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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義私記 (No. 2319_ 眞興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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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若遇聲縁從定起者。與定相應意識倶
&MT06279;餘耳識生。非唯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
若不爾者。於此音聲不領受故云云唯識論
第五引
故知目連定中聞聲。是定中修慧第六及
定中耳識所聞。非義説聞慧也
問。定中無五識。何云有耳識。答。論會云。雜
集論説等引位中五識無者。依多分説云云
多分者。一約多識。有耳識少分也。二約多
人。不動羅漢起耳識爲言論五及疏廣説之
唯識義卷第二末終



唯識義卷第三之本
 釋眞興撰 
  章云。然總遍詳諸教所説一切唯識不
過五種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第一門中有四種。謂所
觀・能觀五種・六門也。今此文爲明第三
種唯識先總標也。總攝經論散説唯識束
爲五類。有情不知眞妄境界起煩惱・業
&MT06279;受衆苦。今正翻彼立此五種。爲令知
境説境唯識。爲令捨惑立教與理。外道
小乘由不了知大乘教理立邪教理起諸
煩惱。由此大乘唯識教理捨邪教理不起
諸惑。爲對業行立行唯識。爲對苦果立
果唯識也
  章云。一ニハ境唯識。阿毘達磨經言。鬼・傍生・
人・天各隨其所應等シキニ於テ心異故許義
非眞實。如是等文但説唯識所觀境者
皆境唯識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爲明五種中第一境唯
識。引此經頌爲證也
問。先此文意何。答。是文明悟入唯識成就
四智之中説第一相違識相智之文也。故
釋阿毘達磨經之攝大乘論第四云。如世尊
言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
都無有義。一者成就相違識相智。如餓鬼
傍生及諸天人。同於一事見彼所識有差
別故云云 餘三智非此所明。
望九難義可知。
對法論第五亦有
此經文。唯識論第七卷答唯識所因難中云。
又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
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
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ナラハ此云何成云云
問。此等文意何。答。且釋攝論。無性云。相違
識・相智者更相違返。故名相違。相違者識名
相違識。生此識因名爲相。了知此相
唯内心ナリ義不成故無有義説
智。如餓鬼傍生及諸天人等者。謂於餓鬼
自業變異セル増上力故所見江河悉皆充滿膿
血等處。魚等傍生即見舍宅遊從道路。天見
種種寶莊嚴地。人見是處有清冷水波浪湍
洄。若入虚空無邊處定。即於是處唯見虚
空。一物實爲互相違。非一品類智生因性
不應道理云云唯識疏成無性意云。相違トハ
即境各有別故。相違之者名相違者。或相違
即者。人境倶別故。相違者識名相違識。生
此識因名爲相。菩薩之智了知此相唯
是内心。故一切法亦唯心變。鬼等膿河。魚等
宅路。天寶嚴池。人清冷水。空定唯空。非一實
ナラハ互相違返。此雖非有遍計所執。然業類
如是各變&T069222;不同。舊云一境應四心。今言。境
非定一。故應言一處&T069222;ナルヲ以證知唯有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文大意釋相違識相智
也。釋相違識無性云。相違者識名相違識。
慈恩釋其相違者有二釋。一相違謂是境。
五境異故者謂能變假者。相違之者依主釋
也。二相違即能變假者。五類異故。相違即者
持業釋也。此相違者之識名相違識爲言相者
境之體相相状也。依境生識故云生識因。
悟入唯識菩薩了知此四類有情及空定人
各各所變膿河等及唯空境相唯是各各内心
所變ナリ。故一切法亦但心所變。何以故。一水之
處鬼變膿河。魚等變宅路。天變寶嚴地。人
變清冷水。入空定人變唯空。境若實有非
心所變。何故一水成膿血等。非一寶物轉變&MT06279;
違返。然此有情各變不同。非是遍計所執之
心。唯是業類各變不同。故知一切境但是唯
爲言
問。其舊云。一境應四心等文意何。答。心與
境相對有新古二説。古人云。所縁境是一。
能縁心有四類。故於一水境見膿河等。新
人云。不爾。若云一境有四能縁心。有取心
外境之失。今可云一處水中有四相違境。
一水之處各成解異故。故知一切唯有識
故義演云。心外既無實境。何得一境應四
心耶。但可云一處中有四相違境應四心
也。處義寛故。心外無境故。不可言一境。但
可言一處云云
問。且就頌文其等事者意何。答。範云。等事
者事是處義。以四境相違同在一處故。知
識外本來無境云云
問。其許義非眞實云意何。答。隽云。既相違
事同一處。故許義非眞實云云意云。義
者境也
問。但此四趣有情相違境名境唯識。答。非唯
爾。一切器世界亦名境唯識
問。何故爾。答。阿頼耶識名言種子及業種子トノ
因縁力故。自體生時。内變爲種子及有根
身。外變爲器界。即以所變爲自所縁。行相
依之得起。故器世間亦名境唯識也
問。且約此種子・五根・器界。分別共相境不
