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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演義鈔纂釋 (No. 2205_ 湛叡撰 ) in Vol.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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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二門。一性起門。二縁起門關鍵中約
親疎也
已上
云。故關鍵中説法界起諸法時。有性起門及
縁起門已上准此。出現品疏抄等約染淨二縁
起。順性違性。以明縁性二門者。正是用彼關
鍵。約親疎之意歟。故抄六上九下引用遺忘
集。是文超法師作也
抄。關中繋表會解云。即關中生・肇・融・叡
等所作章疏文。古出於象繋之表。故云繋表。
此非名題也。故對下格言已上同第六云。鈔言
關中者。即禹貢雍州之城東目華略河。而北
西自岐隴原極于北垂盡其地。儒書云。漢興
都關中是也此取關中
四聖釋也
已上
抄。三玄格言會解云。三玄格言者。有云。
周易眞玄・老子虚玄・莊子談玄。此格言也。或
恐非此已上有之者決擇也。但抄四下云。然
此方儒道玄妙不越三玄等云云何云或恐非
此乎。不審不審
抄。上古妙義決擇云。下疏第九下半
四十二紙内
云。從
他聞言已解爲盜法。觀佛三昧説。此人墮地
獄。如箭射空。後學誡之已上
抄。如破娑婆形決擇云。花藏品中廣叙世
界體形。至此界云如虚空。而刊定破云。大小
乘經論但説無形状。今既云如譯之謬也。先
師賢首在其譯場之内。故清涼出古意云。外
書中説六合之空状。如圓窮古就外。況故無
失也。如法花云。譬如梵王是衆生父。如來豈
不知妄計。但就常情所知爾已上
抄。纖芥在於珠中會解引下抄云。今疏意
非不許苑師。但已著在經。小有可通即爲會
釋。不欲使人輕毀聖教耳。故今云何須繋破
已上
抄。又如十行品晋經第十二行品説第八
尊重行中云。彼菩薩觀察衆生了達非有。而
不捨一切。譬如河水不至彼岸。不來此岸。不
斷中流。能度衆生○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
不趣生死。不趣涅槃。亦復不住生死中流。而
能濟度此岸群生到於彼岸已上探玄記第六
云。問。既不趣生死不起涅槃。應言不住此二
中流。云何偏言不住生死中流。答。遠法師釋
云。前不趣二處。是離有也。不住中者。是離無
也。謂生死無處名斷中流。不住此無故云不
住中流。今更如東流水。不住南岸。不住北岸。
亦得説言不斷北岸中流。以中無別體。約岸
分故。若爾。南岸亦得何以不言涅槃中流。釋
以所度衆生在此岸故。是故偏就生死而論。
約彼亦得等文意云。生死爲此岸。爲北岸。涅
槃爲彼岸。爲南岸。如是可見文也。既擧遠公
等。故云廣申異見也
抄。今文分明唐經第二十云。譬如船師不
住此岸。不住彼岸。不住中流。而能運度此岸
衆生至於彼岸等文法合之文同晋經也。大疏
四下十行品
第八行
云。喩中初句喩能化。次之句喩悲
智不住之行相。後而能下三句喩不住之功
能○生死即此岸。涅槃合彼岸。合上中流。亦
言生死者。以發心之後成佛之前。十地三賢
尚居二死。是以中流即是生死。故云生死中
流。非生死涅槃之中間名生死中也。文旨顯
然。晋譯者。失旨。不應廣引等文自下更擧三
師釋略之。此中大意云。晋經云。譬如河水而
不云船師。故云失旨也。餘文大同。思之可知」
抄。須存禮樂尚書序云。先君孔子生於周
末。觀史籍之煩之懼覽之者不一。逐乃定孔
樂明舊章。刪詩爲三百篇已上古文孝經云。
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
已上
抄。草剏者難固 論語第七云。子曰。爲命早
諶草創之孔安國曰。諶鄭大夫名也。謀於野則獲。謀於
國則否。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則使乘車以遍
野。而謀作
盟會之辭也
世叔討論之人。子羽修飾東里子産
潤色之馬融曰。世叔鄭大夫游音也。討治也。早諶既造
謀。世叔復治而論之。詳而審之也。行人掌使
之。子産居東里。因以爲號也。更
此四賢而成。故鮮有頑事也 已上
抄。落落星布老子經下河上公注云。落落
喩多具如抄一上
私抄引之


演義鈔一下纂釋第三

  自下第三開章釋文
抄。今轉勢用之問。轉勢者如何 答。一義
云。決擇云轉勢用之者。更改用之。彼以須彌
合佛。身智合論。動合説經。亦通共與不共。今
文須彌合身。智慧合海。動搖合説。但論不
共。不通其共。故云轉勢已上准此。有三轉勢。
一者智論佛身佛惠並局能説。喩之須彌。此
須彌動即合説經。然今疏意別取佛身合須
彌故。二者論以佛智偏局能説。今通所説故。
三者論通述共不共二種般若教起因縁。今
爲證華嚴教起因縁故。但論不共不通其意
爲言得此等意可見抄釋。一義云。會解云。
由智論以説般若。爲動須彌。即所説。今轉以
能説人爲搖須彌。又開智通能所説故云轉
勢也已上意云。論以所説般若爲動須彌。今轉
喩能説人爲言問。今引智論者。爲例證。爲直
證 答。會解云。問。論中乃般若縁。今何用爲
華嚴縁也。以是不共般若故今用之已上此釋
意存直證歟。即今抄云。並即不共般若者。亦
述此意歟 問。正見智論第一縁起
云。問曰。
佛以何因縁故説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諸佛
不以無事及小因縁。而自發言。譬如須彌山
王○答曰。佛於三藏中○爲諸聲聞説法。不
説菩薩道。唯中阿含本末經中。佛記彌勒菩
薩○佛今欲爲彌勒等廣説菩薩行。是故説
般若波羅蜜等文自下廣有二十五復次。釋成
大因縁義並別就大品經。明教起因縁。故知。
彼論偏局大品一經。尚不通共般若中餘方
等經。何況通不共般若哉。如何 答。彼論含
通別二意歟。謂望正所釋之經。別明大品經
之教起。其義勿論也。況立縁起品。專明大品
經之教起也。二十五復次更不可有異途。但
彼論意因釋大品。廣述一代大小權實之大
義。般若經之名義總互諸大乘。就中於華嚴
經者。數處指之。或云得道夜般若。或云不思
議經二處
在之
或云不共般若二處
在之
故知。今雖正明大
品般若因縁。而意兼含不共般若因縁。有何
難乎 問。若爾。可通餘方等之教起乎 答」
抄。又於經中一義云。決擇云。前解智通能
所。後解身亦通二已上一義云。會解云。又於
下此非轉勢。乃貼論意釋也。彼般若爲所説。
今佛身佛智爲所説。文勢皆同非轉用也已上
准之
疏。出現本爲大華嚴故問。此釋者爲顯華
嚴是如來出世之本懷義。將又如何 答。此
有異義。可分別之。一義云。先伏難意云。今
引下經。是明如來出現世之縁。全非如來説
華嚴之縁。今何引此證説經之縁乎。今會通
意云。實雖此經文明出現縁。而如來出世之
本懷唯爲説華嚴一大事因縁。故望其本懷
時。以出現縁全取爲説華嚴之縁爲言問。探
玄記直引法華正文。今以義暗指彼文。雖有
此實。而同是法華中一大事因縁也。然彼經
文自指當經所説之佛知見名一大事。今何
引此文證華嚴名一大事之義乎。況妙經中
自稱此是出世本懷。華嚴中全無如是文義。
有何依憑成立華嚴是出世之本懷義乎 答。
至法華會所入之佛智即是最初所説之根本
佛惠者。自他宗一同之定判也。故知。故今抄
釋一大事因縁即華嚴佛智也。何況晋經性
起品説。性起正法總相十種因縁中云。十
者分別演説無量諸法實義已上玄十六釋云。
若不成佛者無由宣説無盡法義。故現正覺
已上是則圓經中。以華嚴爲出現本懷之誠證
也。但探玄大疏當段總指彼十種。故無別指
此文爲證誠也。云爾豈謂以華嚴爲出現本
懷非誠證耶已上一
義意也
一義云。法華云一大事因
縁出現出世者。此亦明如來出現之因縁。全
非以法花爲出世本懷之文。是故今復下明
教起因中。有開因性之一因。即爲證此義。引
法華之今文。故下抄釋云。言因縁者。因此縁
此説出現已上是則教起因有數多中。擧開因
性之一因也。何必以此爲華嚴稱出世本懷
之文耶。但今抄伏難等意者。論出現與説經
之同異。而答意約人是出現。約法即華嚴。以
人法是一故。出現之縁即華嚴縁也爲言全非
謂出世本懷唯爲説華嚴法界故。望其本懷
以出世縁爲説經縁也
疏。因十義者決擇云。因十義等者。通有三
釋。一皆用花嚴即體之義爲因。二皆用華嚴
異體之義爲因。三隨應不定。初即體之義爲
因者○一法應故○大華嚴經常説遍説。非
由別因法爾合説故。二酬宿因故。但取經上
能酬之義。非取所酬爲因。三順根機故。但取
經上能順根機盛之義。非取不順爲因。四爲
教本故。但取經上能爲諸教根本之義。非取
諸教爲因。五顯果徳故。取能顯義○十利今
後故取能利義○十利今後故取能利義○二
異體之義爲因。一法應爾故。准世界成就品
疏文云。二法如是者。梵云達摩多。此云法爾。
或云法性。若是法性即以本識如來藏身爲
所依持。恒頓變起外諸器界可證
後義
若云法爾者。
謂有問言。何以諸佛衆生起於刹土。答。法應
亦是不可致誥可證
前義
若會此二。謂法應如是藏
識變起○二酬宿因。取所酬願行爲諸經因。
三順根盛。亦取所順○十利今後皆取所利
故。三隨應不定爲教本取即體義爲因。利今
後多取即體之義爲因。餘皆異體爲因。或皆
通二已上凡定因之義者。邪正決斷之至要也。
今此即體異體二因之義。尤可留意者歟
疏。夫王道怛怛問。今云。王爲輪王。爲帝
王。又道者遊行之道路歟。仁義之政道歟
答。會解云。新經疏云。如皇王帝道千古同觀。
意云。帝王之道尚千古不易。況佛法王證極
法界而異途耶已上決擇云。或我世尊但傳古
事。非自新説。如世君王初登寶位。但行古道
非創新規。故成法爾已上既云帝王。云君王。
故知。是帝王非輪王。又兩記意共是政道
之義。非遊行之道路也 問。探玄釋今法爾
云。如大王路。豈非道路哉。同第五十住品
云。
三世佛果無不皆由十住因盛。如大王路理
無岐住。故云同説已上同第六十藏品
亦同之。
凡此喩出梁攝論第二。如探玄第一綱目等
私抄中引之。何況楞伽心玄義云。初順古者
○如大王路三世同遊也已上此等釋並何遊
行之道路如何 答
抄。第五大那羅延 大疏八下不思
