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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融貫鈔 (No. 2272_ 基辨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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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六示相廣陳初
宗依之竟
 南都西京藥師寺留學
法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疏。論此中宗者三示喩相 鈔曰。六段文
中明眞能立之第三文廣陳其相。此中有
三。初陳宗相。二陳因相。三陳喩相。初陳
宗中亦三。初牒章。二示相。三指法。初牒
章中有二。初牒章。今云論此中宗者文是
也。後疏主釋述曰已下文是也。此疏主釋中
三文。初示科。二辨宗・因・喩次第。三引
已通難。今文牒章示科也。基辨詳云。問。
此中陳相何云相云何陳耶。答。相謂宗・因・
喩彼彼差別相狀・體相。若宗ニシテイハハ則宗依相
狀宗體體相。若因ニオイテイハハ則因言相狀因體體
相。即義三相。若喩則喩依相狀喩體體相。今
廣陳其差別陳相
疏。瑜伽論云諸法性相 鈔曰。疏釋中第
二示宗・因・喩次第。此中五文。初問答所成
。二問答先立宗。三問答次辨因。四問
次引引者引
合例
五問答五能立同類・異類・現・
比・教之量云
今即初也 瑜伽者。第十五論文也
問若一切法等者。邑記云。此問意言。謂如
聲體本自安立己法性中。常與無常自相
成就不成立。何故今者而更成立聲是
無常云云自相成就者。各守ニ自性成
成就也 建立二種等者。音噵云。自性・差
別云二種所成立也 答爲欲令等者。邑記
云。此答意言。雖彼聲體本性無常。爲他不
信令信解故立聲無常。不是聲體本性
常住而今强立令體無常云云非爲生成
等者。由後記意釋云。謂非無物今立新
。又非本來成就物今立新成就
此釋
亦好
又秋篠鈔云。初問意言。若依小乘。一
切諸法各離他性其自性本自成就。若
大乘。一切諸法隨言自性不成就離言
自性本來成就。有何言説諸法性。以
故説名能立。爲顯此意今問云復何因
縁建立二種所成立義。建立者能立之異
也。又答意云。非言説更立法性
但諸有問者唯執所識法所知義。唯
言相離言。是故設宗等多
其所執其所迷彼信解。非
成諸法性相。顯揚論意亦與此同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秋篠天縱之義寔所及也。於
斯問答示如是深意修觀之功
何人亦發此解。我宗後學偏慕先徳慧業
惟離言之境速求名事屬著之見

疏。問爲欲成就樂宗義故 鈔曰。第二問
答先立宗 問中所成立義者即十支中初
二支也。一自性。二差別。音噵云。聲・無常義
云云自性謂自體性或有體之自性トイヘハキソ
色聲等。或無體之自性トイヘハキソ空花等。差別
謂自性之上有漏・無漏・常・無常・我・無我等
差別不同也。如是二種爲立宗等八種能立
之所成立。是故名云所成立性也 答中自
所愛樂宗義者。上既所述陳那以後會釋有
三段。若准初釋。宗能詮言名愛樂宗。其所
詮義今名爲義。依第二釋。則別爲能立宗
總聚名義。第三釋。則能依合宗爲愛樂宗
合所依義爲義。此是准瑜伽會釋。今以
陳那實意釋。則愛樂宗義者不顧論宗不相
離宗義也。如上已明。合宗言中有不相離
故併讀當實義
疏。問何故次辨立宗義故 鈔曰。第三問
答辨因 答中依現見事者。音噵云。瓶事云云
今云。此噵
不是也
決定道理者。音噵云。所作無常
今云。此由後記
第二釋説也
所立宗義者聲無常也已上
音石
又秋篠鈔云。宗中有法是現見所因。故
現見事今云。此秋篠由後記
第一釋此説尤勝
能立之因・立・
敵極成。故云決定道理。俱許此因所作
性因
聲有
。故云依現見事。攝受者令
 已上明燈抄。
夾注基辨私
基辨詳云。以秋篠釋
勝。以音石噵不是。云瓶等現見事
因喩相濫故
疏。問何故次現見事故 鈔曰。第四問
答次引喩 答中能成道理者。音石噵曰。所
作無常是能成道理即喩體也。所依止トナル
見事者喩所依瓶等也已上
又秋篠云。能立
之因能成立宗故云能成道理。此因貫通
之依止即是引喩。故云所依止。瓶盆等事
打破無常。無常是所現見故云現見事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音石噵爲勝。秋篠所釋稍同スレトモ &MT01302;
音石以能成道理喩體尤勝。秋篠不
喩體穩。此秋篠釋由後記
疏。問何故復説不相違智故 鈔曰。第五
問。答餘五能立也。此中有四。初擧瑜伽文
二疏主釋。三重引瑜伽隨應眞似所攝
。是即因於宗・喩相望釋似之相違・眞之
不相違今云。因・宗相違是有過似。又因・喩相違是有
過似。已上此二有過似云似之相違。又因・
宗・喩不相違是
無遍眞不違也
四約成宗不成釋違不違
今即第一擧瑜伽中説五能立問答也 答
中爲欲開示等者。備記問云。開示因・喩相
違不相違因・喩二種之相何故擧因耶。
答。因・喩不相離故因即喩故云云 已上
備記
辨由備記意問答詳云。今問。瑜伽八
能立中同類・異類此同喩・異喩也。爾今復瑜
伽問此同類・異類答云示因・
喩二種相違不相違智。若如問應但爲
示喩相違不相違。何故云因・喩二種
違・不
耶。答。瑜伽論文簡約以一文
喩之二種相違智・不相違智也。此中
且因相違智者。因對宗或喩相違現比智皆
是似因。所言六不定因異品有
同品非有
四不成因缺
過也
四相違過也。又喩相違智者於ケル因第三相
及眞異喩體現比智是眞・而非似也。若
ケル因第二相及同喩體現比智是似而非
眞也。復次因不相違智者テスル&MT01301;宗及同喩
則是眞非似也。若於テスル&MT01301;異喩是似非
眞。又喩不相違智者若於テスレハ異喩是似
眞。若於テスレハ同喩則是眞非似。是故疏
次文釋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也。今此瑜伽
文亦總含如是差別而説也。同類・異類之
言雖喩上。因・喩不相離故含容如是差
。欲此義示因・喩二種相
違不相違智故。至下具釋
疏。相違謂異類眞似所攝 鈔曰。二疏主
釋 異類者。因於宗・喩異類及喩於宗・
異類 同類者。因於宗・喩同類喩於宗・
同類 即於因喩皆有等者。明前句同類・
異類言於因・喩二上相望有眞・似。就
斯文古來有四家別。一者周記第一釋音裏
引前

彼記意云。於八能立似者名相違
過四能
立名似者
眞者云不相違無過四能
立名眞者
 基辨詳
云。周
記第一釋不爾。論文既云示因・喩二種相違不相
。云何今釋云八能立眞似違・不違二耶。此
釋意違論疏文意
故此所釋不是也
二者周記第二釋音裏
亦引
彼記
云。或可二量似者名相違眞者名不相違
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亦非。論疏既云因喩皆有
云何今但於現・比二量之耶。違論疏過。

依用
三者仁記音石
裏引
云。縁異法喩現・比量
智名相違。與所立宗相違故。又縁同法喩
現・比量智名不相違。與宗不相違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寔雖巧妙但於喩釋違
疏意。論疏既云因喩違不違。云何於因不釋耶。
故此釋亦爲
未可
四者邑記秋篠所釋與
同。音裏亦引用
彼記
云。於因・喩二量不違名眞因喩。二量相違
似因喩。問。宗中亦然。何但因・喩耶。答。宗
中已説現量等違宗過失。故不云云
 燈鈔曰。因・喩皆有現・比量等相違云云
又云。因三相中知異品遍無性。是相違智。
同品定有性。是不相違智。因中既爾。喩中
亦爾云云 基辨詳云。邑記及燈抄雖少異俱於
釋故能合論疏。四家之中以此記・鈔

隨其所應眞似所攝者。釋此二句
來有二家三釋別。一者前記第一釋云。於
能立中但是似者俱名相違一切眞者名
相違。故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秋篠鈔破此第
一釋云。此釋
不可。違疏旨故。疏中但言即於因喩其宗。故
知不可也 已上秋篠 今云。非但違疏違論過有
 二者前記第二釋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
者。且亦不定因ニオイテ異品有即相違攝。據同・
品有即不相違。四不成・四相違准而可悉。
眞現等不相違攝。似現等即相違攝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不爾。違疏釋意故。若如違決不共不
同品有名相違決定。亦異品非有名不定。故以
違・不相違言眞似所攝必非同品異品有爲據。次
疏引瑜伽文所説。相違不相違有二因縁眞似故。
此前記釋爲
不是
三者秋篠鈔云。隨其所應等者。
因・喩所有現比量等皆有眞・似。如錯亂
ヲ以有等是眞現量。如春野之炎
溢洋流波是似現量。如烟知火是
眞比量。如水上露下有火等是似比
量。如是眞・似現比二量因・喩皆有。故云
應眞似所攝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所釋總爲
故不其所由。今評云。
此秋篠釋未盡也。伏惟因明論道所設於ケル因喩上
現比量等者。其實但比量智。雖爾其比量智生時有
現量因比智生。而設因喩比度。此就因現。就果比。
聖教比度亦復如是。是故秋篠所釋但就眞似現
釋甚麁漫釋。我宗後學由因明論道此文。因
明論道現量是比量トイフハ解深密成所作品所説。次以
大疏抄之問自可
知此文義而已
基辨今按大疏鈔。贈僧
正設問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者。似名
眞名不相違歟。若爾則違疏文云相違
謂異類不相違謂同類今云。此意問彰同類應
眞・似異類亦應
眞・似之義也。
前冠注
若不爾則眞似所攝之文詮
何義已上大疏抄中贈僧
正設問。無答文
基辨私答此問
云。疏釋瑜伽同類・異類相違謂異類不相
違謂同類者。此總略釋非巨細釋。云何總略。
且就宗因異品相違謂異類又就宗因同
不相違謂同類。若巨細分別辨眞似
上冠注略述異類有眞有似。同類亦復如
是。於因與喩二種相違智亦有不相違
故也。今重委明。若於因相違謂異類トナルヲイハハ
者。因之於宗及同喩異類是皆似非眞。闕
初相第二相故。若於因不相違謂同類フヲイハハ
者。因之於宗及同喩同類皆是眞非似。初相・
第二相圓具故。又若於喩相違謂異類ト云フヲイハハ
者。與宗相違同喩與因相違同喩俱是似
非眞也宗違喩有所立法不成失
因違喩有能立法不成失
若與宗・
相違異喩是眞非似。第三相具故。若於
喩不相違謂同類ナリト云フヲイハハ者。與宗因相違
同喩亦眞非似。第二相具故。若異喩ニヲイテイハハ
似非眞。闕第三相故。總含如是差別今總
略釋 即於同喩等下疏文欲示此總含
故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也。由是應知。
同類・異類釋偏取テハ成疏釋意。須
應彰眞似知疏主意焉。是故秋篠
等偏取ルノ釋失疏隨其所應眞似所攝意。後
學勿忽諸
疏。彼又重言同所成故 鈔曰。自下第三
重引瑜伽隨應眞似文即略纂所言釋
同類異類所以
 此中四文。初引瑜伽相違似相
違也
二疏
主釋。三引瑜伽不相違眞不
相違
四疏主釋。
今即初也 彼又重言者。音石噵云。此第二
復次論文也云云瑜伽第十五文也 又相
違者由二因縁者。仁記云。此就宗相違
因・喩相違基辨云。此總釋文隨應似攝云
。非應眞攝相違。影略互
顯之理
自炳然
一不決定故者。因於宗不決定也。
六不定等因於同・異二喩或成 有 或
違 非有也 故於宗不決定也
同所成故者。所成謂宗也。因及喩若不共
許則更立量成。如次具釋。若爾更成故因・喩
返成所成立宗
故云同所成故已上
論文
疏。初是六不亦在此攝 鈔曰。釋似相
中第二疏主釋 初是六不定等者。初謂
二因縁中一不決定故。似因過中六不定
過。是即因於因・異喩或違六不定中同品非有異
品非有不共不定也
六不定中同品有
異品有共不定也
此不決定過 或成或違
故者。秋篠鈔云。全有分有名或成。全無分無
或違云云 今云。秋篠所釋尤好。委細釋故。此中全
有者同品有異品有。全無者同品非有異
品非有。分有無者同品
有非有異品有非有也
音噵云。或成者共不定
同品有異
品非有
或違者不共不定同品非有
異品非有
因違
於同異品而不遍故已上
其餘不定或成或
違言攝也 後是四不成等者。後謂指二因縁
中二同所成故。似因過中四不成及四相違。
此因於宗過初相
過也
名爲不成。一向相違
者。同品非有異品有闕後二相。即四相違
本立共因等下釋同所成名。共因者共許因
也。本立者就因帶似云本也。意言。立者對
他立用共因本意欲成立自所立宗果
 因既帶似等者。似謂不共許過。理須更成
者。敵者不許因。則道理更立量須不共
共因。秋篠云。如所作因聲顯不許。更
餘因而成立云。聲是所作。因云以隨縁
故。同喩云如燈焰等。故云所成已上
明燈
辨私解云。名同所成同言有二意。一云。無
別云同。謂本量因與更立宗別云
是秋篠
釋意也
謂四不成過因不共許因故更立量應
成之因。若更成立因則名似。爲更成立宗
故。爾時因・宗無別ナレハ同所成已上由秋篠
私立
二者能成量名同。謂本量因與更成立相違
能成因故。四相違失アル因必更成スル能違
能成ルヲ同所成。此二意中初秋篠義
意。後基辨私所推尋也。若有用則後
學翫味焉已。有難予云。疏文既釋同所成
因既帶スルヲハ似理須更成。若爾今云
成爲同非疏意耶如何。答。疏釋同所
成但就四不成釋。故云宗無別
能成爲同。秋篠亦爾。然疏文既云後是四相
。四相違中無因既帶似理更須ユルコト成
宗無別理。是故今由疏云アニ後是四相違准
四相違同所成故能成スルト&MT01301;同言。其
理自明。所以基辨私設立此義。後學審察而
已 若更成之與宗等者。邑記云。所成者即所
成宗義。因・喩帶似敵者不許。更須成立。若
更立之便同所立宗義。故名同所成。然准
瑜伽所立法即自性・差別。名云宗。今
此言立宗不別者。疏主以此論宗義而談
於彼云云 彼者指上所
引瑜伽文
與宗無別等者。因若
似因則更須量成之。如前言此以因爲
立宗。故以因亦爲宗義因與宗無別義。
故同更能成
能違之
所成立宗之因亦是相違似因
也 似宗二喩等者。瑜伽略纂作似同異
雖無違害。以此疏本勝。前約因於
二喩似釋同所成ト云ヲ。謂如四相違。今
宗於二喩似釋同所成。謂喩所
立不成及所立不遣。是亦更應成立故。在
此攝者。同上是亦同所成故句中攝也。在
中同。俱第七於囀義也。問。四不成中猶豫
不成疑不決定。何故非不決定故攝同所成
句攝耶。又相違決定既決定。何故不決定故
中攝不同所成故中收耶。答。由秋篠意
云。以理言則違決因亦是須更立故雖
同所成。三支具不決智故且望相濫
不定義不決定故攝。又猶豫雖不決定
初相故四不成收。四不定因對宗帶似故
ヒテ更立因與宗無別。四相違亦因本量
之因
本量
之宗
更立故同所成故收也」
疏。不相違者異所成故 鈔曰。四文之中
第三引瑜伽眞不相違。今所言不相違
因於宗・喩不相違而説。翻前六不定・
四相違故。必非不相違但是眞不似。雖
爾今取應眞不相違而釋。上既云隨其
所應故 決定故者因於宗・喩而決定也
異所成故者。不更立故因是因而非

