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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中邊論 (No. 1600_ 世親玄奘譯 ) in Vol.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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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600[No.1599;cf.1601]

辯中邊論卷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相品第一
    稽首造此論 善逝體所生
    及教我等師 當勤顯斯義
此中最初安立論體頌曰
    唯相障眞實 及修諸對治
    即此修分位 得果無上乘
論曰。此論唯説如是七義。一相。二障。三眞
實。四修諸對治。五即此修分位。六得果。七無
上乘。今於此中先辯其相。頌曰
    虚妄分別有 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
論曰。虚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於
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虚妄分別。永無所取
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虚妄分別中。但
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於彼亦有此者。謂即
於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虚妄分別。若於此
非有。由彼觀爲空。所餘非無故。如實知爲有。
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復次頌曰
    故説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論曰。一切法者。謂諸有爲及無爲法。虚妄分
別名有爲。二取空性名無爲。依前理故説此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虚妄分別故
説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説非不空。有故
者。謂有空性虚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取
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虚妄分別中有空
性故。及空性中有虚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
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
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説一切
法非空非有。如是已顯虚妄分別有相無相。
此自相今當説。頌曰
    識生變似義 有情我及了
    此境實非有 境無故識無
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
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染
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六
識了相麁故。此境實非有者。謂似義似根無
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眞現故。皆非實有。境無
故識無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
亦非實有。復次頌曰
    虚妄分別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 許滅解脱故
論曰。虚妄分別。由此義故成非實有。如所現
起非眞有故。亦非全無。於中少有亂識生故。
如何不許此性全無。以許此滅得解脱故。若
異此者。繋縛解脱則應皆無。如是便成撥無
雜染及清淨失。已顯虚妄分別自相。此攝相
今當説。但有如是虚妄分別。即能具攝三種
自性。頌曰
    唯所執依他 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 及二空故説
論曰。依止虚妄分別境故。説有遍計所執自
性。依止虚妄分別性故。説有依他起自性。依
止所取能取空故。説有圓成實自性。已顯虚
妄分別攝相。當説即於虚妄分別入無相方
便相。頌曰
    依識有所得 境無所得生
    依境無所得 識無所得生
論曰。依止唯識有所得故。先有於境無所得
生。復依於境無所得故。後有於識無所得生。
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無相。復次頌曰
    由識有得性 亦成無所得
    故知二有得 無得性平等
論曰。唯識生時現似種種虚妄境故。名有所
得。以所得境無實性故。能得實性亦不得成。
由能得識無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
等倶成無所得性。顯入虚妄分別無相方便
相已。此差別異門相今次當説。頌曰
    三界心心所 是虚妄分別
    唯了境名心 亦別名心所
論曰。虚妄分別差別相者。即是欲界色無色
界諸心心所。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
