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傳述一心戒文 (No. 2379_ 光定撰 ) in Vol. 74

[First] [Prev] 637 638 639 640 641 642 643 644 645 646 647 648 649 650 651 652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No. 2379
傳述一心戒文卷上

        天台門人延暦寺戒壇院
      知事傳燈法師位光定撰
夫聞。蒼海之裏。有驪龍珠。三教色天。不
見彼質。諸宗秀賢。非識其色。我大師得
之。大師諱最澄大禪師。日本之人。近江之所
生。大師。以精靈爲骨。以陰陽爲器。性則
天與。智乃自然。含一乘之義。抱一乘之戒。
類喜根比丘之聰辨。若阿難比丘之博聞。
總三學於心河。蘊一乘於口海。乘於杯而
遊於西海。杖於錫而登台嶺。禮智者大師
影。承於一心之戒。説無説教。如闇室之揚
炬。行無行理。若朗月之開雲。聲振夷夏。
道邁古今。源尋天笠。建一乘戒。心無也刹
那而登妙覺。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有而
不有。無而不無。智通無礙。神行莫測。大之
則無外。小之則無内。積之於無。成之於
有。其迹爾。于時奔如雲學如雨。菓而小。
花而多。得其意人。内供奉義眞大法師。内
供奉圓澄大法師。弟子隨於三代之後。聞
於傳宗之旨。聞於二十條之事。列於二十條
之文。佛法成辨。利益一宗人。一乘之戒。期
於龍花。十二箇年。禪客實新。太有情雄。定
室常在於是。存生之日。大師。舒容憂曰。心
法將畢。大教能行。一眞之法。盡可有矣。命
之以執手述心。以傳燈事。行物外理。在斯
意。心之來也。身之住乎。意之行也。身之去
乎。嗚呼大師。可謂宗逾天地。迹齊日月。無
爲將來。有爲將去。道寄玆行。示現生滅。
以弘仁十三年六月四日。終於中道院。營
寅岳北雄。於是門人悲感。號慟天地。
泣流遍體。傷割五情。如考喪烏。如妣喪。
嗚。弟子傷如之何。嗟乎法身非一。示現無
方。體營玆墳。形遊寂光。亦爲。來而不來。去
而不去也。非聖智者。焉得知之。弟子忝
統所命佛事。達弘仁天長兩天陛下。令聞
故藤原左大臣。故良峯大納言。現有藤原
大納言。故伴參議。亦達承和皇帝。令聞藤
原大納言權藤原中納言。傳之耳目。乃大師
山迹。見之不見。逢之不逢。悔之恨之。弟
子。雖一介凡夫。敢以師之。後未獲現生之
得。冀有當來之因。不以銘心。何表所命法
之有也。此私記三卷。有上中下。録其篇目。
先發傳述一心戒文。云爾

傳述一心戒卷上 在五文
一。被最初年分試及弟得度聞傳宗旨文
二。承先師命建大乘寺文
三。荷表與之四條式達 殿上文
四。冷然大上天皇書鐘銘文
五。荷顯戒論達 殿上文
傳述一心戒卷中 在一十四文
一。承先師命顯菩薩僧文
二。年分度者勘籍之事申下民部文
三。一乘戒牒度縁捺太政官印文
四。一乘三學達弘仁皇帝勅二中納言文
五。弘仁大皇書先師位記文
六。大皇御筆書一乘戒牒文
七。鴻鐘東塔成辨文
八。造戒壇講堂料九萬束達天長皇帝下近
 江國文
九。宮中聽衆安居講師申宛寺家文
十。菩薩僧位次官符達天長皇帝申下文
十一。年分二度者不寄義眞圓澄兩大徳寄
 中堂藥師佛并比叡名神文
十二。燈分達天長皇帝分爲於二分一分供
  中堂藥師佛一分供三昧堂講法花經文
十三。弘仁大皇御在所仕拳大皇太后國
 忌文
十四。先師作六條式戴國師國用文
傳述一心戒卷下 在一文
 造一心戒文 達承和皇帝上別當藤原大
 納言成辨寺家傳戒文

被最初年分試及弟得度聞傳宗旨文
大同四年三月。荷摩訶止觀。赴大安寺。詣
贈僧正勤操大徳房。爲讀法華經。不參大
徳。經歴數日。數日後。頂禮大徳。大徳親云。
某甲比叡大禪師所傳之旨。承之聞之。示云
遊行多方者。猶止留耳。將成試業者。速
還登叡岳。努力努力。勿迴於迹。者承大
徳命。亦還登東岳。委曲之状。令聞大師。大
師即云。吾所學業。承之習之。者彼年夏間
掻首無間。三部大乘。修練而學大義。彼年
七月。參於大學。讀習漢音修練。宿禰音博
從五位下高貞門繼。其年十一月。參於
綱所。七大寺名徳。試於義旨。試於文意。文
九第略第一。義八第略第二。被試漢音。
學音博士大夫見定於二寺。大同五年正月
金光明會。剃除鬢髮。被於袈裟。禮於大師。
大師則云。吾心適關思留於傳法之。關者
一乘止觀被教授。三平等旨被指撝。弟子
之心明月如照。弟子之思一乘被停。弘仁
三年四月十一日。於東大寺戒壇院受具足
戒。一夏之中。戒壇之院與七大寺。新受戒
師等。修練戒珠持犯之旨。承於景深律大
徳。七月旬。亦重登壇。受菩薩三聚淨戒。東
大寺景深律大徳爲所依師。同十六日。登於
金嶽。爲奉明神奉説法花。二七日間。彼願
已畢。大安寺勤操。安澄二大徳。請景深律
師講六卷抄。彼講律間。聞於六卷抄。同年
九月。爲果渡海願。爲奉住吉大神。供一萬
燈讀於大乘。隨於先師。修種種願。亦重大
師入山階。維摩會。長慧律大徳。導於大師。
參於食堂。藤綱中納言。禮於大師。令入
於食堂。彼時泰演大徳。明福大徳。面交於
大師。彼此弟子。交此彼師。泰演大徳。導於
先師。入於西大寺。一夜之間。宿於彼室。還
入平安城。長岡乙國之寺。有海阿闍梨。先
師相語。彼寺一宿。先大師海大師。交面稍
久。發灌頂事。入高雄山寺。先大師。從海
大師爲果要期。受兩部灌頂。期彼此志。彼
時之間。隨先師後。弟子光定。爲受一尊之
法。留高雄山寺。弘仁四年正月。亦重登叡
岳。不幾之間。亦更還於高雄。始從二月。法
花儀軌一尊之法。受眞言大僧都傳燈大法
師位空海阿闍梨畢。始從弘仁四年六月。
修行三密。普賢觀念不息。天台深義。習於
先師。隨先師後。參山階寺。與藤原故左大
臣。彼寺義解大徳。義延大徳。共法師光定
論高義旨。天台奧義。秀於法相宗。得論議
高名於山階寺。弘仁六年三月十七日。參於
殿上。玄番寮頭眞苑宿禰雜物。法師
光定。共論天台高義。我宗深義。秀於眞苑
宿禰雜物立義。到于今日。論議不息。委曲之
語。多於彼間。萬之壹載於此文。内供奉受
一心戒比丘傳燈法師位光定。右大同五年
正月十四日宮中金光明會年分二十一人例
得度。今省寮僧網。共授度縁如件。弘仁三
年四月十一日。於東大寺戒壇院。受具足
戒。東大寺傳燈大法師位奉實律師。爲戒和
尚。東大寺傳燈大法師位景深律師。爲戒羯
磨師。招提寺大僧都傳燈大法師位豐安律
師。爲戒教授師。招提寺傳燈大法師位慧元
律師。爲戒尊證師。興福寺大僧都傳燈大法
師位長慧律師。爲戒尊證師。東大寺傳燈大
法師位肆開律師。爲戒尊證師。興福寺少僧
都傳燈大法師位修圓律師。爲戒尊證師。興
福寺傳燈大法師位安叡律師。爲戒尊證師。
招提寺傳燈大法師位安琳律師。爲戒尊證
師。菅原寺傳燈大法師位勝照律師。爲戒
尊證師。弘仁十四年四月十四日。乞一乘戒
比叡峯延暦寺一乘止觀院。受自性清
淨一心戒。前入唐天台法華宗内供奉付法
傳燈大法師位義眞和上。爲一乘戒和尚。承
和元年四月十四日。乞一乘戒。於比叡峯延
暦寺戒壇院。受自性清淨一心戒。内供奉延
暦寺傳燈大法師位圓澄和尚。爲一乘戒

承先師命建大乘寺文
去弘仁九年二月七日。承先師命。爲傳於
宗。建大乘寺。弟子白。大乘寺無此間。今頓
爾何建一乘寺。先師命。汝授一乘號。弟子
白。未建大乘寺。彼間不承一乘號。建大乘
寺。彼時將承一乘號
先師命。天竺有一向大乘寺。一向小乘寺。
大小兼行寺。者弟子白。有此三寺。者將承
所授一乘號。寺是是則僧住所耳。先師授
之以一乘定號。弟子承所授號畢。先師密
命。應達大皇。并令聞左近衞藤大將。者不
幾之間。四月二十一日。左藤大將封札來。其
書云。必苦者人也。必救者佛也。況近亢陽失
時。稼苗悉彫。倉庫已盡。何以利他。惟澄上
人。圓教爲宗。常修平等試。住一念驚彼
眞聖則甘雨可降。百草皆滋。不冥。左近
衞大將藤原冬嗣謹状。同月二十三日。先師
自書云。慈以與樂也。悲以拔苦也。此心此
念。無不時憶。去年亢陽。慈悲之念。常痛常
惱。但我主上。金色之育。兆民一子。帝堯之
治。垂徳萬代。救旱要方。諸佛所説。貧道雖
不才。深馮佛力。祈雨之状尋將奉陳。謹奉
還使將状。不宣謹状 弘仁九年四月二十
三日卯時。山釋最澄。彼時先師建立大乘寺
旨。令聞藤左大將。藤左大將則宣。且待須
臾。藤左大將宣旨登山之日。令聞先師。先
師即令。努力努力。勿忽勿忽。建立大道將
守國家
弘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五更。奉資國主。發
願奉資一切天神地祇。起恨怨神祇等。令
離苦得樂。故定九院。令長講金光明。拔濟
一切國裏百部鬼神等。令離苦得樂。故定九
院。令長講仁王護國般若經。奉資大日本
國開闢以來一切國主。御靈。延暦以前一切
皇靈。並平崩怨薨王靈。臣靈。比丘靈。比丘
尼靈。優婆塞靈。優婆夷靈。賢靈。聖靈及六道
四生受苦一切龍鬼等靈永出三界。皆悉成
佛。故定九院。令長講妙法蓮花經。歸命十
方一切常住佛。歸命十方一切常住法。歸
命十方一切常住僧。我等眞如實相中。無明
顛倒境塵。晝夜恒受虚妄苦。覺心未發。如
