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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融貫鈔 (No. 2272_ 基辨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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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覈評正已。雖爾謬解過半。後來哲賢
  爲予删整綴補云
   願以此功徳 普及於一切
   臨命終時 心不顚動 一切諸佛
   現前安慰 願求衆生 速得往生
   都史內衆 面見慈尊
    法相大乘宗沙門釋基辨七十三歲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八因相
初相名第六段終
 南都西京藥師寺法相大乘
末學沙門  釋基辨 撰 
疏。論因有三相下示因相 鈔曰。上來示
相廣陳中大文第一宗相竟。自下大文
第二示因相文。此中大分爲三。初擧論結
前生後。二四門分別。三隨文解釋。此文
即初科也四門分別者。基辨云。今牒論文就因一
立四門分別也。有三相三字論文次
下立五段科釋。如下釋。今名因出體・釋名・差
別 癈立。今疏文云此相略等者此論文名因者差別今
指云
疏。此相略以四明廢立 鈔曰。此下第二
因體相。此有二文。初約二因明。後約
明。今即初也 因有二種等者。生・了二
因。本出涅槃經三十八迦葉品及憍陳如品
。經曰。一者生因。二者了因。生因者如
瓶。了因者如燈照物。如次具引 如種
生芽下釋生因。秋篠音石同釋云。生因者
謂生芽等。親辨體故云云能別起用者。基辨
私云。如穀未生芽時由能起後生芽之用
所以用在其前其穀處云
其前
因生其後芽云
後也
能起用爲生因也。且如言生因ト云カ能別
穀親
芽爲
芽状與穀別ナル
ニ同スルユヘ他トイフ
智解
言爲生因。言未發時有發則能別親起
他智解之用此喩穀時有
芽用
故言體即生因。於
一切生因是可知。又於生了二因
離合有二意。一云。經説生・了二因通
切法之名。又因言所由。二因通名。以生與
了顯ストイハハ二因別則生之因了之因依士釋。二
云。能起用名爲生。能顯果名爲了。雖
因及爲因義通是似一。既有能起・能顯
二爲因相別。一因體能持能起用又一
因體能持ストイハハ能顯用則持業釋基辨謹按雖
依士・持業二義。二因之名本是經説因言
一切因之名。今於其上二因名則依
ト云ヲ勝也。如憍陳如品説。佛言云何有
。婆羅門言。一者生因。二者了因。佛言。云
何生因云何了因。婆羅門言。生因者如
瓶。了因者如燈照物。佛言。是二種因
因性是一ナリヤ。若是一者可生因作了因
了因作生因不。答言不也。佛言。若使
生因不了因生因不了因
是因相不。婆羅門言。雖相作故有
。佛問婆羅門。婆羅門。了因所了即同
能了不。答言。不也。佛言。我法雖無常
涅槃而非無常。婆羅門從了因得故常
樂我淨。從生因得故無常無樂無我無淨。是
故如來所説有二。如是二語無二也。是
故如來名無二語乃至廣説。由是等説因體
是一トイヒヒルト云ヲ已上基
辨私注
故理門云等者。
是理門論釋了因文。云生因由能起
用。以是相翻知生因有能起
故此是釋
生因之引證也已上基
辨注
周記云。此是引證。理
門論中釋了因云。非生因能起用。故知
此因生因能起用即名生因。即此種子
別起芽莖等也。名爲生因云云
辨詳云。此釋尤勝秋篠鈔云。非如者今釋
了因。乃是爲先果後因云云基辨詳云。
此秋篠釋未穩當也。云故理門云故。有
上故。此是釋生因文也。又按此理門
論文釋二因之引證也。翻顯釋生因亦釋
了因疎顯義ト云是釋亦有已上
燈照物等者。秋篠・音石同釋云。謂燈照物疎
物故云云 今云。此
釋尤好
能顯困故者。基辨云。且
智了因。智能照了宗果故名智爲
。非生因由能親起他智解。但照スルノミ
宗果宗果。故是疎顯。如燈照物非
已上
私注
疏。生因有三三義生因 鈔曰。出體之中
第二約六因釋。已下文名六因章音石裏等
此中有三。初標章。二別釋六因。三總評。今
即初也
疏。言生因者未了義故 鈔曰。六因章中
第二別釋六因。此中大分二文。初辨三生
。後辨三了因。初中亦二。初別釋三生
。後釋疑辨三生因有兼正別。今文已下
別辨三生因三文也。初此文明言生因。基
辨解云。謂立論者等者指示言生因體。立因
等者等立宗立喩。離立論者立因等言別無
言生因。故此立因等言爲言生
因體
能生
敵論等者釋立者立因等言名言生因所由
謂立論者立因等言能生敵智解了立因等
言義。故立者言即生智了之因。言即生
因持業釋也言體持生因
トナル業用
若生因二字ノミナラハ則雖
依主・持業義依主爲好。生了二因通
切法本安立名故。問。若爾可言即生
之因耶。答。此是持業・依主兩重離合。如
有漏眼識。眼識依眼根之識トイヘハ依主得名。而
有漏眼識則眼識持漏相屬業用。故眼識
即有漏ナレハ持業得名。此云兩重離合。今言生
因亦復如是。故此前云等下擧立論者立因
等言名言生因。此前者此論前文也。宗等
多言名爲能立者。即立論者立因等言。由
此多言者。由謂所由。彰立言發スルトキ
所由也。開示諸有問者等者。立言能生
敵智之證也。初二句釋言字。次一句釋
。後開示等十字釋生字。是故立言名言生
已上基
辨私解
秋篠鈔云。言即是生名言生。言
生即因名言生因云云基辨詳云。此秋篠所
釋雖違害不盡理。生因之名二因之
一涅槃經中自始安立。今就立六因
言等字言生因等也。是故先以生因二
離合已次加言字言即生因。爾秋
篠釋自始云言即生理也。若生因ト云
但在言上智・義上生因則應
秋篠釋。生因名通言・智義故。先釋生因得
而後加言智義釋是此文實義也。故秋篠
釋可不盡理已上基
辨私注
秋篠鈔云。問。且言
生因望何名因。爲敵智耶。
答。此有二説。一者諸師多云。據敵智
言生因疏主釋亦與是同。
諸師言入疏主
二者嵩山定賓
云。夫因明之中生因義者但據生説因。豈
言生敵智之爲因。望
因。不濫通。故此論中所言因者對
因。宗則先立因則後説。以其宗中敵論
許故立論者以因成之。若必生敵智
生因者。宗言亦是能生敵智。同異喩言
亦生敵智。則應宗言及兩喩言並得名爲
言生因已上
賓疏
秋篠依基疏意賓疏云。
賓師云宗言生敵智者理不然。所以
何者。立者立聲無常宗時敵智未生。豈
宗言得敵智。擧因言時敵智方生。
宗無常故。言生因望敵者智親生因
同異喩言亦雖敵智。是疎遠故不
生因。但令敵智見所立邊成立究竟爲
喩勝能。非言因親生敵智故非生因
已上明
燈取意
基辨詳云。秋篠斥賓師疏主徳
。誠後身所作意復何加焉。雖爾聊爲
管見助設會釋。賓師云宗説
因。理不然。夫正因明在他智解。若
但云但望宗果生因。則如違決量
宗果他智故云正因明。復云能立
唯悟他。此即以敵智果之生因正因明
若爲言生因他智是非果則云何有宗果
智解宗果非眞宗因故。由是賓師所
妄説。恐膚受輩見賓疏釋妄斷基疏。無
煩文聊贅小言。讀者自知
疏。智生因者故名生因 鈔曰。第二明
生因。基辨解云。謂立論者等者正出智生因
之體。正生他解等者釋立者發言之智名
之由。謂正生敵他智解因實在立者
多言。其立者言從何處生。是由立者智生。
故云智能起言。是故立者智言生因之生因。
故名智云智生因。離立者智餘無言生
因之生因。智即生因持業得名。生因者生
之因依士釋。言生因因者言生因之生因依
主釋也。生之因故略次生字也。若委言則立
智即言生因之生因。中含持業・依主。兩重
合釋也。略中言生因名則智即生因持業得
名也已上基
辨私解
又秋篠鈔云。問。賓師言。其智
生因以能發立言是言之因。生因因故
生因已上賓疏牒疏主義
難之牒文。次難
因明論中豈
言是果義故須智因乎。義生因等
釋亦應廣破已上賓師難
此疏義
此難可耶。若云
理。則依本疏云何會之耶。答。返須
彼。立論者智觀所作義。既自悟已對敵立
義。將他時爲唯觀義悟敵者耶。爲
言悟敵者耶。若唯觀義但是自悟。何以
能立悟他耶。若亦發スルナレハヲモ其所作ト云
立者智之所發生何發言。言是非
之果。是何之果。因明宗中非唯據宗説名
果。以言亦是智之果故。言因既爾。義因
亦同。是故言・義二生因爲智生因之果。妙
深旨。不異推已上明
燈取意
基辨云。此釋中
難賓師難疏實義。寔可妙釋。後學
之何處異求。又明燈鈔中擧玄應妄説。破
斥明實。學者必識。勿眞妄
疏。義生因者亦名生因 鈔曰。第三明
生因。基辨解云。義有二種等者。大凡義難
能詮・能縁二皆得悟解。故今擧二種義
問。何爲立此二種義耶。答。對立論言
理義。對敵證智境界義。若但立道理義
而不境界義。則由言生因敵證智起後
能縁智上爲所縁境義不相彰故。次立
界義言爾。雖二種義其體是一。但
能詮能縁之邊別而立此二種義。有
之中義生因爲本體初道理義是也。敵證智
此義則次境界義也。不分離。有二種
炳然可已上基辨
私立
道理名義者。秋篠云。
道理義者。能詮言者筌也。所詮義者旨也。筌
旨相稱。必然之理。故言道理已上秋
篠抄
基辨
詳云。此釋雖理可爾未穩當。疏意但取
所詮義。雖能詮・所詮不分離。能詮是言
生因故。今此義生因但取所詮義。秋篠云
旨相稱必然之理理必然。於此名
理義深釋却失。學者擇不居焉得實。此
道理義ト云ノ之道理謂深密・瑜伽所説四種道
理差別即義也。境界名義者所縁境界差別
義也已上基
辨私判
謂立論者等者約道理義
義生因體。若無所詮義則立論者何能詮言。
故云言所詮義 生因詮等者。明所詮義
義生因。今私解言。若無所詮義則無
能詮立言。故所詮義爲能詮言生因。離
所詮義詮言之生因者故。義即言生
因之生因。持業得名已上謂立論者等已
下注釋基辨私義
秋篠云。
生之義名義生。義生即因云云基辨詳云。此
釋迂迴義意難彰。又音石裏云。生因詮等二
句釋生因之言也。意云。所作道理言生因ノタメニ
所詮而令能生詮言故云生因義即
言生
之生
云意也
所作義而方發立因等言
云云基辨詳云。此釋雖道理義意難了。
釋故已上
爲境能生等者。約境界義
體。若無立言所詮義則於敵・證能縁智
所縁境。無所縁境能縁智起無
。故云境界義。亦名生因者。此義名
之釋也。亦所詮義名生因。謂若無
縁境界義則無敵證能縁智故。境界義爲
敵證智生因。離境界義他智
言生因能生生因トナル故。境界義即生因持
業釋也。有問。略纂云。所作義雖能爲
敵證智。隔立者言亦無持業已上略
纂文
釋是非如何。答。略纂釋謬也。於此義生因
二種義所詮義義生因本體。雖
立者言本來所具義。未立言
前無他智境界義。立言發後爲所詮
故能詮・所詮同一時處ニシテ此所詮義爲道理
。立言發後爲境界義。是故略纂云
大麁謬也。含境界義トナルコトヲ道理義即言生
因之生因也。義即生因トナレハ義生因。持業得
名。如前已辨已上基
辨私解
疏。根本立義名能立等 鈔曰。此文辨
生因二文中第二釋疑辨三生因有兼正
。基辨解云。根本立義等者釋疑。疑云。前
テテハ言・智二生二種差別。今此辨
何立二種義ト云此疑。今疏文通如文。根
本立義者。謂立者發言云立。其言上所詮義
義。故今云立義本具未論時義。能
詮所詮同時處義。能所詮合生他智解。若雖
能所詮他智不生非正因明。故示境界
他智境則非義生因。 由
今云根本立義擬生他解。然爲所縁境生
他智能詮發義爲所詮。故亦示道理義
立言義爲所詮則非義生因。 由
是今云他智解起本藉言生 故言爲正生
等者。故言承上示兼正別。言爲正生者如
前已辨。未立言已前義非所詮。立言發
時義爲所詮。無所詮義則無能詮。同時處
具生他智解。故他智生本在立言。故爲
 智義兼生攝者。雖立智立言
則無他智生。雖本具義立言
所詮則無他智生。故無立言智義無
因義今云兼生攝也 故論上下等者擧
也 多言開悟他等者。此就正生而言也
已上基
辨私解
又略纂云。智・義名生因者言トノ
云云又秋篠云。問。若云言生是正因。則何
故論云因者三相。相者義相。豈非義因是正
耶。答。欲言説ヲ以三相義方是正因
故擧之也。此上三種之生因者局據立論
云云基辨判云。秋篠問答尤爲殊勝。答中
言智義三生因局據立論明者寔巧妙釋也。
略纂所釋雖文少言爲正生炳然
疏。智了因者了所説義 鈔曰。明六因別
二文中上來初辨三生因已。自下後辨
三了因。此中亦二。初別明三了因。後承
兼正別。今即初科中初明智了因 謂證
敵者等者。基辨云。此出智了因體。意言。若
敵證者雖立者宗立者能立因所
作性言則非實了宗。故今文云能解能立
。但不宗之智已上
能解能立言等
者。就此文古來有三家異解別。一音石
裏所出有解。裏書有云。解能立言宗之
智者。了因智引宗智宗果故名
宗之智云云 已上
有解
音石難此有解云。若爾
智了因宗智起也。若不爾何故
前文云言生故未生之智生由智了
曉之義今顯也。故今此六因章云由
故敵證解生由智了故隱義今顯云云
辨詳云。音石斥有人疏意大爲勝 照
解所説等者。基辨云。此釋敵證智名了因
。照謂了即了宗。解謂達解即解能立因
也。所説者。音噵云。宗・因。即立者言云云
辨云。此噵大好。音裏云。意言。所説者宗因
也。照顯於宗了於因故名照解所説
云云基辨云。此釋亦大好已上三家異解中
第一異解竟。二云。玄應立二智了因
疏主釋。秋篠評斥是解疏主意。大爲
。爾秋篠申疏主意文短難了。由是基辨
重釋具斥玄應具申疏意。如次具明。三云。
嵩山定賓斥疏主釋立敵二論智了因。秋
篠救疏主意疏主意。其救釋失于相傳
是基辨今具斥賓師。如次具辨。賓師以
理門文由智力立者自智力故爲謬釋
也。如次廣明。今略示三家別已上基
辨私解
故理門云等者。擧智了因證。基辨解云。但
由智力者。由言因。謂敵證者自智力爲
立者所説・宗義。所説者立者言。又義者立
者所立宗義也。所説與義相違釋。若爾所
説下何故不及言耶。謂置及言了爲
了因義爲宗果之義隱沒故。存相違釋・依
主釋二義及也。此了即自智力。離
了。智即了。持業釋。能了智爲因彰宗果
智即了因。如前。次明言義亦了因義意相同。
今明智了因。智是體持了因業用。持業釋也
已上
私解
此理門文古來有二家別。一云。
但由智力者立論者智力ト云此定賓解也
具辨
二云。敵論者自智力ト云今疏主大師釋也
文委
秋篠鈔擧破釋智了因第二異解玄
應師説云。智了有二。初智了因謂敵論者
宗之智親能顯了所立宗理。故名了因
後智了因名雖前親・疎義別。謂敵論者解
因之智念三相義親生宗智。智了因因故
能顯宗亦名了因云云 已上玄應立
智了因之義
篠評斥玄應而申疏主意云。此師之意親
宗智非是因智。了因之智何名了宗。若
因智名了宗者應色等智名聲等智。故
親了因非因智已上評斥也。已
下申疏意
今疏主意
但取敵證了宗之智智了因。理門既云
但由智力所説義。豈由因智所説義
故知宗智是親了因云云 已上
明燈
基辨由秋篠
評釋中明今疏主意文短難了重釋具斥
具申疏主意云。秋篠云但取敵證了
之智智了因既如前辨。今復重釋。謂敵
證者不能立因則不宗智。故了
智即解能立智。疏云智了因者謂敵證者能
能立言宗之智。云宗智則了因智
同時已具。由是今疏文云能解能立言了宗
之智。若但云因智則非宗智。故秋篠云
主意但取等。應因智了宗不
宗智。若如玄應所言。立二智了因因智
餘別云宗智。不因則何得宗智。故
二智了因不是矣。有問。疏主意以
宗智智了因。則此了宗智即了因生
何果耶。答。了宗果是即果。望宗果
智云智了因已上斥第二異解玄應師
疏主如實義
又秋篠
鈔擧智了因第三異解定賓難疏主義
