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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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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説所依。能依已顯已上 論文云云 准此釋。
現者。現在。法樂者。對欲樂云法樂。即善法樂
歟 義章云。依如毘曇。初禪善法。名現法樂。
禪中創背欲樂故。偏説爲現法樂矣云云
修得淨天眼 光云。法蘊足論第八。解四
修中云。淸淨眼識相應勝慧。説名爲知。亦名
爲見。謂天眼識相應勝慧。領受觀察彼彼諸
色。是名此中殊勝知見 遁云。以天眼能
遠見故。故修此也
若修三界諸加行善 遁云。諸加行善者。
謂欲界乃至有頂諸聞思修所成。及無漏法。
此善能引生慧。於諸境中。分別而轉説加行
言。爲簡生得云云
得諸漏永盡 光云。於六通中。但説二者。
天眼通。能觀生死。漏盡通。能得涅槃。故經
偏説云云
 永正七年庚午八月二十四日亥時抄之訖。
 去春三月編集當卷之具疏。此秋今日聊
 終抄出之微功。光陰空移。懈怠之至深可
 悲之。就中來月中旬比。二十八九卷三十
 講可被執行。由先途者及沙汰。不圖被補
 別當。未補之間。寺務方納。所怠忙無隙。剩
 初心者論義加扶持。誠忘寢食。仍天性疎
 荒彌以緩怠。且稽古且爲聽聞記之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九
 (頌疏論本第二十九) 
且第一明四無量者 義章云。四無量者
代物心化。化心不同。一門説四〇經中名此
以爲無量。亦云。四等縁於無量諸衆生起故
名無量。等縁一切故復名等
釋曰 此一段分爲十。一顯頌科。二列數
釋無量言。三明無增減。四出體。五行相。六所
縁境。七依地。八不斷惑。九修習。十依身
如文可
知之
一慈二悲 尋。慈等釋名如何 義章云。愛
憐名慈。惻&MT02529;曰悲。慶悅名喜。亡懷稱捨。心無
存著故曰亡懷
言無量者 寶云。婆沙八十一更有三釋。一
云。對治無量戲論煩惱故。二云。對治無量放
逸煩惱故。三云。如是四種是諸賢聖廣遊戲
處故名無量
引無量福故 光故。無量有情爲所縁故。
從境爲名。引無量福故。從等流果爲名。感無
量果故。從異熟果爲名云云 寶云。無量有情
爲所縁者。從境名也。引無量福。因無量也。感
無量果者。果無量也 引無量福者。光云
等流果。寶云因無量。可思之 堯抄云。引無
量福者。慈等四無量爲同類因。引生無量善
爲等流果。所等流善無量故。於慈等立無量
名也。福善也。感無量果者。慈等四無量爲異
熟因。感欲・色界二界無量異熟果。欲界四無
量感欲界果報。色界四無量感色界果報。所
感果報無量故。於能感慈等。立無量名也以上
 遁云。由縁無量有情故。得無量福。以得無
量福故。得無量果
此有四障 惠云。欲殺有情心名嗔。欲害
有情心名害。耽著境界不修善品名不欣慰。
於妙欲境界起染著情無厭名貪也 寶引
正理云。欲惱有情心所名害餘如惠。惱害
之差異。可思之
一嗔 光云。且捨與慈有差別者。慈能對
治嗔所引嗔。無嗔爲體。捨能對治貪所引嗔。
無貪爲體 准此釋。第一嗔嗔所引嗔。第
四嗔貪所引嗔也
