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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録 (No. 2016_ 延壽集 ) in Vol.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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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涅槃經云。佛性者。即是無上菩提中道種
子。此種即前常無性理。故涅槃經云。佛性者。
即是第一義空。無性即空義也。縁即六度萬
行。是縁因佛性。起彼正因。令得成佛。是故説
一乘者。唯以佛性起於佛性。更無餘性。故説
一乘。稱理説也。體同曰性。相似名種。故關中
云。如稻自生稻。不生餘穀。此屬性也。萌&MT04147;
粒。其類無差。此屬種也二果種性關中云。
佛報唯佛。其理不差。即性義也。説法度人。類
皆相似。此種義也。果之種性。縁眞理生。故云
從縁。故釋此偈云。佛縁理生。理既無二。是故
説一乘耳。意云。證理成佛。稱理説一。此中知
法常無性偈。全同華嚴出現品經云。如來成
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衆生成正覺。乃
至普見一切衆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
性。乃至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
相續。救度衆生。謂知無性。佛性同故。准經文
云。以知無性。尚得一成一切皆成。況不説一
乘而度脱之。後偈云。是法住法位等者。重釋
前偈。言是法者。即前所知之法。所以常無性
者。由住眞如正位故。由縁無性。縁起即眞。由
即眞。故云無性。言法位者。即眞如正位。故智
論説。法性法界法住法位。皆眞如異名。世
法即如。故皆常住。謂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
若解無常之實。即無常而成常矣。則常與無
常。二理不偏。故涅槃經況之二鳥。飛止同居。
今於道場。證知一切世間無常。即眞常理。猶
懸鏡高堂。萬像斯鑒。二而不二。不可言宣。以
方便力。假以言説。一乘尚是假説。況有二三。
則一乘之理。至理無過。無性之宗。諸宗莫及。
可謂宗鏡之綱骨。祖教之指南也。所以深密
經云。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
靜。自性涅槃。商主天子所問經云。若法是無。
即不自在。若不自在。是則無欲。若無欲者。
則是眞性。若是眞性。即名無性
宗鏡録卷第七



宗鏡録卷第八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無性理同。是何宗攝 答。法性宗攝。如古
師云。法性有體。是法相宗義。事上無體。是法
性宗義 問。若一切法實無性者。不得教意
之人。恐成斷見 答。若有性故。一法不成。以
無性故。諸縁並立。於無性中。有無倶不可得。
豈成斷常之見耶。如大般若經云。諸菩薩摩
訶薩。甚爲希有。行深般若波羅蜜多。觀察二
空。雖知諸法。一切如夢如響如像如光影如
陽焔如幻如化。皆非實有。無性爲性。自相皆
空。而能安立善非善等。諸法差別。皆無雜亂。
又云。善現白佛言。世尊。佛説一切法。皆以無
性爲其自性。若一切法。皆以無性爲自性者。
