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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No. 1606_ 安慧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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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606[cf.No.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一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一
    諸會眞淨究竟理 超聖行海昇彼岸
    證得一切法自在 善權化導不思議
    無量希有勝功徳 自他並利所依止
    敬禮如是大覺尊 無等妙法諸聖衆
    敬禮開演本論師 親承聖旨分別者
    由悟契經及解釋 爰發正勤乃參綜
今此頌中無倒稱讃最勝功徳敬申頂禮。以
供養三寶及造此論經釋二師隨其所應。所
以者何。此論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是契
經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無師自悟諸法實
性。一分教起所依處故。從此無間聖弟子衆
依法隨學法爲依者。法界所流故。經釋二師
亦契如來所説正法。一分無倒聞思修行。爲
依止故隨而造論。初二頌顯示如來應正等
覺勝徳六義。所謂自性因果業相應差別義。
諸會眞淨究竟理者。顯自性義。謂諸佛法身
以一切種轉依眞如爲體性故。超聖行海昇
岸者。顯因義。謂佛菩提從一切種極喜等
十地聖行無量無數大劫。圓滿修習因所生
故。證得一切法自在者。顯果義。謂永斷一切
煩惱障所知障及彼餘習。證得無邊希有功
徳無上三菩提果。於一切法自在轉故。善權
化導不思議者。顯業義。謂以超非一切智境。
神通記説教誡變現等無量調伏方便。導引
可化有情令心界清淨故。無量希有勝功徳
者。顯相應義。謂超尋思數量。無邊種種難行
苦行。所生無上大悲力無畏等功徳法寶相
應故。自他並利所依止者。顯差別義。謂如來
受用變化自性身。如其次第自他並利所依
故。所依者。身義體義。無差別也。自他並
利所依者。就勝而説。謂受用身自利最勝處
大會中。能受第一廣大甚深法聖財故。變化
身者。他利最勝遍於十方一切世界。能起無
間。猶工巧業等諸變化事。建立有情所應作
故。自性身者。謂諸善逝共有法身最極微細
一切障轉依眞如爲體故。於自他利並爲最
勝。由證此身得餘身故。此三佛身是差別義。
當知此中亦讃法僧功徳。法寶者。自性因果
等義所攝故。僧寶者。隨此修學所生故。庶令
學者無諸怖畏。方造論端建茲體性
    本事與決擇 是各有四種
    三法攝應成 諦法得論議
    幾何因取相 建立與次第
    義喩廣分別 集總頌應知
問何故論端先辯蘊等。答欲令學者於幾何
因等諸思擇處得善巧故。所以者何。由此善
巧能得二種稱讃利益。所謂作意稱讃利益。
論議*決擇稱讃利益。作意稱讃利益者。謂善
順増長奢摩他毘鉢舍那故。善順増長奢摩
他者。謂於如是諸思擇處已作善巧。得無疑
故。隨其所樂於一境界正觀現前。心易定故。
善順増長毘鉢舍那者。以無量門觀察一切
所知境界。速令正慧究竟滿故。論議決擇稱
讃利益者。由於如是諸思擇處善通達故。成
就一切問答自在。於諸異論得無所畏
問蘊界處各有幾種。答蘊有五種。謂色蘊受
蘊想蘊行蘊識蘊。界有十八。謂眼界色界眼
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
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
界意識界。處有十二。謂眼處・色處・耳處・聲
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

問何因蘊唯有五答爲顯五種我事故謂爲
顯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説我事。造作一
切法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體事。於此五
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言身具
者。謂内外色蘊所攝。受等諸蘊受用等義。相
中當説。彼所依止我自體事者。謂識蘊是身
具等所依我相事義。所以者何。世間有情多
於識蘊計執爲我。於餘蘊計執我所
問何因界唯十八。答由身具等能持過現六
行受用性故。身者。謂眼等六根。具者。謂色
等六境。過現六行受用者。謂六識。能持者。
謂六根六境能持六識。所依所縁故。過現六
識能持受用者。不捨自相故。當知十八以能
持義故説名界
問何因處唯十二。答唯身及具能與未來
行受用爲生長門故。謂如過現六行受用相
爲眼等所持。未來六行受用相。以根及義爲
生長門亦爾。所言唯者。謂唯依根境立十二
處。不依六種受用相識
問云何名取蘊。答以取合故名爲取蘊取者。
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説名爲取。謂
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未來染
著現在欲貪名取欲者希求相。貪者染著相。
由欲希求未來自體爲方便故。引取當蘊令
起現前。由貪染著現在自體爲方便故。執取
現蘊令不捨離。是故此二説名爲取。問何
界處説有取法。答應如蘊説。當知界處與取
合故名有取法
問色蘊何相。答變現相是色相。此有二種。一
觸對變壞。二方所示現。觸對變壞者。謂由手
足乃至蚊蛇所觸對時即便變壞。方所示現
者。謂由方所可相示現如此如*此色。如是
如是色或由定心。或由不定尋思相應種種
搆畫。方所者。謂現前處所。如此如此色者。
謂骨鎖等所知事同類影像。如是如是色者。
謂形顯差別。種種搆畫者。謂如相而想
問受蘊何相。答領納相是受相。謂由受故領
納種種淨不淨業所得異熟。若清淨業受樂
異熟。不清淨業受苦異熟淨不淨業受不苦
不樂異熟。所以者何。由淨不淨業感得異熟