三不欣慰 明眼抄云。光云。不欣慰以嫉
爲體 云嫉爲體意。顯於他有樂無苦
喜受者。與嫉妬違也 義章云。喜除嫉妬。經
有中亦云。喜除不樂。以嫉妬故。見他得利。
心不喜樂云云
四欲貪嗔 論云。不淨與捨倶治欲貪。斯
有何別。毘婆沙説。欲貪有二。一色。二婬。不
淨與捨如次能治。理實不淨能治婬貪。餘親
友貪捨能對治云云
對治此四多行障 遁云。多行謂性增多也
慈悲二種無嗔爲體 於悲無量體。婆沙・正
理・顯宗。擧無嗔不害之二師異説。今論云。四
中初二體是無嗔。理實應言悲是不害准理
實應言之文。論主意用不害師。今疏云。若依
論主。依用之色也 尋云。付無嗔爲體義。
與慈無量有何差別耶。答。光師所引正理論
會云。性雖無別。慈能治殺有情瞋。歡行相
轉。悲能對治惱有情瞋。戚行相轉。是謂差別
云云又難云。悲無量治害。尤可爲不害體耶。
光云。以實而言。悲正治嗔。害是嗔家等流果
故。悲亦治害。或悲治害。述論主義。論主解云。
理實應言悲是不害 尋云。付不害義。頌文
云無嗔性耶。光云。解云。不害似無嗔。以無嗔
名説。故正理云。有作是言。説言悲是不害。近
治害故。理實如是。但害似嗔。以嗔名説。悲之
行相亦似無嗔。立無嗔名。理實是不害已上
論文
解。頌文是前師義云云 明眼抄云。此中有三
解。一解依頌會長行。次解依論主義會頌。
次解長行二義。頌且明前師義也。今且云。
第二釋似勝以上
喜即喜受 喜無量體異説非一。婆沙論擧
二師説喜根爲性。欣爲
自性。然無評家
正理論出三師説一喜受爲
體。二以
欣爲體。三無貪爲體。光云。彼
論意破初説。存後兩家云云
今論同婆沙初師。以
欣爲體之義内。又有異説。婆沙論云。有餘
師説。此喜量欣爲自性。欣體非受。別有心
所。與心相應。有説。欣在喜根相應聚中可得。
有作是説。喜根後生欣。由喜力所引起故云云
捨即無貪 麟云。謂於親友起貪心。次縁
怨家。亦損親友。便生嗔也云云 問。捨以無
貪爲體。唯應治貪。何前云治嗔耶。光云。此捨
無量所治嗔。貪所引故。貪是其本。嗔是其末。
若貪不起。嗔亦不生。故捨無貪性亦能兼治
若依論主 問。論主意以無貪・無嗔二法
爲體者。頌文何云無貪耶。光云。解云。理實此
捨以二法爲體。頌言無貪。且從强説。或頌無
貪是前師義云云
與樂是慈云云 寶云。正理論云。此阿世耶有
差別者。觀有類如己謂慈。樂有情類離苦謂
悲。於他興盛欣慰謂喜。於親怨相不思謂
云云 光云。阿世耶者。此云意樂云云
欣慰是喜 喜無量欣慰行相者。慈無量與
樂。悲無量拔苦之上。作欣慰行相也。此則欣
諸有情得樂免苦之義也以上本義抄詞。但此正
理論欣爲體義注也。可
分別
捨怨捨親 光云。怨家易捨故先捨怨。親
愛難除故後捨親 寶云。正理論云。此阿
世耶此云
意樂
有差別者。觀有情類如己謂慈。樂
有情類離苦謂悲。於他興盛欣慰謂喜。於親
怨相不思謂捨。婆沙八十一云。尊者世友
作如是説。授與饒益是慈相。除去衰損是悲
相。慶慰得捨是喜相。忘懷平等是捨相已上
論文
以上
願諸有情得如是樂 神云。正理論云。且
慈無量願得何樂。有説。願得第三定樂。諸受
樂中此最勝故。若自未證由聞故知。有説。
得涅槃妙樂。於諸樂中此最勝故。有説。
願得阿羅漢樂。此已解脱諸煩惱故 問。
雖作與樂等行相。實不得樂。非顚倒耶。光
云。雖實未得。由善意樂無顚倒。雖實未得。與
勝解相應起故。非執眞實。故非顚倒 惠
云。大乘眞實與樂。如變大地爲金銀。攪海水
與蘇酪等也云云
