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四明尊者教行録 (No. 1937_ 宗曉編 ) in Vol. 46

[First] [Prev] 892 893 894 895 896 897 898 899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界外鈍根迷理之甚。貶之爲無量四諦矣
四圓教無作四諦者。此四立名無作。直指其
要。不出以性奪修。是故諸行無作。今廣此意
乃有其三。一藥病相即。如妙玄云。以迷理故。
菩提煩惱名集諦。涅槃生死名苦諦。以能解
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名滅諦。
當知即之一字衆妙之門。煩惱生死乃衆生之
病。今以一實理觀體而導之。病即藥。藥即病。
藥病一如。更無所作。故云無作。一實外無餘。
止觀曰。陰入界如。無苦可捨。塵勞本清淨。無
集可除。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
無滅可證。而如此者。良由圓教所詮不出一
實。一實之外更無餘法。龍樹所謂除諸法實
相。餘皆落魔事。實相無相。遍一切法。無生死
相。無涅槃相。所有諸相相相眞實。是故四
諦倶稱無作。故四教義云。約一實以明四實
諦。此四畢竟不可得。即是一實諦。是名無作
四實諦也。非其義歟。三性惡融通圓實教中。
所有苦集即是性惡。道滅即是性善。今論性
徳之行。若全性起修。則一一行業皆悉無作。
若全修在性。則介爾有念莫不圓成。是知性
雖本有不改。而不妨全性具三千起爲修徳
三千。修雖修治造作。而不妨全修徳三千即
是性具三千。如是則性外無修。修外無性。
修性一如體用相即。故玄籤云。在性則全修
成性。起修則全性成修。性無所移。修常宛
爾是也。大哉圓乘於修於性既無増減。無
作之義於茲更明。他宗不明性具。萬法盡屬
有爲。以是較之。誠不可與同日而語矣。圓論
三義併顯無作。只縁此教迷中輕故。從界外
理以立斯稱
以上四聖諦義謹按山家教觀。略述梗概如
斯。自仁言詞孟浪。學問疎慵。伏惟和尚不棄
荒蕪。肯賜慈覽。至幸 門人自仁謹答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三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四
 四明石芝沙門宗曉編 
  答日本國師二十七問
草庵録紀日本國師問事
再答日本國十問
答泰禪師佛法十問
再答泰禪師三問
天童凝禪師上四明法師第一書
四明法師復天童凝禪師第一書
天童又上四明第二書
四明又復天童第二書
天童又上四明第三書
忠法師天童四明往復書後叙
草庵録紀天童四明往復書
  答日本國師二十七問并序準行業碑。則云
二十問。若據傳寫諸
本。並載二十七問。恐續後問答
參入前文。今依二十七問 行
 日本國師問 四明法師答 
皇宋咸平六年癸卯歳。日本國僧寂照等。齎到
彼國天台山源信禪師於天台教門致相違問
目二十七條。四明傳教沙門知禮憑教略答。
隨問書之
諸方匠碩或一披覽。無吝斤削云
  天台宗疑問二十七條。恭投函丈。伏冀垂
慈。一一伸釋。不勝至幸
 日本國天台山楞嚴院法橋上士位
内供奉十大禪師  源信  上 
一問。法華三周授記作佛云云。近代疑者云。
爲是初住佛。爲是妙覺佛。若是妙覺者。大師
常云。初住八相佛也。若是初住者。圓頓速疾
經一二生尚可究竟。況經無數劫耶
答。三周所授乃八相應身記也。此之八相始
從初住分顯法身。終至妙覺究竟法身。皆能
現此益物之相。三周得入者不局初住。如疏
云。身子既是上根利智。必是超入。而多云初
住者。蓋指其首耳。又皆云經無數劫者。與物
結縁。作淨佛國土因也。若無衆多受化之機。
如何現身説法耶。若論法身之本。乃即座而
得。豈待經無數劫乎
二問。譬喩品記云。身子於十住中第六心退。
恐是爾前見思倶斷。至六心時。見猶未盡。六
心尚退。近代疑者云。別教初住界内見惑皆
已斷盡。豈第六住見猶未盡退作凡夫逆罪
人耶
答。若常程別教皆云初住斷見更不起諸重
過也。況見惑名數雖多。乃一位頓斷。思惑乃
經諸位方盡。此常所談別教分齊也。今記主
見云身子六住尚退復起重罪。遂以義求。恐
有教門見思倶斷。至六心時。思猶未盡。見
亦餘殘。所以能牽惡道也。此是記主約義斟
酌之詞。不可將現行別教難也。若據起信。唯
云不退。乃克就圓人辨之。若論示迹。亦須示
其階位。約惑分齊。方有退義
三問。化城喩品疏云。問如上塵數。多許時節。
今始得羅漢。當知無生法忍何易可階。答。一
云。大聖善巧依四悉檀作如是説。對治厭道
長者説短。於道生輕易想者説長。當知言如
許劫方今得羅漢者 此是如來權行四悉檀。
引諸實行。令入道耳。近代疑者云。泛爾説佛
道長短。或可是善巧四悉然大通塵數劫猶
是指實事。若不爾者。則何勞展轉摩重重土。
莫不徒費言詞耶。是事若非實。諸所言説權
實難辨。加之。疏第一許久遠爲種過去爲熟
近世爲脱者。記判之爲本眷屬也。此何言始
得羅漢者是權行四悉檀耶
答。誠如所問。然有其由。何者。若遠討父子
之因。深窮種熟之際。諸經未談其始。此品亦
未及説。須依壽量品文方盡神通之力。但爲
若推遠種。定指長時。則衆生不起壯心。不強
自力故。今疏記且作悉檀解之。欲使立行加
功。乃弘經之要也。故雖一生十地三世六根。
若無宿種冥熏。豈有利根自發。又若此品唯
論權示遠壽。亦是虚談。將何永異諸經。將何
以明本妙。雖曰初心憑教。還須以義自裁。加
復疏標一云。知非定判。記斥端拱。信是策詞。
若據斯文。全非違教也
四問。寶塔品。依多寶本願分身咸集。疑者云。
大論明釋迦分身土云。白銀世界。純有支佛。
黄金世界。純有羅漢。彼土諸佛皆悉來否。若
來者。佛光所照分身國土。皆以玻瓈爲地。不
云白銀黄金。又分身土有諸菩薩。分身來時。
各將一大菩薩。而彼二世界不云有菩薩也。
若言不來者。即違盡還集一處之願。又違悉
已來集之文。有遮難者云。約多分云盡集悉
來。或云玻瓈爲地。有諸菩薩。如置緑豆烏豆
聚中。以少從多。名烏豆聚。重難云。若約多
分。還招巨妨。彼十方佛土唯有一乘之文。聲
聞菩薩皆成佛道之言。亦應從多。若爾。即同
五性宗意耶
答。經論相違。其例不少。不須和會也。今若強
會者。此經雖則云皆以玻瓈爲地。何妨樹木
宮殿。或純黄金白銀。亦得云黄金白銀世界
也。又本居之土雖無菩薩。欲來集時。爲同諸
佛故。將化菩薩來爲侍者。應無大妨。又諸土
唯云菩薩充滿者。蓋約今經開顯而説。但化
菩薩。不爲二乘。乃直以二乘而爲菩薩。有何
不可
五問。提婆品記釋龍女所從來處有三義。其
第二義云。海衆縱移。而龍宮不動。龍謂不動。
而所居已變。從變而不變處來。有何不可
云云。疑者云。此中指何處名爲所居。若龍宮
者。上云不動。下那忽云已變。若大海者。上云
龍宮不動。不云大海不動。今那忽約大海。云
龍謂不動耶。又變而不變者。其意云何。近日
學者各執不同。試垂一決
答。經云。移諸天人。記云。海衆縱移。經云。娑
婆世界即變瑠璃爲地。至無大海江河。驗是
移於有情。變於無情也。於有情中。娑竭龍衆
以有縁故獨不被移。龍既不移。所居宮殿豈
可依於寶地。即須在大海也。故知。此會之衆
以佛神力變故皆見寶刹。龍衆自見海中宮
殿。今文殊隨彼類見。故經家云。從於大海婆
竭羅龍王宮自然涌出也。變而不變。思之可

六問。壽量品疏云。華嚴寂滅道場大經超前
九劫皆成方便。疑者云。大經唯有雪山童子
超十二劫。此中何云超九劫耶
答。或録者筆誤。或後人寫訛。況無大害。何足
苦疑
七問。分別功徳品疏云。或可一人有八番増。
或可一世或八世或無量世或一念或八念或
無量念云云。疑者云。疏第四云。三周聲聞未
斷無明。有三根利鈍。若眞修體顯。則無差降。
初住已上更起縁修。無復勝負。眞修體融。寧
得有異耶云云。今何有一念八念乃至無量世
差降耶。若爾。云何論父母所生身證妙覺耶
若許證者。經以龍女爲速疾證。而大師判爲
初住八相。既有速疾證理。何故龍女不是證
妙覺耶。況復起信和會諸經長短兩説。唯以
三祇爲證理。天台不可違馬鳴也。若不許者。
既有一念八番増損。何不許一生四十二番
耶。圓頓速疾之道。豈必經爾許劫耶
答。第四疏云。三根入初住。猶有利鈍不。記云。
即此三根入住已後。猶名三不。今據記主出
問意者。入住之後。身子等爲上根。飮光滿慈
等仍是中下耶。疏答云。眞修體顯則無差降。
此答意者。三根證理之後。縱起縁修。終不準
前上根仍上中根還中等也。故知。爲被根性
求定故。云眞修無差。若自判法身増道損生。
寧無遲速耶。故有一念八念三世八世等異
也。又問一生妙覺者。疏既有一念八番。金光
明中復有生身十地。以此驗。即身證妙覺。非
一向無。但爲華嚴經中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之文正是初住八相。世人多謂妙覺法身。則
全失四十一位修證。是故今家凡判八相。多
在無生位中。且龍女修證之文。及以南方成
佛之相。難可的判高下。蓋發心畢竟二不別
也。餘處所明。初登地住。三因開發。既得無
生。則任運證於後位。且龍女畜生之報便證
此位。即能八相。益物足顯速疾證也。若據起
信。既是通伸衍門三教。定説劫數之文。恐
是別教教道之義。若云馬鳴天台不可相違
者。如天台判本門記別則一向不用天親本
論。本論尚自去取。況通伸論耶
八問。隨喜品第五。十人展轉聞法華經。一念
隨喜所得功徳無量無邊。疏判爲初隨喜品。
合有五十功徳。又勸發品云。成就四法能得
是經。疏云。舊説能行四法。手得是經。今謂不
爾。上文謂。諸法實相義已爲汝等説。又云。爲
令衆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蓋法華之正體
能行四法必得此解。疑者云。大般若經説。善
根未熟薄福徳故。尚不聞名字。況得手執。若
手得者。速坐菩提座。又云。一經其耳。善根力
故。定得無上菩提。即知雖不具五十功徳不
解實相。但聞名字手執經卷者。皆是功徳無
量。誠不可偏取於此也
答。釋經淺深各有其致。今經隨喜具有二種。
謂内解外事。外事容可淺釋。内解須作深明。
若勸發品。既是普賢遠來重請説經。如來因
茲略演四法。若非開示悟入總括一經。何能
酬其所請。能請之位既高。所得之經豈淺。故
不可但作手得經卷解也。彼般若經手得耳
聞既成菩提之種。豈無善根者有斯遭遇耶。
若成不壞之種。即有出離之期。故有速坐定
得之謂也。況彼手執耳聞寧可一向作淺事
解之。且夫弘經。本爲生善。若不以理行策之。
其可得乎
九問。法師功徳品疏云。梵王報得天眼。在己
界遍見大千。大千外有風輪。與眼作障。不能
見外。若在他界。則不遍見大千。非所統故。大
羅漢見大千。辟支佛見百佛世界。不以風輪
爲礙。亦無己他界隔。疑者云。大論第五云。大
羅漢少用心見二千界。大用心見大千界。辟
支佛亦爾。又論一十四云。聲聞人極多傍見
小千。上下亦遍見。問。大梵王亦能見千世界。
有何等異。答。大梵自於千世界中立則遍見。
若在邊立則不見餘處。聲聞不爾。在所住處
常見千世界。辟支佛見百千世界。據論意云。
依任運用心。大小等別。二乘所見各有不同
也。然梵王所見千世界應是一小千。支佛所
見百千世界應是百小千。又十住毘婆沙云。
二乘神通不過大千。今何云梵王見大千辟
支佛見百佛世界耶百佛世界論文意當百千世界。
故四念處四教義並云。支佛發
天眼。乃過三
千見他方界
如是等事相不同。要須有定論

答。總持菩薩之言必稱法相。蓋曾躬講智論。
應不徒然。乃是妙解論文。得其遠意。何者。
如論伸兩教之義。文中凡擧二乘。即兼藏通。
只如所引。豈是一途。初云大用心者見大千。
次云極多者見小千。聲聞既有多種。支佛不
可一準。既習氣分侵。合所見更廣。文中既云
見百千世界。豈可定爲小千耶。只爲小辟支
與聲聞不別故。云支佛亦爾。梵王諸教功用
亦多。但爲讓彼二乘故。令劣於一等。然是大
千之主。寧見己界不周。願將法義定文。無使
專文失義也
十問。不輕品説。因行不輕行。疾得成佛云云
疑者云。此不輕事望久遠實成。爲前爲後。若
前。即違壽量疏云常不輕更近之言。若後。誰
信由不輕行成佛速疾耶
答。若在前者。即是實因。若在後者。即爲淨佛
國土之因也。故知。依此經意。偏示正因。行不
輕行。即速疾取土。而得成佛。故云。受持此
經。爲人説故。疾得佛道是也
十一問。囑累品疏云。佛以一權智善巧之手。
摩三千三百那由他國土測塞虚空諸菩薩實
智之頂。疑者云。指何等國土名三千三百那
由他耶。有云。指三變淨土。八方各更變二百
萬億那由他國。若依此義。可云三千三百。此
説是不
答。據理。須指三變淨土也。此中應非大千爲
一國土。恐指一四天下爲一國矣。娑婆既是
大千之名。則可足成三千三百。然則大千亦
似未及一百萬億那由他四天下。恐約大數。
増至大千。何者。小數則十十成百。百百爲千。
千千爲萬等故
十二問。囑累品記出正法華誤云。寶掌菩薩
離開爲二。更加寶印首。掌已是手。復加頭首。
離爲二人。疑者云。彼經有寶掌菩薩印首菩
薩。無寶印首菩薩。今云更加寶印首。意復云
何。況餘經中亦有此三菩薩。何苦破之耶
答。蓋傳寫多誤。存沒難見。記主當時所覽之
本必有三菩薩名。終非妄斥。餘經雖有此三
聖號。既無重譯之文。即非此例爲難也
十三問。普門品疏云。自有多苦苦一人。多人
受一苦。一人受多苦。一人受少苦。疑者云。第
三句可云多人受多苦。若不爾者。自與第一
句同。何句法空設也
答。據其句法推其義意。第三句當如所改也。
茲乃往時寫者見第四句一人受少苦。欲對
此句。乃妄改第三句。爲之一人受多苦。而不
思與上第一句義相同也
十四問。勸發品記云。十地但斷十二品盡。非
斷伏極。知非普賢義。疑者云。十地但斷十品。
何云十二耶。若斷十二品。還過普賢。何云非
斷伏極也。亦不可言是別教意。由來普賢但
約圓位故
答。彼國記文寫訛也。據宋地本云。十地但斷
四十品盡。非斷伏極
十五問。妙記第一決釋最初無教佛云。終有
一佛。在初無教云云。疑者云。義猶未了。若許
無教有佛。墮無因過。若言禀教。墮無窮過。願
聞一揆矣
答。最初一佛雖無禀教之因。而有内熏自悟
之因。記中示之甚明。何言墮無因耶
十六問。南嶽法華懺法云。過去二萬億日月
燈明佛。未來具足千萬光相莊嚴佛。疑者云。
經中無億字無莊嚴字。南嶽何輒加之耶
答。經中雖無。而南嶽是相似位人。以三達
五眼照之。合有三字故加之。後世難輒削去

