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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義私記 (No. 2319_ 眞興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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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用廣&MT01302;餘自相。恐眼耳根得三塵
時。若至能取ラハ根不境。若不至ラハ
境不根。餘三根取色聲亦爾。皆有此過
云云後師云。一一根處遍有諸根各自起
用。非一根一切境。以諸根用各遍
故名互用云云
問。此二師之中以何爲正。答。燈云。然法師
意存第二解云云初師第二之解爲言
問。初師第一解及後師解有何失。答。第一解
法相之失。後師解有互用之失也」
問。釋第三能變幾門。答。有九門。即以
九頌釋之。頌云。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
第一辨能
變差別門
境爲&MT01302;&MT01302;第二自性門
第三行相門
善・不善・倶
非・第四三
性門
此心所遍行等三句第五相
應門
皆三受相
第六受
倶門
止根本識第七所
依門
五識隨縁現等
四句第八六識
倶轉門
除生無想天等三句第九起
滅門
然初
遍行觸等之五頌第五相應門之義也具如
  ○識相應門
問。六位心所名識相應之意何。答。具四義
故名爲相應。謂一時同。二依同。三所縁等。
四事等也。疏引伽云。五十一説。由四等
説名相應。謂事等處等時等所依等。事・處相
似名之爲等。時・依・定一名之爲等。正與
此同。今約見分爲行相影像相分爲所縁
自體名乃至時謂刹那。定同一世。依謂
依根。倶有・無間。不種子。以各別
八識種子各別故。
依同
即以四義頌相應。謂除
行相。或雖不同亦兼取云云彼者行
相也
問。其時同等之意何。答。心王心所必同時
起故名時同。心王所必依一根故云
。眼識心王縁青等時。遍行心所亦縁
。心王心所所縁青等影像相似名所縁等
耳鼻等
心王體一。心所各各亦有一體。彼此相
似故名事等
唯識義卷第一本終



唯識義卷第一
 釋眞興撰 
問。以此四義簡耶。答。以時同
。謂一聚心王心所必同時起故。簡餘前後
起之心心所爲言依同別識。謂眼識與
倶時意識一青色時。所縁是一。然眼識
眼根所依。第六以第七所依。所
依各別不相應。故云別識爲言
所縁等別見。謂第六第八同以第七
所依根。然第八識唯縁三種境。第六識遍縁
一切法。所縁各別不相應。故云
爲言事等體多。謂眼識與倶時第
共縁一青等之時。眼識一聚心王心所各
各體一。故以相似名爲相應。若加倶時第
六聚之心所眼識之相應者。有心王體
一心所體多之失。不相似。故云
爲言耳等
又可云以第六識聚眼識聚
中若心王若心所之隨一之時。第六識聚其
體即多。不似限識一體之心王一體之心
。故不相應。故云體多餘識准
此義
問。以四義相應者何。疏加行相同義
五義。答。其一相之義也。非理盡義
問。云爾意何。答。疏云。行簡&MT06279;其境
云云北抄云。即是第六第八皆依第七。其
境各別故不相應云云是則前所縁等之義也」
問。若爾不行相同義耶。答。疏云。或但
四義。唯除行相。以各別故一一應思。非
所以云云故知用之無失也
問。約心所六位其何。答。一遍行。二別
境。三善。四根本煩惱。五隨煩惱。六不定也。
即頌云。初遍行トイフハ觸等&MT01319;取作意
受想思
次別境謂
欲勝解念定慧。所縁事不同此一句釋
別境義
善謂
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取無
瞋無癡
勤・安・不放逸・
行捨・及不害。煩惱謂貪嗔・癡・慢・疑・惡見。隨
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憍・無
慚・及無愧・掉擧・與惛沈不信・并懈怠・放逸・
及失念・散亂・不正知。不定謂悔・眠・尋伺。二
各二云云二各二者釋
不定義
問。其名遍行等之意何。答。觸等五法具
一切處不有。故名遍行。欲等五法於
樂等別別境轉。故名別境。信等十一唯善心
倶。故名爲善。貪嗔等六煩惱根本。故名
。忿等二十本惑等流。故名隨惑。悔眠等
三性不定。故名不定也。故論云。如是六
位合五十一。一切心中定可得故。縁別別
而得生故。唯善心中可生故。性是根
本煩惱攝故。唯是煩惱等流性故。於善染等
皆不定故云云