議品
第五常遍
演法力。此即不退言音無變。無斷盡故。文中
二。初明一身轉。後如一佛下明多身轉。前中
三。初顯所説多。次如是演説下明所説常。後
所謂下不所説體。後多身可知。是則常恒之
説。前後無涯。生盲之徒。對而莫覩。隨所盛見
説有始終已上抄無釋。會解記云。問。上引不
思議品云化現。又云神通力等。此乃業用法
爾。應是徳相。何爾耶。答。就機雖是業用。約
佛無非徳相。以徳上用故已上
抄。結釋經文問。如何結釋乎 答。會解意
云。抄次上所引經。云如是盡虚空界等者。此
即處。以毛端横指法界也。次云一一世界中
念念現等者。此即時。以刹那盡於劫海也云云
但今疏自結釋自所引經文
抄。既常既遍故問。縱雖常遍。何必爲不待
別因之由乎 答。若有間斷之法。再起之時
必可待餘縁。既爲佛徳能本無間斷。法爾常
遍故不待別因。例如五教章斷惑章釋第七識云
由相續故。非第六所引不同五識已上還源觀
云。古今常然名爲法爾已上准此可知。會解
云。不待別因者。但佛證窮於時處中法爾頓
起常起。不同餘教要別有因牽故方起也
問。今云法爾不待別因縁者。何故次下云但
隨見聞。又云離機説法無所用故乎 答。會
解云。疏但隨見聞下順機盛意。次云昔因法
爾。雖能常遍約可流傳。皆由機盛爲門不同。
在機則有始有終。在佛則無始終也已上
此。約佛徳能則唯是法爾常説遍説。不待別
因縁。若約機縁則有始終。故要別有因縁牽
之也 問。今云法爾者。與彼老莊自然及外
道自然。同異如何 答。抄十六上云。自古諸
徳多云三教之宗。儒則宗於五常。道宗自然」
疏。但隨見聞 問。今云。見聞者。三生中見聞
生歟 答
疏。令尋於此意云。尋此略所流傳之一部
經。即見常恒所説無邊法海爲言下喩中正顯
此旨也。故大疏八下云。是則常恒之説等文如上
問。此義不爾。今抄釋此文云。以見理圓
等文意云
疏。二酬宿因會解云 問。既云宿因深故
法爾而轉。何得上云不待別因耶 答。上云
不待別因。乃不待現因。今顯昔方能法爾。故
不同也。若爾。既由昔因安成法爾耶 答。教
章云。由約智故。説舊來如此不成。即已成則
離始終故。智及與法舊來成故。同時具足故。
據此若約舊來如此。宿因亦即法爾。以同時
具元故。若依由智故説舊來如此。故云酬宿
因也已上准此。案云一切諸佛纔成正覺。即轉
法輪者。正由法性實徳故。法爾如是常説遍
説者也。於是有難云。縱雖法性實徳如是。何
必諸佛常説遍説哉。故此通云諸佛往昔發
心修行。必定稱順法性。以發大願修勝行。故
今成正覺亦酬宿因。稱順法性常説遍也。如
五教章十玄義。釋因陀羅綱門云。法性實徳
法爾如是也等文今疏云創躡玄蹤等。思之可
知。然今會解記意。法爾約法約理。宿因約
人約智。縱雖法體必然之道理。而非智行。爭
得開顯哉。故疏云何以法爾如是轉耶。宿因
深故爲言問。不待現因者。是何因哉 答。禪
源詮下卷云。性宗則一切諸佛自體。皆有常
樂我淨十身十智。眞實功徳相好。通光一一
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機縁已上圓覺略疏亦同
之。彼略抄二下云。性自本有者。論云。性上本
有過河沙數無漏功徳等。不待機縁者。揀獲
教應化佛也已上准此。機縁等名現因也 問。
若不待機縁等之現因者。何故今十因中。以
機盛別立爲一因乎 答。決擇約徳相業用。
以簡別之。具如下引。可見之
抄。標因深廣問。正見疏文。云宿因既深教
起而大此云大者。即廣大義也。若爾。可云標
能起因深所起教廣。今何但云因深廣乎
答。會解記糺正此旨云。似此科合云標示深
廣○不應獨科云標因也。恐後人筆誤爾已上
准之可知
疏。創躡玄蹤問。因深教大之義。如何科揀
乎 答。會解意。自初至頓朗萬法者。是因深
也。乃以下教大也云云決擇作二釋。初釋同
上。次釋意。自是以妄相下果大也云云此師者
教大名果大也 問。今云因深者。爲別指等
覺已還因位善根。爲望所起教。通取佛果功
徳亦屬能起因 答。兩記共約因位善根也。
且決擇意。創躡玄蹤者。存相菩提心也。按神
等者。離相菩提心也。事理無礙眞菩提心也。
或上觀下止。即止觀無礙也。悲智等自他倶
利也。行願等可知。次云是以下果大也。妄想
等者。不斷而斷。即如理智也。靈鑒等者。如量
智也。乃以此二智無礙解脱力。開闡花嚴妙
法門也云云 取意若依會解意。初二句約證。謂
初句明能證智。以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故。即
涅槃之菩提也。次句明所證理。以衆聖歸宗
冥會之所故。即菩提之涅槃也。次二句約修。
謂初句明大悲般若恒相輔翼成無住行。次
句總明普賢無方願行。次二句約徹眞達俗。
謂是以二字由上修證同時無礙。故得妄本
寂性本淨也。謂初句明妄本寂而徹眞。次句
喩性本淨而達俗。由上六句無礙融通故因
深也。次下明教大。可知云云 取意問。見會解
釋。悉約果位何云因深乎 答。圓教意。因
縁果安初心即極。何足怪乎
疏。諸會佛加問。今云諸會者。通指九會歟
 答。會解云。即一三四五六。此會入定有加。
二七不入定故無有加。第八入定無加。而有
發起。第九佛自入定故亦無加。故准五會有
已上問。下云主仙神者何乎 答。初會供
養衆中。開化匝地主山神也。唐經第四卷
疏。三順機盛決擇云。上之二因並是徳相。
約法性力。約佛徳能。常遍説故。下之八因並
是業用。臨根示導故。或唯初一是徳相因。中
間八因是業用因。故疏云。乃以無障礙解脱
闡斯妙門。神通解門唯業用故。最後一因通
徳相業用○或初一亦通業用。鈔引不思議
品神通説故已上
抄。十方法惠白佛言問。正見經文。十方塵
數佛同名法惠。各現其身在法惠菩薩前。作
如是言云云 取意如何 答。會解云。以名字誤
書作白字也。合云十方法惠同名佛言已上
疏。將欲逐機問。圓覺大疏上云。華嚴稱
性不逐機宜對待。直顯一眞法界已上五教章
稱性本教。逐機末教等云云並明花嚴是稱性
之本教。故不隨逐機宜之旨。今既云將欲逐
機。豈是稱性之直談乎 答。以時處等校量。
顯示法之時。同時異處表顯本末不離。是同
教義也云云又花嚴根本法輪中。含同別二
教。有徳相業用二義。若就佛意。約徳相則純
説一極常恒而無間斷。是即別教一乘不共
之玄旨也。若約就佛徳於機。則機有頓漸。若
爲漸機兼有於一佛乘分別説三之志。是即
業用門之一分同教一乘之施設也。會解云。
若但讃佛乘衆生沒在苦。今欲開頓説漸。故
作此言。然佛本意純説一極。此意在法爾中
已上
抄。天台指爲乳教會解云。今據妙玄。云呼
爲乳者。意不在涜。以初故本故。如牛新生血
變爲乳。純淨在身犢子。若&T005688;牛即出乳佛亦
如是。始座道場新成正覺。無明等血轉變爲
明。八萬法藏十二部經。具在法身。大機犢子
先盛得乳。乳爲衆味之初。譬頓在衆教之首。
故以花嚴爲乳耳。評曰。既云初故本故。又云
衆味之初。此初即是本也。豈非指部。爲本耶。
又衆味不從乳出。因何而有耶。此但頓漸對
説。豈得不然已上今云。妙玄者玄義第十也。
此文次下又云。又約行者。大機禀頓。即破無
明。得無生忍行。如醍醐。又雖禀此頓。未能悟
入。始初立行其如乳。若望小根性人行又如
乳。何者大教擬小如聾如瘂。非己智分行。在
凡地全生如乳。以此義故頓教在初。亦名醍
醐。亦名爲乳。其意可見也已上釋籤第十云。
四約行中。亦從所對得有二名。一從所證理
極得醍醐名。二得乳名復從二義。一大行之
始。二小機未轉。先列二義。次何者下釋小未
轉之相已上私案云。如此釋者。初頓有三機。
故通二味。一約法身菩薩得證悟。則喩之醍
醐。二約大根性之始行。則喩之乳味。三約小
機未轉。亦以喩乳也 問。若爾。乳者是喩未
熟。何云意不在涜哉 答
疏。先照高山唐經第五十卷出現品中説。
出現語業之文也 問。今爲顯開漸攝末之
二種本。引日照高山喩。爾者此高山者。爲喩
所轉之法輪。爲喩所被之機 答。可有二意
也 問。二意倶不明。若云喩法輪者。正見經
文云。譬如日出先照須彌山等諸大高山。次
法合云。先照菩薩摩訶薩等諸大山王。既以
菩薩合高山。豈非喩所被機哉。何況引此文
竟。結釋云。始成便説花嚴是照菩薩山王已上
既云菩薩山王不云花嚴山王。明知。不喩所
轉之根本法輪也。若云喩所被機者。今爲顯
開漸攝末共以花嚴爲根本法輪。更無二箇
根本之義。故擧日照高山喩。意云。日出最前
照高山。是喩佛日出現先説根本法輪。日沒
時還照前山。即喩法花等所説一乘更無別
物。還指最初所説根本一乘。爲舍利弗等所
入之義。若強云喩機者。有法喩不齊之難。謂
花嚴所被是直往大機也。法花所被即迂迴
漸悟之聲聞等也。既漸頓有異。何以一個高
山爲喩乎。又若以高山譬所被機。更以何物
譬根本法輪乎。住云而彼如來大智日光等。
此日光合能説佛意。以根本法輪是所説法
門非能説人故。亦不可合日光也。如何 答。
出現品説佛身業者十喩。第四日光等照喩
者。佛平等隨應力。即今所引經文是也。又玄
十六釋晋經今文云。初日光等照喩。云佛平
等應機身。合中有六位機盛。謂三乘及三聚
無念而照益已上准此。以高山合所被機之間
分明也。但機不自發必得法利始成器用。法
不自顯絶機摧破徳。方名法輪。故出擧機則
其所得法自然具之。更不待言者也。故抄二
下云。一音但是教。本非即是教。教乃在機。
隨機不同已上准此可知。就中今經文。雖明佛
平等應同之身業徳故擧機盛。而其佛身虚
不應同。必以法應同之。況此文明先大後小。
正約法以明之。故探玄記第一明教前後中。
依本起末門引今文竟。次又引三千初成喩
文云。先照菩薩諸行智慧。次起縁覺聲聞及
餘衆生一切善根已上雙釋云。此等文明佛初
時説大後漸説小。約法以明依本起末。非約
根器。以無先學大後學小故○小乘之法定
從大乘流出故已上大疏一上全同之。准此。
若非約法爲顯本末者。今列先大後小。有何
所表耶。若唯約機。則先大後小不可有所表
故。明知。經列高山黒高原等。喩菩薩縁覺聲
聞等大小機。其先大後小正爲顯法本末。豈
非以高山喩根本一乘法。以黒山喩十二因
縁法等耶。故今抄次下云。唯明一極爲照菩
已上上云一極是法也。下云菩薩即人也。合
此人法總喩高山。故云還照高山。故會解記
云。問言。法花涅槃唯聞一極爲照菩薩者。何
言歸於花嚴○答。以照菩薩約人。入於佛惠
約法。以人從法故歸花嚴。以法從人爲照菩
已上
抄。先照須彌山等大疏九上云。黒山喩縁
覺者。無法空之光故。不出功徳故。不同菩薩
