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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字實相義 (No. 2429_ 空海撰 ) in Vol.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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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429

聲字實相

一叙意 二釋名體義 三問答
初叙意者。夫如來説法必藉文字。文字所在
六塵其體。六塵之本法佛三密即是也。平等
三密遍法界而常恒。五智四身具十界而
無缺悟者號大覺。迷者名衆生。衆生癡暗
無由自覺。如來加持示其歸趣。歸趣之本
非名教不立。名教之興非聲字不成。聲
字分明而實相顯所謂聲字實相者。即是法
佛平等之三密衆生本有之曼荼也故。大日
如來説此聲字實相之義。驚彼衆生長眠之
耳。若顯若密。或内或外。所有教法誰不由
此門戸。今憑大師之提撕抽出此義。後之
學者尤研心遊意而已。叙大意竟
次釋名體義此亦分二。一釋名。二出體義
初釋名者。内外風氣纔發必響名曰聲也。響
必由聲。聲則響之本也。聲發不虚。必表物
名號曰字也。名必招體。名之實相。聲字實
相三種區別名義。又四大相觸音響必應名
曰聲也。五音・八音・七例・八轉。皆悉待聲
起。聲之詮名必由文字。文字之起本之六
塵。六塵文字如下釋若約六離合釋。由
聲有字。字則聲之字。依主得名。若謂實相
由聲字顯。則聲字之實相。亦依主得名。若
謂聲必有字。聲則能有。字則所有。能有字
財則有財得名。聲字必有實相。實相必有
聲字。互相能所則得名如上。若言聲外無
字。字則聲持業釋。若言聲字外無實相。聲
字則實相亦如上名。此義大日經疏中具説。
臨文可知。若噵聲字實相極相迫近不得
避遠。並隣近得名。若噵聲字假而不及理。
實相幽寂而絶名。聲字與實相異。聲空響
而無詮。字上下長短而爲文。聲將字異。
並相違立名。帶數闕無。如上五種名中。相
違約淺略釋。持業・隣近據深祕釋。餘二通
二釋 二釋體義又二。初引證。後釋之。初
引證者。問曰。今依何經成立此義。答。據
大日經有明鑒。彼經何説。其經法身如來説
偈頌曰
等正覺眞言 言名成立相如因陀羅宗
    諸義利成就 有増加法句 本名行相應
問。此頌顯何義答。此有顯密二意。顯句
義者。如疏家釋。密義中又有重重横竪深
意。故頌中引喩説如因陀羅宗諸義利成就。
因陀羅者亦具顯密義顯義云。帝釋異名。諸
義利成就者。天帝自造聲論。能於一言具
含衆義。故引以爲證。世間智慧猶尚如此。
何況如來於法自在耶。若作祕密釋者。一
一言・一一名・一一成立。各能具無邊義理。
諸佛菩薩起無量身雲。三世常説一一字義
猶尚不能盡・何況凡夫乎。今且示一隅耳。
頌初等正覺者。平等法佛之身密是也。此
是身密其數無量。如即身義中釋。此身密則
實相也。次眞言者。則是聲。聲則語密。次言
名者。即是字也。因言名顯。名即字故。是則一
偈中聲字實相而已。若約一部中顯斯義。
且就大日經釋。此經中所説諸尊眞言即是
聲也。阿字門等諸字門及字輪品等即是字。
無相品及説諸尊相文並是實相。復次約一
字中釋此義者。且梵本初阿字開口呼時。
有阿聲即是聲。阿聲呼何名。表法身名字。
即是聲字也。法身有何義。所謂法身者。諸
法本不生義。即是實相。已聞經證。請釋其
體義。頌曰
    五大皆有響 十界具言語
    六塵悉文字 法身是實相
釋曰。頌文分四。初一句竭聲體。次頌極眞
妄文字。三盡内外文字。四窮實相。初謂五
大者。一地大。二水大。三火大。四風大。五空
大。此五大具顯密二義。顯五大者如常釋。
密五大者五字五佛及海會諸尊是。五大義
者如即身義中釋。此内外五大悉具聲響。一
切音聲不離五大。五大即是聲之本體。音響
則用。故曰五大皆有響。次十界具言語者。謂