問。心所有五十一者決定義歟。答。未必決
。對法第一立五十五。開五見哉。瑜伽第
三立五十三。加邪欲邪勝解
問。若有六位者。何瑜伽立爲五位耶。答。此
論會云。然瑜伽論合六爲五。煩惱・隨煩惱
倶是染故云云
問。有何差別故分爲五位。答。論云。復以
一切五差別。謂一切性・及地・時・倶。五中
遍行具四一切。別境唯有トノ一切。善唯
一。謂一切地。染四皆無。不定唯一。謂一
切性云云
問。云何云性地等。答。疏云。謂彼言一切處
一切地一切時一切耶。此中解云謂一切性・
及地・時・倶。倶者即一切耶。謂定倶生故。處
者三性。三性之處皆得起故。言時者。謂或
一切有心皆有。或無始不斷。或縁一切境
故總言時。地有二説。一云三界九地。二云
有尋等三地。此解爲勝。輕安不遍故。性即
三性云云
問。何故遍行具四等云云答。疏云。遍行具四。
處無故。別境有初二。不一切境。亦
相續。非心有即有。故無時也。又此未
竝生。無倶善中地者如次前説。遍三地也。
此中輕安不欲界。若如初説。從多分或
加行等説故。染ニハ四皆無ト云ハ亦從多故。如
明貪等三界地。八大隨惑皆通地及倶
皆通地等故總云四。依種類
論故。後四不定通三性。故唯有一也云云
問。説染四皆無種類而作論之意
何。答。演祕云。以煩惱中通者少不通者多
種類言故説染四皆無。據實亦通云云
算大徳云。染有四類。謂本惑與大中小三
根本惑中瞋唯在欲。餘通三界。八大隨惑亦
三界。中隨二惑唯在欲界。小隨惑中七唯
欲。諂誑二種在欲色界。是故若以種類
之。雖大隨惑通三界地。自餘三類有
不通。所以煩惱從多分説無地一切云云
此義尤
好也
問。且何故隨惑中分大中小耶。答。論云。謂
忿等十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慚等二遍
不善故名中隨煩惱。掉擧等八遍染心
大隨煩惱云云意云。忿等十別頭獨起。無
竝起義。故名小也。無慚無愧遍諸不善性
故名中也。掉擧等普遍不善性及有覆性
故名大也
問。何故不定無餘三一切。答。論云。非
觸等定遍心故。非欲等定遍地故云云
非定遍心者顯
時倶二一切
問。此六位法名心所之意何。答。以三義
心所
問。其何耶。答。論云。恒依心起。心相
應。屬於心故名心所云云
問。此三義意何。答。釋此三義。疏有四釋。故
疏云。略以三義心所總名。一恒依
起。心若無&MT01301;ニハ心所不生。要心爲依方得生故
難起
二義
若爾心望遍行心所。二與
相應。彼五説心相應故。心不心相
故。又時・依・縁・事・四義具故説名相應
此色等亦非心所難起
三義
既爾心具
與五相應。應名心所。三繋屬於心。以
心爲主。所繋屬之。心有自在所。以
故繋屬於心。有此三義故名心所第一
釋畢
又初義顯遍行。恒依心故。第二顯餘一切
心所。非恒依心心相應故。第三正解心所
之義。又解。心王不名爲所。不故。
此三義別心色等心所第二
釋畢
又解。第一句顯一切心所得心所。第二
句簡一切色等不心所。第三句顯心所
名爲所。以屬他主故心不
第三
釋畢
又初句簡無爲。不心起故。第二
句簡色不相應。第三句正解心所得名所
云云第四
釋畢
問。何必望心王心所。答。論云。如
物立我所名云云是擧喩顯心王心所之義

問。縁境之能心王既足。何必用心所。答。不
爾。論云。心於所縁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
別相。助成心事心所名。如トノ
作模填云云
問。其取總相別相之意何。答。心王若縁
青色時。但總取青。不更分別何物之青。心
所於彼青色能分別何物之青色。故心王但
總相。心所取總別相爲言喩意云。譬如
畫師與弟子。師即以墨畫總相了。弟子以
青黄等種種之丹飾彼總相之上其媚
。以墨畫跡如總相。著綵色時令
媚好出亦取別相爲言
問。心所倶起之行相如何。答。樞要下頌云。五
倶起謂遍行五隨一起
時。必餘四倶起故
九法必六倶謂別境五
不定四此
九法隨一起時。必
遍行五倶起故
九法定十四謂無明與八大隨惑
倶起時。必遍行五倶
起。故云
十四
二十一十五謂善除輕安餘十法。本惑除
無明瞋餘八法。小隨惑中諂誑
憍三。合云二十一。此中善十倶起時。必遍行五倶起。故
十五。若本惑八中隨一起時。必無明并大隨惑八及遍
行五倶起。故云十五。爲諂誑憍中隨一起時。
必無明并大隨惑八及遍行五倶起。故云十五
三起法ニハ
十六アリ謂輕安并中隨惑無慚無愧云三法。此中輕安起時
必餘十善及遍行五倶起。故云十六。若無慚無愧
倶起時。必無明并八大隨惑
及遍行五倶起。故云十六
八法十七倶謂瞋及小隨
惑之中除
誑憍三餘七。合云八法。此中若瞋等八之隨一起時。
必無明并大隨八中隨二遍行五倶起。故云十七倶
心所相應。慧者應當悉云云
問。五十一中幾竝頭起。幾獨頭起。答。遍行
