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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義鏡 (No. 2317_ 善珠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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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317
法苑義鏡第一

 釋善珠述 
法苑義鏡第一 五心義林
文率爾等五心至五等流心者。立心多少諸
宗不同。上座部師立九心輪。始從有分心
終至還入有心。廣如攝論第二及廓疏等
説。末經部師訶梨跋摩立四種心。謂識受想
行。彼説。受等皆心差別前後而起。非離心
外有別受等與心倶起。今依大乘唯立五
心。梵云質多。此翻爲心。心是種種義。或集
起義。性類多種集起諸法。故説名心。隨勝
第八。就通諸識。此心起位唯有五種。非九
非四故云五心。初率爾者。忽然也。謂此初
心忽然墮在所縁境中名率爾墮。尋謂思
尋。求謂推求。即於初心所墮境中思尋推
求名尋求心。決謂決斷。定謂印定。於第二
心所尋求境決斷印定名決定心。染謂染
汚。即不善性幷有覆無記。淨謂淨潔。即是善
性及無覆無記。由第三心於所縁境得決
定已。此位方得染淨性成名染淨心。等謂
均等。流謂流類。由第四心染淨已成彼所
引故。今此位中或善或染流類均等名等流
心。等前而流名等流心。當知心言亦攝心
所。定相應故。今從主勝。故唯名心。若心王
名心。是當體名。若數法名心。從勝爲名
文瑜伽第一至身識亦爾者。此論文也。善不
善轉者。此明依意引力方成善惡也。五識
率爾雖引生意。而五等流但依意力方成
善惡。故云善不善轉。由此論云前六識互
相引起。如眼識生等者。類釋耳等
文由初三心至實兼後二者。初三心者同無
記性故云性類同。此且依未轉依位中容境
説。若强勝境竝通三性。然釋此文章家二
釋。第一釋者今即此文。第二伽抄云。説初三
心者。諸心生時多起三故。後二心不定。但
説三言實兼後二。廓云。前三無記故説三言。
而染淨心亦有無記。與前性同。故略不説。
此説稍難。若染淨心亦有無記。而前三攝不
別説者。決定心亦與前同性。不應別説
文第二辨相至亦名率爾者。此明眼識及倶
意率爾。初總標。後引文。此總標也。然纂中
附於此門辨總體也。若自性體。一識蘊意
處七心八識以爲其體。若相應體。四蘊意處
七心八識法處法界少分五十一心所爲體。
問。率爾五倶第六意識必是率爾。解云。弘云
不定。在定聞聲。彼唯善性非率爾故云云
謂不然。五識率爾。倶起意識必是率爾。論
約多分初三無記。若在定位亦通善等。故
許率爾亦通善性。問。在定聞聲爲起幾
心。解云。唯初二心。所以爾者。必有希望
然後出故。希望即是尋求率爾。可知。如唯
識疏第五卷説
文故瑜伽論至求等攝故者。下引文證。此
初文也。就釋此文伽抄二説。第一説者。唯
説獨生意識率爾等云云第二説者。不簡獨
倶。但總相云此説意識率爾心等云云廣如
彼説。纂云。西方二釋皆就獨頭意識釋此
論文。不可引此證彼同縁意識率爾。此即
麁也。今救云。意識任運至名率爾墮心者。
證同時意識率爾心也。從唯縁過去下乃
證五後意尋求等心也。今案章家前後引
文。至理必爾。不尋深旨何輒致彈。廣如下