共相境如何。答。器界相分爲共相境故論
云。所言處者。謂異熟識由共相種成熟力
故變似色等器世間相。即外大種及所造色
云云五根相分爲不共相境。故論云。有根身
者。謂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セル力故。變似色
根及根依處。即内大種及所造色云云然約種
子境。論不分別共不共。准論第七釋所縁
縁義第三正義者。可收不共相境也。故論
云。自種於他無受用理。他變爲此。不應理
故。非諸有情種皆等故云云
問。且云何名共相境不共相境。答。疏云。且
諸種子總有二種。一是共相。二不共相。何者
爲共相。多人所感故。雖知人人所變各別
名爲唯識。然有相似受用義説名共相。
實非自ナルヲ他能用之。若能用者。此即名
縁心外法故。然我此總爲増上縁令多人
可共受用名共相。如山河等。不共相者。
若唯識理唯自心變名不共物。一切皆是。他
變是他物。自不能用亦名不共。然今但約
自身ノミ能用&MT06279;不得用名爲不共。如奴婢
云云
問。若爾所變境只有此共不共二種。答。若細
分別有四種。故疏云。然依諸教。共不共中
總分爲四。且如瑜伽六十六卷。共中有二。
一共中共。如山河等。非唯一趣ノミ他趣
能用。二共中不共。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見猛
火等物。人見爲水。餘趣餘人不能用。故餘
房衣等准此可知。不共相中亦有二種。一
不共中不共。如眼等根。唯自識依用非他
用故。二不共中共。如自扶根塵。他亦受用
故。根即不爾云云
問。此四句意何。答。如山河等名共中共者。
上共言者明共變義。下共言者明共用義。其
山河等ヲハ四趣有情同變山河等故云共。四
趣有情同共受用故亦云共。合云共中共也。
如己田宅房衣等及鬼等所見猛火等名共
中不共者。若人類多少有情業類同ナル
變田宅房衣等。若鬼等多少之類其業同ナル
共變猛火等。故望同業有情共變云共也。
然人類雖同變田宅等。自己田宅ヲハ他不能
用。他人田宅ヲハ自不能用。故云不共。又猛火
ヲハ同業鬼等雖同所變。然人天等不能受
用。故云不共。所以合言共不共也。如眼
根等。名不共中不共者。唯自識ノミ&MT06279;他人不
變故云不共。唯自識依用。他人不依用。故
亦云不共。所以合言不共中不共也。如扶
根塵名不共中共者。眼等扶眼ヲハ自識所變。
非他所變。故云不共。然他亦有少分受用。
故云共也所以合言不共中共也
問。就共中不共句准共中共句。上云共者。
四趣有情同變器界。故云共也。第二句上共
言亦可同之。而何云約四趣各各同業共
變名共。答。此句共言其意稍異。故疏云。若
爾如人見水鬼見於火。其火外器人何故
不見而名共變耶云云此文問起論文也。故
論答云。此説一切共受用者。若別受用准此
應知。鬼人天等所見異故云云疏成此答意
云。即當自界一切有情可共受用。説名爲
共。共中共也。若別受用ナラハ隨與多少有情同
變説名爲共。共中不共。以人鬼等所見異
故。如大梵變及孤地獄。隨諸有情多少變
之。非謂一切云云明詮云。鬼人天等所見
業有情共同相似變故云共也。五趣有情所
變各別互不受用。故云不共云云故知與第
一句共言其意稍異也
問。就不共中共句扶根塵他亦變之。故論
云。變似色根及根依處云云其依處者扶根
也。而何云不共。答。自扶根自變執受。安危
同故。他人變非執受。非安危同故。故雖同
變然名不共。但有少分他受用義。如手摩
等。故亦名共。是不共中共也
問。奴婢等何句攝耶。答。明詮云。不共中共
攝。然言自身ノミ能用シテ他不得用名爲不共。
如奴婢等者此約扶根説也。謂彼扶根但是
奴婢自第八變爲執受身。主人但是變非執
受。故云不共。然有互受用故亦云共也云云
太抄云。如奴婢身扶根塵。雖是共變。自家奴
自得使。他不得使。名爲不共。若賣與他使
時。亦名共用云云依此&MT60342;可云共不不共

問。疏中以奴婢等不共相種攝。而何云共
相。答。約不共相有二義。一唯自心變名不
共物。二亦約唯自身用名不共物。今太抄
意。如奴婢等自他共變奴婢等故。雖可
名共變。然以自用他不用義名不共也。
疏云然今但約自身能用他不得用名
爲不共如婢等同也
問。奴婢等賣與他人之時。他人亦用。何云
不共。答。賣與他人與力不障之時云共
無失。然今以屬己之時名不共也。田宅房
衣等亦復如是。然明詮難太抄云。若許共
中不共者。何不共相種攝タル共中共與共中不
共是共相種收。不共中不共與不共中共是
不共相種收故云云今謂。此難不爾。檢論疏
意。以共等四攝共不共二種者。以共中共
與不共中共是共相種攝。以共中不共與不
共中不共是不共相種攝。故論説有根身
云。不共相成熟セル力故變似色根及根依
處。有共相種成熟セル力故。於他身處亦變似
彼。不爾應無受用他義云云疏云。不共中
不共如即自根。不共中共如在身色等云云
説有共相云。不共中共名共相種。由受
用他故變他身。即前不共今名爲共云云
許不共中共攝共相種翻知共中不共攝不
共相種。是故可言奴婢等可攝共中不共
句。可依太抄也
問。論云。雖諸有情所變各別。而相相似處
所無異。如衆燈明各遍似一云云此文意何。
答。疏云。此釋共果同在一處不相障礙。謂
外器相如小室中衆多燈明共在一室各各
遍室一一自別而相相似處所無異。此如何
知各各別也。一燈去時其光尚遍。若共爲
一。是則應將一燈去已餘明不遍。又相渉
入不相障礙。故見似一。置多燈已人影亦
多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明共相境同在一處不相
障礙。引小乘義爲喩也。譬如一室中有百
千燈別別放光遍一室内其光相状相似
無異不互相障共照一室。諸有情類各各
第八所變器界雖無量種。相状相似シテ處所無
異。不互相障總名一界爲言
問。何知衆多燈其光各別。答。設有百燈共
