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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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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此七。自餘諸義。準此可知。上來具
明一乘義竟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八&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九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自下第二融本末。於中分二。初牒章。二釋
相。今初。融本末者。義苑云。一乘爲本。三乘
爲末已上復古云。本末則同教所攝。一三乘等。
融通無二也已上本末之義總陳。雖然末乘
之中。亦有本乘。七種一乘即是。根本二乘之
中。初是一乘三乘二乘。其一乘者。即是本
也。三乘三義。初門三乘。其中一乘。即是本
也。四乘三義。初二皆一。即是本也。五乘三
種。即初五之中。一乘是*即本也。無量乘
中。初是本也。諸乘之中。六種皆是一乘是
本。如是重重。即是融會如是本末
章此同教諸乘等下。二釋相。亦二。初略辨
分門。二一泯下。廣陳顯相。今初。言此同教
諸乘等會融無二等者。折薪云。本即一乘。
末即三乘小乘。若上三乘中。云顯法本末。
即三乘通本末。今竝是末。此等本末。以法
界融之。方得本末無二。據三寶章中出
通收所以云。以本融末。圓融無二相故。
稱方便故。同一法界故。彼云圓融無二。同
今會融無二。彼云同一法界。正同今文。彼
是同教所以。今豈得非。故今由同一法界
有二門故。方得上分諸乘。三之與一。成合
爲一。或分爲二三等。皆得自在也已上
古云。此同教者。指分諸乘中。或三或一。權
實礙。角立互成。而總名一乘者。良由應
法界而有二門。有二門故。兩宗竝立。應法
界故。三一無礙。皆入此門。故吾祖曰。或亦
通收。以本末圓融無二相故。攝方便故。同
一法界故。人天所得。亦在其中。又曰。若
攝方便。如前諸教。竝在此中。是故同教一
乘。先分引諸乘。後明融本末也。易簡。折
薪。將同法界。作同救得名所以者誤也。
如祖師曰。此文在三乘。亦得一乘用。何以
故。由此觀法。一切處用。應法界故。又此文
在一乘及三乘。餘宗不具顯。若無盡究竟。
唯一乘。何以故。以應法界故。若從文相
別。則是三乘。當知此説差別三乘。得入
一乘所以也。如云文在三乘。義通一乘
何以故。以應法界故等。又云。此文在三
乘。義通一乘。用由同法界故。又云。此文
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稱法界故。又
云。諸義差別不同。皆是同教一乘義也。何以
故。爲成普法故。普法所成故。義甚分明。同
教之名。但由三一共耳已上問別教該攝本
來不異與同教。會歸會融無二。有何差別
答前別教中。一切諸乘。本來即是一乘法門。
不見三乘五乘等法。今同教中。三一和合。
成同教義。以能共一。會所共法。即成一乘
本來無二。是其差別
章一泯權歸實門下。二廣陳顯相。亦二。初
示義。二作句。初中亦二。初正釋。二問答。初
中亦二。初明權實。二顯無礙。今初。一泯
權歸實門等者。復古云。泯權等者。則三
而一顯。故唯一乘。攬實成權。則一隱而三
存。以別機不見普法。唯見三乘也。別教唯
有初門。三乘獨有後門同教具斯二門。該
攝中。指一即於三。云如同教説者。義見於
已上折薪云。則三乘教等者。等取小乘人
天也已上泯權者。捨所起之權。不作權慮。
契法理故。法體爾故。歸實者。攬實爲權故。
於權見實。此權即實。實外無餘。如是解
悟。名之歸實。契本法故。如實見故。攬實
者。既一乘外無別餘事。一切唯一。總該萬
法。自非取一。三乘難成。故欲成三。
攬一也。於一佛乘。即是其相。成權者。爲三
乘機。既攬一乘故。隨機宜成三乘法。分別
説三。即是其事
章初即不壞權下。二顯無礙。復古。初則
下。由有四句不待壞等故。故即一而不
礙三也。後則下譬。猶泯總成別。不動總
也。是故即權而不礙一。體無二者。吾祖曰。
分非圓外分。分圓以成分。圓非分外圓。攬
分以成圓。是即分内之圓。圓内之分也。水
動故成波。澄故爲水。何二之有哉已上
乘即一。源由攬一乘。一乘即三。基由不壞。
三不壞三而一者。由實智之功。不異實而
三者。在權智之力一法託三機。示現三
乘。三教託一機。顯示一乘。三一互融。三一
宛然。即是一味法界徳用
章問若爾二門下。二問答。亦二。初問。次
答。今初。言若爾二門倶齊等者。上明權實
融通之相。雖實即權。雖權即實。權實難分。
一邊故。義似相濫。故致此問。復古云。初
問倶齊三一倶融。體無二故已上釋問意

章答義門別故下。二答。亦三。初直答。二徴
釋。三結成。今初。言義門別等者。義苑云。義
異故者。定其義宗。不乖權實。理遍通
故者。出其由致。無違融攝已上復古云。以
義從門。則權實常在。法界理圓。其體不二
已上三一權實。不二而二。理義同別。常恒
