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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玄疏文義要 (No. 2299_ 珍海撰 ) in Vol.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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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舍利事
問。佛涅槃後。留舍利。利世間。爾者佛舍利
有幾種耶。答云云二種舍利全身碎身也
華玄第九云舍利
有無
問。首楞嚴經云。本願力故。
現法盡。三昧力故示碎身舍利。大品則釋
此經云。如來碎金剛身作末舍利。此二經明
有舍利。新金光明云○如來身舍利。畢竟
不可得○此經無舍利。有無相違。云何領會
耶。答。有無之言。則是佛説。理無違背。初明
有者。據佛迹身。後明無者。就法身也。又
前明有。示同凡夫二乘故名。此身從業報
起故有舍利。後明無者。不同凡夫二乘。明
如來之身是幻化身。非實業報生故。無力
骨也。又大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非是
血肉之所成立。若不二而二。故開二身。法
身無舍利。應身有舍利。二而不二。則此身
名爲法身。故無舍利也
統略下。釋醫師譬云。問曰。遣幾使耶。答
曰。釋迦全碎二舍利爲兩使也
華玄九云。小乘謂骨是金剛。肉非金剛。以
傷出血故。大乘明一切堅滿故。皆是金剛。
無有能傷佛身肉者也。問。世間金剛以羊
角碎之。舍利金剛下得爾耶。答。不也。唯有
如來。入金剛三昧。出世間道力能破此身
耳。世間之總無能壞者○多寶全身欲表
法身。常恒釋迦碎質示應身滅度也
意云。示者則示自體故。釋迦則應示。應准
知多寶則法身。示法身實義也。或化身家。
舍利則化身攝故。智論云。後化佛身及七寶
云云佛身則佛舍利也。既云化之。即化身
也。以是化身表法身也
涅槃疏十云。分布舍利八斛四斗
同十五云。分舍利爲八分者。實爲三分。天
得一分。人得一分。龍得一分。就人中八國
共分故。爲八分。而今不言三分。止言八分
者。此是據本爲語。本是人間。八國分爲八。
後時天與飛來求覓分故。就此八分中。各滅
取與之。故得爲三分。今據本時爲言故
言八分
          東大寺大喜院
三論玄疏文義耍第九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十私抄
雜問答并前大科餘殘等此猶不盡也
三論法華問答在別
十三問答三十許
 法華品有無前後等通他
宗難
 大悲代受苦
 四弘願
 菩薩逼惱衆生
 共貪生不共貪滅
 雜華經釋華嚴題佛
 菩薩護戒事
 伽耶山頂經四種發心龍女
 十住菩薩見生死始終
 一佛度一切
 迦葉佛不説涅槃經
 授記事鴒鳥
聲聞實成佛歟
 毛道衆生
 調達造逆先後
 菩薩位立煗等四心
 四依位分供佛
得義
 菩薩五位
 道場量
 自宗行業
 祖師血脈
 玄疏本末録
  雜問答
問。以菩薩三聚戒。約止善作善。如何分別
耶。答。百論疏有二釋。一云。初律儀是止善。
餘二是作善。二云。三種竝是止善法華疏同
第二釋
問。付第二釋。凡止諸惡。皆是律儀戒攝也。
以律儀中息諸惡故。故餘二但是行善依
也淨影大師。別論三聚戒。律儀是止。餘二
是作釋。是專契道理。餘者如何耶。答。法華
疏第二云。有人言。初戒以止善爲體 後二
以行善爲體。今明不爾。若後二以行善爲
體。初受戒時。未修行度人。則應但受得
一戒。菩薩之戒。便不具足。今明三戒竝以
止善爲體。初戒止息威儀之惡。次止不行
善之惡。後止不度人之惡。故初受戒時。具
得三戒。但後時修行善法。及度衆生耳
淨影釋云。別論律儀。是止。止諸惡故。餘二
是作。作諸善故。通論一一皆是止作略抄問。
破有人言後二行善云。初受戒時。不具
是者。於止善同有此難。初受戒時。未修
行度人。云何得捨不行善之惡。及不度人
之惡耶。又初受戒時。立誓限行一切善。度
諸衆生故。得具三戒。又成増上不放逸故。
得修行諸善。具慈悲故。得攝衆生戒。而何
難云初受戒時。戒不具足過有之耶。答。初
受戒不具難。實止作例同難通。然戒分別者。
行善正約起作未作。云何得之耶。止善但
據斷惡。惡法麁故。受戒即捨。初雖不行。其
心不遮。即無惡法。然未起作故。無行善

問。金光明已會三乘教耶。答。法華疏二云
新撰但未會三教故。不名教會。法華理教
倶會云云問彼疏云。未涅槃前。九十日説。
所以知然。從如來出世。至於法華。未有八
十之語。説法華已。後時於魔王。唱言劫後
日矣等文法華之後。三一已會者。法華疏
文也。既是法華以後説。何云末會教。況盛
談常住妙果。與法華後段同。何隔前段
旨耶。疏云。究竟大乘菩薩藏攝。頓教所收
云云既是頓教。何勞云末會三教耶。答。文
中不會三乘故歟。猶不審也
問。四卷金光明初。不列同聞衆。有何故耶。
答。信相室中。感四佛。及夢中見聞。非千二
百等共聞故云云問。信相室中。讃感四佛
説。於睡夢中。聞懺悔法。皆是寄教主釋尊
而起此教。況中間諸品。大衆同聞之。何可
無同聞衆耶。彼無量壽經等。雖於王宮
上。佛不共千二百等比丘。而經始列之。此
亦應爾。依新譯金光明經。始列九萬八千
大比丘衆。百千萬億大菩薩衆等也。故知。
今經不列者。但是傳者省略而已。何云千二
百等不聞乎。答。疏云。通發起中。可有同聞。
而不立者。有三義。一者壽量品。是信相室
説。不與千二百等共聞。二者懺悔品。是信
相夢中見聞○三者後讃佛品中。他方大士。
往他方讃佛等文既云應有同聞故。亦應
有道理許也。然約別義不立。設非經家。
是傳者省略。亦應存此義。不立故。與新譯
不相違也
問。信相菩薩何位耶。答。地前菩薩也。問。有
何誠證也。答。疏言。又信相者。此是地前菩
薩。於理決定。故名爲信。此人曾供養諸佛。
深植善因。故能承佛三密冥加。疑佛八十
問。大師依僧祇律。分別塔婆及支提。爾者
地持論意同云耶。答。律意有舍利名塔婆。
無舍利名支提。地持莫問有無皆名支
法華藥草品疏問。地持論云。身供養。支提供
云云故與支提各別也。何異僧祇律耶。

問。過去威音王佛。所説法華。有幾偈耶。答。
二十千萬億偈也。遊意云。二十千萬億那由
他偈云云問。違經文何云那由他偈耶。答」
問。付法華經題目。言蓮華者。譬説歟。進云
法説也。付之蓮華者。是世界所有華也。以
此顯法殊妙。豈非譬喩乎。依餘處。皆言
譬喩耶。答。華玄二云。問。蓮華但是譬名。亦
是得法説耶。答。大集經偈云。慈悲莖智葉
乃至以衆徳。爲蓮華也云云問。此證不明。
遊意依大集文。云遍喩也。答似易而
勞也
同。藥草品文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爾會
小乘行。爲菩薩道歟。進云。昔説大因爲小
果。今指小果爲大因文義疏
釋也
問。論云。謂發
菩提心退已還發等文此取前後發菩提心。
爲菩薩行。非指小行耶。答。正取前後大
行。兼收小行也
華玄七云。而有此不究竟之智斷。宜會歸一
乘。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也。論釋云。汝
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提心退已還發。
前昔所修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此意明
取菩提心善根故。是故菩薩道耳。二乘智
斷皆是菩薩道之遠縁。人天善根亦爾也
論疏云○今即取前後菩提心。爲種子。無上
故取此文。而釋之也
又云。同後重發菩提心。得成佛果故云云
問。法華經意。惡人亦成佛云云爾依何文證
之耶。進云。譬喩品文云。汝等若能信受是
語。一切皆當得成佛道云云大師引此文
爲證也法華
遊意
付之此明信受一乘經者。皆
當成佛。何以之證惡人成佛耶。答
遊意引此文已云。此分別説一切成佛。豈
簡惡人云云一云。設造惡者。信受此經。皆
當成佛也。惡人信受。豈簡之耶。一云。信受