十大山王十地。高原喩聲聞者。不生佛法蓮
花故。大地一種通合三聚。取決定能生處喩
正定聚。得縁方生喩不定聚。砂鹵等地喩邪
定聚。然亦不於故皆等照已上然亦不捨者第
五十一經擧趣寂二乘及邪見衆生竟。次下
云。然亦於彼曾無厭捨此意也。又不同菩
薩十大山王等者。第三十九經十地品記
影縁分
云。菩
薩十地因佛智故而有差別。如因大地有十
山王。何等爲十。雪山王・香山王○須彌盧山
王。佛子如雪山王。一切藥草咸在其中。取不
可盡。菩薩所住歡喜地亦復如是。一切世間
經書技藝文煩呪術咸在其中○如香山王一
切諸香咸在其中○離垢地亦復如是。一切
菩薩戒行威儀咸在其中乃至如須彌盧山王
純寶所成。大威徳諸天咸住其中○法雲地
亦復如是。如來力無畏不共法。一切佛事咸
在其中。問答宣説不可窮盡已上意云。黒山
唯闇瞋而不出。生此等諸徳故云不同也
抄。唯明一極爲照菩薩問。法花等中廣開
會三乘五乘。今何云爲照菩薩耶 答。一義
云。探玄記云。要先迴入共教大乘。捨二乘名
得菩薩稱等云云一義云。會解云
抄。以義證教凡法報化三身。是經論所詮
明之法門義理也。於是攝論。明法身爲本令
生報化。以報化是所生之末故。還歸法身之
乎義歟仍今類例此本末之義理。以證成花嚴
爲本餘教爲末。亦可從生還歸之旨。謂以報
化二義類三乘等。以法身義類花嚴。故抄云。
今以法身類於花嚴也。雖有學者頗存異義。
而不能具抄。問。梁攝論第十三意差別勝
相第十
云。
由如來昔時學三乘十二部經。後成佛時各
觀一切法。無不從此法身。生無不還證此法
身。故一切法門同一法身爲味。由見修多羅
祇夜等經同一法身味。是故生喜已上如此文
者。但明三十二部經等教法。從法身法界等
流之旨
疏。除先修習問。今云。先者指何先時哉
答。法花文句第九踊出品正釋今所引經文云。一
根利徳厚。世之已來常受大化。始見我身即
禀花嚴入如來惠。果熟易零是衆生易度。二
根鈍徳薄世。之不受大化。故須開頓説漸三
藏方等般若。而調伏之。亦令此人今聞法花
入於佛惠。比前雖難於佛甚易已上准此。通指
世之已來之遠劫云先也
疏。然依正無通有六句決擇云。問。相入門
中既有正中現依依中現依正。應有依正中
現正及正依中現正。然相入者。必更互故。若
許爾者。應成八句。何但有六。今謂。通云。理
實可爾。且就顯勝。中現二。非取二中現一。
如擧塵毛之分現圓。非取身刹之圓現分之
例也已上
疏。又有四句決擇云 問。何故相即不同
相入而作六句耶。今加二句云。此佛依正即
彼佛之依。此佛之依即彼之正。今謂通云上
句不異四句中第一句。唯有刹故。下句不異
四句中第二句。唯有正故。若更救云。彼四句
中能即成單。此後二句能即成雙。何云不異。
復更通云能即任單任雙。其體成廢。唯有所
即。或刹或身故不異也。故抄云相即互亡。故
無有六等文更有數重難 答。繁故略之 問。
相即四句中初二兩句者。事理及事事二種
無礙中何哉 答。會解意通二種無礙。決擇
意局事事無礙歟。抄云。由性無二以性融相
之處。私引兩記。可見之
抄。一佛即刹者 此釋意先約法身之身土明
身刹相即無二。是事理無礙也。後以此性無
二爲由。方成縁起身刹事事相即之義也。故
知。法身有身土別之義。於此處可明之。今具
引疏抄大疏二下普賢三
昧品
云。問。法性身土爲
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故。不別無能
依所依。答○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二別。智
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爲佛性。在非情數名爲
法性。假説能所而實無差。唯識亦云。雖此身
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謂法性屬
佛爲法性身。法性屬法爲法性土。性隨相異
故云爾也已上抄七上云。疏性雖一味下二解
妨。正答前問也。謂與身爲性名法性身。與
土爲性名法性土。即三土三身之眞性也。未
失一味。疏智論下三○共答前問○佛者是
覺。人有靈知之覺。今第一義空與之爲性。故
名佛性。非情無覺。但持自性。得稱爲法。今眞
性與之爲性。故名法性。故結云。假説能所而
實無次引唯識亦爲證前。即第十論云。又
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
佛。法相性異故。此佛身土倶非色攝。雖不可
説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虚空
遍一切處。釋曰○謂法屬佛下是疏釋論。然
准彼疏云。佛義是相爲功徳法所依止故。衆
徳聚義故。二身自性故。法是性義功徳自性
故。能持自性故。諸法自性故。體爲土義。相義
爲身。此公意云。屬佛是相。屬法是性。直證所
依名土。故云體爲土義。以能依名所依爲法
性身。故云相義爲身。今疏意小異。謂佛有覺
義。故名屬佛。土無覺義。故名屬法。土無覺
義。但持自性故名爲法。言性隨相異者。身土
約相則有二差。隨所依性則無差別。今以無
差之性隨有別之相。故云性隨相異也已上
 法身之身土者。諸宗之異論也。學者不可
 不存。況於唯識論文。互釋不同也。尤善可
 窮始末者歟。私案云。論文上云相性異故。
 而下云然隨事相者。正順今師釋者乎
抄。廢己從他會解意云。自下二句轉展釋
上也。謂何故佛體即法性土耶 謂廢己從
他故等第二句。亦有三所以。以後後釋前前
云云
抄。由性無二問。自下釋何句乎 答。會解
意云。上別釋二句相。並是理事無礙也。自下
躡上合釋二句。謂由法性無二故。顯法性融
通義。即事事無礙。所因總合初二兩句。方成
諸法相即自在門也云云問。三四兩句當十玄
中何門乎 答。會解云。三四二句亦即祕密
隱顯倶成門。以互奪故隱。不壞相故顯也已上
意云。合二句成一門也。然決擇有二釋。初釋
意此。第二約體 句。但就相即一門。約能所
即義分四句。故彼云。身刹之上各有有體無
體二義。有體之義爲所即無體之義爲能即。
説雖前後具則同時。前之二句各取一有體。
一無體。互爲能所即。第三句雙取二所即。第
四句雙取。二能即所即各對彼能即。能即還
對所即。非謂二有體並二無體倶故。或二有
體是不即義。要由不即方能即故。尋抄自知
已上或二有體等者。是第二釋也
抄。體外無用問。若爾。用有相即義。體有
相入義可云乎 答。決擇擧二師異説。其外
立自義。恐繁故略之
疏。一道至果決擇云。釋有二義。一者一因
一果。二者萬聖千賢同修萬行。更無異路。皆
一道義
抄。周易下繋云周易第八全如所引。盂蘭
盆疏會古通今記上卷光嚴無際大
師普觀述
云。梵王修四
等。以慈心爲首。帝釋修十善。以殺居初。並是
馳生爲本因也。天地以生物爲徳。故易曰。天
地之大徳曰生已上准此。生長萬物爲天地之
大徳爲言
疏。初地云一地之中問。抄牒文亦云初地
云下。然正檢初地經文。全無此文。如何 答。
實如來難。但初地十願中。第四修行二利願
唐經三
十四
云。又發大願云。一切菩薩行廣大無量。
不壞不雜。攝諸波羅蜜。淨治諸地。總相・別
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所有菩薩行皆如
實説。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増長已上大疏六
下意云。初廣大等者行相也。謂廣者。從初地
至六地。大者七地。無量者八也已上等云云次攝
諸波羅蜜者。行體也。次淨治諸地者。行業也。
以十度行淨十地障等云云四總相下行方便
也。疏云以六相圓融巧相集成一具一切等文
是就十地所修二利十度等諸行。以明六相
圓融也。豈非圓經明説六相圓融者。正出願
文哉。故同經十地品初明加所爲中。依自利
行有十句文。地論主以此六相融攝消釋經
文。以信行地爲總相。於中開出願樂位見位
修位究竟位名別相。更明同異成壞。如常應
知。然則或十度等諸行。或信住行等諸位。以
六相令融攝之義正出地品。初明加所爲中。
及説初地十願之文中。故云初地之等也。一
義云。晋經第一列同聞疏中。先擧普賢菩薩
衆竟。其歎徳中。云住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
功徳已上今疏所指之全文即是也。爾者今云
初地云等之地宗。或可作卷歟。或可作會歟。
思之。若依唐經。云能隨方便入於一地。而以
一切願海所持恒與智倶盡未來際已上大疏
一下云。三能隨下明得位極。謂普賢身遍於
六位。隨在一位以願海力持於一切故。舊經
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徳。今此文順
西國。若順此方應云能以方便隨入一地。以
願海力攝持一切地也已上自下廣破刊定。要
者可見
抄。前中自有二義問。就圓融門分此二義。
爲義一機上義分之爲二機。各別修證之
答。於一機上以義分之。謂初總辨相攝者。次
下鈔云約理行圓融云云決擇釋云。以理融
行。圓盡圓融也已上是則擧一全收。正顯圓融
門。門實義故云總辨也。次五位互攝者。次下
抄云。兼明行證相似云云決擇云。且約相似
中。圓融如長劫。唯攝長劫等也已上言兼明
者。大經中廣説圓融義。勢變多端無所&T025632;礙。
或善趣位行中。具攝一切位。如賢首品説。或
別指初位。具攝因果。如發心品説。或隨擧一
位即攝一切。如經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
地功徳。或實種類相似顯圓融法理。即如今
五位互攝是也。是則委欲顯圓融之時。或有
稱性直顯。或有實法曲顯。雖義門有異。無非
同顯圓融義故。一義云。餘經餘論已明行證
相似。今根本法輪中亦兼明之。故云兼明。是
同教一乘意也云云
抄。如初住攝於初行會解云。回向品疏云。
然斯位滿總有五重。一約信滿如賢首品説。得
灌頂而寂位等
二約解滿如灌頂住及
海憧處説
三約行滿如第十行入因陁
羅羅細法顯等
四約願滿如第十入法界無量
迴向證窮法界故
五約證滿如十地墮
在佛教故
然抄中唯從十住滿對行向地説。兼下引證
云信該果海。即是五住滿。即至佛故也已上問。
今以十住爲能攝。亦可有以行等爲能攝乎