以返破云。賓師難。諸人多言。智了因者是
敵論者解所作ヲ以聲無常。今當
賓問慈恩
一家人
所作因是宗前有耶宗後有耶。
若未宗而於宗前先以智力先觀所作
此生智解スト云コト宗無常。此是自悟比量門
收。解宗之智從因智ストイハハ此是智生ナルヘシ。此
即生因何得了。又立論者立宗之後證
宗之智能説所作ト云コトヲ。其智豈非智了因乎。
何以專説立論之人智是生因而不其立
宗之後有智了因所説義。而乃倒説
敵論人證宗之了也。前浪引論但由智力
所説義。若將證敵論智了因者謬也。
理門正辨立論之人立宗之後由智力後取
共許因了前宗。非是敵論智了之義。不
謬引。而彼文云。但由智力所説義
者。謂但由其立論之人立宗之後以其智力
共許因前所説宗無常義。故知妄用
其敵智已上賓師難
此疏義
秋篠中疏主意
賓師云。今疏主意立論者智不コトハ了者非
能解スルノミニシテ親顯所成宗言智故。敵證
者言不生者。以敵證智故。救
疏主意理門論問答抄已上
明燈
基辨助
秋篠救斥意云。秋篠斥賓師疏主意
理門問答鈔云。雖爾其問答抄未
于治承兵火。遂未其書。明燈抄中
少擧救。其文短簡未痛快。我今不
井蛙管見聊辨釋是補疏主意。偏惟
志但在於護法。後學勿辨。賓師解
門論但由智力文立者立宗後以我智
共許因前所説宗無常義。而以
疏將證敵論智了因妄謬也。我今讀
理門論究義味全無賓師所言義
意。論文簡約義味尤豐。非膚受所解盡。故
今夾註論文知義味。論曰。此中宗
トハ宗者有法
法者因法
唯取立論及敵論者決定同許
備云。共
許因法
何以故。今此決定共許
トイフコトハ
唯依證了スルヲ
立者久成
敵者今了
音石云。釋成決定同許由。敵智不
同許因法。故今云證了
成決
定同許由
但由
智力立者所説。非
生因由能他智
解用
若爾若敵智證了
因則
智爲了因。是言立者立
宗言
便失スヘシト云能成立
言生因
トナルト云ヲ
此亦不已下論
主自解
 
立言
敵者
念本極成共許
因法
立者言生因
能成立性
是即理門
論文所含容義意也。察是義意以可
疏釋智了因正賓師破斥是妄也。今
謂。大凡因明之法本生他解。他解照達所立
宗義本由立者能立之言。其言生因正是能
立。由立言他智。敵證智解爲正了因
能立。若不爾則違決量言三支具。應
能立。既由他智不決解似能立。故可
立言與他智能立體。理門論云。宗
等多言説能立者。由宗因喩多言説他未
了義。又云其所應悟他此能立
及似能立云云又説。如自決定已悕他決定
宗法相應所立。餘遠離云云此等
知。立論之法立者發言在達于
。然賓師云宗後立論者由自智
了前宗。此是爲自悟歟。爲悟他歟。
若云自悟則立宗後自悟於立論益。
若云悟他則立者由自智力了前念宗
如何令悟他耶。由理門意能立本意惟
悟他。非證敵智即爲了因則宗果由
顯。若云但由自智則但在自悟。失
立論本意。由是理門論云但由智力
説義。如本疏意他智力立論所説宗
之釋陳那菩薩本意也。如賓所言失
論本意理門意。又彼不他敵聞
無常言不共許。次聞所作性言決定同許
故。敵智初證了聲無常。是自立者欲
他言。則悟他爲本意。敵智爲證了因。宗果
他智上自彰。妄作智了因在立者。又
彼不能立因智即證了宗。而妄作
宗之智從因智生此是智生何得
耶之解。妄謬之甚無。後學擇而居
焉。勿漫必執也已
疏。言了因者名爲了因 鈔曰。別辨三了
三文中上來初別辨智了因已。此下二
言了因。此中有三。初出言了因體
言了因。二擧證成。三結釋言即了因義
今文即初也 言了因者四字標牒。音石噵
云。言即了因之因也云云謂立論主等者。基
辨解云。此二句出言了因體。由此言故等
者釋立者能立言名言了因。意言。由
立者能立言故敵證二徒自了解所立宗
已上
了因因故等者。音石噵云。智了因之因
云云 基辨云。此噵全
疏主意如
周記云。此意言。言了因具
依主・持業兩釋
文釋
了之因故名爲了因
依主釋。以言當體能照顯宗名爲セハ了因
即是了持業釋基辨云。言體持
顯宗業用持業
也由此立言
明淨成宗。故言亦名了因云云 已上
周記
基辨云。
本疏初云。因者言生因。明者智了因。由
言生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
義今曉。宗名正理。所生智名爲云云此文
亦由立言淨宗即言智了因之因義也。
非但由智了等者。證敵二徒非但由智了因
能照宗解因。亦謂亦智了。亦同由立者言
故他智照顯所立宗義。故名言爲了因
問。了因因故名爲了因。此義意未彰顯
何。答。就言了因持業・依主二釋。若以
二釋了因二字。則了一字是智了
因。因言言了因之因言也。雖智了因
即證了。證了即因。故了一字彰智了因。又若
立者能立之言則但敵者智了因ノミニシテハ
顯宗。故立者能立之言爲智了因
因。屬他法體成因義。故第六囀依主ヲ以
此了因二字。又由音石噵意言了因
三字釋。則以テスレハ言當體即持他智照
之因義用。言即智了因之因持業釋也。依
主・持業同時彰義。故云了因因故。已上由
音石噵意之釋。此釋尤得本疏意。又周記亦
依主・持業。然與疏違意爲別。雖
甚有道理也。謂言是智了因之因依主得
名。又云。立言不發宗不明淨。能立言即有
明淨成宗義。言即是了明淨即因言即明淨了處
即因淨成宗
持業得名已上周
記意也
又秋篠云。謂立論言生
敵證智了之言名言了。言了即因名爲
云云基辨詳云。此秋篠意言之了依主釋。
言了即因爲持業釋。今詳疏意。音石噵意能
疏意。周記雖疏尤有道理。秋篠所
釋甚爲麁昧。又秋篠鈔云。此因應二門
解釋。一約立論者自望宗名爲了因。二
能生敵論之智名爲了因云云今亦詳
云。後釋順疏。初釋不是。立者未言時已
宗義。云發言自了宗是有何益
疏。故理門云名本極成 鈔曰。明言了
三文之中二擧證成前義。音石裏云。若
爾等者。此難意言。既先云立論者言生因爲
能立。然次復云敵證者智了爲正了因。由
是今難云。若取敵證智正了因。則立論
者言生因應能立已上論主
自問
此亦不然
等者。音石裏云。此答意者立論者言生因敵
證者智了因並爲能立已上
令彼憶念等
者。基辨解云。令言即言了。由言了因
敵證憶念立者言本來極成因喩故言有
成立義 因喩舊許等者釋本極成
疏。由能立言故名了因 鈔曰。同三文中
三結成言即智了因之因義。基辨解云。此文
意言。由能立言了因成所立義彼敵證
智了因憶念本極成因・喩。故言即智了因之
因故名了因。是此文意也已上
疏。義了因者 鈔曰。別辨三了因三文之中
三明義了因。此中四文。初標牒義了因。二
義了因體。三明立言上義名了因。四
義名了因之證。今即初也。音石噵云。義
即智了因之因也云云
疏。謂立論主所詮之義 鈔曰。四文中二
義了因體。言下者立論能詮言處同時具
所詮義此是體也。下謂上也處也
疏。爲境能生名爲了因 鈔曰。四文中三
立言上義名了因。此中二文。初約
界義了因名。後約道理義ナル因三相釋。今
即初也。基辨解云。此文意言。立言
義爲他能縁智所縁境。由是生敵證他
之智了。義即智了因之因故以持業・依主二
名。具釋如前。了因因故等者。了言含
了因三字。智了因之因言義了因之因言如
前可知。離所詮義智了因之因者體。故
義即了因持業得名自可知已已上
疏。亦由能立亦名了因 鈔曰。二文中二
道理義因三相釋。基辨解云。由言是因
之義。能立義者因三相能立義。以此三相
因成各自所立宗顯自宗亦名
。若由此義則因三相義即照顯宗因。照
顯即證了。明淨成自宗三相
即了
因。
此果所顯宗果。亦名了因者亦立論主能立
言下所詮之義。問。前明生因文初道理義後
境界義分二種辨。今明了因初境界義後
道理義列二種明。前後相違有何由耶。答。
前生因文對正生因立論言道理義
義生因。生因初道理義爲義生因本體。對
證智境界義義生因。道理義爲初境
界義爲後立言先發他智後生。此次第自可
知。今此了因文辨敵證智了因之因。境界爲
先三相義爲後其理自爾。前後與前別明可
是意趣也已上基
辨私解
疏。故理門云於義所立 鈔曰。明義了
四文之中四擧義名了因之證 如前二
因者。就此二因言古來有兩家釋。一者邑
法師云。言生・智了云二因云云二者周記意
云。言・義二了因云二因云云音石評云。二
家之中周記爲好。所以爾者。智了因今所
引理門文已前已説竟。今引理門説十四過
之處是文但説言・義二因也。故今二因者
言義二。故論初云。今此唯依證了因故但
智力所説・義。智力者説智了因。故知
二因者言・義二了因也 於義所立者。此二
了因遠望宗果了因已上音
石評
此等
此理門文意云。如前言・義二了因於
所立宗果。於所詮義即所立果處了因
已上
疏。立者之智亦了因攝 鈔曰。別辨三了
二文之中二承上辨兼正別。音石噵云。
立者之智者智生因也。能立成宗者言生因
已上
他解者。基辨云。敵證者智了也。立者言
生因生此智了。爲他智立者發言即
生因。故云本生。正是了因者。智了因爲
了因宗果爲果。言義兼之等者言義二了兼
了因攝。非正了因已上
上來釋義
示圖
     六因之圖
      立者言敵證者智了因生因也。若
決智云時敵證者了宗智也
言即生因
 生因  言生因 持業釋
   立者發言之智生他正解言生因之
生因也由立者智言生因
  智生因 智即生因
持業釋
 義生因義即生因
持業釋
         立論二十一立量所詮義言生因
之生因也。由所詮義言故
     敵證者智了因照了立者
所立宗因。果所立宗果
 了因  智了因 智即了因
持業得名
    立者立量言於敵證者
智上了立者宗
    言了因 言即了因
持業釋
 義了因義即了因
持業釋
        立論者所詮義於敵證者
智上所立宗之因也
疏。分別生了兼餘無失 鈔曰。六因章中
第三總評廢立。此文意言。分生・了因成
六因。雖然正因相體唯取立論者言生・敵證
者智了二因。所以何者。由立論主言生發
敵證者達解宗智顯。由敵證達解智了
隱密未曉宗義方顯。由是正立量體取言生
智了二因因相。兼爲ルコトハ因相餘四因
俱云因相全無失也已上
疏。次釋名者道理言論 鈔曰。疏文四門
別因相中上來第一出體竟。今此文已下
第二釋名科也。此中二文。初正釋因。後
親疎因稱。今即初也。基辨解云。初
正釋因中以四義釋。初之二釋由諸教
。後之二義由瑜伽説。因者所由等者第一
義釋。所由者所依據。謂對敵他所立宗
時敵但聞宗義達解。爾時立論
示所立宗宗義所依據。即因・喩
俱爲所依據故以所由義釋則因喩俱因。
寬通釋宗義所依據故。或所以義等者第二
義釋。所以者顯宗果之所以。如佛弟子
聲論師聲無常之宗。聲論者問。何以
無常。佛者答云。以所作性故。由此所以
聲是無常。故知因者即所以也。問。初二
義同成所立宗。若爾云何分初與二義
耶。答。所以必是所由。有所由非所以
因故今分爲二釋也。所由是寬。通因喩
故。所以爲狹。但在因故。今云所立宗義
之所由中攝因・喩二同得因名。又云
所以所立義成中示但是因非喩名也。是
故所由親因所
喩所
俱收。所以但親故分
二釋。又建立義等者第三義之釋也。或順
益義等者第四義之釋也。故瑜伽云下擧
立・順益二義證。邑記云。爲成就所立宗
故建立順益スル道理言論名之爲因。即此
言論依彼宗・喩及諸量等相違背故名
順益道理。由此文證因通建立及順益義
問。因於同品益宗。於異品何名
。答。有二解。一云。順成返成俱能建宗俱
順益。異若不返即不成宗。何名順益。故
理門云。於同有及二異無是因。由異無
方是因義云云二云。建立之義同・異俱有。
若順益義ナラハ唯同ニノミ之。今合爲言。不相違
也。前解爲正也云云 已上邑記。今云。此
邑記意大爲
依所引
喩等者。基辨解云。彰因三相義喩同異類
所依處也
發言智現等三量
自悟智也
所引喩者同異喩所依處。
同類者云諸所作者皆是無常而同聲上所
作無常。即陳那合結二支。異類者云若常住
者見所作因之濫也 現量比量等
者陳那所云發言自悟智觀察智。於其言
スルヲ同類・異類即因第二第三相ナリト云。故
今云依所引喩乃至及正教量 建立順益
等者。下二句正釋辨因トハセシ。即建立・
順益二義此因義也。如邑記釋
疏。問喩既建至後當知 鈔曰。釋名二文
中二辨親疎因稱。設問答釋。問意
知。答中正云見邊者如下示喩相。基
辨解云。見其邊際者説見義也。究竟圓滿者
邊義也。由此比況宗成立究竟。名
邊。他智解起照其宗極之爲見。喩疎
後成等者。因名有二。一者親。二者疎。初親
因名正立宗所以。同異二喩雖疎名因非
是正立宗所以。故不因稱。但親因與
也。二疎因名凡諸能立皆名爲因。非
因一相。同異二喩於宗是能立故亦名
也。今云不得因稱者就初親因釋也。説
所因時等者示因無見邊義。因謂所以。故今
所作性云所因。宗次雖因未譬況
極明了。故因不見邊。今由比況宗義彌
明解智究竟スレハ因別申。故別稱喩示見邊
。至後當知者至喩下廣具解釋
疏。辨差別者望義爲六 鈔曰。四門分別
中三辨差別。此中有三。初辨二因六因別
次辨六因果別。後四句分別。今即初也 雖
依建立等者。雖言示不定。此通伏難
。難云。建立・順益等義ヲ以總是名因則有
二因或六因等別ト云。有此難故今
差別通也。以總建立・順益等因義今由
別義差別故有二因・六因之差而答。非
但總義故今示不定雖言已上基
辨私
有果
不同等者辨二因別。周記云。有果不同故疎
成生・了也。敵者智是言生因之果也。所立
宗是敵智了因之果也。故云果不同。分
二果。一言生因之果。謂敵證智。二智
了因之果。謂所立宗云云疎成者。秋篠・音石
同云。疎者開也云云各類有別等者辨言・
義・智差別。周記云。智生・智了爲一類。言生・
言了爲一類。義生・義了爲一類云云體異
便成等者。秋篠・音石同云。此文剋辨體。謂
開爲六因剋論其體則但是四。一立者
智。二敵者智。三能詮言立者四所詮義。通
其體一云云故今云體異便成立敵二智
義言也。又次云體成四。周記云。立敵二
智雖俱是智。而立與敵各異不合爲
。言・義等四約義分四據體唯二。故下文
體成云云今云。據體言・義二與立・
敵二智合四也 生了各殊等者。基辨云。此
文正釋六因別。辨開六因。謂生因有言・義・
智三。亦了因有言・義・智三。故云各殊等。由
此應言等下承上結釋 得果分兩者。音石
噵云。一生果。謂了宗智。二了果。謂所立宗
云云 已上
今云。言生因之果・智了因之果此兩
也。約體成四者如前已釋。近來有釋此句
云。立生・了敵生・了爲云云又有解。立・敵
二智能詮言・所詮義爲云云此二有釋中
第二順本疏意。第一非體釋。此次下疏
文云立者義言ムルニ果二用除是無體。由
是第二釋爲是。總此一段諸家釋中周記爲
好。秋篠・音石同釋殊勝。但此初有釋爲
 ○據類有三者。言・義・智之三也。望義爲
六者望委細義開爲六因已上基
辨私
疏。智了因唯作智生因 鈔曰。辨差別
三文中此下第二辨六因果差別。此中二文。
初智了。智生相對辨言義因果。後言・義相對
互爲因果。今即初文。基辨解云。智了因
等者。敵者智了因唯是言生因之果。而非
言生因因。智生因等者立者智生因。
唯是言生因之因。而非智了因果。言
義二生因等者。立者言。義二生因是立者智
生因之果。亦爲敵者智了因之兼因。言義二
了因等者。立者言・義二了因是敵者智了因
之因。非敵者智了因之果。此言・義二
了因是智生因之果。不智生因之因
已上基
辨私注
疏。以言望於因餘五果 鈔曰。辨六因果
差別中第二言義相對辨互爲因果。基辨解
云。以言望於義等者。以能詮言能望
所詮義所望相對辨顯了因・果。此言・義
字含生・了二對辨是疏主意。必勿是。亦
成顯了因者。亦言亦顯了果。即示互爲
因果。云何互爲因果。謂能詮言於生因邊
則爲義生因之果。亦於言了因
