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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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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6_.67.0048a01: 藏章云。且如護法四種體中相用別論。此即
T2266_.67.0048a02: 總以能説法者心上所顯假實殊途聲名句
T2266_.67.0048a03: 而爲體性。若其就末而論。亦通聽者。言
T2266_.67.0048a04: 聽者心識文義之相理有無疑是也。或云
T2266_.67.0048a05: 識成決定。或云説者聽者義皆圓備。此並
T2266_.67.0048a06: 羅本末以語教體
T2266_.67.0048a07: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二終
T2266_.67.0048a08:
T2266_.67.0048a09:
T2266_.67.0048a10: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一本
之三
T2266_.67.0048a11:
T2266_.67.0048a12: 九紙
藏所攝者 諸藏章十五紙右云。釋
T2266_.67.0048a13: 者。天親論云。何縁名藏。由能攝故。謂
T2266_.67.0048a14: 一切所應知義。此義意言。由能詮教能
T2266_.67.0048a15: 一切所應知義失故。立以藏名。又
T2266_.67.0048a16: 有釋言。攝持義是藏義。所應知法皆此所攝。
T2266_.67.0048a17: 所攝法其不失。名之爲
T2266_.67.0048a18: 九紙
依瑜伽等等 諸藏章十一紙左云。然大
T2266_.67.0048a19: 乘中及薩婆多等諸部同説三藏。一素呾
T2266_.67.0048a20: 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逹摩。薩婆多義如毘婆
T2266_.67.0048a21: 。大乘教者如前所引。普曜經及阿闍世王
T2266_.67.0048a22: 經亦説三藏。一菩薩。二獨覺。三聲聞。由
T2266_.67.0048a23: 機不同教亦有異。前以行等多無異故攝
T2266_.67.0048a24: 入聲聞今據機・果・行有少殊故別開也。或
T2266_.67.0048a25: 四藏。如僧祇律分別功徳經。同大衆部
T2266_.67.0048a26: 素呾纜等三藏之外別立雜藏瑜伽第二
T2266_.67.0048a27: 七・三十八・八十一・八十五・對法第十一・
T2266_.67.0048a28: 顯揚第六・並二十・世親攝論第一。具如諸藏
T2266_.67.0048a29: 章所引
T2266_.67.0048b01: 九紙
然獨覺教名聲聞藏諸藏章十三紙右
T2266_.67.0048b02: 云。天親菩薩攝論釋云。如是三藏下乘上乘
T2266_.67.0048b03: 差別故分成二藏。此意説云。但由獨覺
T2266_.67.0048b04: 教・理・行・果少於聲聞。攝入下乘中合名
T2266_.67.0048b05: 聞藏。又如力中根上下力。雖中力。上下
T2266_.67.0048b06: 相形唯有三品。或上或下。不中力。今
T2266_.67.0048b07: 上下一往相形。獨覺之教入聲聞藏。根
T2266_.67.0048b08: 劣業淺。所斷所修所證所益皆不遍盡
T2266_.67.0048b09: 故。唯説
T2266_.67.0048b10: 十紙
獨覺更無可得成九 諸藏章二十七丁
T2266_.67.0048b11: 云。問。六藏之中。若以行・果・機・理少別。普
T2266_.67.0048b12: 曜經等立獨覺等以爲三藏。亦應彼行
T2266_.67.0048b13: 等小別於九藏。何故唯六。答。有別部類
T2266_.67.0048b14: 但可六。以獨覺教無別部類。不分成
T2266_.67.0048b15: 九。又十二紙左云。或可九。普曜等經既説
T2266_.67.0048b16: 三。此各成三故義立
T2266_.67.0048b17: 十紙
硏覈推尋諸法相故 瑜伽論八十一
T2266_.67.0048b18: 二紙左云。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硏覈摩呾理
T2266_.67.0048b19: 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呾理迦。謂於
T2266_.67.0048b20: 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文選東京賦
T2266_.67.0048b21: 云。溫故知新。硏覈是非。綜註云。覈實也。硏
T2266_.67.0048b22: 審也。當實事理久是非
T2266_.67.0048b23: 十紙
無唯説二乘但説二乘多指聲聞・縁
T2266_.67.0048b24: 。無大・小乘以爲二乘。故云無唯
T2266_.67.0048b25: 。非一切。諸乘章二十八紙云。又名大小
T2266_.67.0048b26: 二乘者。合彼二乘種類同故太抄。此文有
脱誤。思
 
T2266_.67.0048b27: 泰抄云。無唯説二乘。無經論等唯説
T2266_.67.0048b28: 聞・獨覺二乘。若説大乘教則有也。若約
T2266_.67.0048b29: 即有三乘。謂聲聞名下。獨覺名中。菩薩
T2266_.67.0048c01: 上。即經論中無唯二乘。若約教即有二。
T2266_.67.0048c02: 謂聲聞教・菩薩教。而無獨覺教也。故攝大
T2266_.67.0048c03: 乘論中明十殊勝已。即此十殊勝唯大乘有。
T2266_.67.0048c04: 小乘中無也。即言大乘經中處處説故。聲聞
T2266_.67.0048c05: 乘中無處説故。但説聲聞・菩薩
T2266_.67.0048c06: 。設言上下乘。下乘之中亦有二乘。通而
T2266_.67.0048c07: 之。還有三乘
T2266_.67.0048c08: 十紙
十二分教十二分章三十四左云。先徳
T2266_.67.0048c09: 翻爲十二部經。但以部言義含二種。一謂
T2266_.67.0048c10: 部帙。二謂部類。世人謂十二部帙。經名
T2266_.67.0048c11: 亦濫。總別難明。今者翻爲十二分教。分者
T2266_.67.0048c12: 類義・支義・段義。教義如前。教有十二義類
T2266_.67.0048c13: 支條分段異故。即帶數釋
T2266_.67.0048c14: 十紙
如樞要説樞要中。無相攝文。諸藏
T2266_.67.0048c15: 二十二左云。此諸藏教幾唯佛説。幾通弟子
T2266_.67.0048c16: 瑜伽論第八十一中解論議經。論議經
T2266_.67.0048c17: 者。謂諸經典循環硏覈磨呾理迦。一切了義
T2266_.67.0048c18: 經皆名磨呾理迦。謂於是處世尊自廣分
T2266_.67.0048c19: 諸法體相。又於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諦迹
T2266_.67.0048c20: 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爲
T2266_.67.0048c21: 磨呾理迦。亦名阿毘逹磨。由此文故傳受
T2266_.67.0048c22: 釋云。許佛滅後十二分中論議一分・三藏之
T2266_.67.0048c23: 內對法一藏通弟子説。不餘之十一分
T2266_.67.0048c24: 教並餘二藏通弟子説。所以者何。唯此對法
T2266_.67.0048c25: 及論議教弟子所造。義理與佛意
T2266_.67.0048c26: 乃至然此經中且論弟子見諦者説。擧其勝
T2266_.67.0048c27: 諸失所證故。若實而論。通取
T2266_.67.0048c28: 聖諦者造亦是彼攝
T2266_.67.0048c29: 十紙
依今所傳天親生也 上引俱舍序
T2266_.67.0049a01: 下引中邊疏。此意謂。小乘爲千一百年。大
T2266_.67.0049a02: 乘爲九百年。部別不同。然如慧愷
T2266_.67.0049a03: 總爲千一百年。故攝論序亦云千一百
T2266_.67.0049a04: 。又如光・寶等師俱舍論倶云九百年
T2266_.67.0049a05: 出。泰抄意謂。三藏在西域具所見聞。以傳
T2266_.67.0049a06: 疏主。今文云諸部説異。又云依大乘者是
T2266_.67.0049a07: 也。諸部及大乘經論中。無一處説世親
T2266_.67.0049a08: 出世年月等。蓋爲三藏口授故也。不爾
T2266_.67.0049a09: 疏説爲浪言
T2266_.67.0049a10: 十一
紙右
三十頌本等 演祕云。疏三十本頌天
T2266_.67.0049a11: 親菩薩造者。問。論顯何故不答。
T2266_.67.0049a12: 二釋。一云。本頌文略。義猶未了。釋文廣
T2266_.67.0049a13: 悉。就顯而題。二云。成唯識名唯釋論稱。故
T2266_.67.0049a14: 此但擧釋論師也。詳曰。本爲彼造釋論
T2266_.67.0049a15: 。世親不是。所以不言。何關文略義缺
T2266_.67.0049a16: 不標。又現所題雖釋論稱。標彼本頌亦復
T2266_.67.0049a17: 題云成唯識論。言成唯識唯釋論稱亦少
T2266_.67.0049a18: 甄簡今見俗詮・心要等本。於題目下
T2266_.67.0049a19: 天親菩薩造頌。護法等菩薩造論今准
T2266_.67.0049a20: 。此皆後人之所加。又云。論護法等菩薩造
T2266_.67.0049a21: 者。問。大毘婆沙論群聖詳撰。故首題言羅漢
T2266_.67.0049a22: 等造。此論亦爾。何不等字安菩薩下。答。彼
T2266_.67.0049a23: 論羅漢與和須蜜菩薩共修。爲菩薩
T2266_.67.0049a24: 下置等。等異類故。此唯菩薩。故等在上。若
T2266_.67.0049a25: 等字安下。恐疑等彼異類聲聞今謂。問
T2266_.67.0049a26: 答未詳。若等字在上必是同類。若有下則
T2266_.67.0049a27: 同異類。非必局異類。故義燈云護法菩
T2266_.67.0049a28: 薩等造亦無巨害。又論第三二十二紙云。密意
T2266_.67.0049a29: 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所依止故。乃至
T2266_.67.0049b01: 眼等識有是義。下疏四本初丁云。若言
T2266_.67.0049b02: 識等。擧識取餘色等法。今言唯識。唯取
T2266_.67.0049b03: 餘識色等。又婆沙撰號等字在下。非
T2266_.67.0049b04: 必爲異類。上言五百。總括擧數。不
T2266_.67.0049b05: 下連續言等。又薩婆多部計一三千界唯有
T2266_.67.0049b06: 一佛。不多佛多菩薩之出。是以婆沙中皆
T2266_.67.0049b07: 悉呼云尊者。無菩薩之號。然天親傳
T2266_.67.0049b08: 等云五百羅漢與五百菩薩集發智
T2266_.67.0049b09: 者。從大乘家而言之。非有部意
T2266_.67.0049b10: 十一
紙右
具如別記 眞諦所譯婆藪槃豆傳一
T2266_.67.0049b11: 卷。又出慈恩傳・西域記等
T2266_.67.0049b12: 十一
紙右
釋此本頌等大藏綱目五之下二十
五紙
曰。
T2266_.67.0049b13: 成唯識論。天親菩薩將入滅時作三十頌
T2266_.67.0049b14: 初二十四頌明唯識相也。次一頌明
唯識性也。後五頌明唯識行位
後二十八家
T2266_.67.0049b15: 其義。又復十六家皆不其美意。護
T2266_.67.0049b16: 法菩薩・安慧等十師解成一百卷。三藏弉法
T2266_.67.0049b17: 師撮其要樞譯成十卷。沈玄明作後序。慈
T2266_.67.0049b18: 恩基法師述科疏今考玄弉幷慈恩
T2266_.67.0049b19: 等説。未十大論師之外別有釋論。綱目
T2266_.67.0049b20: 列未其據
T2266_.67.0049b21: 十一
一梵云逹磨帝王之子 慈恩傳四
T2266_.67.0049b22: 六紙左云。逹羅毘荼國南印
度境
國大都城號建志
T2266_.67.0049b23: 補羅建志城即逹磨波羅此言
護法
菩薩本生之處。
T2266_.67.0049b24: 菩薩此國大臣之子。西域記十二十
一右
云。菩薩此
T2266_.67.0049b25: 國大臣之長子也此傳記。皆爲大臣之子。然現
行本名帝王之子。古本亦同。恐寫
T2266_.67.0049b26:
慈恩傳・西域記幷作建志。慈恩傳具云
T2266_.67.0049b27: 志補羅。亦云建志城。補羅乃城之梵語西域記
云。具
T2266_.67.0049b28: 健志補羅
。梵漢兼稱
即在印度南海之口。向僧伽羅
T2266_.67.0049b29: 水路三日行到。然義演云。疏逹羅毘荼國
T2266_.67.0049c01: 此云總持國。疏建至城者。謂此城中建興佛
T2266_.67.0049c02: 。至在逾。又美。又解云。亦云通餘禮樂等
T2266_.67.0049c03: 今謂。此釋未何據。准上傳記。恐出
T2266_.67.0049c04: 於胸臆
T2266_.67.0049c05: 十一
聲論光於眞俗 樞要上末十五紙右云。
T2266_.67.0049c06: 然護法菩薩造二萬五千頌雜寶聲明論
T2266_.67.0049c07: 西方以爲聲明究竟之極論。盛行於世
T2266_.67.0049c08: 歸傳四十一紙右云。次有草拏。頌有三千。釋
T2266_.67.0049c09: 十四千。頌乃伐㨖呵利所造。釋則護法論
T2266_.67.0049c10: 師所製。可天地之奧祕。極人理之精
T2266_.67.0049c11: 矣。若人學至於此。方曰善解聲明。又
T2266_.67.0049c12: 二右云。有外道造六百頌。來難護法師。法師
T2266_.67.0049c13: 衆。一聞文義俱領。又寄歸傳夾註擧諸論
T2266_.67.0049c14: 已云。廣如西方十徳傳中具述
T2266_.67.0049c15: 十一
紙右
外道小乘此人也西域記五云
T2266_.67.0049c16: 十一
紙左
既猶無竭 義演云。疏日月之麗天
T2266_.67.0049c17: 者。麗者嚴麗。由天有日月而得嚴麗。由
T2266_.67.0049c18: 護法內教皆嚴麗也 溟渤者大海也。又
T2266_.67.0049c19: 云。溟者深也。渤者大也。海有深大用 
T2266_.67.0049c20: 紀地者。大海與大地以。表護法與
T2266_.67.0049c21: 綱紀今謂。義演云麗者嚴麗
T2266_.67.0049c22: 允。麗者附也。文選五十九二十五左沈休文
T2266_.67.0049c23: 昭王碑文云。昭昭若三辰之麗于天。滔滔
T2266_.67.0049c24: 四瀆之紀于地。善註云。傳子曰。二漢之
T2266_.67.0049c25: 臣爛如三辰之附長天。又曰。道教者昭昭
T2266_.67.0049c26: 然猶日月麗乎天。春秋漢含孳子曰。九鄕
T2266_.67.0049c27: 河海。毛詩曰。滔滔江漢南國之紀集註紀
綱紀也。
T2266_.67.0049c28: 經帶包
之也
T2266_.67.0050a01: 十一
紙左
具如別傳 具見慈恩傳四六左西域記
T2266_.67.0050a02: 三十一右又樞要上本五紙左先讃菩薩
T2266_.67.0050a03: 云。時有玄鑒居士。識鳳鷄之斂羽
T2266_.67.0050a04: 龍之潜迹。每磬所資恒爲供養。深誠同
T2266_.67.0050a05: 物竭積年。菩薩誘掖多端。答遺玆釋。而
T2266_.67.0050a06: 之曰。我滅之後。凡有來觀即取金一兩
T2266_.67.0050a07: 脱逢神頻可傳通。終期既漸奄絕玄導
T2266_.67.0050a08: 菩薩名振此洲。論釋聲超彼土。有靈之類
T2266_.67.0050a09: 誰不懷欽。朝聞夕殞豈悋金璧。若市趨賢。
T2266_.67.0050a10: 岳疊貨。五天鶴望未輙流行。大師叡發
T2266_.67.0050a11: 天資識假修謁神迹不瞻禮。何聖教而
T2266_.67.0050a12: 披諷。聞斯妙理。慇俯諦求。居士記光聖
T2266_.67.0050a13: 之遺言。必今賢之是屬。乃奉玆草本幷五蘊
T2266_.67.0050a14: 論釋。大師賞翫猶聖容。每置掌中
T2266_.67.0050a15: 眞説。自西霏玉牒東馳素馬。雖復廣演
T2266_.67.0050a16: 。賞之以爲祕決
T2266_.67.0050a17: 十一
二梵云寠拏末底等 西域記八十二紙右
T2266_.67.0050a18: 云。瞿那末底唐言徳慧。折伏僧伽末流摩呇
T2266_.67.0050a19: 媻者。文長略止矣瞿字上聲。泰抄云。
瞿婁竝上聲故
T2266_.67.0050a20: 十一
芳聲流於四主 西城□云。時無
T2266_.67.0050a21: 運贍部洲地有四主焉。南象主。則暑
T2266_.67.0050a22: 濕宜象。西寶主。乃臨海多寶。北馬主。寒頸
T2266_.67.0050a23: 馬。東人主。和暢多
T2266_.67.0050a24: 十二
三梵云悉恥羅末底等 光記一之余
十八左
云。
T2266_.67.0050a25: 安慧菩薩俱舍釋中救云。衆賢論師不
T2266_.67.0050a26: 親阿闍梨意輒彈等字。亂心不亂心此是散
T2266_.67.0050a27: 位一對。無心有心此是定位一對。亂心等等
T2266_.67.0050a28: 取不亂心。散自相似。無心等等取有心。定自
T2266_.67.0050a29: 相似。故此等言通於兩處。顯頌善巧
T2266_.67.0050b01: 十二
羅羅國人也 西域記十一十四丁右云。
T2266_.67.0050b02: 摩臘媻國即南羅羅國也。南印度境 現流本作
南羅之國
T2266_.67.0050b03: 者。疊字
寫誤
慈恩傳第四十一紙左亦同
T2266_.67.0050b04: 十二
勝軍祖習 西域記九四丁左云。杖林中
T2266_.67.0050b05: 近有鄔索迦闍邪犀那者唐言
勝軍
西印度刹帝
T2266_.67.0050b06: 利種。志向夷簡。情悅山林。迹居幻境。心遊
T2266_.67.0050b07: 眞際。內外典籍窮究幽微。詞論淸高儀範閑
T2266_.67.0050b08: 乃至三十季間凡作七拘胝唐言法舍利
T2266_.67.0050b09: 窣堵。每滿一拘胝大窣塔波。而總置
T2266_.67.0050b10: 中盛修供養。具如記中。慈恩傳四十四左云。
T2266_.67.0050b11: 復往杖林山居士勝軍論師所。軍本蘇刺他
T2266_.67.0050b12: 國人刹帝利種也。幻而好學。先於賢愛論師
T2266_.67.0050b13: 因明。又從安慧菩薩聲明大小乘
T2266_.67.0050b14: 。又從戒賢法師瑜伽論。爰至外籍群
T2266_.67.0050b15: 言・四吠陀典・天文地理・醫方術數。無
T2266_.67.0050b16: 覽根源盡枝葉。既學該內外。徳爲時尊
T2266_.67.0050b17: 乃至法師玄弉
三藏
之首末二年學唯識決釋論
T2266_.67.0050b18: 意義理論成無畏論不住涅槃十二因縁論莊
T2266_.67.0050b19: 嚴經論。及問瑜伽因明等疑
T2266_.67.0050b20: 十二
於後卷新熏種子 下論第二十五右
T2266_.67.0050b21: 十二
勝義七十 下疏四末六十丁右云。然彼
T2266_.67.0050b22: 外道爲王重已。造七十行頌論。王賜千金
T2266_.67.0050b23: 以顯揚之。故今金七十論即其由致也。世親
T2266_.67.0050b24: 乃造第一義諦論亦名勝義七十論。以對
T2266_.67.0050b25: 彼論而破彼外道言。彼非能破。宗因喩過。
T2266_.67.0050b26: 我僧竝無故
T2266_.67.0050b27: 十二
九梵云辰那弗多羅等 慈恩傳四
T2266_.67.0050b28: 四右云。伐多羅國北印
度境
城側有大伽藍。百餘
T2266_.67.0050b29: 僧皆學大學。是昔愼那弗怛羅此言最勝子
T2266_.67.0050c01: 師於此製瑜伽師地釋論。亦是賢愛論師。徳
T2266_.67.0050c02: 光論師本出家處。又其國有二三大徳。竝學
T2266_.67.0050c03: 業可遵。法師因停二年。就學正量部根本阿
T2266_.67.0050c04: 毘逹磨及攝正法論教實論等今謂。慈恩
T2266_.67.0050c05: 傳竝西域記。辰那弗多羅作愼那弗怛羅。俗
T2266_.67.0050c06: 詮心要等云勝友陳那智月等。恐誤辰那
T2266_.67.0050c07: 陳那。加以論中有陳那義故致斯錯
T2266_.67.0050c08: 十三
判本文演祕云。疏判本文者。科判經
T2266_.67.0050c09: 于西域。大分爲三。上下皆有。如智度
T2266_.67.0050c10: 亦明三分。謂序・正・流通。佛地論中亦有
T2266_.67.0050c11: 三分。一教起因縁分。二聖教正説分。三依教
T2266_.67.0050c12: 奉行分。餘如樞要。此方科釋創乎安公
T2266_.67.0050c13: 後諸徳因而習焉。安公以理判諸經論
T2266_.67.0050c14: 三分。謂序・正・流通。廣如法華攝釋明也。
T2266_.67.0050c15: 樞要上本二十二右諸經論中或唯有正宗
T2266_.67.0050c16: 序・流通。如瑜伽等。或唯有初・中後。如
T2266_.67.0050c17: 顯揚等。或唯有中・後初。如集論・二十
T2266_.67.0050c18: 唯識等。或三分具有。如成唯識等。眞諦所
T2266_.67.0050c19: 翻二十唯識三分具有。菩提流支所譯與
T2266_.67.0050c20: 同。無初有餘二。無唯初・後無中分
T2266_.67.0050c21: 論者必有所明故。釋稽首義
T2266_.67.0050c22: 中釋
T2266_.67.0050c23: 十三
臨終時造二分文也 西明云。世親
T2266_.67.0050c24: 菩薩佛滅度後九百年時乃出於世。依諸契
T2266_.67.0050c25: 經及瑜伽等廣造諸論。如攝大乘釋及十
T2266_.67.0050c26: 地等。然觀察時機。念智漸減。恐廣述文。心
T2266_.67.0050c27: 便生退。遂簡集宗要造一部二十唯
T2266_.67.0050c28: 識論。頌有二十。及長行釋。廣破外計
T2266_.67.0050c29: 自宗。由斯漸悟外境非實。然於自宗
T2266_.67.0051a01: 理。年將八十更造一部三十唯
T2266_.67.0051a02: 。但有頌文而無釋。略破外執廣申
T2266_.67.0051a03: 自宗文雖極略義即圓具。未釋遂即
T2266_.67.0051a04: 遷化增明上三十
五紙所引
T2266_.67.0051a05: 十三
依教廣成分 演祕云。廣成有三。一
T2266_.67.0051a06: 者廣成天親説頌。二者廣成如來之經。三者
T2266_.67.0051a07: 双成佛・天親説。今謂。第一爲
T2266_.67.0051a08: 十三
分別不同科 演祕云。汎科文意略
T2266_.67.0051a09: 四種。一分別不同科。二義類相從科。三以
T2266_.67.0051a10: 文從義科。四以義依文科。今即初義。據實。
T2266_.67.0051a11: 本・釋兩師造論而意一種。今依別義
T2266_.67.0051a12: 云。本論師爲含識斷障得果。釋
T2266_.67.0051a13: 論師者令法久住樂有情
T2266_.67.0051a14: 十四
若依俗釋 義燈一本三十左云。初頌稽
T2266_.67.0051a15: 首二字辨能歸敬相。廣如法苑。且釋名者。
T2266_.67.0051a16: 有解云。稽古文爲&MT02541;。今別爲稽。白虎通曰。
T2266_.67.0051a17: &MT02541;者至也。首者頭也。言下拜上頭至地。又
T2266_.67.0051a18: 鄭玄云。稽者稽也。以頭至地。稽少時也。歸
T2266_.67.0051a19: 敬章三紙右云。依俗釋云。稽者至也。首者頭
T2266_.67.0051a20: 也。以首至地故名稽首。此即跪拜頭至
T2266_.67.0051a21: 故。即俱舍云。稽首接足故言敬禮。屈己所
T2266_.67.0051a22: 尊之首彼所卑之足故言稽首。俱舍意
T2266_.67.0051a23: 身業稽首之別名。即是三業敬禮之
T2266_.67.0051a24: 通稱乃至敬禮者。虔恭曰敬。軌儀稱禮。
T2266_.67.0051a25: 諦發殷誠儀褒讃。申虔恭之道敬禮
T2266_.67.0051a26: 之名
T2266_.67.0051a27: 十四
又依理解等 演祕云。疏起慇淨心等
T2266_.67.0051a28: 者。初句意業。第二身語。第三・第四句通説
T2266_.67.0051a29: 三業。顯是敬禮之異名也。或初三句別配
T2266_.67.0051b01: 三業。義蘊亦同或説。三業之中身最殊勝故。
T2266_.67.0051b02: 身業名爲殊勝業今謂。此解爲優。初解第
T2266_.67.0051b03: 三・第四二句總爲三業者。不歸敬章意
T2266_.67.0051b04: 何者。以章竝擧三句結言故名敬禮故。歸
T2266_.67.0051b05: 敬章二紙云。古云南牟即是敬禮。應納慕
T2266_.67.0051b06: 或納莫。故不別釋。歸依者。歸敬依投之義。
T2266_.67.0051b07: 此所明。若云伴談或云伴題。此云稽首
T2266_.67.0051b08: 亦云禮拜。亦敬禮。訛名和南又最勝
T2266_.67.0051b09: 王經疏四本五十右云。虔誠順拜名爲敬禮。梵
T2266_.67.0051b10: 男聲呼云伴談。女聲呼云伴底。此云敬禮
T2266_.67.0051b11: 訛云和南已上今謂。師資之説稍有不同。或
T2266_.67.0051b12: 章中亦非之字疑是云字寫誤。歸敬章云。又
T2266_.67.0051b13: 殷淨心殊勝業。申誠歸仰。故名敬禮
T2266_.67.0051b14: 即通三業。諸教或云稽首者。藉身業之稽
T2266_.67.0051b15: 三業之敬禮。體唯一物。未俗。義
T2266_.67.0051b16: 灯一本三十三右云。凡論歸敬其二種。謂顯
T2266_.67.0051b17: 相及不顯相。若就顯相。所謂身・語二業。由
T2266_.67.0051b18: 身敬禮定發殷重。令他見故。俱舍據此偏
T2266_.67.0051b19: 身業。雖身不禮。但發語宣揚。由名句等
T2266_.67.0051b20: 詮內心他聽故。無垢稱頌中説是偏
T2266_.67.0051b21: 語業。若依不顯相。唯取意業。內發殷誠
T2266_.67.0051b22: 極是重他人不了。諸此論不説。論具
T2266_.67.0051b23: 三業歸敬。通顯不顯二種盡故
T2266_.67.0051b24: 十四
瞿波論師 此徳光論師也。歸敬章引
T2266_.67.0051b25: 此文云。論師二十唯識釋論之文也。西域記
T2266_.67.0051b26: 十四右云。昔瞿拏刺媻唐言
徳光
論師于此作
T2266_.67.0051b27: 辨眞等論九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
T2266_.67.0051b28: 敏。博物强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
T2266_.67.0051b29: 。因覽毘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
T2266_.67.0051c01: 部論。破大乘綱紀小乘執著。又第五十八
T2266_.67.0051c02: 云。瞿波阿羅漢作聖教要實論
T2266_.67.0051c03: 。因此法執遂深諍論。慈恩傳二二十四左
T2266_.67.0051c04: 云。其國有大徳蜜多斯那。年九十。即徳
T2266_.67.0051c05: 光論師弟子。善閑三藏。法師又半春一夏就
T2266_.67.0051c06: 薩婆多部怛埵三弟鑠論此言辨眞論。二萬
五千頌。徳光所造
 
T2266_.67.0051c07: 隨發智論等
T2266_.67.0051c08: 十四
又生三業等 歸敬章三右云。又顯
T2266_.67.0051c09: 生三業滿善。善三業者總攝一切業道盡故。
T2266_.67.0051c10: 又須力假大威神。若敬不圓憑威不盡」
T2266_.67.0051c11: 十四
如僧祇律中説僧祇律
T2266_.67.0051c12: 。歸敬章唯云律中何律。增明記
T2266_.67.0051c13: 其卷。然幻虎錄出僧祇戒本。今考
T2266_.67.0051c14: 戒本亦無此文。他日更考。或云。此文且約
T2266_.67.0051c15: 一期時處而言。若細推之。就佛就機恐無
T2266_.67.0051c16: 此理。如佛得自在。豈有見而不聞等處耶。
T2266_.67.0051c17: 若就機者。如佛身説法。豈只以
T2266_.67.0051c18: 禮而不意敬口讃耶。如説法
T2266_.67.0051c19: 形相。豈只口讃而不意作禮耶。又雖
T2266_.67.0051c20: 見聞。如意念佛之人。豈無身口耶。況身
T2266_.67.0051c21: 口由心所使。意業不行身口不動。若如此
T2266_.67.0051c22: 所配且約一期筆削記第
二・三丁
義蘊云。疏如律中説
T2266_.67.0051c23: 至在闇復遠以意業禮者。據別體三寶。若同
T2266_.67.0051c24: 體者。周遍法界近遠故。問。設約別體
T2266_.67.0051c25: 佛及菩薩阿羅漢等天眼天耳遠見遠聞。何
T2266_.67.0051c26: 故明暗。答。三解。一云。所敬佛僧近遠明暗
T2266_.67.0051c27: 差別。但能敬者情意故耳。二云。今約
T2266_.67.0051c28: 所敬。通於凡聖。未必一切皆天眼耳。三云。
T2266_.67.0051c29: 且約住持故作斯説已上今謂。初解爲正。
T2266_.67.0052a01: 所敬邊無差別故。或此律文意總明
T2266_.67.0052a02: 三業禮。非三寶故。所敬中立遠近明暗
T2266_.67.0052a03: 本文。難是非
T2266_.67.0052a04: 十四
又顯敬禮三輪因故 歸敬章三紙右云。
T2266_.67.0052a05: 又顯敬禮者三輪因故。身業禮者神變輪因。
T2266_.67.0052a06: 悟業禮者記説輪因。意業禮者教誡論因。又
T2266_.67.0052a07: 亦即是神境・他心・漏盡通因。三輪章二十五
T2266_.67.0052a08: 云。第三廢立者。合爲七義。一瑜伽二十
T2266_.67.0052a09: 七説。由神境神變能現種種神通境界。令
T2266_.67.0052a10: 他於己生極尊重。由彼於己生尊重故。能
T2266_.67.0052a11: 耳聽。瑜伽作意極生恭敬。由記説神變
T2266_.67.0052a12: 能尋求他心行差別。由教誡神變根如
T2266_.67.0052a13: 行如悟入爲説正法。於所修行能正教
T2266_.67.0052a14: 誡。二或未發心爲作神變。不正行
T2266_.67.0052a15: 別其心。未證獲而爲教誡。三・四等義具
T2266_.67.0052a16: 彼章。演祕云。疏三輪因者。身語意三如
T2266_.67.0052a17: 彼神變・記心・教誡輪因。略辨名者。修所
T2266_.67.0052a18: 成果威得作用難測名神。轉變不定名
T2266_.67.0052a19: 變。變者是境。神者智也。心謂他心。記謂
T2266_.67.0052a20: 別識。識別彼心故名記心。二並依主也。教
T2266_.67.0052a21: 者教示。令彼善生。誡即誡勗。即令其惡滅
T2266_.67.0052a22: 教・誡兩異。合得其名。相違釋也。又亦教亦
T2266_.67.0052a23: 誡。持業釋也。前非後是。教誡俱是智之業故。
T2266_.67.0052a24: 解曰。前非者相違釋非也。今取持業釋。三
T2266_.67.0052a25: 者皆有摧伏運轉故總名輪。俱持業釋。餘
T2266_.67.0052a26: 釋如章。問。三輪如次神境・他心・漏盡通攝。
T2266_.67.0052a27: 次能示身・意・語化。語・意二業因何不次。
T2266_.67.0052a28: 答。由語離過發言誡諦。令他於自信識
T2266_.67.0052a29: 其志。故得通果。善悟他心。意業澄淸息
T2266_.67.0052b01: 善。故所招果得漏盡通。由斯發語教
T2266_.67.0052b02: 有情。斷惡生善。因果相扶故無失。又
T2266_.67.0052b03: 他心於語。教誡於物必藉其言
T2266_.67.0052b04: 故三輪化三業如次。非語業因即語爲果。
T2266_.67.0052b05: 意業亦然。義演云。疏又顯敬禮三輪因故者。
T2266_.67.0052b06: 身業敬者得神通輪。飛騰虛空故。以
T2266_.67.0052b07: 業敬者得記心輪。他心中諸所有事爲他説
T2266_.67.0052b08: 故。以意業敬者得教誡論。即漏盡通。呵
T2266_.67.0052b09: 有情惡增長善
T2266_.67.0052b10: 十四
故知稽首理通三業 義燈一本三十一紙
T2266_.67.0052b11: 稽首體。具破西明以慚愧體。正取
T2266_.67.0052b12: 法苑以三業體。文長不述。須者往看
T2266_.67.0052b13: 十五
一者虛妄等樞要釋唯識性略有
T2266_.67.0052b14: 。一依三性。二依二諦。依三性者。唯識第
T2266_.67.0052b15: 云云
此下全依第九文。演祕云。遍計
T2266_.67.0052b16: 所執體性雖無。然是虛妄識之所執。亦名
T2266_.67.0052b17: 。義蘊云。遍計無體。由妄識變亦稱唯識
T2266_.67.0052b18: 太抄云。識上之起妄執性亦稱唯識。義演云。
T2266_.67.0052b19: 遍計所執體雖是無。然不唯識性。性者
T2266_.67.0052b20: 體性。非眞如性性。又眞如體一。約義分三。
T2266_.67.0052b21: 遍計依他名唯識性者依主釋。圓成實名
T2266_.67.0052b22: 識性者持業釋今謂。義演第二解釋不允。
T2266_.67.0052b23: 疏九末六紙右世俗勝義唯識性云。謂
T2266_.67.0052b24: 相及性。性者實體。即唯眞如。相亦名體。依
T2266_.67.0052b25: 他體故。有法相對。不初性。以無體故。樞
T2266_.67.0052b26: 要依初三性略説十淨。於中第五唯説
T2266_.67.0052b27: 妄取性。遣之淨。又第一云。圓成名本實
T2266_.67.0052b28: 。證此淸淨名內證淨。又第七圓成對
T2266_.67.0052b29: 眞妄性。遣證淨
T2266_.67.0052c01: 十五
於前所斷淸淨 演祕云。疏於前所斷
T2266_.67.0052c02: 淸淨者。雖總言斷。意斷染者。或無漏法皆
T2266_.67.0052c03: 圓成。言於前亦無失矣。義蘊二義全
T2266_.67.0052c04: 同。今謂。下云所斷。明知唯約有漏。樞要十
T2266_.67.0052c05: 淨第四唯説有漏依他。幻識性斷除淨。若約
T2266_.67.0052c06: 有爲者。樞要云。三總説有爲依他。事識性
T2266_.67.0052c07: 悟俗淨
T2266_.67.0052c08: 十五
於後所得淸淨 樞要云。六圓成對
T2266_.67.0052c09: 。眞俗性斷得淨。義演云。疏於後所得淸淨
T2266_.67.0052c10: 者。此有二意。一云。證圓成實性故名所得
T2266_.67.0052c11: 二云。斷染依他無漏依他。如第九卷云
T2266_.67.0052c12: 無漏依他亦圓成實。此解好
T2266_.67.0052c13: 十五
性即是識 演祕云。疏性即是誠圓成
T2266_.67.0052c14: 自體者。此性即是識家圓成之自體也。而長
T2266_.67.0052c15: 之。所以得唯識之性。不爾。何故眞名
T2266_.67.0052c16: 唯識
T2266_.67.0052c17: 十五
唯內證淨 義演云。疏唯內證淨者。意
T2266_.67.0052c18: 云。此圓成性唯是內證淨。故依主釋今謂。
T2266_.67.0052c19: 義演不詳。樞要二本二十八左三性
T2266_.67.0052c20: 十種淨。一唯説眞如圓成。名本實性
T2266_.67.0052c21: 此淸淨名內證淨。二總説無漏圓成
T2266_.67.0052c22: 菩提涅槃皆是唯識。名菩提性。獲悟淨。菩
T2266_.67.0052c23: 提・菩提斷皆名菩提故。三悟俗淨。四斷除
T2266_.67.0052c24: 淨。五遣之淨。六斷得淨。七遣證淨。八遣斷
T2266_.67.0052c25: 淨。九取捨淨。十遣悟淨。具釋如彼。今唯取
T2266_.67.0052c26: 眞如唯識性。故言內證淨。此餘九
T2266_.67.0052c27: 之語。可
T2266_.67.0052c28: 十五
爲簡依他等 義演云。疏爲簡依他故
T2266_.67.0052c29: 説唯識性者。意云。釋通伏難。云何故論○
T2266_.67.0053a01: 唯識性。答。爲依他唯識性
T2266_.67.0053a02: 十五
有漏依他略不敬也 今以七義
T2266_.67.0053a03: 簡所以。各有故字。對文可知。於中初義約
T2266_.67.0053a04: 有漏而會。後六皆約無漏依他。義演云。無
T2266_.67.0053a05: 漏依他既在滿分之中。所以法中不説也
T2266_.67.0053a06: 十五
又有別解如樞要説 樞要廣明三性
T2266_.67.0053a07: 二諦十淨等義已云。若所歸敬爲唯識性。唯
T2266_.67.0053a08: 三性中初本實性及第二菩提性。非
T2266_.67.0053a09: 餘不敬故
T2266_.67.0053a10: 十六
分者謂少分 義蘊云。疏分謂少分淨
T2266_.67.0053a11: 等者。問。如來智周徳圓。捨無常色
T2266_.67.0053a12: 。可滿淨即者。菩薩色身既有漏。如
T2266_.67.0053a13: 何得分淨即者。答。菩薩色身雖是有漏
T2266_.67.0053a14: 五蘊之中四通無漏。即名分淨要五蘊
T2266_.67.0053a15: 皆通無漏也。又有解*云。道共無表既是
T2266_.67.0053a16: 無漏。亦通色蘊。又解。菩薩既受變易生
T2266_.67.0053a17: 。得勝捨劣故五蘊身皆名淸淨者。初解
T2266_.67.0053a18: 勝。後二不可。何者。且第二解者。無表既
T2266_.67.0053a19: 所防所發以立色名。菩薩故非無漏。若
T2266_.67.0053a20: 所依。理無失也。第三非者。悲增・頓悟・八
T2266_.67.0053a21: 地巳前未變易。應分淨攝。又疏解云。
T2266_.67.0053a22: 無垢名淨。變易既是有漏。何名無垢。故知
T2266_.67.0053a23: 不可。問。證理之人可分淨。世親既是地
T2266_.67.0053a24: 前。何名分淨。答。有。一證淨。二信淨。
T2266_.67.0053a25: 世親雖理。而能深信故名分淨已上
T2266_.67.0053a26: 謂。初解亦非也。分者是因位菩薩對果上滿
T2266_.67.0053a27: 言。非五蘊中比對分滿
T2266_.67.0053a28: 十六
淨者同前 義演云。疏淨者同前者。意
T2266_.67.0053a29: 云。同。前持業・依主。若取後釋。但是依主釋
T2266_.67.0053b01: 今謂。此釋不是。淨者二義竝全同。故例
T2266_.67.0053b02: 于上。非六釋同異
T2266_.67.0053b03: 十六
合有七釋三如樞樞要上本二十三
T2266_.67.0053b04: 云。歸敬福田中又有三釋。一敬涅槃
T2266_.67.0053b05: 菩提。二敬菩提而非涅槃。三俱敬
T2266_.67.0053b06: 槃・菩提。乃至然依本義。唯取疏四解中人
T2266_.67.0053b07: 而非法本釋二師
T2266_.67.0053b08: 十六
諸佛所師涅槃經・報恩經等説
T2266_.67.0053b09: 十七
唯識性聲境第七攝 樞要上本 二十六
紙右
T2266_.67.0053b10: 云。然依本義。唯取疏四解中人而非法本
T2266_.67.0053b11: 釋二師。以唯識性第七轉聲中説所於聲也。
T2266_.67.0053b12: 所依聲。以第七聲通根境故。此爲能差
T2266_.67.0053b13: 。滿分淨者爲所差別。第四轉中説。以
T2266_.67.0053b14: 切所敬皆以第四所爲聲。若唯識性亦所
T2266_.67.0053b15: 敬者。應第四攝。又二十八紙右云。唯識性言既
T2266_.67.0053b16: 境第七。略有二解。一依三性。二依二諦。依
T2266_.67.0053b17: 三性者。唯識第九云。謂唯識性略有二種
T2266_.67.0053b18: 一虚妄。謂計所執。二眞實。謂圓成實性。復
T2266_.67.0053b19: 二種。一世俗。謂依他起。二勝義。謂圓成
T2266_.67.0053b20: 實。故知三性竝名唯識性。三性有。一
T2266_.67.0053b21: 常無常門。常爲圓成。唯眞如是。一切有爲皆
T2266_.67.0053b22: 依他起。二有漏無漏門。一切無漏皆圓成實。
T2266_.67.0053b23: 諸有漏法皆依他起。菩提・涅槃竝圓成。如
T2266_.67.0053b24: 論第八自有此文三十一右云。此等唯識皆
T2266_.67.0053b25: 能差別。爲所歸之境別滿分二淨。若所
T2266_.67.0053b26: 歸敬爲唯識性。唯取三性中初本實性及第
T2266_.67.0053b27: 二菩提性。非一切。餘非敬故。演祕云。
T2266_.67.0053b28: 疏唯識性聲境第七攝者。第七轉聲具含依・
T2266_.67.0053b29: 。爲依故言境第七。疏是能差別者。由
T2266_.67.0053c01: 唯識性而爲所證。悟有淺深。遂令三乘名
T2266_.67.0053c02: 位殊別故。般若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爲
T2266_.67.0053c03: 而有差別。天親釋云。以一切聖人依
T2266_.67.0053c04: 如法淸淨名故
T2266_.67.0053c05: 十七
一切所敬皆第四囀故 演祕云。疏一
T2266_.67.0053c06: 切所敬皆第四轉聲者。問。何所以耶。答。第四
T2266_.67.0053c07: 爲聲。爲者縁由。所爲之義。縁爲有徳堪
T2266_.67.0053c08: 所敬故在第四。義演云。疏一切所敬皆第四