照一室。若滅一燈餘光猶遍。光若不別。滅
一燈時無有餘光。忽可成闇。既不如是。
故知光別也。又置多燈時人影亦多。故知隨
燈光亦各別也
問。樞要云。對法第二。眼識於二根如二燈
共發一光。此如何通云云此難意何。答。難意
云。若言隨燈影別而不互相障共果亦爾
者。何對法論云二根發一識如二燈發一
光。既雖燈多光是一。何云隨燈光別爲言
問。此難如何通。答。要云。此以小乘法爲喩。
彼據大乘體義爲喩。亦不相違。如因倶聲
共別造故云云意云。此論以小乘義爲例。
彼論以大乘義爲例。所望各別。亦不相違
爲言如因倶聲者重引二根發一識之喩也。
鼓等聲内外大種合所發也。所發之聲是一
種。能發之縁是多種。故亦爲喩也
問。要亦難云。若爾如多燈共處。其影便殊。
云何共造云云此難意何。答。若云二燈發一
光者。如置多燈其影即別。何以因倶聲重
顯此義爲言
問。此難何通。答。文云。今正釋者。如一盞中
有多燈炷及因倶聲。大種隣近共造一色。
兩盞別炷不共放光。故影有別云云意云。若
一盞中有多燈炷。合放一光。因倶聲亦多縁
合發一聲。大種隣近故。以之喩二根發一
識。對法論明之。若別盞別炷。非合放一光
各各光別。故有影別。以之喩共果器界。唯
識論明之。故彼此文不相違也爲言
問。要集師難云。若由炷・盞發影。可言
隨彼有多影。但由一光發如何有多影
其師自義如何。答。彼自解云。謂多燈合發
一別光。多光相資假立一明光。一光不明。
多光方明故云云
問。此義燈師如何破。答。燈師破云。今謂。不
然。取意有別。若二炷相近同生一焔。光即
是一。但發一影。若炷相離或多盞相離即別
生焔。焔別ナレハ殊。便發多影。然光雖別各
遍似一。如共業果。炷盞相近共生一焔。如
二眼根共發一識。不爾假光實非是一。何得
喩識而是一云云二眼根者。
左右爲二
問。何故引燈明喩云如小乘。答。大乘中無
有此喩。對法論燈明之喩與此殊也。故云
如小乘也
問。若爾大乘不許此喩。答。雖大乘中無説
此喩。義道無違。故引爲喩。樞要及燈師之
意正如是也古徳未案此旨。
所謂訛謬也
問。疏中引此燈喩畢問云。若爾且如一人
心上木・石更互相隔。以是障礙有對法故。
何故衆多各變山河及大地等不相障礙同
在一處云云此難意如何。答。一人第八所變
有木石等。而木是非石。石是非木。障礙有
對色故不相融通。何故衆多人類各各所變
山河大地等不相障礙同在一處爲言
問。此難何通。答。疏答云。由業相似不相似
故。亦由自心礙不礙故。五十四説。諸有對
法。同處一處。而非無對者。由隨順シテ
シテ生故。又由如是種類之業増上所感。一
切色者一切色根共受用故乃至廣説。彼雖説
四塵等與此相似。如山河等業衆人竝相
似。及心於上共用無礙。故不相障。一心上
木等所感業各別。及心受用自有礙故遂令
相隔云云意云。衆多所作受用山河等之業
是相似故。所變山河等不相障隔。一人所作
用木石等之業。用木之業非可用石。用石
之業非可用木。業不相似故。所變木石等
互相隅隔。又一人用木之心與用石之心
自有障礙。故不融通。多人用山河等之心
相似不異。故不障隔爲言五十四説等者。引同
處不相離色顯共相
境也。同處不相離色者。一聚團上色香味觸及能
造大四渉入不礙共在一處也。具如彼文
問。疏次問云。若爾多人共感木石。何故亦
互相礙云云此難意何。答。一人心セル木・石相
礙。多人所變山等不相礙者。多人亦變木
石等。何故彼人此人互相障爲言
問。此難如何答耶。答。次文云。彼不礙他心
上者。但礙自者。如心上燈明百千不礙與
明相違。無始於中有礙不礙故。此義應思
云云意云。多人共變木石。然彼此相礙者不
礙他心所變木石。但礙自所變木石。譬如
百千燈明互不相礙但與日光而得相違。由
無始來自他串習有礙不礙故爲言重意云。自
他共變一木等。然自家主木等他來取トキニハ之。
自礙不令取。他不能取之。其自礙者不礙
他心所變之木等。但礙自心所變之木等。木
等實雖共所變。然從無始來有情有我我
所他他所之分別心。由此串習因縁力故各
各第八所變相分似我物現似他物現。後
後用時作我物他物之解。故有礙不礙爲言
問。演祕問云。且如一樹。有情共變。而一有
情伐用之時。爲用自變。爲兼用他。若唯自
變者。餘人變者應存不亡。樹何不見。若亦
用他。何名唯識云云如何答耶。答。文云。樹等
既是共相ヨリシテ。皆相隨順互有増益。彼一
有情自所變者所縁トシテ。他所變者與自
所變爲増上縁亦疎縁用。一切相望自爲所
順他爲能順。由所順無能順亦滅。由斯樹
ヌルニ唯識亦成云云意云。木等是共相種ヨリ生故
爲自他心互成増上縁。然自所變ヲハ
所變ヲハ。自變爲所順。他變爲能順一有
情伐用自所變木之時。與他増上縁闕故樹
亡不見。非親用他變。故唯識成爲言次文云。
問。何以得知互相増益。答。對法第七説。有
共業爲増上縁。如次下引。若爾燈明喩義
不成。一燈光滅ルトモ餘光猶在。法不相似。何得
喩。答。喩取少分。故不相違云云邑云。問。如
山有木石一人取以爲舍。餘人不能用。何
得名爲共受用耶。答。彼人未攝屬己。隨
何人取即須能用名共中共。若已攝屬己
爲房舍等。即共中不共也
問。一人受用木石等時。爲用自所變者。爲
用他所變者。若用自所變。共義不成。若用
他變何名唯識。答。唯用自所變者。若爾何
名爲共。答。彼人所用木石。設將離山等處。
未磨滅來。諸趣第八共所變故。何非名共。
又所作房舍ヲハ餘趣餘方縁合之時即能受用。
故名爲共云云
問。論云。誰異熟變爲此相云云意何。答。
雖知處所本識所縁。然誰異熟識變爲此
界。能變誰人爲言
問。爾此問如何答耶。答。護法菩薩假叙三計
也。即論云。有義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經説。
一切有情業増上力共所起故云云此第一叙月
藏之計也
有義。若爾諸佛菩薩應實變爲此雜穢土。諸
異生等應實變爲他方此界諸淨妙土。又諸
聖者厭離有色生無色界必不下生。變爲スルニ