誰染誰淨。誰縛誰解。彼於染淨。及於縛解。不
了知故。破戒破見破威儀破淨命。當墮地獄
傍生鬼趣。受諸劇苦。乃至佛言。善現。善哉善
哉。如是如是。如汝所説。於一切法。皆以無性
爲自性。於自性中。有性無性倶不可得。不應
於此執有無性。故知既不可執有。亦不可執
無。以自性中。無有無故。所説有無之法。皆是
破執入法之方便。故先徳云。用無所得爲方
便者。有二。一以無所得。導前隨相。則渉有不
迷於空。爲入有方便。二假無得以入有。不存
無得。即無得亦是方便。此爲入空之方便。是
以無得相空。無作人空。無際性空。此三相盡。
法界理現。故菩薩不壞空而常有。染淨之法
宛然。不礙有而常空。一眞之道恒現。如是雙
照。方入甚深。如般若燈論云。我説遮入有者。
遮有自體。不説無體。如楞伽經中偈曰。有無
倶是邊。乃至心所行。彼心行滅已。名爲正心
滅。釋曰。如是不著有體。不著無體。若法無
體。則無一可作故。又如偈曰。遮有言非有。不
取非有故。如遮青非青。不欲説爲白。釋曰。此
二種見。名爲不善。是故有智慧者。欲息戲論
得無餘樂者。應須遮此二種惡見。此復云何。
若三界所攝。若出世間。若善不善。及無記
等。如世諦種。諸所營作。彼於第一義中。若
有自體者。起勤方便。作善不善。此諸作業。應
空無果。何以故。以先有故。譬如先有若瓶衣
等。如是樂者常樂。苦者常苦。如壁上彩畫。形
量威儀。相貌不變。一切衆生亦應如是。復次
若無自體者。彼三界所攝。若出世間。善不善
法。起勤方便。則空無果。以無有故。如是世
間。則墮斷滅。譬如磨瑩免角。令其銛利。終不
可得。是故偈曰。少慧見諸法。若有若無等。彼
人則不見。滅見第一義。復次如寶聚經中。佛
告迦葉。有者是一邊。無者是一邊。如是等彼
内地界。及外地界。皆無二義。諸佛如來。實慧
證知。得成正覺。無二一相。所謂無相。是以先
徳云。謂諸宗計。多説但空自性。不空於法。如
法相宗。但無遍計。非無依他誤學中論等不
得意者。亦云法無自性。故説爲空。則今相
不空矣。今既無性。縁生故有。有體即空。縁生
無性故空。空而常有。要互交徹。方是眞空妙
有。故其言大同。而旨有異。又約縁起法。有二。
一無相如空。則蕩盡無有。是相空。二無自性
如幻。則業果恒不失。即性空。以相空。故萬法
體虚。了無所得。以性空。故不壞業道。因果歴
然。以此性相二空。方立眞空之理。是則非初
中後際。終始宛然。無能造作人。報應非失。故
知無性理成。法眼圓照。更無一法。有實根由。
今更引證廣明。成就宗鏡。夫眞俗二諦。一切
諸法。不出空有。空有之法。皆從縁生。縁生之
法。本無自體。依心所現。悉皆無性。以縁生故
無性。以無性。故縁生。以此縁性二門。萬法一
際平等。是以華嚴記廣釋云。謂縁生故有。是
有義。無性故空。是空義。二義是空有所以。謂
無性故有。是有所以。縁生故空。是空所以。所
以即是因縁。謂何以無性。得成空義。由從縁
生。所以無性。是故縁生。是無性空之所以也。
何以縁生得爲有義。特由無定性故。方始從
縁而成幻有。是故無性。是有所以。故中論偈
云。若人不知空。不知空因縁。不知於空義。是
故自生惱。如不善呪術。不善捉毒蛇。若將四
句總望空有。則皆名所以。故云縁生故名有。
縁生故名空。無性故名有。無性故名空。良以
諸法起必從縁。從縁有故。必無自性。由無性
故。所以從縁。縁有性無更無二法。而約幻有
萬類差殊。故名俗諦。無性一味。故名眞諦。又
所以四句。唯第三句引證成者。無性故有。理
難顯故。若具證者。一縁生故有者。法華經云。
但以因縁有。從顛倒生故説。淨名經云。以因
縁故諸法生。中論偈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
縁生等。皆因縁故有義也。二縁生故空者。
經云。因縁所生無有生。論偈云。若法從縁