文又解深密經至率墮境故者。此第二證。故
眼倶意下章家釋也。眼等五識雖無分別。而
依分別意識而起。即以第六爲分別根方
乃得轉。故云有一分別意識倶時而轉。故眼
倶意名率爾心等者結也。總説率爾有其三
種。謂五識率爾。倶意率爾。獨意率爾。今擧
初二以示心相
文此既初縁至染淨心生者。印解境者。決定
心時與勝解倶轉決定印解先所尋境。故
云印解境。取正因等相者。伽第三云。邪正倶
相違行因相由思了別。謂邪正等行即身語
業。此行之因即善惡境。由了此境相故思
作諸業起善惡等事。故言取正因等相。於
怨住惡等者。於所憎境起瞋等染。於可愛
境起貪等染。或翻此起無瞋等淨。於可憎
愛能忍能離故。於中起捨住平等心也
文由此染淨至等識亦爾者。由此染淨意識
爲先引眼等識。或染或淨等前而流爲等
流心。此有三類。謂五識等流。同縁意識等
流。獨生意識等流。文雖無別説。理准必應
然。中間三心多唯意識。其類有二。謂五後
意識。獨生意識。以義而準。尋決二心亦有
五識
文第三八識至非恒續識者。此第三門。大分
爲二。初隨麁相齊文而説。後然第七識下
隨細相盡理而説。此初隨麁相齊文而説
也。所以六識有此五心非七八者。謂於三
性轉易之識及間斷心依前後法説五心
故。若第八識恒時相續一類無記。無改轉義
不立此五。第七末那雖有淨染轉易之義。
而恒相續前後相似不説五心。故瑜伽一・八左
中但言六識不説七八莊説
文然第七識至無欲倶故者。此下即隨細相
盡理而説。第七識中因但後三。縁境恒定。
故無率爾。欲等不相應故無尋求。然後三
心一刹那中義可説具。非前後也。第八不
爾等者。第八識中因位有四。唯除尋求。於
三界中初受生位有界地易。色無色境寛狹
異故有率爾心。果位亦爾。狹小廣大無量三
境。如伽五十一五右
文因第七識至有率爾故者。因第七識界雖
初生等者。七隨第八雖初生位有界地易。
而所縁識類相似故無率爾墮。若初轉位初
念有三。除尋求等流。二念已去即具四心。
是初念類有等流故。二念義合説有四心
也。或第二時更起淨識等者。若中間息後更
起時。初念即具四。是前等流故。此亦一念即
具四心
文此中且依至復是何心者。依論説六識者
此標。次當説也。七八道理所具諸心者指前
已説。即前隨細相盡理而説中。初説七八
所具諸心差別已訖。此下明六識具心多
少有三師義。此即第一師義。此師意者。若
隨麁相如文而説。即前五識有初後二。第
六意識具有五心。若隨細相盡理而説。五
識亦有尋決二心。但無染淨。因力劣故不
如果位。文既許率爾五倶意隨五名率爾。
何不許尋求意倶五隨意名尋求。彼時意
倶五有欲等生故。決定亦爾。尋求已謝染淨
未生五隨意轉。若非決定是名何心。故知
五識亦有尋決二心
文因中五無至勢力勝故者。因位勢劣不
能自力引成染淨。故但有四。問。若尋決意
倶起五識名尋決者。染淨意識倶起五識亦
應名爲染淨心也。纂中答云。應云染淨位
無倶起五識。何以故。中間三心若五後起。必
先縁於過去率爾所縁境界。然後方縁現在
類境。尋決二心若縁過去若縁類境。皆得
名爲尋求決定。染淨不然。唯縁過去名爲
染淨。若縁類境時即屬等流故。故染淨位
無倶起五。彼時意識不縁現故。傳説善惡
染淨力劣不起。無記染淨起亦無妨。今不起
者唯約善惡。今謂不然。唯縁過去方名染
淨。若縁類境即屬等流。然則五識無記染
淨豈縁過去耶
文有義八地至七八各四者。此第二師義。此
師意者。因位五識亦有染淨。八地已上五識
自在。不依意力前後相引亦成染淨。七八
例之如文可知
文此中有義至許亂生故者。此第三師義。傳
