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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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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七 哀歎品第三
卷之第二
  釋四倒義 釋三倒義
    合琉璃珠譬 合新舊醫譬
哀歎品之第二
爾時世尊讃諸比丘善哉善哉汝等善能脩無
我想 案。道生曰。將奪先與也。智秀曰。此下
第四段爲説勝脩。奪其所執也。有四章。第一
將奪先定其所執也。第二比丘乃更説諸譬。
自是而非他。第三佛迴譬有在。使比丘成失。
第四爲説勝脩。先許説而未説。先作兩翻。明
其所脩無實義。後正明脩也。此即第一章
時諸比丘即白佛言我等善脩如是諸想 
案。道生曰。既蒙善哉。乃逞餘脩。以自多也。
僧亮曰。既蒙稱美。乃更説餘想也。不名爲聖
者。自慶之言也。智秀曰。第二章也
爾時佛告諸比丘言但知文字未達其義 
案。道生曰。醉人之譬。以不更脩爲惑也。徒知
昔説無我之名。未達更脩之乖義。醉有所歸
也。僧亮曰。汝以醉爲不醉。知醉之名。未達醉
不醉義也。僧宗曰。此下奪因也。有四章。第一
迴醉譬。置比丘上。第二廣列八倒。以示大衆。
免八倒者。可名爲脩。如其不免。云何名脩耶。
第三結八倒。與比丘言。非但有輕倒。亦有重
倒也。第四爲説勝三脩法。代其所執也。未達
義者。佛果是常。金剛以還是無常。而汝一向
請。脩常樂爲醉。脩苦空爲不醉義耶。若知
於佛果計苦空。生死計常樂。是惑者。此乃眞
識醉耳。寶亮曰。此下第二勸也。有四章明義。
第一自此訖醫説三脩。先轉醉譬。與比丘也。
第二從説三脩。訖人不知正脩諸法。擧八倒
明兩非也。第三從汝諸比丘於苦法中。訖而
不知義。擧四倒釋是非也。第四明兩是也。生
死作苦無常亦是。佛上作常樂亦是也。智秀
曰。此下第三章
何等爲義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 
案。僧亮曰。何等以醉爲不醉義耶僧宗曰。義
釋在下也。如彼醉人者。即迴醉譬。與比丘也。
謂醉人所見。其實不轉。而生轉想。佛果實常。
而計無常。此即大醉。而自不知。故云不達義

我者即是佛義憍慢貢高流轉生死 案。
僧亮曰。知見自在。是佛義也。身無慮解。故以
不遷。爲法身義。内滅苦是樂。謂涅槃義也。身
智涅槃。皆無非法。是淨義也。法瑤曰。比丘自
説凡夫想倒。今明凡夫我想。乃更爲得無我
想觀。更爲失也。醉人之譬。翻然在己也。僧宗
曰。更分明顯前所以是倒也。我以自在爲義。
佛以覺了爲義。由覺萬法。所以自在。應云佛
是我義。辭倒也。下句例爾。不以無爲爲常義
者。含三無爲。故不取也。今擧法身。貴在有體」
汝等若言我亦脩集我今當説勝三脩法 
案。道生曰。更脩既非。前脩示非。故今始得
非之。云其脩非也。亦以脩無實義也。僧亮曰。
謂知字知義。爲勝脩也。法瑤曰。佛今始判昔
解爲非。故無有實義。今解爲是説勝三脩也。
僧宗曰。下先結八倒與比丘。然後説勝脩也。
智秀曰。此下第四章
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人不知正脩諸法 
案。道生曰。具倒非脩。理固然矣。而以此人。
尤諸比丘也。僧亮曰。先説耶脩。以耶顯正。相
對爲四也。法瑤曰。釋無實義也。夫解則無偏。
惑亦倶斷。諸比丘以樂爲苦。亦以苦爲樂。非
但不識樂。亦復不了苦空。是等四倒。常無常
各有四也。僧宗曰。一往分八倒者。四在具縛
凡夫。四在小乘人也。大通爲語。凡聖皆具八
也。既不辨眞。理不識僞。然推實爲論。此中言
對聖人。而旨在凡夫。何者。入聖位以上。不假
言教。自然信常。經有誠文。上來抑揚。蓋爲未
達者耳。寶亮曰。八倒者。大判有四重。第一明
亦得一人具八。一人具四。若談始終成就。則
一人具八。論其現起爲言。但有四也。或之
體用。性是癡迷。莫問起與不起。悉成就也。第
二論其起用。謂若起前四者。則無後四。互相
倚伏。故言一人但四也。第三辨倶伏。若信首
五根立者。則八倒永伏也。是知後四起時。乃
信首五根之前。隣四念處。假名法空。未成就
作無常觀時。在觀心中。起此惑也。論此惑容
有可得渉思惟之細不耶時。無明住地惑。爲
其正體也。何者。見諦惑已伏。復不得起。思惟
惑雖非平等。然是虚心事惑不起。故知是無
明住地惑也。第四論斷道。得正觀無偏時。必
先除麁。而後除細。不得如相似解倶伏時也。
何者。伏必約理傍情。情背者盡伏。莫問麁細
也。眞觀斷時。是數法相違。故以淺治麁也
汝諸比丘於苦法中於不淨中而生淨想 
案。道生曰。對起而言。於無我爲我者。亦是以
無我爲我。豈謂眞脩耶。僧亮曰。已説倒相。今
結與比丘也。已免今明其未達也。若識我
相。乃得分明識無我也。寶亮曰。將釋是非故。
先擧倒體
世間亦有常樂我淨世間法者有字無義 
案。道生曰。始欲明勝三脩。先説世間本無我
實。例見之我。有字無義也
出世間者有字有義 案。道生曰。翻八倒故。
名出世間也。下結云。以不倒故。知字知義也。
僧亮曰。比丘既不免有倒。則因世間四倒。謂
知名而不知義也。法瑤曰。此下始釋勝修義。
先擧世間常樂等倒。以顯出世間常不倒者。
勝修義也。有字義者。釋所以爲修也。僧宗曰。
佛指比丘爾所計也。出生間亦有者。謂有
字有義。所以爲勝修也。寶亮曰。下將有釋。先
開二門。一謂有字無義。二謂有字有義也
何以故世間之法有四顛倒故不知義 案。
僧宗曰。擇有字無義也。有四倒者。有四則具

所以者何有想顛倒世間知字而不知義 
案。僧宗曰。向擧苦空四倒。與常樂四倒作本。
今復擧三*例釋。前四倒所由耳。想倒者。想
以取假爲義。謬執不得法實。憶想推求。由此
起倒也。心倒者。第六意識。能縁於理。先由心
縁。而後起倒也。見倒者。見能審法。由審成
倒。藉此則生於四。而對則八也寶亮曰。心識
一往。捉境謬解。取法不得。名之爲倒。後以想
心。重來分別。逐心謬解。名曰想倒。見是行陰
之心。以想分別。有違不違二義。轉重執見。謂
言佛是無常。名爲見倒也。不説受倒者。受之
與想。一類相似。據其中品。所以不明也。見是
三家之後。重行陰故説
何等爲義無我者即生死我者即如來 案。
道生曰。生死不得自在。故曰無我
無常者聲聞覺常者如來法身 案。道生曰。
