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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疏 (No. 1824_ 吉藏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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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疏卷第十本畢

中觀論疏卷第十末
 釋吉藏撰 
  涅槃品之餘
滅後有無等下。第二明諸見與涅槃平等。所
以有此一章者凡有五義。一者種種顯不二
門。如淨名三十餘菩薩明於不二。今亦爾。
上辨世間涅槃不二。今明諸見與涅槃無二。
二者上通明不二。以世間是通。諸見是世間
中之別。故前通明不二。今別明不二。三者上
明世間涅槃不二。今明邪正不二。問世間與
邪何異。答世間未必是邪。世諦名爲世間。
今別明邪見。異上世諦。是故重説。問何故
諸見即是涅槃。答淨名經云。諸佛解脱當於
六十二見中求。此欲明邪正不二泯寂異心
故也。四者此是擧諸見爲喩。以釋上世間涅
槃不二義。佛法内大小乘人知六十二見畢
竟空。不知世間即是大涅槃。是故今擧諸見
爲喩。汝既知諸見畢竟空者。涅槃亦畢竟空。
例如大品恒擧我。以喩於色乃至種智。問今
文何處作此釋耶。答顯在長行。尋文自見。
五者上明涅槃世間平等無二。惑者便云。
以了悟故平等。不了悟者便不平等。而起迷
悟兩見。是故今明不但二際無別。亦迷悟不
二。以諸法未曾迷悟故也。就文亦二。初偈列
諸見。次兩偈明諸見空。初又二。上半明諸
見體。下半辨起諸見處。上半明諸見體爲二。
初句明於出世人中起於四見。次句辨世間
法中八見。所以倶明此二者。衆生起見不過
世出世也。下半明起見處者。明出世四見依
涅槃起。問計如來有無依如來起。云何依涅
槃起。答惑者見如衆涅槃。是故推拆。或
謂畢竟涅槃無復如來。或言法身常住猶有
於佛。又云。應身無法身有。又云。佛是中道故
非有非無。故計如來有無從涅槃起也。下明
八見依二世起也。問此偈何故世出世二見
合一處列耶。答此中擧涅槃四見等諸邪見。
皆是一類。故並破之。如來品中亦爾。前明如
來空不空四見。次及常邊等於八見合列之。
如經中云。佛見法見及斷常見。皆一類也。長
行爲四。前釋偈文次釋偈意。前釋上半。言三
種十二見者。出世四見世間八見。此之三種
爲十二。如來滅後有無等下第二釋下半偈
意。明起見處同。故知平等。四見既畢竟空。
涅槃亦爾。第三從如來滅後有無等不可得。
下明正觀撿察倶不可得故。是故下等四總
結無異故平等也。一切法空故下。第二兩偈
明諸見空。即擧一異者一異爲本諸見爲末。
本來皆空也。諸法不可得下。此偈來有遠近
三意。一者總結二十五品明大乘觀意。故長
行云。從因縁品來至涅槃品。横破二十五條。
竪窮四句皆不可得。即是諸法實相。名爲中
道。故云諸法不可得。以因中發觀故横滅二
十五條。竪除四句戲論。無人者下半略結無
五事。一無九道所化衆生。無處者二無有淨
穢五種國土。五種謂。一純淨。二純不淨。三前
淨後不淨。四前不淨後淨。五淨穢雜土。報應
各五名爲十土。佛者三明無三世十方諸化
主也。亦無所説者四無所化教門。略即五乘。
廣即八萬法藏。皆不可得。五明無有三世時。
此句出在長行。二者是此品第三。前之二門
略廣破邪涅槃。申正涅槃。在義以竟。今是第
三次明總結破申大意。上半還牒總破。如前
釋。下半別結五事。一無禀涅槃教人。二無説
涅槃教處。三無説涅槃教時。四無説涅槃教
主。五無涅槃可説也。三者近結前之二偈。破
六十二見也。長行釋三偈爲二。前釋初兩偈。
次釋第三偈。釋初偈一切法者謂。生死涅槃
也。一切時者三世時也。此二列所觀之法。
一切種者明觀門也。以觀門無量故云一切
種。如智度論釋。一切種知一切法。論云。智
慧門名爲種。從衆縁生畢竟空者。初兩句空
即是縁盡於觀。一切種空謂觀盡於縁。故非
縁非觀。縁觀倶寂。如是法中下釋偈後三句
也。何者是有邊謂法空也。誰爲有邊者明
人空也。何者是常釋第二偈。前總列諸見。從
如是六十二見。下辨諸見空。六十二見阿含
梵動品中明本劫本見末劫末見。數紙文。不
可具述。今依智度論七十卷解佛母品。離十
四難爲六十二見。常無常四邊。無邊四。如
去不如去四。合爲十二。及身神一身異神異
爲十四難也。問此十四難約何世論之。答異
解云云。今明。常邊等八句直辨神體。不約世
故明神體是常無常等也。如去不如去此別
明後世。所以別明後世者智度論云。後世事
要惑者多迷。是故別説。開六十二者一陰四
句。五陰二十。常無常二十。邊無邊如去不如
去亦二十。故成六十。一異爲本成六十二。諸
有所得皆息下釋第三偈。從因縁品至涅槃
品。横絶百非竪起四句。名爲諸法實相。即是
中道。亦名涅槃者以超四句絶百非。即是累
無不寂。徳無不圓。累無不寂不可爲有。徳無
不圓不可爲無。非有非無則是中道。中道之
法名爲涅槃。又徳無不圓名爲不空。累無不
寂稱之爲空。即是智見空及以不空。亦名佛
性。以衆生横起百非竪生四見。隱覆實相故
名爲佛性。若知百非本空四句常寂。即佛性
顯稱爲法身。楞伽經出法身五名。謂眞如法
性實際法界法身。今論出五名。初名實相。次
如法性實際涅槃。問四句有幾種。答淨名玄
義明十種四句。今略出三。一者單明四句。
如此文説。生死涅槃一切有。生死涅槃一切
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二複明四句。有有
