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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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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云也。非滅計 滅非道計道之言。廣攝
ヲモ見戒計ヲモ非見戒之餘法故也。況明
迷滅諦邪見之處。文言總相。不嫌惡見
スル邪見ヲモ。説迷道諦邪見文中。謗如來
禁戒。是スル我所行邪見攝之。此豈非非道計
道邪見中攝計見戒爲能得清淨邪見
耶。故知。決擇分意。雖計見戒。但具ルヲハ一義
攝邪見。不名二取也。故以此文。顯揚等
説。影略説ナリト成也。故對法抄云。但執見等爲
勝非因。非見取攝。要計勝爲因。方成見
取。故非滅計滅。是邪見故。但執戒等爲因
非勝。非戒取攝。要計爲因勝。方成戒取
故。非道計道。是邪見故云云
  反舊抄同之。五十八前後文。如私糅抄。
問。付五見廢立。縁見及戒。執清淨最勝
邪見可有耶。兩方。若無者。論中會執清淨
若最勝一義名見戒二取云文*畢。 不爾
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説爲邪見。非二
取攝云云 若無執見戒邪見者。此難寧可
然耶。依之大師處處中。有執見戒邪見
セリ 若依之如此者。今疏中述邪見相。不
執見戒等故云云 爾者兩方不明如何
  建永元年別當坊三十講。信專對貞尋用
之。以此疏釋。可爲前論義第三重也
疏云。論不爾如何至
非二取攝
述曰。若非影説及隨轉者。
即五十八迷四諦中。如滅諦下非滅計滅。非
勝計勝故。應是見取。迷道諦中。非道計
道。亦得故。應名戒取。彼非因計因。亦是
邪見。如前邪見中説。既是邪見。明不執見
戒等故。及雖計勝。不計爲能得淨。及雖
計能得。不計爲勝。故非見戒取。此大小二
乘別也云云
  今云。不執見等故者。單爲清淨。單爲
最勝。謗道謗滅邪見ニシテ非見取戒取等。
爲言 非云邪見所縁非スト見戒。不爾者
其故不成者耶。重心不執見取成取等。
是滅道二諦下邪見ナリト爲言
問。如上進。如上付之設不トモ具二義。如何
非見戒二取耶。計見戒及所依蘊。執清淨
或最勝故也。況掌中樞要中。單計清淨。單
ヲハ最勝。是法執染慧ナリト釋給ヘリ。如何判説爲
邪見耶
  建暦三年唯識會。憲圓得業。對信定律師用樣。此
體歟。以樞要文爲難。未落居。唯具一義。但是
慧釋スト不見
也如下記之
  若縁二倶増
問付六煩惱廢立。且所縁見戒。齊無勝劣。
能縁行相。無偏注。之位惠心所。可起推求
簡擇作用耶。兩方不明。若起推求用者。既
所縁齊來。能縁同轉。何不起推求行相耶。
任若縁二倶増行相亦倶増者定判。二境同
増勝轉。能等強勝スト見タリ。 若不起推求
推度用。如何可云心境倶勝位耶。若依之
爾者。掌中樞要中。所縁同勝。行相倶増位ニハ
不起推度用見タリ。兩方不明如何。要云。周
記云。仲繼記云如菩提
院文集。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五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六目次

  十煩惱諸門分別
  學現觀者二方
非預流等
此通倶生分別
與身邪見
分別煩惱與苦樂相應歟
第三禪第六與捨相應歟
欲界不共無明與喜相應歟
唯不善二方
又今疏斷
未至地煩惱有無
以折伏現
唯定煩惱
以相違故
見惑迷事
許起應善
約利鈍別
中間觀察二方
以第六作意爲無間道歟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六

  十煩惱諸門分別
  學現觀者
問。論中證倶生斷見。引瑜伽論説。學現觀
者。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處在耶云云 爾者
説聖者所起見歟 答。任本疏義燈意。可
限聖者所起見也。爾也。付之任本疏。義
燈定判。准撲揚大師所釋。所引瑜伽論文。不
越八十六八兩卷。而退見所引論文。唯凡
位所起見。不通聖位所起見タリ豈限聖者
見耶。是以八十六卷ニハ謂於諸諦。未得現
觀。爲得現觀。依彼勝解乃至若已引發聖諦
現觀。由正見故。復由此故。方得出離云云
未見四聖諦人。於涅槃界。起我斷驚怖。入
見道畢レハ出離此見見タリ。八十八卷ニハ其位ヲハ
云由多修習諦察法忍。資糧
其見ヲハ於諸行
中。起邪分別。謂我當斷。當壞。當無等云云
別斷見ナリト云事。敢無異論。加之餘卷第二
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當於如是心安住
時。應知已入聖諦現觀如是名入聖諦
現觀云云 此文有
三處
 凡位起此見。入見以後。遠
離此見。心安住スト云也。依之撲揚作レルヲ云通
或限凡二釋耶。如何可被會耶。答。論
主證據非通他。爲顯倶生有斷見也。而凡
位多起分別見。設雖起斷見。如何知倶生
云コト分別耶。是以本疏云已知分別我已斷
訖。出觀之時。便生恐怖。義燈ニハ意證倶生。
通於斷見。引見。道後起可證誠。若見道前。
何得知是倶生斷見云云而雖道理至極。至
伽現文。疑難甚難遁。但依對法推瑜
伽。瑜伽直非説聖位見所謂我我爾時當
何所在者。於七方便位。習學無我觀行之
人。思遣當來已斷位。爾時我我何所ニカラン
スル也。云爾時セル。全非現身我
見タリ八十八卷云我當無有。説謂我當斷當
壞當無。又以同也。阿僧能得此意問
等名爲修道所斷倶生薩伽耶見。答謂聖弟
子。雖見道已生。而依止修道故。我慢現行
乃至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此則顯我慢相應
我見後所起見。是倶生斷見。瑜伽所指我我
爾時當何所在者是リト也。我慢現行文。非無
私略。八十八卷中。説薩伽耶見三時
障礙中。無學障礙觀我起慢云文載也。重
意云。起我見定可有邊見。其邊見者。八十
六八所指聖位ニシテ起今者我我何所在耶
見也爲言 所以八十六八兩卷。符合見之。聖
以去斷見。甚以分明也。然而正知コトハ聖位
リト斷見。依八十六説。兼依八十八文。又
潤色聖位有斷見也。祕錯六爲八。擧八等
六二釋。即此意也。次由正見故乃至方得出離
者。可有二義。一云由正見力故。離我我爾
時當何所在驚恐爲言 非謂無今者我我何
所在耶恐怖サヘ。二云由無漏正見力故。終至
無學位。離我斷恐怖爲言 非謂入見道纔
離此恐畏。但至餘卷説者。凡於習無我補
特伽羅。有二類不同。極善串習。不極善串習
是也。於中極善串習人。於凡位作今者我
我何所在耶之見。深悟我執過患。能製伏
之。故此人入聖位畢。不起我斷怖畏。無
漏正見強勝故。第二十卷説。擧此類也。不
串習人。凡位思遣當相。計我我爾時當何所
在。酬今此期心。聖位計今者我我何所在
耶。於無我觀。未極習學故。凡位不能作
今者我我何所在耶之計。八十六八説。説此
類也。但於演祕釋者。末學安其意。其
旨異疏。燈。疏。燈以聖位爲理。祕不依凡
聖位。以見行相爲其證。燈不引八十六。
此則六ヲモ猶不備分明證也。演祕爲明文
引之。知。非義燈心云事。此隨轉西明要集
等師。付正起見位爲證也。而於餘師有
所勝。八十六倶生義分明故也。又祕文二段
不同也。初段同疏燈也。引證倶生對法可爾
以下。問&MT06279;現文異。述別義也。或前後一向疏
之外義也。依テハ此意不可有六八兼正

  問答瑜伽如何問。八十八文。如燈已釋
云云 而燈判引見道後起可證誠。知。讓燈
釋祕文。非疏燈別義云事。答。燈云本釋
如疏。末文然准論引等者。是同本疏。於
聖位所起爲證。是本義也。西明云以下。
至文不相似者。擧餘師於起見位爲
證。種種徴難也。是非燈師實義。八十
八文如燈已釋者。讓今此假令義勢。非
讓然准論引意也燈委細料簡如
問。西明心。釋學現觀者起如是怖論文。引
八十八卷説。修習諦現觀時。由意樂力故。
發生斷見云云淄洲大師可許給耶 答。不
許也。付之見彼論文。諦察法忍爲因縁。修
習現觀時。於涅槃界。發生斷見云云 文相
明見入見以前起此見。今論中。既引學現觀
者。習學現觀位。豈非見道以前耶。況本
疏中釋論文。更引八十八卷云云 如何。答。
正義言。依得瑜伽意。以聖位所起
見。證倶生斷見也。以何知。依對法得トナラハ
瑜伽。論云。瑜伽等説。何邊執見。是倶生耶
云云 瑜伽無問詞。是引對法何等名爲修道
所斷倶生薩伽耶見見タリ此問ヲ以知引&T069222;
瑜伽説以對法得瑜伽也。而對法謂聖弟
子。雖見道已生。而依止修道故。我慢現行
云云 聖位所起之旨。分明也。若瑜伽説爲凡
位見。爲證據者。寧論主本意耶。若如汝西
明等。任文取義。不符合論所引。更可有
別文。疏主ヘシ引。指セル八十八者。疑是
所等&MT06279;カト正文。或八十八文。通凡聖説。於
中以聖位邊。爲論所引可云歟爲言 此則
乘彼義勢。。非有ニモ分明別文。
非不ニモ引。非通ニモ倶生分別也。然准論引
本疏釋正者。結歸本疏正義。カカレハ得瑜
伽意。爲聖位所起。爲證本疏釋是正義也。
不可付現文至異論。爲言
  問。付本疏釋。六八兩卷。有兼正耶。答。談
當分齊。不可有兼正。但對法論我慢現
行文。引八十八卷觀我起慢心見タリ
之八十八卷文。今論正所引歟。疏幷對
法抄。倶云八十八。不指六。此意也
  非預流等
