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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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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徳遠振一切。惡心見喜恐怖見安。七十一
世尊音聲不高不下。隨衆生意和悦與言。
七十二世尊能隨諸有情類言音意樂而爲
説法。七十三世尊一音演説正法。隨有情
類各令得解。七十四世尊説法咸依次第。
必有因縁言無不善。七十五世尊等觀諸
有情類。讃善毀惡而不愛憎。七十六世尊
所爲先觀後作軌範具足令識善淨。七十
七世尊相好一切有情無能觀盡。七十八世
尊頂骨堅實圓滿。七十九世尊顏容常少不
老好巡舊處。八十世尊手足及胸臆前倶有
吉祥喜旋徳相。文同綺畫色類丹珠。善現。
是名八十隨好。但經結次後云是爲一二
等。今迴次在前意不欲。具如經文耳。若
瑜伽説與上有異。今當更説。論云。如來八
十種好。謂手足具二十指。及以節爪並皆殊
妙。是即名爲一十種隨好兩手兩足表裏
八處手四足四並皆殊妙是即名爲八種
隨好。兩踝膝股六處殊妙是名爲六種隨好。
兩臂肘腕六處殊妙是即名爲六種隨好。腰
膝殊妙各一隨好兩核殊妙爲二隨好。陰藏
殊妙爲一隨好。兩臀殊妙爲二隨好。腕臚臍
三並皆殊妙各一隨好兩脇腋乳並皆殊妙
爲六隨好。腹胸項脊各一隨好。如是所説
除頸已上於下身分六十隨好。上下齒勢
並皆殊妙爲二隨好其齒勇出行列猶如
華鬘故名勢也
&T066606;
殊妙爲一隨好。兩脣眷屬並皆殊妙爲二
隨好。頤蓋圓滿爲一隨好。兩頬圓滿善安其
所爲二隨好。兩目眷屬並皆殊妙爲二隨好。
兩眉殊妙爲二隨好。其鼻二孔並皆殊妙爲
二隨好。其額殊妙爲一隨好。角鬢兩耳並皆
殊妙爲四隨好。頭髮殊妙爲一隨好。如是所
説從頸已上二十隨好總合説爲八十隨好。
若依無上依經亦有八十。與大般若大同
恐繁不引。然釋此相好瑜伽之中乃有二
門。一列名。二辨釋。初中上瑜伽但列名而已。
二辨釋中論更有五門。一相好起位。二相好
之因。三相好位差。四相好廢立。五相好優劣。
初起位者。論云。如是諸相及諸隨好。若諸菩
薩入淨勝意樂地時。以得異熟從此已上
諸相隨好。展轉獲得殊勝清淨。二明因者。
大同涅槃前疏已引。三位差別者。論云。當
知如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好菩薩在種性地。
唯有種子依身而住。菩薩若在勝解行地。
始能修彼能得方便。若在清淨増上意樂地
中乃名爲得。若在諸餘上地。如是相好轉
勝清淨。若在如來到究竟地。當知相好善淨
無上。四廢立者。論云。如是諸相是有色故劣
中勝品諸有清淨易了知故。餘有一切不共
佛法。皆得名爲大丈夫相。唯立此爲大丈
夫相。又即如是三十二種大丈夫相。由所依
性爲任持故。釋曰。此三十二。與餘功徳
爲所依故。偏得立名餘不得名。下辨好論
云。由極殊妙令端嚴故説名隨好。五優劣
者。至隨好品當廣分別。疏。普見一切
生正覺等者。等有二義。一等下文云乃至
普見一切衆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
無何等性。所謂無相性無盡性無生性無
滅性等。二等取次下經文佛子菩薩應知
如來身一毛孔中。有一切衆生數等。諸佛身
亦即身藏之義。上則普含衆生。此則但含諸
佛。上全身含。今是一毛含。遍法界毛當知亦
爾故身爲藏。疏。藏即名堅者。此即十地初
釋金剛藏論文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如不思議品十種勇健法中第一法説
者。經云。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命不可斷。
乃至云八部天龍盡其勢力雨大金剛山。
如須彌山及鐵圍山。遍於三千大千世界。一
時倶下不能令佛心有驚怖。乃至一毛亦
不搖動。疏。具那羅延支節大力者。即涅槃
北經第十一。南本第十現病品。因佛現臥迦
葉怪問。如來已離病惱何故倚臥。便校量
佛力云。如十小牛力不如一大牛力。十大
牛力不如一青牛力。十青牛力不如一凡象
力。十凡象力不如一野象力。次四牙象。次雪
山白象。次香山象。次青象。次黄象。次赤象。
次白象。次山象。次優鉢羅象。次芬陀利象。次
一力士。次鉢健提。次八臂那羅延。次十住菩
薩一節之力。皆前前之十不及後後之一。
如前六種故知佛力不可思議。疏。智論十六
如毒龍等者。論云。問曰。已知尸羅相。云何波
羅蜜。答曰。有人言。菩薩持戒寧自失身
不毀小戒是爲尸羅波羅蜜。如上蘇陀摩
王經中所説。不惜身命以全禁戒。如菩薩
本身曾作大力毒龍。若衆生在前身力弱者
眼視便死。身力強者氣往而死。是龍曾受一
日禁戒。出家求靜入林樹間。思惟坐久疲懈
而睡。龍法睡時復形如蛇。身有文綵七寶
雜色。獵者見之驚喜言曰。此希有難得之
皮。獻上國王以爲服飾。不亦宜乎。便以
杖按其頭以刀剥皮龍自念言。我力如
意。傾覆此國其如反掌。此人小物豈能困。
我今以持戒故不計此身。當從佛語於
是自忍。眠目不視閉氣不息。憐愍此人
爲持戒故。一心受剥不生悔意。既以失皮
赤肉在地。時日大熱宛轉土中欲趣大水。
見諸小蟲來食其身肉。爲持戒故不復
敢動。自思惟言。我今此身。以施諸蟲爲佛
道故。今以肉施以充其身。後成佛時。當以
法施以益其心。如是誓已。身乾命終即生
第二忉利天上。爾時毒龍即今我身釋迦牟
尼佛是。是時獵者提婆達多等六師是也。諸
小蟲輩釋迦牟尼佛初轉法輪八萬諸天得道
者是。菩薩護戒不惜身命。決定不悔其事
如是。名尸羅波羅蜜。釋曰。雖本明戒正是
施皮耳。及菩薩本縁經亦有此縁。其事更
廣。先爲大龍有大勢力。或化身爲人
與諸龍女共相娯樂。至毘陀山幽邃之處。
金翅欲食。欲來諸山。碎壞泉池令其枯涸。
諸龍龍女化爲女人來附此龍。龍爲金翅。
説慈心法令反本宮。後爲諸龍説慈心
法亦令行慈。後捨諠就靜。山間齋戒。多日
困乏暫臥止息。遂遇惡人餘同上智論。疏
及菩薩本縁集經第四等者。經云。菩薩過
去墮畜生中而爲鹿身。兩脇金色脊似瑠
璃。餘處雜厠種種難名。髀如硨磲。角如金
精。其身莊嚴如七寶藏。身色光焔如日初出。
諸天敬重爲立名字名金色鹿。善解人語。
爲諸群鹿宣説正法爲大利益。下取意略
引。至一河邊暴水泛溢損壞樹岸。見一溺
人投身救之。其人得濟白鹿王言。君即是
我再生父母。何以報徳。鹿王言。我無所須。
以身皮妙常恐人見。當默汝言知恩之人
具多功徳。不知恩者即受苦報。此人背
恩還白王知。王即命駕令此溺人引至鹿
所。鹿王正睡有烏啄耳覺已瞻望見王兵已
近。乃安撫群鹿云。王爲我來汝勿驚怖。尋
至王所溺者指言此是鹿王兩手墜落。王
見是事下馬詣鹿。鹿却慰王勿令驚怖。
我施一切衆生無畏。王遂讃言。汝雖獸身
非實畜也。王語鹿言。既施一切衆生無畏。
何爲令此溺人兩手墮落。鹿王答言。如人
犯官重法自招其咎。此人自作自受非我
使然。王便長跪叉手白鹿。我從今日長相
歸依。鹿白王言。若能爾者。願賜此人無畏
如赤子想。此人必墮地獄故可憐愍。王
益稱敬願長爲弟子。普施諸鹿令得無
畏。勅令國内不許遊獵殺害衆生。廣如
彼説。更有九色鹿經事縁一同。但云九色。
又王夫人夜夢託病。王爲求之許分半國。
溺人貪利見王言知鹿處當即面癩。後結
會。鹿即我身是。王即父王。夫人即先陀利。烏
即阿難。溺人即調達。餘皆同也。釋曰金色義
同非正捨皮。云大例相似。疏願中相好皮
者。金色等者。相謂三十二相中第十五身皮
金色。好者八十種好中第十六。世尊身皮潤
滑柔軟光悦鮮淨。塵垢不著故。疏纖長者。
量等者直就事説。若約相好纖長是相即
三十二中第三相。圓傭是第二好。赤銅是第
一好。能攝者持法界故亦第五十三好。
隨好者總指。由此一句別詺文爲力爲色
等。亦瑜伽二十指皆殊妙爲二十隨好也。齊
等者不參差。即第三隨好。云各等無差。輪相
等即第八十隨好。上説八十世尊手足。及胸
臆前倶有吉祥喜旋徳相。文同綺畫。色類
丹珠。裏面皆有。本那伽吒者。此云滿瓶。塞
縛悉底迦。此云有樂。故云圓滿之言應言滿
瓶。右旋之言應云有樂。其右旋梵云難提迦
物多。故若準觀佛三昧海經者。即第一經觀
相品。疏赤銅者。即是小相好。即第一隨好。
*言事爪則不染塵垢者。亦第一好。又第一
好。云一世尊指爪狹長薄潤光潔鮮淨。如赤
銅色。故具此二疏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
即龍樹讃般若。至勝熱處當廣引釋。疏四
十一求法入火者三地有文。又賢愚經云。又
復世尊過去久遠無量阿僧祇劫。此閻浮提
有大國王。名曰梵天王。有太子名曰曇
摩鉗。好樂正法四方求法。周遍不獲愁悶
懊惱。帝釋化爲婆羅門。來詣王所。王請就
座爲説妙法。婆羅門言。學之甚難。云何便
説。太子審問。答言。若能作大火坑令深十
丈滿中熾火。自投於中爲供養者。吾乃與
法。太子如教群臣諫喩令愍我等。婆羅門
曰。吾不相逼。若不爾者。吾不説法。王知
意定令使乘八千里象。宣告一切太子
是却後七日求法入火。諸小王等遠近皆集
悲哀勸喩。太子告言。我於久遠生死之中喪
身無數。人中爲貪更相殘害。天上壽盡失
欲憂苦。地獄之中火燒湯煮等。受無量苦
未曾爲法。吾今以此臭穢之身爲法供養。
云何止我將欲投火。先請説法。婆羅門爲
説偈云。常行於慈心。除去恚害想。大悲愍
衆生。矜傷爲雨涙。修行於大喜。同已所得
法。救護以道意。乃應菩薩行。聞説法已便
投火坑。帝釋并梵天王。各執一手而歎之
言。一切生類頼太子安。何爲投火喪他父
母。太子答言。爲無上道不惜身命。纔投於
火火變華池。太子安然坐連華臺。諸天雨
華沒至于膝。爾時梵天王者淨飯王是。疏
如香城粉骨雪嶺忘躯者。下句即涅槃。上
句即大般若。大般若文廣。今依大品二十
七略引經云。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求
般若者。當如薩陀波崙。此云常啼。欲求
般若不惜身命。聞空中聲。汝但東行莫憚
勞苦。即當得聞。菩薩聞已作是念言。令我
東行何時何處當聞般若。即住立啼泣經
