。三昧樂
境醉。住彼無漏界。如世間醉逸。酒消然後
寤。彼人然後得我佛法佛體。廣如彼説。今
鈔彼文釋應化相。文稍似異。意互大同。學
者應勘
文十究竟故至最爲勝故者。此第八究竟意
趣也。世尊釋同上云。唯此一乘最爲究竟。過
此更無餘勝乘故。聲聞乘等有餘勝乘。所
謂佛乘。由此意趣諸佛世尊宣説一乘。莊
嚴論第五・九右云。究竟故者。謂至佛體無復
去處。故説一乘。如是處處經中以此八意
佛説一乘。即亦不無三乘。解云。此八意總
顯處處説一乘。言有別意趣非皆如文。
故是密意。初二意者別顯八意爲攝二類。
簡所被故一乘非密。故舊釋同上云。前偈以
了義説一乘。後偈以密義説一乘
文法華論中至作佛名一者。此即章家文也。
言第一第二及第八小分者。第八意中取正
受記不定聲聞。不取同名得記菩薩。故名
小分。餘之六種小分別義説於一乘者。有本
云餘之八種。若依彼言。具而可言餘之七
種第八小分。纂云。章主釋云不定即是十中
初二及第八小分。而經疏云應化即第九義
及餘小分。謂全取第九及餘七中小分。此釋
無妨。若言餘八。既全取第九餘唯有七。何
言八耶。故如此釋理恐不然。今救之云。勘
諸章本。多本皆云應化即是第九。不言餘
八小分。豈加餘文致虚難耶。彼復難云。又
第六意趣正是不定不取。何故不定第六等
云云自述正云。八意説一皆爲二類。謂不定
姓聲聞菩薩。初二顯其所被。後八顯其意
趣。故莊嚴云。於二不定諸佛説一乘。故知
八意一一皆通爲二類也。今救之云。所以
不定不取第六者。正約授記故不取之。
若爾亦應不取第二。此會不説菩薩記故。
解云。不定有二。一已行大行而欲退之。二
雖有大性未會行大。初即第二。後即第
六。法華本意正爲第二。故除第六。今唯取
初二八者。以所餘者約於別義以明一乘。
非竝不定故不取之
文顯揚二十至不須別説者。有本無此文。
勘校可知。六因十義相攝配當。如前第一増
減門
文然法華經至乘爲眞實者。此下略依六
對顯二經説一乘差別。此即初地他語自語
對也。於中初略引文彰其權實。後正相對
菩薩辨其差別。此即初引法華文也。案法
華經第四卷法師品四・
三十右
云。一切菩薩阿耨菩提
皆屬此經云云開方便門示眞實相等。解
云。大菩提法有因有果。有近正因有遠傍
因。開方便門者即攝遠傍。昔説二乘教理行
果。顯眞實相者即攝近正。今説一乘教理行
果。若遠若近。教理行果智相智性。五種智慧
竝屬此經。此等因果非佛不剋。今爲菩
薩開示其源。故云開方便門示眞實相。以
二乘爲方便等者。此章家文即釋成經文也。
法華會中爲引不定對遠傍因一乘爲眞
實。若究理言。法華一乘權而非實。所以爾
者。勝鬘會中指法華意言方便説有一乘
故。若爾由何第三時攝。於此義中應設劬

文依勝鬘經至不成佛故者。上後引勝鬘
文證法華一乘是方便也。即彼經説入一乘
章文也。隨彼意欲説一無二如法華等。隨
不定意説一無二。勝鬘十五右會之云。方便
説故。云隨彼意欲而方便説等。今引文意。
法華經等説一乘者隨他意語。彼宜聞故。
是方便説非爲眞實。所以爾者。定性二乘
及無姓乘不成佛故
文法華一會至亦不相違者。此正相對説
差別也。法華多爲引攝不定顯一爲眞實
説二爲方便。勝鬘理周通備諸機辨四爲
眞實明一爲方便。所以爾者。唯説一乘
不立餘運此佛權説。名之曰權。非大體無
名爲權也。四中大乘對大根性同餘三乘
有所對器。故四名實。問。四對定四應器名
實。一對不定隨性非權。答。望自不定是實
非權。形四定姓故權非實。然則法華一乘
隨他意識。勝鬘一乘隨自意語。對望不同亦
不相違。此即第一他語自語對竟