阿頼耶識。恒與捨受相應。唯此捨受是實異
熟體。苦樂兩受從異熟生故。假説名異熟」
問想蘊何相。答搆了相是想相。由此想故搆
畫種種諸法像類。隨所見聞覺知之義起諸
言説。見聞覺知義者。眼所受是見義。耳所受
是聞義。自然思搆應如是。如是是覺義。自内
所受是知義。諸言説者。謂詮辯義
問行蘊何相。答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
心造作。謂於善惡無記品中驅役心故。又
於種種苦樂等位驅役心故
問識蘊何相。答了別相是識相。由此識故了
別色聲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
問眼界何相。答謂眼曾現見色。及此種子積
集異熟阿頼耶識是眼界相。眼曾見色者。謂
能持過去識受用義以顯界性。現見色者。謂
能持現在識受用義以顯界性。及此種子積
集異熟阿頼耶識者。謂眼種子。或唯積集。爲
引當來眼根故。或已成熟。爲生現在眼根
故。此二種名眼界者眼生因故。如眼界相耳
鼻舌身意。界相亦爾。問色界何相。答諸色
眼曾現見。及眼界於此増上。是色界相。眼界
於此増上者。謂依色根増上力外境生故。如
色界相聲香味觸法界相亦爾
問眼識界何相。答謂依眼縁色似色了別。及
此種子積集異熟阿頼耶識是眼識界相。如
眼識界耳鼻舌身意識界相亦爾
問處何相。答如界應知隨其所應。謂眼當見
色。及此種子等隨義應説
云何建立色蘊。謂諸所有色。若四大種及四
大種所造。所造者。謂以四大種爲生依立持
養因義。即依五因説名爲造。生因者即是起
因。謂離大種色不起故。依因者即是轉因。謂
捨大種諸所造色無有功能。據別處故。立因
者即隨轉因。大變異能依造色隨變異
故。持因者即是住因。謂由大種諸所造色相
似相續生。持令不絶故。養因者即是長因。謂
由大種養彼造色令増長故
四大種者。謂地水火風界。地界者堅勁性。水
界者流濕性。火界者温熱性。風界者輕動
性。所造色者。謂眼等五根。色聲香味所觸一
分及法處所攝色。眼根者。謂四大種所造眼
識所依。清淨色爲體。耳根者。謂四大種所造
耳識所依。清淨色爲體。鼻根者。謂四大種
所造鼻識所依。清淨色爲體。舌根者。謂四大
種所造舌識所依。清淨色爲體。身根者。謂四
種所造身識所依。清淨色爲體
色者。四大種所造眼根所行義。謂青黄赤
白長短方圓。麁細高下若正不正。光影明
闇雲煙塵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此復三
種。謂妙不妙倶相違色。此青等二十五色建
立。由六種因。謂相故安立故損益故作所依
故作相故莊嚴故。如其次第四十八一
一。逈色者。謂離餘礙觸方所可得。空一*顯
色者。謂上所見青等顯色
聲者四大種所造耳根所取義。若可意。若不
可意。若倶相違。若因受大種。若因不受大
種。若因倶大種。若世所共成。若成所引。若
遍計所執。若聖言所攝。若非聖言所攝。如是
十一種聲。由五種因所建立。謂相故。損益
故。因差別故。説差別故。言差別故。相者。謂
耳根所取義。説差別者。謂世所共成等三。
餘如其所應。因受大種者。謂語等聲。因不受
大種者。謂樹等聲。因倶者。謂手鼓等聲。世
所共成者。謂世俗語所攝。成所引者。謂諸聖
所説。遍計所執者。謂外道所説。聖非聖言
所攝者。謂依見等八種言説
香者四大種所造鼻根所取義。謂好香惡
平等香倶生香和合香變異香。當知此香三
因建立。謂相故損益故差別故。倶生香者。旃
彈那等。和合香者。謂和香等。變異香者。
謂熟果等。味者四大種所造舌根所取義。謂
苦酢甘辛醎淡。若可意若不可意若倶相違。
若倶生若和合若變異。建立此味應如香説」
所觸一分者四大種所造身根所取義。謂滑
澁輕重軟緩急冷飢渇飽力劣悶癢黏病老死
疲息勇。此所觸一分由八因建立。謂相故摩
稱故觸故執故雜故界不平等故界平等
故。水風雜故冷。地水雜故黏。界平等故息
力勇。勇者無畏飽。由二種界不平等故有飢
等。餘觸
法處所攝色者。略有五種。謂極略色・極逈色・
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自在所生色。極略色
者。謂極微色。極逈色者。謂即此離餘礙觸
色。受所引色者。謂無表色。遍計所起色者。謂
影像色。自在所生色者。謂解脱靜慮所行境
色。云何建立受蘊。謂六受身眼觸所生受。乃
至意觸所生受。若樂若苦若不苦不樂。復有
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
受不苦不樂心*受。復有樂有味受苦有
味受不苦不樂有味受。*樂無味受苦無味受
不苦不樂無味受。復有樂依耽嗜受苦依耽
嗜受不苦不樂依耽嗜受。樂依出離受苦依
出離受不苦不樂依出離受。身受者。謂五識
相應受。心受者。謂意識相應受。有味受者。
謂自體愛相應受。無味受者。謂此愛不相應
受。依耽嗜受者。謂妙五欲愛相應受。依出離
受者。謂此愛不相應受。如是建立由四種因。
謂所依故自體故。集所依故。雜染清淨故。集
色所依建立身受。集無色所依建立心受。由
雜染故建立有味等。由清淨故建立無味等。
此愛不相應者。謂離繋及隨順離繋。云何建
立想蘊。謂六想身。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
所生想。由此想故或了有相。或了無相。或了
小大無量。或了無少所有無所有處有相想
者。謂除不善言説無相界定及有頂定想所
餘想。無相想者。謂前所除想。小想者。謂能
了欲界想。大想者。謂能了色界想。無量想
者。謂能了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想。無所有處
想者。謂能了無所有處想。不善言説想者。謂
未學語言故。雖於色起想而不能了。此名爲
色故名無相想。無相界定想者。謂離色等一
切相無相涅槃想故。名無相想。有頂定想
者。謂彼想不明利。不能於境圖種種相故。名
無相想。小者。謂欲界下劣故。大者。謂色界
増上故。無量者。謂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邊
際故。是故縁彼諸想亦名小大無量
云何建立行蘊。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乃至
意觸所生思。由此思故思作諸善。思作
染。思作分位差別。又即此思除受及想與餘
心所有法并心不相應行。總名行蘊。雖除受
想。一切心所有法及心不相應行。皆行蘊相。
