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因明大疏抄 (No. 2271_ 藏俊撰 ) in Vol. 68

[First] [Prev+100] [Prev] 657 658 659 660 661 662 663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無/有]   [返り点:有/無] [CITE]

者重述。故云レ再也文
  准的上平也。以レ水平レ物也。下都歴反。
指的也。明也
權衡上渠肩反。執也。稱鎭也。下告皷反。
平也。稱上之横也
第二十七帖卷首表紙裏
  五&T015055;以宣反。迴也。
正爲レ旋同也
類音決云。拏正奴加
反。一
帑正他朗反。又
音又妬反。一
孥正奴
音。一
妻拏奴胡反。子也。亦爲二帑字一。妻子也
明燈抄云。西明疏云。儒童弟子名爲二五頂一。
造二義鬘論一叙釋六句一。極爲二積要一。所以西方
尋二内外一者。必學二内宗倶舍一部。數論宗中
三彌叉論。勝論宗中義鬘論一者。乃得二其名一。西
方呼二此三論一名二聰明論一。故學得者名播二五
天一。徳。高二四主一文
  本云。朱點裏書任レ本了。不審事多レ之
私云。處處以二愚推一改了
  延寶二年甲寅二月初六書寫已竟 初三起二月初六
日初七日校正
清翰注抄下文云。各有總別之同異者。十句
論中名二倶分一。且總同異者。實・徳・業三。自類
相望名二總同一。四。三互相望名二總異一。別同異
者。九實自類名二別同一。一一實復有二多體一名二
別異一。且如下地實有二青黄赤白砂鹽等別一。水即
江河淮濟湖海等別上。餘者類知。實句既爾。
徳業亦然文
  此。後記云此三之上至體常衆多等者此叙彼宗云
云ノ處ノ文ノウラニアリ元本ニヲシカミニテア
リ
有三卷私記中卷云本院先徳作歟問。和合亦
令三和合實等一。如四同異性令三同異實等一。故和
合句亦應レ轉二有一實故因一。何不レ轉耶。答。宗
計トシテ和合句ヲ不レ云二有一實等一。故有一實故
因不レ轉二和合句一。問。何故宗計トシテ和合句ヲ
不レ云二有一實等一。答。和合句是假。假者不レ云
レ有。故不レ云二有一實一也文
  此ハ和合句義之事下文云和合體者謂令覺等ト云
文ノ處ノウラニアリ。元本ニヲシガミニテアリ
注抄下云。皆無實因者。非二是自體無一名二無
實一。不レ有二他實一名二無實因一。非以爲因者。釋三此
三類不レ能レ有レ實皆名二無實一。謂徳但是實上
徳能。而不レ能レ有二其實體一。業但是實上作用。
和合但令レ不二相離一。皆不レ能レ有レ實云云
  此ハ孝仁記云文皆無實因者云云文ノ處ノウラア
リト元本ニヲシガミニアリ
略纂云。若以二無實及有二實一以爲レ因者。便
名二兩倶不成過一。故此不レ言二無實及有二實一
也。若以二多實一爲レ因者。有二不定過一。以三第七微
等能有二多實一。體是實故文
  此ハ有二多實不爲因之事疏云問何故不言ノ文ノ
處ノウラニアリト元本ニヲシ紙ニアリ
定賓疏第二云。是喩方便惡立異法者。聲論
立二其一切皆是無常故一者。但加二故字一。乍謂二
是因一。其實是喩。謂於二異喩一置二故字一者。矯
設方便。假借二異喩之力一翻顯二本因一。且如三異
喩云二一切皆是無常一者。從レ此翻顯二非一切一
故。以レ之爲レ因。意欲レ成レ常也。汎論二兩喩一。不
レ須二故字一。今置二故字一。方便約レ喩而用顯レ因故。
云二是喩方便一也○論由合喩顯乃至名因過
失。述曰。第二據二聲論意一中立二因過失一也。由
合喩顯非一切故者。彼異喩云二一切一者。遣二
能立因非一切一也。故知聲論借二異喩中一切
之言一。顯二出意中能立之因非一切義一也。謂聲
論意欲三立云二聲定是常一。因云二非一切故一也」
  此ハ明燈抄云文問有性有至亦屬着義者云云ノ處
ノウラニアリト元本ニヲシガミニテアリ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十七終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十八(第二十
八帖
)
  能違作法之事
疏云。謂前宗言。有性非レ實。有性是前有法自
相。今立レ量云至亦能遮三有性非二是大有性一。兩
倶決定故文
  尋云。爾者非二共許有性一歟。爲當難二離實
有性一歟。若言レ難二共許有性一者。可レ有二違宗
失一。若破二離實有性一者。共許有性尚留。豈
自相過耶
注抄下云。同異非有性者。問。彼既將二同異一
爲レ喩。成立有性離二實等一外有上即是同喩。今
者何故將二其同喩一成二相違一耶。以下陳那九句
中成二相違因一。皆於二異品中一有上故。答。然此同
異本非二同喩一。勝論矯立爲レ同故成二相違一。又
問。夫言二相違一。皆取二異喩上能立所立倶有一
成二相違一。今者何故將二喩依一違二他有法一耶。答。
有説云。若違二後陳一。即將二喩所立一違。今違二有
法一。還用二喩依有法一違。若爾即一切無二正量一。
如二前聲宗一亦成二相違一。量云。聲應レ非二是聲一。所
作性故。如レ瓶。云體所作性。瓶體不二是聲一。聲
亦所作性。同三彼瓶體不二是聲一。故知不レ爾。今
解。非下將二喩依一違中他有法自相上。亦是喩上所
立能立相違同喩上有一。彼同異之有大有有。
彼有無之有。二有既別。便成二異喩一。異喩違二
他有法一。理令二其宜一云云
略纂云。同異性上亦有二二義一。一非二實徳業一。
二非二是離實等有性一。師・資並許。其不無有
性上亦有二二義一。一非二實徳業一。唯五頂許。二
非二是離實等有一。唯門人許。其有一實・有徳業
因。實有同異。師・資兩成。師主若取二同異性
上一實等因一。其同異性即非二實等一。遂證三有性
有二一實等一。遣三其有性亦非二實等一。此既決定。
資取二同異一實等因一。同異即非二離實等有一。故
知有性有二一實等一。有性亦應レ非二是離實等有
性一。亦決定故。師・資並成。故言二倶決定一。故
今例云。有性應非二離實等有一。宗。有一實故。
有徳業故。因。諸有二一實一有二徳業一者。皆非二離
實等有一。如二同異性一。喩文
  尋云。不無之有非二實等一之義。何非二弟子
之所許*耶。又自相量能違。何加レ言乎。若
難三有性非二離實有性一者。可レ言二差別相違一
耶 定賓疏有二此事一。如二上抄一 明燈抄全
同レ之。計レ之可レ引二略纂之一矣
  有一實因轉二同異性一之事
略纂云。問。同異性爲二同喩一者。有二有一實等
因一不。若無者。能立既闕。同喩不レ成。若有
者。既言二同異一。如何名二有一實等一*耶。答。若
取三所有法體不無能有二實等一。名二有一實等一
者。同喩闕二能立一。通取二汎爾能所レ有義一。名二有
一實等一者。故同異性成二同喩一也文
  此文可レ祕。依レ之可レ學二同異性云能有之
文一矣
文軌疏云。問。五頂弟子信二有有一不。若信二有
性一。陳那菩薩助難令レ成二非有一。便違二共許一。豈
是相違。如下聲論者難二勝論一云上。聲應レ非レ聲。所
作性故。如レ瓶。違二共許一故非二相違一也。若不
レ信レ有。此則宗闕二有法一。因無二所依一。何容下依
レ此競二其即離一作中相違過上。答。今立レ宗云二有
性應非レ有者。謂五頂執二有離實等一。弟子執二
有即實等一。今不三取レ此以爲二有法一。但取二共許
實徳業上不無之義一以爲二有法一及作二因依一。