五竝頭起。中隨二惑竝頭起。大隨八惑竝
頭起。又善心所若有輕安地乍十一竝起。
若無輕安地餘十竝起。自餘心所起時不定

問。遍行別境二類心所於何境轉。答。觸於
可意相轉。受於順・違・倶非・之相轉。想於
言説因相轉。思於正因等相轉。作意通
前四境已上
遍行
欲於所樂境轉觀察。勝解於
決定境轉印持。念於曾習境轉明&MT80355;。定於
所觀境轉專注。慧亦於所觀境轉簡擇也
已上
別境
問。五十一法與八識相應多少如何。答。且
第八有漏位唯遍行五相應。第七有漏位十
八心所相應。謂遍行五。我癡我見我慢我愛
四。大隨惑八。并別境中慧也。第六識五十
一法皆悉相應。前五識各三十四心所相應。
謂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本惑之中貪嗔癡
三。隨惑之中大八。中二也。若無漏已轉依位
八識各各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五。別境
五。善十一也具如
問。且就第八識何故別境等不相應。答。論
云。互相違故。謂欲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
業無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
昧無印持。念唯明&MT80355;曾習事轉。此識昧
劣不&MT80355;。定能令心專住一境。此識任
運刹那別縁。慧唯簡擇得等事轉。此識微昧
簡擇。故此不別境相應。此識唯是
異熟性故。善染汚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
&MT80355;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云云自餘七識
倶不倶之所以。習之可
  識所變門
問。識所變者何物耶。答。心王心所各自體分
之所變現相見二分也
問。百法論説二所變者。十一種色。何故此
中説相見分。答。義演云。此明唯識義。即説
二所變是見相分。百法論約法體。即説
二所變是十一色。彼論如言。二所變者即第
八識心王能變。起五根五塵。同時五數唯變
似根塵。然第七識不色等。此中除之。若
五識亦能變起實五塵。若第六識能縁變十
八界似根塵等。故彼論云二所變也。此中即
唯識道理説。五聚法皆不識。總名
云云仲算大徳難云。今謂不爾。所縁心者
皆相分攝。不見分。是故所會即爲魚肉
今應會言。彼百法論色心相對顯能所變。見
分心法。是能縁故。相分色法。是所縁故。此唯
識論體用相對顯能所變。識自體分變現能
縁所縁用云云
問。且依唯識論云何名所變相見二分。答。
論云。然有漏識自體生時。皆似所縁能縁相
現。彼相應法應知亦爾。似所縁相説名
。似能縁相説名見分云云
問。百法所説所變十一色ヲハ。見相分中何攝。
答。相分中攝。相分是色法故
問。其十一色者何。答。五根五塵及法處色也。
義忠云。第三色法亦有四義。一識所依色
五根。二識所縁色唯屬六境。三總相而
言。質礙名色。四又色有二。一者有對。若准
有宗極微所成。大乘即用能造色成。即十
有色是。二者無對。非極微成。即法處攝色
云云
問。約十一色八識所變分別何。答。第八識
所變境者。謂有漏種子・十有色處・及墮法處・
所現實色也。第七識唯變法處一分色也
六識通變一切。前五識唯變五塵也。然十
處中五塵通内外。五根唯内。言法處實色
者。威徳定所行境色也。第八縁爲言
問。約有漏識變因縁勢力故變隨
別勢力故變。如何云爾。答。疏云。因縁生
者。謂由先業及名言實種即要有力。唯任
運心。非作意其心乃生。即五八識隨
増上異熟因爲縁名言種爲因故變於境。八
倶五數即無勝力。設任運生境無實用。因縁
變法必有實體。非横計故。非用故已上

謂作意生心。是籌量心。即六七識。隨
分別作意生故。由此六七縁無等時影像
相分無實體。未必有太云。第六縁
未空華。第七執

亦非分別故變境體定無。亦縁
有故此説五倶意識也。
已上説分別變
或初通五八全及第六
少分。後第七全通第六少分。此解順論有用
等文云云
問。此二種變何變有用。何變無用。答。論云。
初必有用。後但爲云云
問。云爾意何。答。謂疏有四釋。其第四
正釋云。又解。因縁者是諸法眞實有用種子。
若用此種子故生諸法心縁變之。變必有
用。以能生者實因縁故。其八倶五數所變
之相非實種生。但假種起。故但爲境分別變
攝。分別變者心心所之總名。隨心心所之勢
故。變不眞實有用因縁種子生。彼
但爲境。無漏亦爾。非必有用。隨其所應。五
識相應心心所・及第八識體・五倶意識・或定
心・所縁有ヨリ者皆因縁變。餘無實用
但名色心等。名分別勢力故變。此解