T2266_.67.0053c09: 囀故者。意云。但説佛菩薩等而非法○故
T2266_.67.0053c10: 一切者。非少分。説未必兼法也
T2266_.67.0053c11: 十七
善逝體所生笠置師云。中邊唯敬
T2266_.67.0053c12: 氏・無著。准之此論敬本・釋二師。非彼論
T2266_.67.0053c13: 敬如來已上今謂。疏中始中邊
T2266_.67.0053c14: 二師。此引中辨此論唯敬二師
T2266_.67.0053c15: 法寶。然此二論本師不同。彼論慈氏。此
T2266_.67.0053c16: 論世尊。因果雖殊本師是同。故引爲證。又
T2266_.67.0053c17: 何故等下文問答。此論但敬二師
T2266_.67.0053c18: 中邊頌文。如是分科疏文不塞矣。演祕云。
T2266_.67.0053c19: 疏善逝體所生者。略爲二釋。一云。報・化二
T2266_.67.0053c20: 身名爲善逝。體通二義。若善逝即體。體屬
T2266_.67.0053c21: 報・化。善逝之體。體屬法身。慈尊繼襲佛之
T2266_.67.0053c22: 寶位。是眞佛子。名彼體生。二云。善逝及體
T2266_.67.0053c23: 總是法身。慈氏之智要縁於如而方得生。
T2266_.67.0053c24: 智因彼起。名彼所生。天親自指身及同學
T2266_.67.0053c25: 名爲我等。師即無著菩薩是也。詳曰。善猶
T2266_.67.0053c26: 好也。逝即去矣。惡生死涅槃。報・
T2266_.67.0053c27: 化二身誠名善逝。法體湛寂本無去來。何
T2266_.67.0053c28: 善逝。故初釋善。或二障覆蔽未名爲善。
T2266_.67.0053c29: 障圓明方稱爲善。簡異於昔善逝名
T2266_.67.0054a01: 去方名爲逝。理亦無蘊云。
T2266_.67.0054a02: 疏稽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者。造此論者即
T2266_.67.0054a03: 彌勒也。善逝者佛報身也。體者即法身也。所
T2266_.67.0054a04: 生者即子也。言彌勒菩薩是佛報・法身二身
T2266_.67.0054a05: 所生之子。或是口腹所生也。教我等師者。
T2266_.67.0054a06: 世親之師即是無著辨中邊論述記一二紙
T2266_.67.0054a07: 云。言善逝者。謂即如來十號之第五名
T2266_.67.0054a08: 也。梵名揚多舊言修伽陀訛也。蘇翻
T2266_.67.0054a09: 善。*揚多云已逝。今略云善逝。善謂好。
T2266_.67.0054a10: 逝者謂去。若有雜染生死。純懷淸淨
T2266_.67.0054a11: 涅槃。即是如來受用變化。或即法身
T2266_.67.0054a12: 巳好去故立善逝名。但言好去。非已好去
T2266_.67.0054a13: 即應蘇焔𦵧平聲呼
云焔
此翻但名爲逝。或是
T2266_.67.0054a14: 往義。即是因中好去之因。非果圓滿已好去
T2266_.67.0054a15: 。論言體者。謂是性義。或即身義。對法論
T2266_.67.0054a16: 説。身義體義無差別也。依士釋。善逝之體
T2266_.67.0054a17: 善逝體。體即法身。善逝即是受用變化。若
T2266_.67.0054a18: 持業釋或體即善逝名善逝體。此善逝體即
T2266_.67.0054a19: 餘二身。謂慈氏尊將佛位眞善逝子
T2266_.67.0054a20: 彼所生。攝大乘説。菩薩家勝 謂生佛家
T2266_.67.0054a21: 生育。非聲聞無智婢子。欲慈氏位
T2266_.67.0054a22: 極尊高如來眞子彼所生。或眞善逝體法
T2266_.67.0054a23: 身。慈尊覺者以法爲父。要縁如境智方生
T2266_.67.0054a24: 故。此號慈尊善逝子。舊言善行子非也。
T2266_.67.0054a25: 行去名行。即善逝非是行跡。慈氏説頌。即
T2266_.67.0054a26: 是經師造此論者。歸敬。由斯論説
T2266_.67.0054a27: 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即正歸敬彌勒尊者。
T2266_.67.0054a28: 及教我等師者。即世親我兄無著菩薩也。無
T2266_.67.0054a29: 著於彼慈氏尊所既先得已。便教世親。世
T2266_.67.0054b01: 親造釋。由兄教力。世親自指己及門人
T2266_.67.0054b02: 我等。謂無著師能教己等故。今亦稽
T2266_.67.0054b03: 我等。即上三句別歸經・教二種師也。
T2266_.67.0054b04: 當勤顯斯義者。顯歸敬意己當論。勤者
T2266_.67.0054b05: 精進勇猛異名。顯懈怠。能降邪敵勇猛
T2266_.67.0054b06: 斯本頌義已上
記文
今謂。演祕二釋與辨中
T2266_.67.0054b07: 大同。第二釋意稍有不同。又義蘊不
T2266_.67.0054b08: 中邊疏故與疏主意天別義亦疎矣
T2266_.67.0054b09: 十七
如來是作者起此論故 義燈一本
T2266_.67.0054b10: 四十九紙
云。世親菩薩雖地前具前四徳
T2266_.67.0054b11: 四徳者。眞諦攝
決定論中所明
亦堪論。又復世尊説唯識
T2266_.67.0054b12: 名爲作者。教之主故。世親等此頌
T2266_.67.0054b13: 作者。護法等釋名爲述者。此論釋相對。
T2266_.67.0054b14: 今者此中但經論相對。以護法等釋彼頌
T2266_.67.0054b15: 故。恭敬二師故。説諸論諸義之前須
T2266_.67.0054b16: 師名也。恭敬作者即恭敬法。恭敬述者
T2266_.67.0054b17: 敬義。法是句味名。義是句味名所顯之
T2266_.67.0054b18: 理。作者先説句味名言教在世。作者若已
T2266_.67.0054b19: 涅槃。後人於此言教解。述者更
T2266_.67.0054b20: 論解之。義意方顯。故恭敬作者
T2266_.67.0054b21: 法。恭敬述者
T2266_.67.0054b22: 十七
瑜伽論中開闡師 六十四十八紙
T2266_.67.0054b23: 云。復次若欲論。當先歸禮二所敬師
T2266_.67.0054b24: 論。恭敬法故。先應禮論本大師
T2266_.67.0054b25: 敬義故。復應開闡師。又十九紙左云。
T2266_.67.0054b26: 闡義者。深生淨信。因此多獲利養恭敬
T2266_.67.0054b27: 但爲自他善根增長。以無染心乃可論。
T2266_.67.0054b28: 倫記十八上十六丁右云。十二明造論儀式
T2266_.67.0054c01: 四。一先禮。二師。論本大師者即是諸佛。
T2266_.67.0054c02: 闡義師謂諸菩薩
T2266_.67.0054c03: 十七
此論所依等 演祕云。疏此論所依及
T2266_.67.0054c04: 能起等者。論所依者。謂即三寶。無著・覺師子
T2266_.67.0054c05: 能起者。如次造彼對法本釋。言佛至
T2266_.67.0054c06: 者。釋彼佛・僧爲依所以。略不法。由
T2266_.67.0054c07: 聖弟子依法隨學。傳示後人法不絕。所
T2266_.67.0054c08: 以僧寶亦爲論依。言無倒造論者。明本・釋
T2266_.67.0054c09: 師能以三慧於教義而造論也。疏略牒
T2266_.67.0054c10: 意。具如彼論今謂。釋三寶論所依
T2266_.67.0054c11: 不可也。佛薄等下至處故。釋佛爲所依
T2266_.67.0054c12: 佛聖等下至論故。釋能依義。故彼論云。所
T2266_.67.0054c13: 以者何。此論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是契
T2266_.67.0054c14: 經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無師自悟諸法實
T2266_.67.0054c15: 。一切教起所依處故。從此無間聖弟子衆
T2266_.67.0054c16: 法隨學。法爲依者。法界所流故。經・釋二
T2266_.67.0054c17: 師亦契如來所説正法一分。無倒聞思修行
T2266_.67.0054c18: 依止故。隨而造雜集述記一本三十紙
T2266_.67.0054c19: 云。論佛薄伽梵至平等所依。述曰。下廣釋
T2266_.67.0054c20: 前依起二義。先釋所依。佛陀覺者義。如
T2266_.67.0054c21: 。薄伽梵者能破四魔六種義。魔謂煩
T2266_.67.0054c22: 惱・蘊・死・及天。六義者。一自在。二熾盛。三端
T2266_.67.0054c23: 嚴。四名稱。五吉祥。六尊貴。此等廣如佛地
T2266_.67.0054c24: 論説。何故此中雙標兩號一非餘。顯
T2266_.67.0054c25: 諸法佛陀名。彰徳可依標薄伽梵。二名
T2266_.67.0054c26: 俱勝不一非餘。其契經等十二分教無 一
T2266_.67.0054c27: 世尊方有。故佛與教爲平等依。或由
T2266_.67.0054c28: 佛證大定正智後智大悲方能起説。三身
T2266_.67.0054c29: 法皆爲等依乃至論從此無間至依法隨
T2266_.67.0055a01: 。述曰。顯次相。依佛證法已。即爲弟子
T2266_.67.0055a02: 方便顯説。名爲無間。聖隨修學名法爲依。
T2266_.67.0055a03: 諸聖弟子結集流布。由是展轉論方得起。故
T2266_.67.0055a04: 僧寶論所依乃至契解無倒聽
T2266_.67.0055a05: 聞思惟修行滿足。由此三惠爲所依止。隨
T2266_.67.0055a06: 所聞等而造此論。此意即彰依釋而説。故
T2266_.67.0055a07: 知此論定契正理
T2266_.67.0055a08: 十七
世親雖是信解 演祕云。問。彼論既
T2266_.67.0055a09: 佛聖弟子。世親不爾。如何可敬及造
T2266_.67.0055a10: 耶。答。聖之弟子名聖弟子。亦猶藥叉天之衆
T2266_.67.0055a11: 故俱舍論中亦名天衆。若爾。瑜伽云何以通。
T2266_.67.0055a12: 彼論説云。證諦迹者方得論。答。通
T2266_.67.0055a13: 説。若唯大乘。不要見諦。根性利故。地前
T2266_.67.0055a14: 長時以練磨故。不二乘今言佛聖弟
T2266_.67.0055a15: 。則聖字難屬爲佛。依之言之。聖弟子言
T2266_.67.0055a16: 亦屬弟子。以勝者説故。何爲同天
T2266_.67.0055a17: 之語乎。諸藏章意約其勝者已見諦
T2266_.67.0055a18: 若實而論。通未見諦。如上已辯。義燈一本
T2266_.67.0055a19: 四十五紙
具分造不造四種人。義演云。疏
T2266_.67.0055a20: 分有所得者。世親雖是地前十信菩薩。然伏
T2266_.67.0055a21: 煩惱修有漏唯識觀故。言分有所得
T2266_.67.0055a22: 謂。義演云世親是十信菩薩者。鹵莽甚矣。
T2266_.67.0055a23: 樞要云。位居明得。道隣極喜明得定者。煗法
位。即四加行之初
T2266_.67.0055a24: 光記云。世親菩薩一阿僧祇耶向滿。又辨
T2266_.67.0055a25: 中邊論護月釋云。無著菩薩先住地前加行
T2266_.67.0055a26: 位中。增上忍時聞慈氏尊説此中邊所有頌
T2266_.67.0055a27: 已。得初地。爲世親説。世親菩薩先住
T2266_.67.0055a28: 前順解脱分迴向終心。聞無著説此彌勒頌
T2266_.67.0055a29: 其造釋得加行初煗位中。應是聖者
T2266_.67.0055b01: 傳此説。所以護月遂有此説。非逗留
T2266_.67.0055b02: 而爲此義。眞諦説是十迴向中第二迴向中
T2266_.67.0055b03: 眞諦師説其位少下於護月釋彼四善根
初。此三賢終。二十唯識述記下六十一丁
又天親傳
T2266_.67.0055b04: 云。於阿踰闍國身。年終八十。雖亦居
T2266_.67.0055b05: 凡地。理實難思議也。准上諸文。世親眞是高
T2266_.67.0055b06: 位薩埵。然如理師藐視判爲十信。可
T2266_.67.0055b07: 乎。頌疏冠註判爲最後身。一何高乎。或過或
T2266_.67.0055b08: 及。其得中實難矣
T2266_.67.0055b09: 十八
常恒軌則理法 解唯識性二。初
T2266_.67.0055b10: 法義。第二通理義。初中有四。以
T2266_.67.0055b11: 四故字義稍不同。故演祕・義演分文不合。
T2266_.67.0055b12: 初四釋中。第一約證理説。第二眞似相性。
T2266_.67.0055b13: 第三聖果能起。第四説教本末。又演祕有
T2266_.67.0055b14: 二或字。故總分三。演祕云。此釋伏難。難云。
T2266_.67.0055b15: 法寶有四。何偏敬理。疏有三釋。第一意云。
T2266_.67.0055b16: 法雖執持。若常軌則唯眞如故。故偏説之。
T2266_.67.0055b17: 有云。常恒軌則通釋於四。自問答云。教・行・
T2266_.67.0055b18: 果三何得常。答云。經者常義。故名爲常。
T2266_.67.0055b19: 詳曰。雖斯理。乖疏本旨故不取也。餘釋
T2266_.67.0055b20: 疏。義演云。疏理・教・行・果至但説理法者。
T2266_.67.0055b21: 意云。此有難有釋也。理・教・行・果四法不同
T2266_.67.0055b22: 者。是難辭。難云。法既有四。何故論初唯説
T2266_.67.0055b23: 理法餘三耶。答。有多義。一是軌則義
T2266_.67.0055b24: 證解故。二者四法之中眞如爲本。如何
T2266_.67.0055b25: 本。答。要證眞如餘方有故。三者是教・
T2266_.67.0055b26: 行・果三眞實性故。四者三乘聖者之根本故。
T2266_.67.0055b27: 五者或説彼本即兼末故。故眞如是本。餘
T2266_.67.0055b28: 是末。疏總分爲三釋今謂。義演云
T2266_.67.0055b29: 釋者。不文勢。理教等二句可
T2266_.67.0055c01: 之辭。何爲問難之辭。又分疏文三或
T2266_.67.0055c02: 。竝不允當。今亦爲五。故第三唯根本義。
T2266_.67.0055c03: 第四本兼末義。餘三不濫。演祕・義演爲
T2266_.67.0055c04: 麁矣。義演更分爲五。其義則謬矣
T2266_.67.0055c05: 十八
一問何故等 演祕云。師資相因者。有
T2266_.67.0055c06: 傳釋云。若據修行次第説者。僧初。法中。佛
T2266_.67.0055c07: 後。由僧修行方得佛故。詳曰。雖其理
T2266_.67.0055c08: 教説也。未指南謂。傳釋當
T2266_.67.0055c09: 主第五説何謂指南。三寶章云。別相三
T2266_.67.0055c10: 寶次第有五。一因果次第。由僧先修。次佛
T2266_.67.0055c11: 圓滿後得法果。二境行次第。以法爲境僧
T2266_.67.0055c12: 聖行佛果圓滿。三師資次第。涅槃經説。諸
T2266_.67.0055c13: 佛所師所謂法也。報恩經中亦説法先。佛寶
T2266_.67.0055c14: 次説。後説僧寶。四勝劣次第。諸教皆説
T2266_.67.0055c15: 法僧寶。能覺彼法所覺・隨受有勝劣故。五
T2266_.67.0055c16: 隨信次第。由先見僧威儀戒行既生信已
T2266_.67.0055c17: 次於所證諦等心。後於彼師亦生崇仰
T2266_.67.0055c18: 故。僧・法・佛如是次第。如鶖子等。路見馬勝
T2266_.67.0055c19: 威儀閑寂。願所知。既聞苦諦便得初果
T2266_.67.0055c20: 後往佛所歸仰聞法成阿羅漢義演云。
T2266_.67.0055c21: 疏一問何故論初至具大悲故者。總有六重
T2266_.67.0055c22: 問答審問答何問答。論初三寶不次。或
T2266_.67.0055c23: 問云。何故論初法寶・三寶。三寶既有多種
T2266_.67.0055c24: 敬何者三寶。故申六重問答三寶章終
T2266_.67.0055c25: 云。問。何故唯説三寶別相不説無別。答。
T2266_.67.0055c26: 無別義易。經已廣陳。有別義難。論須具釋
T2266_.67.0055c27: 前問答有二十五
T2266_.67.0055c28: 十八
報恩經等 經第六十一紙右云。以道果
T2266_.67.0055c29: 而言。佛是道。法寶是果。僧是道。法寶是果。
T2266_.67.0056a01: 佛以法爲師。佛從法生。法是佛母。佛依
T2266_.67.0056a02: 住。問曰。佛若以法爲師者。於三寶中何不
T2266_.67.0056a03: 法爲初。答曰。法雖是佛師。而法非
T2266_.67.0056a04: 弘。所謂道由人弘。是故以佛在
T2266_.67.0056a05: 十九
成實論説言 論第二初紙右吉祥品第
T2266_.67.0056a06: 十二云。以是三寶功徳具足故。經初説。又
T2266_.67.0056a07: 此三寶於一切世間第一吉祥。如吉祥偈中
T2266_.67.0056a08: 。佛・法・及衆僧是名最吉祥。復有諸經以
T2266_.67.0056a09: 吉祥初。學者僧壽名聞流布。是作經者
T2266_.67.0056a10: 意也。如阿啊等字貫在經初。此非吉相。後
T2266_.67.0056a11: 廣説。若求第一最吉祥者。三寶是也。應
T2266_.67.0056a12: 當歸依。如吉祥偈説乃至廣説
T2266_.67.0056a13: 十九
説唯淨故 義演云。疏説唯識性滿
T2266_.67.0056a14: 分淨故者。意云。一乘三寶以寬故。故論初
T2266_.67.0056a15: 説。先法。後佛。次僧。故論説唯識性滿分淨
T2266_.67.0056a16: 也。今言僧者是菩薩僧。聲聞僧。何故
T2266_.67.0056a17: 三乘三寶。答。二乘不唯識觀故。
T2266_.67.0056a18: 一乘三寶者。是大非小。又計。化身即
T2266_.67.0056a19: 佛故法既不同。所以不
T2266_.67.0056a20: 十九
顯揚頌云等 論一初紙全文。演祕云。
T2266_.67.0056a21: 疏無畏無流證教法等者。此明法寶。謂四無
T2266_.67.0056a22: 畏絕四暴流。法總有四。謂教・理・行・果。餘文
T2266_.67.0056a23: 蘊云。疏善逝善説牟尼子者。此之
T2266_.67.0056a24: 三句佛法僧寶如次配之。言無畏無流者。
T2266_.67.0056a25: 謂佛能離怖畏。滅生死流故。能證理説教。
T2266_.67.0056a26: 又無畏者無五怖畏四無畏。言無流者。
T2266_.67.0056a27: 欲有見無明等四暴流已上今謂。第二
T2266_.67.0056a28: 解優。義演云。疏善説妙三身至先讃禮者。意
T2266_.67.0056a29: 云。此歸命一乘之三寶也。三身即佛寶。教
T2266_.67.0056b01: 法即法寶。牟尼子即僧寶。牟尼佛也。子者僧
T2266_.67.0056b02: 及通一切賢聖樞要云。有通敬三身。顯
T2266_.67.0056b03: 揚云。善逝・善説・妙三身
T2266_.67.0056b04: 十九
佛地論頌云 論一初紙 全文。義演云。
T2266_.67.0056b05: 疏二諦者。眞俗二諦。問。眞諦法寶。俗諦如何
T2266_.67.0056b06: 亦敬耶。答。無漏依他亦俗諦故。一乘衆者。即
T2266_.67.0056b07: 一乘三寶也
T2266_.67.0056b08: 十九
攝大乘等處處等 三寶章云。攝論亦
T2266_.67.0056b09: 言。稽首大覺諸如來・無等妙法・眞聖衆。無
T2266_.67.0056b10: 別簡別故通三乘
T2266_.67.0056b11: 十九
對法説云等論第一初紙頌云。諸會
T2266_.67.0056b12: 眞淨究竟理。超聖行海彼岸。證得一切
T2266_.67.0056b13: 自在。善權化導不思議。無量希有勝功徳。
T2266_.67.0056b14: 自他竝利所依止。敬禮如是大覺尊。無等妙
T2266_.67.0056b15: 法諸聖衆論云。諸會眞淨究竟理者。顯
T2266_.67.0056b16: 性義。謂諸佛法身以一切種轉依眞如
T2266_.67.0056b17: 蘊云。疏對法説云至無等妙法眞
T2266_.67.0056b18: 聖衆者。會者契會眞理。既言諸會即通
T2266_.67.0056b19: 也。問。若通三乘何言無等。答。此説
T2266_.67.0056b20: 來妙法通被三乘故言無等。非小乘名
T2266_.67.0056b21: 無等已上今謂。邑師不對法鈔故。釋
T2266_.67.0056b22: 彼論文疏主意同。彼抄一二十紙
云。諸
T2266_.67.0056b23: 會眞淨究竟理者。此句顯示法身本有徳斷
T2266_.67.0056b24: 徳本性常涅槃法眞性。諸言所表具六義
T2266_.67.0056b25: 尊。昔解諸言唯局初句。今詳。不旨通下餘
T2266_.67.0056b26: 。總致諸言朋黨。但具彼徳。今我皆
T2266_.67.0056b27: 歸。唯此諸言亦通餘佛。能證理者唯受用
T2266_.67.0056b28: 身。契證眞如故名爲會。眞謂非妄。簡二實
T2266_.67.0056b29: 。淨謂無垢。簡有漏法。障盡道圓故名
T2266_.67.0056c01: 。簡淨有爲。理謂實際二空所顯。顯其自
T2266_.67.0056c02: 或外境妄執邪理非眞。二乘證理垢而
T2266_.67.0056c03: 淨。菩薩雖眞空諦。對斷道雙殘未
T2266_.67.0056c04: 究竟。唯佛獨滿故立此名。若同下釋。理法
T2266_.67.0056c05: 身者擧諸能會意讃眞如。又此中諸會者智。
T2266_.67.0056c06: 眞淨者理。竝名法身。諸教亦説智法身故。
T2266_.67.0056c07: 下文且言生滅故。三身章中當廣分別
T2266_.67.0056c08: 已上
抄文
又一切讃文多置諸字。起于西方母兒
T2266_.67.0056c09: 論師具見俱舍光・寶記第
一及寄歸傳第四
今謂應然。又云。敬禮
T2266_.67.0056c10: 如是大覺尊無等妙法諸聖衆。述曰。上二字
T2266_.67.0056c11: 能歸相。下餘字所歸體。俱舍雖稽首接
T2266_.67.0056c12: 。擧重身業。敬相未周。虔恭曰敬。軌儀
T2266_.67.0056c13: 禮。諦發慇誠屈儀衷讃。申虔恭之道
T2266_.67.0056c14: 敬禮之名。此體是何。即善三業。故天親云。故
T2266_.67.0056c15: 我至誠身語思頻修無倒歸命禮。顯揚亦云。
T2266_.67.0056c16: 我今至誠先讃禮。在餘非佛身語唯有漏。意
T2266_.67.0056c17: 禮通無漏。或十地菩薩後得智中亦起身語
T2266_.67.0056c18: 身語業體既能發思。可無漏。心表無表無
T2266_.67.0056c19: 漏者非二乘。不起故。通有無漏。指
T2266_.67.0056c20: 前徳。故言如是。如是者何。大覺尊等。徳高
T2266_.67.0056c21: 大。照悟云覺。獨勝名尊。萬徳雖成惠爲
T2266_.67.0056c22: 道首唯稱大覺。前法化身體即理業。今稱
T2266_.67.0056c23: 大覺彼。性相作用一體。義分俱不
T2266_.67.0056c24: 即離。皆得覺。殊勝莫方故言無等。眞善
T2266_.67.0056c25: 軌。復稱妙法。敬禮如是流至此中。顯
T2266_.67.0056c26: 六義。即無等法味道飡和稱爲聖衆。即此
T2266_.67.0056c27: 徳類非一名諸。敬禮如是亦通聖衆。乃至
T2266_.67.0056c28: 廣説
T2266_.67.0056c29: 二十
麟角獨覺等 演祕云。疏麟角諸部不
T2266_.67.0057a01: 同等者。且薩婆多。麟角三根・菩薩二根皆法
T2266_.67.0057a02: 寶攝。故婆沙論一百三云。法證淨者。謂獨覺
T2266_.67.0057a03: 身中三無漏根學無學法。菩薩身中二無漏
T2266_.67.0057a04: 根諸有學法。及苦集滅三諦縁彼無漏信名
T2266_.67.0057a05: 法證淨。俱舍二十五大意亦同。釋。夫言僧者
T2266_.67.0057a06: 和合名義。四人巳上和合名僧。麟角・菩薩
T2266_.67.0057a07: 三千世界各獨出世故不僧。非正覺
T2266_.67.0057a08: 復不佛。故在法收。問。何故不菩薩同
T2266_.67.0057a09: 。復云何有二無漏根。答。但據後身坐
T2266_.67.0057a10: 提樹而説。三十四念得菩提。三十三心
T2266_.67.0057a11: 前是二根攝。不已前有多菩薩。亦不
T2266_.67.0057a12: 彼有無漏根。問。上天聖等不僧衆。何寶
T2266_.67.0057a13: 攝耶。答。古有二釋。一云。法寶所攝。二云。僧
T2266_.67.0057a14: 寶收。雖事和。理和僧攝。詳曰。初釋雖通。
T2266_.67.0057a15: 然論無簡。今依後釋問。天聖據理許
T2266_.67.0057a16: 麟角・菩薩何不亦爾。答。天有多聖。理合
T2266_.67.0057a17: 僧。彼既不然。何得相例三寶章云。三
T2266_.67.0057a18: 乘聖衆具理事和名爲僧寶。以無漏戒
T2266_.67.0057a19: 見等故。能依假者方名僧寶。十地菩薩既皆
T2266_.67.0057a20: 聖位。多同類出。麟角獨覺天趣亦然。獨勝部
T2266_.67.0057a21: 行僧種類法。報恩經中。鹿女夫人五百太子
T2266_.67.0057a22: 出家修道。同一時中得辟支果。不師受
T2266_.67.0057a23: 名爲獨覺。有多同出名爲部行。如上二界・
T2266_.67.0057a24: 六欲天等二果・四果無出家像。於事非和。
T2266_.67.0057a25: 理無諍故。是僧種類也。皆名僧寶。不
T2266_.67.0057a26: 宗有漏身器爲無漏依供養及損故生罪福
T2266_.67.0057a27: 二十
問三寶有二等 三寶章云。同體三寶
T2266_.67.0057a28: 即淨法界眞如法身。涅槃經云。佛即是法。法
T2266_.67.0057a29: 即是僧。僧即是常。常即虛空。虛空即佛性。佛
T2266_.67.0057b01: 性即法身。説無垢稱經入不二法門品。寂靜
T2266_.67.0057b02: 根言。佛・法・僧寶分別爲二。若了佛性即是
T2266_.67.0057b03: 法性。法即僧性。如是三寶皆無爲相。與
T2266_.67.0057b04: 等。諸法亦爾。逹此名不二法門。故別
T2266_.67.0057b05: 體三寶。佛以三身佛自性。如三身義林
T2266_.67.0057b06: 。法謂三乘無漏所攝教・理・行・果四法爲
T2266_.67.0057b07: 性。教謂音聲名句文身。如總義林説。理謂
T2266_.67.0057b08: 二諦四諦等理。此有二種。一根本智境。諸法
T2266_.67.0057b09: 實性故。即二空理。二後得智境。變似彼故。
T2266_.67.0057b10: 十六諦等。行謂三乘因。聖所起二利諸行。果
T2266_.67.0057b11: 謂三乘無學所得二轉依果。雜集序中唯説
T2266_.67.0057b12: 根本智境眞如名理法寶。略無後得所變境
T2266_.67.0057b13: 。唯説大乘十地因行。不三乘因所修
T2266_.67.0057b14: 。唯説大乘有爲果法。不所餘變化身
T2266_.67.0057b15: 等亦果法攝法體如是。若別説者。因所證理
T2266_.67.0057b16: 是理法寶。因聖所修行是行法寶。無學位中
T2266_.67.0057b17: 二轉依果是果法寶。所有言教是教法寶。差
T2266_.67.0057b18: 別法體名爲法寶。通五聚法能依徳義及以
T2266_.67.0057b19: 假者。隨其所應佛僧寶。五蘊假者及法
T2266_.67.0057b20: 身義是佛寶。唯取假者僧寶。是三差別」
T2266_.67.0057b21: 二十
此中但敬別相等 樞要上本二十三紙
T2266_.67.0057b22: 云。無唯敬別體同體。與此相違。或會
T2266_.67.0057b23: 云。彼盡理。此未盡。今謂不爾。同體理通。故
T2266_.67.0057b24: 皆有。然就歸敬文而言。則有無不定。如
T2266_.67.0057b25: 今論頌。正約別相兼通同體。若約文正意
T2266_.67.0057b26: 則今頌無同體之義。疏釋亦此意也。約
T2266_.67.0057b27: 盡未盡而會者不
T2266_.67.0057b28: 二十
唯識性中等 義演云。疏唯識性中義
T2266_.67.0057b29: 兼説故者。有軌持法。有覺性故名佛。
T2266_.67.0057c01: 和合義
T2266_.67.0057c02: 二十
故涅槃云 經第十十三紙右如來性品之
T2266_.67.0057c03: 全文。見字經頌爲計。樞要云。若能計三寶
T2266_.67.0057c04: 常住同眞諦。佛即是法。法則是僧。又云。有
T2266_.67.0057c05: 唯同體三寶。涅槃・勝鬘是已上章安疏六
T2266_.67.0057c06: 六右云。今明佛僧是人。諦即中道。中道之法。
T2266_.67.0057c07: 即法是人。即人是法。故言三寶同
T2266_.67.0057c08:
T2266_.67.0057c09: 二十
一由善故 演祕云。疏由如來調善
T2266_.67.0057c10: 者。二障習亡。如巧練金。極調善故。由
T2266_.67.0057c11: 故。於所調善方便。應病授藥。故於
T2266_.67.0057c12: 能調亦善方便。利物無倦。名大悲。四縁
T2266_.67.0057c13: 是瑜伽六十四初紙左之文。演祕與倫記
T2266_.67.0057c14: 同。言非余天等
T2266_.67.0057c15: 二十
四財供養方歡喜故 義蘊云。疏四財
T2266_.67.0057c16: 供養等者。菩薩地説十種供養。一現前。二
T2266_.67.0057c17: 不現前。三現前不現前。四自供養。五令他供
T2266_.67.0057c18: 養。六俱供養。七財敬。八廣大。九無漏。十正
T2266_.67.0057c19: 行供養。前九財供未以爲喜。第十正行方歡
T2266_.67.0057c20: 喜故已上法華玄賛二四十八紙
云。迦葉經云。若
T2266_.67.0057c21: 恒沙世界珍寶滿其中。以諸如來。不
T2266_.67.0057c22: 法施。施寶雖福多。不一法施。一偈福
T2266_.67.0057c23: 尙勝。況多難思議
T2266_.67.0057c24: 二十
由此如來非余天等 涅槃經云。歸
T2266_.67.0057c25: 依於佛者眞名優婆塞。終不更歸依其余
T2266_.67.0057c26: 諸天神已上集解十九云。僧宗云。終不更歸
T2266_.67.0057c27: 天神者。外道殺生祠神以求心願歸。丈
T2266_.67.0057c28: 六以代祠神之迷巳上又顯揚六十四丁右云。
T2266_.67.0057c29: 唯佛法僧是眞歸依。非余天等。何以故。由
T2266_.67.0058a01: 二因故。一無能爲故。二不現見故。具
T2266_.67.0058a02: 論説。又瑜伽七十四十二紙大同顯揚
T2266_.67.0058a03: 二十
及二體性 義演云。疏及二體性者。意
T2266_.67.0058a04: 謂。能敬・所敬二體也。能敬即護法等。所敬即
T2266_.67.0058a05: 三寶。又云。二體性者。即同三寶也。諸義門
T2266_.67.0058a06: 者。謂十二分教也今謂。義演二義釋二體
T2266_.67.0058a07: 。何太闇昧也。二體性者。直指三寶・歸敬
T2266_.67.0058a08: 之二種體。遠出諸論。近見法苑。各立一章
T2266_.67.0058a09: 俱辯體性。須者往見
T2266_.67.0058a10: 二十
一右
並如瑜伽別章等説 六十四初紙
T2266_.67.0058a11: 十四十二紙左顯揚第六十四紙右第十三初紙
T2266_.67.0058a12: 鬘經十四紙左別章者。三寶章等
T2266_.67.0058a13: 二十
一右
凡造論二縁 此下釋下二句。樞要
T2266_.67.0058a14: 云。頌下兩句造論意中略有五句。一但爲
T2266_.67.0058a15: 而不人。欲法義當廣流等。雖論説
T2266_.67.0058a16: 利樂有情。有情利樂令法不滅。以下句
T2266_.67.0058a17: 上句也。如有情依教修行。三寶種性
T2266_.67.0058a18: 斷絕故。由此律云。今演毘尼法。令正法
T2266_.67.0058a19: 久住。不生。二但爲有情正法
T2266_.67.0058a20: 菩薩修行本以生。雖彼説。意爲
T2266_.67.0058a21: 諸有情故。顯上句釋下也。顯揚論云。顯
T2266_.67.0058a22: 聖教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三雙爲
T2266_.67.0058a23: 及利有情。第三・四句如次配之。故佛地論
T2266_.67.0058a24: 云。爲法久住濟群生。四所爲無住涅槃。釋
T2266_.67.0058a25: 説大智。利樂大悲。二種熏修速疾證得無住
T2266_.67.0058a26: 涅槃生死涅槃二俱不住故。對法云。由
T2266_.67.0058a27: 契經及解釋。爰發正勤乃參綜。此意爲
T2266_.67.0058a28: 無住涅槃。亦可説言。雙非人法故。五者自
T2266_.67.0058a29: 利利他令法久住。三義故造論也
T2266_.67.0058b01: 二十
一左
我即安惠自指 總論釋家廣通十大
T2266_.67.0058b02: 論師。若約初造釋論。則親勝・火辨是也。若
T2266_.67.0058b03: 論正義。則護法一人而已。是故上文云
T2266_.67.0058b04: 此歸敬頌護法等菩薩歸敬福田。何以今言
T2266_.67.0058b05: 安惠自指。一師所釋前後矛盾。將爲
T2266_.67.0058b06: 乎。答曰。義蘊云。前言護法。此云安惠。蓋
T2266_.67.0058b07: 影略耳。又笠置會云。宗前敬叙有三家説
T2266_.67.0058b08: 中安惠爲初。今且從初故云安惠自指
T2266_.67.0058b09: 今謂。此釋不允。笠置似于不審知疏主
T2266_.67.0058b10: 言乎。此中前後齟齬。是予深信疏主
T2266_.67.0058b11: 一端也。何者。疏主曾見百卷論。記識安惠
T2266_.67.0058b12: 歸敬如是如是。護法結願如是如是等。既
T2266_.67.0058b13: 兩三藏糅譯之時。歸敬採安惠頌。結釋施願
T2266_.67.0058b14: 護法頌。混糅十作以叶一師之製。文約
T2266_.67.0058b15: 義繁。全備百卷之旨。疏主不多岐。別
T2266_.67.0058b16: 異同。譬如乳水雖混鵝王能知。今釋云
T2266_.67.0058b17: 惠自指。蓋爲此也。何上言護法等頌者。答
T2266_.67.0058b18: 云。雖此偈頌是安惠作。而移在於糅論之
T2266_.67.0058b19: 。則何妨以爲護法等之歸敬偈。顧者安惠
T2266_.67.0058b20: 自指之言猶如錐脱於囊。自疏主其他
T2266_.67.0058b21: 誰亦言之。學者思
T2266_.67.0058b22: 二十
二右
又釋者名曰釋也 二十唯識述記
T2266_.67.0058b23: 云。安立者成立義。謂此論中成立大乘三界
T2266_.67.0058b24: 唯識。即以因喩立宗義名爲安立。又安
T2266_.67.0058b25: 立者施設義。以廣道理設唯識略理趣
T2266_.67.0058b26: 故。或安立者開演義。未説之義今説名立。
T2266_.67.0058b27: 已説之義今廣名安。又安者可也。教理相稱。
T2266_.67.0058b28: 立者建也。法性離言。今言名已上又釋者
T2266_.67.0058b29: 字書云。拾也置也。又註解也
T2266_.67.0058c01: 二十
二右
略有六因 瑜伽六十四十八紙右云。
T2266_.67.0058c02: 論者要具六因乃應論。一欲
T2266_.67.0058c03: 法義當廣流布。二欲種種信解有情。由
T2266_.67.0058c04: 此因縁隨一當能入正法故。三爲失沒
T2266_.67.0058c05: 種種義門重開顯故。四爲攝廣散義
T2266_.67.0058c06: 故。五爲發甚深義故。六欲種種
T2266_.67.0058c07: 美妙言嚴法義淨信義燈一
T2266_.67.0058c08: 三十八右云。眞諦三藏解云。凡有六義。一
T2266_.67.0058c09: 法義增長。二爲有情於所造論
T2266_.67.0058c10: 解脱。三爲迷失義令更明了。四爲
T2266_.67.0058c11: 分散法義集在一處。五爲別甚深之
T2266_.67.0058c12: 淺易解。六爲嚴言義可。即
T2266_.67.0058c13: 疏所述作論六因。令增長者。衆生根欲性
T2266_.67.0058c14: 各不同。或樂多説。或樂少説。樂處中説。故
T2266_.67.0058c15: 論者適衆生意諸法義。或多或少或復
T2266_.67.0058c16: 處中。適生所欲。正法則得久住。此處雖
T2266_.67.0058c17: 彼處猶有。故使法義增長。即疏云欲
T2266_.67.0058c18: 義當廣流布。二爲衆生於所造論而得
T2266_.67.0058c19: 者。或有衆生厭舊樂新。或樂此説
T2266_.67.0058c20: 彼説。只是一理。有悟不悟。猶如一金作
T2266_.67.0058c21: 種物賣令樂。前是爲法。此是爲人。即
T2266_.67.0058c22: 疏云爲有情隨入正法。三爲迷失
T2266_.67.0058c23: 更明了者。若説未了。令學者迷。須更明
T2266_.67.0058c24: 。或説有脱誤。令學者不解。又須明説。又
T2266_.67.0058c25: 衆生有三種煩惱。一無明。二疑。三顚倒。由
T2266_.67.0058c26: 疑及倒故迷。由無明故不解。爲衆生此
T2266_.67.0058c27: 煩惱等迷失義得明了故。故須論。即
T2266_.67.0058c28: 疏云令失沒義重得開顯。四爲分散義
T2266_.67.0058c29: 集在一處者。佛法諸義不三解脱門。攝
T2266_.67.0059a01: 分散義在三解脱門中。以除衆生三種煩
T2266_.67.0059a02: 。一貪欲。二諸見。三無明。貪是修斷。見
T2266_.67.0059a03: 是見斷。無明通二。又是習氣。以無願門
T2266_.67.0059a04: 貪。以空門見。以無相門無明。聲
T2266_.67.0059a05: 聞所以不一切智。爲無明習
T2266_.67.0059a06: 故。爲無明鈍成利故。説無相解脱
T2266_.67.0059a07: 門。除故攝分散義。所以造論。即疏云爲
T2266_.67.0059a08: 略攝廣散義故。五爲別深義淺易
T2266_.67.0059a09: 解者。甚深有三。一所通逹。是境界。即如
T2266_.67.0059a10: 如理。以世智之。不通逹故名甚深
T2266_.67.0059a11: 分別令解。二修行甚深。二邊之解易得。
T2266_.67.0059a12: 中道之行難生。偏見之心不得中道
T2266_.67.0059a13: 之解故。爲辨説中道之解修行深。所
T2266_.67.0059a14: 以造論。三微妙甚深。即無餘涅槃果。生死
T2266_.67.0059a15: 度義故非甚深。極果一得永不度。
T2266_.67.0059a16: 不得者則爲甚深。分別開示令之。
T2266_.67.0059a17: 故須論。即疏云爲發甚深義故。六
T2266_.67.0059a18: 嚴言詞義可愛者。義申言顯。若
T2266_.67.0059a19: 嚴言詞。則義不愛。義不愛則
T2266_.67.0059a20: 衆生不信受。猶如眞金若不鐶釧等
T2266_.67.0059a21: 則不愛。故須論。即疏云爲
T2266_.67.0059a22: 妙文詞莊嚴法義愛樂淨信
T2266_.67.0059a23: 二攝六。文長不
T2266_.67.0059a24: 二十
二左
此言有情 疏七末十九紙右云。梵云
T2266_.67.0059a25: 薩埵。是有故。亦云有情。義含多故。阿薩埵
T2266_.67.0059a26: 非有故。或言無故。第一解。一切衆生有
T2266_.67.0059a27: 情識。然此情識無定能有。故言無別能有
T2266_.67.0059a28: 義演云。無所有者非也。情識是所有故。第
T2266_.67.0059a29: 二解五蘊假者此爲能有。故能所有二法各
T2266_.67.0059b01: 立。第三・第四情爲性・愛同。第一・第二共
T2266_.67.0059b02: 情識。故置又隔。此後二解本依瑜伽八
T2266_.67.0059b03: 十三十五紙義演云。疏此言有情至無別能
T2266_.67.0059b04: 者。意云。此第一解即衆生類是情故名
T2266_.67.0059b05: 。無別能有所有也。或假者能有者。此第
T2266_.67.0059b06: 二解以五蘊假者能有。別八識爲所有
T2266_.67.0059b07: 疏又情者性也有此性故者。此第三解意説。
T2266_.67.0059b08: 此總假有有別法性也。法性即十二入等。
T2266_.67.0059b09: 疏又情者愛也能有愛生故者。意云。此第四
T2266_.67.0059b10: 解即總假者有第八識情故○能生愛等。如
T2266_.67.0059b11: 下云愛阿賴耶樂阿賴耶等故。第二云。若
T2266_.67.0059b12: 本識。復依何法立有情。故知情體即
T2266_.67.0059b13: 第八識。薩婆多喚六識情。不大乘
T2266_.67.0059b14: 二十
二左
又情者愛生故 樞要上本四十六右
T2266_.67.0059b15: 云。瑜伽八十三十五紙左但解八名。一我乃至
T2266_.67.0059b16: 二有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性
T2266_.67.0059b17: 餘法。又復於彼有愛著故。情者性也。初
T2266_.67.0059b18: 總談。彼有情之義無體可顯。即五根等皆
T2266_.67.0059b19: 有情。此即是我唯有此性餘法故。後
T2266_.67.0059b20: 解以愛爲情。能生我愛説名有情。於彼法
T2266_.67.0059b21: 愛著故。若無有情。誰情所愛三意生。
T2266_.67.0059b22: 乃至廣説
T2266_.67.0059b23: 二十
三右
言衆生者利樂 瑜伽倫記二十二上
T2266_.67.0059b24: 二十
四右
云。梵云薩埵。唐云有情。賢聖了知唯
T2266_.67.0059b25: 情識更無我等故名有情。梵云波羅拏
T2266_.67.0059b26: 此云衆生。古人以衆生薩埵者謬也已上