生。是則無自性。若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又
偈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者。由前論中。
諸品以空遣有。小乘便爲菩薩立過云。若一
切法。無生無滅者。如是則無有四聖諦之法。
菩薩反答云。若一切不空。無生無滅者。如是
則無有四聖諦之法。謂小乘以空。故無四諦。
菩薩以不空故。則失四諦。若有空義。四諦方
成。故偈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
義者。一切則不成。又般若經云。若諸法不空。
則無道無果。即無性故有也。淨名經云。文殊
師利又問。生死有畏。菩薩當何所依。維摩詰
言。菩薩於生死畏中。當依如來功徳之力。文
殊師利又問。菩薩欲依如來功徳之力。當於
何住。答曰。欲依如來功徳力者。當住度脱一
切衆生。又問。欲度衆生。當何所除。答曰。欲
度衆生。除其煩惱。又問。欲除煩惱。當何所
行。答曰。當行正念。又問。云何行於正念。答
曰。當行不生不滅。又問。何法不生。何法不滅。
答曰。不善法不生。善法不滅。又問。善不善
孰爲本。答曰。身爲本。又問。身孰爲本。答曰。
欲貪爲本。又問。欲貪孰爲本。答曰。虚妄分別
爲本。又問。虚妄分別孰爲本。答曰。顛倒想爲
本。又問。顛倒想孰爲本。答曰。無住爲本。又
問。無住孰爲本。答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
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叡公釋云。無住即實
相異名。實相即性空異名。故從無性。有一切
法。又淨名經云。文殊師利言。居士。有疾菩
薩。云何調伏其心。維摩詰言。有疾菩薩。應作
是念。今我此病皆從前世妄想顛倒諸煩惱
生。無有實法。誰受病者。所以者何。四大合
故。假名爲身。四大無主。身亦無我。又此病
起。皆由著我。是故於我。不應生著。既知病
本。即除我想及衆生想。當起法想。應作是念。
但以衆法合成此身。起唯法起。滅唯法滅。又
此法者。各不相知。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
我滅。彼有疾菩薩。爲滅法想。當作是念。此法
想者。亦是顛倒。顛倒者是即大患。我應離之。
云何爲離。離我我所。云何離我我所。謂離二
法。云何離二法。謂不念内外諸法。行於平等。
云何平等。謂我等涅槃等。所以者何。我及涅
槃。是二皆空。以何爲空。但以名字故空。如此
二法。無決定性。得是平等。無有餘病。唯有空
病。空病亦空。無性縁生故空者。雙牒前四句
中。兩種空也。此二種空。並離斷見。謂定有則
著常。定無則著斷。今縁生故空。非是定無。
無性故空。亦非定無。定無者。一向無物。如龜
毛兎角。今但從縁生無性。故非定無無性縁
生故有者。亦雙牒前四句中二有。並非常見。
常見之有有。是定性有。今從縁有。非定性有。
況由無性有。豈定有耶。從縁無性。如幻化人。
非無幻化人。幻化非眞故。亦云幻有。亦名妙
有。以非有爲有。故名妙有。又幻有即是不有
有。大品經云。諸法無所有。如是有故。非有非
不有。名爲中道。是幻有義。眞空是不空空者。
謂不空與空。無障礙故。是故非空非不空。名
爲中道。是眞空義。經云。空不空不可説。名爲
眞空。中論偈云。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菴
提遮女經偈云。嗚呼眞大徳。不知實空義。色
無有自性。豈非如空也。空若自有空。則不容
