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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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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三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八依江南敏法師下。第八二教。亦二。初擧
人標數。二依法陳相。今初。言江南敏法
師者。或可是唐越州靜林寺法敏法師。出
章主所集花嚴傳。彼第三講解
云下
釋法敏。姓孫
氏。丹陽人。八歳出家。事英禪師爲弟子。入
茅山。聽明法師三論。又聽高麗實講大乘
經論。躬爲南座。結軫三周。貞觀元年。出還
丹陽。講花嚴涅槃。二年越州田都督。追還
一音寺。相續法輪。于時四方義學沙門。八百
餘人。當境僧千二百人。尼衆三百。士俗之集。
不可後記。時爲法慶之嘉會也。至十九
年。會稽士。請住靜林寺。講花嚴經。至六
月末正講。有蛇懸半身。在敏頂上。長七尺
許。作黄金色。吐五色光。終講方隱。至夏
訖。遷一音寺。夜有赤衣二人。禮敏曰。法師
講四部大經。功徳難量。須往他方教化。故
從東方來。迎法師。弟子數十人。同見。至八
月十七日。爾前三日三夜。無故闇冥。恰至
遊。忽放大光夜明如日。異香不滅。莫
不怪嘆。道俗莊嚴。送於隆安之山焉。造花
嚴疏七卷已上傳文此師住處。越州靜林寺。
云江南。以遊方化物故。就有敏字。且
配此師。未詳定之。可考餘文。宋本云愍
法師。只是一師。以音通故。大疏云。唐初印
法師。亦立二教已上刊定云。唐初江南印
法師。亦立二教已上探玄云。唐江南印法師。
敏法師等。立二教已上以非唯一人。先擧
二人。而置等言。即諸徳一同立之。義苑會
云。清涼云唐初印法師。今云愍法師。況
是師資。則敏公初判。印師風行。故互擧耳
已上況字可作恐焉。此意敏公是師。印公
是弟子。師立二教印師隨之。如草隨風而
靡。故云風行。玄記既雙標擧印敏二師。
具陳二教四異。而亦指云廣釋如彼花嚴
疏中已上印敏二師。是誰人疏。然大疏中。專
擧印師。明二教四異。明知是印師疏。所叙
義理。與玄同故。若是法敏。彼亦作疏。玄記
所指。亦可通彼。章一釋迦經下。二依法陳
相。言釋迦經等者。此約能説教主。自所説
法。釋迦爲主。正是三乘教。縱是一乘。釋迦
爲主。亦爲屈曲。舍那爲主。正是一乘教。
此明法界圓融事事無礙故也。縱是舍那。
不説平道。是屈曲攝。隨正成判。不論互
兼。言以逐物機隨計破著者。釋屈曲名。
法是無礙。名之平道。物機未熟。不堪任受
隨法之説故。佛隨逐三乘等機。隨作種種
不隨法之説。故名屈曲。言如涅槃等者。
等言等取法花等一切三乘一乘教。破著遣
執。不隨法性自在諸典。當知屈曲自後
至初鹿苑所説。其中破著釋迦經者。皆屈
曲攝。平等道教中。擧其最初高山所説。而
無等言。平道等。直道唯此教故。若約此
世。別教機熟。自初成道。乃至涅槃。唯聞花
嚴別教法者。即是自最初至最後。所説亦
即花嚴。非是餘經 問。如般若等。正被三
乘。破法有執。諸法空者。可是實屈曲。如彼
維摩・楞伽・密嚴・勝鬘佛藏經等。雖是釋迦
説。而明眞如不二離言。如來藏性。甚深法
性。豈是可非平道法耶。何以此等名屈曲
耶 答。雖説深理。對破執見。不能直顯。
故名屈曲。非謂可説眞如法性之理。名爲
平等直道。如維摩經。深呵二乘。破菩薩見。
楞伽廣破二乘外道等之執見。勝鬘亦破二
乘保執等。竝是逐機屈曲之教。演義鈔二
下云。言屈曲者。非是有眞如。法性即非屈
曲。但取隨機隱顯。爲屈曲已上即此謂
也 問。法花是一乘教。大事因縁故。正直捨
方便。但説無上道已上而是釋迦説。豈言
屈曲耶 答。雖是一乘。而破執著故。彼一
乘名破三一。亦是屈曲 問。涅槃是最後終
窮決了之説。專顯佛性。涅槃四徳。雖釋
迦説。豈言屈曲 答。涅槃經。亦破昔有餘
義。決未決事。顯甚深法。是故彼經亦是
屈曲。大疏・涅槃經等。雖説一極。或對權願
實。我會異歸同。一切如來。或説不説。故
云屈曲已上此刊定破印師義。鈔釋云。言
涅槃等雖説一極者。此牒其破屈曲教中。
有平道之文或對權顯實下。釋成是屈曲之
乃至屈曲之道如
一答中已
此上一句。是約法花。明
是屈曲。昔權今實。破三顯一。明權則未説
實。説實又破廢於權。不同花嚴權實齊
顯。一時頓用。故名屈曲。或會異歸同下。
約涅槃經。以明屈曲。涅槃會昔有餘之義。
同歸一味。涅槃先異後同。亦成屈曲。不同
花嚴若同若異。空不空等。一時頓演。又言。
一切如來或説不説者。古徳共云。如日月
燈明佛。晨旦説法花。中夜便滅度。則法花之
外。非是別時更説涅槃。謂人根利故。聞法
花竟。不後須説涅槃。則涅槃。或説不説。
或有國土。唯説三乘。究竟不破。或有國土。
唯説二乘。無三可破。則知法花亦有説不
説不同。花嚴不見有一佛國土。其中如來
不説此法。明是平道已上是故法花・涅槃。
最後了義。尚名屈曲。何況自餘諸經。或三乘
等。寧非屈曲乎。是故受中時。指涅槃等。
名爲屈曲教。即此意也。言以逐法性自在説
故者。法即圓融。如法而説。故所説法。及其
説儀。自在無礙。是故名爲平直大道 問。
既如法説。無遺圓法。若爾此法。豈不見機。
 答。若無隨法契法機者。此法不可説。
有隨法機故。此法必説。不同餘經曲隨縁
 問。若爾平道亦可名逐機。必隨契法。如
法機故 答。圓法爲本機契此法。是故隨
本名爲稱法。對三乘等逐機宜故 問。若
云平道稱法無逐破著者。何故花嚴説四
諦法。普賢行等品中。皆云隨諸衆生所應調
伏作如是説。又 問。明淨行・梵行・三賢・
十地・誰世間・入法界等諸品之中。皆説對
治行法等事。何故花嚴名爲平道。是故刊
定即作此難如何 答。清涼大師。救彼破
云。花嚴雖有隨諸衆生。各別調伏。皆是稱
性善巧。一時頓演已上 鈔云。疏云雖有隨
諸衆生各別調伏。此牒其破平道教中。有
屈曲之言。皆是稱性一時頓演者。釋成是平
道之義。以稱性之巧。無邊差別。皆是平道。
又一時頓演。不同屈曲説權之時。不説實。
實時。不説權説四諦。唯爲小乘。説
六度。唯被菩薩故。一切竝陳。最顯平道。又
説隨衆生者。説於世尊餘處隨機。非此
經中是隨機説已上海印定中。一時頓現故。
説諸法。亦是一時。不同三乘諸教。隨宜各
別而説。探玄・大疏・刊定竝明二教已。更叙
四異。謂主處衆説也。義苑擧之。而在下施
説異相十異中。雖是彼説。恐繁不引。義苑
引四異已云。此約化儀。誠如所判。但於屈
曲之内。未顯法之權實上取大疏。
自下私語
 便
多法渾同無別。不能令人善識權實淺深
之異故已上屈曲中。權實者。隨分相望明
