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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 (No. 1597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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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願求無上正等菩提。作諸有情一切義
利。要證菩提。此意方遂。是故若有如是思
惟。所有善根皆悉迴向無上菩提。作諸有情
一切義利。如是名爲共諸有情。方便善巧顯
示般若及以大悲。謂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
善根。共諸有情。此由大悲迴求無上正等
菩提。不求帝釋等富樂果。由了知故不起
煩惱。此即般若。又由具足方便善巧。不捨
生死而無染汚。是故説名方便善巧波羅蜜
多。謂發種種微妙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多
殊勝衆縁者。此顯示願波羅蜜多所作事業。
此願即是波羅蜜多。是故名願波羅蜜多。言
當來者。謂爲當來此是所爲。第七轉聲。爲
當來故發種種願。餘契經説有二種力。謂
思擇力及修習力。若雖未有修習力者。由
思擇力精進修習波羅蜜多故。説由此波
羅蜜多無間現行。此顯示力波羅蜜多所作
事業。謂由前六波羅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
樂成熟有情者。謂由般若波羅蜜多無分
別智自性等故。成立如是後得妙智。復
由此智成立前六波羅蜜多。由此自爲與
同法者。受用法樂。及爲成熟一切有情。如
是法門是到彼岸藏所攝者。此中一切大乘
教法。皆通説名到彼岸藏。如是所引十地法
門。是彼藏攝。非聲聞藏。由彼攝故。一切地
中皆修一切波羅蜜多。如是諸地遍於一切
諸佛國土。一切諸佛同所宣説。是故最勝。
由此法門是最勝故。於最初時最勝處説。
此處高廣殊妙堅牢。故名最勝
論曰。復次凡經幾時。修行諸地可得圓滿。
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謂勝解行補
特伽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増上
意樂行補特伽羅。及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
羅。於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
修行圓滿。即此無功用行補特伽羅。從此已
上至第十地。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
此中有頌
    清淨増上力 堅固心昇進
    名菩薩初修 無數三大劫
釋曰。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者。謂
勝解行補特伽羅。於解行地中經初無數大
劫修行圓滿。既圓滿已通達眞如故。成清
淨増上意樂行補特伽羅。此清淨増上意樂
行遍十地中。此在六地名有相行補特伽
羅。在第七地名無相有功用行補特伽羅。
此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入第八地
名無功用行補特伽羅。此無功用行猶未成
滿。若至第九第十地中。無功用行方得成
滿。此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如是唯
一補特伽羅。位差別故建立五種。譬如預流
一來不還。如説經三無數大劫得佛菩提。
無始生死數修施等。數値諸佛。齊於何時
名最初修三無數劫。故以伽他顯釋此問。
清淨増上力者。謂善根力及大願力。由善根
力。應知所治不能降伏。由大願力。應知常
値諸善知識。堅固心昇進者。謂發牢固心。
起増進行。牢固心者。應知所發大菩提心。
諸惡友力不能令捨。増進行者。應知現在
及生生中。善法常増終無退減。餘義易了
無煩重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攝大乘論釋卷第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増上戒學分第七
論曰。如是已説因果修差別。此中増上戒殊
勝云何可見。如菩薩地正受菩薩律儀中説。
復次應知略由四種殊勝故此殊勝。一由
差別殊勝。二由共不共學處殊勝。三由廣大
殊勝。四由甚深殊勝
釋曰。此中問答。辯諸菩薩所學尸羅。於聲
聞等有大差別故名殊勝。又此増上戒等
三學。即前所説波羅蜜多自性所攝。何故別
立。於先所説波羅蜜多。別義建立。今當顯
示。爲顯展轉相因性故別立三學。謂依尸
羅發生靜慮。復依靜慮發生般若
論曰。差別殊勝者。謂菩薩戒有三品別。一律
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此中律儀
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攝善法戒。應知修
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饒益有情戒。應知
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
釋曰。差別殊勝。謂聲聞等唯有一種律儀戒。
無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菩薩具三。是故
殊勝
論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
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
故。與彼不共。於此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
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身語心
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犯。
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
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
如是應知。説名爲共不共殊勝
釋曰。共不共中。一切性罪。謂殺生等説名爲
共。相似遮罪。爲掘生地斷生草等説名不
共。於此學處者。謂後學處。有聲聞犯菩薩
不犯者。如兩安居觀益有情輒行經宿。有
菩薩犯聲聞不犯者。謂觀有益而故不行。
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者。謂唯内
起欲等尋思。菩薩成犯。非聲聞等。一切饒
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
皆應修學者。謂能饒益而無有罪。如是三
業。菩薩應修。或雖饒益。而非無罪。如以
女等非法之物授與他人。爲遮此事故説
無罪
論曰。廣大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一由
種種無量學處廣大故。二由攝受無量福徳
廣大故。三由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
廣大故。四由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故
釋曰。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謂諸菩薩所修
學處。亦是種種亦是無量。由此於彼一切有
情。作成熟事及攝受事故。攝受無量福徳
廣大者。謂諸菩薩攝受無量福徳資糧。非聲
