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First] [Prev+100] [Prev]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三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八依江南敏法師下。第八二教。亦二。初擧
人標數。二依法陳相。今初。言江南敏法
師者。或可是唐越州靜林寺法敏法師。出
章主所集花嚴傳。彼第三講解
云下
釋法敏。姓孫
氏。丹陽人。八歳出家。事英禪師爲弟子。入
茅山。聽明法師三論。又聽高麗實講大乘
經論。躬爲南座。結軫三周。貞觀元年。出還
丹陽。講花嚴涅槃。二年越州田都督。追還
一音寺。相續法輪。于時四方義學沙門。八百
餘人。當境僧千二百人。尼衆三百。士俗之集。
不可後記。時爲法慶之嘉會也。至十九
年。會稽士。請住靜林寺。講花嚴經。至六
月末正講。有蛇懸半身。在敏頂上。長七尺
許。作黄金色。吐五色光。終講方隱。至夏
訖。遷一音寺。夜有赤衣二人。禮敏曰。法師
講四部大經。功徳難量。須往他方教化。故
從東方來。迎法師。弟子數十人。同見。至八
月十七日。爾前三日三夜。無故闇冥。恰至
遊。忽放大光夜明如日。異香不滅。莫
不怪嘆。道俗莊嚴。送於隆安之山焉。造花
嚴疏七卷已上傳文此師住處。越州靜林寺。
云江南。以遊方化物故。就有敏字。且
配此師。未詳定之。可考餘文。宋本云愍
法師。只是一師。以音通故。大疏云。唐初印
法師。亦立二教已上刊定云。唐初江南印
法師。亦立二教已上探玄云。唐江南印法師。
敏法師等。立二教已上以非唯一人。先擧
二人。而置等言。即諸徳一同立之。義苑會
云。清涼云唐初印法師。今云愍法師。況
是師資。則敏公初判。印師風行。故互擧耳
已上況字可作恐焉。此意敏公是師。印公
是弟子。師立二教印師隨之。如草隨風而
靡。故云風行。玄記既雙標擧印敏二師。
具陳二教四異。而亦指云廣釋如彼花嚴
疏中已上印敏二師。是誰人疏。然大疏中。專
擧印師。明二教四異。明知是印師疏。所叙
義理。與玄同故。若是法敏。彼亦作疏。玄記
所指。亦可通彼。章一釋迦經下。二依法陳
相。言釋迦經等者。此約能説教主。自所説
法。釋迦爲主。正是三乘教。縱是一乘。釋迦
爲主。亦爲屈曲。舍那爲主。正是一乘教。
此明法界圓融事事無礙故也。縱是舍那。
不説平道。是屈曲攝。隨正成判。不論互
兼。言以逐物機隨計破著者。釋屈曲名。
法是無礙。名之平道。物機未熟。不堪任受
隨法之説故。佛隨逐三乘等機。隨作種種
不隨法之説。故名屈曲。言如涅槃等者。
等言等取法花等一切三乘一乘教。破著遣
執。不隨法性自在諸典。當知屈曲自後
至初鹿苑所説。其中破著釋迦經者。皆屈
曲攝。平等道教中。擧其最初高山所説。而
無等言。平道等。直道唯此教故。若約此
世。別教機熟。自初成道。乃至涅槃。唯聞花
嚴別教法者。即是自最初至最後。所説亦
即花嚴。非是餘經 問。如般若等。正被三
乘。破法有執。諸法空者。可是實屈曲。如彼
維摩・楞伽・密嚴・勝鬘佛藏經等。雖是釋迦
説。而明眞如不二離言。如來藏性。甚深法
性。豈是可非平道法耶。何以此等名屈曲
耶 答。雖説深理。對破執見。不能直顯。
故名屈曲。非謂可説眞如法性之理。名爲
平等直道。如維摩經。深呵二乘。破菩薩見。
楞伽廣破二乘外道等之執見。勝鬘亦破二
乘保執等。竝是逐機屈曲之教。演義鈔二
下云。言屈曲者。非是有眞如。法性即非屈
曲。但取隨機隱顯。爲屈曲已上即此謂
也 問。法花是一乘教。大事因縁故。正直捨
方便。但説無上道已上而是釋迦説。豈言
屈曲耶 答。雖是一乘。而破執著故。彼一
乘名破三一。亦是屈曲 問。涅槃是最後終
窮決了之説。專顯佛性。涅槃四徳。雖釋
迦説。豈言屈曲 答。涅槃經。亦破昔有餘
義。決未決事。顯甚深法。是故彼經亦是
屈曲。大疏・涅槃經等。雖説一極。或對權願
實。我會異歸同。一切如來。或説不説。故
云屈曲已上此刊定破印師義。鈔釋云。言
涅槃等雖説一極者。此牒其破屈曲教中。
有平道之文或對權顯實下。釋成是屈曲之
乃至屈曲之道如
一答中已
此上一句。是約法花。明
是屈曲。昔權今實。破三顯一。明權則未説
實。説實又破廢於權。不同花嚴權實齊
顯。一時頓用。故名屈曲。或會異歸同下。
約涅槃經。以明屈曲。涅槃會昔有餘之義。
同歸一味。涅槃先異後同。亦成屈曲。不同
花嚴若同若異。空不空等。一時頓演。又言。
一切如來或説不説者。古徳共云。如日月
燈明佛。晨旦説法花。中夜便滅度。則法花之
外。非是別時更説涅槃。謂人根利故。聞法
花竟。不後須説涅槃。則涅槃。或説不説。
或有國土。唯説三乘。究竟不破。或有國土。
唯説二乘。無三可破。則知法花亦有説不
説不同。花嚴不見有一佛國土。其中如來
不説此法。明是平道已上是故法花・涅槃。
最後了義。尚名屈曲。何況自餘諸經。或三乘
等。寧非屈曲乎。是故受中時。指涅槃等。
名爲屈曲教。即此意也。言以逐法性自在説
故者。法即圓融。如法而説。故所説法。及其
説儀。自在無礙。是故名爲平直大道 問。
既如法説。無遺圓法。若爾此法。豈不見機。
 答。若無隨法契法機者。此法不可説。
有隨法機故。此法必説。不同餘經曲隨縁
 問。若爾平道亦可名逐機。必隨契法。如
法機故 答。圓法爲本機契此法。是故隨
本名爲稱法。對三乘等逐機宜故 問。若
云平道稱法無逐破著者。何故花嚴説四
諦法。普賢行等品中。皆云隨諸衆生所應調
伏作如是説。又 問。明淨行・梵行・三賢・
十地・誰世間・入法界等諸品之中。皆説對
治行法等事。何故花嚴名爲平道。是故刊
定即作此難如何 答。清涼大師。救彼破
云。花嚴雖有隨諸衆生。各別調伏。皆是稱
性善巧。一時頓演已上 鈔云。疏云雖有隨
諸衆生各別調伏。此牒其破平道教中。有
屈曲之言。皆是稱性一時頓演者。釋成是平
道之義。以稱性之巧。無邊差別。皆是平道。
又一時頓演。不同屈曲説權之時。不説實。
實時。不説權説四諦。唯爲小乘。説
六度。唯被菩薩故。一切竝陳。最顯平道。又
説隨衆生者。説於世尊餘處隨機。非此
經中是隨機説已上海印定中。一時頓現故。
説諸法。亦是一時。不同三乘諸教。隨宜各
別而説。探玄・大疏・刊定竝明二教已。更叙
四異。謂主處衆説也。義苑擧之。而在下施
説異相十異中。雖是彼説。恐繁不引。義苑
引四異已云。此約化儀。誠如所判。但於屈
曲之内。未顯法之權實上取大疏。
自下私語
 便
多法渾同無別。不能令人善識權實淺深
之異故已上屈曲中。權實者。隨分相望明
之。若望平道。餘皆權故。於屈曲中。小權大
實。大中相權。性實等也
章依梁朝光宅寺下。第九四乘教。分二。初擧
人標數。二依法陳相。今初。言依梁朝等
者。大疏標云。梁朝光宅法師。依法花第二。
立四乘教已上會解云。梁朝光宅法師者。即
梁武帝潜龍時。宅嘗七日夜放光。帝曰。非
我所居。乃捨爲寺。今約處稱名。故云光宅
法師。即釋法雲也。姓周氏。宜興陽羨人。
晋平西將軍。處之七世也。母呉氏。初産在草
見雲氣滿空因以爲名。七歳出家。更名法
雲。從師住莊嚴寺。爲寶亮弟子。亮毎曰。我
之神明。殊不及也。方將必當棟梁大
矣。年三十。建武四年夏初。於妙音寺。聞法
花淨名。學徒海湊。時人呼爲作幻法師矣。
講經之妙。獨歩當時。齋中書周顒。琅椰王
融。彭城劉繪。東莞徐孝嗣等。一代名貴。竝莫
逆之交。孝嗣毎日見雲公俊發。目顧缺然。
初雲年在昔慈。雅尚經術。於妙法花。研精
累思。品酌理義。始末照覽。乃往幽嚴。獨
講斯典。竪石爲人。松葉爲拂。自唱自導。兼
&MT10769;解。所以垂名梁代。誠讀有聞。嘗於
一寺。講讃此經。忽盛天花状如飛雪滿空
來。延于堂内。升空不墜。説講方去。
有寶誌神僧。道超方外。與雲互相敬受。
呼爲大林法師。毎來雲所。輒停住信宿。嘗
言。欲解師子吼。請法師爲説。即爲剖析。
慈便彈指讃曰。善哉微妙微妙矣。儀同陳
郡永昂云。有常供養僧。學雲法花。日夜發
願。望得慧等之。忽夢見一僧。曰。雲法師
燈明佛時。已講此經。那可卒敵也。大道
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卒于住房。春秋六十
有三。兩宮悲慟。琅椰王筠。作銘誌。湘東王
譯爲制文已上日月燈明佛。目妙光菩
薩。説法花經。歴六十小劫。彼佛滅後。妙光
菩薩。持法花經。滿八十小劫。爲人演説。彼
佛八子。皆師妙光。妙光教化。會住不退。
其八王子。轉次成佛。最後小子。名然燈
佛。釋迦是燃燈弟子。釋迦二大僧祇滿。逢受
記別故。妙光菩薩有八百弟子。彌勒其一。
言妙光者。即文珠也。明知法雲法師。即昔
妙光菩薩也。講經感天雨花事迹。寔可知
焉。所立四教。歸宗在玆
章謂臨門三車下。二依法陳相。亦二。初正
明。&MT02394;立。今初。義苑云。太白牛車方爲第
四者。謂一乘。但不得故者。羊鹿是虚指。出
門不上車。牛車若是實。出門即合上牛
車。亦不上。明三皆虚指。約法説者。昔指三
乘三界門外。二乘出界。無有實果。菩薩出
界。豈有實證。倶無實證。名不上車。明知
三乘皆是權設。即是權教。三乘四衢等賜。
即是實教大乘。無乖教理。然若唯説法花
爲實。則抑諸般若及諸大乘了義之經。皆
成權故。是知昔大亦有權實。法花但會昔
權故。説三皆虚指。昔實不滯方便。故不
會之。抑又法花。三乘重擧。昔權已皆開顯。
唯明一實。不同昔日隱閉權乘。若以此
分權小者。故未爲允當耳已上文中初。
&T047368;主直釋章文。無乖已下。至故不會之者。
分別彼宗順違。全取大疏文。但皆成權故
一句。是鈔文之。抑又已下。&T047368;主明法花所
開三乘分齊。若以已下。&T047368;主結成所立有
違。言權小者。小字應作實字。意云。若以
此四乘。分權實者。未爲允當。以唯法
花爲實。抑分前實教故 問。光宅大師。
所立教相。或立三種教。或立五時教。今云
立四乘教。其所定指是何 答。所立教相。
彼此有由。隨擧即得。不可偏局。若據隨
化。而廿用者。三教五時。事義有在。若就
自立。而作判者。即分四教。爲其規模。何者。
昔震國南地三家。北地七家。各立教義。攝
判諸教。是名南三北七十家。天台大師。一一
破之。然後自立四教五時。所言南北者。荊
谿疏&T047368;十云。言南三北七者。南謂南朝。即
京江之南。北朝即河北也。自宋朝已來。
三論相承。其師非一。竝禀羅什。但年代淹
久。文疏零落。至齊朝已來。玄綱殆江南
盛弘成實。河北偏尚毘曇。于時高麗朗公。
至齊建武。來至江南。難成實師。結舌無
對。因玆朗公。自弘三論。至梁武帝。勅
十人止觀詮等。令學三論。九人但爲兒戲。
唯止觀詮。習學成就。詮有學士四人。入室。
時人謂曰。興皇伏虎朗。栖最得意布。長干
領語訴。祥衆文章勇。故知。南宗初弘成實。
後尚三論。近代相傳。以天台義。指爲南宗
者非也。自是山門一家相承。是故難則南
北倶破。取則南北倶存。今時言此宗者。謂
倶舍唯識。南方近代。亦無遍弘。其中諸師。
所用義意。若憑三論。則應判南宗。若
今師所用。毘曇・成實。及三論等。大小諸經。
隨義引用。不論南北已上南北二方。古來
弘教。諸師意致。大途如此。然嚴法師。宗愛
法師。惠是法師。柔法師。次法師。惠觀法師。
智藏法師。雲法師等。竝是南北之法匠也。
南北之中。如此等師。通立三教。一者頓教。
即花嚴經。二者漸教。始自鹿苑。終至涅槃。
次第誘引。先小後大化儀是也。三不定教。
是於漸教化儀之中。別有一機。佛爲彼説。
如勝鬘經。金光明等。非是頓攝。雖非頓
攝。而明佛性常住甚深之理。是名偏方不
定教也。演義鈔二下云。言偏方者。謂大體
而言。漸中先小後大。而不妨説小之時。
亦有説大。如人十年弘律。不妨私房時
説大乘。故曰偏方不定已上南中諸師。共
用此三。以共用故。無別異立。而於漸教
開合漸次。總有三家。三家各立。互諍是
非。名之南三。謂一者虎丘山岌法師。漸中
分三。一十二年前。名有相教。二十二年後。
名無相教。三最後涅槃。名常住教。是謂
漸中三時化儀。二者宗愛法師。漸中分四
謂有相教。無相教。同歸教。常住教也。同歸
教者。法花經也。前無相中。開出此一。三者
定林寺柔法師。次法師。及道場寺惠觀法
師。竝於漸教中。開爲五時。謂有相・無相・抑
揚・同歸・常住教也。宗愛無相。開維摩等。名
抑揚教。故成五時。莊嚴寺惠旻法師。用宗
愛四時教。開善寺智藏法師。及光宅寺法雲
法師。同用柔次惠觀所立五時教也。是故
三大法師。承用餘師所立教相。有此差別。
而三種教。諸師共許。不簡三時四時五時。
無不擧世師承共用。今光宅師。總用頓漸
不定三教。別用漸中五時判法。聖徳太子。
所立義途。皆依光宅。爲其本義。判教攝
法。行相皆爾。太子勝鬘疏別本云。此經乃
是。應適時宜。偏方獨説。非是五時次第之
教也已上斯即全依光宅意故。光宅法花
疏中。明權實二智等。具約五時諸教判
之。太子疏中。依用皆爾。今四乘教。依法花