之。若望平道。餘皆權故。於屈曲中。小權大
實。大中相權。性實等也
章依梁朝光宅寺下。第九四乘教。分二。初擧
人標數。二依法陳相。今初。言依梁朝等
者。大疏標云。梁朝光宅法師。依法花第二。
立四乘教已上會解云。梁朝光宅法師者。即
梁武帝潜龍時。宅嘗七日夜放光。帝曰。非
我所居。乃捨爲寺。今約處稱名。故云光宅
法師。即釋法雲也。姓周氏。宜興陽羨人。
晋平西將軍。處之七世也。母呉氏。初産在草
見雲氣滿空因以爲名。七歳出家。更名法
雲。從師住莊嚴寺。爲寶亮弟子。亮毎曰。我
之神明。殊不及也。方將必當棟梁大
矣。年三十。建武四年夏初。於妙音寺。聞法
花淨名。學徒海湊。時人呼爲作幻法師矣。
講經之妙。獨歩當時。齋中書周顒。琅椰王
融。彭城劉繪。東莞徐孝嗣等。一代名貴。竝莫
逆之交。孝嗣毎日見雲公俊發。目顧缺然。
初雲年在昔慈。雅尚經術。於妙法花。研精
累思。品酌理義。始末照覽。乃往幽嚴。獨
講斯典。竪石爲人。松葉爲拂。自唱自導。兼
&MT10769;解。所以垂名梁代。誠讀有聞。嘗於
一寺。講讃此經。忽盛天花状如飛雪滿空
來。延于堂内。升空不墜。説講方去。
有寶誌神僧。道超方外。與雲互相敬受。
呼爲大林法師。毎來雲所。輒停住信宿。嘗
言。欲解師子吼。請法師爲説。即爲剖析。
慈便彈指讃曰。善哉微妙微妙矣。儀同陳
郡永昂云。有常供養僧。學雲法花。日夜發
願。望得慧等之。忽夢見一僧。曰。雲法師
燈明佛時。已講此經。那可卒敵也。大道
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卒于住房。春秋六十
有三。兩宮悲慟。琅椰王筠。作銘誌。湘東王
譯爲制文已上日月燈明佛。目妙光菩
薩。説法花經。歴六十小劫。彼佛滅後。妙光
菩薩。持法花經。滿八十小劫。爲人演説。彼
佛八子。皆師妙光。妙光教化。會住不退。
其八王子。轉次成佛。最後小子。名然燈
佛。釋迦是燃燈弟子。釋迦二大僧祇滿。逢受
記別故。妙光菩薩有八百弟子。彌勒其一。
言妙光者。即文珠也。明知法雲法師。即昔
妙光菩薩也。講經感天雨花事迹。寔可知
焉。所立四教。歸宗在玆
章謂臨門三車下。二依法陳相。亦二。初正
明。&MT02394;立。今初。義苑云。太白牛車方爲第
四者。謂一乘。但不得故者。羊鹿是虚指。出
門不上車。牛車若是實。出門即合上牛
車。亦不上。明三皆虚指。約法説者。昔指三
乘三界門外。二乘出界。無有實果。菩薩出
界。豈有實證。倶無實證。名不上車。明知
三乘皆是權設。即是權教。三乘四衢等賜。
即是實教大乘。無乖教理。然若唯説法花
爲實。則抑諸般若及諸大乘了義之經。皆
成權故。是知昔大亦有權實。法花但會昔
權故。説三皆虚指。昔實不滯方便。故不
會之。抑又法花。三乘重擧。昔權已皆開顯。
唯明一實。不同昔日隱閉權乘。若以此
分權小者。故未爲允當耳已上文中初。
&T047368;主直釋章文。無乖已下。至故不會之者。
分別彼宗順違。全取大疏文。但皆成權故
一句。是鈔文之。抑又已下。&T047368;主明法花所
開三乘分齊。若以已下。&T047368;主結成所立有
違。言權小者。小字應作實字。意云。若以
此四乘。分權實者。未爲允當。以唯法
花爲實。抑分前實教故 問。光宅大師。
所立教相。或立三種教。或立五時教。今云
立四乘教。其所定指是何 答。所立教相。
彼此有由。隨擧即得。不可偏局。若據隨
化。而廿用者。三教五時。事義有在。若就
自立。而作判者。即分四教。爲其規模。何者。
昔震國南地三家。北地七家。各立教義。攝
判諸教。是名南三北七十家。天台大師。一一
破之。然後自立四教五時。所言南北者。荊
谿疏&T047368;十云。言南三北七者。南謂南朝。即
京江之南。北朝即河北也。自宋朝已來。
三論相承。其師非一。竝禀羅什。但年代淹
久。文疏零落。至齊朝已來。玄綱殆江南
盛弘成實。河北偏尚毘曇。于時高麗朗公。
至齊建武。來至江南。難成實師。結舌無
對。因玆朗公。自弘三論。至梁武帝。勅
十人止觀詮等。令學三論。九人但爲兒戲。
唯止觀詮。習學成就。詮有學士四人。入室。
時人謂曰。興皇伏虎朗。栖最得意布。長干
領語訴。祥衆文章勇。故知。南宗初弘成實。
後尚三論。近代相傳。以天台義。指爲南宗
者非也。自是山門一家相承。是故難則南
北倶破。取則南北倶存。今時言此宗者。謂
倶舍唯識。南方近代。亦無遍弘。其中諸師。
所用義意。若憑三論。則應判南宗。若
今師所用。毘曇・成實。及三論等。大小諸經。
隨義引用。不論南北已上南北二方。古來
弘教。諸師意致。大途如此。然嚴法師。宗愛
法師。惠是法師。柔法師。次法師。惠觀法師。
智藏法師。雲法師等。竝是南北之法匠也。
南北之中。如此等師。通立三教。一者頓教。
即花嚴經。二者漸教。始自鹿苑。終至涅槃。
次第誘引。先小後大化儀是也。三不定教。
是於漸教化儀之中。別有一機。佛爲彼説。
如勝鬘經。金光明等。非是頓攝。雖非頓
攝。而明佛性常住甚深之理。是名偏方不
定教也。演義鈔二下云。言偏方者。謂大體
而言。漸中先小後大。而不妨説小之時。
亦有説大。如人十年弘律。不妨私房時
説大乘。故曰偏方不定已上南中諸師。共
用此三。以共用故。無別異立。而於漸教
開合漸次。總有三家。三家各立。互諍是
非。名之南三。謂一者虎丘山岌法師。漸中
分三。一十二年前。名有相教。二十二年後。
名無相教。三最後涅槃。名常住教。是謂
漸中三時化儀。二者宗愛法師。漸中分四
謂有相教。無相教。同歸教。常住教也。同歸
教者。法花經也。前無相中。開出此一。三者
定林寺柔法師。次法師。及道場寺惠觀法
師。竝於漸教中。開爲五時。謂有相・無相・抑
揚・同歸・常住教也。宗愛無相。開維摩等。名
抑揚教。故成五時。莊嚴寺惠旻法師。用宗
愛四時教。開善寺智藏法師。及光宅寺法雲
法師。同用柔次惠觀所立五時教也。是故
三大法師。承用餘師所立教相。有此差別。
而三種教。諸師共許。不簡三時四時五時。
無不擧世師承共用。今光宅師。總用頓漸
不定三教。別用漸中五時判法。聖徳太子。
所立義途。皆依光宅。爲其本義。判教攝
法。行相皆爾。太子勝鬘疏別本云。此經乃
是。應適時宜。偏方獨説。非是五時次第之
教也已上斯即全依光宅意故。光宅法花
疏中。明權實二智等。具約五時諸教判
之。太子疏中。依用皆爾。今四乘教。依法花
經會得。悟機根一途次第。作此判斷。以
法花意。誘鹿苑聲聞等。辨大乘中初心菩
薩。滯三乘之者。以空破有。抑小揚大。然
後令入一乘實道。以此爲宗。約此一門。爾
前三乘。爲三乘教。法花一乘。爲一乘教。是
故總合。成四乘教。事儀必然。義理極成。此
約化義。成此次第 問。光宅法花疏中。何
所正明四乘教 答。光宅疏中。無有別處
立四乘教攝判諸教。唯明三車四車權實。
此即任運成四乘教。彼疏章致。立教唯必