故無二宗因二不成過一。故言二有性一者。此即有
法也。言レ應レ非レ有者。謂共許有性應レ非二第四
離實等有一。此則違レ他不レ違二自許一。故得三與レ彼
作二相違過一。此即法也。問。有性即實・離實異。
唯違二離實有一因名レ違二自相一。亦應三必爲レ他用
含二眞假一。唯違二眞他用一名下違二自相一因上。答。五
頂立二有唯離實一。此有若也成二非實等一。不無
宗即無。故違二自相一非二差別一。數論他用通二眞
假一。眞他用受義雖レ無。眼等他用宗不レ失。故
違二差別一非二自相一。問。前一解云。數論師執下眼
等不中爲二積聚他一用上。此則於二眼等上一他用宗
無。何故不レ名三相違法自相一。答。此因約二同喩一
故。不レ違二自相一。謂積聚因。臥具等喩。但與二眞
他受用義一違。假他用宗。眼上自無。不レ由二因
喩一方違二此義一。此乃及由二因喩力一故。令三眼
等上有二積聚他所受用義一。故積聚因非レ違二自
相一云云
  無二自教自語過一之事
疏云。問。今難二有性應非二有性一。如何不レ犯二自
語相違一至今即難レ彼。破レ他違レ他。非レ成二諸
過一云云
  尋云。若望二不無之有一者。猶有下違二自教自
語等一過上。若望二離實有一者。意許可レ有二自語
自教等之相違失一歟
又破レ他違レ他等云。他比量ト云歟
邑記云。疏先已彼成非實之有至非成諸過
者。問。如下佛弟子對二聲論師一立中聲無常上。既先
以下成二無常一之聲上。聲論設難言二聲應レ非レ聲。所
作性故。如瓶應レ成二有法自相相違過一*耶。
答。彼諍二聲上無常一。不レ諍二聲體一。今此五頂正
諍二大有之體一。故不レ爲レ例。如二下疏述一云云
明燈抄云。文問今難有至非成諸過者。此問
意云。宗有法中云二有性一者。實徳業上非無
之義。名爲二有性一。此即立敵共同所レ成。今難三
有性非二是有性一。豈不二自語相違之過一。答若
前立有性非實等者。此答意云。前立宗中。既
言三有性非二實等一。明知離實等有名爲二有性一。
今尋二意許一。難二於言顯一。是故不レ犯二自語相違一。
違レ他順レ自。方是眞宗。豈成二諸過一。問。有一實
等因對二五頂一犯二有法自相相違過一者。所作
性因對二佛弟子一應レ犯二此過一。答。聲論言二聲
非聲。違二自教自語等一。非二相違一。陳那説二有
非有。不レ違二教等一。是相違。若爾聲應レ非二無
常聲一。極成所作故。應二是相違因一。答此難違二
陳那難意一。何者。准レ理。但言二有性應二非離實
等有一。不レ言二有性應不二是非實等有一。設爾何
失。此有二兩解一。一云。明因據二別相違一。但言二
有性應非レ有。不レ言二有性不應二是非實等
有一。二云。理准。以レ法翻二有法一。約二總相違一。問。
若爾聲應レ非二無常聲一。應二是相違一。答。非レ例。聲
非二無常聲一爲レ宗之時。非三直遣二無常聲一。亦遮二
常義所依之聲一。以三常・無常二義同依二一聲
體一故。既爾還同二聲應非レ聲。違教等過。若不
レ爾者。因明立レ聲爲二無常一等。應レ非二能立一。又
一切量皆有二此過一。有應レ不二是非實等有一爲
レ宗之時。但遮二非實等有一。不レ遣二是實等有一故。
應法師云。聲應レ非二無常聲一。所作性故。如二瓶
等一者。此難不レ然。有二不定一故。謂爲シハ如二瓶
等一。所作性故。非二無常聲一。證レ聲亦爾。爲シハ如二
他方佛聲一。所作性故。是無常聲。證レ聲亦爾。
既有二不定一。非二相違一也。問。若爾如下聲論師與二
薩婆多及勝論等一作中相違難上。無二不共許他方
佛聲一。何得三與レ他作二不定過一。答。勝論等云。汝
作二是難一。非二但違我。亦復自違。謂聲應レ非二常
聲一。所作性故。如レ瓶。彼若救云下所作性因汝
自將レ立二聲無常宗一。故可レ説レ違二無常之聲一。我
不三以レ此立二常住宗一。何得丙將二汝所レ立之因一
與二我常聲一作乙相違甲者。勝論等云。此所作因。
我今但將レ立二法自相一。不レ欲三成立有法自相一。
何得下與二我有法自相一相違上*耶。故所作因非二
相違一也。由レ此應レ知。有法自相相違因者。意
欲三成立有法自相一。所立之因違二其有法一。方
名二有法自相相違一。意不レ欲レ成二有法自相一。不
レ可三抑作二相違因一也。若抑作者。即有下畢竟無二
正因一失上。有法自相相違既然。餘者准知。故相
違因文中。並望二所成自相及以差別一作二相
違一也云云
明詮噵云。問意者立二敵共許非無之有性一。今
難二非有性一。何不レ犯二自語相違一
又云。答若前未立有性非實等者。答意云。立
論者意許有性離實有性ト立故。今尋二意許一
難二言陳一。故不レ犯二自語相違一也
  闕二後二相一之事
  問。疏云。雖二因同法一。便是所立宗之異品文
心何
尋云。因同喩名二同法一。宗之同異喩名レ品。
有二何意一*耶。雖二因同喩一可レ名レ品。依レ之疏
上文
疏云。問。於二因三相一。是何過耶。答。彼立宗言。
有性非レ實至此亦是因後二品過。於二同品一無。
異品有故云云
明燈抄云。文問於因三至異品有故者。彼説
離實有體能有實之大有等者。彼説有性有
法自相。下意所レ許。離レ實有レ體能有二實之大
有一。其同異性望二此意許所立之宗一。雖下離二實
等一有レ體能有上。而非二大有一。此同異性。亦能總
別。有二一一實一。有一實因於二同異一有。雖二因同
品一。而同異體非二大有一故。闕二宗同品一。既同異
體與二大有性一不二相似一故。即成二所立宗之異
品一。離實大有雖レ無二宗同品一有一實因同品非
有。於二其異品同異之上一遍皆隨轉。此亦是
因後二相過。同無異有成二相違一故。問。如
レ立三大有非二實等一。何得二是有法自相相違因一
*耶。答。今取二同異一以爲二同喩一。望二彼宗中非
實等法一。即正能成。今亦成二有性一。此同異性便
成二異喩一。此有一實因於レ彼遍轉。彼但同異
不二是有性一。故反成レ宗。令レ作二非有一。故成二相
違一。正成立有以二實徳業和合同異一皆爲二異
喩一。以三彼五句非二大有一故。今望二所成宗中有
法一。令二離實等有一有二自性一故。有一實因於二同
異一有。此有一實因於二同異一有。此有一實因
不無能有。亦遍二有法一。故因無二隨一兩倶不
成一。故爲二相違一。即九句中第六句也。於二同品一
無。異品有故云云
前記云。雖因同法者。即此同異性。能有二一一
實一。但是因同品。體非二大有一。闕二宗同品一。同異
性與二大有一殊。既不二相似一。即令二是所立宗異
品一云云
仁記云。文通非大有者。是同異句。言顯ニハ雖
レ爲二有性之同喩一。而意許以求時。爲二異品一言
也。問。何故於二有法一尋求意許一。而非二言顯一
法ニハ不レ爾耶。答。於二有法一顯ニ立擧不諍物一。
而意許令レ異。故尋レ意非言也。法ニハ諍所ヲ言
顯ハ擧故。不レ尋二意許一而應レ非二言顯一也。是論
之意也云云
  聲無常之量異品事
疏云。問。若爾立レ聲爲二無常一宗。聲體可聞。瓶
有至同異既非二離實有體之有性一故。成二於異
品一文
  尋云。諍二有法一故有二此過一者。成二有法一無二
正比量一歟。若如レ之。有性有法。自性差別
中何。若付二言陳宗一。有法名二自性一。自性豈
所立*耶。若名二差別一。何有法名二差別一。能別
名二自性一之義有乎
  如抄第之
  又亦一切宗皆無二異品一之意如何
前記云。問若爾是至皆無異品者。此問意。乘二
前文意一。前文意。立者大有體非レ實。同異體
非レ實。取爲二同喩一。汝即言下同異性雖レ非レ實。