疏。初是眞因異於所成 鈔曰。四文之
中第四疏主釋也。音裏云。問。初句・後句二何
別耶。答。初句是眞因喩故不更須成立
是故名眞因喩。後句有過因・喩今更須成
故無過失。是故名眞因喩。故二別也
已上
基辨詳云。此裏書恐未穩。初句翻前相
違・六不定因於宗・喩決定成因義也。於
是云眞因眞喩定成宗。後句此眞因眞喩。
故無レハ似不レハ更成以因爲宗。
故云異所成也。此是明初・後句別
疏。其相違者正名爲量 鈔曰。答五
能立中第四引瑜伽成宗不成釋相違・
不相違似因喩・似現比量不成宗名相違
眞因喩・眞現比成宗名不相違
基辨
云。上引大論因於宗喩相違・不相
。今此所引大論文約成宗不成宗釋
不違 謂似因喩等已上文瑜伽論文。已下
疏主釋也 不相違者已下瑜伽論文 謂眞
因喩等下疏主釋也
疏。今此雖不此即初也 鈔曰。當章大
段三文之中第三引瑜伽已通伏難。難云。
瑜伽論中説八能立。今此論但説ニヱ宗・因・喩
次第既別。何故今引瑜伽今論生起次
耶。答。如疏文釋。疏文意言。讀大論
所立八支爲能立。今此因明論即不
彼。雖然宗・因・喩等生起次第擬宜亦准
釋也已上疏
文意
今此者此入理論 彼次第
者瑜伽次第 宗之所依者自性・差別 次第
生起等者。今論宗因喩次第生起擬宜准
釋也已上由後記意
私釋疏文
基辨設問答疏意
云。問。今云次第生起准瑜伽文此論一
部次第生起歟如何。答。爾。復問。云何此論
一部次第生起云瑜伽耶。答。今此論示
教次第雖八義六段。其初段示相次
第先説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即瑜伽所
自性・差別所謂宗所依也。次説差別性故
下即瑜伽所説宗也。次説因有三相等
下因也。次説喩有二種等下喩也。次説
能立宗・因・喩次第也。次説復次爲自開悟
下現比量也。雖全同瑜伽是次第生
起文瑜伽釋也。是疏文意也 初中復三
等者。示宗相中擧子科也。牒章者上所
論此中宗者之言也。故云此即初也
疏。論謂極成此顯依也 鈔曰。示宗中第
二示相。此中四文。初顯依。二出體。三簡
濫。四結成。初中有八。初牒論示科。二釋
極成言。三釋有法能別四字。四就論文問
答。五釋極成言多不極成。六明極成言
簡別。七明共許極成。八明
宗依因依喩依。今即初也 此顯
依者。今所牒論文顯宗依
疏。極者至也法本眞故 鈔曰。此下顯
中第二釋極成二字。此中二文。初正釋
極成言。二立極成。今即初也 爲依
義立等者。謂須立敵兩宗共許極成依而
宗依中宗義成立。是云不相離宗體方成。所
依若不共許則名所依無。所依若無能依宗
體由何成立。故宗依必須共許。共許名爲
至極成就 至理有故等者。前記云。此意雖
兩共許若非至實道理有者亦不極。如
勝論對五頂立雖是兩許然據實理
 今云。此
釋尤爾
音石裏云。意言。至理有故
至極也。法本眞故名成就云云基辨
云。此至理言非不相離宗。至極道理トシテ
ナルヲ至理有。簡大有同異等雖共許
理。若云聲時有聲理也。云無常時有無常
也。若以道理有法能別則至理
無故非至極已上至極
二字釋
又若云聲時諸法
中一分聲本眞自彰。亦云無常時諸法中一
分本眞自彰。若以本眞虛妄言有法
能別是虛妄故非成就已上成就
二字釋也
今簡
無非眞名爲極成
疏。若許有法本所諍故 鈔曰。第二立
極成。此中四文。初標二過。二擧
第一過。三擧第二過。四結宗依必須
成。若許已下四句初標二過也 便有
二過者。若許有法・能別共用不共許則有
二過失。問。雖二過疏文但有初過
第二過失。何故云二過耶。答。就
此難古來有兩家。一者次云更有餘過
是即第二過失周記・備記・
音石裏
二者若許能別非
兩極成下爲第二過失秋篠
鈔義
明燈鈔云。一
成異義過。即謂能立本已下文義是也。二
宗支過。即若許能別非兩極成等已下
文也云云基辨詳云。以秋篠釋尤爲殊妙
周・備兩記所釋不爾。如次具辨。一成異
義下二擧第一過 一成異義過者古來有
三家釋。一者周記音石裏引
用之
云。立敵共許因・
喩本極成。於他順己所立宗既無
宗言
即須更成更立
成也
既成宗依成
。非是本宗故名異義云云二者備記云。
即更須成立名爲成異義云云 音石裏引
。今云。周・備
二記釋
意同
三者秋篠鈔云。成異義過者。總別
對而顯此過。有法・能別是別。即爲所對也。
不相離性是總。即爲能對也。總別相對以
成異義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三家釋中
周・備兩記釋意相同。爲是正也。秋篠釋不
穩。不依用也 謂能立等者。因・喩能立
有法・法二上不相離宗成立有
法・法二所依。然宗依若不先共許則更以
能立因喩立 便更須立等者。噵云。更
不共許宗依則別更以因・喩成宗依義
ナンス成不相離本宗。故有法・能別必須
也 依之宗性者。依之言謂承上宗依須
共許。宗性謂宗體。即不相離宗也。此是一許
一不許故云方非極成。若云不相離宗體亦
極成。則立已成故云立無果故也 更有
餘過者。此言古來釋分兩家。一者餘過謂指
能別不極成云云 周・備兩記如是同
意。音石噵由
二者廣指
二十餘句秋篠鈔
釋意
彼鈔云。更有餘過者。若許
有法能別非兩共許。即有成異義亦更
餘過。疏下文云。問。既言極成。何所簡別
幾非成言成簡別。答。能別定成且所別
自不成他不成俱不成俱非
不成。如是廣有二十餘句説能別・所別不
成之過。今指彼過故云更有餘過。有記
云。更有餘過者即能別過也。此第二過也
者非也。違疏文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兩家中
秋篠尤爲勝。有證文已上
若許能別
等下三擧第二過。秋篠云。上顯成異義
已。今此文顯第二闕宗支。能別與有法
別擧以顯闕支之過云云此顯第二闕
宗支中二文。初明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二明所別不極成非圓成。今即初之文也
闕宗支故者。音噵云。能別支闕宗言支
云云非爲圓成者。如上疏文明宗有二義
一者支圓。能所依皆滿足。二者成就。能所
依俱無過。能依者能別。所依者所別。極成有
法極成能別必具二義故云圓成。若不
成圓成故 因中必有等者。宗有能別
不成過則因中必有下四相違大疏抄中
寶龜年中徳淸居士入
唐法淸居士因明未決之中隨一。東大明一・興福慚
安斥法淸居士之答等之事具載之。基辨詳定是非
下此鈔
具明
又邑記云。如佛弟子對數論師
滅壞。他宗數論滅壞故能別不成。
所作性因彼數論宗亦許轉變所作。彼許
等是亦轉變。是因同品非滅壞所作故非
定有性云云音噵云。闕第二相必有
共不定過云云基辨云。由此等釋
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因中者通指能別
不極成ノ宗過因中也 是因者。且由邑記
云。則滅壞所作性因也 同品者轉變所
作瓶等也 非定有性過者。音噵云。不共
不定過云云必闕同喩者。同噵云。數論不
滅壞者故無喩依云云喩依故無
立同喩。同喩應必有喩依故 同喩皆
有所立等者。雖無立同喩强立同喩
所立宗法處同喩不成過。故云
所立法不成也 異喩一分者。周云。如
大乘對薩婆多。眞異熟識是第八識。是
業果故。闕無同喩敵不第八故闕無同喩
第八識故無喩依
宗中既云第八。是故除第八識餘七識
皆是異喩。是業果故因於六識有第七識
無。即是異品一分轉一分缺
第三相
過也 或遍轉
相全
缺也
過者。周云。大乘對薩婆多云。眞異熟
識是第八識。是識性故。闕無同喩理如
八識餘七識爲スレハ異喩識性故因異喩遍轉。
小乘不第八識。即是能別不極成云云
上來辨第二過中明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已 若許有法等下擧辨第二過中明所別
不極成非圓成。能別モアレ所別ニモアレ圓成
宗支過。音石噵若許有法等句云。如
論對佛弟子我是思徳所依故云云
謂。此我佛子不許。所別不成。即名闕宗支
。所別言支非圓成闕也 能別無依等
者。秋篠云。義必依體。體爲所依。體若無
不極
成
則義何爲云云今謂。能別之依是即
所別。若無其依則誰爲所依之宗法。故必
極成有法。此中無言不極成 因中亦有
等者。所別不極成若强立因則有所依隨
一・兩俱不成。備記云。即有二過。一者所依
隨一不成。如大乘對小乘第八識應
死因是識性故。二者所依兩俱不成。如
乘對大乘我應常住識所縁故因 云
已上明能別所別不極成第二闕
已 由此宗依等下立極成
文之中第四結宗依須極成。由此者。上所
申二種過今云此也。意言。若宗依用不極
成。如是二種過失由此必須極成理必
然 能依宗性等者。音噵云。不相離性云云
能依宗體一許一不許必不極成。能立因喩ヲモテ
成此不相離性。相難性宗體本所諍故必不
極成。上來立宗依必須極成
疏。一切法中名之爲義 鈔曰。自下
三釋論文有法能別四字。此中七文。初以
體義釋。二釋體義三名。三約性相因明二
門自共二相釋。四正憑因明門三重對
釋。五重釋體義三名。六三名得名寄難釋。
七答三難而釋。今即初科文也已上由秋篠
七科。若由
仁記則有第八總答三難
故。應此中有八也
一切法中等者。欲
論文有法能別四字而先總以內明所
言體義而釋。瑜伽等論説有法者體也能別
者義也。由是以體義有法・能別也 此
上等者。基辨云。此上謂今上句所云色受想
等五蘊別別爲體。其爲體五蘊上有無漏常・
無常・我・非我等爲義。今文指五蘊上
也。又音石噵引備記云。一切法中略有
二種者。此義通瑜伽・對法・佛地・因明トノ四論
也。即三重對中初局通對也。局體名自性
他名差別云云
已上噵
基辨云。今此噵文云
四論。此體義言通性相因明二門。如
具明
疏。體之與義各能別是 鈔曰秋篠七科
中第二釋體義三名 體三名者。謂大凡
體者上立三名也。義三名亦同於
三名也 一名自性等者。瑜伽等古師
説所立中名自性體者。此論所説有
法及所別之名亦爲體者。故云體三名。當
是皆於一切法爲體者上名也 一
名差別等者。是亦就一切法上爲義處
差別。瑜伽等説古師所立名差別是。此論中
説亦就一切法上爲義處法亦名能別

疏。佛地論云名爲差別 鈔曰。自下七科
之中第三約性相・因明二門自共二相釋。此
中有四。初引佛地論。二性相・因明二門ヲ以
辨。三欲因明門自性・差別假與實。四
正約因明門釋。今即初也 佛地論云者。是
全文意引用。後學須審察焉 基
辨詳云。今此引佛地論意但以因明論
自相共相名證。必以此佛地論文
因明論自相共相也。所以何者。此佛地論文
説因明論自相。共相交合內明自相・共
而釋也。今此疏文引用亦取意爲自解便
也。後學深思已上由秋篠意
疏意私申也
彼因明論者。後
記云。此有二釋。一云但是諸論明因明處總
名爲因明。今名爲彼。或偏指此論云云
辨詳云。初義爲好。義穩無違害故 諸法
自相等者。音石噵明此文意云。有法聲名
自性。法無常ト云如キヲ差別云云又同裏云。
意云。現量心境自性中且耳識現量心所縁
聲名自相也。比量心境共相中且比量心所
縁無常名差別云云基辨詳云。因明論
中説現・比二量所縁境自・共二相一向決
定無交雜。所餘論中隨宜互交説。謂
比量智境極易解分明可見者假立
以爲現量之義。又現量境義中定心之內
極善比校亦有假説即名比量 佛地經論
第六六丁説如實義者。彼因明論立自共相
佛地經説內
明義云此
少異。彼因明論
一法上實
本來眞
實義
皆名自相。以諸法上自相・共相各
己體他故。一切定心離此分別
現量。雖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
別有。故名爲自相。眞如雖是共相所顯。以
是諸法自實性故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
其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
相亦與一切共相一異故。是故彼因明
論説諸法上所有實義皆名自相。此經佛地
爾。故無相違已上佛地論
第六・六丁文
秋篠評此佛
地論文云。此即佛地論師釋因明中自相
之中即攝餘教內明自性・差別自共二相
已上秋
篠評
又佛地經論第六説。若分別心ヲ以
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縷貫花。名爲
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境云云 已上
佛地

秋篠評此佛地論文云。此即佛地論師
因明宗共相之中。即攝餘教內明自性・
差別自相・共相共相中。由是故知。諸
餘教中共相一分入因明門自相之中。復
一分入因明門自相之中。又餘教中自
相一分入因明中自相之門。復有一分入
因明中共相之門。故須其教門萬差
唯局自體等者。説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
他義也 如縷貫華等者。音石噵
云。貫通聲・瓶上無常義云云基辨云。如
引釋佛地論文説分別心立一種類能詮所
通在諸法。今此疏文引佛地論文
要引用。後學知上來意引文此疏

疏。此之二種聖智證故 鈔曰因・內二
明自共二
釋四
文中
第二性相・因明トノ二門對辨 此之二
種等二句所覽本異自作異解。一者作此之
二種不定屬一門邑記備第二釋有古徳説・
唐前記即秋篠抄由是也
者作此二之三種不定屬一門前記中有本義・
備第一釋・唐前
記第二釋・秋
篠抄中或説義
是釋此二句古來分爲
。一者邑記幷備記第二釋
云古徳説
二者備記第一
三者
秋篠鈔所云唐前記説後記
四者同鈔所
或説。初邑法師説者。彼記云。如外道等
色爲我。色是自性。我・非我等爲差別
或説我是色。即我爲自性。色・非色等爲
。故不定也。理門亦云。觀所成故立法・
有法。非徳・有徳トノ如ニ。所言徳者。謂勝論宗
徳句。言有徳者。謂實句也。此法・有法不
彼徳決定云云 基辨按此釋意云。此者
此因明二種者自性與
差別之二種。不定屬一門者。定謂決定。不謂示不決
。簡勝宗徳・有徳決定。一門者或自性或差別也。
自性必定非自性。後説則差別也。
差別亦爾。先陳則名自性
備記第二釋云。
有古徳言。此之二種不定屬一門者。此因明
所説自性・差別不定屬一門。前陳名自性
後説名差別。由自性作差別差別作自性
云云 已上四家中第
一家之內也
 基辨云。有古徳者。恐指
邑法師歟。全同義也
備記云。體三種名及義三種名即爲二之三
。故本疏文可此二之三種不定屬
。意云。體之三種名義之三種名皆不定屬
一門。由自性成差別差別成自性故。大師
云。因明自性・差別不定屬一門云云 已上四家
中第二家
 基辨云。此備記第一釋與前記中有本云此三種
體三義三合名三種即二之三種合名三種稍相
三唐前記説者。秋篠鈔引此記云。自性・
差別二種不唯定屬前陳・後説。作法不定也
云云 基辨云。此第三家亦辭雖稍異意全
邑記同作此之二種之義也
四同説第
二釋云。或可一門者下三重對中一一門也。
唯前陳後説一門云云 基辨云。下四相違疏
明三重對一一爲
一門也。餘釋
第一釋
問。此四家釋以何應疏主
耶。答。備記兩釋爲文意。實得疏意
次疏文義故。備第一釋以此之言スト云
前體三義三。又邑記・備第二釋以此言
近前佛地論説因明自性差別。雖
違意義全同。佛地論中説體・自性・義・差別
故。次疏文釋體義三名此佛地文故。唐
前記第二釋亦好。釋此言疎。學者深思 不
同大乘等下正明性相門自共二相對辨。不
同者對辨之辭。大乘者標牒性相門。我宗學
業有二。一性相門。二因明門。如唯識本疏

。性相門者廢詮門。於此門可言亦不可
言。因明門者依詮門。如下疏明顯揚論説
無上大乘施設建立於廢詮眞如故。
今廢詮爲極性相門名爲大乘已上基辨
私釋也
記釋不同大乘云。因明之名即通內外道
佛地論唯是大乘。所以云不同大乘。不同之
義文中自説也云云 基辨詳云。後記所釋
妄解。違疏下文
音石裏
云。且因明意者聲之有法云自性無常之法
差別且約此義而云法相大乘
云云 基辨詳云此音石所言且約一往義不同義
先徳辨法相大乘與因明門之不同次下中卷疏
大師辨不同處裏書噵具辨
同實意彼自可知已
秋篠鈔云。不同大
乘等者。説因明論與餘論等之差別也。唯
識論等不可言性名爲自相可言諸法名爲
共相。今因明意。若體若義各附スルノミニシテ己體
名爲自相。貫通他上宗有法同喩
互名他也
名爲共相
佛地論意。色聲等體名爲自相。彼上所
常・無常等名爲共相。是爲三教之別文軌
疏及淨眼疏等以唯識意因明自共相。今
疏不同大乘言簡遮此等所説已上
秋篠
 基辨
詳云。
此秋篠釋實擧性相・因明之別
不同已。後學深當依用
如可説中等下擧
五自相而釋性相門之自性差別也。五自相
者。一蘊自相。二處自相。三事自相。四自相自
相。五離言自相。此五之中二三四之三自相
三十論疏二本對法疏義林章六末了義燈
二本廣明。初・後之二因於今文基辨私加。此
中蘊自相有分別縁故非無分別現量縁收
比量境自相名。望空無我通理共相
蘊體相各別邊假立施設自相之名。五蘊體
各別且名自相。三自相就テ云現量。處謂十二
各各不同。如五識縁五塵境也。事謂靑黃
等各各別事。自相自相者。於一靑中復有
多微一一各別。或多分段各各有別五蘊等
爲自者音石噵云。五蘊體各別故云云無常等
爲共者。同噵云。貫通於色・心故云云云
基辨云。此約
蘊自相而談
色蘊之中等者。同噵云。色處・聲
處等體各別。故云自相云云 基辨云。此約處自
而談。就五識所
縁五塵境
自相
色蘊爲共者。同噵云。色之義通
故云云云 基辨云。色謂
質礙之義也
色處之中等者。同
噵云。四顯色體各別故靑等爲云云色處
爲共者。同噵云。通四顯色云云 基辨云。是
事自相
而談。就事事別
名爲自相
靑等之中等者。同噵云。衣靑・
華靑體各別故衣・花爲云云靑等爲共
者。同噵云。靑等爲共相。靑等共通衣華
云云 基辨云。此亦約
事自相而談
衣華之中等者。同噵云。分
析衣多極微其極微體各別。故云自相
云云衣華爲共者。同噵云。意言。且衣物是
多極微故云共也。華亦爾云云 基辨云。是約
相自相而談。問。
若如前明則自相有衆多。云假智詮不自相。於
諸自相中何自相耶。答。就此義古有兩家
。一者淨眼云。自相中處・事爲現量境。總處 色處等
共總事此亦共非五識之境。五識之境不可言故。既云
總處總事。非五識境。明知前總別自相是假智詮之所
得也。二者。玄應云。所説自相總別雖殊。若自相者
假智。詮俱非境。故應俱非假智詮得。基辨評
兩釋云。二家之中玄應爲勝。淨眼所説非疏主大師
。如唯識本疏二本云。五亦縁假。似能明了照其自
。是處自相。非事自相亦非自相自相已上本疏
今評應云。疏主意五識現量中爲假及實。故五識
處自相。與淨眼同。玄應意云自無共自與
共同時同處不分離。如五事婆沙説。是故若以
智詮縁則名共。若以無分別明了縁則名自。如
漏現量智同時縁假實。由是玄應爲
勝。疏主亦説實不假故
如是乃至等
下明離言自相 離言爲自等者音石噵云。
不可言爲自相。説爲極微故是可言也。故
云云離言之中等者。明離言自相有
二。音石裏云。意言。不可言自相中聖智等而
證得自相也。若發言説聖智離
言證得共相是可言也已上
假智變故
者。有分別智名爲假智。是明共相假有
親依聖智證故者。謂依是於。境第七聲。又依
謂親所縁縁依。聖智雖相分是非相狀
帶體相起故。有處自相名爲無相
疏。除此以外及言詮故 鈔曰。約性相・
因明二門自共相釋四文中。第三欲因明
自共二相先由性相假實文。意云。除
智所證以外諸法諸經論等説爲自性皆假。
説爲自性眞自性 非離假智等者釋
假自性。秋篠鈔云。自相中有二種。一共相自
相。如處・事自相等。ニ自相自相。名言
及者以爲自相。即現量境。此中處自相・
事自相皆假自性非眞自性云云
疏。今此因明以通他故 鈔曰。四文科中第
四約因明門一門 但局自體名
爲自性等者。且如聲無常。聲與瓶各別
體故名體。無常之言通聲與瓶故云
他 准相違中等下擧四相違自相差別
而示局通。音石裏云。意言。自性亦有自性
言陳差別意許謂有法自相相違及法差別相違
也。差別亦有自性言陳差別意許謂法自相相
違及法差別相違也云云自性差別者有法及
法也。自相差別者言顯及意許也 謂言所帶
等者。仁記云。唯言顯リトス以外不已上
音噵
爲自相者。法自相及有法自相也 言中不
帶等者。音裏云。意許自言顯別故名差別
云云又云。意許唯非一種。是種種樂爲不樂
爲種種
アルカ
故名差別云云 已上
以通他故者。種種意
許能通他物。且有法差別相違能違量云
性應有縁性。有性者有法自相。應
縁性者是差別也。通有性與同異性故云
他。又法差別相違能違量云眼等應
不積聚他用勝。眼等非眞他用勝言通眼等
臥具等故云他也 上來約性相・因
明二門自性・差別訖。又義斷中立二門
明二門自性・差別訖。又義斷中立二門
攝自性・差別。義斷曰。今者總攝自相・差
略有二門。一依諸經論。二直據因明。且
諸經論中自共二相總有四對。一體義對
五蘊等法是自性也。
苦無常等是差別也
佛地論中所説。二總別對
汎名爲色是自性也。
有無漏色是差別也
已上二對諸經論説。三詮
非詮對離言是自性
可言是差別
四名句對名詮自性
句詮差別
已上三・
四二對成唯識論所説。若因明中自相差別
四對。一體義對所成立有一者自性。
二者差別
伽等説。二總別對即前第二。且隨所爭
所爭
總別
因明理自共二相因明門中非
前説體性各定
三先陳後説對先陳自相
後説差別
四言陳意許對四相違
中自相

已上義斷二門釋已。基辨云。以此義斷二
ヲ以攝一切自相共相之説後學須翫味
諸於餘義釋輒依用
疏。今憑因明之別義也 鈔曰。以七科
有法能別中第四以三重對因明
自性差別。一者局通者第一重局通對也。備
記云。若依諸論聲無常ヲイハハ者。聲唯是局無常
唯通。若依因明者聲亦是通如量云
常是聲已上
局體名自性者。局色聲等各
各自性局體也 通他名差別者。他謂
聲無常他無常者無常ナリト云フ一切通云
通他也。如下卷疏具明 二者先後等者。
先陳後説對 前未有法等者釋先陳也。謂
前無已陳法。故今發言不分別。故名
 以前有法等者釋後説也。謂前已陳
法。今發言可分別。故名差別 三者言許
等者。言陳意許對 言中所申等者。言所申
但雖是一意許樂爲・不樂爲之別
差別。至下具辨
疏。釋彼名者二名如前 鈔曰。以七科文
有法能別中第五重釋體・義三名。此中
三文。初釋體義初名自性差
別云云
二釋同第二名
有法與法如
自相・共相
三釋同第三名所別
能別
 
今即
初也。自性・差別二名是即體・義三名初名。
前引佛地論。故云二名如前後記云。
前引
佛地論
疏。第二自性唯待後説 鈔曰。二釋第二
。此中三文。初標牒。二以軌・持義
陳・後説。三正釋有法・法之名。今即初・二也
 故諸論云等者。以因明之餘瑜伽・唯識等
而釋也。唯識本疏一本義燈一本云。法謂
軌・持。軌謂軌範可物解。持謂任持不
自相。此有四對。一有無對。二自性差別對。
三有爲無爲對。四先陳後説對。此四對中但
第四因明門所用。即是持有法
也。前唱者名物解
故但名爲
後唱者名物解
差別