問。倶生邊見。通常見之師心。可許有學
聖者。起常見耶。答。可有二心也 進云。
疏云。非預流等許無常見云云 聖者起スト
見釋也。付之二乘人。於四聖諦。起十六行
相。作苦無常等觀門。如何忘諸行無常道
理。誤起常見耶。是以論中。判謂禽獸等執
我常存。不云聖位亦起。依之大師瑜伽略
纂中。見諦之人。不起常見釋ヘリ。答。如自
本答申。聖者常見有無。可有二意本疏。略
纂。各述一義強不可會同。先疏意者。常
既通倶生如何入見以去。不起之耶。所以
雖諸法非斷。誤起斷見云云 設雖悟諸行
無常。亦可起常見。依之瑜伽論中。有學聖
者。暫時發生妄念。或謂我當有。或謂我當
云云 當無既斷見。當有豈非常見耶。伽
鈔心會今此瑜伽説。或暫時妄念。非六十二
見中見也ト云。或此在凡位。未見諦故云云
其意。斷順無常故。雖諸法非斷。誤計斷。
常違無常故。都不ト云起常見意歟 此愚按也。
委曲有別
  此通倶生分別
問。付十煩惱自類相應門。且倶生身邊二見。
與嗔煩惱。可相應耶 答不爾。兩方不明。
若相應者。倶生身邊二見。唯無記也。嗔不善
也。既無同性義。如何有相應義耶。若依之
不相應者。本疏中。述縁苦蘊二見與嗔
相應。此通倶生分別云云 如何。答。諸相應
法。必同性也。不善嗔與無記二見。不可相
應。但至本疏釋。者。顯縁苦蘊身邊二見。
通倶生分別。非云倶生分別二見。倶與瞋
相應。終結如下無妨。即此意也
  問。演祕述疏意。出二義。相違釋歟如何。
委可述其心也。答。非相違二釋。准下
論文。顯正否二義也。今論習無立破。以
前正否二義。必竝述之。所以於有苦蘊。
起身トノ見。生増恚故。説得倶起文。三
惡趣分別煩惱有ト云ト云二義。倶可有之。
依正義意。有苦蘊者。顯指人天善趣有
苦位。此位通有分別倶生二見。於中分
別二見不善與嗔相應也。不正義*意。人天
苦處幷三惡趣。名有苦蘊。此位二見。通
見修二惑。於中見斷見嗔相應スト云也
問。義蘊中作二釋。及正否判斷。演祕二
義。全以同邑*意。定可云二釋耶。答。疑
難尤可爾。但爲相違釋。二釋倶限一義。
捨一義。尚此論習。是一 設強依一義。
可述正義。第二釋豈論文唯述不正義
云耶是二 設又義種有限初師釋。此釋寧
疏主所存耶是三 旁思之。義蘊釋無其謂。
祕心義勢。同トモ邑記。實義替歟。論於有
苦蘊説。疏若於苦所文。同人天苦蘊幷惡
趣苦蘊合説之。此通倶生分別二義結文
也。人天苦蘊有分別煩惱事。雖非希奇。
合三惡趣故。有此言也已上愚案也。可
問明師。
  與身邪見
問。論中身邪二見一分。與慢煩惱不相應
云云 疏主如何釋之給耶 答。疏有二釋。
一云約麁相多分論之時。慢多轉樂蘊故。
不與縁苦蘊一分身邪見相應也。二云極
苦處倶生慢。不與分別身邪見相應。故云
一分也。問。二釋倶不明。先付初釋。案論
文首尾。上云然與斷見必不倶生。述慢煩
惱與斷見必不相應畢。判與身邪見一分
亦爾。若依麁相多分論。實許倶者。更不
論文本意耶。後釋亦不可爾。見修煩惱。法
爾不倶起。如何約此論倶不倶。況如此義
者。於一切惑。皆可有不倶義。寧限身邪見
及慢耶。次二釋正否。如何可存耶
答。疏第二釋。或本雖載之諸本多無此義。
隨義燈中。雖破他成自。全不見疏有
釋。恐餘人私略&MT06279;非疏主實義歟。仍可成
申初釋意也。凡瑜伽。唯識等中。明心心所
法相應門。麁相。實理。二門不同。且約麁相
多分道理論之時。慢多縁樂蘊起。我見兼
又計苦蘊。所以約此門。論倶不倶。判一
分亦爾也。是以斷見是全分不倶也。身邪見
多分不倶也。全分多分雖異。必シモ不倶生義
是同也。例於斷見。説クニ一分亦爾。全無違
論失
問。見下論文。隨麁相者。貪慢四見除邪
喜捨倶麁相門日。慢及身見。倶轉樂蘊
見タリ。慢轉樂蘊。身見通轉苦樂二蘊云事。
何處説耶是一 況例斷見必不倶生。判一分
亦爾。豈云實理倶起耶是二燈云。據分別慢。
不與執苦蘊一分我見倶云云 心云。分別
慢。不與縁苦蘊倶生。身見倶也。此則分
倶生法爾不倶故。類斷見判一分亦爾
也。此豈非第二釋意耶是三
答。於十煩惱五受相應。有委細。麁相二門。
麁相多分門。對初修學人説之。委細實理
門。爲久修學人也。於麁相門。本論中亦出
兩重義。一云貪慢四見喜樂捨倶。二云貪
慢樂喜相應。餘愛非愛倶是也五十八卷有
此二門
初顯麁相門中増勝義。後盡麁相門中所有
義理也。下論文顯初門。今疏主述後意也。
又今此門*意與一分身邪見。必不倶生
也。例斷見不倶。何有相違。次燈下問答。述
初釋*意。與第二釋不同也。據分別慢不與
執苦蘊一分我見倶者。明多分麁相意云。
付多分論之。分別慢不與執苦蘊一分分
別身見倶也。下約倶生故得倶起者。顯委
細實理義。云執苦蘊倶生慢。與執苦蘊
倶生身見相應也燈破西明之旨頗以不心得。
可問答也。如指事抄。
  問。燈問詞據多分説。實理何倶云云
麁相多分義。問委細實理倶起見タリ何雙
答麁相門不倶ヲサヘ是一分別慢見相對
倶生慢見相對スルニ各各可有倶不倶二門。
如何分別慢見爲麁相不倶體。倶生慢見ヲハ
爲實理倶生體耶。推其意可第二釋心
是二答。問雖問實理倶生。答盡理出二
門。有何相違。次以實言之。如疑難。倶
生分別慢見。倶可有倶不倶二門。各各
擧一邊。彰略互顯歟。次後釋分別倶生相
對。論不倶義。而燈文判縁樂蘊。分別慢
與縁苦慢分別我見不倶起。豈第二釋意
耶。疑難甚以非理也
  分別煩惱苦樂相應歟
問付十煩惱五受相應義。且分別煩惱。可
與苦樂二受相應耶 答。可相應也。付之
分別煩惱。依邪分別生。苦樂二受。無分別
也。行相既異也。如何相應耶
答。分別煩惱者。非正自有分別。依前念邪
分別等縁生スルヲ名分別惑。故論云。要待邪
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云云既云
然後方起。非同時有分別也。若爾何不與
無分別受相應耶。況五識雖無分別。與分
別惑相應。例此可爾。加之純苦處意地苦
根。似憂根故。總名憂根。意地苦根。有分
別故。與憂相似云云准之苦樂二受。何必無
分別アラン
  第三禪第六捨相應歟
問。第三靜慮第六識。可與捨受相應耶
答。可相應也。付之第三靜慮。純樂尤重地
也。如何與餘受相應耶。況那落迦意識。唯
與苦受倶云云 更無餘受。例是可爾耶
答。喜樂二受。相續末位。必墮中容位。與捨
受相應也。所以第三禪樂受末位。與捨受
可倶也。由之可云第三禪 云純樂地者。
且談相續位。不論末位也。次那落迦第六
苦受末位。與捨受相應。不相應云事。餘處
本疏有二釋。准貶量鈔。以有捨受云釋
爲正義。若爾還例證&MT06279;非疑耶。若付無捨
受云釋。會例難者。那落迦苦受間斷已ヌレハ
必入悶絶。是無心也。第三靜慮樂受末位。
不入悶絶。何爲相例耶已上二帖菩提
院問答任也
  欲界不共無明與喜相應歟
問。欲界所繋獨行不共無明。可與喜受相
應耶。答。於煩惱受倶。麁相實理二門異也。
若麁相多分門者。不可與喜受相應。若依
委細實理門者。可與喜受應也。問。大師
釋此事。不相應云云 付之獨行不共無明。
既轉欣戚二門。欣行門位。何不與喜
相應耶。例セハ如色界不共無明。與喜受倶。
況貪嗔等煩惱。與喜受倶起。無明何不爾
耶。所判旁有疑。如何可消耶
答。如自本成申。若談實義者。不共無明。兼
轉欣門。可與喜受相應也。如判貪嗔癡
三倶生分別一切容與五受相應。但麁相門
時。獨行無明。多轉戚行。疑獨行癡欲唯憂
論文。即此意也。被進難本疏釋此文。全
以非相違。色界不共無明。多轉欣行。何
爲相例。例如彼麁相門時。欲界疑不與喜
受相應。上界疑與此倶。豈亂二門爲疑耶。
次於貪等例難者。嗔麁相時不與喜倶。還
同不共無明也。是不共無明類也。貪多轉
欣行。頗不足相例歟
  尋云。嗔疑多分轉戚行者。可爾。嗔疑戚
行相故。不共無明。何多分轉戚行耶。答
  唯不善攝
問。付十煩惱三性分別門。且欲界所繋分別
煩惱。唯不善攝云云 有何故耶 答。先欲界
所繋分別煩惱。三性者。古來難義也。何定唯
不善性被問其故耶。但論中唯不善攝。發
惡行故云云付之欲界所繋分別煩惱。不限
唯惡行。兼又發福不動善業。何但判發惡行
故耶。況如此義者。發善業無明。是可有
覆。例如彼倶生惑發惡行不善也。發善業
名有覆無記耶
答。且付論文。聊成其意。唯不善攝者。通明
發三種業無明。發惡行故文。述不善故也。
意者。都不發惡行無明。唯是有覆。如上界
見惑。今欲界所繋分別煩惱。雖時發善業。
自性能發惡行法故。唯不善性也爲言 若爾
發惡行故之説。不遮無發善行之義。但至
倶生煩惱例難者。倶生煩惱。發善業有覆
無記者。何處所定耶。若依對法論欲界繋
倶生煩惱。發惡業者。是不善。所餘皆是有
覆無記ナリト云文歟。依今論若是倶生發惡業
者亦不善攝之文。此難來歟。若爾甚以非也。
對分別惑十煩惱共發惡業故。三業能發悉
不善。倶生身邊二見幷此相應スル貪等。不發
業故。不發惡行。除此外發スル惡行貪等。亦
同分別煩惱。三業能發皆唯不善爲言 不爾
純苦趣中。任運煩惱。不發業者。是無記
攝之文。豈不相違耶
  尋云。補闕章云。雜集論云。簡善業故。
惡字簡彼。若云有覆不發業者。但云
發業者是不善云云此釋善業能發タル倶生
煩惱有覆見タリ。答。彼簡唯發善業上二
界煩惱。安惡字。彼雖不發惡業故。能
發無明。有覆無爲言 故下文云。若爾上
二界應一向不發。以無能發不善惑故
云云准之發惡業者文。自類中不發業惑
是一上二界煩惱是二是也。又疏分別起者。
唯不善。一向發惡行故云云此簡修惑非
一向發業法也。准之若是倶生發惡業者
文。簡自類中身邊見等云事分明也
問。付見修煩惱發業義。且慾界所繋任運