答既云互攝。何無此義乎
抄。第十住滿珊灌頂兩記共云。自下至亦
灌頂成佛者。明證相似。以各得灌頂成佛之
極證是相似故。次十行智度圓等者。明行相
似。以所修之行業各相似故。問。五位互攝同
名行證相似。然今唯住地相望明證相似。行
地相望明行相似。則於兩處終不攝迴向。又
行證不廣。兼通有何意乎。答。實如來問尤
可兼通。故決擇今抄之。釋相似竟。次下即云
上雖略示。總相而言。所修妙因名行所獲妙
果名證。住行向地相梯而言。一一相似各隨
似互相攝也已上准此可知
抄。一云一地之中問。今此經文唯明十地
中。一地攝餘地。何引此文。證總辨相攝耶
答。抄云。以一例諸等云云擧十地一位。例住
行等諸位也
抄。二云信該果海問。今唯明信該果海義。
何以此證五位互攝乎 答。准會解。上立義
云。五位互攝。而但擧住行等四位。略十信。故
今引證中。但云信該果海。亦略住行等。立義
引證影略互顯也 問。五位互攝者。約行證
相似。尋其流類。明互相攝之義。而賢首品意。
明十信成滿時由大縁起力。故頓攝諸位之
旨。正是總辨相攝。非五位互攝義也是一
十住十行等。名竪有十重次位。故可有初住
初行等互相攝義。而十信無此義。約何次位
成行證相似義乎是二又十信尚是退位。爭與
不退際上諸位互取攝乎是三又大疏四上發心
云。通説諸位相攝。總有三類。一以行攝位。如
信中具一切位。賢首品説。二以位攝位。如十
住滿即得成佛。如十住品及法界品海幢比
丘處。其十行十向十地皆爾。各如自品説。三
初心攝終。如十住初心即攝諸位。如此品説
已上此云以位攝位者。即是當今互攝義。此外
別云以行攝位等。明知。賢首品所説信該果
海義。非五位互攝義云乎。如何 答。實如來
難。雖十信是退位。竪無次位。而賢首品明十
信終心得灌頂而昇位。全同彼住行等位滿
稱灌頂位。即示成佛儀。故約此證相似一邊。
對彼住行等以論互攝義。非謂如初住初行
等彼此互相攝。亦有初信二信等可論互攝
歟。爾者初三難不可來。次至發心品疏釋者。
彼約行位有異。故別開之。今約諸位滿心之
證相似。故一往合論之。各據一義故不相違

抄。如賢首品中乃至此品中明以信爲本。
即此信展轉能成諸行。其所成所具諸行中。
十住十行十向總束擧之。於十地者。歡喜離
垢等各別列之。如是説竟。即次下云。若得十
地十自在修行諸度勝解脱。則灌頂大神通
住於最勝諸三昧。若獲灌頂大神通住於最
勝諸三昧。則於十方諸佛所應受灌頂而昇
等文凡説諸行相由之義。並云若得等則獲
五見彼經
文意知
大疏三下釋云。以若有彼則有此。
非是前後鉤鎖相因。唯是本位信中有此則
有彼。同時倶有而説有前後。是故信門具足
一切行位之相已上抄九下擧十味香及漏路
之喩釋之。尤至要也。繁故略之。要者可見。今
抄云。乃至則得等者。省略超越具足一切行
位之相。故云乃至也
抄。正明以初攝後會解云。正意只是初心
攝後究竟位。兼則通二義已上問。今二義者。
其相如何 答。初義意。既裏存五位互攝。而
表則以初攝後。故初發心住攝第十灌頂住
時。更不待行向等。即成佛果。故云當位相望。
是則於五位互攝之十住一位中。初後相望
故也。後義意。約總辨相攝。而別擧初住攝後
妙覺。故云巽住相望。次下引四十二字門正
明此義也。雖二義不同。共是列擧初攝後之
一義意也
抄。四十二字大疏十下衆藝
知識
云。結云四十
二門者。爲表四十二位。故云智論中諸位圓
融明初阿具後諸字已上就此四十二字。有兩
重相攝。一總攝諸字歸初五字攝。二重攝五
字。歸初阿字
疏。以行布是教相問。爲教相唯屬行布。理
性唯屬圓融。將又如何 答。決擇云。今將教
義理事兩對。辨圓融行布也。斯則約教約相。
論行布顯也。約理約性。論圓融顯也。非謂教
之與相唯行布。理之與性唯圓融也○又解。
約教相則所有圓融皆行布。隨根隨相各不
同故。約理性則行布皆圓融。就義就性成無
礙故。細思有味已上
疏。相是性之相故行布問。上辨定其相中
云行布是教相施設之行布。與今正明會融
中云行布不礙圓融之行布。同異如何 答。
上云行布者。即如抄五上云。行布即始終二
教。圓融即是圓教是也。今正明會融有三重
中。初重之行布者。如大疏三下賢首
云。以法
是圓融具徳故○如下善財童子兜率天子等
所行所得。並其人不同行布次第教中之所
説也○此經假有行布。亦皆圓融已上准此。今
正明會融中行布者。是此經亦皆圓融之行
布也
疏。圓融不礙行布故一爲無量上直明無礙
竟。自下第二番明非無礙而互相成也。意云。
一理平等之體自具無量徳。即此無量徳全
體一理平等故互相成也 問。今云無量徳
者。淺深勝劣之徳歟。爲當如何 答。章十玄
義釋同時門中云。此上諸義隨一門中。即具
攝前因理事一切法○故此經云。初發心菩
薩一念功徳深廣無邊際○何況於無量無邊
劫。具足修諸度諸地功徳行義。言一念即深
廣無邊者○如彼同體門中。一錢即得重重
無盡義者。即其事也。何況無邊劫者。即餘一
一門中。各顯無盡義者是也已上准此可知
問。今云一理平等者。理性一如故云爾歟
答。不爾。今則事事諸法擧一全收圓融一味。
以法性實徳法爾如是。故云一理平等也。法
界觀周遍含容觀中事如理門。思之可知
疏。無量爲一故融通隱隱自下第三番也。
意云爲一故融通而不失無量本相。故隱隱
然似有爲言問。抄云不失本相者。其義如何
 答。決擇兩處有釋。謂當卷上文釋顯果徳
中。相即四句之倶泯兩句。即如上引。可見之。
又抄一上云。言暦然者。不壞相故決擇
第一云。不壞相行布義。非圓融中體廢相存
已上此約能即故云體廢相存也。今即圓融
中體廢相存。名爲不壞本相之義亦可通歟。
謂體廢故云隱隱。相存故云然似有爲言但當
處決擇釋云。將行布就圓融門。故言隱隱然
似有。如將不變。在隨縁門。故説眞理。名之
爲隱。此之類也已上如將不變者。抄一上釋往
復無際中云。然眞有二義。一約隨縁等文
決擇第一釋眞生滅中。具有問答。准此等釋。
細思可知
疏。故世親以六相圓融問。今疏抄釋爲同
成一意。爲各成別義 答。會解云。言總同成
別異壞者。新經疏云。故由六相有圓融義。又
依總圓成。別則説圓融。依別異壞則説行布。
據此則初意是今疏中意。又依下即今鈔意
初義六皆圓融。次
義三是圓融等
已上 問。今抄釋成疏意。而如
會解釋者。反成相違歟。又有何所見。如是釋
耶。答。貞元疏既作兩釋。以彼文相校今疏
抄。則疏云六相圓融者。全同彼云故由六相
圓融義。抄云總同成等者。全同彼云依總同
成等。彼此校合宛似函蓋。但至疏抄相違者。
二文影略互顯一義。有何難乎。況上圓融行
布二門別論之時。圓融門中引三文證。是唯
圓融義也。今明二門無礙。尤可引二門無礙
之文證。故疏但云六相圓融。而抄爲兼明二
門無礙。故列總同成別異壞也。意同彼貞元
疏。云依總同成則説圓融。依別異壞也。意同
彼貞元疏。云依總同成則説圓融。依別異壞
則説行布也。尤有其謂者乎 問。若今抄釋
全同貞元疏次義者。復次義意。唯總同成
三是圓融義。而今抄擧六相竟。通云由此故
得擧一全收。豈非同彼初義云六皆圓融乎
答。既云依總同成則説圓融。依別異壞則説
行布。是則二門相成本是一理平等。況若無
差別無可圓融。故通結由此故得等也 問。
疏云六相圓融者。爲一一相彼此與力論圓
融義。爲一一相中擧一全收故名圓融 答。
決擇云。隨擧一相攝餘五相。總號圓融已上

抄。雙引論疏問。今望經疏簡上下義者。爲
廣指圓融義。爲別指六相文 答。會解云。言
經則唯是下者。在初地經中故已上准此別指
六相文也。意云。若直就經文。則唯出初地經
文。其外更無説六相之處。故但云下文也。若
以疏釋見一經文。則毎列十句。意含六相。故
一經上下廣明六相。其文非一爲言
疏。一頓成諸行貞元疏第一云。二頓行諸
行者。一行即是一切行故。此復二義。一約心
觀。二約性融。今初謂一念相應能頓具故。謂
知此心即是佛智。佛智即是無念。無念心體
内外無著。諸過自防。忍可諦理離身。以相寂
然不動。了見性空善達有無。進諸妙覺。是眞
修習。決斷分明。十度具矣。十度既爾。餘行例
然。故修一行成一切行。二約性融者。以隨一
行稱法性故。法性融故。此一行如性普收無
行不具已上今云内外無著下句。如次是檀等
十度也。又此頓成諸行之二義。尤肝要也。且
如梵行品説初心成覺之文。云知一切法即
心自性者。正約心觀明一行即一切行。故彼
四上云。由理觀深玄了性空云萬行齊修等。
今疏所引十住品等者。約性融歟
疏。十住品云唐經十住品卷第
十六
偈頌説第七
不退住中。云一即是多○即一已上長行云。説
一即多。説多即一已上
疏。普賢行品問。教受斷惑義云。普賢品明
一障一切障。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已上今何
云普賢行品説一斷一切斷等哉 答。抄釋
等言云等取一障一切障等。故知。今亦存普
賢品明一障一切障之旨也。但於餘處釋者。
所詮小相品偏明斷惑義。普賢品雙明斷障
二義。故不可爲相違也。小相品但明斷義者。
彼品云。爾時諸天子聞説普賢廣大。迴向得
十地故○以衆生數等清淨三業悔障一切諸
業障已上於抄一上明見聞益中。委記之竟。又
説聞香益中云。八萬四千煩惱了知如是眞
是虚妄等文正是明一斷一切斷之文也。普賢
品雙明二義者。如會解記釋。次下引之。應

抄。等取一障一切障普賢行品卷第四
十九
先明
所治廣大云。若諸菩薩於餘菩薩起瞋恚心。
即成就百萬障門故。何等爲百萬障。所謂不
聞正障等文初四十障十信也。又云。不示佛法
障習氣蒙法障等是次九障十住。次十一障十
行。次五障十向。餘障十地也。是即嗔恚之一
障以障一切也。復辨能治深妙中。經文云。是
故諸菩薩摩訶薩。欲疾滿足諸菩薩行。應勤
修十種法。何等爲十所。心不棄捨一切品生。
於諸菩薩生如來想等文是即今抄云。初説十
句者也。次經云。安住此十法已。則能具足十
種清淨○具足十種廣大智○得入十種普入
○住十種勝妙心○得十種佛法善巧皆○佛
子菩薩摩訶薩。聞此法已○捋此法者。少作
功力。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得具足
一切佛法。悉與三世諸佛法等已上私案云。五
十種是一修一切修也。少佛功力疾得阿耨
等者。一證一切證也
抄。一念嗔心問。如本經文者。先明所治。
復辨能治。即如上引。今何例引哉。又文相起
盡全不次第相因。有何意哉 答。實如來難。
但今抄上通列斷惑修證。下略指經。明其相
