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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婆多毘尼毘婆沙 (No. 1440_ ) in Vol.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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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中二月後四月。答曰。初得道時始度
衆生。以化衆生因縁多故。正十五日中燕坐。
時所化衆生。以無量外縁漸少。是故二月。
後泥洹時到。所化衆生轉以向盡。是故四月。
又佛初成道時。衆生爲惡者少。但十五日則
見過罪。又至中間衆生作惡漸増。二月燕坐
亦見過罪。至其後時多作非法。四月燕坐乃
見過罪。往者隨意。問曰。諸比丘何以不語
優波斯那僧衆之制。答曰。優波斯那既是大
徳。捉持佛法。以畏難故。不敢向説。除一送食
比丘及布薩。食供養佛色身。布薩供養法
身。是故聽之。此是共戒。 比丘比丘尼倶捨
墮。三衆突吉羅。非時衣者。從四月十六日
至八月十五日。名爲衣時。若有功徳衣。至
臘月十五日。名爲衣時。從臘月十六日至四
月十五日。名爲非時。此四月中。若人自恣與
衣。是名非時衣。若四月内得父母兄弟姉妹
兒女本二所施衣。若五歳會若入舍會。不名
非時衣。此各有常定故。若自求已乞衣。不
名非時。三衣具足。不聽乞故。若得不具足衣。
停是衣欲令具。得至一月。過是停捨墮。此戒
體得不具足衣。欲使具足故。得至一月。必使
一月懃求成衣。令想念不斷。得至一月。若或
時斷想。不至一月。若初日得衣即作是念。我
此十日所望必不能得。是衣不得過十日。若
過十日。若是衣乃至四肘無縫縁作。若直留
此過十日者捨墮。若不應量衣者。突吉羅。
此衣應捨。乃至十日。作是念。我此一日所望。
恐必不能得此衣。一日内不與人不作衣不
作淨。至十一日亦如前説。若初日得即停衣。
日不得所望。非望而得。是二種衣十日内。
若不作衣不作淨。不與人不受持。至十一日。
是二衣下至四肘者捨墮。若不應量。此衣捨
衣突吉羅懺。雖不得所望。非望所得應成
衣故。若比丘得不具足衣。停更望得衣故。乃
至九日不得所望。非望而得。是衣至十一日。
亦如前説。若初日得不具足衣。停更望得
衣。故至十日不得所望。非望而得。是衣一日
内若不作衣不與人。不作淨不受持。至十一
日亦如前説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第四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第五
 失譯*人名今附*秦録 
第四結從非親里尼取衣因縁
花色比丘尼者。容貌端政。色作優鉢羅花
色。此人前世久遠劫時。作一婆羅門女。父
母家人入海採寶。是女在後不能自活。便與
諸婬女共在一處。賣色自供。此女色貌不豐。
無人往來。常自咎責。何以獨爾。時世有辟
支佛。一切敬仰。有人語言。汝能供養辟支佛
者。隨心所欲世世如願。時彼女人即隨其
語。辦美飮食以優鉢羅花覆上。奉辟支佛。
即發願言。令我世世常作女人。端政無雙
爲人所敬。無能過此。又願得如沙門所得功
徳令我得之。是故今世猶作女人。顏貌第
一。以本願故。今得漏盡。安陀林者。名晝闇
林。是林廣大繁茂。林下日所不照。又林主長
者。名曰安陀。故因此爲名。以貴價疊裹一
剗肉懸著樹上。問。設有人取此*疊肉。誰邊
得罪。爲賊邊得。爲尼邊得。答曰。尼邊得罪。
何以衣服弊壞者。問曰。花色有大功徳名聞。
多人所識。何故衣服不充。答曰。世有二人
無厭無足。一得已積聚。二得已施人。花色
凡有所得求者皆與。是以供身所須常有所
乏。盈長衣中者。此是佛入靜室四月燕默。
多有比丘。捨居士衣著糞掃衣。是假衣

從非親里尼取衣第四
此是不共戒。比丘尼無犯。沙彌突吉羅。與諸
比丘結戒者。正以男子女人。不宜交往共相
染習。則致種種非法因縁。是以斷之。若是親
里不致嫌疑亦無非法。是故則聽取衣者。是
應量衣。若是白衣。若非法色衣。亦不得取。以