起煩惱。發福等三業。爲其性唯不善。將如
何。若必不善者。倶生煩惱。任運起法。設發
不善非福業。其性不善トモ福不動業能發位。何
不假有覆能耶。是以對法論ニハ云慾界繋倶
生煩惱發惡行者。是不善。所餘皆是有覆無
記。今論若是倶生發惡業者。亦不善攝云云
依之爾者。淄洲大師餘處中。三業能發倶
不善ナリトスト見タリ。況有覆煩惱。有發業能
者。倶生身邊二見。何不發業耶准上
可知
問欲界所繋分別煩惱。爲唯不善性。將如何
如十二
有支
  又今疏斷
問本疏中述倶生身邊二見相。作云無品
數有ト云品數二釋畢。前解爲勝云云 撲揚大
師如何釋給耶。答。云眞正否。或云一相斷。
二釋可有也。付一相斷云釋。疏主既斷優
劣。判前解爲勝。撲揚如何輒爲一相斷耶。
況地地九品釋ニハ有後得不斷惑過。豈存
有品數釋耶。加之見本疏前後。或云第九
品時方斷我見。或判斷八品等時不斷我見。
品數云釋。大師實義見タリ依之淄洲述
五云總別各於自地第九品斷。此釋爲正。
撲揚指第九品斷釋。今依初義云云 如何
忘傳燈實義。不顧自相違釋。又今疏斷且
隨一相
答。今本疏二釋。學者聊簡區區。定作如迷
事貪等品數有無二釋。令疑難給。甚以未定
也。而粗勘先徳傳。於第九品中自類九品。
作有無二釋見タリ。末學案其意。本疏演祕
文相。叶此傳歟。疏初釋心。述無品數故。
唯第九品故云云 因喩必用極成義。第九品
攝之義。若非共許其故難成耶 是一演祕
顯第二釋非。我見九品ナラハ何一品除。除&T069222;
一品。明無九類云云後釋若九品別斷之義ナラハ
寧爲傷耶是二述九品釋意*畢云。疏
上下文。皆以九品。爲類説也云云 會於第
九一品。不分自類九品。疏上下文見タリ。
可云實八十一品釋。會九地九品文。爲類
也文。不符合故是三
  問。何故指置實品數有無。作第九品攝自
類品數二釋耶是一如色界無記法等文。設
設非難符合。彼實九品也。是細分九
品故是二又何處定有細分九品。會文義
云如別抄會耶。第一卷別抄作地地九品
釋。付後得不斷惑失會之。後得斷惑者。
約菩薩説。護法依此應無過失云云
讓此釋是三又設細分二釋者。以何爲正
耶。答。倶生二見。地地第九品無品數之
旨第一卷疏幷斷障章等。分明定判*畢。故
不能重述。細分九品有無。未述之。至當
卷作二釋也。問。同今疏此二見中亦有
九品等也亦字。亦實九品有無義也。於
無記煩惱分&T069222;品數。其義相似故。引之爲
證。喩依少分聖教常談也。何爲奇耶。次
斷障章許第七品數。有義九地各有一
品。細分便成八十一品云云 六七雖異。
其義勢相似。如別抄會言。若指此意歟。
或談有別鈔。可釋意。未必有説所歟。
猶如云如空章説。或百本章疏未盡
渡。未渡書中。有述自類九品書歟。或又
指望餘迷事。此同第九。若自類言。亦有
九品義燈。云別鈔歟。唯識義燈。定可
備大師高覽。讓其意何以爲寶積院
云。本師
書中。讓弟子釋。三
論宗有其證云云
又准此等意。第二釋是
正義也。前解爲勝斷。實是一相斷也已上
述一
義*畢。委
細如糅抄。
  未至地煩惱有無
問。未至地可有別煩惱耶。論云。要得彼地
根本定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云云 若有
別煩惱。得未至定人。何不起彼煩惱耶。故
疏云。即未至定。不通有染云云 論八云。諸
縁起支。皆依ト云ヘル自地。有所發行。依ト云ヘル他無
明。如下無明發上地行。不爾初伏下地
染者所起上定。應非行支。彼地無明猶未
起故云云 疏云。此文可顯未至無惑。不得
根本。竟不起故云云 況未至初禪方便。非別
定地。散善猶無。況於煩惱耶。所以大乘無
分明文。故任婆沙二説。雖及二釋。初釋是
本義也瑜伽鈔五作二釋畢
如唯識疏解云云
演祕付有染釋。問
答起不起許也。非爲之本義
  以析伏現
折伏現行種子無能事
本疏釋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煩惱容
現前故文。未至煩惱有無有二釋。於云無
煩惱釋。不入根本定ニモ。不退未至定ヲモ。命
スルヤルヤ命終。又二釋也。唯種潤生異生有
無。亦未決定。旁思之。何強劬勞耶。但此釋
意。未得根本定人。不退未至定。可有命
終之義。而依未至定力。伏欲界惑種。已伏
惑種ニハ無功能故。不能生スルニ。依上地煩
惱種。潤上界生爲言 既異十地菩薩以
力。智助已伏惑種。故起煩惱。何爲例難。
依之可云。瑜伽地上菩薩。猶留下品煩惱
者。是故起煩惱ナリト云傳。專有其道理歟
可見第
十卷抄
  唯定煩惱
問付於十煩惱判定惑生惑。且四遍常論
見。爲定煩惱。將如何 答。可有二意。二倶
不明。若定煩惱者。本疏中釋要得彼地根本
定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文。唯定煩惱。非生
煩惱。或亦通生。如遍常等云云解釋明爲生
煩惱見タリ。加之見下文。若唯定煩惱。非
生煩惱。即唯有五。見慢愛疑無明。見即見取
云云 更不見以邊常見名定惑耶。若依之
生惑者。得定後起ヲハ名定煩惱。潤生位起名
生惑。而四遍常見。宿住天眼後。所起煩惱
也。定可云定惑也。依之撲揚大師判定煩
ヘリ
答。於定生二種煩惱。可有兩重廢立。所謂
生彼地起初禪等若潤生位起ヲハ名生煩惱。得
定人除潤生位餘時ヲハ起名定煩惱。疏指
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之
文。釋唯定煩惱非生煩惱也是一重 於得
定人所起依定親起名定煩惱。如全常。分
常等。不ヲハ爾者名生煩惱其體雖無分明擧
之。是二 重定可
有之。尋
知&之。
於得定起煩惱。親縁定煩惱ヲハ名定
惑。瑜伽所説愛上靜慮品等四無記根是也。
遍常等親雖依定起。縁定不爲境故。是生
煩惱也是三
疏文出二箇廢立。非相違釋。如
遍常等者。擧定生二類體也。爲定煩惱體。
ニハ擧親依定起遍常見。等餘親依定起煩
惱縁定煩惱及疎依定起煩惱。對潤生位
起煩惱及生彼起煩惱。此皆定煩惱故也爲
生惑體邊ニハ除依定親起縁定煩惱外。擧
遍常見。等餘不縁定煩惱也。依定親起縁
定煩惱唯定非生。潤生位及生彼起
唯生非定。餘四遍常等煩惱。亦定煩惱。
亦生煩惱&MT06279;其義不定也。祕心。乍觀疏。似
出唯生煩惱體。實理論定煩惱爲言或字可
讀毛訓也。疏唯定煩惱者。簡唯生不通
定潤生位所起煩惱等。不可遮遍常等亦
得生煩惱名。瑜伽愛慢等五種。本縁定起。
唯定非生體説文故。所擧見見取釋也。縁
上地法。計勝能淨故也已上今按也。此義
委細如糅抄
  難云。縁三見幷所依蘊。計勝能淨。是見
取相也。全不縁定爲境。如何同愛慢癡
疑。縁定爲境故ニト云耶。答。依勝定力所
起見故。最勝清淨爲出離解脱因計スル歟。
是則四遍常等見。依宿住天眼等起故。執
之爲勝能淨歟可見瑜伽論釋上靜
慮之文。第十二卷也
問。二乘人。以有漏道。可伏分別惑耶
問。二乘人。以七方便觀門。可伏見惑耶
問。二乘人。於七方便位。可伏見惑耶以上
如第
 十卷
  以相違故
問。未離下地染之人。不起上地惑。有何
故耶 答。未得上根本定故。不起上惑
也。進云。疏云。以相違故。恐相雜故云云
之上下二地煩惱。前後別時可起之。既一
心並不起。何有相違相雜過耶。況以例思
之。依身在上界之人。雖起下地煩惱。全以
無相雜之過耶如何
答。未離下地染之人。未得上地心故。有
心位必起下地心。若夫下地心中。起上地煩
惱。上下。麁細。不善。有覆等。相違故。可相雜
故。不起之云也。別鈔有三故。初二同疏。
第三故云。又下地心麁。不與上惑得倶起
云云 以此思之。疏二故以下地心起上
地煩惱。付相違相雜妨也。上地起下煩惱
ニハ下心王不障起之。何以爲相例問答
任也
  見惑迷事
問。見所斷惑中。可有迷事煩惱耶 答。可
有也。兩方。若有者。迷事煩惱。六行智所伏
也。見惑有之。如何非六行智所伏耶。況釋
見所斷貪等迷理義云。雖縁見等疏迷諦
云云 故知。親疏雖異。倶迷理云事。加之
忿等隨惑。縁見等生云云此豈非麁迷理惑
耶。若依之爾者。撲揚大師破有人義。成
有迷事惑之義給ヘリ。如何
答。見修煩惱。行相有淺深。設雖見斷煩惱。
何非迷事耶。由此獨頭貪等及忿等少隨惑
行相麁近。不深遠故。雖分別惑。可有迷事
義。所以疏中諸見所斷。雖有迷事忿等十
云云 撲揚所釋。亦見有之。但分別惑ニハ
有迷事。要爲理惑。或疎或親所引故。非
有漏道所伏。不同修惑不爾。次貪等忿等
雖縁見等生スルニ麁迷理惑。餘不縁見等。亦
可迷事惑已上問
答任也
  尋云。若爾修惑迷事煩惱。無キヤ被引見
等生否。若無者。演祕有之見タリ。若有者。
彼既雖被引迷理見等。是世道所伏也。
此何不爾耶
  此論義寺家三十講一番對故興玄。
三重疑之。如糅抄記之
許起應善
問。依身在欲界。修得上定者。不退上定。
可起欲界分別惑耶。答。准處處解釋。可
有二心也。問。且付起トキ下地見惑撲揚所
判。分別惑不善麁動法也。得純善寂靜定
者。如何起之耶。若起之者。必可退所得定
故。依之燈師餘處設縱不トモ伏。起レハ退定
判給ヘリ。隨有論中。不退定人。不起分別
惑。若起惑時。必退定云云 撲揚定判。依何
文理
答。淄洲大師餘處中。明二十心相生。作二
釋。一云得定人不起下見惑。二云起之云云
而撲揚大師當卷演祕中。引瑜伽由彼諸惑
住此身中。從定起已。有時現行。非生上者
彼復現起文。准此文意。許起應善云云
退上定。起下見惑云事。補處誠説分明耶。
況重按道理。見惑不障上定故。雖不能
伏。漸次得上定判セリ。縱雖起見惑。何必退
上定耶。設縱不伏起退定故之文。是一釋心
