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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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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僧坊鈔之畢
  暦應二年十二月七日子尅於東寺西院
  僧坊以先師法印自筆本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六勘注第一
文。從上已來等 抄第四云。自此等者已上
釋前立義分云是心生滅因縁相竟。自下
釋彼自體相用。故次前章有此文來
云問。何不釋彼摩訶衍耶 答。良由衆生
不能直入故。我世尊依法假説生滅因縁
相自體相用門。欲令文文悟入法矣。是故
一門通顯彼法。深經皆爾不可別明。有釋
不釋厥在茲焉疏第四云。此中正解立義
分中自體相用故。今論指分明顯示生滅門
中三種大義記第五云。此釋標立文云
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依斯三自顯彼
一心故。將此名屬門之目
 私云。上來等者上第五卷明染淨熏不斷
 義故云爾也。分明顯示等者抄次下釋云。
 然上論中文散義隱。今撮一處照然顯説
 故科名云分明顯示此意。上來文中三
 大之義往往雖有之。其義門不分明故
 至此段釋之也 又義云。分明者當段本
 文有雙立無雙立二種。三大如次生滅眞
 如三大也。而論顯文明生滅門雙立義。文
 裏示眞如無雙立義。故約顯文云分明
 顯示生滅門等也
文。本曰復次眞如自體相者等 抄四云。斯
則牒上立義分云自體相用。然言眞如約
義標也。亦可。近牒次上文云眞如熏習義
有二種一者自體相熏習等。此全同也。雖牒
彼文而亦釋前立義分中自體相用
 私云。牒文遠近尤叶深意歟 問。若牒
 立義文者可云生滅體相等。何云眞如
 乎 答。約實爾也。但從上發起問答決疑
 門以來於生滅門内牒屬四無爲。或呼
 本覺。或呼眞如。依之彼熏習段既表眞
 如熏習自體相用等。今亦牒彼。是故名眞
 如也。不爾者云何云眞如熏習等乎。二
 門相待眞如絶妄故全無熏習義。故知。是
 生滅門所攝眞如云事。本文起盡分明者
 歟 問。何體相二大合説之用大別釋之
 乎 答。爲表三大即離不同也。理實或
 共合釋共離釋。然而表此二義。作離合
 釋也。或又體相就法自性談之故合説。
 用大遍至餘法故離釋也
抄四云。從本已來至如來法身者此中有
二。初總標。後所謂下別釋。於中有二。初有
名功徳。後無數功徳。望下第三別釋廣説闕
此總標。餘章同爾。然釋論科文但判大意。今
此委細曲分差別。故彼此無文無所違矣
 私云。科釋易知。臨下論判可分別之」
抄又云。乃至滿足等者准下釋云從具縛
地乃至大覺地。結縛解脱之二位中無所
不具等。由此須立藏身二名也
 私云。約在纒迷位名如來藏。約出纒覺
 位名法身也
文。大聰明者等 記五云。言聰明者謂即總
持明惠之者。燕本論云大聰明者
 私云。一箇三大通雙立無雙立二義。亦相
 大中本文含多義。用三類料簡等如斯。
 義門甚深微細故特令勸指也
文。如是五名人自是五等 疏四云。人有勝
劣眞無増減。凡小因果雖殊體大曾何有異
記五云。謂依人顯體平等無差。人有五
類差別性故。體唯一味平等性故又云。此
眞如體於五人中在聖不増處凡不減。是
法平等無高下故亦無大小。絶形量故亦
無有無。離斷常故亦無中邊。非内外故亦
無去來。離起盡故如是之體百非斯絶。本
論但言不増減者類示餘故。又亦無等皆
是釋成不増減義。謂非大増小減有増無減
等。本論但云無増減者具多義故抄四
云。眞如自體無有増減等者。此五對義非
五人中。後後増大有中去也。前前減小無邊
來也。亦可。非前前者捨去。後後者新來。故
云亦無去來
 私云。今五人者常途五乘人也。大日經名
 五種三昧道。是也 問。三大共遍凡聖。何
 必於體大作此釋乎 答。三大同雖具
 因果相用二大増相減相之義分有之。於
 體大通表裏無有増減。下金像之喩其
 意易知之。又體大形人之義有之。就八
 轉聲中體聲多名人悉駄悉曇沒駄
 沒底等是也。今又此意歟
文。一自成一等 記五云。從本已下顯示自
體眞一之義。以從本來順同違異。厭捨別
異互其文耳疏四云。厭凡小異捨因果
別相有五差眞唯一味抄四云。言一自
成一者此對五數。故得一名。同自作同者
此對人異。或雙待五人。故立同名。斯則待
前五人故立一同之名二無濫也。演奧抄
云。厭異者著妄厭眞故。成六道殊異而性
不異也。捨別者捨源逐派故。三乘有別而
性無別故云唯一眞故
 私云。抄初義對五與人立一與同名也。
 後義一同雙五人。即是一味同體無五人
 別故。疏意厭異指凡小。即次上凡夫二乘
 三人也。捨別指因果。次上菩薩如來也
 記意一一味。同同體。即通指眞體也。厭
 異釋一句。捨別釋同句也。今謂三師義
 中記義爲勝歟
文。譬如金剛等 智論第
大疏一云。譬如金師以金作種種異物皆
是金而各有異
文。自然常住等 抄四云。自然常住至又眞
實故者。此之六句應作超間兩次讀之。一
云自然常住三際不動寂滅又寂滅。此即據
時。次一約處如上因縁殊勝中説。亦可。六
句各是一義。一時。二處。三則三世。四則四
相。五揀起動。六揀虚妄疏四云。非前非
後顯三際不動。非生非滅明四相不遷
疏下云。非前際生者明其本來無有生相。非
後際滅者明終無滅藏疏下云。凡位爲
前際。佛果爲後際
 私云。前際者已過事也。即是過去也。後際
 者未起法也。即又未來也 問。若爾者唯
 識論釋四相起時云。前三有故同在現
 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光記云。此中
 生相未來起。用住異滅三於現在世
 大小乘性相皆生在未來。滅在過去。今何
 違之過去云生未來云滅乎 答。今前後
 者約一法上起盡前後故云爾。彼唯識等
 釋約四相所在故互釋一義也 或云。
 約一法起而論前後故。此法未起位云
 前際。此法已盡位云後際。故今釋又不違
 性相義歟。但此論下對治邪執段過去初
 際云前際。未來終末云後際。是與性相
 義異故前義爲勝也
文。圓滿功徳等 抄四云。如是諸徳悉皆各
各不分其體。於一法界其量等故○圓者
周也遍也。滿者盈也足也
 私云。圓滿功徳有二義。一云眞理之體圓
 滿諸徳。一云一一功徳周圓法。故先義
 爲本也。下文結圓滿名文順後義。仍二
 義共兼備之也
文。所謂六種性義等 抄四云。所謂六種性
義功徳幷次引經並云性義者性上本具
差別假義。故立徳名
文。一者大智慧光明義等 筆削記第五云。
論大智等者此有通別。通則智即是慧。光即
是明。又智慧即是光明。別則以義目之名
智慧。以相取之曰光明。智即是體。慧即是
用。光即體之相也。明即用之相也記第五
云。此六徳中一三四五治障建立。第二遍
照了境圓明。第六清涼依用顯示。前四唯是
清淨本覺熏離無明以爲其斷。本性殊勝以
爲其徳。非由修斷。名爲斷徳。即是無始本
斷本徳。第五則具本始二覺。由證涅槃有
二種淨。謂自性淨方便淨故。第六雙具二種
本覺。通別作用持變異故。此依顯相如是
差別。據實六徳皆具四覺。本始通別非定
異故
 私云。記釋意。若據顯相第一二三四清淨
 本覺也。第五本始二覺。第六清染二本覺
 也云云
文。於契經中等 聖法記云。釋六徳經如其
次第一道清淨經因縁無邊經具足性徳經
甚深如來藏經大寶無盡經通達法門經
 私云。別所依百經中第一經有之。自餘無
 之。若眷屬經中有之歟
文。二者遍照法界義 藏疏云。本覺顯照諸
法義筆削記五云。遍照等者即始覺也。疏
本覺者就體而言也。即彼本覺顯照義邊便
名始覺。始覺之體元是本覺故
文。三者眞實識知義等 筆削記云。依根
所發了境義邊名爲識知。了如理事永離
諸過故云眞實
 私云。實際實性性者如次眞俗二諦理歟。
 終性一字結眞實名也。通名六種性義
 也 問。二三如何異乎 答。第二横遍法
 界也。第三竪窮源底也 又義云。第二
 心王徳也。第三心數徳也
文。四者自性清淨義等 抄四云。第四徳中。
經云本有即前自然本有非得他力。釋本自
性。又云明白即上遠離塵累。釋本清淨。又
云離邊中中即上契中實故。釋本心字
文。五者常樂我淨義等 抄四云。言本始二
覺等者此通四覺皆具性徳。以論總言本
始二覺不別揀故○言四障者准無上依
經等説。一方便生死無明二因縁生死無漏業。
上二變易
因縁。下二
變易果報
三有有生死。四無有生死。此四變
易因果能障法身四徳又云。其涅槃幻者
即上四障也。不修行者即上自然也記五
云。四障即無常無我苦及不淨。謂由此四障
於圓明常樂我淨四種徳故也疏四云。離
彼焔幻四障立此二覺四徳
 私云。抄引寶性論變易能障法身之義
 釋之也。但記義順文歟
文。清涼不變自在義等 抄四云。言清涼不
變者上之三字清淨本覺。下一變字染淨本
覺。自在之言通其二覺。清涼即不。故爲一
焉。故下對翻唯云熱惱又云。言譬如明
鏡等者應配隨染清淨二種本覺。名隨違
故。隨染本覺隨所熏染順成染縁起。如鏡
之南即是面也。此喩隨質而能現像。清淨
本覺不隨所熏染成淨縁起。如鏡之北即
是背也。此喩違質而不現像記五云。
南北謂即鏡之面背。鏡面發明隨物現像。
以喩染淨本覺自在隨縁造作物像故。鏡
背持暗不隨物現。以況清淨本覺守性不
變非隨縁現故
 私云。清涼者異本云。清淨鈔意約下不
 與變開之。以上三字屬不變也。但據現
 文清淨不變屬淨本覺。自在之言屬染本
 覺歟。記釋意見爾故 南北者如次陽陰
 二方故。以喩表裏清濁歟。又義云。今取
 面對物像義喩隨縁覺。以不對物邊喩
 不變也。必不以面背明暗爲喩也。假令
 如一鏡同時浮南北像之義無之。先對
 一方不向一方。以對方之邊爲隨縁義。
 以不對方邊爲不變義也。而未師等皆
 以表裏明暗似譬二種本覺。是失論意
 歟 又義云。本文清涼者隨縁義也。猶如
 鏡面清淨而現衆像也。不變即法爾也。由
 如鏡裏不現色像也。南北之義同前也。
 諸義中此義順文歟
文。最後一中開十一故等
 私云。第六徳中不言開八不故。於十七
 中増八數也
文。如是三數等 抄四云。如是三數別相云
何者。此問三本不同因由。下答有二。據文
唯出初本。就意反顯後二。最後一義佛經
所爲根利不迷
 私云。抄意馬鳴菩薩○總立爲六文。雙答
 三數別相。但文表答第一數。文裏反顯後
 兩數也。疏記意當段答第一數。次言十七
 以下文答後二數也
文。攝散總立等 疏四云。一顯略具廣總持
説故。二欲攝多別總持説。三名相繁多
恐迷眞故記五云。一言約義豐。總能攝
持中廣數故。二論依含總百本經中從此
本故。三名多翳理。簡略説故。若爾二經増
廣名數。豈非以此翳眞實耶。然根有上下。
論被利根樂於略説。經通中下。故有不同
 私云。所依別本者疏意上所擧六經各別
 故云別本也。經經皆總持立名。故今論
 亦立六徳也。記意百本別所依經也云云
 但六經名字中後五彼百經中無之。可尋
 之 名字數多等者記意被利根歟。抄意
 被鈍機也。抄義爲善歟
文。十七者名字云何等
 私云。依義開名。名義相對故。皆是似祕
 宗字義門釋。依標幟故。但立十七。若據
 此義。或開智惠可爲二。探玄記第九云。
 智知俗諦。惠照十諦。十度中第六名惠。
 以照理故。第十名智。以鑒事故又開
 光明可爲二。瑜伽記慈恩云日焔名光。
 月焔名明如此分離可有無量義也
  問。識與知何異乎 答。心王名識。識
 了別義也。心數名知。知解義也 問。
 識與心何異乎 答。識名第六意識。心
 名第八識也 問。第九清淨與第十四
 淨何異乎 答。抄上釋云。今此淨義對別
 障説。前清淨義望通障説。故二不同
 通障者諸煩惱等不清淨之垢染也。別障
 者心受身法中身不淨相也
文。一者上流轉變 疏四云。變徳二者解脱
道已去一切諸佛名爲上流。金剛心已還一
切衆生名爲下流。今此本覺恒周因果在
佛不失轉易變化之徳。在生不失轉易變
化之徳。不思議業縁熏習鏡即斯徳也
五云。二變謂。即本覺二轉抄四云。一者上
流轉變等者應是隨染本覺具二。上即隨