二乘不見常。故無常也
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 案。道生曰。
反正見故。不得出苦
不淨者即有爲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
 案。道生曰。夫横起者。皆有爲也
是名不顛倒以不倒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
 案。僧亮曰。正説勝三修也。法瑤曰。既明二
種四倒。不知其義。次明二種四不倒。知其義
者。即文自顯。不復記也
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而見放捨欲入涅槃
 案。道生曰。既已斥其解非。便應教其修
是。故復得請之
如來若見顧念教勅同共正住修於梵行
 案。道生曰。若佛涅槃。無復教者。雖修梵
行。終不能得離此毒身
我等亦當隨佛世尊入於涅槃
案。道生曰。言佛若住世教我者。乃當得隨佛
入此涅槃也。僧亮曰。上歎昔三修。取定於如
來。如來已判。比丘雖悟昔修是倒。未得後修
爲用。請求教導。頂受修習也隨佛涅槃者。修
既是倒。云何與此毒身同止佛若現滅。隨佛
而去也僧宗曰。上請不住。退保昔教。既蒙開
釋。始知未達。敬服前言。我既有倒。應須除
滅。如其不住。欲隨佛取滅。尋取滅之意。如似
猶協前教。雖不要住。意在未捨。所以不敢公
言。執教者。既蒙開釋。愧在未達耳。寶亮曰。
此下第三請始也。就此中亦有三意。第一直
領解。第二請佛住教我勝三修。第三佛若不
受我請。今當逐佛入涅槃者。以死要佛也智
秀曰。開説勝修悟解情薄。今更請佛住重爲
已説。云隨佛入涅槃者。不謂別有涅槃可入。
由佛昔云得涅槃時。必應捨身故。用理切之
辭。以爲請也
爾時佛告諸比丘汝等不應亦以付囑摩訶
迦葉 案。道生曰。所以付囑聲聞者。明要須
兼解。然後得道也迦葉在佛前出家。以十方
佛爲師。佛既成道。爲佛弟子。苦行第一。深解
成就。必可以軌誨後學。故付囑也。僧亮曰。答
請教之言也。教汝遺法。今留在後也。僧宗曰。
向以辭倒請住。今明付囑有人。何患倒之不
除也。寶亮曰。第三勸也。就此中有三意先一
非其第一請意。云但修勝修。隨滅何益耶。第
二出所依止人。迦葉既爲依止處者。如佛在
世無異。何患欲修勝修。而無地耶。有人解云。
此迦葉即是三十四問者也。謂不應然。正是
聲聞中上座者耳。故六卷云。以聲聞乘故。不
能流通。非都不能也。是佛大弟子。于時不來
故。知先是體常之人
汝等當知先所修集無常苦想非是眞實 
案僧亮曰。一切經藏。皆付迦葉比丘。得知前
非後是也法瑤曰。將欲設譬。使其分明知昔
解必非。勸學今之所説。故先誡勅之
譬如春時 案。僧亮曰。春者農之始也。無常
之教。乃學之始也。法瑤曰。卉物開秀悦情之
時。以譬聽者機發之時也。時而聞法。莫不開
悦也。僧宗曰。譬有三意。初明過去佛邊得解
譬也。次明失解譬。後明更感今佛聞常發解
譬也。衆生有善。値過去佛。感應相交。善萌開
發。喩彼和適之時也。智秀曰。譬旨有二。前從
始訖乃知非眞。顯學人本有極修當果之解。
爲佛偏教所益。尋之不能得也。後從是時寶
球。訖譬明今日教。顯極修之旨。現昔偏教之
下求者。終能於中得也。開此二意。以誡學人
愼彼前失。慕斯後得也。前譬中有兩意。初訖
沒深水中。正顯極修之珠。沒於偏教之水也。
春至則卉木斯萌。譬感興而教發。善心榮秀」
有諸人等 案。僧亮曰。陳如五人。應聞者也。
僧宗曰。應是住前凡夫人。寶亮曰。通譬三乘
人也
在大池浴 案。僧亮曰。禀承經教。洗除邪惑。
譬大池浴也。僧宗曰。三世佛法通譬也。池
中有水。水從池出。請佛法之中。有理有教。理
教從佛法出也。寶亮曰。釋迦出世。從鹿園至
雙樹。通譬池也
乘船遊戲 案。僧亮曰。依經求理。始用聞思。
既入理不深。若船之浮水上者也。何者。衆生
本有四倒之計。謂一切法常。佛欲斷之。説一
功無常。旨在三界。濫及法身。執教失旨。浮淺
之義。無有實功。譬之戲也。敬遺記僧宗曰。遊
戲者。感聞常教。非不微解。有悦情之謂。法蓮
記僧宗曰。萬善爲船。甘樂爲戲也
失琉璃寶 案一本云殊。僧亮曰。經旨不
偏。理圓可貴。喩之寶。亦曰珠也。偏取乖中。
以譬失也。法瑤曰。言之旨爲珠也。不達所詮
爲失也。僧宗曰。外譬因戲失珠。内合以解所
未深。情馳五欲。亡失本解。如失珠也。若論失
者。昔計常乖解。已有失義。而以今聞無常之
教。方稱失者。以昔常名是同失義。不顯無常
之教。生無常解。遏於常見。失義始彰也。寶亮
曰。中道之解。應得不得。名之爲失也
沒深水中 案。道生曰。常與無常。理本不偏。
言兼可珍。而必是應獲。由二乘漫修。乖之爲
失也。乖則永隱。謂沒深也。僧亮曰。爲權教所
&T057006;。譬深水中也。法瑤曰。常以無常。理必相
對。而昔無常之説。未灼然有在。則濫乎佛常。
是則常理隱於無常之教。爲珠沒水也。理必
雙悟。不應有偏。無常之水。非深如何。僧宗
曰。隱覆圓解之珠。學人無有能見之者。曰深。
無常之教。印一切法。就言下而求常解。無有
可得之理。曰沒也。寶亮曰。中道之理。隱在今
日涅槃教下。故言沒水。非據東西。水爲譬

是時諸人悉共入水求覓是寶 案。僧亮
曰。修慧也。求理轉深。欲以除惑。譬之入水求
寶也。法瑤曰。思慧也。尋教轉深。入水義也。
失旨宜求。理推應爾。不言其意也。僧宗曰。向
以理中有失。今亦理中有求。何者。常解是理
中之勝行。人豈容無求勝之意耶。寶亮曰。從
聞得思。義言入也
競捉瓦石草木沙礫各各自謂得琉璃珠
案。僧亮曰。以無常等智。謂之三果也。寶亮
曰。依昔經得聞思二慧之解。謂爲眞理也
歡喜持出乃知非眞 案。僧亮曰。羅漢出三
界。自知非究竟也。法瑤曰。本謂無常之理。是
眞言極旨。今聞常説。始知有在。畫然有判。不
復執在無常教中。是爲持出。乃知非眞也。僧
宗曰。歡喜者。屬上向也。於偏教生解。謂爲眞
理。如唱得珠。保悦在心。義稱歡喜也。持出乃
知非眞者。常教既宣。開釋二塗。則不復爲無
常所迷。知先所得。未爲理極也。寶亮曰。乘無
常之解。來登燸頂。信根成就。決定信佛是常。
于時倒望昔教。方知虚説。如持寶出水。知非
眞也。智秀曰。得修修慧離教。譬持出。出觀
縁滅。知未來之生。未即都盡。譬乃知非眞也。
道慧所撰。曰歡喜。持者。昔謂是理。保之爲持
也。出乃知非眞者。説涅槃時也。既入今常教。
於昔無常之教爲出
是時寶珠猶在水中 案。道生曰。於不得者
