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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釋 (No. 1597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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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願求無上正等菩提。作諸有情一切義
利。要證菩提。此意方遂。是故若有如是思
惟。所有善根皆悉迴向無上菩提。作諸有情
一切義利。如是名爲共諸有情。方便善巧顯
示般若及以大悲。謂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
善根。共諸有情。此由大悲迴求無上正等
菩提。不求帝釋等富樂果。由了知故不起
煩惱。此即般若。又由具足方便善巧。不捨
生死而無染汚。是故説名方便善巧波羅蜜
多。謂發種種微妙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多
殊勝衆縁者。此顯示願波羅蜜多所作事業。
此願即是波羅蜜多。是故名願波羅蜜多。言
當來者。謂爲當來此是所爲。第七轉聲。爲
當來故發種種願。餘契經説有二種力。謂
思擇力及修習力。若雖未有修習力者。由
思擇力精進修習波羅蜜多故。説由此波
羅蜜多無間現行。此顯示力波羅蜜多所作
事業。謂由前六波羅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
樂成熟有情者。謂由般若波羅蜜多無分
別智自性等故。成立如是後得妙智。復
由此智成立前六波羅蜜多。由此自爲與
同法者。受用法樂。及爲成熟一切有情。如
是法門是到彼岸藏所攝者。此中一切大乘
教法。皆通説名到彼岸藏。如是所引十地法
門。是彼藏攝。非聲聞藏。由彼攝故。一切地
中皆修一切波羅蜜多。如是諸地遍於一切
諸佛國土。一切諸佛同所宣説。是故最勝。
由此法門是最勝故。於最初時最勝處説。
此處高廣殊妙堅牢。故名最勝
論曰。復次凡經幾時。修行諸地可得圓滿。
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謂勝解行補
特伽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増上
意樂行補特伽羅。及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
羅。於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
修行圓滿。即此無功用行補特伽羅。從此已
上至第十地。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
此中有頌
    清淨増上力 堅固心昇進
    名菩薩初修 無數三大劫
釋曰。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者。謂
勝解行補特伽羅。於解行地中經初無數大
劫修行圓滿。既圓滿已通達眞如故。成清
淨増上意樂行補特伽羅。此清淨増上意樂
行遍十地中。此在六地名有相行補特伽
羅。在第七地名無相有功用行補特伽羅。
此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入第八地
名無功用行補特伽羅。此無功用行猶未成
滿。若至第九第十地中。無功用行方得成
滿。此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如是唯
一補特伽羅。位差別故建立五種。譬如預流
一來不還。如説經三無數大劫得佛菩提。
無始生死數修施等。數値諸佛。齊於何時
名最初修三無數劫。故以伽他顯釋此問。
清淨増上力者。謂善根力及大願力。由善根
力。應知所治不能降伏。由大願力。應知常
値諸善知識。堅固心昇進者。謂發牢固心。
起増進行。牢固心者。應知所發大菩提心。
諸惡友力不能令捨。増進行者。應知現在
及生生中。善法常増終無退減。餘義易了
無煩重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攝大乘論釋卷第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増上戒學分第七
論曰。如是已説因果修差別。此中増上戒殊
勝云何可見。如菩薩地正受菩薩律儀中説。
復次應知略由四種殊勝故此殊勝。一由
差別殊勝。二由共不共學處殊勝。三由廣大
殊勝。四由甚深殊勝
釋曰。此中問答。辯諸菩薩所學尸羅。於聲
聞等有大差別故名殊勝。又此増上戒等
三學。即前所説波羅蜜多自性所攝。何故別
立。於先所説波羅蜜多。別義建立。今當顯