具足
章何者謂權起下。二從釋。何者是徴。謂下
即釋。折薪云。何者下徴。意云。理既遍通。義
門何以異耶。謂權下。正明異相。權攬實等
者。如彼必攬水而不失於水。亦如妄
攬眞而不失於眞。實現未必藉權等者。如
水未必一向藉波。有靜水故。即波泯也。亦
同眞現未必一向藉於妄。以眞常淨故。妄
不自立也。如是則權須盡而實常自存也。
此正明權實理齊。而義異也已上一乘是實。
故常不失。三乘是權。故終不立
章是故三乘下。三結成。折薪云。是故下。由
上義故。縱則三有存壞。奪則存亦有盡。以
三攬實無體故也。次義縱則一有隱顯。奪
則隱無亦盡。以即權而不失體故也。又
此存壞隱顯。即上該攝門二四句中義也。上
該攝中。三一不異。乃是二門倶齊。此既縱
奪。明義門有異也。故云雖具隱顯等。如是
則上該攝雖是不異。今亦有異。權實不失
故。故前指斯義。於此明矣已上復古云。三
乘者。引機假設。體本是一。就義以明存
壞。性本自無。故竟有盡。一乘普法。法爾繁
興。小智不知。故説隱顯。法體無盡已上
以一邊。陳三一義。三乘雖存。而竟有盡。
一乘雖隱。而恒無盡。今明義圓。是故三乘
一乘。存壞隱顯對明
章由此鎔融下。二作句。亦二。初句數。二會
通。今初。折薪云。由此下。總攝上文。通明
四句。非唯同。三一合説。即是同教。果海
離言故。非三一故。今總結句數也已上
古云。鎔者。事入理而銷鎔故。融和而有四
句也。一唯一乘。普法獨立。無一切故。如上
別教。二或唯三乘。方便説三。隱一乘故。不
知一者。機劣不知故。名爲隱。是故不可約
一乘機設難也。三亦一亦三。如同教。則三一
和合。會三歸一。如前同教也。四非三非一
者。性果圓極。如前所辨已上 問。此四句中。
有愚法耶。答亦有愚法。第二句攝。問既言
三乘何有愚法。答文云如三乘等教。等言
等取愚法小乘。以含愚法同回心故。既
融本末。豈遍小乘
章此四義中下。二會通。折薪云。隨於一門
皆全收法體者。上雖有四句。但有二義。
謂一乘三乘。若別教三乘等本是一乘。則一
外無三。若三乘教。攬實而成。則三外無
一。若同教。現具三一。居然全收。果海雙
非泯同平等故。云全收法體也。是故下。
結無礙相。便忘三一之情。同契全收之旨
已上復古云。皆全收法體者。法界性融。分
圓倶現故。諸乘或存或壞。雖權實倶融。就
三乘爲語也。所以不相礙者。準此深思。
可得開解矣已上前作四句。此中會通。四
句具足。擧一全收。三乘入一。同教成別教。
別教入果海。果分應機。即是同分。別教
垂三。誘引機根。順逆次第。一時具足。終日
果分。竟夜因門。三一融攝。法界究盡。四句料
簡。一切皆攝。非唯同教。無不滿足
章餘釋乘名體等並如別記者。大文第二。玄
指餘義。此科即是別義法門。不可屬此同
教融攝。建立乘下。隨釋分二。初廣陳乘相。
即是別教同教也。二玄指餘義。即此文也。復
古云餘釋下。三結指。四運載體性等。廣如
起信別記。探玄等釋已上上指事引起信
疏。略明乘名。折薪記主。具引祖文。明所指
義。此事大要。今具載之。彼記云。餘釋下。此
指三義。謂一釋乘。二明體。三等於論用。此
正指起信別記。故彼文云。一立乘義。寄喩
爲名。運載爲功體用合記故。云大乘。又攝
論云。乘大性故。名爲大乘。解云。此則眞
性該同故云大。則所乘也。如智乘之。故
云乘。即能乘也。依主釋也。又論云。亦乘亦
大。名爲大乘。此則眞常智體。能運轉故
名乘。性廣博故名大。此持業釋三釋
 二明
體性有二。一正以無分別智爲乘體。兼
攝所依眞如及餘勝行等。二正以眞如爲
體。亦兼攝智等。以彼諸法眞如所成故。
三明乘用有二。約佛性。義如佛性論。自
性爲所乘。引出爲能乘。到得果爲乘所
至處。此中所乘是乘去聲能乘是乘平聲
約運因成果義有三。一運行令増。二
惑令滅。三通理令顯。初一是能。後二是
所。此三即是眞中三徳。謂般若解脱法身

彼文
故今指也。又法界無差別論疏。亦有
疏釋。然但是通釋。不分名體用三。今此雖
分三義。然唯約大乘實教釋。若約一乘。
如行願鈔云。統收不玄謂之一。運載含容
謂之乘。故名一乘。即一佛乘。謂教理行果。
總名爲乘。皆有運載義故。此亦唯釋一乘。
若釋三身名體者。如演義鈔。以盡無生
智。爲二乘車體。丈六淺智。爲牛車體。然此
約臨門三車。約果智爲言也。故光宅明佛
乘體。取佛果究竟盡無生二智。爲車體。遠
出五百由旬之外。又古師解二乘車體者。
果有有爲無爲功徳。正取有爲。以譬車。運
運入無餘也。有爲果中。具有福惠。以惠
爲正。福屬具度。其惠有十。而八智通因
果。盡無生智。唯是果位。乃取二智。以譬車
果。以是義故。車在門外。若依大品云。二
乘從三界出。到薩婆若中住。若未出時。已
乘是而乘爭出火宅。何故復言車在門
外。若先在外。乘何而出。然但乘通。因果三
十七品斷見思惑。皆是因乘。盡無生智。皆是
果乘。要因因乘斷除惑盡。方得果乘盡無
生智。故言車在門外。但果正因傍。就果爲
言。車在門外也。若由因斷結。蓮義名乘。
外果不運。何得名乘。就果無斷惑之運。
要以盡無生智。入無餘涅槃。方是好運也。
釋云。言盡無生智者。謂盡智。無生智也。此
通大小乘。無學之智以臨門三車在於門
外故。屬果位。正取果中有爲智爲體。清涼
云。無生是滅。因已曰盡。即盡智也。後果不
越。名爲無生。即無生智也。此約大乘。若小
乘説。現在或*已。説名爲盡。利根之人。保