然思最勝與一切行爲導首。是故偏説。爲顯
此義故。説由思造善法等。善者。謂當説信
等。雜染者。謂當説貪等。根本煩惱及貪等煩
惱分少分煩惱。分位差別者。謂於思所發種
種行位。假設心不相應行
問何等名餘心所有法。答所謂作意觸欲勝
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安
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疑薩迦耶見邊
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擧不信懈怠放逸忘
念不正知散亂睡眠惡作尋伺。如是思等五
十五法。若遍行若別境若善若煩惱若隨煩
惱若不定。如其次第五五十一十二十四應
知。又此諸心所有法若相若業。當廣分別
思者。於心造作意業爲體。於善不善無記品
中役心爲業。於心造作意業爲體者。此辯其
相。於善等品中役心爲業者。此辯*其業。以
於所作善等法中發起心故
作意者。發動心爲體。於所縁境持心爲業。於
所縁境持心者。謂即於此境數數引心。是故
心得定者名得作意。觸者。依三和合諸根變
異分別爲體。受所依爲業。謂識生時所依諸
根隨順生起苦樂等受變異行相。隨此行相
分別觸生
欲者於所樂事彼彼引發所作希望爲體。正
勤所依爲業。彼彼引發所作希望者。謂欲引
攝見聞等一切作用故。勝解者。於決定事隨
所決定印持爲體。不可引轉爲業。隨所決定
印持者。謂是事必爾非餘決了勝解。由勝解
故所有勝縁不能引轉。念者。於串習事令心
明記不忘爲體。不散亂爲業。串習事者。謂先
所受。不散亂業者。由念於境明記憶故令
心不散
三摩地者。於所觀事令心專一爲體。智所依
止爲業。令心專一者。於一境界令心不散故。
智所依者。心處靜定知如實故
慧者。於所觀事擇法爲體。斷疑爲業。斷疑
者。謂由慧擇法得決定故
信者。*於有體有徳有能忍可清淨希望爲體。
樂欲所依爲業。謂於實有體起忍可行信。於
實有徳起清淨行信。於實有能起希望行信。
謂我有力能得能成
慚者。於諸過惡自羞爲體。惡行止息所依
爲業
愧者。於諸過惡*羞他爲體。業如慚説。無貪
者。於有有具無著爲體。惡行不轉所依爲業」
無瞋者。於諸有情苦及苦具無恚爲體。惡行
不轉所依爲業
無癡者。由報教證智決擇爲體。惡行不轉所
依爲業。慚等易了故不再釋。報教證智者。
謂生得聞思修所生慧。如次應知。決擇者。
謂慧勇勤倶
勤者。被甲方便無下無退。無足心勇爲體
成滿善品爲業。謂如經説。有勢有勤有勇堅
猛不捨善軛。如*其次第應配釋被甲心勇等
諸句。滿善品者。謂能圓滿隨初所入根本靜
慮。成善品者。謂即於此極善修治
安者。止息身心麁重身心調暢爲體。除遣一
切障礙爲業。除遣一切障礙者。謂由此勢力
依止轉故
不放逸者。依止正勤無貪瞋癡修諸善法。於
心防護諸有漏法爲體。成滿一切世出世福
爲業。謂由正勤等爲先能修一切善法及防
有漏。是故依此四法假立不放逸體。有漏法
者。謂諸漏及漏處所境界
捨者。依止正勤無貪瞋癡與雜染住相違。心
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功用住性爲體。不容
雜染所依爲業。心平等性等者。謂以初中後
位辯捨差別。所以者何。由捨與心相應離沈
沒等不平等性故。最初證得心平等性。由心
平等遠離加行自然相續故。次復證得心正
直性。由心正直於諸雜染無怯慮故。最後證
得心無功用住性。不害者。無瞋善根一分
心悲愍爲體。不損惱爲業。當知不害不離無
瞋故亦是假
貪者三界愛爲體。生衆苦爲業。生衆苦者謂
由愛力五取蘊生故
瞋者。於諸有情苦及苦具心憎恚爲體。不安
隱住惡行所依爲業。不安隱住者。謂心懷憎
恚多住苦故
慢者。依止薩迦耶見心高擧爲體。不敬苦生
所依爲業。不敬者。謂於師長及有徳所而生
傲。苦生者。謂生後有故
無明者。謂三界無智爲體。於諸法中邪決定
疑雜染生起所依爲業。邪決定者。謂顛倒智。
疑者猶豫。雜染生起者。謂貪等煩惱現行。彼
所依者。謂由愚癡起諸煩惱
疑者。於諦猶豫爲體。善品不生依止爲業。於
諦猶豫者。亦攝於實猶豫。如*其所應滅道
諦攝故。善品不生者。謂由不決不造修故
薩迦耶見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及我所。
諸忍欲覺觀見爲體。一切見趣所依爲業
邊執見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若常若斷。諸
忍欲覺觀見爲體。障處中行出離爲業。處中
行者。謂離斷常縁起正智
見取者。謂於諸見及見所依五取蘊等。隨觀
執爲最爲勝爲上爲妙。諸忍欲覺觀見爲體。
執不正見所依爲業。戒禁取者。於諸戒禁及
戒禁所依五取蘊等。隨觀執爲清淨爲解脱
爲出離。諸忍欲覺觀見爲體。勞而無果所依
爲業。戒禁者。謂惡見爲先。勞無果者。由此
不能得出離故
邪見者。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實事。
或邪分別。諸忍欲覺觀見爲體。斷善根爲業。
及不善根堅固所依爲業。不善生起爲業。善
不生起爲業。謗因者。謂無施與無愛樂無祠
祀無妙行無惡行等。謗果者。謂無妙行及惡
行業所招異熟等。謗作用者。謂無此世間無
彼世間。無母無父無化生有情等。誹謗異世
往來作用故。誹謗任持種子作用故。誹謗相
續作用故。壞實事者。謂無世間阿羅漢等。邪
分別者。謂餘一切分別倒見。斷善根者。謂由
増上邪見非一切種
問如是五見幾増益見幾損減見。答四是増
益見。於所知境増益自性及差別故。於諸見
中増益第一及清淨故。謂於五取蘊所知無
我境。増益我我所自性。是薩迦耶見。増益
我常無常差別。是邊執見。於諸惡見増
益第一。是見取。即於此見増益清淨。是戒
禁取。一多分是損減見。一多分者。由邪分
別不必損減故
問計前後際所有諸見。彼於此五幾見所攝。
答或二或一切。問於不可記事所有諸見。彼
於此五幾見所攝。*答或二或一切。二者。謂邊
執見及邪見自相故。一切者謂五見眷屬故」
問薄伽梵觀何過失故。於蘊界處以五種相
誹毀計我。*答觀彼攝受薩迦耶見者。有五
種過失故。謂異相過失。無常過失。不自在過
失。無身過失。不由功用解脱過失。異相過失
者。謂色蘊等非我體性。異我相故。無常過失
者。謂非我處色蘊等中。我應無常故。所以者
何。非所依無能依有故不自在過失者。謂不
應觀我有色等。我應不自在故所以者何。
於色等不能自在轉故。無身過失者。謂