今云法謂軌持是通釋也 前持自體等
下四對之中約先陳後説對釋。前陳有法
常無常等義一切皆具。故云一切皆通。後
説法軌生物解。既應差別故非徑庭。故
要有屈曲 初之所陳下重委細釋。初
之所陳謂有法也 逕庭持體等者。邑記
云。廷音戶定反。或作庭字直也。未
屈曲故云逕庭。未他解但持自體云云
基辨云。徑庭字出莊子齊
物論。與此疏意大違
方有屈曲等者。非徑
庭云屈曲。即異解也。音裏云。非徑庭故名
屈曲也。生他異解者。本來執常今令別新
無常故云異解也。此異解生軌生物解
故云唯待後説已上
疏。故初所陳故名有法 鈔曰。釋第二名
中二正明有法法名 初所陳者有法 具
一義者具持一義也 義不殊勝者。義謂境
即能差別。唯初陳ノミニ&MT06279;能持自體此是何
之自體。無能差別故云不殊勝。不得法名
者。初陳雖能持法體故應法。能差別不
勝故。名法而不法。後之所陳者謂法
也。具足兩義者具軌持二義。即能持一復軌
義殊勝故者。義謂境能差別勝故唯名
法也 前之所陳下釋有法名
疏。第三自性名爲能別 鈔曰。釋體義三
中第三釋第三名所別能別 別彼先
陳等者。初陳聲言爲後説無常等差別
故。但名所別能別。爲他所別不
他。後陳是能別。能別聲等常無常等故。
廣如彼論中
疏。若爾此三其失者何 鈔曰。以七科
有法能別言中第六三名得名寄
釋。此中四文。初總標寄問生起。二難初名
三難次名。四難後名。今即初也 若爾此三
等者。意云。如上來釋前説名自性・有法・所
。後説名差別・法・能別。體三名義三名俱
失。其失者如次列三難
疏。難初名云分別思故 鈔曰。此即寄
四文中二難初體義對名。音裏云。此難意
言。依瑜伽論上引第
十五文
色心體名自性此上
漏・無漏・我・無我・常・無常等義名差別者。
何故如數論師立我是思即以義爲自性
體爲差別云云彼文便等者。音噵云。因
明論文云云意云。以我・無我差別義
思自性者爲差別我是思。若爾以
別體。何今云體名自性義名差別
疏。難次名云得有法名 鈔曰。寄難四
文中三難次有法・法對名。即軌持對 具一
義者持一義也 具二義者軌及持二義也
如即此師等者示例也 何故下正難 思
唯一義等者。邑記云。思之與我義實無差。此
中且據思之自體表彰。我・無我等可
餘法。故爲難矣云云備記云。此難意言。
瑜伽等諸論。唯以自體一義有法
。以テハ二義軌持トイハハ法名者。如數論師
我是思何故依道理者思唯一義ノミト云モノヲ
ルトスル法名耶。我具シテモ二義有法名云云
 基辨云。我具二義等者。我是生我・非我之
異解屈曲。故持義上有軌義物解。故是
我具二義
疏。難後名云能別所別 鈔曰。寄難四
文中四難後所別・能別對名 如世説言等
者。擧互爲能所別而難。靑色簡蓮華。蓮華
靑色。能別・所別其義亦爾。更互簡別。何
故必定前爲所別後爲能別
疏。釋初難言者名差別 鈔曰。以七文
有法能別言中自下第七答前三難
此中有三。初答初難。二答次難。三答後難
此即初也 不同諸論者。釋自性差別
明宗與諸論不同。如上既對辨及義斷二門
音裏云。此文意解若依諸論。色心體名
。此上我無我等義名差別。由體與義各
別定故。若依因明宗。立比量時立我是思
者。以我爲體是前陳故。以思爲差別是後
陳故云云基辨云。此因明宗不同諸論二句
總答也。此中者此因明論中也 局守自性
等者。仁記云。且言聲時唯局在聲而簡
色香味等故云局守自性也。若言無常
此誰無常理有此無常是聲之無常
色香等之無常之差別云云義貫於
他等者。無常義貫通色香味等。以無常言
別此聲無常。故云即名差別 前所陳者
等一本脱前字不可也 義貫於他者義對
衆多等者。仁記云。且無常是所對甚多。是
通諸法。故義者道理也。局自體者義對
便少者且在聲上。非餘故云云周記云。
先陳但爲自體狹。如何トナレハ是如聲但爲
自體狹。後陳無常應是一切無常。皆對故云
義對衆多云云基辨云。義對衆多者。義對
衆多諸法色香味等即貫通義也。義對便少
者。聲言但聲不餘法。即局守自性義也
已上
以後法等者釋義對多少由
疏。釋次難言一切決定 鈔曰。答三難
二答次難。音裏云。意言。此因明宗不
諸論。是故立ルヲハ我是思者若依法相大乘
言。則思是體也我是義也ト云ヘシ。今依因明
比量時。我者自相。唯有一義。故名有法。思
者差別。具二義。故名爲法也云云基辨云。
此上別義者釋法名。先陳有法聲上無常等
別義立敵乖競今所成立。軌生解故名爲
法。非所諍競等者釋有法。先陳聲言若無
後説軌生解。逕庭自體等者。無
屈曲但初陳則無別軌解。故名有法也。談
其實理等下性相・因明二門對論。實理者性
相大乘道理。先陳後説皆具軌・持二義
已上
依其增勝等者。周記云。前陳但有
。後説具二義。故云增勝云云基辨云。
若依法相理則一切具軌持二義。雖然因
明門以後説二義增勝別名前陳有法
後説。論與別名者。因明論與別名已上
故理門論云等者。音噵云。觀者觀待也。所成
者他所立宗也已上
秋篠鈔云。觀所成等者
且如有人但信無常不信有聲。如小乘師
十方佛説法聲。即應立云彼十方中
定有佛説法聲。因云。彼諸有情必有感故。
此方有情。即有聲爲宗中法也。若亦有
人但信聲不無常。即應立云聲是無
。法・有法有善巧者臨時迴擾。非勝論
徳有徳一向決定已上
秋篠
故今云非徳有
徳等 一切不定者。法爲有法有法亦爲
法。故一切不決定 觀所立故者。觀待他
所立法亦爲有法也 非如勝論等者簡
不屬一門意
疏。釋第三難以得其名 鈔曰。釋難中三
第三難。此中有二。初齊釋。二不齊釋。今
即初也此且由秋篠
而釋也
釋第三難言者。音裏云。
此第三答意言。立敵相對諍各宗時。唯擧
能別法時各方生解。此即諍有法體上能別
。是故前陳云所別後陳云能別云云
秋篠鈔云。答中有二釋。一者齊釋。二不齊
釋。此初齊答也。如前所問許而答故故名
齊釋。又不所問別義答故云不齊
前後所陳等下且許所難也 然前陳
者等下正答 如成宗言等者。秋篠鈔云。陳
那等説取聲無常不相離性之爲宗。以
敵論者不不相離故。謂聲是何。聲爲
無常。是無常聲。此以無常常聲。無常
是何。無常爲色爲聲。是聲無常。此以聲別
無常。故云差別。如靑蓮華。靑是何。靑
葉爲華。是蓮華靑。華是何華。爲白爲靑。
是靑蓮華。靑與蓮華更互差別互爲所別
互爲能別。此亦應爾。前後所説更互差別。
今陳兩諍但體上義。前陳別後其義少劣。
後陳別前其義多勝。故約增勝以得其名
已上
明燈
基辨云。此釋尤爲勝。復何加焉 然前
陳者等者。此下正答文也 後説於上等者。
基辨私云。於前陳上立・敵相違。如聲上
常無常相違宗。今陳兩諍等者。今因明陳
兩宗所諍。但前陳體上別義。亦約增勝等者
文意云。前陳有所能別二義。後説亦爾。互
差別性故。然今前陳名所別後説名能別
前陳所別義勝後説能別義勝其名
已上
音石噵增勝字傍所別義能別義。基
辨由此噵私解疏此文
疏。又但先陳前後各定 鈔曰。答第三
中第二不齊釋也。就此分科。古説有
家別。一者仁記説。音石噵云。自下第八總答
三難云云 私云如前云若由仁記分科
八文科此下爲第八文
二者秋
篠鈔云。答第三難中二文。初齊釋。二不齊
釋。又但先陳已下此不齊釋云云 私云。如前云
若由秋篠鈔
七文科
前已明
然近來瑞源中評此二家云。秋篠
然。仁科善順疏文。詳上三釋。初中結云
前陳名自性。後説 名差別。次亦結云。前陳
有法後説皆法。第三今結云前名所別後名
能別。上既各別結得名也。至下文中但總
結云由此得名前後各定。豈此可別通
第三難。故知秋篠解未允當已上
瑞源
基辨
詳云。瑞源所評尤違疏意。秋篠所釋尤爲
。仁記釋爲麁釋。秋篠意云齊釋者。准
一往爲釋也。云不齊者不所難各別
開解也。疏文中釋三難意答前後互應
所能別之難。准難之中云互有簡。自
前後所陳差別性故之文是一往准
。是即齊義。又然前陳者已下正釋難勢
增勝結。是全齊釋。意言。雖互有
簡之義增勝邊前陳云所別後説云
。是第三答結意也 又但先陳已下。云
但先陳及但後説故全不所難之中互
有簡之義但言。局故是不齊釋所難
之義之義
 此不齊釋答初難次難下亦雖各應設。今
總於第三難釋之下不齊釋合釋故云
皆名自性有法等皆名差別法等初難釋中雖
。因便釋焉。又次難釋亦是齊
釋。以軌持二義增勝釋故也
又仁記中爲
音石用之。是亦非理。疏云由此得名
前後各定之言自性・差別有法・法所別能別
之得名於前陳後説各定故。雖麁釋理通。
秋篠所釋盡始終之文意尤爲殊勝。瑞源所
評獨吐妄惑後學已 但諍後於前等者。基
辨云。此文亦以但言不齊義釋。文意云。
後謂後説即能別。前謂前陳即所別。諍競以
無常聲上有無。非前説後説無
故擧無常言方成諍。一許一不許故
故能立等者。明因喩亦於諍無常カ
立義。謂能立因喩成立後説無常法。非成
立前陳聲。由是敵者起智了因但在
常義。非前陳聲上。是亦彰不齊
已上
由此得名等者。總結三難三答
之文。由此之言承上所釋。謂由上釋義
自性・有法・所別名前陳上定。亦得差別・法・
能別名後説上定。故云各定也。此二句意
若由仁記科則總答結釋。若由秋篠
第三難不齊釋總結文也已上基
辨私
疏。問前陳後説有法能別 鈔曰。顯
八文中自下第四就論文問答分別極成
有法・
極成能
別論文
此中有三。初擧兩重問。二答初重
三釋。三答後問。今即初也 既各三名
者。體三名・義三名云各三名也。音裏云。此
初問意云。前陳・後説各有三名。何故唯擧
成有法・極成能別之名而不極成自性・
極成差別已上
基辨云。何故者。於前所牒
論文極成極成能別而起疑問也已上
又復
不以等者。第二重問也。音裏曰。後問意言。何
故唯云極成有法而不極成法耶。又唯
極成能別而不極成所別已上
疏。答初有三釋亦不相違 鈔曰。二答
重問三釋 初有三釋者。標牒簡後答 一
云。設致等者第一釋答。基辨申疏意云。設
若雖極成所別極成法。以其餘名
云之難。何但今就此一種徵耶
二云有法等者。就勝以釋答。基辨云。此釋答
巧妙疏主天縱之才。寔凡庸者不及處。此
答意言。色聲等有法能有他常無常等法
兩他
宗法
能有之義勝故先陳擧以有法名。明
知必有後宗法。故云極成有法於前陳
又能別以能差別他宗此立論宗
常宗
陳必與彼敵論
後陳其義差別疏云
異言
即能
別也
後説無常之義能別クレハナリ前陳所別
聲宗。是故後云極成能別也 三云自性等
者。約通別釋。自性・差別一切諸法之上共
名假名假者總也聚也。前
記所覽本假作
通名。故因明論外皆所
稱名 宗中別稱等者。因明宗中各別所
名云有法能別已上注加釋疏文意。基
辨私注。後學訂正
スヘシ偏擧別
名者。音裏云。問。何故有法及能別云別名
耶。答。唯立比量時云法・有法又云能別・
所別故云別名也。自性・差別是諸法上通
名。故且不擧也已上
隱餘通號者。隱
性・差別通號今論文不擧用已上基
辨私
疏。答後難言理實無咎 鈔曰。三答第二
重難。基辨解答意云。先陳名有法。影知
説名爲法。後説名能別。影知先陳名所別
 影前所別者。一本脱所字非也已上
二燈
二炬等者。邑記云。二燈發二影二炬生
。問。但言ヲ以二燈・影トモ俱二更言二炬。豈
繁重耶。答。雙陳二喩。任一邊。又以
法有兩對故擧二喩云云 基辨云。後解
是正
修記
云。二燈二影及二炬二光也。如一室內有
。此方之燈以人影准知彼方燈亦現
人影。又如一室內有二炬光云云又云。
二燈互相照。如是以有法影法。又以
能別影所別云云基辨云。邑・備二記
意相問。以有法・法等有兩對故擧二喩也。
二記共好 互擧一名等者。謂不二知
二。是即影顯。互擧一則擧二知互謂即
二也
今論文擧有法及能別法所別
擧一名相影發也 宗之別名等者。意云。不
通名自性・差別有法・法所別・能別之別
皆具顯ハサントノ故。於所能別有法法影成
名已周備。理無已上
私解
秋篠釋宗別名
今私解同。鈔云。宗有二。一者總宗。即
不相離性。二者別宗。即有法法。今云宗別名
者即別宗之名也。先陳三名自性・有法・所
。後説三名差別・法及能別。是名宗之別
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秋篠所言恐未穩當
歟。今疏答後難文中不自性差別。今
因明宗所須別名云宗別名。故秋篠釋未
已上
皆具顯故者。邑記云。問。自性差別此中
言。何名具顯。答。彼二自性
差別
諸法
此説。宗之別名即以簡訖。又彼通稱宗必有
之。故皆具也云云 已上
基辨云。邑第一釋好。
第二釋與秋篠同。未允。併讀疏文
是非
疏。問既言極成言成簡別 鈔曰。顯
八文中自下第五釋極成言多不極
成。此中有二文。初擧問。後答釋。初問中
二意。以極與成問所簡別。一本何所簡
別下脱有幾非成言成之六字不可也。秋篠
所覽本及音石噵本有是六字。近來瑞源
此六字而却削去簡別二字。不
知。誑感後學之罪不輕也
疏。答能別定成第四句非 鈔曰。此下後
答釋。此中五文。初明偏句有四種四句。二
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三指下疏解
句俱句。四就宗兩俱・隨一・猶豫不成
釋。五結歸論文極成。初中有三。初明能別
成所別不成偏四句。二明能別成所別一分
不成偏四句。三倒同示所別成能別不成爲
句結略。今即初也。繫示圖
  能別自他定成所別中
  一 自不成 佛弟子對數論
我是無常
  二 他不成 數論對佛者
我是思
  三 俱不成 薩婆多對大衆部
神我實有
  四 俱非成 非過也
  已上全分所別四句。又云總四句
音石導云。以上全分四句云云 前三是過等
者。此八字評過非
疏。又有自一分第四句有是 鈔曰。二明
能別成所別一分不成偏四句 示圖云
  能別自他定成所別中
自一分不成 佛者對數論
我及色等皆性空
他一分不成 數論對佛者
及色等皆是實有
俱一分不成 薩婆多對化地部
我去來皆實有
俱一分非成 非過也
  已上一分所別四句。又云別四句
音石噵云。以上一分四句云云前三並是等
者。同噵云。並皆如疏中卷所別不成。此八字
過非也。一本脱並字非也。有是者示
過也。一分非過故云有是
疏。所別定成四種四句 鈔曰。三例同示
所別成能別不成爲句結略。示圖云
  所別自他定成能別中
 自不成 數論對大乘
聲等藏識變現
 他不成 大乘對數論
聲是滅壞
 俱不成 數論對佛者
色等徳句所攝
 俱非成 如過量
  已上總四句。又云全四句
  所別自他定成能別中
 自一分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所造
大種藏識二法所生
 他一分不成 大乘對數論耳等
根滅壞有礙
 俱一分不成 勝論對佛者色等五
皆從同類及自性
 俱一分非成 如過量
  已上別四句。又云一分四句
爲句亦爾者例上結略 如是偏句等者結
上。音裏云。能別不成四句及所別不成四句
偏句也。望俱不極成偏句已上
篠云。若但所別若但能別各約一過句名
偏句。能所雙合自他雙合作句名雙句。即
雙句偏句名已上
秋篠
基辨云。兩師之中
意同。雖爾云俱不極成偏句
了。如秋篠能所自他雙合已上
總別者。音裏云。能別不成全四句所別不成
全四句名總也。二種不成之一分四句名
別也已上
四種四句者。同裏云。所別不成全
四句。一分四句及能別不成全四句。一分四
句也云云基辨云。四四合十六句云四種四

疏。其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 鈔曰。自下
答五文中第二明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此
中七文。初總標。二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
句。三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四總明
四句。五兩俱不成爲首第五全四句。六結
種全句。七例示一分句。今即初也
疏。有自能別不成俱非所別 鈔曰。二明
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此中有二。初第
一全四句。後第二全四句。第一全四句能別
不成爲首自他合俱不極成全四句。第二全
四句亦能別不成爲首自俱他俱俱俱合俱
不極成全四句。今示圖云
  第一全四句
    自能別不成他所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自性體是和
合因縁
    他能別不成自所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和合因縁體
是自性
    俱能別不成自所別不成
     數論對大乘阿羅耶議是
和合因縁
    俱能別不成他所別不成
     大乘對數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第二全四句
    自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他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勝論對數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俱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我是和合
因縁
    俱能別不成俱所別極成
     俱不極成前能別不成中
第三俱句
 合此八句中前七句是俱不成過。第八句
 非此中攝。秋篠云。如數論對佛者
 等五徳句所收俱所別極成。前能別不成
 中俱非句也已上秋篠釋第二全四句中第四句
以爲重出非此句攝也。基辨云。此
 疏中第一全四句中云自能別不成。是自所別極成
也。餘准知。又云俱非所別者。自他俱非不極成
 非也。即
所別極成也
疏。如能別不成亦如是 鈔曰。三明所別
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即准能別爲首二全
四句例同 所別不成亦如是者。音噵云。所
別爲首亦有二四句云云即五種全四句
中第三全四句第四全四句。在亦如是言中

  第三全四句
    自所別不成他能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和合因縁體
是自性
    他所別不成自能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自性體是和
合因縁
    俱所別不成自能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藏識是和合
因縁
    俱所別不成他能別不成
     勝論對數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第四全四句
   自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數論對大乘阿羅耶識是
和合因縁
   他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大乘對數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俱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我是和合
因縁
   俱所別不成俱能別極成
     薩婆多對大乘神我實
 二四句共前七句是此遇第八句非此過
 也
  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 此名
  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
四句
疏。二四句中是前偏過 鈔曰。於俱不
成全四總明二四句。此中二文。初明
四句相攝。二通伏難。今即初也 二四句者。
音裏云。此文通也。謂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
四句及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也已上
噵云。初二之四句。後二之四句云云基辨云。
此二四句言有二意。一者二種四句。能別爲
首與所別爲首之二四句也是音石
釋意也
二者二
種二四句。謂二四句是八句。有二種八句
總言則十六句。二種者一者能別爲首第一
全四句・第二全四句合爲一種。二者所別
首第三全四句・第四全四句亦爲一種
一種八句各前七句是過第八句偏過
已上由
私解義也
皆是此過者。噵云。俱不極成過云云
 其第八句是前偏句者。前所別爲首二偏
句中第三俱句也。邑記云。第八句者即前俱
能別不成俱非所別之句也。此是前偏句中
能別不成全四句中第三自他俱能別不成句
也。所別准知已上
邑記
周記云。前偏句者即是
前所別不成。能別不成二偏句中第三句也
云云
疏。雖總有四名二四句 鈔曰。二通
。難云。上所明能別爲首第一全四句・第
二全四句。又所別爲首亦爾。合有四種四
。然今何云二四句耶。今疏主文通此伏
 雖總有四者。音噵云。總有四種四句
然其體唯二種四句已上
後即是前等。明
唯二。音導云。後七句即初七句云云已上
後所
別爲首二四句即前能別爲首二四句也。翻
倒則體全同。故云更無異邑記・周記・秋篠・
音裏所釋皆同
疏。有自兩俱第四句是 鈔曰。自下明
不極成五種全四句中第五明俱不成爲
第五全四句。音石噵云。第五全四句云云
圖云
 第五全四句
   自兩俱不成他非兩俱不成
    佛者對勝論我是和合因縁
   他兩俱不成自非兩俱不成
    勝論對佛者我是和合因縁
   俱
兩俱不成兩謂能別
所別之二
    薩婆多對大乘我・是和合因
   俱
能別
所別
俱不成
    如過宗佛者對聲生
聲是無常
有俱非自他等者。音噵云。中卷疏云。有俱非
自他兩俱不成。如過宗。初三皆過第四非
云云前三句非等者評過非文。非謂過
也。是謂非
疏。如是合有五種全句 鈔曰。明俱不成
中第六結五種全四句
疏。一一離之恐繁且止 鈔曰。同明俱不
成七段科中第七例示一分句 一一離之
者。音噵云。一一離之等者如中卷疏記。爲一
分句者作一分四句云云復有五句等者。
音噵云。復有五種四句云云秋篠鈔云。復將
一分句等者。將自能別一分不成等句
全句五種
四句
復將全能別不成等句將謂爲
首也
餘一分句皆理定有云云基辨詳云。一
一離之者離謂開也。爲一分句者准前偏句
分句。此一分句亦准前有五種一分
。疏文雖繁且止今時末學不識且
止故今雖繁疏意。疏説如理應思
故。分別思惟作爲句圖。一一立量俟後來
君子已。能別一分不成爲首對自或他ニオイテ
所別極成第一一分四句。復能別一分
成爲首對一分所別極成第二一分四
。復所別一分不成爲首對自或他一分能別
極成第三一分四句。復所別一分不成爲
首對一分所別極成第四一分四句。復
自或他トニ一分兩俱不成爲首對他自一分
兩俱極成第五一分四句。總有五種一分
四句成四五二十句。此中除重出
則合シテ三句。所餘十七句正示過。圖