彼煩惱。當更不起。名曰無生。據此丈六淺
智。即大乘盡無生智也。故知三車並以盡無
生智爲體。又智者云。諸法實相。正是車體。
一切衆寶莊嚴挍皆嚴。此實體具徳也。此義
唯約露地牛車爲言。今恐學者要知故。具
辨斯義。無厭繁文已上折
薪記
章唯指言乘名
體等。等言是廣。記主且約業用爲明。自餘
義門。準例可知。上來總明一乘義竟
第二教義攝益
於此章中。總分爲二。初標章。二釋相。今初
言教義攝益者。教義與攝益。二門合題故。
教謂詮表。義謂實體。體上表召名教。表下
實體名義。攝謂誘引。益謂利潤。攝機令得
益。引物成潤故。當章來意。卷初已明。不復
重陳。下門多爾
章此門有二下。二釋相。亦二。初標章分門。二
隨章釋義。今初。義苑第二云。牒章分科。機教
雙彰也。謂教義爲能被之法。攝益爲所
之機。所以爾者。向明一乘。是此能被。且法
不浪施。爲機斯闡。故此攝益。合而辨之已上
能被所被。一雙合明
章初中有二下。二隨章釋義。亦二。初牒分。二
正釋。今初。言先示相後開合者。義苑云。然
示相開合。無殊分相該收耳已上良以示相
直示別教三乘教同教教義。故似分相。開
合即是更互相望。別則一乘三乘各作三句。
總則教義渉入。具作三門。故似該攝。倣模
別教一乘二門 章初中有三義下。二正
釋。亦二初標分。二一者下。隨釋。三義自分。
一別教教義。二三乘教義。三同教教義。今初。
露地牛車自有教義者。義苑云。海印定中。演
無盡音聲爲教。一多具徳爲義。七寶大車
其數無量。非適一也。故曰此當別教一乘
已上折薪云。一者下。此喩出法花。今示華嚴
別教中。由一乘是通名。若自有教義。別於
三乘。是則別教。屬於華嚴。若以三爲教。
一爲義則三一合説。是同教。屬於法花。故
上云然此一乘教義分齊開爲二門。示開
此露地白牛爲同別二教。今爾就白牛。以
分二義也。所以前説。云但教有同別之二
乘。唯露地白牛義。見於此言自有教義等
者。若教若義。皆無盡也。探玄云。小乘教義倶
不融。三乘義融。教不融。一乘教義倶融。又
清涼云。具足主伴故。顯無盡故。教義融故。
所以此之教義皆無盡也已上復古云。初別教
露地牛車。孔目云。別教有。三界外。別索大
牛之車故也。自有教義。即同果普因也。即
章題所謂一乘教義矣。謂十十無盡主伴具
足。言十十者。欲顯無盡故。孔目曰。十數
之義。合有二門。一成圓教門。二不成圓
教門。今將梵網經等。對大經本。瓔珞等十
數。即是單別。不具一切圓故。入三乘攝。不
具十義。數亦有二種。一圓彼二乘。令
入分解。二*圓彼一乘。就彼下機。相對以
顯一乘。今用圓數。故云十十。如華嚴説者。
示能詮教也。詮上教義也。雲花曰。今且
就此華嚴一部經宗。通明法略縁起。不過
自體固一與果也已上委細解釋。顯別教法」
章二者如臨門下。三衆教教義。義苑云。教
義者。謂三車虚説爲教。諸子競馳。隨宜獲
益爲義。仍教義無分者。若望一乘。無實果
證。義不異故。方便引攝。故屬于三乘權漸。
如餘等者。深密般若諸經。唯識顯揚諸論已上
宋本唯云教義即無分。無齊之字。又云如
餘經及瑜伽等説。和本云釋義即無分齊。
又云如解深密經及瑜伽等説已上宋記和
記。各隨所覽。折薪云。界内示等者。正約自
宗。所謂義者。非約所詮。乃約有實方爲
義也。正如上。由是方便。引子得出。非不
實也。即三乘自位究竟故。有實義耳。仍教
義即無分者。約望後爲言也。若望一乘言。
義亦稱教。如上云。由是方便引故。非是
實也。故次云。正當三乘義。以三車必具此
三義故也。餘經者。即法花已前。深密等經。
若約五教分別。此當中間三教。以下立教
中。深密三法輪。唯不攝別教。正當始終二
教。故得知也。不爾豈法花已前。倶無實耶。
又今文前後二義。唯指華嚴法花。豈二經外。
倶是始也思之已上復古云。二三乘。自有教
義。自宗辨也。内示爲教者。如握空拳以
孩子。但有言而無物也。得出爲義。但
奔火難。實無三車。要問云。小乘佛。三乘佛。
竝是阿含也。教義即是無分者。引而得出
義也。誘而引之教也。是二不二。故曰無分。
此當三乘教。即中間三教。於中雖有權實。
總爲一三乘也。餘經者。即大品普起三昧
槃經。瑜伽大智彌勒所問論等也已上
事云。仍教義即無分齊者。有人云。二乘教。
根機不定故。隨其根機不定。教義亦不定
故。云無分齊也。有云。三乘自宗。雖有教
義。望於一乘。但有言教。無其實義。故云無
分齊也。今解云。三乘教義。望於自宗。縱雖
教義。以一乘所流説故。爲彼所因故。仍
無自三乘教義分齊故。是故云也。又三乘教
義。謂界内示三車爲教。得出爲義。此義
亦教。無三義故。與界内教。無差別分齊。故
云無分齊已上義苑折薪及指事所擧第二
有義。竝是一義。復古不言望於一乘。唯是
教義不二。壽靈自義。即有二解。是教義無
別。與復古同。集成云。仍教等者太一云。其
始終兩門。並具無分別教義。空有二門。乃至
無分別義者。謂證眞如。無分別教者。謂
觀意言。若爾。則無分下。缺一別字。又云。
三乘三界内成其行。故未敢詳定。此當三
乘者。即前四教也已上此解無分。與諸記異。
問法花三車。教義分齊。界内示教得出爲義。
其因果相。即指深密瑜伽論等。下攝益中。
攝界内機。令得出世益。亦指瑜伽等三乘
教。本唯此經論而已。然解深密經。是盧舍那
佛。現第十重身土。佛身即有二十一種功徳
莊嚴。國土具有十八圓滿大功徳事。即是最
