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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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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一切衆生亦復如是*唯有佛性皆
不能見 案。僧宗曰。合失解譬也
而爲貪淫瞋恚愚癡愚癡*&T057006;心不知佛性
 案。僧亮曰。合初譬也。僧宗曰。合其處有瘡
也。*&T057006;心者。合都不自知。是珠所在也
如彼力士寶珠在體況復能知有我眞性 
案。僧亮曰。合第二譬也。僧宗曰。修學無我
者。合上乃無去耶。不知我眞性者。更合第二
譬也。不知無我處者。還道偏執所修空觀。非
就善友。習學所得。故非善解也
善男子如來如是説諸衆生如是無量不可
思議 案。僧亮曰。合第三譬也。僧宗曰。合第
五執鏡譬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九
  雪山一味藥譬
釋佛性五陰中而無失壞
釋方等經如甘露毒藥
廣論三種三歸。一者階梯。二者一體。三
者自身未來佛性
如來性品之第二
復次善男子譬如雪山 案。道生曰。不從佛
説而計者。乃更反成其惑也。僧亮曰。上已總
答十一難。而佛性不壞。其義未顯。又前譬云。
珠陷入體。似佛性可壞。今以此譬。明失解所
由。佛性不可破壞也。雪山譬五陰身也。法瑤
曰。譬衆生也。僧宗曰。前譬明起惑乖理。不得
現用。此譬明若欲取者。有方則得。乖方則失
也。雪山譬金剛。以下因地之神明也
有一味藥名曰藥味其味極恬 案。僧亮曰。
藥譬佛性。甜譬常樂也。僧宗曰。見佛性者。治
生死之病。譬之藥也。樂味者。味體非樂。能生
人樂。佛性非樂。會之者出苦。故譬之樂味也。
極甜者。甜味則爲人所嗜。佛性之理。有識所
甘。喩之甜味也。智秀曰。一味者。佛性之理。
無生滅之異也
在深叢下人無能見 案。僧亮曰。九住已下。
不能得見也。法瑤曰。以煩惱&T057006;故。雖有佛
性。衆生不見也。僧宗曰。無有十地慧目。所以
不能見也
有人聞香即知其地當有是藥 案。道生曰。
菩薩説無我之教。表如來眞我。譬聞香也。僧
亮曰。譬十地菩薩。聞佛説已。能見少分。明性
理幽遠也。法瑤曰。行者聞説。知煩惱之下。有
佛性也。僧宗曰。有謂得聞慧之解也。雖無十
地慧眼能見。然信教生解。必知有也。智秀曰。
譬過去佛始時微知。如彼聞香。知當有藥終
能修行。得成佛果也
過去世中有轉輪王造作木筩以接是藥 
案。道生曰。往古諸佛。説無我法。無我之理。
如彼木筩。有外無内也。僧亮曰。王譬佛也。唯
佛能見能説者也。筩譬圓教也。法瑤曰。明過
去佛教。唯復非一。皆表於性。如造木筩。以
接藥也。僧宗曰。王通譬先佛。若近取者。則迦
葉佛也。王欲求藥於山故。處處造筩。以接之
也譬迦葉世尊。在凡夫之日。備修萬行。以求
佛果也。寶亮曰。山譬五陰。筩譬經教。處處
者。譬十二部也。明先佛欲於衆生五陰。得常
我性故。説十二部經也。雖説無常。皆爲得常。
中道之理。故云以接是藥也。智秀曰。萬行如
筩也。行由身起。譬處處造也
是藥熟時 案。僧亮曰。聞説領解。無有差謬。
以申眉間珠也。法瑤曰。佛性應流通之時。謂
顯著爲熟也。僧宗曰。因力滿足。如藥熟也。寶
亮曰。謂成佛之時也
從地流出 案。法瑤曰。性顯著故。出乎煩惱
之表也。僧宗曰。因滿果現。爲佛眼所照也。
寶亮曰。因果之理。不出於身外。而明五陰之
中。即有者也
集木筩中 案。道生曰。常我之理。應萬行之
時。義味悉在於經文矣。法瑤曰。佛性理味。備
之經教爲集也。僧宗曰。果來應因爲集也。寶
亮曰。顯在經教之中也
其味眞正 案。僧宗曰。佛性之理。不與僞物
同體也。寶亮曰。常理爲圓教所詮。爲眞正也」
王既□已其後是藥隨其流處有種種異
 案。道生曰。佛涅槃後。尋研經教。偏執其
義。於一味之理。隨説成異。取義既偏。受身殊
別也。僧亮曰。取解未純。佛滅法離。人生異
解。起種種見。受果不同。以申失解之苦也。法
瑤曰。佛涅槃後。各師偏見。故説佛性。種種不
同。隨其偏執。則受身有殊。如藥流處有種種
異。僧宗曰。佛性理一。以人執不同。遂有九十
五種。既造邪因。受四惡果。如種種味也
是藥眞味停留在山猶如滿月 案。道生曰。
不以取之有偏。正理遂壞。不以受身不同。使
眞我斷也
凡人薄福雖以掘鑿加功苦至而不能得 
案。僧亮曰。雖生異見。不能毀眞。聖與凡絶。
常乃得顯。不壞義也。法瑤曰。見雖異塗不變
佛性。受身不同。佛性不改也。凡夫偏執。雖復
竭思。終不能得見正理也。僧宗曰。不與僞雜。
爲眞性也。必在於人。不可遷轉。如停留也。圓
明不偏事同月也。凡夫薄福。不能得者。無慧
以自修。雖加苦行。如持牛戒。自餓等法。去理
逾遠。若是伏欲。得無想定。及非想定。計爲涅
槃。亦爲乖方。故言雖復加苦。不能見也。六卷
云。理筩不深。言不發無漏也
復有聖王出現於世以福因縁即得是藥眞正
之味 案。僧亮曰。重證不壞之旨也。僧宗曰。
即釋迦也。言前佛滅後。取之得方者。得也。但
衆生薄福。求之乖術。直有違不違異。此理常
然也。寶亮曰。後佛出世。即得如是中道之解

善男子如來祕藏其味亦爾無明衆生不能
得見 案。僧亮曰。合初譬也。僧宗曰。合深叢
下。無能見者也
一味藥者譬如佛性刹利婆羅門毘舍首
陀 案。僧亮曰。合第二譬也。僧宗曰。合種種
味也
佛性雄猛難可毀壞一切無能毀壞燒滅 
案。僧亮曰。合第三譬也。僧宗曰。此語偏主
第十一難。難云若斷身時。我亦隨斷。合答
言。不離因地神明而有。故言有耳。豈可責令
與陰爲一。枝陰滅我斷也。寶亮曰。明正因之
性。體性不可改變。故無能殺害者。生死血肉。
是偏因所感。可得損傷。正因之性。天然非
因所生。故不可壞
雖不可壞然不可見以是因縁無能殺者 
案。智秀曰。總結上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應當無有不善之業 
案。僧亮曰。承上語勢。有此問也。若性不可
殺。似應殺生無罪也。僧宗曰。此難意。欲令解
釋以不離故。言有耳。非爲已有與陰一也
佛告迦葉實有殺生差別之相流轉生死 
案。道生曰。雖壞五陰。無損佛性。傷五陰故。
名曰殺生。不可以佛性無損。謂無不善業也。