説此泰法師義。曉法師等亦作是説。如金鼓
疏。此師意者。瑜伽既云前三心中初是五識
二在意識。又言等流心時方有眼等。故知
如文唯有二心。許亂生故者。若率爾心縁
串習境。此心無間生決定心。如論説言五
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故知未必
生尋求心。乃至等流應知亦爾。是名亂生。
此亂生心皆前等流。故五唯有率爾等流
文今此且依至易識境説者。此會第三師所
引文也。依顯勝法者麁相門也。瑜伽論一・八
云初是五識二在意識等者依麁相門。中容
無雜易識境界。然非盡理。餘所有文皆准
此會
文何因不許至於理亦勝者。此嫌第三師
義。初述理。後引文。成唯識云等者。第四卷
二十二右文也。得自在位等者。八地已去幷佛
果位。於境自在不假分別。故云任運。更無
疑慮。故言決定。雖欲無咸無所未知。故
云不假尋求。彼五識身何不相續。所以引
此證者。若自在位已串習境未必尋求然後
決定。翻此准知。若未自在位未串習境。其五
識中無唯率爾不起尋求。故知五識具有
五心
文第四刹那至無多率爾者。此明五識率爾
一念。若餘識率爾謂亦應一念。最初墮境
名率爾故。非五識身有二刹那等者。即依
此文。唯識第四略有三説。一云。五識唯一刹
那。自類前後定無二刹那相隨即生。故以第
六爲開導依。二云。此依未自在位。多分率
爾唯一刹那。非等流心及自在位。故知五識
前六識内隨以何識爲開導依。第三正義各
以自類爲開導依。不説五識相續刹那。廣
如彼説。從此無間必意識生等。由此文證
率爾心後定起尋求。如伽抄二・九右
文説五識身至無微細者者。説五識身有尋
伺等者唯識第七四右有二説。第一師云。伽
五十六十三左云。問。二禪以上有尋伺眼等識
現在前。云何此地無尋無伺等云云故知五識
有尋伺第二師云。伽第一説尋求伺察等
七分別。是意不共意等云云知尋伺唯在
意識。章家判云。第一師義非宜義通大小。
亦理中於是。廣尋求者。深廣行相即尋求行
相也。諸處所説等者會違也。傳説惠積師述
基意云。五識有尋求者。約位尋求非體尋
求以五識身唯現量故。今謂不然。此文既
云無深廣行相説之爲無非無微細者。明
知微細尋求是體尋求
文若獨生意至理亦不遮者。上明五識率爾
唯一刹那。此下明意識率爾亦一刹那。此中
初會違文。後叙異説。此會違也。伽第一八左
説五識有率爾不説意識第三卷六左
説意率爾。如是相違。故今會之。若具應言
初是六識而次二心必是意識。初一念中略
不説意亦有率爾。即是就一相麁顯而説。
非盡理説。又無唯字。不遮初心亦有意識
後二心中亦有五識。故云理亦不遮。問。五
識率爾唯一刹那者。何故伽五十二初右云若
此六爲彼六識等無間縁等。解云。彼約等
流五識而説。不説率爾。故不相違
文有説意識至前解爲善者。此叙異説也」
文初隨境故至染淨心故者。此下明後四心
多念相續也。初墮境故後非率爾者。最初墮
境名爲率爾。第二念後必追求前或即決
定。故云後非率爾。決定多刹那等者。非初
尋求即起決定。又非初決定即能起染淨。故
尋求決定通多念相續
文定中聞聲至亦多念起者。此明尋求多念
相續也。定中聞聲等者。證尋求心多念相
續也。即瑜伽六十三卷九右三磨呬多地末
説。謂有行人若遇聲縁從定起者。遇聲耳
識與定相應意識倶轉聞於聲等。今指彼
文。故云定中聞聲。今謂。論云行人者。如大
目連獼猴池側坐無所有處定。有象哮吼猨
猴戲聲即便出定。今指此人。故云行人
薩婆多出定方聞。故發智論第十九云。如説
尊者大目乾連言。具壽。我自憶住無所有處