亦了差別名爲受等諸心所法。今次當説此
生起相。頌曰
    一則名縁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所
論曰。縁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縁故。藏識爲
縁所生轉識。受用主故名爲受者。此諸識中
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
推諸識此三助心故名心所。今次當説此雜
染相。頌曰
    覆障及安立 將導攝圓滿
    三分別受用 引起并連縛
    現前苦果故 唯此惱世間
    三二七雜染 由虚妄分別
論曰。覆障故者。謂由無明覆如實理障眞見
故。安立故者。謂由諸行植本識中業熏習故。
將導故者。謂有取識引諸有情至生處故。攝
故者。謂名色攝有情自體故。圓滿故者。謂六
内處令諸有情體具足故。三分別故者。謂觸
能分別根境識三順三受故。受用故者。謂由
受支領納順違非二境故。引起故者。謂由愛
力令先業所引後有得起故。連縛故者。謂取
令識縁順欲等連縛生故。現前故者。謂由有
力令已作業所與後有諸異熟果得現前故。苦
果故者。謂生老死性有逼迫酬前因故。唯此
所説十二有支。逼惱世間令不安隱。三雜染
者。一煩惱雜染。謂無明愛取。二業雜染謂行
有。三生雜染。謂餘支。二雜染者。一因雜染。
謂煩惱業。二果雜染。謂所餘支。七雜染者。謂
七種因。一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行。三
將導因。謂識。四攝受因。謂名色六處。五受用
因。謂觸受。六引起因。謂愛取有。七厭怖因。
謂生老死。此諸雜染無不皆由虚妄分別而得
生長。此前總顯虚妄分別有九種相。一有相。
二無相。三自相。四攝相。五入無相方便相。六
差別相。七異門相。八生起相。九雜染相。如是
已顯虚妄分別。今次當説所知空性。頌曰
    諸相及異門 義差別成立
    應知二空性 略説唯由此
論曰。應知所取能取空性。略説但由此相等
五。所知空性其相云何。頌曰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説爲空相
論曰。無二謂無所取能取。有無謂有二取之
無。此即顯空無性爲性。故此空相非有非無。
云何非有無。二有故。云何非無有。二無故。此
顯空相非有非無。此空與彼虚妄分別非異
非一。若異應成法性異法。便違正理。如苦等
性。若一則應非淨智境。亦非共相。此即顯空
與妄分別離一異相。所知空性異門云何。頌

    略説空異門 謂眞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 法界等應知
論曰。略説空性有此異門。云何應知此異門
義。頌曰
    由無變無倒 相滅聖智境
    及諸聖法因 異門義如次
論曰。即此中説所知空性。由無變義説爲眞
如。眞性常如。無轉易故。由無倒義説爲實際。
非諸顛倒。依縁事故。由相滅義説爲無相。此
中永絶一切相故。由聖智境義説爲勝義性。
是最勝智所行義故。由聖法因義説爲法界。
以一切聖法縁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義無
我等義如理應知。云何應知空性差別。頌曰
    此雜染清淨 由有垢無垢
    如水界全空 淨故許爲淨
論曰。空性差別略有二種。一雜染。二清淨。此
成染淨由分位別。謂有垢位説爲雜染。出離
垢時説爲清淨。雖先雜染後成清淨。而非轉
變成無常失。如水界等出離客塵。空淨亦然
非性轉變。此空差別復有十六。謂内空外空
内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爲空無爲空畢竟
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
空無性自性空。此等略義云何應知。頌曰
    能食及所食 此依身所住
    能見此如理 所求二淨空
    爲常益有情 爲不捨生死
    爲善無窮盡 故觀此爲空
    爲種性清淨 爲得諸相好
    爲淨諸佛法 故菩薩觀空
論曰。能食空者。依内處説即是内空。所食空
者。依外處説即是外空。此依身者。謂能所食
所依止身此身空故名内外空。諸器世間説
爲所住。此相寛廣故名爲大。所住空故名爲
大空。能見此者。謂智能見内處等空。空智空
故説名空空。如理者。謂勝義即如實行。所觀
眞理此即空故名勝義空。菩薩修行爲得二
淨。即諸有爲無爲善法。此二空故名有爲空
及無爲空。爲於有情常作饒益。而觀空故名
畢竟空。生死長遠無初後際。觀此空故名無
際空。不觀爲空便速厭捨。爲不厭捨此生死
故。觀此無際生死爲空。爲所修善至無餘依
般涅槃位。亦無散捨而觀空故名無散空。諸
聖種姓自體本有非習所成説名本性。菩薩
爲此速得清淨。而觀空故名本性空。菩薩爲
得大士相好。而觀空故名爲相空。菩薩爲令
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皆得清淨。而觀此空故
名一切法空。是十四空隨別安立。此中何者
説名爲空。頌曰
    補特伽羅法 實性倶非有
    此無性有性 故別立二空
論曰。補特伽羅及法實性倶非有故名無性
空。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爲自性故
名無性自性空。於前所説能食空等。爲顯空
相別立二空。此爲遮止補特伽羅法増益執
空損減執。如其次第立後二空。如是已顯空
性差別。此成立義云何應知。頌曰
    此若無雜染 一切應自脱
    此若無清淨 功用應無果
論曰。若諸法空未生對治無客雜染者。一切
有情不由功用應自然解脱。若對治已生亦
不清淨。則應求解脱勤勞無果既爾。頌曰
    非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性本淨故 由客塵所染
論曰。云何非染非不染。以心性本淨故。云何
非淨非不淨。由客塵所染故。是名成立空差