十七問。妙玄第六示國土苦樂有二釋。一云。
由衆生非佛所爲。一云。由佛不關衆生云云
疑者云。釋尊本願云。我未來出穢惡國土。利
益十方淨土擯出惡業衆生。故知。所有苦事
但是衆生惡業所感。何言由佛不關衆生。若
佛所爲者。莫也衆生惡業空無果報耶。豈如
來背於大悲方便。令諸衆生受三塗苦耶。然
則不輕所行之行。文殊所化之衆。皆是巧施
方便。易長令短。轉重令輕。固非設苦惱因縁

答。若論作善惡因招苦樂報。乃由衆生非關
於佛。若約用苦樂事折攝衆生。乃由佛現不
關衆生。良由宜用苦治方受化者。諸佛即爲
作之。如先王制刑。豈欲以苦加於百姓。蓋至
仁也。諸佛亦爾。爲折攝故。而強現之。又苦樂
之國衆生雖居。不得自在。諸佛於茲而能轉
變。故云由佛。又佛是生家之佛。生是佛家之
生。故云衆生心中諸佛念念證眞。諸佛心内
衆生新新作業。故知。論生則一時屬生。擧佛
則一時屬佛。以是義故。故經云今此三界皆
是我有其中衆生悉是吾子也
十八問。妙玄第九解本門得益云。令法身菩
薩得大利益。抹十萬那由他土爲塵數。増道
菩薩不能令盡。近代疑者云。分別功徳品但
擧大千界中千界四天下等塵數。尚不及百
千。何言十萬那由他耶
答。於諸方面各那由他諸小國土方名大千。
經云。大千等微塵數。豈不該於十萬。如一微
塵。尚有十方分。況大千耶。若言盡十方界皆
抹爲塵。則方與經文相違也
十九問。釋籤第五解不動三昧云。果報及三
惑成三不動者。動則兼業。諦但有三。業及見
思同入俗諦所破故也。近代疑者云。餘三昧
及以諸處皆以見思爲眞諦所破。此中何爲
俗諦所破耶
答。此中乃以業及見思同入生死俗諦。正爲
眞諦所破。成於眞諦三昧矣。餘文以業同塵
沙破則成俗諦三昧者。各有所以。何者。如
前無垢等諸文中乃以散善破於惡業。散善
則成假觀也。此中以定善破於散善則成空
觀也。故云。背捨伏見思等。記主窮幽故有斯

二十問。止觀第一説三藏教佛神通云。一心
作一。不得衆多。弘決云。化主語時。化事即
語。化主默時。化事即默。語默既爾。餘義亦
然。故非任運眞化也。近代疑者云。按倶舍二
十七云。聲聞神通一心但作一。如來神通一
心作無量。如彼頌曰。一化主語時。諸所化皆
語。一化主若默。諸所化亦然。化身與化主。語
必倶非佛。今止觀何違彼文耶。又大論第
九明毘曇佛義。與今記文亦相違。不能繁引

答。假令化主化事一時現。而其語默不倶。乃
一心作一語。一心作一默故。故云一心作也。
豈比夫安禪合掌。以千萬偈讃諸法王。不動
而應化。化無方者也。餘者相違可以意會。必
無巨妨
二十一問。止觀第三説別接通人云。初修空
假二觀。破眞俗上惑盡。方聞中道。仍須修觀
破無明能八相作佛。意云。即身登十地耳。近
代疑者云。且別教人尚無肉身登十地者。云
何從劣教來便能超登耶
答。據其二觀功成二諦惑盡。仍修中觀深伏
無明。必合經生歴於多劫。未知何處定云即
身。應現聞中之言可云即世。修觀之語不
必一生。況聞中之後不局今證。須歸後教

二十二問。止觀第六云。若超斷至第五品名
家家。近代疑者云。弘決謂。大師所用並準舊
婆沙。若欲知者。更檢彼文。今檢婆沙。斷三四
品三二生者名爲家家。無超次。別亦無斷五
品名家家者。何云超斷五品名家家耶。雖弘
決解釋。猶不出此義。止觀又云。次斷六品盡
名斯陀含果。超斷至六品盡名一往來。且斯
陀含翻一往來。何以一名分超分次不同耶。
止觀又云。次斷七品至八品名阿那含向。超
斷第八品名一種子。此亦依彼論説斷。凡此
中超義並未知所從
答。婆沙新舊未暇撿
二十三問。止觀等意云。無始藏心具十界十
如是法。乃至佛果亦復如是。弘決云。闡提斷
修善盡。但有性善在。如來斷修惡盡。但有
性惡在。近代疑者云。起信論對治邪執門
云。聞修多羅説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
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眞如。以不解故。謂
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
對治
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於恒河
等諸淨功徳。不離不斷。不異眞如義故。以過
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
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
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
謂性自本無。何與天台所談性具頓相違

答。百界千如。性善性惡。皆是體具。微妙法
門。清淨功徳。即起信中過恒沙等諸淨功徳。
不離不斷。皆眞如故。若一切世間生死煩惱
妄染之法。皆是修惡。雖全性起。而違於性。
故須永滅。若稱理而修。萬行功徳。皆是修善。
亦全性起。而順於性。即同常住。故云。像實故
稱理本有。虚空故迷轉成性。遂使證會之時
修惡雖盡性惡常存也。諸家所明感應之義。
爲不知性惡法門故。其果後垂惡趣之身。皆
須以神通力變現。所以今家斥同外道神變
也。故云。證本眞源。還任衆生。轉識現起。若
不談體具十界。亦是別教之義。若得此意。一
家教旨如觀掌中。與諸經論更無少異也
二十四問。四教義第一解有頓漸等教異云。
鹿野鶴林之文。七處八會之教。豈非無頓漸
之異不定祕密之殊。疑者云。此中應言豈非
有。何言無字耶
答。若據此地本。而云非頓漸之異。今以義求
之。知二處本皆訛。於彼本非字下。須除無
字。此地本須於非字上加一豈字。則彼此文
義成也
二十五問。四教義第三云。三藏菩薩行菩薩
道。二阿僧祇劫是煖法位。第三僧祇是頂法
云云。近代疑者云。婆沙論後身菩薩坐道樹
下。始修四善根。一座成正覺。三藏教義多依
婆沙。斯文相違何耶
答。三藏菩薩二三僧祇雖用煖頂觀法。正爲
伏惑。行諸事行。若到樹下。行爲眞故。復用
四法爲斷惑加行也。如三祇久伏三界思惑。
而於樹下仍用三十四心。以此驗之知非碩

二十六問。一家圓宗教部所引經論。并舊師
所著章疏。多與本文相違。未知何也
答。山家凡所立義。徴引諸文多取其義。不專
寫文。乍似相違。實不相違。當以意會之則
可也
二十七問。五百問論題下。云妙樂大師造。疑
者云。此論似多訛謬。且擧一二。如言阿難羅
雲。論中不擧供養佛數。及破他師所釋種性
等七地義。似歡喜等十地。若是大師所製。不
可不通
答。此論宋地闕本。茲不得而評論矣
  草庵録紀日本國師問事
日本國師嘗遣徒抗海。致問二十於法智。法
智答之。皆深於理致也。後廣智嗣法席。復遣
其徒紹良等二人。齎金字法華經。如贄見之
禮。因哀泣致敬。請學於輪下。三載其道大成。
還國大洪台學。曾魯公碑其塔。具道之
  再答日本國十問
  此十問不知彼國何師所設而來
相傳但云。日本國問。四明法師答
一問。定性聲聞成佛不成佛疑。解深密經云。
成就第一趣聲聞。一切諸佛盡力教化。不能
令其坐道場得無上菩提。我説名爲寂滅聲
聞。唯識論云。定性聲聞入無餘涅槃者。身智
倶滅。猶如虚空。非衆生數。更不發心。且經論
若爾。而天台宗若何解釋深密唯識之文。顯
定性聲聞成佛之道理耶
答。深密唯識經論是顯露施權之教。聲聞趣
寂唯尚偏眞。依理發心但成灰斷。未知實理
究竟眞常。欲趣菩提。終不可得。及至鷲峯法
華會上。開權顯實。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
三周授記聲聞作佛。不可更執昔日經論聲
聞不得作佛也
二問。闡提成佛不成佛疑。善戒經云。若無菩
薩性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終不能得阿耨
菩提。瑜伽論云。無種性誦持瑜伽。以無種性
故。雖則發心及修加行。不堪圓滿無上菩提。
如是經論足顯闡提無成佛義。今天台宗於
彼經論。若何融會
答。所引善戒瑜伽發心修證稱闡提無性者。
此是藏教。發心同前二乘。未明中實眞常之
性。非是闡提人也。其闡提者信心未具。未能
發心。謂無縁了二因。所以不云成佛。故涅槃
云。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根人無謂闡提有
惡境界性
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謂善根人有
善因縁性故
或有佛
性二人倶無謂倶無縁
了二性故
以上無縁了二性故。
説闡提無佛性義。又經云。或有佛性二人倶
謂有正因
佛性也
約此正因。闡提極惡有成佛義。
是以涅槃終極顯性談常。不簡闡提極惡。咸
同正性倶得成佛。況二乘耶
三問。非情草木成佛不成佛疑。涅槃經云。若
拘陀樹有心。我當授與阿耨菩提記。以其無
心故。不與授記。法相論云。眞如能爲一切諸
法所依。無心草木雖無所變。但有理性無行
性。不可成佛云云。今天台宗如何解釋經論。
建立非情草木成佛耶
答。涅槃經法相論草木無心但有理性無行
性者。此是權教故簡無情。爲起眞修。乃須
進行方得成佛。縁修乃是無常。即是本無今
有義也。欲顯眞修。須依理性。理非今古。不簡
色心。一成一切成。故説無情成佛也。又依縁
修説。無情成佛者。相盡情忘。則無情悉成佛

四問。法華囑累品安前安後疑。今羅什譯於
神力品後次置囑累。而法相宗立十不可八
相違。須移經末。若爾。如何通彼一十八難。當
依羅什所安耶
答。囑累一品慈恩安國並令移於勸發品後。
若在於前。有八相違十不可。天台之意須依
羅什次神力品。荊溪總別破之。亦八不可十
相違。且出塔已後凡述多寶。皆云塔中。不云
見佛。若移在後。無出塔處。一不可也。分身
散後凡有所述。唯論佛塔。不渉分身。若移在
後。佛無散處。二不可也。囑累文中佛散土穢
已下經文言。不渉淨。若移在後。無復穢處。三
不可也。會本居地。因塔升空。佛散出塔。後文
在地。若移在後。無還地處四不可也。囑累品
後經既未盡。但述衆喜。不云而去。若移在後。
須加而去。五不可也。勸發品後無復餘文。經
既已終。則云而去。若移在後。須除而去。六不
可也。本迹事畢。須有所付。是有囑累。若移在
後。法無所歸。七不可也。囑累已後明乘乘人
事須囑累。若移在後。師弟參雜。八不可也。其
十相違一一叙破具載妙樂記中
五。今昔一乘同異疑。法華曰。十方佛土中
唯有一乘法。蓋昔日爲三爲二。今經開之唯
一耳。若然。何故勝鬘經云。聲聞縁覺皆入大
乘。大乘者。即是佛乘。是故三乘即是一乘。此
言一乘。與今法華一乘。同耶異耶。同則有妨
一代化意。異則異相云何
答。經論同異固多。要須以義定之則可。且勝
鬘一經部居第三方等時教。二乘在座。正當
彈呵轉小入大之時。台教有曰。若到方等。
必到法華者。蓋受彈之後次第證入也。而彼
經謂二乘入一乘者。一者此經方等部中。預
叙法華當來所證耳。故彼經上文云。必當得
阿耨菩提。何以故。聲聞縁覺皆入大乘。請觀
當得之言。自見指歸矣。二則若就方等自論。
則二乘受呵。轉藏成通。通是摩訶衍門。亦
得謂之二乘皆入大乘也。二釋之中初義爲

