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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四種相違略私記 (No. 2277_ 眞興集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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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77_.69.0348a01: 遮也。意云。非唯不可爲法自相失。亦
T2277_.69.0348a02: 不可爲法差別及相違決定
T2277_.69.0348a03: 文此亦非過。諸無似立此過相故。聲有
T2277_.69.0348a04: 無常是根本諍。聲是有法。非是法上意所許
T2277_.69.0348a05: 義。不可説爲法差別過。亦非相違決定所
T2277_.69.0348a06: 收。非根本諍故云云此答前難也。問。此答
T2277_.69.0348a07: 意何。答。此所作能違量亦專非過。所以者
T2277_.69.0348a08: 何。諸似立中無此過相。法自相相違必不
T2277_.69.0348a09: 改本因。而因既改。何云法自相過耶。設
T2277_.69.0348a10: 彼轉救云。我改因者欲作法差別相違。若
T2277_.69.0348a11: 相違決定者。此亦不可。本所諍者聲上無
T2277_.69.0348a12: 常。聲者是有法。非是聲上意許義。故不
T2277_.69.0348a13: 可爲法差別過。又若改因故欲作相違決
T2277_.69.0348a14: 定者。亦不爾。本諍聲有無常也。不諍無
T2277_.69.0348a15: 常者是聲之無常。非瓶無常故云也周記云。
T2277_.69.0348a16: 諸無似立者。此言倒也。應云諸似立無也
T2277_.69.0348a17: 云云問。且就法差別如何可勘付耶。答。見
T2277_.69.0348a18: 無常法自相下意許聲無常。若顯立聲無
T2277_.69.0348a19: 常者。可無同喩故只云無常。所勘付耳
T2277_.69.0348a20: 此先徳案也。已上此答
意付周記所作也
問。明燈抄云。依理門論
T2277_.69.0348a21: *者或是所立一分義故。此即宗中一分有法
T2277_.69.0348a22: 以爲因。故立敵不許。是故還成兩倶不成
T2277_.69.0348a23: 乃至設難量云。烟能有火。以是烟故。猶如
T2277_.69.0348a24: 餘烟乃至今觀此量。皆以宗中一分有法爲
T2277_.69.0348a25: 因喩也。准理門旨。如此皆是兩倶不成過
T2277_.69.0348a26: 攝。何故今云諸無似立此過相故。豈深窮
T2277_.69.0348a27: 此義。應思之。今如此文。案疏意云諸無
T2277_.69.0348a28: 似立此過相故者。無以同喩爲宗因喩立
T2277_.69.0348a29: 云也而此烟能有火。以是烟故猶如餘
T2277_.69.0348b01: 烟之量。以一法爲宗因喩也。何無諸似
T2277_.69.0348b02: 立中無此過相。答。更可思。且有二釋。一
T2277_.69.0348b03: 云諸無似立等者如周記説。無約法自
T2277_.69.0348b04: 相改因作法。故不可依抄義矣。二今疏
T2277_.69.0348b05: 意。非謂諸似立無以一法爲宗因喩之作
T2277_.69.0348b06: 法。然如是似立不成眞能破。故云諸無似
T2277_.69.0348b07: 立等。不妨此量有兩倶不成爲言
T2277_.69.0348b08: 次文云。設許上説皆爲過者。即一切量無
T2277_.69.0348b09: 正因者。故於似立不見其過。皆是似破。至
T2277_.69.0348b10: 下當知云云意何。答。設許此上二能違皆爲
T2277_.69.0348b11: 眞能破者。即一切量無正因者。所以者何。
T2277_.69.0348b12: 決然道理因喩之上分別所不用之義。顛倒
T2277_.69.0348b13: 付過故云也明燈抄云。准理門旨此言無義。
T2277_.69.0348b14: 既以宗中一分有法爲因。皆是兩倶不成。
T2277_.69.0348b15: 既許爲過。豈一切量無正因者也云云此文
T2277_.69.0348b16: 不爾。今疏意。非謂取宗一分爲因似能破
T2277_.69.0348b17: 量無過。故還無正因之者。只可謂正因之
T2277_.69.0348b18: 上狼藉付失。更無正因者也
T2277_.69.0348b19:   已上法自相相違作法了
T2277_.69.0348b20:  文明十一年己亥三月十三日 於東大寺清
T2277_.69.0348b21:  涼院書寫畢
T2277_.69.0348b22:          二明末學大法師延意
T2277_.69.0348b23:
T2277_.69.0348b24:
T2277_.69.0348b25: 因明四種相違略私上
T2277_.69.0348b26: 文云。論法差別至如臥具等。述曰。准前
T2277_.69.0348b27: 亦三。此初二也云云自下釋法差別相違也。
T2277_.69.0348b28: 准前法自相有三。初標牒名。次顯宗因。後
T2277_.69.0348c01: 成違義也
T2277_.69.0348c02: 次文云。凡二差別名相違者。非法有法上
T2277_.69.0348c03: 除言所陳。餘一切義皆是差別。要是兩宗各
T2277_.69.0348c04: 各隨應因所成立。意之所許所諍別義方
T2277_.69.0348c05: 名差別。因令相違名相違因云云意何。答。
T2277_.69.0348c06: 此釋差別相違義也。凡二者法差別有法差
T2277_.69.0348c07: 別也。意云。今言差別者非法有法言陳之
T2277_.69.0348c08: 外餘一切義皆名差別。只是立敵兩人因所
T2277_.69.0348c09: 成立意中。所許若所諍之別義方名差別。
T2277_.69.0348c10: 因令其相違故名相違因爲言
T2277_.69.0348c11: 次文云。若不爾者。如立聲無常宗。聲之上
T2277_.69.0348c12: 可聞不可聞等義。無常之上作彼縁性等。如
T2277_.69.0348c13: 是一切皆謂相違。因令相違名爲彼因。若
T2277_.69.0348c14: 爾便無相違因義云云意何。答。若不云非
T2277_.69.0348c15: 餘一切義皆名差別。唯立敵意中所許諍
T2277_.69.0348c16: 名差別者。聲無常宗聲上有可聞不可聞等
T2277_.69.0348c17: 多種差別。無常之上有作彼縁性非彼縁性
T2277_.69.0348c18: 等多種差別。如是一切差別皆謂相違。以
T2277_.69.0348c19: 因令相違名差別相違因。若爾即無相違
T2277_.69.0348c20: 因義。所以者何。以非所諍一切差別義作
T2277_.69.0348c21: 相違失。故既非本意故爲言問。且其可聞及
T2277_.69.0348c22: 非彼縁性等者意何。答。周後記有二釋。一云。
T2277_.69.0348c23: 聲是可聞。聲上無我非可聞義。二云。能詮聲
T2277_.69.0348c24: 縁合即可聞。不合即不可聞也云云
清記只有
後釋也
T2277_.69.0348c25: 後記云。作彼縁性等者。無常聲而是其境。與
T2277_.69.0348c26: 彼縁聲無常之心作性。不與彼縁色無
T2277_.69.0348c27: 常之心作性。亦是無常上差別之義云云
T2277_.69.0348c28: 文云。比量相違等皆准此釋云云意何。答。
T2277_.69.0348c29: 明燈抄云。比量相違相違決定有二差別。皆
T2277_.69.0349a01: 准此釋云云意云。約前比量相違相違決定
T2277_.69.0349a02: 皆有四種。其各法差別有法差別。皆准此相
T2277_.69.0349a03: 違因二種差別可釋。謂以兩所許別義爲
T2277_.69.0349a04: 差別。非取宗上一切義爲差別爲言 有先徳
義不如
T2277_.69.0349a05: 今釋
T2277_.69.0349a06: 文云。此中義説。若數論外道對佛弟子意
T2277_.69.0349a07: 欲成立我爲受者受用眼等云云此將出
T2277_.69.0349a08: 法差別相違作法。先明立敵及欲立量之本
T2277_.69.0349a09: 意也。故云此中義説也數論者。劫初時有外
道。名劫比羅。此云黄
T2277_.69.0349a10: 赤色仙人。鬢髮面色皆黄赤故。其弟子十八部中上首者
名筏里渉。此云雨。雨際生故。其黨名雨衆。梵云僧
T2277_.69.0349a11: 佉奢薩怛羅。此名數論。以智數數度諸法。從數
起論。論能生數亦名數論。其師説二十五諦法矣
T2277_.69.0349a12: 次文云。若我爲有法受用眼等。便有宗中
T2277_.69.0349a13: 所別不成積聚性因兩倶不成如臥具喩所立
T2277_.69.0349a14: 不成云云此文意何。答。此先預簡三支失也。
T2277_.69.0349a15: 意云。彼數論師云。若以我爲有法。以受用
T2277_.69.0349a16: 眼等爲能別立量者。即可有三失爲言問。
T2277_.69.0349a17: 其三失有方何。答。云我者即神我也。以此
T2277_.69.0349a18: 神我爲有法者。敵者佛弟子不許神我。故