經會得。悟機根一途次第。作此判斷。以
法花意。誘鹿苑聲聞等。辨大乘中初心菩
薩。滯三乘之者。以空破有。抑小揚大。然
後令入一乘實道。以此爲宗。約此一門。爾
前三乘。爲三乘教。法花一乘。爲一乘教。是
故總合。成四乘教。事儀必然。義理極成。此
約化義。成此次第 問。光宅法花疏中。何
所正明四乘教 答。光宅疏中。無有別處
立四乘教攝判諸教。唯明三車四車權實。
此即任運成四乘教。彼疏章致。立教唯必
然。光宅大師。常講法花。啻暗開講。無
有筆録。門人於後。繕集成疏。即如天台諸
章疏等。既得師意。叙之疏中。彼疏第四云。
三種實車。即是羊鹿牛車。即譬昔日阿羅
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無學人究竟果。珍寶
大車。平等一種。無三種差別。即譬今日
法花經中。爲衆生受&T047368;。同得佛果。且自
長者。昔在門内許時。門外三車。賜諸子
令避門内之苦。出門外得車故示。既
出門外。不見有車。是故就父求索。何關
索大車已上此明索車之處。破有人言
索大白牛車義也。彼疏釋經言如此種種
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云。明長
者示諸子三車處。内合示三乘人果處。三
車既在門外。然三乘人。盡無生智。在三界
外。若同殘三界正使煩惱掛出三界外。
證*掛無生智。故言示三車處也已上又釋
經各賜諸子等一大車云。即譬上方便品中
第八。於諸菩薩中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
明如來爲三乘人説法花。乃至初言各賜
諸子等。此一句。先開長者心平等京門。圓
合明如來今日平等。爲三乘人。説大乘
經。令同得圓極妙果也。次言一大車。此三
字。即是第二所賜物章門。同用圓極妙果。
今時衆也已上此等文中。三車。大白牛
車。三乘。一乘。總通合數。成四乘教。是故賢
首・靜法・清涼竝以光宅。爲四教師。非唯
此文。彼疏文多。故探玄記。叙光宅師四教
已云。是釋如彼法花疏中已上指此八卷
疏也 問。光宅師意。三乘菩薩。爲取小乘
教中菩薩。大乘教中菩薩乘耶 答。彼方便
品疏。釋尚無二乘何況有三云。尚無二乘
者。言尚無遍行六度菩薩乘。辟支佛乘。何況
有聲聞乘。故知唯是一佛乘已上偏行六度
菩薩者。是小乘教中。所説菩薩也。同疏四
云。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殘正使已
*掛已上此擧三乘。無擧究竟人也。既言
大力菩薩。此是大乘權教菩薩。探玄光宅
教中。明三車倶不得。以不上故。亦三皆
索。故菩薩亦索車已云。故知是權。同羊鹿
也。以是大乘中權教方便説故已上章主得
光宅意。判言大中權教。即同光宅大力菩
薩。明知。法花不會爾前實大乘教。以爾
前實教不滯方便故。大同清涼。得光宅
意。又玄記權大言。不可言唯大。彼疏亦擧
小菩薩故。是故總通二類菩薩 問。章餘
義同上辨者。是何等義 答。權實差別中。三
權一實文。破執立正。所成相状。後此意
同。故指同上 問。上權實門。令入別教。爲
彼門意。此義云何 答。光宅宗意。唯會三
權。歸入法花一乘而已。宗義不同。不
花嚴 問。賢首大師。愚法二乘。不出三界。
三車不攝。光宅師意。其相云何 答。彼此
義異。不可混亂。光宅師意。不簡小教聲
聞及以大聲聞。一切皆是三車所攝。據教
有淺深。約體唯是一。此門不同賢首所
立 問。光宅師意。法花何處。説三乘中菩
薩之文 答。方便品偈云。有佛子心淨。柔
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爲此
諸佛子。説是大乘經。我記如是人。來世成
佛道。以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此等聞
得佛。大喜充遍身。佛知彼心行。故爲説
大乘已上彼疏釋云。有佛子心淨。此下三
行半偈。是第二別出三乘中大乘之人教。
中亦有二。初有一行半偈。先出三乘中大
乘人教。説是大乘經者。是昔日三乘中之
大乘。非今日大乘。第二行偈。正開是方便。
自有二。初我記如是人下一行半。略記成
佛。第二佛知彼心行下半行。正開是方便。
佛知彼心行。爲説三乘中之大乘也已上
即是三乘中菩薩乘。而非小乘偏行六度菩
薩。上宮王疏。御解亦爾
章後代信行禪師下。三擧類。信行魏人。少
而落釆。博綜群經。蘊獨見之。明顯高蹈之
迹。與先舊徳解行弗同。雖受具戒。而後
捨之。居大僧下。在沙彌上。門徒悉行方等
結淨。頭陀乞食。日止一食。在道路行無同。
男女普皆禮拜。似不輕行。作對根起行雜
録三十六卷等。製作非一。立三階宗。判斷
聖教。約時就機。建立非一。懷感法師。造淨
土群疑論七卷。彼第三卷。一一破柝。不
許彼義。藏經之中。有三階集録五卷。引
諸經論正文。成立教義。而前後雜亂。始終
混同。義意難見。宗旨難得。彼所製雜録等。
隋開皇二十年。勅斷不聽流行世間。信行
乃是隋朝之人。行如是之化憶斷實無準。
言謂一乘三乘等者。此二教相。雖依光
宅。而開合異。三乘爲一。竝與一乘故。成
二教。體同光宅。有三一故。三乘一乘。各有
三義。即成三對。一普引一對。二同別一
對。三迴直一對。亦名漸頓。別法解行。隔歴
不融。普法解行。圓融相攝。三根定別。諦縁
度等。同歸一性。皆成佛道。迴小大小
倶説。不依迂迴。頓入大乘。如應三乘一乘
之相。義苑云。前教體同光宅。但開合之
異。次教與前稍異。是以光宅但同歸一實。
此乃具徳圓融。故明普解普行花嚴法門也。
然此判教。既宗法花四乘。前教連同光宅。
次教一乘。乃是隨機調練。權漸終歸。翻指
花嚴及眞進者。豈非頓漸始終之相隔耶
已上言前教者。是三乘教。次教即是一乘
教也。言*連同者。*連字寫謬。可是還字。故
義顯矣。折薪云。信行此師所立。但合三爲
一教。與光宅異爾。又此中一乘三乘。有二
對。初普別爲一對。次漸頓爲一對。皆可見
已上此記釋意。三對之中。後之一對。合爲一
對。名爲漸頓。後古云。別解別行者。解行一
一歴別。三乘差別。諦縁度異也。先習者。
謂大由小起。亦大小倶陳也。普解普行者。一
具一切故。此非花嚴。餘宗則無已上二教
各三義。隨一成二教。三義總通。名爲二

章十依大唐三藏下。第十三種教。分二。初擧
人標教。二依法陳相。今初。言大唐三藏玄
奘法師。大疏唯云唐三藏焉。會解云。唐三
藏者。名玄奘。本名祷。姓陳氏漢大丘仲弓
之後也。洛州維氏人焉。有兄素出家。即長
捷法師也。以奘少羅窮酷。偏意携守。年十
一。誦維摩法花。東都恒度爲僧。後入蜀受
學。後別兄偏往參學焉。曾歎曰。余周流
呉蜀。爰逮趙魏。未及周秦。頗有講筵。率
皆登踐。已布之言。今雖蘊胸襟。未吐之
詞宗。解籤天地。若不輕生殉命誓往花
胥。何能具覿成言。用通神解。一覩明法了
義眞文。要返東花。傳楊聖化。於是礪志。得
達印度。於那爛陀寺戒賢論師處。留五年。
學瑜伽・顯揚・對法諸論。又停二年。於鉢
多國。學正量部根本論・攝正法論等。却往
枝山勝軍論師居士所。學唯識決擇論・意
義論・成無畏論等。首尾二年。又先於曲女
城。學佛使曰胄二毘婆娑。於毘耶摩耶三
藏所。經于三月後在*枝林山。夜夢時内
及外林邑火燒成灰。見一金人。告曰。却
後十年。戒日王崩。印度使亂。當如火蕩。
覺已向勝車説之。奘意方決嚴具東返
後永徽之末戒日死竝飢
荒如今夢所見驗矣
貞觀十九年。正月二十
四日。屆于京郊。後所翻經論七十五部。計
一千三百三十五卷。享壽六十五歳。序云。
卷秋寒暑。時經一十七年。耳目見聞處。越
百十七國。雖*偏參學。而偏宗戒賢。故依
彼判三時教。如下具述。時在印度。造會宗
論三千頌。會融瑜伽・中論之旨。又造製惡
見論一千六百頌。制十八部小乘。破九十
五種外道。後戒日王。欲爲流通。於曲女城。
集十六國論師。斷云。能破一偈。當截舌已
謝。經十八日。無敢破者。故西域稱爲脂
那大乘天也。其見重西域也如是。況歸
此國。王臣覦敬。亦可知也已上如下具述者。
大疏明頓漸不定三種教。漸中武丘山岌法
師。三時教之處。指同玄奘。會解即釋此
處。是故指下。叙天竺立教。戒賢三時之
處。玄奘三藏。所翻經論。於所齎梵本中。
是最少分。未譯之者。不可勝計。慈恩傳
六云。法師於西域所得大乘經。二百二十
四部。大乘論。一百九十二部。上座部經律
論。一十四部。大衆部經律論。一十五部。三彌
底部經律論。一十四部。彌沙塞部經律論。
二十二部。迦葉辟邪部經律論。一十七部。
法密部經律論。四十二部。説一切有部經律
論。六十七部。同論三十六部。聲論十三
部。凡五百二十卷六百五十七部。以二
馬負而至已上所齎持來。梵本如是。共所翻
譯。七十五部。所未翻者。總有五百八十
二部。麟徳元年正月之中。請翻寶積經。
三藏辭云。報命已窮。彼經大部。縱雖企譯
經。不能訖。遂辭不翻。乃歳二月四日奄焉
而卒。乃春秋六十有五也。當日本第三十九
代。天智天皇御宇三年甲子矣。厥後從乙
丑計
經二十九年。至大周則天皇后長壽二年癸
巳。南天竺菩提流志三藏。方達都邑。乃安置
之佛授記寺。本名達摩流支。唐言法希。天后
改爲菩提流志。唐云覺愛。齎寶積經梵本
而來。即會義學諸徳。自大唐中宗皇帝神
龍二年丙午。至叡宗皇帝先天四年癸丑
改爲開
元元年
首尾八年。翻譯大寶積經百二十卷。
四十九會。於中二十六會三十九卷。流志新
譯。餘二十三會八十一卷。竝是舊釋。次第勘
之。編列成部。加之多譯諸經有若干部。開
元十五年十一月四日。流志歸寂。春秋一百
十六。長壽二年。春秋百二十二。方著唐
朝。住于脂那。經三十五年。正玄奘三藏久
住世者。所齎諸典。咸皆應譯。報命不久。不
果願焉。所未翻譯。諸經律論。部帙難準。
已翻諸典。事極不定。如大般若。六百爲部。
婆沙二百。瑜伽一百。正理八十。顯宗四十。
倶舍三十。發智二十。集異門足二十。大菩
薩藏經二十。如是第減乃至一卷一部。卷
軸成部。如是不定。未翻諸教。部量准知。
玄奘三藏。歸寂之年。賢首大師。年二十二。形
在童子。未出家矣。而達花嚴自任。建徳。
至二十八。出家受戒。大敷花嚴。弘通海日。
玄奘三藏。亦名遍學三藏。天竺小乘。歎
名尸羅提婆。以云戒天。大乘歎名摩訶衍
提婆。此云大乘天。智辨辭鋒。無有及者
章即三法輪下三依法陳相。亦二。初擧名。二
釋相。今初。言即三法輪也者。日域現流法
相宗人。唯名三時教。所謂初時有教。第二
時空教。第三時非空非有中道教是也。三論
宗人。自空所立。名三轉法輪。謂根本法輪。
枝末法輪。攝末歸本法輪也。然法相宗所立。
亦是三法輪。而常途名目。稱有空中道三時
教也
章一名轉法輪下。二釋相。亦二。初正明。二詳
覈。今初。義苑云。一轉法輪者。謂三轉四諦
法輪。説諸有爲法。皆從縁生。以破外道自
性因等。又縁生無我。翻外有我。然猶未説
法無我理。即四阿含等是已上和本云。一名
轉法輪。宋本無名字。言外道自性因等者。
數論外道。二十五諦。冥諦爲因。生餘諸諦。
舊曰冥諦。鈔云自性諦。等者。等取勝論外
道六句義等。自然無因等。皆此中所攝。
邪因所生。無因而有。竝是實有。而自性諦本
來實有。佛法翻之。是故建立六因四縁。以
爲生法因縁。而所生法。亦是實有。但所
執人我。本來空而已。是故外道自然實有。小
乘因縁實有義可。轉法輪者。如來爲物。
説四諦法。轉凡成聖。轉惑得智。摧破之
義。是名輪義。圓&MT90041;之義。是名輪義。轂輻
輪。具足名輪。猶如聖王所有輪寶。有示
相轉。是見道位。有勸修轉。是修道位。有作
證轉。是無學道。名之三轉。各具四諦。三四
十二。即名三轉十二行法輪。而有爲自轉。
如佛自經三轉十二。有爲化轉。如佛爲
陳如等成三轉四諦等。十二行相。各具眼
智明覺。即爲四十八行相也。此是最初轉
義炳焉。是故小乘名轉法輪。義苑又云。二
名照法輪者。以空照有故。第二時中。雖依
遍計所執。而説諸法自性皆空。翻彼小乘。
然於依他圓成。猶未説有。即諸部般若
等諸經已上折薪云。密意説者。但説爲空。
未説不空故也已上第二時教。於三性上。
竝説爲空。而其所執上之空者。非是密意。
實是空故。説彼依他圓成皆空。是名密意。
此密意者。對顯了故。如實而説。名顯了説。
即第三時。所執是空。依圓是有。是名顯
了。今第二時所説非然。以依圓法皆空無
故。義苑又云。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説
三性三無性等。方爲盡理。即解深密等經
已上折薪云。持法輪。顯了説三性及眞如
不空理等者。此中有二義。一持三性理。二
持眞如不空理。理字昌上。文中及字。
有二也已上復古云。三持法輪者。謂雙持前
二也。三性眞如。皆約理説不空。謂圓成
是有。依彼自宗。但許不變湛然常存之有。
非隨縁有已上言雙持前二者。初時實有。
第二皆空。雙持此二。云何持二。第二空中。
所執空分。初時有中依他假有。圓成眞有。