聞故。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
者。謂於諸有情勸令修善。名利益意樂。
若即於此補特伽羅。願由彼善當得勝果。
名安樂意樂。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謂
諸菩薩由此尸羅。建立無上正等菩提。非
聲聞故
論曰。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
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
量福。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現行變
化身語兩業。應知亦是甚深尸羅。由此因
縁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
情毘奈耶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
惱諸餘有情。眞實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心
深生淨信。後轉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尸羅甚
深殊勝
釋曰。甚深殊勝中。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
善巧者。此中顯示如是菩薩如是方便善
巧功能。謂諸菩薩若如是知。如是品類補特
伽羅。於此不善無間等事將起加行。以他
心智了知彼心。無餘方便能轉彼業。如實
了知彼由此業定退善趣定往惡趣。如是
知已生如是心。我作此業當墮惡趣。我寧
自往必當脱彼。於彼現在雖加少苦。令
彼未來多受安樂。是故菩薩譬如良醫。以
饒益心雖復殺之而無少罪。多生其福。由
多福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如是等戒最爲
甚深。又諸菩薩現起變化身語二業。當知亦
是甚深尸羅。由此道理。或作國王現作種
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毘奈耶中。變化自體
名爲變化。此中應説無厭足王化導善財童
子等事。又現種種諸本生事者。如毘濕婆
安呾羅等諸本生事。此中菩薩以其男女施
婆羅門。皆是變化。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眞
實攝受諸餘有情者。謂諸菩薩終不逼惱
餘實有情。攝受其餘實有情故。如是亦名
甚深殊勝
論曰。由此略説四種殊勝。應知菩薩尸羅律
儀最爲殊勝。如是差別菩薩學處。應知復
有無量差別。如毘奈耶瞿沙方廣契經中説
釋曰。如是四種略説差別。於毘奈耶瞿沙經
中。廣説復有百千差別
  攝大乘論釋増上心學分第八
論曰。如是已説増上戒殊勝。増上心殊勝云
何可見。略由六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縁差
別故。二由種種差別故。三由對治差別故。
四由堪能差別故。五由引發差別故。六由
作業差別故
釋曰。爲顯増上心學殊勝。作此問答
論曰。所縁差別者。謂大乘法爲所縁故
釋曰。謂大乘法爲所縁者。諸菩薩定縁於
大乘。非聲聞定
論曰。種種差別者。謂大乘光明集福定王賢
健行等三摩地。種種無量故
釋曰。大乘光明集福定王等者。顯如是等諸
三摩地種種差別唯大乘有。聲聞乘等一種
亦無
論曰。對治差別者。謂一切法總相縁智。以楔
出楔道理。遣阿頼耶識中一切障麁重故
釋曰。縁總法智對治一切障礙而住。如以
細楔除去麁楔住本識中。諸雜染法熏習
種子説名爲麁。諸對治道。能除彼故是微細

論曰。堪能差別者。謂住靜慮樂。隨其所欲
而受生故
釋曰。由有堪能住靜慮樂。隨有饒益諸
有情處。即往彼生不退靜慮。諸聲聞等無
如是事
論曰。引發差別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
神通故
釋曰。由此靜慮引發神通一切世界皆無障

論曰。作業差別者。謂能振動熾然遍滿顯示
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
類。或顯或隱。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念
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釋曰。作業差別。謂發神通所作事業。此中能
動一切世界故名振動。即彼熾然故名熾
然。言遍滿者。應知即是光明普照。言顯示
者。由此威力。令無所能餘有情類。欻然能
見無量世界。及見其餘佛菩薩等。言轉變
者。應知轉變一切地等令成水等。言往
來者。謂一刹那普能往還無量世界。言卷
舒者。謂卷十方無量世界入一極微。極微
不増。舒一極微包于十方無量世界。世界
不減。一切色像皆入身中者。謂身中現無
量種種一切事業。所往同類者。謂如往詣三
十三天。色像言音與彼同類。爲化彼故往
一切處亦復如是。顯謂顯現。隱謂隱藏。所作
自在者。如變魔王作佛身等。伏地神通
者。謂能映蔽一切神通。於請問者施以辯
才故名施辯。於聽聞者施念施樂。令得定
故名施念樂。放大光明者。爲欲召集遠住
他方世界菩薩。引發如是大神通者。引前
所説大神通故。如是一切聲聞所無。是故
殊勝
論曰。又能引發攝諸難行。十難行故。十難行
者。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
退難行。生死衆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難行。
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
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五不染難
行。生在世間不爲世法所染汚故。六勝解
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了然。於一切廣大
甚深生信解故。七通達難行。具能通達補
特伽羅法無我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
説甚深祕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離不染難
行。不捨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修
諸佛安住。解脱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
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義利行故
釋曰。如説菩薩修諸難行。此中何等名爲
難行。一切難行十種所顯。於中不離不染難
行者。不棄捨故名爲不離。謂於生死不全
捨離。亦不染汚。此甚爲難。餘九難行其義
易了
論曰。復次隨覺難行中。於佛何等祕密言
*詞。彼諸菩薩能隨覺了。謂如經言
釋曰。爲顯祕密言*詞意趣故爲此問。如
經言者。總答前問。後當別釋
論曰。云何菩薩能行惠施。若諸菩薩無少所
施。然於十方無量世界廣行惠施。云何菩
薩樂行惠施。若諸菩薩於一切施都無欲
樂。云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若諸菩
薩不信如來而行布施。云何菩薩於施策
勵。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策勵。云何菩
薩於施耽樂。若諸菩薩無有暫時少有所
施。云何菩薩其施廣大。若諸菩薩於惠施中
離娑洛想。云何菩薩其施清淨。若諸菩薩殟
波陀慳。云何菩薩其施究竟。若諸菩薩不住
究竟。云何菩薩其施自在。若諸菩薩於惠施
中不自在轉。云何菩薩其施無盡。若諸菩
薩不住無盡。如於布施。於戒爲初。於慧
爲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釋曰。云何菩薩能行惠施等者。謂諸菩薩一