示。爲顯展轉相因性故別立三學。謂依尸
羅發生靜慮。復依靜慮發生般若
論曰。差別殊勝者。謂菩薩戒有三品別。一律
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此中律儀
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攝善法戒。應知修
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饒益有情戒。應知
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
釋曰。差別殊勝。謂聲聞等唯有一種律儀戒。
無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菩薩具三。是故
殊勝
論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
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
故。與彼不共。於此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
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身語心
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犯。
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
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
如是應知。説名爲共不共殊勝
釋曰。共不共中。一切性罪。謂殺生等説名爲
共。相似遮罪。爲掘生地斷生草等説名不
共。於此學處者。謂後學處。有聲聞犯菩薩
不犯者。如兩安居觀益有情輒行經宿。有
菩薩犯聲聞不犯者。謂觀有益而故不行。
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者。謂唯内
起欲等尋思。菩薩成犯。非聲聞等。一切饒
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
皆應修學者。謂能饒益而無有罪。如是三
業。菩薩應修。或雖饒益。而非無罪。如以
女等非法之物授與他人。爲遮此事故説
無罪
論曰。廣大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一由
種種無量學處廣大故。二由攝受無量福徳
廣大故。三由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
廣大故。四由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故
釋曰。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謂諸菩薩所修
學處。亦是種種亦是無量。由此於彼一切有
情。作成熟事及攝受事故。攝受無量福徳
廣大者。謂諸菩薩攝受無量福徳資糧。非聲
聞故。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
者。謂於諸有情勸令修善。名利益意樂。
若即於此補特伽羅。願由彼善當得勝果。
名安樂意樂。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謂
諸菩薩由此尸羅。建立無上正等菩提。非
聲聞故
論曰。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
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
量福。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現行變
化身語兩業。應知亦是甚深尸羅。由此因
縁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
情毘奈耶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
惱諸餘有情。眞實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心
深生淨信。後轉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尸羅甚
深殊勝
釋曰。甚深殊勝中。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
善巧者。此中顯示如是菩薩如是方便善
巧功能。謂諸菩薩若如是知。如是品類補特
伽羅。於此不善無間等事將起加行。以他
心智了知彼心。無餘方便能轉彼業。如實