有無名之爲有。無有無無名之爲無。亦有有
有無。亦無有無無名亦有亦無。非有有有無。
非無有無無名非有非無。三重複四句。有四
句名之爲有。無四句名之爲無。亦有四句亦
無四句名亦有亦無。非有四句非無四句名
非有非無。今求此三種四句不可得。乃名實
相涅槃也
十二因縁品第二十六
論有二分。前二十五品破大乘人法。明大乘
觀行。今第二兩品破小乘人法。明小乘觀行。
佛在世時衆生根利。禀於兩教同悟一道。末
世鈍根聞於兩教並皆起迷。是以四依出世
雙破二迷倶申兩教。佛則雙説論主雙申。則
知四依猶如佛也。問他亦云大小乘觀行。與
今何異。答他道理實有大乘。但小是方便耳。
今明正道未曾大小。爲衆生故説於大小。一
往大小相望則小爲方便。大是眞實。若望道
非大非小則大小倶是方便。故與舊不同。問
一往開大小者。有異大之小異小之大不。答
昔虚指大因以爲小異。故名於一佛乘。方便
説三。實無異大之小。今還空點小果。爲大因
名會三歸一。亦無異小之大。前論於大後論
於小。具如初品所明。今略明一意。雖無道二
徹但悟各有由。故明兩教。而著相者未能要
期會歸。遂取信所見聞大乘法空不肯信受。
故復就彼所見以明其空也。兩品即爲二意。
第一申正。第二破邪。申正則顯生死過患。破
邪明斷惑入道。小乘之要唯此二門。問何故
大乘觀行二十五章。小乘但有二品。答示大
乘探奧。是以文多。小乘淺狹唯有二品。又示
正論大乘故有多品。傍申小乘故有兩章。三
者上大乘中以破一切邪。以明一切觀。小乘
之觀小乘之邪廣在其中。今但略明則於義
便足。是故唯有二品。四者佛説小乘。唯有
二意。一示生死過患。二令斷惑得道。禀教
之徒不尋其根。遂枝流蔓莚成五百部。今欲
令捨末歸宗。故但明二品。所言觀十二因縁
品者。問諸小乘論已明十二因縁觀。論主何
故復説。答佛爲破無因邪因。故説十二縁生。
此是借妄止妄。當時即用此了悟。末世還又
執著。求其定相非但用之通於小乘。亦用此
解通方等教。是以論主須重論之。問諸部云
何執此十二。答毘婆闍婆提定執十二是無
爲法。餘部皆言是有爲法。於有爲内復有三
部。一犢子部雖明十二因縁。而計有我法。
二薩婆多雖知十二無我。而未知十二因縁
亦空。三者成實論等明十二相生無我無法。
此之三部是小乘中利鈍三品。初未得二空
名爲下品。次我空法有。名爲中根。次無我
無法。名爲上根。問論主今明小乘觀行因何
部。答前之三部各執一邊。互興諍論。論主
知佛方便適化不同。悉可隨時而用。如大集
云。雖有五部不妨法界。文殊問經十八及本
二皆從大乘出。涅槃經三十諍論。論主申佛
方便。並須用之。皆是執著應須破。但末世衆
生多滯有病。今宜説空。故下破邪見品具破
人法也。問以何文證具明人法二空。答智度
論釋小乘生法二空。引大因縁經云。是中何
等是老死。誰爲老死。誰爲老死即生空。何
等是老死謂法空也。問論主爲末世多執有
故説二空。佛經説小乘云何。答亦説二空。
如法華信解品。聲聞法空無生無滅無大無
小。大品云。須菩提不見檀。不見行檀者。
問何故經論並明二空。答一切凡夫無始來
常執有故也。問若具明人法二空與大何異。
答小乘雖明二空而多説生空。少識法空不
明諸法本性空寂。上已具論。是故爲異。今
重述之。大乘知無明本自不生。爾時見二種
空。一者有所無空。謂無明不可得。二者即
見佛性畢竟清淨無有煩惱。亦名爲空。此亦
即是見空不空二義。見二種空名見空。即見
佛性妙有名見不空。小乘並不見此三事。但
折無明有。是故言空耳。問小乘云何不見無
明空。答斷四住中無明。未斷無明住地。故無
明不空。問智者見不空。與小乘何異。小乘
亦見四住空。與大乘何異。答如上釋。但折
四住言空。智者知四住本空也。今正觀因縁
入於二空。十二縁滅得於涅槃。故以目品。品
開爲二。前問次答。問中爲二。一領前大。二問
後小。而言欲聞説聲聞法入第一義者。既樂
欲聞小。當知。即是鈍根。不堪受大法。仍以此
義破無小乘也。問上諸三部並入第一義不。
答犢子部云。未入觀時此即有我。若入眞觀
便不見我。故以無我爲第一義。薩婆多人本
不執我。入觀之時故知無我。成論入於眞空
知無法無我。此之三人入第一義。即是深淺。
若望大乘第一義者。上之三人得其少分。故
智度論云。二乘之人得於二空如毛孔空。菩
薩得二空如十方空也。答曰下第二正明十
二因縁觀。問何故聲聞入道觀十二因縁耶。
答欲明三乘同度十二縁河。故同觀此也。問
觀十二因縁有幾種耶。答約三乘人亦得即
成三品。又智度論釋無盡品亦明三品。一者
下品。即是凡夫順十二因縁河。二者中品。
所謂二乘逆十二縁河。三菩薩上品。悟十二
縁不生不滅非逆非順。故異彼聖凡名獨菩
薩法。問菩薩爲從果觀十二。爲從因觀。答
智度論云。愛多者從果觀。見老病死破著樂
心。見多者從因觀。知因果相生不起邪見。
菩薩是利根爲衆生故亦從果觀。婆沙問云。
菩薩於一切根中最上。何故前觀果耶。一解
云。隨順法故菩薩見老病死作是思惟。此老
病死何由而有。知從生有故前觀果。此解與
智度論同。又解。爲初學者前觀於果。菩薩
於最後生名爲初學。雖曾無數劫觀於因縁。
復若觀時還從本起。如人雖數上樹。後若上
時還從根上。問曰。此是何等菩薩。答此猶
明三藏中小乘菩薩耳。若本大乘菩薩觀因
果無定。亦不作因果而觀。如涅槃十二因縁
具足十不。問若小乘菩薩既從果觀十二。今
此文云何從因觀耶。答聲聞法中自有利鈍。
鈍者從果觀。故四十四智。謂老死果老死集。
老死滅老死滅道。一支有四故成四十四智。
利根人觀十二有七十七智。無明縁行此是
生法智也。非不無明縁行。此審法智也。一
世有二三世爲六。此六是法住智。并泥洹
智。故稱爲七。一枝有七故合七十七也。四