切有情攝爲自體。是故彼施即是己施。是此
意趣。云何菩薩樂行惠施等者。謂諸菩薩不
樂修行味著等施。但樂修行菩薩淨施。言
味著者。意説貪染。或有餘處名來求施。
云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等者。謂諸
菩薩自得施心而行惠施。不藉他縁。云何
菩薩於施策勵等者。謂諸菩薩性自能施。慳
悋斷故。不待他策亦不自策。任運能施。是
此意趣。云何菩薩於施耽樂等者。謂諸菩薩
常行施故無暫時施。一切施故無少所施。
云何菩薩其施廣大等者。謂諸菩薩依定行
施。即是離欲而行施義。言娑洛者。顯目
堅實。密詮流散。今取密義。離流散想。依定
行施故成廣大。云何菩薩其施清淨等者。謂
諸菩薩拔除慳足而行惠施。殟波陀者。顯
目生起。密詮拔足。波陀名足。殟名爲拔。
今取密義。拔除慳足令面傾覆而行惠
施。是故説名殟波陀慳。云何菩薩其施究竟
等者。謂諸菩薩不住究竟。無餘涅槃如聲
聞等。是故究竟常能行施。云何菩薩其施自
在等者。謂諸菩薩令施等障不得自在而
行惠施。令所治障不自在故施得自在。云
何菩薩其施無盡。謂諸菩薩不住涅槃。常
行惠施。此中無盡。意取涅槃。不同聲聞
住涅槃故。其施無盡
論曰。云何能殺生。若斷衆生生死流轉。云何
不與取。若諸有情無有與者自然攝取。云
何欲邪行。若於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
云何能妄語。若於妄中能説爲妄。云何貝
戍尼。若能常居最勝空住。云何波魯師。若善
安住所知彼岸。云何綺間語。若正説法品類
差別。云何能貪欲。若有數數欲自證得無
上靜慮。云何能瞋恚。若於其心能正憎害
一切煩惱。云何能邪見。若一切處遍行邪性
皆如實見
釋曰。如經中説。苾芻。我是能殺生等者。此
中顯彼所説意趣。云何欲邪行者。謂知諸
欲皆是其邪而修正行。云何貝戍尼者。此
貝戍尼。顯目離間語。密詮常勝空。貝者表
勝。戍者表空。尼者表常。今取密義與答
相應。是故答言。若能常居最勝空住。云何波
魯師者。此波魯師。顯目麁惡語。密詮住彼
岸。波表彼岸。魯師表住。今取密義與答相
應。是故答言。善安住所知彼岸。是到所知
彼岸住義。云何能邪見等者。謂色等中如實
觀見遍行邪性。即是於彼依他起中。如實觀
見遍計所執。是邪性義。於十不善業道文
中。餘義易了
論曰。甚深佛法者。云何名爲甚深佛法。此中
應釋。謂常住法是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
住故。又斷滅法是諸佛法。以一切障永斷
滅故。又生起法是諸佛法。以變化身現生
起故。又有所得法是諸佛法。八萬四千諸有
情行。及彼對治皆可得故。又有貪法是諸佛
法。自誓攝受有貪有情爲己體故。又有瞋
法是諸佛法。又有癡法是諸佛法。又異生法
是諸佛法。應知亦爾。又無染法是諸佛法。成
滿眞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又無汚法是諸
佛法。生在世間。諸世間法不能汚故。是故
説名甚深佛法
釋曰。復有餘處契經説言。謂常住法是諸佛
法。廣説乃至又無汚法是諸佛法。此中意趣
今當顯示。謂佛法身體是常住故。説此法
爲常住法。斷滅法者。所有障垢悉皆斷滅。
由此義故即説此法爲斷滅法。有所得法
是佛法者。有情諸行八萬四千。及彼對治皆
有可得。故説此法名有所得。無染法者。清
淨眞如。一切障垢所不能染。故説此法名
無染法。餘義易了無煩重釋
論曰。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
國土。諸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

釋曰。前所未説作業差別。今於此中。復顯
菩薩等持作業。謂諸菩薩依三摩地。能修一
切波羅蜜多。又依此定能善成熟一切有情。
發神通等種種方便。引諸有情入正法故。
又由此力能善清淨一切佛土。心得自在。
隨欲能成金銀等寶諸佛土故。又由此力
能正修集一切佛法。是三摩地作業差別
  攝大乘論釋増上慧學分第九之一
論曰。如是已説増上心殊勝。増上慧殊勝云
何可見。謂無分別智。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縁
若所縁。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異熟若等
流。若出離若至究竟。若加行無分別後得勝
利。若差別若無分別後得譬喩。若無功用作
事若甚深。應知無分別智名増上慧殊勝
釋曰。今正至説増上慧時。此中意説。無分
別智名増上慧。此復三種。一加行無分別智。
謂尋思慧。二根本無分別智。謂正證慧。三後
得無分別智。謂起用慧。此中悕求慧。是第一
増上慧。内證慧是第二増上慧。攝持慧是第
三増上慧。今且成立無分別智。由唯此智
通因果故。其尋思智是此智因。其後得智是
此智果。所以成此兼成餘二
論曰。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爲自性。
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
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
眞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知是名無分
別智
釋曰。且應先説無分別智所有自性。此中體
相。説名自性。謂諸菩薩無分別智。離五種
相以爲自性。離五相者。若無作意是無分
別智。睡醉悶等應成無分別智。若過有尋有
伺地是無分別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應成。
無分別智。若如是者。世間應得無分別智。
若想受滅等位中。心心法不轉是無分別智。
滅定等位無有心故。智應不成。若如色自
性是無分別智。如彼諸色頑鈍無思。此智應
成頑鈍無思。復有餘義。若如色性智不應
成。若於眞義異計度轉。無分別智應有分
別。謂分別言此是眞義。若智遠離如是五
相。於眞義轉於眞義中不異計度。此是眞
義無分別智。有如是相縁眞義時。譬如眼
識不異計度。此是其義
論曰。於如所説。無分別智成立相中。復説
多頌
釋曰。於上所説無分別智略成立中。廣説多

論曰
    諸菩薩自性 遠離五種相
    是無分別智 不異計於眞
釋曰。由此初頌顯上所説無分別智。初自
性義如是已説。此智自性依彼而轉。次頌當

論曰
    諸菩薩所依 非心而是心
    是無分別智 非思義種類
釋曰。如是所説無分別智。當言依心爲依
非心。若言依心能思量故。説名爲心依心
而轉。是無分別不應道理。若依非心則不
成智。爲避如是二種過失故説此頌。此
智所依不名爲心。不思義故。亦非非心。心
所引故。此生所依是心種類。亦名爲心因彼
而生。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因縁 有言聞熏習
    是無分別智 及如理作意
釋曰。諸菩薩因縁者。謂此智因。有言聞熏
習者。謂由他音正聞熏習。及如理作意者。
謂此熏習爲因意。言如理作意。無分別智因
此而生。復何所縁。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所縁 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 無我性眞如
釋曰。不可言法性者。謂由遍計所執自性。一
切諸法皆不可言。何等名爲不可言性。謂
無我性所顯眞如。遍計所執補特伽羅。及一
切法皆無自性。名無我性。即此無性所顯有
性。説名眞如。勿取斷滅故説此言。又於
所縁所作行相。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行相 復於所縁中
    是無分別智 彼所知無相
釋曰。菩薩行相於所縁中所現無相。謂即此
智於眞如中平等。平等生起無異無相之
相。以爲行相。如眼取色見青等相。非此青
等與色有異。此亦如是。智與眞如無異行
相。即於此中爲釋疑難。復説二頌
論曰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餘
    字展轉相應 是謂相應義
    非離彼能詮 智於所詮轉
