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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匡眞鈔 (No. 2344_ 鳳潭撰 ) in Vol.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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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
卷第十

  日域京西華嚴寺住持僧&MT04537;鳳潭撰
若依頓教。一切煩惱。本來自離。不可説斷
及與不斷。如法界體性經云。佛告文殊師
利。汝云何教諸善男子等。發菩提心。文殊
言。我教發我見心。何以故。我見際即是菩提
故。以此準之 義苑云。此教惑本空。而性
本顯。更不可擬議斷與不斷。縱説一念。即
無念也言如法界等者。具云入法界體性
一卷隋闍那崛多譯文云。佛言。文殊師利。汝
云何爲初行男子女人説
法。文殊師利言。世尊。我於彼諸善男子善女人。所教
發我見。即是爲其説法。教發我見心。何以故。我
見際即
是菩提
義苑云。初佛問發心。文殊下以義頓
酬故。見即是道。歇即眞趣。故佛頂云。歇即
菩提。不從人得復古云。引經證一切煩
惱體性自離。與無差別疏引同。與今文少
撿無差疏。釋空如來藏義有三義。中
云。三以如來藏隨縁義。成諸煩惱。煩惱即
是如來藏中空義。故起信云。無明之相。不
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無行經云。若
人欲成佛。勿壞於貪欲等。又入法界體性
經云。佛言。文殊師利。汝云何爲初行男子
女人説法。文殊言。世尊。我於諸善男子善
女人。所教發我見。即是爲其説法。世尊。
我不滅貪欲諸患。而爲説法。所以者何。此
等諸法。本性無生無滅故。世尊。若能滅實
際。即能滅我見際所生際。乃至廣説。此等
聖教。同明煩惱依眞即空故。同眞如也
不空如來藏三義中亦云。三體相二大冥合不二故。不
同妄法自性差別。起信云。亦無有相可取。以離
念境界唯證相應故。今謂。準此等釋。不出
&MT10755;頓。庶勿錯濫圓教性惡之義。審焉
若依圓教。一切煩惱。不可説其體性。但約
其用。即甚深廣大。以所障法。一即一切。具
足主伴等故。彼能障惑亦如是也。是故不
分使習現種。但如法界一得一切得故。是
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故普賢品明一障一
切障。小相品明一斷一切斷者。是此義也
 義苑云。初明惑性本融故。不可説其體
性等。以所障下彰不可説是知義分能所。
雖分能所。眞妄亦以該徹故。云彼能障惑
亦如是也。是故下據本融。以頓證頓斷也
頓圓
近濫
故普賢下引文。雙證圓障圓除也
薪云。言不可説等者。不同前教煩惱體是
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等流隨煩惱等。所知
障體是見疑無明愛恚慢等。今並不説此也
但揀
始教
但約下明用甚深。以所下釋所以。是故
下結成。不分使習者。非不約此以爲所斷。
一切但不同前教分地前地上等。斷使習
之殊。故云不分也。但如下正結斷義。可
今謂。夫一乘教。謂。性惡圓障。本具主
伴。如帝網珠。法性同體。圓融無盡。不可説
斷分齊故。孔目云。八萬四千塵勞煩惱。若
在直進教。其體即空。若在&MT10755;教。其體即
如。若一乘教所目。即屬一乘。若據別教。説
即一一皆無量等。即應因陀羅及微細義。故
云不可説其體性。言約其用等者。孔目又
云。使等煩惱。是稠林義。復云。若初教。其
義即空。若約&MT10755;教。其義即如。若依圓教所
目。即屬一乘。若入十門。即屬別教。故云甚
深廣大。又以修惡全在性中。惑業苦道即
三祕藏恒沙法門。故云甚深。言所障法能
障惑等者。孔目云。若約別教。即無有量。能
所主伴。具足圓融。全性起修。以性奪修。
故云不分使習現種。言但如法界等者。復
古引孔目立一乘
三乘章
云。若約滅惑分齊論者。
依普賢品。説一障一切障。依小相品。説斷
惑分齊。一斷一切斷。由彼華嚴經文。云内
外各有五百煩惱。及八萬四千煩惱。普滅
非別。故得知也要問答云。問。普賢品内。
據普賢法。極深廣大。因何文中。初明一瞋
成百障等。答。今普賢品。初明瞋障等者。
據首爲言。欲類顯普賢廣大解行法也
折薪依
清涼解
又此斷惑分齊。準上下經文有四種。一約
證。謂。十地中斷。二約位。謂。十住以去斷。
三約行。謂。十信&MT10755;心斷。四約實。謂。無可
斷。以本來清淨故。廣如經説 義苑云。四
義料簡。前三雖一斷一切斷。猶約寄乘。第
四約本教。故説法如此也。此義請思
薪云。又此下指經明文。約證如地經説。約
位如三賢經中。約行如賢首品等説。約實上
下經皆有。問。本來清淨。與頓教何別。答。若
頓教。唯約理説。今圓教中。即事同理濫乎
&MT10755;
故如清涼釋無斷無不斷云。若無斷者。一
切契理故。無不斷者。一斷一切斷故。即同圓
證鍮成金。
喚奴爲即
若云尚無有斷。何有無斷。本
性寂寥。言亡慮絶。爲斷者。即頓教義。今
云本來清淨者。即一切契理翻九界妄。
契佛界理
故。
本清淨。故屬圓教也此可笑。而
應哭。痛矣
復古云。約
證即順十地&MT10755;心頓斷惑義。約位同三乘&MT10755;
教在三賢位斷。約行在十信&MT10755;心自分已
還。使習倶斷。約實無可斷。自體淨故
謂。前三寄顯六位滅惑成佛。後一縁起相
由。入十門故。法性融通。性惡本淨。故性
起品云。一切衆生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成
等正覺。乃至一性無性。廣如彼説。不可偏
執約理即位。亦勿認同教三乘迴入
一乘
拒別
教義直進一乘。密乘亦二。三劫十住
是同教機。直進眞言是別教攝
請思
又前三乘等諸門斷惑。若一障一切障。一斷
一切斷。即入此教。若隨門前後。是三乘等。
此據別教言。若約攝方便。前諸教所明。並
入此中。以是此方便及所流所目故。餘義
準之。斷惑門竟 義苑云。又前下全揀教
宗也。由全揀故。縁起即成。性起故。即入
此教。若乃不壞行布。即是三乘等也。若約
下全收諸教宗也。由全收故。方便同歸。以
是下明本末融會。例餘通結折薪云。又前
下以一經容有多教故此依清涼。
如前斥了
三乘教中
有此一斷一切斷者。即入別教。以不同三
乘。隨門前後故也上來集成科云。若依下三一乘
二。初別教二。初本乘二。初直
顯示。又此下二應縁。又前
下二該攝。若約下二同教
復古云。又前下諸門
斷惑。要問云。若依小乘。諸使纒垢等是障名
數。此名通
始教。謂。惑名同義有深淺故。惑智二障。及八妄想。
二十二無明等。正在始教。兼通&MT10755;教。五住地惑。皮肉
心等十一障等。此
在直進三乘位
乃至兼在&MT10755;教等。已上諸惑。
一惑一切障。一斷一切斷。此屬一乘教。若
隨下揀前。此約下結屬。若約下攝。前諸教
即全收諸教宗。同教縁起義。清涼曰。圓必
攝四。孔目云。若横依方便進趣法門。即有
二義。通説一乘。與彼究竟圓一乘爲方便
故。説一乘。非即圓通自在義也
第七二乘迴心者。有六種説 義苑云。標章
列數也復古引孔目云。迴心義者。大分
有二廣對五乘。
今約二乘
一據未入佛法以明迴心。二
據入佛法無流之際解脱分善。以辨迴心。初
據未入者。謂。其一闡提位。相似修行其修行
人。具
人法義。文解行病。乃至理事等。從其多劫。修邪善
因。後尅究竟無盡阿鼻地獄果等。如來大悲。設法偏
救。所有委曲具在經
文。今略要問 云云
作普敬此有八段。唯敬如來
藏佛性等體普眞普正
認惡有十二種。顛倒以惡
見善。無善見善等
法。會彼闡提。令
入一乘兼順
三乘
其法具如問答中辨要問依
大集教
所辯。於理有順。故録附之。如上孔目。復古。但引
之耳。案。彼廣對五乘以辨迴心。今章只明二乘迴
心而已。然可堂何不擧
孔目次文。故今具引
二據入佛法無流際解
脱分善者。如來善巧設二門則要問云。雖約
諸義差別不同。
皆是同教一乘義也。何以故。
爲成普法故。普法所成故
一約始門。謂。依法
華經窮子喩等義。當是愚法聲聞發。過去往
劫已來。從闡提位。入聲聞乘。據此教分。即
是先在闡提位時。未修一念菩提分善所
有解行。故文判爲辛苦窮也。仍窮子身。本
是長者富有之子者。義當法性實相如來之
藏。不染而染分。乃至佛性隨其流處。種種
味等。是其位也。由不染而染故。所以不説
貴名。後若迴心。義當契其法性。其理即合
染而不染。名爲王種貴也。據此道理。窮子
之喩。約愚法聲聞位説。義通闡提位等。問。
迴心聲聞。一切倶迴耶。答。若約聲聞。自不
退位已後不迴。若約初教。迴者迴。不迴者
不迴。若約&MT10755;教。一切倶迴。若約頓教。無迴
不迴。若約別教。如前所説。二約&MT10755;門辨迴
心者。如下經文。大智舍利弗。與五百比
丘。迴心向文殊等。今擧爲迴者。則顯其行
&MT10755;具智慧相。今復迴心即得十眼等際。當
知。其義是&MT10755;非始。其位在頓。悟熟教義。
通初教等。擧此始&MT10755;兩位。爲其法式中間
諸義。準即可知下章文中。
皆准此知
一或一切二乘。皆無迴心。以更無餘求故。
如小乘中説 義苑云。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辨。不受後有。故皆無迴心。此據本
乘以説倶舍曰。聲聞種性。煗頂已去。容
可轉成無上正覺。彼若得忍。無成佛理
如前
具引
折薪云。今標二乘迴心者。要是迴心。
向大乘及一乘也復古云。以小乘不知
有大故。孔目云。若約聲聞。自不退位忍位
已後不迴如佛性義云。隨執非有門。如
小乘説
二或一切皆迴心。悉有佛性力。爲内熏因
故。如來大悲力。外縁不捨故。根本無明。猶
未盡故。小乘涅槃。不究竟故。是故一切無
不迴心向大菩提也。此約&MT10755;教説 復古
云。一切倶迴下皆
要問
以如來藏有二。初
法説
是一切諸
佛菩薩聲聞縁覺。乃至六道衆生等體二喩説
者。喩
如阿耨池出八大河。乃至如波水。如金嚴
具。皆同一體。一切凡聖差別不同。皆是一藏
又云。佛
性者。亦法喩並説。佛性者。是一切凡聖
因。一切凡聖。皆從佛性而得生長。喩説者。
如乳是酪因。一切酪皆因於乳。而得生長
今謂。此是爲滅闡提病。成普敬。認惡
法。説不平等因之文。請。勿錯認
是故下孔目
云。若約&MT10755;教。一切倶迴佛性力因。準此
可解。内熏及外熏等。此乃如前種姓義
中。委引起信四熏習之文。言大悲不捨者。
如正法華云。謂。羅漢泥洹。沒城不現心生
謂。臨滅度無餘
涅槃
大悲
外熏
在前立。勸發無上正
眞道意。又出現品云。佛子。如來智慧大藥
王樹。唯於二處。不能爲作生長利益。所
謂二乘未熟墮於無爲廣大深坑。及壞善根
非器衆生。溺大邪見貪愛之水。然亦於彼
曾無厭捨大悲
不捨
佛子。如來智慧。無有増減。
以根善安住。生無休息故晋經云不捨生性。即
常住大悲故。有引向
所揀。證無佛性及定性義。不覩以
後不捨之言。況第十喩。平等共有
又合法文云。
廣大悲願。而爲其根。晋經云。此藥王樹。若
生根時。閻浮提樹。一切根生等。明知。不
捨生性之言。豈捨二乘乎。言無明未盡者。
佛性論等説。二乘人有三種餘。一謂。煩惱
餘。謂。無明住地等如起
信疏
又十卷楞伽云。彼
聲聞人。邪見證智。離起麁煩惱。不離無
明熏習煩惱。見已身證相。熏習無明煩惱故。
墮不可思議變易生死故。而作是言。我生
已盡乃至不受後有。如是等。得入人無
我。乃至生心。以爲得涅槃故慧日論救云。此
説不定迴心已
後。墮變易生。無決定性得變易文。又若許受變
易身。如是得言如是等入人無我。乃至生心。以
爲涅槃。凡夫受分段。自知生死身。聖人受變易。豈
執爲涅槃。今謂。彼經上所標釋。即定性人。又云。妄
計未來諸根境滅。以爲涅槃。何云無文。墮
於寂滅。經無量劫。乃至酒消覺心等。思之
言小
乘涅槃等者。若依初教。如瑜伽八十説。二
乘無餘相。以要言之。所有有情假相施設。
遍於十方一切界趣生類一切淨身勝生一
切地中。非此更復墮在彼數。何以故。由此
眞界離諸戲論。唯成辨者内自證故唯識云。
此位唯
有清淨眞如。離相
湛然。寂滅安樂
此等相論。教權機生故。許究
竟。今約&MT10755;教。起信&T047368;云。二乘迴心者。若不
定種性。未入無餘前。即有迴心。此不待
言。若決定種姓。未入無餘前。定不迴
心。要入無餘。方有迴心。以二乘人本來
不得無餘依涅槃界故。佛性論第三云。二
乘人有三種餘。一煩惱餘。謂。無明住地。二
業餘。謂。無漏業。三果報餘。謂。意生身。變易
身也。又無上依經。勝鬘經彼言。世尊。有有爲
世間。有無爲世間。
有有爲涅槃。有無爲涅槃故。有有爲無爲
心心數法相應法故。故説名爲淨不淨時
寶性論
第四云。於無漏界中。有三種意生身。應知。彼因無
漏善根所作。名爲世間。以離有漏諸業煩惱所作世
間法故。亦
名涅槃
等。廣明無漏界中有三種不思議
變易生死。謂。聲聞。縁覺。大力菩薩無上依
經等説
言此中二乘是不定種姓慧日論等。
相宗轉計
理必不
然。以未迴心。有分段故。迴心已去。是漸
悟菩薩。非二乘故。論説二乘有三種餘。非
菩薩故。當知。定是二乘自位無餘依中。大
乘説彼有三種故。然彼二乘。既不能知此
三餘故。是故化火。燒分段身。入無餘依。法
爾皆有變易報殘無漏業因。
能感彼果
而彼不知。謂
爲涅槃。而實但是未燒身前。期以滅智
所得滅定瑜伽八十説。諸阿羅漢。住有餘依。住何
等心。於無餘依界。當般涅槃。答。於一
切相。不復思惟。唯正思惟。眞無相界。漸入滅定。滅
轉識等。以異熟識。捨所依止。由異熟識無有取
故。諸轉識等。不復得生。唯餘清淨無爲離垢眞法
界在。準此。相宗雖入滅定。不許眞界即滅盡定。
今意不爾。
如下辨
法華論云。方便入涅槃城故。涅
槃城者。諸禪三昧城。過彼城已。令入大涅
槃城故。解云。以此當知。二乘無餘。體雖滅
定。亦通方便由彼滅定皆以四禪爲前方便。
雖諸超禪。以第四靜慮。爲加行
依故
故云諸禪也廣如幻
虎録辨
七卷楞伽云。諸聲
聞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
槃差別之相。一切皆是妄分別有。無所有
故。妄計未來諸根境滅。以爲涅槃。不知證
自智境界。轉所依藏識。爲大涅槃。彼愚癡
人。説有三乘。不説唯心無有境界十卷
楞伽
亦同
此矣
此中可準知之
問。如瑜伽顯揚論。説諸識成就不成就中。
四句内。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者阿頼耶
識。及諸轉識。倶不成就。既本識轉識皆滅
無餘。後生心。以何爲因。無因而生。不應
理故 瑜伽五十
曰。應作四句。或有成就
阿頼耶識非轉識。謂。無心睡眠。無心悶絶。
入無想定。入滅盡定。生無想天。或有成
就轉識。非阿頼耶識。謂。阿羅漢。若諸獨
覺。不退菩薩。及諸如來。住有心位。或有倶
成就。謂。餘有情住有心位。或有倶不成
就。謂。阿羅漢。若諸獨覺。不退菩薩。及諸
如來。入滅盡定。處無餘依般涅槃界孔目
立唯
識章云。辨成就不成就者。若約成就有二義。一相
中辨成就。二約理體辨。初相成就。依顯揚論十
七。應作四句。全同瑜伽。復古引竟難
云。既本識等滅後生心。以何爲因等
唯識十曰。彼
能感生煩惱盡故。後有異熟。無由更生。現
苦所依。任運滅位。餘有爲法。既無所依。與
彼苦依同時頓捨。顯依眞理無餘涅槃。爾
時雖無二乘身智。而由彼證。可説彼有此
位。唯有清淨眞如。離相湛然寂滅安樂。依
斯説彼與佛無差。但無菩提利樂他業
故。復説彼與佛有異。今&MT10769;准知
答。彼諸論。依始教門。引小乘故。所立頼
耶。行相麁顯。不從眞起故。説有滅。又
爲順小乘故。亦詐彼般涅槃非不究竟。
故説入已不復起也 義苑云。示論指權。
有二義故。初約本識。唯妄故。説有滅。
二順小沈空故。言不起。權有斯理故。説
不迴今謂。答中有三義。約教縱奪。各
有三義。初約始教縱會有三。一頼耶麁
故。説有滅。二順小故。許彼涅槃亦到究
竟。三説入無餘已。不起迴心。後約&MT10755;
奪釋亦三。翻對前三。逐文可見。今初依
始教門中。義苑分爲二義。不爾。章言所
立頼耶等。孔目云。依顯揚論。建立阿頼
耶識。有十九門。一謂。先世所作増長業
釋曰。識與諸
法爲先義也
二惑爲縁識爲諸法
作増上縁
三無始時來。
戲論熏習爲因無始戲論熏習種子。
爲識初起之因
四所生一
切種子此明一切法
種爲識所生
五異熟識爲體依諸種子
及上心。發
識現在。爲異熟故。
用此異熟爲體也
乃至十九云云。問。據此文
相。本識即是生死體。若非生死因。何於生
死因果相乘處説。答。此依成唯識論。但於