僧亮曰。因不離果。故言住也。五陰相續。或天
或人。人天陰異。此死彼生。故可壞也。皆求樂
淨。此二不殊。故不可壞。佛以乳毒爲譬也。僧
宗曰。釋所以雖有殺生。而佛性無損也。何者。
夫因果之道。義實相關。有因則有果。無因則
無果。正以佛性。不離因地神明。故言住陰中
耳。豈得責使已有一法。與陰爲一。不可傷耶。
所以有殺罪者。以五陰是有爲相續之法。力
爲斷縁。具四因縁。故有殺罪。罪從斷陰邊生。
不可令陰斷。故性亦倶傷。性是常故。陰亦不
可壞也。敬遺記曰。住五陰者。依於此身。修縁
因之善也。神明爲正因。有發生之義。今斷此
相續。則資生之義廢矣廢則取果之義&T049271;。今
以因中説果。故言住也。以斷五陰相續之義。
隔善不生。故得殺罪。非是直以斷形質故。成
殺罪也。是以供養闡提無福。殺亦無罪也。言
得罪者。直以惡心得耳。非隔陰故也。寶亮曰。
若論無常虚僞果報。彼生此死。豈當有罪。今
得罪之縁。別有以也。若無惡心。及傷田者。都
無有罪。下文曰。若殺蟻子。尚有罪報。殺一闡
提。則無罪也。明知得殺罪者。一由惡心。二由
傷田。彼人之善應相續生。斷其命故。不得相
次而生。所以得罪。非直斷命。而招殃也。佛性
住五陰中者。此擧縁因佛性也。夫行道成聖。
因此陰身。既斷彼命已。善不得起也。欲談罪
福之相應。就此義論矣
非聖之人横計於我妄想之相無有眞實 
案。僧亮曰。凡夫横見。是五陰之因。因虚果
僞。所以可壞也
出世我相爲名佛性如是計我是名最善 
案。道生曰。雖復受身萬端。而佛性常存。若能
計此得者。實爲善也。僧亮曰。佛從性起。性理
不變。因實果眞。所以不壞
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善知伏藏 案。道生
曰。譬横計於我。自以爲善知也。寶亮曰。菩薩
知此圓理。隱衆惑之下。如伏藏也
即取利钁 案。道生曰。以邪智。破柝諸陰也。
僧宗曰。謂智力也。寶亮曰。修萬行也
掘地直下 案。僧亮曰。菩薩以智慧力。斷煩
惱也。寶亮曰。觀五陰也
磐石沙礫直過無難 案。僧宗曰。所受陰果。
皆是慧之所除也。寶亮曰。謂斷煩惱也
唯至金剛不能穿徹夫金剛者所有刀斧不能
破壞 案。道生曰。佛性不爲邪見所穿掘也。
僧宗曰。譬佛性也
善男子衆生佛性亦復如是是不可思議
也 案。僧宗曰。今譬明佛性不可壞也
善男子方等經者猶如甘露亦如毒藥 案。
道生曰。經教雖以悟物。要當從之者悟也。是
以於悟者。爲甘露。乖之者。爲毒藥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譬如甘露亦如毒藥 
案。僧亮曰。請廣其義也
佛言善男子汝今欲知如來祕藏眞實義不 
案。僧亮曰。語寄迦葉。以誡衆也
迦葉白言我今實欲得知如來祕藏之義 
案。僧亮曰。已説我者。即是佛性。自身有之。
便應自歸身中三寶。必得常樂。成善業之義
也。僧宗曰。第二段也。相生明性。有而是常。
乖則爲隱。長處生死不違。則顯永昇常樂斯
則起信之所由。事在於此經。若欲求詮以入
理者。豈不得於常住方等。深生信哉。前唱善
業。已啓其萌。今勸深信長於前解也。寶亮曰。
第二段也。勸信一體三歸也。又開爲十章。第
一將説三歸。先勸虚壞。若執著者。則乖法
相矣。第二明若從四時之教修學。而來聞今
所説。成忘懷之人也。第三將説此理。故勸勵
時衆。應効此人。而用心也。第四正説三歸。第
五明時衆。於此極説之理。未能即信。故迦葉
還請也。第六佛還更説如此三歸差別之相。
第七迦葉領解未來一體三歸。第八還勸行
人。令此時衆。發於大志。第九迦葉自勸行人。
發迹而行。第十佛還讃成所説之理也。甘露
譬常住理。若作不有不無。虚心而縁。即成甘
露。若介然有存。是即斷常。既不稱乎。中道即
於此人。而成毒也。此中有四翻。第一佛唱此
旨。第二迦葉求解釋。第三佛還更問審聞
不。第四迦葉重請也。智秀曰。第二段也。上
明佛性即我。此既不有善業得與。與善之
始。莫過歸信。故此一章。先勸依自身常住三
寶也。開爲七章。第一約人。以褒貶於經。第二
正勸。依自身如來之藏。第三説其不解。請求
重釋。第四佛爲廣説。詶其請意。第五迦葉
領解。以立雙歸。第六佛即述其今解。戒其先
非。第七迦葉發迹以遣疑。訖不生亦不死也」
爾時世尊而説偈言或有服甘露壽命得長
存 案。僧亮曰。此明修不得時也。如昔鹿園
拘倫聞之。反増常見。夭慧命也。今日修之。則
得法身也。法瑤曰。此偈明倶尋常典。得旨則
命長。失旨則早夭也。僧宗曰。若依教信行。則
得不死。如彼甘露。若違則失旨。成毒藥也。師
説不同解釋亦異。自有一釋云。即以圓教之
性。爲毒藥也。此則不然。非唯勸信義失乃有
貶經之過也。此中先擧外譬。欲顯明經性非
是毒也。如世甘露。本非毒藥。直以人不能消。
義稱爲毒耳。將明圓教。於倒解者。則傷夭而
失。非經也。智秀曰。將欲顯理。先約愚智。褒
貶經文。初一行半偈。先出服行之人。有能不
能。次一行。顯出藥體。次四行。重擧譬也。明
藥雖是一。而有兩異。正由愚智二人。得
成毒成藥之義也。直言甘露。未知其旨。次後
一行。正釋其義。明令人成佛永畢不死之旨
也。慧誕曰。將欲勸人見性。以成善業。故先明
經旨也。何者。常住之義。永盡生死。其猶甘
露。以傷謗法四品。或人義如毒藥。若能深識
二義。即三歸業成。如服甘露而長生。飮毒藥
而不死也。若不識者。三歸不成。如服二藥。而
致終也
或有服毒生有縁服毒死 案。僧亮曰。譬無
常之三寶也。昔日歸依。於此則得慧命。今若
歸者。謗佛法僧。慧命斷也。此偈明倶尋無常
之教。若得旨則慧命生。失旨則慧命斷也。又
一義。大乘常典。於智者爲甘露。於愚者爲毒
藥。愚者服智者之甘露。而早夭。智者服愚者
之毒藥。則長生也。僧宗曰。向擧譬以明圓教。
今擧毒譬以顯偏教。將明教性是不了。生人
倒見毒義明矣。乃可依經斷結。別是一用。所
言是毒。不在此也。寶亮曰。更顯方等成毒不
成之意也。有四品人。謂兩師各教二弟子。何
者。或服甘露傷命。此第一人。雖復諮受善師
之法。不能忘懷取旨。若於此人。則成毒也。或
服甘露。得長存者。此第二人。稱師所教。而得
旨故。成甘露也。或有服毒生者。此第三人。雖
從不善執相之師受學。而能稱理虚解。故雖
是毒而不死也。或縁服毒死者。此第四人。已
從不善師學。復不忘懷。齊言取故。謂服毒而

無礙智甘露所謂大乘典如是大乘典亦名雜
毒藥 案。僧宗曰。前擧譬。此合譬也。亦名毒
藥者。於人不消。亦有毒義。能服行者。念由於
信。勸信明矣。智秀曰。顯出藥體也