十四除無明。七十七除老死。就文爲二。第
一明順觀。第二明逆觀。順觀爲二。第一別
明十二縁觀。第二總結。明十二支即十二
別。衆生癡所覆者。此第一辨無明支。言無明
者從所無受稱。謂無慧之明稱爲無明。問今
分別十二相生釋名辨體。與數論何異。答經
云。無明體性本不有。妄想因縁和合而生。
無所有故假名無明。是故我説名無明。今分
別空。謂衆生虚妄顛倒故作三世因果。此是
無分別中善分別故。欲令虚妄衆生因此分
別。悟無分別息虚妄心也。然顛倒衆生已有
十二流轉。今復更執有定性而推折之。非但
十二不除。而更増十二也。以此因縁不同他
釋。問既不同數論所釋。應不用數論名教釋
此品耶。答小乘法中亦有四句。一者若三藏
所無衆師横造則棄而不取。二若視經聖口
得適化之言取而不破。三學教起迷得言失
意。則破其能迷之情收其所惑之教。四若望
道門無所破取四句之中。今用其二。一者若
用佛經名教釋此品者是取而不破。二若用
數論解其文者則亦破亦取。問十使中無明
三毒中無明與無明支有何異也。答十使中
無明唯取無明使爲無明。三毒中無明除貪
瞋二使。已外餘皆是無明。今此中通取一切
煩惱悉爲無明。爲發業故又雖通此一切煩
惱。示無明是生死本故但説無明。爲後起三
行者第二次辨行支。行者以起作爲義。謂起
作生死果也。即身口意三行。亦是罪福不動
等三行。問無明既具因縁二義。經中何故但
説無明縁行不説因行。答婆沙云。亦得説
因。如摩訶尼陀經明。如生爲老死因。乃至
無明爲行作因。又解。若言無明因行但言是
因縁。今説無明縁行具得四縁。成實者云。因
義生於無法。縁義即二有相由。今説有有牽
連即生死不絶。故説縁行不説因行。又因親
縁疎。疎既牽連不絶。即因義不待説也。問
大集經云。無明爲因行爲縁。此義云何。答
然無明具因縁兩義。行亦義爾。但各擧一邊
是故互説。問何故言無明縁行。不言行縁無
明。答婆沙云。十二前後相生前爲後縁。非後
爲前縁。故但無明生行。行不生無明。問無明
皆爲十二作縁。何故但言縁行。答近爲行作
縁。遠爲十二作縁。今説近不説遠。問五陰中
行。四識住中行。此因縁中行。三處何異答五
陰四識中行除四陰。餘一切有爲法悉是行
也。此中若別取行體。唯取善惡二業。若通相
説之。亦攝一切善惡有爲等法。以起是行故
隨行墮六趣者。隨罪行墮三惡道。隨福無動
二亦入三善道。以諸行因縁識受六道身者。
第三明識支。識是當體受名。問五陰中識。十
二因縁識。四食中識。六大中識。四空中識。
有何等異。答五陰中識通攝一切有漏無漏。
皆是識陰。爲明攝法故也。六大四食中識唯
取有漏。爲成凡夫身牽有故論云。無漏識不
立六界中。是四食説一切有漏。爲長養當來
有故説於四食。四空中識處體是四陰。縁識
故名爲識處。所縁之識通漏無漏。此中明識
唯此受生一念染汚識。爲明受生故。若就時
分論之。與識同時一切諸法皆名爲識。成實
論云。五陰中識名了別識。識支名染著識。
問何故此識必是染汚。答此識託生必與煩
惱相應。故染汚識也。問若爾何故復云識支
是報耶。答識託生時分中有命根。衆生種類
及精血此是報法。而識非報。今云報者詺命
根等爲報耳。精血等猶如輕毛。必須惑潤。
然後得立。問中陰屬何支。答識支屬生陰攝。
中陰屬行支攝。又釋。中陰雖未受生報。而屬
識支攝也。以有識著故下第四辨名色支。一
云。四陰名名色陰名色。以當名色支時。四陰
微弱纔有其名故云名也。阿含經云。痛想受
樂思惟爲名。四大所造爲色。故知爾也。次云。
即以色陰爲名色。言此色受衆生之名。別異
非衆生之色也。故成論牽經云。心依名色。問
化生云何識縁名色。答婆沙云。識縁名色此
説胎生不説化生。評云。化生亦識縁名色。如
化生者初得諸根。未猛利時説是識。若諸根
猛利名名色。問名色支於十時中具幾時耶。
答婆沙云。未生四種色根。六入未具但有身
根。此有五時。一者哥羅羅。二阿浮陀。三卑
屍。四伽那。五婆羅奢。此時名名色支也。名色
増長故下第五六入支。六入支即是六根。謂
六根生六識爲識所入之處也。數云。六根能
發於識。名之爲入。發者是根之功能。六者是
數名也。故六入一支就數及功能兩義。得名
色増長生於四根故有五入。名増長故有意
入也。情塵識和合下第六明觸支。觸以觸對
爲義。毘曇云。何別有觸數。能和合根塵及識
使根識對塵。故名爲觸。成論人無別觸數。但
明心法觸對前縁也。婆沙云。諸根已能爲觸
作所依。但未能別苦樂。未能避火蛇毒藥及
諸不淨。是名爲觸。因於六觸故下第七明受
支。受以領納爲義。謂領納違順等縁。婆沙云。
云何爲受。謂能別苦樂能避火蛇。爾時但起
食愛。即涅槃經云。染習一愛也。不起婬欲。
於一切物不生染著。爾時名受。婆沙問。受與
觸是相應共起法。云何觸縁受不説受縁觸
也。答雖是相應共起法但觸爲受因。如燈與
照雖一時。燈爲照因非照爲燈因。又解。此中
説前後法。觸是前生。受爲後生。故非是觸時
之受。但明觸後之受。故觸爲受因也。以因三
受故下第八次明愛支。愛以染著爲義。然三
受通爲愛作縁。爲苦受所逼故貪求於樂。以
樂受故爲愛所使。不苦不樂受亦能生愛。乃
至如四禪以上不苦不樂受。能生於愛也。問
三受生幾種愛耶。答有五種。於樂受中生二
種愛。一未曾生樂受欲令生故生愛。二已生
樂受心不欲離故生愛。於苦受生二種愛。一
未生欲令不生故生愛。二已生苦受欲令滅
故生愛。於捨受亦生二愛。一未生欲令生故
生愛。二已生故欲令不失故生愛。此二名爲
能生於愚癡。故有五也。問何故過去以無明
爲本。現在以愛爲本。答婆沙云。無明有四
事。一通縁漏無漏。二通縁爲無爲。三通縁
三世遍不遍使。四通縁自界他界。故在前。愛
但縁有漏。但縁有爲。但不遍使。但自界縁。故
在後。雖不通四事生未來苦爲勝。故説爲未