非二大有一故爲二大有一異喩。爾者立二聲無常一。聲
有二可聞一瓶無二可聞一。瓶爲二異喩一。問意如レ是。
下云二亦無一切宗皆無異品一者。此難有二二
意一。一云。汝若言下要與二有法上義一相似同品上。
且如二無常聲一。有法上空無我等。與二聲上空
無我等一相似。此常聲應レ成二同品一。若許レ爲二同
品一者應レ無二異品一。二云。燒瓶有二燒見一。與レ聲
既異。得レ爲二無常聲之同品一。即一切異法皆
得。若許レ爾者。便無二異品一。難意如何是。有
疏云。亦一切宗皆無二同品一。更應二好解一。勘二餘
本一。審云云
後記云。亦一切宗皆無同品者。他有難言。聲・
瓶既別。應二瓶不得レ爲二聲同品一。故今返難。若
許レ不二是聲宗同品一者。不二但違論。亦一切宗
皆無二同品一也。亦有本言二皆無異品一者。意云。
聲可聞。瓶燒見。別異法尚得三名爲二同品一者。
即令二一切別異之法皆得爲二同品一。若總爲
レ同。即一切宗更無二異喩一。何以故。異法爲レ同
故也云云
明燈抄云。文若爾立至成於異品者。此問意
云。有法有性離レ實有レ體能有レ實之大有。
其同異性雖下離二實等一有レ體能有上。而非二大有一。
異喩。爾者。如三立レ宗言二聲是無常一。聲體可
聞。非二是燒見一。瓶體燒見。非二是可聞一。其既
與レ聲應レ成二異品一。若許爲異不但違論者。理
門既云三宗無因不有名爲二異喩一。不レ言三與レ宗
異爲二異品一。故云二不但違論一也。亦一切宗皆
無異品者。瓶有二燒見一。雖二與レ聲異一。若許二同品一。
即諸異品皆可二同品一。若許レ爾者亦一切宗皆
無二異品一。此答意言。與二所諍一同。方是同品。其
聲之體非二*所諍一故。聲上無常方是所諍。所
立無常於レ瓶亦有。故是同品。彼立者意。離
實有體有性爲二宗有法一。有一實因正所二成立一。
同異既非二離實有性一。故成二異品一云云
仁記云。文瓶既同有故是同品者。雖二聲與レ瓶
既異而所諍無常。其於二瓶等一有。故名二同品一
言也云云
要義抄中云。祥勢法師問。有法自相相違。三
相之中闕二何相一之過耶。戒燈法師山階
講時
答。闕二
後二相一之過也。問。闕二後二相一云何耶。答。如
レ常也。問。明三此闕二後二相一處云。聲此所聞。瓶
此可燒可見。立二聲無常一時。瓶等此成二異品一。
若爾非二但違論。亦一切比量皆無二異喩一云云
此文意何耶。答。説二有法自相一處云。一切量
皆有二異喩一。今何云レ無二異喩一也。此文意顯然。
何更問*耶。眞惠法師云。疏中卷明二同品一
處文
云
レ無二異品一。疏下卷云レ有二異品一。問者答者各取二
一文一如レ是論了云云自上他問答。
自下自問答
問。以二同異性一
望二有法有性一闕二後二相一處。引二聲無常量一而
例難意何耶。答。以二同異性一望二離實大有一時。
同異性此宗異品。今有一實因此闕二後二相一
者。立二聲無常宗一時。聲體此所聞。同喩瓶此
非二所聞一。即應レ成二宗異品一。所作因此闕二後二
相一也。問。今不レ疑レ之。其次疏文云下若許レ爲
レ異。不二但違論。亦一切宗皆無中異品上。意何耶。
答。疏本不レ同。或疏本云三然一切宗皆無二同
品一。或疏本云三皆無二異品一。或疏本皆是異品
云云問。此等疏本之中。何爲レ正耶。答。唐諸
記皆釋二此等疏本一。不レ應レ判二正不正一也。問。皆
無二同品一者。其意何。約三皆無二異品一亦爾耶。
答。周師記云。亦一切宗皆無異品者。此難有二
二意一。一云。汝若言下要與二有法上義一相似スルヲ
同品上亦如二無常聲一。有法上空無我等。與二常
上空無我等一相似。此常應レ成二同品一。若許レ爲二
同品一者。應レ無二異品一。二云。瓶有二燒見一。與レ聲
既異。得二無常聲之同品一。即一切異法皆得レ爲
レ同。若許レ爾者。便無二異品一。難意如レ是。有疏
云三亦一切宗皆無二同品一。應二更好一。勘二餘本一。
審。問。周師二釋之中。後釋叶二疏意一。初釋不
レ叶二疏意一。何者。疏難云。若不二相似一爲二異品一
者。二・八句瓶等喩。亦與二聲有法一不二相似一故。
皆是異品。皆無同品一。如レ是相例處。如何周
師云下若以二相似法一爲二同品一者。虚空上之空
無我。亦與二聲上之空無我一相似故。皆無中異
品上耶。又皆無二異品一之義不レ成。何者。虚空上
有二常住義・空無我義一。空無我義所立宗相似
故雖レ成二同品一。而常住義與二所立宗一不二相似一。
故是即宗異品。既有二異品一。如何云下皆無二異
品一。故此釋不成耶。後記云。亦一切宗皆無
同品者。他有難言。聲瓶既別應不レ得レ爲二聲
同品一。故今返難。若許不二是聲宗同品一者。
不二但違論。亦一切宗皆無二同喩一也。亦有
本言三皆無二異品一者。意云。聲所聞。瓶燒見。別
異法當レ得レ名二同品一者。即令二一切別異之法
皆得爲二同品一。若總爲レ同。即一切宗更無二
異喩一。何以故。異法爲レ同故也已上釋云。此
釋亦有レ過。何者。凡異品者雖レ無レ依。而有
レ體。皆成二異品一。此今宗不二相似一虚空等爲二
同品一時。其異品猶有。何者。宗無因不有之
異喩。體猶有故。若爾皆無二異品一之義亦不
レ成。以レ此言レ之。皆無二異品一。疏文應レ錯之。問。
然周師記意。聲上空無我在二異品虚空上一
者。先聲上空無我於二二・八句因異品虚空
上一。爲レ有爲レ無耶。答。有也。何者。疏中卷云下
宗之所立。其法極寛。如二聲無我一。空等亦有上
云云故也。問。二・八句因應レ成二不定因一。何
言二正因一耶。答。雖三聲上空無我在二虚空上一。
而所作因不レ轉。故無二不定過一也。問。何故
疏上卷云下若別異名二異品一者。聲上無我亦
成二異品一。所作因此上轉故。無二正因一之過有上
耶。答。約下帶二所作因一之無我爲中異品上故。難下
無二正因一過一。今意不レ然。聲上無我與二異品虚
空上無我一相似。故云レ有。雖二無我相似有一。而
所作因此遍無故。異法喩。但云レ説三所立無因
遍二非有一。而不レ言レ説二所立遍無一也云云
  以二離實之有性一爲二所立之法一事
疏云。問。前論説云。與二所立法一均等義品。説
名二同品一至亦是宗中所立法ト均等有。故即此
過。無二違レ論理一云云
前記云。既以離實有至均等有者。此意。前論
文但言二所立法均有一。不レ説二有法均等一。如何
説レ有二有法自相相違一。答。我今作二此有法自
相相違一是所立法均等。如何者。是有性是
有法。應レ非二有性一。是宗法。因云下有二一實一故上。
如二同異性一。同異性有二一實一。同異性即非二是
有性一。有二一實一。應レ如二同異性一非中是有性上。既
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等者。此過若在二勝論
所立有性一。可下難二有法一而以爲均。今言二離實
有性一。亦是法也。不レ言二離實有即還有法一也。
審云云
明燈抄云。文問前論説至無違論理者。此問
意云。若與二所立一均等義品名二同品一者。所立
宗法於二同品無一。異品有故。容レ名二相違一。若爾
但可レ説二法自相相違一。不レ應レ説二是有法自相
相違一。若與二有法一均等義品名二同品一者。所立
有法於二同品一無。異品有故。應名二相違一。若爾
但應レ説二有法自相相違一。不レ應二是法自相相
違一。但言所立法均等有名爲二同品一。不レ説二有
法均等名同。如何説レ有二有法自相相違一*耶。
但應レ説レ有二其法自相相違過一故。今若但以
有性與同異爲同品等者。此答意云。若但以二