縁欲界一切有情 光云。正理云。皆縁欲
界有情爲境。能治縁彼嗔等障故。謂於欲界
有怨親中三聚有情。能生嗔等。於中有捨怨
親等相便能伏除嗔等煩惱。是故此境唯欲
有情。必不縁色。無色界。大悲體是無癡善根。
由此力能通縁三界
喜無量唯依初二靜慮 光云。第三喜無量
但依初・二靜慮。喜受攝故。餘定地中無此喜
餘三無量依六地 光云。此師唯約定地以
或五者 光云。或有欲令唯依五地。謂除
未至。是容預功徳。已離欲者方能起故。未至
定是未離欲道。設已離欲亦不能起。此師但
約容預徳
或有欲令此四無量 寶云。此師意説。定・
不定地・根本・加行。以皆縁無量有情。授與饒
益。除去衰損。慶慰得捨。忘懷平等故
前文已釋根本不斷惑了也 二十八卷云。
無漏能斷惑及諸淨近分。釋曰。諸無漏定皆
能斷惑。諸淨近分亦斷煩惱。即欣上厭下斷
也。言近分者。簡根本地。以根本淨不能斷惑。
不能斷下。謂已離故不能斷自。自所縛故不
能斷上。以勝己故。中間禪亦不斷惑
上親友者 麟云。先從上親起者。謂從易
向難故。修悲及喜同上。若修捨者。從處中起。
與上不同。先捨處中。順捨易故。上親起貪捨
難。故最後説
謂財法交 財法交者授與財法交極親愛
云意歟 光云。正理論云〇中親友者。謂財
法交極相親愛。下親友者。謂唯財交亦相親
云云
隨得一時必成三種 麟云。 若於初二定
得一必四。若三定已上得一必三。以無喜故。
今約定成故言成三。不言成四 光云。隨
得一時。必成慈・悲・及捨三種。生第三定等。
唯不成喜
初句總標 此一段分爲十。一頌科。二標
數釋相。三別明前三解脱。四明前三依地。五
明四無色解脱。六明滅定解脱。七總明縁境。
八明第三定無解脱。九明修淨解脱。十釋身
證名
謂於内身有色想貪 光云。一於内色身有
色想貪。爲除想貪。觀外不淨靑瘀等色。
方内身令貪不起。名初解脱 古云。有縁
内身之想。與此想相應貪亦有身中。爲伏除
此貪故。觀外不淨靑淤等色。令貪不起。故名
内有色想觀外色解脱。謂修今此解脱行者。
雖已離欲貪。而爲令堅固故。以不淨行相觀
外諸色。由於外色數觀察故。於内身色中亦
生厭想。觀外不淨相已。方内色身亦是不淨。
故貪不起也以上 此意。内者内身。有色想者。
有縁内身色想相應貪爲言觀外者他人身也
 尋。於心所中何取想耶。光云。然契經中言
想觀者。於貪聚中想増言想。於無貪聚中觀
増言觀。故言想觀 寶云。言内有色相觀外
色者。謂勝解作意。觀自己身被虫噉等。見内
身相及見外虫故。言内有色想觀外色解脱。
故正理云。經言有色觀諸色者。爲顯何義。非
未除色。能如實通此經深義。然諸先聖傳授
釋言。未能伏除縁内色想。是有色義。云何知
然。第二解脱差別説故。謂於第二既作是言。
内無色相觀外諸色。故知初解脱未除内色
想。由此論者建立最初。名内有色想觀外色
解脱。謂觀行者如害怨屍。雖已離欲貪。而爲
令堅固。以不淨行相。復觀外諸色。由於外色
數觀察故。於内色中亦生厭想。如樂淨者。頸
繫拘屍。極懷羞慚深生厭惡。如是觀外不淨
相已。方内色身亦是不淨。觀心淨故。見内身
中三十六物不淨充滿。如觀篋中衆色類物。
名初解極成滿位。此成滿位解脱何法。謂
心於色不樂增背訶毀厭惡。遮止欲貪。即解
脱欲貪。是無貪性故已上論文
云云
此意。内者内身
有色想者。有縁内色想。是有色義。謂觀内色
生厭想。遮止欲貪爲言觀外者蟲等也。兩師意
可思之 麟云。言於内身有色想貪者。此是
舊解。以有想貪故名有色想。新云。謂勝解作