爲故。在水中也。僧亮曰。自知生死未盡。不知
佛果常。故爲昔言所&T057006;也。法瑤曰。詮本表旨。
使人得之。於人未得。爲在詮水之中也。僧宗
曰。常教既興。知昔所行。未爲理極。而思修之
信珠。未即爲心用。猶在理教之下也寶亮曰。
得知昔來經教。盡是常解之詮。但衆生惑重。
不得正説也
以珠力故水皆澄  清案。道生曰。言旨既現。
不復渾跡。珠之力也。僧亮曰。理不可掩。名教
自分伊字之譬是也。故曰澄清。僧宗曰。珠
譬解珠。是映澈之物。水爲之清。思修勝慧。是
理照之知。探教不渾也。寶亮曰。既有常信。決
知偏教理非是實。理雖非實。未曾相亂。但資
向常之解。故言澄清也。智秀曰。縁有此旨。所
以能感今日所説。顯奠昔教亦是詮極。豈非
珠力水澄清耶。道慧所撰曰。惑情亂教。喩之
水濁。若果無常。則其迷可久。理非偏教。故妄
情可息。息則名教顯然。喩之水清
於是大衆乃見寶珠故在水下 案。僧亮曰。
信佛是常。而請不肯住。以不自在。執昔説以
致疑。乃取判於佛。此譬之旨也。法瑤曰。常理
既顯。方知昔旨。旨在於常。譬故在水下也。僧
宗曰。唯有聞慧。未能入理。如未入水。未修勝
慧。不名得珠。非不聞慧。義稱遙見耳。寶亮
曰。既得信解。悉知常旨。遍在昔日教之下
猶如仰觀虚空月形 案。僧亮曰。佛説勝修
圓教可仰。以譬空中之月也。僧宗曰。思修之
心。中道不偏
是時衆中有一智人以方便力安徐入水即便
得珠 案。道生曰。如説修行。譬之安徐入水
也。要在修習我常四法。而實不廢方便之義
也。修常然後乃解無常。其理始是得來在我。
故曰智也。僧亮曰。捨昔修今之譬也。法瑤曰。
智人謂菩薩也。修習不濫。無常爾乃得常。以
譬入水得珠也。修習得所。不渾濁故。爲安徐
也。敬遺記僧宗曰。迷多悟寡。可貴可重。故言
一人也。以善方便。縱容理味。則教不渾亂。勝
修之慧。在我故也。如以安徐入水。水不亂故。
所以得珠也。敬遺記僧宗曰。一人譬菩薩也。
不執斷常。縱容取中。譬之安徐也。道慧所撰
曰。謂攝心在理。曰安徐也
汝等比丘不應如是所謂我想常樂淨想 
案。僧亮曰。此略合譬重勸之也
爾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得入涅槃是義云
何 案。道生曰。若昔説無我。實亦表於我者。
言教何以專説無我。得離於我。而不説我。今
方説耶。僧亮曰。若今修是正。昔日遍説。其義
云何耶。法瑤曰。若有我爲眞。無我非實者。昔
日何故不説。幸使我等無謬取之倒。此之二
説。如以鉾楯。其趣云何。僧宗曰。此奪果門。
第四段也。第一奪果。第二奪因。第三寄寶珠
譬。成其所修虚而不實。此第四釋會二教。不
相乖負也。寶亮曰。此第七段會通兩教。自哀
歎品來。比丘三請。世尊三勸。而衆人唯懷一
疑。故知。從卷首至此。未是正説。通爲勸問明
矣。此疑由是第三勸中生也。若其理皎然。昔
日何以不先説耶
佛告諸比丘善哉善哉諮問是義爲自斷疑
 案。僧亮曰。善問得時。能推本定今。以自
斷疑也。法瑤曰。下引客舊醫譬。明古今之説。
其旨不殊也。昔歎無我。唯在三界。除三界我
耳。不毀佛我也。但彼不解言之旨故。濫佛亦
謂無我。今毀濫脩無我。非毀生死無我。歎毀
雖異。其旨實同。非鉾楯也。僧宗曰。能以二教
爲徴。疑心所以斷也。今釋二教。則無執昔之
迷。權實苟分。疑累斷也。明駿案。此下一品之
中。第五段會通也所言會通者。明昔所以不
説常。今日所以説耳。非謂以昔無常偏教。會
今圓教也。是以下譬中云。此乳藥者。服與不
服。皆是醫教。不云醎苦辛酢等味。即乳藥也。
故知。所言會通者。蓋説與不説之意也
譬如國王闇鈍少智 案。道生曰。夫受化者。
必有解分。垢重者。攝輕故爲王也。垢重故智
少也
有一醫師性復頑嚚 案。道生曰。雖復垢重。
而斷善猶輕。今取其中。以愚相訓。必有師焉」
而王不別厚賜俸祿 案。道生曰。耶訓會情。
宗莫易也
療治衆病純以乳藥是醫知乳好醜善惡 
案。僧亮乳藥者。説六諦二十五諦。皆我見爲
教。以扶物情。故譬之以乳也。病起根源者。若
起於法身者。應以我爲藥。若起生死。此則非
藥。此明不識病源也。復不善解者。不知眞我
法也。僧宗曰。譬有五別。第一明佛未出時。外
道化世。第二明始應生王宮。第三明共入見
王。稍欲受化。第四明應見成佛。權説偏教。第
五明開實顯常也。國者。總譬一佛之所化也。
以前悟者。譬王也。醫者。譬外道也。風起卒
暴。譬瞋也。冷性凝結。譬癡也。熱性煩濁。譬
愛也。此明不識病也純服乳者。明不識藥也。
慧朗所述曰。此譬有兩意初從首。訖療治衆
病。無不得差。謂之古譬。蓋是今日座席之前
譬也。後從其後不久以下。謂之今譬。正爲即
時爲喩也。前明以有執常之病。所以不得爲
説。後明常病既消。還以無常爲患。故爲常也」
復有明醫曉八種術善療衆病知諸方藥從遠
方來 案。僧亮曰。此第二譬也。縁悟時至。菩
薩出世。能治生死譬。醫八術者。譬除八倒。法
身於人爲遠。義言遠方來也。法瑤曰。八術謂
慈心等四對。三毒及等分也。善療衆病者。知
衆生根根也。知諸方藥者。善解法相也。法
身懸絶。譬遠方來也
是時舊醫不知諮受反生貢高輕慢之心 
案。僧亮曰。見處王宮。受五欲樂。衆生不識。
起凡夫想也。于時外道自稱云。是一切智人。
蔑瞿曇也
彼時明醫即便依附唯願爲我宣暢解説 
案。僧亮曰。將欲去之。必先受之。所以禀彼四
禪四空行等法也。法瑤曰。詣彼師門。或諮受
常倒也僧宗曰維摩經云以無心意無受行。
而悉摧伏諸外道。斯蓋四攝之中。同事攝也」
舊醫答言卿今若能隨我所能當給走使 
案。道生曰。成佛凡四十八年也。一日屈節。則
終身成師也。僧亮曰。要終身爲弟子。法瑤曰。
從得道夜。至涅槃夜。其間凡四十八年。爾時
六師。一不降化。與佛角辨抗行。師徒之義未
絶。曲意伺機。喩之給使。又釋四十八年者。謂
四禪八禪也
是時舊醫即將客醫共入見王 案。僧亮曰。
菩薩以受化爲國也。示禀其術。知其非道。使
師及弟子。擧世知非。於悟分轉近。有入國見
王之義。以爲喩也。法瑤曰。耶師所訓者。亦可
以法而化。爲共見也。僧宗曰。此第三譬也。未
成佛之前。漸欲背耶。而未全正。兩邊同信。義
言共入也。慧朗曰。于時有五百賈客得度。未
度之前。若遇外道。便受耶法。値佛則度。二機
不定。故云共入也
是時客醫即爲王説種種醫方及餘伎藝 
案。道生曰。五戒十善。亦是醫方。實以捨下。
而似生上爲伎藝也
大王當知應善分別此法如是可以療病 
案。道生曰。以定除亂。謂之治國。以慧去結。
謂之療病也
爾時國王聞是語已然後倍復恭敬客醫 