有性一爲二能同品一。以二同異性一爲二所同品一。可三
如レ所レ責違二前論文一。既以二離實有性一爲二能同
品一。其離實有性還是所立法。此所立法於二所
同品同異性一無。其同異性不下與二所立法一均
等上故。説レ有二此有法自相相違過一也。問。同品
異品望二宗法一立。同無異有方是相違。其有
一實等因。既於二同品同異句一有。於二其異品
實等一不レ無。通二二品一故。應下望二宗法一是不定
因上。如何乃約二有法自相一説二相違一耶。應師解
云。理實此因是不定攝。今縱無二不定一。辨二有
法相違一。然作二有法自相相違因一者。宗言二有
性一。立者意取二離實等有一爲二宗有法一非實徳
業是法自相。此宗意立二有性是離實等一。非二即
實等一。然不レ可レ言二有性是離實等有性一故。但
説言二非實徳業一。非實徳業者。意許即是離實
等有故。離實等有是法上意許名二法差別一。望二
此意許法差別宗一。其同異句即是異品。今因
唯於二異品一有。故是相違也。問。若爾但是法
差別相違因。如何説レ違二有法自相一。答。由
レ違二意許離實等一。有二法差別一故。有法自相亦
不レ得レ有。尋二其意許一。即難二言顯一。故説名レ違二
有法自相一。此即於二彼非實徳業宗法之中一。意
所レ許者。即是言顯有法自相。是故雖レ違二法
差別義一。即説名レ違二有法自相一。由下離二意許離
實等有一即無中言顯有法宗上故。問。若爾何故
唯説名爲二有法自相相違因一。答。此由二立者
立レ宗本意。但欲成二其有法自相一。不レ可下於二彼
所成之外一別違中非二所立一法差別宗上。故但説
名レ違二有法自相一。若立論者亦將二此因一成二法
差別一。此即一因違二二宗一攝云云
仁記云。文既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者。述曰。
爲二意許之離實有性一之其同異句爲二同喩一
故。所立法均等言論文ニ不レ違也。其前之望二
於宗一是雖レ爲二異品一。而後立宗之望二於意許一
爲二同品一。故名二均等一也云云
略記云。疏既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亦是宗
中等立法者。意云。立者比量云。有性有法
非二實徳業一。是宗中法。立者意許非實徳業。即
是離實大有性也。故此有性是所立法云云」
明詮噵云。言二既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等一者。
仁云。既以二同異性一爲二意許離實有性一爲二同
喩一故。不レ違二所立法均等義品之論文一也。望二
前意許宗一雖レ爲二異品一。而望二後意許宗一爲二
同品一。故云二均等一也云云前意許宗者。立二意許
宗一云。有性有法應二離實有性一法宗此云二前意
許宗一也。後意許宗者。能違量之宗也。有性
應レ非二有性一云意者。意顯ニ共許有性ヲ擧。意
中ニ離實有性ト立ト見。今能違量ニ意許ヲ取。有
性應レ非二有性一云也。意者。應レ非二離實有性一也
云云
義心云。問。理門論云。但由レ法故成二其法一。入
論亦云。與二所立法一均等義品。説名二同品一。既
不三以レ法成二有法一。亦不下望二有法一爲中同品上。如
何以二同異性一非離實大有性爲二有法一。自相相
違。若爾瓶等望レ聲應レ爲二異品一。作二相違一*耶。
答。以二同異性一望二其大有性一而作二相違一。違二理
門文一。可三如レ所レ責由レ彼成立有性一。非實非實
宗中意許離實有。此離實有性。實是法差別
法中含故。今與作二相違一。雖レ難二意許離實等
有是法之差別一由三不レ加レ言但云二有性應非二
有性一。有法亦亡。故名二有法自相相違一。望二此
意許離實有一即以レ法成レ法。既不下以二同異一望二
有法有性一爲中同品上故。不レ可二聲瓶例而成難。
又此言陳有性即是非實。宗中意許邊云二以
レ法成法。若望二言陳一因容レ成レ四。故有二四相
違一也云云
又云。問。若難二有性應非二有性一。此難二非實宗
中意許離實有一。由三不レ加レ言直難二有性應非二
有性一故名レ違二有法自相一者。此乃雙違二法差
別及有法自相一*耶。答。此言陳有性是非實
宗中意許。雖二因違此。而不レ名二法差別相違一。
但名二有法自相相違一。何者。如二法差別一。他用
宗中有レ眞有レ假。違レ眞成レ假。言陳他用不レ亡。
今有一實因。同異性喩。但違二離實有一不レ成二
即實有一故。不レ名二法差別一。雖レ違二意許一。由三不
レ加レ言直有性非二有性一故。但名レ違二有法自
相一。或可。有性雖二是非實宗中意許離實有一。然
不レ名二法差別一。由レ不三銜著有法一故云云
義骨下卷云。問。同異性成二異品一者。若望二有
法一。若望レ法耶。答。略纂第三末云。宗之同品
自有二二義一。一望二能別一。二望二有法一。今望二有法一
辨二同異品一。其同異性即是異品。此所立因唯
異品有。故是相違。燈抄第五引二此文一云レ爾
也○問。若言下望二有法一爲中同喩上者。違四論云三
謂所立法均等義品説名二同品一耶。答。基疏
云。今若但以○無違論理云云問。文意如何。
答。邑云。此答意○云云平記云。此望二後宗一名二
均等義品一。非レ望二前宗一也云云
又云。有一實因之同無異有義何。答。基云。其
同異性雖離實有體○異品有故云云問。文意
如何。答。同異性不レ令二同異一者。是實句是徳
句等不レ可二別知一。由二同異性五句別一故。云二離
實等有體一也。尋二意許離實大有一而難故。成二
所立宗之異品一也。意論有性ハ離實有性ト意
許宗ヲ立時。同異性成二異喩一也。問。何故爾耶。
答。其同異性離實有體之同異性。非二離實有
體之大有一故云レ爾也。問。離實大有爲二法宗一
爲二有法一耶。答。爲二*有法宗一也。問。以レ何云レ爾
耶。答。斷云。離實等有雖二是意許一。言有之時
即言所顯。離二言所顯有一外更無二別有一。不レ同下
他用離二眞他一外有中假他用上等云云問。若爾云
何周記云。今言二離實有性亦是法一也。不レ言二
離實即還有法一已上斷云。離實等有義爲レ法。
望レ此爲二所立一已上答。此以言ニ作顯義言レ爾。
不レ謂三正爲二法宗一。問。云レ爾意何。答。離實有
性者雖二意許一。有法處未レ擧二能別一。其義未レ顯。
今言二不離實時。有法能非無之有性是大有
性顯也。以二此義一言レ爾也。問。若言レ爾者。能
違量有二自所別不成失一也。答。要云。若論二弟
子一唯難二離實之大有性一以破二他宗一。不レ要有三
有法而爲二所別一。故無二宗色一也。如レ破二他我一
應二亦因此。若許二有我一。違二自宗一過。若言二無
我一。闕二因所別一。彼既成レ量。此亦應レ然。由レ此
應レ知。相違因者。若對二敵論一不二唯一*色一。望二
彼意許一亦有二所別不極成一。因無二所依一過等
云。准レ此可レ知也
義骨下卷云。問。有法法之下意許過。爲シハ言二
意許所別一。意許能別耶。答云云
  今此問尤可レ翫レ之。若言二能別一者。如何疏
中。以二有法意許一爲二所別差別他不極成本
作法一耶。若云二所別一者。有法自相相違之
時。如何會二法謂能別之文一耶
仁覺僧都私記云。疏云。問。先論説云○違
*耶云云此問意。論先文言下與二所立法一均等義
品説名中同品上。依二此文一者。既不レ言下與二所立有
法一均等名爲中同品上。然則今此有性是同異性。
言下與二所立法一非中均等上。可レ云二有法自相相違