六問。文殊無去有來疑。且此經序分文殊爲
列衆之首。復爲彌勒引古決答。至下三周之
中。並無文殊入海之文。如何達多品忽於大
海娑竭羅龍王宮涌出耶
答。文殊無入海之文者。準佛成道後四十二
年。便居靈鷲説法華經。首尾八載時既長遠。
或有入海之文。經文傳譯此土從略。是故不
云也。此猶約事解釋如此。若約理智伸之。此
經如來常在海中宣揚。文殊實智周遍。豈隔
鷲峯聽受。理既無在。寧局方隅。感應而處處
釋迦。隨縁而身身妙徳也
七問。龍女成佛權實疑。經云。八歳龍女於刹
那頃發菩提心。乃至云。即往南方無垢世界。
坐寶蓮華。成等正覺。且三論法相宗難曰。彼
娑竭羅龍王既是深位。權現龍身。豈其龍女
成佛是實證耶
答。他宗言權者。乃是高位聖人爲軌下凡故
示近成。若天台云實者。顯佛乘權巧妙力。開
性海不思議眞常。一念發心便成正覺。故
疏引經云。法性如大海。不説有是非。凡夫賢
聖人平等無高下。唯在心垢淨。取證如反掌。
舍利弗擧女人五障以爲疑。智積明積劫行
行而作難。龍女以圓珠獻佛。息衆疑心。何至
今日更存猶豫
八問。龍女華座成佛別圓疑。且龍女成佛若
是圓乘。當以虚空爲座。何故坐寶蓮華。而是
別佛座耶。又三周得記皆是未來成佛。何故
龍女現身成佛。而無成佛劫國名號。何耶
答。龍女是圓頓教中成道法身頓顯。一成一
切成。一身一切身。一土一切土。報智頓明。乃
於蓮華藏界。身土不相妨。色心爲罣礙。雖坐
寶蓮華。體即虚空性。乃不思議圓融解脱大
用也。若然者。何別之有哉。其三周得記未來
成佛者。皆是鈍根聲聞。未曾修菩薩行。是故
再歴塵劫修治。龍女乃是乘急戒緩之人。是
故一超直入也。其如不言劫國名號者。當以
通別二記伸之。通則不言。別則有之也
九問。身子今昔同異疑。華嚴會上有舍利弗。
此與法華身子何異云何。且華嚴身子從外
道家來。聞阿鞞説偈證初果。次到佛所證四
果。則非法華身子。若異者。豈釋迦一化有二
身子耶
答。華嚴談別圓。不説藏通。二乘在座如聾若
瘂。既不入二乘人手。不能革凡成聖。但全生
如乳。遂游化鹿苑。施設漸權。於茲獲益。革外
道之邪計。證無漏之涅槃。次方等彈偏中。般
若洮汰。來至法華。大顯一實。此是法華之聲
聞也。是則不二而二。身子今昔不同。二而不
二。只是一身。元無兩人也
十問。不還果生五淨居疑。小乘所説不還果
遍彼上流聖位。於無雲福生廣果天中。生五
淨居天者。且不還果身不作受生業。何故下
三天。能生五淨居天耶。若言凡夫時作業者。
入正性離生之日。但捨凡夫異熟業。何有凡
夫業生五淨居業耶
答。小乘入見道位斷見惑。即障理惑也。初證
人空。得無我相。乃不發業。離四惡趣異熟生
障也。其第二果欲界五趣雜居。九品界繋潤
生惑。即於人天七反受生。其不來果色無色
界繋。八九七十二品潤生惑。在二界定業受
生。既有惑潤受生。何疑其生五淨居耶。唯至
四果永斷界繋。方不受生矣
  答泰禪師佛法十問并序
 禪宗泰禪師問 四明法師答 
  清泰濫處禪關。叨陪海衆。竊見諸方商略
所疑。輒陳十種疑問。特伸請益。伏惟。金錍
在手。寶鑒當懷。俯賜發揮。永爲良導。不勝
萬幸。天聖元年三月初一日 清泰諮問
延慶和尚法智大導師
一問。無明與法性。爲有前後。爲無前後。若云
有前後者。何云。法性無初。無明亦無有始。又
云。無明即是佛性耶。若言無前後者。何故佛
果位中。斷盡無明。方成佛果。既云斷盡。應斷
法性耶
答。若論本具。平等一性則非眞非妄。而不説
有無。明法性亦不論於有始有終。但衆生自
無始忽然不覺。迷理而生無明。無明有熏眞
之用。法性有隨妄之能。眞妄和合名爲縁起。
故金錍曰。無有無波之水。未有不濕之波。在
濕詎間於混澄。爲波自分於清濁。雖則有清
有濁。而一體無殊。所謂清濁波者眞妄兩用
 清濁濕性者一體無殊也。無明法性體一故
起無前後。故起信論云。如來藏無前際故。無
明之相亦無有始是也。若覺悟時達妄即眞。
了無明即是法性。約修門説。義當斷妄。雖曰
斷妄。妄體本眞。妄何所斷。故曰。無明亦無有
終。又若究其正迷之時。如夢中人。而不知是
夢忽然夢覺。迷妄自息。是則風息水澄。妄消
眞顯矣。審而思之。無俟多論也
二問。一切衆生本來同一法性。法性本來清
淨。何因縁故忽迷。只如初迷之時。爲一時
迷。爲前後迷。若云一時迷者。悟時亦應一時
開悟證於佛果。何故現有衆生未悟耶。若前
後者。既同一法性。以何因縁而致前後迷耶」
答。具徳圓常正性眞空妙有遇縁而發。法爾
如斯。不勞造作。且迷妄縁起者。如人忽睡。靈
焔潜生眼觀刹那狂覺忽起。一切衆生所迷
眞如能迷不覺。眞妄和合二無二相。然則佛
性雖一。迷悟雖同。六道四生遇縁。熏習親疎
不等。根性利鈍有異。是故覺有前後。誠不可
以無明法性一故根性倶同也。是知。一切衆
生迷無前後。覺有前後。譬如夜間多人同睡。
睡時雖同。不妨前後起也。善解此譬。來問自
消矣
三問。一切衆生既迷本性已。何故忽然能開
悟耶。若言因善知識教法縁熏得開悟者。只
如最初一佛。又從何人得法信解開悟耶
答。衆生得悟縁熏不同。或有無師自悟。承本
自然智而證之。良由本具靈明。能自推理而
得解悟。故祖師云。空寂體上無師智自然能
知。既知自性而便成佛也。一人成佛之後。
展轉説法化迷衆生。衆生禀教修行。是故
次第成佛。若爾。何疑最初一佛無從開悟

四問。欽聞諸佛果上。凡所證法一切衆生悉
具有之。今且就人中以論因中。如何辨於
三明八解五眼六通乃至毛呑巨海芥納須彌
等用耶。若言至佛果方得者。本有之義又何
述焉
答。諸佛衆生縁起雖異。覺海同源。諸佛悟理。
性相無礙。衆生迷妄。事理懸隔。故金錍曰。衆
生唯有迷中之事理。諸佛具有悟中之事理。
迷悟雖殊。事理體一。一佛成道。法界無非此
佛之依正。衆生自於佛依正中。而生苦樂升
沈。升沈既作。解脱無期。今則籍教熏修契圓
實理。傚菩薩之所修。修無所作。同諸佛之
所證。證諸本具。是則一念頓圓於一切。一切
普攝於一塵。三明八解日用不虧。五眼六通
介爾具足。故荊溪曰。凡聖一如。色香泯淨。阿
鼻依正全處極聖之自心。毘盧身土不愈下
凡之一念者是也。毛呑芥納者。淨名不思
議解脱大用也。且凡夫一念造惡之心尚遍
十方三世。豈不思議大用不即含納。若不信
凡心理本具足此用。則諸佛果上依正融通
悉不成矣
五問。眞妄二法爲同爲異。若言同者。妄本是
 古人不應云錯將世智爲佛智。如認魚目
爲明珠。若言異者。應是離妄有眞。古人不應
云棄波求水捨器求金。若眞妄兩立又不雙
存。云何剖伸耶
答。有眞有妄者。對迷説覺也。絶眞絶妄者。泯
相離筌也。確論其旨。眞則全妄之眞。妄則全
眞之妄。二無二體也。佛大聖人説眞説妄者。
所以欲人慕其眞而破諸妄。使妄不得而興
也。世人於茲不了。強執現前一念妄心均已
是佛。正墮古人錯將強認之説矣。若更棄此
妄念別覓眞如。復同偏教所修。猶如棄波求
水捨器求金焉。茲二者過猶不及也。要須不
即不離妙在其中。斯可矣。來意問。以眞妄同
異者。今答曰。非同異中。假立同異也。非同異
者。眞妄同源縛脱不二故。假立同異者。迷悟
不同。情智有異也。如此甄之。自然懸合諸文。
毋勞委論矣
六問。夫言無情説法者。爲是名本清淨法性
爲無情説法。爲是指草木瓦礫爲無情説法。
若本清淨法性爲無情説法者。此性横遍竪
窮。生佛平等。不應言説法也。縱有言説。誰爲
聽受。若指草木瓦礫爲無情説法者。教相如
何分別耶
答。無情説法之言。其來尚矣。的論其要。難
得其旨。汝問以清淨法性草木瓦礫立二法
也。當知法性之外無別瓦木。瓦木之外無別
法性。二非二也。故華嚴曰。法性遍在一切
處一切山河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
形相而可得。此道若論有相。充塞太虚。包含
法界。若論無相。一法不留。見聞不住。卷舒
自在。體露堂堂。昔南陽忠國師答學者。以牆
壁瓦礫爲古佛心。不異此旨。若論説法。熾然
常説。古今無間。華嚴之中塵説刹説佛説衆
生説三世一切説。若論聽受。十方齊説。十方
齊聞。三世倶宣。三世倶聽。古人道。虚空問
萬像。萬像答虚空。誰人親得聞。木叉了角童。
又云。眞説法時聲不現。正堂堂處沒却身。學
人又問國師。無情説法誰人得聞。師曰。諸佛
得聞。曰衆生應無分耶。師曰。我爲衆生説。曰
某甲聾瞽不聞。師應得聞。師曰。我亦不聞。曰
師既不聞。爭知無情説法。師曰。我若得聞。即
齊諸佛。汝即不聞我所説法。曰衆生畢竟得
聞否。師曰。衆生若聞。即非衆生。國師之答稍
有深致。識者知之
七問。世間有情變爲無情。如石夫人地蟾石
蠏等。無情變爲有情。如麰麥腐草化爲飛蝶
螢火等。此等生類是何因縁而爾遷變耶
答。只一如來藏性。衆生循業發現不同。是故
山河大地建立胎卵濕化成形。如佛頂經曰。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元明照生所。所立
照性亡。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
土。知覺乃衆生。且無情化有情者。神識乘時
而來。依草附木也。有情化無情者。神識遇氣
遷變。驅&T021400;枯朽也。當知千變不離於一念。萬
化難逃於藏識。世間更有火鼠湯蟲氷蠶石
鷰。情器難量。業報奚測。佛及衆生倶不思議
於茲見矣
八問。世間有人。此身未死。彼處已生。如王院
主等。此何因縁也。若云衆生業用自在者。一
切衆生皆有業用。何故例無此事耶
答。天台承南嶽三種妙法。一曰衆生法。二曰
佛法。三曰心法。此三妙故。不可以牛羊之眼
觀視。亦不可以凡情世智測識。有如來智眼
者方堪量度。良由體性不可思議一一高廣
故。華嚴所謂如心佛亦爾。如佛衆生然。心佛
及衆生。是三無差別。諸佛妙證無差之道。故
能於一身化千百億身。於一法演無量諸法
六根三業法界大用無有窮盡。衆生處迷雖
不能爾。而由性徳本具此體用故。只於業報
之身亦能少分變現。如上古舜帝。分身而應
二妃。倩女離魂而合爲一質。縣令晝寢識化
爲魚。至有二人雙存枕上。二魂悉在地獄受
殃者。如斯等事不能殫擧。皆是衆生界中業
報難思之事。是知不獨王院主一人而已。何
苦興茲疑難哉
九問。有情無情既同一眞性。何故斫伐樹木。
不爲寃對。不令人墮地獄。纔損有情。便爲寃
對。令人墮苦受報何耶。又復既是依正二報
同一法性。何故有情有覺知。無情無覺知

