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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道梯橙錫杖經 (No. 0785_ ) in Vol.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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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785

得道梯橙錫杖經
 失譯人名今附東晋録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皆應受持錫杖。所
以者何。過去諸佛執持錫杖。未來諸佛執持
錫杖。現在諸佛亦執是杖。如我今日成佛世
尊亦執如是應持之杖。過去未來現在諸佛。
教諸弟子。亦*執錫杖。是以我今成佛世尊。
如諸佛法。以教於汝。汝等今當受持錫杖。所
以者何。是錫杖者。名爲智杖。亦名徳杖。彰顯
聖智故。名智杖。行功徳本故曰徳杖。如是
杖者。聖人之表式。賢士之明記。趣道法之正
幢。建念義之志。是故汝等咸持如法。爾時尊
者迦葉從坐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T050352;
跪。而白佛言。世尊。云何名錫杖。云何而受
持。唯然世尊。願敷演説。我等奉行。佛告迦
葉。諦聽善思當爲汝説。所言錫杖者。錫者
輕也。依倚是杖。得除煩惱。出於三界。故曰輕
也。錫者明也。持杖之人。得智慧明。故曰明
也。錫言不迴。持是杖者。能出三有。不復染
著。故曰不迴。錫言惺也。持是杖者。*惺&T009130;
苦空三界結使。明了四諦十二縁起。故曰*惺
也。錫言不慢。持是杖者。除斷慢業。故曰不
慢。錫者言疏。持此杖者。與五欲踈。斷貪愛
結。散壞諸陰。遠離五蓋。志趣涅槃。疏
爲業。故曰踈也。錫言採取。持是杖者。採取
諸佛戒定慧寶。獲得解脱。故曰採取。錫者成
也。持是杖者。成就諸佛法藏。如説修行。不令
缺減。悉具成就。故曰成也。佛告迦葉。如是
錫字。其義廣多。不可具陳。汝今且當如是
受持。迦葉白佛言。世尊。是錫杖者。其義
是。云何智杖。乃至建念義之志。唯然世尊。
爲敷演。佛言。是錫杖者。爲修智士。廣修
多聞。解世出世。分別善惡。有爲無爲。有漏
無漏。了智無礙。智慧成就。故曰智杖。爲持
禁戒忍辱禪定。一心不亂。常修福業。無時懈
怠。如救頭然。故曰徳杖。攝持是杖。如斯之
人。内具十六行。謂四諦。苦集滅道。四等慈悲
喜捨。四禪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無色定
空處識處不用處非想非非想處。復具三十
七行。謂三十七助道法。於是法中。了了分別。
自身作證。不隨音聲。於是法中。而自遨戲。
入空無相無願解脱門。自在無難。名之
聖。内有是徳。外執錫杖。表*式*此人。必有聖
徳。戒定忍慧。三明六通。及八解脱。皆悉
具有。以記此人。望表生敬。故曰聖人之表
式也。賢士之明記者。内有智性。故曰賢士
明記。此人内有智性。習功徳本。於法増進。
心成辦。故曰賢士明記。此人不久之間。
智慧成就。入無爲處。寂然宴靜。涅槃安樂。第
一義道。故曰趣道之法幢。建念義之志者。
是杖有三鬲。見三*鬲重。則念三塗苦惱。則
修戒定慧。念三災老病死。則除三毒貪瞋癡。
念三界之無常。則信重於三寶。除三惡。斷三
漏。淨三業。欲具三明。入三解脱得三念
處。通三達智。故立三*鬲。以相重也。復有四
鉆者。用斷四生。念四諦。修四等。入四禪。淨
四空。明四念處。堅四正勤。得四神足。故立
楞。通中鬲五。用斷五道苦惱輪迴。修