別義。此前空義總有二種。謂相安立。相復有
二。謂無及有。空性有相。離有離無離異離一
以爲其相。應知安立即異門等
  辯障品第二
已辯其相障今當説頌曰
    具分及一分 増盛與平等
    於生死取捨 説障二種性
論曰。具分障者。謂煩惱障及所知障。於諸菩
薩種性法中具爲障故。一分障者。謂煩惱
障。障聲聞等種*性法故。増盛障者。謂即彼
貪等行。平等障者。謂即彼等分行。取捨生死。
能障菩薩種*性所得無住涅槃。名於生死有
取捨障。如是五障隨其所應。説障菩薩及聲
聞等二種種*性復次頌曰
    九種煩惱相 謂愛等九結
    初二障厭捨 餘七障眞見
    謂能障身見 彼事滅道寶
    利養恭敬等 遠離遍知故
論曰。煩惱障相略有九種。謂愛等九種結愛
結障厭。由此於順境不能厭離故。恚結障捨。
由此於違境不能棄捨故。餘七結障眞見。於
七遍知如次障故。謂慢結能障僞身見遍知。
修現觀時有間無間我慢現起。由此勢力彼
不斷故。無明結能障身見事遍知。由此不知
諸取蘊故。見結能障滅諦遍知。由薩迦耶及
邊執見怖畏滅故。由邪見謗滅故。取結能障
道諦遍知。取餘法爲淨故。疑結能障三寶遍
知。由此不信受三寶功徳故。嫉結能障利養
恭敬等遍知。由此不見彼過失故。慳結能障
遠離遍知。由此貪著資生具故。復有別障能
障善等十種淨法。其相云何。頌曰
    無加行非處 不如理不生
    不起正思惟 資糧未圓滿
    闕種性善友 心極疲厭性
    及闕於正行 鄙惡者同居
    倒麁重三餘 般若未成熟
    及本性麁重 懈怠放逸性
    著有著資財 及心性下劣
    不信無勝解 如言而思義
    輕法重名利 於有情無悲
    匱聞及少聞 不修治妙定
論曰。如是名爲善等法障。所障善等其相云
何。頌曰
    善菩提攝受 有慧無亂障
    迴向不怖慳 自在名善等
論曰。如是善等十種淨法。誰有前説幾種障
耶。頌曰
    如是善等十 各有前三障
論曰。善有三障。一無加行。二非處加行。三不
如理加行。菩提有三障。一不生善法。二不起
正思惟。三資糧未圓滿。發菩提心名爲攝受。
此有三障。一*闕種性。二*闕善友。三心極疲
厭性。有慧者。謂菩薩於了此性有三種障。一
*闕正行。二鄙者共住。三惡者共住。此中鄙
者。謂愚癡類樂毀壞他名爲惡者。無亂有三
障。一顛倒麁重。二煩惱等三障中隨一有餘
性。三能成熟解脱慧未成熟。性障斷滅名無
障。此有三障。一倶生麁重。二懈怠性。三放逸
性。迴向有三障。令心向餘不向無上正等菩
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資財。三心下劣性。不
怖有三障。一不信重補特伽羅。二於法無勝
解。三如言而思義。不慳有三障。一不尊重正
法。二尊重名譽利養恭敬。三於諸有情心無
悲愍。自在有三障令不得自在。一匱聞生長
能感匱法業故。二少聞。三不修治勝三摩地
復次如是諸障於善等十。隨餘義中有十能
作。即依彼義應知此名。十能作者。一生起能
作。如眼等於眼識等。二安住能作。如四食於
有情。三任持能作。謂能任持如器世間於有
情世間四照了能作。如光明於諸色。五變壞
能作。如火等於所熟等。六分離能作。如鎌等
於所斷等。七轉變能作。如金師等轉變金等
成鐶釧等。八信解能作。如烟等於火等。九顯
了能作。如因於宗。十至得能作。如聖道等於
涅槃等。依如是義故。説頌言
    能作有十種 謂生住持照
    變分離轉變 信解顯至得
    如識因食地 燈火鎌工巧
    烟因聖道等 於識等所作
於善等障應知亦然。一生起障。謂於其善以
諸善法應生起故。二安住障。謂於菩提以大
菩提不可動故。三任持障。謂於攝受以菩提
心能任持故。四照了障。謂於有慧以有慧性
應照了故。五變壞障。謂於無亂轉滅迷亂名
變壞故。六分離障。謂於無障此於障離繋故。
七轉變障。謂於迴向以菩提心轉變相故。八
信解障。謂於不怖無信解者有怖畏故。九
了障。謂於不慳於法無慳者。爲他顯了故。十
至得障。謂於自在此是能得自在相故。所障
十法次第義者。謂有欲證無上菩提。於勝善
根先應生起。勝善根力所任持故。必得安住
無上菩提。爲令善根得増長故。次應發起
大菩提心。此菩提心與菩薩性爲所依止。如
是菩薩由已發起大菩提心及勝善根力所持
故。斷諸亂倒起無亂倒。由見道中無亂倒故。
次於修道斷一切障。既斷障已持諸善根迴
向無上正等菩提。由迴向力所任持故。於深
廣法便無怖畏。既無怖畏。便於彼法見勝功
徳。能廣爲他宣説開示。菩薩如是種種功徳
力所持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於一切法皆
得自在。是名善等十義次第。雖善等法即是
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徳而總別異。今應顯
彼菩提分等諸障差別。頌曰
    於覺分度地 有別障應知
論曰。復於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徳各有別
障。於菩提分有別障者。頌曰
    於事不善巧 懈怠定減二
    不植羸劣性 見麁重過失
論曰。於四念住有於諸事不善巧障。於四正
斷有懈怠障。於四神足有三摩地減二事障。
一於圓滿欲勤心觀隨減一故。二於修習八
斷行中隨減一故。於五根有不植圓滿順解
脱分勝善根障。於五力有羸劣性障。謂即五
根由障所雜有羸劣性。於七等覺支有見過
失障。此是見道所顯示故。於八聖道支有麁
重過失障。此是修道所顯示故。於到彼岸有
別障者。頌曰
    障富貴善趣 不捨諸有情
    於失徳減増 令趣入解脱
    障施等諸善 無盡亦無間
    所作善決定 受用法成熟
論曰。此説十種波羅蜜多所得果障。以顯十
種波羅蜜多自性之障。謂於布施波羅蜜多
説富貴自在障。於淨戒波羅蜜多説善趣障。
於安忍波羅蜜多説不捨有情障。於精進波
羅蜜多説減過失増功徳障。於靜慮波羅蜜
多説令所化趣入法障。於般若波羅蜜多説
解脱障。於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説施等善無
窮盡障。由此迴向無上菩提。令施等善無窮