所熏染漸向上位名上流轉變。如上説云
本有因果熏令起信等是也。下即隨所治染
漸往下位名下流轉變。如上文説本覺斷
惑自上向下同於此也○或上流是菩薩
等。下流是聲聞等
 私云。疏意約本覺智能具人立上下名。
 流者流類義。如云預流果等也。記意指
 上下二轉本覺亦通順逆故。鈔二義。初義
 同記意。後似疏釋。但疏約因果。鈔約大
 小爲異也。記義爲勝歟。問。鈔釋上流義
 云隨所熏染意如何。答。所熏染周圓上
 下二位隨熏之自然成上流歟。次所治
 者治障照感體故次第向下位也
文。言八不者中觀論中觀論頌云 不生
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
去。能説是因縁。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
説中第一。問曰○等
 私云。中觀者龍樹造大無畏論十萬偈中
 取五百行要句名中觀論。此有數長行
 釋。一無著釋名順中論。二青目釋名中觀
 論。三分別明菩薩釋名般若燈論也 問。
 中觀論名字在青目末注本頌是大無畏
 論也。雖立中論名未號中觀。今何云中
 觀乎 答。有二義。一云。是譯者所載也。
 如菩提心論引大疏也。一義云。本頌又
 名中觀論也。貞元録第六云。中論四卷
 亦名中觀論。或八
卷。龍樹菩薩造 文
此釋中論亦名中觀論
 也 文義要第三珍海云。大論中至難處
 即指中論爲正觀論。如云正觀論中説。
 故知。釋論説後造也○問。釋論中指正觀
 論者何必是中論耶 答。中論觀法品立
 正觀論之稱。故知。中論是正觀論也。故相
 傳云。中論是釋論之骨髓也云云此中釋論
 者智論也
文。以何義故等 抄四云。以何等者上則消
本。此下微釋。亦可。兼上通爲問詞
 私云。抄初釋意本覺體中○過於心行文
 直釋本文具足如是等二句意。以何已下
 微釋前後廣狹也。後義意本覺體中已下
 皆屬微問詞也。三數者六種十七及二十
 五三箇數法也。擧本耳者擧三箇本數而
 攝無量徳也爲言問。何故必立此三數盡
 一切數法乎 答。欲盡陰陽數立六數。
 二即陰也。三是陽也。二數爲三。是六數也
  問。何故不立一數乎 答。一是本數。
 是故不別開。次以四數盡之爲十七。四
 四具之爲十六。合總數十七也。次以五
 數盡之爲二十五。以五五互具成二十
 五。別外無總。是故不立總數。是則十七
 與二十五欲顯總別開合不同也。二與
 三異數互具也。四五同數互具也。總數開
 不開又別示之。一切數法不過此例。仍
 擧此三箇數量云本數也已上今案
不指南
文。有體相等 抄四云。有體相耶者。體則
性也。即次初句答之。相則義也。即次後句
答之。次所以下徴釋後義記五云。恒沙
功徳皆依一心之所建立。故對於體明其
徳相○一心名自。徳相名彼。以徳收心自
不離彼。無心非徳。擧心攝徳彼不離自。
無徳非心。由能所依互相周遍故皆不離
疏四云。自不離彼即心不離徳。彼不離自
即徳不離心
 私云。釋本文不離言也。總意唯一心量
 故無別體。唯一心量故徳相亦一味也。彼
 此相望如燈光同體故 自不離彼等者
 諸徳相望互爲能所故。能對爲自。所對
 爲他也。而記釋能所體相相望違論意
 歟。或又記義叶論意歟。可思之
文。如是性徳等 疏四云。淨體功徳非他染
抄四云。自性自性等者自即淨也。他即
染也。第一論云自謂一切清淨品法。他謂一
切不善品法是也。謂徳不一故云自性自性。
若與惑倶可是除遣之法。今無惑染故是
不斷之徳
 私云。釋不斷句也。眞徳不空無斷絶時
 也
文。如是一切等 記五云。一心法界所依體
性。恒沙功徳能依義用。體用相望固無別異。
例前應云自不異彼彼不異自。由能所依
本眞一故疏五云。玉溪引論終字之下有
一不字。謂顯淨徳不異體故。性徳全是一法
界故。不離異殊者蓋親疎別故抄四云。終
異自者准抄引論於終字下有一不字。謂
相不異體也。不能作一者謂體不異相也
 問。此不異義與前不離二義何別 答。親
疎別故。若依現本。一則體大。自則相大。自
異相大作一體大故云自作一也。此望不
離全無濫故
 私云。此師抄意。一切功徳唯一自作一
 終不異自不能作一可訓之也。謂衆徳
 一味故自體作一終不異自體大也。是
 即相不異體義也。次不能作一者一體之
 上不失衆徳相故終混不能作一體。是
 即體不異相之意也。若依此義自名體
 大故與上自不離彼等建立名義既同。仍
 作問答釋不同也。謂上文亦自名體大
 彼指一切徳相。今亦衆徳不異自體大。
 二段可有相濫也。答意云。不離猶存二
 相而不相離故其義疎也。不異二體全一
 故其義親也爲言若依現本既無不字故
 自名相大故與上不離無相濫。仍云全
 無濫也。此中鈔者指玉溪演奧抄也。彼
 抄中引此釋論也。今謂。現本其義宜歟。
 衆徳唯一自相作一體。若一體終異自相
 者不能作一體爲言疏義又同抄初義。彼
 亦引演奧抄述義。故記依現本歟 一
 法界者所入一心法也
文。名爲如來藏等 抄四云。名爲如來藏者
即在纒之稱。隱覆名藏。即上釋云從具縛地
乃至是也。亦名如來法身者即出纒之稱。依
止名身。即上釋云無上大覺智地是也
 論第二云。於隱覆時名如來藏。於出現
時名爲法身
文。説文相違前後雜亂等 記五云。前説無
相此言有相。前後相違。故今申難。此以異
門難於異門又云。問。前説眞如如實不
空常恒不變淨法滿足。釋師亦言如如體中
過於恒沙一切淨法皆悉滿足無所少故。
詳彼文理與此正同。何アテカ相違。而伸問
答 答。然彼功徳絶於觀待。非對所治染
法而立能治淨徳。徳過恒沙皆同一味平
等無差不同於此自相大義翻染成淨有
差別故
 私云。二門眞如法體是一。只依絶待相待
 之義建立之故擧相違難決其義也
 問。思本論意初表眞如自體相者是可
 眞如門理。不爾者云何擧眞如爲難乎
 答。是分別二門之理爲令知其不同也。
 依之次答説中判眞如門眞如云等同一
 味唯一眞如。判生滅門眞如云以依業識
 生滅相示。二門判屬其意分明。若爾當段
 三大生滅門所攝云事論意易知之
文。於總門中即有二種 記五云。於總門者
必對別言。其次別門即是此下生滅總中後
重問答。亦是大文第三別釋廣説門。由此一
節論文對望通於多義是故不定。若對二門
總義即得稱別。若對大文第二問答決疑
即當第三別釋廣説。是故釋師三處科指
 私云。今相大一段本文二門科三門科兩
 義有之。上文云。中大義中即有三門。一
 者圓滿功徳門。二者問答決疑門。三者別
 釋廣説門准此科一段可分三門也。
 若准當段消釋分二門也。一圓滿功徳
 門。二問答決疑門也。是即本論此云何示
 已下文有兩勢故。一釋上從本已來性自
 滿足等一段上既標六義。今又對明六
 義故。據此義故問答。門外立廣説門
 爲三門科。二據此云何示等鉤鎖廣釋
 以依業識等之意。若依此義以此文屬
 問答子段爲二門科也。次就二門科中
 雖總別二門唯釋總不釋別。是亦本文
 此云何示已下文。別釋上眞生二門義趣。
 唯述生滅門依業識等義二意具之。標釋
 影略互顯也。總意云。本文此云何示等一
 段重重義勢具之。故爲影通局之旨作
 如斯科簡也
    兩 科
  顯示自相大義門二
  初三門科
   初圓滿功徳門二
    初有名數量功徳
    後如是下無名過量功徳
   次問曰下問答決疑門二
    初發起略問難違門
    後答曰下發起廣答解釋門二
   初明眞如
   後復以下明生滅
   後此云下別釋廣説門二
   初是問
   後以一下是答三
     初自宗正理
     次而有下非道邪行
     後心性下具擧對量
  後二門科
   初圓滿功徳門
   後問曰下問答決疑門二
    初發起略問難違門
    後答曰下發起廣答解釋門
        一是總
     二  初眞如總
        後復以下生滅總
       二此云下是別二
        初是問
        後答以一下是答二
         初眞如別
         後而有下生滅別
        一眞如
     二  
        二復以下生滅二
         初略説二
         初是問
         後以依下是答
        後此云下廣説二
         初是問
         後以一下是答三
          初自宗正理
          次而有下非道邪行
          後心性下具擧對量

 問。以一類科釋論文其義可足何煩如
 斯交參乎 答。此云何示等論文有總別
 超次等重重意。故不用三類科簡者多義
 難彰。仍論主爲顯無盡義門作此釋也。
 此下既有六義對量釋。可知。別釋廣説
 上六種性義云事。是故最初立三門也。
 次以一切法本來唯心等是眞如
別釋也
及而有妄
 心不覺起念等是生滅
別釋
二段別釋二門。其
 意分明也。仍作是總是別釋也。次此云何
 示等鉤鎖正釋依業識生滅相示故。爲當
 段廣説之義亦順論文也。示言表釋鉤鎖
 可然故 問。疏抄二師如何釋乎 答。疏
 更無釋。抄師亦雖不釋之聊在所存歟。
 上釋本論從本已來等文云此中有二初
 總標等文如
上引
此釋既第三別釋廣説闕此
 總標云云是即此云何示文爲第三別釋
 廣説。但此師意本論心性不起已下爲第
 三門歟。云闕總標故
文。雖實有此諸功徳等 筆削記五云。論雖
實下縱存今文差別相也。而無下不違前
門平等之義。等同一味者等齊也。即指前差
別之法。同者諸法無性唯一眞如
 私云。於生滅門功徳體性一味平等無二
 云眞如也。非差別法外有眞如性也
 問。眞如門中又釋不空眞如。有恒沙萬
 徳云云爾與此相違如何 答。生滅萬徳
 對染成淨也。眞如萬徳獨然法性。相待絶
 待其義不可混矣
文。以無分別離分別相等 藏疏下云。以無
分別者非能分別故。離分別相者非所分
別故。以無能所分別故無二也筆削記
云。以無分別者無虚妄分別故。離分別相者
既無虚妄之心。即離所分別相故
文。所言依者即是根本無明等 疏四云。染
法無邊略不過二。一有名數。以依業識三法
是也。謂一者無明。二者業相。三者諸識。二無
名數。即生滅相三字是。一切染法不出此故
又云。論中以字流下三讀。謂以依以
業以識也。不流至於生滅相者蓋彼乃是
無名數量。顯異於此故不流彼。因此二
染以爲縁由致令功徳有爾數量記五
云。論言以者即縁由也。謂由無明及業相等
相翻顯示淨功徳義。以字遠流至于三字。
則曰以依以業以識
 私云。此中識言名轉識以下。是即業識等
 皆雖識攝。先別示最初。自餘並立總名
 也 問。見本論起盡以依業識者但擧業
 識一法依之異譯論云。以依業識等生
 滅相而立彼一切差別之相今何云
 擧無明。及業轉乎 答。是即字義門釋。
 若一往符文亦如所難可作釋也。例如
 上第五卷眞如法三字或開眞
 三種。或爲眞如一心一或合爲眞
 如法眞理一種等。准彼思之。又准疏釋
 者以依業識四字有名數量功徳也。生滅
 相示四字無名過量功徳也。至于三字者
 依トナリ也。若據疏釋可訓以依業
 識生滅相トヲスト也。論釋先雖以字被依
 業識。意亦可通生滅相總法也。以
 業トヲ生滅相疏文點如此
可讀之歟
據記釋以
 依トノ。示スト可訓之也 又學
 者點云。以トヲ生滅云云
 滅相者門中染淨諸法。非局五有爲也
文。一者是問等 記五云。此下問答即第二
重。本論起自此云何示乃至自相大義文
終。此中前後對望不同應知。釋師指屬三
 私云。三處者。一大文第三別釋廣説門。二
 廣答門中是別門。三生滅總中廣答門也。
 本論此云何示以下文通此三處故。二門
 科三門科科簡不同也   頡ナシル
チメキル
文。一者自宗正理等 抄四云。自宗正理者
其無念心是佛境界。故爲自宗記五云。
自宗正理○謂。欲翻染顯淨先明染淨本
體。然其本體唯一心故。能依之門一心用故。
又即本覺自體名心。相大無邊不離體故
 疏四云。自宗正理。謂翻染顯淨先明淨法
所依本體諸法唯心。是正理故除一心外皆
是邪道。故智論云。唯除諸法實相正理其餘
一切皆是魔事
 私云。約生滅總中略説廣説故。自宗正理
 局生滅門作釋也。若據總別二門及大
 文義。自宗正理可屬眞如門也
文。第二非道邪行等 筆削記第五云。論妄
心者即前不如實知也。不覺起念即前不覺
心動説名爲業。見境界即前轉相現相○又