    非詮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釋曰。若一切法皆不可言。復以何等爲所
分別。爲釋此故説如是言。相應自性義所
分別非餘。謂即相應爲自性義。是所分別非
離於此。故言非餘。此云何成。爲重成立復
説是言。字展轉相應是謂相應義。謂別別字
相續宣傳。以成其義。是相應義如言斫芻。
二字不斷説成眼義。是相應義爲所分別。又
一切法皆不可言。因何成立。故復説言非
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由若不了能詮之
名。於所詮義覺知不起。故一切法皆不可
言。若言要待能詮之名。於所詮義有覺知
起。爲遮此故復説是言。非詮不同故。以能
詮名與所詮義互不相稱。各異相故。能詮
所詮皆不可説。由此因故説一切法皆不
可言。無分別智何所任
論曰
    諸菩薩任持 是無分別智
    後所得諸行 爲進趣増長
釋曰。由無分別後所得智。得菩薩行。此行
即依無分別智。爲進趣増長者。爲令如是
諸菩薩行得増長故。無分別智是彼任持。此
智復以何爲助伴
論曰
    諸菩薩助伴 説爲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到彼岸性
釋曰。二種道者。一資糧道。二依止道。資糧
道者。謂施戒忍及與精進波羅蜜多。依止道
者。即是靜慮波羅蜜多。由前所説波羅蜜多
所生諸善。及依靜慮波羅蜜多。無分別智即
得生長。此智名慧波羅蜜多。乃至未得佛
果已來。無分別智於何處所感異熟果
論曰
    諸菩薩異熟 於佛二會中
    是無分別智 由加行證得
釋曰。於佛二會中者。謂受用身會中。及變
化身會中。若無分別加行轉時。於變化身會
中受生。受異熟果。若已證得無分別智。於
受用身會中受生。受異熟果。爲顯此義故。
復説由加行證得。無分別智誰爲等流
論曰
    諸菩薩等流 於後後生中
    是無分別智 自體轉増勝
釋曰。諸菩薩等流於後後生中者。於次前
説二身大會後後生中。是無分別智自體轉
増勝者。即彼所修無分別智展轉増勝。應知
即是彼等流果。無分別智出離云何
論曰
    諸菩薩出離 得成辦相應
    是無分別智 應知於十地
釋曰。諸菩薩出離者。進趣究竟故名出離。即
是進趣大涅槃義。得成辦相應是無分別智
者。初護此智名得相應。次後無量百千大
劫成辦相應。應知於十地者。謂從初地乃
至第十。如是次第。此智初地唯名爲得。爾
後多時乃名成辦。是故菩薩經無數劫乃
證涅槃。由爾所時方到究竟。無分別智誰
爲究竟。而次前説次第獲得
論曰
    諸菩薩究竟 得清淨三身
    是無分別智 得最上自在
釋曰。得清淨三身者。是得如來淨三身義。
言清淨者。謂初地中唯得三身至第十地
乃善清淨。得最上自在者。無分別智非唯
證得清淨三身以爲究竟。而復獲得十種
自在。此如後説應知其相。無分別智有何
勝利。此中三種無分別智。一者加行無分別
智。二者根本無分別智。三者後得無分別智。
此中加行無分別智。謂諸菩薩初從他聞無
分別理。次雖未能自見此理而生勝解。次
此勝解爲所依止。方便推尋無分別理。是
名加行無分別智。由此能生無分別智。是
故亦得無分別名。如是加行無分別智無染
勝利。其譬云何
論曰
    如虚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種種極重惡 由唯信勝解
釋曰。爲欲顯示彼不能染故。説種種極重
惡言。爲欲顯示不能染因故。説由唯信勝
解。言由唯信樂無分別理而起勝解。故能
對治種種惡趣。此即顯示諸惡不染。此中根
本無分別智無染勝利。其譬云何
論曰
    如虚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解脱一切障 得成辦相應
釋曰。從何解脱。謂解脱一切障。由何解脱。
謂成辦相應如是解脱。由於諸地唯得相
應。成辦相應以爲因故。此即顯示無分別
智能治諸障。此中後得無分別智無染勝利。
其譬云何
論曰
    如虚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常行於世間 非世法所染
釋曰。由此智力觀諸有情諸利樂事故。思
往彼世間受生。既受生已。一切世法所不
能染。世法有八。一利二衰三譽四毀五稱
六譏七苦八樂。從無分別智所生故。此智
亦得無分別名。今當顯此三智差別
論曰
    如唖求受義 如*唖正受義
    如非*唖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義 如愚正受義
    如非愚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五求受義 如五正受義
    如末那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未解於論 求論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應知加行等
釋曰。此中三智如其譬喩。應知差別。譬如
*唖人求受境義不能言説。如是加行無分
別智。應知亦爾。譬如*唖人正受境義寂無
言説。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如非
*唖人受境義已。如其所受而起言説。如是
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此中意取能作文
字。名爲言説。如愚頌中。無所了別説名
爲愚。如前*唖喩應正安立三智差別。如
五頌中。五謂眼等五無分別。應知此中求受
正受倶無分別。加行根本於眞如義差別亦
爾。如意受義亦能分別。如是後得亦能受義。
亦能分別。如是三智如前*唖喩安立差別。
於論頌中。如未解論於論求解。如是加行
無分別智。應知亦爾。如温習論但受於法。
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此中法者。
意取文字如解論者。於法於義皆能領受。
如是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次第之言。
顯示三智似於法義領受差別。次當顯示
根本後得譬喩差別
論曰
    如人正閉目 是無分別智
    即彼復開目 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虚空 是無分別智
    於中現色像 後得智亦爾
釋曰。初頌顯示二智差別。其相可知。如虚
空者。譬如虚空周遍無染。非能分別。非所
分別。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遍一
切法一味空性故名周遍。一切諸法所不能
染故名無染。自無分別。是故説名非能分
別。亦不爲他分別行相。是故説名非所分
別。如是應知。無分別智譬如虚空。現色像
者。譬如空中所現色像是可分別。如是後
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是所分別亦能分別。
若以如是無分別智修成佛果。既離功用
作意分別。云何能成利益安樂諸有情事
論曰
    如末尼天樂 無思成自事
    種種佛事成 常離思亦爾
釋曰。如離分別所作事成。於此頌中。末尼
天樂譬喩。顯示如如意珠雖無分別而能
成辦。隨諸有情意所樂事。又如天樂無撃
奏者。隨生彼處有情意樂。出種種聲。如是
應知。諸佛菩薩無分別智。雖離分別而能
成辦種種事業。次當顯此無分別智所有
甚深。此智爲縁依他起性。分別事轉爲縁
餘境。若爾何失。若縁分別。無分別性應不
得成。若縁餘境餘境定無。云何得縁
論曰
    非於此非餘 非智而是智
    與境無有異 智成無分別
釋曰。非於此非餘者。此智不縁分別爲
境。無分別故。不縁餘境即縁依他。諸分別
法眞如法性爲境界故。法與法性若一若
異不可説故。此説根本無分別智。不縁分
別亦不縁餘。又此根本無分別智爲智爲
非。若爾何失。若是智者。云何是智而是無分
別。若非智者。云何説爲無分別智。答此問
言。非智而是智。此顯根本無分別智非定是
智。似於加行分別智中此不生故。亦非非
智。以從加行分別智因而得生故。復有別
義。非於此非餘非智而是智者。以非於此
分別轉故。説名非智。以非於餘即於分