十界者。一一切佛界。二一切菩薩界。三一切
縁覺界。四一切聲聞界。五一切天界。六一切
人界。七一切阿修羅界。八一切傍生界。九
一切餓鬼界。十一切捺落迦界。自外種種界
等攝天鬼及傍生趣中盡。華嚴及金剛頂理
趣釋經有十界文。此十界所有言語皆由聲
起。聲有長短高下音韻屈曲。此名文。文由
名字。名字待文。故諸訓釋者云文即字者。
蓋取其不離相待耳。此則内聲文字也。此文
字且有十別。上文十界差別是。此十種文字
眞妄云何。若約竪淺深釋則九界妄也。佛界
文字眞實。故經云眞語者・實語者・如語者・
不誑語者・不異語者。此五種言梵云曼荼羅。
此一言中具五種差別故。龍樹名祕密語。此
祕密語則名眞言也。譯者取五中一種翻
耳。此眞言詮何物。能呼諸法實相不謬不
妄。故名眞言。其眞言云何呼諸法名。雖云
眞言無量差別。極彼根源不出大日尊海
印三昧王眞言。彼眞言王云何。金剛頂及大
日經所説字輪字母等是也。彼字母者。梵書
阿字等乃至呵字等是。此阿字等則法身如
來一一名字密號也。乃至天龍鬼等亦具此
名。名之根本法身爲根源。從彼流出稍轉
爲世流布言而已。若知實義則名眞言。不
知根源名妄語。妄語則長夜受苦。眞言則
拔苦與樂。譬如藥毒迷悟損益不同問曰。
龍猛所説五種言説今所説二種言説。如何
相攝答。相夢妄無始者屬妄攝。如義則屬
眞實攝。已説眞妄文字竟次釋内外文字
相頌文六塵悉文字者。謂六塵者。一色塵。二
聲塵。三香塵。四味塵。五觸塵。六法塵。此六
塵各有文字相。初色塵字義差別云何。頌曰」
    顯形表等色 内外依正具
    法然隨縁有 能迷亦能悟
釋曰。頌文分四。初一句擧色差別。次句表
内外色互爲依正。三顯法爾隨縁二種所生。
四説此種種色於愚者爲毒於智者爲藥
初句顯形表等色者。此有三別。一顯色。二
形色。三表色。一顯色者五大色是。法相家説
四種色不立黒色。依大日經立五大色五
大色者。一黄色。二白色。三赤色四黒色。五
青色。是五大色名爲顯色。是五色即是五
大色。如次配知。影光明闇雲煙塵霧及空一
顯色亦名顯色。又若顯了眼識所行名顯色。
此色具好惡倶異等差別。大日經云心非青
黄赤白紅紫水精色非明非闇。此遮心非顯
色。次形色者。謂長短麁細正不正高下是。
又方圓三角半月等是也。又若色積集長短
等分別相是也。大日經疏云心非長非短非
圓非方者。此遮心非形色。三表色者。謂
取捨屈申行住坐臥是。又即此積集色生滅
相續由變異因。於先生處不復重生轉於
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或
即於此處變異生是。又業用爲作轉動差別
是名表色。大日經云心非男非女者。亦遮
心非表色。是亦通顯形色。又云云何自知
心。謂或顯色或形色。若色受想行識。若我若
我所。若能執若所執中求不可得者。此明顯
形表色之名。顯形如文可知。自下即是表色
也。取捨業用爲作等故。如是一切顯形表
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
識所縁。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縁。名之
差別。如是差別即是文字也。各各相則是文
故。各各文則有各各名字。故名文字。此是
三種色文字。或分二十種差別。前所謂十
界依正色差別故。瑜伽論云。今當先説色
聚諸法問一切諸法生皆從自種而起。云
何説諸大種能生所造色耶。云何造色依
彼。彼所建立。彼所任持。彼所長養耶答。
由一切内外大種及所造色種子皆悉依附
内相續心。乃至諸大種子未生諸大以來。
造色種子終不能生造色。要由彼生造色
方從自種子生。是故説彼能生造色。由彼
生爲前導故。由此道理説諸大種爲彼生
因。云何造色依於彼耶。由造色生已不離
大種處而轉故。云何彼所建立。由大種損
益彼同安危故。云何彼所任持。由隨大種
等量不壞故。云何彼所長養。由因飮食睡
眠修習梵行三摩地等。依彼造色倍復増廣
故。説大種爲彼長養因。如是諸大種望所
造色有五種作用應知。復次於色聚中曾
無極微生。若從自種生時唯聚集生。或細
