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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三十論要釋 (No. 2804_ ) in Vol.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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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804 [cf. Nos. 1585, 1586]
唯識三十論要釋

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爲遮此等種種異
執。令於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造斯論
言所縁者復有二種。初明造論。後顯傳譯。佛
薄伽梵悲導有情法門雖多。其要有四因縁。
唯識無相眞如隨對根宜諸經各説。餘三理
門已有廣論。唯識深旨未有辨明。佛涅槃
後九百年中。無著菩薩事大慈尊請説瑜伽
中邊等論。自造顯揚對法等論顯唯識理。猶
未圓明。故我世親明増菩薩遂造二論開闡
一乘。初一部名唯識二十頌。顯唯識理度
破外計略申自宗。後一部名唯識三十。以三
十頌顯唯識理略破外計廣申自宗。未及造
釋上生知足。後護法等十大論師妙極内宗
善窮外論。知見彌廣利樂弘多。時美其徳
遂稱菩薩。各造一釋宣暢頌文。雖其眞宗並
行於世。道蘊西域未布東華。我唐貞觀有
大三藏遍覺大師。厥名玄奘。幼小出家志高
世表。師無遠近業該内外。中夏法理既遍研
精。他方教跡願就尋究。遂拂衣東夏杖錫西
天。周遊道邦博訪經詰。窮先賢之謬見通
古徳之未聞。名立義成來歸本土。我唐先
帝請爲國師。雖大譯眞經廣翻正論。於唯
識深義祕同髻珠。傳非其人未即翻授。唯
爲慈恩獨訓斯旨。初於貞觀二十二年在慈
恩寺譯斯本頌。後顯慶末年於坊州玉華宮
寺乃翻釋論。初翻之際十釋別行。後因諮請
糅成一本。包含名相該羅邪正。今取正義
而釋頌文。論所縁竟
言所宗者有總有別。總相分別。唯識爲宗。由
依唯識非有非無。無所得理造正論故。若
執有空非住唯識。有所得心是戲論故。若別
説者。謂依唯識教理行果爲正所宗。爲令有
情依唯識教悟唯識理行唯識行得唯識果而
造論故。教即楞伽諸大乘等。理謂八識三
性等法。行謂無相六度觀智。果謂智斷菩提
涅槃。此等宗義至文當辨。顯所宗竟
言所歸者。准諸經論略有三種。所謂歸藏歸
乘歸時。藏謂二藏。菩薩聲聞。此二各三。即
經律論隨應相増詮解定惠。乘謂五乘。所謂
無上獨覺聲聞及人天乘。時謂三時。即初中
後。初唯説有。次唯説空。後時雙説非空非有。
此論即歸菩薩藏中阿毘達磨。顯示菩薩理
行果義詮惠學故。五乘之内歸無上乘。顯能
所乘無勝上故。三時之内歸第三時。顯説有
空終圓理故。明所歸竟
次釋所立。於中有二。初釋題目。後釋頌文。釋
題目者如論釋云。此本論名唯識三十。由三
十頌顯唯識理乃得圓滿非増減故。猶如經
百廣百論等約其頌數而立名故。唯遮外境
顯其非有。識表内心顯其非無。非有非無故
名唯識。詮辨決擇故稱爲論。詮辨唯識性相
之義決擇眞實邪謬義故。解題目竟
釋論文者。然准諸論或具三分。歸敬述意。正
陳論體。結説迴向。初後有無隨作者意。今此
論者唯有正宗。於中大分以爲三段。初一
頌半略辨唯識。次有二十三頌半廣辨唯識。
後有五頌顯修行位。其初略辨論生起云。若
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説有我法。頌曰
 由假説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  及了別境識
釋曰。頌有六句分爲二義。前之三句釋難標
宗。後之三句出能變名。前中又二。初之二句
釋通外難。其中三句標宗正釋。世間聖教説
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
軌持。此二皆有種種相轉。我種種相。謂有
情命者等預流一來等。法種種相。謂實徳業
等蘊處界等。轉謂隨縁施設有異。如是諸
相若由假立依何得成。彼相皆依識所轉變
而假施設。識謂了別。此中識者亦攝心所。定
相應故。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皆依自證
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
故。此我法相雖在内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
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縁此執爲實我實法。如
患夢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縁
此執爲實有外境。愚夫所執實我實法都無
所有。但隨妄情而施設故説之爲假。内識
所變似我似法雖有而非實我法性。然彼似
現故説爲假。外境隨情而施設故非有如識。
内識必依因縁生故非無如境。由此便遮増
減二執。境依内識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識是
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有。其下三句出能變
名。即初句標。餘二句烈。識所變相雖無量種。
而能變識類別唯三。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
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量故。
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相麁故。及言顯
六合爲一種。此三皆名能變識者。能變有二。
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
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異
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二果
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
種相。等流習氣爲因縁故。八識體相差別而
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爲増長縁
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感
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
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
果。果異因故。此中且説我愛執藏持雜染種
能變果識名爲異熟。非謂一切。初略辨竟
次下廣辨。於中有三。初十四頌半辨三能
變。次有一頌顯唯識義。後有八頌釋通外難。
辨三能變即分爲三。且初能變其相云何。頌

 初阿頼耶識  異熟一切種
 不可知執受  處了常與觸
 作意受想思  相應唯捨受
 是無覆無記  觸等亦如是
 恒轉如暴流  阿羅漢位捨
釋曰。此兩頌半以十義門釋初能變 初阿頼
耶識者是自相門。此初能變大小乘教名阿
頼耶。此識具有能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
爲縁故。有情執爲自内我故。此即顯示所有
自相。攝持因果爲自相故。此識自相分位雖
多。藏初過重。是故偏説 言異熟者是果相
門。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
説名異熟。離此餘法能遍執持勝異熟果不
可得故。此識果相雖多位多種。異熟寛不共
故遍説之 一切種者是因相門。此能執持
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此餘法能
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此中何法名爲
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此與
本識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因果理應爾
故。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而是此識相分非餘。
見分恒取此爲境故。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
無別故無記性攝。因果倶是善等性故亦名
善等。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倶
是善性攝故唯名善等。由能執持此種子故
名一切種。是爲自相。此識因相雖有多種持
種不共。是故偏説 不可知執受處了者所
縁行相門。此中了者。謂異熟識於自所縁有
了別用。了別即是識之行相。識以了別爲行
相故。此了別用見分所攝。所言處者。即器世
間。是諸有情所依處故。謂異熟識由共相
種成熟力故。變似色等器世間相。即外大
種及所造色。雖諸有情所變各別。而相相似
處所無異。如衆燈明各遍似一。執受有二。謂
諸種子及有根身。諸種子者。謂諸相名分
別習氣。即異熟識所持一切有漏法種。此識
性攝故是所縁。無漏法種雖依附此識。而非
此性攝故非此所縁。雖非所縁而不相離。如
眞如性不違唯識。有根身者。謂諸色根及根
依處。由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
根及根依處。即内大種及所造色。有共相種
成熟力故。於他身處亦變似彼。不爾應無受
用他義。此諸種子及有根身倶是所縁。阿頼
耶識因縁力故。自體生時内變爲種及有根
身。外變爲器。即以所變爲自所縁行相杖之
而得起故 不可知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
可了知。或此所縁内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
世間難測故。名不可知 常與觸作意受想
思相應者心所相應門。阿頼耶識無始時來
乃至未轉。於一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
是遍行心所攝故。其遍行相後當廣釋。此
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縁
事等故名相應。而別境五不相應者。謂欲
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希望故。勝解印
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印持故。念唯明記
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能令心
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刹那別縁。慧唯簡擇徳
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
相應。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汚等皆不
相應。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
熟 唯捨受者與受相應門。其相應字兩處
言故。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
相。是故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是異
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縁。任善惡業勢力
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眞異
熟。待現縁故。非此相應。又由此識常不轉變。
有情恒執爲自内我。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
有轉變。寧執爲我。故此恒與捨受相應 是
無覆無記者三性分別門。法有四種。謂善不
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此識唯是無覆無記
異熟性故。異熟若是善染汚者。流轉還滅
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若善染者
互相違故。應不與二倶作所依。又此識是
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嗅應不受熏。無
所熏習故染淨因果倶不成立。故此唯是無
覆無記。覆謂染法。障聖道故。又能蔽心令不
淨故。此識非染故名無覆。記謂善惡。有愛
非愛果及殊勝自然可記別故。此非善惡故
名無記 觸等亦如是者心所例王門。謂觸
作意如何頼耶亦是異熟所縁行相倶不可
知。縁三種境五法相應無覆無記。故説觸等
亦如是言。隨所應説。非謂一切。不爾如識名
一切種。是則觸等受熏持種。應一有情有六
種體 恒轉如暴流者縁起法喩門。恒謂此
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
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 轉謂此識無
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
一故。可謂轉識熏成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
常。猶如暴流因果法爾。如暴流水非斷非常
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
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
如暴流雖風等撃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
亦爾。雖遇衆縁起眼等識而恒相續。又如暴
流漂水上下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
與内習氣外觸等法恒相續轉。如是法喩意
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謂此識性無始
時來刹那刹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
故非常。非斷非常是勝起理故。説此識恒轉
如流 阿羅漢位捨者轉捨位地門。謂諸聖
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爾時此
識煩惱麁重永遠離故。説之爲捨。此中所説
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皆永害煩惱
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
故。又不動地已上菩薩一切煩惱永不行故。
法駛流中任運轉故。能諸行中起諸行故。刹
那刹那轉増益故。此位方名不退菩提。而縁
此識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爲自内我。此位亦
得名阿羅漢。由斯永失阿頼耶名。然阿羅
漢斷此識中煩惱麁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
爲自内我。永失此名。説之爲捨。非捨一切第
八識體。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
