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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明法品内三寶章 (No. 1874_ 法藏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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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874

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上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三寶章 流轉章
  三寶章
三寶義略作八門。一明建立。二釋得名。三出
體性。四顯融攝。五明種類。六揀所歸。七辨業
用。八明次第。初明立意者有七種。一爲翻邪
故。即翻外道尊師。謂自在天等。故立佛寶。二
爲翻外道邪論等。故立法寶。三爲翻外道邪
衆等。故立僧寶。故涅槃經云。歸依於佛者。是
眞優婆塞。終不更歸依其餘諸天神。歸依於
法者。則離於殺害終不更歸依外道諸典籍。
歸依於僧者。不求諸外道等。二爲除病。謂須
良醫并藥及看病人。故諸病悉愈。三寶亦爾
故不増減。三爲出怖。如經云。若得一跳即譬
一歸。若得三跳即譬三歸。是故三寶慈悲救
衆生生死苦。是故三跳得出怖也。四爲生縁
念故。爲令衆生念佛求一切智。故立佛寶。爲
令念法求證眞如。故立法寶。爲令念僧求入
聖衆數。故立僧寶。故雜心論云。爲開衆生佛
法僧念故説三寶也。五約三義故立三寶。一
調御師。二調御師法。三調御師弟子。故寶性
論云。問曰。依何等義故立三寶。答曰。偈言依
調御師所證弟子故也。六約三乘人故立三
寶。爲大乘人取佛菩提諸菩薩。故立佛寶。以
此人求作佛故。爲縁覺人自然知法故立法
寶。以此人但求證深因縁法。不求佛僧故爲
聲聞人立僧寶。以此人但求依僧求解脱故。
不求餘也。七約三根故立三寶。爲信供養諸
佛如來福田人。故立佛寶。爲信供養第一妙
法福田人。故立法寶。爲信供養第一聖衆福
田人。故立僧寶。此上三門並如寶性論説。故
彼偈云。爲三乘信三供養等。是故説三寶
第二釋名者。於中有二。先釋總名。三是數寶
是喩義從數義立名。即帶數釋也。又寶是可
貴義。依寶性論寶有六義。一希有義。如世珍
寶以難得故。無善根衆生經百千劫不能得
故。二無垢義。如世珍寶清淨無垢。三寶亦爾。
以離一切有漏法故。三勢力義。如世珠寶置
濁水中。令水澄淨。三寶亦爾。以具六通等功
徳故。令衆生澄惑業苦三濁。成淨信智等故。
四莊嚴義。如世珍寶能雨寶莊嚴衆生。三寶
亦爾。莊嚴行者出世行故。五最上義。如世珍
寶。於諸物中最爲微妙。三寶亦爾過世間故。
六不變義。如世珍寶以體眞故。不可改易。三
寶亦爾。以得無流法故。世間八法所不能動
故也。彼論偈云。眞寶世希有。明淨及勢力。能
莊嚴世間。最上不變等也。後別名者。佛陀此
云。覺者。覺有二種。一是覺悟義。謂理智照眞
故。二是覺察義。謂量智鑒俗故。又覺察煩惱
賊故。從無明睡覺故。自覺覺他覺行窮滿故
也者是假人。即有覺之者名爲覺者。有財釋
也。達摩此云法。法有三義。一自體名法。如説
諸法離他性。各自住己性。即離分別也。二對
意名法。如法處法界等。三軌則名法。法有軌
範開生物解故也。此中正取後一。兼明前二
也。僧伽此云和合衆。此有二義。一理和。謂見
諦理時。心雖各異所證理同故。二事和。謂四
人已上人雖各別同秉成一羯磨事。故名事
和。是則佛是覺照義。僧是和合義。法是軌範
義。皆從義用立名也。又智論云。僧伽秦言衆
多。比丘共一處和合。是名僧伽。第三出體
者。三寶有三。一同相。二別相。三住持。初中
有三義。一約事就義門。即佛體上覺照義邊
名爲佛寶。則彼佛徳。軌則義邊名爲法寶。違
諍過盡名爲僧寶。三義雖別然佛徳不殊。故
云同相。此即以佛無漏功徳爲體。此義通諸
乘但淺深異耳。唯除人天。以彼不了故。二約
會事從理門。即三寶相雖別。然同以眞空妙
理爲性。故云同也。涅槃經云。若能觀三寶常
住同眞諦。我性佛性無別。此即以眞空爲體。
此義通諸教唯除凡小也。三約理義融顯門。
心性眞如中離念本覺名佛寶。即此中有恒
沙性功徳可軌用。故名法寶。即此恒沙徳冥
和不二名僧寶。故經云。於佛性中即有法僧
也。又淨名經云。佛即是法法即是衆。是三寶
無爲相與虚空等爲同相。是故若就覺義而
論。並稱爲佛。軌則而言無非是法。冥符和合
莫不皆僧義。説有三不可爲一。然無別體豈
爲異也。故云同相。此義通諸教。唯除小乘及
始教。同體門竟。第二別相中。先明佛寶。若約
世間人天所得。以有漏五蘊爲體。以同世間
示黒象脚身。及樹神身等。若小乘中毘曇等
宗有二佛。一生身。謂父母生相好之形。是報
無記非可重。故不入佛寶。二法身。以五分功
徳爲法身。此中唯取無漏功徳。謂道後盡智
無生智等。五蘊實法爲佛寶體。以有漏功徳
非可重。故不入佛寶。或有漏及報相從名佛
於理無傷。又此宗中。於彼實法上假施人名。
無別假人如貧名富等。若成實等宗五蘊功
徳等。屬法寶攝。別説假人爲佛寶體。以有假
名行人爲師匠益要在假中故也。若三乘中
三身佛。或以五聚法中一分爲體。謂無爲中
眞如擇滅等爲法身。色處爲化身。以心無化
義故。以無漏清淨八識心王。二十一心所。及
不相應行中小分。并色法界所成假者等相。
從總爲受用體。此如瑜伽等説。此約始教之
初説。亦是迴心聲聞教也。或以眞如爲法身。
大定智悉爲應身。色形爲化身。如梁攝論説。
或約五法攝大覺地。謂以清淨法界爲法身。
鏡智及平等智爲受用身。作事智爲化身。妙
觀智通二身。此如佛地論説。此等約始教之
終説。義當爲直進人説。或唯以大智爲三身
體。如攝論以無垢無罣礙智爲法身。以後得
智爲受用身。後得智之差別爲變化身。或唯
以眞如爲三身體。如起信論中。眞如三大内。
以體相二大爲法身。用大爲二身。此等約終
教説。此中化身亦有化心。如大迦葉觀如來
心知向阿難如是等。又涅槃經云。如來所化
無量形類。各令有心故知有心。但前教生故
順小説。或唯一實性離言絶慮爲佛寶。亦不
分三二等。此約頓教説。若依一乘。二種十佛
既通三世間。即知用一切理事人法等。總爲
佛寶體。仍皆就覺義説。若約所依以海印三
昧爲體。亦即攝前諸教所明。並在其中。以具
同別二門故。餘可准知。法寶體者。小乘中
理故行果。一以四諦十六行等爲理法體。二
小乘三藏教等。音聲名句文。聲處法處二法。
爲教法體。三以菩薩無漏五蘊。即見道八忍
八智斷非想結。九無間八解脱合三十三心。
在家四果及辟支無漏五蘊等。雖有理和無
事和。並是向道法寶攝。此依毘曇宗。若依成
實等。三乘無漏在家出家。總屬助道法寶。但
以假人爲佛僧故。彼論云。信佛有一切智名
信佛。信此眞智名信法故得知也。四以佛及
二乘所得涅槃。爲果法寶。以相好身及等智
等。有助成無漏智故。相從亦入佛僧攝。涅槃
非助彼故是法寶故也。問涅槃是滅諦。助道
是道諦。教法屬苦集是則一理法寶已具攝
盡。何假後三邪。答依毘曇宗有二門。一壞縁
者。不分三寶境界差別。若於此門中理實收
盡。二不壞縁者。建立三寶等差別。是故就此
事中最勝義故。立後三法理亦無違。此義云
何。如道有二種。一事道。謂戒定等。二理道。
謂道如跡乘。此四冥通是前道諦。戒等約事
屬前助道。以理事異故。通別異故分二也。滅
亦二種。一事滅。以離惑業品數上下令滅。有
