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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録 (No. 2016_ 延壽集 ) in Vol.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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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躁擾不停。種種樹枝華果林等。山谷巖窟
迴曲之處。行不障礙。心之猿猴亦復如是。五
道差別如種種林。地獄畜生餓鬼諸道。猶如
彼樹。衆生無量如種種枝。愛如華葉。分別愛
聲諸香味等。以爲衆果。行三界山。身則如窟。
行不障礙。是心猿猴。此心猿猴。常行地獄餓
鬼畜生生死之地。又彼比丘依禪觀察心之
技兒。如見技兒。如彼技兒取諸樂器。於戲場
地作種種戲。心之技兒亦復如是。種種業化
以爲衣服。戲場地者。謂五道地。種種裝飾。種
種因縁。種種樂器。謂自境界技兒戲者。生
死戲也。心爲技兒種種戲者。無始無終長生
死也。又彼比丘依禪觀察心彌泥魚。如見彌
泥。如彌泥魚在於河中。若諸河水急速亂波
深而流疾難可得行。能漂無量種種樹木。勢
力暴疾不可遮障。山澗河水峻速急惡。彼彌
泥魚。能入能出。能行能住。心之彌泥亦復如
是。於欲界河急疾波亂。能出能入。能行能住。
大智度論云。如佛説。凡夫人或時知身無常。
而不能知心無常。若凡夫人言身有常猶差。
以心爲常。是大惑何以故。身住或十歳二十
歳。是心日日過去生滅各異。念念不停。欲生
異生。欲滅異滅。如幻事實相不可得。如是無
量因縁故知心無常。是名心念處。行者思惟。
是心屬誰。誰使是心。觀已不見有主。一切法
因縁和合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自性。無自
性故無我。若無我誰當使是心。止觀云。起一
念慮知之心。隨善惡而生十道。一若其心念
念專貪瞋癡。攝之不還。拔之不出。日増月甚。
起上品十惡如五扇提羅者。此發地獄之心
行火塗道。二若其心念念欲多眷屬。如海呑
流。如火焚薪。起中品十惡。如調達誘衆者。此
發畜生心行血塗道。三若其心念念欲得名聞
四遠八方稱揚欽詠。内無實徳虚比賢聖。起
下品十惡。如摩犍提者。此發鬼心行刀塗道。
四若其心念念常欲勝彼。不耐下人。輕他珍
已。如鵄高飛下視。而外揚仁義禮智信。起下
品善心行阿脩羅道。五若其心念念欣世間
樂。安其嗅身。悦其癡心。此起中品善心行
於人道。六若其心念念知三惡苦多人間苦樂
相間天上純樂。爲天上樂折伏麁惡。此上品
善心行於天道。七若其心念念欲大威勢身
口意纔有所作一切弭從。此發欲界主心行
魔羅道。八若其心念念欲得利智辯聰高才
勇哲鑒達六合十方顒顒。此發世智心行尼
乾道。九若其心念念五塵六欲外樂蓋微。三
禪之樂猶如石泉。其樂内重。此發梵心行色
無色道。十若其心念念知善惡輪環。凡夫耽
湎賢聖所訶。破惡由淨慧。淨慧由淨禪。淨禪
由淨戒。尚此三法如飢如渇。此發無漏心行
二乘道。此上十心。或先起非心。或先起是心。
或是非並起。譬象魚風並濁池水。象譬諸非
自外而起。魚譬内觀贏弱爲二邊所動。風譬
内外合雜穢濁混和。前九種心是生死。如蠶
自縛。後一種心是涅槃。如獐獨跳。雖得自脱
