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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楞伽心玄義 (No. 1790_ 法藏撰 ) in Vol.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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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1790 [cf. No. 672]
入楞伽心玄義一卷

 西明寺沙門法藏撰 
將釋此經十門分別。一教起所因。二藏部所
攝。三顯教差別。四教所被機。五能詮教體。六
所詮宗趣。七釋經題目。八部類傳譯。九義理
分齊。十隨文解釋
初教起所因者。先總後別。總謂一事法華云。
如來唯爲一大事因縁出興于世。謂開示悟
入佛之知見。解云。佛意欲令以己所得授與
衆生爲本意也。二別顯者謂諸聖教起必頼
縁縁乃多端數過塵算。智論云。如須彌山非
無因縁。非少因縁而令震動。般若教起亦復
如是。廣如彼説。今別顯此經略顯十義。一順
古。二滿願。三機感。四破惡。五迴邪。六殄執。
七酬問。八除疑。九顯實。十成益。初順古者謂
如下文。過去諸佛亦曾於此山頂説五法三
性八識二空内心所證。我亦同彼。是知未來
諸佛亦同此説。此則如大王路三世同遊也。
二滿願者。謂佛過去曾見古佛。説内證法因
則立願。今既成佛。酬滿本願亦説斯法。下文
云。佛告大慧。如來本願力故當爲汝説。三機
感者。謂諸菩薩及此城中諸夜叉等根熟宜
聞。上感如來應機説法。如下文中羅婆那王
勸請品説。四破惡者爲破諸羅刹等毒惡心
故。斷諸殺生食肉等故。如彼品説。五迴邪者。
爲破四宗諸外道等。令邪執永盡歸正見故。
如下廣説。六殄執者。爲破二乘諸法執見。乃
至令彼定性二乘亦向無上大菩提故。具如
下説。七酬問者。謂酬大慧等百八問故。及酬
隨事別別問故。並如文顯。八除疑者。但初學
菩薩聞諸大乘經所説深義。未能決了生三
種疑。一聞畢竟空執無因果。二聞如來藏具
足功徳。疑同外道神我。三聞説能所心境。執
無唯識。今明眞空其必不壞幻有。性徳擧體
不礙眞空。虚妄之境皆從心現。爲破此等多
種疑故。具如下説。九顯實者。爲顯大乘根本
實義。所謂五法三性八識二空。莫不皆於自
心如來藏立。爲學大乘者生正見處正信。正
行由此成就。皆如下説。十成益者。令諸菩薩
始從正信終至正證。斷障得果。坐寶蓮華成
最正覺。略顯由此十種因縁故令此教興
第二明藏部所攝者。教既興已。次辨此教何
藏所收。略辨三義。初就三藏。二約二藏。三約
十二部。先就三藏者。一修多羅。此云契經。謂
契理契機。契經即藏。持業立名。二毘奈耶此
云調伏。謂調治三業制伏惡行。調伏之藏。依
主立名。三阿毘達摩此云對法。謂簡擇妙理
明了對智。對法之藏。依主立名。二明所攝者。
於此三中正唯契經藏攝。以涅槃中始從如
是終至奉行。唯契經故。或亦對法藏收。以瑜
伽云世尊自説循環研覈。明了法相爲摩怛
履迦。摩怛履迦此云本母。即對法之異名。此
經既有問答研覆。故知亦是對法藏攝。若據
遮酒完調心行。亦有調伏義。此説應知。二
明二藏攝者。謂前三藏通大小乘故。攝論云。
由上下乘差別故。立菩薩聲聞二藏。以諸縁
覺有藉教者。亦是資聲悟道。倶入聲聞藏攝。
有不藉教者。但由思修得果。亦不立藏故。彼
論中不立縁覺藏。又就所證所得理果。不異
諸聲聞故。唯立二藏。又據教行少異聲聞藏。
亦別立藏。如普超三昧經及入大乘論。三乘
名爲三藏。今此經者唯是菩薩收。下文亦説
諸小乘義兼攝。應知三十二部中何部攝者。
或唯一部以瑜伽中唯方廣部是菩薩藏。餘
眷屬聲聞故。或三部攝。謂方廣希法授記。
餘九是小乘故。如法華説。或九部攝。除論義
因縁譬喩。餘九是大乘故。如涅槃第三説。或
具十二部攝。謂於大乘中自具十二故。或十
二所不攝。以小乘亦具十二非攝此故。如法
華云。受持十二部未足爲難。信受此經是則
爲難。或於大乘三藏十二總所不攝。以理超
言外。故經云言説別施行。眞實離文字。又云
二夜中間不説一字。以言即無言攝。無所攝

第三顯教差別者。自佛法東流。此方諸徳分
教開宗。差別紛糾難備説。及西方諸師所説