T2277_.69.0349a19: 即有宗中他所別不成。所別必用立敵共許
T2277_.69.0349a20: 法故。又立者數論神我云不積聚。敵者佛弟
T2277_.69.0349a21: 子不云神我故。立敵倶不許積聚性故因
T2277_.69.0349a22: 遍有法。故有兩倶不成。又同喩臥具是非
T2277_.69.0349a23: 受用眼等物。故不成能可受用眼等所立
T2277_.69.0349a24: 宗。故有所立不成也。問。且就兩倶不成言
T2277_.69.0349a25: 兩倶不成者。有有法體立敵倶不許因遍
T2277_.69.0349a26: 有法云兩倶不成。而今此量觀敵者佛弟
T2277_.69.0349a27: 子。無有法體故。不可云不許因遍有法。
T2277_.69.0349a28: 而何云有兩倶不成。答。約兩倶不成有多
T2277_.69.0349b01: 種。今所問其一種也。亦有雖無有法體成
T2277_.69.0349b02: 兩倶不成義。有體兩倶無體兩倶二種別故。
T2277_.69.0349b03: 今此量理亦可有他所依不成。望敵者佛弟
T2277_.69.0349b04: 子無有法所依。故因有所依不成。今此疏
T2277_.69.0349b05: 文省繁略也。故纂云。准法師云。若立眞我
T2277_.69.0349b06: 受用眼等即所別不成。積聚性因兩倶不成。
T2277_.69.0349b07: 明前所立兩倶不成亦有所依不成等。故兩
T2277_.69.0349b08: 倶不成不必有法唯有云云
T2277_.69.0349b09: 次文云。若言眼等必爲我用能別不成。闕
T2277_.69.0349b10: 無同喩。積聚性因違法自相。臥具喩
T2277_.69.0349b11: 有所立不成云云此文意何。答。此亦案立
T2277_.69.0349b12: 可有失也。意云。以眼等爲有法。以神我
T2277_.69.0349b13: 爲能別者。即有三失爲言問。其三失何。答
T2277_.69.0349b14: 以神我爲能別者。敵者佛弟子不立神我
T2277_.69.0349b15: 故有能別不成。有能別不成故有闕無同
T2277_.69.0349b16: 意云。不成神我用之能別
何有同喩。故闕同喩也
積聚性因不成
T2277_.69.0349b17: 神我受用宗法。故有法自相相違。以臥具
T2277_.69.0349b18: 爲喩之時。其臥具是非神我受用物。故不
T2277_.69.0349b19: 成所立宗。故有所立不成也。問。且就闕無
T2277_.69.0349b20: 同喩三十三過中。無闕無同喩過。而何云
T2277_.69.0349b21: 有闕無同喩。答。爾也。三十三過中非別失。
T2277_.69.0349b22: 是即能別不成上義故。問。爾云意何。答。敵
T2277_.69.0349b23: 者本不言神我受用故。神我受用之能別不
T2277_.69.0349b24: 成。能別不成何有同喩。明知闕無同喩是
T2277_.69.0349b25: 能別不成之上義也。問。古徳云闕無同喩
T2277_.69.0349b26: 是所立不成。而何今云能別不成上義耶。
T2277_.69.0349b27: 答。且古徳義不爾。言所立不成者有喩。此
T2277_.69.0349b28: 喩不成所立宗之名也。既*云闕無同喩。
T2277_.69.0349b29: 依有何物不成所立宗云所立不成耶。
T2277_.69.0349c01: 故不可也。問。古徳云。有喩依無喩體只言
T2277_.69.0349c02: 所立不成。喩依喩體倶無言闕無同喩所立
T2277_.69.0349c03: 不成。而何違此義。答。此義尤謬。約所立不
T2277_.69.0349c04: 成有四種。謂兩倶隨一猶預所依也。初三種
T2277_.69.0349c05: 有喩依無喩體。第四所依不成之所立不成
T2277_.69.0349c06: 者。喩依喩體倶無。其喩依喩體倶無者。非
T2277_.69.0349c07: 謂闕無同喩。立論者以敵論者不成法。爲
T2277_.69.0349c08: 同喩之時同喩不成。此言喩依喩體倶無所
T2277_.69.0349c09: 依不成之所立不成。豈是闕無同喩乎。故疏
T2277_.69.0349c10: 説所依不成之所立不成。*云所依不成者。
T2277_.69.0349c11: 彼聲論師對大乘立量擧微爲喩。此闕所
T2277_.69.0349c12: 依。所依既無所立亦闕。以大乘不立微故
T2277_.69.0349c13: 云云即此文意云。聲論師對大乘立聲
T2277_.69.0349c14: 時。以極微爲同喩。而大乘本不立極微故
T2277_.69.0349c15: 此喩不成。此所依不成也不同因所依不成。
至下自知
T2277_.69.0349c16: 喩所依極微不成故。喩體常義亦無。故亦不
T2277_.69.0349c17: 成所立常宗。故言所依不成之所立不成
T2277_.69.0349c18: 爲言此義殊勝。尤可祕之喩依者瓶空等。喩
體常無常等也。餘
T2277_.69.0349c19: 准知
問。其積聚性因有法自相失方何。答。眼
T2277_.69.0349c20: 等者。有法自相。必爲我用者。法自相也。積聚
T2277_.69.0349c21: 性故因不成神我受用。爲與彼相違假我
T2277_.69.0349c22: 受用宗成因。臥具是非神我用物。故即爲
T2277_.69.0349c23: 異喩。因轉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能
T2277_.69.0349c24: 違云。眼等不爲神我受用。積聚性故。如臥
T2277_.69.0349c25: 具等也。問。佛弟子不云神我。何言不爲
T2277_.69.0349c26: 神我受用。答。爲破於他就他宗立故不成
T2277_.69.0349c27: 失也。問。法自相相違者。有法自相依因令
T2277_.69.0349c28: 相違所有失。此既望敵者無法自相。何言
T2277_.69.0349c29: 法自相相違。答。分別自他共之時無過。意
T2277_.69.0350a01: 云。此望立者自法自相相違。故能違就他
T2277_.69.0350a02: 宗作之多有古徳傳。
今不依之
T2277_.69.0350a03: 次文云。若成眼等爲假他用。相符極成云云
T2277_.69.0350a04: 意何。答。此亦簡過詞也。意云。敵者佛弟子
T2277_.69.0350a05: 眼等知爲假我他被用。仍若立眼等爲假
T2277_.69.0350a06: 他被用。有相符失爲言 相符亦名立已成。意云。
相符我意。又立我已成
T2277_.69.0350a07: 事。有何所詮。
故爲失 爲言
T2277_.69.0350a08: 次文云。由此方便矯立宗云。眼等必爲他
T2277_.69.0350a09: 用。眼等有法。指事顯陳。爲他用法。方便顯
T2277_.69.0350a10: 示。意立必爲法之差別不積聚他實我受
T2277_.69.0350a11: 云云此文意何。答。此正數論師簡過已後
T2277_.69.0350a12: 立量之詞也此只陳有法
及法宗也
T2277_.69.0350a13: 次文云。若顯立云不積聚他用能別不成。所
T2277_.69.0350a14: 立亦不成。闕無同喩。因違法自相故須方
T2277_.69.0350a15: 便立積聚性因。積多極微成眼等故。如
T2277_.69.0350a16: 臥具喩。其床座等是積聚性。彼此倶許爲
T2277_.69.0350a17: 他受用。故得爲同喩云云此明以方便矯
T2277_.69.0350a18: 避過立宗及用因喩之詞也。如文易知
T2277_.69.0350a19: 之。問。此能別不成等過既上以神我受用
T2277_.69.0350a20: 爲能別可有。所以皆出畢。何更重顯。豈
T2277_.69.0350a21: 非無用耶。答。上先案立將可避失之樣。此
T2277_.69.0350a22: 還明已避失之志。故非無用也。即量云。眼
T2277_.69.0350a23: 等必爲他用。積聚性故。猶如臥具異喩如
龜毛等
T2277_.69.0350a24: 等臥具至下當釋之
T2277_.69.0350a25: 次文云。同喩之法不應分別。故總建立云云
T2277_.69.0350a26: 意何。答。此明因明道理也。意云。因明之
T2277_.69.0350a27: 旨因喩之法不應分別。故積聚性因不可
T2277_.69.0350a28: 分別若眼等極微之積聚若床座極微之積
T2277_.69.0350a29: 聚。又臥具喩不可分別眞他用之臥具若假
T2277_.69.0350b01: 他用之臥具。故總立積聚性因臥具喩爲言
T2277_.69.0350b02: 文云。論此因如能至積聚他用。述曰。此成
T2277_.69.0350b03: 違義有二。初擧所違法差別因。後釋所由。
T2277_.69.0350b04: 此初也。初文又二。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爲
T2277_.69.0350b05: 他用。此牒前因能立所立法之自相。如是
T2277_.69.0350b06: 亦能下又顯此因亦能與彼法差別爲相違
T2277_.69.0350b07: 云云自下明勘失竝作能違也如文
悉之
T2277_.69.0350b08: 次文云。其數論師眼等五法即五知根。臥具
T2277_.69.0350b09: 床座即五唯量所集成法。不積聚他謂實神
T2277_.69.0350b10: 我。體常。本有。其積聚他即依眼等所立假