生死之中。辨因果相生道理。並是隨轉門。
無眞實理。故云麁顯不從眞起。又瑜伽八十
云。於一切相。不復思惟。唯正思惟眞無相
界。漸入滅定倫云。若慧解脱人。欲入無餘時。
未必入滅定。今約倶解脱故。説
先入滅定。亦可羅漢將入無餘時。要入滅定。不
須出定。&MT10770;入無餘。此則住於第八識。入般涅槃。
不同小論住第六異
熟心等。而般涅槃
滅轉識等。次異熟識。捨
所依止。由異熟識無有取故。諸轉識等。不
復得生。唯餘清淨無爲離垢眞法界在。故
云説有滅前四句中。有倶不成就。謂。阿羅漢。獨
覺。不退菩薩。及與如來。入滅盡定。若
處無餘涅
槃界。是也
復古云。故説有滅者。梁攝論云。四
徳圓時。本識都盡。今言滅者。楞伽經云。唯
心相滅。非心體滅。解云。心相即空故。無所
滅。是名爲滅已上孔目。今謂。不然。彼約&MT10755;
故。今依初教門。故知非此中意
順小乘者。以聲聞自不退位已後不迴。今
大乘順彼説。入滅後不復起也非不究竟
者。瑜伽八十又云。一向趣寂聲聞。棄背諸行
雜染利益有情事故。一向安住寂靜意樂。唯
爲自身得増長故。但爲除遣自身煩惱。
雖縁最勝解脱法境。作意集成。而非佛子。
又彼聲聞到究竟故。根雖成熟。於當來世。
而不能作佛所作事。雖到究竟。而不爲
彼諸天人等。供養讃歎。問。迴向菩提聲聞。
爲住無餘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菩提
耶。爲住有餘依涅槃界耶。答。唯住有餘
依。可有此事。以無餘依涅槃界中。遠離一
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倫云。若爾
何故楞伽經
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聲聞。佛説得成阿
耨菩提。佛告大慧菩薩。爲無餘涅槃者説。答曰。有
師説言。無有二乘&MT10755;不成佛故。住無餘亦得迴
心。經中約此説爲入無餘涅槃者説。論約久遠難
可得知故。説唯住有餘。可有此事。非住無餘
也。&MT10770;引三文。證成此義。一者。涅槃經二十一云。聲
聞獨覺。八萬六萬四二一萬劫住處。名爲涅槃。若住
有餘依時。無有二乘八萬劫等住故。二者。楞伽經
云。味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得諸三昧身。乃至劫
不覺。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
無上身。三者。大智論云。斷三界業煩惱。入無餘涅
槃。而生淨土。聞法華經。三藏門人説云。有決定二
&MT10755;不成佛。彼經説意。爲欲入無餘涅槃者。迴
趣大乘故。説聲聞得成大覺。非謂已入無餘
者。還趣大覺。是故無違。又解。如此論下説方便示
現入無餘依界等。假説此人。爲入無餘涅槃者。實迴
向菩提聲聞。住有餘涅槃。三昧酒醉。是不定姓人。
住於寂定。後出定已。趣大乘。爲變易身
云説入已不復起也。當方等等。焦芽敗種。
未復迴心。相宗所謂定性二乘者。正在斯
時也
&MT10755;教中就實而説。既以根本無明。動如
來藏。成梨耶識。彼二乘人。於此二法。既倶
未斷證。何因得滅阿梨耶識。又由於彼無
斷證故。所得涅槃。豈爲究竟。化城同喩。應
便有失。又由上四因故。得生心也 義苑
云。初約實故。明具分唯識。二指二乘迷。無
其斷證。不可言滅分科
不可
又由下應云二涅
槃不究竟
彼無證。定成方便。既成方便。以可迴心
應云又由下三
四因故得生心
故指四因。爲生心之本也。
四因者。謂。佛性。大悲。無明。與不究竟涅槃
言根本無明等者。孔目云。大慧。阿梨
耶識。名如來藏。而無明七識共倶。如大海
波常不斷絶。身倶生故入楞伽
第七文
又云。眞如
實不守自性。待縁方起故。説熏也。四卷楞
伽云。非自眞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眞相滅
者。藏識則滅。大慧。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
見論義。如是微細藏識。究竟邊際。除諸如
來及住地菩薩。諸餘聲聞。縁覺。外道修行
所得三昧智慧之力。一切不能思量決了。乃
至不如實知人無我故言二法者。根本
無明。與梨耶識。不能覺知。不爲二乘説
故。何因得斷證彼。方知。前論説有滅者。楞
伽經云。唯心相滅。非心體滅。是約始教
隨轉理門。又由於彼等者。二翻對前許涅槃
亦到究竟今依楞伽云。以心有
生滅。諸乘非究竟
復古云。既
無斷證。所得非眞。同彼化城權令止息。聖
言無失同喩者。若許彼究竟者。應有同
喩不極成失。無斷證故之因。云何成過。今量
云。二乘所得涅槃。應非究竟。於彼二法無
斷證故。猶如權息化城。又由上四因者。三
翻對前教説入已不復起。故云得生心
問。如生心迴心時。分齊云何。答。由根不
等故。去有遲疾 孔目云。仍迴心分齊。多
種不等。或有從闡提入聲聞者。從聲聞
迴向縁覺及初教者。或有聲聞迴向直進
&MT10755;教者。或有迴心向頓教及一乘者。如
是之義。準之可解。起信&T047368;云。由彼二乘
根有利鈍。滅定防心。種有強弱。是故在定。
極逕八萬。乃至一念。由佛根欲性智爲増
上縁力。又由本有佛性之力。令心還生。於
淨土中。逢佛菩薩。善友力故。修大乘道。然
此利鈍遲疾。諸聖教略有七位。謂。八萬六
萬四萬二萬一萬等劫。如次以配四果及獨
覺人。此五如彼涅槃經高貴徳
王品
説。第六位
中。如楞伽偈。第七位如法華等。今章先總
引楞伽。次別擧涅槃
遲者逕劫乃起故。楞伽云。味著三昧樂。安
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復不退還。得
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昏醉人。酒消
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解云。此
但總相説 依四卷經孔目
亦然
若十卷經
四。
魏流
支譯
乃至二字作無量。又後覺之覺作寤。無
上身身字作體。餘乃同此。若七卷經第三卷。
唐實叉譯
云。三昧酒所醉。住於無漏界。乃至劫不覺
起信義&T047368;所引是也。准此。今章依四卷經。則
知。不用魏經。以無量劫不覺文不便也
或問
相宗學者。多設難詞。展轉委蛇。屡救繁計。並不得
成。慈恩法苑云。即經所説。躭三昧酒。經劫不覺。
後從彼起。方發大心。攝論十因第九。化故。如世尊
言。汝等苾芻。我憶往昔。無量百返。依聲聞乘。而般
涅槃。云何已成佛。復依聲聞而般涅槃耶。爲調
伏所化聲聞。佛菩薩等。自化其身。爲彼同類。現般
涅槃。經百千劫。躭寂滅酒。方從彼起。現授佛&T047368;
令諸不定種姓聲聞盡作是心。往昔耆尊入涅槃者。
今皆復起。現授佛&T047368;。況於我耶。不希作佛。而入
涅槃。亦爲降伏彼。我亦得汝之涅槃。玄賛等中亦
同。如慧日論及遁倫&T047368;。兩解。一約不定性欲入無
餘者迴趣。而非入已還趣大覺。故非決定性者。二
示現入無餘界聲聞。共實迴向菩提聲聞。住有餘依。
三昧酒醉。是不定性人。住寂滅定。後出定已。發趣
大乘。爲變易身。
皆如向擧會了
十卷後經第七云。聲聞辟支
佛。於第八菩薩地中。樂著不寂滅三昧樂門
醉故如第四卷味著三昧樂。
乃至如昏醉人等之文
不能善知唯自
心現。墮自相同相熏習障等。以分別心
名爲涅槃。言入八地門者。此先修菩薩
行者。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行。同入
寂滅樂門。非増長慢寂滅聲聞。以彼不
能入菩薩行。未曾覺知三界唯心。是故
決定寂滅聲聞。不能證彼菩薩所行寂滅
樂門。又説第八我爲曾行菩薩行諸聲聞等。
依無餘涅槃。而與授&T047368;瑜伽八十亦説示現
無餘依界等。如酒消
後寤之文。謂。不定性聲聞。登第八地。證寂滅門。
由彼本習。深生味著。爾時諸佛。度七勸橋。還生
本心。如華嚴説。故探玄云 漸悟菩薩。有樂寂習
故。云本願力住。智論十云。得無生法忍。心行皆止。
欲入涅槃。爾時十方諸佛語言。
勿生此心等。皆非定性
以後例同。前亦
應齊。答。今詳前段。先説長行云。大慧白
佛言。世尊。説三種阿羅漢。此説何等。佛
告大慧。爲説得決定寂滅聲聞羅漢。非
餘羅漢迴向菩提。
及應化者
乃至聲聞縁覺。不能自知
證於涅槃。不離智障。不離業煩惱習氣
障故。大慧。聲聞辟支佛。若離一切諸過熏
習。得證法無我。爾時離於諸過。三昧無
漏醉法覺已。修行出世間無漏界中一切功
徳。修行已得不思議自在法身。爾時重説偈
言。諸聲聞亦然。離諸隨煩惱。熏習煩惱縛。
味著三昧樂等如章
所引
以斯驗見。彼偈所言。
指前長行。決定趣寂聲聞。明矣。況言習煩
惱縛。豈可第八地或應化聲聞。何況前段正
説入無餘義。而後文不爾。非説入無餘涅
槃之相。但明兩種聲聞別耳。餘可思擇。言
此文但總相説者。義苑云。未分諸果之別
時也未穩復古云。由根不等者。迴心法對
彼五乘。機性上下不同。迴心亦別故。楞伽
下總證今謂。義苑不對利鈍。以遲者鈍。
但約時別。復古遍約五乘。過者猶不及矣。
今章總於遲中最鈍乃至最利差別。故云總
相説。故起信&T047368;云。根有利鈍。防心強弱。即
擧楞伽云。此亦利於前涅槃
八萬
不逕萬劫
問。依十卷經。既言無量劫不覺淨影章十
二云。若
愚法人取小滅者。不可稱計微塵數劫 在涅槃中。度
是已後。心想還生。慈恩玄賛引留支解云。無量大
劫。過此已
後。方始發心
如何言不逕萬劫。或極逕八
萬等耶。答。孔目。此章。與起信&T047368;。及心玄義。
皆祇據宋唐兩翻。不須彼句魏譯。那可將
彼爲&MT10769;。然涅槃經。獨覺最利。逕一萬劫。既
由二經但云劫不覺。而不言萬。則謂。千劫
百劫。乃至一劫。不覺故。云利於前不逕萬
劫。若涅槃説。最鈍須陀洹人。逕八萬劫。是
故云極逕八萬乃至一念。不相違也有人不
解。妄
取無量劫不覺之文。而和會爲
實義者。嗚呼。失大師意。何也
若差別説者。隨其利鈍。各別逕時。皆到阿
耨菩提心位。如涅槃經云。須陀洹人。亦復
不定故。逕八萬劫。則能得到阿耨菩提心。
乃至云。獨覺逕十千劫。得到阿耨菩提心
 淨影章十七云。問。二乘發心向大。既在善
十信於善趣中爲初爲在畢竟。釋言。此
人不同極凡。初發心者。亦不得名善趣中
上。云何得知。如涅槃説。須陀洹人。八萬劫
到。乃至辟支佛人。十千劫到。經言到者。到
於阿耨三菩提心。應當名彼種姓地初住心。
以爲所到菩提心矣。去種姓地。爾許劫數。
明知。非是善趣中上。又云十二如大品經説
五種菩提。初發心菩提者。一向未證。是故論
文偏言因中説果。伏心菩提已上。望彼無
上菩提。皆是因中説果。隨分論之。分證菩
提。是故不名因中説果。云何得知伏心已
上分證菩提。釋言。有驗。如法華論。釋法華
經所言八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謂。初地
證智。故知。地上亦證菩提。又涅槃説。須陀
洹人。八萬劫到。乃至辟支十千劫到。謂到
性地阿耨菩提。明種性上初住亦證菩提。以
同證故。論家不名因中説果第十七云。分
其利鈍。如涅
槃説。現般爲利。受生人中。二生至多。通以爲鈍。
一生人中。合通利鈍。難以偏定。爲是不説。有人。
現在應得涅槃。餘縁障難。或乏資縁。或病無力。妨
礙修道。由是不得。經生乃得。此即是利。有人。現在
勤修不得。經生乃得。此則是鈍。有斯不定故。彼不
説。道暹&T047368;云。經過八萬劫等者。澤州淨影解云。一約
厭心種子強。故名鈍根。經多劫等。方發菩提心
等。厭心種子弱故。經劫少名爲利根。速能發菩提心。
言厭心者。謂。初欣樂無漏心重故。令根説。如是
利鈍根別故。始自八萬。至十千也。天台大師意。則
不然。由界内經生。多少不同。致令界外
其根利鈍不等。不約厭心而釋。今家大同
今詳。五
果逕劫。文在五處第十一。第二十。
第二十一。二。三
今所引者。
即在第二十一徳王
及第十一現病
文言。須
陀洹果亦復不定。不決定故。經八萬劫。得
阿耨菩提心。乃至。辟支佛道或復不定。不
決定故。經十千劫。得阿耨菩提心若法相
宗。以
經既言不決定故。是爲不定姓。是始教攝。若約&MT10755;
教。即文説諸法皆無定相故。所謂定相即是涅槃。餘
無定相。是故定性二乘。亦無定相。是不定故。入無
餘已。無不迴心。縱不定性。義亦別也。以彼定
性未迴之前。且名定性。已迴心時。成不定性。故義
碩異。天台妙句云。然大經有三文。第十一經云成菩
提。第十九經云至涅槃。第二十二經云得阿耨菩提
心。若得菩提心。至菩提及涅槃。得菩提心謂至
因。菩提涅槃謂至果。果中有智斷。菩提是智。涅槃
是斷。具説始&MT10755;。具説智斷。故説三文。妙樂云。第
三是因。前二是果。果中既是智斷二徳故。後發心菩提。
可指初住分得智斷。然經三文皆云八六四二。豈
可因果同經爾許時耶。此且一往。故菩提涅槃並通
因果。若教仍權。但至初住。縱至極果。其教亦權。可
必八六等方
至極果
章家如下所解。可見
解云。此明最鈍須陀洹人。受七生已。方入
涅槃。滅心心法。如入滅定。復逕八萬劫。
乃得生心。受佛教化。即能發菩提心。若於
一身。得第二果。受二生已。即入涅槃。逕
六萬劫。即能發心。若於一身。得第三果。不
還欲界。即入涅槃。逕四萬劫。能得發心。
若得羅漢。即現入滅。逕二萬劫。即能發心。
若獨覺根利。逕一萬劫。便能發心。此五人
發心之時。即入十信菩薩位。名發阿耨菩
提心 義苑云。引經。明四果與獨覺。經劫
得果今家不爾。
得果經劫
次解受生發心具引向果家家
一間等。皆非
此中意。何以知者。今則五果各更得極果
已。方入涅槃定。經爾許劫。而後發心也
復古云。
起滅盡定。受佛教化。即能發心。得證初
果。乃至獨覺人。經十千劫已。發菩提心。證
得彼果者。非也。淨影章云。須陀洹有四。一
現修進得羅漢果。則於現身。入般涅槃。二
現修進得那含果。則上界受身。或受一生。
或二三四乃至極多或受十五樂定那含。四禪
返生。有十一
身。初禪二處。上三禪各三處。
加四空所。故有十五。
或受十六。樂慧四禪
十一。加
五淨居故。
有十六
三現身修得斯陀含果。欲界受
身。於人天中。多受二生。少受一生。四於
現世。唯證初果。欲界受身。或受一生。或
二三四。乃至極多受七生。往來十四生死。業
力勢極。如七葉樹七歩毒蛇。過七返已。唯
得涅槃。初一名爲現般須陀。中二名現進
須陀。後一名受生須陀利鈍
如前
次斯陀含有
三。一現般。二現進現身修進。
得那含果
三經生現無異
得。欲
界受
此三離分。亦得説五現般有二。現進唯一。
經生亦二。合説爲五。
具如
彼辨
次阿那含。要攝唯三。一現般。二中般。
三受身般或分爲四。或分爲六。或
分爲九。如涅槃倶舍等。
次阿羅漢
有二慧解脱。
倶解脱
或分爲六退。思。護。住。
昇進。不動
問曰。須
陀天上人中七返受生。至羅漢果。不過一
劫。何縁向大。爾許差降。或容聖者且作階
降。又更解釋。若須陀等進斷殘結。至羅漢
果。然後向大。所狹不多。更不斷結則向大
者。有此差降。所有殘結。能障法界。一切行
徳。一切諸行。悉&MT10769;成故。漸入如是玄賛
云。涅槃經病行品云。須陀洹人天七返斷結
入於涅槃。古師解云。阿羅漢。曾經七生者。
以須陀洹名説。曾經二生者。以斯陀含
名説。曾經上界生者。以阿那含名説。不
經生而籍教者。以阿羅漢名説。不經生而
得獨覺。以辟支佛名説。此前三人。凡身得
果。聖身涅槃。後之二人。凡身得果。凡身得
涅槃。逕多生者鈍。所以經寂時多。逕生
少者利。所以經寂時少今家大同。故倫&T047368;云。若
住有餘依時。無有二
乘八萬劫等住故。經
中爲入無餘者説
今章云最鈍受七生者。應
知。受生須陀洹人。受七生已。證羅漢果。
入無餘依。經八萬劫。乃得發心。問。方入涅
槃。應是有餘依般涅槃耶。故折薪云。言如
入滅定者。即入滅盡定也。清涼云。薩婆多
宗。此定唯依有頂地起行相微細。易
可止息
倶舍頌
云云若成實論云。滅有二。一諸煩惱盡謂。
脱中第八解脱。亦
名阿羅漢果
二煩惱未盡在次第中。滅心
心數故。名滅定
釋曰。今此須陀人。即唯滅心心數法名滅
也。若下二果三果。亦唯滅此。第四果人。煩
惱盡故。雙具二義。言復經者。在定中經
劫也。下三果准此乃至言一身得三果者。
此更利於前。既修惑九品。皆盡故。不還欲
界。於五那含天中。入滅定也此但樂慧。不
通樂定
言一身得阿羅漢果者。此聲聞中最利者。
進斷修惑九品。皆盡現身入滅定也。準此
等解。何爲無餘。答。此釋不然。安作定量。
況有多過乎。何者。凡初二果聖入滅定者。
有何所據。大小乘教。皆無此義。其煩惱未
盡者。謂第三果身證不還。又況此中言入
滅定者。雖初二果。受七生等已。方般涅槃
有餘依位。
入滅盡定
化火燒身。入無漏界無餘依位。