文又法華一會至故是眞實者。此第二攝入
出生對也。法華經方便品意中破二入一。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言九部法入大乘本。皆攝
入也。唯有此義無出生義。故云體用狹也。
勝鬘經八左云。摩訶衍者出生一切聲聞縁
覺世出世間善法。如阿耨大池出八大河。又
如一切種子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一
切聲聞等善法依於大乘而得増長。此等諸
文説出生義。又十四右云。聲聞縁覺皆入
大乘。大乘者即是佛乘等。此文即説攝入義。
二義周備故。勝鬘一乘體用最寛。問。彼理爲
乘如何出生。答。如十二分教依於法界平
等所流爲依名生。此亦相似。如攝釋三・十
文法華一乘至故是眞實者。此第三有性無
性對也。法華經中得記。四大聲聞等皆是有
性三周。一乘中無定性無姓等得記之文。故
云唯談有姓爲依。勝鬘經五左 中擧於四
喩説四乘性。且一義云。海喩闡提生死無
盡故。即彼經云無聞非法衆生。是也。今顯
彼性。故云亦談無姓爲依
文又法華唯至可宜聞故者。此第四不定決
定對。即十義中引攝一類及任持所餘皆
是不定姓。法華一乘多爲引攝此二機。故
云唯談不定性。勝鬘經中有無雙彰。以通從
別隱説不定。故云亦談決定種姓
文法華分明至二種倶盡者。此第五智慧眞
理對也。法華經中多以智慧爲一乘體。雖
小分隱説眞理而不分明。多分説於智慧
中唯有攝入義而無出生義。勝鬘經中乃
以眞理爲一乘體不説智慧。其眞理中具
有二義。故云攝入出生二種倶盡
文雖佛果涅至説於一乘者。此第六顯了隱
密對也究理而言。佛果理智雖倶一乘。而二
經説顯密不同勝鬘會中正對大機不渡四
乘説理一乘故顯了。法華經中對不定機
隱渡二乘説智一乘故是隱密。依上六對
纂中彈云。勝鬘若以四乘爲實。何故彼説
於二果極。四智究竟等是佛有餘不了義説。
又若法華不説出生。何故經方便品一下
二十三右
云。
於一佛乘分別説三。又法華經三・八左若唯
説有性。何故三草二木倶得濕潤。又若法
華唯説智慧。何故經同一下云是法住法等。
文既如是。由何證知法華偏説智慧是不
了説。今詳二經。文雖廣略義即顯密。應當
善尋。勿輒爲定。今救之云。勝鬘經云四智
究竟等是不了説者。今餘經意非謂勝鬘。
説二乘權故四乘實無乖道理。又法華云
於一佛乘分別説三者。非是出生義。如一
切種子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一切聲
聞等善法依種理大乘而得増長。此等名
爲出生之義。於一説三等者。顯三乘因望
一極果。皆一方便非謂二因。從一出生故。
法華一乘唯有攝入即無出生義。又三草二
木倶得潤者。法華本爲不定聲聞故説一
實。但因轉破説三草喩。而非本意。今據本
意唯談有姓爲依。故不相違。又法華唯説
智慧等者。章文既云顯以智慧爲一乘隱説
眞如。誰云不説眞理。然設教本意引不定
機令欣求智。今據本意判教分齊。故不相

文總説聲聞至不違餘教者。此釋法華一乘
是隱密説。於中總説聲聞至方爲二記者。
此釋隱密説一乘也。由如是理下總結上
説諸會教意。依法華論二十七丁唯被二
人。應化不定根已熟故佛親授記。決定増
上未熟故佛不親記。若就當會。初時有
三。唯除趣寂。三請已後増上慢退唯爲二
記。由何増上慢退者。如經云佛威徳故去。
注經云。風起則塵沙自飛。日出則白黒自
別。此謂非遣而爲遣也。趣寂聲聞既不成