幻畏繁。是故。我今發弘誓。生死無邊我必
斷。群生無數我必濟。願行無量我必修。佛
果無盡我必證。敬白十方一切佛。一切法。一
切賢聖。一切三界二十八天子。天民。龍王。龍
民。夜叉王。夜叉民。乾闥婆王。乾闥婆民。阿
修羅王。阿修羅民。迦樓羅王。迦樓羅民。緊
那羅王。緊那羅民。摩睺羅伽王。摩睺羅伽民。
大日本國一切天神王等。天神民。地祇王等。
地祇民。鬼神王等。鬼神民。諸山王等。諸山
民。諸河王等。諸河民。諸海王等。諸海民。諸
林王等。諸林民。諸野王等。諸野民。結縁同法
善知識。倶發無上菩提心。消滅前後七難
等。風雨晝順時成五穀。夜恒護。大日本國
主安穩。及皇后儲君。王子。公卿等。文武百官
并元元。得見百秋常受樂。六度萬行無間
修。紹隆佛種令不斷。上求下化盡後際 
敬白同法宏勝靈。及以同法命延靈。乃至一
切怨恨靈。諦聽般若甚深法。五蘊皆空。何
用恨。三科十二四諦空。以無所得無礙。以
怨報怨怨不止。以徳報怨怨即盡。莫恨
長夜夢裏事。可信法性眞如境。我今拔濟
二靈苦。速證無上安穩樂。願得消除七難
苦。二靈倶令修一圓行。同登一乘寶車而
令遊佛位。奉爲二靈。新書寫一乘妙蓮華
經開講供養。種種福相資。二靈倶成佛。啓白
十方一切常住佛。十方一切常住法。十方一
切常住僧。菩薩。獨覺。聲聞衆。二十八天。梵
王。帝釋。四大天王。大辯才天。大吉祥天。堅
牢地神。將了知大將。二十八部。諸夜叉神。
大自在天。金剛密迹。普賢大將。訶利底母。五
百眷屬。無勢池龍王。難陀龍王。跋難陀龍
王。和修吉龍王。徳叉迦龍王。摩那斯龍王。優
鉢羅龍王等。百千各眷屬。各發慈悲心。消
除七難等降雨。細雲雨洽。下膏雨等。衣食
悉具足。無病長壽樂。倶修一乘行。同登四
徳臺。一切恭敬常住三寶。我今坐禪。持念。轉
經。禮佛。種種修福。永離龍苦。早得甘露。
並除七難。一切諷誦。三箇日中。修降甘雨
法。降細之雨。不降大雨。四日之夕。到良峯
右大辨曹司。先師之表。上於辨尊。則將光
定。參於内裏。良*峯大辨。達先師表。彼時
通夜。念於三尊。護命僧都。率四十大徳。
講仁王經。彼四日中。不降甘雨。五日早朝。
降大甘雨。光定相大賀。時賜修行滿位。亦
重同年九月。賜傳燈滿位。左藤大將良*峯
大辨。令聞建立大乘寺状。即辨宣云。且待
須臾。有他人云。僧光定師事不信之者。故
是私記中載上表文。其表云
沙門最澄言。伏奉今月二十二日墨勅。起
自今月二十六日迄于二十八日總三箇
日。朕及公卿百官。一皆素食。歸心覺門。宜
精進轉經。以副素懷。最澄。行闕精修荷天
旨。竊以。五濁之世。聖人難苦居。三災之時。
人天倶痛。是故。月光利見。請護國法。法王
慈悲。開除難法。内張五忍之蜜納。外防七
難之大賊。是以。天台末學最澄等。寫般若於
金字。獻智劍於階下。誠願。安置深宮。朝夕
孝禮。前導幸行。遊方爲衞。即二十六日。率
山寺一衆。分頭修於轉經。細雲走峯。炎霞
消散。細雨陰澍。白色復本。伏惟陛下。智慮
眞正。不&T025632;邪道。慈忍起世。賞罰順道。聖
徳動天。天澤即降。豈最澄微物情誠感通。無
任且慶抃躍之至。謹遣弟子一乘定。獻上
寶經以聞。沙門最澄誠恐謹言。所獻仁王經
來。即奉覽。隨和尚意。不敢暫離。惟悉之。
幸甚幸甚。比來所祈之雨。已得感應。是即
和尚戮力之所致也。但恐傳施之潤。不盈
旬日。冀致護念。不怠念力。不宣 謹状 
登山之日。先師含咲。授一乘定號。弟子承
畢。先師密命。吾宗任良*峯右大辨。存不存
状。在宰官意。弟子承先師命。彼年五月八
日。承先師事。令聞於良*峯之右大辨。彼辨
則宣。隨力可行。天下法師等。不許彼宗建
立大乘寺。在叡山寺。且待須臾。爲調法師
等意。彼年五月十七日。先師傳宗之札遣。良
*峯右大辨上書則云。護命法師等云。大乘寺
無天竺。亦無大唐。亦無此間。某甲之状達
殿上。大皇有勅。任大法師等。弟子登山。子
細之状。令聞先師。有他人云。僧光定命不
信其事者。故先師上表文入此書中。彼表
文云。沙門最澄言。罽賓以西。大小別修。玄
團以東。半滿兼學。東西雖別。同期佛慧。究
竟了義。純圓教一乘。妙法蓮華經。制問訊
於小乘類。斷共住於講堂。當今依順經制。
將勸後學。伏惟弘仁元聖文武皇帝陛下。徳
合乾坤。明並日月。忠孝空古。禮樂新今。萬
國歡心。兩蕃歸化天地相感。定治制禮。乃
有先帝御願。天台一宗。韻高和寡。法重人
弱。將訓未弘。鑚仰不至。誠須造一家式
勸誨後學。大小別居。爭澄心道。山邑同心。
竭護國忠。故唐表云。制情候之逸躁。繋意
象之奔馳。若不斂迹山中。不可成就也。伏
望。自今以後。天台年分。毎年仲春三月十七
日。差勅使一人。奉爲登大尊靈。於比叡山
院。依大乘得度。宗式如別。然則所傳佛乘。
年年新興。能傳學生。歳歳*法清淨。無任誠
懇之至。謹奉表陳請以聞。伏願天慈賜垂矜
死。輕塵聽覽。追増載汗謹言。承先師
命。達於陛下。荷於宗表。參左藤大將。建
於大道。將守國家。利於後際。一乘之戒。傳
流於代。不絶無窮。到于今日。不忘先師
命。後學禪衆。心留私記耳
三。荷表與之四條式達殿上文
弘仁十年三月十五日。承先師命。守國護
家。大乘厚力。菩薩深助。像法之末。七難易
發。五濁之時。三災無不起。今須迴小向
大。式四條文。國忌大乘三部。荷之達之者。
弟子承先師命。荷於式文。捧國忌大乘。參
於深宮。委曲之状。令聞良*峯右大辨。即大
辨宣。待刹那間將參内裏者。先師奉獻眞
文。稱讃大乘功徳經一卷。説妙法決定業障
經一卷。大方廣師子吼經一卷。右我大師南
贍部州中天笠國一切義成釋迦文佛者。十
九出家。三十成道。五十住世。説法利生。機縁
已畢。薪盡火滅。其歳即當周國周氏穆王滿
五十二年壬申春二月十五日。自爾以來。至
于大唐大暦四年己酉。即當大日本國神護
景雲三年己酉也。正經一千七百九年。始
乃大乘上座文殊師利菩薩。安置大唐天下
諸寺食堂。自爾來。至于大唐貞元二十二年
丙戌歳。即當大日本國延暦二十五年丙戌
也。正經三十八年。自佛入滅。至于大日本
國延暦二十五年丙戌。正經一千七百四十
七歳。始乃桓武皇帝發圓頓心。殖利生本。
法花一乘宗。建立日本國。自聖帝登駕以
後。弘仁十年龍集已亥季春三月十七日。
敬寫三部大乘三卷。伏乞奉酬聖靈。不迴
三乘暦劫衢。頓遊大乘大直道。謹奉進大
皇。御覽了達御在家。擧彼式小大戒上座
文。迴小向大戒四條文。刻之如右
凡佛寺有三
一者一向大乘寺。初修業菩薩僧所住寺。二
者一向小乘寺。一向小乗律師所住寺。三者
大小兼行寺。久修業菩薩僧所住寺。今天台
法華宗年分學生。并迴心向大初修業者。一
十二年。令住深山四三昧院。得業以後。
利他之故。假受小律儀。許住兼行寺。凡佛
寺上座置大小二座。一者一向大乘寺。置
文殊師利菩薩。以爲上座。二者一向小乘
寺。置賓頭盧和上。以爲上座。三者大小兼
行寺。置文殊與賓頭盧兩上座。小乘布薩
日。賓頭盧爲上座。坐小乘次第。大乘布薩
日。文殊爲上座。坐大乘次第。此次第坐。此
間未行也
凡佛戒有二
一者大乘大僧戒。制十重四十八輕。以爲大
僧戒。二者小乘大僧戒。制二百五十等戒。以
爲大僧戒
凡佛受戒有二
一者大乘戒。依普賢經。請三師證等。請釋
迦牟尼佛。爲菩薩戒和上。請文殊師利菩
薩。爲菩薩戒羯磨阿闍梨。請彌勒菩薩。爲
菩薩戒教授阿闍梨。請十方一切諸佛。爲菩
薩戒證師。請十方一切諸菩薩。爲同學等
侶。請現前一傳戒師。以爲現前師。若無傳
戒師。請千里内。若無千里内。至心懺悔。必
得好相。於佛像前。自誓受戒。今天台年分
學生。并迴心向大初修業者。授所説大乘
戒。將爲大僧。二者小乘戒。依小乘律。請現
前十師。白四羯磨。請清淨持律大徳十人。
爲三師七證。若闕一人不得戒。今天台
年分學生。并迴心向大初修業者。不許受
此戒。除其久修業。竊以。菩薩國寶。載法花
經。大乘利他。摩訶衍説。彌天七難。非大乘
經。何以爲除。未然大災。非菩薩僧。豈得冥
滅。利他之徳大悲之力。諸佛所稱。人天歡
喜。仁王經百僧。必假般若力。請雨經八徳。
亦屈大乘戒。國寶國利。非菩薩誰。佛道稱
菩薩。俗道號君子。其戒廣大。眞俗一貫。法
花經列二種菩薩。文殊師利菩薩。彌勒菩
薩等。皆出家菩薩。跋陀婆羅等五百菩薩。皆
是在家菩薩。法花經中。具列二種人。以爲
一類數。不入比丘類。以爲其大數。今此菩
薩類。此間未顯傳。伏乞。陛下自維弘仁年。
新建此大道。傳流一乘戒。利益而今而後。
固鏤大鍾腹。遠傳塵劫後。仍奉宗式。謹請
天裁。謹言。達此二通疏了。有言。無報。弟
子欝結。十七日夕。大皇未有勅答。弟子
其子細状。不知報於師。藤左大將。令聞
返言。藤左大將達大皇。大皇勅於僧綱等。
僧綱等有道者將宛行矣。僧綱等無道者不
得宛行。口勅已了。四條式文。賜玄番寮
眞薗宿禰雜物。雜物承於宣旨。告於僧
都。僧綱等告七大寺。七大寺有心有心大
法師大法師等。無一乘戒。亦云。無菩薩僧。
亦僧最澄奏状無道理矣。唱各各状達殿
上。彼唱各状。取玄番寮頭眞宿禰雜
物。上弘仁皇。不幾之間。良*峯右大辨。勘
返七大寺法師等各状。右大辨尊云。四條式
文。賜僧都等。不賜七大寺法師等。者*玄
番寮頭眞*薗*宿禰雜物。告於僧都。不幾
之間。僧都等造於表啓詞。七大寺法師等
状上殿上。大皇勅内匠頭藤原是雄。爲令
最法師。状置文殿。内匠頭。子細之状。
告於光定。光定登山。令聞先師。先師命於