涅槃。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
別立種種名。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
子所積集故。或名阿羅漢。執持種子及諸色
根令不捨故。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
法爲依止故。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
世間諸種子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
頼耶。攝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
等執藏以爲自内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
非無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或
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
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位。由有
異熟無記法故。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
無漏法所依正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
薩二乘持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
故。阿頼耶名過失重故。最初捨故。此中偏説
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
無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
有情無盡時故。然第八識總有二位。一有漏
位。無記性攝。唯與觸等五法相應。但縁前説
執受處境。二無漏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心
所相應。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與一切
心恒相應故。常樂證知所觀境故。於所觀
境恒印持故。於曾習境恒明記故。世尊無有
不定心故。於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
常相應故。無染汚故。無散動故。此亦唯與
捨受相應。任運恒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爲
所縁境。鏡智遍縁一切法故。如是已説初能
變相。第二能變其相云何。頌曰
 次第二能變  是識名末那
 依彼轉縁彼  思量爲性相
 四煩惱常倶  謂我癡我見
 并我愛我慢  及餘觸等倶
 有覆無記攝  隨所生所繋
 阿羅漢滅定  出世道無有
釋曰。此三行頌總分爲二。初顯次第。後釋識
相 次第二能變者顯其次第。故論釋云。次
初異熟能變識。後應辨思量能變識相。下顯
識相十門分別 是識名末那者第一釋名。是
識聖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此
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
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名。識異意故。然諸
聖教恐此濫彼故。於第七但立意名。又標
意名爲簡心識。積集了別劣餘識故。或欲顯
此與彼意識爲近所依故但名意 依彼轉者
第二所依。彼謂即前初能變識。聖説此識
依藏識故。則以識種及彼現識爲倶有依方
得生故。雖無間斷而有轉易。必有所依方得
起故。轉謂流轉。顯示此識恒依彼識取所
縁故。此中應明三所依義。恐繁不録。百法疏
明 言縁彼者第三所縁。彼謂即前此所依
識。聖説此識縁藏識故。但縁藏識見分爲我。
不縁相分識中種子及相應法執爲我所。我
我所執不倶起故。以此識從薩迦耶見任運
一類恒相續生。無容別起我所見故。無一心
中有常等二境別執倶轉義故。亦不應説二
執前後。此無始來一類轉故。説我我執恒相
應者。謂此執彼是我之我故。於一見義説二
言。未轉依位唯縁藏識。若已轉依遍縁諸
法。平等性智縁眞俗故 思量爲性相者第
四自性第五行相。意次思量而爲自性。即復
用彼爲行相故。由斯兼釋所立別名。能審
思量名末那故。未轉依位恒審思量所執我
相。已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 四煩惱
常倶等者第六四惑相應。此中倶者顯相應
義。謂從無始至未轉依。此意任運恒縁藏識。
與四根本煩惱相應。謂我癡我見并我愛我
慢我癡者謂無明。愚於我相迷無我故。我見
者謂我執。於非我法妄計我故。我慢者謂踞
傲。恃所執我生高擧故。我愛者謂我貪於所
執我生耽著故。并表慢愛有見慢倶。遮餘
部執無相應義。此四常起擾濁内心令外轉
識恒成雜染。有情由此生死輪迴不能出離。
故名煩惱。彼有十種。此何唯四。有我見故餘
見不生。無一心中有二慧故。如何此識要有
我見。二取邪見但分別生唯見所斷。此倶煩
惱唯是倶生修所斷故。我所邊見依我見生。
此相應見不依彼故。恒内執有我故要有我
見。由見審決疑無容起。愛著我故嗔不得生。
故此識倶唯四煩惱 及餘觸等倶者第七觸
等相應。此中及者是合集義。所言餘者顯隨
煩惱。謂顯末那非但與前四惑相應。及亦與
彼餘隨煩惱觸等倶起故。此意倶心所十八。
謂前四惑。觸等五法。八大隨惑。并別境慧。
有四煩惱義如前説。言觸等者即五遍行定
相應故。八大隨惑遍染心故。有覆末那是染
心故。我見雖是別境惠攝。義有差別故開爲
二。何縁此意無餘心所。謂忿等十行相麁動。
此識審細故非彼倶。無慚無愧雖是不善。此
無記故非彼相應。謂欲希望未遂合事。此識
任運縁遂合境。勝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識
無始恒縁定事。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恒
縁現所變事。定唯繋心專注一趣。此識任
運刹那別縁。故此不與四別境倶。善唯是淨。
此識染汚。故此不與信等相應。惡作追悔先
所造業。此縁現境。睡眠唯依外衆縁力。此識
内起。尋伺縁外麁細事轉。此唯一類。故四不
定非四惑倶。既無始來任運一類縁内執我
恒無轉易。與變異受不相應故。故此唯與
捨受相應。未轉依位與前所説心不相應。已
轉依位唯二十一心所倶起。如第八識。已轉
依位唯捨受倶。任運起故。恒於所縁平等轉
故 有覆無記攝者第八三性分別。此意相
應四煩惱等是染汚故。障礙聖道隱蔽自心。
説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無記。如上二界所
有煩惱定力攝持是無記故。此倶染法所依
細故任運轉故亦無記攝。若已轉依唯是善
性 隨所生所繋者第九繋地。謂末那識隨藏
識生。隨彼所生彼地所繋。若生欲界現行末
那相應心所即欲界繋。乃至有頂應知亦然。
任運恒縁自地藏識執爲内我非他地故。若
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汚
末那縁彼執我。即繋屬彼名彼所繋。或謂彼
地諸煩惱等之所繋縛名彼所繋。若已轉依
即非所繋 阿羅漢滅定等者第十斷伏。阿
羅漢者總顯三乘無學果位。此位染意種及
現行倶永斷滅故説無有。學位滅定出世道
中倶暫伏滅故説無有。謂染汚意無始時來
微細一類任運而轉。諸有漏道不能伏滅。三
乘聖道有伏滅義。眞無我解違我執故。後得
無漏現在前時。是彼等流亦違此意。眞無
我解及後所得倶無漏故名出世道。滅定既
是聖道等流。極寂靜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斷
此種子故。從滅盡定聖道起已。此復現行
乃至未滅。然此染意相應煩惱是倶生故非
見所斷。是染汚故非非所斷。極微細故所有
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惱一時頓斷。勢力等
故。金剛喩定現在前時。頓斷此種成阿羅
漢。故無學位永不復起。二乘無學迴趣大乘。
從初發心至未成佛。雖實是菩薩亦名阿羅
漢。應義等故不別説之。所説三位無末那
者。依染分説。非無淨分。如説四位無阿頼
耶非無第八。此亦應爾。此意差別略有三種。
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二法我見相應。三
平等性智相應。初通一切異生相續二乘有
學七地已前一類菩薩有漏心位。彼縁阿頼
耶識起補特伽羅見。次通一切異生聲聞獨
覺相續一切菩薩法空智果現在前位。彼縁
異熟識起法我見。後通一切如來相續菩薩
見道及修道中法空智果現在前位。彼縁無
垢異熟識等起平等性智。補特伽羅我見起
位。彼法我見亦現行。我執亦依法執而起。如
要迷杌方謂人等故。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
不相違。同依一惠。如眼識等體雖是一。而
有了別青等多用不相違故。此亦應然。二
乘有學聖道滅定現在前時。頓悟菩薩於修
道位。有學漸悟生空智果現在前時。皆起法
執。我執已伏故。二乘無學及此漸悟法空智
果不現前時。亦唯起法執。我執已斷故。八地
已上一切菩薩所有我執皆永不行。或已永
斷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現前時。猶起法
執。不相違故。法執倶意於二乘等雖名不染。
於諸菩薩亦名爲染。障彼智故。故此亦名有
覆無記。於二乘等説名無覆。不障彼智故。是
異熟生。從異熟識恒時生故。非異熟果。此名
通故。如増上縁餘不攝者皆入此攝。如是已
説第二能變。第三能變其相云何。頌曰
 次第三能變  差別有六種
 了境爲性相  善不善倶非
釋。自下九頌顯第三能變。於中總以八門分
別。一顯次第。二顯名種。三明自性。四辨行
相。五約三性。六解心所。七釋諸受。八明起
位。雖有八門攝爲三段。初有一頌顯前五門。
次有六頌顯諸心所。後兩頌顯現起分位。此
初頌也 次第三能變者此顯次第。故論釋
云。次中思量能變識。後應辨了境能變識相
 差別有六種者此辨名種。此識差別總有
六種。隨六根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
識。隨根立名。具五義故。五謂依發屬助如
根。雖六識身皆依意轉。然隨不共立意識
名。如五識身無相濫過。或唯依意故名意識。
辨識得名。心意非例。成名色識乃至法識。隨
境立名。順識義故。謂於六境了別名識。色等
五識唯了色等。法識遍能了一切法。或能
了別法。獨得法識名。故六識名無相濫失。此
後隨境立六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説。若得
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縁一切境。但可隨
根無相濫失。然六轉識所縁所依麁顯極成。
故此不説 了境爲性相者雙顯六識自性行
相。識以了別爲自性故。即復用彼爲行相
故。由斯兼釋所立別名。能了別境名爲識故
 善不善倶非者此顯三性。能爲此世他世
順益故名爲善。人天樂果雖於此世能爲順
益。非於他世。故不名善。能於此世他世違
損故名不善。惡趣苦果雖於此世能爲違損。
非於他世。故非不善。於善不善損益事中不
可記別。故名無記。倶非者謂無記。非善不善
故名倶非。此六轉識若與信等十一相應。是
善性攝與無漸等十法相應。不善性攝。倶不
相應無記性攝。雖一一識三性不倶。六識
聚中有容倶義。卒爾等流眼等五識或少或
多容倶起故。若五識中三性倶轉。意隨偏注
與彼性同。無偏注者便無記性。次下第六釋
心所相。應論生起云。六識與幾心所相應。頌

 此心所遍行  別境善煩惱
 隨煩惱不定  皆三受容倶
釋曰。於心所中總分爲二。初有一頌總標六
位。後有五頌廣釋差別。此總標也。頌言此者
此六轉識。言心所者總擧六位。遍行等者烈
六位名。顯此六識總與六位心所相應。謂遍
行等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繋屬於心故名心
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所縁唯取總相。
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
畫師資作模填彩。其相應義如前已説。雖
諸心所名義無量。而有六位種類差別。謂
遍行五。別境亦五。善有十一。煩惱有六。隨
煩惱有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十一。
一切心中定可得故。縁別別境而得生故。唯
善心中可得生故。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唯是
根本等流性故。於善染等皆不定故。故有如
是六位差別 皆三受相應者此即第七受相
應門。此六轉識易脱不定。非但與此心所相
應。亦與三受而得倶起。皆領順違非二相故。
領順境相遍悦身心説名樂受。領違境相逼
迫身心説名苦受。領中容境相於身於心非
逼非悦名不苦樂受。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
識相應説名身受。別依身故。意識相應説名
心受。唯依心故。又通有漏無漏二相。苦受亦
由無漏起故。或各分三。謂見所斷修所斷非
所斷。又學無學非二爲三。或總分四。謂善不
善有覆無覆二無記受。或總分五。謂苦樂憂
喜捨。三中苦樂各分爲二。逼悦身心相各異
故。由無分別有分別故。尤重輕微有差別故。
不苦不樂不分二者。非逼非悦相無異故。無
分別故。平等轉故。然此三受五識容倶。順
違中境容倶受故。意不定與五識同故。於偏
注境起一受故。無偏注者唯起捨故。未自在
位三受容倶。得自在位唯喜樂捨。諸佛已
斷苦憂事故。次下廣辨六位心所。有五行頌
分爲五節。初有一頌顯前二相。次有一頌釋
善心所。次有半頌釋根本惑。次有兩頌釋隨
煩惱。後有半頌顯四不定。論中生起初二相
云。且初二位其相云何。頌曰
 初遍行觸等  次別境謂欲
 勝解念定慧  所縁事不同
釋曰。頌初一句顯遍行相。六位中初遍行心
所即觸作意受想思五。頌中擧觸等餘四故
 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爲性。
受想思等所依爲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
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説爲依。三
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説名變異。觸似
彼起故名分別。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
境。是觸自性。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
所依爲業。此若無者應不和合觸一境故
作意謂能警心爲性。於所縁境引心爲業。謂
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此若
無者心必不應了別境故。雖此亦能引起心
所。心是主故但説引心 受謂領納順違倶
非境相爲性。起愛爲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
此若無者心不應起歡慼捨相 想謂於境取
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謂要安立境分
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心若無此如何能
取境分齊相 思謂令心造作爲性。於善惡
等役心爲業。謂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
令造善等。此若無者心必不能造善惡故。由