了知彼由此業定退善趣定往惡趣。如是
知已生如是心。我作此業當墮惡趣。我寧
自往必當脱彼。於彼現在雖加少苦。令
彼未來多受安樂。是故菩薩譬如良醫。以
饒益心雖復殺之而無少罪。多生其福。由
多福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如是等戒最爲
甚深。又諸菩薩現起變化身語二業。當知亦
是甚深尸羅。由此道理。或作國王現作種
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毘奈耶中。變化自體
名爲變化。此中應説無厭足王化導善財童
子等事。又現種種諸本生事者。如毘濕婆
安呾羅等諸本生事。此中菩薩以其男女施
婆羅門。皆是變化。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眞
實攝受諸餘有情者。謂諸菩薩終不逼惱
餘實有情。攝受其餘實有情故。如是亦名
甚深殊勝
論曰。由此略説四種殊勝。應知菩薩尸羅律
儀最爲殊勝。如是差別菩薩學處。應知復
有無量差別。如毘奈耶瞿沙方廣契經中説
釋曰。如是四種略説差別。於毘奈耶瞿沙經
中。廣説復有百千差別
  攝大乘論釋増上心學分第八
論曰。如是已説増上戒殊勝。増上心殊勝云
何可見。略由六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縁差
別故。二由種種差別故。三由對治差別故。
四由堪能差別故。五由引發差別故。六由
作業差別故
釋曰。爲顯増上心學殊勝。作此問答
論曰。所縁差別者。謂大乘法爲所縁故
釋曰。謂大乘法爲所縁者。諸菩薩定縁於
大乘。非聲聞定
論曰。種種差別者。謂大乘光明集福定王賢
健行等三摩地。種種無量故
釋曰。大乘光明集福定王等者。顯如是等諸
三摩地種種差別唯大乘有。聲聞乘等一種
亦無
論曰。對治差別者。謂一切法總相縁智。以楔
出楔道理。遣阿頼耶識中一切障麁重故
釋曰。縁總法智對治一切障礙而住。如以
細楔除去麁楔住本識中。諸雜染法熏習
種子説名爲麁。諸對治道。能除彼故是微細

論曰。堪能差別者。謂住靜慮樂。隨其所欲
而受生故
釋曰。由有堪能住靜慮樂。隨有饒益諸
有情處。即往彼生不退靜慮。諸聲聞等無
如是事
論曰。引發差別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
神通故
釋曰。由此靜慮引發神通一切世界皆無障

論曰。作業差別者。謂能振動熾然遍滿顯示
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
類。或顯或隱。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念
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釋曰。作業差別。謂發神通所作事業。此中能
動一切世界故名振動。即彼熾然故名熾
然。言遍滿者。應知即是光明普照。言顯示
者。由此威力。令無所能餘有情類。欻然能
見無量世界。及見其餘佛菩薩等。言轉變
者。應知轉變一切地等令成水等。言往
來者。謂一刹那普能往還無量世界。言卷
舒者。謂卷十方無量世界入一極微。極微
不増。舒一極微包于十方無量世界。世界
不減。一切色像皆入身中者。謂身中現無
量種種一切事業。所往同類者。謂如往詣三
十三天。色像言音與彼同類。爲化彼故往
一切處亦復如是。顯謂顯現。隱謂隱藏。所作
自在者。如變魔王作佛身等。伏地神通
者。謂能映蔽一切神通。於請問者施以辯
才故名施辯。於聽聞者施念施樂。令得定
故名施念樂。放大光明者。爲欲召集遠住
他方世界菩薩。引發如是大神通者。引前
所説大神通故。如是一切聲聞所無。是故
殊勝
論曰。又能引發攝諸難行。十難行故。十難行
者。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
退難行。生死衆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難行。
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
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五不染難
行。生在世間不爲世法所染汚故。六勝解
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了然。於一切廣大
甚深生信解故。七通達難行。具能通達補
特伽羅法無我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
説甚深祕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離不染難
行。不捨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修