也。或是問詞也。不是爲相違已上委曲
如問答
  約利鈍別
問。付以世間道七作意。伏欲界九品修惑
之義。爾者加行究竟果作意ヲ以可爲第九品解
脱道耶 答燈有二釋。一云第九品解脱道
也。二云別起解脱道也。倶不明。先付初釋。
&T069222;第九品惑。依未至定。第七作意。在根
本地。何忽起之耶。就中瑜伽論中。證方便
究竟作意果タル煩惱斷畢。後得根本地云云
不起第七作意。證スト第九解脱見タリ次釋亦
不明。六行伏道。不越七作意。第七作意外。
別起解脱道者。可立八種作意歟。依之
本論中。加行究竟作意。能捨所有下品煩惱。
加行究竟果作意。能正領受彼諸作意善修
習果云云 正文以第七作意。爲第九解脱道
見タリ爾文理有左右。決智甚難生。依何
釋可定七作意斷惑耶
答。於此義。學者異端。輒雖難定判。六行伏
道。不越七作意。第七作意外。豈起第九解
脱道耶。道理炳然也。暫可成初釋意也。今
此初釋意。第七作意。通未至根本。鈍根人
留未至。利根人進根本也。瑜伽二文上三
十三
擧此二類人。全不可處相違。加之見義
燈下文。判第九解脱道未至。根本。云入根
本。云留未至作二釋。初釋依三十三卷説。
後義第十一卷爲證。終斷正否。准此二文。
約利鈍別。二解倶正云云 此則今初釋中。約
利鈍二類。儲二釋。也。依之大師略纂中三十
三處
指第七作意通未至之義以爲勝義云云
起解脱道云意。與大師定判異ナリ。不可必
依憑
  問。燈述二釋*畢。判二説倶得次下更解。
遂至下准此二文。約利鈍別。二解倶正
云云二解倶正者。顯上二説倶得之意。次
下更解之文。明指下二釋見タリ若爾前後
二釋。倶第七作意ヲハ定根本定。利根進根
本鈍根別起解脱道見タリ 是一上下第二
釋。以由説方便究竟作意等文。爲證。知。
前後二釋是同也云事是二加之見大師餘
處釋。難第七作意通近分之義。不爾便
違對法等説第七作意在根本地云云
洲何致違背。通スト至判耶是三次被出
證據伽抄釋。有與奪疑。縱難之者。見釋
始終。文言相亂。二釋互立理。證非分明
正否見タリ。況於第九解脱通根本近分
云釋以爲勝義判セリ。忽不見第七作意
トハ是四況此文分明正否ナラハ淄洲何及二
釋。判二説倶得耶是五答。第七作意。通未
至者。旁似有其理。六行斷惑。不可過
七作意。第九解脱。豈別起之耶。不可云
用第六作意。別起解脱者。七作意外
故。況最極究竟第九解脱用非究竟作意
耶。又從異處入異處難故。鈍根人不起
根本定。第七作意外。別起第九解脱者
鈍根人斷下三地惑之程ラム用第七作
意事。甚以不審也。況燈前後二釋。其意同
者。寧無繁重過耶。大師釋中ニモ有二義。又
聊有道理。故雖判二説倶得。遂歸極理。
讓次下更解。重初釋中。約利鈍作二釋
也。但至不爾便違等文者。述第七作意
ト云未至意也。心證方便究竟作意。
タル煩惱斷畢後。得ト云根本三摩地文。乍
レハ第七作意唯限未至。不通根本見タリ
而大師能得其意。第九解脱位利根人ナラハ
入根本定。即第七作意。根本定倶行作意
也。三十三卷説。此意也。鈍根人ナラハ依近分
定。起第九解脱。第七作意。隨未至定。倶
行作意是也。當卷論文第十
 是也。不爾得
心。任當卷説。第七作意。唯近分定者。違
瑜伽對法等。説第七作意根本定倶行作
爲言不爾ヲハ不爾可訓也。次伽抄正
否。全非一端短慮義。以爲勝義之言ノミカハ
下二義互是非之時。未トモ見文。以分別スルヲ
爲妙云云 其言誠諦。故不可狐疑。次唯
根本釋。第七作意領受諸作意善修習果
之文爲證。通未至釋會此利根類説。
於第七作意。論未至通不通云事無疑」
尋云。燈問云。斷スルトキハ下品中前二品惑。用
何作意。爲解脱道。答。一云用攝樂作意。
爲二品解脱。六十三説。通四道故。瑜伽
三十三。雜集第九倶説第七作意是根本
倶作意。故又斷此下品。無間道時。未
入根本故。一云即第七作意。二云根本
倶作意者。據斷下下解脱道説等云云
准之燈師心。斷下下品。第七作意。通未
至云事。都不許之見タリ
  中間觀察
問。付以七作意攝四對治之義。且觀察作
ヲ以可攝斷對治耶 答。可有二心。兩方。
若攝者。斷對治者。無間道也。上三品ニハ遠離
作意爲無間道。中三品ニハ以攝樂作意。爲無
間道。中三品ニハ以第六作意。觀察作意爲斷
對治。何惑無間道耶。況攝ニハ涅槃作意。遍知
正斷。已斷。三作意中。遍知作意攝之。不攝
正斷作意。況隨順。對治。順清淨。順觀察斷未
斷四種中。順觀察作意攝之。又不攝對治
作意耶。依之瑜伽擇分中。以七作意。攝
四道中。以觀察作意。不云攝無間道耶。
若依之不攝者。見義燈所引瑜伽文。遠離
作意乃至加行究竟作意名斷對治云云
七作意次第。乃至言中。可有觀察作意。依
之大師餘處中。觀察作意。通無間道判セリ。二
邊難思。如何可被定耶。答。准七作意斷惑。
任涅槃作意相攝。觀察作意厭患對治&MT06279;
斷對治。其旨如一邊疑難。但遠離乃至加行説
者。淄洲問此義。自答云。一云初二作意。全
未有斷。第七作意。據於下地。更無可斷。
中間觀察。前後有斷故。相從説名斷對治
云云 心云加行究竟前。遠離攝樂後前後有
斷對治修作意。故相從名斷對治。實厭患
對治。若遠分對治&MT06279;非斷對治爲言 抑一云
標句。爲甚怪。倩計之。定可有二云別義。
此則顯有從了相作意乃至勝解作意名厭
患對治修乃至言中。攝觀察作意。下從遠
離作意乃至方便究竟作意名斷對治乃至
言。唯顯攝樂作意。以義可取文。不ト云可依
作意次第一義歟。瑜伽遁倫記中有此釋。
竊讓彼師只述一義歟。次大師處釋者。
若對法鈔。觀察作意通トモ勝進無間道釋歟。
見解釋起。依觀察作意遠離スト云増上慢瑜伽
説。作此釋也。而燈師會之云。爲斷少得謂
爲多得増上慢故。進修加行。斷所未斷
云云 依今此作意加行力。終至無間道。離
謂爲多得増上慢故。説離増上慢。非實無
間道。會也。所依證文既未定。大師任現文。
暫作一相釋歟
  問。一云標句。可顯有斷對治釋。何指置
大師釋。可依倫師心耶。次今相從解釋
心。如何可消了相乃至勝解文耶。答。
了相乃至勝解文。説觀察作意厭患對治
云事。甚以工巧也。道理頗符合。設雖他師
義。何不依之耶。無間道釋。任現文一相
施設也。設雖出大師釋。用否可在心歟。
次相從釋心了相乃至勝解文可説觀察
作意厭患對治。不爾者。彼一段中。都不
説第五作意實義耶。所以依實義非斷
對治故。厭患對治乃至顯之。相從門
亦無間道故。斷退治文兼説之也。大聖言
説。甚有深旨。何強疑之耶
問。了義燈中。觀察作意。厭患對治。非斷對
云云 爾者瑜伽決擇分從遠離作意乃至
方便究竟作意名斷對治修文。如何會之
耶。答。燈云。中間觀察名斷對治云云
之設前後有斷對治修作意。自非斷對治。
何得斷對治名耶 況見彼論次上文。從
了相作意。乃至勝解作意。名厭患對治修
云云 今此乃至言中。可攝觀察作意。不爾
者乃至之言。顯何作意耶。依之唐土人師。
&T069222;瑜伽文如此。義燈定判不明如何可准
上知
問。付六行觀門。且上下二天相對。觀下天
伏煩惱之義可有耶。答。若無此義者。
於離生喜樂地。有三天不同。初二天名。有
尋有伺地。第三天無尋唯伺地也。而尋
強法要伏之。得中間定。如云要伏尋染方
得有伺無尋地定也。二乘異生伏道。豈非六
行觀門耶。若依之如此者。義燈中引倶
説。縁下地作麁等行。縁上地作靜慮等
云云 不見上下二天相對スト
  建久五年寶積院三十講副問者聖憲。對覺遍
用之
  以第六作意爲無間道歟
問。付以七作意離諸地染之義。且離無處
有處以下第九品惑之時。以第六作意。可
爲無間道耶 答。可有分別意。兩方。若
爲無間道者。大師餘處中。以攝樂作意。爲
無間道。非第六作意見タリ。若依之不爲無
間道者。以加行究竟作意。捨下品煩惱者。
是瑜伽。對治施設也。隨今義燈盛述此旨。
兩方不明。如何可被一定耶
答。約七作意斷惑。世間出世間二道不同。
若依世間道斷惑。以第六作意。可爲地地
第九品無間道。故瑜伽云。欲界上三品惑。以
了相勝解爲加行。遠離作意爲無間道。攝
樂作意爲解脱道。中三品ニハ以攝樂作意
爲四道。下三品惑觀察作意爲加行。加行
究意作意爲無間 道。第七作意爲解脱
云云 取意無所有處以下離染義。皆以如此。
了義燈述此意也。若出世道七作意者。
初二作意在七方便。遠離作意在見道。於
修道中。金剛心以前。以觀察作意。觀察惑
斷未斷。以攝樂作意。爲無間道。第六作意。
在金剛心。第七作意。無學位也。瑜伽聲聞地
三十
略纂中。述旨分明也。明二種七作意
由來世間道&MT06279;約離下地染證入上地順次
第論之時。第九品地地究竟故。以加行究
竟作意。爲無間道。以加行究竟果作意爲
解脱道。出世道時。約斷見修惑。得究竟果
次第説ケリ。而以有究竟言。第六作意爲非
想第九品無間道。第七作意爲解脱道也。但
景法師疏中。釋此事云。文中寄相。作此分
別。論實義。處處有七作意云云 依此義。可
有以第六作意斷下八地第九品之意
論文幷鈔釋。能能可
見之。如糅抄
問。付以七分別四道。了相勝解二種
作意。爲限加行道。將可通無間道耶如佛
母鈔
  寫本云私
  七作意
  了相。勝解。遠離。攝樂。觀察。加行究竟。加
行究竟果
  四對治倶舍頌
疏心
  斷對治無間道。
斷煩惱故
 持對治解脱道。能持
擇滅得故
遠分對治勝進道。令所斷
惑得。轉更遠故
 厭患加行道。
縁苦集
諦。深生
厭患故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六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七目次

  十煩惱諸門分別