T2266_.67.0059b27: 玄應音義二十四八紙左云。有情梵言薩埵。薩
T2266_.67.0059b28: 此云有。埵此言情。故云有情。言衆生者。
T2266_.67.0059b29: 梵本僕呼膳那此云衆生。語各別也。故
T2266_.67.0059c01: 本譯言衆生者不善理者。此破舊譯。今
T2266_.67.0059c02: 謂。此破却不理也。何者。衆生・有情體同
T2266_.67.0059c03: 名別。梵有二名翻亦有別。何有此非
T2266_.67.0059c04: 之理。梵名社伽上聲此云衆生五教折薪梵云
連善那
T2266_.67.0059c05:
梵名薩埵。此云有情。羅什等古師
T2266_.67.0059c06: 梵云菩提薩埵翻名大道心衆生者非也。
T2266_.67.0059c07: 然有情亦名衆生大有典據。疏主破云
T2266_.67.0059c08: 不善者。却非也。天台云。中阿含第三十四
T2266_.67.0059c09: 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衆共
T2266_.67.0059c10: 世故言衆生。此據最初也。若攬衆陰
T2266_.67.0059c11: 而有假名衆生。此據一期受報也 大品經云。
T2266_.67.0059c12: 衆生。但假名故。法皷經云。
一切法和合施設名爲衆生
若言處處受生
T2266_.67.0059c13: 故名衆生。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 華嚴經云。
不轉愛天
T2266_.67.0059c14: 轉一切衆生處處受生法門。又般若燈
論云。謂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爲衆生
荊溪云。新
T2266_.67.0059c15: 譯恐濫稱爲有情。雖無情。三義都無。俱
T2266_.67.0059c16: 舍寶疏一三十七左云。有人云。若名衆生。即
T2266_.67.0059c17: 非情。所以但言有情誤也。故大乘同性
T2266_.67.0059c18: 經。楞伽主白佛言。世尊。衆生何義。佛吿
T2266_.67.0059c19: 伽主。衆生者衆物和合。地・水・火・風・空・識。
T2266_.67.0059c20: 蘆束更轉相依故言衆生。準此經文
T2266_.67.0059c21: 其有情衆生者。爲別有一物
T2266_.67.0059c22: 有情體。又準此文。有情・衆生名異體同。衆生
T2266_.67.0059c23: 六界共成。有情亦爾。不別指一法
T2266_.67.0059c24: 情體。又同疏第八二十一紙云。正理論云。前所
T2266_.67.0059c25: 説界通情・非情。趣唯有情。然不遍攝。生唯
T2266_.67.0059c26: 遍攝。故説有情。無有情名衆生。故准
T2266_.67.0059c27: 有情名爲衆生。無情不衆生。舊譯有情
T2266_.67.0059c28: 衆生者有兩名也。准大乘同性經。具
T2266_.67.0059c29: 故名衆生也。又云。然有情類卵生・胎生・
T2266_.67.0060a01: 濕生・化生是名爲四。生謂生類。諸有情中
T2266_.67.0060a02: 餘類雜而生類等。言生類者是衆生義。
T2266_.67.0060a03: 註云。准此論文。多生類故名爲衆生
T2266_.67.0060a04: 謂。兩師指斥的在疏主此釋。學者思之。瑜
T2266_.67.0060a05: 伽五十七十五紙右云。問。依何根處
T2266_.67.0060a06: 。衆生存活住持安穩。答。依命根説。有
T2266_.67.0060a07: 氣息故名衆生。思盧相應故名存活。等
T2266_.67.0060a08: 而住故名爲住。增上而轉故説名持。無
T2266_.67.0060a09: 病惱故名安穩。大日經疏云。阿闍梨云。具
T2266_.67.0060a10: 正義菩提索多。此索多者是忍樂
T2266_.67.0060a11: 修行堅持不捨義也。密抄二曰。此索多等者。
T2266_.67.0060a12: 前云薩埵直呼於人。今云索哆乃屬人之
T2266_.67.0060a13: 功業。即是忍樂修行堅持不捨。言聲明有如
T2266_.67.0060a14: 是法者。即八轉聲法也。謂前云薩埵直目
T2266_.67.0060a15: 衆生之體 即體聲也。今云索哆直屬衆生
T2266_.67.0060a16: 之業。即業聲也。如薄伽梵・薄伽伐帝
T2266_.67.0060a17: 薄伽梵即體聲也。言薄伽伐帝即轉聲中業
T2266_.67.0060a18: 聲也三十一右疏第十七七紙右曰。有情者。梵
T2266_.67.0060a19: 正音索哆。是著義。猶世間人深著身心
T2266_.67.0060a20: 暫離也。今菩提索多亦爾。著此大菩提
T2266_.67.0060a21: 乃至無一念休息放捨之心故名
T2266_.67.0060a22: 也。又名薩埵是有情義。以有情之中
T2266_.67.0060a23: 能修無上道。能荷負一切諸餘衆生。即是衆
T2266_.67.0060a24: 生中之無上故名大有情
T2266_.67.0060a25: 二十
三右
如瑜伽論第二 顯揚八十二紙右
T2266_.67.0060a26: 十四有情。然體少瑜伽。省非苦行。餘開合
T2266_.67.0060a27: 別故。瑜伽第二十七紙右云。云何六十二種有
T2266_.67.0060a28: 情之類。一那落迦。二旁生。三鬼。四天。五人。
T2266_.67.0060a29: 六刹帝利。七婆羅門。八吠舍。九戍陀羅。十
T2266_.67.0060b01: 女。十一男。十二非男非女。十三劣。十四中。
T2266_.67.0060b02: 十五妙。義演云。又三者。劣・中・妙。即上中下三品也。
又云。欲界名劣。色界名中。無色界名妙。義
T2266_.67.0060b03: 蘊亦同。今謂。初解爲正。顯揚云。下中上品故。瑜伽六
十四・十七右云。一能生劣界諸煩惱。二能生中界諸煩
T2266_.67.0060b04: 惱。三能生妙
界諸煩惱等
十六在家。十七出家。十八苦行。十
T2266_.67.0060b05: 九非苦行。二十律儀。二十一不律儀。二十二
T2266_.67.0060b06: 非律儀非不律儀義演云。三者。一律儀善。二者不律
儀不善。三者非律儀非不律儀無
T2266_.67.0060b07: 記。今謂。不律儀云不善。非律儀
非不律儀云無記者。麁昧甚矣
二十三離欲。二十
T2266_.67.0060b08: 四未離欲義演云。二者。一云離欲。二云不離欲。凡夫
六行惑生上。即名離欲。不
T2266_.67.0060b09: 六行惑。名不離欲。總亦就欲界人中。有妻室
不離欲。從小不欲名離欲。文。今謂。離欲廣
T2266_.67.0060b10: 伏所。今言
伏非也
二十五邪性聚定。二十六正性聚
T2266_.67.0060b11: 定。二十七不定聚定 倫記十八上十左云。景師補
闕云。邪定有二。一本性邪定。
T2266_.67.0060b12: 三乘性人成無間業。二方便邪者。有涅槃性人遇
凡位。於三乘中五逆業。正定亦二。一本
T2266_.67.0060b13: 性正性定。成一乘種性。二方便正性定。謂入見道巳去。
不定亦二。本性不定者。此人在凡總成三乘種性。二方
T2266_.67.0060b14: 便不定者。遇縁或作邪定或作正定。正定中或作
。乃至作佛。基云。邪定有二。謂本性・方便。初是無種
T2266_.67.0060b15: 性人。次是斷善根人。通有性無性。大義曰。斷善根人
有性。大義曰。斷善還續未必邪見聚造五逆業者。
T2266_.67.0060b16: 決定邪定故。大義曰。正性定有二本性・方便。初者即三
乘本有各別決定性。次者即此人已入聖道以去是。大
T2266_.67.0060b17: 義不定亦有二種。一本性。二方便。初是本有三乘種性
人。一人身中有三乘種性故。二方便不定者。解巳
T2266_.67.0060b18: 聖道已。然始迴向大入方便故。方不定名方便不
也。又二十四下二十四右云。泰師云。今依大乘。若
T2266_.67.0060b19: 悔無間及續善根後非邪定聚也。但以論主未悔無間
未續善根故名邪定。演祕云。疏邪定等三者。按瑜伽
T2266_.67.0060b20: 論等第一百云。五無間業及斷善根名邪定聚。學無學法
正定聚。非學非無學名不定聚。大般若説與此有
T2266_.67.0060b21: 異。如法花攝釋會。有云。十信第六名正定聚。造
無間業邪定聚。未十信第六心者不逆業
T2266_.67.0060b22: 者名不定聚。又望大乘。十信名正定聚。若作大乘五
無間業邪定聚。不定可知。詳曰。與瑜伽論而有
T2266_.67.0060b23: 違也。復無文據。理稍難依。文。今謂。義演亦用
三聚分別。若准花嚴宗等。教有淺深三聚亦別。經
T2266_.67.0060b24: 論異説。不
必一准
二十八苾芻。二十九苾芻尼。三十
T2266_.67.0060b25: 正學。三十一勤策男。三十二勸策女。三十三
T2266_.67.0060c01: 近事男。三十四近事女。三十五習斷者 義演
云。
T2266_.67.0060c02: 習斷有三。一者習善法煩惱不起習斷。二伏煩惱
起名習斷。即六行伏惑等。三斷習氣習斷。約
T2266_.67.0060c03: 聖説也。文。顯揚云。習三摩地者。
此應觀行者。第二解勝。第三不可
三十六習誦者
T2266_.67.0060c04: 顯揚云温誦經者。義演云。二者習
誦習誦聖教。通在家出家等
三十七淨施人
T2266_.67.0060c05: 顯揚云
待病者
三十八宿長。三十九中年。四十少年。
T2266_.67.0060c06: 四十一軌範師。四十二親教師。四十三共住
T2266_.67.0060c07: 弟子顯揚於共住
分爲二類
及近住弟子。四十四賓客。四
T2266_.67.0060c08: 十五營僧事者。四十六貪利養恭敬者 顯揚分
二。一
T2266_.67.0060c09: 貪利養者。一
貪恭敬者
四十七厭捨者。四十八多聞者。四
T2266_.67.0060c10: 十九大福智者顯揚分二。一有
智者。一大福者
五十法隨法行
T2266_.67.0060c11: 者。五十一持經者。五十二持律者。五十三持
T2266_.67.0060c12: 論者。五十四異生。五十五見諦。五十六有學。
T2266_.67.0060c13: 五十七無學。五十八聲聞。五十九獨覺。六十
T2266_.67.0060c14: 菩薩。六十一如來。六十二轉輪王
T2266_.67.0060c15: 二十
三左
或利異名義演云。疏或利與樂一
T2266_.67.0060c16: 體異名者。意説。利樂但是一體。約所益
T2266_.67.0060c17: 利樂二名。問。如前十利中亦云。約所益
T2266_.67.0060c18: 利樂別。與今何別。答。但約於所益
T2266_.67.0060c19: 。不於體。今辨於體故有差別
T2266_.67.0060c20: 二十
三左
如佛地等 佛地論第一十五紙右云。
T2266_.67.0060c21: 是淨土住持圓滿作何事業。作諸衆生一
T2266_.67.0060c22: 切義利。謂於此中自能現作一切有情一
T2266_.67.0060c23: 切義利。或令一切有情自作一切義利。現
T2266_.67.0060c24: 益名義。當益名利。世間名義。出世名利。
T2266_.67.0060c25: 惡名義。攝善名利。福徳名義。智慧
T2266_.67.0060c26: 利。如是等別雖寂定。由先所修加行
T2266_.67.0060c27: 願力。任運能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顯揚
T2266_.67.0060c28: 十三初云。一因者。所謂恭敬聽聞正法現證
T2266_.67.0061a01: 利益及安樂故。此中或利益非安樂。或安
T2266_.67.0061a02: 樂非利益。乃至四句。如菩薩地法受中説
T2266_.67.0061a03: 演祕云。詳曰。疏指佛地・顯揚等論意。明
T2266_.67.0061a04: 教説利樂。非唯證彼利樂一體今謂。
T2266_.67.0061a05: 疏意上來九種正依佛地・顯揚。第十利樂正
T2266_.67.0061a06: 瑜伽此別。非泛指諸教
T2266_.67.0061a07: 二十
三左
一純利乃至利樂 瑜伽三十五十八紙左
T2266_.67.0061a08: 云。云何自利利他處。謂自利利他略有十種
T2266_.67.0061a09: 一純自利利他。二共自利利他。三利益種類
T2266_.67.0061a10: 自利利他。四安樂種類自利利他。五因攝自
T2266_.67.0061a11: 利利他。六果攝自利利他。七此世自利利他。
T2266_.67.0061a12: 八他世自利利他。九畢竟自利利他。十不畢
T2266_.67.0061a13: 竟自利利他乃至廣説。演祕云。疏利謂十利者。
T2266_.67.0061a14: 具如瑜伽三十五・六。不全引。但取大意
T2266_.67.0061a15: 略言也。十種如次合爲五對一所利差別。
T2266_.67.0061a16: 二利體不同對。三利時現未對。四此世他世
T2266_.67.0061a17: 對。五眞妄分別對。論中初對二義合釋。學者
T2266_.67.0061a18: 悟。今別辨之。餘依論次。一純自利利他
T2266_.67.0061a19: 者。謂專爲己。或但利他。事不兩兼故名
T2266_.67.0061a20: 也。就純自中斷有修。若違越不
T2266_.67.0061a21: 薩儀則。謂爲己樂財受用。或爲天持
T2266_.67.0061a22: 戒精進修習定惠。或爲利養諸佛
T2266_.67.0061a23: 等。此等自利菩薩應斷。若不越隨順菩薩
T2266_.67.0061a24: 儀則有自利與上相違。菩薩應修。鈍利
T2266_.67.0061a25: 他者亦斷・修二。謂以邪見行施等。無
T2266_.67.0061a26: 見毀犯尸羅。遠離正行他説法。此等
T2266_.67.0061a27: 斷。若諸菩薩已超下地。由悲願力
T2266_.67.0061a28: 靜慮。隨其所樂還生欲界。又自事已辨。遍
T2266_.67.0061a29: 於十方無量衆生能作無量大利益事。此純
T2266_.67.0061b01: 利他菩薩應修。二共自利利他者。爲自逮物。
T2266_.67.0061b02: 他及自。行能兼濟故稱共也。於中亦二。
T2266_.67.0061b03: 一自利共他。若諸菩薩或悲爲首。或爲迴
T2266_.67.0061b04: 向無上菩提。於一切時施忍等。當
T2266_.67.0061b05: 是名自利共他。釋。智以施等能得菩提。悲
T2266_.67.0061b06: 濟物故名自利而共他。二他利共自者。
T2266_.67.0061b07: 又除前所説諸相。其餘一切所有利他。
T2266_.67.0061b08: 釋。除純利他應斷之者。彼由邪見二利
T2266_.67.0061b09: 故。或除純利他中所修者。無自利故。三
T2266_.67.0061b10: 利益種類自利利他薀云。三利益種類利者。意
説。菩薩自行五相等事自利
T2266_.67.0061b11: 益時。復能令他行此五相其利益。令他所行得
利益者。是菩薩自行利益之種類。故名利益種類自利
T2266_.67.0061b12: 利他。或可此是前二利益之種類故名利益種類。或可
菩薩所行自利利他行非一故名種類也。此中三釋無
T2266_.67.0061b13: 勝劣。任情取捨。巳上。今謂 釋種類義。義薀三
解。演祕二解然。義薀初後與演祕同。更加中一。義薀
T2266_.67.0061b14: 判斷爲勝劣。然初義應
優。略纂倫記唯有初解
者。謂於一法而自
T2266_.67.0061b15: 之。令他亦行。自他一種行一法故。自他
T2266_.67.0061b16: 行同名爲種類。或此利益有五類故。故名
T2266_.67.0061b17: 種類。種類言顯非一相似。其五類者。一無罪
T2266_.67.0061b18: 相。若諸菩薩所有自能少多攝善增長善法
T2266_.67.0061b19: 他亦爾。釋。由長善諸過患故名爲
T2266_.67.0061b20: 無罪。無罪即相。相謂相狀體相。下皆准知。二
T2266_.67.0061b21: 攝受相。若諸菩薩能引自他無染汚樂・或衆
T2266_.67.0061b22: 具樂・或住家樂。三此世相。四他世相。若諸菩
T2266_.67.0061b23: 薩自利利他。或有此世能爲利益於他
T2266_.67.0061b24: 。或有他世能爲利益於此世。或此他
T2266_.67.0061b25: 世俱爲利益。或此他世俱非利益。五寂滅
T2266_.67.0061b26: 相。若諸菩薩所有菩提。及得菩提世出世間
T2266_.67.0061b27: 菩提分法。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四
T2266_.67.0061b28: 安樂種類自利利他者。與前第三名相似也。
T2266_.67.0061c01: 利益・安樂兩名有異。種類之言義意周也。此
T2266_.67.0061c02: 五種。即疏所明五樂是也。故不之。五
T2266_.67.0061c03: 因攝。六果攝自利利他者。因果相順論一處
T2266_.67.0061c04: 明。於因果中皆有自利利他行也。有三因
T2266_.67.0061c05: 。一異熟因果。二福因果。三智因果。異熟果
T2266_.67.0061c06: 者。謂略有八。一壽量具足。謂長壽久住。二
T2266_.67.0061c07: 形色具足。謂形色端嚴。三族姓具足。謂生
T2266_.67.0061c08: 。四自在具足。謂大財位・明・屬。五信言具
T2266_.67.0061c09: 足。謂言無虛妄。六大勢具足。謂大名過人。
T2266_.67.0061c10: 七人性具足。具丈夫分就男根。八大力具
T2266_.67.0061c11: 足。謂少疾有堪能。異熟因者。不害物
T2266_.67.0061c12: 長壽因。惠施光明鮮淨衣物是端嚴因。捨
T2266_.67.0061c13: 離憍慢是族姓因。乞匃隨施是自在因。所言
T2266_.67.0061c14: 誠諦是信言因。供三寶等是大勢因。樂
T2266_.67.0061c15: 女人姓具足因。助諸衆生如法事業
T2266_.67.0061c16: 他飮食是大力因。福智因果論一處明。聚雜
T2266_.67.0061c17: 知。今者別釋。所言福者。謂三度・勤・定一
T2266_.67.0061c18: 分・四無量等。言福因。者。總有三種。一者
T2266_.67.0061c19: 福能得能住能增長欲。釋。一於未得
T2266_.67.0061c20: 得樂欲。二於已得能住樂欲。三於已住
T2266_.67.0061c21: 常令增長。二者於福善能隨順無違背縁。三
T2266_.67.0061c22: 者於福先已串習。言福果者。謂諸菩薩依
T2266_.67.0061c23: 止福故。雖復長時流轉生死。不極苦
T2266_.67.0061c24: 損惱。又能起作種種無量善巧事業乃至
T2266_.67.0061c25: 究竟當無上正等菩提。所言智者。即惠
T2266_.67.0061c26: 度全・勤・定一分・及十力等。智因果者。同
T2266_.67.0061c27: 也。於彼文中唯去福字於智字。即智
T2266_.67.0061c28: 因果也。此世自利利他者。文有二種。一現自
T2266_.67.0061c29: 利。謂諸菩薩以正理工巧業處集財
T2266_.67.0062a01: 。即於是財量受用。又先所造可受樂
T2266_.67.0062a02: 業異熟。於現法中用彼果。二現利他。如
T2266_.67.0062a03: 諸菩薩現法自利。如是菩薩所化有情由
T2266_.67.0062a04: 得現法利益。八他世自利利他者。若於
T2266_.67.0062a05: 能獲他世財寶具足自體具足。色・無色界
T2266_.67.0062a06: 他世等亦復如是。九畢竟自利利他者。
T2266_.67.0062a07: 若諸煩惱一切永斷八支聖道。若此爲依獲
T2266_.67.0062a08: 得一切世間善法。由三因縁畢竟。一
T2266_.67.0062a09: 自性。究竟菩提故。二由不退。八支聖道
T2266_.67.0062a10: 退故。三由受用。果無盡故。名爲
T2266_.67.0062a11: 略纂十・二十二右云。如無學身中無漏
八道支力增上縁有漏善法畢竟
十不
T2266_.67.0062a12: 畢竟自利利他者。謂於欲界財寶具足自體
T2266_.67.0062a13: 具足。若因若果世間淸淨。若因若果由三因
T2266_.67.0062a14: 不畢竟。一由自性。一切有爲故。二者
T2266_.67.0062a15: 退。善有漏法由退故。三由受果。有
T2266_.67.0062a16: 故。名不畢竟略纂第十。
論本三十五
T2266_.67.0062a17: 二十
四右
一者因樂等 瑜伽云。由前所説因樂
T2266_.67.0062a18: 所攝三因縁故。准此文意。因樂有四。一根。
T2266_.67.0062a19: 一境。一樂法。一樂業。是樸揚意。慈恩不爾。
T2266_.67.0062a20: 略纂有二義。初根境爲一。相應法爲一。業
T2266_.67.0062a21: 第三。合爲三因縁。後根境爲二。業爲
T2266_.67.0062a22: 。合爲三種。雖二義總爲三。又景師
T2266_.67.0062a23: 分爲四法。具如倫記八下四十三紙
 演祕云。
T2266_.67.0062a24: 因生樂之因故名爲因樂。體即四法。如
T2266_.67.0062a25: 疏所列。言樂相應者。即順樂受觸等心法。
T2266_.67.0062a26: 所發業者。謂於樂果而起於業樂所
T2266_.67.0062a27: 。由此善業可愛果名爲因樂。或樂相
T2266_.67.0062a28: 應思名所發業。所發業能感當樂果名爲
T2266_.67.0062a29: 。詳曰。前正後非。非樂相應思皆能招樂果
T2266_.67.0062b01: 故。瑜伽云。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名
T2266_.67.0062b02: 因樂。意云。隨得現・未愛果之業名爲
T2266_.67.0062b03: 。疏取斯意所發業瑜伽三十五二十二
丁右
T2266_.67.0062b04: 云。此中因樂是因故説名爲樂。非自性
T2266_.67.0062b05: 蘊云。疏一因樂至樂所發業者。問。樂
T2266_.67.0062b06: 所發之業應樂果。何得因。答。如
T2266_.67.0062b07: 第三定。定中之樂能發於業。此業能感
T2266_.67.0062b08: 第三禪果。約此義故業名因樂。非一切
T2266_.67.0062b09: 五欲樂所發之業雖樂俱。非樂因也。
T2266_.67.0062b10: 又爲樂果造之業皆名樂所發業。非
T2266_.67.0062b11: 要與樂受。此解稍寬已上今謂。義蘊二解
T2266_.67.0062b12: 演祕大同。瑜伽云。此中因樂是樂因故説
T2266_.67.0062b13: 名爲樂。又疏云。能有樂故。准此論・疏。義蘊
T2266_.67.0062b14: 初解・演祕後説其非可知。又演祕云。體即四
T2266_.67.0062b15: 法。今謂。准依略纂・倫記。慈恩以三法體。
T2266_.67.0062b16: 圓測以四。倫記八下 四十一紙
云。一者因
T2266_.67.0062b17: 樂。基云。以三法體。謂順樂果業及根塵
T2266_.67.0062b18: 二法能生順樂受觸者。此三是因樂體即通
T2266_.67.0062b19: 五蘊性。以通取順樂果業故。相應共有皆
T2266_.67.0062b20: 因樂體通五蘊體。測云。因樂體以
T2266_.67.0062b21: 樂受五根六塵六觸。及感現法・當來二世可
T2266_.67.0062b22: 愛果業。又釋。現當者擧因也已上
倫記
又瑜伽釋
T2266_.67.0062b23: 第二受樂云。由前所説因樂所攝三因縁
T2266_.67.0062b24: 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名爲受樂已上
論文
略纂
T2266_.67.0062b25: 釋云。三因縁即根・境二及順樂果之業爲
T2266_.67.0062b26: 也。已上
略纂
此等釋。慈恩師意因樂即三法
T2266_.67.0062b27: 體必矣。然撲揚意更爲四法者。亦非
T2266_.67.0062b28: 其理。論云。言因樂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
T2266_.67.0062b29: 若此爲因順樂受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
T2266_.67.0062c01: 愛果業。如是一切總攝爲一名爲因樂已上
T2266_.67.0062c02: 今案。二若字下以二法。上之根・境分爲
T2266_.67.0062c03: 二法。都合爲四種法
T2266_.67.0062c04: 二十
四右
二者受樂等 演祕云。疏二受樂等者。
T2266_.67.0062c05: 受即是樂。喜・樂・捨三而爲其體。三種皆有
T2266_.67.0062c06: 調暢義。故總名爲樂。不爾云何言三界
T2266_.67.0062c07: 唯受中樂者。非五受中唯一樂受名
T2266_.67.0062c08: 受樂也。云是樂自性者。體是受數。簡異前
T2266_.67.0062c09: 後因樂等已上瑜伽云。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説
T2266_.67.0062c10: 名爲樂。非樂因故。略纂云。二受樂即喜・樂
T2266_.67.0062c11: 受。通漏・無漏受樂體。倫記云。測云。三受
T2266_.67.0062c12: 自性爲體。謂喜・樂・捨。何以得知。下文云
T2266_.67.0062c13: 界繫。故知亦以捨・喜體。景師亦同。第四
T2266_.67.0062c14: 定巳上唯捨無樂。而言三界繫者。彼捨受
T2266_.67.0062c15: 攝益身心通名樂。然此疏中唯言
T2266_.67.0062c16: 。未二・三。演祕定爲三受恐是誤解
T2266_.67.0062c17: 二十
四右
三苦對治樂等 倫記云。景云。問曰。
T2266_.67.0062c18: 寒得火。如飢得食。渴得漿。名苦對治
T2266_.67.0062c19: 火及飯食等苦對治樂。爲
T2266_.67.0062c20: 彼火等所生樂受苦對治樂。若取
T2266_.67.0062c21: 。則不前因樂。謂根塵等能生樂受
T2266_.67.0062c22: 因樂。若取火等所生樂受體。則不
T2266_.67.0062c23: 受樂。下結中云。苦對治樂息苦名樂。非
T2266_.67.0062c24: 故。非樂自性。答曰。即取火等所生樂受
T2266_.67.0062c25: 同時惠數覺衆苦滅苦對治。亦可如
T2266_.67.0062c26: 極飢渴苦逼惱。得惡飮食飢渴之
T2266_.67.0062c27: 亦不樂。但生捨受。捨受相應惠數覺
T2266_.67.0062c28: 飢渴等苦苦對治樂
T2266_.67.0062c29: 二十
四右
四受斷樂等演祕云。疏受斷樂等者。
T2266_.67.0063a01: 受等不行名爲受斷樂。即滅定。受斷之樂。
T2266_.67.0063a02: 依主立名。體即滅定。問。瑜伽論云。住滅定
T2266_.67.0063a03: 時。此勝義苦暫時寂靜故爲樂。當定時。
T2266_.67.0063a04: 唯滅無漏心心所法。豈無漏法名勝義苦
T2266_.67.0063a05: 答。非非想地捨受等法名勝義苦。由
T2266_.67.0063a06: 遠加行時而能滅彼。據遠加行滅之
T2266_.67.0063a07: 苦也景云。住滅定時。近滅無漏心及心
T2266_.67.0063a08: 。遠滅非想有漏捨受。今據遠滅
T2266_.67.0063a09: 。以非想捨受微細。要在觀中苦諦
T2266_.67.0063a10: 方覺非想捨受。是其行苦名勝義苦
T2266_.67.0063a11: 二十
四左
五無惱害樂等 瑜伽三十五二十一紙
T2266_.67.0063a12: 云。何等五樂。一者因樂。二者受樂。三者苦
T2266_.67.0063a13: 對治樂。四者受斷樂。五者無惱害樂。言
T2266_.67.0063a14: 者。謂二樂品諸根境界。若此爲因順
T2266_.67.0063a15: 觸。若諸所有現法・當來可愛果業。如
T2266_.67.0063a16: 是一切總攝爲一名爲因樂。除此更無
T2266_.67.0063a17: 過苦增。言受樂者。謂待苦息。由前所説
T2266_.67.0063a18: 因樂所攝三因縁故。有能攝益身心受生
T2266_.67.0063a19: 名爲受樂。略説此樂復有二種。一者有
T2266_.67.0063a20: 漏。二者無漏。無漏樂者。學・無學樂。有漏樂
T2266_.67.0063a21: 者。欲・色・無色三界繫樂。又此一切三界繫
T2266_.67.0063a22: 樂隨其所應六處別故有其六種。謂眼觸
T2266_.67.0063a23: 所生乃至意觸所生。如是六種復攝爲二。
T2266_.67.0063a24: 一者身樂。二者心樂。五識相應名爲身樂
T2266_.67.0063a25: 意識相應名爲心樂。苦對治樂者。謂因
T2266_.67.0063a26: 熱飢渴等事生起。非一衆多品類種種苦
T2266_.67.0063a27: 受。由能對治除寒熱飢渴等苦。即於
T2266_.67.0063a28: 是苦息滅時起樂覺。是則名爲苦對
T2266_.67.0063a29: 治樂。滅想受定名受斷樂。無惱害樂應知略
T2266_.67.0063b01: 説復有四種。一出離樂。二遠離樂。三寂靜
T2266_.67.0063b02: 樂。四三菩提樂。正信捨家趣於非家解脱煩
T2266_.67.0063b03: 。居家迫迮種種大苦。名出離樂。斷除諸
T2266_.67.0063b04: 欲惡不善法初靜慮離生喜樂。名遠離
T2266_.67.0063b05: 。第二靜慮巳上諸定尋伺止息。名寂靜樂
T2266_.67.0063b06: 一切煩惱畢竟離繫。於所知事如實等覺。此
T2266_.67.0063b07: 樂名爲三菩提樂顯揚六・六左云。三菩提者。謂聲
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
T2266_.67.0063b08: 此中因樂是樂因故説名爲樂。非自性故。
T2266_.67.0063b09: 此中受樂樂自性故説名爲樂。非樂因故。
T2266_.67.0063b10: 苦對治樂息衆苦故。遺衆苦故。説名爲樂。
T2266_.67.0063b11: 樂因故。非自性故。其受斷樂非樂因
T2266_.67.0063b12: 故。非自性故。亦非自遺種種苦故。説名
T2266_.67.0063b13: 樂。然依勝義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
T2266_.67.0063b14: 時此勝義苦暫時寂靜。故名爲樂。無惱害
T2266_.67.0063b15: 樂所攝最後三菩提樂。由當來世此勝義苦
T2266_.67.0063b16: 永寂滅故。於現法中附在。所依諸煩惱品
T2266_.67.0063b17: 一切麁重永寂滅故説名爲樂。諸餘所有無
T2266_.67.0063b18: 惱害樂於最後樂能隨順故。是彼分故。能
T2266_.67.0063b19: 彼故。當知亦名無惱害樂婆沙二十六
T2266_.67.0063b20: 十九紙云。四種樂者。一出家樂。二遠離樂。三
T2266_.67.0063b21: 寂靜樂。四三菩提樂演祕云。疏無惱害等
T2266_.67.0063b22: 者。煩惱等類名爲惱害。出家等四離此惱
T2266_.67.0063b23: 故。名之爲樂。無惱即樂。出離樂者。信・戒
T2266_.67.0063b24: 體。或離迫迮身心適悅喜樂爲體。遠離
T2266_.67.0063b25: 樂者。初禪喜樂。或總五支以爲其體。寂靜
T2266_.67.0063b26: 樂者。第二禪上隨以四支五支體。或唯
T2266_.67.0063b27: 喜樂隨應爲體。詳曰。論既不樂自性故
T2266_.67.0063b28: 之爲樂。故知不必喜樂爲體。如次信・戒
T2266_.67.0063b29: 總以禪支體無失。覺法樂者。根本・後得
T2266_.67.0063c01: 二智爲體。更有多釋。廣辨如餘。四樂如
T2266_.67.0063c02: 家迫迮。遠欲不善。由尋・伺麁動之法
T2266_.67.0063c03: 煩惱所知如實等覺。故立四名。疏配後二
T2266_.67.0063c04: 涅槃及菩提者。不瑜伽。取婆沙
T2266_.67.0063c05: 。不爾違論。問。前三云何名無惱害。答。瑜
T2266_.67.0063c06: 伽論云。諸餘所有無惱害樂於最後樂能隨
T2266_.67.0063c07: 順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當知亦名無惱
T2266_.67.0063c08: 害樂今謂。第一瑜伽云出離。婆沙云出家
T2266_.67.0063c09: 言異意同。第三寂靜・第四菩提二論全同。疏
T2266_.67.0063c10: 主第三爲涅槃者。二論不其文。此對
T2266_.67.0063c11: 四菩提第三樂涅槃。然瑜伽意不爾。
T2266_.67.0063c12: 演祕辨。婆沙無定屬當
T2266_.67.0063c13: 二十
四左
應説頌言等 義演云。疏上之十種解
T2266_.67.0063c14: 利樂者。有頌如疏。然依次配十利五樂者。
T2266_.67.0063c15: 世者即是後濟・現濟。並現益・後益。第一・第
T2266_.67.0063c16: 二是。性者即是攝善離惡。並翻此第三・第四
T2266_.67.0063c17: 是。苦樂者即出苦。第五是。智福者即第六是。
T2266_.67.0063c18: 出世出者即第七是。大小者即第八是。與名
T2266_.67.0063c19: 異者即第九是。十利五樂者總結也。即向第
T2266_.67.0063c20: 十利中攝也
T2266_.67.0063c21: 二十
五右
然造論者等 瑜伽六十四十九紙右云。
T2266_.67.0063c22: 復次此中如實開示如來所説經義
T2266_.67.0063c23:
T2266_.67.0063c24: 二十
五左
又要具四縁等 義燈一本四十八
紙左
T2266_.67.0063c25: 決定論四失人則堪論。大同此文
T2266_.67.0063c26: 瑜伽六十四十九紙右云。將論時。要以
T2266_.67.0063c27: 先自安處乃可論。一於昔諸師
T2266_.67.0063c28: 憍慢。二於有情類大悲。三於同法
T2266_.67.0063c29: 深生敬愛。四不己有勝伎能。云
T2266_.67.0064a01: 何於昔諸師憍慢。謂造論時無
T2266_.67.0064a02: 。古昔諸師尙能造論。況我今者當不
T2266_.67.0064a03: 耶。要離是憍慢染心乃應論。云何於
T2266_.67.0064a04: 有情類當大悲。謂造論時作是觀。若
T2266_.67.0064a05: 論。無量有情於諸善法定當退失。又
T2266_.67.0064a06: 餘情類墮生老病。乃至廣説。是諸有情因
T2266_.67.0064a07: 論。若能解了乃至一句善説妙義。如
T2266_.67.0064a08: 是當奉行者。彼於長夜必獲大義利益
T2266_.67.0064a09: 安樂。要發是增上心已乃應論。云何
T2266_.67.0064a10: 同法者深生敬愛。謂造論時作是觀
T2266_.67.0064a11: 若不論。爲他。諸同法者於利他
T2266_.67.0064a12: 定當退失。云何不己有勝伎能。謂
T2266_.67.0064a13: 論時無是心。當世間咸謂我聰
T2266_.67.0064a14: 叡明哲能造論者。開闡義。深生淨信。因
T2266_.67.0064a15: 此多獲利養恭敬。但爲自他善根增長。以
T2266_.67.0064a16: 無染心乃可
T2266_.67.0064a17: 二十
五左
一安惠等 義燈一末初紙右云。西明若
T2266_.67.0064a18: 唯安惠等如次配者。定是不當。十師俱
T2266_.67.0064a19: 本頌。豈餘七師不本師造論意。本疏
T2266_.67.0064a20: 主是糅論文人。故定説是。既不唯。不
T2266_.67.0064a21: 本疏等言定是。何須
T2266_.67.0064a22: 二十
五左
顯唯識理等 演祕云。有義。安惠等説
T2266_.67.0064a23: 正解者。謂生唯識眞俗二智。次火辨言
T2266_.67.0064a24: 實知者。爲眞智。後護法云
T2266_.67.0064a25: 。爲俗智。詳曰。據相顯。言少有其理
T2266_.67.0064a26: 若以實論。三文皆通眞俗二智。故第三云。
T2266_.67.0064a27: 唯識深妙理中實解。豈深妙理
T2266_.67.0064a28: 唯是識相非識眞理。又知識相如實智
T2266_.67.0064a29: 亦何爽理。故皆通二智
T2266_.67.0064b01: 二十
五左
雖三義別二意造論 上十三紙左初明
T2266_.67.0064b02: 本釋造意不同。次明無別。今約後義
T2266_.67.0064b03: 師亦爲人法。今謂。二意中。利樂有情本・釋
T2266_.67.0064b04: 二師通行全同無別。令法久住同雖亦無
T2266_.67.0064b05: 別。然論優降多係釋論師。何者。法住是遺
T2266_.67.0064b06: 法之久住也。經論相對論釋相對以論法住
T2266_.67.0064b07: 法則並屬根本之法。令住則係釋師。然則
T2266_.67.0064b08: 二意多在釋師。大分本・釋造論因由以擬
T2266_.67.0064b09: 分別不同科深有義理。學者硏窮細分。義演
T2266_.67.0064b10: 云。疏雖三義別者。即三師義也。二意造論者。
T2266_.67.0064b11: 即令法久住諸含識之故云並爲人法
T2266_.67.0064b12: 義蘊亦同
T2266_.67.0064b13: 二十
六右
作論名造等 演祕云。疏作論名造者。
T2266_.67.0064b14: 問。唯識之義經中先明。論何言造。答。三十
T2266_.67.0064b15: 頌教經中先無。據此名義燈上本四十九
T2266_.67.0064b16: 云。又復世尊説唯識教名爲作者。教之主
T2266_.67.0064b17: 故。世親等師釋佛所説唯識之理名爲
T2266_.67.0064b18: 。依教起故。此經論相對。若世親等造
T2266_.67.0064b19: 十頌名爲作者。護法等釋名爲述者此論
T2266_.67.0064b20: 釋相對
T2266_.67.0064b21: 二十
六右
此上即是簡持指斥 演祕云。疏此
T2266_.67.0064b22: 上即是發端等者。略爲四釋。一云。上字誤
T2266_.67.0064b23: 也。應者字。二云。此上等言皆是發端。意
T2266_.67.0064b24: 此兼言上也。三云。今造等言皆標擧
T2266_.67.0064b25: 等。在此字上故言此上。四云。今造此論。一
T2266_.67.0064b26: 句之言是發端等。由前別明今造等故。
T2266_.67.0064b27: 總指云此上。即是發端等也。然四釋中初解
T2266_.67.0064b28: 過。思之可悉。有云。今造此論四字之上。
T2266_.67.0064b29: 一一皆具發端等四。又發端等一一別配
T2266_.67.0064c01: 造此論。詳曰。若自釋論理猶差別。若辯
T2266_.67.0064c02: 全乖本旨。細尋可今謂。以第四義
T2266_.67.0064c03: 正。下疏多有類例。何勞而云云乎。次下
T2266_.67.0064c04: 二十七丁
云。此上四義毀責過失故名爲
T2266_.67.0064c05: 樞要一本三十八紙
云。此上依人。又開唯識
T2266_.67.0064c06: 我法。此上惣解開示二字。下有十釋
T2266_.67.0064c07: 。義演云。疏此上即是發端標擧等
T2266_.67.0064c08: 者。創造此論名爲發端。指陳偏説名爲
T2266_.67.0064c09: 。簡去餘部取此論名爲簡持。指
T2266_.67.0064c10: 述破邪執名爲指斥今謂。義演斥爲
T2266_.67.0064c11: 破斥者非也。斥亦指也。義蘊云 疏此上即
T2266_.67.0064c12: 是等者。此有多解。一云。此字之上具有發端
T2266_.67.0064c13: 等之四義。二云。今造此三字是此字已上。故
T2266_.67.0064c14: 此上。即三字皆有發端等義也。二云。此
T2266_.67.0064c15: 字上字皆有發端等義。正解此字。上字相從
T2266_.67.0064c16: 故來。四云。上字應者字。誤爲上字。四解
T2266_.67.0064c17: 初勝。若准體例。上下假論皆有者字。末後
T2266_.67.0064c18: 善。依淸辨般若燈論。以此四義唯釋
T2266_.67.0064c19: 。故中二解非也已上今謂。義蘊初解與
T2266_.67.0064c20: 祕第四同。准因明疏。般若燈論四義合釋
T2266_.67.0064c21: 此中二字。非唯一字。義蘊誤也。今案此疏
T2266_.67.0064c22: 文意。即是點示此上所釋今造此論者是發
T2266_.67.0064c23: 端等之義也。顧者此文意至。語或不至。釋
T2266_.67.0064c24: 家云云蓋爲此也。義林章中疏主自言文章
T2266_.67.0064c25: 巧。或不唯謙光之深而已乎。因明疏第
T2266_.67.0064c26: 四巧右云。言此中者。理門二解。一起論端
T2266_.67.0064c27: 義。二簡持義。凡發論端汎詞標擧。故稱
T2266_.67.0064c28: 論端義。簡持有二義。一云。簡去邪宗
T2266_.67.0064c29: 增減取正宗中道等故稱此中。是簡持
T2266_.67.0065a01: 義。淸辨菩薩般若燈論釋四義謂。發端標擧
T2266_.67.0065a02: 簡持指斥秋篠云。西方起言多云怛怛羅
T2266_.67.0065a03: 唐言此中。如夫法性者。上一字即發端。
T2266_.67.0065a04: 下三字標擧。雖少差總爲發端等。故發
T2266_.67.0065a05: 端之義自具標擧。簡持之義亦指斥之義。謂
T2266_.67.0065a06: 斥即簡斥。指謂指持。餘准可
T2266_.67.0065a07: 二十
六右
一切合名迷謬 樞要上本三十四
紙左
云。
T2266_.67.0065a08: 論今造此論等者。疏中二解。一依人。二依
T2266_.67.0065a09: 法。俱依能迷義燈一末初紙云。言有迷謬
T2266_.67.0065a10: 者。疏有二解。初約人。後約法。人即據
T2266_.67.0065a11: 説。起痴邪見屬於人。約法者。據
T2266_.67.0065a12: 明不解名迷。邪見不正解謬。據惑分
T2266_.67.0065a13: 二。然總是法俱約能迷惡取空者。瑜伽
T2266_.67.0065a14: 三十六十六紙左云。云何名爲惡取空者。謂有
T2266_.67.0065a15: 沙門或婆羅門。由彼故空亦不信受。於
T2266_.67.0065a16: 而空亦不信受。如是名爲惡取空者。何以
T2266_.67.0065a17: 故。由彼故空。彼實是無。於此而空。此實是