此證知觸等五法心起必有。故名遍行。次別
境者。謂欲至慧所縁境事多分不同。於六位
中次初説故 云何爲欲。於所樂境希望爲
性。勤依爲業。所樂境者。謂欲觀境。於一切
事欲觀察者有希望故方有欲生。若不欲觀
隨因勢力任運縁者全無欲起。由斯故説欲
非遍行。若善法欲能發正勤。由彼助成一切
善事。故論説此勤依爲業 云何勝解。於決
定境印持爲性。不可引轉以爲其業。謂邪正
等教理證力於所取境審決印持。由此異縁
不可引轉。故猶豫境勝解全無。非審決心亦
無勝解。由斯勝解亦非遍行 云何爲念。於
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妄爲性。定依爲業。謂數
憶持曾所受境令不妄失能引定故。於曾未
受體類境中全不起念。設曾受境不能明記。
念亦不生。故念必非遍行所攝 云何爲定。
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爲性。智依爲業。謂
觀徳失倶非境中。由定令心專注不散。依斯
便有決擇智生。心專注言顯所欲住即便能
住。非唯一境。不爾見道歴觀諸諦。前後境別。
應無等持。若不繋心專注境位便無定起。故
非遍行 云何爲慧。於所觀境簡擇爲性。斷
疑爲業。謂觀徳失倶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
定故。於非觀察愚昧心中無簡擇。故非遍行
攝。此別境五。第七八識隨位有無如前己説。
第六意識諸位容倶。依轉未轉皆不遮故。眼
等五識容有此五。雖無増上希望等相。而
有微劣樂境等義。遮等引故説性散動。非遮
等持故容有定。由有智故説眼耳通是眼耳
識相應智性。餘三准此有慧無失。未自在
位此五或無。得自在時此五定有。如七八識
已轉依位。一切皆與五受相應。論説憂根於
無上法思慕愁慼求欲證故。純受苦受希求
解脱。意有苦根前已説故。論説貪愛憂苦
相應。此貪愛倶必有欲故。由斯欲等五受相
應。此五復依性界地等諸門分別。如理應思。
已説遍行別境二位。善位心所其相云何。頌

 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  行捨及不害
釋曰。此顯第三善位心所。然此頌文有其三
節。初言善者摽位名義。次言信等出位自性。
後説及言顯別心所。唯善心倶名善心所故。
信慚等定有十一 云何爲信。於實徳能深
忍樂欲心淨爲性。對治不信樂善爲業。忍
謂勝解。即是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此性
澄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淨水
清珠能清濁水。由斯對治不信心愛樂證修
世出世善。三信差別百法疏明 云何爲慚。
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爲性。對治無慚止息惡
行爲業。謂依自法尊貴増上。崇重賢善羞恥
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云何爲愧。依世
間力輕拒暴惡爲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爲
業。謂依世間訶厭増上。輕拒暴惡羞恥過
罪。對治無愧止息惡行。善心起時。隨縁何
境皆有崇重善及輕拒惡義。故慚與愧倶遍
善心。無貪等者等無嗔癡。此三名根生善
勝故。三不善根近對治故 云何無貪。於有
有具無著爲性。對治貪著作善爲業 云何
無嗔。於苦苦具無恚爲性。對治嗔恚作善爲
業。善心起時。隨縁何境皆於有等無著無恚。
觀有等立非要縁彼。如前慚愧觀善惡立。故
此二種倶遍善心 云何無癡。於諸理事明
解爲性。對治愚癡作善爲業。以此三種爲
善根本。是故皆言作善爲業 勤謂精進。於
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爲性。對治懈怠滿善
爲業。勇表勝進簡諸染法。捍表精淳簡淨無
記。即顯精進唯善性攝。五相差別百法疏
明 安謂輕安。遠離麁重調暢身心堪任爲
性。對治惛沈轉依爲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
令所依止轉安適故。故此輕安唯在定地調
暢身心。餘位無故。由定滋養有調暢故。故
唯此一不遍善心。除此餘十遍善心起 不
放逸者精進三根。於所斷修防修爲性。對治
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爲業。謂於四
法於修斷事皆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
異相故。於防惡事修善事中。離四功能無別
用故 云何行捨。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
無功用住爲性。對治掉擧靜住爲業。謂於四
法令心遠離掉擧等障靜住名捨。平等正直
無功用住。初中後位辨捨差別。由不放逸
先除雜染。捨復令心寂靜而住。此無別體如
不放逸。離彼四法無相用故。能令寂靜即
四法故。所令寂靜即心等故 云何不害。於
諸有情不爲損惱無嗔爲性。能對治害悲愍
爲業。謂即無嗔於有情所不爲損惱假名不
害無嗔翻對斷物命嗔。不害正違損惱物害。
無嗔與樂不害拔苦。是謂此二麁相差別。理
實無嗔實有自性。不害依彼一分假立。爲顯
慈悲二相別故。利樂有情彼二勝故。及顯
十一義別心所。謂欣厭等善心所法雖義有
別説種種名。而體無異故不別立。欣謂欲
倶無嗔一分。於所欣境不憎恚故。不忿恨
惱嫉等亦然。隨應正翻嗔一分故。厭謂慧倶
無貪一分。於所厭境不染著故。不慳憍等當
知亦然。隨應正翻貪一分故。不覆諂誑無貪
癡一分。隨應正翻貪癡一分故。不慢即是慚
一分攝。若崇重彼不慢彼故。不疑即是正直
所攝。以正見者無猶豫故。不散亂體即正
定攝。不妄念者即是正念。悔眠尋伺通染不
染。如觸欲等無別翻對。何縁諸染所翻善
中有別翻對有不爾者。相用別者便別立之。
餘善不然。不應爲例。又諸染法遍六識者。
勝故翻之別立善法。慢等忿等唯意識倶。害
雖亦然。而數現起損惱他故。障無上乘勝因
悲故。爲了知彼増上過失。翻立不害。失念散
亂及不正知翻入別境。善中不説。染淨相
翻淨令少染。淨勝染劣少敵多故。又解理通
説多同體。迷情事局隨相分多。故於染淨不
應齊責。第七八識隨位有無。若前六識定位
皆有。若非定位唯闕輕安。由其五識亦有定
故。定所善引者亦有調暢故。成所作智倶必
有輕安故。諸餘門義百法疏明。樂博聞者
應學廣論。如是已説善位心所。煩惱心所其
相云何。頌曰
  煩惱謂貪嗔  癡慢疑惡見
釋曰。此顯六種根本煩惱。此貪等六性是根
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 云何爲貪。於有有
具染著爲性。能障無貪生苦爲業。謂由愛
力取蘊生故 云何爲嗔。於苦苦具憎恚爲
性。能障無嗔不安惡行所依爲業。謂嗔必令
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 云何爲癡。
於諸理事迷闇爲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
依爲業。謂由無明起疑邪定貪等煩惱隨煩
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 云何爲慢。持己
於他高擧爲性。能障不慢生苦爲業。謂若
有慢於徳有徳心不謙下。由此生死輪轉無
窮受諸苦故 云何爲疑。於諸諦理猶豫爲
性。能障不疑善品爲業。謂由疑故令慧不
決。懷猶豫心善不生故 云何惡見。於諸
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
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此見行相差別有五。
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
見趣所依爲業。二邊執見。謂即於彼隨執斷
常。障處中行出離爲業。三邪見。謂謗因果作
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如増上縁名
義遍故。四見取。謂招諸見及所依蘊執爲最
勝能得清淨。一切鬪諍所依爲業。五戒禁取。
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爲最勝能得
清淨。無利苦勤所依爲業。此十煩惱何識相
應。藏識全無。末那有四。意識具十。五識唯
三。謂貪嗔癡。無分別故。由稱量等起慢等故。
既與諸識而得相應。皆有相分。其所杖質或
有或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彼親所縁雖
皆有漏。而所杖質亦通無漏。名縁有漏無漏
煩惱。縁自地者相分似質。名縁分別所起事
境。縁滅道諦及他地者相分與質不相似故。
名縁分別所起名境。此十復依性繋地等諸
門分別如百法疏。已略辨説此無繁擧。已
説根本六煩惱相。諸隨煩惱其相云何。頌

 隨煩惱謂忿  恨覆惱嫉慳
 誑諂與害憍  無慚及無愧
 棹擧與惛沈  不信并懈怠
 放逸及失念  散亂不正知
釋曰。此顯二十隨煩惱也。唯是煩惱分位差
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此二十種類別有三。
謂忿等十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慚等二
遍不善故名中隨煩惱。棹擧等八遍染心故
名大隨煩惱 云何爲忿。依對現前不饒益
境憤發爲性。能障不忿執杖爲業。謂懷忿者
多發暴惡身表業故 云何爲恨。由忿爲先
懷惡不捨結怨爲性。能障不恨熱惱爲業。謂
結恨者不能含忍恒熱惱故 云何爲覆。於
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爲性。能障不覆悔惱
爲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在因在果不安隱
故 云何爲惱。忿恨爲先追觸暴熱佷戻爲
性。能障不惱蛆螫爲業。謂追往惡觸現違縁
心便佷戻。多發囂暴兇鄙麁言蛆螫他故
云何爲嫉。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爲性。能
障不嫉憂慼爲業。謂嫉妬者聞見他榮深懷
憂慼不安隱故 云何爲慳。耽著財法不能
惠捨。祕悋爲性。能障不慳鄙畜爲業。謂慳悋
者心多鄙。澁畜積財法不能捨故 云何爲
誑。爲獲利譽矯現有位詭詐爲性。能障不
誑邪命爲業。謂矯誑者心懷異謀多現不實
邪命事故 云何爲諂。爲罔他故曲須時宜
矯設方便。爲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
教誨故 云何爲害。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
惱爲性。能障不害逼惱爲業。謂有害者逼
惱他故。云何爲憍。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
傲爲性。能障不憍染依爲業。謂憍醉者生長
一切雜染法故 云何無慚。不顧自法輕拒
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謂於自
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
諸惡行故 云何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
爲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爲業。謂於世間
無所顧者崇重暴惡不恥過罪。障愧生長諸
惡行故。通別等相百法疏明 云何掉擧。令
心於境不寂靜爲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爲業。
謂由掉擧自性囂動。令倶生法不寂靜故
云何惛沈。令心於境無堪任爲性。能障輕
安毘缽舍那爲業。謂由惛沈自性瞢重。令倶
生法無堪任故 云何不信。於實徳能不忍
樂欲心穢爲性。能障淨信惰依爲業。謂不信
者多懈怠故。於實徳能不忍樂欲。及於餘
事邪忍樂欲。是此因果。非此自性 云何懈
怠。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嬾惰爲性。能障精進
増染爲業。謂懈怠者滋長染故。於諸染事
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於無記事而
策勤者於諸善惡無進退故。是欲勝解。非
別自性 云何放逸。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
蕩爲性。障不放逸増惡損善所依爲業。謂由
懈怠及貪嗔癡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總名放
逸。無別自性 云何失念。謂於所縁不能明
記爲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爲業。謂失念
者心散亂故。癡令念失故名失念。故以癡念
而爲自性 云何散亂。於諸所縁令心流蕩
爲性。能障正念惡慧所依爲業。謂由散亂自
性躁動令倶生法皆流蕩故。掉擧易解。散
亂易縁。差別之義如百法疏 云何不正知。
於所觀境謬解爲性。能障正知毀犯爲業。謂
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知即是慧。謂由癡故
令知不正名不正知。故以癡慧合爲自性。與
并及言顯隨煩惱非唯二十。雜事等説貪等
多種隨煩惱故。隨煩惱名亦攝煩惱。是前
煩惱等流性故。煩惱同類餘染汚法但名隨
煩惱。非煩惱攝故。唯説二十隨煩惱者。謂非
煩惱。唯染麁故。此餘染法或此分位或此等
流。皆此所攝。隨其類別如理應知。此唯染故
非第八倶。第七識中唯有大八。第六意識
容有一切。小十麁猛五識中無。中大相通五
識容有。諸門分別百法疏明。更有餘義。非要
不述。己説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云
何。頌曰
 不定謂悔眠  尋伺二各二
釋曰。此顯第六不定位相。文中三節。言不定
者擧不定名。謂悔眠等擧不定相。二各二者
顯不定義。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
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
定故 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爲性。障
止爲業。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
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
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 眠謂睡眠。令
不自在昧略爲性。障觀爲業。謂睡眠者身不
自在心極闇劣。一門轉故。昧簡在定。略別寤
時。令顯睡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名。
如餘蓋纒。心相應故 尋謂尋求。令心怱
遽於意言境麁轉爲性 伺謂伺察。令心怱
遽於意言境細轉爲性。此二倶以安不安住
身心分位所依爲性。並用思慧一分爲體。於
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別故。若
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別不可得故 二各
二者顯二種二。一謂悔眠。二謂尋伺。此二
二種種類各別故。一二言顯二二種。此二各
二。謂染不染。非如善染各唯一故。或唯簡染
故説此言。有亦説爲隨煩惱故。爲顯不定
義説二各二言。故置此言。深爲有用。四皆
不與第七第八倶。與第六識可容倶起。非是
五識相應法故。餘門分別如廣論明。取要
而言如百法疏。如是六位諸心所法。爲離
心體有別自性。爲即是心分位差別。若離
心體有別自性。如何聖教説唯有識。莊嚴論