五根。具五力。除五蓋。散五陰。得五分法身。
故立五也。十二環者。用念十二因縁。通達無
礙。修行十二門禪令心無患。三重四楞合
數成七。以念如來七覺意法。成就七聖財。通
*鬲鑚八用念八正道。得八解脱。除滅八難。
故用八也。略説錫杖其義如是。汝當善持。
迦葉白佛。如是世尊。如聖法教
爾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三世諸佛法同是
也。佛言。有杖是同。若用不同。或有鈷。
或有二*鈷。環數無別。但我今日四*鈷十二
環用是之教。二*鈷者迦葉如來之所制立。
令諸衆生記念二諦。世諦第一義諦。以立
其義。爾時世尊。説*此法已。尊者迦葉。千二
百衆。及諸大會。皆悉歡喜。頂戴奉行◎
凡體法。上臺法天。下臺法地。四支法四
天王。十二環法十二因縁。包含天地人天上
下。無不斯盡。凡發慈。廣生萬行物不准
此。已起善本。持此杖法。齎天挾地。著左脇
下。以小指句之。使兩頭平正。不令高下。鳴
則常鳴。不令聲絶。其聲均細調和。恒使若
初。若初無聲訖。一行處不令有聲。若初有聲
訖。一行處常令有聲。亦使麁細一等不得。
或麁或細。僧置左足。尼*置右足。不得著
地。若檀越不出。近至三家。遠滿七家。若不
得更不容多過。若過非行者法。若限内得食。
持杖懸之樹上。勿令著地。若無樹著地。
地平處一不令傾側。眠時安杖與身相順。
置之床後。正與身齊。不令前却。持行路止息
時。頭常向日。勿令倒逆違背。持此杖即持佛
身。萬行盡在其中。謂持天*挾地。并觀十二
因縁。爲護身。一切如其傾側。一切萬物皆
亦傾側。如其平正。一切含生。皆令安隱無爲。
若下臺著地之時。令三塗衆生苦劇踰増。若
不著地。令三塗衆生因之得拔。如其顛倒。則
逆世界。亦令行者其心迷亂。若能順持。彼
此倶利若如是持。具現得威儀出入護助。
後得獲果。速成正覺・
持錫杖威儀法。有二十五事。持錫杖十事
法。一者爲地有蟲故。二者爲年朽老故。三
者爲分越故。四者不得手持而前却。五者不
得擔杖著肩上。六者不得横著肩上手垂兩
頭。七者出入見佛像不聽有聲。八者杖不得
入衆。九者不得妄持至舍後。十者杖過中不
出。復有五事。一者遠請行宿過中得出。二者
至病痩家過中得出。三者送過世者過中得
出。四者外道請者過中得出。五者不得將杖
指人畫地作字。復有五事。一者三師倶出不
得持杖自隨。二者四人共行除上座不得普
持。三者到檀越門好正威儀。四者入檀越門
三抖擻三反不出從至餘家。五者檀越出應
持杖著左肘中央
復有五事。一者杖恒在己房中不得離身。二
者不聽下頭著地。三者不聽杖許生衣。四者
日日須好磨拭。五者杖欲出時當從沙彌邊
受。若無沙彌白衣亦得
    錫杖四鈷應四諦 環應十二因縁
    中召明中道義 上頭應須彌頂
    第二應須彌山 中央木應於空
    下錯應須彌根
沙門之法。解空得道。執此&T033023;。世間一切
衆生。諸比丘等至心奉行・
得道梯橙錫杖經


又持錫杖法依天竺藏經重出使後
人看閲知其源流也
  錫杖有二十五事威儀。持錫杖有二十五
事者。一者爲蛇蟲故。二者爲年老故。三者
爲分衞故。四者爲出入見佛像不得使頭
有聲。五者不得持杖入衆。六者中後不得
復杖出。七者不得擔著肩上以手懸兩頭。
八者不得横著膝上以懸兩頭。九者不得
手掉前後。十者不得持至舍後。十一者不
得復持在三師前後。已杖出不得復杖隨。
十二者若四人倶行。一人已持。不得復持
隨。十三者若至檀越家。不得捨杖離身。
十四者至人門戸時。當三抖擻不出應當
更至餘家。十五者主人出應當杖著左肘
挾之。十六者若至室中。不得使著地。十
七者當持自近臥床。十八者當數取拭之。
十九者不使頭有生。二十者欲行當從沙
彌若白衣受。二十一者至病人家宿應得
暮杖。二十二者欲遠送過去者應得暮杖。





二十三者遠請行宿應得暮杖。二十四者
遠迎來者應得暮杖。二十五者常當自近
不得指人若畫地作字
持錫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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