染應法故。取則捨墮。若多比丘取一衣。多人
犯。一比丘多尼邊取一衣。計尼犯。五種衣。三
種不得取。火燒牛嚼鼠噛。取則捨墮。二種
衣取突吉羅。取應量鉢捨墮。若取一切不應
量衣服鍵鎡器物。突吉羅。若從式叉摩尼沙
彌尼取衣與比丘尼同犯。除貿易者。令行道
者得安樂故。又使弟子無苦惱故。若比丘得
比丘尼所宜衣。比丘尼得比丘所宜衣。不貿
易者。以衣因縁故。種種馳求妨廢行道得諸
惱害。是故聽之
使非親里尼浣故衣第五
此是不共戒。沙彌使非親里尼浣故衣。突吉
羅。是中犯者。若自持衣與非親里尼。若浣若
染若打。三事中趣作一事。尼薩耆波逸提。若
一時作三事。亦得一捨墮。若浣不好淨。染不
成色。打不能熟。盡突吉羅。若使書信印信突
吉羅。若使浣捨墮衣突吉羅。若二人共一衣。
乃至多人共衣使打染。盡突吉羅。使浣染打
不淨衣駝毛牛毛羖羊毛雜織衣。突吉羅。與
學沙彌浣染打捨墮。破戒賊住如是等無犯。
使式叉摩尼沙彌尼浣染打故衣。與比丘尼
同犯。若比丘尼使比丘*尼浣故衣。突吉
羅。此戒應量不應量衣一切犯
從非親里居士乞衣第六
跋難陀説種種法者。或云。初説布施。中説持
戒。後説生天福報。或云。前後説法。但説布施
福報。爲諸比丘結戒者。一以佛法増上故。二
爲止諍訟故。三爲滅前人不善心故。四爲衆
生於正法中生信樂故。此是共戒。比丘比丘
尼倶捨墮。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
中犯者。比丘從非親里乞衣。得衣者尼薩耆
波逸提。若使書信印信突吉羅。若二人共乞
一衣。突吉羅。若爲他索突吉羅。若得應量衣
捨墮。若得不應量衣突吉羅。不犯者。從親里
索。若親里多財饒寶。從乞無犯。若親里貧匱
從索突吉羅。若親里與少更索多突吉羅。若
爲他索突吉羅若。爲法令親里自與無過。若
先請者。若非親里先請與衣從索無犯。雖先
請與衣後若貧窮。從索突吉羅。若與少更索
多。亦突吉羅。若爲他索亦突吉羅。若非親里
不索自與。無犯
第七戒
爾時波羅比丘者。此是土地名。此比丘因地
爲名。昔儒童菩薩於然燈佛所。以髮布地令
佛蹈過。以此因故。得髮紺色。即於爾時剃髮
出家。時無數人得菩薩髮尊重供養。以是因
縁。衆多衆生値過去佛。皆得漏盡入無餘泥
洹。餘四十人於今佛得度。此波羅比丘四十
人中是一人數最後度者。裸形而行者。問曰。
遠行難嶮。有賊難毒蟲難水難火難飢寒等
難。佛何以令諸比丘遠遊行耶。答曰。衆生
根性好樂不同。是故大聖因而制教。或有衆
生。因動亂遊行而生善根。是故如來讃歎遊
行。隨時一移無所繋戀。若有衆生。但因靜
默而増善根。是故如來讃歎閑居靜默自守。
隨有益故則無咎也。所以裸形者。一以佛結
戒故。不敢乞衣。二爲將來比丘多有如是諸
苦難事。欲令佛作開通因縁故。奪比丘衣者。
此六群比丘。有深智慧善爲方便。先語波羅。
汝衣滿足。長者與我。波羅許可。是故無罪。與
諸比丘結戒者。此是共戒比丘比丘尼倶捨
墮。三衆突吉羅。若比丘失一衣。是比丘僧
伽梨。可摘作衣者不應乞。若乞得者捨墮。
若乞不得突吉羅。若有餘財中作衣者不應
乞。若乞同僧伽梨得罪。若失二衣。有僧伽梨
可摘作一衣者。應乞一衣。若乞得二衣者捨
墮。若不得突吉羅。此中衣者。限應量衣。餘
不應量衣。若少若無應乞。若長乞。盡突吉

第八戒
此是共戒。比丘比丘尼倶尼薩耆波逸提。三
衆突吉羅。爾時有一居士。爲跋難陀釋子辦
衣直。此居士常與跋難陀客主來往。跋難陀
智慧福徳多財饒貨。常以財寶與此居士出
入息利。時此居士。欲辦一衣與跋難陀以求
意氣。欲令息利之中不計多少跋難陀知其
意故。便到其所勸令好作。此戒體。非親里
居士居士婦。先爲辦衣直。便到其所教令加
錢好作。若貴價好色大量。如語得者捨墮。
不得者突吉羅。若遣使書信印信突吉羅。若
不爲貴價好色大量求。隨其所宜等價等色
等量。減價減量減色。勸令作如是衣者無
犯。是中衣者。應量衣。下至四肘。上至八肘。
得應量衣捨墮。得不應量衣突吉羅。不犯者。
從親里索。若親里豐財多貨從索無過。若貧
窮者突吉羅。若先請者非親里。先請有所須
者索。若先請檀越豐有財物。勸令好作無過。
若貧乏者突吉羅。若非親里自與無犯
第九戒
此是共戒。比丘比丘尼倶捨墮。三衆突吉羅。
此亦是應量衣。若勸得不應量衣突吉羅。前
戒。一居士爲比丘先辦衣直。勸令於價色量
中加直好作。此戒體。二居士各辦衣直。各
