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First] [Prev+100] [Prev] 437 438 439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 450 451 45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無/有]   [返り点:有/無] [CITE]

身一等。此是同處。梵網經云。爾時釋迦牟尼
佛。初坐二菩提樹下一。成二無上覺一。初結二菩薩波
羅提木叉一已上此是同時同處所説。言二初結一
故。是與レ一同時。言二樹下一故。是與レ一同處。此
之二門。既在二經中一。不レ可レ言二前二攝盡一。其時
處。若言レ不二攝盡一者何不レ擧二此二門一 答。今
立二此門一。明二時處相一。爲レ顯下寄託時處一。定二法
本末一。隨依人法一。□化儀事上故。擧二同時異處。
異時異處一。辨定本末難思之義一。故約二寄顯一。
此二攝盡彼異時同處一。雖レ有二此事一。不レ足三寄
對顯二法勝妙一。是故章中。不レ擧レ之也。同時
同處。不レ可レ有レ之。但梵網經。雖レ言二初結一。一
乘花嚴。化教之後。創説二制教一。又不レ待二犯縁一。
最初頓結。不レ同二聲聞一。故言二初結一。彼經總有二
十住處一。會又有二根本臺上説會一。最後化身釋
迦。於二閻浮提菩提樹下一。重説二十重六八戒
等一。此等並是説二花嚴一後。於二三乘門一。示二此化
儀一。都不レ可レ有二同時處義一。天台大師。判二梵網
經一。爲二花嚴結經一。彼亦花嚴之後。説二梵網經一。
今花嚴宗。本教已前。無レ有三演説枝末之教一。
以二本教上一。示二末教法一故。梵網花嚴。説時前
後。文義重重。卒難二辨明一。今略示レ要。以定二義
旨一。引レ文立レ義。會レ違通レ難。具如二梵網日珠鈔
中一。上來教起前後門竟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七*&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八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七決擇前後意
於レ中分レ二。初標章。二辨相。今初。決擇前後
意第七者。宋本云二第七決擇其意一。如二卷初
標一。所レ言其者。與二次前門一。鉤&T054639;而來。前門具
明二教起前後一。一乘本教。要是最先。末教諸
乘。與二根本教一。或是同時。或是異時。言二異時一
者。即是後時。其教起處。要是異處。定無二與
レ一同處而説一。何故。一乘三乘教起。如レ是前
後差別不同。斯乃於二此世中一。一三五教。縁熟
異故。聞教初起。隨亦不同。非二唯初起一。其&MT10755;
起處。隨レ機趣入差別不同。今立二別門一。陳述
其意一。是故次レ前。此章而來。故其意者。即前
後意。令二言顯了一故。言二前後一。此門所立。繋屬
前章一。與レ前合明。義亦無レ妨。而顯二縁熟入法
之相一。故立二別章一。更開二十門一
章然諸數前後下。二辨レ相。亦二。初叙レ意分
レ門。二一或有衆生下。隨レ門明レ義。十門星羅。
不レ科自分。第一始終聞小。言二於此世中等一
者。如來出世。説法度生。有縁之機。聞法悟
道。事不二卒感一。皆由二宿因一。植因不同。此世聞
法得益亦異。由二今事一故。當來亦異。然今不
レ論二前世當來一。唯於二此世一。判二悟入相一。過未不
定。機宜難レ定。或轉根而來。或下中而來。或
迴心而來。或勝進而往。故以二此世一。定二其分
齊一。義苑云。從二初得道一。迄至涅槃一。同此類教。
則初度二陳如一。後度二須跋一。中間亦唯説レ小益
レ小。如二四阿含經及五部律一。言二於此世中一者。
揀レ濫也。恐レ有レ執下言二小乘始終定一者。豈非中
定性聲聞上故。今云二於此世中一。非レ約二一人一。多
世同聞二一類之法一。以レ容レ轉二根器一故。故非二定
性一。亦非三通收二不定性人一。但要約二一世一類
定者一耳已上此所被者。愚法小乘。愚法教中。
不レ許二迴心一。終教見レ之。皆入二大乘一。但隨二定
不足界内界外別一。始教之中。有二迴不迴一。定
性不レ迴。不定迴心。今唯約就愚法教意一。三
乘終歸二皆灰類滅一。全如二始教定性之人一。彼定
性中。有二愚不愚一。愚法之者。不レ信二大乘一。二十
部黨。同彼愚法。言二小乘諸部執不信大乘者
是一者。此諸部者。滅後分部。佛在世時。始終
既小。彼徒師資。相襲相承。流至二滅後一。乃至
後代。諍論分レ部。五百部黨。小乘異宗。曾聞三
龍樹説二畢竟空大乘深理一。如二刀割胸。諸部
小乘。弘敷五印一。各執二自宗一。謗二摩訶衍一言。大
乘非二佛説一。是壞二正法一者之説。慈氏降下。説二
大乘論一。建立七因一。成立大乘決定是佛説
義一。及無著。世親。安惠。難陀。護法。親光等。諸
大論師一。各造二雅論一。陳二大乘義一。互顯二一實眞
正之理一。倶破二小執一。弘二大乘宗一。馬鳴菩薩。出
世已來。破レ小顯レ大。連續甚昌。而彼諸部小
乘黨類。横竪流布。保執不レ止。良由下在世始
&MT10755;聞レ小。不レ入二大乘一。餘潤上故耳
章二或有衆生下。是第二進入初教。言二中論
初説者是一者。中論第一云。問曰何故造二此中
論一。答曰。有人言。萬物從二大自在天一生。有人
言。從二韋&MT02395;天一生。有人言。從二和合一生。有人
言。從レ時生。有人言。從二世性一生。有人言。從
レ變生。有人言。從二自然一生。有人言。從二微塵一
生。有二如レ是等謬一故。墮二於無因邪因斷常等
邪見一。種種説二我我所一。不レ知二正法一。佛欲下斷二
如レ是等諸邪見一。令知二佛法一故。先於二聲聞法
中一。説二十二因縁一。又爲下已習行。有二大心一。堪レ受二
深法一者上。以二大乘法一。説二因縁相一。所レ謂一切法。
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二所有一。如二
般若波羅密中説一。佛告二須菩提一。菩薩坐二道
場一時。觀二十二因縁一。如二虚空不可レ盡。佛滅
度後後五百歳。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二諸
法一。求二十二因縁。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
決定相一。不レ知二佛意一。但著二文字一。聞三大乘法
中。説二畢竟空一。不レ知二何因縁故空一。即生二見
疑一。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二罪福報應等一。
如レ是。則無二世諦第一義諦一。取二是空相一。而起二
貪著一。於二畢竟空中一。生二種種過一。龍樹菩薩。爲二
是等一故。造二此中論一已上折薪集成。引二中
論文乃至畢竟空無所有一。如般若已下不レ引。
非二當要一故。今爲レ知二其證據。幷問答始終一。具
引二一段一。壽靈大徳。即引二餘段一。此青目論
師。作二此問答一。顯三龍樹菩薩造二中論一。文意
如來在世。爲レ破二外見一。於二小乘教一。説二正因
縁一。機根熟時。説二大乘空一。龍樹大士。出二佛滅
後一。爲下莊嚴佛一。破レ見立正。造二此中論一。破
レ邪顯レ正。令三諸衆生入二正見道一。於二此文中一。
陳顯如來先説二小乘一。後説中大乘空教法門上。
即是漸入二階次第
章三或有衆生下。第三進入終教。此是解深
密經所説。三時次第。彼經本意。攝二漸悟機一。
不レ住二二階一。即入二第三一。雖二彼第三時一。攝レ機
是始教。而該二不空中道妙理一。是故此章。頻
屬二&MT10755;教一。已上三類。不レ離二三時一。唯住二初時一。是
第一類。至二第二時一。是第二類。至二第三時一。即
此第三
章四或有衆生下。此是第四從レ漸不定爲レ始
爲レ&MT10755;。答。所引維摩三十二人。不二法門。並
&MT10755;教意。從レ此勝進。入レ頓即定。故此漸者。是
&MT10755;教漸 問。頗有下從二始教一入二頓教一者上耶 
答。可レ有二其事一。何無二此機一。始教空門。密示二頓
教一昇進便易。縁熟必入 問。若爾。非二是漸
入次第一如何 答。此約二漸頓次第一爲レ言。不二
更細分一。故無二所妨一。又不レ經二&MT10755;教一。有二何妨&MT10769;一。
機根入法。事不定故 問。頗有二小始&MT10755;頓進
入。及始&MT10755;頓漸入者一耶。若有レ之者。文何不
レ擧 答。此二類者。決定可レ有。文中何必具
足擧盡。從レ漸入中。二類。兼攝。且引二維摩一。似
レ局二&MT10755;教一。而通二諸類一。縁不定故 問。頗有二從
小入レ頓者一耶 答。可レ有何無。縁&MT10769;思故。
如二達摩大師一。在二西天一時。爲レ引二小機一。説二小
乘法一。然後令レ入二大道一。即其事也。上來三類。
並是次第進入之者。第四類中。細分有レ五。謂
&MT10755;頓人。始&MT10755;頓者。小始&MT10755;頓。從レ始入レ頓。從
レ小入レ頓也
章五或有衆生下。第五本來頓悟。義苑云。機
性既異。化儀亦殊。如二楞伽經説一者第三經
云。大慧白レ佛言。如二世尊所説一。我從三某夜得二
最正覺一。乃至某夜。入二般涅槃一。於二某中間一。
不レ説二一字一已上折薪云。如楞伽者。彼經云。
大慧復白レ佛言。如二世尊所説一。我從二某夜一
乃至
如レ前
不レ説二一字一。亦不二異説當説一。不説是佛
説。大慧白レ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何
因説言二不説是佛説一。佛告二大慧一。我因二二法一
故。作二是説一。云何二法。謂縁自得法。及本住
法。因二此二法一故。我作二如レ是説一。云何縁自
得法。若彼如來所得之法。無レ増無レ減。縁自
得法。究竟境界。離二言説妄想。文字二趣一。云
何本住法。謂古聖道。如二金銀等性一。法界常
住。者如來出世。若不出。法界常住。如下趣二
彼城一道上。譬如丙士大夫行二曠野中一。見下向二古城一
平坦正道上。即隨入レ城。受乙如意樂甲偈云。我某
夜得道。至二某夜涅槃一。於二此二中間一。我都無
所縁自本住故。我作二如是説一。彼佛及與我。
悉無レ有二差別一。釋曰。此上長行偈頌。皆先明二
無言一。次釋二無言所以一已上指事云。如楞伽等
者。第八卷化品云。復説。如來正遍知。何等夜
證二大菩提一。何等夜入二般涅槃一。於二其中間一。不
レ説二一字一。又第十卷云。何等夜證レ法。何等夜
入レ滅。於二此二中間一。我不レ説二一字一已上又涅
槃經云等者。當二彼第二十六一。折薪云。經具云。
若能受持如來常住性無變易一。是名三菩薩具
足多聞一。復除二是事一。若知三如來常不二説法一。亦
名三菩薩具足多聞一。何以故。法無性故。如來
雖レ説二一切諸法一。常無二所説一。是名三菩薩修二大
涅槃一。釋曰。經無二是字一。乃有二亦字一。由二前段
不順二頓義一故。不レ引レ之。但攝二一字一也。云レ等
者。即何以下文也。前教起中。此意不レ顯。但
義含爾已上義苑云。等者等二大般若一。彼經四
百二十五云。我從二成道一已來。不レ説二一字一。
汝亦不レ聞。思益第三云。如二佛所説一。汝等集
會。當レ行二二事一。若聖説法。若聖默然。何謂二説
法一。何謂二默然一 答言。善男子。因二四念處一。而
有二所説一。名二聖説法一。於二一切法一。無レ所二憶念一。
名二聖默然一。斯正説時。心契二法理一。則不レ説也。
時悲三緘レ口名二不説一耳已上集成引二大般若一。
同二義苑引一。又云。五百六十七云。衆生各各
謂。佛獨爲二説法一。而佛本來無レ説無レ示。淨
名第一云。其説法者。無説無示。其聽法者。無
聞無得。佛藏經第一念佛品。佛告二舍利弗一。
不レ能レ通達一切法一者。皆爲二言説一所レ覆。是
故如來。知二諸語言一。皆爲二是邪一。乃至少有二語
言一。不レ得二眞實一已上此等皆是頓教義理。遍
在二諸經一。諸&T047368;引之
章六或有衆生下。第六始&MT10755;聞三 問。此三
乘者。爲三唯就二始教一。通二中三教一耶 答。折薪
云。今此三乘。即通二中間三教一。如二探玄云一。若
約二三乘一。即從レ始至レ&MT10755;。皆説二三乘一。通益レ機。
如二前所引力士經。大般若等。諸大乘經一。於
レ中雖レ有二權實不同一。皆具二三乘一。釋曰。既通二權