此能詮言作了宗顯了宗三字
即宗果也
 
以義
望於言等者。以所詮義能望能詮言
所望因・果。亦成顯了果者亦言示
因果。謂此所詮義於於生因邊言生因
之生因。亦於果邊此所詮義爲言了・智
了二因了宗。即智了因之果所立
宗義理門云。由
所説義
 
以義望於言等者。以
所詮義能望能詮言所望
因・果。前明顯了因果今辨能生因所生
。亦作能生因者。亦言明互爲因果。謂所
詮義於了因邊智了因之果。亦於能生
此所詮義作言生因之因。以言望於義等
者以能詮言能望所詮義所望
因果亦言彰互義。謂能詮言於了因時
義了因之因。亦於生因邊義生因之
。就此顯了因能生因所生
古來有
釋別一者非六因中之因果也。此圓證大
徳義也。二者六因之中因果也。是文備法師
義也云云 已上音
石裏有
基辨云。第二説爲是 由
此應説等者。承上辨通局。唯因不是果等
者。於自悟門前後念智互爲因果。然悟他
門因果決定不相雜亂。今約悟他唯因
不是果謂智生因全無違也。爲果亦成因者
是通因果。是示亦句。餘五果者除智生
五果五果亦成因也。智生因是局因無
已上以言望於義已
下注基辨私解也
疏。又爲四句謂所生宗 鈔曰。辨差別
中第三四句分別 有非生因亦作了因等
者。音石噵云。芳野言。了宗之智亦此句攝
云云基辨云。芳野者指信叡大徳也。北寺六
祖之隨一。一行賀。二玄賓。三玄昉。四善珠。
五常騰。六信叡也。南寺六祖者。一道昭。二
行基。三勝虞。四護命。五仲繼。六
法脈次第如是。今也法燈將滅。我宗之末徒不
先徳之名。況我宗之肝心。近世爲末學膚受兩寺傳
燈祖名記之令傳燈之鴻恩以
供不一文句之恩
疏。明廢立者當廣分別 鈔曰。四門分別
中第四門明廢立。有五重問答。此即第一重
問答也。問意可知。答中總苞稱。一者秋篠
云。一所作性通貫聲・瓶。故云總苞云云
或解云。因總苞三相云云又有解云。總苞
六因云云基辨詳云。三釋之中秋篠釋爲勝。
二餘解中或解爲好。喩有違順者。同異二品
違順
疏。二問何故但總名因 鈔曰。第二重問
答。智境疎寬等者。此二句答釋因名了。邑
記云。宗・因・喩立ツトキ若言能詮若義所詮皆能
所縁於敵智。故境疎寬。立論之言
親生敵智更不餘。故果親狹云云基辨
詳云。此文智者敵智即智了因。境疎寬者。
意云。爲敵者智能詮言・所詮義俱爲所縁
故不親狹疎寬也。疎謂寬也麁
也顯也。謂敵智能照顯言・義之二故云
寬也。疎寬是敵智用ナレハ生名了。了
謂照顯。若物一サルレハ則應生。今敵智
境能所詮言・義。俱所縁取故非境一。所
以難生。以境疎寬照顯義了也已上
私注言果親狹等者。此二句答釋因名生。
基辨解云。言謂言生因即立論者言。果親
狹者。立者言爲言生因唯一敵智果
餘果。故云親狹。令起名生者。令言示
能起用。言生因有能令起敵智。故立
言名生。果既有差等者。果有二種。一所了
果。謂所立宗。二所生果。謂敵智了因。有生・
了二果別故因亦分生・了。同能得果者。雖
生了二因別得果亦二果邊是同
能縁 他智 所縁 所立宗 同一時
處顯故其體相同一處。故云是同
故稱因邊亦同
立能詮言所詮能立所
立義同一時處云
但總名已上基辨私
疏文
又私
云。釋言果親狹古有二義。一云。唯生當時
敵者智而不餘智故云狹也。二云唯智
了因一果故云狹也。基辨會二義云。敵智
即智了因故二義無別。又果有差者如前已
。一所了果即所立宗。二所生果即敵智了
因。因分生了者。初所了果因。智了因。次所生
果因言生因已上基
辨私注
疏。三問何故不増不減 鈔曰。此文第三
重問答。問中二因各分等者。基辨云。意言。何
故以生・了二因各分言・義・智三種
耶。答中生果照果等者。生果謂生因生
果。照果謂了因照果。此義用有同分爲
。如次引古釋。音石裏釋義用不同云。意
言。生因三種是生果義用不同。謂智生因
言生因也。言生因生智了因也。義生因
境能生智了・
智生
了因三種亦是照果。義
用不同。謂智了因遠顯宗果。敵證者智由
能立方宗果所顯故。言了因亦遠顯
。義了因亦爾云云 已上
基辨云。此音石所
釋尤勝。隨類有能等者。秋篠鈔云。隨類有
能者。言生・言了爲一類。義生・義了爲一類
智生・智了爲一類。各隨其類生・了能。故
三種。生能之類分爲三種。了能之類分
三種。故云隨類有能云云基辨解云。隨
言・智義有ルニ二類別生・了功能有別成六。生
能三類了能三類已上私由
篠意注加也
立智隔於等下
類能別分三種所由。此文有疑意
疑云。立者智何故不智了因但云智生
。又敵者智亦不智生但云智了耶。爲
此疑今疏文。通疑意云。立者之智
ムルニ敵者智了宗隔言・義宗故立智
了。不了故立生果用因云
リトシテ
三名云生因。即言生・智生・義生。又敵者智
立者悟解。故無生由。故立智外
敵智了此爲三名云了因。即智了・言
了・義了。故但分三等者故言承上。由上來
道理故生果分三了果亦三。不増云四不
減云三但爲
疏。四問何故故唯有四 鈔曰。第四重問
答。基辨解云。此問意言。前既云六因之體唯
有四。何故因既有六體唯有四耶此問
意也
答之
中順果義別等者。周記云。三生・三了各相順
故言順果別云云秋篠鈔云。生因之三順
生果了因之三順所了果。故分成六。且如
言生因順生敵智。若相違則何得順生乃至
義生爲境順生敵智。若違何生。故順果有
能生因。了因之三其義亦爾云云基辨詳云。
周記所釋雖違害文短不巧妙。秋篠
所釋文巧義至妙境寔所及也。順果義
別者。基辨云。順ルニ生・了二果生因義・了因義
ナルヲ分成六也是由
立者義言等者。基
辨解云。已上文辨分成六因已。此文下辨
體有四也。望果二用者。果有二。一生果。謂
智了因。二了果。謂所立果。雖二果合名
果。立者言能詮所詮ツテ能生因敵證
。由是即有能生用言生・義生。又立者
言・義爲能了因顯所立宗能照了
言了・義了。雖是有四不立者
義・言。義謂所詮。言謂能詮。除此無體者。立
者義・言約生・了二果言生了・義生了用
然生・了二用言・義除立者能詮言所詮
外無別體。故言生了・義生了合爲體二
立敵二智體唯四已上
又音石裏云。
立者義所詮是近生敵智義生因也。遠
宗果立者義與敵智問隔
言・立智故云遠顯
故言義了因
也。此即立者所詮義之二用也。又立者言能詮
是近生敵智。故云言生因也。遠顯宗果
故云言了因也。此能詮言之二用也云云 已上
 基辨詳云。此音石釋尤好。後記有釋未盡」
疏。五問何故不開宗喩 鈔曰。第五重問
答。問意易知。答中有二説 別名宗喩下
初説。音石噵云。因三相中初・後二相名宗・
。故云別也。初説意云。宗・喩別故不開。因
通故開
 云云 已上
通即稱因者。基辨云。
宗與喩故開因三相義 遍是宗喩等者
通稱因由。二之法者。謂因是宗・喩之上
法則者。故遍宗・喩之二則。故宗・喩通云
因稱也 又因必寬等者後説答也。音石噵
云。後説意言。因寬故開。宗・喩狹故不云云
如貫華縷等者。同噵云。聲・瓶二法因相貫通
云云縷況因華比宗喩。縷貫通相法喩可
已上
又秋篠云。第一釋意約通別説。第二釋
意約寬狹説故別也云云
 上來就上牒因有三相之論文因一字
 以四門別因體相・因名義・因差別・因
 廢立已。自下釋上牒有三相論文三字
 次牒論文生起。是即就文解釋
 起
疏。示因相中此即初也 鈔曰。自下示
大段三文中第三隨文解釋。此中亦三。初
上論文五段總科。二總釋三相名。三
科解釋私云。此三文科即
起次論文
五段總科如疏。
此是示因相論疏科文也 五段之中初標
擧者上所標牒論文云因有三相是也。今
此科終云此即初也即指上牒已論文 其
言生因下二總釋三相名起次論文。此中
亦三。初總釋三相。次釋相言無別體。三
古今師對釋已上基辨覈
疏文私分
疏。其言生因能建宗故 鈔曰。初總釋
。基辨解云。此文約言智義總釋。其言生
因者立者言生因。及敵證智者智了因。所詮
之義者義生因義了因已上
各有三相者。備
記云。言生因・智了因・言所詮義各具三相。謂
智生因餘五因皆具三相。以言生因
所作義時能詮言生因具因三相。然正具
者義生因也。言了・義了即言生・義生故
具三相也。智生因是疎故自悟故
云云 已上
備記
基辨詳云。備記釋爲殊勝。然
智生因疎故不三相。此釋未痛快。謂智
生因立者自悟智。此智不三相云何言生
因具三相。今可此智生上雖三相自悟
故不相顯。今於能立三相義智生
已上
秋篠云。各有三相者。義有三相
其理應爾。能詮言一何云有三相耶。謂雖
言一三義故從義名三。智縁三相故亦
云云基辨詳云。秋篠所釋尤爲殊勝。然
此釋次引泰法師説。其説於言・義・智三
三相各有三云云若爾此泰法師與
釋意相違不智生因疎故不三釋。今
此疏文但云敵證智智生因。故以備釋
勝。今云。雖三相體一能縁智・能詮言・所
詮義之邊ニオイテ別故云各有三。其體但所詮義
一也。由是秋篠釋尤爲勝。又私云。相者
向也者。離向云向。如次釋也。若不
則恐三箇三相別別三因上有云各有三
今云相者向也。彰三相義體一非
但取詮言上 正取言生等者明三相正在
言生處 正能生故者。一本作正能立故
是。謂言生因正能生智了因故論三相
言生 此生智了等者釋正能生故。謂此
言生因生敵智解宗果故。正因三相體
言生與智了 兼亦義生等者。能建宗故四
字釋兼義生之由。就アル言生是即
因能立體智・義是彼言因之境故兼名能立
故不正也已上詳秋篠釋泰師釋。已
下今至此文基辨私解
疏。宗同異喩闕一相也 鈔曰。二釋
因無別體。有三文。初第一説。次第二
説。後寄難釋。此即初也。備記云。宗同異喩
等者。宗以不相離性體。同喩以瓶所作
無常體。異喩以空常非所作體。故云
各有一體云云基辨詳云。此文意言。宗・同異
喩雖各有一體。所作性故因相貫宗・同異
喩三。三上所作更無別體。由此理故説
者向也。秋篠釋因相貫三二句云。此説
而貫三處。名之爲云云備師秋篠意
全同已上
由此故説等者。備記曰。向者法起
離向義也。意云。往向於宗・於喩已上
噵意善注釋因相貫三更無別體向宗・
同異喩各有一體ト云已上私釋
噵意
故理門云等
者擧相者向義證。音石噵云。爲向義
此文。既云一向云云一向離故者。邑記
云。唯闕同品定有性故名一向離。問。何故
因相名爲向耶。答。於宗・同・異皆貫通故往
向三處故也。問。異品既無。何名爲向耶。答。
對向但對三處名爲三相。非要至云云
已上
闕一相也者。基辨云。此疏主釋論一向
離故句也。闕同品定有一相即不共不定。
理門既以闕一相一向離。是即相者向義
之證也已上
疏。又此相者三面三邊 鈔曰。子科第二
第二説也。相者向也者。備記音石
噵引
云。法彼
此面也。邊者法之彼此邊也。宗邊喩邊也云云
已上
又周記曰。三義有別故名三面。三處皆
有名爲三邊。三邊有故異品此第三相故異
品有因相云云 已上
周記
兩記所釋爲
疏。若爾既一名爲多言 鈔曰。子科三寄
難釋 若爾已下難也。難意云。若前云
相貫三更無別體。既是一因。何説多言能
已上私釋
難意
其相義多下答釋也。音石引
備記云。此答意言。遍是宗法性等其相義
多而能詮言是一故於三相中一因
也。又云。所詮義生因其相雖多而能詮之
言生因是一故。於三相中一因言也。此
説爲云云 已上裏引備。復引周
備第二同也
基辨詳云。
其相義多者所詮之所作義也。此所作義通
三別處故云多也。備第二釋爲好。能詮言
一者。所作義因三相是多。所作言是一 於
三相中等者。所詮之所作義通三別處是云
三相。於其三相中一所作性能詮言
已上
一因所依等者。音石裏云。一能詮言生
因之所依所作性通宗・同喩・異喩。故云
因所依貫三別處此釋
多相之言等者。備
記云。所詮多相之言故名爲多言。即依主釋
云云基辨云。所詮義多相之言生因故名
多言也 非言多故等者就所詮多
多言。能詮言多故非多言已上
疏。古師解云故相非體 鈔曰。總釋三相
。生起次文三文中今此文三古今師
對釋 古師解云者異本作文軌師云不是。
此指古因明師古師解云已上基
辨考注
初相
同此者。音石噵云。古師意言。後二相是體相
義相也。初相同今師義相云云
二各以等者。噵云。意言。後二相以瓶及虚空
有法體。故云相者體也云云基辨詳云。
古師以陳那所言喩依後二相也。世親
眞諦
如實論云。因有三相。謂根本法同類
所攝異類相離也云云 已上如
實論
然秋篠鈔云。
古師初相以聲宗上所作體不陳那
故云初相同此。後之二相如次即以同異
二品有法爲體。故云餘二各以有法爲性
已上
秋篠
基辨詳如實論必以後二相
。由瑜伽意同類異類言非必取有法
前辨已。由是以如實論今疏文所
古師意之證穩當也 陳那不許等者。基
辨釋云。古師以陳那所言喩依同・異
後二相。同・異之有法依主釋。此今云同異有
。陳那已後不是喩依同異之有法爲
故今云陳那不許等已上
秋篠鈔云。陳
那難古師言。若取同・異有法體者。與
聲體別。何名宗法。又第三相若取異品虚空
無空論異品既無。應所立因闕第三相
故云同・異有法非能立云云 今云。此
釋爾
但取彼
義等者。秋篠云。陳那今言取同品上所作性
義爲第二相。於異品上無因之義第三
。故有差別。無前過。説古今別基説
云云基辨解云。秋篠所釋爲穩。此是
破玄應疏破本疏之文。但取彼義者。但
彼同異二喩之體上義後二相故云
三相之相言是義相非體。故今云故相
非體
疏。論何等爲三列名也 鈔曰。自下隨
解釋三文之中第三隨科別釋。此中有四。初
數。二列名。三別釋三相。四總論三相。今
即初二也。俱牒論示科也。就讀三相名
讀遍シテ是宗タル同品ニハナル
ニハシテナル也。近來瑞源等附點云シテ
タル妄謬也。因點謬義爲遍宗法
之類多。必勿依用
疏。遍是宗法不相離性 鈔曰。此下三別
三相。此中有三。初釋初相。二釋第二相
三釋第三相。釋初相中有六。初總釋初相
二釋宗法言。三釋性言。四示過立名。五
示二名非重言。六四句分別。今即初也 顯
因之體以成宗故者。秋篠鈔云。因三相中唯
初爲因之自體。以因初相正詮宗故。
此疏文義意云。初相是主。正爲能立。籍
助成。故須第二。雖主・伴其濫未除故
第三。主・伴・止濫顯宗義周。故不
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云。秋篠釋疏文義意
。今以管見疏意云。因三相中此初相正
因之自體。以此初相成不相離宗。不
成喩。必須遍是宗等者。必須言若闕此初

則非正因。爲此義必須。至
次後二相用定與遍言意亦相同。謂因
是於有法宗上全分遍則非正因。爲
此義遍是宗。宗之法性者遍是有法宗
因法性爲初相也。爲此義宗之
是。恐スル是宗法之言
宗之法性已上基
辨私注
據所立宗等者。基辨解
云。此文示不相離宗因法。據謂能依
即因義也。謂此因法遍有法宗成不相離宗
已上
秋篠鈔云。今正明因何故擧
唯取因法。此有二解。一云。以因初相正證
宗故。若不宗誰之因法。二云。以因初相
宗依上而建立故。總顯意云。第一相云
遍是宗法性者。聲有法體名之爲宗。是
所作性義或勤發義。通附聲上而成
差別。異相法門是初相性。故云遍是宗法
已上明燈。此釋中總顯
意尤爲好。二解中初好
疏。此中宗言即因體是 鈔云。二釋宗法
。此中有三。初示有法別義法有二。二
理門論因法・宗法。三以六合釋
法別。今即初也 此中宗言等者。基辨云。先
因所依。宗有二。法有法。亦有二。總及
別。釋總別者分法・有法。是爲別宗。不相離
性爲總宗。今初相之言是指何宗
耶。謂若據總別唯取別宗。法・有法中唯取
有法以爲因之所依也。故云有法之別義
也。此法有二者。此言指有法上別義法
已上
一者不共有等者。備記云。問。有法及法
是須共許前論文説極成有法・極成
能別故今云共許
何故今宗法
不共有耶。答。雖能別法是共許然擧
時無諍。擧能別時方有諍故云不共
也。意云。有法及法是須立敵共許。雖