T2277_.69.0350b11: 我。無常轉變云云此明數論宗立二十五諦
T2277_.69.0350b12: 法也。二十五諦者。一自性亦名冥性。
名勝性
二大
T2277_.69.0350b13:
三我執即亦自性起用觀察我知
我用境。故云我執也
四聲。五觸。
T2277_.69.0350b14: 六色。七味。八香此五名五唯
量。量者定義
九地。十水。十一
T2277_.69.0350b15: 火。十二風。十三空此五名
五大
十四眼。十五耳。
T2277_.69.0350b16: 十六鼻。十七舌。十八皮此五名
五知根
十九語具。二
T2277_.69.0350b17: 十手。二十一足。二十二大便處。二十三小便
T2277_.69.0350b18: 此五名五
作業根
二十四心平等根體即心也。又云
淨肉團色也
T2277_.69.0350b19: 十五我知者即神
我也
T2277_.69.0350b20: 次文云。然眼等根不積聚他實我用勝。親用
T2277_.69.0350b21: 於此受五唯量故。由依眼等方立假我
T2277_.69.0350b22: 故。積聚我用眼等劣。其臥具等必其神我
T2277_.69.0350b23: 須思量受用故。從大等次第成之云云
T2277_.69.0350b24: 明二十五諦中神我受用餘二十三諦法也
T2277_.69.0350b25: 除自
故從大等次第成之者。由我起思。受
T2277_.69.0350b26: 用境界。從自性先生大大者増長義。自性
相増長名爲大
從大
T2277_.69.0350b27: 生我執。我執生五唯量。唯量生五大。五大
T2277_.69.0350b28: 生五知根。次生五作業根。次生心根具如
唯識
T2277_.69.0350b29:
T2277_.69.0350c01: 次文云。若以所思實我用勝。假我用劣。然
T2277_.69.0350c02: 以假我安處所須方受床座故。於臥具假
T2277_.69.0350c03: 他用勝。實我用劣云云自下正案立臥具所受
T2277_.69.0350c04: 用義。本量付失將欲作相違也。意云。神我
T2277_.69.0350c05: 思量床座等極微所集成之義殊勝。眼等
T2277_.69.0350c06: 積聚所成之假我。思量床座集成之義最
T2277_.69.0350c07: 劣。然色等五唯量集成臥具等。正是爲假我
T2277_.69.0350c08: 之安息處止也。故正受用床座等。假我是
T2277_.69.0350c09: 勝。實我是劣也爲言
T2277_.69.0350c10: 次文云。今者陳那即以彼因與所立法勝劣
T2277_.69.0350c11: 差別而作相違。非法自相。亦非法上一切
T2277_.69.0350c12: 差別皆作相違。故論但言與所立法差別
T2277_.69.0350c13: 相違云云此明陳那菩薩案立彼數論意許
T2277_.69.0350c14: 勝劣差別作相違失也如文可
悉之
T2277_.69.0350c15: 次文云。先牒前因能成所立法自相云。此
T2277_.69.0350c16: 前所説積聚性因。如能成立數論所立眼等
T2277_.69.0350c17: 有法必爲他用ラルル法之自相。即指此因如是
T2277_.69.0350c18: 亦能成立所立宗法自相意許差別相違セル
T2277_.69.0350c19: 之義積聚他用宗云云此即審定數論因。次
T2277_.69.0350c20: 即例破也。意云。論云。此因如能乃至他用者。
T2277_.69.0350c21: 數論所立積聚性因。如成立彼眼等有法及
T2277_.69.0350c22: 必爲他用法自相。此因亦能成立彼法自相
T2277_.69.0350c23: 下意許差別不積聚他用相違積聚他用之
T2277_.69.0350c24: 爲言 明燈抄云。宗由由者因由也。有人云。由字屬
下者非也云云 今謂。且不依之可見之
T2277_.69.0350c25: 次文云。由他用是法自相。此自相上意之所
T2277_.69.0350c26: 許積聚他用不積聚他用是法差別。彼積聚
T2277_.69.0350c27: 因今更不改。還即以彼成立意許法之差別
T2277_.69.0350c28: 積聚他用云云此正勘過作能違也
T2277_.69.0350c29: 次文云。其臥具等積聚性故。既爲積聚假我
T2277_.69.0351a01: 用勝。眼等亦是積聚性故。應如臥具亦爲
T2277_.69.0351a02: 積聚假我用勝云云此文下疏主得陳那意
T2277_.69.0351a03: 作用勝難以釋義旨也。問。爾約此量勘
T2277_.69.0351a04: 付法差別相違作能違方何。答。眼等者有
T2277_.69.0351a05: 法自相也。必爲他用者法自相也。此法自相
T2277_.69.0351a06: 下爲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劣者。是法差別
T2277_.69.0351a07: 也。立者意許爲立神我他用勝宗。而同喩臥
T2277_.69.0351a08: 具是假我他用勝之物。非神我他用勝之物。
T2277_.69.0351a09: 望意許宗成宗異品。積聚性故因轉彼同
T2277_.69.0351a10: 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能違云。眼等必爲
T2277_.69.0351a11: 假我他用勝。積聚性故。如臥具等也
T2277_.69.0351a12: 次文云。若不作此勝用難者。其宗即有相
T2277_.69.0351a13: 符極成。他宗眼等亦許積聚假他用故云云
T2277_.69.0351a14: 此陳若不加勝言難。即有相符失之所以。
T2277_.69.0351a15: 彼數論亦許眼等假他用故也此文亦嫌文軌
師也。彼師不
T2277_.69.0351a16: 作勝
言故也
T2277_.69.0351a17: 次文云。但可難言假他用勝。不得難言實
T2277_.69.0351a18: 我用劣。違自宗故。共比量中無同喩故。若
T2277_.69.0351a19: 他比量一切無遮云云此文意云。就能違量
T2277_.69.0351a20: 但可云眼等必爲假我他用勝。不可云
T2277_.69.0351a21: 爲實我用劣。所以者何。違自宗故。此共比
T2277_.69.0351a22: 量無同喩故。故邑記云。本量既云眼等他
T2277_.69.0351a23: 用。是共比量。今相違量理亦須共。若云眼
T2277_.69.0351a24: 等實我用劣。佛法既無實我即犯違宗。及
T2277_.69.0351a25: 能別過闕無同喩云云若他比量一切無遮
T2277_.69.0351a26: 者。若置汝言此即無失爲言
T2277_.69.0351a27: 文云。西域諸師有不善者。此直申差別相違
T2277_.69.0351a28: 過云。眼等應爲積聚他用。因喩同前云云
T2277_.69.0351a29: 此文來意如何。答。爲表不加勝言作能
T2277_.69.0351b01: 違人有失所以此文來也不善者者。不善因
明義。又不善數論
T2277_.69.0351b02: 宗。故名不
善者也
問。西域師如何案數論本計作
T2277_.69.0351b03: 此能違。答。西域師案數論本計云。必爲他
T2277_.69.0351b04: 用之法自相上雖有眞他用假他用之意許
T2277_.69.0351b05: 差別。然彼數論本意唯以眞他用爲所樂
T2277_.69.0351b06: 爲。約假他用所不樂爲也。約床座等無
T2277_.69.0351b07: 所取捨二他通用也。故今見床座等二他通
T2277_.69.0351b08: 用。不欲取眞他用捨假他用之意樂。以
T2277_.69.0351b09: 眼等例同床座等。爲顯彼數論之失。作能
T2277_.69.0351b10: 違云。眼等爲積聚他用。積聚性故。如臥具
T2277_.69.0351b11: 等也
T2277_.69.0351b12: 次文云。數論難云。汝宗相符。誰説眼等積聚
T2277_.69.0351b13: 他不用云云此數論師難彼西域師之能違
T2277_.69.0351b14: 有相符失也。即數論意云。誰云我數論云
T2277_.69.0351b15: 不眼等爲積聚他用。今我云眼等亦爲
T2277_.69.0351b16: 積聚他用故。汝所立宗有相符失爲言
T2277_.69.0351b17: 次文云。西域又釋。數論眼等唯爲不積聚他
T2277_.69.0351b18: 用。床座通二他用故。今以臥具例令眼等
T2277_.69.0351b19: 亦爲積聚他用無相符失云云此釋意何。答。
T2277_.69.0351b20: 此彼西域師之轉救前釋也。即意云。先雖
T2277_.69.0351b21: 案數論本計。不開詞言。唯作能違故。既
T2277_.69.0351b22: 被相符失故。今爲相符失。開詞細明
T2277_.69.0351b23: 彼數論計。及陳作能違之由也。謂西域師
T2277_.69.0351b24: 云。汝數論師必爲他用之下。雖含眞他假他
T2277_.69.0351b25: 之意許差別。然實所成立。唯是眼等唯爲不
T2277_.69.0351b26: 積聚他用之宗也。約同喩床座等無有取
T2277_.69.0351b27: 捨。云二他通用故。我今以許床座等二他
T2277_.69.0351b28: 通用。相例作眼等亦爲積聚他用。如床座
T2277_.69.0351b29: 等之能違曾無相符失爲言
T2277_.69.0351c01: 次文云。數論難云。陳那弟子非善我宗。神
T2277_.69.0351c02: 我受用三徳所成二十三諦。豈於眼等無