入寂滅定。
當知。煩惱未盡身證那含所入次第滅定。
非此中意。豈取於五淨居入滅定等。餘非
皆宜思擇之。言滅心心法者若約始教。如瑜
伽説。漸入滅定。
滅轉識等。次異熟識。捨所依止。由異熟識無有取
故。諸轉識等。不復得生。護法釋云。彼能感生。煩
惱盡故。後有異熟。無由更生。現苦所依。任運滅位。
餘有爲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捨。顯依眞
理無餘涅槃。依此等説。則既無能持識。則誰持所
知障種。既無種子。何生現行。故五根等。任運灰斷。八
識滅盡。身智倶亡。不有情數墮。何因還得生心。然
涅槃經。説四果聖。深入無餘之義。非謂實入已。
或談永盡諸苦。須入涅槃聖者。八萬等劫。&MT10770;
迴心方入大乘。此當始教。今家約熟教。是如實義
轉識王所倶滅盡邊。如有餘位入滅定故。
其實分段身心灰斷。而體滅定起信&T047368;云。二乘無
餘。體雖滅定。亦
通方
便。
法華論云。方便入涅槃城故。涅槃城
者。諸禪三昧城。過彼城已。令入大般涅槃
城故。然彼二乘既不能知故。是故化火。燒
分段身。入無餘依。法爾有黎耶變易行苦
殘。而彼不知。謂爲涅槃。而實但是未燒身
前。期以滅智所得滅定。如信論&T047368;一乘佛性
權實論
云。此定於前三時教八萬四千法門之中。名二乘涅
槃。非諸定攝。後時教意。此是内身修行法中。別有
此一種三昧。滅於分段身心。然非八解脱中滅定攝。
所以得知。滅盡定後。方入此三昧。當楞伽經滅諸
根。不取未來境界。實是三昧樂。謂爲涅槃。又滅定
唯滅心。不滅身。此滅有身及心故不同也。又滅
定止息想入。此定永滅想入。今謂。法寶師意。雖
通妨難。仍帶相執故。不足勞抑挫之耳
問。諸
預流受生迴心。必經八萬劫耶。答。若教仍
權。則或一二返。乃至六生。可稍&T002205;數。而無
文説。然有人私配七萬等者。苦哉。故柏庭
云。必待經劫。根轉而得發心。如大經五
佛子。即其事也。此亦教道斥奪之語。未必盡
然。思之。言受佛教化者。如化城品云我
於餘國作佛。彼佛教化等。其餘諸佛。皆例
可爾。下之餘果。亦可準例。言此五人等者。
即是定性趣寂五人。迴心向大。要到信位。
如前已辨
又有義。前五人從凡得小果。入涅槃後起
迴心。修十信行。信滿心已。堪入十住初發
心住位。已來。隨根利鈍。各逕彼劫。未必一
向在涅槃中。逕爾許劫也。如直往人。既逕
一萬劫。修信滿足。堪能發心。彼獨覺人。根
最利故。亦似直往人。逕一萬劫。餘四鈍根。
又差別故。時得多別也 義苑云。説經時
與前別也。前約在涅槃中。此説在迴心
中。前義爲正。兼取後義復古云。二別義。
由前五人在涅槃中。定經爾許劫。今從過
去往劫已來。從闡提位。入聲聞乘。直至迴
心入十住章云入涅槃後。
何云直至
方經彼劫涅槃迴
心。二不同也言有義者。淨影章十七
曰。一切須陀洹人。至辟支佛。向種性地初住
悉八萬劫。至十千劫。有不到者。釋言。現在
不愚法者不定性人不
入無餘。
發大心修學大乘。爾
許劫數。容至種姓。若愚法人定性
趣寂
取小滅
者。不可稱計微塵數劫玄賛引留支解云。所經八
萬劫。仍以非想八萬劫。
爲一日夜。積此歳爲大劫。彼壽
無量大劫。過此已後。方始發心
在涅槃中此無
餘中。
一切皆同
無量劫故
過是已後。心想還生。心想生已。發
心向大。向大之後。阿羅漢人。更二萬劫。修
學大乘。方至種性。以是義故。非一切人悉
八萬劫十地論&T047368;云。明其人趣大遠近。過八萬劫。
得大菩提。所謂得於性地菩提。嘉祥法華玄
論中。亦作是義。
皆有義意也
言未必一向等者。此明有
義揀於前義。由前五人一向在無餘中。逕
八萬等。今後解義。從入小滅後。生心迴心。
修信滿心。入初住來。各經彼劫。故云未必。
言如直往等者。義苑云。始從悠悠。入信修
行。歴一萬劫。成就發心。登初住位。以獨
覺根。雖大小不同。明利相似故。時劫同也
淨影章云。縁覺對大乘。則略有十異。言
其同者。彼辟支佛。一入聖道。永更不退。與
菩薩同。不如聲聞得聖而退。何故縁覺一
向不退。以利根故。純用無漏。而斷漏結
故。良以不退同菩薩故。涅槃經中説。辟
支佛與諸菩薩。合爲熟蘇今意。與直往
同。准而可知
上來明遲者。若極疾者。如法華經云。我滅
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經。不知不覺菩
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徳。生滅度想。當入涅
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生滅
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
聞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更無餘乘。
除諸如來方便説法。此上並約&MT10755;教説 
言極疾者何。如起信&T047368;云八萬乃至一念。
而引法華竟解云。此最利根。亦捨分段。入
涅槃已。即於佛土。受變易身。受佛教化。
入於大乘若爾何故智論亦引妙經云。
應疾得菩提。何以迂迴𥡴留。豈是一念。解
云。此雖經文不彰灼説。纔入涅槃。而於彼
土。即求佛慧。不經時劫。則容含一念迴
者。故正法華云。謂。臨滅度。佛在前立。勸發
無上正眞道意。明知。不渉劫數已還。乃至
一念。總爲速疾。然智論文。以在彼土。對
於此土現座聲聞。指於餘國。可言迂迴等。
又可經文奄含。通遲疾者。各依一偏。亦不
相違。問。經具云未來世中聲聞弟子。爲復
大通所結大縁者。退菩提心耶。答。既入
無餘。趣寂定性。故非退類。光宅疏云。此明
今日相値。而不解者。未來世中。會得相値。
此則一日結縁。歴劫不朽之義。言餘國者。
玄賛云。隨擧娑婆之外一國即是。菩薩處胎
經説。從此滅度。於十方面各三十二姟諸佛
國土。而復成佛。教化衆生。又云。衆生機根。
時未熟。他方機合。化身&MT10770;隱。往他方化。或
往淨土穢土行化。名爲餘國通報
化土
天台疏
云。方便有餘土也智論云。有淨佛土。出於三界。
乃無煩惱之名。於是國上佛所。
聞法華經。即是二乘受
變易身。界外淨土也
今家大同起信&T047368;云。令生
還生於淨土中。
又云。亦捨分段。入涅槃已。
即於佛土。受變易身。是
起信&T047368;云。亦有人。
解此經文是變化聲聞。理定不然。若是化
作。必爲引攝實類衆生。若彼衆生。受此引
攝。亦學先入無餘涅槃。後方迴心。而汝所
執無餘灰斷。即便誤彼所引衆生。是則諸佛
菩薩等。於彼衆生。使成大怨。何名大悲方
便攝化。既無此理。故知。入寂迴心。定非
變化。此上七位。並是定性二乘。要入寂已。
方乃迴心。不同不定性人。未入寂前。有迴
心故。此斥慈恩。彼玄賛云。是人雖生滅度
之想。求入無餘涅槃。於我有縁。我以神
通接引於彼。遇我得聞是經。或是凡夫。若
是有學。求有無餘涅槃。將此涅槃謂實滅
度之想。求入證此二種涅槃。修二乘行。種
姓所排。慈悲所引。生彼遇我。求佛智慧。
或我從此餘國作佛。是人於我生滅度想。
謂我入無餘。我引至彼。令求佛智。此説
於我有遇縁者。或雖於我無此因縁。亦
蒙他佛及菩薩等接引教化。聞是經典。當
得作佛。亦有潜化成就此人。説法化導。令
向大乘。又云第四攝論説十因中。第九化
故。即爲調伏所化聲聞。佛菩薩等。自化其
身。爲彼同類。於無餘依。現般涅槃法苑亦
引。如
上已録。又倫&T047368;云。瑜伽説。方便示現入無餘依界等
又云。大智論云。斷三界業煩惱。入無餘涅槃。而生
淨土。聞法華經。舊來兩解。一云。約法性淨土。即是
無餘體故。云生淨土。入無餘界。一云。受變易報。往
返化土。聞法華經。以往爲生。非是受生也。涅槃
經云八萬等者。彼約消練。住八萬劫等。然後乃到
十信初心。故作是説。雖無餘生。燒練分段。増
變易壽。故成辨大覺。或延分段命。得住多劫。修
大乘行。八萬劫到等。皆延命而住也。前解爲勝。楞
伽經意。爲欲入無餘涅槃者。迴趣大乘故非謂
已入無餘者。還趣大覺。慧日論云。謂。法華經爲不
定性故。云自於所得功徳。當入涅槃等。若爲定
性。應言已入涅槃。何云當入耶。故正法華既云臨
滅度佛在前立。又智論説當入之言。明知。非已入
無餘之人。不爾。彼論更言入無餘故。有前際。不
得更出。無後際耶。是故菩提心論云以灰身滅
智。趣其涅槃。要待劫限等。滿方乃發心者。亦非龍
樹心也。如涅槃經。四果經劫。&MT10770;入大乘。皆約當
説。更廣如別
處叙。並今所破
然今家尚約熟教破之。何況
於頓圓之教。豈爲定性不迴哉。又云。問。爲
一切定性二乘。入寂悉皆迴心。爲有不迴
者。答。一切皆迴。何以得知。法華論云。授聲
&T047368;。所授聲聞。有四種。後二聲聞退大
應化
以根
熟故。佛爲授&T047368;。決定聲聞。増上慢人。以根
未熟。菩薩與&T047368;。方便令發菩提心也。解
云。決定聲聞。既在所&T047368;之中。故知。有發菩
提心。又既但云根未熟。不言總不熟慈恩
玄賛
轉救云。未者不也。
此如妙樂破了也
故知。定有性。又彼論云。我
不殊汝。汝等皆當作佛者。示諸衆生皆有
佛性也。解云。此是菩薩與&T047368;。明知。定性聲
聞有佛性也基公又云。菩薩與&T047368;。奄含&T047368;別。有
理佛性故。増上慢者。信向根未熟。
趣寂畢竟不熟。故非當亦可成佛等。如
是種種展轉。異計。亦如前佛種姓中辨
三一切二乘亦迴亦不迴。謂。定種性者。趣寂
不迴。不定種性者。並迴向大。如瑜伽聲聞
決擇中説。此約始教引二乘説 瑜伽八十
攝決擇分中菩薩地云。謂。有四種聲聞。一
者變化爲欲化度由彼所化諸有情故。
或諸菩薩。或諸如來。化作聲聞。
二者増
上慢但由人無我智。及執著
邪法無我智計爲清淨
三者迴向菩提從本
是極
微劣慈悲種性。由親近如來住故。於廣大佛法中。
起大功徳想。熏修相續。雖到究竟住無漏界。而
蒙諸佛覺悟引入。方便開導。由此因故。便能發趣廣
大菩提。彼雖發趣。由樂寂故。於此加行。極成遲
四者一向趣寂從本最極劣慈悲性。一向棄背
利益衆生事故。於生死苦。極怖
畏故。唯有安住涅槃意樂。
畢竟不能趣大菩提
復古據演義鈔。具
引法華論者。非此中意。以彼論中決定。約
彼長時趣寂滅故。大師解云。決定聲聞。既
在所&T047368;之中。知發大心。當是&MT10755;教故。非今
義可思。言如瑜伽聲聞等者彼聲聞地決擇分
中。即從第六十
六卷至七十一。凡
有六卷。非此中指
第八
十卷
攝決擇分中有餘依
及無餘二地云。問。迴向菩提聲聞。發趣菩
提。爲住無餘依耶。爲住有餘依耶。答。唯
住有餘依涅槃界中。可有此事。以無餘依
遠離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問。
迴向菩提聲聞。從本已來。當言聲聞種性。
當言菩薩種性。答。當言不定種性。問。若
阿羅漢迴向菩提。便能證得阿耨菩提者。
何因縁故。一切阿羅漢。不皆迴向無上菩
提。答。由彼種性有差別故。非一切阿羅漢
皆能迴向無上菩提。又云。住無餘界。無有
有障無障差別。又彼種類種性爾故。決定無
有還起意樂。而般涅槃。是故不能作諸佛
事。又云。住有餘依。墮在衆數。住無餘依。不
墮衆數。乃至廣明。故知。今所指是也。起信
&T047368;云。問。何故新翻經論。説有入寂定性二
乘不迴心耶。答。新經論中。據未入寂。定
不迴心。入寂已去。彼不説故。故不相違。
約法又教有了非了別。如佛性論辨。故不可
約教又涅槃經中。言佛性有無。皆不解
我意者。明佛性法離有離無。隨言執取。
是不解意。非謂有一分無性。又心玄義云。
有説。定性二乘。定不迴心向大菩提。如深
密經等。有説。一切二乘。究竟悉皆得大菩
提。如法華等。今會此二説。一法。二教。法中。
前經約就此生定入涅槃。必不迴心故。作
是説。後經縱入涅槃。後必當起趣大菩提。
由根有利鈍。法有遲疾。如經八萬乃至十
千等。此經三昧酒所醉等。二約教者。或一
切二乘。皆不迴心。如小乘説。或諸二乘不
定性者。未入見道。亦有迴心。餘並不迴。
如大般若及淨名經等。或諸二乘定種性者。
一切不迴。不定種性。縱得羅漢住有
餘依
許迴心。如深密等經。或諸二乘定與不定。
一切皆迴。但有入滅不入滅遲疾差別。如法
華。涅槃。楞伽。密嚴等説。良由教有淺深前
後差別故。以末後方爲了教。餘如前説」
四或非迴非不迴。以離相故。如文殊般若
等説。此約頓教説 折薪云。文殊般若經
梁扶南三藏。僧伽波羅譯。又
有一本。同扶南曼陀曼陀羅仙譯
云。文殊白佛言。世
尊。佛法。菩薩法。聲聞法。縁覺法。乃至凡夫
法。皆不可得。何以故。畢竟空故。又云。不見
般若波羅蜜。亦不見般若波羅蜜境界。非
證。非不證。不住戲論。無有分別。一切法
無盡離盡。無凡夫法。無聲聞法。無辟支佛
法。非得。非不得。不捨生死。不證涅槃。釋
曰。非迴非不迴。即非證。非不證。非得非
不得。離相義也今謂。佛菩薩法。既不可得。
即非&MT10755;教一切皆迴。聲聞等法。復不可得。是
非小始定性不迴。以不可得。及畢竟空。不
見般若等。是離相故。雙亡對待故。頓而非
漸之謂也
五或合具前四説。以是大法方便故。此約
一乘攝方便説 復古云。即攝前四教爲
同教矣。孔目云。與彼究竟圓一乘爲方便。
故。故説一乘。非即圓通自在義也
六或倶絶前五。此有二種。一一切二乘。悉
無所迴。以望一乘。皆即空無可迴也。如
經中如聾如盲者是。二一切二乘等。並已迴
竟。更不復迴。如經中以普賢眼見一切衆
生。皆已究竟者是。此並約一乘別教説 
此中二門。初義約分相門。以實映權。則方
便相盡故。云悉無所迴。以單別二。望一乘
十佛之二。則尚有三乘方便相盡故衣珠何必
就他覓。
𧰼王行處絶狐蹤。是措大
家城東老姥。不喜見佛
言經中等者。舊經
界品云。爾時舍利弗等諸大聲聞。在祇洹林。
而悉不見如來自在莊嚴。乃至佛刹。及不思
議菩薩大會眷屬所來圓滿莊嚴。皆悉不見
如盲何以故。修習別異善根行故乃至又不
讃歎如唖不得普賢清淨智眼。以是因縁。
諸大弟子不見不聞不知覺等。譬如盲人至
大寶洲。不見衆寶。廣如經文。探玄釋云。普
眼未開故。如盲等。又釋。實是菩薩跡現聲
聞。是以如盲。又但念自三乘佛果。今示
一乘。故不得見。謂。眼不能見。耳不能聞。
證不能入。智不能觀。意不能思。此約頓
圓。故非彼分。問。法界縁起。一塵猶能攝於
一切。何故二乘狹而不攝法界。答。廣狹相
攝。是菩薩所知。二乘無此。故非此攝。菩薩
攝故。彼不知見。如聾盲也。法界縁起。順逆
二門。彼違縁門。要不知見。凡夫外道。是無
徳人。亦如聾盲。此聲聞等。並得此法。何以
故。如聾盲人。入縁起故。若得此法。是菩
薩故思之。次義約該攝門。謂。一切二乘等。
皆已究竟。十佛。聲聞身。縁覺身。衆生身等。
並已迴竟苦瓜徹蒂苦。䑛瓜徹蔕甘。
池塘別館裏。鴛鴦畫不成
孔目云。普
賢等機。具獲十眼。見一切衆生。本來究竟。
皆盡毘盧遮那能化分齊性起云。一切
衆生。發菩提心。成等正覺
問。如一乘攝方便中迴心。典三乘中迴心。
所得法門分齊云何。答。若三乘中迴心。即入
十信已去。修行菩提心及大悲等法門。次第
而去。若一乘中如下文。舍利弗。及因陀慧比
丘等。六千人。於文殊師利邊。迴心。即得十
大法門及十眼十耳等境界。義當即是解行
身。遍於五位法也。餘義如別説 孔目曰。
迴心分齊。多種不等。或有從闡提入聲聞
者。從聲聞迴向縁覺及初教者。或有聲聞
迴向直進及&MT10755;教者。或有迴心向頓教及
一乘者。如是五乘機性。上下不同。迴心亦
別。於中所有教分解行理事人法教義差別。
不同。接引前機。準亦可知今初問中言
攝方便迴心者。爲唯華嚴同教耶。爲當亦
通法華同教耶。答。孔目云。同教者。會三歸
一故。此是法華開顯之同教也通界内外。
三根不定
又上
章云。見自所得三乘法。皆依無盡教起。是
彼方便等故。諸有所修。迴向一乘。如華嚴
經同教中説唯界外三
此世不定
則知。今言攝方便中
迴心者是。復兼通法華同教。問。辭可知。義
苑云。問。約三一得法薪云。此但問迴向一乘
得法分齊。與迴入三乘
何別復古云。一乘同教迴心。
與三乘迴心。所得云何
答。據漸入頓證之
殊。於二教中。皆有示位顯法。初中示位約
信。顯法約大悲智等行六度縁眞折薪云。
若三乘始教。即約不定性人迴心時説。若
三乘&MT10755;教。即約一切二乘説。皆迴入信住
行向地等。順行法門也。以此二教屬漸故。
必依地位進入也復古云。孔目據入佛
法無流際解脱分善者。如來善巧設二門。則
一約始門。謂。依法華經窮子喩等。義當是
愚法聲聞過去往劫已來。從闡提位。入聲聞乘。據
此教分。即是先在闡提位時。未修一念
菩提分善所有解行故。
文判爲辛苦窮也
仍窮子身本是長者富有
之子者。義當法性實相。如來之藏。不染而染
分。乃至佛性隨其流處。成種種味等。是其
位也由不染而染故。
所以不説富名
後若迴心義。當契其法