優劣故是事滅。屬彼果法。二理滅。謂盡止妙
出。此四冥通是前滅諦。亦理事異故分二也。
苦無我等是所詮理。教是能詮就勝分二也。
問佛僧倶是人。何不但立人法二寶。答因果
異故分二也。問若爾法中亦有因果。何不立
四寶。答人用強勝能秉持法。是故分二。法不
自弘用劣。故合爲一寶也。若三乘中。或内以
四諦十六行。及三無性等理。爲理法寶。二以
三藏十二分教假實二法識所變等。爲教法
體。三以諸道品六度等爲行法體。四以涅槃
菩提等爲果法體。仍此四法皆即空無分別
如般若經説。當知。此約始教説也。或以眞如
體相爲理法。從眞所流爲教法。從眞内薫
及依淨教。所起諸行爲行法。此行契眞證
理究竟爲果法。是故四義迴轉唯一眞如也。
此如起信等説。問此中果法與佛行法與僧
各何別邪。答約如來所成義邊。總屬佛寶。約
諸菩薩施學義邊。總屬法寶。行中約上地所
得義邊爲僧寶。下地所學義邊爲法寶。義理
差別約法體不殊也。當知此就終教説。或以
離言眞法爲法寶。如此經云云。當知此約頓
教顯耳。若依一乘。約有十法。謂理事教義因
果人法解行。皆就軌範義説。具足主伴無盡
因陀羅網等。如此經説此據別教言。若攝方
便。前諸教法並在其中。餘可准知。僧寶體者。
小乘中若依毘曇宗。僧有二種。一應供僧。上
盡諸佛下極至於凡夫沙彌通是僧。是故檀
越僧次請一不揀上下。悉得供僧之福。二三
歸僧。唯取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爲僧。以凡
僧無聖徳不可歸。故不取也。縁覺出世無和
合衆不成僧。菩薩單一不成僧。佛是佛寶亦
非僧。又聲聞中。唯無漏寶功徳爲僧寶體。有
漏非可重故非寶也。又依彼宗僧又有二。一
第一義僧。謂出家四果聖人。二等僧。謂凡夫
僧。聖中有三。一生身。即報五陰。二等智。有漏
戒定等。即方便善五陰。三無漏五陰。前二相
從名僧非正寶體。後一爲正也。若成實以無
漏假人爲僧體。仍有四句。謂有僧徳無僧威
儀等准之。若三乘内菩薩。以三賢已去乃至
等覺所有漏無漏功徳。及色心等五蘊假者。
爲菩薩僧體。獨覺及聲聞人。入資糧位已去。
乃至羅漢所成漏無漏功徳。五蘊假者總爲僧
寶體。又此三乘人。唯取出家同僧法者以爲
僧寶。以諸在家聲聞菩薩。及犀角辟支等。皆
入法寶故。大智論散花品云。以花散諸菩薩
名供養法。以花散諸比丘名供養僧。當知此
約始教之初説。或分勝顯劣以明大小。如涅
槃經云。僧名和合。和合有二。一者世和合。二
者第一義。和合。世和合者。名聲聞僧。第一義
和合者。名菩薩僧。當知此約始教之終説。或
説二乘入大乘者是僧寶不爾。即非由唯以
菩薩爲眞僧寶故。寶性論云。菩薩爲究竟僧
也。當知此約終教説。或離相離分別。如論云。
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等。此約頓教寄言顯
耳。或唯取菩薩隨一皆遍六位。盡三世間無
盡法界。具足主伴爲僧寶體。此約一乘別教
説。若攝方便。如前諸教並在此中。上來別相
竟。第三住持三寶者。小乘以塑畫等色法
爲佛寶體。但表示一釋迦佛。以無他方佛故。
經法紙墨及塑像。皆以色法爲體。出家凡僧
以有漏五蘊爲體。四人已上僧。以衆同分不
相應法爲體。問如形像致敬損壞。於何處得
罪福。答立像擬表眞容故。於眞邊得故。成實
云隨是何塔若能爲損。皆望主故得罪。福亦
如是。此明若是佛塔以佛爲表主。餘人亦爾。
問若爾殺凡僧應聖邊得罪。答塔像無心命。
從其表主。僧即不爾各有心命故。從凡聖自
位得罪。若依律中。損經等望財主得罪也。若
三乘中佛法及僧像。同以色法爲體。法中亦
兼有名句等。凡僧以五蘊爲體。若一乘中並
是大法界中。約機縁起所成淨用故。亦遠取
本法爲體。餘義准之。上來總明出體竟。第四
融攝門者有二重。一約三種。二約三寶。初中
有三。一約同相。於中即有別相住持。此有二
義。一以彼二種皆悉縁成無自性故。不異眞
空。是故倶在同相中攝。問若彼攝在同相中
時。爲有彼二爲無彼二。如其有者云何如同。
以有差別非同相故。如其無者云何説攝。以
無彼二無所攝故。答但以彼二本來自性空。
非壞彼二方得爲空。是故經云。色即是空非
色滅空。又經云。非以空色故名色空。但以色
即是空。空即是色。是故當知攝別歸同而不
壞別也。約始教説。二以眞如體相二大爲内
熏因。及彼用大爲外熏縁令生始覺。於此始
覺分得爲僧。滿足爲佛。此中妙軌及用中之
教。以爲法寶。是故別相三寶。皆從同起不異
同也。此如起信論説。又彼論云。本覺隨染生
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一智淨相。謂依
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此明僧寶也。滿足方便
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純淨
故。此明佛寶中法身。及自受用身也。二不思
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
謂無量功徳之相常無斷絶。隨衆生根自然
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此明他受用身。及
變化身。并所流教及住持幢相等。亦在此中。
又彼論云。本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
虚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此中既以本覺
隨縁作此別相。還不離彼本故歸於同相也。
又梁論云。無不從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法
身。此中從彼流故成法僧也。還證彼故爲佛
寶也。是即不破別而恒同。不乖同而恒別。其
猶攝波唯水而不廢動。攝水唯波而不壞濕。
擧體全收二義不失。當知此中道理亦爾。思
之可見。以此教理。是故同中具於別也。又彼
住持之相。即是眞中用大中攝。以依泥等所
表眞相。及紙墨等所顯教相。並是最淨法界
之流。剃髮袈裟是出世相。亦從彼流非世法
故。是故經中造像&MT05231;麥棗葉露盤。功皆不滅
終成大果。又以袈裟至彼獵師非法之處。眞
相不壞。能令象王發勝心等。又如彼縷救龍
難等。又如出家破戒悉當得泥洹等。又能生
天人得十種功徳。如牛黄存香焚氣馥。如是
功用極廣大者。明此皆從眞如流故不異眞
也。又爲眞標相令諸有情即尋此相還至眞
源故。即眞也。故論云。眞如用者。能生世間出
世間善因果故。是故以末歸本。一切住持三
寶幢相。皆是眞中相用攝也。第二約別相
中。亦攝彼二。既以同相成此別相。是故別中
亦攝同盡。如波門攝水水無不盡。此中亦爾。
是則不失同而恒別也。餘思准之。又住持幢
相亦在別中。以泥木像等。若非如來神力加
持。彼法豈能饒益衆生。生善滅惡等也。又是
如來大悲巧智施設攝生。既從智流不離智
故。攝在其中。是故經云。不思議菩薩力及佛
力故。令於末代得形像。住持如是等故也
第三約住持於中攝者。此中住持有其二義
一是所住持。由前同相別相眞實三寶餘勢
力故。舍利形像經卷。凡僧相續不絶故名住
持。既以彼持此。此中即攝彼二法也。以此皆
是如來圓智中。印機所現麁未之相。如大樹
葉不離本莖等故也。二是能住持。謂籍此形
像經卷。凡僧住持。同相別相三寶。勢力相續
令不斷絶。與諸有情作依止處。令漸修行得
彼二故。故名住持。是故彼二由此得立。攝在