見字義寛亦通四麁疏四云。次非道邪
行本末無明迷眞執妄。起心變境。皆墮邪
 私云。本論而有妄心等三句如次根本無
 明業相現識也。上文四法熏習中一眞三
 妄是也筆削記
義也
又義云。三句各通本末諸
 感。迷眞執妄起心反境是也疏義
又義云。
 如次三句配依業識。廣略二説可一准
 故
文。本上之諸無明住地等 抄四云。本上之
諸無明地故者即是本末二無明也。以末而
在根本上故記四云。謂此煩惱迷勝徳
生功徳之上所起煩惱
文。熏習一心之海等 記五云。由多一心本
性寂滅洞照靈明。依此安立爲智惠徳。亦
由覺心性自明利能治不覺暗鈍相故
四云。謂欲翻染顯淨先明染淨本體。然其
本體唯一心故。能依之門一心用故。又即本
覺自體名心相大無邊不離體故抄四云。
明以之爲對者謂。本覺智明對彼翻之。下皆
准之
 私云。已下患徳相對明對量也。今謂對
 六染門建立此六徳歟。所謂心性無起者
 簡第一根本業不相應也。論云動起二文
 皆就業識。能動能起根本無明。隨動隨起
 即是業識今既簡起動故知。指業識
 也。筆削記第五於六徳之中第六徳中開
 三而成八對。彼釋云。一無明智惠對。二
 局見普照對。三妄見眞知對。四無有自性
 對。顛倒眞實對。六熱惱清涼對。七變易
 凝然對。八繋縛自在對云云問。此第一徳
 無能對妄。取何法乎 答。能對之妄即
 在上非道邪行。故取彼也。第二具有能
 所妄眞。第三已下但擧妄示眞也 問。眞
 妄以何爲能所乎 答
又。自下顯第二徳 疏四云。由起妄心唯
見妄境。即不能了眞實境故。故本論説若
心起見則有不見相故○本覺眞心由離妄
見。通達諸法無不同故。即立遍照法界義
記五云。由心發起有分濟見則不能
見無分濟相。亦猶蛇情既生但覩蛇相定
不能見絲麻衆分又云。如是智見至到
周遍故無所不至即遍法界。窮盡照了故無
所不盡。即照法界。雙明遍照心境相應故無
所不當
 私云。是指能見心不相應染。對之立此
 第二徳歟。無所不至等者至遍義也。當照
 義也。盡法界義也。記義與此別也
文。明第三徳等 疏四云。由無明熏令心有
動。起顛倒解無有了達。對此即立心性寂
靜眞實識知順理徳。故於本論中擧妄影
眞下皆准此記五云。此後四種本論但
明所翻之染。其所成淨例於前二故略不
説。又下文説無名過量而總翻云心性無
動有過恒沙淨徳示現。亦可。以彼貫通于
此應云心性無動即是眞實識知義故。乃至
心性無動即是清涼不變自在義故。由心性
無動爲淨法通相。是故能翻有量過量一切
染法則能成立有名無名一切淨法筆削
記五云。論若心有下三妄見眞知對○從此
已下至不自在一一文初應合皆有若心有
動之言。仍於本句之末更云心性無動等。
即隨句翻對。論文存略但擧能對之妄也
 私云。是六染中現識不相應染也。對之爲
 此徳歟
文。顯第四徳等 疏四云。由諸妄法本來無
體對此即立本覺自性清淨心故記五云。
妄法雜染性自本空。眞心清淨性自本有。如
是染淨悉由自心動不動殊相返顯示
 私云。此徳又對立六染中分別智相應染
 歟。本論云。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
 與不愛故愛不愛即心垢染。故離之成
 自性清淨徳也
文。顯第五徳等 疏四云。由諸妄法具此四
過故於本覺對立四徳。二自在者謂人與
具此二眞我故記五云。二種自在謂
即身心。或即人法。如涅槃經徳王品説。有
八自在名爲大我。大我即是大般涅槃故。彼
經雖説八種自在。然亦不出身心二種
抄四云。二種自在無故者即是人法二種實
我無也
 私云。是亦對立六染中不斷相應染歟。本
 論釋云。相續相依於智相故生其苦樂
 生苦樂即非常樂我淨義故
文。顯第六徳等 疏四云。以諸妄法熱惱衰
變實不自在故。立本覺清涼不變自在徳
記五云。由心動故則生諸染。能於眞
燒熱惱亂破壞遷滅衰損改變令
諸衆生不得自在。觀待此染。是則建立清
涼不變自在之義抄四云。如本熱惱衰變
等者准上論釋。衰滅變徳名爲衰變。能所
異故筆削記子璿云。論清涼等者無惑之
熱惱故曰清涼。此顯般若也。無報之生滅
故云不變。此法身也。無業之繁縛故云自
在。此解脱也。即離三障成三徳爾○此文
仍與上句義理不別。何謂清即淨義。涼即
樂義。不變即常義。自在即我義。今但離爲三
四。各説故成二段
 私云。對立六染中執相應染歟。執取計名
 煩惱障故。唯識論云。此皆擾惱有情身心
 能障涅槃名煩障三種苦者。一苦
 苦。二壞苦。三行苦也 破滅變徳者或本
 云。破滅變壞也。抄釋就徳字釋云。衰滅
 變徳云云此意。變徳名本覺歟。但違不
 變名字所對。爾者壞字宜也。或云。熱惱翻
 清涼不三字。衰變翻變一字。不自在翻自
 在也
文。顯示無邊功徳等 記五云。自此下無名
過量功徳
 私云。本乃至者略十七二十五徳故云乃
 至也。筆削記云。言乃至者身過恒沙不
 可具述故云乃至
文。而本性徳雖過恒沙等 筆削記云。疏妄
心等者。若於心外見法而生追求終不能
足。却有所少。亦可若有一法在於心外是
可念者。 則性中功徳有所缺少○淨徳等
者以心性無外故。一切功徳皆悉具足
四云。而本性徳等者此釋本論如是等文。若
准賢首釋者上則妄心外求。求之不足。此
則淨法性滿何假外求。同上文云如是諸徳
從無始來自然本有非假縁力而建立故。亦
可。體大猶如一室。塵沙相大譬若千光。毎
一一光圓滿一室。隨一一相圓滿一體。故
云如是諸徳悉皆各各不分其體於一法界
其量等故。 所對妄法猶如水火不能一一
圓滿一室。不能各各圓滿一體故云能見
之心所見之境二差別故本覺功徳則不圓
滿。圓者周也遍也。滿者盈也足也
 私云。自下釋圓滿功徳名義也。非但眞
 理體具足無量功徳。故名圓滿。一一功徳
 量等法界。無能見所見等種種差別。是故
 名圓滿也
文。結縛解脱之二位等 疏四云。由此性徳
雖無邊量。唯是一心終無二體故。結縛立
名如來藏。於解脱位名爲法身。方表圓
滿徳無少故記五云。結縛在因名如來
藏解脱屬果名爲法身
文。阿只多遮那尸帝樹等 疏四云。阿祇多
遮那尸帝。此云無邊一從樹。謂無邊果表實
相依一皆齊等故立是名。一即等也。從猶
依也
 私云。抄及記釋同之。今此翻名聖法記載
 之也
文。染淨數量等
 私云。染淨者名妄與眞。數量等者十等中
 擧初顯後也。或又擧十箇數量也。意法
 喩同具十義數量也爲言
文。假當待實等 記五云。喩中但言内外。法
中唯明假實。若爾法喩豈均等耶。然二互相
照理亦無爽。實必居中。假定當外故
 私云。菓外者*菓實表外。能是糟糠等也。
 *菓中者其中實處也
文。一者數等等 記五云。一者數等者譬如
一樹而生千果表實相對各成千數。染淨二
法亦復如是。同百同千數無増減。二塵等者
如將一*果末爲微塵表實校量數無別。故
有爲無爲九種種法折成細分數亦等故。
又或初喩有名數量。二喩無名過量。三量等
者如將表實分之異處稱其分兩輕重正
等。染淨亦爾。惑細徳微障麁道著力用相對。
輕重等故。四五六七表實如次四塵同等。染
淨亦爾。如來藏中性色眞空性空眞色彌滿
清淨周遍法界。此則眞心所變淨色。妄念攀
縁浩無邊際。所變塵色亦周法界。況諸染境
全攬理成。故隨所依廣無邊際。如是眞妄二
類之色 同形同顯皆無別異。今從譬喩且
指白色此則染淨色等之義。其香味觸准此
而知。八本等中表實同依樹木出者木字恐
誤。應作本字。本即根抵表實同故。此喩染
淨所依一心無別異故。九倶等者染淨雖
分上下前後。然性融貫實則同時。十同等者
謂如餘果生淡熟甘。今此不然。始終一味
無變易。故對前第六義不同ヲ云者。彼依諸味
無差。此約始終不變故無相濫。染淨始終
一味一相由所依心無別異故抄四云。擧
喩合法等者。一喩有名數量功徳。二喩無名
過量功徳。三喩妄大而徳亦大。妄小而徳亦
小。四同白色故者准下信成就發心中摩尼
色黄外鑛亦黄。喩内有本覺外有了別識。
五喩智嗅同爲五分法身香故。六喩惠嘗
同成一種解脱味。七即肇云。道遠乎哉。觸
事而眞故。八即同依一心出故。九即眞妄法
爾有故。十即終歸摩訶衍故。故云爾也
 私云。今此十喩染淨二法同一實性義也。
 數等即有量徳。塵等是無量徳也。量等者
 法性實義淺深堺量等也。謂眞淺妄淺也。
 眞實妄實等也。色等者莊嚴具也。謂法性
 與無明倶以具種種形色故如云色塵。
 餘三塵亦爾也。不説聲塵者有間斷故。本
 末者同依所入一心而起故。倶等者眞妄
 同時無前後故。同等者學者義云。眞妄
 同具上九種義。無差別故。上別是總也。
 又依抄意者同歸一云義也 尋云。與
 第八何異乎 答。第八依體起用。第十
 攝用歸體也。依記義者第八約横。第十
 據竪也
文。功徳黒暗之譬喩等 抄四云。功徳黒闇
等者涅槃經云。功徳女是姉。隨所至處能
作吉祥。黒闇女是妹。隨姉至處能作災
禍。二不相離。彼文廣説。眞似功徳。妄如
黒耳。二不相離故説此喩記五云。如涅
槃經聖行品説。功徳天女黒暗天女姉妹二
人動止必倶益損事等疏四云。如涅槃
經聖行品説。功徳天女隨妹至處能作吉祥。
黒暗天女隨姉至處能作災*禍。二女相隨
恒作損*益。彼喩生死。此喩眞妄
 私云。今段被利智故明眞妄相順之義。
 示不二本源也。彼涅槃經被鈍根故約
 眞妄相違譬喩作釋也爲言是故云若鈍
 根等也
文。本願無盡門等 疏五云。梵語僧那此云
誓願。阿世耶者此云意樂。初總指陳。諸佛清
淨誓願意樂廣大無際。由承大願發起五
海故判科名本願無盡。一興十方微塵數慈
悲心海二修十方微塵數圓滿因海。三攝十
方微塵數衆生根海。四立十方微塵數廣大
願海。五成十方微塵數自在果海。後出所
以。由稱實知一切衆生同一無異如己身
記五云。初發五願。謂即興慈・錬行・攝
生・起誓・成果。如是五種皆依因中最初願
力之所成就。是故總言本願無盡
 私云。科名且約五種中第四一種立之。例
 如時不轉門等也。或又五種因中誓願故。
 而總名本願也 問。本論文配五義如
 何 答。發大慈悲第一也。修諸波羅蜜第
 二也。攝化衆生第三也。立大誓願第四也。
 盡欲等乃至未來第五也。依之疏第五云。
 諸波羅蜜即配因海。從盡欲下至於未
 來義當果海。餘文易見。不繁具指
 抄第四云。本所謂諸佛如來者是上果海。
 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者是上塵劫此意
 約義類配之。非文次第也 今謂。本文
 所謂等十字標也。如己身故四字結也。中
 間諸句釋也。此中五海次第配之。若爾者
 盡欲已下五句總配上果海也 等衆生
 界者等字迴置度字上歟。故異譯論云。普
 皆救脱或又齊等等取衆生界意歟
文。離相不著門等 記五云。佛雖度生而無
所度。能度所度無差別相故
 私云。上同一無異與今唯一眞如不同。彼
 約俗諦。此據眞諦。亦彼約大悲門。是約
 大智門也 無一一佛而攝生故者。雖存
 能化所化軌則。平等法性故云爾也。非
 無其能所。譬如大海波濤互爲能所同
 一醎味而無分別也
文。能所平等門等 記五云。有三對。一能成
所成人法平等。二能依所依體用平等。三能
證所證理智平等
 私云。上離相門泯能所。今平等門存能
 所。即是如次雙非雙照二種中道之義也。
 法身應化等句及自性本身等幷能證正智
 等三段如次釋人法等三對義也
文。法身應化等 抄四云。本論四身開顯分
明。釋論四身説二含二。謂擧法身含自受
用。説變化身含化受用。故無相現應門隨
見麁細門分明説也
 私云。無相現應門本文。諸佛如來唯是法
 身智相之身而今釋論唯云法身。可
 知。擧理身含智身也。又隨見麁細門
 本文。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爲應身。初發
 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名爲報身
 論只云應化。亦是擧應身含報身也。仍
 云説二含二也 又義云。法身言攝理
 智。應是報身也。化即化身也。金光明經第
 二云。一切如來有三種身。云何爲三。一
 者法身。二者應身。三者法身又異譯本
 論云。唯是法身。第一義諦。凡夫所見是名
 化身。菩薩所見名受用身
文。實實假假之二理等 抄四云。實實假假
四字如次而配四身。謂法身。自受用身實實
他受用身。變化身假假疏五云。二種淨