T2277_.69.0351c03: 能受用云云此文意何。答。此數論師重難西
T2277_.69.0351c04: 域師之詞也。明燈抄云。數論難云。陳那弟子
T2277_.69.0351c05: 非善我宗。今我本意不論眼等眞假二他
T2277_.69.0351c06: 用不用義。唯論眼等有能用他。即神我是。
T2277_.69.0351c07: 陳那弟子不知我本意。唯諍眞假兩他用不
T2277_.69.0351c08: 用義。倶有相符。豈於我宗善達者耶云云
T2277_.69.0351c09: 意云。眼等積集云假我故。假我用眼等之
T2277_.69.0351c10: 義顯然共知。但不積聚神我亦能用眼等。此
T2277_.69.0351c11: 義隱故難知。依之今爲令了知神我必受
T2277_.69.0351c12: 用眼等。眼等有能用之他立此量也。其能
T2277_.69.0351c13: 用他者即神我也。何以知者。神我受用三徳
T2277_.69.0351c14: 所成二十三諦。其二十三諦中有五知根。豈
T2277_.69.0351c15: 於眼等無能用之他乎。今以成立此義
T2277_.69.0351c16: 爲論。不論眼等眞他用假他不用等之義。
T2277_.69.0351c17: 而汝不得我意。謂成立眼等二他用不用
T2277_.69.0351c18: 義。惡作能違故有相符。豈達我宗耶爲言
T2277_.69.0351c19: 此義幽微不可異求之
T2277_.69.0351c20: 次文云。唯識亦云。執我是思。受用薩埵刺闍
T2277_.69.0351c21: 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由此眼等實我亦
T2277_.69.0351c22: 云云此文來意何。答。此引證成立神我受
T2277_.69.0351c23: 用眼等之義也我是思者。實我體即思也。能思慮者
即是我也。薩埵者。有情義及勇義。
T2277_.69.0351c24: 取後也。刺闍者。微義及塵義。取後也。答摩者。闇鈍義
也。此等古人之義。新人云。此三徳如次名黄赤黒。亦
T2277_.69.0351c25: 名⻝瞋癡。名樂苦捨
也。具如唯識疏也
問。以此文如何證耶。答。
T2277_.69.0351c26: 彼論既云我受用三徳所成大等二十三諦。
T2277_.69.0351c27: 由此明知。眼等實我亦受用也。言亦用者。
T2277_.69.0351c28: 亦於假我也。故知約眼等假我用義從元
T2277_.69.0352a01: 共知。實我用義所未共知。爲令了知數論
T2277_.69.0352a02: 師對佛弟子立此量也已上疏主遙賛數
論假設此難也
T2277_.69.0352a03: 次文云。故但應如前所分別。不應於中
T2277_.69.0352a04: 生異覺云眼等唯爲實他受用。臥具假用。
T2277_.69.0352a05: 或眼等通二臥具唯假用云云此文意何。答。
T2277_.69.0352a06: 此疏主上出餘師義不得論意畢。還成自
T2277_.69.0352a07: 義并破他非也。言故但應如前所分別者。
T2277_.69.0352a08: 指上定勝劣作能違也。言不應於中等
T2277_.69.0352a09: 下。密破文軌師等也。問。其破文軌師之意
T2277_.69.0352a10: 何。答。彼師疏云。問。彼宗眼等豈不亦爲假
T2277_.69.0352a11: 他用耶。此成已立。何名相違。答。彼數論宗
T2277_.69.0352a12: 諸臥具等爲假他用。眼等但爲眞他受用
T2277_.69.0352a13: 乃至又釋。彼宗亦許眼等實法爲假他用同
T2277_.69.0352a14: 佛法宗。然成相違者。此中立宗應云眼等
T2277_.69.0352a15: 唯爲積聚能他用等云云此答有二釋。今慈
T2277_.69.0352a16: 恩云不可云眼等唯爲實他受用臥具假
T2277_.69.0352a17: 用者。即難初釋也。次云不可云或眼等
T2277_.69.0352a18: 通二臥具唯假用者。即難後釋也文軌第二釋
云亦許
T2277_.69.0352a19: 者。其亦字者兼并義。以實我爲本亦兼假我也。唯
爲者。其唯言者通下臥具也。明燈抄之義也
T2277_.69.0352a20:  然約此西域釋。唐朝日本古徳云云甚多。
T2277_.69.0352a21:  前後兩釋。多云二釋隨即案數論本計
T2277_.69.0352a22:  任意參差就後釋周後記云。此中疏錯。
T2277_.69.0352a23:  與下數論難不相當。乃至上不積者。不
T2277_.69.0352a24:  字餘也。下爲積者。不字少也。前餘後少等
T2277_.69.0352a25:  云云獻記清記亦復如是。又以不應於中
T2277_.69.0352a26:  等文配煩彼西域二釋。如此之衆義忽
T2277_.69.0352a27:  難依憑。後審之間以今義爲正之。又
T2277_.69.0352a28:  案。以文軌師二釋充西域二釋。以初充
T2277_.69.0352a29:  後。以後充初。以二異覺難如充文軌
T2277_.69.0352b01:  釋。相配得其意。可和會之。然不如前
T2277_.69.0352b02:  *之
T2277_.69.0352b03: 次文云。勝義七十對金七十亦徴彼云。必
T2277_.69.0352b04: 爲他用是何他耶。若説積他犯相符過。若
T2277_.69.0352b05: 不積他能別不成。闕無同喩。臥具爲喩所立
T2277_.69.0352b06: 不成。亦即此中法差別過云云此文意何。答。
T2277_.69.0352b07: 此以勝義七十論文爲證。正明此法差別
T2277_.69.0352b08: 相違之旨了也。意云。勝義七十論徴詰金七
T2277_.69.0352b09: 十論云。眼等必爲他用者。其他者何他耶。
T2277_.69.0352b10: 若云積聚他用者。敵者佛弟子本已成。故
T2277_.69.0352b11: 有相符失。若云不積聚他用者。敵者不成
T2277_.69.0352b12: 故有能別不成等失云云明知必爲他用下。
T2277_.69.0352b13: 含眞他假他之意許差別。是則此法差別相
T2277_.69.0352b14: 違失也爲言 此過等者如
上釋也
言勝義七十論者。世
T2277_.69.0352b15: 親菩薩造。對金七十論故云勝義也。金七
T2277_.69.0352b16: 十論者。數論弟子所造也。造七十行頌獻
T2277_.69.0352b17: 於國王。王賞賜金。故爲號也
T2277_.69.0352b18: 文云。問。於因三相是何過耶云云意何。答。爲
T2277_.69.0352b19: 表闕後二相之由發此問也。問。爾其答如
T2277_.69.0352b20: 何。次文云。答。彼立因意成非積聚他用勝。
T2277_.69.0352b21: 其積聚他用勝即是異品。宗無同喩。佛法都
T2277_.69.0352b22: 無不積聚他故。積聚性因於異品有。此顯
T2277_.69.0352b23: 定是九句之中異有同無。故成相違。闕第
T2277_.69.0352b24: 二相同品定有。亦闕第三異品遍無云云
T2277_.69.0352b25: 答也。如文可知之
T2277_.69.0352b26: 文云。論諸臥具等爲積聚他所受用故。述
T2277_.69.0352b27: 曰。此釋所由。成比量云。眼等必爲積聚他
T2277_.69.0352b28: 用勝。積聚性故。如臥具等。諸非積聚他用
T2277_.69.0352b29: 勝者。必非積聚性。如龜毛等故。今難云。諸
T2277_.69.0352c01: 臥具等兩宗共許爲積聚他受用勝故云云
T2277_.69.0352c02: 此正作能違量及明合離也。但言諸非積
T2277_.69.0352c03: 聚等者明離也。若合云。諸積聚性物是積聚
T2277_.69.0352c04: 他用勝。如臥具等。今臥具等兩宗共許爲積
T2277_.69.0352c05: 聚他用勝故以爲喩也
T2277_.69.0352c06: 次文云。論雖無勝字。量義意必然。不須異
T2277_.69.0352c07: 求。應作此解云云此文意云。論中雖不云
T2277_.69.0352c08: 用勝。此量義意必然如此。更勿成異解。可
T2277_.69.0352c09: 信此解爲言 謂疏主能得
論意也
T2277_.69.0352c10:   已上法差別相違了
T2277_.69.0352c11: 文云。論有法自相相違因者。如説有性非
T2277_.69.0352c12: 實非徳非業。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同
T2277_.69.0352c13: 異性。述曰。准前作三。此即初二。標名擧宗
T2277_.69.0352c14: 云云此有法自相相違作法也
T2277_.69.0352c15: 次文云。鵂鶹因縁如前已説云云此明立量
T2277_.69.0352c16: 主也成劫之末有外道仙人。其有三名。一嗢露迦。此
云鵂鶹。晝隱夜行故。二蹇拏僕。此云⻝米齊。
T2277_.69.0352c17: 依夜驚産婦遂居碓下食米齊故。三吠世史。
此云勝論。造六句論勝於諸論故。具如中卷
T2277_.69.0352c18: 次文云。時彼仙人既悟所證六句義法。謂
T2277_.69.0352c19: 證菩提便欣入滅。但嗟所悟未有傳人。
T2277_.69.0352c20: 乃至徐説先悟六句義法云云此明勝論及
T2277_.69.0352c21: 五頂之本縁也。向文易知*之
T2277_.69.0352c22: 次文云。説實徳業彼皆信之。至大有句彼