差別並如華嚴記中説。若依此經宗及通諸
教種類相收。或四或五。今且辨四。一有相宗。
二無相宗。三法相宗。四實相宗。釋此四宗
略以六義。一就法數。初宗立七十五法・有爲・
無爲・執實之法。如小乘説。二破彼前宗所立
法相。蕩盡歸空。性無所有。二空眞理相想倶
絶。如般若等經中觀等論。三法相宗中。立三
性三無性有爲無爲色心等百法。皆依識心
之所建立。如深密經瑜伽等論説。四實相宗。
會前教中所立法相。莫不皆依如來藏縁起
稱實顯現。如金作嚴具。如此楞伽及密嚴等
經起信寶性等論説。二就心識者。初宗但説
六識。二無相宗明六識空。更無別立。法相
宗立八識。然皆生滅不同眞性。四實相宗明
前八識皆是如來藏隨縁所成。亦生滅亦不
生滅性相交徹。鎔融無礙。各如本部經論所
明。三約縁起法。初宗説有。二説爲空。三亦空
亦有。謂遍計空依他有。四非空非有。謂相無
不盡故非有。性不礙縁故非空。理事倶融二
邊雙寂。不妨一味。二諦宛然。四就迴小者。初
宗一切二乘總不成佛。二宗中定性二乘亦
不成佛。不定性中已入見道則不迴心。自下
位中可有迴心入菩薩道。三宗中定性不迴。
不定種性乃至羅漢並許迴心入大。四宗中
定與不定一切倶迴。謂定者要入涅槃然後
方迴。不定者即身迴也。五就乘者初宗唯三
無一。二宗亦三亦一。謂三顯一密也。四宗唯
一無三。謂一乘究竟悉成佛故。六就持法人。
其初宗是達摩多羅等論師所持。二龍樹提
婆等所持。三無著世親等所持。四馬鳴堅意
等所持。更有餘宗餘義。廣如華嚴記中説。此
經於上四中。第四所説通亦具前。準思可

第四教所被機。於中有二。初簡機後擇器。初
者此經及餘倶説。衆生有五性差別。一菩薩
種性。二縁覺性。三聲聞性。四於上三乘不
定種性。五定無三乘性。若依權教大乘有二
義。一於此五中唯菩薩種性及不定性是此
所爲。餘皆非器。以性各定故。二亦兼爲令於
自位。各得利益。終不能獲入大乘益。若依實
教大乘有其三義。一現所被。謂菩薩種性及
不定性。二轉生被。謂定性二乘要入涅槃後
受變易身。方入大乘。如須陀洹八萬劫乃至
辟支十千劫等。如涅槃説。又法華云。彼人雖
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
云云。智論云。有妙淨土出過三界。阿羅漢當
生其中。彼論亦引此文也。三遠被。謂無性衆
生障重難入。既有佛性久久會當入此法中。
如佛性論及寶性論説。又涅槃中凡諸有心
皆有佛性等。是故五性皆是所爲。悉皆當得
大菩提故。二擇其器者。雖有種性然由現起
障業差別。於此乘法有器非器。於中非器有
五。一無信心故。謂尚不信有未來業果。是以
廣造惡業。何況信有菩提涅槃。是難非器。二
著有故。謂知有業果不造諸惡。修諸善品求
人天報。樂著三有不求出離故。亦非器。三邪
求故。謂雖求出離於外道邪見以求解脱。執
見在懷根機未熟。此亦非器。四劣求故。謂雖
捨外道而求二乘。根若未熟亦非其器。五錯
求故。謂雖學大乘不了眞空。妄取斷滅。或執
有縁起。求彼性空。於此圓融無障礙法拒逆
不受。遂成非器。次辨法器亦有五重。一證器。
謂大菩薩聞此法已即便證入故。二行器。謂
地前菩薩觀此實法以成正行故。三解器。謂
初心菩薩依此實法順理生解。以成正見。依
此起行速成大益。四信器。謂依此法生清淨
信。發菩提心不求名利。直心趣向。受持領納。
習解習行亦得爲器。勝鬘經中正智有三種。
一如實智。當此證器也。二隨順法智。當此解
行器也。三仰權智。當此信器也。彼云唯佛所
知非我境界。但當信向故同此也。五通器。謂
前五非器隨其根熟悉皆當得入此法故
第五能詮教體者。通論教體。略辨十門。一名
句能詮門。二言聲詮表門。三聲名合詮門。四
聲名倶絶門。五通攝所詮門。六遍該諸法門。
七縁起唯心門。八會縁歸實門。九性相無礙
門。十圓明具徳門。初名句能詮者。若約小乘
婆沙論中。亦以名句文等次第行列等爲能
詮教體。若大乘中維摩等經。亦以文字以爲
詮表。此經下文隨相亦爾。唯識論云。名詮自
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爲二所依。準釋應知。
二言聲詮表者。若小乘中依發智論。十二部
經以佛音聲語音語路用以爲性。名句文等
顯佛教作用。若大乘中以名句依聲假立無
別體性。是故唯以音聲爲性。維摩經云。以音
聲爲佛事。三聲名合詮門。若小乘中由前兩