正。無諸防難。由能縁心任運有力。彼所
變相從實種生名因縁變。若能縁心不
運起。雖任運起。而無勝力變之相。非
種生分別變。初必有用。無用者。後但
境。當情現故。非必有用。若論他假
因縁。亦是有用。非是如色有礙等用
其自相名爲有用他假因縁者
能縁之種子
若第六報心
五識倶者亦隨因縁變。其境或有云云報心
者無
&MT80355;
樞要上亦有四釋。其第四云因縁者。法
體實從眞種子生。眞種子生者所變有用。
餘名分別。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
情・本。性種等テモ應性境全・及帶質一
分・是因縁變。獨影及帶質一分トハ是分別變。然
帶質境可因縁・分別二門。從種及見二
攝故云云疏第四
同也
問。約相分假實。假相分能縁同種生故。
識所變。其四顯色等實相分別有
生。何云自體分之所變。答。色法雖自種
子生。若心種子不現行之時。不色獨
。若心種子生現行時。心種所引色種生
現。故云識所變
問。何故爾。答。心有縁慮分別故自生亦令
他生。色法不爾。何有此能乎。故疏云。由
別心相境生故。非境分別アリテ心方得云云
問。若言心引色令生色即不爾者。何説
縁有對心起如羸病人依杖立心必依
境起云云有對有三。一境界有對。謂心心所五根也。
二所縁有對。謂心心所也。三障礙有對。謂
五塵
境也
答。凡次第有二。一法相生起次第。二唯
識轉變次第也。依境心起者。是法相生起之
次第也。依心有境者。是唯識轉變之次第
也。故不相違
因論問。十八界幾識之所縁耶。答。樞要下頌
云。因見各隨應。五ニハアリニハ二。六ニハアリ
不定。自在等ヲハ分別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因者簡自在位也。見者簡
自證分等也。各者顯別別義也。隨應者顯
能縁識非決定也。五三者。五塵有三能
。謂五識隨一・第六・第八也。第八意根界攝。
六有二者。六根中初五根各有二能縁。謂第
六第八也。第六意根若第八名意根時。第六
第七二識之所縁也若第七名意根之時。第
六之所縁也。此頌不
六一
者。六識界有一能縁。謂第六識也。一不定者。
法塵界中攝五種色極略色。極迴色。受所引色。
定所生。遍計所起之色
此中威徳定所變色是第八第六五識之所縁。
若假想定所變色但第六之所縁也。此中菩薩・
二乘・異生所引各別也
問。五八識都不假色耶。答。第八無論。五
識西方有二師。一云。五識唯縁實。現量明了
自相故。一云。五識亦縁假。以能明了照
其自相。是處自相。非事自相云云具如疏第
二本
問。第八識無論者。何楞伽經云阿梨耶識
名及相猶如毛輪云云答。疏第三有
。一云名者聲。聲是名之體故。相者五根等
相。非心等之相。二云相者色蘊。名者非色
四蘊等云云故不相違意。非
具文
自在分別者。
若約佛果等者。十八界有八能縁。謂無漏
八識也。若約十地者。七轉識能縁十八界
五識互用故。七成平等智故。第八縁十一
。除七心界。第八不心法故。等分別者。
因位法塵界中有五十一心所。是亦成能縁
亦有後二分。亦成能縁。但後二分唯縁内故。
七心界故。七心界能縁之處可自證
分等。又果位十八界皆爲七心界及法塵界
中心所法爲言然從方釋此等言
。一云。等者取因中菩薩二乘異生等也。
二云。果位八識皆功用齊等。即後三分皆能
相分云云樞要意
頗異也
問。識所變者。若約親所縁縁。若約疎所縁
歟。答。約親所縁縁境也。故疏云。非心所
之爲外。非體實有外。又疎所縁縁
亦是外也云云
問。若爾疎所縁縁境ヲハ眼識不縁耶。答。隔
疎縁。故燈云。如瑠璃障外色云云
  識分位門
問。識分位者何法耶。答。二十四不相應行法

問。何故云分位。答。此二十四法不自起
前心・心所・色三位差別假立。故云分位
前三是實。此即是假也
問。名不相應行之意何。答。疏云。不相應者
簡非色心及諸心所。不相似故。行簡無爲
云云義忠云。不相應行亦有兩釋。一言行者
即行蘊。行蘊有二。一相應行即心所法。二不
相應行即是得等。今言不相應行相應
。二云。具足應非色不相應行。即簡
。如理應云云後釋與
同也
問。云何名得等。答。獲成就スル者名得。意云。
有漏無漏身中成就法上得名爲言
スル引第八識種色心斷名命根。類相
似故名衆同分。意云。人與人相似。法與
相似名同分爲言二障種差別
生性云云意云。依煩惱所知二障分別種子
異見異趣異類故。二障分別種子
之上立異生性之名爲言出離想不恒心
ルヲ無想定。意云外道以滅想心所先。
諸心心所入之定名無想定爲言
息想恒・不恒滅スルヲ滅盡定。意云。菩薩・二乘
七轉識入之定名滅盡定爲言
&MT06279;スルヲスルヲ天果無想報或云異熟
或云
意云。生無想天外道身名無想報爲言一名
二名多名能詮自性名身。一句二句多句能