理名實實理。二染淨理名假假理記五
云。眞如名實。諸法性故。虚空名假。離礙義
故○又清淨眞如名之爲實。常守自體眞
功徳故。染淨眞如名之爲假。由隨他縁假
現染故。待縁有多。故重言之
 私云。三義中疏義爲勝歟 能證正智者
 自性法身也。即是本覺淨智也。所證如理
 者眞如虚空理也
文。以一體故等 疏五云。以一體下拂彼二
一亦無無耳。令絶迹故記五云。初則以
一遣二。次乃一亦不存。後則至於無遣冥
歸平等。具徳無二。自然本性豈他力焉
文。異異異相等 抄四云。同同同者即此人
法等三種平等也。上三異字變此可知
五云。異異異相答是無明。無明具含惑業
苦故。由三多別言三異字。同同同相答是
明法。明法含前三種平等。由三平等言三
同字記五云。異相即是本上無明。五種
有爲以爲體故。同相即是理智明法。四種無
爲以爲體故
 私云。明法之中人法體用理智三對故云
 同同同也。無明翻對之故有三箇異字
 也 疏意。明法三同如抄釋也。無明三種
 惑業苦也。記義。三同字種種義也。廣百論
 云。有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違
 妄執若准此釋者。異異異相等可訓
 之歟。初異指無明體。次異作業也。後異
 相有爲諸相也。同三字亦准之
文。非消融體等 抄四云。非消融體者。消即
盡也。融謂和也。非是消盡融和染淨而歸
一體。此上總是觀待假説。次如兩下即明絶
待眞實之事。如猶若也。觀即待也。若兩眞妄
空空絶迹。是爲非待虚僞之法記五云。
同異二相如牛兩角。眞俗差別相待峙立而
非消錬融和一味。表是隨根權宜施設。佛
欲顯實先彰權義。二如兩下顯實。如將兩
法。同歸於空。空復泯絶無迹可取。方成一
味平等眞諦。非是觀待假僞權法。斯則上根
了知二相本來一味不見對待假僞別故
疏五云。眞妄二法如牛兩角相待假立非互
消錬融歸一體。此但隨根權宜施設。如實
眞妄兩法倶空。空亦復絶。此就上根了達同
異二種本來一味不見對待虚僞法故
 私云。三師義大概同也。如是二法等四句
 眞妄二法峙立之義也。即觀僞之相也。觀
 僞者觀待假僞之建立二法也。如兩空絶
 等三句眞妄一味都絶體性義也。即非觀
 僞法也。非觀僞者非觀待非僞假之義
 也 空絶スヘシ可訓之抄義
次下云。同
 同歸空。歸空歸絶空與絶二字即此
 義也。如空絶スルカ疏義
或義云。兩空
 絶亦疏義可用
此訓歟
或云。名爲非觀僞文古本
 無非字也。若依此本如牛兩角已下六
 句同釋觀僞相也。文點云。非清融體
 如ニハ空絶セルカ云云若據此義。於此文殊
 已下釋非觀僞也。總意云。觀僞者相待假
 立義也。非觀僞絶待非安立法也。但異本
 中以有非字爲勝歟。於此以下文廣釋。
 以上略釋也
文。世尊云何等 記五云。初問教道可説不
可説耶。次問證道依何而覺知耶。初約聞
惠之境。次約思修之境故抄四云。妙祥
三問已酬初一。所指廣文應答餘二
 私云。抄爲三問。一云何名爲非觀僞法。
 二其相可説耶。不可説耶。三以何爲門
 應覺知耶也。記爲二。問合初二爲一
 問故。次答説中初答第一。次二問讓廣
 説文也
文。同異歸同等 疏五云。同異歸同同謂
一體
同歸空體性
亦弗
空空歸絶亦無空
耳 文
記五云。從淺
至深次第遣拂。初以二相融成一味故曰
歸同。次恐執一以爲實故。遣曰歸空。則無
可取一一相故。後謂有相雖遣猶恐著空
故。復遣空所遣能遣悉葉亡故説言歸絶
 私云。疏意。同異歸同者。廢相用異以歸
 體性同也。次同同歸空者廢體性以歸
 空無也。後空空歸絶者拂無空性歸絶
 待法性也 記意。一味法性云同。無想能
 遣云空。廢能所云絶也。文點同疏歟。今
 謂文云。同異同同空空
 歸スト可訓之。意云。同法性無明歸同
 眞妄
不二
眞不
妄不
歸空眞妄
拂遣
眞拂
妄佛
 絶眞妄
泯絶
是即眞妄法性自體無邊。同體及
 空性等義。亦復無量體有之故云爾也
文。如本以有如是等 疏五云。以本配釋。逆
次而具三種平等。初三句是智。第四句是理。
智理平等。上四句是體。次三句是用。體用平
等。前七句是人。後二句是法。人法平等。等字
貫前三平等故
 私云。抄釋亦同之 大方便智者上釋云
 能證正智是也。即正體智也 問。方便是
 後得智稱故。智論云般若方便等。今何正
 智云方便乎 答。嘉祥釋云。二智皆如實
 而照並名爲實皆有善巧悉稱方便
 又義云。本釋影略互顯。二智具足。又義云。
 本釋各存二智。子璿釋本文云。證眞名智
 渉俗爲方便。即根後之異名也亦釋論
 能證正智者。抄釋云。二智各有二能。一能
 斷惑。二能證理
文。無相現應門者等 疏五云。肇公云。法身
無像應物以形。般若無知對縁而照。萬根
頓赴而不撓其神。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
動若行雲。止若谷神。豈有心於彼此而情
繋於動靜者哉。既無心。於動靜亦無像。
於去來去來不以像故無器而不形。動靜
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也記五云。免體無
角如法身絶相。無中生角如依此起化
 私云。無相是法身智身二種體相也。現應
 即報身應身二佛假用也。約實言之無相
 之中而具諸相。現應之境亦稱無相。體用
 不二等深義可有之者也 自性身體者
 通理智二身得自性名也。論第三釋清
 淨本覺名本有法身般若實智故。既稱
 本有法身豈不名自性乎 唯是一一等
 者。諸佛法身一體一味同如實際故。寂寂
 等者。一一之相唯是法性故。亦廢一之義
 也。如次照非二種中道義也 滅滅斷斷
 者法性非一體自性無量。是故云滅滅等
 也
文。唯阿作阿等 抄四云。唯阿作唯阿者准
千山本無下唯字。聖記亦然。彼云阿謂自
然也。更無文釋。意言。上阿屬眞身。即無相
是也。下阿屬應化。即現應是也。如珠出寶。
二皆自然。以無心故。亦可。上屬本論法身。
下屬智身。以體作用皆自然故。此解順文。
有亦可通。意言。但自然作但自然故疏五
云。阿謂自然眞佛應佛法身智身如次配上
二自然故記五云。阿自然義。謂由法身
心量語言既不可及常自然故聖法記
云。阿作阿故。阿謂自然
 私云。阿者無生義。是則法身境界唯自内
 證無*他相故云無生也
文。唯自自身等 抄四云。上自屬本法身。下
自屬本智身。故云自自。無他身故者無他
受用變化身也。文云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
作耳
 私云。抄意指理智二身云自自也。今謂。
 諸佛法身無量無邊故云自自。即是多多
 義也無他身者法性外無他相義也
文。而諸衆生等 抄四云。無有開故者。意云。
如影實通水月二處而現。今偏據水故亦
得云本月體中無闕而已。如離生無佛。故
云但隨衆生。次下問答決疑門説偏據本
月故亦得云本影無二。以離本月無別
影故。如離眞無應。故云色心不二。若據
前後文下之意。實通二現影喩ヲモテ可了
五云。根見佛現生聞佛説。但自心中獲得
*益故。唯影無本於今可了筆削記第五
云。假佛悲智爲増上縁。自識有見佛種子
爲因縁。詫佛所現化身爲本質。然於自識
變起影像而見於佛。唯此影像是自識現故
云唯識。若彼本質自攝歸佛識非屬衆生。
若如此説還是於自識外別自有佛本質。
何成一切唯心
 私云。報應佛身世諦權迹。是則衆生妄縁
 與法性用大和合而生法性身。第一義諦
 中無如斯化身也 金剛般若經云。應化
 非眞佛亦非説法者即此義也 第
 一義諦等者眞應二身。即如眞俗二諦故。
 是即生滅門中分別二諦義也
  本云元應元年九月二十五日於東寺抄
  之畢
             金剛資頼寶
  暦應二年己卯十一月二十九日於東寺
  西院僧坊以先師自筆本書寫挍合畢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六勘注第二
文。隨見麁細門等
 私云。見者能縁識也。麁細之言通能所縁
 也。下文云。隨識麁細所見佛身隨麁細故
 
文。唯一心量甚深宗故等 起信疏下云法藏
問。佛身何故唯衆生識耶 答。衆生眞心與
諸佛體平等無二 但衆生迷自眞理起於
妄念。是時眞如但現染相不顯眞用。以
彼本覺内熏妄心故有厭求。有厭求故眞
用即現。厭求劣故凡夫
二乘
用相即麁應身厭求
漸増三賢
十地
用亦漸細報身如是漸漸乃至心源。
無明既盡厭求都息。始覺同本用還歸
體。平等平等無二無別。未至心源已還用
於識中隨根顯現故云識中現也。問。若據
此義用從眞起。何故説言轉識現耶
答。轉識即是梨耶中轉相。依此轉相方起
現識現諸境界。此識即是眞妄和合。若隨
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雖有功離眞不立。
若反流出纒眞有功能。眞雖有功離妄不
顯。故就縁起和合識中説其用耳 問。若
據此義乃是衆生自心之中眞如之用。云何
説言佛報化耶 答。衆生眞心即諸佛體。更
無差別○既從法身起報化用。何得不是
衆生眞心耶 問。義若然者。衆生心佛還自
教化衆生。何故説言佛悲願力 答。即此
眞心是佛悲願。謂無縁大悲及自體無障礙
化用等即性起大用也 問。衆生既無始有
心。何不早起化用令滅無明 答。未有
厭求故 問。既先有本覺。何不早熏令起
厭求 答。無明厚薄不同。因縁互闕不等
問。若眞心即是佛者。何故下文云從諸波羅
蜜等因生 答。此約本覺隨染義説。然其
始覺覺至心源平等一際。有何差別
四云。不能了達至甚深宗故者。此釋本論
以不知轉識現故 問。佛是現識所現境界。
云何而言轉識現故 答。現識必依轉識
起故。一心即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阿梨
耶中四種無爲心也。若無厭求。惑業厚重。生
滅増強。無爲羸劣。隱而不現名不見佛。若
起厭求。貪瞋微薄。生滅羸劣。不生不滅漸漸
顯現云佛出世。今此凡小不了是自轉識
心中不生不滅顯現名佛。謂是此外別佛來
耳。然事識即在轉識之上。但是一體義分麁
細。非同相宗離八有六。二識見佛定各別
文。依遍分別等 疏五云。凡小不了諸法唯
心依妄事識見應化佛。謂從外來。執色
大小。不能通達身無分齊記五云。凡
夫二乘不達唯心計有外境。由依麁動分
別事識妄想増強。遍思外量。見應化佛。而
作勝劣分際解故藏疏云。今見佛身亦
謂心外。順彼事識分別計度故。説依分別
事識見也。亦可。此人雖覺六識。不知彼
七八識故。但云依事識也筆削記云。前
以事識爲所依。今以事識爲所覺。然所依
即所覺
 私云。第六意識即虚妄分別周遍計度故
 云遍分別也。不稱境之自相憶想事境
 故云妄相事識也
文。所謂從解乃至金剛等 疏五云。從發心
住至金剛心一切賢聖了達諸法唯心理
故。依彼業識發始覺智見報身佛。作唯心
解實知依正無有分齊記五云。十解謂
即三賢之初。金剛則指因圓滿位。乃至超間
中間諸位。謂諸菩薩比證觀智了法唯心而
依業識見報身土。既達唯心故無分際
 私云。業識即心王也。始覺智是心所也。三
 賢位始覺比觀感之。十地之位親證見之
  問。業識見佛有數過。一能所別異過。謂
 論第四釋業識云。能見所見無有差別
 今何見佛相乎。二細識見麁相過。謂
 藏疏釋業識云。即當梨耶自體分也
 唯識論等意。相分必見□縁之。自體分
 直不縁相分。而今業識自體分何直縁報
 佛相分乎。三第八識與惠相應過。謂相宗
 等意。因位第八識與五數心所作意觸
受想思
 應全非信惠等相應。當論又存此義故。
 第四云。未那位中始有惠數今何業識
 與始覺智相應見佛想乎。四凡位難發
 細識過。謂性相釋云。因唯六識發心修行
 三賢等位未斷人執全。何發微細識
 乎。五漏無漏相違過。謂第八識但至佛果
 轉無漏無分分轉義。而今於賢位等何
 與無漏始覺相應乎。爾者何 答。宗義各
 別。諸難全非相違。第一難望轉現等麁分
 別雖云無能所。望本覺無分別智猶帶
 能所故。論唯由精動隱流之義故説爲
 業既立業名何無能所□□□ 又
 抄云。後得智中業識未盡故轉現猶存
 准此釋者。業識位有微細轉現歟。第二
 難四分各別義相宗所判。今論只就一念
 建立麁細。細識直見佛相何爲奇乎。第
 三難彼又性相一義也。今深識必與惠相