于七日。空中有佛即語之言。從此東行五
百由旬有城名衆香。彼有菩薩名曇無竭。
此云法尚。日中三時宣説般若波羅蜜。心念
欲往即得無量三昧法門。諸佛慰喩忽然不
現。欲見法尚自念貧無以何供養。遂欲賣
身。中路有城。以魔蔽故。並無人聞賣身
之聲。唯有城中長者女聞。帝釋化爲婆羅
云。不要於人。唯要人血髓用祀天
神。菩薩遂刺左臂出血。割右髀肉。復當破
骨出髓。時長者女樓上遙見下問其故。答
云。我欲供養法尚求聞般若。女遂止之。
許供所須。與共同往。帝釋即時復天身云。
我相試耳。欲求何願。答云。與我無上菩提。
帝釋言。是佛境界非我所能。更何所求。答
云。乞令其身如故。帝釋許之。平復如故。
釋曰。此即粉骨。言香城者。彼衆香城七重。
欲往彼故。又至彼城刺血灑地故。言雪
嶺忘躯者。即涅槃第十四聖行品明。世尊昔
在雪山。修行爲求菩提。帝釋化爲羅刹。
去其不遠遂説半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
法。菩薩忽聞攬髮擧視。遂見羅刹。初疑其
人。若聞此偈不合受此可畏之身。又思或
於過去佛所曾聞。尋往問言汝於何處得
是過去離怖畏者所説半偈。何處得此半如
珠羅刹言曰。我饑讇言。菩薩請言。汝所
説者義味不盡。爲我説終。我當終身爲汝
弟子供給所須。又言。我今饑苦終不能説。
菩薩問言。汝須何食。羅刹答言。我所飮者。
唯人熱血。我所食者唯人暖肉。我飛行處處
而不能得。菩薩請言。但爲我説。我聞偈已
以身奉施羅刹又言。誰當信汝。菩薩答言。
釋提桓因大梵天王得他心者。諸佛菩薩以
爲證明。次脱衣服以敷高座。羅刹坐已爲
説餘半偈云生滅滅已。寂滅爲樂。羅刹又
言。偈已説竟。當施我身。菩薩是時深思此
義。若石若壁若樹若道。書寫此偈後昇
投身而下。未至於地。虚空之中發種種聲
稱歎菩薩。上至阿迦尼吒。天釋復本身接
之安置平地。稱讃善哉。眞是菩薩必成正
覺。願見濟度禮足而去。因此乃超彌勒菩
薩十二劫在先成佛。言其類非一者。如菩
薩本縁經説。虔闍那梨王愛樂正法廣召賢
達。有婆羅門應召而至。令王剜身千燈
經停七日。廣集眷屬遂剜千燈燈如錢
大。添滿油竟請説偈法。婆羅門説偈言。常
者皆盡。高者亦墮。合會有離。生必有死。聞
竟然燈。又發願言。願成菩提然大法燈
光明照於一切。帝釋問云。得無悔耶。答
言。不悔。若不虚者平復如故。言畢平復。賢
愚經第一。亦有此縁。名虔闍婆梨。又有釘
身千道。涅槃二十七亦有賣身重法之縁。
恐繁不引。八十經中普賢菩薩自説求法因
縁。第三地中亦説求法内外無悋。疏倶舍
論説。昔有黄門救五百牛毀形之事等者。
與西域記第一全同。彼云。是屈支國舊曰
龜茲國。大城西門外路之左右各立佛像。
高九十餘尺。五年修設一大會。西北渡河
至阿奢理貳伽藍。唐言奇特。相傳云。昔時
此國先王崇敬三寶。將欲遊方觀禮聖跡
乃命母弟攝知留事。其弟受命竊自割勢
防未萌也。封之金函持以上王。王曰。斯何
謂也。對曰。駕迴之日乃可開發即付執事。
隨軍掌護王之還也。果有搆禍者。白王。
王命監國婬亂後宮。王聞震怒欲置嚴刑。
弟曰。不敢逃責願開金函。王遂發而視之。
乃斷勢也。曰斯何異物。欲何發明。對曰。王昔
遊方命知留事。懼有讒禍割勢自明。今果
有徴願垂照鑒。王深敬異情愛彌隆。出入
後庭無所禁礙。王勅弟於後行遂遇一夫
五百牛欲事刑腐。見而懷念引類増
懷。我今形虧豈非宿業。即以財寶贖此群
牛。以慈善力男形漸具。以形具故遂不入
宮。王怪而問之。乃陳其始末。王以爲奇特
也。遂建伽藍。或旌美跡傳芳後葉從此
立名。疏四如説修行者。此下餘經云。善男
子。若男若女具足四法謂名丈夫若有男
子無此四法。即不得名爲丈夫也。何以
故。身雖丈夫行同畜生。如來調伏若男若
女。是故佛號調御丈夫。疏又四相品即南經。
北經即如來性品卷當第四。言四相者。一
者自正。二正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
因縁義。前亦已引。意云。自正者。明信三寶
常住不移。寧以利刀割斷其舌。終不説言
如來法僧是無常也。二正他者。意云。隨機
受法智小堪説無常等。智大堪化乃可
具説常無常等。三能隨問答者。意云。善知
如來制聽之意隨問而説。如有問言。云何
不施一錢得大施名。佛言不食酒肉施
以酒肉。不飾香華施以香華。無費一毫
施名流布。迦葉因言。食肉之人不應受施。
便爲廣説斷肉之制。昔開三種乃爲漸損
其貪耳。四善解因縁義者。意云。知佛有何
因縁初不説深法不廣制戒。後方説之。
知未堪聞故先未説。未有過失故不廣
制。隨過補之。然此四相將爲衆生聞大
涅槃。爲能開徳通是利他。若別説者。初一自
利。自行非邪故名爲正。後三利他。令離邪
過故名正他。此一正是利他行體。後二化
徳能隨問答。明知法業自在隨問巧答。四
達根性善知隨機授化因縁上説就能開
以説。若就所開四者。經云。復次自正者。
所謂得是大般涅槃。正他者。我爲比丘説。
言如來常存不變。隨問答者。迦葉因汝問
故。得廣爲菩薩摩訶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説是甚深微妙義理。因縁義者。聲聞
縁覺不解如是甚深之義。不聞伊字三點
而成解脱涅槃。摩訶般若成祕蜜藏。我今於
此闡揚分別。爲諸聲聞開發慧眼等。餘廣
如彼經。此中但取知其四事名丈夫耳。疏。
雖是女人下。亦是涅槃第九經末。前廣説女
人之過竟。便云。善男子。以是義故。諸善男
子善女人等。聽是大乘大般涅槃經。常應
呵責女人之相求於男子。何以故。是大乘
經典有丈夫相。所謂佛性。若人不知是佛
性者則無男相。所以者何。不能自知有
佛性故。若有不能知佛性者。我説是等
名爲女人。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説是人
爲丈夫相。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
當知是等即是男子。釋曰。此文證宗五性
者都非丈夫。若具四徳不揀男女即丈夫
矣。疏然七丈夫總有多説者。疏出其五。一
依瑜伽七丈夫。即八異熟中除財位果以
屬外故。八異熟義即當瑜伽第三十六。此
迴向初已具引竟。淨行品中亦以略出。疏。
依小乘七賢聖者。如倶舍賢聖品。離世間
亦出七善知。如梵行品已引。疏。於施行中
略列諸田。下疏文有三。初隨難略釋。二料
揀諸田。三總結經意。今初。言別人者。
資財人者。即不思議境界經。普賢菩薩云。又
復菩薩爲護三昧隨法施時不揀福田。怨
親善惡持戒破戒富貴貧窮。又復思惟。施
於富者雖無所用。然我自應修習施行。釋
曰。即有財爲別人也疏於中佛塔下。第二
料揀諸田有四。一總立五田。謂恩敬徳悲
苦。二若敬田有病下。辨其兼通。言智論
十四者。論云。復次三事因縁生檀。一者信
心清淨。二者財物。三者福田。心有三種。若
憐愍。若恭敬。若憐愍恭敬。施貧窮下賤及諸
畜生。是憐愍施。佛及諸法身菩薩等。是爲
恭敬施。若施諸老病貧窮阿羅漢辟支佛。是
爲恭敬憐愍施。釋曰。論唯此三句。今有非
恭敬非憐愍。即上別人。三總收爲二者。謂
悲田攝苦。敬田攝恩徳。四然此二田下。
彰其優劣。於中有二。一以二田對辨。二唯
就敬田以明。前中三。一約智。二約境。三約
悲。亦是三約心。二約境。初融心境故云
以理御心。今初。成上以理御心。則心無二。
況就於境而有分別。即淨名第一善徳長者
子章中。長者子自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
一切沙門婆羅門。及諸外道貧窮下賤孤獨
乞人。期滿七日。時維摩詰入會訶之云。當
爲法施之會。何用是財施會爲。問曰。何謂
法施之會。答云。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
供養一切衆生。是名法施之會。後廣爲説
法施。長者子發心解身瓔珞價直百千上
之。不肯取。再請受之。分作二分。一分施
此會中一最下乞人。持一分奉彼難勝如來
一切衆會皆見光明國土難勝如來。又見瓔
珞在彼佛上變成四柱寶臺。四面嚴飾分明
不相障蔽。時維摩詰現神變已。復作是言。
若施主等心施一最下乞人。猶如如來福田
之相。無所分別等于大悲不求果報。是
則名爲具足法施。釋曰。既云無所分別。即
以理御心。等于大悲亦同體悲矣。又云施
主等心施時以理御心也。疏若直就境下。
第二約境敬勝。言校量功徳經者。經云。施
畜生得百倍福。施外道得千倍福等。前已
引竟。又甚希有經云。以七寶等供滿四洲
四果聖人。及滅度後廣起塔廟。不如造&MT05231;
麥等佛塔功徳。乃至算數譬喩非比。釋曰。
此即四果尚不及佛。明敬田勝也。疏若就
於心下。第三約悲心説。然探玄記引像法
決疑經中。乃至施佛菩薩聲聞衆生。不如
有人施畜生一口飯食等。此是僞經。故疏
不引。但取親引於悲。悲是菩薩根故。悲爲
菩薩體故。若無大悲非菩薩。故淨名亦云
等于大悲。故從敬則田強而悲心弱下。即
羅什法師釋淨名等于大悲之言。而叡公不
許。但以心等故。等即前第一義耳。今取雙
成後二。故云各有其美。疏若等是敬田下。
第二但就敬中以論優劣。以恩徳田皆敬
田故。於中三。一敬恩分別。二若同是恩下。
恩中道俗分別。如舍利弗請問經者。經唯一
卷。問云。何故如來説父母恩大不可報。又
言師僧之恩不可量。其誰爲最。佛言。夫在
家者孝事父母。在於膝下莫以報生長養
育等。以生育恩深故言大也。若從師學開
發知見。此恩大也。夫出家者。捨其父母生死
之家。入法門中受微妙法。是師之力也。生
長法身出功徳財。養智慧命。功莫大也。追
其所生乃次之耳。釋曰。若據經意。前疏順
前意各自爲重。以二相望則出家爲勝故。
言或約生色身等則優劣可知。即順經
意也。三等是徳田下。就徳田中普別分別。
引梵網經。即菩薩戒云。若佛子有出家菩薩
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
時。應入僧坊問知事人。今欲次第請者。
即得十方賢聖之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
及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者。