差別句身。一字二字多字爲二所依
文身。先無今有名生。法非凝然
或云老。謂髮白
面皺名老也
法有暫用住。有法從無名
無常。因果不斷名流轉。善惡因果互相差別
定異。因・果感赴名相應。諸行迅疾故名
勢速。編列有叙故名次第。過未等名時。色
處分齊名方。度量諸法數。不相乖返
和合性。返此名不和合性
問。此二十四法約三法分位分別建立如何。
答。命根・二定・無想事・異生・性合此五種
心心所分位之上。名句文三立色分位之上
餘十五通立三法分位之上。意云。約得者
智慧等心上分位也。得容貌等色上分
位也。餘准知
  識實性門
問。識實性者何法耶。答。眞如也。故論云。此
諸法勝義。亦即是眞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
實性云云
問。以眞如識實性者。何百法論云
無爲法四實性。答。五無爲是眞如上假立
之名也。故不相違
問。何以知乎。答。論云。謂空無我顯眞如。
有・無・倶非・心言路絶。與一切法一異等
是法眞理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虚空
簡擇力諸雜染究竟&MT06279;證會。故名擇滅
擇力本性清淨。或縁闕所顯故名
擇滅。苦樂受滅故名不動。想受不行名
受滅。此五皆依眞如假立云云
問。五無爲是假立名者。何可識實性。答。
一切云無爲之名皆是假立也。非唯五無
故。論云。眞如亦是假施設名云云疏云。善
等眞如約詮而論。體唯是一。此五無爲依
眞如上假名空等。而眞如體非如非不如
故眞如名亦是假立。如食油蟲等。不
。唯言ヲモツテ顯故云云
問。若爾爲何義眞如耶。答。論云。眞
謂眞實。顯虚妄。如謂如常。表變易。謂
此眞實於一切位常如&MT06279;其性。故曰眞如。即
是湛然不虚妄義云云眞如名法界等。至
第三門知之
問。何故眞如名實性。答。論云。謂唯識性略
二種。一者虚妄。謂遍計所執。二者眞實。
謂圓成實性。爲虚妄實性言。復有
。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
實。爲世俗故説實性云云已上五法事
理唯識畢
  章云。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
色等云云
問。引此文之意何。答。是引
虚義也。即顯唯言之所遮也。一切愚夫二乘
等執定離識實有色等。今即遮之。妄顛倒
爲言
問。其所遮色等者等取何物。答。等取心心
所・不相應・無爲也。即遮遣遍計所執五法
事理唯虚妄レリ體用都無
  章云。如是等文誠證非一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諸教之中多説入三性
之文。皆應引成爲言
  章云。由無始來執我・法有撥事・理
空。故此觀中遣者空觀。對破有執。存
者有觀對遣空執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此遣虚存實觀起之
所以也。故善珠云。所以此初重觀起者。由
諸有情無始以來執遍計我法有撥眞俗
事理空。是故最初遣彼迷執法性
故初此觀也云云
問。其有執・空執者。増益・損減二執之中何。
答。有執者増益執。空執者損減執也
問。遣虚存實之意。増益損減之執ヲハ倶名遍計
所執。觀虚之時遣。依圓事理觀實而存也。
而何云遣虚觀増益有執存實觀
損減空執耶。答。此難可爾。但約遍計所
。設増益設損減體用都無。故觀虚之下皆
悉遣畢。其遣虚之下遣遍計所執了者。觀
依圓二性實之義自然顯了。是即一念之
中有遣虚存實義也。然今病與藥相對之
時。一念觀中空遍計所執是破増益執也。
依圓二性是破損減執爲言
問。空遍計之處増損二執竝所破了。何更
實之處可云破損減執耶。答。此難不
然。遣與存前後ナラハ者實可此難。既是一念
之觀。何差別乎。然觀遍計所執唯虚妄起乃至
觀依他圓成諸法體實等者明觀行之方法
也。遣者空觀對破有執等者明觀行之功能
相違
因論問。増損二執何以爲體。答。且約五見
四見全邪見一分爲増益執之體。邪見一分
損減執之體對法
第一
問。約我法二執分別如何。答。増益執通
法二執。損減執唯法執也
問。約識分別如何。答。第六識起増損二執
第七識唯起増益執。邪見是分別惑故。與
相應故也
問。増損二執於三性起如何。答。凡有四類
不同。一深密經唯識論云。遍計之上起増益
。依圓之上起損減執云云二中邊對法論
云。三性之上各起増損二執云云三攝論云。
遍計之上起増益執。圓成之上起損減執。依
他之上不二執云云四瑜伽云。遍計・圓成
上不増損二執。唯於依他二執
云云
問。約十地分別如何。答。損減執見道斷畢。
増益執十地猶行也