實一。明知。含具中間三教一。定無レ疑也。今文全
同已上雖レ通二中三一。始教是正。&MT10755;頓是兼。以二
三乘教是始教一故。餘是兼故。言二密迹大品一
者。並如二上教記前後門中引一。本來三乘根熟。
所聞始&MT10755;一類。更無二異説一
章七或有衆生下。第七進入同教。此機即是
從レ三入レ同。此類中機。其族極多。並皆從レ三
入二同教一故 問。三乘不定者。爲三唯局二中三一
耶。爲三亦兼二小乘一耶 答。正在二中三一。兼通二愚
法一。引二愚法者一&MT10755;入レ一故 問。其從二三乘一。入
レ同相何 答。此類入レ同者。正是從レ始入レ&MT10755;。
從レ&MT10755;入レ同。經二始&MT10755;同一也。或有二從レ始入同。
或有二從レ&MT10755;入同。或有下始&MT10755;頓同。可小始頓
同。或小始至レ同。或小&MT10755;至レ同。或經二少頓一同。
或從レ頓入レ同。或經二&MT10755;頓一入レ同。或經二始頓一
入同。此中如レ是有二十一類一。雖二彼頓教一。是彼
一類離念之機。非レ如二餘教漸次之例一。而是三
乘趣入之教。從レ三入レ一。豈無レ之耶。是故此
中。亦攝二頓教一。言二皆依一乘無盡教起一者。此
就二華嚴中同教一爲レ言。是故指事具引二華嚴入
法界中未會經疏等一解レ之。此明二依レ本起レ末
之門一。是故諸有所修已下。正明二攝末歸本之
相一。大疏所レ謂。開漸之本。攝末之本者。即此中
義。此攝末義。亦通二法花一。法花既言二諸有所
作常爲一事一。豈不レ爾乎。言二花嚴經同教中
説一者。正指二所就所據本教一。此之十字。宋章
本無。唯云二如會三歸一等一已上花嚴同教者。
花嚴圓教。全揀二諸宗一。是別教意。全收二諸宗一。
是同教意。全收之門。往往雖レ在二一部之中一。
而法界品。攝比丘會。化儀之相。即是花嚴同
教之中。是故章中。指レ此云レ爾。雖三是同二如會
三歸一等一。是法花經開會之事。會歸之相。與二
攝比丘會一。大途同故。言二又如上所引三乘與
一乘等一者。上教起門同時異處。是同教故。指
レ此即云二同時説一也。即是依レ本起レ末。亦是開
漸之本。言二又如法花中迴三入一乘等是也一
者。宋本無レ之。上文會三歸一。即當二和本此
義一。法花迴三。正是同教。既轉下保執三乘一之
心上。歸入同教一乘法一故 問。前言二即便定者一。
此下何無二此言一 答。折薪解云。前之六門。
皆有二即便定者之言一。此下四門。皆無二此言一
者。已入二一乘一。更無レ餘故。且入處隨レ機有レ異。
故分二四門一。若約レ教者。七是同教。後三皆別
教。總此同別並屬二圓教一。故今文中三乘。皆
依二一乘無盡教一起。若三歸レ一。亦歸二前無盡
教一也。故知屬レ圓已上復古記釋二此門一意云。見二
自得法。是彼方便一。捨二方便一而入二正乘一。三乘
爲レ教。一乘爲レ義。三一和合。即前同教。或五
前四。爲二方便一故。雖レ非二正乘一。皆圓教攝。是彼
方便故。奴屬レ主也。孔目云。若横依二方便法
門一。有二二義一。今説二一乘一中。後義與二彼究竟圓
一乘一。爲二方便一。故説二一乘一。非二即圓通自在義一
也。意云。但與レ彼作二方便一。得レ名二一乘一。非二即是
彼圓通自在無盡法一也。故云下依二彼教一起上。是
彼等也。阿含此云二淨教一。意云。但是言説耳
已上折薪云。如二會三歸一等一者。即會二方便
之教一。歸二今一乘無盡教一也。但有二三可歸。
不レ同二第八三本是一一也已上此釋二宋本六
字一。薪又云。問。前明二一三同時説一者。正當二
前三乘根定者一。故第六中。指二密迹大品一也。
今何以此根不定耶 答。今但以レ此證下三
乘與二一乘一同時上。即依二無盡教一起故爾已上
此之問答。義成局滯。此世受レ三。有二一類人一。
或是根定。或是不定。前第六門。明二根定者一。
此第七類。明二不定者一。不二前根定一。爲二此第七
類一。何對二前門一。作二此問答一。集成云。同教一乘。
爲レ普爲レ別。答。普之別也。普之別。何異二於別一。
法眞曰。收レ之是海。具レ之江水。不レ同二長江一。然
海中江。乃收二長江一。固味耳 問。此與二八門一
如何 答。此多二於分諸乘得益一。次多二於融本
末得益一思之已上 問。此世從二三來一至レ一
者。有下不レ入二別教一唯住中同教上耶 答。有二此機
類一。即此第七爲レ彼而立。情根萬差。入法非
レ一。或有下唯住二同教一之者上。或有下進入別教一
之者上。入二別教一者。如二第八門一。住二同教一者。此
第七門 問。三乘之機。入二法花一者。所入一
乘。即是花嚴。宗家定義。一切應レ爾。若爾何
有下唯住二同教一。不レ入レ別者上 答。法花聲聞。多
爾。即入二別教一乘一。言二所入一即華嚴一者。就下
入二花嚴一之者上爲レ言。於レ中自有三唯住二同教一
 問。有下從二愚法小乘教中一。直入二同教。一乘一
者上耶 答。根性多種。何無二此類一。機根久叩。
頓入二同教一。如レ是類族。有二何遮妨一。然彼三周
法花聲聞。皆經二三乘一。調練而入 問。若有二
如レ是頓入者一。更又有下入二別教一者上耶 答。既
入二同教一何遮レ入レ別。又有二唯住レ同不レ入レ別
者一
章八或有衆生下。第八進入別教。義苑云。文
云二堪可進入別教一乘一。後却結云二如法花同
教説一者。豈不二前後相違一耶 答曰。此乃由二
三乘根調練既久一故。法華會三歸一。故結云二
如法花同教一。以二同參別。以二別該同故。云二堪
可進入別教一乘一。此門躡二前第七一而來。七但
入レ同。此方參レ別已上宋本指レ教。云二如法花
經同教説者是一已上故有二此問答一。會通其相
違一。雖レ有二此言一。不レ可レ及レ會。以二法花是同教一
從レ同即入レ別。故和本唯云二如會三歸一等一
已上同二第七門宋本結指一。集成云。八從レ三入
レ別。此中約レ機。今見二法華所顯一於二一相一味
等一。領解斯旨一
海東本。云二如華嚴經同教中説一者。依主釋
已上此海東者。是高麗國和本第七門。有二此
文言一焉。折薪云。八或下。三乘入レ別。如三前該
攝門云二一切三乘等本來悉是彼一乘法一也。
何以下。徴釋。釋有二二義一。初爲二彼一乘別教
所設所目一。目曰二三乘一。實即一乘法也。故次
云二更無異事一。不異門義也。言レ如下。以二法花
正唯同教一。七寶大車。其數無量。即是別教。亦
同賜二三乘一。但有二一可歸是同。知三全一是
別。花嚴直體之一。無二三乘一故。故指二法花同
教説一也已上和本唯言二如會三歸一等一。不
レ言二法花同教一。雖レ不レ言二法華一。正當二法花教一。
以二會三歸一正是法花一故。法華會三。所入別
故。是故此世。入二別教一者。即指二法花同教門一
也 問。何故前門。花嚴同教。唯住二同教一。不
レ言レ入レ別此門同教。言レ入レ別耶 答。法華誘
引三乘漸機一。令レ入二一乘一。開會行相。是同教
門。所入即是花嚴別教。既是對レ機同教故。要
入二別教法一。花嚴直顯二別教一乘一。雖三時自有二
同教之義一。唯是稱性。或是示迹。非二是對機漸
次實類一。是故無レ有下至二所入一相上。啻是一往。説二
同教相一。或可。示迹之門。有二入レ別事一。故六千
比丘。於二文殊所一即得二十眼十耳等益一。此是
從レ同入レ別之相。前第七門。且擧二初門一。故云三
從レ三入二同教法一。略不レ言二其入レ別之相一。又入
レ別之義。墮二第八門一。故海東本。指二花嚴一。是此
第八門。遍約二法花花嚴一爲レ言。和本不レ指レ經。
唯言二會三一。故從レ同入レ別。通二二經一故。復古
云。八從レ三入レ別。文云下或有二衆生一。於二此世
中一。三乘根不定堪入二別教一者。則此類衆生。
初見レ佛。聞三法説二三乘一。久修根熟。普眼智
開。見下自得法。是佛於二一乘一。分別説レ三無二異
事一。唯是一乘上。故云二入別一。還是從レ三入レ一。但
根利。不レ見二所捨方便一耳。若爲二彼一乘之詮
目一。一一圓融故。更無二異事一。孔目云。由下依二
究竟一乘教一成上。何以故。從二一乘一流故。又爲二
一乘所目一故。如法花經同教説者。以三此經
宗二於會三歸一一。是故上之二門。雖二入レ同入
レ別。利鈍不同。皆就レ機破會。不レ同下花嚴初成
頓説。無二權可會。不レ通二二乘一。獨談不共一
乘上。如下前別教中該攝一切一。本末唯是一乘上。
則是此經所詮。圓別究竟法也已上問。從レ三
入レ別。總有二幾種一 答。與二前第七一。其相是
同。但前住レ同。此進入レ別。以レ此爲二七八門之
異一。從レ三來類。即是同二第七門中一。從レ三入レ同。
有二十一類一。若加三從レ小直入二同教一。即成二十二一。
此第八門。彼十二類。進入二別教一 問。從二三
乘教一。入二別教一者。爲三必經二同教一。直入二別教一
耶。若必經者。機類萬差。何必無レ之。依二三乘
教一。叩練別機一。直入二別教一。有二何遮妨一。今章此
門。不レ言レ經レ同。機根熟時。即知下三乘本是
別教。不レ見二一可歸。不レ見二三可迴一切別
教上。豈借二同教一。若直入者。所設同教。爲下誘二三
乘一入一。以爲二同教一。所入是別。豈無三能入而
至二所入一如何 答。誘引三乘一。入レ一次第。大
途所レ安。必從二同教一。而入二別教一宗家解釋。多
分皆爾。然機純熟。堪二直入別。不レ籍二同教一。而
入二別教一。見レ不レ異レ別。既爲二其門一。此所見處。
即別教故。今章此門。文似二直入一。義亦可レ兼下
經二同教一者上。若不レ爾者。從レ三遍歴二同別一之
者。是何門攝。是故隨レ機。通二經不經一 問。此
歴不歴。三乘云何 答。二乘多分。要經二同教一。
而有三少分直入二別教一。菩薩之人。或歴不歴。
初心菩薩。有二疑執一者。必歴二同教一。心成二別教一。
三乘菩薩。入地等時。縁冥熟故。直入二別教一。
同頗有二從レ小直入別耶 答。賢首大師。所
解之意。不レ可レ有二彼直入レ別者一。玄記一云。謂
諸二乘。以二根鈍一故。要先迴入共教大乘一。捨二
二乘名一。得二菩薩稱一。然後方入二此普賢一。乃至是
故當レ知。一切二乘。總無三頓入二普賢法界一。依二
究竟説一。無レ有二二乘而不迴入共教菩薩一。
無二彼菩薩一。而不レ入二此普賢之法一。是故展
轉。無レ不二皆是此法文器一已上二乘必先入二
共教法一。然後得レ入二別教一乘一。此共教者。總
有二二釋一。一云。三乘教名二共教一。若依二此義一。
從二三乘教一。直入二別教一。不レ歴二同教一。或是言
略。實經二同教一。名爲二共教一。若依二此義一。不レ經二
三乘一。直入二同教一。後即入レ別。或是言簡。實經二
三乘一。若不レ爾者。乖二常途儀一。三云。共教之
言。兼通三乘及以同教一。此二皆名二共教法一
故。若依二此義一。漸歴二二階一。然後得レ入二別教
普法一。捨二二乘名一。得二菩薩稱一者。法花會時。悟
レ大受レ記。正名二菩薩一。此時即名二迴心向大一。般
若等時。信レ大解レ法。亦名二信解迴心向大一。隨二
此二義一。成立彼文一。故賢首意。無レ有二愚法小
乘之人。直入レ別者一。若依二清涼大師意一者。化
儀前後。建立十門一。其第五者。隨機不定門。
文云。更有二一類不定之機一。或從二小乘一。次入二
三乘一。後入二一乘一。亦有三從レ小直入二一乘一。或多
類機。隨レ聞二一句一。異解不同已上此中既許二
直入一乘一。此一乘者。或云二同教一。或云二別教一。
今云二一乘一。即是別教。是故大疏。許二直入別一。
若不レ經レ同。從レ三入レ別。其從來處。種類極
多。全同二已前同教諸類一。若許二直入一。成二十二
類一
章九或有衆生下。第九別教因門。義苑云。若
約二一乘一。則始&MT10755;唯爲二圓機一。説二於圓極一。如二花
嚴等一。其中不レ通二小乘一。故云二本來不見説三乘
小乘等一。復説三九世該二於前後一。故云二自在演
説無盡等一。此約二普賢教分一者。謂縁起因門。
普賢融通境界也。見聞及解行者。解行生
與二見聞生一已上宋本云下一切佛法。普於二初
時第二七日。海印定中一。自在演説無盡。具
足主伴一。無窮中因陀羅網微細境界上已下與
和本同
復古云。不見三小者。直體顯レ一。爲二大菩薩一。
直示二法界成佛儀一。故對二二乘一。無二所被一故。
無二權可會。不レ同二法花破レ異明一。此約二普
賢教分等一。普賢門中。若但約二教證一。以分二二
分一。則教分中。有二見開解行一。入證分齊。爲二
證分一。孔目曰。此約二教分一説。又曰。此據レ證説。
或名二三位一。或名二三生一。孔目云。當二是圓教證
分已去一。又云。當下在二圓教位中見聞處一説上。又
曰。普賢解行分教義是也。立二三分一。並是普賢
門攝。今文約二教證二分一。爲二九十二門一。故教
分中。即見聞及解行處説也已上此中見聞
解行二生。各見二此法化儀相貌一。見聞生人。深