答。法界體性離諸妄念。相等虚空。無所不遍。
遍依遍正。遍根遍塵。至一極微無非法界全
體而遍。嗟夫群生梏桎斯體妄爲情器。情則
四生六道水陸空行。器則山川嶽涜草木叢
林。於情分中妄計我人知見。故有苦楚寃對
之事。器分既無我人知見。故無業累讎償之
愆。如是不同皆是衆生境界虚妄分別。究論
法界。體性有何差別。故荊溪曰。縱然造依
造正。依理終無異轍。斯言是也
十問。一切衆生既同一覺性。何故捶打他人。
不覺痛苦。却爲快樂。既各不相知。云何辨平
等覺性耶
答。清淨本然。尚無一法可以當情。況論捶打
痛苦之事。但眞如不守自性。變爲諸法。如一
源水從流派別清濁動靜海鹹河淡。是故於
中人我競起。愛惡是興。以強陵弱。攻撃不
休。子今設問。正是銓量迷妄中事。惟當返妄
歸眞背塵合覺。則了十方三世一切衆生同
共一法身一身一智慧力無畏亦然。到此之
時。一證平等覺性。尚無彼此色相迭相見。豈
復論於世間捶打勝負哉
  再答泰禪師三問
 禪宗泰禪師問 四明法師答 
 清泰不揣下愚。輒具疑問十條。上請教誨。
茲承賜答。三復感悰。如獲珙寶矣。然則日月
固明。盲者自咎。其間尚餘三處未曉。不免再
露鄙拙。果蒙洊與指示。下情感幸之至 清泰
上白。延慶教主法智大法師
一問奉。第一答中云。忽然不覺。迷理而生無
明。只如不覺。依何而生。以何爲體。何因縁故
忽然生耶
答。甚深藏性之源非眞非妄。此性隨縁而眞
而妄。故佛性論云。單眞不生獨妄難成。眞妄
和合。方有所爲。是故教門所示眞有隨縁不
變之義。妄有體空成事之能。良以靈源無住。
隨妄而生。強覺既迷。忽然而起。然此起妄
之言復應了知其意。若言衆生本覺圓明之
性。此即直指衆生無始無明而爲法性。以無
明法性體一故。若言忽然不覺而生無明。
此即約修以説。對性論起。從本覺體而有不
覺也。不如是。則不能顯進修之人。是復本還
源之道矣。以此意故。凡諸經論多云從眞以
起妄也。其實一切衆生自無始來。唯有迷妄
不覺而已。故起信論曰。一切衆生不名爲
覺。以從本以來未曾離念故。説無始無明是
也。子問不覺依何而生。若曉上意。則不必如
此問也。如首楞嚴中滿願子嘗疑此事。佛
反責曰。既稱爲妄。云何有因。又圓覺經金
剛藏亦啓此難。佛斥非爲正問。諦觀兩處。佛
意誠不欲興此疑難。蓋衆生之妄自無始即
有之也
二問奉。第二答中云。一切衆生迷無前後。覺
有前後。譬如夜間多人同睡。睡時雖同。不妨
前後起也。若如此漸漸覺悟成佛。應是衆生
界有畢盡之期。若然者。經論之中何以並言
衆生無邊耶
答。一切衆生無始覆眞和合而起諸相。雖眞
源不二。而所照有殊。如古徳道。含生隨業現。
三界不同躯。如漚依水起。水不礙沈浮。迷源
雖不二。熏發有賢愚。來問以衆生成佛衆生
界盡者。如彼水生浮漚。漚雖前後滅。即不可
言水隨滅也。故佛藏經云。一日之中有百千
萬億恒河沙衆生。一時成佛。衆生界不減。佛
界亦不増。何以故。如來藏無盡故。又長沙大
師讃南泉云。堂堂南泉三世之源。金剛常住
十方無盡。其旨亦同。當善思惟。切勿於衆生
難思境界中而起斷滅見也
三問奉。第六答無情説法中云。十方齊説。十
方齊聞。三世倶宣。三世倶聽。既齊説。又如何
倶聞。既齊宣。又如何倶聽。況復諸聖又如何
用聞耶
答。子疑齊説齊聞倶宣倶聽者。當知刹刹塵
塵倶説倶聽。説聽同時。了無異趣。妙哉此境。
不可以言想求。不可以凡情測。是大總相法
門寂而常照。法身冥資之境也。故荊溪曰。願
解脱之日。依報正報常宣妙經。一刹一塵無
非利物。又問諸聖如何用聞者。既云法身冥
資一切倶説。豈不能一切倶聽。如是則言不
干舌。千聖倶聞。照故恒説。遮故倶聽。衆生
纔聞即同諸佛。前佛後佛其一揆焉。若更別
立程途。則非西聖一路涅槃門矣
  天童凝禪師上四明法師第一書
正月十八日。天童山景徳禪寺住持傳法苾芻
子凝。謹熏沐裁書于延慶堂上教主法智大師
侍者。
子凝
甞聞。智者千慮或有一失。愚者千慮或
有一得。斯往哲之格言。非潜夫之臆説也。
子凝素昧達人之旨。輒陳愚者之言。願涜聽
聰。少陳狂狷。近因暇日。恭覽十不二門指要
鈔。義峯孤聳。非郄克之足能躋。教海汪洋。豈
師曠之耳能盡者也。珍重珍重。中所援引。達
磨門下三人得法而有淺深。尼總持云。斷煩
惱證菩提。師云。得吾皮。道育云。迷即煩惱。
悟即菩提。師云得吾肉。慧可云。本無煩惱。元
是菩提。師云。得吾髓。但爲傳聞故無實證。未
知斯語得自何人。大凡開物指迷。必須據文
顯解。豈可以道聽途説將爲正解。禮云。記憶
之言不足以爲人師。此亦慮無稽之言以爲正
説者也。寧可指鹿爲馬。事類趙高。使民戰栗。
宛同宰我。今據祖堂及傳燈録。只云。二祖禮
三拜依本位而立。未委彼宗。復何爲解。今或
有師云。達磨之道但接下根。未通上智。又云。
悟即心之理。昧心外之法。斯皆以管窺天。將
螺酌海者也。今試辨之。原夫病在膏盲者。失
之於針砭。滯名相者。封之於言句。豈教不能
明心。而藥弗能瘳疾耶。良由積療増痾夥言
惑性。是以祖師西來。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亦
方便之一揆耳。或者猶云。但指即心未入佛
慧。如般若説九類皆住無爲涅槃。華嚴云一
念普觀無量劫。未知此説與祖師之道同耶
異耶。噫小智自私賤彼貴我。達人大觀無可
不可。古賢之言信而有徴矣。然則田巴毀三
皇罪五帝。隨而和之者千人。蓋海上有逐臭
之夫。詎田巴之道能勝於三皇五帝之道者
也。教主大師久積淨行。恢張教網。前無古人。
後不可繼。自當依經解義續智者之眞風。何
必採鄙俚之言。玷啓迪之旨乎。願削傳聞。自
扶本教。無使滯名相者而取傚焉。幸甚不宣。
天童山景徳禪寺住持傳法苾芻子凝頓首上

  四明法師復天童凝禪師第一書
正月二十四日。延慶院住持傳天台教觀比丘
知禮。謹修書復于天童景徳堂頭禪師侍者。今
月十八日。僧使齎到長書一緘。文理相高。經
實倶贍。舒卷忘倦。珍荷彌多。但以夙事懺摩。
全疎文學。將謀投報。預抱忸怩。然閲華詞。
備諳雅旨。蓋以知禮早歳爲解本宗十不二門。
輒述指要鈔。編文紀事。聊資學衆之尋研。義
淺詞荒。敢冀宗師之觀覽。其中所引。達磨門
下三人得法淺深不同。尼總持云。斷煩惱證
菩提。師云得吾皮。道育云。迷即煩惱悟即菩
提。師云得吾肉。慧可云。本無煩惱元是菩提。
師云得吾髓。來書云。此語不契祖堂及傳燈
録。謂是道聽途説採乎鄙俚之談。而不知此
出圭峯後集。裴相國問禪法宗徒源流淺
深。密禪師因爲答釋。廣叙諸宗。直出傍傳源
同派別。首云。達磨直出慧可。傍傳道育及尼
總持。乃示三人見解親疎。故有斯語。此之後
集印本見存。南北相傳流行不絶。曾逢點授
因是得聞。而況有唐圭峯禪師帝王問道。相
國親承。和會諸宗。集成禪藏。製禪源詮都序
兩卷。及茲後集爲世所貴。何爲鄙俚之談。豈
是道聽途説。此乃禪門自生矛盾。固非講士
敢此譏呵。只如祖堂亦是人師集録。誰是誰
非。言何容易。夫法本無説。説必被機。機發在
縁。縁有賓主。故諸聖人抑彼揚此。是一非諸。
補處逸多尚受折於維摩詰。上首尸利甘負
屈於菴提遮。豈補處納言。上首暗理。蓋知縁
不在己。是以功讓於他。以至正像法中。華竺
宗主空有更破。性相互非。業禪者屡斥尋文。
傳教者或譏暗證。皆爲進於初學欲使深於
本宗。智論立悉檀被機。禪經用四隨益物。設
化之法大體合然。但以假名引令入實。不得
其意。寧免生疑。來書又云。今或有師云。達磨
之道但接下根未通上智。又云。悟即心之理。
昧心外之法。未審此語何文所載。何處親聞。
無求閭巷之音而構誣罔之説。道聽途説。事
有所歸矣。且夫信行法行各有利根鈍根。唯
色唯心豈分内法外法。刹那九世一念三千
理事倶融。頻彰指要。既蒙顧視。合察源流。
願存爲法之心。廣闡利人之道。俾信法根性
從説默開明。無使達磨子孫獨能破立。智者
宗裔全廢抑揚。則彼衆當機有趣眞之路。令
此宗來學絶入理之門。禪師悟徹一心。辯超
千古。爲佛祖之了使。作人天之導師。希開博
濟之懷。勿任偏情之執。講懺之隙倉卒奉酬。
幸無以朴野而見誚焉。不宣。延慶院住持傳
天台教觀比丘知禮拜手上復
  天童又上四明第二書
正月二十八日。天童山景徳禪寺住持傳法比
子凝再修書奉白于延慶教主法智大師堂下
子凝聞。夫意淺則言疎。思深則言訒。前所獻
言者。且欲大師削去傳聞自扶本教。再垂來
示。徴引源流。徒知出於圭峯。問因相國三宗
辨異。未盡所長。殊不知。知解宗徒祖師昔記。
循其泛説。詎愜通懷。彼禪源詮云。達磨九年
面壁。蓋爲絶縁。由是祖師獨斷乃云。知之一
字是衆妙之門。今達磨所傳唯靈知而已。至
於深推荷澤輕視牛頭。矛盾之言洋洋于外。
既曰曾逢點授。合具雌黄。何異採鄙俚之言
資脣吻之解。且夫達磨之得二祖。亦猶思大
之有智者。垂範作則。千古皎如。儻智者之言
教成非。而達磨之子孫亦謬。豈容緘默。須議
師承。非之則謗因謗縁空招捺落。是之則正
人正己信奉謳和。豈謂相國親承帝王問道。
北宗神秀四帝國師。藉勢恃權。其風自弭。來
書又云。補處逸多尚受折於維摩詰。上首尸
利甘負屈於菴提遮。蓋知縁不在己。是以功
讓於他。若如是。則雖曉抑揚。罔窮實際。苟云
功讓。未喩下懷。又云。業禪者屡斥尋文。傳教
者或譏暗證。俾信法根性從説默開明。無使
達磨子孫獨能破立。智者宗裔全廢抑揚。此
者深思。誰之咎歟。剛云破立。以過疣人。豈不
云一念三千刹那九世。禪教之旨何理不臧。
思益經云。説法有二種。若聖説法若聖默然。
何必有説滯言。無説乖旨。實惟不二。非任偏
情。昔人截耳捐身。引腸斷臂。斯有由矣。不然
賈有餘勇。恃死不迴。山人毎一經心。如負荊
剌。願吾大師力扶像運。深察源流。無使正法
澆漓人情美順。唯宗高範。是振淳風。知事懺
摩必無虚日。再形鄙抱。專候斥呵。不宣。天童
山景徳禪寺住持傳法比丘子凝頓首再白