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
別請者犯輕垢罪。疏又由主財田等者。倶舍
論云。由主財田異故施果差別。此即約分
別門。就於三輪皆具優劣。主謂重心輕心
等。財謂好物惡物等。田謂若敬若悲等。疏然
今此中下。第三結示經旨。三事即三輪。廣即
約事。深即約理。融有二義。一融上事理。
二以理融事。重重無盡。疏義多如此反騰
前辭者。即五失本中之一。如初會説。疏須達
拏者。此云善愛。或云好愛。經唯一卷。説事
甚廣。今當略引。阿難請問。佛説過去不可説
劫有一大國。名爲葉波。王號濕波。無子祷
神。後乃有子。内外歡喜。號須大拏。年十五
六無藝不通。納妃名曼垣。生一男一女。太
子廣行惠施。施王敵國行蓮華白象與其
怨國。大臣瞋懼白王。擯太子於檀特山。太
子出門一切皆施。無揀車馬亦爲他乞。太
子負男。其妃抱女。至其山所。山有道人
名阿蘭陀。太子遂問道人。云何可居止。答
云。山是福地無處不可。乃造草庵而居有
拘留國十二醜婆羅門。年四十方娶妻。妻令
求奴婢。聞太子好施去山六千里而來求
乞。初遇獵師欲殺之。云王遣迎太子獵
遂放之。見太子乞子。太子自縛以施之。其
母不在。母目瞤動左手復痒。恐子不安遽
歸三問。太子不應。復問。方答云。我已施訖。
其妻悶絶良久乃甦放聲大哭。太子言。汝
憶過去提和竭佛時。我爲婆羅門子。汝爲女
賣華。我以五百金錢買汝五華。汝寄二華
以上於佛。願爲我妻。我時要汝莫違我意。
汝答可爾。今何亂我善施心。帝釋知其心
堅。復化爲婆羅門。亦十二醜。就其乞妻太
子即施却來寄太子所。太子怪問。方答云。
我是天帝。故來相試。遂復天身令其求願。
妻有三願。一願賣我子還至本國。二願我
子不至饑苦。三願我及太子早還本國。帝
釋曰如汝所願。太子發願言。願一切衆生皆
得度脱生老病死之苦。帝釋歎言。大哉是願。
非我所能。更求何願。又願言。今且願得大
富常行布施。又願國王大臣皆思見我。帝
釋言。如意。婆羅門將子歸。婦瞋何用王種
別求奴婢。遂外國賣子。帝釋誘引無有買
者。遂至本國。國人識之。白王。王欲抱之。
啼不肯就。問賣男人。先言男銀錢一千特
牛百頭。女銀錢二千牸牛二百。王問。何以女
貴男賤。答言。王之後宮與王無親。出自微賤
而受榮寵。王唯一子。逐之深山。曾不眷念。
明知女貴男賤。王遂令人追太子還。付以寶
藏恣其布施。遂得成佛。父即淨飯。母即摩
耶。妃即瞿夷。男即羅睺。女即現羅。復成利
母。婆羅門即調達。妻即旃遮那摩。山上道人
即目連。獵師即阿難。疏現莊嚴王如大莊嚴
經。疏又菩薩本縁經。説一切持王施二子
者。經有三卷。今當第一一半向後至第二
卷一半向前。然其縁起全似須大拏。但彼施
一男一女。此施二子皆男。又加乞眼。略無
王請歸。餘多同也。更復略引一切持王好施。
施王白象行蓮華上力能敵國。國人大臣皆
悉恐懼。又慮敵國來侵。遂令擯王子於雪
山。山中施二子與醜婆羅門。婆羅門賣之
至本國。祖王驚歎。後帝釋化爲婆羅門乞
妻。王子施之。便云。汝妻端正。恐爲賊劫。且
寄於汝。我要當取。王子聞已默然受之。復
化婆羅門從之乞眼。王子欲挑。復止之云。
我今未用。且寄汝處。我要當取。王子云我
云何受二種寄付。釋知心堅還復天身云。
妻及目二物是我所有。今且寄汝勿復施
人飛空而去。雨華稱讃必證菩提。疏然所
化實下。第二料揀。言如賢愚經毘沙門
等者。即第一經因梵王請佛説法。佛辭衆
生垢蔽不如速滅。梵王遂引昔縁勸佛。昔
無數劫爲生求法。乃至一偈。身心妻子而
用施與。何不念昔而欲棄生。過去久遠於
閻浮提。有大國王號脩樓婆。領此世界八
萬四千小國。初以財施後思以堅實法施
募説者。毘沙門王見欲往試變身爲
夜叉。色貎青黒眼赤如血。鉤牙外出頭髮悉
竪。詣王宮門云。我能説法。王請入宮欲請
説法。彼云。先以所愛夫人及所愛子。與我
食者乃與汝法王即以所愛夫人及兒中勝
者與之。夜叉食竟爲王説偈云。一切行無
常。生者皆有苦。五陰空無相無有我我所。
王聞歡喜書寫流布無有悔恨。毘沙門遂復
本身讃云。奇特夫人及子猶存如故。王者
佛是昔爲法尚爾。今何速滅。釋曰。此則妻
子是實。乞者是化。疏此破菩薩執者。如淨名
云。十方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
議解脱菩薩以方便力現作魔王。故云破
菩薩執。二乞者是寶引攝論者即第十一。
梁論云。或現種種本生。由逼惱他及逼
惱怨對。令他相愛利益安樂心。釋論曰。爲
化邪見衆生不信因果。令得正法離惡
修善故。化現種種本生。如毘筍陀王捨兒
與婆羅門。非是逼惱他。此兒是化作。何以
故。菩薩無逼惱。此人生彼人安樂故。又如
藥藏菩薩。令眉絺王與毘提訶王相逼惱。
此亦是化作。後悉令相愛利益安樂心。菩薩
行如是事有何利益。論曰。生他信心爲先。
後於三乘聖道中彼善根成熟。是名菩薩甚
深制差別。三倶化可知。四倶寶中二根熟
者。如一切施王施兒與婆羅門。婆羅門鞭
打持去。至一樹下更欲打之。樹神手擬婆
羅門。婆羅門即倒。神欲斷彼命奪王子送
還。王子告神。請勿害之。我若再還。令我父
王檀行不足。即爲不孝之子。神遂放之。此
即妻子同行也。尚須自捨身命。豈有辭苦
而退。言生生行施處者。即七十五釋迦女瞿
波昔縁中事。當時妙徳童女欲事太子。太子
要云恐其爲障修菩薩道。彼女意云。我無
染心請爲主者。偈白太子中有偈云。無量
劫頂戴廣大金剛山。若能眷納我。甘心受
此苦。無量生死海。以我身肉施。汝得法王
處。願令我亦然。若能眷納我。與我爲主者。
生生行施處。願常以我施。釋曰。斯皆根熟之
者。疏若依瓔珞十五輪王者。即三賢十聖等
妙二覺。至隨好品當廣分別。此中即三禪
梵王。若依大丈夫行論中。菩薩喜樂過於世
間。及二乘涅槃。此論有二卷。或單云大丈
夫論。廣説世間勝樂之事皆不及菩薩。見
乞歡喜末擧解脱之樂亦不能及。即過二
乘也。疏瑜伽三十九云。又諸菩薩於施障
及對治者。於中初標。二列障。三明治。前
二具論文。對治中略取論意耳。然論文繁
廣收義無遺。論後結云。如是菩薩四種施
障。當知四種能對治智。對治於彼。一者覺
悟。二者忍受衆苦。三者遍知顛倒。四者見
一切行性不堅牢。是諸菩薩由前三種能對
治智。決定堪能正行惠施。由後一種能對
治智。能正攝受施福勝果。當知亦名菩薩
巧慧而行布施離相也。疏先絶我想者。即
歡喜行中。疏一不於法體起増減者。一
切法體不出有無。定有則増益。定無則損
減。四於諸法義離斷常者。就一有上。即有
常無常義。從縁而有。即是無常。不從縁有。
即名爲常。五三有器界唯識頓變。名爲影像。
爲生所依。想即是心非想非心。此釋六於
法本遺心非心想。以上諸句皆有想言。一
切諸法皆想所持通是有心之義。心爲法本
故。忘心即爲非想。今並遣之故。云六於法
本遣心非心想耳。疏有即空故者。約縁有
明二空一味等無差故。約眞如説皆無有
義。然法相所立。依他縁有。圓成性有。今明
縁有故非有。二空爲性。性即非有。言無無
乃有多意者。略有五義。初一遣無物
之無。如虚空龜毛兔角等。二明縁有即無。
淨名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明
有即無故。此明非滅色空也。三明遣無
爲有。四遣無爲非有。三四倶遣以空爲有
義。五者上四遣病明非有。此句顯實明非
有不礙有故。故下釋云非有非非有矣。此
引證也。此非非有即是非無。但言非無含義
則少。言非非有含義則多。但言非無。得前
二義後之二義。言非非有。方始終攝也。然
第一義即古人云。我言非有者。但言非是
有。非謂是非有。五明有即空故非有。空即
有故非非有。上之五句但順經文以爲二
句。此下總遣四句合上即倶句。相奪即倶
非。有無之本既無倶句非倶何立。未對釋
結句非非想。中唯取第四意耳。亦可兼於
第五不礙想耳。次對雙顯縛解者。以分
別爲縛。無分別爲解也。疏次對雙顯。二業
者。即思及思已而爲二也。後對亦雙明*縛
解者。有心則生死波浪故非心迴向。無心則
同乎外道故非無心迴向。此即無不礙有
義。又以無心下。拂跡以明前意。言有心爲
非有者有起動也。言無心爲非者無觀照
也。此即寂不失照。後意則寂乎唯寂。二皆
有理。疏若本無縛其誰求解者。即闇用淨
名。不二法門中寶印手菩薩曰。樂涅槃不
樂世間爲二。若不樂涅槃不厭世間則
無有二。所以者何。若有縛則有解。若本無
縛其誰求解。無縛無解則無樂厭。是爲入
不二法門。疏儻然無寄理自玄會者。此言
出肇公百論序。彼有二對。具云。其爲論也。
言而無當。破而無報。儻然靡據。而事不失
眞。蕭焉無寄。而理自玄會。反本之道。著乎
茲矣。釋曰。此通説論旨。前對不失事。後對
不失理。雖不據説於事理。而契當於事
理。今疏合其二對但取不失於理。以是離
相迴向故。儻者俶儻。廣雅云。俶儻者卓異
也。謂無所依據。卓異繋象而暗與理會矣。
疏三世求生不可得故者。即總顯文意。是
中論三時門。從無而有故名爲生者。立生之
理。下別出三世求不得生相。已生未生正
生爲三。已未不生理易彰顯現在正生理隱
故。以不住故過未分之。則無現在之正生
也。正同淨名。若過去生過去生已滅。若未來
未來生未至。若現在生現在生無住。以
無住故即屬已未。從爲生之理下。結成無
生。疏靜論語識智者。然依智不依識。識是
戲論。依智是寂靜今並雙非。則不可以智
知。不可以識識矣。即法四依。四依之義下
文當釋。疏第二不礙隨相中文三。一總辯
來意。二言隨相下正明不壞之相。言諸佛依
二諦爲衆生説法。即中論四諦品下。更偈
云。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
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眞實義。前
已引竟。三然俗是眞俗下。融上二諦成無
礙義。疏今初然隨相之名下。疏文有二。一
辯來意。二略顯十義下。正明離相受迴向
名。前即假徴。此下解釋。於中二。先總。後一
過世八法下別。各隨所趣立彼岸別。今初
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此之八法即世間法。八
法不動名不動岸。二依蘊計我故有二我。
若離二我名爲解脱。三尋伺即言語道。道
是因故實際絶言故。四念想觀除爲實智