極他受用身。即於如是殊勝淨土。對十地
等覺大菩薩等説。解深密經。所説法門。唯
識中道深理。三性三無性實義。如實顯了。最
極究竟甚深微妙之法。廣大玄密之教。瑜伽
師地論。補處大士。彌勒菩薩。如來在世。親聞
親受。師滅九百年時。降下閻浮。所宣説之
教也。一部百卷。一十七地。五分建章。衆門
與。決擇分中。具載解深密經全文。三性
二諦。百法千門。一切法義。無不周備。菩薩
修行。或立七地及十三住。廣攝菩薩因果階
位。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三身四智。轉依妙
果。深廣該攝。整足圓滿故。菩薩發心。修習
萬行。所經劫數。必定是三企。所登階位。七
地。十三位。五十二位。所斷惑障。是煩惱所
知所顯理性。乃至空法空。離二種生死。獲
三身妙果。義既高大。事亦深妙。就今名三
乘教。謹出三界爲極。以此爲此教源。指
此爲三車果。豈非違教理乎。何爲判教規
模。法相宗人。深致此難。聲聞縁覺。修行得
果。實出三界。證生空理。以此爲極。非是
爲難。菩薩極果。判爲出界唯離分段。唯齊
二乘。義趣難得。請爲作決。答如來説法。隨
機與益。一一乘有機。授以實道。二乘有
縁。示以權乘。月輪懸迴高山。先照圓融
因果。横竪該遍。行布圓融。周盡貫括。名之
別教普機所受。就教生根鈍。不能受盡。如
來哀愍開漸教道。於別教法。取行布門。授
三乘機。鹿園二乘。修習四諦十二因縁。果
證羅漢。位昇自極。出三界益。究竟圓滿。愚
法教中菩薩乘人。斷惑證理。全同二乘小機。
根鈍深耽自乘佛爲引之。令入大乘。於
一乘教。説三乘別。定性之者。必趣灰斷。
不定性者。此世囘心。以此方便。二乘入大。
信解深法。漸捨小心。大乘教中。初心菩薩。
求自乘果。斷證深廣。就唯行布一門而已。
彼初心者亦謂。三乘決定差別。即謂。定性永
不作佛。爲護彼心。爲順彼根。於大乘中。
説三乘別。三乘根。堪可禀一。故説法
花。令諸聲聞。囘心向大。深悟一實。即受
記別初心菩薩。飡受此義。疑網皆除。於
法花中。三乘皆歸一實大道。契佛本懷。所
入之處。即華嚴法。四界圓融。主伴無盡。又
三乘教中。諸菩薩人。依行布教。修行布行。
由修此行。根縁漸熟。隨位所應。頓入一乘。
證圓融法。或有初地入一乘者。或有爾前
入別教者。入別教也已。本來一乘。平等
無二。一塵法界。周遍自在。因該果海。徹因
源。初後不二。擧一全收。故三乘入一。或齊
平等。全與最初頓入者同。以普賢眼。見一
切教。皆是別教無有差別。如來一代化儀如
是。由此義。諸大乘教。所設三乘差別之門。
及三祇劫行布施設。其益分齊。並是出離三
界而已。出三界已。必入一乘。無有不入
一乘居三乘教之者。無有三乘菩薩。出界
之後。不入一乘究盡自教之者。若約教
道。謂應經歴三祇劫而入無上果。雖然
三乘權教之中。無實證地。何況佛果。故謂
入證。即入別教。彼解深密。瑜伽論等。所説
行相。所立因果。並是三乘定別之門。行布隔
歴。性相差別。此等皆是三乘差別。教相分
齊。全非一乘圓融義理。是故唯攝界内世
間。令得界外出世之益。以此爲極。以此爲
果。倶其佛果。及十地證三祇劫等。皆是教
門。教道之門。三祇佛果。未入十玄。未得十
身。彼經佛身二十一徳。佛士十八圓滿相貌。
所説法義。三性百法。唯識中道。顯了明白。決
定圓備。三乘教中。本有之故。始終頓教。三
泯二。不空性徳。一相平等。皆是三乘教中所
説。五性差別。出界究益。不由此等甚深法
門。但是三乘分齊。不可跨節。非唯深密瑜
伽論等。亦諸行布三乘施設。非法界圓融
者。皆三乘教分齊。一切諸經論等所説。立義
會違。皆準知之。問若爾。三乘教中。既無證
地。謂入證去。必入別教。唯應住彼三乘教
中遂入一乘。證地之時。任運入故。依行布
門。和機熟故。何必頂直依一乘。修習圓
融之行耶。答三乘教人。久久遂入。迂迴經
歴。期限難憑。一乘別教。頓證自在。初發心
時。便成正覺。頓遊法界。忽入深教。十十無
盡。因果交徹。三生究竟。現身成佛。頓成萬
行。念劫圓融。三乘一乘。遲速天別。非對論
例。三乘漸入。雖後冥同。懇辛玄違。久居
邊域。豈同直入寶都。頓受法樂者乎
章三者以臨門下。三同教教義。苑云。攝末
歸本也。所以約教。則廢三立一。三教虚
般。既爲虚説則實義全無。但爲一乘之先
容。故云以臨門三車。爲開方便教。就然後
於界外四衢道中。別授大白牛車。七寶莊
嚴。具衆徳量。顯一乘中正之道。斯爲實義。
破令諸乘。故當同教已上折薪云。以臨門三
車爲開方便教者。昔説三乘。不言是權是方
便。閉於一實。今説三乘是權。則方便門開
也。清涼云。開方便門有二。一於一佛乘分別
説三。名之爲開。即初於權故。於一乘道。
隨宜説三乘等是也。二開除開發故。第四
經云。此經開方便門。示眞實相。斯則説三
爲方便。名之爲門。今當後義。既無三乘
果證。則昔日但以佛教門。出三界苦也。言
別授牛車者。三既無實。竝獲一乘。即前四
句中。多三句亦三亦一爲同教也。亦是泯
權歸實義也已上復古云。三同教爲開方便教
者。以三乘解行位地等。皆爲超一乘。方
便因果等法。皆是阿含施設故。皆是教。孔
目曰。又諸三乘經論所明位地。及差別次第。
法相門等。並約信解門中。作如是説。若據
行法行解。亦入解門。界外等者。露地等賜
大車。皆與記別。方爲示眞實實義。此當同