 第一一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一分能別不成他一分所別
    數論對佛者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有體
   他一分能別不成自一分所別
    佛者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有體
   俱一分能別不成自一分所別
    薩婆多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一分能別不成他一分所別
    數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第二一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薩婆多對勝論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他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勝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數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能別不成俱
所別
    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此句攝重出
 第三一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所別不成他
能別
    薩婆多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他
所別不成他
能別
    數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所別不成自
能別
    薩婆多對勝論大種
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所別不成他
能別
    勝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第四一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所別不成俱
能別
    薩婆多對數論我及色
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他
所別不成俱
能別
    數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 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所別不成俱
能別
    數論對薩婆多大種
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所別不成俱
能別極
    成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此句攝重出
 第五一分四句  兩具不成爲首四句
   自
兩俱不成他
兩俱極成
    佛者對勝論我及色
等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他
兩俱不成自
兩俱極成
    勝論對佛者我及色等
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俱
兩俱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師我及
色等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俱
自他兩俱不成
    此是前全分兩俱不
成之句重出也
 與前五種全句合則有十種四句。今疏
 所云總成十句者具應十種四句。總委
 云則成四十句
復將一分句餘全句者。自此以上以
分爲四句已。今此二句以分對全爲
已。以一分四句首對全句句也。
此亦有五種四句。圖如
 第一以分對全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能別不成他所別不
    數論對佛者
我是滅壞有體
   他
能別不成自所別不
    佛者對數論
我是滅壞有體
   俱
能別不成自所別不
    薩婆多對大乘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
能別不成他所別不
    大乘對薩婆多
識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第二以分對全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薩婆多對勝論
識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他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勝論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薩婆多對大乘
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
能別不成俱非所別
    勝論對佛者色等五皆同類
及自性所生此句攝重出
 第三以分對全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所別不成他能別不
    佛者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
   他
所別不成自能別不
    數論對佛者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
   俱
所別不成自能別不
    大乘對薩婆多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俱
所別不成他能別不
    薩婆多對大乘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第四以分對全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佛者對勝論我及
色等五自性所生
   他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勝論對佛者
及色等五自性所生
   俱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薩婆多對大乘
及色等五自性所生
   俱
所別不成俱能別極成
    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此句攝重出
 第五以分對全四句 兩俱不成爲首四句
   自
兩俱不成他兩俱不成
    勝論對薩婆多我及自
性皆是和合因縁藏識所生
   他
兩俱不成自兩俱不成
    薩婆多對勝論我及自
性皆是和合因縁藏識所生
   俱
兩俱不成若由法云俱分
兩俱不成亦俱全
    兩俱不成。則此句無。俱一分兩俱
不成則非俱全兩俱不成。故俱全
    俱一分。故此句無。若强改作
句云俱一分兩俱不成
    中攝。偏句故也。如數論對薩婆
大種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
    
   俱
非兩俱不成非俱全不成
    若由法俱非一分兩俱不成俱非全
分兩俱不成。則此無過句也。如
    佛弟子對聲生論聲無常
 總以分對全五種四句如此第五中三・四
句非分對
 全句句示
此中攝
復將全句等者以全分四句首對一分句
句也
 第一以全對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能別不成他
所別不成
    數論對佛者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
   他能別不成自
所別不成
    佛者對數論
及色等皆是滅壞
   俱能別不成自
所別不成
    佛者對勝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俱能別不成他
所別不成
    勝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第二以全對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大乘對薩婆多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他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俱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俱能別不成俱
非所別
    佛者對數論色等五皆
是和合因縁此句攝
 第三以全對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所別不成他
能別不
    佛者對數論
是滅壞實有
   他所別不成自
能別不
    數論對佛者
是滅壞實有
   俱所別不成自
能別不
    薩婆多對勝論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所別不成他
能別不
    勝論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第四以全對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薩婆多對大乘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他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大乘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薩婆多對大乘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藏識性
   俱所別不成俱
能別極
    成薩婆多對大乘我是
和合因縁無礙性
 第五以全對分四句    
   自兩俱不成他
兩俱不
    成薩婆多對勝論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三徳所成
   他兩俱不成自
兩俱不
    成勝論對薩婆多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三徳所成
   俱兩俱不成此句若云
全兩俱不成亦
    俱一分兩俱不成則無此句
也。若强改亦句俱全兩俱
    不成則非
全對分句攝
   俱非兩俱不成若。云
非全兩俱
    不成俱非一分兩俱不成。則無
是過也。若强改云俱全非
    兩俱不成則非此以全對
句攝也。此第三第四句立
    則第三如薩婆多對大乘
我是和合因縁是俱全兩俱不
    成第四如佛者對聲生論
聲無常。是俱全非兩俱不成
    也。故第三四兩句非以全對分
 總以全對分五種四句如此第五中第三・
四句非
 
句攝
上來總自偏句總別此以全對分句。偏
句總別有四種四句。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
俱不成一分有五種四句。以分對全有
種四句。以全對分有五種四句總計則有
二十四種四句。即有九十六句。此中除重出
九句非過七句相攝。則合除十八句故。
所餘七十八句正示過失理應思。恐
且止餘事
疏。其初有法不成中解 鈔曰。答文有
之中第三指下疏解偏句俱句 如下所
別不成中等 者。音噵云。如中卷疏記云云
如下能別不成中者。同噵云。中卷疏三十
丁裏
俱不成者噵云。俱不極成諸句 如下兩俱
不成中者。噵云。如中卷疏俱不極成處説
疏。其兩俱全分當廣分別 鈔曰。上來就
宗所依不成能別不成・所別不成・俱不
成之三過宗所依不成過故
論文
已。今此疏文第四就宗 兩俱・隨一・猶豫不
成釋。備記云。上文明宗所依不成。自是下
宗兩俱・隨一・猶豫不成。於中今此文但
宗兩俱不成也。全分不極成者。且能別不
成全四句中第三俱句。此宗立敵兩俱全分
不成也。一分不極成者。一分四句中第三俱
句此宗立敵兩俱一分不成也已上備記
裏引
其自
他全分等者。備記云。此明宗隨一不成也。
自全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全四句中第一
句也。他全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全四句
中第二句也。自一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
一分四句中第一句也。他一分隨一不成者。
能別不成一分四句中第二句也。所別不成・
俱不成全分・一分四句亦准可云云 已上備
記尤爲
好。音裏
用之
有宗猶豫不成等者。噵云。中卷疏
云。其所能別中俱生疑故有猶豫不成云云
疏。二種自性皆言極成 鈔曰。答五文中
第五結歸論文極成言 二種自性差別者。
此文古兩家。一者邑記云。二種者有法及
法也。云自性者謂言顯也。差別者意許也
云云二者音石云。意言。有法自性及法自性
二種自性也。有法差別及法差別云
種差別云云基辨詳云。二家共爲理。
此文含二家意。有法法上體。義及言顯。意許
皆應不極成也。此皆總攝者。一切不極
成此能・所・俱三不極成中總攝已。音石釋云。
意言。能別・所別・俱不極成之中皆總攝也。邑
記云。有法及法各有言顯・意許。此等不成。
皆是此中極成言簡云云爲簡彼非等者。正
歸極成言。二宗依者。音噵云。有法及法
二依。此文意言。今論文爲彼二種自
性差別不極成其餘一切不極成過非
宗依有法・能別言皆加極成言極成有
法極成能別
疏。問何故宗過故此但三 鈔曰。顯
八文中第六明極成言所簡別。問中今
極成者。今論文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簡意
何故但云能別・所別・俱三不極成
餘五過及一相符耶。答。此中但以等者。
基辨私云。此答文有三段。初以宗依必
極成但簡三非一切宗過而答。次以
理門論簡一切宗過此論亦簡宗過
之義而爲答。後擧此論餘文不一切過
之例此論主但簡三爲已上
此中者
此論中 宗不極成者。音導云。不相離宗
云云基辨云。一許一不許故云不極成 所
依者宗所依也。音噵云。有法法云云故但簡
三者。周記云。問。論文中但言極成有法・極
成能別。何以知三耶。答。二極成即簡
訖。二上有失名俱過云云 基辨云。周
記釋好
秋篠
鈔云。簡所依中此三强勝。現量等五非
所依。簡宗依中非是强勝故但簡此三
基辨云。此
釋尤好
非欲具簡等者。基辨云。此極成有
法極成能別論文彰宗體不極成宗依須
成。以極成言一切宗過已上
理門成
宗等者。基辨私云。此下文答文意有三段
第二意以理門論簡一切宗過據立
論亦簡宗過盡之義而爲答。文意云。理門
宗過但五相違。彼論成立但五違爲
簡由。言彼相違義能遣。此即擧
論亦簡一切宗過之義所據已上
此論以彼
等下正明此論與理門合成立簡盡宗九
之義已上
以彼簡五者。欲理門先簡
五過訖故此論但簡三復簡相符二論合
成簡過周備此云以彼簡五已上
故但説三
者。今此論文明但簡三不極成餘過
已上基
辨私
隨自即簡等者。仁記云。此文通難。難
云。宗九過中現量等五過理門中既簡已。今
論文以極成有法・極成能別三不極成
相符極成以何簡之耶。今疏文通此難。釋
通意云。相符是立敵共許故非不極成。故
極成簡。然共許不相離是非正故以
隨自已上仁記釋
疏意
備記釋隨自即簡云。但
三過。隨便自然即簡相符極成云云
辨詳云。備釋通漫。若爾不理門簡
便自然簡三不極成耶。今謂。相符是
隨共也。非隨自故以隨自相符也。是故
備釋不已上
亦如喩言顯等者。答文有
中此文後以此論餘處不一切過
例彰此論主但簡三不餘意。亦如之
亦言亦ヒル初答意云宗依必須極成
三非一切宗過 如喩言等者。指
喩論文。顯因同品者。此一句言簡喩過能
立法不成。決定有性者。此一句言簡所立法
不成喩過二句合言簡俱不成喩過。此是此
論説喩文雖三過合・結二過故。
之准之自知前極成有法等論文但簡
餘過今論主意焉。復結此等
故此但三。故承上此指此極成有法
等論文。但三者結此論文不餘過。基辨
古釋云。周記云。下擧例釋云云今謂。既
亦如言故擧例自可知。不例如何
汎漫不穩。又備釋云。第二答意云
如喩過等。釋顯因同品等三句違害
此文牒第二答意釋不穩。不別第一第
二答意故。此亦汎漫無
疏。問既兩共許而言極成 鈔曰。自下顯
宗依八文中第七明共許極成。問
意可
疏。答自性差別非顯眞極 鈔曰。此下答
文。有三重答。此文即初重答。此答意者。備
記云。依瑜伽答。瑜伽以自性・差別
故不唯因明自性差別。兼亦擧諸法至極
。若言共成。不能顯至極理。故言極成
共成云云由彼不悟等者。基辨云。意言。
瑜伽所云不諍至極成理彼敵者悟故。
今能立因喩ヲ以成立之已上
若言共成等者。
周記云。據實而論。自他二家共許亦合得
共成。今言極者顯此二法自性
差別
是至極
之理。故言極成 今云。此
釋尤好
又秋篠鈔云。
答中初説意言。眞極之理元來自然不
性相條然。是即諸法至極之理。於此眞極
邪正異途決定理。引現見事立眞宗
共許。是名共成。今云極成有法者所
立自性。極成能別者所立差別從本已來共
成之名。今顯眞極俱言極成共成
 今云。諸家釋意
皆同。尤爲
疏。又因明法應無有此 鈔曰。此三重答
中第二重答也。此依因明法答也。答意云。
因明法若言共成者。但有共比量。應
自比・他比。自比量是能立。他比量是能
破。若無是則因明法不成。故云極成
共成
疏。又顯宗依而不言共 鈔曰。三重答中
此第三重。備記云。第三答依因明・瑜伽説。
謂不相離宗是所諍故不極成。對此不極成
故且於宗依上假立極成名云云 今云。此備
釋尤好
宗依者。音噵云。依者有法及法也云云 此噵
於理極究竟者。基辨云。簡大有同異等虛妄
所詮理極究竟已上
能依宗性者。音導
云。不相離性云云
疏。問宗依須致極成簡 鈔曰。顯宗依
中八文科之第八。自下明但言宗依
因依喩依。此即問也 言極簡等者。意云。因・
喩亦言兩俱不極成隨一不極成
。何故因與喩但云不成不極成
耶。云何獨於宗依過極成有法等

疏。答有四義故不説極 鈔曰。此下答文。
此中有四義答。此即第一義答也。周記云
第一能依所依對基辨詳云。此釋通漫也。此第
一答意應宗・因・喩之
依與體共成・
不共成
秋篠鈔云第一體依對基辨云。秋
篠釋爲穩。
體依約宗宗體不極成宗依極成云體依對
好。因喩體依對辨立共與極之別答故
宗不極
者。基辨云。不相離宗體今名宗。則一許一不
許不極成爲體故云宗不極已上
爲簡不
極者。基辨云。大抵置簡言簡去簡持
簡彰。今於宗體不極。則簡去宗依
極成非宗體而簡彰不相離宗體不極成是
宗體。此云簡持義已上
因喩依體等者。音
噵云。因依者聲也。因體者所作也云云基辨
云。此文意言。因餘喩因依聲因體所作並用
共成。此依・體中無簡故無極成
也。如因喩亦爾
疏。二因喩能立故無不極 鈔曰。四義
答中第二義答。周記云。第二能立所立對
基辨云。此對釋能
疏文
秋篠鈔云。二自他對云云 今云。
此對
釋通
漫也
爲有所簡者。爲謂由也。有所簡者。宗依
極成宗體不極成。是即所簡別。故言極成
云云 今云。此
釋亦好
因喩之中等者。周記云。下通
。難云。宗中有不極極簡フホトニ不極因・喩
亦有レハ不極極應之耶云云疏文通
此難文意自可知。而簡別之者簡別不極

疏。三因喩成獨言極成 鈔曰。四義答中
第三義答。此據立敵成不答也。周記云。三
能別所別對基辨詳曰。此
對釋通漫
秋篠鈔云。三成宗對
云云 今云。此秋篠
對釋難
邑記云。三立敵成不對云云
 今云。此對釋
尤殊勝也
音石裏云。意言。眞因喩中無
成故不簡。眞宗中猶有不成故須
云云邑記云。三因喩中無不極成等者。宗
中有法彼此俱成。後陳其法敵者不許。有
此濫故。因喩不爾。故不云云 今云。音石
疏意
好。邑
亦好
又邑記云。問。第三與初解云何別。
答。初解依・體有成。第三約立敵成不
今云。邑
釋尤爾
宗之中有不成者。基辨云。不極成是
宗體。此云有不成也。有濫故應簡故獨宗
依處言極成簡也
疏。四因不成成簡不極 鈔曰。四義答中
第四義答也。周記云。寬狹差別對基辨云。此
對釋能合
疏文
秋篠鈔云。眞似對今云。此對
釋通漫也
音石裏云。
意言。因中四不成及喩中能所立不成攝
喩不極成故。於因・喩上極成言
喩不極成云云 今云。此釋尤好。疏等言等喩中能
所立不成。攝非極者攝因喩不極
成
從寬爲名者。音噵云。因喩之過通有體
無體不共言故云寬也云云 基辨云。音石噵大
好。此文寬狹釋應