未具佛法。倶非故雙簡。明知三界無別理。但
是妄心生。爲八倒之根株。作四流之源穴。疾
如掣電。猛若狂風。&T047058;起塵勞。速甚瀑川之
水。欻生五欲。急過旋火之輪。是以結構四魔
驅馳十使。沈二死之河底。投八苦之焔中。醉
迷衣裏之珠。徒經艱險鬪沒額中之寶。空自
悲嗟。皆因妄心。迷此眞覺。終無別失。有出斯
文。如上依教所説眞妄二心。約義似分。歸宗
匪別。何者眞心約理體。妄心據相用。今以理
恒是心不得心相。心恒是理不動心相。如水
即波不得波相。波即是水不壞波相。是以動
靜無際性相一原。當凡心而是佛心。觀世諦
而成眞諦。所以華嚴經云。菩薩摩訶薩觀一
切法。皆以心爲自性。如是而住。若攝境爲心。
是世俗勝義。心之自性即是眞如。是勝義勝
義。如是而住。以無所得而爲方便。雙照眞俗
無住住故
宗鏡録卷第三
 *丙午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四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所言心法者。云何是心。云何是心法 答。
了塵通相説名心王。由其本一心是諸法之
總原也。取塵別相名爲數法。良因其根本無
明迷平等性故也。辯中邊論云。若了塵通相
名心。取塵別相名爲心法 問。此一心法幾
義而成 答心法總有四義。一是事。隨境分
別見聞覺知。二是法論體唯是生滅法數。此
二義論俗故有。約眞故無。三是理窮之空寂。
是實論其本性唯是眞實如來藏法 問
心四義之中。前二義是縁慮妄心。後二義是
常住眞心。約眞心則本性幽玄窮理空寂。既
無數量不更指陳。只如妄心既渉見聞。又言。
生滅此縁慮心。有其幾種行相 答。有五種
心。一率爾心。謂聞法創初遇境便起。二尋求
心。於境未達方有尋求。三決定心。審知法體
而起決定。四染淨心。法詮欣厭而起染淨。五
等流心。念念縁境前後等故。法苑義林云。辯
五心相者。且如眼識。初墮於境名率爾墮心。
同時意識先未縁此。今初同起亦名率爾。故
瑜伽論云。意識任運散亂縁不串習境時無
欲等生。爾時意識名率爾墮心。有欲生時尋
求等攝故。又解深密經及決擇論説。五識同
時必定有一分別意識。倶時而轉。故眼倶意
名率爾心。初卒墮境故。此既初縁。未知何境
爲善爲惡。爲了知故次起尋求。與欲倶轉。希
望境故。既尋求已。識知先境。次起決定
解境故。決定已識界差別。取正因等相。於怨
住惡。於親住善。於中住捨。染淨心生。由此
染淨意識爲先。引生眼識同性善染。順前而
起。名等流心。如眼識生耳等識亦爾。先徳問。
五心於八識中各有幾心。答。前五識有四心。
除尋求心。無分別故。第六具五心。第七無率
爾尋求二心。有決定染淨等流三心。謂第七
常縁現在境故。無率爾也。問。第七現有計度
分別。何無尋求心。答。夫尋求心皆依率爾。後
尋求方生。第七既無率爾。尋求亦無。問。前五
既有率爾。何無尋求。答。尋求有二縁方有。一
即率爾心引。二即計度分別心。前五種雖有
率爾而無計度分別。第八有三心。率爾決定
等流。無染淨尋求。問。第八同第七。常縁現
在境。何得有率爾。答。第七縁境即無間斷。第
八縁境境有間斷。第八初受生時。創縁三界。
三種境故。問。初受生時第七亦創縁三界。第
八識何無率爾心。答。第七隨所繋常縁當界
第八識也。今助一解第七常内縁一境即無
率爾。第八外縁多境而有率爾。無分別故即
無尋求。問。五心之中何心熏種。何心不熏種。
答。率爾心有二説。一云。不熏種。任運縁境不
強盛故。二云。若縁生境即不熏種。若縁曾聞