光定。今計將得僧綱等表啓。無戒疏等。光
定返下。令聞内匠頭。内匠頭垂於慈悲。表
啓等文。授與光定。光定荷之。登山上於先
師。先師作顯戒論。是論有以。伏欲天台一
宗同法。片見留私記耳
四。冷然太上天皇御書鐘銘文
案四條式文云。一宗傳法。固鏤大鐘腹。遠
傳塵劫後。者前丹後守從五位下淨野朝臣
夏嗣鐘銘撰。冷然太上天皇御書。冷然等二
十三字。賜從二位大納言良*峯朝臣。某甲自
手書矣。如唐臣書
琳卒文
叡山延暦寺鐘銘等七十
五字。冷然太上天皇御書。以玆知之。先師
四條式文。繼南岳天台迹。而流永代後。案
鐘銘文云。此山有頽。此銘無闕。者期千佛
現。將傳三*學龍花之朝。開深戒香。彌勒
大導師。被開一乘佛位。南岳大師。大善大
師。智者大師。僧照大師灌頂等六祖大師。叡
山大師。眞言大師。義眞大師。圓澄大師。三
綱一衆。無一師闕。交接龍花。今日深法旨。
將悟龍花佛前。以一乘功徳。奉莊冷然太
上天皇。奉莊淳和太上天皇。奉莊承和天
皇。奉莊贈正一位左大臣兼左近衞大將藤
原朝臣冬嗣尊靈。奉莊贈從二位行大納言
兼右近衞大將良*峯朝臣安世尊靈。奉莊
別當從二位行大納言守春宮坊傳藤原朝臣
三守。奉莊從三位權中納言兼行左兵衞督
藤原朝臣良房。奉莊別當内藏寮頭從四位
上和氣朝臣眞綱。奉莊參議行右大辨兼道。
奧出羽按察伴宿禰國道尊靈。奉莊春宮坊
亮從四位下藤原朝臣三成尊靈。春宮坊亮從
五位上藤原朝臣是雄尊靈。式部小輔從五
位上和氣朝臣弘世尊靈。丹後守從五位下
淨野朝臣夏嗣尊靈。寄鴻鐘音。遊音聲佛
國。將利無邊衆生。塵佛子以昔善。交接
天台宗。利益之事。送於後際。後學諸賢人
等。勿忌微功。生在何界。將悟深善。爲得
實相。菩提山里之間。彼此遊行。念普賢智。
修普賢行。一生之功。送七世父母。一宗功
徳。送十界父母。天長四年冷然太上天皇書
此銘矣。謹擧叡山延暦寺鐘銘。冷然
上天皇御書。前丹後守從五位下淨野朝臣
宿禰夏嗣撰
法王出現。開示衆生。天台教迹。興佛同情
明明智者。鷲嶺昔聽。雙傳定慧。載弘妙經。
赫赫桓武。命玆澄公。乘杯求法。發彼童
蒙。兩人年分。三昧興隆。弘仁御暦。闡揚遺
風。文殊上座。因脩唐例。住山一紀。圓戒
異制。欲鏤鯨鐘。流號後裔。義眞法子。餘
軌是繼。丁未在歳。仲侶之月。事隼功滿。清
音發越。四生福利。六道苦歇。此山有頽。此
銘無闕。如代宗帝書大聖文殊閣額。惟
天長九年。發向法隆寺。講一乘經。述天
台義。披延暦寺有慧思大師傳文。仰大師
徳。相大義味。彼寺鏡慧禪師授南岳大師
影。看師影尋傳文。爲留師迹。圖大師等
影在延暦寺。後學諸賢。禮影而可知芳
徳。看師以應知靈驗。律宗豐安大僧都。圖
南岳大師等影。以奉在招提寺持堂。朝夕
之勤。頂禮師影。知師恩信彼徳。自性清
淨心。隨縁心深義。發自思大師流。大日本
國聖徳太子。生在皇家。思大師垂迹。在皇
太子宮。作法花疏。亦法花經講岡本寺。從
爾之後來佛法久。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知
思之孝。報恩之行。流八島國。謹擧大師影
銘文
題南岳慧思大師影。弟子傳燈法師位光定。
蓋聞。乾元資始。三辰著蒙于天。神道資
生。萬物動形于地。於是七代之賢。出於南
岳。初依之位。顯於大唐。利生之徳。來於日
本。妙法之經。講於大唐。一乘之疏。製於和
國。三寶之名。傳於此間。謹案。景雲元年三
月。天皇巡行諸寺。從駕聖徳太子寺。一首
序云。隋代。南岳衡山。有思禪師。常願言。我
沒後必生東國。流博佛道。其後日本國。有
聖徳太子。生而聰慧。時遣小野妹子。躬隋
天子。即太子教妹子曰。向於某處。取我法
花經并錫杖鉢來。妹子奉教。尋訪將來。時
人皆云。太子者是思禪師之後身。者於是歸
依之者。盡發菩提。迴向之人。登常樂果。開
示悟入佛之知見。尋求人。解三平等妙法。
一乘三*學。繼吾山家。四生。因玆度脱苦
海。火宅之高車。昏河之大筏。昔聞不見。今
見不聞。心後未恩。意馬難調。遠期龍花。
近爲佛因。長圖之也。永銘之也。不任歸
心。上八韻作。其時日本第五十三葉。天長
之十癸丑之歳五月十四日庚子日 詩曰 
日本來禪影。西唐在實形。眞容行寶刹。化體
人吾聽。智顗從身左。僧照親右亭。陳朝聞
大喜。帝釋列香庭。信者三千有。賢人四者
成。中踏紅花裏。神遊妙典經。道傳空閑寺。
宗流法界生。龍華看面色。叡岳禮尊靈
題聖徳皇太子古迹
         延暦寺傳燈法師位光定
禮額登霞影。身歸古迹空。宗將流萬歳。伏膺
我靈公。夕仰天台教。朝聽南岳風。松邊悲
昔迹。故室戀明工。自性三平理。心原四乘中。
圓融名實道。智照號眞雄。顯法皇家裏。生蓮
聖徳宮。思禪遊片岡。智者繼無窮。石累蘿青
下。雲生牖隙通。禪塵飛王殿。法水滌煩籠
題陳宣帝師大善禪師徳
         延暦寺傳燈法師位光定
母禮悲泉者。金人授子寛。名香來詆夜。武
帝冀明閑。訪學文殊裏。羅僧赴蘇山。思師
宜闡法。大善住眞關。忉利迴花色。賢居兩箇
間。慈悲融臆内。奧意徹禪觀。定慧驚陳主深
心入悦歡。玄風尋衡岳。萬乘欲清韻
賦陳隋帝王智者大師徳
         延暦寺傳燈法師位光定
智擧圓輪迹。禪騰滿月宮。玄龍飛九色。班鳥
呑神通。野雁銜花蕚。山獼入塔空。神師在
腫。遇昔定光雄。智者聽靈鷲。思禪告樂
風。猿吟白雲上。鸎啼碧樹中。懸河親玉石。體
憩台嶺窮。影顯蓮池水。心遊理性融
賦陳國師僧照禪師定水 傳燈法師光定 
口在明光徳。心持定水泉。從師居大蘇。歴世
受天照。得藥宴家内。看梨衡山前。陳朝爲
國寶。主上傳香煙。佛供甘香果。僧旋藥味
仙。入定慈悲室。安禪蒼海船。念處陳清戒。
常光在體先。形被蘿薛納。定命起深賢
荷顯戒論達殿上文
弘仁十年三月三日。承先師命。爲建立大
乘戒。可往在野寺護命僧都房。弟子曰。承
都命。其意如何。先師命。爲請僧*都署
名。弟子白。大乘傳戒成不成。事在於天子。
不在僧都。不請僧都署名。先師命。我爲戒
法體身不惜。弟子白。委曲之状。申令聞良
*峯右大辨。先師命。左右之事。任汝之意。同
月二十一日。參右大辨。即上此書。良*峯參
議云。此書留之。爲保於師。披此書。而右
大辨云。勿上書者。傳戒之事。在於天子。待
有勅時耳。寄右大辨宣旨。不請僧都署
名。請署名文云。比叡山小釋最澄稽首和
南。元興大僧都足下。爲濟國家。迴小向大
式。請署状。謹案大唐表制。以大唐大暦二
年三月二十六日。臺山五寺。寺別置三七人。
爲國行道。有闕續填其人。令金閣等五
寺常轉仁王護國及密嚴經。又改呉摩子
寺。名爲大暦法花之寺。常爲國轉法花經。
中書門下牒不空。其大暦二年丁未。即當
日本神護景雲元年丁未歳也。又以大暦四
年十二月。天下寺食堂中。置文殊上座。其
制云。自分以後。命天下食堂中。於賓頭
盧上座。特置文殊師利形像。以爲上座。
中門下牒祠部。其大暦四年己酉。即當日
本神護景雲三年己酉歳也。自爾以來。至
于日本弘仁十年己亥。正經五十一歳也。彼
大唐國。弘大乘戒。保護天下。伏惟。日本天
下。未置文殊之上座。未置五寺之常轉。頃
年天災屡現。地妖方興。五穀不熟。四海飢
苦。巿肆燒損。伽藍燒荒。誰佛子等。不慚
愧哉。可不愼哉。可不愼哉。今我元興大
僧都。帝心被簡。居四衆望。傳唯識燈。爲
一人師。佛法興已。唯屬僧都。誠願准彼
大唐制。立此大乘戒。新置文殊之上座。別
開大乘之大戒。然則主上攀弘法福。兆
除未然災。僧都雄名。遠流後際。向大薩埵。
此門不絶。謹遣弟子光定。奉式請署名。一
言國興。幸爲法主。小釋最澄稽首和南。弘
仁十一年二月ニ十九日。承先師命催於一
人。令受一乘戒。不計其功。努力努力。爲
傳我戒。發功徳意。菩薩瓔珞本業經云。教
化一人。出家受菩薩戒者。是法師其福。勝
造八萬四千塔。者聞此之語。爲滿萬行。
爲功徳故。發最勝意。同先師心。令聞此
事畢。某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令荷於表
達殿上。彼表文云。沙門最澄言。去十月二十
七日。内匠頭從五位下藤原朝臣是雄。幸宣
口勅。僧綱等表對。令覽最澄法師。即附山
僧光定。給叡山最澄。天雨流洽。枯木更榮。
捧載慚愧。悚踴無地。最澄誠惶誠恐。以懼
以忻。最澄聞。南天龍樹。織八不而破邪。東
印馬鳴。立一心而開道。存有護法。斷惡
取空於群心。貴空青辨。遮有所得於諸見。
天親菩薩。造佛性論洗五過失。堅意菩薩。
作寶性論顯一究竟。印度之論。破邪顯正。
大小之論。不勝載車。是以。唐朝法琳。製
破邪論伏博奕可之見。秦代僧肇。作無
知論示實相之義。寶臺上座。著佛性論。緇
州慧沼。造慧日論。如是等類。歴代繁興。伏
惟陞下承天踐祚。聖政惟新。正法理國。與
靈合契。謹案菩薩瓔珞本業經下卷云。又
復法師。能於一切國土中。教化一人。出家
受菩薩戒者。是法師其福。勝造八萬四千
塔。況復二人三人。乃至百千。福果不可稱
量。其師者。夫婦六親。得護爲師。授其受
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劫生死
之苦。是故應受。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
名菩薩。無犯名外道。以是故。有受一分