一切皆成佛之語。即所信義中一切。總攝善
惡。無簡所也前義順文
是正義也
問。法華經中擧三世諸教。其中以法華。爲
難信也。爾已説者。通攝華嚴耶。答云云西
方若攝之者。疏云。法華之前。大小分流。其
言易 信文 新撰疏華嚴經明一因一果。兼開
三乘方便。故云或現聲聞小乘門。或現縁覺
中乘門云云何云大小分流耶 若不通華
嚴者 疏云。謂華嚴已後。靈山之前。教非一
也。已説今説當説者。略擧三説。攝一切教
也。已説者。法華之前。一切大小教也云云
説周擧攝一切。又別擧華嚴名。顯其教門。
豈不攝之耶。答。大小分流中。有華嚴經也。
又云。華嚴頓教。非是大小分流論之
問。大乘意。初禪梵王。初得聖果耶。答有。
問若是聲聞。應同小乘義。而小乘云色界
不得入正道也。若菩薩者。初地已上果報
也。何於彼身。始入聖得果耶。答聲聞果歟」
問小乘意。聖者爲初禪梵王耶。答。得初果
已。爲初禪梵王云云問梵大梵宮。是僻見
所居。唯是凡夫也。何云聖者生彼耶。答
維摩疏一云。又梵得那含。釋證初果云云
釋經首同聞衆中。梵王也
涅槃疏十一云○昔是梵王請。今是迦葉請。
昔是凡夫請。今是聖請。然梵王是那含人。何
以知之。如瞿伽離。謗身子目連。梵王來之。
瞿伽離云。佛説。汝得不還果。汝何意來。若
爾。即是阿那含也。若爾者何得定是凡。解
云。當請是凡也。若請時是凡。得後果者。則是
有得初果義。何意上不得初果。解云。前時
小乘意。若依小乘。上無得初果義者。此王
已應前得初果意方生初禪。如此者。請
時已是聖也云云
又云。上色界天等。無有初得道義云云
  成實許色界身入聖。見第十九卷
問。瞿伽離者。是惡人。彼言。佛説梵王得不
還果者。應是虚妄語。如何以此。證梵王是
凡耶聖耶。答可具考決之
 天台疏記第二。引別譯雜阿含經第□云。
 瞿伽利云。佛説。汝得阿那含耶。梵王答
 如是云云
別譯雜阿含經第六云。佛在王舍城迦蘭陀
竹林時。梵主天中。於其中夜。威光甚明。來
至佛所。爾時世尊。入火光三昧。時梵主天。
作是心念。今者如來。入於三昧。我來至此。
甚爲非時。當爾之時。提婆達多。親友瞿迦
離比丘。謗舍利弗及大目連。此梵主天。即
詣其所。扣瞿伽利叫喚。言瞿伽利。汝於
舍利弗目連。當生淨信。彼二尊者。心淨柔
煗。梵行具足。汝作是謗。後於長夜。受諸哀
苦。瞿伽梨即問之言。汝爲是誰。答曰。我是
梵主天。瞿伽梨言。佛記汝得阿那含耶。梵
主天答言。實爾。瞿伽梨言。阿那含。名爲不
還。汝云何還梵主天。復作是念。如此等人。
不應與語等文此卷上文。梵主天。亦名梵
王也
涅槃經第二十云。阿闍世王。復於前路聞
舍婆提毘流離王乘船入海遇火死。瞿伽
梨比丘。生身入地。至阿鼻獄
大論第十三云。復有人雖不貪恚。而妄語
人罪。心謂實爾。死墮地獄。如提婆達多弟
子。倶迦離。常求舍利弗目連過失等文
新婆娑九十八云。評云。大千界中。有倶&MT04509;
大梵。百倶獨梵。十倶胝那臾多梵衆云云
今會釋云。有一義云。於梵王。有大梵獨梵。
若千世界梵王是大梵。必是凡夫。若四天下
主。應是獨梵。今以獨梵王。爲梵王歟。婆娑
今考之。獨梵者。即見梵補異名也。會釋
不成歟
問。付明二諦相。且以有爲眞諦空。爲俗
諦義有耶。答。有之涅槃經意。問。大乘云。
二諦章云。一切大乘。皆以空爲眞諦。涅槃
經。亦非以有。名眞諦空。爲世諦乎。答彼
二諦章。明其正意。今言空爲世諦者。是
一支之傍義也。非二諦之正宗
涅槃疏十云。自有空有。判二諦。空爲眞諦。
有爲世諦者。世諦中有無常無我等事。自
有約常無常。判二諦。自有以有爲眞諦。
空爲俗諦。如大經。空者二十五有也。自有
無常無我爲眞諦。如今文。三法印爲眞諦。
則一切瓶衣等事。爲世諦
二諦章下卷云。若涅槃。空爲世諦。有爲眞
諦者。正對破三修斷無涅槃○涅槃對此
斷無之病。故明斷無。乃是世諦耳○此是二
諦一枝之別義耳。今次通明之。大品涅槃。一
切摩訶衍經。皆以空有爲世諦。有空爲第
一義諦等文以十種二諦。爲證之
問。十地菩薩。知衆生佛性乎。進云。不知
之。問。十地菩薩。明證佛性。故名見眼見佛
性。何不知衆生佛性耶。答
涅槃疏十六云經二
十五
十住唯知自得菩薩。不
知衆生有佛性者。今明。凡夫亦知衆生有
佛性。況十地菩薩。而言不知。今言。自知者。
身必得成佛。知行因之始。知成道之時。故
云自知。不知衆生者。不知衆生行因之始
成道之時。故言不知。非是不知衆生有佛
性也。問。何不知衆生行因始成道之時耶。
答十地猶有無明知障。故不知之
問。十地菩薩。見生死始耶。答。不知之。問。
若生死有始者。十地何不見之。若無始者。
何見其始耶。答。依河西者。約十二因縁。
同爲始果爲終。而因約故。十地不見一師
興皇云。有觀弱故。云不見始。空觀強故。云
見終也
  已上疏十六文。而取意略抄之
問。於法身上。眼見勝。聞見劣也云云爾於應
身上。亦爾耶。答。於應身上。眼見聞見則
無優劣云云問。眼見應勝。親禮覲佛身。
故遠聞如來應身。如何如此耶。答
涅槃疏十云○劣是應身。眼見如來。應身解
故。無勝劣等文
問。身子尊者。摩訶迦葉。相對。何是利根耶。
答。疏十二引婆娑云。諸聲聞中。舍利弗最
利根。目連第二。餘聲聞是下根。其含迦葉
問。阿含經中。迦葉自言。若不値佛。當成
辟支佛云云大師依此文。釋大辟支佛。
迦葉百劫行之勝。身子等六十劫行者。爾
者。如何迦葉是劣耶。答。疏云。或可。百劫行
行未滿。不値佛更行。行時滿百劫。成大辟
支佛也
問。大論中明有五百辟支佛同時出也云云
是本乘縁覺歟。答。涅槃疏十二云。此是七生
須陀洹人也
婆娑四十六云。伊師迦山。五百佛人者。本
是聲聞也
問。設雖本乘人。有何共又有何誠證。云
七生須陀耶。答次文云。若是大辟支佛。一向
不竝出云云今對之故。以竝出證七生須
陀歟。問。如華嚴經。兜率天子下生時。諸辟
支佛。或從他方。或入滅度
 華玄第五。爲本乘縁覺。具可見文也
設非大辟支。何必七生須陀耶。答
涅槃疏云。如大論明。有五百辟支佛出世。
此則是七生須陀洹人也。若是大辟支佛。一
向不竝出故。婆娑中。立大聲聞。如舍利弗。
亦不竝出。況縁覺人也
又第九云。若是大辟支佛。則獨出不竝。名
爲偈伽狩角。此偈伽狩是獨角。唯有角辟。
大縁覺獨出世。小辟支佛。則得竝出。故云
有五百辟支佛倶出。明此小辟支佛。則竝
是七生須陀洹人云云
此二義。一云。縁覺有二。一小二大。小辟支
佛。亦有本乘。然對大辟支故。且云七生
須陀洹也。二云。此中辟支佛。非本乘人。云
七生須陀洹故。餘處云本乘有部儻者。別
釋也。然有部儻皆是七生須陀洹者。何故見
菩薩下生而入涅槃。以本聲聞樂見佛故。
故前義應正也更可尋
問。大辟支與餘小辟支。竝出世耶。答云云
方若竝出者。云一向不竝出。而文不別也。
答。不竝者。如舍利弗。亦竝出。亦應與餘
聲聞不竝耶。答應有二義。然且云與餘小
辟支佛。倶有。何妨乎
涅槃疏十二云。若是大辟支佛。一向不竝出
○如舍利弗。亦不竝出。況縁覺人也具如上
抄之
仁王經云。八百萬億大仙縁覺來云云疏云。
諸大仙人。在香山中。悟以因縁。以得道云云
又云。惜事縁悟。二獨思惟成道。三七生須
陀成小辟支。三中第一最大。名大仙縁覺
云云
問。如舍利弗尊者。爲智惠第一。爾摩訶&T025632;
絺羅。爲四無礙第一弟子歟。答。非一事偏
長。不爲十弟子數也 問。義章云。摩
&T025632;絺羅。四無礙第一云云答。大執藏云。
辨不如身子之一辨波娑説也
問。以三達。名三明云云爾以何智知未
來耶。進云。他心知未來云云付之於三明。
立死生智。證明不立他心智。況他心智。唯
知現在。何知未來。爾大違經論長途説如
何耶。答恐文誤歟。或可。天眼所引智。能知
他世心之所趣。故云他心歟尋之
涅槃疏十三云。若是三達。名三明者。宿命
知過去。他心知未來。漏盡知現在云云
 仁王疏上云。三達者。宿命達。天眼達。漏盡
 達
問。涅槃經。説時始終。經幾時分耶。答一日
一夜。問進云。金陵大師釋云。首尾一年也。付
之開經文云。二月十五日晨唱告。中夜涅
云云爾者何云一年耶
涅槃疏第二十云。若是月徳太子經云。今
年二月十五日。陷雙樹間。至來年二月十五
日。方入涅槃。若此經。初日二月十五日晨
朝唱告。中夜入涅槃。今文復云。犢子梵志。
過十五日後。佛猶故在何得如此。今明。此
年二月十五日。至來年二月十五日。方涅槃。
何故爾。如來能令一日。作十日。作十日死。