T2277_.69.0352c23: 便生惑云云此明師主説六句義弟子信不
T2277_.69.0352c24: 信之由也。六句義者。一實句。二徳句。三業
T2277_.69.0352c25: 句。四有句。五同異句。六和合句也。説初三
T2277_.69.0352c26: 句弟子皆信之。説第四大有句弟子不信
T2277_.69.0352c27:
T2277_.69.0352c28: 次文云。仙言。有者能有實等。離實徳業三
T2277_.69.0352c29: 外別有體。常。是一。弟子不從云。實徳業性
T2277_.69.0353a01: 不無即是能有。豈離三外別有能有云云
T2277_.69.0353a02: 師弟論有句之即離也。如文易知之
T2277_.69.0353a03: 次文云。仙人便説。同異句義能同異彼實徳
T2277_.69.0353a04: 業三云云此依弟子猶不信有句。師主且置
T2277_.69.0353a05: 有句更説同異和合句。先令信此同異和
T2277_.69.0353a06: 合離實等有之由。然後以證成道理欲令
T2277_.69.0353a07: 信有句也。此先説同異句也
T2277_.69.0353a08: 次文云。此三之上各各有一總同異性。隨應
T2277_.69.0353a09: 各各有別同異。如是三中隨其別類。復有
T2277_.69.0353a10: 總別諸同異性。體常。衆多云云此釋同異性
T2277_.69.0353a11: 有實徳業三上。實上令同令異義也。明燈
T2277_.69.0353a12: 抄云。同異有二。謂總同異及別同異。總同異
T2277_.69.0353a13: 中復有二種。謂總同總異。初總同者。實句之
T2277_.69.0353a14: 中雖有九實。同是實故。總同於此名爲總
T2277_.69.0353a15: 同。言總異者。實中九實總異徳業名爲總
T2277_.69.0353a16: 異。別同異中復有二種。謂別同別異也。別同
T2277_.69.0353a17: 者。地水火等一一極微各各不同名爲別。是
T2277_.69.0353a18: 實故。別同於此名爲別同。言別異者。實中
T2277_.69.0353a19: 九實各各別異名爲別異。別異於此名爲別
T2277_.69.0353a20: 異。諸同異性體常。衆多。徳業同異准實可
T2277_.69.0353a21: 説。今謂復有總別諸同異性者。約實中
T2277_.69.0353a22: 地大雖有子孫等。集成一地故名別。是同
T2277_.69.0353a23: 微故名同也。別異者。子孫別故名別。別即
T2277_.69.0353a24: 異故名異也徳業
准之
T2277_.69.0353a25: 次文云。復有一常能和合性。和合實徳業。
T2277_.69.0353a26: 令不相離互相屬著云云此説和合句也。如
T2277_.69.0353a27: 文可知之。問。何故同異性體衆多。和合句
T2277_.69.0353a28: 體是一耶。答。大有和合諸法通體。非各別
T2277_.69.0353a29: 性。故名爲一。同異句義諸法別性。非是通
T2277_.69.0353b01: 體。故名爲多。十句論云。有性和合體唯是
T2277_.69.0353b02: 一。徳業同異三唯是多。實句一種亦多亦一
T2277_.69.0353b03: 云云
T2277_.69.0353b04: 次文云。五頂雖信同異和合。然猶不信別
T2277_.69.0353b05: 有大有。鵂鶹便立論所陳量云云此如文可
T2277_.69.0353b06: 悉之
T2277_.69.0353b07: 次文云。此量有三。實徳業三各別作故。今指
T2277_.69.0353b08: 彼論故言如説云云此釋論之如説言也。
T2277_.69.0353b09: 三量者。一有性非實。有一實故。如同異性
T2277_.69.0353b10: 異喩如
實句
二有性非徳。有徳故。如同異性異喩
T2277_.69.0353b11: 徳句三有性非業。有業故。如同異性異喩如
業句
T2277_.69.0353b12: 然論後二量因云有徳業故者。略故合也。
T2277_.69.0353b13: 略纂及周記具説之
T2277_.69.0353b14: 次文云。有性有法。非實者法。合名爲宗云云
T2277_.69.0353b15: 此下且就初一量明三支中。是明宗也
T2277_.69.0353b16: 次文云。此言有性。仙人五頂兩所共許實
T2277_.69.0353b17: 徳業上能非無性。故成所別。若説大有所
T2277_.69.0353b18: 別不成。因犯隨一。此之有性體非即實云云
T2277_.69.0353b19: 此文意何。答。明有法有性非離實。非即實
T2277_.69.0353b20: 共許有性之所以也。意云。若離實有即實有
T2277_.69.0353b21: 者可有失故爲言問其失何。答。離實大有弟
T2277_.69.0353b22: 子不成故。有他所別不成失。又立離實大
T2277_.69.0353b23: 有時。有一實因亦成大有故。弟子不成故
T2277_.69.0353b24: 有他隨一不成也。若即實有者。有違宗相
T2277_.69.0353b25: 符失也爲言問。爾此兩所共許能非無之有
T2277_.69.0353b26: 者。其體何物。答。非離實非即實之有性也。
T2277_.69.0353b27: 問。爾即離二外有別體歟。答。古徳云云不同
T2277_.69.0353b28: 也。或云。非即離二外有別有。奄含即離云
T2277_.69.0353b29: 有性時。師主思離實有。弟子思即實有。兩
T2277_.69.0353c01: 倶相許。是云兩所共許之有云云或云。即離
T2277_.69.0353c02: 二有之外有共許有。合有三有云云問。以何
T2277_.69.0353c03: 爲正。答。初傳違斷文云誰言五頂有性含
T2277_.69.0353c04: 即離等故難。依之後傳可勝也。問。爾其共
T2277_.69.0353c05: 許有體何。答。古徳唯云有第三共許有。不
T2277_.69.0353c06: 陳其體。計之可口傳之。今案。西大寺別當
T2277_.69.0353c07: 貞松房云。師主初爲五頂説教有實句。有
T2277_.69.0353c08: 徳句有業句乃至有同異句有和合句。弟
T2277_.69.0353c09: 子隨即信有實徳業等。其有言非離實有。
T2277_.69.0353c10: 非即實有。是即師弟共許有也。是即世間
T2277_.69.0353c11: 云有云無有無之有也。是云第三共許之
T2277_.69.0353c12: 云云故略纂云。非無之義共許爲有。此之
T2277_.69.0353c13: 有性是有法體故云云此義幽微。後學必
信之可祕*之
T2277_.69.0353c14: 文云。因云有一實故。勝論六句束爲四類。
T2277_.69.0353c15: 一無實。二有一實。三有二實。四有多實云云
T2277_.69.0353c16: 此文意何。答。此釋有一實故因也。此四類
T2277_.69.0353c17: 中今取第二有一實爲因爲言 其由至次
下可知之
T2277_.69.0353c18: 次文云。地水火風父母常極微。空時方我意
T2277_.69.0353c19: 并徳業和合皆名無實。四本極微體性雖多。
T2277_.69.0353c20: 空時等五體各唯一。皆無實因。徳業和合雖
T2277_.69.0353c21: 依於實和合於實。非以爲因故此等類並
T2277_.69.0353c22: 名無實云云此釋四類中第一類名無實之
T2277_.69.0353c23: 由也。言無實者。互不相有。不含容他故
T2277_.69.0353c24: 名無實。此有二義。一無實因故名無實。二
T2277_.69.0353c25: 不以實爲因故名無實。謂地水等四劫初
T2277_.69.0353c26: 爲根本。衆多散起。非從實生故無實因。空
T2277_.69.0353c27: 時等五自然而有。非從微生故。亦無實因
T2277_.69.0353c28: 故。此九實名無實因也。雖徳業依於實和
T2277_.69.0353c29: 合和合於實。不從實生。故不以實爲因。
T2277_.69.0354a01: 故此三種名不以實爲因也。問。徳是實上
T2277_.69.0354a02: 徳。豈不以實爲因耶。答。徳業雖依實。而
T2277_.69.0354a03: 不以實爲因。有別體故。如人依地住而
T2277_.69.0354a04: 地非人因也
T2277_.69.0354a05: 次文云。大有同異名有一實。倶能有於一一
T2277_.69.0354a06: 實故云云此釋四類中第二類名有一實之
T2277_.69.0354a07: 所以也。言一一實者九實也。可知之。問。
T2277_.69.0354a08: 大有同異既含常散四大。及含空等五。何故
T2277_.69.0354a09: 不名有多實耶。答。此所含中實自守各不
T2277_.69.0354a10: 相含。是九箇一。既不相攝故不名多也
T2277_.69.0354a11: 然亦名有多實等。
其由尤殊也
T2277_.69.0354a12: 次文云。至劫成初。兩常極微合生第三子
T2277_.69.0354a13: 微。雖體無常量徳合故。不越因量名有二
T2277_.69.0354a14: 實。自類衆多各各有彼因。二極微之所生故
T2277_.69.0354a15: 云云此釋四類中第三類名有二實之義也。
T2277_.69.0354a16: 謂成劫初有兩常極微。未合之時名爲父
T2277_.69.0354a17: 母。已合之時即名子微。望未合二名爲第