熟境即熏種。由串習力故。餘心總熏種。今解。
且如率爾聞聲境時。不簡生熟聲境。皆熏實
聲種子。更有九心成輪。廣略不同眞理是一。
其心如輪隨境而轉。故經云。身非念輪隨念
而轉。其義如何。上座部師立九心輪者。一有
分。二能引發。三見。四尋求。五貫徹。六安立。
七勢用。八返縁。九有分體。且如初受生時。未
能分別。心但任運縁於境轉名有分。若有境
至心欲縁時。便生警覺名能引發。其心既於
此境上轉見照矚彼。既見彼已便成尋求。察
其善惡。既察彼已。遂貫徹識其善惡而安立
心。起語分別説其善惡。隨其善惡便有動作
勢用。動作既興欲休廢道。故返縁前所作事。
既返縁已還歸有分。任運縁境名爲九心。可
成輪義。其中見心通於六識。餘唯意識。有分
心通生死。返縁心唯得死。若離欲者死唯有
分心。既無我愛。無所返縁。不生顧戀。未離欲
者以返縁心而死有戀愛故。若有境至即心
可生。若無異境。恒住有分任運相續。然見與
尋求前後不定 問。若隨分別立眞妄心。約
此二心總有幾種 答。大智度論云。有二種
道。一畢竟空道。二分別好惡道。若畢竟空道。
尚不得一。何況説多。若分別好惡道。理從義
別事乃恒沙。且約一心。古釋有四。一紇利陀
耶。此云肉團心。身中五藏心也。如黄廷經所
明。二縁慮心。此是八識。倶能縁慮自分境故。
色是眼識境。根身種子器世界。是阿頼耶識
之境。各縁一分故云自分。三質多耶。此云集
起心。唯第八識積集種子生起現行。四乾栗
陀耶。此云堅實心。亦云貞實心。此是眞心也。
然第八識無別自體。但是眞心。以不覺故。與
諸妄想有和合不和合義。和合義者。能含染
淨。目爲藏識。不和合者。體常不變。目爲眞
如。都是如來藏。故楞伽經云。寂滅者名爲一
心。一心者即如來藏。如來藏亦是在纒法身。
經云。隱爲如來藏。顯爲法身。故知四種心本
同一體。但從迷悟分多。經偈云。佛説如來藏。
以爲阿頼耶。惡慧不能知。藏即頼耶識。佛説
如來藏者。即法身在纒之名。以爲阿頼耶。即
是藏識。惡慧不能知藏即頼耶識。有執眞如
與頼耶體別者。是惡慧也。然雖四心同體。眞
妄義別本末亦殊。前三是相。後一是性。性相
無礙都是一心。即第四眞心以爲宗旨。又古
徳廣釋一心者。望一如來藏心含於二義。一
約體絶相義。即眞如門。謂非染非淨非生非
滅。不動不轉平等一味。性無差別。衆生即涅
槃不待滅也。凡夫彌勒同一際也。二隨縁起
滅義。即生滅門。謂隨熏轉動成於染淨。染淨
雖成性恒不動。只由不動能成染淨。是故不
動亦在動門。楞伽經云。如來藏名阿頼耶識。
而與無明七識共倶。如大海波常不斷絶。又
云。如來藏者。爲無始虚僞惡習所熏。名爲識
藏。若此一心推末歸本者。謂證第一義則得
解脱。第一義是縁之性。若見縁性則脱縁縛。
華嚴經云。皆一心作。論云。但是一心者。一切
三界唯心轉故。諸教同引證成唯心。云何一
心而作三界。有三。一二乘。謂有前境不了唯
心。縱聞一心但謂眞諦之一。或謂由心轉變
非皆是心。二異熟頼耶名爲一心。簡無外境
故説一心。三如來藏性清淨一心。理無二體
故説一心。是知凡聖二法染淨二門。無非一
心矣。又此一心約性相體用本末即入等義。
更有十門。一假説一心。則二乘人。謂實有外
法但由心變動。故説一心。下之九門實唯一
心。二相見倶存。故説一心。此通八識及諸心
所并所變相分。本影具足。由有支等熏習力
故。變現三界依正等報。三攝相歸見故説一
心。亦通王數。但所變相分無別種生。能見識
生帶彼影起。四攝數歸王故説一心。唯通八
識以彼心所依王無體亦心變故。釋云。攝相
歸見者。唯識偈云。唯識無境界。以無塵妄