之時。爲證上一修一切修等。先指示頓成五
十種行之文。是當段之正意故也。次爲證上
一障一切障。引一念嗔心等文。是則逆次引
示之歟。大疏八下云。標雖百萬略列百門。古
人寄位分五。初障十信行○如上
指配
昔結云。菩薩
萬行不過此五。起一嗔心一切頓障。此釋非
不有現○又所障法界如帝網。重重能障同
所。亦皆無盡。故知。百萬猶是略明抄十八
下云。二古人寄位下叙古釋。刊定同此。三此
釋非不有理。辨順違。四又所障下結成正義。
猶是古釋故有又言。疏意取此。不欲局配。故
爲正義已上
抄。故偈中云問。此所引偈文全不與上隣。
如何 答。自下引二文。並以玄妙文通顯圓
旨。以證今頓成諸行之義也。就中此偈文者。
正顯普賢行中。明即悲大智行。有十種行。第
七三世間自在行。有十頌中。第六偈也。大疏
釋云。三世間自在行。此中玄妙宜審思之已上
抄云。疏此中玄妙宜審思之歟。大經文理觸
途多妙。但文言浩博不能具釋。又理玄文易
故令思之。既云玄妙。今重略釋○六融念劫。
於時自在。上二事理雙遊已上上二者第五偈
不動遊刹。於器界自在云云
疏二遍成諸行貞元疏云。言遍成者。謂次
第淺深各各差別。於中又二。一者行本。二者
行相。言行本者。謂菩提心經云。忘失菩提心。
修諸善根。魔所攝持故。二千行法冠之最初。
善財求友。先○發有菩提心。是法器故。然菩
提心略有三種。一者心體。二者心相。三者心
徳。言心體者。廣有無量。海雲比丘説有十心。
要略唯三。一者直心等文如今抄所引。又若
依瑜伽三十五心就菩提心出五種相。一自
性者。論云。以初正願爲其自性已上
云云
二行
相者。論云。決定希求爲其行相已上三所縁
者。論云。以大菩提及諸有情一切義利爲所
縁境已上四功徳者。論云 問。論云。以初正
願爲其自性已上倫記第八云。初辨自性。略纂
曰。此願以何爲體。謂欲信及勝解爲體○若
剋性即欲信爲體已上然今疏抄等以三心爲
體者。同異如何。答。凡判菩提心體。依教宗
依義門。不可一准。且依彼法相宗意。則一切
法悉以法數判斷之故。如所引。若法性宗意
則如今所引
抄。體即三心謂一直心疏三下十住
云。然三
賢十聖皆以菩提心而爲其體。菩提心有三。
一者直心。正念眞如法故。二者深心。樂修一
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數護一切苦衆生
故。所念眞如亦即本智。本覺智故。後二顯是
恒沙性相。然此三心有一。必兼二。而三賢互
有増微。十住直心増故。故名爲解。解爲行願
本。故首而明之。十行深心増。故名爲行。依於
前解以起行故。十向大悲増。故名爲願。迴前
解行。願諸衆生離苦得樂故。十地三心等證。
故名善決定。而大悲爲首。故擧其願。是以論
願善決定者。如初地中。發菩提心即此本分
中願。十信通信此三。覺此三等佛。故知。又
菩提心是諸位通依已上抄十上云。四然三賢
下廣説。於中五。一標擧。二菩提心有三下引
論辨相○三所念眞如下疏釋彼論。四然此
三心下歴位辨差○所以増名解者。正念眞
如是智解故等文
抄。言相者即無相問。無相爲相等四句爲
句句各顯別義。爲四句共成一義 答。一義
云。四句展轉共成一義也。謂無相爲相。故同
法界相。以同法界相故絶分量相。以絶分量
相即是無齊限之相也。是則以上三句展轉
成下無齊限相也。故貞元疏第一云。言心相
○謂要無齊○若約悲願。盡度衆生。盡修諸
行○其一一行皆無○齊。若約正念眞如無
齊限者。則下無衆生而可度者。上無菩提而
爲所求中。無萬行而可修斷。亦無眞如而爲
所念故已上既以無齊限之一義。歴諸門明之。
故知。今所擧無相爲相等三句。不顯別義。終
歸第四句也 問。瑜伽論云。願決定當證無
上正等菩提。能有情一切義利畢竟安處。究
竟涅槃。及以如來廣大智中。如是發心定自
希求無上菩提。及求能作有情義利。是故發
心以定希求爲其行相已上既以決定希求爲
菩提心行相。今何以無齊限相爲相哉 答。
法門建立依宗。依宜不可偏執。且今圓宗意。
稱性之直談。不逐機宜對待故。發菩提心亦
同法界相。以法界無分量故。菩提心以無齊
限爲相也。即初地十願云。虚空界盡衆生界
盡。乃至衆生煩惱盡。則我願可盡而虚空界
等不可盡。故我願不可盡等云云横盡佛界
生界。竪盡九世十世。如其法界横竪無盡。菩
提願心亦復如是爲言然瑜伽等意以法相爲
宗。故於菩提有情起上求下化之誓願。以此
能誓願爲名自性。此是心用有四分中見分
也。此能縁之心必記所縁之境。即於菩提有
情之境上。決定希求是名行相。謂相分也。其
菩提有情即名所縁。是本雙也已上彼出五
種相中。初種者是也。故倫記第八云。第三所
縁即據質。第二行相是其影像已上是則以法
相爲宗。故併入法數釋菩提心之體相等也。
各依所宗互不可是非者乎 問。且依瑜伽
論。何以非慮之相分爲菩提心之行相哉。故
唯識論第二破相分。名行相之義竟。次下云。
故識行相是了別。了別即是識之見分已上
云。相分是所縁。見分名行相已上倫記解釋豈
不違此等論判哉。況論正云。以定希求爲其
行相已上希求之當體全是見分也。縱雖餘處
有相分名行相之義。而於今瑜伽文。可見分
名行相者也。如何。答。有一義意。如來難成
立之。倫記釋者用否可依時云云但仲算私記
意。唯識見分名行相。瑜伽相分名行相云云
既會本末二論不同歟。爾者得本論之趣。如
是判歟。謂唯識對小乘破定執。瑜伽明菩提
心之體相。故尤以倫記釋可爲指南。故知。今
瑜伽文擧所縁之境。顯能縁之心也。謂菩提
心者希求之心也。即所希求菩提有情之影
像。於能求之心上現在前時。菩提心方成。譬
如鏡中像現前時。彼鏡能照之用方顯。今菩
提心亦如是。能希求心中所希求有情之影
像現前時。菩提心體相方顯。故知。今文擧所
縁影像之行相。顯能縁之菩提心

演義鈔一下纂釋第四

疏。九開因性問。玄十六云。若三乘發中衆
生心中。但有因性無果用相。此圓教中盧舍
那果法該衆生界。是故衆生心中亦有果相
已上今既明圓經教起。何不云開果性乎 答。
出現品云。無一衆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已上
疏九上云。此有三意。一明無一衆生不有佛
性。則知。無性者非衆生數○二者衆生在纒
之因。已具出纒之果法。故云有如來智慧。非
但有情後方當成。亦非理先智後○三彼因
中之果智。即他佛之果智。以圓教宗自他因
果無二體故不爾。此諸衆生有果。何名説佛
智耶。斯則玄又玄。非花嚴宗無有斯理已上
十九上云。一明生等有因。二明因有果智。三
自他交徹等文會解記引此疏文竟。次云。評
曰。三義中初通終教。次通同教。後唯別教。今
云開因性。即衆生因中具果徳。當次義。又上
果徳即十佛果徳。今亦衆生性具此。當第三
已上意云。直就衆生心論之。故名因性。然
其所開正是果性。故行願疏云。五開物性源
已上同記第二云。大疏此段名開因性。如何開
耶。出現品云。佛子無一衆生而不具有如來
智慧等文准此可知。是則正符合玄記釋。何爲
相違乎 問。今抄釋因義。但云本有恒沙性
徳等者。唯約因性不通果性況既云開因
性。何用強會乎 答。抄云。本覺佛智無二體
已上本覺是因性也。佛智即果性也。意云。
因性具果性爲言故疏九上云。所以知。以佛智
遍者。無一衆生不有本覺。與一切佛體無殊
已上又抄十九上云。因有佛智○所以有者。
因果二性無二體故。若因無果性。果是新生
便有始終。故新生有始。佛性非常住故已上
此等文校合今抄釋。更無異徹。何況疏云。謂
上因果理事皆由衆生性有云云所言果者。即
指第五顯果徳也。加之。次下別釋中。引破塵
出經卷等之文。思之可知 問。圓頓成佛論
云。今時修心人。先以自心日用無明分別之
種。便爲諸佛不動智○清涼祖師依性起品。
佛智在衆生心之義立三復次。一生生自有
○二當果自有○三他果在我○若但返照性
淨本覺爲不動智佛。則當初復次。若成事事
無礙佛。則當後二復次。圓融成佛也已上
云。後二復次是事事無礙。何會解記云次通
同教者 答
疏。但相變體殊 自下明迷覆因性之義者。
爲顯開示之義故也。今先且略述五法名義。
抄六上云。疏文五法諸經皆具。且依楞伽列
次第者。則名相忘想正智如如。以爲其次。若
瑜伽七十二云。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眞如五
正智。分別妄想涅槃名已上此云疏文者。次下
引之。准此。今疏亦依楞伽也 問。五法之義
如何。答。大疏二上・抄六上委釋之。次下引
之。且唯識第八云。彼説。有漏心心所法變似
所詮。説名爲相似能詮現施説爲名。能變心
等立爲分別。無漏心上離戲論。故但總名正
智。不説能所詮已上此云彼説者。指瑜伽也。
此文詮要故先引之
抄。相反體殊者大疏二上第四至空
神之處
云。迷如
以成名相。妄想是生。悟名相等本如。執翻成
智。如外無智。智體即如。此二猶空寂照無
已上鈔六上云。言迷如以成名相。則妄想是
生者。此顯迷時唯有三法。一名。二相。三妄
想。故此五法通該一切而不必同時。謂妄想
正智此必不○故今有妄想。決無無正智。其
如如者。名相則有隱顯。此中迷故如如則隱。
名相則顯。次云悟名相之本如執翻成智者。
此顯悟時但有其二。一正智。二如如。既有正
智。決無妄想。了名相如。名相則隱。雖不壞相
擧體即空○故楞伽云。謂了名相及與妄想。
體不○得名爲正智如如。即是名相妄想本
自不生。釋曰。名相不生則境如矣。妄想不生
則心如矣。了心境如是爲正智。故唯正智及
如如存。次云如外無智智體即如者。復融上
二以爲一味○故疏結云此二猶空寂照無礙。
即是如照即正智如日念空。雖有二事一相
難分已上問。付明五法且名相與分別相望。
能生所生義如何判之乎 答。密嚴經下云。
名依於相起。二從分別生已上又云。名從於
相生。相從因縁起。此二生分別已上同疏第
四云。上文中説二法分別生。何故此文此二
生分別耶。如是二文互不相違。上文中説名
相。二法從分別生者。就實而説。大乘法中心
爲本故。今此文中此二生分別者。起次第作
是説故。良以起執迷名及相執爲實故已上
本無明有迷眞執妄之二義。今名分別。亦名
妄想者是也。然大疏云。迷如以成名相者。此
是迷眞之無明熏成名相故。密嚴云名相也。
從分別生也。執妄之無明返執名相。爲實有
故。密嚴亦名相。二能生分別也
抄。知見性相並皆 疏二上欲界諸
天之處
云。以開攝
示。以悟攝入。謂開示初能化。悟入約所化。彼