問。此二執同時起前後起。答。如斷・常二見
竝。空・有二執亦不竝也
  章云。今觀空有而遣有・空。有・空若無
亦無空・有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病與藥相對正明觀意也。
所治病有有與空。約能治藥空・
。若所治病無増・損者。應能治藥亦無遣・
爲言
問。善珠&MT80355;中以此等文廣百論三家之
其何。答。彼&MT80355;云。此中有三觀。謂空・有・
中。言遣者空觀者當清辨學徒義。偏學
若中百論等眞諦理。依他圓成其體亦空。
存者有觀者當瑜伽學徒義。偏學深密
瑜伽等意眞諦理。立依他圓成其體定
。言今觀空有而遣有空者當護法正義
圓悟諸教有非空心言絶故。破
無。破無説有。有無二説是皆世俗。勝義
理中有無倶絶。今述其意。故云今觀空有而
遣有空云云
問。此義無難耶。答。古徳破云。今謂不爾言
遣存者正釋此重遣虚存實義。若如所釋。遣
虚存實可是偏觀。既依護法中道之觀
五重觀。如何此中更明偏觀圓觀云云
問。觀空遣何。觀有遣何。答。義演云。今觀
空有而遣有空者。觀空而遣實我等。觀
而遣事理空云云
  章云。以彼空・有相對觀成。純有純空ナラハ
之空ニカアラン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重成前理也。以彼空有
者擧觀之藥也。純有純空者擧執之病也。
誰之空有者。意云。若所治病純有純空無
空相竝者。能治之觀但可有空偏有之
。爲誰相竝有空有之觀爲言
問。説之善珠信叡二&MT80355;意殊。其何。答。珠云。
空者所始病。有者能治藥。遍計所執有空雖
異而倶虚妄。故總名空。依他圓成空有雖
而體非無故總名有。迷悟相對方成觀行
若純迷無悟。若純悟無迷。誰之迷悟アラン云云
叡云。今此言略。具足應彼有空與
空有相待而觀方正觀成。然今有・空病中且
後空。空・有藥中且擧後有。若不相待
ナラハ是誰之有。以無空故何得是有。純唯空
者是誰之空。以有故何得是空云云常騰
問。此二&MT80355;勝劣如何。答。志旨各殊。不
。然章文顯然。不劬勞。二&MT80355;倶煩。如
文可察之
  章云。故欲入離言法性。皆須此方
便而入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即依上理示觀行
之詞也。意云。若欲起無分別智
眞見離言眞如。要先資糧及加行位可
此遣虚存實觀爲言
  章云。非有空皆即決定。證眞觀位非
有非空。法無分別。性離言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遮堅執也。所觀之法非
體決定是有是無。諸法體性言語道斷言詮不
及。有・無分別皆斷滅故。但是世俗虚妄施
設。何以知者。證眞實位一切諸法非有非
空離諸分別。性離言故。若諸法體有・無定
者。無分別智應爲言
問。若爾如何有爲無爲名爲有。我及我所説
云云答。今約法體詮言不及。且言有・
無不決定。然有爲無爲二智境界&MT06279;其體即
有リ不遍計體用都無也。仁王經云有無
本自二等亦如此。可
  章云。説要觀空方證眞者。謂要觀彼遍
計所執空門故入於眞性。眞體非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通伏難也。難云。若言
眞觀位非有非空者。何般若經等説
空入證眞理耶。會之云。般若經等云
空入眞者。由能顯空以爲門故入於眞性
眞體空。如廣百論云聖智所證非有非
無而有而無。即其意也
  章云。此唯識言既遮所執。若執實有
唯。既是所執亦應除遣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亦遣執之詞也。意云。爲
妄執心心所外實有トイフヲ境故説唯有識。
若執唯識眞實者。如外境是亦法
執故。亦可遮破爲言善珠云。如成唯識云。若
唯識眞實有者。如外境亦是法執。此
其意也云云信叡云。執心所取眞實唯識應
實識。執心所取故。猶如心外境云云量心可
悉之
問。執唯識實有之執如何觀遣耶。答。古徳
云。亦觀唯識之。今謂。病藥同故不
能治所治
問。若爾如何觀&MT06279;遣之。答。中上忍位發下如
實智能取空。即唯識云。既無實境離
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云云世第一法位
上如實智雙印二空。即中邊云。由唯識
無境智生。依無境智生復捨唯識智。境
既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縁識方生故云云
世第一法位決定印可非唯識唯識
即是能治唯識實有執。此即符順非空非有