定。聞曼陀枳尼池側有衆多龍象哮吼等聲。
彼尊者爲在定聞。爲起定耶。答。起定聞。
非在定已上
論文
大乘聞已方出。若先不聞如何
出定問。定中意識爲唯縁定境。爲亦縁聲
境耶。答。通縁二境。如顯揚論十 九
十四右
云。又
處定中取外聲時。當知由二種取。一由
了別定所縁境及種種所縁境意識故。二
由此倶生耳識故。廣如彼説。問。無色定心
如何得縁欲界聲等境。答。伽六十五十五左
等説廣惠聲聞有學無學無色界心縁三界
法。故不相違。已得自在等者。證決定心通
多刹那。即唯識論第四卷二十二右文也
文染淨之心至即等流故者。此明五識染淨
多念相續。意識染淨唯一刹那也。染淨心中
若五後起亦通相續。未起五識時不名等
流故。先縁過去起染淨心。後縁類境時方
起等流故。以難生故理通相續。此依五識
爲等流心者。即依五識染淨心引生自等流
心也。若意等流等者。若獨生意等流心者。染
淨唯一念。次第二念以去即屬等流故
文唯等流心至説率爾故者。第一説意。瑜伽
第三卷五右云。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
間必意識生。言五識者不唯率爾。文不簡
故。故知五識等流亦唯刹那。今指彼文。故
云如前引説。第二説意。論云。一刹那五識
者。唯説率爾不説等流。故五識等流多念
相續。若不爾者。即違上文等流眼識善不善

文決擇亦説至理必相續者。此即引證。明
等流心通多念也。決擇亦説等者。伽決擇五
十二初右文也。唯識亦言等者。第四卷二十三右
文。引初文意。若一刹那何等無間。引後文
意。境既強勝故通多念。戲忘天等者等憤恚
天。即是欲界上四天無別處所。然毘婆沙第
一百九十九十九右有二説。一云住妙高層
級。二云即三十三天。此善惡人縁強難捨。
故五識身定有相續。釋唯一念此據率爾。
故不相違
文故今正義至竝通多念者。率爾多唯一念
等者。問。前文云若獨生意若五倶意率爾心
位唯一刹那。如何今云率爾多唯一念。既云
多。准知少通多念。解云。傳説准此文者。基
意率爾亦通多念者非也。五識等率爾名一
刹那者。總多生滅爲一刹那。仁王經云。六
十刹那爲一念。一刹那有九百生滅。當知
刹那言亦總多生滅。由此當知多者極多也。
謂率爾心經時極多經於六十刹那。故云多
唯一念。極少經於一二生滅。由此義故。瑜
三・十八右等云一刹那等。或竝通多念者。
言多念者多生滅也
文第五亂不至亂心不亂者。言自他等者。
且五識中眼識名自。耳等名他。問。何故有
自亂心不亂無他亂心不亂。有他亂自不
亂無自亂他不亂。解云。他亂心不亂當於
他亂自不亂。又自亂他不亂當於自亂心不
亂。故不別説
文自他倶不至故得染淨者。唯由引生下章
家文也。及爲因故染淨法生等者。染淨心生
由二因生。一由分別。二由先所引。言分別
者當未得境今分別故。先所引者前已得境
今諳悉故。意識染淨具由二因。五識染淨唯
由一因。謂先所引。今謂五識染淨心。故云
此所引故乃至染淨法生也。不由自分別力
者。明二因中闕分別因。總顯意者。自識五
心次第續起。他識中間無奪而起。故云自他
倶不亂
文他亂自不至起尋求心者。自識五心仍前
後起者。前後不亂次第而起也。瑜伽説等
者。此引二文證率爾後必尋求生也。初第
三卷五左文。後六十三九左文也。五率爾後定
起尋求者。此約縁不串習境説。若串習境。
義即不定也
文有人説言至違教理故者。元曉師等亦用
此義。如金鼓疏。違教理者。教者瑜伽第三
云。一刹那五識生已。後此無間必意識生。言