  唯得起下六
彼起邪見
除總縁行相
見戒二取縁下地歟
此但擧一三方
而有處言
嗔唯別縁
亦應増疾離欲地故
然是總縁
別縁身邊二見
分別我見有總縁歟
共相作意斷惑
數總行四方
但迷一二
此據人執爲論二方
身邊無事餘有事
見及相應法二方
有事無事二方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七

  十煩惱諸門分別
  唯得起下六
問。生在依身上地人。下地諸惑。悉可起之
耶。答。可有多心也 進云。疏云。唯得起
下六云云 付之依身在下地人。上地諸惑
悉起之。何在上地。不起下界一切煩惱耶。
依之論中。生在上地。下地諸惑。分別倶生。
皆容現起云云 若不起下地一切煩惱者。
何云下地諸惑。云皆容現起耶
  以得彼定已彼地分別倶生諸惑皆容
起之論文。可例難
答。上地起下地煩惱。但有謗滅潤生二時。所
謂起邪見。謗釋種涅槃。邪見撥無滅諦時。
必起嗔煩惱。諸惑起&T069222;要由癡故。謗滅位起
邪見嗔癡三煩惱也。潤生位ニハ起我見慢愛無
明。總論之。但起六煩惱也。餘三見幷癡煩
惱。無此二時可起理故。但至諸皆之言者。
撲揚釋云。起通見修。名爲皆也云云 分別
倶生種類非一故名皆。非云十煩惱皆起。
皆言既爾。諸字亦以可然。下地起上煩惱。
不唯限二時。通一切時故。通上一切也。
若准撲揚釋。可有三心。第二釋同疏也。初
起三惑謗滅邪見。潤生愛及與此倶ナル
明也。第三釋十煩惱皆起之。若依初義會
論文。可同疏心。若後解意。能叶諸皆言。
亦無上下相例難矣
  問。且付疏釋。釋下起上煩惱。得彼定已。
彼地分別倶生諸惑。皆容現前云云 既任
諸惑皆容文。上界諸惑皆起之。下地諸惑
分別倶生。皆容現*起之文。全以同之。何
有起不起之不同耶是一次會上&MT06279;不起
下煩惱違文。不起下者依多分説云云
起六煩惱。可會依少分説也是二答。
准小十生上無由起下非正潤生及謗滅
故文。上起下煩惱。未出謗滅潤生二
時。若爾邊見二取疑煩惱。無由起之。
唯得起下六之釋。甚叶道理耶。不爾者
論文非前後相違耶。乍擧依多分説文。
被難十煩惱皆可起。甚以無謂。依義不
依文弘經習也。何不顧道理。責二文
同。次依多分説者。約時分説。不起時
多。起時少故也可見西明疏。甚
以有委曲也
問。欲界煩惱種子。障未至地無漏歟
  無起彼邪見
問。付十煩惱上下相起門。且依身在欲界
之人。可起無色界邊見耶。答。可有二心。進
云。樞要云。不起云云 付之既起無色界我
見。何不起邊見。況有相十六論廣計下三
無色。倶非八論計非想地定依身欲界之
人。既起此等見。豈不起無色邊見耶。加之
七斷滅論縁四無色起斷見。爲&T069222;疑難亦爾
也。爾者大師定判不明。如何可消耶。答。樞
要云。無起彼邪見及邊見文云云 述不起
彼界二見故。不同色界有六十二見等故
云云 先徳釋云。六十二見是邊邪二見所攝
云云 又云。今樞要説。○居欲色界。起無
色惑。竝七種也。若居欲界。起色界惑。通九
除嗔也。邪見。邊見。唯在欲色界。而無色界
無。故此二見是六十二見故云云 今案其意。
依無色界無ト云六十二見之一相説判不
起彼界二見。乍許彼界有邊見。非謂不
起之。故周記云。理實亦起彼邊邪見 心
云。依一相説致此談。理實彼界可有邊邪
一見故。欲界起彼二見也
  問。彼界無六十二見者。無想倶非等見
不計彼界故。無之云歟。將雖計彼。以
彼見不繋無色界云歟。答。推之可有
二心。一云燈中釋七斷滅論見。雖計無
色。所起見幷能起依身。唯在欲界云云
六十二
見之處
准之無想倶非等論。雖計無色。所
起見唯有欲色二界云意歟。二云六十二
見廢立。諸教有異説。不知唯計&MT06279;欲色二
界。不計無色界一廢立有歟。故周記云。
諸處據其多分而説。理實亦起彼邊邪
見。如七斷滅執四無色。皆爲斷滅。五現
涅槃。亦依樂増。説欲色界。理實亦計無
色四定。爲涅槃也。皆依定後起彼地。計
之無失云云此義愚者新案也。菩提院之義
極難得故。致愚推而已
問。付後義。若爾無想倶非等計何處。爲
無想倶非耶。答。可案之
  除總縁行相
問。掌中樞要中。付明煩惱上下相縁。且無
色界見戒二取。不縁下地。有何故耶 答。
進云。要除總縁行相。無別體故云云 付之
ルハ他界他地。是總縁惑能也。見戒二取
ラハ總縁。還可縁下地也。如例身邊二見
縁下界。是總縁煩惱。如何可云耶
答。上地見戒二取。下地縁不縁。本疏作二
釋。義燈偏存縁下義。問答其意。樞要定判。
何不縁ナラン耶。是以標上縁下中無色界中
等。付無色界ニシテ縁下惑。分別總別縁見タリ
總縁見戒及所依蘊。是二取相也。除今
此總縁行相之外。無二取體。故無色縁下
界者。唯是總縁也。不同餘煩惱通總別縁
云也。理定不得者。異ニシテ餘惑理不得別
爲言注問答意也
  難云。任諸師釋。除總縁行相文。無總縁
行相故。不縁下地釋ストタリ臥或一相釋
也。實總縁惑ルカニト云。或理盡説也。非總縁
セリ。何違諸師。儲異端耶是一 不可依
上縁下中標句。上縁下門中ニト云事也是二
理定不得之詞。述不縁義見タリ今樞要前
後不縁呼不得故也是三次見斷煩惱有
總縁者。宗家大不許之。遍常見總縁ヲハ
如標或有異釋是也。何要意以二取。定
唯總非別耶。道理總縁自身五蘊是總
縁相也。別縁見惑。豈總縁義耶。通雖縁
五蘊。於見戒眷屬縁之。非汎爾廣縁
故也是四但別縁煩惱。非不縁他地。如遍
常分常等見也。非總縁行相故。不縁他
地者。未得其意也。無總縁義者。無別
體故之故。頗難消歟。仍旁旁可加深思
者也
  見戒二取縁下地歟
問。付煩惱上下相縁義。且見戒二取。可縁
下界地耶 答。疏有二心也。進云。燈
云云 付之見戒二取。縁見戒及所依蘊。方
計最勝清淨也。上地二見。豈縁下地。爲清
淨耶。依之見論文。疑後三見如理應思
云云任道理云之。不可縁下地者也如何」
答。疑難是義燈問意也。自答之。憶昔下界
所起見戒。執爲勝淨。望下界説。爲勝爲
淨。不形於上云云心云。憶昔有下地所
起見戒。望下地餘法。此勝淨爲因法計也。
非望上界上地法。爲最勝爲因爲言此論義可
有下。
依便
抄之
  興問答云。大論中毘鉢舍那菩薩及廣惠
菩薩以無色界心。縁三界法。餘異生外
道等類。以彼界心。不縁下地。如何起見
戒二取。可縁下界耶。答。彼約善心所縁
論。不云煩惱亦不縁下地。不爾慢無明
煩惱。豈不縁下界下地法耶云云
私云。疏燈釋。忽不云無色二取縁下地。
何混難之耶。但文言不簡故。可有無色
二取歟。決定不能進題
  此但擧一三方
問。論中明下地煩惱縁上地。求上地生。味
上定故云云 爾者瑜伽決擇分所説五種愛。
倶擧之耶 疏云。此但擧一云云 付之五種
愛中。初三愛味上定。後二求上地生。若爾
求上地生味上定故文。五種愛具可擧之。
何云此但擧一耶。次一者。何愛
答。任本疏所釋。求上地生味上定故之文。唯
擧一種。五種愛中第四愛是也。第四愛ヲハ
何染汚ト云。若生ラク是心。我今云何當證如是
廣大喜樂所隨等至。若得證者。我當如是
如是愛味味上
 又我云何當得生上常恒不
變。當知。此愛是染汚愛求上生
正文。
云云 是則欲
界染汚愛ニシテ味定求生。二愛相備。今論説。專
當彼一種歟。於餘四種。第一第三上界
ニシテ非欲界愛。云等至出已。計爲清淨。可
欣。可樂。可愛。可意。隨念愛味第一説若從定
出可生愛味第三故也。第二愛或未證得。
或已證得。未來愛味等云云於此可有二義。
一云未證已證。如次下上二地愛也。非唯
欲愛故。略不擧之歟 第二愛二云或未證
得者。雖得初定。得劣定。非勝定故。於未
得勝定。生愛味也。或已證得者。於自所得
劣定。尚欣不退失。生愛味也。或未證得
者。二禪已上定也。或已證得者。初禪定也。若
爾上地愛ニシテ非下地愛耶。第五是不染汚愛
也。不足爲疑歟
  建久五年寶積院三十講禪辨對寛圓問之
問。樞要中。引瑜伽説。列五種愛。爾者初三
種可有差別耶 答。可有差別也。付之
第一愛已得定人所起。第二愛中有得定
所起愛。第三又已得定愛也。若爾如何可辨
差別耶
答。第一第三。同雖得定人所起愛。初出所
得等至。起餘心之後。始愛先所入三昧。判
等至出已計爲清淨等。此意也。第三出三昧。
纔不受餘心。愛所得靜慮。説或已證得計
爲清淨等。不安出己言。即此意也。雖如初
愛不隔餘心。爲顯定中不生愛味。説若
從定出等也。第二愛或未證得或已證得未
來愛味等者。於未至定。辨得不得二類也。
心已得未至定人愛得未來根本定。未
得未至定人於未來根本定。生愛味爲言 
非謂於根本定已證得也二愛中幷レハ前。
可有三義也
  問。若爾者第二愛ニハ有下地愛。何求上地
生味上定故之文釋此但擧一耶。答。先
徳擧此疑。不能通釋。末學何輒辨之耶。
但第四愛具求生味定二義。所以付二
義備ハレルニ。云此但擧一。委論之。此論味定
ニハ可攝第二愛一分也
問。論中求上地生。味上定故云云説未得定
人所起愛歟。爾也 兩方。若得定人愛者。此
釋下地煩惱縁上地也。非未得定人所起。
證據難立耶。若依之爾者。見餘處義燈。
對愛自界縁ニシテト云他界縁縁經文。處シテ
相違會之。經據多分未得定者。論亦得定
少分上縁云云 文相明今論説得定人
見タリ
  一乘院三十講番英辨對興玄用
之畢。又往年盛恩已講用之云云
今案。經付汎爾異生。説愛不縁他界。論
付得ムトスル上定人。説上縁爲言非云已得
定人所起愛
而有處言
問。論中會下地煩惱不ト云縁上地違文。而有
處言貪嗔慢等不縁上者云云爾者瑜伽論
何文耶 答。祕引五十八非上地惑能縁下
地煩惱及事之文也。付之所會是下地煩
惱不ト云縁上相違也。所引非上地惑能縁
下地之説也。文義何異違耶。所以今文而説