作一衣與比丘。勸令合作。使於價色量中増
加好作。義同前戒。正以二居士爲異。不犯者。
從親里索若先請。若不索自與。盡如前説。若
遣使書信印信。盡突吉羅
第十戒
跋難陀前在家時。善於射道兼知兵法。摩竭
提國大臣將帥。遣五百人從其受法。得通射
道有達兵法。即還本國。摩竭大臣尋遣使命。
多持寶貨來報其恩。時跋難陀。以染法服出
家在舍衞國。時摩竭使到迦維羅衞。已云出
家。展轉求覓至舍衞城。到市肆上得共相見。
即以寶付之還歸本國。此是共戒。比丘比丘
尼倶捨墮。六法尼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此戒
體。若檀越遣使送寶與比丘。比丘應言。我法
不應受寶物。若須衣時得清淨衣者。速作衣
持。使若問比丘。有淨人不。應示所在。使以
衣直付淨人。教令作淨衣與比丘。使語比
丘。須衣時往取衣。比丘應到淨人所索衣作
是言。我須衣。如是三反索。得衣者善。不得
者。四反五反六反淨人前默然立。若乃至六
反默然立。得衣者善。若不得衣。過六反得衣
捨墮。戒體正在三索三默無過。若七反得衣
成罪。不得突吉羅
十誦律第二誦初三十事中第十一事
佛在倶舍毘國。此是土地名也。憍奢耶者。是
綿名也。此國養蠶。如秦地人法。蠶熟得綿。名
憍奢耶。此國以綿作衣。凡有二種。一擗綿
布貯如作氈法。二以綿作縷織以成衣。作此
二衣。名作敷具。敷具者。衣名也。與諸比丘結
戒者。止誹謗故長信敬故。行道安樂故。不
害衆生故。此是不共戒。比丘尼式叉摩尼沙
彌沙彌尼突吉羅。是中犯者。乞繭乞綿乞縷
作二種衣。衣成者尼薩耆波逸提。此二種衣。
得作三衣中受持。若乞繭自作綿不得罪。若
乞繭賣故有生蟲者突吉羅。若無蟲者無罪。
若乞得成綿貯衣無罪。若乞得繭絹已成者
無罪。若憍奢耶蟲壞作敷具無罪。若合駝毛
羊毛牛毛突吉羅。若合芻摩衣麻衣劫貝衣
褐衣欽婆羅衣。作敷具者突吉羅。作衣下至
四肘捨墮。若使他作亦捨墮。以憍奢耶貴故」
第十二事
此國以黒羊毛貴故不聽也。黒羊毛作衣法
亦二種。一以黒羊毛擇治布貯作細氈。二作
縷織成作衣。此二種衣。盡名敷具。敷具者。衣
名也。此羊毛衣得作三衣。盡中受持。此是不
共戒。四衆突吉羅。是中犯者。羊毛有四種。生
黒藍染。黒泥染。黒木皮染。黒四種黒羊毛中
隨取一種。擗治布貯作敷具。成已捨墮。若
得朽壞黒羊毛作敷具無犯。若得以成者。若
爲塔若爲僧。若以駝毛羖羊毛牛毛合作突
吉羅。若芻麻衣劫貝衣褐衣欽婆羅衣合作
突吉羅。作衣下至四肘捨墮。若使人作亦捨
墮。以黒羊毛貴故
第十三事
此戒正以雜羊毛作敷具爲異。此是不共戒。
四衆突吉羅。黒羊毛如前説。白羊毛背毛脅
毛頸毛。下者頭毛腹毛脚毛作敷具。應用二
十鉢羅黒毛十鉢羅白毛十鉢羅下毛一鉢羅
四兩。若作敷具。用黒毛二十鉢羅中乃至過
一兩捨墮。若取白羊毛十鉢羅中過一兩突
吉羅。若取下羊毛十鉢羅中乃至少一兩捨
墮。若作六十鉢羅敷具。用三十鉢羅黒羊毛
十五鉢羅白羊毛十五鉢羅下羊毛。若作百
鉢羅敷具。用五十鉢羅黒羊毛二十五鉢羅
白羊毛二十五鉢羅下羊毛。若自索羊。毛自
作成衣。亦捨墮。雖聽雜作以功力多故。有
所妨廢。是故得罪。若倩人如法作無罪。亦下
至四肘。尼薩耆波逸提
第十四事
此戒體。若作三衣已六年内。不得從檀越乞
羊毛縷種種衣具。作應量衣。則隨織成已捨
墮。除僧羯磨。僧羯磨已。得從檀越乞衣具作
衣。此戒體。斷多貪多畜。此不共戒。四衆突吉
羅。自與不犯。自有衣財作不犯。若買得衣
財作不犯
第十五結新作尼師檀因縁
默然受請。問。佛受請何以默然。答曰。佛貪結
已盡。於食無貪無染。是故默然。聲聞辟支佛。
貪結雖盡習垢猶在。是故受請。故有許可。
又云。爲斷譏謗故。若佛於食發言許可。外
道異見當言。瞿曇沙門自言。超過三界而故
於食有貪。又云。佛現大人相故。食是小事
不以致言。譬如國王終不以小事傾移。設有
大事詳而後動佛亦然也。又云。佛凡有五時
入空三昧。一受請時。二受食時。三説法時。四
有利樂時。五譏謗時。若受請時觀。請我者誰。
受請者誰。若受食時。施食者誰。受食者誰。如
是乃至譏謗我者誰。受謗者誰。以入空三昧
故。是以默然。有經説。佛亦有時受請以言許
可。問曰。佛何以有時許可有時默然。答曰。
此不可思議。經云。佛不可思議。龍不可思
議。世界業報不可思議。此是佛不可思議。
佛欲令衆生知佛心者。乃至下流鈍根衆生。