植二普因一。信解本來別教一乘一。解行生人。悟
入證解。更知二本來普法無餘。約二此二人一。陳二
如レ是相一
章十或有衆生下。第十別教果海。義苑云。前
門約二見聞解行二生一。此約二證入生一。故分二二
門之別一。是以解行。則見二因門縁起一。證入則
覩二果海難思一。因果圓融。炳然齊現。並爲二別
教一乘一耳。性海隨縁者。謂性起一多之縁。更
無異事者。竝爲二徳用一故。是故諸教等者。就二
此門中一。縁起亦成二性起一。故難思而不可説也
已上折薪云。第八三乘。本是一乘。第九本
不レ見レ説二三乘一。今總前九門。無レ非二性海一已上
復古云。十普賢入證分。此即一乘根性定。
折成此門一。衆生解行滿足。證入果海一。則知。
非二是寂滅圓極自在果一也。又云二即見上來諸
教等一者。當レ知此中果海。即是發心品初發
心時。所レ得果耳。亦不思議等。所顯之果。此
中説者。即顯二果海不可説一也。此文云二不可
説不可説一者。乃是具徳難思。出二於教法一耳。
非レ言二果分玄絶不可説一。是故結云二此約一乘
入證分齊處一。既言下就二此處一説上。顯レ非二果海一
明矣已上此復古記。前第九門。名二普賢教分一。
對レ彼此名二普賢入證分一入二果海一者。所見之
相。即此第十。一切諸法。皆入二果海一。唯證境
界不レ可二言説一 問。上來十門。幾是此世。根
定不定。請示二其相一 答。十門之中。第一小
乘根定。第五頓教根定。第六三乘根定。第九
第十別教根定。是故五門。竝皆根定。餘五門
類。竝根不定。第二小乘不定。第三小始不定。
第四始終不定。第七第八。竝是三乘根不定
人 問。何故小乘・頓・別三教。各立二本定一。始
終二教。不レ立二本定一 答。第六三乘根定之
中。即有二本定一。始終二人故。不二別立一。是故
非レ無二始終本定一 問。頓教亦在二三乘定中一。
何故別擧二本定頓教一 答。頓教所立。別被二
離念之機一。是故別擧二本來頓教之者一 問。
若爾。何故在二三定中一 答。頓教亦是三乘教
故。以二是三人所得法一故 問。此之十門所
列次第。爲二義鉤鏁一。爲レ不レ然耶 答。大途
約就五教次第一明レ之。由漸由レ此。鉤鏁託レ此。
義苑云。此上十門起。亦有レ緒。初小乘定
性。次迴レ小入レ大。大屬二於權一。迴レ權入レ實。實
通二於漸一。迴レ漸入レ頓。頓由帶レ漸。然後頓悟幽
靈。未レ免三形對三乘一。故判列二三乘定性一。次レ之
遂乃會レ三歸レ同。以レ同參レ別。別因具足。別果
圓彰已上如レ此由漸。立二其次第一。化儀意致。收
攝窮究 問。十門化儀。約就五教一。各對互
攝有二何等相一 答。此是義苑一段問答。乃
依二舊蹤一。不レ可二私測一。故彼文云。起意既然。未
レ審。以二此十門化儀一。對二于化法一。五教通局如
何。答曰。或一門而具二多教一。則門通而教局。
或一教而具二多門一。則教通而門局。是以化儀
約二通相一。從レ始曁終。或無二異説一。化法約二別
相一。指レ法逗レ機。隨レ根悟入。若約レ喩者。化儀
如二醫方一。化法如二良藥一。準以思レ之已上教儀
通局。總有二四句一。一一門一教。如二第一第五
門一。二多門一教。如二第九十一。三一門多教。
如二二三四七八一。四一門一多教。是第六門。
約レ機各一故。總通二三教一故 問。玄記第一。
化儀前後。大例四門。一本末差別門。二依
本起末門。三攝末歸本門。四本末無礙門。
與二此十門一。同耶異耶 答。彼初門。攝二此
一六九十。小乘三乘一乘一。本末同時。始終一
類。無二異説一故。彼第三門。攝二此二三一。以下約二
三時一指中二經上故。彼第四門。攝二此七八一。本末
流攝。無二障礙一故。彼第二門。攝二今第六教起
前後一。以二本末教起相一故。彼四門中。不レ攝二此
中第四第五一。彼約二大例一。非二極細一故。清涼大
師。總立二十門一。前四同レ玄。五隨機不定門。六
顯密同時門。七一時頓演門。八寂寞無言門。
九談通三際門。十重重無盡門。彼第八門。
即當二此中第四第五一。大疏十門。具盡二化儀一。
義苑等中。彼此對會。委細辨釋。恐レ繁不レ引」
第八施設異相
於レ中分レ二。初標章。二辨相。今初。上明二一乘
三乘小乘。化儀前後。及其意致一。而未レ體下述
一乘與二三乘小乘一差別異相上。是故今立二此
門一辨レ之。言二施設一者。是建立安布之義。語通二
假實一。若約二假立一明レ今者。別教一乘。本來獨
立。*談通無レ外。曾絶二待對一。今對二權教一。顯明
實體一。無對而對。故云二施設一。又理性無相。天
絶二待對一陳。故云二施設一。若約二實義一。一乘三
乘。實有二差別一。對レ此立レ門。故云二施設一
章然此異相下。二辨相。亦二。初示レ意分レ門。
二隨レ門辨レ義。今初。言二然此異相隨事繁多一
者。唐印法師。屈曲平道二教差異。略擧二四
種一。謂主異。處異。衆異。説異也。更擧二十異一。一
教門儀式異。此中隨レ事亦有二多數一。二所詮
理致異。圓融歴別多義不同。三成佛遲速異。
四見佛通局異。五説教時分異。六化境寛狹
異。七因果行位異。八立乘多少異。九利益勝
劣異。十流通付囑異。廣如下演義二下。依二彼
師疏一明之。如レ是差異。實乃繁多。故今約略。
建立十異一
章何者十異下。二隨門辨義。亦二。初問起。
何者十異是也。二一者時異下。二答釋。即有二
十異一。不レ科自分。第一時異。亦二。初標。二謂
此一乘下釋。於レ中亦二。初一乘時分。二三
乘等時分。初中亦二。初定レ時。二顯レ玄。初中
亦二。初正明。二通妨。初中亦二。初且辨。二
故論云下。引證。別行十地經初。云二成道未久
第二七日一。而具本第六會。唯言二爾時世尊一。
無二第二七日之言一。晉經唐經。兩本皆爾。戒法
三藏新翻。別行十地經初。有二第二七日之言一。
初會經初。標言二一時一。釋言二始成正覺一。經二
幾時分一事。未二剋定一。賢首意説。別行十地。取二
初會初證信等文一。具安布之一。故十地初。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成道未久第二七日
者。全取二初會一。安布之一言。即取二初會始成
正覺一。下安レ之。曰二第二七日一故。自二初會一。
皆二七説。若具本言二第二七日一。不レ可レ取二初
會之言一。具本既無。別行方有。明知。必定取二
初會言一。論文初時及勝處者。今取二初時一。其勝
處者。同文故來。義在二處異一。展轉成レ證
章若爾何故下。二通妨。前言二初時一。故起二此
問一。此一問答。即在二本論時處次下一故。爲二引
證一具論文一。而今順二復古集成科釋一。以爲二章
主通妨之文一。章主隨レ論而安布故。何故已下。
本論正文。論云二因縁行故一。折薪云。清涼釋
云。思惟因縁行者。因謂自所得法。縁謂所化
之器。欲下將二己所證法一。爲二衆生一説上。名爲二行
因縁行一。故法花云二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
衆生諸根鈍。著樂癡所レ盲如レ斯之等類。云何
而可レ度等一是也。彼思下不レ得二一乘一機上。今思下
即得二一乘一機上。故與二法花一乃爲レ異耳已上言二
如論釋一者。此有二二勢一。一云。顯二此問答是論
所説一。二云。指二所餘論文一。以レ置二等言一故。
論次文云。本爲二利他一成道。何故七日思惟
不レ説。顯示自樂二大法樂一故。何故顯二己法
樂一。爲レ令下衆生於二如來所一。憎長愛敬心上故。
復捨二如レ是妙樂一。悲愍衆生一。爲説レ法故。何
故唯行二因縁行一。是因縁行。顯示不共法一
故已上指二如レ是等文一也
章又此即是時下。二顯レ玄。探玄第二。明レ攝二
前後一。總有二三重一。一二七日時。具攝二八會前
後重會一。竝皆同時。二此時即攝二前後無量劫一。
當二今若前若後等文一。三攝二於重重無盡念劫一。
當二今因陀羅等故等一
章三乘等不爾下。二三乘等時分。玄記顯二差
別一云。依二普曜經一。第二七日。於二鹿野園一。爲二彼
五人一。三轉二四諦一。此是小乘。依二密迹力士經一。
第二七日。鹿野園。爲二於無量大衆一。轉二法輪一
時。有レ得二羅漢辟支菩薩道等一。此是三乘。依二
此經一。第二七日。於二樹王下一。爲二海會菩薩一。轉二
無盡法輪一。明二是一乘一。上三同時者。約レ法表二
本末同時一。約レ人顯二機感各異一。依二法花一。三七
日。四分律六七日。興起行經七七日。依二五
分律一八七日。智論五十七日。十二遊經一年
方説。此竝末教機異。宜聞各別。故致二不
同一。本教機定。故唯二七已上末教時分。此
中可レ知。言二亦不一時收一切等一者。義苑云。
亦不下。有二二義一。一但以二該攝之時一。揀二於定
相之時一。二兼通二伏難一。恐有難云。若以二或前
後不定一故。不レ同二一乘一者。密迹等。亦二七日
説。應レ同二一乘一耶。故今通云。雖二同二七一。然
彼不三一時收二一切時一也已上此時異門。唐和
四記。解釋委細。義苑殊細。恐レ繁不レ引。復古
不レ釋。指二餘所明一
章二者處異。亦二。初標。二謂此一乘下
釋。於レ中亦二。初正明。二問答。初中亦二。初
一乘。二三乘。初中亦三。初七處八會。二諸
世界海。三重重收攝。玄記第二説。處融攝總
有二三重一。一此覺樹下。即攝二八會人中天上一。
以レ言レ不レ離二菩提樹一故。當二今初科一。二攝二於
十方無餘刹土一。皆悉不レ離二此樹王下一。當二今
次科一。三攝二諸毛端塵内諸刹一。重重收攝。無
レ有二窮盡一。以二皆華藏之攝一故。當二今後科一。今
初。言二攝七處八會一者。七處之内。菩提樹下。
是能攝處。餘之六處。即是所攝。能所合言二七
處八會一。道樹是總。餘處是別。説二法門總別一
亦爾。此菩提樹是華藏内。故顯二淨相一。衆
寶莊嚴。華藏臺地。金剛所成。香海周遍。寶
樹行列。此娑婆界華藏中央。世界種中。第十
三重下。臺地藏映徹。通レ上故。菩提樹。衆寶
嚴飾
章及餘不可説下。二諸世界海。上即攝言。即
通二此科一。於二此道樹一。攝二十方界。各無量數。諸
世界海一。義苑云。不動道樹遍攝六天者。若
レ經唯三天。有二不起而昇之言一。今云二六天一。依二
圓遍義一。故清涼云。不レ起二樹王一。羅二七處於法
界一等 問。經中何以獨三天。有二不起而昇一
耶 答。有二所表一故。大疏問云。帶レ前起レ後。事
理應レ齊。何故三賢。獨有二斯旨一。答。顯二異義一
故。謂初二會。相隣接不レ假レ帶レ前。此三人天
隔越。故須二連帶一。又此三會。同詮二三賢位一。六
已入證。不レ假レ帶レ前。第七即位中普賢。居然
不レ假。第八頓證二五位一。體用已融。第九唯證
入。體用一味故。並皆不レ假レ帶。今約二圓遍一。故
遍二六天一爾已上又欲天四處。約就總名一。立二
六天稱一。實唯四天
章又此華藏界下。三重重收攝。十方世界塵
塵有レ土。土亦塵塵。各有二佛土一。如レ是重重無
盡無盡。皆是華藏世界所攝。盧遮那佛。遍レ中
即轉二華藏法輪一
章三乘等即不爾下。二三乘。言二娑婆一者。顯
レ非二淨土一。言二木樹一者。顯レ非二寶嚴一。不レ知二華
藏一。單是娑婆。故木樹等。非二映徹相一。如二樂
音樹。庵羅樹苑。迦蘭陀竹薗等一。即此等也。義
苑云。亦無無下。亦有二二義一。一但該攝之處。
揀二於定相之處一。二兼通二伏難一。恐有難云。華
嚴道樹下説。示二勝法一者。如三梵網云二爾時釋
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結波羅提木叉等一。
豈非レ示二勝法一耶。答。雖下在二道樹下一説上。然約二
釋身一。從二蓮華臺藏世界一下來。似レ報化相
分。又不三一處即攝二一切處一。故不同也已上
準二前時分一。亦有二二釋一
章問若爾何故下。二問答。若爾何故等者。前
云。三乘教娑婆木樹等。既非二淨土一。而佛地
經。非二是別教一。即三乘教。而淨土説。是問來
意。此問答段。屬二三乘段一。釋通妨&MT10769;一。亦有二理
在一。折薪云。言二佛地經等一者。即圓覺疏。十餘
部在二淨土一説者是。答。彼下。言二在光耀等一者。
經具云。薄伽梵經住下最勝光耀七寶莊嚴
一顯色
圓&MT90041;
放二大光明一。普照二一切二形色
圓&MT90041;
無邊世界
三分量
圓&MT90041;
無量方所一。妙飾閒列。周圓無際。其量
&MT10769;レ測四方所
圓&MT90041;
超過三界一。所行之處。出世間善
根所起五因
圓&MT90041;
最極自在。淨識爲レ相六果
圓&MT90041;
如來所
都七主
圓&MT90041;
諸大菩薩衆。所二雲集一八輔翼
圓&MT90041;
無量天龍。
人非人等。常所二翼從一九眷屬
圓&MT90041;
廣大法味。喜樂
所持十住持