T2266_.67.0065a18: 有。由此道理説爲空。若説一切都無
T2266_.67.0065a19: 。何處何者何故名空。亦不此於
T2266_.67.0065a20: 此即説爲空。是故名爲惡取空者。云何復
T2266_.67.0065a21: 善取空者。謂由此彼所有。即由
T2266_.67.0065a22: 故正觀爲空。復由此餘實是有。即由
T2266_.67.0065a23: 故知實知有。如是名爲入空性已上
T2266_.67.0065a24: 略纂十三十二紙
T2266_.67.0065a25: 二十
六左
或但迷謬者 義演云。疏無明名迷
T2266_.67.0065a26: 者。由無明故不諸法。即喚不解
T2266_.67.0065a27: 故即迷也。又不正解者名邪見。即邪見
T2266_.67.0065a28: 體是謬。問。與前解迷謬何別。答。亦有別。
T2266_.67.0065a29: 前約異生外道人等。當體即名迷者。人即迷
T2266_.67.0065b01: 故。聲聞・獨覺亦爾。當體即名謬者。人即謬
T2266_.67.0065b02: 也。今後解但約法説。無明既爲迷體。明知
T2266_.67.0065b03: 法説。邪見亦爾。故兩解有別。下言痴邪
T2266_.67.0065b04: 見人名迷謬者。結上也。有人有痴邪見
T2266_.67.0065b05: 初釋直爲迷者謬者。後釋中初迷謬爲惑。
T2266_.67.0065b06: 後屬能有。故結釋言迷謬者。然樞要中
T2266_.67.0065b07: 能迷人法二釋外更依所迷釋。彼云。若
T2266_.67.0065b08: 第二解依所迷釋。生法我無。執有名謬。不
T2266_.67.0065b09: 無我名爲迷者。爲情執正解
T2266_.67.0065b10: 正除其謬。解斷其迷。執情斷故所執便遣。
T2266_.67.0065b11: 正解言遺所執
T2266_.67.0065b12: 二十
六左
先云人我餘趣故 演祕云。疏今説
T2266_.67.0065b13: 爲生等者。問。人我不遍。所以見除。生言既
T2266_.67.0065b14: 寬。何乃今取。如衆生。濫無情故。答。世
T2266_.67.0065b15: 界有無情我。生攝無情。無大寬失
T2266_.67.0065b16: 色我。髮爪等類亦在所執。此豈非
T2266_.67.0065b17: 無情我。問。我通諸趣。何不許言。答。法
T2266_.67.0065b18: 亦名我。若言我空而濫於法故亦除也。問。
T2266_.67.0065b19: 衆生執有。以空爲門破病顯理。衆生執
T2266_.67.0065b20: 空。應有爲門遣執明理。答。若破空病
T2266_.67.0065b21: 有能除。若論理要資空觀。問。有觀有相
T2266_.67.0065b22: 即不理。空相不遣豈得理耶。答。由
T2266_.67.0065b23: 門遣能所取。方泯二相而能證理。從
T2266_.67.0065b24: 由門空顯理。理亦無失。有云。若也執
T2266_.67.0065b25: 亦説爲有。從多執有此説爲空。詳曰。難意
T2266_.67.0065b26: 有以顯於理。答言對空亦説於有。豈可
T2266_.67.0065b27: 有觀能顯於理耶。若言有顯理者。即
T2266_.67.0065b28: 前難盡失義演云。問。衆生執
T2266_.67.0065b29: 即説爲空。因此空門於眞理。亦應衆生
T2266_.67.0065c01: 空亦可有。由此有門其眞理。答。
T2266_.67.0065c02: 爾。衆生執有多。執空少。從多分説。爲
T2266_.67.0065c03: 於有故説爲空也今謂。演祕有説並義
T2266_.67.0065c04: 演意。且約多分故言空顯理。不少分
T2266_.67.0065c05: 有顯理。笠置意不爾。但顯眞理
T2266_.67.0065c06: 空觀。以眞理無相故。豈有有觀
T2266_.67.0065c07: 門顯無相理。故言理要觀彼遍計所執空
T2266_.67.0065c08: 爲門故入於眞性。此其證也。護法廣百論云。
T2266_.67.0065c09: 有有等皆順執心。空空空等皆遣妄執
T2266_.67.0065c10: 故有智者聞空言。應一切有無等執
T2266_.67.0065c11: 法眞理非有非今謂。演祕有説幷義
T2266_.67.0065c12: 演義爲正。以疏主下釋故。下疏九本三十
紙左
T2266_.67.0065c13: 云。此圓成實。依他起上無計所執二我既
T2266_.67.0065c14: 空。依此空門顯眞如爲其自性。梵
T2266_.67.0065c15: 瞬若。此説爲空。云瞬若多。此名空性。如名
T2266_.67.0065c16: 空性。不名爲空。故依空門而顯此性。即
T2266_.67.0065c17: 圓成實是空所顯。此即約表詮圓成實
T2266_.67.0065c18: 問。空爲門者。爲智是空。空爲智。答。空
T2266_.67.0065c19: 是智境。空體非智。智縁彼空之時。顯此眞
T2266_.67.0065c20: 故。又云。意言。眞如是空之性。即是
T2266_.67.0065c21: 。空爲所由如方顯故。如體空者何所
T2266_.67.0065c22: 也。眞如離有及離無相若言於空。雖
T2266_.67.0065c23: 有相空相。故此空言非眞如體。故
T2266_.67.0065c24: 性言深爲用。眞如離空名空性。眞如
T2266_.67.0065c25: 有名有性。病多起有。但説空門。若空病
T2266_.67.0065c26: 生亦立有性。此意總顯圓成實性於依他上
T2266_.67.0065c27: 前所執顯之性。故遮表門皆有所以
T2266_.67.0065c28: 二十
七左
一者猶如障解 義演云。疏猶如金剛
T2266_.67.0065c29: 難可斷故者。意正解障執名重所由。總有
T2266_.67.0066a01: 五解。前四約二障。第五唯約二執重。前
T2266_.67.0066a02: 四解重障分爲三釋。一云。猶如金剛
T2266_.67.0066a03: 斷故者。即二障種子隨遂有情。未聖時
T2266_.67.0066a04: 種不斷故。擔此難生死流者。即二障現
T2266_.67.0066a05: 行。發業感生難出離故。押溺有情
T2266_.67.0066a06: 故者。即二障感果在四生攝。問。變易身
T2266_.67.0066a07: 何生攝。答。本身既是分段。同分段胎生攝。
T2266_.67.0066a08: 或通化生。易麁令細。無定限故。墮墜有
T2266_.67.0066a09: 三界故者。漂流三界休息故。第
T2266_.67.0066a10: 二解云。猶如金剛斷故者。即所知障。
T2266_.67.0066a11: 要至成佛方斷盡故。擔此難生死流
T2266_.67.0066a12: 者。即煩惱感生功用勝故。押溺有情
T2266_.67.0066a13: 故者。配分段生死。隨逐有情三界
T2266_.67.0066a14: 者。變易生死。處三界故。第三解云。重者
T2266_.67.0066a15: 喩以明。猶如金剛斷故者。如
T2266_.67.0066a16: 義解。擔此難生死流故。如人負
T2266_.67.0066a17: 坑不出故。押溺有情四生故者。
T2266_.67.0066a18: 身由重不起故。墜墮有情
T2266_.67.0066a19: 故。如是繫石遽沈沒故今謂。初二就
T2266_.67.0066a20: 因示重。後二約果談重。初約因中。亦初
T2266_.67.0066a21: 種子。次喩現。後約果中。初生。次界。義蘊
T2266_.67.0066a22: 云。疏二者擔此難越生死流至沒三界故者。
T2266_.67.0066a23: 問。初言難斷二障。後之三重應
T2266_.67.0066a24: 。答。竝通無失。二云難越者。擔煩惱故難
T2266_.67.0066a25: 分段。擔所知故難變易。三云押溺
T2266_.67.0066a26: 者。由煩惱故押溺有情通處四生。由所知
T2266_.67.0066a27: 溺有情唯處化生。四云墜隨三界者。
T2266_.67.0066a28: 所知障感變易生死。有漏之法三界繫故。又
T2266_.67.0066a29: 所知障爲煩惱本。故所知障皆通四生
T2266_.67.0066b01: 二十
七左
前四二障 演祕云。疏前四通取斷
T2266_.67.0066b02: 二障者。問。生死沈沒皆由煩惱。何關智障
T2266_.67.0066b03: 三界等。答。生死有二。由所知障於變
T2266_.67.0066b04: 。變易即是化生所收。亦三界攝。又所知障
T2266_.67.0066b05: 親感生。爲煩惱依。言難越等竝無
T2266_.67.0066b06: 矣。義演云。疏前四通取斷諸二障者。意云。前
T2266_.67.0066b07: 四義解重者。約二障斷名重。今二執
T2266_.67.0066b08: 重者。即根本沈下名重。要由二執障得
T2266_.67.0066b09: 生故。義蘊云。言前四者相對明也。言即根
T2266_.67.0066b10: 本沈下者。此明第五我法二執。是諸惑本微
T2266_.67.0066b11: 細難斷故名爲
T2266_.67.0066b12: 二十
七左
即根本沈下等 演祕云。釋第五解
T2266_.67.0066b13: 重之義。有義。對業果故。貪等自性能引
T2266_.67.0066b14: 業果。衆若本故。故名爲
T2266_.67.0066b15:   今謂。即根本等上句總結五解。根本二字
T2266_.67.0066b16: 結第五解。沈下二字通結上四解。演祕唯
T2266_.67.0066b17: 第五解
T2266_.67.0066b18: 二十
八右
障謂爲障 斷障章云。障者覆義閡
T2266_.67.0066b19: 義。由所知障所知境智不生。由
T2266_.67.0066b20: 惱障大涅槃現證。由覆閡義
T2266_.67.0066b21: 障名
T2266_.67.0066b22: 二十
八右
如下第九別章等解 第九五紙佛地
T2266_.67.0066b23: 第七三紙右別章謂二執章・斷障章等
T2266_.67.0066b24: 二十
八右
障理但説二空兼餘法 演祕云。擧
T2266_.67.0066b25: 初障理難後重障不義演云。疏何
T2266_.67.0066b26: 故障理但説二空至即兼余法者。此難前四
T2266_.67.0066b27: 解重障義也。難云。既所□唯二空者。若斷已
T2266_.67.0066b28: 時應唯斷二執。何故生解乃言二重障
T2266_.67.0066b29: 餘貪等耶。空唯二執者。意説。二執能障
T2266_.67.0066c01: 也。唯約二執二空理顯今謂。初四
T2266_.67.0066c02: 解重障義者。此牒向釋父。空唯二執者。此
T2266_.67.0066c03: 上二空。二執即人法二執。簡餘法
T2266_.67.0066c04: 以唯言。意欲以顯下兼餘法多寡相違
T2266_.67.0066c05: 也。兼餘法者。指貪瞋等名爲餘法。以二執
T2266_.67.0066c06: 之外故。二障乃廣通二執及貪瞋等
T2266_.67.0066c07: 二十
八右
問第五解我法二空演祕云。疏重
T2266_.67.0066c08: 唯二執等者。擧後斷重貪等亦除。難前障
T2266_.67.0066c09: 理不唯我法義演云。疏重唯二執等者。此
T2266_.67.0066c10: 第五解重義也。難云。欲二障體通
T2266_.67.0066c11: 者。後斷重障貪等亦除。故知障理不
T2266_.67.0066c12: 唯取我法二執。又解。貪等既亦斷者。何故唯
T2266_.67.0066c13: 我法二空。不貪等亦空今謂。第
T2266_.67.0066c14: 二爲正。第五解重唯二執者。此牒向釋文
T2266_.67.0066c15: 亦字亦於二執。此中斷障乃斷二執亦斷
T2266_.67.0066c16: 貪等。何但説二空貪等
T2266_.67.0066c17: 二十
八右
解初問云等 且煩等下至但説二
T2266_.67.0066c18: 。此答初問。又答初問中復有二段。初至
T2266_.67.0066c19: 莖葉亦除二重障。後正障二空下答
T2266_.67.0066c20: 但説二空。此答與問逆次。又總下至答第
T2266_.67.0066c21: 二問第二問。若初二句下還屬第一答
T2266_.67.0066c22: 義演分科有二説中。此説爲優。義燈一末
T2266_.67.0066c23: 二紙右云。本疏中解通約餘師。此初段文不
T2266_.67.0066c24: 唯安慧。故總相説。若據安慧。樞要中有
T2266_.67.0066c25: 今約護法而解中有二障別。初約煩惱
T2266_.67.0066c26: 。又煩惱障中有幾斷位。今且約見道及究
T2266_.67.0066c27: 竟位。見道斷分別起。至究竟位俱生起
T2266_.67.0066c28: 煩惱數多者。論第九五紙云。煩惱障者。謂
T2266_.67.0066c29: 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爲上首。百二
T2266_.67.0067a01: 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煩惱。此皆擾
T2266_.67.0067a02: 有情身心能障涅槃煩惱障。所知障者。
T2266_.67.0067a03: 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爲上首
T2266_.67.0067a04: 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顚倒性
T2266_.67.0067a05: 能障菩提所知障。此所知障決定不
T2266_.67.0067a06: 異熟識。彼微劣故。不無明・惠相應
T2266_.67.0067a07: 故。法空智品與俱起故。七轉識內隨其所
T2266_.67.0067a08: 或少或多如煩惱義演云。疏且煩惱
T2266_.67.0067a09: 障至故於眞理但説二空者。此即解二障
T2266_.67.0067a10: 初問也。此依見道至斷煩惱説者。意云。
T2266_.67.0067a11: 此約究竟斷種位説。即我法二執種斷時。
T2266_.67.0067a12: 餘一切煩惱所知障等皆盡也。餘位不然者。
T2266_.67.0067a13: 意説。既離煩惱後斷我執。如二乘等前斷
T2266_.67.0067a14: 八品煩惱。第九品方斷我見。以其我見極微
T2266_.67.0067a15: 故既後斷故。第四地中我見亦爾者。意
T2266_.67.0067a16: 云。第四地菩薩等覺二乘作菩提分法觀
T2266_.67.0067a17: 身不淨等而我見不生。雖我見不生不
T2266_.67.0067a18: 餘害伴貪等。隨眠在故。由此故知亦不
T2266_.67.0067a19: 頓斷盡。故云餘不然。又云害伴隨眠貪等由
T2266_.67.0067a20: 在者。意云。我見是主。貪等是伴。我見被
T2266_.67.0067a21: 害也。即貪等隨眠是害我之伴。第五地中
T2266_.67.0067a22: 斷。問。今言害伴隨眠與我見相應起否。答。
T2266_.67.0067a23: 今言貪等隨眠者。但是獨頭貪恚等。由
T2266_.67.0067a24: 見爲遠因能引起也。問。如何得是相
T2266_.67.0067a25: 云云答。夫論相應。貪等與我見同斷。云
T2266_.67.0067a26: 既不同。故知害伴貪等隨眠非相應也。法
T2266_.67.0067a27: 執亦爾。問。何故菩薩於障斷中二乘菩
T2266_.67.0067a28: 提分法觀云云答。菩薩爲化二乘。其二
T2266_.67.0067a29: 遍學。不學不遍智。問。大乘小乘菩提分
T2266_.67.0067b01: 法觀何別。二乘若斷一種行解方便不同。
T2266_.67.0067b02: 菩薩以二智方便。又先已學故。小乘但
T2266_.67.0067b03: 重障空智爲方便。今創學故義燈一末三紙
T2266_.67.0067b04: 云。問。言彼障隨斷者。要待執除彼非
T2266_.67.0067b05: 障隨彼説斷。可是。若不是。便違
T2266_.67.0067b06: 論文。若説言爾。即有二難。一問。如二乘漸
T2266_.67.0067b07: 修道九品惑。前八品道斷迷事惑。第
T2266_.67.0067b08: 九品道斷迷理惑。准此即是非執先除。是
T2266_.67.0067b09: 執後遣。如何可我法生彼障隨斷等
T2266_.67.0067b10: 我執斷時惑方遣。可末障依執生。執未
T2266_.67.0067b11: 斷時惑已除。此應於執。第二問。大
T2266_.67.0067b12: 乘菩薩第四地中方斷身邊。至第五地
T2266_.67.0067b13: 害伴。若害伴四地斷。諸障隨執生。害伴
T2266_.67.0067b14: 五地除。如何隨執斷。答云。若證二空彼障隨
T2266_.67.0067b15: 斷者。據依見道及究竟説。彼非見道等
T2266_.67.0067b16: 相違
T2266_.67.0067b17: 二十
八左
餘位不然我見故 斷障章云。其隨
T2266_.67.0067b18: 眠等略有四類。一者八十一品類別斷。此依
T2266_.67.0067b19: 漸次二乘者斷及異生斷。然身邊見等當
T2266_.67.0067b20: 九品時斷。餘各九品斷乃至廣説。唯識疏六
T2266_.67.0067b21: 二十九紙
云。修所斷惑通理・事惑。謂與
T2266_.67.0067b22: 俱起惑迷諦理故名理惑。獨行貪等迷
T2266_.67.0067b23: 麁事故名事惑。若約一地分別。前八品惑
T2266_.67.0067b24: 一向事惑。第九品惑理事雜惑也蘊云。
T2266_.67.0067b25: 疏先離八品煩惱第九品時方斷我見者。亦
T2266_.67.0067b26: 阿含斷欲界俱生惑時。先斷八品貪等。至
T2266_.67.0067b27: 第九品方斷我見。此即根本未斷時枝葉已
T2266_.67.0067b28: 斷。第四地中我見亦爾者。第四地中觀法無
T2266_.67.0067b29: 永伏我見更不現行。第五地斷害伴。六
T2266_.67.0067c01: 地斷羸劣。七・八・九斷微細隨眠。此即斷
T2266_.67.0067c02: 時枝葉猶在。故知但約見無學道
T2266_.67.0067c03: 已上樞要上本云。第四地中斷於我執
T2266_.67.0067c04: 俱生中有近遠。五地斷害伴近。六地
T2266_.67.0067c05: 羸劣一分遠。又云。菩薩執生有三時
T2266_.67.0067c06: 。未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一俱
T2266_.67.0067c07: 時。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俱起者四地執
T2266_.67.0067c08: 俱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名
T2266_.67.0067c09: 劣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
T2266_.67.0067c10: 二十
八左
第四地中我見亦爾 唯識義章云。解
T2266_.67.0067c11: 深密經説。有三隨眠彼經第四・十六紙云。佛
觀自在菩薩曰。善男
T2266_.67.0067c12: 子。略有三種。一者害伴隨眠。謂於前五地。何以故。善
男子。諸不俱生現行煩惱是俱生煩惱現行助伴。彼於
T2266_.67.0067c13: 永無復有。是故説名害伴隨眠。二者羸劣隨眠。謂
第六・第七地中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
T2266_.67.0067c14: 三者微細隨眠。謂於第八地已上。從此已去
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依止
一害伴
T2266_.67.0067c15: 隨眠。謂前五地。諸不俱生煩惱是俱生煩惱
T2266_.67.0067c16: 現行助伴。彼於爾時永無復有。此意説言。
T2266_.67.0067c17: 第六識俱身見等攝説名俱生。所餘煩惱名
T2266_.67.0067c18: 非俱生。然體稍麁。因彼而起。由彼斷故此
T2266_.67.0067c19: 亦隨無。故名害伴。二羸劣隨眠。謂第六・七地
T2266_.67.0067c20: 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非俱生身
T2266_.67.0067c21: 見斷此亦隨滅。稍難斷故。不楞伽俱生
T2266_.67.0067c22: 身見斷故貪即不生。彼約二乘斷煩惱説。
T2266_.67.0067c23: 菩薩所知障無故煩惱不生説。或依
T2266_.67.0067c24: 二隨眠究竟斷位。彼經此論亦不相違。三微
T2266_.67.0067c25: 細隨眠。謂於第八地已上。從此已去一切煩
T2266_.67.0067c26: 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依止
T2266_.67.0067c27: 二十
八左
如第九卷二解 下文云。或雖所生
T2266_.67.0067c28: 之惑先除我見未滅。究竟盡位由我見斷
T2266_.67.0068a01: 方斷盡。此依九品雖別斷。斷八品等時不
T2266_.67.0068a02: 我見煩惱先斷説。以我見無品數。全離
T2266_.67.0068a03: 欲方斷故。又解。既所生惑有多品數。能生
T2266_.67.0068a04: 之見定然亦有九品。即隨九品欲我見
T2266_.67.0068a05: 漸斷
T2266_.67.0068a06: 二十
八左
所知得生 次約所知障。論第九卷
T2266_.67.0068a07: 云。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
T2266_.67.0068a08: 而爲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
T2266_.67.0068a09: 境・無顚倒性能障菩提所知障
T2266_.67.0068a10: 二十
八左
正障等流 下正答初難。餘障謂煩
T2266_.67.0068a11: 惱・所知二障。以我法執之外故。餘惑謂貪
T2266_.67.0068a12: 等。以人法二我見之餘
T2266_.67.0068a13: 二十
九右
又總解之不須別説 演祕云。疏又總
T2266_.67.0068a14: 解等者。不別説我之與法。二合釋之。前
T2266_.67.0068a15: 解不爾。尋之可義演云。疏又總解之
T2266_.67.0068a16: 答上二問所徵者。此即總解二執二障
T2266_.67.0068a17: 合爲一段一處説。而不別分煩惱・所知障
T2266_.67.0068a18: 今謂。演祕・義演皆不允當。總者總括。四
T2266_.67.0068a19: 句不分。二空二障故
T2266_.67.0068a20: 二十
九右
無有少障不依執生 演祕云。問。豈
T2266_.67.0068a21: 獨行貪等。答。雖獨行。亦遠由
T2266_.67.0068a22: 執起。如害伴等。名執生故無妨矣
T2266_.67.0068a23: 二十
九右
今此總四句答第一問 演祕云。疏
T2266_.67.0068a24: 總四句答第二問者。詳曰。初之二句答我法
T2266_.67.0068a25: 執爲障所由。後之二句釋斷亦兼貪等
T2266_.67.0068a26: 。理亦無今謂。各分二句以配所問
T2266_.67.0068a27: 下答第一問同者。答。上義總合四句
T2266_.67.0068a28: 以答初問。次義分拆上下二句以配空障
T2266_.67.0068a29: 文可知。義演云。又解。從且煩惱障
T2266_.67.0068b01: 説二空第一問。又總解之至證空不斷
T2266_.67.0068b02: 者答第二問。如疏云。今此總四句答第二問
T2266_.67.0068b03: 者。此即屬前答第二問也。若初二句至
T2266_.67.0068b04: 答第一問者。即屬前答第一問也。據
T2266_.67.0068b05: 疏。此解稍勝樞要上本三十五
紙右
云。安慧本義。
T2266_.67.0068b06: 有漏心中皆有法執。何等名重。何等名輕。
T2266_.67.0068b07: 若六・七識中煩惱障名之爲重。分別廣故。
T2266_.67.0068b08: 計執深故。五識之中煩惱名輕。由他引故。
T2266_.67.0068b09: 衆生執故。若第六識中所知障名重。計
T2266_.67.0068b10: 深解廣。由惠俱引生五故。爲引業因
T2266_.67.0068b11: 第八故。行相猛故。五・八識障名之爲輕。
T2266_.67.0068b12: 執淺解略。由他引生行相不猛非必惠俱
T2266_.67.0068b13: 故。第七識中都無法執。由此重輕二種別
T2266_.67.0068b14: 故。論遂説言由我法執二障具生。不爾如何
T2266_.67.0068b15: 由及具俱是法執。必帶人執。非此師
T2266_.67.0068b16: 。不五・八有衆生執。不第七有
T2266_.67.0068b17: 故。若説現行名輕。種習名重。由
T2266_.67.0068b18: 現俱斷。障通攝三。重唯種・習。由我法執
T2266_.67.0068b19: 種・習二障具生。餘現行等方得生起
T2266_.67.0068b20: 若斷種・習現行永滅。但不惠體名
T2266_.67.0068b21: 重餘相應者名輕名障。不惠數是遍
T2266_.67.0068b22: 故。説第八識等無惠俱故。由此故知前
T2266_.67.0068b23: 説爲善。又三十七紙左云。由我法執等三難
T2266_.67.0068b24: 。一難。安慧論師煩惱障中有執・者。二
T2266_.67.0068b25: 乘斷修惑九品。斷前八品猶未我見。云
T2266_.67.0068b26: 何已斷餘障。明知餘障不我執等。二
T2266_.67.0068b27: 難。安慧論師除第七識二取皆是所
T2266_.67.0068b28: 。證二空位。若由執滅障隨斷者。一切
T2266_.67.0068b29: 皆執。五地云何方除害伴。應輕執隨生我執
T2266_.67.0068c01: 四地斷故。三。若一切障皆從執生。何故六・
T2266_.67.0068c02: 七地等所斷之障不害伴羸劣等。皆
T2266_.67.0068c03: 是執起故。答有三解。一云。此依究竟盡處
T2266_.67.0068c04: 論。不中間。二云。但言障由執生。執斷
T2266_.67.0068c05: 障滅。不末障滅皆隨本執。二乘九品其
T2266_.67.0068c06: 義可知。三。雖有漏心皆有法執。菩薩執生
T2266_.67.0068c07: 三時斷。未隨・本。第六識執有三位斷
T2266_.67.0068c08: 一俱時。二隣近引生。三勢力疎遠。俱起者四
T2266_.67.0068c09: 地執俱斷。隣近引生者名害伴。疎遠勢生者
T2266_.67.0068c10: 羸劣等。故障與執斷有前後義燈一末
T2266_.67.0068c11: 二紙左云。西明釋云。安慧煩惱執狡障寬。所
T2266_.67.0068c12: 知障體即與法執體無寬*狡。今約別煩惱
T2266_.67.0068c13: 説故不相違。要集云。順文義者。有釋爲
T2266_.67.0068c14: 此意。以煩惱障別頭貪等我執斷時彼亦隨斷故。云
障隨斷。故順文義。今謂不爾。前云我法執二障具
T2266_.67.0068c15: 。若證二空彼障隨斷。若但煩惱。何須二障具
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即應云若證生空彼障隨斷
T2266_.67.0068c16: 又所知障。障・執相似。何須二重。一障有重故。今
又助釋。安慧有障非執者。如佛地論。障所得果亦名爲
T2266_.67.0068c17: 障。即所知障所起三業幷所得果及見相分也。
此所執。亦名隨斷。如於遍計説斷之義
又二
T2266_.67.0068c18: 障體佛地論云。煩惱障體。一根本煩惱及隨
T2266_.67.0068c19: 煩惱。二所發業。三所得果。若此論下。一百二
T2266_.67.0068c20: 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以爲體性。西明云。
T2266_.67.0068c21: 此二論障體不同者。護法就正障
T2266_.67.0068c22: 本・等流以爲障體。親光通據障及眷屬
T2266_.67.0068c23: 障・業・果爲障體性。若准此釋亦未理。
T2266_.67.0068c24: 護法初出障體。且據勝説。非業及果
T2266_.67.0068c25: 唯故。又下明十障中。説惡趣
T2266_.67.0068c26: 雜染愚云。應知愚品總説爲愚。明知障品亦
T2266_.67.0068c27: 説爲障。又此據自性斷故但説根本及隨
T2266_.67.0068c28: 煩惱。佛地論等據三斷故。若所發業幷所得
T2266_.67.0069a01: 果。故不相違。若根本・隨惑名自性斷。若所
T2266_.67.0069a02: 發業名相應斷。據不善業是説。若其
T2266_.67.0069a03: 善業亦縁縛斷。若所得果名離縛斷。由
T2266_.67.0069a04: 性・相應斷有餘涅槃。由縁縛斷及不生
T2266_.67.0069a05: 故顯無餘涅槃
T2266_.67.0069a06:      煩惱       五識
T2266_.67.0069a07:      我執       六識
T2266_.67.0069a08: 安慧義
T2266_.67.0069a09:      所知       七識
T2266_.67.0069a10:      法執       八識
T2266_.67.0069a11:      煩惱       五識
T2266_.67.0069a12:      我執       六識
T2266_.67.0069a13: 護法義
T2266_.67.0069a14:      所知       七識
T2266_.67.0069a15:      法執       八識
T2266_.67.0069a16: 二十
九左
問煩惱莖葉亦盡 演祕云。疏問煩
T2266_.67.0069a17: 惱障至莖葉亦盡者。問。此問何師。復何師答
T2266_.67.0069a18: 問。答俱通安慧等師。問。若是護法。護法智
T2266_.67.0069a19: 障數同煩惱。執・障復別。何言但執殊無
T2266_.67.0069a20: 。意識亦有障非執者。何故答中但以五識
T2266_.67.0069a21: 愛恚等法等流耶。答。所知障數雖
T2266_.67.0069a22: 。名品不殊云品類。答中既云五識等
T2266_.67.0069a23: 中等意識也。問。若安慧者。問即無違。答亦
T2266_.67.0069a24: 過。以所知障障・執無差。何得根葉本末
T2266_.67.0069a25: 別。答。雖障即執。然約諸識淺深。義
T2266_.67.0069a26: 本末。亦無失。具如樞要今謂。此所
T2266_.67.0069a27: 問答多約安慧而言。以所知障無品類
T2266_.67.0069a28: 故。上文多約護法。故言知障類亦非一。准
T2266_.67.0069a29: 知矣。義蘊云。疏所知障中至殊無品類
T2266_.67.0069a30: 等者。問。此爲問難。若問護法。護法所知有
T2266_.67.0069a31: 多品類。障與執亦各不同。何故問言唯有
T2266_.67.0069b01: 法執殊無品類。若問安慧。安慧障・執體無
T2266_.67.0069b02: 差別。如何答中言五識法愛等是法執等流
T2266_.67.0069b03: 答曰。此問兩師。竝皆無過。若問護法。問煩
T2266_.67.0069b04: 惱所知各有一百二十八品類。不
T2266_.67.0069b05: 法執品類也。若問安慧。理已極成。答
T2266_.67.0069b06: 亦通二。若護法答。不唯言五識法愛恚
T2266_.67.0069b07: 是其莖葉。以第六中輕執輕障亦莖葉故。答
T2266_.67.0069b08: 中言五識等者。即等六中輕執輕障。若安
T2266_.67.0069b09: 慧答。五識中障雖即是執。麁細有別。第六
T2266_.67.0069b10: 識中有分別故可根本。五・八識中無分別
T2266_.67.0069b11: 故即是枝葉。今觀疏意。唯安慧勝。問中既
T2266_.67.0069b12: 所知障中唯有法執殊無品類。不
T2266_.67.0069b13: 煩惱・所知二障品類齊等品類也。又
T2266_.67.0069b14: 此文正叙安慧。若問護法。理恐未
T2266_.67.0069b15: 二十
九左
異熟生攝定下劣性 如順住分定不
T2266_.67.0069b16: 上進。如瑜伽十二三紙左等説。義演云。疏
T2266_.67.0069b17: 異熟生攝受下劣性者。意云。異熟生受者。體
T2266_.67.0069b18: 性是劣無强盛用。但是異熟生攝。定下劣性
T2266_.67.0069b19: 者。意説。此受決定是下劣性。故所知障攝。
T2266_.67.0069b20: 問。如何此受是定障云云答。受五欲境
T2266_.67.0069b21: 沈蕩而不定。乃至上地隨處貪著不
T2266_.67.0069b22: 諸定。皆由於受故説受爲定障。同時雖
T2266_.67.0069b23: 想等諸法。約定强故偏説今謂。言
T2266_.67.0069b24: 定下劣性能障定者。如第九卷四地所斷等
T2266_.67.0069b25: 至愛愚法愛愚等。又如婆沙百五十三明
T2266_.67.0069b26: 脱障中云。有説。於定不自在爲體。有説。諸
T2266_.67.0069b27: 定不得爲體等是也
T2266_.67.0069b28: 二十
九左
雜集論説 論第二十紙左云。當知此中
T2266_.67.0069b29: 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
T2266_.67.0069c01: 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
T2266_.67.0069c02: 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
T2266_.67.0069c03: 故。如其次第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
T2266_.67.0069c04: 者。謂除此品麁重得轉依。受斷者。謂除
T2266_.67.0069c05: 此能治定障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
T2266_.67.0069c06: 時。雖苦滅。而不立無爲。以變異
T2266_.67.0069c07: 盡斷義演云。疏得二無爲者。意説。想
T2266_.67.0069c08: 受不行得想受滅無爲。樂受不行得不動
T2266_.67.0069c09: 無爲。不樂受之所動故得不動名。今説
T2266_.67.0069c10: 此受無爲者。據煩惱相應
T2266_.67.0069c11: 説。若與煩惱相應者與煩惱同斷。不
T2266_.67.0069c12: 無爲。此受望大乘是染汚。望二乘即無
T2266_.67.0069c13: 覆無記
T2266_.67.0069c14: 三十
問既爾自當解釋 論十十一紙左云。
T2266_.67.0069c15: 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斷彼不擇滅
T2266_.67.0069c16: 擇滅離縛。彼非縛故。具如下説第十三。
十二紙
T2266_.67.0069c17: 蘊云。第十云。擇滅有二。一離縛得。二滅障
T2266_.67.0069c18: 得。故斷所知障亦得無爲。更有別義。至
T2266_.67.0069c19: 當知
T2266_.67.0069c20: 三十
修禪定時 演祕云。疏修禪定時爲勝
T2266_.67.0069c21: 障者。此通熏修二義。不修殊勝定故勝
T2266_.67.0069c22: 定之障。若受勝能障於定。勝即是障。後
T2266_.67.0069c23: 解爲已上義蘊亦同
T2266_.67.0069c24: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終
T2266_.67.0069c25:
T2266_.67.0069c26:
T2266_.67.0069c27:
T2266_.67.0069c28:
T2266_.67.0069c29:
T2266_.67.0070a01:
T2266_.67.0070a02: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四一本
之四
T2266_.67.0070a03:
T2266_.67.0070a04: 三十
二乘果名 義演云。䟽二乘至立勝
T2266_.67.0070a05: 果名者。意云。此對等覺菩薩及無學二乘
T2266_.67.0070a06: 句分別。如文可解。二果者。二乘菩提涅槃
T2266_.67.0070a07: 已上今謂。廣通十地。何唯局等覺
T2266_.67.0070a08: 三十
如瑜伽論 演祕云。按瑜伽彼論第五十
九・十紙
T2266_.67.0070a09: 云。當全。非全。何以故。若未離欲於自生處
方得受生。非離欲故。又未離欲者諸煩惱品所
T2266_.67.0070a10: 麁重隨轉自身。亦能爲彼異身生。由
是因縁。當知一切煩惱皆結生相續。文
釋。若現起
T2266_.67.0070a11: 潤則非一切。若據成就業受生故言
T2266_.67.0070a12: 。擧離欲盡即不受生返顯未離。即一切
T2266_.67.0070a13: 惑皆續生也。或據現名爲全界。故彼論
T2266_.67.0070a14: 云。將受生時。於自體上貪愛現行。於
T2266_.67.0070a15: 女愛恚互現。又疑。男女今爲我共
T2266_.67.0070a16: 事不。又我見慢等法亦現行。由此當
T2266_.67.0070a17: 一切煩惱皆續生。故知據現名爲全界。二解
T2266_.67.0070a18: 今謂。樸揚云。二解取。若論
T2266_.67.0070a19: 。無別違。然論潤生多差別
T2266_.67.0070a20: 理。瑜伽略纂十五五十紙左云。論云。
T2266_.67.0070a21: 全界一切煩惱皆結生耶。爲全耶。
T2266_.67.0070a22: 答。當全非全者。此問潤生發業
T2266_.67.0070a23: 發業雖十煩惱。修道無記。上界煩惱貪等即
T2266_.67.0070a24: 發業故。今據潤生我愛爲正潤餘爲
T2266_.67.0070a25: 助潤。如下自出。爲小乘唯貪潤生故也。
T2266_.67.0070a26: 對法據正潤故唯言我愛。不相違也。論云。
T2266_.67.0070a27: 結生相續略有七種。一纒及隨眠。謂異生。二
T2266_.67.0070a28: 唯隨眠。謂見聖跡者。此據隨眠。凡夫俱用
T2266_.67.0070a29: 現種。對法九種會故。決定記故。言起貪嗔
T2266_.67.0070b01: 故。非無種。見道果人界地生。若同地生
T2266_.67.0070b02: 亦以現行潤。如初禪初天已次生第二
T2266_.67.0070b03: 者。即亦現行潤。以道力劣。雖異地生。以
T2266_.67.0070b04: 種潤。除第三果外無唯種潤者。如
T2266_.67.0070b05: 地第一卷及對法第五。此中言菩薩以智力
T2266_.67.0070b06: 受生者。謂同對法願力受生故。此果
T2266_.67.0070b07: 有漏亦有漏善業招。然隨願生處故*文
T2266_.67.0070b08: 記十七上十七紙右云。補闕云。二唯隨眠結生
T2266_.67.0070b09: 相續。謂見聖跡者。對法即云。初之二果纒及
T2266_.67.0070b10: 隨眠潤生。若不還果唯隨眠潤生。何故相違。
T2266_.67.0070b11: 藏潤生隨眠則定。如此中説。一切諸
T2266_.67.0070b12: 見迹皆言隨眠潤生。纒起不定。或有或無。對
T2266_.67.0070b13: 法據起故言二果纒及隨眠二種皆潤。備云。
T2266_.67.0070b14: 不還果者從欲界死生色界時。唯以隨眠
T2266_.67.0070b15: 結生相續。以離欲道所依身中不煩惱
T2266_.67.0070b16: 故。若從初定死生彼異地時。亦以現行
T2266_.67.0070b17: 結生相續。非離欲道所依身故。測云。異生
T2266_.67.0070b18: 二。聖者唯種結生相續。此解應問。初二
T2266_.67.0070b19: 果既未欲。應現潤。何故此中唯種潤
T2266_.67.0070b20: 耶。答。應是説。初二果人雖現行。而智
T2266_.67.0070b21: 伏勢用鈍故。相從名種。理實通
T2266_.67.0070b22: 三十
今此名續 義演云。䟽今此論中竝
T2266_.67.0070b23: 皆名續者。意云。言一切煩惱皆能續生
T2266_.67.0070b24: 通名故。今應四句分別。自有續生是非
T2266_.67.0070b25: 煩惱。謂所知障爲縁成變易生死亦名
T2266_.67.0070b26: 。雖發業但轉麁令細有續生義。自
T2266_.67.0070b27: 續生是煩惱。謂爲煩惱種子。自有
T2266_.67.0070b28: 續生亦是煩惱。即愛恚慢等現業者。自
T2266_.67.0070b29: 煩惱續生。即心法等
T2266_.67.0070c01: 三十
一右
煩是名煩惱 論第九五紙左云。煩惱
T2266_.67.0070c02: 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爲
T2266_.67.0070c03: 。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煩惱。此
T2266_.67.0070c04: 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T2266_.67.0070c05: 三十
一右
言解脱者云涅槃 法華玄賛二
T2266_.67.0070c06: 三十三紙
云。梵云波利抳縛諵。此云圓寂。即
T2266_.67.0070c07: 是圓滿。體寂滅義。涅槃訛也。涅槃以六門
T2266_.67.0070c08: 分別。一體。二名。三得時。四得人。五能障。六
T2266_.67.0070c09: 入意乃至三衆苦都盡離故名爲解脱
T2266_.67.0070c10: 二乘等分段死盡。雖二縛圓解脱
T2266_.67.0070c11: 然二乘者亦微得此。三乘同坐解脱之床
T2266_.67.0070c12: 此二乘亦名涅槃。然非大涅槃。義不
T2266_.67.0070c13: 具足最勝王經疏二本三十九
紙左
云。涅槃
T2266_.67.0070c14: 之義略以五門分別。一列釋名。二者出體。