故。五身見以爲煩惱障本故。但能斷便是
有餘。六苦依身即爲依處。智所依身身智倶
亡爲無餘也。七施等即是所作善行故。八
菩薩出有入無。而無染故爲無住岸。九證
於法身是無漏界故。十生住異滅即是有爲
世間之法。覺心現量生滅流注無有自性。故
成自覺聖智岸也。疏菩提性淨下。此有二
菩提。一性淨。二圓淨。從縁起者即是圓淨。圓
淨復二。一明縁起。萬行爲縁故。二明性起。
全是眞如性淨功徳之所顯故。又縁起無性
即性淨故。廣如出現。此亦法華云。諸佛兩足
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縁起。是故説一乘
義耳。前已廣引。從若業依身下。釋不於身
中而有業。第七迴向。疏今初。牒名中四。初
正釋名。二此從下得名。三故本業下引證。
四即以無貪下。出體性。三中三。一引經。二
名無下會今文。三有云下釋彼經。先敍異
説。後應云下正釋義。般若方便即淨名。及今
經七十九中之意下當廣釋。惡父母者。無明
貪愛。即楞伽第三經云。爾時大慧。菩薩白佛
言。世尊。如世尊説。若男子女人。行五無間
業。不入無間地獄。世尊云何男子女人行
五無間業不入無間地獄。佛告大慧。諦聽
諦聽善思念之。吾爲汝説。大慧白佛言。善
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無間業所
爲。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衆僧。惡心出
佛身血。大慧。云何衆生母。謂愛更受身貪喜
倶如縁母。立無明爲父。入處聚落。斷二根
本名害父母。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究竟
斷彼名害羅漢。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
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爲破僧。大慧。不覺外
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脱無漏惡
想。究竟斷彼七識佛名爲惡心出佛身血。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者。名五無間事。亦
名無間等。偈言。貪愛名爲母。無明以爲父。
覺境識爲佛。諸使爲羅漢。陰集名爲僧。無
間。次第斷。是謂五無間不墮無間獄。釋曰。
言如鼠毒發者。西方有鼠嚙人甚毒。毒在
身中。其瘡雖差。忽遇雷聲。其瘡還發。使亦
如之。忽遇境雷則還動發。餘可知。不滅
癡愛下。釋一合相義。即淨名須菩提章。二乘
之人滅癡得明。滅愛則脱。今了一性故不
滅之體即明脱。知理無二即是契合。合無
合相方是眞合。疏然其前十下。料揀。言前
十一一遍從中十者。從佛境生小等。從法
境生小等。從餘八亦然。二中十一一能生
後十者。從一佛境能生檀等十度。從法生
十度。餘八亦然。三後十一一容具前十者。謂
布施等有小有大。或一或二或三或四。或
具足十。不必皆具。故云容具。戒等九度於
前十亦然。四前十一一該後二十者。謂從佛
境起小施。或從佛境起大施等。或於佛
境起小戒。或從佛境起大戒等。理即昭然
云思之自顯。疏上六皆巧便殊勝者。通即七
種最勝成波羅蜜。初會已具。然最勝亦名殊
勝。前雖已釋。爲對經文須知總意。言巧
便殊勝者。彼當第五云要無相智所攝故。
故上六句皆無相智。言次五清淨最勝者。彼
當第七云謂要不爲二障間雜。別中一無
法執及了唯心離所知障。三見性空無煩惱
障。次有三心即安住殊勝者。彼當第一謂要
安住菩薩種性。次有二心。即迴向殊勝者。
彼當第六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今言善決
諸義具三迴向者。決智決悲決實際故。次
有一心。即意樂殊勝者。彼當第三謂要悲
愍一切衆生。後之二心依止殊勝者。彼當第
二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上顯施中即事業
殊勝者。彼當第四謂要具行一切事業。具
上七下結成前義。故唯識云。要七最勝之所
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以上釋經文同
符契。疏善趣賢首位之行者。圓融十信位也。
種性即十住。解行雖通三賢。今正取行向
二位故。故解行發心在於十行。發迴向心
故。疏密跡力士經第二具説者。亦至第十
迴向明之。莊嚴論亦引此經者。論當第六
偈。菩薩自成就。如前義應知。聲有六十
種。是説如來事。長行釋中具引佛祕密經。
佛祕密經即密跡經耳。並至下明。疏復有處
説六十四音等者。瑜伽等説有八轉者。疏
文但擧其唐言之名。今兼顯梵音。西域國
法。若欲尋讀内外典籍要解聲論。此八轉
聲方知文義分齊。一補盧沙。此是直指陳聲。
如人斫樹指説其人即今體聲。二補盧
衫。是所作業聲。如所作斫樹故云業也。三
補盧崽拏。是能作具聲。如由斧斫故云具
也。四補盧沙耶是所爲聲。如爲人斫故云
爲也。五補盧沙&T058340;。是所從聲。如因人造舍
等故云從也。從即所因故。六補盧殺婆。是
所屬聲。如奴屬主故云屬也。七補盧鎩。是
所於聲。如客依主故云於也於即依義。瑜
伽第二。名上七種爲七例句。以是起解大
例故。唯有梵語聲論八轉。更加醯補盧沙。
是呼召之聲故云呼也。然此八聲各有三種。
一男聲。二女聲。三非男非女聲。此上具約男
聲説之。以梵名丈夫爲盧沙也。疏是八
轉聲各具八徳者。即八梵音。賢首品已明。
今當重説。一調和者。謂大小得中故。二柔
軟者。言無麁礦故。三諦了者。亦云最好如
迦陵頻伽等故。四易解者。亦云易了。言辭
辯了故。五無錯謬者。亦云不誤言。無錯誤
故。六無雌小者。亦云不女。其聲雄朗故。七
廣大者。亦云尊慧。言無戰懼故。八深遠者。
臍輪發生故。如來具此八轉之音。疏若將
此下屬前佛果者。會異釋。即刊定記釋二
段皆屬於佛果。故今明修菩薩行及近善
友非屬佛耳。疏八云非一非異者。即十
通中等者標示也。故彼通中廣説非一異義。
從以了一切下。出非一異是神通相。若一
向非一各互相礙不能相作。若一向非異
無二可得。將何相作。以非異故一理融通。
非一事故得相作等。疏又非一異應成四
句者。一非一。二非異。三非非一非非異。四
非亦一亦異。十忍當説。疏初之三句顯勝
妙生者。即前十度章中引唯識釋前三爲増
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其勝妙生即増
上生。名異義同。後三決定勝道。疏六正助無
違者。即經業道不違業。業不違業道。倶舍
業品云。倶得名尸羅。一妙行。二業。三律儀。
四唯初表無表名別解脱。五業道。六釋曰。此
有六名。今此即當第六。彼論疏釋云。又此
初念亦名業道第六名也。本求戒思。今曰。
究竟依業暢義立業道名。謂戒前之思名
之爲業。初念戒體名之爲道。思所履故。業
家之道故名業道。故初刹那名別解脱。初棄
惡故。亦得名爲別解脱律儀。能防非故。亦
得名爲根本業道。暢思起故。第二念等不
名業道。非暢思故。名爲後起。根本後故。
今疏全依倶舍論文故不更引古來異釋。疏
此之事事所以無違下。出事事無違因。
略出三因。一法性融通門。二縁起相由門。上
二即事事無礙義。三直語同一縁起。通事通
理非無礙義。如覩一葉落知天下秋矣。
言亦由後二段令此無違者。後二即事理
無違。及理理無違。由此故令事事無違。謂
既同一味事。復即理由事即理理融於事
故。得事事無礙故無違也。疏然上三段
違下。重總料揀。於中二。一同異類料揀。二
開此則有下句數料揀。但就刹衆生以成諸
句。初根本四句。二刹上理事成四句。三約
衆生上理事成四句。上二三兩四句但是事
理無礙。四以刹事對生理爲四。五以衆
生事望刹理成四。此後二四方成事事無
礙。疏上二四句各初及第三等者。以事理相
望。唯就同類即得成故。言各二及四。雖非
無礙。亦不相違。義如上説者。以二四皆是
不即故。非無礙言亦不相違者。由上同一
縁起故。由不壞之事不變之性皆同一縁起
故。疏此中初二句。是理理無違者。一刹無
性即衆生無性。二理同故*言。以無可即亦
無可違者。釋第二句是理理無違義。疏第四
雖非無礙亦不相違者。第四不礙兩
存故非無礙。而亦同是一縁起故。及第五
四中亦不相違。皆同前二三四句中。亦不
相違。疏第五四句等者。言此中初及第三句
是。第二段理事無違中。異類事理相望者。以
將刹望衆生無性。衆生與刹是異類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一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八迴向。疏從所依立名義通能所者。但
言眞如相即是所依善根。一合如故義通
能所。此中有五。一上正釋。二故本業下引
證。言常照者。以有能所況一合相。復有
二義。一有無不二即一合相以同如故。二智
與境冥絶能所故。則通能所爲如相矣。
三若梵下會梵本。四即以法界下出體。能所
契合爲法界故。五此與前後下揀濫。前即
第七以平等隨順衆生故。後即九十九即
離於能所縛著故。十入法界亦契合故。故
其四名多分相濫。疏揀可知。餘如第四迴向
者。彼以善根如於實際。故至一切處。前對
此揀竟故今不對第四揀之。疏四中初句
總標下。疏文分二。一釋總句。二三十一願
下。別釋。釋中先釋可愛。後釋此下。正明科
釋。於中三。初雙標。次總者下略釋總字。三
言横下。雙釋二章。疏三通受用變化者。但
言清淨。變化亦有淨故無諸煩惱則是受
用。既衆生往生故皆通也。*言餘皆土中之事
者。四即法門流布。五行即菩薩修行。六即
天眼常喜世界生者。天眼徹見十方。七則水
鳥樹林華池寶閣。八護法。九證法。十心無著。
疏無漏法林等。即淨名佛道品。無漏法林樹
總持之園苑下。經三昧爲園苑故。疏對上
草木者。三草二木即法華藥草喩品。初會已
引五乘差別。但由智異故。將善觀察智以
對草木。疏第二三願明果滿三徳者。能斷
是般若。所斷是解脱。智周法界即法身取所
證故。又初即智徳。次即斷徳。後即恩徳。恩