盡故。於願波羅蜜多説一切生中善無間轉
障。由大願力攝受能順善法生故。於力波羅
蜜多説所作善得決定障。由思擇力及修習
力能伏彼障非彼伏故。於智波羅蜜多説自
他受用法成熟障。不如聞言而覺義故。於
功徳有別障者。頌曰
    遍行與最勝 勝流及無攝
    相續無差別 無雜染清淨
    種種法無別 及不増不減
    并無分別等 四自在依義
    於斯十法界 有不染無明
    障十地功徳 故説爲十障
論曰。於遍行等十法界中有不染無知障。十
地功徳如次建立爲十地障。謂初地中所證
法界名遍行義。由通達此證得自他平等法
性。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由通達此
作是思惟。是故我今於同出離。一切行相應
遍修治。是爲勤修相應出離。第三地中所證
法界名勝流義。由通達此知所聞法是淨法
界最勝等流。爲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
大千世界。投身而取不以爲難。第四地中所
證法界名無攝義。由通達此乃至法愛亦皆
轉滅。第五地中所證法界名爲相續無差別
義。由通達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第六地中
所證法界名無雜染無清淨義。由通達此知
縁起法無染無淨。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種
種法無差別義。由通達此知法無相。不行契
經等種種法相中。第八地中所證法界名不
増不減義。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
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増有減。有四
自在。一無分別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
四業自在。法界爲此四種所依。名四自在所
依止義。第八地中唯能通達初二自在所依
止義。第九地中亦能通達智自在所依義。圓
滿證得無礙解故。第十地中復能通達業自
在所依義。隨欲化作種種利樂有情事故。復
略頌曰
    已説諸煩惱 及諸所知障
    許此二盡故 一切障解脱
論曰。由此二種攝一切障故。許此盡時一切
障解脱。前障總義有十一種。一廣大障。謂具
分障。二狹小障。謂一分障。三加行障。謂増盛
障。四至得障。謂平等障。五殊勝障。謂取捨生
死障。六正加行障。謂九煩惱障。七因障。謂
於善等十能作障。八入眞實障。謂覺分障。九
無上淨障。謂到彼岸障。十此差別趣障。謂十
地障。十一攝障。謂略二障
辯中邊論卷上









辯中邊論卷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眞實品第三
已辯其障。當説眞實。頌曰
    眞實唯有十 謂根本與相
    無顛倒因果 及麁細眞實
    極成淨所行 攝受并差別
    十善巧眞實 皆爲除我見
論曰。應知眞實唯有十種。一根本眞實。二相
眞實。三無顛倒眞實。四因果眞實。五麁細眞
實。六極成眞實。七淨所行眞實。八攝受眞實。
九差別眞實。十善巧眞實。此復十種。爲欲除
遣十我見故。十善巧者。一蘊善巧。二界善巧。
三處善巧。四縁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六根
善巧。七世善巧。八諦善巧。九乘善巧。十有爲
無爲法善巧。此中云何根本眞實。謂三自性。
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
自性。依此建立餘眞實故。於此所説三自性
中。許何義爲眞實。頌曰
    許於三自性 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眞 一有無眞實
論曰。即於如是三自性中遍計所執相常非
有。唯常非有。於此性中許爲眞實。無顛倒故。
依他起相有而不眞。唯有非眞。於依他起許
爲眞實。有亂性故。圓成實相亦有非有。唯有
非有。於此性中許爲眞實。有空性故。云何相
眞實。頌曰
    於法數取趣 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 増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 是名眞實相
論曰。於一切法補特伽羅所有増益及損減
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遍計所執自性眞
實相。於諸所取能取法中所有増益及損減
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依他起自性眞
實相。於有非有所有増益及損減見。若知此
故彼便不轉。是名圓成實自性眞實相。此於
根本眞實相中無顛倒故。名相眞實。無顛倒
眞實者。謂無常苦空無我性。由此治彼常等
四倒。云何應知此無常等依彼根本眞實立
耶。頌曰
    無性與生滅 垢淨三無常
    所取及事相 和合苦三種
    空亦有三種 謂無異自性
    無相及異相 自相三無我
    如次四三種 依根本眞實
論曰。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謂遍計所執。此
常無故。二生滅無常。謂依他起。有起盡故。
三垢淨無常。謂圓成實。位轉變故。苦三種者。
一所取苦。謂遍計所執。是補特伽羅法執所
取故。二事相苦。謂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
合苦。謂圓成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無性
空。謂遍計所執。此無理趣可説爲有。由此非
有説爲空故。二異性空。謂依他起。如妄所執
不如是有。非一切種性全無故。三自性空。謂
圓成實。二空所顯爲。自性故。無我三者。一
無相無我。謂遍計所執。此相本無故名無