別法性轉故。而亦是智。前後二句互相解
釋。與境無有異智成無分別者。非如加
行無分別智。有其所取能取性轉名無分
別。與所取境無差別轉。平等平等名無分
別。此智不住所取能取二種性中。如薄伽
梵餘契經中説。一切法皆無分別。爲欲顯
示無分別義。復説頌言
論曰
    應知一切法 本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無分別智無
釋曰。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者。是一切法
本來自性無分別義。何以故。所分別無故。此
即顯示所分別事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
有分別。若所分別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分
別者。何故本來一切有情不得解脱。答此
問言。無分別智無此顯彼。無無分別智。雖
一切法本來自性無有分別。而不解脱。若
於諸法無分別理。眞證智生。現見諸法無分
別性。即得解脱。此未生故未得解脱。眞證
智者。應知即是無分別智。今當顯此三智
差別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攝大乘論釋卷第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増上慧學分第九之
論曰。此中加行無分別智有三種。謂因縁引
發數習生差別故
釋曰。此中加行無分別智三種差別。謂或由
姓力。或由前生引發力。或由現在數習
力而得生故。或由種*姓力者。種*姓爲因
而得生故。前生引發力者。由前生中數習
爲因而得生故。現在數習力者。由現在生
士用力爲因而得生故
論曰。根本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喜足無顛
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
釋曰。此中喜足無分別者。應知已到聞思究
竟。由喜足故不復分別故。名喜足無分別
智。謂諸菩薩住異生地。若得聞思覺慧究
竟。便生喜足作是念言。凡所聞思極至於
此。以是義故説名喜足無分別智。復有餘
義。應知世間亦有喜足無分別智。謂諸有情
至第一有見爲涅槃。便生喜足作是念言。
過此更無所應至處故。名喜足無分別智。
無顛倒無分別者。謂聲聞等。應知彼等通達
眞如。得無常等四無倒智。無常等四顛倒分
別。名無顛倒無分別智。無戲論無分別者。謂
諸菩薩。應知菩薩於一切法。乃至菩提皆
無戲論。應知此智所證眞如。過名言路超
世智境。由是名言不能宣説。諸世間智不
能了知
論曰。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謂通達隨念安
立和合如意思擇差別故
釋曰。此後得智五種差別。一通達思擇。二隨
念思擇。三安立思擇。四和合思擇。五如意思
擇。此中通達思擇者。謂通達時如是思擇。我
已通達。此中思擇意取覺察。隨念思擇者。謂
從此出隨憶念言。我已通達無分別性。安
立思擇者。謂爲他説此通達事。和合思擇
者。謂總縁智觀一切法皆同一相。由此智
故進趣轉依。或轉依已重起此智。如意思擇
者。謂隨所思一切如意。由此思擇能變地
等令成金等。爲得如意起此思擇。是故
説名如意思擇。如有説言。由思擇故便得
如意。雖已成立無分別智。猶未宣説成立
因縁。是故復説多頌顯示
論曰。復有多頌。成立如是無分別智
    鬼傍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
    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眞實
    於過去事等 夢像二影中
    雖所縁非實 而境相成就
    若義義性成 無無分別智
    此若無佛果 證得不應理
    得自在菩薩 由勝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爾
    成就簡擇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義皆顯現
    無分別智行 諸義皆不現
    當知無有義 由此亦無識
釋曰。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者。謂於
傍生見有水處。餓鬼見是陸地高原。於人
所見有糞穢處。猪等傍生見爲淨妙可居室
宅。於人所見淨妙飮食。諸天見爲臭穢不
淨。如是衆生於等事中心見異故。應知境
義非眞實有。若義實無識應無境。有無境
識如縁去來。如縁夢像。如縁鏡等及
三摩地所行影像。爲顯此義説一伽他。謂
於過去等。此中前半由後半釋。如其次第
應知其相。由無別實境。是故説言有無境
識。由自變爲境。是故説言境相成就。即是
自縁心影像義。謂縁去來夢像二影。次第
安立境相成就。若義義性成無無分別智者。
若義實有義之自性。是則應無無分別智。若
謂雖無無分別智。當有何失。此若無佛果
證得不應理者。若汝撥無無分別智。是則
不應證得佛果故。應決定許有如是無分
別智。得自在菩薩者。謂已證得自在菩薩。
由勝解力故者。由願樂力。如欲地等成
者。謂令地等成金等相。隨欲皆成。得定者
亦爾者。謂餘聲聞等。成就簡擇者者。謂已成
滿毘鉢舍那。言有智者。謂諸菩薩。得定者
者。得三摩地。思惟一切法如義皆顯現者。
謂菩薩等定慧成滿攝心於内。如如思惟經
等法義。如是如是皆得顯現。若念佛時隨
所思念彼彼法中佛義顯現。思色受等應
知亦爾。無分別智行諸義皆不現者。謂無分
別智正現行時。一切境義皆不顯現。當知無
有義者。謂由前説種種道理。當知境義實無
所有。欲顯其識如境亦無故。言由此亦無
識。所識境義既無所有。由此應知能識亦
無。此義如前所知相中分明已顯
論曰。般若波羅蜜多與無分別智無有差
別。如説菩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非處相應。
能於所餘波羅蜜多修習圓滿。云何名爲
非處相應修習圓滿。謂由遠離五種處故。
一遠離外道我執處故。二遠離未見眞如菩
薩分別處故。三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故。
四遠離唯斷煩惱障生喜足處故。五遠離不
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故
釋曰。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多。由彼經
中説。諸菩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非處相應。
能於所餘波羅蜜多修習圓滿。爲欲令知
如是義故顯示彼文。遠離外道我執處者。
謂如外道住般若中執我我所。作如是念
我能住般若。般若是我所菩薩不爾。遠離
如是諸外道輩我執處故。應知説名非處
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遠離未見眞如菩
薩分別處者。謂如未見眞如菩薩。於無分
別般若波羅蜜多中。分別此是般若波羅蜜
多。菩薩遠離如是分別。應知説名非處相
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遠離生死涅槃二邊
處者。謂如世間安住生死。諸聲聞等安住
涅槃。菩薩不爾。遠離二邊。應知説名非處
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遠離唯斷煩惱障
生喜足處者。如聲聞等唯斷煩惱障便生
喜足菩薩不爾。由此意趣。應知説名非處
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遠離不顧有情利
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者。謂如聲聞等
不顧有情利益安樂。於無餘依般涅槃界
而般涅槃。菩薩不爾。不住聲聞所住之處。
應知説名非處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
論曰。聲聞等智與菩薩智有何差別。由五