如蘇醍醐等及以諸石蜜服之則成毒 案。
僧宗曰。前擧甘露。其旨略顯。更引美譬。彰其
非毒。下明愚智兩人。其義頓曉也。寶亮曰。有
識甘露者。未幾復引五味喩也。智秀曰。此下
四行。第三意重擧譬者。顯藥體是一。而隨
愚智爲二也
聲聞及縁覺大乘爲甘露成人中象王 案。
僧亮曰。邪我已斷。應知眞我是甘露也。僧宗
曰。向擧愚智。未有所蠲。事須分別。今言二乘
聖人。若聞圓教。必能服行。此人爲甘露也。故
知凡夫不能信行。皆爲毒藥矣。寶亮曰。第二
出成甘露之人也。明昔三乘。於今聞説一體
三歸。盡成甘露之用也。如是勸進者。明依大
乘。而修行者。成人中象王也
衆生知佛性猶如迦葉等無上甘露味不生亦
不死 案。僧亮曰。釋成甘露也。以迦葉所知。
與衆生作法。擧所知之事。即不生不死也。寶
亮曰。第三戒勸也。明迦葉已知。若衆生能如
迦葉者。必得不生不死之果也。智秀曰。第四
釋義也。明所以令人成佛者。以永畢不生不
死故也
迦葉汝今當善分別三歸如是三歸性則是我
之性 案。僧亮曰。自在者。是我義。無師自悟
者。是覺義。無有非法。是法義。衆法和合。是
僧義。此四者。體一而名異也。僧宗曰。第三段
也。上雖勸信。要令安心有所。故勸分別善識
眞僞。捨昔僞三。憑今眞一也。此則域情無謬。
發軫則趣之要道也。就此辯三歸中。可有五
章差別也。第一以三偈半。一往直勸歸眞三
寶也。第二有十偈。迦葉懷疑。未受今説。第三
有四偈半。更爲開釋。洗彼二疑。第四有四偈。
迦葉更執也。前有三疑。滯在有無。而聞釋洗
也。今眞僞未了。便欲兩歸。第五説長行。更爲
解釋梯橙之意。虚實之旨也。善分別者。分別
昔歸爲權。今歸爲實也。則我性者。不假捨我
自身。而歸彼佛也。寶亮曰。下有三偈半。正明
三歸相也。一往且令舍昔三歸。及釋迦一體
三歸。唯勸自歸未來身中一體三寶。若此心
一立。則三種三歸。悉皆成就也。善分別者。別
相三寶。與今釋迦一體三歸。皆不免過。何者。
以丈六爲佛。以十二部經爲法。以三乘聖衆
爲僧。而魔所化形。所説邪法。行魔法者。亦可
歸依。並是形骸中取。何得免濫耶。若就釋迦
一體三歸。亦不免過。何者。以丈六爲迹。法身
爲本約本取迹。如爲小勝。然同是形骸。魔亦
能爾。豈容得免。法僧二寶。亦復如是也。唯自
歸依我未來身一體三寶。此無失謬。非唯免
過。乃成三種徳也。一者識前兩時所説。三歸
之失。驗歸未來爲是。既安心有在。豈畏魔來
亂其正解耶。二者既有正智。心用則曠。審明
金剛心後。眞實一體三歸。必是我寶。含識衆
生。理與我同。莫問成佛近遠。皆可歸憑也。三
者既判此寶。審屬於我。則明鑒因果。無八倒
之惑。何者。此人理然識佛地是常。生死無常。
亦何行而不建耶。三心既立。三過又除。所以
勸人分別三歸。旨在於此也
若能諦觀察我性有佛性當知如是人得入祕
密藏 案。僧宗曰。性理不殊。正以隱顯爲
異。若捨我歸彼。是則棄本從末。非謂眞歸。是
以勸令深識自身當果之生。此識既審則無
始造之滯。終成之惑也。寶亮曰。我性者。是因
性也。有佛性者。謂果性也。必有如此解者。審
入祕*密藏也
知我及我所是人已出世其性義如是 案。
僧亮曰。已歸未來身中三寶。進行趣極。名知
我也。我所者。法僧也。此四體一而義異。佛與
我義。義一而名殊也。寶亮曰。知我者。是我未
來性也。我所者。謂十地之行。是我所應行也。
若能如此知者。已是出世之人也
爾時迦葉復説偈言我今都不知歸依三寶處
 案。僧亮曰。已捨次第三歸。欲歸未來三寶。
而未來無兆。故不知所歸也。法瑤曰。三寶既
有眞有僞。今欲歸之。而作善業。但不知眞。者
之處也。僧宗曰。昔勸歸別。今勸歸同。二教相
乖。云何取信。故言不知所歸之處也。寶亮曰。
此下第五段。時衆既聞上説。心尚未解。故迦
葉今者。一往悉不肯受。何者。我昔所歸別體
三寶佛已不聽。次歸釋迦一體三寶。又言不
免有過。且釋迦一體三歸。有而無相也。衆生
聞無則執斷。聞有則執常。以是難立。今又令
捨歸我未來一體三寶而未來都無相貌。云
何可得立心而歸耶
云何當歸趣無上無所畏 案。僧亮曰。即
三寶也。寶亮曰。問意云。若爲歸三寶得趣無
上無畏之地耶
不知三寶處云何作無我 案。僧亮曰。若未
來眞我。觀三界無我者。可以歸也。若不能知
未來之我。而觀無我。何所歸耶。法瑤曰。三寶
即前我也。無我即前我所也。我所即善業也。
夫作善以求常住。要須識眞我。三寶以修其
業。則常住可得而就也。既不知者。居然不得
所作之善也。故曰。云何作無我也。僧宗曰。若
既不知眞實三寶處者。云何修無我勸行。厭
離生死。而起之耶。敬遺記曰。既不知眞寶三
寶。云何昔教。乃勸令修無我觀耶。寶亮曰。既
不知歸三寶。云何作無我觀。而修行也
云何歸佛者而得於安慰轉得無上利 案。
僧亮曰。佛能除畏。故言安慰也。法能斷疑。故
言自在。僧是福田。故曰無上之利。隨義配之。
上總此別也。法瑤曰。前推問三寶之處。今問
歸依之義也。歸佛得安慰。歸法得自在。歸僧
得上利。各擧一義耳。而歸三寶。皆有此義也。
僧宗曰。此二偈者。正是眞僞之疑也。今云何
歸佛者。爲昔歸勝。爲今歸勝耶。云何得自在
者。昔令歸法。具四非常。是不自在。今曰歸
法。具八自在。爲何教是實耶。歸僧無上利者。
昔令歸僧。取行法之人。今日之僧。取萬徳不
違之義。定何僧可依。轉我善業。得無上利耶。
寶亮曰。云何歸佛者。謂爲歸之方法也。歸法
歸僧。亦如此也
云何眞實説未來成佛道未來若不成云何歸
三寶 案。僧亮曰。佛是眞實説者。今可仰信
未來成佛也。然因能成果。具縛凡夫。未有其
因。未來必不即成。云何歸依未來三寶耶。法
瑤曰。此下三偈半。明因時。亦有三歸之義。若
知身中有三歸之義。歸而修善者。即果地三
歸者也。以此引物。修善勸發。及作善業之義。
義在於此耶。僧宗曰。此下六偈半。有無疑也。
佛上勸我。歸依自身未來佛性。由有性故。事
未在我。前兆難知。尋佛向語。爲是眞實。爲非
眞實也。未來若不成者。雖言成佛。理不必爾。
脱當不成。則爲徒生歸心也。寶亮曰。云何眞
實説者。願佛眞實説我未來成三寶之相也。
未來若不成者。若歸未來成佛心不立時。云
何名作歸依三寶耶
我今無預知當行次第依 案。僧宗曰。爲未
在我。難可預知。不及還歸昔教次第依也。寶
亮曰。明未來三寶。難可預知。今當謹依聖教。
是佛之説。悉次第而歸也
云何未懷妊而作生子想衆生業亦然
 案。僧亮曰。無因而計果。其事如是也。僧宗
曰。夫有子在胎。故稱之懷*妊。終期必在十
月也。若得十地無漏。可譬懷妊。今悠悠凡夫。