案。僧亮曰。此第三譬也。使人知耶。後乃顯
正。洗浴受摩。取草詣樹。即入禪定。降魔成
佛。于時靜身得定。以譬治國。慧能斷結。譬治
病也。法瑤曰。上來並是成佛之前事。此以下
譬成佛後事也。神通等爲伎術。三歸五戒爲
方藥也。戒以禁非。定以靜亂。爲治國也。僧宗
曰。説生死過患令背。爲醫方也。令修戒定。爲
伎術也。以五戒十善。生淨土故。即是治國也。
以不淨止貪。慈悲止瞋。因縁止癡。即是療病
也。佛道既成。耶心殄息。喩如驅出
是時客醫作是念言實愛念者當求一願 
案。僧亮曰。此第四譬也。今正是時者。五人應
悟之時也。有愛念者。感理冥會。令無差也。當
求一願者。惑從相起。觀空則滅。空理無二。故
云一也。法瑤曰。佛唯化是願。但化遂由乎衆
生。義言求也。曇濟曰。一願者。譬一空門也。
僧宗曰。第四譬也。是説四諦。除耶我之時至
也。一願者。世尊所應説者。常與無常。大之與
小。今日未得雙説。故言一也。于時正在三七
日思惟。知衆生有從化之理。願得遂也
王即答言從此右臂及餘身分隨意所求一切
相與 案。僧亮曰。身雖多分。而性空無二。無
二則無非我所惜也。僧宗曰。方便智易用。如
右臂也。終聞常教。皆有受義。故言一切相與
也。慧朗曰。右臂者。取一邊之義。譬偏教也
彼客醫言王雖許我一切身分然我不敢多有
所求 案。僧亮曰。無則無多非所求也。僧宗
曰。雖知終當圓説。即時唯可偏教。故云不敢
多有求也
今所求者願王宣令是藥毒害多傷損故 
案。僧亮曰。我見是衆惑之本。譬所損之處多
也。僧宗曰。展轉相聞。譬之宣令也
若故服者當斬其首常處安樂故求是願 
案。僧亮曰。若起身見。則斷慧也。身見斷故。
無復凡夫横理之惑
時王答言汝之所求若爲藥者當斬其首 
案。道生曰。已受五戒十善之化。此欲爲
無常教也。僧亮曰。五人觀空得道。一切衆生。
皆知身内無我。宣令一國之義也。信正背耶。
理不爲難嚮。然從命爲。蓋不足言也。夫萬善
以信根爲首。若以倒見爲藥。則無信根。爲斷
首之義也
爾時客醫和合衆藥以療衆病無不得差 
案。道生曰。譬無常等五門觀也。僧亮曰。更思
治門。斷思惟結也。法瑤曰。辛苦等味。譬無常
等觀也。前云醫方伎藝。談化之始也。此言辛
苦。叙教之終也。一段事畢。故言無不得差也」
其後不久王復得病即命是醫我今病困當云
何治 案。道生曰。執無常教。該於常也。僧亮
曰。第五譬也。耶我已滅。不識眞我。謂一切法
無自在者。謗佛法身。始覺病起也。當云何治
者。斷惑次第。機來扣佛。致辭如此也。曇濟
曰。應聞常教。故以無常解爲病也。寶亮曰。此
下第四譬也。知涅槃機發。所以言病。衆生已
聞四時教説。心神漸開。推理而言。佛不應無
常。而生斷滅之見。喩之若病也。智秀曰。得無
常解。即謬倒佛上。以其常患亦消。即有無常
病起。故言不久也
醫占王病應用乳藥王今患熱正應服乳 
案。道生曰。應説常也。僧亮曰。既以無我爲
倒。應以八自在爲治。故云應服乳也。是大妄
語者。無我者。旨在生死。而云一切。是則妄語
也。顛倒煩惱。能燒衆生。取譬患熱也。法瑤
曰。本以無常之火。焚燒生死。而以濫執佛地。
病之甚者。故云患熱也。僧宗曰。無常倒心。虚
而不實。以謬起故。應云虚熱。眞常之解。清涼
眞實。故云應服乳也
時王語醫汝今狂耶爲熱病乎而言服乳能除
此病 案。法瑤曰。執無常教。以爲理極。此譬
未信説常之時也。寶亮曰。譬哀歎品三勸三

汝先言毒今云何服欲欺我耶 案。道生曰。
執昔教難今教也
先醫所讃汝言是毒我本舊醫定爲勝汝 
案。僧亮曰。謂前醫先覺。故云勝也
是時客醫復語王言如彼虫道偶成字耳 
案。道生曰。本不在字。則非字矣。耶説不在
常。非常説也。僧亮曰。虫不識字。雖字非字。
智者豈有識字之怪耶。不別諸病。悉用乳藥
者。病起於麻麥之我。不可用我而爲治。若起
八自在之上者。可得用我治彼不識也。僧宗
曰。上三脩中。廣明八倒。但有其名。未得其
實。何異虫跡耶
是先舊醫不解乳藥亦是毒害亦是甘露 
案。道生曰。投非其病。則成毒害也。僧亮曰。
用得其所。投中其病。是爲甘露。不則爲毒
云何是藥復名甘露若是乳牛不食酒糟滑草
&T065025;案。道生曰。耶設於常。中實已變。外以
如本。而能惑於人。爲酒糟也。既生常惑。無常
尋起。爲滑草也。所説無實。爲麥&T065025;也。僧亮
曰。乳功在乎善養。解我亦由乎説者。無以惑
心説我。行則成倒也。酒糟滑草者。釋口易下。
入腹爲患。我見則附情易。安則爲病也。我見
有名無實。喩如麥&T065025;空無實也。法瑤曰。牛者
譬佛菩薩也。既以乳譬常教。今以乳從牛出。
是則常教。由佛菩薩説也。糟無眞味。人之所
惡。以況耶説樂淨之法。其實是苦實不淨也。
常倒者。謂湛然不易。而實無時暫停。喩滑草
也。麥&T065025;内空。以譬無我也。僧宗曰。酒糟者。
食則醉亂。懷相在心。則迷眞法也。滑草者。其
體性利。噉則傷中。譬之利使也。麥&T065025;無味。喩
浮澹之心。不得理味也。寶亮曰。酒糟麥&T065025;。本
是虚秏之物。以譬斷見。滑草乃一往悦情。喩
如著相説常見也
其犢調善 案。僧亮曰。受化弟子善能問難。
能使眞我之旨顯而不謬
放牧之處不在高原亦不下濕 案。道生曰。
讀誦諸經。已養法身。若專在去結。譬處高*源。
若從斯起惑。譬處下濕。僧亮曰。慢心高原。
染心如下濕。弘通之病。莫過此也。法瑤曰。執
我在三界。爲下濕。執無我濫佛地。爲高*原。
縱容中道離此患也
飮以清水不令馳走 案。道生曰。無相之説。
譬之清水也。僧亮曰。以定水自資。不行亂境
也。法瑤曰。飮以中道之水。不馳於二邊之散

不與特牛同共一群 案。僧亮曰。不與惡知
識。相親近也。僧宗曰。特牛譬外道也。特牛無
乳。外道無有眞常法也
飮食調適行住得所 案。道生曰。授法不偏。
爲中適也。僧亮曰。調譬諸道品。行住以譬合
時則説。不合則止也。法瑤曰。飮以解脱爲漿。
食以禪悦爲味。行則爲觀。住則爲止。止觀不
失其宜。爲中和之道。行住得所也
如是乳者能除諸病其餘一切皆名毒害 
案。僧宗曰。備上諸徳。乳必可服。菩薩善具通
法之徳。常名可信也
爾時大王聞是語已即便服之病得除愈 
案。僧宗曰。即今説也。衆中有先悟言下旨者。
如王也
尋時宣令一切國内從今已往當服乳藥 
案。法瑤曰。相勸信常。無執無常。以爲極也」
國人聞之皆生瞋恨皆懷瞋恨悉集王所 
案。道生曰。親承音旨。猶懷疑惑。何況傳聞者
耶。法瑤曰。其中猶有執無常者。復須轉教。方
起深信也
王言汝等不應於我皆服乳藥病悉除愈 
案。法瑤曰。督厲之辭也。常以無常。皆是佛