教一乘。即前亦三亦一之同教也。要問曰。法
花經宗義是一乘經也。三乘在三界内。成其
行故。三乘三界外。與三界爲見聞故。吾宗
諸祖。皆以法花。爲同教一乘者多矣。此章
自有十餘處文。有謂此同教。是終頓説也
三種教義。諸記名釋。互顯眉目。故備載

章二開合者下二開合。亦二。初標分。二別中
二乘三乘下。隨釋。亦二。初標分。二三乘三
句者下。隨釋。即有二門。一三乘三句。二一
乘三句。今初。所言三乘三句者。即以三乘。
或約自體。或望於他。而明有無。是故三乘。
有此三句。義苑云。界内通示爲教。同出爲
義。三乘自宗。作如是説。若乃三乘假*説。
一實方眞。縱義亦教。故云唯教非義。
開一實方便無無。非唯無義。教亦不成。
故曰但非教義。雖非教義。不壞縱名。故
爲彼所目也已上折薪云。爲彼所目故者。出
所以也。三乘何故。倶非教義。爲彼別教一
乘之所目爾。意云。雖有三乘名目。脱體並
是一乘故。下復出所以。更無異事故。正是
三乘本來悉是別教一乘意也已上此釋意云。
爲一乘宗之所體達三乘名目故。名所目。
復古云。爲彼所目者。爲平聲者被云。如重
空三昧。若爲一乘目。即屬一乘。若爲三乘
目即屬於三乘。今爲一乘所目。一一圓融。
而彼一乘。更無異事。則自宗失於教義也。
目者。状目詮目也。植濕在石頭。謂諸公
曰。若能目此城者。當贈二姫。孔目曰。教
是能目之方便。又曰。有名之教。目有名之
義等云云。如教分齊義已上此釋意云。爲彼
所管。名爲所目。三乘諸法。即是一乘所具之
物。全屬一乘。集成云。目者詮目。如大樹
葉。不離本莖。一外無三。樹言目盡。桓温在
石頭曰。若能目此城者。當贈二姫已上
同復古釋也。指事云。爲彼所目故也者。有
云。一乘教義。以爲細網。三乘名爲綱目。
以綱之外無別目故。三乘教義。爲彼一乘
教義綱之所目。故云。經云。於大教網。亙生
死海等。有云。三乘教義。爲彼三乘所目。非
爲別教一乘所目。故約別教一乘。倶非教
義。今解云。三乘教義。爲彼一乘之所目故。
一乘教義外。別無三乘教義故。是故下云。
或有衆生。於三乘法。根不定故。堪可進入
別教一乘者。即知三乘等法。本來不異別
教一乘。何以故。爲彼所目故。更無異事故。
又孔目。説十義方便説云。由依究竟一
乘教成。何以故。從一乘流故。又爲一乘教
所目故。又與彼究竟圓通一乘。爲方便故。
故説一乘。非即圓通自在義也已上此中先
出二師有義。後出正義。初有義意。一乘爲
綱。三乘爲網。而亦一乘爲綱。所喩有濫。義
是不定。第二有説。以所目。屬三乘。即爲三
乘所目。大乖宗旨。壽靈正義。彼者一乘。爲
一乘之所目。能目是一。所目是三。是故一切
三乘等法。皆是一乘之所管法。一乘之外。無
有別法
章一乘二句者下。二一章三句。所言一乘
三句者。此以一乘望於三乘。即後二句。初
句自教。無所應望。於自於他。總成三句。
義苑云。以別教中。教之與義。不分能所之
殊。但十十法門。主伴無盡故。一字法門。海
墨書而不盡。此唯自別教。或唯義非教者。良
以別教。望同教亦成義。蓋不談海印炳
現。故不盡知教體故。或倶非教義。隱實彰
權。約三乘教。如文自釋已上復古云。隱彼
教義者。三機差別。小智不見聞大法。故説
隱也已上集成記。擧舍利弗等。在逝多林。不
見如來十種境界及菩薩十種不思議事已。
次云。疏曰。以顯一乘因果不共深玄。警諸
後學。令習因種。又曰。身厠祇園。目對尊
會。而不覩神變。其所何耶。意云。彼境殊
勝。宿因現縁並皆缺故。其猶日月麗天。盲
者不見。電霆震地。聾者不聞。道契即隣。不
在身近。故菩薩自違而到。聲聞在令不
已上小乘鈍劣不知一乘無盡境界。故名
曰隱
章總辨者下。二總辨。義苑云。或教義倶教者。
以彼三乘。引攝出界。無有實體。但爲一
乘方便之教故。義亦成教。或教倶義者。以
其一乘之教稱實。所流究竟。攝益故。望三
乘此亦成義。應合更云。或倶非教義。約三
乘望別教一乘説。今所闕者。竊恐脱故。若
不爾去何以次文。牒云或具三句。約同
教説。應難云。上既言別教。何以今具。却成
同教耶。答上是以三乘望別教。非是直顯
別教耳。或可便將同教。當其一句。足上成
三。亦有理在已上宋本云。式具此三句。約
同教説已上次上唯有二句。難言三句。是故
義苑。作此解釋。和本云。或具此二句。約同
教説已上故無此勞。而有二句者。義門
備。指事云。或具此二句約同教者。同教一乘
中。有二句。一教義倶教。謂臨門三車。望一
乘。爲開方便教故。二教義倶義。謂露地一
乘。望三乘。爲示眞實相故。上諸句等。準
此可知已上壽靈約就二句。解釋如是
章第二攝益者下。第二攝益分齊。於中爲
二。初牒分。二一或唯攝下。隨解。亦三。初攝
界内機。二攝界外機。三遍攝二機。今初。指
事云。三乘權教。引分段界内機。令得出世
益。即以爲究竟。若二乘者。預流以上。若大
乘者。十住以上。皆共初得出世自位不退益
故。永超三途故。三乘權教益究竟故。云究
竟。上自位究竟。准此可知。三乘出世益等。
上分相門。委悉料簡。不復更陳
章二或攝界外機下。二攝界外機。亦二。初標
分。二若先以三乘下。隨釋。亦二。初同教攝
益。二別教攝益。今初。若先以三乘令其得
出等者。指事云。一乘實教。引分段界外變易
機。令得變易界外出出世利益故。出世間
上。亦有出世。故名爲出出世。是故經説出
出世一乘利益云。與諸菩薩及聲聞衆。乘
此寶車。直到道場已上復古云。若先等者。