衆色。空不自空故。衆色從是生。又一。空有相
害義。今初一眞空必盡幻有。即眞理奪事門。
以事攬理成。遂令事相無不皆盡。唯一眞理。
平等顯現。以離眞理外。無有少事可得故。如
水奪波。波無不盡。般若經云。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等。二。空有相作義。眞空必成幻
有者。即依理成事門。謂事無別體。要因眞理
而得成立。以諸縁起。皆無自性。由無性理。事
方成故。如波攬水而成立故。亦是依如來藏。
得有諸法。法句經云。菩薩於畢竟空中。熾然
建立。三。空有相違義。幻有必覆眞空。即事能
隱理門。謂眞理隨縁。能成事法。然此事法。既
違於理。遂令事顯理不現也。以離事外。無有
理故。如波奪水。水無不隱。是則色中無空相
也。四空有不相礙義幻有必不礙眞空。即事
能顯理門。謂由事攬理故。則事虚而理實。以
事虚故。全事之理。挺然露現。如由波相虚。令
水露現。中論偈云。若法從縁生。是則無自性。
然此四義。即是前縁生故空等四義也。一。眞
空必盡幻有。是無性故空義。二。眞空必成幻
有。是無性故有義。三。幻有必覆眞空。是縁生
故有義。四。幻有必不礙眞空。是縁生故空義。
前四總明空有所以。今四正説空有之相。然
此空有。二而不二。須知四義。兩處名異。一。眞
空必盡幻有。是眞空上空義。二。眞空必成幻
有。是眞空上不空義。三。幻有必覆眞空。是幻
有上有義。四。幻有必不礙眞空。是幻有上非
有義。又須知有非有。空非空。各有二義。一。有
上二義者。一是不壞有相義。二是遮斷滅義。則
詺有爲非不有。二。非有上二義者。一離有相
義。二即是空義。三。空上二義者。不一壞性義。
二遮定有義。故詺空爲非不空。四。非空上二
義者。一離空相義。二即有義。已知名義。今融
合乃有五重。爲五種中道。一。謂有非有無。二。
爲一幻有者。此是有上二義自合。然取有上
不壞相義。非有上離有相義。故合爲一幻有。
是俗諦中道。二。空非空無二。爲一眞空者。即
空上二義自合。然取空上不壞性義。非空上
離空相義。故合爲一眞空。爲眞諦中道。前一。
爲即相無相之中道。此一。爲即性無性之中
道。亦是存泯無二義。三。非空與有無二。爲一
幻有者。上一對。空有自合。此下一對。空有四
義交絡而合。今此第三。而取眞空上非空義。
幻有上有義。二義相順。明不二。然是非空上。
取即是有義。有上。取遮斷滅義。故得共成幻
有。爲非空非不有。存泯無礙之中道。四。空與
非有無二。爲一眞空者。即第四取眞空上空
義。幻有上非有義。二義相順明其不二。然是
空上遮定有義。非有上即是空義。故二義相
順。得成眞空。爲非有非不空。存泯無礙之中
道。第三是存俗泯眞。此是存眞泯俗。又三是
空徹於有。今是有徹於空。皆二諦交徹。五。幻
有與眞空無二。爲一味法界者。即第五總合
前四。令其不二。然上各合交徹。並不出於眞
空幻有。故今合之爲一味法界。爲二諦倶融
之中道。然三四雖融二諦。而空有別融。今此
空有無礙即是非空非有無礙。擧一全收。若
以眞同俗。唯一幻有。若融俗同眞。唯一眞空。
空有無二。爲雙照之中道。非空非有無二。爲
雙遮之中道。遮照一時。存泯無礙。故云離相
離性。無障無礙。無分別法門。以幻有爲相。眞
空爲性。又空有皆相。非空非有爲性。又別顯
爲相。總融爲性。今互奪雙融。並皆離也。無分
別法。但約智説。唯無分別智。方究其原。其無
障礙。通於境智。謂上之五重。多約境説。心智
契合。即爲五觀。五境既融。五觀亦融。以倶融
之智。契無礙之境。則心境無礙。心中有無盡
之境。境上有無礙之心。故要忘言。方合斯理。
總爲縁起甚深之相。故知若了空有無礙眞
俗融通。無性之宗。縁生之理。如同神變。莫定
方隅。雖處狹而常寛。縱居深而逾淺。或在下
而恒上。任遊中而即邊。衆生常處佛身。涅槃