相。即此無相説爲無我。二異相無我。謂依
他起。此相雖有而不如彼遍計所執故名異
相。即此異相説爲無我。三自相無我。謂圓
實成。無我所顯以爲自相。即此自相説爲無
我。如是所説無常苦空無我四種。如其次第
依根本眞實各分爲三種。四各三種如前應
知。因果眞實。謂四聖諦。云何此依根本眞
實。頌曰
    苦三相已説 集亦有三種
    謂習氣等起 及相未離繋
    自性二不生 垢寂二三滅
    遍知及永斷 證得三道諦
論曰。苦諦有三。謂無常等四各三相。如前已
説。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遍計所執自性執
習氣。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繋集。謂未
離障眞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謂自性不生
故。二二取滅。謂所取能取二不生故。三本性
滅。謂垢寂二。即擇滅及眞如。道諦三者。一
遍知道。二永斷道。三證得道。應知此中於遍
計所執唯有遍知。於依他起有遍知及永斷。
於圓成實有遍知及證得。故依此三建立道
諦。麁細眞實。謂世俗勝義諦。云何此依根本
眞實。頌曰
    應知世俗諦 差別有三種
    謂假行顯了 如次依本三
    勝義諦亦三 謂義得正行
    依本一無變 無倒二圓實
論曰。世俗諦有三種。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
顯了世俗。此三世俗如其次第。依三根本眞
實建立。勝義諦亦三種。一義勝義。謂眞如勝
智之境名勝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此是勝
果亦義利故。三正行勝義。謂聖道。以勝法爲
義故。此三勝義應知但依三根本中圓成實
立此圓成實總有二種。無爲有爲。有差別故。
無爲總攝眞如涅槃。無變異故名圓成實。有
爲總攝一切聖道。於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
極成眞實略有二種。一者世間極成眞實。二
者道理極成眞實。云何此二依彼根本眞實
立耶。頌曰
    世極成依一 理極成依三
論曰。若事世間共所安立。串習隨入覺慧所
取。一切世間同執此事。是地非火色非聲等。
是名世間極成眞實。此於根本三眞實中。但
依遍計所執而立。若有理義聰叡賢善能尋
思者。依止三量證成道理施設建立。是名道
理極成眞實。此依根本三眞實立。淨所行眞
實亦略有二種。一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二
所知障淨智所行眞實。云何此二依彼根本
眞實而立。頌曰
    淨所行有二 依一圓成實
論曰。煩惱所知二障淨智所行眞實。唯依根
本三眞實中圓成實立。餘二非此淨智境故。
云何應知相名分別眞如正智攝在根本三眞
實耶。頌曰
    名遍計所執 相分別依他
    眞如及正智 圓成實所攝
論曰。相等五事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眞
實。謂名攝在遍計所執相。及分別攝在依他。
圓成實攝眞如正智。差別眞實略有七種。一
流轉眞實。二實相眞實。三唯識眞實。四安立
眞實。五邪行眞實。六清淨眞實。七正行眞實。
云何應知此七眞實依三根本眞實立耶。頌

    流轉與安立 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淨 正行依後一
論曰。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眞
實。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計所執
及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依根本中圓
成實立。善巧眞實謂爲對治。十我見故。説有
十種云何於蘊等起。十我見耶。頌曰
    於蘊等我見 執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轉 増上義及常
    雜染清淨依 觀縛解者性
論曰。於蘊等十法起十種我見。一執。一性。二
執因性。三執受者性。四執作者性。五執自在
轉性。六執増上義性。七執常性。八執染淨所
依性。九執觀行者性。十執縛解者性。爲除此
見修十善巧。云何十種善巧眞實依三根本
眞實建立。以蘊等十無不攝在三種根本自
性中故。如何攝在三自性中。頌曰
    此所執分別 法性義在彼
論曰。此蘊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蘊中有三義
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遍計所執性。二分別
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爲色故。
三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蘊中有
此三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三義隨應
當知。如是蘊等由三義別無不攝入彼三性
中。是故當知十善巧眞實。皆依根本三眞實
而立。如是雖説爲欲對治十種我見故修蘊
等善巧。而未説此蘊等別義。且初蘊義云何
應知。頌曰
    非一及總略 分段義名蘊
論曰。應知蘊義略有三種。一非一義。如契經
言。諸所有色等。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内
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二總略
義。如契經言。如是一切略爲一聚。三分段義。
如契經言。説名色蘊等各別安立色等相故。