性。其理即合染而不染。名爲王種貴也
據此道理。窮子之喩。約愚法
聲聞位説。義通闡提位等
言若一乘中等者。
折薪云。此攝前三乘中二乘。歸此一乘。即
三一合説故。屬同教。故上云。此等已在三
乘中。令迴向一乘。若直據所得之法。即屬
別教爾。以入一乘一切倶得故。五位皆得
也。不同順行菩提等也。孔目亦云。位在頓
悟熟教。義通初教等。餘義指孔目等中
古云孔目二約&MT10755;義辨迴心者。如下經文。
大智舍利弗。與五百比丘迴心向文殊師利。並
言。宿種善根。現六
千比丘。顯久共修
行。成實眷屬
舍利弗身。在佛法中。義當
聰明位今擧爲迴者。則顯其行
&MT10755;。具智慧相。今復迴心
當迴之時。即
得十種大法等十眼十耳等際。當知。其義是&MT10755;。非
始。其位在頓。悟熟教義。通初
教等。擧此始&MT10755;
位。爲其法式。
見聞解行證入。今當解行
身也。若欲識華嚴經無盡教義者。當依六
相因陀羅微細智知。餘義如孔目章
第八佛果義相者。於中有二。先明常無常
義。後明相好差別 復古云。就果徳以顯
佛身相貎不同。故分二種
前中若小乘。佛果唯是無常。以不説本性
功徳故。如佛性論云。小乘無性得佛性。但
有修得故也 義苑云。前中者。常無常中
也。但以此教得名。而不得義故。無性徳之
常。隨彼所修。修成敗壞。是故唯是無常。故
遺教云。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相復古
引孔目第四相
海章
云。先須知教立其佛意。若
小乘人。但立二佛。一生身佛。二化身佛。若
依小乘三十二相同人八十種好同天屬其
生身人天中佛。亦同報身。但有我無我別。
以不説本有法身功徳。但説修生所顯
若三乘始教。法身是常。以自性故。亦無常。
以離不離故。修生功徳是無常。以從因生
故。是有爲無漏故。亦得是常。以無間斷故。
相續起故。莊嚴論云。自性無間相續三佛。
倶常住等 義苑云。約三常以明三身。法
身是凝然常故。云以自性故。亦無常等者。
謂。隱顯不定。隱故言離。顯故言不離。有斯
不定故。説無常。修生功徳等者。此通報化
二身。何以故。轉識修成故。故釋義云以從
因等。亦得是常者標。次釋義云以無間斷等。
無間即不斷常。釋報身相續起是相續常。即
釋化身。故知。三常明三身也。次引證云。但
以三常證三身倶常。不證無常也折薪
云。始教中。以眞如遍故。智證眞如故。非
異也。有爲無爲不同故。非一也。由非一故
離。由非異故不離也。由此教法身亦遍一
切色非色處。但不隨縁故。言凝然常。非謂
離一切法也復古引要問云。依三乘佛。
亦常亦無常。法身佛究竟故常。離不離故無
常也。應身一證。究竟故常。隨對下位聲聞凡
夫。得見増減故。是無常。化身如火有處燃。
有處滅。故是無常。化徳相續故。説常也
嚴論偈曰。自性無間相續。三佛倶常住。釋
曰。一切諸佛悉同常住。由自性常故。一切
諸佛自性身常住。畢竟無漏故。由無間常
故。一切諸佛報身。常住説法。無斷絶故。由
相續常故。一切諸佛化身常住。雖於此滅。
復彼現故佛地論七出莊嚴論説。文亦同此。如復
古引。然演義鈔十四云。先依法相宗。言
非自性常者。自性即凝然常。此約法身。報身名相續
常。即上能依亦説爲常。三者化身。名不斷常。應用
不斷故。第十二卷亦作此釋。集成云。報身相
續。化身不斷者。未詳所出。今謂。演義不穩
若依&MT10755;教有二義。先別明。後總説。別中修
生功徳是無常。以修生故。亦即是常。一得
已後。同眞如故。何以故。本從眞流故。無明
已盡。還歸眞體故 折薪云。以始教三身
不即。無此總義也前三性義。亦有別明
總説之科。今可準知
義苑
云。約有爲無爲。以定常與無常。有爲之智。
修生功徳故。屬無常。若智合本眞。無爲一
際故。屬常住。何以下徴而釋之。本從眞流
故者。謂。非眞流智。無以證眞起信&T047368;云。然此
始覺。無別始
起。即是本覺
隨染作也
無明已盡等者。謂。始覺覺。妄盡
故。同一本覺。無復始本之異也復古云。修生
者。信等善根。
先未現前。頼縁始發。故説修生。是無常。亦即是常
者。其如來藏性。隱在諸纒。今得無分別智。始顯法
身。出纒成淨。何以下出二所以故。今謂。此先別明。
然義苑。復古。不能分別三身以釋爲通漫矣
淨影章十九云。簡本異末。報應兩佛。本無今
有。方便修生故。名無常。法佛雖復從縁始
顯。體非縁生故。名爲常又佛性義云。佛因自
體名爲佛性。因體不
改。説之爲性。得果之時。因名雖改。因體不亡。即
是如來藏性。顯爲法身。體無變易。非如有爲得果
因謝。佛果自體。名爲佛性。果體不改。説名爲性。一
得常然不可壞故。準此。義苑云有爲之智修生無
常者。明知。非約&MT10755;教之義。若論應
佛。有始有&MT10755;。法報有始無&MT10755;。思之
今言修生
等。即約報化用大有始。言一得等者。自
一得證體相二大。後則同眞如故。常然無
&MT10755;。而性實平等。湛然一味故也。言本從眞
流者。上佛性章云。約此&MT10755;教。就本覺性智
説爲性種。其習種亦從眞如所成。故攝論
云。多聞熏習。從最清淨法界所流。是也。言
無明盡等者。又上章云。起信中。以眞如體
相二大。爲内熏因。眞如用大。爲外熏縁。以
與無明染法合故。三大内外説熏。以熏
力故。無明盡時。冥合不二。唯一眞如也。
論云。熏習眞如。滅無明故。以眞如法常熏習故。妄
心則滅。法身顯現。名爲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等。
同一味唯
一眞如
孔目云。或立二佛本業謂。自性法身
佛。應化法身佛。此義當&MT10755;
梁攝論云。無不從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
法身等。寶性論。起信論等。盛立此義。如彼
應知 義苑云。證上本末同眞。縁修即性
故也折薪云。具論十六云。由如來昔時學
三乘十二部經。後成佛時。各觀一切法。無
不從此法身生。無不還證此法身故。一
切法門。同一法身。爲一味故。今文云等也。
復古云。一切染淨等法。皆從眞
如流出。還歸眞如故者。未穩
寶性論正釋如來
藏經等故。盛立此義。復古亦同。今謂。此亦如
上佛種性章云。寶性論中。
約此&MT10755;教故。就眞如。明性種性等。
及引起信等。故今指略。云如彼應知
又智論云。薩波若不與三世合。何以故。過
去世等。是虚妄是生滅。薩波若是實法。非生
滅故。解云。薩婆若。此云一切智。即知。佛地
圓智。同眞如故。非生滅也 論文第三
十七
可見。
義苑云。眞妄非一故。不與世合。獨顯眞常
也。未穩復古云。佛智同眞如者。良以眞如
染淨之所不虧。始&MT10755;之所不易。是故不與
三世合今證報化用大亦常。又攝論云。
猶如虚空遍滿一切色際。無生住滅變異。
如來智亦爾。遍一切所知。無倒無變異
等。是故當知。非直無間斷故。以爲常。
亦則同眞如不變。常也 梁論第七上文云。
如來智慧無盡。猶如虚空如章涼疏約四
種遍。謂。智體遍。智用遍。
契證遍。及與理遍
義苑云。初約喩顯
圓智周遍。是故下揀顯眞常。復古云。虚空
遍一切處。而不與色合。佛果圓極。亦遍一
切色。無色邊際。而無變易。故名爲常
謂。言非直等者。揀異初教報化不斷相續
故。以爲常。亦則顯此&MT10755;教以事從理深細
而説故。同眞如不變常也
法身是常。以隨縁時不變自性故。亦是無
常。以隨染赴機故何以故。以諸功徳既並
同眞。是故起用唯是眞作。義苑云。明隨縁
不變。何以徴釋所以。用攬眞成也復古
云。法身者。無性攝論。無垢無礙智。名爲法
身。金光明經名大圓鏡智。爲法身等。以
法身隨縁。雖作諸法。而不失自性故。十
方齊應。多機頓感故。屬無常未穩以諸功
徳依眞而起。攝用歸眞故。得爲常今謂。
上擧修生報化二身是無常義。報化即法。同
眞如故。是故法身亦即是常。影顯三佛別而
不別。今標法身是常。法即報化。是故報化
亦是無常。映彰三身不別而別。謂。隨染幻報
化用大。並同體大。唯是眞作故。諸菩薩。證
入佛法。諸佛法身相現其心。是則闍揀始
教法身。是自性常。凝然不作之情謂也。
義苑。復古。直就法佛。作無常義者。皆違
文云赴機。又云諸功徳及起用等矣
故起信中報化二身。屬眞如用大攝。又彼
論云。衆生心淨。法身影現等。又云。復次
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
捨離。謂。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乃
至廣説 義苑云。上引攝論。説法身眞常
寂而能用。此引起信。明報化即眞用而能
寂。又論下示相。即無礙之相故。云法身
影現等。謂。法身屬體。影現當用。思之
復古云。起信用大中立義解釋明三大中辨佛報化
二身。以彼用大依體相起。會用歸體。故
衆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衆生心淨。自
然顯現。又云下既在隨染門中故。云生二
種相。生已不離覺體故。智淨相者。明本覺
隨染還淨之相。不思議者。明還淨本覺業
用之相等
總説者。由此法身隨縁義故。是故功徳差
別得成。由不變義故。是故功徳無不即
眞。以擧體隨縁。全相不變。二義鎔融。無
障礙故。是故佛果即常。即無常。具足四句。
或非四句。隨義應知 折薪云。但是法身
二義。融成無礙故。此總也。只由二義相融
故。有下二四句也義苑云。由此法身下。
明體不礙相。由不變故下。明相不礙體。
二義鎔融者。體相雙融。同時無礙。此是明
徳相之法。約此以明佛身。故云是故佛果
等。言具足四句。一常唯眞故。二無常唯相
故。三兩亦。體相同時。四雙非。以相奪故。
折薪云。如法身隨流故。無常。由不變故常。此二同
時故。兩亦。互奪故雙非。復古云。由不變隨縁二義
相資故。得佛身
即常即無常等
或非四句者。不變湛然故。故
曰隨義應知此解未穩。折薪云。一非常。以即
報故。二非無常。以即法故。三亦
非常。亦非無常。以上二同時故。四非非常。非非
無常。以反前互奪故。此二四句。由上云二義鎔融
無障礙故中生。不應非四句中。唯云不變湛然思
之。復古云。又二義鎔融。無障無礙故。得非常非無

問。若爾如何得説非一異耶 義苑云。此
問由或非四句而起。四句既非。法非一異
未穩折薪云。問若下。此相宗。以報是無
常。法是即常。是非一。智證眞如。如日合虚
空。故言非異。今言有二義故。具二四句。
即無常義。常&MT10769;明故。有是問復古云。既
鎔融無礙。何故復説非一非異耶今解。
此問意謂。三佛果義。別明總説。常無常等四
句。上已聞命。今問。此三別明爲非異耶。總
説爲非一耶。是故答中約始約&MT10755;。以答二
教非一非異也
答。若始教中。以眞如遍故。智證眞如故。
非異也。有爲無爲不同故。非一也 義苑
云。此教談法不即故。約智證眞以明非
異。然雖非異。且智屬有爲。眞屬無爲。故非
一也。則是以有爲智證無爲理。如日合空。
定成二相也未允折薪云。有二所以故。
説非異。初眞如遍故者。此宗眞如雖凝然。
而體遍一切。爲迷悟依故。既遍一切。爲
淨法所依故。與報身非異。智證眞如者。雖
有爲無爲之別。然不可分。亦非異也。非一
可知未好復古云。眞如是所證。智爲能證。
能所泯合故。非異。理是無爲。智乃有爲。有
爲無爲二義不同。故非一也此未
穩當
今解。言
眞如遍等者。如法苑云。三身
義林
有異無異門。攝
大乘説。諸佛法身。依止意樂。業。無別故。當
言無異。無性釋言。眞如無異。依止無別。利
樂意同。意樂無別。正覺涅槃。種種業同。業
無差別。此説能依及所依同故。言無異。佛
地論説。法身寶性。諸佛共有故。無差別
眞如
遍故
就能證因智證
眞如
有差別故。假説差別
非一唯就所依以能
從所
説無差別。體無二故
若就能依有爲説有差別非一體有異故
能依有爲
所依無爲
攝論復言。如説法身。受用變化亦
爾。意樂及業無差別。當言無異。二身各別
因。感各別自性。實有差別。當言有異。彼
宗如是。此中准知
&MT10755;教中。功徳有二義。一縁起現前義。以三
無數劫功不虚故。二無自性義。以離眞如。
無自性故。此中初義。與法身隨縁。後義與
法身不變。是非異門。以是擧體全收故。又
此初義與不變。後義與隨縁。是非一門。以
義差別故。是即不動非異。明非一也。思
之可見 義苑云。縁起則成事故。功徳不
虚。無性則體空故。離如無體。事有成事
體空。理有隨縁不變。若乃二義相順。便成
非異。初門是也。擧體全收故。二義相違。即成
非一。次門是也。以義差別下。明非&T056123;別也
復古云。以法身隨縁顯義差別。功徳不虚
故。以法身不變湛然常存。體無變易故。但
擧體隨縁。而成不變。由不變故。方能隨縁。
是故要在縁中。方顯無性此中
由縁起義
故。與法身隨縁。由無性義故。與法身不變
是非異門。又縁起故即不變。又無性故即隨
縁。是非一門也。是故即不壞非異。而成非
一也
若依頓教。以相盡離念故。知唯一實性身。
平等平等。不可説有功徳差別。亦不可
説常與無常。若寄言顯者。如經云。吾今
此身即是法身。又經云。一切諸佛身。唯是一
法身等。如是準之 孔目云。或一佛。謂。頓
教佛。唯一無分別。實性即是佛義苑云。斯
絶亦絶故。重言平等。不可説有下拂相也。
本來爾故若寄
即相見眞。猶屬寄言。況識情
分別者。焉造斯旨。思之言若寄言顯者。
以絶言教寄顯於依言&MT10755;教。如前屡爲恒
式。言如經云者。即涅槃第四如來性品曰。我
今此身即是法身。隨順世間。示現入胎。折
薪云。此身即是釋迦化身。即化顯法故。
屬頓教。若清涼。引此用釋&MT10755;教。演義三上
云。彼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恐人
謂言但是不斷之常。非凝然常。凝然常者。
即是法身。明知。化身即此法身凝然常也。今
云頓者。以&MT10755;所寄
顯教
能寄
顯教
二教並是實教。今
約寄言。經含多義故。通二教也。復古
亦同
又經等者。復古云。一心一智慧。力無畏
亦然。即問明品也舊經明
難品
孔目云。此據三乘
方便説經所含内淺略門義。實則如此經文。一字
一句皆顯無盡。今就揵徑。成頓教證。不
可偏
若依圓教。佛果常等義。有三説。一約用。佛
果既通三世間等一切法。是故具有常等四
句 義苑云。初總標。一約下別列。通三世間
者。融此三法。以成十身復古云。圓教一乘
佛。故説二種十身。融三世間十身解境及佛
身自具十身行境今約體相用三義説
目云。今此華嚴不思議法品。相海品。小相品。
有人判屬三身。量恐未然。此經無三身。但
有二種十身。如前後説。今此三品。初品爲
體。相海爲相。小相明用小相用者。文中大意。
明一乘小相極有大
用。一即一切。稱法
界故。意存大用
言具有常等者。義苑云。謂
三法既融是常。有力無力等故無常。體用交
徹故兩亦。互隱互奪故雙非未穩復古云。一
乘十佛是常是無常等四句義。則是一乘圓
教。從共教説要問曰。一乘十佛是常是
無常兩單
雙照
非常無常雙遮用不説爲説故。佛是
常。與阿含相應故。是無常。隨縁起際故。非
常非無常也
二約徳。佛果既具四義。謂。一修生。二本有。
三本有修生。四修生本有。圓融無礙。備無邊
徳。是故亦通常等四句。上二四義。思之可
見 要問曰。諸教佛轉依差別云何。答。依
小乘教及三乘教。轉滅現惑及種
得滅性滅
轉成行徳圓滿。
及性滿故。
轉位轉凡依性。
得聖依性
轉顯法身離惑。
及無離相
依一乘教。本
轉滅及本有修生轉成修生轉位及修生本
轉顯四位常然。故轉依義。通其九世及十
世。非如前小乘及三乘教一世及三世也。
復古引修生等四義竟云。是故
具恒沙性徳。即同教義者。未允
孔目云。若法性外
有修生者。縁起可増。非偏在解。非偏在
行。非偏因果。非偏本有修生。故曰圓融無
礙備無邊徳。探玄十五云。佛果徳法。通辨佛
徳。通小乘及初教等。若具一切無盡之徳。
如是文等。不思
議品
是一乘圓教。別顯義相者。
諸佛功徳。無過二種。修生本有。此二相對
總有四句。一唯修生。謂。信等善根。本無今
有故。二唯本有。謂。眞如恒沙功徳故。三本
有修生。謂。如來藏待彼了因。本隱今顯故。
四修生本有。謂。無分別智等。内契眞如。
冥然一相故。此有四義。而無四事。猶如金
莊嚴具。若稱取斤兩。本有如金。若嚴具
相状。工匠修生。若由成嚴具。方顯金徳。則
修生之本有修全
在性
若嚴具攬金成。無別自體。
則本有之修生全性
起修
是知。唯金而不礙嚴具
一性無性
相相宛然
故。唯一法身不礙報化也。唯嚴具
而不礙金以修
即性
故。單報化亦即具法身也。
餘並准之如上寄&MT10755;
顯。審焉
是故得説化身即法
身等。全體收盡。餘准思之。此等由明佛果義
相故。以金嚴具
作譬喩耳。不可偏言
唯知性善。不知性惡
然上四義。攝有二門&MT10755;
一約佛自徳。圓融無礙不可説也。二就機
出現。復有二門。一分相門。謂。化身爲化