頌復云何通 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
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 若即是心分位差
別。如何聖教説心相應。他性相應非自性故。
又如何説心與心所倶時而起。如日與光。瑜
伽論頌復云何通 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
失。因縁無別故。與聖教相違 應説離心有
別心所。以心勝故説唯識等。心所依心。勢
力主故。説似彼現。非即彼心。又識心言亦攝
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
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與心所非即非
離。諸識相望應知亦然。是謂大乘眞俗妙理。
第三能變九頌七門攝爲三段。前求已辨六
門二義。次下第三現起分位。論生起云。已説
六識心所相應。云何應知現起分位。頌曰
 依止根本識  五識隨縁現
 或倶或不倶  如濤波依水
 意識常現起  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  睡眠與悶絶
釋曰。頌有兩節。初句總標六依本識。七句別
顯六識現起。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淨諸識
生根本故。言依止者謂前六識。以根本識
爲共親依。言五識者謂前五識。種類相似故
總説之 隨縁現言顯非常起。縁謂作意根
境等縁。謂五識身内依本識。外隨作意五
根境等衆縁和合方得現前。由此或倶或不
倶起。外縁合者有頓漸故。如水濤波隨縁
多少。此等法喩廣説如經。由五轉識行相
麁動。所藉衆縁時多不具。故起時少不起時
多。第六意識雖亦麁動。而所藉縁無時不具。
由違縁故有時不起。第七八識行相微細。所
藉衆縁一切時有。故無縁礙令總不行。又
五識身不能思慮。唯外門轉起藉多縁故斷
時多現行時少。第六意識自能思量。内外門
轉不藉多縁。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
少現起時多。由斯不説此隨縁現。五位者何。
生無想等。無想天者。謂修彼定厭麁想力。生
彼天中違不恒行心及心所。想滅爲簡名無
想天。故六轉識除其初生及命終位中間皆
斷。彼天唯在第四靜慮。下想麁動難可斷故。
上無無想異熟處故。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能
感彼天異熟果故。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
滅盡定。倶無六識故名無心。無想定者。謂有
異生伏遍淨貪未伏上染。由出離想作意爲
先。令不恒行心心所滅。想滅爲簡立無想名。
令身安和故亦名定。此定唯屬第四靜慮。又
唯是善彼所引故。要於欲界先修習已。後
生色界能引現前。此由厭想欣彼果入故唯
有漏。非聖所起。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
學聖。已伏惑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
想作意爲先。令不恒行恒行染汚心心所滅。
立滅盡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厭受想。
亦名滅彼定。此定初修必有頂遊觀無漏爲
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雖屬有頂而
是無漏。若謂此定已得自在。餘地心後亦得
現前。雖屬道諦而是非學非無學攝。似涅槃
故。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説力起故。
人中慧解極猛利故。後上二界亦得現前。於
意成天起此定故。要斷三界見所斷惑方起
此定。異生不能伏滅有頂心心所故。此定微
妙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起故。若修所斷
煩惱之中。斷下四地餘伏惑斷。然後方能
初起此定。變異受倶煩惱種子障定強故。彼
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若謂菩薩先二
乘位已得滅定後迴心者。一切位中能起此
定。或有乃至七地滿心。方能永斷一切煩惱。
或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
十地中皆起此定。無心睡眠與悶絶者。謂有
極重睡眠悶絶。令前六識皆不現行。其無心
字流至此。故簡彼有心睡眠悶絶。以輕睡等
亦有心故。疲極等縁所引身位違前六識故
名極重睡眠。此睡眠時雖無彼體。而由彼
似彼故假説彼名。風熱等縁所引身位亦違
六識。故名極重悶絶。除斯五位意識恒起。正
死生時亦無六識。何故但説五位不行。應説
死生即悶絶攝。彼是最極悶絶位故。説及與
言顯五無雜。此顯識斷已後時依本識中自
種還起。由此不説入無餘依。此五位中異生
有四。除在滅定。聖説後三。於中如來自在菩
薩唯得有一。無睡眠故。是故八識一切有情
心與末那二恒倶轉。若起第六則三倶轉。餘
隨縁合起一至五。則四倶轉乃至八倶。諸
根境等和合力齊。識前後生不應理故。是謂
説此識倶轉義。雖多識倶轉。唯立一有情。所
依異熟識唯有一體故。多識倶轉何不相應。
非同境故。設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異故。如
五根識互不相應。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
相所依縁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亦
非定異。經説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
異應非因果性故。如是所説識差別相。依理
世俗。非眞勝義。眞勝義中心言絶故。前十四
頌已廣分別三能變義。釋前略標。此能變唯
三。謂異熟思量了別境識意。次有一頌顯
唯識義。即釋略中彼依識所變義。論中生起
此一頌云。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爲自所變二
分所依。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説我法非別
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
 是諸識轉變  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  故一切唯識
釋曰。此答前問顯唯識義。是諸識者。謂前所
説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
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説名分別。能取相故。所
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
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
故。非有實物離二取故。是故一切有爲無爲
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謂遮離識實物。非
不離識心所法等。由何教理唯識義成。如契
經説。三界唯心。又説。所縁唯識所現。又説。
諸法皆不離心。又説。有情隨心垢淨。又説。成
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相違識
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
異。境若實有。此云何成。二無所縁識智。謂縁
過未夢鏡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
無。餘亦應爾。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
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而得
解脱。四隨三智轉智。一謂自在者智轉智。謂
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
實有。如何可成。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
定修諸觀者。隨觀一境衆相現前。境若是實。
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
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
不現。菩薩成就此四智者。於唯識理決定悟
入。此等聖教誠證非一。極成眼等識五隨一
故如餘不親縁離自色等。餘識識故如眼識
等亦不親縁離自諸法。此親所縁定非離此。
二隨一故如彼能縁。所縁法故如相應法。決
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於
唯識應深信受。若唯内識似外境起。寧見
世間情非情物。處時身用定不定轉。如夢境
等。應釋此疑。如夢未覺不能自知。要至覺時
方能追覺。覺時境色應知亦然。未眞覺位不
能自知。至眞覺時方能追覺。未得眞覺恒處
夢中。故佛説爲生死長夜。由斯未了色境
唯識。若唯内識實無外境。如何世尊説十二
處。依識所變非別實有。爲入我空説六二法。
如遮斷見説續有情。爲入法空復説唯識。令
知外境亦非有故。若爾唯識。豈非是空。不爾。
如何。非所執故。謂依識變妄執實法理不可
得。説爲法空。非無離言正智所證唯識性故
説爲法空。此識若無。便無俗諦。俗諦無故眞
諦亦無。眞俗相依而建立故。撥無二諦是
惡取空。諸佛説爲不可治者。應知諸法有空
不空。故唯識言顯斯造色等外境分明現證
現量所得。寧撥爲無。現量證時不執爲外。後
意分別妄生外想。故現量境是自相分。識
所變故亦説爲有。意識所執外實色等。妄計
有故説彼爲無。外境實無。可非内識境。他心
實有。寧非自所縁。誰説他心非自識境。但不
説彼是親所縁。謂識生時無實作用。非如
手等親執外物。日等舒光親照外境。但如鏡
等似外境現名了他心。非親能了。親所了者
謂自所變。故契經説。無有少法能取少法。但
識生時似彼相現。名取彼物。如縁他心。色
等亦爾。若唯有識。寧有十方凡聖尊卑因果
等別。誰爲誰説。何法何求。誰言唯識但有一
識。不爾如何。汝應諦聽。識言總顯一切有
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
彼空理所顯眞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
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
識。總立識名。故唯識言有深意趣。唯言但遮
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若如實知唯
識教意。便無顛倒善備資糧。達入法空證無
上覺。救拔含識生死輪迴。非全撥無惡取
空者違背聖教能成是事。故定應信一切唯
識。自下第三有八行頌釋通外難。於中有二。
初有二頌釋違理難。後有六頌釋違教難。前
中有二。初有一頌釋種種分別不成難。後之
一頌釋生死相續不成難。論中生起初難云。
若唯有識都無外縁。由何而生種種分別。頌

 由一切種識  如是如是變
 以展轉力故  彼彼分別生
釋曰。頌中三節。前之兩句釋種子縁。第三句
釋現行縁。第四一句所生分別。一切種識謂
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別。此生等流異熟
士用増上果。故名一切種。除離繋者非種生
故。彼雖可證而非種果。要親起道斷結得故。
有展轉義非此所説。此説能生分別種故。此
識爲體故立識名。種離本識無別性故。種識
二言簡非種識。有識非種種非識故。又種識
言顯識中種。非持種識。後當説故。此識中種
餘縁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轉變。謂從生位轉
至熟時。顯變種多重言如是如是。謂一切
種攝三熏習共不共等種識盡故。展轉力者。
謂八現識及彼相應相見分等。彼皆互有相
助力故。即現識等總名分別。虚妄分別爲
自性故。分別類多故言彼彼。此頌意説。雖
無外縁。由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及以
現行八種識等展轉力故。彼彼分別而亦得
生。何假外縁方起分別。清淨法起應知亦然。
淨種現行爲縁生故。雖分別言總顯三界心
及心所。而隨勝者諸聖教中多門顯示。或説
爲二三四五等。如餘論中具廣分別。此中應
明四縁之義。恐繁不述。百法疏明。次通生死
不成難。論生起云。雖有内識而無外縁。由
何有情生死相續。頌曰
 由諸業習氣  二取習氣倶
 前異熟既盡  復生餘異熟
釋曰。頌之四句總分爲二。上半通前所藉縁
種。下半正明生死相續。諸業謂福非福不動。
即有漏善不善思業。業之眷屬亦立業名。同
招引滿異熟果故。此雖纔起無間即滅無義
能招當異熟果。而熏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
能説爲習氣。是業氣分熏習所成簡曾現業
故名習氣。如是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
異熟果。此顯當果勝増上縁。相見名色心及
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彼所熏發親能
生彼本識上功能名二取習氣。此顯來世異
熟果心及彼相應諸因縁種。倶謂業種二取
種倶。是疎親縁互相助義。業招生顯故論
先説。前異熟者。謂前前生業異熟果。餘異
熟者。謂後後生業異熟果。雖二取種受果
無窮。而業異熟受果有盡。由異熟果性別
難招等流増上性同易感。由感餘生業等種
熟。前異熟果受用盡時。復別能生餘異熟
果。由斯生死輪轉無窮。何假餘縁方得相
續。此頌意説。由業二取生死輪迴皆不離
識。心心所法爲彼性故。此中所説業習氣等。
應知即是三種習氣。一名言習氣。彼有爲法
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表
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
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爲法各別因縁。二
我執習氣謂虚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
倶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
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
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
異熟果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
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
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我
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是増上縁。此中所言
業習氣者。應知即是有支習氣。二取習氣
應知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
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説名取。既由習氣生死
輪迴所感生死有麁細異故。諸經論説有二