T2277_.69.0354a18: 三。雖從他生故其體無常。然徳句中量徳合
T2277_.69.0354a19: 故不越父母因量。有父母二實故名有二
T2277_.69.0354a20: 實也。雖自類衆多各有二因。二微所生故
T2277_.69.0354a21: 名有二實也
T2277_.69.0354a22: 次文云。自此已後初三三合生第七子。七七
T2277_.69.0354a23: 合生第十五子。如是展轉生一大地。皆名
T2277_.69.0354a24: 有多實。有多實因之所生故云云此釋四類
T2277_.69.0354a25: 中第四類名有多實之義也。謂從第三子
T2277_.69.0354a26: 微以後。三三子二合生第七子。七七子二合
T2277_.69.0354a27: 生第十五子。如是展轉乃至成三千大千世
T2277_.69.0354a28: 界地大。乃至水火風等極微亦復如是。成三
T2277_.69.0354a29: 千世界水火等大。其三千界既從父母二性
T2277_.69.0354b01: 所生。其量合等於父母量。故三千界爲識
T2277_.69.0354b02: 等境。體唯是一合也。此等名有多實也。
T2277_.69.0354b03: 有多實因之所生故也第七子以後皆名孫微。
今名子者。隨近名也
T2277_.69.0354b04: 次文云。大有同異能有諸類。亦得名爲有
T2277_.69.0354b05: 無實有二實有多實云云此文意何。答。先四
T2277_.69.0354b06: 類中名有一實者。是大有同異也。是依有
T2277_.69.0354b07: 九實所得之名也。然此大有同異有十一無
T2277_.69.0354b08: 實故除和
亦名有無實。有子微故亦名有
T2277_.69.0354b09: 二實。有孫微故亦名有多實也此中擧先有
一實爲因
T2277_.69.0354b10: 者。至下
可知之
T2277_.69.0354b11: 次文云。然此三種實等雖有功能各別。皆
T2277_.69.0354b12: 有大有令體非無。皆有同異令三類別
T2277_.69.0354b13: 云云此文意何。答。此文意釋大有同異有此
T2277_.69.0354b14: 無實二實多實之義也。意云。三種實等者。
T2277_.69.0354b15: 此上所擧無實二實多實也。功能各別者。無
T2277_.69.0354b16: 實因名無實。有二實名有二實。有多實
T2277_.69.0354b17: 名有多實。此即依各別功能各得名也。雖
T2277_.69.0354b18: 如是功能各別。然皆有大有。有此令其體
T2277_.69.0354b19: 非無。有同異。有此令其體各別爲言是平備
T2277_.69.0354b20: 仁修大徳等之義意也此能會文相。可依之。明
詮僧都用此義也。周記
T2277_.69.0354b21: 云。三種者實徳業也 云
云 明詮導書所引也
明燈抄云。然此二種實等
T2277_.69.0354b22: 雖有等者。此二種者大有及同異也。實等雖
T2277_.69.0354b23: 有此之二種而功能異。如文可知云云此抄
T2277_.69.0354b24: 意與前義尤殊也。然此義雖無殊難。見文
T2277_.69.0354b25: 筆體前義勝也
T2277_.69.0354b26: 次文云。名有一實有徳業者。亦有無有非
T2277_.69.0354b27: 大有也。若是大有因成隨一。同異非喩能
T2277_.69.0354b28: 立不成云云此文意何。答。此文釋因之有一
T2277_.69.0354b29: 實有徳業之有言也。謂因云有一實等者。
T2277_.69.0354c01: 其有者亦是有無有。非大有之有也。言亦
T2277_.69.0354c02: 者亦上言此言有性仙人五頂兩所共許能
T2277_.69.0354c03: 非無性之文也。問。設是大有者有何失。答。
T2277_.69.0354c04: 若是大有之有者。弟子不成故有他隨一不
T2277_.69.0354c05: 成失。又同異性非大有故非同喩。即不成
T2277_.69.0354c06: 能立因故。喩有能立不成也。然諸記中以
T2277_.69.0354c07: 名有一實四字牒爲上末。以有徳業者等
T2277_.69.0354c08: 爲下文初者。此有二難。一云。見疏上下。文
T2277_.69.0354c09: 句雜亂。恐不作者之志歟。二云。因有
T2277_.69.0354c10: 三種。何故唯釋有徳業之有共許之義。忘初
T2277_.69.0354c11: 有一實之有乎。若言言亦者。亦有一實之
T2277_.69.0354c12: 有者。上文未擧有一實有是有無之有義。
T2277_.69.0354c13: 何言亦乎。故知尤非也可依先
義也
T2277_.69.0354c14: 次文云。如佛法言有色有漏。有漏之有能有
T2277_.69.0354c15: 之法。能有所有煩惱漏體。猶如大有能有
T2277_.69.0354c16: 實等。有色之言如有一實及有徳等。無別
T2277_.69.0354c17: 能有而有於色。此色體上有其色義云云
T2277_.69.0354c18: 文意何。答。此文爲顯因無隨一不成之由。
T2277_.69.0354c19: 乘便更引喩。釋有性及有一實等義也。
T2277_.69.0354c20: 問。其引喩釋意何。答。且周記云。有色有漏
T2277_.69.0354c21: 等者。此汎爾出大有有體及實等三法體非
T2277_.69.0354c22: 無也。大有有如有漏之有。若實等三法體非
T2277_.69.0354c23: 是無如有色有。色即有故。及空有聲有聲即
T2277_.69.0354c24: 空故。此是擧喩也。有色之有配因。大有有
T2277_.69.0354c25: 配宗有法。有色有者。色體上有質礙義屬
T2277_.69.0354c26: 著於色。色有礙故名爲有色。乃至實徳業三
T2277_.69.0354c27: 亦爾。體非無故名之爲有。非三之外別有
T2277_.69.0354c28: 能有。此有是敵者所許之有也。有漏有者。心
T2277_.69.0354c29: 王及遍行等體非是漏。爲他漏成漏。心王
T2277_.69.0355a01: 等得有漏名。煩惱是能漏。心王等是所漏。煩
T2277_.69.0355a02: 惱喩大有。心王等喩實等。言能有之法者。
T2277_.69.0355a03: 此釋煩惱漏體能漏所漏之法。大有亦爾。能
T2277_.69.0355a04: 有所有之法云云此文云能漏所漏者。疏外之
義。以能有所有可爲正也
T2277_.69.0355a05: 謂。大有名有性者。能有他實等故也。譬如
T2277_.69.0355a06: 佛法中有漏法能有他煩惱漏體故名爲有
T2277_.69.0355a07: 漏也。又有一實有徳業者。以實等體非無
T2277_.69.0355a08: 名有一實等。非有別能有故名有一實等。
T2277_.69.0355a09: 譬如佛法中有色之法自有色義故名有
T2277_.69.0355a10: 色。非有別能有有色義故名爲有色爲言
T2277_.69.0355a11: 問。就有色喩今如文義。是説即實有也。何
T2277_.69.0355a12: 不違師主義。答。此明共許義也。非即實
T2277_.69.0355a13: 有。亦非離實也。意云。師主初爲五頂説教
T2277_.69.0355a14: 有實句有徳業句時。弟子亦信了。今謂
T2277_.69.0355a15: 其言有實等者。即如云有色等之言。今
T2277_.69.0355a16: 引此有色喩。顯前有實等之義也。前共許
T2277_.69.0355a17: 之義今引喩顯者。爲明以彼爲因無隨一
T2277_.69.0355a18: 不成也。問。師主初言有實等。其有義屬著
T2277_.69.0355a19: 實等。猶如有色者。既是即實有。豈不違師
T2277_.69.0355a20: 義。答。師主意云。實等上下不無有者不名爲
T2277_.69.0355a21: 有。是大有之功能云有也。大有之體雖離
T2277_.69.0355a22: 實等。能有之功能屬實等上。由實等體不無
T2277_.69.0355a23: 是蒙大有之力也。猶如f色等上不無不名
T2277_.69.0355a24: 爲有。是大種之功能也。大種之體雖離色
T2277_.69.0355a25: 等。能造之功能屬色等上。由色等體之不無
T2277_.69.0355a26: 是蒙大種之力故也。問。若爾有一實等破文
T2277_.69.0355a27: 如何。答。先後殊也。若約初爲弟子説訓者。
T2277_.69.0355a28: 可讀有一實有リト徳業。是令領解之詞也
T2277_.69.0355a29: 若約爲因訓者。可讀有スルカ於一實故有スルカ
T2277_.69.0355b01: 於徳業ニト。是成宗之詞也。問。如後訓者
T2277_.69.0355b02: 既爲有別能有。豈順五頂意耶。答。初説
T2277_.69.0355b03: 有實等之時。師弟共許之。後言有於一
T2277_.69.0355b04: 實故等之時。師主存有大有有於一實等。
T2277_.69.0355b05: 弟子存不無有有一實等。故是共許悉順
T2277_.69.0355b06: 兩意耳此是愚推。向
師可問之
T2277_.69.0355b07: 次文云。如空有聲。非空之外別有能有。但
T2277_.69.0355b08: 是屬著法體之言云云此文意何。答。是又爲
T2277_.69.0355b09: 顯有一實等共許有所引喩也。如文易知
T2277_.69.0355b10: 之。問。引有色喩足顯共許有。何更重引豈
T2277_.69.0355b11: 非無用。答。無妨。爲顯一法引一喩。或爲