上惑不縁下者タニ所會違文ナルヘシ。撲揚所釋不
明如何
答。引五十八卷今文。非撲揚私釋。本疏出
此違文。故疏云。對法第六瑜伽五十八九云云
退披彼卷。此文之外。全無下地煩惱不ト云
上之文。若非此説。是何文耶。所以許下地
惑縁上之時。上ニシテト云モ縁下亦成相違。上地
許縁下之時。下ニシテト云縁上之文。成&T069222;相違
亦以同也。是以不縁上之文ヲモ。不ト云縁下之
ヲモ。倶依別縁説セリ。若爾依別縁説非
上地惑能縁下地之意必可許依別縁下
地煩惱不縁上也。文雖明不説。意許之故。
兼所等中。引此文也
  嗔唯別縁
問。西明意。釋下地煩惱縁上地事。嗔煩惱
唯別縁云云 爾者燈師可許此義耶 答。不
許也。付之見論文。云既説嗔恚増嫉滅
道。偏擧別縁行相。依之本疏中。今此上縁
嗔。唯是別縁也云云 既叶論疏意。如何不許
之耶
答。汎爾論セハ嗔煩惱亦通總縁。見慢等惑。既
通總縁。與此相應スル嗔。豈限別縁耶。邪見
總撥。慢亦總陵。嗔既許倶。何不總縁之
釋。即顯此旨也。但於疏釋者。且付論文所
擧分齊。述總別縁相。汎不論ニハ之。所謂貪
ストイハ上地生。境界總相ニシテ當總縁義。味上地
定者。是別縁相也。故通總縁別縁。嗔縁滅
道。非總縁相。總縁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慢
者文。明身邊二見及慢總縁義也。任今此
大意。判此中我見。邊見及慢。唯擧總縁。嗔
唯別縁。貪癡通總別也。不同西明汎爾定
總別縁法體
  問。西明任論文可述。如何與本疏別
耶 答。見彼疏始終。貪慢通總別縁。別縁
者。如論所引味上定故等文。雖無正文。
准慢貪通總縁云云 明知。離論文。汎定
總別縁也。准此意可知。西明身邊二見
唯總縁之釋。與本疏意異也已上問
定也
  亦應増疾離欲也故
問。論中亦應増嫉離欲地故云云 爾者説總
縁嗔歟 進云。疏云。別縁嗔也云云 付之
他界縁嗔也。定可總縁嗔。例如求上地生
之文總縁ナルカ。是以述他界縁煩惱。云總縁
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慢者得縁上故。會不縁
他界他地相違。依別縁説云云 爾者所釋不
明如何以此疑。可爲前
論義第三重也
  建永元年寺寺三十講宗圓公對藏憲用之
  然是總縁
問。潤生位我見。縁當生處爲我云云 爾者
總縁我見歟 答。進云。燈云。總縁非別縁
云云付之既別縁當生處。定可別縁我見。
依之疏中別縁我見
答。義燈ニハ云然是總縁。非是別縁。以未來
無。別縁我見。無所杖質故。演祕ニハ潤生我見。
據總縁説云云 故知。總縁我見也。凡倶生我
見。必有所杖質。如云縁識所變五取蘊相。
而未來無故。別縁我見。不可縁之。總縁我
要縁三界種子。種子有此故。心杖質也。
但疏文不分明。不云總縁トモ。不云別縁トモ
任潤生我見據總縁説之性相。疏意可云
總縁我見也於此論義有愚者今案。
可見第五卷問答也
  別縁身邊二見
問。見道所斷別縁身邊二見。爲縁他地。將
如何 答。可有縁不縁二心也 兩方。若縁
者。既別縁見ナリ。何縁他地耶。是以見論上下
文。縁ニモ上縁ニモ下擧總縁身邊二見。爲縁他
地道理。不ト云縁下不ト云縁上違文ヲハ皆會依
別縁説。明知。縁他地見。唯是總縁。別縁惑
不縁他地云事。若依之不縁者。西明意。身
邊二見縁上地。唯是總縁ナリト云義ヲハ燈師破
之。別縁二見。縁他地判給ヘリ。爾者兩方不
明。如何可被一定耶
答。見道所斷身邊二見他地縁不縁。本疏幷
樞要。倶有二意。雖無分明正否。縁他地
之義。似爲解釋本意。所以義燈中。上述自
正義之處。忿恚妄念二見。計彼二天爲常
住。通欲色二界云云色界邊見計欲天。豈
非縁他地耶。今文破身邊二見唯總縁義。
然雖得上定。方計梵王等。所起之見。未必
上故云云 此文欲界所繋別縁邊見。縁上界
云也。義燈始末。明二義中ニハ似存縁他
地之義。但於論上下文。計爲トハ自我。唯自
地故。以不ト云縁他地文。爲別縁見。不可
別縁見。執ルコト他我亦通&T069222;ヲハ他界。他地。本
疏上下文樞要。對法抄等中。盛所述也
  疏文有二義。正義唯是上地所繋論義。
可見合之。如別抄井六十二見問答
  分別我見有總縁歟
問。分別我見。爲有總縁見。將如何 答。疏
有二意。若無者。四遍常論見。憶前際二四
八十劫成壞事。所起常見也。梵世以下。成
壞同故。定可憶之。若縁境亙三界者。豈
非總縁耶。又依天眼。見有情死此生彼及
諸識流轉。起常見云云 既五蘊總縁。寧別縁
見耶。依之忠繼。明詮等先徳。皆成總縁之
給ヘリ若依之爾者。總縁諸行執我我
文。唯明修道見也云云 見惑有總縁見者。
何不通分別見耶。加之見疏文。云或有異
釋。出見惑有總縁之義。以知正義トシテハ不許
此義云事
答。分別惑ニハ不可有總縁見。如一邊疑難。
但全常見憶三界云事難一定。設成壞亙
二界。常見所憶。豈皆亙之耶。設雖憶二
界。彼縁現行。總縁我見。縁三界種子。成壞
劫既非種子耶
  私云。別縁惑都不縁他地。疑難甚爲重。
如一分常論見。雖計他地。不爲自我
故。尚是別縁見也。本疏幷樞要。其旨分明

問。若爾總縁見。縁他地爲自我歟。答。設
爾何失
問。論中。見所斷煩惱。是頓斷也云云 爾者爲
以總縁智斷之。將如何 答。斷惑智自相
共相者。是西天諍也。依之佛地論中有三
義。一是自相觀也。二共相觀也。如實義者意。
或名自相智。或名共相智也問。若自相觀
者。若各別證三界四諦惑品眞如。如何以
一刹那智。斷若干煩惱耶。若總證其性。豈
非總縁智耶。依之今論中。見所斷十。實倶
頓斷。以眞見道總縁諦故云云 瑜伽。對法
總縁作意斷惑之文。又以同之。若依之
此者。大師餘處中。根本智觀。是別相非共
相釋給ヘリ兩方不明。如何可定耶
答。佛地論中。雖有多意。且依如實義者。可
成申也。有爲萬法。各有其理。正體智内證
各別眞理故。名自相觀。故章云。根本智觀。
是別相非共相。諸法別知故云云 重顯其義
云。然諸法上。各自有理。内各別證。不可言
云云 但諸論中。説共相作斷惑者。萬
法眞理一味無二故。以別義亦名共相觀。
或空無我等前加行ヲ以顯。從方便立共相
名。縁共相智故。名共相觀。或從眞理能詮
名言。亦名共相觀也。故唯識章云。識經論
云。共相作意能斷惑者。依此道理萬法不離
此等理也
前加行幷能詮説云云 幷能詮説文。
先徳有異義
  問答雖有多重。一重許書之畢。必可
見始末
  數總行別
問。付唯識本疏中。釋然迷諦相有總有別
文。有數總。行別等之多義門。且行相總。行
相別煩惱起時。必可有因依怖畏二義耶
 進云。疏其煩惱起。皆具此二縁。然總迷
者。行相總故。説具二縁。其別行相。不説有
也。據實倶有云云 付之披諸教説。尋因依。
怖畏二因。今論ニハ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
彼怖畏處故云云 對法論説。亦同之。而行相
總煩惱有二二迷。三三迷等不同。其中二二
迷有六句不同六句具
出之
若爾者迷苦集二諦。
不迷滅道之時。唯有因依義ノミ無怖畏義。
迷滅道非苦集。翻之可知。如何行相總煩
惱時。必云有二義耶。次行相別者。四諦各
迷。不具二義之旨顯然也。依之唐土人
師。釋此文意。出有コトヲ十五句不同。四四迷
煩惱。具此二因云云 此釋叶道理耶
  建久七年勅使講。憲俊對英弘問之。五審問
疏云。其煩惱起如進據實倶有。以行相迷有
總別故云云 今云。行相總有三。二二迷有六
三三迷四句 四迷一句 後二類ニハ毎句有因依
怖畏之義。於二二迷六句。四句ニハ二義具有。
二句ニハ唯因依。唯怖畏也。所以雖有不具二
義句。行相總之時。有具二義句。故云説具
二縁也。非謂云爾故。諸句一一具二縁
也。行相別者。各迷一諦也。唯一義ニシテ非有
二義。其別行相不説有也者。此意也。但據實
倶有者。行相總別有對望不同。對スル四迷三
迷二迷ヲモ名行相別之意可有之。所以盡理
存對望重重之意者。行相別之時ニモ可有
具因依怖畏二義之句爲言 或實ニハ雖不具
二義。談惑功能云爾歟可見
義演
問。本疏中。釋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彼
怖畏處故之文。據實倶有。以行相迷有總
別故云云爾者爲述行相別中。有コトヲ因依怖
畏二義。將如何。若爾者行相別者。各各迷一
諦。不通多諦義也。設依實義門。如何有因
依怖畏二義耶。若依之非釋行相別義者。
見文次第。判然總迷者行相總故説具二
縁。説行相總煩惱ニハ具二縁。判其別行相
不説有也。行相別ニハ具二縁述畢。據實
倶有等云云釋行相別煩惱。實有二縁云事。
文相甚明耶。准前可知
  御八講歟。勅使房歟。長印*歟。障圓*歟。
同用之云云
答。若依常途義門。迷一諦云行相別。迷ルヲ
多諦名行相總釋行相總故。説具二縁。
判其別行相不説有也。此心ナリ。但於疑難。行
相總別。有多重相對。若對四迷煩惱。餘三
迷二迷等名別心ナラハ行相別時。不遮因依怖
畏義。故據此義。判據實倶有歟
問。論中。付明煩惱迷諦相。且於相應無明。
可有別迷諦行相耶 答。兩方。若無者。於
煩惱總迷。別迷二門別。何至相應無明。無
相別功能耶。況相應貪等。既各別迷諦。
ナル無明。定可非總迷。依之見論文。相應
無智與九同迷云云 若依之別迷相者。
本疏中釋八通迷四文。不共無明迷三諦
者。故得成八云云此文明行別作用。限不共
無明見タリ依之唐土人師。相應無明。無別
諦相判如何
  私云。新作也。寺家三十講。奉土洲貞尋
問之*畢。講師信尊云。要文等如糅

問。付於十煩惱總迷。別迷。分別數總行總