由斯聚義蘊義得成。又見世間聚義名蘊。已
説蘊義。界義云何。頌曰
    能所取彼取 種子義名界
論曰。能取種子義。謂眼等六内界。所取種子
義。謂色等六外界。彼取種子義。謂眼識等六
識界。已説界義處義云何。頌曰
    能受所了境 用門義名處
論曰。此中能受受用門義。謂六内處。若所了
境受用門義。是六外處。已説處義。縁起義云
何。頌曰
    縁起義於因 果用無増減
論曰。於因果用若無増益及無損減。是縁起
義。應知此中増益因者。執行等有不平等因。
損減因者。執彼無因。増益果者。執有我行等
縁無明等生。損減果者。執無明等無行等果。
増益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有別作用。損
減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全無功能。若無
如是三増減執。應知彼於縁起善巧。已説縁
起義。處非處義云何。頌曰
    於非愛愛淨 倶生及勝主
    得行不自在 是處非處義
論曰。處非處義略由七種不得自在。應知其
相。一於非愛不得自在。謂由惡行雖無愛欲
而墮惡趣。二於可愛不得自在。謂由妙行雖
無愛欲而昇善趣。三於清淨不得自在。謂不
斷五蓋不修七覺支。決定不能作苦邊際。四
於倶生不得自在。謂一世界無二如來二轉
輪王倶時出現。五於勝主不得自在。謂女不
作轉輪王等。六於證得不得自在。謂女不證
獨覺無上正等菩提。七於現行不得自在。謂
見諦者必不現行害生等事。諸異生類容可
現行。多界經中廣説此等。應隨決了是處非
處。如是已説處非處義。根義云何。頌曰
    根於取住續 用二淨増上
論曰。二十二根依於六事増上義立。謂於取
境眼等六根有増上義。命根於住一期相續
有増上義。男女二根於續家族有増上義。於
能受用善惡業果樂等五根有増上義。於世
間淨信等五根有増上義。於出世淨未知等
根有増上義。已説根義。世義云何。頌曰
    因果已未用 是世義應知
論曰。應知因果已未受用。隨其所應三世義
別。謂於因果倶已受用。是過去義。若於因果
倶未受用。是未來義。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
果。是現在義。已説世義。諦義云何。頌曰
    受及受資糧 彼所因諸行
    二寂滅對治 是諦義應知
論曰。應知諦者即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
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説。諸所有受皆是苦故。
受資糧者。謂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即彼苦所
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寂滅。四道
聖諦。謂即苦集能對治道。已説諦義。乘義云
何。頌曰
    由功徳過失 及無分別智
    依他自出離 是乘義應知
論曰。應知乘者。謂即三乘。此中如應顯示其
義。若從他聞涅槃功徳生死過失而起此智。
由斯智故得出離者。是聲聞乘。不從他聞涅
槃功徳生死過失自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
離者。是獨覺乘。若自然起無分別智。由斯智
故得出離者。名無上乘。已説乘義。云何有爲
無爲法義。頌曰
    有爲無爲義 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 若彼所觀義
論曰。應知此中假謂名等。因謂種子所攝藏
識。相謂器身并受用具。及轉識攝意取思惟。
意謂恒時思量性識。取謂五識取現境故。思
惟即是第六意識。以能分別一切境故。如是
若假若因若相。及相應法總名有爲。若寂靜
者。謂所證滅及能證道。能寂靜故。彼所觀義。
謂即眞如。是寂靜道所縁境故。如是所説。若
諸寂靜若所觀義總名無爲。應知此中縁蘊
等十義所起正知。名蘊等善巧
眞實總義略有二種。謂即能顯所顯眞實。能
顯眞實。謂即最初三種根本。能顯餘故。所顯
眞實。謂後九種。是初根本。所顯示故。所顯九
者。一離増上慢所顯眞實。二對治顛倒所顯
眞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眞實。四無上乘出
離所顯眞實。由麁能成熟細能解脱故。五能
伏他論所顯眞實。依喩導理降伏他故。六顯
了大乘所顯眞實。七入一切種所知所顯眞
實。八顯不虚妄眞如所顯眞實。九入我執事。
一切祕密所顯眞實
  辯修對治品第四
已辯眞實。今次當辯修諸對治。即修一切菩
提分法此中先應説修念住。頌曰
    以麁重愛因 我事無迷故
    爲入四聖諦 修念住應知
論曰。麁重由身而得顯了。故觀察此入苦聖
諦。身以有麁重諸行爲相故。以諸麁重即行
苦性。由此聖觀有漏皆苦。諸有漏受説爲愛
因。故觀察此入集聖諦。心是我執所依縁事。
故觀察此入滅聖諦。怖我斷滅由斯離故。觀
察法故。於染淨法遠離愚迷入道聖諦。是故
爲入四聖諦理。最初説修四念住觀。已説修
念住。當説修正斷。頌曰
    已遍知障治 一切種差別
    爲遠離修集 勤修四正斷
論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類差
別。今爲遠離所治障法。及爲修集能對治道。
於四正斷精勤修習。如説已生惡不善法爲
令斷故。乃至廣説。已説修正斷。當説修神足。
頌曰
    依住堪能性 爲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 勤修八斷行
論曰。依前所修離集精進。心便安住有所堪
能。爲勝事成修四神足。是諸所欲勝事因故。
住謂心住。此即等持故。次正斷説四神足。此
堪能性。謂能滅除五種過失修八斷行。何者
名爲五種過失。頌曰
    懈怠忘聖言 及惛沈掉擧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應知
論曰。應知此中惛沈掉擧合爲一失。若爲除