徳故能現世間。故涅槃三徳。釋中云如來之
身亦非涅槃通色身故。疏初句立宗者。即
雖善修正業。而知業性空。量云正業是有
法。空有無礙是宗法。因云縁成即無性故。同
喩云如幻。幻法從縁。生空有不相礙。正業
從縁生同彼幻法不相礙。疏十句五對
四心彌固者。即天親般若論中答住問也。
若依無著即當第一發心住處。然無著十八
住處住住皆答三問。三問即應云何住。應
云何修行。應云何降伏其心。秦經闕修行
問合在二中。言發心住處者。經佛告須
菩提菩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
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
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
非無想即廣
大心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
第一
心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
無衆生得滅度者常心
何以故。須菩提。若
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不顛倒
心也
論偈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
益深心住。此乘功徳滿。此偈上半標四心下
半説住義。四心利益具自他行故。此深心
菩薩應住大乘功徳盡圓滿矣。*言四心者。
三界九類皆盡度之。是廣大心。令入無餘涅
槃。是第一心。二乘尚有三。餘非曰無餘。
不名第一。今二種涅槃無餘第一。四涅槃中。
無住涅槃方爲第一。今言無餘。即佛無住。
往昔但有三涅槃。故不言無餘耳。彼疏科
上二心名加行住。言常心者論云。如是取
衆生如我身。常不捨離是名常心。偈中利
益解其常義。謂度衆生常不離大悲同體。
如我之心故名常矣。疏科此心爲修行定。
言不顛倒心者。疏科爲折散心。言不顛倒
者。論云此示現離依止身見衆生等相故。
依身執我名爲身見。有我等四即非菩薩
是名顛倒。今離此四即是菩薩非顛倒
心。大雲言。此文即根本智。前文大悲。是後得
智。由根本智即離我見。故前大智觀無衆
生相始得成就。又大雲解。實無衆生得滅
度者。總有五義。一衆生性空故無可滅。二
菩薩後得智同體悲。離自身外無別衆生。
即無他體。於根本智必先自離我見之相
即自無體。既無自他實無衆生得滅度矣。
三一切衆生本來寂滅不更滅故。四順法
性法性無念。心若起念即違法性故。五解
法界不度衆生。天親解云。平等眞法界佛
不度衆生。以衆生名名即法界。衆生陰身
陰即法界。衆生與佛同一法界豈於此理
度衆生哉。故淨名云。衆聖賢亦如也。至於
彌勒亦如也。若彌勒得受記者。一切衆生
亦應受記。以同一如不應別故。斯理特深。
天親下文有此解者。謂教地上諸大菩薩。
以初地上盡證眞如。令地上學佛平等法
界觀矣。而今天親即解此文。大悲同體。是
教地前學地上觀故爲此釋。天親妙意今
日曉矣。釋曰。上皆暉公之意。今謂不然。且
問寂滅與空爲一爲異。若言一者則初三
不別。若言異者異相云何。豈不詮言法性
本空寂耶。又寂滅言但是盡相爲顯實耶。若
是顯實即同第五同一法界。又同體悲寧殊
同一法界。又五法界與順法性復何差別。
非無念智不名眞解。是知論明法界生佛
相望。論明同體菩薩望生故不應二。則上
五解唯應爲二。其無念義應合在於不顛
倒心。經唯擧我以爲顛倒。法執不亡豈非
顛倒。故不顛倒。約止絶妄想同體常心觀
冥眞理。是故經文以不顛倒釋上常心。云
何以故由無妄故方能契實。由契理故方
得無妄。二義相成故無衆生得滅度者。一
契空如性空寂滅故無可度。二契不空同
一法性。法性平等故無可度。足顯玄妙皆
就諸佛菩薩觀心非獨約理故。今疏文直
取論意便爲正解。復順今經以今經證。
天親解經妙符聖旨。疏順縁曰如者。即隨
縁義。淨名云。法隨於如無所隨故。今謂如
隨於法無能隨故。以如性空方能隨縁成
一切故。疏而起信云下。此論解釋分中初釋
眞如門。正擧法體有二。一正顯如體。二會
執釋名。初門論云。心眞如者。即是一法界
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
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
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説
相。離名字相。離心縁相。畢竟平等無有變
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眞如。釋曰。此
上論文自有三段。一就實略標。二一切諸法
下會妄顯眞。三是故下結眞離妄。此三皆
是正顯如體。即離妄僞爲眞離異相爲如。
今疏所引即會執釋名。具足論云。以一切
言説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眞
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説之極因言遣言。此
眞如體亦無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眞故。亦
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
不可説不可念故名爲眞如。釋曰。此上論
文中二。先釋。後當知一切法下結。前中分三。
初正會執。恐有執言。上言離名字相。何故
復立眞如之名。故云此眞如名亦是假説。二
言説之極下約名釋疑。疑云。若但假立何故
不立餘名而立眞如。釋云。眞如者言説之
極。此後更無有名故。攝論中。謂眞如爲究
竟名故云極耳。因言遣言立此極名。若無
此名無以遣名。若存此名。亦不遣名三此
眞如體亦無可遣下。約相釋遣。古有多釋
今並不依。今謂此即非安立眞如。若安立説。
遣妄曰眞顯理爲如。同唯識意。今正拂此
二無法非眞何妄可遣耶。則眞非眞矣。無
法不如何理可顯。故如非如矣。斯則無遣
無立爲非安立之眞如矣。故疏結云唯就
遮詮頓彰眞理。疏二明種類總有六門。謂
一二三七十及百爲六類。二中有三及六
眞如并八眞如總有十義。餘如十藏及前諸
會已説。唯七眞如今當説之。即顯揚論第三
卷攝事品第一之三論曰。眞如作意相者。謂
縁七種遍滿眞如作意廣説如經。一流轉
眞如作意。謂已見説諸菩薩。以増上法行
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
時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
等見。二實相眞如作意。謂如前説。乃至於
染淨法因思惟諸法衆生無我性。及法無我
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衆相作
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眞如作意。謂如前説。
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
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衆生染。唯心淨
故。衆生淨。四安立眞如作意。謂如前説。乃
至於染淨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已。欲令
知故爲有情説。五邪行眞如作意。謂如前
説。乃至染汚法因思惟集諦。欲令斷故爲
有情説六清淨眞如作意。謂如前説。乃至
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
故爲有情説七正行眞如作意。謂如前説。
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
修故爲有情説。釋曰作意之義即菩薩觀餘
可知。疏但列名略囑而已。疏一成依持用
者即唯識論眞如爲迷悟依。如四轉依義中
廣辯十地再辯。疏起信説有三大等者。疏
文有四。一引論三大。二對會今文。三釋論
用大。四對會百門。今初全是論文而體大中
一者。體大下缺一切法言耳。斯即立義分
中。彼疏釋體云。眞性深廣而凡聖染淨皆以
爲依故受大名。隨流加染而不増。反流除
染而不減。又反流加淨而不増。隨流闕
淨而不*減。良以染淨之所不虧。始終之
所不易。故云平等不増*減也。二相大。論
云。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徳。故疏釋云。二
種藏中不空如來藏也。今疏略無如來藏言。
但約眞如以説相故。謂不異體之徳故云
性功徳也。如水八徳不異於水。三用大全
同彼疏。釋云。謂隨淨業約自然大用報化二
身麁細之用。令諸衆生始成世善。終成出
世善故。彼論下文具顯用相。疏然彼依心
下。第二對會今經。亦是解妨。妨云彼論依
一心法而立三大眞如乃是其一。何得眞如
具三大耶。故彼立義分中云。摩訶衍者總説
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
者。謂衆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所言義者。則
有三種。一者體大等。通局既異何得引耶。故
下通云。以一統二。二皆屬如故下解釋分
中分爲三門眞如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
體。又此二門不相離故。故如必有相用二
也。疏然違眞下。三釋用大義。似太局亦名
解妨。妨云眞如既爲一切法體隨流。成法。
何得不言能生惡因果耶。故爲此通。是以
瓔珞經云。始起一想住於縁。順第一義諦
名之爲善。背第一義諦名之爲惡。約違
義邊。不言生惡。於中先明不生惡所以。
後然違順雖殊下。釋爲惡體。藏和尚云以
違眞故不得離眞。以違眞故非其用也。