戒名一分菩薩。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
具足受戒。已上經文金口所説。迦陵鳥&T021400;
聲勝於諸鳥。發大心沙彌。荷鉢於羅漢。誰
聞是法。不發大心。今斯法華宗桓武皇帝。
爲國所建也。其兩箇度者。一乘出家。不求
三車於門外。何用羊車之威儀。無樂化城
於中路。豈過迂迴之徑哉。法花之日。知
知家。何客作爲。何除糞爲。大功之賜。有珠
有藥。以何不翫。何因不服。明知。利生之
徳。古今無比。護國之功。塵劫豈朽哉。梵網
律藏。未翻大唐。雖然。心地戒本。傳授久
矣。今依山家傳。但案一家式。謹請天裁。聖
上問和。給式僧統。于時六綱剋念。振智
劍於不知。群釋用心。傾辨波於論庭。表奏
進内。密待宗&T063743;。於是帝心廣博。更給綱
表。謹案表對。但陳小家詞。義理都無愛
博覽。泯三寺於日本。無諮新制。遮上座於
文殊。闡門鳴鐘。雖唱無遮。然行算限升。
無遮還恥。法界爲家。是觀心宅。建立僧房。
是修身處。墮銑師破。乖梵網制。倒言之語。
返罵和上。建教之妨。故犯内祕。昔大天。隱
恥犯過人忌。今叡山。顯玼求直道行。彼
誑弟子於五事。此請佛戒於四條。理事天
懸。何得儡同。又降律儀則稱我大乘。定上
座則還向賓頭。恐蝙蝠兩舌矣。輒噵邊洲
無顧比蘇。若嫌假名之菩薩。誰爲眞實之
聲聞。引持戒向於六綱。推犯戒與於叡
山。此則内犯第七篇。外背君子道。文義相
違。具載別論。竊以。年分五宗也。國家之良
將。人倫之資糧。兩海之舟船。彼岸之梯蹬。倶
行倶用。則味同鹽梅。同説同傳。則聲等金
石。何儻自宗。忽遏諸宗。但貴耳入口出。不
能治内心。若無清虚之功。何排非常之
難。今我弘仁。論於釋教。定於偏圓。道之必
可興之時。行之必可釋之日。小乘律儀。通
於藏通。梵網三聚局於別圓。而今圓宗度者。
受小乘律儀。忌梵網三聚。爭求名利。競散
城邑。自去大同二年至于弘仁九年。兩業
度者二十四口。住山之衆一十不滿。見前
事傾。時將改後轍。謹以弘仁十載藏次己
亥。爲傳圓戒。造顯戒論三卷。佛法血脈一
卷。謹進陛下。重願。天台圓宗兩業學生。順
宗授戒。依本住山。一十二年。令不退山。四
種三昧。各令修練。然則一乘戒定。永傳本
朝。山林精進。遠勸塵劫。奉此功力。以滅群
兇。上滋聖喜無彊。承此兆人清泰。最澄。識
謝一行。學恥毘壇。謹獻遇誠。倍増戰汗。如
允許。進表請降墨勅。依無任傳戒之深。
謹奉表陳請以聞。最澄誠惶誠恐謹言。荷三
卷論。脈一卷。參内匠頭大夫藤原是雄曹司
上之。不幾之間達論。頭大夫達主上申
令聞。若成於事者。論留殿上。若不成事
者。論令持光定。還送叡山。主上勅。有道
者宛行。無道者不得宛行。内匠頭承勅旨。
先於光定。子細之状。令聞先師。顯戒之
論。雖達殿上。歴於三年。而不成矣。先師
之病。歴於數日。而不痊平。戒事不成。先師
之病。倍倍増之。弘仁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國
忌之日。弟子命捨法海。達委曲之状。彼事
旨者。受法之師。重病不息。命緒不幾。先帝
御願。亦不成矣。亦天竺達磨。一乘之戒。傳
於漢地。南岳思大師。降我日本皇家。傳於
佛法。大皇勅約六宗而無僧都者。不許天
台光定達矣。所上論者。不約六宗。約天台
一宗。而達此論矣。大皇勅約天台一宗而
無妨礙停止。玄番寮頭眞苑宿禰雜物。宣旨
而勅主殿頭布勢朝臣海。二海承勅旨而
詔二中納言。弘仁十一年二月。承先師命。
天竺不立記籍。亦無僧統。誠願。法華一宗
天台兩人。依佛國法。不立僧藉。不預統
攝。安置叡嶺。令得修學。大唐雜任有左功
徳使。有右功徳使。今須差左功徳使。四時
令檢校。其出身之法者。依此之旨。令聞藤
原大臣。藤原大臣云。吾國無功徳使。有宮
別當云云先師滅後。宛寺之號。宛行別當
之號。先師存日。弟子白。諸宗秀師任僧綱。
而傳彼之宗。天台之宗秀師。任何色而令
傳於宗。承先師命。任於綱維。令傳之也。
弟子白。彼綱維師何。先師命。大唐永泰元
年年中。新翻仁王經大徳青龍寺主沙門良
賁筆受兼潤文翻經大徳大安寺兼西明寺
上座沙門懷盛證義。翻經大徳大興善寺主
沙門慧雲證義。大周長安三年年中翻經沙
門荊州玉泉寺主弘景證義。翻經沙門大周
西寺寺主法藏證義。翻經沙門七寶臺上座
法寶證義。翻經沙門大福光寺都維慈訓證
義。以是綱維住於寺。而令傳於宗。者弟
子承命之日。不成寺家事。先師滅後。成寺
之號。存是之命。以弘仁十四年。令聞伴
別當。伴別當命之。可行先師風。者以彼
之年弟子白。以圓澄大徳。任延暦寺寺主。
任忠師不承之也。亦重弟子白。以義眞大
徳。任延暦寺上座。仁忠師不承之也。有此
之由。而不成玆政。仁忠師滅後。天長年中
弟子白。義眞大徳。將行是事。義眞和上。忽
遷化矣。遲遲之状。在于今日。宗後賢人。悉
子細状。案顯戒論文云。圓教法泉開心地。
圓機衆生得見水。一乘年年雙。圓教三學
未具足。二學雖芽未戒學。是以觸鱗請
圓戒。者弟子依先師命。令備戒學。而里山
往來。令聞聖朝賢臣。作于戒學。以弘仁十
四年。爲調人意。且聞定一人座主。未宛綱
維。到于今日。猶尚不息。人意不調悲不行。
先師命。遇時亦難。遇人亦爾。聽教亦難。時
教人三種。熟極難之也。弟子久在山家。求
深法理。爲成於佛。爲得菩提
傳述一心戒文卷上


傳述一心戒文卷中

         天台門人延暦寺戒壇院
       知事傳燈法師位光定撰
夫以聞法身如來。有實相戒。等覺之人。不
知戒質。十地之人。非看珠色。大師求之。
大日本人。未入唐前。披一切經。璿和尚
經覽於叡岳。進和上經檢於東嶺。入唐之
日。登於天台智者山門。得佛戒文。三種之
文。來於山家。戒體留山迹。戒珠研戒場。存
生師宣。我宗之人。乘大白牛。乘家之内。不
乘家外。一乘三學。在於圓宗者。弟子承旨。
欲留永代。仰三尊力。念師之靈。命緒不
幾。作是之文。大師入滅。十有四箇年。荷於
戒珠。迴於皇庭。一介之身。期於龍華。知恩
之心。豈朽之也。恩報之徳。亦滅之也。於是
先師。萬法不相。一心安住。大悲已圓。大智
亦滿。是知。萬法是一心之資。一心是萬法之
本。本謝而縁息。本立而道成。大悲既陰於
群生。大智亦施於衆品。雖身不遊於天竺。
其心已至於天竺。後學雲集。如雲起於高
岳。緇徒霧卷。若霧滿於深&T023311;。歴名山頓申
佛事。功徳周備。福報莊嚴。逢于一乘寺。歎
未曾有。須達買園之所。加以布金。祇陀捨
樹之晨。廣開精舍。昔聞不見。今見不聞。然
玆山庭。大開大方便之門。廣建戒場堂。心
源之戒未傳。一乘之戒難得。不勝仰心之
深。乃作承戒之文
承先師命顯菩薩僧文
先師云。今我山家宗。寄安樂行品文。不依
小乘戒。而依大乘戒。約法華意。而於火宅
之内。乘大白牛車。於家之外。不乘大白牛
車。自初到後。受菩薩戒。而爲菩薩僧。修
持自性清淨三學。而不留迂迴之道。直往
寶所。得於佛果。何以知之。諸法無行經。喜
根名比丘菩薩。法華。常不輕名比丘菩薩。
左溪大師碑云。梁魏中。有菩薩僧。菩提達
磨是。爲守護國家。宗年分度者。成菩薩僧。
而令修自性清淨三學。故達表矣。弘仁十
年三月十五日。承先師命。荷於表而上良
峯左大辨。彼表文云。沙門最澄言。請迴小
乘儀戒。永爲菩薩僧事。天台法華宗年分
度者二人。最澄聞。如來制戒。隨機不同。衆
生發心。小大亦別。文殊頭盧。上座位別。一
師十師。羯磨全異。乃有法華宗年分兩箇得
度者。登天桓武聖皇帝。歸法華宗。新所開
建也。伏惟。弘仁元聖文武皇帝陛下。徳合
乾坤。明並日月。文藻絶古。鉤鉤新今。萬
國歡心。兩蕃歸化。定治制禮。今正華是
時。誠須兩業出家。永迴小乘儀。固爲大乘
儀。依法經制。不交小律儀。毎年春三月。先
帝國忌日。於比叡山寺。與清淨出家。爲菩
薩沙彌。授菩薩大乘戒。亦爲菩薩僧。即便
令住山修學。十二年。爲國家衞護。福利群
生。國寶國利。具如宗式等。天恩開許。先帝
高願。載載彌興。大乘戒珠。禮禮清淨。弘仁
爲源。傳此大戒。請以聞。伏乞。慈賜垂矜
允。輕塵聽覽。追増戰汗謹言。弘仁十年三
月十五日。前入唐天台法華宗沙門最澄上
表。將造顯戒論。而亦重上此表矣。雖然。諸
僧都不許。而事猶不成。弟子爲利有情。發
廣濟心。亦重發願。天月入清水。我心亦如
之。實相之月。入於清水。發願不息。發願必
成。感願力而一生成辨。一宗成辨。佛事送
於後際。爲利有情
年分二度者勘籍之事申下民部文
弘仁十三年六月四日。大師遷化。遷化之一
七日後。菩薩僧官符下畢。弘仁十四年三月
十七日國忌日。兩箇之人。得度已畢。此勘籍
甚難。不知彼旨。此彼煩惱。仁忠師云。玄番
寮。二度者勘籍也。法師光定云。顯戒論云。
天台宗二度者。不預僧籍。不屬僧統。者何
況玄蕃寮。不知勘籍之由。爲成於事。法師
光定。白故伴參議。去弘仁元年。法師光定。
勘籍之時。治部省允録二人。民部省允録二
人。彼此相交。成於勘籍。是以知之。延暦寺別
當。在大政官左中辨。召於民部省之允録二
人。欲勘天台宗度者籍者必成彼事。令聞
已畢。伴左中辨。聞而以後。課於民部省。則
彼省云。下官符而可成勘籍矣。延暦寺別
當權中納言從三位兼行皇后宮大夫左兵
衞督藤原朝臣三守。從四位下行左中辨勳
六等大伴宿禰國道。二別當達殿上。而勘籍
官符。下於民部省。自爾以後。宗二度者。勘