然。光宅大師。常講法花。啻暗開講。無
有筆録。門人於後。繕集成疏。即如天台諸
章疏等。既得師意。叙之疏中。彼疏第四云。
三種實車。即是羊鹿牛車。即譬昔日阿羅
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無學人究竟果。珍寶
大車。平等一種。無三種差別。即譬今日
法花經中。爲衆生受&T047368;。同得佛果。且自
長者。昔在門内許時。門外三車。賜諸子
令避門内之苦。出門外得車故示。既
出門外。不見有車。是故就父求索。何關
索大車已上此明索車之處。破有人言
索大白牛車義也。彼疏釋經言如此種種
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云。明長
者示諸子三車處。内合示三乘人果處。三
車既在門外。然三乘人。盡無生智。在三界
外。若同殘三界正使煩惱掛出三界外。
證*掛無生智。故言示三車處也已上又釋
經各賜諸子等一大車云。即譬上方便品中
第八。於諸菩薩中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
明如來爲三乘人説法花。乃至初言各賜
諸子等。此一句。先開長者心平等京門。圓
合明如來今日平等。爲三乘人。説大乘
經。令同得圓極妙果也。次言一大車。此三
字。即是第二所賜物章門。同用圓極妙果。
今時衆也已上此等文中。三車。大白牛
車。三乘。一乘。總通合數。成四乘教。是故賢
首・靜法・清涼竝以光宅。爲四教師。非唯
此文。彼疏文多。故探玄記。叙光宅師四教
已云。是釋如彼法花疏中已上指此八卷
疏也 問。光宅師意。三乘菩薩。爲取小乘
教中菩薩。大乘教中菩薩乘耶 答。彼方便
品疏。釋尚無二乘何況有三云。尚無二乘
者。言尚無遍行六度菩薩乘。辟支佛乘。何況
有聲聞乘。故知唯是一佛乘已上偏行六度
菩薩者。是小乘教中。所説菩薩也。同疏四
云。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殘正使已
*掛已上此擧三乘。無擧究竟人也。既言
大力菩薩。此是大乘權教菩薩。探玄光宅
教中。明三車倶不得。以不上故。亦三皆
索。故菩薩亦索車已云。故知是權。同羊鹿
也。以是大乘中權教方便説故已上章主得
光宅意。判言大中權教。即同光宅大力菩
薩。明知。法花不會爾前實大乘教。以爾
前實教不滯方便故。大同清涼。得光宅
意。又玄記權大言。不可言唯大。彼疏亦擧
小菩薩故。是故總通二類菩薩 問。章餘
義同上辨者。是何等義 答。權實差別中。三
權一實文。破執立正。所成相状。後此意
同。故指同上 問。上權實門。令入別教。爲
彼門意。此義云何 答。光宅宗意。唯會三
權。歸入法花一乘而已。宗義不同。不
花嚴 問。賢首大師。愚法二乘。不出三界。
三車不攝。光宅師意。其相云何 答。彼此
義異。不可混亂。光宅師意。不簡小教聲
聞及以大聲聞。一切皆是三車所攝。據教
有淺深。約體唯是一。此門不同賢首所
立 問。光宅師意。法花何處。説三乘中菩
薩之文 答。方便品偈云。有佛子心淨。柔
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爲此
諸佛子。説是大乘經。我記如是人。來世成
佛道。以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此等聞
得佛。大喜充遍身。佛知彼心行。故爲説
大乘已上彼疏釋云。有佛子心淨。此下三
行半偈。是第二別出三乘中大乘之人教。
中亦有二。初有一行半偈。先出三乘中大
乘人教。説是大乘經者。是昔日三乘中之
大乘。非今日大乘。第二行偈。正開是方便。
自有二。初我記如是人下一行半。略記成
佛。第二佛知彼心行下半行。正開是方便。
佛知彼心行。爲説三乘中之大乘也已上
即是三乘中菩薩乘。而非小乘偏行六度菩
薩。上宮王疏。御解亦爾
章後代信行禪師下。三擧類。信行魏人。少
而落釆。博綜群經。蘊獨見之。明顯高蹈之
迹。與先舊徳解行弗同。雖受具戒。而後
捨之。居大僧下。在沙彌上。門徒悉行方等
結淨。頭陀乞食。日止一食。在道路行無同。
男女普皆禮拜。似不輕行。作對根起行雜
録三十六卷等。製作非一。立三階宗。判斷
聖教。約時就機。建立非一。懷感法師。造淨
土群疑論七卷。彼第三卷。一一破柝。不
許彼義。藏經之中。有三階集録五卷。引
諸經論正文。成立教義。而前後雜亂。始終
混同。義意難見。宗旨難得。彼所製雜録等。
隋開皇二十年。勅斷不聽流行世間。信行
乃是隋朝之人。行如是之化憶斷實無準。
言謂一乘三乘等者。此二教相。雖依光
宅。而開合異。三乘爲一。竝與一乘故。成
二教。體同光宅。有三一故。三乘一乘。各有
三義。即成三對。一普引一對。二同別一
對。三迴直一對。亦名漸頓。別法解行。隔歴
不融。普法解行。圓融相攝。三根定別。諦縁
度等。同歸一性。皆成佛道。迴小大小
倶説。不依迂迴。頓入大乘。如應三乘一乘
之相。義苑云。前教體同光宅。但開合之
異。次教與前稍異。是以光宅但同歸一實。
此乃具徳圓融。故明普解普行花嚴法門也。
然此判教。既宗法花四乘。前教連同光宅。
次教一乘。乃是隨機調練。權漸終歸。翻指
花嚴及眞進者。豈非頓漸始終之相隔耶
已上言前教者。是三乘教。次教即是一乘
教也。言*連同者。*連字寫謬。可是還字。故
義顯矣。折薪云。信行此師所立。但合三爲
一教。與光宅異爾。又此中一乘三乘。有二
對。初普別爲一對。次漸頓爲一對。皆可見
已上此記釋意。三對之中。後之一對。合爲一
對。名爲漸頓。後古云。別解別行者。解行一
一歴別。三乘差別。諦縁度異也。先習者。
謂大由小起。亦大小倶陳也。普解普行者。一
具一切故。此非花嚴。餘宗則無已上二教
各三義。隨一成二教。三義總通。名爲二

章十依大唐三藏下。第十三種教。分二。初擧
人標教。二依法陳相。今初。言大唐三藏玄
奘法師。大疏唯云唐三藏焉。會解云。唐三
藏者。名玄奘。本名祷。姓陳氏漢大丘仲弓
之後也。洛州維氏人焉。有兄素出家。即長
捷法師也。以奘少羅窮酷。偏意携守。年十
一。誦維摩法花。東都恒度爲僧。後入蜀受
學。後別兄偏往參學焉。曾歎曰。余周流
呉蜀。爰逮趙魏。未及周秦。頗有講筵。率
皆登踐。已布之言。今雖蘊胸襟。未吐之
詞宗。解籤天地。若不輕生殉命誓往花
胥。何能具覿成言。用通神解。一覩明法了
義眞文。要返東花。傳楊聖化。於是礪志。得
達印度。於那爛陀寺戒賢論師處。留五年。
學瑜伽・顯揚・對法諸論。又停二年。於鉢
多國。學正量部根本論・攝正法論等。却往
枝山勝軍論師居士所。學唯識決擇論・意
義論・成無畏論等。首尾二年。又先於曲女
城。學佛使曰胄二毘婆娑。於毘耶摩耶三
藏所。經于三月後在*枝林山。夜夢時内