然而不告。百○乃至一年亦爾。如大通智
勝佛。十劫坐道場。當時衆謂如食頃云云
尋云謂如食頃。經文不見如何耶
犢子得聖果已。寄信語啓出家。過十五日。
得初果。後學二法。得無學等。有人解云。此
是根宜見不同大師評云。此解乃好。而無多
意氣略抄
又淨影解須跋多羅竟安居竟方至等云。當
是聞不同故爾云云今引有解者。當此意

問。轉因位二惠。爲果位二智。爾以般若實
惠。轉名一切種智所。進云。以般若轉。名一
切智。以方便惠。名一切種智文二智義釋
之智慧變名事。出自智論説。然大論第十
八卷。論正云般若波羅蜜。至佛果。名一切
種智云云
又大師釋云無文説方便。反名一切種智。
爾者如何可通釋耶。答遊意私記云。一切種
智。有二種。謂通一切種智。別一切種智也。
所出論文。且約通一切種智歟
問。身子初値額鞞尊者。證道果時。可云
見聞具四諦法門耶。答聞説三諦法華
論疏
身子初入諦觀時。額鞞尊者。應具説四諦
門不聞四諦。今始證此理何。但聞三
諦云耶。依之大集經文。説此事具擧四諦
法門也。答云云
大集經云寶幢分。馬星爲身子説。
倶舍等云馬勝苾芻
法從縁生 通達是因 因縁滅故 即是
寂靜 世間即苦 苦因名集 若修八正
世間集滅 憂是語已。得法眼淨。○是説
偈言。我聞比丘説四諦。即得過於三惡道
等文
大論十八云。諸法從縁生。是法縁及盡。我
師大聖主。是義如是説。此偈説三諦。當知
道諦已。在中不相離故。○名爲隨相門」
大論十一云。阿説示偈 諸法因縁生 是
法説因縁 是法因縁盡。大師如是言。大論
言隨相門者。釋毘勒論隨相門也。謂彼論
隨相等文。釋佛經也。大集經文。應有二會
釋。一云。法從縁生等。四句。正是馬星所説偈
頌世間即苦下。只是解釋。非所説偈如法華
安樂行品
文殊師利
等五句
二云。且約初番一偈。唯説三諦。爲
隨相門耳。世間即苦等。更爲一番。具明四
諦。此中不論也
問。法華經中。龍女聞法。現身成佛。爾年始
幾。答七歳。問。經云年始八歳。然何云七歳
耶。答
涅槃疏六云。又示女身成佛者。如提婆達
多品。文殊師利。往海中。化婆竭羅龍王女。
始年七歳。即得成佛云云餘處云壽量品始。
過此餘年此文。在涌
出品也
淨影引法華云。日月燈
明佛。於後夜分。入於涅槃云云經正云燈
明佛中夜入涅槃日月淨名徳佛。後夜
分入涅槃也
問。阿鼻地獄之外。別有相似阿鼻耶。答有
云云又云無。問。相似阿鼻説。所在何耶
涅槃疏六云。正逆者。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
法輪僧。殺父母也。相似逆。謂破塔。殺三果。
破和合僧。污父母。又似逆者。殺決定菩薩。決
定菩薩即三十心菩薩。以其菩薩爲衆生
作父母也。問。逆既有似正。阿鼻亦有
似正不。答一云。別有似阿鼻。如餘經説。有
相似阿鼻。一云。無別處所。只一阿鼻中。逆
輕重受輕重苦
問。涅槃經中。佛歎迦葉菩薩云。即與第七
佛。同其名號。爾七佛者。何劫何佛耶。答即
今釋迦佛也。問。歎迦葉云同名。故知。第
七佛名。迦葉佛也。故他師釋云賢劫第七佛
名迦葉如來耶 答云云
涅槃疏八經第八卷
如來性品
云。莊嚴開善等解。與第七
佛同名號。此答其親義。如今人七廟也
已上釋七
佛也
言與第七佛同名號者。第七即是



釋迦。如今身中有佛性。即有三寶性。即與
釋迦同。○次宗法師云云此言第七佛。即
是賢劫中第七佛。○次有瑤法師解。此是稱
歎迦葉與釋迦同。如下文云。善能答者。
具二莊嚴。善問難者。亦具莊嚴故。菩薩同
釋迦名能儒。今迦葉問答。即是能儒也云云
此中意。取第三解耳
義記第三云與我釋迦名字不殊。名第七
佛同名號。於七佛中。釋最後名第七佛。釋
迦是姓。此翻名能。牟尼是字。此翻名滿。衆
生身中。法身充滿。與牟尼尊。徳滿不殊。故
名與第七同一名號。三諦眞性含識同有。
何故偏云汝於菩薩彼求見 故佛對説有。
有義實通有應同於一切諸佛。何故但言
同第七佛。以第七佛名爲滿故
經第十云。世尊久已捨病苦故。得名爲第
七佛
問。於菩薩位。有三身三土。爾者法身土。以
何文證耶。答引華嚴經説。謂普賢身相。猶
如虚空。依於如如。不依佛國文也。問。既
云不依佛國。何證有國土耶。答以依於如
如句證之
壽量品義疏云。問菩薩亦有三身三土不。答
隨分有之。華嚴云。普賢身相。猶如虚空。依
於如如不依佛國。即法身土。餘二可知
  不依佛國者。不依寶玉淨土。汝穢耳
問小乘心。四無量心。縁何界衆生耶。答大
師釋云。欲色二界云云問毘曇唯縁欲界。成
實通縁二界。而何云縁二界耶。答云云
維摩疏二云佛國品小乘四心。但欲色衆生
  釋四無量心是菩薩淨土
問涅槃經明上天來集云。上至有
無色界無色。色界有頂歟。答三界有頂也
問無色界無色形。故諸經多不來會。如法
華等也。況六卷泥洹文。云無想及四空。并
不來云云故知此言有頂者。是色界有頂
也。他師依之釋是色界頂非無色頂出涅槃
答涅槃疏一云。今明此是三有之頂。豈當
止在色界。此是無色界頂也。若然者。與六
卷相違今明。不相違。若是無相及四空。其
中入禪定者。則不來故。六卷云不來。其中
不入禪定者。則來。故此文云乃至有頂也
法華經説。故光所照國土。長行云。上至阿
伽尼宅天。偈云。上至有頂難也亦可。上至非
想有頂云云
人云。釋云。凡夫二乘不見故。云無色。事實
有故。得説來○
  引阿含。説無色天來渡下。華嚴商無
  色界宮殿之香。此經下云。文亦説有色
金剛般若疏第三云。毘婆沙。以五義故立。
一者捨於曾道。二者得未曾道。三者得一
味解脱。四者修十六行。五得八智。今以五
義。具立初果。下三果者。可具三義。謂捨於
曾道。得未曾有道。及一味解脱也。如此等
義教論中廣釋云云
問。金光明中。明信相菩薩室。諸佛來集。爾
幾佛來來耶。進云。五佛共現。付之依大師
釋文。考本經説。信相室之内。四方四佛。來
依之。傍釋云。四佛現室。宣常住旨云云
人於本寺爲之
答。釋迦是教主。故雖非正入室内。然加之。
名五佛
  此是華嚴遊意文。而不言金光明經。雖
  然信相事在彼經耳
華嚴遊意云多佛在一處者。如法華
明。十方佛。同在娑婆。亦如五佛。共現信相
之室也
問。於佛果位。具足五眼。爾者其中天眼。照
何境耶。進云。照佛果之第一義云云付之
凡夫天眼者。依禪定力。取得清淨眼根。見
障外諸色也。因果雖異。不可壞其法相。況
惠眼照一切法空第一義諦。可開其境界。
若中道第一義諦者。亦是佛眼境界。然何今
云天眼能照佛果第一義諦耶。答以佛果
第一義諦非因位分。名爲障外。故義准因位
天眼。見障外色。釋天眼義望惠眼佛眼境
界。其體雖不異。而且取障外義邊。爲天眼
境界也。難云。佛果色性法門。可爲其境。何
云第一義諦耶。答以報佛如來淨土。第一
義諦攝。可答之
仁王疏上云。時境即智。故有此五。肉眼者。
照金剛已還一切諸法。皆盡。天眼者。照如
來果第一義諦。名爲障外。惠眼者。照常無
常等一切法空。法眼者。照一切有爲法因果
理等。佛眼者。究竟諸道
金剛般若疏四云。擧障内境。約佛智名肉
眼。擧障外境。目佛智。名天眼。約二境。名
惠眼
問。於佛果位。具足五眼。爾照何境。名惠眼
耶。答以佛智約二惠境。名惠眼也。問。照
有爲因果理。名爲法眼。故以方便惠境可。
法眼但可以實惠境爲惠眼所照也。依之
無量壽經下。説惠眼眞也。大師傍釋云。照
常無常等一切法空若言惠眼自照眞俗
二惠境者。惠眼外。何處別有法眼耶。答照
有爲因果。名法眼。照有爲無爲。空及餘常
無常人法等。世諦事。名惠眼。故惠眼法眼。
不可相濫。但無量壽經文。且明一途義。今
依大品意。如此釋給也
金剛般若疏第四云。約二惠境。名惠眼。無
量壽經言。惠眼見眞境。見眞境名惠眼。
大品往生品中云。惠眼無法不見。又云。而
無所見。大智論云。具總相惠。別相惠。名
惠眼。故知。惠眼具二惠也。法眼可知。
依不了。佛眼具了。故名佛眼。亦見佛性。故
名佛眼也
仁王疏云。惠眼者。照常無常等。一切法空。
法眼者。照一切有爲法因果理等。佛眼者究
竟諸道
  無量壽云法眼觀察究竟諸道者。因果
  道也
問。付佛果五眼。以佛眼對餘四眼。云何釋
其相耶。答四眼不了。佛眼具了。故名佛眼。
亦見佛性。故名佛眼此二釋也
問。佛果萬徳。皆究竟到彼岸。何云四眼不
了。佛眼獨具了耶。答四眼不了者。還擧因
位四眼。顯果位方有佛眼歟。謂佛果四眼。
究竟義邊義分。名佛眼。非佛果四眼外。別