聲上有無常。然許餘法無常。非
無常。故云許也已上備記 音石
裏引。此釋大好
二者共有
等者。謂共有法。即指因體。共許因法。故云
共有法也。是彰示有法上別義法有二竟」
疏。理門論云證了因故 鈔曰。此下二引
理門論因法・宗法。此中有五。初正釋
許因法。二寄難釋共許爲因。三疏主明
理門遍是宗法之宗言。四通伏難釋。
五擧證釋但取有法宗。此即初也 理
門論云等者。釋此引文意古來有三家別
初備記意云。爲共許因法此理門論
此音石噵引
意如
二邑記意云。問。彼理
門論亦以因名爲宗法。與此論中遍是宗
法性義乃同也。因亦是喩之法性。何故但
是宗法耶。答。本欲因成宗故不
是成瓶等故。由是但取有法上
共許之法成於後陳不共許法。故説此因
名爲宗法喩法云云 基辨云。按邑記意
彼記意擧餘論亦指
因法宗法以彰但因
法名宗法喩云宗法
三秋篠意云。今此
論文意正爲遍是宗法性也。故論文云
此中宗法トハ立論及敵者決定因許。謂同許是
遍宗之法性也云云基辨判三家云。三家
之中邑備二師爲勝。其中邑釋尤委。但
須依用此説。與備意同。秋篠所釋未
穩也 決定同許者。音石噵引備記云。
決定同許者共許因法也。又智了因也。若不
爾者應同許云云 已上
今此唯依證了
因故者。古來兩家釋。一者秋篠云。此文釋
許之所以。謂若能立因非共許時因智不
生。若無因智本宗不了。是故要須彼此共
云云二者音石噵云。此二句釋成決定同
也。敵智不生者由同許云云基辨
二家釋云。二家釋雖異意全同。今私
疏意。今此之此言指次上句決定同許者
證了因者敵智證了之因立者久成敵者
今了。此是共許爲所因故敵智證了。若
共許因則不證了已上基辨私注。秋
篠・音石所釋共爲
好也。我私注意亦同意也。
唯釋文相三釋稍似異已
疏。彼自難云本極成故 鈔曰。二寄
共許爲因。彼自難云四字疏主文也。既爾
下理門論取意文。既爾者承上難。此意言。既
敵智爲證了因則智成立所成立義
言説。便違上解多言能立已上基
辨注
論主解云四字疏主文也。理門論主解此外
。由有言生下理門取意文也已上基
辨私
音石
裏釋云。此釋決定同許也。若敵者智了因
本極成因喩者應同許。故憶因之
智名證了因云云 今云。此裏
釋未
又秋篠云。此
答通難。謂宗タルノ之因雖是共許敵論者忘
スレハ智遂不生。今以言詮共許宗法
竟時智敵了
生。方證成所成立義云云 今云。
此秋
篠尤
令彼憶念等者。音石噵云。憶念智云
云云本極成者。本來共許因也。憶念本極
成智云證了憶念智基辨
私注
疏。意以因體有法名宗 鈔曰。三疏主由
理門意遍是宗法之宗言 意者上引
門論而釋之意也 因體共許法者如
作性故也 宗之中不共許法者如聲無
也 故此二法者不共有法及共有因法
之二。此二法共是有法上所具別義 故今
唯以等者。故言承上。今者今論文遍是宗法
性之宗言。此宗言但以有法宗。二法是
能依。以宗有法其所依。故今以有法
宗也已上此一段鈔
釋基辨私詳釋
疏。對敵所申故亦名宗 鈔曰。四通
釋。難云。若今以有法宗者。不相離性
以爲宗體何但取有法方名宗耶。今疏文
通云云云此通疏文有二意。初意以雖言
不相離性爲宗體今云。雖言有與及奪二
中今且以奪意
後意明今但取有法宗 對敵所申
已下初段釋意。有法既爲下後段釋意也
初段文中所申者對敵申所立宗。二依者
極成有法・極成能別。此二爲所依不相
離性。故云二依已上基辨私
疏意
有法既爲等
者。音石裏由後記意云。意云。有法是因法。
宗法之所依。故云總主云云 已上
總宗一分
者。備記有二釋。第一釋云。宗有四種。一簡
別宗汝執等亦云眞性
有爲等簡詞宗是也
二有法宗。三法
宗。四不相離宗。既宗之言通四宗故云
也。有法既是四宗中一分也爲言第二釋
云。總宗者不相離宗也。有法與法二依故
總也。有法是不相離總宗之所依一分也
云云 已上備記
第二釋
仁記釋同備後説。音石裏難
後説云。次疏文云總宗之法亦依主釋。若不
相離宗名爲總宗則此次文云何會。故以
四宗一分正也。由此等義故但有
法名宗云遍是宗法性已上音石難備第二
大得疏意
又秋篠意云。有法既爲有因不共有宗
二法
總主。是總宗之一分。故亦名云云基辨詳
云。秋篠所釋甚麁略。不何名總宗
所以。故於諸家中備記初釋疏意
後學勿一盲大澤
疏。理門論云如言燒衣 鈔曰。引理門
因法宗法五文中五擧證釋但取
宗。即釋總宗一分也。此中二文。初寄
難徵。二答釋。豈不總以下初寄難徵釋。此
無有失下理門論主答釋。後記云。理門論云
如言燒衣者。問。此與前解而有何別。答。
前取意難。今引證文。尋者自悉云云基辨詳
云。此後記釋未穩當。謂前取意引證證共許
因法。今此引證明有法名宗。故前後有別。
爾爲同引證後記渺漫不取材也。鳴
呼愼哉已上基
辨私
又私解云。寄難中總言指
不相離宗。樂謂自樂不顧論宗。此難意言。論
前文豈既不云乎。不相離總宗以但隨自意
他不許名爲宗。若爾有法・法合名宗。云
何今此因相中初相言宗云唯取有法
是即難意已上基辨私
難意
又秋篠鈔釋此難意
是有異。義意難了 此無有失下二論主
答釋。此無有失一句總答 以其總聲等者
正答釋。總言不相離總宗。別者總之中別。謂
有法・法合中之一分有法別名爲宗也。
秋篠釋此正答文云。聲者名也。總謂不相離
他總宗
云名也
別謂有法
有法宗
於別亦
二所依中之一有法云別。亦
謂亦他有法宗
ンテ云ナリ合後是總
中之別。然是不未合之前別中別也。由
何義故得總中之別是別中之別也。
基辨云。此秋篠釋尤爲殊勝。別云合後
總中別未合之前別中別之釋可
巧妙釋 如言燒衣者擧喩示總聲於
。秋篠釋此喩云。以喩釋云燒衣
者。謂於一衣於燒處燒衣。及不
燒處亦名燒衣。兩處雖別然是一衣總名
燒衣。以其總聲於別亦轉其不燒處亦名
燒衣。即如無常於敵論兩得宗。其聲
有法不敵論亦得宗。二義雖別然
是一休故總名宗。既由總聲燒衣
轉。其聲有法不敵義亦得宗。違他名
今名宗也已上明
燈抄
基辨云。秋篠釋喩其巧妙
及。後學必勿異求
疏。或有宗聲唯依主釋 鈔曰。釋宗法
三文之中第三以六合釋宗法別
或有宗聲等二句理門論文。明後陳
宗。秋篠釋云。或者不定義也。或有法名宗。
或復處法名宗。不定執也。若望局據
敵論故名爲宗者。二義之中或時偏説
宗無常唯詮於法云云又秋篠引軌疏
西明不是。取敵義。基辨云。或
言承上示不定義。以能別法宗法
今明遍是宗法處之所用。若不示此
宗法言有二得名。故欲細離合
同文擧來已上
私義
若以宗中後陳等下以
合釋正明能別法宗法初相
。後陳名法者。以宗中能別法初相名
之法。則能別宗即法持業得名。又總宗之
能別法依主釋也已上基辨由音石
裏釋此釋
總宗之法等
者。音石裏云。意言。總宗者有法宗也。因法・
宗法之所依故名總宗也。之法者能別法宗
也。有云。總宗者不相離宗也云云難云。若
爾豈不相離宗有後陳法耶。故知總宗者有
法也。由後陳法云云基辨云。此音石
釋寔順疏意。尤爲殊勝。秋篠所釋不
今因名法等者。基辨釋云。今字指示遍是宗
法之法言。此是因三相中初相名云宗法性
故。法之言即共有法因法也。宗言如上所成
有法宗也。有法宗之因法性ナレハ唯依立釋無
餘離合。無有法宗即因法之義故。彰
今文置唯言已上私釋
疏文
疏。性者體也餘二亦然 鈔曰。釋初相
中第三釋成性言。邑記云。此中既云性者體
而復云此唯義性非是體性。且似自語
相違然疏意云。諸處通論スルハ性者體也。此中
因相言性者唯取義性。義相應故。與
體性相應故。如所作性唯是有法之別
義也云云 已上
基辨詳云。此唯之此言指
因明因相所言性。示通論性者體今此所
性言義性非餘論體。簡云唯也。以
ルハ初相義相應。餘二亦然者。後二相
性之言亦是義性非體云亦然也。故邑釋
好。後記有釋。雖違害麁釋難
疏。此共許因成即宗法 鈔曰。此下釋
中第四示過立初相名。此中有六。初
過如實義。二明因兩俱名。三
相符名。四明因明理名。
五明因所依不成名。六明因法必依
宗有法成宗法而結釋。今即初也。秋篠科
云。先釋宗法性之三字後超明遍是二字。此
共許因下即明遍是二字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詳
云。此秋篠科未穩。此文非必釋唯遍是故。
此共許因者。謂所作性故因。此所作因聲有
法宗上義性共許因也。此文意言。此共許因
法依有法成宗法。是有法宗之義性故云
唯得シテ有法宗之義性ト云コトヲ。唯言彰
餘義餘皆有過。由是秋篠所立秋不穩。
今改作科考覈前後文之。後來哲鑒君子
請删正已。以宗之法等者明因法依有法宗
之由。以者故也。第五囀聲。謂以有法宗聲上
之因法ナル所作性即成能別宗即法無常
故遍是宗法性之宗法言彰因法依宗有法
成能別宗法之義性已上基辨
私注釋
疏。故不遍是不成過故 鈔曰。遮過立
名中二明因兩俱名 故言承上如
實義過。謂若不上如實義
別法宗無常之義性。則因所作性
故因
兩俱不
成過故。云何由犯兩俱不成過耶。謂後
記釋云。因犯兩俱不成者。所作生義。無常
滅義。兩俱不生依滅故云云秋篠釋稍
後記。彼云。立敵雖聲所作無常
上所作。無常是滅所作是生故不同處有
也。若立則兩俱不成也已上
秋篠
音石裏云。意
言。遍是宗法性者有法宗非法宗也。若法
宗者因犯兩俱不成立敵兩俱不所作性
因於無常上云云 已上音
石裏
基辨詳云。秋
篠・音石共由後記。意相同。於二師中音石
勝。同後記委細釋故。秋篠釋文簡約難

疏。又不成宗有法故 鈔曰。遮過立
中二明相符名。此文意言。若有人釋
是有法宗之因法性成宗有法
相符故今文云不欲成故。云何犯スト云ハハ
。則如音石噵云。意言。有法聲是立敵共
許。何須更成立云云又秋篠釋意相同。若
因法成有法聲。則有法聲本兩共許。
何更成立。若強立則立已成也ト云是兩師意。故
此二句翻可宗法性言彰是有法
之因法性成能別宗法如實義
疏。然因明理成於有法 鈔曰。遮過立
名之中四明因明理名。基辨釋
文意云。即釋有法成有法有法上之
因法成能別宗法是如實義 謂若強云
有法成有法。則有法即作能立因。立量可
聲是聲ナルヘシナルカ耶。聲爲因成スルヲ聲有
何名因明。因明之法以有法宗上之因法
義性成能別宗法。違因明故不
成有法故名遍是宗法性已上
疏。此亦不成不成過故 鈔曰。此下遮
名六段文中五明所依不成名。此
中亦有六文。初示所依不成故遮過立
名。二引理門外難。三引理門外難
四立理示過。五通外所疑。六重引總攝頌
宗因之法式。今即初也。由諸家釋難
基辨私今釋云。此者指宗有法。亦者亦
成有法。法謂宗法。因謂指今爲能成
。有法爲能成則無所別有法。故因無
也。此文意言。若謂有法成宗法。則有
法能成故是即因法。有法作因法已無有法
。無是則無所依。無所依因即犯所依不
成。由是遍是宗法性名以有法宗上之因法
成宗法義非有法因成宗法也。
秋篠鈔擧所依不成釋不此疏同意。而
其釋未穩當已上
疏。理門難云其義云何 鈔曰。以所依不
成明六文中二引理門外難。此中二文。
初理門文。次疏主釋。此即初也。此文外人
今所云有法不成有法有法不成法也。
此中難意音石裏引仁記云。烟與火俱是法
自體並名有法。熱義非體故名云云基辨
私釋此意云。眼見者必有體名有法。如
是用非眼見故非有法。是外人意也。如
以烟立火下指事示有法ヲ以成有法或以
成法也。謂烟與火俱是眼見有法。故以
烟成火以有法成有法。以火立ルハ熱觸
觸是離火無別體。是火上法。是即以有法
成法。如言即彰指事。其義云何者正表
已上
疏。此義難云成於法耶 鈔曰。此即二疏
主釋理門外難 豈非彼以有法等者。音石
裏云。以有法成有法者。烟下有ルヘシ火以
故如ト云厨等リト云所依不成。問。此以
成法。何故今云有法成有法耶。答。
疏云。烟之與火俱有法故云云基辨云。此音
石釋雖違害釋文簡約意味難已上
邑記云。問。如何所成火名爲有法耶。答。如
有成立火是有烟故。即以火爲
有法。今復以烟有法而成於火。故以有法
還成有法。理門論外難內道
因明
意云。若要以
因法成ト云ハハ宗法者。何故以
故。因

宗法
乃云有法ヲ以成有法耶。此猶未分別
今自外人方
烟與火云云
烟與火俱是有法自相
共相差別云云 已上
基辨云。此邑記釋
亦無違宗。雖然釋文義牙義意難已上
仁記云。烟與火俱是法自性ナレハナルカ故並名
有法也。熱ニシテ體故名法也已上
仁記
又秋篠
云。如烟立火者有法成有法。以火立
者有法立法。此即外道・古古因明師立此兩
謂爲眞立。初量意云。遠望有下有法
決定有ルヘシ烟故近處烟
烟是顯色爲性。火是煗觸爲性。二性各別。是
有法故知。以此有法成有法云云基辨詳
邑・仁・篠三家釋云。此三師釋雖意相同
前已辨邑文難了。義意三家無違。仁
文短意難彰。但秋篠釋意味易了。又後記
云。問。烟爲有法其下有ルヘント火。火即是其
ナルヘシ。如何得俱有法故。答。古人
決定。如勝論立徳及有徳一向決定。火
於宗法之中亦名有法。如是定故所
以今言烟之與火俱有法故云云基辨詳云。
此後記釋於諸家中尤爲殊勝。解此釋意
而了前三家意全同自可其眞已 又
如見火云等者。秋篠云。又如見火云定有熱
等者。後量意云。遠處火中有法定有熱觸
是火近處火火因其體アルヘシ。即是
有法熱觸是用即是其法。故知以有法成
云云火家之法者。音石噵云。火有熱觸。以
火故如爐等。熱觸是火自性上共相法。
故云法也云云基辨云。秋・音二師釋意全同。
解了
疏。陳那釋云此相應物 鈔曰。明
依不成名六段文中三引理門外難
此中亦二。初理門文。後疏主文。今即初也。基
辨釋云。今於此中者。此謂前云初後二量。即
烟立火以火立觸名爲二量。非以成立
火觸等者。以謂用也。非烟成立火
也。非火成立觸宗也。今合成文。今
前量非。改立量作法如次明疏主釋
意言。外道及古師云遠見有下有ヘシト
亦云遠處火中定有ルヘシト熱。此二量宗誤作
故。云有法有法有法法。今
之改作。故云非以成立等已上由
私注
但爲
成立此相應物者。秋篠云。是避兩過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尤好。此即示立量。如
疏主釋中。又邑記釋此二句云。凡諸體・義
名云相應。如前聲體有所作無常義。即是
聲體。是所作等相應之物。即以山爲有法
此山上有火義所立宗法。復以山上
現烟義以爲因法。故無有法ヲモテ成有法
。以火立觸准義應云云又後記云。此
者火之與熱。山與爐等名云相應云云
辨詳云。邑釋難了。後記所釋尤好
疏。謂成山處成熱觸法 鈔曰。二疏主文。
理門答釋意。基辨由秋篠釋意此疏
云。成山處決定等者。此以烟相應物
量也。應初量。遠處山谷有法必定
法合
此即不火體宗中法。但
山谷能火義宗中法。故陳那論文
火爲宗也。因云。以烟故ト云ン此亦
烟體因。但以谷能烟爲因故。
理門上文説。是遍非宗法故不然也。喩云
此近處厨中 爐中定熱以有火故者。此
火相應物改立量也。應後量。遠處
爐中有法定有熱觸法。合
火故
近處爐中此中爐體自熱。不爐中別
體之火。火中之熱。但取爐中熱也。以有火
故者。亦是炭體有彼火故不火體。准
知。遠處山谷與火相應遠處爐中與熱相
應。是故名爲烟火相應之物。非有法烟
還成有法火。亦不有法火而成熱觸法
已上取秋篠意私注。
是須疏文
疏。彼論又云一分爲因 鈔曰。遮過立
名六段文中此文四立理示過。此中亦二。
初理門文。後疏主釋。今即初也。基辨解云。若
不爾者等者。陳那菩薩意云。若不前明
改之量相應物上有火以爲所立宗
者。不但犯前有法成有法此失名
明理
有法成此失即犯
依不成失
之過更犯餘過。謂宗
義一分爲因過也 宗義一分者。後記云。一
分者前陳後陳一分也。秋篠鈔云。宗義一分