T2266_.67.0070c15: 三辨得人。四辨得時。五問答。初列釋名者。
T2266_.67.0070c16: 初列次釋。列中初總後別。總者泥洹經等
T2266_.67.0070c17: 名爲泥洹。有稱泥日。皆梵語訛也。正云
T2266_.67.0070c18: 利抳縛南。唐言圓寂。亦云波利涅婆南。又
T2266_.67.0070c19: 亦云滅度。亦云情涼。亦云彼岸。涅槃中亦
T2266_.67.0070c20: 無生・無出・無作・無爲・歸依窟宅・解脱轉
T2266_.67.0070c21: 依等多名。又云。釋名者。正云波利抳縛南
T2266_.67.0070c22: 或涅波南。正翻云圓寂。圓謂圓滿。諸功徳
T2266_.67.0070c23: 滿。所證理圓。能所證圓。寂謂寂靜。自體澄
T2266_.67.0070c24: 堪離染囂動。亦通能所證。然從增勝功徳
T2266_.67.0070c25: 圓。果位滿故。理體稱寂。本凝然故。由
T2266_.67.0070c26: 衆徳方證理寂故名圓寂。若俱圓寂。即
T2266_.67.0070c27: 亦寂名爲圓寂。是持業障
T2266_.67.0070c28: 三十
一右
佛地第五 彼論第五三紙右云。初證
T2266_.67.0070c29: 來地時。頓證二種大涅槃界。一切有漏身心
T2266_.67.0071a01: 盡故。名無餘依。猶變化似有漏相身心
T2266_.67.0071a02: 故。名有餘依。悲智無斷所證得故。亦
T2266_.67.0071a03: 無住大涅槃界。涅槃即是眞如體上障永
T2266_.67.0071a04: 滅義。由無漏慧擇諦理。斷諸雜染而證
T2266_.67.0071a05: 得故。亦名擇滅。如是擇滅於眞如上假施
T2266_.67.0071a06: 設有。無別實物。至究竟住。説名涅槃。無
T2266_.67.0071a07: 故。無臭穢故。離編織故。離稠林故。名
T2266_.67.0071a08: 涅槃。聲聞・獨覺有所知障。習氣未滅。云
T2266_.67.0071a09: 何證得究竟涅槃。所知障習是無知故。非
T2266_.67.0071a10: 故。障菩提果涅槃。非煩惱故不
T2266_.67.0071a11: 潤生。若無願力迴心趣大。至無學位
T2266_.67.0071a12: 其壽量必永寂滅
T2266_.67.0071a13: 三十
一右
下轉依中 論第十九紙右云。涅槃義別
T2266_.67.0071a14: 四種。一本來自性淸淨涅槃。謂一切法相
T2266_.67.0071a15: 眞如理。雖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
T2266_.67.0071a16: 妙功徳。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
T2266_.67.0071a17: 等共有。與一切法一不異。離一切相一
T2266_.67.0071a18: 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眞聖者自內
T2266_.67.0071a19: 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涅槃。
T2266_.67.0071a20: 謂即眞如出煩惱障。雖微苦所依滅。
T2266_.67.0071a21: 而障永寂。故名涅槃。三無餘依涅槃。謂即
T2266_.67.0071a22: 眞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衆苦永
T2266_.67.0071a23: 寂。故名涅槃。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眞如出
T2266_.67.0071a24: 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習。由斯不
T2266_.67.0071a25: 死涅槃。利樂有情未來際。用而常寂。故
T2266_.67.0071a26: 涅槃。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
T2266_.67.0071a27: 前三。唯我世尊可下䟽九末二
十五左
T2266_.67.0071a28: 云。又解。解脱者。即勝解。數縁解脱。解
T2266_.67.0071a29: 。名解脱。因中印境爲名。乃名勝解。在
T2266_.67.0071b01: 果出苦爲目。故名解脱十末
六十八右
T2266_.67.0071b02: 三十
一右
非解脱體即勝解數 此簡婆沙等説
T2266_.67.0071b03: 俱舍光記一之餘五十左云。婆沙三十三出
T2266_.67.0071b04: 等五蘊體中云。云何無學戒蘊。答。無漏身語
T2266_.67.0071b05: 業名無學戒蘊。云何無學定蘊。答。無學三
T2266_.67.0071b06: 三摩地。謂空・無相・無願。云何無學慧蘊。答。
T2266_.67.0071b07: 無學正見智。云何無學解脱蘊。答。無學作意
T2266_.67.0071b08: 相應心已解脱當解脱。謂盡無生無學正見
T2266_.67.0071b09: 相應勝解。云何無學解脱知見蘊。答。盡無生
T2266_.67.0071b10: 智。解云。勝解心數法中當廣分別無學位
T2266_.67.0071b11: 中勝*解相已上同記第四十五左云。又正理更
T2266_.67.0071b12: 雜心等師解云。有餘師言。勝謂增勝。解
T2266_.67.0071b13: 謂解脱。此能令心於境無礙自在而轉。如
T2266_.67.0071b14: 戒等夾注云。如雜心勝解者。
但得脱義。闕於勝義評家也
又寶疏云。舊
T2266_.67.0071b15: 雜心謂名解脱
T2266_.67.0071b16: 三十
一左
凡夫暫滅 義演云。䟽凡夫所修諸
T2266_.67.0071b17: 行暫滅者。意云。凡夫六行欣上厭下。計
T2266_.67.0071b18: 涅槃。所以迷事俱生煩惱暫伏不行。
T2266_.67.0071b19: 顯之理即名涅槃。即喚寂靜之理
T2266_.67.0071b20: 。非是大乘眞如也。又釋眞解脱
T2266_.67.0071b21: 句分別。尋文可*文此對有漏
T2266_.67.0071b22: 三十
一左
乃至暫斷 演祕云。䟽乃至有頂諸
T2266_.67.0071b23: 惑暫斷等者。得初禪上至有頂。名至有
T2266_.67.0071b24: 。由彼定能伏諸惑。名惑暫斷伏。有頂
T2266_.67.0071b25: 下諸地惑也。非有頂惑亦能伏。無欣上故」
T2266_.67.0071b26: 三十
一左
彼分涅槃等 瑜伽十一九紙左云。或復名
T2266_.67.0071b27: 彼分涅槃。亦得説名差別涅槃。由諸煩
T2266_.67.0071b28: 惱一分斷故。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非
T2266_.67.0071b29: 竟涅槃故。名差別涅槃*文略纂五九紙左云。
T2266_.67.0071c01: 色四靜慮名寂靜解脱。是現法樂住現行煩
T2266_.67.0071c02: 惱一分斷故。種子未後還退生。非決定
T2266_.67.0071c03: 故。名彼分涅槃。設無漏靜慮及未定。以
T2266_.67.0071c04: 亦名彼分涅槃。又是有爲非無爲究竟涅槃
T2266_.67.0071c05: 差別涅槃。又一分斷故。淨定及一分無漏
T2266_.67.0071c06: 伏煩惱。名彼分涅槃。斷惑無漏非無爲
T2266_.67.0071c07: 故。名決定。是彼分涅槃又非斷性證。非
T2266_.67.0071c08: 擇滅。能證靜慮。亦名彼分涅槃。眞涅槃名
T2266_.67.0071c09: 此分涅槃。假涅槃名彼分。彼分是種種相似
T2266_.67.0071c10: 義。彼假種類而眞相似名彼分涅槃。亦涅槃
T2266_.67.0071c11: 之差別名差別涅槃*文演祕云。疏彼分涅槃
T2266_.67.0071c12: 者。略爲二釋。一而伏煩惱顯之理。是眞
T2266_.67.0071c13: 涅槃之少分故。故名彼分。二云。即四禪等
T2266_.67.0071c14: 有淨定由煩惱寂靜義。名爲涅槃
T2266_.67.0071c15: 是有爲故名彼分。分者相似流類之義。
T2266_.67.0071c16: 惑邊。有靜義。與眞涅槃稍相似
T2266_.67.0071c17: 故。*故名彼分。故瑜伽論第十二云。四靜慮
T2266_.67.0071c18: 者或復名爲彼分涅槃。由諸煩惱一分斷。故
T2266_.67.0071c19: 決定故。名彼分涅槃。後解爲本。前雖
T2266_.67.0071c20: 文。理可通也倫起四上十紙左云。由諸煩惱
T2266_.67.0071c21: 一分斷故。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者。淨定
T2266_.67.0071c22: 無漏定味定名爲一分斷。彼味定名諸煩惱
T2266_.67.0071c23: 一分斷故。有寂靜義名爲涅槃。以是有爲
T2266_.67.0071c24: 還動。非是無爲決定凝寂。名彼分涅槃
T2266_.67.0071c25: 淨及無漏體是有爲。實非涅槃。但據
T2266_.67.0071c26: 彼涅槃少分相似。非決定故。名彼分涅
T2266_.67.0071c27: 或淨四靜慮現行煩惱一分斷故。種子未
T2266_.67.0071c28: 斷後還退生。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言
T2266_.67.0071c29: 究竟故。名差別涅槃者。由煩惱
T2266_.67.0072a01: 分寂靜。假説涅槃。非是究竟寂靜故。言
T2266_.67.0072a02: 別涅槃
T2266_.67.0072a03: 三十
一左
住此不住 此就無漏中而簡對
T2266_.67.0072a04: 眞解脱。演祕云。疏住此二中非爲不住者。
T2266_.67.0072a05: 有無餘依名之爲二。樂二中非不住
T2266_.67.0072a06: 此言者。明無住處名眞解脱。彼既樂住
T2266_.67.0072a07: 故非眞解脱*文義蘊一十五右云。疏又二乘
T2266_.67.0072a08: 等雖得二滅至非爲不住者。言二乘等雖
T2266_.67.0072a09: 有餘無餘。住此二涅槃中是不二涅
T2266_.67.0072a10: 也。以大悲般若。不無住處涅槃。故
T2266_.67.0072a11: 非爲不住。由此二乘但名解脱眞。言
T2266_.67.0072a12: 以是假故者。約種滅説。言十地證如眞非
T2266_.67.0072a13: 脱解者。十地菩薩有悲般若故。可
T2266_.67.0072a14: 眞。煩惱未盡故名非解脱。問。二乘無餘既
T2266_.67.0072a15: 身智。如何言住乎。答。無餘涅槃有餘同
T2266_.67.0072a16: 身智滅時。涅槃方顯。如無間縁前念滅
T2266_.67.0072a17: 已縁方顯。故非身在不無餘已上
T2266_.67.0072a18: 謂。此釋本據義燈一末五紙彼中詳釋。須者
T2266_.67.0072a19: 往見
T2266_.67.0072a20: 三十
一左
解脱假故 義演云。疏解脱非眞以
T2266_.67.0072a21: 是假故者。意説。二乘有無餘依二種涅槃。但
T2266_.67.0072a22: 縛故得解脱名。非眞解脱故名假也。
T2266_.67.0072a23: 故法花經云。但離虛妄名爲解脱。其實未
T2266_.67.0072a24: 一切解脱。斯人未無上道故。言眞非
T2266_.67.0072a25: 解脱者。意云。菩薩煩惱未盡。習氣未除。不
T2266_.67.0072a26: 解脱
T2266_.67.0072a27: 三十
一左
假體眞如 佛地論第五三紙右云。是
T2266_.67.0072a28: 故二乘先入有餘依涅槃界。後入無餘依涅
T2266_.67.0072a29: 槃界。菩薩初證如來地時。頓證二種大涅
T2266_.67.0072b01: 槃界。一切有漏身心盡故名無餘依。猶有
T2266_.67.0072b02: 化似有漏。身心在故名有餘依。悲智無
T2266_.67.0072b03: 斷所證得故。亦名無住大涅槃界。涅槃即
T2266_.67.0072b04: 是眞如體上障永滅義。由無。漏慧簡
T2266_.67.0072b05: 種染而證得故。亦名擇滅。如
T2266_.67.0072b06: 擇滅於眞如上假施設有。無別實物義演
T2266_.67.0072b07: 異解云云。未一當。今謂。假體擇滅者。二
T2266_.67.0072b08: 乘所得即是擇滅。擇滅非實。下釋云。以
T2266_.67.0072b09: 無餘依滅所顯故。十地所證即是眞如。眞如
T2266_.67.0072b10: 即是圓成實性。非假可知。故云實即眞如
T2266_.67.0072b11: 三十
二右
又總別所得解脱 義演云。疏又總
T2266_.67.0072b12: 別至非不住故者。意云。如前解眞解脱。對
T2266_.67.0072b13: 凡夫外道小乘四句分別訖。今更對
T2266_.67.0072b14: 道二乘其假實。故與前別。言總者大乘。
T2266_.67.0072b15: 別者即外道二乘。即將總對別以明假實
T2266_.67.0072b16: 也。又非不住故者。亦得是無住處也。
T2266_.67.0072b17: 何以故。以總別相對説今謂。此釋不
T2266_.67.0072b18: 允。總謂總合。以外道二乘。別謂簡別。
T2266_.67.0072b19: 外小所得唯假非實故。非外小
T2266_.67.0072b20: 三十
二右
言所知依主釋也*文 演祕云。疏所知
T2266_.67.0072b21: 之障者。問。此障之體亦是所知。何非持業
T2266_.67.0072b22: 今謂。所問非也。若約能障當念。則唯能障
T2266_.67.0072b23: 所知境。若約第二念已後。則爲所知境
T2266_.67.0072b24: 然約世而論。所知過去。能障現在。能所已別
T2266_.67.0072b25: 同一世。則非障之體亦是所知。何爲
T2266_.67.0072b26: 。如無我觀例知
T2266_.67.0072b27: 三十
二左
二所障體義演云上約有無法
T2266_.67.0072b28: 知體。下約有法體者。謬之最矣。何者
T2266_.67.0072b29: 上約知不知以立障名。但局所知。此廣通
T2266_.67.0072c01: 二障所障體。非障名。上下天別。請勿
T2266_.67.0072c02: 雷同
T2266_.67.0072c03: 三十
二左
即四智品及四涅槃*文 四智者。第十
T2266_.67.0072c04: 三紙右四涅槃第九紙右一本來自性淸淨涅
T2266_.67.0072c05: 槃。二有餘。三無餘。四無住處涅槃
T2266_.67.0072c06: 三十
二左
異生雖作二種故 義演云。意云。此
T2266_.67.0072c07: 一段疏文總作三種四句分別。第一將地前
T2266_.67.0072c08: 菩薩及二乘相對以分四句。問。若爾既是菩
T2266_.67.0072c09: 薩。如何言異生云云答。瑜伽論云。異生有
T2266_.67.0072c10: 。一者內法異生。二外法異生。今地前菩薩
T2266_.67.0072c11: 聖位。但名內法異生。第二約異生外
T2266_.67.0072c12: 道及二乘相對以分四句。第三約二乘菩薩
T2266_.67.0072c13: 相對以分四句。若三重一一四句分別即有
T2266_.67.0072c14: 十二句。若依文作法但有八句。言大非
T2266_.67.0072c15: 者。地前菩薩對二乘大。未無漏
T2266_.67.0072c16: 菩提今謂。初解異生爲地前菩
T2266_.67.0072c17: 者非也。瑜伽內法異生非必菩薩恐又
T2266_.67.0072c18: 次下文有地上菩薩
T2266_.67.0072c19: 三十
三右
至下當知*文 第十十三右云。應知聖教
T2266_.67.0072c20: 勝用説。理實俱能通障二果
T2266_.67.0072c21: 三十
三右
又解位也 義演云。疏又解已下約
T2266_.67.0072c22: 五位。更重配論文。釋斷障得果造論所由
T2266_.67.0072c23: 也。若爾。何故疏言四位。答。五位中前二合
T2266_.67.0072c24: 一位故説四位*文樞要上本三十八左云。
T2266_.67.0072c25: 上解文者。二段科有二。一因果三轉依。
T2266_.67.0072c26: 二凡聖斷得。三段科有二。一悟斷得。二遣斷
T2266_.67.0072c27: 證。四段科有二。一勝解行等四位。二六轉
T2266_.67.0072c28: 依中但成四位。四位攝六故。五段科亦
T2266_.67.0072c29: 二。一五忍。二七地分五。故如是合成八義
T2266_.67.0073a01: 科段已上今謂。此中又解等下此樞要四段科
T2266_.67.0073a02: 中第一意也
T2266_.67.0073a03: 三十
三右
攝大乘中等 攝大乘論世親論三十六所
知相分第四・二
T2266_.67.0073a04: 云。何處能入。謂即於彼有似法似
T2266_.67.0073a05: 。意言。大乘法相等。所生起勝解行地見
T2266_.67.0073a06: 道修道究竟道中。於一切法唯有識性。隨
T2266_.67.0073a07: 聞勝解故。如理通逹故。治一切障故。離
T2266_.67.0073a08: 切障
T2266_.67.0073a09: 三十
三左
勝解行地 義演云。疏勝解行地等者。
T2266_.67.0073a10: 意説。地前雖二位。隨所聞法皆生勝解
T2266_.67.0073a11: 所以地前兩位總名勝解地
T2266_.67.0073a12: 三十
三左
前文本解 義演云。疏前文本解者。意
T2266_.67.0073a13: 云。論文從爲於二空得大菩提。及疏文
T2266_.67.0073a14: 下當知文。幷是唐三藏廣安慧師義。又
T2266_.67.0073a15: 解。已下是疏主將論文五位配釋。前解
T2266_.67.0073a16:
T2266_.67.0073a17: 三十
三左
論又爲開示令逹二空 樞要上本
T2266_.67.0073a18: 三十八左云。又爲開示謬執我法等中。爲外道
T2266_.67.0073a19: 開爲內道示。爲小乘開爲大乘示。爲
T2266_.67.0073a20: 開爲中主示。爲初根開爲熟根示。此
T2266_.67.0073a21: 上依人又開唯識我法。此上總解開示
T2266_.67.0073a22: 二字*文演祕云。疏令逹二空等者。我法無
T2266_.67.0073a23: 體。名之爲空。非二空性
T2266_.67.0073a24: 三十
四右
唯識眞理 義演云。疏唯識眞理者。意
T2266_.67.0073a25: 説。唯識配世俗諦。眞理配勝義諦。即由
T2266_.67.0073a26: 明盲故外執我法迷唯識正解
T2266_.67.0073a27: 謬執我法。於二空門而不解了。又西明云。
T2266_.67.0073a28: 令逹二空是勝義唯識智。於唯識道理
T2266_.67.0073a29: 了知是世俗唯識智已上今謂。唯識眞理者。
T2266_.67.0073b01: 是唯識眞實道理。非唯識性。義演眞理爲
T2266_.67.0073b02: 勝義者非也
T2266_.67.0073b03: 三十
四右
此即正外道解 此下有二。初約
T2266_.67.0073b04: 配。文義能所不同爲説。此則開淺示
T2266_.67.0073b05: 深。二或內外下約分全而釋。此則不
T2266_.67.0073b06: 。然此開深示淺此皆約外小。若大乘下
T2266_.67.0073b07: 大小等而釋
T2266_.67.0073b08: 三十
四左
若大乘中等 演祕云。疏若大乘中至
T2266_.67.0073b09: 互顯者。但擧小乘名我法。影取空見
T2266_.67.0073b10: 唯識。大乘空見知我法無。非我法
T2266_.67.0073b11: 識理無故得謬。非全不解。不
T2266_.67.0073b12: 迷。但影顯也。而無互義。互言相從*文義蘊
T2266_.67.0073b13: 亦同
T2266_.67.0073b14: 三十
四左
此中前殊 義演云。疏爲外道等至
T2266_.67.0073b15: 故與前殊者。意云。此前殊者。此一段文總有
T2266_.67.0073b16: 二釋。即三意各別造論所以也。言與第一所
T2266_.67.0073b17: 説有殊者。即與第一釋殊。言故與前殊
T2266_.67.0073b18: 者。即與第二釋殊。又云。解一一前第一
T2266_.67.0073b19: 安慧師義殊。細詳可知。擧前論文對辨。開
T2266_.67.0073b20: 顯此文者。即開此唯識教文信故。演
T2266_.67.0073b21: 示此義者。示唯識義。即此一段疏文是火辨
T2266_.67.0073b22: 師叙世親菩薩二意論也今謂。第二釋
T2266_.67.0073b23: 優以論文義故。此明安慧火辨意致
T2266_.67.0073b24: 不同中。初約識性。次約迷悟依。安慧約
T2266_.67.0073b25: 悟斷得果故。與今二義同可知。又安
T2266_.67.0073b26: 慧悟斷得果。今火辨意唯當初悟
T2266_.67.0073b27: 解是無漏眞智故。悟證是眞智用故。二論師
T2266_.67.0073b28: 別可
T2266_.67.0073b29: 三十
四左
又如樞要 樞要上本三十九右云。下有
T2266_.67.0073c01: 十釋。一除邪顯正。外道邪謬執我法
T2266_.67.0073c02: 理唯識。令二空邪顯正。二斷謬明
T2266_.67.0073c03: 眞。小乘謬執我法於眞唯識。令二空
T2266_.67.0073c04: 謬明眞。三虛妄眞實。謬執我法
T2266_.67.0073c05: 虛妄唯識。迷唯識者不眞實唯識
T2266_.67.0073c06: 二空去妄留眞。四識世俗勝義
T2266_.67.0073c07: 謬執我法不世俗唯識。依依他起
T2266_.67.0073c08: 故。迷唯識者不勝義唯識。令
T2266_.67.0073c09: 俗知勝。次上二解第九卷説二重唯識。
T2266_.67.0073c10: 巳上四解皆取眞如。在大牟尼法身故。
T2266_.67.0073c11: 五見境觀心。謬執我法境唯識
T2266_.67.0073c12: 唯識者不心唯識。令境觀
T2266_.67.0073c13: 心。六除空説有。謬我法益空法。迷
T2266_.67.0073c14: 唯識者損減有法。令二空。除空説有。
T2266_.67.0073c15: 七滅愚起智。謬執我法愚痴增。迷唯識
T2266_.67.0073c16: 正智。令二空愚起智。留惑潤
T2266_.67.0073c17: 種智故。八捨劣得勝。謬執我法生死劣
T2266_.67.0073c18: 法起。迷唯識故佛位二果無。令二空
T2266_.67.0073c19: 生死劣法勝佛位菩提涅槃。斷煩惱障
T2266_.67.0073c20: 大涅槃。斷所知障無上覺。成立唯識
T2266_.67.0073c21: 意爲斯二轉依果。九遣斷證。謬執我法
T2266_.67.0073c22: 所執轉。迷唯識故不依他。令
T2266_.67.0073c23: 圓成實。十麁心。謬執我法麁重起。
T2266_.67.0073c24: 唯識故聖道無。令二空眞心。於
T2266_.67.0073c25: 唯識理實知故。以上諸釋隨其所應
T2266_.67.0073c26: 理配釋
T2266_.67.0073c27: 三十
五右
先小乘學*文 今謂。小字恐大字寫誤。
T2266_.67.0073c28: 下言十地疏
T2266_.67.0073c29: 三十
五右
徳光論師 如上已述。義林章云。二十
T2266_.67.0074a01: 唯識釋中與今不同。又西域記中云。先學
T2266_.67.0074a02: 大乘後入小乘。却破大乘之義。與今不
T2266_.67.0074a03:
T2266_.67.0074a04: 三十
五左
説十二非無 義演云。疏十二處密
T2266_.67.0074a05: 意言教者。意云。如來爲空執故。説十二
T2266_.67.0074a06: 處教根塵。而內外別。雖總不
T2266_.67.0074a07: 分。意在心內。依他起性不識故。小乘不
T2266_.67.0074a08: 如來密意言教。遂計十二處離識實有
T2266_.67.0074a09: 也。説密意言意在於此
T2266_.67.0074a10: 三十
五左
彼立量云等 演祕云。疏薩婆多量等
T2266_.67.0074a11: 者。問。量有何過。答。有云。宗言實有心心法
T2266_.67.0074a12: 喩。大乘忿等是假非實。喩有一分所立不
T2266_.67.0074a13: 。大乘瓶等是境非實。因有不定。若宗法
T2266_.67.0074a14: 決定非無故無過也。詳曰。宗云非無。因
T2266_.67.0074a15: 亦決定相違過也。量云。汝離心之境定非
T2266_.67.0074a16: 。除心心所內境無爲不相應等。是所知故。
T2266_.67.0074a17: 龜毛等
T2266_.67.0074a18: 三十
六右
彼立量云演祕云。疏淸辨量等者。問。
T2266_.67.0074a19: 量有何過。答因有不定過。爲外境是所・
T2266_.67.0074a20: 知故證識是無。爲內境是所知故證
T2266_.67.0074a21:
T2266_.67.0074a22: 三十
六右
如汝心外境汝簡自之辭。以護法立
T2266_.67.0074a23: 外境非有。淸辨立無故。簡免過耳。義演
T2266_.67.0074a24: 云。疏今就中道無自違失者。意云。今言
T2266_.67.0074a25: 汝心外境者。就大乘中道義故。云汝離
T2266_.67.0074a26: 心之。中道大乘心外無境故。若望淸辨
T2266_.67.0074a27: 自宗即・違自宗失。以境故。此二計與
T2266_.67.0074a28: 論主比量相違難
T2266_.67.0074a29: 三十
六右
掌珍中等 彼論上二紙云。眞性有爲
T2266_.67.0074b01: 空。如幻縁生故。無爲無實不起似空華
T2266_.67.0074b02: 自他宗計度分別衆多遍計所執
T2266_.67.0074b03: 然所知境略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
T2266_.67.0074b04: 諸愚夫不正覺了勝義諦理有爲無爲無
T2266_.67.0074b05: 顚倒性妄執諸法自性差別益種種邪見
T2266_.67.0074b06: 羂網。如世有一無智畫師作可畏藥叉
T2266_.67.0074b07: 鬼像或女人像。眩目亂意謂爲實有。執
T2266_.67.0074b08: 故自起驚怖或生貪染。於彼境界衆多
T2266_.67.0074b09: 計度增長分別諸見羂網。若正覺知勝義諦
T2266_.67.0074b10: 理有爲無爲無顚倒性爾時如世有智畫師
T2266_.67.0074b11: 彼有眞實自性。非前説。有爲無爲
T2266_.67.0074b12: 境界差別邪見羂網以自纒裹。如蠶處繭。彼
T2266_.67.0074b13: 有故無分別慧趣入行成論中廣説。且
T2266_.67.0074b14: 要文
T2266_.67.0074b15: 三十
六右
依相似等 義演云。疏一類等至恐
T2266_.67.0074b16: 違至教説有一識者。意云。此菩薩依五種相
T2266_.67.0074b17: 似教文一識也。言相似者。如遠行
T2266_.67.0074b18: 復教説諸識。此菩薩不可耶。將
T2266_.67.0074b19: 。即唯有一識。猶如一。相似故名
T2266_.67.0074b20: 相似教也。遠行教即法足經也
T2266_.67.0074b21: 三十
六右
攝論第四菩薩計*文此文總含多意
T2266_.67.0074b22: 一一識無多識。二一心無心所。今約初義
T2266_.67.0074b23: 又此論第七及疏七本三十八
紙左
樞要下末七紙左
T2266_.67.0074b24: 義燈五末五十一右正理論第十一二十紙右此等
T2266_.67.0074b25: 第二義。又瑜伽五十七十四右大乘正
T2266_.67.0074b26: 。具如倫記中釋彼十六上二十五
紙左
云。第二
T2266_.67.0074b27: 意根中。據遍縁前際。無始時事以釋
T2266_.67.0074b28: 。以時遠故。境廣故。若薩婆多引此頌
T2266_.67.0074b29: 現唯一意識無二幷生。經部亦引此頌
T2266_.67.0074c01: 一心王更無別數。今大乘中雖八識同一
T2266_.67.0074c02: 時生。於一識中二幷起。則破大衆部師
T2266_.67.0074c03: 胎有二意故。言諸心相續一一轉
T2266_.67.0074c04: 故。又心義屬阿賴耶。在染唯一。在淨唯一。
T2266_.67.0074c05: 一類相續故言諸心相續一一轉。故名獨行
T2266_.67.0074c06: 又破吠世師義我爲主宰御於心而行
T2266_.67.0074c07: 境界故云主宰。故云獨行世親第四・九
紙左
T2266_.67.0074c08: 無性第四・十
四紙右
兩論幷有一意識計。此疏正依
T2266_.67.0074c09: 。彼論第四十四紙右云。論曰。此中有頌。若
T2266_.67.0074c10: 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調此難調心。我説
T2266_.67.0074c11: 眞梵志。釋曰。説一意識菩提薩埵引教
T2266_.67.0074c12: 言。若遠行等遊歷一切所識境故名爲遠行
T2266_.67.0074c13: 此義復説獨行。無第二故。言無身
T2266_.67.0074c14: 者。無形質故。寐於窟者。居在內故。言調
T2266_.67.0074c15: 此者。於是心自在故。難調心者。性
T2266_.67.0074c16: &T014461;悷故正理論第十一二十紙右云。又如契經
T2266_.67.0074c17: 陀中説。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能調
T2266_.67.0074c18: 伏難伏。我説婆羅門。此等諸經皆遮心所
T2266_.67.0074c19: 又於心所多興諍論。故知離心無別有體。
T2266_.67.0074c20: 謂執別有心所論者於心所中多諍論
T2266_.67.0074c21: 或説唯有三大地法。或説四。或説
T2266_.67.0074c22: 十。或説十四故。唯有識隨位而流説
T2266_.67.0074c23: 多種心心所別。如甘蔗汁。如倡伎人。故無
T2266_.67.0074c24: 受等別體可又次下七本三十
八紙左
別無
T2266_.67.0074c25: 家引此文以爲證。應
T2266_.67.0074c26: 三十
六左
一依行教 演祕云。疏依遠行等教
T2266_.67.0074c27: 者。按瑜伽論五十七十四紙左云。依何根處
T2266_.67.0074c28: 遠行等。答。依意根處。由於前際無始時
T2266_.67.0074c29: 故。遍縁一切所知境故。名爲遠行。諸心相
T2266_.67.0075a01: 續一一轉故。無主宰故。名爲獨行。無色無
T2266_.67.0075a02: 見亦無對故。名爲無身。依止色故。名
T2266_.67.0075a03: 。疏所釋者依無性解此見下疏七
本三十六左
集成
T2266_.67.0075a04: 十三之二
T2266_.67.0075a05: 三十
六左
二依受教 無性攝論第四・
十四左
論曰。又
T2266_.67.0075a06: 經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
T2266_.67.0075a07: 彼依。釋曰。復引第二聖教證。如是五
T2266_.67.0075a08: 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者。謂此五根所行境
T2266_.67.0075a09: 界。唯是意識一一各別能領受義。意爲彼依
T2266_.67.0075a10: 者。由此增上彼生起故演祕云。疏依五根
T2266_.67.0075a11: 所行境等者。無性攝論第四釋此經云。謂此
T2266_.67.0075a12: 五根所行境界。唯是意識一一各別能領
T2266_.67.0075a13: 。既云意識一一別受。明無餘識。問。楞伽・
T2266_.67.0075a14: 涅槃皆明一識。此師所立乃扶彼經。云何論
T2266_.67.0075a15: 主判爲邪執。答。有義。楞伽意説。七依八種
T2266_.67.0075a16: 而方得生。故言第八起諸識浪。非第八
T2266_.67.0075a17: 轉作餘七。涅槃經意。以彼六識識性是同
T2266_.67.0075a18: 一識。依根分六。非體一名爲一識
T2266_.67.0075a19: 彼經云。如一色性隨五根縁五塵名
T2266_.67.0075a20: 豈言一色體即一耶。五境雖別。變礙義同。
T2266_.67.0075a21: 同一蘊攝。故説名一色。識亦應爾。了別性
T2266_.67.0075a22: 同。一蘊攝故。故名一識。故涅槃經第十四
T2266_.67.0075a23: 云。眼識性異。乃至意識性異。是故無常。若但
T2266_.67.0075a24: 一體。云何言異。故如前會。不爾前後豈自
T2266_.67.0075a25: 柕楯。又涅槃經三十九云。譬如一火因木草
T2266_.67.0075a26: 木等火。意識亦爾。因眼根等眼等
T2266_.67.0075a27: 者。此顯六識同意處故總名意識。餘文
T2266_.67.0075a28: 准會。其理可
T2266_.67.0075a29: 三十
六左
又解深蜜瑜伽等 彼經第一十七紙右
T2266_.67.0075b01: 云。若於爾時一眼識轉。即於此時唯有
T2266_.67.0075b02: 分別意識眼識同所行轉。若於爾時二・
T2266_.67.0075b03: 三・四・五諸識身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
T2266_.67.0075b04: 意識五識身同所行轉。廣慧。譬如大暴
T2266_.67.0075b05: 水流。若有一浪生縁現前。唯一浪轉。若二若
T2266_.67.0075b06: 多浪生縁現前。有多浪轉。然此暴水自類恒
T2266_.67.0075b07: 流無斷無盡。又如善淨鏡面。若有一影生
T2266_.67.0075b08: 縁現前。唯一鏡面轉變爲影。亦無受用
T2266_.67.0075b09: 盡可得如是瑜伽七十六二紙右引經全同
T2266_.67.0075b10: 三十
六左
有云理必不然 一意識計有三釋
T2266_.67.0075b11: 。一六識體一。二七識體一。三八識體一。圓
T2266_.67.0075b12: 測道證・神廓等幷以六識一神廓攝論疏
亦有此説
T2266_.67.0075b13: 然神廓師是攝論
譯場之筆受人
義演言有云者。測法師解也。義
T2266_.67.0075b14: 燈一末八紙右云。論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西明
T2266_.67.0075b15: 云。有説。八識多一。有説。但執六識一。不
T2266_.67.0075b16: 七・八。雖二解。取此爲正。所以者何。
T2266_.67.0075b17: 世親釋云。唯除別有第八。故彼論云。非
T2266_.67.0075b18: 意識別有餘識。唯除別有阿賴耶識。故知
T2266_.67.0075b19: 別有第八自體。雖正文。准理第七離
T2266_.67.0075b20: 別有。要集三解。第三同此。亦判爲正。今謂
T2266_.67.0075b21: 爾。若無唯言。可會。既説唯除
T2266_.67.0075b22: 第八。更許六別有第七。乖論唯言。要
T2266_.67.0075b23: 集又會。如深密經。文唯顯説第八與六。意
T2266_.67.0075b24: 中合説第六・七故。彼意唯信第八識。本
T2266_.67.0075b25: 第七末那。故世親述彼唯除第八
T2266_.67.0075b26: 第七。若爾。那知世親不楞伽所説
T2266_.67.0075b27: 第八與七如水起浪執七爲一唯除第八
T2266_.67.0075b28: 又復無性但言此中無別餘識。那知不
T2266_.67.0075b29: 一類諸師依楞伽經如水起浪八識體一
T2266_.67.0075c01: 此論但云諸識體同。諸言無簡。又無著攝論
T2266_.67.0075c02: 云。有一類師説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
T2266_.67.0075c03: 。如意思業名身語業。依彼論文。即云
T2266_.67.0075c04: 一意識。明不多。又云意思業。只説
T2266_.67.0075c05: 分爲三業。非別二思。若許餘識。喩不
T2266_.67.0075c06: 。不一意。是故無性但總説言別餘
T2266_.67.0075c07: 。世親攝論唯除第八。更別師義。如古因
T2266_.67.0075c08: 明師立能所成多少各別非皆相似故。古
T2266_.67.0075c09: 一意師亦應是。非論説六爲
T2266_.67.0075c10: 將作正叙
T2266_.67.0075c11: 三十
六左
經部覺天等執下疏四本五十三紙
云。
T2266_.67.0075c12: 喩師是經部異師。即日出論者是名
T2266_.67.0075c13: 。此有三種。一根本即鳩摩羅多。二室利邏
T2266_.67.0075c14: 多。造經部毘婆沙。正理所言上座是。三但
T2266_.67.0075c15: 經部。以根本師造結鬘論廣説譬喩
T2266_.67.0075c16: 喩師。從所説名也。其實總是一種經
T2266_.67.0075c17: *文今謂。俱舍二七紙右覺天計。正理四
T2266_.67.0075c18: 十八紙右寡學上座此當俱舍覺天。然正理
T2266_.67.0075c19: 中往往有上座之。未是室利邏多
T2266_.67.0075c20: 疏主有何所據。又檢正理始末。正理第三
T2266_.67.0075c21: 九紙右三科中。前破世親呼言
T2266_.67.0075c22: 。連次初呼彼上座言等。此上座言之初
T2266_.67.0075c23: 也。此下往往有此。又第四十五紙左
T2266_.67.0075c24: 界是勝義。此爲上座説。即是經部計。慈恩所
T2266_.67.0075c25: 言恐依此等論文明文。難以一決
T2266_.67.0075c26: 又正理中言上座及一切譬喩部師。又言
T2266_.67.0075c27: 喩論者。又言譬喩師。文不一准。深須消息
T2266_.67.0075c28: 是經部非中。此中指根本經部。以
T2266_.67.0075c29: 第四末
二十三紙左
根本經部説三法遍行受・想・
T2266_.67.0076a01: 故。正理十一二十紙左云。有譬喩者唯有心無
T2266_.67.0076a02: 別心所等。覺天是婆沙四評家隨一也。婆沙
T2266_.67.0076a03: 百四十二七紙左覺天立心無所。
T2266_.67.0076a04: 云。尊者覺天作是説。名二十二實體唯
T2266_.67.0076a05: 。所謂意根。彼作是説。諸有爲法有二自
T2266_.67.0076a06: 。一大種。二心。離大種所造色。離
T2266_.67.0076a07: 心所。諸色皆是大種差別。無色皆是心之
T2266_.67.0076a08: 差別下疏七本三十
八紙左
婆沙等叙妙音等
T2266_.67.0076a09: 者。此恐疏主忘失。以前文此段及四末二
十紙左・同二十
T2266_.67.0076a10: 四紙・六本
二紙左
皆云經部。唯第七本云妙音。況考
T2266_.67.0076a11: 婆沙。有覺天計今所引。無妙音師
T2266_.67.0076a12: 心所之文。義蘊一十六左云。疏經部覺
T2266_.67.0076a13: 天等計者。此正叙覺天兼説經部婆沙
T2266_.67.0076a14: 論百四十二。唯覺天無心所也。雖三法
T2266_.67.0076a15: 和合名觸者。既言和合。明實。餘准皆假
T2266_.67.0076a16: 已上今謂。於經部中。根本譬喩論師全無。上
T2266_.67.0076a17: 座室利羅多分無計。別立受想思故。覺天亦
T2266_.67.0076a18: 全無計。義蘊既云正叙覺天者。此釋好也。
T2266_.67.0076a19: 全無・分無雖皆名無。然今論文言別心
T2266_.67.0076a20: 。此則正顯全無。然三法和合等文。准
T2266_.67.0076a21: 舍等是經部所引。疏主此段稍有淆濫。然
T2266_.67.0076a22: 正理。譬喩者計唯有心無別心所之師。
T2266_.67.0076a23: 又有別有心所論者。於中一立三大
T2266_.67.0076a24: 地法。或説四。或十或十四等。如正理明
T2266_.67.0076a25: 然疏第七云。如前第一卷解。彼雖
T2266_.67.0076a26: 切心所幷無者。與正理文相違何者。答。正
T2266_.67.0076a27: 理言無者。言之分位無別心所。非
T2266_.67.0076a28: 立受・想等。疏主就義言幷無。亦
T2266_.67.0076a29: 巨妨又考正理論。於經部中根本譬
T2266_.67.0076b01: 喩論師唯有心無別心所第十一卷
二十紙左
T2266_.67.0076b02: 上座室利羅多立受・想・思別有體性。以
T2266_.67.0076b03: 第十之
四紙右
總言經部。非稍異。然四末
T2266_.67.0076b04: 疏云根本經部説三法遍行者。此違
T2266_.67.0076b05: 。恐疏主暗記
T2266_.67.0076b06: 三十
七左
覺天所執無心所 義演云。覺天論師
T2266_.67.0076b07: 是經部中一師也。今謂。不覺天是婆沙四
T2266_.67.0076b08: 評家中隨一。言經部中一師誤之甚矣。
T2266_.67.0076b09: 夫六界者。俱舍七紙左云。入胎經説。又覺
T2266_.67.0076b10: 所成自義光記二・
二十紙左
又正理五八紙左譬喩
T2266_.67.0076b11: 諭師引此成己義又所引觸文出於俱舍
T2266_.67.0076b12: 第十三紙左光・寶兩師幷云經部。又疏主下
T2266_.67.0076b13: 第七俱舍解觸支中叙經部計。又第
T2266_.67.0076b14: 七中引六界文楞伽師幷經部妙音等計
T2266_.67.0076b15: 此不同。瑜伽五十六七紙分位經・六
T2266_.67.0076b16: 界經等心所。略纂十五六紙之。
T2266_.67.0076b17: 今謂。疏主覺天爲無計者。恐無本據。婆
T2266_.67.0076b18: 沙・俱舍等無其意。義燈云。要集云。如何得
T2266_.67.0076b19: 知立三・四等。見文即云如何得知。
T2266_.67.0076b20: 彼西明所引。何知本疏不彼文。恐
T2266_.67.0076b21: 引。徒設徵責。今謂。淄洲亦不文。又疏
T2266_.67.0076b22: 下文引妙音。可以例知