來本。問愛與受何異。答受支唯有食愛。愛支
復有欲愛。是故異也。因愛有四取下第九取
支。以助業取果故名爲取。問愛取何異答婆
沙云。初生名愛。愛増長名取支。又云。受爲因
愛爲果。愛爲因還以取爲果。此但是一支。
故分爲二。成實者云。貪使爲愛。餘九使名
取。此文云。四取者五陰品已釋。婆沙云。云何
名取。以貪境故四方追求。故名爲取。此即
以四方追求名四取。因取故有有者第十有
支。謂能有來果名之爲有。又能令後世三有
相續故名爲有。即從果立名也。婆沙云。追
求之時起於三業。是名爲有。若取者不取即
解脱無有者此意明。若取者不取。便即解脱
無復有有支也。從有而有生者第十一生支。
數人生以起爲義。故云世中起故生。成論是
本無今有義。數人又云。生是生相。從相得名。
從生有老死下第十二支。衰耄爲老。終盡爲
死。數人云。老死是異滅兩相。從相立名。從
老死故有憂悲諸苦惱者。此四於老死支中
離出。故不別立支也。經云。將死之時戀生畏
死名之爲憂。發聲啼哭目之爲悲。五根相對
爲苦。意根相對爲惱也。如是等諸事下自上
已來別明十二支。今第二總結過患也。然此
總文廣分別十二。問十二支云何爲三道。答
過去無明現在愛取名煩惱道。過去世行現在
世有名爲業道。現在五果未來兩果名爲苦
道。問何故二世同是煩惱。而名字不同。苦業
亦作此問。答過去煩惱以謝用相既陰故。但
從無他受稱名爲無明。現在用相顯目之爲
愛。過去業以謝遷流義顯。故名爲行。現在交
起相著。故就果立名名之爲有。現果交起。但
用有増微次第。故初彰識乃至説受。復後果
未起其相既隱。故寄相彰名説爲生死。又解。
生與老死是八苦之名。物情所憚。現在以受
不可復斷。從別標名謂識名色受等。不説爲
老死也。故經云。因時可防果時無可防。如何
未來説生老死者。以此怖物令不起現在三
因也。問何故三世之中。過未各立二支現在
八耶。答過去已滅。未來未起。用相既微。故
但立二。現在顯現故立於八。又過去但因未
來唯果。故各立二。現通因果故立於八。問何
故爾耶。答因義在前果義在後。過去前故但
因。未來後故唯果。現在雙酬兩處。酬前故立
果。感後故立因。是故因果雙説。問無明有因
老死有果不。答婆沙二釋。一云。無明有因。
謂不正憶念。老死有果。謂憂悲苦惱。但不在
十二因縁中別説耳。二云。無明有因老死有
果。亦在十二因縁中説。無明有因所謂老死。
老死有果所謂無明。現在愛取是過去無明。
現在名色六入觸受。此四若在未來名爲老
死。如説受縁愛。當知。説老死縁無明也。故
十二縁猶車輪轉。問三世各具八支。三因
五果即成二十四。今何故但説十二。答約一
身故説十二。實具二十四也。問三界具十二
不。答婆沙一釋云。此中説欲界胎生具十二
耳。又解。欲界具十二。色界有十一。除名色
支。無色界有十。除名色六入。評云。三界皆具
十二。如初生色界衆生。諸根未猛利名爲名
色也。無色界雖無色而有於名。雖無五入而
有意入。應作是説。識縁名名縁意入意入縁
觸。問十二因縁幾是一念。幾是相續。答婆沙
云。現在世識未來世生但是一念。餘並是相
續。増一阿含三十卷云。識支具六識則時節
長久非一刹那。若猶託生唯一意及身識無
四識也。大福徳人託胎則具六識。化生識支
具六識六根頓足。大集經七七日前屬識支。
智度論云。三七日屬識支。問五果幾在胎内。
答觸受二果在胎外。餘三在内。問無間地獄
具幾支。答極少有八。極多十一。問十二支具
五陰不。答婆沙云。十二支以五陰爲體。智
度論云。十二時皆具五陰。但識支時名色未
熟。未有所能故不説耳。餘支亦爾。問十地經
云十二因縁具三苦。云何是耶。答無明至六
入爲行苦。觸受爲苦苦。愛取至老死爲壞苦。
問十二並苦。亦得皆是集不。答亦得。前生
爲集後生爲苦。問三道爲論皆是苦者。亦得
皆是業皆煩惱耶。答今言皆是苦者非三道
中苦。乃明一切有爲皆苦耳。故非例也。問四
果具幾支耶。答羅漢不起三因。故無二果。
唯有前七支也。三果具十二也。問化生人云
何有老。答雖無頭白老亦有念念老。問八苦
解義開老死爲二苦。今云何合爲一支。答八
苦爲欲明苦義是故開之。今總明過患。所
以合也。問何故三相中開老死爲二相。生爲
一相。今用生爲一支。老死爲一支耶。答三
相欲明相差別各功用義。故開之爲三。今此
總明過患。合之爲一。問病何故不立支。答
今此一切衆生一切時一切處有立支。病非
一切皆有。如薄拘羅云。我年過八十未曾頭
病。欲界中尚有無病。況上二界耶。故病非
一切有不立支也。問十二相生六因四縁爲
具幾耶。答今且就六因釋之。則四縁可解。十
二既是前後復相生。相應共有是同世因果。
非是十二之因縁也。有所作自分遍報四因。
無明若生不善身口意三業者。是所作自分
遍三因爲因縁也。若生善身口意三業者。唯
所作因爲因縁也。行生識者所作及報二因
爲因縁也。識生名色所作自分二因爲因縁
也。名色生六入乃至觸縁受者。所作自分二
因爲因縁也。受生愛者唯所作因爲因縁也。
愛生取者所作自分二因爲因縁也。取生有
者同無明生行也。有生生者同行縁識也。生
生老死者同識縁名色也。問十二相生通三
性不。答若正取次第相生支體者。無明支中
通二性。欲界無明支中身邊二見是無記。餘
悉不善。上界無明唯是無記。若就時以説無
明支起時。同時諸法皆是無明支。故亦有善
惡無記等同時相續。皆是無明支攝也。行支
亦通三性。別唯善惡也。識支若取一念託胎
識是不善無記。若就時通於三性。名色六入
觸受通別倶攝三性。愛取同無明説。有同行
説。生同識説。老死同餘四果。問十二幾漏
無漏。幾爲無爲。幾學無學。幾染不染。答同
是有漏。同是有爲。同是非學無學。婆沙云。
此十二中若是心心數法染汚。餘通染不染。
問十二因縁云何如樹。答樹有根體華菓。二