種。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
障縁助勢力所感三界麁異熟果。身命短長
隨因縁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
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縁助
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
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感
妙用難惻名不思議。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
故。何用資感生死果。爲自證菩提利樂他故。
以不定姓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已永
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廢
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
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感果不絶。數數如
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須
所知障助。以所知障障大菩提。爲欲斷除留
身久住。又所知障爲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
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力。由此應知變易
生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増上
果 前後中際生死輪迴不待外縁既由内識。
淨法相續應知亦然。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有
無漏種由轉識等數數重發漸漸増勝。乃至
究竟得成佛時。轉捨本來雜染識種轉。得始
起清淨種識。任持一切功徳種子。由本願力。
盡未來際起諸妙用相續無窮。由此應知唯
有内識。上來釋違理難竟。次下六頌釋違教
難。前三頌釋違三性難。後三頌釋違無性難。
其釋初難論生起云。若唯有識。何故世尊
處處經中説有三性。應知三性亦不離識。所
以者何。頌曰
 由彼彼遍計  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依他起自性  分別縁所生
 圓成實於彼  常遠離前性
 故此與他依  非不異非異
 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
釋曰。此三行頌釋三性難。初一頌明遍計
所執。於中初句顯能遍計。第二示所遍計境。
後半方申遍計所執。能遍計者。謂六七識周
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衆多故言彼彼。計度
分別爲能遍計。以五八識無計度故。執我法
者必由有慧。第八不與慧相應故。五識雖與
微慧相應。但任運縁無計度故。末那雖不
遍縁諸境。亦名意識。能執類故。所遍計者是
依他起。遍計心等所縁縁故。圓成實性非是
彼境。眞非妄執所縁境故。依展轉説亦所遍
計。遍計所執雖是彼境。而非所縁縁故非所
遍計。遍計所執其相云何。與依他起復有
何別。謂有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
分從縁生故皆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
有無一異倶不倶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此
所執性都無所有。教理推微不可得故。其次
半頌顯依他起。所言分別縁所生者。以諸染
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別縁遍故。是則一切
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後一頌半顯
圓成實。即前二句正顯其性。其次三句顯與
依他非一非異。其第四句顯由證此了依他
幻。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
顯此遍常體非虚謬。簡自共相虚空我等。無
漏有爲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然今
頌中説初非後。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
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眞如爲性。説於彼言
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遠離言顯
妄所執能所二取理恒非有。前言義顯不空
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眞如離有離無性
故。由前理故。此圓成實與彼依他起非異非
不異。異應眞如非彼實性。不異此性應是無
常。彼此應淨非淨境。則本後智用應無別。如
彼無常無我等性與行等法非一非異。異應
彼法非無常等。不異此應非彼共相。由斯喩
顯此圓成實與依他起非一非異。法與法性
理必應然。勝義世俗相待立故。非不證見此
圓成實而能見彼依他起性。未達遍計所執
性空。不如實知依他有故。無分別智證眞
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事
等。此中意説。三種自性皆不遠離心心所法。
謂心心所及所變現衆縁生故。如幻事等非
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夫
於此横執我法有無一異倶不倶等。如空花
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依他起
上彼所妄執我法倶空。此空所顯識等眞性
名圓成實。是故此三不離心等。虚空擇滅
非擇滅等何性所攝。三性容攝。心等變似虚
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於此妄執
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若於眞如假施設
有虚空等義圓成實攝。有漏心等定屬依他。
無漏心等容二性攝。衆縁生故攝屬依他。無
顛倒故圓成實攝。三性五事相攝云何。諸
聖教説相攝不定。依不雜亂義相説者説。依
他起攝彼相名分別正智。圓成實性攝彼眞
如。遍計所執不攝五事。彼説有漏心心所法
變似所詮説名爲相。似能詮現施設爲名。能
變心等立爲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
總名正智。不説能所詮。四從縁生皆依他起。
三解脱門所行境界與此三性相攝云何。理
實皆通隨相各一。空無相願如次應知。縁此
復生三無生忍。一本性無生忍。二自然無生
忍。三惑苦無生忍。如次此三是此境故。此
三云何攝彼二諦。應知世俗具此三種。勝義
唯是圓成實性。世俗有三。一假世俗。二行世
俗。三顯了世俗。如次應知即此三性。勝義有
三。一義勝義。謂即眞如勝之義故。二得勝義。
謂即涅槃勝即義故。三行勝義。謂即聖道勝
爲義故。無變無倒隨其所應故。皆攝在圓
成實性。如是三性何智所行。遍計所執都非
智所行。以無自體非所縁縁故。愚夫執有。聖
者達無。亦得説爲凡聖智境。依他起性二智
所行。圓成實性唯聖智境。此三性中幾假幾
實。遍計所執妄安立故可説爲假。無體相故
非假非實。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衆集相續分
位性故説爲假有。心心所色從縁生故説爲
實有。若無實法。假法亦無。假依實因而施
設故。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縁而施設
故。此三爲異爲不異耶。應説倶非。無別體故。
妄執縁起眞義別故。如是三性義類無邊。恐
文増廣略示綱要。自下通釋三無性難。論
生起云。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説一切法皆無
自性。頌曰
 即依此三性  立彼三無性
 故佛密意説  一切法無性
 初即相無性  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  所執我法性
 此諸法勝義  亦即是眞如
 常如其性故  即唯識實性
釋曰。此即釋通三無性難。文中三節。初頌總
明即依三性立三無性。次頌正顯依三性立
三無性義。後頌重明圓成實性。即依此前
所説三性立彼後説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
義無性。故佛密意説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
全無。説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
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増益妄執實有我法自
性。此即名爲遍計所執。爲除此執故。佛世
尊於有及無總説無性。云何依此而立彼三。
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
竟非有如空花故。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
如幻事託衆縁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説
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
即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二性故假説
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虚空雖遍諸色而是衆
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非勝義故亦得説爲
勝義無性。而濫第二故此不説。此性即是諸
法勝義。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然勝義諦略有
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
義。謂苦等四諦。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眞如。四
勝義勝義。謂一眞法界。此中勝義依最後説。
是最後説是最勝道所行義故。爲簡前三故
作是説。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眞如。眞謂眞
實顯非虚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眞實
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眞如。即是湛然不
虚妄義。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
際等。如餘論中隨義廣釋。此性即是唯識實
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虚妄。謂遍計
所執。二者眞實。謂圓成實性。爲簡虚妄説實
性言。復有二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
勝義。謂圓成實。爲簡世俗故説實性。三頌總
顯諸契經中説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
不應依之總撥諸法都無自性。已廣分別唯
識性相。次下第三有五行頌釋其唯識所修
行位。論中發起五位文云。如是所成唯識性
相。誰於幾位如何悟入。謂具大乘二種姓者。
略於五位漸次悟入。何謂大乘二種種姓。一
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
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
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種姓。
方能漸次悟入唯識。何謂悟入唯識五位。一
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脱分。二加行位。謂
修大乘順決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
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五究
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云何漸次悟入唯
識。謂諸菩薩於識性相資糧位中能深信解。
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眞見。在
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證理數數
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
來化有情類復令悟入唯識相性。初資糧位
其相云何。頌曰
 乃至未起識  求住唯識性
 於二取隨眠  猶未能伏滅
釋曰 此顯第一資糧位也。從發深固大菩提
心。乃至未起順決擇識求住唯識眞勝義性。
齊此皆是資糧位攝。於中即攝十住十行十
迴向位。爲趣無上正等菩提。修集種種勝
資糧故。爲有情故勤求解脱。由此亦名順解
脱分。此位菩薩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勝力
故。於唯識義雖深信解而未能了能所取空。
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
未有能伏滅功力令彼不起二取現行。此二
取言顯二取取。執取能取所取性故。二取習
集名彼隨眠。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或隨増
過故名隨眠。即是所知煩惱障種。煩惱障者。
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爲上首。百
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
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所知障
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爲上首。
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
障菩提。名所知障。此所知障決定不與異熟
識倶。彼微劣故。不與無明慧相應故。法空
智果與倶起故。七轉識内隨其所應。或少或
多如煩惱説。眼等五識無分別故。諸見疑
等定不相應。餘由意力皆容引起。此障但與
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説無相唯通不善無
記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煩惱障中此
障必有。彼定用此爲所依故。體雖無異而用
有別故。二隨眠隨聖道用有勝劣故斷惑前
後。此於無覆無記性中是異熟生。非餘三種。
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此