圓&MT90041;
作三諸二衆生一切義利一十一事
業圓&MT90041;
滅二諸
煩惱災横源垢一十二攝
益圓&MT90041;
遠離衆魔一十三無
畏圓&MT90041;
過二
諸莊嚴一。如來莊嚴之所依處十四住
處圓&MT90041;
大念慧
行。以爲二遊路一十五路
圓&MT90041;
大止妙觀。以爲二所乘一十
六
乘圓
&MT90041;
大空無相。無願解脱。爲二所入門一十七門
圓&MT90041;
無
量功徳。衆所二莊嚴一。大寶花王。衆所二建立一。大
宮殿中十八依
持圓&MT90041;
上配十八圓&MT90041;。竝佛地論文。
論結云。如是十八圓&MT90041;。所嚴宮殿。名二佛淨
土一已上佛地經初。明二佛住處一。有二此所説一。解
深密經。所説亦爾。攝論第十。明二報淨一。亦依二
彼等經文一。解釋十八圓&MT90041;一。當レ知。具足二十
一種大功徳法一。名二受用身一。具足十八圓&MT90041;
功徳一。名二受用土一。此等功徳。正是他受用身
及土一。言二其根本一。是自受用。兼通二化淨一。而數
不レ&MT90041;。言二佛地功徳一者。彼經專説二佛地功徳一。
總有二五法一。清淨法界。四智菩提。名二之五法一。
此五總攝二有無爲徳一。五法功徳。不レ過二三身一。
言二此依三乘&MT10755;教一者。問。何故此説言レ依二&MT10755;
教一。答。始教色頂立二實報土一。&MT10755;教實淨即在二
界外一。彼經淨土。在二三界外一。是故判言二依&MT10755;
教一也。言二及一乘同教説一者。問。何故彼經言二
依同教一。答。折薪云。及一乘同教者。如下下以三
佛地經化身。具二實報功徳一爲二即權歸實一故。
屬二同教一攝上。彼約二身是釋迦一。合レ居二化土一。而經
顯二十八圓&MT90041;一。即二化土一以顯二報土一。即レ化顯故。
屬二同教攝一也已上十八圓滿三界外者。即二於
穢土一。是成二淨土一。非レ謂三離レ此別有二界外一。即
レ染顯レ淨。教事深細。是故即成二同教義一也。言二
餘義準知一者。玄&T047368;顯二差別一云。然佛説經處。
有二三種一。一界内化身説處。二界外諸妙淨土。
三染淨圓融。如レ是等也
章三者主異下。是第三門。言二及盡三世間説一
者。宋本云二及無盡三世間説一。宋本此次續云。
如二普賢行品云一。佛説。菩薩説。刹説。衆生説。
三世一切説等已上此次續云二不同三乘等一。
和本無二普賢行品文一。折薪云。言二普賢行品
等一者。唐經云。佛説。衆生説。及以國土説。三
世如レ是説。種種悉了知。今云レ等者。一等
取第四句一。晉經第四句。云二菩薩分別知一。二
等取餘通三世間之文一已上折薪&T047368;主。具引二
大疏一。明二普賢行品偈。諸説之相一。恐レ繋不レ引。
言二不同三乘等變化身及受用身等説一者。變
化身説。是穢土化身。兼通二淨土化身一。如二
維摩經足指按地一。即變染土也。受用身者。
唯淨土説。如二深密經。佛等經等一。玄&T047368;二
云。説法之佛。總有二四位一。一同二羅漢身一。以レ表
レ説二小乘法一故。二化身佛。表レ説二三乘一。廣説二
地前一。略説二地上一。三報身佛。表レ説二三乘一。廣
説二地上一。略説二地前一。四十身佛。表二一乘法。
六位齊説一。以下此所説。具足主伴一。無盡法上故。
佛亦同レ此。十身無盡已上四中前三小乘三
乘説法之相。化儀炳然。言二餘義準前知之一
者。宋本云二餘義準知一。今依二和本一釋者。準二前
處異一。應二問難云一。若爾何故説二佛地經一之
佛。是受用身。而前擧二受用身一故。今準レ前消
釋。此乃直顯二受用所以一。全同二前門一。即是&MT10755;
教同教意也
章四者衆異下。是第四門。亦二。初標。二謂此
一乘下。釋亦二。初正明。二問答。初中亦二。
初一乘教。二三乘等。今初言二列普賢等菩
薩等一者。義苑云。普賢等。是同生衆有レ一。諸
神王衆。是異生衆。有二三十九一。一一衆類。各
過二世界微塵數等一。竝是道力。隨レ縁殊形異
現。俯同二世間一現。隨類生身。即是生世間之
身。莊嚴盧舍那佛。大衆法會一故。云二及佛境
界中一也已上此但擧二唐經初會。同聞衆。舊經
初會。五十五衆一。二三四會。各有二二衆一。第五
會。有二五十三衆一。第六二衆。第七一衆。第八
三衆。八會總合。爲二一百二十衆一。此八會衆。
同時相融。總成二一大法界。嘉會八會一。各
有二百二十衆一。結通十方毛端塵内。重重帝
納。不可説不可説境界一。是謂二華嚴海會衆
*數一
章不同三乘等下。二三乘等。義苑云。不同
三等或唯聲聞者。乃是釋迦常隨十二百五
十衆也已上玄記二云。大智論云。若小乘經。
初唯列二聲聞衆一。若大乘經。初具列二菩薩聲
聞二衆一。義準。若一乘經。初唯列二菩薩一乃至
廣説
此三各二。今取レ意明二聲聞二一者。一愚法小
教。唯列二聲聞一。如二阿含等一。二雖二是大教一。爲
レ迴二小乘一。唯列二聲聞一。如二金剛經一。二衆二者。
一先列二聲聞一。後列二菩薩一。通二始終頓一。如二淨名
經一。二先列二菩薩一。後列二聲聞一。通二頓及同一。如二
和休經等一。菩薩二者。一雖レ列二菩薩一。主伴
不レ具。如二十一面經一。二主伴具足。如二花嚴經一。
三乘小乘。此中可レ見。若約二能揀一。是一乘科。
若就二所揀一。即三乘等。不同二字。即是能揀。
餘是所揀。今且所簡故。爲二三乘一。第三第五。
能所亦爾
章問若爾何故下。二問答。亦二。初通二正&MT10769;一。
二通二伏&MT10769;一。今初 問。言宋本言二第九會一。恐
傳寫誤 答。中彼中初列二聲聞意等一者。宋本
云。答彼中列二聲聞一意者。有二二種一。一寄對顯
レ法故。爲レ示三如聾如盲顯二法深勝一也已上第二
義者。次
科引レ之宋本答中。作二二義一陳。初義不レ異二和本一。
第八本會。列二聲聞一者。爲レ顯二本教不共獨絶
菩薩一。亦形顯此寄相一
章後六千比丘下。二通二伏&MT10769;一。謂有&MT10769;言。本會
聲聞。化現顯レ勝。末會之中。身子弟子。六千
比丘。於二文殊所一。迴心向大。豈非三聲聞列在
會座一。故今通云。六千比丘。頓悟菩薩。非二是
聲聞一。猶如二海幢海雲徳雲等一。皆是出家菩
薩。本非二聲聞一。今亦如レ是。即是出家菩薩。非二
眞聲聞類一也 問。若爾何故迴心向大 答。
此亦菩薩示二迴心相一。顯二今本教全收該貫一。華
嚴同教。即是此門。宋云。二文殊出二會外一。所
攝六千比丘。非二是前所レ列衆一。此等皆是已
在二三乘中一。令レ迴向一乘一故。作二是説一也已上
此本之意。前已迴心故。成二菩薩一。非二是聲聞一。
總作二二釋一。以答二前問一。非下是後作二伏&MT10769;一釋通上。
義苑總釋二答二義一云。列二此聲聞一。但是菩薩
示現。有二其二意一。一寄對顯レ法。如聾盲者。彰二
其絶分一。警二餘乘一故。二會外所攝六千比丘
者。知可三迴心故。亦通二當機一。但是迴心羅漢。
與二菩薩一無レ殊。未レ乖二列衆一耳已上折薪云。問
若下。云二第九會一者。應二是八字一。問意云。若唯
菩薩衆生。有二何意一故。第八會。却有二聲聞一。
答彼下此有二二種意一。所以列也。一要寄顯不
共之旨一。故示二聾盲一。所以須レ列。二要迴レ三入
レ一。顯二攝前方便一。亦説二六千比丘一也。意云。一
乘經初品。合三唯列二菩薩一。由レ有二此二意一故。
第八會。列二聲聞一。以顯二同別之教一故也。大意
如レ此已上消釋章文一。彼記極廣。應二別見彼。
今略不レ載。復古集成解釋亦繁。指事云。言二
答彼中初列聲聞等一者或本云。彼列二聲聞一意
者。有二二種一。一寄對顯レ法故。爲下示二如聾如盲一。
顯中法勝上也。文殊出二會外一。所攝六千比丘等。
非二是前列衆一。此等皆是已在二三乘一。今迴向
一乘一者故。作二是説一也有云。此後
説難見
解云。此後説
亦勝。上云乙或衆生。此世三乘根不定故。堪
レ進二同教一乘一者。則見二自所得三乘之法一。皆
依二一乘無盡教一起。是彼方便阿含施設。是
故諸有所修。皆迴向一乘一。花嚴經同教中
説一是甲故。云知。是在二三乘位一。長養根機一。
入二一乘同教一也已上和本亦古有レ之。然末代
所流本。即如二前陳一
章五者所依異下。是第五門。義苑云。謂此定
體。包含無レ外。徳用齊彰。故一乘經。依レ此而
説。三乘後得智出者。謂依二勝流眞如一出二根
本智一。從二根本智一。出二後得一。從二後得智一。流出
三乘十二分教一。或更流出大悲心一。於二大悲心
中一。方流二聲教一已上 一乘即體智海顯現。三乘
後得展轉流出
章六者説異下。是第六門。義苑云。此方説等
者。如下説二性起品一竟。十方一一。各有二八十不
可説。百千億那由他佛刹。微塵數菩薩一。同名二
普賢一。各從二本國一來レ此作レ證。皆云中我等佛所。
亦説二此法一。與レ此不殊。性起既爾。餘會餘
品例然。故云二多文多向亦皆遍等一已上文句
廣博。義途可レ見
章七者位異下。是等七門。圓教階位。總有二
二種一。一行布門。二圓融門。今圓融位。如レ此
無礙二門。融通自在圓遍。章八者行異下。是
第八門。義苑云。謂隨下。約レ位明レ行。如東下。
依レ處顯レ修。又一下。圓融無礙。三乘下。漸次
修證。六位者。前開二十信一。後開二等覺一。定散者。
入定出定之殊。謂定散二善也。雖レ状二其名一。
非レ同二三乘之隔歴一故並一時修。如東方常入
定者。東方入二正定一也。西方常供養佛者。西
方從レ定起也。隱顯倶成。故云二亦不分身一時
皆遍滿一矣。更無優劣者。良以此宗修證一時
故。地前地上。不レ分二淺深之異一。又一行即一切
行等者。謂若起二一普賢行。時。即遍二一切行位一。
一切徳。一切法。一切處。一切時。一切因。一
切果。窮盡法界一。具足一切一。渉入重重故。通二
因陀羅網一。三乘地上各有分齊者。前地不レ知二
後地功徳一。何以故。分破分顯故。況地前者。以
レ深而況レ淺。以レ斷而況レ伏也已上折薪云。各
有分齊者。如二初地施度。二地戒度。乃至十
地。智度等一。不レ圓也。此唯得二次第行布一門一。
花嚴十地。雖レ有二此義一。而亦圓融。故不レ同二三
乘定相一也已上 一身六位。入定供佛等行。賢
首品中具説。既云二信位滿心以去一。彼品即説二
信滿相一也
章九者法門異下。是第九門。亦二。初標。二謂
略擧十種下。釋。亦三。初擧レ數。二一彼有三
佛下。顯レ相。三餘門無量等二句。結指。二中
三。一相對擧二十法門一。十各彼者。是三乘教。
此者一乘。其小乘教。不レ足二對論一。而上多擧二
小乘教相一。若兼攝レ之。多同二三乘一。義理易レ知。
義苑云。此上所レ列。十門法者。蓋以二増減者一。
爲二三乘之權一。圓彰者。爲二一乘之實一。何以故。
謂三乘宗中。以二無窮一爲レ過。故局二増減一。一乘
宗中。宗尚無量一故。談二十十一。以顯二無窮一
已上三一十法。折薪具列。義苑復古。並不レ列
レ之。集成指二折薪&T047368;一。指事一乘十法。指二經卷
處一。故彼文云。第三十七。説二正覺佛等十佛一。
第四十一。説二衆生身佛等十佛一。第四十二。
説二無著佛等十佛一。言二此有十通一者。第三十
九文。言二此有十明一者。第三十卷也。言二此有
十解脱一者。第三十九卷。言二此有十無畏一者。
第二十九文。言二此有十眼一者。第四十二卷。
言二此有十世一者。第三十八卷文。言二此有十
諦一者。十地品第五地文也。言二此有十辨一者。
第三十八卷。言二此有十不共法一者。第四十
一卷文也已上若列二其名一。且初三佛者。法報
化身。十佛如二卷初明一。第二六通十通。如二上
法相交參中明一。第三三明者。天眼明。宿命明。
漏盡明。言二十明一者。離世間品云。一善分別
諸法明足。二不取著諸法明足。三離顛倒見
明明足。四智慧光照諸根明足。五巧發起正
精進明足。六能深入眞諦智明足。七滅煩惱
業成就盡智無生智明足。八天眼智普觀察
明足。九宿經念知前際清淨明足。十漏盡神
通智斷諸漏明足。第四八解脱者。一内有色
外觀色解脱。二内無色外觀色解脱。三淨解
脱身作證。四空處解脱。五識處解脱。六無
所有處解脱。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解脱。八滅
受想解脱。十解脱者。離世間品云。一煩惱
解脱。二邪見解脱。三諸取解脱。四蘊界處
解脱。五超二乘解脱。六無生法忍解脱。七於
一切世間。一切刹。一切衆生。一切離著解脱。
八無邊住解脱。九發起一切菩薩行。入如來
無分別地解脱。十於一念中。悉能了知。一
切三世解脱。菩薩安住此十一。施作佛事一。教
化衆生一。第五四無畏者。一一切智無所畏。