意觀身自己被蟲噉等。見内身相及見外蟲。
故云内有色想觀外色解脱。此以身想名爲
色想。與章不同 舊解光釋。新寶釋 明
眼抄云。今見二師意。光師自身名内。以他人
身等名外。寶師以自人身名内。以蟲等爲外
也。然正理論初解脱云。觀外不淨已方内色
云云知觀他死屍不淨已。以方自師。光法師
意順此文也以上
謂於内身無色想貪 光云。二於内色身無
色想貪。雖已除貪。爲堅牢故。觀於外不淨靑
瘀等色。令貪不起。名第二解脱 寶云。言
内無色想觀外色者。謂勝解作意。見内自身
被蟲食等。不見身相。順見蟲等。故言内無
色想觀外色解脱。故正理云。修觀行者從此
後時。漸復遣除縁内色想。謂以勝解想自命
終。輿載身置棄屍處。種種禽獸爭共食噉。
須臾身盡唯見禽獸。或於是處以火焚燒。乃
至遺灰風所飄鼓。須臾身盡唯見空界。或想
自身。如蘇鹽等爲火水等之所融消。乃至身
無唯見火等。名内無色想觀外色解脱。此勝
解力除色想故。雖縁身起。而不見身。既已遣
除縁内色想。心相續轉無別事業。勝輕安樂
任運現前。於此位中。數數修習縁色處境厭
背行相。是名第二解脱成滿。亦如第一解脱
欲貪。雖於先時修不淨想已得解脱。縁色欲
貪。與無始來我愛難遣。若觀身有。仍恐追
生。故後復修内無色想厭惡色觀。淸淨過
前。行者爾時。依初靜慮得此二觀。深生味
著。爲欲令此轉增進故。入第二靜慮。復修二
解脱。復修二法次第如前已上論
寶意。内有
色者。見内身色相亂壞不淨流出故云有色。
内無色者。前内色未無。今内色已無。禽獸食
噉盡故云内無色也。同智論説歟 麟云。第
二内無色想者。亦是舊義。新云。勝解作意。名
自身被蟲食等。不見身相。唯見蟲等。故言内
無色想觀外色解脱
第三淨解脱 光如今疏 寶云。正理云。彼
瑜伽師久觀不淨。厭惡轉故。令心沈懺。爲
欲策發令暫生歡。或爲暫解。久修勞倦。或爲
自審驗不淨觀堪能故。彼復依第四靜慮。於
欲界色起淨勝解。先取寶衣花等淨相。由勝
解力漸廣思惟。遍於所縁作淨行相。如契經
説。彼於後時。應取少淨相總思惟諸色。此雖
策心。而不掉擧。雖觀淨相。而不起貪。既知善
根勢力增上。次復於境略聚其心。於一所縁
觀淨而住。此位名曰淨解脱滿。能究竟捨不
淨想故。此淨解脱亦如第二内無色想觀外
諸色已上論文
以上
問。觀淨色相如何 義章云。
又此觀時。先取金銀諸寶色光。以方骨色。所
取寶色實是淸淨 又云。淨解脱者。除去
皮肉。唯觀白骨。又觀骨光。作其靑・黃・赤・
想。名淨解脱。觀法云何。先取金銀諸寶等光。
用方骨相。後得見之
依婆沙論 婆沙論八十四云。問。解脱是
何義。答。棄背義是解脱義。問。何等解脱棄背
何心。答。初二解脱棄背色貪心。第三解脱棄
背不淨觀心。四無色解脱棄背次下地心。想
受滅解脱棄背一切有所縁心
初二解依初二意起 論云。初二解脱一一
通依初・二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
 古云。初・二不淨解脱。初禪解脱能
治欲界眼識所引貪。第二禪解脱能治初禪
眼識所引色貪也 問。初二解脱唯以欲界
色處爲境。然色界色淸淨。何觀欲界不淨色。
離色界色貪耶。答。光問答也 光云。問。色
界色淨。觀欲不淨。如何能離色界色貪。解云。
此非正能斷。令暫遠離故云云 又光云。正
理云。欲及初定有顯色貪。由眼識身所引起
故。爲解脱彼。初・二定中立初二解脱。二・三
定中眼識無故。亦無所引縁顯色貪故。三・四