佛欲令見即得見之。若欲令不見。正使聲聞
辟支佛有通眼者。不能得見。又佛放大光
明。下至阿鼻獄上至有頂。有應度者令得見
之。不應度者對眼不見。是故佛有時許可有
時。默然。不可測也。頭面禮佛足右遶而去。
若外道異見但遶而去。若有信者禮足遶已
而去。佛身清淨喩如明鏡。天神龍宮山林河
海。一切器像於身中現。見者信敬心生。是
故頭面禮足。右遶者。順佛法故。所以右遶。
又密迹力士。若有左遶者。即以金剛杵碎之。
又佛世世已來。常順三寶父母師長。一切教
誡無違無逆。今得果報無有逆者。又佛身
淨。衆生於中各見所事。或天或神莫不見者。
是以畏敬右遶而去。問曰。外道邪見何以不
禮佛足。答曰。世世習憍慢故。又常懷惡邪
無善心故。又云。各有所事故。何以正遶三
匝。一以不惱亂佛不自亂故。二以生將來解
脱因縁故。還歸竟夜具諸淨潔多美飮食。問
曰何以正夜作食。答曰。晝日多熱飮食臭穢。
是故夜作。又云。夜作食晨得新食。若先作食
者則食宿食。是以夜作。白佛時到。問曰。先已
請佛何以重請。答曰。欲生増上功徳故。先
白以請。今更重請功徳轉増。又欲成三堅
法故。又佛時到自行。何由得知。一居士在靜
處燒香。遙供養請佛。香來遶佛三匝。又云。密
迹力士白言時到。又云。阿難時至則白。又云。
佛自知時不須外縁。佛自房住者。佛以行無
益故不行。又云。佛所以住者有五因縁。一
以入靜室。二爲諸天説法。三爲病比丘。四爲
結戒故。五爲看諸房舍臥具故。從房至房者。
爲欲令諸比丘生畏敬故。比丘行後佛自觀
諸房舍。後諸比丘必自肅愼。不敢令諸房舍
中有諸非法。又欲斷諸比丘非法談論。佛自
入房舍。終不敢有非法言者。又欲斷諸賊盜
人故。佛自行房。設有惡人不起賊心。上座
説法者。所以食竟與檀越説法者。一爲消信
施故。二爲報恩故。三爲説法令歡喜清淨善
根成就故。四在家人應行財施出家人應行
法施故。爾時有居士。請佛及僧明日舍食。佛
在世時。飮食衣服及餘供養。常受一人分。
佛滅度後。三寶分中但取一分。問曰。佛在世
時何以但取一人分。滅度後取三寶一分。答
曰。佛在世時供養色身。是故但取一人分。
佛滅度後供養法身。以佛法身功徳勝於僧
寶。是以於三分中取一分也。佛若在世時。
若施主言供養佛。則色身受用。若言供養佛
寶。則色身不得受用。應著抓塔髮塔中。施
心供養法身。法身長在故。凡爲施法。應令
心定口定。施福既深又易分別。若施佛者定
言與佛。若施法者應好分別。若施法寶口必
令定。若施經書口亦令定。若施説法誦讀經
人。口亦使定。若施衆僧亦有三種。若僧
臘若自恣臘若面門臘。於此三種應好分別。
又施衆僧復有二種。一施僧寶。二但施僧。
若施僧寶。凡夫僧聖人僧不得取分。以施僧
寶故。若施衆僧者。聖僧凡夫僧倶得取分。以
言無當故。若言施三寶。應分作三分。一分與
佛寶。一分與法寶。應懸著塔中。不得作經。不
得與説法誦經人。一分與僧寶。衆僧不得取。
此物應還付施主。若無施主應著塔中。供養
第一義諦僧。若直言施法。分作二分。一分與
經。一分與讀誦經人。不與法寶。律師言。不與
法寶。如秦地寄物來與法豐僧*祈。若自恣
若面門隨語分處。若直言與法豐僧。應分作
三分。一分與僧*祈。一分與自恣臘。至自恣
時分。一分與面門。隨取飮食。若法豐無僧。
乃至有一沙彌。沙彌應分作三分。僧*祈面門
自恣。自恣臘時。待自恣時取。面門臘隨取食。
若取自恣臘時食面門臘時應打揵椎。若有
比丘共食共分。無者自食自取。如法清淨。
若無沙彌。應入近住僧。若無近住僧。應入
尼僧。尼僧應好思量。若法豐僧始終有還理。
應擧置一處還則與僧。若必無還期。應分作
三分如前法。一分入僧*祈。一分入面門。一
分入自恣。待自恣時分。若遠方送物與尼
僧。次第如法如前僧法。更無異也。若送物
與波演。分作三分。一分入波演。以無僧*祈
故。一分入面門。一分入自恣。待自恣時分。若
遠處。以罽賓佛教熾盛。送物供養者。此物
正應與佛與僧。以僧順佛教故。若與佛與僧。
即是與法。以法不離佛僧故。應分作二分。一
分入佛。一分入僧。若送物供養罽賓。有二
種僧。一薩婆多。二曇無徳隨意供養無過。若
送物與五法僧。若無五法人。即入五法尼僧。
若無尼僧。若始終永無五法人者。此五法物。
應分作三分。僧*祈自恣面門。二種得入僧
祈用。不得分也。面門還置本處。不得取也。若
比丘作尼師壇。應用故敷具周匝修伽陀一