籍之日。不往官所。在於山裏。得於度縁。法
師光定。承先師命。爲傳於宗。勞而奉仕。伴
左中辨。不幾之間。位登於參議。功徳之助。
將見龍華。傳宗之功。顯於後際。我宗同法。
察興法由。先師之功。成於滅後。弟子之志。
送於師所。一切諸佛。將悉功徳。一切菩薩。
知傳法事。因此之功。不墮二十五有也。有
心之人。知二大夫功深也。傳法之人。在於
高位。二別當之功徳。不可量。以此之志。令
知將來。天台一宗年分之人。勘籍之事。令
告知於後際。法師光定。委曲之状。傳流於
寺家。一宗同法。悉二人勘籍由
一乘戒牒度縁捺大政官印文
弘仁十年三月二十日。先師命於弟子。爲
濟國家。迴小向大式。請署状於護命僧都。
而弟子承師之命。參僧都所。令聞師命。彼
命之状。度菩薩僧。將守國家。僧都云。大唐
無菩薩僧。亦無別受菩薩僧。有通受菩薩
僧。弟子云。無別受菩薩僧而有通受菩薩
僧者。不知彼志。僧都云。約大乘而無剃
除鬢髮。約小乘而有剃除鬢髮。歴於小乘
而有受菩薩戒僧。不歴小乘無受菩薩戒
僧。歴小乘而有受菩薩戒僧。無此別受菩
薩僧。故不許署状。弟子登山。令聞於師。僧
都之署状不許之事。師云。僧都不披一切
經。亦不披一切論疏。故云無別受菩薩僧。
而有通受菩薩僧。弟子白。披一切經。有別
受菩薩僧者。承彼僧號。師云。諸法無行經。
喜根名比丘菩薩僧者。法華經。常不輕名
比丘菩薩者。具如顯戒論。弘仁十三年六
月。先師沒後。官符下畢。成官符間。雜事巨
多。弘仁十四年三月。試年分而成於山家二
人。而授度縁日。別當伴右大辨云。大政官
印捺度縁。而不捺戒牒。者弟子白。護命僧
都。與先師共諍於菩薩僧。計此之志。不
捺印於戒牒者。後代比叡受戒之事不成。
今須戒牒度縁大政官印捺之。而可授與
一宗僧等。而後可成建大乘寺。伴右大辨
承此之理。奏殿上。而成度縁戒牒之事。弟
子白。以大政官印。捺之受菩薩戒比丘光定
字上。伴右大辨云。依何之文可爾。者弟子
白。義眞大徳大唐受戒戒牒寄之。捺之被
用此事。御書戒牒文上捺之。今現有御筆
戒牒文。弟子雖不敏。而承先大師命。令辨
山家佛事。以此功徳。奉報先大師厚恩。奉
謝國家大恩。亦留於當來之代。弟子微身。
生於龍華。奉看彌勒佛。亦奉看於南岳天
台。大師傳法之事。非獨僧志。令知義眞大
師。而成辨寺家政。亦住持佛法之事。令知
伴右大辨。而作於官符。以一事同法。片目
看此之文耳
弘仁大皇書先師位記文
先師。蒙國厚徳。建立佛法。爲報國恩。披
一乘教。爲奉守護大皇鴻基。護國之法置
永代。後柏原大皇。詔式部少輔從五位上和
氣朝臣弘世。弘世。仰治部省。公驗之父。授
於先師。彼文云。國昌寺僧最澄。年四十。臈二
十。右往於平安城東嶽比叡峯。精進練行。十
有五年。搜念誦之祕法。慕天台之高蹤。延
暦二十三年歳在甲申四月。奉詔渡海求道。
詣於台洲國清寺智者大師第七弟子道邃
和尚所。求得天台法門二百餘卷。還於越
府龍興寺。遇天竺無畏三藏第三弟子鎭國
道場大徳内供奉順曉和尚。入灌頂壇。受
三部悉地法。并得陀羅尼法門三十餘卷。種
種曼荼羅圖樣十有餘墓。念誦供具等。取
台洲判吏陸淳明洲刺史鄭審則印署以二
十四年歳在乙酉六月。還來復命。詔有司
令寫法華。維摩等經疏七通。選三論法相
學生總悟者六人。更相講論。又以同年九月
一日。有勅。於清瀧峯高雄寺。造毘盧遮那
都會大壇。令傳授三部三昧耶妙法。預灌
頂者。總有八人。苦行之力。果志早歸。聖徳
所感。遂弘此道。今被右大臣宣稱。奉勅
入唐受法僧二人。宜合所司。各與公驗。彌
勒精進。興隆佛法。擁護國家利樂群生。
者省依宣旨奉行。者先師依先帝公驗。而
大法師義眞。法師光定。宛行戒壇院別當知
事。寄是之旨。共知傳宗事。具如弘仁九年
宛九院別當等。又弘仁元年。大皇勅入山
階寺。並授傳燈法師位。從其元年。到于十
二年。諸宗僧綱。不擧先師。不授大法師
位。同年十二月。令聞閑院藤大臣。藤大臣
云。我不知子細。諸宗僧綱。早達大皇。欲被
授大師位。者弟子白。僧綱達大皇。而不叙
大法師位。藤原大臣云。我不知彼禪師被
授先先位記。弟子白。柏原皇帝。施與公驗。
閑院大臣云。持彼公驗來。弟子持公驗而
參左近衞曹司。閑院大臣。看公驗文。怪之
歎之。大臣云。先帝。嚴公驗文施與大禪師。
者而今達大皇。將叙大法師位。十三年春。
大皇帝。震龍筆而書傳燈大法師位文。而
施與先師。以爲後代永珍。如唐大宗帝書
慈恩寺碑。又同年十一月。大皇帝贈哭澄
上人六韻御書之詩書於奇紙。施與先師
影前。後代靈珍。後學永寶。無得而稱。乃有
翰林文人上官十有餘哲。奉和御製。各探六
韻。以爲卷軸。看人斷腸。聽人流涙。如梁帝
哭達磨大師。似唐臣傷法琳大師。弟子承
大道可傳流。聽菩薩之僧。可護國。由雖
許行菩薩僧。而未備護國之徳。雖歴一
紀。而未看秀才師。先師披一切經。尋一切
疏。傷不被傳道。欲可被傳道。弟子隨先
師後。承聞佛法興廢。大唐傳奕。損於佛法。
唐代法琳。救於佛教。傅奕。狂悖甚於小兒。
法琳。救法明於教文。僧統。隱戒過於傅
奕。先師。顯戒超權宗戒。天地開闢之後。未
有如奕狂人。法琳。斷骨救諸宗教。彼傳
奕。誑損佛教宗。法琳。痛心助佛法僧。先
師。對諸宗建立一乘戒。琳見傅奕所上之
事。五内分崩。六情破裂。先師看僧統所上
之奏。慨一乘戒未萌皇庭。顯戒明據。達弘
仁朝。我大皇帝。愛憎之心。捨於佛教。佛宗
之珍。令滿於天下。赴萬國心。當一人度。扶
危救苦。徳高往帝。存心三寶。留意福田。
出家之人。莫不咸戴天澤。弟子以一乘力。
報國家恩。以一乘戒。報先師恩。爲佛宗
家。不爲餘事。爲傳宗事。仕三代師。圓宗
功徳。將生龍華。以法施功。將生佛家。我宗
後學。悉知微功。入死門後。共相誓願。爲
向彌勒。爲悟一乘。弟子。不知手之舞之
足之踏之。有心道俗。一片之目。入此私記

一乘戒牒書御筆文
弘仁十四年六月。先師忌日。爲報於恩。達
殿上。御書戒牒事。彼状云。弟子承先師命。
彼時師云。爲我勿作佛。爲我勿寫經。述
我之志。者臨終之時。深欲傳一乘戒。寄此
之旨。爲果師志。美作介藤原常永大夫。寄
遺言事。達弘仁大皇。大皇勅許。嚴筆書微
僧戒牒。而恩勅賜之。不朽之寶。收於微身。
達御筆戒牒由者。義眞和上。爲成戒和尚。
先大師存生之日談語。必爲戒和上具如血
脈。爲義眞和上戒師時。仁忠師云。此師不
用。有雜之咎。法師光定。不忘先師命。猶
實不息。爲戒師事。亦重達之。弘仁十四
年四月。冷然院御在所。書現在傳戒師前入
唐受法比丘叡山延暦寺天台法華宗付法傳
燈滿位僧義眞文畢。如梁武帝書達磨大師
碑。華嚴題。今我大日本國弘仁文武聖帝雄
筆。奇妙希世靈珍。御書戒御牒。流布萬代。我
一乘戒。久住國家之永寶矣。治天下隙。御
筆揮勢戒牒爲珍。看仰緇素。目不暫息。歡
悦隨喜。劫盡豈窮恩。勅賜法師光定。從爾
時來。到于天長十年。新受戒師。別授戒牒。
以此廣作佛事功徳。謝先師恩。以天長十
年七月四日。而義眞和上。忽遷化矣。而間有
彼諍論。而不定於傳法之主。歴於八箇月
間。而有諍論。以天長十年十月二十八日。而
作拙表上承和皇帝。亦作傳法由文。上別
當從二位行大納言守春宮坊傅藤原朝臣三
守。雖進書而諍論不息。表書二通。在傳
述一心戒下卷。以承和元年正月而作此下
卷。並作表一通。以彼年二月下旬。亦重達
承和陛下。亦重上藤大納言。二通文意。爲
傳於宗。雖有高道。而無耆年人。不弘於
彼道。雖有耆年人。而無高法不被弘此
耆年人。人法合而深法被弘。爲傳於戒。亦
重傳戒之表達承和皇帝。委曲之状。令聞
從三位權中納言兼行左兵衞督藤原朝臣良
房。圓澄和上。爲令在戒和尚。彼上表文云。
沙門光定言。光定傳聞。護國治家。佛戒尤
要。除災招福。戒力最深。去天平年中。鑑眞
和上。荷於戒珠。照於海東。聖武皇帝。於東
大寺大佛前。承於和尚戒珠。兩箇戒壇。建
於兩寺。治天下以傳律法燈。延暦年中。桓
武皇帝。詔最澄空海兩師。天台眞言兩宗。
訪於大唐。求於西隣。法施恩秀萬歳。護國
用足古今。弘仁天長兩箇之年。勅藤原大
臣。施行一乘戒。彼新戒壇。建於叡嶺。治天
下法。在於鴻基。伏惟皇帝陛下。上應乾心。
下協黎願。補天以麗三象。紉地以安九重。
生民蒙再造之恩。釋門荷中興之賜。返淳
朴之風。行無爲之化。於是。傳山家戒。此間
未弘。天台戒體。來於海東。一乘三學。來自
西海。弘仁之年。將弘此戒。師早沒。天長末
年。義眞法師。忽遷化。而大法師最澄。以
乘戒。授弟子圓澄法師。則是法師。爲一衆
首。伏請天裁。爲護國家。來四月十四日。一
乘之戒。令授未授戒人。然則。戒施徳秀永
代。治國能流百代。繼戒師於山門。紉戒旨
於將絶。定和上於次第。開律儀於後學。不
任仰至。護國寶戒。保家法珍。下卷謹上金
闕。塵黷威嚴。伏増悚息。謹言。承和元年二
月十八日。傳燈法師位光定上表。從爾時
來。到于今日。新受戒師。別授於戒牒。我一
宗同法。片目入此私記耳
一乘三學達弘仁皇帝勅二中納言文
弟子以弘仁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國忌之時。
一乘戒由達大皇。彼十七日。大皇御前。有
玄番寮頭眞薗宿禰雜物。雜物大夫。把一枚
書。在御在所。内匠頭藤原是雄大夫也。登
於御前。在雜物大夫東邊。是雄大夫。雜物大
夫手之書。取之讀之。達大皇。弟子見之。先