爲因過者。如本量云烟下有火以見烟故
烟即是見其宗中有法之體。於有法上
別義門基辨私云。疏云依烟立火依立熱。依者於
也。於烟立火於火立熱。如何則烟火
同一處火熱同一處者故但
有法一也。此云無別義門
又本量云火中有ルヘシ
是火還指宗中有法。於有法上
義門。宗有兩分。有法及法。今者還用有法
一分因故云應成宗義一分爲因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此所釋義明顯易了。由此義意
異求。此釋義中於有法上無別義者。此
意雖前已私注復就疏文示一釋。於
烟下有法別義門其烟直爲因故。
有法因故全無有法。無有法故此因
所依。故次疏主釋云因乃有所依不成
已上
疏。還以宗中非別後故 鈔曰。此二疏主。
釋文。後記云。還以宗中等下文此釋所以
其過云云 今云。此
釋尤好
因乃有所依不成等者。
秋篠鈔云。亦取有法以爲スレハ其因還闕
亦犯相符。烟下有火依火有觸共知
故。故不有法成法等ト云。若如我立ルトキハ
遠谷有火爐中有熱人即未知。故須量。
方乃無云云基辨詳云。秋篠爲相符
纂意此釋。雖道理疏主文曾所
辨故不強可依用也。此文云因有所依不
成者如前已辨。有法爲因無有法故。無
故因無所依。即所依不成過也已上
亦不
以法等者。此下亦有法成有法
法成有法。後記中擧二釋。第一釋意
云。亦者亦有法成有法。以法者
後陳之法。不後陳成前陳也。第
二釋意云。亦字同第一釋。以法者謂
。不因法成於有法也。立量本意爲
成敵不許。故但以因法遍前陳而欲成
立後陳法也。故今云亦不以法等已上後
記取意
石裏云。纂要言。問。若以法成有法何過
耶。答。若以法成有法者。即闕同喩及因第
二相同品定有性即成有法自相相違。如
婆多對大乘。眼識所縁定是離識實色ナルヘシ
五境中隨一攝故如香味等。取五境
香非是色。闕同喩故因此遍轉。故成相違
云云 已上音石
引纂文
基辨詳云。此纂要意後記初
解用是。音石・秋篠皆爾。以法言爲能別法
義。又後記後解以法之法爲因法釋非疏主
。次疏文云名爲能別亦名爲法故。前以
法言以能別法法顯然。由是用後記第
一釋諸家釋爲殊勝也。宗中所陳等下具
不以法成立有法句。有法・法二云宗中所
。既云前陳・後陳故。後能別前者後陳能
前陳故云能別。謂後陳無常言能差
前陳聲常無常。故後陳亦名能別。因成於此
等下明前後二陳中能立因以何爲所成。此
謂指上句名爲能別亦名爲法句。大凡能立
所作性因爲成立聲上無常義即能別也。不
欲以因等者彰因不成前陳。前陳是所
別故。因焉成是。不能別但以用成
陳所別意於因明理曾無是也。是所別故
者釋因不成前陳。非別後故者明
陳爲所別。立量初但云聲。此言非
。故但名所別已上基辨
私注釋
疏。理門又云故無有過 鈔曰。六段文中五
外所疑。此理門論中通外疑文。此中亦
二。初論主文。後疏主釋文。今即初也。就
此文古來有兩家別。一云此文通外人所
。周記本解及邑記釋。秋篠・音石共用之。
周記云。此釋疑難。難意云。火之與烟俱是
有法。陳那意言。山處有ルヘシ火以烟故。此
還以有法烟成有法火如何。爲此難
故此文生云云 周記助釋。
音石用
又邑記以疑意
此文。外人難意秋篠鈔全由邑記釋叙
外難意云。法與有法體用已定。不囘換
本立烟火以爲有法別取相應之物以爲
有法。豈不眞比量中聲是有法無常是法
聲是體無常是用如是決定不改耶云云
已上秋篠由
外難意
邑記以通疑意釋云。如於
立敵共許名爲有法。常無常等有許不
即名爲法。若於無常兩皆共許。即以
名爲有法。於聲色等許不許即以
法。故法・有法非實徳無改易云云
已上
二云此理門文非外難。後記別解
是。此文汎明法有法不定此音石裏所
云周法師
又於此中等者。正遮外疑。謂於宗有法
法中待敵者所成立法或爲法爲有法
實不決定。無此是決有法永不法亦
決是法非有法之義。但前陳者名有法
陳者名法。故云觀所成故立法有法也。非
徳有徳者彰勝論師決定云徳是徳非
有徳有徳是非已上由諸家釋
基辨私注
秋篠鈔云。
外疑云。觀所成故立法・有法。且如
人但信無常聲。如小乘人不
十方佛説法聲。即立量云。彼十方中有法
定有佛説法聲 和合
彼諸有情必有
此方諸有情即有色爲宗中法也。
又若有人但信聲不無常即應立云
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故法・有法有
善巧者臨時迴換。非勝論徳句爲所有
實句爲能有一向決定。故云非徳有徳
云云 已上秋篠
明燈抄
故無有過者。故言指上。由上來
取説義法與有法決定義全無無相違
過失不決定謂即前陳聲迴作後陳也。
亦後陳法迴作前陳。不決定
疏。前陳名有彼決定故 鈔曰。此二疏主
釋文 前陳名有法等者釋不決定。即破
火決定爲有法。其文易
疏。理門頌云立於有法 鈔曰。此下遮
名六段文中六重引總攝頌宗因之法
也。此中三文。初理門論文。次疏主釋文。
成但由法成其法。後亦疏主文。明因依
不共許法則有所依不成過。此即初也。基辨
釋云。今所引總攝頌遣非示正頌也。有法
非成等二句遮非。前所云本量以烟立火。
此以有法當體自成有法火・烟一物同處
有故即有法云
火立觸量亦以餘有法成餘有法。並犯
過失。故眞比量有法ヲ以成有法也 及法
此非成等者。音裏引邑記云。此釋後陳
成有法。頌中及法二字上下通用云云
已上
基辨詳云。此邑師釋秋篠由是釋音石
亦引用。謂上句有法非成於五字通及第二
句中法。謂有法非成於法也。復次句云
非成有法者。此謂前所云及法之法言。此即
ヲ以成有法也。故云法言通上下
但由法故等二句示正。但謂更無餘義。法
謂所作性因法。其法謂宗中法。如是者如
是展轉資益成立有法。意言。眞比量但由
所作性因法成立宗中無常能別法是相
資成有法
疏。謂有法因法何所成立 鈔曰。二疏主文
但由法成其法文。基辨詳云。謂有法
因兩共許互相依宗之中能別法不相離
時敵未許故不因依。故眞比量共許
之因遍宗有法成不共許宗法。如是展轉
資益成立有法義也。何得因成等者立
成。何言猶何所由。因謂共有因法。不
共許者宗法也。在・中二字境第七聲即所依
處也。住彼中者。彼謂不共許宗法。在中言所
依處。此文意言。若云因非有法。則有
所由共有因法以不共許宗法所依
。若許不共許宗法所依處。則無
成立故云何所成立已上
疏。又若共許定無此過 鈔曰。三疏主文
因依不共許法則有所依不成過
凡所立因等者示一切因有所依不成 皆
有他隨一言古來有兩本所覽爲別。一者
他隨一。前記及備記同所覽也。二者作
隨一。後記及邑記同所覽。初作他隨一
言。備記云。共許之所作因依不共許能別無
者。所作性因皆有隨他一所依不成也。
所以者何。所作是生義無常是滅義。立敵兩
俱不滅義上有生義故。問。若爾云何不
兩俱不成耶。答。以理言則應兩俱不
成也。然今云文意者。立者既立量發言故。彼
許炳然。約唯敵不許邊他隨一所依不
成云云 已上音石裏
備由
又前記釋他隨一言云。正
不成則因有法以應論也。今於能別
所依不成故云他也云云基辨評云。備記
所釋爲盡。前記所釋不是。不依用。二作
似隨一意言。邑記曰。凡所立因皆有似隨
一所依不成者。謂所依不成中有兩俱隨一
宗中之法ヲ云トキハ一許一不許。其不許者因無
故非實隨一。故置似言。以セハ實隨一
云云後記釋意亦與此同。基辨判
似兩家是非云。雖兩家有異至如實
全無相違。備記云敵者不許邊
他。邑記亦云其不許者因無依故非實隨
故置似言實隨一有法云云
不許邊兩家全無相違。若強判言作似爲
是。若云他隨則濫因據有法他隨一
近來瑞源作似。爲不正。不
菽麥之判。不知之爲知已
不説有法而爲等
者結似隨一所依不成也。意言。由
隨一所依不成故不有法爲因所依。而
但以其宗中法因所依。則宗法自本非
立敵共許。縱唯立者許豈得決定無他似
隨一所依不成過已上基
辨私注
疏。又如立宗非法法也 鈔曰。遮過立
初相
六段文中第六結因必依有法成
 如立宗聲等者。擧正量例示過 若因
所作等者。意言。若云遍是宗法性相
而因所作不聲宗。則豈得因所作遍在
無常上。若強言遍有。則一切正因應
兩俱不成。以不共許法所依因故 由
此故知下結因必依有法成宗法。因但是
宗等者。因雖成立宗法宗有法之因法
依主釋也 非法法者非宗法之因法
已上
私釋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第八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九因初相中第五
立名非重言
 南都西京藥師寺傳法相
大乘宗沙門釋基辨撰 
疏。問稱爲宗法是宗法性 鈔曰。此下明
因初相中第五明立名非重言。此中有二。
初問。後答。有兩重問答亦兩重。今即兩重
問也 基辨釋云。稱爲宗法等者初問也。此
初問意言。稱爲宗カ法則自知是因訖。如何
復須遍耶。是初問意也。初既言遍已下後
問意也。意言。初既言遍故。遍有法是因明。
何故復云是有法宗之因法耶。是後問意

疏。答若因不遍是故稱遍 鈔曰。此下答
文有兩重意。明初重意亦有二文。初以
重意初問。今此文是 若但言遍已下以
初重意後難文。以第二意初後難
二文。合有四箇答文。如次分科。合
重問總有五箇文。今答初問此文意後
記設二釋。第一釋云。如勝論對聲生
切聲無常勤勇發故。勤勇發因不一分外
無常ナルヘシト云宗法立。若如所作
是遍一切聲無常故無立。第二釋
意云。所立者。聲上無常他レハ許名
有所不立。今云遍者顯此不立因皆能立
是故稱云云 已上
後記
又秋篠鈔釋云。如外道
一切草木皆有心識眠覺。言眠覺
者如合歡樹暮時葉合云眠朝且還開云覺。
然此眠覺因不草木故不成皆有
。此有過因ナレハ便非レハ因成果所立。顯
皆因立。是故稱云云基辨詳云。秋篠與
記第一釋同於一分有法上不立故。第
二釋但周記所言。違疏意故爲不是也。後
記第一釋秋篠所釋尤爲殊勝。後學須
。而已。今私釋此疏文云。若因不宗有
法上。則於此有法上因不遍處便因能非
成宗。因不成宗故必於遍一分處
所立宗。欲有法聲全分皆以所作
生因成立今稱宗法復稱遍也已上
疏。若但言遍能成於法 鈔曰。此以初重
後難文。即四箇文中第二文也。基辨
釋云。此文意言。若不宗法但言遍則難
所作性因是有法宗之因法義性能成
無常宗法。故言遍復云宗法性已上
秋篠鈔
云。如九句中第一句等。如宗云聲常所
量性故如虚空等。所量性因遍聲有法。名
之爲遍。有不定過成宗故非宗法
已上
秋篠
今私云。示此等過今云遍是宗

疏。又因於宗過是故言遍 鈔曰。此下以
第二意初後難文。此中亦有二文。初以
第二意初難文。後以第二意後難
文。今即初文也。基辨釋云。又因於宗過等
者欲初難先示因過。今文雖亦不定・
相違今文所用但不成過。故明不成失
遍言也。因於宗不遍爲過立不成過。四不
成必闕初相。過因不於宗即非宗法
四不成已上
秋篠鈔云。理實言之。四不成
因非遍非宗法。今不遍義但取成
宗之邊故云唯言宗法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此
秋篠釋不釋文甚難解了。於二喩中等
下明不定・相違失。此等因過雖初相
所用不定相違四不成也。謂於中二
字境第七聲與處字同。二喩者同異二喩。謂
因於二喩處俱有無也。俱有者同品有異品
有。俱無者同品非有異品非有。俱有俱無
者同品有非有異品有非有。此俱有無之言
別與合意。此皆六不定過。有無相違者
因於二喩處有無此名相違。有相違者。謂
同品是因於喩處キニ有然今因成相違宗
故成同品非有。是相違因失。無相違者。異
品是因於喩處無然今因成相違宗
成異品有。是相違因失。同品非有異品有名
相違因失也。若唯言法性等下正以
二意初重問文。以四不成四不遍
答。若不遍則因於宗成不遍失。兩俱
因不於宗即兩俱不成。今云兩俱不遍
又自與他隨一因於宗不遍所依不成。今
隨一不遍。又猶預故因不宗是猶預不
成。今云猶預不遍。又因所依不成立故因
宗是所依不成。今云所依不遍已上基
辨私
全分一分等者。秋篠釋云。一分不成者宗法
遍。故今取之。全分不成者非遍非宗法
今取非遍之邊宗法之邊。故云
應有之也。又云等者等取不定相違。雖
遍義正因俱句。故等之也已上
秋篠
基辨詳
云。此秋篠釋中釋隨應有之尤爲殊勝。又
等言甚不善。此是向内等。非餘也。
宗有法體全分或一分處因不遍今云
也。爲簡此失等者。爲此不成失是故
遍也已上基
辨私釋
疏。若但言遍故言法性 鈔曰。此以第二
答中二答後問文也。秋篠釋云。宗即有
法。法即因法。因是有法宗之法性。若唯言
宗法此因是有法宗家之法性
故以宗法言簡令之。故言遍是宗法性
云云
疏。由此應爲非宗法句 鈔曰。此下明
六段文中第六四句分別。此中二文。初略
釋。後廣釋。初略釋中亦二。初擧四句。二約
有無體遍非宗法句。今即初也 由此
應爲等者總標也。就四句遍是宗法
古來有三家別。一者立四句家。玄應
入正理
論疏
文軌理門
論疏
定賓理門
論疏
二者立三句家。今
疏主・唐汴周璧公入正
理疏
唐北川茂林義斷
疏記
三者
二句纂要所
載有人
有宗法而非遍者。此即
第一句。謂雖有法宗之因法而一分遍宗一
分不宗也。言非遍者是一分義。即兩
俱等四不成一分過。如次廣釋。璧法師云。有
宗法非遍者。謂佛弟子對聲論師内外
聲定是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此因初相
内聲上有得宗法。外聲無故不
已上璧
公疏
有是遍亦宗法者。第二句是。三相具
足正因。謂宗如前。因云所作性故此因初
相在内外聲是宗法。内外皆有故得
遍 有非遍非宗法者。第三句是。四不成
全分過。如聲常眼所見故。璧公云。如
不成初相故不遍。不成宗亦非
云云必無是遍非宗法句者。第四ナルヲ今疏
主明此句。若遍則必是宗法故。即今第
二遍亦宗法句。故不別立遍非宗法。璧
公云。必無是遍非宗法。但因體遍有法
若有別體若無別體並能成スルニ宗義相關
スレハ必是宗法云云次下此疏釋。然玄應・
文軌・定賓立此句過失。此三師同云。如
薩婆多根見家難識見家眼識有法定非
能見生等四相。其四相體眼識上遍
此意云眼識有爲法故
生等四相遍眼識
然四相體與其眼識
自別故各自別者。彼宗立三世實有法
體恒有故各各別實有體云也
宗法性
宗別義因法性ニ
ハアラズト云
此義理是云云略纂中破云。理
即不然。以四不成所攝故此意言。遍非
宗法。四不成中
攝故。非過無此句。初相不遍過アルハ皆四不成
攝故。若遍スレハ非四不成攝。則此句非過トスル也
又其以四相故因亦非別體。以眼識能有
之義故。即是俱句。亦非俱非句云云
又纂要云。又宗・因體別非是宗法故。四相
故因不遍。即前初句是遍非宗法。但
是第四俱非句攝云云是故立四句家破
句家不遍非宗法。返斥此破纂要
明燈抄辨
疏。但遍有法非有體非 鈔曰。略釋中二
有無體遍非宗法。基辨釋云。但
遍有法等者。疏主立遍非宗法。但言
無餘義。謂所作性ト云如キ因法但遍宗有法
若有法與因法ルニモアレ別體命根與業。若
亦無キニモテル別體聲與所作。並能成宗。無
過失故。義相關故因義關有法
法別義即因也
是無
但因法遍有法。必是有法宗之因法。故
遍非宗法也。如薩婆多等者擧示因
法・有法有別體義相關故必是宗法例。命根
實者薩婆多執諸法體恒有故立ナルヘシ宗義
以有業故者此業亦執實有。故有法與因法
是有別體已上基辨私
疏意
又邑記云。此文意説。夫
因者非要同於所作性等。離聲無體方
宗法。設離有法而有別體。如彼命根與
業體別亦得名爲遍是宗法。以業因與
彼命根義相關今云。命根由