中道之理仲算大
徳義也
今更助釋云。二十唯識論
云。餘識所執此唯識性其體亦無名法無我
云云疏云。若執唯識亦計所執。除入法空
法無我。若不執時。此唯識體性離言故非
云云意云。若執唯識實有者。亦是計所
執故。觀空之入爲言
  章云。此最初門所觀唯識於一切位思量
修證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遣虚存實觀之位
地分齊也。意云。此最初觀。地前位中思量。
地上位中修行。於竟位之。地前位中
加行位亦有修慧。以時短故不修。
見道位中雖所證而未圓滿故不之。
又云。資糧位唯有思量。無修・證。加行位唯
修。見修二道唯有修・證。佛位唯有爲言
問。此門唯識觀於五位觀者。何金剛般
若經會釋云十住十行位依因縁門
識觀十迴向位依唯識門無相觀四善
根位依無相門眞如觀云云答。其四種
觀門配位也。修唯識觀通修・別修
十住十行位唯識觀者。約別修行
説也。言於一切位者約通修説也。故
相違也。猶如菩提分法觀有通修別修

  第二捨濫留純識
問。捨濫留純識之意何。答。初重明三性
&MT06279;遍計所執遣虚依圓二性
唯識觀。約其所存五法事理心有境。
而境有濫故捨之不唯境。心無濫故留
之名唯識。此重意也境之有濫義。至
證文
  章云。雖事・理皆不識。然此内識有
境有心。心起必託内境生故。但識言唯。
唯境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先安立初重并標此重
也。雖觀事理等者安立初重也。然此内
識等者正標此重意
問。其有境有心等之意何。答。總相而言。五法
事理中心心所法爲心縁慮性故。餘三爲境。
縁慮故。若細論者。相分爲境。後三分
心。凡心起必託此内境生。境是爲因能
心果。故攝境從心。攝因從果。但心云
唯。不唯境爲言珠云。雖觀事理等者通
伏難。難云。初重觀中既説諸法皆不識。
若爾應唯有識無境故今通云。其理雖然。
然此内識有境有心。彼復難云。境識倶有如
何。但言唯識境。故次通云。心起必託
生故。但識言唯。不唯境云云
  章云。成唯識言。識唯内有。境亦通ニモ。恐
外故但言唯識。又諸愚夫迷執於境
煩惱・業生死沈淪。不心勤求出
。哀愍彼故説唯識言云云
問。引此文之意何。答。證此重四證文
是第一引論第十卷
問。先此文意何。答。疏云。論外人難ラク。内境與
識既竝非虚。如何可唯識ノミニ&MT06279;境。論答
二。初云。識唯内有。境亦通外。即境相分
内是依他。外是遍計所執。以心所變法
之爲外。非體實有名外。恐内心之境濫
心外之境。故但言唯識。又疎所縁縁亦是外。
若言唯境。恐心外之法。故此不論。所執
之心亦是外故。設不濫。言唯境亦得。爲
外故但言唯識。論云。或諸愚夫迷執
等。一謂所執實。二謂親取心外境
此故言迷執於境。此意可云云
問。就初文中別内境外境幾重。答。太
抄云。有兩重外。一者依他是内。遍計所執實
我實法名外。二者親所縁縁名内。疎所縁縁
云云
問。後文中云此意可解者意何。答。諸愚夫
類由迷執故耽著外境無明等。造善惡
諸苦果。若解自心之所變現時。斷
重障二勝果爲言
問。若爾唯識之理佛位應無。無此執故。答。
疏云。此第二師解唯識。佛地所無。爲
故雖愚夫。非心之理豈佛云云此意
云。唯識有二。一破執唯識。二證理唯識。凡
位有初。佛位有後。然佛位中非唯非境之
唯識理ノミニハ。亦有非心之内境理爲言邑法師
云。非心謂境也。凡聖理同。然佛非執。爲
治愚夫有迷執唯識言云云又云。非心
謂境。文相甚難。讀者可勘之
因論問。就疎所縁縁名外云何名疎所縁
。答。先所縁縁者。謂若有法是帶己相
或相應ト云所慮所託是名所縁縁。即有法者
遍計之詞也。顯縁義也。是帶己相者。帶
者狹帶也。己相者境相也。顯所縁義也心者
心王也。相應者心所也。所慮者縁慮義。又顯
所縁義也。所託者依託義。又顯縁義也。此
所縁縁中有其二種。一親所縁縁。謂若與
縁體相離是見分等内所慮託也。二疎
所縁縁。謂若與能縁體雖相離。爲質能起
内所慮託
問。其名親名疎之意何。答。相分是心中現
故名親。本質心外故名疎也。意云。第八所
變之境是第八之親所縁縁也。望七轉識
疎所縁縁。餘准知
問。約八識分別如何。答。親所縁者乍八識
定有。約疎所縁縁者。第八識有三師義。第
一師云一向無。第二師云亦定有。第三正義
師云因果位中有無不定也。第七識定有。第
六識有無不定。前五識定有也具如論第
七卷
  章云。令自觀心解脱生死。非謂内境如
外都無。由境有濫捨不稱唯。心體既純。
留説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上引證了。依之重成
也。意云。成立唯識之意。爲有情觀