因爲根。五果爲體。三因爲華。兩果爲菓。凡
夫學人有華有菓。羅漢無華無菓。問十二因
縁云何破除十使。答説此十二正除身邊二
見。明過去二因現在五果破其常見。若是常
者豈從因生耶。現在三因未來兩果破其斷
見。既現在有因生未來果。云何斷耶。現在八
支但是衆縁。故無有我。倶破十使者十二既
是因果。故破除邪見。戒取謂苦爲道。十二皆
苦。故非是道。疑有苦無苦。既有十二則因
果晈然。故破疑心。倚此身慢他。既是生死
法。何足自高。既是生死法。不足可貪。是故
破貪。唯應速滅十二。何故生瞋。問縁生與
縁起何異。答婆沙云。因是縁起果是縁生。又
云。應作四句。一縁起非縁生。未來世法是也。
二縁生非縁起。過去現在羅漢最後死五陰
是也。亦縁起亦縁生者。除上二世羅漢死五
陰。餘過去現在法是也。四非縁起非縁生者
無爲法也。所言縁起者。體性可起待縁而
起故名縁起。又一切衆生等從此縁起。故名
縁起。又有縁生非十二。十二非縁生。亦縁
生亦十二非縁生非十二。從縁生非十二謂
羅漢五陰。十二非縁生謂未來十二。亦十二
亦縁生即凡夫十二。倶非者虚空也。如涅槃
迦葉章説。毘曇又有四種十二因縁。一無始
十二。謂始不可知。二連瑣十二。謂展轉三世
相縛。三刹那十二。明一使起時與諸數共起。
一刹那中具十二也。四分段十二謂。過去二
現在八未來二也。長行文既指毘曇。故今多
就毘曇釋之。不必須頌示智而已。智者所不
爲下第二明逆觀。無明因滅故行果即不生。
故云此事滅故是不生。此品大意明。此十二
由癡惑生。則智者不爲。故知非是眞實。非
實故所以即空。如是正觀便入眞諦名爲正
滅。長行如文也
  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此是第二次破邪見也。問小乘前明因縁。次
破邪見。大乘亦爾不。答前明八不。即辨十二
因縁不生不滅。此是大乘因縁。從破四縁已
後乃至涅槃名破邪見。問大小乘明因縁。有
生滅無生滅二觀異者。大乘小乘明邪見。云
何異耶。答若傳望者外道望小乘爲邪見。小
乘望大乘邪見。故涅槃明。二乘若空若有皆
是邪見。如云若以聲聞辟支佛心言無布施。
是則名爲破戒邪見。此是二乘空觀爲邪見。
又云。若見菩薩八相成道。是則名爲二乘邪
曲之見。此是二乘有解名爲邪見。故知。二乘
空有望大乘皆是邪見。就文明異者。大乘法
中明諸法實相畢竟空義。一切取相有所得
無非邪見。故初破四縁終涅槃品。横洗萬法
竪窮四句稱破邪見。小乘法中但取五見及
六十二見爲邪見也。就今品意有三種邪見。
一者斷常及我爲邪見。二者別有我體。如犢
子及假有體亦名邪見。三者若世諦中都無
我亦是邪見。下偈云。非是無受。亦復非是
都無也。問非都無是何言邪。答但假名有我。
非無假名字我耳。非是有假我體我假用。故
下結云。此是決定義。決定有二種。一者決
定無即離二我。二者決定有於假名之我也。
問論主何故唱決定耶。答有二種義。一者令
衆生決定破我心。二者諸部邪亂。今欲整理
小乘義。故須唱決定也。問整理何部。答犢
子計我薩婆多計定法。今決定破此二。故明
無我無法。問破我有文。破法出何文也。答
下偈破生死無始破常法。又破無常亦常亦
無常非常非無常。此四句法並破。故知。明
決定無法也。問此品何故破我及斷常。答我
是六十二本中之本。斷常是邊見。是六十二
本。今正伐其本支末自傾。又一切凡夫不離
我心。又斷常正障中道。如二夜經中常宣中
道。故須破斷常也。又此品破三種邪見。一破
外道。二破學小乘語意倶失。而自推折所立
亦是邪見。三破得小乘語不得小乘意。如聞
十二因縁法。計有實性等。就小乘法中凡有
四句。一是見非邪。二是邪非見。三亦邪亦見。
四非邪非見。是見非邪者世間諸正見等也。
是邪而非見者五鈍使也。亦邪亦見者謂五見
也。非邪非見者餘殘法是也。就亦邪亦見中
復有通別。通則五見皆名邪見。別則唯撥無
因果稱爲邪見。以撥無因果其過既重獨受
邪名。餘小輕更立稱。所言五見者謂。身見
邊見邪見見取戒取。五陰名身。於中起見名
爲身見。執我斷常名爲邊見。見取有二。一取
前見爲第一。故名見取。此足上見取也。二生
死中無樂淨計樂淨。獨頭見取也。戒取亦二。
一以鷄狗等戒爲正道。是獨頭也。二以邪見
爲道。此足上也。邪見如前釋。六十二見者上
已一釋。今重述異解。一云。即色是我。離色是
我。我中有色。色中有我。我有於色。一陰有
五。五陰二十五。各除第二離句唯成二十。欲
界二十。色界二十。無色界唯有十六。以除色。
除色陰四句故合成五十六。三界各以斷常
爲本。故有六十二。數人多用此解。又釋。世
出世合論六十二。如前涅槃品説。於如來上
起有無等四見。五陰合二十也。於凡夫上過
去世起常等四見。五陰合二十。於未來世起
邊等四見。五陰亦二十。斷常爲本名六十二。
問經何故云我見攝六十二見。或云斷常爲
本。或云一異爲本。答我是本中之本。由起
我見故推我一異。一則身滅神滅。名爲斷見。
異則身滅我存。名爲常見。此之三本即是次
第。故經論互説。問前破大乘迷。次申大乘
教。此兩品破學小教迷申小乘教。云何乃破
五見六十二見耶。答小乘障大乘故前多破
小乘執。而申於大乘。外道邪見障小乘故今
破邪見。即是申於小乘。問若爾前但是破小
申大。非是破大迷而申大。後但是破外而申
内。非是破内迷而申内。答有所得大猶是小
乘。故前破小執則是破於大迷。有所得小即
是外道。今破外道即破小乘。問前破小乘復
有別破大乘。今破外道亦應即別破小乘。答
亦有小乘人定執生死無始。下破生死無始。
當知。亦破定性有所得。但小義也。問今破邪
見。云何是小乘人入道義耶。答以有邪見是
故不得入見諦道。今破此邪見即入見諦。乃
至證於無學。故是小乘入道。開此品者多有