唯依生死。可謂難思妙旨。非情所知。故云性
海無涯。衆徳以之繁廣。縁生不測。多門由是
圓通。莫不迴轉萬差。卷舒之形隨智。鎔融一
際。開合之勢從心。照不失機。縱差別而恒順。
用非乖體雖一味而常通。又云。謂塵不壞小
量。而遍十方。普攝一切。於中顯現。斯由量則
非量。非量即量。又居見聞之地。即見聞之不
及。處思議之際。即思議之不測皆由不思議
體。自不可得故。即思不可思。經云。所思不
可思。是名爲難思。法界觀眞空門云。一。色
即是空者。以色。擧體全是眞空。不即斷空。以
色等。本是眞如一心。與生滅和合。名阿頼耶
識。能變起根身器界。即是此中所明色等諸
法。故今推之。都無其體。故擧體歸於眞心之
空。不合歸於斷滅之空。以本非斷空之所變
故。斷空。則是虚豁斷滅。無知無用。不能現於
萬法。如鏡外之空。非同鏡内之空。色相宛然。
求不可得。謂之空。又凡是色法。必不異眞空。
以諸色法。必無性故。是故色即是空。既非滅
色取空。離色求空。又不即形顯色相之空。又
不離形顯無體之空。即是眞空。若不即色相。
即無遍計所執。不離無體。即是依他縁起。縁
起無性之眞理。即是圓成。二。明空即色者。
眞空必不異色。故云空即是色。何以故。凡是
眞空必不異色。以是法無我理。非斷滅故。是
故空即是色。若離事求空理。即成斷滅。今即
事。明無我無性眞空之理。離事何有理乎。以
眞如不守自性。隨縁成諸事法。則擧空全色。
擧理全事。又眞如正隨縁時。不失自性。則擧
色全空。擧事全理。三。空色無礙者。謂色。擧體
全是盡色之空。故色盡而空現。空。擧體不異
全盡空之色。即空即色而空不隱。是故看色
無不見空。觀空莫非見色。無障無礙。爲一味
法也。如擧衆波全是一水。擧一水全是衆波。
波水不礙同時。而水體挺然全露。如即空即
色而空不隱。寶藏論云。空可空非眞空。色可
色。非眞色。眞色無形。眞空無名。無名名之
父。無色色之母。爲萬物之根源。作天地之太
祖。肇論云。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縁會。一義
耳。何則。一切諸法。縁會而生。縁會而生。則
未生無有。未生無有。縁離則滅。如其眞有。有
則無滅。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
自空。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法性如是。故曰
實相。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言不
有不無者。不如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
無耳。若以有爲有。則以無爲無。有既不有。則
無無也。夫不存無以觀法者。可謂識法實相
矣。乃至三乘。等觀性空而得道也。性空者。諸
法實相也。見法實相。故爲正觀。若其異者。便
爲邪觀。設二乘不見此理。則顛倒也。是以三
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爲差耳。又不眞空
論云。夫至虚無生者。蓋是般若玄鑒之妙趣。
有物之宗極者也。自非聖明特達。何能契神
於有無之間哉。是以聖人通神心於無窮。窮
所不能滯。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者。
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虚。故物不能累其神
明者也。是以聖人乘眞心以理順。則無滯而
不通。審一氣以觀化。故所遇而順適。無滯而