論云。開者無上義。謂深一切智智更無餘事。
即雙開菩提涅槃。謂以知見之性爲涅槃。知
見之相爲菩提。衆生本有障翳不現。佛爲開。
深則本智顯現。故示者同義。三乘同法身故。
悟者不知義。不知唯一實事故。今令成報身
菩提故。入者令證不退轉地故。即是因義爲
證初地已上。菩提涅槃因故已上抄六上云。言
以開攝示等者。此有二釋。前即嘉祥意。四句
雖殊不出能所。開示約能化。悟入約所化。全
彼疏文。彼更釋云。能化有大開之與曲示。所
化有始悟之與終入。意云。但説有性名爲大
開。言此是凡夫性。此是聖人性。因果理行即
名曲示。豁然了知故名爲悟。行修契證因之
爲入。則始淺終深。下引論意則初深終淺。以
入約因故。彼論云。即第二釋彼論説釋如來
知見。云知見者。如來能證如實。知彼義故。疏
意云。如實即法性是所證也。知彼義即能證
大智也。能所知見以名知見○今疏但出開
示四句。開者無上義論標名也。謂深一切智
智更無餘事者。釋所開即一切智智。一切智
者。是根本智。重言智者。是後得智。根本名
知。後得名見。深此二事更無有餘能勝過此。
故名無上。即雙開菩提涅槃者。釋所開一切
智智也。謂以知見之性下釋雙開義。衆生本
有下疏釋開義○知見性相並皆本有。有大
智慧光明遍照法界義。故涅槃云。佛性名第
一義空。知見性也。第一義空名爲智慧。知見
相也。在因爲性相。在果爲菩提涅槃。故云衆
生本有障翳不現了○示者同義。別示知見
之性。以成涅槃。悟者不知義。別示知見之相。
以成菩提○上三皆果斷徳智徳。以總別故
而成三句。入即因義。未知何可能證。故示與
無量智業無量智者。即果中一切智智體用。
而言業者是彼因也。所以要擧初地已上爲
因者。登地證如爲涅槃因。能證地智爲菩提
因○又開者即涅槃○示即法身。悟即解脱。
三徳涅槃。即是三句入是三徳之因上有三
意。一約佛性。二約菩提涅槃釋。三約三徳涅
槃釋爾。並同佛性有果果。即菩提涅槃故。三
徳涅槃攝菩提故。約佛性故 已上問。上所引
疏抄有二釋中。當段疏抄當何釋意哉 答。
云可通兩釋。不可偏局。故大疏三上問明品釋經
其性本清淨開示諸群生之文云。衆生等有或
翳不知故。佛開示皆令悟入已上抄九上云。衆
生等有或翳不知下釋第四句。即用法花開示
悟入佛知見意。謂開除或障。顯示眞理。令悟
體空證入心體也。大意然矣。此有多釋。已如
前引。今更略擧禪門釋之等文如前引者。指
疏二上等也。此疏抄釋全同當段疏抄。彼既
云大意然矣。而令通含多釋。今亦可爾歟。故
決擇類聚疏抄處處釋。總爲三義。一依法花
論。二依嘉祥。三依禪門。初義中引疏二上衆
生本有等文。次第義中引抄九上開除或障
等文。豈非爲當段疏抄令通此等諸義哉。一
義云。當段疏抄并問明品疏抄即同法花論
意。謂今抄釋開義云。知見性相。並皆顯現。問
明品疏云。衆生本有等。彼抄釋云開除或障
等者。並全同疏二上・抄六上述法花論意之
釋也。又今抄云不知令知名之爲悟者。全同
彼論云悟者不知義也。思之可知 問。行願
記第二云。能化有二。謂大開而曲示○若依
法花論釋。開者雙開菩提涅槃二無上果。示
者別示法身○清涼國師解云。開者開除或
障。示者眞實理等文今略引三師釋開示二字
之釋。餘二字之釋應知。是即三義大不同也。
明知。抄九上云開除或障等者。是清涼之別
義也。何輒混同法花論意哉 答。疏二上引
法花論雙開菩提涅槃之文。即釋云衆生本
有障翳不現佛爲開除故知。行願記云清涼
國師云等者。解釋上所引法花論文爲言
謂清涼別解也。但於三師釋大不同之難者。
嘉祥與論實不同也。清涼只釋論釋。餘非別
義。謂衆生本有知見性相。而障翳不現故。佛
開除或障令性相雙現。故云雙開。爲言其性
相者。如其次第涅槃菩提也。即今抄上文云。
二但相反下覆彼因義。是須開所以等文正明
此意。委可見之
抄。故談已下問。今明開示悟入。爾者約能
化歟。約所化歟 答。一義云。今披處處解釋。
大疏二上雙存兩釋。謂嘉祥與法花論也。又
大疏三上唯有一釋。全同法花論意。又彼抄
九上釋之時。更擧禪門釋之外不別出餘義。
並如上引。准此。清涼處處雖有多人。並是他
師釋也。未見別出自義。但多述法花論意
然述法花論意。既云故佛開示皆令悟入
知。論意亦開示約能化悟入約所化云事。但
嘉祥釋大開曲示。論判雙開菩提涅槃別示
法身。嘉祥釋始悟終入。論判悟約菩提。入縁
修因。故知。雖四字別義有差異。而約能所則
嘉祥與論是一同也云事。即今疏云故談斯經
等。抄釋云結成開義。思之可知。餘解記云。言
略釋如下者下。抄云古有多釋。一法花論云。
開者無上義○二嘉祥云。開示約能化。悟入
約所化○然此天台破云。經明四句。皆云爲
令衆生。語意爲主。前機得益。非關化主。應
作所化入開悟。那即分兩句。作能化開示耶。
今爲通云如經二句。云欲示衆生佛之知見。
豈非佛爲能示。又法花論牒初句云。如經欲
開知見。令衆生知得清淨。故牒第二句云欲
示衆生佛知見。故皆爲約能開示説也。若牒
第三句。則云如經欲令衆生悟佛知見。故牒
第四句。欲令衆生入佛知見故此二句。約所
化悟入説也。故經論正意自約能所明義。那
忽破云。四句皆云爲令衆生耶。花嚴亦云。其
性本清淨開示諸衆生。亦佛爲能開示也。只
由此故。吾宗多引嘉祥此義也已上先徳釋分
明也。尤可依用之歟 問。此義不爾。今疏云。
亦有二種。一以言顯示等云云准此。示之一字
兼約能化。開示悟入之四通約所化。以之思
之。若如所立者。既初以言顯示之義。是約能
化。何但明示義不通開義哉。後使修行悟入
之義。是約所化。何不局悟入而通開示哉是一
況今是明圓經教起因中。釋爲開因性故説
今經之義。故知。雖借用開示悟入之言。於其
義者未必全用歟。故疏主爲證花。而但是爲
取語便之相似。未必全用歟是二又抄次上云。
若寂照雙依則因性開矣已上此正約所化機
開發已性。以釋開義見是三明知。縱雖餘處釋
符同法花論。而當段疏抄偏釋圓經教起因。
中明開因性之義。故不可同餘處爲釋法花
意。全引用法花論及嘉祥等釋也。如何 答。
今疏云。亦有二種等者。初約解。後約行。全非
約能所化也。但其開示悟入之字義。不可違
彼論釋也。謂初以言顯示者。此約解了。然佛
但指示之。令其知有即如示貧女宅中寶。而
未見未用。故唯明示義不通開義。其故者以
開除惑障。必由修行故。次云二使其修行等
者。欲令生修行悟入。故佛開除惑障。顯示眞
理。即抄釋云。義通開示者是也。意云。疏云使
其修行者。正明所化機之修行。雖可局悟入。
而欲使其修行則佛必爲其開除惑障。故云
義通等也。抄云。顯現之言對於開示者。由能
化之開除。故所化心中所具知見之性相。今
方顯現。故云對也。當段疏抄釋得此意。可知

 已上一義意也
一義云。開示悟入之四字倶通能化所化。謂
法花論意。開者雙開菩提涅槃。示者別示涅
槃。悟者別成菩提。入者總是能證菩提涅槃
之因也云云如上所引抄六上釋。可見之。若
開示之二字局能能化。悟入之二字局所化。
互不相通者。能化之佛可不教可證菩提涅
槃之因業。何故彼抄云。悟者不知義中。別示
知見之相。以成菩提。入即因義。未知何能證。
故示與無量智業等文既並云示。豈非能化之
教示哉。又所化之機可不顯示涅槃法身之
眞理。何故彼抄云。示者同義。別示知見之性。
以成涅槃已上豈無所化之機成涅槃哉。故知。
法花論意不可局配能化所化。但可隨應倶
通能所。故處處解釋或約能化。或約所化。任
便釋之。當段疏抄正存此旨也。故抄六上述
嘉祥云。四局雖殊不出能所。述論意之時全
無能所言。明知。不局配能所也。但清涼處處
見述法花論意者。准前義可知 問。四字倶
通所化者可知。又故今抄之使其修行義通
開示等文但悟入之二字。如何通能化哉 答。
抄六上委釋法花論文。見彼可知
 已上一義之趣也
一義云。今疏意者。示之一字獨約能化。開悟
入之三字共約所化歟。其故者。疏云。一以言
顯示令其知者。此約能化。然抄釋云。唯明示
疏云。二使其修行悟入顯現者。此約所
化。然抄釋云。顯現之言對於開義次下即
引法花文云。欲令衆生開佛知見。欲示衆生
佛之知見云云如文相者。空生自開佛知見。諸
佛世尊顯示衆生。於佛知見爲言爾者。開字約
所化。但示之一字約能化分明也。是即非唯
當段疏抄如是釋成。彼妙經意亦
抄。大乘法師玄賛第三云唯以一大事者。
事物體事事義道理。隨應皆得已上玄賛要集
第八末鏡水沙門
栖複集
云。言事物體事等者。大事者。
不越性相也。大事若是相。則是事物。大事若
是性。即是體事。大事若是境。則是事義。大事
若對能詮教。則是道理也。事物有爲也。體事
無爲也。事義無爲也。道理有爲也。若准四義。
總具足方名大事。作三義解。正一大事者事
物。物謂菩提涅槃也。眞實法名物事者總義。
二云大事者體事。菩提涅槃有體法名體事。
三大事者事義。菩提涅槃對此縁智名境義。
只此境義便名大事。道理兩字結上之三義。
或是事物之道理。二或是體事道理。三或是
事義之道理。第二或道理兩字解經中因縁
者。法之道理。疏主意不必具取四義名一大
事也。或是事物通理智。或是體事通理智。或
是事義道理通理智。隨應皆故已上
抄。今略釋之抄三上釋妙經無二亦無三
文。引慈恩・天臺等釋意。次出自義云。若望經
意。但立一實爲眞趣。擧二三皆悉不許。不論
大小如説世中此人獨立。更無與比非。要別
指張王二人已上當段略釋亦正述此自義也」
抄。因果幹能會解云。易曰。貞事事幹也。
故有幹能即爲事也。今令物解脱。故爲能事
已上圓覺略抄一上云。文言○貞者。事幹
天能以中正之氣成就萬物。各得幹濟。莊氏之意。以
是四句明天之徳。元是物始。於時配春。草是通暢。於
時配夏。利爲和義。於時配秋。秋既物成各合其宜。
貞爲幹濟。於時配冬。物成收藏。事皆幹了云云
因。足以幹事貞正堅固令物得成
使事皆幹濟已上
龍龕云。幹古按及
莖大姓
抄。言因縁者會解云。初義因縁局人。仍因
縁不分。故云因此縁此也。又因縁下因縁屬
法。又自親縁疎也已上私云。今抄云生因
抄。正因佛性爲因正縁生了。四因佛性本
出涅槃經第二十八。今大疏三下須彌偈
讃品
抄十
上具引彼經文。配屬圓經文。委細釋之。但解
釋繁廣不能具引。故今統要格類。相從抄之。
凡四因相望互有通局。且正因唯局親因。此
有二類。若別望佛果剋性。而論其正因。以第
一義空即爲正因。此是唯局正因。不通餘因。
若總望諸法能生因縁。親疎對論。則但是親
因即爲正因。故此正因亦名生因。如穀生芽。
亦正因攝故。疏云。以正因爲生因已上故知。藏