及外林邑火燒成灰。見一金人。告曰。却
後十年。戒日王崩。印度使亂。當如火蕩。
覺已向勝車説之。奘意方決嚴具東返
後永徽之末戒日死竝飢
荒如今夢所見驗矣
貞觀十九年。正月二十
四日。屆于京郊。後所翻經論七十五部。計
一千三百三十五卷。享壽六十五歳。序云。
卷秋寒暑。時經一十七年。耳目見聞處。越
百十七國。雖*偏參學。而偏宗戒賢。故依
彼判三時教。如下具述。時在印度。造會宗
論三千頌。會融瑜伽・中論之旨。又造製惡
見論一千六百頌。制十八部小乘。破九十
五種外道。後戒日王。欲爲流通。於曲女城。
集十六國論師。斷云。能破一偈。當截舌已
謝。經十八日。無敢破者。故西域稱爲脂
那大乘天也。其見重西域也如是。況歸
此國。王臣覦敬。亦可知也已上如下具述者。
大疏明頓漸不定三種教。漸中武丘山岌法
師。三時教之處。指同玄奘。會解即釋此
處。是故指下。叙天竺立教。戒賢三時之
處。玄奘三藏。所翻經論。於所齎梵本中。
是最少分。未譯之者。不可勝計。慈恩傳
六云。法師於西域所得大乘經。二百二十
四部。大乘論。一百九十二部。上座部經律
論。一十四部。大衆部經律論。一十五部。三彌
底部經律論。一十四部。彌沙塞部經律論。
二十二部。迦葉辟邪部經律論。一十七部。
法密部經律論。四十二部。説一切有部經律
論。六十七部。同論三十六部。聲論十三
部。凡五百二十卷六百五十七部。以二
馬負而至已上所齎持來。梵本如是。共所翻
譯。七十五部。所未翻者。總有五百八十
二部。麟徳元年正月之中。請翻寶積經。
三藏辭云。報命已窮。彼經大部。縱雖企譯
經。不能訖。遂辭不翻。乃歳二月四日奄焉
而卒。乃春秋六十有五也。當日本第三十九
代。天智天皇御宇三年甲子矣。厥後從乙
丑計
經二十九年。至大周則天皇后長壽二年癸
巳。南天竺菩提流志三藏。方達都邑。乃安置
之佛授記寺。本名達摩流支。唐言法希。天后
改爲菩提流志。唐云覺愛。齎寶積經梵本
而來。即會義學諸徳。自大唐中宗皇帝神
龍二年丙午。至叡宗皇帝先天四年癸丑
改爲開
元元年
首尾八年。翻譯大寶積經百二十卷。
四十九會。於中二十六會三十九卷。流志新
譯。餘二十三會八十一卷。竝是舊釋。次第勘
之。編列成部。加之多譯諸經有若干部。開
元十五年十一月四日。流志歸寂。春秋一百
十六。長壽二年。春秋百二十二。方著唐
朝。住于脂那。經三十五年。正玄奘三藏久
住世者。所齎諸典。咸皆應譯。報命不久。不
果願焉。所未翻譯。諸經律論。部帙難準。
已翻諸典。事極不定。如大般若。六百爲部。
婆沙二百。瑜伽一百。正理八十。顯宗四十。
倶舍三十。發智二十。集異門足二十。大菩
薩藏經二十。如是第減乃至一卷一部。卷
軸成部。如是不定。未翻諸教。部量准知。
玄奘三藏。歸寂之年。賢首大師。年二十二。形
在童子。未出家矣。而達花嚴自任。建徳。
至二十八。出家受戒。大敷花嚴。弘通海日。
玄奘三藏。亦名遍學三藏。天竺小乘。歎
名尸羅提婆。以云戒天。大乘歎名摩訶衍
提婆。此云大乘天。智辨辭鋒。無有及者
章即三法輪下三依法陳相。亦二。初擧名。二
釋相。今初。言即三法輪也者。日域現流法
相宗人。唯名三時教。所謂初時有教。第二
時空教。第三時非空非有中道教是也。三論
宗人。自空所立。名三轉法輪。謂根本法輪。
枝末法輪。攝末歸本法輪也。然法相宗所立。
亦是三法輪。而常途名目。稱有空中道三時
教也
章一名轉法輪下。二釋相。亦二。初正明。二詳
覈。今初。義苑云。一轉法輪者。謂三轉四諦
法輪。説諸有爲法。皆從縁生。以破外道自
性因等。又縁生無我。翻外有我。然猶未説
法無我理。即四阿含等是已上和本云。一名
轉法輪。宋本無名字。言外道自性因等者。
數論外道。二十五諦。冥諦爲因。生餘諸諦。
舊曰冥諦。鈔云自性諦。等者。等取勝論外
道六句義等。自然無因等。皆此中所攝。
邪因所生。無因而有。竝是實有。而自性諦本
來實有。佛法翻之。是故建立六因四縁。以
爲生法因縁。而所生法。亦是實有。但所
執人我。本來空而已。是故外道自然實有。小
乘因縁實有義可。轉法輪者。如來爲物。
説四諦法。轉凡成聖。轉惑得智。摧破之
義。是名輪義。圓&MT90041;之義。是名輪義。轂輻
輪。具足名輪。猶如聖王所有輪寶。有示
相轉。是見道位。有勸修轉。是修道位。有作
證轉。是無學道。名之三轉。各具四諦。三四
十二。即名三轉十二行法輪。而有爲自轉。
如佛自經三轉十二。有爲化轉。如佛爲
陳如等成三轉四諦等。十二行相。各具眼
智明覺。即爲四十八行相也。此是最初轉
義炳焉。是故小乘名轉法輪。義苑又云。二
名照法輪者。以空照有故。第二時中。雖依
遍計所執。而説諸法自性皆空。翻彼小乘。
然於依他圓成。猶未説有。即諸部般若
等諸經已上折薪云。密意説者。但説爲空。
未説不空故也已上第二時教。於三性上。
竝説爲空。而其所執上之空者。非是密意。
實是空故。説彼依他圓成皆空。是名密意。
此密意者。對顯了故。如實而説。名顯了説。
即第三時。所執是空。依圓是有。是名顯
了。今第二時所説非然。以依圓法皆空無
故。義苑又云。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説
三性三無性等。方爲盡理。即解深密等經
已上折薪云。持法輪。顯了説三性及眞如
不空理等者。此中有二義。一持三性理。二
持眞如不空理。理字昌上。文中及字。
有二也已上復古云。三持法輪者。謂雙持前
二也。三性眞如。皆約理説不空。謂圓成
是有。依彼自宗。但許不變湛然常存之有。
非隨縁有已上言雙持前二者。初時實有。
第二皆空。雙持此二。云何持二。第二空中。
所執空分。初時有中依他假有。圓成眞有。
持此空有。同時成立。第三時中。三性雙説。
所執空故。即是非有。依圓有故。即是非空。
説三性故。即顯非空非有中道之理。是故
名曰雙持空有。非謂亦持初時依他實有
之分。及所執有分。第二時中。依止圓空分。
初時約彼依他説有。第二時約所執説
皆空。故我法二執。當情現相。皆是所執。二
乘我執之分皆空。執諸法有。即有法我。當
情現相。是非所持。是體無故 問。眞如不
空。與三性中圓成實性。有何差別。而別擧
之。圓成實理。是不空故 答。大途言之。其
體此同。而總別異。故別擧之。三性是總。如
是別故。又三性中眞。是不變如。法相所立。
眞如自體。眞如不空。具過恒徳。隨縁成
事。是終教義。是故特言眞如不空。以終
教之中。必有隨縁故。以此教之中。無唯
不變故。義苑又云。是則於彼三時。初隨有
邊。約依他説有故。次隨空邊。約偏計空。
故倶非了義。後時具説偏計空。餘依圓是
有。契會中道。方爲了義。此依深密所判。
一時定。謂初時等故。二法定。謂有空等故。
三經定。謂指阿含等故已上此總料簡三
時偏中。了義不了義之相也。上來所引。義
苑解釋。皆取清涼三時之文。全爲今章解