此中。潜隱而成。所以然者。以若非彼所持無
以能持彼。是故二義無二相攝鎔融故也
第二三寶相收中亦三。初約僧寶攝。二謂諸
菩薩中道觀心智覺名佛寶。即此境智軌生
物解説名法寶。即此觀心内合中道外和漏
諍。故言僧寶。如瓔珞經云。菩薩謂於第一中
道智爲佛寶。一切法無生。動與則用爲法寶。
常行六道與六道衆生和合。故名僧寶。轉一
切衆生流入佛海故。二約法寶者。此有二
義。一約理。法中即有佛僧如前同相中説。二
以行法攝僧。果法攝佛。理教通因果。是故法
中自具三寶故。經云分別一切法。皆悉無眞
實。如是解諸法。即見盧舍那。又經云。見縁起
法。即是見佛。此明法中佛也。但以覺義和義
皆可軌。故不離法也。以得法爲佛行法爲僧。
更無異法故也。故論云。行此法者名爲僧也。
三約佛寶者有二義。一約本覺智。如同相説。
二約始覺智。謂此圓智無不覺照。故名佛寶。
智體遍融智相圓音。與智一味即爲理教。攬
於萬行成一妙果。故於此智即具行果。就此
四義名爲法寶。又此智中具含因智。故亦有
僧。故經云。雖得佛道轉於法輪。入於涅槃。而
不捨於菩薩之道。又經云。聲聞縁覺若智若
斷。皆是菩薩二生法忍。是則菩薩無生法忍。
亦是圓智攝也。又經云於如來智中。出菩薩
及二乘智等一切智慧。又經云。於佛寶中。即
有法僧。又論云。依法身有法。依法有究竟僧
如是等。上來二門融攝。約三乘教説。亦通一
乘以同法界故。若別教辨者。淨法縁起有其
三義。支分義。圓滿義。軌則義。以分非圓外
分。分圓以成分。是則圓内之分也。圓非分外
圓攬分以成圓。是即分内之圓也。軌如圓分
三義。通融皆全攝也。依是義故。是故經中普
賢等菩薩。於毛孔中現諸佛海及轉法輪諸
菩薩衆。則僧中自具三寶。又如經中大法界
法門。謂理事等法中亦具佛僧。如彌多羅女
寶經等事中。現佛菩薩等。又一塵中現佛菩
薩。又一一法門中。皆具佛僧因果故也。又如
經中如來眉間出塵數菩薩。又於毛孔現三
世間。轉正法輪爲諸菩薩衆。如是佛中亦具
三寶。又以法界身攝一切法。並皆都盡。是故
一切法。皆是三寶故也。第五明種類差別
者有二。先別後總。別中佛寶或同世間身。此
約人天或二身。此約小乘。或一身二身三身
四身。此約三乘。或十身以顯無盡。此約一乘。
此上名義並如別説。法寶中或唯教法。此
約人天或具四種。如小乘。或亦四種或唯一
種。此約三乘。名同小乘而義別也。或具前諸
説。或具十種。謂理事等主伴具足。此約一乘
僧中。或唯凡僧此約人天。或唯聲聞此約小
乘。或通三乘衆。此約三乘。或唯菩薩此約一
乘。總説者或有二種三寶。一眞實。謂前別相。
二假名謂前住持。此約小乘及人天。但義異
也。或三種。謂同相等如前。此終三乘。或有十
門以顯示。應知此約一乘説。何以故。此十三
寶相在修行心證。比教智處無不顯現。即是
住持成其大益。主伴具足通因陀羅微細等
故。此中亦即攝前諸教所明三寶。並在其中
也。第六採定所歸者。於中有五門。一捨邪
歸正門。謂但捨外道三邪。歸於有漏三寶。此
約人天説。以於此中無無漏故。佛亦同也。二
捨劣歸勝門。以彼有漏諸功徳等。悉非究竟
安隱處故。不辨歸依彼。但相從攝在寶中。而
非究竟眞歸依處故。雜心言。三寶各二種。佛
有二種。一生身佛。二法身佛。法亦有二種。一
無我法。二第一義法。僧亦二種。一第一義僧。
二等僧。皆得名寶。乃至約寶明歸。問云。三寶
各二種。爲歸何等耶。答歸依彼諸佛所得無
學法。僧學無學法。涅槃無上法。此明唯歸佛
無漏五分法身。不歸有漏生身。唯歸僧所得
學無學無漏法。不歸有漏等僧。唯歸涅槃無
漏法。不歸無我有漏法故。問何故寶中通攝。
歸中局耶。答欲明三寶是所敬養。若其揀擇
此有漏此無漏。則敬養心狹生福則劣。歸依
據究竟安隱處者。則可歸依無漏。此有漏則
非重故不歸也。如世間田宅倶皆寶重。若欲
歸之要捨田歸宅。此亦如是。或可通收。此有
二義。或以寶同歸寶唯無漏。如此上辨。或以
歸同寶歸亦通收。以皆寶重悉爲物依故也。
上來約小乘説。三捨權歸實門。謂彼愚法二
乘無漏亦非可歸。以非究竟安隱處故。如彼
化城終須捨故。唯大乘中。所得無漏同歸實
相。是眞歸依處也。寶門興供通攝如前。歸門
趣本捨權歸實。如經中歸聲聞僧。犯菩薩戒
等。此約三乘終教説。或通歸二無漏。此有二
義。一如前愚法亦是可歸。以諸趣寂皆究竟
故。諸不定性必迴心故。餘寶准之。此約始教
説。二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故。又亦自有三
乘法故。故説通二非攝愚法。此通始終漸教
説也。四捨相歸眞門。謂自宗中唯同相三寶
究竟安隱故令歸依。餘非究竟故佛勸捨。是
故涅槃經云。汝今不應如諸聲聞凡夫之人
分別三歸。何以故。於佛性中即有法僧。爲欲
化度聲聞凡夫故。分別説三歸異相。又云。若
於三寶修異相者。當知是章清淨三歸即無
依處。此等經意。勸捨別歸同。當知此約終教。
及頓教説也。或亦通收皆可寶重。悉爲佛依
故。此約三乘教説。五捨末歸本門。唯一乘中
十二寶具足主伴窮於法界。盡三世間攝一
切法。是眞歸處。餘隨物機虧盈不定。或亦通
收。以本末圓融無二相故。攝方便故。同一法
界故。是故乃至人天所得亦在其中。餘義准
之。第七業用優劣者。三三寶中別相最勝。
餘二漸劣。於中同相業用者。此中既不分三
相。但平等爲用。此有三義。謂依持資成別相
用故。隨縁顯現別相用故。稱諸菩薩觀智現
故。別相中佛寶利益業用最勝。法次僧劣故。
涅槃經云。譬如人身頭最爲上。非餘支節手
足等也。佛亦如是最爲尊上。非法僧也。餘義
可知。住持用僧最勝。以能秉持佛法益衆生
故法次。但作境界資成三慧故。佛寶最劣。形
像但爲生信境故。若一乘三寶業用皆齊。以
普賢等亦盡佛境故。法界起用法如是故。又
諸乘三寶益用分齊。各望本宗准可知耳
第八明次第者有二。先別後總。初中同相三
寶。三相不分無始本有故。無先後也。別相中
有四門。一約起化次第。先佛次法後僧。以佛
是教主故。依佛説法故依法修行。以成僧故。
如經云。始在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
三轉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清淨。天人得
道。此爲證。三寶於是現世間。寶性論亦同此
説。二約入證次第。先法次佛後僧。謂法是諸
佛所師故。能生佛故。故先明也。證此法已道
成佛也。後度弟子方有僧也。問佛未證法前
豈不名僧耶。答如釋迦佛未坐道樹前。不名
爲僧。以無衆故無僧相無秉法故。三約興教
次第。先佛次僧後法。如此經中。佛先現坐寶
師子座。次集十方諸菩薩衆。後方加請説示
法門。四約修行次第。先僧次法後佛。謂修行
之來。先須捨俗投緇。雖復出家必須依法修
行。行滿究竟終得成佛也。住持中。約元起之
由以明次第。則佛寶在先。如憂填王等造像
初故。次佛滅後迦葉等結集法眼故次也。後
度凡僧以持佛法。故居後也。若一乘三寶皆
無前後。以於法界大縁起中。同時顯現悉具
足故。或皆有先後。以主伴相成故。隨擧爲首
故。總説者。小乘二三寶中。眞實居先假名在
後。三乘三三寶中。同相居先別相爲次。住持
在後。一乘十三寶。或前後或非前後如前説。
餘義准可知
  流轉章
生滅流轉略作十門。一明違順。二斷常。三一
異。四有無。五生滅。六前後。七時世。八因果。
九眞妄。十成觀。初中於一有爲流轉法上義
分爲二。謂前念滅後念生。經云。如印印泥印
壞文成。此即印壞爲滅文成爲生。又經云。由
前五陰故。後陰相續生等。皆是此流轉義也。
此中生滅違順有二門。初總後別。總中有四