教。豈得信無常。而不信常耶
汝等比丘當知如來爲大醫王出現於世 
案。僧宗曰。此下合譬也。其文甚略。擧其綱紐
耳。此合第二佛出世譬也
降伏一切外道邪醫我爲醫王欲伏外道 
案。僧宗曰。合第三譬也
故唱是言無我無人爲知時故如是無我 
案。僧宗曰。合第四譬也
有因縁故亦説有我應當如是脩集是法 
案。僧宗曰。合第五譬
卷第七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八 長壽品
第四卷上
  合老少二人譬 多羅聚落迦葉問
長壽品第四
佛復告諸比丘汝於戒律我當解説令汝心
喜 案。道生曰。欲令問長壽因也。長壽本是
入生死。濟物之良津。以慈心爲本矣。慈之爲
濟。無制戒律。令不作諸惡。然使行善。以之極
也。既制戒律。有罪必治。即事如似無慈。謂無
慈者。非從疑於戒律。乃是厚詮壽本。不可不
問也。問於壽本。是菩薩事理。非聲聞所應妄
豫。故推之焉。僧亮曰。此中所説。或是比丘所
行。故偏勸云。汝於戒律。若有所疑。乃至莫
謂如來唯修諸法本性空寂者也。佛初開宗。
明施是壽因。純陀以護法爲因。廣宗中。以三
修爲因。雖説三因。未盡壽本。今先擧戒後擧
智。略擧始終。明一切萬行。皆是壽因。開其問
宗。故此先擧戒律也。敬遺記僧宗曰。前奪因
奪果。釋會二教宗致。略擧前來。擧境勸問。但
所擧之理。既爲深玄。二乘雖疑。思所不及。未
能發問。佛知其不能。所以重勸問者。令其高
推有在也。所以擧戒律令問者。戒是聲聞要
行。入道之初基也。又一義。聲聞不疑戒不趣
佛。但疑戒未必致常也。又一義假使能致常
果。未知此戒與昔之戒。云何爲別。既懷此疑。
疑則應問也。法蓮記僧宗曰。前品擧空不空
等慧境。以勸問。今擧戒律萬行之因。以勸問
也。若因不了者。果亦不究竟。而因有戒定慧
也。所以偏問戒律者。戒是聲聞所行。由律儀
戒資。以得定戒得道共戒也。慧朗述僧宗曰。
勸比丘問。凡三重也。前品止其哀歎。便勸
令問。因修至此。今此第二又勸也。將欲廣開
常旨。而戒是萬善之本。故擧戒以勸問也。寶
亮曰。此下第四段。催衆令問也。戒是聲聞之
本。所以擧戒而勸問也。智秀曰。上擧諸法以
爲勸。恐諸比丘。憚常理之深。不敢致問。今指
復擧戒。是常所行事。約就近情。以爲勸也。明
駿案。前因受供以開常宗。唯有純陀。利根一
聞即悟。設五翻諮難。以辨法身般若解脱。即
得重顯久是常田也。然而常旨幽微。應須廣
辨。以大衆悲深。頓忘諮決。頻仍哀請。爰生傍
論。是以放光催供。重顯義宗。復因純陀詳本
迹二旨。明食非實受。滅豈眞亡。而純陀去後。
時衆默然。於是動地駭情。復與問首。而哀戀
之至。了無諮啓。唯深陳哀苦。設譬仰譏。於是
世尊。因以二偈。抑其悲情。略擧法門。勸其令
問。所擧所勸。皆是果旨。觀彼衆心猶迷。憤發
乃説三徳涅槃。奪其所證。比丘遂乃更執昔
教。還復苦請。佛以勝修遣執。以醫譬會教也。
哀歎苦請。紛綸始息。是故略擧常住之因。戒
定智慧。勸令諮問。此第二勸也。所以先擧戒
者。夫十地以大悲爲首。五戒以不殺爲先。下
答長壽因云。大慈大悲。授不殺戒。長壽之因。
莫先於戒。是以先勸問也
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寂明了通達 
案。僧亮曰。説智因也。僧宗曰。言如來窮達性
本。得本則握末。必有洗疑之徳。故勸問也。寶
亮曰。昔明持戒得果。但獲斷滅空無爲耳。佛
今意云。我昔所言。斷滅空無爲者。乃是今日
常住家因。汝於此義。應疑可及機而問也。智
秀曰。擧佛徳也。道慧記曰。謂佛先已修行。
得至常處。汝今豈得不修戒等行耶。明駿 案。
萬行終以戒定智慧爲本。前句擧戒。此擧定
慧。本性空者。慧之境也。寂者定也。下文比
丘。即述此三旨。云不思議也
汝等比丘莫謂如來唯修諸法本性空寂 
案。僧亮曰。明萬行皆是因也。僧宗曰。空不異
昔。恐其疑止。乃更擧不空。發其問也
復告比丘若於戒律有所疑者今悉可問 
案。慧朗述僧宗曰。第三勸問也
時諸比丘即白佛言無有智慧能問如來 
案。僧亮曰。佛果深妙。我智微淺。不能發問
也。教誨者。即戒律也。明駿案。釋所以不堪問
也。即領上三旨。皆不思議故也。境界者。即擧
上性空也。諸定者。即擧上寂義也。教誨者。即
擧上戒律也
世尊譬如老人年百二十於諸戒律當何所
問 案。僧亮曰。如來勅問。必欲流通。而諸聲
聞。不住有三。一者以智淺。二以壽促。三無眷
屬。所以不能任持法也
佛告諸比丘汝等今者諸有疑網恣隨所問
 案。僧亮曰。比丘致辭。未有所推。欲令推諸
菩薩。故重勅也
爾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時諸聲聞默然而
住 案。寶亮曰。向自辭不堪。今擧所堪者也。
慧誕曰。前勸問意。欲令以譬自陳。後勸問意。
令推能菩薩。何以然。大士於此坐中。生下品
解。後乃更生中上品解。所以推也。年二十五
者。智力強利也。常解美滿。喩端政也。備修萬
善。喩多財也。藉過去微品常解。以生現解。喩
父母也。以現在中品解。能生未來上品解。喩
妻子也。品品各有種類。喩眷屬宗親也。通爲
一解故。言悉皆存在也。以如來譬智人。以常
理譬金寶。其下文曰。以念念滅故。譬病篤命
終也。感後勝解。爲命家屬也。以解存故理顯。
義言還得也
爾時佛讃諸比丘言令是妙法久住於世 
案。僧亮曰。羅漢心者。少欲知足也。以此二縁
者。聲聞不具上三事。菩薩具三事也。曇濟曰。
以此二縁者。一以聲聞無眷屬。二以菩薩多
眷屬也。僧宗曰。二因縁者。一謂善能問答。現
在有益。二以令久住。未來有益也。慧誕曰。二
縁者。一以能問。二以能説。明駿案。二縁者。
一者能令法寶久住。二者利安衆生也
爾時佛告一切大衆第二第三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壽命是果之極也。戒歸是因之始
也。擧因果以勸也。明駿案。前品勸問。空不空
等。偏擧果也。而此品初。又唱戒定智慧。偏擧
因也。今擧若戒若歸。因果雙稱也。戒即萬行
之本。歸即一體三寶也。此下入大衆問品。略
説之中。第二段也。即以問答。爲兩翻也。就問
中有兩量。一爲問之漸即長行也。二正問即
偈也。長行中有四翻。第一佛普命。第二迦葉
奉命。第三佛即許也。第四迦葉謙光也。此即
第一命問也
爾時衆中有一童子菩薩若佛聽者乃敢發
言 案。僧亮曰。迦葉自疑。雖在大衆之例。懼
非應命之人。故有諮也
佛告迦葉如來應供正遍知斷汝所疑令
汝歡喜 案。僧亮曰。擧佛三號。明無法不知。