佛。故知唯説一乘是隱密説。纂云。法華一
乘通被四種。決定増上雖根未熟。後菩薩
授方便令發菩提心故者非也。趣寂種姓
畢竟不熟云何言未。章家解云。未者不也。
趣寂之人不愚於法信根未熟佛不與記。
不分明記當來之世得作佛故。菩薩與記
奄含記別。有理性故方便令發信大乘心。
豈以彼事爲一乘益。故知正被二人
文説二乘中至皆二類故者。問。二藏中獨覺
之教通名聲聞藏。二乘中何故獨覺乘不通
名聲聞乘。爲通此難引例數之。合有四
義。此第一義獨覺多不藉教。雖説破起
等故通入聲聞藏攝。而成行時二乘名別。
一則藉教不藉教異。二則根性利鈍異。是
故獨覺乘不得通名聲聞乘。但總二乘名
爲小乘。又通名下乘如根力中下。中對上
皆名下根。此中亦爾。對上乘故皆名下乘。
機教竝下故形上乘總名下乘。故云以機
以教皆二類故
文又聲聞獨至名聲聞故者。此第二義前機
教同下聲聞獨覺合爲一類名爲下乘。今此
文意。初後聲聞竝皆同等。由此義邊合爲
下乘。不定姓者以佛道聲令一切聞等者。迴
心已後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名爲聲聞。彼
即上乘非下乘也
文又彼獨覺至故不別説者。此第三義。聲聞
獨覺根行小異。而同學習生空之教得究竟
果。故云無多別教。由此相類即名下乘及
聲聞乘。如二藏中。獨覺相類名聲聞藏故。
合爲一乘不別説之
文又名大小至種類同故者。此第四義。聲聞
獨覺同小根類。故形菩薩合名小乘。種類
同故
文何因三中至故亦不説者。此據出世三乘
問開合義也。言出世三者。一菩薩乘。二獨
覺乘。三聲聞乘。此合定不定以爲三乘。今
問其所以。故云何因。不定姓中具二具三等
者答也。雖不定姓具二具三種姓差別。而
究竟果不遇此三。以通從別總立三乘。
此三乘中各有一種一姓二種二姓一種三
姓。定不定姓種類別故。後發心得果不定。今
云具二者三種二姓也。具三者一種三姓
也。其人天乘即世間乘非究竟運。故出世中
不別立乘。問。何故出世乘此有定不定。世
間乘中無二類耶。若世間中有定姓者。
人應常人不得作天等。天應當天不得
作人等。然世間中無如此類。是故世間無
定姓也
文勝鬘四中至同淺近故者。此經意者以通
從別。不説不定。究竟亦唯三乘攝故。有無
雙彰故立無姓。人天二乘倶無姓類。同淺近
故合立一姓
文般若經中至得涅槃故者。此經意者依有
非無。又非究竟運故不説無姓。開不定
者。聞經勝徳修方便異。及其種姓通別類
異。唯根本爲三乘。菩薩方便異爲第四
文何故楞伽至淺近類故者。二經意者。通別
類異及種姓有異。故開不定三乘外爲一
乘體。無別人天乘者。同有漏法根種齊故
合爲一乘
文餘處復説至不越三故者。前第二門云又
一種五乘。以通從別合不定性。以趣異故
開人天爲二。乘體無差。即指此文意亦同

文不開有性至理亦無違者。深密二八右
六十七・四右八十・五左等諸經論但説五種
姓不説六姓。順諸教故唯説五乘。若受
果差趣類有異亦所説六。故云設立六者理
亦無違
文然無文證至類更無故者。雖有總文而
無別列七乘等名。故云無文證。言總文者。
華嚴經舊六十・二十四左・
新八十・十九右
入法界品云。或有一
世間聞説一乘音。或二三四五。乃至無量
乘。智慧行有異。解脱無差別。猶如虚空性。
無有若干相。今云不説七等者。無有別
列七乘等名故云不説七等。若以類攝不
過五乘。故去類更無故
文第五問答至不歸於佛者。顯問意者。案
二經文。無有一衆生不到佛極果。依何得
有五乘差別。然則説一乘教豈盡理訖。總
問此意。故云此中一乘理應唯一無餘二三