種相應知差別。一由無分別差別謂於蘊
等法無分別故。二由非少分差別。謂於通
達眞如。入一切種所知境界。普爲度脱一
切有情。非少分故。三由無住差別。謂無住
涅槃爲所住故。四由畢竟差別。謂無餘依
涅槃界中無斷盡故。五由無上差別。謂於
此上無有餘乘勝過此故。此中有頌
    諸大悲爲體 由五相勝智
    世出世滿中 説此最高遠
釋曰。此中顯示聲聞等智與菩薩智五相差
別。無分別差別者。謂聲聞等縁於蘊等分別
識生。非菩薩智分別蘊等。非少分差別者。
謂顯三種非少分性。一所達眞如非少分性。
二所知境界非少分性。三所度有情非少分
性。所達眞如非少分性者。謂菩薩智具足通
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性。聲聞等智入眞如時。
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無我之性。所知境界非
少分性者。謂菩薩智普縁一切所知境生。
聲聞等智唯縁苦等諸諦而生。所度有情非
少分性者。謂菩薩智普爲度脱一切有情。勤
趣菩提。聲聞等智唯求自利。無住差別者。
謂菩薩智正爲安住無住涅槃。非聲聞等。
是故差別。畢竟差別者。謂聲聞等於無餘依
涅槃界中一切滅盡。菩薩於此涅槃界中功
徳無盡。是故差別。無上差別者。謂聲聞等上
有大乘。其菩薩乘無復有上。是故差別。爲
顯此義説一伽他。世出世滿中者。謂於色
無色界世間滿中。及於聲聞乘等出世滿

論曰。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増上尸羅。増上質
多増上般若功徳圓滿。於諸財位得大自
在何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見彼有
情。於諸財位有重業障故。見彼有情若
施財位障生善法故。見彼有情。若乏財
位厭離現前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爲
積集不善法因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
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是故現見有
諸有情匱乏財位。此中有頌
    見業障現前 積集損惱故
    現有諸有情 不感菩薩施
釋曰。此中顯示。由是因縁。菩薩雖得財位
自在具足大悲。而不施與有情財位。見彼
有情於諸財位有重業障故者。謂諸有情
有障菩薩神力惡業。由彼惡業障礙菩薩
無障礙智。由見此故。雖有堪能雖彼匱
乏而便棄捨。此中應引餓鬼江喩。如江
有水。無障飮者。然諸餓鬼由自業
不能得飮。此亦如是。江喩菩薩。財位喩
水。鬼喩有情。如彼餓鬼不合飮用江中
淨水。如是有情不合受用菩薩財位。見彼
有情若施財位障生善法故者。謂復有餘
補特伽羅雖無業障。菩薩見彼於相續中
當生善法。若施財位。受富樂故障彼生
善。作是思惟。寧彼貧賤順生善法。勿彼富
貴障善法生。由此道理。雖得自在不施財
位。見彼有情若乏財位厭離現前故者。謂
復有餘補特伽羅。菩薩見彼由貧賤故厭離
現前。作是思惟。寧彼貧賤厭離現前隨順善
法。勿彼富貴不生厭離。由此道理。雖得
自在不施財位。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
爲積集不善法因故者。謂復有餘補特伽
羅。菩薩見彼乃至貧窮常不積集諸不善
法。作是思惟。寧彼貧窮不造諸惡。勿彼富
貴集諸不善。由此道理。雖得自在不施
財位。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便作餘無量
有情損惱因故者。謂復有餘補特伽羅。菩
薩見彼得大財位即便苦惱無量有情。作
是思惟。寧彼一身獨受貧賤。勿彼富貴損
惱其餘無量有情。由此道理。雖得自在不
施財位。爲顯此義復説伽他。謂見有情
有業障故。障生善故。厭現前故。積集惡
故。損惱他故。不感菩薩施彼財位。是故現
有匱乏有情。此略顯義。餘廣易了
  攝大乘論釋果斷分第十
論曰。如是已説増上慧殊勝。彼果斷殊勝云
何可見。斷謂菩薩無住涅槃。以捨雜染不
捨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爲相。此中生死。謂
依他起性雜染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
二所依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轉依。謂即
依他起性對治起時轉捨雜染分。轉得清淨

釋曰。無住涅槃以捨雜染不捨生死二
所依止轉依爲相者。謂住此轉依時。不容
煩惱不捨生死。是此轉依相。何者生死。
謂依他起雜染性分。何者涅槃。謂依他起清
淨性分。何者依止。謂通二分所依自性。何者
轉依。謂即此性對治生時。捨雜染分得清
淨分
論曰。又此轉依略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謂
由勝解力聞熏習住故。及由有羞恥。令諸
煩惱少分現行不現行故。二通達轉。謂諸菩
薩已入大地。於眞實非眞實顯現不顯現現
前住故。乃至六地。三修習轉。謂猶有障。一
切相不顯現。眞實顯現故。乃至十地。四果圓
滿轉謂永無障。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眞實
顯現。於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轉。謂聲
聞等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一向背
生死一向捨生死故。六廣大轉。謂諸菩薩
兼通達法空無我性。即於生死見爲寂靜。
雖斷雜染而不捨故。若諸菩薩住下劣轉
有何過失不顧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故。
違越一切菩薩法故。與下劣乘同解脱故。
是爲過失。若諸菩薩住廣大轉有何功徳。
生死法中以自轉依爲所依止。得自在故。
於一切趣。示現一切有情之身。於最勝生
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諸
有情故。是爲功徳
釋曰。又此轉依略有六種。損力益能轉者。謂
損減阿頼耶識中煩惱熏習力故。増益彼對
治功能故得此轉依。謂由勝解力聞熏習
住故者。謂住勝解行地安立聞熏習力故
得此轉依。及由有慚羞等者。於此位中。若
煩惱現行即深羞恥。或少分現行。或全不現
行。通達轉者。謂入地時所得轉依。於眞實非
眞實等者。謂此轉依乃至六地。或時爲眞實
顯現因。或時出觀爲非眞實顯現因。修習轉
謂猶有障者。由所知障説名有障。一切相
不顯現等者。謂此轉依乃至十地。一切有相
不復顯現。唯有無相眞實顯現。果圓滿轉謂
永無障者。由無一切障説名無障。一切相
不顯現者。無一切障故。最清淨眞實顯現
者。即由此故。於一切相得自在者。由此
爲依得相自在。隨其所欲利樂有情。下劣
轉謂聲聞等。等者。等取獨覺。唯能通達一
空無我。不能利他故。是下劣。廣大轉謂諸
菩薩等者。由並通達二空無我。安住此中
捨諸雜染。不捨生死兼利自他故。是廣
大。住下劣轉有何過失等者。不顧有情
越菩薩法。下劣乘同。是爲過失。住廣大轉
有何功徳等者。以自轉依爲所依止。於一
切法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現一切同分
之身。於最勝生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巧
智。安立所化難調有情。是爲功徳。此中意
取世間富貴爲最勝生
論曰。此中有多頌
    諸凡夫覆眞 一向顯虚妄
    諸菩薩捨妄 一向顯眞實
    應知顯不顯 眞義非眞義
    轉依即解脱 隨欲自在行
    於生死涅槃 若起平等智
    爾時由此證 生死即涅槃
    由是於生死 非捨非不捨
    亦即於涅槃 非得非不得
釋曰。爲顯轉依故説多頌。如諸凡夫。由無
明故覆障眞實。顯一切種所有虚妄。如是
聖者。無明斷故捨離虚妄。顯一切種所有眞
實。由此道理。應知顯不顯眞義非眞義者。
遍計所執非眞不轉。圓成實相眞義轉故。言