 應始覺惠性遍在麁細故。但末那位中始
 有惠數釋明心外惠數。非謂無心内惠
 性也。第四難新舊兩師異解。新譯家八識
 各有染淨二義。是故因位始覺與六識相
 應云云而舊家不爾。眞爲頼耶妄爲前
 七。仍始覺智皆是頼耶氣分。全非事識
 也。但至帶惑見佛者。抄釋此事云。明感
 佛之縁非謂煩惱現行見佛必由宿
 縁非依惑有無。五千上慢猶見如來。豈
 簡三賢位乎。又筆削記五云。業相展轉
 現諸境界。是則境從識生。十住已去諸菩
 薩等深達此理。依此修行故見報身佛
 也第五難今此論宗藏識又有分分轉
 義歟。必非苦果總報。何必至佛果始轉
 之乎
文。身有無量色等 藏疏云。所見報相中二。
先正。後依。正中身無分齊故云無量色。依
身有相。相亦無邊。依相有好。好亦無盡。然
相以表徳令人敬徳以念佛。好爲嚴身。令
人愛樂欲親近。依報中言無量種種莊嚴
者。能依無邊故所依土田亦復無邊。言隨所
示現乃至離分齊相者。一一色相皆遍法界
互融無礙。隨其所應乃至不毀不失者。隨其
業行所應感者即皆常住。非三災等之所
能壞也
 私云。此説他受用報身相也 問。身色相
 好差別如何 答。筆削記云。色即是身。依
 彼色身有大相也。即依大相出小相。皆
 妙好也此釋意。身與色一體異名也。相
 者大相。即三十二相大分之相也。好者小
 相。謂三十二相中隨一相等各各有無盡
 殊妙小相也。是即大般若等所説八十隨
 好中指爪狹長。薄潤光潔。如花赤銅第一
 指圓纖長。&T038599;直柔軟。節骨不現第二手足
 各等。於諸指間悉皆充密第三等好是也。
 今謂。身者五蘊和合身。即指總體。色者但
 取身上顯形二色歟。相好如前也
 問。心地觀經等中他受用身説一佛現
 於十種身。爾者隨十地菩薩所見百葉千
 葉等有其分齊。今何云無分齊乎 答。
 今無分齊者非謂周遍法界故無分齊。色
 身廣大無盡數多不同應化卑劣故云爾
 也。例如劫初壽命雖云無量歳然實有
 其分量也
文。所言報者具勝妙相等 記五云。酬因名
報。如是報相皆是出世善根所感。極樂自
在。故名爲報
 私云。唯識論等意。正因所生義唯在自受
 用。他受用是應十地身非酬因感果。而今
 論以智身屬自性法身。以他受報身爲
 因縁酬答身。是爲十地菩薩正示此修
 因感果之相故。他受用亦有此義。若依
 此意通四身可有報義。故大乘義章云。
 然此三佛隨別分名義各別。通而論之倶
 名法身。齊得名報。並得云應凡此兩
 箇廢立。新舊二家所立義也 遠離苦相
 者。遠離反化身穢土受苦相。安住報身淨
 土極樂之相也。此云苦相者指分段。非
 變易歟。他受身猶繋屬變易身菩薩故
文。如本如是功徳等 藏疏下云。如是依正
二報無障礙不思議事。皆因十度深行之熏
及本覺不思議熏。二熏所成樂相圓滿故名
報身疏五云。無漏行熏即始覺熏。不思議
熏即本覺熏記亦同之
文。所言應者等 記五云。隨根名應。謂隨劣
根所現麁色。即長者居士等諸異類身。非
安樂相故名爲應抄四云。本又凡夫所見
等者。報應二身不同權教。既*賢已上具四
十重他報之身故。十信ヨリト。幷二乘
不分小化隨類之殊。但名應身。故此但云
凡夫。不言二乘
 私云。此段應身有二義。一但擧雜類身
 不示佛形。釋論云隨趣出現。本論云種
 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謂。第一論十業中隨
 機出現外有隨趣受生之徳。是即如次佛
 形非佛形歟。今亦爾。故又下論釋應身
 八相云出現八種安樂之相今既云
 非受樂相。故知。非佛形也。又但云凡夫
 不擧二乘所見。筆削記云。此且説凡夫
 一類所見不論二乘是則二乘見佛
 形。故今不擧之意在此乎 問。若爾者
 不擧盡應化之過有之。如何 答。擧劣
 彰勝也。一義云。此一段是應身章。不可
 漏佛形。觀佛三昧經説應化佛形云。同
 人間故三十二相。勝諸天故八十隨相
 若爾者應身尤可有隨趣出現也。亦非受
 樂相者。雖八相佛身望報身淨土安樂
 相故云非受樂。亦對凡夫受苦或名安
 樂。何失乎。遠疏釋云。小乘教中明佛無
 常○非受樂相也例如撲揚釋中化
 身身土對他受用通名穢土也。又不擧
 二乘。且擧凡夫示之。抄意分明。亦上文
 具擧二乘。今亦准之矣。二義之中後義爲
 勝也
文。自此已下更作重釋等
 私云。問。自下重釋通報應乎 答。不爾。
 唯局報身也 疑云。總説既通二身重
 釋何局一身乎。依之藏疏云。重牒分別
 二。一應身。二報身此意以次上又凡夫
 所見等文屬重釋。尤叶本論意。今論消
 釋何違此乎 答。上二段如次釋應與報
 畢。次如功徳已下亦如次結成報與應。
 兩所故説爲報。故説爲應。結文其意明矣
  復次已下文重釋前意。今分爲重釋何
 爲奇乎。若又凡夫已下屬重釋。何報身段
 故説結文缺之乎。但至重釋局一身難
 者報身章地前地上比觀親證二位不同有
 之。爲分釋是義作重釋。應身不爾故不
 須重釋也
文。信眞如故分見報身等 疏五云。三賢位
人以信眞故分見報身。了知色相無有去
來。但自心現。不離眞如。仍帶分別不同地
記五云。謂由比觀分證眞如。所見報
身猶未圓滿觀知色相唯依心現。既無分
濟。何有去來。然此猶爲智相相續法執覆
故。妄起分別凡聖身土勝劣差別。未入十
地法身位故
 私云。三賢位雖未斷人法未證眞如。但
 由信有眞如理性。一分了知諸法唯心
 現。是故見報身相。然而猶所見佛身身
 土勝劣差別淺深而已 問。諸教多地前
 所見應身佛。至地上始見報身。今何三
 賢亦見報身乎 答。相望重重。若約人
 法二執斷位分別之。如所難之義亦可
 有之。地前見心外法。地上了唯心之義
 故。第五卷差別縁能化三賢所見。而八相
 成道應化身。即此義也。而今約兼斷法執
 之義亦見報身也。凡不論地位淺深。了
 唯心影像。是報身義也。見從外來即應
 身相也 抄釋此分見義云。今據實義
 餘就偏勝故不相違又筆削記云。若
 言全見即有相違。既言分見足可通
 會本無來無去等者筆削記五云。不
 同凡小見佛。王宮生雙林滅有去來相
文。若得十地等 疏五云。初地已去所見身
土位位増強。地地轉勝。至金剛心見究竟故
抄四云。如其次第轉勝等者。問云。何餘教
但説十重。今言四十 答。今據實義。餘就
偏勝故不相違記五云。入地證眞次第
轉勝至等覺位方得圓極。所見報身亦復如
筆削記云。淨心等者初地名也。與證
相應。過於地前故云微妙。從於二地至第
十地漸漸又細故云轉勝。此盡者第十地。然
轉勝之言亦通能見之智。以智用勝故所見
勝也大乘義章十地
云。從此地中於眞如
中證心清淨名淨心地。又於三寶得清淨
信亦名淨心藏疏云。至金剛後心業相
離盡用即歸體故云見之究竟。以窮其源
筆削記云。窮源二字各通二義。謂斷
窮妄染之源。即生相盡也。證窮眞如之源。
即法身現也。然復詳此論中見究竟言。意明
第十地中所見報相最極微細。此外更無殊
勝之相。故云究竟。非謂相盡證窮名爲究
竟。若如疏釋者未敢聞命以次文云。若離
業識即無見相。此文方可作相盡證窮而
解也。智者請詳
文。若佛果中等 疏五云。由佛果位業識無
故始覺無依。沒同本覺能所見空。是知。諸
佛眞如平等法身平等。既無彼此對待之殊。
何有色相互相見。故境慮悉亡。眞智斯顯
又云。遮伽梨娑那提衣此云玉光耀羅衣。帝
釋服用莊嚴之衣。鍵尸多陀摩宮。此云安樂
變轉宮。此衣及宮倶屬理性。但隨義便巧
立其名。攝持衆徳覆護智身。居處安常栖
神寂靜。自性無二本智獨存故記五云。佛
位平等戲論識盡始本覺融。今方情亡廓然
清淨。諸佛如來。如智平等。身用平等。人法
平等。由是唯有一味性空大法眞智。所服之
衣名遮伽利娑那提者此云玉光耀羅。即帝
釋莊嚴衣。玉光耀者即是素自鮮潔之義。以
謂佛位唯依一味白白法服覆護攝持功徳
法故。宮名鍵尸多陀摩者。此云安樂。法身
所處寂靜法界常安常樂無遷易故聖法
記云。遮伽梨娑那提衣翻云安樂光耀羅衣。
即是帝釋莊嚴衣名也。鍵尸多陀摩宮翻云
安樂反轉抄四云。此衣及宮但爲化生
強假説之。亦表慈悲爲室忍辱爲衣。故清
涼云。諸佛唯一無障礙身但隨根教異
 私云。眞如眞如等者。記釋意二重眞如上
 理下智。此論稱智名眞如本智。故今並
 理智云眞如眞如也。次法身法身者自性
 理身自受用智身。理智二身故云法身法
 身也。此眞如與本智。幷法身智身。各
 平等。二箇次平等理智法與人體各各平
 等也爲言今謂。不必爾歟。只是佛果境
 界。諸佛色身無量無邊故爲表非一之義。
 眞如眞如法身法身也。眞如與法身如次
 理智無數。理智法身各各周遍法界互相一
 味故云平等平等也 問。若佛體多差者。
 何次下云獨存無二乎 答。雖多佛並在
 一味一相。猶如一印大日眷屬圍繞而終
 一體也。心地觀經説自受用云雖遍法界
 無障礙如是妙境不思議。又云前佛後佛
 體皆同。即此義也 無此無彼等者。
 云。此業識也。彼報身也。我事識也。
 應身也。大十地也。小三賢也。高賢聖也。下
 信位也。無邪定也。有信已上也云云私云。
 諸句皆諸佛法身相望釋之。非強簡前報
 應也。此彼約所證功徳。我他約能證人
 體。大小高下約形相。無有等下拂妄見
 也 自性身坐等者末師等皆約理智法
 性作釋衣服及宮殿皆是龍樹假説爲言
 論深意妄作妄計釋也
文。何故應身章等 記五云。何故下徴釋。二
身麁細中。初*徴。次釋。由能見識事業不同
故所見身勝劣有異抄四云。隨識麁細等
者。麁細如鏡垢。報化如鏡明。心垢若麁佛
明須微。心垢漸細佛明必著。斯則微著之相
並由心與垢也。不由佛與明也。又如油水
影現明昧故也
 私云。此文還結科門名字也 問。見佛何
 必依妄識乎 答。筆削記第五云。以用
 不自起。必假於縁。此有二義。一約自
 體説。謂衆生本有眞如是用之體。若無妄
 心爲所熏縁而此眞用莫之能起。起之
 何爲。以有妄心爲所熏故即顯眞心有
 其功力。令其厭求。漸於自識而現用相
 也。二約佛體説。謂佛應化之用。若非衆
 生爲縁亦無由起。起亦無用。彼此推之
 誠由妄也。若離於妄實無用相。故眞如
 門唯顯自體及至果海亦汦同一覺
 二義中。初義妄識爲因見佛。妄性即眞
 故。後義妄識爲縁。佛影即應妄故
文。問答決疑門等
 私云。上來離相現相幷隨見麁細之義釋
 之畢。重致問答釋相無相不二冥契之
 義也
文。問者意樂其相云何等 疏五云。問。法身
眞體絶離色像非心所測。豈口能宣。何故
無相現應章説法身無相能現色相。若許
法身出多色相。則不可言法身離像
五云。問。法身自體湛然常寂。思慮路絶名言
道斷。云何能現報化色相。既能現色不應
説言法身空寂遠離諸相
 私云。問者意等兩師釋其意一致也 疑
 云。今此問答尤可有彼無相現應門之
 處。何至此作之乎 答。無相現應門只雖
 云現色相。分明未云麁細二種佛身故。
 具示所現色相畢致此問答也
文。法身出現色相門等 疏五云。法身爲所
依。色相是能依。眞心色相法爾平等既無二
體。又唯一心無相現相。復有何違記五
云。自性法身爲色依止。依止體義。由爲色
體故能現色。既唯一心則無障礙。此文但
以色與法身相對而辯非色功徳。根力覺
道種種徳相對眞心體亦類可知。則眞心體
非相非用而能出現種種相用。由與相用
爲依止故能依所依平等無二疏五云。智
身形相門。智性如金色相如黄。以金攝黄
唯名金器。以智攝色故名智身○法身形
相門。以色攝智。將此翻前法合喩況。如文
可知又云。此前三門各出意者。第一法身
即是體大。色相用大。用依體出故無二也。第
二智身即是相大。色像用大。以相收用色
歸智故。第三法身諸法通名。以色攝智擧
用收相智歸色故。不云色身言法身者名
該通攝一切故。以此三門三大無礙。無
相現相。有色離色。復何相違記五云。二
言顯下智身形相門。佛身具攝無邊功徳。諸
經表示立名不同。謂名虚空業報福徳威勢
身等。此中論意略明一二。義顯餘身。理亦
無別。今言智者即是眞心具遍照義故名
智身。謂智爲心則色爲境。擧智攝色無色
非智。由色與智性無二故。三言顯下法身
形相門擧色攝智無智非色。然此理應説
名色身。今不爾者法身之名義寛通故。種種
別相不離法身。以別從總但名法身。涅槃
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即是法身抄四
云。以智性等者如波攝水。即可名水。若