見。如人目有瞖。見毛月等事。凡作論有三義。
一者立義。即初句。二者引證。即第二句。三者
譬喩。即下二句。所縁縁論云。内識如外現。爲
識所縁縁。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意云。内
識似外境現爲所縁縁。許眼等識帶彼相起
及從彼生識故。結云。諸識唯内境相爲所縁
縁。理極成也。則非全無相相全屬識。故云歸
見。攝數歸王者。如莊嚴論偈云。自界及二光。
癡共諸惑起。如是諸分別。二實應遠離。釋曰。
自界謂自阿頼耶識種子。二光謂能取光所
取光。此等分別由共無明及諸餘惑故得生
起。如是諸分別二實應遠離。二實謂所取實
及能取實。如是二實染汚應求遠離。所以論
偈云。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貪光及信光。
二光無二法。釋曰。求唯識人應知能取所取。
此之二種唯是心光。五以末歸本説一心。謂
七轉識皆是本識。差別功能無別體故。經偈
云。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干相。諸識心如是。
異亦不可得。六攝相歸性説一心。謂此八識
皆無自體。唯如來藏平等顯現。餘相皆盡。一
切衆生即涅槃相。經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
無相。七性相倶融。説一心。謂如來藏。擧體隨
縁成辦諸事。而其自性本不生滅。即此理事
混融無礙。是故一心二諦皆無障礙。八融事
相入説一心。謂由心性圓融無礙。以性成事。
事亦鎔融不相障礙。一入一切。一一塵内各
見法界。天人脩羅不離一塵。九全事相即説
一心。謂依性之事。事無別事。心性既無彼此
之異。事亦一切即一。一即是多。多即一等。十
帝網無礙説一心。謂一中有一切。彼一切中
復有一切。重重無盡。皆以心識如來藏性圓
融無盡。以眞如性畢竟無盡故。觀一切法即
眞如故。一切時處皆帝網故。如漩洑頌云。若
人欲識眞空理。身内眞如還遍外。情與非情
共一體。處處皆同眞法界。不離幻色即見空。
此即眞如含一切。一念照入於多劫。一一念
劫收一切。於一境内一切智。於一智中諸境
界。只用一念觀諸境。一切諸境同時會。時處
帝網現重重。一切智通無罣礙。漩洑者。水之
漩流洄洑之處。一甚深故。二迴轉故。三難渡
故。法海漩洑亦然。一唯佛能究故。二眞妄相
循難窮初後。三聞空謂空聞有謂有。則沈於
漩洑。若不了斯宗難超有海。隨善惡之浪。漂
苦樂之洲。不遇慈航。焉登覺岸。如偈云。眞
如淨法界。一泯未嘗存。隨於染淨縁。遂成十
法界。隨染縁成六凡法界。隨淨縁成四聖法
界。六凡法界者。一天法界。二人法界。三脩羅
法界。四地獄法界。五餓鬼法界。六畜生法界。
四聖法界者。一聲聞法界。二縁覺法界。三菩
薩法界。四佛法界。衆生於眞性上。以情想自
異則六趣昇沈。諸聖於無爲法中。以智行爲
差則四聖高下。然凡聖迹雖昇降縛脱似殊。
於一眞法界之中。初無移動。又依華嚴宗。一
心隨理事立四種法界。一理法界者。界是性
義。無盡事法同一性故。二事法界者。界是分
義。一一義別有分劑故。三理事無礙法界者。
具性分義。圓融無礙。四事事無礙法界者。一
切分劑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無盡故。以
此十法界因理事四法界性相。即入眞俗融
通遰出無窮。成重重無盡法界。然是全一心
之法界。全法界之一心。隨有力無力而立一