説諸徳合爲此第三句。若依大乘十地論中。
説者以二事説。聽者以二事聞。謂音聲及名
句。耳識聞聲同時意識領解名句。又維摩云。
諸佛音聲語言文字而作佛事。四聲名倶絶
者。此義小乘無。以彼法執不歸空故。若大乘
中音聲文字當相即空。無所有故終日説法
未嘗説也。經云。其説法者無説無示。又云如
幻説等。良以無説之説。是如幻説前三句顯
之。説即無説。雖説性空。此第四句顯之。合此
四句爲一教體。是故離有離無並超情表。是
謂大乘眞實教體。五通攝所詮者。瑜伽論云。
依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
是能依。此二倶是所知性。解云以義因文顯
故説能依性空如幻。準前應知。六遍該諸法
者。非但以此聲名及義。然亦遍該色香味觸
及默然等。並成詮表。如下文揚眉動目等。及
維摩云。諸佛威儀進止無非佛事。嗅香食飯
皆得三昧。性空幻有無礙準前。七縁起唯心
者。此上所説諸教法等。莫不皆是唯心所現。
是故倶唯識爲體。然有二義。一約本影有無。
二説聽相攝。前中四句。一唯本無影。如小乘
説。但有心外無唯識故。達摩多羅論師所立。
二有本有影。謂由衆生聞法善根増上縁力。
撃佛心中利他種因。於佛智上有文義相生。
名本性相教。由佛此教増上縁力。撃聞法者
漏無漏種。於聞者識上有文義相生。爲影像
相教。是故本在心外影在心内。以此宗許衆
生心外有佛色聲諸功徳故。護法等論師皆
立此義。三唯影無本。謂離衆生心佛果唯有
如如及如如智。大悲大願増上縁力。令彼所
化根熟衆生心中現佛色聲説法。無有心外
如來色聲並相功徳。龍軍論師及堅慧論師
等並立此義。四非本非影。謂前心内所現之
影離心無體。是故本影倶無所有。龍樹提婆
多立此義。二説聽相收者。亦有四句。一所化
衆生無別自體。以如來藏爲衆生體。佛智證
此以爲自體。是故衆生擧體皆在佛智中現。
佛性論第二卷如來藏品云。一切衆生悉在
如來智内。故名爲藏。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
一切衆生決定無有出如如境者。並爲如來
之所攝持。故名所藏衆生。爲如來藏。解云。由
此當知。所化衆生擧體全在佛智中。況所説
教。是故唯以佛心爲體。二能化諸佛無別自
體。證眞之智同眞。一味衆生虚妄攬眞爲性。
是則佛體在衆生心内。依體起用。佛色聲等
既從衆生心體中起。還在衆生縁起心中。是
故諸佛色聲等事尚是衆生心内之事。況言
教等。是故一切唯衆生心。三由前二義不相
離。故無礙雙現。謂佛心中衆生聽衆生心中
佛説法。衆生心中佛爲佛心裏衆生説法。是
故全攝各無障礙。四佛唯衆生心佛相盡也。
衆生唯佛心衆生相盡也。既形奪兩盡説聽
雙亡。何教體之有。此上四句合爲一事。全此
全彼。即有即無無障無礙。思之可見。八會相
歸性者。以妄計即空縁起無性。經依此義説
一切法即眞如也。又云。文字性離。是則解脱。
以相虚未嘗。不盡。性實未嘗不顯。是故終日
説未曾説也。九性相融通門者。謂虚相盡而
不礙存。眞性現而不妨用。是則相即眞而相
不壞。眞即相而眞不變。性相雙融二而無二。
經云。衆生即法身法身即衆生。法身衆生義
一名異。然義一之旨宜深思之。十圓明無礙
門者。先開後合。開者於一教法開爲二門。一
眞性平等。二虚相差別。其眞性有二義。一隨
縁義。二不變義。經云。不染而染染而不染。是
此二義也。其虚相亦有二義。一不存義。二不
壞義。經云諸法無所有如是有世界即非世
界是名世界等是此義也。二合者。亦有二重。
一以眞中隨縁義。與相中不壞義合爲一義。
是眞不異俗。以眞中不變義與相中不存義
合爲一義。是俗不異眞。二眞中不變義。相中
不壞義。眞乖俗故是非一義。眞中隨縁義相
中不存義。俗乖眞故是非一義。以眞中隨縁
未嘗改變。即性不改。無不隨縁。隨縁不改。一
味無二。亦由相中存亡不二。致令眞俗亦一
亦異及非一非異。思之可見。大乘法味意在
於斯
第六所詮宗趣者。語之所表曰宗。宗之所歸
曰趣。通辨此經宗趣有十。一或説無宗。二或
唯妄想。三或自覺聖智。四或説一心。五或開
二諦。六三無等義。七或以四門法義。八或以
五門相對義。九立破無礙。十顯密自在。初無
宗者。謂辨諸法性相圓融。心言路絶。既無所
立故不可辨宗。經云。一切法不生者。不應立
宗。五分論多過故。是故以無宗爲宗。此語亦
不受爲趣。二或以妄想爲宗者。以妄想有二
義。一病二藥。病謂執見。但是虚妄之想。是所