地前。現染土等。報身爲化地上。現於淨
土。此約三乘差別機説。二無礙門。謂。報化
不分。即權恒實。如樹王下現十佛身。丈六
遍於十方。八相該於法界。諸根毛孔。各無
限量。亦不礙限量。是則限無限無礙。此約
一乘圓機説言上二四義等者。謂。上約
用約徳。修生本有二種四義。通思可見。若
依宋本。云二四句義。謂。約用與徳常等四
句。如約體中。准思而知。此亦可通。如向已
引要問解之
三約體。亦通四句。謂。此經中以不可説爲
顯故。是常。與阿含相應故。是無常。二義無
礙故。倶有。隨縁起際故。倶非。此上三義。若
體即倶體。乃至用即倶用。以融攝無礙故。
皆有常等無礙。思之 約體者。謂。究竟果證
義。即十佛自境界也。通四句者。依要問答。
如上
已引
云用不説爲説義苑牒章云。
以不説爲顯
今言不
可説爲顯者。如探玄云謂以遮詮以不
可説
爲顯故名可説。直詮不遲故不可説
目云。乃至妙覺種性。即用本有修生定慧等
門爲體。此順三乘。若依一乘。謂。六決定等
淨名云。文字性離。即是解脱。即説是無説
也。涅槃云。若知如來常不説法。是即多聞。
此指不説而是説也。若圓教。教證倶不思
議。所謂果分不可説也。言與阿含等者。要
問云。問。他方諸佛應化云何。答。依小乘教
無他方佛。依三乘教。十方淨土所有諸佛。
並是實報。無有變化。若權起不定等。若依
一乘。但有十佛。依行分説。不分修生及本
有義探玄云。可説不異不可説等義苑云。
言生理
喪者。
不然
般若云。總持無文字。文字顯總持。法
華云。去來坐立。常宣妙法。如注大雨。是也。
言二義無礙者。此乃雙照。然要問雖無此
句。文義兼含。既有兩單。必是倶有。故天台
云。當知。&MT10755;日説。&MT10755;日不説。&MT10755;日不説。&MT10755;
日説。&MT10755;日雙遮。&MT10755;日雙照。即説無説。無説
即説。無礙圓融。倶不思議義苑云。因果交徹
故者。未盡理
言隨縁起際者。謂。中道雙遮。離説無理。離
理無説。無二無別。即事而眞。若擧空有爲
言端。則空有即不空有。即非空有。非不空有。
若擧中道爲言端。則即中而邊。非邊非不
邊具足無減。即此義也義苑云。倶非者。不限上
二故。折薪云。以法界體
隨縁起。共爲一際。既全體起爲諸縁。故非常。亦
由全體起爲諸縁。故非無常也。二&T047368;未穩
言此上三義等者。義苑云。融攝上三成大
縁起。擧一兼餘。重重無盡故也。折薪云。三
義互攝。以彰無礙。若非圓教。無是義也
要問云。體即一切種體。相則一切種相。用則
一切種用也。皆依釋迦佛海印定現。無別
佛也普賢觀云。毘盧遮那遍一切處。亦即
此也。應知。約體則法界六大倶體。約徳則
實相四曼荼羅倶相。約用則理性三密倶用。
即一而三。即三而一。融攝主伴。自在無礙。
重重無盡。苟偏保執。去理逾邈。可巨妨乎
不思議乘。庶深思之
二明相好者。若依小乘。有三十二相八十
種好。是實法也 孔目云。依小乘義。佛有三
十二相同人。八十種好同天。屬其生身。要
問云。依小乘教。見色身佛。三十二相等則
是實見。眼根與境同時相應。見實色相。
名爲見佛。以人相爲佛相貌。一切智等。
則屬於法義苑云。仍不能即色見空。故
是實也婆沙一百七十七釋相及好。
阿含倶舍等皆明實有體義
若三乘中。或亦但説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
化身之相。仍即空是相義。如金剛般若經。
對法論等説。此約始教引小説也 孔目
云。若三乘義。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初教即
空。&MT10755;教即如。要問答云。若依三乘。見佛實
色身等三十二相。不名見佛。由與分別遍
計合故。假使見可似之相。則是謂似。亦
非見佛。若知無性無來去相。即色是空。
非色滅空等。不如所謂。是名見佛。由與
佛體相應故復古云。如金剛下如來説
三十二相即非三十二相等。此約始教似
小乘説也折薪云。對法論等者。等取
雜集論等。對法論云。謂。佛世尊由定慧増上
力。爲欲化度諸有情故。示現三十二相大
丈夫相。及八十種好相。莊嚴身。然佛世尊
非彼自體。以法身所顯故。雜集論云。相隨
好者。謂。依止靜慮。於相隨好莊嚴所依。示
現具足。若定若慧。及彼相應心心所等。並彼
起異熟。釋曰。既云示現故。即空義也。亦
可指金剛證皆空。指對法等證化相。
瑜伽四十九釋三十二相及八十隨好。地持第十。
大品二十六。涅槃二十八。大般若三百八十一廣説
或約報身。説八萬四千相。並是實徳。此約
直進及&MT10755;教等説 雙觀經説。無量壽佛有
八萬四千相。一一相中各有八萬四千隨形
好。一一好中復有八萬四千光明。彼通報化。
若九品往生
機見者。是化土佛故。探玄三云。不退門淨土。謂。四
果聖。三賢菩薩所居故。密嚴疏等。名爲雜淨土。然
今約報土他受用報身故。心地觀經二云。如來他受用
身。具足八萬四千相好。居眞淨土。乃至一切如來。
爲化十地諸菩薩衆。現於十種他受用身。佛地論説。
爲他受用土。往生論中。名蓮華藏世界。皆是義也。
復古云。以修生本有並皆實徳。始教直進。及
&MT10755;教等。唯一眞如故要問云。依三乘教。
十方淨土所有諸佛。並是實報。無有變化。
若權起不定。始&MT10755;令有情機知變化者。則
屬化攝。若色究竟處。及菩提樹下。二佛
相對。有其兩義。一以化顯報。則菩提樹下。
顯蓮華藏世界海中佛。是報故也。二以報顯
化。擧色究竟處成高大身。顯菩提樹下是
化義也。此中可知
問。何故智論等。於此化身。辨金鏘馬麥等
往業所到。三十二相等。亦各出因耶 義
苑云。由上談三十二相即是空義故。引
論中出因等實義以&MT10769;折薪云。此中有
二問。一問化身何得酬於往業。二問化身
何得出彼前因。言智論等者。等經論故。
就智論第九説往業所致。等取興起行經
後漢三藏
康孟詳譯
等説也。興起行經。名佛説木槍刺脚因縁
經。云剛強木槍刺脚。經云。世
尊晨且著衣持鉢。與五百比丘僧。及阿難圍繞。共
入羅閲祇城乞食。家家遍至。見此里中。有破剛
木者。有一片木長尺二。迸在一邊。於佛前立。佛
即心念。此是宿縁。我自作是因。自當受之。衆人聞
見。皆其聚觀。大衆見之驚愕。又名佛説食馬麥宿縁
經。經云食著皮麥。是也。經音云。木槍千羊切。説
文。槍距也。三蒼木兩耑鋭曰槍。蒼頡篇云。兩頭鋭
也。經文作鏘。玉聲。鈴聲也。鏘非正體。非此義也。
言馬麥者。四分律一云。佛在蘇婆國。至毘蘭若樹
下。時有婆羅門。即請佛反比丘僧。三月夏安居。佛
及比丘。乃受請已。此婆羅門。竟不供養。何以故。是
魔波旬之所作。時離國有牧馬人。驅五百疋馬。至
毘蘭若。夏九十日。于時穀貴。乞求難得。諸比丘往
乞。乃施比丘五升。佛一斗。月日如是。智論三十八
云。是釋迦文佛。毘婆尸佛時。作大婆羅門。見佛衆
僧食疾。而發是言。如是人輩。應食馬麥。因此罪
故。墮黒繩等地獄。受無量世苦已。餘
罪因縁。雖成佛道。而三月食馬麥
又涅槃經。
大集。大方便等經。瑜伽等論。皆出相好之
因。今皆等取也。於此下意云。既有往業等。
應是報身。何謂化耶。辨金鏘馬麥等者。等
於餘惱。皆有往因故。智論説。佛化身有九
惱。一六年苦行。二孫陀利謗。三金鏘。四馬
麥。五瑠璃。王殺釋種。如來頭痛。六入婆羅
門國乞食。空鉢而還。七旃遮女覆盂謗佛。
八調達推山。九寒風索衣
答。爲引二乘。同下而説。現業果不亡。故
聖道斷惑。非滅報故。如羅漢食沙。金鏘等
亦爾。小乘以爲實。始教即空説。以是方便
故。如大乘方便經説其相好。出因有二義。
一亦是方便爲引二乘。即於此身亦示勝
因果。以實報身非彼見故。二此等亦即是
實報相。垂在化中顯現故。得出因也 折
薪云。由小乘以釋迦爲實報。今引彼故。就
下現業果不亡也。聖道下復出所以。何以
故。現業果不亡也。以小乘斷惑不縁報
故。所以果中償金槍等也。如羅下例顯
三十説。舍利弗弟子。羅頻周比丘。食變爲
泥等撰集百縁經云。舍衞城有長者婆羅門。婦産一
男。名曰得飽。長求出家。勤得羅漢。行乞不
得。自悔。見塔坌汚便掃。乞食豐足。一日眠不覺。
舍利弗掃之時。黎軍支饑困。語共入城受請。夫婦
鬪諍。竟不得食。飢餓而還。次日將共受長者請。
諸座受食。一人不得。高聲唱言。我不得食。主人
都無聞者。次日阿難深憐。隨佛受請。欲取食使
飽。其日忽不憶。空鉢而還。次日阿難取食。還其
所止。道逢惡狗。棄地空還。次日目連復爲取食。中
道。爲金翅鳥見摶&MT01226;將去。次日舍利弗取食。房門
自閉。神力踊出其前。失鉢墮地。至金剛際。於第
七日。竟不得食。慚愧衆前餐沙飮水。即入涅槃。
佛説本縁。過去有帝幢佛出世。瞿彌長者。請來供養。
便經父亡。母故惠施。子恡不聽。計食與母。故分
減施。子恚捉母。鎻戸棄去。至七日頭。母極饑困。
從子索食。兒答曰。何如餐沙飮水足活。今何索
食。語已捨去。母便去世。其子命&MT10755;。入阿鼻獄。受
苦畢已。還生人中。饑困如是。然由供養佛。値我
得道。如
珠林引
如大乘方便經説者即報恩經。失譯
人名。出後漢録
第四卷。有提婆推山因縁。第五卷中。有瑠
璃王害釋種縁。至第七卷。具説三十二相。
出因準此。雖通上證。正在出相好因。
折薪云。今文意云。大方便經。説其相好。所
以出因者。由有二義故。彼經出因也。然
非經中自有二義。故前問家云。何故智論
等。三十二相亦各出因。今祖師立二所以。
義釋經得出因有二所因也今謂。出因
二義。初義約迴心教。後義即約初教直進
&MT10755;教義。故密嚴疏云。若論應化相好徳
者。以本願力。以報身等所有相好。隨機麁
細。示現前相。更無別法。是也
問。何故攝論中説三十二相等。入法身功徳
攝耶 義苑云。由前示相者。爲引小故。即
乖此文故。引爲問未穩復古云。前以化
濫報。尚爲所問。今何以化濫法耶折薪
云。攝論本論及無性論
九。梁論十七
具云。應知。法身幾法相
應。謂。最清淨四無量解脱勝處乃至三十二
大士相。八十隨好。乃至一切相好智等功徳
相應。又云。諸佛法身。與如是等功徳相應。
是故應知。諸佛法身。無上功徳故。今云入
法身功徳攝也孔目云。若三乘義。三十二
相。八十種好。初教即空。&MT10755;教即如。問。三十
二相。八十種好。依三乘義。本在化身。因何
攝論。攝入功徳。屬其法身。今問准知
答。此亦有二義。一爲迴二乘。方便漸説。眞
實法身。恐彼&MT10769;信故。以此等功徳。説爲法
身。令易信受。以現見故。二彼以功徳法。
爲法身故。攝在彼中也。此上並約始教
説。又三十二等。即無性故。亦即是眞如法
身。此約&MT10755;教説 義苑云。答中二義。初義
爲迴小故。説相爲眞。令其觀對生信樂
故。次義功徳爲法身。非眞理故。既非眞理。
攝相爲法。亦未失通塗。&MT10755;教可知。又三十
二相下。即相見性。正屬法身。&MT10755;教所談。
無煩疑惑折薪云。一爲迴小。未可便
説眞實法身。且就化相説爲法身。彼則易
信也。二彼下上云論意。此正釋文。以功徳
法爲法身故。得有相也。又三下。此復約
一義以釋彼論意也。清涼普賢三
昧品鈔
云。攝論中
三十二相等。皆法身攝。然有三義。一相即
如故。歸理法身。二智所現故。屬智法身。三
當相並是功徳名爲法身。釋曰。初即今&MT10755;教。
後即前科。第二義智所現通二教。如下金
光明經。以智爲法身。即&MT10755;教。有爲功徳。四
智攝故。屬始教也復古云。若依小乘。二
佛。生身佛。化身佛。今始教。於三十二相寄
顯法身。方便誘引。令易信受。又以實法
功徳爲法身。攝在相中也。又三十二下。要
問云。若知無性無來去相。即色是空。非色
滅空等。此約實教説具孔目云。答。欲
攝論攝入功徳
屬其法身
所由。先須知教立其佛
意。若小乘人。但立二佛。一生身佛。二化身
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屬其生身。若依三
乘。或一佛。謂。頓教佛。或立二佛。謂。自性法
身佛。應化法身佛。此義當&MT10755;教。倶是法身
故。或説三佛。一法身佛。二報身佛。三化身
佛。此之一義。當迴心教。由小乘人不立
法身。此依攝論。或説四佛。謂。自性身。法身。
應身。化身。此義唯當直進教等。若約此義。
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所攝不同。若望二身。
即倶是法身&MT10755;若望三身。即屬化身迴心
若望四身。即屬法身及化身直進
若屬法
身。三十二相等。是其徳義。若屬化身。三十
二相。是其義。所以得知。爲攝論中明
其三身。或本有約體及修生約徳爲法身。但
現淨土。受法樂相。是其應身約相
八相成道
相。是其化身亦是
約用
或將本有。爲其法身
能依修生。是其應身約徳依應起化。是
其化身約用有此不同故。今義判不得一
定。宜可思準依斯詳之。今章初義。由小
乘人不立法身。立二身外。或説三佛。以
三十二相等功徳。雖屬化身。攝入法身功
徳。當迴心教。爲迴二乘。令易信受故也。
後義謂。或説四佛。此義唯當直進教等。爲
欲顯法身是差別徳。自性身是通一體故。
以三十二相等功徳。雖屬法身徳義及化身。
相義彼爲顯差別徳故。説爲法身。攝在彼
法身功徳中也。又三十二下。謂。或立二佛。
三十二相等。即無性故。應化法身。亦即是
眞如自性法身。此義當&MT10755;教。倶是法身故。
然荆溪輔行。及與金錍。曾見起信疏釋
歸命偈。輒評破云。先對以身屬佛設&MT10769;。故
云不可獨云有應身性等。次就以體相
屬法性徴斥。故云既許法身遍一切處。報
應未甞離於法身等者。余謂。他師錯認今
家約&MT10755;教解。而爲圓教。是故不足強會。
若四十六問。並抗乎凉密耳
若依一乘。有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相。
彼一一相。皆遍法界。業用亦爾。所以説十
者。欲顯無盡故。如相海品説 義苑云。
一乘佛相。將十蓮華藏世界。抹作微塵。
一微塵是一相。此相皆是實徳故。皆遍法
界。若通機見。即屬業用故。云業用亦爾
未穩折薪云。十身相海品經中。列有九十
七大人相唐經結有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
數皆遍法界等故。如彼説也復古云。此
經佛染淨圓融。帝網無盡。蓮華藏中。依正渾
融。具三世間。微塵數相。是徳。是相。是非徳。
是非相。由縁起理具足逆順。徳相業用。皆
無盡故孔目云。此相義。依現文中。有
九十三相探玄云。文中略説九十四相。廣結十
華藏塵數。明相所依。有十九處。開合

下文別自廣説有十蓮華藏莊嚴世界海
微塵數等相。若約此文。三乘小乘。則無此
事。唯是一乘探玄云。相海者。福報奇状炳
著名相。徳廣多奧如海。勘梵本。名如來
十身相海品。以深廣之相在十身故。體性
者。若圓教中。相海以無盡法界爲性建立
者。若一乘。此十蓮華藏塵數相。爲普賢等
説者。以修普賢無盡行海故明業用者。
一乘業用。如小相品説小相品探玄云。前大相
業用。無邊無邊。極難
知耳。今辨業用者。如八十隨好。但嚴佛形。以
生淨信。今此明小相佛爲菩薩時。相輪隨好。最下
位處用。謂。放一光照十世界塵數刹。地獄衆生皆
得生天。成就十地十眼耳等。如是展轉盡於未來
際。無邊際。皆不可説。菩薩小相既爾。如
來大相之海。利用自在。不可説不可説也
略明九十
四種竟。廣結大相者。以別説&MT10769;盡。是故總
結。然一箇蓮華藏界。已遍法界。況復説十。
復顯無盡。是則無盡。非普眼而不覩也
又觀佛三昧經中。約此三宗。分佛相好。以
爲三段。故彼經云。略中之略者。我今爲此
時會大衆。及淨飯王。略説相好。佛生人間。
示同人事同人相故。説三十二相。勝諸天
故。説八十好。爲諸菩薩。説八萬四千諸妙
相好。佛實相好。我初成道。摩伽陀國寂滅道
場。爲普賢賢首等諸大菩薩。於雜華經。已
廣分別 折薪云。又觀下總證前義也
探玄科。辨相海宗趣中。一釋名。二體性。三
種類者。依觀佛三昧經如章
所引
有三類等。此
中宜可思準。言約此三宗者。復古云。有謂
彼經是三乘教故。此言非也。三乘宗者。小乘
三乘一乘爲三宗也彼經云等者東晋佛陀
跋陀羅譯。
即淨飯王。將臨&MT10755;時。佛爲父王。説佛
三身相好。今文在第九經菩薩本行品
佛告阿&MT10769;
如來有三十二大人相。八十隨形好。金色光
明。一一光明。無量化佛。身諸毛孔。一切變
化。及一切色下如
章引
言同人相等者演義云。倶含
説輪王相。
云相不正圓明。故與佛非等。此名輪王有三十二
相。有三義不及如來。一處不正。二相不圓。三不
明了。今正不亂。即處異輪王。其端正二字。是明是
圓故。示同人而勝人矣。苑薪依此。復古云。要問
云。依小乘教。以人相爲佛。一切智等。則屬於法。
餘文可知。法華攝釋云。望彼四勝。智論四云。有
七事等。智論五云。問。菩薩相。何以故。三十二。不多
不少。答。有言。以端正不亂故。若少則不端正。若多