立多。因相資相攝而或隱或顯。如一空遍森
羅之物像。似一水收萬疊之波瀾。入宗鏡中
坦然顯現。又有所入能入二種法界。如清涼
疏云。先明所入。總唯一眞無礙法界。語其性
相不出事理。隨其義別略有五門。一有爲法
界。二無爲法界。三倶是。四倶非。五無障礙。
然五各二門。初有爲二者。一本識能持諸法
種子。名爲法界。如論云。無始時來界等此約
因義。而其界體不約法身。二三世之法差別
邊際。名爲法界。不思議品云。一切諸佛知過
去一切法界。悉無有餘等。此即分劑之義。二
無爲法界二者。一性淨門。在凡位中性恒淨
故。眞空一味法無差別故。二離垢門。謂由對
治方顯淨故。隨行淺深分十種故。三亦有爲
亦無爲法界二者。一隨相門。謂受想行蘊及
五種色并八無爲。此十六法唯意所知。十
八界中名爲法界。二無礙門。謂一心法界具
含二門。一心眞如門。二心生滅門。雖此二門
各總攝一切諸法。然其二位恒不相雜。其
猶攝水之波非靜攝波之水非動。故迴向品
云。於有爲界示無爲法。而不滅壞有爲之相。
於無爲界示有爲法。而不分別無爲之性。此
明事理無礙。四非有爲非無爲法界二門者。
一形奪門。謂縁無不理之縁故非有爲。理無
不縁之理故非無爲。法體平等形奪雙泯。大
品經云。須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爲是有爲。
爲是無爲。佛言。非有爲法。非無爲法。何以
故。離有爲法無爲法不可得。離無爲法有爲
法不可得。須菩提。是有爲性無爲性。是二法
不合不散。此之謂也。二無寄門。謂此法界離
相離性故非此二。又非二諦故。又非二名言
所能至故。是故倶離。解深密經云。一切法者。
略有二種。所謂有爲無爲。是中有爲非有爲
非無爲。無爲非無爲非有爲等。五無障礙法
界二門者。一普攝門。謂於上四門。隨一即攝
餘一切故。是故善財或覩山海或見堂宇皆
名入法界。二圓融門。謂以理融事故。令事無
分劑。微塵非小。能容十刹。刹海非大。潜入一
塵也。以事顯理故。令理非無分。謂一多無礙。
或云一法界。或云諸法界。然由一非一故即
諸。諸非諸故即一。乃至重重無盡。是以善財。
暫時執手遂經多劫。纔入樓閣普見無邊。皆
此類也。上來五門十義總明所入法界。應以
六相融之。二明能入亦有五門。一淨信。二正
解。三修行。四證得。五圓滿。此五於前所入法
界有其二門。一隨一能入通五所入。隨一所
入遍五能入。二此五能入如其次第各入一
門。此上心境二義十門六相圓融。總爲一聚。
無障礙法界。百門義海云。入法界者。即塵縁
起是法。法隨智顯。用有差別是界。此法以
無性故則無分劑。融無二相同於眞際。與虚
空等遍通一切。隨處顯現無不明了。然此一
塵與一切法。各不相見亦不相知。何以故。由
各各全是圓滿法界。普攝一切。更無別法可
知見也。經云。即法界無法界。法界不知法界。
若如是更無別法可知見者。云何言入。以悟
了之處名爲入故。又雖入而無所入。若有所
入則失諸法性空義。以無性理同故。則處處
入法界。前約情智凡小所見隨染淨縁成十
法界者。即成其過。今依華嚴性起法門悉爲
眞法界。若成若壞。若垢若淨。全成法界。如經
云。分別諸色無量壞相。是名上智者。古釋云。
六道之色壞善壞定。二乘之色壞因壞果。菩
薩之色壞有壞無。佛色者壞上諸壞壞爲法
界。非壞非不壞。悉是法界
問。心分四名義開十種。識之名義約有幾何。
答。若約同門自相不可分別。若約異門共相
隨義似分。名約性相有九義。包内外具五。名
有九者。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