對治故是病也。藥謂佛語衆生言。汝起有無
見皆是妄想。衆生聞已即離彼見。故是藥也。
但由佛説於妄想還治妄想之病。是故唯以
妄想二字消釋一部經文。以妄念若起即是
妄想。遂令妄念止息。即到此經處故以爲宗。
是故以妄想爲宗。妄盡爲趣。三以自覺聖
智爲宗者。非直覺一切法唯是自心悉皆平
等。亦復覺此能覺智之自體如理一味。妙絶
能所離覺所覺。故下云。無有佛涅槃。遠離覺
所覺。覺在初心滿在佛果。經文具辨。故以爲
宗。是故擧覺爲宗。覺泯爲趣。四或説。一心爲
宗者。以辨諸法皆由心現。謂習氣内擾。妄境
風起吹撃心海。濤波萬端。莫不皆是心之所
現。下文所説雖有多門。莫不皆顯此唯心義。
故以爲宗。是則擧唯心爲宗。心盡爲趣。下文
云。無心之心量我説爲心量。五二諦爲宗者。
謂開前一心以爲二諦。即心相差別染淨縁
起。凡聖區分以約俗諦。心體平等染淨相盡。
一味無二名爲眞諦。此中眞俗相對有其五
義。一相違義。二相害義。三相順義。四相成
義。五無礙義。初者謂談眞違俗。以違俗生滅
故。順俗則違眞。以乖眞一味故。如水靜波動。
理必相違。若不爾者二諦雜亂。此是非一門
也。二相害者。非直二理相違。亦乃互奪其體。
謂要由泯俗令盡。眞性方顯。亦由覆眞令隱
俗相得成。如擧水波無不盡。取波水無所遺。
全體互奪二諦方立。若不爾者則二諦別體不
成非一。此則非異之非一門也。三相順者。謂
此盡俗之眞要不礙俗立。以眞非斷空故。此
覆眞之俗要不礙眞顯。以俗是虚幻故。如盡
波之水必不礙波。以水非木石故。動水之波
要不隱水。以波虚無體故。若不爾者各乖本
位。二諦不成。上是非一之非異門也。四相成
者。非直相順纔不相違。亦乃全體相與方各
得成。謂眞是理實故必不違縁。擧體隨隱而
成俗。以俗是事虚故必不乖理。擧體相盡而
顯眞。如虚波攬水成。水徹於波相則無波而
非水。成波乃名水。則波徹於水體。無水而非
波。動靜交徹二諦雙立。若不爾者理事不融。
二諦倶壞。此非異門也。五無礙者。合前四句
所説。爲一無礙法界。是故即眞即俗即違即
順即成即壞。圓融自在同時倶現。聖智所照
無礙頓見。是謂二諦甚深之相。經意在此。故
以爲宗。觀此成行。用以爲趣。六以三無等義
爲宗趣者。一無上境。二無等行。三無等果。初
者謂前二諦所觀之境。依此令成悲智等行。
行滿究竟得智斷果。如攝論十殊勝義釋。論
師攝爲此三。謂初二殊勝爲無等境。以所知
依是第八識。及所知相是三性。倶是所觀故。
次六殊勝爲無等行。以四尋・思觀。六度・十地
及三學等倶是正行故。後二殊勝是無等果。
以彼果即是菩提。彼果斷是涅槃。倶是所得
故。今此經中上下所辨不出此三。故亦同彼
以爲宗趣。七以四門法義爲宗趣者。一五法。
二三性。三八識。四二空。初謂凡聖心境隨縁
爲五。剋其自實不離三性。三性所依唯有八
識。八識義立方顯二空。或亦依空性以立諸
識。束八識以爲三性。開三性以爲五法。是則
依本起末。凡聖區分不離二空。性唯一味。是
故於此四義或隨觀一門。即起信生解行成
得果。或二或三乃至具四。開合無礙。以成正
見。大乘法相不越於此。此經盛説故以爲宗。
餘義至文當辨。八五門相對爲宗趣者。一教
義相對。設教爲宗以義爲趣。要令尋教得其
義故。二理事相對者。謂就義中縁起事相。意
令趣入眞性故。三境行相對者。説眞俗諦境。
意欲令成無二正行故。四比證相對者。於行
中近説地前次行。意在入地深證。五因果相
對者。謂令菩薩順行萬行。令成佛果菩提。此
上十事五對。於此一部通皆備足。故爲宗趣。
九立破無礙者。此經所破略有三位。一邪見
外道。二法執二乘。三謬解菩薩。其外道者。謂
宗六師乃至九十五種皆悉隨機以理徴破。
務令捨邪歸正。如經可知。二二乘二部乃至
十八皆亦隨此破其所執。務令捨小歸大。亦
如文顯。三謬解菩薩聞説眞空將謂斷滅。聞
有業果謂實非空。聞此二説將謂別體。今並
授以正理令捨妄歸眞。亦如文顯。所立亦三。
一萬法唯心通治三病。二唯一眞性如來藏
法。三以不動眞性而建立諸法。或亦泯事歸
理理現而事不壞。二攬理成事。事立而理不
隱。三理事圓融。不二而二。此法若立無惑而
不遣。即立無不破也。障盡方證。即破無不立
也。是則立破之破非破也。破立之立非立也。
立破形奪雙泯無寄。經意在此故以爲宗。是
則立破爲宗無寄爲趣。十顯密自在門者。但
入法根器有其二種。一純二雜。爲彼純器直
示法體令修證得果。若爲雜器以覆相密語。