持此空有。同時成立。第三時中。三性雙説。
所執空故。即是非有。依圓有故。即是非空。
説三性故。即顯非空非有中道之理。是故
名曰雙持空有。非謂亦持初時依他實有
之分。及所執有分。第二時中。依止圓空分。
初時約彼依他説有。第二時約所執説
皆空。故我法二執。當情現相。皆是所執。二
乘我執之分皆空。執諸法有。即有法我。當
情現相。是非所持。是體無故 問。眞如不
空。與三性中圓成實性。有何差別。而別擧
之。圓成實理。是不空故 答。大途言之。其
體此同。而總別異。故別擧之。三性是總。如
是別故。又三性中眞。是不變如。法相所立。
眞如自體。眞如不空。具過恒徳。隨縁成
事。是終教義。是故特言眞如不空。以終
教之中。必有隨縁故。以此教之中。無唯
不變故。義苑又云。是則於彼三時。初隨有
邊。約依他説有故。次隨空邊。約偏計空。
故倶非了義。後時具説偏計空。餘依圓是
有。契會中道。方爲了義。此依深密所判。
一時定。謂初時等故。二法定。謂有空等故。
三經定。謂指阿含等故已上此總料簡三
時偏中。了義不了義之相也。上來所引。義
苑解釋。皆取清涼三時之文。全爲今章解
釋之文。少分亦取演義鈔詞。此三時教。本
是天竺戒賢論師。依深密・瑜伽論等所建
立也。即在解深密經第一。瑜伽決擇分第
七十六。又出金光明經第一卷焉。玄奘三
藏。隨戒賢論師。承傳此義。即歸脂那。大弘
此宗。是故三藏。立此三時。故義苑云。此師
宗承西域戒賢論師。立三種教。以法相大
乘。而爲了義已上慈恩大師。專承此宗。立
此三時。弘演傳通。法相諸師。所立皆爾。然賢
首大師。謁日照三藏。問天竺論師判教之
事。三藏答以戒賢智光兩宗三時。隨彼所
説。具記録之。廣在探玄記第一。起信疏上
卷。十二門論疏等。清涼大師。隨賢首記。
大疏載之。今受所叙。啻言玄奘。師資芳芬。
彼此是同。日照三藏。大菩提寺。及那爛陀
寺之僧。大飡戒賢智光眞風。通遠瑜伽・中
觀之旨。兩宗義理。智淵深廣。故向賢首。備
説所學。其本致者。是三論宗。乃智光論師
之門人也。日照三藏。住魏國西寺。務翻經
嶋業。賢首大師。共在譯場。翻譯之。暇習
學三論之宗旨。于三藏法師。是故賢首所傳
三論宗者。智光之門風。日照之宗曜之賢
首依此意致。作十二門論疏。即通判釋三
論宗旨。花嚴學者。賢首來裔衣。可依此意。
護三論旨。日照三藏。在那爛陀寺。聞玄奘
三藏傳法弘。思慕玄門。遂來振旦。乃玄奘
入滅之後。經十七年。永隆元年。方著唐朝。
厥後八年。在魏國西寺東寺之間。設花嚴
闕文。及翻諸經論。垂拱三年。丁亥卒于
國東寺。慈恩法苑第一云。述今文者。如解
深密經第一卷・瑜伽決擇第七十六云。世尊
廣爲勝義生菩薩。依遍計所執體相無故。
説相無自性性。依依他起上。無遍計所
執自然生故。説生無自性性。及即依此。
説無遍計所執。一分勝義無自性性。依圓
成實上。無遍計所執故。又説一分勝義
無自性性。説三種無性。皆依遍計所執性。
已勝義生菩薩。深生領解。廣説世間毘
涅縛藥雜盡地熟蘇虚空諸譬喩已。世
尊讃歎善解所説。勝義生菩薩。鹿林中。唯
爲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
雖是甚奇。甚爲希有。一切世間。諸天人
等。先無有能如法轉者。而於彼時。所轉
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
是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爲發趣修
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
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雖
更甚奇。甚爲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輪。亦
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
是處所。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爲發趣一
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性無滅。本
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
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
轉法輪。無上無容。眞了義。非諸諍論安
足據所。爾時世尊。告勝義生菩薩曰。勝義
生。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於諸不了義經。聞
已信解。書寫護持。供養流布。受誦温習。
如理思惟。以其修相。發起加行。比此所説
了義言教。聞已信解。乃至廣説。以其修相。
發起加行。所集功徳。百分不及乃至一。鄔
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比所生福。難可喩
知。吾今略説。如爪上土。比大地土。或如午
跡中水。比四大海水。百分不及一。乃至鄔
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説此經・時。六百千
衆生。發菩提心。三百千聲聞。遠塵離垢。得
法眼淨。一百五十千聲聞。永盡諸漏。心
得解脱。七十五千菩薩。得無生法忍。金光
明經。亦説三時。謂轉照持。涅槃經説。初
令皆服乳。次教總斷乳。後教有應服有
不應服者。與解深密所説義同。瑜伽釋中。
此三時少異。義即意無別。由此誠證。若以
偏圓機宜漸次。教但三時。非一非五。上來
總是。述今文也已上此彼章中。具擧三時
教之證文。其三時教。一一相者。彼章次云。略
示教者。四阿笈摩等。是初時教。諸説空經。
是第二時教。以隱密言。總説諸法無自性
故。花嚴。深密。唯識教等。第三時也。以顯了
言。説三無性。非空非有中道教致。由諸異
生起自無始。迷執有我。不了我無。沈沒
愛河。輪迴癡海故。佛初説四諦法輪。令知
我空。唯有其法。憍陳那等。最初得道。彼聞
法有。證我皆空。便執諸法。爲眞實有。封著
小果。不求大位。佛爲方便。後説法空。破
除有執故。次時中。説般若等。言一切法。本
性皆空。須菩提等。迴心趣大。彼聞法空隱
密言教。便撥諸法性相都無。何所造修。
何所斷捨。佛爲除此。復説唯識三性等
教。勝義生等。信解修學。遍計所執無。知法
無我倶遣。依他圓成有。照眞俗雙存。無無
所無。所以言無。有有所有。所以言有。言有
而有亦可言無。遍計所執。眞俗無故。言無
而無亦可言有。當情我法。二種現故。令除
所執。我法成無。離執寄詮眞俗稱有。
詮我法。非無。非不無。當情似有。據體無
故。妄詮眞俗。非有非不有。非稱*妄情。體
非無故。我法無故。但是執皆遣。眞俗有故。
諸離執皆存。由此應言。迷情四句。四句
皆非。悟情四句。四句皆是。説境我法空。破
初執有。説心眞俗有。破次執空。諸偏見者。
初聞説有。便即快心。於空起讀。後聞説
空。亦復協意。便諦於有。今言非空非有
中道教者。第三時也。約理及機漸入道者。
大由小起。乃有三時諸教前後。解深密經。
説唯識是也。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不由
小。即無三時諸教前後。約其多分。即成道
花嚴等中。説唯心。是多分頓漸。無別教門。
隨一會中。所應益故。華嚴説有聲聞在會。
深密亦有聲聞發心。勝鬘經中。亦説一乘
意生身等。攝大乘。説爲不定人。説一乘故。
法花經中。分別功徳品。言仙説如來壽量
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衆生。發菩提心。
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法花亦被頓悟
花嚴亦有漸悟之釋。若依覺愛定唯一時
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説有三時。若依劉
虬定有五時前後次第。後無文説。然違三
時。今總不依。若據衆生機品及理。可有
頓漸之教。然不同於古説若不約機理。
定判一經。爲頓爲漸。時増減者。頓漸不
成。故唯識云。我於凡愚。不開演。非遮不
定及定性故。此依證果。若謂人天。即有
四時。其二乘者。方便學法。是彼初學故。略不
説。今依師授。略叙古今時利差別。其諸
有智。任情取捨已上此一段中。三時義理。
委細分明。教意極成。既言師受。即是慈恩窺
基尊者。親承玄奘三藏口授。叙此教義。玄
奘亦承西天戒賢論師口授。授之慈恩。提
攝慇懃。宗緒繼續。唯識法相。大乘宗者。既
立三時。備攝諸教。第三時教。是極了義。解
深密經。即第三時。以爲所依所宗本經。瑜伽
師地。是所依論。五分建章。廣釋諸經。有十
支論。各司廣顯瑜伽中義。謂百法。五蘊。顯
揚。攝論。雜集。中邊。二十論。三十論。莊嚴。分
別瑜伽。或除攝論。加理門論也。就中三十
唯識者。世親菩薩之所造。具攝瑜伽義。大
盡法性相。十大論師。各作解釋。護法解釋。
絶倫飛威玄奘糅譯。總成十軸。護法爲正。
兼聚衆釋。名成唯識。彼中引六經十二部
論。廣明唯識三性十地因果行住。斯乃
相大乘中通妙教。言六經者。花嚴・深密・如
來出現功徳莊嚴・阿毘達磨・楞伽・厚嚴經也。
十一部論者。瑜伽・顯揚・莊嚴・集量・攝論・十
地・分別瑜伽・觀所縁縁・二十唯識・辨中邊・
雜集論也。建立百法。明有爲無爲之相。陳
説三性。盡迷悟性相之義五重唯識。是觀門
之精致。四重二諦。乃義解之旨歸。三乘五性。
隨機垂普齊之業。法相法性。任義窮決
斷之徳。五位修行。示三乘之因果。四智
心品。顯三身之菩提。如是等法。此宗所説。
義門極多。不能具擧。如來在世。彌勒菩薩。
親隨世尊。飡受此法。如來滅後。九百年時。
彌勒菩薩。依無著請。下中天竺阿瑜闍國。
於瑜闍那講堂。經四月夜。爲阿僧伽此云
無著
説五部大論謂瑜伽論・莊嚴論・中邊論・分
別瑜伽論・般若論也。無著菩薩。受此諸論。
普爲衆生。弘演開導。更造諸論。廣被時
廣。其天親師子覺。竝無著昆弟法子也。各
勝師化。大造雅論。如世親三十頌者。十
大論師。各渧文藻。謂護法・徳惠・安惠・親勝・
難陀・淨月・火辨・勝友・勝子・智月也。親勝・火
辨者。世親同時之匠。護法菩薩者。千一百年
出世。勝友・勝子・智圓者。是護法之門人。徳
惠・安惠・淨月者。厥之中間同時之人。難陀論
師。亦出中間。慈恩傳三云。阿僧伽。亦名
無著。健陀羅國人也。佛滅後一千年中。出
現於世已上義燈第一。無著兄弟三人出世。
總言九百年。餘師釋中。云九百餘年。今取
折中。即是九百餘年。未足千年。此時彌勒
菩薩。降下説法。法相中宗。始弘五天之
根源也。次是無著菩薩。次乃世親菩薩。此時
皆是九百餘年。不滿千年。法相血脈。世親
之次。立於護法。爲其祖承。然護法出世。多
云千一百年。而非限滿。唯是一千一百餘
年。然戒賢論師者。護法菩薩親度。面受之
上足門人也。依西域記第八。護法遣戒賢。
令破外道。而戒賢年少。餘人嫌彼年少。雖
然師遂遣彼。令難外道。外道被詰。皆悉伏
從。戒賢年淺。且約二十。以年滿二十。已受
具戒故。然護法菩薩。年三十二。卒于菩提
寺。護法亦居那羅陀寺。在彼玄奘所住房之
南矣。震旦計佛滅年代。諸説非一。且依二
説。一云。依齊朝法上法師所説。取穆王時。
佛入滅義計之。二云。依隋費長房所説。取
莊王時入滅計之。取穆王是遠。取莊王
乃近。法相宗。唐朝人師。取穆王時計之。即
依法上所説。如從方顯幽抄・元傅通賛鈔・
遇榮仁王法衡抄等明之。日本法相先徳學
者。皆取費長房所説爲定。今所述者。即依
長房。戒賢年二十時。如來滅後經一千一百
五十五年。若法上説。已經一千四百九十五
年。此時護法盛住於世。若依長房言。護
法出世。一千一百餘年。若依法上。年不
相順。即三百餘年。前却相違。戒賢二十之時。
即當梁中大同元年丙寅。及日本人王第三
十代欽明天皇御宇七年丙寅。玄奘三藏。
年滿三十。當大唐貞觀六年壬辰。於中天
竺那爛陀寺。謁干戒賢論師之時。戒賢年
百六年。此時如來滅後。經一千二百四十
一年。若依法上。經一千五百八十一年。當
日本第三十五代舒明天皇御宇四年壬辰。
玄奘同此滿三十時。往&T025632;尸那羯羅國。娑
羅林。如來涅槃之處。拜涅槃遺跡。玄奘正
聞彼國所説佛滅度後所經年序。諸説不同。
故慈恩傳三云。自涅槃已來。或云千二百
歳。或千三百。或千五百。或云過九百未滿
千年已上非唯彼國所説。亦五天境。通此異。
此擧四説。當玄奘三十歳。經此春秋。對此
震旦二説。不當何説。言其大數。千五百歳。
近法上説。千二百歳。近長房説。大疏明戒