意識者即尋求也。理者。若未串習境。起率
爾後必尋求生。其理決定。今此師義違斯教
理。故云違教理。若已串習或自在位。率爾心
後不起尋求即起決定。如瑜伽説。五識無
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説或言者顯
非定一。然從多分尋求先生。如纂中説」
文瑜伽又云至入染淨位者。尋求無間或時
散亂等者。此文唯説尋求後不定。不説決
定後及染淨後不定。理皆通故。如伽抄二・八
説。或入餘心者。染淨等心地。引脱者。脱者
遺也
文染淨位至亂自不亂者。許多念故者。眼
識染淨以難生故多念相續。此依正義許
五識有染淨心故。若依初師此文甚難。彼
師自許意染淨位五識不起故。若意識染淨
心者。意識染淨唯一刹那。第二念後即屬等
流。何名多念。由此明知初義不正
文三自亂心至下皆准知者。自亂心不亂者。
謂耳等識雖不間生。而眼識中餘境奪起。餘
境心滅還起自心。故云自亂心不亂。或即起
決定者。先率爾後若未久尋。還起尋求引
生決定。若久尋已。不起尋求即起決定。故
云或即起決定
文或從初心至亂心不亂者。始起染淨者自
染淨心。文顯易知
文上來明不至餘心例然者。文顯可知。若
連次起至等流心等者。有本云若不違次起
至等流心即名不亂。文異義同。問。等流
心後更起前四心耶。答。曉云。等流五識無
間不起尋求決定。所以爾者。生已決定方
起染淨。染淨心後起等流故。故知此無間
還起染淨心等。如金鼓疏。今章家意無分
明文。准義而言許等流心是多刹那。故等流
後更不起前心
文自亂心亦至餘作法同者。唯由眼境識心
倶亂。不由聲等境亂。故云自亂心亦亂。文
顯可知
文第六諸心至得倶起故者。八識一時倶起
者。伽五十一六左唯識第五十九左等皆云。阿
賴耶識於一時中與七倶轉。故知諸識五心
彼此展轉一時竝起
文亦有眼識至理無遮故者同時意識理有
無疑。故不擧之。問。且如眼識率爾無記性。
耳識等流善性。與此二識倶起意識爲是何
性。解云。若眼識率爾境強。耳識等流境劣。即
隨強性定。若等流境強即隨彼性定。問。若
爾等流耳識倶起意識既是善性。何引無記
眼識。無記不違善惡。而善惡違無記故。解
云。如定中意識既是善性而得引無記耳
識。何妨耳識等流倶起意識雖善惡性而
得引無記眼識。此義稍難。學者應思
文如眼識生至故不説之者。既非正義者。小
乘薩婆多等不許六識一時倶起。今此師義
即同異部心不竝生故云既非正義
文第七初後至別別遇故者。率爾尋求心多
等流少者。五識同時各遇異境。發初二心
未起餘心。于時眼識忽遇新境。即起率爾
乃至等流。此時名爲率爾尋求心多等流心
少。或有率爾尋求少等流心多者。五識同時
各遇新境。起率爾心乃至染淨未起等流。
以許五識染淨多念故。時一眼識更遇新
境起率爾心乃至等流。即眼識同時意識染
淨引起眼識等流及前四識等流。於此時中
合有眼識率爾尋求二心及今所引六識等
流。故云初二心少等流心多。此今所引六識
等流。依前五識倶起意識染淨勢力之所引
生。故云依前前染淨勢力引生故
文中間三心至多少不定者。中間三心多説
意識等者。一意中既無竝起不辨多少。
若許尋求決定位中起五識者多少准前。
若在果位。隨所有心一念具故皆得倶起。
餘文可知
文第八諸位至定有率爾者。此説五心等者。
因位具 心必依遇新境。若遇舊境但有
決定以去三心。一念不續故者。尋求以去多
得相續。若餘縁奪或亦一念。故云一念不續
故。無唯尋求不起率爾者。此約遇新境。若
遇新境起尋求時。必先起率爾然後尋求。