不攝水豈得水名。以水在於波中存故。
化攝法身即名法身。當知亦爾。然前智身
攝彼色身。色身盡故。如波即水。波相虚故。
波不存故。故上文云色體無形。後無此句。
明知。前後雖二互收。而前所攝亡。後所攝
存。良以。波虚而水實。故疏意同耳。又別
云心者據體大也。智者約相大也。法身通
體相也應云色者
就用大也
以融攝故隨説皆得。由
與用爲本故能現色也
 私云。已上三門末師異解不同也。疏意三
 門如次體相用三大也。第一法身出現色
 相門者。法身體大也。指理法身。色相指
 用大報應
一身
也。意云。體大無相法身位必
 具色性能出現一切報應色身也。第二
 顯示智身形相門者。智身者相大即是本
 覺恒沙功徳法也。形相者用大是即報應
 等色身也。以相大功徳義攝一切用爲
 相大義也。種種色身皆是功徳所表顯
 故。第三顯示法身形相門者。用大報應佛
 身也。今色身名法身者法名諸法通稱故。
 五蘊三科等諸事法通名法身。法身之稱
 直名報應二身。非第一法性身也。若依
 此義智身形相依主釋也。智相之上用大
 故。法身形相持業釋也。三科等諸法形状
 故也。已上總意。法身現色相。智身現色
 相。其所現色相即是第三法身形相。此色
 形與彼理智無二無別也爲言記意。以三
 門配三大同疏義。但第一法身唯指理
 身也。色相者並指相智身報應二大也。
 第二智身形相者智體靈明状相。必非色
 相形體。第三法身形相者。報應色身擧通
 名。其意如疏也。此義意。第一門理法身。
 現智身及色身。第二第三門於此所現智
 色互明全收之義也。抄意第一法身者
 指理智二身。即是無相法身也。色相即報
 應二身用大也。是則從理智法身無相内
 證境界能現報應細麁色相也。第二智身
 形相者。智身如水性。彼法身所現報應色
 相盡處智性即顯。色體無形即是智心形貎
 故。第三法身形相者。色相者雖即報應用
 大色之性即法性故如云波相即水。是即
 波中有水。仍挫用大色身即云體大法
 身。水中無波。是故云色體無形説爲智
 身也。色假智實。猶如波水。法准思之
 次別記意。第一心者體大也。第二智者相
 大也。第三法身體相不二位也云云今謂。
 三師解皆不叶論文。仍述愚推一義云。
 第一法身者並指理智二身。色相指用大
 報應也。是即從體相二大生用大也。第
 二智身者以智體收彼色相也。是即以
 相大攝用大也。第三法身者約理體收
 彼色相也。是即以體大攝用大也。意云。
 報應等種種色形。若攝歸能生理智只是
 理智二身形相。更非別色身也 問。若爾
 者第三門可云以理攝色。何以色攝智
 乎 答。以心境配理智之時。色身即理
 體故。或云無始色身本是理性。或云一切
 衆生色身實相。皆指色云理。是故上理智
 二身現色相釋之。今心智攝色理色攝
 智云也。仍異譯論云。以心本性即色自
 性説名法見凡此義意。上法身出現
 色相門且存能生所生故以色相雖名
 用大。今顯示智身及顯示法身兩門約
 色心不二門談義故以所生色相即名
 理法身也。既能生心法與所生色法不
 二故。所生還居能生之位名理法身也。
 由此義故本論智性即色説名法身云
 也。不爾者豈色即名法身乎 又藏疏説
 名法身遍一切處二句連續成義。是即色
 者指所生用大。能生智法身遍至此色相
 用大之義也。異今論意也 又三門如
 次佛金蓮三部配之。或又以今五門配
 五智等之義如別抄也 又義云。法身者
 指眞如法性。即是萬法所依故號身也。出
 現色相者他受變化色身也。從無相法身
 出現報應之相也。筆削記云。意明法身。
 雖非是色而是報化之體故能現色
 義云。法身具法然色相云出現色相也。
 遠疏云。有人言。法身無色。應中但有。此
 義不然。此文顯矣。勝鬘中如來色無盡智
 惠亦復然此師解雖似祕密之義攝相
 歸性之色身非性佛法然之形相也 問。
 今此法身限理身乎 答。正指理體兼
 具智身。本論下文云。諸佛如來唯是法身
 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今此
 兼正之義准而思之。次二門即顯示此法
 身中含理智而已
文。廣大圓滿無際門等 抄四云。遍一切衆
生界等者即五無量界。初一所化。次二化
處。次一化歸。後一能化。言如本遍一切處者
此即
五界
所現之色無有分際者名同隨心能示至
各各差別者即純
純等
皆無分際者名同而不相妨
此即
無礙
疏五云。明前所説法智二身所現色
相。謂諸世界菩薩報身無量莊嚴。周遍五界。
具足五用。無分無礙。不亂不妨故記五
云。言二身者近取法智遠收報應。所現色
相反嚴好等遍情非情等之五界。一一各各
無不通等。通則廣容。至則普遍。作謂造
作。當謂契當。會猶合也。凡所容遍造作契
當冥合無二。文不次者表法無定。或可。如
次別配五界
 私云。一義云。通至等五義各具五界。一義
 云。通至等五義如次配之五界也 本遍
 一切處者。具可云遍一切時處也。擧處
 示時也第三論云。不動一念遍三世中。
 不分一身滿十方界上二句竪遍三
 世也。下二句横通十方也 隨心能示者。
 筆削記云。有二意。一隨彼各各差別之心
 而現無量差別之依正也。二一切諸色皆
 隨眞如。心性所現遂令依正皆無分際。
 以一心無分齊故初義指所化之心
 云隨心等也。後義指能化眞心也。記五
 云。言隨心等者即顯眞心殊勝之用出
 現無邊輔翼之衆。又由菩薩感佛縁熟。是
 故出現無量身相今謂。指法身眞智
 歟 無量菩薩者。又有二義。法藏疏云。無
 量菩薩者。亦是報身作用也。亦可。即是
 感報身大用之機縁初義菩薩屬能化。
 後義屬所化也。疏五云。謂諸世界菩薩報
 身云云是亦指能化歟。記由菩薩感佛
 縁熟。是故出現無量身相云云是屬所化
 歟。筆削記云。具有十身之異。豈唯菩薩耶
 此意以菩薩屬能化歟。但異譯本論
 云。依於法身一切如來所現色身遍一切
 處無有間斷。十方菩薩隨所堪忍隨所
 願樂見無量受用身無量莊嚴。土各各差
 別不相障礙無有斷絶依此文者明
 以菩薩屬所化。若爾者文點隨心能示
 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等 云云上隨
 心之句亦指所化。機心之義爲勝歟
文。不可思議殊勝門等 記五云。如是深妙
尊勝業用唯佛與佛乃能覺了。一切凡夫及
二乘等妄想分別所不能知
 私云。凡夫者邪定聚也。二乘亦不知唯心
 義故同攝邪定也。不云十信遙信眞
 如故。故上第四卷云。一者分滿倶絶人邪
 定。凡夫一切二乘愚癡深故。智慧劣故○。
 二者有分無漏人五十位人○。三者有滿
 無分人佛果位中大圓鏡智遍現前故
 義云。凡夫之言通攝十信也。上應身章
 中一切凡夫二乘○依遍分別妄相事識
 見應化身此中凡夫具攝十信。今亦可
 同之故。又義云。通三賢。三賢亦金剛不
 變凡夫故。筆削記云。此非心識等者。既是
 眞如之用。安可以有漏心識能知
 異譯論云。一切衆生心意識不能思量
 記云。妄相分別是指六識分濟歟。論第五
 釋十一意識熏云四十心凡夫及諸二乘
 
文。如是三種大義等 疏五云。二門三大異
○一經二義證。先説眞如門各別立故。後説
生滅門得並立故。論餘種種門○即指下文
第七論末以何義故四門結中皆悉通名隨順
法性爲欲顯示法性虚空乃至廣大圓滿無分
際故第七卷云。以何義故。四門結中皆
悉通名隨順法性。爲欲顯示法性虚空。其
體性廣大圓滿無有邊際。其相用無礙自在
無有始終記五云。眞如門中唯各立一
無雙立者。謂立體大相用皆體。或立相大
體用皆相。若立用大體相皆用。無有對待
雙立義故。生滅門中體相用三由觀待故三
法齊立抄四云。唯各立一者。良以。眞門
理唯自理照體獨立擬心即差。故但單立。不
同生滅對智稱理差別多端。故三齊立。如
體眞如是體大。不空眞如是相大。隨順得入
是用大。若爾亦是雙立。何言獨耶 答曰。但
是假詮故説三異。據實唯是照體獨立也。亦
可。即是前生滅門所有三大。至此門中但
據同理。擧一全收。故唯説一不説餘二
 私云。此段有三意。一云。二門三大各別
 建立。眞如門各立一大互全收之。生滅
 門三大峙立。今此本文雖説生滅三大
 依便宜明眞如也。一云。牒生滅三大。
 約理同邊即爲眞如三大也。本文雖正
 説生滅。末論牒之爲眞如三大也。一云。
 本文三大雙存二義。或約雙立云生滅。
 或約無雙立云眞如也 問。眞如門三
 大其意如何 答。抄存假實二義。假説義。
 體眞如爲體大。相眞如之中不空眞如爲
 相大。隨順得入爲用大也。據實義云體。
 相用全體無相用。如云體大餘二亦爾
 也。記義亦同此後義也。或云大總相門。
 或云門即是體等是也。三大皆眞如之體
 性故擧一全收也。此義體眞如中立無雙
 立三大也 有第一一等者。有第一一箇
 體大而無第二一箇相大等也爲言結總
 持等者。第七卷發起問答決疑門答説中
 有七門。其第三修行善巧方便門有四
 門。一者一切修行根本門。二者制伏惡業
 不生門。三者出生善根増長門。四者誓
 願無邊平等門也。此四門結文皆云隨順
 法性。是則體相用三大平等無邊義説之
 故云爾也
文。門自入門破異門等
 私云。顯示正義有略説廣説二門。廣説段
 亦二。一眞如生滅各異門。二門自入門破
 異門。以上初門畢。自下第二門也 問。從
 生滅能入門直入眞如門歟。將又從生
 滅所入而入眞如乎 答。有三意。一云。
 從生滅所入移眞如門。據是義者門自
 入門者科門之門也。一云。從生滅能入門
 入眞如。若至生滅所入直契眞如無移
 從也。一云。生滅所入實有教無人也
文。門亦所入等 疏五云。門亦所入與本量
等。意云。既眞如門亦是所入。與其本法廣大
量等。非是狹小。云何妄執法廣門狹 問。
其眞如門由是所入。可與本等則破前執。
且生滅門既非所入。云何亦説與本量等
 答。非爲生滅亦爲所入方與本等。良由
所入是體。能入是用。體用相依不可定異
故。説生滅亦與本等云何妄執法廣門狹。
若爾何故前論七異之中説生滅門與本別
耶 答。前論爲顯能作本法一向純淨。所作
之門具通染淨。純雜有殊言與本別。非謂
門法大小不同説與本別。故今釋論叙異
執中。眞妄二門亦狹亦小。雙擧二門齊生
異執故。對治中汎爾而言門亦所入與本量
等。以無言揀生滅一門非是所入不與本
等。或可。以用合體與其本等故。生滅門亦
是所入。又或生滅全入眞如。既眞如門與法
無異。應知。生滅與法不別故。此二門皆屬
所入。由是論指門亦所入與本量等。或斯
論意偏顯眞門是所入故。學者應知
五云。謂眞如門亦是所入則與本法廣大量
等。法爲體性。門爲義用。體用相依不可異
故。云何妄執法大門小。雖則二門倶亦所
入。然今但顯眞如一門。以是論主本意趣
抄四云。門亦所入與本量等者。上來
所説眞生二門是即不異中而不一。人迷此
意故。執定異。便見門法廣狹勝劣。故云對
治此執著故。今既生滅全入眞如。而眞如門
與法無異故。此二門皆所入法便除廣狹勝
劣之執。故七異中體相異云眞如與本量等。
生滅門與本別故。亦可。由無所待生滅故
無能待眞如。二本不立倶是所入。故云門
亦所入與本量等
 私云。今一段眞生二門不二歸一之義也。
 而擧門法非異義作釋甚難義也。仍末師
 異解不同也。疏意。衆生作門狹法廣執
 故。今爲除此執立此一門。以生滅門爲
 能入。以眞如門爲所入故。眞如能入之
 門亦即爲所入。而還居本法位故。與其
 所入法本量等無二也爲言重意云。門亦
 所入者。眞如能入門亦是爲生滅之所入
 云也。若爾者眞如門與本量等義雖有
 之。於生滅門者何可除遣門狹法廣之
 執乎 答。疏自答此問。述四義。一云。生
 滅門亦與所入本法相依而建立故。互相
 依符本等之義有之。二云。以門用而歸
 法體。體用同歸生滅門與所入本等之義
 有之也。三云。生滅門全入眞如故。眞如
 門既與本等。仍生滅亦歸入本法也。四
 云。此論正宗生滅爲教門眞如爲實義
 故。今且就眞如明本等之義。若委細言
 之。生滅又本等之義可有之也 記義大
 旨與疏意同歟。但生滅門與本等義。疏
 四釋中第一義第四義兼存之歟 抄存
 二義。初義生滅門全入眞如門眞如門本
 自與其本等故。二門終歸所入與本量
 等也。後義二門冥契互相絶待。門相終亡。
 所入忽顯。仍二門非異即云所入也。依
 此師意者門亦所入者能入門亦即所入