義相關故也
即是正因。
問。彼薩婆多立有業
既正。所陳比量爲
成爲成。若諍成者大乘命根應是實有
若不成者其過是何耶。答。彼有業因雖
宗法然有法差別相違過。但彼宗言命根實
大乘命根等非色心實有。彼意所許
色心等實有故成差別。與メニ作法スル
ヲシメス量云。命根應色心等實有
故如五根等。既有此過故彼不成云云
辨詳云。此邑法師所釋能順疏意。尤爲
。豈以命根等三句立有別體有法因法義
相關帶是正因理竟。故有別體等八句承
遍非宗法遍則是宗法正。意言。因
如上説若有別體ニモアレ若無別體ニモアレ有法與
義相關帶スレハ必是有法宗之因法。皆得説爲
有法宗之因法性也。義相關帶者釋遍一字
宗因別體而義關不關之別。於宗・因同
亦復如已上基辨以管見
疏文義注釋
又秋篠釋
相關帶意云。宗因別體義相關帶者。如薩婆
多對大乘者命根實以業故如五根
命根與業是有別體而義相關故成正因
其命根業所感故。宗・因別體不相關者。
宗云聲是常住眼所見故。宗・因同體
義相關者。如宗云聲是無常所作性故
所作離聲無別體故。宗・因同體不相關者。
宗云烟下有火以烟故。以有法烟
因同體無別義故。唯是一烟無義相關
云云基辨詳云。秋篠所釋尤爲殊勝。必是宗
法等者。義關則必宗法。皆得説爲有法宗之
因法性已上
非無體是等者。秋篠鈔云。無
體有體各有是非。無體是者。如聲無常所作
性故。無體非者。烟下有火以烟故。有體
是者。如命根實以業故。義相關故有體
非者。如聲是常眼所見故。義不相關故名
云云今云。此釋尤勝。又音石裏云。非無
體是者。與有法別體アリ。皆非是正也。
亦有不正因故非有體非者。與有法
因皆非不正也。意云。有因與有法別體
正因。如此疏作法命根實
有量
也。有因與有法
別體正。其作法可知也。聲無常比
量是聲與所作別體也。又如處與烟非
同體也。並皆有正因云云今云。此釋亦
好。與秋篠釋併讀可疏意
疏。初有宗法皆一分攝 鈔曰。自下四句
分別中第二廣釋。此中三文。初釋宗法而非
遍示過。二釋非遍非宗法過。三總擧
結。初中亦三。初總示過。二別示。三結
。今即初也
疏。初兩俱一一分不成 鈔曰。此下二別
示。此中有四。初兩俱一分。二隨一不成。三
猶預。四所依。初中亦二。初就有體釋。二就
無體釋。今即初也 初兩俱等者標也 如
勝論師等者擧量示也。立敵二宗已下明
分兩俱言。此因謂勤勇發因也。於宗謂於
法一切聲處也。半有半無者謂示分有無
俱有體者。備記云。共言云有體不共言云。
孝仁・音石同云。有體・無體約因而言。全分・
一分約宗而言也。基辨詳云。不必爾。全
分・一分約宗亦約因而言也。仁・音約多分
釋云宗也
疏。餘無體兩一種不成 鈔曰。二約
釋。秋篠・音石同由中卷疏云。如聲論師
佛弟子聲常實句所攝耳所取故
耳所取因立敵皆許聲上。實句所攝ト云
一分因言兩俱無故於聲不轉。是名無體
兩俱無故於聲不轉。是名無體兩俱一分一
種不成云云餘者前明有體一分兩俱不成
之餘也 無體者不共言也 一種者古有
。一者前記云。與前有體句一種也。但分
有體・無體以爲二句取意
二者秋篠云。此
兩俱一分不成中不自他。有體爲一無
體爲一。故俱二種也云云秋篠破前記云。
但分有體・無體以爲二句者非也。不
疏下文以爲臆説。豈是可乎云云 已上秋篠
前記
基辨檢下疏文實如秋篠所言。下疏云
體兩俱全分兩俱不成・餘無體兩俱全分一
種不成。是即二種兩俱。由是前記所釋爲
不是也。今此疏文明隨一四種一分
猶預三種一分等。以下疏文併讀スルニ
下文隨一有八句今此明其中初四句
四種一分。四種者。隨一不成分自與他云
有體自隨一或有體他隨一。或無體分自與
他。故成四種一分。今此無體兩俱一分不
成不自他但於無體之故但云一種
更無餘故。秋篠釋善准前後疏。後學偏須
用是諸已
疏。若有體若隨一不成 鈔曰。別示有
中二明一分隨一不成 若有體若無體等
者。一有體自隨一。二有體他隨一。三無體
自隨一。四無體他隨一。是爲四種。下疏中本
明隨一不成有八句中後四句也。初有
體自一分隨一者。如聲論師對大乘者
聲爲常佛五根取。大乘ニハ佛等諸根互用ト云ヘハ
他可成於自一分四根不取故有體自
一分隨一不成。五根之中耳根取因立敵俱
許。故云有體自一分。二有體他一分隨一者。
大乘師對聲論者聲無常佛五根取
。大乘佛等諸根互用。於自可成於他一
分四根不取故云有體他一分。三無體自一
分隨一者。如聲論師對勝論者聲爲
徳句所攝耳根取故ト云カ耳根取因而皆許轉。
徳句攝因自一分不成。故云無體自一分。四
無體他一分隨一者。如勝論師對聲論者
聲無常徳句所攝耳根取故。耳根取因而
皆許轉。徳句攝因他一分不成。故云無體
他一分隨一已上秋篠・音石由中卷疏意
燈抄及裏書釋。基辨取意引
疏。兩俱一分猶預不成 鈔曰。三明猶預
不成。三種一分者。不有體無體但於
俱・自・他之三分爲三種。一者兩俱一分猶
預。二者自一分猶預。三者他一分猶預。是名
三種一分 初兩俱一分猶預者。有立敵
俱於近處烟決定シテアルニ遠處霧等疑惑不
定。便立量云。彼近遠處定有事火
故如厨等中。近處一分見烟決定遠處一
分俱説疑故。故兩俱一分猶預。二自一分猶
預者。如敵者俱於近遠烟決定立者
近遠有疑。便立量云。彼近遠處定有事火
烟等故如厨等中 三他一分猶預
者。如立者俱於近處遠處烟決定敵
者近定遠處有疑。便立量云。彼近遠處定
事火以有烟等故如厨等中。敵者近處
一分見烟決定遠處一分未決定已上秋篠
中卷
疏意釋。
今引用
疏。兩俱有體所依不成 鈔曰。四明所依
不成 合三所依不成者。一兩俱有體一分
所依不成。二他有體一分隨一所依不成。三
自有體一分隨一所依不成。是爲三。所依不
成有二類別。一兩俱所依不成。二隨一所依
不成。此文云兩俱有體一分者兩俱所依不
成也。云若他若自等者隨一所依不成 初
兩俱有體一分所依不成者。如勝論師對
乘者立我與業實有有動作故。此動作因
業許轉。於我無故。謂我與業之有法業
一分兩俱許有動作。故非所依不成。但於
我處兩俱不有動作故兩俱有體一分所
依不成也。我勝論許故雖兩俱有動
作我勝論亦不許故兩俱所依不成也。勝論
者計我體常無質礙無動作無彼此體。我意
合有動作。云於我無故已上基
辨私注
二他有體一
分隨一所依不成者。如數論師對大乘者
五大常能生果故。四大生果二俱可成。
空大生果大乘無故 三自有體一分隨一
所依不成者。如大乘者對數論五大非
常能生果故。空大生果大乘無故云云 已上
秋篠
音石由中卷疏意
釋間加基辨私意
基辨設問云。何故不
無體一分所依不成第四句耶。答。邑師
云。無體之因ト云モノ若許宗一分得轉則非
無體。故無此句云云
疏。如是更有皆如下釋 鈔曰。釋宗法
遍示過中第三結過數 如是者還牒指
前也 更有十一等者。秋篠音石釋云。除
此疏現擧量示兩俱有體一分兩俱不成
餘。無體兩俱一分一種不成下合有十一。望
前疏示今所擧十一種之過名之爲更。非
下更有十一。言并前者并初兩俱一
分兩俱不成也。前一後十一合云十二。此
皆擧四不成一分過也。故云一分不成
 皆如下釋者。中卷疏云。一宗法而非遍四
不成中皆一分攝。合攝十二句云云基辨詳
云。此秋篠・音石釋尤爲殊勝
疏。後句非遍并全分過 鈔曰。廣釋中第
二釋非遍非宗法過。此中三文。初總示
過。次別示。後結過數。今即初也 全分過
者宗全分不遍過也
疏。如聲論師兩俱不成 鈔曰。二別示文。
此中四文。初兩俱全分。二全分隨一。三全分
猶預。四全分所依。初中有二。初有體兩俱
全分。二無體兩俱全分。今即初也 如聲論
師等者擧量示也。謂眼所見故因雖
宗而立敵宗俱許所説。非聲論・佛法兩
俱不實句攝因。故云有體 俱説此因
等者釋兩俱言 此是有體等者結成。有
體者約共言也。眼所見因雖聲不許俱
共許言故云有體已上秋篠・音石由此疏取
釋。今私引用注
仁・音石同云。有體・無體就因而言。全分・一
分約宗而論云云
疏。餘無體兩一種不成 鈔曰。二約
釋 餘者有體之餘也。無體者。音噵云。
不共言也。聲論對佛者ル如シ聲常實句
攝故。立敵俱不實句此不共言已上
又裏
云。此兩俱過兩俱不成有四句中第二無體
全分兩俱不成也已上
又由中卷疏意言稍
同。彼云立聲色常實句攝故。此實句攝因兩
所説。不共許言故云無體。無體故自
他俱不レハ聲色實句攝因今云
俱不成。是於聲色全分實句攝故云
全分。更無餘種類故云一種
疏。有體無體隨一不成 鈔曰。別示中二
全分隨一不成。此有四種。一有體全自隨
一。二無體全自隨一。三有體全他隨一。四無
體全他隨一。以之云四種全分隨一不成。音
石裏云。此明隨一不成八句中初四句
也 初有體全自隨一者。如聲顯論師對
弟子聲常所作性故。聲顯不所作因
故自隨一。然共許言故云有體。不
全分所作性故云全分也 二無體全自隨
一者。如聲論師對勝論聲是其常徳句
攝故。聲論不徳句攝言故於立者自
分無體。無體故於聲有法自隨一不成
 三有體全他隨一者。如勝論師對聲顯論
ルニ聲無常所作性ヲ以カ。所作是生。他聲顯
聲所作故他隨一。云有體全上可
知 四無體全他隨一者。如勝論師對聲論
聲無常徳句攝故。聲論不徳句
故准上可知。已上中卷疏取意。秋篠・音石
是釋成
疏。兩俱全分猶預不成 鈔曰。三明全分
猶預不成。此有三種。一兩俱全分。二隨自一
全分。三隨他一全分。此云三種猶預不成。音
石裏云。猶豫不成有六句中第一兩俱全分
句今此文云兩俱全分。若自者第四隨自一
全分句。若他者第三隨他一全分句也云云
兩俱全分猶預者。如多人遠共望彼於
霧等性皆共疑惑其間有人立ルヘシノ事火
云。彼所見烟等下似事火烟故
喩如厨等。此因不但立者自惑不成
亦令敵者於所成宗疑惑不定。是故云
俱全分猶預不成 二隨自一全分猶預者。
有敵者從遠處來見烟決定。立者疑惑スルニ
便立量云。彼所見烟下可事火
故如厨等處。於現烟立者未決。故成
隨一猶預 三隨他一全分猶預者。如有立
者從遠處來見定是烟敵者疑惑便立
。彼所見烟下應事火烟故如
等處。於烟因敵者未決。故成隨他一猶
 已上由中卷疏意秋篠・音石所
問。何所由ヲ以疑惑名猶預耶。答。是支那俗
名。猶獸名。如麂。善登木多疑慮。史記高后
紀。猶豫未決。索隱云。猿類。卯鼻長尾。性
疑。韻會。猶豫獸名。性多疑。居山中。忽
聲則豫上樹下止不一。故不決者言
猶豫。預與豫通用
疏。有體無體所依不成 鈔曰。四明全分
所依不成。此有六種。一有體兩俱全分所依
不成音石裏云。兩俱所依不成有
三句中第一有體全分句也
二無體兩俱全
分所依同裏云。有三句
第二無體全分句也
三有體自隨一全分
所依裏云有體無體若自若他等者隨一
所依不成有六句中初四句也
四有體他隨
一全分所依。五無體自隨一全分所依。六無
體他隨一全分所依。是云六種所依不成
初有體兩俱全分所依不成者。如薩婆多對
大乘師我常住識所縁故。所依我無。能依
因有體 二無體兩俱全分所依不成者。如
數論師對佛弟子我實有徳所依故。數
論・佛法不徳依故云無體此是中
卷疏文
秋篠
此疏文云。數論立我佛法不立。應是一
分所依不成。何言全分。故知疏錯云云 已上
秋篠
鈔文
基辨詳云。此是非疏主錯。秋篠破斥
當。今通釋云。數論立爲神我徳所
依我。徳依我立・敵無。故云兩俱全分也。由
是非疏主錯。秋篠却吐妄謬。鳴呼習修之
拙矣夫。斯人也而有斯謬也 三有體自隨
一全分所依不成者。如數論對大乘者
藏識常生死因故。數論・大乘俱同所説故云
有體。立者數論中都無藏識。故云自隨一
全分 四有體他隨一全分所依不成者。如
數論師立自性有生死因故 五無體自隨
一全分所依不成者。如經部師立虚空實有
徳所依故 六無體他隨一全分所依不成
者。如數論立我體周遍於一切處樂等
。數論雖立大乘不許。已上由中卷疏文
六種所依不成相
疏。如是更有亦如下釋 鈔曰。三結
 如是者牒指前也 更有十四者。除
前疏文擧示量兩俱全分兩俱不成餘云
體兩俱全分一種不成下更有十四過。云何
十四。謂一種・四種・三種・六種合十四數。由
是云有十四也 并前十五等者。并合前
示量一種不成則總計十五種全分不成。
音石裏云。加初句故成十五句云云
如下釋者。中卷疏云。非遍非ルハ宗法四不成
中皆是全分。合攝十五句。如前已説云云
疏。此二偏句是宗法性 鈔曰。廣釋有
中第三總擧過非結 此二偏句等者上
明四句分別中第一句・第三句。即宗法非
遍非宗法之二句也。非句亦過故亦今
偏句也。此二句是過失。合有二十七句
 唯第二句等者示正因句 爲簡非句等
者正擧過非結。非句者第一宗法非遍句。
第三非遍非宗法句。簡此二句第二遍
亦宗法句是正因名云遍是宗法性也 上
來因三相中釋遍是宗法性竟 自下因第
二相明同品定有性文也
疏。言同品定顯第二相 鈔曰。自下明
三相中大文第二段明同品定有性。此中大
分爲四。初總標。二釋同品定有義。三辨
有與遍無。四問答分別結釋。今即初也
疏。同是相似名爲同品 鈔曰。此下二釋
同品定有義。此中有二。初釋同品。後釋
。初中三文。初釋同品名。二引理門證。三
疏主釋。今即初也 基辨釋云。相似義者釋
同之言。兩物義用相似也。是約喩體釋。又
體類義者釋品之言。品類各別。是約喩依
已上
私注
秋篠釋云。兩物相似云同。體類差別
云云基辨詳云。秋篠所釋能順疏意。尤
殊勝。相似體類名爲同品者合釋同品二
。謂或所作而無常義用相似而有品類種種
差別名爲同品。謂同喩與宗有無體相似而
立。有體宗以有體。表詮宗亦用
。無體宗以無體。遮詮宗無依但體。
是故以無・有之體相似義體類義已上
基辨

又音石裏引備記云。喩所依瓶等也。雖
正取所作無常同品而兼擧喩依成
也。瓶上無常無我等不相離性名同品
也。以一切義皆名品故云云 已上備記・音
名裏引用
辨詳云。此備記釋與疏意稍相違
疏。故理門云皆名品故 鈔曰。二引
證 基辨釋云。此中者發端辭。簡異品
同品。若品者若于同品。品者品類中一物
一品。與所立法者當時樂爲所成立宗法。准
下疏釋云。所立謂宗。法謂所立。總宗中之
法也。非極成能別。故簡云所立法。如下文
。隣近者於喩依隣近。所作性瓶與
作性聲隣近相似也。均等者於喩體
。瓶所作無常與聲所作無常齊等相似也
 非一切義等者。釋此文古來有二家別
一者就以一切義釋。備記所覽本如
是。秋篠等由是釋。此意言。且同品中取
而非ルアリ同。於中即有瓶等可燒・可見・所
作・勤發・色・香・味・觸・青・黃・等異無量法門
是爲品。品是義門差別之品。故云一切義
 已上秋
篠等意
若但言品則以是一切義門皆
名爲品故。今但取所立法均等義品
一切品故。彰是義今加同言
也。彰一切品中但取所立法均等
一切義以一切義皆名品故。二者就
非一切義釋。音石噵本如是。此釋意
言。此二句釋隣近均等。非言遮
切義門皆取今名品。翻彰但取隣近均等
同品已上音石
噵本意
今評二家云。二家俱各
理。初家約表詮義。後家約遮詮義。至
如實義全無相違。然今且按疏意非爲
是。所以何者。次文釋云雖一切義皆名爲
。既置雖言。是與奪義。奪是遮詮。故作
今疏意。已上基辨私判兩家漫探疏意
後學勿尤。又秋篠鈔雖文軌・璧公・玄應
等疏釋。非今疏故今略
疏。彼言意説是體類故 鈔曰。三疏主釋。
此中四文。初釋理門意。二通難釋意許亦
是所立。三簡一切義品。四會違結
所立同品。今即初也 基辨釋云。雖一切
等者釋論非一切等二句。奪一切義品中與
所立法均等故置雖言也。今取其因
等者釋所立法等二句。謂今云同品
一切義品。但取能立因爭正所成宗法
隣近均等名爲同品也。若言所顯等下具
所立法三字。謂言陳ニモセヨ意許ニモセヨ諍差別
義法名所立法 隨應有此等三句釋論隣
近均等言。隨應者於言顯・意許兩宗所
其所應。有此所立法處者。有處二字