  四明又復天童第二書
二月初七日。延慶院住持傳天台教觀比丘
知禮再裁書于天童堂上大禪師丈室比者累
接眞緘。頗彰深意。前書謂。指要所引三人得
法全不據文。乃是道聽途説。採乎鄙俚之談。
蓋由不曉斯文出自圭峯後集。只齊曾見非彼
所聞。故以長書責無實證。今知所出。合恥鮮
聞。如何却斥圭峯棄乎援據。噫過而不改斯
成過也。且如指要所引。非無所以。蓋智者立
法華絶待十妙止觀圓頓十乘。以煩惱即菩
提生死即涅槃二句之文而爲剛格。誠非二
法相合名即。故不可以斷證明之。亦非一法
翻轉名即。故不可以迷悟示之。煩惱非定本
無。菩提非定本有。故用煩惱即菩提等。絶其
言詮。寂其思慮。俾妙解圓明妙行密契妙理
頓顯故也。柰以天台宗教陵遲之際。圭峯後
集流衍來呉。禪講之徒多所宗尚。咸云。達
磨印於二祖。本無煩惱元是菩提。方爲得髓。
智者所説既同道育之解。乃成得肉之言。鄙
僧忝嗣台宗。得無傷痛。況聞點授。粗見否臧。
遂於指要文中對揚厥旨。何任唇吻之便。而
浪有所譏。且夫分宗受法。傳教接人。人據圭
峯難於本教。豈不依教而返破之。斯皆扶樹
本宗。勉勵初學。證悟之際。彼此豈存。前所謂
設化之法大體合然。悉檀被機。四隨益物。不
得其意。信有狐疑。洎觀捐身斷臂之心。如負
芒剌之語。後五百歳能幾人乎省己扶宗。既
能如此。於他護法。豈得周遮。幸冀禪師博覽
本宗。善揚祖道。無得阻他。釋難便成。立我化
功。蒙索報音。詎可緘默。不宣。延慶院住持傳
天台教觀比丘知禮稽首再白
  天童又上四明第三書
二月十四日。天童山景徳禪寺住持傳法比丘
子凝謹重致書于延慶堂上教主法智大師座下
子凝竊聞。屠保之内必有異人。講懺之中豈
無通識。何勞往復再叙端倪。而大師指要雕
文刻義。只曰相傳。達磨門下三人得法而有
淺深既議之。豈可便責圭峯以求情實。所
謂道聽途説。可曰相傳。果有後書。指爲曲據。
妄生穿鑿。合曉否臧。或達磨授二祖。有本無
之説。道育尼總持有斷煩惱之稱。則圭峯言
之。而大師議之。斯亦可矣。既元無此説。擬剥
何人。豈可逐浪隨流揚聲遏響。前云。設化之
道大體合然。斯未可也。大凡援引古今。存乎
婉當。彼宗固執可示斥呵。方謂抑揚昭乎義
理。苟弘教者引佛經不當。亦須削之。如是則
稱作人師堪爲教主。後生宗範千古不逾。所
謂學而不思。傳而不習。斯之爲恥。何恥鮮聞。
來書又云。天台宗教陵遲之際。圭峯集流衍
來呉。人據圭峯難於台教。豈不依教而返破
之斯皆扶樹本宗勉勵初學耳。甞試論之。原
夫聖人立教示迷。情同蒭狗。智類氷壺。神遇
之懷道無不在。豈同鄙俚有濫道途。常患學
佛從師未能忘筌離相。余與大師言議者。蓋
存大師永永之道也。假使信任圭峯爲是。須
知迴顧。祖堂無言。未墜本宗。尚猶焚躯煉指。
豈同外道。非理赴火。投崖革故。是宜鼎新無
爽。所依止觀十乘法華十妙菩提煩惱信本
無差。綱格之言。豈容繁剖。所謂過而不改。斯
有歸矣。不宣。天童山景徳禪寺住持傳法比
子凝稽首上白
  忠法師天童四明往復書後叙
吾祖法智尊者。始因錢唐奉先清師製珠指解
十不二門。總在一念之文爲眞心。別分色心
之言爲俗諦。改色心門。造謂體用爲造。謂體
同改内外門。三千即空即假即中爲即空即
中。凡改二十來字。天台𦸸師注不二門。立唯
觀不思議境。消一念三千唯色唯心。爲眞諦。
法智憫而救之。所以指要之所由作。故序云。
或示或注著述云云。是此也。清師又立生佛
三千爲事造。心法三千爲理造。而不知三法
各具事理。如指要破曰。據他所釋。心法是理。
唯論能具能造。生佛是事。唯有所具所造。則
心造之義尚虧。無差之文永失。又序曰。事理
未明。解行無託。此皆破於清公也。然指要之
中正明觀心達妄之道。闢他山外觀眞之非。
文引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二句。爲發心
立行之本。因此揀示達磨門下三人得道淺
深。可大師云。本無煩惱元是菩提。達磨曰。得
吾髓。法智評之曰。可師之見意縱階。此語且
未圓。凝禪師謂指要所引差錯。從而辨之。乃
準祖堂及傳燈録。當時可師但禮三拜。依位
而立。而不曾有本無煩惱等言。凝公如此扶
救。毀斥法智云。是道聽途説。非爲正論。殊不
知。法智準圭峯後集而示。到此凝公自當結
舌服膺。柰何後書倔強不已。今更就彼書辨
之。若將可大師無言依位而立。便是顯圓頓
者。且身子云。吾聞解脱之中無有言説。大品
云。若有一法過涅槃。我亦説如幻。又有無言
童子淨名杜口等。今問。此諸無言而與可師
無言。爲同爲異。請端的示之。切莫通謾。又
如阿含外道問佛。不問有言無言。如來踞座。
外道讃云。世尊大慈開我迷雲。即禮三拜而
退。阿難問佛。外道得何法而退。佛言。如快
馬見鞭影即著正路也。祖堂引爲圓頓第一則
語。天台判此爲小乘三藏。若望圓頓猶霄壞
焉。故知不可纔見無言便謂眞證也。當時四
明太守直閣林公見二師諍議不已。因請法智
於指要下和融之語。法智不得而辭遂改之
指要舊文曰。此乃又超得髓之説也。可師之見意縱階。此
語且未圓。問今明圓教。豈不論斷惑證理及翻迷就悟耶。
若論者。何異持育之解。答秖如可師。豈不斷惑翻迷。豈
亦同前二耶。故知。凡分漸頓。蓋論能斷能翻之所以爾○
指要新改曰。然汝所引達磨印於可師。本無煩惱。元是菩
提等。斯乃圭峰異説。致令後人以此爲極。便棄三道唯觀
眞心。若據祖堂。自云。二祖禮三拜。依位而立。豈言煩
惱菩提一無一有耶。故不可以圭峰異説而格今家妙談爾
況達磨西來。以楞伽四卷授可大師。且曰。籍
教悟宗。仁者依此修行。自得度世。荊溪甞判
楞伽。階天台別教。以經云一切衆生自心現
流之義。大慧菩薩問。是頓是漸。佛答是漸。既
言是漸。安得指爲頓耶。準此則法智所評信
不誣矣。今謹録當時議書五番。非但令後昆
睹指要新舊二文來力。抑亦不昧先時辨論
之因起也
熙寧三年中春。永嘉法明院傳教法孫繼忠
  草庵録紀天童四明往復書
法智學行高妙。凡所著作。莫不立宗旨闢僻
邪開奬人心到眞實地。指要鈔中。引圭峯後
集。比決幽奧。而天童凝禪師者一見喜之。但
謂。其所引少有參錯。欲法智改正之而已。書
簡往返凡二十許。其末至有云千士諾諾不
如一士諤諤。使大法流衍百世無瑕玭者也。
余昔親見此帖。字劃如鍾繇。語如韓退之。眞
可愛也。或謂。法智以此聊爲改正。又聞。指要
既出。雪竇顯禪師特出山。羞齋爲慶。仍有茶
牓。具美其事。余未甞見之。甞睹廣智初主南
湖法席時。顯公雖已老。亦牓煎茶。但記其高
頭大麻牋。其字小古。以此知。法智之時不虚
也。在昔禪教一體氣味相尚。至有如此者
  宗曉纉録天童四明之書。秖得五番。準草菴。既曰凡
二十許。果堙沒不少。其顯禪師茶牓之類。並已無聞。
凡閲此書者或有。
此幸見贈。以全之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四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五
 四明石芝沙門宗曉編 
  眞宗皇帝諭旨留四明住世
楊文公賀法智受命服啓
法智大師謝楊文公啓
楊文公請法智住世書
法智復楊文公書
楊文公謝法智答義書啓
楊文公三問并法智答
楊文公謝法智答問啓
法智再書上楊文公
楊文公再書請法智住世
楊文公書上太守李夷庚同請住世
楊文公上天竺懺主啓
又致請法智住世内簡
楊文公又書留法智住世
法智再復文公啓
法智謝李駙馬請住世書
法智賀楊文公加翰林書
楊文公謝法智賀書
李駙馬薦法智師號賀啓
法智謝李駙馬啓
慧照法師跋前往復書
草菴法師紀往復書中事
昭講主上四明法師書
謝聖果法師書聖果即天竺懺主
先所召院名也
四明與矩法師十書叙
付矩法師書凡十書
付彬闍梨遺書
上大雷菴長書凡二書
天竺懺主上四明法師書凡二書并
草菴跋
付神照法師書并月
堂跋
付妙果法師書并月
堂跋
付永安山主書凡三書并
四家跋文
四明付門人琮法師帖
  眞宗皇帝諭旨留四明住世
四明教主禮公。釋門之高者也。聚徒實繁。而
專以淨土之法。普勸修治。天禧初結十僧。行
懺法。三年期滿焚身。内翰楊大年。慕其爲人。
以書請留住世曰。欽聞修千日之懺。焚四
大之躯。結淨行之十僧。生樂邦之九品。竊甞
具請。冀徇群情。乞住世以爲期。希傳持而興
利。願垂許可。庶獲瞻風。禮終不允。大年又貽
書天竺式師。託躬詣以留之。書曰。昨爲明州
禮座主。宏發願心。精修懺法。期以三年。並趨
火化。況此僧傳持大教爲世導師。得其久住。
利益甚多。誠懷景重。竊欲勸留。罄叙克誠。遂
形懇請。得其報音。確乎不拔。竊知懺主。與之
同禀。並化東南。可渉淅江之巨浸。造鄞水之
淨居。善説諫言。宜久住世。是年誕節。干丞
相寇公。薦以紫服而寵之。至天禧末。有樞密
使馬知節。請大年撰父神道碑。酬以潤筆。一
切不受。止求奏薦。四明師一師號。知節因

