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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止觀法門 (No. 1924_ 慧思説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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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924

南嶽大乘止觀序
 兩浙路勸農使兼提點刑獄
公事朝奉大夫行尚書度支
員外郎護軍借紫朱頔撰 
鶴林示滅而來賢聖應世者非一。咸以六度
萬行通達大智。安住於法界拔濟於群迷。金
文寶軸具載於諸法之藏。若夫空一切法證
一切性。不於三界現其身。意達正覺之眞源
顯毘盧之實相。則見乎南嶽大師之止觀也。
大師靈山佛會之聖衆三世化縁。於衡岫密
承佛旨親聽法音。總馬鳴龍樹之心要。具菩
提涅槃之了義。故著止觀上下二論遣眞妄
於一念。明體相之無迹。空拳舒手無物可見。
則止觀之理自是而顯。寂照其門由是而入。
爲出世之宗本作佛種之導師。不歴僧祇直
超聖位。嗟夫斯教雖大顯示啓來者。而人世
未之普見流于海外。逮五百年咸平中日本
國僧寂照以斯教航海而來復歸。聖朝天禧
四年夏四月靈隱山天竺教主遵式將示。生
生之佛種咸成上上之勝縁。乃俾刻其文又
復以序爲請。重念如意稱珠已還。合浦虚室
生白坐見法身。顧鑚仰之未至抑稱讃之無
取。但願一切信心見者能修。修者能證。對
諸境而不動。於諸法而無染。一受不退一得
永得。盡未來際常與南嶽大師倶生行如來
事焉

南嶽禪師止觀序
 天竺寺沙門遵式述 
止觀用也本乎明靜。明靜徳也本乎一性。性
體本覺謂之明。覺體本寂謂之靜。明靜不二
謂之體。體無所分則明靜安寄。體無不備則
明靜斯在。語體則非一而常一。語徳乃不二
而常二。秖分而不分秖一而不一耳。體徳無
改疆名爲萬法之性。體徳無住疆名爲萬法
之本。萬法者復何謂也。謂擧體明靜之所爲
也。何其然乎。良由無始本覺之明疆照照生
而自惑謂之昏。無始無住之本隨縁縁起而
自亂謂之動。昏動既作萬法生焉。掜目空華
豈是他物。故云。不變隨縁名之爲心。隨縁
不變名之爲性。心昏動也性明靜也。若知無
始即明而爲昏故可了今即動而爲靜。於是
聖人見其昏動可即也明靜可復也。故因靜
以訓止止其動也。因明以教觀觀其昏也。使
其究一念即動而靜即昏而明。昏動既息萬
法自亡。但存乎明靜之體矣。是爲圓頓是爲
無作。是如來行是照性成修修成而用廢。誰
論止觀體顯而性泯亦無明靜豁然。誰寄無
所名焉爲示物旨歸。止成謂之解脱。觀成謂
之般若。體顯謂之法身。是三即一是一即三。
如伊三點如天三目。非縱横也非一異也。是
爲不思議三徳是爲大般涅槃也。嗚呼此法
自鶴林韜光授大迦葉。迦葉授之阿難。阿難
而下燈燈相屬至第十一馬鳴。鳴授龍樹。樹
以此法寄言于中觀論。論度東夏獨淮河慧
文禪師解之授南嶽大師。南嶽從而照心即
復于性獲六根清淨位隣乎聖。斯止觀之用
驗矣。我大師惜之無聞後代。從大悲心出此
數萬言。目爲大乘止觀亦名一乘亦名曲示
心要。分爲二卷。初卷開止觀之解。次卷示
止觀之行。解行備矣猶目足焉。俾我安安不
遷而運到清涼池。噫斯文也歳月遼遠。因韜
晦于海外道將復行也。果咸平三祀日本國
圓通大師寂照錫背扶桑杯汎諸夏。既登鄮
嶺解篋出卷。天竺沙門遵式首而得之。度支
外郎朱公頔冠首序。出俸錢模板廣而行之。
大矣哉斯法也。始自西傳猶月之生。今復東
返猶日之升。素影圓暉終環回於我土也。因
序大略以紀顯晦耳


大乘止觀法門卷第一
 南獄思大禪師曲授心要 
  行者若欲修之。當於下止觀體状文中學。若有所
疑不決。然後遍讀當有斷疑之處也。又此所明悉
依經論。其中多有經文論偈。不得不淨御之。恐
招無敬之
有人問沙門曰。夫禀性斯質託修異焉。但匠
有殊彫故器成不一。吾聞大徳洞於究竟之
理。鑑於玄廓之宗。故以策修冀聞正法
爾。沙門曰。余雖幼染緇風少餐道味。但下
愚難改行理無沾。今辱子之所問莫知何説
也。外人曰。唯然大徳願無憚勞爲説大乘行
法。謹即奉持不敢遺忘。沙門曰。善哉佛子
乃能發是無上之心。樂聞大乘行法。汝今即
時已超二乘境界。況欲聞而行乎。然雖發
是勝心要藉行成其徳。但行法萬差入道非
一。今且依經論爲子略説大乘止觀二門。依
此法故速能成汝之所願也。外人曰。善哉願
説充滿我意。亦使餘人展轉利益。則是傳燈
不絶爲報佛恩。沙門曰。諦聽善攝爲汝説
之。所言止者。謂知一切諸法從本已來性自
非有不生不滅。但以虚妄因縁故非有而有。
然彼有法有即非有。唯是一心體無分別。作
是觀者。能令妄念不流。故名爲止。所言觀者。
雖知本不生今不滅。而以心性縁起不無虚
世用。猶如幻夢非有而有。故名爲觀。外
人曰。余解昧識微聞斯未能即悟。願以方便
更爲開示。沙門曰。然更當爲汝廣作分別。
亦令未聞尋之取悟也。就廣分別止觀門中
作五番建立。一明止觀依止。二明止觀境界。
三明止觀體状。四明止觀斷得。五明止觀作
用。就第一依止中復作三門分別。一明何所
依止。二明何故依止。三明以何依止。初明何
所依止者。謂依止一心以修止觀也。就中復
三種差別。一出衆名。二釋名義。三辨
體状。初出衆名者。此心即是自性清淨心。
又名眞如。亦名佛性。復名法身。又稱如來藏。
亦號法界。復名法性。如是等名無量無邊。
故言衆名。次辨釋名義。問曰。云何名爲自
性清淨心耶。答曰。此心無始以來雖爲無
明染法所覆。而性淨無改。故名爲淨。何以故。
無明染法。本來與心相離故。云何爲離。謂以
無明體是無法有即非有以非有故。無可與
心相應。故言離也。既無無明染法與之相
應。故名性淨。中實本覺故名爲心。故言自性
清淨心也。問曰。云何名爲眞如。答曰。一切諸
法依此心有以心爲體。望於諸法法悉虚妄。
有即非有。對此虚僞法。故目之爲眞。又復諸
法雖實非有。但以虚妄因縁而有生滅之相。
然彼虚法生時此心不生。諸法滅時此心不
滅。不生故不増不滅故不減。以不生不滅不
増不減。故名之爲眞。三世諸佛及以衆生。同
以此一淨心爲體。凡聖諸法自有差別異相。
而此眞心無異無相。故名之爲如。又眞如者。
以一切法眞實如是唯是一心。故名此一心
以爲眞如。若心外有法者。即非眞實亦不如
是。即爲僞異相也。是故起信論言。一切諸法
從本已來離言説相。離名字相離心縁相。畢
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
眞如。以此義故自性清淨心復名眞如也。問
曰。云何復名此心以爲佛性。答曰。佛名爲覺
性名爲心。以此淨心之體非是不覺。故説爲
覺心也。問曰。云何知此眞心非是不覺。答
曰。不覺即是無明住地。若此淨心是無明者
衆生成佛。無明滅時應無眞心。何以故。以
心是無明故。既是無明自滅淨心自在。故知
淨心非是不覺。又復不覺滅故方證淨心。將
知心非不覺也。問曰。何不以自體是覺。名之