諸佛安住。解脱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
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義利行故
釋曰。如説菩薩修諸難行。此中何等名爲
難行。一切難行十種所顯。於中不離不染難
行者。不棄捨故名爲不離。謂於生死不全
捨離。亦不染汚。此甚爲難。餘九難行其義
易了
論曰。復次隨覺難行中。於佛何等祕密言
*詞。彼諸菩薩能隨覺了。謂如經言
釋曰。爲顯祕密言*詞意趣故爲此問。如
經言者。總答前問。後當別釋
論曰。云何菩薩能行惠施。若諸菩薩無少所
施。然於十方無量世界廣行惠施。云何菩
薩樂行惠施。若諸菩薩於一切施都無欲
樂。云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若諸菩
薩不信如來而行布施。云何菩薩於施策
勵。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策勵。云何菩
薩於施耽樂。若諸菩薩無有暫時少有所
施。云何菩薩其施廣大。若諸菩薩於惠施中
離娑洛想。云何菩薩其施清淨。若諸菩薩殟
波陀慳。云何菩薩其施究竟。若諸菩薩不住
究竟。云何菩薩其施自在。若諸菩薩於惠施
中不自在轉。云何菩薩其施無盡。若諸菩
薩不住無盡。如於布施。於戒爲初。於慧
爲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釋曰。云何菩薩能行惠施等者。謂諸菩薩一
切有情攝爲自體。是故彼施即是己施。是此
意趣。云何菩薩樂行惠施等者。謂諸菩薩不
樂修行味著等施。但樂修行菩薩淨施。言
味著者。意説貪染。或有餘處名來求施。
云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等者。謂諸
菩薩自得施心而行惠施。不藉他縁。云何
菩薩於施策勵等者。謂諸菩薩性自能施。慳
悋斷故。不待他策亦不自策。任運能施。是
此意趣。云何菩薩於施耽樂等者。謂諸菩薩
常行施故無暫時施。一切施故無少所施。
云何菩薩其施廣大等者。謂諸菩薩依定行
施。即是離欲而行施義。言娑洛者。顯目
堅實。密詮流散。今取密義。離流散想。依定
行施故成廣大。云何菩薩其施清淨等者。謂
諸菩薩拔除慳足而行惠施。殟波陀者。顯
目生起。密詮拔足。波陀名足。殟名爲拔。
今取密義。拔除慳足令面傾覆而行惠
施。是故説名殟波陀慳。云何菩薩其施究竟
等者。謂諸菩薩不住究竟。無餘涅槃如聲
聞等。是故究竟常能行施。云何菩薩其施自
在等者。謂諸菩薩令施等障不得自在而
行惠施。令所治障不自在故施得自在。云
何菩薩其施無盡。謂諸菩薩不住涅槃。常
行惠施。此中無盡。意取涅槃。不同聲聞
住涅槃故。其施無盡
論曰。云何能殺生。若斷衆生生死流轉。云何
不與取。若諸有情無有與者自然攝取。云
何欲邪行。若於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
云何能妄語。若於妄中能説爲妄。云何貝
戍尼。若能常居最勝空住。云何波魯師。若善
安住所知彼岸。云何綺間語。若正説法品類
差別。云何能貪欲。若有數數欲自證得無
上靜慮。云何能瞋恚。若於其心能正憎害
一切煩惱。云何能邪見。若一切處遍行邪性
皆如實見
釋曰。如經中説。苾芻。我是能殺生等者。此
中顯彼所説意趣。云何欲邪行者。謂知諸
欲皆是其邪而修正行。云何貝戍尼者。此
貝戍尼。顯目離間語。密詮常勝空。貝者表
勝。戍者表空。尼者表常。今取密義與答
相應。是故答言。若能常居最勝空住。云何波
魯師者。此波魯師。顯目麁惡語。密詮住彼
岸。波表彼岸。魯師表住。今取密義與答相
應。是故答言。善安住所知彼岸。是到所知
彼岸住義。云何能邪見等者。謂色等中如實
觀見遍行邪性。即是於彼依他起中。如實觀
見遍計所執。是邪性義。於十不善業道文
中。餘義易了
論曰。甚深佛法者。云何名爲甚深佛法。此中
應釋。謂常住法是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
住故。又斷滅法是諸佛法。以一切障永斷
滅故。又生起法是諸佛法。以變化身現生
起故。又有所得法是諸佛法。八萬四千諸有
情行。及彼對治皆可得故。又有貪法是諸佛
法。自誓攝受有貪有情爲己體故。又有瞋
法是諸佛法。又有癡法是諸佛法。又異生法
是諸佛法。應知亦爾。又無染法是諸佛法。成
滿眞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又無汚法是諸
佛法。生在世間。諸世間法不能汚故。是故
説名甚深佛法
釋曰。復有餘處契經説言。謂常住法是諸佛
法。廣説乃至又無汚法是諸佛法。此中意趣
今當顯示。謂佛法身體是常住故。説此法
爲常住法。斷滅法者。所有障垢悉皆斷滅。
由此義故即説此法爲斷滅法。有所得法
是佛法者。有情諸行八萬四千。及彼對治皆
有可得。故説此法名有所得。無染法者。清
淨眞如。一切障垢所不能染。故説此法名
無染法。餘義易了無煩重釋