文答攝大乘至無二三等者。顯答意者。據
實而言。五乘各異。爲引一類故説一乘。
非乘唯一無二三等。然則説一説二等皆
有方便及眞實義。謂説一中。若覆二等唯
説一者是方便説。如十因中後八義是。若
不覆二而説一者是眞實説。如十因中初
二義是。故攝論云。初二因偈以了義説。後
八因偈以密義説。所以爾者。初二簡機不
覆二故。後八不簡竪通餘故。初二簡機了
義説者。所引二機所到果者唯一佛乘無餘
二三。由此説一乘之言如其所説義無相
濫。故云初二簡機了義説也。説二等教應
知亦然。説一説二等教既有二途。隨一偏
執皆不應理。爲顯此意故云非乘唯一無
二三等
文法華論言至非餘二種者。此下引文證
上意也。依法華論二十九
丁意
佛既不授趣寂
人記。明知非乘唯一無二三等。然案論文
云決定聲聞不言趣寂。爲顯決定即是趣
寂之異名故隨擧一名。纂云。瑜伽所説趣寂
聲聞。及法華論決定聲聞其性全別。所以爾
者。決定有二。一畢竟決定。本來唯有聲聞
性。聲聞性故永無發趣大乘之義。瑜伽所説
趣寂是也。二暫時決定。以一化中根未熟故
不能迴趣名爲決定。非於後時畢竟不
迴。法華論説決定是也。論説後時發大心
故。當知二論趣寂決定義各別也。今解不
然。論文既云爲化退心及應化故世尊授
記非餘二種。文既分明。豈輒情定。故趣寂
決定倶無佛性二乘是也
文應化聲聞至即是此也者。此下釋爲應
化及退心二人佛授記也。即經所説等者。十
卷楞伽第九卷三十一左 總品文也。纂云。楞
伽所説醉三昧者。同法華論所説決定。以
佛一化不能迴故。趣滅度想住寂滅定。雖
未能得變易生死。而由定力所資持故。
故所依身經多劫住。涅槃所説須陀洹八萬
劫到等亦應同此等者非也。楞伽所説醉三
昧者。汎觀經文似説實身。然案彼經。第八
五左化品云。大慧。此世界中及餘佛國有
諸衆生行菩薩行。而復樂於聲聞法行。爲
轉彼取大菩提。應化佛爲應化聲聞授記。
非報佛法身佛而授記別。既云應化佛爲應
化聲聞授記。明知醉三昧者通化及實。今章
家意。初通化義引經文故不違經。故爲應
化而説一乘等下章家文也
文舍利弗等至五種種姓者。先發大心等者。
昔二萬億佛所以爲善友常化大乘。鶖子彼
時亦隨受教故。故先發大心。案優婆塞戒
一・十二左云。舍利弗曾六十劫行菩
道。有婆羅門從其乞眼。鶖子與之。彼得
觀已投之於地雙足踐踏罵詈而去。鶖子悔
恨遂退大心此説彼時。故云因施眼故退
求小果。問。如本業經上十六右云。七住以前
名爲退分。若不値善友者。若一劫乃至十
劫退菩薩心。如淨目天子法才王舍利等
欲入等七住。其中値惡友因縁故退入凡
夫不善惡中。此等二種所説舍利有權有實。
解云二説。一云。二經所説舍利弗者皆實非
權。然本業云墮不善惡中者。是明退相。非
是實爾。一云。優婆塞經舍利弗者。同法華論
退菩薩心。既是得記。故是實也。本業經説舍
利弗者。既云退入不善惡中。故知是權。舍利
弗等類非唯一故
文又涅槃言至如此中説者。此文意者顯
説一乘非皆了義。遠大乘義章九・
四十九右取意
云。一乘
者乘行一也。一道者道法一也。一行者是乘
也。一縁者道法體也。法是行縁故名有縁。
據大攝小其唯一故皆當作佛。愚聞不解
便言定作。如來後説須陀洹等得小涅槃。
愚人不解便言二乘定不作佛。於不作不
得偏執。以有情性有差別故。寶云。此下會
一乘三乘諍論也。一乘者是密意一乘也。一道
者如深密二・八左説三乘同依三無性有
一道等。一行一縁者同顯揚二十・十一左 無
差別行相無差別相也。此即依法華涅槃
前經諍論。此是存三説一異時説同。非是