等差別。且依何義。建立一百二十八煩惱不
同耶 答。本疏幷義燈中。依數總行別及修
道煩惱。建立百二十八也。付之數總者。是
總迷義。如云總謂十種皆迷四諦。既無配
四諦別義門。只總可有十種煩惱。其數不
可及百二十八。行別者。迷諦各別行相。如
説二唯迷苦八通迷四。以集滅道三諦無
身邊二見。三界集滅道下。減十八箇煩惱。
二九十八
三六十八
至極可限一百一十也。況見論文。
依數總有行總。依數別有行別。若數
ナラハ可行總。若行別ナラハ可數別。所以數總。行
別。是別別義門也。如何云依數總行別。建
立百二十八耶。依之唐土人師。難疏不許
者也
答。於總別迷諦。各分二門。於總有數總。
行總。數總者。四諦下有總數十煩惱也。行
總者。二三四諦。合縁スル行相是也。於別亦有
數別。行別。數別者。四諦煩惱。其數異也。謂
苦諦下。有十煩惱。餘三諦除身邊二見。有
餘八。四諦下煩惱其數別故。云數別也。行
別者。縁諦行相各別。各只迷一諦也。今行
別者。數總下ニモ有行別。十煩惱各別迷自諦
故也。數別下ニモ有行別。苦諦下十煩惱餘三
諦下各八煩惱。迷自諦故也。於中數百二
十八者。依數總數總下行別幷修道煩惱
也。是以非ンハ數總。爭知四諦有十煩惱。非ンハ
行別毎諦各有十云事。頗難知哉。所以以
數總行別之二義。計之時。欲界四諦下各有
十。加レハ修道六。成四十六。上二界ニハ四諦修
道各除嗔故。各分四十一。二界合シテ八十二
也。竝前欲四十六。總有百二十八也。若
依餘總別者。其數増減。若依數別。三諦下
無身邊二見。三界四諦ニハ減十八箇煩惱。若
依行總。二二合迷有六。三三合迷有四。四
迷有一。一箇貪有十一煩惱。於欲四諦。一
百一十煩惱也。上二界除嗔。各有九十九。
三界合論。有三百八種煩惱。竝修斷十六。
三百二十四也。豈非増數耶
  問。見論文。總別二段トシテ説之。何總下又
分別耶。隨疏數總分行總。數別分行別
見タリ所以數總行總中。數總與數別行別
行別。合可計百二十八耶。若夫數總
煩惱。尚有別者。數別煩惱ニモ有行總可
云歟。相例齊故 答。數別煩惱。既各迷一
諦。故有行別義。數總煩惱。何廢各迷自
諦義耶。若爾數總之時。無行別云事。甚
以無謂。況數別下行別ナラ者何四諦均等
有十煩惱耶。依重縁義計之。頗以煩。
不如數總下行別。次數別者。四諦下煩
惱。其數不同也。身邊二見。不可有行總
之義。既非亙十有行總。仍數別下。且
行總義可云歟。或分之。何有過

問。以何知數總下有行別。依此計百二
十八云事 答。演祕中。引對法論欲界見
苦所斷有十煩惱。集滅道所斷亦爾云文。
證依數總行別。立百二十八之義。知。説
數總文。即帶行別故。備證據云事問答與
變舊抄
別義歟。今依
變舊抄畢
問。依何義。建立百二十八不同耶 答依
數總行別也。付之案論疏意。數總分行總。
數別分ツト行別見タリ 何取合各別門一邊。
立百二十八耶。是以行總中三三合縁。有
四句不同。十煩惱各有四句故。欲四諦總
有四十煩惱。上二界四諦。各各除嗔四句。
故合有七十二句不同也。合レハ欲四十。成一
百十二。此竝修斷十六。一百二十八也。若爾
依數總。行總。可立百二十八煩惱者也。
如是立テハ能可叶論文意趣耶
答。於行總有三類不同。二三四合也。何唯
取三三迷。捨二迷四迷耶。仍疑難甚非據

  此一重問答私記之。以此可爲前論義
第三重也
  但迷一二
問。付於十煩惱明總別迷諦不同。且以迷
二諦惑。可名總迷耶 答可有二意。倶不
明。若名總迷者。本疏云。行相總者。縁迷多
諦。至迷三四。名行相總。若迷小諦。但迷
一二。名行相別云云 以迷二諦煩惱。爲行
別旨分明也。顯幽抄釋。全以同之。況論下
文。釋隨惑迷諦。隨所依縁總別惑力者。是
小諦多諦也樞要
心也
 撲揚大師釋此事。一二諦
名小諦。三四諦名多諦云云 本惑迷諦相。
可同之耶。若依之別迷者。本疏釋總迷惑
中行總之中。二二迷有六云云 義燈判二三
諦等皆名爲總。演祕ニハ豈二三合縁非總耶
云云
答。任列祖定判。以二迷惑。可爲行總煩惱
也。但於疏下文者。或本ニハ但迷一諦。名行
相別云云 此本既前後符合。又同疏燈意
也。以可爲正本也。況以縁二諦爲セハ行別。
但字簡何物耶。加之總迷中。已安至言。從
迷二諦。至三四云歟
問。多言所詮。至極三法也。如云三法已上
皆名多故。如何以迷二稱多耶。答。三法以
上名多者。大旨談也。對一何不云多耶。
證出也
  此據人執爲論
問。本疏中。引對法論説。身見及相應法ヲハ
無事縁。餘不與此倶法ヲハ名有事縁煩惱
云云 爾者如何釋之耶 答。疏中釋此事。此
據人執爲論。不據法執。法執通餘一切
心故云云 意顯也。付之身見言。廣亙我
法二執。對法論所説身見之言。如何限我
執耶。依之大師餘處中。通我法二執釋
ヘリ。次言我法二見之時。我法倶限身見。若
云我法二執之時。通一切心。如何云人執
唯限身見。法執通一切心耶。本疏解釋。旁
不明。如何可被消耶
云云爾者身見言。限人見不通法見故ヲハ
如何釋之耶准上私云。言我法二見之時。六
惱中薩伽耶見。以別境惠爲體性。若
言生法二執之時。隨其所應。通以倶行四
蘊爲體性。其理必然也。敢不可疑之。而
對法論中。述煩惱有事。無事。見及見相應
法。名無事縁。不與見倶餘法。名有事縁
者。見言頗廣。雖不簡生法二見。此據人執
爲論。不據法執。所以何者。人見人執作
我解。都無我本質故。此レトナルトハ此無事
縁也。餘不ルハ與此倶。有事縁也云事可然。
法執不爾。不限法見及倶時法。マテ其執
所引餘四見及疑。是得法執名。豈於見倶不
倶。論有事無事不同耶爲言重意云。寄倶不
倶。論有事無事。見體唯限人見。不通法見。
法執通一切心。不限我見倶時法。若兼取
法執。何以倶不倶不同。定ムヤト云有事無事也。
法執通餘一切心故等者。顯所擧薩伽耶
見。不通法見。非出有事縁體也。我執限
我見及倶時法。不通執所引法。法執兼取
執所引法。故今文説不説不同爲言
  問。論云。由我法執。二障具生云云 若爾餘
四見幷疑等。同二執所引ナルモノヲ何故乍得
法執名。不名我執耶。其體既煩惱。殆我
執之稱相順耶。答。諸法無我。誤思我。
所以雖我執所引。直不執我之時。不得
我執之稱。是非無事縁。不捨自性之義。
稱之。依法執所引不了如幻。心所。
四見疑
等也
直雖不作法解。猶得法執之名歟
此即我全不稱法體。故直不作我解之
心。不得其名。稍稱法體故。直不トモ
執法。依法執引力。得法之名歟。演祕釋
可得心
問。對法抄釋。如何可會之耶。答。彼抄釋。
忽非釋今薩伽耶見言通法執。釋第五
謂除見慢及此相應法文也。此則
依彼第五卷説。汎爾我執無事縁。法執有
事縁ナリトスル也。其法執中以下。出有事
縁法體也。若釋今文。薩伽耶見言。攝法
執者。豈文義符合耶
  身邊無事餘有事
問。要中。明有事無事縁。出五重不同。爾者
以對法論身邊二見名無事縁。餘名有事縁
之文。於五重中。何攝之耶 進云。第一重
云云付之既身邊二見攝無事縁。餘名有
事縁判セリ。而第一重五見所縁名無事縁云
也。何云第一重攝耶。依之可第二重
如何保元六年一乘
院制問者藏俊
  見及相應法
問。對法論中。出無事縁煩惱。見及相應法
云云 爾者所言見者。唯爲身邊二見。將如何
 進云。要中通シテ五見釋見タリ付之依樞
要定判。披法現文。指今此見言。謂
薩伽耶見及邊執見云云即身邊二見
縁實我。其體無故。名無事縁煩惱也。何違
彼論現文。爲通五見證據耶。就中自本
疏中。標無本質我名縁無事。其體指此據
人執。法我見猶遮之。況云通五見耶。若爾
者。所釋違彼論現文。似有自語相違。如何
可承耶潤色古疑。
私記之
私云。本疏。樞要。其心異也。述別義歟。爭
乳水。於中樞要心總標謂見及相應
文。其言總相ニシテ不簡何見。故得*心亙五
見。爲決定五見不定對貪嗔
證也。但謂薩伽耶
見及邊執見文者。先徳釋云。論意且擧通
見修。而爲首故。擧身邊二見。可實兼餘三
見也云云 總標不正。違法體作決定
解。望貪等法。都不叶本質故。擧之爲無
事縁煩惱。然トモ而付亙見修二惑。其相顯。且
擧身邊二見。實通含五見云也准邪見撥無之
文。可得*心

 但餘四見無事縁ナル&T069222;邪見誹撥スルハ滅道二
諦名ニシテ無實本質。見戒二取縁三見等。
是重縁疎迷煩惱也。付根本所迷論之。爲
我解故。廣雖通五見。猶無事縁煩惱也
  問。樞要釋。猶以不明。對法此文。專當第
二執不執對證。而第二對以瑜伽見慢名
無事貪恚名有事等説。對法謂除見慢及此
相應法等文爲證。此對以謂薩伽耶見
及邊執見之文爲證。甚以似逆。重意付
彼解釋。縱奪疑難遁。縱難之。依文符順。
第六卷當第二對。第五卷似初對。何逆
例作釋耶。奪難之。對法前後。全其*心同
第五卷。見慢者。我見幷倶時我慢也。同第
六卷謂見及見相應法見*謂薩伽耶見及
邊執見之説。何前後處異違。爲兩對之
證耶。瑜伽文。還同對法也。對法依瑜伽
意。爲各別對證。又以疑也
問。本疏中。明煩惱有事無事。引諸論説。爾
者今論意。同何論説判耶 進云。引對法
論見及見相應法名無事縁餘名有事縁文。
同今論説云云 付之今論汎爾有本質煩
ヲハ名有事縁。無本質名無事縁云也。而
法意。我見及我見相應煩惱名無事縁。
無我本質故。餘名有事縁判セリ。其意不同
今論説。如何云彼此同耶。是以樞要中。引
瑜伽有事縁謂諸有事煩惱。無事縁謂諸無
事煩惱ナリト云文。同今論云云此釋能叶二論
意耶。疏云。○如下所引有多論文。今取
當對法第七。身見等及此相應法等云云
文云。對法第七亦云。煩惱有二種。謂縁有
事無事。無事者。謂見及見相應法。○此文
盡理。與此文同云云 要云。○本質或無ヲ以