有佛眼也。又付佛果四眼。各互有所不了。
佛眼總具了也
 淨影釋名總相佛眼也
問。開中所譯。妙法華經。有提婆品耶。答。義
疏第一云。羅什舊經。有二十七品。後更有
提婆達多品者云云 釋法獻。於于闐國。得
此品梁末眞諦。翻此品安之
問。法護正法華。有此品。羅什何故不翻譯
之耶。答。疏一云。事亦難明。今且以三義往
釋。一者外國傳云。流沙以西。多有此品。流
沙以東。多無此品。所以然者。小乘之流。皆
謂諸大乘經。竝是調達所作。是以諸國。或有
闕之。羅什既在龜茲國。或容不見此品。
故不翻之。二者羅什譯經。觀察機情。毎多
存略。若具翻智度論。則十倍於此。○故正
法華經。凡有十卷。刪彼煩文。略爲七軸。
三者塔品命持。而持品應命。言勢相接。而忽
間以提婆。則文似非次。恐末葉多惑。所以
別之新撰同之
問。法相祖師。破此説。今如何通耶。答云云
法華玄賛一云。什公本無之者。古傳解云。葱
嶺已西。多有此品。已東多無。什公既在龜
茲。故無此品。若爾。法獻於于闐國。如何得
此品。于闐亦在葱嶺東故對云。梁僧祐法
師。三藏集云。葱嶺已東。此品多無。故什公本
無之云云慈恩法師。破彼師。然今嘉祥。亦
取彼解。故今對之。云葱嶺已東多無。此品
什本既無。理當不見之。少則有故。法獻得
之于闐。在葱嶺東。亦不相違
又云。又有解云。塔品命持。而持品應命。言
勢相接。而忽間以天授。則文勢疎斷。什云恐
末葉多惑。所以刪之。若爾。即取捨眞文。并
由羅什。刪繁好醜併在一人。斯爲未可。釋
道安以翻經者。義略經文。乃作五失三不
云云
  今考。釋道安本文。云三不易。今作異
故天授品梵本皆有。又天品顯已重法爲
殊。以求經力勢大。龍宮涌出經。威速疾龍
女道成。讃勸於人。何不此後即有持品云云
對云。命持應持。二章相生。末葉下愚。見而
易知。然經力大。以勸持經。義實非無。何以
梵本深遠義趣。而難翻譯。隨情巧耳。又道安
雖是印手菩薩。何必抑制無相佛化。存略適
化。恐乖誡物。并是上人弘道巧術況復道安
非翻者。直作五失痛翻譯。豈以三不易之
爲龜鏡不。亦翻梵爲漢乎。又言天授品梵
本皆有者。何又自云但是什公梵本差脱
耶。若梵本容有者。古師亦評之。新通何用

問。什公所譯妙法花。以屬累品。安經中。有
何所以耶。答羅什善得經旨。安屬累品。
置經中也。此有五證。一者屬累未分身
還本國。爾時土方復穢。若在經末。妙音
何被誡勿生下劣想耶。二下云大土者。
普禮分身。東土上人。不應獨接足多寶。
三觀音奉珠。亦不應但爲二分。四神力
已前。明諸佛所乘。一章義了。即明付屬。
藥王以後。明菩薩所乘。衆便散席。五屬累
品。明付屬藥王等品。受命弘經。以此推
之。不應在經末也
  或第二第三。合爲一義。同二佛故
義疏第一云。諸經屬累品多在經末。此經安
神力品後者。依於梵本及法華論。又即此秦
地新翻法華。竝安屬累品。在於經末。今明
羅什善解秦言。妙得經等文具可見本
文。又即此秦地新翻法華等者。此文有此意。
一義云。晋法護所譯。先譯正法華也。謂秦
晋地雖異。今對天竺。總言秦地。如呼此
方總言漢地漢國也。新者初也。正法華經。
在初翻故。云新翻也。又一義云。什公初譯。
置經末正安中。如百論兩譯。又更一義云。
若准梵本及法華論者。此妙法華。亦應安
屬累在經末也。此假與也。非謂實爾
問。法華玄賛。破此義如何救之耶。答云云
玄賛第一云。古有解云。何什公善得經意。所
以不安經末。置在前者乃至上來所説
雖可爾。窮其旨趣。理有八違云云
  此中所擧。全是嘉祥文也。然略不擧諸
  佛所乘一章也。今且擧八違。一一會
  之
一衆本相違難。晋時法護所譯正法華。及隋
時崛多笈多二人所添。法華中。此屬累安在
經末云云對云。瓦礫雖多。不如珠玉之希

二論經相違難。法華論中。説修行力。略有
七種乃至既言護法力。普賢及後品示現。明
知屬累令居經末。若不爾者。普賢品後。更
有何品。又神力品後。即明藥王。餘皆依次。
故知。屬累。令在末終
對云。嘉祥釋云。天親且依諸經常法云云
舊已通。後代勿疑。若欲強彈。但可遮通劫。
擧古難一。何太短乎
三諸教不同難。餘經屬累。竝在經末。何故此
經獨在前説
 對云。般若屬累。多在經中。餘經屬累。何
 定在終。若言大品亦有經末屬累者。二
 處屬累。應違諸教。又大般若。還在經中。
 違諸教。應設劬勞。若言會別。終付屬者。
 果乘之終。付屬何違
四二事乖角難。若以令分身佛還。此土便
穢妙音來日。故被誡者屬累品中。亦令多
寶塔還。何故觀音。奉珠。猶爲二分
  經中塔去。經末塔在。故二事乖
 對云。若言經末多寶方歸。故觀音分珠爲
 二者。分身猶在。國土終淨。妙音何由被
 誡莫輕。國土卑穢。二事乖角。即汝家先
 若言二事實不乖者。經中付屬。亦非乖
 角。佛以右手。方開塔戸。今還令閉。是爲
 如故。二事相成。何時乖角
五兩命不齊難。若分身多寶。竝各遣還。何故
分身。即還多寶。佛塔猶在。若言令多寶塔
還。可如故。但是閉塔者。若爾。何故正法華
云可還本土。但兩塔開塔。分身還故兩命
不齊也
對云。嘉祥釋云。一多疑易除故。分身還本
土。常滅迷難斷。多寶猶留顯法旨異。兩命
何齊。又兩命必同者。二佛來時。何有前後。
又何二佛座處不齊。分身散在。諸寶樹下。多
寶如來。在塔中。來座既別。故何必同。又引
法護正法花文。可還本土。顯塔去者。羅什
妙經但云如故。故知。塔在二經。得失誰可
決判。又來已方開。閉已將去。故知。閉戸以
漸動去耳
六塔無還處難。又分身諸佛釋迦命去。初即
言歸。多寶佛塔。終至迄經更無還處
對云。説經已周。衆會起去。證明多寶。還歸自
顯。若言文中不明去者。序品同聞。觀世音
等。但言共倶。而不明來。妙音既來。觀音不
來耶。又文殊師利。初始在座。提婆品來。中
間何以不明其去。此等并皆事有不言。又
於此中。應有深旨。多寶涌現。破無明地。
從眞如出大師
釋也
  准此應言後不辨去。顯其不空。亦
  寄事以顯實
七淨穢有殊難。又以妙音被誡。便非淨土。
故知分身各已還國者。分身佛集之日。何故
各命待者。手捧蓮華。并詣靈山。持散佛
上。變淨土時。諸山皆無。通爲佛國。五道亦
盡。何有靈山。諸佛持散。又文殊海會。將至
此間。預在靈山。忽有華現
  淨穢有殊。亦有此例。不可以彼證付
  屬在經中耳
 對云。分身集時。先去卑穢。分身侍者。猶
 言詣靈山者。只以山名顯示本處。非
 必有事。故不相違。若無穢土。呵責妙音。
 豈非無用。若分身猶在者。事中即違。故
 知。分身必先歸去。土還成穢。龍宮只是
 諸龍業感。於淨土中。自業見穢。妙音但
 以隨顛倒見。土若變淨。隨何見穢。又
 提婆品。羅什不譯安於妙經。何引爲難
 設梵本有。非
關什公也
又於汝宗。應設劬勞。若言妙
 音兼具本土。變不唯淨上見下者。妙
 音所居東方本土。何不兼見下位穢國。若
 言提婆本穢。東方本淨者。本末之言。以
 何爲量
玄讃文云。但是先放神力。故現淨土。由此
土本穢。恐妙者兼見本土穢相。而生譏
毀。所以被誡。非妙音至分身已還而土便
穢。如雖淨土。還見靈山。變不唯淨。兼見
穢故。上見下故云云
八衆喜乖情難。又屬累品。令分身佛還。塔
時不去。若非經末方屬累者。阿修羅等。皆
大歡喜。何太早生。既非聞法寶空。以起生。
乃是見容佛去。以歡喜慰。深成可怪
 對云。聞法生喜早晩無在。豈非法説。人
 天修羅。聞身子記。皆大歡喜。又若經中付
 屬衆喜。便是見容佛。故以生歡喜者。經
 末歡喜。亦應聞法疲惓。説意乃休而生
 喜乎。此若聞法已周。而生喜者。亦應聞
 二權二實。付屬已竟。而生歡喜。何爲早
 乎。又修羅等。見藥王燒臂。生悲惱者。
 應是見其餘身分在。故生悲惱。非是無
 臂。故悲惱哉。如是變渡。汝宗皆過。故知。
 此難是假言耳。不足劬勞
又言何因不許二佛同座。妙音致禮。觀音
奉珠禮贈此二化主。別意不通餘佛。如天
授品中。文殊龍宮而出。獨禮塔中二世尊。是
時分身。未還本土。文殊于時不禮分身。故
知。歸奉意別云云
 對云。妙音菩薩。見多寶佛塔。自釋迦文。
 願見多寶。故知。二佛爾時。異處非同座
 也。若於化主意別者。何言欲見文殊等
 乎。又觀音分珠行施。意非唯局。何云別
 意。若意寛通分身。亦在阿隔。歸奉不如
 文殊。專向塔中同座二佛。不禮分身。更
 有以龍女獻珠爲難事。而此中無其文
 也。已上法華屬累先前事也
  大悲代受苦事
維摩疏第六云釋代衆生