義。一相違義。以背滅爲生生盡爲滅。以相違
故成生滅。二順義。以前念若不滅後念不生。
要由滅前念後念方生。是故相順方成生滅。
問若前念不滅後念不得生。以二念不並故
者。既其滅已亦不得生。以生無所依故。如論
云。滅法何能縁。故無次第縁。是故滅已無物
誰能生後。答滅有二種。一斷滅。二刹那滅。今
非斷滅故不同無物。問此刹那滅若不同無
物。應非是滅。答是刹那滅必引後。故不同無
物。若不引後非此滅故。問若刹那必引後生。
是即不得入無心定等。以滅已無間要必生
故。答刹那有二位。一約能依轉識麁故。皆從
自種生。前念後念近遠倶爲等無。聞縁。二約
所依本識細故。前後流注滅已更生無間相
續。問若爾。入寂二乘最後滅心。應亦還生。即
無涅槃便成大過。答若約小乘初教。可如所
難。以彼宗中許入寂二乘永滅斷故。若終教
等即不如此。以二乘人。燒分段身生滅度想
入於涅槃。而餘世界受變易身。受佛教化行
菩薩道。乃至成佛。盡於未來無有斷絶。以無
衆生作非衆生故。四記論中。滅者復生分別
記者。此約小乘説。問此微細滅既自不住。何
能有力而生後念。答以依眞如如來藏故。令
此生滅得生滅也。經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滅
心等。又經云。依無住本立一切法等。是故滅
無眞依無以起生。生不依眞不從滅起。起信
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名阿梨耶識。是
即流轉是不流轉轉也。是故相順而成生滅。
三此二亦違亦順方得生滅。由前二義不相
離故。以若不滅生無以生。生若不依滅無以
背滅。是故由極相違方極相順。思之可解。四
非違非順方得生滅。由前二義相形奪故。以
無二爲一。離二相故。違順雙泯故。第二別
解者。此生及滅各開之爲二。前念滅中二義。
一滅壞義。二引後義。後念生中有二義。一依
前義。二背前義。由滅壞與背前生滅極相違。
由引後與依前生滅極相順。由滅壞不異引
後故。由依前不異背前故。是故亦違亦順無
有障礙。由滅壞融引後。背前融依前故。生滅
非違非順也。更有句數思之可見。第二斷
常者。亦先總後別。總中四句由前滅故不常。
中後生故不斷。倶不倶准思之。別中亦四句。
由滅壞及背前故。法不至法本不移而不常。
由引後及依前故位不絶。位恒流而不斷。由
上二義不相離故不斷即不常。恒流而不轉。
不轉轉轉不轉無二故也。由滅壞違生後。由
背前違依前。是故非常非非常。非斷非非斷。
今此流轉法。亦非流轉非不流轉也。思之可
見。第三一異者。亦二門。先總中亦四句。
由前念中引後義。後念中背前義。是不一門。
倶不倶等思之可知。二別中亦四。謂前後非
一。各二非二爲非異。倶不倶思之。又交絡相
望亦四句可見。是故一異無礙流而不流也
 第四有無者亦四句。一後念中背前義是
有義。二前念中滅壞義是無義。三後念中依
前義是非有義。四前念中能引後義。是非無
義。五由前二義無二。是倶存義。六由後二義
無二。是倶泯義。七由存泯無礙。合前六句爲
一無障礙流轉。經云。一切法不生滅。我説刹
那義。此之謂也。第五生滅者。於中亦二重。
初中四句。依前後起是無生義。以不由自能
起故引後。是不滅義以有功能故。倶不倶准
思之。又前念滅故不生。後念起故不滅。倶不
倶思之。第六前後中亦二重。初總中四句。
由依前及引後故。二念不前後。由滅壞及背
前故。二念不同時。由上二門不相離故。倶不
倶等准思之。是故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
而説流轉。流轉即無轉。別中通論有四重無
礙。一不礙前後而説同時。二不礙同時而説
前後。三不礙非三時而説三時。四不礙三時
而説是非三時。經中劫入非劫非劫入劫等
准之。第七約時世者。於中有三。初約趣向。
二約相成。三約時法。初中有四。一從前向後
門。謂依前念滅令後念生。是故依過去轉爲
現在。現在滅引起當來。由依此門則新新生。
而無窮盡。二依後向前門。謂依本無今有已
有還無。即當來作現在。現在現滅爲過去。由
依此門即念念滅而無停積。三由前二義不
相離故。亦向前亦向後。依此門故。即生無盡
而無不滅。滅無積而無不生。無障無礙思之。
四由前二義形奪盡故。非向前非向後。依此
門故。即滅無積而無滅。生無盡而無生。是
謂無礙法門也。第二相成者有五句。一此
現在法由當來有。及由過去滅生。是故現在
爲二世所成。令現無體入於過未。二此現在
法落謝爲過去。引後作當來。是故二世爲現
所成。令過未無體。二入於現在。三由前二門
不相離故。此約相成有力義故。三世倶立。四
由前二義形奪盡故。此約相依無力義故。三
世倶泯。五合前四義同一法故。存亡無礙理
事雙融。思之可見。第三時法者。於中亦有
五門。一時不流而法轉。謂依前滅引後生。此
生滅還引後。此是法轉也。然過去時不至現
在。現在不至未來。此時不流也。此即約時念
念間斷。約法相續恒流。二法不轉而時遷。謂
由過去謝滅方有現在。現在落謝能引當來。
三世念念無有斷絶。此是時遷流也。過去法
不來至現在。現在法不去到於當來。各住自
位不相到故。此法不轉也。此即約法本不相
到。約時念念無間也。三倶遷者。離法無別時
故。是故以時流法轉無二故。無始已來未曾
暫停也。四非遷者。以不流之時不轉之法無
二故。無始已來未曾遷動也。五合前四句不
相離故。從無始來不動而流。遷而不易。無障
無礙是此法體。思之可見。第八因。果門中
亦四位。一無二有。三倶四泯。初中謂此一念
法。前因已滅對誰稱果。後果未生對誰説因。
當念不住非因非果。二假有因果者。如論云。
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説現因。觀
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説現果。因果
不無。三倶者。由有引後義故有因。由有酬前
義故有果。由滅壞義故非因。由背前義故非
果。由引後不異滅壞故。亦因亦非因。由酬前
不異背前故。亦果亦非果。由四義合成一流
轉。故具存亡二義也。四倶泯者。由滅壞不異
引後故。非因非非因。背前不異酬前故。非果
非非果。此二門復不異故。非因果非非因果。
又若因果先存可得對之説。非既因果。先自
不成今亦無。非因果之可立。思之。第九眞
妄中亦四。一無人。二無法。三相盡。四理現。
初中此中但是前滅後生。無間流轉畢竟無
人。從此至彼以生滅法中竟無人。故論云。一
切世間法法因果無人。此之謂也。二無法者。
此生滅法。由後依前起後無自性無體。又不
可從前念而來。由後背前後非前。及此亦不
從前念而來。由前滅壞故。無法可至。後念由
能引後故。體非後位攝。此亦不能至後位。是
故前念無法可去至後念。後念無法可從前
念來。但縁起力故似有相續。實無有一法從
此至彼。故論云。但從於空法還生於空法。此
之謂也。三相盡者。思惟此法過去已滅。未來
未至故無體。現在不能自住故無體也。又復
思惟前念已謝故無有來。不至後念故無有
去。當念速故不能住。是故此法相無不盡。又
細思惟現法不離過未。以離首尾無別體故。
是故諸相未曾不盡。問若爾者。豈令現在如
彼過未耶。亦無體空耶。答即以如過未之空
無爲。現假有故。是故此現有無不是眞空。以
不礙假有者方是性空故。以是法理空非是
斷空故。是故只説此生死流轉法。即是眞空
非滅。此法方爲性空。經云。諸法畢竟空無有
毫末相。又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此之謂