則身相亂。如
探玄會
言爲勝諸天等者。問。既八十好
勝天。何故孔目相海
云八十種好同天耶。
答。準彼前章八十種
好章
云。人中不具。諸天分有
義苑云。帝釋諸天。有相
而無好。故此勝之者非
小乘實具。初教即空。&MT10755;
教即如。一乘無量。具因陀羅微細等。則
知望分有邊故。云同天。由不圓具故。云
勝諸天。各不違也。又探玄云。觀佛三昧經。
佛生世間。示同人故。説三十二相。爲勝
諸天故。説八十種好。爲諸菩薩。説八萬四
千相。以菩薩修八萬四千諸度行故。上約
三乘等説。若一乘。此十蓮華藏塵數相。爲
普賢等説者。以修普賢無盡行海故問。
台宗所判。以觀經説八萬四千相好。與若
華嚴有十華藏微塵相海。優降雖殊。倶尊
特相。不約相多少分之。剋就眞中感應
而辨。則知。與今家巨殊何耶。答。詳彼支
流。諍執繁興。若不對揚者。&MT10769;辨邪正。
今略點示。天台師曰。然此三身不可並
三皆
在性
二從
修有
不分
修性
三不
互融
則乖法華若約
者。有次第三觀。一心三觀。一心三觀者。祇一觀而三
觀。觀於一諦。而三諦。此觀微妙。即一而三。即三
而一。一觀一切觀。一切
觀一觀。非一非一切
即一而三秪一法性。而能
成就一性二修。
全性
成修
即三而一修性雖成。而其三身一性本具。全
修在性。性無所移。修常宛爾。已
上約理
融即
隨順世間。而論三身約義分別。且從
即二性一。令義
易明。四明云。法是本覺。報是始覺。始本一合。
方有應用。一往似縱。以融即文。非縱非横
法身
者師範法性。還以法性爲身。此身非色質。
亦非心智。非陰界入之所攝持。強指法
性。爲法身爾始覺報智。依本覺成。故以法性
而爲師範。究論始本。唯是一覺。故
云。還以法性爲身。此非分段變易色質心智三科所
攝。乃是常住五陰等法聚以爲身。此法無相。不可説
示。爲衆生故。
強名法身
所謂理法聚名法身。然理無
聚散。義言聚散。始從初心觀行顯出正理
初住乃至究竟妙覺理聚方圓身有三義。謂。體
依聚。欲令易
解。但取聚義。謂。實諦徳等。及八萬四千法
門。諸波羅蜜功徳等。法性具則名理聚。法身也
報身
者修行之所感。法華云。久修業所得。涅槃
云。大般涅槃。修道得故。如如智始覺照如如
本覺菩提智慧。與法性相應如凾
蓋合
相冥
如水
乳和
法身非身不身。智既應冥。亦非身不
身。強名此智。爲報身也。始從初心。&MT10755;
究竟顯理之智。智聚方圓中道法身。乃本覺體。始
覺冥此。能冥亦志。爲
成觀故。
強名報智
應身者。應同萬物爲身也如谷答
響。大小
隨聲。如鑑現
形。端醜在質
報身與體法身冥。能起大用
不覺亡處。始本一如。
覺體自在。能起大用
如水銀和眞金上色能塗
諸色像。功徳和法身。處處應現往四明云。起
信論意。要
在事識見則取色分齊故。名應
佛。業識見則離分齊相故。是報身
始從初心。&MT10755;
至究竟。功徳之聚方圓。故以三法聚爲三
彼宗山外。源清。孤山。淨覺。從義。轉計雖異。本
義咸同。謂。空中無相。唯假有相。法身定是無相。
報身通有無相。自報他報有無異故。應身有相。若其相
即。倶有相。倶無相。互相攻毀。諍執膏盲。確莫可拔。
是故出外嘗破法智云。但知性具之惡。普現色身。相
相宛然。不曉具惡之性。普現之本。空中理體。亡泯
寂絶。致使所談一念三千。即空假中。三身四土。皆
是有相。山家草堂。返攘斥云。此乃山外。不達全修
在性。致茲妄謂。若乃理本。唯具惡性。不具相者。
是則木中唯具火性。而無焚燎之相耶。且焚燎之時。
自何而有耶。又如鏡體不可但有現像之性。而
不具於現像之相。應知。性惡具性具相。普現色
身。全理而起。方免本無今有之過。豈可空中寂絶。
泯然無物。而爲普現之本耶。三身四土。皆是有相
者。此由岳師誤以法身寂光。爲寂絶理泯然無相。是
故四明爲救此義故。云諸文之中。言法身無相
者。乃是已盡染礙之相。非如太虚空無一物。亦豈
謂法身寂光決有相状。此乃一時救弊之説。法身既
爾。二身豈唯有相耶。亦如三千。豈可定以三諦中
一假攝耶。如何固執空中之理無三千耶。從義後
時又見諸文皆云三千即空假中。自知己非。乃轉計
云空中之理。具足三千妙假。若是妙假。何須空以
泯之。中以非之。岳師已壞之義。汝乃拾之爲己所
得。何其謬也。予竊思擇。山外原起自聽人講華嚴。
而不達其奧義。徒認涼疏之弊。反迷己宗。此已邪
蹊。不足評爾。噫。元師既係其蹱于四明之支門者。
胡爲不深省耶。祇識憤於山外之爲妄。却自潜失
於掌中珠矣。抑本宗命脈。更奚在焉。何以者。雖有
諸文説法身無相。爲盡染礙之相。其實經云。世間相
常住。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常在靈山。我此土安
穩。如此諸文。豈亦總爲救弊之説乎。況是法性融
通。理事兩重因陀羅網。眞言教説。六大三密四曼荼羅。
本具周遍。皆將可壅。持不恥哉。然四明云。良以報
應屬修。法身是性。若漸教説。別起報應二修。莊嚴
法身一性。若頓教詮。報應二修。全是性具法身一性。
擧體起修。故得全性成修。全修在性。三身融妙。
指一即三。問。觀經觀佛。止論八萬四千相好。若華
嚴説有十蓮華藏世界塵數。二經所説。優降天殊。彼
經正當尊特之相。觀經乃是安養生身。凡夫小乘常所
見相。鈔中何故言是尊特。答。一家所判。克就眞中
感應而辨。藏通見但空者。唯覩丈六生身。別圓
見不空者。乃覩尊特。問。具藏塵相而爲尊特。三
十二相老比丘形。而爲生身。其文炳著。那云不以
相好分耶。答。約相解釋。四教佛身。此乃從於増
勝而説。未是的分相起之本。其本乃是權實二理。空
中二觀。事業二識。就此分之。則生身尊特。如指
諸掌。問。約相多少。分於二身。其義已顯。何須理
觀。及就識分。答。華嚴塵相。及八萬相。雖是尊特。
三十二相。不局生身。何者。以由圓人知全法界
作三十二及以八萬藏塵相好故。三品相皆可稱海。
既一一相皆無邊底。是故悉可名爲尊特。故止觀等。
以法華三十二相。觀經八萬。華嚴藏塵。同是別圓道
品修發法身現相。對斥藏通相非奇特。以驗。三經所
談相海。皆是尊特。然有通局。三十二則通。大見無
邊。小見分齊。若藏塵。八萬。唯大非小。若也不就
理觀等分。此義全失。故知。不定以相數多方爲
尊特。只就不空妙觀見耳。問。行人覩於劣應。談圓
佛相。只可即是法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以尊特身
現起方有。不現則無。豈見不空。不待佛現。便自能
見尊特相耶。答。今云劣應但即法及自報。不即尊
特。則成壽量屬於尊特。身相自屬生身。如此分張
進退皆失。須知。行者無有一見非如來力。如來鑒
機。未始差忒。有須現者即爲現之。如梵網。華
嚴。及觀經等相多身大也。不須現者。即以力加。
令於劣身不取分齊。見三十二相。即無有邊。
以知丈六是法界故。圓人豈不即劣見於無邊。不
必一一待現方見。應知。觀經妙觀。觀佛法身。見八
萬相。乃是彼佛全法界身。應圓似觀。現奇特身。經
文自云。身量無邊。非是凡夫心力所及。正類淨名
如須彌山顯于大海。藥師中巍巍堂堂。大論中色相無
邊尊特之身。此等尊特。觀經所現。無少差殊。既云
無邊。那謂生身。若金光明。龍尊歎佛經文。但列三
十二相圓光一尋。疏乃判云正歎尊特。故知。但於劣
身見無分齊。又無身相高大之説。以驗。非是特現
之相。只由龍尊言中妙示即劣含勝難思之文。大師
見彼得意之處。是故疏云巍巍堂堂。得意處者。即總
歎云諸佛清淨微妙寂滅也。以總冠別。故三十二
相。遍嚴三身。不縱不横。是祕密藏。乃是法界總體。一
攝一切。事事相收。應用無邊。不離毫末。相好至劣。
量等虚空。故法華中龍女歎佛。微妙淨法身。具相三
十二。顯是劣應以法身具故。相相尊特。是故荊溪
類同華嚴一一相好。與虚空等。文句十云一一相皆
法界海。又妙玄云垢衣内身。實是長者。釋籤云即是
瓔珞長者。瓔珞長者。豈非尊特。何待現邪。問。一等
尊特。以何因縁。相分三品。答。悉檀因縁故。蓋一類
機應以藏塵尊特之相。得四益者。故佛稱機。而爲
現之。應以八萬尊特之相。應以三十二尊特之相。
得四益者。佛皆稱機。而爲現之。仍須了知。此之
相海。別教則用別修縁了。成就此相。即修成之尊特
故名報身。圓教能了二修即性。修徳無功。乃性具
之尊特。故名法身。須知。華嚴華藏塵數之相雖多。
此以兼別故。猶帶修成。觀經論八萬。既唯圓頓。
無非性具。故三聖觀疏。皆示云觀於法身。行者當
須以教定理。就理明觀。於觀顯相。無得但以
多數斥少。使勝成劣。實在精學。
然後勤修。欲罷不能。故慈辨柝
詳此等釋。彼
宗約理融即者。不出今家同教一乘攝。爾。
復彼隨順世間。約義分別者。亦祇當今同
教攝方便義。所流所目寄顯等義。然迨宋四
明。剋就理觀二識。而分二身。獨其尊特。相
分三品。同判一等。修成性具。有別圓異。而
以觀經現八萬相。藥師堂堂。大論色相無
邊。反與金光法華三十二相。但即劣身見
無分齊。相相尊特者。大似自夸唯局己
宗。而他宗無矣。實由不識今家先已盛談
故。孔目云。三十二相。通凡夫小乘三乘一
乘。但淺深異。凡夫有人。小乘無人。初教
即空與藏
通同
&MT10755;教即如。一乘無盡如別
圓義
具因陀
羅及微細等同教
二乘
依別教。其相如十蓮華藏
莊嚴世界海塵數等相。又八十隨形相者。人
中不具。諸天分有。小乘實具。初教即空。&MT10755;
教即如。一乘無量。具因陀羅微細等故。又
探玄云。即權恒實。如權王下現十佛身。丈
六遍於十方。八相該於法界。以斯驗知。彼
侈獨顯。皆但屬此同教一乘攝耳。是故天
台荆溪。一一類同華嚴相海。寔有以也。然
四明以八萬等與藏塵相海。混成一塊。以
謂倶別圓機業識見身。須現尊特者。恐是不
然。嘗檢台疏。未聞正有別人見十蓮華藏
塵數相海之文。縱有經説無邊無分齊之言。
或約即如。則語雖亦通。三身十身。體義天殊。
若謂文既在華嚴。以兼別故。加於可加
者。設許以寄顯地位等。保帶修成。而奈
何。由彼總不揀夫相海品。在地品後。因果
會別。一律而混故也。故孔目云。此不思議相
海。小相三品。有人判屬三身量。恐未然。此
經無三身。但有二種十身。今此三品。初品
爲體當體宛爾。
六大周遍
相海爲相全體無別。
四曼荼羅
小相明
三密
廣博
此相義。依現文中。有九十五相。
下文別自廣説有十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微
塵數等相。若約此文。三乘小乘。則無此事
&MT10755;頓尚無。
台別何有
唯是一乘。探玄結云。然一箇蓮華
藏界。已遍法界。況復説十。復顯無盡。是則
無盡。非普眼而不覩也。準此。如何別機別
眼。得見普法。若見普法。是圓非別。不可
普別而相濫焉。又直饒以諸菩薩修八萬四
千諸度門故。爲諸菩薩説八萬四千相好。
則如楞伽經。如來藏經。恒沙功徳。具諸相
好。則以藏性爲因等故。地上菩薩。梨耶業
識。得見八萬。唯報身相。既是別機別見。更
有何據。得覩十身藏塵相海。況彼業識無
明。全計所執。何以可得同普賢眼。何況普
法即是法界行徳。探玄云。奇状炳著名相。徳
廣多奧如海。勘梵本。名如來十身相海品。
以深廣之相在十身故。明毘盧遮那。現如
持尊特身。即與無相本地法身無二無別。以
限無限恒無礙故。豈與業識見。同日語哉。
又如觀佛經。既言佛實相好在雜華説。此
乃金口親以相數少多略廣。明示三品。謂。實
相好正指相海。特揀異於八萬等妙相好。豈
欺佛乎。又眞言教有淺略釋。及有廣博因
陀羅王祕要之藏。此亦豈可欺毘盧乎。由
此而推。鳴呼。四明有勳中興於同教一乘。
而於別教一乘曁眞言教。未曾&MT10755;&MT10773;
習。而反加有欲凌蔑於他者何也。蓋信己
宗篤。而自知明。昭乎日月。不足爲明。崒
乎泰山。不足爲高。設至爲擧世非之。力
行而不顧者歟。此學者之大患也。然而同教
之分。別教之際。於斯二者。要不可敢不
究也。今也當宗&MT60339;落。殆不絶若綫。偶有倡
人。不能深知於斯二者。而錯亂之。或及
兩喪而已。寧不爲之慨傷也歟
解云。此中三十二相等。當略中之略。爲人
天二乘等。即當初也。八萬四千等。義當但
是略。爲三乘菩薩等。當次也。佛實相好。如
雜華説者。義當廣説。即是指此華嚴相海
品説。此品説一乘別教相。即當&MT10755;也。以雜
華即是華嚴故。餘義可知 探玄云。此三
中。初唯小乘。次兼前爲三乘。後具前爲一
乘。又初唯地前見。次唯地上見。後通五位
見。又初唯化身相。次唯報身相。後是十身
今謂。初約機教分略次廣。今章同此。
次約位分三見。後約身相。如文可解。餘
如向辨
第九明攝化分齊者。若小乘中。唯此娑婆雜
穢處。是佛報土。於中此閻浮提。是報佛所
依。餘百億等。是化境分齊也 義苑云。依
諸教明化境之寛陿也。小乘唯娑婆者。謂。
不信界外別有土故。此猶約化之邊量。若
克佛之所依。唯處四洲之一。故云於中
等。百億下状化境之量也復古云。唯此閻
浮。釋迦實報所依處也。百億即三千大千世
界。皆是攝化境界也倶舍疏曰。依薩婆
多。十方世界。唯有一佛。依經部宗。十方
世界。許十方佛。論有相破。煩而不叙
若三乘中。法性土。及自受用土。今此不説
 義苑云。謂。既明攝化。即是對機。此既佛
之證用故。不説也。乃至三身四土之義。七門
分別依唯識等。文太
繁重。非要故略
復古云。三乘中。土有三
種。一法性土。二實報土。三變化土。或説四
土。實報中開自他受用也。今此下揀前二
折薪云。玄第三亦云。三乘中有二。一
約佛自住處。有三。一法性土。二實徳土。謂。
妙行等。三色相土。謂。勝寶等。後二自受用
土。此三非攝化處。故仍不辨也。二約佛攝
化處有三云云全同今文三段五教也問。
前明三身。已通法性及自報身。何故此中不
説性自二土。答。既約攝化。爲辨教淺深
故。然性土自土。以諸大乘同皆説量無邊。
約佛自住。則顯義不便。故此不説。唯識
云。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
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涼疏少異。如
佛性章已引
自受用
身。還依自土。謂。大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
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縁成就。從初成
道。盡未來際。相續變爲。純淨佛土。周圓無
際。衆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探玄云。謂。
妙行勝寶等
爲體。如
折薪引
佛土義林章云。佛地唯識皆説。法
性土雖非色攝。不可説其形量大小。然依
事相。其相無遍。譬如虚空遍一切處。自受
用土。十地經説。第十地菩薩。得生大自在
宮。有大寶蓮華座等。出第十地菩薩。坐登
正覺始教實成。
&MT10755;教示成
既成佛竟。盡未來際。相續
變爲。純淨佛土。隨法性土。量無邊故。故探
玄云。三乘中。約佛自住處。一法性土。二自
受用土。非是攝化處故。此中不辨也
其釋迦佛隨他受用實報淨土。或有説在摩
醯首羅天。化身充滿百億閻浮提。是所化分
齊。如梵網經。及對法論等説。當知。此約始
教以説。義苑云。此居色界之頂。約攝報説。
引攝二乘故偏據
一義
今解。言其釋迦佛者。
謂。小乘實報始教他受
用報
釋迦實報他受用土。
即在淨居摩醯首羅天處。蓮華臺藏舍那釋迦
之本
及千葉上千大釋迦報土。主領千三千大千
世界。其變化土。即千百億閻浮釋迦是化。故
入大乘論云。始從初地。乃至十地。在淨居
天。成於正覺。自在應化。名爲法身。非閻
浮提實身成佛。若釋迦生於閻浮提。實得成
佛者。此事不然。福徳果報。決定有處。若
於三千界。得自在者。一切十方。但是一佛
世界。十方諸佛。則無依果。如諸經説釋迦
如來主領三千大千世界。不言乃至十方世
界。説諸佛出世。皆是依報。各有齊限。是
故當知。在淨居天。成於正覺。領三千大千
世界。非閻浮提。梵網疏大師
自撰
云。今釋。此佛
内自實成。及應機化境。諸聖教中。總有五
一小乘。二初教迴心。及三
直進教。四&MT10755;教。五一乘教
一約諸部小乘。於
此大千百億閻浮中此娑婆
雜穢處
唯此閻浮實佛
所依
迦。是實報成佛。餘百億洲皆是化往化境
分齊
不論舍那佛。二若依入大乘論等説。摩醯
首羅天上。有一實報成佛一大千頂實報釋迦。
即當梵網大釋迦一
以一大千世界。爲所統境。化作百億釋迦。
一時成佛此約始教迴心教説。然復古解今
章文。唯引此説者。恐未盡矣
三若
依此經梵網蓮華臺藏世界之中坐華臺上。
實身成佛。名盧舍那基云。他受用土。隨十地菩
薩所宜而現。或小或大。或
劣或勝。前後改轉。梵網經説。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
座。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攝論等云。初地菩薩。悟