亦言異意異。名爲密意。如下文。二夜中間不
説一字。四種平等此佛。即彼五無間業。證大
菩提。如是非一。是則教有顯密不同。理無隱
現差別。隨機顯密。經至八萬四千。其次統收
猶爲一百八句。若攝末以歸本。唯是一心。眞
如是歸心一性不礙百八宛然。散説八萬四
千不失一心平等。良以本末無二圓通無礙。
是故以顯密爲宗。泯二爲趣。深性宗趣包括
多塗。略擧十門顯斯一部宗趣之義。略辨如

第七釋題目者。略以十義釋。一翻名。二指事。
三顯用。四顯徳。五表法。六辨行。七表玄。八
開釋。九合辨。十解品。初翻名者梵言楞伽。此
云難入亦云險絶復云可畏亦曰莊嚴。阿伐
陀羅此云下入。以梵語中下入上入悉有
別名。唯從上下入別有此名。如入菩薩等。解
四卷者。翻爲無上。此甚訛也。勘諸梵本及十
卷中。都無寶字。十卷中翻爲入者。當名也。二
指事辨者。有二義。此摩羅耶山居南海中。孤
峙削成故名險絶。二山頂有城迴無門戸。名
爲難入。非直山無入路。亦乃城絶戸扉。唯有
神通者飛空下入方預其中。故名此城以爲
難入。佛及大衆應機降迹。故名爲入。即從天
及處用以題名。羅刹居中復名可畏。衆寶校
飾。復曰莊嚴。三顯用者有二義。一城爲難入。
佛能入之。二羅刹難化。入中化之。果用垂降
至此二難。故云入難入也。四顯徳者。謂一心
眞性周絶四句。迥超情表猶崖城絶戸故云
難入。垂言巧辨宣示悟入。故云能入。此即教
入義而義現也。五表法者有三義。一城表理
玄。二羅刹表障重。三入顯行成。行成離羅刹
之障。證難入之城。對法論中轉依略有三義。
一轉成。謂行成也。二轉離。謂滅障也。三轉
顯。謂證理也。此中三義當知亦爾。六辨行者。
謂眞理性融掩絶圖度。聖智玄悟妙證相應。
故云入難入也。此則以智入理也。七表玄者。
謂自覺聖智擧體是眞。更無餘智能證此眞
故。名難入。還令即眞之智證此即智之眞。此
即無入入。入而即無入。名難入也。八開釋者
開此一題爲六義三對。一通別一對。謂入楞
伽經是一部通名。勸請品是當篇別目。二就
前通中教義一對。入楞伽是所依所詮。經之
一字是能起能詮。三就所詮之中境智一對。
謂楞伽是所入之境。入是能詮之智。是故開
之有此三對。九合辨者。謂難往之入故即依
處難顯佛力也。且依義顯教依理顯徳。依境
顯行。皆依主釋也。難即入故境智不殊。持業
釋也。入之難及入即難二。翻前可知。二合教
義者。謂詮入楞伽之經。則教依義立。或依入
楞伽城方宣此教。則經名依處而立。皆依主
釋也。若文字性離。是則解脱。教即義故持業
釋也。或處能表義。經即處故亦持業釋。十釋
品名者。勸謂勸發。請謂求請。即請佛親降其
處。勸演内證法輪。又亦勸請是一悟。謂諸佛
降赴。諸佛説法。品中明此。故以爲名。問準餘
經應題序品。何不爾耶。答若望爲經由致理
是序品。但以品内事別或題異號。如華嚴妙
嚴等。何故四卷都名佛語心品者。準下文此
經一部倶是楞伽心也。佛語者準梵語正翻
名爲佛教。於佛教楞伽中。此爲中心要妙之
説。非是縁慮等心。如般若心等。此是滿部之
都名。非別品目
第八部類傳譯者。先明部類依所見聞有其
三部。一大本有十萬頌。如開皇三寶録説。在
于闐南遮倶槃國山中。具有楞伽等十本大
經各十萬頌。二次本有三萬六千頌。如此所
翻諸梵本中皆云三萬六千偈。經中某品即
備答一百八問。如吐火羅三藏彌陀山。親於
天竺受持此本。復云西國現有龍樹菩薩所
造釋論。解此一部。三小本千頌有餘。名楞伽
紇伐耶。此云楞伽心。即此本是舊云乾栗太
心者訛也。其四卷本就中人更重略之耳。言
傳譯者其四卷本。宋元嘉年中天竺三藏求
那跋陀羅。於丹陽祇洹寺譯。沙門寶雲傳語。
慧觀筆受。其十卷本後魏季天竺三藏菩提
留支。於洛陽永寧寺譯。今此一本即大周聖
暦元年于闐三藏實叉難陀。於神都佛授記
寺譯華嚴了。尋奉勅令再譯楞伽。文猶未畢。
陀駕入京令近朝安置清禪寺。麁譯畢猶未
再勘。三藏奉勅歸蕃。至長安二年有吐火羅
三藏彌陀山。其初曾歴天竺廿五年。備窮三
藏尤善楞伽。奉勅令共翻經沙門復禮法藏
等。再更勘譯。復禮輟文御製經序。讃述云爾。
其四卷迴文不盡。語順西音。致令髦彦英哲
措解無由。愚類庸夫強推邪。解其十卷雖文
品少具。聖意難顯。加字混文者泥於意。或致
有錯。遂使明明正理滯以方言。聖上慨此難
通。復令更譯。今則詳五梵本。勘二漢文。取其
所得正其所失。累載優業當盡其旨。庶令學
者幸無訛謬
第九明義分齊者。先義後文。義者然此經中
