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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大意 (No. 1914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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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914
止觀大意
 唐天台沙門釋湛然述 
  因員外李華欲知止觀大意略報綱要
略述教觀門戸大概。今家教門以龍樹爲始
祖。慧文但列内觀視聽而已。洎乎南嶽天台。
復因法華三昧。發陀羅尼。開拓義門觀法周
備。消釋諸經。皆以五重玄解十義。融通觀法。
乃用五科方便十乘軌行。言五重者。一切經
前五義玄釋。名通義異。以總冠別。謂釋名。出
體。明宗。辨用。判教。自法華前諸教未合五重
皆麁。來至法華名等倶妙。廣如玄文十卷委
釋。言十義者。一先明道理寂絶亡離不可思
議。於一寂理不分而分。離開諸諦。謂四四
諦七二諦五三諦等。若開若合權實道理冷
然可見。二能詮教門。綱格槃峙包括祕露。謂
漸頓不定祕密藏通別圓。得此八意。一代聲
教化道可知。三經論矛盾言義相乖。不可以
情通。不可以博解。古來執諍連代不休。今用
四悉檀意。無滯不融。拔擲自在。四者巧破執
著。善用諸句破能著心。如所破惑單複具足。
無言窮逐。五結正法門。對當行位使依教修
有方便。依行證有階差。賢聖不濫。免増上
慢。六隨以一句縱横無礙。而綸緒次第宛然
成章。七開章科段鉤銷相承。決疏文勢生起
冠帶。八帖釋經文。須義順理當。九翻譯方
言。令名義不壅。十一一句下理觀消通觀。與
經合印心成行。非數他寶。若釋法華彌須曉
了權實本迹。方可立行。此經獨得稱妙。方
可依此以立觀意。言五方便及十乘軌行者。
即圓頓止觀全依法華圓頓止觀。即法華三
昧之異名耳。若欲修此圓頓三昧。具圓十乘
方名圓行。方便品法文雖略。譬諭品大車諭

然止觀十卷大分爲二。初之二卷略釋綱紀。
後之八卷廣明行相。初略明中又開爲五。謂
發圓心。修圓行。感圓果。起八教歸三徳。初發
圓心在第一卷。謂約四弘四諦六即。以簡偏
圓發心之相。四弘是能發之誓。四諦是所依
之境。六即是所歴之位。誓若無境名爲狂願。
境不辨位凡聖不分。言依境發誓者。謂衆生
無邊誓願度。依苦諦境。煩惱無數誓願斷。依
集諦境。法門無盡誓願知。依道諦境。佛道無
上誓願成依滅諦境。涅槃經中四諦開爲四
重。故使弘誓亦有四番。今簡偏從圓。以此圓
四願融前三願。無非法界。故依法界起於妙
願。初心遍攝觀惑法界。遍習佛法三身等證。
已發圓心未知圓心。爲初心是。爲後心是。爲
初即後。爲初異後。若初非後是。若初心異後。
倶非圓融。故辨六即而判是非。謂理即。名字
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眞即。究竟即。即故初
後倶是。六故初後不濫。理同故即。事異故六。
凡諸經中有即名者。如生死即涅槃之流。皆
以六位甄之。使始終理同。而初後無濫。次
修圓行等四文。並在第二卷中。初圓行者。謂