若遇舊境有唯尋求不起率爾。故前文云
見像色已却觀衆色。先已見故不起率爾。
或却起尋求引生決定。故知於先舊境有
起尋求不起率爾
文五識之中至故但有四者。瑜伽説故者。瑜
伽第三五右云。又一刹那五識生已。從此無
間必意識生。言意識者即尋求也。非所餘識
者簡自在位。五六等流若自在位雖起率
爾。任運決定不假尋求。故簡之也。曉云。未
自在位亦有唯率爾無尋求心。何者。若率爾
心縁串習境。此心無間生決定心。如伽論
言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故知
未必生尋求心。如金鼓疏
文三乘通論至如前已説者。無漏具五等者。
因無漏心有希望故有尋求。即諸刹那義等
者。無漏位中一向是善。無有三性轉易之
義。不説五心。但諸刹那義別説有。非前後

文第九三性至三性所攝者。初三心無記等者。
即依任境次第而生。由此義故唯識五・十
九右。
疏五末
六五左
亦云。未轉依者率爾墮心定無記故。
若境強勝諸識雜生五心皆通三性所攝。
如定中聞聲耳倶意識率爾善等。問。初三無
記者。四無記中何無記攝。莊云。四無記中唯
異熟威儀非工巧通果。工巧變化縁不串習
境故。又彼二心至等流心方得起故
文若無漏位至一切多善者。言多者皆義。
非謂簡小故名多也。故纂中云一切皆善」
文第十縁生至其義決定者。多識引生一
識。一識引生多識。互爲無間起。故言爲無
間生。不取等無間縁。不齊等故。今云無
間者。若約刹那論。即後起無間也。若新相
生論。是同時無間也。識既如是。諸心亦爾。
故云多率爾引生一識尋求心起等
文許一識一至一念生故者。得多識引心一
念生者。有本云多識多心。然纂中改此文
云。又許一識一心與多識別心一念生故。
今准纂意。得者與字。引者別字。蓋是後人
寫謬得引乎
文由斯義准至智者應思者。諸識一念得具
五心等者。即一念中眼識率爾。耳識尋求。鼻
識決定。舌識染淨。身識等流。倶時而生。眼境
新遇。餘皆舊境。爾時意識爲名何心。隨偏
増名或皆得名。謂縁眼境名率爾墮。乃至
縁觸名等流心。如果位中一念具四。此亦
如是所以爾者。境有新舊引生別故
文第十一何至非世之境者。果中四心縁三
世境者。佛地三・七左唯識十・十八右有二師義。
第一師云。成事但縁五種現境等。第二師
云。亦能遍縁三世諸法。今此初義當彼第
二。但縁三世有爲諸法不縁無爲法。此即
成事無正體智護法正義。亦縁非世境者。唯
識章十三右中述二義云。成事唯俗行。縁淺
故。或亦通眞。自在滿故。初護法義。後餘師
義。此云有義當彼第二。無爲之法不墮三
世。故云非世。既自在滿。何不縁眞。故云
縁非世境
文第七因位至及非世境者。本質境者略標
一也。若具言之。本質及影唯是現境。行相
者所執我相也。非世境者有二。若未轉位所
執實我名非世境。若已轉位無我之理名非
世境。今云果位者。即顯已轉以去諸位也」
文第八因果至及非世境者。在果通縁世
非世境者。問。圓鏡智中心王通縁眞俗實
境其理無疑。未知五數亦縁實境耶。答。眞
智之境無假實殊。是故王所倶得實境。俗智
之境有假實別。故王得實心所唯假。定位五
心皆唯現量者。離散分別證行而轉。故唯現
量。問。染淨之心論説分別。云何皆説無分
別耶。答。論就散心依別義説。若依通義。
何妨亦有是現量攝
文若在散位至非世境解者。通比非量等者。
此文總也。若別言之。五中初三。若異熟心及
三無記爲三心者皆是比量。無倒執故。若
異熟生法執倶意爲三心者是非量攝。是顛
倒故。二種二心皆縁三世。分別而起不名