也。思之可知。四理現者。即由如是相自盡故。
平等理性未嘗不現。論中一種眞如内名爲
流轉眞如。以尋思此流轉。相盡眞理現露故
以爲名。又經云。生死即涅槃等。皆此義也。
是故諸佛菩薩。看於生死常見涅槃。常見涅
槃恒遊生死。如履波者未甞不踐水。踐水者
無不履波。依是道理。諸佛不起涅槃界常在
生死中。教化衆生等悲智無礙。斯之謂矣
第十成觀者有二。先令識妄念。後攝念成觀。
前中識妄念者。既思惟此流轉之法。細剋其
實。唯是一念至於無念。彼能縁之念。亦如所
念無不相。及彼此當處相即空故。性本現故。
既知法實如此。而昔所見自他人法是非差
別。悉是亂識妄想計度。實無所有。應傷己顛
倒息諸妄念。又復思惟。即此妄念逐自妄境。
此二則今恒無所有。經云。從心相生與心作
相和合。而有共生共滅。同無有住。此之謂也。
二成觀中二。先解後行。初解中二。一始謂解
知。如前所説諸義。令心決定。二終謂知此解
是解非行。亦解知正行。不如所解。是故方堪
爲行方便。二行中亦二。一始謂思惟彼法至
無念處。諸見皆絶絶亦絶。言説不及念慮不
到。若於乃至作無念等解。並是妄念非是實
行。何況餘念。二終謂以念智照無相境。亦非
照非境亦無觀無不觀。故云法離一切觀行。
久作純熟心不失念。四威儀中常作一切而
無所作。雙行無礙難思議也。問若爾則此一
門無念便足。何須如上廣分別耶。答若不如
前尋思彼義者。即見不伏生。若不解知解行
別者。即妄以解爲行情謂不破也。設總無知
但強伏心而作諸觀。並是謂中作非是眞行。
究竟増惡見入於魔網。不能成益故。經頌云。
百千瘂羊僧。無慧修靜慮。設於百千劫。無一
得涅槃。聰敏智慧人。能聽法説法。斂念須臾
頃。能速至涅槃其觀中魔事及餘行相觀利
益等。並如別説
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上



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下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法界縁起章 圓音章 法身章 十世章
玄義章七科已上
並未入疏
  法界縁起章
夫法界縁起爲礙容持。如帝網該羅。若天珠
交渉。圓融自在無盡難名。略以四門指陳其
要。一縁起相由門。二法性融通門。三縁性雙
顯門。四理事分無門。初縁起相由門者。於中
曲有三門。一諸縁互異門。即異體也。二諸縁
互應門。即同體也。三應異無礙門。即雙辨同
異也。此三門中各有三義。一互相依持力無
力義。由此得相入也。二互相形奪體無體義。
由此得相即也。三體用雙融有無義。由此即
入同時自在也。初縁起互異門者。謂於無盡
大縁起中。諸縁相望體用各別。不相參雜故
云異也。依持義者。一能持多。一有力是故能
攝多。多依一故多無力。是故潜入一。此即無
有不容多之一。以無不能持故。無有不入一
之多。以無不能依一。如多依一持既爾。一依
多持亦然。是故亦無不攝一之多。亦無不入
多之一。是故由一望多有持有依全力無力
故。能攝能入無有障礙。多望於一有依有
持無力全力故。能入能攝。亦無有障礙。倶存
雙泯二句無礙。亦准思之。相入義竟。二諸縁
相奪體無體者。多縁無性爲一所成。是故多
即一。由一有體能攝多。由多無性潜同一。故
無不多之一。亦無不一之多。一無性爲多所
成。多有一空即多亦爾。是故一望於多。有有
體無體故。能攝他同己。廢己同他。無有障礙。
多望於一有無體有體。亦能廢己同他攝他
同己。亦無障礙。亦同他己亦同己他。非同他
己非同己他。二句無礙圓融自在。思之可見。
相即義竟。三體用雙融有無門者有六句。一
以體無不用故。擧體全用即唯用而無體。但
有相入無相即故。二以。用無不體故全用歸
體。唯體而無用。但有相即無相入也。三歸體
之用不礙其用。全用之體不失其體。是故體
用不礙雙存。即亦入亦即。無有障礙鎔融自
在。四全用之體體泯。全體之用用亡。是則體
用交徹形奪兩非。即入同源圓融一味。五合
前四句。同一縁起無礙倶存。六泯前五句絶
待離言。應可去情如理思。攝縁起異體門竟
 二諸縁互應門者。謂衆縁之中以於一縁
應多縁故。各與彼多全爲其一。是故此一具
多箇一。然此多一雖由本一。應多縁故有此
多一。然與本一體無差別。是故名爲同體門
也。依持容入者。謂此本一有力能持彼多箇
一。故本一中容彼多一。多一無力依本一故。
是故多一入本一中。是即無不容多一之本
一。亦無不入本一之多一。如本一有力爲持。
多一無力爲依。容入既爾。多一有力爲持。本
一無力爲依。容入亦爾。是即無不容本一之
多一。無不入多一之本一。是即由本一望多
一。有持有依有力無力故。能容能入無有障
礙。多一望本一。有依有持無力有力故。能入
能容亦無障礙。倶存雙泯二句無礙。亦准思
之。同體門中容入義竟。二互相形奪體無
體者。謂多一無性。爲本一成多一。擧體即是
本一。是則本一爲有體能攝多一。多一無體
融同本一故。無不攝多一之本一。亦無不即
本一之多一。如本一有體多一無體。攝即既
爾。多一有體本一無體。攝即亦然。是故亦無
不攝本一之多一。亦無不即多一之本一。是
即本一望多一。有有體無體故。能攝他同己
廢己同他無。有障礙。多一望本一。亦體無體
攝即可知。亦攝不攝亦即無即。非攝不攝非
即不即二句無礙。思之可見。同體門中相即
義竟。三體用倶融即入無礙者。亦六句無礙。
准前思之可見。同體門竟 三應異無礙雙
辨同體異體門者。以此二門。同一縁起不相
離故。若無異體則諸縁雜亂。非縁起故。若無
同體縁不相資。亦非縁起故。要由不雜方有
相資。是故若非同體無異體故。若非異體無
同體故。是故通辨亦有四句。一或擧體全異
具入即倶。二或全體是同亦具入即倶。以法
融通各全攝故。三或倶。以同異無礙雙現前
故。四或倶非。以相奪倶盡故雙非也。餘入即
等准思知之。上來第一縁起相由門竟餘未
  圓音章
圓音義略作四門分別。一擧義。二決擇。三會
違。四辨釋。初中有二。一謂如來能以一音。演
説一切差別之法。所謂貪欲多者。即聞如來
説不淨觀。如是等乃至一切故名圓音。是故
華嚴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説無邊契經海。
二謂如來一音。能同一切差別言音。謂諸衆
生各聞如來唯己語故。華嚴經云。一切衆生
語言法。一言演説盡無餘 第二決擇者。或
有説言。如來於一語業之中。演出一切衆生
言音。是故令彼衆生各聞己語。非謂如來唯
發一音。但以語業同故名曰一音。所發多故
名曰圓音。或有説言。如來唯發一梵言音。名
爲一音。能爲衆生作増上縁。令其所作感解
不同。故名圓音。非謂如來有若干音。或有説
言。如來唯一寂滅解脱離相言音。名爲一音。
而諸衆生機感力故。自聞如來種種言音。故
名圓音。非謂如來音有一有多。問此上三説
何得何失。答若別偏取。三倶有失。何者。初説
但多無一音故。次唯一語無多音故。後唯無
惟非音義故。如實義者。三説合爲一圓音義。
何者。若彼多音不即一音。此但多音非是圓
義。以彼多音即一音故。鎔融無礙名作圓音。
若彼一音不即一切。但是一音非是梵音。以
彼一音即多音故。融通無礙名一梵音。若此
等音。不即無性同眞際者。是所執故非如來
音。以彼音等離作故。無性故如響故。所以法
螺恒震妙音常寂故也 第三會違者。如婆
沙論中七十九卷説。世尊有時爲四天王。先
以聖語説四諦。二王領解二不能解。世尊憐
愍故饒益故。以南印度邊國俗語説四諦。二
天王中一解一不解。世尊憐愍。復一一種蔑
戻車語説四聖諦時。四天王皆得領解。問若