眞宗曰。臣請楊億。爲先父撰神道碑。不受潤
筆。況詞臣受所贈世之常規。乞降旨以受。上
召大年問之。即奏以四明遺身事。上聞深
嘉歎之。重諭大年曰。但傳朕意。請留住世。若
師號朕當賜之。潤筆卿宜無讓。於是特賜法
智大師。師由此住世。數年方入滅。余一日至
南城。瞻禮師塔。疇昔所聞見。恐世絶聞。因假
筆以識之。景祐丙子仲冬錢希白謹題
  楊文公賀法智受命服啓
  起復翰林學士光祿大夫行尚書工部
侍郎知制誥禮儀院判祕閣二柱國楊
億上
億啓。夙陪清侶。因熟高名。聞傳教於赤城。久
領徒於鄞水。達契經之旨。協彼重宣。精修懺
之規。臻乎本淨。機縁胥應。眞俗焉依。頃更値
於嚴凝。常奉陪於樞弼。輒求論薦。式冀褒揚。
俄遇疾以歸田。殆解麾而趨闕。渉乎累歳。絶
望報音。暖席未遑。飛郵遽至。前言克踐。私願
允諧。事雖自於乞隣。道彌光於出世。所有大
師賜衣。勅命已於本州遞角内附去。必垂領
受。謹奉状。咨問兼伸陳賀。伏惟照察謹状」
  法智大師謝楊文公啓
知禮伏念。身老林泉。任拘香火。仰明月而遐照
我牖。望白雲而高遷帝郷。徒効葵傾。因慚匏
繋。伏惟祕監果行。育徳自誠而明。爲諸夏之
梓材。作九州之木鐸。潤色鴻業。揮彩筆於玉
堂。康濟明時。成皇覺於仙室。斯焉駕道。式副
具瞻。素仰膺門。長懸丘擣。而知禮也。灰心寄
世。砥行先經。切柏代香。忝嗣天台之迺祖。刻
蓮爲漏。濫承廬阜之遺風。豈期誤泛虚名。遐
臻祕府。致諸命服。贈以善言。捧接宸章。感動
肌骨。雖懷在笥。猶恐災身。追思梁氏之知然。
方茲何逮。退省裴公之優密類此猶輕。繼都
講於山陰。作主人於蓮社。顧微躯受賜。無足
稱焉。諒大教益光。有自來矣。造蘭臺而投刺。
莫遂衷腸。棲石室以觀心。永期外護。謹奉状
申謝伏惟台悉
  楊文公請法智住世書
億啓。近者竊審。大師期結社於十僧。約入懺
之三載。然赴火光之正受。決取淨土於往生。
身見頓空。願力彌壯。登蓮華之絶品。聞法樹
之至音。茲事匪虚。先佛所證。然於俗念。切貯
願心。誠以大師。洞三觀之指歸。爲四衆之欽
仰。續台巖之慧命。啓越絶之度門。十善誘人。
競敦於白業。一音扶教。廣演於金言。慈蔭普
均。道風允穆。惟極樂之界。蓋覺皇之示權。而
大患之躯。非智人之所樂。儻存忻厭。即起愛
憎。既萌取捨之心。乃至能所之見。諒惟通悟。
夙究眞常。蓋俯就於初機冀策發於淨行。伏
望因承恩詔彌廣福田。増延住壽之期。恢闡
化縁之盛。仍冀懺期之告畢。略迃法歩。以相
從。庶効純陀。恭羞末後之供。願同慶喜。頓釋
離塵之心。幸軫瞀蒙。未趨寂滅。切希垂聽。顒
俟報音。謹奉咨問
  法智復楊文公書
知禮謹於講懺之隙。依本宗教觀。寫書奉答祕
監大檀越。知禮伏奉載垂眞翰曲賜重言。俾
知禮畢此懺期。更留講訓。仰承尊旨。合改先
心。但以專誠久趣此門。鄙志莫能易轍。況良
時難遇。勝事易差。故欲且副夙心。不果恭遵
嚴命。所言知禮洞三觀之指歸者。稱之太過也。
又云極樂本由示權。修道須忘忻厭者。誠哉
是言也。而知禮今忻淨土。特厭患身。亦有其
由。輒伸於後。若其一心三觀。雖非洞達。敢不
依凭知禮四十餘年。尋其筌罤。學其去就。神
根既鈍。證入無由而於戸牖關防。行用時節。
多所游歴。亦略諳知。今者蒙索報音。故難杜
口。粗陳梗概。希賜否臧。三觀者。一念即空即
假即中也。恢揚肇自於如來。妙悟近推於智
者。全由性發。實匪修成。故於一心。宛有三
用。所謂空者。一切皆空。即三觀悉彰破相之
用也。假者一切皆假即。三觀悉明立法之功
 中者一切皆中。即三觀悉是絶待之體也。
是則終日破相。而諸法皆成。終日立法。而纖
塵必盡。終日絶待。而二諦熾然。故般若談空。
八十法門得顯。維摩立法。三界見愛皆忘。法
華一乘。世間之相常住。皆由三觀相即。致令
諸法無遺。故三即非三。一即非一。非次第而
入。非並別而觀。不可以有無求。不可以中邊
取。故云不並不別非縱非横。蓋三一圓融。修
性冥泯。豈識心之所測。何言説之能詮。故強
示云。不可思議之妙觀也。説即非説。無説而
説。能知此已。對一切境。以此觀照了之。立一
切行。以此觀導達之。辦一切事。以此觀成
就之。設一切教。以此觀敷暢之。修此觀者。能
所必忘。取捨斯泯。故眞如無念。向則心絶。
終日説示。不異無言。捨此則必同衆魔。離此
則未超諸外。故龍樹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
事。迦葉云。未聞大涅槃。前皆是邪見。大矣
哉。一心三觀之妙宗也。故知禮所求。安養而
生。所欲燃燼而死。憑此三觀。遣彼百非也。言
極樂之界蓋覺皇示權者。經論既以淨土之
教。爲勝方便。驗知。是如來善巧權用也。但權
名不局。實理亦通。是要甄分方知去取。體外
之權須破。體内方便須修。離事之理則麁。即
權之實方妙。故小乘無他佛之説。大教有刹
海之談。蓋心性遍周法界無外。理極故令事
廣。華大故省池深。刹如帝珠。出現重重無
盡。方顯寂光之理。身類天饌。感報彼彼不同。
乃表遮那之性。豈應極樂不預唯心。故如來
藏中。涅槃具足。隨縁發現。應量而知。既能彰
地獄天宮。豈不造穢邦淨國。本性雖具。由心
發明。彌陀以無縁之慈。取極樂之土。釋迦以
樂説之辯。示往生之門。斯皆善巧之權方。攝
彼沈淪之品彙。令懼退轉者不退。使不善觀
者能觀淨土。權相蓋多。今且略論此二。故起
信論云。初學大乘正信。以在此土。不常値佛。
懼謂信心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
護信心。但當專念極樂世界阿彌陀佛眞如
法身。畢竟得生住正定。故專念眞如法身者。
豈異大乘正信。以依彼佛爲境。故能牽生淨
方。斯是如來權巧也。又觀無量壽佛經云。凡
夫心想羸劣。未得天眼。不能遠觀。諸佛如來。
有異方便。令其得見。此蓋釋迦神力。彌陀願
心。若有諦觀。必能睹見。斯亦覺皇。異妙方便
也。此之權巧方便。既約圓論。即與法華微妙
方便。無二無別故。諸天及人。聲聞縁覺。事度
菩薩。漸修大士。充滿世間。數等河沙。盡思度
量。不能知覺。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圓信圓
解。方能造修。知禮雖是鈍根。濫沾圓教。不離
當念。願達彼方。庶即下凡。便階不退。復聞。
大通佛世。結縁之徒。已經塵點劫來。尚住聲
聞之地。皆由退大。故渉長時。身子六心。退落
五道。況悠悠學佛者乎。蓋由此土多値退縁。
故云。魚子・菴羅・華・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
多及其結果少。若求生安養。即於博地。能藉
勝縁。纔獲往生。永無退轉。聞茲利益。得不忻
求。乃用一心三觀。爲舟航。復以六時五悔。
爲櫓棹。求往唯心之淨土。願見本性之彌陀。
然後運同體之大悲。度法界之含識。順佛權
巧。求生樂邦。其意略爾。所言儻存忻厭。即
起愛憎。既萠取捨之心。乃生能所之見者。起
過之相。誠如所言。立徳之縁。今當略説。蓋以
忻厭取捨善。能起過成功。故馬鳴立。爲始覺
之基。智者稱爲淨土之漸。維摩以見愛爲
侍者。文殊以貪恚爲功能。斯皆用之在人。乘
之有法。且衆生曠劫。住此娑婆。貪於麁弊色
聲。著於下劣依正。既無厭離之念。但増繋縛
之縁。縱有熏修。鮮有克遂。以此土法多障。致
道行難成。故涅槃經云。得人身者。如爪上土。
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是故諸佛。慜此衆生。以
願行功。取清淨土。令起忻慕。作受生因。以苦
切言。説垢穢相。令其厭惡。成出離心。若非此
心。不成始行。故非厭離。捨此無由。不起忻
求。生彼無分。蓋受生之法。以愛爲縁。始自初
心。終至等覺。變易未盡。忻厭叵忘。況始行
耶。今求淨土。不求身受諸樂心染妙塵。蓋
欲託彼淨縁速増勝道。以彼壽命無盡依報
自然。無有女人及以根闕。雖聖凡共處。而無
惡道之名。雖聲聞無邊。且離執眞之見。彌陀
爲良導。觀音爲勝友。一生補處甚多。十地聖
人無數。風吟寶葉。波動金渠。皆出妙音。盡
詮至理。既無違順。永息貪嗔。凡有見聞。悉
資寂照。皆住正定。功在於斯。今之衆園。尚須
求預。彼之寶刹。寧不願生。但知淨土唯心穢
邦即性。即厭無厭即忻無忻。是則正助合修。
解行兼運順佛正教。非己曲情。況觀經説上
品生。因須大乘妙解。加修六度。兼勸衆生。故
知禮今以三觀攻心。五悔助道。又恐淨因未
備。故以畢命。自要庶。憑最後之強縁。以作往
生之定業。而又若不燒身臂指。非出家菩薩。
梵網之誡明。然捨身命財。是眞法供養法華
之文煥矣。楞嚴然香一炷。宿債倶酬。輪王剜
身千燈。妙果斯克。故知。初心後位。上聖下
凡。皆可進修並彰至教。但行正解。自免邪修。
以知性火眞空。豈有能燒之相。所燒自亡也。
又知佛體圓妙。豈存所供之人。則能供亦寂
矣。兩重能所既泯。一切功徳斯成。是名苦
行法門。所謂火光正受。四土淨境頓現。此
心諸佛道場。咸彰此處。但隨所願。必遂往生。
故智者云。臨終在定之心。即是淨土。動念即
是往生淨土時。如此捨穢身。則盡垢穢之際。
何理不彰。如此取淨土。則極清淨之源。何惑
不遣。是以韋提忻清淨業報之處。即證無生。
薩埵捨癰疽瘭疾之身。云求常樂。此之取
捨。與不取捨。體無二種。用亦同時。得名三
種法門。謂取法門。捨法門。不取不捨法門。亦
是三毒法門。具一切法。故無行經云。貪欲即
是道。恚癡亦復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功徳。
文殊云。我是貪欲尸利。我是嗔恚尸利。我是
愚癡尸利。深得此意。即一心三觀。導一切行。
辦一切事也。以一切法空故。捨穢必盡。一
切法假故。取淨無遺。一切法中故。無取無捨。
此之三法。一切如來同證。一切菩薩共修。故
知禮今捨穢身。欣求淨土。輒敢仰効也。然則
修心萬行。入道多門。隨樂隨宜。隨修隨悟。敢
將測管。局彼太虚。但以知禮爰自少年。便敦
此志。今已衰朽。多歴事縁。此心常自現前。對
境彌加増進。信由宿願敢不恭酬。年來建立
道場。衆信共營供具。三載資縁粗備。數僧行
願。偶同此者。遭逢祕監。知乎姓名。察其始
末。敢請俯爲檀越。運以力輪。使片善之有成。
俾淨願之克遂。然後芘我宗教。廣見流行。令
未聞者聞。使未悟者悟。更冀佐治功成之後。
期頤報滿之時。隨願求生極樂世界。冀得同
會一處。同叙宿因。同化含生。同登大覺知禮
素無文學。元是野僧。發語麁浮。顯理疎脱。蓋
奉讀前書云。精修懺之規。臻乎本淨。次書云。
淨土匪虚。先佛所證。仰惟。祕監深洞苦行。可
以窮源。復知淨邦由來即理。蓋欲知禮廣援
乘教。傍示未聞。是敢輒附本宗。少述愚見。有
黷台聽。不任悚惶。不宣
  楊文公謝法智答義書啓
啓。近於公郵。獲披芳翰。承法裕以増勝。享
淨樂以無涯。景仰尤深。感叙奚罄。屬拘公局。
夐阻句筵馳系于茲。敷宣寧既謹修状謝
  楊文公三問并法智答
啓。遠寄示長書爲答。重復窺翫。但欽淵奧。
俗學膚淺。何以奉酬。輒縁來意。虔致三問。具
于別帋。請賜見答。儻契卑心。別具咨報。然希
取證於泥曰。亦冀專修於末供也。
承師有言。西方淨土。風吟寶葉。波動金渠。此
是何人境界
答曰。即此見聞。更無道理。既彰教義。寧免指
陳。夫淨土依正。倶宣妙法。聞者合了。根塵絶
跡。物我一如。豈執有人對他境界。此間圓頓
行者。以根對塵。起識之時即了。以法界對法
界。起法界。實非心外之境境外之心。則心自
知心。境自見境。境豈見境。心豈知心。知見既
忘。言詮亦絶。故強名云不思議境觀也。凡位
修之尚爾。聖位證之奚言。又若強論所離之
境差別相者。麁中之麁。凡夫境界。細中之細。
是佛境界。斯蓋教道分別也。若今圓論。不離
而離。初心能離佛之所離。以一心三觀即佛
智。故前書云。對一切境。以此觀照了之。斯之
謂矣
承師有言。燒身臂指。乃是出家菩薩。捨身命
財。方名眞法供養。此語出梵網法華二經。然
並是魔王所説。且非正教
答曰。佛之與魔相去幾何。邪之與正有何欠
剩。良由本理具魔佛性。不二而一。二而不二。
隨縁發現。成佛成魔。性既本融修。豈能異。故
圓實教。稱性而談。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
二如。故得云魔外無佛佛外無魔。亦是一魔。
一切魔。一佛。一切佛。倶稱法界。皆一體遍
周。故悉得稱王。皆諸法朝會故。若於魔佛。起
勝劣心。自是邪思。殊非正觀。然魔法本妙。如
富豪家滿中七寶。而凡夫生盲。轉動罣礙。
爲寶所傷。二乘熱病。見是鬼虎龍蛇。怖故逃
避。漸修菩薩。猶如夜視。見不了了。唯圓頓行
者。從初決定。見是七寶。而自在用。唯佛無礙
故。魔是法界魔。是法王博地。唯理性。是初學
但名字。是五品位觀行。是十信位相似。是法
身菩薩分證。是唯妙覺如來究竟。是以此位
方窮魔法事理邊底。具足能於魔界。統攝自
在。即魔王義成就也。應知。波旬稱魔王者。有
名無實。以乖統攝自在之能。故涅槃云。世諦
但有名無實義。第一義諦。有名有實義。若然
者。梵網法華眞實魔王所説。更何所疑。以魔
王與覺者一體異名。如帝釋一身既具千徳。
遂有千名。豈因陀羅説異憍尸迦説耶。今
云魔王説者。非獨不異佛説。而能深顯圓宗。
何者。以圓不自圓。乃偏邪諸法。一一皆圓也。
法華決了聲聞之法。是諸經之王。豈不決
了魔外爲王耶。但魔外易開。諸大乘已説聲
聞難開。故法華隨難別指耳。如華嚴勝熱
婆羅門投火化人。則全用外道之行。和須蜜
多女。染欲攝生。則全用魔羅之法。若非深住
魔外法界。安能令無量人得證三昧。乃是行
於非道。通達佛道也。況今燒身臂指。正助合
行。捨身命財。財法兼濟。則一切法趣苦行。爲
法界故。教主既與魔佛。體一法門。則邪正本
融。乃名具足尸羅。所謂體内方便。魔説之意。
豈不然乎。如是聞魔不驚。於佛離著。乃是粗
研三觀之功也。前書云。立一切行以此觀。導
達之其有由矣
承師有言。火光正受。是苦行法門。當劫火洞
然大千倶壞之時。則何人受於極樂
答曰。然身之際。豈定有人受於極樂。劫燒之
時。豈定無人受於極樂。故淨名經説。雖善惡
之業不失。而作受之者本無。法華云。劫火所
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莊嚴所游樂。
以苦行人即本來人故。離有無相。本來人即
苦行人故。非生滅法。全修在性。全性成修。此
時彼時。無増無減。實不可思議也。此之正受。
體是無上人法。貫徹三際。綿亘十方。成住壞
空。不能變其質。水火風災。未始離其用。以全
金作器離水無波故。豈唯一理該通。抑亦當
念總攝。故十方刹海。九世往來。同趣一心。名
妙三昧。而以苦行爲主者。原治事惡。助開理
修。以爲最後用心。庶作増上淨業。既正助合
運。乃修性一如。不離此心。而至極樂。前書云。
辦一切事。以此觀成就之。其在此矣
  楊文公謝法智答三問答
啓。近致問端。遠承答誨。恭聞了義。尤滌蒙
襟。蓋龍象之極。談續雲雷之雄韻。依而領解。
奉以遵行。足照了於色空。乃混同於心境。往
生隨願。福智並嚴。受頂記。以何&T049271;。得法乳之
正味。然而陋聞所及。結舌匪容。有疑須爭。罔
關於人我。覿面相示。期達於本源。若乃谷響
隨聲動。彰於答應。鏡火立照隨。顯於形規。如
理而言。表樞機之迅發。依經以解。味糟粕以
沈研。其如離句絶非。終焉杳邈。喪詞忘慮。曷
取攀縁。惟少室之宗風。本靈山之笑視。瞥然
起念。已蹉西天之程。兀爾忘情。正坐山鬼之
窟。有修有證。慮剜肉以成瘡。以心傳心。乃標
指而爲月。自他路絶。生佛道齊。縱直下以承
當。已未來而喪失。故黄蘖痛杖於臨際。至再
三而自知。船子揮檝於夾山。一刹那而頓悟。
儻全無扣激。遂泯於宗風。然少室機鋒。爲求
於道契。恭承旨喩。但積欽隆。諒惟領衆之餘。
允獲深禪之樂。未期瞻拜。但積傾依。謹奉状
起居謝
  法智再書上楊文公
知禮謹焚香滌研寫書。貢于祕監大檀越。知禮
伏念。僻居海角。杳隔朝端。毎思摩詰之威儀。
屡破禪那之方便。恭惟。祕監大檀越。早親先
佛。深證無生。以本願而熏心。作大臣而護法。
故得儒釋雙洞解行兩臻。於習禪闡教之流。
起密友至親之想。爲法之切。究理之精。當代
之間。一人而已。而知禮智非深證。行未超常。
偶以友僧。達于非善。便賜優隆之遇。特加振
發之恩。薦以命衣。旌乎講業。雖匪本心之所
欲。乃於大教而有光。仍自妙證之心。特設難
思之問。深以發明奧旨。遍令悟解圓宗。既受
撃揚。敢無酬對。實謂。將金易糗。殊非如響。
答聲。豈期。辱示長牋。遠慰山抱。旨辭稠疊。
粉飾過逾。見深明少室之眞風。仰高體靈山
之密旨。是茲超悟。誠謂絶倫。又軫深仁重垂。
敦勸俾滿三年之懺。且留四大之身。在檀越
之愛念。謂必有益。如鄙僧之揆度。知去乃成。
良由以教照心歴縁驗行。雖修三觀。未破四
魔。雖運慈悲。潜生愛見。無船救溺。帶病稱醫。
既無濟度之功。寧有療治之益。欲圖眞化。須
云淨方。故依大乘。專修妙懺。託道場之淨境。
革世務之雜縁。五悔洗心。一講熏種。助發無
生之觀。期明具徳之心。又乘報識之未衰。必
於慧命之可策恭酬宿願。決取往生。蓋思現
報之強牽。復慮宿殃而熟奪。乃憑苦行。庶作
良縁。用薄解之功。導臨終之念。不滅而滅。等
後際以捐躯。不生而生。徹本源而取土。四十
年而標意。期此克酬。百千劫之受身。諒皆虚
擲。冀滿匹夫之願。難遵大士之言。此生覿面
雖乖。彼土承顏。必遂專希外護之力。用副本
心之期。仍念。所業教乘。仰託台恩庇蔭。使乘
乘不斷。令處處皆聞。惟此是繄。仰期見允。
知禮書不成字語。不成文。冀表寸誠。匪容假
手。以此叙感。千萬之一二也。伏惟。台慈略賜
念察。不宣
  楊文公再書請法智住世
再咨。頃露虔誠。願延住壽。枉柔音之垂
報。仰確志之惟堅。柰以。台教之復。興聿自海
 而始唱。頼香象之所負。同優曇之一開。儻
取證於樂邦。孰能扶於法運。迦文念過去之
説。罔趣泥洹。生公待未至之經。久停枯聚。備
存昔制。希察遐衷。幸甚幸甚
  楊文公書上太守李夷庚同請住世
啓。違闊已來。傾凝何極。輒有聞白。不避涜
煩。頃者貴郡天台教主。禮大師。精修懺儀前
約歳紀。將趨火化以泯身。縁素聞其風。輒
伸首勸。以其通赤城之祕典。啓淛水之度門。
逈傳止觀之妙機。允續能仁之慧命。實經論
之龍虎。作黒暗之明燈。儻住世之久如。固利
生之&MT05727;廣。函封沓委。志願確堅。率和四衆之
情。叩端不已。度越重江之阻。馳訊繼臻。得其
來音。頗似相許。尚慮持於宿誓。或匪顧於幻
躯。望敦外護之心。共延住壽之數。叶宣大教。
克樹勝因。遐祝在茲。繁述爲此。凛冬冠序。精
攝是宜
  楊文公上天竺懺主啓
啓。逖仰孤風。宏敷至教。續台巖之慧命。
逗淛水之上機。縈以塵煩。間于道里。阻親軟
語。莫叩靈筌。清侶遐臻。圓封辱貺。同寄書於
漢上。智辯難酬。陪結友於香山。願心猶欝。
欽承道眷。内積靦顏。暄序甫臨。履用増勝。
不宣
  又致請法智住世内簡
昨因聞。明州延慶寺禮座主。結僧入懺。期以
三載。並趨火化。況此僧傳持大教。徒衆攸歸。
爲世導師。開人眼目。得其久住。利益甚多。遂
曾發書伸勸。他有答簡。備述確乎之志也。今
已召得他請益弟子智環來。此即總印大師。澄
公之上足也。現欲專裁尺牘同其春水。請環
師再伸勸請。切知。吾師與之同禀。並化東南。
須仗法友之誠言。苦留大士而住世。相次別
期奉簡。先此導懷
  楊文公又書留法智住世
啓。近專馳寓諒已通。聞屬在疚之方。初固
叙懷。而未悉。蓋以夙伸勸請。冀永住期。僉同
緇白之誠。密契龍天之願。允蒙金諾。遐慰蓬
心。惟台嶺之祕詮。免虞線絶。而靈山之慧命。
克廣燈傳。社侶相歡。空居迭報。尚慮。大師未
忘夙念。猶執誓言。外雖徇於&T058716;辭。中尚存於
確志。況義天初顯。化土叢依。祈壽劫之増延。
誘根機而&MT05727;熟。利他斯博。報佛爲深。虔露
寸衷。幸副群仰。謹修状起居。咨問伏惟。照
察謹状
  法智再啓復文公
知禮伏念。雲在帝郷。豹棲山霧。雖體疎影吊。
語默相懸。而道接魂交。朝夕自邇。豈謂蕙心
見齒。琬檢繼臻。危坐整容。發函伸紙。粲星雲
之古字。儔彼偃波。鋪綃縠之高文。篾夫雕玉。
尤味雅旨。尚慮渝盟。切縁知禮學昧通情。辯
疎精難。廓無極之野。貴乃游觀。坥空洞之郷。
聊茲偃仰。指華池而欲騖。誓薪榻以云。終免
留曾布於篤誠。循省己移於壯志。既承愛物
之道。奚爽可復之言。良由祕監侍郎。藻繪
教門。丹青慈室。唯恐休明之代。篾聞圓頓
之宗。示軒冕之身。上毘仁主。以寂照之道。克
輔空王。欲進後賢。特垂洪範。但認流思斯博。
豈同書帶而休顧泉客之泣珠。未足爲贈想。
衞人之報玉。止解典言。承緝傳通。庶酬㢡勸。
知禮上戴尊慈。山情不任
  法智謝李駙馬請住世書駙馬書
舊失傳
知禮伏念。夙求藏密。因省庸才。漱石枕流。靡
沽於榮利。收視反聽。唯翫於希夷。擬捐如幻
之躯。庶策無生之慧。豈謂。逈關雅素。遐示音
徽。曲彰激勸之辭。俾退眞歸之限。金簡玉字。
如降丹室之中。瑤蕊&MT01805;枝。永輝蓬廬之内。千
鈞未重。三觀何厭。迴慮孱微。敢言勝克然以
駙馬都尉。國紀人望。神清鑑明。品格懸殊。社
顥纔堪於亞相。聲光奮發。傳宣未可以偕行。
良由尊道貴人。流謙崇讓。既頗形於厚勸。詎
奚諾以賜言。是敢竭朽竭愚。且講且説。庶憑
浩益。仰謝洪恩
  法智賀楊文公加翰林書
知禮伏審。榮奉金泥。首司玉署。歡抃之極。啓
處無從。伏惟。慶尉恭以。翰長侍郎。積行累
仁。博我多識。有佐時之道。無媚世之容。運籌
堪亞於子房。遺直未饒於叔向。加以矯志崇
邈。頤情典墳。收百代之闕文。選義按部。採千
載之遺韻。考辭就班。挫群動於筆端。籠八極
於形内。故得位隣三輔心協重瞳。豈視草而
冠華林。必和羹而坐黄閣。智禮慚非俊列。曲
受恩知。赤城妙宗。何汨沒於當代。白蓮淨社。
重煒燁於舊林。況阡陌而是遙會金蘭。而且
阻。西望門館。山情不任煌灼激切之至
  楊文公謝法智賀書
啓。近者起於苫廬。荐膺綸撿。復塵内署。仍
冠邇班。屬創鉅之痛餘。固杌枯之才盡。猥承
甄録。罔克避辭。徒僶勉以從公。益支離而取
誚。教主大師。逈敦道眷。遐枉賀牋。仰窺勤渥
之私。但切感慚之抱。謹修状陳謝
  李駙馬薦法智師號資啓
 滭州防御使駙馬都尉李 遵勗 
遵勗啓。跡嬰官次。耳熟道風。逖懷鄞水之名
城。夙闡台峯之密教。半滿二字。義奧賾以惟
精。晝夜六時。道勤行而匪懈。仰梵筵之高啓。
藹方裓之駢趨。煥然精祠。允爲寶所。屡通誠
於音驛。向阻侍於巾盂。近遇誕彌之辰。輒祈
智者之號。欽綸恩之申錫。省塵涜以無從。而
乃宗教荐興。纂上乘而彌劭。法齡安住。延内
護以増輝。幸惟觀道之慈。俯徇締縁之懇。春
旗肇候。清履善綏。企頌之私硎削。奚既其勅
牒一道。輒於遞中附上。謹奉状。起居陳賀。兼
偵法候
  法智謝李駙馬啓
正月十日。本州送到。勅牒一道。鈞銜一通。蒙
恩授知禮法智大師者。綸言肇布。靡停琁室之
間。金簡初裁。倐遠瀛壺之上。焚香滌想。避席
觀辭。唐錫四名。偶可孚而同稱。隋旌兩字。幸
徳安而共呼。祇荷寵光。伏増感懼。切念知禮
聲凡玉振。量淺淵淳。運十法之大車。期躋佛
地。張八教之法網。貴漉人魚。聊行南嶽之風。
敢肖東林之化。豈謂都尉太傅。會虹流之節。
祷石固之基。委黷叡謀。特矜纖善。擧清銜而
遠賜。擢幽跡以無淪。載省若驚。終疑不稱。揮
犀梵字。且守於先規。噉石空山。未偕於往哲。
伏況都尉太傅。戎韜頴達。義府淵游。妙窮西
竺之言。密契南宗之意。雅合宸鑒。特秀人文。
髦士咸歸。方來所則。俟光垂統用叶具瞻。恭
惟上爲廟朝。精調寢膳。知禮山情。不任勞結
戴恩激切知歸之至
  慧照法師跋前往復書
人之死有重過泰山。有輕如鴻毛。蓋推義所
適。比干之於商。伍員之於呉。紀信之於漢。激
於愛國救主。故輕死如鴻毛。管仲之就拘。曾
子之避寇。子房之藏匿。抱乎智深志遠。故重
死如泰山。先師宣尼。甞制其法曰。言必信。行
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方吾祖誓遺身之際。上
蒙天子知賞。次爲州將保持。死則損多。生則
益大。萬一不遑恤此。潜焚幽谷。則亦匹夫之
爲諒耳。智者宗系。其能再興乎。建炎二年
孟夏十九日。法孫傳教慧照大師法隣
  草菴教苑餘事紀往復書中事
法智既結社。焚身誓生安養。内翰楊公大
年。聞其風累申勸請。仍勤致數問。有問淨
土是何人境界者。有問法華梵網皆魔王所
説者。此楊公以理奪事。而問之也。法智乃
以即理之事。而答之則曰。即此見聞更無道
理。又曰。佛之與魔相去幾何。後楊公啓謝
所答問曰。恭聞了義。尤滌昏蒙。蓋龍像之
劇談。續雲雷之雄韻。其終幅則曰。有疑必
爭。罔關於人我。敵面相示。其達於本源。至曰
惟少室之宗風。本露山之笑視。以至黄蘖痛
杖於臨濟。船子揮揖於夾山者。此楊公以禪
奪教也。然法智復啓。殊不領略其説。蓋昔禪
教互相爲謀。至是則不然。則知。大宗師手段
當自有體
  錢唐昭講主上四明法師書
錢唐法門比丘慶昭致書于。四明講主禮上人。
夫天台之道。祖乎龍樹。宗乎南嶽。自陳隋逮
皇朝。逾四百載。龍樹至于荊溪九世矣。荊溪
至于吾輩十世矣。其間英彦間出。講説相望。
代不乏賢。學者既庶。得其門者或寡焉。
歳甞聞。足下洞四教之大體。造三觀之淵源。
極如説行。唯日不足。誠謂得其門矣。求之於
今無以加也。恨不得一日而見矣。比覽足
下觀心義状三軸。果見其解深。而理奧學博。
而意幽。抑又文辭粲然。才華煥發。求之兼才。
又難能也。其所構義。雖與愚不同。然亦各言
其所解。顯其所承。斯何傷乎。甞靜而思之。知
之者謂愚與足下。苦心爲法之至也。不知者
以爲好諍求譽之至也。又有不知厥臧厥否。
而鉗口不言之者。今時乃爾。後世知之者。其
何若哉。先知足下造指要鈔。解十不二門。爲
一理之康莊。辨二家之得失。二年前雖許垂
示。未覩斯文。翹望之切。如飢渇矣。或苟無食
言。必具簡惠然而來。博我圓解。約我圓行。
豈獨之幸。亦杭之學徒幸矣。又見吾足下
誨人無倦之至焉。不宣。錢唐法門比丘慶昭
上曰
  謝聖果法師作指要序啓
四明法門比丘知禮。上手聖果闍梨侍者光塵
倐變。忻界尤&T049271;。傾慕笑譚。何啻飢渇。諒惟榮
履無替考詳。必誨物以忘疲。幸吾宗之不墜。
知禮昨以居多暇日。因究教門。庶熟性靈。輒
思訓解。念朱陵之四擇。已抱忸怩。繹荊溪之
妙言。更増嗤鄙。無何諸子咸議。刊行。遏之不
休。故從所欲敢期英眷。亦賜揄揚。實謂虎威
俯從狐假。洎迴人之遽至。辱榮翰以荐臨。益
見久要之心。足認淡成之契。瞻望載惕。睓懵
交顏。方今參宿移沈。聖制非遠。必希道養以
慰翹思。便价告行。謹此致訊。兼代陳謝。伏惟
鑒察。不宣。四明法門比丘知禮載。白聖果闍
天竺懺主時
住聖果寺也
  四明與矩法師書叙
元豐間剡溪上方。有子通講者。因之三衢。謁
長壽水法師。見壁間懸數族。皆四明尊者。付
門人炬公之書。辭翰平淡。道義優柔。凛然古
人風度。通即録歸。自茲傳播。然四明中興祖
道。禀法之徒。靡計其數。唯公所得最深。獨擅
出藍之美。方其在輪下。居席端衆。請貳講。四
明聽而駭之謂。吾後之有頼矣。初出世領三
衢本業寺。四明授與手鑪如意。足見印可之
篤。後詣京師。眞宗知名。召講四十二章經。
因賜命服。續迴梓里。住持浮石。茲山先係禪
刹。長老元勳。因聽師講唱。遂請問從眞起妄
之義。一言相契。迴禮爲師。即捨此院。永爲教
庠。師一開法學。徒雲委。大展黌堂。揄揚聖
化。至今三衢台道之行。由師力也。通得此帖。
甚珍惜。復跋其所得於後。無何歳久魚魯成
訛。余故芟夷調理。易冠于前。庶幾覽者。先知
文之自來也。嘉泰二年中秋後一日宗曉
  四明付門人矩法師書凡十幅
  第一書
崇矩近夏。五迴收得汝書。知受台州黄巖東
禪之請。聞若僧若俗。于再于三。既動衆心。獲
興吾教。得無喜乎。前次海藏主。將東山信來。
亦言及斯事。未知幾時赴彼開講也。汝既受
彼請。當聽吾言。凡立身行道。世之大務。雖儒
釋殊途。安能有異。必須先務立身。次謀行道。
謙爲徳柄。汝當堅執之。使身從此立道從此
行也。吾見學人切於名利者。皆不能鳩徒演
教。當視此等如詐親懼之如虎狼。此先宜誡
之。然後進行勤講。豈俟再言也。此外宜覽儒
家文集。博究五經雅言。圖於筆削之間。不墮
凡鄙之説。吾素乖此學。常所恨焉。汝既少年。
不宜守拙。當效圓闍梨之作也。至囑若見源
叔。爲我伸誠。佛事所拘。人情多曠。春喧漸
熱。更宜減睡節食爲要。餘無可言。不具座主。
付崇矩闍梨
  第二書
浮石行者。至得汝書知。住持無事。兼有僧徒。
講説相續。官員歸嚮。供施周豐。此雖外事。亦
是急縁。又知專以淨土繋心。念佛不輟。吾聞
之甚喜。如飢得食。望汝加行自修。弘教利物。
無以他競。卑己尊人爲上。若其爾者。三衢台
教。立見中興也。其住持事。杭僧來説。汝既説
行並持。必樹立非晩也。仁岳有諫書與吾。汝
曾見否。嗟小子狂簡。不知所以裁之。始欲不
答。又慮後學遭伊惑亂。病中寫三二十紙。解
其謗辭。令伊知教觀蹊徑也。鈔寫未了。後信
附去。夏暑惡熱。宜好將息。勤心爲法。兼修佛
事。爲要不具
  第三書
吾委付崇矩。近者得書。知汝平善。汝受得浮
石院。吾猶慮捨時不至分明。又見錢唐人説。
有多端。今睹帖疏。辭意甚周旋。衷心喜之。是
汝平生留心教觀所感也。願智者圓宗。因此
大行彼郡。接誘方來。然得人則其道大振。失
人則其道隨滅。三衢流布。種在汝躬。愼勿放
逸。宜以謙下接人實行軌物。若其然者。則副
請主學士之用心。乃酬勳公之元意。切須夙
夜審思取成大利也。吾爲小子仁岳狂簡。輒起
邪思。執非爲是。以僞駁眞。恐世人遭伊起謗。
紊亂大途。故吾勉強書兩十紙解之。俾伊略
知得失。秖爲伊在講下。雖久逐句。記録待作
諍端。莊嚴我見。全不咨審大體。唯増毀謗之
門。今因他故修得此書。略顯吾宗妙義。今以
草藁一本。與汝宜子細研味之。汝欲吾作委
曲付。文智今寫未曁。教伊且秉護三業。令自
他有益也。人去餘無所道。爲法安身。爲最不