現量。染淨心中染邊唯非。淨邊唯比若無記
者通比非量。弘云。獨散意識初三心者。隨
何無記皆縁過去。今即不爾。縁世非世。文
意稍隱。學者應思
文瑜伽論説至多分縁故者。此會違也。問。
獨生五心通縁三世非世境者。何故瑜伽第
三卷六左云意識任運散亂縁不串習境時
無欲等生。爾時意識名率爾墮。唯縁過去
境。解云。釋此伽文西方三釋。一云。獨生率
爾若在散位唯縁過去。論説唯縁過去境
故。二云。獨生率爾通縁三世及非世境。唯縁
過去下屬下句故。三云。獨生率爾唯縁過
去義同初師。然解論文與初少別。廣如廓
師攝論疏。纂云。今章主釋義亦難解。既約
五後意。云何名率爾。又五後意次文別説。若
二文倶約五後意者。云何前名率爾。又後
名尋求決定。前説唯縁過去。後説唯縁現
在等云云今救之云。五後意識尋求等心。於
先已縁境雖不起率爾。若新境至時亦有
起率爾。此率爾心亦縁過去五後意識。有
分別故。非謂縁先過去境更起率爾。故
不相違。問。若爾何故伽云五識無間所生意
識或尋求或決定唯縁現在等。答。就刹那
説。實縁過去。今就一運現在。故説縁現。
猶如一生名爲現在
文與五倶意至明了取故者。此即三量不竝
師也。於一事境相違作用不得倶生。故不
竝也。作證解故者。理門論云。意地亦有離
諸分別唯證行轉。即明同縁意識亦現量也。
五倶縁十八界等者。即違唯識二・四左云五
根比量得也。除佛及定心并第八境所餘竝
是比量得也。隨五現塵等者。五識所縁現在
五塵也
文有義不定至及非世境者。此第二義三量
竝師也。性不同等者。五心之中。若率爾位或
有異性。如定中聞聲等。或有同性。如餘散
率爾等。若尋求等二位同無記性。四五兩位
竝通三性。今總顯之。故云性尚不同。問。染
淨心由自分別成善惡者。尋求決定亦是
分別。應成善惡。答。雖有分別於境未決。
即不能作損益之事。故尋求心不名善惡。
非始決定即能損益。故決定心不名善惡。
決定已後由自分別能作損益方。名染淨。
堅執比度等者比非量也。汎爾縁瓶亦是非
量。非必堅執。今約多分對比度義名堅
執耳
文若縁一境至縁過去境者。言一五者。且
五識中隨應取一刹那總名。故云一五。如
呼一人名六群比丘。以同類故。不與五倶
等者。即五後意縁刹那過去通比非量也。
即尋求等位起意識也
文瑜伽論言至彼境生故者。以會違也。問。
率爾五後尋求等意縁過去者。何故瑜伽言
五識無間所生意識尋求決定唯應説縁現
在境等。故今會云此約事竟名爲現在。又
此尋求決定二心。縁彼五識刹那過去之境
生故。然纂中徴此會云。若爾三心義兼二
途。若約刹那名縁過去。若約事竟名縁
現在。義既不定。云何言唯。今救之云。論云
唯縁現在者。唯有三義。今取簡持説唯縁。
此義云何。若約刹那名唯縁過去即簡相
續時。若約事竟名唯縁現在即簡餘現在。
隨事有簡。故無有妨
文染淨亦爾至故論偏説者。染淨亦爾者。
如其五後尋求決定五後意識染淨亦爾。若
約刹那名縁過去。若約事竟名縁現在。
故云染淨亦爾。若爾何故論説三心不説
染淨。初三性同。故論偏説
文第十二問至非圓滿故者。顯答意者顯心
生分位。極多有五遮心外境界。極少有一
即三界唯心。所謂本識。約本體唯一。約分
位唯五。故非増減。纂云。上座部師立九太
増則有餘過訶梨跋摩立四太減則不足過。
爲遮餘部増減過故。唯立五心不増不減」
文問此五心至亦通無漏者。或説尋伺等者。
尋伺通無漏中有二師説。一云。尋伺於五
法中唯分別攝。唯有漏故。大論第五十三左云。
諸尋伺皆分別。有分別非尋伺故。第二師
云。對法第十及十地論第一十七丁等説正思