去果遼邈。未有信善。而説有果。事同都未懷
*妊。作生子想也。寶亮曰。下三行寄譬。以結
未來三歸之難。後餘二行。更請説眞歸也
如佛之所説愚者不能知祕*密之寶藏 
案。僧亮曰。若不知而歸。則不成歸。故久在生
死也。假名優婆塞者。三歸不成。豈是眞實
也。智秀曰。上來十行偈。第三章明今昔三寶。
旨深難曉也。迦葉現迷。故陳其不解。請佛重
釋也。初有三行半。申其即曰。於兩教並迷。謂
無我觀行。不得成就也。有兩意。初一行半。正
申不知歸依之相。及無我觀不成。次二行。擧
昔偏教。以反質也。云若今説是者。昔日何故
作是説耶。第二有五行偈。審佛眞實之説。用
資未來佛也。有兩意。初半行。正推求實説之
相。恐佛不即顯示。以此感佛意也。次四行半。
擧四失。以要佛必使示其相也。謂四失者。初
一行明若不審佛。則無未來可歸之過。上半
明若不審佛。則未來佛不成。云何有三寶可
歸耶。既無來佛可歸。即下半行結云。無有來
佛。爲歸心之境。可爲次第依也。若無依而説
有。理不可然。次三行半。廣顯其失也。第三有
一行半。請佛説也。始半行直請。次一行稱徳
而請也
迦葉汝當知我今當爲汝善開微*密藏令汝
疑得斷 案。僧宗曰。第三段也。先釋有無之
疑。次釋眞僞之疑也。佛性爲煩惱所隱稱藏。
除惑即見。故稱開也。寶亮曰。此下有四行半
偈。第六段。佛更重説未來歸依之勝相。初兩
偈。且許説而讃歎。次有兩偈。正辯眞歸。後半
偈。結今歸之眞勝也
今當至心聽汝於諸菩薩則與第七佛同其一
名號 案。僧亮曰。釋迦是第七佛也。謂汝之
未來法身與我同號。但時有差別。作如是名
耳。僧宗曰。賢劫中之第七佛也。非但名同。
十號亦等。若爾則來果孱然。疑則斷也。慧朗
曰。本起經注曰。釋迦爲能。文爲儒。義言能
儒。此美迦葉有弘法之功也
歸依於佛者眞名優婆塞終不更歸依其餘諸
天神 案。僧亮曰。釋歸佛義也。僧宗曰。此下
釋眞僞之疑也。言昔令汝歸別體三寶者。以
代邪歸。豈是實耶。終不更歸天神者。外道殺
生祠神。以求心願。令歸丈六。以代祠神之迷。
借近以接愚。非謂至極也。歸我來身一體三
寶。事無乖謬。豈畏有歸天神之慮耶
歸依於法者則離於殺害 案。僧宗曰。外道
九十五種。多以殺爲事。今使依十二部經。移
其心操也。寶亮曰。若金剛心後。體無非法。則
無俟於此依也
歸依聖僧者不求於外道如是歸三寶則得無
所畏 案。僧宗曰。秉正解。以示人善道也。爲
代此三邪。故説三歸。非爲理極也。寶亮曰。歸
佛果無爲之僧。便不畏有謬歸外道之失也。
智秀曰。凡四行半偈。詶所請也。有三意。第一
一行。許爲説也。第二一行。顯今説。爲美等迦
葉於釋迦也。第三兩偈半。顯推教意也
迦葉白佛言我亦歸三寶是名爲正路諸佛之
境界 案。僧亮曰。迦葉爲衆導之首。受解自
歸未來三寶。未來未現。現在成時。則功徳亦
等。故言亦也。正路者。三歸也。三歸是趣佛正
路也。僧宗曰。不但歸今日常住一體。亦歸昔
教別體三寶也。此下餘四行。第七段領解也。
智秀曰。迦葉自説。如理雙歸。初一行。如權而
歸。次三行。歸於今説。初一行。出今日可依法
體。次二行。以一行歎此法。一行結其歸心也」
三寶平等相常有大智性我性及佛性無二無
差別 案。僧亮曰。釋上亦歸義也。僧宗曰。擧
今日一體也。當來圓果。備有三義。無勝負故。
平等也。大智性者。不同孤滅也。無二者。深領
旨也
是道佛所讃正進安止處亦名正遍見故爲佛
所稱 案。僧亮曰。釋上正路也。僧宗曰。擧別
體三寶。明我亦不背也。名正遍見。言丈六
亦眞十號也
我亦趣善逝所讃無上道是最爲甘露諸有所
無有 案。僧亮曰。自説是眞歸也
爾時佛告迦葉菩薩則應分別有三歸依 
案。僧亮曰。上説自歸未來一體三寶。將廣上
所明。先非昔説也。昔日異體依他者。爲聲聞
耳。僧宗曰。今呵迦葉。乃*密斥凡夫也。寶亮
曰。此下第八段。佛還勸迦葉行也。迦葉既領
解於前佛。今更督厲時衆。故次有此文也。不
應如聲聞者。呵其第五段中。我今無預知。當
行次第依語也。若爲化生故。可説差別三寶
也。不然者。則唯一體耳
善男子菩薩應作如是思惟等爲衆生作歸
依故 案。僧亮曰。應立誓言與人作依止也。
寶亮曰。釋勸歸依未來自身一體三寶也
若欲尊重法身舍利起塔廟想禮拜供養 
案。僧宗曰。佛以智慧爲尊也。色身是智所依
處。所以得尊也。塔廟與色身不異也
如是衆生以我法身及諸智者而作佛事 
案。僧亮曰。生盲者。擧須依者也。寶亮曰。既
有慧眼應悟未解。開盲者之目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臨陣戰時如王王子大臣
亦爾 案。僧亮曰。爲菩薩欲破生死。爲依止
之譬也。僧宗曰。此答前問。云何得自在。云何
不自在耶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猛利決斷應如剛刀 
案。僧亮曰。即涅槃者。常樂我淨一也。自悟者
佛。爲上也。所悟者法。法爲次也。歸法者僧。
僧居下也。如彼梯橙者。度衆生故。有階級之
差別也。法瑤曰。此答難云。我今預知。當行
次第依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八十種好亦不可思
議 案。寶亮曰。第九段發勸時衆。憑己而用
心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九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
  廣論中道義 釋有無中道
釋實相中道 釋相續中道
釋佛性依持建立義 釋象牙雷時生花
百盲人治目譬 貧人見王子淨妙刀譬
如來性品之第三
爾時佛讃迦葉菩薩汝已成就深利智慧 
案。僧亮曰。第十段。佛還印可讃述也
我今當更善爲汝説入如來藏 案。僧亮曰。
已知歸處。正應修習以趣之也。此下廣辨得
失。以顯中道之行也。僧宗曰。此下大段第四
也。前開善業。辯昔教不説含識有性。則是有
倒善業不成。今依圓教。皆有眞性。此是正解
即善業也。理深難解。亟生誹謗。勸生信解。要
須善識來果之相也。雖復標心懸契。非行不
階。是故應修中道觀行也。此下辯中道。有十
別。第一有兩句。先定因果。即是略顯十道
體相也。第二明乖理爲倒。第三明如理爲解。
第四明如來知其偏發。能善療治。第五更復
擧理驗其所執。第六尋其起惑之根原也。乃
於如來所説偏教。廣生謬執。第七明非但直
於偏教之中。生無常倒。亦迷昔曰因果之
言。生二法想也。第八引般若經燈主品。相續