此土復何所用アル。是故現居及當生者。彼異熟
識變爲此界。經依少分説一切言。諸業同
者皆共變故云云此第二破月藏并述
別正義。無別師義也
有義。若
爾器將壞時既無現居及當生者。誰異熟識
變爲スル此界。又諸異生厭離有色生無色界。
現無色身。預變爲土此復何用。設有色身
與異地器麁細懸隔不相依持。此變爲彼
亦何所益。然所變土本爲色身依持受用
故 若於身可有持用便變爲彼。由是設
生他方自地彼識亦得變爲此土。故器世間
壞初スルト雖無有情而亦現云云此第
三破
前師述
正義也
問。此三有義意何。答。第一師依立世經説
一切有情業増上力共所起計一切有情所
變也。第二師難前師有三破。一聖應變穢
難。二凡應變淨難。三無用變下難也樞要
文也。
初難意云。諸佛菩薩若化ニシテ變爲コトヲ我所不
諱。若實變爲ストハ即違理教。雜穢種子久已亡
故。螺髻梵王等亦是此類爲言次難意云。若佛
菩薩神力所加變化所作。我亦無遮。且論
實故爲言後難意云。以本變土本爲身用。定
不能用變之何爲爲言是故現居等者述正
義也。當生者。一云。次生者變。遠者不變。二
云。可應生者變。隨其凡聖可生者變由此
即無成劫之時先器成ストイフ過。以上界有情當
生者變故爲言經依少分等者會違也。如言
一切人共見此物。非他方界サヘ亦能見之。約
少分故業不同者即不變故爲言第三師難
第二師有三破。一器壞無因難。二已厭無用
難。三有身無益難也樞要
文也
初難意云。即有壞
器不變之過等爲言次難意云。謂諸異生生
無色界預變無用現無身故。生有頂天壽
八萬劫。不妨欲界數度成壞。變之何用爲言
後難意云。設縱汝宗如大衆部無色有色
身。及生身有色上地。既變無益。麁細懸隔
不相依持。如梵王下ルトキ別變爲地。此異地身
不能受用。故變無用爲言然所變土等者述
變土之所以也易知
由是設生等者申正義
也。同ナルニセル身他三千界所依之處説名當
地。彼當地一切有情皆能變之。非唯是一
三千界變。亦非異地當生者變。欲界・欲界
乃至上。亦爾爲言故器世間等者釋妨難也。
由自地スルコトハ無過失故。器世壞成而亦現
爲言
問。疏難云。若爾聖者於梵宮自地及地獄
自地。若諸異生他三千界欲界等中自ニオイテ
無用。不能持身。變之何益云云此難意何
答。諸聖者或在色界不生無想天。或在欲
界不生地獄。變此等處。可有何益。又諸異
生於他三千界不爲自所居之地。設雖同
欲界地既不持身。變之有何益耶爲言
問。此難如何通。答。次云。今此義言。現雖無
用。身若往彼可得持身。故須變作。非謂
現身即令得持用。言可持用故。且如聖
者設往地獄中。豈亦不得依彼而住。異生
設往他方欲界亦得持身。以業同故。以
麁細等不是懸隔云云文意易悉之
問。燈云。問。將成スル&T069222;可用。餘界生變壞時何
用而餘生變スル。既餘生變セハ生變スル因在。何有
盡時云云此問意何。答。器界將成時有依持
故。餘界有情可變。器界壞時無依持用。何
故餘界有情變之。若餘界有情變者。能變之
因常有。何有壞盡時耶爲言
問。其答如何。答。文云。由彼餘生感壞界業
成熟故變。不爾。住時ニモ既同此ココヲ變。此界生
無何故即壞。由此故知。他壞業アテ變。如在此
他變扶塵沒シテ生他地或般涅槃シタラン。他
セル扶塵アテ而有膖脹漸爛壞者。壞業力盡レハ
災亦滅。亦由此生所變而爲引因。下
三靜慮。涅槃經説由内過患。據引因説。由
彼倶ナル業感彼界成スル&T069222;故生餘時災由彼引サル
不爾餘由引。此言何用スアラン。故據實義非隨
轉門。引因勢盡ヌレハ此等都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他三千界傍欲界地有情有
感壞界業故變此界壞。若不爾者 此界住
劫時。他界有情同變此界。若他界有情無感
壞業者。此界有情無スル時何故即壞。此界無
有情。有誰壞業感此界壞耶。故知他界有
情有壞業故此界有壞。譬如在此界有情
死生他地或入涅槃。所殘屍骸是他人所
變。雖能變自身滅無然有遺殘扶根漸次
膖脹爛壞遂歸消盡。此界壞劫亦復如此。雖
無此界能變有情。有他界有情壞業變此
界故三災即起。彼壞業盡ヌレハ三災亦滅。又復
由此界有情本所變界而爲引因有此界
壞。若引例者。涅槃經説下三靜慮災云。初
禪由内有尋伺外感火災。第二禪由内有
喜受外感水災。第三禪由内有入出息外
感風災。此皆據引因説。所以云何。彼下三
禪有情由尋伺等倶ナル業感彼下三禪成劫
故。彼有情等見下災時生第四禪等。雖下
三禪無有情。由先有情所起尋伺等引因
勢分有火水等起。引因勢盡三災都滅。欲界
器界壞盡亦爾。由先有情感壞界業引因
勢分三災起壞。引因勢盡三災都滅爲言重意
云。此界有情無時器界猶有者依他界有情
變爲也。三災起壞者由所去有情壞業之引
因也。引因勢盡壞了成空可存此
義意也
不爾餘由
引等者破範法師也。彼師以維摩經云或
現劫盡燒天地皆洞然衆生有常想欲令
知速滅之文爲證。執三災是佛菩薩變化
説有情業感者是隨轉小乘義故。燈師破
云。是據實義。非隨轉門也
問。燈又問云。設生他方。自地ノハサハ變。如在
此界大海水等。欲界有情爲同變否。若許セハ
同變。欲界諸天應見下水。寧作瑠璃。既見
瑠璃。明ケシ不同變。設不イハハ同變。天有水否云云
文意顯也。如何答耶答。文云。論説共用即可
同變。海不共用。彼不變水。天上可有云云
問。次難云。若爾八熱大地獄等ヲハ聖者不用。
應不變彼云云其答如何。答。次云。現同地
云云
問。次難。若爾水等應然。天現同地云云其答
如何。答。文云。大海同變。見瑠璃者説別水
云云別水者。池等
水一垸水等也
問。上答中云。海不ヲモツテ
用彼不變水。而何此答云大海同變耶。答。
上文疎答也。此文正義也
問。次難云。若爾魚等居水既見屋宅。大海
之中衆生亦應見屋宅。若許不見海即非
同地變。若許見海水等應不作舍宅云云
此難意何。答。若大海同變等者。魚等居河池