爲覺。而以非不覺故説爲覺*耶。答曰。心體
平等非覺非不覺。但爲明如如佛故擬對説
爲覺也。是故經言。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
無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
悉倶離此即偏就心體平等説也。若就心體
法界用義以明覺者。此心體具三種大智。所
謂無師智。自然智。無礙智。是覺心體本具此
三智性。故以此心爲覺性也。是故須知同異
之義。云何同。謂心體平等即是智覺。智覺
即是心體平等。故言同也。復云何異。謂本覺
之義是用。在凡名佛性。亦名三種智性。出障
名智慧佛也。心體平等之義是體。故凡聖無
二唯名如如佛也。是故言異應如是知。問曰。
智慧佛者。爲能覺淨心。故名爲佛。爲淨心自
覺。故名爲佛。答曰。具有二義。一者覺於淨
心。二者淨心自覺。雖言二義體無別也。此義
云何。謂一切諸佛本在凡時。心依熏變不覺
動顯現虚状。虚状者。即是凡夫五陰及以
六塵。亦名似識似色似塵也。似識者。即六七
識也。由此似識念念起時。即不了知似色等
法。但是心作虚相無實以不了故。妄執虚相
以爲實事。妄執之時即還熏淨心也。然似識
不了之義。即是果時無明。亦名迷境無明。是
故經言。於縁中癡故似識妄執之義。即是妄
想所執之境即成妄境界也。以果時無明熏
心故。令心不覺。即是子時無明亦名住地無
明也。妄想熏心故令心變動。即是業識。妄境
熏心故令心成似塵種子。似識熏心故令心
成似識種子。此似塵似識二種種子。總名爲
虚状種子也。然此果時無明等雖云各別熏
起一法。要倶時和合故能熏也。何以故。以不
相離相藉有故。若無似識即無果時無明。若
無無明即無妄想。若無妄想即不成妄境。是
故四種倶時和合方能現於虚状之果。何以
故。以不相離故。又復虚状種子依彼子時無
住故。又復虚状種子不能獨現果故。若
無子時無明即無業識。若無業識即虚状種
子不能顯現成果。亦即自體不立。是故和合
方現虚状果也。是故虚状果中還具似識似
塵虚妄無明妄執。由此義故略而説之云不
覺。故動顯現虚状也。如是果子相生無始流
轉名爲衆生。後遇善友爲説諸法皆一心作
似有無。實聞此法已隨順修行。漸知諸法皆
從心作唯虚無實。若此解成時是果時無明
滅也。無明滅故不執虚状爲實。即是妄想及
妄境滅也。爾時意識轉名無塵智。以知無
實塵故。雖然知境虚故説果時無明滅。猶見
相之有。有即非有本性不生今即不滅。唯
是一心以不知此理。故亦名子時無明。亦名
迷理無明。但細於前迷事無明也。以彼麁滅
故説果時無明滅也。又不執虚状爲實。故説
妄想滅。猶見有虚*相謂有異心。此執亦是妄
想。亦名虚*相。但細於前以彼麁滅故言妄想
滅也。又此虚境以有細無明妄想所執故。似
與心異相相不一即是妄境。但細於前以
其細故名爲虚境。又彼麁相實執滅故説妄
境滅也。以此論之非直果時迷事無明滅息。
無明住地亦少分除也。若不分分漸除者。果
時無明不得分分漸滅。但相微難彰。是故不
説住地分滅也。今且約迷事無明滅後。以説
住地漸滅。因由即知一念發修已來亦能漸
滅也。此義云何。謂以二義因縁故。住地無明
業識等漸已微薄。二義何。一者知境虚
智熏心。故令舊無明住地習氣及業識等漸
除也。何以故。智是明。法性能治無明故。二者
細無明虚執及虚境熏心故。雖更起無明住地
等。即復輕弱不同前迷境等所熏起者。何以
故。以能熏微細故。所起不覺亦即薄也。以此
義故。住地無明業識等漸已損滅也。如迷事
無明滅後既有此義。應知一念創始發修之
時無明住地即分滅也。以其分分滅故。所起
智慧分分増明。故得果時迷事無明滅也。自
迷事無明滅後業識及住地無明漸薄。故所
起虚状果報亦轉輕妙不同前也。以是義故。
似識轉轉明利。似色等法復不令意識生迷。
以内識生外色塵等倶細利故。無塵之智倍
明。無明妄想極薄還復熏心。復令住地無明
業識習氣漸欲向盡所現。無塵之智爲倍明。
了如是念念轉轉熏習故。無明住地垂盡所
起。無塵之智即能知彼虚状果報體性非有
本自。不生今即無滅。唯是一心體無分別。以
唯心外無法故。此智即是金剛無礙智也。此
智成已即復熏心。心爲明智熏故。即一念無
明習氣於此滅無明盡。故業識染法種
子習氣即亦隨壞。是故經言。其地壞者彼亦
隨壞。即其義也。種子習氣壞。故虚状永泯。虚
状泯故心體寂照。名爲體證眞如。何以故。以
無異法爲能證故。即是寂照無能*證所*證
之別。名爲無分別智。何以故。以此智外無
別有眞如可分別故。此即是心顯成智。智是
心用。心是智體。體用一法自性無二。故名自
性體*證也。如似水靜内照照潤義殊而常湛
一。何以故。照潤潤照故。心亦如是。寂照義
分而體融無二。何以故。照寂寂照故。照寂
順體寂照*順用。照自體名爲覺。於淨心
體自照即名爲淨心。自覺故言二義一體。此
即以無分別智爲覺也。淨心從本已來具此。
智性不増不減。故以淨心爲佛性也。此就智
慧佛以明淨心爲佛性。又此淨心自體具足
福徳之性及巧用之性。復爲淨業所熏出生
報應二佛。故以此心爲佛性也。又復不覺滅
故以心爲覺。動義息故説心不動。虚相泯故
言心無相。然此心體非覺非不覺。非動非不
動。非相非無相。雖然以不覺滅故説心爲覺。
亦無所妨也。此就對治出障心體以論於覺。
不據智用爲覺。又復淨心本無不覺。説心爲
本覺本無動變説心爲本寂。本無虚相説
本平等。然其心體非覺非不覺。非動非不動。
非相非無相。雖然以本無不覺故。説爲本
覺。亦無所失也。此就凡聖不二。以明心體爲
如如佛。不論心體本具性覺之用也。問曰。若
就本無不覺名爲覺者。凡夫即是佛何用修道
爲。答曰。若就心體平等。即無修與不修成與
不成。亦無覺與不覺。但爲明如如佛故擬對
説爲覺也。又復若據心體平等。亦無衆生諸
佛與此心體有異。故經偈云。心佛及衆生是
三無差別。然復心性縁起法界。法門法爾不
壞。故常平等常差別。常平等故心佛及衆生
是三無差別。常差別故流轉五道説名衆生。
反流盡源説名爲佛。以有此平等義故。無佛
無衆生。爲此縁起差別義故。衆生須修道。
問曰。云何得知心體本無不覺。答曰。若心體
本有不覺者。聖人證淨心時應更不覺。凡夫
證得應爲覺。既見證者無有不覺。未證者
不名爲覺。故定知心體本無不覺。問曰。聖人
滅不覺。故得自證淨心。若無不覺。云何言滅。
又若無不覺即無衆生。答曰。前已具釋。心體
平等無凡無聖。故説本無不覺。不無心性縁
起。故有滅有證有凡有聖。又復縁起之有。有
即非有。故言本無不覺。今亦無不覺。然非不
有。故言有滅有證有凡有聖。但證以順用入
體即無不覺。故得驗知心體本無不覺。但凡
是違用一體謂異。是故不得證知平等之體
也。問曰。心顯成智者爲無明塵。故自然是
智爲更別有因縁。答曰。此心在染之時。本
具福智二種之性不少一。法與佛無異。但爲
無明染法所覆。故不得顯用。後得福智二種
淨業所熏。故染法都盡。然此淨業除染之時。
即能顯彼二性。令成事用。所謂相好依報一
切智等。智體自是眞心性照之能智用由熏
成也。問曰。心顯成智即以心爲佛性。心起不
覺亦應以心爲無明性。答曰。若就法性之義