搩手。壞色故。尼師壇者。長佛四*搩手。廣佛
三*搩手。故敷具者。僧*祈藏中有種種故棄
衣服臥具盡名敷具。若作新尼師壇。應取故
敷具最長者。廣中取一*搩手長。裂隨廣狹分
作縁。周匝縁尼師壇。若故敷具中無大長者。
隨有處長者用。若無長者短者亦用。若一切
都無不用無罪。若四方僧雖有故衣服。非是
棄物不得取用。若有處不用捨墮
第十六事
諸比丘持毛從後來心生嫉妬者。諸賈客欲
販羊毛。不欲令羊毛多入國故。二見諸沙門
擔負羊毛。非出家人法。是故呵之。此是不共
戒。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突吉羅。由
旬者。四十里一由旬。若得羊毛。一比丘擔
去。得至三由旬。若二比丘至六由旬。如是不
計人多少。是中犯者。若比丘自持羊毛過三
由旬。尼薩耆波逸提。問曰。此是暫捨爲根
本捨。答曰。以罪言之。是根本捨。以法言之。
是則暫捨。若使五衆持去過三由旬突吉羅。
不得車載馱負。若使淨人持去過三由旬突
吉羅。不犯者。三由旬内。若著耳上。若著耳
中。若著咽下。若作氈。若著針筩中持去不
犯。若與人持去三由旬不犯。以非比丘法故。
亦自傷損
第十七事
頭面禮足一面立。問曰。瞿曇彌比丘尼衆。何
以不坐。答曰女人敬難情多。是故不坐。又
云。佛少爲尼衆説法。設爲説法不廣爲説。又
尼衆一切時佛所不坐。爲止誹謗故。若坐聽
法。外道當言。瞿曇沙門在王宮時。與諸婇女
共在一處。而今出家與本無異。欲滅如是諸
譏毀故。是以不坐。又女人鄙陋多致譏疑。
是故不坐。與諸比丘結戒者。爲増上法故。若
諸尼衆執作浣染。廢息正業。則無威徳破増
上法。又爲止惡法次第因縁。又爲二部衆各
有清淨故。此是不共戒。四衆突吉羅。是中犯
者。若比丘往語非親里比丘尼。爲我浣染擗
羊毛。若比丘尼爲浣爲染爲擗。隨作一事。
各得捨墮。若比丘尼更轉使他浣染擗突吉
羅若使式叉摩尼沙彌尼浣染擗捨墮。若遣
使書信印信浣染擗突吉羅。若捨墮。羊毛未
作淨。使浣染擗突吉羅。若淨施羊毛使浣染
擗。淨施主得突吉羅不。犯者親。里尼式叉摩
尼沙彌尼不犯
第十八事
與諸比丘結戒者。爲止誹謗故。爲滅鬪諍故。
爲成聖種故。此是共戒比丘比丘尼倶尼薩
耆波逸提。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不得畜。畜
得突吉羅。捉則無罪。是戒體。正以畜寶制戒。
如戒本説。若比丘自手取寶。若使人取。此
二種取盡取。自畜取有五種。以手從手取。
若以衣從他衣取。若以器從他器取。若言
著是中。若言與是淨人。皆爲畜故。以此五
事當取時捨墮。莫自手捉。如法説淨者不犯。
寶者。重寶。金銀摩尼眞珠珊瑚車&T027012;馬瑙。
此諸寶若作若不作若相若不相。作者。以寶
作諸器物。不作者。但是寶不作器物。相者。不
作器寶。或作字相。或作印相。不相者。不作器
寶不作字相。不作印相。若受畜如是寶捨墮。
若比丘自手取鐵錢銅錢白鑞錢鉛錫錢樹膠
錢皮錢木錢。此諸錢亦以五種取。以手捉手
取若以衣從衣取。若以器*從器取。若言著
是中。若言與是淨人。爲畜故當五種取時突
吉羅。莫自手捉。當取時如法説淨者不犯若
比丘捨墮寶若少應棄。若多設得同心淨人。
應語言。我以不淨故不取。汝應取。淨人取
已語比丘言。此物與比丘。比丘言。此是不
淨物。若淨當受。即是説淨。説淨已。然後入衆
悔過。不爲畜故。若捉他寶。若捉自説淨寶。但
捉故得波逸提。一切錢若銅錢。乃至木錢。
若他錢。若説淨錢。但捉突吉羅。非是此戒體。
是九十事捉寶戒。若種種錢似寶。玻&MT03608;琥珀
水精種種僞珠。鍮石銅鐵白鑞鉛錫。如是等
名似寶錢及似寶。若畜得突吉羅。錢寶應捨
與同心白衣淨人。不入四方僧。若重寶不得
同心淨人。入四方僧。若似寶作器。入百一
物數。不須作淨。若不入百一物數。一切器與
非器。皆應説淨。百一物各得畜一。百一之外
皆是長物
第十九事
爾時六群比丘先捨墮寶作種種用者。此寶
六群比丘如法説淨已種種轉易。此是共戒。
比丘尼倶捨墮。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突吉
羅。此戒體。以重寶與人求息利。當與時得
捨墮。若爲利故以重寶相貿。得彼寶時捨
墮。以重寶爲利故更買餘物。得物時捨墮。