等別水中即見宅路。如是大海之中龍鼈等
亦可見屋宅。不可云大海同變。若許不
見大海。同地變之言無用。若許同變不可
見屋宅爲言
問。此難如何通答。文云。許別舍宅居於海
水。如地居。由業力別。若餘別水ニハ一處
アリ理即不遮。由別業故如孤獨獄等云云
明詮云。如地中別所有穴。此亦如是。大海中
亦別變舍宅。除舍宅而彼海中餘水同餘人
等皆變水也云云若餘別水等者。除大海餘
河池等一水之處四境各別爲言珠云。問。諸天
知人等所用水等否。若言知者。如何但言
天則爲地。解云。由業限故諸天共變地。而
趣勝故知他所用膿水等異。如鶖子見穢
不見淨螺王通見二。若不爾者應不能
化。不見穢故云云今助釋云。亦如人趣覺
知魚等居在海中爲所住處。一切准知之。
素云。問。乾坤山海當情有礙。致使不通。
何得定無獨云識有。答。識變有二。因變果
變。從因識種變現果生。復從見相二分。山
河大地相分所收。皆從五趣本識變起。未
有而有名爲因變。有而不滅名爲果變。皆
從内心之所變現。乾坤山河不離本識。凡
情自礙山石莫通。聖智無擁。山石何礙。山
石雖一。通塞兩殊。明離自識體非實有。四
趣有情相違之境安靜有殊准之應知云云
文頗廣。存
&MT60342;
故樞要云。捨離外取境一切境不
離心故。名境唯識云云
問。章云如是等文者意何。答。近取相違識
相智之所觀境。遠取一切唯識觀之所觀境。
皆名境唯識爲言等者。取對法論有五
行頌也。繁故不&MT60342;
  章云。二ニハ教唯識。由自心執著等頌。華嚴深
密等説唯識教者。皆教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第二教唯識并引證
成也
問。云何名教唯識。答。樞要云。成論本教釋
彼説故名教唯識云云珠云。前後諸佛説唯
識教互傳彼説。故名教唯識云云叡云。如來
説唯識略教。未廣研覈成立道理。故名教
唯識。理實而説通教理二。有能詮所詮故
云云
問。且由自心執著等頌意何。答。是楞伽經第
十卷文也。唯識論第二爲證攝四分爲一
之義引此文。即具文云。由自心執著。心似
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説唯心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疏云。此頌意云。外境無故
唯有一心。由執著故似外境轉。定無外
境許有自心。不離心故總名一識。心所與
心相應。色法心之所變。眞如識之實性。四分
識義用分。此上四類各一別義。又皆不離識
故竝名唯無漏種子但具一義。謂不離識
故説爲唯云云明詮云。立唯識有二門。一別
門。即識自相等五。二總門。即不離識故。一
切總名唯識也云云
問。次云華嚴深密等説者如何文耶。答。華嚴
經云三界唯心深密經云諸識所縁唯識所
現等之文。其文義具如第二重第三重成畢。
可悉之。此等所説皆教唯識云云唯識教起本
爲遣外境。故教唯識雖通法門。隨其所明
且名教唯識也
  章云。三理唯識。三十頌言。是諸識轉變。分
タリ所分別タリ。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如
是成立唯識道理皆理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第三理唯識。并引證
成也
問。云何名理唯識。答。樞要云。成立本教所
説之理。分別唯識性相義故。名理唯識云云
叡云。此文雖有能詮所詮。而能詮爲教。所
詮爲理云云
問。此云是諸識轉變等文意何。答。論第一
外人難云。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説
有我法云云論主答云。由假説我法乃至
能變唯三云云即成立三能變道理顯識所
變義畢。次外人難云。云何應知。依識所變
假説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云云爲答此問説此一頌也。釋此頌有二
類菩薩。即安慧護法爲一類。難陀等爲一

問。其等如何。答。論第七云。是諸識者。謂前
所説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
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説名分別。能取相
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
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
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
一切有爲無爲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爲
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云云
合安慧護法之釋也
問。安慧護法若其義同故合釋也。答。總相同
故合釋。然其義殊也
問。何別。答。安慧之轉變有二義。一變現義。
即識自體現似二相。實非二相。其實二相即
所執故。即遍計所執似依他有。理實無也。二
變異義。謂一識體變異爲見相二分用起也。
所變見分相分皆計所執。見似能取相。相似
見所取。實無二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二
分皆無。離計所執二取無故即依總無立
別無也。識所變者倶計所執。非有實物離
二相有。故皆唯識云云護法云。轉變有二義。
一改轉義。謂一識體故轉爲二相起異於自
體。即見有能取之用。相有質礙用等。由識
自體轉起能取及有礙故。二變現義。謂識體