有問皆能答也
爾時迦葉菩薩及因大衆善根威徳少發問
耳 明駿案。奉旨謙光之辭也
即於佛前説偈問曰 案。僧亮曰。此下第二
是問分也。凡有三十四問。有四段。第一略。第
二廣。第三勸信。第四問修行也。第一段中有
四問。初兩問果。第三問因。第四問經名字。及
流通經徳。經體已周。名究竟彼岸也。第二段
中。有十六問。從開微密。訖天意樹也。此中廣
説有四重。初一問廣果。次從得廣大已下。訖
四倒。有四問。廣流通及依人之義也。次有兩
問。問作善業。及難見性。以廣因也。次有九
問。從解滿字。訖天意樹。廣文字功徳也。上來
二十問。廣略再説竟也。第三段中。有十問勸
信也。所以勸信者。佛由因得。復言涅槃。而説
是常。若不更以事釋世所難信。故説十問。
以釋之也。第一問意。佛若從縁無性。不應獨
常。下答雖從縁得。然有惑則無常。無惑則常
也。第二第三擧果勸信。初擧外後擧内也。第
四第五説有大慈。如世父母。慈心所説。不欺
衆生。第六説涅槃。示現不實也。佛常已下四
問。證示現也。何者。佛不食而受食。不病而現
臥。故知不滅。而現滅也。次有二問。明現在知
常受樂。後世識有餘無餘。化功已訖。所以應
現也。第九證不病。第十明説病説滅。皆是密
教也。第四段中有四問。第一問依經修行。即
五行也。所以問行者。上説經功徳。能治四重
五逆。治必須行。行此五行。亦不治自差也。第
二釋所以差。以轉近爲差。乃擧五人。遠近爲
證也。第三請説行義也。第四問性明性有因
果。行有違從。識性則從即師子吼問也。不識
性即逆即迦葉問也。次兩偈説涅槃。因果&MT05781;
曠。問所不能盡。所以不問也。寶亮所判與此
同。不復煩載。曇濟曰。第一有四問。正明經體。
長壽因果。結經名字。第二開微密。至觀三寶。
有十六問。廣上果及經名字流通也。第三從
三乘若無性説微密。有十問勸信也。第四説
微妙諸行。有三問。問因經修行也。第五悉有
安樂性。一問辨依經行。行之次第也。第六今
欲問諸陰。一問擬以憍陳如答也 案。僧宗曰。
此經大要。以常果爲宗。前純陀因施明常。爲
義則略。迦葉今廣設所問。重申前旨。廣略二
問。何以取別多敝教以明常。今設問答。以取
悟。然問答大旨。論因説果。明境辨行。條緒雖
多。要不出此也。爲問之體。懸取答意。所以義
旨相苻。無越經致。就此問中。科節略有四別。
第一有十三問。明常住因果。次有十九問。歎
經功能。次有一問。明依生行。次有一問。明
所照之境。就此四中。各有廣略。開則有八。合
則成四。其中支別。故以四爲其緒耳 案。智
秀曰。勸旨已著。時宜問也。機在迦葉。故聞命
矣。爲問之辭。凡三十有四。以義而分。略爲三
斷。可者。經之旨歸。以極果爲宗。然果之所
由。非因不就。故諮啓之端。宜其先也。是故第
一從始。訖究竟倒彼岸。有五問。問因果結名
字也。典誥之體。略已擧矣。將欲化傳千載。利
益無已。然道不自弘。通之由人是故第二從
願佛開微密。訖太白與彗星。凡十問。問通經
之法。及能通之人也。雖復人法二理。顯然可
別。未辨弘之有益。無以奬鋭學人。是故第三
從云何未發心。訖最勝無上道。凡十九問。問
經之勢力也。若通而爲論。此之三義。亦足通
矣。今從事從義。致有別也。明駿案。判問大
體。世有六分三段。第一略。第二廣。第三勸信
也。略問中有八問。第一問長壽因。第二問長
壽果。第三問金剛身果。第四問金剛身因。此
四問略辨般若法身。第五問解脱。第六問經
力。第七問經名。所以約經名辨經力。以問解
脱者。有二義。一者此經以常住爲宗。而以無
累。爲名累故。所以無常常故。所以無累也。二
者明近遠解脱。皆是經力。近則能滅因中三
障。遠則能辨果地解脱。是以問言。云何於此
經。即是問名問力也。究竟到彼岸。即是問解
脱也。下名字品云。聞此經名。生四趣者。無有
是處。即是近力也。又云。菩薩住此。則能
示現。即是遠力也。擧七善以答經名也。降伏
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然後要於大般涅
槃。放捨身命。即是答究竟到彼岸也。又云。八
味具足。擧常恒等句。釋解脱體也。何者下文。
明解脱中。列此八句。一一廣釋。灼然可見矣。
第八問流通依。如六卷泥洹云。菩薩化衆生。
説法有幾種。而此中闕落若有者。於義實便。
若不取彼問者。就此語昧。亦有問流通義也。
名字品迦葉問云。當何名此經。云何奉持。其
旨顯矣。下以四相品答也。第二廣問。有十六
問。初以一問廣果地三徳。下文從四相品未
有餘無餘涅槃。訖解脱答此也。次有二問。廣
流通辨人辨法辨耶。辨正四依品。取正法正
人。以爲依也。耶正品去耶人耶法。以爲魔也。
次有四問。廣因四諦四倒。二問擧解惑以明
智。即廣縁因也。善業難見性。二問擧始終。以
明正因也。次有二問。廣經名字。即滿字之與
聖行也。次有七問。廣經力也。前未發心等四
問。廣因地滅三障力也。後船師等三問。廣辨
果地。萬惑斯亡。究竟解脱也。第三有十二問
勸信。同僧亮法師所釋也
云何得長壽 案。僧宗曰。此經首題。雖以解
脱標名。若語其圓體。則法身般若。是以創言
與問先以以般若爲首也。此雖一向而義兼
因果。意在於果。不得不問其因。雖有二意。通
爲一問也。長壽者。一期爲壽。期久爲長。常果
非期。寄言長耳。蓋談慧鑒無窮。即般若也。云
何得者。問其因也。寶亮曰。下答云脩四無量。
授不殺戒爲因。得常命法性體爲果也。智秀
曰。此問有兩。第一問云何得。第二問長壽果
相也
金剛不壞身 案。僧宗曰。向問般若。此問法
身。上明無盡。此明不壞。如世金剛。體不可
壞。能壞萬物。取譬法身。三相不能移。其神萬
化。莫能變其體也。寶亮曰。體相身命。實乃不
殊。就義而辨。不得無異。身當法體命語始終。
故分爲二問也。智秀曰。此第三問法身果也」
復以何因縁得大堅固力 案。僧宗曰。上句
已問果。此下句問因也。下文答以護法爲因
也。智秀曰。此第四問金剛身因也
云何於此經究竟到彼岸 案。僧宗曰。經之
大旨。因果既彰。仍結經名字也。下文言。此經
名爲大般涅槃。所以言究竟者。經之爲用有
文有理。文以詮理。理以稱文。文理相苻。義無
遺闕。是曰經究竟也。人於文理之中。修學成
聖。終期佛果。是曰人究竟也。依經流通。當備
何徳。前名字功徳品。既結經名字。始是成經。
而經須人弘。非徳不傳。四相品初。明流通之
利。自行兼人。終成大覺彼岸明矣。智秀曰。此
第五問經名字。兼受持之益
願佛開微密廣爲衆生説 案。僧宗曰。此下
有九問。廣門也。上略門中。明般若法身。今廣