四種三昧遍攝衆行。若無勝行勝果難階。一
常坐出文殊問文殊説兩般若經。亦名一行
三昧。唯專念法界故也。以九十日爲一期。二
常行出般舟三昧經。亦名佛立三昧。成時
見十方佛在室中立。亦以九十日爲一期。三
半行半坐出法華方等二經。法華三七日爲
一期。方等不限時節。四非行非坐亦名隨自
意。意起即觀故也。方法出請觀音等諸大乘
經。通於四儀及諸作務公私忽遽。亦可修也。
是四三昧行異理同。是故同用十乘之法。二
感圓果者。由諸行故得入圓位。近在初住
名無生忍。遠期妙覺名寂滅忍。初住功能具
如華嚴歎初住文。即其相也。豈可造次自謂
證眞。乃至妙覺廣如經説。三起八教者。既入
位已八相成道。現十界身。能隨順物機。用三
藏等四及漸等四。五時利物。一代始終。四歸
三徳者。機縁息已宜歸三徳。三徳者何。謂
祕密藏。故涅槃云。安置諸子祕密藏中。我亦
不久自住其中。次第三卷去。廣釋行相。開
演前五。令易行故。謂釋止觀名。辨止觀體。
明體攝法。判法偏圓此四並在第三卷中。次
爲正修作前方便。並在第四卷中。謂二十五
法。總爲五科。初具五縁。一衣食具足。離希
望縁故。二持戒清淨。離惡道因故。三閑居靜
處。離憒鬧事故。四息諸縁務。棄猥雜業故。五
須善知識有諮疑地故。文中各有事理二具。
二訶五欲。謂色聲香味觸。正報依報各具此
五。並能生於行者須欲心故。故須訶滅。文
中自有事理二訶。三棄五蓋者。縁具無欲方
堪入觀。觀未相應五法覆心。謂貪欲瞋恚睡
眠掉悔狐疑。由觀所起倍異於常。損於寂照
覺已須棄。文中各有事理二棄。四調五事者。
蓋去不入。當是身等五法不調。謂身息心三
定内合調。令身不寛急。心無澁滑心無浮
沈。眠食二法定外各調。眠應不節不恣食。使
不饑不飽。五行五法者。四科雖具必須此五
方成行首。一樂欲。須希慕故。二專念。須憶持
故。三精進。須相續故。四巧慧。須迴轉故。五
一心。無他求故。具此方便。正觀可獲。正觀者
何。所謂十法。若無此十。名壞驢車。又此十法
雖倶圓常圓。人復有三根不等。上根唯一法。
中根二或七。下根方具十。上根一法者。謂觀
不思議境。境爲所觀。觀爲能觀。所觀者何。謂
陰界入不出色心。色從心造全體是心。故經
云。三界無別法。唯是一心作。此之能造具足
諸法。若漏無漏非漏非無漏等。若因若果非
因非果等。故經云。心佛及衆生。是三無差
別。衆生理具諸佛已成。成之與理莫不性等。
謂一一心中一切心。一一塵中一切塵。一一
心中一切塵。一一塵中一切心。一一塵中一
切刹。一切刹塵亦復然。諸法諸塵諸刹身。其
體宛然無自性。無性本來隨物變。所以相入
事恒分。故我身心刹塵遍。諸佛衆生亦復然
一一身土體恒同。何妨心佛衆生異。異故分
於染淨縁。縁體本空空不空。三諦三觀三非
三。三一一三無所寄。諦觀名別體復同。是故
能所二非二三觀名義在纓絡等經。
三諦名義在王仁等經
如是觀時名
觀心性。隨縁不變故爲性。不變隨縁故爲心。
故涅槃經云。能觀心性名爲上定。上定者。名
第一義。第一義者。名爲佛性。佛性者。名毘盧
遮那。此遮那性具三佛性。遮那遍故三佛亦
遍。故知三佛唯一刹那。三佛遍故刹那則遍。
如是觀者。名觀煩惱。名觀法身。此觀法身。是
觀三身。是觀刹那。是觀海藏。是觀眞如。是觀
實相。是觀衆生。是觀己身。是觀虚空是觀中
道。故此妙境爲諸法本。故此妙觀是諸行源。
如是方離偏小邪外。所以居在十法之首。上
根一觀横竪該攝。便識無相衆相宛然。即破