以一音異類解。後二天王何不同解。答彼論
釋云。彼四天王意樂不同。爲滿彼意故佛異
説。復次世尊欲顯於諸言音皆能善解。斷彼
疑故。復次有所化者。依佛不變形言而得受
化。又所化者依佛轉變形言而得受化。依佛
不變形言而受化者。若轉變形言而爲説法。
彼不能解。如説佛在摩竭陀國。爲度池堅歩
行十二由旬。七萬衆生皆得見諦云云。依佛
轉變形言而受化者。若不變形言而爲説法。
彼不能解。是故世尊作三種語爲四王説法。
准上三釋義理可通。並由衆生宜聞有異。故
不相違 第四辨釋者有二。一明分齊。二顯
利益。初中佛一言音普遍一切。謂一切處一
切時一切法等。根熟之者無遠不聞。根未熟
者近而不聞。言遍一切處者。如智論目連尋
聲極遠如近故。二遍一切時謂此圓音盡未
來際。未曾休息。三遍一切法。無有一法非圓
音所宣説者。四遍一切衆生。謂此圓音無有
根器而不開覺。若爾何故。鶖子在座如聾不
聞。釋非謂圓音能至所聞。亦能至此不聞之
處。故名遍至。問此若普遍。何成語音屈曲詮
表。設爾何失。二倶有過。何者。此若等遍失音
曲故。如其存屈曲非等遍故。今釋若由等遍
失其音曲。是圓非音。若由屈曲乖其等遍。是
音非圓。今則不壞曲而等遍。不動遍而差韻
是謂如來圓音。非是心識思量境界。二利益
者。若依小乘如來言音未必一切皆有利益。
如佛問阿難天雨等。非是法輪音聲所攝。若
大乘等中。如來所發世俗言音。無不皆成大
利益故。如佛入城唱乞食聲。令城同聞倶獲
利益故。經云。諸佛音聲語言威儀進止無非
佛事
  法身章
法身義四門分別。初釋名者。法是軌持義。身
是依止義。則法爲身。亦名自性身。二體性者
略有十種。一依佛地論。唯以所照眞如清淨
法界爲性。餘四智等並屬。報化。二或唯約智。
如無性攝論。以無垢無罣礙智爲法身故。謂
離二障。諸徳釋云。此據攝境從心名爲法身。
匪爲法身是智非理。今釋一切諸法尚即眞
如。況此眞智而不如耶。既即是如何待攝境。
三亦智亦境。如梁攝論云。唯如如及如如智
獨存。名爲法身。四境智雙泯。經云。如來法身
非心非境。五此上四句合爲一無礙法身。隨
説皆得六。此上總別五句相融形奪泯茲五
説。通然無寄以爲法身。此上單就境智辨。七
通攝五分。及悲願等法行功徳。無不皆是此
法身收。以修生功徳必證理故。融攝無礙如
前智説。八通收報化色相功徳。無不皆是此
法身收故。攝論中三十二相等。皆入法身攝
有三義。一相即如故歸理法身。二智所現故
屬智法身。三當相並是功徳法。故名爲法身。
九通攝一切三世間故。衆生及器無非佛故。
一大法身具十佛故。三身等並在此中。智正
覺攝故。十總前九爲一總句。是謂如來無礙
自在法身之義。三出因者有四。一者了因。照
現本有眞如法故。二者生因。生成修起勝功
徳故。三者生了無礙因。生了相即二果不殊
故。四者總此勝徳爲所依因。印機現用爲所
成果。四業用者亦有四。一此理法身。與諸觀
智爲所開覺。經云。法身説法授與義故。二依
此以起報化利生勝業用故。三或作樹等密
攝化故。四遍諸塵道毛端等處。重重自在無
礙業用也
  十世章
十世義作二門。一建立者。如過去世中法未
謝之時。名過去現在。更望過去名彼過去爲
過去過去。望今現在此是未有。是故名今爲
過去未來。此一具三世倶在過去。又彼謝已
現在法起。未謝之時名現在現在。望彼過去
已滅無。故名彼以爲現在過去。望於未來是
未有。故名現在未來。此三一具倶在現在。又
彼法謝已未來法起。未謝之時名未來現在。
望彼現在已謝無。故名未來過去。更望未來
亦未有故。名未來未來。此三一具倶在未來。
此九中各三。現在是有六過未倶無。問若於
過未各立三世。如是過未既各無邊。此三世
亦無邊。何但三重而説九耶。答設於過未
更欲立者。不異前門故唯有九。又此九世總
爲一念。而九世歴然。如是總別合論爲十世
也。第二相攝者有二門。一相即二相入。此二
得成由二義故。一縁起相由義。二法性融通
義。初縁起相由者。且如過去現在法。未謝之
時自是現在。以現在現在望之。乃是現在
之過去。是故彼法亦現在亦過去。所望異故
不相違。又現在現在法。自是現在以未謝故。
以過去現在望之。乃是過去之未來。又以未
來現在望之。復是未來之過去。是故彼法亦
現在亦過未。又未來現在法。亦現在亦未來。
准之可見。又此九中。三世現在必不倶起。六
世過未亦不倶。一現在。二過未。此三定得倶。
是故九中隨其所應有隱有現。以倶不倶故。
且就倶中由過去過去無故。令過去現在法
得有也。何以故。若彼不謝此不有故。又由過
去現在有故。令過去過去無也。以若不此有
彼無謝故。又由過去現在有。令過去未來無
也。以由彼未謝令此未有故。又由此過去未
來無故。令彼過去現在成有。以若此有彼已
謝故是故由此未有。彼得未謝故也。又由過
去過去無故。令過去未來無也。謂若彼不無
此現不成有。現不成有此未來不成無。是故
此無展轉由彼無也。又由過去未來無故。令
過去過去無也。反上思之。如過去三世有此
六義相。由現在未來各有六可知。二就不倶
中有二。初顯現相由亦有六義。謂由過去現
在有。方令現在現在成有。何者。以若彼不有
無法可謝。至此現有。又由現在現在有故。方
知過去現在是有。以若比不有彼有不成故。
何者。若無此有。即令彼有不得謝無。不謝之
有非縁起有。故不成有也。現在現在望未來
現在亦二義。准上思之。過去現在望未來現
在亦二義。謂若過去現在不有。即未來現在
有不成故。反此亦准知。問倶者可相由。不
倶者云何得相由。答倶者現相由。不倶者密
相由。亦是展轉相由。以若無此不倶倶不成
故。是故此九世總爲五位。有此十門。一如過
去過去。唯一謝滅但是過去。現在家之過去
故。二如過去現在有二門。謂是過去位中自
現在故。以現在望之是過去故。是故此法亦
現在亦過去。以所望異故不相礙也。三如過
去未來有三門。一以過去現在望之。此未有
故是過去家未來。二以現在縁現起猶未謝
故。是現在現在。三以未來現在望之。此已謝
故是未來過去。是故此現在現在。亦現在亦
過未。四未來現在亦二門。五未來未來唯一
門。並准可知。上來次第相由有斯九門。第十
超間相由。謂若無初一則無後一等。是故如
次及超間無礙相由故。依是道理。令諸門相
入相即。如經云。過去一切劫安置未來。今未
來一切劫迴置過去世。斯之謂也。凡論相由
之義有二門。一約力用。謂若無此彼不成。仍
此非彼故。以力用相收故得説入。然體不雜
故不相是也。二約體性。謂若無此彼全不成。
故此即彼也。是故約體説爲相即。釋此二門
如別説。是故不失本位不無即入也。思之可
見。經云。無量無數劫能作一念頃等。是此義
也。第二約法性融通門者。然此九世時無
別體。唯依縁起法上假立。此縁起法復無自
性。依眞而立。是故縁起理事融通無礙。有其
四重。一泯相倶盡。二相與兩存。三相隨互
攝。四相是互即。初中以本從末唯事而無理。
以末歸本反上可知。經云。非劫入劫。劫入非
劫。是此義也。二中全事之理非事。全理之事
非理。故倶存而不雜也。經中諸劫相即而不
壞本劫者。是此義也。三中由隨事之理故。全
一事能容一切也。由隨理之事故。一切事隨
理入一中也。反上即是一入一切可知。四中
由即理之事。故全一即一切也。由即事之理
故。全一切即一也。是故唯理無可即入。唯事
不可即入要理事相從相即故。是故有即有
入。時劫依此無礙法故。還同此法自在即入
餘義思之可解
  玄義章
縁起無礙一。染淨縁起二。揀理異情三。藥病
對治四。理事分無五。因因果果六。二諦無礙
七。眞妄心境八。能化所化九。入道方便十」
縁起無礙門第一
問縁起諸法會融無礙如何可見。答今釋此
義作二門。一開義融通。二句數決擇。初中開
有三重四句。一空不空門。謂一切皆空無有