T2277_.69.0355b12: 顯一法引多喩。是聖教之例也。或説者
T2277_.69.0355b13: 意略。或作者之言勢。如法華經中引譬如
T2277_.69.0355b14: 月諸星中王。等十種喩明法華經之殊勝。
T2277_.69.0355b15: 最勝王經中云如來舍利白如珂雪&T025632;物頭
T2277_.69.0355b16: 花等。引種種喩顯一法。豈是無用耶。然或
T2277_.69.0355b17: 古徳云。有色喩引内教爲喩也。空有聲喩
T2277_.69.0355b18: 引外教爲喩。其證云。十句論云。空有聲
T2277_.69.0355b19: 云云今檢十句正文云。空何。謂唯有聲名空
T2277_.69.0355b20: 云云故知先徳意樂尤深。義旨未詳之然者
先徳
T2277_.69.0355b21: 釋此有漏有色有聲之喩。其義繁多正
否難辨。委學之者可見廣私記也
T2277_.69.0355b22: 次文云。是故於因無隨一過。有一一實故
T2277_.69.0355b23: 更不須徴即實離實之有一實。況復此因不
T2277_.69.0355b24: 應分別。應分別者便無同喩云云此文意
T2277_.69.0355b25: 何。答。此上引喩釋有一實等共許義故。明
T2277_.69.0355b26: 以此義故因無隨一不成也。謂既以共許
T2277_.69.0355b27: 有無有爲有一實故等因。更不可推徴即
T2277_.69.0355b28: 實之有一實離實之有一實。何況因明旨因
T2277_.69.0355b29: 喩之法不應分別。若猶分別即實離實者。
T2277_.69.0355c01: 即無共同喩也
T2277_.69.0355c02: 文云。問。何故不言有於無實二實多實云云
T2277_.69.0355c03: 此問意何。答。且就此有法自相所違量有
T2277_.69.0355c04: 三箇問答。此第一問也。即意云。勝論六句分
T2277_.69.0355c05: 爲四類。何故唯以有一實爲因。不言以
T2277_.69.0355c06: 無實有二實有多實爲因耶爲言問。其答何。
T2277_.69.0355c07: 次文云。答。若言有於二實多實。云何得以
T2277_.69.0355c08: 非實爲宗。其因便有不定之失。爲如同異。
T2277_.69.0355c09: 有二多實故。彼有性非實。爲如子微等。有
T2277_.69.0355c10: 二多實故。有性是實。由此不言有二多實
T2277_.69.0355c11: 云云此其答也。答有二。此即第一明若以有
T2277_.69.0355c12: 二多實爲因可有失也。謂若以有二多實
T2277_.69.0355c13: 爲因。即非實之宗難成。其因有不定故
T2277_.69.0355c14: 不定如文
可知
故不言以有二多實爲因也。問。
T2277_.69.0355c15: 若以有二多實爲因者有不定者。以有一
T2277_.69.0355c16: 實爲因亦可有不定。謂爲如同異性。有一
T2277_.69.0355c17: 實故。有性非是實。爲如空時等。有一實
T2277_.69.0355c18: 故。有性是實耶。答。此不定不爾。空時等實
T2277_.69.0355c19: 句自體有自體者。唯是弟子所許也。非師
T2277_.69.0355c20: 主所許。何以不共許之義作不定耶。問。若
T2277_.69.0355c21: 爾何明燈抄云。五頂許空等非無體名有一
T2277_.69.0355c22: 實。由此應知。有一實因有不定過。今此縱
T2277_.69.0355c23: 無辨相違也云云答。此抄文且難信。違斷
T2277_.69.0355c24: 文云不例子微有二實彼此倶成別有子
T2277_.69.0355c25: 體。實上不無之有弟子自許。故無不定等之
T2277_.69.0355c26: 文故也此有二多實之因有兩倶不成等
者。皆他師之義。不可用之
T2277_.69.0355c27: 次文云。若言有無實者。和合句義亦名無
T2277_.69.0355c28: 實。若有彼無實犯兩倶不成。實等能有上
T2277_.69.0355c29: 無有無實。故其喩亦犯能立不成。因亦不
T2277_.69.0356a01: 遍。乍似唯能有於實句之無實故。亦欲顯
T2277_.69.0356a02: 九實一一皆有故言一實。能有一一實故
T2277_.69.0356a03: 云云此第二明若以有無實爲因可有失
T2277_.69.0356a04: 之答也。謂以有無實爲因者有三失。一兩
T2277_.69.0356a05: 倶不成。謂無實之類有十二。地等九實及徳
T2277_.69.0356a06: 業和合也。今若因無實者總乍十二被擧。
T2277_.69.0356a07: 而有性唯有十一無實。不有和合無實。無實
T2277_.69.0356a08: 言下被含和合無實。此和合無實有性不有
T2277_.69.0356a09: 故。立敵共不許一分因遍有法有性。故有
T2277_.69.0356a10: 兩倶不成也。二能立不成。謂同喩同異性亦
T2277_.69.0356a11: 不有和合無實。故不成有無實因一分。故
T2277_.69.0356a12: 有能立不成也。三狹因失。謂有性寛有十
T2277_.69.0356a13: 一無實。而爲立非實宗用有無實因之時。
T2277_.69.0356a14: 唯取有實句無實之義爲因。不取有徳
T2277_.69.0356a15: 業無實之義。故有性似唯有實句無實不
T2277_.69.0356a16: 有徳業無實。故有宗寛因狹失爲言故周記
T2277_.69.0356a17: 云。因亦不遍者。若言有無實故爲因。乍似
T2277_.69.0356a18: 唯有實句之無實。不含徳業故。言乍似唯
T2277_.69.0356a19: 能等者。若言有無實。爲言大有唯只能有
T2277_.69.0356a20: 於實句之無實。相似爲言不能有徳業上
T2277_.69.0356a21: 無實。故不言無實也云云問。何故有無實因
T2277_.69.0356a22: 下不關徳業無實。答。非實宗之時不用有
T2277_.69.0356a23: 徳業因。准之可知。若猶關者即有不定。謂
T2277_.69.0356a24: 若如同異性。有無實故有性非是實。若如
T2277_.69.0356a25: 實句。有無實故有性亦是實也是一分不定也。
實句有徳業無
T2277_.69.0356a26: 實故具
如斷也
問。爾此依狹因可有何失。答。可
T2277_.69.0356a27: 有兩倶不成。謂有性有實徳業無實。而有
T2277_.69.0356a28: 無實故因唯遍有實句無實之義上。不遍
T2277_.69.0356a29: 有徳業無實之義上。故立敵不許此因。故
T2277_.69.0356b01: 有兩倶不成也。問。若爾與前兩倶不成有
T2277_.69.0356b02: 何別。答。前是依宗狹因寛所出來兩倶不
T2277_.69.0356b03: 成也。後是依宗寛因狹所出來兩倶不成。
T2277_.69.0356b04: 故尤殊也此因亦不遍之義古徳教也。
今記愚見也。不可異求之
問。説前
T2277_.69.0356b05: 兩倶不成。周記云。此中有二兩倶一分兩倶
T2277_.69.0356b06: 不成云云其二兩倶不成何。答。初兩倶不成
T2277_.69.0356b07: 者。十二無實中一分和合句無實云有性有。
T2277_.69.0356b08: 立敵不許故。有兩倶一分兩倶不成上兩倶。
下兩倶。
T2277_.69.0356b09: 是言重也。
無義
後兩倶一分兩倶不成者。言實等上
T2277_.69.0356b10: 不無有有和合無實。亦立敵不許故。有兩
T2277_.69.0356b11: 倶一分兩倶不成也。問。此二兩倶不成有何
T2277_.69.0356b12: 差別。答。初兩倶不成望大有所付也。後兩
T2277_.69.0356b13: 倶不成望不無有所付也。是其差別也。問。
T2277_.69.0356b14: 文答末言欲顯九實等文意何。答。此兼結
T2277_.69.0356b15: 釋有一實之一言也。謂爲顯有性地等九實
T2277_.69.0356b16: 一一皆有更加一言爲言問。若不言一只
T2277_.69.0356b17: 言有實有何失。答。有不定失至下可
知之
T2277_.69.0356b18: 文云。問。有性有法有一實因不相關預。云何
T2277_.69.0356b19: 不是兩倶不成云云此問意何。答。周記云。此
T2277_.69.0356b20: 中意顯。有性大有名爲有法。有一實因即當
T2277_.69.0356b21: 體不無之有。立敵倶不許因有宗有法。因
T2277_.69.0356b22: 法有法既不相關。因既於有法上無。何故
T2277_.69.0356b23: 不是兩倶不成云云意云。宗有是大有。因有
T2277_.69.0356b24: 是不無有。宗因不相關。何非兩倶不成耶
T2277_.69.0356b25: 爲言不依餘
記也
問。其答何。次文云。答。有性有法
T2277_.69.0356b26: 是實徳業之能有性。有一實因能有於一一
T2277_.69.0356b27: 實故。是宗之法。故無兩倶云云此答文也。
T2277_.69.0356b28: 問。此文意何。答。實徳業上之能有性立敵共
T2277_.69.0356b29: 許。以此爲有法。此實等上之能有性云有
T2277_.69.0356c01: 實等亦立敵共許。故取實等上之能有性能
T2277_.69.0356c02: 有實等之義爲因。是宗之法。故無兩倶不
T2277_.69.0356c03: 成爲言