門中。明解脱也。三徳既顯。伊字始圓也。開微
密者。廣説如來二種隱&T057006;。一謂言隱&T057006;。二謂
形隱&T057006;。以昔教未著爲微也。詮常爲密也。寶
亮曰。此下廣門。凡十六問。此一問正廣果用。
果者。謂法身般若解脱也。智秀曰。此第六問
弘通之法也。下有十問。皆相承而發
云何得廣大爲衆作依止實非阿羅漢量與羅
漢等 案。僧宗曰。上略門辨因根。結經名。
顯流通。今廣門中。唯明果不明因。仍辨流
通者。故知。經旨意不在因。但以果爲宗也。上
四相品。明四種法。今此品中。擧四依人。彼則
寄法顯徳。此則擧位標人也。如來居尊體極。
是眞羅漢。菩薩似之。但大士蹤高。去人懸遠。
難可別知。乃約四果。髣髴寄心。令人取識也。
寶亮曰。下頻有四問。皆廣流通。此一問。問流
通人徳量高下。下四依品答也。智秀曰。此第
七問。應言何許位人。能得廣大之經。可爲依
止。雖是菩薩。而位齊聲聞耶
云何知天魔爲衆作留難佛説波旬説云何分
別知 案。僧宗曰。夫欲通法。應識耶正。天魔
外道。阻亂佛法。假形僞説。以迷未達。從其化
者。長居生死。當爾之時。四依出世。遏魔揚道
也。向云天魔宜識。非言。莫辨魔説佛説。理有
分別。是以寄説。以檢耶正也
云何諸調御心喜説眞諦 案。僧宗曰。廣前
因義也。上答般若因。云十善四等也。法身因
謂護法也。此是相似因果。今就廣門。寄境以
明也。何者。若遍收其因。則八萬四千。略而爲
語。莫出智慧。慧之所生。生在乎境。境有深
淺。故教有偏圓。解亦隨教也。如來初開四諦。
但言是苦是集。未明苦集不生。及般若之教。
始顯不生。爰至法華。苦集之相。猶止三界。今
日所明。一豪之惑起。則無明住地。乃至金剛
苦亦如之。昔日明滅。止於身智。滅既有餘。道
亦未了。教不究竟。生解亦偏。以解淺益微。則
聖心不悦。今日所説。教圓理足。生解亦深。化
功遂暢。義言心喜也。智秀曰。此第九問境也」
正善具成就顯説四顛倒 案。僧宗曰。上擧
境以成慧。今出惑以形解。所以爾者。夫解惑
由教。昔教既偏。解亦爲倒。解既爲倒。豈具正
善耶。又説諦既異。倒亦應殊。趣致相關。故復
明也。寶亮曰。此兩問。問教下。所明之理。有
眞僞也。四諦明眞。四倒明僞。欲令學者。識其
是非。若言稱四諦。必是四倒。語合八倒。是則
魔也。智秀曰。此第十問翻理相也
云何作善業大仙今當説 案。僧宗曰。此始
是窮因之致也。前明持戒護法。未爲極因。若
照解圓明。始稱善業也。就答善業文中。自有
五重。相生顯之下文也。此一重。明若於性生
信爲善業之始也。智秀曰。此第十一。問佛性
理也。若衆生無我。則一化便盡。云何得
善業。以趣佛果耶
云何諸菩薩能見難見性 案。僧宗曰。猶是
明第二重顯於見性善業之終也。寶亮曰。此
第十第十一兩問。廣因下如來性品答也。作
行是縁因。前所以答中明正因者。欲明行
人立心之方。若明識因果性者。則行成中道。
若中道行成。則萬善便樹。故答以正因中道。
行即縁因也。智秀曰。第十二問何地大士。能
照當果性之理也
云何解滿字及與半字義 案。僧宗曰。此下
第三重。廣流通也。經之爲用。有文有理。上略
問中。結經名字。名大涅槃。又七善法。歎該文
理。今文字一品。先廣文用也。經文以十四音。
爲衆音之本。所以言半滿者。夫教有偏圓。由
機有次緒。如來善得其宜。故言善解滿字及
半字也。寶亮曰。此下九問。廣文字功徳下理
也。此是第十二問。先定其文字。下文字品答
也。智秀曰。此第十三問意。若我之名元自佛
者。其餘名字。復因誰耶
云何共聖行婆羅迦隣提云何如日月太白與
歳星 案。僧宗曰。第四重廣流通也。理之爲
用。不出常與無常。眞之與應。此教雙明八理
相對。應除八倒。事同牝牡文中。但列六行。蓋
略耳。如日月者。此四譬爲成眞應故也。日月
昇天。則萬像斯見。此偏擧眞應。顯自在之徳」
云何未發心而名爲菩薩 案。僧宗曰。此下
十九問歎經。而初有七問略歎。前四歎因益。
後三歎果益也。經有此能未發心人。強令發
心。如或從諸佛菩薩邊聞。而不生信。將成闡
提。以經威力。夢見惡相。即便發心。作菩薩
也。寶亮曰。據能滅惡生義也
云何於大衆而得無所畏猶如閻浮金無能説
其過 案。僧宗曰。既逼令發心。便成菩薩。則
上求佛慧。下度群生。功業轉勝。理不復畏。天
魔外道。異學衆也。寶亮曰。惡滅之後。成清淨
福田也。智秀曰。第十七問經之力。能滅業障

云何處濁世不汚如蓮華 案。僧亮曰。非唯
自具萬行亦勝。處於濁世。以化乎物。不爲世
法所汚。如蓮華也。寶亮曰。信慧開發。不復障
聖道也。智秀曰。第十八問經之力。能滅報障

云何處煩惱煩惱不能染如醫療衆病不爲
病所汚 案。僧宗曰。向通因果。今偏語因。患
重故難拔。菩薩拔之。前止言不汚。今明治惑。
鑿王譬也。智秀曰。第十九問經力能滅煩
惱障也
生死大海中云何作船師 案。僧宗曰。上四
問明經威力。使未發心者。令作菩薩。能爲醫
王。雖未成佛。而能因中。已能利益。此明果益
言。因經修行。終得成佛。既得成佛。復能乘此
大涅槃船。接濟衆生也
云何捨生死如蛇脱故皮 案。僧亮曰。向乘
涅槃船。物見其滅。實則不滅。近識未悟。移譬
顯之。如蛇脱皮。非爲實死。如來亦爾。現滅非
眞。借以爲喩
云何觀三寶猶如天意樹 案。僧宗曰。若於
解者。不假移譬。但悟有先後。致説有重複。洗
沸人疑。疑謂現見如來。始王宮生。終雙樹滅。
豈言不滅。故借天樹三變。以爲喩也
三乘若無性云何而得説猶如樂未生云何名
受樂 案。僧宗曰。此下有十二問。廣歎經也。
依昔經教。明三乘無性。各有涅槃。畢既有殊。
性不容同。如其無性。云何上答純陀。常命色
力。常果無差。有則倶有。無亦倶無。如其爲無。
前不應説。如其已有。有則太早。因中無果。果
中無因。而説爲有。便是如樂未生。已名受樂。
是故文殊騰純陀之疑。在於此也。就佛下答。
以有理故。不得言無。未現用故。不得言有。是
則三乘。皆同有性也。寶亮曰。此下有十問。斷
疑勸信也
云何諸菩薩而得不壞衆 案。僧宗曰。明依
圓教生解。衆魔外道。莫能俎壞。非唯自不可
壞。所得眷屬。亦復堅固。經之力也
云何爲生盲而作眼目導 案。僧宗曰。就廣
歎經中。亦有因益果益。義不異前。既乘正解。
復化愚闇。令開慧眼。猶如盲人導之以目也。
寶亮曰。此明内果勸信。若不見此經。雖復共
住。如彼生盲。不知是佛因也
云何示多頭唯願大仙説 案。僧宗曰。始則
因中。開人慧眼。終則成佛。垂應無方也。寶亮
曰。就應現以勸信也
云何説法者増長如月初 案。僧宗曰。向問
多頭。是諮身密。今問説法。是諮口密。根有利