基辨按。若因喩過用不極成言。則膚受輩。
誤謂有體共言因喩非過故漫但云
成極也。是因喩過不不極成之由
已上
又邑記云。此説因過中四不成寬通
有體無體。諸不成過皆悉攝盡故。下明因相
但云因有三相極成。喩過中能立
所立及俱不成亦攝有體無體及猶預等過。宗
過失之中隨一不極成然○初立敵相對明
其不極。其有體無體及猶預等恐之不
故於此明宗相極成以簡之。雖
過中有相違等過。非不成過亦不彼猶
預等云云 基辨云。此邑記釋
害難
宗不成中等者。
周記云。問。宗唯後四過無前五過説云
別攝。既有前五。何故不五攝不極
極簡耶。答。雖前五但名相違
不成。後之三過立敵兩許即名極成
許即名不成。故前五不後四也。又解。
前五狹不於不極
。故置極言云云 已上
前記
基辨釋此文意云。
現量等五相違既云相違。不不極成
別攝處。故云極成不極成去宗依不
極成彰宗
體不
極成
故云説極成簡不極
疏。因中兩俱獨言極成 鈔曰。此文重委
細指示 已攝不極者。攝因喩不極也 兩
俱等寬者。音裏云。意言。四不成等是寬故即
此寬稱。更不極成名云云基辨
詳言。此釋尤爾。雖然不何所由
稱故可未可。今謂。四不成等寬通
成不極成故云寬也。極者共言有體也。非極
者不共言無體也已上
又周記云。四不成六
不定四相違中一一皆有兩俱隨一等過
寬也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妄解也。
極成
又秋篠云。
兩俱等名通宗等故其義即既寬。故云兩俱
等寬云云 今云。此釋亦妄解也。不
極成。但釋寬言
從餘爲稱
者。音石裏云。意言。因四不成及喩二不成等
餘也。望不極成餘也云云基辨詳云。
因四不成喩不成等寬通極成有體不極成
過也。然今以不成稱從不共言之餘
共言亦有過但云不成而不極也。是故
音石釋雖好未痛快也。又云寬爲稱之
釋亦由是可解。云餘亦從寬意同也
有體無體等者。此文明共許有過○有體者。
音噵云。共言因喩也云云無體者。音噵云。不
共言因喩也云云同裏云。因喩皆通有體無
也。因有體者。聲無常。眼所見故者。此因
共言故雖有體然有過也。大乘對小乘
聲無常徳句攝故者。不共言故云無體
也。此因有兩俱不成也。有體喩者。聲無
常所聞性故如瓶等者。此雖喩體而有
能立不成也。無體喩者。聲無常所轉變故如
大等二十三諦云云 已上
宗過不爾者。意
云。宗過不共是過。故非因共言有過。今
不過等 兩許有體者。兩宗共言有體非
宗後三過。故宗中但云極成已上基
辨私
疏。然理門云但此論略 鈔曰。此下由
別解此由
石意
意云。上來約極成言但
宗不因喩而明。已下約極成言在
而釋已上由
石意私注
音裏云。古徳言。此依理門
一解也。既云決定同許。故知於因喩
極成言。但此入理論略不極成言
又秋篠意言。此文非別一解。第四答文。
前同義。鈔云。以理而言。宗・因・喩三皆言
極成。但是略耳。下引二文三支皆言
成也。此第四説與玄應一説同也。彼疏云。
問。因及喩中不極成。何故宗中極成言
簡。答。三支極成應齊等。擧初顯後。故不
之。似同喩中不成過故眞因喩必極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未穩當。彼先徳由玄應
此謬釋。如上由音石。後學不
用此秋篠説 此中宗法等者。音噵云。
宗者有法宗也。法者因法也云云又裏云。有
法宗也。是總宗之一分故即其極聲聲於
有法亦轉故也。法者因也云云決定同許者
是極成義 於同品中等者。音石裏云。意言
因於同品中有・非有・有非有也。謂同品有
之三句同品非有之三句同品有非有三句亦
必須共許云云故知同喩等者。基辨私
云。承上成因喩亦須極成言。理門論既如
是。但此入理論因喩略極言
疏。唯識亦言故知此略 鈔曰。下引因喩
極成言成唯識第五文也。由此等文
此論略不極自應悉知。秋篠鈔引義斷
云。有人云。因喩何無極成。即自解云。因喩
必要極成。以無濫故。眞似相翻皆無此説
其義云何。答。此亦不爾。因中既有兩俱隨
一不成。翻彼故論極成。但言略故准理定
云云上來顯宗依文終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六
 安永第四年正月三十日於南都興福寺
 菩提院內妙光院南窓記之
          沙門基辨生五十八歲
  囘向四恩法界海 囘向無上大菩提
 寬政改元年臘月望日於同寺蓮成院南
 窓訂正。自安永今年數度令
 演此本疏之間以諸家釋辨疏意
 定是非校正
  法相大乘末學沙門基辨生年七十二歲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七宗體
宗相
 南都右京藥師寺法
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上來明宗依文已。自下示相廣陳中出
文也
疏。論差別性故曰出宗體 鈔曰。自下示
宗相中第二出宗體。此中大分爲四。初牒
論示科。二釋差別性三字。三釋故字。四總
問答。今即初也
疏。差別者謂以爲宗體 鈔曰。此下第二
差別性三字。此中有四。初離釋三字。二
體・義互相差別相。三簡古因明師正釋
新師宗體。四總問答。今即初也 一切者示
一切非宗者 有法及法者即前段所
言極成有法・能別也。謂取有法・法上體及
也 互相差別者體與義互差別今云。體先
陳。局守
。義後説。屈曲生他異解。此
體與義互差別也。如次具釋
以者故第五囀聲。
論故字。以此故字囀義示不相離性
謂離體・義互相差別處別爲宗依トナリ
トナル也。其互相差別義遍轉於宗依前論文
言極
成有法極
成能別者
宗體前論文牒章云
此中宗者四字也
。彰示此遍轉
今置以言 一切有法及法者。即前段論
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言再擧示境第七
能差別義。云何示彰。謂若不一切有法等
六字。則互相差別スト云コト何處何物何爲
辨明故。爲一切有法及法處
互相差別義示此六字也。今此六字能
別非餘處故一切有法 等言示能差別
也 性者體也等者釋性言宗體
此取二中等者釋差別即性。此者指今文差
別性之性言。二中者。二謂有法及法之二也。
中謂境第七言也。互相差別者。謂於有法・
體義互相差別。體差別義義差別體
互相也。不相離性者。體義互相差別而其體
義同一時處不分離。是即一許一不許
以爲宗體。取者簡取。云何簡取。謂於有法・
法二中但取言依。取體義不相離性處
是爲簡取。欲此義今置取言。以爲宗體
者。以謂由也故也。第五囀義。釋論故言。示
不相離宗體有法・法互相差別義遍轉
以言。是示差別性言宗體結成云
以爲宗體已上基
辨私注
疏。如言色蘊互相差別 鈔曰。二明體義
互相差別相是即且示一作法也。此中有
二。初略示。次具釋。今即初也 此之二種等
者。音噵云。有法及法云二種云云 基辨
私云
之二種言境第七能差別義也。准前可知。謂
有法・法二種上若體若義互相差別今如
色蘊無我。則色蘊簡別無我無我言簡
別無常無我色蘊色蘊簡別無我者。此無我非
餘無我示色蘊無我
也 已上
略示已
疏。謂以色蘊方是其宗 鈔曰。示體義互
相差別相二文中二具釋體・義互相差別
 謂以色蘊者。基辨云。以有法色蘊
別法無我。以法無我別有法色蘊。又若
聲無常。謂聲是何聲。爲常爲無常
是無常聲即簡常聲。無常是何。爲聲之無
色之無常。是聲無常簡色無常。故云
互相差別。又如白蓮華。白是何白。爲
華。是蓮華白即簡衣白。蓮華是何蓮花。
黃爲白。是白蓮花即簡黃花。白與蓮華
互相差別也。簡別者即差別也已上
又玄應疏
互相差別相此疏。如次下委辨
 以此二種等者。正釋宗體。以謂釋論故
。如前已辨已上基
辨私
合之一處者示不相離
。體與義互相差別而體義不分離。是
不相離性。如白蓮華白與蓮華互差別合
一處不相離。性言示宗體已上基辨由
疏文意私注
疏。即簡先古以爲宗體 鈔曰。釋差別
性三字四文中第三簡古因明師正釋新師
宗體。今此疏文三段意別。初簡次斥後釋
即簡先古等者。基辨云。此下初簡古師。古
師宗有三。初有法爲宗。今云但説有法等
是也。二法爲宗。今云或但説法是也。三以
有法及法宗。今云或以有法等是也。沼
法師義斷中擧有人難此疏古
師三説
云。有
古因明師説宗三家別。相傳雖此分
理恐不有人
正難
若如有説古師有異説
別應古師所傳論文。檢如實論等並無
此文。何得三家説耶。斷主通答云。古
因明師豈但瑜伽等。諸釋因明者名爲古因
明師。故理門論曰。又於負處舊因明師諸有
所説或有在能破中或有極麁或有
非理。如訛語類。故此不錄。又理門論云。又
此方隅我於古因明論已具分別。故
知有ラハ古説非者陳那菩薩即破スヘシ之。不
瑜伽等古因明師已上
斷文
基辨云。斷主所
明實以應爾。有人所難爲穩當。域龍末
葉一須此旨已 合此二種宗所成故者。
後記云。合此二種者即自性・差別。宗所成
故者即喚合宗能成依宗爲所成。所以
宗所成故云云基辨云。後記所釋無
違害。爾爲了。今謂。合此二種者。能詮合
宗爲能立也。二種者有法・法即先陳・後説。
宗所成故者別別詮宗爲所立宗也 此皆
先共許等者。二斥古也。基辨云。謂古師三
家所言就有法・法。是即極成有法・極成能
別。故云皆先共許。何得成宗者正斥意。此
中宗者宗體也。共許何云宗體耶。夫宗體一
許一不許。何用共許。若强用則立已成。應
宗義所顯現。故云無果已上斥
古意也
但應
取互相等者。三正結新師宗體。許不許者立
者一許敵者一不許。是即簡宗依極成非
。餘文准前可
疏。問先陳能別亦不相違 鈔曰。釋差別
性三字四文中第四總問答 先陳能別者。
秋篠鈔云。先陳者非是有法三重名中先陳
也。指陳疏中前所説也。疏前文中陳
能別唯在法中云云基辨詳云。秋篠釋
先陳字尤有道理。疏文對次今字先陳
也。此問意云。上來疏文擧能別言唯在
無常。既云ヘハナリ能別。若爾雖法應
差別法於有法上能差別義。有法不
能別故。而何故今此疏文云有法・法互
相差別耶。是此問意也已上私申秋篠釋
疏文問
秋篠鈔云疏前文所陳甚有道理。又秋
篠鈔叙此問意云。聲與無常既互相差別。
何故能別獨在法中云云基辨亦詳云。秋
篠叙疏所云問意義意實穩當。近來瑞源中
秋篠釋先陳疏前文所陳謬釋
却不是也。而復云此中問意即依應法師義
而設問而引玄應疏文。基辨由大疏抄
覈。瑞源所引玄應疏文非彼疏全文。秋篠鈔
中秋篠取意所用之文。然其應疏問答明
別但在無常。瑞源由是作此中問意即依
應疏義問之解焉矣。彼疏文云。問。若
爾但云聲是無常豈不已簡色等無常。答。
此表詮名必有遮用。故定能簡色等無常。立
者但用無常色故聲無常。非互相簡。由
是能別唯在無常。不爾便應相濫失
基辨詳瑞源所引應疏文云。瑞源由
疏答文此疏問爲應疏。尤爾歟非耶。今
謂。疏主以玄應疏問者疏文設問答
實義者歟。疏主・玄應同時出興。所以此疏
答釋文應疏問歟。後學悉察 答立
敵相形等者。備記云。立敵相形時後陳法唯
是能別而不所別故不互相差別云云
又云。體義相待等者。自性名體差別名義。
色蘊無我。以無我色蘊。故云
通能別云云基辨詳云。此答備兩釋尤
好。由纂要意 對望有異者。立敵相對。體
義相待云對望有異
疏。問互相差別須説故字 鈔曰。此下出
宗體。章有四文中第三釋故字。此中有
答二文。此即初也。問中云互相差別。於
有法・法體・義互相差別。如前具辨。然秋篠
鈔中引玄應疏云。玄應師言。差別性故者是
宗體也。謂有法聲自他共許。無常能別他
自亦成。故但宗依。非宗體。唯聲・無常二
法和合不相離性以之爲敵者不
立者
自云
所立故。爲宗體差別言已上
玄應
疏四箇異解之中
第四所立異解
又謂。立論者説聲無常
無常言別有法是無常非常性。故即顯
無常與聲和合不相離之宗體也。諸人釋云。
聲與無常互相簡別故差別スト喩顯之。
前已説。若如靑蓮華互相簡別法・有法
爾者立宗應説言無常是聲 或應
是聲無常。既無此事。故但依此句意云。
但依前無
常簡
問。若爾但言聲是無常豈不已簡
色等無常。答。此表詮名。必有遮用。故定能
遮色等無常。立者但以無常聲。故聲
無常非互相簡。由是能別唯在無常。不
便應相濫失云云 已上玄
應疏
基辨詳云。或問
予云。玄應疏意似本疏互相差別之義
斯義是非如何答云。玄應所釋麁漫。雖
理都非實義。彼師爲四箇異解互相
差別之義。其第一異解云。表詮名必有遮用
故定簡遮色等無常。聲無常上非互相簡。今
返斥云。彼師不必有遮用即簡別
妄解。又第二異解云立者但以無常
聲非互相簡。今返斥云。此解甚非。如本疏
。立敵相對スレハ立者但以無常聲故。雖
互相不簡。今體・義相待彰ストキハ不相離
宗體。必聲與無常互相簡別如靑色蓮
。又第三異解云互相簡別有法法則立
宗應無常是聲既無此事。今返斥云。若
立敵相對對聲論聲常ト云則應聲無常
也。而其聲無常有法法ノ上ニ言道理トシテ
無常トハ別聲聲簡別無常互相差別不
相離。若不爾則此無常言應何爲
無常耶之疑。故決有互相簡別之理。復第
三異解云説言無常是聲故無互相簡
。今返斥云。甚妄談也。不新師宗體
故作此妄解。新師所立不相離宗體非
言上。於極成有法能別上互相差別
之理以爲宗體。故但云聲無常。宗言上有
互相簡別宗體。於無常是聲或不
云不敢拘故。上明玄應所談悉爲妄解。又
第四異解立互相差別言但云二法和合
不相離性之解。今謂。是亦不和合不相
也。若非互相簡別則非和合亦非不相
也。立敵相對時但分能別・所別。至不相
離之理互相簡別故能所一處和合不相離
也。是故玄應疏除互相差別言但云和合不
相離之説麁也漫也妄也。域龍末資必勿

疏。答故者所以遂説故字 鈔曰。此下第
二答文。此中大分爲二。初正明故字
二正餘師謬改故字。初中有三。初標牒故
二義。二簡古説釋。三據前論文釋。今即
初・二也。故者等二句標故有二義 一簡
古説等下彰古師三家爲宗説故字。而
爲其宗句一本其作共不是 陳那簡之下
正簡擇。之言指古師三家説 取此二上等
者。正出新師宗體。如前具辨。音裏曰。此義
意言。有法及法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以爲
爲言故字。簡古師義云云 已上
一本
不相離此不是也。此當性。方成宗故
者。故言釋論文故字 其能別等下。其者
古師所立。擧能別爲宗等所別爲宗能
所合爲宗。此文意言。差別性爲宗體故古
師所言能別爲宗等皆是非宗。彼此先共
スレハト云是此文意也 此其能別等下六句
古遂説故字。是即遂説故字
新師不相離性爲宗也
疏。二釋所依更成立哉 鈔曰。明故字
三文中第三據前文釋 釋所依者釋前文
有法・能別極成トイヒシ宗依之文也。音裏釋此文
云。能依不相離宗不極成故所依有法及
法須極成爲言故字已上
基辨詳云。
此音石釋得疏文意。而釋言中故字兩處安
置未痛快也。初云不極成之故即論差別
性故之故意同。次須極成故之故字應
所依有法上倒讀焉。以與故意雖
同由字意亦具故。又周記云。釋能所別置
極成言之所以也。由能依以爲宗故。二
所依亦必須極成已上
周記
基辨詳云。此釋用
故字兩處。但於能依處故甚好。能
論文相濫也。雖然云所以猶未
痛快。意味雖違害。若有人謬解云疏釋
所依所依者所以也則非疏意已上私判
周記。音
基辨釋疏文意云。釋所依者云前論
文極成有法極成能別也。疏云釋前有法
及以能別極成之言。由是可知也。今問。此
論文云差別性故之句云何釋前論文極成
有法極成能別之句。又云何釋前文句
所依耶。答。此論文意深難解。夾注以
示。今論文意云有法・法
互相
差別シテ不相
一許一不許
以爲
故。此論文含是意。如是互相差別スル不相
離性一許一不許不極成爲宗體故。前彰
文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也。是故今疏文
釋前有法等也。又前文彰宗所依。以
前宗依句故。今云釋所依也 但以有
法等下具明差別性故言釋前宗依。而爲宗
故者。此故字釋論文故字○由此宗中等者
故字。由此言承上。宗中者明宗體
故字也。不爾下立理。意云。今以不極成
差別性宗體故。前宗依文須極成言。若
爾而宗依若須不極成宗體若極成。則宗
依更以因喩成立。宗體爲立已成。俱成
過失。是故今云差別性故此等義
疏。或有於此深爲呵責 鈔曰。答文有
中第二正餘師謬改故字。此中有五。初
文軌等妄以故作性字。二示翻譯流
傳不容易。三呵責輒改翻語。四正申呵責
。五結勸須今家翻傳。今即初也 或
有於此等者。邑記云。此是文軌法師與俗士
呂才共改之耳。具如慈恩傳第八明義燈・
義斷
及後記
等皆同
於此不悟等者。意云。於此論文
故字有古説及不相離性爲宗體
二義所由遂改作論文云云遂改論云
差別爲性者。就此改作セル差別爲性之文
古來有兩家別。一者定賓疏爲梵本異。非ト云
論文。秋篠鈔引彼疏。彼疏云。然軌法師
本親禀承三藏論云差別爲性。其後有
慈恩法師亦云。親承三藏論本應差別
性故定賓
今見
梵本益有兩異乃至兩本會通
相違云云二者基疏意舊無兩本。唯一
梵本翻云差別性故。文軌法師不故字
故作爲。具如此疏文。故今云遂改
差別爲性。問。此兩家是非如何。答。判
兩家是非古來亦兩家。一者賓疏爲謬基疏
義斷・後記・
慈恩傳等
慈恩傳中具載呂才與文軌
俱談作書破之有四十餘條慧立・明濬
文軌・
呂才
還述請三藏呂才對定屈退
其中明濬還述第二條云又以宗依宗體
宗依宗體以爲宗。是即改作差別爲性
又賓疏中釋差別爲性云。差別爲性者明
一體而釋疑也。勿有法與其能別
シテ。應了知。但是一體ニシテ差別スルヲ
云云 基辨詳此賓疏意云。但是一體者。古師所云有
法・法合爲宗文軌取之爲宗體。故云是一體。差
別者。有法法差別所詮義。爲性者爲宗體性意也。彼
文軌呂才意同古師有法法合處別別所詮義差別爲
體性
之意也
今謂。是即留以爲宗也。又
定賓疏云文軌法師親禀三藏此是妄言。慈
恩傳等中不親禀三藏。復此疏既云
翻譯之侶。又義斷中云。呂才與文軌改云
差別爲性。豈以昧識爲誠言靈哲爲漫語
若是翻譯之輩可義正以改之。彼文軌
疏尙破之改論那宜還許已上
斷文
又賓疏
梵本有兩異甚妄言也。基疏既云
差別性故。由疏文自知舊一梵本譯
差別性故呂才・文軌遂改云差別爲性
二者基疏爲妄賓疏爲正之説。願曉因明義
骨上云。問。基疏云。論差別性故乃至深爲呵
云云云何會之耶。答。改論文者此妄語。何
者論本有二。文軌由差別爲性。如
解釋不之。故賓疏第二云。文軌法師○
兩本會通不相違云云基辨詳云。願曉所
言全由賓疏。賓既妄言。云何願曉爲正 又
了義燈中別設一解文軌等云。如因明
論云差別性故後文軌法師輒改論文
差別爲性。爲之言作。言ロハ差別宗體
。若爾則論中前標此中宗者釋云差別
性。即顯宗訖。何須更説是名爲宗。文言
煩重云云 已上燈破文軌文。此
破亦非道理
非直違因明等
者出文軌非深爲呵責。秋篠鈔云。違因明
之軌轍者。論體等七各是軌轍。然今此指
宗之法以號軌轍。言故者所以也。謂立
之法不一向極成亦不一向不極成
要須非極成極成和合所以方始名
宗。是以稱故。言非極成極成デモナイト云コ
トヲ非極成ト云ナリ
即簡ヱラビアラ
ハスナリ
合説不相離ナルヲ
合説ト云ナリ
也。非不極
成者即簡別説極成有法極成能
別云別説
是所
宗義方立。亦可簡別所以同性所以
其宗方立。是以稱故。今文軌等云フ
處ナレハ
因明
。故云違因明之軌轍已上秋篠
鈔之釋
基辨詳
云。秋篠所釋大得此論疏旨。後學深應
。勿異求已。今別設私一解軌轍言
云。若如文軌師等差別爲性不故言
則但以言依宗云互相差別一許一不
許爲宗體自不相彰。差別言但簡却古師
過非唯能別唯所別爲
宗。爲過非
宗依一體。差別
宗體。由是前文宗依置極成言亦不
故。一許一不許爲宗體亦不相彰。若爾則新
師實意遂不彰故以不極成成。爲宗依
極成ルナラハ體。自成過失悉與因明法式
違。故云違因明等已上基
辨私
闇唐梵之方言
者。俗士呂才及文軌師不故字成
前文宗依宗體謬改作爲性。故云闇唐
也 輒改論文等者。改作論文私設
前已辨 深爲呵責所由等如次下