中道。第九寄乳酪譬。重顯中道之理。第十歎
教。言此經深隱。始是窮理也。寶亮曰。此下大
段中第三也。辯三種中道。正明作善業義也。
第一明理斷常有無中道。第二明實相中道。
第三辯相續中道也。就明離有無中道。有五
章。第一明失。第二明得。第三總爲得失作譬。
第四與佛作譬。第五勸行也。明失之中。初先
開二句且泛明天下失者之意。第二從若言
諸法。皆無有我以下。雙擧六行。正明失也。初
二句者。若計身有神我。即是常見。明如此之
人。終不離於苦也。或復有言。佛亦同有神我
之我。此第一句也。無我者。若謂此身。乃至濫
佛。盡是斷滅者。既倶是空法。雖行淨行。何所
獲耶。智秀曰辨不斷不常中道。有五意。第
一。從始訖無所利益。正明常住定中道之理
也。雖有而不在因中。然果非永無也。第二訖
要因斷常。明違上所説。則成二見。以爲失也。
第三訖遠離二邊。而説眞法。*辨安心在理。
修得中也。第四訖清淨佛性。常住不變。釋上
第二第三兩章。明所以有惑解之意也。第五
訖雖有去來。常住無變。誡勸學者也
若我住者即是常法修行淨行無所利益 
案。僧亮曰。先説理不可偏。欲顯偏者之失
也。所利益者。若一切無我。則修道無果。正
*辨偏者之失也。僧宗曰。不離苦者。若我在
陰。則與陰爲一。若我常者。苦亦應常。苦若常
者。永不應離。而今苦定可離得知常果不在
身中也。六卷云。若使有我。終不經苦。而要經
苦故。知無我也。無利益者。若終期滅者。則徒
修淨行也。寶亮曰。若計此身有神我者。即是
常見。此人終不離於苦也。亦復言佛同有神
我之我也。無利益者。若言此身該佛。盡是斷
滅者。既倶是空法。徒修淨行。何所益耶
若言諸法皆無有我亦復如是要因斷常 
案。僧亮曰。此辯偏執者之過也。如虫者。終不
離斷常也。僧宗曰。第二明乖理取相。起斷常
之執也。夫生死之中。雖云無我。而性理不亡。
神明由之。而不斷也。若計一切悉滅。則上乖
圓極。下乖因性。謂斷見也。若言有眞實之我。
住在生死之中。常而不滅者。即常見也。言一
切行無常者。上明我倒。此明常倒。下明苦樂
相對六句也。修一切法常墮常見。墮常見者。
欲明凡夫捨捉不定。有時計斷。有時計常。如
歩屈虫也
以是義故修餘法苦者遠離二邊而説眞法
 案。僧亮曰。以上偏見之失。分別異相也。僧
宗曰。此第三意。明如理故解也。所以言餘者。
若先説佛果。則餘生死未説。先説生死。亦如
是。寶亮曰。此五別之中。第二明得也。生死是
涅槃家餘。涅槃亦是生死家餘也。以得爲善
凡夫愚人於中無疑如羸病人服食蘇已氣力
輕便 案。僧亮曰。凡夫於中。猶尚無疑行道。
便易進趣佛果。況聖人乎。釋上義也。敬遺
記僧宗曰。疑是解津。既有重倒在心。何容知
疑耶。氣力輕便者。謂羸人不堪多蘇。躁動不
停。斷常不定。捉放易轉也。慧朗述僧宗曰。謂
凡夫聞已。即得無復疑也。如羸病者服蘇。氣
力得輕便。而鮮擧也。寶亮曰。無疑者。結上意
也。從如人服蘇已下。第三意。總擧得失作譬。
此服蘇之譬。明得失有也。謂智者得理。必有
利益。如病人服蘇。得氣力也。下以四大。譬失
者也
有無之法體性不定譬如四大其性不同各自
違反 案。僧亮曰。不定謂不偏也。涅槃實故。
名妙有也。生死虚故。名爲無也。因果相續。一
體之中。而有二相。不定者。此明法理不偏也。
寶亮曰。爲失者作譬也。將作譬故。先擧失者
所計斷常。計斷是無。計常是有。既是横計。所
以不定也。下引四大其性各異爲類。如計常

良醫善知隨其偏發清淨佛性常住不變 
案。僧亮曰。衆生煩惱偏發。如來應之。亦有偏
教斷其偏惑。令會中道。若聞偏説。謂佛性變
異也。僧宗曰。第四意也。醫即佛也。若常病
者。爲説偏教。若斷病者。爲説圓教。乃至三毒
不同。亦説三藥。以治之也。寶亮曰。第四與佛
作譬。如彼良醫善知病源。則應病消息也
若言者有知不應染 案。僧亮曰。後文有
證也。若定有佛性。是名染著。若定無佛性。是
名妄語也。僧宗曰。第五更擧理。以驗惑爲罪
也。謂生死有我者。計我之家。何以稱染耶。而
言染者。當知。邪&MT05807;不稱理也。寶亮曰。第五
教行人。離於執著也。云未來身一體三寶。不
應謂如質像之法。執著而取也
若言無者即是妄語 案。僧宗曰。若圓果之
上。無自在我者。聖人何故。字汝爲語耶。寶亮
曰。若言未來二頭三首。都無者。便是妄語也」
若言有者不應默然 案。僧亮曰。不應有聖
默然也。思益以諸法空。故名聖默然。此無對
句也。僧宗曰。若生死有我者。及撿問之時。何
故默然耶。寶亮曰。不應如犢子道人之所計
也。如此諸句。勸厲行人。應當推理。而會中道」
亦復不應戲論諍訟不解如來微密藏故
 案。僧亮曰。已説理中無偏偏執是諍。不偏
即了眞也。僧宗曰。一等四執。皆有過咎也。即
色之過。如僧伽也。離色之過。如衞世師也。計
一神我。不一不異。如犢子道人也。斷見外道。
計一切無。復與前反。皆諍訟也。但求了知者。
所執即耶。但當求實相理。豈可輕生執耶
若説於苦愚人便謂我身即有佛性種子 
案。僧亮曰。已辯得失。今重勸也。夫正因性常。
常則是樂也。敬遺記僧宗曰。此下第六。尋惑
源起倒所由也。不達偏教之旨。乃計一切苦
也。智者不爾。得教外之旨。不滯偏言也。法蓮
記僧宗曰。此下第八。迷偏教而起惑之源由
也。此中有三番。明人惑教也。第一惑偏教。第
二惑圓教。第三雙惑偏圓二教也。若説於苦。
愚人便謂。無常此第一惑。偏教上但言起惑。
未*辯起惑之始。今明惑起之根源也。若論次
第。應先惑圓教上也。數明此義。知邪計爲非。
今始惑偏教也。説一切苦。復不能知身有樂
性者。上句濫云。佛亦無常。此言未都無佛性
也。若無常無我空寂四句。皆是有爲也。解脱
是無爲也。無我是衆生空。空寂是法空也。我
身即有佛性種子者。衆生是正因。爲種子也」
若説無我凡夫當謂雖有去來常住無變
 案。僧亮曰。有爲因果。從顛倒起假名不實
也。如幻化者。從縁見也敬遺記僧宗曰。如淨
名經云。迦栴延於後廣宣其義。非直不達佛
地無苦。亦復不識苦之不生。是故致淨名訶
也初説苦。次説無常。次説無我。次説空不説
不淨也。法蓮記僧宗曰。如幻化者。大品經云。
設有一法。過於涅槃。我亦説之。如幻如夢。此
言都空。如八萬劫斷也。人中師子。雖有去來
者。覆相説故。言佛亦滅。而實法身眞不滅也」
若言無明因縁諸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 
案。僧亮曰。上以不分別爲失。此取因果定相。
著有爲故爲失。下以苦無常無我。顯著無爲