唯心理脱生死得涅槃爲言非謂内
境等者。如上引疏文。易知。又論第十云。或
識相見等從縁生。倶依他起。虚・實如識。唯
言遣外不内境。不爾眞如亦應非實
正與此文同也。由境有濫等者釋重名

  章云。厚嚴經云。心意識所縁皆非
。故我説一切唯有識無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是亦第二爲捨濫留
引也。此經西方有梵本翻譯。唯
識論第七引此經文。章主依此引爲
泰法師佛地疏云。法師持梵本來。若翻可五六
卷許。然未翻也。云云 義濱云。密嚴經是同本也云云
問。先此頌之意何。答。疏云心意識所縁皆
非離自性即縁識之體。或事ナラハ即自心
ナリ。或理ナラハ即義之所依本事&MT01319;。謂第八心・
第七意・餘六識所縁皆自心爲境。佛言。由
是理故。我説一切有爲無爲皆唯有識。
餘實心外境云云
問。此疏文意何。答。義演云。疏中解上二句
二解。一云。心意識所縁。此所縁者即是第
八識上見相分。皆非離自性者即是八識自體
分。意説。所縁見相分皆不自體分之
自性也。故疏文云。即縁識之體者。意云。縁
識即是見分也。體者即自體分故。見分是識
體上用。即是自體分縁見分。此見分不
自體分也。言或事性者。事之言境事&MT01319;。即是
相分。此相分不自體性。故言性也。二
云。其眞如理體即是義之所依本事。本事即
是體事也。義者即是餘有爲法也。眞如名
實心云云&MT80355;文雖旨。
然甚煩宜
今謂。即縁識之
體者是總句也。次二或言是別句也。謂或事
性等者有爲境事。是相分也。或理體等者無
爲理體。是有爲法事義之本體也。有爲相分
是識上用也。無爲理體是識之實性也。倶
是心意識之所縁也。心意識縁此二種。即
是還縁自體爲言
因論問。八識心心所起縁境時倶有所依
幾耶。答。樞要下頌云。五ニハアリニハ二。
トニハ一倶依アリ。及開導因縁トヲ以。一一皆増
云云即五四者眼等五識各有四所依。謂一ニハ
順取依。謂即眼等各根。亦名同境根。二ニハ
了依。謂第六識。亦名分別根。三分位依。謂
第七識。亦名染淨根。四依起依。謂第八識。
亦名根本根也。眼等五識必具此四根
境也。六有二者。第六識有二依。即一分
位依。謂第七識。二依起依。謂第八識也。七八
一倶依者。第七識有一。即依起依。謂第八
識也。第八識有一倶有依。謂第七識也。及開
導因縁等者。如上所説倶有所依。又加開導
依因縁依爲言即若約眼識總有六依。謂倶
有依有四。并加開導獨縁トヲ也。餘准知之」
問。且約倶有依幾義倶有依。答。
云。若法決定セリ。有セリタリ主令心心所取
自所縁。乃是所依。即内六處。餘非有境・定・
爲主云云意云。眼等六根一是決定。二是
境。三是爲主。四令心心所取自所縁之
。具此四義故成倶有根
問。若言四義倶有根者。第七第八
所依根。而第七不第八所縁三種
。何云第八與第七自所縁之義。答。
從方云。亦有心心所取自所縁。即第
八見分是第八自證分親所縁縁。第七還縁
第八見分疎所縁縁。爲ニハ親縁スルカ
著故起中間相分。故名爲疎所縁縁云云
問。第八以第七所依根。而第七縁第八
見分我法。第八縁三種境。何可第七
第八取自所縁之義。答。從方云。第七
見分疎所縁縁。還令自證分縁
見分親所縁縁。還是八第七家境也。
八雖無我法猶所縁境同也云云
問。菩薩入法空滅定之時。有漏第七滅。但
無漏末那。而第八猶是有漏&MT01319;。何無漏第
有漏第八所依根。明昧殊故。答。非
但約第七此難。亦約第六此難
然約親近不共根。不有漏根爲無
漏識之所依。第八是諸識共根&MT01319;。共根是疎
故。雖有漏無漏依故。從方云。第八
&MT01319;。故亦爲依。又演祕云。六七二執違
故。七スル亦轉。第八無執不專違
所以不所依云云之明知。第八識
ニハ是共根。二是疎遠。三是無執故。雖有漏
無漏也。明暗一雙之失不共有執
之識已上三箇問之答。先徳
未決也。可祕可
問。凡心心所名有所依幾所依。答。總有
三種一因縁依亦名
子依
謂自種子。諸有爲法
皆託此依。離自因縁必不生故。此有二師
。一難陀勝子義。二護法正義云。然種自類
因果不倶。種現相生決定倶有云云二倶有依
亦名
上縁依
四師義。一難陀等義。二安慧等義。
三淨月等義。四護法正義。即次上所論倶有
依四義是護法正義也。三開導亦名
間縁依
三師義。一難陀等義。二安慧等義。三護法正
義。云開導依者。謂有縁法爲主能作等無
間縁。此於後生心心所法。開避引導名開導
。此但屬心。非心所等云云具如論第四及
唯識義卷第一末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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