二漏盡無所畏。三説障道無所畏。四説盡
苦道無所畏。十無畏者。離世間品云。一悉
能間持一切言説無畏。二得如來灌頂無礙
辨才無畏。三知一切法空無畏。四佛力所護
持故住佛威儀所行眞實無畏。五身語意業
皆悉清淨無畏。六八部侍漸如來護念無畏。
七成就第一根念。心不忘失佛所可説無畏。
八智惠方便。悉已通達無畏。九恒不忘失薩
婆若心無畏。十具足善根。圓&MT90041;神通無畏。
是名二菩薩十無畏一此但各引二初
語一。其文甚廣
第六五眼十
眼。如二上圓教處明一。第七三世十世。出二離世
間品一。三世各具二三世一。總是一念。即成二十世一。
第八四諦者。苦集滅道。十諦者。第五地經
云。此菩薩摩訶薩。善知俗諦。善知第一義
諦。善知相諦。善知差別諦。善知成立諦。善知
事諦。善知王諦。善知盡無生諦。善知入道
智諦。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乃至如來
智成就諦一。第九四辨者。法無礙解。義無礙解。
詞無礙解。樂説無礙解。十辨者。離世間品云。
一於一切法無分別辨才。二於一切法無所作
辨才。三於一切法無所著辨才。四於一切法了
達空辨才。五於一切法無疑暗辨才。六於一切
法佛加被辨才。七於一切法自覺悟辨才。八
於一切法文句差別善巧辨才。九於一切法
眞實説辨才。十隨一切衆生心令歡喜辨才。
是名二菩薩十種辨才一。第十十八不共法者。一
身無失。二口無失。三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
不定心。六無不知己捨。七欲無減。八精進無
減。九念無減。十慧無減。十一解脱無減。十
二解脱知見無減。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
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十五一切意業隨
智慧行。十六智慧知過去無礙。十七智慧知
未來無礙。十八智慧知現在無礙。十不共法
者。離世間品云。菩薩有二十種不共法一。一不由
他教隨順波羅蜜道修六度不共法。二順四攝
道勒攝衆生。三爲諸衆生發起善根求佛智
慧。四方便善巧究竟彼岸。五權實雙行。六
身口意業道智慧行。七常起大悲。八一切衆
生皆樂見。九在衆難處不失一切智心寶。十
得最上法不離善知識不捨尊重佛。從レ二至
レ十。上皆云二不由他教一。下皆云二不共法一也。結
指云二餘門無量等一者。折薪云。餘門無盡如二
離世間品及佛不思議法品一也已上非二唯此
二品一。總遍二一部一也
章十者事異下。是第十門。義苑云。隨有舍林
等者。謂華香雲樹。即法界之法門。刹土衆生。
本十身之正體。所以逝多林重閣。忽然廣博。
三種莊嚴。園林。重閣。虚空也。以二此三種之
現相一。答二彼海會之疑問一。豈非二法門一耶。故此
云二皆是一。或是行位者。今彼海會。頓證二法界一
故。或教義等普賢文殊。依レ此開發故。而不
壞其事者。懷レ相而作。非二不思議一故。仍一一
塵中皆具足法界者。經云。花藏世界所有
塵。一一塵中。見二法界一。即斯義也。隨一事起
皆悉如是者。例二餘一切一也。則法法皆彼此
該收。塵塵悉包遍互入者矣。二乘但可説
即空者幻有也。即眞如等。妙有也。幻有爲二
三乘之權一。妙有爲二三乘之實一。並非二一乘一。故
不レ同レ此也。又若以神通等者。此顯示三乘
果門業用一。故神通暫現。此如下楞嚴塵含二寶
刹一。淨名芥納中須彌上是也。非是彼法自恒如
是者。揀非徳相法爾如然一也已上和本云二自
性如是一。義意是一。復古云。初一乘。謂如下善
財隨二所遇貪嗔癡等一。皆得中法門上。遇レ山入二山
法界一。遇レ水入二水法界一等。皆即事即眞也。仍
一一塵。皆具二法界一。如二一塵一。皆具二法界一。如二一
塵一是總相。人法。理事。因果。行位等。十對二
十事法。爲二別相等一。一一塵。皆各如レ是故。得二
因陀羅等一也。不同下。二三乘。孔目云。初教
即空。終教即如。頓教即泯。又若下。揀二足指
按地。幷淨名不思議等一也已上折薪云。即
空即始教。即眞如即終教。等二於頓教一。則
空有絶待也已上或可。又若以神通等者。是
通二伏難一。謂有難言。維摩不思議解脱。所作事
等。即是託レ事顯レ法。亦是諸法顯二義意一。三乘
教中。既有二此事一。何言三獨局二一乘教一耶。是故
通云二若以神通等一。十玄無礙。有二其二重一。一
曰徳相。二曰業用。徳相十玄。唯在二別教一。即
是諸法自性。如レ是業用。一分時通二三乘一。即
今暫現所作是也。唯是小不思議而已。不レ同二
一乘大不思議一也。宋本章上卷終註云。第
八門竟。後有二所詮義理二門一。成二中下二卷一。
畢二十門一矣已上和本無レ之。義苑云。言二後有
所詮義理二門成中下二卷一者。觀二此之文一。則
所詮差別在レ前。應レ爲二中卷一。義理分齊屬レ後。
合レ爲二下卷一。清涼亦云。約二所詮一辨レ異。然賢首
義。分齊内第二卷中廣明。由レ是徑山寫本。海
東印章。皆以二所詮差別一。居二第九一爲二中卷一。義
理分齊。居二第十一。作二下卷一。與二夫清涼指文。
同二于一揆一。若究二賢首之意一。既以二花嚴一乘一
標レ顯故。以二一乘之義理一。貫二其初後一。今之編
文。從二於古一也。近見二題卷一。不レ根二祖訓一。輒有二
遷移一。紊亂列レ章。義門失レ緒。得レ不レ謹歟已上
折薪云。註中既云二後有所詮義理二門一。即知。
所註第九。有レ作二第十一者非也已上日本古
來章本。義理爲レ中。所詮爲レ下。歴代不レ改。上
指二法義一。言レ在二下卷一。而無二此&MT10755;註一。宋本上指
唯言二如下一。不レ言二下卷一。即以二此註一。定二中下
卷一。今此但依二古來和本一。以定二列章次第一而
已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八*&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九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從此已下。入二章中卷一
第九義理分齊。宋本前却。安二之第十一。以爲二
下卷一。日本古來。佛傳章本。無レ有二異途一。即現
流本。義理第九。即是中卷。所詮第十。是在二
下卷一
義理分齊
於中分レ二。初標章分列。二隨門解釋。今初。
言二義理分齊一者。前第八門。廣明二一乘三乘
小乘種種異相一。是故具識下三小之外。有二一
乘法一。勝妙深玄上。其一乘教。所明義理。懸絶殊
特。事須二陳演一。是故此門次第而來。義謂所
以。理謂旨致。別教一乘。體義道理。與レ餘不
レ濫。分齊歴焉。故建二此章一。罄二其幽致一。然教海
宏深。包含無レ外。廣蕩彌綸。貫括該徹。若自
レ非レ開二其戸牖一者。義理種相。髴然難レ見。是故
此門。更開二四種一。義理連續。顯レ教殊絶。生佛
眞妄。理事性相。不レ過二三性一。故先明レ之。本末
六義。同異一際。離レ過絶レ非。深淨雙融。然
諸法縁起。親因深遠。萬用相資。徳用所レ因。
□□□□是故次明二因門六義一。然所起諸
法。無盡縁起。總攝圓滿。事事無礙。故立二十
玄一。明二鎔融相一。然無盡縁起。甚深微妙。必依二
六相方便教門一。總別圓融。洞朗深大。故陳二
六相一。顯二無礙理一。故明二此四一。義分圓備。斯廼
別教普周。無盡具徳。一乘分齊。理致旨趣而
已。然義理分齊。諸文有レ之。探玄第一。大疏
懸談。綱要上卷。貞元疏一。皆有二義理分齊一
門一。而名有レ異。義體一同。如二綱要貞元疏一。名二
所詮義理等一。今此章中。義理分齊。即是一乘。
別教義理。四門相状。竝是圓教所説法門。該
通周普 問。此中法義。餘教豈無。若云レ無
者。三性種子。三乘教中。專是所レ談。何獨得
レ言二圓教談一乎 答。此章三軸。所明法門。隨二
其事縁一。各有二所司一。上卷法門。多分陳演三
一差別一。中卷唯明二一乘圓教法理一。下卷備約二
五教分齊一。判釋法義一。三軸司存。有二此差異一。
故此第九。專明二圓教一。然三乘義。從レ圓流出。
是故三乘通有二圓義一。始終等説。隨談二圓義一。
行布事法。是始教義。終教即談二事界事理
無礙一。頓教絶レ事唯談二理界一。四界滿足。即別
教乘。約二其所通一。別法亦在二三乘教一。今三性
義。三性六義。無礙一際。終教分談。六義爲
因。亦通二終教一。是故三性六義法門。似レ通二終
教一。已上義門。而其所趣。唯是圓教。今約二所
趣唯一乘一者。三性一際擧一全收。眞妄交徹。
染淨雙融。即是別教理事無礙。妄末之際具
徳無盡。眞源之處起用多端。六義因中無
盡縁起。法體空有亙融相即。力用有無更
通相入。待縁所起異體即入。不待所起同體
即入。縁起相由重重無盡。是故三性種子
一門。即是別教一乘法義。其十玄門。六相
圓融。唯在二別教一。天超二餘教一。塵露不レ通。故此
四門。是圓教義 問。圓教所明。義理分齊。
諸文所立。義應二皆同一。何故兩祖諸文不同。且
如二探玄第一一。至二十門中第九大段一。明二義理
分齊一。彼唯直爾陳二十玄門一。即立二無礙所因
十義一。而唯明二初縁起相由一。自餘九義。指二旨歸
中一。旨歸義理。先陳二所依體事一。十對二十句一。
次立二十玄一。明二具體事一。次立二別門一。陳二十所由一。
綱目義理。直明二十玄一。次具二體事一。後辨三縁起
相由具二十玄門一。賢首所明。有二此不同一。今章
義理。相状可レ見。大疏義理。總明二四界一。事界。
理界。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此四法界。各開二
十義一。其事事無礙法界十門者。即十玄門初
事法界。是所依體事。十對二十句也。後明二
所因一。即立二十義一。綱要。貞元。所明皆同。清涼
大師。所陳一純。如レ是不同。其相如何 答。
賢首大師。所立宗意。陳二圓融義一。顯二法玄絶一。
雖レ言二隨宜一。義途皆同。清涼大師。專依二杜順。
賢首所釋一。精覈諸文一。立二此四界一。杜順尊
者。造二法界觀一。明二三重法一。一眞空絶相觀。
是理法界。二彰其無礙。是事理無礙法界。三
周遍含容觀。是事事無礙法界彼無三別立二所
依體事一。三重觀門。融絶事一故。是故體事。通二
三所依一。故彼觀門具二四法界一。即是賢首根本
所依。探玄記等。依レ此建立玄門義理一。顯成
宗旨一。雲華尊者。直承二帝心一。建立十玄一。顯揚
圓融一。探玄第一。直擧二十玄一。即具二體事一。陳二二
法界一。正顯二宗義一。其理法界。事理無礙。周遍
含容。根本融即。義必兼通。不レ言自顯。擧一
全收。法應レ爾故。終頓二教。通レ明之故。前後
常途。明二此義一故。旨歸綱目。准レ此可レ知。大疏
所立。四法界義。精覈三祖一。治定成立。即是
賢首入法界品疏等文中所レ明。一乘四法界。
義相既周備。義理窮盡。今且約二此四法界門一。
配陳章中四門義理一。十玄門中。立義十門。
是事法界。以二是所依體事一故爾。十玄六相。
即是事事無礙法界。三性同異。交徹不二。即
是事理無礙法界。三性一際。離絶無寄。是理
法界。又三性義中。依他似有。是事法界。
因門六義。亦是事法。依他似有。事通二一切一。
縁起因門。體事一分。唯是因故。若取二所生一。
兼通二果法一。二門中事。並是體事。諸相不レ離二
四法界一故。義理四門。具二四法界一。故第九門。
別明二圓教義理分齊一。言二其趣向一。意在二別教一。
論二其通攝一。兼含二終頓通一。通二終頓一者。即有二
二門一。二乘自分。是單終頓。一乘同教。是圓
教宗。貞元疏一云。並此教海宏深。包含無
レ外。色空交映。徳用重重。語二其横收一。全收二五
教一。乃至人天總無レ不レ包。方顯二深廣一。其猶下百
川不レ攝二大海一。大海必攝中百川上。雖レ攝二百川一。同
一鹹味。故隨二一滴一。逈異二百川一。前之四教。不
レ攝二於圓一。圓必攝レ四。雖レ攝二於四一。圓以貫レ之。
故十善五戒。亦圓教攝。尚非二三四一。況初二
耶。斯則有二其所通一。無二其所局一。故此圓教。語二
其廣包一。名二無量乘一。語二其甚深一。唯顯二一乘一。一
乘有レ二。一同教一乘。同レ頓同レ實故。二別教
一乘。唯是圓融具徳法故。以レ別該同。皆
圓教攝。今顯二別教一乘一。略有二四門一。一所依
體事。二攝歸眞實一。三彰二其無礙一。四周遍含
容。各有二十門一。以彰二無盡一已上該貫萬法一。包
訥千象一。而異二諸典一。名二之別教一。收攝諸相一。
兼括衆門一。而同二一切一。名二之同教一。全揀二全
收一。義門雖レ異。總括該貫。名爲二圓教一。是名二一