過一。如何言下與二有法一非中均等上。説レ有二有法自
相相違過一*耶言也。次文云。今若但以○論
理。此答意。同品同異性。言下與二有法一非中均等上。
非レ説レ有二有法自相相違一。言下與二所立法一非中均
等上。説三有二此過一。所以無レ違二論理一言也。問。云
レ爾意何。答。今疏論意。有性非レ實。有二一實一
故。如二同異性一量。望二有法有性一同異性非レ爲二
同品一。望二離實所立法一同異性爲二同品一。故同
異性是離實物宗中所立法均等有言也。然
而以レ理窮レ之。同異性是離實同異性。非三離
實大有性爲二宗異品一。與二所立法一非二均等一故。
有二此過一言也。問。若爾與二所立法一非二均等一故
著レ過者。可レ云二法自相相違一。何云二有法自相
相違一。答。斷通二此難一云。望レ不レ加レ言名二有法
自相一。若加レ言已即名爲レ法。不レ爾相違云云此
文意何。答。寔有性有法。有性處其立者意
許離實有性。不レ加レ言。直立二有性非實。名二有
法自相相違一。若加二言顯一立二有性離實有性一
時。是法自相相違也。抑斷上下一具文。具
見二此義一。其斷一具文云。言二非實等一者。是離
實等有義爲レ法。望レ此即爲二所立一。故理門論
云。此中若品與二所立法一隣近均等。説名二同
品一。此論亦言。云何名爲二同品異品一。謂所立法
均等義品。説名二同品一。如レ是方便成立有法一。
因喩既返。故成二相違一。若爾何名二有法自相相
違一耶。答。望レ不レ加レ言名二有法自相一。若加レ言
已即名爲レ法。不レ爾相違。文意可レ悉レ之。問。
如二此斷文一。既言二非實等一者。是離實等有義
爲レ法。望レ此即爲二所立一云云是可レ云二非實能
別處意許離實有性一。何云二有法有性處意許
離實有性一。著二有法自相相違過一*耶。答。爲
レ通二此難一。次下文云。如レ是方便成立有法。因
喩既返。故成二相違一云云意。非實能別爲三方便
成立有法一。而因喩既返。故名二有法自相相
違一言也。問。其如レ是方便成立有法一者。斷
師私言歟。若有二所依文一。答。爾有也。即理門
論云。但由レ法故以成二其法一。如レ是成立於有
法一云云言二但由法故成其法一者。由二因法一故
成三其宗法一言也。如是成立於有法者。由二因
法一成二法宗一之方便。將三成立有法一言也。此
即因明道理也○問。理門論言。但由レ法故成二
其法一。如レ是成立於有法一。此論言。與二所立法一
均等義。説名二同品一。若説二所違量一。爲當説二能
違量一歟。答。凡所違・能違比量道理如レ是言
也。之中所違量有レ過不二成立一。能違量無レ過
能成立耳。故斷云。如レ是方便成立有法一。
因喩既返。故成二相違一云云説二有法自相相違
所違量一也云云如是方便成立有法者。以二非
實所立法一方便成立離實有法自相一言也
云云
  離實有法在二有法一之事
疏云。問。有性既爲二有法自相一。離實有性是其
差別至極成所別一。皆無二此過一。違二自宗一故云云」
前記云。問有性既爲有法自相等。此乘二前量
答意一起二此問一也。汝前所言法均等取二此離
實一爲二所立一。此離實大有既是意許差別之
義。有一實因違二此有法差別一之因。如何言二
有法自相因一耶。問意如レ是。下卷中。今非二此
言陳一者。此意隨レ言即難。即名下違二自相一過上
云云若不爾者。此意若不三尋レ言即難二彼有法
自相一。即此奄含難二大有一也。極成所成者。文
言三有法必須二極成一。若是極成即無二有法自相
過一。今言三有非二有性一。定不三是違二自宗一耶。若
不爾者。極成所別皆無此過者。若不下取二言
陳有性一而取中意許離實之有上便是所別不成。
既爾即一切極成所別。皆無二此有法自相之
過失一。故知此過失。故知此過。是所別極成。
由レ此不レ據二意中所許離實之有一。但約二言陳一。
同説二是所別不成亦是有法自相之過一。斯
有二何失一。答。既未レ擧レ因。過已彰訖。何成二因
過一。又非二差別因一者。此但是有法自相。非二
有差別因一也。若不三尋レ言取二意所許一者。極
成所別便無二此過一爾。又下審云云
後記云。若不爾者極成所別皆無此過。違自
宗故者。意云。若不レ難三意中所レ許有非二大有一。
爾者即簡二何不極成一。但是極成所別皆無二此
過一。今違二五頂十句宗一也。問。何以違レ宗。答。
若無二所別不成一。即爾但是不無之有。今又
難言三有非二是有一。不レ犯二自違宗一。更誰肯犯也
云云
略記云。疏答彼宗意許等至是違自相者。此
説意云。離實有性望二意許邊一。是於二差別言一。
有即同二離實有一。違二此意許離實有自相一。今
無下問二有法一之言。豈不レ含二於即離一。何但違二離
有性自相一。即許レ無耶。答。即實有性唯在レ敵
許故。違二意許一之時。自相即無也。不レ同二眼等
他用之宗一。彼立者許三他用言中含二於眞假一。亦
意許立二眞因一返成レ假故。是差別因也。以二一
分法自相一也云云
仁記云。文若不者極成所別等者。述曰。若
尋二意許一。非二言顯無一者。即極成所別。無二有法
自相相違過一。若極成之有性ヲ難者。且五頂之
自宗之許レ違二於有性一是。是疏文云下違二自宗一
故上言レ文云意也云云
明燈抄云。問有性既至違自宗故者。此問意
云。有性既爲二有法自相一。非二是所諍一。離實有
性是其差別。即是爲二所諍一。有一實因便是有
法差別之因。如何今説爲二自相過一。如二他用一
法自相。其中眞他爲二法差別一。此答意云。離
實之有實是差別。然破二此意許一。言陳亦隨破。
何者。彼宗立二有唯離實等一。此能有性若成二所
有一。實等不無隨無。是故立下違二自相一過上。數論
能用許レ通二眞假一。非下除二眞用一假用隨無上。若假
若眞具二能所一故。是故別立下違二差別一過上。問。有
人例難。有性有二即離一。唯違二離實有一。名下違二自
相一因上。亦應下他用有二眞假一。唯違二眞他用一因
名中違自相上。答。有人云。勝論立二有唯離實等一。
此有若無。有法非レ有。故違二自相一。非レ違二差別一。
數論他用通二其眞假一。眞他受用義雖レ無。眼
等他用宗不レ失。故違二差別一。非レ違二自相一。問。若
爾違二離實有一。即有不無。應下名レ違二差別一。不上
レ名レ違二自相一。答。彼雖レ説レ有。有二其二種一故。然
即實等有假離實有成。若無二能有一。所有無
故。故違二離實有一即實有亦無。是違二自相一因。
不レ名レ違二差別一。問。依二宗正説一。不レ許下眼等爲二
假他一用上。既爾若違二眞他用一。假他用亦無。應下
名レ違二自相一。不名レ違二差別一。答。此因約二同喩一
故。不レ違二自相一。積聚性因。臥具等喩。但違二眞
他受用之義一。假他用義。數論師宗。眼上自
無。不レ由二因喩一。違二假他用一。此乃反由二因喩力一
故。令三眼等上有二積聚他所受用義一。故違二差
別一非レ違二自相一云云
義心云。問。准二入論云一。與二所立法一均等義品。
説名二同品一。又理門云。但由レ法故成二其法一。既
不下望二有法一爲中同品上。如何得レ有二四種相違一
*耶。答。餘三相違。其相易了。故不レ迷レ之。且
有法自相相違者。如レ成二有性非實。非二實宗
中意許離實有性一。意許離實有性即是言陳
有法自相。由二因喩力一成二法差別離實有性一。
即成二言陳有性自成一。故理門云。但由レ法故
成二其法一。如レ是成立於有法一。若以二有一實等
因同異性爲喩。違二彼意許離實有性一。實是
法差別。由三不レ加レ言直非二有性應非二有性一。