轉依者。此即轉依於此位中眞義現行。非
眞實義不現行故。即解脱者。即此轉依解脱
相應。隨欲自在行者。謂此解脱隨其所欲自
在而行非如聲聞所得解脱。猶如斬首。畢
竟安住般涅槃故。於生死涅槃若起平等
智等者。謂於生死及於涅槃起平等智。由
此二種無別性故。即於此時是爾時義。又
此二種云何平等。以諸雜染名爲生死。即
雜染法無我之性名爲涅槃。菩薩通達諸法
無我平等智生。見彼諸法皆無自性。諸有
生死即是涅槃。以於其中見極寂靜即涅
槃故。若如是知復何所得。由是於生死。非
捨非不捨等者。諸有生死即是涅槃。是故
不捨。即是無別有可捨義。即於其中見
無性故離諸雜染。名非不捨。既得如是亦
即於涅槃非得非不得。離生死外無別涅
槃而可證得。故名非得。復於其中見寂靜
故。雖無性別而證涅槃。名非不得
  *攝大乘論釋彼果智分第十一之一
論曰。如是已説彼果斷殊勝。彼果智殊勝云
何可見。謂由三種佛身。應知彼果智殊勝。
一由自性身。二由受用身。三由變化身。此
中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
所依止故。受用身者。謂依法身。種種諸佛衆
會所顯。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爲所受故。變化
身者。亦依法身。從覩史多天宮現沒受生
受欲。踰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諸苦行。證
大菩提。轉大法輪。入大涅槃故
釋曰。今當解説果智殊勝。此由諸佛三身
所顯。自性身者。謂諸法界所流法樂。大自在
轉之所依止受用身者。謂即依前所説法身。
種種諸佛衆會所顯。於諸清淨佛國土中。受
用一切法界所流大乘經等種種法樂之所依
止。復有餘義。謂是受用清淨佛土之所依止。
又是受用大乘法樂之所依止。變化身者。謂
依法身。從覩史多天宮現沒乃至入大涅
槃故者。謂現人天同分之身之所依止
論曰。此中説一嗢拕南頌
    相證得自在 依止及攝持
    差別徳甚深 念業明諸佛
釋曰。爲明諸佛所得之身故。説相等嗢柁
南頌
論曰。諸佛法身以何爲相。應知法身略有
五相
釋曰。應知法身有無量相。今於此中略説
五種
論曰。一轉依爲相謂轉滅一切障雜染分。依
他起性故。轉得解脱一切障於法自在。轉
現前清淨分依他起性故
釋曰。轉滅一切障雜染分依他起性故者。謂
轉滅依他起性雜染分。轉得解脱一切障
於法自在轉現前清淨分依他起性故者。
謂於一切法自在轉住故。轉得依他起性清
淨分
論曰。二白法所成爲相。謂六波羅蜜多圓滿。
得十自在故。此中壽自在心自在衆具自在。
由施波羅蜜多圓滿故。業自在生自在。由
戒波羅蜜多圓滿故。勝解自在。由忍波羅蜜
多圓滿故。願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
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攝。由靜慮波羅蜜多圓
滿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
滿故
釋曰。白法所成爲相等者。謂由六波羅蜜多
圓滿故。證得法身十種自在。是彼自性故
名所成。壽自在者。應知隨欲齊幾時住。便
能如意現示己身。心自在者。謂生死中能
無染汚。衆具自在者。謂於食等十種衆具。
隨其所欲如意能得。如有頌言
    諸菩薩思惟 若淨若不淨
    一切成美妙 皆由意自在
應知如是三種自在。皆由布施波羅蜜多
圓滿爲因。業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羅蜜多圓
滿故者。謂此能攝彼能生因及所生果故。
應知此中業自在者。由身語業自在而轉。
隨所欲生業現前故。生自在者。應知於生
自在而轉。於諸趣等隨其所欲攝受生故。
由此道理顯修尸羅。於其業因及於生
果皆得自在。勝解自在由忍波羅蜜多圓
滿故者。謂令諸法皆隨心轉。隨逐勝解如
所勝解一切事成。如隨所欲。轉變地等令
成金等。轉變水等令成火等。以修忍時
隨諸有情意所樂轉故。令獲得於一切法
皆隨心轉。願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
者。謂修精進一切所作皆能究竟。故所思事
一切皆成。應知在昔修精進時。隨所作事
皆能究竟。中無懈廢。由此爲因。今隨所願
如意皆成。神力自在五通所攝由靜慮波羅
蜜多圓滿故者。謂由靜慮心有堪能。引發
種種神通所作。非但由此陵空往來。亦能
了知他心等事。由是説言五通所攝。智自
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遍
了知一切爾炎。名智自在。如其所欲能正
安立契經等法。名法自在。又由慧力安立
蘊等一切法體。名智自在。此後所得一切種
智。名法自在
論曰。三無二爲相。謂有無無二爲相。由一
切法無所有故。空所顯相是實有故。有爲無
爲無二爲相。由業煩惱非所爲故。自在示
現有爲相故。異性一性無二爲相。由一切
佛所依無差別故。無量相續現等覺故。此中
有二頌
    我執不有故 於中無別依
    隨前能證別 故施設有異
    種*姓異非虚 圓滿無初故
    無垢依無別 故非一非多
釋曰。有無無二爲相者。謂一切法遍計所執
性相非有故非有相。空所顯示圓成實性
其體實有故非無相。有爲無爲無二爲相者。
是非有爲自性。非無爲自性義。非業煩惱
之所生故。非有爲相。於有爲中得大自在。
數數示現名有爲相。由此意趣非無爲相。
異性一性無二爲相者。所依法身無差別故。
非是異相。無量依止所證得故。非是一相。
倶一無故名無二相。復以伽他顯如是義。
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者。謂於世間我
執力故有別依身。此中我執都無有故無別
依身。若所依身無有差別。云何而得許有
多佛。隨前能證別故施設有異者。由多依
身各所證得故有差別。爲顯此義復説伽
他。種姓異故者。謂諸菩薩種*姓差別有多
種故。非虚故者。種*姓異故加行亦異。加行
異故資糧圓滿亦有多種。由是因縁。若唯一
佛餘者資糧。應虚無果。圓滿故者。諸佛具
作一切有情利益等事。謂正安立於三乘等。
若執如來不安有情置於佛乘。所作佛事應
不圓滿。由此道理應許多佛。無初故者。
如彼生死流轉無初。諸佛亦爾。若唯有一
即應有初。是故不一。無垢依無別者。由佛
無垢法界爲依無差別故。無有多種。故非
一非多者。由此道理。顯示諸佛非一多相」
論曰。四常住爲相。謂眞如清淨相故。本願所
引故。所應作事無竟期故
釋曰。由三因縁顯常住相。眞如清淨相故
者。清淨眞如體是常住。顯成佛故。應知如
來常住爲相。本願所引故者。謂昔發願常
作一切有情利樂。所證佛身此願所引。由此
本願非空無果。應知如來常住爲相。若謂
如來所作一切有情利樂已究竟者。此義不
然。所應作事無竟期故。以於今時猶有
無邊所應作事。一切有情未涅槃故。由是
因縁應知如來常住爲相。如是説已。應知
諸佛不可思議。由是因縁不可思議。今當
顯示
論曰。五不可思議爲相。謂眞如清淨自内證
故。無有世間喩能喩故。非諸尋思所行處

釋曰。自内證故者。謂諸如來自内所證。由此
眞如自内證故。非諸尋思所思議處。於諸
世間。亦無與此相似譬喩可喩令知
論曰。復次云何如是法身最初證得。謂縁總
相大乘法境無分別智。及後得智五相善修。
於一切地善集資糧。金剛喩定。破滅微細
難破障故。此定無間。離一切障故得轉依」
釋曰。今次應説法身證得。最初證得者。顯
此法身非所生起。體無爲故。若所生起應是
無常。金剛喩定者。此三摩地譬如金剛能
破微細難破障故。故得轉依者。由金剛喩
三摩地故。能證轉依逮得法身
論曰。復次法身由幾自在而得自在。略由
五種。一由佛土自身相好無邊音聲無見頂
相自在。由轉色蘊依故。二由無罪無量廣
大樂住自在。由轉受蘊依故。三由辯説一
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由轉想蘊依故。四
由現化變易引攝大衆引攝白法自在。由轉
行蘊依故。五由圓鏡平等觀察成所作智自
在。由轉識蘊依故
釋曰。今次應顯法身自在。由轉色等五蘊
依故得五自在。此中由轉色蘊依故證得
示現佛土自在。由此示現金銀等寶淨妙佛
國。亦得示現隨其所欲自身自在。由此
示現大集會中隨諸有情勝解所樂種種色
身。又隨所樂能現種種相好自在。又現無