不通故。能混雜致淳。所遇而順適故。則觸物
而一。如此則萬像雖殊。而不能自異。不能自
異故。知像非眞像。像非眞像。則雖像而非像。
然則物我同根。是非一氣。潜微幽隱。殆非群
情之所盡。故知若乘眞心而體物。則何物而
不歸。齊一氣以觀時。則何時而不會。何時而
不會。則知觸境之無生。何物而不歸。則見物
性之自虚矣。若任情所照。曷能盡其幽旨乎。
若不悟宗難逃見跡。如龐居士偈云。昔日在
有時。常被有人欺。種種生分別。見聞多是非。
後向無中坐。又被無人欺。一向看心坐。冥冥
無所知。有無倶是執。何處是無爲。有無同一
體。諸相盡皆離。心同虚空故。虚空無所依。若
論無相理。唯有父王知。故知有無諸法。欲求
究竟唯心方證。若未歸心盡成障礙。爲常爲
斷。成是成非。纔入此宗自然融即。謂先明其
起處知自心生。既從心生則萬法從縁皆無
體性。必無心外法能與心爲縁。悉是自心生。
還與心爲相。但論空有則廣明諸法。何者以
空有管一切法故。此空有二門。亦是理事二
門。亦是性相二門。亦是體用二門。亦是眞俗
二門。乃至總別同異。成壞理量權實卷舒。正
助修性遮照等。或相資相攝相是相非相遍
相成相害相奪相即相在相覆相違。一一如
是。各各融通。今以一心無性之門。一時收盡。
名義雙絶境觀倶融。契旨忘言咸歸宗鏡。是
以須明行相名義差別。方能以體性融通。若
不先横竪鋪舒後。何以一門卷攝。故還原觀
云。用就體分非無差別之勢。事依理現。自有
一際之形。如上微細剖析廣照空有二門。可
謂得萬法之根由。窮諸縁之起盡。此有無二
法迷倒所由。九十六種之邪師因茲而起。六
十二見之利使從此而生。菩薩尚未盡其原。
凡夫安能究其旨。所以寶性論云。空亂意菩
薩於此眞空妙有猶有三疑。一疑空滅色取
斷滅空。二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三疑空是物
取空爲有。故華嚴經中善財歴事諸佛已證
法門。尚猶於諸法中無而計有。若究竟遠離
唯大菩薩之人。大智度論偈云。有無二見滅
無餘。諸法實相佛所説。淨名經云。有無二見。
無復餘習。又偈云。説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縁
故諸法生。何者。若時機因縁執有則説空門。
若時機因縁著空遂談有教。爲破有故不存
空。因治空故不立有。故説有而不有言空而
不空。或雙亡而雙流。或雙照而雙寂。破立一
際遮照同時。如肇論鈔云。今就論文總有四
意。以顯周圓之旨。一者破實顯空。二者破空
顯假。三者破唯空唯假。顯亦空亦假。四者破
亦空亦假。顯非空非假。則是中道。方謂周圓
也。然四論皆有周圓。今既一一辯之。且約四
義。一約境。二約智。三約果。四約境智果。初約
境者。不眞空論云。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此
破實顯空遣凡夫執。即僞即眞故性莫之易。
此破空顯假遣聲聞執。性莫之易故雖無而
有。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此則破有破無顯
亦空亦假。辯菩薩境。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
無而有。所謂非無。此破亦空亦假遣菩薩執。
顯中道第一空佛之境。此則境周圓也。二約
智者。則般若論也。若以般若智一一歴然空
假等境則成心量。但是有智不得無智意。今
則約前智知凡是一境。即須周圓也。論云。言
知非爲知。欲以通其鑒。此破凡夫執相知辯
無知也不知非不知。欲以辯其相。此破聲聞
無知。辯無種不知也。辯相不爲無。通鑒不爲
有。此破亦知亦不知。顯非知非不知也。非有
故知而無知。非無故無知而知。此破非知非