賢師承云。近踵護法・難陀。會解云。言近踵
護法&MT10769;陀者。據此二師注唯識等義。西域
未唯識者。乃杖林山。勝軍論師。亦奘師所
宗。今云戒賢近踵者。以瑜伽・唯識竝法相
宗故。作此叙矣。然非戒賢正踵護法・難
院也已上 此意即謂。戒賢非是護法親度。
&MT10769;陀實爾。戒賢不値護法親授。戒賢西域
&T047368;第八。分明説故。此當依法上。護法在千
一百餘年。戒賢言一千四百九十餘年。若
以爾違西域&T047368;所説。若以護法・戒賢。倶安
一千四百九十餘年者。雖順西域&T047368;。而違
佛地論等。彼説千年後。不經幾故。諸師竝
言一千一百年故。但雖是四百九十餘年。
言千歳後。有何巨害乎。此助依法上所説
之義也。是故法相西天相承。世親之次。取
護法菩薩。護法之次。即戒賢也。世親與護
法。中間百五六十年計。不知相承人名。雖
然護法正釋世親本頌故。雖不知人。直次
取之。戒賢之次。覺賢論師。繼弘宗旨。西天
連續。此後不知。至于震旦。法相宗者。玄奘
三藏。貞觀十九年。歸大唐國。大翻經論。
於此宗。門徒三千。達者七十。上足四人。
入室一盤。乃慈恩窺基大師是也。玄奘是
震旦國法相始祖。次慈恩大師。次溜州惠
浪大師。次樸楊智闍大師。及路符義忠等
也。震旦血脈。自此已後。不知所録。至
日本國法相宗者。人皇第三十七代孝徳天
皇御宇五年己酉道昭和尚。往大唐國。親事
玄奘三藏。習學法相宗及彼禪門。在唐五
年。同天皇御宇九年癸丑歸朝。大傳玄奘
所翻諸經論等。弘通本朝。次經五年。第
三十八代齊明天皇御宇四年戊午。智通智
連。奉勅往唐。徳玄奘三藏竝慈恩大師。
受學法相。乃唐朝顯慶三年戊午也。此時
玄奘。昌務譯業。慈恩亦預譯場。智通智達。
習學功畢。歸朝弘宗。大講敷之。齊明天皇
四年之後。經四十六年。至第四十代
武天皇御宇大寶三年癸卯。知鳳法師。
唐。*徳溜川惠沼大師幷樸楊知周大師。學
法相宗。乃大周天后長安三年癸卯也。此時
智周年二十六。惠沼年五十四。昌弘法相。大
務譯業。慈恩卒後。經十九年。玄奘卒後。經
四十一年。智鳳後歸日域。大弘所傳。日本
法相。是爲本疏。智鳳授之義淵僧正淵有
八人神足。謂行基菩薩・良辨僧正・玄昉僧
正・良敏大僧都・降尊律師・行達大僧都・宣教
大法師・定照大徳・道惠律師也。良辨者。後
學花嚴。乃建東大寺。弘花嚴宗。道慈者。後
入唐朝。廣學六宗。三論爲本。歸朝之後。
建大安寺。大弘本宗。玄昉法師。干後聖武
天皇御宇。往於大唐。値樸楊大師。學法相
宗。天平八年丙子。歸朝弘宗。而樸楊大唐
開元二十一年癸酉六月二十日入滅。春秋
五十有六。當日本天平五年癸酉。玄昉先智
周在世之時。入唐學法。然後經年。乃歸
本朝。玄昉之下。有善珠僧正・常騰僧都・永
嚴僧都・忠基律師・慈別少僧都等。善珠之
次。昌海和尚。次基繼律師。次義先大徳。次
安國大徳也。行基菩薩之次。勝虞大僧都。
次護命僧正。次仲繼律師。次明詮大僧都
等也。永嚴之下。有常晴少僧都・行賀大僧
都等也。宣教下。有賢璟大僧都・玄懷僧
都・玄賓僧都等。賢璟下。有修圓大僧都・明
福少僧都等。修圓下。有壽廣已講・徳一菩
薩等。明福下。有延賓已講。次空晴僧都。空
晴下。有眞義僧正・忠竿大徳・守朝已講・平
仁大徳・明憲僧都等。忠竿下。有林懷大僧
都。懷之下。有主恩大徳・經救大僧都亦禀
眞義
昭大僧都等主恩之次。有永超僧都亦承
經救
之次。有湛秀已講。次覺晴大僧都。次藏俊
贈僧正。次覺憲僧正。憲之下。有信憲僧正・
貞慶已講也。如是横竪傳燈雖多。且約竪
傳。言血脈者。日本法相第一祖師智鳳法
師。第二義淵。第三宣教。第四賢璟。第五明
福。第六延賓。第七空晴。第八眞義。第九林
懷。第十主恩。第十一永超。第十二湛秀。第十
三覺晴。第十四藏俊。第十五覺憲。第十六貞
慶。貞慶上人。門侶甚多。謂圓玄大僧正・覺
遍權僧正・璋圓大僧都・良算法師等也。圓玄
下。有經圓法印・專英法師・圓憲法印等。圓
實大僧正。承于經圓。專英下。有實懷僧正・
公信法印等。尊信大僧正・宗壞僧正。倶承
圓憲。慈信大僧正。承于宗*壞焉。覺遍下。
有良遍法印・貞弘律師・縁圓得業等。賢恩已
講。承覺遍良遍二哲。恩之下。有尋賢大
法師・猷賢法師也。貞弘下。有實寛法印・行
寛法師・憲弘法師・英禪僧都又承專
英英玄
範憲僧
兼承
縁圓
縁圓兼承
良算
之下。有訓實大法師・縁
憲法師・業繼法師等。良算下。有實大僧都。
英禪下。有憲範大法師焉。慈信・公信・範憲
倶承法于尊信大僧正矣。尊信・慈信竝佛宗
之鸞鳳。法家之梁棟。解行深高。徳山岷峨。法
相祖裔。横竪極多。略擧少分。以示初學者。
諸寺多學。今興福繁昌。流亦潤餘寺。横竪
名。傳燈三國宗緒。粗知如此。現傳宗故。略
示之。雖是傍論。而勿厭繁
章此三法輪中下。二詳覈。義苑云。此約時
定。以出建。若約法定。則空有隔歴。若約
經定。則義不相通。三定既立。不可以相
從而收也。然上諸師判教。倶依列不更出
違。唯大唐三藏。列義兼違者。蓋由此師親
遊五印。特禀三時。五慥繁興一乘掩曜。竊
慮後人傳襲。顛墜大宗。故於此中。言於一
失。例餘諸師。皆未充當。故下開宗分教。
方爲盡理。上文疏中。一一出違者。密符賢
首例意。顯用清涼法言。須知教相旨趣深
微。不可率情趣分彼此厥或曾同不語。
又乃昧于佛心。豈成傳演之人乎已上折薪
云。此三下。轉法輪即小乘教。照法輪即始教。
持法輪即終教。即探玄・大疏・圓覺竝以第三
時。爲始教者。此唯取三性理也。由三性理
通始終二教。若依彼三性。立彼三無性。以
顯中道。此義通終教。若偏計是空。依圓是
有。此唯始教。故清涼立此爲三性空有宗
也。今約前義故。大分曰終。況其中攝不
空眞如耶。故知深密三時。不唯始教。又由
二乘通三教。故文云。三乘中始終二教也。
何以下。不攝別教可知。今文中。唯揀此
師所立有。以此章意。在敵對此師。故濁
揀顯也已上今章第二第三時教。配始終者。
以約法故。第二時教。唯説空故。第三時
説三性中道不空如。故探玄大疏等。第二第
三時。爲始教者。約攝機故。故玄一云。
以深密中。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二乘。
倶不成佛故。今合之總爲一教。此既未盡
大乘法理。是故立爲大乘始教已上兩時倶
立三乘定別。此即約機。名爲始教。大疏等
釋。其義亦爾。第二時教。立定性者。如大般
若五百九十三。説三乘定性等中云。若有
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聞此法已。
證得自無偏地等云云如
大疏引
以即定性不成
佛也。第三時教。立定性者。解深密經第二。
無自性相品云。善男子。若一向趣寂聲聞
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説。種種勇猛。
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由彼本來唯
有下劣種姓故。乃至是故説彼。名爲一向
趣寂聲聞已上即是定性。亦不成佛。即説
第三時教義也 問。上來所叙。諸師立教。
爲皆有違。爲不爾耶 答。此義已如上粗
述諸師意。爲欲陳述諸師立教。收攝
諸教。亦判花嚴。爲某甲教。成有不攝。吾
亦立教。攝一代典。顯揚花嚴。是故具引諸
師立教。各顯其意。不事難破。故下別擧諸
師歎徳。縱雖有違。未必發言。玄記第一。
擧十家已。歎徳美勝。全同下段。然義苑
疏。段段顯違。何是必爾 問。若爾。何故今
段三時。作其攝教不盡過耶 答。見此文
意。可有二門。一云。是擧有違。作不盡過。
如義苑疏等中解釋。二云。直叙彼宗所立之
意。非是擧違作不盡過 問。直叙意何 
答。彼所立意。約漸悟機。有三時次第。如深
密經。若頓悟者。無三時由漸。如花嚴經。故
三時中。不攝花嚴。故慈恩唯識疏第一。陳
三時已云。如瑜伽論第七十六。解深密經廣
説其相。此約機理漸數法門。以辨三時。若
大由小起。即有三時年月前後。解深密經。
唯識若頓教門。大不由小起。即無三
時前後次第。即花嚴中。説唯心是。初成
道竟。最第一説。此約多分。今論所明。二種
皆是。若對不定性。大由小起。即第三時教。
若唯被菩薩。大不由小起。即頓教也。此顯
頓漸無別定教。入法界品。五百聲聞。亦在
座故已上言今論者。成唯識論。此論尚是
若望頓悟。不論三時。況花嚴經。何論三時。
章陳此意故。云不攝花嚴法門。非是彰違。
有法相師。見受此文。如是料簡。尤有理在
 問。唯識對漸悟時。是當何時分齊 
頓悟無階。唯是一時。比此法體。是第三時。
中道教攝。以其義類。一一攝故。非是年月
次第分位。何時中説。小乘爲初。空爲第二。
中道爲三。是名義類三時。爲漸悟人。即成
年月。燈第一云。爲對漸悟。説教三時。若
對頓悟。無三時別又所説教。非定如是前
後次第。判爲三時。竝約所説義類相從。望
不定性。當第三時。不爾。花嚴第二七日。
世尊即説。可對漸悟。在般若等後。方始演
説。判屬第三。此有二義。一約前後。二約義
類。約前後。亦有二義。初説生空。次説法
空。二者初説生空。密詮法有。次説法空。
密詮法無。後方顯明生法二執。所執不有。
雜二執。眞俗不無故。經説云。有爲無爲。
名爲有。我及我所。説爲空已上又云。若約
頓悟。可立一時 問。若立一時。與古何
別。法花不許 答。古立一時。約佛一時能
頓説。故名爲一時。據能雖爾。對根不然。
以衆生機熟。有前後。寧得一時説法名爲
一時。今立一時。約理是一。對究竟果。
名爲一時。又約被於頓悟之人。隨説何教。
而能頓悟一會所説二空之理。雙除二執。
故名一時廣説如
補亡飾宗一云。問。此立
三時。與前眞諦所立何異 答。眞諦所立。
定約年月。故爲不可。今所立者。但可以義
相從。不同前後。若談有義。初時教收。若談
空義。第二時攝。雙彰空有。即第三時故。與
前立其相懸別 問。今定教宗。何故乃約
二時已説 答。即以三時所説。以爲三宗。
所言時者。非年月時。合道理故。名之爲
時。但諸教中。與實義合。初時教收。與空
義合。第二時攝。若合中道。即第三時。由此
不約年月爲時故。與眞諦所立有異。然
解深密。言初時等者。此約教有淺深。以立
三時之異。有教理淺。故名初時。餘二漸深。
説爲中後。以即同金光明經。轉照持三種
法輪也乃至明修經三法輪相。及明
涅槃眼吼之譬云。如彼
此唯專約義
類次第。明三時相。是故無有攝教不盡。法
相學者。陳三時義。異義多端。或唯義類。
或義類爲本。兼收年月。或亦返此。或義
類年月雙*有。異義區分。一偏難定。任學者
意。各得其宜 問。章今段文。若約叙違。既
約義類。何有不盡 答。深密三時。正約年
月。以此攝教。有不盡過。前後乘違。事不攝

章此上十家下。第三述徳結益。亦二。初歎徳。
二結益。初中亦二。初總歎。二只如思禪師下。
別歎。亦二。初擧三人。二指餘人。今初。言神
威感通者。是二事也。神謂靈奇。異謂*異
徳。以神力祥異。事迹難測故。感謂獲得。通
謂到達。以冥衆歸宗。來到交參故。現身放
光種種化等。名曰神異。天神影護致供事
等。名曰感通。梁唐宋朝三高僧傳。各立十
科。攝僧徳。且續高僧傳十科者。譯經・義解・
習禪・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科
也。高僧之徳。雖有兼包。而隨増勝各司其
徳。南岳天台。竝習禪篇也。今言神*異感通。
此約兼通。惠思禪師。内心謂言。吾
何方。避難修道。時冥空有聲曰。若欲修
定。可往武當南岳。是入道之山。古昔高僧。
皆住此山。入道證法。隨此冥告。遂往衡山。
此謂感通事也。知宿命事。大顯驗等。此謂
威事也。位居十信。得六根淨。備悟三
千世界上下内外之事。非是神威感通者何。
天台大師。感得非一。法花玄義之初。灌頂
大師。歎天台徳。總擧十種。始自自解佛乘。
終至晝夜流寫。結云唯我智者具諸功徳
已上此等徳中。即有神威感通之事。不能
具引。又如本傳中具叙矣。言迹參登位者。
南岳大師。命門下學士。江陵智顗。令代講
金剛經。至一心具萬行之處。顗有疑焉。思
爲釋曰。汝向所疑。此乃大品次第意耳。未
是法花圓頓旨也。我昔夏中苦節思此。後夜
一念。頓發諸法。吾既身證。不勞致疑。顗即
諮受法華妙行。乃諮。師位即是十地。思曰非
也。吾是十信鐵輪位耳。時以事驗。解行
高明。根識清徹。相同初依。能知祕藏。又
如仁王。十善發心。長別苦海。位昇十信。圓
教十信。已斷見思塵沙二惑。欲入初位。
即伏無明。天台大師。位居五品。是觀行即。
十信方便。大師臨&MT10755;。告門人曰。吾不領
衆。必淨六根。爲他損己。品是五品内位
耳。義苑云。迹參登位者。信位九品。將登
初住位故已上信位是南岳。故將昇初住
位。五品是天台。居觀行即故。應迹竝爾。本
地大高。言靈山聽法等者。南岳語天台
之事也。言諸餘神應廣如僧傳者。聽法等
外。二師諸徳。具在續傳台衡二師傳中。亦