以寶相貿者。如以作貿作。以作貿不作。以
作貿作不作。不作亦有三句。若以相貿相。
若以相貿不相。若以相貿相不相。不相亦有
三句。是謂以寶貿寶。用有五種。一者取。二者
持來。三者持去。四者賣。五者買取。取者。若
言取此物。從此中取。取爾所。從此人取。持來
持去亦如是四種。賣與買亦如是四種。若比
丘用鐵錢乃至木錢。與人求息利突吉羅。若
爲利故。以錢買物突吉羅。若餘似寶若
絹布。如是比丘若出息若以買物爲利故。
盡突吉羅。此戒體。正應言種種用寶。不得言
賣買。此戒直一往成罪。不同販賣戒。販賣
戒。爲利故買已還賣。成罪捨墮。錢寶若少
應棄。若多設得同心淨人。如前説。種種用寶
及後販賣戒物。要得白衣同心淨人捨。不聽
沙彌。沙彌亦捨。畜寶戒亦爾。若種種用錢及
以似寶。捨與同心淨人。不入四方僧。作突吉
羅懺。立木榜治者。板上書其罪過。以示同
見也
第二十事
爾時有梵志。是外道六師門徒。六師者。一師
十五種教。以授弟子。爲教各異。弟子受行各
成異見。如是一師出十五種異見。師別有法。
與弟子不同。師與弟子通爲十六種。如是六
師有九十六。師所用法及其將終。必授一
弟子。如是師師相傳。常有六師。與諸比丘結。
戒者爲佛法増上故爲。止鬪諍故爲成聖種。
故爲長信敬故。此是共戒。比丘比丘尼倶尼
薩耆波逸提。三衆突吉羅。此販賣罪。於一
切波逸提中最是重者。寧作屠兒不爲販賣。
何以故。屠兒正害畜生。販賣一切欺害。不
問道俗賢愚持戒毀戒。無往不欺。又常懷惡
心。設若居穀。心恒希望使天下荒餓霜雹災
疫。若居鹽貯積餘物。意常企望四遠反亂王
路隔塞。夫販賣者。有如是惡。此販賣物。設與
衆僧作食。衆僧不應食。若作四方僧房。不得
住中。若作塔作像。不應向禮。又云。但作佛
意禮。凡作持戒比丘。不應受用此物。若此比
丘死。此物衆僧應羯磨分。問曰。不死時不受
用此物。何以死便羯磨。答曰。此販賣業罪過
深重。若生在時。衆僧用食此物者。雖復犯
戒有罪。僧福田中故與受用。以受用故續作
不斷是故僧福田中不聽受用。今世無福後
得重罪。以此因縁不敢更作。比丘既死。更無
販賣因故。是故聽羯磨取物。或有方便有罪。
果頭無罪。如爲利故。糴穀居鹽。後得好心。即
施僧作福。是名方便得突吉羅。果頭無罪。或
方便無罪。果頭有罪。如爲福故。糴米不賣。
後見利故。便賣以自入。是謂方便無罪果頭
有罪。得突吉羅。凡如此比可以類解。是中
犯者。若比丘爲利故買。已不賣突吉羅。
若爲利故賣已不買*買亦突吉羅。若爲利故
買已還賣。尼薩耆波逸提。若販賣物作食噉。
口口波逸提。若作衣著。著波逸提。若作褥
敷臥上轉轉波逸提。凡市買法。不得下價索
他物。得突吉羅。衆僧衣未三唱。得益價。三唱
已不應益。衆僧亦不應與。衣已屬他故。比
丘三唱得衣。不應悔。設悔衆僧莫還。是販賣
物若無同心淨人。應作四方僧臥具。爲止誹
謗。若作入佛。外道當言。瞿曇沙門多貪利故。
令弟子捨物持用自入。又除佛福田。無過四
方僧福田。不問受法不受法持戒毀戒法語
非法語。一切無遮。若持戒比丘。若他比丘
販賣物衣食。不應食用
第二十一事
與諸比丘結戒者。爲成聖種。爲増正業故。此
是不共戒。比丘過十日捨墮比丘尼過一宿
捨墮。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突吉羅。若畜長
白鐵鉢瓦鉢未燒一切不應量鉢突吉羅。問
曰。若白衣若不如法色衣。過十一日捨墮。以
染作非法色故。若白鐵鉢若瓦鉢未燒過十
日。何以不得捨墮。答曰。衣鉢不同。衣染
則如意成色。更無増損。鉢若燒若熏。或損或
壞。是故不同。鐵鉢瓦鉢若未熏未油。得用食。
不成受持。鉢者。三種上中下。上者受三鉢他
飯一鉢他羹餘可食物半羹。是名上鉢。下者
受一鉢他飯半鉢他羹餘可食物半羹。是名
下鉢。上下兩間。是名中鉢。若大於大鉢。小於
小鉢。不名爲鉢。鉢他者。律師云。諸論師有種
種異説。然以一義爲正。謂一鉢他受十五兩
飯。秦稱三十兩飯。是天竺粳米釜飯。時人咸
共議計。謂上鉢受三鉢他飯一鉢他羹餘可
食者半羹。三鉢他飯。可秦升二升。一鉢他
羹餘可食物半羹。是一鉢他半也。復是秦
升一升。上鉢受秦升三升。律師云。無餘可
食物。直言上鉢受三鉢他飯一鉢他羹。留食
上空處。令指不觸食中下鉢亦除餘可食物。
但食上留空處。令指不觸食。下鉢者。受一鉢
他飯半鉢他羹餘可食物半羹。是秦升一升