論之。亦得爲無明性也。是故經言。明與無明
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也。問曰。云何
名此心以爲法身。答曰。法以功能爲義。身以
依止爲義。以此心體有隨染之用故。爲一切
染法之所熏習。即以此心隨染故。能攝持熏
習之氣。復能依熏顯現染法。即此心性能持
能現二種功能。及所持所現二種染法。皆依
此一心而立。與心不一不異故名此心以爲
法身。此能持之功能與所持之氣和合。故名
爲子時阿梨耶識也。依熏現法之能與所現
之相和合。故名爲果報阿梨耶識。此二識體
一用異也。然此阿梨耶中即有二分。一者染
分。即是業與果報之相。二者淨分。即是心性
及能熏淨法。名爲淨分。以其染性即是淨性
更無別法。故由此心性爲彼業果染事所依。
故説言生死依如來藏。即是法身藏也。又此
心體雖爲無量染法所覆。即復具足過恒河
沙數無漏性功徳法。爲無量淨業所熏。故此
等淨性即能攝持熏習之氣。復能依熏顯現
諸淨功徳之用。即此恒沙性淨功徳。及能持
能現二種功能。并所持所現*二種淨用。皆
依此一心而立。與心不一不異。故名此心爲
法身也。問曰。云何復名此心爲如來藏。答曰
有三義。一者能藏名藏。二者所藏名藏。三者
能生名藏。所言能藏者。復有二種。一者如來
果徳法身。二者衆生性徳淨心。並能包含染
淨二性及染淨二事無所妨礙。故言能藏名
藏。藏體平等名之爲如。平等縁起目之爲來。
此即是能藏名如來藏也。第二所藏名藏者。
即此眞心而爲無明&T021400;藏所覆藏。故名爲所
藏也。藏體無異無相名之爲如。體備染淨二
用目之爲來。故言所藏名藏也。第三能生名
藏者。如女胎藏能生於子。此心亦爾。體具染
淨二性之用。故依染淨二種熏力。能生世間
出世間法也。是故經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
因。又復經言。心性是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
又復經言。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而生也。故
染淨平等名之爲如。能生染淨目之爲來。故
言能生名如來藏也。問曰。云何復名淨心以
爲法界。答曰。法者法爾故。界者性別故。以此
心體法爾具足一切諸法。故言法界。問曰。云
何名此淨心以爲法性。答曰。法者一切法。性
者體別義。以此淨心有差別之性故。能與
諸法作體也。又性者體實不改義。以一切法
皆以此心爲體。諸法之相自有生滅。故名
虚妄。此心眞實不改不滅。故名法性也。其餘
實際實相等無量名字不可具釋。上來釋名
義竟。次出體状。所言體状者。就中復有三
種差別。一擧離相以明淨心。二擧不一不異
以論法性。三擧二種如來藏以辨眞如。雖復
三種差別。總唯辨此淨心體状也。第一明離
相者。此心即是第一義諦眞如心也。自性圓
融體備大用。但是自覺聖智所知。非情量之
能測也。故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以名
名。不可以相相。何以故。心體離名相故。體既
離名即不可設名以談其體。心既絶相即不
可約相以辨其心。是以今欲論其體状實亦
難哉。唯可説其所離之相。反相滅相而自契
焉。所謂此心從本已來。離一切相平等寂滅。
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亦有
相非。亦無相。非去來今。非上中下。非彼非此。
非靜非亂非染非淨。非常非斷。非明非暗。非
一非異等。一切四句法總説。乃至非一切可
説可念等法。亦非不可説不可念法。何以
故。以不可説不可念對可説可念。生非自體
法故。即非淨心是故但知所有可説可念。不
可説不可念等法。悉非淨心。但是淨心所現
虚相。然此虚相各無自實有即非有。非有之
相亦無可取。何以故。有本不有故。若有本不
有。何有非有相耶。是故當知。淨心之體不
可以縁慮所知。不可以言説所及。何以故。以
淨心之外無一法故。若心外無法。更有誰能
縁能説此心*耶。是以應知。所有能縁能説
者。但是虚妄不實。故有考實無也。能縁既不
實故所縁何得是實*耶。能縁所縁皆悉不實
故。淨心既是實法是故不以縁慮所知也。譬
如眼不自見以此眼外更有他眼。能見此眼。
即有自他兩眼。心不如是。但是一如。如外無
法。又復淨心不自分別。何有能分別取此心
*耶。而諸凡惑分別淨心者。即如癡人大張己
眼還覓己眼。復謂種種相貎是己家眼竟。不
知自家眼處也。是故應知。有能縁所縁者。但
是己家淨心。爲無始妄想所熏。故不能自知
己性。即妄生分別。於己心外建立淨心之相。
還以妄想取之以爲淨心。考實言之。所取之
相正是識相。實非淨心也。問曰。淨心之體。
既不可分別。如諸衆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
入。答曰。若知一切妄念分別體是淨心。但以
分別不息説爲背理。作此知已當觀一切諸
法。一切縁念有即非有。故名隨順。久久修
習若離分別。名爲得入。即是離相體證眞
如也。此明第一離相以辨體状竟。次明不一
不異以辨體状者。上來雖明淨心離一切分
別心及境界之相。然此諸相復不異淨心。何
故。此心體雖復平等。而即本具染淨二用。
復以無始無明妄想熏習力故。心體染用依
熏顯現此等虚相無體唯是淨心。故言不異。
又復不一。何以故。以淨心之體。雖具染淨
二用。無二性差別之相。一味平等但依熏力
所現虚相。差別不同。然此虚相。有生有滅。淨
心之體常無生滅常恒不變故言不一。此明
第二不一不異以辨體状竟。次明第三二種
如來藏以辨體状者。初明空如來藏。何故名
爲空*耶。以此心性雖復縁起建立生死涅槃
違順等法。而復心體平等妙絶染淨之相。非
直心體自性平等所起。染淨等法亦復性自
非有。如以巾望兎。兎體是無。但加以幻力故
似兎現。所現之兎。有即非有。心亦如是。但以
染淨二業幻力所熏故。似染似淨二法現也。
若以心望彼二法。法即非有。是故經言。流
轉即生死。不轉是涅槃。生死及涅槃。二倶不
可得。又復經言。五陰如幻。乃至大般涅槃如
幻。若有法過涅槃者。我亦説彼如幻。又復經
言。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有佛涅槃。遠
覺所覺。若有若無有。是二悉倶離。此等
經文皆據心體平等。以泯染淨二用。心性既
寂。是故心體空淨以是因縁名此心體爲空
如來藏。非謂空無心體也。問曰。諸佛體證淨
心可以心體平等。故佛亦用而常寂説爲非
有。衆生既未證理現有六道之殊云何無*耶。
答曰。眞智眞照。尚用即常寂説之爲空。況迷
闇妄見。何得不有。有即非有。問曰。既言非
有。何得有此迷妄。答曰。既得非有而妄見有。
何爲不得無迷。而横起迷。空華之喩於此宜
陳。問曰。諸餘染法可言非有。無明既是染因。
云何無*耶答曰。子果二種無明本無自體。唯
以淨心爲體。但由熏習因縁故有迷用。以心