如天台別傳。國清録等。略如上叙。言如雲
法師等者。講經雨花等事。略如前引。具在
續高僧傳第五。即義解篇。折薪云。又
陵縣漁人。於網中。得經一卷。是泥洹四
品。末題云。宋元徽二年。王寶勝敬造。奉光
宅寺雲法師。以此勘之。雲公年始十歳。寺
無光宅。此乃靈瑞預顯也。故今云神迹等
已上即是神*異微祥。亦是感通獲益
章其餘諸徳等者。二指餘人。謂菩提流支。在
唐僧傳第一譯經篇焉。淨影遠法師。在
傳第八義解篇中。充統遵統。竝同傳第二
十一明律篇上。信行在内典録第五。玄奘在
慈恩傳内典録等。指本傳等。即如是等。
如上叙。自餘諸徳。不遑具檢
章此等諸徳下。二結益。義苑云。豈夫好異
者。言其不改異端。覿斯異軫者。各隨己解。
發軫不同。素隱群詮。同明聖旨。疑情
釋。滯解朗然。聖教偏圓。大小殊致。隨根獲
益。不混宗乘。故云其宜名契耳已上 玄
記擧十家已。歎諸師徳。別歎台衡光宅。
總通諸徳契宜。大同今文。故不別引。彼
次下云。問。此十説。誰是誰非 答。依成實
論。佛説内外中間之言。遂即入定。時有
五百羅漢。各釋此言。佛出定後。同問世尊。
誰當佛意。佛言。竝非我意。諸人同佛。既
不當佛意。將無得罪。佛言。雖非我意。
各順正理。堪爲聖教。有福無罪。況此
諸説。各有少分聖教爲證。是故不可全非
奇耳已上 問。玄&T047368;十家。與今云何 答。彼
十家者。流支・眞諦・光統・大衍・護眞・天台・元
曉・吉藏・光宅・敏師是其十也。彼中無此耆
闍玄奘。然彼眞諦所立同誕。此中無彼元
曉吉藏。餘之諸師。彼此竝同。此之同異。無
別所以。非互擧盡。但玄奘宗旨。在下西域
及現傳中。是故彼文。不別擧也。上來古今
立教義竟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三&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四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四分教開宗。於此門中。總分爲二。初標
章。二辨相。今初。古今諸師。分教立義。各契
時宜。事已前陳。章主之意。分教開宗。顯揚
佛法。事須陳演。爲是隨古。亦別立耶。古來
諸徳。既隨義立。今亦隨義。得意建立。是故
此門。次前而來。義苑釋門題云。分判五教。
開顯十宗已上此乃擧下二段。合爲門題。
此之二段。即是一乘之骨目。一教之髓腦。總
判一代八萬教藏。別美七處九會本經。千門
妙義。以此爲柱。萬衆要旨。以此爲棟。號五
教章。即由玆焉
章於中有二下。二辨相。亦二。初分列。二隨
釋。今初。義苑云。就法者。謂於一代教法之
上。約其大小權實。漸頓偏圓。流類別故。分
成其五。若爾賢首約義開宗。以判五教。
何得却云教法耶 答。雖義爲能分。教爲
所分。此中既云就法。決知是其教法。故下結
指云此約法以分教耳若就法義如下別辨。
負教之人。善察辭義。切忌。無以名教濫
其法義。豈不觀此中但約教詮立其教名
耶。以理開宗者。理謂理趣。則趣尚曰宗。
雖趣尚多端。以理趣相從。但成其十耳
已上此釋意者。就法分教者。能詮爲法。就
能詮法。即爲五階。名爲五教。法即教也。倶
能詮故。折薪云。就法分教者。與以義分
教何別。然有二義。一通能所詮。謂教理行
果四。皆名法也。二唯所詮。此亦二義。若望
能詮之教。法亦是義。若望展轉解釋之義。
總擧曰法。別説爲義。如云色是法。分
十一色。爲義。故四辨中。法義二無礙辨。
不同也。清涼云。法約自體。義約差別。謂十
一色等。虚妄分別之相。即是義也。又圭山
云。法對能詮之文。總名爲義。對後展轉解
釋之義。即名法也。所謂探玄大疏。皆云
以義分教者。此由正立教辨所詮。一處説
之故。直云以義分教。皆望能詮。爲言。若
今文。云就法分教者。望下亦所詮差別展
轉義。爲在第九科中。故下結云此約法
以分教爾。若約法義。如下別辨。此即云法
云義。都是所詮。但所對不同爾。若使今文
立教復如探玄等中便説所詮者。亦應云
以義分教也。祖師一宗字之妙。今方見矣。
言以理開宗者。理即義理。道理之理。非眞
理之理也。餘處云依教開宗者。是依五
教。明十宗。今云以理。是就所詮爲言。五
教所詮理。既不同。即以此理。開十宗也。
如前六宗所尚道理。不同故。開爲六宗。所
詮不離八輩。故合爲一教也已上此記釋
者。以法爲所詮。約所詮義。分教爲五。故
復古云。就法分教者。法謂能詮教法。就此一
代教法。以類相從。其流有五。故次文云。聖
教萬差。要唯有五 問。今家以義判教。其
理安在 答。不約所詮之義。何以知其教法
有五。蓋由吾祖以圓通之智眼。觀彼聖教。
詮小乘行果。則分爲小教。權實偏圓。義有
不同。則分爲彼教故。下文云。此約法以分
教。若就法義。如下別辨。此分能詮五教不
同。下辨五類所詮差別。於理照著。以理開
宗者。約人所尚。道理不同。略有十也已上
此意以法爲能詮教。集成云。就法分教教類
有五者。謂約聖言量。判一大藏經。總爲五
種教。故義苑後義曰。豈不觀此中但約教
詮。立其教名耶。如以經本中。下文内。爲
善伏太子所説。名爲圓滿修多羅故。立此
名等已上此師義意。亦以法爲能詮教。約
聖言量者。釋就法之言。以理開宗。是約所
詮。文顯決定。不及異釋。就法分教法。通能
所。是故諸記異釋取捨 問。應有約教開宗
義耶。既有就義分教。何無以教開宗 答。
集成云。以理開宗宗乃有十者。清涼云。依教
文。必顯略已上即大疏云。立教開宗分二。一
以義分教。二依教分宗已上此即二門。
能詮所詮。能依所依。相對而明。折薪言餘處
云。而會釋者。即當此文 問。五教十宗。諸
祖之中。誰人所立。請陳其旨 答。東晋壽
暦。翻傳圓經。覺賢三藏。即其譯主。干時法
業法師。筆受編列。陶冶研精。遂有所悟。
聚衆講敷。服膺數多。造指歸兩卷。大行於
世。然則講經撰章。始于業公。自爾已來。梵
僧漢僧。啓八會之宗歸。僧哲俗英。録七處
之義旨。賢匠間出。弘演甚多。然構一宗之
大城。攝八萬之莊典。正始於終南杜法順
尊者。法順禪師。乃文殊師利菩薩之化身。
出於清涼山。居于&MT10755;南之峯。弘以花嚴。訓
以一乘。遂造法界觀一卷。五教止觀一卷。
是花嚴根本之章。圓宗最初之觀。末裔皆咸
服膺。後昆竝乃鑟仰。彼五教止觀者。即約
五教。各明止觀。故五教之名。正始彼觀。次
至相寺智儼大師。親承于杜順和尚。顯揚宗
旨。弘傳一乘。搜玄十玄。孔目問答。章疏非
一。約就五教。廣立清範。次賢首尊者。禀承
在玆。端光照廷。源在雲花。師資芳芬。因縁
契合。故賢首親承于智儼。造此五教。一朝
歸投。四海仰宗。教理廣敷。義途繁興者。乃賢
首尊者。弘傳開演之時而已。厥後清涼。研覈
究盡。圭峯服膺弘傳。教理極成。無如此宗
者也。當知五教。草創始于杜順。繁昌乃在
雲花西寺。就中雲花寺智儼尊者。陶冶圓
宗。神僧致告。六相發悟。然後撰疏。通海内。
靈驗在前。祥瑞可信。故折薪云。此之宗教。
權輿於雲花。周流諸于賢首。故賢首述花嚴
傳。中叙至相。其略曰。初既遍學。以法門繁
廣。智海沖深。方駕司南。不知所指。乃至於
經藏前。而自立誓。信手取之。得花嚴第一。
即於當寺智正法師下。聽受此經。雖閲舊
聞。常懷新疑。炎涼亟改。未萃所疑。遂遍
覽藏經。討尋衆釋。得光統律師文疏。
開殊軫。謂別教一乘。無盡縁起。悠然賞會。
粗知毛目。後忽遇異僧來。謂曰。汝欲得
解一乘義者。其十地中六相之義。愼勿輕
之。可一兩月間。攝靜思之。當自知爾。言
訖忽然不現。儼驚惕良久。因即陶研。不盈
累朔。於焉大啓。遂立教分宗。製此經疏。
時年二十七也。據此開宗判教。因悟六相
法門。曾不云本于起信設。爾龍樹亦不得
爲二祖。以賢首解起信立義分。脱體與釋。
論違解釋分中。亦乍同乍異。豈曰師承耶
思之已上此釋分教開宗標章之文也。雲花
尊者。奇瑞如是。立教精妙。事即可見。然立
五教。謂始于儼。彼杜順師。五教止觀。宋朝
後代。若是逸耶。彼文傳世。其文顯然。日域
古來。彼文大弘。是故知之。然由事義。是草
創故。讓功儼師。言其所立。亦無有妨。雖
是帝心杜順
尊者
初立。雲花細研。而賢首精究。弘
通一天。是故讓功。悉言賢首所立五教。彼
亦如是。讓功雲花。大宋諸徳。皆謂雲花
始立五教。乃此例也。集成云。圭峯曰。斯之
五教。暎古奪今。可爲依準。通玄曰。然今唐
朝藏法師。承習儼法師。爲門人。立教深有
道理。亦可叙其旨趣。一小乘教。二大乘始
教。三&MT10755;教。四頓教。五圓教已上雖知藏師
禀于儼師。而至立五教者。即言藏法師。此
例非一。事義皆爾。若覺苑大日經疏演密鈔
一。言依清涼五教。此亦隨時有此事矣。上
明五教最初所立。其十宗者。杜順智儼所釋
文中。未見有其如是十宗。然得雲花尊
者意致。賢首大師。始立十宗。是故應言賢
首十宗
章初門者下。二隨釋。即二。不科自別。初就
法分教。於中分三。初牒標。二聖教萬差下。
演釋。三結指。演釋亦二。初以類分教。二依
教辨相。今初。復古云。聖教萬差。即東流
一代部類之多也。就此聖教。通爲五類。小
者相從爲小。不辨部帙大小。卷軸多寡也。
餘四皆爾。如人持尺量絹。就絹分成五段。
但言分絹。不言尺等。非不用尺。今就教
法。類分爲五。非不以義也已上折薪云。言
要唯者五有。顯不増減也。小對大得名。
始對終得名。頓對漸得名。以始終倶是漸
故。圓總對前。以四皆偏故也已上言一小
乘教等者。義苑云。具云愚法小乘。謂愚於
法空故。皆是大乘貶斥爲名故。解深密經
云。阿陀那識。甚微細習氣種子。成瀑流。我
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謂凡則
此教中人天乘。愚則正是小乘之流。既不開
演。則不達唯心法空。故攝論云。是故不爲
諸聲聞等開示此識。彼不求微細一切智
智故。見法定實。故云愚法。故智論三十一
云。小乘弟子鈍根故。爲説衆生空。故愚法小
乘之名依此經論而立。則愚揀三乘。小異
菩薩故。無所濫矣。二大乘始教。大則揀異
小乘。始者初也。謂衍門初教。亦名分教。由
合深密第二第三時教。皆未盡理。而成此
教。言未盡理者。第二時中。但明於空。空
是初門。第三時中。定有三乘。隱於一極。故
初教名。亦從深密二時。以得。云何空門
爲初。法鼓經中。以空門爲始。若爾。彼第
三時。既不明空。何得名初。以未顯一
極故。以是二時同許定性二乘倶不成佛。
時由此義。加分教名。三終教。亦名實教。
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
至極之説。故立爲終。以稱實理故。名爲
實。則雙對前二。以立斯名。非唯説空復
説中道妙有。故稱實理。既非分成。故亦名
實。依是義故。法鼓經中。以不空門爲終
也。四頓教。但一念不生。即名爲佛。不依
地位漸次。而説故。立爲頓教。不同前漸次
位修行。不同於後圓融具徳。故立爲頓。頓
詮此理故。名頓教。故楞伽云。頓者如鏡中
像頓現非漸。寶積中。説頓教修多羅。如以
絶言。則淨名默住等。五圓教。依普賢法界。
帝網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圓教。故此圓教。
語廣名無量乘。語深唯顯一乘。一乘有二。
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二別教一乘。唯
圓融具徳故。以別説同皆圓教攝。故經云。
爲善伏太子。所説。名圓&MT90041;修多羅。故立此
名也。故五教之名。皆有所憑。不可増減。傳
法之士。勿攻異説。強立訛名。展轉澆漓。難
復停止。竊觀先祖立言。矩規聖道。豈容晩
進復有更張者歟。然則苑師異説。攻撃太
高清涼正辭。排斥彌甚。豈待于今。却容邪
説於其間哉。勉之同歸于道也已上五教
承。委悉如是。大疏細解。今皆取之。爲
知名義。皆具引之
章初一即愚法二乘下。二依教辨相。亦二。
初略釋初後二教。二廣釋中間三教。今初。
義苑云。先明初後者。謂此二教。優劣特異。
不隨開合。故。有別教小乘居然易別故。別
教一乘迴異諸宗故。善伏太子所被之機。
經説在&MT10769;中。圓&MT90041;修多羅能被之教。則
&MT10769;獲證等已上問。愚法小乘教中。具説
三乘因果。是故亦説菩薩修行。如阿含經。
説授&T047368;彌勒等婆沙倶舍等。廣説釋迦修
行得果之相。何故今教。唯言二乘。不言菩
薩。彼中菩薩。何教攝屬 答。佛説小教。本
被二乘。令彼出三界。安處累外故。是故
愚法。唯攝小乘。菩薩彼教。即是大乘。故小
乘中。不攝菩薩。是故諸徳。定所攝人。如是
配屬。唯攝二乘。貞元疏一云。第一小教者。
即聲聞縁覺。謂佛説四諦十二因縁。但明人
空。未辨法空。但斷煩惱。不斷所知。但出
三界。成於小果。不求菩提。故法花云。爲
求聲聞者。説應四諦法。爲求辟支佛者。
説應十二因縁法。就教行異。分成二乘
理果同故。合之爲一已上此即愚法唯攝
二乘。不同天台三藏教義。彼名小乘。爲三