非離色等異處有我。我應無身故。所以者
何。離身計我不可得故。不由功用解脱過失
者。設有如是分別我相亦不應理。無色等我
不由功用應解脱故。所以者何。身縛若無我
應任運解脱
問於五取蘊有二十句薩迦耶見。謂計色是
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如是計受
想行識是我我有識等識等屬我我在識等
中。於此諸見幾是我見幾我所見。*答五是我
見。十五是我所見。謂計色是我。計受想行
識是我。此五是我見。餘十五是我所見。何
因十五是我所見。相應我所故。隨轉我所故。
不離我所故。相應我所者。謂我有色乃至我
有識。所以者何。由我與彼相應説有彼故。
隨轉我所者。謂色屬我乃至識屬我所以者
何。若彼由此自在力轉。或捨或役。世間説
彼是我所故。不離我所者。謂我在色中乃至
我在識中。所以者何。彼計實我處在蘊中遍
體隨行故
問薩迦耶見當言於事了不了耶。*答當言
於事不得決了。如於繩上妄起蛇解。於事不
決了者。若能決了色等實相。必不應起虚妄
我見。譬如有人欻爾見繩遂執爲蛇。不了繩
相而起蛇執
忿者。依止現前不饒益相瞋之一分。心怒
爲體。執仗憤發所依爲業。*當知忿等是假
建立。離瞋等外無別性故。恨者。自此已後即
瞋一分。懷怨不捨爲體。不忍所依爲業自此
後者。謂從忿後。不忍者。謂不堪忍不饒益事」
覆者。於所作罪他正擧時。癡之一分隱藏爲
體。悔不安住所依爲業。法爾覆藏所作罪者心
必憂悔。由此不得安隱而住
惱者。忿恨居先瞋之一分心戻爲體。高暴麁
言所依爲業。生起非福爲業。不安隱住爲業。
高暴麁言者。謂語現凶踈切人心
嫉者。耽著利養不耐他榮。瞋之一分心妬爲
體。令心憂慼不安隱住爲業。慳者。耽著利
養。於資生具貪之一分心悋爲體。不捨所依
爲業。不捨者。由慳悋故。非所用具亦恒聚

誑者。耽著利養貪癡一分。詐現不實功徳
爲體。邪命所依爲業
諂者。耽著利養貪癡一分。矯設方便隱實過
惡爲體。障正教授爲業。*矯設方便隱實過惡
者。謂託餘事以避餘事。障正教授者。由不
如實發露所犯。不任教授故
憍者。或依少年無病長壽之相。或得隨一有
漏榮利之事。貪之一分令心悦豫爲體。一切
煩惱及隨煩惱所依爲業。長壽相者。謂不死
覺爲先分別此相。由此能生壽命憍逸。隨
一有漏榮利事者。謂族姓色力聰叡財富自
在等事。悦豫者。謂染喜差別
害者。瞋之一分無哀無悲無愍爲體。損惱有
情爲業
無慚者。貪瞋癡分。於諸過惡不自恥爲體。一
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爲業。無愧者。貪瞋癡
分。於諸過惡不*羞他爲體。業如無慚説
惛沈者。謂愚癡分心無堪任爲體。障毘鉢舍
那爲業
掉擧者。謂貪欲分。隨念淨相心不寂靜爲
體。障奢摩他爲業。隨念淨相者。謂追憶往
昔隨順貪欲戲笑等故心不寂靜
不信者。謂愚癡分。於諸善法心不忍可。心
不清淨。心不悕望爲體。懈怠所依爲業。懈怠
所依者。由不信故無有方便加行樂欲
懈怠者。謂愚癡分。依著睡眠倚臥爲樂心不
策勵爲體。障修方便善品爲業
放逸者。依止懈怠及貪瞋癡不修善法。於有
漏法心不防護爲體。増惡損善所依爲業。忘
念者。煩惱相應念爲體。散亂所依爲業。不
正知者。煩惱相應慧爲體。由此慧故起不正
知身語心行。毀犯所依爲業。不正知身語心
行者。謂於往來等事不正觀察。以不了知應
作不應作故多所毀犯
散亂者。謂貪瞋癡分心流散爲體。此復六種。
謂自性散亂。外散亂。内散亂。相散亂。麁重
散亂。作意散亂。自性散亂者。謂五識身由
彼自性於内靜定無功能故。外散亂者。正修
善時於五妙欲其心馳散。謂方便修聞等善
法。捨彼所縁心外馳散處妙欲中。内散亂者。
正修善時沈掉味著。謂修定者發起沈掉及
味著故退失靜定。相散亂者。爲他歸信*矯
示修善。謂欲令他信己有徳故現此相。由此
因縁所修善法漸更退失。麁重散亂者。依我
我所執及我慢品麁重力故。修善法時於已
生起所有諸受。起我我所及與我慢。執受間
雜取相。謂由我執等麁重力故於已生起樂
等受中。或執爲我。或執我所。或起我慢。由此
所修善品永不清淨。執受者。謂初執著。間
雜者。從此已後由此間雜諸心相續。取相者。
謂即於此受數執異相。作意散亂者。謂於餘
乘餘定若依若入所有流散。謂依餘乘或入
餘定。捨先所習發起散亂。當知能障離欲爲
業。謂依隨煩惱性散亂説
睡眠者。依睡因縁。是愚癡分心略爲體。或善
或不善或無記。或時或非時。或應爾。或不
應爾。越失所作依止爲業。睡因縁者。謂羸
痩疲倦身分沈重。思惟闇相捨諸所作曾數
此時串習睡眠。或他呪術神力所引。或因動
扇涼風吹等。愚癡分言爲別於定。又善等言
爲顯此睡非定癡分。時者。謂夜中分。非時者。
謂所餘分。應爾者。謂所許時設復非時。或因
病患或爲調適。不應爾者。謂所餘分。越失所
作依止爲業者。謂依隨煩惱性睡眠説
惡作者。依樂作不樂作應作不應作。是愚癡
分心追悔爲體。或善或不善或無記。或時或
非時。或應爾或不應爾。能障心住爲業樂作
者。樂欲爲先造善惡行。不樂作者。由他勢
力及諸煩惱之所驅逼。令有所作如其所應。
愚癡分者隨煩惱所攝。時者。乃至未出離。非
時者。出離已後。應爾者。於是處。不應爾者。
於非處
尋者。或依思或依慧尋求意言令心麁爲體。
依思依慧者。於推度不推度位。如其依第
追求行相意言分別
伺者。或依思或依慧伺察意言令心細爲體。
依思依慧者。於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第伺
察行相意言分別。如是二種安不安住所
依爲業。尋伺二種行相相類故。以麁細建立
差別
復次諸善心法斷自所治爲業。煩惱隨煩惱
障自能治爲業。如信慚等能斷不信及無慚
等貪等煩惱能障無貪對治等法。謂障礙彼
令不生故。當知忿等諸隨煩惱能障慈等。各
別對治亦爾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第一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二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二
何等名爲心不相應行。謂得無想定滅盡定
無想異熟命根衆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
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
和合等。如是心不相應行。應以五門建立差