先同教。迴三入一教。同教之異名也。若孔
目云。經云。會三歸一。故知是同。是指教之
行相。非釋同教之名。會三歸一。則是三一
共教。共故名同也。法花是同教一來所依之
經。五教三乘。通釋迦如來海印定所現。一
代佛法。不出一乘三乘小乘。三宗收盡。勿
以情取已上界外機者。先依三乘。得出世
益。名界外機。此人必得入一乘法。名之爲
機。義苑云。令得出出世益者。且三乘權教。
令斷三界結縛。是一出世。今此實教。令
深微細結使。云出出世。斯乃先以三乘
化。後令入眞實。則會三乘。歸一乘故屬
圓教攝。此是三乘同教故。次云亦名囘三
入一教也已上云。疏主前同教初。立
二同教。謂三乘同教。一乘同教也。三乘同者。
三乘同。歸一佛乘故。&MT10755;頓二教。亦即此攝
不明徳用該攝等故。法花常途化儀是也。
是故今門同教。判爲三乘圓教
章若先於一乘下。二別教攝益。義苑云。若界
尊一乘不思議法。發圓解。起圓行。圓
斷諸障。即云出世。由出世。故。即一證。一
切證。故屬別教。如小相品者。彼正讀一切
證等事也已上復古云。先成解行者。界者。界
内通見聞解所。出世唯證入。見聞入證。皆
約一乘。故屬別教已上言先於一乘已成解
行者。此於界内。見聞一乘。是聞生。即於
此生。成就解行。即是界内。通於見聞解行
之人。既是界内故。見聞生非解行生。而於
世間身。成於解行。此見聞生。通於多生。即
如兜率天子。地獄前身。始成見聞種子。後
値惡縁。造逆隨獄猶是見聞之生。於地獄
中。蒙光滅罪。成清淨六根。是則見聞生中。
成解行之相。彼捨地獄受苦身。已生兜率
天。即是成出世身。亦是解行之生。言後於出
世身上證彼者。是兜率天子。生兜率之身
也。以出世身故。於此身上。證彼法也。言
彼法者。即是三賢十地法也。天子聞天
言頓至十地離垢定前。是故名曰證彼法也。
而義苑記。界内解行。即云出世。即是不待
兜率之身。此機既是不經三乘。直入一乘。
乃至出世。到第十地。即是別教一乘之器故。
云宿別屬教一乘。指事云。此如小相品説
者。第三十四卷。小相品云。菩薩摩訶薩。於
兜率天。放六光明。名曰幢王。普照十世
界微塵數刹。遍照彼處。地獄衆生。滅除苦
痛。令彼衆生十種眼耳鼻舌身意諸根行業
皆悉清淨。彼諸衆生。見光明已。皆大歡喜。
命終皆生兜率天上。乃至生天上已。聞天
妙音。作如是言。善哉善哉。諸天子。盧舍那
菩薩。今經應當敬念。乃至爾時諸天子。廣
聞普賢迴向善根。悉得十地諸力莊嚴。具
足三昧。皆悉成就衆生界等善身口意業。
滅一切障。皆得清淨見。百千萬億那由他佛
刹。微塵數七寶蓮等乃至猶未能見離垢
三昧之少分也等云云。疏云。離垢三昧有二
位。一約因縁如第十法雲地菩薩所得。離
自二障微細垢故。二約果初。如此文。又云。
以是普賢諸位。相攝大善巧法。是創得出
地獄已。聞此普法。即得十地。明與三乘
漸次教不同也。又云。謂雖得十地因滿。簡
不同果故。云猶未能等也。又云。此等衆
生。悉先修善。明宿有見聞一乘。修普賢
善根。故喩中。如在欲界已得初禪。身雖未
轉。而得彼天樂如是衆生。過此光明。頓
得十地。身猶未轉。全本身肉眼。而得普
眼。是法力故。問諸天等。昔在何位。見聞
一乘。退墮地獄 答雖未見正文。準聖教
道理。從愚位。乃至十信位。見聞一乘。修普
賢善。遇惡因縁。退墮地獄。令以種善根
故。遇善知識故。盧舍那佛威神力故。於地
獄命終。生天上。聞無妙音。除滅業障。
聞普賢法。入信滿位。諸位相攝。得十地位。
此約普門。得如是耳。若約別門。不得爾
妄説云云。
非述破例
問此諸天子。現身成佛 答孔目
第四卷云。一依世界性等。十世界身輪王
身。現身成佛。如普莊嚴童子等。二者依天
子勝身。從三惡道出。生兜率天。現身成佛。
三者依閻浮提勝功徳身。如善財等。現身
究竟普賢之位。後生即見佛。四者依法花
經。就女之身。南方成佛義。當留惑之身。
疾得成佛故已上
彼文
靈大徳意。兜率天子。到信
滿心。依圓融門。得第十地。行布不爾。居信
滿心。若依圓融。應得佛果。言初發心時便
成正覺故。何唯第十地而已載。折薪云。小
相品者。即唐經隨好光明功徳品。以十身相
好品。爲大相故。以隨好爲小相也。彼經
説地獄天子。三重頓圓十地。如經云。彼世
界中。地獄衆生。遇斯光明。衆苦休息。得十
種清淨眼。六根皆經。乃至天穀告云。諸天
子。汝以不放逸。於如來所。種諸善根。往
昔親近衆善知識。毘盧遮那大威神力。於彼
命終。來生。註云遇光息苦。獲十眼等。
即是出世身。往昔親近知識等。是先於一
乘。已成解行也。清涼釋云。心不放逸。顯
曾修行。種諸善根。通見聞等麁云乃至諸天
子。聞天*穀説法。得十地身即出世身上證彼
也。已上麁註彼文
此亦於獄。獲十眼等。即爲出世解行之身。
全同義苑釋也。集成云。先於一乘已成解行
者。隨好品。天*穀發音。而告之言。諸天子。
汝以心不放逸。於如來所。種諸善根。往昔
親近衆善知識。疏云。示宿因。心不放逸。顯
曾修行。於如來所種諸善根。通見聞等。親
近知識。必曾聞法。成金剛種。後於出世身
上證彼法者。彼又云。爾時諸天子。聞説普
賢廣大迴向故。便得十地。獲諸力莊嚴三
昧等已上此故不言墮獄立身。是出世身。
餘同義苑折薪兩記。復古記意。雖不分明。
大與集成記主意同。指事雖是分明。不配
解行出世。而意天上爲出世身。捨此身上。