T2266_.67.0076b23: 三十
七右
行信思等 疏四末二十四紙左云。經部
T2266_.67.0076b24: 思分位信等
T2266_.67.0076b25: 三十
七右
初之二種非異 樞要中有九句分
T2266_.67.0076b26: 。此第一解。彼上本四十紙右云。又解。各有
T2266_.67.0076b27: 小乘大乘師執。第一淸辨依世俗諦心外有
T2266_.67.0076b28: 境。二俱非無。第二小乘中一説部執一切
T2266_.67.0076b29: 法唯有假名都無心・境。外道空見亦復如
T2266_.67.0076c01: 是。第三小乘執心意識義一文異。攝大乘
T2266_.67.0076c02: 心意識體一者是。第四上古大乘亦有
T2266_.67.0076c03: 莊嚴論諸心所離心無體。如下心所
T2266_.67.0076c04: 問答中辨。故四各通大小二執。由此總應
T2266_.67.0076c05: 九句分別。第一解云。第一・第二小乘大乘執
T2266_.67.0076c06: 境執心非空非有。第三・第四大乘小乘執
T2266_.67.0076c07: 心執所非多非異。第二解云。第一・第二大
T2266_.67.0076c08: 乘小乘。第三・第四小乘大乘。第三解云。第
T2266_.67.0076c09: 一・第二大乘小乘。第三・第四大乘小乘。第四
T2266_.67.0076c10: 解云。第一・第二小乘大乘。第三・第四小乘大
T2266_.67.0076c11: 乘。第五解云。第一・第二大乘大乘。第三・第
T2266_.67.0076c12: 四小乘小乘。第六解云。第一・第二小乘
T2266_.67.0076c13: 乘。第三・第四大乘大乘。第七解云。四俱大
T2266_.67.0076c14: 乘。第八解云。四俱小乘。第九解云。四中一一
T2266_.67.0076c15: 皆有大乘小乘。幷各如次應云。執境執
T2266_.67.0076c16: 空非有。執心執所非多非*文義演九
T2266_.67.0076c17: 句一一立名旗勢文字多誤。有
T2266_.67.0076c18: 三十
七左
然淸辨計 義演云。疏然淸辨計至有
T2266_.67.0076c19: 何心也者。意云。淸辨勝義中心境俱空。世俗
T2266_.67.0076c20: 中心境俱有。如何今者偏計識無
T2266_.67.0076c21: 耶。答。依世諦中心境俱有。今因汝説
T2266_.67.0076c22: 境無心
T2266_.67.0076c23: 三十
七左
邪見一説 宗輪論述記上二十八紙
云。
T2266_.67.0076c24: 一説部。此部説。世・出世法皆無實體但有
T2266_.67.0076c25: 假名。名即是説。意謂。諸法唯一假名無
T2266_.67.0076c26: 得。即乖本旨。所以別分名一説部。從
T2266_.67.0076c27: 名也。眞諦師論名與此同。文殊問經
T2266_.67.0076c28: 執一語言部。名雖相似。然註解云。所執
T2266_.67.0076c29: 僧祇同故言一説。此釋非
T2266_.67.0077a01: 三十
七左
正量部師 下三本四十一紙
云。不
T2266_.67.0077a02: 安慧及小乘中正量部等無所縁相名爲
T2266_.67.0077a03: *文此編一之宗輪疏具解
T2266_.67.0077a04: 三十
八右
即安慧師 如下第三本四十一
紙右
釋」
T2266_.67.0077a05: 三十
八右
如僧伽等 僧伽即數論師。如一末
二十
T2266_.67.0077a06:
具明
T2266_.67.0077a07: 三十
八右
如吠世等 吠世即勝論師。如一末
三十
T2266_.67.0077a08:
具明
T2266_.67.0077a09: 三十
八右
犢子等計 宗輪論云。後即於此第三
T2266_.67.0077a10: 百年中。從説一切有部出一部。名犢子
T2266_.67.0077a11: 。述記三十七左云。犢子者律主姓也。上古
T2266_.67.0077a12: 仙居山靜處。貪欲起已不。近有
T2266_.67.0077a13: 母牛因染生子。自後仙種皆言犢子。則婆
T2266_.67.0077a14: 羅門姓也。又論云。其犢子部本宗同義。謂
T2266_.67.0077a15: 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述記云。其犢子部
T2266_.67.0077a16: 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謂實有我非有爲
T2266_.67.0077a17: 無爲。然與蘊不即不離。佛説無我但無
T2266_.67.0077a18: 蘊離蘊。如外道等所計之我*文下疏八十六左
T2266_.67.0077a19: 云。筏蹉氏外道名犢子外道。男聲中呼。歸
T2266_.67.0077a20: 佛出家名犢子部。皤雌子部女聲中呼。即
T2266_.67.0077a21: 是一也。下疏云。此部主計非即非離我。如
T2266_.67.0077a22: 俱舍二十九等*文等者等取正量部等
T2266_.67.0077a23: 下疏云。正量部等亦作此計
T2266_.67.0077a24: 三十
八左
法藏部 宗輪論云。次後於此第三百
T2266_.67.0077a25: 。從化地部出一部。名法藏部。自稱
T2266_.67.0077a26: 采菽氏師上卷
三十九左
云。法藏者部主名。
T2266_.67.0077a27: 密之與藏義意大同。法藏法密二義皆得。此
T2266_.67.0077a28: 師含容正法藏之密故言法密。從人以
T2266_.67.0077b01: 論主名。此部師説。總有五藏。一經。二律。
T2266_.67.0077b02: 三阿毘逹磨。四呪。即明諸呪等。五菩薩。即
T2266_.67.0077b03: 本菩薩行事等。既乖化地本旨。遂乃部
T2266_.67.0077b04: 分。他不之。遂引目連證。菽者豆也。
T2266_.67.0077b05: 上古有人。嗜縁豆子。采以爲食。遂得
T2266_.67.0077b06: 仙。目連是彼仙種故言采菽氏也。或言。仙
T2266_.67.0077b07: 人食豆。此是彼種。我謂族類。此部引目連
T2266_.67.0077b08: 五藏又宗輪疏下八十八紙此宗
T2266_.67.0077b09: 。未此文。他日更考。婆沙九七紙左問。
T2266_.67.0077b10: 何故作此論。答。爲他宗己義故。謂
T2266_.67.0077b11: 或有執。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衆部。彼
T2266_.67.0077b12: 是説。智等能了爲自性故能了自他。如
T2266_.67.0077b13: 燈能照爲自性故能照自他。或復有執。心
T2266_.67.0077b14: 心所法能了相應。如法密部。彼作是説。慧
T2266_.67.0077b15: 等能了相應受等。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
T2266_.67.0077b16: 俱有。如化地部。彼作是説。慧有二種。俱
T2266_.67.0077b17: 而生。一相應。二不相應。相應慧知不相
T2266_.67.0077b18: 不相應慧知相應者已上
論文
下文廣破
T2266_.67.0077b19: 。文長故止
T2266_.67.0077b20: 三十
八左
化地部 宗輪論云。次後於此第三百
T2266_.67.0077b21: 。從説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化地部
T2266_.67.0077b22: 疏云。此部之主本是國王。王所統攝國界地
T2266_.67.0077b23: 也。化地上之人鹿故言化地。捨國出家弘
T2266_.67.0077b24: 正法。從本爲名名化地部。眞諦法師云
T2266_.67.0077b25: 正地部。本是王師匡正土境。捨而弘法故
T2266_.67.0077b26: 正地。亦稍相近。文殊問經言大不
T2266_.67.0077b27: 非也。又疏
八十一紙
具明此宗計。未此文
T2266_.67.0077b28: 日更考。義演縁俱有法具有三釋。皆不
T2266_.67.0077b29: 允當。相應俱有寬狹天別。准相應俱有二因
T2266_.67.0077c01: 以思知
T2266_.67.0077c02: 三十
八左
法救説 婆沙一百四十二七紙右云。尊
T2266_.67.0077c03: 者法救作。名二十二。實體十四。謂
T2266_.67.0077c04: 即前五及命・捨・定無別實體乃至問。何故
T2266_.67.0077c05: 彼説定根亦無別體。答。彼説。離心無
T2266_.67.0077c06: 故。如説定云何。謂心一境性。由此諸根
T2266_.67.0077c07: 名二十二。實體十四法救是婆沙四評家
T2266_.67.0077c08: 中隨一。然飾宗記二末三十九左云。雜心論主
T2266_.67.0077c09: 即非是婆沙法救。然亦名爲法救論師
T2266_.67.0077c10: 其所造論往往遵承婆沙法救。且如心論第
T2266_.67.0077c11: 十二云尊者説曰。注中云。此逹磨多羅以
T2266_.67.0077c12: 昔逹磨多羅尊者逹磨多羅此
法救
此應
T2266_.67.0077c13: 雜心論主亦立法處無表色體。以之爲假。
T2266_.67.0077c14: 然婆沙中法救論師者。即婆沙七十七・順正
T2266_.67.0077c15: 理五十二・俱舍第二十竝云薩婆多宗有
T2266_.67.0077c16: 大論師之一數*文今謂。定賓善考終古
T2266_.67.0077c17: 未考義。可學博矣。予今覽雜心論。論主
T2266_.67.0077c18: 沙中法救明矣。何者。論中擧四論師
T2266_.67.0077c19: 三世義。世友爲正也。依之而言。則定賓
T2266_.67.0077c20: 引證知是迂泛矣
T2266_.67.0077c21: 三十
八左
論故作斯論 演祕云。論故作斯論者。
T2266_.67.0077c22: 此之結文前之二師亦合之。上言今造此
T2266_.67.0077c23: 一句後之二師理亦合有。不繁重
T2266_.67.0077c24: 互影顯*文義蘊亦同
T2266_.67.0077c25: 三十
九左
科此本教有三種三 三種三者。謂相
T2266_.67.0077c26: 性位科・初中後科・境行果科。然樞要分科凡
T2266_.67.0077c27: 。此三説科彼八釋中之第三・四・五
T2266_.67.0077c28: 是也
T2266_.67.0077c29: 三十
九左
頌説言等事大乘楞伽經唯識論天
T2266_.67.0078a01: 親造菩提流支譯與眞諦譯大乘唯識論・玄
T2266_.67.0078a02: 奘譯二十唯識同本。文出次下六十七紙
T2266_.67.0078a03: 三十
九左
雖知此心不可妄故*文 義蘊一十七右
T2266_.67.0078a04: 云。疏雖知此心虛妄顯現至不可妄故者。問。
T2266_.67.0078a05: 初言此心虛妄顯現。即是已了妄訖。
T2266_.67.0078a06: 何故復言若不眞不妄耶。答。初未
T2266_.67.0078a07: 眞雖虛妄。以有漏故未深了。證
T2266_.67.0078a08: 已後方能盡了皆如幻事故。下論云。未
T2266_.67.0078a09: 位長處夢中。要至覺時方能追覺也
T2266_.67.0078a10: 四十
經言而非眞 此厚嚴經文也。出
T2266_.67.0078a11: 第八三十
一左
T2266_.67.0078a12: 四十
總十三住略爲五位 五位十三住具
T2266_.67.0078a13: 第九中明
T2266_.67.0078a14: 四十
一右
准釋瑜伽攝論 演祕云。疏准瑜伽攝
T2266_.67.0078a15: 論等者。瑜伽者相應之義。境・行・果三幷相
T2266_.67.0078a16: 應故。即所詮也。論從所詮瑜伽論。攝論
T2266_.67.0078a17: 正宗明十殊勝。十殊勝者。前八是因。後二爲
T2266_.67.0078a18: 果。就前八中。初二是境。次六是智。智即行
T2266_.67.0078a19: 也。斯之二論正宗所明唯境・行・果。唯識准
T2266_.67.0078a20: 彼亦境・行・果爲正所宗義蘊亦同
T2266_.67.0078a21: 四十
一右
然初境中此二故 樞要上本四十三左
T2266_.67.0078a22: 云。辨境之中明眞俗諦。二十四頌明俗諦
T2266_.67.0078a23: 次之一頌明眞諦。明俗諦中分二。初標後
T2266_.67.0078a24: 釋。如相性位三科中解。次上三科如疏中解
T2266_.67.0078a25: 義演云。意云。就境中其眞俗二諦。雖
T2266_.67.0078a26: 別以眞俗相依故總爲境。問。勝義世俗各
T2266_.67.0078a27: 四重。此中何故但説二諦。答。一切所知
T2266_.67.0078a28: 唯此二故。又問。何故境中但説二諦
T2266_.67.0078a29: 餘法。答。一切所知唯此二故
T2266_.67.0078b01: 四十
一左
廣明識相樞要上本四十三紙
云。後二
T2266_.67.0078b02: 十二頌半隨所標而廣釋。廣中有三。一廣
T2266_.67.0078b03: 三能變體。二廣依識所變。三廣由假説言
T2266_.67.0078b04: 四十
一左
依境行果性相若境行果科則樞要
T2266_.67.0078b05: 云上本四十三左辨境之中明眞俗諦。二十四
T2266_.67.0078b06: 頌明俗諦。次之一頌明眞諦。中分若相
T2266_.67.0078b07: 性位科則樞要云同上前二十四頌明唯識相
T2266_.67.0078b08: 次之一頌明唯識性。後之五頌明唯識位
T2266_.67.0078b09: 四十
二右
要無九過 若正比量則必離三十三
T2266_.67.0078b10: 。謂宗九。因十四。喩十。今唯立宗不因・
T2266_.67.0078b11: 故云九過
T2266_.67.0078b12: 四十
二右
由此滅道非對治 義蘊云。疏由此
T2266_.67.0078b13: 滅道或非世間者。滅・道二諦即第三俗。若對
T2266_.67.0078b14: 勝義世間。約無對治故非世間
T2266_.67.0078b15: 四十
二左
心與境爲聖 演祕云。疏心與境冥
T2266_.67.0078b16: 等者。歎聖心智親證於境。離其妄執
T2266_.67.0078b17: 境冥。體妙殊勝功能莫方得斯勝徳。名爲
T2266_.67.0078b18: 神會。有云。如次配後・本智。又云。本智縁
T2266_.67.0078b19: 心境。世第一法名之爲智。見道名
T2266_.67.0078b20: 神。詳曰。雖穿鑿全無所據。有何所以
T2266_.67.0078b21: 後得・本智別名心智。本智之境而名神耶。
T2266_.67.0078b22: 如何有漏與無漏見而有會義義演云。疏
T2266_.67.0078b23: 心與境冥等者。本智及心望境名與境冥。心
T2266_.67.0078b24: 所望境名智與神會。又哲云。心與境冥者。
T2266_.67.0078b25: 心冥眞境。智與神會者。有勝神
T2266_.67.0078b26: 謂。諸説幷不穩暢。境眞俗。心智亦通。
T2266_.67.0078b27: 意謂。能有根・後二智會眞俗妙境。名
T2266_.67.0078b28: 聖。義蘊云。心與境冥智與神會者。有
T2266_.67.0078b29: 解。初是後得智。現量智境故名爲冥。後是
T2266_.67.0078c01: 根本智。眞如妙理猶若神也。會即現證。又
T2266_.67.0078c02: 初約心王證境。後約心所證境即俱是根本
T2266_.67.0078c03: 也。更有別釋。不煩述
T2266_.67.0078c04: 四十
二左
然大般若彼説 大般若四百九十八
T2266_.67.0078c05: 十二紙演祕所引。義燈一末九紙左云。疏言
T2266_.67.0078c06: 大般若八囀聲中世間云。是世間出
T2266_.67.0078c07: 故名世間者。以五蘊體即是世間。非是五
T2266_.67.0078c08: 蘊別從世間而出。以五蘊體是世間故。五
T2266_.67.0078c09: 蘊自現之時。名世間出。如世説言聖人出
T2266_.67.0078c10: 故。准八囀聲即體聲也因明前記擧云。
問。此釋世間。云何言
T2266_.67.0078c11: 是世間出故名世間耶。答。准般若。此初
文是釋出世間文。復有讀者更撿
世間
T2266_.67.0078c12: 故者。以蘊上諸煩惱。煩惱生業造
T2266_.67.0078c13: 當果。名世間。即業聲也。由世間者。以
T2266_.67.0078c14: 煩惱等是五蘊具能造五蘊。蘊從彼具故。
T2266_.67.0078c15: 由世間。即具聲也。爲世間者。以
T2266_.67.0078c16: 在世間故。名世間。即爲聲也。因
T2266_.67.0078c17: 故者。過去或業體是世間。從彼招感。因
T2266_.67.0078c18: 於彼故。名因世間。即從聲也。屬世間故者。
T2266_.67.0078c19: 屬世間故。即屬聲也。依世間者。以
T2266_.67.0078c20: 那生滅後依於前而得起故。名依世間。一
T2266_.67.0078c21: 切諸法皆七囀聲之所目故。第八呼聲以
T2266_.67.0078c22: 彼故更無別義。故略不演祕云。按
T2266_.67.0078c23: 經四百九十八云。是六波羅蜜何因縁故
T2266_.67.0078c24: 名爲世間及出世間。舍利子。世間者。謂六波
T2266_.67.0078c25: 羅蜜是世間故。乃至依世間故名爲世間
T2266_.67.0078c26: 舍利子。出世間者。謂此六波羅蜜是出世間
T2266_.67.0078c27: 故。拔出世間故。由世間出故。爲世間
T2266_.67.0078c28: 故。從世間出故。世之出故。依世間出故。
T2266_.67.0078c29: 出世間。詳曰。准此經文。疏所引云是世
T2266_.67.0079a01: 間出名世間者。出字賸也。題卷亦誤義蘊
T2266_.67.0079a02: 云。然此疏云。是世間出故者。出字賸也。或疏
T2266_.67.0079a03: 意兼釋於出世間故加出字。然者略也已上
T2266_.67.0079a04: 今謂。初義與演祕同。此解應
T2266_.67.0079a05: 四十
二左
問起因如樞要説 樞要上本四十
四左
T2266_.67.0079a06: 云。准瑜伽釋言。總問此論所明宗要。問者
T2266_.67.0079a07: 先聞諸經所説一切唯心。其義未了故爲
T2266_.67.0079a08: 此問。或作論者先總受請論之宗要。盡在
T2266_.67.0079a09: 心中分別解説自假興問爲
T2266_.67.0079a10: 説因。故爲此問。若不爾者。先無略説
T2266_.67.0079a11: 歘問。又發問者略有五種。一不解故
T2266_.67.0079a12: 問。二疑惑故問。三試驗故問。四輕觸故問。五
T2266_.67.0079a13: 樂有情故問。今爲第五。專爲
T2266_.67.0079a14: 樂諸有情故作此論也。已逹故非初二。自
T2266_.67.0079a15: 問故非次二。故依第五以發問端義燈
T2266_.67.0079a16: 一末十紙右云。又難有五。一爲不了義得
T2266_.67.0079a17: 故。如此文有何義耶。二語相違故。
T2266_.67.0079a18: 何故世尊先説與今説。三由道理
T2266_.67.0079a19: 相違故。如有顯示四種道理相違之義。四
T2266_.67.0079a20: 決定故。於一種義彼彼處種種異門
T2266_.67.0079a21: 説故。五者究竟非現見故。如內我有
T2266_.67.0079a22: 體性而言常恒無變易是正住等。今
T2266_.67.0079a23: 此設難即第二・三
T2266_.67.0079a24: 四十
三右
餘如樞要 樞要上本四十五右云。何故
T2266_.67.0079a25: 本頌最初答難標論宗。般若燈論初釋
T2266_.67.0079a26: 。淸辨二釋順世俗解。今以此頌一部
T2266_.67.0079a27: 中所有義盡。由是答標。下十四頌半廣
T2266_.67.0079a28: 標三種能變下三句頌。次是諸識轉變等
T2266_.67.0079a29: 一頌廣此第五句頌彼依識所變。復有八頌
T2266_.67.0079b01: 此頌上二句由假説我法等。彼初二頌答
T2266_.67.0079b02: 文外違理難。後六頌答經難。言雖別。
T2266_.67.0079b03: 意皆依心所變現而説。後之五頌總廣
T2266_.67.0079b04: 此一頌半經行位。故先答難即標論宗
T2266_.67.0079b05: 總攝一部之大意也初一頌半分之爲三。
T2266_.67.0079b06: 初二句隨先問答。次一句隨別徵釋。後三
T2266_.67.0079b07: 句隨陳自列。此以義科。非釋段
T2266_.67.0079b08: 四十
三右
論由假説識所變 義燈一本十紙云。
T2266_.67.0079b09: 此頌文十師。大類分三。謂安慧菩
T2266_.67.0079b10: 薩就依他中唯立一分。難陀・親勝等立
T2266_.67.0079b11: 二分。陳那等師立於三分。護法准下雖
T2266_.67.0079b12: 四分。然隨於古釋依
T2266_.67.0079b13: 四十
四右
此但説識義兼心所 義演云。疏此但説
T2266_.67.0079b14: 識義兼心所者。此釋外難。難云。識體有變。
T2266_.67.0079b15: 相依上我法。心所有二分。應亦説
T2266_.67.0079b16: 。何故説識實不心所答。此但説
T2266_.67.0079b17: 義兼心所*文今謂。此難及答具見次下疏
T2266_.67.0079b18: 五十六紙
義燈具釋如集成引五十一紙
T2266_.67.0079b19: 四十
四右
爾眞如名眞如 義演云。意此
T2266_.67.0079b20: 外難。難云。我法是不實。實名。眞如非
T2266_.67.0079b21: 實。應當非唯識識名唯識
T2266_.67.0079b22: 答也*文此問及*答亦見次下疏五十六紙
左右
T2266_.67.0079b23: 四十
四左
後後遂有相見分生 演祕云。問。相・見
T2266_.67.0079b24: 二分發乎無始。云何後後方遂有耶。答。約
T2266_.67.0079b25: 更增説。如法華言入此宅又縱無始際
T2266_.67.0079b26: 相見亦因熏習。熏習後起熏習相見。起非
T2266_.67.0079b27: 一故言後後今謂。有漏無漏各有本始種
T2266_.67.0079b28: 。後後之言有何失乎。義蘊云。疏後後遂
T2266_.67.0079b29: 有相見分生者。問。此相・見分無始先有。如何
T2266_.67.0079c01: 此説後後生耶。*答。雖未熏前前已有
T2266_.67.0079c02: 如説蘊從取而生。約義説故
T2266_.67.0079c03: 四十
四左
經頌言而轉經謂厚嚴經。即第二
T2266_.67.0079c04: 卷論九紙右所引之文也
T2266_.67.0079c05: 四十
五右
是故經言我法名 亦厚嚴經之文。
T2266_.67.0079c06: 第二十一紙右
T2266_.67.0079c07: 四十
五右
又第二解以爲我法 義蘊云。疏又
T2266_.67.0079c08: 第二解至義依體者。言無依有者。所執
T2266_.67.0079c09: 我法無實體。能執之情其體不無。無體我法
T2266_.67.0079c10: 於妄情故。言無依體。言義依體者。
T2266_.67.0079c11: 此聖教我法相見體上有主宰義即立爲我。
T2266_.67.0079c12: 作用義即立爲法。我法二義依相見體
T2266_.67.0079c13: 故。言義依體也已上今謂。此釋本據下疏
T2266_.67.0079c14: 然與今意。不合。下疏六十五右云。護法釋云。
T2266_.67.0079c15: 識自證分相見依他二分非我非法。無
T2266_.67.0079c16: 故。作用故。性離言故。聖教名我法
T2266_.67.0079c17: 者是强彼等
T2266_.67.0079c18: 四十
五左
我法二假都非 義燈一末十三右云。
T2266_.67.0079c19: 此意釋云。世間我法説所執相以爲我法
T2266_.67.0079c20: 我法本無。唯只言説。聖教雖所縁見相蘊
T2266_.67.0079c21: 等諸法以爲我法。蘊等實非若我若法。但
T2266_.67.0079c22: 唯有言故云乃屬
T2266_.67.0079c23: 四十
五左
以所説若法 義燈云一末十三
紙右
此意解
T2266_.67.0079c24: 云。所執外我法無。世説我法者。隨自情執
T2266_.67.0079c25: 我法之解説爲我法。無彼所執我法可説。
T2266_.67.0079c26: 我法無依內情故。以無依有假。故但説
T2266_.67.0079c27: 情。聖教所設依識等上有我法義。義依
T2266_.67.0079c28: 。即義是別。識體是總。以別依總故説
T2266_.67.0079c29: 以爲我法。名義依體。此既説義以爲
T2266_.67.0080a01: 。故不言。有彼體義所説
T2266_.67.0080a02: 四十
六右
若安慧解 樞要上本四十五右云。安慧
T2266_.67.0080a03: 解云。佛身諸法不説爲若我若法。證
T2266_.67.0080a04: 可言故。執習俱盡故。施設我法唯在於餘
T2266_.67.0080a05: 佛已外諸異生等於計所執總無之
T2266_.67.0080a06: 別執爲我法。世尊爲此妄實執。於總無
T2266_.67.0080a07: 施設。爲聖教我法。如論所引厚嚴二
T2266_.67.0080a08: 義燈一末十紙左云。且安慧云。相見無體。
T2266_.67.0080a09: 能所取故。故經云。有爲無爲名爲有。我及我
T2266_.67.0080a10: 所説爲無。此説有爲及以無爲二種爲有更
T2266_.67.0080a11: 餘法。佛能證智離虛妄故。以自證分
T2266_.67.0080a12: 眞如時。更無見相分。無能所取故。縁
T2266_.67.0080a13: 時爲後得智。無二取故。亦無見相。猶此
T2266_.67.0080a14: 相見既是虛妄即遍計收。依他之中唯自證
T2266_.67.0080a15: 分。既有二分。皆是妄心故。三性心皆
T2266_.67.0080a16: 執。除佛已外幷皆有執。何以得知。准多經
T2266_.67.0080a17: 。第五地中斷於下乘般涅槃障。求涅槃
T2266_.67.0080a18: 既是善心。若其無執。何須斷。八地巳上
T2266_.67.0080a19: 加行心。加行心善。既説言除。故知有執。
T2266_.67.0080a20: 又復世親造縁起論許三性心竝無明俱。故
T2266_.67.0080a21: 竝有執。問。既除佛外皆悉有執。十地無漏
T2266_.67.0080a22: 心有執不。答。有二解。一云。有執。二十唯識
T2266_.67.0080a23: 云。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實。如自心
T2266_.67.0080a24: *智。不知如佛境。既云知如佛境。明無
T2266_.67.0080a25: 漏心亦是有執。問。既許無漏復名爲善。何
T2266_.67.0080a26: 無明。答。簡餘重故。如有漏樂受亦名爲
T2266_.67.0080a27: 苦。行*苦攝故。如有漏善亦名不善。勝義
T2266_.67.0080a28: 不善故。故名爲善及無漏者。亦簡重故。二
T2266_.67.0080a29: 云。雖通三性。無漏心無。故下第八云。八識
T2266_.67.0080b01: 心心所有漏所攝皆有執故。既簡無漏心
T2266_.67.0080b02: 故不有。問。豈無二分耶。答。准下第九
T2266_.67.0080b03: 眞見道異説。不二分即安慧
T2266_.67.0080b04: 等。故無漏心不執。然二十唯識云
T2266_.67.0080b05: 知如佛境者。據有漏説。或非明了。不
T2266_.67.0080b06: 佛。相傳二解。准此唯佛不二分。故知
T2266_.67.0080b07: 我法不佛説。無二分故。證不可言故。
T2266_.67.0080b08: 執習斷盡故。施設我法唯在於餘。除佛已
T2266_.67.0080b09: 外於計所執總無之上。別執爲我及以實法
T2266_.67.0080b10: 世尊除此虛妄執故。於總無上假施設爲
T2266_.67.0080b11: 聖教我法。又二紙右云。然安慧釋。假我假
T2266_.67.0080b12: 法世間愚夫於自證分上妄生相見。相見本
T2266_.67.0080b13: 無。不此空我法。我法別無。或執
T2266_.67.0080b14: 見別二以爲若我若法。故名別無。相見總
T2266_.67.0080b15: 無爲別我法所依止。以此我法依相見
T2266_.67.0080b16: 故名別無依總無。而假立爲世間我法。以
T2266_.67.0080b17: 無依無假立聖教所説我法。雖迷悟異
T2266_.67.0080b18: 於無。又此安慧以外似故。以無似
T2266_.67.0080b19: 有。相見體無。似內心執有。故法准同。聖教
T2266_.67.0080b20: 我法以有似演祕云。疏若安慧解至別
T2266_.67.0080b21: 無依總無等者。有義。聖教我法所執既無。如
T2266_.67.0080b22: 何聖教亦無依無故應別解。彼宗世間所説
T2266_.67.0080b23: 我法及一分聖教菩薩二乘所變現者。此無
T2266_.67.0080b24: 無。由有漏心皆名執故。若諸菩薩無漏
T2266_.67.0080b25: 心現及佛現者。皆强施設。義依於體。不
T2266_.67.0080b26: 正理。問。若爾。二分皆是所執。彼無二分。依
T2266_.67.0080b27: 何假説。答。安慧解云。説二分。且依
T2266_.67.0080b28: 間一分聖教。若無漏心佛所現者。此等皆依
T2266_.67.0080b29: 自證假設。又此亦得識所變。自證分中
T2266_.67.0080c01: 分別説。有能所變故。若依此釋説。所變言
T2266_.67.0080c02: 皆説名相見二分。詳曰。除佛以外餘無
T2266_.67.0080c03: 漏心相傳二釋。一云。有執。有二分故。一云。
T2266_.67.0080c04: 執。無漏二分非虛妄故。第八論云。八識
T2266_.67.0080c05: 心心所有漏所攝。皆有執故。已簡無漏。或
T2266_.67.0080c06: 無漏心皆無相見。疏中且依第一義二分
T2266_.67.0080c07: 既執。諸佛便無。所以我法不佛立。依
T2266_.67.0080c08: 聖者有漏心既名無依無。據斯一義。理亦
T2266_.67.0080c09: 何失。具如燈義第八・疏・燈・演祕第十・
T2266_.67.0080c10: 樞要・二十唯識疏等。多明無漏心有執之義
T2266_.67.0080c11: 義演云。疏別無依總無者。我法二種是別無。
T2266_.67.0080c12: 即於總無之上此有別無我法也。此即通
T2266_.67.0080c13: 見相二分總無也。或可見相二分各
T2266_.67.0080c14: 總無之名。故相分總無之上此爲我法。見
T2266_.67.0080c15: 分亦爾。爲安慧師此見相二分亦是假無。如
T2266_.67.0080c16: 蝸牛頭有二角。角無其體。但起
T2266_.67.0080c17: 四十
六右
唯以解別義演云。疏與護法解別
T2266_.67.0080c18: 者。難陀但依相分上此爲我法。護法通
T2266_.67.0080c19: 見相分上此爲我法。故有
T2266_.67.0080c20: 四十
六右
又解如樞要説 樞要上本四十五紙
云。
T2266_.67.0080c21: 難陀師云。依相分上所執我法。隨計妄
T2266_.67.0080c22: 情説爲世間我法。即依所變依他上施設
T2266_.67.0080c23: 聖教我
T2266_.67.0080c24: 四十
六左
此識所變三種 演祕云。論言此者。
T2266_.67.0080c25: 此其所變。體者即見相分。有義。此有二義
T2266_.67.0080c26: 一云。此者此能變識。二云。此者此我法二
T2266_.67.0080c27: 此我法二所依見相能變之識有三識故。詳
T2266_.67.0080c28: 曰。本釋爲正。何所以者。夫言此者指陳之
T2266_.67.0080c29: 義。前言我法依識所變。既云所變。必有
T2266_.67.0081a01: 能變。故異前言此能變三。明知此言屬
T2266_.67.0081a02: 所變。若此能變。文勢疎斷。又此我法亦爲
T2266_.67.0081a03: 不可。爲言我法即是所變非是見相。見相
T2266_.67.0081a04: 復非我法所依。既有斯濫故從
T2266_.67.0081a05: 四十
六左
三法轉相依也 演祕云。我法依相見
T2266_.67.0081a06: 相見依識體。問。何故頌言我法彼。見相
T2266_.67.0081a07: 此。答。對自證分近遠別故。立彼此言。三
T2266_.67.0081a08: 法轉依遠近別故
T2266_.67.0081a09: 四十
六左
此義通餘 餘者除此異熟識因果
T2266_.67.0081a10: 外一切內外種果皆悉如是。故云通餘。非
T2266_.67.0081a11: 必指小乘。俱舍二云。或所造業至果時
T2266_.67.0081a12: 變而能熟。故名異熟。彼所得果與因別類而
T2266_.67.0081a13: 是所熟。故名異熟。或於因上立果名
T2266_.67.0081a14: 果上立因名
T2266_.67.0081a15: 四十
六左
今者世故 義演云。意云。異時者。約
T2266_.67.0081a16: 初造業望受果異。不種望
T2266_.67.0081a17: 。何以故。大乘許種現同世
T2266_.67.0081a18: 四十
七右
思量釋也 演祕云。疏思量即識准
T2266_.67.0081a19: 前釋者。異熟兩釋但准持業。何以故。既云
T2266_.67.0081a20: 思量。明非是種。種位無思量義故。故疏
T2266_.67.0081a21: 但言思量即識准於前
T2266_.67.0081a22: 四十
七右
三了別境識 義燈一末十四右云。論及
T2266_.67.0081a23: 了別境識。要集叙。有説。下一識字通三能
T2266_.67.0081a24: 有云。前云彼依識所變。三變通名此云
T2266_.67.0081a25: 識者唯屬第三了別能。以心意識名體別
T2266_.67.0081a26: 要集但叙而
決斷
今謂。釋非。所以者何。前標我法
T2266_.67.0081a27: 識所變。次辨能變識體一多。本欲釋前。
T2266_.67.0081a28: 別解心意識號。故下釋云。此三皆名
T2266_.67.0081a29: 能變識故。又心意識了名之通故。隨增立
T2266_.67.0081b01: 名。餘處説別。此處據通。識之名體不
T2266_.67.0081b02: 下疏四十九左具釋
T2266_.67.0081b03: 四十
七右
二十論説 二十唯識述記上十紙左云。
T2266_.67.0081b04: 謂諸經論所説心・意・識・及了別。此之四名其
T2266_.67.0081b05: 體無異。但名差別。心積集義。意思量義。識
T2266_.67.0081b06: 了別義。了識逹義。應了別。此中言略但
T2266_.67.0081b07: 了言。舊論言等等此了故。乃至了別有
T2266_.67.0081b08: 二。一細。二麁。初通諸識。後唯前六。此即八
T2266_.67.0081b09: 識皆有四名義演云。疏二論至説六識者。
T2266_.67.0081b10: 意云。此擧教爲難。難云。若言前六名識者。
T2266_.67.0081b11: 何二十唯識論説云。心意識了名之差別。了
T2266_.67.0081b12: 通名者。意説。八識俱得心意識等。何故
T2266_.67.0081b13: 今者偏説前六名識。答。偏説前六名識者。
T2266_.67.0081b14: 其二義。一則了別別境。二則了麁顯境
T2266_.67.0081b15: 下論言了境相麁。前六不七・八
T2266_.67.0081b16:
T2266_.67.0081b17: 四十
七左
然濫第七 演祕云。問。何故不
T2266_.67.0081b18: 第八耶。答。第八通縁三種境故。無濫不
T2266_.67.0081b19: 言。若爾。第六通縁諸境。應了別
T2266_.67.0081b20: 境識。答。以根對境得了別。問。根境相對
T2266_.67.0081b21: 七八應然。詳曰。准此等妨七八亦應
T2266_.67.0081b22: 好也。疏據顯相且言濫七今謂。疏釋本
T2266_.67.0081b23: 下論第二之
十一右
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
T2266_.67.0081b24: 相麁故。疏二末七十二右云。以前六識同了
T2266_.67.0081b25: 麁境七・八故合爲一名。樞要上末三十八
T2266_.67.0081b26: 云。三行相麁故。四所縁麁故今謂。疏意
T2266_.67.0081b27: 境麁唯第七。以相麁通簡
T2266_.67.0081b28: 七・八。下論唯以麁通七・八。所望不同。
T2266_.67.0081b29: 義演云。疏對此六塵至然濫第七者。意云爲
T2266_.67.0081b30: 六塵此識一一別了。別者即各別義。爲
T2266_.67.0081c01: 別別了六境了別境識者。然濫第七。何
T2266_.67.0081c02: 以故。第七・六能解別境故。即第八識是第
T2266_.67.0081c03: 七識之境。故知第七亦應了別境識。何故
T2266_.67.0081c04: 唯言六轉識答。第七約了別境
T2266_.67.0081c05: 。明知不別別境。但依了別境識
T2266_.67.0081c06: 説。即無過也。別爲
T2266_.67.0081c07: 四十
七左
此依勝義八別 第九論二紙左云。然
T2266_.67.0081c08: 勝義諦略有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
T2266_.67.0081c09: 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證得勝義。謂
T2266_.67.0081c10: 二空眞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眞法界二諦
T2266_.67.0081c11: 章云二十一左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逈超
T2266_.67.0081c12: 名爲勝義。聖智內證過前四俗復名
T2266_.67.0081c13: 義演云。疏此依勝義至可言八別者。意
T2266_.67.0081c14: 問云。今此八識爲定別爾耶。且依
T2266_.67.0081c15: 種勝義中説。不可依第四。心言俱絕故。若
T2266_.67.0081c16: 第二・第三。不一多。眞故相無別。
T2266_.67.0081c17: 四諦因果故不二。但可俗中第二・眞
T2266_.67.0081c18: 中第一。何以故。但是十八界故演祕云。
T2266_.67.0081c19: 疏依第二第三至相無別者。問。何故不
T2266_.67.0081c20: 初勝義耶。答。初據勝義諦而有兩釋。一云。
T2266_.67.0081c21: 初體即第二俗。第二俗中可八別。故除
T2266_.67.0081c22: 初眞。二云。初眞體雖即第二俗。俗劣眞勝。
T2266_.67.0081c23: 故初眞中亦無八別。今依初釋故除初眞
T2266_.67.0081c24: 下第七疏自兩解疏七本四十五左云。又
T2266_.67.0081c25: 此第二解即推入第一眞中。亦非即離。理稍
T2266_.67.0081c26: 殊勝故。虛幻法故。何有定離。八作用別。亦
T2266_.67.0081c27: 定即又七末二五紙右
T2266_.67.0081c28: 四十
七左
頌中唯言有八種識 疏七末十七左
T2266_.67.0081c29: 云。唯與定有別者。梵音言都。都者不唯是
T2266_.67.0081c30: 。亦是定義。於此都字之上阿縛馱刺
T2266_.67.0082a01: 。即是揩定義。故今應唯是定義
T2266_.67.0082a02: 四十
八右
一類菩薩文異 一類菩薩者。攝論
T2266_.67.0082a03: 所説如上已明。小乘者如俱舍等。攝大乘論
T2266_.67.0082a04: 云。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是義不
T2266_.67.0082a05:
T2266_.67.0082a06: 四十
八右
楞伽經説水中諸波 十卷經中
T2266_.67.0082a07: 初紙具文云。依諸邪念法。是故有識生。八・
T2266_.67.0082a08: 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古會云。生顯總
T2266_.67.0082a09: 合言生。又斷無明菩提。故言邪念等。或
T2266_.67.0082a10: 言總意別故。約八識言生及邪念等。於中第
T2266_.67.0082a11: 二於理爲
T2266_.67.0082a12: 四十
八右
兼説識性別開 古説云云。如別章
T2266_.67.0082a13: 。唯識章十一右云。或因果合説九。楞伽第
T2266_.67.0082a14: 九頌云。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依無相
T2266_.67.0082a15: 論同性經中。若取眞如第九者。眞俗合
T2266_.67.0082a16: 説故。今取淨位第八本識以爲第九。染淨
T2266_.67.0082a17: 本識各別説故。如來功徳莊嚴經云。如來無
T2266_.67.0082a18: 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鏡智相
T2266_.67.0082a19: 應。此中既無垢識與圓鏡智。第九復
T2266_.67.0082a20: 阿末羅識故知第八識染淨別説以爲
T2266_.67.0082a21: *文無相論轉識品云。能縁有三。一果報
T2266_.67.0082a22: 識。即阿梨耶。二執識。即末那。三塵識。即六
T2266_.67.0082a23: 識。乃至境識俱泯。即是空性。其空性者阿摩
T2266_.67.0082a24: 羅識也。乃至唯阿摩羅識是眞如。如大乘
T2266_.67.0082a25: 同性言。衆生神識無邊無色。無相不可見。無
T2266_.67.0082a26: 定處所。識相淸淨。唯無明貪愛習氣業等客
T2266_.67.0082a27: 塵煩惱之所覆障。譬如淸淨虛空四塵所
T2266_.67.0082a28: 障。無相論陳那菩薩造眞諦譯觀所縁縁論
T2266_.67.0082a29: 同本。今二義中一識性者。此依無相論同性