名無覆。望二乘説。若望菩薩。亦是有覆。若所
知障有見疑等。如何此種契經説爲無明住
地。無明増故總名無明。非無見等。如煩惱種
立見一處欲色有愛四住地名。豈彼更無慢
無明等。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見所斷攝。任運
起者修所斷攝。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菩薩倶
斷。永斷二種唯聖道。能伏二現行通有漏道。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二麁現行雖有伏者。而
於細者及二隨眠止觀力微未能伏滅。此位
未證唯識眞如。依勝解力修諸勝行。應知亦
是解行地攝。所修勝行其相云何。略有二種。
謂福及智。諸勝行中慧爲性者皆名爲智。餘
名爲福。且依六種波羅蜜多通相皆二。別
相前五説爲福徳。第六智慧或復前三唯福
徳攝。後一唯智。餘通二種。復有二種。謂利
自他。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
行。依別相説。六到彼岸菩提分等自利行攝。
四種攝事四無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如
是等行差別無邊。皆是此中所修勝行。此位
二障雖未伏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
事練磨其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
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已證
大菩提者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二聞施等波
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樂能修
旋等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三聞諸佛圓滿轉
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麁善況己妙因
練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
固熾然修諸勝行。次加行位。論主起云。次加
行位其相云何。頌曰
 現前立少物  謂是唯識性
 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
釋曰。此顯第二加行位也。菩薩先於初無數
劫。善備福徳智慧資糧。順解脱分既圓滿已。
爲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
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
眞實決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
資糧無加行義。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
智初後位立。四尋思者。尋思名義自性差別
假有實無。如實遍知此四離識及識非有名
如實智。名義相異故別尋求。二二相同故合
思察。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爲煖
位。謂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
假施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惠日前行相故五
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皆前相故名爲煖。依明
増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爲頂位。謂此位
中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
不可得。明相轉成故名明増。尋思位極故復
名頂。依印順定發下如是智。於所取無決定
即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
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五故。
印順忍時總名爲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
境識空故名爲忍。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印二
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
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故
立無間名。畢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如是煖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時印
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
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印空
相。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説菩薩此四位中
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眞勝義性。以
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
安住眞唯識性。彼相滅已方實安住。依如是
義故有頌云 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
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内心。知所取
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此加行位
未遣相縛。於麁重傳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
別二取。違見道故。於倶生者及二隨眠有漏
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
滅。此位菩薩於安立諦非安立諦倶學觀察。
爲引當來二種見道。及伏分別二種障故。非
安立諦是正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菩薩
起此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
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故。唯依欲
界善趣身起餘惠厭心。非殊勝故。此位亦是
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眞勝義故。次通達位其
相云何。頌曰
 若時於所縁  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
釋曰。此顯第三通達位也。若時菩薩於所縁
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相故。
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眞勝義性。即證眞如智
與眞如平等。倶離能取所取相故。能所取
相倶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故無相分
而有見分。説無相取不取相故。雖有見分而
不分別。説非能取。非取全無。雖無相分而可
説此帶如相起。不離如故。如自證分縁見分
時不變而縁。此亦應爾。變而縁者便非親證。
如後得智有分別故。加行無間此智生時。體
會眞如名通達位。初照理故亦名見道。然此
見道略説有二。一眞見道。謂即所説無分別
智。實證二空所顯眞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
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有堪能故。雖
多刹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説一心。二
相見道。此復有二。一觀非安立諦有三品心。
一内遣有情假法縁智。能除耎品分別隨眠。
二内遣諸法假法縁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
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縁智。能除一切分
別隨眠。前二名法智。各別縁故。第三名類智。
總合縁故。法眞見道二空見分自所斷障無
間解脱。別總建立名相見道。二縁安立諦有
十六心。此復有二。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立
法類十六種心。謂於苦諦有四種心。一苦法
智忍。謂觀三界苦諦眞如。正斷三界見苦
所斷二十八種分別隨眠。二苦法智。謂忍無
間觀前眞如。證前所顯煩惱解脱。三苦類智
忍。謂智無間無漏慧生。於法忍智各別内證。
言後聖法皆是此類。四苦類智。謂此無間無
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如於苦諦有
四種心。集滅道諦應知亦爾。此十六心。八觀
眞如八觀正智。法眞見道無間解脱見自證
分。差別建立名相見道。二者依觀上下諦
境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觀現前不現前界
苦等四諦各有二心。一現觀忍。二現觀智。如
其所應法眞見道無間解脱見分諦觀。斷見
所斷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名相見道。諸相見
道依眞假説。世第一法無間而生及斷隨眠。
非實如是。眞見道後方得生故。非安立後起
安立故。分別隨眠眞已斷故。前眞見道證唯
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前眞見道根本智
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二中初勝故頌偏説。
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
達法界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
多百門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
未來利樂一切。次修習位其相云何。頌曰
 無得不思議  是出世間智
 捨二麁重故  便證得轉依
釋曰。此顯第四修習位也。菩薩從前見道起
已。爲斷餘障證得轉依。復數修習無分別智。
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説無得及不思議。或
離戲論説爲無得。妙用難測名不思議。是出
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隨
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獨得出名。或出世
名依二義立。謂體無漏及證眞如。此智具斯
二種義故獨名出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
無分別智數修此故捨二麁重。二障種子立
麁重名。性無堪任違細輕故。令彼永滅故説
爲捨。此能捨彼二麁重故。便能證得二種轉
依。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爲所依故。
染謂虚妄遍計所執。淨謂眞實圓成實性。轉
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
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
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
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
爲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或依即是唯識
眞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
眞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眞
如。便得涅槃畢竟安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
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得依如生死。及
能轉得依如涅槃。此即眞如離雜染性。如雖
性淨而性雜染。故離染時假説新淨。即此新
淨説爲轉依。修習位中斷障證得。雖於此位
亦得菩提。而非此中頌意所顯。頌意但顯
轉唯識性。二乘滿位名解脱身。在大牟尼名
法身故。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
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眞如。二種轉依由斯證
得。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
能益自他生大喜故。二離垢地。具淨尸羅。遠
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三發光地。成就
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四焔慧
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焔増故。
五極難勝地。眞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
極難勝故。六現前地。住縁起智引無分別最
勝般若令現前故。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
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八不動地。無分
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善慧
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遍十方善説法故。
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衆徳水。蔽如空麁重
充滿法身故。如是十地總攝有爲無爲功徳。
以爲自性。與所修行爲勝依持令得生長故
名地。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施有
三種。謂財施無畏施法施。戒有三種。謂律儀
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有三種。謂耐怨
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有三種。謂被