疏。彌天釋道安豈不痛哉 鈔曰。正餘師
謬改故字。五文之中第二示翻譯流傳不
 彌天釋道安法師者。今擧此師
此師五失三不易翻譯流傳不容易。諸此
師事迹出高僧傳第五。稱彌天者晋襄陽習
鑿齒者對道安自云四海習鑿齒。道安應
聲答曰。彌天釋道安。時人聞以爲名答云云
彌天是始。出世説新語補 乃商略
於翻譯者。商略謂量度也。道安法師量度翻
五失三不易。叙其本縁道安法師
般若經抄具述。彼經抄序秋篠鈔引
用之
云。昔在
漢陽十有五載講放光經放光經具題云放光
般若波羅蜜經。有
十三卷。後漢于闐國無叉羅與竺叔闌
譯。與大般若第二會同本也云云
歲常再遍。
後至京都漸四年亦恒歲二遍。未敢墜息
然從每至句首尾隱沒シテ卷深思。恨不
護云
叉羅
等會也。建元十八年西國沙門鳩
摩羅跋提來朝吳國胡大品一部四百二
。言二十千首盧。首盧三十二字胡人數
經法也
審數之凡一萬七千二百六十首盧。殘二十
七字都併五萬二千四百七十五字。考挍異
。即今天竺沙門曇摩鞞執本。佛護爲
對而檢之。慧進筆受。與放光光讃同者
更出也。其二經譯人所落者隨其失
稱而正矣。其義異不誰是者輒伴而
存之。往往爲訓。其下凡四卷。其一紙二
紙異者出別爲一卷。合爲五卷。縁落失
五失三不易云云爲五失三不易云者。
一本作三不異。秋篠云。三不異正作三不
。今借音云云云五失者。翻譯則失
五。此云五失。三不易者。翻譯流傳不
事有三。是云三不易。道安作爲斯五失
三不易于放光般若經抄序。後人弄
隋彥琮傳。亦出溜洲法華義決。道安每
稱。譯胡爲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語盡倒
而使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尙質秦人好
文。傳可衆心文不合二失本也。三者胡
經委悉。至於嘆詠叮嚀反覆或四或三不
其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
。正似辭。尋説向語亦無以異。或千或
五百。刊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合成將
更傍及騰前辭已及後説。而悉除此五
本也。又三種不易者。何者然般若逕三達
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時俗有易而删
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
陛乃欲千載之上微言傳使百王
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
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通阿羅漢云
六通
迭察迭
。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截。彼阿羅漢乃
兢兢若此。此生死人平平若是。豈將不
法者之勇於斯。三不易也。涉此五失
不易胡爲秦詎可愼乎已上五失
三不易也
結集
之羅漢等者。第三不易之辭也。兢兢者詩經
小旻篇之字。兢謂戒也敬也。不自安貌也。
敬肅貌云兢兢。如淵恐墜履氷懼陷也。
平平者一本作
誤也
坦也均也。又云。平平萍萍
也。陸生云苹。詩小雅呦呦鹿鳴⻝野之苹
又苹苹草聚生貌。文選高唐賦馳苹苹。又水
中浮萍云萍。爾雅翼云。言無定性。漂流隨
風云萍萍。平・苹・萍音同通用。今所云平平
生死人萍無定性風漂貌。喩文軌等
自樂欲我解作論文萍萍隨
定性 改千代之上等者第二不易之辭
也。微言者。音噵云。印度微言云云微妙言
音甚深義言稱美之詞。末俗者。同噵云。支那
俗語云云已上擧三不易之語
疏。況非翻經學之童蒙 鈔曰。五文中三
責輒改翻語 況非翻經等者。況言承
上深責。意云。道安作五失三不易。是於
經之徒明唐梵方言。況乎此文軌師及呂戈
等非翻經侶。闇唐梵方言自是必然。何輒
論文。是非實學者所作。膚受末學之所爲
也。誑惑後學迷童蒙已上基辨私
釋已下亦爾
問。
賓疏中云文軌師親禀承三藏別梵本
何故此基疏中今云翻經之侶乎。答。賓
疏所言爲虚妄。恐傳説之違不訂正以疏
記焉。檢慈恩傳八。慧立・明濬所責呂戈
全與此基疏意無違。義斷・後記同斥軌師
賓疏説但獨作言。誰人復雷同乎。故賓
疏説爲妄説已上基辨
私問答
但是膚受之輩者。
一本作庸受。雖意味通膚爲是。膚受是
論語之文字。謂肌膚所受利害身。愬
者急迫而切身。則聽者不其實。而發
者暴矣。由是膚受ト云ヲ已上
誑後徒之幼
識者。幼謂少也。曲禮ニ人生十年此云幼。識者
知也。增韻云能別。十歲幼稚之所能別
已能別半是非實。後學之幼識者以彼等
改作謬爲眞教。此即彼等所誑所欺。故
誑後徒等已上
誘初學之童蒙者。童謂
冠十五以下云童子。蒙謂昧也。稚也。今
此文意就初入未達迷者初學童蒙。二句
共彰文軌・呂戈所爲非實學者已上基
辨私
疏。委率胸襟由斯自滅 鈔曰。五文之中
四正申呵責辭。基辨云。現流本寫誤多。今
音石噵古本改訂。應委率胸襟迴換
聖教諸也。委謂猥也。率謂任也隨也。胸
襟者。胸謂膺也。襟謂衽之交處云襟。今
此文意不相承依據但隨自所欲意
換于文迴于義猥隨自意聖説之聖
。文軌・呂戈之意誰應已上
私注
當來慧眼
等者。此下四句正呵責辭。此辭意云。若如
猥任自欲轉。聖者所示言辭。則當來
一切學徒慧眼必定得縁闕不生。復今現在
學者智心亦闕起聖教縁故自滅不生。
若爾則文軌・呂戈等所爲其罪不輕。鳴呼
怖乎。是今正呵責之意也已上基
辨私注
疏。諸有學者差別性故 鈔曰。五文之中
五結勸須今家翻傳 應閑此義等者。
意言。諸有智學者當習此三不易義
據舊大唐遍覺三藏所翻之正差別性故
舊者對文軌等新翻入正理論出後改作文
新翻論云舊也。賓疏文軌云前本義非也
疏。問何故但宗差別性故 鈔曰。當出宗
體章四文中第四總問答結。此中三文。初
但宗説差別性故。二明但此論説差別
性故。今即初也。問意云。宗之所依及與因・喩
並皆極成。何故釋宗所依差別性因喩
之中不差別性耶 答意云。違他順
無過宗。有簡故互相差別
簡也
宗依ヲイフノ
之中説差別性故言若以互相差別
則不彰宗體。故説
別性
因・喩唯順無曾違他。無簡故不
差別性故也。云何宗中有簡別
別性故耶。謂如佛者對聲生論聲是無
。是違他順己立ト云。雖但宗體順己立
法聲與法無常互相簡別。名是爲宗體也。
若雖他順己無簡別。則不
也。故云他順己有簡別名爲宗也
已上問答兩重
意基辨私意注
此已上文明宗説差別性故
 因喩唯成等者。此下明因・喩不差別
性故。唯成者。因・喩於立・敵上唯共成無
成。無一許一不許故無互相簡已上
私注
如因
三相等者。秋篠云。此下引例顯云云基辨
云。擧因例喩。就此文古來兩家釋別。一
者後記云。如因三相所依便非者。意云。其
因有體有義。所作是體。三相是義。體不
義。義不體。是差別性故。今不偏取
能依差別性因。不所依體義因。今
但總取總取聲所依
所作能依
因。由此因中不
差別性故喩體即因准因可知也云云二者
仁記云。雖因三相亦互相綺差別。而不
差別不相離。而以別三相因也云云
辨詳二家云。後記釋中云總取總取能所
所作聲
因。自上句云偏取能依所依
之。則總取ルト云言中有所依體義。爾今疏
文次句云所依便非。既云因喩所依非
。明知所依體義非因喩。若爾則後記云
總取爲因違疏主意。故後記釋未穩當也。
意以仁記説允當也。仁記云別三
因。此別三相者。能依體義中之義也。
此爲スト云フコト因能協疏意歟。疏文意云。如
因之三相義雖所作
相三
差別
此因三相上體與
相離一許一不
成其能立因喩之義。因・喩所依便非
音噵云。因所依聲。
喩所依瓶等言也
此以別三相因不
因依因不因喩依極成共許
差別性故秋篠鈔釋所依便非法・有法依便
非如是。甚不是也。以音石
疏。理門唯云此論獨言 鈔曰。總問答二
文中二明但此論説差別性故。理門論文如
上已釋。但説現量等五相違能・所別
三過故。不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
。但此入理論獨作斯言。後記云今此論中
獨作此言甚不是也
疏。論隨自樂此簡濫失 鈔曰。自下示
宗相四文中第三簡スル。濫失者。宗有
中今文簡斯濫失。此中有五。初擧論示科。
二略釋論文。三擧四宗別宗。四設
別因喩。五問答分別。今即初也
疏。隨自者簡應亦名宗 鈔曰。此文二略
論文 簡別於宗者。音石裏云。隨自者
遍所許等宗唯取第四宗已上
今云。
第四不他發論即隨自意也 樂爲所
成立性者簡別因喩者。音石裏有釋難了。基
辨私解云。樂爲所成立性者。此言彰
別眞因喩 眞因喩是能成立性非
樂爲所成立故。簡別眞因喩非所成
立宗已上
故理門論等者。故言承上疏
隨自者簡遍許等三宗樂爲所成立性
別因喩之文據 顯不顧論宗者。不
論即隨自。簡別遍許等三也。隨自意立者。
秋篠鈔設別解云。然隨自言含其三種。一
隨自教。二隨自意。三隨自能。今言隨自
隨教・意。但隨自能善者立故。然隨自能
自意故。理門説隨自意言。有自意
自能。故隨自言顯隨能云云 已上秋
篠抄
基辨詳云。秋篠採集諸説三種隨自別
尤爲殊妙。然理門所説隨自意言顯隨自能
之義似今疏主意。隨自能者。但隨能善
ト云。是即先承禀宗。如佛弟子習諸法空
是皆隨自能善者立。如二十唯識末論主
我隨自能。是即世親善唯識也。故隨自
能應先承禀宗ナル。隨自意是不顧論宗ト云ヲ
疏旨。雖隨自意上應隨自能義。濫先承
禀宗故。不隨能隨自意也。問。若
爾此疏釋不顧論宗若善外宗等。是即
隨自能。何故云隨能耶。答。云
善外宗等者。就斥外宗外宗破也。
外宗成立外義也。故秋篠云隨自
言顯隨自能未可已上基
辨私詳
樂爲所立謂
不樂爲等者。基辨云。此文意言。論樂爲所立
者。但所成立性是云樂爲。非爲成立能
成立性眞因喩已上基
辨私
能成立性者。音噵云。
眞因喩云云若異此者等者。此下四句理門
論中立爲所成立爲能成立之理
文也。音石裏明此立理意云。此者眞宗也。
異者眞因喩也。若眞因喩亦自所樂故名
者。似因似喩亦自所樂故應宗也云云
 今云。此音石釋雖好文簡幼學難了。基辨
重釋令了云。異此者謂眞因喩。何故名
此者。謂此トハ眞宗也。異眞宗者即眞因喩ナレハナリ
其眞因喩亦是自所樂ナレハトイハハ樂爲所成立
則似因似喩亦異樂爲所成立故。是亦云
宗也。是故理門論文云樂爲所立謂
爲能成立性已上
已上引理門
略釋今論文疏釋竟
疏。凡宗有四不須定顧 鈔曰。五文中三
四宗別宗。此中二文。初擧四宗。後
正以四宗今論所説宗。今即初也。後記
云。理門論中凡明宗義皆是四宗也云云
遍所許宗等者。約內外道自他宗ニヲイテ各各部
ナルカ諸遍許セハ宗相諍フハ皆立已成。如眼
見色者。音噵云。又如聲所聞云云今云。此等
皆遍許事。爲宗發言スレハ立已成トナル已上
 已下
亦同
二先承禀宗等者。約或佛弟子兩人立諸法
空宗是立已成。吠世師資立我應體實
亦同 三傍憑義宗等者。是非言正諍。傍
顯餘義意許宗也。如次具辨 四不
顧論宗等者。邑記云。疏有二意。言立者
情所樂便立等者。此即唯立自宗所愛樂
。於餘三宗既非愛樂決定不立。唯隨
彼三。故此第四名不顧論宗。又言
若善外宗等者。此據彼外宗量破斥
彼敵論顧戀不顧論宗云云 已上
邑記
又秋篠鈔云。四不顧論宗者亦名隨自宗。謂
立論人隨自善解○即便立之如鵂鶹子立
佛法義或佛弟子立鵂鶹義。今言隨自
因明立論之道。但所ヲ云ナリ自能立云云
已上
明燈
基辨詳兩家説云。以邑記勝。若
善外宗疏一本作或善外宗。若・或兩共疏文
二意自是炳然。秋篠鈔所言不顧言取
自立他義。若不自宗成他所立。則自
我宗。若破我宗成立宗。則應自違宗
。故秋篠釋甚爲不是已上
疏。此中前三立已成故 鈔曰。此下擧
別宗二文中後由四宗此論所説
宗言。此中三文。初明前二宗立已成故非
論所云宗。二明第三宗非正立
論所説宗。三明第四宗此論所説宗。今文即
初科也 此中前三等者。基辨云。此文意
此論中宗言以前三宗建立也。初遍
所許宗等者。此下明前二宗不立由。此
是立已成故不立爲宗。次承禀宗等者。此亦
立已成。不立爲宗。若二外道共禀等者。此
本宗立已成。若雖同僧佉弟子
一義諍時非立已成也。如護法・靑辨
空有。此非佛家本宗諍故非立已成
已上
疏。次義憑宗皆不可立 鈔曰。此文二明
第三宗非正立此論所説宗言 非言所
諍等者。備記云。傍義准無我宗是本正
成。此傍意所成故簡除也。今正取言顯所
成聲無常論宗云云 已上備記。
今私云。此
備釋爲好。疏意云。凡諍之根本由言義顯。由顯令
他解起。而傍意許思別義但在內外不顯。不顯故他
智不起非所諍體。無諍體則無諍用。是故傍意許所
成宗義非本所諍。不立爲正論宗也。而備釋文約雖
了義意不
疏意
然於因明等者。音噵云。初二
若立相符過。此第三宗未何過云云
基辨云。將此疏文古來有多義。今以
辨。一者出古釋多義。二者辨是非。三者
如實義。初出古釋者有三家釋別。一後
記云。意言。因明論中未義準宗過。明知
義準宗得是眞宗。若爾何故不立。答。本意
但諍ヲハ所陳不顧論宗。非言所陳
是正諍。但傍準故。今不立也云云二前記
云。即助一釋亦得トス過。立聲無常
サハ苦無我等即有一分違宗失。以無漏聲
是無常而非苦故云云故未其過
已上三邑記云。諸有爲法既許無常。義許
。若更立之亦立已成。今約言所陳
云云音石評云。邑記釋好云云第二判是非
者。後記中云義憑宗是眞宗非正所諍
所簡之中云云基辨判云。義憑宗非當時樂
競。何得眞宗。又前記中云違宗失
邑記云立已成。皆是不是。疏文既云未見
其過。何釋是爲過。此等釋不可也。第三
如實義者。秋篠鈔云。傍義准宗於因明
其過。既於因過法差別相違之
。即傍准宗可成宗義。而非正立云云
辨詳云。秋篠申實義。順疏文違害。雖
解釋未詳。疏文難彰。故今委辨明之。然於
因明等者。於因明三十三過中其過
也。其過之其字爲此文字眼。其者指義准
。意言。於因明似過中義准宗
宗過。若爾爲眞宗歟。謂不爾也。既於因
過下擧例傍准宗爲過也。謂雖傍准
宗爲似宗過。既於因過法差別相
違因之過。是即傍意許過。准是今傍准宗縱
成宗義是非正立。應有過攝。此傍准宗有
二。一因喩善順成傍准宗。是成宗義。雖
當時樂宗。故今簡別。二因・喩雖成傍意
能違不樂爲宗亦成因・喩故。是四相違中
因過所違本量宗也。今疏文合此二
然非正立已上基
辨私詳
今簡前三皆等者。仁記
云。問。何故簡前三宗耶。答。非所樂故。若
爾似因喩亦非所樂。何故理門等中不簡耶。
答。以樂爲所成立言眞能成立性也。似
因喩是非眞能成立故不簡也。前擧理門文
中若異此等文此其義也云云 已上
仁記
基辨云。
此仁記釋尤好。順疏文
疏。唯有第四自不樂故 鈔曰。由四宗
此論所説宗言三文中第三明第四宗此
論所説宗文也 自不樂故者。非當時樂爲
故簡前三今云。瑞源中此疏文注牒秋篠音云
問答一解。今見明燈抄
。大疏抄中引本院私記釋今所引秋篠
意云之文。後學率爾不依用。擇而居矣
疏。樂爲所成故不名宗 鈔曰。當章大文
第四釋別因喩。即釋樂爲所成立者
別因喩之文也。此中二釋。初約新舊所
成簡別因喩此第一釋依理門論
解。如次具明
後約
四宗簡別此第二解次疏文云。若依
理門眞似圓備
初釋
中有三。初正釋。次寄難釋。後結成。今即初
也 能成立法謂即因喩等者。前記云。此意
説言。若不所成但言成立即名宗。則成
立之名説於能與所故。因名成立亦應
宗。喩准此知。言自義者即自宗也已上
前記
後記云。因喩成立等者。此意説云。若不
所成但言成立即名宗者。因喩亦能成スレハ
自宗此之因喩應亦名宗。由此道理
成言能成已上前後記同意釋也。二之中
後記所釋了故爲
記云若樂爲於宗所立者。因喩亦自所樂
而成宗故應宗耶。答。因喩本來既成。非
今新所成故不宗也云云基辨詳三記
云。後記・前記・仁記雖意相同中後記爲
巧妙釋也・成立自宗等者。因喩成スルヲ自宗
亦應宗。但名能立ルコトハ所成
。因喩本來既成已レリ共許非今所成
宗。今顯樂爲等者。今論文顯自樂爲新
成立方是其宗非舊已成。雖樂因喩等者
伏疑。疑云。以樂爲成立宗。則因喩亦
樂爲立。何不宗耶。今疏文通此疑。通釋
意言。雖爲因喩。舊已成非新成。若以
成立爲宗。則本來共許故是相符。故雖
宗也已上基
辨私注
疏。既爾似宗疎故非宗 鈔曰。初解釋三
文中二寄難釋 既爾者。若以新成立
宗者ト云此二字意也基辨
私注
備記云。此難意
云。新所成立方是眞宗ナラハ者。似宗・因・喩亦
宗。新更可成立云云 基辨云。此
備釋爲
似因
者如聲顯聲無常所作性故。聲顯不
聲是所作。是故更立聲是所作。因云
縁變故。如ト云燈焰等似喩ナルコト准知云云 已上音石
裏。今云。
此釋
亦好
當時所競方是等下答難文也。邑記云。
初對敵者名爲當時。以因後立非正宗
云云 今云。此邑
釋爲
備記云。當時所競是新所成立
眞宗也。眞因喩亦當時申故以樂爲所立性
之言簡別也。似因似喩雖更後時可成
而非當新所成立。是第二時所成立
故疎而非宗也云云 今云。此備釋解當時樂爲
所立性言眞因喩亦與眞
同時申。簡別非眞宗
義尤爲悉。自邑此爲
因喩時申等者。邑
記云。因喩與宗同時所申故。以所成立性
而簡別之。若不所成立性但言隨自樂
。則能成因喩亦得宗。故須簡別云云
 基辨詳云。此邑師釋雖義允當文約ナレハ
識應了知。故今謂。與秋篠所釋併讀以
義意自炳然。秋篠鈔云。因・喩與宗同一時申
名爲時申。由同一時濫故置所成
云云基辨云。以此釋文併讀須疏意。前
明備釋當時言亦與是同。故須簡別之言皆
同解了。今謂。本成眞因眞喩亦對敵者
同時申由濫以樂爲所立之言
彰宗也。當時能成立性簡別非宗也。雖
更可成非是所樂是第二時之文一本脱
所樂三字不可也。可三字。音石噵本如
是。是第二時者更立量時也。非今所諍者。非
當時正競處最初樂爲則疎遠故不
宗也已上基辨私注
疏文意
疏。此上一解不簡於似 鈔曰。初解三
文中第三結成初解 依理門論等者。指
門論中説樂爲所成立者簡別因・喩之文
也 唯簡等下。眞者音噵云眞因喩。又似
者云似因喩已上
又大疏鈔云。問。理門論中
樂爲所立説名云云爾者可似因似喩
耶。答。疏云但簡眞因喩云云之見理門文
樂爲所立謂不爲能成立性。若異此者
所成立。似因似喩亦應云云既簡
似因喩。何不此耶。邑記意簡眞・似
因喩云云邑記云。理門所言樂爲所立唯簡
眞因・眞喩似因似喩。然准理門既云
樂爲所立。與此相似スルモノモ亦應具簡似・眞能
。彼樂爲言意簡似因喩。彼非所樂故。彼
所立言意簡眞因喩。彼是能立故。若不
者。彼論何須若異此者説所成立似因
似喩應亦名宗。然彼意説。若異前説樂爲
所立即應第二時彼所成立。似因・似喩
亦應宗。既爾彼樂爲所成立言應已簡
於似。宜更詳云云如何。答贈僧
私云。理
門論文樂爲所立之言簡能成立性眞因喩
也。若異此樂爲所立能立眞因喩ケハ所立
者。似因喩亦可宗也。故若異此者等之
文顯眞因喩之所以也。不直簡似因
。況若以樂爲言似者。何下論文云
樂成立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等
已上贈
僧正意
又纂要中云彼樂爲言簡於似因喩
故彼論云樂爲所立謂不爲能成立性
此者カハ所成立似因似喩ヲモ亦名宗。
若爾纂主意云樂爲言簡似因喩已上
大疏
抄中贈僧正疑難但
疑無通釋文
基辨私通釋云。是亦如贈僧
正會通前文疑難。此纂引文亦顯眞因
所以也。非直簡似。然纂主意取此文
似因喩樂爲言非似宗過。纂主所
釋可謂麁釋。以疏主意此上一解
之意也
正的
也。如次下悉辨
疏。又解樂者體義名宗 鈔曰。釋簡別因
第二解約四宗簡別也。貫通上
下者。音噵云。一隨自樂。二樂爲云云又音裏
云。又解樂者下第二解也。貫通上下者。意云。
一隨自樂。二樂爲也。隨自樂者簡遍所許等
三宗。樂爲者簡似宗因喩也。所成立性者
眞因喩云云 已上
簡前三宗等者。基辨
云。簡前三宗等者。遍所許・先承禀二宗共許
也。傍憑宗非正立。故云隨自樂也。樂爲
之簡似宗等者等似因似喩。非是此時等者
敵者時所樂爲。故云樂爲別似宗
因喩已上
雖成已義者音石噵云。眞因・眞
喩雖成自己宗義是能成立。本來共許非
當今對敵所成。今所成立者今字當時也。體
義者有法與法也。又同裏云。意言。以眞因
成自宗義。此樂爲故雖宗。而非
故不宗也。故今簡因喩云云又邑
記云。雖成已義等者。此意云。若不因喩
恐彼因喩以能成立自己所立宗義亦得
宗。由論云所成立性即簡於彼因喩
能成自宗義是能立故非今所立。故不
宗也云云基辨云。邑記・音石意相同。爲
是正
疏。若依後解略圓備故鈔曰。第二解
文餘也。此疏主評後解 雖異理門者。前
スハ理門論説唯簡於眞之解。今此後解
眞與似釋樂爲所成立性故與理門
已上基
辨私
簡眞與似者。音石云。簡眞宗因喩及
似宗因喩云云 已上
略圓備故者。略謂總略
也。總略眞似故圓滿周備一切簡別也已上基
辨私
又秋篠鈔釋此疏二解云。簡別因喩之濫
二種別。一眞因喩濫。謂宗等三支俱成スレハ
自義理應因喩亦得宗。二似因喩濫。謂
因喩能成於宗。宗體則非能立。爲他所成
因喩ナラハ宗。如是二濫自有兩解。一
云。爲初濫故云樂爲所成立性。謂所立
宗違他順己是所樂爲。能立因喩賓主許故
所樂爲。故樂爲所立是宗。不樂能立非也。
後濫故云樂爲所成立性。謂似因喩
若更成立雖所立。然非樂爲。故以樂爲
所立是宗ナリト云不樂所立非也。二云。爲
故云樂爲。謂似因喩若更成之雖
而非樂爲。故樂是宗也。不樂非也。爲
初濫所成立性。謂眞因喩是其能立。故所
成是宗。能立非也云云 已上
明燈
基辨云。秋篠
斯兩釋之所釋善得疏主意
疏。問何故因喩不説隨自 鈔曰。簡
五文中五問答分別。此下有四問答。今文
第一問答明別因喩隨自樂。問意云。
因喩成宗亦應隨自。如何所立宗ニノミ但云
耶。答意云。宗是所成當時樂爲ナレハ但云
。因喩能立宗故先已共許セルヲ方成。故隨自
言唯在宗內已上
私注
因喩二種如共等下
因喩隨自樂ト云ノ之簡自他共
三量釋。今文先就共比量因喩辨。意言。共
比以本來共許因喩能立故與宗今成
同。由是宗以隨自ト云ヲ簡因喩不隨自
已上
私注
無遍許失等者。基辨云。明共比因喩無
前三失。謂宗當時所立故雖遍許承禀立已
成失。因喩以本來舊成能立故。雖
立已成前二失也。亦於因喩
傍意許差別爲能立。非正立傍准
。由此等義因喩簡隨自言
已上基
辨私
又音石云。意言。因喩必先共許スルヲ以
方成能立。即立非無果。故無相符失。故以
隨自言簡也。此約共比因喩也。遍許宗
者如眼見色。此ルトキハ果故以隨自ト云
簡也。先承宗者。如二外道共承僧佉對諍
本宗。此亦立ルニ果故以隨自言簡也云云
已上
又秋篠鈔曰 凡立因喩要先ヨリ共許スルヲ云
是故更無遍許之失及承禀失。宗義者。違
己方名爲宗故有遍許等失云云 已上
秋篠
辨云。此二師釋雖好難了。今助釋令了。
謂因・喩二共比量中必先ヨリ共許スルヲモテ方成
。然因喩故無相符失。故以隨自簡。若
ナルニ必不爾是非本來共許。必今諍新成
故。若用共許立已成失。是故以隨自簡。因
喩共許無遍許等失。遍許等立已成失是宗
過故爲過失也。因喩共許無失故以隨自
簡也。若以不共許因喩時必有隨一
不成失。以隨自簡則他隨一不成過。後記所
釋如是。彼記云。無遍許失及承禀等者。意
云。宗中有遍許宗承禀宗。若更立者乃相符。
所以宗中須隨自。若共因喩必須遍許或承
禀等。所以因喩不隨自。無レハナリ遍許等過
基辨云。後記所釋殊勝易了。後學須
依用諸 要言所陳等者下彰因喩無傍准
。音石裏云。意言。言顯所陳方名因喩。故
因喩無義准差別。故以隨自簡也。宗ナレハ
是言ヲモテ陳。外別有レハ意許差別四相違
因之所違宗。是即正因喩所成。故以隨自
簡也云云基辨云。因喩以言顯。無意許
因喩能立。故無レハ義准失トスヘキコト隨自
簡也已上音石
意如
此上明共比因喩隨自言
簡竟 自他比量等下明自他二比因喩
亦以隨自言簡也 説許執故者。仁記云。
自比量者不他宗。他比量者不自宗
既説許執故也云云邑記云。宗有乖諍。意
即是不顧論宗。故於宗中隨自。因
喩共許即是非不顧論。因喩但可其不顧
之宗。不因喩説言隨自云云基辨云。隨
其不顧等者。因喩亦隨其自・他比別
故是即不自他
疏。問何故宗中義准能立 鈔曰。四問答
中第二問答明義准因喩 隨應之義
等者。邑記・仁記・音石同釋云。隨應之義者
應種種意許差別也云云立乃乖角共自
相違者。邑記意云。以隨應意許義立爲
時。與共許言陳自相相違也云云基辨私云。
共自相者本ヨリ成スル因喩也。因・喩以言陳成故
共自相。若立意許宗共自相因喩
違也已上
私記
後記釋云。且如數論師對佛法
眼等必爲他用。意中所許擬成眼等是
眞他用スルコト。積聚性爲因。臥具等因喩。
同喩乃成眼等爲メニ假他ルルコト。由
此擧ルトキ因違自所立成違。故云立乃乖角
共自相。由此因喩違他意許。明知宗因
義准宗之差別。因・喩定言。熟思已上
後記
基辨云。此後記釋尤爲殊勝 故於宗中等
者。故言承上立意許宗共自相因喩
。由是宗有傍義准四相違因中所違量
法差別・有法差別意許宗因相違
也 言申決定等者。宗隨自意立。故有
意許・言顯差別也。問。比量相違先宗違
名爲相違。後因未擧。豈非義因。云何必
ヲ以ルトキ方成能立耶。答。立ルトキ後正量必言
陳中方成能立。故無義因成ト云也。此
疏文意。謂以言陳因・喩時。以其言顯
因喩決定方成能立。不別求意許也。故
因・喩義准能立已上基
辨私注
又基
辨私問。大疏鈔中引本院空晴四相違三卷
私記中卷云。問。疏云。問何故宗中義准
能立此問意以四宗中義準宗問耶。亦
四相違中意許差別問歟。如何。答。就
四宗中義准宗問也已上本
院答
有復問。若爾
問中就四宗中義准宗言答中以四相違
中意許差別。此相違如何本院答。所立宗傍
差別義名義准宗。故欲傍有差別
四相違中意許差別例答也。由是非
四相違中意許差別爲義准宗已上本
院答
 