T2266_.67.0082b01: 。二染淨別開者。此依功徳莊嚴經。如
T2266_.67.0082b02: 疏第三云唯無漏依。體性無垢先名阿末羅
T2266_.67.0082b03: 。或名阿摩羅識。古師立爲第九識者非
T2266_.67.0082b04: 也。然楞伽經有九種識。彼説眞識第九
T2266_.67.0082b05: 無垢識。如上下會。此無垢識是圓鏡
T2266_.67.0082b06: 相應識名。轉名因第八心體
T2266_.67.0082b07: 四十
八左
然依別位起故 義演云。疏然依根
T2266_.67.0082b08: 境至別位起故者。此釋外難。難云。若如
T2266_.67.0082b09: 八識者。如何唯説十二處等。答。
T2266_.67.0082b10: 但依根境相對體別説十二處・十八界
T2266_.67.0082b11: 。實有八識也。如經部師細意識至第六
T2266_.67.0082b12: 別位起故者。彼師計云。細意識離麁意識
T2266_.67.0082b13: 別有體仍別位起。如滅定或無心時
T2266_.67.0082b14: 細意識。雖無麁第六意識此細意識
T2266_.67.0082b15: 故。是有情攝。非無情也。亦如大乘在滅定
T2266_.67.0082b16: 。雖餘識。依第八識在無情。此
T2266_.67.0082b17: 亦應爾。雖此計亦無兩意識幷起
T2266_.67.0082b18: 七有細無麁。有麁無細故經部計
T2266_.67.0082b19: 意識者。宗輪論云。有根邊蘊一味蘊
T2266_.67.0082b20: 九十一左云。有根邊蘊一味蘊。一味者。
T2266_.67.0082b21: 即無始來展轉和合一味而轉。即細意識曾
T2266_.67.0082b22: 間斷。此具四蘊。有根邊蘊者。根謂向前
T2266_.67.0082b23: 細意識住生死根本故説爲根。由此根
T2266_.67.0082b24: 五蘊起。即同諸宗所説五蘊。然一味蘊是
T2266_.67.0082b25: 根本故。不説言邊。其餘間斷五蘊之法是未
T2266_.67.0082b26: 起故名根邊
T2266_.67.0082b27: 四十
八左
如樞要説 樞要上末三十七紙左具釋
T2266_.67.0082b28: 熟思量了境三義
T2266_.67.0082b29: 四十
八左
及亦二義 准下疏等具有三義。二
T2266_.67.0082c01: 義如此所明。更有一義。及者謂等義。下疏
T2266_.67.0082c02: 五本四十右云。又及者等義。擧四煩惱
T2266_.67.0082c03: 觸等俱舍等頌爲取餘
心所等及言是也
又二十唯識述記下
T2266_.67.0082c04: 十九紙右云。西域言遮。此翻爲及。或翻爲
T2266_.67.0082c05: 等。若作及義。於六釋中相違釋。第三句
T2266_.67.0082c06: 及第四句幷是顯此四難義各不同非
T2266_.67.0082c07: 即是俱時至與未至故置及言。若言
T2266_.67.0082c08: 者。顯唯爾更有此餘。今者四義皆已列
T2266_.67.0082c09: 名。義不是等。但言及幷相違釋
T2266_.67.0082c10: 四十
八左
如後卷説 第二論十一右云。及言顯
T2266_.67.0082c11: 合爲一種今謂如常所集前後
T2266_.67.0082c12: 及言。今頌應此意。然准下論
T2266_.67.0082c13:
T2266_.67.0082c14: 四十
九右
三濫有財思量了別境*文 義蘊云。
T2266_.67.0082c15: 疏三濫有財恐以異熟爲思量了別境者。問。
T2266_.67.0082c16: 此既自他雙擧。爲依主何別答若以
T2266_.67.0082c17: 己從他所依而立名是依主也。若將他法
T2266_.67.0082c18: 己物。是有財也。雖自他相各別故。又
T2266_.67.0082c19: 有財全隱自名。依主自他俱擧。勝約前解
T2266_.67.0082c20: 故有濫也
T2266_.67.0082c21: 四十
九右
四濫隣近 演祕云。疏濫隣近者。問。全
T2266_.67.0082c22: 他名隣近今言異熟思量了別。自
T2266_.67.0082c23: 他俱説何成隣近。答。隣近釋者。取俱時法
T2266_.67.0082c24: 以立自名若無及言異熟由思量
T2266_.67.0082c25: 了別俱時。異熟名爲思量了別亦無失矣。
T2266_.67.0082c26: 六釋差別具如法苑決擇明義蘊云。疏
T2266_.67.0082c27: 四濫隣近者。問。如四念住全取念而不
T2266_.67.0082c28: 惠名爲隣近。今此何故自他擧耶。答。此實
T2266_.67.0082c29: 隣近。少分相似。所以言濫。又隣近亦同
T2266_.67.0083a01: 有財。有其二説。自他雙擧亦名隣近。若爾。
T2266_.67.0083a02: 有財何別。答。隨其兩釋單擧雙明。只是
T2266_.67.0083a03: 有財將他屬己。隣近隱己從强故二別也」
T2266_.67.0083a04: 四十
九左
初之一名唯未轉位 初名謂異熟名。
T2266_.67.0083a05: 執持貫通因果。異熟賴耶唯局因位。應知。
T2266_.67.0083a06: 或難疏主云。阿賴耶名唯未轉位。異熟之名
T2266_.67.0083a07: 亦通果位。何故今如是言耶。予答云。不
T2266_.67.0083a08: 性相之最矣。總論第八識因果之位
T2266_.67.0083a09: 種別。一我愛執藏現行位。二善惡業果位。三
T2266_.67.0083a10: 相續執持位。此中阿賴耶名唯在第一。異熟
T2266_.67.0083a11: 之名通第二位。不第三執持之名廣通
T2266_.67.0083a12: 因果三位皆得異熟之名。唯在未轉炳然
T2266_.67.0083a13: 觀。或者難言如何何乎嗟乎。下論第二
之十
T2266_.67.0083a14: 一紙
云。一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此多之
T2266_.67.0083a15: 言表二位果位
T2266_.67.0083a16: 四十
九左
皆通異熟等名 義演云。疏皆通異熟
T2266_.67.0083a17: 等者。意云。諸識皆從異熟中種子而生。亦
T2266_.67.0083a18: 異熟識。何故獨乎。又解。諸識種子各
T2266_.67.0083a19: 自轉變能生現識。是故諸識名異熟識
T2266_.67.0083a20: 謂。義演謬也。具如下疏及樞要上末三十七
紙左
T2266_.67.0083a21: 四十九左如樞要説樞要上本四十五左何故本
T2266_.67.0083a22: 頌等之文是也。如上已引二十
紙右
T2266_.67.0083a23: 五十
合作二文科 演祕云。疏合作二文科
T2266_.67.0083a24: 者。初略釋頌所有論文分爲二段。一別解
T2266_.67.0083a25: 三句合爲一段。二總解三句合爲一段
T2266_.67.0083a26: 兩種合故名合作二文科
T2266_.67.0083a27: 五十
總作三文科 演祕云。疏總作三文科
T2266_.67.0083a28: 者。初略釋頌一段論文總爲三段總三
T2266_.67.0083a29: 今謂。二三別者。後三段科如是諸
T2266_.67.0083b01: 相已下諸文皆唯釋第三句。前二段科非
T2266_.67.0083b02: 第三句。於中愚夫所計已下亦總釋
T2266_.67.0083b03: 。此爲別也
T2266_.67.0083b04: 五十
如論易詳 義演云。疏如論易詳者。
T2266_.67.0083b05: 意説。論中一一別解世間我法・聖教我法。此
T2266_.67.0083b06: 二種我法皆由假説。今謂。略者頌文。故雙擧
T2266_.67.0083b07:
T2266_.67.0083b08: 五十
或主我用 樞要上本四十六右云。我
T2266_.67.0083b09: 謂主宰。法謂軌持。主是俱生我。無分別故。
T2266_.67.0083b10: 宰是分別我。有割斷故。主是第七我。宰是
T2266_.67.0083b11: 第六我。主是世間我。能作受故。宰是聖教我。
T2266_.67.0083b12: 用辨故。幷疏爲
T2266_.67.0083b13: 五十
一右
法謂不捨自相 倫記十三下三紙右
T2266_.67.0083b14: 云。梵語陀羅唐名持義。梵語逹磨亦是持義。
T2266_.67.0083b15: 能持故名義燈一末十四紙左云。此意能
T2266_.67.0083b16: 屈曲軌範彰差別物解者。隨增名
T2266_.67.0083b17: 軌。不屈曲表彰但直生解。即名爲持。
T2266_.67.0083b18: 自性故。縁無爲等解之時。通得
T2266_.67.0083b19: 法。不是定説無及眞如不解故名爲
T2266_.67.0083b20: 持。今於總一法名分爲軌持。不爾軌持二
T2266_.67.0083b21: 言何別倫記十三四紙右云。新羅證法師
T2266_.67.0083b22: 云。法有三義一持差別。如此上文。持識不
T2266_.67.0083b23: 行差別義故。二持自性。如次文説。又有性者
T2266_.67.0083b24: 立有義能持有義。無性者安立無義能
T2266_.67.0083b25: 持無義。故皆法。三軌生解。次文中云。由
T2266_.67.0083b26: 意識有性義。若由此義而得安立。即以
T2266_.67.0083b27: 此義識了別。於無性義。若由此義
T2266_.67.0083b28: 安立。即以此義識了別
T2266_.67.0083b29: 五十
一右
一體有説對 樞要上本四十六右云。
T2266_.67.0083c01: 聖教法名軌。依用辨故。世間法名持。執
T2266_.67.0083c02: 自體能自持故。幷疏爲五。此中皆依增上
T2266_.67.0083c03: 説。四解通依世間聖教。第五別配義燈
T2266_.67.0083c04: 一末十四紙左云。又以軌持疏有四對。不是如
T2266_.67.0083c05: 次配前軌持。但隨所應其四對。准義配
T2266_.67.0083c06: 取。幷樞要中聖教世間對。樞要解云。此中皆
T2266_.67.0083c07: 增上義説。前四解通世間聖教。第五別
T2266_.67.0083c08: 自性差別者。因明疏上本二十六左云。佛
T2266_.67.0083c09: 地論云。彼因明論諸法自相唯局自體
T2266_.67.0083c10: 他上名爲自性。如縷貫華。貫通他上諸法
T2266_.67.0083c11: 差別義名爲差別乃至五蘊等爲自。無常等
T2266_.67.0083c12: 共。色蘊之中。色處爲自。色蘊爲共。色
T2266_.67.0083c13: 處之中。靑等爲自。色處爲共。靑等之中。衣
T2266_.67.0083c14: 華爲自。靑等爲共。衣華之中。極微爲自。
T2266_.67.0083c15: 衣華爲共等義演云。問。陳説何別。答。但總
T2266_.67.0083c16: 申名陳。廣分別名因明疏下本二紙右云。
T2266_.67.0083c17: 先陳者名爲自性。言後説者名爲
T2266_.67.0083c18:
T2266_.67.0083c19: 五十
一右
前唯通無 義燈一末十四左云。若解
T2266_.67.0083c20: 此釋。西明引無亦名軌。如因明論立
T2266_.67.0083c21: 無亦得軌。徒設劬勞。有解不
T2266_.67.0083c22: 疏主意此義云。以我體無疎所縁縁
T2266_.67.0083c23: 無體故不解。親縁有體解名
T2266_.67.0083c24: 軌。亦是徒施。有云。復引瑜伽論。軌通有法
T2266_.67.0083c25: 無法・有爲無爲・若有若無俱名論軌。亦應
T2266_.67.0083c26: 自息。要集復云。有説。四對辨持軌異。無爲
T2266_.67.0083c27: 無法唯持非軌。義即難尋。復引楞伽眞智
T2266_.67.0083c28: 如乃至云。後得智縁遠從本質解。名
T2266_.67.0083c29: 論軌亦無失者。此不前。何煩廣説。又
T2266_.67.0084a01: 瑜伽五十二云。由二種縁諸識得生。乃
T2266_.67.0084a02: 至意法。答。由能軌持諸五識身所不行義
T2266_.67.0084a03: 故。佛世尊假説名法。五識不行通爲無爲
T2266_.67.0084a04: 既欲無及如名軌。復引通語如無軌。不
本釋徒爲證據。應前解經論無
演祕
T2266_.67.0084a05: 云。有義。軌唯有法持亦通無。此一盡理。許
T2266_.67.0084a06: 無義宗能生解者。約本質。非影像
T2266_.67.0084a07: 心也。故下論云。縁用必依實有體故。詳
T2266_.67.0084a08: 曰。若從其勝。軌有法。據但生解。無亦
T2266_.67.0084a09: 軌。故瑜伽論五十二中以五種理
T2266_.67.0084a10: 無識。識既縁無。豈非無法生物解耶。若
T2266_.67.0084a11: 物解。何不軌。若爾。云何縁用必實。答
T2266_.67.0084a12: 識體。縁必有體。若行解起因無亦生。
T2266_.67.0084a13: 我無豈不彼我無行解。故亦無違。
T2266_.67.0084a14: 疏等之意如燈具釋義蘊云。疏前唯有體
T2266_.67.0084a15: 後亦通無者。此即第一體有無對。下之三
T2266_.67.0084a16: 對如次可
T2266_.67.0084a17: 五十
一右
瑜伽五十二 五十二初紙左云。問。如
T2266_.67.0084a18: 世尊言。過去諸行爲縁生意。未來諸行爲
T2266_.67.0084a19: 縁生意。過去未來諸行非有。何故世尊宣
T2266_.67.0084a20: 説彼行爲縁生意。若意亦縁非有事境
T2266_.67.0084a21: 生者。云何不微妙言説世尊言。由
T2266_.67.0084a22: 二種縁諸識得生。何等爲二。謂眼及色。如
T2266_.67.0084a23: 是廣説乃至意法。答。由能執持諸五識身
T2266_.67.0084a24: 行義故。佛世尊假説名法。是故説言
T2266_.67.0084a25: 意及法意識得生。問。何因縁故知佛世
T2266_.67.0084a26: 尊有是密意。答。由彼意識亦縁去來識爲
T2266_.67.0084a27: 境界世現可彼境識法處所攝。又有
T2266_.67.0084a28: 性者安立有義能持有義。若無性者安
T2266_.67.0084a29: 無義能持無義。故皆名法。由彼意識
T2266_.67.0084b01: 性義。若由此義而得安立。即以此義
T2266_.67.0084b02: 了別。於無性義。若由此義而得安立。即
T2266_.67.0084b03: 此義識了別。若於二種。不二義
T2266_.67.0084b04: 了別者。不意縁一切義一切
T2266_.67.0084b05: 。設作是説。便應害自悉彈多。又不
T2266_.67.0084b06: 其所有非有亦爾。是如理説。是故意
T2266_.67.0084b07: 識如去來事非實有相彼爲境。由此故
T2266_.67.0084b08: 知意識亦縁非有境。復有廣大言論道
T2266_.67.0084b09: 。由此證知有縁無識謂如世尊微妙言
T2266_.67.0084b10: 。若內若外及二中間都無無我。此我
T2266_.67.0084b11: 無性非有爲攝。非無爲攝。共相觀識。非
T2266_.67.0084b12: 彼境界而轉。此名第一言論道理。又於
T2266_.67.0084b13: 色香味觸如是如是生起變異所安立
T2266_.67.0084b14: 設飮食車乘衣服嚴具室宅軍林等事。此
T2266_.67.0084b15: 飮食等離色香等都無所有。此無有性非
T2266_.67.0084b16: 有爲攝無爲攝自相觀識。非彼境
T2266_.67.0084b17: 而轉。是名三言論道理略纂十三
T2266_.67.0084b18: 四十五右云。論云。答。由能執持諸五識身所
T2266_.67.0084b19: 行義。世尊假説爲法等者。有體法唯在
T2266_.67.0084b20: 現在。體是有故名眞實法。若過去未來體非
T2266_.67.0084b21: 實有。然能持自無體五識不行。令意識
T2266_.67.0084b22: 。假説名法。此豈是法。故令法處攝。前
T2266_.67.0084b23: 經中但有法量而無處字。假説無爲法。
T2266_.67.0084b24: 法故便法處攝而言遂有體。應立量
T2266_.67.0084b25: 。如我所言過未無法亦應法。有所持
T2266_.67.0084b26: 故。如現在法。應意縁過未等無體之法
T2266_.67.0084b27: 意識應縁。以是法故。如有體法。答。由
T2266_.67.0084b28: 意識亦縁去來識境界。世現可得者。此
T2266_.67.0084b29: 世間相違。過未之識十八界攝。意縁之時非
T2266_.67.0084c01: 法處收。但是當曾六識界攝。縁未世
T2266_.67.0084c02: 然。雖假説名法非法處。縁空華等
T2266_.67.0084c03: 亦起。此境亦非法處收。亦得假名法起
T2266_.67.0084c04: 意。應立量云。去來二世意所縁境諸色等法
T2266_.67.0084c05: 法處收。縁去來世識故。以縁之所
T2266_.67.0084c06: 故。如去來世所縁六識。問曰。此是所縁
T2266_.67.0084c07: 縁不。答曰。影像當心唯識三世攝故。是所
T2266_.67.0084c08: 縁縁。此本質無法非是因果。影像可
T2266_.67.0084c09: 。今就外執破。非大乘中影像不有諸識
T2266_.67.0084c10: 行。有性安立有性。無性安立無性等者。
T2266_.67.0084c11: 有性之法自有業用。能持自體他識不
T2266_.67.0084c12: 行自識得行。無性之法不自有作業。唯
T2266_.67.0084c13: 他識不行等。故名無性。縁有不
T2266_.67.0084c14: 故。便違自宗。廣大言論中。無我觀
T2266_.67.0084c15: 我本質無。如即縁彼無得眞如
T2266_.67.0084c16: 加行智即亦有影像當心。據本名無。影
T2266_.67.0084c17: 像言有。今以本質破外人。若影像是依他
T2266_.67.0084c18: 性。是何性攝。答。不相應中法同分攝。此乃與
T2266_.67.0084c19: 心同種。心之相分義名法同分。非乃言
T2266_.67.0084c20: 無我境本質更不變生即是無法
T2266_.67.0084c21: 。應
T2266_.67.0084c22: 五十
一右
今者名無 義演云。疏今者相分必
T2266_.67.0084c23: 有似無名無者。釋外難。難云。夫論法。必
T2266_.67.0084c24: 相分。如何名無。答。雖必有相分。以
T2266_.67.0084c25: 無本質故。當時縁無作無相解。後時影像
T2266_.67.0084c26: 無本質*文義蘊云。疏今者相分必有似
T2266_.67.0084c27: 無名無者。此會瑜伽。彼云無名法。今約
T2266_.67.0084c28: 但是似無非實無
T2266_.67.0084c29: 五十
一右
前是共相 自性差別亦云自相共相
T2266_.67.0085a01: 佛地・因明兩論有別。至下當
T2266_.67.0085a02: 五十
一右
前唱者名軌 因明疏上本二十七紙左
T2266_.67.0085a03: 云。自性亦名有法。差別亦名法者。法有
T2266_.67.0085a04: 。一能持自體。二軌生他解。故諸論云。法
T2266_.67.0085a05: 謂軌持。前持自體一切皆通。後軌生解要
T2266_.67.0085a06: 屈曲。初之所陳前未説。逕廷持體。未
T2266_.67.0085a07: 屈曲他異解。後之所陳前已有説。可
T2266_.67.0085a08: 後説別前陳。方有屈曲他異解。其
T2266_.67.0085a09: 異解生唯待後説。故初所陳唯具一義能持
T2266_.67.0085a10: 自體。義不殊勝法名。後之所陳具
T2266_.67.0085a11: 兩義。能持復軌。義殊勝故。獨得法名。前之
T2266_.67.0085a12: 所陳能有後法。復名
T2266_.67.0085a13: 五十
一左
謂我生者 樞要上本四十六左云。瑜伽
T2266_.67.0085a14: 八十三十五左但解八名。一我。我我所見現前
T2266_.67.0085a15: 行故。擧能縁以顯所縁我體是有。二有
T2266_.67.0085a16: 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性更無
T2266_.67.0085a17: 。又復於彼有愛著故。情者性也。初總談
T2266_.67.0085a18: 彼有情之義無體可顯。即五根等皆名有情
T2266_.67.0085a19: 即我唯有此性餘法故。後解以愛爲
T2266_.67.0085a20: 情。能生我愛。説名有情。於彼法性
T2266_.67.0085a21: 故。若無有情。誰情所愛。三意生。是意種
T2266_.67.0085a22: 類。有能思量勝作用故。顯是意類故名
T2266_.67.0085a23: 。四摩納縛迦。依止於意而高下故。若總釋
T2266_.67.0085a24: 義。此名儒童。儒美好義。童少年義。美好少
T2266_.67.0085a25: 年名曰儒童。論依別釋。摩納是高義。高
T2266_.67.0085a26: 故。縛迦是下義。卑下他故。以止意
T2266_.67.0085a27: 或陵慢他或卑下他。名摩納縛迦圓測文軌玄
應經音幷邑
T2266_.67.0085a28: 記等亦同。然大日經疏云。經云社怛梵者。謂與智者
外道宗計大同。但部・黨別異故特出之耳。經云若摩
T2266_.67.0085b01: 奴闍者。智度翻爲人。即是人執也。具譯當人生
此是自在天外道部類。計人即從人生故以爲名。唐
T2266_.67.0085b02: 三藏云意生非也。末那是意。今云末奴。聲轉義別。誤
耳。經云摩納婆者。是毘紐天外道部類。正翻應
T2266_.67.0085b03: 。言我於身心中最爲勝妙也。彼常於心中
我可一寸。智度亦云。有計。神在心中微細如
T2266_.67.0085b04: 淸淨。名爲。或如豆麥。乃至一寸。初受身時
T2266_.67.0085b05: 最在前受。譬如像骨。及其成身如像已莊。唐三藏
翻爲儒童非也。儒童梵云摩拏婆。此中云納。義
T2266_.67.0085b06: 耳。此二名是菩提闍梨解。文。慧琳音義八・十一紙右
云。摩納婆梵語也。譯主大唐三藏云。此曰儒童。案善無
T2266_.67.0085b07: 畏三藏譯大毘盧遮那經。幷與沙門一行義記云。
摩納婆正翻應勝處我。彼宗外道自言。神我
T2266_.67.0085b08: 身心中最爲勝妙。彼等常於自身心中我。或
長一寸計。大智度論。亦計神我。或如芥子或如
T2266_.67.0085b09: 。必爲淨色。若譯爲儒童者。梵語應摩弩
。兩譯不同。未孰是請勘*文。笠置會
T2266_.67.0085b10: 樞要以總別釋則非正翻儒童者不可也。諸師幷
翻。何爲正翻乎。然三藏所傳中邊音殊女男聲
T2266_.67.0085b11: 別。未誰是。華嚴刊定記十二・十七紙右。觀人法無
中。初擧法無我。次明人無我。次明人中
T2266_.67.0085b12: 生等見。然釋意生摩納婆云。意生者。勘梵本中
摩努闍。謂有作此計云。我是意生者。依止於意
T2266_.67.0085b13: 高或下生故。摩納婆者。此云儒童。謂少小而有
者。仍要是四姓中婆羅門種。不爾。雖小有學。但名
T2266_.67.0085b14: 俱摩羅。此云童子也。今此諸法性平等故。意生
高下及四姓中高皆不可得故。幷云無。以其二名義類
T2266_.67.0085b15: 故。一處列也。巳上。玄應音義第一・六紙左云。摩
㝹正言摩奴末那。此云性身。言諸文是梵言訛轉
T2266_.67.0085b16: 也。此譯云年少淨行。或云人(金剛般若經文)瑜伽倫
記二十二上・二十四紙左云。梵云摩兔遮。此云意生
T2266_.67.0085b17: 意生故。是意之種類身也。摩納縛迦者。此云儒童
或多云年少。此等是神我之異名。盛年自在意高下故。
T2266_.67.0085b18: 昔云
略也
五養育者。增後有業士夫用故。
T2266_.67.0085b19: 初養未來。後長養現在。六補特迦羅。以
T2266_.67.0085b20: 數數取故。諸賢聖等亦名此者。從
T2266_.67.0085b21: 道舊身説故。七命者者。與壽命和合
T2266_.67.0085b22: 現存故名命者。壽命是別。者是總也。總者
T2266_.67.0085b23: 別命和合現存故名命者。八生者。謂具
T2266_.67.0085b24: 出現等大般若四百十一斷諸見品
T2266_.67.0085b25: 十四左云。舍利子言。世尊。以諸菩薩方便善
T2266_.67.0085b26: 能爲有情説法要。令我見・有情
T2266_.67.0085c01: 見・命者見・生者見・養者見・士夫見・補特伽
T2266_.67.0085c02: 羅見・意生見・儒童見・作者見・受者見・知者
T2266_.67.0085c03: 見・見者見。由此義故名摩訶薩
T2266_.67.0085c04: 五十
一左
若依大般見者等 樞要上本四十九紙
T2266_.67.0085c05: 云。大般若一處説十三。瑜伽八中加士夫・
T2266_.67.0085c06: 作者・受者・知者・見者。開瑜伽八中養育者
T2266_.67.0085c07: 分爲二世。故説士夫。依此初九是別作用。
T2266_.67.0085c08: 後四通作用。依別作用單行相説故。或説
T2266_.67.0085c09: 十五。加使作者及使受者。依單重通別行
T2266_.67.0085c10: 具説故。初十三單説。後二重也。初九別
T2266_.67.0085c11: 也。後六通行相故。大般若第七説十七
T2266_.67.0085c12: 前十五中加起者・使者。或説十九。前十七
T2266_.67.0085c13: 中加使知者・使見者。後二文亦依單重別通
T2266_.67.0085c14: 行相一切具説。由此諸教説數不義燈
T2266_.67.0085c15: 一末十五紙左云。樞要我差別有十七。今又加
T2266_.67.0085c16: 之。大莊嚴論第十一卷云。見者聞者・覺者・
T2266_.67.0085c17: 識者・食者・知者・説者・作者。此雖八。見
T2266_.67.0085c18: 者・知者・作者與前説同。聞・覺・識・食・説者
T2266_.67.0085c19: 五別。前十七上更加此五二十二。雖
T2266_.67.0085c20: 文。准大般若等。既有使作使受者等。加
T2266_.67.0085c21: 使聞者等二十七理亦不
T2266_.67.0085c22: 五十
一左
若依世親別故 樞要上本四十六右
T2266_.67.0085c23: 云。金剛般若上卷九紙四。雖諸本名別。今
T2266_.67.0085c24: 菩提流支所翻云。我・衆生・命者・壽者。天親
T2266_.67.0085c25: 論釋。見五蘊差別。一一陰是我。如是妄取。
T2266_.67.0085c26: 是名我相。此意總計三世五蘊差別我。
T2266_.67.0085c27: 身相續不斷。是名衆生。此計五蘊從
T2266_.67.0085c28: 來相續不斷故名衆生。一報命根不斷住
T2266_.67.0085c29: 故。是名命者。此計現在現有命故。命根斷
T2266_.67.0086a01: 滅後生六道。是名壽者逹摩岌多譯云。我相・
衆生相・人相壽者相
T2266_.67.0086a02: 此見未來生壽更起故。理准此名是養育
T2266_.67.0086a03: 者。養未來故。翻家錯失名爲壽者。不爾。
T2266_.67.0086a04: 生者命者諸教之中應別説壽者。由
T2266_.67.0086a05: 彼經但説四種。以三世總別計故。又
T2266_.67.0086a06: 四十八
紙左
云。能斷金剛般若經。依杜行顗梵本
T2266_.67.0086a07: 貞觀二十三年。於玉華宮夜翻朝進。本既別
T2266_.67.0086a08: 矣。列名亦殊。初八後九。依大般若等諸本及
T2266_.67.0086a09: 大師自本中能斷金剛分梵本亦四。所以天
T2266_.67.0086a10: 親等釋唯四多。其能斷初八云。有情・命
T2266_.67.0086a11: 者・士夫・數取趣・意生・摩納婆・作者・受者。後
T2266_.67.0086a12: 文説九。此八加我。初文因一切有情
T2266_.67.0086a13: 有情爲首略無其我。此中士夫即育養者。
T2266_.67.0086a14: 現在身士夫用故。瑜伽生者即行者
T2266_.67.0086a15: 此八之中。前六別行相。後二通行相。故前
T2266_.67.0086a16: 八。後兼説我。六別行相・二通行相。所以
T2266_.67.0086a17:
T2266_.67.0086a18: 五十
二左
乃至言生者依瑜伽釋 樞要上本
T2266_.67.0086a19: 四十七左云。瑜伽第十初紙云。生云何。謂胎・卵
T2266_.67.0086a20: 二生初託生時。等生云何。謂即於彼身分圓
T2266_.67.0086a21: 滿仍未出時。趣云何。謂從彼出生。起云何。
T2266_.67.0086a22: 謂出已增長。出現云何。謂濕・化二生身分頓
T2266_.67.0086a23: 起。蘊得云何。謂諸生位五取蘊轉。界得云何。
T2266_.67.0086a24: 謂諸蘊因縁所攝性。處得云何。謂即諸蘊餘
T2266_.67.0086a25: 縁所攝性。諸蘊生起云何。謂即諸蘊日日飮
T2266_.67.0086a26: 食之所資長。命根出現云何。即諸蘊餘壽力
T2266_.67.0086a27: 故得相續住。此中略義。謂生自性。若生處
T2266_.67.0086a28: 位。若所生。若因縁所攝。若住持所引。若俱生
T2266_.67.0086a29: 依持。前十中第一生及第五出現是生自性。
T2266_.67.0086b01: 第二・三・四是生處位。第六蘊得是所生。第七
T2266_.67.0086b02: 界得・第八處得是生因縁所攝。第九諸蘊生
T2266_.67.0086b03: 起是任持所引。第十命根出現是俱生依持。
T2266_.67.0086b04: 謂生者具有此十義。以總作用故但説八。
T2266_.67.0086b05: 士夫用養育者。多分計故。答開爲
T2266_.67.0086b06: 二。增後有業養育者。育現在身
T2266_.67.0086b07: 夫用名爲士夫世開
T2266_.67.0086b08: 五十
二左
薩婆多等 俱舍五八紙左根品偈云。
T2266_.67.0086b09: 命根體即壽。能持煖及識。論曰。命體即壽。
T2266_.67.0086b10: 故對法言。云何命根。謂三界壽。此復未了。
T2266_.67.0086b11: 何法名壽。謂有別法能持煖・識説名爲
T2266_.67.0086b12:
T2266_.67.0086b13: 五十
二左
二十七賢 法苑賢聖章立五門具釋。
T2266_.67.0086b14: 樞要及第九疏中義燈等。皆亦具釋。須者往
T2266_.67.0086b15:
T2266_.67.0086b16: 五十
二左
十三住聖 如瑜伽四十八二十八
紙左
梁攝
T2266_.67.0086b17: 論開第九論及疏中具説
T2266_.67.0086b18: 五十
二左
三乘十地 此明三乘及十地賢
T2266_.67.0086b19: 或可十三住中已有十地。今言十地者。三
T2266_.67.0086b20: 乘所之地。故云三乘十地。具如大品
T2266_.67.0086b21: 經等明
T2266_.67.0086b22: 五十
三右
舊云流謂生死 涅槃經三十六四紙右
T2266_.67.0086b23: 迦葉菩薩品云。何因縁故名須陀洹者。善男
T2266_.67.0086b24: 子。須名無漏。陀洹名修習。修習無漏故名
T2266_.67.0086b25: 須陀洹。善男子。復有須者名流。流有
T2266_.67.0086b26: 。一者順流。二者逆流。以逆流故名須陀
T2266_.67.0086b27: 。迦葉菩薩言。世尊。若從是義。何因縁故。
T2266_.67.0086b28: 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不名爲
T2266_.67.0086b29: 須陀。善男子。從須陀洹乃至諸佛。亦得
T2266_.67.0086c01: 須陀洹章安疏十四五紙左云。初正答中
T2266_.67.0086c02: 二。先牒問。次正答。正答中二。先釋修無漏
T2266_.67.0086c03: 。次二種下釋逆流名。流有二種。一生死
T2266_.67.0086c04: 流。須陀洹人即逆此流。衆生順之。二者逆
T2266_.67.0086c05: 流。須陀洹人順入此流。小般若云。名爲
T2266_.67.0086c06: 流而無所入。次論義重顯。初問通義。若逆
T2266_.67.0086c07: 流者。後三果人亦皆逆流。盡名須陀不。答。
T2266_.67.0086c08: 又二云云又顯揚云最初得逆流果。此皆
T2266_.67.0086c09: 義翻。今正翻預流。以餘果故爲
T2266_.67.0086c10:
T2266_.67.0086c11: 五十
三右
二向不定 演祕云。疏二向不定者。略
T2266_.67.0086c12: 二釋。一云。唯第二向。超越・次第有差別
T2266_.67.0086c13: 故。若次第者。斷欲修惑前之五品起四
T2266_.67.0086c14: 道。及第六品加行・無間。總名爲向。若超越
T2266_.67.0086c15: 者。始從一坐順次擇分見十五心。名之爲
T2266_.67.0086c16: 向。二云。前二種向名二不定。非唯第二。第
T2266_.67.0086c17: 二如前。第一向者。前十五心有修惑
T2266_.67.0086c18: 斷者。先伏不伏有差別故。詳曰。若據
T2266_.67.0086c19: 惑斷不斷別第二可通。若理教明。行相殊
T2266_.67.0086c20: 別。前解爲勝。問。第三・四向亦有不定。何唯
T2266_.67.0086c21: 二。答。據論所擧。略不今謂。第二
T2266_.67.0086c22: 正。已擧二果。何唯言第二。況又唯言
T2266_.67.0086c23: 第字。前二種向名二不定正。邑法
T2266_.67.0086c24: 師不二釋正否。然第二義終云。論中言
T2266_.67.0086c25: 等。非唯等聖。亦合通凡。如經中説授祠
T2266_.67.0086c26: 亦聖教我。笠置潤色演祕。恐不疏之
T2266_.67.0086c27: 文次語氣者乎。義蘊云。疏二向不定者。即第
T2266_.67.0086c28: 二果向不定也。次・超別故。且次第者。得
T2266_.67.0086c29: 已斷欲界俱生初品煩惱。乃至斷第六
T2266_.67.0087a01: 。加行・無間二道已來皆第二向。若超果
T2266_.67.0087a02: 者。謂先伏欲界俱生六・七・八品煩惱
T2266_.67.0087a03: 斷。即以順決擇分及前十五心第二
T2266_.67.0087a04: 果向故。瑜伽五十七云。未知當知根得
T2266_.67.0087a05: 三果向。即前三果也。准此後二果向亦有
T2266_.67.0087a06: 超・次。應不定。以論中不後二果
T2266_.67.0087a07: 之。若初果向決定。唯取決定及前十五
T2266_.67.0087a08: 故非不定或可初向亦有不定。至有
T2266_.67.0087a09: 欲界俱生五品惑等及不伏者。入見斷
T2266_.67.0087a10: 時多少不等故亦不定。若准此解。疏云二向
T2266_.67.0087a11: 不定即初二向也。論中言等非唯等聖。亦
T2266_.67.0087a12: 凡。如經中説天授祠授亦聖教我*文
T2266_.67.0087a13: 演祕云。問。如佛法祠授等者。何亦不
T2266_.67.0087a14: 我種種相。答。有兩釋。一云。且據
T2266_.67.0087a15: 及修行者。不餘類。二云。祠授等名雖
T2266_.67.0087a16: 別號然非通稱。所以不取。若取一一所有
T2266_.67.0087a17: 別名。其數巨億。前解爲已上今謂。義蘊爲
T2266_.67.0087a18: 優。義演云。疏二向不定者。此列法師解。從
T2266_.67.0087a19: 初果以去斷修道五品。是一來向攝。亦是初
T2266_.67.0087a20: 果攝。所望前後不同故名。又敬宗法
T2266_.67.0087a21: 師解云。如須陀洹向超越者。十五心時即前
T2266_.67.0087a22: 世間道以伏見道惑及修道五・六。入見道
T2266_.67.0087a23: 一時同斷。據實亦合是一來向攝。以
T2266_.67.0087a24: 道惑同斷。所以還是初果攝。故名不定。第
T2266_.67.0087a25: 二向名不定者。謂第二果人斷七八品。合
T2266_.67.0087a26: 不還向攝。亦得是第二果。何以故。以
T2266_.67.0087a27: 七・八品與第二果中第六品頌云同斷故。
T2266_.67.0087a28: 所以但第二果攝。不不還向。名爲不
T2266_.67.0087a29: 。雖惑唯果攝非是向攝。故名不定
T2266_.67.0087b01: 今謂。此釋皆言初二二向不定。不
T2266_.67.0087b02: 。其義應正。然兩師釋向果二名不定
T2266_.67.0087b03: 義。非斷惑。此則不疏文。義蘊爲優」
T2266_.67.0087b04: 五十
四右
崇聚界義 演祕云。疏崇聚生因等
T2266_.67.0087b05: 者崇聚即是積聚異名。是蘊義也。俱舍頌云。
T2266_.67.0087b06: 聚・生門・種族。是蘊・處・界義。釋云。一切諸
T2266_.67.0087b07: 色界略爲一聚説名色蘊。由此聚義蘊義
T2266_.67.0087b08: 成。餘蘊亦爾。謂能生長心心所法故名
T2266_.67.0087b09: 處。是能生長彼作用義。如一山中有
T2266_.67.0087b10: 銅鐵金銀等族説名多界。如是一身有
T2266_.67.0087b11: 八類諸法種族十八界。此中種族是生本
T2266_.67.0087b12: 義。如是眼等誰之生本。謂同類因。左傳隱公
T2266_.67.0087b13: 六年曰。周任有言。同爲國家者見惡如
T2266_.67.0087b14: 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其根本。杜
T2266_.67.0087b15: 註云。蘊積也。崇聚也。義蘊云。崇聚者
T2266_.67.0087b16: 二釋。一云。尊崇之義。即一言通蘊・處・界
T2266_.67.0087b17: 尊故。二云。即積集義。即唯屬蘊不
T2266_.67.0087b18: 處・界。此解爲勝。生者即處也。此十二處皆
T2266_.67.0087b19: 識故。因者即界也。謂十八界通現及種
T2266_.67.0087b20: 諸法因
T2266_.67.0087b21: 五十
四右
餘三善巧別別法 義燈上末二十右
T2266_.67.0087b22: 云。此説善巧諸論不同。依瑜伽論二十七
T2266_.67.0087b23: 五善巧。加處非處及縁起善巧。如
T2266_.67.0087b24: 若心經。或説爲六。於此論中加縁起諦及
T2266_.67.0087b25: 無智亦無得。即四善根中能所取觀善巧。此
T2266_.67.0087b26: 三乘。或無智得但約大乘作唯識觀。若
T2266_.67.0087b27: 瑜伽五十七説六。於前五上根善巧。顯
T2266_.67.0087b28: 揚十四説七善巧。於此六上諦善巧。故
T2266_.67.0087b29: 彼頌云。於諸蘊・界・處及衆縁起法處非處・
T2266_.67.0087c01: 根・諦。善巧事應知。若辨中邊有十善巧
T2266_.67.0087c02: 云。蘊・處・界縁起・處非處・根・世・諦・乘・爲無
T2266_.67.0087c03: 爲。是名十善巧*文演祕云。疏餘三善巧
T2266_.67.0087c04: 者。所等有七。疏但列四。後三不出。故言
T2266_.67.0087c05: 餘三釋餘字二説不同。若義翼意。則
T2266_.67.0087c06: 論唯擧三等取瑜伽・顯揚六・七善巧中餘
T2266_.67.0087c07: 三・餘四。若演祕釋。則等取經説十善巧中
T2266_.67.0087c08: 餘七。今案。但就論文義翼亦有。若
T2266_.67.0087c09: 疏釋。演祕爲優。具如古鈔何者。疏
T2266_.67.0087c10: 餘三等。又釋等字已後擧善巧種類
T2266_.67.0087c11: 若依等。看疏文。如演祕釋。更爲七善
T2266_.67.0087c12: 。然瑜伽中雖諦善巧。而顯揚別
T2266_.67.0087c13: 説。疏文不次。何爲巨妨。瑜伽倫記七上
T2266_.67.0087c14: 一左云。然此善巧或略或廣。文處不同。若依
T2266_.67.0087c15: 婆沙第六卷。説四善法。謂界・處・縁起・及
T2266_.67.0087c16: 處非處。若依瑜伽。此二十七卷説五善巧
T2266_.67.0087c17: 五十七説六善巧。謂於五上根善巧。顯
T2266_.67.0087c18: 揚十四説七善巧。更加諦善巧。辨中邊第
T2266_.67.0087c19: 二卷説十善巧。一蘊。二界。三處。四縁起。
T2266_.67.0087c20: 五處非處。六根。七世。八諦。九乘。十有爲無
T2266_.67.0087c21: 爲。大菩薩藏經第十七卷説十善巧。一蘊
T2266_.67.0087c22: 法。二界。三處。四諦。五無礙解。六依趣。即依
T2266_.67.0087c23: 義不文等四依也。七資糧。八道法。即三
T2266_.67.0087c24: 十七品。九縁起。十一切法。遍攝一切有爲無
T2266_.67.0087c25:
T2266_.67.0087c26: 五十
四右
中邊菩薩藏經 辨中邊論中初左云。十
T2266_.67.0087c27: 善巧者。一蘊善巧。二界善巧。三處善巧。四縁
T2266_.67.0087c28: 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
T2266_.67.0087c29: 八諦善巧。九乘善巧。十有爲無爲善巧。菩薩
T2266_.67.0088a01: 藏經大寶積經五十一菩薩
藏會十七・六紙右
云。吾今略説十種善
T2266_.67.0088a02: 。何等爲十。所謂蘊法善巧。界法善巧。處
T2266_.67.0088a03: 法善巧。諦法善巧。無礙解善巧。依趣善巧。資
T2266_.67.0088a04: 糧善巧。道法善巧。縁起善巧。一切法善巧
T2266_.67.0088a05: 大乘菩薩藏正法經宋西天三藏賜紫
門法護等
三十四
T2266_.67.0088a06: 十七紙左云。復次舍利子。菩薩摩訶薩行勝慧
T2266_.67.0088a07: 波羅蜜多行時。於菩薩藏而能安住於一
T2266_.67.0088a08: 切法。以勝慧決擇而能獲得十種善巧。何
T2266_.67.0088a09: 等爲十。一者蘊善巧。二者界善巧。三者處善
T2266_.67.0088a10: 巧。四者諦善巧。五者正知善巧。六者隨順
T2266_.67.0088a11: 善巧。七者智識善巧。八者菩提分善巧。九
T2266_.67.0088a12: 者聖道善巧。十者縁生善十善巧