師自手作書也。彼書云。自性清淨虚空不動
戒。自性清淨虚空不動定。自性清淨虚空不
動慧。欲傳此戒。佛法在賢公之口。速疾達
大皇而宛行之。者是書。日終在大皇後。彼
日垂盡。黄昏之時。弟子白。最澄法師。受重
病而命緒不幾。不許傳戒者。先帝御願
不成就。最澄法師。入於唐而受三學旨。彼
事不成者。不被傳戒。大皇勅上顯戒論者。
六宗法師等不許之也。依最澄法師申無
僧綱。弟子白。上顯戒論者。約天台一宗而
不約六宗。大皇勅不約六宗者無事。無
事亦大皇勅雜物。宣旨事輕而不成。爲重
宣旨。詔二中納言。諮於僧綱。彼二中納言
者。良峯中納言。藤原權中納言。嚴勅承主殿
頭布勢朝臣海。弟子白。傳戒師師相承事者。
從南天竺。至于日本。南天竺王第三王子菩
提達磨。一乘之戒。受優婆拙。至于漢地。
南丘慧思大師。於靈山。一乘之戒。親受釋
迦牟尼佛。慧思禪師弟子智者師。一乘之戒。
令授隋天子。天子請戒文。略擧之。故躬製
請戒文云。弟子基承唯諾弟子白。晋王方
希淨戒。妙願積善。生在皇家。庭訓早趍。胎
教夙漸。福履攸臻。妙機須悟恥崎嶇於小
逕。希優遊於大乘。咲息止於化城。誓舟航
於彼岸。開士萬行。戒善爲先。菩薩十受。專
持最上。能仁奉爲和上。文殊冥作闍梨。而
必籍人師顯傳。聖授自近之。遠感而遂通。
波侖罄髓於無竭。善才亡身於法界。經有
明文。非徒臆説。深信佛語。幸遵明導。禪師
佛法龍象。戒珠圓淨。定水淵澄。因靜發慧。
安無礙辯。先物後己。謙挹成風。名稱遠
聞。衆所知識。弟子所以虔誠遙住。命檝遠
迎。毎慮縁差。値諸留難。亦既至止。心路豁
然。及披雲霧。即鎖煩惱。今開皇十一年十
一月二十三日。於楊州總管金城。設千僧
會。敬屈授菩薩戒。戒名爲孝。亦名制止。方
便智度歸宗奉極。即於内弟。躬傳戒香。授
律儀法。告曰。大士爲度遠濟爲宗。名實
相符。義非輕約。今可法名爲總持。王頂受
其旨教。曰。大士。禪慧内融。導之法澤。輒奉
名爲智者。慧思禪師。生和國而弘佛法。又
慧思大師。與達磨大師。共生於和國。大唐
國衡州衡山道場釋思禪師七代記云。往年。
西國有一婆羅門僧。其名達磨。此人應化。魏
文帝即位大和八年歳次丁未十月。到來漢
地。徘徊衡山。吟詠草堂。於是達磨。道場之
内。六時行道。問思禪師云。汝此寂處。幾年
修道。思禪師答。二十餘年。達磨問。何見靈
驗否。何被威力否。思禪師答。不見靈驗。
不被威力。達磨良久歎息云。禪定易厭。濁
世難離。余忽遇素交。滅塵劫之重罪。暫隨
清友。長植來生之勝因。阿師阿師。努力。努
力。何故化留此山。不遍十方。海東誕生。彼
國無機。人情麁惡。貪欲爲行。殺害爲食。宜
令宣揚正法。諫止殺害。思禪師問達磨。誰
人。答余者虚空。相談已訖。向東先去。凡思
禪師。來到此山。所由不知。遠祖不聞。七代
往生之身不謬也。所以生和國之王家。哀
矜百姓。棟梁三寶。者彼十八日早朝。參良
峯中納言左衞門曹司。上件勅旨。令聞中
納言。即納言云。勅詔藤原權中納言。在雜
物所。顯戒論取之上權中納言云云亦彼十
七日。雜物達太皇。護命法師等云。最澄法
師。下西大寺。而覆讀顯戒論。將定此道。太
皇勅。爲傳天台宗。最澄法師。下於西大寺。
共諸法師等。讀於論文。他宗法師等。如打
最澄法師頭。如犯左右身。者忍之能傳之
者。弟子上件勅旨登山令聞先師。先師答
云。天台戒體。他宗律師等。聞之不知。景深
律師。聞之不知此語之趣。令聞良峯中納
言。委曲之語。多於心中。同年六月。大師遷
化。持是事旨。建立延暦寺。成辨寺家政事。
一宗同法。片目入此私記文耳
鴻鐘東塔成辨文
以弘仁十年三月。弟子持鴻鐘樣。上良峯
左大辨。看此樣了述旨云。且待須臾。勿出
鐘樣。成事之後。可出此樣。忽然之間。弟子
持鐘之樣。參内裏右近陣。左近大將藤原
大納言。披之看之。在同所良峯左大辨云。
火急可出於外。弟子不知赴面。忽然之間。
令持小童。出左衞門曹司。彼十日夕。良峯
左大辨云。未成宗事。勿作鴻鐘。成宗事
後。可作此鐘云云登山令聞先師。先師云。
左右之事。隨尊之宣耳。如辨命旨。成辨宗
事以後。作於鴻鐘。雖有知識銅。而猶銅不
足。良久之間。未成鴻鐘。弘仁年中。雖成
宗事。而未成鴻鐘。寺家之内。有聊事者。
擧衆散動。心身不調。發計而言。早將作鐘。
以鐘聲將調衆心。將進之人不遮。不進
之人不呵嘖。發此計間。天長太皇。奉轉
金剛般若一萬卷。其時僧七十。布施賜施生
絶二匹調布等。留賣此施物。成四五百貫
銅。將造鴻鐘。老僧加入銅七貫文。爲利
有情。建立東塔。時先師云。好堅禪師。一身
作此塔。而可得度矣。雖有此事。好堅禪
師。一身不堪作塔。歴於多日。未成辨之。
弘仁十三年。大殿藤原内侍專。叙從三位。其
時弟子白。粟田乳母口傳。令聞於專。大師
作功徳事。未成此事。位祿片物。可施與工
夫等。專述於状云。大功徳事。不告於吾。
在遲遲事。弟子白。約宗有大勞。令聞藤大
臣。寄此之事。不令聞之。不幾之間。專行
之事。令聞藤大臣。不幾之間。達弘仁朝。四
百斛料。下於近江。配三百俵米。而下於此
料。好堅禪師。專掌於塔。作塔功徳。作大
師願。預年分度者。而作於僧。其名曰天照
師。弟子亦爲成大師願。爲功徳故。造塔料
物。令聞於專。雖然。未成於彼此塔之調
度。自此之後。宗後賢人等。必可成此塔。藤
原閑院大臣厚恩奉謝功徳海。藤原内侍專
厚恩奉謝佛海。弟子亦爲傳宗故。隨力堪
能。成辨此塔。以二種功徳。將生龍華。頂禮
彌勒。悟一乘義。得菩提記。奉禮思大帥。
智者大師。亦云。鐘銘興於顯戒。比叡山寺
募縁。造息苦鐘。鐘壹口。高大隨知識銅。者
結縁知識。頭參萬餘人。擬三萬燃燈佛數。頭
別隨力勸化。銅大一斤以下。白銅小一斤
以下。食料米二合以上。功錢一文以上。發
清淨心。相加此鐘。爲令信自他人。擧先
師文中。以寄心緒。其文云。忝聞。息苦妙術。
鐘音最勝。集衆好嚴。揵槌尤要。故能罽賓
眤吒。脱刀輪於千頭。隋朝智興。足夢絹於
千返。所以支那天子。鑄鐘遠贈於天竺。日
本聖帝。造鐘近懸於精舍。銀地之上。鐘聲
滿谷。金地之邊。鐘響數里。今我比叡峯。日
本國名山。平安城東岳也。東臨近湖。朝日
垂影。西望帝苑。夕月爲郭。南通海門。北
玄羅嶽。是以。延暦之歳。開圓宗於蓮華。弘
仁之年。題定慧於金字。兩箇出家。歳歳天
長。一乘傳燈。年年地久。禪室寂靜。搥上行
列。房舍垂帷。谷側開窓。白雲時來。青天近
頂。最澄義眞丹福成寺。大唐貞元。訪師
支於天台。見大鐘於國清。禪客候時。聞
鐘出定。竊以。金銀七寶。順業有無。集衆
七具。隨方亦別。伏惟。日本天下。金山東秀。
金粧繁興。銀島西峙。寶盞無之。鐵濱往往
散諸洲。銅岡峨峨出長郡。金種甚多。何振
破竹。銅聚無盡。豈假吹螺。是故。維弘仁十
年龍集己亥夏四月。於比叡山。鑄息苦鐘於
禪院。傳火血刀於塵劫。&MT02726;文不朽。鐘銘無
損。盍記聖記。哲銘宗銘。時哉。鐘上有八
院。將鏤忍草。夫像法獨善。如來不許。末世
勸化。釋尊稱歎。一身難辨。衆力易成。伏乞。
聖主降恩。哲臣垂徳。吠舍加銅。首陀足供。
鑄成大鐘。謹馳數字。代己身捉。最澄誠惶
誠恐謹言
造戒壇講堂料九萬束下近江國文
先師預戒壇。弟子謬預戒壇院知事。經歴
數日。欲成此院。不幾之間。大師遷化。大師
入滅之後。不知其趣。身仰三尊。心寄師靈。
良峯中納言賢尊。存生之日。恒常談語。吾心
存叡嶺。欲託生佛家。者中納言賢人。攀登
叡嶺。禮大師影。弟子不覺兩目之涙下於
老顏。賢尊亦下兩目涙。一夜留有。弟子憂
色白。東大寺戒壇。雖小乘壇。而嚴清無比。
登壇受戒師等。恭敬如佛。亦入灌頂壇。欲
得本尊。彼心謹厚。無左右思。亦無雜念。今
此受戒。無壇無堂。雖受大乘戒。而恭敬不
厚。所以建立壇堂者。賢納言大恩之力。中
納言云。某甲雖高官任。而無勢力。雖爾。隨
力許出。者微僧諾云。悦色低頭而忻悦不
少。證人内供奉義眞大徳。伴之禪師。彼月。
微僧參冷然院國忌。美作守藤原是雄大夫
傳云。吾師懃慇憂語戒壇堂宣旨。以昨之日。
下於太政官良峯右大將云云承是傳命。承
伴參議太政官曹司。參議親云。下戒壇宣
旨。五間之堂一字可作。微僧白。爲在戒和
上。可作細殿。參議云。細殿無用。微僧白。若
無細殿者。有風雨時。彼日何所將宿。故猶
可作細殿。亦更宣旨可下。爲細殿作加。爲
勅使一人來宿。五間檜皮葺一宇。南北有枇
可作。爲在勅使從者。七間板屋可作。義
眞大徳存生之日。計云。勅使來宿。五間檜皮
葺屋七間板屋。合之將造七間講堂。隨此
之命。作於講堂。此等二堂細殿等。良峯大
納言大功徳力。故宗大衆可知於志。一乘
戒功徳。可奉迴向彼之尊靈。又在舍利。雄
勿損之也。到于後際此雄可守。天長太皇
達之。料稻九萬束下近江。不忘先師命。作
宗佛事。生功徳故。成於佛故。利有情故。
上座傳燈滿位僧道叡。寺主傳燈滿位僧乘
天。爲功徳故。共作佛事。護先師迹。戒壇
之堂。戒壇細殿。七間講堂。集衆鴻鐘。同心
作之。是之二僧。住持山迹。深功厚能。在於
寺家。後學有心。悉知之也。發弘誓而奉仕
於宗。悉彼深由
宮中聽衆安居講師申宛寺家文
法師光定憂白。天長元年。延暦寺別當故伴
參議。可請天台宗宮中聽衆状。參議諾云。
僧綱等。將請宮中金光明會聽衆時者。可
告國道。國道掌天台宗故。國道思惟。但
諸宗法師等護國家。而天台宗法師等者。可