毫末相。以縁起無性故。虚相盡故。或一切不
空。以空爲諸法故。以非情謂之無故。不異色
等故。或二義無礙。或兩門倶泯。並可准思。二
相在不在門。謂或一切入一中。由一無性以
法性爲一。又一切法既即法性。是故一切同
在一中。而不相是也。或不在。一謂由無性一
多絶。故不壞其有互不雜故。雖恒渉入住自
位故。或倶。謂微細相入恒在外故。萬里迢然
恒相在故。相在不在是一事故。無障礙故。或
倶非。謂入出融故。絶二相故無在不在。仍有
此法難名目也。如一切入一具斯四句。一入
一切亦准思之。三相是不是門。或一切即是
一。此有二門。一約性。謂如經云。若人欲成
佛。勿壞於貪欲。諸法即貪欲。知是即成佛。此
經意。以貪欲即無性故不可壞。諸法即貪欲
者。即貪欲之無性理也。若不爾者。豈貪是一
切法體耶。是故當知。擧貪名而取貪實。二約
事。此中二。一始。二終。始謂法界無別有。即
以諸法即法界爲法界。一法無別有。即以法
界即一法爲一法。是故一切法即是一法也。
二終者。既全以法界即一法爲一法故。是故
此一即是一切。一切法即是一也。問若就理
性既一多倶絶。則無可即。若約事相人法相
乖。故云何即。若約事有即。即壞其事即乖於
俗。若約理有即。即乖於眞。若擧事而取理。即
不異前門。更何可辨。答只由此二義故。得相
即也。何者。若事而非理不可即。若理而非事
無可即。今由理事不二而二。謂即事之理方
爲眞理故。全事相即而眞理湛然。即理之事
方爲幻事故。恒相即而萬像紛然。良由理事
相是而不一。故全一多互即而不雜也。去情
思之。或若嚮像執言求解終日難見。或一切
不是一。謂全體相是而不雜故。不壞本法故。
其猶色即空而不壞色等准之。或倶。由前二
義無礙具故。或倶非。由前二義互形奪故。絶
二相故。無是不是仍有此法也。如一切即一
有此四句。一即一切四句准思。此上三重融
成一際。圓明具徳無礙自在。是謂法界縁起
門。思之知耳。二句數決擇者亦三重。先約一
多相即不相即。總有四四句。一由一即多故
名一。二一即多故非一。三一即多故亦一亦
非一。四一即多故。非一非不一。多即一准之。
第二由一不即多故名一。二由一不即多故
非一。三一不即多故亦一亦不一。四一即多
故非一非不一。多不即一准之。第三由一不
即多故名一。二由一即多故非一。三由亦即
亦不即故。亦一亦不一。四由非即非不即故。
非一非不一。多即一准之。第四由一即多故
名一。二由一不多故非一。三由倶故。倶四由
不倶故。不倶多一亦准之。是故此上順有十
六句。逆亦十六。總三十二句也。二約相在不
在。亦三十二句。三約空不空亦三十二句。是
故合有九十六句。又若三重相融有三重四
句。一或唯空不空。或唯即不即。或倶或不倶。
二或唯在不在。或唯空不空。或唯不倶等。三
或唯即不即。或唯在不在等四句准之。是故
三四爲十二句。帖前九十六。總爲一百八句
法門也
染淨縁起門第二
問衆生雜染及三寶清淨。爲倶是妄爲亦非
妄。答此二各有四句。謂衆生是妄。以横計有
故。衆生非妄成法器故。此二約用。衆生是妄
由上二句故。衆生非妄以妄即空故。眞如性
滿故。三寶是妄妄情取有故。經云。衆生強分
別作佛度衆生。經云。若解眞實者。無佛無菩
提等。二三寶非妄以能治妄故。經云。佛菩提
智之所能斷故。三三寶是妄。由治妄故立也。
無妄即無眞故。論云。但隨衆生見聞得益故。
説爲用也。四三寶非妄由全體是眞故。恒一
相故。經云。三寶同一味故也
揀理異情門第三
問眞空與斷空何別。答略有四別。一約境。謂
眞空不異色等名法理空也。斷空在色等外。
及滅色方爲空。名爲斷滅空也。二約心。謂眞
空聖智所得。比證等不同也。斷空情謂所得
世人所知也。三約徳用。謂觀達眞空必伏滅
煩惱。令成王行入位得果。若縁念斷空成斷
滅見。増長邪趣入外道位。顛墜惡趣。經云。寧
起有見如須彌。不起空見如芥子。論云。若復
見於空諸佛所不化等。又眞空即色故。不可
斷空取。是故眞空不思議也。斷空不爾。反上
知之。四約對辨異者。問色等既即是眞空。斷
空何獨不眞耶。答若斷空亦即空而實無差
別。但爲濫取空名。是故揀之耳。略作四句。一
色與斷空不相即。以倶是所執故。如見人畜
等。二斷空即空與色即空。二空不別。以無二
相故。三色眞空與斷空不相即。以情理異故。
又斷空空與色不相即。亦情理別故。四即空
之色與即眞之斷得相。即以從詮説理故。就
法融通故。如此二門具斯四句。餘一切法相
望皆亦如是准思。故經云。諸法即貪者。以即
空之諸法。還即彼即空之貪耳。問如貪法既
即空。瞋等亦即空。未知瞋等空爲即是貪空。
爲猶在貪外。答全是内而外宛然。全是外而
内亦爾。以圓融故。無限分故。無障礙故。問爲
如堂内空與房内空。此二空無分限故。一味
同故云堂空即房空。而實堂内空不是房中
攝。爲如此不。答不也。此是世法非可同彼。若
如彼言。房空不移而全在堂内。堂中亦爾。非
是彼此相通故説無二。但以彼空元來是此
空故名無二也。既非世法難申説也。會意思
之。或客可見耳
藥病對治門第四
問對病興治分齊有幾。修行之要故請示之。
答病有二種。一麁謂巧僞修行。二細謂執見
不破。前中亦二。一内實破戒而外現威儀等。
二假全不破爲他知故求名利故。狡滑故伺
狎故。不直故護短故。第二細中亦二。一雖具
直心而執我修行。二雖不執有人而計有法。
實見不破故。對治之藥亦有二種。一麁亦二。
謂於諸過非而不覆藏。深愧懺悔。二於所修
行不雜巧僞。皆質直柔軟。作下下意不顯己
徳。第二細中亦二。一諸修行時知無我人。不
計疲苦。二觀察諸法等不二。一相無相入理
究竟。二通説者。但深觀諸法平等之時。於上
諸病無不治盡。此是大乘修行法門。依佛藏
經義説
理事分無門第五
問如此理事。爲理無分限事有分限耶。爲不
耶。答此中理事各有四句。且理一無分限。以
遍一切故。二非無分限。以一法中無不具足
故三具。分無分一味。以全體在一法。而一切
處恒滿故。如觀一塵中。見一切處法界。四倶
非。分無分以自體絶待故。圓融故。二義一相
非二門故。事中一有分。以隨自事相有分齊
故。二無分以全體即理故。大品云。色前際不
可得。後際亦不可得。此即無分也三倶。以前
二義無礙具故。具此二義方是一事故。四倶
非。以二義融故平等故。二相絶故。由上諸義。
是故理性不唯無分故。在一切法處。而全體
一内不唯分故。常在一中全在一外。事法不
唯分故。常在此處恒在他方處。不唯無分故
遍一切。而不移本位。又由理不唯無分故。不
在一事外不唯分故。不在一事内事不唯分
故。常在此處而無在也。不唯無分故。常在他
處而無在也。是故無在不在。而在此在彼無
障礙也
因因果果門第六
師子吼品云。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
果。因者十二因縁。因因者。即是智慧通法
已去
者阿耨菩提。果果者無上大般涅槃。後四句
者。是因非果如佛性。是果非因如大涅槃。是
因是果。如十二因縁所生之法此中具智慧
及菩提二句
非因
非果名爲佛性中道正性謂法身理也。開
第三句即爲五種佛性也
或有佛
性。闡提人有。善根人無是前
因性
或有佛性。善
根人有闡提人無是曰
因性
或有佛性二人倶有非因
非果
或有佛性二人倶無果與果
果二性
十二因縁名佛性
者。且如無明是佛性有二義。一當體淨故是
法身性。二是能知名義成反流。故名報身性。
餘支准此。又初四句中。初者謂染淨縁起門。
二内熏發心。三始覺圓四本覺現。又初隨染
隱體。二微起淨用。三染盡淨圓。四還源顯實。
又初與第四倶是理性。但染淨異。中間二倶
是行性但因果異。又初染而非淨。第二淨而
非染。第三亦染亦淨。第四非染非淨。又初是