無明登於初住。若内外凡。故諭云。其事高廣
乃至道場。中根未曉。更修下法。二起慈悲心
者。觀境不悟。須加發心。此人無始已起弘誓。
故云。發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僧那者。
弘誓也。赴難者。入惡也。今由觀境不契於理。
重須發誓。於靜心中思惟彼我。鯁痛自他。無
量劫來沈迴生死。縱發小志迷菩提心。我今
雖知行由未備。故重發誓言。衆生無邊誓願
度。生死即涅槃故。煩惱無數誓願斷。煩惱即
菩提故。法門無盡誓願知。即惑成智故。佛道
無上誓願成即生成滅故。作此思惟豁然大
悟。冥所照境入凡聖位。故諭云。張設幰蓋等。
若不入者。由心不安。三安心者先總。次別。所
言總者。以法界爲所安。以寂照爲能安。若
知煩惱及以生死本性清淨。名之爲寂。本性
如空。名之爲照。此煩惱生死復名法界。即此
法界體用互顯。體是所安之法界。用是能安
之寂照。體名平等法身。亦具三徳。用名般若
解脱。亦具三徳。體用不二三徳理均。氷水藤
蛇諭意可識。所言別者。雖復安之。彌暗彌散。
良由無始習性不同。故今順性逐而安之。謂
宜聽宜思宜寂宜照。隨樂隨治隨第一義。何
以故。有因寂照而善根増長。有不増長。有因
寂照煩惑破壞。或有不破。見理亦然。或聞思
迴轉。或聞思相資。未可卒具。細尋方曉。故諭
云。安置丹枕。即車内枕也。若不入者。由破法
不遍。四破法遍者。衆教諸門大各有四。乃至
八萬四千不同。莫不並以無生爲首。今且從
初。於無生門遍破諸惑。復以無生度入餘門。
縱横倶破令識體遍。故喩云。其疾如風。此
門最廣不可即具。若不入者。應尋通塞。五識
通塞者。雖知生死煩惱爲塞。菩提涅槃爲通。
復應須識。於通起塞此塞須破。於塞得通此
通須護。如將爲賊。此賊豈存。若賊爲將。此
將豈破。節節檢校。無令生著。著故名塞。破塞
存通。非唯一轍有心皆爾。念念常須檢校通
塞。故諭云。安置丹枕。即車外枕也。若不入
者。由道品不均。六道品調適者。約門遍破。於
理又昧。應須七科次第調試。若不爾者。此之
道品爲誰施設。以破遍門。雖觀陰境。陰上
未分念處名故。況有六科。展轉調停。故用此
門檢校銓擇。謂念處正勤如意根力七覺八
道。初念處者。謂身受心法四法。並於法性心
中。三諦推檢。初觀身者。身是色法。觀法性色
一色一切色。一切色一色。雙照一一切。雙非
一一切。能所三一具如前文妙境中説。受等
三法例前可知。餘之六科不可具委。故諭云。
有大白牛等。如上六門。名爲正行。若不悟
者。良由事惡助覆理善。七助道對治者。涅槃
云。衆生煩惱非一種。佛説無量對治門。夫不
信有對治之人。當知此人未曉正行。若識己
身正行未辨。良由事惡助於理惡。共蔽理善
令不現前。理善者。法界常住。事善者。事施等
六。理惡者。微細無明。事惡者。謂六重蔽。由
修止觀。此六現起。慳貪破戒瞋恚懈怠亂想
愚癡。具此六惡而云内有勝法。或云常自相
應。若相應者即同法身。應無方所説必稱機。
若暫相應。復起惡者都無此理。則與成佛還
作衆生爲妨。若言曾契妨亦如之。若言知理
不妨惡者。亦應知富免貧。知藥免病。事惡
若去。理善易明。仍請聖加。助我顯理。若爾但
觀惡即是道。豈有惡能蔽理。此義不然。若惡
已成道道即法身。法身未契由即觀微故。先
修事度以治事惡。事惡傾已理善可生。故修
觀者。須以事惡檢。以六即判。理善明竟事惡