定中無不淨解脱。初・二解脱相似善根。雖欲
界中容得有。爲欲今所陵雜故。不立二解脱
名。三・四定中。雖亦得有。去所治遠。勢力微
劣。不得名第三解脱。依彼後靜慮離八災
患。心澄淨故。第四幷近分立後靜慮名
無色散善者如命終心 無色界起生得善
心。其位可不定。不可限命終心。是以今論餘
所中。明二十心相生云。生得善心無間生七。
無色界生得善心無間生自界加行善心判。
若無色界起生得善心。唯限命終心者。豈可
生加行善心哉 難。論文云。彼散善者如命
終心限命終心如何。答。案論文起盡。四
無色解脱體。簡彼界散善標亦非散善性微
劣故畢云。彼散善者。如命終心。無色界散善
微劣事。如命終心云也。如言所顯。其意在之。
全非遮餘時起生得善心矣已上本
義抄意
滅受想解脱 滅盡定十四不相應中一也。
根品第五卷釋之。謂有實體性。滅心心所。爲求
靜住。以止息想作意爲先。唯依有頂。下諸地
皆有想。行相麁動。難可止息。有頂名非想。行
相微細。易可止息。故依有頂也。彼無色。若
滅心。同斷滅。故異生怖畏不修之。聖者現法
涅槃勝解ヲモテ入也
一者想心 麟云。言想心者。謂麁相心也
 想微細微微三心者。心品麁細最細三重也。
謂麁云想。細云微細。最細云微微。此位二十
一心所及心王。有二十二物。二十一心所者。
大地十・大善十・欣厭隨一也 光師餘處
引婆沙論云。如是説者。隨滅爾所心心所法。
即有爾所物現前。爲此定體云云 意滅二十
二物心心所。有二十二物不相應行。替處名
滅盡定也。想心等三心位。若欣心所現起之
時。縁滅盡定。厭心所現起之位。縁受・想等心
所。不縁滅盡定也 難。光釋云。入心縁彼滅
定寂靜方能入故如此釋。不縁受想等
何。答。入心位厭受・想等心所。欣滅盡定。不
過此二。厭受・想等心所之時。雖不縁滅盡定。
此猶欣滅盡定故。厭受想等心所也。故對出
心廣縁餘法 云入心縁彼滅定寂靜等也
以上本
義抄意
 問。今疏云入滅定心。總有三種
此釋者。入心者亘三種然結釋云。從微微
心入滅盡定若爾。入心可限滅盡定歟。如
何。答。今此入心者。專雖名微微心。廣取之
者。可通想微細心也。故標釋不相違歟 本
義抄當處幷第五卷論義在之。可見之
入心唯是有漏 光云。入心縁彼滅盡定寂
靜方能入。故唯有漏。出心不必反縁滅定。故
通二種
初二可憎 麟云。初二可憎者。觀不淨故。
第三可愛者。觀淨色故云云
各縁自地上地苦集滅諦 麟云。縁上苦・
集・滅者。謂下劣故。及背下故。不縁下也。及縁
九地類智品道者。謂無色不縁下欲故。不縁
法智。此四無色能遍縁故。故能縁非擇滅及
虛空等。故婆沙云。若謂一物。若謂多物。一切
皆縁。又云。滅受想解脱無所縁 空無邊
處近分地加行善心。縁第四靜慮有漏法。唯
限麁苦障三行相故。擇滅無爲。非麁苦障法
故。不縁彼有漏法上擇滅也。類智品道。九地
展轉爲同類因故。無色界心。縁下地類智品
道故。縁彼法上非擇滅也第二十卷一
箇論義也
無色界善
心。可縁下地能治類智品道也。類智品道。可
爲無色界能治之法故。設雖下地能治。亦縁
之也此同處
論義也
二定中無眼識所引顯色貪故 第二
定中無色貪故者。述第三靜慮不立初二解
脱故也。謂欲界初靜慮。有眼識所引顯色
貪故。爲對治彼。初・二靜慮。立初二解脱。第
二定中。無眼識所引顯色貪故。第三靜慮。不
立初二解脱爲言自地妙樂所動亂故者。明第
三靜慮不立解脱故。第三靜慮意地妙樂受所
動亂故。不立淨解脱爲言 本義
    抄趣
 問。初二解