十百門。見百佛土。一佛國土。三千世界。三千世界。
有百億四天下。四天下各有一化佛。三千界中。有百
億化佛。初地菩薩。見一百箇百億化佛。一受用身。受
用身居一大寶蓮華臺。華有百葉。葉即三千大千世
界。一受用佛。名盧舍那。百箇百億化佛。名爲釋迦。
不離一盧舍那身。有衆釋迦。二地菩薩。見一受用
佛坐千葉蓮華。乃至第十地。見佛極大。華葉無邊。且
二地中。見初地所見。十受用身盧舍那。千箇百億化身
釋迦。乃至十地。見九地所見。無量受用身盧含那。無
量化身釋迦。大千世界佛數。雖多。不離釋迦之化。
故名一佛所化。又小乘中唯言一佛。無多化用。亦
隨彼機。説一佛也。或資糧道見一四天下。有一主
佛。加行道中。見三千界有一主佛。初地
以上。漸漸増故。故他受用土。其量不定
其千華上
千釋迦。即是千摩醯首羅天上千箇大
千界頂
各有一
釋迦。一一千箇中。
千界内
各化作百億釋迦故。有千
百億釋迦千箇小。
千界内
於千百億國中菩提樹下。
一時成佛深義云。周匝千華上。復現千釋迦。即大化
也。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即小化也。小
化唯一四洲。大化總該百億者。此恐不爾。梵網大師
疏云。此千釋迦。還是受用身攝。孔目云。所現千佛。
千百億釋迦。亦當報身。下閻浮提出家等。當是化
身。何故但言大化及小化唯一四洲耶。若依相宗。應
通報化。故佛土章云。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即
他受用土。又三身章云。一國即是一大千界。一界即有
一大釋迦。四善根所見。百億小釋迦。餘二乘所見。佛變
化身。還居自土。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爲佛土。或
淨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亦無定限。隨生所宜。
一時現故。樞要云。他受用土。本唯無漏淨。見者居穢。
亦爲現穢。見亦通穢。化土本唯無漏。然有淨穢。十
地菩薩。亦得見故。上知下故。然由本爲十地菩薩
現淨土故。論説化土。有其淨言。化土本爲地前等
見。不別言淨。總説見身土。各據増勝本爲而説。
亦不相違。下不知上故。地前。二乘。必不見無漏
淨土。又最勝王疏云。他受用身有二。一四善根所見之
身。但説三十二相等。二地上菩薩
所見之身。相好應多。此亦准知
準此言之。則一
實身華臺
舍那
成佛時。以千三千世界二地菩薩所
見千箇大千
爲主化境。合有千箇百億。其千釋迦是實報
各一大千
千箇報土
千百億釋迦是化身此當直進始教説。
然今章總言此約始
教。實通迴心直進二教。謂。釋迦實報他受用土。一
如入大乘説。一箇釋迦受用報土。在淨居天。二如
梵網説。千箇大釋迦。亦他受用實報土。故孔目云。此約
三乘。盧舍那當彼報身。所化千佛。及化千百億釋迦。
亦當報身。下閻浮提。七歳出家等。當是化身。
故云如梵網經及對法論等説。故綱目云。色頂別立
彼實報故。如梵網經等説。此約初教。探玄云。
約佛攝化處。其受用土。若依始教。在色界頂。爲
引小乘。在同界説。化身土。若依始教。唯有
百億閻浮百億釋迦。爲攝化境。折薪云云。如次所
折薪云。據至相釋云。此約三乘盧舍那臺藏
能化
當彼報身。所化千佛以千葉上千大
釋迦望舍那故
及化千
百億釋迦葉中千箇百億釋迦。望大釋迦。大爲
能轉。小爲所化。望下閻浮出家已
去。當是化身。
亦當報身
亦當報身此文難看。今檢孔目
云。若依梵網經。釋迦
佛在第四禪摩醯首羅宮。與無量大梵天王。及不可
説不可説菩薩衆。説蓮華藏世界盧舍那佛心地法品
時。釋迦身放慧光。照蓮華臺藏世界。其中一切世
界衆生。相視歡喜。皆生疑念。是時釋迦。&T016254;此世
界大衆。還至蓮華臺藏世界金剛光明宮中。見盧舍
那佛坐蓮華光明座上。釋迦及大衆。敬禮盧舍那足
下。請問成佛因縁。盧舍那佛。爲説因縁。及明依正
兩報。及成化佛釋迦身等。廣在經文。成次第者。盧舍
那佛引三世佛説百劫修行。成心地法。號盧舍那。
成蓮華臺藏世界海。赫赫天光師子座上。依諸別光。
成千葉上佛。持心地法門。復轉爲千百億釋迦。次第
説上心地法門。并勸修行。其佛復各擧身。放不思議
光。皆化無量佛。一時以青黄赤白等華。供養盧舍那
竟。各從蓮華藏世界而沒。沒已入體性虚空三昧。還
本世界閻浮提地菩提樹下。還從三昧出已。方坐金
剛座及妙光堂。説十世界海。復從座起。至帝釋宮。
説十住法。乃至復至四禪摩醯首羅天王宮。説我本原
蓮華藏世界盧舍那佛心地法門品。其餘千百億釋迦。亦
復如是。無
二無別
又云。上釋迦。於第四禪。説心地
法者。即是閻浮化釋迦也彼經次者。爾時釋迦。從
初現蓮華藏世界。東方
來入天宮已。下生閻浮提迦夷羅國。乃至七歳出家。
三十成道。號爲釋迦。乃至摩醯首羅宮。次第十住處所
又云。當是化身。又云。次第於閻浮提。七
歳出家已去。説十住處者。化身。復説報身。
三乘華藏中説。十住處也。又云。於閻浮提。
八千返上下。説心地法者經次云。吾今來此世
界之中。八千返。爲
此娑婆世界。坐金剛座。乃
至摩醯首羅天王宮等
通彼應化。二處總籠
以千釋迦及化千百億釋迦。亦當報身。及與
下閻浮已去。當應化身。二處奄含説故耳
曰。折薪據至相二處意。以舍那唯是實報身。
千釋迦等通報化。以望舍那是化今謂。不然
望本報身。
是爲所化及所轉爲。而當報身。雖云是化。非謂化
身。若下閻浮已去。方是化身。故梵網疏云。千釋迦是
實報。千百億釋迦。是化身。豈云千釋迦通
化耶。孔目云。化者是報化。非化身化是
望次下
經文於閻浮提七歳出家等。屬報身。故知。至
相以釋迦通報化。但望上望下不同爾。如
會今章者。若意同至相。即此釋迦在摩醯
首羅天宮。是報身。望滿百億閻浮提。是化
身也。若據清涼。直以臺上佛爲本源。千葉
佛復是大化一釋迦。更有百億。方爲小化。
即二釋迦皆化身也。今章若同至相。報化皆
成。若同清涼。唯是化身。滿閻浮提爾今謂。
涼鈔
失兩祖意。何須同
彼。噫。其誤矣
次下對法等。彼唯説報身
在色究竟天也。則以經論各證一義爾。時
對法論中。檢文未見。而言等者。等取唯識。
而起信亦云。又是菩薩功徳成滿。於色究竟
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等。然約寄位在
於此天。乃是&MT10755;教。今不等此者。唯識第七
云。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
漏。彼如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
故。清涼云。唯識爲引攝二乘。今知。菩提樹
下。非是實報也。既對法唯識。只有報身在
色究竟天。取梵網證化身滿閻浮提梵網亦説
他受用報
在色界頂。
何不爲證
各證一義。劫優。思之
今謂。不然。
此章通總引。言梵網證他受用
及化身土
及對法證其受
用土在
色界
論等等取入大乘論
證意同梵網等
若別證者。如探玄云。
三乘中約佛攝化處。一化身土此有二。一染。
謂。此娑婆等。
此約釋迦。二淨。謂。餘方化土。此
約餘佛。若變染土。謂。足指按地等
初中若依始教。
唯有百億閻浮百億釋迦。爲攝化境如梵網
及入大乘
二他受用土。若依始教。在色界頂。爲引
小乘。在同界説亦如梵網。對法
唯識。入大乘論
今章引證。準
次章文。有二所以。屬始教攝。雖泛爾擧。非
無別意。準探玄知。二意者。一以釋迦是迹
報化
實報迹中之本。
舍那報身。
他受用土。別於彼天。立爲實
報。爲翻小教。顯其釋迦是彼化作從本垂
迹。非
謂化身。
亦報攝故。
二以實報土寄於界内最勝處華臺
舍那
千箇葉上摩醯首羅
天處。大千釋迦
説。爲恐二乘不信界外。而
亦順彼故。顯其化身兩重本迹。雖亦當報。從
下閻浮出家以去。當是

但滿百億葉内千百
億小釋迦
等。此千大千百億閻浮
是報化土。是攝化境。故知。約始教説。如引
孔目及梵網疏。頼是大師高判昭著。請勿外
求焉。然若約他宗天台四明。及嘉
祥華嚴遊意等
多認梵網。
混謂華嚴。偏執報身。或直指華嚴。判爲迹
中本迹。不論十身帝網主伴徒言舍那釋
迦釋迦舍那等。而單別與圓具等。濫之甚矣。
今家漸屬初教。尚非熟教。況圓教乎。可深
思之
何以故。爲二乘教以釋迦身爲實報。今即
翻彼顯其是化。故於彼天。別立實報。又恐
二乘不信界外有實淨土故。寄界内最勝
處説。其化身但充百億等。亦順彼説 此
由上引梵網等説。爲始教證。是故徴釋。有
二所以總別證成向已解竟義苑云。徴意云。以
其他受用土應超界
外。何以却居色頂耶。爲二乘下有三義故。偏居彼
天。初翻化立報。二覩對生信。三順小分齊。良以
此教大乘初門。多分影似故。有同不同也。今謂。未
穩。章但徴屬始教。而至釋中。約界内外。剋實。大
意秪二而已。不可
以徴界内外解
問。若爾彼梵網等説。爲偏
局初教耶。答。經含多義。若被一乘所目。
應是同教。故探玄云。若約一乘。十佛化境。
蓮華藏莊嚴世界海有三種。一蓮華臺藏世
如梵
網等
雖遍法界。對地上菩薩機現有増
十地
論等
寄在色頂。唯説一界。初約同教一
乘辨後二約
別教辨
又云。或此釋
迦身
是化非法報。以具
八相在閻浮故。色頂別立彼實報故。如梵
網等。此約初教思之
或有説釋迦佛報土有三界外。涅槃經云。
西方去此三十二恒河沙佛土有世界。名無
勝。是釋迦佛實報淨土。此約&MT10755;教説。以不
隨下説故。爲顯娑婆唯是化故。是故當知。
色頂之身亦非實報 涅槃南二十二
北二十四
徳王品
云。西方去此娑婆世界。度三北本
云四
十二復古
引演
義云四十二。今云三十二者。恐傳寫之誤。今謂。不
然。麗本鈔作三。探玄又云三十二。況南本經。何輒爲
恒河沙等諸佛國土。彼有世界。名曰無
勝。彼土何故名曰無勝。其土所有莊嚴之事。
悉皆平等。無有差別。猶如西方安樂世界。
亦如東方滿月世界。我於彼土出現於世。
爲化衆生故。於此界閻浮提中。現轉法輪。
天台妙玄云。無勝土同
居淨土。與今家殊
探玄云。三乘中他受用
土。若依&MT10755;教不在三界。如涅槃云。西方去
此三十二恒河沙佛土。有世界。名無勝。是
釋迦佛實報淨土今章
准知
又於一切須彌樓山世
界畔間。往往安一淨佛土。此通報化。爲引
衆生報土有界外者。義苑云。&MT10755;教超權
故。土居界外復古云。今界内界
外。用分權實也
次出意云。既
超界外故。不隨下二乘説故。即顯界内
娑婆但唯是化。權教引攝。報土亦即是化。故
云是故當知亦非實報。此乃以實奪權也
問。如探玄云。若約&MT10755;教。不在三界。若爾十
地經説十王華報。色究竟天現最高大身。現
報後報利益。何在界内。答。若約權。則如唯
識云是實成等。今約實教故。起信中是言
示成。然法苑章云。化土必隨三界處所。古
人於此種種分別。三界之外別有處所。以
爲淨土。理必不然。所化必有異熱識在。異
熟識在必是三界攝。何得出界。土非界繋。
言超三界。非處有別。隨所化故。今謂。相
宗保權情重。以此驗知。驢年猶未治歟
或説化境非但百億。如大智論中。以三千
大千世界爲一數。數至恒沙。爲一世界性。
又數此至恒沙。爲一世界海。數此又至無
量恒沙。爲一世界種。數此至無量十方恒
沙。爲一佛世界所化分齊也。此約&MT10755;教説。
以攝化漸廣於前故 或説化境等者。約
&MT10755;教中。前約受用土。今約化土。探玄云。化
身土。若約&MT10755;教。如智論中以三千大千世界
爲一數。數此等。
如今
章引
梵網疏云。四依攝論等。受用身有二
種。一自受用。是實身成佛。稱法界成。身土
相稱。依正無礙。唯佛獨住。更無菩薩。二隨他
受用身。爲地上菩薩。於淨土中。現身説法。
爲地前機。現化身佛。所主化境。又廣於
前。更擧智論。如此章引今檢彼論。第七八及第
五十云。三千大千世界。
名一世界。一時起。一時滅初重如是等十方。如恒
河沙等世界。是一佛世界二重如是一佛世界。數如
恒河沙世界。是一佛世界海三重如是佛世界海。數
如十方恒河沙世界。是一佛世界種。四重如是世界
種十方無量。是名一佛世界五重於一切
世界中。取如是分。是名一佛所度之分
義苑云。
揀寛廣之相。初據三千等倍増之數。以揀
權小故折薪云。倍倍増可知復古引要
問云。若三乘&MT10755;教。如三千等同類世界現成
佛者。並是化佛次文云。何以知之。大智度論。成
佛世界。廣引如疏。得知。並是一
佛化境。多處現身故。是化也。摩醯首羅天身。亦是化
作。由權顯閻浮菩提樹下是化佛故。蓮華藏世界所有
佛者。是實報也。通體相用。十方淨土所現佛者。是報
佛也。所有親屬。是法門也。爲現引此娑婆小根異習衆
生故。如大
無量壽經説
今引智論。證攝化分齊漸廣前。
&MT10755;教説淨影章十九云。如生公説。佛
無色身。亦無淨土。但爲化物。應現住於衆
生土中。衆生有土。諸佛則無攝實
從相
是義不
然。如維摩説。一切種行爲淨土因。有因既
實。果寧不眞。什公所説。諸佛有土。衆生全
無。但佛隨化現土不同。故維摩云。爲化衆
生故。現此土爲不淨耳攝相
從實
於一佛土。隨
其業行。種種異見。如佛一身衆生異見。故經
説言。佛土清淨。如摩尼珠。隨諸衆生。種種
異現。維摩亦云。我此國土。常淨若此。爲欲
度斯下劣人故。示是衆惡不淨土耳。有人
復説。佛與衆生。各別有土。各別住於自業
果故分相異實
肇公所立
如彼廣述。今謂。此等不出
今家始&MT10755;二教。不勞逐節揀異也
又唯約須彌山世界説。以局此界故。未
説樹形等世界。故非一乘也 義苑云。約
同類世界。以揀非一乘之異類界也。言同
類者。同有須彌日月等。異類者。樹形江河
形等未穩探玄云。又於一切須彌樓山世界
畔間。往往安一淨佛土。此通報化。爲引衆
未説樹形等者。旨歸云。如樹形等。世界
既異。其中衆生報類亦別。如來於彼現身立
教。隨彼所宜。施設教法。差別不同。與虚
空法界等。唯如來智之所能知。不可定其
色非色等言非言等。舍那品中。廣明樹形河
側住世界。俯仰世界。倒世界衆生形等無量形類。一
一形類。各各本類。普遍法界。然互不相礙。又此離
類。並皆攝在蓮華藏世界海
中。亦説無盡。如因陀羅網
須彌山形。乃至一切
衆生形。世界海。末後結云。皆是盧舍那佛常
轉法輪處梵網古迹青丘
太賢
釋云。言一國者。
一須彌界。以世界別南洲現故。此依麁相。
且説一類須彌界。據實。樹形人形倒及側
等。各隨其類遍滿諸方。今謂。他宗不曉是
一乘教不共説故。濫三乘耳
或説釋迦報土在靈鷲山。如法華經云。我
常在靈鷲山等。法華論主釋爲報身菩提
也。當知。此約一乘同教。何以故。以法華中
亦顯一乘故。其處隨教。即染歸淨。故説法
華處。即爲實也。如菩提樹下説華嚴處。即
爲蓮華藏十佛境界。法華亦爾。漸同此故。
是同教也。然未説彼處即爲十蓮華藏及因
陀羅等。故非別教也 義苑云。界内即報染
淨雙如。將會融通。故有斯説。華嚴覺樹道
成。即蓮華藏。法華鷲峰開顯處。即淨方。蓋
由法演一乘。有玆相類。言漸同此故是同
教者。謂。法既同歸。儀式亦爾也。然未下料
揀。處局故非別教壽量品云。然我實成
佛已來。無量無邊長行偈曰。於阿僧祇劫。常
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衆生見劫盡大火所
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乃至我淨土不
毀。而衆見燒盡。論十無上中八者。示
現三種佛菩提
云。二者
報佛菩提。十地行滿足。得常涅槃證故。如
經我實成佛已來乃至而衆見燒盡者。報佛如
來眞實淨土。第一義諦攝故復古云。云等
者。及餘諸住處衆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
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天親釋爲報身菩
提。此即化以顯報也要問云。依三乘教。二佛相
對。以化顯報。即菩提樹
下顯蓮華藏世界
海中佛是報故也
法華所顯一乘。即同華嚴故。
如華嚴在穢土説。居摩竭提國。即蓮華藏
世界海。具足主伴。通因陀羅網等。法華亦
爾。即染以顯淨。漸同華嚴。故云同教。但法
華雖説即染歸淨。縱説一乘之義。主伴不
具。然由未説十蓮華藏等。揀非別教也
若依他宗。天台妙句。釋壽量品前後之文。
明報身義。唯約自報而説。始&MT10755;一轍。略無
異同。荆溪&T047368;云。當知。法華報佛所説。引論
報佛菩提爲證。蓋報佛名通故也。是故經
云。爾時長者即會親族等。今經開顯。乃言
垢衣内身鹿苑
劣應
實是長者。此乃指向身是圓常
之身。的顯開權絶待之妙。教主既妙。其處亦
爾。故云漸同。而有人天所移三變土等。祇
言此土安穩天人充滿。未彰灼説十蓮帝網
及相形等。設五陰報。一一即理。皆悉無邊。