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種。謂
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辨事靜慮。般若有三種。
謂生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慧倶空無分別
慧。方便善巧有二種。謂迴向方便善巧拔濟
方便善巧。願有二種。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
力有二種。謂思擇力修習力。智有二種。謂
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此十性者。施以無
貪及彼所起三業爲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
三業爲性。忍以無嗔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
業爲性。精進以勤及彼所起三業爲性。靜慮
但以等持爲性。後五皆以擇法爲性。説是根
本後得智故。於中第八以欲勝解及信爲性。
願以此三爲自性故。此説自性。并眷屬一一
皆以一切倶行功徳爲性。此十相者。要七最
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
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
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
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
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
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爲
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
到彼岸。由斯施等十波羅蜜多一一皆應四
句分別。此但有十不増減者。謂十地中對治
十障證十眞如無増減故。其前六種不増減
者。謂施等三増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
精進等三決定勝道。能伏煩惱成熟有情及
佛法故。諸菩薩道唯有此二。後唯四者爲助
前六令修滿足不増減故。方便善巧助施等
三。願助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若令修滿故。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
淨前前。又前前麁後後細故。易難修習次第
如是。此十修者有五種修。一依止任持修。二
依止作意修。三依止意樂修。四依止方便修。
五依止自在修。依此五修修習十種波羅蜜
多皆得圓滿。此十攝者。謂一一皆攝一切波
羅蜜多互相順故。依修前行而引後者。前攝
於後必待前故。後不攝前不待後故。依修後
行持淨前者。後攝於前持淨前故。前不攝後
非持淨故。若依能雜而修習者。展轉相望應
作四句。此實有十而説六者。應知後四第六
所攝。開爲十者。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
是後得智攝。縁世俗故。此十果者。有漏有四。
除離繋果。無漏有四。除異熟果。而有處説具
五果者。或五相資或二合説。此十學者。若自
性攝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若并助
伴皆具相攝。若隨用攝戒攝前三。資糧自體
眷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精進三攝。
遍策三故。若隨顯攝戒攝前四。前三如前及
守護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此十因位有三
種名。一名波羅蜜多。謂初無數劫。爾時施
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未能伏彼。由斯煩惱
不覺現行。二名近波羅蜜多。謂第二無數劫。
爾時施等勢力微増。非煩惱伏而能伏彼。由
斯煩惱故意方行。三名大波羅蜜多。謂第三
無數劫。爾時施等勢力轉増。能畢竟伏一切
煩惱。由斯煩惱永不現行。十於十地雖實皆
修。而隨相増地地修一。雖十地行有無量門。
而皆攝在十到彼岸。十重障者。一異生性障。
謂二障中分別起者依彼種立異生性故。二
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一種名得聖性。菩薩
見道現在前時具斷二種名得聖性。二眞見
道現在前時。彼二種障必不成就。猶明與闇
定不倶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諸相違法理
必應然。是故二性無倶成失。然斷二障必由
二道。一謂無間。二謂解脱。斷惑證滅期心
別故。爲捨彼名麁重性故。無間道時雖無惑
種。而未捨彼無堪任性。爲捨此故起解脱道。
及證此名擇滅無爲。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
而異生性障意取所知。説十無明非染汚故。
理實初地修道位中亦斷倶生所知一分。然
今且説最初斷者。後九地斷准此應知。住
滿位中時既淹久。理應進斷所應斷障。不爾
三時道應無別。故説菩薩得現觀已。復於十
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煩惱障
助願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圓寂。故修道位
不斷煩惱。將成佛時方頓斷故。二邪行障。謂
所知障中倶生一分及彼所起誤犯三業。彼
障二地極淨尸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三闇
鈍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
忘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所起殊勝三
惠。入三地時便能永斷。四微細煩惱現行障。
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第六識倶身見等攝。
最下品故。不作意縁故。遠隨現行故。説名
微細。彼昔多與此身見等同體起故説煩惱
名。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
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
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六麁
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執有染淨
麁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時便
能永斷。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
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彼障七地妙無相
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八無相中作加行障。
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
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於第六地有
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
相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
任運現相及土。此障八地無功用道。入八地
時便能永斷。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
中倶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
修己利。彼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
能永斷。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謂所知障
中倶生一分令於諸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
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事業。入十地時便
能永斷。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
最極。謂有倶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
種。金剛喩定現在前。彼皆頓斷入如來地 故
通佛地有十一障。十眞如者。一遍行眞如。謂
此眞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遍故。二
最勝眞如。謂此眞如具無邊徳。於一切法最
爲勝故。三勝流眞如。謂此眞如所流教法。於
餘教法極爲勝故。四無攝受眞如。謂此眞如
無所繋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五類無別眞
如。謂此眞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
六無染淨眞如。謂此眞如此本性無染。亦不
可説後方淨故。七法無別眞如。謂此眞如雖
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八不増減眞如。
謂此眞如離増減執。不隨染淨有増減故。即
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眞如。謂若證得此眞
如已。現相現土倶自在故。九智自在所依
眞如。謂若證得此眞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
故。十業自在所依眞如。謂若證得此眞如已。
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雖
眞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徳假立十種。雖初
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爲令圓
滿後後建立。如是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
十種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眞如。於二轉依便
能證得。轉依位別略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
謂初二位。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
種勢力。益本識中淨種功能。雖未斷障種
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名爲轉。二通達轉。
在通達位。由見道力通達眞如。斷分別生二
障麁重。證得一分眞實轉依。三修習轉。謂修
習位。由數修習十地行故。慚斷倶生二障
麁重。漸次證得眞實轉依。四果圓滿轉。謂究
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習無邊難行勝
行。金剛喩定現在前時。永斷本來一切麁重。
頓證佛果圓滿轉依。窮未來際利樂無盡。五
下劣轉。謂二乘位。專求自利厭苦欣寂。唯
能通達生空眞如。斷煩惱種證眞如擇滅。無
勝堪能名下劣轉。六廣大轉。謂大乘位。爲利
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倶無欣厭。具能通
達二空眞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
上菩提涅槃。有勝堪能名廣大轉。此中意説
廣大轉依。捨二麁重而證得故。轉依義別
略有四種一能轉道。此復有二。一能伏道謂
伏二障隨眠勢力。令不引起二障現行。此通
有漏無漏二道加行根本後得三智。隨其所
應漸頓伏彼。二能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眠。
此道定非有漏加行。有漏曾習相續所引未
泯相故。加行趣求所證所引未成辯故。故見
所斷及修所斷迷理隨眠。唯根本智親證理
故能正斷彼。餘修所斷迷事隨眠。根本後
得皆能正斷。二所轉依。此復有二。一持種依。
謂本識。由此能持染淨法種。與染淨法倶
爲所依。聖道轉令捨染得淨。餘依地起性雖
亦是依。而不能持種故此不説。二迷悟依。謂
眞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諸染淨法依之得
生。聖道轉令捨染得淨。餘雖互作迷悟法依。
而非根本故此不説。三所轉捨。此復有二。一
所斷捨。謂二障種。眞無間道現在前時。障
治相違彼便斷滅永不成就。説之爲捨。彼種
斷故不復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
情。亦説爲捨。由此名捨遍計所執。二所棄捨。
謂餘有漏劣無漏種。金剛喩定解脱道起。引
極圓明能淨本識。非彼依故皆欲捨棄。彼種
捨已。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既永
不生亦説爲捨。由此名捨生死劣法。四所轉
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謂大涅槃。此雖本
來自性清淨。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眞聖道生
斷彼障故。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眞如
離障施設。故體即是清淨法界。涅槃義別略
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
眞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
功徳。無生無滅堪若虚空。一切有情平等共
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
尋思路絶言名道斷。唯眞聖者自内所證。其
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眞如
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
故名涅槃。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眞如出生死
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衆苦永寂故名涅槃。
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眞如出所知障。大悲般
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
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一切有情