經文甚
對法
T2266_.67.0088a13: 述記一本四十八左云。菩薩藏經第十七卷・辨
T2266_.67.0088a14: 中邊論説十善巧。一蘊。二界。三處。四縁起。
T2266_.67.0088a15: 五處非處。六根。七世。八諦。九乘。十有爲
T2266_.67.0088a16: 無爲善巧。此十皆是菩薩所觀*文中邊論抄
T2266_.67.0088a17: 二紙右云。列善巧名舊言勝智。若言善巧
T2266_.67.0088a18: 是縁彼智。若言善巧眞實是此智所縁之
T2266_.67.0088a19: 理。故二別也。謂蘊之善巧乃至無爲法之善
T2266_.67.0088a20: 巧。依士釋名*文中邊論中云。於蘊等十法
T2266_.67.0088a21: 十種我見。爲除此見十善巧。抄釋云。
T2266_.67.0088a22: 善巧是智。智能除見。故次修也*文演祕云。
T2266_.67.0088a23: 問。善巧何義。答。善巧是智。蘊等是境。智縁
T2266_.67.0088a24: 蘊等蘊善巧蘊等從智亦名善巧。問。按
T2266_.67.0088a25: 大菩薩藏經第八及第十十善巧。一依趣
T2266_.67.0088a26: 善巧。即是四依。謂依義等。二資糧。謂福・智
T2266_.67.0088a27: 二。三念住。謂四念住。四四正勝。謂四正勤。
T2266_.67.0088a28: 五五道分。謂信等五根。六覺分。謂七覺支。七
T2266_.67.0088a29: 道分。謂八正道。八趣作一道所謂菩薩證
T2266_.67.0088b01: 大菩提等。九縁起。謂十二縁。十一切法。謂
T2266_.67.0088b02: 爲無爲。與疏所列十何不同。答。中邊爲治
T2266_.67.0088b03: 十我見故。經爲菩薩修波羅蜜多。各據
T2266_.67.0088b04: 十不然見彼經十七。説十善巧
T2266_.67.0088b05: 。況疏文的指。不異求演祕迷矣。何爲
T2266_.67.0088b06: 其南耶。處非處者。義演云。處者
T2266_.67.0088b07: 謂人即處。非處者謂三途。在果總名一善
T2266_.67.0088b08: 巳上今謂。如理法師釋處非處人三
T2266_.67.0088b09: 者。可笑之最也。瑜伽五十七初紙廣以
T2266_.67.0088b10: 説。初釋名義云。問。何等爲處。答。於
T2266_.67.0088b11: 彼彼事理無相違。問。何等非處。答。於彼彼
T2266_.67.0088b12: 理有相違。是名處非處體義蘊云處
T2266_.67.0088b13: 非處即十力也。根謂信等。今謂。未盡也。處
T2266_.67.0088b14: 非處者雖十力之中。然今總指不
T2266_.67.0088b15: 。又根者是二十二根。如中邊等。指斥唯
T2266_.67.0088b16: 信等。通漫
T2266_.67.0088b17: 五十
四右
如對法第一疏解 彼疏一四十九紙
T2266_.67.0088b18: 要結頌説三科廢立。引中邊第二三科
T2266_.67.0088b19: 。具如三科章
T2266_.67.0088b20: 五十
四左
言施設説義 下疏三末二十紙右云。
T2266_.67.0088b21: 施設者。安立之異名。建立發起者亦名
T2266_.67.0088b22: 施設。下論第三三紙左云。謂要安立境分齊
T2266_.67.0088b23: 方能隨起種種名言。疏同上云。此中安立
T2266_.67.0088b24: 像異名。謂此是靑非非靑等。作此分齊
T2266_.67.0088b25: 而取共相名爲安立者。與今不同可
T2266_.67.0088b26: 五十
五右
瑜伽第六顯揚第十説 瑜伽論第六
T2266_.67.0088b27: 五右云。薄伽梵説。苾芻當知。於諸法中假
T2266_.67.0088b28: 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恒不安保。是變壞
T2266_.67.0088b29: 法。如是廣説。由四因故於諸行中
T2266_.67.0088c01: 我。一爲令世間言説易故。二爲
T2266_.67.0088c02: 順諸世間故。三爲除謂定無我諸佈
T2266_.67.0088c03: 故。四爲説自他成就功徳就過失
T2266_.67.0088c04: 決定信解心顯揚第九十五右
T2266_.67.0088c05: 同。今考文在第九。疏云第十。恐調卷不同
T2266_.67.0088c06:
T2266_.67.0088c07: 五十
五左
雖無於眞方可假説 義演云。此有
T2266_.67.0088c08: 。一云。長讀言我法相雖能於眞識
T2266_.67.0088c09: 假説。二云。別讀言。我法雖眞我法等
T2266_.67.0088c10: 亦方可假説。然依內識已下明假説所由
T2266_.67.0088c11: 已上今謂。長別二釋幷不順。第一云
T2266_.67.0088c12: 眞識者非也。今總言眞故。第二別讀者不
T2266_.67.0088c13: 然。此二句中理叵別讀。雖然二字相響上
T2266_.67.0088c14: 是常法故
T2266_.67.0088c15: 五十
六右
故此但説近依他*文 義蘊云。疏故此但
T2266_.67.0088c16: 説近依地者。故此頌中言識所變者。但説
T2266_.67.0088c17: 識之所變依他二分我法之近依也。若
T2266_.67.0088c18: 眞如我法疎遠依也以眞如與
T2266_.67.0088c19: 依。依他方是我法依已上今謂。義
T2266_.67.0088c20: 釋非也。義蘊爲正。次下六十二右云。解深
T2266_.67.0088c21: 蜜經第二亦爲執依遠望疎言亦可後執。具
T2266_.67.0088c22: 下釋
T2266_.67.0088c23: 五十
六左
心意識了名之差列 如四十七
紙右
已引
T2266_.67.0088c24: 證二十唯識。但二十論意。了通諸識之名。
T2266_.67.0088c25: 第三識名。與今稍異
T2266_.67.0088c26: 五十
六左
故以了別釋識之義 演祕云。疏故以
T2266_.67.0088c27: 了別釋識之義者。有疏本云釋識之用。故有
T2266_.67.0088c28: 解云。若護法師見分名用。體依他故。若安惠
T2266_.67.0088c29: 師見分無體。故自體上有了別用。依他性收。
T2266_.67.0089a01: 詳曰用字錯也。應義言。即護法師識自
T2266_.67.0089a02: 體分亦名了別。不見顯識了別
T2266_.67.0089a03: 五十
六左
述曰隱劣顯勝故 五重唯識中第四
T2266_.67.0089a04: 也。唯識章云。四隱劣顯勝。識心及心所俱能
T2266_.67.0089a05: 變現。但説唯心唯心所。心王體殊勝。心
T2266_.67.0089a06: 所劣。依勝生。隱劣不彰。唯顯勝法。故慈
T2266_.67.0089a07: 尊説許心似二現。如是似等或似於信
T2266_.67.0089a08: 。無別染善法。雖心自體能變似彼見・相
T2266_.67.0089a09: 現。而貪信等體亦各能變似自見相
T2266_.67.0089a10: 心勝故説心似二。心所劣故隱而不説。
T2266_.67.0089a11: 似。無垢稱言。心垢故有情垢。心淨
T2266_.67.0089a12: 故有情淨等。皆此門攝。義燈一末二十紙右云。
T2266_.67.0089a13: 本疏意云。外問。我法所依內能變相豈無
T2266_.67.0089a14: 。此意難言。心能變見相。依此上
T2266_.67.0089a15: 。心所變相見。何不彼立我法今答
T2266_.67.0089a16: 。此中識言亦攝心所。何以故。定相應故。
T2266_.67.0089a17: 心起之時非定有所。如貪信等。心起之時
T2266_.67.0089a18: 隨與一俱。非一切時恒貪信竝。故擧心王
T2266_.67.0089a19: 於心所。不心所於心王。西明云。
T2266_.67.0089a20: 外難。難。色等依心變。攝本名唯識。心
T2266_.67.0089a21: 所非心變。心所非唯識。故今釋言。此中識
T2266_.67.0089a22: 言亦攝心所。此未必然。何者。乘前爲難。
T2266_.67.0089a23: 前云是諸相若由假説。依何得成。答云。
T2266_.67.0089a24: 彼相皆依識所轉變。乘此即難。識轉變
T2266_.67.0089a25: 。依之立我法。心所變見相。何不
T2266_.67.0089a26: 。此下即答。此中識言亦攝心所。文勢相
T2266_.67.0089a27: 連。如西明釋終有此難。應更須通。又未
T2266_.67.0089a28: 變義及以唯識。何有斯難
T2266_.67.0089a29: 五十
六左
彼五種類非定俱行 演祕云。疏彼五
T2266_.67.0089b01: 種類非定俱行者。除遍行外餘之心所竝
T2266_.67.0089b02: 種類也。即貪信等亦不俱行。有云。如彼第
T2266_.67.0089b03: 八遍行起時。餘識遍行未必起故。詳曰。不
T2266_.67.0089b04: 然。若以餘識遍行不起故但言心。亦可
T2266_.67.0089b05: 識不常時行。八遍恒起。但言心所。故知不
T2266_.67.0089b06: *文義蘊亦同演祕。但破有云之義
T2266_.67.0089b07: 所以
T2266_.67.0089b08: 五十
七右
論變謂二分 樞要上末四紙左云。變
T2266_.67.0089b09: 謂識體轉似我分。釋所能變。依斯二分下
T2266_.67.0089b10: 能所依。我法俱依識所變故。若依總作
T2266_.67.0089b11: 二文科。初文釋第三句中。或復內識轉
T2266_.67.0089b12: 外境能所變。我法分別惠習力故下
T2266_.67.0089b13: 能所依。愚夫所計下分爲二文。能所變者
T2266_.67.0089b14: 識所變。能所依者彼依也*文下疏七末二右云。
T2266_.67.0089b15: 安慧解云。何名轉變。謂是三識自體皆轉變
T2266_.67.0089b16: 見相二分。識自體分名爲轉變轉變者變
T2266_.67.0089b17: 現義。即識自體現似二相。實非二相。其實
T2266_.67.0089b18: 二相即所執故。即遍計所執似依他有。理實
T2266_.67.0089b19: 無也。或轉變者是變異義。謂一識體變異
T2266_.67.0089b20: 見相二分用起也。護法菩薩解云。又轉變
T2266_.67.0089b21: 者是改轉義。謂一識體改轉爲二相
T2266_.67.0089b22: 於自體。即見有能取之用。相有質礙用等。
T2266_.67.0089b23: 識自體轉起能取及有礙故。或變是現
T2266_.67.0089b24: 義。如初卷解。今取自體能轉變*文義燈
T2266_.67.0089b25: 一末三十五紙
云。西明云。此三分以釋變言
T2266_.67.0089b26: 自有三説。一云。初三分安慧等八師釋。除
T2266_.67.0089b27: 親勝・火辨。世親同時唯立二分。二云。三分
T2266_.67.0089b28: 安慧釋。變似二言是依他故。餘如上説
T2266_.67.0089b29: 三云。二分諸師共釋。唯除安慧。三分更除
T2266_.67.0089c01: 火辨・親勝。三藏意存後釋此釋不爾。若以
正。三分非
T2266_.67.0089c02: 慧文。二分亦無安慧。豈安慧不此頌。又准
。二分正是難陀等文。今云二分諸師同釋。唯除
T2266_.67.0089c03: 。三分復除火辨・親勝者。豈可難陀亦立三分。根
本疏主親承三藏糅論人。豈可知妄爲此斷
T2266_.67.0089c04: 故取本疏科判
定妄傳。非三藏釋
T2266_.67.0089c05: 五十
七左
論説性故 演祕云。疏論唯二依他
T2266_.67.0089c06: 性者。攝論第四。如下引攝論四云。成唯
T2266_.67.0089c07: 識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
T2266_.67.0089c08: 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三由種種。種種
T2266_.67.0089c09: 行相而生起故*文無性第四十一紙右釋曰。由
T2266_.67.0089c10: 唯識者。是無義義故。由二性者。謂相及見
T2266_.67.0089c11: 一識中相有見。二分俱轉相見二分
T2266_.67.0089c12: 即不離。始從眼識乃至身識。隨類各別
T2266_.67.0089c13: 爲色等種種相相分。眼等諸識了
T2266_.67.0089c14: 別境界能見義邊説名見分是名二性。廣
T2266_.67.0089c15: 彼説義蘊云。疏論説唯二依他性者。
T2266_.67.0089c16: 即攝論也。問。何故言唯二。豈無餘分耶。答。
T2266_.67.0089c17: 諸師共許唯見相故。或自證等見分攝故」
T2266_.67.0089c18: 五十
七左
不爾如何不外取故 演祕云。疏不爾
T2266_.67.0089c19: 如何名他心智者。若也不如智
T2266_.67.0089c20: 皆有相。即他心智而不成。疏後得智等
T2266_.67.0089c21: 不外取者。釋所以也。既不外取。若不相。
T2266_.67.0089c22: 如何可説名他心。若言外取不
T2266_.67.0089c23: 者應親得彼。何名唯識*文義蘊云。疏不
T2266_.67.0089c24: 爾如何名他心智者若不爾唯除眞智餘皆
T2266_.67.0089c25: 相者。即他心智應成。以後得智不
T2266_.67.0089c26: 外取故。知他心智者必後得故。既不
T2266_.67.0089c27: 他心。故知必有相分。此意爲下即有
T2266_.67.0089c28: 後得無相故作是説*文下疏七末
三十六
云。心
T2266_.67.0090a01: 等縁時但如汝宗鏡等照物似外境現名
T2266_.67.0090a02: 他心。他心之影於自心上現名
T2266_.67.0090a03: 。非心親能了他心也。親所了者。謂自所
T2266_.67.0090a04: 變之相分以作用及實不外境
T2266_.67.0090a05: 論第七十九右至
十六紙左
及第十終廣明安慧・難
T2266_.67.0090a06: 陀・護法立一二三分之別。二十唯識述記下
T2266_.67.0090a07: 五十二右云。論二智於境各由無智所覆蔽
T2266_.67.0090a08: 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述曰。下
T2266_.67.0090a09: 總成他自心智不實知。一無智言通
T2266_.67.0090a10: 上問。及釋下因。若菩薩等能知他心
T2266_.67.0090a11: 自心。二種諸智名爲二智。或現行法執俱
T2266_.67.0090a12: 無明所覆。或法執種子俱無明所蔽故。言
T2266_.67.0090a13: 無知所覆蔽也。覆謂覆障。蔽謂隱蔽。覆
T2266_.67.0090a14: 所知離言法性蔽自心。不實故。如
T2266_.67.0090a15: 來淨智斷法執故。所行眞俗依他圓成二種
T2266_.67.0090a16: 諸境。體性離言思議道。名有爲等。皆從
T2266_.67.0090a17: 强名故。佛他心智縁*他心時。既稱彼境
T2266_.67.0090a18: 實離言。名如實知。諸菩薩等他心智等。
T2266_.67.0090a19: 彼境性離言等。不彼縁。雖
T2266_.67.0090a20: 及縁自心。名不如實。故此説言。諸菩薩
T2266_.67.0090a21: 等二智。於境無知所覆。不了知如佛所
T2266_.67.0090a22: 行有爲無爲性離言。説此智不如實
T2266_.67.0090a23: 論此二於境不實知。由外境虛妄顯
T2266_.67.0090a24: 故。述曰。此此重釋前不如實義。除
T2266_.67.0090a25: 外餘他心智及自心智由法執。似
T2266_.67.0090a26: 相虛妄現故。虛者不實。妄者顚倒。是故於
T2266_.67.0090a27: 境不實知第一義故不實。論所
T2266_.67.0090a28: 取能取分別未斷故。述曰。此第二釋不如實
T2266_.67.0090a29: 。由自身中法執能取所取分別種子猶未
T2266_.67.0090b01: 斷故。此二於境不實知。此則總説。若別
T2266_.67.0090b02: 説者。此他心智通有無漏。若有漏者略有
T2266_.67.0090b03: 。安慧等云。諸有漏心唯有自體相見
T2266_.67.0090b04: 。如此卷初乃至護法等云。謂諸有漏心依
T2266_.67.0090b05: 他性中亦有三分
T2266_.67.0090b06: 五十
七左
此二廣釋述記中説 第七十九紙右
T2266_.67.0090b07: 十末十七紙右二十述記下四十九紙左
T2266_.67.0090b08: 五十
七左
許有相見或同或異 解同異種。樞
T2266_.67.0090b09: 要二説。義燈有三師説。又三類境頌樞要
T2266_.67.0090b10: 釋。其義稍難。故義燈中更加廣釋文過
T2266_.67.0090b11: 十紙。本邦古説芸芸如雲。今謂。三藏法師
T2266_.67.0090b12: 諸論意分爲三境。立以三名。然諸論中
T2266_.67.0090b13: 明説三境三名。以故漢和曩哲猶豫
T2266_.67.0090b14: 岐。或難定屬。今且援引樞要・義燈文
T2266_.67.0090b15: 略釋同異種義。廣釋三類境義古鈔幷別
T2266_.67.0090b16: 。樞要上末二紙右云。有説。相見同種生。謂
T2266_.67.0090b17: 本質者影像相與見分同種生。其有
T2266_.67.0090b18: 者本質亦同種生。即一見分種生現行時。
T2266_.67.0090b19: 三法同一種故謂見・影・質*文義燈一末二十二
紙右
T2266_.67.0090b20: 云。問。相見二分爲同種生。爲別種起。答。有
T2266_.67.0090b21: 三師不同。一師云。見相同種生起名唯識。若
T2266_.67.0090b22: 別種起。既與識殊。何名唯識。此有二類。一
T2266_.67.0090b23: 三法同種生。謂本質・影像・及見分三。二
T2266_.67.0090b24: 法同種生謂相・見分。三法同種者。且眼識起
T2266_.67.0090b25: 時。縁於色境成種子。種子有三功能。一
T2266_.67.0090b26: 能生本質。二生自相分。三生自見分。兩
T2266_.67.0090b27: 同種者。但自相・見。不本質謂縁過未
龜毛無境
T2266_.67.0090b28: 質。質本有生。不熏故。問前三法同
T2266_.67.0090b29: 種生者。有二過失。一第八相例失。眼識親
T2266_.67.0090c01: 色。相見同種生。本識親縁色。亦應
T2266_.67.0090c02: 種起。答。眼識自能熏。相見同種起。第八不
T2266_.67.0090c03: 熏。見相各別起。問。若爾。眼不八見
T2266_.67.0090c04: 八見・相別起。六既通能縁。八見・相同種。答。
T2266_.67.0090c05: 第八見・相亦同一種。若爾。二諸法雜亂失。
T2266_.67.0090c06: 第六識一刹那中縁十八界。質與見・相・
T2266_.67.0090c07: 既同種生。故十八種成雜亂失。亦有三界
T2266_.67.0090c08: 雜亂過失。若依第二不本質。本質唯舊
T2266_.67.0090c09: 亦有二失。一違教失。若前轉識不成彼
T2266_.67.0090c10: 第八本識種。違阿毘逹磨經云諸法於
T2266_.67.0090c11: 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爲因性。亦常爲果性
T2266_.67.0090c12: 二者界雜亂失。又若見分與相同種。如
T2266_.67.0090c13: 下地上天眼。既許本識縁彼二根以爲
T2266_.67.0090c14: 相分。即欲界本識與彼二根同一種生。上界
T2266_.67.0090c15: 眼根與下界識同一種過。若言第八不
T2266_.67.0090c16: 熏故相・見同種。一前言不簡。二違理失。
T2266_.67.0090c17: 八俱有相。何有不同*文樞要上本二左云。有
T2266_.67.0090c18: 説。相・見別種生者。本質・見分定別種生。其
T2266_.67.0090c19: 影像相與見分及本質。或異或同種。相分等
T2266_.67.0090c20: 現行爲因縁故。本有俱生。現行相分或和
T2266_.67.0090c21: 合生。新舊種同生故。安慧二分亦説種生。見
T2266_.67.0090c22: 體同。相分二説。或同或異。相分無體。種
T2266_.67.0090c23: 子是假。義燈一末二十三右云。第二師云。見・相
T2266_.67.0090c24: 別種。若爾。亦有三過。一假法種生失。如
T2266_.67.0090c25: 極微。極微無體。但假想惠折爲極微。唯識下
T2266_.67.0090c26: 極微有實自體。又瑜伽五十四云。
T2266_.67.0090c27: 立極微有體。是故極微無生無滅。
T2266_.67.0090c28: 若此相分別熏成種後生現行。極微有
T2266_.67.0090c29: 亦有生滅。縁不相應過亦同此。二違聖教
T2266_.67.0091a01: 失。顯揚十八云。謂諸極微但假想立。自體實
T2266_.67.0091a02: 無。瑜伽五十四。非有體。若別種生。即成
T2266_.67.0091a03: 有體。故違聖教。三假法能熏失。既假想惠
T2266_.67.0091a04: 立極微。相分是假。許能熏種即違第二
T2266_.67.0091a05: 假法如無非因縁故。第三師云。見・相二分
T2266_.67.0091a06: 其所應種或同異。如縁龜毛兎角等。相
T2266_.67.0091a07: 見同種。以自體。相分復假。不別熏種。
T2266_.67.0091a08: 但隨見力帶同熏種。如五根。有爲實體。
T2266_.67.0091a09: 相與見分即別種生。以十八界定異因故。
T2266_.67.0091a10: 雜亂。然相與質 一云同種。一云
T2266_.67.0091a11: 。雖二義。相・質種別理亦應好。以親疎
T2266_.67.0091a12: 縁各別故。如第八。相・質同種。即許一種
T2266_.67.0091a13: 慮非慮。亦有二身根等俱失。以相與
T2266_.67.0091a14: 既同種生何不二身根等若六縁時。相分是
T2266_.67.0091a15: 假。即有一種生假實。此言假者非
T2266_.67.0091a16: 。以能熏故。但無根用識。名之爲
T2266_.67.0091a17: 假。由此相・質或説同別。然於此義
T2266_.67.0091a18: 劬勞。又解。若相與質同種生者。如眼等根
T2266_.67.0091a19: 第八所變是因縁故實有根用。若起相分
T2266_.67.0091a20: 第六生。雖本質同一種生。以第六見
T2266_.67.0091a21: 縁起故。分別變攝。故無實用。非無體假
T2266_.67.0091a22: 故無假實同一種失*文樞要云。護法正義。
T2266_.67.0091a23: 質・影二相見分三。此三三性種子界繫
T2266_.67.0091a24: 等未要皆同。隨所應故。即前所説相見別
T2266_.67.0091a25: 種是此正義*文問。此疏云故相別種於
T2266_.67.0091a26: 勝。樞要亦云相見別種是此正義。明知相
T2266_.67.0091a27: 見別種爲正。然義燈中相見一向同種。或一
T2266_.67.0091a28: 向別種。俱有多過。以立巨難。或同或異無
T2266_.67.0091a29: 其非。文勢似第三師正。師資去就
T2266_.67.0091b01: 矛盾乎。答。非相違也。此疏樞要別約
T2266_.67.0091b02: 體相分而論。故此疏云相見二體性
T2266_.67.0091b03: 。樞要云有説相見別種生者。本質見分定
T2266_.67.0091b04: 別種生。義燈廣通有體無體而論故。以
T2266_.67.0091b05: 同或異正。縁龜毛等無法。見分同種生。
T2266_.67.0091b06: 五根等無法。是別種生。慈恩唯約有體
T2266_.67.0091b07: 故。以別種正。若約無體。爲同種生。慈
T2266_.67.0091b08: 恩略説。淄洲細判。師資同轍更不乖翻
T2266_.67.0091b09: 樞要上末三紙右云。頌曰。性境不心。獨影
T2266_.67.0091b10: 唯隨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總
T2266_.67.0091b11: 諸境其三類。一者性境。諸眞法體名
T2266_.67.0091b12: 性境。色是眞色。心是實心。此眞實法不
T2266_.67.0091b13: 定隨心。三性不定*文義燈一末二十四紙
云。
T2266_.67.0091b14: 何名性境。從實種生有實體用。能縁之心
T2266_.67.0091b15: 彼自相。名爲性境。如身在欲界。第八所
T2266_.67.0091b16: 變五塵之境以實種生復因縁變。名爲
T2266_.67.0091b17: 。眼等五識及俱第六現量縁時得境自相
T2266_.67.0091b18: 即此相分亦是性境。相從質故。餘法准知。如
T2266_.67.0091b19: 此相分有四不隨。一不能縁善染性
T2266_.67.0091b20: 二不能縁一界繫。三不能縁同一
T2266_.67.0091b21: 種生。四不能縁是異熟等。於中雖
T2266_.67.0091b22: 能縁心同界同性。是境自性。不能縁
T2266_.67.0091b23: 心力是此性界地等。名性境不隨心。樞要上
T2266_.67.0091b24: 三紙左云。二者獨影之境。唯從見分性・繫・
T2266_.67.0091b25: 種子皆定同故。如第六識縁龜毛・空華・石
T2266_.67.0091b26: 女・無爲・他界縁等所有諸境。如是等類皆是
T2266_.67.0091b27: 心無別體用。假境攝故。名爲獨影。義燈
T2266_.67.0091b28: 一末二十五紙
云。釋第二句。謂能縁心但獨變
T2266_.67.0091b29: 相無別本質第二。雖本質。然彼相分不
T2266_.67.0091c01: 本質。以彼本質是不生法等。此等相分
T2266_.67.0091c02: 及第六識縁第八識相應五數所現相分。但
T2266_.67.0091c03: 能縁同一種生故。名獨影唯從見乃至
T2266_.67.0091c04: 等影像有四從見。一從見分同是善染。二
T2266_.67.0091c05: 同一界。三同一種。四同異熟及非異熟。以
T2266_.67.0091c06: 本質但意識所變。此之相分由能縁心
T2266_.67.0091c07: 故。是此界性等。攝相從見故。名獨影唯從
T2266_.67.0091c08: 。樞要上末三紙左云。三者帶質之境。謂
T2266_.67.0091c09: 此影像有實本質。如因中第七所變相分
T2266_.67.0091c10: 本質是無覆無記等。亦從見分是有
T2266_.67.0091c11: 覆所攝。亦得説言本質種。亦得
T2266_.67.0091c12: 見分種。義不定故。義燈一末 二十八
紙右
T2266_.67.0091c13: 云。解第三句。謂能縁心縁所縁境。有
T2266_.67.0091c14: 而不自性。此之相分判性不定。或從
T2266_.67.0091c15: 能縁心。或從所縁境。種亦不定。或質同種。
T2266_.67.0091c16: 或見同種。或復別種。名帶質通情本。如
T2266_.67.0091c17: 七縁第八。是攝相從見有覆性。從質無覆
T2266_.67.0091c18: 性。樞要上末三紙左云。性種等隨應者。隨應是
T2266_.67.0091c19: 不定義。有二隨應。一者。義顯三境諸心聚
T2266_.67.0091c20: 生。有唯有一。有二二合。有三同聚乃至二者。
T2266_.67.0091c21: 又性種等隨應者。顯上三境隨其所應。或
T2266_.67.0091c22: 性雖同。而繫・種不同乃至或繫雖同。性・種不
T2266_.67.0091c23: 乃至或種雖同。而繫不同乃至此一頌
T2266_.67.0091c24: 諸法體。於八識中。若因若果。一一行相
T2266_.67.0091c25: 五蘊法各別牒出。恐繁且止。義燈一末
T2266_.67.0091c26: 二十九紙
云。性種等隨應者。通釋前三句。謂前
T2266_.67.0091c27: 三句中隨其所應性種等一例。有
T2266_.67.0091c28: 性界隨心種不隨。有性種隨心界不隨。有界
T2266_.67.0091c29: 種隨心性不隨。有三俱隨。有俱不隨。且如
T2266_.67.0092a01: 第八縁天眼耳。性隨種界俱不隨*文問。三類
T2266_.67.0092a02: 境於四分中唯局相・見二分。爲後二
T2266_.67.0092a03: 耶。答。南北兩寺教理相諍。且依北寺
T2266_.67.0092a04: 後二分。三藏結一行偈正爲別相見同
T2266_.67.0092a05: 別種義。雖然不依此頌意判後二分境
T2266_.67.0092a06: 。何者。樞要上標云總攝諸境其三
T2266_.67.0092a07: 。下結云此一頌諸法體。已云諸境
T2266_.67.0092a08: 諸法。何局見分境界。況佛果位後之三分通
T2266_.67.0092a09: 四分。若言後二分者果位中後二
T2266_.67.0092a10: 分縁相分時。豈不三類境耶。其縁
T2266_.67.0092a11: 三類境。何非性境耶。具如義燈竝古
T2266_.67.0092a12: 抄辨
T2266_.67.0092a13: 五十
七左
如一蝸牛*文 蝸姑華切。蝸牛負殼蜒
T2266_.67.0092a14: 蚰也。爾雅翼云。蝸牛似小羸白色。頭有
T2266_.67.0092a15: 兩角。行則出。驚則縮。首尾俱能藏入殼中
T2266_.67.0092a16: 盛夏日中則身懸樹葉下。往往升高。涎
T2266_.67.0092a17: 沫既盡。隨即槁死。本名蝸蟲。以兩角
T2266_.67.0092a18: 故以牛名
T2266_.67.0092a19: 五十
八右
非有以有 演祕云。疏非有似有者。不
T2266_.67.0092a20: 眞如是眞實有。名爲非有。從縁生故。非
T2266_.67.0092a21: 體全無。名爲似有。義蘊亦同。義演云。疏非
T2266_.67.0092a22: 有似有者。非有者不眞如是實有也。似
T2266_.67.0092a23: 有者似遍計所執二分故云似也。意説。但
T2266_.67.0092a24: 縁生似妄心所計實二分故攝似也。實
T2266_.67.0092a25: 非二分者。實非是遍計二分
T2266_.67.0092a26: 五十
八右
如大造 演祕云。疏如大造色者。
T2266_.67.0092a27: 能所造各別種。然由能造所造方起
T2266_.67.0092a28: 能造名。要由其心境方生故。故言唯識
T2266_.67.0092a29: 問。心所亦由心王方起。應識變。答。
T2266_.67.0092b01: 見・相二由識而生。復是識上能所縁用故。設
T2266_.67.0092b02: 別種者是同種類。復是識用親所取故。心所
T2266_.67.0092b03: 然。又亦自別起見・相故。何得相例*文
T2266_.67.0092b04: 義蘊云。疏如大造色者。此意言。大之與色各
T2266_.67.0092b05: 別有種。大種生時傍令色種亦能生現。相・
T2266_.67.0092b06: 見二分雖同種。自證生時。擊彼相種
T2266_.67.0092b07: 生起故。得説言轉似二分。色非大種
T2266_.67.0092b08: 。即言色是大所造。相非識種起。何妨
T2266_.67.0092b09: 識變
T2266_.67.0092b10: 五十
九右
安慧解云所執 具如下辨
T2266_.67.0092b11: 五十
九右
除佛以外自證分 具如下辨
T2266_.67.0092b12: 五十
九右
似依亦有 演祕云。疏似依他有
T2266_.67.0092b13: 。體無者似彼依他有體之法。自體是無。疏
T2266_.67.0092b14: 如自證分相貌亦有者擧也。如者似
T2266_.67.0092b15: 也。似他自證相貌現也*文義蘊云。即似義
T2266_.67.0092b16: 自證有體實非有。餘同演祕。義演云。疏
T2266_.67.0092b17: 如自證分相貌亦有者。意云。此是安慧許
T2266_.67.0092b18: 見二分雖是此計所執。不龜毛全無故。
T2266_.67.0092b19: 有似自證之用。問。自證既是離言。如何得
T2266_.67.0092b20: 用耶。答。安慧云。自證體雖離言。而亦有
T2266_.67.0092b21: 縁用。見・相體雖是無。何妨自證之用。問。
T2266_.67.0092b22: 變似二分。護法・安慧如何別耶。答。護
T2266_.67.0092b23: 法云。相・見二分似妄情所計實二分也。安
T2266_.67.0092b24: 慧云。此二分雖無。似自證亦有縁用。故二
T2266_.67.0092b25: 師有
T2266_.67.0092b26: 五十
九右
即三法執 義演云。疏*即三性心
T2266_.67.0092b27: 中皆有法執者。意云。有漏自證既不證。明知
T2266_.67.0092b28: 三性心中皆有執也
T2266_.67.0092c01: 五十
九左
如依手巾 義蘊云。疏如依手巾變似
T2266_.67.0092c02: 兎幻者。問兎頭即喩自證。如何此云變似
T2266_.67.0092c03: 答。自證從種變生故得變。依他虛幻故
T2266_.67.0092c04: 似也巳上今謂。法喩不疏意。此喩唯
T2266_.67.0092c05: 自證與相見分。以故云二耳體無依
T2266_.67.0092c06: 手巾。手巾*比自證。二耳*比相見。喩意
T2266_.67.0092c07: 唯此而已
T2266_.67.0092c08: 五十
九左
彼引決擇 彼指
T2266_.67.0092c09: 五十
九左
説無三性 義蘊云。疏無明支通三
T2266_.67.0092c10: 性者。無明既通三性。故知三性有執。問。既
T2266_.67.0092c11: 無明。即有執耶。如第八識。雖無明
T2266_.67.0092c12: 亦許執故。答。無明必有執。有執不必有
T2266_.67.0092c13: 。無明無處尙得執。何況有無明耶。問。
T2266_.67.0092c14: 護法如何釋此縁起論文。答。相傳有三釋
T2266_.67.0092c15: 一云。言無明支通三性者。約第七識中無
T2266_.67.0092c16: 説。第七無明與前六識三性俱故。二云。
T2266_.67.0092c17: 隨轉門婆多。分位縁生無明支時。
T2266_.67.0092c18: 一切皆是無明故。三云。約所知障中無明
T2266_.67.0092c19: 説。故通三性也。此上三釋乍觀可爾。道理
T2266_.67.0092c20: 俱違。所以者何。且初釋云第七無明
T2266_.67.0092c21: 三性者。理未必然。彼論自言無明支通
T2266_.67.0092c22: 。豈第七俱無明支耶。第二解云隨轉門
T2266_.67.0092c23: 者。理亦不可。彼薩*婆多無明支位無善心
T2266_.67.0092c24: 故。彼宗所計同性之心尙不幷起。況三性耶。
T2266_.67.0092c25: 第三解云所知障中無明者。亦爲不可。無
T2266_.67.0092c26: 明住地既攝是染。亦不善心俱起
T2266_.67.0092c27: 所知障中無明非支攝。故此三釋俱爲
T2266_.67.0092c28: 不可。若以理通者。初解爲勝。第七無明非
T2266_.67.0092c29: 正支攝。助支可通。下論云。正發業者唯分
T2266_.67.0093a01: 別。助者不定。故此無明亦有支攝。如
T2266_.67.0093a02: 漏表漏俱。由第七漏諸善等得
T2266_.67.0093a03: 故。此無明得三性。又第七無明疎能
T2266_.67.0093a04: 發業。何得支。亦如八俱受想疎能起
T2266_.67.0093a05: 及名言故。且作斯會。道理猶難。縁起論者
T2266_.67.0093a06: 世親所造。護法既世親弟子。總不相違。故
T2266_.67.0093a07: 此釋。餘之二解煩不*文義演云。疏
T2266_.67.0093a08: 無明支通三性者。意云。法執爲地無明得
T2266_.67.0093a09: 生。無明既通三性。明知三性心中皆有
T2266_.67.0093a10: 也。引教證意如是。三性心中既有法執。明
T2266_.67.0093a11: 知二分皆是遍計*文演祕云。夫無明俱必有
T2266_.67.0093a12: 其執。三性心內既有無明。明知三性必皆有
T2266_.67.0093a13: 執。問。若護法宗如何會彼。答。未護法會
T2266_.67.0093a14: 彼之文。取護法宗相傳多釋。一云。據第七
T2266_.67.0093a15: 識相應無明。遍前六識三性位故。名
T2266_.67.0093a16: 。二云。隨有宗説。彼約分位辨縁生
T2266_.67.0093a17: 無明支位所有五蘊皆名無明。故通三性
T2266_.67.0093a18: 三云。法執爲無明地。以此爲縁名三性
T2266_.67.0093a19: 詳曰。三解俱非。第一非者。第七無明豈無明
T2266_.67.0093a20: 支。發總別業方名支故。第二非者。有宗但
T2266_.67.0093a21: 無明位蘊總名無明。不彼位五蘊善
T2266_.67.0093a22: 。若善等俱即行支故。第三非者。不
T2266_.67.0093a23: 執得無明。執等正起。如何得善等心
T2266_.67.0093a24: 幷云三性。今爲一釋。據第七識無明
T2266_.67.0093a25: 説。何名爲支。答。由第七識無明力故。餘六
T2266_.67.0093a26: 識等方起無明能發於業。雖支體
T2266_.67.0093a27: 遠縁。假名爲支。據此義邊三性。餘人
T2266_.67.0093a28: 簡故不同也
T2266_.67.0093a29: 五十
九左
由識自體或有執故 義蘊云。疏由
T2266_.67.0093b01: 識自體至或有執故者。此即安慧三分之中
T2266_.67.0093b02: 唯自證分是能執也
T2266_.67.0093b03: 六十
紙右
世尊非謂實有 義演云。意云。此外
T2266_.67.0093b04: 有難難云。世間不是虛幻所以妄情計
T2266_.67.0093b05: 我法。世尊了法皆離言。如何聖教説我法
T2266_.67.0093b06: 答意易
T2266_.67.0093b07: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四終
T2266_.67.0093b08:   寛政八丙辰年六月八日
T2266_.67.0093b09:   紫雲山第十八世  東英寫之
T2266_.67.0093b10:
T2266_.67.0093b11:
T2266_.67.0093b12: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五一本
之五
T2266_.67.0093b13:
T2266_.67.0093b14: 六十
一二執遍 演祕云。疏二執遍等者。
T2266_.67.0093b15: 二執俱依相・見二分。名之爲遍。問。何故自
T2266_.67.0093b16: 證但法執依。答。實爲二依。爲法依顯。有軌
T2266_.67.0093b17: 持故。故偏言之。主宰義隱。隱我不
T2266_.67.0093b18: 蘊云。疏我執不依自證起故者。自證唯法執
T2266_.67.0093b19: 依。不二故。所以不説。問。何故我執不
T2266_.67.0093b20: 自證。答。自證但守自體。有執持義故。
T2266_.67.0093b21: 法不外境。作受義隱。故不
T2266_.67.0093b22: 六十
二共許遍 義演云。疏二共許遍者。共
T2266_.67.0093b23: 許有見・相二分。不許有自證分
T2266_.67.0093b24: 謂。小乘不相・見二分。何云共許。答。其名
T2266_.67.0093b25: 無。義則兩有。如行相行解是也。下第
T2266_.67.0093b26: 二論二十七紙
云。執識所縁境者彼説。
T2266_.67.0093b27: 外境是所縁。相分名行相。見分名事。是心
T2266_.67.0093b28: 心所自體相故
T2266_.67.0093b29: 六十
一右
不異見分 義演云。疏不異見分者。若
T2266_.67.0093c01: 自證我法者。自證應見分是無
T2266_.67.0093c02: 故。故不見分也。故不自證爲我法
T2266_.67.0093c03:
T2266_.67.0093c04: 六十
一右
種所變故 義演云。疏種所變故者。意
T2266_.67.0093c05: 云。自證分雖他所變。但由種子轉變
T2266_.67.0093c06: 證方生。亦得唯識
T2266_.67.0093c07: 六十
一右
又即非唯 義演云。疏又即識體何
T2266_.67.0093c08: 故非唯者。見分是所變。而得唯識。自證
T2266_.67.0093c09: 即證即識體。何故非唯識。又種所變故亦名
T2266_.67.0093c10: 唯識
T2266_.67.0093c11: 六十
一左
又如因明別也 因明疏云。論曰。此
T2266_.67.0093c12: 中宗等多言名爲能立乃至宗是何義。所尊
T2266_.67.0093c13: 所崇所主所立之義。等者等取因之與喩。世
T2266_.67.0093c14: 親以前宗爲能立。陳那但以因之三相因同
T2266_.67.0093c15: 異喩而爲能立能立者必多言故。今言
T2266_.67.0093c16: 宗等名能立者。略有二釋。一云。宗是所立。
T2266_.67.0093c17: 因等能立。若不宗以顯能立。不因喩
T2266_.67.0093c18: 誰之能立。恐古自性差別二之能立
T2266_.67.0093c19: 今標其宗是所立。能立因喩是此所立宗
T2266_.67.0093c20: 之能立。雖其宗。意取所等一因二喩
T2266_.67.0093c21: 能立體。若不爾者。即有所立濫於古釋。能
T2266_.67.0093c22: 立亦濫彼能立。爲彼失故擧宗等。二
T2266_.67.0093c23: 云。陳那等意。先古皆以宗爲能立。自性差
T2266_.67.0093c24: 別二爲所立。陳那遂以二爲宗依。非
T2266_.67.0093c25: 所立。所立即宗有許不許所諍義
T2266_.67.0093c26: 故理門論云。以成立説名爲宗。此論
T2266_.67.0093c27: 亦言。隨自樂爲成立性是名爲宗。因及
T2266_.67.0093c28: 二喩成此宗故而爲能立。今論若言因喩
T2266_.67.0093c29: 多言名爲能立。不但義旨現乖古師。文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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