論曰。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
國土。諸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

釋曰。前所未説作業差別。今於此中。復顯
菩薩等持作業。謂諸菩薩依三摩地。能修一
切波羅蜜多。又依此定能善成熟一切有情。
發神通等種種方便。引諸有情入正法故。
又由此力能善清淨一切佛土。心得自在。
隨欲能成金銀等寶諸佛土故。又由此力
能正修集一切佛法。是三摩地作業差別
  攝大乘論釋増上慧學分第九之一
論曰。如是已説増上心殊勝。増上慧殊勝云
何可見。謂無分別智。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縁
若所縁。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異熟若等
流。若出離若至究竟。若加行無分別後得勝
利。若差別若無分別後得譬喩。若無功用作
事若甚深。應知無分別智名増上慧殊勝
釋曰。今正至説増上慧時。此中意説。無分
別智名増上慧。此復三種。一加行無分別智。
謂尋思慧。二根本無分別智。謂正證慧。三後
得無分別智。謂起用慧。此中悕求慧。是第一
増上慧。内證慧是第二増上慧。攝持慧是第
三増上慧。今且成立無分別智。由唯此智
通因果故。其尋思智是此智因。其後得智是
此智果。所以成此兼成餘二
論曰。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爲自性。
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
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
眞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知是名無分
別智
釋曰。且應先説無分別智所有自性。此中體
相。説名自性。謂諸菩薩無分別智。離五種
相以爲自性。離五相者。若無作意是無分
別智。睡醉悶等應成無分別智。若過有尋有
伺地是無分別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應成。
無分別智。若如是者。世間應得無分別智。
若想受滅等位中。心心法不轉是無分別智。
滅定等位無有心故。智應不成。若如色自
性是無分別智。如彼諸色頑鈍無思。此智應
成頑鈍無思。復有餘義。若如色性智不應
成。若於眞義異計度轉。無分別智應有分
別。謂分別言此是眞義。若智遠離如是五
相。於眞義轉於眞義中不異計度。此是眞
義無分別智。有如是相縁眞義時。譬如眼
識不異計度。此是其義
論曰。於如所説。無分別智成立相中。復説
多頌
釋曰。於上所説無分別智略成立中。廣説多

論曰
    諸菩薩自性 遠離五種相
    是無分別智 不異計於眞
釋曰。由此初頌顯上所説無分別智。初自
性義如是已説。此智自性依彼而轉。次頌當

論曰
    諸菩薩所依 非心而是心
    是無分別智 非思義種類
釋曰。如是所説無分別智。當言依心爲依
非心。若言依心能思量故。説名爲心依心
而轉。是無分別不應道理。若依非心則不
成智。爲避如是二種過失故説此頌。此
智所依不名爲心。不思義故。亦非非心。心
所引故。此生所依是心種類。亦名爲心因彼
而生。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因縁 有言聞熏習
    是無分別智 及如理作意
釋曰。諸菩薩因縁者。謂此智因。有言聞熏
習者。謂由他音正聞熏習。及如理作意者。
謂此熏習爲因意。言如理作意。無分別智因
此而生。復何所縁。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所縁 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 無我性眞如
釋曰。不可言法性者。謂由遍計所執自性。一
切諸法皆不可言。何等名爲不可言性。謂
無我性所顯眞如。遍計所執補特伽羅。及一
切法皆無自性。名無我性。即此無性所顯有
性。説名眞如。勿取斷滅故説此言。又於
所縁所作行相。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行相 復於所縁中
    是無分別智 彼所知無相
釋曰。菩薩行相於所縁中所現無相。謂即此
智於眞如中平等。平等生起無異無相之
相。以爲行相。如眼取色見青等相。非此青
等與色有異。此亦如是。智與眞如無異行
相。即於此中爲釋疑難。復説二頌
論曰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餘
    字展轉相應 是謂相應義
    非離彼能詮 智於所詮轉
    非詮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釋曰。若一切法皆不可言。復以何等爲所