往攝用即非有。唯是一心。如似粟麥本無自
體。唯以微塵爲體。但以種子因縁。故有粟麥
之用。以塵往收用即非有。唯是微塵無明亦
爾有即非有。問曰。既言熏習因縁故有迷用。
應以能熏之法即作無明之體。何爲而以淨
心爲體。答曰。能熏雖能熏他令起而即念念
自滅。何得即作所起體*耶。如似麥子但能
生果。體自爛壞歸於微塵。豈得春時麥子
即自秋時來果也。若得爾者劫初麥子。今
仍應在過去。無明亦復如是。但能熏起後念
無明。不得自體不滅。即作後念無明也。若得
爾者無明即是常。法非念。念滅既非常故。即
如燈焔前後相因而起。體唯淨心也。是故以
心收彼有即非有。彼有非有。故名此淨心爲
空如來藏也。問曰。果時無明與妄想爲一爲
異。子時無明與業識爲一爲異。答曰。不一不
異。何以故。以淨心不覺故。動無不覺即不
動。又復若無無明即無業識。又復動與不覺
和合倶起不可分別。故子時無明與業識不
異也。又不覺自是迷闇之義。過去果時無明
所熏起故。即以彼果時無明爲因也。動者自
是變異之義。由妄想所熏起故。即以彼妄想
爲因也。是故子時無明與業識不一。此是子
時無明與業識不一不異也。果時無明與妄
想不一不異者。無明自是不了知義。從子時
無明生故。即以彼子時無明爲因。妄想自是
浪生分別之義。從業識起故。即以彼業識爲
因。是故無明妄想不一。復以意識不了境虚
故。即妄生分別。若了知虚即不生妄執分
別。又復若無無明即無妄想。若無妄想亦無
無明。又復二法和合倶起不可分別。是故不
異。此是果時無明與妄想不一不異也。以是
義故。二種無明是體。業識妄想是用。二種無
明自互爲因果。業識與妄想亦互爲因果。若
果無明互爲因者。即是因縁也。妄想與
業識互爲因者。亦是因縁也。若子時無明起
業識者。即是増上縁也。果時無明起妄想者。
亦是増上縁也。上來明空如來藏竟。次明不
空如來藏者。就中有二種差別。一明具染淨
二法以明不空。二明藏體一異以釋實有。
一明染淨二法中。初明淨法。次明染法。初
明淨法。中復有二種分別。一明具足無漏性
功徳法。二明具足出障淨法。第一具無漏性
功徳者。即此淨心雖平等一味體無差別。而
復具有過恒沙數無漏性功徳法。所謂自性
有大智慧光明義故。眞實識知義故。常樂我
淨義故。如是等無量無邊性淨之法。唯是一
心。具有如起信論廣明也。淨心具有此性淨
法。故名不空。第二具出障淨徳者。即此淨心
體具性淨功徳。故能攝持淨業熏習之力。由
熏力故徳用顯現。此義云何。以因地加行般
若智業。熏於三種智性令起用顯現。即是如
來果徳三種大智慧也。復以因地五波羅蜜
等一切種行。熏於相好之性令起用顯現。即
是如來相好報也。然此果徳之法雖有相
別。而體是一心。心體具此徳故名爲不空。不
其心體義明不空也。何以故。以心體平等
非空不空故。問曰。能熏淨業。爲從心起爲心
外別有淨法以爲能熏*耶。答曰。能熏之法。
悉是一心所作。此義云何。謂所聞教法。悉是
諸佛菩薩心作。諸佛心。菩薩心。衆生心是一
故。教法即不在心外也。復以此教熏心解性。
性依教熏以起解用。故解復是心作也。以解
熏心行性。性依解熏以起行用。故行復是心
作也。以行熏心果性。性依行熏起於果徳。故
果復是一心作也。以此言之一心爲教。乃至
一心爲果。更無異法也。以是義故心體在凡
之時。本具解行果徳之性。但未爲諸佛眞如
用法所熏。故解等未顯用也。若本無解等之
性者。設復熏之徳用終不顯現也。如是眞
金本有器朴之性。乃至具有成器精妙之性。
但未得椎鍛而加故器朴等用不現。後加
以鉗椎朴器成器次第現也。若金本無朴器
成器之性者。設使加以功力。朴用成用終難
顯現。如似壓沙求油鑚氷覓火鍛氷爲器鑄
木爲瓶。永不可成者以本無性故也。是故論
言若衆生無佛性者。設使修道亦不成佛。以
是義故淨心之體。本具因行果徳性也。依此
性故起因果之徳。是故此徳唯以一心爲體。
一心具此淨徳。故以此心爲不空如來藏也。
次明具足染法者。就中復有二種差別。一明
具足染性。二明具足染事。初明具足染性
者。此心雖復平等離相。而復具足一切染法
之性。能生生死能作生死。是故經云。心性是
一。云何能生種種果報。即是能生生死。又復
經言。即是法身流轉五道説名衆生。即是能
作生死也。問曰。若心體本具染性者。即不可
轉凡成聖。答曰。心體若唯具染性者。不可得
轉凡成聖。既並具染淨二性。何爲不得轉凡
成聖*耶。問曰。凡聖之用。既不得並起。染淨
之性。何得雙有*耶。答曰。一一衆生心體
一諸佛心體。本具二性。而無差別之相。一味
平等古今不壞。但以染業熏染性故。即生死
之相顯矣。淨業熏淨性故。即涅槃之用現
矣。然此一一衆生心體依熏作生死時。而不
妨體有淨性之能。一一諸佛心體依熏作涅
槃時。而不妨體有染性之用。以是義故。一一
衆生一一諸佛。悉具染淨二性。法界法爾未
曾不有。但依熏力起用先後。不倶是以染熏
息。故稱曰轉凡。淨業起故説爲成聖。然其
心體二性實無成壞。是故就性説故染淨並
具。依熏論故凡聖不倶。是以經言。清淨法
中不見一法増。即是本具性淨非始有也。煩
惱法中不見一法減。即是本具性染不可滅
也。然依對治因縁清淨般若轉勝現前。即是
淨業熏故成聖也。煩惱妄想盡在於此。即是
染業息故轉凡也。問曰。染業無始本有何由
可滅。淨業本無何由得起。答曰。得諸佛眞如
用義熏心故淨業得起。淨能除染故染業即
滅。問曰。染淨二業皆依心性而起。還能熏
心。既並依性起。何得相除。答曰。染業雖依
心性而起。而常違心。淨業亦依心性而起。
常順心也。違有滅離之義故爲淨除。順有相
資之能故能除染。法界法爾有此相除之用。
何足生疑。問曰。心體淨性能起淨業。還能熏
心淨性。心體染性能起染業。還能熏心染性。
故乃可染業與淨性不相熏相生説爲相違。
染業與染性相生相熏應云相順。若相順者。
即不可滅。若染業雖與染性相順。由與淨性
相違故。得滅者。亦應淨業雖與淨性相順由
與染性相違故。亦可得除。若二倶有違義故。
雙有滅離之義。而得存淨除染。亦應二倶有
順義故。並有相資之能。復得存染廢淨。答
曰。我立不如是。何爲作此難。我言淨業順
心故心體淨性即爲順本。染業違心故心體
染性即是違本。若偏論心體即違順平等。但
順本起淨即順淨心不二之體。故有相資之
能。違本起染便違眞如平等之理。故有滅離
之義也
大乘止觀法門卷第一



大乘止觀法門卷第二
 南嶽思大禪師曲授心要 
問曰。違本起違末便違不二之體。即應並
有滅離之義也。何故上言法界法爾具足二
性不可破壞耶。答曰。違本雖起違末。但是
理用故與順一味。即不可除。違末雖依違本。
但是事用故即有別義是故可滅。以此義故
二性不壞之義成也。問曰。我仍不解染用違
心之義。願爲説之。答曰。無明染法。實從心體
染性而起。但以體闇故。不知自己及諸境界
從心而起。亦不知淨心具足染淨二性而無
異相。一味平等以不知如此道理。故名之爲
違。智慧淨法實從心體而起。以明利故能知
己及諸法皆從心作。復知心體具足染淨二性
而無異相。一味平等以如此稱理而知。故名
之爲順。如似窮子實從父生父實追念。但以
癡故不知己從父生。復不知父意。雖在父舍
不認其父。名之爲違。復爲父誘説經歴多年。