藏教。此教具攝三乘行果。故不名小乘。
總號三藏。大疏一上云。所以不名小乘教者。
此教亦有大乘六度菩薩三十四心斷結成
眞佛故已上此陳天台所立名也。演義鈔
云。謂有&MT10769;言。何以不名小乘。強立三藏。而
招多失。故今通云。以有大乘故。不得名
小。彼教之中。立有菩薩。謂是大乘。大乘之
中望之。皆稱三藏小乘已上彼三藏故。菩
薩人者。小中多大。望彼三教。還是小教。如
是相望。然今愚法小乘教者。所攝法門。與
彼藏教。無有差別。但是不攝菩薩而已。故
清涼圭山。竝陳愚法小乘教云。初即天台藏
教。圭山釋云。以見天台立名招難故。此
直名小乘。其所攝法。不異於彼。故云即也。
但不收六度菩薩故。唯云小。六度權教。入
大乘始教分中故。此意如別卷説已上
圓覺大
鈔三上
小乘六度菩薩因果。既超二乘。不可
與彼同類攝屬。是故以此。爲始教分。又小
教佛果。非是實事。唯是大乘化身一分。是故
奪之。屬始教中。約其體實。雖義是然。既是
教多分所談。若約相別。兼攝言之。菩
薩因果。所説多端。故今章上文云。小乘中
亦有三。如小論中。自有聲開法。縁覺法。
及佛法。此中佛法。但慈悲愛行等。異於二
乘故也已上&T047368;一云。菩薩藏中。唯諸聖
教。亦有三類。一小乘中菩薩藏。謂詮示菩
薩依三十四心等。次第成佛。亦不論於十
地行位。仍復不同聲聞等者是也。如婆
沙倶舍説已上。餘二
非今要也
下會通中云。以本從
末門。如小乘説。以同聲聞故已上既始教
外。別擧此類。故愚法教。亦有菩薩。孔目第
二。小乘教中。有其世義。明成佛事。如之
餘諸文等。多明愚法小乘教中菩薩因果。雖
知是屬始教分中。而亦小教。説其行相。傍
談菩薩。是有何過。而今就正。唯攝二乘。
言後一即別教一乘者 問。何故圓教。不
言同教 答。圓教本意。唯明別教。攝其
漸入一乘之者。是故兼立同教今屬圓就
正意。唯明別教 問。圓教之中。有全攝義。
約此義門。成立圓教。何必約就漸入之者
 答。全攝諸宗。亦約諸乘。若無三乘。無此
門故 問。若爾。何故大疏圓教。雙明同別
義理分齊。就圓教故。義苑取之。釋圓教
故 答。彼明圓教。深廣説攝。是故同別二門
竝陳。若約此門。今章之初一乘。亦分同別二
教。所詮差別。一一皆爾。約此明義。前揀
全收。甚深廣大行相如此。今約正意。唯明
別教。言此經下文内爲善伏太子所説等者。
此出六十花嚴第五十五卷中。即是善財童
子所過。第三十九知識。願勇光明守護衆生
夜夜天。此是第八地善知識。唐經名大願
精進力救護一切衆生主夜神也。善財童
子。於此夜天所。護法門已。即問天言。此法
門者。名爲何等。發道心來。經幾時耶。
久如當成無上菩提。夜天答曰。此法門者。
名隨應化覺悟衆生長養善根。得此法門。
爲幾時者。我承佛力。爲汝解説。乃往古世
過世界海微塵等劫。復過是數有劫。名
曰善光。彼有世界。名曰寶光。於彼劫中。
有萬如來。出興于世。最初如來。號法輪音
聲虚空燈。彼閻浮提中。有寶莊嚴王都。彼
有大林。名善光明。於此林中。有一道場。名
曰善花。彼道場上。有寶蓮花師子之座。時
彼如來。於此座上。成等正覺。爾時人民
壽十千歳。行殺生等十不善業。時彼如來。
於百歳中。座於道場。爲諸菩薩及諸天
幷閻浮提宿殖徳者。説微妙法。其餘衆生。
待善根熟。爾時國王。名曰勝光。時彼人民。
造十惡業。有諸衆生。犯王法者。囚執囹
圄。受諸楚毒。彼王太子。名曰善伏。端正殊
特。具足妙相。聞獄人苦。起大悲心。白王欲
令免脱獄人。王召群臣。而苦。評議。群臣
不許。若救彼者。罪應至死。太子代獄。欲
自受苦。王依臣言。欲誅太子。王后聞之。
乞太子壽。王召太子。即赦獄人。夫人白王。
願聽太子在外半月布施修福。然後隨王
如法苦治。王即聽許。時都城北。有一大林。
名曰日光。太子詣彼。設大施會。一切衆人。
雲集彼所。爾時法輪音聲虚空燈如來。與天
龍等無量大衆。來詣彼會。爲善伏太子等。
説圓&MT90041;因縁修多羅。時彼大衆。聞正法已。
八十那由他衆生。皆起離垢清淨法眼。得
無學地。一萬衆生。&MT90041;普賢行。廣説云云爾時
太子。豈異人乎。我身是也。我於爾時。得
此法門。經文甚廣。取要引之。下重頌云。顯
現自在力。演説圓&MT90041;經。無量諸衆生。悉受
菩提&T047368;已上依此文故。立圓教名。天台圓
教。即依此文 問。彼是過去如來所説。何
故今教。取立此名 答。彼此倶是一乘圓
教。無有別味。即是一體。何況守護夜天。於
昔佛所。獲此長養善根法門。今遮那會。
以此法門。授于善財。彼即圓經。此亦圓
教。此彼一體。故得引用。如法花中日月燈
明威音王等。此是過去。與今一同。引彼顯
此 問。此經中。既言圓&MT90041;修多羅。而今於
此經。誰初立此名 答。花嚴傳二云。釋惠
光。姓揚氏。定州盧人也乃至有疏四卷。立
頓漸圓三教。以判群典。以花嚴爲圓教。
自其始也已上此乃依善伏太子。圓&MT90041;經誠
據故也
章中間三者。二廣明中間三教。亦二。初標
分。二隨釋。今初。復古云。中間三者。謂始&MT10755;
頓也。探玄開二。則首開別教一乘。前四爲
三乘。三中則開小爲小乘。中間三教。爲共
教三乘。與此全同。章初以別教。揀三乘。以
愚法在界内。爲小乘。中間爲三乘也。孰云
不揀&MT10755;頓哉已上總合言之。三乘小乘。總
言三乘。三中別開故。分小乘。立一・三・小。
以名三宗。因破異釋。故云孰云
章一或總爲一下。二隨釋。亦三。謂一教二教
三教也。今初一教。義苑云。言中間者。謂
前有小乘。後有圓教。則始&MT10755;頓之三也。謂
一三乘教也者。言同而義別也。言同故。帶三
乘。名義別故。始教實有三乘。方便引攝。究竟
不破故。&MT10755;教該收權小。破會三乘。同歸
一乘實故。頓教三乘融攝。一性本顯。靈明知
寂故。後之二教。雖展轉深妙。皆該性。良
由未免對。故屬三教。如上所引説者。般
若深密法花涅槃等已上折薪云。言或總爲
一三乘教者。合前所列中間三乘。總爲
一箇三乘教也。以此下。出所以。然此所得。
自有三義。始教始&MT10755;倶別。&MT10755;教始&MT10755;倶同。
頓教始&MT10755;倶離。然皆三人所得故。總名三
乘教也。言如上所引説者。即上同教共
般若中所明。三乘共教者是。今既指前反
驗。前明三乘。況通三教理無疑也 問。
初一即愚法。後一即別教。此中間是三乘教。
獨不指配同教何耶 答。此深有理。以同
教必具三一。即合成同教。今約三一。分教
不同。故不配也。若欲配者。即將此初小中
三後一。合乃當同教。正同前上開一乘。下
開愚法。而名三乘。即此三乘名爲同教也
已上此中明不擧同教之所以。此亦可有
此道理焉。復古云。何以三教總爲三乘。以
此三教皆爲三人所得故。所得者。修因獲
得之果也。良由此等大乘經典。雖有權實。
皆是通説三法。通益三機也。如上所引者。
即三乘中大品等經。共集三乘衆。通説三
乘法。具獲三乘益。獲益即所得也。若云終
頓三人。共得一果。皆得成佛。或引近異遠
同者。皆是憶説。且始教得三果。終頓得一
果。此可釋存三泯二不同。分之爲二也。今
合爲一耳已上總爲一三乘教之釋。諸記大
同。對校可見。集成云。或總爲一謂一三乘
教等者。指上顯法本末門中。普超三昧等。
然其泯二之教。亦此中菩薩藏攝。於中即有
普超。大品。法華。涅槃。維摩。思益。大般若等。
義方圓足。無爽通理已上此意終頓是泯
二教。而三乘中菩薩藏攝。是故總通言三
所得
章二或分爲二下。二二教。亦二。初標列。二釋
成。今初。折薪云。二或下。然頓漸總有二義。
若直就諸經所詮。行位差別等相爲漸。就
諸經不立地位。一向辨眞性處爲頓。此約
義克體。以明漸頓也。此如今文竝探玄大
疏等正三教中説。二若以三時五時。始自
阿含。&MT10755;乎法花涅槃。通名爲漸以圓覺等
二十餘部不落三時説者爲頓。此約大分。
總以一代教。分爲頓漸也。此於圓覺疏
鈔中。多明此義。雖有二義。皆是合始&MT10755;
教爲漸。對第四頓教爲頓。但克體約位
無位即局。大分約時非時即寛。隨於諸祖
所用。何義但以此二義會之。則無不通也。
今是克體。約位無位。以明漸頓也已上
古云。於上三乘。開出漸頓。謂孔目問答。與
餘教章分判諸教。所依之經。皆就法花之
前。以皆是憶説。且始教得三果。&MT10755;頓得
一果。此可釋存三泯二不同。分之。爲二也。
今合爲一耳已上總爲一三乘教之釋。諸&T047368;
大同。對校可見。集成云。或總爲一謂一三乘
教等者。指上顯法本末門中普超三昧等。
然其泯二之教。亦此中菩薩藏攝。於中則
有普超大品法花涅槃維摩思益大般若等。
義方圓足。無爽通理已上此意&MT10755;頓是泯
二教。而三乘中菩薩藏攝。是故總通言三
所得。章二或分爲二下。二二教。亦二。初
標列。二釋成。今初。折薪云。二或下。然頓漸
總有二義。若直就諸經所詮。行位差別等相
爲漸。就諸經不立地位。一向辨眞性處
爲頓。此約義克體。以明漸頓也。此如今
文幷探玄大疏等正三教中説。二若以三時
五時。始自阿含。終乎法花涅槃。通名爲漸。
以圓覺等二十餘部。不落三時説者爲頓。
此約大分。總以一代教。分爲頓漸也。此於
圓覺疏鈔中。多明此義。雖有二義。皆是
合始終二教爲漸。對第四頓教爲頓。但克
體約位無位即局。大分約時非時即寛。隨
於諸祖所用。何義但以此二義會之。則無
不通也。今是克體。約位無位。以明漸頓
已上復古云。於上三乘。開出漸頓。謂孔
目問答。與今教章分判諸教所依之經。皆
就法花之前以・判。如正法念經擧正解行。
別邪解行。通三乘教。涅槃經等。及大品經
三乘&MT10755;教。維摩思益。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
等。則當頓教。金剛般若。三乘始教。是以今
文於三乘開出頓漸。復開始教也已上
經配教。隨其多分。容一教中説多教故。
未必一經以配一教。但如諸部小乘經等。
唯是一教。如一説部等。通始教之始。唯是
滅後論師異見。集成云。然漸頓略有二義。
一約歴位無位。清涼曰。始&MT10755;以爲漸教。
二約化儀。圭山曰。菩提場。初成正覺。不
移其處。便興頓教。頓教之首。便是花嚴。自
後乃至滅度中間。毎遇上根。即頻説眞
性。時處不同。皆名頓教。有數十部。又三七
日後。往波羅奈仙人住處。而興漸教
首。即是五比丘所聞四諦法輪。中間三時。
漸次而説。處所各別。終至法花涅槃皆名
漸教。三乘權實。部類尤多。此約初義應知
已上 此釋全同折薪所解。爲知此師意。亦
更重引耳
章以始&MT10755;二教下。二釋成。説二。初漸教。二頓
教。漸教亦二。初立義。二引證。今初。義苑
云。始&MT10755;二教。雖信解行位。伏斷昇降不同。
竝依地位漸次修成故。總名爲漸已上折薪
云。以始下。正約有位爲漸。對下無位爲頓
已上復古云以始&MT10755;等者。&MT10755;教雖云假設
地位。亦在言説。竝不同頓教也。是故二教。
共爲漸也已上&T047368;多約立位名漸。而見
章文。漸有二義。一依言顯理。以言爲門。顯
理實故。二立位漸或自淺至深昇極位
故。文中始&MT10755;二教。所有解行。竝在言説者。
即初意也。下頓教之中。引淨名默理。今此
即先應依彼經三十二人菩薩所説不二法
門。諸不二法門。竝依言顯理故。然彼不二
&MT10755;教意。若約&MT10755;教義邊。即應依彼。今通
明始&MT10755;教故。不別引。&MT10755;教妙理。既依言顯。
何況始教依言不疑 問。理性離言。本來不
拘始&MT10755;二教。豈滯言説 答。誰言。理體拘
滯言説。理不孤彰。依詮顯之。所顯之理。不
拘言論。體在物外。性非局滯。理既非拘。
是故能詮亦非拘。果獨在物表。言亡慮絶體
即是也 問。漸教之中。依言顯理。始&MT10755;二教。
有差別耶 答。始&MT10755;二教。施設是別。&MT10755;
教之中。初&MT10755;是別。何況生熟。豈無差異。始
教眞理。是諸法性。雖不離相。而性相別。能
詮所詮。相性亦爾。&MT10755;教眞性。即相之性。眞
理隨縁。隨縁之體。無性即理。如是等異。相状
非一。至下三教其相自顯 問。&MT10755;教之中。
亦有初後詮理之義。差別云何 答。玄&T047368;
八云。初&MT10755;教中。復有二種。一始如三十二
菩薩顯不二法門者是。二&MT10755;即文殊所顯
不二者是已上以加文殊。爲三十二。今約
言總。言三十二。實是三十一人而已。三十一
人所説不二。名以不二遣二門。如維摩經中
卷入不二法門品説。法自在菩薩曰。生滅
爲二。不生不滅。名入不二法門。徳首菩薩
曰。我及我所爲二。無我我所名入不二。不
眴菩薩曰。受不受爲二。無受無不受。名
入不二。乃至第三十一樂實菩薩曰。實不實
爲二。無實無不實。爲入不二。此即竝是遣
二。以顯不二。亦以不二。遣二見也。此是
