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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宗要 (No.
1725_
) in Vol. 34
0873
頁, c14 行 -
0874
頁, a14 行
T1725_.34.0873c14:
由他劫故。當知彼説佛乘因果同歸於此一
T1725_.34.0873c15:
乘果内。若有菩薩依彼教故望樹下佛發心
T1725_.34.0873c16:
修行。如是願行歸於一因。同彼二乘未至果
T1725_.34.0873c17:
故。通而言之。應作四句。一以方便因歸眞實
T1725_.34.0873c18:
因。謂菩薩因及二乘因。二以方便果歸眞實
T1725_.34.0873c19:
果。謂於樹下成無上覺。三以方便因歸眞實
T1725_.34.0873c20:
果。謂樹下佛前菩薩行。四以方便果歸眞實
T1725_.34.0873c21:
因。謂二乘人之無學果。總攝如是四句。以説
T1725_.34.0873c22:
會三歸一。問。方便教中有人天乘。何故不會
T1725_.34.0873c23:
此二唯會彼三。答。會三之言亦攝此二。所以
T1725_.34.0873c24:
然者。法花教中説。三乘有二。一者三車所譬。
T1725_.34.0873c25:
出喩品。二者三草所呪。出藥草品。此義云何。
T1725_.34.0873c26:
人天二乘合爲小乘。如小藥草。聲聞縁覺名
T1725_.34.0873c27:
爲中乘。如中藥草。依彼別教發心菩薩。説名
T1725_.34.0873c28:
爲大乘。如大藥草。會此三乘即攝五乘。然彼
T1725_.34.0873c29:
人天會因而不會果。果是無記。不作一因故。
T1725_.34.0874a01:
彼因善法有二功能。報因功能亦不會之。有
T1725_.34.0874a02:
受盡故。等流因用是今所會。無受盡故。會此
T1725_.34.0874a03:
因義入第一句。問。會三歸一其義已顯。破三
T1725_.34.0874a04:
立一云何可知。答。欲知此義。有廣有略。略而
T1725_.34.0874a05:
言之。破四種三。一執三教定非方便。二執三
T1725_.34.0874a06:
人定是別趣。三執三因別感。四執三果別極。
T1725_.34.0874a07:
破此四種所執之相。遣其四種能執之見。是
T1725_.34.0874a08:
故建立一乘眞實。謂立一教故則破三教。立
T1725_.34.0874a09:
一人故則破三人。立一因故則破三因。立一
T1725_.34.0874a10:
果故則破三果。立一理性通破四三。以四一
T1725_.34.0874a11:
皆同一乘理故。略説如是。廣而論之。爲破十
T1725_.34.0874a12:
種凡聖執故。説七種譬及三平等。此義至彼
T1725_.34.0874a13:
第六門釋。第三明詮用竟也。第四釋題名者。
T1725_.34.0874a14:
具存梵音。應云薩達摩分陀利修多羅。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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