且約此界。是同教故也
或有説此釋迦身。即爲實報受用之身。如
佛地經初。説此釋迦佛即具二十一種實報
功徳。彼論釋爲受用身也。此亦約同教説。
何以故。此釋迦佛。若三乘中。但爲化身。若
別教一乘。以爲究竟十佛之身。今此方便。勸
彼三乘。顯釋迦身非但是化。恐&MT10769;信受故。
彼經中約説佛果深功徳處。明佛身隨教
即權歸實。説爲報身。即方便顯説華嚴一
乘法時。此釋迦身。亦隨彼教。即是究竟十
佛法界身也。是故以此爲同教攝也 佛
地經初者。經曰。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
最勝光曜七寶莊嚴乃至大宮殿中。論曰。此
顯如來住處圓滿。謂。佛佛土。復由十八圓滿
顯色。形色。分量。方所。因。果。主。輔。眷屬。住
持。事業。攝益。無畏。住處。路。乘。門。依持
具如上卷
匡眞所辨
有義此土變化土攝。説此經佛。是
變化身。聲聞等衆。聞信受故。有義。此土受用
土攝。説此經佛。是受用身。此淨土量無邊際
故。路乘門等是實徳故。説此經佛。具後第二
卷處
所説二十一種實功徳故。又是法勝。於此宜
聞。如實義者親光釋迦牟尼。説此經時。地前
大衆。見變化身居此穢土。爲其説法。地上
大衆。見受用身居淨佛土。爲其説法。所聞
雖同。所見各別。而傳法者。爲令衆生聞勝
希願。&MT10773;修彼因。當生淨土。證佛功徳。故
就勝者所見。結集言等論第
二卷
經曰。是薄伽梵
最清淨覺一總
下別
不二現行趣無相法
於佛住逮得一切佛平等性到無障處
不可轉法所行無礙其所成立。不可
思議遊於三世平等法性其身流布一
切世界十一於一切法智無疑滯十二於一
切行。成就大覺十三於諸法智。無有疑惑
十四凡所現身。不可分別十五一切菩薩正所
求智十六得佛無二。住勝彼岸十七不相間
雜。如來解脱。如智究竟十八證無中邊佛
地平等十九極於法界二十盡虚空性。窮
未來際二十一論曰。次顯諸佛異餘大師故。
説世尊功徳殊勝。又爲其餘生淨信故。顯
示世尊功徳圓滿。應知。此中總別顯示二十
一種殊勝功徳義苑云佛地經説。正顯佛徳。
非攝化處。何以故者
土既隨教殊勝故。身亦稱土希奇。即化爲
報。教義深細。良在玆焉何以
故下
初徴。二釋。徴
云。既一佛身。何以或化或報。或十身耶。此
釋迦下約諸教以釋折薪云。此釋迦退非三乘化
身。進非別教實身。進退覈
定。足知三一合明。即權歸實。復古云。釋迦何以釋
爲報身耶。若在三乘。以爲化。若在別教。即爲
十身。今即化以顯報。則當同教義也。今以三乘。
參於一乘。故於彼經。顯教深細。故説佛身即權

今此方便下明佛地經談功徳之所以。
且指化爲報。人&MT10769;信受。故彼經中。論佛
功徳。既顯功徳。報相決然。即方便顯等者。
謂。設爾於方便教中。若顯説一乘十十法
門。此身即便身雲無盡。此乃身隨法異故
折薪云。又亦顯説華嚴別教一乘。即
化是究竟十身。易信受故。皆同教義也
復古云。如説華嚴法時。縱説釋迦。亦即
十身。今以即權歸實故。然由未顯無盡
身故。揀非別教也。問。同教策引清涼一性
一相等云。此示能同。即別教中彰其無礙
也。以華嚴爲能同。今何異耶。答。彼以後
三爲一乘。自分能所安勞會
今約能所
似義。與彼不同也問。探玄明。三乘中約
佛攝化處。他受用土。謂。十八圓滿等。既屬
三乘。何爲同教一乘耶。答。彼約所同。自他
報別。故下章開合云。謂。他受用與化身。合
名生身。自受用與法身。合名法身。如佛
地論説。此約始教説。又探玄云。或此釋
迦身
報非法化。即此身具二十一種殊勝功徳。
受用身故。如佛地經初説。此約&MT10755;教。又
云。然佛説經處。或唯界外諸妙淨土。十八圓
滿受用土中。報佛説處。如佛地經等。此妙
淨土。非三界攝。而亦不離。以遍一切處
故。此通三乘及一乘説此約説法是勝。隨教即
化。歸實報身。當能

又上章施設
異相
云。以彼爲地上菩薩。説佛
地功徳故。在三界外受用土中。此依三乘
&MT10755;教及一乘同教説。既通三一。而揀非別
教一乘者。探玄中。問。此八會佛是何等身。
答。有釋云。説此經佛是實報身。以是盧舍
那法界身故。居蓮華藏淨土中故。下第
七會初。歎佛具彼二十一種殊勝功徳。是
實報也。但以不離化故。該此樹下。非是化
身。今釋。此佛准下文中。是十佛之身。通
三世間。以説十信及三賢等。地前所見。非
實報故。然居華藏。非局化故。國土身等。
非前二報化故。具攝前二。性融通故。具足
主伴。如帝網故。是故周遍法界十佛之身。
直攝一切三世間盡。方爲佛故。三身二身。
但是三中智正覺攝。妙淨土及同生之身。無
不皆是此中所攝乃至廣明。此中是同。非別
隨應可知
或有説此釋迦身即是法身。如經云吾今
此身即是法身。此約頓教寄言以説。以相
盡離念故 探玄云此釋
迦身
或是法非報化。以
色即如故。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此約
頓教孔目云。若依三乘。或一佛。謂。頓
教佛。唯一無分別實性。即是佛言寄言
以説者。具如前章佛果
義相
已辨。復古云。文顯。
可知。問。頓教是一乘耶。三乘耶。若云一乘。
何以今章前後。皆曰三乘。若云三乘。何
以今科在一乘中耶。答。因説佛身。報體通
&MT10755;教及同教。説&MT10755;教之後。連次同教故。
言一乘。今頓教居後。寄入此科。以少從
多。非以頓教爲一乘。去情思之折薪
云。所以約教不次者。由上並約化顯報
故。以同教連&MT10755;教辨。今以即化顯法義
別故。陳於此次説也謂。小唯化。始&MT10755;及同共
報。頓唯法故。三身次第
云。攝化約教。四句順次小始界内。&MT10755;教界外。同
教亦内亦外。頓別非内
非外。如
迴心義
若別教一乘。此釋迦身。非但三身。亦即是十
身。以顯無盡 探玄云。或非法。非報化。
以是十佛故。通三世間故。具足主伴故。
此約圓教。是故此釋迦身。圓融無礙。極&MT10769;
思也義苑云。別教所談此釋迦身。是
十身之一。十身融通故者。非也
然彼十佛境界。所依有二。一國土海圓融自
在。當不可説。若寄法顯示。如第二會初説
 舍那品云。十方國土中。一切世界海。探玄
云。於中國土海。世界海。雙擧者。此二相成
故也故曰所
依有
又云。依一乘有二。一約果分。
十佛自體國土海。此當不可説。寄縁説十
文有
十句
如第二會説二如
次下
復古云。攝化境界。
有其二種今謂。不然。以國土海非約
攝化。但世界海是攝化境故
諸佛如
來所依國土。重重無盡。如海深廣。若寄法
顯示。如普光明殿會如來名號品初説義苑
云。
普光明會中。
表法以示
折薪云。晋經名號品初云佛在摩竭
提國寂滅

初始得佛普光法堂。坐蓮華藏師子座
上。善覺智無二念。了達法性。住佛所住。等
諸如來。至無礙趣。具不退法。無壞境界。住
不思議。等達三世與十佛國土微塵
數等大菩薩倶
釋曰。此
歎佛所住之文也探玄云。名普光法堂會。約
事。謂。佛於堂内。放光普
照。故名此堂爲普光。於中説法。又名法堂。相
傳。普光堂。在菩提樹東南可三里許。熈連河曲内。
佛初成道。諸龍見佛樹下露坐。&MT10770;爲佛造此法堂。
約法。謂。眞俗遐周曰普。妙智照達云光。境智玄軌
爲法。約境。謂。普體。光用。法通教義。約實。謂。無
礙法界。一塵一行皆遍。因陀羅網。重重顯現故。稱爲
普。即普圓明煥曜故。復云光。無不正軌故。亦云
法。即法應縁成陰爲堂。前舍那品明依果。此
明正報。又此品明國土海義。前品既辨世界海。即
明體隨縁。顯其果相。今即約縁反顯。明其果體。
辨相所依之實。前會約華藏。此約忍土。有意。文中
有三。一擧佛所在。明器世間。二善覺知下歎佛
徳。明智正覺世間。三與十佛土下。辨衆生世間。智
正覺世間殊勝。於中十句。文同攝論受用身二十一種
殊勝功徳中初十句。如下第七會初。二十一句。
總具。如彼廣釋。攝論佛地論等。名同義別。準知
二世界海有三類。一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具
足主伴。通因陀羅等。當是十佛等境界 
探玄云。二約攝化處有三類下皆依孔
目故。略耳
目云。今此世界海。上下淺深。略有三種。一
寄見聞位。
十佛居處
從三千大千世界探玄云。須彌山
界。及樹形等
去。乃至一切衆生形類等界舍那
品説
以爲一
類二寄解行位。
十佛所居
如瞿夷所居成化之處探玄云。
三千界
外。別有
十世界
十世界等晋經第五十
七入法界品
一世界性。乃至
十世界相如先
已引
當萬子輪王已去所居輪王
境界
爲第二類。三寄證入位
十佛境界
蓮華藏世界海等已
探玄云。十蓮華藏莊嚴世界
海。具足主伴。如帝網等
佛境界。爲第
三類。但爲引機淺深不同。&MT10770;有三別。依
此經文舍那
品中
三千界等。顯其融義。蓮華藏
界等。明因陀羅微細等義。中間界等瞿夷所居
入法界品
明。此舍那品。
略不顯示
略而不明。準之可解今章第一
爲第三。
第三爲第一。探玄
標列。與孔目同
又探玄云。若約一乘。十佛
化境。蓮華藏莊嚴世界海。有三種。一蓮華
臺藏世界。雖遍法界。對地上菩薩機現有
増減。寄在色頂。唯説一界。二今章第一。
孔目第三
即此
遍法界之華藏。説十顯無盡。即無盡箇華藏。
一一皆遍法界。三今章第三。
孔目第一
樹形等雜類世
界。一一皆有蓮華藏。並似彼界。悉遍法界。
各有十。無盡無盡。此三中。初約同教一乘
辨。後二約別教顯耳此中初後。
但當後二
二於三千界外。有十重世界海。一世界性。
二世界海。三世界輪。四世界圓滿。五世界分
別。六世界旋。七世界轉。八世界蓮華。九世界
須彌。十世界相。此等當是萬子已上輪王境
界 此寄解行位境。晋經五十
瞿婆夫人
善知識
我已
成就分別觀察一切菩提三昧海法門。我入
是法門。知此娑婆世界衆生初明知此娑婆中
境有四。一知衆
生善惡邪正。二知佛因果。三
知二乘眷屬。四知菩薩衆
如此娑婆世界。知十
方世界探玄云。二知十方世界。各十。十世界者。是
無盡故也。搜玄方軌云。如此娑婆下。遍餘十
方世界也。此十界互爲首。
餘九莊嚴。成一百句
世界性。世界海。世界
輪。世界圓滿。世界分別。世界旋。世界轉。世
界蓮華。世界須彌。世界相事。亦復如是
方軌云。若依下瞿夷之内。除三千界。外有十世界。
一世界性是同類義。二世界海衆類多義。復深廣義。三
世界輪齊用義故。四世界圓滿徳義故。五世界分別是不
離義。六世界旋是正旋義。七世界轉側轉義。八世界蓮
華敷發義。九世界須彌是勝好義。十世界相是形貌義。
何故説十。欲顯無量故。問。何故一中具見一切
土。答。爲修行者故。自居報土。各各不同。佛攝衆
生。所現世界。及佛土等。似彼報土。引諸衆生。仍
攝佛境盡
故。使然也
探玄云。法雲地知識内。瞿夷者。
古譯名明女。又勘諸梵本。或名嶠比。此云
覆障。或名瞿婆。此云守護大地。佛爲太子
時。有三夫人。瞿夷第一。耶輸陀羅第二。摩
奴舍第三。今表因位&MT10755;極慈悲之相顯著故。
取第一也。又云。問。餘經論説。摩耶生佛。
七日命&MT10755;。生忉利天。云何此中指迦毘羅
城。答。化相示滅。實報常存。若爾迦毘豈非
化處。釋。此亦深細。非常人可見瞿夷
准知
如菩
提樹下即蓮華藏等。又如雙林示滅。常在
靈山等。若圓教中並是法界實徳。是人亦
是法門故。又是舍那海印定中所現故。屬
佛實徳攝也。此亦可爾。言此等當萬子等
者。具如行位章中已辨。如探玄云。此是王
世界性之輪王故。寛大深細。以恒沙金輪
王福所感。此約一乘説折薪云。此等揀前。十佛
世界。即十地菩薩境界
故。云萬子輪
王是菩薩也
然前章迴心云。即是解行身遍於
五位法此中
准知
三無量雜類世界。皆遍法界。如一類須彌樓
山世界數量邊畔。即盡虚空遍法界。又如
一類樹形世界。乃至一切衆生形等。皆亦如
是。悉遍法界。互不相礙 寄見聞位。十
佛化境。言一類須彌樓山世界者。舍那品
曰。佛子。當知。此蓮華藏世界海。有須彌山
微塵等風輪。持此蓮華莊嚴世界海世界海邊
有金剛圍
山金剛厚地
香水河等
探玄云。明所成果。先明此主世界
後辨
結通
有三。初顯本世界爲依持處即此遍法
界之華藏
説十。顯無盡。即無
盡箇華藏遍法界
二明次重。顯雜類世界性
依前蓮華臺内諸香海
上所持諸雜世界性
三更重辨十二佛國土七世
界性即唐經説。
二十重刹
今此文中。據須彌山世界中
辨華藏故。風輪水輪還似彼也。以易信解
故。印機而成故明勝用中。依正無礙。帝網
法界。融三世間。即刹説等
一類樹形等者。經次云。當知。此蓮華藏世
界海中。一一境界。有世界海微塵數莊嚴。此
香水海上。有不可説佛刹微塵數世界性住。
或有世界性蓮華上住。或在無量色蓮華
上住。或依眞珠寶網住。或依種種衆生身
住。或依佛摩尼寶王住。或須彌山形。或河
形。或轉形。或旋流形。或輪形。或樹形。或樓
觀形。或雲形。或網形。探玄云。明第二重。依
前蓮華臺内諸香海上所持諸雜世界性。又
云。衆生形者。謂。有二義。一有世界。似衆生
形。二即種種衆生。皆是世界。如身中八萬戸
蟲。各有九億蟲等。此即是世界。準下文。
亦是舍那佛轉法輪處也。是故文中但言衆
生形。不言如衆生形。故知即以衆生爲界
也。此等一一形類。皆遍法界。又云。若依圓
教中。通三世間。以舍那佛有國土身等。是
故世界悉是佛身。又有衆生形世界等。是
故衆生即世界。此並依正混融無礙故也
此上三位。並是盧舍那十身攝化之處。仍此
三位。本末圓融。相收無礙。何以故。以隨一
世界。即約麁細。有此三故。當知。與三乘
全別不同也 經結文云。如一方。十方亦
復如是。盧舍那佛常轉法輪處。探玄云。第
三此中大意。明衆香海中。略擧一海。一海
所持十方刹中。略擧一方。一方既爾。説不可
盡。餘方例準。一海所持十方無盡皆遍法
界。餘一一海。皆持十方。各遍法界。無礙圓
融。無盡自在。即不可説不可説也。又云。一
乘三中三類能
居人
多分論時。初見聞位。次解行位。
後果位通。即可知。三處佛身。同是十佛也
義苑云。結世界海屬佛攝化。彰其分齊也
復古云。皆毘盧遮那攝化分齊處。仍此下
但爲引機淺深不同。&MT10770;有三別。華藏世界
爲本。餘二爲末。本末鎔融。無有障礙。何以
下徴。世界海中隨擧一界。具此三種。麁細
異故折薪云。徴意云。既三位各相不同。
何得本末無礙。釋意云。隨一世界。麁者約
因。細者約果。故有三位。實非逈異故。得
融通未穩今謂。上來屡所輯録者。不揣
已愚。輒逞素志。旁引曲證。翼正閑邪之切。
所謂迫而後應。不得已後起者。蓋由思欲
輔揚大師之眞詮。再燃死灰&MT10770;使玄門永
不堙沒。杳絶天下古今之惑。務在其已爀
爀者。不勞摭之。其奧晦者。煥然昭之。宗猷
已洞。令本文無滯則已矣。吾事畢矣。死
無慨焉。而至其末章。束筆高閣。勿言條
貫逸結于斯。鈔成壽梓。以公同業云爾。
知我罪我所不測也。時寶永歳旅己丑佛
成道日完 第十佛身開合者有二。先義。後
數。義中先約法身。或唯眞境爲法身。如
佛地論。五種法攝本覺地。清淨法界攝法
身。四智攝餘身。此約始教説。或唯妙智爲
法身。以本覺智故。修智同本故。如攝論無
垢無礙智爲法身。金光明經中。四智攝三
身。以鏡智攝法身故。或境智合爲法身。以
境智相如故。如梁攝論云。唯如如及如如
智獨存。名爲法身。此上二句。約&MT10755;教説。或
境智倶泯爲法身。如經如來法身非心非
境。此約頓教説。或合具前四。以備徳故。
或倶絶前五。以圓融無礙故。此二句如性
起品説。此約一乘辨。次別約釋迦身明者。
此釋迦佛身。或是化非法報。如始教説。或
是報非法化。如同教一乘及小乘説。但深
淺爲異也。或是法非報化。如頓教説。或亦
法亦報化。總如三乘説。或非法非報化。如
別教一乘。是十佛故也。數開合者。或立
一佛。謂。一實性佛也。此約頓教。或立二佛。
此有三種。一生身。化身。此約小乘説。二生
身。法身。謂。他受用與化身合。名生身。自
受用與法身合。名法身。如佛地論説。此約
始教説。三自性法身。應化法身。如本業經
説。此約&MT10755;教説。或立三身佛。如常説。此通
&MT10755;二教説。或立四佛。此有二種。一於三
身中受用身内。分自他二身故有四。如佛
地論説。此約始教。二於三身外。別立自性
身。爲明法身是恒沙功徳法故。是故梁攝
論云。自性身與法身作依止故。三亦於報
身内。福智分二故有四。如楞伽經云。一應
化佛。二功徳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此約
&MT10755;教説。或立十佛。以顯無盡。如離世間品
説。此約一乘圓教説
華嚴一乘教分&T047368;輔宗匡眞鈔卷十大尾享保十
六辛亥再治
○六位圓融 千秋流芳 匡眞壽梓 合爪
  敬顙 出雲寺元丘 熏徳堂春章 文臺
軒宇重 平樂寺智信 井上齋實氏 瑞
翔閣朝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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