示喩依有喩體。處謂境也門也依由也。有
此所立法五字是喩體也。處言爲喩依。説名
同品四字即理門文以結釋也。秋篠鈔云。但
宗外所有無常與所諍同即名同品。是
即正取瓶上無常與所立法。相似名同不
所立法瓶等有法體名爲同品。言顯
所諍意許所諍但是兩宗所諍義法與此相
似名爲同品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
能順疏意。前釋秋篠義以此鈔意私注。後
學併訂 以隨有無等者。明宗有體・無
喩體亦有無。後記意云。有體宗擧有體
。如瓶盆虚空等。無體宗擧無體喩。如
毛兔角等。不異品必無喩依但用
喩體。同品必有喩依喩體也。今云。此後記
釋意順疏意 由此品者等二句簡異品無
依爲喩體。謂由此同品者是必有喩依體
故。體類者品類也已上基辨私注釋。
後學必訂正焉
疏。若唯言所陳皆應無四 鈔曰。疏主釋
中二通難釋意許亦是所立。後記云。此明
他難云云基辨云。此後記釋尤善。難意言。
若唯取言陳法之自相名爲所立スル此法
言陳
所立

同品意許所立スル
意許
所立
處名爲同品者。有何過ト云。今疏
通云云云若唯言所陳等二十三字牒他難
也。便無有四等下正釋難也。答釋意言。唯
法自相相違因便無餘三相違因。唯
法自相名爲所立スル此法處名同品
故。然既云四相違因言顯・意許兩宗所
所立自明顯。云何但法自相爲所立
同品已上私釋疏意
後學請訂正焉
比量相違等者。音石裏
云。前宗違後因比量相違。前因違
決定相違。前因違前宗相違因。並
皆有有法及法自相差別也。邑記云。比量相
違決定相違彼二之中一一皆具四種相違
下疏辨云云 已上
音石
秋篠鈔云。比量相違有
四所立。謂法自相・有法自相・法差別・有法差
別。決定相違亦有四宗。是唯宗中有此四
因喩。所以爾者。四相違因必須
。比量相違必改他因。義既差別。故唯宗中
此四義因喩也。若但取言陳法自
名爲シテハ所立此法處名ルヲハ同品者比
量相違等皆應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音石釋
好。秋篠盡疏意釋。大好。謂既於比量違及
違決四義。故但云言陳法自相取爲
所立甚違道理。此答釋意也
疏。若全同有有此名同 鈔曰。疏主釋中
三簡一切義品。音石裏云。意言。有法
聲全同ストイハハ瓶有法上所有一切義者即無
。所以者何。瓶上有可燒可見義聲上無
可燒可見義故。邑云。且如聲有法上有
聞義故空アリ無我アルカ。若同所聞即無同喩
聲外無所聞
性者故也
若同空義異喩
違遣。若同
無我宗相符極成云云音石云。此邑師釋
大好云云基辨云。音石所釋并邑釋爲善。大
疏意 有法上所有等者。宗有法上所有
一切差別云義也。音石釋便無同品句
後記。邑記云若同所聞者即無同喩者。
聲無見即是可聞義也。秋篠釋便無同品句
云。若除宗以外一切有法俱名義品
義品同品者。以瓶等有法與宗有法
相似故不同。故云便無同品已上
秋篠
基辨云。此秋篠釋亦由後記。音石由後記・
邑記。秋篠但由後記 亦無異品者。音石噵
云。意言。空無我等一切義同 者都無
異品云云今云。虚空異喩既爲所立
異喩也。音石由ツテ邑記釋。秋篠釋亦無
異品句。言詮雖異與音石意相同。秋篠鈔
云。雖瓶有法與宗有法相似而説カハ同。
空等異品應是同品。故云亦無異品已上
秋篠
今云。秋篠與音石釋意同。秋篠釋文麁
漫。音石丁寧親切易了 宗有一分相符等
者。基辨釋云。謂於天切義中立敵不相違
處犯相符。非一切義中悉皆立敵相違故。
一切義則必有一分相符也 故但
取等者承上結成。故言承上。謂由是有
過失故非一切。但取一許一不許所
立宗法是宗法處名同品
疏。然下論云應當深義 鈔曰。疏主釋中
四會違結所立同品。秋篠鈔云。此通
伏難也。難云。若言顯意許俱名所立
處名同品者。何故下文但擧言顯法自
相宗無常瓶等無常名爲同品。彼
既不意許之宗。豈取二宗耶。今疏文通
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疏文應秋篠
所釋必通伏難。所以何者。按疏主作文
。大抵通伏難文置雖言與奪
別由。今文不爾。置然字轉語。由
是當知非必通伏難。若爾如何。謂此是
違文。非難文勢也。若秋篠意。然下論
云已下八句是伏難文。以餘意所許已下是
通文。今由違意則然下論云等四句
牒違文即次下説因三相處文。唯擧所
陳已下正會文也。會文意云。於文但擧所陳
言顯法自相宗名爲同品。其餘意所許傍所
諍故略而不説。雖爾理皆同品。由此理
即有四相違因。比量相違決定相違皆有
。以此道理下論文則自應深義
已上基辨探疏意
篠釋之餘以別義
疏。同品有二宗之法故 鈔曰。釋同品定
中第二釋定有言。此中六文。初立宗・因
二同品定有言。二徵二同品所以
釋。三遮餘師義。四叙正義。五明因第二相
歸正同品。六由理門同品定有。今即
初也 基辨釋云。同品有二者標擧。一宗同
品者擧初同品。故下論云等者擧宗同品證
次釋因三相下論文也。謂所立法者除宗以
外法與有法不相離性爲宗同品。此疏主意
也。陳那等意取不相離宗性故 均等
義品者。秋篠云。均謂齊均。等謂相似。義謂義
理。品謂種類。此義意云。若彼義品ニオイテ法及有
法亙不相離宗相似。如是義品方得
同。是宗同品之義也已上秋
篠抄
基辨詳云。此
秋篠釋尤爲殊勝。謂所立法均等相似

是名同品。是此義也 二因同品者擧
第二同品也 下文亦言等者擧因同品證
因之同品依主釋。今釋云。遍有法宗
義於喩處而有云因同品已上
若於是處
者。秋篠云。瓶等有法處也云云顯因同品者。
秋篠云。顯明説也。因謂聲上遍宗法性。瓶
上所作名爲同品云云音石云。顯因同品者。
意言。即除因餘所作云云決定有性者。音石
云。即所立無常性。如宗同品餘無常
同品故。若不爾何故前解宗同品
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云云 已上音
石裏
秋篠云。決定有性者。謂於瓶等所立法
也。此意云。瓶等法上有第二相因。即説
。是彼聲上遍宗法性因之同品ナル所依瓶等
定有其宗故。若於是處因同品決定有
也。是因同品之義也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兩
先徳秋篠
音石
所釋俱得。就中秋篠爲勝。今私
釋。與遍宗法性ヲシテ成聲所作無常同品瓶
上所有所作無常義於瓶有法決定有ナル
顯然ナルヲ顯因同品決定有性已上
然論多
説等者示文例異名。秋篠云。此下通
文也。難云。若因名同品者。何故下云因之
同品名爲同法耶。故通是云。因之同品名
同法云云基辨詳云。今此文非必通
。若云秋篠因同法。則此文次上
句云論多説宗之同品等文非因同法
。宛如火。由是秋篠所釋可
疏主意。今更釋云此文示下文例示異
也。然論多説四字示宗因二同品
多分用異名濫例也。後來學人擇不
。焉得眞。宗相似故者釋品字正示
濫。謂與有法宗上所作無常相似品類名
宗同品。因之同品等三句釋同法言正示
濫。邑記釋此三句云。謂所作性因是宗之
法。瓶之所作同於宗法有法宗
之因法
名爲同法
基辨云。此釋尤善。因同宗法同法
瓶所作無常同於有法宗之因法也。秋篠云
能得同法。雖理甚爲迂迴。須
邑釋。宗之法故者。謂依有法宗之因法
故云法。此一句釋法言已上基
辨私釋
疏。何須二同法必隨故 鈔曰。釋定有言
六段文中二徵二同品所以而釋。何須
二同一句正徵。因之在處已下釋宗同品
 基辨釋云。因之在處等者。此文意言。謂
一切品所作而無常義處説宗同品
此名其因所作
性義

所作無常喩
體・喩依
故。以因遍宗・喩喩依宗同品。以
喩義定有性也。宗法隨因下釋
同法。謂宗法無常所作
聲等
因同法。爲所作因瓶聲宗法無常
必隨故立此名因隨逐義
定有性
也。總言
則爲顯因遍宗・喩及有因處瓶等宗法必隨
此二同品也。秋篠釋云。所以須二同
者。爲因之與宗不相離義故須二同
故理門云等云云基辨詳云。總言則如秋篠
。雖然通漫難疏主立二品。今明
主實意。謂爲因遍宗・喩宗同品
因處宗法必隨逐因同法。此疏主
意也。後學解此疏意已見秋篠抄
。必不秋篠此疏文已上
私釋
疏。且宗同品而爲爲同 鈔曰。釋定有
六段文中三遮餘師義 基辨釋云。且宗
同品等二句彰因同所論但於宗同
今遮餘師義。若同有法下破文軌師義。軌疏
意云。除宗以外一切有法俱名義品。若彼義
品有所立法。與宗所立法隣近均等。如
義品方名同品。均平齊等品類同故已上大疏
抄所引。
玄應理門
疏文擧云
若同有法者略牒文軌師義。全不相
似等者正破。謂瓶有法體有可燒等。聲有法
體有可聞等。二有法體令相似故云
不相似也。聲爲有法等者明相似。謂聲
是聲非瓶等。瓶是瓶非聲等。聲有法是宗依
有法。瓶是喩依非有法。故是不相似
也。若法爲同等下遮汴周璧公義。若法爲同
四字略牒璧公義。此師意云。謂除宗以外
一切差別名爲義品。若彼義品與宗所立
等相似如是義品説名同品。謂瓶等無常與
所立無常均等相似名爲同品云云 已上大疏抄
引玄應
理門疏所
璧法師義
敵不許法等下疏主正破。音石
破意云。敵者不有法聲上有能別無
也。云何望能別法同法云云基辨
云。此音石釋尤勝。今謂。所立宗法敵不
有法上。如聲無常。瓶上無常是同
ナラハ敵聲論者聲是常住。瓶上無常是應
異品也。亦因相遍有法宗法。云何
不遍處而同耶。是難意也。亦字亦
上句不法於有法已上
疏。此中義意是名同品 鈔曰。釋定有
六段中四叙正義。秋篠釋正義意云。謂
陳那・天主但取極成法及有法二不相離
宗性故。瓶與無常別二總一。既非
同品何者是耶。同者相似義。品者
類別義。除宗以外法及有法二不相離
上總義名爲同品。以陳那等取法・有法不
相離義宗性已上秋篠由
略纂
又音石裏引
備記釋正義意云。不別取法及有法也。但
法・有法之不相離性所在聚類而爲
也。有宗法處者有不相離宗處。即是瓶
上無常爲能同云云 已上音石
裏引備記
基辨詳云。備
釋尤勝。秋篠亦好。今申正義意言。不
法及有法。總有法及法一切有宗法
不相離
宗法
喩體
物類
宗同品 故論説言等者
證。故言承上總取不相離宗法。論説
者次下説因三相處文。秋篠釋云。如立無常
等者。謂立聲體定是無常。不相離義名爲
宗性。瓶等有法與無常法互不相離
相似故云如立無常瓶等無常云云基辨詳
云。此釋尤好
疏。有此宗處定有性也 鈔曰。釋定有
六文中五明正同品歸因第二相。基辨釋
云。有此宗處等三句先擧因同品。諸家以
上句末謬也。謂有此無常宗瓶等
聲等
決定有所作
因同品文意故爲此文
解了爲好。然實同品等下正明正同品
也。秋篠釋未痛快也。彼鈔釋此文云。此
二同品正兼寬狹義也。因同爲正。實
宗喩體性寬故宗同爲兼。不
成因義云云今詳云。此釋未痛快也。因
同爲正雖其理。宗同爲兼不疏意。不
定説兼也。何者上既引論文例立宗
同品故是亦可正同品也。又宗因二同
品共約因寬遍名故則其實二品體一故。
此二同品名兼正也。然今疏文
正取因同。謂雖因同宗同俱可名爲
同品。今就第二相同品定有性之同品
因同宗同取爲正。是疏意故今私
科亦云正同品結歸也。後學必以
篠意我釋意。如音石裏釋云。同品
ナルニハ正取ルト云ハ因同因成宗故。因貫
宗・喩體性寬故宗不成因故不宗同品
云云今詳云。此釋尤好。今此疏文雖因貫
宗喩體性寬遍。是明因體寬宗同亦因
。非二同品邊寬狹也。次上文釋
同品其因遍宗喩。既於因之
在處宗同故於同品寬狹。是
故今云正取因同第二相同品之言。非
一切。故秋篠云二品正兼寬狹
穩便已上詳釋秋篠是非已。已
下今正釋疏文實義
疏然實同
品等者。此同品言總指宗同因同二品。實言
意説雖宗同品其實是因同。如上疏云
因之在處説宗同品其因遍宗喩
宗同品之意也。由是可知。雖宗同
實正因同義。故今云正取因同已上基辨
私正釋
因貫宗喩等者。秋篠雖縷縷廣釋汎漫
決了。今探疏意言。所作性因貫通宗
體性寬故。有此共許所作性因法之處
瓶等
聲等
不共許無當法必定隨逐故。此示因同處
宗同隨逐也。故今此文立科應正取
因同之所由也 今明一切等下。基辨釋云。
第二相正結歸。此文意言。謂一切有
常等ト云宗法瓶等或聲等處其所作性等因決
定有故雖宗同。不宗成因義故宗
ト云ハ正同品。其正同品ト云所作性等ト云因於
彼可宗同品一切有宗法ナレハ其因定有
瓶等處決定有ナル性。此即有因處無常法必
隨之義故云同品定有性已上私申
疏文意
因既
決定等下。基辨釋云。此文正以定有
同品。此二句意言。所作性等因既宗同品瓶
等處決定有。故以定有言無常宗法必
逐所作因也。是此二句意也已上
音石裏
云。云何以不共許無常共許所作也。
是所作故可無常也。凡同品處宗令因。
因不宗也。若異品處令宗也。
宗不宗也云云 今云。音石
意尤得
理門亦云等下
證也。音石裏云。説因宗所隨者明因・同
云云基辨云。按理門論此頌
。初立因頌。後二喩頌也。今引爲同品定有
性之證。故初立因頌也。此一句意説。説
作性故因則無常宗必隨逐。隨逐者決定有
也 宗無因不有等者。此説異喩翻知
因。等言等後二句。依第五喩。由合故
因之二句也。音石云。説異法喩也。且虚
空處宗無常無故所作因不有也。纂云。其能
立因依無常上同品定有性云云
疏。依上二相於別處轉 鈔曰。六由
同品定有。此下有六箇理門之文。一
一有疏主釋 依上二相者。釋此二相言
古來兩家。一者宗同品・因同法之二云上二
。是音石噵第一義也。二者因初・二相云
二相。是邑記・音石噵第二義。又秋篠鈔也。音
石噵云。宗同品・因同法之二相又因初二相
云云又秋篠云。今此文且釋其宗法通局。即
是釋因初二相。故云上二相云云基辨評
二家云。二家俱爲理。然云初二相之義
能合次問結文遍是宗法同品定有之文
然今此段但釋同品定有之文故。云
説宗同・因同二相此下引用六箇理門之意
義亦爲殊勝。初相遍是宗法性ト云亦攝取宗
同品ト云ヲ。遍有法宗成能別宗因法性亦攝
取同喩之理炳然。上既云其因遍宗喩
宗同故。同品定有性即因同品。上既云
正取因同同品。其同品處ニ所作因決定
ナルヲ以宗法
必隨
同品定有故。今此論釋中
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義即依宗同・
因同二品同品定有也。故於古來兩釋
必加是非也。後學須熟察焉 云何
別法等者。邑記云。此難意言。既説此因
遍是宗法遍是喩法若爾但宗之因ナルベクシ
テ非喩之因別之法
タルベキ
モノヲ
如何此因於別處同品喩
處瓶等處
轉耶云云
 秋篠云。此問意者擧因初相第二相
云云 今云。秋篠釋
明了
邑釋爲勝。廣如疏釋知。
疏釋意略言則聲所作是聲上事非瓶上
所作。故云別法。別處者聲處與瓶處別也
疏。此中問意同品定有 鈔曰。此疏主釋
理門問意文也。疏主意釋理門問意二。
一者聲所作與瓶所作相望云別法而爲
問。是初問意。二者所作義與瓶處相望云
別法而爲問。是後問意。此是爲已上基辨
疏意
後記雖二問別了。故今私更釋也
此中問意者標牒也。如所作因下明初問意
別者論別法也。別因者與瓶所作別聲所作
因云別因也。或所作因下明後問意 而
言共相下論文外意。以是爲正問意。以
正問意初後問意下問意。謂而言
共相ト云而之言含別法於別處而正難也。
而云何言所作性因是共相貫通宗與喩於
宗云遍是宗法喩同品定有耶。此疏主
釋。雖初二相其實但爲同品定有
此理門問答而成也已上基
辨私釋
秋篠有釋。與
後記稍相同。難
疏。陳那釋云故無有失 鈔曰。此是第二
箇論文答前難也 由彼相似者指所作性
彼。於聲與瓶處相似已上基
辨私釋
不説異名