或中或大。又非極微集成色聚。但由覺慧
分析諸色。極量邊際分別。假立以爲極微。
又色聚亦有方分極微亦有方分。然色聚有
分非極微。何以故。由極微即是分。此是
聚色所有。非極微復有餘極微。是故極微
非有分相。又不相離有二種。一同處不相
離。謂大種極微與色香味觸等。於無根處
有離根者。於有根處有有根者。是名同處
不相離。二和雜不相離。謂即此大種極微與
餘聚集能造所造色處倶故。是名和雜不相
離。又此遍滿聚色應知。如種種物石磨爲
末以水和合互不相離。非如胡麻緑豆粟
稗等聚。又一切所造色皆即依止大種處不
過大種處量。乃至大種所據處所諸所造色
還即據此。由此因縁説所造色依於大種。
即以此義説諸大種名爲大種。由此大種
其性大故。爲種生故。又於諸色聚中略有
十四種事。謂地水火風色聲香味觸及眼等
五根。唯除意所行色云云又立十種色。具
如彼説。如是種種色差別即是文字也。又
以五色書阿字等亦名色文字。又彩畫種
種有情非情亦名色文字。錦繍綾羅等亦是
色文字也。法華華嚴智度等亦具説種種色
差別。然不出内外十界等。如是色等差別
是名色文字。此是文字於愚能著能愛。發
貪瞋癡等種種煩惱。具造十惡五逆等故。
頌曰能迷。於智則能觀因縁。不取不捨。
能建立種種法界曼荼羅。作廣大佛事業。上
供諸佛。下利衆生。自利利他因茲圓滿。
故曰能悟。次内外依正具者。此亦有三。一
明内色具顯形等三。二明外色亦具三色。
三明内色非定内色。外色非定外色。互爲
依正。言内色者有情。外色者器界。經云。
佛身不思議。國土悉在中。又一毛示現多刹
海。一一毛現悉亦然。如是普周於法界。又
一毛孔内難思刹。等微塵數種種住。一一
皆有遍照尊。在衆會中宣妙法於一塵中。
大小刹種種差別如塵數。一切國土所有塵
一一塵中佛皆入。今依此等文明知。佛身
及衆生身大小重重。或以虚空法界爲身
量。或以不可説不可説佛刹爲身量。乃至
以十佛刹一佛刹一微塵爲身量。如是大
小身土互爲内外。互爲依正。此内外依正
中必具顯形表色。故曰内外依正具。法然
隨縁有者。如上。顯形等色。或法然所成。謂
法佛依正是。大日經曰。爾時大日世尊入於
等至三昧。即時諸佛國土地平如掌。五寶
間錯。八功徳水芬馥盈滿。無量衆鳥。鴛鴦
鵝鵠出和雅音。時華雜樹敷榮間列。無量樂
器自然諧韻。其聲微妙人所樂聞。無量菩
薩隨福所感宮室殿堂意生之座。如來信解
願力所生。法界幖幟大蓮華王出現。如來法
界性身安住其中。此文現顯何義。謂有二
義。一明法佛法爾身土。謂法界性身法界幖
幟故。二明隨縁顯現。謂菩薩隨福所感及如
來信解願力所生故。謂大日尊者。梵云摩
訶毘盧遮那佛陀。大毘盧遮那佛者。是乃法
身如來也。法身依正則法爾所成。故曰法然
有。若謂報佛亦名大日尊。故曰信解願力
所生。又云時彼如來一切支分無障閡力。從
十智力信解所生無量形色莊嚴之相。此文
明報佛身土。若謂應化佛或名大日尊應化
光明普照法界。故得此名。故經云或名釋
迦或名毘盧遮那。大日經云無數百千倶胝
那由他劫。六度等功徳所資長身。此明應
化佛行願身土。若謂等流身亦名大日尊。分
有此義故。經云即時出現者。此文明等
流身暫現速隱。身既有。土豈無乎。此明等
流身身及土。上所説依正土並通四種身。若
約竪義有大小麁細。若據横義平等平等
一。如是身及土並有法爾隨縁二義。故曰
法然隨縁有。如是諸色皆悉具三種色互
爲依正此且約佛邊釋。若約衆生邊釋亦
復如是。若謂衆生亦有本覺法身。與佛平
等。此身此土法然有而已。三界六道身及與
土隨業縁有。是名衆生隨縁。又經云。染彼
衆生界以法界味。味則色義。如加沙味。此
亦明法然色。如是内外諸色。於愚爲毒。於
智爲藥。故曰能迷亦能悟。如是法爾隨縁
種種色等。能造所造云何。能生則五大五色。
所生則三種世間。此是三種世間有無邊差
別。是名法然隨縁文字。已釋色塵文竟
聲字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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