不護國家耶。不請天台聽衆者。任僧綱
等行事。而勿語諸人。暫間留意。忽憂。勿
憂。不幾之日。法師光定。有二種書。一先師
之弘仁七年。入四天王寺聖徳太子廟。求
傳法華宗詩。二景雲元年三月。天皇巡行
諸寺。旋駕聖徳太子寺一首。此二種書上
參議。參議諾云。吾有前越中守登美大夫書
者。一謹案。前入唐天台法華宗傳燈大法師
最澄大禪師。弘仁七年。入四天王寺上宮
廟。求傳法華宗詩序云。今我法華聖徳太
子者。即是南嶽慧思大師後身也。廐戸詫生
汲引四國。請持經於大唐。興妙法於日域。
等鐸振天台。相承其法味。日本玄孫興福
寺沙門最澄。雖愚願弘我師教。不任渇
仰心。謹奉一首。者彼先師一首云。海内求縁
力。歸心聖徳宮。我今弘妙法。師教令無窮。
兩樹隨春別。三卉應節同。願惟國教使。加護
助興隆。二景雲元年三月天皇巡行諸寺從
駕聖徳太子寺一首。隋代。南嶽衡山。有思
禪師。常願言。我沒後。必生東國。流傳佛
道。其後日本國。有聖徳太子。生而聰慧。
時遣小野臣妹子。聘隋天子。即太子教妹
子曰。向其處取我持法華經并錫杖鉢來。
妹子奉教。尋訪將來。時人皆云。太子者是
思禪師之後身也。南嶽留禪影。東州現應身。
經生名不滅。歴世道彌新。尋智開明智。求仁
得至仁。垂文傳正法。照武掃凶臣。&T040163;實流千
載。英聲暢九恨。我皇飮佛果。迴駕問芳因。寶
地香花積。釣天梵樂眞。方知聖與聖。玄徳
永相隣。今帝在前坊時亮從四位下藤原三
成。聖徳太子八韻之詩達殿上。得此之詩。
上故伴參議。前坊之亮。訪上太子詩之由。
彼之亮云。某甲爲傳天台宗所達者三書。
故伴參議。得前越中守從五位上登美眞人
藤津解。而開彼状。爲傳天台宗。比叡無食
之僧。令住法隆寺天王寺。宛於供養。者彼
委曲旨。具如傳述一心戒下卷。以此三種
書。上故藤原左大臣。閑院左大臣。披看是
書。述伴參議云。比叡禪師。無弘法力。永逝
去也。傳天台宗。任宿禰意者。人無書留。以
先師上廟詩矣。藤原三成。達於太子八韻
之詩矣。登美藤津古記之文而作此功徳。我
宗二人。預宮中會。登安居講。雖在俗人。
而弘法有由。法師光定。存弘法心。彼此求
由。先師尊靈。加厚護念。事別成辨。法隆寺
四天王寺。命有弘法。勿絶此志。聖徳太
子尊靈。護弘法由。我宗有心同法。悉子細
状。故伴參議。親承傳法之旨。以此三種書
力。宮中聽衆二人。二寺安居講師。宛行延
暦寺。光定雖愚。爲守國家。營送後際。我宗
有心諸賢人。悉知營功耳。從弘仁七年至
于天長二年。在九箇年。而傳法之符。到于
法隆寺天王寺。先師誓願詩。有感應驗。傳
説天台宗示後學状 三夏居四天王寺
奉上宮廟。開説法華一首并小序
  入唐求法天台宗傳燈大法師位最澄師弟
 子僧光定
夫三種妙者。南岳慧思大師所説。十妙微旨。
天台智者大師披述。此二師者。靈山聽衆。衡
山道場。發願流通。日本託生。登皇太子。弘
佛法於海東。作經疏於倭國。其法華者。是
出生義處。收會義處。佛果家之諸法實相。於
彼譬説。即至道場之莊嚴大車。於彼宿世。則
極果佛之開權寶渚。於彼本門。是則久成佛
之所契妙法。流通法華。一句一偈之言。彌
彌可信。若得此意。弘演於八年。不出于
一念。歴五十小劫。誰動刹那。即知。一代逗
機。居于心性。十方佛事。宛然矚目。法界根
性。覽而易通。隨宜所説。即皆悉指如來藏
理。一念凡心。已有理性三密相海。一塵報
色。同在本理大日如來。方乃名爲三無差
別。是知。佛法之妙。在心法之妙。衆生法之
妙。心法之妙。有佛法之妙。衆生法妙。衆生
法妙。入佛法之妙。心法之妙。此旨殊特秀
諸宗意。是知。我聖徳皇太子者。南岳慧思大
師後身。遊於普現三昧。示於皇太子之位。
在三十三身中。説三乘一乘。引導迷途。談
佛果智。我師。爲内供奉。傳一乘三學。唐入
延暦末。總承天台義。弟子延暦寺傳燈滿
位僧光定。雖無知而心寄上宮聖靈。伏願。
不朽師教。留於萬代之後。不在任渇仰
心。謹奉七言作。于時天長二年乙巳五月十
七日庚申也。詩曰
    東州應現成皇身 南岳修行作道人
    性徳天然不煩外 開三顯一看體眞
    四一元來極微旨 蓮華本自非染新
    三河入海同深水 秘密三軌到近隣
    累劫吾誠演宗教 龍花樹下心性陳
    千年雅院弘妙法 伏欲尊靈護芳因
菩薩僧位次官符申下文
慧曉禪師。聲聞僧上臈。徳善禪師。聲聞僧下
臈。慧曉闍梨。菩薩僧下臈。徳善闍梨。菩薩
僧上臈。慧曉闍梨。發向出雲國。不在大師
入滅。闕菩薩初受戒時。從出雲國來。登叡
岳而坐於僧次。此彼固諍。聞此諍。約老僧
等。存於囂事。亦我宗同法。不受一乘戒
在於他所。此寺彼寺。僧次交座。累日將有
諍論。若有戒宗事者。必大小雜亂。將有諍
論。者大師存生之日。承其之命。太賢梵網
經疏云。有百臈聲聞僧。十臈菩薩僧。是之二
僧。座次有由。若百臈聲聞僧。不迴心者。可
坐十臈菩薩僧下。若百臈聲聞僧。迴心者。
可坐十臈菩薩僧上。者。以此知之。慧曉闍
梨。不迴心者。可坐徳善闍梨之下。慧曉
闍梨。迴心者。可坐徳善闍梨之上。雖有證
文。二闍梨等。猶尚不信。亦承先師命。其之
命旨。在明曠師梵網經疏。者讀顯戒論文。
承先師曰。親承指撝。天台明曠師疏云。初
言次第等者。若先受小乘戒。後受大乘戒
者。一切倶開。若先受大乘戒。而後受小乘
戒者。在大乘時。則可在大次第。在小乘
時。則可在小次第。者。如是計之。迴心師
等。先受小乘戒。後受大乘戒。一切倶開。如
明曠師意。先受大乘戒。後受小乘戒者。可
在於年分二人師等。計先師意者。顯戒論
旨。年分二人。不歴於小乘。但在於大乘。故
亦更不令受小戒。十二年後。授官明公驗。
爲大乘僧。以此之旨。令聞伴參議。參議云。
佛出世意。説於一乘。而約不堪機。分別説
三乘。准是之心。叡禪師意。亦可爾之。專
約大乘者。如説於一。爲不堪人。如分別
説三。得是意者。十二年後。可歴小乘云云
法師光定。白於參議。官符可賜。爲不令
歴小乘位。官符同下者。更不經小乘次第。
伴參議云。他寺僧在延暦寺。延暦寺僧在他
寺者。可有多妨。彼妨意者。他寺僧者。不
坐延暦寺僧上。延暦寺僧者。不坐他寺僧
上。故云有多妨。亦他寺僧。不受延暦寺
戒。延暦寺僧。不受他寺戒。者彼此交接。將
無便宜。寺者是彼寺此寺僧住所。延暦寺
僧。可住他寺。他寺僧。可住延暦寺。官符
同下者。延暦寺僧。可坐他寺。他寺僧。可坐
延暦寺。迴心僧與之一乘僧者。受戒之日。
一乘師下可坐。迴心師。受戒之後。迴心師
位。可坐一乘師上。他寺師。以東大寺受戒
日。可坐延暦寺僧次。延暦寺師。以延暦寺
受戒日。可坐他寺僧次。以此之意。可下
官符。爲功徳故。申下位次符。傳先師迹。故
經於多日。爲此之政。一乘受戒二僧。授勅
公驗。不歴小乘位。而爲菩薩僧。大師存生
之日。欲住持佛法。意已辨畢。奉報師恩
畢。後代同法。可悉志也
年分二度者不寄義眞圓澄兩大徳寄中堂藥
師佛竝比叡大神文
中堂藥師佛前。試年分二人。而授出家者。
有深大由。先傳法主。知彼之由。先師之命
親承。中道院二人年分。可許七大寺諸宗大
徳等者。是傳法由。令聞良峯右大辨。二人
年分。不寄義眞圓澄禪師。寄中堂藥師佛。
比叡法宿禪師。在止觀院。人如禪宮師。可
傳年分度者。是傳法由。義眞大徳存生之
日。親承聞也。所以。年分度者。於藥師佛前
試。弘仁十二年。奉令聞故伴參議。者其參
議親云。某甲正身登叡岳。而試年分人。成
於僧者寺家政。意在是私記從今之後。次
次傳法者。可知先師元志。良峯大納言已
卒。義眞大徳已卒。作是私記。留後後人。法
師光定。雖不其人。護先師迹。故記元元
事。先師尊靈。加護私記。存生之事。不謬不
失。如存生命。戒場成辨。年分之政。建立於
止觀院。存生日云。但我一人。還還荷道弘
宗者。此付不失。此事不忘。爲報師恩。捨
命法海。受先師事而再三之付。奉令聞良
峯大納言。彼之大納言。令聞故藤原左大
臣。遣伴宿禰。而令受先師付。藤原大臣。良
峯大納言。伴宿禰參議。任於延暦寺別當。而
成辨山迹佛事。義眞大徳。入滅後雜事。具
如傳述一心戒下卷
燈分爲二分。一分供中堂藥師佛。一分供三
昧堂講法華文
天長年中。藤原權中納言。達天長皇帝。燈分
宣旨。下大政官。彼時伴右大辨云。延暦寺
燈分宣旨下。者其燈分。如何之事可下。者法
師光定對云。三昧堂衆云。一合之油。照之而
讀法華經。其明甚闇。數日之後。加五撮油。
照文其明。者以此計之者。可供三昧堂一
合五撮油。中堂藥師佛者。寄二人年分。可
爲永代基。故可供一合五撮油。以此計
之。三合燈分。天長大皇。施入延暦寺。亦藤
原大納言。能計之方。永代燈分供宛二堂。故
伴宿禰。作官符文。合此彼力。入燈分油。一
人之力。不作鴻度。出家同法。可知燈分入
由。二堂之油。不得絶之。永代之後。有絶
散者。可令知好人。貪欲之人。必用己身。
不知罪福。爲功徳故。作是私記。令知山
家諸有心之人。中堂藥師佛。持二人年分。而
爲永代基。此佛像前。可試年分。期永代
後。而勿謬取。若有謬取者。必背先師心。
有傳宗不次。燈分之油。能能可供。先師本
願故。生來此峯者。將顯其元意。有人貪欲
故。以勢力而謬取年分者。爲損藥師佛。
法師光定。從先師後。聞承傳宗由。爲達大
皇。亦爲令聞三賢臣。夜別後夜先師招之。
令聞年分深由。天台之人。在天下而作年
分者。可於像前試。而可作於僧。勿謬取