受苦文
問。衆生受苦。是前業
果報。云何可代。答。教化令起善滅惡。離苦
得樂。故名爲代也
大論三十九云。此中佛自説本願大心。爲衆
生故。所謂爲一一人故。於無量劫。代受地
獄苦乃至令是人集行功徳。作佛入無餘涅
槃。問曰。無有代受罪者。何以作是願。答
曰。是菩薩弘大之心。深愛衆生。若有代理。
必代不疑。復次菩薩見人間有天祠。用人
肉血五臟祠祀羅刹鬼。有人代者則聽。菩薩
作是念。地獄中。若當有如是代理。我必當
代衆人。聞菩薩大心如是。則貴敬尊重之」
維摩義記四云。由其菩薩住苦教化。彼得
出離。故名代受。又復繋内鞭杖等苦。有可
代處菩薩亦代
 亦代之亦字。可作必字歟
  四弘誓願事
法華疏云藥草喩品
者令度等文
故肇師云。結僧那於始
心。終大悲以趣難。即同此文意也。瓔珞經
明約四諦立四弘誓願。未度苦海。願令
度之。故云未度者令度等文華玄略述第二
云。四弘誓願。其例非一。且示一
華嚴經云。衆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邊誓願
斷。法門無邊誓願知。佛無上誓願成云云
此如常所用之
 今按云。衆生無邊誓願度四句。即當四諦。
 第三法門無邊誓願知。即泥洹法寶也。即
 滅諦也。餘顯可知之。或法門無邊者。令
 修道諦因。無上菩提者。令得涅槃果也。
 但菩提涅槃者。二者互擧也
  菩薩爲苦逼。惱衆生事
問。菩薩以大悲爲苦。何故或時菩薩逼惱
衆生。而作惡耶。答。此是法界違順之用。故
亦有現作惡耳
華玄九云。如釋迦等爲善方便。調達爲惡
方便用又云。問菩薩作十惡五逆。爲實
作爲變化作也。答具二作也。一者化殺。
如金剛神殺童。二者實殺。如殺五百婆羅
門。所以順實殺者。攝大乘論云。菩薩更無
餘方便度。云唯應有殺可以度之。故行殺
等事也
維摩疏四云。截人手足。離人妻子。強索國
才。生其憂悲。雖有自前小苦。而致永劫
之大安云云
金光明疏云。○經乃四彼惱心無。但此土
弘經。則此土有彼彼王。惡意違此有徳。爲
惡自就耳。如人惡心違佛父母也云云
涅槃云。第五云。今正明護法不受五戒
乃至欲伏諸惡人。所以不受云此明在家
護法也
華玄十云。問稱觀音復有以神力。殺害衆
生以不。答如前明。利益爲定。餘悉不定。若
爾者。或令脱火。或令不脱。或故燒殺之
也。今稱名。而不脱死苦者。此事難知也
 此事難知者。義不定故耳。又問中云殺衆
 生不者。意問殺其稱名人也。故答云或
 令脱或故燒殺。又義云。一人稱名時。殺餘
 怨敵。故。答中云利益爲定。意云。若稱名
 人。其怨敵人。二倶利益也
涅槃疏十二云前金剛神。殺童
子。今殺婆羅門
○前是化。今是
實也。何故須殺。若不殺之。則轉生誹謗。爲
罪轉多。今若殺之。即得十劫壽命。所以須
殺。問若殺之。則無益與不殺無異者。此須
殺不。解云。於其罪雖並無益。而亦須殺。
何故爾。若不殺者。其則誹謗正法復誤。餘
人皆同其所見。今爲殺之者。則息餘人之
見。故十住毘婆沙云。菩薩殺一活十也
  共貪生。不共貪滅事四句
涅槃經二十三云涅槃經徳王品四
十經之第二十六
云。何心共貪
生不共貪滅聲聞
弟子有因縁故。生於貪心故。自骨觀
出之。如聲聞人未證四果。有因縁故。生
於貪心。證四果時。貪心得滅。是名心共貪
生。不共貪滅。菩薩摩訶薩。得不動地時。心
共貪生。不共貪滅。云何不共貪生。貪倶
斷食已。爲
衆生有滅貪
云何不共貪生。不共貪滅。謂阿羅
漢縁覺諸佛。除不動地。其餘菩薩是名
疏十五云。菩薩得不動地時。心共貪生。不
共貪滅者。要須得不動地時。乃能斷貪不
同貪滅。若未得此地。則非不能共貪滅也
 問。未得八地菩薩心。可云不共滅耶。答。
 則非不能共貪滅也問。應云不共貪
 滅。以本經云除不動地。其餘菩薩是名
 不共貪生不共貪滅若言非不共貪滅
 者。豈順本經現文耶。答。八地斷貪。故云
 不共貪滅。七地未斷。故云非不能共貪滅
 也。然經云不共貪滅者。但伏未斷。故云
 得不動地。乃能斷貪問。八地已上斷何
 貪七地何不斷耶。答。若准淨影釋。七地以
 前。以善貪治惡貪。八地以上。方捨善貪
 滅也非不共貪
滅云也
今嘉祥意約伏永故意異歟」
義記第八云。從前七地。入八地時。名得不
動前七地有愛。似名共貪生。八地捨之。名
不共貪滅。故地經云。佛菩薩心。涅槃心等。一
切不行。況世間心又云第四
句中
十地菩薩。分爲
三。皆初至七地功用之位。故合作一階。惡
爲治。末説爲患。於此位中。不善之貪。一向
不行。故不共生。亦不共滅。善貪非患。故不
説之。八地菩薩。獨爲一階。善貪爲患。無貪
爲治。於此位中。始背善貪。未能捨離。名
共貪生。終能除盡。名不共滅○九地已上。
合爲一階。望彼善貪。一向全無。是故説爲
不共生滅。以有是義故。除不動文 經明第四
句除不動

 問。七地已前。愛佛愛菩薩等。煩惱斷之。
 何云善貪非患耶。答。私案云。就愛佛
 等。正使是不善。習氣爲善歟。然地經文。
 就正使云八地不斷也
義章五住地義云四住有子結果縛。
果縛有正使習氣
果縛之中。
亦有二種。一者正使。作意現起。二是習氣。
任運而生。正使煩惱。所謂愛佛愛菩薩等。始
從初地。次第斷除。至不動地。斷之。周盡。故
地持云。第二僧祇。過第七住。入第八地。微
細煩惱。皆悉斷滅云云
三乘共地云○此從八地。乃至十地。愛佛心
斷。名爲離欲云云人*四依義之
釋亦爾也私加
此文二義。一
云。八地已上。方能斷愛佛等煩惱。一云。七
地盡故。八地已上。愛佛心已斷也。今云後
一義順文
彌勒問論第二卷云。二地已上乃至七地以
來求佛菩薩大涅槃心。未斷絶故。所起因
行疲倦功用。名不定地。是故爲彼未滿足心
不定因。故八地中。説過不定地。言不相違
  雜花經釋
涅槃疏十一云。則指雜花中説。雜花定是
花嚴經。觀佛三昧云。雜花者。則花嚴也
義記六云。依佛名經。雜花猶是花嚴經
問。花嚴經首。題佛言。有何故耶 答。初成
道説故云云
維摩疏云。花嚴偏題佛者。此是初成道説之
故。題於佛。自爾已前。未有佛説。從此已
後。不須標佛○文更有二義
如文
問。後時所説如
何。後説觀無量壽等經題佛如何
  菩薩護戒事
涅槃疏十一云。此浮嚢正譬五篇七聚戒。
問。此明菩薩護戒。應護十重四十八輕戒。
那護聲聞五篇七聚。所解云。五篇七聚。何
當大小。聲聞持故。名聲聞戒。縁覺持故。名
縁覺戒。菩薩持故。名菩薩戒。猶如道品。從
來之聲聞法。非菩薩行。論主非此云。是
語出何處云云菩薩行故。即是菩薩行也。
問。若菩薩持五篇七聚。即是菩薩戒者。何得
十重四十八輕戒耶。答。及並若道品菩薩行
者。何得後有六波羅密耶。結云云師又云。都
無有聲聞戒。蓋是菩薩戒乃至直於菩薩無
生法忍開爲二乘。戒亦爾也。問。五篇七聚。
亦是菩薩戒。十重四十八輕。亦是菩薩戒者。
此何意不明護十重四十八輕戒。而言護
五篇七聚戒。解云。不得云十重四十八輕
戒。何故爾此戒通出家在家。五篇七聚但是
出家戒。今明出家菩薩護戒。所以明五篇
七聚也○而此五乞不。的乞五篇故。此則
通篇聚也。則具足五枝諸戒者。解云。五篇
即是五枝。又解云。只前羅利五乞。菩薩五
慳即是五枝戒。解云。即是後文五種戒。謂菩
薩根本業清淨戒如文等文文五種戒。是
三聚戒。開合別。非是在家五戒也
 問。五篇七聚戒者。必是聲聞戒行歟 答。
 若小乘人持是。小乘戒。若菩薩持。即大乘
 戒也 問。五篇七聚。但是出家戒。而經云
 比丘比丘尼。大師判爲聲聞衆也。故知。
 出家出家戒。是聲聞戒耶 答。一云。比
 丘比丘尼。是聲聞。然菩薩行同彼出家也。
 一云。比丘總統大小。通在家出家。小乘
 極果。偏是出家。爲簡大小故。於小乘。
 且云出家比丘比丘尼也
涅槃疏四云四依菩薩
作四果
舊云。釋迦法中。無別菩
薩僧。若出家即入聲聞類中。今菩薩何意
出家○解云。以其内有深解故。能弘宣大
乘。同聲聞形服故。廣持戒律。所以須同
羅漢文第七卷
 文同之
  伽耶山頂經。四種發心事
法花提婆品疏云。於刹那頃。發菩提心。得
成佛者。迦耶山頂經。明有四種發心。一初
發心。謂入初地。二行發心。二地至七地。三
不退發心。謂八地九地。四一生補處發心。謂
第十地。龍女發心成佛。是第四義也。然十信
菩薩。亦能八相成道。位不可知也文新撰疏
同之。
久速疾義
可有也
問。龍女發心。是第四發心者。不得顯法花
速疾力。所以然者。設非經力。菩薩從一生