得信滿位。界内即通見聞解行。別教一乘。
三生得果。一見聞生。二解行生。三證入生。
於此三位。究竟成佛故。今約此以明證益。
中下二卷。粗陳其相。至彼文處。可具陳述」
章三或通攝二機下。三通攝二機。亦二。初
標分。二若先以三乘下。隨釋。亦二。初同
相益。二別教攝益。今初。若先以三乘引
出後令得一乘等者。義苑云。若乃三乘先攝。
同遊解脱之門。後趣一乘。齊證圓融之境。
者。則三資一。一尊三乘。故云三一和合。
故屬同教。此是一乘同體。參具徳故。若不
爾者。何異前説。故。學者應思已上前三後
一。三一和合。與前同教。其相全同。然其
義。與前是別。前是常途同教之事。此是直
見體徳無盡。天絶三乘之域。深入溶融之
宮。是名曰一乘同教。折薪云。若先以下。清
涼云。三乘之人。以佛教門。出三界苦。謂爲
究意。不能索車即界内機得
出世益也
已被陶練。一乘
機發。宜機扣聖。義言索耳。佛知機熟。靈
山集會。爲説法花等校界外機。
得出出世益也
故名二
機成二益耳已上言謂爲究竟者。三乘行人。
出離三界。獲自乘果。各謂極處。保執自果。
不能移轉。言不能索車者。索車之時。以彼
應悟一乘之器。已純熟故。由索車故。即
與三外大白牛車。今既保執。以爲究竟。是
故不能勝進移轉趣向。請索乞索三車。似
是未出三乘之果。即索其果。然得三乘自
教之果。已在爭出大宅之時。而索三車者。
一機純熟。堪入實事圓滿乘時。即謂已前
三果實否。疑情發言。前所許與三乘各果。
何故非實。是在何處。其果實有可各賜與。
此即疑彼三果非實。名爲索車。由索車故。
即授一乘。機索言索。所以成立。蒙調誘已。
堪受一實。故言機索。身子懷疑。三請不
止。故云言索。由此二索。親説一乘。乃至與
記。契佛本意。名爲得車。問此段既云通攝
二機令得二益。故義苑云。通攝二機者。謂界
内界外之機也已上其中同教。先以三引。後
令得一。與前攝界外機。得出出世益。有
何差別。若以此門。名攝二機者。前段同教。
亦可名通。若前唯名攝界外者。此亦可
爾。前後其相是一同故。答所引之機。唯是
一人。而由義門即有兩別。雖言倶攝二
機與益。而從界外取之顯相。彼機出界
處。三界外。此是明外相對而明。故屬初門。
攝界内機。得出世益。亦是世間出世相對。
次出世間出出世間相對而明。是故從其界
外。而取相對明之。此唯界外。界外之門。亦
有出世及出出世。今此門中。從界内取。出
世出出世。相對而明。前三後一。先攝後入。
雖是一同。從末之處。即有差別。是故成立
前後二門問前後二段。並是同教。義苑記主。
以三乘同及一乘同。判前後異。雖然未見
有其差別。前門既是三乘同入。後門亦是三
乘同入。若見具徳。前門可爾。到極處故
如何。答從三乘教而後入一。彼此無異。前
後是一。然彼自三入一實處。不明直見無
盡具徳。故唯名曰三乘同教。此是從三直
入極處。深居本宅。即見本來無盡具徳。是
故名曰一乘同教
章若界内見聞下。二別教攝益。若界内見聞
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者。義苑云。此謂直顯
一乘之機。故約三生而説。所以於具縛身
中。見聞大威徳法門。成金剛種。此是界
内見聞生。依種發解。依解成行。即離結
縛。此乃出世得法。是解行生。依行證入。出
彼情解。是出出世證入生已上折薪云。若界
内下。約三生分二機二益也。言出世得法
者。此如下説得法分齊。云如普莊嚴童子
等其身在於世界性等已上處住當是白淨
實網博輪王位。得普見。肉眼見十佛刹微
塵數世界海等。乃至約因門爾也義如
下釋
曰。亦即解行生也。言出出世證成者。即證
入生也已上集成云。界内見聞。如善財前生。
曾見聞普法。成金剛種。出世得法。即從文
殊。至於安住地神。出出世證成。即婆珊婆已
已上明所列常途所談三生成佛次
第入法。言或界内通見聞解行等者。義苑
云。或界内見聞解行者。此謂解行。一生通界
内外。何以故。圓解圓行。見聞併具故。餘義同
前。一生不克三生。必圓不落階斬故。屬
別教一乘耳已上此義界内見聞。即其生内亦
成解行。是故見聞解行。唯是一生。倶界内
也。言餘義門前者。次前所列第二生。界外
出世。唯是解行。第三證入。即出出世。折薪
云。或界内下。唯界内通解行。與上別耳。此
如善財初見文殊時。經云。又以大聖知此
童子已曾供養過去諸佛。深種善根。信解廣
大。常能親近諸善知識。身語意業。皆無過
失。勇猛精進。得菩提道。求一切智。成佛
法器。其身清淨。猶如虚空。此則初見文殊。
便讃過去善根就未猶信知。故知是界
内。機已有見聞及解行也。後文殊言下。總
信一切佛法。方是信位迤灑直到。得見普
賢。方是因圓。並是解行生位。即得出世益
也。第三生中。方證滿果。即界外機。得出出
世益也。此約因圓果海。分二生也已上
此第三類與前若先於一乘。已成解行之
者。有何差別 答前第一類。界内通見聞
解行。第二生中得出世身。證第十地。即此
生終。證果海法。若據義苑折薪釋。界内出
世故。成解行。兜率天身。證十地法。不言
果海。今此類者。界内通見聞解行。界外唯
解行位。第三生者。是證果海。言此如華嚴經
説者。復古云。如花嚴者。所辨乘體教義攝
機成益。皆是所詮。如經説。即約能詮教也
已上問此別教門。三類得益。若指其人。各是
何等 答此三段類。諸記所指。事非一概。
就第一類指小相品。既無所濫。其第二類。