別。謂依處故自體故假立故作意故地故。二
無心定具足五門。無想天異熟除作意。餘唯
初三
得者。謂於善不善無記法。若増若減假立獲
得成就。善不善無記法者。顯依處。若増若減
者。顯自體。何以故。由有増故説名成就上
品信等。由有減故説名成就下品信等。假立
獲得成就者。顯假立。如是於餘隨其所應建
立當知
無想定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出離想
作意爲先故。於不恒行心心法滅。假立無想
定。已離遍淨欲者。已離第三靜慮貪。未離上
欲者。未離第四靜慮已上貪。出離想作意爲
先者。解脱想作意爲前方便。不恒行者。轉識
所攝。滅者。謂定心所引不恒現行。諸心心法
暫時間滅所依位差別。以能滅故名滅
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
息想作意爲先故。於不恒行諸心*心法及恒
行一分心*心法滅。假立滅盡定。此中所以不
言未離上欲者。爲顯離有頂欲。阿羅漢等亦
得此定故。一分恒行者。謂染汚意所攝
無想異熟者。謂已生無想有情天。於不恒行
心*心法滅。假立無想異熟
命根者。謂於衆同分先業所感。住時決定假
立壽命。衆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住時
決定者。齊爾所時令衆同分常得安住。或經
百年或千年等。由業所引功能差別
衆同分者。謂如是如是有情於種種類自體
相似假立衆同分。於種種類者。於人天等種
類差別。於自體相似者。於一種類性
生者。謂於衆同分諸行本。無今有性。假立爲
生。問外諸色等亦有生相。何故唯擧衆同分
耶。答爲於有情相續建立有爲相故。所以者
何。外諸色等有爲相成壞所顯。内諸行有爲
相生老等所顯故。老者。謂於衆同分諸行相
續變異性。假立爲老。住者。謂於衆同分諸行
相續不變壞性。假立爲住。無常者。謂於衆同
分諸行相續變壞性。假立無常相續。變壞者。
謂捨壽時當知此中依相續位建立生等。不
依刹那
名身者。謂於諸法自性増言。假立名身。自性
増言者。謂説天人眼耳等事
句身者。謂於諸法差別増言。假立句身。差別
増言者。謂説諸行無常一切有情當死等義。
文身者。謂於彼二所依諸字。假立文身。彼二
所依諸字者謂。自性差別増言所依諸字如
&T046110;壹鄔等。又自性差別及此二言總攝一切。
如是一切由此三種之所詮表。是故建立此
三爲名句文身。此言文者。能彰彼二故。此
又名顯能顯義故。此復名字無異轉故。所以
者何。如眼名眼異。此名外更有照了導等異
名改轉。由彼同顯此想故。非&T046110;壹等字離&T046110;
壹等差別外更有差別能顯此。字故無異轉
説名。爲字無異。轉者謂不流變
異生性者。謂於聖法不得假立異生性
流轉者。謂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流轉。所以
唯於相續不斷立流轉者。於一刹那或於間
斷。無此言故
定異者。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定異。因果
種種差別者。謂可愛果妙行爲因。不可愛果
惡行爲因。諸如是等種種因果展轉差別。相
應者。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因果相稱者。
雖復異類因果相順亦名相稱。由如布施感
富財等
勢速者。謂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勢速
次第者。謂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次第因。果
一一流轉者謂不倶轉
時者。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爲時。何以
故。由有因果相續轉故。若此因果已生已滅
立。過去時。此若未生立未來時。已生未滅立
現在時
方者。謂即於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因果差別
假立爲方。何以故。即於十方因果遍滿假説
方故。當知此中唯説色法所攝因果。無色之
法遍布處所無功能故
數者。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爲數。一一差
別者於一無別二三等數不應理故
和合者。謂於因果衆縁集會。假立和合。因果
衆縁集會者。且如識法因果相續。必假衆縁
和會。謂根不壞境界現前能。生此識作意正
起。如是於餘一切如理應知
如是等心不相應行法。唯依分位差別而建
立故。當知皆是假有。謂於善不善等増減。分
位差別建立一種。於心心法分位差別建立
三種。於住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相似分位
差別建立一種。於相分位差別建立四種。於
言説分位差別建立三種。於不得分位差別
建立一種。於因果分位差別建立餘種。因果
者。謂一切有爲法能生餘故名因。從餘生故
名果
云何建立識蘊。謂心意識差別
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頼耶
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
習氣故。習氣者。謂由現行蘊等令彼種子皆
得増益。一切種子識者。謂能生蘊等諸法種
子所積集故。阿頼耶識者。謂能攝藏諸法種
子故。又諸有情取爲我故。異熟識者。先業所
生故。阿陀那識者。謂能數數令生相續。持
根等令不壞故。又言心者。謂能積集一切
法習氣故
云何知有阿頼耶識。若無此識。執受初明了
種子業身受無心定命終無。皆不應理。釋此
伽他。如攝決擇分説。由八種相。證阿頼耶識
決定是有。謂若離阿頼耶識依止執受不可
得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不可得
故。種子體性不可得故。業用體性不可得故。
身受體性不可得故。處無心定不可得故。命
終之識不可得故。云何依止執受不可得耶。
由五因故。謂阿頼耶識先行因感眼等。轉識
現縁因發。如説根境作意力故諸轉識生。乃
至廣説。是名初因。又六識身善惡可得。是第
二因。又六識身一類異熟無記性攝必不可
得。是第三因。又六識身各別依轉。隨所依止
彼識生時。即應彼識執所依止。餘無執受不