自性住。二是引出。三四是至得果。又初二因。
後二果。又轉初爲四。轉二爲三。又依初起二。
以二成三。以三證初冥合不二。是故四義唯
一心轉。若離無明此四相皆盡也
二諦無礙門第七
二諦無礙有二門説。一約喩。二就法。喩者。且
如幻兎依巾有二門。一兎二巾。兎亦二義。一
相差別義。二體空義。巾亦二義。一住自位義。
二擧體成兎義。此巾與兎非一非異。且非異
有四句。一以巾上成兎義。及兎上相差別義。
合爲一際故爲不異。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
不異。二以巾上住自位義。及兎上體空義。合
爲一際故爲不異。此是以末歸本就本明不
異。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末。此
二雙融無礙倶存故爲不異。此是本末雙存
無礙不異。四以所攝歸本之末。亦與所攝隨
末之本。此一倶泯故爲不異。此是本末雙泯
平等不異。第二非一義者亦有四句。一以巾
上住自位義。與兎上相差別。此二相違故爲
 此是相背非一 巾上成兎義兎上體空
義。此二相害故爲非一。三以彼相背與此相
害。此二位異故爲非一。謂背即各相背捨相
去懸遠也。相害即與敵對親相飱害。是故近
遠非一也。四以極相害泯而不泯。由極相匪
存而不存。此不泯不存義爲非一。此是成壞
非一。又此四非一與上四不異而亦非一。以
義不雜故。又上四不異與此四不一。而亦
不異理遍通故。是故若以不異門取。諸門
極相和會。若以非一門取。諸義極相違諍。
極違而極和者。是無障礙法也。第二就法
説者。巾喩眞如如來藏。兎喩衆生生死等。非
一非異亦有十門。准喩思之可知。又兎即生
即死而無礙。巾即隱即顯而無礙。此生死隱
顯逆順交絡。諸門鎔融並准前思攝可解。二
顯義者有四門。一開合。二一異。三相是。四
相在。初開合者。先開後合。開者俗諦縁起中
有四義。一諸縁有力義。二無力義。三無自性
義。四事成義。眞諦中亦有四義。一空義。二
不空義。三依持義。四盡事義。合者三門。一
合俗。二合眞。三合二。初者有三。一約用。謂
有力無力無二故。二約體。謂性無性無二故。
三無礙。謂體用無二唯一俗諦。合眞者亦三。
一約用。謂依持成俗即是奪俗全盡無二故。
二約體空不空無二故。三無礙。謂體用無二
故。三合二者有四門一約起用門。謂眞中依
持義。與俗中有力義無二故。二約泯相門。謂
眞中盡俗。與俗中無力無二故。三約顯實門。
謂眞中不空義。與俗中無性義無二故。四成
事門。謂眞中空義。與俗。中存事義無二故。開
合門竟。理事即不即門者。此中理事相即不
相即。無礙融通各有四句。初不即中四句者。
一二事不相即。以縁相事礙故。二二事之理
不相即。以無二故。三理事不相即。以理靜非
動故。四事理不相即。以事動非靜故。二相即
中四句者。一事即理。以縁起無性故。二理即
事。以理隨縁事得立故。三二事之理相即。以
約詮會實故。四二事相即。以即理之事無別
事。是故事如理而無礙
眞妄心境門第八
眞妄心境通有四句。一約情有心境。境謂空
有相違。以存二相故。心謂二見不壞是妄情
故。或境上有空同性。以倶是所執故。心上亦
同。倶是妄見故。二約法亦有心境。境謂空有
不二。以倶融故。心謂絶二見。以見無二故。或
境上空有相違。以全形奪故。心上亦二。謂隨
見一分餘分性不異故。三以情就法説。謂境
即有無倶情有。有無倶理無無二爲一性。或
亦相違以全奪故。心謂妄取情中有。以是執
心故。或亦比知其理無以分有觀心故。四以
法就情説。境即有無倶理有。有無倶情無無
二爲一性。或亦相違。以全奪故。心謂見理有
以智故。見情無以悲故。或見無二心是一心
故。此上四門中。約境各有四句。心上各四句。
總有三十二句。准思之
能化所化融作十門第九
諸佛衆生縁起融通總有十門。一分位門。佛
有二義。一法身平等。二報化差別。此二是能
化佛門。衆生亦二義。一所依如來藏。二能依
妄染。此二是所化衆生門。二理事門。以佛法
身與衆生如來藏。無二性故。爲理法門也。以
佛報化與衆生妄染以相由是故。是事法門
也。三以法身不異如來藏。報化依染器而現。
是故總是衆生門也。四以如來藏不異法身。
妄染是報化所翻。是故總是佛門也。五以事
虚無體故。理性不改故。唯一理門。六以理隨
縁故。事無不存故。唯一事門。七以報化外攝
妄染内攝理性。唯報化門。八以妄染能現報
化復内攝眞理故。唯妄染門。九此上諸義無
礙現前是倶存門。十此上諸義容融平等。是
倶泯門。此十門應以六相准之
入道方便門第十
作入道縁起要有三義。一識病。二揀境。三定
智。初中有二。一麁謂求名利等。二細存見趣
理等。二揀境中二。一對境。謂情謂之境在邊
等。二眞境有二。一三乘境。謂空有不二融通
等。二一乘境。謂共盡縁起具徳圓融等。三定
智中亦二。一解謂能生正解。仍解知解行別
者是也。二行謂不如所解。以解不能至故。無
分別心行順法妄情等。又此行依解成。亦行
現前其解必絶。又約境。以三空亂意揀之。約
行以無分別智互相揀之。其義即見。又入道
方便略作四門。一懺除宿障門。二發菩提心
門。三受菩薩戒門。四造修勝行門。造修勝行
有二途。一始二終。初中有三門。一捨縁門。二
隨縁門。三成行門。初中有六重。一捨作惡業。
二捨親眷屬。若出家捨門徒及生縁眷屬。三
捨名聞利養。四捨身命。五捨心念。六捨。此
捨令絶能所無寄故。二隨縁門者。有四重。一
還隨前六事而守心不染。二凡於一切堪情
下至微少堪處。皆應覺知不受勿有少染。三
於一切違境。乃至斷命等怨。皆應守心歡喜
忍受。四凡所作行遠離巧僞虚詐。乃至一念
亦不令有。三成行門者。一起六波羅蜜行
一一
云云
二四無量行一一
云云
三十大願行一一
云云
願行有
二。一諸未起行策令起。二已起行持令不退。
皆由願力即通法行也。二終者亦三門。初捨
門者。即止行也。觀諸法平等一相。諸縁皆絶
云云。二隨縁門者即觀行也。還就事中起大
悲大願等行云云。三成行門者。即止觀倶行
雙融無礙。成無住行。眞俗境不殊悲智心不
別。又此境而不別也。又明菩薩住不住行。説
有二門。一開二合。開中亦二。初不住。後明
住不住亦二。一不住生死。二不住涅槃。初中
亦二。一由見生死過患故不可住。二生死見
本空故無可住。二不住涅槃亦二。一見涅槃
本自有。故不待住。二由不異生死故不住。又
智理無別故。能所絶故無能住也。二明住亦
二。初住生死者亦二。一由見過患起大悲故。
住爲除纒故也。二見空故住不怖故也又二。
一見過生厭故住。二見空則涅槃住。此即常
在生死恒住涅槃也。二住涅槃者亦二。一常
證理故住。二常化衆生故住。以所化衆生即
涅槃故。第二合中有四。初合生死涅槃以無
二故。無偏住。故云無住。又即住此無二之
處。故亦云住。二合住不住二行者。良由以不
住爲住住爲不住。唯一無分別行。故無二也。
三合行境二門者。以法界法門絶能所故。平
等法性唯一味故。無境行之異也。四合前開
與此合無二無別唯一無礙法門。是故不礙
開而恒合。不壞合而恒開無二相故。且言説
所不能至也。若更以句數分別。有四重四句。
一唯不住生死即是。二唯不住涅槃亦是。三
倶不住亦是。四倶非不住亦是。二唯住亦四
句。返上思之。三唯住生死唯不住生死。倶不
倶皆是可知。四唯住涅槃唯不住涅槃。倶不
倶亦唯之。此上十六門門皆全得。得一即
不假餘。餘門仍不壞。是故無障無礙。多即多
一即一。隨智取捨思之
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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