補處。速至佛果故耶 答。夫速疾者。是頓
悟義而宗家意。一切菩薩。並是漸悟。四論玄
判嘉祥云。必是漸入。無有頓悟云云而言
經力速疾成佛者。凡言速疾。乃有多意。一
者方便示現速疾成佛如疏云速方便
龍女刹那成佛
 四句
如文
者正觀一念成佛。如中論疏云。階級之無階。
唯一念無生具如
三者對二乘道於佛道。迂迴
𥡴留。一乘菩薩。無有留難。直至道場。故名
速疾。四者九地已還。聞見佛性。十地眼見。
眼見以上。乃名發心。發心即成佛。如大智
論神通。神通乘仁王般若經。金剛頂皆名爲
伏等。據此文也。今此經。有速疾力者。正
對二乘迂迴𥡴留。一念決定。方名疾得。爲
顯此義。借文寄相。是故多意。相成一致

問經云。於刹那頃。發菩提心。須臾之間。便
成正覺云云此則凡夫。速至一生補處。應
是頓悟。何必是善耶 答就究竟果。唯取一
生補處。故知。非頓。若從凡地。速至一生補
處。何妨前三發心。速得成佛。而但別取一
生補處耶。然疏文少有隱事。至統略文。彌
顯也猶以速成因果力。可
云之。如法花抄之
統略下云提婆
依迦耶山頂經。明四種發心。
一初發心。謂初地。以初證聖者。名初發心。
二行發心。從二地至七地。更修諸行。名行
發心。三不退轉發心。八地以上。免於三退。
名不退發心。四一生輔處發心。謂十地終心。
龍女若實成佛。則是後發心。若應成佛
前三也著許實行者速者。何言實成佛。
則後發心耶。後者則第四一生補處也。若
應成佛。通前三也者。前三猶是始。從初地
上。然十信菩薩。亦能八相成道。故知。非唯
通前三亦通三十心及十信也
 今案云。今宗實行。唯許超劫。不許頓覺。
 又後案云。亦可有頓悟。四論玄文難依
 之
貞元入藏録云
文殊師利問菩薩經一卷七枚伽耶山頂經一
十七
象頭精舍經一卷九枚
隋譯
大乘迦耶山頂
經一卷九枚
彌勒所問經論第二云。問云○若初菩薩摩
訶薩遠離一切寸治之法。得畢竟不退轉
阿耨○菩提者。以何義故。文殊師利問菩
薩經中。説初發心能過聲聞地。第二行發
心。能過辟支佛地。第三不退發心。過不定
地。第四一生補處心。安住定地。答曰。彼經
中依勝進地。依遠離所治法。依上上地。説
過不定。是故此説不違彼經○於初地中。
斷菩提心相違因。謂身見等。一切煩惱。以
得成就。深心等之修行。畢竟遠離。是菩提
心因故。乃至八地中。得勝進遠中。遠離*寸
治法。名爲過不定地。安住定地。以*寸治法
等故○又言過不定地者。求佛菩薩大
槃心未斷絶故。所起諸行。功用疲惓。名不
定因。是故 地已上。始言過不定地。○又
得畢竟菩提心。因縁具足和合○若菩薩成
就深心。畢竟不退。得大悲心。○故言初發
心時過聲聞地。第二發心過辟支佛地者。
辟支佛人。勝聲聞人。畢竟不爲他心。乃至
若菩薩初觀察法性。上上觀。無生法忍地。○
皆悉能過聲聞辟支佛地○第三發心。過不
定地者。於初地中。離不定因。得定因故。
所有生心。過不定地。故言第三發心過不定
地。第四發心。安住定地者。二地已上。遠離一
切所治之法。是故安住畢竟定地。故言發
心安住定地
 此論所引。文殊師利問菩薩經者。即嘉祥
 所引。伽耶山頂經也。説處。請主。立名雖
 異。彼此所引經。是一經也
問。伽耶山頂經。四種發心。分別菩薩。地位方
何 答。如法花疏分別。問彌勒問論云。不
退發心。爲初地。第四發心是二地已上云云
師所釋。違西天論藏如何 答。如經説
含多義。天親猶依一途如八生一生
菩薩等也
況所餘末
代論師。豈必餘用哉作者未詳之論文。
引天親等説
有義云。
論八地過不定地。爲不退發心。此是正意。
而言初地爲不退。二地已上。爲第四發心
者。示前位中亦有相似功徳。而就實論。遠
中之遠八地爲不退。十地爲一生也。今云。
論有二釋。初意八地爲不退。餘不分明。准
理准疏。可配屬之。自又得畢竟菩提心因
縁已下。爲第二釋。初地爲不退。二地已上。
爲一生補處也
 經有二意。引文可知之
伽耶山頂經云。文殊師利答言。天子月淨光
徳天子
菩薩摩訶薩。有四種心。能成就因發
經云種子
芽莖果
次初發心。如月始生。第二行發
心。如月五日。第三不退發心。如月十日。第
四一生補處發心。如月十四日。如來智惠。如
月十五日。復次天子。初發心能過聲聞地。第
二行發心。能過辟支佛地。第三不退發心。能
過不定地。第四一生補處發心。安住定地。
○復次○初發心從因生。第二行發心從智
生第三不退發心從斷生 第四一生補處從
果生云云有十餘。復次
又云。復有二種道。○智道者。從初地乃至
七地。斷道者。謂從八地。乃至十地云云七地
前爲智道。第二發心。八地已上。爲斷道。當
第三發。但於智道之初。開出初發心。但
於智道之初。開出初發心。於斷道之終。開
出第四發心。故成四種之發心也
大乘伽耶山頂經云。何等爲四。者初發心。
二者解行住發心。三者不退發心。四者一生
補處發心云云初發心。爲田中下種。故知種
性地。第二名解行住。明知種性及與解行。
説爲初二。即以初地已上。爲第三第四。彌
勒問論。亦作此説。故知經中。總説四心次
相生。然義兼通。論作二解。故法花疏。不違
論文
大集經第二云。菩薩有四種。一者初發菩薩
之心。二者修行菩薩道。三者堅固不退菩薩。
四者一生補處。○不退菩薩。見如來身及一
切法。皆悉平等。一生菩薩不見如來所有功
徳及一切法。何以故。所得惠眼。了了淨故。○
我昔如是見燃燈佛。見已即得無生法忍。
亦亦能了了。知得無得乃至都不聞是授
記音聲。亦無佛及授記想云云此文四種
菩薩。即同伽耶山頂經説。然釋迦佛於燃燈
佛時。第二僧祇滿。入第八地。又見此文。惠
眼了了。不見如來。無佛相等。與第四一生
補處。其義相當。故知。即以八地已上。爲一
補處也。於燃燈佛。得授記別。即是當
補佛處。此亦一生。異前二門
又料簡四心云。初發心者。爲發菩提心。後
三是行菩薩行也。即是發心。行行二門。於行
菩薩行。有初中後。以願頓起故。爲一行漸
起爲三也。然伽耶山頂經。於發心中。開分
爲四雖以發心爲主。然以發心行分之

彌勒問論第一云。故偈言。佛子金剛藏説十
法初心即名佛菩薩。畢成佛道故○初地無
漏菩提心。又偈言。譬如好種子。能生莖葉
等。如是菩提心。不異諸佛法。此義云何。以
初證法心於一切佛法。以爲種子。以初地
法。與一切佛法。以爲因故。○如文殊師利
問菩薩經中説偈言。譬如月初生。増長即滿
月。如是歡喜地増長。即是佛。以歡喜地爲
初發心。喩初月。故法花疏意正當也
文殊師利問菩薩經論上云天親
經曰。天子
諸菩薩摩訶薩。有四種心。能成就因。能成
就果。何等爲四。一者初發心。二者行發心。
三者不退發心。四者一生補處發心。○復次
天子。初發心如月始生。第二行發心。如月
五日。第三不退發心。如月十日。第四一生補
處發心。如月十四日。如來智惠。如月十五
日。復次天子。初發心能過聲聞地。第二行發
心。能過辟支佛地。第三不退發心。能過不
定地。第四一生補處發心。安住定地。○復次
天子。初發心因攝。第二行發心智攝。第三不
退發心斷攝。第四一生補處發心果攝。○論
云。無礙樂説辯才説法。有四種發心。攝取
十地。以種種差別説故。彼種種差別。有十
二句。○又經云。復次天子。初發心能過聲聞
地者。以初地前菩薩利根。觀察一切菩薩
分法故。第二行發心能過辟支佛地者。以
初地前菩薩依般若勝智。能集諸菩薩無量
行故。第三不退發心能過不定地者。此已
入初地。得證智故。又過聲聞辟支佛地者。
以過一切功用行故。第四一生補處發心。
安住定地者。以善住王子地故。○又經云。
復次天子。初發心因攝者。以信行助道淳熟
故。又以觀初地境界故。第二行發心智攝
者。以依境界熟淳觀功用行故。第三不退
發斷攝者。以依修行境界未得佛法觀
故。第四一生補處發心果攝者。以依果淳熟
隨所有佛國土。應成佛處。即成佛故
同下卷云。又經云。復有二種略道。何等爲
二。一者智道。二者斷道。智道者。謂從初地
乃至七地者。以如實智有爲界故。斷道者。
謂從八地乃至十地者。以如實智無爲界
等文
問。十住菩薩見生死始終耶。答云云
涅槃經二十五云師子吼
品之初
一切衆生。雖與十二
因縁共行。而不見知不見知故。無有終
始。十住菩薩。唯見其終。不見其始。諸佛
世尊。見始見終
疏十六云。今作三位判之。從凡至九地。此
是不見不知。十地則少見。見終不見始。諸
佛具足見。見終見始。十地見終。不見始。
何故爾。舊解云。始則是無明元品。去佛遠
故。十地不見終至。去佛近故。所以見。今