應道理。設許執受亦不應理。以離識故。是第
四因。又所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者
何。由彼眼識於一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爾。
是第五因
云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謂設有難言。若有
阿頼耶識。應一有情二識倶起。應告彼曰。汝
於非過妄生過想。容有二識倶時轉故。所以
者何。猶如有一倶時欲見乃至欲識。隨有一
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何以故。爾時作意無
有差別。根及境界不壞現前。何因縁故識不
倶轉
云何明了生起不可得耶。謂若有定執識不
倶生。與眼等識倶行一境。明了意識應不可
得。所以者何。若時隨憶曾所受境。爾時意識
不明了生。非於現境所生意識。得有如是不
明了相。是故應信諸識倶轉。或應許彼第六
意識無明了性
云何種子體性不可得耶。謂六轉識身各各
異故。所以者何。此六轉識從善無間不善性
生。不善無間善性復生。從二無間無記性生。
下界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妙界無
間乃至下界生。有漏無間無漏生。無漏無間
有漏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無間世間生。
非如是相識爲種子體應正道理。又心相續
長時間斷經久流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
子不應道理。云何業用不可得耶。謂若無諸
識同時生。起業用倶轉不應道理。所以者何。
略説識業有四種。謂了別外器。了別依止。能
了別我。了別境界。如是四種識了別業。一一
刹那倶現可得。非於一識一刹那中有如是
等差別業用。是故必有諸識倶起
云何身受體性不可得耶。謂如有一。或如理
思。或不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復推尋。若心
在定若不在定。身受生起非一衆多。若無阿
頼耶識如是身受應不可得。既現可得。是故
定有阿頼耶識
云何處無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説。入無想
定及滅盡定。當知爾時識不離身。若無阿頼
耶識。爾時識應離身。識若離身便應捨命。非
謂處定
云何命終之識不可得耶。謂臨命終時識漸
捨離所依身分。發起冷觸或上或下。非彼意
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頼耶識。能執持身
隨於身分。若捨此識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
識不然。是故若無阿頼耶識。命終之識必不
可得
意者。謂一切時縁阿頼耶識。思度爲性。與四
煩惱恒相應。謂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又此意
遍行。一切善不善無記位。唯除聖道現前若
處滅盡定及在無學地。又復六識以無間滅
識爲意。當知此中由所縁故。釋義故相應故
生起時故。顯了於意。何故聖道現前無染汚
意耶。由勝義智與我見現行極相違故。出聖
道後。從阿頼耶識復更現起。以有學位未永
斷故。又滅盡定望無想定。極寂靜故。此染汚
意不得現行。無間滅意者。由隨覺故。無間覺
義是意義。當知此中隨顯相説
識者。謂六識身眼識乃至意識眼識者。謂依
眼縁色了別爲性。耳識者。謂依耳縁聲了別
爲性。鼻識者。謂依鼻縁香了別爲性。舌識
者。謂依舌縁味了別爲性。身識者。謂依身縁
觸了別爲性。意識者。謂依意縁法了別爲性。
當知此中由所依故。所縁故自性故。建立於
識。云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等五根界。
色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蘊即法界
一分。識蘊即七識界。謂眼等六識界及意界。
何故建立界處無別相耶。建立蘊中已説眼
等各別相故。是故從諸蘊中出界建立。從諸
界中出處建立
何等界法蘊不攝耶。法界中無爲法蘊所不
攝。此無爲法。復有八種。謂善法眞如。不善法
眞如。無記法眞如。虚空非擇滅擇滅。不動及
想受滅
如是建立八無爲中。當知所依差別故。分析
眞如假立三種。不由自性故。善法眞如者。謂
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眞如
説名眞如。由彼自性無變異故。謂一切時無
我實性無改轉故説無變異。當知此則是無
我性。離二我故。何故復説此名空性。一切雜
染所不行故。所以者何。由縁此故能令一切
諸雜染事悉皆空寂。雖復有時説有雜染。當
知但是客塵煩惱之所染汚。何等名爲客塵
染汚。謂由未拔所取能取種子故。令依他性
心二行相轉。非法性心。以諸法法性自性清
淨故。何故復説此名無相。諸相寂靜故。諸相
者。謂色受等乃至菩提。諸所戲論。眞如性中
彼相寂滅。故名無相。何故復説此名實際。無
倒所縁故。實者。謂無顛倒。此處究竟故名爲
實際。過無我性更無所求故。何故復説此名
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復説此名法
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
法眞如。當知不善法眞如無記法眞如亦爾。
虚空者。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無色
性者。謂唯違於色。無性相法意識境界。是名
虚空。意識境界者。謂法界攝故。唯違色言。爲
別受等共有眞如擇滅非擇滅無常性等。雖
兎角等亦是無性。然彼不與諸法相違。以彼
唯是畢竟無故。又兎角等非唯違色。由與受
等諸法共故。是故唯説與色相違無性相言。
爲別受等無色之法。何以故。受等自體是有
性相非無性相故
非擇滅者。謂是滅非離繋。不永害隨眠故。擇
滅者。謂是滅是離繋。永害隨眠故
不動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滅無