 法也爲言以門歸法之意也。今謂。諸義中
 疏義爲勝歟。但生滅門與本等之義。疏第
 三義順論意也。總意云。生滅既入眞如
 全一也。而眞如門亦爲生滅之所入故所
 依之義具之。還與自本法量等爲言
文。復次爲欲顯示 抄四云。此一後三四復
次義。並顯從生入眞之由
 私云。抄意。第二復次必非從生入眞義
 也。今謂不爾。生滅盡處即是眞如故。眞如
 無差別自顯。是此門義也。今正釋及三箇
 復次不同者。疏云。一入門遣執○顯理絶
 相○三等空契實。四以假歸實云云記云。
 初破異執。二顯對治。三彰平等。四分權
 實云云四段同從生入眞之義也。初段融
 二門即絶待所入也。第一復次釋破有爲
 生滅之執令入無爲法性也。第二復次
 釋破五蘊能空之智令住無所得眞理
 也。第三復次釋破假名而住眞實也
 或義云。三箇復次未必破執之説。科名且
 約正釋立也之
文。眞如門中無有爲法等 記五云。二復次
下離差別。以眞如門本無五陰色心塵境差
別相故疏五云。二顯理絶相。有爲全眞
無差別故
 私云。此一義亦於本文推求五陰等文上
 作釋也。六塵境界畢竟無念故云無差別
 相也
文。空五陰智等 記五云。三復次下彰平等。
此則除遣生滅門中差別相盡方能趣入平
等眞如疏五云。三等空契實。五陰所空
智見能空能所皆空入眞門故
 私云。是亦一文上義趣也。本文推求。五陰
 等四句所空自體也。以心已下屬能空智
 也
文。生滅門假等 記五云。四復次下分權實。
謂生滅門逗機權設故名爲假。其眞如門稱
性安立故名爲實。廢假從實論所宗故
 疏五云。四以假歸實。生滅是假。眞如
實。從假入實方究竟故。此約生滅門中未
得究竟覺。從假入實歸眞如故。若至究
竟相盡。成已無容更入眞如門故。已到一
心更何修斷。前曾具指。更不再陳
 私云。五陰皆空等。能觀所觀行相悉相待
 假立法門故總稱爲假也。眞理本非陰等
 之相故。能觀空智未曾立也。無能所心即
 是實也。疏師二門峙立以爲所存故作
 此解釋也。若據從權入實之義者。從生
 滅所入亦下入眞如門也。若就此義者。
 門自入門者科門之門也
文。如本復次顯示等 抄四云。本所謂推求
至無念者。清涼所述五蘊觀云。問。凡夫之
人欲求解脱當云何修 答曰。當修二
觀二觀者何。一人空觀。二法空觀。夫生死之
本莫過人法二執。迷身心總相故執人我
爲實有。迷五蘊自相故計法我爲實有。
計人我者用初觀照之知。五蘊和合假名
爲人。一一諦觀。但見五蘊。求人我相。終不
可得。云何名爲五蘊。色受想行識是。云何
觀之。身則色蘊。所謂地水火風是。其相如
何。堅則地。潤則水。煖則火。動則風。觀心則
四蘊。所謂受想行識是。蘊相如何。領納爲
受。取相爲想。造作爲行。了別爲識。若能
依此身心相。諦觀分明。於一切處。但見五
蘊。求人我相終不可得。名人空觀。乘此觀
行。出分段生死永處涅槃。名二乘解脱。計
法我者用後觀照之知。一一蘊皆從縁生都
無自性。求蘊相不可得。則五蘊皆空名法
空觀。若二觀雙照。了人我法我畢竟空無
所有。離諸怖畏度一切苦厄出變易生死
名究竟解脱記五云。謂即以智推求五
陰色心等法。色即色蘊。心即非色。屬餘四
蘊。六塵境界若對六根即十二處。復對六
識即十八界。今標六境影兼根識。即遍推
求蘊處界法。自體空無。念不可得。復更觀察
起念之心無有形量相状差別。故於方處
求之叵得。所觀之法既已成空。能觀之心
亦復無有諸相。皆寂即是一味平等眞如
疏五云。從妄入眞行相云何。令推五陰色
之與心擧外六塵*影内六根。畢竟無念又
空六識。爲其行者通觀蘊處界等終不可
得。空無所有能推智心了無形相。十方諦
求終不可得。能所皆空自然入實故
 私云。三科之中。五陰具擧。十二處十八界
 以義具之。以心已下文示能求之心不可
 得之相也
文。以心無形相等 抄四云。以心無形相至
不可得故者。此文准釋總有四解。若據前
二後一。此言心無形相屬本覺心。即眞如
門。若依第三義乃有二。一云。上屬所空蘊。
此空能空智。故云心無形相等。二云。亦同
前後唯屬眞心。若爾何者是其能空智耶
答曰。正是推求。兼在畢竟無念文中。意云。
能空所空倶無念故
 私云。本文心無形相心言抄存二義。一准
 正釋第一第二復次釋及第四釋。心指眞
 如門也。今本覺者即指眞如門覺也。一
 若依第三釋。心言又有二義。初義指生
 滅門中能求心也。後義亦同前釋指眞
 如門心也。若據此解者。能求之心本文
 闕。仍於推求之句及畢竟無念句中
 有能求之心也爲言
文。譬喩門中等 抄四云。以東喩日出西
喩日沒故論云爾記五云。東方西方即
是太陽出沒之所。東方日出發光闢暗。以
喩覺日現智除惑。西方日沒發暗覆明。以
喩無明成染隱淨。故以東西而喩覺念
 私云。以心念言配於明暗。念之名字雖
 通善惡。明記不忘之義順執情故云爾
 也
文。自此已下明得益相等 記五云。自此下
得益彰順入。了心無起則離心縁等三假
相。謂由心縁爲過重故。所以偏説。既無別
相則成順入。而起自門倶非説念名爲隨
順。説念亦已則名得入
 私云。疏釋同之。抄無釋也。上第二論釋
 云何隨順而能得入文云。隨順之句直疑
 其因。得入之句直疑其果云云今亦同之
 也
文。對治邪執等 筆削記云。乖眞曰邪。取著
名執。相形曰對。政撃名治記五云。由前
顯示諸契經中一心二門及三自等正實義
理。令其行者捨權歸實造詣深理。猶恐凡
小依之妄執實有實空人法因果。由此復
説七種對治
 私云。論第二判顯示正義等三門。云如
 是三門解釋四法。大門數量依此釋
 者。今此門中亦須釋眞如門及法。仍抄下
 顯示倶非絶離門爲眞如門也。餘師所解
 不爾。今先約生滅一門義兼眞如歟
 邪執者依今論意。人見云邪。法見云執
 歟。名邪道定執故
文。顯示根本等 記五云。此明邪執所依根
本即是人法二種我見又云。言邪道者。
謂即邪定聚中一切異生及其初學大乘諸凡
夫等所起染因説名邪道。言定執者。謂即
著相。鈍根二乘所起過失。堅確不捨説名
定執。如是邪執其數無量。咸依我見得生
長故疏五云。恒沙邪道一切定執皆以我
見爲根本故
 私云。人法二我所依本體也。一切邪執能
 依末惑也。而本論對治邪執科名擧末顯
 本也。釋論顯示根本總相門擧本示末。
 本末互顯也。是即科門約末惑。解釋約本
 惑也。七見皆本惑故 又義云。一切邪執
 句含我見也。但爲顯我見是邪執總體
 別云本體也。例如唯識。薩伽耶見而爲
 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也。此中我見即
 百二十八隨一故 今謂。科門邪執正指
 七見。但此七見名邪執。一切邪執以此爲
 依而轉故。此二種我見立邪執名也爲言
文。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等 抄四云。人
我見者。計有總相主宰。法我見者。計一切
法各有體性 問。次下五種既並於眞如法
上計。云何説爲人我執耶 答。此有二釋。
一云。此是初學凡夫有人我者作此妄執。
故云人我執也斯則
妄我
二由如來藏中有二義。
一是本覺義。即當是人。於上妄計故云人
執。二是理實義。當所觀法。今據初義故説
人執斯則
眞人
藏疏云。問。此等既並於眞如法
上計。云何説爲人我執耶 答。此有二釋
等文 與
抄全同
遠疏云。問曰。凡夫亦著諸法。何故
偏名人著我執。釋言。細分亦著諸法。今對
二乘凡夫著戒及著我所通名人執。諸法皆
是我所攝故
 私云。疏記釋亦同抄。各引藏疏也。記答
 有二釋云云疏古師二釋云云此中初義
 帶人我之者。起此妄執也。所執眞如雖
 似法體。能執凡夫取生我想也爲言後義
 於所執如來藏體。有人我二義故。能迷
 之妄執亦有人法也云云遠師義大同藏
 師初解歟
文。生勝妙解等 疏五云。對治人見。正化
二凡。令除謬執生正解故
 私云。生勝妙解者。證人空理也。是即指
 三賢位得益也。令邪不二聚衆生入正定
 聚之意也。次下釋法見對治云令得成
 就法空大理云云是亦同之。令二乘人進
 入初地已上法空證位也 又義云。今生
 勝妙解者。非正證。只是領解位也。下成就
 亦未起成就也
文。復次無大要故等
 私云。本文委細故。再釋太無所要也爲言
 非謂五種人見無所要也
文。如本人我見者依諸凡夫等 抄四云。對
治邪執等者。龍論釋此三處不同。前本趣中
指通三聚。八因第二唯言邪定。今但二聚。
三文自説出沒互異者。謂。彼二執而通麁細。
及説斷人而有兼正。本趣據通及就菩薩
兼斷法執故説三聚。以文通指不別屬彼
菩薩二乘各別斷故。餘約唯麁。及就菩薩
正斷人執故。説二聚。或但説一。今言凡夫
亦通三義。一約本趣直該三賢。是正定故
而斷細也。二約此中可通十信。是不定故
而斷麁也。三約因縁唯局長流。是邪定故
而斷又麁也。斯則就義包含。據文兼正故。
前後論互説不同
 私云。三處出沒論文分明也。彼二執通麁
 細者。人執法執各具麁細。其麁分菩薩
 二乘同於初心斷之。細分二人各後心斷
 之也。或又三賢菩薩兼斷法執之義有之
 故對治法我見之義有之也爲言是故本
 趣説通三賢也。餘文約麁斷。或就菩薩
 正斷人執言之故但局邪不二聚也。記
 無釋。疏師釋大體同抄也 對治邪執之
 義通淺深。若約邪定聚者。領解名對治。
 若約不定聚信解名對治。若約三賢眞
 證名對治也 問。何故三處通局不同乎
  答。今此對治之相專依教文治之。而
 總論凡聖有四句分別。一但依教文不
 依觀心。即邪定人也。二但依觀心不依
 教文。即十地位也。三正依教文兼依觀
 心。十信位也。四正依觀心兼依教文。三
 賢位也。依如是通局義門寛狹不同也。
 十地更不依教故非爲此門所化。三賢
 已上依義親踈取捨不同。可思之
文。本説有五種等 抄四云。人執對治門。於
中有五。初二於空謬執。後三於有倒知。前
二皆言不知破著。後三但云不解故者。佛
説眞空爲遣滯有。而迷世尊本説之意則
謂豁虚無物之空。後三但迷説其妙有則
謂確實情有之有記五云。五種見中。初
一唯迷於果。餘四通約因果。前二於空謬
執。後三於有倒知。迷空二中。初執事空以
爲法體。後執法體唯是空無。執有三中。一
執性徳同色心。二執法性本有染。三執染
淨有始終。初迷不空如來藏及能攝如來藏。
次迷空如來藏幷隱覆如來藏。後迷與行與
相如來藏疏五云。初二於空遂生謬執。
佛説眞空爲除滯有。而迷本意則謂豁然
無物之空。後三於有復起倒知。佛説妙有
爲遣實有。而迷本意則謂確實情有之有
筆削記五云。初二多是習頓教空教及
保禪學失意者所執。次二多是習大乘
法相。及北宗禪學失意者所執。後一唯是外
道邪見所執也
 私云。五種見相諸師解釋大都一致也。皆
 依滯人我相故起此妄見。妄見雖有空
 有之別。同取事相。妄情計度以爲眞理
 也。非如法執執生死涅槃義利而生著
 執也
文。一者聞説修多羅等 抄四云。五種各三。
初執縁。次執相。後對治。於此五中。一一者
下妄執事空以爲法體三。一擧起執縁。二
以不下正明執相。以衆生執佛色身之礙
相故。説法身如虚空。迷説意故執同大
虚。三云何下辨對治相二。一虚空妄非眞
三。一立文二。一至妄法立情有也。二體無
不實立理無也。二釋亦二。一以對下釋情
有也。二以一下釋理無也。三結亦二。一所
謂下結情有也。二若心下結理無也。二此
謂下法身眞非妄也疏五云。一者已下妄
執事空以爲法體。以其不知下迷佛破有
執色爲身故。説法身寂寞如空。便計法身
全同處空。云何已下正治妄執。情有理無心
離妄動眞心周遍。如斯性智豈同虚空
私云抄意科本文一者下妄執事空三
 初擧起執縁
 次以不下正明執相
 後云何下辨對治相二
 初虚空妄非眞三
  初立二      初立情有
後體無下立理無
  二以對下釋二   初釋情有
後以一下釋理無
  三所謂下結二   初結情有
後若心下結理無
 二此謂下法身眞非妄

筆削記云。論體無不實者。有二意。一明眞
體中無此不實妄空故。二明空體自無本不
實故。疏云理無。正當初義兼於後義。論對
色故有者。與色法相待故離色所顯故名
爲空。若無色顯空不得有。可見相者以是
空一顯色故有色處則見無空。無色處則
見有空。令心生滅者。有時則見有心生。見
無心滅。無時則見無心生。見有心滅。既能
引心生滅。豈是法身。若是法身不令心生
滅。論若無色下正顯體無也。以能顯之色