  第四書
崇矩六明初五日。始見靈曜行者。將到汝二
月書。知官僚躬請。名僧讓居。緇白歸心。資縁
周贍。乃汝願力所致。亦吾道將行。更在精勤。
令事増廣。但於心無著。必傳法成功。須更堅
固立十方住持。永作傳天台教觀之院。既已
有夏舍人起請之勅。州府據勅行之甚順也。
事畢結裹文字。入在石中。永爲程式。方爲究
竟也。見説文炳。依棲於彼。切宜照燎之。伊却
是學人必能成器也。此外切在調身安適。自
然其道昌盛矣。餘無可囑不具
  第五書
崇矩吾前次附信。必領得了。起造畢。莫管
人多少。須不住開講。於教著功不擁文義。仍
以進行爲務。守戒爲先。如汝者少。唯望汝流
布。若或放逸。又成虚擲也。吾於餘事。不能挂
心。只慮教觀無人而墜。汝宜思之。當知吾志。
焉夏初修方便。望汝冥祷相助。時中切冀將
身本道不具
  第六書
章安崇矩。近日如何。夏中不廢講否。自行化
他日増益否。知吾道者無幾。望汝傳化令道
光大。莫作最後斷佛種人也。吾懺期將滿。寄
世非遙。此去一年。欲息諸縁務。併心究理一
志焚修。故遣諸生遍求資給。居永用。卿到彼
望汝勸揚。須一一言與門徒。令人人樂施。吾
即此一迴斷送西歸。願汝精進教觀。勤發行
者。莊嚴淨土。願來世得際夙因妙證。斯事常
切在於制心也。然汝自知吾志。不復再三。二
子去。聊書此布意。更不委悉。不具
  第七書
祟炬闍梨。久不得信。近日如何。風聞。已赴本
業景徳開講。僧俗歸心。須知。城隍不比郷縣。
又是受業去處。上下難受化。必須降意接物
軟語談眞。使聞者皆忻見者獲益。汝之智辯。
足可爲衆。但恐寺衆。有見汝行止有不廉處。
又恐檀信見熟別有誹謗。於教無光。更須護
持。則盡善盡美矣。吾爲懺期將滿報願未。能
衆障交興。莫我遣却。仍爲教藏未圓。恐後來
師徒。講習艱難。以故忍死力爲成之。今遣學
者往彼邦。縁化印法華經記。切在勸賛門徒。
多少結縁。令吾心志滿足也。此外宜息身心。
莫令生病。是祝是祝。不具
  第八書
崇矩近擇交來得信。知汝夜講光明。日談止
觀。爲道既勤聞之極喜。又知造僧堂。必是無
心往西溪也。所言不安者。宜不住服藥。禮誦
祈祷。求聖冥加也。惠南已安排在堂。只是隨
衆受習。更有何管領乎。所議融心解。今於答
後添三兩句。收於三輩。必免相違。何不但云
三輩文有相妨。何必致許多難問。可謂寸水
丈波也。是此之心。宜須削去。方可傳通。此蓋
因事誡汝。凡百施爲。皆須準此。山家教觀。託
汝弘護。汝須好將息。庶身安道隆也。餘無所
囑不具
  第九書
崇矩論師。不見汝面。僅十六年。不得汝書。亦
十年矣。昨聞西游京都。遽蒙宣召。講演復賜
命衣。深爲吾門之美事也。近知歸在天竺開
講。尤副我心。此際書來解吾思念。切在勤心
慈接學流。仍須以香火爲縁。以止觀爲業。不
行唯説。是吾之憂。若非爲法。須行利益邊事。
此外不宜他適。當善調身。餘不細述。不具
  第十遺書
吾遺書付浮石崇矩。吾傳教觀。四十餘年。
既云樂在其中。不覺老之將至。近以綿痼。百
骸倶痛。唯冥妙空。達生死相。相亦非相。去來
本常。此乃一心三觀之要。吾在爲訓物之柄。
吾逝爲見佛之基。汝早聞思。夙預傳唱。當須
勤勵以益諸後。俾祖燈廣曜佛種不斷。若依
此者。眞吾徒也。捨此以往復。何言哉。臨行書
此。不及委悉。深宜體察。不具
  付彬闍梨遺書
委曲遺願彬闍梨。吾夙以縁法。獲嗣流通。踰
四十年。道徳無聞深。自爲愧。汝亦早以弘教
爲志。久處座下及傳唱利人。頗有道譽。我今
老病日篤。必不能再與汝等談道。宜以像末
隆法爲勤。無以名利居懷。自念垂終之次。不
能悉書。聊遣此好自珍育。不具。延慶座主
付願彬闍梨領
  上大雷菴長書凡二書
  第一書
知禮奉白菴長高人。偶違顏色。俄改星霜。徒
増言念之勞。且曠緘題之禮。切聆動止。克遂
康寧。將屆安居。更希遵理。指要印後。曾已附
呈。雖筆削之甚凡。且銓量之有據。願於閑暇。
略與披尋。今少敏歸。寧謹憑此。問訊不宣。比
知禮奉白大雷菴長侍者
  第二書
知禮在懺中。忽承賢力生。長老奄歸眞寂。驚
惻久如不能自已。然則道人去住故。是尋常。
但以久沐慈憐。難平悲愴。雖夙敦戒定之力。
更宜多以誦念資之。智者尚令弟子勤禮懺。
資吾生處。在菴長洞明。豈須更説。鄙僧懺法。
絶於慶吊。情不可遏。故破制作手簡。相問令
人送蝋茶二挺印香一兩。希爲供養爲幸。延
慶苾芻知禮謹白
  付神照法師書
三術寡修。致名達於朝彦。尋蒙。帝澤。令被
紫衣。有恥無榮。何勞致賀。汝宜深修内行。藏
隱名聞。莫墮流俗之僧。如於我也。延慶
東掖如法師
右法智法帖去此二百年矣。讀之悚然増敬。
數語之間。引學者於内省之地。亦足見古之
耆宿用心也。丁酉孟夏住延慶法孫惠詢敬書
  付妙果法師書
妙果講主文昌論師。時光急逝。法蝋又増。徒
覺力衰。未能果證。日思改報身預勝游。遂我
所期。必將剋也。汝修心勤進。爲法周旋。二利
兼行。三空不爽。必於此世獲妙果矣。吾雖觀
力未充。心有所詣。出處説行。敢離智者閫域。
常患十六觀疏文約。理奧講者學者。多淺多
近。法既不稱。種乃不強。故率所懷。成乎私
鈔。汝既吾黨同吾用心。故旋寫二卷附去。看
尋若有所資。宜爲衆講説。或有異可箚取寄
來。此外調理身心。俾成願行。餘復何述。老僧
達昌公領
右法智尊者所賜永嘉妙果。始祖昌公法師。
眞蹟楷公講主。拾襲珍藏。積有年矣。惠詢
縁會遇。得獲瞻敬。遐想慈訓。涕泪久之。夫翰
墨之寶。固有神護。勒石垂耀。咸所願焉。淳熙
丁酉仲春法孫延慶寺住持比丘惠詢謹書
  上永安持山主書
  第一書
持姪山主昨來訪。及殊乏相延。經夏至秋。諒
身安道長。今知蓋泥屋宇。不易指揮。此際丐
僧。又須棲託。希好生見納。兼望勸揚。四衆歳
歳。括煩深増悚息。既是法屬。罔避嫌疑也。時
中宜善將攝。將來大有好事在。不宣。法眷
達永安山主永安即慈溪福
嚴禪院舊類也
  第二書
吾姪持公院宰。秋來且喜。無恙修進成規。昨
咸若棲託名籃。稍垂見待。仍染拙疾。更費看
承。見法屬之情。感歳寒之分。今二僧再去收
斂。更冀温存。或檀越登門。亦希勸發。先人後
己是大士之用心。此外善保行藏。勤於收拾。
裨住持興盛教觀流通。餘無所囑也。不宣。城
隅法眷比丘達永安山主
  第三書
持姪山主。又加法臘。必益道腴。經理住持。諒
皆成就。二子在院。粗著工夫。無勞挂慮此來。
丐士更須棲依。希更周旋也。秋暑猶盛。切在
將調。期成二利之行。或入郡城。到院相見是
望。不宣。城隅老叔達上吾姪永安山主
七月十
九日書
右四明法智大師帖門人如楷請以爲跋。子不
聞越之流人乎。去國既久。見似人者而喜。不
亦去國滋久。思人之深乎。於戲去大師之
世已久。思大師之音已深。今覩筆蹟。宛然平
生。不啻似人者。欣慕不足。感泣以書。乾道乙
酉歳除門人道因再拜謹跋
言心聲也。字心畫也。此來延慶。因得拜觀法
智尊者眞蹟如。水無風自成波紋。偶有晋人
古帖。老手風韻可佳。雲間異世嗣學可觀。敬
題卷末。淳熙庚子仲夏改旦
法智與其姪書前云。二子粗著工夫。後期二
利之行。於人念念不忘於道。蓋戒誓之緒餘
耳。百世之師也。乾道二年四月八日蘿月曇
瑩謹書
四明尊者。道徳淵源。固未易窺測。而學者仰
止高風雖。片言隻字。得之者如獲珙寶。至有
甘棠勿敗之比。此帖流落人間。世不多見。而
楷公得之。罔敢失墜。因求跋于二三宗匠。
用託不朽。噫日新之銘。非即之湯盤。則不知。
大思之銘非即之周量。則不著。師資心傳之
妙。亦可想見於此矣。異世相遇若旦暮。然是
亦聖教中一段奇事。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又
豈止神物護持而已。述齋薛澄清卿敬跋。紹
熙壬子四月五日
  天竺懺主上四明法師書凡二書
  第一書
遵式和南四明宗主。吾兄凝寒道體必康。仍知
修懺開講。説行二門。己他二利。一日並運。未
之有也。所蒙教乘。一時給借。深感我交之不
棄也。亦言。外弘量之成我也。涅槃玄義。既許
換後一片。今更募僧添滿。二十七貫四百見
附去。二貫四百足作來人名。不可移易。望依
今附到者書之。又見兄説除二子句當名。移
岳公爲本院僧甚好。但岳公於此玄義板。只
消著句當雕造。不須云募縁。不同彼疏板。須
安募縁。便副得吾兄。云二處講院。同弘斯典。
進發後人之謂也。所定文字。更計所裁必無
確定。從長爲當耳。倫公恐十九發去也。唯一
本出義才之議。亦計伊之情。今特令梵住取。
若思望勸勵伊。歸山不宣。遵式和南
  第二書
遵式寅白法智大師。吾兄近蒙惠書并新記。焚
香披讀。若臨藻鑒。忻慰之抱。其可量也。劣弟
自夏洎秋。伏枕沈瘵。略不自持。于今腹中氣
塊。有若負石。百醫千藥。有加無瘳。乃過去業
縁。現在所作之劇報也。但待死至。餘無所云
所恨。不果良交一面而後訣耳。仰想。吾兄將
大有俊少輻湊講席。願安隱久住。弘濟斯道。
於今山家一教。旋觀海内。唯兄一人而已。
非誕言也。少弟所戮力置立。天竺道場頗。得
其地。實可弘通。自眞觀法師之後。凡數十
住持。皆是賢聖之僧講訓。觀師早承天台
禪師。即百録陳佰智。薦眞觀惠陪二法師是
也。今作智者道場。非偶然而來。蓋承此餘蔭
耳。其九祖儀像。天下爲甲也。萬卷教文已有
施主。相次印造。安僧舍宇受用者已足。但未
有殿宇門廊耳。若一區形勝。來往游人。謂天
下無也。所惜者在茲。今欲請賢子本如却過住
持。昨因疾甚之際。召得相見。寺衆檀越。一
心同願。内外忻忻。亦是宿縁也。已受小請疏
子。是伊口口只言。未白知四明本講。餘無所
辭。今見押本州大疏。須至敦請。冬初必先
過四明諮白。況我兄平生。以弘經爲本心。願
加苦口。策伊出來繁會之地。講演大教。亦吾
家大光揚也。是事終不以私曲之情。非有他
議請他過也。東山必令祖韶去彼開講。亦似
去得。蓋量材也。若得數處講香不絶。死亦何
恨。劣弟必在今冬去也。願承我兄淨土本願
之力。令我纔預末品。當有相見之分。而今束
手待至。近開得遐榻銘。并囑弟子。送哀石本
附呈。然送哀一文。雖是小道。以誡學者。似有
所補。願略過目幸甚。觀經新記第三卷。願速
附來。一見後死去也。此去恐信息少。珍重珍
重。遵式拜白
法智慈雲二導師法門連枝也。所謂聰慧明達。
善知險道通塞之相。而宮商相宣。金玉諧和。
翼賛台宗。爲有力者。由是人人知惡可棄。知
善可爲。至今東南號爲易治也。此書門人清湜
欲刊諸石。請以爲跋。然雉川丹并之東。力疾
以書。攬野色映湖光。出觀而讀。想像容止。感
激于懷。聊爲之書。乾道丙戌上元門人道因