折薪記主。指並莊嚴童子。第三類者。即擧
善財童子。壽靈大徳。此第二人。即指善財
童子。而安等言也。諸記所指。皆在理在
義。義苑云。就上二章。談乘教機縁同別
兩教。廣大周備。有如是者。何須下文復更
分教開宗耶 答謂此中但論乘機未明
教相者。何得同別之教章章而言乎。答此
據通相。下就別相。所以通相則克佛本意。
縁起因門。海印炳現。本末齊彰。一乘多乘。若
同差別。機宜攝益。悉已圓臻。故上二章。作
如是説。若爾同別之談。豈是本現耶。答殊
不聞。如來爲善伏太子。説圓滿修多羅。故
知同別正是通方根本法故。若判不判。圓融
無盡矣已上此一段文。彰上二章。有其功能
義用。無盡三一。教義攝益。隨應時機不失。
利潤無盡。雖有後門。但是別相。宜縁周備。
法義整足。彼此相資。上下互成。教義之美。深
符時縁而已。第二教義攝益已竟
  于時正安二年庚子十月二十七日。於
東大寺戒壇院。以亥刻爲實圓禪明房。
拭老眼馳惡筆述之。功業不虚必證菩
提而已
 華嚴宗沙門春秋六十有一 
  右以嵯峨大覺寺所藏康永二年普乘所寫
之本校之
文化八年辛未九月二十二日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一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三叙古今立教。於中分二。初標章。二釋
義。今初。叙古今立教者。義苑述此段來意
云。夫教海冲深。法雲彌漫。智光無際。妙辨
叵窮。以無言之言。詮絶言之理。然則理雖
一味。詮有淺深。故須分之。使知權實。莊
嚴聖教。令深廣故。故今諸師。各伸己解。安
立教宗。今此叙之意。夫後人不掩前結。令
其宗承。不混得失者矣已上 取清涼意。述
此生起。復古生起云。前之二章。已辨所詮乘
法。攝機滅益。三一不同。同別亦異。將顯
能詮經論。詮有淺深。以示所宗圓極理。宜
判教開宗。先叙古今名範。故説此門已上
古今者。古徳私&T047368;。十家立教。前之九家。名
之古師。第十玄奘三藏名今。章主已前故。名
爲古。章主在世故。名爲今又舊譯師故。新
釋師故。大唐第三主。高宗皇帝。麟徳元年
甲子二月四日。玄奘三藏入滅。春秋六十二。
當日本國人皇第三十代
天智天皇御宇三年甲子
于時賢首香象大師。在
童子位。年二十二也。厥後至二十八。出家受
戒。賢首弘教之時。雖在奘師寂後。新譯弘
傳。英哲極多。奘師門人。賢首世昌。是故稱
今。於義無過。故玄記一。雙擧性相二宗之
義。稱爲現傳。名之爲今。深符時事。又九家
之中。更互相望。稱爲古今。亦獲其宜。厥第
一師。後魏菩提流支三藏。彼代第七主
武帝。永平元年戊子。譯十地論當梁高祖武帝
天監七年。日本
第二十七代繼體
天皇御宇三年
自爾已來。至賢首二十八歳。
咸亨元年庚午。總經一百六十三年。其間相
望。成古今義。然總言之。唯如前明。九古一
今。於義是勝
章古今諸賢下。二釋義。亦三。初叙事擧數。
二依數顯相。三述徳結益。今初。古今諸賢
等者。復古云。名賢俊傑。開判良多。且叙十
家。以示方軌已上折薪云。差別非一等者。如
大疏叙二十餘家。今既略叙故。云且也已上
大疏二十餘家者。彼中所列。増數五重。有
十五家。謂一音二家。二教四家。三教三家。四
教四家。五教二家也。然三種教。初南中師。漸
中開合。増數四重。謂二教三教四教五教。五
教有二。惠觀劉虬。漸中五家。並前總成二
十家義。而言餘者。顯不盡故。又鈔擧耆闍
法師六宗。雖是所彈之義。亦是一門別義。又
&MT90041;二教。兼指遠淨。雖非別義。人是有別。
指此等故。致餘言。問靜法。清涼。擧諸家
立教。幷明違順。定其取捨。淨影。天台。嘉祥。
慈恩等。立教開時。破違許順。破立取捨。
弘教規矩。何故章主。曾無破他。擧諸師義。
歎徳顯益。剩爲龜鏡。是有何意 答賢首
大師。擧諸師解。見徳歎益。以各見益隨
縁陳故。情已是非。務存弘傳。諸師解釋。
既是契時。而非無小瑕。故清涼等。述
乖違。稱歎破斥。倶契弘傳。諸師既分
教。判斷諸典。是爲龜鏡。脚倣其跡。是故
章主亦開教宗。判攝諸教。顯揚圓宗。事非
徒説。開濟有由
章一依菩提流支下。二依數顯相。即有十
家。不科自分。第一一音教。於中有二。初擧
人標所立。二依法顯所立。今初。言菩提流
支者。大疏云。後魏菩提流支。會解記五云。
後魏菩提流支者。即此朝元魏時也。揀於
曹魏故名後也。姓托跋。都雲中。至孝文時。
遷都洛陽。改姓元氏。復名元魏也。菩提流
支。此云覺希亦名
道希
北印度人。遍通三藏。妙
入總持。志在弘法。廣流視聽。以魏*宜武
永平元年歳次戊子。至洛陽。武帝親慰勞。
住永寧寺。供給七百梵僧。以流支爲譯匠。
凡譯經論。三十九部。梵本萬甲。筆授草
&MT90041;一間屋。洞善方言。兼工雜術。常坐井口。
操罐置空。或呪井令清。酌而爲用已上義苑
云。菩提流支。此云法意。西竺人也已上流支
三藏。元魏第九主孝莊帝。永安二年己酉譯
無量壽論。有一卷矣。當梁中大通元年己
酉。日本繼體天皇二十三年己酉也。其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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