上現相見分用如明鏡中顯現面影。今取
自體能轉變也。前所變中以所變見分名
爲分別也。是依他性也。能取於所變依他
相分故起種種遍計所執分別。此是識體所
變用トシテ能分別故名分別。其識體所變依他
性相分似所執相分者名所分別。是レ前能
分別見分之所取相故。故彼所計心外實我
法離識所變依他二分。皆定非有。非謂識
變是實我法。似我法故。其外我法離識皆
無。以離識體所變能取見分・所取相分外
無別物故。一切有情所變皆爾。依斯二分
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云云是故一
切有爲無爲等下二師無殊。謂有爲・無爲若
實依他有別種ヨリ生。或常住實法。不相應假
法。瓶等假法。一切皆是不離識。有爲識所
ナリ。無爲識之體。皆非識有名不離識。
非一切體即是一識名爲唯識。遮離能變
等識外實我法。名爲唯識。非不離識心所
及見相分・色眞如等。故不離識名唯識也
云云以上文安慧説餘非佛。護法皆通。或
竝有漏。説分別故云云
問。難陀等解如何。答。論云。或轉變者謂諸内
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
虚妄分別爲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
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
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
法性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
切皆唯有識。虚妄分別トイフコト極成セルカ故。唯トイフハ
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眞空等亦是有性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師意云。言轉變者即前
三能變内見分識能轉依他相分似外境相
現。唯有見相之内識。都無所變之外境。外
境通有能取所取。此依攝論等説唯二義。
不説自證分師義。前師別也。此能轉變等
者如文可知 前引教理等者指論第一二
卷也。有極成故者以能轉變虚妄分別二十
部等説體非無。有トイフコト極成故爲言自餘文易
知之
  章云。四行唯識。菩薩於定位等頌。四種尋
思如實智等皆行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第四行唯識并引證
成也
問。云何名行唯識。答。樞要云。明五位修唯
識行故名行唯識云云
問。其菩薩於定位等頌意何。答。此頌唯識論
第九説加行位之處引之。慈恩云。此中頌
者攝大乘教授二頌ナリ。教授菩薩故。此分
別瑜伽論頌&MT01319;彌勒所作。無著故引。古云分
別觀論也云云
問。且具文如何。答。文云。菩薩於定位。觀影
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
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疏云。菩薩於定位者顯非
散。資糧位中多住外門。此多在定内門修
行。觀影唯是心者觀心内境影離心非有唯
是内心。此初位觀。即在煗位遍計所執心外
之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トハ唯有内心
也。即在頂位。以上總是煗頂二位。如是住内
心知所取非有。此二句下忍位。次能取亦無
中上忍位。合此倶印二空。即世第一法。以
時少故從忍位説。後觸無所得トハ入眞見道
云云意云。二行之中。初行上三句説煗位觀
所取空。第四句説頂位重觀所取空。後行上
二句説下忍位印所取空。第三句説中・上
忍位觀印能取空。即還合第二第三句説
世第一法位印二取空。第四句説見道位
攝論有無性世親之
釋。意同故不&MT60342;
言四種尋思如實智等者
如上&MT60342;畢。可知之
問。約菩薩行有二種。謂自利行利他行。今
所引證明自利行之文。若利他行非行唯
識歟。答。所引證文只指示許也。菩薩所修
地前地上有漏無漏六度萬行皆是行唯識

  章云。五果唯識。佛地經言。大圓鏡智ニハ
處・境・識皆於中現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第五果唯識并引證
成也。引證有三。是初證也
問。云何名果唯識。答。修唯識行所得轉依
二種大果名果唯識也
問。且佛地經之意何。答。是明説四智中大圓
鏡智之行相也。即具文云。大圓鏡者如
依圓鏡衆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
處・境・識衆像影現云云釋此論有三義。即文
云。大圓鏡智是能生能現諸法影像平等因
縁。謂諸如來第八淨識能現能生智等影像。
如大圓鏡能現世間一切影像。智相應故假
説名智。言諸處者謂内六處。即是眼等。言
諸境者謂外六境。即是色等。此内六處外六
境界即十二處。縁此十二生三智品心及心
所法。識爲主故總名諸識。即此諸識名衆
像影。種種行相差別現故第一
此義意云。如來
以妙觀・平等・成所作智。縁十二處。其能縁
三智影像顯現大圓鏡智。則所縁十二處影
像隨亦顯現大圓鏡智上。故云諸處境識皆
於中現也。識者三智及相應心所也爲言文云。
又處・境・識三事各別。處謂六根。境謂六塵。
識謂六識。即十八界衆像影現。此衆像
隨其所應三智品現。觀察智等盡所有性
如所有性トヲ皆能現故。如來鏡智相應スル淨識
爲縁生此三智影像。故名爲現。亦唯如來
智等所現第二
此義意云。以妙觀等三智縁