脱。唯治顯色貪。爲當治形色貪歟。答。通治
顯・形二色貪也。但論文。能治欲界初靜慮中
顯色貪故者。就顯且述治顯色貪。盡理論之。
可云通治顯・形二色貪也以上本
義抄
 古云。靑・
黃・赤・白四色。是衆色根本。長短等形色。是
靑等上差別故。初二解脱。依治顯色貪。亦形
色貪自被治歟
答爲欲令欣 論云。爲欲令心暫欣悅故
 光云。一爲策心令欣。二爲審知成滿
此二勝故二界邊故 殊勝故者。餘解脱身
中證得故。雖可名身作證。第三・第八殊勝故。
得身證名云心歟 或又第三淨解脱名身
證。義章云。觀察淨身。證得解脱。名身證解
云云 第八解脱名身證。光所引婆沙云。想
受滅解脱。以無心故。在身非心。身力所起。非
心力起。是故名身證云云 二界邊故者。光所
引正理云。色解脱中。淨爲邊際。於諸無色。滅
定爲邊
一内有色相觀外色少 光云。一於内色
身。有色想貪。爲對治彼。觀外小色。作青瘀
等。二〇觀外多色〇三於内色身。無色想貪。
但爲堅牢。觀外小色。作靑瘀等。令貪不起。四
〇觀外多色〇又於内身。無色想貪。但爲策
心或試煩惱。觀外靑黃赤白四色。令貪不起
云云 問多少分別如何 義章云。於外色
中。始觀一身。以爲不淨。名外觀小。何故不
多。龍樹釋言。學觀之始。畏心難攝。不取多觀
初二如初解脱 光云。初二勝處自性地
等。如初解脱。是初解脱果故〇次二勝處・
後四勝處同之 麟云。解脱是因。勝處爲果。
因修解脱。八勝處故。前三解脱。於諸色中。但
能總取不淨淨相。今八勝處。於諸色中。分別
多小靑等異相異相者變異相也
觀外靑黃赤白 義章云。靑黃赤白是八
解中第三解脱。於外色中。除去皮肉。作其骨
想。後觀此骨。作其靑黃赤白等想。爲四勝處。
觀法云何。欲爲靑觀。先得四禪。次於外色取
小靑相。還入定中。復觀皮靑。如是往返。極
令能熟。名靑勝處。黃等亦然
能制所縁 寶云。前三解脱。於諸色中。但
能總取不淨淨相。今八勝處。於諸色中。分別
小多靑等異相故。前解脱。但於色中。棄背欲
貪及不淨想。今八勝處。能於所縁。分別折制
伏。令隨心轉云云 分折所縁境者。分別靑黃
赤白事歟
能制伏境心勝境處 釋勝處名也 寶云。
言勝處者。婆沙一百四十一云。問。何故名勝
處。答。降伏所縁。摧滅貪愛故。名勝處。正理
云。或於是處。轉變自在不隨起惑故。名勝處。
勝於處故。立勝處名。或此善根即名爲處。處
能勝故。立勝處名云云 光云。能制所縁。隨
所樂。觀惑終不起。能制伏境。心勝境處故。名
勝處。或勝煩惱故。名勝處。或此善根名處。處
能勝故。名勝處云云
解脱後起勝處事 明眼抄云。問。若解脱後
起勝處者。第二解脱。已捨色貪。後起勝處。初
二何故猶名内有色想耶。答。若依光意。有色
想貪者。且約義次第也。非實有貪也。若依寶
法師。雖已捨貪而有色想。觀内身故也以上
遍處有十 問。遍處觀門行相如何 義
章云。行者初先繫意安靜。於己身分。取小靑
相。極令明了。如明鏡中見諸色像。以漸廣之。
周滿世界。同爲一靑。名靑一切處。黃赤白等
類亦同然。次始於自身。觀小地相。極令明了。
以漸廣之。周遍世界。悉爲一地。名一切處。水・
火・風等類亦同然。患色多過。次捨色相。縁
無邊虛空。先縁咽・喉・鼻・口等空。極令明了。
以漸廣之。見一切界同爲一空。名空一切處。
患彼空觀外縁之惱。次捨空相。縁無邊識。始
觀一識。極令明了。所謂觀於縁一空識。以漸
廣之。見無邊識。皆令明了。名識一切處云云
觀地水火風靑黃赤白 問。論文列十遍