釋之文。少分亦取演義鈔詞。此三時教。本
是天竺戒賢論師。依深密・瑜伽論等所建
立也。即在解深密經第一。瑜伽決擇分第
七十六。又出金光明經第一卷焉。玄奘三
藏。隨戒賢論師。承傳此義。即歸脂那。大弘
此宗。是故三藏。立此三時。故義苑云。此師
宗承西域戒賢論師。立三種教。以法相大
乘。而爲了義已上慈恩大師。專承此宗。立
此三時。弘演傳通。法相諸師。所立皆爾。然賢
首大師。謁日照三藏。問天竺論師判教之
事。三藏答以戒賢智光兩宗三時。隨彼所
説。具記録之。廣在探玄記第一。起信疏上
卷。十二門論疏等。清涼大師。隨賢首記。
大疏載之。今受所叙。啻言玄奘。師資芳芬。
彼此是同。日照三藏。大菩提寺。及那爛陀
寺之僧。大飡戒賢智光眞風。通遠瑜伽・中
觀之旨。兩宗義理。智淵深廣。故向賢首。備
説所學。其本致者。是三論宗。乃智光論師
之門人也。日照三藏。住魏國西寺。務翻經
嶋業。賢首大師。共在譯場。翻譯之。暇習
學三論之宗旨。于三藏法師。是故賢首所傳
三論宗者。智光之門風。日照之宗曜之賢
首依此意致。作十二門論疏。即通判釋三
論宗旨。花嚴學者。賢首來裔衣。可依此意。
護三論旨。日照三藏。在那爛陀寺。聞玄奘
三藏傳法弘。思慕玄門。遂來振旦。乃玄奘
入滅之後。經十七年。永隆元年。方著唐朝。
厥後八年。在魏國西寺東寺之間。設花嚴
闕文。及翻諸經論。垂拱三年。丁亥卒于
國東寺。慈恩法苑第一云。述今文者。如解
深密經第一卷・瑜伽決擇第七十六云。世尊
廣爲勝義生菩薩。依遍計所執體相無故。
説相無自性性。依依他起上。無遍計所
執自然生故。説生無自性性。及即依此。
説無遍計所執。一分勝義無自性性。依圓
成實上。無遍計所執故。又説一分勝義
無自性性。説三種無性。皆依遍計所執性。
已勝義生菩薩。深生領解。廣説世間毘
涅縛藥雜盡地熟蘇虚空諸譬喩已。世
尊讃歎善解所説。勝義生菩薩。鹿林中。唯
爲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
雖是甚奇。甚爲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
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於彼時。所轉
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
是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爲發趣修
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
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
更甚奇。甚爲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
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
是處所。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爲發趣一
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性無滅。本
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
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
轉法輪。無上無容。眞了義。非諸諍論安
足據所。爾時世尊。告勝義生菩薩曰。勝義
生。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於諸不了義經。聞
已信解。書寫護持。供養流布。受誦温習。
如理思惟。以其修相。發起加行。比此所説
了義言教。聞已信解。乃至廣説。以其修相。
發起加行。所集功徳。百分不及乃至一。鄔
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比所生福。難可喩
知。吾今略説。如爪上土。比大地土。或如午
跡中水。比四大海水。百分不及一。乃至鄔
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説此經・時。六百千
衆生。發菩提心。三百千聲聞。遠塵離垢。得
法眼淨。一百五十千聲聞。永盡諸漏。心
得解脱。七十五千菩薩。得無生法忍。金光
明經。亦説三時。謂轉照持。涅槃經説。初
令皆服乳。次教總斷乳。後教有應服有
不應服者。與解深密所説義同。瑜伽釋中。
此三時少異。義即意無別。由此誠證。若以
偏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非五。上來
總是。述今文也已上此彼章中。具擧三時
教之證文。其三時教。一一相者。彼章次云。略
示教者。四阿笈摩等。是初時教。諸説空經。
是第二時教。以隱密言。總説諸法無自性
故。花嚴。深密。唯識教等。第三時也。以顯了
言。説三無性。非空非有中道教致。由諸異
生起自無始。迷執有我。不了我無。沈沒
愛河。輪迴癡海故。佛初説四諦法輪。令知
我空。唯有其法。憍陳那等。最初得道。彼聞
法有。證我皆空。便執諸法。爲眞實有。封著
小果。不求大位。佛爲方便。後説法空。破
除有執故。次時中。説般若等。言一切法。本
性皆空。須菩提等。迴心趣大。彼聞法空隱
密言教。便撥諸法性相都無。何所造修。
何所斷捨。佛爲除此。復説唯識三性等
教。勝義生等。信解修學。遍計所執無。知法
無我倶遣。依他圓成有。照眞俗雙存。無無
所無。所以言無。有有所有。所以言有。言有
而有亦可言無。遍計所執。眞俗無故。言無
而無亦可言有。當情我法。二種現故。令除
所執。我法成無。離執寄詮眞俗稱有。
詮我法。非無。非不無。當情似有。據體無
故。妄詮眞俗。非有非不有。非稱*妄情。體
非無故。我法無故。但是執皆遣。眞俗有故。
諸離執皆存。由此應言。迷情四句。四句
皆非。悟情四句。四句皆是。説境我法空。破
初執有。説心眞俗有。破次執空。諸偏見者。
初聞説有。便即快心。於空起讀。後聞説
空。亦復協意。便諦於有。今言非空非有
中道教者。第三時也。約理及機漸入道者。
大由小起。乃有三時諸教前後。解深密經。
説唯識是也。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不由
小。即無三時諸教前後。約其多分。即成道
花嚴等中。説唯心。是多分頓漸。無別教門。