必亡。須知理明位在何許。乃以小助大以偏
助圓。況復更有轉治兼治具治第一義治等。
非可卒盡。故諭云。又多僕從而侍衞之。若無
僕從傾覆何疑。中根用觀極至於此。八知次
位者。下根障重非唯正助不明。却生上慢謂
己均佛。未得謂得。未證謂證。須知次位使朱
紫不濫。夫小大眞似非證不明。故三世諸佛
皆明諸位。若未證得而謂證得。非唯失位却
墮泥犁。故小乘經中四禪比丘謂爲四果。大
乘經中魔與菩薩授跋致記。若生取著必同
魔屬。尚夫人天何關至道。故大小經論咸明
次位。又説深位勝妙功徳。引接始行令欣慕
故。又有樂聞長遠之位。生増上信立難行行。
破大煩惱見第一義。故諭云。遊於四方諭住
等四。雖知次位不忍違順。須明安忍。九安忍
者。圓頓行人初入外凡。外招名利内動宿障。
宿障縱薄名利彌至。爲衆圍繞廢損自行。因
茲破敗。豈能進道。外人視之猶謂大聖。如樹
抱蝎表似内虚。唯當自勉不爲所動得入内
凡。名爲似位。若專住似位。名爲法愛。十離法
愛者。已得相似六根互用。已破兩惑永無墜
苦。愛此似位。名爲頂墮。不同小乘退爲五逆。
以内外凡位諸教別故。若修離愛進入銅輪。
名爲十住。分身百界一多相即。身土既爾。己
他亦然。十身利生四土攝物。初住功徳具如
華嚴賢首品廣明。此上從第五卷初。盡第七
卷末。明正修行。始從初心終至初住。從第八
卷去。明觀陰後更發宿習。用觀觀習。若用
上來十種觀法。未得入位。必發宿習。謂煩惱
病患業相魔事。並在第八卷中。禪境在第九
卷中。見境在第十卷中。餘有上慢兩教二乘
三教菩薩。時逼夏終。故略不説。以前諸文可
比知故。宿習若起不可不識。先若知之。恣其
變怪。如此諸境發又不定。隨過去世若近若
熟。此世現前。文中一往且從次第。凡有所起。
但以寂照而止觀之。令等法界一相無相。無
不皆用十乘觀法。初言煩惱發者。謂無始已
來積集重惑。今因用觀。此惑過常不可控制。
言病患者。由觀陰惑激動四大。識其元由。宜
用何治。或内觀力。或術或醫。然後用觀。言業
相者。有漏之業或已受報。不復更發。或未受
報。於靜心中忽然倶發。發相雖多不出蔽度。
各有六相。或因止生或因觀生。言魔事者。由
觀諸境惑雖未破。天魔猶恐出境空其宮殿。
化其民屬與共戰諍。故民主皆來。即四魔中
天子魔也。乃至人間&T013876;惕夜叉時媚等。鬼管
屬天魔爲其巡邏。防遏行者不許出界。故大
品云。菩薩不説魔者。名菩薩旃陀羅。次禪發
者。謂根本四禪特勝通明九想背捨乃至念佛
神通等。禪隨近熟者。而發其相。相最難知。次
諸見者。乃至百四十見。言上慢者。既伏見已。
謂爲深詣濫叨上位。是故須識。次二乘者。昔
發小志由慈習生。次菩薩者。三藏通別三菩
薩心由習而現。如上諸境。並須觀力而調伏
之。並在本文。不可具抄
故一家觀法入道次第稍異諸説。以附諸經
成行相故。則内順觀道外扶教門。依而修
行必不空過。縱此生未獲爲種亦疆。意氣博
達該括包籠。盡未來際。不復改輒。若依之修
行。咸須口訣。方成一家行相。湛然所見暗短
禀承無功。本文三百餘紙。略此多有不周。雖
俛仰以赴嚴命。實恐失大師深旨。諸有不逮。
敢望通恕云耳
止觀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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