有法亦亡。故名二有法自相相違一。若其加レ言有
性應レ非二離實等有性一。即有二即實等有性一。替
處有法不レ亡。又銜著有法一。故名二有法差別
相違一也云云
略纂云。問。於二立量中一。同無異有。方是相違。
其有一實等因。於二同品同異性一有。於二異品
實等一遍無。何故此中作二相違過一。此有二兩解一。
一云。立因若不レ成二有法自相相違之宗一。方是
正因。由二有一實等因得成二有性相違之宗一
故。敵論者與作二相違一。二云。宗之同品自有二
二義一。一望二能別一。二望二有法一。今望二有法一辨二同
異品一。其同異性即是異品。此所立因唯異品
有。故是相違云云
文軌疏二云。問。夫同異品望二宗法一立。其有
一實等因既於二同品同異性一有。於二其異品龜
毛一遍無。何故此中乃約二有法一作二相違過一。答。
此所立因雖レ具二三相一。違二自許一故。成二相違因一。
又釋。宗言二有性一者。此即意詮下離實等外別
有二有性一爲中有法宗上。雖下此宗云二有性一即是離
實等有上。今望二此宗一辨二同異品一。其同異句即
是異品。此所立因唯異品有。故是相違。問。既
違二意許一。應二是差別一。何故名レ違二有法自相一。答。
今言二有性一者。意詮三離實等有爲二有法自相一。
然以三有法須二極成一故。不レ可三例云二離實等有
故一。雖二意許一而是言顯爲二自相宗一。不レ同三作有
縁性是離實等有差別之義爲二意所許差別
宗一也。此二釋中。後釋應レ勝。餘義可レ准二法差
別中一云云
  問。有法自相能違量。自他共中何
又疏問云。亦犯二違宗隨一不成一文心何又
幾失耶
疏云。問。若難二離實之大有性一。所別・所依犯二
自不成一至言同意別故無二諸過一云云
前記云。亦犯違宗隨一不成者。違宗者。自宗
中無二離實大有一。今言二離實大有一。即違二自宗一。
隨一者。一有體隨一。二無體隨一。若實等非
無爲二有一實一。即是有體隨一。若取二大有一爲二
有一實一。即是無體隨一。此二隨一並是自隨
一。非二他隨一一也。疏彼先總説今亦總難者。
此意爲三立者但奄含説二即實離實之有一。今敵
者難二有性一亦奄含難。不レ言二離實有一於レ中
隨二所應一。約二不離有一無二不成違宗等過一。約二
離實有一無二相符等過一。故言二故無前過一。下云二
言同意別一者。有言雖レ同。意難二非實之有一。即
是別也云云
後記云。若難離實大有至隨一不成者。意云。
若五頂申レ言直難三大有非二大有一者。此言乃
犯二自所別自所依不成一。亦犯二違自宗一。言二隨
一不成一者。通二宗因一。二亦合二是宗中隨一所
別。亦是因中隨一所依不成過一也。若難不離
實等彼豈非有者。意云。本師不離實者。元
成不二是大有性一。五頂不無之有。元*成是有。
今難三有非二是有一。正犯二相符之一於二本師一不
離者非二大有一也。上違二自教一也。彼豈非有者。
釋下違二自教一云所以上也。言同意別故無諸過
者。勝論本意立二有言一。言含二二種一。大有之有。
及不無。意中立者乃是大有也。故言二言同
意別一也。攝レ意隨二言陳一。但是違二自相一過。非二
差別因一也。亦無二如レ前所別所依等諸過失一
也。問。他立二言陳有性一。即難レ他。言二有非是一。
即犯二有法自相相違過一。若如レ是者。如丁汝大
乘對二小乘一。立丙第八識是異熟。業感故。猶如乙
六識報心心所甲。他出レ過言。汝第八識定非二第
八識一。定非二第八果所感一故。猶如二六識心心
所等一。此豈不二是有法自相相違過一耶。二失
既同。何乃偏責。答。我宗無レ過。凡對立レ量。置二
許言一簡。即無二過失一。簡法是或可レ不レ立レ量
也。更無二過咎一云云
仁記云。文所別所依等者。是宗之所別不極
成。因之所依不成也。文亦犯違宗隨一不成
者。自宗離實之大有不レ言。若難云二大有性ハト
言一。違二自宗一言也。隨一不成者。是非二因之隨
一一。是宗之違宗隨一自不成犯言也云云
明燈抄云。文問若難離至故無諸過者。此問
意云。若難二離實之大有一者。五頂宗中。即犯二
自所別不成。自所依不成一。亦犯二違宗一。五頂
不レ立二離實有一。故亦犯二自隨一不成一。若難二即
實之大有一者。即犯二相符一自亦許故。亦違二自
教一。自教亦立二不無之有一。今難レ非レ有。即違二自
教一。答彼先總説等者。彼勝論師爲二其五頂一總
言二有性一。今亦總難二彼有性一故。彼既成立離
實之有一。故今難令三有非二此有一。言同意別故
無諸過。言同意別者。有言是同。而意内難二非
有之有一。故云レ別也。沼義纂中於レ此問答更
覆疏云。今謂。法師ノ此意假叙如レ是。若論二弟
子一。唯難二離實之大有性一。以破二他宗一。不レ要レ有三
有法而爲二差別一。故無二宗過一。如レ破二他我一。應二
亦同此。若許レ有レ我。違二自宗一過。若言レ無
レ我。闕二因所別一。彼既成レ量。此亦應レ然。由レ此
應レ知。相違因者。若對二敵論一不二唯一過一。望二彼
意許一亦有二所別不極成一。因無二所依一過。如三法
差別不二唯一一故。此即立者望レ敵。是他所別
前依不成。今破二他有一。即自所別所依不成。若
共自量。此即是過爲レ破二於他宗一立。雖レ有二所
別所依不成一。而不レ爲レ過云云
要義抄第十卷云。四十。載寶法師。問。勝論
對二五頂一立三有性非二有性一時。此總難二有性一。慈
恩明。然沼師云一今謂不然之意何。明詮法師
山階講時答。此是慈恩云。尋二意許一而難二言陳一。
若擧二離實有性一爲二有法一者。有法自相相違
過。沼師云三不レ然。亦有二所別不成過一。而云レ爾
也。問。沼師意不レ然。何者。彼纂意約二能違量一
而云レ爾。非レ約二所違量一故。答*不レ然也。此問
意深耳。又斷明二有性量一之意易レ悟。但纂意
難レ悟。纂云二假叙如是者。此是假叙二他義一如
レ是也。唐記如レ是説レ之。次云。今謂法師意下。
此疏師正義耳。問。若爾疏與二纂釋一何異。答。
疏意云。總難。纂意云。難二離實有性一。若依二纂
意一。可レ言二他比量一。若依二疏意一。可レ言二共比量一。
問。若依レ纂此他比者。彼作法何。答。可レ言三汝
有性非二有性一。問。若爾本量可レ言三我有性非二
實徳業一。答。可レ言レ爾也。故處處云。所説有性
云云此是纂主示二一相之言一故云二他比量一。然
共比量義此正義耳。問。纂意可レ言三汝有性
非二有性一者。何故彼纂云。所別所依犯二自不
成一云云豈他比量有二此過一*耶。答。彼約二共比
量邊一云レ爾耳。問。不レ爾。既正二乎疏意一竟。何
更別言レ犯二所別所依一*耶。答。又後座講師
云。纂主難二乎疏主義一竟有二二意一。一者應レ言三
有性非二有性一。此是共比量。意云。離實有性
非二離實有性一。二者他比量。應レ言三汝有性非二
有性一。問。就二共比量義一。尚有二所別不成過一。例
レ如二我思一耶。答。不レ例也自上他問答。
自下自問答
問。纂牒二
本疏問答一云。疏問。若難二離實之大有性一。所
別所依犯二自不成一。亦犯二違宗隨一不成一。若
難二不離實等大有一而非二有性一。既犯二相符一。亦
違二自教一。彼寧非レ有。答。彼先總説。今亦總
難。彼既成立離實之有一故。今難二彼離實大
有一令レ非二此有一。言同意別。故無二諸過一已上纂
牒二此本
疏
文一
此問答意何耶。答。問意云。若五頂難二
離實大有性一者。宗犯二自所別不成一。又因犯二
自隨一所依不成一。又五頂不レ立二離實有一故。
今云二離實有性一時。犯二違宗一周師 理師同云。違
宗者。五頂自宗中