義理浩汗。撮其機要略顯十門。一縁起空有
門。二諸識本末門。三識體眞妄門。四本識種
子門。五佛性遍通門。六二乘迴心門。七行位
卷舒門。八障治無礙門。九違順自在門。十佛
果常住門。初者於縁起性。此土南北諸師各
執空有。不足爲會。但西域清辨論主依般若
等經習龍猛等宗。造般若燈及掌珍等論。確
立比量辨依他空。護法等論師依深密等經
習無著等宗。造唯識等論。亦立比量顯依他
不空。後代學人智光戒賢繼其宗致。傳芳不
絶。今謂不爾。前龍樹中觀無著親釋。提婆百
論世親注解。以龍樹所辨明有不異空。無著
所説明空不異有。是以二士相契冥合爲一。
非直理無違諍。亦乃仰稱龍樹爲阿闍梨。後
代論師爲時澆慧薄。聞空謂斷因果。聞有謂
隔眞空。是以清辨破違空之有。令蕩盡歸空。
方顯即空之有。因果不失。護法等破滅有之
空。令因果確立。方顯即有之空。眞性不隱。此
二士各破一邊共顯中道。此乃相成非相破
也。若不爾者無著世親何不破於龍猛等論。
而還造釋讃述彼空。後人不達其旨隨言執
取各互相違。非直倶不見理。更増鬥諍。得謗
人法罪。何者謂怖空恐斷勵力立有。不了幻
有是不異空之有故。是故乖空則失於有。失
於有者良爲取有。既失空失有。而謂立有。
此是情有非是法有。豈非具謗眞空幻有。以
己所見情有之法稱爲佛説。是亦謗佛。異有
立空。當知亦爾。眞空必不異有。立滅色之斷
空。謂爲眞空。此是不了惡取空。故性中不了
眞空。稱爲佛説。是故亦爲人法雙謗。或有説
言。依他有故非無。遍計空故非有。將爲中道
者。此乃語是非有非無。見乃是有是無。二見
常存將爲中道。亦謗人法。或説。斷無名爲非
有。無有可對名曰非無。此亦語是非有非無。
見是斷滅空見。或説。縁成似有故非無。無實
體故非有。此亦語是非有非無。見乃唯是假
有之見。此並唯改其語而不破其見。莫若縁
成幻有擧體蕩盡即有非有也。攬蕩盡眞空
以爲幻有。即空非空也。以即空之有即是即
有之空。泯然一味中道。倶離以有即空即是
空即有故。是故非有不墮於空見。非無不墮
於有見。是則二見雙盡。然無二法體如不二
法門品盛明此事。縁起空有應如是知
二諸識本末者。有二義。一據二分。二就八識。
初者論師或説。相見二分各別種生。但相由
而起。倶不離識故説唯心。有説相分皆是見
分所現。無別種性。云前説識所縁唯識所
現故。如三摩地所行影像。又經云。從心相生
與心作相。是故隨見分行解帶彼相。見生故
説唯識。今依此經皆是心現。但隨其相異説
有彼種。理實皆與見分無別。二就八識者。
諸論皆説。前七轉識雖依第八。然各自種生。
非即第八。以識變識無實用故。今依此經非
謂第八變起七轉。但彼七轉皆攬第八爲體
而起。如攬水成波波無異水之體。下經云。於
藏識海境界風動轉識浪起。故知皆以第八
爲體。不爾豈浪異水別有自體。波浪同喩深
思可見。諸餘異説會釋可知。三識體眞妄門
者。有説。此第八識從業等種子辨體而生。是
異熟識。生滅有爲。如瑜伽等説。有説是如來
藏隨縁所成。如金作環釧。密嚴經云。如來清
淨藏世間阿頼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差別。
準此第八擧體是眞如。此二説若爲和會。今
釋有二。一約法。二就教。法中此識本末融鎔。
通有四句。一攝本從末門。唯是有爲生滅等
法。二攝末歸本門。則唯是如來藏平等一味。
三本末無礙門。起信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
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頼耶識。下經云。如來藏
受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準此本末合擧。用
以爲體。四本末倶泯門。謂形奪兩亡理事無
寄。下經云。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等。解
云。然此四句合爲一心。是故經論各隨説一。
於理遍通。如唯辨嚴具金無所遺。唯顯於金
嚴具不失。雙存本末。法未曾二。倶泯性相。不
礙雙在。若虚心融會隨説皆得。若隨言執著
觸事成礙。二就教會者。或得名不得義。如小
乘中。但聞阿頼耶名。或得名得一分生滅義。
如瑜伽等。三或得名得全分義。如楞伽密嚴
起信等。四或得義不存名。亦如楞伽同性經