鈍。教有淺深。月一日至十五日也。寶亮曰。明
佛如父母。不欺於子。隨根性而説法。以勸信

云何復示現究竟於涅槃 案。僧宗曰。向明
果益。不在一佛。今就釋迦。辨滅不滅。即是乘
涅槃船。濟衆生義也。下文因放光。催純陀供。
説十三偈。廣明不滅也。智秀曰。第二十八問。
懸見大衆。覩佛受食。謂應實死。故問應迹滅
不滅義
云何踊進者示人天魔道 案。僧亮曰。昔日
偏教。説佛無常。密筌於常。惑者失旨。慧命不
生。是爲魔道。今圓教既開。能生圓解。終成大
覺。是爲天道也。寶亮曰。此下頻有四問。共證
究竟事也。此一問即證未來事畢。已爲未來
衆生。開耶正二門竟矣。於今現在。更無事也。
曇纖曰。下文答云。若有不能如是觀了。三寶
常者。是旃陀羅。即謂魔道。異此者。名天道也」
云何知法性而受於法樂 案。僧宗曰。説天
魔二道。大衆蒙解。得法津澤。心生歡喜。事由
今教也。曇纖曰。下文時諸天人大衆。聞是法
已。心生歡喜。踊躍無量。是即法樂。以答此問

云何諸菩薩遠離一切病 案。僧宗曰。前明
無滅。此明無病。下現病品。廣明病之不實也。
曇纖曰。下文言。今悉見諸菩薩。體貎瑰異。殊
大殊妙。唯見佛身。喩如藥樹。爲諸菩薩之所
圍繞。是則内外無病。答此問也
云何爲衆生顯説於祕密 案。僧宗曰。昔日
密語。生人謬執。若無今教。何由遍達。廣佛隱
言。宣顯深旨。生解由經。亦歎教也。曇纖曰。
下文今者。如來欲爲未來無量衆生。作大明
故。宣説如是大涅槃經。答此問
云何説畢竟及與不畢竟如其斷疑罔云何不
定説 案。僧宗曰。昔教明二種人。有病必不
可治。此經所明。悉皆能治。由經力勝。亦歎教
也。寶亮曰。明闡提逆罪謗法三人。畢竟不
能進也。菩薩畢竟。能去聲聞之人。遇善友者
則進。不遇則退。明不畢竟。下餘半偈。還請佛
解釋也。曇纖曰。下文有餘偈等。謂有餘者。
則不畢竟。無餘者。即是畢竟。答此問也。結
答云。唯除助道。常樂善法。其餘一切者。有餘
無餘也
云何而得近最勝無常道 案。僧宗曰。始則
治罪。終爲菩薩徳力轉高。隣於極境。皆由經
力。此中並指今教。能開發圓解。物無餘疑。經
益顯矣。寶亮曰。此明五人從四時學。來至今
經。教於因果中生信。得近無上道也。曇纖曰。
下文爾時大衆。以種種物。供養如來已。即發
無上道心。無量菩薩。得住初地。即是近無上
道。答此問
我今請如來爲諸菩薩故願爲説甚深微妙諸
行等 案。僧宗曰。四重文中。第三文也。前明
因果。一經旨歸。既已彰矣。第二歎教。今明依
經修行。取於常果。亦欲使彼渉求之徒。嚮慕
前規也。欲論文句。並互相渉。前明果中。亦復
説因。今辨因文。亦復明果。乃至明境。亦辨於
行。就行文中。亦復論境。是則經文渾互。如似
不分。然要當求其綱紐。亦各有在也。願爲説
甚深者。十地行願。非二乘所闚。故言甚深。但
行有淺深。淺則説行。深詳功徳。功徳與行。廣
略雖殊。因義不異也
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唯願大仙尊爲我分
別説 案。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
之妙。不過佛性。師子吼是略。迦葉是廣也
衆生大依止兩足尊妙藥諸佛之境界 案。
僧宗曰。説問既竟。將自收退也。諸陰者。上至
諸佛。下及衆生。人天五道也。夫聖教不同。斯
旨甚深。乃是未達。理應諮問。但情淺智劣。不
敢有諮。豈唯我所不敢。乃至精進八住以上。
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問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九 長壽品第四
卷之第二
  釋長壽因義 出密迹力士殺童子事
    出諸羯磨名 出入河歸海事
    合椋牛譬 釋法性義
    釋無想天受樂事 釋一體三寶義
長壽品之第二
爾時佛讃迦葉菩薩善哉善哉 案。僧亮曰。
上説雖顯。而義旨未周。故須明也。寶亮曰此
下先答長壽因也。開爲七段。第一許説。第二
戒衆。第三總説。第四勸令外化。第五佛自引
證。第六正業體相。第七釋疑也。智秀曰。此一
品答因果兩問。即爲兩別。前答因問中。有三
段。第一讃其能問。第二辨長壽因相。第三論
義也。明駿案。此下答因問也。大分爲兩。第一
正答。第二迦葉諮難也。就正答中。有五翻。第
一從此訖利益衆生。先歎其能問也。有三意。
初以遠齊諸佛。次以近等大士。後稱其弘益。
以結歎也。第二從我無智力。訖深智慧故。迦
葉仰詶。歎旨也。亦有三意。初引蚊蚋爲譬。不
敢仰齊諸佛。次引藏臣爲喩。謂已頂奉恭敬。
或有片同菩薩。後自謙光云。所問管劣。豈能
曠益。正可自利而已也。第三從諦聽以下。訖
轉爲人説。誡使至心。勸令轉教也。第四從我
以修集已下。擧現在爲證也。第五正答問。有
五階。夫十地以大悲爲首。五戒以不殺爲先。
是以命問之端。發言在戒。故知。菩薩心戒。無
自大悲者矣。今既明壽因。是故第一先擧至
慈之譬。以明自行也。第二勸行不殺。授以十
善五戒。以顯外化也。第三俯入三塗。拔現在
之苦。廣明悲之用也。第四發四弘誓。安慰未
來廣慈之用也。第五結也。天上者。自近而言
遠耳
善男子汝今未得如一切智問等無有異 
案。僧亮曰。此下第三答問分也。僧宗曰。此問
總一經之宏致。收萬行之樞機。仰弘聖旨。故
重稱善以讃也。爾問我答。照理是同。諸佛敷
揚。何以異此。故曰等諸佛也。寶亮曰。迦葉之
實。未易可詳。以迹而取。豈議照與佛齊。既所
問理玄。獨焉峯秀。爲近見之徒。須此歎耳
善男子我坐道場菩提樹下則能利益無量
衆生 案。僧宗曰。非唯仰等諸佛。亦復同昔
大士也。昔七處八會。説華嚴方廣。于時十方
大士。雲集論義。亦嘗作此問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法性虚空甚深之
義 案。僧宗曰。佛上雖歎。言過所稱。謙退未
達。徳光愈著也。智慧海者。一則深廣。二則藏
寶也。法性虚空者。有二種。一則萬法本來無
性。二則涅槃亦稱法性。此非思力所及
世尊譬如國王髻中明珠令我廣得深智慧
故 案。僧宗曰。謂蒙答旨。頂奉恭敬。如彼藏
臣也
爾時佛告迦葉菩薩既聽受已轉爲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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