想受滅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止息想作意
爲先故。諸不恒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
*心法滅。無爲
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
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
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
斷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
者。謂除此品麁重所得轉依。受斷者。謂除此
能治定障所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時。雖
證苦滅而不建立無爲。以變異受未盡斷故。
又若五種色若受想行蘊。及此所説八無爲
法。如是十六總名法界
云何建立處。謂十色界即十色處。七識界即
意處。法界即法處
由此道理諸蘊界處三法所攝。謂色蘊法界
及與意處。由色蘊攝十色界。法界即攝法界。
意處攝七識界。是故三法攝一切法
如是建立蘊界處已。今乘此義應更分別。問
眼耳與鼻各有二種。云何不立二十一界。答
彼雖有二然界不別。所以者何。其相相似倶
眼相故。所作相似倶於眼境。眼識一所作故。
如是耳鼻隨理應知。爲身端嚴各生二種。何
以故。如是分布一界二所身得端嚴。不由餘
故。問爲常依一一眼故眼識得生。爲亦依二
耶。答亦得依二。明了取故。所以者何。若倶
開二眼取色明了非如開一譬如一室倶然二
燈。同發一光照極明了。如是一光依二燈轉
當知此中道理亦爾。問於一一根門種種境
界倶現在前。於此多境爲有多識次第而起。
爲倶起耶。答唯有一識種種行相倶時而起。
若諸段食與舌根合。當知身舌二識恒倶時
起。又聲間斷故。不從異處展轉生起相續
往趣餘方。然譬於燈置在自處。能於一時隨
其勢力遍發光明。聲頓遍發理亦如是。問何
故於近障聲聞不明了。答聲有對故。於障細
隙微少而生故不明了。問於六識中幾有分
別。答唯一意識由三分別故有分別。三分別
者。謂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計度分別。自性
分別者。謂於現在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隨
念分別者。謂於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
計度分別者。謂於去來今不現見事思搆行
分別。復有七種分別。謂於所縁任運分別。有
相分別。無相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
汚分別。不染汚分別。初分別者。謂五識身如
所縁相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轉故。有相
分別者。謂自性隨念二種分別。取過現境種
種相故。無相分別者。謂希求未來境行分別。
所餘分別皆用計度分別以爲自性。所以者
何。以思度故。或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染
汚。或不染汚。種種分別。問若了別色等故名
爲識。何故但名眼等識。不名色等識耶。答以
依眼等五種解釋道理成就。非於色等。何以
故。眼中之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得生故。
又由有眼識得有故。所以者何。若有眼根眼
識定生。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見故。不由
有色眼識定生。以盲瞑者不能見故。又眼所
發識故名眼識。由眼變異識亦變異。色雖無
變識有變故。如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青
等色皆見爲黄。又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
種子隨逐於眼而得生故。又助眼之識故名
眼識。作彼損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識有所
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故。又如眼之識故名
眼識。倶有情數之所攝故。色則不爾。不決定
故。眼識既然餘識亦爾。問爲眼見色。爲識等
耶。答非眼見色亦非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
故。由有和合假立爲見。又由六相。眼於見色
中最勝非識等。是故説眼能見諸色何等爲
六。一由生因。眼能生彼故。二由依處。見依
眼故。三由無動轉。眼常一類故。四由自在
轉。不待縁合念念生故。五由端嚴。轉由此莊
嚴所依身故。六由聖教。如經中説。眼能見
色故。如是所説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
得。識動轉者。當知多種差別生起。何故無爲
立在界處不在蘊耶。無蘊義故。所以者何。色
等諸法有去來等種種差別總略積聚説名爲
蘊。聚積義是蘊義常住之法無有此義。是故
無爲非蘊所攝。何故即如是法以蘊界處門
差別説耶。欲令所化有情於廣略門生善巧
故。所以者何。於蘊門中略説色識。於界處門
隨其所應廣説十七。又於蘊門廣説受等。於
界處門略説爲一法界法處。又蘊門中唯説
建立有爲法相。界門廣説建立能取所取及
取體性處門唯説建立能取所取。由此唯顯
取生門故。已辯傍乘義。今當釋本文
問如經中説眼及眼界。若眼亦眼界耶。設眼
界亦眼耶答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
眼。或有眼界非眼。謂處卵&T021400;羯邏藍時。頞
部陀時。閉尸時。在母腹中若不得眼。設得
已失。若生無色。異生所有眼因或有眼亦眼
界謂於餘位。或有無眼無眼界。謂已入無餘
涅槃界。及諸聖者生無色界。如眼與眼界。如
是耳鼻舌身與耳等界。隨其所應盡當知。阿