乃知己從父生。復知父意。乃認家業受父教
勅。名之爲順。衆生亦爾。以無明故。不知己身
及以諸法悉從心生。復遇諸佛方便教化。故
隨順淨心能證眞如也。問曰。既説無明染法。
與心相違。云何得熏心耶。答曰。無明染法無
別有體故不離淨心以不離心故。雖復相違
而得相熏。如木出火炎炎違木體而上騰。以
無別體不離木故還燒於木。後復不得聞斯
譬喩便起燈爐之執也。此明心體具足染性
名爲不空也。次明心體具足染事者。即彼染
性爲染業熏。故成無明住地。及一切染法種
子。依此種子現種種果報。此無明及與業果
即是染事也。然此無明住地及以種子果報
等。雖有相別顯現説之爲事。而悉一心爲體
悉不在心外。以是義故復以此心爲不空也。
譬如明鏡所現色像無別有體。唯是一鏡而
復不妨萬像區分不同。不同之状皆在鏡中
顯現。故名不空鏡也。是以起信論言因熏習
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
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
眞實性故。以此驗之。具足世間染法。亦是不
空如來藏也。上來明具足染淨二法。以明不
空義竟。次明藏體一異以釋實有義。就中復
有六種差別。一明圓融無礙法界法門。二明
因果法身名別之義。三明眞體在障出障之
理。四明事用相攝之相。五明治惑受報不同
之義。六明共不共相識。第一明圓融無礙法
界法門者。問曰。不空如來藏者。爲一一衆生
各有一如來藏。爲一切衆生一切諸佛唯共
一如來藏*耶。答曰。一切衆生一切諸佛。唯
共一如來藏也。問曰。所言藏體具包染淨者。
爲倶時具爲始終具*耶。答曰。所言如來
藏具染淨者。有其二種。一者性染性淨。二者
事染事淨。如上已明也。若據性染性淨即無
以來倶時具有。若據事染事淨即有二種
差別。一者一一時中倶具染淨二事。二者始
終方具染淨二事。此義云何。謂如來藏體具
足一切衆生之性。各各差別不同。即是無差
別之差別也。然此一一衆生性中。從本已來
復具無量無邊之性。所謂六道四生。苦樂好
醜。壽命形量。愚癡智慧等。一切世間染法。及
三乘因果等。一切出世淨法。如是等無量差
別法性。一一衆生性中。悉具不少也。以是
義故如來之藏。從本已來倶時具有染淨二
性。以具染性故能現一切衆生等染事。故
以此藏爲在障本住法身。亦名佛性復具淨
性故。能現一切諸佛等淨徳。故以此藏爲出
障法身。亦名性淨法身。亦名性淨涅槃也。
然諸一一衆生。無始已來雖復各各具足染
淨二性。但以造業不同故。熏種子性成種子
用。亦即有別種子用別。故一時之中受報不
同。所謂有成佛者。有成二乘果者。有入三塗
者。有生天人中者。復於一一趣中無量差別
不同。以此論之。如來藏心之内。倶時得*具
染淨二事。如一時中一切時中亦復如是也。
然此一一凡聖。雖於一時之中受報各別。但
因縁之法無定故。一一凡聖無始*以來具經
諸趣無數迴返。後遇善友教修出離學三乘
行及得道果。以此論之一一衆生始終乃具
染淨二事。何以故。以一衆生受地獄身時無
餘趣報。受天報時亦無餘趣報。受一一趣中
一一身時亦無餘身報。又受世間報時不得
有出世果。受出世果時無世間報。以是義
故。一衆生不得倶時具染淨二事。始終方具
二事也。一切衆生亦如是。是故如來之藏有
始終方具染淨二事之義也。問曰。如來之藏
具如是等無量法性之時。爲有差別爲無差
別。答曰。藏體平等實無差別。即是空如來藏。
然此藏體復有不可思議用。故具足一切法
性有其差別即是不空如來藏。此蓋無差別
之差別也。此義云何。謂非如泥團具衆微塵
也。何以故。泥團是假微塵是實。故一一微
塵各有別質。但以和合成一團泥。此泥團
即具多塵之別。如來之藏即不如是。何以故。
以如來藏是眞實法圓融無二故。是故如來
之藏全體是一衆生一毛孔性。全體是一衆
生一切毛孔性。如毛孔性。其餘一切所有世
間一一法性亦復如是。如一衆生世間法性。
一切衆生所有世間一一法性。一切諸佛所
有出世間一一法性亦復如是。是如來藏全
體也。是故擧一衆生一毛孔性。即攝一切衆
生所有世間法性。及攝一切諸佛所有出世
間法性。如擧一毛孔性即攝一切法性。擧其
餘一切世間一一法性亦復如是。即攝一切
法性如擧世間一一法性。即攝一切法性。擧
一切出世間所有一一法性亦復如是。即攝
一切法性。又復如擧一毛孔事。即攝一切
世出世事。如擧一毛孔事即攝一切事。擧其
餘世間出世間中一切所有隨一一事亦復如
是。即攝一切世出世事。何以故。謂以一切世
間出世間事。即以彼世間出世間性爲體故。
是故世間出世間性體融相攝。故世間出世
間事。亦即圓融相攝無礙也。是故經言心佛
及衆生是三無差別。譬如明鏡體具一切像
性各各差別不同。即是無差別之差別也。若
此鏡體本無像性差別之義者。設有衆色來
對像終不現。如彼熾火雖復明淨不能現像
者。以其本無像性也。既見鏡能現像。定知本
*具像性。以是義故。此一明鏡於一時中。倶
能現於一切淨穢等像。而復淨像不妨於穢。
穢像不妨於淨。無障無礙淨穢用別。雖然有
此像性像相之別。而復圓融不異。唯是一鏡。
何以故。謂以此鏡全體是一毛孔像性故。全
體是一切毛孔像性故。如毛孔像性。其餘一
一微細像性一一麁大。像性一淨像性一穢。
像性等亦復如是。是鏡全體也。是故若擧一
毛孔像性。即攝其餘一切像性。如擧一毛孔
像性。即攝一切像性。擧其餘一一像性亦復
如是。即攝一切像性也。又若擧一毛孔像相
即攝一切像相。如擧一毛孔像相即攝一切
像相。擧其餘一一像相亦復如是。即攝一切
像相。何以故。以一切像相即以彼像性爲體
故。是故一切像性體融相攝。故一切像相亦
即相融相攝也。以是譬故。一切諸佛一切
衆生。同一淨心如來之藏不相妨礙。即應可
信。是故經言。譬如明淨鏡隨對面像現。各各
不相知。業性亦如是。此義云何。謂明淨鏡
者。即喩淨心體也。隨對者。即喩淨心體具一
切法性。故能受一切熏習。隨其熏別現報不
同也。面者。即喩染淨二業也。像現者。即喩心
體染淨二性依熏力。故現染淨二報也。各各
不相*知者。即喩淨心與業果報各不相*知
也。業者。染淨二業合上面也。性者。即是眞
心染淨二性。合上明鏡具一切像性也。亦如
是者。總結成此義也。又復長行問云。心性是
一者。此據法性體融説爲一也。云何能生種
果報者。謂不解無差別之差別。故言云何
能生種種果報也。此修多羅中喩意。偏明心
性能生世間果報。今即通明能生世出世果
亦無所妨也。是故論云。三者用大。能生世間
出世間善惡因果。故以此義故。一切凡聖一
心爲體。決定不疑也。又復經言。一切諸佛法
身。唯是一法身者。此即證知一切諸佛同一
眞心爲體。以一切諸佛法身是一故。一切衆
生及與諸佛即同一法身也。何以故。修多羅
爲證故。所證云何。謂即此法身流轉五道説
名衆生。反流盡源説名爲佛。以是義故。一切
衆生一切諸佛。唯共一清淨心。如來之藏平等
法身也。此明第一圓融無礙法界法門竟。次
明第二因果法身名別之義。問曰。既言法身
唯一。何故上言衆生本住法身。及云諸佛法
身*耶。答曰。此有二義。一者以事約體説此
二名。二者約事辨性以性約體説此二名。所