等。亦如維摩默住以顯不二等。四本識種子
門者。有二義。一辨種子新熏本有。二辨種子
與識同異。初者有説。種子皆是新熏。要是所
生方能生故。或説皆是本有。以從無始無初
際故。或説。諸種子熏非熏如無漏種子。無始
來而有熏習故。若非本有初生無漏後無因
故。此亦難解。以不離過故。過有三種。一此種
應常。以非所化故。猶如虚空。二定不能生果。
以不從因生故。猶如眞如。三應同外道從冥
生初覺。冥非因生故。如是等過皆不能離。若
爾初無漏法從何因生。今總通釋。謂。無始無
明與如來藏合爲習氣海。通爲一切染淨法
因。是故凡一種子皆有四義。一就所依用本
非新。二據能依。用新非舊。三由前二義合爲
一種。四二義同體。形奪倶離。是則於一種子
或熏非熏倶不倶等。隨説皆得無所障礙。又
由習氣海中有帶妄之眞。名本覺。爲無漏因。
多聞熏習爲増上縁。或亦聞熏與習海合爲一
無漏因。梁論云。多聞熏習與本識中解性和
合。一切聖人以此爲因。又習氣海中有帶眞
之妄。爲染法因。餘準同前。是故染淨等種各
具四義。準上可知。二種子與識同異者。或説
種子是實非假。寄本識中不同識體。謂種通
三性。識唯無記。或説假而非實。以離本識無
別體故。或説通二。以體同本識用各別故。今
釋。種子但是本識功能差別。更無別體。是故
生起現行亦與本異。如海爲波因隨風縁大
小起浪差別。然於海中求差別因了不可得。
而能隨縁起差別。識海亦爾。隨境界風生諸
識浪。識中浪因無若干状。而能爲因生果差
別。故論云。種子但是本識功能。準釋可知。
五佛性遍通門者。有説。一切衆生中有一分
無佛性者。如五性中。一分半有佛性。餘定無
佛性等。如瑜伽等説。有説。一切衆生悉有佛
性。唯除草木。如涅槃楞伽等。如此二説。今並
和會。然有二義。一就法。二就教。法中於一佛
性融通隱顯有其四義。一就執非有門。如小
乘中。隨於法執總不説有大菩提性。二隨事
虧盈門。如瑜伽等中。但就法爾種子有爲無
漏爲菩提性。是故不説普遍衆生。三約理遍
情門。如此經及涅槃等凡諸有心皆有佛性。
是故衆生無非有心。有心無非有性。以心必
有性。性必爲因。背凡成聖。若爾何故前教定
説有無佛性耶。佛性寶性二論自釋。爲一闡
提謗法罪重。依無量時故作是説。非謂究竟
無清淨性。四相想倶絶門。如諸法無行經。解
佛種性皆離名離相離見離念。具如彼説。二
就教者。佛性論第二卷末云。若一切衆生悉
有佛性。何故如來經中説有一分無般涅槃衆
生。但如來説法有二種。一了義。二不了義。汝
不應執不了義。解云。此是天親菩薩論主良
斷可定百篇也。六二乘迴心門者。有説。定性
二乘定不迴心向大菩提。如深密經等。有説。
一切二乘究竟悉皆得大菩提。如法華等。今
會此二説亦有二義。一法。二教。法中前經約
就此生定入涅槃。必不迴心故作是説。後經
縱入涅槃後必當起趣大菩提。由根有利鈍
法有遲疾。如經八萬六萬乃至十千等。此經
三昧酒所醉等云云。二約教者。或一切二乘皆
不迴心。如小乘説。或諸二乘不定性者。未入
見道亦有迴心。餘並不迴。如大般若及淨名
經等。或諸二乘定種性者一切不迴。不定種
性縱得羅漢而許迴心。如深密等經。或諸二
乘定與不定。一切皆迴。但有入滅不入滅遲
疾差別。如法華涅槃楞伽密嚴等説。良由教
有淺深前後差別。故以末後方爲了教。餘如
前説。七行位卷舒門者。然有二義。先位。後行。
位中有五句。一舒・二卷・三倶・四泯・五圓。初者
謂比證賢聖因果位別。始從十信十解十行十
迴向十地階降。從微至著從淺至深。次第相
成方至究竟。具如經論説。二卷者。有二義。一
依華嚴五位相收。十信滿心即具後四位。餘
之四位各攝諸位。以縁起相由故。事隨理融。
故廣如彼説。二依此經諸地相即云十地。即
爲初。初即爲八地。乃至無所有。何次。又思益
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不
從一地至於一地者。此人不住生死涅槃中。
又華嚴説。十地差別如空中鳥迹。解云。此並
就理融事同理。無二故作是説。三倶者以前
二説不相離故。即舒常卷即卷恒舒。自在無
礙雙融倶現。或本智就實而卷。後智就機而
舒。二智寂用無礙動靜雙融故倶現也。四泯
者。謂卷舒相奪兩相倶盡。以二智相泯同眞
一味倶不存也。五圓者。謂前四義不相離故
合爲一法。無礙倶現。或即位非位。非位即位。
卷位即舒。舒位即卷。同一圓明無礙法。餘準