不知。辯亦知亦無知。前來四義説雖前後並
在一心。不即不離。可謂佛智周圓矣。三約果
辯者。即涅槃論文云。存不爲有破有餘涅槃。
遣聲聞常執。亡不爲無。破無餘涅槃。遣聲聞
斷執。亡不爲無雖無而有存不爲有。雖有而
無此雙破有無顯。亦有亦無。雖有而無。所謂
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此破亦有亦無。顯
非有非無。以顯中道佛之境。無住涅槃果周
圓矣。四約境智果三合辯者。則是總收前諸
論文也。前二論則眞諦無相之境爲眞空。般
若能觀眞智。即萬行之本爲妙有。猶境發智
由智顯境。境智互顯爲亦空亦有。即涅槃論
中三徳相冥。境智不二。不斷不常爲非空非
有。可謂涅槃極果也。即如來一化之意。並周
圓故。則罄盡佛法之淵海也。故知眞空難解。
應須妙得指歸。若隨空有之文。皆墮邪見。如
鴦崛魔羅經偈云。譬如有愚夫。見雹生妄想。
謂是瑠璃珠。取已執持歸。置之瓶器中。守護
如眞寶。不久悉融消。空想默然住。於餘眞瑠
璃。亦復作空想。文殊亦如是。修習極空寂。常
作空思惟。破壞一切法。解脱實不空。而作極
空想。猶如見雹消。濫壞餘眞實。汝今亦如是。
濫起極空想。見於空法已。不空亦謂空。有異
法是空。有異法不空。一切諸煩惱。譬如彼雨
雹。一切不善壞。猶如雹融消。如眞瑠璃寶。謂
如來常住。如眞瑠璃寶。謂是佛解脱。虚空色
是佛。非色是二乘。解脱色是佛。非色是二乘。
云何極空相。而言眞解脱。文殊宜諦思。莫不
分別想。譬如空聚落。川竭瓶無水。非無彼諸
器。中虚故名空。如來眞解脱。不空亦如是。出
離一切過。故説解脱空。如來實不空。離一切
煩惱。及諸天人陰。是故説名空。嗚呼蚊蚋行。
不知眞空義。外道亦修空。尼乾宜默然。所以
外道執斷空。二乘證但空。倶不達一心眞空
之理。故無生義云。經云。持心猶如虚空者。非
是斷空。爾時猶有妙神。即有妙識思慮。問曰。
經言。持心如虚空那更有妙神在。答曰。經道
持心如虚空者。只是持心令不生故。言如虚
空。非即是空。經言。如虚空也。經言。若識在
二法則有喜悦。若識在無二實際法中。則無
喜悦。實際即是法性。空識即是妙神。故知實
際中含有妙神也。華嚴經性起品作十種譬
喩。明法身佛有心。大師言。雖有妙神。神性不
生與如一體。譬如凌還是水與水一體水亦
有凌性。若無凌性者。寒結凌則不現。如中亦
有妙神。性同如清淨則現。不淨不復可見。乃
至如師主姓傅傅姓身内覓不得。身外覓不
得。中間覓不得。當知傅姓是空。而非是斷空
之空。以傅姓中含有諸男女。故言性空異於
虚空。佛性是空。諸佛法身不空。大師引經曰。
女身色相無在無不在。夫無在無不在者。佛
所説也。釋言。女身色相即如。故言無在。如性
眞常體含衆相。故言無不在。含者。含有男女
色聲等相。涅槃經明菩薩念法。善男子。唯此
正法無有時節。法眼所見非肉眼見。不生不
出。不住不滅。不始不終。無明無數。此正明如
體也。非結非業。斷結斷業而亦是業。非男斷
男而亦是男。非有斷有而亦是有。非入斷入
而亦是入。乃至諸佛所遊居處常不變易。是
名菩薩念法。如上空有二門。約廣其義用遂
説存泯開合。若破其情執乃説。即離有無。設
當見性證會之時。智解倶絶。如泯絶無寄觀
云。謂此所觀眞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亦不
可言即空不即空。一切皆不可。不可亦不可。
此語亦不受。逈絶無寄。非言所及。非解所到。
是謂行境。何以故。生心動念即乖法體。失正
念故。乃至若不洞明前解。無以躡成此行。若
不解此行法絶於前解。無以成其正解。若守
解不捨。無以入茲正行。是故行由解成。行起
解絶。古釋云。空若即色者。聖應同凡見妄色。
凡應同聖見眞空。又應無二諦。空若不即色