識所持名言種子。應名正因。亦名生因也。次
縁因者。資益正因令顯發也。此因最廣。且出
二類。一者善友。是増上縁故名縁因。然此縁
因亦名了因。以善友有開導徳故。抄云善友
是疎亦縁亦了已上二者。疏云縁因者。謂六
波羅蜜已上禮拜讃歎散花燒香等。皆應此
中所攝也 問。抄引經二十八説四因文中
云。六度阿耨○菩提名爲生因。又云。復有了
因。謂六波羅蜜佛性。又云。復有生因。謂信心
六度。又云。縁因者發菩提心已上如所引經文
者。生了二因雖有六度爲體之義。未見以六
度爲縁因之文。爾者疏釋難思。如何 答。萬
行雖廣無以六度攝之不盡。彼生了二因既
共以六度爲體。而約親生與能了之功能。分
爲二因。今此縁因例准可知。會解記第二釋
妙經佛種從縁起文。云佛種正因性也。萬行
爲縁通縁了。起斯佛種成菩提故。即是生因
故。一句經四因皆具已上次生因者。唯局親
因。抄十上引經二十八云。能生法者。是名生
等文可見之。次了因者。義通親疏。此有三
類。一者善友。有開導徳故。如上引。二者修生
六度中槃若。即名了因。而望彼本有智性。猶
成疎縁故。亦名縁因。三者本有智性名了因。
此有二意。謂彼本有眞實識知等之義。直是
當體照了之法故。持業受名。若約即此智性
名行佛性之義邊。則始覺修生之了悟。即以
此智性爲因名了因。此是了因歟 問了因
亦可通生正二因哉 答。涅槃經云。六度阿
耨○菩提名爲生因已上抄釋云。六度能生菩
提。故爲菩提生因已上會解記注云。以般若
爲了因。即六度中般若已上准此。總論六度。
即是生因。其六度中般若既名了因。豈非生
了二因其體兼通哉。又彼智性既名行性。即
此行性起成菩提。豈亦非生因哉。又此行性
爲彼菩提。是親因故。望此義邊亦可屬正因
攝歟 問。若此行性亦通生正二因者。何故
會解記注云。若以本智爲了因。則准了因已上
如何 答。彼釋意以般若名了因。則雖兼爲
縁因。而本有智性名因。則唯是了因不可通
縁因爲言是則且簡除縁因。故云唯了因也。大
疏釋譬如闇中寶等偈文云。闇中寶者正因
性也○惠即正因合上寶也已上已上四因之
義相大旨如是。須得此大意。委釋彼疏抄
問。大疏云。生必對了。正必對縁已上故涅槃
經云。善男子因有二種。一者生因。二者了因
等文又云。善男子有二種。一者正因。二者縁
等文爾者何必生對了。正對縁哉 答。愚案
云。生因則生起始覺之菩提。故經云。六度阿
耨菩提等。具如上引。了因則了悟本有之正
因。故疏云。今以了因了彼正因已上所生始覺
所了本有。應是一對。故生了二因亦對論也。
正因是親。縁因是疎。以親疎一對故亦對論

抄。了因所了會解云。初以正縁對。正因即
中道佛性。縁因即六度之縁。次生了對。了爲
能了。即是般若○正因爲所了。即第一義空。
故云了因所了爲因也。言生因者。能生因也。
亦名正因。如穀生芽。正因攝故。今由佛種起
成菩提。故生因所生爲縁也。所生即菩提。此
是果義。今約以所生。故屬因也已上問。今以
四因釋經因縁言者。唯局因親縁疎義歟 答。
今云了因所了爲因等者。意云。了因爲所了
法作因。生因爲所生法作縁。如是縁因亦名
正因云云准此。因縁共局親因問。何故正
縁二因直指其體。而生了二因擧所了所生
之果。以召能了能生之因。不直指其體乎
答。涅槃經説生了二因。有六對文。前三對直
指其因體。後三對以因望果。明生了之相。謂
彼經中云。六度阿耨菩提名爲生因。佛性阿
耨菩提名爲了因已上是即擧阿耨菩提之果。
以召六度與佛性之二因。故云擧所生所了
之果。召能生能了之因也。餘可准知
疏爲堅種故決擇云。因論生論見聞花嚴
熏成堅種。爲有漏耶。爲無漏耶。若是無漏現。
是劫外凡夫。豈得無漏現行也。有漏不應熏
無漏種。勿無漏心熏有漏種。彼此異因不可
得故。若是無爲。本自具足不頼熏習。若是有
漏有爲云。仍要穿一切有爲諸行煩惱身過。
到於無爲究境智處耶 答。有二義。附相通
途釋。約性窮玄釋。且初附通途釋者。圓經爲
縁。引生聞惠。是有漏増上縁中資彼本四智
佛種功能殊勝。名之堅種。性是無漏。當生
佛果。盡未來際。無有損廢。故名堅種。故無性
攝論云。此聞熏習雖是有漏。而是出世心種
子性即其義也。後約性窮玄釋者。花嚴經聲
本覺爲體。性淨本覺四鏡義中。縁熏習鏡。隨
染本覺二種相中。不思議業相。聞經之心了
別語義。當神解義。本覺氣分能熏。雖與染倶。
性是無爲。體非是漏。所熏成種。無漏無爲於
理何疑。問答云云准前可知○故賢首一乘教
義分齊云。問。夫謂種姓必是有爲○私云。具
引全文
冥合不二唯一眞如也。釋曰。由内外熏。即前
性種功用増顯轉。名習種性也已上此云無性
攝論等者。第三卷也。但違本文。而全同大疏
六上所引。故知寫彼文也
疏。當知此人生如來家經具云生如來家。
隨順一切如來境界。具足一切諸菩薩法等文
即如
抄所
是即經中具説十種家也。大疏九上云。後
當知下成益。生如來家爲總。餘句爲別。別中
一以如來境爲家。無性論云。生如來家者。謂
佛法界。於此證會故名生。二以行法爲家。具
家法故。三以俗境爲家。世親釋云。由此能令
諸佛種性不斷絶。故曰遠離非家。五以佛行
爲家。十住毘婆第一云。今此菩薩行如來道。
相續不斷故○六菩薩法性爲家。亦是佛性
故。亦同如來一如境故。七淨當佛家。八住佛
本家。九總明因果事理無礙家。四地也者。寄
出世故生道品家。八地無功用故生無生法
忍家。今此通三。兼顯凡夫解心。亦名生家。因
果無礙故已上鈔十九上云。疏無性論云。等者
即第六論○言十住毘婆沙者。此即第二釋
初地常生如來家文。家文初地心生必能常
集談善根不休息。名爲常生如來家。如來家
者。即是佛家○未俗云如來者。所謂十方三
世諸佛是。是諸佛家名如來家。今是菩薩行
如來道。相續斷名爲生如來家。釋曰。其如來
道即佛行也已上
疏。良以有作之修問。疏云有作之修。又云
無心體極者。其義如何 答。有作之修者。兩
記共無釋。案云。三乘教明因果體別五位歴
修。故受此教之菩薩因行之外更求果法。從
淺至深次第増修。是故等覺已前希望追求
念念無休。名爲有作之修也。又如花嚴問答
云。汎三乘教大意。令生信解。故隨衆生意安
已上既是隨情安立不盡法深。故所修所證
並是情識之分量。不能親證眞法界體。縱雖
根本證如之位。尚是教所安立之分齊。全無
沒同果海之義。故名爲有作之修也。是則前
出現品多劫行六度之縱名菩薩也。例如了
義燈第一云。今二乘人不能證彼眞如理體。
但能悟此眞理體上離煩惱障染覆義邊。名
證解脱。以二乘人不能證悟法義眞理。但能
悟得生空一分。雖得生空。又不知親證。但名
解脱。非眞解脱已上彼三乘宗中。大小相望既
以如是。今圓宗意。三一對論。豈亦不爾。准思
可知。次云無心體極者。一乘明因果同體六
位皆齊故。受此教之菩薩頓解悟毘盧法界。
深修證普賢行海。故十信終心沒同果海。爲
是證境界不可説。故云無心體極五教章十玄義
相即門中。具
明此義。要
者可見
是則前信入大威徳法門之眞實菩
薩也。會解云。疏無心體極者。以契實故已上
准此。彼受權教人不契法界實體。故縱雖根
本智證如之位。故不可云無心體極也
抄。亦爲揀濫故會解云。以此十因亦探玄
中義。而此利今後。是清凉新加。恐人疑濫干
順機盛中。故此辨異也已上但探玄與今疏所
引前後少異。可知
抄。上文明約行分二決擇云。利今後中兼
行。順根盛中唯時故二因別 問。順根盛中。
盛者善根。豈非是行。故兜率偈云。見佛亦復
然。必縱衆善業○私云。具引前
疏等引之文
何故抄云。已是
異前。但約時故。今謂。通云盛者善根未聞經
時已有。不是所論。利今後中起行聞經已後
方有。一見聞爲堅種。二起行成證入。今據聞
經後行不通根盛。唯利今後已上
抄。三起行益○五速證益決擇云。問。起行
益速證益與造修益頓證益何別益。前二自
利。後二利他。故各別也。又起行益顯依此法。
少作功力疾得菩提。造修益揀依餘法。縱經
多劫不能眞修。速證益約時不淹留。頓得益
據法非漸次已上今抄釋云。自利利他等而爲
其次。故如是釋歟。但見下釋。頓得速證兩益
中。並同引善財一生圓諸位。以證之何前攝
自利。後却攝利他乎。又法界品頓證法界等。
悉爲頓得益。豈利他乎。又造修起行分配二
利。並不可然歟 問。若爾如何可得意乎
答。抄云此依從淺至深等。准此釋者。後初至
五是淺深次第也。六七是自利利他次第也。
謂地獄子自得第一重益竟。次轉利益他。故
然鈔云等者。取餘次第也。謂八九是修證次
第。以法界品初菩薩頓證名頓得故。次前九
種多約修生。第十正論本有。是修生本有次
第也
疏。一聞法爾問。今十種益並聞者。爲聞佛
説圓經。爲聞今疏所立之十因 答。聞疏所
立也。且如初法爾者。聞疏釋十身具足佛無
始法爾常説遍説。即解知風過樹頭即常恒
説法。覺悟虫鳴叢裏是不退法輪。非情之無
淺。畜類之無悟。是所成衆生之義邊也。若約
能成佛果之功。則本是毘盧正覺之體故。動
身發語無非佛境界。如是信解之輩。往位有
淺深。智有明味。而觸目對境無非十身毘盧。
無非常恒説法。見之聞之。豈不成見聞益乎。
例如三聖圓融觀云。若與此觀相應。則觸目
對境常見三聖及十方諸佛。一即一切故。心
境無二故已上晋經性起品云。知見一切音聲。
皆是一聲。如來以此而轉法輪已上又云。一切
衆生諸語言法。皆爲法輪音聲所攝。何以故。
一切音聲不離法輪音聲故已上准思可知
問。佛地論明如來三業他中。佛以他有情身
口二業而作佛事。是名他身相應他。爾者今
所引性起品文。正述此旨歟。如何 答。彼但
約業用之一邊。今則約法界自爾之徳相。故
不同也。五教章施設
異相
云。三業等○若以神通不
思議力容得暫現。非是彼法自性如是已上
問。上法爾中引不思議品云。諸佛於一身化
現不可説頭。一一頭化爾所舌。一一舌出爾所
音聲等。如一佛身念念中現不可説化身。一
一化身皆亦如是云云是則如來身通三身中。
應化身等神通作用也。今何混融情非情凡
聖等。以明觸目對境皆是十眞毘盧。常恒説
法之義哉 答 唐經五十出現品身業云。見此光
明。一時皆得如來境界。十頭・十眼・十耳・十鼻・
十舌・十身・十手・十足・十地・十智。皆悉清淨
已上並云十者。顯無盡也。其無盡者。混融情
非情。通攝凡聖。故知。頭全收法界。眼全收法
界。耳・鼻・舌・身等並爾也。若不爾者。何云十
哉。故同經五十二出現成
正覺
云。佛子如來應正等
覺。成正覺時得一切衆生量等身○一切法○
一切刹一切三世○一切佛○一切語言○眞
如○法界○虚空界○無礙界○一切願○一