故今疏云。離如則無可違故不離也。如波
違水離水無波。疏若會百門下。第四會釋
經文。具闕至下當知。疏四約教不同
以思準者。小乘但有生空。始教即立二空
及六七等不即於事。終教則即事即如。頓
教多用非安立義。圓教即是百門重重無盡。
疏五釋文於中三。一敍昔。二理皆難通下
辯順違。於中二意。初奪分者。次若取下。縱
成分義責不出相貎實則縱成二義。三今
且十十下。申今正解。上辯順違二皆有
理。後有究竟分則理長。文中先總明。二初
遍一切下別顯。即爲十段。依唯識第九。前
雖隨地別釋。今爲對文類例併擧。今初遍
一切處。及無相爲相即遍滿眞如。謂此眞如
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世親釋云。
謂此法界遍一切行以無少法非無我故。
今言二空無有一法非二空故。今疏云
遍滿一切。遍滿義彰無相爲相即二空相。疏
二中無能測等者。唯識釋最勝眞如云。謂此
眞如具無邊徳。於一切法最爲勝。故注云
由離犯戒垢。證此眞如徳莊嚴故今無測
無對即最勝義。三中下。論釋勝流眞如云。謂
此眞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最爲勝故。注
云。由得三慧照大乘法觀此教法。根本
眞如名勝流眞如。或證此如説法勝故。今
云於法無礙即教法等爲衆法眼亦勝流
矣。四中等者論云。四無攝受眞如。謂此眞如
無所繋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世親解云。
於此如中無計我所無攝我所。如北洲人
無繋屬。故應説此如非我執我慢我愛無明
邊見我所見等所依取故。今無著無住即無
攝受。五中論云五類無別眞如。謂此眞如類
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注云。謂生死
涅槃二皆平等故無差別。今云畢竟無盡無
變豈有別耶。六中論云。六無染淨眞如。謂
此眞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説後方淨故。中
邊釋云。由六地觀十二因縁。知縁起法無
染無淨。非謂如也。由眞如故法無染淨。
詺此眞如。爲無染淨。今云。無有分別。何有
染淨。七*中論云。七法無別眞如。謂此眞如
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注云。雖諸
教法依如建立。如無異故今云無所不在。
何有別耶。有無同如法豈別耶。八中論云。
八不増減眞如。謂此眞如離増減執。不隨
染淨有増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
眞如。謂若證得此眞如已。現相現土倶自
在故。注云。謂凡位不減聖位不増。故今云。
清淨平等豈有増減。九中論云。九智自在眞
如。謂若證得此眞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
故。注云。謂此地中得無礙解名智自在。今
遍一切智。何不知是佛境界眞自在也。十
中論云。十業自在眞如。謂若證得此眞如已。
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
今云。住一切地成佛菩薩業自在矣。然此
十如約詮辯體。若不爾者且如非先不遍
今者方遍。若不約詮説遍何法。上來略取。
文中各有二義以成其名。餘各八義取類
本名可以意得。疏隨地別顯唯説十如
下。第二解妨。總有四妨。第一十百不同
妨。二前後無如妨。三如觀難成妨。四迴向非
如妨。今初妨云。彼唯十如此中説百何要將
百以同十耶。故釋云。爲順十地且説十如。
理實眞如具無盡徳。十十融攝且説百門。百
十皆是一周一圓數順無盡。耳。疏地前通修
等者。第二通前後無如妨。妨云。將百門如
配十地如。地前等妙應無如矣。故爲通云。
地前通修十如。等覺遍等十如。妙覺窮證
十如。但同地如無不同矣。疏然異從義別
下。第三通如觀難成妨。妨云。十地菩薩一地
之内。唯觀一如加行既成方證其一。今羅
百數成觀何由。況一味之如何由契合。故答
云。約行布説別證十如。就圓融修一含衆
妙。加行有異説十不同。正證相應本唯一
味。隨門入理略説百門。若契一門自含衆
妙。如海一滴味具百川。牽衣一角全體來
矣。故唯識云。雖眞如性體無差別。而隨勝
徳假立十種。十既假立百門亦然。徳用多門
非體不一。言能同迴向亦融攝無礙者。由
如融攝行順於如。亦融攝矣。故初地中遍
達十如。隨能證行後後建立。疏稱如起行
下。第四通迴向非如妨。妨云。夫如普遍無
法非如。何有如外別有迴向。以爲所喩。通
意有二。一以其所信喩所不信。二若取文
義下。爲立體式則無前難。疏百門之内下。
第三釋文於中二。先總後最初下別。既依
十如則十十科之。疏大般若云。三世諸佛皆
以性空而爲佛眼者。見性爲佛眼故。疏理
無惑計有無常實者。即生公十四科實相義
中。具云夫惑情所封則兩端斯失。失理背
宗所計皆虚。理無惑計則有無並實。實則
説空可以袪滯有者之惑。明有可以釋守
空者之迷。斯則空有二教旨倶得實。釋曰。
此中有三。初約情非。二約理是。三約教眞。
今當其中但用理是。疏無有少下。文中三
初牒經。二如遍非情下設難。三故應釋言下
會通。然此段疏爲遮妄執一切無情有佛
性義。就計此義自有淺深。一謂精神化
爲土木金石。梟獍負塊以成於子。情變非
情。非情變情。斯爲邪見不異外道。衆生
計生草木有命故不可也。若説無情同一性
故則稍近宗亦須得意。彼本立意約於眞
如自體遍。故眞實之性無有二。故涅槃經説
第一義空爲佛性。故一切法中有安樂性。攝
境從心無非心故。色性智性體無二故。如
是等文諸經具有。今謂此釋太即太過。失情
無情壞於性相。若以涅槃第一義空該通心
境。涅槃何以揀於瓦礫言無性耶。廣如別
破。今直顯正義。謂性與相非一非異。情與
非情亦非一非異。故應釋言以性從縁等。
一如涅槃者。揀去牆壁瓦礫等故。二無覺不
覺者。眞性之中無心境故。三無非覺悟。以
無情性融覺性故。故引起信文略一句。然
其此義前已引竟。今此復要彼論通問。問云。
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種種色
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
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性故。色
體無形説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性故説名
法身遍一切處。今取二性相即互融之義
説耳。論云等者。引證非正證前故云亦可
證此。可爲證者。智及智處同般若故。既二
性相即下。結釋經文。況心爲總相下。擧況以
釋。前結一性義。今結唯心義。總相則無所
不攝。又融攝重重即本經意。隨擧一塵即
含法界。何令色境非一性耶。第九迴向。今
初牒名下文有四。初釋名。二此約無礙大用
下。結得名。三約脱惑障下。會六釋。四即上
體用下。出體性。今初有三。一約行釋無縛
著。引證中諸法無二。所見無著。般若無生能
見無著。諸法無二通上能所。諸法即無二般
若即無生。三世一合相。竪論無著一合相
言。文在三世義通前三。一者一切法無二。
二者般若無知。三者上二契合。二又解脱下。
約用釋名。三於何無縛著耶下。別解縛著。
於中四。一指前總明。二別申十事。三若約
下一事具二。四惑縛著一義中二。一生死爲
能縛。由離凡故不縛。言不縛生死者。不
爲生死所縛耳。此即相不縛不著二乘即
所見不著。二境相不縛。能見不著。三現惑
不縛。所見不著。種子即所見故。四有不能
縛。所見空不能著。五惑不能縛。見智不
能著。故雖十事不出相惑及能所見也。
疏一毫之善下。即生公釋。法華一毫之善。發
跡顯佛擧手低頭皆已成佛。言無非佛流即
涅槃意。乃至外道典籍亦佛法流況内法耶。
大小等教皆從如來大悲所流故。疏。願成
普賢兼二迴向者。位後普賢是佛即向菩
提。等覺位前即向衆生。疏。別有十四根者。
按經文數故云十四義合二十二根。如倶
舍第十一明。疏勝用増上光顯義故者。彼論
解根有二義。此依薩婆多宗。故彼論云。最
勝自在光顯名根。由此總成根増上義。解
云。根體勝故爲最勝。根用勝故名爲自在。
體用雙彰名光顯。由有最勝自在光顯名
爲増上。將増上義以釋根也。論云。此増上
義誰望於誰。釋曰。謂二十二根望誰増上頌
曰。傳説五於四四根於二種五八染淨中
各別爲増上。釋曰。傳説五於四者。眼等五根
於四事能爲増上。一莊嚴身。二導養身。三
生識等。四不共事。釋曰。初盲聾等非莊嚴
故。二眼見耳聞避險難故。香味觸三是段食
性能受用故。三生識等。等取心所。四不共
事。眼唯見等。言四根於二種者。謂男女命
意名爲四根。各於二種而得増上。男女於
二得増上者。一有情異。謂男女類別。二分
別異。謂形相言音乳房等別。命根二者。一能
續過去衆同分。二能持現在衆同分意根二
者。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隨行。謂經云。心能
導世間即自在義。心能遍攝受即隨行義。如
是一心法皆自在隨行。言五八染淨中者。
五謂樂等五受。八謂信等五根三無漏根。謂
五受順三毒染。信等八根順清淨法隨生長
故論次敍異説云。了自境増上總立於六
謂發識了境
根名増上
從身立二根。男女性増上

於同住雜染清淨増上故。應知命五受信
等立爲根。釋曰。謂下二句由上二句得増
上義故立根名。謂命根於同分住得増上
等。五受於染法得増上。信等於煖頂位中
伏諸煩惱引聖道故。大同前解。頌云未知當
知根具知根亦爾。於得後後道涅槃等増上。
釋云。言亦爾者。類顯一一各能爲根。未知
根是見。道已知根是修道。具知根是無學道。
未知已知於根道有増上用。見道引修道故。
已知於具知根道有増上用。引無學故具
知於涅槃有増上用。由具知根心得解脱。
心若解脱方證涅槃故。已知是未知之後。具
知是已知之後故言後後。更有異説未知已
知各於自道斷惑増上。具知於現法樂住
得増上。已知根義正義所立。二十二根經中
略無男女二根餘皆具有。疏。兼五受根者。