錯誤。今分爲二。前問次答。問中有二。一者
領前。今欲聞下生後。答曰下爲二。初兩偈
立邪見。次論主破邪見。問小乘初立邪見。
次破邪見別有破邪見品者。大乘何不爾耶。
答小乘邪見局。故初別立後則破。大乘横
收萬法竪窮四句皆是邪見。故無別品破之
也。問若爾小乘可別有因縁品。大乘應無別
因縁品。答大乘因縁亦通一切法。而別立因
縁品者欲通別互現。立中初立過去四見。次
立未來四見。問何故不立現在邪見。答去來
冥漠難知。故須別立。現在顯了易解。故略不
明。又解。此偈首我於之言即是明現在之我。
於過去世爲有爲無。是故此文具三世邪見。
問下云。略説則五見。廣説則六十二見。今
何故但破邊見耶。答邊見是斷常。爲六十二
見本。在本既破條末自傾。問五見之中何故
不破我見。答此中破二世見即破於我也。問
何故不破邪見等耶。答蓋是存略故耳。我於
過去世爲有爲無者。明現在之我於過去世
爲已有。於過去世爲未有。若現在之我本來
已有。則猶是本我。是則爲常。若現在之我非
是過去本我今我始生。是則爲斷。不得云過
去無我今始有我。若過去無我。則名正見非
邪見也。下半明起見處也。第二偈爲作不作
者。亦據現在之我爲更作未來世我。爲不作。
若更作則始終不異。則是無邊。若不更作則
與身倶盡。便是有邊。下半明起見處也。問
此二偈既是立邪見。是決定義。云何乃言爲
有爲無爲作爲不作。答上半明見本。見本即
是邪疑。故云爲有爲無。下半明世間常等見。
始是見也。何因縁故名邪見下生起第二破。
開爲二別。初一周就理破二世八見。次周
指事破二世八見。破此八見不出事理二周。
如青目解大乘八不。亦就事理二周。龍樹解
八不始末。亦約事理二周。今破小乘八見即
小乘八不。亦就此二也。就理破二世八見即
爲二別。前廣破初偈四見。次略類後偈四見。
以世異見同故略類之耳。就初又三。前六偈
破常有句。次四偈破斷無句。後一偈合破亦
常亦無常亦有亦無二句。此三從廣至略者。
一者前後互類。二者常爲四句之初。在初既
破餘中後易除。故前廣而後略也。初六偈中
前偈總非。下五偈別破。即是釋非。初偈爲
二。上半牒有而非有。下半正明過去不作今。
過去世有我者。明我遍五道通於三世。故
過去世本有現在之我。今總非之。故云不可
得。下半明過去不作今者既古今一。寧有古
我作今。若古作今則不常不遍。若是常遍便
不作也。又若本有此我可得以本爲今。本實
無我。故本不爲今。又外人謂古我猶是今我。
故名爲作今。非此作也。又古天應是今人。天
人一體貴賤同質也。若謂我即是下第二五
偈別破釋非。開爲四別。初一行半破離陰我。
次一行半破即陰我。次一偈重破離陰。後復
一偈總結非即離。就初又二。上半取意立義。
次一偈正破。上半取意者我遍古今。不相作。
但身異故説言作耳。次一偈破爲二。初半正破
次半結破。初半破云。若我遍五道而身不遍。
我通三世身不通者。離身何處有我。又若言
我是本我。而身非本身。則我離身何身處有
耶。此即破小乘人犢子及假有體家。次半偈
結者。上大乘觀中處處已破離陰我竟。今但
略標故云此事爲已成也。若謂身即我下第
二次破即陰。亦開爲二。初半牒外義。第二一
偈正破。初有二句。第一句正改離捉即。若都
無我者釋此句不同。有人言。此是破也。汝
既避前離破立即義者等是避破。何不言無
耶。故云若都無有我。又釋。彼計我是常身爲
無常。今身既是我便都無有我。但是無常身
耳。何處有我。又釋。離身既無更不過二若即
是若都無。此釋爲正也。此偈望前合有二雙。
謂即離一雙及有無一雙。合此二雙還成一
雙。即離是有都無是無。謂有無一雙也。餘二
章破如文可解。若離身有我下此第三重破
離。以計我者多謂我唯是一但六道身異。如
莎提比丘識唯是一而六道身異。故重破之。
上半牒非。下半正破。前直明離身不見別有
我。今明無身應當有我。故兩門破離其義異
也。無身有我可具二義。一者如本住品未受
身前已有我。二者直令無身而有我也。第四
章結破爲二。上半結非即離。次句結非有無。
即前兩雙之義也。又初句結第一破離門。第
二句結破即門。非無受結第三重破離門。非
無結前破即中若都無有我門。此是決定義
者。非即非離非有非無此。是小乘中決定義
也。以小乘中有假名我。故非是都無。長行
釋總別二章則爲二別。釋初偈爲三。一牒二
非三釋。初句如文。是事不然下第二總非。此
二門釋上半。何以故下第三即釋下半。又開
爲二。一者正破。二取意破。正破中又三。初總
標常過。何以故下次釋常過。有無常過故下
第三結常過。就釋中又三。一法説。譬如下第
二譬説。若先爲天下第三合譬。此中大意明。
古今我一者則天人一體貴賤同質也。若謂
先世我不作今我下第二取意破。就文又三。
一牒立。二總非。三釋難。就牒中文三。法譬
合。初法説。如人浣衣時下第二譬説。如是
我受天身下三合譬。是事不然下第二總非。
何以故下第三釋非。就文又二。初破法説。
今浣者下第二破譬。又開二別。初兩關定之。
次設二難如文。問曰下釋第二段五偈。前分
五偈開爲四門。今釋四則四。初離門爲二。
第一上半偈取外人意。第二偈正破。今釋此
二即二也。前釋第一。外云。古今我一。故今
我猶是昔我。今身非昔身。故不得貴賤同躯
人天一體。答曰下釋第二一行偈。正破。偈
本爲二。初半行正破。次半行結破。今前釋
第一。文開四別。一正破。二救。三破救。四總
結。破中初總非。何以故下釋非。文三。初法
説牒彼義作無用破。如治俗人罪下次擧喩
破。五陰相續下合喩。問曰下破第二救。又
三。謂法喩合。正明我有用非是無用。言有用
者有二種用。一所依用。二造作用。法譬合中
皆有二用。細尋文易解知也。答曰下第三破
救。十難開爲五別。一破作者。二破見者。三
重破作者。四重破見者。五總破有我。初又