言以事約體説二法身名者。然法身雖一。但
所現之相凡聖不同。故以事約體説言諸佛
法身衆生法身之異。然其心體平等實無殊
二也。若復以此無二之體。收彼所現之事者。
彼事亦即平等凡聖一味也。譬如一明鏡能
現一切色像。若以像約鏡。即云人像體鏡。馬
像體鏡。即有衆鏡之名。若廢像論鏡其唯一
焉。若復以此無二之鏡體。收彼人馬之異像
者。人馬之像亦即同體無二也。淨心如鏡凡
聖如像。類此可知。以是義故常同常別。法界
法門以常同故。論云。平等眞法界佛不度衆
生。以常別故。經云。而常修淨土教化諸衆生。
此明約事辨體也。所言約事辨性以性約體
説有凡聖法身之異名者。所謂以此眞心能
現淨徳故。即知眞心本具淨性也。復以眞心
能現染事故。即知眞心本具染性也。以本具
染性故。説名衆生法身。以本具淨性故。説名
諸佛法身。以此義故。有凡聖法身之異名。若
*廢二性之能以論心體者。即非染非淨。非聖
非凡。非一非異。非靜非亂。圓融平等不可名
目。但以無異相故。稱之爲一。復是諸法之實。
故名爲心。復爲一切法所依止。故名平等法
身。依此平等法身有染淨性。故得論凡聖法
身之異。然實無別有體。爲凡聖二種法身也。
是故道一切凡聖同一法身亦無所妨。何以
故。以依平等義故。*道一一凡一一聖各別法
身亦無所失。何以故。以依性別義故。問曰。如
來之藏體具染淨二性者。爲是習以成性。爲
是不改之性*耶。答曰。此是理體用不改之
性。非習成之性也。故云。佛性大王非造作法。
焉可習成也。佛性即是淨性既不可造作。故
染性與彼同體。是法界法爾亦不可習成。問
曰。若如來藏體具染性能生生死者。應言佛
性之中有衆生。不應言衆生身中有佛性。答
曰。若言如來藏體具染性能生生死者。此明
法性能生諸法之義。若言衆生身中有佛性
者。此明體爲相隱之語。如説一切色法依空
而起悉在空内。復言一切色中悉有虚空。
喩眞性。色喩衆生。類此可知。以是義故。如來
藏性能生生死。衆生身中悉有佛性義不相
妨。問曰。眞如出障既名性淨涅槃。眞如在障
應名性染生死。何得稱爲佛性*耶。答曰。在
纒之實雖體具染性。故能建生死之用。而即
體具淨性故。畢竟有出障之能。故稱佛性。若
據眞體具足染淨二性之義者。莫問在
出*障。倶得稱爲性淨涅槃。並合名性染生死。
但名渉事染化儀有濫。是故在障出障倶匿性
染之義也。又復事染生死唯多熱惱。事淨涅
槃偏足清涼。是以單彰性淨涅槃。爲欲
彼事淨之泥洹。便隱性染輪迴。冀得*廢斯
事染之生死。若孤題性染惑者。便則無羨
於眞源。故偏導清升愚子遂乃有欣於實際。
是故在障出障法身倶隱性染之名。有垢無
垢眞如並彰性淨之號。此明第二因果法身
名別之義竟。次明第三在障出障之義。問
曰。既言眞如法身平等無二。何得論在障出
障有垢無垢之異*耶。答曰。若論心體平等實
無障與不障不論垢與不垢。若就染淨二性。
亦復體融一味不相妨礙。但就染性依熏起
故有障垢之名。此義云何。謂以染業熏於眞
心違性故。性依熏力起種種染用。以此染用
違隱眞如順用之照性。故即説此違用之暗
以爲能障。亦名爲垢。此之垢用不離眞體故。
所以即名眞如心爲在障法身。亦名爲有垢
眞如。若以淨業熏於眞心順性故。性依熏力
起種種淨用。能除染用之垢。以此淨用順顯
眞心體照之明性。故即説此順用之照。以爲
圓覺大智。亦即名大淨波羅蜜。然此淨用不
離眞體故。所以即名眞心爲出障法身。亦名
無垢眞如。以是義故。若總據一切凡聖以論
出障在障之義。即眞如法身於一時中並具
在障出障二用。若別據一一凡聖以論在障
出障之義。即眞如法身始終方具在障出障
二事也。然此有垢無垢在障出障之別。但
約於染淨之用説也。非是眞心之體有此垢
與不垢障與不障。問曰。違用既論爲垢障。違
性應説爲礙染。答曰。具是障性垢性亦得名
爲性障性垢。此蓋平等之差別。圓融之能所。
然即唯一眞心。勿謂相礙不融也。問曰。既言
有平等之差別能所。亦應有自體在障出障
*耶。答曰。亦得有此義。謂據染性而説無一
淨性而非染。即是自體爲能障。自體爲所障。
自體爲在障。就淨性而論。無一染性而非淨。
即是自體爲能除。自體爲所除。自體爲出障。
是故染以淨爲體。淨以染爲體。染是淨淨是
染。一味平等無有差別之相。此是法界法門
常同常別之義。不得聞言平等便謂無有差
別。不得聞言差別便謂乖於平等也。此明第
三在障出障之義竟。次明第四事用相攝之
相。問曰。體性染淨既得如此圓融可解少分。
但上言事法染淨。亦得無礙相攝。其相云何。
答曰。若偏就分別妄執之事。即一向不融。若
據心性縁起依持之用。即可得相攝。所謂一
切衆生悉於一佛身中起業招報。一切諸佛
復在一衆生毛孔中修行成道。此即凡聖多
少以相攝。若十方世界内纖塵而不迮。三世
時劫入促念而能容。此即長短大小相收。是
故經云。一一塵中顯現十方一切佛土。又云。
三世一切劫解之即一念。即其事也。又復經
言。過去是未來。未來是現在。此是三世以相
攝。其餘淨穢好醜高下彼此。明暗一異靜亂
有無等。一切對法及不對法。悉得相攝者。蓋
由相無自實起必依心。心體既融相亦無礙
也。問曰。我今一念即與三世等*耶。所見一
塵即共十方齊乎。答曰。非但一念與三世
等。亦可一念即是三世時劫。非但一塵共十
方齊。亦可一塵即是十方世界。何以故。以一
切法唯一心故。是以別無自別。別是一心。心
具衆用。一心是別。常同常異。法界法爾。問
曰。此之相攝既理實不虚。故聖人即能以自
攝他。以大爲小。促長演短。合多離一。何故
凡夫不得如此。答曰。凡聖理實同爾圓融。但
聖人稱理施作。所以皆成。凡夫情執乖旨。是
故不得。問曰。聖人得理便應不見別相。何得
以彼小事以包納大法。答曰。若據第一義諦
眞如平等實無差別不妨。即寂縁起世諦不
壞而有相別。問曰。若約眞諦本無衆相。故不
論攝與不攝。若據世諦彼此差別。故不可大
小相收。答曰。若二諦。一向異體可如來難。今
既以體作用名爲世諦。用全是體名爲眞諦。
寧不相攝。問曰。體用無二只可二諦相攝。何
得世諦還攝世事。答曰。今云體用無二者。非
如攬衆塵之別用成泥團之一體。但以世諦
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眞諦全體。故云體用無
二。以是義故。若眞諦攝世諦中一切事相得
盡。即世諦中一一事相亦攝世諦中一切事
相皆盡。如上已具明此道理竟。不須更致餘
詰。問曰。若言世諦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眞諦
全體者。此則眞心遍一切處。與彼外道所計
神我遍一切處義有何異*耶。答曰。外道所計
心外有法。大小遠近三世六道歴然是實。
但以神我微妙廣大故。遍一切處猶如虚空。
此即見有實事之相異神我。神我之相異實
事也。設使即事計我我與事一。但彼執事爲
實彼此不融。佛法之内即不如。是知一切法
悉是心作。但以心性縁起不無相別。雖復相
別其唯一心爲體。以體*爲用故言實際無處
不至。非謂心外有其實事。心遍在中名爲至
也。此事用相攝之義難知。我今方便令汝得
解。汝用我語不。外人曰。善哉受教。沙門曰。