頌云身不悦名苦損惱
義故
即此悦名樂攝養
義故
三定心悦謂第三禪五識無故無
有身樂心悦名樂
餘處悦名喜餘處
謂初
二禪及欲界處
心悦名喜
心不悦名憂中捨二無別中謂非苦
非樂此處
中故名爲捨根捨在身心同無分別任
運而生故雖通二身心二捨同一捨根
見修無學
道依九立三根者。釋曰。九謂意喜樂捨信等
五根。若在見道依此九立未知當知根。修
及無學亦依九立已知具知。論云。如是三
名因何而立。謂在見道有未曾知當知行
轉。故説彼名未知當知根。解云。即見道十
五心八忍七智。如苦法忍與疑得倶。未知
苦諦名未曾知。後至智位必當知故名爲
未知當知根。如苦忍既爾。諸餘七忍亦然。
故忍總名未知當知。中間七智雖能正知良
由知諦未遍中間起故。亦名未知當知。故
説彼在見道行者名未知當知。又論云。若
在修道無未知當知。但爲斷除餘隨眠故
即於彼境復數數知。是故説彼名爲已知。
釋曰。從道類智已去乃至金剛喩定皆名
修道。若在修道上下八諦總已知竟無未
曾知。但爲斷除迷事煩惱貪瞋癡慢四隨眠
故。於四諦境復數起智知名爲已知。又論
云在無學道。知已已知故名爲知此釋知也
謂盡智無
生智作知已已知
之解故名爲知
有此知者。名爲具知此釋具
義有此
者成就義也約
成譯具也
或習此知已成性者。名爲具知
此第二解約
習釋具也
謂得盡智無生智故。如實自
知我遍知苦。不復更知。乃至廣説。釋曰。即
以盡無生智爲具知根體。四諦之上各有
盡無生義故。云乃至論彼所有根名未知
當知根等者。此釋名。謂彼未知等行者。身
中所有此根故名未知根等也。餘如倶舍
根品廣明信等五根前疏已釋命根之義問
明品説。疏以不退轉是定義者。以精進言經
文自有定。但有義故以不退當之。進謂進
趣定謂不動。故疏金剛界根者。釋此一根疏
文有二。一正釋。二傍通。今初有四。一雙標
定慧。二金剛三昧下示定。三金剛正智下示
慧。四界即是性釋於界言通定慧義。智了
心性者。智了即慧契性不動是定。然此
體通智通心二倶名根。故第六迴向施心中
云。願一切衆生得萬字相。莊嚴金剛界心。
心體性堅即金剛心智。符心王同不可壞。
心智倶能壞惑。壞惑亦即利義受金剛名。今
觀心性義含王所。亦即未知當知根等者。
二傍通也。金剛定慧即等妙覺。今欲具三無
漏根故以此當未知根。未知根正在見道
何有金剛之義。故言現觀位中得不壞故。
現觀即見道諦現觀也。現觀之義十地廣釋。
疏金剛焔下。文中二。一正釋金剛發焔。金剛
如燈。發焔如教。故雙了事理。及能所者。照
境爲所。亦兼照於能觀智也。即已知根者。
通照事理如修道中故。二故離世間下。引
證雙證前二根。初證界根知法性故。二又
云金剛光焔根。即證前焔根雙照之義。先擧
經。後佛境有二下。釋同一所知中已通事
理。二分齊境有能觀智故。前釋云焔通事
理及能所故。後二具知根三無漏根具矣。
然心名根清淨心王於無分別智。有所依増
上義故二智名根。即於後後道涅槃得増
上故。如前論釋。大小乘説六八等殊。三得
成根義類相似故得引於倶舍文證。人常
了故。疏其業行界下。疏以十力攝五十二。
於文有二。先知衆生。後知菩薩。前中有十
七想。衆生是總。十力皆是化生事故餘即明
十力所知。一初有五想。皆處非處於佛法等
相應爲處。不相應名非處故。二業力。三行
即禪定行。四即界力。五即解力。六根力。七時
即宿住。八持即遍趣行。遍持善惡至諸趣
故。九煩惱下。三想即漏盡力。十見佛想。即
天眼智力想。取其相皆了知故從法輪想
下。知菩薩亦不出十力所知。恐繁不配。離
四過失等者。從一切佛智下。即具五功徳。
疏如聲聞中有信行法行等。此二通有退思
護住者。倶舍二十五云。阿羅漢有六。謂退
至不動。前五信解生總名時解脱。後不時解
脱。從前見至生。釋曰。契經説有六阿羅漢。
一者退法。謂遇少縁便退所得。二者思法。
謂懼退失恒思自害。三者護法。謂於所得
喜自防護。四者安住法無勝退縁。雖不自
護亦能不退。無勝加行亦不増進。五堪達
法。謂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六不動
法。不爲煩惱所退動故。前五種性從無學
位信解性生。此五總名時解脱也。以要待
時方能入定。及心解脱。言待時者。此有六
種。一得好衣。二得好食。三得好臥具。四得
好處。五得好説法師。六得好同學。後不動
種性名不時解脱。謂是利根以不待時便
能入定。及心解脱故。從先學位見至性生。
釋曰。論云從先學位信解生等者。二十三
論云。至第十六心隨三向住果名信解見
至。亦由鈍利別。釋曰隨三向住果者。隨三
向人至住三果。隨鈍利根得名不同。若鈍
根人名爲信解。若利根者名爲見至。前隨
信行今名勝解。謂由信故勝解相顯名爲信
解。前隨法行今名見至謂由向見得至果
見故名見至。此二聖者信慧互増。故標信
解見至名別。言謂由向見得至果見者。以
法行人見理情多故。次前論云。且依見道十
五心位。建立衆聖有差別者。頌曰。名隨信
法行由根鈍利別具修惑斷一至五向初
果斷次三向二離八地向三。釋曰。初二
句明見道位中有二聖者。謂根鈍者名隨
信行。彼於先時隨信他言而行義故。若利
根者名隨法行。彼於先時由自披閲契經
等法隨行義。故此上二句下。疏更釋此中相
承故具出之。下四句即前二聖於見道位立
爲三向。釋曰梵行品已引取意不同。今復引
之謂於先時未以世道斷欲修惑名具
修惑。此爲一人。或有漏道斷於一品至於
五品即爲五人。兼前六人至見道中名初
果向。趣預流果故。若斷六七八品名爲次
三。此有三人。至見道中名向第二果也。
言離八地向三者。謂斷欲界第九品爲一
人。次四禪三空爲七地名九品。七九六十
三兼前欲界一品。即有八地爲六十四
人。至見道中名第三果向。故上總有七十
三人皆在見道。故見道中名爲信行法行。
至第十六心去修道位中三果聖人。名信
解見至。阿羅漢位名時解脱不時解脱。故疏
如聲聞中有信行法行等。言此二通有退思
護住等者。信行至羅漢有前五見至。至羅
漢爲不動等。即等取堪達不動。就前五中
自有上中下。據法華中則不動羅漢亦有
上中下三根。聲聞悟不同故。五百千二百亦
稱下故。況前見道之内有多種人亦是上中
下也。言隨於一品復有信等者。如一下根
亦具五根。而於五中互有勝劣。有人定増
有慧増等故。其根品多不同也。今菩薩理觀
深玄。於一根中能都照耳。疏一準無性攝
論以難知故者。即第一論釋阿陀那識甚
微細言。論意云深揀世智。細揀聲聞故論
釋甚細云。諸聲聞對難了知是故不爲
聲聞等開示此識。彼不求微細一切智故。
釋曰本論雖但云細釋有微細之言。辯公亦
云此等並難知故。衍法師云所知之事。幽微
故能知之智。微細亦難知義也。疏一縁謂專
注一境故不散者。釋曰此下成徳翻上諸過。
而小不次一縁成上不散。以善寂成上不
亂。以善分別成上不迷。以善住成上不怯
怖。疏識所了境通於善惡等者。無分別是
智。有分別是識。故晋經下。證成上義。思議
是心地。不思議非心地也。此中心地不同心
地法門。疏於非心處下。於中二。初正釋。二
揀濫。言即非心量之心量者。此有二義。若
楞伽云。非心之心量我説爲心量者。此拂
跡入玄。謂以非心量爲遣心量。若以非
心量爲是斯即心量。二者不同上意。謂非
心量即不思議之心量者不礙心量故。引
第八迴向證之。住不思議即非心量。思議
不可盡即之心量。以二相即奪故。有下
半倶寂滅也。以心與非心下引義證成。疏
不爲此釋下第二揀濫。人多誤解情作非
情非情作情故。下又縱云。設言於非心處
示生於心。亦是非情爲情者。既言示生非
眞無情爲有情矣。疏今譯以非通二義者。
一非法是不善。二是無法。今言無法則非
不善。但有無義無義自有二意。疏依第二
義者。是上非即無物則法本自無因縁生諸
者。全是仁王下卷經。然有二義。一本來自空
從縁生故。則同第三義。若唯識等從無至
有曰生。自有還無稱滅。則法本從無因縁
生諸。今依第二義異第三亦順彼經。須彌
巨海倶爲灰陽。二儀尚殞國有何常生必滅
義。若依第三則從無住本等者。無住即實相
異名。疏名或小異等者。今當會之一刹即第
六世界。二衆生即第二衆生趣。三一切法果
報即第九法。四衆生心即第五衆生界。五一
切説法時即第八入劫。六法界即第七法界。
七盡虚空界一切三世亦屬第八入劫。八語
言道即第四菩薩位徳位但假名故。九世間
行即第一世間法。十出世間行即第三菩薩
行徳。甚微細十句結於九門。故一重明而劫
即長時。三世即短時耳。第十迴向。疏。今初謂
稱法界等者。疏文有二。初標會異名。第二
法界無量即是所入下。別釋其相。於中十。一
明所入。二何法能入下。釋能入。三謂以稱
法界之大智下雙結成名。四此則位滿下
結示得名。五等何法界下明法界類別。六
然其四事下結通。七故不可但以下。結彈
古人。即刊定云等是能等迴向行。法界無量
是所等事。謂盡十方虚空所攝事法界無可
限量。今迴法施等善根令成無漏體徳及
用。顯彼數量等。彼數量等彼事法界故。故
今彈之所等有四無量有二安局事耶。八
言無量下釋無量義。九前迴向下對前辯
異。十即以法施下出體。疏。夫法施者。亦古
徳意。然各二句今各擧一。彼云一則發之以
智慧爲生解之妙方。二則化之以多人。作
津濟之弘躅。三則爲起行之根本。實倚仗
之良詮。四則爲入聖之階漸。標引道之要
津。疏略以摘其語用故不指古人下引則
全是。疏今不生於化者。即金剛三昧經云。若
化衆生無生於化不生無化其化大焉。上
兩句遮過。下兩句成徳。今但要成徳耳。疏
示果寶渚者。即法華化城喩品云。譬如五百
由旬險難惡道曠絶無人怖畏之處。若有多
衆欲過此道至珍寶處。有一導師聰慧明
達。善知險道通塞之相。將導衆人欲過此
難。釋曰五百由旬衆釋云云。今依生公。三界
途阻二乘路險。此五百是菩薩惡道甚難過
也。衆人即發菩提心欲求佛智以爲寶渚。
如來以況導師。故下經云。我亦復如是爲
一切導師。既知是息已引入於佛慧。佛慧
即寶亦喩涅槃於理無失。以會相門菩提
涅槃無二體故。故疏雙合果道即菩提涅槃。
疏有始有卒者其唯聖人乎。即論語第十以
世人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唯聖人能有始
終耳。亦由乾卦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
者其唯聖人乎。疏然廣等四心下。解妨可
知。四心已見第八迴向。疏二中有二十梵
行下。疏文有四。初列十戒。二通用下出體。