問。何故如此。如莊嚴解。金剛心斷惑盡。十
地何故不見。開善明金剛心遍伏。何故不
得見耶。今依河西釋云。十二因縁。不出
因果。因則爲始。果則爲終。因則微果則著。
因細故十地不見。果麁故十地則見。此解極
好。一師復明。菩薩從初發心。即作空
 但是初心至十地已來。方便實觀則強。
 實方便觀則弱。何故爾。空觀則易故強。有
 觀則難所以弱。實方便弱故。不能見始。
 方便實強故。所以見終。故言十住見終
 不見始。如來二惠等故。始終倶見也
  問。舊人解云。*元品無明。去佛遠故。十
  地不見云云大師以伏斷。破此義。似
  不相關。何者古師不以有無明譯
  之。雖於金剛斷伏無明盡。而生死本
  之*元品無明。去前際遠故。不知何過
  耶。答十地終心。斷無明盡。何障不知
  久遠事哉
 問。若爾開善應免此難。但云伏盡。不言
 斷故耶。答云云 不行者
何障哉
又問。一師云興皇
 方便弱故不見始。實觀強故見終者。未
 審生死倶是方便。知境以因縁生滅義
 故。若爾何故云見終耶。答。因縁和合。假
 名無明。此因縁生義。是方便智境界。於
 因縁觀空。空見終歸處。實智境也。故十
 地中。但究竟智。而不極方便智也
玄佛性義云。又涅槃經云。十地菩薩。但見其
終。不見其始。諸佛如來。始終倶見。諸師釋
此文。種種不同或言。十地菩薩。未無明。故
云不見其始。而伏惑已周。去佛近故。言見
終也竊以見之疏難意。舊解當
應開此釋如何云云
又十地菩薩。去終
近故。云見終。去無明住地遠故。云不見
其始。又云。十地去初地遠故。言不見其
始。但見其終。佛既已衆惑已。盡因圓果
備。故云始終倶見。一師云。○斯則初地爲
始。十地爲終。十地非初。故云不見其始。則
是第十故。言見終。亦得對言初地見始不
見終也
果既不開。所以始終倶見云云一師者興皇
和尚也。一師解云。十地非初。不論遠近故。
與第三師異而已
四論玄第六卷佛性
云。初地見始不見終。
後身十地菩薩。見終不見始。佛則見始見

窟中云。金剛心但見初起念識。有終滅之
義。而不知其一念識前爲有爲無。佛即具
知始終。此與涅槃經同。十地菩薩。但見其
終。不見其始。諸佛如來。具見始終此釋
瓔珞經説與涅槃同也
 問。生死有始耶。答。此義始別論也
涅槃義記八云。十住見終。不見始者。見己
生死。至佛當盡。名爲見終。不知根本起之
所由。名不見始。諸佛世尊。見始終者。見因
縁法原起所由亦見盡時。名見始終。以是
了了得見性者。佛性是其因縁之本故。佛如
來見始知終。名見佛性云云
  一佛盡度一切衆生耶
問。一佛能度一切衆生盡耶。答。若約願心。
盡度一切。若論其事則不盡度之。又約一
化。不盡一切。論其眞身。利益則盡云云
法花論云。於本行菩薩道。今猶未滿者。以
本願故。衆生界未盡故。願未滿云云
大論第二十云四無
量義
是菩薩作佛時。難不能
令一切衆生得樂。但菩薩大誓願。從是大
願。得大福徳果報。得大報故。能大饒益乃至
復次若一佛盡度一切衆生。餘佛則無復
度。是則無未來佛。爲斷佛種。有如是等
過。以是故。一佛不度一切衆生。復次是衆
生性。從癡而有。非實定法。三世十方諸佛
求衆生。實不可得。云何盡度一切乃至復次
諸佛從初發心。乃至法盡。於其中間。所有
功徳。皆是作法。有量有量。初有後有。故所
度衆生。亦應有量等文問。一佛盡度一切衆
生者。可有何過耶。答論云。若爾餘佛則
無所度。是則未來佛。爲斷佛種云云
問。若盡被廣。則有無盡佛。又設無未來佛
何過。以一切衆生悉得度故。何故云斷佛
種耶人皆爲此難以爲難義。
時人未有能通之
答。有通云。衆生
得脱。法有無量先後差。不可一佛之世盡
度脱之。此義決定。於此義中。假設而言設
一佛盡度一切。則無後佛。以無後佛可度
者故。無有佛不度衆生故也。此約義勢
而言。非理實説也。今言不爾。此約實義
云何若一佛於一切衆生。爲能化者。則一
切衆生。得脱雖有。先後差別。唯屬一佛。不
假餘佛。餘佛則無所可度者。無起度衆
生願行。即無大悲。不發心菩提心。菩提心
是佛種子。世間無有發心菩提心者。故斷
佛種也。問。一佛度一切。皆當發菩提心。
何斷佛種。若不發心。則非度一切。何云一
佛度一切衆生耶。答。一佛令一切得樂即
四無量義也非必令衆得佛果也。世間之
樂。三乘出世之樂。但名樂也。若許一切。普
爲一切衆生與樂者則有無乃至一人。發救
一切衆生之願也
起信論云。差別縁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
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
若念聞。○平等縁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
度一切衆生。自然熏習。恒常不捨。以
體智力故。隨度見聞。而現作業云云
唯識論第十云。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姓法
爾。更相繋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
生。有共不共。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
爲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法爾繋屬。雖非今家所用。而共不共之
 理。義勢相法耳
法華義疏第四云釋佛種
從縁起
種子有三。一以一
乘教爲種子。故譬喩品云。斷佛種故。即破
教也。二以菩提心爲種子。華嚴經云。下佛
種子。於衆生田。生正覺芽。三以如來藏佛
性。爲種子。○佛種者。即是無所得菩提心。
爲佛種子也。○一乘教。即發菩提心縁也
云云
問。藥草品疏云。釋未度者。今度木也。故
肇師云。結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趣難。即
同此文意也。瓔珞經明約四諦立四弘誓
願。未度苦海。願令度之。故云未度者*今
等文當世人以之衆生無邊誓願度等。爲
四弘願。可尋本文
大論第九云。釋迦佛在十方説法。亦不能
盡度一切衆生。隨有邊故。則無未來世佛
故。然衆生不盡以是故。應更有餘佛
又云。佛爲斷此三苦。令得三乘。故出世
云云
九十一云。既自作佛。而以三乘。度脱衆生
云云
 准此等。約三乘化導故。且假説耳
統略下云。如燈明佛及迦葉佛。不説涅槃
云迦葉佛時雖有涅槃。以人根利。不須説
  授記事
問。授記凡有幾種耶。答。四種授記云云
花玄第七。授記義云。次明四種授記。出首
楞嚴經。猶未見經。本可更看經文揀之。
及釋論。一未發心授記。二發心授記。三不現
前授記。亦名密授記。四現前授記云云
又云。未發心授記有二種。一者昔是具縛衆
生。都未預五乘善所攝。而佛懸記其未來
成三乘果。如釋論鴿事。未來八萬大劫。猶
受鴿身。後過無數劫。乃捨鴿身。方得人身。
發行行。得辟支佛也云云二者輕毛位。猶
名未發。具如本文
問。辟支佛。但學因縁得道。又無十地本。
而本論云。發心願佛。於三阿僧祇劫。修
行六度。十地滿已。方得作佛。度無量衆
已入涅槃取意今何云得辟支佛耶。答云云
舊來云。應是文謬。不可言辟支佛。有人云。
成三乘果故。引釋論顯大菩提果。言得辟
支佛者。擧中乘。略無聲聞果也。又云。依
同性經。縁覺亦有十地等云云此皆不可
輒用之。具如法華抄。今且云應有別本論
雖無別證。而傍文多本不
同。如我年二十九等也
百縁經三云。小兒發願。來世成正覺。度衆
生。如佛無異。佛即記○過三阿僧祇劫。成
辟支佛廣度衆生云云此卷名辟支佛品。
又明光從頂入。然律獨光覺事。光眉間入
云云
問。佛與記聲聞者。爲實成佛故記之。爲當
何耶
問。付受記不同。亦可有自授記他受記不
同耶。答云云有經中云文殊師利刹
住中卷文不空譯
虚空
王偈云文殊本事也我今自授記成佛。不應疑
  毛道衆生釋
金剛般若疏第□云釋凡夫者。如
來説非凡夫
論經具足
云。須菩提。凡夫生者。如來説非生。是名毛
道凡夫生。○問。論經何故云毛道凡夫耶。
答。愚癡不解一毛端聖法故也
花玄略述第一云。凡夫者。或言小兒別生。有
論云小兒凡夫。梵言婆羅必栗託仡那。此
云愚異生也。但起我見。不生無漏故。又