此本院答云。今見疏文故於宗中傍有
即四相違所違差別爾今此答云四相違中意許
差別例答也。由是非四相違中意許差別爲義准宗
答甚難了。既疏文云即四相違所違差別。既置即言
傍義准宗即四違中所違差別。本院云
何云例答非義准宗耶。甚難
復有問。若
爾四相違意許差別不義准宗本院答。
傍義准宗四宗中傍義准宗
已上本
院答
 基辨難此本院答云。疏中以四宗一切
盡。今此答中云四宗中傍義准宗
了。若爾四宗外傍義准宗疏文中
何處之耶 已上基辨難
又有問。若爾義
准宗有多類本院答。不爾。四相違中意許
差別不顧論宗似傍義准宗故名傍義准宗
已上
本答
有問。疏中釋義准宗云。既於因過
法差別相違之因。即傍准宗可成宗義
然非正立已上
疏文
若由此釋則四相違中意許
差別猶可傍義准宗本院答。此疏文意
傍義准宗意許故無其過。望諍意
許差別相違因。而其可聞不可聞聲皆傍
准宗義。此所作性故因ヲモテ能成故不過。故
傍准宗其過。以是爲證四相違
中意許差別ヲハ傍准宗已上本
院答
 
此答了。既云違意許差別相違
。亦云其可聞不可聞聲雖傍准宗義所作性ヲモテ
能成過。答釋文段似前後相違。若救云
傍意許宗雖相違因諍傍義不過。則今返難應
云。陳那家以諍一許一不許宗。不諍非宗。今
既云傍憑義宗四宗。云何以諍意許傍義而今
宗耶。不諍但名意許傍義宗也。故本院
答難了。既疏云亦有傍義差別義准失已上
基辨難
院答云云
大疏鈔中引此本院私記問答
贈僧正評云。此文可之。不此旨之人
多致異論云云又有對基辨問云。大疏
鈔所引本院私記問答贈僧正評是非云何
決耶。基辨答云。本院私記中云四相違中意
許差別非傍義准宗其意難了。違疏意
故。疏主以四宗一切宗竟故。若四違中
意許宗非傍義准宗。則四宗中何所攝耶。由
此難私記所釋云四違中本量言陳上ニアル
意許差別宗爲不顧論宗攝。此亦難了。違
故。今疏文中既云宗中傍有義准
四違中所違差別。由是明知四相違中言陳
所違本量意許差別是四宗中傍義准宗。云
何意許宗應不顧論宗耶。由是本院私
記難了。又別設一解輔本院云。雖
疏文私今立義盡道理論。則縱有意許差
量於本量言陳上不顧論宗。能違量亦
不顧論宗。又立者意許樂爲トスル宗於言陳
義准立故傍義准宗自是炳然。所違ニモアレ
宗可四宗中傍義准宗也。如
道理自顯然故。本院所釋全爲了。贈僧
正用是爲正亦難了也。又近來瑞源中爲
秋篠釋與本院文。是亦不是。明燈抄
中遂無斯説。恐以大疏抄所引有私記ト云
明燈抄云謬以有私記秋篠釋歟。麁
漫之甚不取焉。又有問云。本院私記釋
疏云因明其過既於因過ヲ以
差別相違之因之文云。其意約傍義准
其過。法差別准スレハナリ因。聲上可聞
不可聞無常上作彼縁性非彼縁性皆是差別
義。望是所作性故因皆能成其因。望
意許差別相違因。其可聞不可聞聲皆
傍准宗。此因能成故不云云此本院
釋是非如何。基辨答。此所釋中云是所作
性因皆能成意許諍意許差別
相違因可聞不可聞聲皆當傍准宗此因
能成故不過。此釋違疏文其因能成
准宗皆是爲過。疏既云則傍准宗可成
然非正立云云此文中然字彰過。故傍
准宗雖成宗義皆是爲過爲疏實義也。本
院釋中云諍意許差別相違因。今
謂。若爲相違因則云何非過失耶。亦云
傍准宗此因能成不過耶。若云諍但
自備傍義云傍准宗過之意歟。今謂。
諍應宗者。由此等道理難通本院
所釋爲穩也
疏。問何故宗內因喩不説 鈔曰。第三問
答明因喩樂爲。此即問也 宗內
者音噵云。眞宗云云
疏。答似宗因喩不説樂爲 鈔曰。此下答
文。此中有三説。初説意云。當時樂爲方爲
眞宗。後時樂爲非是眞宗。似宗因喩更成立
時眞宗中攝。故後時樂爲。故言樂爲
三似之宗也 今顯當時等者。今謂今文眞
宗云樂爲。不以彼爲者。彼字一本作後是也。
彼字亦無害。更立云彼則與後同。爲言樂
爲也。非後時樂爲。簡彼三似宗者。此
五字第一答主意也。三似者三似宗。即四宗
中前三也。以樂爲言不顧論宗三似
 似因喩等者彰似因喩更立宗攝不
樂爲。然秋篠所覽本作簡彼三似似宗因喩
二似字。是故至鈔釋中故云樂爲
彼三似也似宗因喩設今及後等者。以似宗
次牒文。此是智者千慮一失。次疏釋文
似宗後時樂爲故。以似宗言
次句首甚不是也。後學擇而取焉已上
私注
今及後等者。音石裏云。道慈法師言。如
聲顯聲無常因云所作性故。彼聲顯論
聲所作故。當時不因。後時更
聲是所作宗。此後時所作言非因是宗。故
今及後俱不可説爲因云云又周記云。設
今及後等者。以因喩二由過故現非
。若以過更將因喩而成立之。彼成立
已即名爲宗非因喩故。是即後時不
云云基辨云。設者且也。今者似因・似喩當
時正用時似故不ナリ及喩ナリトハ。後者第
二時。謂第二時更成立スレハ宗故不
及喩也。此今及後不因或喩且施設
云。非實有似因喩因名喩者。故今文
設言此義也。一本作爲喩亦爾。音石
所覽有亦爾言。秋篠本無此言。今云。有無
俱是。若更立之等者。明因喩。若
第二更以似因喩成立時宗中攝。故因喩無
樂爲簡別已上基
辨私注
設更成立等者。音石
裏云。道慈法師言。謂對聲顯論聲所作
。彼聲顯論既許所作宗。今更成立聲是
無常宗。故云設更成立等。既成無常宗
所作因故云義既成已等。從初似因
眞因故云展轉也。所作因者既成似因
又成似宗。故云疎成不於宗。例如上
似宗因喩雖更可成非是所樂是第二
時所成故非今所諍疎故非云云
辨云。義既成已者。更立宗義成已。方爲因喩
者。第三時爲本量眞因喩。展轉疎成
者。自初似因第三時爲眞因喩展轉疎
遠成就樂爲。疎謂漸也。不同於宗者。疎遠
漸成不宗當時樂爲。故於因喩等者結
成。謂似因喩更成立故無簡。是故於因喩
樂爲已上基
辨私注
疏。又於宗內因喩略之 鈔曰。第二答文。
秋篠云。第二説意。宗樂爲言ヲ以似周已。即
九過。初簡所別。次簡能別。合二即簡
隨自。者簡相符過。言樂爲者即簡
比等五違及似因喩亦簡十四因過喩十過
故理因喩中可樂爲。略故無耳云云基辨
詳云。問。秋篠意以樂爲言現比等五違。
似因喩。然纂要中云。下論説樂成立
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故知樂爲非
彼五已上
纂要
此釋與秋篠違。如何和會耶。
答。由下疏解。論説雖言義兼タルヲ以以徳失
此樂成立言含當時・後時二之樂爲。又以
定義雖言樂爲ト云ハ其今・後二時
不定。當時樂爲所立名宗。從時樂爲名
立宗。今顯後時樂爲故名似立宗也。秋
篠所言簡現比等五違及似因喩之樂爲此
當時樂爲。又纂要所云非彼五之樂爲
今與後二時樂爲。後學了知此別而宜
會斯違而已。因喩略之者。因喩略樂爲
已上基辨私會
燈之違
疏。又宗有諍不言樂爲 鈔曰。第三答文。
此答意備記云。此答意言。宗中義有相濫。故
樂爲之言。因喩義無相濫。故不樂爲
之言云云基辨云。此備釋爲殊勝。以更須成
者。更謂非第二。今別須立量成也已上
私注
義相濫者。音噵擧仁説云。似宗濫於眞宗
云云後記云。第三解與第一解義意無
云云秋篠明三答別云。初約現當。次約
廣略。後約濫非濫。故三説別云云基辨詳云。
此秋篠釋爲穩當。初答云現當
相爾。第二答中以樂爲言似因喩
當二樂意周備。由是約スト云現當釋初・二難
分。今私釋言。初答約更立與立釋
樂爲。第二約廣略答。第三約濫・非濫
答。是云三答別 後記云初與三無差別
甚不是也。又就第三約濫不濫答。備記
義濫不濫。仁記云似宗濫眞宗。秋篠云
但有濫不濫何物濫不。雖各義通
備記殊勝。疏文既云宗義相濫已上基
辨私注
疏。問何獨宗標能成立也 鈔曰。第四
問答明因喩不能成立。秋篠云。問意
言。論別解宗言是所成立性。因喩別釋何不
能成立
疏。答宗言所立更不須説 鈔曰。答中有
四説別。此文第一説也。初説意云。以宗説
所成立性影彰因喩是能成立性
疏。又宗前未説更何須説 鈔曰。答中第
二説。秋篠鈔云。宗前未説者。宗頌及長行前
説。恐濫須所成
立性
因喩前頌已標
能立。由前已彰。更何須云云又邑記云。
此所立宗先來未説今時對説。故云所成
因喩時已彰宗訖。宗既所立此云能立
更何須云云又音石裏云。宗前未説等者。
意云。從此論文已前未説宗所立也。今方
宗。若此宗中不所成立之言者能立
所立二可相濫。由是今説宗時宗是若能立
歟。若所立歟疑故。今宗名所成立
云云基辨詳云。秋篠釋難了。工者顧失。
邑記直釋也。音裏爲理 因喩已彰等
者。一本作因前已彰。前字寫誤。與喩草
書狀相同故。邑記及秋篠所覽本作因前謬。
音噵本作因喩正。已彰者擧宗後申
則是能立自是炳然。更何須能成立
已上基辨
私注判
疏。又宗違古以簡別也 鈔曰。第三説答
秋篠鈔云。第三説答意古師等説宗是能
。今違古師宗名所成。因喩不違不
成云云基辨云。言所成立以別古今者。新師
不相離性所立宗。故今宗名所成立
古師宗
疏。又前標云後更不須 鈔曰。第四説答意
云。古今二師雖所立別。且同古師宗名
因喩能成ト云。論初標云宗等多言名能立
先説能立已。由是後更不説也已上基
辨私注
又前
標等音石噵本無文字異本
云云
疏。論是名爲此結成也 鈔曰。明宗相
中大文第四結成宗相。是言遠指上依・體・
濫之三科。此等總結名爲宗相
疏。論如有成三指法也 鈔曰。示宗相
中第三大文指示眞宗式法。此中三文。初牒
論示科。二以上來論文此式法。三引
伽顯揚此論立宗所説。今即初也
疏。如佛弟子指此令解 鈔曰。二以上來
論文此式法。此中五文。初如佛弟子等三
句正釋今文示立・敵。此式是即共比量
式。無簡言故。論文但説如有成立
敵何人。若對勝論聲無常則此宗
相符非眞宗式。若勝論爲立者佛者爲
亦相符非眞。是故今指示立聲無常
聲常此宗時眞立宗法。焉云
佛弟子對聲論師等。論文簡略含是義。故
如有成立 聲是有法等者。此下七句正
上論此式法五文中第二合上極成
有法極成能別之論文故云聲是有法無常
能別。不有法無常。彼此者立・敵
也。聲及無常者相違釋。若合之一處
也。今此式法中云聲前所説宗依中極成
有法。云無常者極成能別。故今疏中合
名極成有法極成能別爲宗所依 彼聲
論師等者。合上論文五文之中此下十句第
三合上差別性故之文 不許聲上等者。明
一許一不許。今但擧一不許影示一許。上有
二字示聲與無常相離則立敵許若合
聲上有無常敵聲論者一不許。今佛
弟子等下正合差別性故文。合之一處者。之
言指上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及今此式法聲
及無常。今論文云聲是無常之是言
即合一處之相。互相差別等者。若以
成有法・能別之一處聲與無常互相
簡別而不相離宗體性。聲論不許等者正
法也。以互相差別不相離聲是無
時。敵聲論者不聲上無常故。一許一
不許簡前三示失謂簡立已成等
前三宗失者
不顧論眞宗
今正得成。論文云聲是無常是言
一處故。疏釋云合一處不相離是言示。
全無相違 既成隨自等者。此下合上論
五文之中第四以上隨自樂爲所成立性
論文斯式法論文フヲ如有成立今此疏
釋云既成隨自等上釋也。今云。既成之
成言即論文有成立之成字也。有成立者隨
自樂不顧論宗。是簡宗濫也 亦是樂爲等
者亦隨自樂。論文如有成立之言彰隨自樂
爲不顧宗。亦是彰樂爲所成立是名眞宗。上
ヒシヲ樂爲今合スルコトハ此式當時樂爲ニシテ
時樂所成立ナルアルヨリ名爲眞宗能成立是
眞宗。即以樂爲所成立性之言眞因
喩雖成自樂爲所成立則名因喩
宗者。論文含此等簡濫義如有成立
 恐義不明等者。五文之中第五結法釋
上論文。音噵云。指此者論云如有成立聲是
無常之文云云此疏文意。謂上來論文雖
立宗義相其義猶未明著今此論文指
示式法眞宗義相已上基辨
私注釋
疏。瑜伽論云自宗所許 鈔曰。此下指
眞宗式法三文之中第三引瑜伽顯揚
論立宗。此中有四。初擧瑜伽顯揚。二釋
論意。三擧三釋自宗所許。四以三類十
立宗。今即初也 瑜伽論云者。第十五
之論文 依二種所成立義者。音噵云。二種
所成立者自性差別 各別者。立・敵所尊所
主各別 攝受者。所宗衆多隨自意樂 自
品所許者。自謂各自也。品者品類。所宗各各
別云品。所許者即宗。此瑜伽中説一許
一不許之所據也。就此瑜伽論文陳那
釋。則此中自性・差別二種所成立義陳那所
言宗依。瑜伽説二種義故各別攝受。自
品所許者陳那所言能依宗體也已上基
辨私注
秋篠
鈔云。古因明師未唱不相離性之辭故云
各別攝受自品所許云云基辨云。此秋篠
釋尤妙也。新師所言一許一不許互相差別スル
不相離性ト云フ瑜伽今文云各別攝受也。次
瑜伽文釋攝受之言自意樂故。又攝受
自品所許者是不顧論宗也 品是宗義者。
自意樂品類有ト云ハ別即隨自意不顧眞宗也
 故顯揚云等者。第十一卷文也。故言承
句許品是宗義。瑜伽説自品所許。顯揚云
自宗所許也。顯揚説瑜伽之樞要論故彰
品是宗義已上基辨由秋篠
私注今疏文
疏。此中意説故説名宗 鈔曰。二釋二論
。基辨私注云。此中者指上所引瑜伽顯
此。斯二論中意説。依二所立者自性・
差別二所立義。此爲宗依依二所立也。
立論各別等者。立論二字彰能詮言論。有
則有能詮。由是今云依二所立立論。即
立論對揚時云立論也。立敵意樂若非
對論故云各別。若立論對揚時不
自他立者情