切行○寂滅涅槃界量等身。佛子如所得身。
言語及心亦復如是。得如是等無量無數清
淨三輪已上探玄記十六云。謂得能同一切衆
生身之身也。等猶同也。又釋等猶遍也。即遍
以一切衆生而作自身故云也已上是即佛成
正覺時。得十三量等之三業。故依探玄作兩
釋中。第二釋意則以一切衆生一切法一切
刹。悉爲佛三業。明知。不思議品云於一化身
化現不可説頭等者。本自具足之徳。令機見
之。約此機見之邊故云化現等。是即業用門
之所説也。故圓經正云。一切具足妙境界。
隨其所應悉能現已上不可同三乘教。云無而
忽有是名化身。依之抄三下云。本自具足即
是徳相。令物見之。即爲業用已上准此等經
文。解釋應知。但於上法爾所引不思議品者。
抄。又出現品云上釋聞法爾之義意。自下
直引經文。明成見聞益之相也
抄。又云佛子我今告汝大疏九上云。第二
佛子我今告下。明不信益者。此明益深○謗
尚遠益況。深信耶。況解行耶。況證悟耶。弘持
之者。勉思此文已上
抄。上雖明見佛此通伏難也。謂有難云。今
見聞益者。應是見佛色身。聞花嚴經之得益
也。然今所引經文。雖説見佛身聞名號。而未
明聞經得益。故今通云雖唯明見佛。而其所
見佛是説花嚴之佛。故見佛之輩必亦聞經
也。又難云。何必其所見佛説花嚴哉。故今通
云佛必舌根甞法味故。謂演説自内所證法
界法門。是名舌嘗法味也。是則釋成上見佛
之輩。必可聞經之義也。自下引賢首等文。正
明聞經之得益也
疏。成滅障益問。抄引隨好品雙擧兜率天
子聞香得益之衆生者。並是今滅障益歟
答。爾也 問。抄釋轉利益中云。如上滅障益
即第二重等文准此。聞香得益之衆生爲令滅
障益如何 答。凡今滅障益也。專以兜率
天子爲本體。兼取聞香衆生亦類攝也。抄下
云所望處別等。彼會解記釋可見之。但於如
上滅障等釋者。彼釋轉利中爲簡濫也。謂聞
香之人正是轉利。而亦有滅障益。故獨擧之
釋成也。天子不爾。故不擧之
抄。即一斷一切斷問。今云一斷一切斷者。
局自身煩惱歟。爲當通一切衆生煩惱歟
答。通一切衆生歟 問。疏抄并經文全所不
見。如何 答。經文云以愚法界衆生數等三
業悔過云云准此可知歟。其故者。性起品云。
如來成菩提時。得一切衆生等身。得一切法
身等等文如
上引
探玄記釋如上引。准此。今云衆生
數等之等言。亦可有二釋。若依第二釋意。直
以一切衆生善三業悔過。豈非一切衆生煩
惱通令一斷一切斷哉
抄。天鼓教以等法界三業唐經四十八云。
諸天子汝等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以盡法界衆生數等身。以盡法界衆生數等
頭。以盡法界衆生數等舌。以盡法界衆生數
等善身業・善語業。善意業。悔深所有諸障過
已上此文尤至要也。學者留意矣。縱雖凡夫
愚薄麁心。而如是作意運心傚學。別十信終
心作得果更無疑乎
抄。其内具五百煩惱大疏八下云。八萬四
千古有二釋。一云。衆生煩惱根本有十。然一
惑力復各有十。即爲一百。計應分爲九品。但
上品重故開爲三品。中・下輕故各爲一品。合
爲五百。復於内外境起。謂自五塵爲内。以他
五塵爲外。一一各五百。即爲五十。別迷四諦。
則成二萬。并本一千。則有二萬一千。依三
毒等分。成八萬四千。經文自具已上第二釋略

疏。成稱性益問。何必聞示眞法而成稱性
益哉 答。探玄記十六性起
云。情見若破。法
界圓現一切衆生無不成佛 問。若爾。何故
諸佛更化衆生 答。教化衆生亦有淺深。今
有菩提身中現衆生成佛者。名究竟教化。不
同餘宗。故下結中。名如來無極大悲度脱衆
生也已上菩提身中。現衆生成佛。是直名究竟
教化。何以餘宗致難破耶爲言意云。若清涼意
大義是同。加潤色故。大疏九上出現
云。若諸
情頓破。則法界圓現無不已成○若爾。諸佛
何以更化衆生。不如是知所以須化。如是化
者。是究竟化。如是化者無不化時故下。結云
大悲相續救度衆生。隨門不同。種種有異。約
成佛門。一切成也。又此衆生乃是像上之摸。
令其者横。則自見亡佛亦見他成已上今云不
如是知所以須化云云探玄記不見此義歟
抄。故出現品云如來探玄十六・大疏九上
解釋。委細共述圓宗之玄義。要者可見。凡所
引文。初擧一成一切之宗法。後云所謂無性
者。明法性融通之因由也。然釋云。然一成一
切皆成。或約事事無礙説。或約事理無礙説。
事事無礙義有多門。且約即入。略伸顯示攝
衆生。即是佛身故説皆成而不壞事相。復名
一切。兩門相合説得一成一切皆成○攝衆
生身在佛身中。能攝有力既得成佛所攝無
力。豈不成佛耶。○事理無礙者。佛起始覺
證本覺時。了知衆生忘想本空唯是一覺寂。
而復照具徳圓常。故説皆成。故經云皆同一
性。所謂無性不壞事相。復名一切
抄。展轉成三重之益問。此釋立如何 答。
清凉科判隨好品明諸天得益之文。處處釋
不一准。且今釋意地獄天子自得十地意。即
以香與蓋供養於佛。展轉利益兩頭衆生方
成三重。謂地獄天子自爲第一。聞香爲第二。
釋蓋爲第三也。故會解記云。以聞香見蓋皆
轉益故。所以清涼科文但分爲二。初一重益。
即地獄天子得十地。二展轉益。此展轉益中
分爲二。一聞香益。二見蓋益。即今抄意也。
其實見蓋中自有兩重。轉得十地。今不取此。
故以見蓋對上聞香爲第三重也已上彼光觸
之益是見蓋之傳利也。以今且就地獄天子
親談轉利故不取彼。別立重數只屬第三重
見蓋中攝爲言若依抄一上。則除聞香以見蓋
爲第二。以見觸爲第三也
抄。所望處別會解云。是轉利益而有兩重。
一聞香○二見蓋益。今由望第一聞香滅八
萬障等。與兜率天子等法界三業悔過。同是
滅障益。故前攝入滅障益中。若望後見蓋。
得輪王十地之益。其聞香亦是轉益。今約望
前故爲滅障益也已上
抄。世尊本願力故兩記不同。若依決擇。云
世尊本願力故等者。酬宿因彰地位。爲教本
示眞法。説勝行順根盛。開因性顯果徳。法應
爾。如次配釋也。言神力是縁者。或是第三依
主。或是事十依。加者縁也已上若依會解。云
言世尊本願力故。全同第二因。爲欲下八句
對今疏文。不必全同。但皆是因故。次云因縁
易知。意謂。此中十句初句是縁。餘九皆因。故
云因縁易知有別別配此疏
九因此非抄意
已上大疏四上發心
云。
三如此下結通無盡是證佛也。結通非經家
也。先明説遍。後其説法下示所説同。文中三。
一説人同。二説儀同。謂神力本願故。三説意
同。爲欲下是此文大旨同前十住並顯。可知
已上


演義抄一下纂釋第五

  自下第二明説經縁
抄。答六中初二大疏一下云。若准佛地論。
科五事。一總顯已聞。二教起時分。三別顯教
主。四彰教起處。五顯所被機。今依智論開初
總顯已聞。作信・聞二種。爲六成就。一信。二
聞。三時。四主。五處。六衆已上今云六中者是
也。探玄第二云就初序分○有三。一初有四
字。信是證信。二一時下通二序。三從動地下
唯是發起已上今云初二唯屬等者是也。但今
不擧動地放光等唯發起之事。以非今所要
故。應知
抄。出現品云眞如會解云。總引三文證於
二義。初一證約法顯實。後二證約人顯實。言
法界品者下應是義引。即七十三經大願精
進力。救護一切衆生夜神所文也。善財問發
心久如。夜神答之。經正云。善男子菩薩智輪
遠離一切分別境界。不可以生死中長短染
淨廣狹多少如是却數分別顯示。何以故。菩
薩智輪本性清淨。離一切分別網。超一切障
礙山。隨所應化而普照故今抄引
文前却
譬如日輪無
有晝夜。但出時名晝。沒時名夜。菩薩智輪亦
復如是。無有分別亦無。三世但隨心。現教化
衆生。言其止住前劫後劫。然他宗以今成爲
近迹。昔成爲遠本。乃廣辨本迹。以本獨爲
勝。不知久近對輪皆皆是迹爾。然則今經佛
與菩薩。約人約法。皆以契實。即無古今。隨
機即有。然皆是迹。而花嚴中菩薩盡知此理。
若法花中彌勒與大衆皆疑。佛成道方四十
年。是菩薩執近迹。而不知此理。故佛以久成
以斷彼疑。是隨機對説即上經云。但隨心現教化
衆生。言其止住前劫後劫
久近雖殊。然皆是迹。故今並拂以顯實也。況
八十經中自云。或見釋迦成佛道已經不可
思議却耶。此談久成亦與彼同。然亦機見對
今爲言。故次云。或見今始爲菩薩十方利益
諸衆生。又況以科顯圓融耶已上問。今約人
法以顯實者。並是拂迹顯實之科意也。然下
依處中亦有此科。彼抄釋云。尚通頓實二教
爾者今經宗所説之本門。可非圓教不共
之言旨哉 答。爾也。五教章下時分
云。若依
終教説有二義。一定三僧祇。約一方化儀説
故。又此教中修實行。故成實報身。不約化説。
故法花經云。我實成佛以來無量無遍百千萬
億阿僧祇劫等文既取妙經所説久遠實成之
正覺。屬終教攝。今抄意以非古非今爲拂迹
顯實。即判云尚通頓實。明知。能今能久之迹
門。非古非今之本門。皆是終頓二教之分齊。
全非圓經之言旨。縱雖今經盛説此等義門。
而是同教分齊也。若依別教正意。則以念劫
圓融爲不共之玄旨也。抄七上成就
云。若離圓
融。非圓教法已上故知。若但論五百塵點之久
遠。則是行布故非圓教法。即今疏先就拂迹
顯實釋義引文竟。次下云況無涯之説念劫
圓融者。是此意也。一義云。拂迹顯實者。其所
顯之實通含二義。若約本有性得之固性菩
提。則是眞如本覺。故云尚通頓實。若約修顯
事成之果性菩提。則偏局圓教。如彼出現品
所説之性起菩提。如常應知。爾者今疏所引
下經偈云。諸佛得菩提等文例准思之。何況上
十因中。第八示眞法者。以二種無礙爲眞實
法。明知。今云顯者。文顯雖約頓實。而意亦可
含情見。若破法界圓現之實義也
疏初唯一念問。此云唯一念者。爲最初成
道之初一念。爲第二七日説法最初之初一
念 答。可有二意歟 問。若云成道云初一
念者。今十重中第二云盡七日。定是盡第二
七日也。然云盡者。對第一唯取初一念。以盡
二念已去乃至七日内之意也。故知。今云唯
一念者。應是第二七日説法最初之一念也。
以今既唯取一念殘餘念餘日。故次云盡七
日。文相隣次尤明鏡者歟。何況此十重者。全
寫旨歸。豈宗家意許初成説法義乎。若云第
二七日初一念者。疏一下云。三約實圓融釋。
皆在初成一念之中。一言頓演七處九會無
盡之文已上抄五上云。疏三約實圓融者。即藏
和尚意已上既云初成一念。又云即藏和尚意。
若不指旨歸初唯一念文者。是何文乎。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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