乘無盡教海一 問。義理分齊。所詮差別。倶是
所詮。下之旨歸。二門義勢。有二何差別一 答。
此二望レ能倶是所詮。據二所詮門一。即是一同。
故四法界。亦爲二所詮一。如二綱要等一。其心識等
十門行相。廣明二一切凡聖。人法。境智。行位
等。始終相状一。其中圓教心識等相。入二四法
界一。無レ不二周盡一。十門状貌。多是體事。歸理泯
絶。是理法界。性相融同。事理無礙。重重無
盡。事事無礙。雖レ有二此門一。廣約二諸門一。攝盡人
法一。不レ可レ混レ前。第九第十。懸隔差別。此約二十
門一。其圓教門。揀二此同異一。不レ望二總門一。總門差
別。絶二言論一故。折薪記第五。料簡義理章内
四門云。初門即同教分齊。第二門義通二同教
分齊一。以下點示攝論六義一。便成中圓融上。即レ三
是一。同教義。即レ此以顯二縁起相由一。即別教
義也。後二門。即別教分齊已上今詳二此釋一。後
之三門。義實可レ爾。而初門義。唯在二同教一。此
釋難レ思。三性圓融。染淨交徹。圓成妙理。具
徳無盡。依他縁起。重重融攝。此義豈非二別教
相一乎。折薪辨二四門次第一云。何故首明二三性
同異一耶。由二此是法相宗一故。彼明二三時教一。
皆約レ此立。今首明二三性無礙一。而顯二彼三性
不レ融。唯是權一故。又此三是觀境故。若解二三
性無礙一。方得レ入二彼圓融生觀智一。故亦首明
也。次辨二因門六義一者。由二上三性彼宗立此。
意顯二三無性一故。故曰二即依此三性立彼三
無性一。即成二中道一。即縁起無性義。今明二六義一。
亦彼宗顯三種子識中。具二此六義一。以説二縁生
法一也。即無性縁起義上。示二無性縁起一。故
得二三性圓融一。今點示六義無性縁起一故。即
成二大縁起一也。即指二彼宗無性縁起一。即成二圓
教分齊一。豈不レ妙乎。故次來也。次攝二彼縁起一。
以辨二十玄縁起之法一。彼以二六相一。明二本宗
縁起之義一。故此分齊。分二是四科一也已上此
中雖レ言二三性同教一。而亦由レ得二三性無礙一。是
故即成二別教圓融無盡義理一。與レ彼直作二巧
便一。源非二唯同教一。亦入二別教一。後之三門。生起
可レ見。義苑解二生起一云。然此教海宏深。包含
無レ外。通明二三性離レ過絶レ非。染淨交參。雙融
無礙一。遂成二縁起力用相資一。徳用所因。略備
矣。然後一多無礙。炳現十玄一。總別圓融。洞
明六相一。已上四門宗因。若レ是並爲二圓教具
徳一乘分齊旨趣一耳已上理致精要。炳焉可
レ見
第一三性同異義
從レ此已下。第二隨門解釋。亦二。初標門。即
總標言二三性同異義第一一是也。二三性同異
説有二門下。辨相。今初。此門本意。專明二三
性同異之相一。不レ可二餘求一。此義成故。有二行布一
焉。有二圓融一焉。圓門滿足。於二三性法一。各有二二
義一。一義是本一義是末。是故即成二本之三
性。及末三性一。總有二六義一。三性本末。各各相
望。有二其同異一於二本三性一。論二其同異一。於二末三
性一。亦明二同異一。體無二故曰レ同。義不レ一故曰
レ異。一章大綱。標爲二章名一
章三性同異説有二門下。二辨相。亦二。初牒
分。二別中亦二下。隨明。即是二門。不レ科自
分。初別明二三性一。亦二。初標分。二前中下。隨
解。亦即二段。不レ科自分。初直説二三性一。分レ三。
初標。前中二字是也。二三性各有二義下辨。
三上來直明竟一句。結下不二別釋一。
此預科列
二中亦二。
初正辨。二問答。初中亦三。初開レ義。二同異。
三結顯。初中亦二。初標分。二正開。今初。三
性是標。各有二二義一。是分故。此六字以爲二一
科一。三性行相。下文雖レ顯。名體相貌。義不二委
細一。今聚二類族一。略示二梗概一 問。何經論中。説二
三性相一 答。深密。楞伽。密嚴。金光。如レ是等
經。瑜伽。中邊。攝論。唯識。法相諸論。竝説二三
性行相一委細。解深密經第二。有二一切法相
品一。次有二無自性相品一。是依二三性一。説二三無性一。
瑜伽決擇。載二深密經一。大論始終。廣説二三性一。
中邊論中。有二眞實品一。具明二十種眞實義相一。
其第一名二根本眞實一。其相即是三自性法。一
切諸法。皆具二三性一。本源雖レ出二深密經等一。義
通二諸教一。理亙二衆典一。是故約レ此。解二諸經論一。無
レ不三皆具二三種自性一。諸教所説。不レ離レ此故。或
有二兼正一。或有二表裏一。亦是竝明。有二此差異一。若
有二互闕一。若有二遍説一。即是密意。非二了義一故。若
據二佛果所用體用一。不レ論二具闕一。無レ配二兼正一。
一切皆是依圓相故。若約二唯凡所見行相一。無
レ非二一切並是所執一。具説二眞妄一。雙明二空有一。莫
レ不二咸是三性法門一。由二此義一故。此宗諸祖。總
別解釋。華嚴。梵網。楞伽。密嚴。圓覺。楞嚴。起
信。十二。無差別等。皆約二三性一。無レ不二該通一。然
説二三性眞妄之相一。法相法性。兩宗不同。大乘
三宗。前二宗上。加二無相宗一。約對五教一。明二此
三宗一。始教是法相宗。頓教是無相宗。終圓二
教。倶法性宗。雖二彼彼宗一。自教所談。不レ拘二
此宗五教義相一。而以二此宗一。配對見レ之。大途
即當二始終等教一。然深密中。第三時相。當二此
終教。始教空門一。當二頓一分一。如是等例。義有二
交參一。彼法相義。有レ當二圓教一。三論等宗。事義
多爾。無相一宗。五法三性。並呵不レ説。八識
二空倶泯不レ談。是故今約二法相法性二宗所
説一。陳二三性相一。初法相宗。三性義者。解深密
經。法相品初。佛告二徳本菩薩一言。汝應二諦聽一。
吾當三爲レ汝説二諸法相一。略有二三種一。何等爲レ三。
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
實相已上彼經廣明二一一相状一。瑜伽決擇第七
十六。具載二彼經所説全文一。唯識本頌。有二三
行偈一。精髓包含。明二三性相一。依レ隨二此相一。陳二三
無性一。釋論第八。廣解二其相一。第九卷初。解二三
無性一。法相三性。以レ此爲レ本。演義鈔三上六。
言二三性一者。一遍計所執性。二依他性。三圓
成實性。故唯識論第八云。由二彼彼遍計一。遍
計遍計種種物一。此遍計所執。自性無二所有一。
依他起自性。分別縁所レ生。圓成實於レ彼。常
遠離前性一私云本論此決有二一行頌一。明二依圓一異
等一。鈔眞明二三性相一故。且引二前二頌一
此中二頌。初一頌釋二遍計一。次二句辨二依他一。
後二句明二圓成一已上釋曰。鈔引二論本頌一。次依二
釋論一。取レ要解釋。今隨二鈔解次第一釋レ之。上科
頌文。配屬三性一。自下隨レ科。一一解釋 問。
初一頌釋二遍計性一者。一頌遍計。其相云何 
答。鈔云。初中有二多師義一。今從二護法一。初句能
遍計。次句所遍計。後二句明二所執一已上此是
簡二去餘師一。直從二護法正義一。言二初中有多師
義一者。以二初一行四句文一。配二能遍計等一。有二難
陀護法二論師之義一。定二能遍計體一。有二安惠護
法義一。定二所執體一。亦有二同二師義一。是故總云二
有多師義一 問。配二句異師義一者是何 答。
難陀論師云。四句之中初之一句。明二能遍計一。
後三句説二遍計所執一。護法論師。即如二鈔文一。
能遍計體。直擧二護法一。不レ言二安惠一。明二所執性一。
雙擧二兩師一。意取二護法一。前已標。故言二初句能
遍計等一。論云。或初句顯二能遍計識一。第二句
示二所遍計境一。後半方申二遍計所執一。若我若
法自性非有已廣顯彼不可得故已上論釋二遍
計所執一。擧二二師解一。初解即難陀等。述記既
安二等言一。非二一師一。今此或初句下。是第二師
解也。即護法論師科判。一頌句或者對二上難
陀解一故。言二已廣顯彼等一者。指三前第七卷中。
已廣辨明我法所執。非有都無一。故云二已廣一」
問。何故論明二遍計所執一。要立二此三分能所
等一 答。妄不二孤起一。要由二妄心一。妄心是能遍
計。妄境是所遍計。能所合時。必有二當情所
現之相一。是名二遍計所執性體一。爲レ顯二所執生
起因縁一。此中分別能遍計等一。又不レ揀二三事一。
所執難レ顯。爲レ遮二相濫一。分二能所等一 問。能遍
計者。其體是何 答。鈔云。其能遍計正義。唯
六七識。所計有レ多。故云二彼彼一已上此出二能遍
計體一。幷略釋本頌文一。論中明二能遍計體一。出二
二師解一。先陳二安惠義一。後出二護法義一。今正義
者。即護法也。故彼論云。有義第六第七心
品。執二我法一者。是能遍計。唯説二意識能遍計一
故。意及意識。名二意識一故。計度分別能遍計
故。執二我法一者。必是慧故。二執必與二無明一倶
故。不レ説三無明有二善性一故。癡無癡等。不二相
應一故。不レ見三有レ執導二空智一故。執レ有達レ無不二
倶起一故。曾無三有レ執非二能熏一故已上護法正
義。總有二三段一。一標宗。二立證。三會違。今所
引文。是初二段。會違之段。應二後更引一。其標
宗者。即有義等。四句之文。意云。能遍計體
者。全非二五八識一。亦非二一切心一。是能遍計體。
執二我法一者。方能計故。言二立證一者。唯説意識
已下文。是此證之中。總有二十種一。初二教證。
後八理證。言二唯説意識能遍計故一者。是第一
證 問。何故能遍計心。唯六七非二五八一 
答。攝論第四説。意識能計故。言二意及意識名
意識故一者。是第二證 問。第七既是亦能遍
計。而攝論中。不レ言二第七一。雖レ不二言及一。而是能
計。若爾。五八雖レ不レ言レ之。應二亦能計一 答。
第七名二意識一。總合言レ之。故名二意識一。已説二第
六一。誰言レ不レ説。六七二識。既説二能計一。五八不
レ説。故非二能計一。此第二證。會通前難一。前總憑
レ教。此具顯レ二。言二計度分別能遍計故一者。是
第三證 問。安惠等師。有漏八識。通爲二能
計一。彼師意謂。唯第六識。能遍計度。故論説
レ之。餘之七識。雖二亦能計一。不レ能二遍計一。攝論
非二餘不計。攝論本釋。倶説二第六識能周遍
計度一。又攝論意識爲二能遍計一。第七名レ意。五
八名レ識。第六名二意識一。總合名二意識一。亦有二何
過一。故知。八識皆能遍計 答。爲レ破二彼義一。言二
計度等一。五八之識。既無二計度一。是故不レ能二分
別起執。攝論本第四説。當レ知。意識是能遍
計。有二分別一故。乃至是故意識。無邊行相而
轉。普於二一切一。分別計度。故名二遍計一。非二五八
識能普計一故。言二執我法者必是慧故一者。是
第四證 問。安惠等謂。計度分別。計相麁高。
五八即無。自性任運。有相分別。此等細者。五
八説レ有。理亦何爽。攝論約二麁計度分別一爲
レ言。不レ言二五八一。五八二識。實能遍計 答。執
我法者。必定是慧。非二五八識恒與レ惠倶一。寧
容レ有レ執。爲二能遍計一。雖二五識有慧。而非二是
勝一故。言二二執必與無明倶故一者。是第五證。
自下恐レ繁。不レ作二問答一。安惠師云。有漏善心。
亦有二二執一。護法難云。有漏善心。非二是有執一。
二執必與二無明一倶故。若第八有執者。彼應下
與二無明一倶上。而義不レ然。彼不レ起レ執。言二不説
無明有善性故一者。是第六證。二執必與二無
明一倶起。而瑜伽等。不レ説三無明有二其善性一。如
何善心。得下有二無明一。而言起レ執。此轉成立第
五證一也。言二癡無癡等不相應故一者。是第七
證。無明是癡。善是無癡。癡與二無癡一。性違不
レ倶。如二慚無慚不得二倶起一。如何有漏善心起
レ執。此亦轉成二第五證一也。言二不見有執導空
智故一者。是第八證。意云。若無漏心。必二空
觀隨一故。現起者。有漏心。必有二法執一。即加
行智。既有二法執一。如何能導二空智一現前。不レ可下
有執之心。爲二前方便一。引起無漏一。令中發生現
前上故。設爾何失。如下由二於水一引レ火令レ生。闇
導明生上。不レ可レ得故 問。明闇一相。善惡一
心。是有二何過一。特責二此義一 答。泗州大師。義
燈六云。善心起亦有レ執。即癡與二無癡一。二法
應レ倶。若許レ爾者。違二瓔珞本業經一。明闇一相。
善惡一心。是瓶沙國。外道師偈已上既外道
義。是故不レ許。言二執有達無不倶起故一者。是
第九證。加行心中。觀二我法空一。名曰レ達レ無。既
有二法執一。名爲二執有一。如何執有之心。與二達無
之智一。而得二倶起一。既不二倶起一。明加行心。非レ有二
法執一。言二曾無有執非能熏故一者。是第十證。
若有漏心。皆有二法執一。法執之心。必有二勢用一。
執用之心。必是能熏。第八既有執。應二即彼能
熏一。然安惠師。汝執三第八亦非二能熏一。是異熟
心無二勢用一故。不レ見二有執一。勢用之心。無二能
熏一者。應二第八識亦是能熏一。不レ爾。便與二此量一
相違。其比量者。異熟生心。亦應二能熏一宗有
漏之心。有二勢用一故因如二善惡等一喩是也。此後