之失也。我與無我。性無有二者。此明第一義
中道。離有無二邊也。敬遺記僧宗曰。此第八
段。曾聞師説。指此名爲迷圓教而起惑也。就
文而撿。無灼然有異。乃隨人釋耳。但上已明
有無中道。然亦事須明顯相續中道。以其義
勢相渉故也。前三句。就有漏法中。明因果黒
白二法。通漏無漏。明因果也。凡夫聞因果之
言。便謂天隔。生二法之想。深達之者。體因果
之異故。不得言一。因果相關。不得言異也。法
蓮記僧宗曰。此第二番惑圓教也。聞説法身
是常。學地無常。凡夫執言。佛與衆生明無明
異。有爲無爲。各不相關也。偏教亦明十二因
縁。何以爲異。借以爲譬。於明無明。若不了
者況能善達圓教妙理耶。無明爲因。明則爲
果。下有爲無爲等句皆如是也。寶亮曰此下
第二重。明實相中道也。若直談昔教偏取生
死。空有爲實。若就今經爲語。乃識神明妙體。
眞如爲實。知金剛心已還。必是苦空無常。佛
果必是常樂我淨。若作如斯之解。便於兩邊。
皆得實義。成中道行。所以然者。生死體空。亦
從本來。無二無別。涅槃體如如。亦本來無相。
此是體。識諸法實相之理也。然此中所明。
唯斯一途。下所歴事。雖多。然其義要不復異
也。夫執相者。云因縁之法。有一定性。無明亦
有一定性也。兩物各不相關。是故佛言。實相
之理。彼此倶無也。智秀曰。此下明相續法上。
辯不異一段之中道也。有二意。第一説無二
性。即是實性。正顯不異。一假名義也。第
二從我與無我。性無有二。訖無有二相。第二
意。以理相深遠。恐聞不即解。乃引諸佛所讃。
及大品所明。我亦曾説假一之理。用證今説。
明其理甚實。不可不信也
若言應修一切法苦無二之性即是實性 
案。敬遺記僧宗曰。尋此語似迷圓教而起惑
也。説金剛已還。一切法樂聞此之言。謂天然
殊異。斯則迷滯相續假義之一邊也。若不依
此釋者。還就偏教起惑。正言偏教説一切苦。
謂祕藏亦苦。凡夫聞此生斷見。則念念生滅。
前滅後起。都不相關。頓乖相續不異之旨也。
法蓮記僧宗曰。第三番。人情有疑。謂二人惑
二教也。今明一人雙惑二教。乃結與一人也。
一切法者。是偏教也。凡夫謂二。是圓教也。亦
應如前。備有五句但言苦無我者。依無我觀。
兼得法空涅槃。亦空兼亦盡矣
我與無我性無有二汝應如是受持頂戴 
案。道生曰。因縁不得相離。因縁有故。學得成
佛。豈離無我而有我耶。僧宗曰。此第八正理
也。如智人所解。因果之相關也。寶亮曰。就昔
教之時。不作我無我。若就今教故不俟言也。
我者。據佛果。無我者。據生死。論實相之中。
則無別也
善男子汝亦應當堅持憶念説我無我無有
二相 案。道生曰。彼所明不二之義。亦如今
説也。敬遺記僧宗曰。第八段。引昔空教所説
中道以爲證也。彼燈主品中。明前炎後炎。倶
不能燋。燋亦不離前。後炎也。昔已久説。非獨
今明。重出謬情。非經不辯也。寶亮曰。第三重
明作善業也。就行人而*辨相續中道也。此我
無我不異上釋。然上之所明。據空無異邊也。
今於此中。談其相續邊也。轉此相續一行人
之語故。謂之我無我也。所以引般若經爲證。
相續義者。故如因成假義。若直一也。不名因
成。若各異也。亦不名因成。因成者。有能成所
成。能成是總也。今相續亦如此。直一亦不相
續。若直異。亦不相續。要是前法謝後法起。補
此曾有之處。假名中道相續語故。從因至果。
喩如五味之相續也。法蓮記僧宗曰。第九引
經爲證。然大品經。乃不説我無我義。説非初
心得。非離初心得。成無二之義也
如因乳生酪因酪得生蘇因熟蘇得醍醐 
案。道生曰。擧近事。以譬遠理也。僧亮曰。三
種中道。以因縁爲本。但證因縁餘者。自明先
説正因。如乳酪等法也。後破其横計。成因生
之義也。敬遺記僧宗曰。此下第九借譬。以顯
中道一異之旨也。先擧三關。此中不許從自
他生。許從乳生。此言未了。下因迦葉致難。有
無之義乃彰耳。法蓮記僧宗曰。第十借乳酪。
爲譬亦證成第八無二之旨。而因果相關也。
因乳生酪者。後因至果。理不得異。凡聖之
理。理相關也。智秀曰。第三次明因果中道。有
三番往復也。第一佛自説。第二迦葉難。第三
佛答。此下訖無有二相。第一意也
如是酪性爲從乳生乃至醍醐亦復如是 
案。道生曰。覈論理衷。要從縁生。非他非自
也。智秀曰。先開三種章門也
若從他生即是他作非是乳生若非乳生乳無
所爲 案。道生曰。非乳則無。豈從他耶。僧亮
曰。若水能生酪。乳復何爲。僧宗曰。即他作
者。離乳之外。其餘萬物皆稱他
若自生者不應相似定復不復餘處來也 
案。道生曰。苟能自生。何用必續相。似之後
耶。僧亮曰。若自生者。不應須乳也。若必續乳
而生。不能無因。非自力也。則不倶生者。以續
故不倶。若能自生。亦可倶也。不從餘處來者。
向以不倶。明不不自生。復似從餘處而來。續
彼後也。僧宗曰。此難有三重。一謂不應續乳。
二謂應與乳並。三謂應異處來也
當知乳中先有酪相 案。道生曰。不從他來。
又不自生。唯應乳出故。言先有其相也
甘味多故不能自變乃至醍醐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先有酪相者。先有甘也。不能自變
者。待醪乃能變多爲少。甘多爲乳。甘少爲酪。
故不一也。同是甘性。性不異故。是中道義。寶
亮曰。先有酪相者。因中説果。必有故言有也」
是牛食噉水草因縁其乳則有色味之異 
案。僧亮曰。廣以事證耳。寶亮曰。名肥膩者。
此爲行人作譬也。雪山喩五陰身。草譬因果
性六行理也。牛譬行人。若於涅槃因果佛性
中學。直向佛果。不經四趣
是諸衆生以明無明業因縁故生於二相 
案。道生曰。背明成無明故惑不二之相爲二
相耳。非本二也
若無明轉則變爲明亦復如是無有二相 
案。僧亮曰。衆生有心。知苦可厭。知樂可求。
不識苦故。名無明也。識則無明。之名轉也。是
則有明闇之異不一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乳中有酪是義云何
 案。僧亮曰。因縁中道離有無。諸佛上所説。
有中道義味。故有問也。僧宗曰。上擧三關。明
自他有過。許從乳生。理未可見。假作定有定
無之難。使中道之旨顯也
世尊若言乳中定有酪相何故乳中不生於
草 案。僧宗曰。百草之中。亦應有乳。如是乳
中。亦有草者。草爲因也。乳爲果也。若使因中
有果者。果中亦可有因。是則反覆有過也」
善男子不可定言乳中有酪亦不可説從他
而生 案。僧亮曰。甘時無醋。故非有。甘爲醋
因。故非無也。不從他生者。定由乳出。證因義
也。僧宗曰。佛自料簡。離二邊而得生酪也。
上已*簡不從自生。今不復釋也