十八界。其能縁三智影像鏡智爲縁生故顯
現大圓鏡智。即所縁十八界影像隨亦影現
鏡智上。故云皆於中現也爲言文云。又十八
界皆在如來大圓鏡智相應心品影像顯現。
以諸如來鏡智生時皆能照了一切境故。諸
處・境・識猶如影像。在此智中分明顯現。由
此鏡智攝受彼相而生起故云云第三
此義意
云。六處・六境・六識・此十八界影像。皆顯現
大圓鏡智中。以圓鏡智生起之時皆能照了
一切境故。故云諸處境識皆於中現也
問。既有三義。正否如何。答。輒以難判。然此
第三義能順經文。章家亦存第三義意也」
問。何以知第三義爲正。答。佛地論之意以
正義必後陳。若一師中有多義。正義ヲハ最後
陳之。若一義之中有多師。亦以正義爲後
名如實義者也。況見此義第三義理盡也」
  章云。又如來功徳莊嚴經云。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是明果唯識第二證也。
唯識論第三引此文。即疏云。證無垢識圓鏡
倶。此頌易知。故不須釋。界者性義云云
  章云。唯識亦云。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
常・安樂・解脱身・大牟尼ナルヲ名法。如是諸
唯識得果。皆果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果唯識第三證也。如
是等者結成義也
問。且此頌文意云何。答。釋此頌有八門。初
一出體。後七釋義也。即論云。此謂此前二轉
依果即是究竟無漏界云云是釋第一句文
也。疏云。下出ナリ體。無漏界トハ即菩提・涅槃
二轉依果是究竟位云云此者出體門。無漏者
義也。即無漏門也
論云。
諸漏永盡非漏隨増。性淨・圓・明故名無漏
云云此別釋無漏義。諸漏永盡者離相應縛
義。非漏隨増者離所縁縛義。性淨者簡二乘
無學善有漏等蘊也。圓者簡一切有學無漏
也。明者簡二乘無學無漏也。論云。界是藏
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徳故。或是因
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事故云云此別
釋界字也易知
論云。清淨法界ヲハ可唯無漏
攝。四智心品如何唯無漏云云此小乘難也。除
大衆部等餘小乘難也可知之論云。道諦攝故
唯無漏攝。謂佛功徳及身土等皆是無漏種姓
タリ。有漏法種已永捨故云云此論主答也
可知之論云。雖有示現作ルノ生死身業煩惱等
似苦集諦。而實ニハ無漏。道諦所攝云云此重遮
難也。如來示現叱訶身語現起入滅現有
背痛。似苦集諦而實ニハ無漏也。論云。集論等
説。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來豈無五根五識
五外界等云云此説小乘難也。答此有三師
義。至第五門可知之。論云。此轉依又不
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ナリ。自
證故。非諸世間喩所喩故云云此釋頌中不
思議三字也第三
義也
論云。此又是善。白法性故
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安穩故。四智心品
用無方ニシテ巧便故。三種皆有順益相故。
違不善故。倶説爲善云云此釋頌中善字也
第四義門。論文次有
問答。繁故略之
論云。此又是常無盡期故。
清淨法界無生無滅ニシテ性無變易。故説爲常。
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説爲常。
非自性常。從因生故。生者歸滅。一向&MT60342;故。
不見色心非無常故。然四智品由本願力
所化有情無盡期故。窮未來際無斷無盡
云云此釋頌中常字也。無斷者不斷常義。是
報身也。無盡者相續常義。是化身也論云。此
又安樂ナリ。無逼惱故。清淨法界衆相寂靜セリ
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樂。
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樂一切有情。故
二轉依倶名安樂云云此釋頌中安樂字也
第六
義門
論云。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遠離煩
惱障縛無殊勝法故。但名解脱身云云
釋頌中解脱身字也。唯解脱生死及縛法
故。以彼轉依無十力等殊勝法所莊嚴故
不名法身第七
義門
論云。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
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
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徳
法所莊嚴故云云此釋頌下一句也。梵云牟
尼。此云寂默。法者離言法也。唯我世尊二轉
依果亦名解脱。亦名法身。言法身者非三
身中之法身也。佛得二名。離煩惱故名解
脱身。離所知障具無邊徳。名爲法身也第八
義門
  章云。此中所説五種唯識決攝一切唯識
皆盡云云
問。意何。答。是結五種唯識也易知
  章云。然諸教中就義隨機於境唯識種
種異説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第一門中有四種。所觀・
能觀・五種・六門也。今此文説最後六門唯
識也。文意云。依義道萬差機宜千品。於一
境唯識種種異説爲言
問。五種唯識亦有教理等。何故但於境唯
識致異説耶。答。有情不了眞妄境故起
惑業苦流轉生死。故佛爲令悟其境界。就