分別。爲釋此故説如是言。相應自性義所
分別非餘。謂即相應爲自性義。是所分別非
離於此。故言非餘。此云何成。爲重成立復
説是言。字展轉相應是謂相應義。謂別別字
相續宣傳。以成其義。是相應義如言斫芻。
二字不斷説成眼義。是相應義爲所分別。又
一切法皆不可言。因何成立。故復説言非
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由若不了能詮之
名。於所詮義覺知不起。故一切法皆不可
言。若言要待能詮之名。於所詮義有覺知
起。爲遮此故復説是言。非詮不同故。以能
詮名與所詮義互不相稱。各異相故。能詮
所詮皆不可説。由此因故説一切法皆不
可言。無分別智何所任
論曰
    諸菩薩任持 是無分別智
    後所得諸行 爲進趣増長
釋曰。由無分別後所得智。得菩薩行。此行
即依無分別智。爲進趣増長者。爲令如是
諸菩薩行得増長故。無分別智是彼任持。此
智復以何爲助伴
論曰
    諸菩薩助伴 説爲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到彼岸性
釋曰。二種道者。一資糧道。二依止道。資糧
道者。謂施戒忍及與精進波羅蜜多。依止道
者。即是靜慮波羅蜜多。由前所説波羅蜜多
所生諸善。及依靜慮波羅蜜多。無分別智即
得生長。此智名慧波羅蜜多。乃至未得佛
果已來。無分別智於何處所感異熟果
論曰
    諸菩薩異熟 於佛二會中
    是無分別智 由加行證得
釋曰。於佛二會中者。謂受用身會中。及變
化身會中。若無分別加行轉時。於變化身會
中受生。受異熟果。若已證得無分別智。於
受用身會中受生。受異熟果。爲顯此義故。
復説由加行證得。無分別智誰爲等流
論曰
    諸菩薩等流 於後後生中
    是無分別智 自體轉増勝
釋曰。諸菩薩等流於後後生中者。於次前
説二身大會後後生中。是無分別智自體轉
増勝者。即彼所修無分別智展轉増勝。應知
即是彼等流果。無分別智出離云何
論曰
    諸菩薩出離 得成辦相應
    是無分別智 應知於十地
釋曰。諸菩薩出離者。進趣究竟故名出離。即
是進趣大涅槃義。得成辦相應是無分別智
者。初護此智名得相應。次後無量百千大
劫成辦相應。應知於十地者。謂從初地乃
至第十。如是次第。此智初地唯名爲得。爾
後多時乃名成辦。是故菩薩經無數劫乃
證涅槃。由爾所時方到究竟。無分別智誰
爲究竟。而次前説次第獲得
論曰
    諸菩薩究竟 得清淨三身
    是無分別智 得最上自在
釋曰。得清淨三身者。是得如來淨三身義。
言清淨者。謂初地中唯得三身至第十地
乃善清淨。得最上自在者。無分別智非唯
證得清淨三身以爲究竟。而復獲得十種
自在。此如後説應知其相。無分別智有何
勝利。此中三種無分別智。一者加行無分別
智。二者根本無分別智。三者後得無分別智。
此中加行無分別智。謂諸菩薩初從他聞無
分別理。次雖未能自見此理而生勝解。次
此勝解爲所依止。方便推尋無分別理。是
名加行無分別智。由此能生無分別智。是
故亦得無分別名。如是加行無分別智無染
勝利。其譬云何
論曰
    如虚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種種極重惡 由唯信勝解
釋曰。爲欲顯示彼不能染故。説種種極重
惡言。爲欲顯示不能染因故。説由唯信勝
解。言由唯信樂無分別理而起勝解。故能
對治種種惡趣。此即顯示諸惡不染。此中根
本無分別智無染勝利。其譬云何
論曰
    如虚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解脱一切障 得成辦相應
釋曰。從何解脱。謂解脱一切障。由何解脱。
謂成辦相應如是解脱。由於諸地唯得相
應。成辦相應以爲因故。此即顯示無分別
智能治諸障。此中後得無分別智無染勝利。
其譬云何
論曰
    如虚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常行於世間 非世法所染
釋曰。由此智力觀諸有情諸利樂事故。思
往彼世間受生。既受生已。一切世法所不
能染。世法有八。一利二衰三譽四毀五稱
六譏七苦八樂。從無分別智所生故。此智
亦得無分別名。今當顯此三智差別
論曰
    如唖求受義 如*唖正受義
    如非*唖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義 如愚正受義
    如非愚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五求受義 如五正受義
    如末那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未解於論 求論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應知加行等
釋曰。此中三智如其譬喩。應知差別。譬如
*唖人求受境義不能言説。如是加行無分