無二離實大有一。今言二離實大有一。即違二自宗一。
已上。燈抄・備記・孝仁等皆用二此唐記一
此意云。違
宗者。顯二亦所別不成之所以一。何者。擧下違二自
宗離實大有上。以爲二有法時。即有二自所別不
成一。非レ如二常途違宗過失一。又私云。例纂下破二
他我一者。此處違宗過。應レ言。五頂若許レ有二大
有一者。今立三大有非二大有一時。違宗過。例如二佛
弟子爲許レ有レ我者。今立二我無一時。有二違宗
過一也。纂文具如二次下一。此所別不成及所依不
成。並是自隨一不成周後記云。言二隨一不成一者。
通二宗因二品一。是宗中隨一所
別不成。亦是因中隨一所依不成。周前記云。隨一者。一
有體隨一。二無體隨一。若實等非無爲二有一實因一。即是
有體隨一。若取二大有一爲二有一實因一。即無體隨一。此二
隨一並是自隨一。非二他隨一一也。已上。此隨一不成
以二前記一爲レ勝。何者。疏文既云二亦犯一。言レ亦者。於二前
所別所依一故。前二過之外。別應レ有二隨一不成過一也
若五頂難二不離實大有一。之即實有性而非二
有性一者。相符理師云。五頂若難二不離實有一云三有
性非二是大有性一者。即犯二相符一。以二
彼勝論亦不許二即實有而是大有性一也。今云。而非二有
性一正是相符。已上。周後記及俊同理師周記不レ明
若難二即實有性一非二即實有性一者。違二自教一。彼
五頂寧不レ許二有即實有性一理師云。違二自教一者。
五頂豈不レ許二即實有
而是有性一耶。今言レ非レ有故違二自教一。已上。周後記
云。彼寧非レ有者。釋下違二自教一之所以上也。已上。此記
文順二纂文一。今用二此記一也。理記・憲
記其意同。並不レ順二纂文一。仍不レ記
上來問意竟
也。答意云。彼勝論先總明。即離有以爲二有
法一。五頂今亦總難。彼勝論自意既成立離實
大有一。五頂今難二彼意許離實大有一即令レ非
レ有。雖二言同有一。而其意難二離實有一。言同意別。
故無二諸過一。答意如レ是也。周前・後二記同云。
勝論先奄含説二即實離實之有一。五頂今難二有
性一。亦奄含難。而不レ言二離實非離實有一。於レ中
隨二其所應一。約二不離實有一無二所依違宗等過一。
約二離實一。無二相符違教過一。故無二前過一已上此
記文好。上來述二疏問答意一竟。纂次文云。今
謂。總難二離實之有一。令レ非レ有。即應下弟子正難二
離實之大有性一即有中前過上。若云下不レ欲三唯難二
離實之大有性一。但總難上。還有二後過一 此沼法師
覆審疏
問意一
也
纂次云。今謂。法師此是假叙如レ是。若
論二弟子一。唯難二離實之大有性一。以下破二他宗一
不要下有二有法一而爲レ所別上故無二宗過一。如レ破二
他我一。應二亦同此。若許レ有レ我。違二自宗一過。若
言レ無レ我。闕二因所別一。彼既成レ量。此亦應レ然。
由レ此應レ知。相違因者。若對二敵論一不二唯一過一。
望二彼意許一亦有二所別不極成一。因無二所依一過。
如二法差別一不二唯一一故。此即立者望レ敵。是他
所別所依不成。今破二他有一。即自所別所依不
成。若共自量。此即是過。爲レ破二於他一就二他
宗一立。雖レ有二所別所依不成一。而不レ爲レ過已上
問。沼師纂文擧三本疏問難與二通答一竟。云二今
謂法師ノ此意假叙如レ是等一意何。答。唐蕃諸
師異説。俊清云。今謂法師至二假叙如是者。
此説意云。此難三離實有不二離實有一。而有二有
法過失一等者。並非二疏主本意一。是叙二他人作二
如レ是解一。即此下文正是疏主本意已上依二此
記文一。本疏所レ明一番問答。此基師叙三他人
作二如レ是問答一。非二是基師本意一。故云二法師此
意假叙如是。即此下文正是疏主本意者。若
論二弟子一。唯難二離實之大有性一。以破二他宗一不
レ要下有二有法一而爲レ所別上等已下。是基師本意
也。記意云。本疏一番問答。此疏主叙二他解一。
餘約二共比量一如レ是問答。基師正意。約二他比
量一。故無二諸過一也。林師云。今謂法師至二假叙
如是一者。已上但叙二他義一非二自義一也。若論弟
子以下。述二自之言一也已上林師意未二分明一。今
依二二通一。一云已上所引本疏問答。但叙二他義一。
非二基師自義一也。若論弟子以下。述二基師自
之言一也。即與二俊師一同也。二云已上本疏一番
問答。但叙二基師他義一。非二是沼師自義一。若論
弟子以下。述二沼師自之言一也。依二此後意一者。
基師意云。勝論量是共比量。即與下基師釋二四
相違一意。云中論文所説皆共比違共上。即相符
契也。沼師意云。勝論量是自比量。五頂能違
之量可レ作二他比一也。如二理師云一。假叙如是者。
此是大乘諸師。假叙下五頂難二師之即實離實一
皆有過也已上理師意云。本疏一番問答。是
疏主問答。是基師正義。即與二基師所レ言論文
所説共比違共一亦相應也。問。俊・清・林・理諸
記所レ明。就爲二是非一。答。本疏一番問答。約二共
比量一如レ是問答。今案下基疏下卷文明二四相
違一意上云。論文所説共比違共。明知基意約二
共比量一而問答之一。一番問答基師正意。若爾
理師正得二基師意。秤爲レ是也。俊即違レ基。林
師所レ明上有二二釋一。隨レ意配當。但後意正。即
與レ理同。問。理爲レ是者。沼師所レ明與レ基相
違。師・資之道豈如レ是乎。釋曰。勝論比量凡
有二二意一。一謂共比。如二基所レ明。二謂自比。如二
周師纂記云一。四相違後二量。是自中共成立
自義一。而對二敵者一故作レ違。即他中共。就二他宗
中一而破レ他故已上五頂若破可レ作二他比一。如二沼
所明。是故師資各述二一義一非二是桙楯一云云」
義心云。問。立二有性非實。爲シハ是自量カ共
量カ。若自量者。如何有法不レ簡。又因喩是共。
疏云。若立二共量一。宗因喩三必須レ依レ共耶。若
共量者。敵者既許三即實等有爲二有法一。如何與
作二有法自相相違一而無レ過*耶。此若無レ過者。
如レ言二聲應非レ聲亦爾。答。此依二共量一。謂立者
意立二離實等有一。敵者意須二即實等有宗等一。不
レ應三分別有法極成一。由三立者成二非實等宗一。非
實等宗中意許離實等有性。今敵者非二此意
許離實等有性一。然不レ加レ言直非二有性應非二
有性一。故但違二於立者離實等有性一。不レ違二離
實等有性一。不違離敵者即實等有性。向若立
者不レ成二非實等宗一。即不レ得レ作二有法自相相
違一。如レ言二聲應一非レ聲。故有下違二教等一失上。問。若
難二有性應非二有性一。此難二非實宗中意許離
實有一。由三不レ加レ言直難二有性應非二有性一故。
名レ違二有法自相一者。此乃雙俊違二法差別及
有法自相一耶。答。此言陳有性是非實宗中意
許。雖二因違此。而不レ名二法差別相違一。但名二有
法自相相違一。何者。如二何差別他用宗中有レ眞
有レ假。違レ眞成假。言陳他用不レ亡。今有一實
因。同異性喩。但違二離實有一。不レ成二即實有一。故
不レ名二法差別一。雖レ違二意許一。由三不レ加レ言直有
性非二有性一故。但名レ違二有法自相一。或可。有
性雖二是非實宗中意許離實有一。然不レ名二法差
別一。由下不三銜着法一銜着有法上故。問。如レ難有
性應レ非二離實有性一。未レ審得二成有法差別相
違一不レ答。不レ然。此因喩不レ名二有法差別相違一。
若同異性是即實有。可レ得レ成二有法差別相
違一。由三同異性非二即實有一故。不レ成二有法差別
相違一。以レ無二即實有替處一故。今但直非レ名二有
法自相相違一。不レ同二有法差別相違一。雖二作大
有有縁性一。然有不作大有有縁性替處。言陳