縁無事。餘必有ヲ以名縁有事。五十九云。無
事縁トイハ諸無事煩惱ナリ。有事縁トイハ謂有事煩
惱。與唯識同云云五重中第
五重文也
  有事無事
問。本疏中。釋煩惱有事。無事縁或通ト云
質。影像。或唯限ト云本質二釋レリ。爾者以何
釋。爲正義耶 答。可有二意也。兩方。若
以通質影釋。爲正義者。判親所縁縁能
縁皆有。縁慮心起時。必有相分定タリ。若
質影論之。如何辨有事無事不同耶。依之
論下文。述隨惑有事縁義。要託本質。方
得生故云云 此文唯望本質。定有事縁見タ
若依之唯本質釋爲正者。本疏述二義
*畢。 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解云云
*心云。 准漏無漏縁通質影。事無事縁中。
不可作唯本質後解也。此豈非嫌唯本質
釋取通本影之釋耶。況漏無漏縁。既通
質影判之。有事無事縁。例ルニ可齊。爾者二
邊不明。如
答。雖解釋無正否。案前後始末。唯本質之
釋。是宗家所存見タリ是以本疏無左右釋
論文。皆有相分親所縁者。今不取之。但彼
本質或有或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云云
限本質。不取相分之旨。甚以分明也。隨引
對法論説。重證成其義。加之下文述漏無漏
縁通質影之旨*畢。與有無事縁。別不可
爲例云云漏無漏縁亙質影。事無事縁限唯
質旨。敢不可疑之。撲揚大師受此文。
委辨釋二門不同。唯本質之釋可知。是
師禀承實義也。是啻非宗家私略。源探論文
本意。是以判雖諸煩惱皆有相分。而所杖
質。或有或無。名縁有事無事煩惱。雖
置相分上。而安本質上嫌相分。限本
質之旨。頗以炳然也。述彼親所縁雖皆有
漏。而所杖質。亦通無漏。名縁有漏無漏煩
惱。雖言置相分之下。亦字安本質處。取相
分之上。兼取本質之由。又以明也。但於二
門不同者。撲揚大師釋云。有事縁惑。能所二
縁。而皆有漏。有相順義可直據質而以明
之。無漏縁惑。能所二縁。唯違無順。故不唯
質得此縁稱云云意云。有事縁惑。能所二縁。
倶是有漏。具相順義。親縁相順境。是非過
故。直約本質論之也。無漏縁惑。能所二縁。
違而非順。若直付本質云之。恐煩惱心親
縁無漏。故兼取影像也。次不得作此後
釋者。於此義有異説。一義云。今勘無漏縁
論文。與有事無事縁。其意趣遙異。例有事
無事縁。不可作唯本質後釋云也。付此義
後解者。有事縁二釋中後解也。或對通ト云
分本義。唯本質釋稱後解。後者乙義也。次
義也。不爾者。祕前後可相違故也。祕文ヲハ
訓漏無漏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
望質也。意漏無漏不及異端。質影幷論。例
事無事縁。不可作唯本質釋爲言或准祕
下文。有事縁初後釋者。云唯本質。通ト云
影如次是也。疏云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
後解者。今勘無漏縁論文。欲通質影釋。
文状甚異有事無事縁論文。仍事無事縁ニハ
不可作通ト云質影之後釋爲言此則於二義
中。取唯本質初釋。捨通影後解意也
今後義意。或直據本質者。非始作唯質
釋。二釋中。或直據本質論事無事。初釋
正義可爲今勘漏無漏縁論文。有事無事
甚以替文状。不可作通質影之後釋爲言 
此義寶積院御
所存也。信憲
  問。或字不得意。別釋トコソ答。私案述此
義本疏。樞要甚心異也。樞要存通
之釋。疏取唯本質釋。爲顯正否有二意。
安或字歟。聖人門徒達良算
等也
樞要無諍
作通質影之釋故。疏以唯本質之釋。
爲後釋。此嫌不得作此後解。通質影
之釋。爲正義也云云 寶積院云。要與疏
既別事也。所述何必齊耶云云已上裏
書也
問。釋二門不同。演祕釋只詞ノミニテ似無
實。二門同有質影。設付本質。辨漏無漏
縁。何有煩惱直縁無漏之疑耶。實變影
縁故也。若如後解者事無事縁。豈不變
影。直縁本質耶。彼既雖變影。付本質
論其義。此又設付質判其義。實變影縁
故。不可有煩惱親縁無漏之過。次消
不得作此後解之釋。三義倶不明。付初
義任祕下文。後解者。本影幷取釋見タリ
今後解體。何唯本質釋耶。付次義。付上
所出之釋。可云不得作此後解。付漏
漏乙體云後解。判スル&T069222;雖義勢工巧。末
學難信耶。付後義。祕釋云。漏無漏縁。質
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望質云云 以唯
本質釋。定後釋。消疏文見タリ答。法門性
相多遣言ハノ相濫。恐邪論聞。而煩惱縁無
漏。是名境&MT06279;非實本質。若唯於本質論之。
如有事縁惑。煩惱心以無漏滅道法。有
爲實慮託質歟ト云疑。所以漏無漏縁ニハ&MT06279;
取相分。兼取本質也。唯限相分。難辨
漏無漏不同。唯取本質。可有實本質歟
云疑。所以質影通取能遮二邊之疑也。
次不得作此後解文。三義皆以有謂。初義
心。隣或直據本質之釋。云不得作此後
解。近指唯本質之釋。漏無漏縁不可作
之釋スト見タリニハ以通質影之釋。爲&MT01302;
初解。以皆有相分親所縁者。今不取之。
但彼本質。或有或無等文見之。唯本質之
ニハ述通影之釋對之作之。或直
據本質者。前本義タル初釋
祕釋。又以不相違。教文雖一理有多途
撲揚所判也。誰強云前後相違耶。後二義
大傷前後相違也。於中初義付有事縁
二釋。非定一二。於漏無漏縁義。以甲爲
一爲初。以乙爲二爲後廢立也。付後
義。演祕文述不可作唯本質釋意。非
述不得作此後解之釋。撲揚遠意趣。漏
無・漏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ルヘシ唯望
質。第二釋立道理作之。故今勘無漏縁
論文。文状大異事無事縁。例漏無漏縁
通質影。不可作通影後釋爲言不唯望質
ヲハ可訓不ト云ナリト唯望質也。
  以菩提院問答。反舊抄等前後義趣。綴集之*畢。
解脱房義。通質影之義令存給云云 可訪
尋之。可見尋
思抄別要也
問。本疏中。述漏無漏縁通質影旨*畢。與
有無事縁別。不可爲例云云 撲揚大師如
何釋之耶。祕云。此有二意。一成有事縁第
一釋。二成無漏必約テ云影質。不可以彼有事
縁中初釋相例云云付之依撲揚大師定判。
案有事縁二釋。先作通質影之釋*畢。或
直據本質。名此二縁煩惱云云唯本質之釋。
是第二釋ナリ。如何定初釋。作二釋耶。是以自
釋今勘無漏縁中不得作此後解之文。漏無
漏縁。質影雙説。例事無事。不唯望質云云
文意明唯本質釋。是後解見タリ何又致前後
相違耶准上可問
答之也
  御入講番。興玄入寺對勝盛用之。聊
閉口*畢
  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者。見惑百十二。修
惑十六。欲界四諦下。各有十惑。色無色界
四諦下。各有九惑。除嗔以上
見惑
欲界有六煩
惱。色無色界各有五除嗔以上
修惑
 光盛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七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八目次

  隨煩惱
  掉擧別體量二方
除懶惰意
掉擧散亂相應
皆容倶起
此則是嗔
要託本質
無漏縁惑
少諦多諦


論第六卷同學鈔第八

  ◎隨煩惱
掉擧別體量
問。正義意。掉擧心所有別體云云 爾者以
何理成之耶 論云。有義掉擧別有自性。
遍諸染心。如不信等云云 付之遍染心所。
必有別體性。此故且可然。而妄念。不正知
幷放逸心所。雖遍染心。無別自性。如何以
此所以。證別體義耶
問。正義意。爲成掉擧有別體云義。立量云。
掉擧別有自性。遍諸染心故。如不信等
云云正比量歟。答。可爾。付之因有不定過。
作法云。爲如クヤ不信等。遍諸染心故。掉擧
別有自性。如放逸等。遍諸染心故。掉
擧非ラン別有自性云云
答。第三正義意。成掉擧心所。有四段論文。
破初師。會文。顯正。破スル第二師是也。今被
擧疑是第一破初師唯貪分リト云義文也。故
疏云。貪等之外。別有自性。由此故。得遍諸
染心。若唯貪分ノミ者。不遍一切染故。如不
信懈怠等云云 若爾委論之。宗ニハ可立掉擧
有法離貪有別自性。能別 若唯貪分位被假
立。有遍染心所。有ヘシ不定過。妄念不正知。放
逸等。雖有念惠貪嗔分非遍染。有無明幷
懈怠之分。是遍染心故。敢非不定敵矣
  又以觸別有體之宗以思分位愛等。
爲同喩無過之義。可爲例之也
問。若爾者。既正因也。如何疏云遍染心言
是一分證。如不信等。是實有故。此因不定亦
不遍故耶 答。是一分證者。對貪一分義。
立離貪有別自性故。是正因也爲言此因不
亦不遍故者。立應有別自性。用此
因故。放逸等心所。分レテ異喩闕異品遍無性
之義。非遍因云也。非遍因者。闕第三相。
非圓滿因爲言重意。不適者。是不定義也
  除懶惰意
問。付八大隨惑。且懈怠心所。以何爲自性
耶。論云。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爲性云云
以懶惰爲性云也。付之依論主所判。雖可
定性相。披大乘經説。似有相違故法華
經中。除懶惰意及懈怠想云云 知。安及言。
懶惰。懈怠。別法數云事
答。素咀覽言。因別意趣。阿毘達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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