滅惛沈掉擧不作加行。或已滅除惛沈掉擧。
復作加行倶爲過失。爲除此五修八斷行。云
何安立彼行相耶。頌曰
    爲斷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爲除餘四失 修念智思捨
    記言覺沈掉 伏行滅等流
論曰。爲滅懈怠修四斷行。一欲二正勤三信
四輕安。如次應知。即所依等。所依謂欲勤所
依故。能依謂勤依欲起故。所因謂信是所依。
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能果謂安
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進者得勝定故。爲
欲對治後四過失。如數修餘四種斷行。一念
二正知三思四捨。如次應知。即記言等。記言
謂念能不忘境。記聖言故。覺沈掉者謂即正
知。由念記言。便能隨覺惛沈掉擧二過失故。
伏行謂思。由能隨覺沈掉失已。爲欲伏除發
起加行。滅等流者。謂彼沈掉既斷滅已。心便
住捨平等而流。已説修神足。當説修五根。所
修五根云何安立。頌曰
    已種順解脱 復修五増上
    謂欲行不忘 不散亂思擇
論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脱分善根滿
已。復應修習五種増上。一欲増上。二加行増
上。三不忘境増上。四不散亂増上。五思擇増
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已説修五根。當
説修五力。何者五力次第云何。頌曰
    即損障名力 因果立次第
論曰。即前所説信等五根。有勝勢用復説爲
力。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爲彼所陵雜
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後果故。
謂若決定信有因果。爲得此果發勤精進。勤
精進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則得定。心得
定已能如實知。既如實知無事不辦。故此次
第依因果立。如前所説。順解脱分既圓滿已
復修五根。何位修習順決擇分。爲五根位五
力位耶。頌曰
    順決擇二二 在五根五力
論曰。順決擇分中暖頂二種在五根位。忍世
第一法在五力位。已説修五力。當説修覺支。
所修覺支云何安立。頌曰
    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并利益 及三無染支
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
道。廣有七種。略爲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
二覺自性支。謂擇法。三覺出離支。謂精進。四
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復三種。謂安
定捨。何故復説無染爲三。頌曰
    由因縁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 説爲無染支
論曰。輕安即是無染因縁。麁重爲因生諸雜
染。輕安是彼近對治故。所依謂定自性即捨
故。此無染義別有三。説修覺支已。當説修道
支。所修道支云何安立。頌曰
    分別及誨示 令他信有三
    對治障亦三 故道支成八
論曰。於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廣八略
四。一分別支。謂正見。此雖是世間而出世後
得。由能分別見道位中自所證故。二誨示他
支。謂正思惟正語一分等起。發言誨示他故。
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
對治障支。亦有三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由
此道支略四廣八。何縁後二各分爲三。頌

    表見戒遠離 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 及自在障故
論曰。正語等三如次表已。見戒遠離令他信
受。謂由正語論議決擇令他信知。已有勝慧。
由正業故不作邪業令他信知。已有淨戒。由
正命故。應量應時如法乞求衣鉢等物令他
信。已有勝遠離。正精進等三如次對治本隨
二煩惱及自在障。此所對治略有三種。一根
本煩惱。謂修所斷。二隨煩惱。謂惛沈掉擧。三
自在障。謂障所引勝品功徳。此中正精進別
能對治。初爲對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別能對
治。第二繋念安住止等相中。遠離惛沈及掉
擧故。正定別能對治。第三依勝靜慮。速能引
發諸神通等勝功徳故。修治差別云何應知。
頌曰
    有倒順無倒 無倒有倒隨
    無倒無倒隨 是修治差別
論曰。此修對治略有三種。一有顛倒順無顛
倒。二無顛倒有顛倒隨。三無顛倒無顛倒隨。
如是三種修治差別。如次在異生有學無學
位菩薩。二乘所修對治有差別相云何應知。
頌曰
    菩薩所修習 由所縁作意
    證得殊勝故 與二乘差別
論曰。聲聞獨覺以自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
治。菩薩通以自他相續身等爲境而修對治。
聲聞獨覺於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思惟而
修對治。若諸菩薩於身等境。以無所得行相
思惟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修念住等。但爲身
等速得離繋。若諸菩薩修念住等。不爲身等
速得離繋。但爲證得無住涅槃。菩薩與二乘
所修對治。由此三縁故而有差別
修對治總義者。謂開覺修損減修瑩飾修發
上修隣近修。謂隣近見道故。證入修増勝修