汝當閉目憶想。身上一小毛孔即能見不。外
人憶想一小毛孔已。報曰。我已了了見也。沙
門曰。汝當閉目憶想。作一大城廣數十里即
能見不。外人想作城已。報曰。我於心中了了
見也。沙門曰。毛孔與城大小異不。外人曰
異。沙門曰。向者毛孔與城但是心作不。
外人曰。是心作。沙門曰。汝心有小大*耶。外
人曰。心無形相焉可見有大小。沙門曰。汝想
作毛孔時。爲減小許心作。爲全用一心作
*耶。外人曰。心無形段。焉可減小許用之。是
故我全用一念想作毛孔也。沙門曰。汝想作
大城時。爲只用自家一心*作。爲更別得他人
心神共作*耶。外人曰。唯用自心作城。更無
他人心也。沙門曰。然則一心全體唯作一
毛孔。復全體能作大城。心既是一無大小。故
毛孔與城倶全用一心爲體。當知毛孔與城
體融平等也。以是義故。擧小收大無大而非
小。擧大攝小無小而非大。無小而非大故大
入小而大不減。無大而非小故小容大而小
不増。是以小無異増。故芥子舊質不改。大無
異減故須彌大相如故。此即據縁起之義也。
若以心體平等之義。望彼即大小之相。本來
非有不生不滅。唯一眞心也。我今又問汝。汝
甞夢不。外人曰。我*甞有夢。沙門曰。汝曾夢
見經歴十年五歳時節以不。外人曰。我實曾
見歴渉多年。或經旬月時節。亦有晝夜。與覺
無異。沙門曰。汝若覺已自知睡經幾時。外人
曰。我既覺已借問。他人言。我睡始經食頃。
沙門曰。奇哉於一食之頃。而見多年之事。以
是義故據覺論夢。夢裏長時便則不實。據夢
論覺。覺時食頃亦則爲虚。若覺夢據情論。
即長短各論各謂爲實。一向不融。若覺夢
據理論。即長短相攝長時是短短時是長。而
不妨長短相別。若以一心望彼。則長短倶無。
本來平等一心也。正以心體平等非長非短
故。心性所起長短之相即無長短之實。故得
相攝。若此長時自有長體。短時自有短體。非
是一心起作者。即不得長短相攝。又雖同一
心爲體。若長時則全用一心而作短時即減
少許心作者。亦不得長短相攝。正以一心全
復作短時。全體復作長時故得相攝也。是
故聖人依平等義故。即不見三世時節長短
之相。依縁起義故即知短時長時體融相攝。
又復聖人善知縁起之法。唯虚無實悉是心
作。是心作故用心想彼七日以爲一劫。但以
一切法本來皆從心作故。一劫之相隨心即
成。七日之相。隨心即謝。演短既爾。促長亦
然。若凡夫之輩於此縁起法上妄執爲實。是
故不知長短相攝。亦不能演短促長也。此明
第四事用相攝之相竟。次明第五治惑受報
同異所由。問曰。如來之藏既具一切世法
出世法。種子之性及果報性。若衆生修對治
道熏彼對治種子性。分分成對治種子事用
時。何故彼先所有惑染種子事即分分滅也。
即能治所治種子皆依性起。即應不可一成
一壞。答曰。法界法爾所治之法。爲能治之所
滅也。問曰。所治之事既爲能治之事所滅者。
所治之性亦應爲能治之性所滅。答曰。不然。
如上已説。事法有成有敗。故此生彼滅性義
無始並具。又復體融無二。故不可一滅一存
也。是故衆生未修治道之前。雙有能治所治
之性。但所治染法之性依熏起用。能治淨法
之性未有熏力。故無用也。若修治道之後。亦
並具能治所治之性。但能治之性依熏力故。
分分起。於淨用所治之性無所熏力被對治。
故染用分分損減。是故經言但治其病而
不除法。法者法界法爾。即是能治所治之性。
病即是所治之事。問曰。能治所治可爾。其未
修對治者。即無始已來具有一切故業種子。
此種子中即應備有六道之業。又復一一衆
生各各本具六道果報之性。何不依彼無始
六道種子。令一衆生倶時受六道身*耶。答
曰。不得。何以故。以法界法爾故。但可具有無
始六道種子在於心中。隨一道種子偏彊偏
熟者。先受果報隨是一報之中。不妨自雜受
苦樂之事。要不得令一衆生倶受六道之身。
後若作菩薩自在用時。以悲願力故。用彼故
業種子一時於六道中受無量身教化衆生
也。問曰。據一衆生即以一心爲體。心體之中
實具六道果報之性。復有無始六道種子。而
不得令一衆生一時之中倶受六道之報者。
一切諸佛一切衆生亦同。以一心爲體故。雖
各各自具六道果報之性及六道種子。亦
應一切凡聖次第先後受報。不應一時之中
有衆多凡聖。答曰。不由以一心爲體故便不
得受衆多身。亦不由以一心爲體故要須
一時受衆多身。但法界法爾。若總據一切凡
聖。雖同一心爲體即不妨一時倶有一切凡
聖。若別據一衆生。雖亦一心爲體即不得一
時倶受六道報也。若如來藏中唯*具先後受
報之法。不*具一時受報之法者。何名法界法
門具一切法*耶。問曰。上言據一衆生即以
一心爲體。心體雖具染淨二性。而淨事起時
能除染事者。一切諸佛一切衆生既同。以一
心爲體。亦應由佛是淨事。故能治餘衆生染
事。若爾者。一切衆生自然成佛。即不須自修
因行。答曰。不由以一心爲體故。染淨二事相
除。亦不由以一心爲體故。染淨二法不得相
除。亦不由別心爲體故。凡聖二事不得相除。
但法界法爾。一切凡聖。雖同一心爲體而不
相滅若別據一衆生。雖亦一心爲體。即染淨
二事相除也。如來之藏唯有染淨相除之法。
無染淨不相除法者。何名法界法爾具一切
法。問曰。向者兩番都言法界法爾。實自難信。
如我意者所解。謂一一凡聖各自別有淨心
爲體。何以故。以各各一心爲體故。不得於一
心中倶現多身。所以一一凡聖不倶受無量
身。又復各各依心起用故。不妨倶時有衆多
凡聖。此義即便。又復一一衆生各以別心爲
體故。一一心中不容染淨二法。是故能治之
法熏心時自己惑滅。以與他人別心故。不妨
他惑不滅此義亦便。何爲辛苦堅成一切凡
聖同一心*耶。答曰。癡人若一切凡聖不同
一眞心爲體者。即無共相平等法身。是故經
言。由共相身。故一切諸佛畢竟不成佛也。汝
言一一凡聖各各別心爲體。故於一心中不
得倶現多身。是故一衆生不倶受無量身者。
如法華中所明無量分身釋迦倶現於世。亦
應不得以一法身爲體。若彼一切釋迦。唯以
一心爲法身者。汝云何言一心不得倶現多
身*耶。若一心既得倶現多身者。何爲汝
欲使一一凡聖各別一心爲體。故方得倶時
有凡聖*耶。又復經言。一切諸佛身。唯是一
法身。若諸衆生法身不反流盡源。即是佛法
身者。可言一切衆生在凡之時各各別有法
身。既衆生法身即是諸佛法身。諸佛法身既
只是一。何爲一一凡聖各各別有眞心爲法
身*耶。又復善才童子自見遍十方佛前悉
有己身。爾時豈有多心爲體*耶。又復一人夢
中一時見無數人。豈可有無數心與彼夢
諸人爲體*耶。又復菩薩以悲願力用故業
受生之時。一念倶受無量種身。豈有多淨心
爲體*耶。又復汝言一一凡聖各以一心爲體。
一心之中不得容於染淨二法。故所以能治
之法熏心時。自己惑滅。以與他別心故不妨
他惑不滅。此義爲便者。一人初修治道時。此
人惑染心悉應滅盡。何以故。以一心之内不
容染淨二法故。若此人淨法熏心心中有淨
法時。仍有染法者。此人應有二心。何以故。以
他人與我別心故。我修智時他惑不滅。我今
修智自惑亦復未滅。定如須有二心。若使此
人唯有一心。而得倶有染淨二法者。汝云何
言以一心之内不容染淨二法故。淨生染滅
*耶。是故諸大菩薩留隨眠惑在於心中。復修
福智淨法熏心而不相妨。又復隨眠之惑與
對治之智。同時而不相礙。何爲一心之内不