者。見色外空無由成於聖智。又應凡聖永別
聖不從凡得故。又色若即空者。凡迷見色。應
同聖智見空。又亦失於二諦。色不即空者。凡
夫見色應不迷。又所見色長隔眞空。應永不
成聖。生心動念即乖法體。失正念故者。眞空
理性本自如然。但以迷之動念執相故。雖推
破簡情顯解。今情忘智泯但是本眞。何存新
生之解數。若有解數即爲動念。動念生心故
失正念。正念者。無念而知。若總無知何成正
念。又解爲遣情。説因破執。若情消執喪。説解
何存。眞性了然寂無存泯。所以若言。即與不
即皆落是非。瞥挂有無即非正念。故云。纔有
是非紛然失心 問。凡渉有無皆成邪念。若
關能所悉墮有知。如何是無念而知 答。瑞
草生嘉運。林華結早春
宗鏡録卷第八
 *丙午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九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修行契悟法乃塵沙。云何獨立一心爲宗。
而稱絶妙 答。若不了心宗皆成迷倒。觸途
成壅證入無門。如俗諦中亦有祕密之法。若
不得要訣學亦無成。或得其門所作皆辦。今
教乘稱祕密之法。禪宗標不傳之文。則向何
路而進修。從何門而趣入。若不得唯心之訣。
正信無由得成。纔得斯宗千門自闢。道不待
求而頓現。行弗假修而自圓。如地遇陽春萌
芽沸發。故云。若無觀慧事亦不成。又此心能
成一切能壞一切。成則頓成天眞之佛。所以
眞覺大師歌云。是以禪門了却心頓入無生
慈忍力。以此無生一門一成一切成。乃至三
身四智八解六通無漏無爲普賢萬行。悉於
無生一時圓滿。故云。初聞阿字門即解一切
義。所謂一切法不生。壞則漸壞有爲無爲功
徳之門。所以歌云。損法財滅功徳。莫不由乎
心意識。故知。此心無幽不燭。有法皆知。察密
防微。窮今洞古。故謂之靈臺。故司馬彪云。心
爲神靈之臺。莊子云。萬惡不可内於靈臺。淨
名疏問云。玄義處處多明觀心。已恐不可。入
文復爾。將不壞亂經教耶。答。説經本爲入道。
若懷道。之賢觸處觀行。豈有尋求涅槃聖典
而不觀行者乎。但巧説得宜。非止不損文義。
兼得觀慧分明。分別法門非觀何逮。豈有壞
亂之咎乎。夫有所説意在言前。祖佛本意皆
爲明心達道。假以文義直指心原。豈可執詮
迷旨背心求道耶。所以正法念處經偈云。天
龍阿脩羅。地獄鬼羅刹。心常爲導主。如王行
三界。心將詣天上。復行於人中。心將至惡道
心輪轉世間。寶雨經云。云何菩薩得奢摩他
毘鉢舍那善巧。謂此菩薩心善巧已。觀察諸
法如幻如夢。思惟諸法此是善法此非善法。
此出離法此不出離法。謂諸菩薩觀一切法
皆依於心。心爲自性。心爲上首。能攝受心。善
調伏心。善了知心。故能攝此一切諸法。既善
調伏。又善了知。由此因縁。便能修習奢摩他
法如是繋心。如是止心。及安住心。勤修如是
奢摩他故。便能安住心一境性。弘道廣顯定
意經云。彼徳本者。了識心本。以此心行慈及
衆生。識了知彼空無我人。其心徳本助勸於
道。故知心爲徳本。即是總相。心佛衆生三之
別相。心是總相者。法界染淨萬類萬法不出
一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名總
相。餘染淨二縁各屬二類。然總相説十法界
中。六道爲染四聖爲淨。則十法界中染淨二
縁。凡聖兩道。倶不出一心矣。故經云。心能導
世間。即自在義。心能遍攝受。即隨行義。如是
一心法皆自在隨行。金剛三昧論云。出世之
因者。入實相觀。出世之果者。一味解脱。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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