邊音聲自在。又現無見頂相自在。由轉受
蘊依故。得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謂得
自在能住無罪無量廣大樂住。應知此中
由衆多故説名無量。普超一切三界樂故。
説名廣大樂住自在。由轉想蘊依故。得於
名身句身文身辯説自在。以能取相故名爲
想。由名身等能取其相。轉染想蘊。還得如
是清淨想蘊。由轉行蘊依故。得現化變易
引攝大衆引攝白法自在。應知此中隨其所
欲示現所作故名現化。改轉地等令成
金等故名變易。如意所樂能引天龍藥叉等
衆。應知説名引攝大衆。隨意所樂引諸白
法令現在前。應知説名引攝白法。由轉識
蘊依故。得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
所作智。此中大圓鏡智者。謂無忘失法所知
境界雖不現前亦能記了。如善習誦書論
光明。平等性智者。謂先通達眞法界時。得
諸有情平等心等。應知此中究竟清淨。妙觀
察智者。謂如藏主如其所欲。隨於何等陀
羅尼門三摩地門作意思惟。即得自在無礙
智轉。成所作智者。謂能示現從覩史多天
宮而沒乃至涅槃。種種佛事皆得自在
論曰。復次法身由幾種處。應知依止略由
三處。一由種種佛住依止。此中有二頌
    諸佛證得五性喜 皆由等證自界故
    離喜都由不證此 故求喜者應等證
    由能無量及事成 法味義徳倶圓滿
    得喜最勝無過失 諸佛見常無盡故
二由種種受用身依止。但爲成熟諸菩薩
故。三由種種變化身依止。多爲成熟聲聞
等故
釋曰。應知法身幾法依止。略有三種。廣説
無量。由種種佛住依止者。謂佛安住聖住
天住及與梵住故。言種種法身爲此諸住所
依。是故説名佛住依止。或謂何用諸佛涅
槃。以聲聞等與諸如來解脱等故。爲顯諸
佛解脱殊勝説二伽他。諸佛證得五性喜皆
由等證自界故者。謂諸如來所得五喜由證
法界。離喜都由不證此者。謂聲聞等離五
種喜。都由不證此眞法界。故求喜者應等
證者。是故欲求如此喜者。應須於此勤求
正證。第二伽他顯此五喜。由能無量及事成
法味義徳倶圓滿者。應知此中能無量者依
止法身有衆多佛成等正覺。一切功能悉皆
平等故能無量。由見如是能無量故深生
歡喜。及事成者。謂一如來所作利樂諸有情
事。即等一切如來所作。由佛多故事亦無
量。是故言及。由見此故深生歡喜。由法味
者。由見契經應頌等法有勝滋味。深生歡
喜。義徳倶圓滿者。謂義圓滿及徳圓滿。應知
此中隨所思念所有諸事無不具足。名義
圓滿。十力無畏不共法等無不具足。名徳
圓滿。得喜最勝無過失者。此喜超過三界
喜故。名爲最勝。永斷煩惱并習氣故。名無
過失。諸佛見常無盡故者。謂諸如來見次
前説四種最勝無過失喜。窮生死際常無有
盡。至無餘依大涅槃界亦無盡故生殊勝
喜。是故世尊證得五喜。非聲聞等。由種種
受用身依止等者。謂佛法身與受用身爲
所依止。何故復須如是依止。但爲成熟諸
菩薩故。由若離此已入大地諸菩薩衆應
不成熟。由種種變化身依止等者。謂佛法
身與變化身爲所依止。何故復須如是依
止。多爲成熟聲聞等故。由若離此下劣信
解諸聲聞等應不成熟。言多爲者。應知攝
取勝解行地諸菩薩衆
論曰。應知法身由幾佛法之所攝持。略由
六種。一由清淨。謂轉阿頼耶識得法身故。
二由異熟。謂轉色根得異熟智故。三由安
住。謂轉欲行等住。得無量智住故。四由自
在。謂轉種種攝受業自在。得一切世界無礙
神通智自在故。五由言説。謂轉一切見聞
覺知言説戲論。得令一切有情心喜辯説智
自在故。六由拔濟。謂轉拔濟一切災横過
失。得拔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横過失智故。應
知法身由此所説六種佛法之所攝持
釋曰。由是佛法攝持法身。今當顯示。由清
淨者。謂由清淨佛法攝持法身。如是法身
證得清淨由轉何法。謂轉阿頼耶識得法
身故者。謂轉滅彼阿頼耶識得法身清淨。
即法身清淨説名清淨。由異熟者。謂由異
熟佛法攝持法身。轉色根者。謂轉眼等色
根。得異熟智故者。謂轉彼故得異熟智。由
安住者。謂由安住佛法攝持法身。轉欲行等
住者。謂轉世間欲行等住。得佛法住。得無
量智住故者。謂由此故住種種住。由自在
者。謂由自在佛法攝持法身。轉種種攝受業
自在等者。謂轉世間殉利務農種種事業自
在。得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智自在故。由言
説者。謂由言説佛法攝持法身。轉一切見
聞覺知言説戲論等者。謂轉世間見聞覺知
言説戲論。得於見聞覺知自在。由此證得能
令一切有情心喜智自在故。由拔濟者。謂
由拔濟佛法攝持法身轉拔濟一切災横過
失等者。謂如世間有王家等逼惱事起。由
親友力財寶力等而能拔濟。由轉此故。證
得拔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横過失智故。由此
智力能除一切災横過失
論曰。諸佛法身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依止
意樂業無別故。當言無異。無量依身現等覺
故。當言有異。如説佛法身受用身亦爾。意
樂及業無差別故。當言無異。不由依止無
差別故。無量依止差別轉故。應知變化身
如受用身説
釋曰。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者。謂受用身無量
依止差別而轉。是故但由意樂及業無差別
故。當言無異。依身事別當言有異。此中
意樂無差別者。應知皆爲利益安樂一切
有情。業無別者。應知皆同現等正覺般涅槃
等種種作業
論曰。應知法身幾徳相應。謂最清淨四無量。
解脱勝處遍處。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
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相清淨。十
力。四無畏。三不護。三念住。拔除習氣。無忘
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功
徳相應。此中有多頌
    憐愍諸有情 起和合遠離
    常不捨利樂 四意樂歸禮
    解脱一切障 牟尼勝世間
    智周遍所知 心解脱歸禮
    能滅諸有情 一切惑無餘
    害煩惱有染 常哀愍歸禮
    無功用無著 無礙常寂定
    於一切問難 能解釋歸禮
    於所依能依 所説言及智
    能説無礙慧 常善説歸禮
    爲彼諸有情 故現知言行
    往來及出離 善教者歸禮
    諸衆生見尊 皆審知善士
    暫見便深信 開導者歸禮
    攝受住持捨 現化及變易
    等持智自在 隨證得歸禮
    方便歸依淨 及大乘出離
    於此諸衆生 摧魔者歸禮
    能説智及斷 出離能障礙
    自他利非餘 外道伏歸禮
    處衆能伏説 遠離二雜染
    無護無忘失 攝御衆歸禮
    遍一切行住 無非圓智事
    一切時遍知 實義者歸禮
    諸有情利樂 所作不過時
    所作常無虚 無忘失歸禮
    晝夜常六返 觀一切世間
    與大悲相應 利樂意歸禮
    由行及由證 由智及由業
    於一切二乘 最勝者歸禮
    由三身至得 具相大菩提
    一切處他疑 皆能斷歸禮
諸佛法身與如是等功徳相應。復與所餘
自性因果業相應。轉功徳相應。是故應知諸
佛法身無上功徳。此中有二頌
    尊成實勝義 一切地皆出
    至諸衆生上 解脱諸有情
    無盡無等徳 相應現世間
    及衆會可見 非見人天等
釋曰。諸佛法身與此所説四無量等功徳相
應。復與其餘自性因果業相應。轉功徳相
應。尊成實勝義者。此顯諸佛法身自性。諸佛
皆以成實勝義清淨眞如爲自性故。一切
地皆出者。此顯其因。修一切地得成佛故。
至諸衆生上者。此顯其果。諸有情中此最
上故。解脱諸有情者。此顯其業。以能無倒
令諸有情得解脱故。無盡無等徳相應者。
此顯相應。與其無盡無等功徳共相應故。
現世間可見者。此説變化身。及衆會可見
者。此説受用身。非見人天等者。此説自性
身。諸人天等皆不能見。此顯佛身三種差
別。説名爲轉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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