三量隨自意樂。於能詮能立上
他順已隨自各別自所尊所許義。若無是則
立宗。故今云自宗所許故説名宗
已上基
辨私注
疏。此中三釋正與此同 鈔曰。三以三重
自宗所許。此中三釋者。基辨私云。如
上所引瑜伽・顯揚所言自宗所許故説名
今指示云此中也。三釋者以上所
陳那已後會古師三重釋而釋自宗所許。由
是牒云此中三釋已上基
辨私注
又音裏云。即
上文上卷十
一丁
中會古師宗爲能立中三釋是
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
盡難
道慈法師云。第一説以
能詮自宗所許。第二説以別宗
宗所許。第三説以合宗自宗所許云云
基辨詳云。此道慈法師釋尤
殊勝。而文簡約難意味
又秋篠鈔云。問。彌
勒無著等自性・差別以爲所立。宗因喩等皆
能立。今者陳那因喩爲能立宗爲所立
今此云自宗所許者爲古所云能立亦爲
今云所立如何。答。爲此違此三釋
前所擧陳那已後會古今
之違
三釋同也
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問意尤好。答文麁
略難意昧。今言。秋篠但云同未
同所由。可麁略。後學迷岐不其眞
自破斥去。至次悉明。又後記云。此中三釋等
者。即前古今同異中三釋無別。任自思
基辨詳云。後記云三釋無別甚不可也。今
私併考疏前後文云。先徳諸家云前古
今同異中三釋。無別未穩。今按非全同。雖
三釋正會釋與會已釋意稍有差別
前古今同異會釋意以古師新師。由
不唱不相離性言。今此三釋新古 師意義
合釋。故正會釋與會已釋意義稍別而全會
同。問。若爾邑記云義有別。又前記云。即
前會古今三釋云云今全會同者
邑周二記而言歟。如何。答邑記云義即
別約彼名能立此名所立別。而復
今此三釋即前古今同異中云云今詳邑
師未正會與會已之釋稍有別故。邑記
釋爲穩當又前記所言爲異意與今所
言有異。前記中釋前後異云。前第一釋中
但取自性・差別宗。今此但取自性・差
上言宗不二宗依。故云自宗所許
已上前記
第一釋辨
基辨詳云。前記此釋不爾。前第一
重釋以能詮言宗爲能立。然今云但取
自性・差別宗麁漫之甚矣 又前記云。
第二釋以別對總。總者總五蘊中且取
宗。若言若義皆名宗。即是自宗所許云云
基辨詳云。前第二釋以別言義別宗
能立。今文亦爾。然前記云異麁漫之甚
已上
私注
又云。第三釋中同前取不相離性云云
已上
前記
基辨詳云。此亦不爾。前第三釋不
不相離性。如是前記中云異謬解前後
異故爲大麁謬。基辨今釋云
稍有別。會已釋稍有別。非會意有異。
有問予云。何故云稍有別耶。基辨答云。
前正會古今同異。以古師今故第三釋
中不不相離性。但云合宗不相離
今此中三釋者前既會釋古今異已立今此
三釋故總合古今二師意而釋。故第三釋
不相離宗古師合宗同。前是會釋。今
會釋。以前會已三釋今作三釋自宗
所許言。後學須深思焉。秋篠所釋於
一釋下先擧會已義次古師後新師各云
此立。其此之言未會已義歟不故雖
分明恐指會已義焉歟。又音石噵文簡
約。雖然以會已義之噵歟不。由是先徳作
前・後三釋全無別之釋疏主意炳然。後
學勿迷。大疏鈔中雖此問答釋義意不
痛快故基辨私設此委釋已。今謂。此疏設
三釋明。而此中但以第三釋二論自宗所許
此論不相離性會合爲要。前以古會
。今以會已今義古師義。今此所云初・
二兩釋乘上明三釋義自宗所許故因
前二。實今此文第三釋以會已今師言
不相
離性
古師自宗所許言要。後學須
已上基辨
私注也
一者以言對理等者。音噵云。
能詮言能立・宗亦爲自宗所許。所詮
不相離宗爲所立已上音
石噵
基辨詳此噵云。
上所云第一釋不不相離宗名爲所立
而今音石云會已義不相雖宗爲所立
歟。噵文簡故其意難了。又秋篠鈔云。以言
對理等者。言謂宗能詮言也。理謂宗所詮義
也。其立宗言對スルトキ敵論者因喩所成。是故
陳那依此名爲所立自宗所許。能成義故亦
能立此意云。能詮宗依能成
義理故古師亦名能立
古師依是宗名
能立自宗所許云云 已上秋
篠抄
基辨詳云。此秋
篠釋雖違害上已會了意味未顯。由
今私以會已義此第一釋云。取依義能
詮等者。此文依古師能詮宗名爲各別
自宗所許。今云義者。若無所詮義
能詮故云依義能詮。亦依新師。依謂宗
依。義謂不相離宗義自宗所許也。宗依・宗體
同處有故云依義也。此依義與能詮同時
處故云依義能詮。今取是含義意名爲
自宗所許。謂自之宗自宗即所許兩重離合
得名也。名爲各別等者。此第一釋中云依義
能詮者。立者所立一許一不許不相離宗義
タル宗依。故結云名爲各別自宗也。各別者。
立敵各別自宗ナレハ是一許一不許ナリト云是會已
ヲ以今會自宗所許言第一釋義也 二者以
別等者。音石噵云。以別爲能立自宗所
。別者謂總中一分。總集隨應之義名爲
云云基辨詳云。此噵麁也。雖爾以疏第
三釋文所噵併見スレハ會已義故可穩也
已上
又音石裏云。別者謂於總中彼一分
聲無常等敵所敵所申即名爲別。此別
宗能成總聚隨應之義故名能立云云 已上
裏書
噵意同麁
釋也。無
又秋篠云。第二釋中以別對
等者。諸法總聚自性・差別言與義俱是所立
總中一分對敵所申自性差別トノ若言若義
俱名爲宗即名能立。此別對宗因喩ヲ以成。
亦是所立。而能立總。故名能立。古師依
宗名能立。因喩所成故亦所立。陳那依
ナレハ所立。所據不同故不相違云云 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無害爲好。不自宗
所許麁。此第二釋爲要如道慈釋
別言及義自宗所許。此自所許宗古師名
能立。能立總宗一分故。今師名所立。然
其體同取總之別言與義立名。此義以
會訖義言則不相離宗體也。故同一自宗所
許也 三者以合對離等者。音石噵云。不
合名爲能立自所許。相離シタル自性・差
別名爲所立。合所依義
能詮
合宗
別故
云云 已上
基辨詳云。此噵大得疏主實義。以
相離性與能詮合宗會合彰會已義
自宗所許言。可殊妙已上
又秋篠鈔
云。第三釋中以合對離等者。合謂不相離性
能依總宗也。離者自性・差別各各別離也。自
性・差別トハ所依義ナレハ名爲所立。能依合宗
説爲能立。總別故。古師依此宗爲
。能依合宗對敵合申ルトキ因喩成故亦是所
立。陳那依此宗名所立自宗所許。自性差
別但是宗依非是所立。所立之具。所望義殊
相違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爲
痛快。如靴搔痒。未正會與會已
也。取彼能依不相離性合等者。古師未
不相離性之辭。然今前已會訖。由是彰
古師二論能依合宗必有所依不相離性
宗體。能依・所依同時同處不離故。古師
離處別別
所詮
以爲所依。今師以是名云宗依
今釋此自宗所許言離處別別
所詮
但以
能依合處。是故自宗所許爲ルヤ體約古師
合約新師不相離宗體。雖此別
能依合不相離宗體。非分離
故。今釋以不相離性自宗所許已上
基辨
正與此同者。此句正會瑜伽・顯揚所
此論所説。謂二論所説各別攝受自宗所
許之文即是此論所説隨自樂爲不相離性。
言名雖異意全同也。隨自與各別義無
故以不相離性合自宗所許。是疏第三釋
意。又前記中設三釋明。第一釋是。第二義
通。第三不是已上基
辨私
疏。此文總也非本成故 鈔曰。自下第四
十句三類立宗也 此文總也者。邑記
云。前所引之瑜伽論文是總文也云云基辨
云。如上所引伽・顯二論云各別攝受自品所
之文總標宗也。此宗中有十句三類別
然今此文總含但云各別攝受等。故彰此義
此文總也。下有十句等者。下言上所引瑜
伽論次下文。即説此十句故云下有。分爲
三類者。略纂釋此十句三類。與此同也。
十句之中初二句三類中第一宗體。次三句
三類第二立宗因縁。後五句三類第三立宗
已上
一攝受論宗者。音石噵云。承禀宗云云
此釋
非也
二若自辨才者。同噵云。不顧論宗云云
此釋
又秋篠鈔云。初宗體中攝受論宗若自
辨才者。四種宗中第四不顧論宗也云云
云。秋篠爲勝。音石釋攝受論宗承禀宗
謬也。是本于備釋。備記云。攝受論宗者即先
承禀宗也。問。若爾何故上文簡捨不
耶。答。上文意者直立自宗他敵故簡
捨也。今文意者據自所師宗他敵
正宗也。謂立自宗他敵故云攝受論
。由受隨自樂爲義云云基辨詳
云。大謬釋也。疏文已云攝受論宗。是即
隨自。隨自即不顧論宗。次疏文云二同宗承
隨自樂故。備記云承禀宗爲攝受論宗
大謬。音石由是亦誤。有問。今此疏文既云
自所師宗異師敵自宗。依自師
自宗豈非先承禀宗耶。備釋自云
文不他故簡捨今文以自師宗他爲
正。正宗故云攝受論宗。爾則備釋應謬。
如何 答。疏文云初依自師宗對異師敵而
立自宗意彰先承禀宗非攝受論宗。既云
對異師敵。明知非承禀宗。以自宗他敵
不顧論宗是攝受論宗炳然可知。復疏次文
不爾便爲相符等正簡捨承禀宗非攝受
論宗之文。備釋亦似了此疏意。然
彼師云攝受論宗者即先承禀宗也今吾詳
大謬。後學由是生迷亂故。後來學者對
他敵ルハ自師宗不顧論宗ニシテ攝受論宗隨
自樂爲ナリト明察熟了而須此疏文。如キハ
者依自宗外聲生聲無常不顧論宗。
若佛者對佛者立時此承禀故相符極成非
攝受論宗隨自樂爲當了知已上基辨
私自義
由自辨才等者。音石噵云。隨自意樂
宗義不顧論宗云云立他宗義者。上四宗文
邑記釋。今由其意則此是爲斥他
宗義立他宗義。不他面他立
是云不顧論宗。非立他宗他宗
不顧論宗已上
又秋篠等云
者立勝論宗義。此是麁漫謬釋。若非
佛者立他外宗自宗相違。必勿
。如上已明 唯此二種等者。音石裏云。
一攝受論宗。二若自辨才宗。唯此二種是正
所立宗也云云基辨云。此釋尤好。不
用備釋也 非別攝受等者。同私云。遍所許
宗非別攝受自意。先承禀宗非自樂爲
也。故非眞實者。彰遍許承禀非隨自故立
已成非眞宗上句故。復以此言
傍義准非本宗故非眞宗。次云立已成故
遍許承禀二宗非眞宗之由。復次云
本成故傍義准宗非根本所成立故非
眞宗之由已上基
辨私
音噵云。唯此二種者初
二句。立已成者初二宗。非本成者次一宗
云云
疏。次三句是如次配之 鈔云。此文明
二類三句。基辨云。一若輕蔑他下三句正擧
標第二類三句。而申宗趣是名因縁此二句
若輕蔑等三句一一下此二句讀而得
義之文也。今簡略文一一。應
蔑他而申宗趣是名因縁一一作
而解焉已 若覺眞實而申宗趣等者。問。申
宗趣是能立。爾由上論文能立是悟他
今釋此覺眞實次文云若覺眞實自悟故。何
故如是前後相違耶。答。秋篠鈔中雖
煩重難了。故今採要解是。大凡立者立
宗時。若先無自悟則無義生因。無義生因
則無智生。無智生因則由何發生言。不
言因則遂無悟他。故今云覺眞實申
宗趣自悟悟他也。覺眞實者自悟。
申宗趣者悟他。是能立發言故全與前文
違。次云若覺眞實自悟故者釋自悟
能立悟他。如他義宗趣能立
他故又立自所立宗趣能立
他師故等。准宜釋焉。備記云。若覺眞
實等者。從他聞已後正自覺眞實而自悟圓
滿而立宗也云云基辨云。備釋先悟他
自悟而作一解。雖理尤難解了。任
疏釋旨自悟悟他宗義立破
已 立自義等者。噵云。邑師言自所立義從
師所云云基辨云。備釋先悟他自悟
而作一解恐依此邑師釋自義
宗先悟他眞實宗先自悟之別
解已
疏。後五句是皆悲愍故 鈔曰。此明第三
類五句。基辨云。一爲成立自宗者自比量
也。二爲破壞於他者他比量也。若共比量者
則具二意。成自時他必自破故。由是云
切立宗不此。此者音噵云。此二種云云
謂今此文立自・破他之二。餘文易了。今總
列十句三類云。十句分三類。第一類二
句者。一攝受論宗。二若自辨才。第二類三句
者。一若輕蔑他。二若從他聞。三若覺眞實。
第三類五句者。一爲自宗。二爲於他
此名五句中
初二句
三爲伏於他初二句中
成立自宗
四爲
屈於他初二句中
破於他宗
五爲愍於他
初二句成自破他皆悲愍故。此三・四・
五後三句釋。與初二句合第三類五句也
上云
十句三類也 上來示相廣陳中大文第一
宗相竟 自下大文第二示因相文也」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第七
  安永第四歲次辛未六月十一日於
  安城客舍正法久住見聞尋思
  不庸愚早早鈔記之竟。後學哲鑒
  幸訂正之
  囘向四恩法界海 迴向無上大菩提
  寬政第二庚戌年正月十日去歲於
  門京師講演及于數度。每講硏究考
  覈評正已。雖爾謬解過半。後來哲賢
  爲予删整綴補云
   願以此功徳 普及於一切
   臨命終時 心不顚動 一切諸佛
   現前安慰 願求衆生 速得往生
   都史內衆 面見慈尊
    法相大乘宗沙門釋基辨七十三歲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八因相
初相名第六段終
 南都西京藥師寺法相大乘
末學沙門  釋基辨 撰 
疏。論因有三相下示因相 鈔曰。上來示
相廣陳中大文第一宗相竟。自下大文
第二示因相文。此中大分爲三。初擧論結
前生後。二四門分別。三隨文解釋。此文
即初科也四門分別者。基辨云。今牒論文就因一
立四門分別也。有三相三字論文次
下立五段科釋。如下釋。今名因出體・釋名・差
別 癈立。今疏文云此相略等者此論文名因者差別今
指云
疏。此相略以四明廢立 鈔曰。此下第二
因體相。此有二文。初約二因明。後約
明。今即初也 因有二種等者。生・了二
因。本出涅槃經三十八迦葉品及憍陳如品
。經曰。一者生因。二者了因。生因者如
瓶。了因者如燈照物。如次具引 如種
生芽下釋生因。秋篠音石同釋云。生因者
謂生芽等。親辨體故云云能別起用者。基辨
私云。如穀未生芽時由能起後生芽之用
所以用在其前其穀處云
其前
因生其後芽云
後也
能起用爲生因也。且如言生因ト云カ能別
穀親
芽爲
芽状與穀別ナル
ニ同スルユヘ他トイフ
智解
言爲生因。言未發時有發則能別親起
他智解之用此喩穀時有
芽用
故言體即生因。於
一切生因是可知。又於生了二因
離合有二意。一云。經説生・了二因通
切法之名。又因言所由。二因通名。以生與
了顯ストイハハ二因別則生之因了之因依士釋。二
云。能起用名爲生。能顯果名爲了。雖
因及爲因義通是似一。既有能起・能顯
二爲因相別。一因體能持能起用又一
因體能持ストイハハ能顯用則持業釋基辨謹按雖
依士・持業二義。二因之名本是經説因言
一切因之名。今於其上二因名則依
ト云ヲ勝也。如憍陳如品説。佛言云何有
。婆羅門言。一者生因。二者了因。佛言。云
何生因云何了因。婆羅門言。生因者如
瓶。了因者如燈照物。佛言。是二種因
因性是一ナリヤ。若是一者可生因作了因
了因作生因不。答言不也。佛言。若使
生因不了因生因不了因
是因相不。婆羅門言。雖相作故有
。佛問婆羅門。婆羅門。了因所了即同
能了不。答言。不也。佛言。我法雖無常
涅槃而非無常。婆羅門從了因得故常
樂我淨。從生因得故無常無樂無我無淨。是
故如來所説有二。如是二語無二也。是
故如來名無二語乃至廣説。由是等説因體
是一トイヒヒルト云ヲ已上基
辨私注
故理門云等者。
是理門論釋了因文。云生因由能起
用。以是相翻知生因有能起
故此是釋
生因之引證也已上基
辨注
周記云。此是引證。理
門論中釋了因云。非生因能起用。故知
此因生因能起用即名生因。即此種子
別起芽莖等也。名爲生因云云
辨詳云。此釋尤勝秋篠鈔云。非如者今釋
了因。乃是爲先果後因云云基辨詳云。
此秋篠釋未穩當也。云故理門云故。有
上故。此是釋生因文也。又按此理門
論文釋二因之引證也。翻顯釋生因亦釋
了因疎顯義ト云是釋亦有已上
燈照物等者。秋篠・音石同釋云。謂燈照物疎
物故云云 今云。此
釋尤好
能顯困故者。基辨云。且
智了因。智能照了宗果故名智爲
。非生因由能親起他智解。但照スルノミ
宗果宗果。故是疎顯。如燈照物非
已上
私注
疏。生因有三三義生因 鈔曰。出體之中
第二約六因釋。已下文名六因章音石裏等
此中有三。初標章。二別釋六因。三總評。今
即初也
疏。言生因者未了義故 鈔曰。六因章中
第二別釋六因。此中大分二文。初辨三生
。後辨三了因。初中亦二。初別釋三生
。後釋疑辨三生因有兼正別。今文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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