可知。二行者亦有五義。一舒。謂十度次第修。
二卷。謂一念具萬行。三倶。謂前二義無礙雙
現。四泯。謂行契眞而倶盡。五圓謂一行具前
四。無礙圓明倶現。並準可知。八障治無礙門
者。亦有五義。一障。二治。三倶。四泯。五圓。初
中障有五義。一覆眞所知深厚難斷。二虚妄
即空體無所有。三倶者具前二義。障義方成。
謂若不覆眞則是智非障。若不體空則是眞
非障。是故具此二義障義方立。四泯者。謂體
無不空。理無不障。同體相奪則非空非障。五
圓者。謂具前四義。合爲一障。是則恒障理而
理不隱。體常空而理不現。就障空有無二。就
理即隱顯無二。障即眞非眞。理即妄非妄。又
即眞之妄方能翳眞。即妄之眞方爲妄翳。思
之可見。二治者。謂無漏聖智亦有五義。一照・
二寂・三倶・四泯・五圓。初者。謂無漏智起照
一切法。同一眞如證契相應。二寂者。謂此性
證智非眞契同眞性。亦乃内證自體。是故此
照未嘗不寂。若不爾者豈可此智唯見諸法
同眞而智獨非眞耶。顯是則由照證眞眞證
亡照。三倶者。謂内眞亡照而不礙照。朗然圓
照而不礙寂。是故由證故有照。由證故亡照。
以無照誰證存照乖證。四泯者。亦由前二義
不相離。故互相形奪寂照倶泯。是則就照
非照非不照。就寂非寂非不寂。並思之可
見。五圓者。合前四義爲一聖智。圓明具徳寂
用自在。難可名目。思之可見。三倶者。謂障
治相對。無漏智起諸惑種滅。如秤兩頭低昂
時等。亦如築即碑碑即築。麁説雖爾若依十
地論非初非中後。如是斷惑又不見惑性眞。
是迷不成斷。若見惑性眞惑無不成斷。是故
由智照非照。由惑斷非斷方乃爲智斷。若不
爾者。見有惑可斷。是惑而非智。若見惑性空
是智而非惑。是則見有惑之智。此智亦須斷。
諸惑之性空。此惑不須斷。經云。若人欲成佛
勿壞於貪欲。又云。煩惱即菩提等。此並就智
見惑性相盡無斷。方爲實斷也。四泯五圓準
釋可知。九違順自在門者。有四義。一顯・二
名・三用・四法。初顯者。善行順理不善違。順
相顯可知。二名者。然有二義。一言違意順。謂
如云不作五無間不得大菩提。二言順意違。
謂如外道修善背於解脱。又如調達五邪法
等。三約用者。謂菩薩留惑増修大行。攝論云。
諸惑成覺分等。經云。一切衆魔及諸外道皆
吾侍也。此則雖惑而順也。有漏善品趣向人
天。違出離道。此則雖善而違也。四約法者。諸
惑就實無非稱理。如云煩惱即菩提等。善亦
準此。善法存相亦有乖眞如。住事布施不到
彼岸。惑亦準此。思益云。如來或説淨法爲垢。
惑法爲淨。謂貪著淨法爲垢。見垢法實性爲
淨。解云。由前四義。是故或違順相分。或即違
常順。即順恒違。或即順非順。即違非違。理恒
不離。思之可見。十佛果常住門者。先總。後
別。初者或有處説。三身倶常。謂法身凝然報
化相續。或有處説。三身倶無常。謂法身離不
離報化生滅等。或有處説。法身是常報化無
常。或有處説。報亦常。謂修生大智證眞同性。
亦不思議常。下經具顯。若爾何故唯識等論
云。生者必滅。一向記故。修生佛果豈得無有
刹那滅耶。解云。此四記就相麁説。生者必
滅是就凡夫分段生死。非約佛果證理功徳。
何以故。若言佛果修生即令有滅。亦應滅者
復生。是分別記。謂有煩惱者生。無者不生。佛
果既無煩惱。刹那滅已應更不生。則便斷滅。
當知不爾。故知佛地大智内同眞性。一味
平等機感所須智用無盡。如置鹽水器無不
消盡。然其鹹味未曾有失。佛智證眞相無不
盡。本願應機時未曾失。是故下文佛果大智
皆非刹那。乃至廣説。二別顯者。然此修生
功徳與本性通有四義。一或唯修生以功行
不虚故。二或唯本有以無不契眞故。三或
修生之本有。以法身爲了因所顯故。四或
本有之修生以無分別智從眞如所流故。如
金嚴具。亦有四義。一或唯嚴具金無所遺。二
或唯眞金具無不盡。三金之嚴具以金顯具。
明嚴具殊勝。四嚴具之金以具顯金。明調練
之金方堪作具。是故於一金莊嚴具四義融
通。嚴具無二。隨擧一門無不收盡。佛果理智
當知。亦爾。或攝本有以立修生。説爲無常。或
攝修生以同本有。無二是常。或互全收而不
壞二義。亦常亦無常。或形奪而兩亡。二義
雙泯。即非常非無常。於一佛果四義圓通。或
就理隨説皆得。或就情隨取皆失。佛果正理
應如是知
入楞伽心玄義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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