&MT10755;教之初門也。次文殊所説不二。名以言
顯無言。亦名以言遣言不二。經云。如是諸
菩薩。各各説已。問文殊師利。何等是菩薩。
入不二法門。文殊師利曰。如我意者。於一
切法。無言無説。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爲
入不二法門已上以其以言遣言相也。
先三十一人。各説不二已。諸文殊令説不
二。由此文殊。有此所説 問。何故彼經
不説始教義門不二。始教豈無説不二耶
 答。彼經不二。相即融攝。理事無礙。是故
非彼始教不二。汎而言之。始&MT10755;不二。即約
不離。且如三性一異義者。唯識八云。此三
爲異。爲不異耶。應説倶非。無別體故。妄
執縁起眞義別故已上異即是二。不異即是
不二法門。一切準之。又縁生諸法。即空無
性。無性縁生。諸法森羅。縁生即空二而不二。
不二而二。隨教分齊。明此不二。非謂始教
中不可有不二 問。解行依言。其相云何
答。解謂義解。行謂修行。解依言者。依能詮
教。得所詮義。由獲義故。解心即成。是名依
言成義解也。行依言者。如教修行。如行
而説。如説而行。是名依言而行修行也。此
乃依言。有所解之理。依言有所行之理。故
云所有解行竝在言説。又解謂解境。行謂行
境。解發則諸門竝現。行起則諸相竝泯。且
如有空。即有六句。一有。二空。三亦有亦空。
四非有非空。五雙照前四。解境現故。六雙
泯前五。行境起故。四句存亡。皆依言顯。一
切解行。準此可知。言階位次第因果相乘
從微至著者。此明階位漸教義也。諸&T047368;
釋。皆就此門。始教三乘階位方便等四。資糧
等五。三乘共行十二位等。&MT10755;教菩薩四十一
位。竝是階位次第相也。且如聲聞。見道已
前。有七方便。次四向四果。方便爲因。四果
名果。有學已前。雖有分果。阿羅漢果。爲
究竟果。四向是四果各別之近因。七方便等。
一一隣次。各有剋果。位果隨義。但有事
故。又如菩薩位五十二位。佛果爲究竟果。
等覺已前竝是因位。又位位之中。各有因
果。隣次相乘。隨分兩成。是名位果。前位爲
因。後位爲果。如是相乘。成立因果。是故
總名因果相乘。微謂微劣。著謂顯著。三乘行
位。各各隣次。互有微著。從淺至深。初住爲
微。二位爲著。二住爲微。三住爲著。如是
等也。此之三句。皆漸教相。上之解行。即通
此三句階漸之相。隨歴諸位。解行二法。次
第増勝。微至著故。言通名爲漸者。此通
結上言説階位。由此二種。名漸教故
章故楞伽云下。二引證。十卷楞伽第二云。爾
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爲淨自心現流。復
請如來。而作是言。云何世尊。淨除自心現
流。爲次第淨。爲一時耶。佛告聖者大慧菩
薩摩訶薩言。大慧淨自心現流。次第漸淨。
非爲一時。大慧譬如庵摩羅菓漸次成
非爲一時。大慧衆生清淨自心現流。亦復
如是。漸次清淨。非爲一時已上彼經次下。
亦擧陶師作器。地生草木。人學技藝。竝譬
漸次成*就非頓。此即正證始&MT10755;二教。依言
顯理。因果相乘。折薪云。庵摩勒果。此方無故
不翻。或云庵沒羅。又云阿摩勒。葉如小棗。
花白而小。實如胡桃味酸甘。可入藥。漸
熟之由。未詳已上漸熟之由。有何別義。菓子
漸成。事法爾故。人根萬差。有漸頓故
章頓教者下。二頓教。亦二。初四種頓義。一言
説頓絶。此對前漸竝在言説。二理性頓顯。此
對前言所顯之理。此二種頓。合爲一具。三
悟解頓成。此對前漸位。上前解亦通依言顯
理之解。四修行頓成。此對前漸位中之行。
若對四頓。前成四漸。謂施設言説。理性漸
顯。解行漸成。名爲漸教也。若對前漸。明此
頓義。不過二種。一絶言顯理。二不立階位。
開則四頓。合唯二種。義苑云。言説頓絶等
者。謂不同天台四教絶言竝令亡筌會旨。
今欲頓詮言絶之理。別爲一類離念之機。
不有此門。逗機不足。則頻禪宗故。達磨
以心傳心。正是斯説。既言言絶。何言頓
教。若不指一言。以直説即心是佛。心要
何由可傳。故寄無言之言。直詮言絶之理。
教亦明矣。解行頓成者。思益云。得諸法正
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楞伽云。初地則
爲八。乃至無所有。何次等。一念不生等者。
則心本是佛。妄起故爲衆生。一念妄心不
生。何謂不得名佛。故達磨碑云。心有也
曠劫而滯凡夫。心無也刹那而登正覺已上
此文皆取清涼解釋 問。四法頓義。其相云
何 答。折薪云。頓者下。通明四法皆頓。教
理可知。言解行頓成。解頓可爾。行頓成者。
圭山云。今一念悟時。即離染著頓解 一悟
永悟。盡未來際。而無間斷。修亦念念相應。
而無休息。此則念念與解相應。即是行頓成
也。以若有間斷則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
若念念相應。則心無也。刹那而成正覺。非
唯行頓。果亦頓成。故次云一念不生即是
佛等已上言教理可知者。教頓是言説頓
亡。理頓乃理性頓顯。心無念。則雖聞言
説。終日亡言。心契旨。則雖無可顯。竟夜
冥理乎。解頓可爾者。一念悟解。頓朗萬
法。即是悟解。未必證解。若證解者。即果
頓。以即佛故。此四種頓。一時頓成。盡未來
際。相續不休。念念無心。念念大用。復古云。
言説頓絶。如眞默等。理性頓顯者。法性無
多少長短。故解行頓成者。淨名云。時維摩詰。
默然無言。文殊歎曰。是眞入不二法門。祖
曰。若無維摩默不二理。即一切法不成。一
念不生等者。一念妄心不生。云何不得名
佛。清涼云。念想都寂。方曰不生。寂照現前。
不名佛。又眞如無分別空。一念即成
其佛。又一念所謂無念也。小乘無一念成佛
已上眞性本來無念。一念頓契無念。是故一
念即是無念
章故楞伽云下。二引證。亦二。初楞伽證相。二
寶積證名。初中亦三。初引文明相。二以義
明由。三指事顯相。今初。言故楞伽云頓者
如鏡中像等者。復古云。即四頓之一也。菴羅
果。四漸之一也已上十卷楞伽亦云。大惠譬
如明鏡無分別。心一時倶説一切色像。如
來世尊。亦復如是無有分別。淨諸衆生自
心現流。一時清淨。非漸次淨。令住寂靜無
分別處已上明鏡功能。頓現萬像。物對明
鏡。一切頓現。物對鏡時。無有漸現。不對而
已。對則頓現。心本無念。一時頓照。理體頓
現。無有漸次。復古記主。四頓一者。楞伽經
中。漸説四種。並是譬喩。法合唯一。言四種
者。一菴菓漸熟。二陶器漸成。三草木漸
長。四伎藝漸成。四譬倶合淨一現流。言
四頓者。一鏡像頓現。合現流頓淨。二日月
頓照。合勝境頓現。三梨耶頓縁。合淨處頓
成。四三佛頓照。合行光頓照。四譬即合現
流頓淨。而其法體義理少別。章中於彼四
漸四頓。各引初一。以證漸頓
章以一切法下。二以義明由。前所引用楞
伽之文。唯是譬喩。即合上文理性頓顯解行
頓成。今此文者。明其所以。何故要如鏡像
頓現。諸法自體。本來常恒。顯現眞有。非依
言説而初現起。亦非觀智所縁初現。是故
見之。則頓圓滿。即顯前四皆成頓義。本來
自正。明理性頓現所以。不待言説。明言説
頓絶所以。不待觀智。明解行頓成所以 
問。楞伽合法。衆生自心現流之法。一時頓
淨。何不依彼明此義理。與彼所喩。有差
別耶 答。此與彼經一時頓淨一同。別但
彼直明頓淨之相。不説現流頓淨所以。是
故今明頓現之由。義苑云。以一切法等者。
謂相本自盡。性本自顯。所以離名字相。故
不待言説。離心縁相。故不待觀智已上
薪云。以一下。總出四法皆頓之由。亦是通
伏難。恐有難言。豈有四法皆悉頓耶。故今
言以一切法本來自正等也。此暗用思
益意。彼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
至於一地。今云自正。即諸法正性也。不待
言説等者。由諸法自正故。不待言説觀智。
方正也已上 不同事相正因縁法。依他縁
起。&MT10755;無自性。此是本來法爾正故
章如淨名以默下。三指事顯相。因前 問曰。
本來自正。不待言説。不待觀者。是誰人耶
 答。且如淨名大士是也。彼經中卷。入不
二法門品之末。先三十二人菩薩。各説不
二訖。次下經云。於是文殊師利。問維摩詰。
我等各自説已。仁者當説。何等是菩薩入不
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師利歎言。
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言説。是眞入不
二法門。説是入不二法門時。於此衆中。五
千菩薩。皆入不二法門。得無生法忍已上
此中文殊。請維摩詰。維摩居士。即顯不二
法本自正。故亡言説。若汎而言。本來自正。
不待言説。不礙言説。若住無言。即礙言
説。本無拘礙。隨何自正。且寄無言。顯不二
極。勿謂唯此無言。即是不二。餘非不二法門。
此名以無言顯無言。亦名以無言遣言
 問。淨名無言之後。文殊印可讃歎。此與
維摩。爲淺深耶。又與前文殊。淺深云何。若
淺。何故在淨名後。若深。何故以言讃可 
答。文殊語讃。名以言印無言。既印淨名。
雖是言説。不異無言。唯是與淨名。同體一
相。無有差異。若爾何故以言印之。前言言
説是不深故 答。先文殊。以言説。離言法
者。爲遣三十一人菩薩往言不二。故望
淨名。未爲極理。淨名無言。此上成印。是故
雖言是最極深。文殊嘆已。菩薩得益。總聞
三十三人不二故。結益也。此中前後四重不
二。合則三重。一後二。爲一。言對總爲二重。
前後之文殊。以言顯無言故。總通言之。一
種不二。開合隨宜。不可拘滯
章又寶積經論中下。二寶積證名。彼論第一
云。未聞者。未至耳識道故。未曾受持者。
雖到多識道。不受持諸頓教説及諸修
多羅法謗。以是義故。如來説此修多羅
等故已上此意寶積經。即是頓教也
章三或開爲三下。三三教。亦二。初標立。二引
證。今初。義苑云。其漸教中。有權實故。離成
終始幷其頓教。故總爲三已上始教是權。終
教名實。方盡大乘至極之説。故名終教。既
於漸教。開爲始終。始教未盡大乘法理。
對彼漸教。是故此門名爲終教。當知即是
漸中至極。故名終教。非謂總是諸教中

章即如上深密經等下。二引證。亦三。初依深
密。指始終教。二依法鼓。明始終教。三依起
信。明始終頓。今初。言即如上深密等者。上
叙古今立教中。玄奘立教之處。章叙彼三法
輪已。即判斷云。第二第三。唯攝始終二教。
今即指彼處也。義苑云。三法輪中。後二者。
謂照法輪中時。當諸部般若。是此始教。持法
輪謂後時。於大乘中。顯了説三性及眞如不
空理等。此是經教後時雖同。則性相二宗。
用意各別也已上折薪云。指如深密後二
者。然探玄大疏皆云。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
許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不成佛。故今合之。
以爲一教。今何後二是始終二教耶 答。以
持法輪中有不空理故。義當終教。若唯約
三性理説。此通始教。所以清涼所叙三時。
唯約三性以説。而深密經中。亦約三無性
理是一故。密説云唯有一乘。非於一切有
情界中。無有種種有情種性等。此則三乘所
觀無性是一故。密意説此。以爲一乘。理實
三乘各證涅槃。非是一也。依此義故。故
云同許三乘不成佛。所以合爲始教。今約
不空理故。又三性三無性。顯中道故。云&MT10755;
教也。後至探玄中。方並以深密後二時。爲
始教也。今文上下。若宗若教。皆許第三時。
爲終教理無疑也已上復古云。約大乘初
淺後深。故開爲二。會深密者。以三時收
漸教也。五時則於後開出法花涅槃常住
妙典。爲四五時。今合五作三。第三時中。收
經甚寛。又持法輪義。亦通也。深密經。亦説
眞如妙有。但奘師所宗。宗於不變湛然有
耳。今約通義。略分教耳已上集成引今所
引復古&T047368;文已云。釋曰。此得章意。若承探
玄大經疏等者。即如起信論演奧鈔曰。始・
分兩名。可有二説。一云。始則破相教。分則
法相教。此約説中文勢然也。二云。破相
法相。各有兩名。此約清涼意也。應云於
中但説諸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爲
始。有不成佛。故爲分。於中但説一切法
相。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爲始。有不成佛。
故名爲分。花嚴疏云。以深密第二第三時
教。同許定性倶不成佛。合爲一教。此既未
盡大乘法理。故立爲初。有不成佛。故
名爲分 問。彼既分爲第二第三。何故此
中。合爲一教 答。此且據皆説定性不成。
又皆未盡理。故合爲一。彼自約攝生寛狹
等義。故分爲二。故清涼云。深密對般若。更
高一級。般若一向不説有五果回心。深密
説定性者不得菩提。不定性者。五果*回心。
名漸悟菩薩云云&MT10755;實教。依所詮立名。依