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頼耶識。九淨
識。義具五者。一識自相。謂識自證分。二識所
變故一切境界從心現起。三識相應故同時
受想等心法。四識分位故識上四相等。五識
實相故謂二空眞如是識實性。自上諸法皆
不離識。總名唯識。故知若相若性。若境若心。
乃至差別分位皆是唯識。卷舒匪離總別同
時。猶雲霧之依空。若波瀾之涌海。又古徳廣
釋唯識義有十門。明此唯識二字。先離解。次
合解。先且離解。初唯後識。初唯字者有三義。
一者揀持之義。揀之謂揀去我法所執。持謂
持取。持取依圓二性。唯識論云。唯言爲遣離
識我法。非無不離識心所無爲等。二者決定
義。決無離心之境。定有内識之心。謂小乘離
心有境。清辯破無内心。三者顯勝義。謂心王
勝心所等劣。今但顯勝不彰於劣。瞿波論師
二十唯識云。此説唯識。但擧王勝。理兼心所。
如言王來非無臣佐。次解識字者。即了別義。
謂八種心王是識自性等。五位百法理之與
事皆不離識。不爾眞如應非唯識。攝餘歸識
總立識名。經云。三界唯心。次合釋唯識者。唯
謂揀去。遮無外境。境無非有識能了別。詮有
内心。心有非無。合名唯識。唯謂遮無是用。識
表詮有是體。攝用歸體。唯即識持業釋。夫六
釋之文簡法爲妙。今欲性相倶辯。且略引持
業依主二釋。可稱今文。第一持業釋者有二。
一持業。二同依。且持業者。持謂任持。業謂業
用。若法體能持用。用能顯體。名爲持業。如言
藏識。識是體藏是用。識體能持藏用。即名持
業。又如妙法即蓮華等。二同依釋者。即多用
同依一體。如言分段生死即身。變易生死即
身等是。所以一切萬法以心爲體萬法是用。
法不離心。用不離體。心體能持萬法。法即是
心。用即是體。名持業釋。若一切法不得自心
之任持。無一法可立。又若無法則無業用。無
用不能顯體。故知一切法是心。心是一切法。
體用相成非一非二。第二依主釋者有二。一
依主釋。二依士釋。依主者。有法以勝釋劣將
劣就勝以彰名。如言眼識。眼是所依即勝。識
是能依即劣。以勝眼釋劣識故。將劣就勝。以
彰其名。眼之識故依主釋也。或以別簡通。依
主即別名勝通名劣。二依士釋者。謂劣法是
勝法之士用故。今將劣法解於勝法。勝法從
劣法以彰名。如言擇滅無爲。擇滅是有爲即
劣。無爲即勝。將勝就劣以彰名依士釋。是知
心王爲勝。一切法盡是心法。又心是所依即
勝。法是能依即劣。以劣顯勝心之法故。即依
主釋。無有一法不屬心者。若以一切法顯心
以劣彰勝。法之心故即依士釋。所以宗鏡内
於持業有財依主依士隣近帶數六釋之中。
不出持業依主等二釋。下文不更一一廣明。
以一例諸。自然無惑。問。此言唯遮外境不有。
爲遮離心之境。爲遮不離心之境。答。設爾何
失難。二倶有過。若遮離心之境是無餘。有不
離心相分在。何以但言唯識不言唯境識。若
遮不離心境是無。應但有能變三分闕所變
相分過。如何通釋。答。所言唯識者。遮心外境
無。不遮内境不離識相分是無。問。内境與識
既並非無。如何但言唯識不言唯境識耶。答。
以護法菩薩云境名通於内外。謂有離心境
不離心境。恐濫外境但言唯識。所以唯識論
云。謂諸愚夫迷執外境起煩惱業。生死輪迴
不解觀心。非謂内境相分如外都無。問。唯識
性與唯識有何同異。答。各有二義。且唯識性
二義者。一者虚妄唯識性。即遍計性所遣清
淨。二者眞實唯識性。即圓成實性所證清淨。
若言唯識者。有二義。一者世俗唯識。即依他
起所斷清淨。二者勝義唯識。即圓成實所得