尚不可得。所顯之空理應是虚
文。二者聞修多羅等 抄四云。二二者下妄
執法體唯是空無三。一執縁。如大品云。若
當有法勝涅槃者。我説亦復如幻如夢。後
之二段可以意得疏五云。二者已下妄
執法體唯是空無。以不知下。迷佛破有執
諸法實故。説諸法本空離相。便計眞如涅
槃亦空。云何已下正治妄執筆削記云。
論涅槃空者。圓覺云。生死涅槃猶昨日夢。
眞如空者。楞嚴云。無爲無起滅不實如空花
又云。空者。意明離名離相之義不
無圓成實體具性功徳。不了佛意謂同
遍計之法擧體全空。斯則傷之大甚法敏
疏下云。明世間諸法體相都無。用皆不實故
説爲空。若眞如體絶諸相一切染法皆不相
應故説爲空也。從本已來等者。正顯二空
差別。若世間法猶如空花。自空無故云本
來自空故。若眞如眞絶諸相故云離一切
相也。又不了眞俗二空全別故。謂眞如
涅槃同世間法唯是空無也
 私云。上第一空一顯色。以爲法身自體。
 此第二斷無之法爲是涅槃之性。非事法
 之空也 對治意云。眞如法身自體具恒
 沙之徳非斷滅也
文。三者聞修多羅説等 抄四云。三者下執
性徳同色心三。初二可了。三對治中至説
故者。二之不二也。因至別故者。不二之二
也。如上文云以依業識生滅相示等疏五
云。三者已下妄執性徳全同色心。以不解
下由迷佛説體具萬徳。便計本覺有色心
相。云何已下正治妄執。徳本依眞因染示
現。豈有色心自相差別筆削記云。論不
解者。此見表詮令生信解。不同前二遮詮
遣執故言不解。不言爲破著也。下皆如此
 私云。唯依眞如等者。眞如即體ヲモテ説功
 徳。因生滅義示現差別。眞如一際差即
 無差也
文。四者聞修多羅説等 抄四云。四者下執
法性本有染三。初一可了。二執相中。以不
解其隨縁之義則謂自性有染。三對治中
二。初云何下奪破。後若如下縱破。初中三
節。一以如下明淨徳妙有。二以過下明妄染
理無。三從無下明妄不入眞疏五云。四
者已下妄執法性本有世染。以不解下由
迷佛説依眞有染。便計自體具有染法。
云何已下正治妄執。淨徳本有妄染本無。妄
從法爾不與藏性而共相應。若如來下反
破可知法敏疏下云。此明不空如來藏。
此中上二旬明染。依眞有立一切諸法不
離如也
 私云。妄執之相。謂如來藏自體具生死等
 法。隔歴不融之自相也爲言對治相云。如
 來藏自性具衆徳。衆徳全是法性。更非
 二體。離一切妄執安立。法性實徳有之
 也爲言問。若爾者。何經中説生死染法依
 如來藏等文法體唯淨。何出生染法乎
 答。是即如來藏隨縁成幻之徳。非謂法性
 具妄。猶如虚空出過衆相而還爲衆相
 所依也
文。五者聞修多羅説等 抄四云。五者下執
染淨有始終於縁執治三中
各二謂生死涅槃
一執縁。二以不
下執相。由聞依眞有妄。便謂眞先妄後。故
起有始見也。既衆生有始。依眞故證得涅
槃者還作衆生。成スルヲモテ有始之義也。三對治
二。一云何下明法體離始。則顯生死無初。
若説等者。仁王經云若説三界外別有一衆
生界者。是外道大有經中説。非七佛説也。
釋曰。即勝論師兩兩合生第三子等トノ如云也。二
又如下明法體離終則顯涅槃無盡
五云。五者已下妄執染淨有始有終。以不
解下由迷佛説。即是計執眞先妄後。衆生
有始。涅槃有終。還作衆生。云何已下正治
妄執。藏性離始則顯生死無始。藏性離終
則顯涅槃無終筆削記云。論有生死涅槃
者。此是勝鬘經文○佛意言。如來藏是迷悟
所依之根本。迷則生死。悟則涅槃。然則生死
無初涅槃無盡。不達此理遂成始終之見
法敏疏下云。此與行與相如來藏於惑與
力故有生死。於覺與力故得涅槃。故説生
死涅槃依如來藏○云何已下釋也。此明眞
妄相依如金與鑛故無前後也
 私云。依如來藏説有生死等法故。計生
 死有始。生死有始故。佛地涅槃亦可有
 終盡之理自成立。謂諸佛智還作衆生妄
 法體故
教時義第一安然云。問。佛經何處明言眞如
隨縁 答。十地經云。法性本寂隨縁轉。由
此妙惠向十地。不増不減經及無上依經等
云。即此法身流轉五道名爲衆生。即此法
身修行六度名爲菩薩。即此法身到於彼
岸名爲如來。法性法身即是眞如異名
又云。問。密嚴經云。涅槃若滅壞衆生有終
盡。衆生若有終是亦有初際。應有非生法
始作衆生。無有非衆生而生衆生界。又涅
槃經外道十四詰難。如來置而不答。衆生初
際此其一難。若言如來藏法變作衆生即是
衆生。既有初際故違佛説。亦隨外難 答。
維摩經説。法本不生。今亦不滅。法本不然。今
亦不滅。羅什釋云。法性法然。生不從生。滅
不從滅。三界法體不然不滅。佛爲衆生説
如火宅。此則理常平等平等故。常住法位。
事常差別差別故。常從縁起。常平等即是常
差別。常差別即是常平等。起法性起。滅法
性滅。常是法性無非法性。何法非生始作
衆生。何法衆生始作衆生。法性深理外道
不識唯執冥本等不信理平等。是故衆生
初際之問。佛置不答而已又云。問。若雖
依如來藏衆生新新始起。而諸佛涅槃不滅
壞者。此則衆生有増有減。諸佛唯増。則違
不増不減經説衆生界不増減涅槃界不増
減 答諸論多説。生死無始有終。涅槃有
終無終。此則衆生唯減。而涅槃唯増。亦違
不増不減經文。今謂。生死涅槃同是法性。法
性同體互非前後。亦無増減。動名生死。靜
名涅槃。迷名衆生。覺名諸佛。故大集經云。
有二種界。一衆生界。二者法界。湛然大師云。
前佛亦以前佛爲本。佛佛相望此則無窮。爲
避無窮之難故立内熏自悟最初一佛。譬如
盲最初一人自然眼開更教餘人○維摩
經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若以法性爲無
住本。則以法性爲諸法本。若以無明爲無
住本。則以無明爲諸法本。大日院説。生界
佛界二倶本有。衆生雖成佛。佛不成衆生。
佛佛新新而加。生生漸漸而失。此則衆生減
而佛界増矣。則違不増不減經意。故立自迷
自起最初一生。今更難云。若是諸佛衆生共
是本有。然而衆生常起常成佛界。佛界常
加不成衆生。此則生界雖不増減而佛界
猶増。會云衆生迷故成多衆生。諸佛覺故會
成一佛。故雖無量佛成而佛界不増。亦雖
無量涅槃而佛界不減。又雖無量衆生成
佛。亦有無量衆生始起。故雖無量衆生始
起。而衆生界不増。亦雖無量衆生成佛。而
衆生界不減。此則四種生死常不増減。四
種涅槃常不増減。故彼經云。衆生界不増
減。涅槃界不増減。然經論生死無始有終。
涅槃有始無終。此約一人以説始終。唯准
經論無始無明後身菩薩未見其初。妙覺如
來能登中道山頂與無明父母別。若本不
相逢。何今得相別。故知。若言無明無始。是
約無明爲無住本。今言。從眞如起。是約
法性爲無住本 問。迷從覺起。覺從迷起。
若言衆生諸本有。衆生本迷。迷何法起。諸
佛本覺覺何法起 答。二倶本有。二互迷
覺。衆生不覺佛界故自有。佛界覺了衆生
故自有。何者衆生以諸佛覺爲所迷。本覺
諸佛以衆生迷爲所覺本迷故。但其本有
迷覺之初後身菩薩尚不能見。況乎凡夫豈
得解釋。若疑此初即爲問非
文。顯示法見對治門等 抄四云。法見對治
門。三節同前。謂執生死及執涅槃故云二
疏五云。二乘異生有二法執。一計生
死。二計涅槃。皆爲實有。遂怖生死。致取
涅槃。爲治此執即説五蘊本性無生無是
涅槃。何起忻厭畏苦求樂記五云。聲聞
縁覺愚於法空皆起如是法我妄見。以彼
唯斷人執心故。對於菩薩倶名鈍根。今
明蘊相無生滅等。是故不應妄増欣怖。此
以大乘法空妙理誘之令入名爲對治。二
種法見依人以説。或依所迷令見成二。謂
生死可怖涅槃可欣故
 私云。二種法見者。生死實有涅槃實有二
 執也。小乘四諦以爲宗極四諦者。有漏無
 漏因果也。是即生死涅槃二法不改轉觀
 門。是爲法執也。五蘊之法本來不生離
 生死無涅槃故。眞妄二法絶待無相云
 法空觀也 嘉祥釋云
 問。我執法執名字諸教所立也。今何法執
 亦云我執乎 答。我者自在之義也。常一
 主宰以爲義也。若人若法存其實體爲
 我見也。唯識論釋二執皆云薩伽耶見
 而爲上首云云薩伽耶。此云有身見。亦云
 我見也 大師釋云。二我何時斷云云
文。顯示倶非絶離門等。抄四云。前對治離
是生滅門。能所染淨各各差別。猶未究竟。異
相門故。服藥治病身猶未安。今究竟離是
眞如門。惑智雙忘染淨齊離。一一無得纖瑕
都盡。同相門故。藥盡病愈身泰心安。若非眞
門必無此理疏五云。由除二就即證二
空通達諸法言斷心滅。言斷既斷唯照唯寂。
心滅已滅唯慮唯止。不見別法名無所達。
又照寂倶亡名爲斷斷。慮止咸絶名爲滅
滅。又人法執除名爲斷斷。照除心絶名爲照
照亦
絶故
人法空泯名爲滅滅。慮空心息名爲
慮止慮亦
息故
照慮皆亡無所達故記五云。
前但隨文以遮謬執。今彰正理令有所歸。
言斷斷者以斷遣斷。其照則寂。言滅滅者
以滅遣滅。其慮則止。由寂止故無所不
達。更無有法現其方寸。倶非絶離其在茲
 私云。今此一門。抄意爲眞如門。疏記只
 於生滅門爲拂迹入玄之義。兩義中抄
 爲勝也。解釋分三門通釋四法之義論判
 分明故。此門若非眞如義者更闕眞如法
 門歟
文。如本復次究竟等 疏五云。後合本論生
滅門中相待之法。無相可説故。知諸法一切
皆非。而有言説是佛方便假言引導。本意
令生離妄歸眞。以念諸法令心生滅。畢
竟不能入實智故
 私云。抄科本文云復次下絶離門二
 初約法明治二
  初約法總顯 相待無相。法體本爾
非由悟*後方始其然
  二是故下擧廣類求 非智非識顯上非心也
非有非無顯上非色也
 二而有下會釋伏疑三
  初正會伏疑 潜伏疑云。聖者了知諸法離性
不可説相。云何乃有種種言説
  故牒外難。云有言説者下正會云。
當知等也。假言巧引意不在言
  二其旨下辯定聖意
  三以念下及以釋成

 今謂。非色非心直明法體離絶。非智以
 下拂迷執歟。大師寶鑰云。聲聞識不識薩
 多智不知是即拂大士小人識知。非有
 非無者拂凡夫外道等妄計。是即離斷常
 二見也 而有言説等者。抄通妨云云
 謂。非必通妨歟。上來明眞諦離相。自
 下迷俗諦有相歟。嘉祥中論疏云。無名
 相中強名相説欲令因此名相悟無名
 相今亦同此意也
 本云元應元年十一月三日於東寺抄之
 畢
             金剛資頼寶
 暦應二年己卯十二月五日於東寺西院僧
 坊以先師自筆本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七勘注第一
文。次説分別發趣道相等 記第六云。謂即
發心趣向諸佛所行之道。謂道之相名爲
道相。因果別故。發趣即道相。體持用故。又
道即是相。倶所趣故。道相之發趣。境行異故。
區分揀別其義理故。説名分別又云。通
取此門。發趣道相。即解立義分中通達軌則
門故
 私云。此釋意分別者。分析揀別義也。即
 當釋字義也。發趣等者有二。初釋意。發
 趣者通能所。道者所發趣果道也。相能發
 趣因行也。道之相依主釋也。發趣即道相
 持業釋也。道相因果體上。持發趣業用
 故。後釋意。相字亦名所趣。道即相持業釋
 也。發趣者因行也。即是諸佛所證境界。菩
 薩發趣因行故。云境行異也。發趣之道相
 依主釋也。依初義可訓分別發趣道相。
 依後義分別發趣道相云云學者義
 云。道者果道也。發趣因行也。相者發趣義
 相也。分別發趣道相云云問。此門中唯
 爲明生滅將爲明眞如義乎 答。有
 二義。一云。唯明生滅義兼眞如。一云。雙
 明二門趣向之義也。至次下無趣向段
 可悉之
文。三世諸佛所誓願海等 記六云。三世諸
佛所誓願等。是所發趣。誓願因果則自利道。
所化徒海則利他道。一切菩薩則能發趣。重
言如是。指前所趣誓願海等。皆悉稱可如
如理故
 私云。本釋相配。本文但擧果海。願行徒三
 種。釋論出之。義含之故。或又所證之道。
 言含四海也。因果及誓願所化。並諸佛所
 證之境界故
文。如其次第等 記六云。履踐修行相應而
轉。於中時劫數量位地。如其次第不超
過故疏五云。諸佛所有願海・因海・果海・
所化徒海。菩薩隨應稱願稱因稱果稱徒。
隨次修行。不超不過皆趣入故
 私云。如其次第者。記意時劫地位次第
 也。疏意誓願等五海次第也。記義爲正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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