主釋。清涼曰。夫能詮教。皆從所詮以立已上
集成所引。演奧鈔者。正俊法師。作演奧鈔十
卷。解圭山起信論註。圭山取賢首起信疏。
註本論之下。有四卷焉。大宋人師。長水子
璿等。作&T047368;釋註。乃其之一也。子璿解釋。
名筆削&T047368;。現行于世。正俊演奧。未傳日

章依是義故下。二依法鼓。明始&MT10755;教。亦三。
初標擧經意。二具引經文。三釋成經意
今初。法鼓經者。具名大法鼓經。有二卷矣。
宋求那跋摩譯。波斯匿王。撃鼓吹貝。往
詣佛所。如來因此説法鼓經。此經具説如
來藏性。不空實徳。常恒不變。如是等義。以
爲至極。呵叱無常空寂之義。故依彼經。
以義陳空不空門。始&MT10755;二教。折薪云。依是
下。依照法輪中。説諸法空故。法鼓經中。以
空爲始。依持法輪中。不空義故。法鼓經中。
以不空爲&MT10755;已上以深密經第二三時。
與法鼓經空不空門。相連成立。是故持言
依是義。復古云。依是義者。則依二教始&MT10755;
同也。以空爲始。不空爲&MT10755;者。然此五教。
草創於帝心。因循於至相。修飾於賢首也。
如此則開判於奘師未歸之前。且竺汰之
時。三論新翻。空性竝行。各符宗旨。遂於大
乘。有性空二教。聖賢繼踵。權實遂分。今家
五教。嚢括諸宗。故以空爲大乘之初門。不
空爲&MT10755;也。始者初始也。&MT10755;&MT10755;極也。空不
空。乃二教所顯之理也。非立名之因。然
此始&MT10755;。且顯一理空有相望。如圭峯略辨
十對淺深不同。雲花曰。始教門者。復有二
種。言始門者。如百法明門論。六種無爲。
屬一切法攝。人法二空。方入空攝得知。眞
如不及二空。二空爲上。言&MT10755;門者。維摩
弟子品。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金剛微塵。即
非微塵等。又云。今初教門中。眞如但是空
義。不同&MT10755;教始&MT10755;二門。竝具空有二門。奘
師還自天竺。執定性闡提竝不成佛。故以
深密第二第三時。合爲始教。有不成佛。故
得居分。亦是大乘初門。所顯之如義。同百
法。是始之初門也已上&MT10755;各二。義理可

章故彼經云下。二具引經文也。此在彼經下
卷。義苑云。故彼下。引經證成。復次下設喩。
諸佛下。擧法。摩訶衍。此云大乘。多説空者。
諸部般若所説。八十餘科法門。悉皆清淨。一
切空經。是有餘者。以空覆於中道妙理。餘
此法故。波斯匿。此云和悦。爲大施主。設四
種人。則可畏・無財・&MT10773;息・淨志。幽顯以兼濟。
貴賤皆霑。譬彼如來無私普化。故次云諸
佛世尊亦復如是。常住妙典者。詮常住法
故。以文從義。故有斯名已上言乃至廣説
者。章引文次下。彼經續云。或隨句字説。或
増異句字。所以者何。彼如是言。一切佛經。
皆説無我。而彼不知空無我義。彼無慧人。
趣向滅盡。然空無我説。亦是佛語。所以者
何。無量塵垢。諸煩惱藏。常空涅槃。如是涅
槃。是句一切句。彼常住安樂。是佛所得。大
般涅槃。迦葉白佛言。世尊云何離於斷常。
佛告迦葉。乃至衆生。輪迴生死。我不自在。
是故我爲説無我義。然諸佛所得。大般涅
槃。常住安樂。以是義故。壞彼斷常已上
經前後。所説意者。佛隨衆生種種根宜。説
種種法。令得利潤。衆生著我。輪迴生死
故。説諸法空無我理。而實唯有涅槃常住
大我樂淨四徳妙理。湛然恒寂。以是名爲
無上無餘巧妙所説。當知説空爲遣執著。
非理實説。波斯匿王。以衆味等。施諸衆生。
佛説諸經。利諸衆生。即有淺深寛狹等異。
空不空等。是故成立 問。何故此經爲無上
説 答。説如來藏不空理故。故彼經云。一
切衆生。悉有佛性。無量相好。莊嚴照明。以
彼性故。一切衆生。得般涅槃已上即説庸
翳覆眼。重雲隱月。如人穿井。瓶中燈四喩。此
四喩者。佛藏因縁不空萬徳。常恒周遍。一切
衆生。皆是其相。大乘甚深。無上無餘。&MT10755;窮至
極。即在此説
章解云此則下。三釋成經意義苑云。依經定
教也。謂雖諸法皆空。空猶覆於一實。如雲
散長空。約此以爲始教。若常住之理。性徳
濟彰。中道侹現。若孤蟾朗曜。據此以爲&MT10755;
已上宋本常住妙典名爲&MT10755;教。日域本云
常住無上名爲&MT10755;教。集成云。二教不同。復各
有二。太一眞如章云。&MT10755;教門者。復有二種。
一始。二&MT10755;。言始門者。則維摩經中。不二法
門品。三十二菩薩。顯不二法門者。&MT10755;
者。則不二法門品。文殊所顯不二者。是其始
&MT10755;兩門。竝具無分別教義。空有二門。始教門
者。復有二種。一始。二&MT10755;。言始門者。如百
法明門論六種無爲。屬一切法攝。人法二空。
方入空攝。得知。眞如不及二空。二空爲
上。此門亦通分別無分別教義。言&MT10755;門者。
如維摩經弟子品内。爲迦旃延。説不生
是無常義等。又金剛般若經微塵等。又依
對法論。開六無爲。成八無爲。三種眞如。則
屬無爲攝。得知。眞如成無爲上。此初教始
&MT10755;。竝通分別無分別教義。無分別義者。謂
證眞如。無分別教者。謂比觀意言。無分別
境。悟大乘言教故。分別教義者。謂教義則
空故。今初教門中。眞如但是空義。不同
&MT10755;已上 此所引中。亦有復古所引中文。
而有具路。是故今重引具足文。勿厭繁

章又如起信論中下。三依起信明始&MT10755;頓。
義苑云。絶言等者。謂離言眞如。觀智鏡。言思
皆絶。故約頓教。依言等者。則依言眞如。生
信境。明漸次解行故。約此分始&MT10755;之二者。
謂空如來藏。空無妄染爲始。不空如來藏。
具足恒沙性淨功徳爲&MT10755;已上折薪云 問。
起信疏云。心眞如門。即頓教分齊也。始教約
空義。亦是密説此門。生滅門。即終教分齊。今
何眞如門。通三教耶 答。起信中。約大分
義。對生滅門故。判眞如門爲頓教。判生
滅門爲&MT10755;教。其實二門。皆通頓漸。故圭山
頻以生滅門。顯眞性處。爲頓教也如四相本
同覺
故。即頓教無
位之位等也
今文亦於眞如門。分成三教也
已上復古云。所顯眞如。既有其三。故教成
三也。有疑用論者。當知經論多含。隨用異
耳。雖開爲三然皆三乘也已上此當折薪問
答一段。彼答之意。亦當多含。起信論中。
於一心法。開爲二門。一心眞如門。自體絶
相。約不變故。二心生滅門。往復去來。約隨
縁故。迷則妄生眞滅。悟則眞生妄滅。迷悟
倶有生滅二相。是故總通名生滅門。不動
不變。即成生滅。不壞隨縁。即成眞如。眞
即生滅。生滅即如。二門該貫。即是一心。其
眞如門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一切
諸法。從本以來。離言説相。離心縁相。畢
竟平等。無有變異等。今名此體。爲頓教
分。是絶言故。指自體故。次依言説分別。
有二種義。一如實空。眞如本無妄法等故。
是空眞如。名始教義。二如實不空。眞如自
體。具足一切性功徳法。究竟圓&MT90041;常恒湛
然。故是不空眞如。名&MT10755;教義。眞生二門。相
對言之。眞如是頓教。生滅即&MT10755;教。然眞如
中。約所説相。絶言即是根本體性。是頓教
相。陳此眞相。既言依言。必定即是依言顯
理。漸教之義。於中既立空不空門。是故任
運當始終教。所配巧妙。義理極成。彼論本
文。恐繁不引。指事備載。細顯其相
章此約理以分教下。大文第三。結指。言此約
理以分教者。宋本章云。此約法以分教耳
與上文同故。即解云。結上就法。且是
約教已上今日域本。既云約理。即是所詮。
與上文異。然義通。兼彼此無在異。言若
就法義如下卷中別辨者。此指下卷所詮差
別。彼立十門。始自所依心識。終至佛身開
合。一一法義。皆約五教分別解釋。既云下
卷。故知所詮必定第十。義理分齊即是第九。
宋本前却。相違云何。然宋本云如下別辨。
與和本異。非別相違。今從和本次第如
本。集成云。言法義者。攝論説法人及法義。
法謂色受等。眼耳等。人謂信行法行等。法
謂修多羅。祇夜等。義謂十二部經所顯諸義。
又法謂眼等。人謂我衆等。法謂十二部正
教。義謂十二部正教義已上折薪云。且如所
依心識中。五教皆有所依心此即法也。隨
五教釋義各各差別。此即義也。乃至佛身開
合中。如法身六句標名。此即法也。句句下。
釋所以。此即義也。中間八門例然。由對下
差別之義故。云上就法分教也已上 法義
相状。歴門如是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四&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五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章二以理標宗下。大文第二。以理開宗。於
中爲二。初標分。二勝釋。今初。言宗乃有十
者 問。教既有五。宗亦應五。應一教下各
一宗故。何教有五而宗有十 答。宗教隨
宜。未必一具。教雖有五。而教宗多。是故
言宗通成十種 問。何故小乘不立唯一
 答。小乘教中。有二十部。所宗多數。故成
多數。雖皆小教。宗即別故。當知約教開
小合大。約乘通言大小倶開。小乘六宗。
大有四故。雖同是大。約宗異故。十宗之
中。初六是小。即是愚法小乘教也。後四是
大。於後四教。各一宗故。如來在世。爲小乘
機。説小乘法。始自鹿苑。&MT10755;至鶴林。唯是
一味聲聞縁覺趣入之法。無有異許。如來
滅後一百年間。次第傳承。亦無異*許。百餘
年時。初分二部。上座羅漢。與彼大天。諍論
五事。言五事者。大天所立。上座不許。故成
二部。謂上座部。大衆部也。大天之衆。名大
衆部。年小等者。數極多故。餘處誘・無知・
猶處・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諸佛聖教。是
名五事。大天自説。號爲爲説。大衆上座二
部竝起。弘其法教。教化世間。二百年中。大
衆部中。諸出三部。一一説部。二説出世
部。三鶏胤部。又二百年時。大衆出二。名多
聞部。次從聞部。分出一部。名説假部。二百
年滿。亦出三部。一制多山部。二西山住部。
三北山住部。此大衆部。從百餘年。至二百
滿。四破。或五破。本末總合。即成九部。作
頌曰。大衆一説説出世。鶏胤多聞及説假。
制多西山北山住。本末合數成九部。其上
座部。久而不分。三百年初。分成二部。一雪
山部。即本上座。二説一切有部。亦名説因
部。梵云薩婆多。三百二十年。從有部中。流
出一部。名犢子部。梵云婆麁富羅。三百三
十年。從犢子部。復出四部。一法上部。二賢
冑部。三正量部。四密林山部。此乃同時而分
出也。又三百六十年。從一切有。復出一部。
名化地部。梵云彌沙塞也。三百八十年。從
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梵云曇無徳
也。三百年末。從薩婆多。復出一部。名飮光
部。梵云迦葉遺也。四百年滿。從一切有。復
出一部。名經量部。如是上座七破八破。本
末通*許。成十一部。作頌曰。説一切有説山
犢。法上賢冑正密林。化地法藏飮經量。本
末合數十一部。於二十部。上座大衆二部
是本。十八是末。文殊問經。言十八及本二。
皆從大乘出。無是亦無非。我説本末起
者。即此事也。總而言之。小乘部類。種相極
多。謂二部。五部。十二部。十八部。二十部。五
百部也。黨類雖多括其要歸。不過今此
二十部宗。雖有二十。約所*許相。括其種
類。不過十一。第一大衆・一説・説出世・鶏胤
四部同説。一切如如來皆是出世。無有漏法。
佛身壽量。竝無邊。眼等五識。有染離染。色
無色界。具六識身。五種色根。肉團爲體。無
爲有爲。去來世無。一刹那心。了一切法。如
是等義。其相甚多。四部同説。以此爲宗。
第二多聞部宗説。佛五音。是出世教。餘即世
間。言五音者。無常・苦・空・無我・涅槃寂靜音
也。餘義多同薩婆多部。第三説假部宗説。
共非蘊。十二處非眞實。由福故得聖道。
道不可修。餘多義同大衆部説。第四制多
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三部同説。一切菩
薩不脱惡趣。供養塔廟。不得大果。餘義多
同大衆部説。第五説一切有宗。一切有者。總
束爲二。一是法有。二是時有。心王。心所。色。
不相應及三無爲是法。一切去來今世。是時
一切。三世實有。法體恒有。所謂是也。第六
雪山部説。一切菩薩。攝是異生。菩薩入胎。
不起貪愛。無外道得五通。無天中住梵
行。第七犢子。法上。賢冑。正量。密林五部同
説。補特加羅。非即蘊離蘊。入正性離。
十二心頃。説名行向。第十三心。名爲住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