初位修中位後位修有上修無上修謂所縁
作意至得殊勝
  辯修分位品第五
已説修對治。修分位云何。頌曰
    所説修對治 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 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 入出離記説
    灌頂及證得 勝利成所作
論曰。如前所説修諸對治。差別分位有十八
種。一因位。謂住種性補特伽羅。二入位。謂
已發心。三加行位。謂發心已未得果證。四果
位。謂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謂住有學。六無所
作位。謂住無學。七殊勝位。謂已成就諸神通
等殊勝功徳。八有上位。謂超聲聞等已入菩
薩地。九無上位。謂已成佛。從此以上無勝位
故。十勝解行位。謂勝解行地一切菩薩。十一
證入位。謂極喜地。十二出離位。謂次六地。十
三受記位。謂第八地。十四辯説位。謂第九地。
十五灌頂位。謂第十地。十六證得位。謂佛法
身。十七勝利位。謂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謂
變化身。此諸分位差別雖多應知。略説但有
三種。其三者何頌曰
    應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論曰。於眞法界位略有三。隨其所應攝前諸
位。一不淨位。謂從因位乃至加行。二淨不淨
位。謂有學位。三清淨位。謂無學位。云何應知
依前諸位差別建立補特伽羅。頌曰
    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論曰。應知依前諸位別相。如應建立補特伽
羅謂此住種*性。此已發心等
修分位總義者。謂堪能位即種*性位。發趣位
即入加行位。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有莊
嚴位遍滿位。謂遍滿十地故無上位
辯中邊論卷*中





辯中邊論卷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得果品第六
已辯修位。得果云何。頌曰
    器説爲異熟 力是彼増上
    愛樂増長淨 如次即五果
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増上
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
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増長謂現在數修
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
離繋。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増上
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繋果。復次頌曰
    復略説餘果 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 離勝上無上
論曰。略説餘果差別有十。一後後果。謂因種
性得發心果如是等果展轉應知。二最初果。
謂最初證出世間法。三數習果。謂從此後諸
有學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五隨順果。謂
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
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説爲障滅。七離繋
果。謂即數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
煩惱繋故。八殊勝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徳。九
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未成佛故。十無
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所
説後六種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別。如是諸果
但是略説。若廣説即無量果總義者。謂攝受
故。差別故。宿習故。後後引發故。標故。釋故。
此中攝受者。謂五果。差別者。謂餘果。宿習
者。謂異熟果。後後引發者。謂餘四果。*標者
謂後後等四果。釋者謂隨順等六果。分別前
四果故
  辯無上乘品第七
已辯得果。無上乘今當説。頌曰
    總由三無上 説爲無上乘
    謂正行所縁 及修證無上
論曰。此大乘中總由三種無上義故名無上
乘。三無上者。一正行無上。二所縁無上。三修
證無上。此中正行無上者。謂十波羅蜜多行。
此正行相云何應知。頌曰
    正行有六種 謂最勝作意
    隨法離二邊 差別無差別
論曰。即於十種波羅蜜多隨修差別有六正
行。一最勝正行。二作意正行。三隨法正行四
離二邊正行。五差別正行。六無差別正行。最
勝正行。其相云何。頌曰
    最勝有十二 謂廣大長時
    依處及無盡 無間無難性
    自在攝發起 得等流究竟
    由斯説十度 名波羅蜜多
論曰。最勝正行有十二種。一廣大最勝。二長
時最勝。三依處最勝。四無盡最勝。五無間最
勝。六無難最勝。七自在最勝。八攝受最勝。九
發起最勝。十至得最勝。十一等流最勝。十二
究竟最勝。此中廣大最勝者。終不欣樂一切
世間富樂自在。志高遠故。長時最勝者。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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