清淨。又言唯識性相不同。相是依他。唯是有
爲通漏無漏。性即圓成。唯是眞如。無爲無漏。
又云。唯言識者是了別義。意云。五位一百法
理之與事不離識。今攝歸識總言識名。以萬
法由心起故。然即非唯一人之識。亦非唯一
識。更無餘識等。出唯識體者。一所觀出體者。
即取五位一百法爲體。以通觀有爲無爲法
故。即以識相識性合爲唯識體皆不離識故。
二能觀出體者。即唯取心心所爲體。心所與
識常相應故。即唯能非所。若約唯識觀。即取
於境中慧爲體。於所觀境觀察勝故。又明唯
識差別。總攝諸縁及理有其十種。一遣虚存
實義者。遣爲除遣。虚爲虚妄。觀遍計所執唯
虚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除遣。爲情有理無故。
存者留義。實謂實有。即觀依圓法體是實有。
是本後二智境。應正存留。爲理有情無故。良
由一切異生小乘無始時來妄執我法爲有。
清辯菩薩等妄撥理事爲空。今於唯識觀中
遣虚者空觀。對遣有執存實者有觀。對遣空
執非有非空。法無分別離言詮故。二者捨濫
留純義。捨爲捨離。濫即相濫。留謂存留。純爲
無雜。雖觀事理有境有心。爲心不孤起。仗境
方生。境不自生。識變方起。由境有濫。捨之不
稱唯。心體既純留説唯識。故唯識論云。我唯
内有。境亦通外。恐濫外境但言唯識。非爲内
境如外都無。華嚴經云。三界唯心故。三攝末
歸本義。攝謂綰攝。末即見相二分。歸即向本。
謂識自證分。是所依體故。今攝末見相分。歸
本自證分體。故言唯識。故解深密經云。諸識
所縁唯識所現。四隱劣顯勝義。謂王所倶能
示現。心所即劣。依他起故。隱劣不取。心王即
勝。所依體故。故言唯識。即名顯勝故。莊嚴論
云。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五遣相證性義。
識言所表具有事理。事謂相用遣而不取。理
爲體性應求作證。故攝論偈云。依繩起蛇解。
見繩知是無。證見彼分明。方知明性亂。六境
義。境謂所觀境。識即能觀心。此所觀境由識
變現。境不離識。立境唯識義。阿毘達磨經云。
鬼人天等所見各異。七教義。即能詮教。説有
唯識義故。楞伽經偈云。由自心執著。心似外
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説唯心。八理義。道理
唯識。唯識頌云。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
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九行義。行謂觀行。即
菩薩在定位。作四尋伺觀等。即觀行及定倶
不離識故。瑜伽論偈云。菩薩於定位。觀境唯
是心等。十果義。謂佛果四智菩薩所有功徳。
皆不離識。故莊嚴論云。眞如無境識是淨無
漏界等。如上十義性相境智教理行果等。皆
唯是識。無有一法而非所標。故稱群經了義
中王諸聖所依之父。若有遇者頓息希望。無
一法而可求。無一事而不足。全獲如來無上
之珍寶。寧同荊岫璞中。已探教海祕密之靈
珠。豈比驪龍頷下。遂得盡衆生之苦際斷煩
惱之病原。一念功全千途自正。是以法華經
云。如清涼池。能滿一切諸渇乏者。如寒者得
火。如裸者得衣。如商人得主。如子得母。如渡
得船。如病得醫。如闇得燈。如貧得寶。如民得
王。如賈客得海。如炬除闇。此法華經亦復如
是。能令衆生離一切苦一切病痛。能解一切
生死之縛。故知唯此眞實萬法皆空。以此標