一升。餘可食物半羹可一升半。下鉢受秦一
一升半。問曰。衣若長若減。得成受持。鉢
若長若減。不成受持。答曰。衣設長可減可續。
鉢若大若小。不可増損。是故有異。是中犯
者。若比丘一日得鉢。即是日狂心亂心病壞
心。若不見擯惡邪不除擯。如是乃至命終無
罪。後若得心若解擯。即次第數日得罪。若
得鉢經五日。若狂心亂心病壞心。若不見擯
惡邪不除擯。隨幾時無罪。後若得心若解擯。
數前五日。後取五日成罪。若得鉢日。至天
上欝單越。隨幾時無罪。後若還至本處。次第
如前説
第二十二事
見一肆上有好瓦鉢圓正可愛。律師云。佛初
出世衆僧無鉢。佛勅釋提桓因。令天巧工作
十萬鉢。在於世間肆上鉢者。是彼天鉢。非是
人造。此是共戒。比丘*尼更乞新鉢。倶尼薩
耆波逸提。三衆突吉羅。若乞白鐵鉢未燒瓦
鉢。若與他乞。若遣使書信印信。若二人共乞
一鉢若買得若自與。皆突吉羅。一切不應量
鉢亦突吉羅。若乞得白鐵鉢未燒瓦鉢。自燒
熏已尼薩耆波逸提。若比丘所受鉢。四綴以
還未可五綴。更乞新鉢捨墮。若鉢可應五綴。
若綴未綴乞鉢無犯。鉢若四綴五綴以還。食
已應解綴却好蕩令淨手拭令乾擧著淨處。
後日食前更以新繩綴已用食。若鉢未滿五
綴。更乞新鉢。此如律文。應僧中次第行。若都
不取者。還與此比丘。終身令畜。前所受持鉢
如法受持。後鉢不受。直令常畜此二鉢若食
時當持二鉢。終身如是。以示多欲罪過。斷後
惡法因縁。此鉢常好愛護。如律文説。若不護
故。使令破得罪
第二十三事
爲諸比丘結戒者。爲除惡法故。爲止誹謗故。
爲成聖種故。此是共戒。比丘*尼倶尼薩耆波
逸提。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中犯
者。若比丘自乞縷突吉羅。若使非親里織師
織。尼薩耆波逸提。若遣使書信印信。皆尼薩
耆波逸提。以憑貴重勢力故。織師畏難事必
得果。是故成罪。此戒得衣已得罪。從親里乞
縷無罪。若自織令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織。
皆突吉羅。若爲無衣故。從非親里乞縷欲作
衣。亦突吉羅。若少衣正應乞衣。不應乞縷作
衣。須縷縫衣作帶無罪。若不憑貴人勢力。自
里求之織師與織者無罪。凡一切自以意求
人織絹織布無罪。此戒不問應量不應量衣。
盡得罪。不犯者。使親里織。若非親里令織一
肘衣乃至禪帶無犯
第二十四事
此是共戒。比丘*尼倶尼薩耆波逸提。三衆突
吉羅。是戒體。若非親里居士居士婦。使織師
爲比丘織作衣。比丘自往勸。令如意好廣緻
淨潔織。許與食食具食直。得好衣捨墮。不
得好衣突吉羅。此衣亦不問應量不應量。盡
得罪。若爲織師説法令好織。不與食具食直。
得好衣突吉羅。若遣使書信印信。許與食具
食直。得好衣捨墮。不犯者。自有縷令織師織。
無罪
第二十五事
此是共戒。若比丘尼犯。倶尼薩耆波逸提。三
衆突吉羅。若比丘奪比丘衣捨墮。若奪比丘
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衣。突吉羅。若奪得
戒沙彌行波利婆沙摩那埵盲瞎聾埵不見擯
惡邪不除擯。盡尼薩耆波逸提。若奪狂心亂
心病壞心犯四重出佛身血壞僧輪五法人盡
突吉羅。若比丘尼奪比丘尼衣捨墮。奪比丘
衣突吉羅。若奪得戒沙彌尼衣行波利婆沙盲
瞎聾埵比丘尼衣捨墮。不見擯惡邪不除擯
亦捨墮。餘如前説。此戒體。比丘先根本與他
衣。後爲惱故。暫還奪取捨墮。衣捨還他。波逸
提懺。若先根本以與他衣。後根本奪。應計錢
成罪。若先暫與他衣。後便奪取無罪。若
上爲折伏弟子令離惡法故。暫奪衣取無罪。
若奪衣已。二人倶出界不失衣。若奪衣比丘
持衣出界。若失衣比丘自出界宿是則失衣。
尼薩耆波逸提者。是衣直捨還他。不須僧
中。律師云。胡本無僧中捨法。波逸提罪對手
悔過。律師云。比丘尼從佛出世至今。無得戒
沙彌尼。況有犯罪。一念不覆藏者。亦與學法。
又云。佛在世時。時有一人與學法。佛滅度後。
罽賓有一得戒沙彌。凡有二人倶得漏盡。又云。
得戒沙彌衆不作惡。更起異見入外道法中。
亦不樂俗返戒還家。無有不見聖諦而取命
終。比丘本不與他衣。以忿恚故欲令彼惱。強
以力勢暫奪彼衣。突吉羅
第二十六事
此是不共戒。餘四衆盡無此戒
爾時長老毘呵。秦言斷也。已斷一切生死煩
惱。故曰斷也。雖一切羅漢皆得漏盡。而本立