  四明付門人琮法師帖
鑒琮論師。在於本郷。身心安否。親里愛結不
相染耶。利養名聞能遠離否。既學山家必異
常流。理事合修自他兼濟。如此即是智者子
孫矣。吾年事已去。唯念西游。衆縁所留。未果
其志。然圖傳教勝事。實是掛心。今遣二僧去。
彼句當印板。望汝行疏。賛成切囑。不具。花押
委曲七月十二日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五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六
 四明石芝沙門宗曉編 
  延慶寺二師立十方住持傳天台教觀戒誓
辭使帖延慶寺
皇宋明州新修保恩院記并史文
惠王跋
上曾太守乞申奏後園地書并草菴
法師跋
乞聖旨申禮部公據
三省同奉聖旨
聖旨本州出給公據
四明圖經紀延慶寺跡
曾魯國宣靖公祠堂記
四明圖經紀宣靖公祠
曾相公府延慶寺置莊田帖并陸薛二
知府跋
晁待制作紀贈法智大師詩序
東京僧職紀贈法智詩二十三首
四明法師受命服門人神照作致語
四明尊者傳持爲二十九代祖師
四明尊者遣僧日本國求仁王經疏
紀神照法師悟經王頌
四明門人霅川淨覺法師
妙悟法師輔四明作評謗書
草菴教苑遺事紀法智講貫
記四明門下纂成十類
  延慶寺二師立十方住持傳天台教觀戒
誓辭
院丙申秋七月承舊。越十年經始陳修。己酉
告成。石公勒石。紀之逮壬子。凡十七年。咸安
來學。二師同心祈佛。永命用休。昭烈山家教
門。既遂攸叙。懼壽不我永。乃囑院于後賢。
惟善繼者居焉。永永相授。非錫于子孫。遂
作戒誓。使無反誨言。乃顧于手度弟子立誠
又玄
本慈本常尚閑徳
才曇慧曇覺本淳
作戒誓。於是我等小子。咸載拜
受命。二月刻石。存乎不朽。二師稱知禮。次師
異聞
  戒辭
吾惟有慚徳。爲汝等師無忘在三。咸承攸誨。
吾昔之日受天台智者教觀于寶雲師門。非欲
兼人受。以自益無何。尚即先師輪下。已有好
學。萃吾左右。虚譽喪實。悵然長懷。既値鶴林。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892 893 894 895 896 897 898 899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