欲明三乘皆得成佛。如蟲食木非是解字。
雖同後教非前經意。故成諍也。今章家意。
前後諸經所説一乘非是欲明三乘皆得成
佛。由十意趣總説一乘。非有情姓無差別

文問經自説至三五乘別者。此問意者。若
如經文破二破三而明一乘。然則三乘五
姓永無定姓。二乘三乘皆是所破。何故今
説會三歸一。三中大乘豈非所破。即羅什等
古徳皆作此問
文答若依梵至非眞破也者。此下依問廣
答。於中初彼會三歸一師義。後破依佛執
説一乘師義。此即初也。羅什等云。無二者
無聲聞縁覺。無三者無聲聞縁覺及大乘中
偏行六度獨善菩薩。今破此義。章家解云。從
勝至劣數。佛第一。獨覺第二。聲聞第三。言
無二無三者。無第二獨覺無第三聲聞。非
無三乘之中大乘體極。勘梵本云無第二
第三。今翻之略不置第字。此有難云。八意
趣中就究竟故唯有佛乘。故名無二亦無
三。非無定姓二乘者。亦可説言唯有無色
界無欲色界。若可爾者即違比量。量云。三
界之姓有定不定無始法爾故如三界
三乘姓皆不定無始法爾故如三
界姓解云。若執無色爲極亦同破之。於
三界中亦無三極。故無會破。然則二量宗
中皆有一分相符之過。乘亦許三界姓。不定
故。亦許不定身中有三乘姓。故又有問答
姓。如賛四・十左
文法華自言至非所破也者。什法師等云。
聞昔説三執三皆極。今説一極故破三執。
此乃地前菩薩起故。今破此師義。二乘不
知二爲方便。執二乘果以爲眞極。今説
二涅槃但爲化城。説二菩提但是羊鹿。權
教所設。今破彼情執有二果極。故説爲一。
若破執大極還爲説一乘。更増其病。何名
爲破。若破三者。何故乃言餘二非眞等。故
知大乘非所破也
文彼經又言至何況大乘者。二謂第二等者。
梵本具云第二第三。但翻之略無第字。可
由此明知唯破二乘不破大乘。聲聞辟支
佛乘即大乘等者。此即彼經説入一乘章文
也。曉云。即二乘等所修諸行不出菩薩大
乘行外。故云即是大乘。又諸菩薩大乘行徳
不出如來行徳之外。故云大乘即是一乘。
今章家意以會一類不定二乘故云二乘即
大乘。及會所餘不定菩薩故云大乘即一
乘。尚不會定姓二乘。何況定姓菩薩。故云
何況大乘
文又無三乘至斯理何爽者。此義意説。爲
顯一義總言無三。非破三中大乘之性別
有一乘故名無三。又無三乘者。即以果一
簡因三。即有二簡。一理ヲ以簡教。二果簡因。
由此二義故名無三。故無有爽
文若會破三至成漸悟耶者。此難意者。若
會破三者。先未出宅許以牛車。既亦破大
後出宅與是何等車。若言與白牛棄本黄
牛故二牛別者。三中之大即是頓悟會令入
一。即應捨頓令學漸悟
文又大乘一至破三歸一者。大乘一乘解行
何別等者。解者悟解也。行者因行也。悟入大
乘之解。悟入一乘之解。此等二解有何別
耶。大乘一乘倶通因果。彼二因行有何別
耶。玄賛同上云。黄白牛相因行何殊。既還本
牛。明不破大。若執一極不違趣大何須
破之。執二爲極不趣大故可須破也。今
與此同。此乃捨下而趣上階等者。若救之
言新發意菩薩等隨位得即執爲極者。此即
説一除其疑執。由此捨下位而趣上階。
非捨大乘而入於一。未見趣大乘因中
有此執。若不爾者。十地捨下趣上皆應亦
名破三歸一。設爾許亦破即應破無窮。玄
隆師云。三藏解云。大乘一乘語別義同。言大
乘者對小之名。言一乘者對果之名。今亦
同之
文又亦應言至非眞實理者。引勝鬘文有
其二意。一者文既唯云無有二乘不言三
乘。故知不會大乘。二者既云而方便説不
言眞實。明知會不定姓不會定姓二乘。故
云方便
文經雖説言至有一名眞者。是方便門遠令
入眞者。攝遠傍義。即昔説有二乘果等。令