處。次第如今疏釋。若爾者。前觀地等。後觀靑
等歟。答。思前八遍處觀門次第如疏次
下釋
觀靑等
四色後。觀地等四大種也。但於論文次第者。
汎爾只述十遍處相。更非由觀門次第列之也
以上本
義抄
於一切處周遍觀察 寶云。正理云。經於此
處皆言一想。上下及傍無二無量。於一切處。
無間無障。周遍思惟。故名遍處。遍於處故。立
遍處名。或此善根即名處。行相遍故。立遍處
云云
縁欲可見色 問。前四可爾。次四觀地・水・
火・風。可云縁觸處耶。次下釋思靑等。爲何所
依。知依大種云云光所引婆沙論文同之。知地
等遍處。觀靑等能造也。何云觀假四大耶。答。
光云。實縁色處。假想地等故。正理云。如何
地等亦名色處。地地界等有差別故。顯・形名
地等。説地等遍處。不言地界等故此釋意
云。上卷云。地謂顯・形色。隨世想立名。水火
亦復然。風即界亦爾。顯・形二色之上。隨世間
想。假立地・水・火・風四大種名故。前八遍處
之中。後四遍處。縁此假立地・水・火・風四大
種名顯・形二色。假作靑等所依實地・水・火・
風四大種行解故。雖名地・水・火・風遍處。實
縁可見色也爲言但思靑等爲何所依知依大
種故之文者。就今所作行解。云觀靑等所依
大種也。遍處是假想觀門故。雖非觸處之中
實四大種。縁假四大種。作靑等所依實四大
種行解也以上本
義抄
滅定解脱根品已釋 根品次。聖由加行得
此滅定。唯聖者得。異生不起也。又唯加行
得。非離染得。以無心故。要大加行方可得也
 滅定初人中滅定未曾修。初起難故。以
人中説力者故。慧解利故。在人中初修起已
不退者。直生有頂。若退者。生色界已。由先習
力。得起滅定也
生上二界總由三縁 正文云。頌意明於上
界中起定之縁。非明生上界縁。故論云。生上
二界。總由三縁。能進引生色・無色定
一由因力 寶云。此於先時近者。近曾起
者。及數修者。數數修故。即是近同類因。由此
二因力故。生色無色。雖無教力。而得生起
 麟云。一由因者。此有二相。一於先時。雖非
數習。由近起故。今能起定。二雖非近起。而數
習故能起。此二並是因力。謂現同類因
造感上地生順後受業 麟云。順後受業
者。以順生是因力攝故云云
生上二界起無色定 麟云。上總述三力。
下約三界別辨。無色由二力。色界由三力。欲
界由四力。無雲等天無災患者。謂由第四靜
慮無三災壞故。不由法爾。起無色定。生無色。
生色界。起靜慮。及法爾者。下三禪爲災所壞
故。有法爾 生下三靜慮者。災壞時。法爾
次第起二・三・四禪定。生第四靜慮時。無災
壞故。起無色定。由因・業二力也
更加教力 麟云。正理云。謂人三洲・天亦
聞教微故不是
已下是流通分 問。第一卷疏云。初三行
頌。是序分。次有六百頌。是正宗。後四行頌。
是流通分此則迦濕彌羅義理成已下。爲流
通也。神泰寶記同之。若爾者。今何以佛正
法有二之一行。屬流通耶。答。第一卷疏。以六
百行頌。爲正宗。以七言頌。爲序分流通。故以
後四行頌。爲流通也。然約所明義論之。於六
百行頌。明所簡擇有漏・無漏法義頌。正爲正
宗。佛正法有二之一行。非簡擇有漏・無漏法
義故。且屬流通以上 古云。若具論之。以
佛正法有二已下頌。可爲流通分也。然上卷
者。且約七言之頌。不取佛正法有二頌歟
以上
正法有二 准寶記。此下文有三。一述二
種正法。二有能受
持已下
述能持人。三聖教總
言已下
述住時
分。就中有兩説
謂契經調伏對法 光云。教法者。謂三藏