若言乳中定有酪者乳中定有酪性 案。僧
宗曰。黄白恬醋。既不一一種。故知。乳時無
有酪也
若言乳中定無酪者不可説言乳中定無酪
性 案。僧宗曰。若使乳之無酪。如無菟角者。
何故能生於酪。而不生菟角也
若言是酪從他生者不可説言酪從他生 
案。僧宗曰。向就定有定無爲過。今復料*簡
從他生之爲失也。若從他生。水中何以不生
酪耶
善男子是牛食噉草因縁故血則變白 案。
僧宗曰。三關之過。上已具釋。今顯正義。非不
假縁。得有變義。此明資縁義也
草血滅已衆生福力離乳而有無有是處 
案。寶亮曰。草乳雖殊。而有相續。成一味之
義不得。執云天然爲異也
善男子明與無明亦復如是即成醍醐佛性
亦爾 案。僧宗曰。衆生有感果之力。果有酬
因之用。故能轉闇爲明也。乳之與酪。不得爲
二。衆生與佛。豈得爲二。始終相續。假説爲
一。正可得言從縁而生也
善男子衆生薄福不見是草即見佛性成無
上道 案。曇纖曰。從此下。答問云何諸菩薩。
能見難見性也。寶亮曰。佛性非是作法者。謂
正因佛性。非善惡所感。云何可造。故知。神明
之體。根本有此法性爲源。若無如斯天然之
質。神慮之本。其用應改。而其用常爾。當知
非始造也。若神明一向從業因縁之所稱起。
不以此爲體者。今云何言毒身之中。有妙藥
王。所謂佛性。非是作法耶。故知。據正因而爲
語也。若是果性。則毒身之中。理自無也。復不
應以果來依因。若以果來依因者。勝鬘經應
言。依生死故。有如來藏。而云依如來藏。有生
死。是名善説。不亦即此文乎。大海雖醎。亦有
上味者。微理可據也
譬如虚空震雷起雲能報佛恩眞佛弟子 
案。僧亮曰。虚空譬佛。雷譬涅槃經。牙譬衆
生。花譬見性也。謂佛性由經故見也。僧宗曰。
此第十結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甚奇世尊如汝所歎不違
我説 案。僧亮曰。答云何諸菩薩。能見難見
性。猶是長壽因也。上辯三歸因之始也。此一
答問是因之終也。法瑤曰。從若我住者。已來
至文字品。答此問也。上三歸中。明我性有佛
性。似如有神我之性。爲佛性也。是以今廣明
佛性。非有非無。離乎二邊。處於中道。無相可
執。若執則墮斷常二見也。其性玄妙。非二乘
所測。十住大士。猶尚暖昧。豈非難見耶。智
秀曰。此下答問有四番。第一敬歎佛性。佛即
述成。第二擧問請答。佛即答也。第三請求立
誓。佛即爲説也。第四迦葉設難。佛即答也。此
即第一敬歎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佛性者云何甚深難見
難入 案。智秀曰。此下第二。擧問請答也。歎
述已竟。更擧問也
佛言善男子如百盲人三指示之乃言少見
 案。僧亮曰。金錍譬諸經教。一指譬三乘諸
經。説三涅槃。實欲顯一常住涅槃。文隱義微。
譬一指也。二譬法花破二涅槃。一乘雖顯。常
我未明。譬二指也。三指者。譬今日佛性常樂
之説。即便少見者。見已居終也。終則感果
理彰。説已便見。始則事微難説。雖示不了。是
以經説十地菩薩。見終不見始也。僧宗曰。盲
人譬十地已還。生死者也。百者。蓋十數之極
耳。造醫者。善感聖也。寶亮曰。所問難見性
者。正因性也。今答中。乃明縁因者。正以得佛
果之日。方明識正因也。非唯果性難識。因性
亦難知也。下文言。十地知終不知始。是以問
在正因。答以縁因
善男子是大涅槃微妙經典如來既説即便
少見 案。法瑤曰。十住菩薩要聞涅槃。乃得
髣髴少見佛性。此下明雖聞涅槃。不能得正
信有兩已也。寶亮曰。就文求義。此實爲難。
云何行階。法雲猶不知有佛性。方須佛説。乃
得見耶。此謂住前卅心中。初十心者。名十住
也。第廿心。名爲十行。第卅心名十迴向。若使
菩薩。雖無量劫修行苦行。不聞涅槃經者。信
首五根。終不可立。信根立時。正第卅心也。此
行人者。要須佛説因果之性。方渉信首耳。如
向所論。十住菩薩。非是法雲明矣。言少見者。
聞佛説後。信慧漸明。故稱少見
是菩薩摩訶薩既得見已縁覺之人能得見
耶 案。寶亮曰。此下訖猶爲無我輪之所惑。
向明菩薩。説因果之性。得進首根立。登於
初也。至乎十地行滿之時。所離障薄。于時。
始復髣髴見性八自在我空也。雖觀此空。心
未淪怙。還入無我心中。以其情未決。故言爲
無我所惑耳。非是横計佛地。作無我爲惑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遠觀非諸聲聞縁覺所及
 案。寶亮曰。凡九譬。爲難見作譬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有衆生性皆説有我
 案。道生曰。問意。若唯佛是我。而難見者。
凡夫天隔不應生於我想。我想雖惑。要必有
由。若有由者。便非懸絶。云何而言十住菩薩。
乃髣髴耶。僧宗曰。理既深玄。名亦應貴。云何
世人。亦復自造常樂之名。傳之於世耶。智秀
曰。此下第四段。雖聞上説。猶未了故。凡夫
有我。以爲難也
佛言譬如二人共爲親友如是二人互相往
反 案。道生曰。彼此相益。有親友之義也。僧
亮曰。答意。謂雖復有由。而理自隔。如下譬
也。菩薩道尊。譬之王子。凡夫無徳。譬貧人
也。互相往反者。弟子受學。師有化功。彼此相
益之義也。法瑤曰。感往則應來者也。僧宗曰。
往反者。弘化之與所化之人。懷抱相得也。寶
亮曰。此譬大意。與前偸牛譬不異。正爲四依
人出世爲喩也。智秀曰。下有三階。第一顯佛
曾爲衆生。先説有我。縁盡捨化。理歸聖所也。
第二譬衆生於後謬執耶。我第三譬釋迦今
日出世。而弘化也。此下訖逃至他國。第一譬

是時貧人見是王子執持是刀逃至他國 
案。道生曰。所説眞我。能斷衆生斷見之惑。譬
之刀也。僧亮曰。眞我常住。謂之一也。自在可
悦。謂之好也。解則斷惑。喩之刀也。結習永
盡。謂淨明也。心中貧著者。眞我本以斷
爲用。而見則起貪明不了也。執持是刀者。謂
此眞理。唯菩薩能説也。逃至他國者。弘化未
畢。未應捨謂逃也去此而之彼。謂至他國
貧人於後寄宿他家即於眠中寱藝言刀刀
 案。僧亮曰。從師受解。所解之理。是其安
處。譬家也。師去失解。譬他家也。本因必發。
暫住不久。譬寄宿也。失解起惑。以譬眠也。
惑心説我。不由眞解。譬眠中之語也
傍人聞之收至王所時王即語汝言刀者可以
示我 案。道生曰。若以實爲實。乃成竊耳。以
不實爲實。然後知非也。應詰求其實義。爲索
示也。僧亮曰。菩薩既去。圓教亦隱。小乘以無
我爲化。偏教失中。譬謗也。違化得罪。譬收