羅漢最後眼者。謂入涅槃時最後刹那。爾時
眼非眼界。非餘眼因故。無色界異生有眼因
者。謂從彼退墮當生有色界。以阿頼耶識持
眼種子定當生眼故。生彼衆聖不退還故。無
有眼界。有身界無身者。謂唯生無色界異生。
彼唯有身因故。非處卵&T021400;等。彼必有身故。若
身壞滅壽命亦無。問若有意亦意界耶。設有
意界亦意耶。答或有意非意界。謂阿羅漢最
後意。或有意界非意。謂處滅定者所有意因。
或有意亦意界。謂於所餘位。或有無意無意
界。謂已入無。餘涅槃界。唯有意界非意。中
所以不取入無想定者。以彼有染汚意故。問
若生長彼地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耶。答
或有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或復餘地。謂
生長欲界用欲行眼還見欲行色。或用色行
眼見色行色。或用上地眼見下地色。如以眼
對色。如是以耳對聲。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
色界。生者。謂初受生時。長者。謂後増長。若
生長欲界即以欲行鼻舌身。還嗅嘗覺欲行
香味觸。若生長色界即以色行身。還覺自地
觸。彼界自性定無香味。離段食貪故。由此道
理亦無鼻舌兩識若生長欲界即以欲行意了
三界法及無漏法。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色
界。若生長無色界。以無色行意了無色行自
地法及無漏法。若以無漏意了三界法及無
漏法。無色行意了無色行自地法及無漏法
者。謂依聖弟子説。若外異生唯了自地法若
住此法者。或有由先聞熏習力。亦縁上地爲
起彼故
問何故諸蘊如是次第。答由識住故。謂四識
住及識。又前爲後依故。如其色相而領受故。
如所領受而了知故。如所了知而思作故。如
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故。如其色相而領
受者。謂由隨順樂受等根境二力故。樂受等
生。如所領受而了知者。謂隨所受取諸相故。
如所了知而思作者。謂隨所想造諸業故。如
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者。謂隨所作業於
諸境界及異趣中識轉變故。又由染汚清淨
故。謂若依是處而起染淨。若由領受取相造
作故。染汚清淨。若所染汚及所清淨。由此理
故説蘊次第。若依是處起染淨者。謂依有根
身。若由領受者。謂由有染無染等受。如其次
第染汚清淨。若由取相造作者。謂由如理不
如理轉故。如其次第染汚清淨。若所染汚及
所清淨者。謂心有麁重無麁重生故
何故諸界如是次第。由隨世事差別轉故。云
何世事差別而轉。謂諸世間最初相見。既相
見已更相問訊。既問訊已即受沐浴塗香花
鬘。次受種種上妙飮食。次受種種臥具侍女。
然後意界處處分別。以内界次第故建立外
界。隨此次第建立識界。如界次第處亦如是。
問蘊義云何。答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
現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
若近。彼一切略説一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
蘊。如是乃至識蘊當知依止十一種。愛所依
處故。於色等法建立過去等差別。十一種愛
者。謂顧戀愛。希望愛。執著愛。内我愛。境界
愛。欲愛定愛。惡行苦愛。妙行樂愛。遠愛。近
愛。由如是愛所縁境故。如其次第立過去等
種種差別。又有差別。謂已生未生差別故能
取所取差別故。外門内門差別故。染不染差
別故。近遠差別故。如其所應於色等諸法建
立過去等差別。已生者。謂過去現在。未生
者。謂未來。外門者。謂不定地内門者。謂諸定
地。餘句易了不復分別。又苦相廣大故名爲
蘊。如大材蘊。依止色等發起生等廣大苦故。
如經言。如是純大衆苦蘊集。又荷雜染擔故
名爲蘊如肩荷擔。荷雜染擔者。謂煩惱等諸
雜染法依色等故。譬如世間身之一分能荷
於擔。即此一分名肩名蘊。色等亦爾。能荷
雜染擔故。名之爲蘊
問界義云何。答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頼耶
識中諸法種子説名爲界。界是因義故。又能
持自相義是界義。又能持因果性義是界義。
能持因果性者。謂於十八界中根境諸界及
六識界。如其次第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是
界義。攝持一切法差別者。謂諸經説地等諸
界及所餘界。隨其所應皆十八界攝
問處義云何。答識生長門義是處義。當知種
子義。攝一切法差別義。亦是處義
復次如佛所説。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陽
焔。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問以何義故色如
聚沫。乃至識如幻化。答以無我故。離淨故。少
味故。不堅實故。謂非有遠離虚妄不堅實義。
是經所説諸句義。又爲對治我淨樂常四顛
倒故。如其次第説無我等諸句差別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二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三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三
復次蘊界處廣分別云何拕南曰
    實有性等所知等 色等漏等已生等
    過去世等諸縁等 云何幾種爲何義
問蘊界處中云何實有。幾是實有。爲何義
故觀實有耶。答謂不待名言此餘根境是實
有義。一切皆是實有。爲捨執著實有我故。觀
察實有。所以建立此三問者。爲斷相事二
愚及増益執故。云何實有者辯實有相爲斷
相愚。一切實有者爲斷事愚。捨著實我者爲
斷増益執。如是餘處如理應知。不待名言根
境者。謂不分別色受等名言而取自所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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