惟是語言因。故知尋通無漏。尋既爾。伺亦
然。今云設不通無漏者當第一師義。如疏
第七本十左莊云。五心唯有漏。謂無漏位一向
是善。無有三性轉易之義不説五心。今即
不爾。故五皆通。瑜伽釋家最勝子菩薩言。
如佛菩薩神通等心任運而起。率爾之心縁
三世境。尋求決定等縁。前類境等。由此明
知。五心皆通無漏
文問通三界至隨應可倶者。三界諸心別識
類者隨應可倶者。眼耳身識二界二地。鼻舌
兩識一界一地。六七八三識通三界九地。所
具諸心隨應可倶
文問何故頂至唯識相故者。答意者。爲了
二空説此五心也。爲令了知心之分位者顯
入生空也。入法無我等者顯入法空也。此
義云何。爲令了知心生分位前後差別非
常一故。由斯速入補特伽羅無我之性。又
欲令知前後諸心所縁境界皆不離心。唯
於心上聚集現故。由斯速入諸法無我唯
識之性
文問此説五至如五心方具者。聞一字具五
心等者。依唐方言説佛字時。名句已竟。意
解悉圓。故雖一字説具五心。法字亦爾。餘
准可知
文若説理事至説具五心者。即隨所説字之
多少等者。如前説從佛一字至諸法等五
字是爲多少。纂云。若名句竟意解圓時具
五心者。但聞半名半句意解不圓。此時若
不具五心者起何心。纂又自斷云。夫五心
者但説心生分位。無勞簡其圓缺。故心不
起而已。起必具歷五位。唯除強縁間奪而
起。今救之云。言圓者究竟義。生解究竟故
名爲圓。若聞半名等時。名句未竟五心何
具。一事究竟意解圓時方具五心。故半名時
隨境心生未必具五。故簡圓缺允當深理」
文隨爾所時至深爲允當者。一事竟間經歷
多念。故云爾所時。隨彼意識心所攝者。
由此文證五識尋求。是位尋求非體尋求。
結文可知。允者信也
法苑義鏡卷之一



法苑義鏡第二
 釋善珠述 
法苑義鏡第一之四 諸乘義林
二但就聲聞等釋。所望不同故相違
文又此會上至得授記別者。此總別義顯
説一意。世親釋云。復有別義。謂彼衆中
有諸菩薩。與彼名同蒙佛授記。由此法
平等意故説一乘。問。二意樂中既佛二乘菩
薩三別。何非三意唯名得二意樂耶。答。
周云。自他爲二。二乘菩薩他義等故。今自
他相望名得二意樂。理可名三
文九化故如至現般涅槃者。此明第七權化
意趣也。世親無性十・十六左總言爲化聲聞
等同彼示現般涅槃。而所化聲聞中不簡
定與不定。莊嚴論五・九左及舊攝論十八・十
一右
唯就不定姓聲聞。令彼捨小入大乘故。纂
云章主無簡皆爲引彼不定種姓入大乘
故者非也。文二十六左既説云令諸不定種姓
聲聞盡作是心。明知章主亦有簡之
文經百千劫至之涅槃故者。此即章家引餘
經文重釋應化之相也。第二本攝論都無
此文。十卷楞伽第九卷三十一左總品頌云。得
寂滅三昧。無量劫不覺。是聲聞之定。非我
諸菩薩。離諸隨煩惱依習煩惱縛。三昧樂
境醉。住彼無漏界。如世間醉逸。酒消然後
寤。彼人然後得我佛法佛體。廣如彼説。今
鈔彼文釋應化相。文稍似異。意互大同。學
者應勘
文十究竟故至最爲勝故者。此第八究竟意
趣也。世尊釋同上云。唯此一乘最爲究竟。過
此更無餘勝乘故。聲聞乘等有餘勝乘。所
謂佛乘。由此意趣諸佛世尊宣説一乘。莊
嚴論第五・九右云。究竟故者。謂至佛體無復
去處。故説一乘。如是處處經中以此八意
佛説一乘。即亦不無三乘。解云。此八意總
顯處處説一乘。言有別意趣非皆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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