有性不レ亡。故得レ名二有法差別相違一。此説定
然也云云
又上文云。問。若成二有法宗一。但有二自他比量一
無二共量一者。何故掌珍論眞性有爲空是共比
量。一種成無故。空之與レ無二義齊故。答。此
亦不レ然。成二有宗法一必無二共量一。如二清辨所立一
其量不レ成。何者。且因從レ縁生。體非レ無故。
不レ可三以レ有成二其空宗一故。護法判爲二似比量
攝一。問。既成二有法宗一。唯有二有無二量一者。未レ知
成二有法宗有意許一不。若無意許。如何得レ有二
有法差別相違一。答。成二有法宗一不レ無二有意許一。
由二離集一説。若有若無。所成立故。然有法意
許在二宗法中一含。今違二非實法中意許作有縁
性一。其宗法自相亦亡。已作二相違量一時。云三有
性非二作有縁性一。但違二作有縁性有性一。有二不
作有縁性替處一。但違二作有縁性一故。違二有性
差別一也云云
明詮私記上云。問。勝論前總立二離實有性一。今
總非レ彼。故無二所別等過一。有性ト云言雖レ同二
即實有性一。而意許難二離實有性一。故無二後相符
等過一者。何故纂牒二此問答一云。今謂總難二離
實之有一令レ非レ有。即應下弟子正難二離實之大
有性一。即有中前過上。若云下不三顯唯難二離實之大
有性一但總難上。還有二後過一。今謂法師此意言
有假叙如レ是。若論二弟子一。唯難二離實之大有
性一。以下破二他宗一不要下有二有法一而爲中所別上云云
言二今謂至前過一者。難二弟子離實有性一。實有二
前所別所依隨一不成一言。至二還有後過一者。
弟子有性非二有性一難。唯不レ難二離實有性一。總
難二即實有性一者。有二後相符過一言。今謂法至二
假叙如是一。述二纂師慈恩ノ意一。意疏勝論前總
立二離實有一。今總難二其有性一。有性ト云言同二意
許一。難二離實有性一。所以無二所別等過乃至相符
等過一耶。答。是假述。難二實ニハ離實有性一。有二所
別等過一。總難二即實一之時。有二後相符等過一言。
爾難三有性非二有性一。難二離實有性一。非レ難二即實一
言。以二是言一見。難二弟子離實有一。可レ有二前所
別等過一。爾物何疏總難故無二此等過一耶。答。
此依二要意一。難二弟子離實有一。實可レ有二所別等
過一。疏師總難故。無二此等過一。假可二述給一也云云」
祕一云。疏此中無自言相違等過者。有義。此
言二汝執一。雖四能顯示非二自所許一。然法・有法二
言相違。不レ可レ説レ無下違二自語一失上。故宗應レ云。
汝同異性應レ非二實徳業性一。詳曰。若不二言簡一。
法違二有法一。可二自語違一。有法言レ汝。明非二自許一。
今以二法違一。何自語過。若以レ言簡亦成レ過者。
即因明論天主叙二彼有法自相相違之量一。應
レ非二眞破一。亦有二自語相違過一故。彼既不レ違。此
何即過云云
  尋云。天主之所レ作有法自相能違。依二簡別
言一無二自語相違一者。何簡別*耶。又似レ違二
疏心一。如何
先師上綱云。寛印供奉弟子朝日闍梨圓
深。始勤二三十講一。有人往二供奉許一。彰闍梨
所作之時。如レ此令レ説レ之。引出物ニトテ申ケルハ
成有法之正比量ノ共比量ナルハ極難事。故
僧都源信者被語云云
寛印短册云。四相違中。若自相若差別。總
生二有法過一。猶難レ思。有法唯表二法自相體
不諍義一故云云
延寶二年甲寅二月初八初九初十日書寫。十一日校
正
律疏文
  若大羅漢如二身子目連等一。要經二六十小劫一
修行。方得二聲聞上首一。若修二菩薩行一證二大
菩提一。要經二三大阿僧祇劫一。方獲二佛果一也
云云 黄薗定相得業纂・子嶋私記裏在之
莊嚴論十三云
  如花熏胡麻同生滅故麻故生作香因事故
生云云類音決七云。茞俗苣 今皆臣音藤黒胡
麻也案二説文一。東
葦燒
也
  此ハ二十八帖卷首表紙ノウラニアリ
藥師經邁靖疏云
  茹字依二諸字書一有二二音一。一蒲女反。二蒲
結反。今皆不レ用。但借爲二蒲畢反一云云
  二十八帖末表紙ノウラニアリ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十八終

因明大疏抄卷第二十九(第二十
九帖
)

  問。有法差別相違作法如何
論云。有法差別相違因者。如即二此因一至亦能
成立與レ此相違作二非有縁性一如レ遮二實等一倶
決定故文
  尋云。爾者此文以二前量一爲二此作法一云歟。
爲當可レ有二作有縁性之別量一耶
疏云。有性言陳有法自相。作有縁性。作非
有縁性至亦是有法差別之因。是本成故云云」
明燈抄云。應法師云○今作有縁性。乃是立
者有法上意許。名二有法差別。此即今作有縁
性及作非有縁性。但是有性有法所レ含。非二是
宗法非實等含一。若非實等宗法所レ含。但是離
實等有性同異性等。廣如二彼疏一。是本成故者。
比量所成有二其二義一。一是所樂。云是有法自
相上作非有縁性。二是不樂。云非實等。以二非
實言一助成有性一。前有一實故因。亦能成立
與レ此相違作非有縁性宗一。是故亦是有法差
別之因。以レ之即爲二本樂成宗一故。云二是本成
故一文
疏云。問。如二聲論言一。聲應レ非三ノ作二有縁性一。
所作性故至故非二彼過一○如レ是應レ非二撃發所
生起一等。皆准レ此知文
明燈抄云此問意云。如下同異性有二一實一。而
作非二大有有縁性一。有性有二一實一。應レ作レ非二大
有有縁性一。聲亦可レ爾。如二瓶等所作性而非
作二聲有縁性一。聲所作性而レ非レ作二聲有縁性一。
爲レ顯二此例一。引二聲論宗一云。聲應非作二聲有
縁性一。所作性故。如二瓶等一。亦應レ説二是有法差
別相違一文
疏下文云。更不レ加レ言故名二有法自相相違一。
加レ言便成レ難二彼差別一等文
略纂云。論有法差別相違者。述曰○論如即
此因。述曰。次擧レ法也。如者。指レ法之辭也。即
此因者。一實等因也。因既即前宗喩不レ異。略
故不レ擧。論即於前宗至作有縁性。述曰○即
於二前宗一指二前有性一也。有法差別者。於二有性
上一有縁性義唯意許也○此有縁性於二前有
法宗上一。言中不レ彰。但是意許。於二有性上一有二
作有縁境界性義一。故言二即於前宗有法差別
作有縁性一文
又論亦能成立至作非有縁性。述曰○此有
一實等因。非三直能成二有性。遮二實等一。亦應下能
成中與二此意許作性一之相違宗上。謂有性作非有
縁性也。論如遮實等倶決定故。述曰。釋成
例意一也。如遮實等者。此例意云。同異性上
有二二義一。一非實徳業。二能有縁性。師資竝
許。其有性上亦有二二義一。一非實等。師成資不
レ容。二唯作非有縁性。資信師不レ許。其一實
等因貫二同異一有。師資並許。五頂若取二同異
性上有一實等因一。其同異性即非二實等一。遂證二
有性有一實等因一。令三其有性亦非二實等一。此既
決定門人取二其同異性上有一實等因一。同異
即非二實等一。故知有性有一實等因。有性應
レ非二有縁性一。師資並成故。言二倶決定一也。二
皆決定。故合例云。有性應レ作レ非二有縁性一。宗。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57 658 659 660 661 662 663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無/有]   [返り点:有/無]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