趣極果名眞實者。攝近正義。即今説有一
乘果等。言眞實者對不定機望彼名眞。非
謂都無二唯有一名眞
文故法華言至不言三故者。密遣二人等者。
實無二體。設有二乘之教故言密遣。方便
之教但化二乘。故云二人眇目者視不正
也。説文一目少也。目匡陷急曰眇。眇小也。
爲二乘説安立諦教。能詮顯義不圓名爲
眇目。所詮生空理短故名矬。無法身功徳
醜故名陋。言息處者有餘涅槃。即二乘人
息苦之處故云息處。故説二即化城也
文若言迂會至所宜聞故者。此破轉救也。
經論一乘實爲不定等者。莊嚴攝論顯揚等
皆説一乘。及法華經所説一乘。此等一乘皆
爲任持不定聲聞及鈍根菩薩。豈必唯由利
根直往。如是難定。故云經論一乘實爲不
定。言二行位有何差別者。迂會直往因行之
位。此二因行既無差別。故知大乘一乘亦無
差別
文有説執佛至三者不然者。此破依佛執
説一乘師義。三十四念者。斷非想地九品
惑將起九無間九解脱道。此即二九十八
之念。此加見道二六之心。故成三十四念
也。經此等念成菩提位誰起此執。如薩婆
多執佛化身以爲眞身今説爲化。故破三

文此乃佛滅至故但破二者。此即破也。佛滅
已後小乘曲見等者。此乃佛滅已後二百年
末薩婆多等小乘曲見。豈佛在世由作此佛
執説一乘破彼實執。玄賛四・七左破云。法
華但以自修所得一乘爲宗。會破彼乘令
入於一。非以所知一身爲宗會破彼身
令入一身。又無執彼化身爲極趣求至
彼。更不趣求餘身。今破彼執令求一身。
故但破執二乘爲極。不破執彼二身極
也。若具而破。其義可爾今略破耳。問。若爾
佛在世時無執樹下佛爲眞實耶。若有者
破此言無三有何失耶。解云。此乃破彼所
執非別迴行。無依初教所説佛乘起大
行故
文問何故立至乘三乘同者。此問意者。且
付極小及與極多相對例之。若具而例。乘
中既立一三四等。藏何故不爾唯立二三
六等藏等耶。又藏中既立二三六等。何故乘
中不爾唯立一三四五等耶
文答乘是運至所以不同者。約機行以明乘
等者纂中改云。乘是運載義。爲行望果以
明異者非也。凡運載義據因行説。果無此
義由何名乘。故前門云。若運載義其果即
非。今章家意。由此義理唯言機行不擧其
果。義既最勝。何輒改文。若言前門唯據人
天其果非者理亦不然。人天種姓既亦名
乘。豈彼果報亦名爲乘。若爾何故前云若
運載義其果即非。故知本文以爲最勝
文經中所説至然未見文者。經中所説二三
藏等者。二藏經文此未分明。然依半滿以
分二藏涅槃經北本五
三左
説半滿之字。即指彼
文以爲二藏。然藏乘名數開合不齊。或有
藏乘名數各異。如一乘三藏等。或有藏乘名
數齊同。如二乘二藏等。或有藏乘數同名
異。如三乘三藏。三藏者素怛攬等三也。或
有藏乘名同數異。如二藏三乘等。二藏者聲
聞菩薩二藏也。總有可同於理未爽者。乘藏
相對亦有可同。如藏章十四左云或依捨邪
歸正門唯説一藏。謂正法教藏。或説二乃
至八萬四千。此藏亦爾。所立隨宜不可爲
難。今同彼意。故云於理未爽
文又準菩薩至不應齊責者。此即引例明
同異不定也。十弊者即十度之所治障也。四
輪者能治也。八難者所治也。地獄。畜生。餓
鬼。北洲。長壽諸天。世智辨聰。諸根不具。佛
前佛後。是爲八難。言四輪者。一安住善處。
謂生中國。聖化所在故名善處。二依止善
友。即生佛世。三自發正願。即正見也。四宿
殖善根。即持戒也戒爲衆善之本。故名善
根。言輪者譬也。如聖王輪最於諸怨敵無
所不摧。此之四法能摧八難。故取喩之。於
四輪中安住善處輪能治五難。謂三惡趣北
洲長壽。後之三輪各治一難。謂依止善友輪