後證。多分即是轉釋。成立第五理證一。專顯二
六七能遍計義一。護法正義。有二十證一故。唯六
七識。是能遍計。上來標宗。立證二段。次下會
違。故論文云。有漏心等。不レ證レ實故。一切皆
名二虚妄分別一。雖下似二所取能取相一現上。而非二一
切能遍計攝一。勿無漏心。亦有レ執故。如來後
得。應レ有レ執故。經説下佛智現二身土等種種影
像一。如中鏡等上故。若無二縁用一。應レ非二智等一。雖レ説三
藏識縁二遍計種一。而不レ説レ唯。故非二誠證一已上 
安惠論師。依二三證文一。成立八識皆能遍計一。
一楞伽經。中邊論上。顯揚論十六。並説二三界
八識皆妄分別一。二中邊上卷説二虚妄心心所
似レ相現一。三瑜伽等説。藏識縁起計種。今護
法師。會二此三文一。成二六七識能遍計義一。今此
論文。次第會レ三。第一會二初違文一。言二有漏心
等不證實故等一者。雖二地前位一。作二二空觀一。而
是假相。不下如二無漏一證中實理上故。一切八識。
名二妄分別一。非二妄分別一。皆是執心。此乃地前
有漏心中。未レ達二依他如幻即空一。對望眞理一。
言二妄分別一。第二會二次違文一。言二雖似所取能
取相現等一者。諸有漏心。雖下似二所取能取相一
現上。而非二一切能遍計心一。由下依他起善無起
心。雖レ有二二取現一。非中皆起執。非二以レ似レ二便
計一。一切皆能遍計。以二唯計度分別一。所現二取
之相。是能計故。彼中邊論。唯據二六七二識一
爲レ論。護法菩薩。會二此違一已。難二安惠一云。若
似二二取一。皆是執者。勿無漏心。亦有レ執故。一
切菩薩二乘。後得無漏之智。有二二取相一。應二
皆有執。佛地第七。但説二二乘無漏有執。準二
二十釋一。菩薩後得。亦有二法執一。與二佛地一不レ同。
彼但説二二乘無漏有執。此但言二佛無一。顯二餘
亦有一。安惠論師云。菩薩二乘。無漏心。皆似二
二取一現故。應レ有二法執一。護法難言。如來後得。
應レ有レ執故。意云。若言二菩薩二乘無漏心有
執者。如來後得智。似二二取一現。應二亦有執 
問。護法如是難二安惠一云何救 答。安惠救云。
如來後得智。無レ有二能取所取之相一。故無レ有
レ執。如レ是救レ之。救在二文外一 問。護法云何。
重難二此救一 答。護法難云。汝若言三佛無二二
取相一者。即有二違教違理之失一。言レ無レ相者。有二
違教失一。言レ無レ見者。有二違理失一。其違教者。文
云二經説佛智一已下是也。經者。是佛地經。言
レ無二相分一。即違二此經一。如來四智。有二二相一故。
隨二所應一。現二自他受用變化身土一。言二如鏡一者。
大圓鏡智。等言等取餘之三智一。此身土智影
者。各各後智所現。其違理者。文云二若無縁
用應非智等一是也。若如來智。無二見分一者。即
無二縁用一。應レ非二智等一。等者等取餘心心所一。
&MT10769;云。如來菩薩。無漏四智品。應レ非二是智品一。
無二見分等一故。如二虚空等一。此是反破量也。順
成量云。凡夫二乘等。有漏善。及無記智品。並
無漏心品。應レ無二法執一。非二染汚心一。有二二相一故。
如二佛無漏智品一。彼計二如來無漏智品非有
レ執故。第三會二後違文一。安惠難云。若有漏心。
非二皆有執。瑜伽等説。藏識縁レ種。何獨遍計。
故今會云。雖レ説二藏識等一。意云二藏識所縁一。有二
妄執種一。非二妄執種一。今瑜伽等説。縁二妄執種一
者。且擧二一邊有漏強者一。謂二遍計種一。不レ言二有
漏種。皆是遍計一。既爾。復不レ言三第八唯縁二遍
計種子一。既無二唯言一。明知。第八所縁之種。更
有レ多也。上是護法會二三文一竟。上來能遍計
體。護法正義。標宗。立證。會違三段。並依二慈
恩述記一抄録。此是取要。廣義如レ彼。自下法
相。三性法門。並依二彼疏一。取レ要抄レ之。論次文。
護法總結云。由二斯理趣一。唯於二第六第七心
品一。有二能遍計一已上文相可レ見。是故述記。結破
レ他云。五八名レ識。入二意識攝一。未レ見レ文故。故
非二五八能遍計一也已上此破三安惠會通攝論
意識能遍計文一 問。雖丁演義鈔。言丙今從二護
法能遍計體一。直擧乙正義甲。而此正義。對二安惠
解一。破レ彼成レ此。若不レ知レ彼。此義難レ領。請兼
示レ彼。彼云何立 答。論先等彼義。然後立二
正義一。正義所立。對レ彼成レ此。論先擧二安惠所
立一云。初能遍計自性云何此總問也
今因列引
有義八識
及諸心所。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虚妄分別。
爲二自性一故。皆似二所取能取一現故。説下阿頼耶。
以二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種一。爲中所縁上故已上言二
有義八識等一者。此安惠等執。即通二三性有漏
之心一。無二非レ執者一。五八之識。唯有二法執一。七唯
有人。六通二二種一。言二虚妄分別爲自性故一者。
若有漏心。有漏心。有下如二無漏心一。不起レ執
者。即不レ應レ言二虚妄分別一。若不レ執レ心。名二妄
分別一。即無漏心應レ名二虚妄分別之心一。即以二
此理一。明二有漏心。皆能遍計一。楞伽中邊等文皆
言。八識是妄分別。言二皆似所取能取現故一
者。聖教中。説二二取一名レ執。有漏諸心。既似二能
取所取相一現。故皆有レ執。非下有二取心一。不名
レ取故。非三無執心。似二二取一。故一切經論。皆有二
此文一。攝大乘論第四卷中。及辨中邊。皆作二是
言一。言二説阿頼耶以遍計所執等一者。所執自
性妄執習氣。即能執心等種子。瑜伽第五十
一。及顯揚等。説下阿頼耶識。以二遍計所執。自
性妄執種子一。爲中所縁上故。若有漏心。有レ不レ執
者。有二有漏種。第八不縁。何故論説三第八縁二
妄種一。瑜伽第六十六。及解深密經。説三第八縁二
相名分別習氣一。五十一説レ縁二遍計種一。故遍計
種。通二有漏一切心一。即善心等中。許レ有二法執一。
安惠等師義。此中牒文。是私之言。釋文皆是
述記正文。此即安惠論師。依二三類經論文一。建
立八識能遍計義一。安惠等者。非二唯一人一。徳惠
即是安惠所承。等取此等一。釋論之家。上正義
處。述記指言二護法等師一。亦非二一人一。勝子。勝
友。是護法弟子。等取此等一。演義鈔言。所計
有レ多故。云二彼彼一者。此釋二論文一。論云。識品雖
レ二。而有二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不同一。
故言二彼彼一已上鈔攝二此文一略云二有多一。識品雖
二者。第六七二識。遍計是分別異名。種類無
量。言二二三等一。總唯一分別。即是遍計體。不
レ可レ論二異倶一。言二二等一。所レ言二者。攝論第四。
遍計有レ二。一自性計。二差別計等。三分別
者。一自性。二隨念。三計度分別。如二對法第
二説一。四者。攝論説。一自性計。二差別計。三
有覺計。四無覺計。五者。攝論説。一依レ名計
レ義。五依レ二計レ二等。六者。顯揚十六説。一自
性計。二差別計。三覺悟計。四隨眠計。五加行
計。六名遍計。七者。即七分別。謂有相。無相。
任運。尋求。伺寮。染汚。不染汚。如二瑜伽第
一。對法第二説一。八者即八分別。自性。差別。
總執我。我所。愛。不愛。愛不愛倶相違。如二顯
揚十六等説一。九者。以レ理爲レ之。即縁二九品一計。
執二九地一亦然。九結倶品執亦是。十者。即攝
論第四説。一根本分別。二縁相分別。三顯相
分別。四縁相變異分別。五顯相變異分別。六
他引分別。七不如理分別。八如理分別。九執
著分別。十散動分別。論有二等言一。等取十一
已上諸類一。十一者。攝論説十一識。十二者。十
卷楞伽第四説。十二分別。十三者。無也。十
四者。十四不可記事分別。十五者。亦無。十六
者。十六空所除。言二所除一者。是妄執故。十七
者。對法十二説。謂相見等。十八者。十八空所
除。二十空所除。二十五句。我我所見。對法
十二。二十八見。六十二見等。瑜伽七十四等
説。隨二依他起爾所分量一。遍計亦爾。故無量
種。取二疏中要一。廣説如レ彼。論前文云。周遍計
度。故名二遍計一。品類衆多。説爲二彼彼一。謂能遍
計。虚妄分別。即由二彼彼虚妄分別一。遍計種
種所遍計物一。謂所二妄執一。蘊處界等。若法若
我。自性差別。此所二妄執一。自性差別。總名二遍
計所執自性一。如是自性。都無二所有一。理教推
徴。不レ可レ得故已上此難陀等。釋二遍計頌一。慈恩
唯識疏。名二述記一。三性之段。在二疏九本一。彼文
云。唯第六識。能周遍計度。第七識等。是此類
故。亦名二遍計一。倶可レ名レ計。而非レ遍故。今依二
正義一。由レ此應下作二四句一分別上。有二遍而非計。
謂無漏諸識。有漏善識等。能遍廣縁。而不二計
執一者。有レ執而非レ遍。謂第七有漏識。有二亦遍
亦計一。謂有漏染汚。我法執。第六識等。有非
レ遍非レ計。謂有漏五識。及第八識等已上問。
第七既是計。而非レ遍。何故名二之能遍計體一 
答。上所引疏。既言二此類一意云。第七有漏。第
六執我之類同故。第七心品。亦名二遍計一。疏
第七識等者。等言等取心所一。古徳傳也。上來
粗明二能遍計一竟 問。遍計計者。其體是何 
答。鈔云。其所遍計。正唯依他爲二親所縁一。依二
展轉説一。亦通二圓成一。爲二疎所縁一故。此非二凡境一。
故非二親縁一已上此釋二頌第二句。遍計種種物
五字。體相一。鈔文是取二本論中要一。論具文云。
次所遍計自性云何。攝大乘説二是依他起一。遍
計心等。所縁縁故。圓成實性。寧非二彼境一。眞
非二妄執所縁境一故。依二展轉一説。亦所遍計。遍
計所執。雖二是彼境一。而非二所縁縁一。故非二所遍
計一已上論文分レ二。初二句問。攝大乘下答。於
レ中爲レ三。一定二所遍計一。二圓成實下。料簡圓
成一。三遍計所執下。所執非レ縁。今演義鈔。其
所遍計。當二初問言一。正唯依他等二句。定二所
計體一。依展轉下。料簡圓成一。而不レ引二所執非
縁一段一。論文攝大乘説是依他起者。此所遍
計。三性之中。是依他起。爲二所計體一。遍計已
下。出二其所以一。何故爾耶。以二依他起。遍計心
等。所縁境一故。等心所也。所縁縁者。必是有
法。遍計心等。以レ此爲レ縁。親所縁相。必依他
故。攝論第四。唯説二依他是所遍計一 問。約二
依他起一。有レ本有レ影。爲二倶取之。隨一取耶 
答。義燈六云。攝論第四説。依他起。爲二所遍
計一。相質倶是。故此論云。遍計心等。所縁縁故
已上此是竝取。爲二所遍計一。相謂相分。以二親所
縁影像相一故。質謂本質。以二見分心疎所縁一
故。依二攝論意一。相質倶取。次引二今論所縁縁一。
故總言二所縁縁義一。通二親疎一 問。若爾。何故
慈恩本疏。釋二所縁縁一。唯言二親相分一者。必依
他故此唯影像。爲二所遍計一如何 答。本疏
且就二影像一爲レ言燈師約レ通。故不二相違一 問。
就二依他一有二染分淨分一。取二何依他一。爲二所遍計一
 答。古徳私記。染分依他。爲二所遍計一。不レ取二
淨分一 問。何故不レ取二無漏依他一 答。有情
必縁二有漏蘊等一。爲二實我法一。故以二染分一。爲二所
遍計一。無漏依他。非二凡所縁一。故不三以レ彼爲二所
遍計一。若細言レ之。亦以二無漏一。爲二所遍計一。依二展
轉一故。言二圓成實性寧非彼境一者。問也。眞非
妄下。答也。何故圓成。不レ爲二所計一。圓成非二是
執心境一故。以四凡夫心不三直縁レ如爲二其境界一。
是故圓成。非二所遍計一。故本疏云。依他是妄。
可下計二少分一爲中彼相分上。此眞不然。不二相近一
故。遠亦不レ遮已上此少分者。唯染分故。不レ縁二
淨分一故云二是妄一。上二句。直明三眞如非二所計一。
依展轉下。明二亦所縁一。應二作レ問云一。若爾。圓成
實性。一向非二所縁一耶。以レ論答云。依二展轉一
説。亦所遍計。意云。雖下以二凡心一。不能レ縁レ眞。
而依二展轉一説。亦是所縁。而非二親所縁所遍
計體一 問。展轉説者。其意是何 答。古徳陳
レ之。有二其二傳一。一云。依他是圓成之相。圓成
是依他之性。此之二性。不二相捨離一。今執二依
他一。即是遠成二圓成實上。起レ執之義一。二云。有
レ人聞レ説二圓成之名一。即遠於レ彼。起二我法執一。
故總名曰二依展轉説一。就二此二傳一。訓點有レ異。
依二初傳一。應レ訓下依二展轉一而説。亦所遍計上。依二
後傳一。應レ訓下依二展轉之説一。亦所遍計上。言二遍計
所執雖是彼境等一者。此明二所執非縁。先應二
問曰一。此所遍計。是所縁境。遍計所執。既是妄
境。何故不下以二所執一。爲中所遍計之體上。即應下以二
論文一答上。此文意云。所執雖是遍計心境。而
非二所縁縁一。故非二所遍計一。所遍計者。據二有體
法一。成二所縁縁一。然計二所執一。雖二執心境一。而是無