別智。應知亦爾。譬如*唖人正受境義寂無
言説。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如非
*唖人受境義已。如其所受而起言説。如是
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此中意取能作文
字。名爲言説。如愚頌中。無所了別説名
爲愚。如前*唖喩應正安立三智差別。如
五頌中。五謂眼等五無分別。應知此中求受
正受倶無分別。加行根本於眞如義差別亦
爾。如意受義亦能分別。如是後得亦能受義。
亦能分別。如是三智如前*唖喩安立差別。
於論頌中。如未解論於論求解。如是加行
無分別智。應知亦爾。如温習論但受於法。
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此中法者。
意取文字如解論者。於法於義皆能領受。
如是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次第之言。
顯示三智似於法義領受差別。次當顯示
根本後得譬喩差別
論曰
    如人正閉目 是無分別智
    即彼復開目 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虚空 是無分別智
    於中現色像 後得智亦爾
釋曰。初頌顯示二智差別。其相可知。如虚
空者。譬如虚空周遍無染。非能分別。非所
分別。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遍一
切法一味空性故名周遍。一切諸法所不能
染故名無染。自無分別。是故説名非能分
別。亦不爲他分別行相。是故説名非所分
別。如是應知。無分別智譬如虚空。現色像
者。譬如空中所現色像是可分別。如是後
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是所分別亦能分別。
若以如是無分別智修成佛果。既離功用
作意分別。云何能成利益安樂諸有情事
論曰
    如末尼天樂 無思成自事
    種種佛事成 常離思亦爾
釋曰。如離分別所作事成。於此頌中。末尼
天樂譬喩。顯示如如意珠雖無分別而能
成辦。隨諸有情意所樂事。又如天樂無撃
奏者。隨生彼處有情意樂。出種種聲。如是
應知。諸佛菩薩無分別智。雖離分別而能
成辦種種事業。次當顯此無分別智所有
甚深。此智爲縁依他起性。分別事轉爲縁
餘境。若爾何失。若縁分別。無分別性應不
得成。若縁餘境餘境定無。云何得縁
論曰
    非於此非餘 非智而是智
    與境無有異 智成無分別
釋曰。非於此非餘者。此智不縁分別爲
境。無分別故。不縁餘境即縁依他。諸分別
法眞如法性爲境界故。法與法性若一若
異不可説故。此説根本無分別智。不縁分
別亦不縁餘。又此根本無分別智爲智爲
非。若爾何失。若是智者。云何是智而是無分
別。若非智者。云何説爲無分別智。答此問
言。非智而是智。此顯根本無分別智非定是
智。似於加行分別智中此不生故。亦非非
智。以從加行分別智因而得生故。復有別
義。非於此非餘非智而是智者。以非於此
分別轉故。説名非智。以非於餘即於分
別法性轉故。而亦是智。前後二句互相解
釋。與境無有異智成無分別者。非如加
行無分別智。有其所取能取性轉名無分
別。與所取境無差別轉。平等平等名無分
別。此智不住所取能取二種性中。如薄伽
梵餘契經中説。一切法皆無分別。爲欲顯
示無分別義。復説頌言
論曰
    應知一切法 本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無分別智無
釋曰。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者。是一切法
本來自性無分別義。何以故。所分別無故。此
即顯示所分別事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
有分別。若所分別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分
別者。何故本來一切有情不得解脱。答此
問言。無分別智無此顯彼。無無分別智。雖
一切法本來自性無有分別。而不解脱。若
於諸法無分別理。眞證智生。現見諸法無分
別性。即得解脱。此未生故未得解脱。眞證
智者。應知即是無分別智。今當顯此三智
差別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攝大乘論釋卷第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増上慧學分第九之
論曰。此中加行無分別智有三種。謂因縁引
發數習生差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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