三今開下釋文。望智論文開爲二十。若望
經文束爲十戒。皆用智論釋十戒文。以會
今經。八九即自在戒。十三即無著戒。餘文可
知。四又安住下收爲四等。疏攝論云若自
住邪行等即梁論第七引契經説。若無性攝
論當其第五。一句小異。云如契經言。若自
住邪行便受他譏謗。是人終不能制止他
過失。又云若懷瞋分誨他所犯以非利
益。非方便故。言不威肅他轉違背起諸邪
行。如有頌言。慈憐如一子誨擧他所犯。
決定令受持後不復當犯。疏沙彌求龍是
懷毒迴向者智論云。昔有羅漢居近龍池。
毎至食時皆請羅漢入池供養。羅漢神通
兼坐繩床。忽然而去。有一沙彌於一日
中臨至食時。密在床下攀繩床轅。羅漢不
知如常運通至龍池中。從床下出龍王怪
問。此未離欲何以將來。以天甘露而供羅
漢。以人間味而膳沙彌。沙彌滌鉢駭其香
味。恨師忿龍兼貪龍女興心欲奪。龍得
他心知沙彌意。復兼頭痛求其謝過。沙彌
心志毒願不息。加功精誠後足下水出尋至
池邊。以衣覆頭便化爲龍。遂入池中咬殺
其龍。奪其宮殿妻子眷屬報龍已畢。即興
風雲震雷降雹。拔倒寺宇淨無所有。國王
知之復爲立寺。復被毀滅國王大怒。遂
其龍若更爲害當填此池。龍遂謝過謂其
師曰。自今已後不敢爲惡。然是龍身性多
瞋毒恐後還發。若見池上有黒雲生。即是
弟子起於惡心。當令鳴鐘。念摩訶般若惡
心則息。後如其言毎有雲起即稱念般若
鳴鐘撃磬雲則散滅。釋曰此沙彌爲龍。有
其二意一爲貪色味。二爲瞋恚而皆是毒
疏不畏生死長遠等者。即三種練磨心。唯識
第九資糧位中。偈云。乃至未起識求住唯
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長行釋未
能伏滅中云。此位二障雖未伏除修勝
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於所
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
遠心便退屈。引他已證大菩提者。練磨自
心勇猛不退。注云。第一菩提廣大屈引他
況已練。廣者無邊。大者無上。深者難測。遠
者長時。由此退屈引他已證我同彼類何
故退耶。攝論頌云。十方世界諸有情念念速
成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
屈。論云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
退屈省己意樂。能修施等練磨自心勇猛
不退。注云。第二萬行難修屈省己増修練。
偈云。汝已惡道經多劫無益受苦尚能超。今
修少善得菩提大利不應生退屈。論云。
三聞諸佛圓滿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
引他麁善況己妙因練磨其心勇猛不退。
即第三轉依難證屈。引麁況妙。練如行施
等尚感貴樂。況我所修清淨妙善而無果
耶。論偈云。博地凡夫初發心尚擬遠趣菩提
果。我已精進經多劫不應退屈却沈淪。論
云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修諸勝
行。今疏初不畏生死長遠。衆生難度即通説
也。轉依難證下。即倒牒三種練磨之心故總
説云不畏。無性攝論當其第六。疏今初以法
師下。辯其圓音文分爲五。一標數。二會他
經。三隨難釋。四以義通攝。五別釋音聲。疏
即密跡下。第二會他經於中有四。一會同
異。二會有無。三會通教旨。四會他經意。然
密跡經即大寶積經中金剛力士會。第三之
三卷。當第十。爾時寂意菩薩復問金剛力
士。如來有幾事祕要。答有三種。一曰身密。
二曰意密。三曰口密。口中説六十種音。廣
讃如來無思無想無言之言竟。即云如來從
口敷演。如一言詞出六十品。各異音聲。何
謂六十。釋曰。然經直列今加次第。一吉
祥音。二柔軟音。三可愛樂音。四悦意清淨音。
五離垢音。六顯曜音。七微妙音。八明徳音。九
無亂音。十無憒音。十一師父音。十二無剛硬
音。十三無麁獷音。十四善順音。十五安重音。
十六身所吉利音。十七隨心隨時音。十八如
如悦意音。十九天愛安想音。二十無熱惱音。
二十一方正音。二十二識達音。二十三親近
音。二十四意好音。二十五歡悦音。二十六和
雅音。二十七曉了音。二十八精勤音。二十九
和忍音。三十重了音。三十一其響去穢音。三十
二應師子音。三十三龍嗚音。三十四好雨音。
三十五海雷龍王音。三十六眞陀羅伎音。三
十七哀鸞音。三十八鷹暢音。三十九鶴嗚音。
四十耆域音。四十一英鳥音。四十二雷震音。
四十三不卒音。四十四不暴音。四十五普入
響音。四十六去非時音。四十七無乏音。四十
八無怯音。四十九悦豫音。五十通暢音。五十
一戒禁音。五十二甘美音。五十三進行音。五
十四廣普音。五十五具足音。五十六諸根無班
音。五十七不輕疾音。五十八無住音。五十九
響聲普入衆會音。六十宣諸徳音。密跡金剛
力士謂寂意菩薩言。是爲如來六十梵音。
其如來音普遍十方諸佛世界。悦可一切衆
生心行。釋曰已具列六十。今經但四十五缺
於十五次下當明。然密跡經但列不釋。莊嚴
論第六亦引彼經而兼有釋。論偈云。菩薩自
成就。如前義應知。聲有六十種。是説如來
事。長行釋云。如來有六十種不可思議音聲。
如佛祕密經中説。寂靜慧如來具足六十種
聲語。所謂潤澤柔軟可意意樂清淨如是廣説
上是論釋引
經下釋云
此中潤澤聲者。衆生善根能攝持
故。柔軟聲者。現前聞法得樂觸故。可意聲
者。由善義故。意樂聲者。由善字故。清淨聲
者。無上出世後得故無垢聲者。諸惑習氣不
相應故。明亮聲者。字句易解故。善力聲者。
具足功徳破諸外道惡邪見故。樂聞聲者。
信順出離故不絶聲者。一切外道無能斷故。
調伏聲者。貪等煩惱能對治故無刺聲者。制
戒樂方便故。不澁聲者。令犯戒人得正念
故。善調聲者。教化教授故。悦耳聲者。亂心對
治故身倚聲者能引三摩提故。心了聲者。能
引毘鉢舍那故。心喜聲者。善斷疑故。喜樂
聲者。決定拔邪故。無熱惱聲者。信受不悔
故。能持智聲者。成就聞因智依止故。能持
解聲者。成就思因智依止故。不隱覆聲者不
惱而説故。可愛聲者。令得自利果故。渇仰
聲者。已得果人深願樂故。教勅聲者。不思議
法正説故。令解聲者。思議法正説故。相應聲
者。不違聽故。有益聲者。如其所應教示導
故離重聲者。不虚説故。師子聲者。怖外道
故。象王聲者。振大故。雷聲者深遠故。龍聲者
令信受故。緊那羅聲者。歌音美妙故。迦陵
頻伽聲者。韻清亮故。梵聲者。出遠去故。命命
鳥聲者。初得吉祥一切事成故。天王聲者。
無敢違故。天鼓聲者。破魔邪故。離慢聲
者。讃毀不高下故。入一切聲者。入毘伽羅
論一切種相故。離不正聲者。憶不忘故。應
時聲者。教化事一切時起故。無著聲者。不依
利養故。不怖聲者。離慚羞故。歡喜聲者。聞
無厭故。隨捨聲者。一切明處善巧入故善友
聲者。一切衆生離成就故。常流聲者。相續不
斷故。嚴飾聲者。種種顯現故。滿足聲者。一音
無量聲説法故。衆生根喜聲者一語無量義顯
現故。不毀呰聲者如所立義信順故。不増減
聲者。應時量説故。不躁急聲者。不疾疾説
故。遍一切説聲者。遠近諸衆同依止故。一切
種成就聲者。世間法義皆譬喩令解故。上依
論牒釋故缺其二。與彼經亦少不次。其佛
祕密經即密跡經。疏然彼無下。第二會有無

乃是名變。論釋亦有此缺十五。疏中但列
其九。餘更缺。六應添。一耆婆。二英鳥。三雷
震震與海雷龍王別故此亦喩故更添。四師
父。五親近。六明徳。方爲六十。疏又此所明
下。第三會通教旨可知。疏法有所本下。第
四會他經意。兼欲盡其論釋。疏中間下。第
三隨難別釋。疏然六十種下。第四以義通
收。疏通言下。第五別釋音聲。疏若彼潤玉等
者。涅者水中黒泥。緇者黒色。謂若玉在泥
中千載不黒。疏法華云彼國等者。即第二經
譬喩品中。授舍利弗記云。其劫名大寶莊
嚴。何故名曰大寶莊嚴。其國中以菩薩爲
大寶故。疏楚魏之朝等者其文出論語。疏若
言嚴事過者。然嚴事即是所成。謂座旛幢蓋
等百事。其寶香華鬘等即是能成。能成如金
銀銅鐵泥木等。所成如以金爲佛菩薩華鬘
等百事。以銀爲百事亦然。能成有十一各
各能成所成百事。今云若嚴事已過者。則不
應言皆如寶莊嚴者。寶嚴有百事。今過百
倍即成一萬。何言如寶。如寶但有百事
耳。下引晋經即是能成爲百。如金銀銅鐵
等爲百事耳。故云即以香等爲百香等。
是能成故。言過此倍之三字譯者不妙者。謂
但列香等百事何要過此百倍之言。以無
可過故。若過寶嚴事百倍則有可過。次
云若別理通者。爲順今經故。欲令過前
嚴事百倍則有萬矣。而亦文不便故應迴
過此百倍向寶莊嚴下。則能成唯十一所成
各萬則成十一萬。兼前一百有十一萬一
百嚴事。疏體用理量倶無障者。理量即如理
智如量智。佛地論第三亦名二修。一如理修。
二如量修。世間所知唯有二種。一人。二法。
若能通達此二空者則永證得眞如實際。是
故名爲理量總釋
二修
如理修者。不壞人法如
此人法本來妙極寂靜爲性。故無増無減
離有離無。寂靜相者。自性清淨法本來無
生。淨心不執名爲滅諦。是心有自性清淨。
及煩惱惑障。如此兩法無漏界中。善心惡心
獨自行故。於一念中兩心不相應故。乃至
如此而知名如理知別釋初修
會歸理智
如量修者。究
竟窮達一切境界名如量智。若見一切衆生
乖如境智則成生死。若符境智則得涅槃。
一切如來法以是義故名爲如量別釋量智
即第二修也
至初地菩薩得此二智。以通達遍滿法界
理故生死涅槃二法倶知二智起
種也
又此兩智是
自證知見。由自得解不由他得。但自得證
知。名自證知見明自證
非他也
又此智有二種相。
一者無著。二者無礙。言無著者。見衆生界
自性清淨名爲無著。是如理智相。無礙者。
能通達觀無量無邊界故是如量智相二智
相別
又此二智復有二義。如理智爲因。如量智
爲果。言如理爲因者。能作生死及涅槃因。
如量智爲果者。由此智故知於如是眞
俗等法具足成就因果
義別
又如理智是清淨因。如
量智是圓滿因。清淨因者。由如理智三惑寂
滅。圓滿因者。由如量智三徳圓滿二因
不同
釋曰
前文頻有理量二智。此方廣釋第五會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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