二。初奪破我。明無有作義。若我是作者第
二縱破。若見者是我下破見者是我。亦二。
初奪破但是眼見非是我見。若見者是我下
第二縱破。縱我能見應不得餘塵也。若謂如
刈者下第三重破作者。亦二。初奪破。若謂作
者下第二縱破。若謂右眼見下第四重破見
者。亦二。第一竝破。復次有我者言下第二自
破。又爲二。初釋非我用。次明自破。復次若有
顛倒下第五總破有我。又開二別。一者正破。
二遮通。正破又三。謂法譬合。如文。若謂無我
下第二遮通。遮通者外云。汝若言始終一我
有顛倒過者。汝義雖復無我而始終一五陰。
亦應有顛倒過。若始終一陰無顛倒過者我
義。亦然。今遮外此通名爲遮通。就文爲四。一
牒外難而總非。何以故下正釋非。明五陰生
滅非常。是非一陰。故無有顛倒過也。若始終
一我下第三重顯外過。五陰相續下第四重
顯内無過。汝前説離受別有受者下。第四大
段總結。若謂離受別有我者下。釋偈中離身
無有我是事爲已成也。即是釋第二結破也。
若謂離身無我下。釋偈中第二破即陰我。偈
中爲二。初半偈取意。次一偈正破。今還釋
此二也。半偈取意中有二句。第一句云若謂
身即我。次句云若都無有我。今還牒二句。
若謂離身無我牒第一句。但身是我牒第二
都無句。是亦不然下釋第二開兩門破即陰。
文易知也。若謂離受下第三釋重破離。是故
我不離受下釋第四總結破。是故當知下生
起第二四偈。破前第二句過去世我不作今
我。所以須此長行生起者。計過去世四句皆
言過去世有我。然後方論其作不作亦作不
作非作非不作。上來就即離門求我不可得。
論何物作不作耶。是故前結過去世無我。然
後始破其過去我不作今我。四偈亦開爲二。
第一偈總非。次三偈別破。初偈爲二。上半牒
不作總非不作。下半牒異非異。問上言我於
過去世爲有爲無。今云何乃言過去世有我
不作今我。答前明過去無者無現在我耳。又
前偈云。我於過去世爲無者。現在我於過去
爲無耳。不言過去都無有我現在新有我也。
問前長行結云。過去世無我。今何故乃云過
去我不作耶。答前長行是結上奪破明無。今
縱有之即就其責覓又不可得。亦是無也。次
三偈別破。即爲三意。第一偈明有相離過。第
二偈傳顯相離復有過。第三偈更廣出其二
過。問云何失因果耶。答過去我造善惡因。
竟不得果故是無果。現在受苦樂我非過去
我。則不修因故失因果也。並易見也。復次
如過去世中下第三章一偈。次破其第三亦
作不作非作非不作二句。所以但有一偈破
者。前二門十偈以廣破根本二句。後二句既
是枝末。是故略破。又亦作亦不作猶是作不
作耳。非作非不作亦是作不作耳。故以前攝
後。既破前二後二即破也。問今但應破後二
句。何故總非四句耶。答一欲以前攝後。二
欲以前例後。前二既去則例後亦亡。我於未
來世下。第二一偈次破未來世四見。問何故
但一偈破。答一欲以前例後。二明世異見同。
若破於前即是破後也。若天即是人下。第二
周指事破二世八見。即爲二別。初破過去世
四見。又開二周。第一就即事破於四見。第
二就道理破除四見。事理一雙。又初周就末
破四見。次破無始義就根本破四見。謂本
末一雙。又初破外道四見。次破小乘迷教墮
於四見。即内外一雙。又初就人破四見。次就
法破四見。謂人法一雙。故知。斷常等有二。
一者人斷常。二者法斷常。即是小乘中生法
二空也。初四偈破四見。即爲四別。初偈上半
牒。明墮常過者。上四偈言奪破明過去我不
作今。此偈縱開。若過去天作人天則爲常。下
半出常過者。外人明過去天作人即是常義。
不以常義爲過。故下半顯常有過。明天既是
常。常則遍於五道。通在三世。云何有過去
之天生人中耶。第二偈上半牒。明有無常過
者。明過去天與現在人異。過去天不作今人。
若爾則墮無常。下半出無常過者。外人既執
人天異體。即是立無常義。不以無常爲咎。
故下半傳顯無常之過。問無常有幾過耶。答
有上破過去世四偈中過。復有無相續過。如
此文説。則昔天自住於昔不轉天爲人。今人
自生於今非人續天。故無相續也。第三偈上
半牒。明墮二邊。其人見上有過故今明。天人
相異故不即。非餘衆生故不異。而不知因果
相續不即不異。便謂天分猶在人分更増。猶
在故即是半天。故常。更増即是半人。故無常。
天分由在則此分爲天。人分更増則彼分是
人。人天兩分合成一身。何得爾耶。故下半直
非也。長行云。半天是常半人無常者。此據天
爲言耳。若約人返上可解。外人避上二過。欲
令立義明天雖有我不妨作人。論主若爾天
有我故是常。作人故無常。故半天半人則墮
常無常二過也。數人及光宅義明補續義。天
滅於前後人補處。此同第二句義。開善明轉
變續者則有二力。前擧體滅不作人。此是無
常。復有不滅轉變作後人義。此則是常。同第
三句義。第四偈用前第三句破第四句。以外
人見前第三句過。便欲會之爲一。以更増故
非常。猶在故非無常。是故今偈上半還牒前
二句不成。下半明第四句亦不成也。復次今
生死無始下生第二周。就根本破於四見。佛
爲聲聞人令厭離生死故。説生死長遠無始。
而禀教不了者聞過去世無始。便謂是常。故
今破之。光宅云。衆生無頭。般若無底。何處有
始耶。開善云。始於無明初念而言無始者。無
復始於此者名無始耳。地論云。生死無始違
眞起妄。此妄與眞同年。眞既無始。妄亦復
然。今偈正破無始。就文爲二。初破無始辨
無有常義。第二偈以無常故例破後之三句。
初偈意云。求諸法往來義成可有無始。既
無往來則無無始。此文分明辨小乘教中有
法空義。又是破執小乘教起迷也。又亦得
破外道計無始者也。第二偈擧初句例破後
三句。前偈明合三句無故後句無也。既破
無始墮於常見。亦破有始墮於斷見。如是
亦始亦無始非始無始墮後二見也。長行云。
有邊無邊下生第二破未來世四見。前破過