宗。更無等等。如觀法經云。彼有菩薩。名曰上
首。作一乞士入城乞食。時有比丘。名曰恒伽。
謂乞士言。汝從何來。答。我從眞實中來。又
問。何謂眞實。答曰。寂滅故名爲眞實。又問。
寂滅相中。有所求無所求耶。答曰。無所求。又
問。無所求者何用求耶。答言。無所求中吾故
求之。又問。無所求中何用求耶。答。有所求者
一切皆空。得者亦空。著者亦空。實者亦空。來
者亦空。語者亦空。問者亦空。寂滅涅槃一切
虚空分界亦復皆空。吾爲如是次第空法而
求眞實。故知若能於法法上求空。則於門門
中解脱。若人法問答言語往來。如宗鏡中像。
若般若智照寂滅涅槃。如宗鏡中明。所以若
像若明一切皆空。唯有鏡體恒常披露。遍一
切處未甞出沒。故云。吾爲如是次第空法。而
求眞實。即知一切法。皆眞實故。無所求中吾
故求之矣。亦是夫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
求。故融大師云。若有一法可得。即是非時求
也。所以淨名經云。空當於何求。答曰。當於六
十二見中求。又問。六十二見當於何求。答曰。
當於諸佛解脱中求。又問。諸佛解脱當於何
求。答曰。當於一切衆生心行中求。古釋云。空
智因於見生則空智無性。無性故智空。故名
空智。邪見因諸佛解脱而有。邪因正生邪見
亦空矣。諸佛解脱因悟衆生。心行則解脱空
矣。即約其空體無二。所以互求理無不遍。釋
曰。邪正既體本同空理。又未曾暫隱。若於此
平等性中即不須求。爲未知者説求耳。如無
生義云。如經云。願求諸佛慧。亦不著願求。求
佛慧尚不令貪著。何況其餘善法。又菩薩以
離願求。但衆生不知求佛道。菩薩故發願。只
云我願求佛道。衆生因此方知發心而求佛
道。得意自知無所求也。如上所解。則念念與
實相相應。更無餘念也。所以楞伽經云。一一
相相應。遠離諸見過。是知若於諸相常與實
相相應。自然遠離諸過。會第一義。清淨眞心
朗然明徹。而無念著。即事即如。唯心直進。即
佛之所許。自覺之境矣。故論偈云。自知不隨
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
問。此唯識大約有幾種 答。略有二種。一具
分。二不具分。且具分唯識者。以無性理故。成
眞如隨縁義。則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
異。名阿頼耶識。即是具分。若不全依眞心事
不依理。故唯約生滅便非具分。有云。影外有
質爲半頭唯識。質影倶影爲具分者。此乃唯
識宗中之具分耳。又若決定信入。此唯識正
理。速至菩提。如登車而立至遐方。猶乘舟而
坐昇彼岸。如成唯識寶生論云。謂依大乘成
立三界。但唯是識。釋云。如經所説言大乘者。
謂是菩提薩埵所行之路。及佛勝果。爲得此
故修唯識觀。是無過失方便正路。爲此類故
顯彼方便。於諸經中種種行相。而廣宣説。如
地水火風并所持物。品類難悉。方處無邊。由
此審知自心相現。遂於諸處捨其外相。遠離
欣戚復觀有海喧靜無差。棄彼小途絶大乘
望。及於諸有耽著之類。觀若險崖。深生怖畏。
正趣中道。若知但是自心所作。無邊資糧易
爲積集。不待多時。如少用功能成太事。善
遊行處。猶若掌中。由斯理故。所有願求當能
圓滿隨意而轉
宗鏡録卷第四
 *丙午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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