也。必經斷事。譬至王所也。可以示我者。初果
已斷。示相之我。是其所了。今責求形色自在
之相也
是人具以上事答王欲得刀者實不可得 
案。道生曰。分裂詰求。實不可得也。僧亮曰。
忘現五陰。推不可得也
臣與王子素爲親厚不敢以手棠觸況當故
取 案。道生曰。若修得爲用。是故取耳。得非
修故。故名爲竊。僧亮曰。釋所以忘也。眼視譬
聞慧。手觸譬思慧。故取譬脩慧也。昔聞雖信。
意不思議。況起脩慧。而取耶。所以忘本解

王復問言卿所見刀我所見者如羖羊角 
案。道生曰。似而非也。一往所見。非實之謂
也。僧亮曰。羊角邪曲。而以爲正。麻米邪我。
凡夫持此。以起慢也
王聞是已欣然而笑 案。僧亮曰。有我是實。
而無我非果。是聲聞之憂。況無我無實。無我
是果理是可欣也
語言汝今隨意所至莫大愁怖 案。僧亮曰。
我是惑首。五道是&T051985;。非我見正不足致憂
我庫藏中都無是刀曾見如是刀不言已便
崩 案。僧亮曰。謂三藏經。是小乘法藏。眞是
佛説。無此我相。況於菩薩。聞此我也
尋立餘子紹繼王位 案。僧亮曰。第二果也」
復問群臣汝等曾於皆悉撿挍求索不得 
案。僧亮曰。始終皆作無我化也。法瑤曰。經教
所明。都無彼人所計之我。況菩薩邊聞所計
我耶。歴擧四王。求索不得刀者。明千聖雖異。
而經教是同。衆生萬品。而計我斯一也。次第
四王者。千聖相繼第四佛也
却後數時先逃王子從他國還歸其本土復得
爲王 案。僧亮曰。釋迦成佛
既登王位復問諸臣不見我刀眞實之相 
案。僧亮曰。登王位者。鹿野之説也。外道計
我。不同婆羅門計白。神刹利神赤。首陀神
黄。旃陀羅計神黒也。時王大笑者。雙樹之説。
眞實相也。法瑤曰。句明四佛皆同。今明未
來亦爾。略擧一耳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持淨妙刀逃至他國 
 案。智秀曰。合第一譬也
凡夫愚人説言一切如問刀相答似羊角 
 案。智秀曰。合第二譬
是諸凡夫次第相續當知即是菩薩相貌 
案。智秀曰。合第三譬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一
 文字品第十三
鳥喩品第十四
 
  釋十四音 釋鳥喩
明常無常六行不相離釋山頂見平地譬
文字品第十三
案。僧亮曰。此品答云何解滿字及與半字義。
廣上名字品也。上説雖聞契經。不知佛性。聞
涅槃經。知有佛性。十地聞説。猶尚髣髴。佛性
始終。皆由經説。問以顯之也。法瑤曰。上明佛
性難見。十住猶不明了。唯佛能見。是則佛性
之理滿足。以況滿字。非佛性者。皆非滿足。以
況半字。又況無常教爲半字。常教爲滿字也。
又惑之根本爲半字。一切善爲滿字也。僧宗
曰。上已廣因果。及廣流通。然以文理。合爲經
體。故此品廣文。鳥月二喩。廣理也。文理既
彰。於經無闕矣。智秀曰。前品中。迦葉云。常
我之名。不應爲凡夫所得。佛擧王子爲譬。明
常我之名。乃由佛有。是以迦葉。因致此問。若
常我之名。由佛有者。未知其餘名字。復因誰
有。所以言。云何解滿字。及半字所由也
佛復告迦葉所有種種異論皆是佛説非外
道説 案。道生曰。因上所言。凡夫所謂我者。
本出於佛。今明外道所説。亦皆如是。然則文
字語言當。理者是佛。乖則凡夫。於佛皆成眞
實。於凡皆成俗諦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然後能知是法非法
 案。僧宗曰。明非但常名。爲外道所竊。凡是
一切記論。有益之言。皆從佛出也。傳云。十四
是字。後者名音。字與音合。名爲滿也。十四未
滿。爲半也。音字合故。有記論也。陰者有爲。
實法無爲也。智秀曰。此品有七段。第一正答
問。第二列出十四音。第三約四音結成字義。
第四明音所以得有差別。有十四音也。第五
明滿字半字昇降相。第六明知不知相。第七
導領勸旨。佛即述也。此第一段有三翻。第
一佛先唱文字。皆是佛説。第二迦葉請釋根
本。第三佛廣説字之本義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即是如來金剛之身 
案。道生曰。彼之字義。名曰不盡。而指法身。
今先據涅槃爲端也。僧亮曰。其義云何者。問
其字體。亦問字義也。有十四音。此答字體也。
傳云。胡本言字。不言音。譯人誤也。名涅槃
者。此答字義也。佛説字意。本爲涅槃。息有爲
之苦。説字之義也。常故不流者。釋音也。涅槃
不爲生滅所遷流也。僧宗曰。傳譯云。十四音
者。爲天下音之本也。如善用宮商。於十四音
中。隨宜制語。是故爲一切字本也。此中但有
十二字。餘二字零落不傳。相承云。悉曇二字
是也。智秀曰。此下第二段也。十四音。從惡阿
有十二。合則爲六也。從迦佉以下。有二十五
音。以五爲一。合則成五也。并前爲十一音也。
後有九音。耶羅等合三爲一。復得成三。并爲
十四也。彼此不同。風俗有異信之譯人耳 
是十四音名曰字本最爲殊勝是故名痾 
案。僧亮曰。言十四音。而所別十二者。瑞應
經云。書缺二字。以此爲證也。寶亮曰。若就此
文而斷。正應用涅槃爲二字。然相傳不取。未
詳所以也
迦者於諸衆生起大慈悲大般涅槃是故名
摩 案。僧宗曰。三十八音。從十四音出。但就
三十八中。前二十五音。是次第從舌本聲。次
至舌端。次齒。次脣。從第二十六至第三十。此
是超越不定。下有八字。皆表長短超聲之相。
半字爲字本者。義生此也。夫致教之體要先
半而後漏。此是前後次第根本耳。迦呿此五
字。是舌本音也。遮車此五字。舌中音也。吒他
此五字。舌端音也。多他此五字。是舌齒音也。
波頗此五字。是脣音也。耶羅和此五字。是超
聲也。下八字。皆是縮張含吐之異也。曇纖曰。
此二十五字。皆前十二字中出下去諸字。皆
不從出也
耶者是諸菩薩在在處處有父母妻子是故
名羅 案。智秀曰。十四音。訖此也。此中九
字。爲三音也
魯流盧樓如是四字以是故名魯流盧樓 
案。僧亮曰。向來諸字。當字表義。今此四字
共表四義。四義者。謂三寶對法。三寶以善對
惡也。對法者。以惡對惡。如調達三逆。種種爲
惡。越制戒因縁。未來惡也。智秀曰。第三段。
結成字義也。正是以音表旨。故目此音爲字
也。字有滿半者。以十四音。用表圓理。目爲滿
字。表未圓理。謂之半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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