隨一會中。所應益故。華嚴説有聲聞在會。
深密亦有聲聞發心。勝鬘經中。亦説一乘
意生身等。攝大乘。説爲不定人。説一乘故。
法花經中。分別功徳品。言仙説如來壽量
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衆生。發菩提心。
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法花亦被頓悟
花嚴亦有漸悟之釋。若依覺愛定唯一時
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説有三時。若依劉
虬定有五時前後次第。後無文説。然違三
時。今總不依。若據衆生機品及理。可有
頓漸之教。然不同於古説若不約機理。
定判一經。爲頓爲漸。時増減者。頓漸不
成。故唯識云。我於凡愚。不開演。非遮不
定及定性故。此依證果。若謂人天。即有
四時。其二乘者。方便學法。是彼初學故。略不
説。今依師授。略叙古今時利差別。其諸
有智。任情取捨已上此一段中。三時義理。
委細分明。教意極成。既言師受。即是慈恩窺
基尊者。親承玄奘三藏口授。叙此教義。玄
奘亦承西天戒賢論師口授。授之慈恩。提
攝慇懃。宗緒繼續。唯識法相。大乘宗者。既
立三時。備攝諸教。第三時教。是極了義。解
深密經。即第三時。以爲所依所宗本經。瑜伽
師地。是所依論。五分建章。廣釋諸經。有十
支論。各司廣顯瑜伽中義。謂百法。五蘊。顯
揚。攝論。雜集。中邊。二十論。三十論。莊嚴。分
別瑜伽。或除攝論。加理門論也。就中三十
唯識者。世親菩薩之所造。具攝瑜伽義。大
盡法性相。十大論師。各作解釋。護法解釋。
絶倫飛威玄奘糅譯。總成十軸。護法爲正。
兼聚衆釋。名成唯識。彼中引六經十二部
論。廣明唯識三性十地因果行住。斯乃
相大乘中通妙教。言六經者。花嚴・深密・如
來出現功徳莊嚴・阿毘達磨・楞伽・厚嚴經也。
十一部論者。瑜伽・顯揚・莊嚴・集量・攝論・十
地・分別瑜伽・觀所縁縁・二十唯識・辨中邊・
雜集論也。建立百法。明有爲無爲之相。陳
説三性。盡迷悟性相之義五重唯識。是觀門
之精致。四重二諦。乃義解之旨歸。三乘五性。
隨機垂普齊之業。法相法性。任義窮決
斷之徳。五位修行。示三乘之因果。四智
心品。顯三身之菩提。如是等法。此宗所説。
義門極多。不能具擧。如來在世。彌勒菩薩。
親隨世尊。飡受此法。如來滅後。九百年時。
彌勒菩薩。依無著請。下中天竺阿瑜闍國。
於瑜闍那講堂。經四月夜。爲阿僧伽此云
無著
説五部大論謂瑜伽論・莊嚴論・中邊論・分
別瑜伽論・般若論也。無著菩薩。受此諸論。
普爲衆生。弘演開導。更造諸論。廣被時
廣。其天親師子覺。竝無著昆弟法子也。各
勝師化。大造雅論。如世親三十頌者。十
大論師。各渧文藻。謂護法・徳惠・安惠・親勝・
難陀・淨月・火辨・勝友・勝子・智月也。親勝・火
辨者。世親同時之匠。護法菩薩者。千一百年
出世。勝友・勝子・智圓者。是護法之門人。徳
惠・安惠・淨月者。厥之中間同時之人。難陀論
師。亦出中間。慈恩傳三云。阿僧伽。亦名
無著。健陀羅國人也。佛滅後一千年中。出
現於世已上義燈第一。無著兄弟三人出世。
總言九百年。餘師釋中。云九百餘年。今取
折中。即是九百餘年。未足千年。此時彌勒
菩薩。降下説法。法相中宗。始弘五天之
根源也。次是無著菩薩。次乃世親菩薩。此時
皆是九百餘年。不滿千年。法相血脈。世親
之次。立於護法。爲其祖承。然護法出世。多
云千一百年。而非限滿。唯是一千一百餘
年。然戒賢論師者。護法菩薩親度。面受之
上足門人也。依西域記第八。護法遣戒賢。
令破外道。而戒賢年少。餘人嫌彼年少。雖
然師遂遣彼。令難外道。外道被詰。皆悉伏
從。戒賢年淺。且約二十。以年滿二十。已受
具戒故。然護法菩薩。年三十二。卒于菩提
寺。護法亦居那羅陀寺。在彼玄奘所住房之
南矣。震旦計佛滅年代。諸説非一。且依二
説。一云。依齊朝法上法師所説。取穆王時。
佛入滅義計之。二云。依隋費長房所説。取
莊王時入滅計之。取穆王是遠。取莊王
乃近。法相宗。唐朝人師。取穆王時計之。即
依法上所説。如從方顯幽抄・元傅通賛鈔・
遇榮仁王法衡抄等明之。日本法相先徳學
者。皆取費長房所説爲定。今所述者。即依
長房。戒賢年二十時。如來滅後經一千一百
五十五年。若法上説。已經一千四百九十五
年。此時護法盛住於世。若依長房言。護
法出世。一千一百餘年。若依法上。年不
相順。即三百餘年。前却相違。戒賢二十之時。
即當梁中大同元年丙寅。及日本人王第三
十代欽明天皇御宇七年丙寅。玄奘三藏。
年滿三十。當大唐貞觀六年壬辰。於中天
竺那爛陀寺。謁干戒賢論師之時。戒賢年
百六年。此時如來滅後。經一千二百四十
一年。若依法上。經一千五百八十一年。當
日本第三十五代舒明天皇御宇四年壬辰。
玄奘同此滿三十時。往&T025632;尸那羯羅國。娑
羅林。如來涅槃之處。拜涅槃遺跡。玄奘正
聞彼國所説佛滅度後所經年序。諸説不同。
故慈恩傳三云。自涅槃已來。或云千二百
歳。或千三百。或千五百。或云過九百未滿
千年已上非唯彼國所説。亦五天境。通此異。
此擧四説。當玄奘三十歳。經此春秋。對此
震旦二説。不當何説。言其大數。千五百歳。
近法上説。千二百歳。近長房説。大疏明戒
賢師承云。近踵護法・難陀。會解云。言近踵
護法&MT10769;陀者。據此二師注唯識等義。西域
未唯識者。乃杖林山。勝軍論師。亦奘師所
宗。今云戒賢近踵者。以瑜伽・唯識竝法相
宗故。作此叙矣。然非戒賢正踵護法・難
院也已上 此意即謂。戒賢非是護法親度。
&MT10769;陀實爾。戒賢不値護法親授。戒賢西域
&T047368;第八。分明説故。此當依法上。護法在千
一百餘年。戒賢言一千四百九十餘年。若
以爾違西域&T047368;所説。若以護法・戒賢。倶安
一千四百九十餘年者。雖順西域&T047368;。而違
佛地論等。彼説千年後。不經幾故。諸師竝
言一千一百年故。但雖是四百九十餘年。
言千歳後。有何巨害乎。此助依法上所説
之義也。是故法相西天相承。世親之次。取
護法菩薩。護法之次。即戒賢也。世親與護
法。中間百五六十年計。不知相承人名。雖
然護法正釋世親本頌故。雖不知人。直次
取之。戒賢之次。覺賢論師。繼弘宗旨。西天
連續。此後不知。至于震旦。法相宗者。玄奘
三藏。貞觀十九年。歸大唐國。大翻經論。
於此宗。門徒三千。達者七十。上足四人。
入室一盤。乃慈恩窺基大師是也。玄奘是
震旦國法相始祖。次慈恩大師。次溜州惠
浪大師。次樸楊智闍大師。及路符義忠等
也。震旦血脈。自此已後。不知所録。至
日本國法相宗者。人皇第三十七代孝徳天
皇御宇五年己酉道昭和尚。往大唐國。親事
玄奘三藏。習學法相宗及彼禪門。在唐五