教法。一素怛覽藏。此云契經。二毘奈耶藏。此
云調伏。身語律儀調伏行者。教詮調伏。從所
詮爲名。三阿毘達磨藏。此云對法
聖教總言 初師意。如來聖教。盛行世間。
唯限千載。不過此時云也。但如來聖教。纔傳
世間。雖至像法・末法之時。彼皆衰微。不如千
年之時分故。以少屬無・云唯住千載也
有釋 第二師意。釋尊入涅槃一千年以
來。無有入聖得果者。故證法住時。唯限千年。
千年之後。教法獨盛。受持正説者。便住世間
故。云教法住時復過於此也。今此説意。尤叶
道理故。寶法師判二説正義云。今詳兩説。
後説爲正。所以得知今時有教法故
論云此論依攝 惠云。此論依攝者。此條
前攝彼勝。依彼文也
我多依彼光云。我多依彼釋對法宗。於中
時以經部義宗。少有貶量。爲我過失。然亦未
敢即爲指南云云 寶云。多依婆沙論釋。多言
顯示少有異途。謂形色・像色。過去・未來。有・
非有等〇少有貶量毘婆沙義。是我過失。以
非世尊大聖弟子輒有貶量故。成過夫。論主
謙也
凡厥異生 光云。凡夫愚癡。無有慧眼。不
能觀見四眞諦理。起惑住情。無法自制。名無
制人。由起鄙惡尋思。獨迷横計。惑亂聖教」
大師世眼久已閉 光記意。已下六行頌。
長行中引來頌。非本頌歟。謂世親菩薩。造倶
舍論六百行頌。遣門人寄往迦濕彌羅國之
時。無有此文。後被請釋論。解釋六百行頌之
日。初製大師世間久已閉已下六行文。故長
行攝。非本頌也 今疏意。爲本頌攝歟。但傷
歎勸學已下科文。同光記也 寶記意。自下
爲流通分也 寶云。自下有三頌。大文第三。
流通分。此中三頌。總有十二句。第一四句。傷
歎教法滅。第二四句。傷歎證法滅。次兩句。雙
傷二種正法滅。次一句。傷歎煩惱力增。後一
句。勸求解脱也云云 又云。就第一頌中。有
四句。初一句。明佛善説教。能開世眼名世眼
也。大師涅槃。向有千年。故言久閉。第二句。
明大弟子説教堪爲證者多散滅。多言顯有
少分。第三句。明世眼久閉。能爲證者多散滅
故。無見眞理人也。無眞見人故。無判教人也。
第四句。明不見理故。鄙尋思。由鄙尋思。妄制
教故。亂聖教。亂聖教故。教法滅。第二頌。有
四句。第一句。明無教授本師。自覺者佛也。已
歸勝寂靜者。歸涅槃也。諸寂靜中。涅槃最勝
故言勝。明教授本師也。第二句。明無弟子教
授持彼教者。謂聖弟子多隨滅者。謂大弟子
多隨佛涅槃也。多者。顯亦有少。第三句。世無
依怗者。明無上兩人也。喪衆徳者。以無師故。
無定慧徳也。第四句。無鉤制惑者。定慧如鉤。
惑如狂象。狂象無鉤制御。隨意東西。諸惑無
定慧鉤。亦隨意流轉。由斯證法將滅。第三頌
四句。初句。既知如來者。法主也。正法者。教
證正法也。壽者。一千年也。第二句。漸正論
亡者。謂初百年漸次至九百年也。如至喉者
喩也。如人將死氣盡至喉知死不久。正法漸
次淪亡。至九百年。將滅不久。第三句。是諸煩
惱力增時者。明惡時也。二種正法將滅。衆生
煩惱增時。第四句。應求解脱勿放逸者。勤學
正法也云云
 享祿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抄功畢。當夏比。
 對洛陽建仁寺秀藏主。講談之次。披具書
 抄之
       法印權大僧都英憲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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