治佛前佛後難。自發正願輪治世智辨聰難。
宿殖善根輪治諸根不具難。廣如餘處
文問乘是運至不立佛乘者。玄賛四・七左云。
因行能自運至果可名乘。佛果自運息。應
非是乘體。今此同彼
文答自他皆至妨立佛乘者。玄賛四・五左
立義答之。第一義云。運載以名乘。因中通
二運。至果廣運他。由此亦名乘。今此當於
彼第一義。餘之四義意稍有異。勘之可知」
文問何故有至名獨覺乘者。此問意者。何故
有處別説佛乘。亦別名菩薩乘。於二乘中
但名聲聞乘而不別立獨覺乘名。今據多
分且依此問
文答以果相至不相違也者。答意者。以果
對因覺果獨勝。但説佛乘以因對果二運
偏勝。爲顯廣運説菩薩乘。若爾二名既周。
何須別説餘之二名。是故解云行等廣故名
爲大乘。如經云。哀愍安樂無量衆生利
益人天度脱一切故名大乘。遮餘二故亦
名一乘者。論解遮云。無二乘者無二涅槃
體。顯實二運遮權二果。由是二義説餘二
名。然一乘中一有三義。一簡別故名一。
昔日説三。今時説一。非別簡三。唯無二
極。二彼別故名一。破彼情執有二果極。故
説爲一。三會別故名一。會慚悟者先二乘
中所修成得教理行果爲大方便。今云遮
餘二者即簡別故名一。名一是也
文問既以果至自當廣釋者。問意者。既以
果對因名佛乘者。亦應果對因名爲佛
藏。何故但名菩薩藏不名佛藏。又小乘中
聲聞爲因獨覺爲果。亦應果對名獨覺藏。
若許爾者。聲聞獨覺倶可得藏名。言如藏
章中自當廣説者。諸藏章二十六右中以二
義答。第二義云。小乘之中聲聞爲因獨覺爲
果。從小爲名非名獨覺藏。大乘之中菩薩
爲因如來爲果。從小爲稱非名如來藏。今
此所問即當彼義。勘之可知
文問教理行至爲同爲異者。問意者。教理行
果爲一乘體者。諸乘於望爲同爲異
文答一雨普至未勞定準者。教同機異等者。
三乘取教有偏普異。故名教同機異。三乘
證理有圓缺異。故云理同證異。三乘修行
有分全異。故云行同修異。三乘取果有初
後異故云果同設異
文勝鬘會因至三車果也者。勝鬘會因會果
等者如彼經九左云。六處正爲大乘故。説
者即會因也。二乘四智非爲究竟。名向涅
槃界者即會果也。勝鬘正説一乘因果故。
顯會行果。密會教理。法華正顯昔權今實
故。顯會教理令其修證。密會行果。由此一
乘據實通會教理行果
文顯唯教行至説爲同異者。顯唯教行果密
實有四者。玄賛四・九右云。然法華中顯會教
理密會行果。一雨普潤會教也。牛車寶所
會理也。今此章中云顯唯教行果。云何相
違。解云。會理之中通攝行果。即以所詮名
之爲理。非要眞如。此寶車直至道場即
會行故。中設化城至寶所即會果故。所詮
之理既通行果。故云密實有四。如涅槃經説
爲同異者。涅槃會理行果故。彼經三十二
北三十左云。一切衆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
同一解脱一因一果同一甘露。一切當得常
樂我淨。是名一味。解云。同有佛性者會理
也。一因一果者會行果也。顯唯理行果。密
實有四。准文釋義涅槃一乘亦有同異。故
云如涅槃經説爲同異
法苑義鏡卷第二
 永久四年書寫天治二年復寫云云



法苑義鏡第三
 釋善珠記 
法苑義林章義鏡 二諦章
文二諦深妙至相攝問答者。二諦深妙者。廣
百論第十二十一
已 下
云。然佛所説無不甚深。
二諦法門宗爲難測。今存彼意。故言深妙。
言非略盡言者。略者簡也。即簡略義。盡義
極也。即無餘義。簡筌息於有無之外。盡理
絶於淺深之津。故云非略盡言。纂中改云
非略言盡。義亦同之。有説。略者總略義。盡
者繁廣義。二諦玄妙廣略絶言。不可略言