年。同天皇御宇九年癸丑歸朝。大傳玄奘
所翻諸經論等。弘通本朝。次經五年。第
三十八代齊明天皇御宇四年戊午。智通智
連。奉勅往唐。徳玄奘三藏竝慈恩大師。
受學法相。乃唐朝顯慶三年戊午也。此時
玄奘。昌務譯業。慈恩亦預譯場。智通智達。
習學功畢。歸朝弘宗。大講敷之。齊明天皇
四年之後。經四十六年。至第四十代
武天皇御宇大寶三年癸卯。知鳳法師。
唐。*徳溜川惠沼大師幷樸楊知周大師。學
法相宗。乃大周天后長安三年癸卯也。此時
智周年二十六。惠沼年五十四。昌弘法相。大
務譯業。慈恩卒後。經十九年。玄奘卒後。經
四十一年。智鳳後歸日域。大弘所傳。日本
法相。是爲本疏。智鳳授之義淵僧正淵有
八人神足。謂行基菩薩・良辨僧正・玄昉僧
正・良敏大僧都・降尊律師・行達大僧都・宣教
大法師・定照大徳・道惠律師也。良辨者。後
學花嚴。乃建東大寺。弘花嚴宗。道慈者。後
入唐朝。廣學六宗。三論爲本。歸朝之後。
建大安寺。大弘本宗。玄昉法師。干後聖武
天皇御宇。往於大唐。値樸楊大師。學法相
宗。天平八年丙子。歸朝弘宗。而樸楊大唐
開元二十一年癸酉六月二十日入滅。春秋
五十有六。當日本天平五年癸酉。玄昉先智
周在世之時。入唐學法。然後經年。乃歸
本朝。玄昉之下。有善珠僧正・常騰僧都・永
嚴僧都・忠基律師・慈別少僧都等。善珠之
次。昌海和尚。次基繼律師。次義先大徳。次
安國大徳也。行基菩薩之次。勝虞大僧都。
次護命僧正。次仲繼律師。次明詮大僧都
等也。永嚴之下。有常晴少僧都・行賀大僧
都等也。宣教下。有賢璟大僧都・玄懷僧
都・玄賓僧都等。賢璟下。有修圓大僧都・明
福少僧都等。修圓下。有壽廣已講・徳一菩
薩等。明福下。有延賓已講。次空晴僧都。空
晴下。有眞義僧正・忠竿大徳・守朝已講・平
仁大徳・明憲僧都等。忠竿下。有林懷大僧
都。懷之下。有主恩大徳・經救大僧都亦禀
眞義
昭大僧都等主恩之次。有永超僧都亦承
經救
之次。有湛秀已講。次覺晴大僧都。次藏俊
贈僧正。次覺憲僧正。憲之下。有信憲僧正・
貞慶已講也。如是横竪傳燈雖多。且約竪
傳。言血脈者。日本法相第一祖師智鳳法
師。第二義淵。第三宣教。第四賢璟。第五明
福。第六延賓。第七空晴。第八眞義。第九林
懷。第十主恩。第十一永超。第十二湛秀。第十
三覺晴。第十四藏俊。第十五覺憲。第十六貞
慶。貞慶上人。門侶甚多。謂圓玄大僧正・覺
遍權僧正・璋圓大僧都・良算法師等也。圓玄
下。有經圓法印・專英法師・圓憲法印等。圓
實大僧正。承于經圓。專英下。有實懷僧正・
公信法印等。尊信大僧正・宗壞僧正。倶承
圓憲。慈信大僧正。承于宗*壞焉。覺遍下。
有良遍法印・貞弘律師・縁圓得業等。賢恩已
講。承覺遍良遍二哲。恩之下。有尋賢大
法師・猷賢法師也。貞弘下。有實寛法印・行
寛法師・憲弘法師・英禪僧都又承專
英英玄
範憲僧
兼承
縁圓
縁圓兼承
良算
之下。有訓實大法師・縁
憲法師・業繼法師等。良算下。有實大僧都。
英禪下。有憲範大法師焉。慈信・公信・範憲
倶承法于尊信大僧正矣。尊信・慈信竝佛宗
之鸞鳳。法家之梁棟。解行深高。徳山岷峨。法
相祖裔。横竪極多。略擧少分。以示初學者。
諸寺多學。今興福繁昌。流亦潤餘寺。横竪
名。傳燈三國宗緒。粗知如此。現傳宗故。略
示之。雖是傍論。而勿厭繁
章此三法輪中下。二詳覈。義苑云。此約時
定。以出建。若約法定。則空有隔歴。若約
經定。則義不相通。三定既立。不可以相
從而收也。然上諸師判教。倶依列不更出
違。唯大唐三藏。列義兼違者。蓋由此師親
遊五印。特禀三時。五慥繁興一乘掩曜。竊
慮後人傳襲。顛墜大宗。故於此中。言於一
失。例餘諸師。皆未充當。故下開宗分教。
方爲盡理。上文疏中。一一出違者。密符賢
首例意。顯用清涼法言。須知教相旨趣深
微。不可率情趣分彼此厥或曾同不語。
又乃昧于佛心。豈成傳演之人乎已上折薪
云。此三下。轉法輪即小乘教。照法輪即始教。
持法輪即終教。即探玄・大疏・圓覺竝以第三
時。爲始教者。此唯取三性理也。由三性理
通始終二教。若依彼三性。立彼三無性。以
顯中道。此義通終教。若偏計是空。依圓是
有。此唯始教。故清涼立此爲三性空有宗
也。今約前義故。大分曰終。況其中攝不
空眞如耶。故知深密三時。不唯始教。又由
二乘通三教。故文云。三乘中始終二教也。
何以下。不攝別教可知。今文中。唯揀此
師所立有。以此章意。在敵對此師。故濁
揀顯也已上今章第二第三時教。配始終者。
以約法故。第二時教。唯説空故。第三時
説三性中道不空如。故探玄大疏等。第二第
三時。爲始教者。約攝機故。故玄一云。
以深密中。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二乘。
倶不成佛故。今合之總爲一教。此既未盡
大乘法理。是故立爲大乘始教已上兩時倶
立三乘定別。此即約機。名爲始教。大疏等
釋。其義亦爾。第二時教。立定性者。如大般
若五百九十三。説三乘定性等中云。若有
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
證得自無偏地等云云如
大疏引
以即定性不成
佛也。第三時教。立定性者。解深密經第二。
無自性相品云。善男子。若一向趣寂聲聞
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説。種種勇猛。
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
有下劣種姓故。乃至是故説彼。名爲一向
趣寂聲聞已上即是定性。亦不成佛。即説
第三時教義也 問。上來所叙。諸師立教。
爲皆有違。爲不爾耶 答。此義已如上粗
述諸師意。爲欲陳述諸師立教。收攝
諸教。亦判花嚴。爲某甲教。成有不攝。吾
亦立教。攝一代典。顯揚花嚴。是故具引諸
師立教。各顯其意。不事難破。故下別擧諸
師歎徳。縱雖有違。未必發言。玄記第一。
擧十家已。歎徳美勝。全同下段。然義苑
疏。段段顯違。何是必爾 問。若爾。何故今
段三時。作其攝教不盡過耶 答。見此文
意。可有二門。一云。是擧有違。作不盡過。
如義苑疏等中解釋。二云。直叙彼宗所立之
意。非是擧違作不盡過 問。直叙意何 
答。彼所立意。約漸悟機。有三時次第。如深
密經。若頓悟者。無三時由漸。如花嚴經。故
三時中。不攝花嚴。故慈恩唯識疏第一。陳
三時已云。如瑜伽論第七十六。解深密經廣
説其相。此約機理漸數法門。以辨三時。若
大由小起。即有三時年月前後。解深密經。
唯識若頓教門。大不由小起。即無三
時前後次第。即花嚴中。説唯心是。初成
道竟。最第一説。此約多分。今論所明。二種
皆是。若對不定性。大由小起。即第三時教。
若唯被菩薩。大不由小起。即頓教也。此顯
頓漸無別定教。入法界品。五百聲聞。亦在