去世四見始終合有三周。初十一偈一周就
理。破過去世四見。次一周四偈就事。破過去
世四見。後一周兩偈就無始。破過去世四
見。所以三周破者凡有三義。一者初十一偈
名爲廣破。次四偈明處中破。後兩偈是略破。
破見之術不出此三。此三既無。衆見都滅。
又初爲上根。一聞則悟。次爲中根。再聽方
了。後爲下根。三聞始達。又雖有三周合之爲
二。前兩周破外見。後一周除内迷。此二既除
則衆見並息。今九偈破未來世四見。亦開三
門。初五偈破邊無邊二句。次三偈破亦邊亦
無邊一句。後一偈破非邊非無邊。初是廣破。
次處中破。後是略破。又廣略互顯也。又初二
句爲本中之本。故須廣破。次第三句爲末中
之本。故須處中破。後爲末中之末。是故略
破。問前周明無未來。與今何異。答上明世異
以見同故以當類過。非是正破未來。今此一
周是正破未來故。前破過去既有三周。今破
未來四見亦作三周破也。問破過去世四見。
與破未來四見何異。答前破過去四見束爲
三類。六偈廣破初句。次四偈處中破第二句。
後一偈略破後二句。今則分句與上不同。如
前釋也。復有異義。文自顯之。就初五偈爲四。
初標破邪見章門。第二標正見章門。次兩偈
釋邪見章門。次一偈釋正見章門。此是攝山
大師作分也。又一意爲三。初偈標非邊無邊。
次三偈釋非邊無邊。次引四百觀論證非邊
無邊。於三偈爲二。初偈標章門。二偈釋章門。
初偈意明。有邊無邊倶無後世。有邊則與陰
同。盡故無後世。無邊便即是此身故無復後
世。今實有後世。故非邊無邊。第二偈明陰陰
相因故非今非後。所以然者陰陰相因。是故
不斷。所以非邊。念念滅故非是無邊。即小乘
正見也。次兩偈釋邪見章門又二。初偈明。若
前陰壞不更生後可是有邊。前陰雖滅而生
後陰故非是有邊。次偈明。前陰不滅不因前
陰而生後陰。此則爲常可名無邊。而實不爾
故非無邊。長行云。世間有二種。今説衆生世
間者。小乘雖具明二空而多説生空。又國土
可三災洞盡。物多不計之爲常。衆生轉如尋
環。物多計之常。故偏破衆生。復次如四百觀
論中説下。此生第四釋正見章門。付法藏經
云。提婆菩薩造四百論。今注人引之將來破
二邊也。亦可是龍樹自引。例如龍樹智度論
第十八卷歎般若偈。此是羅&MT05465;法師所作。但
龍樹羅&MT05465;提婆既是同時人。所以智度論引
&MT05465;所説。此處引提婆之言。亦可別有此論。
今所未詳。偈意明。得眞法説者及以聽者。
則生死便盡故非定無邊。不得三事則非定
有邊。問云何得耶。答其説法者無説無示。
其聽法者無聞無得。如此之悟則無邊邊。與
此相違邊而無邊。長行云。今當更破下生第
二破第三句。三偈爲二。初偈牒而總非。即是
章門。次兩偈正破。釋章門也。釋中爲二初偈
就人破。次偈就法破。就人破者明人不應一
分破一分不破。不破是常破是無常。一人不
得亦常無常。次偈就法易知也。長行云。今當
破下生第三章。破第四非有邊無邊。用第三
句破第四句。文易知也。一切法空故下論有
三分。初二十五品破大乘人法。辨大乘觀行。
次兩品破小乘人法。明小乘觀行。此二竟前。
今第三重明大乘觀行。生起來意具如初品。
兩偈爲二。初偈重廣明大乘觀行。次偈推功
歸佛。又初偈明美法。次偈辨讃人。初偈來意
者上説未盡。今略明之。一者初大後小。明
小從大出。顯出生義。次前小後大。明收入
義。出生則從實起權。收入則攝權順實。蓋
是三世十方諸佛始終權實之大意也。又依
攝大乘論乘有三種。一者小乘。二者大乘。三
者一乘。一乘最勝。前兩品明小乘觀行。二十
五章明大乘觀行。今此一章辨一乘觀行。則
具破三種乘迷。具申三種乘教。又自前二章
但破大小乘諸見。今此一偈通破大小乘諸
見之根。問云何名爲見根耶。答一有起見人。
謂九道衆生。二起見處。淨穢諸土。三起見時。
謂三世也。由此三種能生大小諸見。今此品
中明此三畢竟皆空。故無起見根。以根無故
諸見不起。又接此邪見品生者。小乘破我及
斷常等雖復已竟。論主猶謂不盡。此但破凡
夫見耳。未破二乘見及菩薩見。故不暢大士
之懷。故復以大乘畢竟空水洗之。令諸見時
方見者一切無遺也。又自上已來破大小邪
見。惑者便起邪正二心大小兩念。故今明邪
正平等大小無二。方攝爲理極。故説此偈也。
又説法有二。前略後廣爲解義故。前廣後略
爲易持。故今是示易持。故最後説大乘法空。
就偈爲二。初句標一切法空。謂横周萬法竪
窮四句畢竟皆空。即顯正也。次三句明於破
邪。初句辨無所起見。次辨無起見處及起見
時并起見人。瞿曇大聖主下第二推功於佛。
所以推功者自上已來横破萬法竪窮四句。物
謂蓋是龍樹自作非佛誠言。便於此論不生
信受。是故今推功歸佛。明上來之破皆是佛
説非是我也。若不生信不信佛。二者總釋大
小乘觀破邪見意。明上來作此破者但是佛
破邪見耳。非有物可破。如百論云。愚人謂
炎爲水。知者告之言此非水也。爲破水想。
實無水可破。三者經有序正流通。今影大乘
經亦明三義。初標宗稱歎致敬。次後造論破
邪申教。破邪既訖還稱歎致敬也。偈分爲二。
一者稱歎。二者致敬。稱歎爲二。初歎人兩句
歎法。瞿曇者此云泥土。即是姓也。有二因
縁。一者釋迦先祖爲王厭世出家事瞿曇仙
人。時人呼師爲大瞿曇。以資爲小瞿曇。即從
師姓也。次小瞿曇被害。以後大瞿曇以土和
其血分爲兩分。還遂各生男女。因是已來有
瞿曇姓稱也。問何故不云釋迦而稱瞿曇。答
瞿曇是本姓故也。略説五見及六十二見者。
此偏擧外道見耳。然二乘及有所得大乘皆
是一切見也
中觀論疏卷第十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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