云嬰兒凡夫云云者。義譯也。然案梵語。毛
言縛羅。愚言婆羅。但毛與愚其音相濫。致
有斯謬。或言毛道凡夫。或言毛頭凡夫。皆
謬也云云
  調達造逆先後事
花玄第九云。釋論云。○父王即勅國中豪貴
子等。應盡資身竝令出家。調達於時入道。
而無信心。但欲學通。不欲求道。得通已
後。遂便失之。求徒衆。佛不許之。於是遂
造逆罪。初則破僧。以化戒人。不得破僧。
故知。前未犯餘罪。而前破僧。破僧已後。次
微壓佛。金剛神以杵擬石。石破傷佛
大指出血。故次出佛身血。花色比丘尼。眼
出血而死。故次殺羅漢。具三逆罪。次第如
是也。此中釋調達造逆次第。與律中明不
異也今且云不異者。正可有異歟
論第十四云度千二百
比丘也已
提婆達多。出家學道。誦
六萬法藏。精進修行。滿十二年。○
  求學神通。不爲説。舍利弗等。五百皆不
  説
是時阿難。未得他心智殺其兄故。如佛所
言以授。○生心破僧得五百弟子
  僧還和合。便生惡心。而出佛身血。如
  是等廣説如論文也
義章五逆義云淨影雜心云。先破僧。後出血。
律中説。先出血。後破僧。而釋云。竝是聖言。
難定是非。若欲和會。律中所説。就最初者
出血無後犯。故得破僧。雜心所論。據彼後
時所信者。語若先出血。不得破僧云云
問。就最初等者。意何。答。先徳傳云。付出血
罪。有加行根本。出血加行在破僧先。故云
律中處説。就最初者。最初即是加行異名也。
而作出血僧後。故云雜心所論據彼後時所
信者。語謂就出血根本。故云後時不作。根
本故云後時名所信者也。又一説云。出血
之事。在破僧先。五百新學。初不知之。破僧
已後。方乃知之。故律依初事論。約後知之。
今謂於一出血事。有犯無犯別也。若未制
戒前。作即無犯。若制戒已。作即有犯。雜
據制戒之先。作出血者。各據一義説之。
故不相違
問。本事應一。何故分之制戒先後耶。答。此
是反化所作。故無一定。但約道理。會通。二
説宜悉之
又問。以出血罪。別制之立戒耶。答。爾之
十誦律云。打不死者。偸蘭遮罪
根本毘奈耶第八云。又無犯者。最初未制戒。
犯亂云云 今依此文解。然最初
者。出血無犯之文也
四分律第五。説破僧違諫戒云。不犯者。最
初未制戒。癡犯心亂痛惱所纒云云
婆娑五十六。解出血罪云。以作此事世間
衆惑有聞者或不聞故云云此文爲彼約知不
知。論先後義爲潤色
問。華玄引釋論云。先破僧已而言。此釋次
第。與律不異云云律文既與論相違。何云
不異。爲文不異歟。爲義不異耶。答。先徳意
云。文異而意同。今云。未考諸部律文。宜待
檢律藏諸部方決之
四分律第四及第五。廣説出血破僧二罪。如
義章所引耳
十誦律初帙。直説破僧事。不論前造出血。
餘律猶可考之
 問。大論説。與四分律説。次第有異。何云
 不異耶。答。義難也。且可云有異歟。不
 字與有字相濫故爾歟
 又一義云。見文次第異。故云不異。抑學
 者疑也。不爾者。直可云律中亦爾。而今
 云不異者。意顯實義無違耳。問。何不違
 耶。答
問。宗家意。於菩薩位。立煗等四善根耶。答。
權有實無。又於實修。五十二位。一往配屬。
亦得有之
華玄五云。若大辟支與佛齊。佛入道有二
説。一云。從煗法已去入觀。至盡無生方
出。○二釋云。佛從不諍觀去。至盡無生
方出。大辟支亦然
  此約小乘義説。不論實修也
依法相大乘。立加行位。即四善根。今家無
此義矣
涅槃疏第七云四依
問。小乘有四果。大乘有
十地。既將後三依。配十地可見。小乘有五
方便。大乘有三十心。初依作若爲配當體。
答。且依一種大乘二空判。小乘五方便。前四
念所得生空。後四善根謂法空。大乘三十心
初十心得生空。後二十心得法空。瓔珞作
此判。若爾。四念處唯大乘初十心。此是弟子。
四善根。唯後二十心。是師位。四十。一途爲
言非定説也
  唯此釋以十行十迴向二十心。爲四善
  根。然是一途非定説也
問。付大經中。説四依菩薩。私經相且。始自
熙連河沙佛所發心。乃至八恒佛所發心云云
爾於四依位。如何配屬之耶。答。一義云。若
依涅槃義疏。竝是初依往因也。若依法華玄
論。以四恒已上。爲四依位耳。又一義云。法
華玄亦同涅槃義疏之意。問。八恒菩薩。於
十六分義具解之。故知。非皆是初依往因。
抑法華玄文。如何因此有異義耶。答
涅槃疏七云。問。八恒既解十六分義者。涅
槃義盡不。若云盡者。此則兩死。一者明四
依是因人。既解涅槃盡者。佛復何所解。因
果何殊。二者明前自云此中格量初依。初依
已解涅槃義盡者。復三依復何處解云云
問。此中竝明初依行解者。從上四恒。解一
分義。至八恒。解十六義。合有五恒。則應
有五人。若爾。則有五依。不得言初。止是
一依。此爲難解。答云。此亦無妨。初依中。自
開有五人。猶如三十心同是初依何妨。有
五人同是初依。且復第二依。從初地至七
地。則有七人。同爲第二依何妨。五人同是
初依今見此文。竝難兩家已。偏就南方。
開及通。故知。唯取南方解也。言若盡
兩死者。南北兩家。倶爲難殺也
疏又云。問。此中竝明四依往因。爲不然也。
答。南北舊有二解。北方解云。此中九恒。前
五恒是弟子位。後四恒釋四依因行。一恒則
釋一依。故具出四依往行也。第二南方解
釋。此義不同。明此中竝釋初依往行。以兩
義。故知。即得是歎初依解也。一者○初依。
既具煩惱性。是凡夫故。故不可依止。所有
言説。未必可信。故今釋初依往行。深遠發
心來久也。二者以經推。非是釋後三。依仁
王經及瓔珞本業經。竝明十地菩薩供養塵
數世界諸佛。既言初地至十地菩薩。○今何
止言九恒。故知。九恒止是初依往行也
何止言見此文。雖擧南北二家。准上所
引文意。在南方耳。初依於經具足解義。但
於麁義具解。然於其中細論。有無量分。而
未盡也。疏第一云。今明十六分。不可一分。
於百分。何言不得一分云云大師自謙釋
也。若言後三依復何所解者。設第四依。具
解十六分。同有此難。佛何所解。因果何殊。
故知此中歎初依人。以釋人疑耳
華玄八云法師
位也
若例四依應起自内凡通
乎十地。是其人位。但於初依。自有師資之
別。此自明依止之位。今就弘化分之。外凡
已上。皆法師位也。次約階品。如涅槃四依
品明有九人乃至八恒具解十六分義。此九
品人。前四人既無解。是弟子位非師也。後五
品人。既有解義。屬法師位也。此五人合爲
四依人。即初依人。又通而爲論。三十心位位
皆是法師也。十地菩薩。念念化人。皆是法
師。自優劣。如九地得十種四無礙。爲大法
師也
 此文有二料簡。一義云。五人合爲四依。
 五寛四約故。云合爲四依也。即初依人
 已下。就初依中釋疑。謂上文云。起自
 内凡未知初依始終。具明其分位故。故
 云即初依人。通論三十心。又涅槃疏云。
 三十心中。後二十心法空位。爲師位是一
途爲
 言云
故於此中。云通論三十心皆是法師
 位也。十地菩薩。念念已下。明後三依位
 分也。法師即是四依人故矣。一義云。即初
 依人句。屬於上句。謂此五人。合爲四依
 人中即初依人也
  此義雖合涅槃疏。而於文句不便也
又更一義正取後五人。則爲四依。八恒即
第四依故。涅槃疏雖出南北二解。然無評

  然考大師正存南方舊解。呉魯南北可
  考處處文辨之
  菩薩五法
金光明疏。引釋論云。菩薩六時行五法也
又云。五種者何。謂懺悔。勸請。隨許。迴向。
發願云云
  菩提樹金剛座量
維摩疏四云。如釋迦文佛。菩提樹下初成道
處。三千二百里。金剛地爲場云云三千二百
里者。何處説耶
婆娑論云。周百餘歩。西域記同之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十
 保延二年七月一日抄竟。自天承之比時
 待暇隙兩三于之間抄之。近日分卷
         三論學沙門珍海記之
  口傳血脈
文殊 馬鳴 龍樹 提婆 青目 青辨
沙車 羅什 曇影 僧叡 道生 僧肇
道融 道恒 惠嚴 惠觀已上八
宿竝出
 道朗 僧
詮 法明 嘉祥已上四
師次第
 元康 玄湜已上漢
道慈律師 善議大徳 勤操僧正 願曉律
師 尊師聖寶僧正 延敒僧都 觀理權大
僧都 澄心僧都 在慶律師 有慶大僧都
顯眞 永觀律師 覺樹僧都 智藏僧正流
可尋之別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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