座故已上言今論者。成唯識論。此論尚是
若望頓悟。不論三時。況花嚴經。何論三時。
章陳此意故。云不攝花嚴法門。非是彰違。
有法相師。見受此文。如是料簡。尤有理在
 問。唯識對漸悟時。是當何時分齊 
頓悟無階。唯是一時。比此法體。是第三時。
中道教攝。以其義類。一一攝故。非是年月
次第分位。何時中説。小乘爲初。空爲第二。
中道爲三。是名義類三時。爲漸悟人。即成
年月。燈第一云。爲對漸悟。説教三時。若
對頓悟。無三時別又所説教。非定如是前
後次第。判爲三時。竝約所説義類相從。望
不定性。當第三時。不爾。花嚴第二七日。
世尊即説。可對漸悟。在般若等後。方始演
説。判屬第三。此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
類。約前後。亦有二義。初説生空。次説法
空。二者初説生空。密詮法有。次説法空。
密詮法無。後方顯明生法二執。所執不有。
雜二執。眞俗不無故。經説云。有爲無爲。
名爲有。我及我所。説爲空已上又云。若約
頓悟。可立一時 問。若立一時。與古何
別。法花不許 答。古立一時。約佛一時能
頓説。故名爲一時。據能雖爾。對根不然。
以衆生機熟。有前後。寧得一時説法名爲
一時。今立一時。約理是一。對究竟果。
名爲一時。又約被於頓悟之人。隨説何教。
而能頓悟一會所説二空之理。雙除二執。
故名一時廣説如
補亡飾宗一云。問。此立
三時。與前眞諦所立何異 答。眞諦所立。
定約年月。故爲不可。今所立者。但可以義
相從。不同前後。若談有義。初時教收。若談
空義。第二時攝。雙彰空有。即第三時故。與
前立其相懸別 問。今定教宗。何故乃約
二時已説 答。即以三時所説。以爲三宗。
所言時者。非年月時。合道理故。名之爲
時。但諸教中。與實義合。初時教收。與空
義合。第二時攝。若合中道。即第三時。由此
不約年月爲時故。與眞諦所立有異。然
解深密。言初時等者。此約教有淺深。以立
三時之異。有教理淺。故名初時。餘二漸深。
説爲中後。以即同金光明經。轉照持三種
法輪也乃至明修經三法輪相。及明
涅槃眼吼之譬云。如彼
此唯專約義
類次第。明三時相。是故無有攝教不盡。法
相學者。陳三時義。異義多端。或唯義類。
或義類爲本。兼收年月。或亦返此。或義
類年月雙*有。異義區分。一偏難定。任學者
意。各得其宜 問。章今段文。若約叙違。既
約義類。何有不盡 答。深密三時。正約年
月。以此攝教。有不盡過。前後乘違。事不攝

章此上十家下。第三述徳結益。亦二。初歎徳。
二結益。初中亦二。初總歎。二只如思禪師下。
別歎。亦二。初擧三人。二指餘人。今初。言神
威感通者。是二事也。神謂靈奇。異謂*異
徳。以神力祥異。事迹難測故。感謂獲得。通
謂到達。以冥衆歸宗。來到交參故。現身放
光種種化等。名曰神異。天神影護致供事
等。名曰感通。梁唐宋朝三高僧傳。各立十
科。攝僧徳。且續高僧傳十科者。譯經・義解・
習禪・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科
也。高僧之徳。雖有兼包。而隨増勝各司其
徳。南岳天台。竝習禪篇也。今言神*異感通。
此約兼通。惠思禪師。内心謂言。吾
何方。避難修道。時冥空有聲曰。若欲修
定。可往武當南岳。是入道之山。古昔高僧。
皆住此山。入道證法。隨此冥告。遂往衡山。
此謂感通事也。知宿命事。大顯驗等。此謂
威事也。位居十信。得六根淨。備悟三
千世界上下内外之事。非是神威感通者何。
天台大師。感得非一。法花玄義之初。灌頂
大師。歎天台徳。總擧十種。始自自解佛乘。
終至晝夜流寫。結云唯我智者具諸功徳
已上此等徳中。即有神威感通之事。不能
具引。又如本傳中具叙矣。言迹參登位者。
南岳大師。命門下學士。江陵智顗。令代講
金剛經。至一心具萬行之處。顗有疑焉。思
爲釋曰。汝向所疑。此乃大品次第意耳。未
是法花圓頓旨也。我昔夏中苦節思此。後夜
一念。頓發諸法。吾既身證。不勞致疑。顗即
諮受法華妙行。乃諮。師位即是十地。思曰非
也。吾是十信鐵輪位耳。時以事驗。解行
高明。根識清徹。相同初依。能知祕藏。又
如仁王。十善發心。長別苦海。位昇十信。圓
教十信。已斷見思塵沙二惑。欲入初位。
即伏無明。天台大師。位居五品。是觀行即。
十信方便。大師臨&MT10755;。告門人曰。吾不領
衆。必淨六根。爲他損己。品是五品内位
耳。義苑云。迹參登位者。信位九品。將登
初住位故已上信位是南岳。故將昇初住
位。五品是天台。居觀行即故。應迹竝爾。本
地大高。言靈山聽法等者。南岳語天台
之事也。言諸餘神應廣如僧傳者。聽法等
外。二師諸徳。具在續傳台衡二師傳中。亦
如天台別傳。國清録等。略如上叙。言如雲
法師等者。講經雨花等事。略如前引。具在
續高僧傳第五。即義解篇。折薪云。又
陵縣漁人。於網中。得經一卷。是泥洹四
品。末題云。宋元徽二年。王寶勝敬造。奉光
宅寺雲法師。以此勘之。雲公年始十歳。寺
無光宅。此乃靈瑞預顯也。故今云神迹等
已上即是神*異微祥。亦是感通獲益
章其餘諸徳等者。二指餘人。謂菩提流支。在
唐僧傳第一譯經篇焉。淨影遠法師。在
傳第八義解篇中。充統遵統。竝同傳第二
十一明律篇上。信行在内典録第五。玄奘在
慈恩傳内典録等。指本傳等。即如是等。
如上叙。自餘諸徳。不遑具檢
章此等諸徳下。二結益。義苑云。豈夫好異
者。言其不改異端。覿斯異軫者。各隨己解。
發軫不同。素隱群詮。同明聖旨。疑情
釋。滯解朗然。聖教偏圓。大小殊致。隨根獲
益。不混宗乘。故云其宜名契耳已上 玄
記擧十家已。歎諸師徳。別歎台衡光宅。
總通諸徳契宜。大同今文。故不別引。彼
次下云。問。此十説。誰是誰非 答。依成實
論。佛説内外中間之言。遂即入定。時有
五百羅漢。各釋此言。佛出定後。同問世尊。
誰當佛意。佛言。竝非我意。諸人同佛。既
不當佛意。將無得罪。佛言。雖非我意。
各順正理。堪爲聖教。有福無罪。況此
諸説。各有少分聖教爲證。是故不可全非
奇耳已上 問。玄&T047368;十家。與今云何 答。彼
十家者。流支・眞諦・光統・大衍・護眞・天台・元
曉・吉藏・光宅・敏師是其十也。彼中無此耆
闍玄奘。然彼眞諦所立同誕。此中無彼元
曉吉藏。餘之諸師。彼此竝同。此之同異。無
別所以。非互擧盡。但玄奘宗旨。在下西域
及現傳中。是故彼文。不別擧也。上來古今
立教義竟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三&MT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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