義隨機致種種説爲言又境唯識其義寛廣
通一切唯識故也
  章云。或依所執以辨唯識。楞伽經説。由
自心執着心似外境現。以彼境非有。是
故説唯心。但依執心虚妄現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第一依所執辨唯識之
門也。外境本無。唯有一心。由心執着似外
境現。是名依所執辨唯識也。經文意如
上教唯識成畢。然章家文與經文一兩有
改。其義是同也古經頌云。虚妄取自心。是故心現
在。外法無可見。是故説唯心。

  章云。或依有漏以明唯識。華嚴經説三
界唯心就於世間説唯識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二依有漏明唯識之
門也。新經云。了達三界依心有。十二因縁
亦復然。生死皆由心所作。心若滅者生死盡
云云故知依世間有漏辨唯識也。文義如上
第二重成畢。可知之
  章云。或依所執。及隨有爲以辨唯識。三
十頌云。由假説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
識所變。依識自體起見相分二執生故。
世間・聖教・説我法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三依所執及有爲辨
唯識之門也。依識自體起トハ相見分。是依有
爲辨唯識也。依見相分生トハ我法執。是依
所執辨唯識也。世間依無體隨情假説トハ
我法。是依所執辨唯識也。聖教依有體施
設假説トハ我法。是隨有爲辨唯識也。故義
演云。賦法師云。依所執者外道所辨有情命
者等。隨有爲者佛法所辨我法等也云云
意如上第三重成畢。可知之
  章云。或依有情以辨唯識。無垢稱經云。
心清淨故有情清淨。心雜染故有情雜染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四依有清辨唯識之
門也。有情染・淨唯依内心。故云依有情辨
唯識也。文義如上第四重成畢可知之
  章云。或依一切有無諸法以辨唯識。解
深密經説。諸識所縁唯識所現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五依一切法辨唯識
之門也。有無渚法者。若依中邊者。有爲無
云一切法也。若依對法者。三自性法云
一切法也。經義如上第三重成畢可知
  章云。或隨指事以辨唯識。阿毘達磨契經
頌言。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隨指一
事辨唯識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六隨指一事辨唯識
之門也。共變水處變一猛火。傍生變
一宅路。人變一水。天變一瑠璃。是即各各
識變唯識也。故云隨指一事也。濱云。謂雖
一切法皆唯識。而唯指鬼等四道果故。名
爲一事也
問。既四道各別。何故爲一事耶。答。於一處
渉入變故。且爲一事也云云今謂。此答不
爾。指四趣有情所變一一境云一事也。事
者境事也。若言一處渉入故爲一事者。隨
指之言甚以無用也具如上境唯
識成。可知之
  章云。如是等輩無量教門アリ。擧此六門類
攝諸教。理義盡者唯第五教。總攝一切
爲唯識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結也。文中有二。初結六
門中攝有無量教。後結以無量教六門中
ルニ第五門勝之所由也。演云。次上所明六
門中第五所引解深密教也。總説一切有無
諸法爲唯識。故攝諸教中理義盡云云
問。六門中第五云諸識所縁等云云文總攝
一切者。何故論第七答トシテ唯識所因難引六
教中以楞伽經云諸法皆不離心之文。樞
要判云此依不離以顯唯識唯此一門具
攝諸法云云答。義旨各別。據依心生境以
明唯識。此深密經文理盡也。據依不離義
以明唯識。彼楞伽經文理盡也。故不相違

問。若爾無漏種子以不離義名唯識。而六
門中非依不離義辨唯識之門。故不攝無
漏種子耶。答。以不離義名唯識者。唯識之
通門。故第五教中亦攝無漏種子。即以不離
義攝也演祕有二釋。第二釋。無漏種子。諸所變攝。
云云若依此義。全攝唯識所現之處也
  章云。或束爲三。謂境・行・果。如心經賛具
廣分別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六門唯識從前五種中境唯
識所分出也。今前五種唯識或束爲境行
云云
問。理教二種ヲハ三中何攝。答。義演云。境即教・
理。行唯識行。即資糧等。果菩提等云云爲飜
惑業苦三爲境行果三也
問。如心經賛者。其文如何。答。其文云。次應
修行上説發心。
故云次也
此有二種。一略二廣。略復有
三。一境。二行。三所得果。猶昔不知眞妄境
果。起煩惱等因トシテ衆苦。今正飜彼。故亦
有三。由此最初應審觀境。既知善惡修・斷
行成。因行既圓果徳便證。諸佛聖教雖復無
邊。説修行門不過三種。故修行者應依此
云云廣義非此
所明也
珠云。三性爲所觀境。三慧
爲所修行。所修有二。一現行。二種子。於五
位中。隨其所應有漏無漏アリテ通現・種修。所
言修者令觀種・現展轉増勝生長圓滿。有漏
者能感世間一切妙果。無漏修者永滅諸
障得大菩提。先觀所知方起勝行。因行既
レハ果徳乃圓。故總爲三。大意如是云云
問。心經賛云束爲三者。何其文説到彼岸
義云境盡有・無解窮六藏義洞眞俗
業備二因覺滿寂圓斯昇彼岸。耶。答。
不障亦説五種。今只取説三種也已上第
一門畢
唯識義章卷之三本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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