T2277_.69.0356c04: 次文云。此非實句爲一宗已。非徳非業後
T2277_.69.0356c05: 二宗法。有法同前。此二因云有徳業故。謂
T2277_.69.0356c06: 能有彼徳之與業。如言有色。亦屬著義云云
T2277_.69.0356c07: 此文意何。答。此非實句爲一宗已者。明結釋
T2277_.69.0356c08: 三量中第一有性非實宗及有一實故因了
T2277_.69.0356c09: 也。後二宗法等下。明釋第二非徳宗第三非
T2277_.69.0356c10: 業宗及二種因也。此二量有法如前。非徳宗
T2277_.69.0356c11: 用有徳故因。非業宗用有業故因。謂徳業上
T2277_.69.0356c12: 之能有性能有徳及業故也。如言有色等者。
T2277_.69.0356c13: 如釋有一實引有色有聲之喩。釋有徳業
T2277_.69.0356c14: 亦可引有色等喩。亦屬著義故爲言問。後二
T2277_.69.0356c15: 因云有徳故有業故者。何論及疏合云有徳
T2277_.69.0356c16: 業故。答。其爲均文句所略合也。意云。爲
T2277_.69.0356c17: 均有一實故四言合云有徳業故也。若具
T2277_.69.0356c18: 言者。各別可云。故周記云。三因者。即有一
T2277_.69.0356c19: 實故有徳故有業故也云云或云。不合言時有
不定失云云 此釋謬
T2277_.69.0356c20:
T2277_.69.0356c21: 文云。問。既於徳業一一皆有。云何不言有
T2277_.69.0356c22: 一徳業云云此問意何。答。約徳句有二十四
T2277_.69.0356c23: 種。約業句有五。有性能有其一一徳業。何
T2277_.69.0356c24: 故如云有一實。不加一言只云有徳業故
T2277_.69.0356c25:
T2277_.69.0356c26:
T2277_.69.0356c27:
T2277_.69.0357a01: 爲言問。其答何。次文云。答。實有多類。不
T2277_.69.0357a02: 言有一。但言有實即犯不定。謂子微等皆
T2277_.69.0357a03: 有實故。徳業無簡不須一言云云此答文
T2277_.69.0357a04: 也。問。此意何。答。約實有多類。謂二實多實
T2277_.69.0357a05: 等也。而若不加一言。但言有實寛關二多
T2277_.69.0357a06: 實。若關即有不定失。謂爲如同異性。有實
T2277_.69.0357a07: 故有性是非實。爲如子孫微。有實故有性
T2277_.69.0357a08: 是實也。故用一言。約徳業無二徳業多徳
T2277_.69.0357a09: 業之類故。無可簡別。故無簡不加一言
T2277_.69.0357a10: 也。諸記義也。問。何故約實有多類。約徳業
T2277_.69.0357a11: 不爾。答。且九實中除空時等五。地水等四
T2277_.69.0357a12: 大自成三類。謂四大云無實。四大所生子微
T2277_.69.0357a13: 云有二實。子微所生孫微云有多實。有父
T2277_.69.0357a14: 母子孫三類故得名各別。言約徳業無簡
T2277_.69.0357a15: 不須一言者何。略纂准知應云有一實故
T2277_.69.0357a16: 有一徳故有一業故文中。略故唯實言一也
T2277_.69.0357a17: 云云且不可信之。彼文
有二解之中後解也
T2277_.69.0357a18: 次文云。三因一喩如同異性。此於前三一
T2277_.69.0357a19: 一皆有亦如有性。是故爲喩云云此文意何。
T2277_.69.0357a20: 答。此釋爲三因以一同異性爲喩之所以
T2277_.69.0357a21: 也。同異性有實徳業之一一亦如有性。故
T2277_.69.0357a22: 以爲喩也。以實徳業如次爲異喩耳異喩
T2277_.69.0357a23: 能立不遣。今
縱辨因也
T2277_.69.0357a24: 次文云。仙人既陳三比量已。五頂便信。法
T2277_.69.0357a25: 既有傳。仙便入滅。勝論宗義由此悉行云云
T2277_.69.0357a26: 是結量本意也。如文易知
T2277_.69.0357a27: 次文云。陳那菩薩爲因明之准的。作立破之
T2277_.69.0357a28: 權衡。重述彼宗載申過難。故今先叙彼比
T2277_.69.0357a29: 量也云云此爲明能違量。先讃陳那菩薩。并
T2277_.69.0357b01: 述天主叙彼量之所以也已上所
違量
T2277_.69.0357b02: 四種相違略私記卷
T2277_.69.0357b03:
T2277_.69.0357b04:  天延三年乙亥七月五日於鹿苑院自記之
T2277_.69.0357b05:  或依諸記古徳之義或述自之鄙懷逐聖語
T2277_.69.0357b06:  則雖無所謬陳愚情則訛錯多端以恐以懼
T2277_.69.0357b07:  願歸勝義是則爲充溫覺上人法華會竪義
T2277_.69.0357b08:  料也       興福寺釋眞興集
T2277_.69.0357b09:  于時暦應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未刻於慈尊
T2277_.69.0357b10:  院書寫之畢依此功離六路苦域遂往生素
T2277_.69.0357b11:  懷矣
T2277_.69.0357b12:   南無法相擁護春日大明神
T2277_.69.0357b13:            右筆沙門堯專
T2277_.69.0357b14:             後日一交畢
T2277_.69.0357b15:
T2277_.69.0357b16:
T2277_.69.0357b17: 四種相違略私記卷
T2277_.69.0357b18:                釋眞興集
T2277_.69.0357b19: 文云。論此因如能至倶決定故 述曰。此
T2277_.69.0357b20: 成違義有二。初二句牒彼先立因遮有非
T2277_.69.0357b21: 實。謂有一實有徳業因。如前所説能成有
T2277_.69.0357b22: 性遮是實等。等徳及業。後三句顯此因亦
T2277_.69.0357b23: 能令彼有法自相相違。謂指於前如是此
T2277_.69.0357b24: 因亦能成立遮彼有性而非有性云云此約
T2277_.69.0357b25: 有法自相相違明所違能違合釋也。初二句
T2277_.69.0357b26: 下釋所違也。後三句下釋能違也。如文可
T2277_.69.0357b27: 知之論文有五句。約
彼分初後也
次文云。謂前宗言有性
T2277_.69.0357b28: 非實。有性是前有法自相。今立量云。所言
T2277_.69.0357c01: 有性應非有性。有一實故。有徳業故。如
T2277_.69.0357c02: 同異性。同異能有於一實等。同異非有性。
T2277_.69.0357c03: 有性能有於一實等。有性非ヘシ有性云云
T2277_.69.0357c04: 擧所違宗正作能違量也。言同異能有等
T2277_.69.0357c05: 下例破也。謂雖同異性有於一實等。然非
T2277_.69.0357c06: 有性。例知雖有性有於一實等。亦可非有
T2277_.69.0357c07: 爲言問。且約有法自相相違。令闕後二相
T2277_.69.0357c08: 作能違方何。答。有性者有法自相也。非實者
T2277_.69.0357c09: 法自相也。以非實言見有法有性。是離實
T2277_.69.0357c10: 大有性也。而同喩同異性是離實同異性。非
T2277_.69.0357c11: 離實大有性。望有法宗成宗異品。有一實
T2277_.69.0357c12: 故等因轉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能違
T2277_.69.0357c13: 云有性等如文可知。闕後二相
之樣亦有一樣也
T2277_.69.0357c14: 次文云。釋所由云。此因既能遮有性非實
T2277_.69.0357c15: 等。亦能遮有性非是大有性。兩倶決定故
T2277_.69.0357c16: 云云此釋倶決定故之言也。所由者。故之義
T2277_.69.0357c17: 所以之義也。意云。所以此因爲所違能違
T2277_.69.0357c18: 成因者。能成有性非實宗。亦能成有性非
T2277_.69.0357c19: 有性。兩宗倶決定故爲言明燈抄云。師資竝成
T2277_.69.0357c20: 故云倶決定云云
T2277_.69.0357c21: 文云。問。今難有性應非有性。如何不犯
T2277_.69.0357c22: 自語相違云云此問起意何。答。此就有法自
T2277_.69.0357c23: 相之能違量所起難也。意云。宗有法中云
T2277_.69.0357c24: 有性者。實徳業上非無之義名爲有性。此即
T2277_.69.0357c25: 立敵共同所成。今難有性非是有性。豈不
T2277_.69.0357c26: 自語相違之過爲言
T2277_.69.0357c27: 次文云。答。若前未立有性非實。今難實等
T2277_.69.0357c28: 能有非有。此言乃犯自語相違。亦違自教。
T2277_.69.0357c29: 彼先已成非實之有。今即難彼。破他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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