也。爲將來代。作是私記。奉入經藏。老僧
將生佛家。故作功徳書。作功徳人生佛
家。次次傳法者。知建宗無事。而以所生功
徳。可迴向生所。一乘功徳者。不令受惡
報。而令受善報。生生之中。生佛家而利有
情界。以一乘功徳。將値彌勒佛。將生南岳
大師。智者大師在所。將聞一乘。千佛出現。
將値一乘。一宗同法。知仕宗功
弘仁皇帝御在所仕奉大皇大后國忌文
從弘仁六年。到于今年。仕奉大皇。内匠頭
藤原是雄大夫。持顯戒論。而奉大皇。達太
皇云。成於論事者。此論留殿上。若有不
成論事者。是論令持光定。而還送叡嶺。
大皇勅是雄。有戒道者。將成論事。無戒
道者。不成論旨。他宗法師等。乞將見論
者。授他法師等。最澄作論。見之者有戒道
也。奉勅旨而告於法師光定。亦頭訪云。讀
是論文。而令聞大皇也。老僧光定答云。以
麁語而讀此論文。不能細讀文耳。依是
語旨。而弘仁十一年二月下旬。在頭曹司。
待大后國忌日。其十日朝。待内裏東衞門。
參左近陣。隨藤原左大臣後。而參右近陣。
良久頭大夫。招令登冷殿。顯戒論在太皇
御前。玄蕃助大神船公。擧法相宗義者。法
師光定。擧天台宗義。到于日夕。有論議語。
而不讀論文。彼之日夕。論賜玄番頭眞苑
宿禰雜物。從彼之日。到于今年。天台法相
談論耳。弘仁六年。登於殿上。雜物大夫。共
老僧光定。天台法相談論耳。弘仁大皇。寄法
相宗。良峯右大辨。寄天台宗。彼此皇庭。論
平天台法相。經歴二十餘年。天台法相談
論。御在所爲法盡力。仕奉國忌功徳之故。
傳法之故。論平御在所。以是力能。而護於
自宗。爲傳山迹故。經歴多年。奉仕大皇。
在深大由。有心同法。悉功徳事耳。玄番寮
頭眞苑宿禰雜物。助大神船公三人。得法
相宗深義。奉令聞太皇。傳彼宗義。法師
光定。得天台宗義。令聞太皇。二宗相諍。歴
二十餘年。以昔日縁。應今生因。一乘三乘
之道。登於佛位。將開彼旨。利於有情。南岳
天台二聖。聖徳尊靈。加護微心。生生之中。
引導一乘家戒道之記。被授龍華。三論師
空於依他。此空體外。空於依他。不體内空。
若空體内依他者。空有之諍。其義何也。何
以得知。良賁師仁王經疏云。依色蘊上。横
計我法。是遍計所執障。色蘊有爲。即是依
障。色性眞如。即圓成實障。依受蘊上。横
計我法。是遍計所執。受蘊有爲。即是依他。
受性眞如。即圓成實。依想蘊上。横計我法。
是遍計所執。想蘊有爲。即是依他。想性眞
如。即圓成實。依行蘊上。横計我法。是遍計
所執。行蘊有爲。即是依他。行性眞如。即圓
成實。依識蘊上。横計我法。是遍計所執。識
蘊有爲。即是依他。識性眞如。即圓成實。者
是知。色蘊有爲依他。此依他諸法。三輪宗人
空之。依他自性空爲空宗。法相宗人。依他
諸法爲有。此之諸法。謂法相有也。謂三
論空也。二宗大諍空有。可悉之。是依他
體外依他。不體内依他。依此義理。三論法
相。二宗所立諸法。不一乘意。權乘之意。約
色性眞如。即圓成實。天台宗人。謂有自性
清淨心。隨縁不變心二義。亦云有隨縁不
變。不變隨縁二義。亦云隨縁不變故名爲
性。不變隨縁故名爲心。故涅槃經云。能觀
心性。名爲上定。上定者第一義。第一義者名
爲佛性。佛性者是即毘盧遮那。毘盧遮那。此
遍一切處。是遮那性。具三佛性云云天台正
義。於圓成實。立即身成佛義。南岳天台。陳
隋之時。華嚴宗。則天皇后時。眞言宗。開元
大暦時。三宗立即身成佛義。天台。最初立
即身成佛。三論法相。於圓成實。不立隨縁
不變。不變隨縁二義。亦不立即身成佛義。
天台正義云。遮那遍故。三佛亦遍。三佛刹那。
三佛遍故。刹那則遍。如是觀者。名爲觀煩
惱。名觀法身。是觀法身。是觀刹那。是觀
藏海。是觀眞如。是觀實相。是觀衆生。是觀
己身。是觀虚空。是觀中道。故此妙境。爲諸
法本。故此妙觀。是諸行源
先師作六條式載國師國用文
弘仁九年。先師。年分學生。爲菩薩僧。令修
學一十二年。然後。將宛國家之師。有能言
能行者。常在山家。將爲國寶。作六條式。請
官之裁。雖然。不被許之。至于弘仁十三
年六月中旬。而傳戒之官符。被施行於山
家。至于天長元年。而別當故伴參議兼右大
辨。宮中聽衆。安居講師。施行延暦寺日。告
知傳燈法師位光定。准年分二人。而可有
國講師一人。國讀師一人云云其子細状。在
故内供奉傳燈大法師位義眞大徳。雖然。未
被施行官符。以天長十年六月七日。而義
眞大徳。作請國講師處分書。上承和皇帝。
彼書之旨。在左近衞少將從五位上藤原朝
臣良房。請處分書取權藤原左少將良房。
以上殿上。是少將鴻能。在於山家下肯書。
同年七月二日。披此宣旨書。令聞義眞大
徳病床。在眞和尚前。法師光定。親聞宣旨。
眞和尚云。宗諸學生。能言能行。可往諸國
講師。讀師宣旨之書。雖下天長十年七月。
而有左右諍論。不被施行官符。至于承和
二年。參議從四位上兼左近衞中將藤原朝
臣良房。登從二位權中納言時之五月。亦重
令聞國講師事。重亦六月。令聞國講師事。
慇懃不息。令聞權藤中納言。以同年九月。
而内供奉傳燈大法位圓澄大徳。參從二位
大納言守春宮坊傳藤原朝臣三守。從三位
權中納言兼左兵衞督藤原朝臣良房令聞
國講師事寄是衆力。官符被施行延暦寺。
爲示永代。列入先師六條式文。是六條式
文。爲永代不朽式。弟子披六條文。服其之
志。彼六條文云。國寶何物。寶道心也。有道
心。名爲國寶。故古人言。徑寸十枚。非是
國寶。照十一隅。此則國寶。古哲又言。能言
不能行。國之師也。能行不能言。國之用
也。能行能言。國之寶也。三品之内。唯不能
言。不能行。爲國之賊。乃有道心佛子。西
稱菩薩。東號君子。惡事向己。好事與他。
忘己利他。慈悲之極。釋教之中。出家二類。
今我東洲。但有小像未大類。大道未弘。大
人難興。誠願先帝御願。天台年分。永爲大
類。爲菩薩僧。然則。枳王夢獲九位列落。覺
母五駕。後三増數。斯心斯願。不忘汲海。利
今利後。歴劫無窮
 年分度者二人柏原先帝新加天
台法華宗傳法者
凡法華宗天台年分。自弘仁九年。永期于後
際。以爲大乘類。不除其籍名。賜加佛子
號。授圓十善戒。爲菩薩沙彌。其度縁請官
印。凡大乘類者。即得度年。授佛子戒。爲菩
薩僧。其戒牒請官印。受大戒已。令住叡
山。一十二年。不出山門。修學兩業
凡止觀業者。年年毎日。長轉長講。法華。金
光。仁王。守護諸大乘等。護國衆經。凡遮那
業者。歳歳毎日。長念遮那。孔雀。不空。佛頂
諸眞言等。護國眞言。凡兩業學生。一十二年。
所修所學。隨業任用。能行能言。常住山中。
爲衆之首。爲國之寶。能言不行。爲國之
師。能行不言。爲國之用。凡國師國用。依官
符旨。差任傳法及國講師。其國講師。一任
之内。毎年安居法服施料。即便收納當國官
舍。國司郡司。相對檢校。將用國裏修池修
溝耕荒埋崩造橋造船殖樹殖稗殖麻殖
草穿井引水利國利人。講經修心。不用
農商。然則道心之人。天下相續。君子之道。永
代不斷。右六條式。依慈悲門。有情導大。佛
法世久。國家永固。佛種不斷。不任慺慺之
至。奉圓宗式。謹請天裁。謹言。者。引入義
眞大徳請處分文。此文。爲永代不朽之旨。
弟子。披此之文。念傳戒由。繼先師迹。傳圓
宗旨。國講。國讀兩師。赴任諸國。應報師恩。
披圓宗文。爲生生之恩。世世之志。一句之
力。一戒之善。生在佛家。將利於生。天長十
年六月七日。義眞大徳。請處分書。上承和
天皇。是文云。右檢案内大政官去延暦二十
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中納言從三位藤原朝臣
内麻呂奉勅下治部省符稱。攘災殖福。佛教
尤勝。誘善利生。無如斯道。夫衆生之機。或
利或鈍。故如來之説。有頓有漸。開門雖異。
遂期菩提。凡諸宗業。廢一不可。華嚴天台
等七宗。年分度者。受戒之後。試業次任立
義被講及國講師。者今天台一門已立圓宗。
大乘三學。流傳未周。請准年分式。別當簡
堪爲講讀師。者各一人毎年申官補之。令
演傳件宗。然則皇風遠振。慧日再明。宣揚
像教。弘闡妙法。作菩提之由漸。爲彼岸之
良由。仍録事状。謹請處分。者弟子。隨三
代師後。而聞延暦寺佛事。不忘先師恩。爲
報師恩。奉護國家。而爲奉令有平安。天
台三學。傳流永代。而將成龍華樹下。第三
會第一首。利二十五有。而將送寂光。國師。
國用。國寶師等。不可忘先師厚恩。不可
忘藤大納言厚恩。亦不可忘權藤中納言
厚恩。以一乘功徳。奉謝國恩。以戒功徳。奉
謝納言等深恩。弟子。一乘定號。被授於弘
仁九年。以此一乘號。而將顯於龍華之三
會。亦將謁先師清顏。斯心斯願。不忘于千
佛出現。一乘三學。求於叡嶺。菩提深心。尋
於東岳。一宗同法。無一人闕。而將謁龍華。
道俗有心。片心入此私記耳
傳述一心戒文卷中


傳述一心戒文卷下在一文

         天台門人延暦寺戒壇院
       智事傳燈大法師位光定撰
造一心戒文達承和皇帝上別當藤原大納言
成辨寺家傳戒文
一乘戒者。運善之初章。却惡之前陳。大士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637 638 639 640 641 642 643 644 645 646 647 648 649 650 651 652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