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前三。唯我世尊具四
圓寂。如何善逝有有餘依。雖無實依而有
現似。或苦依盡説無餘依。非苦依在説有餘
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二乘無餘雖無身智。
而由彼證不説彼有。彼位唯有清淨眞如。離
相堪然寂滅安樂。依斯説彼與佛無差。但無
菩提利樂他業。故復説此與佛有異。既所
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説是菩提障。應知聖
教依勝用説。理實倶能通障二果。如是所説
四涅槃中。唯後三種名所顯得。二所生得。謂
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
不生。由聖道力伏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
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離諸分別。所
縁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
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徳現種依持。能現
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轉窮未來際。如大圓
鏡現衆色像。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
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
恒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
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
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三妙觀察智相應
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
轉。攝觀無量總持定門及所發生功徳珍寶。
於大衆會能現無量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
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四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爲欲利樂諸
有情故。遍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
本願力所應作事。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
各定有二十二法能變所變種現倶生。而智
用増以智名顯。故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
爲功徳皆盡。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心
品。如次而得。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爲主
故説轉識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
智強識劣。爲勸有情依智捨識故。説轉八
識而得此四智。大圓鏡智解脱道時初成佛
故乃得現起。異熟識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
猶未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由斯此品從
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不斷。持無漏種令不
失故。平等性智菩薩見道違二執故方得初
起。後十地中執未斷故。有漏等位或有間斷。
法雲地後與淨第八相依相續盡未來際。妙
觀察智生空觀品二乘見位亦得初起。此後
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生空觀品或無心
時皆容現起。成所作智成佛初起。以十地中
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無漏故。有漏不共必
倶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
境明昧異故。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
方能現起。而數間斷。作意起故。此四種性雖
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現行。因位漸増。佛果
圓滿不増不減盡未來際。但從種生不熏成
種。勿前佛復勝後佛故。前三智品通縁眞俗
一切境界二智所攝。縁眞如故。是無分別縁
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
俗由證眞故説爲後得。第四智品遍縁三世
色等諸境。不違正理。隨作意生縁事相境起
化業故後得智攝。此四智品名所生得。此所
生得。總名菩提。及前涅槃名所轉得。雖轉
依義總有四種。而令但取二所轉得。頌説證
得轉依言故。此修習位説能證得。非已證得。
因位攝故。後究竟位其相云何。頌曰
 此即無漏界  不思議善常
 安樂解脱身  大牟尼名法
釋曰。此顯第五究竟位也。前修習位所得轉
依。應知即是究竟位相。此謂此前二轉依果。
即是究竟無漏界攝。諸漏永盡非漏隨増。性
淨圓明故名無漏。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
希有大功徳故。或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
間利樂事故。雖有示現作生死身業煩惱等
似苦集諦。而實無漏。道諦所攝。説十五界
唯是有漏者。彼依二乘麁淺境説。非説一切。
謂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佛
成就者雖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界。此
轉依果又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語道故。微妙
甚深自内證故。非諸世間喩所喩故。此又是
善白法性故。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安穩故。
四智心品妙用無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是順
益相故。聖説滅道唯是善性。一切如來身土
等法皆滅道攝。非苦集故。佛識所變有漏不
善無記相等。皆從無漏善種所生。無漏善攝。
此又是常無盡期故。清淨法界無生無滅。性
無變易故説爲常。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
盡故。亦説爲常。非自性常。從因生故。生者
歸滅。一向記故。不見色心非無常故。由所化
生無盡期故。窮未來際無斷無盡。此又安樂
無逼惱故。清淨法界衆相寂靜。故名安樂。四
智心品永離煩惱。故名安樂。此二自性皆無
逼惱。及能安樂一切有情。故二轉依倶名安
樂。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遠離煩惱障縛
無殊勝法故。但名解脱身。大覺世尊成就無
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
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
功徳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説名身故。此
法身五法爲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
依果皆此攝故。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
身。謂諸如來眞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
離相寂然絶諸戲論。具無邊際眞常功徳。是
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
徳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
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惠資糧
所起無邊眞實功徳。及極圓寂常遍色身。相
續湛然盡未來際恒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
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徳
身居能淨土。爲住十地諸菩薩等。現大神
通轉正法輪。決衆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
合此二種名受用身。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
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爲未
登地諸菩薩衆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説法。
令各獲得諸利樂事。以五法性攝三身者。於
中初一攝自性身。説自性身是本性常。證因
所得非生因故。遍一切法由若虚空。無相無
爲非色心故。四智心品中。眞實功徳鏡智所
起常遍色身攝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現佛身
攝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攝
變化身。既受用身攝佛不共有爲實徳故。四
智品實有色心皆受用攝。又他受用及變化
身皆爲化他方便示現。故不可説實智爲體。
然變化身及他受用雖無眞實心及心所。而
有化現心心所法。無上覺者神力難思故。能
化現無形質法。若不爾者。云何如來現貪嗔
等。久已斷故。云何聲聞及傍生等知如來心。
如來實心等覺菩薩尚不知故。由此經説。化
無量類皆令有心。化現三業。如是三身雖
皆具有無邊功徳。而各有異。謂自性身唯有
眞實常樂我淨。離諸雜染衆善所依。無爲功
徳。無色心等差別相用。自受用身具無量
種妙色心等眞實功徳。若他受用及變化身。
唯無邊似色心等利樂他用化相功徳 又自
性身正自利攝。寂靜安樂無動作故。亦兼利
他。爲増上縁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又與受用
及變化身爲所依止。故倶利攝。自受用身唯
屬自利。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屬利他。爲他
現故。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
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此佛身土倶非色攝。
雖不可説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
如虚空遍一切處。自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
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
土因縁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爲
純淨佛土。周圓無際衆寶莊嚴。自受用身
常依而住。如淨土量身量亦爾。諸根相好一
一無邊。無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徳智慧既非
色法。雖不可説形量大小。而依所證及所
依身亦可説言遍一切處。他受用身亦依自
土。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
純淨佛土因縁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
爲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他受
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若變
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
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因縁成熟。隨未登地
有情所宜化爲佛土。或淨或穢或小或大前
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
定限。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
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
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身土隨諸如來
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諸
佛各變爲身爲土。形状相似不相障礙。展轉
相雜爲増上縁。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
土有一佛身。爲現神通説法饒益。於不共
者唯一佛變。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姓法爾
更相繋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
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爲
無益。一佛能益一切衆生。此諸身土若淨若
穢無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倶善無漏。
純善無漏因縁所生。是道諦攝。非苦集故。蘊
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縁雜引故。有漏識
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皆是有漏。純從有漏
因縁生是苦集攝。非滅道故。善等識相不必
皆同。三性因縁雜引生故。蘊等同異類此應
知。然所變現是識相分。從縁生故。虚實如識。
唯言遣外不遮内境。不爾眞如亦應非實。内
境與識蘊既非虚。如何但言唯識非境。識
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濫。外境但言唯識。又
諸愚夫迷執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沈淪。不解
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説唯識言。令自觀
心解脱生死。非謂内識如外都無
唯識三十論要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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