者究其宗極。不可廣言測其源底。故云非
略盡言。又有解云。非略而述爲徒盡言。故
云非略盡言。故疏第一本・七
十一左
云。言二諦者
道理難思。今於此中略示綱要。今此亦爾。
即存略也
文初門有二至中上智故者。勝鬘經二十
一左
唯立一諦等者。此即彼經一諦章文也。曉云。
四諦中三是世俗。唯一眞。眞是諦唯一故名
一諦。今章家意。攝行歸眞總略一諦。唯如
來藏是爲一實。餘有起盡。或是所取非一
實故瑜伽論四十六・十
三右 取意
云不虚妄諦唯第四
眞。即其義也。仁王經中總説二諦等者。彼上
卷有二諦品。今指彼品。故云總説二諦。經
意説事理相對唯立二諦。一眞法界名爲
勝義。餘名世俗。所知之法既勝劣異。能知之
人亦有勝劣。故云人法各有勝劣。涅槃經中
二諦各有眞俗二諦等者。即涅槃經第十三
北本十
一左
云。知勝諦有二智。一者中。二者上。
聲聞縁覺智名中。諸佛菩薩智名上。解云。
以人相望。異生爲下。二乘爲中。如來爲上。
由此人法各分二重。所以然者。凡夫智縁
而不能證名爲下智。今形凡位智説中上。
證實唯二。故云一一皆有中上智故。廣如
下説
文顯場中邊至下當廣辨者。顯揚第二初右
及第六卷十右中邊第二中・八左皆有此文。
二諦各三。俗諦三者。一假世俗。初性無體唯
有假名名假世俗。二行世俗。第二有爲遷
流義勝名行世俗。三顯了世俗。第三世俗由
第二俗所顯了故亦名世俗。而體實非。勝
義三者。一義勝義無漏觀心名爲勝智。如是
彼境名爲勝義。義即境故。二得勝義。謂即
涅槃。今言義者即是義利。能順益故。謂此涅
槃體是勝果。立以勝名。至得所得名得勝
義。三行勝義。智是有爲故名爲行。以勝法
爲義名爲勝義。如唯識論第八三十七右
等説。瑜伽唯識二各有四者。問。明六十四
四左 説世俗四不説眞四。唯識第九二左
説勝義四不説俗四。如何今云瑜伽唯識
二各有四耶。解云二説。一云。二論相對以
辨二諦有其四重。故云二各有四。一云。瑜
伽以俗影眞。唯識以眞影俗。互存影略。故
云二各有四。有迷斯旨邪推而言。瑜伽顯
揚唯説俗四眞唯有一。唯識論中説眞四
者。但人私言。非論正意者非也。不但乖旨。
亦深迷文。如遠公云此實法蠱之言。欺
誑已沒。街巷陌音未足採拾。既文約義遠。
衆論所謂如復殉&T026054;其言。願生生不面。至
獲忍心還度斯下身。今推有人之言
其例也。然所以瑜伽等説眞唯一者。眞四
重中。前三不離俗後三故。所以不説。如下
自會。恐繁且止
文此總名中至詮旨二諦者。舊名第一義諦
等者。舊翻經論皆云世諦第一義諦。如羅什
三藏遠法師等皆作此説。有無體異等者。二
諦相望有無體異。乃至詮旨各別。此義云何。
有無體異者。即以初俗對四眞。事理義殊
者。第二俗對三眞。淺深不同者。第三俗對
二眞。詮旨各別者。第四俗對一眞。如下自
説。亦名名事二諦等者。准前應知西明解
云。二諦相對有其四重。一假實二諦。謂軍林
等爲世俗諦。蘊處界等爲勝義諦。二事理二
諦。謂蘊等名世俗。苦等爲勝義。三四諦勝
義二諦。謂苦等四諦以爲俗諦。安立眞如爲
勝義諦。四安立非安立二諦。謂安立眞如
爲俗諦。非安立眞如爲勝義諦。義亦同此。
文世俗諦四至非安立諦者。亦名有名無實
諦等者。疏一本・七
十二右
名假名。今名有名。義亦無
違。謂瓶盆等但有假名而無實體。從能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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