者。聲・瓶相違云異也。名者名言也。不
聲所作即是瓶所作而聲・瓶異名已上
私釋
即是此者。不異名但言所作性故總相
合説云即是此已上
私釋
秋篠云。然聲所作與
瓶所作相似而有。總相合説總名所作。既
總説言諸所作者。故知不兩處異名
宗法同品定有今云。此秋篠釋尤爲
。後學專應依用
疏。此答意言故無有失 鈔曰。此疏主文
 總相合説者。秋篠釋意云。總説言諸所作
。諸言即是不聲・瓶異名。如無常貫
五蘊。雖各有異而極似故總名無常。是亦
是。聲所作性即喩所作。一所作性遍貫
。性類既同。名亦無別。世間許相似之
。同説一名。及由所作能喩・所喩二處
對令人生解。同名爲喩。但可總言遍是
宗法ト云同品定有ト云。彼即此。故無失也
已上秋篠
鈔取意
不説聲瓶等者。音石裏引備記云。
聲瓶二中不聲所作性即喩之所作性也。
但相似故云彼即是已上
備記
意云。不
瓶二異名而總合説也已上
基辨云。言諸所
作者見是無常是即云彼即是
疏。彼復難云説名宗法 鈔曰。此第三箇
論文。復難之文也。此問答明遍是宗法即同
品定有性也 秋篠云。此明瓶上所作第二
相通局云云基辨詳云。雖違害
也。若不説異等者。若不瓶所作聲
所作別異名言而但總相合説云所作性。則
云何此所作因名遍是宗法但示有法宗之
因法而不喩法已上
難意
疏。前難聲宗説名宗法 鈔曰。此疏主釋。
即是説前後難之差別。此難云何下對前難
今難意。既不説彼下正叙今難意云。
既言彼聲瓶兩處所作性異總合説
則一所作性因中一分瓶所作性因有故應
所作性因既於瓶有。若爾應喩有法之
因法。何故此因名宗法宗有法之因法
耶。是今難意已上基
辨私注
疏。彼復釋言唯是宗法 鈔曰。此第四箇
論文通第二難文。此中者明因三相中也。
又云所作性等因之中也。二俱義意相通。宗
法者聲有法宗之因法爲言 已
上私注
疏。此釋意言何所成立 鈔曰。此疏主釋
文也 基辨釋云。總因之中者總合聲・瓶義
所作性中也。但説定遍是宗法性等
者。總所作性因中但但謂簡持。簡唯是
宗法定遍是宗法
因必定遍是宗
法云定也
遍是宗法性説言唯是
宗之不欲言者不局唯宗法非
喩法也。故論文不唯也
唯宗法故此總セル因言ナレハシテ喩之因法ナル&T069222;顯然
也。故一總言等者。一セル所作性因言云
總言。此一總言貫通宗與喩二處故宗有法
非宗瓶有
法處
上悉皆所作性義得有也已上基辨
私注釋
其中可有等者。周記釋云。所作因中名爲
其中。其中總攝聲瓶所也。別聲所作
遍是宗法也云云 已上
周記
又秋篠釋云。宗・非宗
中可宗法云云又邑記釋云。總聚宗中
唯聲所作遍是宗法。不總遍故無過也
云云基辨詳三家云。三家中以周記
。文意貫通故。秋篠釋亦爲好。而文簡約
盡。又邑記所釋甚爲妄解。今論因中
宗中故也。今私釋此文意云。一總所作
性言中一分有遍是宗法故。理門論説云
中但説定是宗法。此其中可有八字明理門
但説定是等云何此因説名宗法
也。謂一分可有故此因名宗法。是答之
意也已上基辨私
文意
若別異説唯聲等者。周記釋
云。今觀此文外道難。難云。別説聲上所
因此有何過云云又秋篠釋云。此下
聲・瓶相對明因法貫二處之義利云云
備記釋云。准此文者瓶所作性亦宗之法。即
其名同品定有性云云基辨詳三家
云。三家之中周記所釋雖理未釋。
又秋篠釋亦雖理不難也。又備
記所釋尤爲妙釋。此釋意言。由別異説
聲所作唯宗法性別不喩成宗之
釋。則翻知瓶所作性亦即宗法。雖然於
同・宗同處宗法名同品定有性也。是
備釋意。可妙釋。亦何加焉。雖然爲
聊動拙智少申鎖義。謂此若別異説等
文逐前難成不異名一總言
二處也。即答若不異云何此因説名
宗法之難已上
別異説等者。聲瓶二所作
性別異説唯聲所作唯有法宗因法タル則別
喩成宗。喩是爲何義因
喩耶。有是難故云一總言通二
已上基
辨私注
又別異説等者。周記云。亦釋
。難意可知。初之二句正牒外難。下三句
彼外疑云云基辨詳云。此周記釋亦不
理。云外難。尤爲不是。可但逐難釋。非
難釋也。今釋云。此文亦逐難釋成總言
貫通義也。前逐唯宗法ト云喩成
宗之難勢總言貫通義。今復此逐
瓶有法之因法亦不成是所作性因有法
宗之因法性因是爲成何之因耶ト云難勢
總言貫通義也。亦者亦前不喩成
已上
何所成立者。周記云。通釋二難。此總
意云。若因不於二支聲・瓶二處各別
トイハハ者。擧瓶何用云云基辨詳云。此周記釋
妄解。可云此是次逐難釋文末句。此文云
成是宗法性故結成不成義
所成立。是即云因是爲成何因耶之義也
已上基
辨私注
疏。彼復難言應亦名宗 鈔曰。第五箇論
文。第三難文。若爾者。若云總言貫通。則同
品亦應宗也
疏。此意難云應皆宗許 鈔曰。此疏主釋。
秋篠云。此相例難。相例難意言。如前解
因第二相。由彼相似異名。如同喩
諸所作者。即是喩中説因第二相。亦應
准例。因之所成名爲同品。瓶同品處所
無常應亦名宗。西明例云。所作通兩處。兩
處皆名同。兩種俱無常。宗亦應聲瓶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云。此秋篠釋尤好。今私由難意
云。聲瓶二中所作總貫稱因。則聲瓶二上無
常皆爲所立宗諍耶已上私案
疏難意
疏。彼自釋云故不相似 鈔曰。第六箇論
文通例難文也 基辨私云。不然者總非已。
別處説所成故者。由秋篠・音石意私釋言。
聲處無常違他順己故有諍。是説所成立
瓶處無常別處共許無諍。非今所成。是故同
別處ナル無常ノミヲ所成立宗已上由
石・秋篠
因必無異等者。由秋篠意私注云。所作性因
立敵共許相順成故其體無異。方成眞因
決智之量也已上秋篠意也。音石意云所作
性因必貫通宗喩其體無
方成比量。義意雖相似無異言立敵共許無異與
聲瓶貫通無異言有相違。似少異後學深須
故不相似者。故言承上。由宗與因之
無常有通局故。能立トナル無常所立宗トナル
無常理不相似已上
私注
疏。答難不然故答不然 鈔曰。此疏主釋
文也 非於瓶上者。基辨云。此一句彰瓶上
無常是非所諍也 故能立通等者。周記云。
同喩無常及所作性立敵共許。故名通也云云
秋篠云。宗有違他。因有同許。理不相似。故
喩中即説因。而同品中不宗也
云云故答不然者結答釋
疏。問何故此因獨説定言 鈔曰。上來釋
同品定有義已。自下辨第二相中第三辨
有與遍無之異。此中三文。初問答定・遍言
二由理門立九句。三由理門料簡。初中有
四。初問。二答。三通伏難。四結文。今即初也」
疏。答因本成宗不須因遍有 鈔曰。此問
答定遍中二答文也 因本成宗等者。基辨
云。此釋宗説遍字。謂能立因本意爲成
立宗。非因遍宗有法成所立宗則非成
究竟。故云不遍成者非立。是彰遍是
宗法性已上
不遍成非立者。音石裏云。遍
有法而不成宗之因非能立云云異品
止濫等下。基辨云。此下釋異品説遍字。謂
異品止濫。少分濫亦以異品止故。不ンハ
宗不相離性濫非濫已已上
成不遍
故等下明宗與異品遍字過生。音石
噵云。成不遍故者。三相中初相於有法宗
周遍則所依兩俱等起云云遮不盡故等
者。同噵云。能立因於二喩中俱有俱無名
不定。於二喩中有・無相違名爲相違
今私云。如異品有遮不盡故六不定・四
相違起。疏文等者等取四相違。成宗不遍等
者。今私云。上解因初相中若唯言宗法
遍者下廣具釋。今指其文如上已陳
止濫不盡等者至次下異品遍無性第三相
悉也已上基
辨私注
同喩本順成下。基辨私云。
同品上遍字獨説定言。謂同
施設スル本意順成立不相離宗。故順成
同喩也。順謂同義。豈由喩遍等者。同喩但
成宗要故。必以遍不要。豈但
遍能可立所立宗耶。故同品不
獨説定言。如勝論立内聲無常勤勇無間所
發性故同喩如電瓶異喩如虚空。勤勇之因
同品瓶等有電等上無異品空中一向非
有。由秋篠意云。既勤勇因於其同喩電等
無。非是遍能順所立之因。豈非同喩中
一分能立不成失。然是爲正因。故同品上
獨説定言遍言已上由秋篠
基辨釋
但欲以
因成宗等下明但以因成宗以喩不成釋
同喩因不遍有而得成宗。邑記釋此文意
云。此釋因於同品遍而成正同喩也。如
無常電瓶爲ルニ同喩。勤發之因於瓶既有。
宗必隨之即能成宗。無常之宗雖電有
而因不レトモ其喩亦成。不宗成因義
故宗不遍因亦非過也已上
邑記
又秋篠鈔云。
但能立所作因將成無常所作因處
無常必隨逐是故瓶亦所作義
有無常義必隨逐
即是因同品之
義也故論文云顯因同
品決定有性
無常成
宗因不定有數論對佛弟
我是思
故即是宗
同品之義也若立宗必應其因遍宗喩。若立
宗不考則必其宗不成也。此名
同品。故論説云。謂所
立法均等義品云云
 已上秋篠抄。
基辨私加
雖宗同品等
者。邑記有釋。如次上已引。又音石噵云。如
第八句云同品有非有則不因遍有。然
過。故不遍也云云基辨云。如第八
宗同品因必不遍有也。由
音石噵了疏文
疏。若因於異皆説遍也 鈔曰。問答定
遍言中三通伏難。秋篠由周記釋
云。若同品中雖遍有成ストイハハ正因者。
第七・九句同品不遍。豈非正因耶。今通
基辨云。現本脱若因二字。秋篠・
音石所覽本有若因二字。是爲殊勝。又
秋篠申此通難意云。今通言。今此所
第二相過。第七同品有非
有異品有
同品有非有
異品有非有
第三相中過也異品遍無故不相違。於同品
遍無失也已上
秋篠
雖並不定等者。基辨
私注云。異品有同品有非有ナルハ第七・九俱並
不定失。雖然以因於同喩處半有半無不
遍非失也。由因於異喩故爲不定
也。此文雖並不定句次讀非因於同不遍
爲失句同品不遍非失也。其中間由
因於異有故成過句上云雖並不定故注明
不定也。即九句内下令九句中當
何句。後三中句者。七・八・九三云後三也。中
句者第八句也。初後句是者。第七云初第
八云後。此後三句中爲正。初・後爲過皆
異品全有分有。異品非有爲正。非
品有非有失爲正。同品分順則取爲正。
是説異品遍。同品不ルハ遍獨説定所由也。
後三中句下重委細明。中句者第八句。於異
品中等者。噵云。明第八句同品半有無正因
也。皆止異品等者。噵云。明七九句有不定
所由也。由此同品下。噵云。此下四結文
也。定有者順助也。皆説遍者異品止濫也
已上
疏。其九句者非有及二 鈔曰。辨定有遍
無異中二由理門九句釋。此中大分爲
二。初引理門總釋。二廣釋作法。初中有三。
初擧理門九句頌。二以理門文九句宗
三以理門文九因依九宗。一一有疏主
。今即初也。宗法者能立因。同品者宗同品
已上
謂有非有俱者。音石裏云。言有者初
三句同品有也。非有者中三句同品非有也。
俱者後三句同品有非有也 於異品各三
者。音石裏云。初三句異品。中三句異品。後
三句異品也。有者初三句異品也。非有者中
三句異品。及二者後三句異品也已上
疏。言宗法者彼名及二 鈔曰。此疏主釋
理門文也 基辨私釋云。宗法者謂有法宗
之因法。即因三相中初相名義也。問。准長行
四不成因闕初相無。然九句因中
四不成。爾今頌文標初相名義宗法
如何。答。頌中宗法言含有・無二義。有宗法
不定・相違。無宗法四不成因。故頌與長行
全無相違也 彼名爲俱者。理門頌云彼。
次彼之言亦相同也。此三種因等者釋於異
品各三句。有・非有俱云此三種因也。彼名
及二已上釋前擧理門頌已上基辨
私注釋
疏。且同品有故成九句 鈔曰。此疏主釋
文。略擧九句數。基辨私釋云。且同品等者初
三句也。異品三者有・非有・俱三也。謂因於同
品等者第一句。於同品有異品非有者第二
句。於同品有異品有非有者第三句。如是因
於等者中三句。如是言承上例准。異品亦
三者四・五・六句。於同品有非有等者後三句
也。亦三者七・八・九句。故成九句者結九句
已上
疏。理門論中由所量等九 鈔曰。引
總釋有三文中第二由理門文示九句
 常無常勤勇者。理門頌第一句之三宗
九句中一・二・
三之宗也
恒住堅牢性者。同頌第二句
之三宗也牢一本作窂。作牢爲正作窂爲俗。牢窂
通用。不强改。韻會曰。周禮充人繋
。疏云。窂牢固也。又漢書馬
融傳注。牢猶牢籠也云云
非勤遷不變者。同
頌第三句之三宗也。就此非勤二字古來有
兩釋家別。一者秋篠鈔云。第三句三宗者。一
非勤。二遷。是無常之異名。三不變者。是常
住之異名云云 已上秋
篠鈔
大安寺法相
合扆及東
大寺三論
平昇用此義九句義勘文
延喜帝之 詔。二者音石噵云。非勤者常
云云東大寺三論
眞勝及興福寺法相
平源
此義九句義勘文。應同 朝之 詔
具如大疏鈔中。基辨評兩釋家云。兩家共
爲不好。不疏主意故。初辨セハ音石噵者。
今疏文中既云恒・住・堅牢・及不變此四皆常
。若如音石噵。非勤是常之異名。則不
此五皆常而除非勤餘此四皆常如何。
是疑難故音石噵爲好。用是勘文
亦不爾也。次辨秋篠釋者。今疏次文判九類
云。五常第一・第四・第五・
第六・第九也
二無常第二・
第八
一勤第三
一非勤第七
總爲四類云云ルナラハ此疏釋。則
秋篠釋非勤是無常異名亦爲好。
此四類判釋常無常非勤勇
疏主意。然纂要中云又彼九句望
常及非勤勇此但違法等者。此是別論。不
纂要此疏此疏必釋纂要
也。至下不攝之盡文具辨明焉 由所量等九
者。此句已上理門頌文。周記云。此一句釋
九之所以也。以因有九故宗亦有九因
頌次下句亦准是知云云近來瑞源引纂要
由者第三囀於聲云云基辨覽南京興福
寺西屋所納古本纂要。云由者第三囀聲。不
於也。傍附於字注云異本。由是當
於字是惡本。今私按。此由言第五所因聲
也。次所擧理門頌第四句云依常性等九
依言明因以宗爲所依。准是此由所量等
九一句明所量等九爲因炳然如火。是
故此由言第五所因聲也。纂要云第三囀
字寫誤。周記所釋大好。彰所因聲之釋也」
疏。恒住堅牢而成九類 鈔曰。此疏主釋
理門頌文也。釋恒住堅牢四字古來有
家別。第一家云。一恒。二住謂常
住也
三堅牢性。
此三皆是常名差別。爲成巧辭故綺其文
此本疏及
測・賓疏也
第二家云。一恒住。二堅。三牢性。
此三並是聲常之宗元曉
疏也
基辨評云。兩家俱
理。今釋本疏故由第一家勝 此四
句中等者總釋此理門頌。文自易了
疏。其九因者常性等九 鈔曰。引理門
總釋中第三以理門文九因依九宗
基辨私云。所量作無常者初三句因。如
知。作性聞勇發者。中三句因。是亦如次。
無常勇無觸者如次後三句因。依常性等九
者示九因以九有法宗所依能立常性
等九宗別。今頌明故略文。依者第七囀聲。纂
要云。依常性等九者此即因也。依者第五囀
從聲。以所依成常等九宗故有九因
此九因次配釋前之九宗成立比量
九句義云云 已上
纂要
基辨詳云。此釋亦有
。然爲迂迴。今私釋。次疏文云。下之一
句結九宗而成九類云云若爾則此由
言非第五囀。云成九類別故。有能差別
故。亦非第三囀。無宗能作義故。此
是應第七轉依於同聲本疏五末四十五
丁左
云。依眼之識此有二義。且如眼識眼中之
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了別有故此
第七囀云云基辨云。此中云眼中眼處。中
處言此即於義。此明依眼識。故依第七
聲雖所依託。不能差別於義故帶
於聲。而眼根色法識是心法。所能疎遠。故簡
唯於義依於並囀義。如依依士釋第
三囀依託與能作二義。此帶二囀義
例。演祕中釋依於依於有同有別。由
此等義今疏文九因以九宗
成能立故九句因別炳然結成九類
疏言無觸者無質礙義 鈔曰。此下疏主文」
疏。上之三句而成九類 鈔曰。疏主釋
文。自易解了 成九類者如前已釋
疏。以此上三即成九也 鈔曰。結九宗九
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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