名。各有因縁。是故不同。毘呵比丘有好僧
伽梨直十萬錢。時有群賊欲劫其衣。到比丘
房前以手指戸。即問。何人。賊答。比丘。我等
欲得汝僧伽梨。比丘以僧伽梨著&T025464;中入四
禪。力持令不得。諸賊種種方便不能得衣。
即便相謂。今既叵得。當共伺求乞食不在。必
可如意。即如其計後來不在。即持衣去。以
是因縁失僧伽梨。夏三月過有閏。未滿八月
者。前安居已過。有閏者。律師云。不應言有閏
也。未滿八月者。云後安居。始過七月十五日。
未滿八月。從七月十六日次第六夜。聽阿練
若安居比丘處離衣宿。所以聽者。云外國賊
盜有時。此六夜中間是賊發時。是故聽也。此
衣應寄衆僧界内。若白衣舍無賊難處。至第
六夜應還取衣。若往衣所。若受餘衣。若不取
來。若不至衣所。不受餘衣。至第七日地了時。
尼薩耆波逸提。阿練若處者。去聚落五百弓。
名阿練若處。胡歩四百歩一百弓。胡歩者。以
搩爲一歩。如是四百歩一百弓。四百弓一
拘屡舍。四拘屡舍一由旬。云一拘屡舍者。四
百弓。摩竭國一拘屡舍。於北方半拘屡舍。中
國地平。是故近也。北方山陵高下。是故遠耳。
又云。中國多風。遠則不聞鼓聲。近則聞之。是
故近耳。北方少風遠聞鼓聲。是故遠也。所
以南北有遠近者。以聞鼓聲有遠近故。云拘
屡舍者。是聲名也。凡言鼓聲所及處是一拘
屡舍。律師云。此是定義
第二十七事
此是共戒。比丘*尼倶尼薩耆波逸提。式叉摩
尼沙彌沙彌尼突吉羅。十日未至自恣者。自
恣餘有十日在得急施衣者。若王施。若夫人
施。若王子施。大官鬪將施衆僧。有信樂心。以
物施僧。以諸貴人善心難得。又難可數見。
或有餘急因縁。是故名急施衣。若不受者。
前人功徳不成。衆僧失衣。是故聽受。若女
欲嫁時以至婿家。不自在故。今得自在。以
物施僧。若病人施。以善心故。以物施僧。令存
亡有益。如是等比。盡名急施衣。衆僧得衣。即
隨次分之。乃至衣時應畜者。從七月十六
日至八月十五日。若無功徳衣。齊是名衣時。
此一月所以名衣時。以夏安居竟檀越多致
飮食衣服供養衆僧。兼諸比丘種種執作浣
染衣服。以是因縁。此一月内有所放捨故。
名爲衣時。若有功徳衣從八月十六日至臘
月十五日。名衣時。是中犯者。若無功徳衣。
至八月十五日。是衣應捨。若作淨若受持。若
不捨不作淨不受持。至八月十六日地了時。
尼薩耆波逸提。若有功徳衣。至臘月十五日。
是衣應捨。若作淨若受持。若不捨不作淨不
受持。至臘月十六日地了時捨墮。除十日急
施衣。一切安居衣。必待自恣時分。若安居中
分。突吉羅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第五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第六
 失譯*人名今附*秦録 
第二十八事
此是不共戒。比丘得畜雨衣。比丘尼得畜浴
衣。不得畜雨衣。以尼弱劣擔持爲難。是故
不聽畜雨浴衣。畜雨浴衣凡有二事。天雨時
以障四邊於中澡浴。若天熱時亦以自障於
中澡浴。二以夏月多雨常裹三衣擔持行來。
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不聽畜。春殘一月應
求雨衣。半月應畜者。從三月十六日至四月
十五日。是春殘一月。從三月十六日至三月
盡。應求應作。若得成衣。從四月一日至十五
日應畜。畜法者。得用浴擔持行來。若不成衣
至四月十五日聽求聽作。設三月十六日
求衣。至十八日十九日成衣者。律師云。亦
得畜用察其意制。此一月内得求得畜。而
大制半月應求半月應畜。若前安居。至四月
五日應如法受持。到七月十五日。應著
一處不應畜用。若畜用者突吉羅。亦不須捨
至來年安居時。如前畜用不須更受。若後安
居。從四月一日至五月十五日。四十五日
畜。至七月十五日。應擧一處不應畜用次第
如前安居法。若閏三月。比丘不應前三月求
作雨衣。應後三月十六日應求作雨衣。若比
丘先不知有閏。前三月十六日求作雨浴衣
已竟。於其中間長。一月内不得畜用。應擧
一處。此是百一物中一事。不須與人。不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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