得容染淨二法*耶。以是義故。如來之藏一時
具包一切凡聖。無所妨礙也。問曰。既引如此
道理。得以一心爲體。不妨一時有多凡聖者。
何爲一衆生不倶受六道報*耶。又復修行之
人一心之中。倶有解惑種子不相妨者。有何
道理得以智斷惑*耶。答曰。蠓蟲如上已言。
法界法爾一心之中具有一切凡聖。法界法
爾。一一凡聖。各各先後。隨自種子彊者受報。
不得一人倶受六道之身。法界法爾一心之
中。一時具有凡聖不相除滅。法界法爾一切
凡聖雖同一心。不妨一一凡聖各自修智自
斷其惑。法界法爾智慧分起能分除惑。智慧
滿足除惑皆盡。不由一心之内不容染淨故
斷惑也。法界法爾惑未盡時。解惑同體。不由
別有心故雙有解惑。是故但知眞心能與一
切凡聖爲體。心體具一切法性。如即時世間
出世間事得成立者。皆由心性有此道理也。
若無道理者終不可成。如外道修行不得解
脱者。由不與心性解脱道理相應也。法界法
爾行與心性相應。所作得成行。若不與心性
相應。即所爲不成就。此明第五治惑受報不
同所由竟。次明第六共相不共相識。問曰。一
切凡聖既唯一心爲體。何爲有相見者有不
相見者。有同受用者有不同受用者。答曰。所
言一切凡聖唯以一心爲體者。此心就體相
論之。有其二種。一者眞如平等心此是體也。
即是一切凡聖平等共相法身。二者阿梨耶
識即是相也。就此阿*梨耶識中復有二種。一
者清淨分依他性。亦名清淨和合識。即是一
切聖人體也。二者染濁分依他性。亦名染濁
和合識。即是一切衆生體也。此二種依他性
雖有用別。而體融一味。唯是一眞如平等心
也。以此二種依他性體同無二故。就中即合
有二事別。一者共相識。二者不共相識。何故
有*耶。以眞如體中具此共相識性不共相
性故。一切凡聖造同業。熏此共相性故。
即成共相識也。若一一凡聖各各別造別業。
熏此不共相性故。即成不共相識也。何者。
所謂外諸法五塵器世界等。一切凡聖同
受用者。是共相識相也。如一切衆生同修無
量壽業者。皆悉熏於眞心共相之性。性依熏
起顯現淨土。故得凡聖同受用也。如淨土由
共業成。其餘雜穢等土亦復如是。然此同用
之土。唯是心相。故言共相識。又此同用之土。
雖一切凡聖共業所起。而不妨一一衆生一
一聖人一身造業。即能獨感此土是故無量
衆生餘處託生不*廢此土。常存不缺。又雖一
一凡聖皆有獨感此土之業。而不相妨唯是
一土。是故無量衆生新生。而舊土之相。更無
改増。唯除其時。一切衆生同業轉勝土即變
異。同業轉惡土亦改變。若不爾者即土常一
定也。所言不共相者。謂一一凡聖内身別報
是也。以一一凡聖造業不同熏於眞心。眞心
不共之性。依熏所起顯現別報。各各不同自
他兩別也。然此不同之報唯是心相。故言不
共相識。就共相中復有不共相識義。謂如餓
鬼等與人同造共業。故同得器世界報。及遙
見恒河。即是共相故。復以彼等別業尤重爲
障故。至彼河邊但見種種別事不得水飮。即
是共中不共也。復據彼同類同造餓業。故同
於恒河之上不得水飮。復是共相之義。於中
復所見不同。或見流火。或見枯竭。或見膿血
等無量差別。復是共中不共。若如是顯現之
時。隨有同見同用者。即名爲共相識。不同見
聞不同受用者。即是共不共相識。隨義分
別。一切衆生悉皆如是可知也。就不共相中
復有共義。謂眷屬知識。乃至時顧同處同
語同知同解。或暫相見若怨若親。及與中人
相識及不相識。乃至畜生天道互相見知者。
皆由過去造相見知等業熏心共相性。故心
縁熏力顯現。如此相見相知等事。即是不共
相中共相義也。或有我知見他他不知見我
者。即於我爲共。於他爲不共。如是隨義分別
可知。又如一人之身即是不共相識。復爲八
萬戸蟲聽依故。即此一身復與彼蟲爲共相
識。亦是不共中共相義也。以有此共相不共
相道理故。一切凡聖雖同一心爲體。而有相
見不相見同受用不同受用也。是故靈山常
曜而覩林樹潜輝。丈六金躯復見土灰衆
色。蓮花妙刹反謂丘墟。莊嚴寶地倒言砂礫。
斯等皆由共不共之致也。此明不空如來藏
中藏體一異六種差別之義竟。上來總明止
觀依止中何所依止訖
大乘止觀法門第二




大乘止觀法門卷第三
 南嶽思大禪師曲授心要 
次明何故依止。問曰。何故依*止此心修*止
觀。答曰。以此心是一切法根本故。若法依
本則難破壞。是故依*止此心修*止觀也
若不依*止此心修於止觀則不得成。何以
故。以從本以來未有一法心外得建立故。又
此心體本性具足寂用二義。爲欲熏彼二義
令顯現故。何以故。以其非熏不顯故。顯何所
用。謂自利利他故。有如是因縁故。依此心修
止觀也。問曰。何謂心體寂用二義。答曰。心體
平等離一切相。即是寂義。體具違順二用。即
是用義。是故修習止行即能除滅虚妄紛動。
令此心體寂靜離相。即爲自利。修習觀行令
此心用顯現繁興。即爲利他。問曰。修止觀者
爲除生死。若令顯現繁興此即轉増流浪。答
曰。不然。但除其病而不除法。病在執情不在
大用。是故熾然六道權現無間。即是違用顯
現。而復畢竟清淨不爲世染。智慧照明故相
好圓備。身心安住勝妙境界。具足一切諸佛
功徳。即是順用顯現也。此明止觀依止中何
故依止竟。次明以何依止。就中復有三門差
別。一明以何依止體状。二明破小乘人執。三
明破大乘人執。初明以何依止體状者。問曰。
以何依止此心修止*觀。答曰。以意識依止此
心修行止觀也。此義云何謂以意識能知名
義故。聞説一切諸法自性寂靜本來無相。但
以虚妄因縁故有諸法。然虚妄法有即非有。
唯一眞心亦無別眞相可取。聞此説已。方便
修習知法本寂唯是一心。然此意識如此解
時。念念熏於本識増益解性之力。解性増已
更起意識。轉復明利知法如實久久熏心。故
解性圓明照己體。本唯眞寂意識即息。爾時
本識轉成無分別智。亦名證智。以是因縁故。
以意識依止眞心修止行也。是故論言。以依
本覺故有不覺。依不覺故而有妄心。能知名
義爲説本覺。故得始覺即同本覺。如實不有
始覺之異也。問曰。上來唯言淨心眞心。今言
本識意有何異。答曰。本識阿梨耶識。和合
識。種子識。果報識等。皆是一體異名。上共不
共相中。已明眞如與阿梨耶同異之義。今更
爲汝重説。謂眞心是體。本識是相。六七等識
是用。如似水爲體。流爲相。波爲用。類此可
知。是故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説名阿
梨耶識。即本識也。以與生死作本故名爲本。
是故論云。以種子時阿梨耶識與一切法作
根本種子故。即其義也。又復經云。自性清淨
心。復言。彼心爲煩惱所染。此明眞心。雖復體
具淨性。而復體具染性故。而爲煩惱所染。以
此論之。明知就體偏據一性説爲淨心。就相
與染事和合説爲本識。以是義故上來就體
性以明。今就事相説。亦無所妨。問曰。熏本識
時即熏眞心以不。答曰。觸流之時即觸於水。
是故向言増益解性者。即是益於眞心性淨
之力也。是故論云。阿梨耶識有二分。一者覺。
二者不覺。覺即是淨心。不覺即是無明。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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