體。雖レ有二境義一。非二所縁縁一。境義是寛寛。通二有
法無法一故。所縁縁狹狹。唯局二有體法一故。是
故所執。非二所遍計一。唯依他起。是所遍計。上
來略明二所遍計一竟 問。遍計所執性者是何 
答。前一頌中。後之二句。此遍計所執。自性無
所有。是其相也。鈔次文云。其所執性。若安慧
師。三界心。及心所。由二無始來虚妄熏習一。雖二
各體一一。而似レ二生。謂見相分。即能所取。如
レ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説爲二遍計所執一。二
所依體。實託レ縁生。此性非レ無。名二依他起一。若
護法師。一切心及心所。由二熏習力一。所レ變二
分。從レ縁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レ斯妄執二定
實有無。一異。倶不倶等一。此二方名二遍計所
執一已上本論云。遍計所執。其相云何。與二依他
起一。復有二何別一。有義。三界已下。全同二論問一。有
レ二。一問二所執體相一。二問二二性差別一。答中擧二
二師義一。初是安慧。後是護法。鈔引二二師一。出二
所執體一。解釋論文一。鈔文自顯。初安慧師中。
三界心及心所由無始來等者。八識心心所
法。雖二各體一自證一。由二熏習力一。識體生時。似二
相見分一現。是所取能取。諸經論中説二二取一。
是其自體分。是依他起相見二分。是計二所執一。
雖レ似二體有一。理實是無。此二種相。中邊論等。
爲二計所執一。上出二所執體一。言二二所依體實託
縁生等一者。簡擇所執依他差別一。答二第二問一。
此能所取。所依識等體事業用。實從レ縁生。
此性是有。名二依他起一。從二虚妄分別。種子縁一。
生故。此師所立。八識心心所。唯各自證分。是
依他起。所取能取。見相二分。是計所執。如二
龜毛等一。是無法故。鈔名二依他起一。次下論云。
虚妄分別縁所生故已上鈔略二此二句文一。此
是明二依他實有所以一。論次文云。云何知レ然。
諸聖教説。虚妄分別。是依他起。二取名爲二遍
計所執一已上此是引レ證辨二二差別一。言二諸聖教
等一者。舊中邊云。虚妄總類者。三界心心所。
新翻論云。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別。顯揚十
六云。分別體性。謂三界心心所。瑜伽攝論等。
皆有二此言一。謂三界心心所。故依他起。從二因
縁一生。其二取名二遍計所執一。舊中邊頌云。無
レ二有此無。長行云。無二者。謂二無所取能取一。
有此無者。有二此二取無一。新翻無レ二有レ無故。
攝論顯揚等。此文非レ一。上是引レ教具證二虚
妄分別。是依他起。能取所取是計所執一。上是
安慧等多師竝説二此義一。後明二護法等菩薩義一。
言二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等一者。見相二分。
因縁生者。亦依他起。依二他二分一。妄執定實。
爲レ有。爲レ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爲レ一。爲
レ異。亦一亦異。非一非異。此二見相。名二計所
執一。有無一異。各是兩單偏句。倶不倶者。通三
上有無與二一異一也。倶是兩亦句。不倶是雙
非。等言等取自餘一切一。歴事託物。皆有二四
句一。此意説言。相見二分。是依他法。此二分
上。由二妄情見一。執二一異等一。由二此執一故。當情所
現。實我實法之相。名爲二遍計所執一。非二因縁
生一。體性都無。執二實有一故。起レ惑造レ業。輪迴
生死一。源由レ玆焉 問。護法師意。何以得レ知二
相見二分。亦依他起一 答。諸教之中。如レ是
説故。論次文云。諸聖教説三唯量唯二種種。皆
名二依他起一故。又相等四法。十一識等。論皆
説爲二依他起攝一故已上斯即引レ證。成二所立義一。
言二唯量等一者。出二攝論第四一。言二唯量一者。是無
レ境故。即唯識也。言二唯二一者。是見相分。言二種
種一者。心用行相。有二三四分一。又見相二分。各
有二種種差別行相一。樸楊大師。演祕第七。引二
無性攝論第四一云。於二一識中一。一分變異。似二
所取相一。一分變異。似二能取見一。此之二分。各
有二種種差別行相一。倶時而起。若有レ不レ許三一
識一時有二種種相一。應レ無三一時覺二種種境一已上
即此意也。言二相等四法一者。五法之中。除二眞
如法一。餘之四法。謂名相妄想聖智是也。五法
出二瑜伽七十二三。顯揚十二。十六一。經即出二
楞伽一也。言二十一識一者。出二攝論第四一。一身識。
二身者識。三受者識。四彼所受識。五彼能受
識。六世識。七數識。八處識。九言説識。十自
他差別識。十一善惡趣生識是也。論言レ等。
相識等。色處等也。如レ是三種四法。十一識
等。總是相見二分之法。竝依他起。非二是所
執一。以レ此爲レ證。成二依他義一 問。相見二分。爲二
計所執一。是有二何過一。護法不レ許 答。安慧所
立。有二五過失一。是故護法。破斥不レ許。論次文
云。不レ爾無漏後得智品二分。應レ名二遍計所
執一。許レ應レ聖智不二縁レ彼生一。縁レ彼智品。應レ非二
道諦一。不レ許應レ知。有漏亦爾已上是第一難。此
難意云。若諸相分。非二依他一者。佛等無漏後
得智品。所變二分。應レ名二所執一。若許無漏見
相二分。如二二乘等一。亦計二所執一。則應聖智。不下
縁二自依他相分等一生上。若縁レ相生。便計所執。
能縁依他。所有智品。應レ非二道諦一。有二相分一故。
如二有漏心一。若不レ許者。聖智雖レ有二二分一。非二計
所執一。應レ知。有漏心亦應レ爾。有二二分一故。如二
無漏心一。論次文云。又若二分。是遍計所執。
應下如二兎角等一非中所縁縁上。遍計所執。體非レ有
故已上是第二難。意云。若有漏二分。皆是計
執者。應レ非二所縁縁一。彼言二計所執一。許二二非有
故。如二兎角等一。論次文云。又應二二分不レ熏成
種一。後識等生。應レ無二二分一已上是第三難。意
云。若相見分。計所執者。所執二分。應レ不レ熏
レ種以二無法一故。如二石女兒一。即後識等。應レ無二
二分一。然彼所レ計。所有二分種生之時。但自證
現行。是依他起。種生二分。便計所執。故爲二
此難一。此文是逐二他義一。非レ謂二極成一。論次文云。
又諸習氣。是相分攝。豈非レ有法。能作二因縁一
已上是第四難。意云。有漏習氣是種
子也
是識相分。
既非レ有。豈體非レ有之法。能作二因縁一。假法如
レ無。非二因縁一故。汝執二相分體非有故。彼執三
種子非二眞有體。自證分。縁三仍非二相分一雖二自
證縁
種體一。然非二
相分中攝一
今説自宗。言二相分攝一。故爲二此難一。
論次文云。若縁所生。内相見分。非二依他起一。
二所依體。例亦應レ然。無二異因一故已上是第五
難意云。若縁所生。内相見分。是所執者。其
所依體之自證分。應二亦所執一。皆倶因縁所生
法故。心外二分。非二因縁生一。可レ非レ依。故云二内
等一。然安慧師計。能生種。有二其二類一。所生現
行。及計所執。是故護法。以二自證分一。爲レ例難
レ之。相見二分。爲二計所執一。有二此五過一。非二是正
理一。論結レ正云。由二斯理趣一。衆縁所レ生。心心所
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已上此乃
衆縁所生。心王心所體。用三分。異生二乘。有
漏無漏。皆依他起。善順二聖教一。不レ違レ理故。上
來解釋一頌遍計所執義一竟
第二依他起性。鈔云。二句依他起性者。衆縁
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
他起。依二他衆縁一。而得レ起故。頌言二分別縁所
生一者。應レ知。且説二染分依他一。淨分依他。亦圓
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二分別一。能縁
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
攝已上此明二依他性一。引二本論全文一。然衆縁所
生至二而得起故一。七句論文。義通二兩門一。望レ上
即爲二護法結正。隨二彼義一故。前段具引。亦屬二
依他段一。故鈔從レ此引。慈恩本疏。科二三性段一。
有二三分科。或二分科一。言二二分一者。本論文段。
初別解二遍計性一。次與二依他一合解。此之二門。
合爲二一段一。後獨解二圓成一。爲二第二分一。若據二此
科一。今文即是難陀論師之結文也。言二三分一
者。三性別解。述記云。若分二三性一。各別明。以
下解二依他一已上此科判上衆縁所生已下文一
也。清涼依二此科判一故。從二此文一而引。縱三分
科。亦爲二護法結正無レ妨。是故本疏。從二依他
衆縁一。而得レ起故。爲二依他段一。今隨二清涼所引一
解レ之。言二由斯理趣一者。因三上難二安慧一故。言二
心心所體等一者。正出二依他法體一也。言二依他
衆縁而得起故一者。是明二上體依他所以一。兼
解二依他起性之名一。此則釋二頌中縁所生三字一。
論頌言二分別一下。釋通妨難一。前出レ體云二有漏
無漏皆依他起一。是通二染淨因一。此難云。若通二
染淨一者。頌何言二分別一。分別之言。應レ非レ淨故。
論通二此難一。有二二解釋一。初局二染法一。後通二染淨一。
初通意説。雖三依他體通二漏無漏一。頌文且約二
染分一爲レ言。何故不レ言二淨分一。若爾。淨分何攝。
故云。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染分依他。唯局二此
性一。淨分依他。亦通二圓成一。是故頌擧二染分依
他一。顯二義恒通一。不レ言二淨分依他一。有二淨事決
定一故述記云。今此頌中。應レ知。且説二染分依
他一。謂分別法。因縁所生。雜染諸法。名爲二分
別一。依二他因縁一之所レ生故。或染依他。爲二分
縁之所生故。唯雜染故。此中依他。唯説二染
分一。淨分依他。亦圓成故。顯レ通二二性一。明二淨依
他。不名二分別一染依他起。唯依他故。顯三此頌
中。唯明二染分一已上依他圓成。各有二二義一。一漏
無漏門。二常無常門。今就二有漏一。明二依他性一。
此二門義。如二十具明一。言二或諸染淨心心所
法等一者。此是後解。通二染淨一也。本疏解云。此
中通説。非三由レ淨故。便不二縁慮一。言二能縁一故。是
則一切染淨依他。是此頌中。依他起攝。皆名二
分別一故。若爾。染淨也。不相應。應レ非二中此依
他起攝一。不レ能二縁慮一。非二分別一故。答曰。不レ然。
説二心等一時。彼亦此攝。不レ離レ心故。唯識門故。
問若爾。何故。致二能縁言一。答顯能縁心。遍二諸
淨分一。皆名二分別一。竝能慮故。非三縁慮言簡除
色等一。色等雖レ不二能縁一。不レ離二心等一。故亦此攝
已上此義是常無常門。依他性染淨二法。皆
無常故。上來解釋依他性一竟
第三圓成實性。鈔云。二句圓成者。二空所顯。
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二圓成實一。顯三此遍常
體。非二虚謬一。揀二自共相虚空我等一。遍釋二圓
滿一。常釋二成就一。體非虚謬釋二實性義一。此一體
言。貫通三處一。遍揀二自相一。常揀二共相一。非虚謬
言。揀二於空我一已上釋曰。二空所顯。至二虚空我
等一。是論全文。遍釋已下。鈔家解釋。言二二空
所顯一者非二二空即理一故。二空爲レ門。所レ顯性
故。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具二此三義一。名二圓成
實一。言二貫通三處一者。體遍。體常。體非虚故。此
中鈔釋。取二述記言一。彼本疏云。一者體遍。無二
處無一故。即是圓滿義。二者體常。非二生滅一故。
即是成就義。三體非二虚謬一。諸法眞理。法實
性故。即此體言。貫通三處一。論影略故。通二上
常遍一也已上言二遍揀自相等一者。本疏云。遍簡二
自相一。諸法自相。局二法體一故。不レ通二於餘一。若
通二於餘一。便非二自相一故。唯眞如能遍二諸法一。常
顯二何義一。常簡二共相一。諸法無常。空。無我等。雖
レ遍二諸法一。體非二實有一。謂諸法上。無レ體無レ用。
名二空無我一。非下有二實體一貫通諸法上。唯有二觀
心一。無二共相體一。如二前已説一。既爾。不レ應レ説二彼
體性是常法一。故言二眞如常一。簡二彼共相一。又非
虚謬言。意顯二何等義一。義非二虚謬一。簡二虚空我
等一。小乘外道執二虚空我亦體是常一。能遍二諸
法一。説二彼虚謬一。非二法實性一故。非虚言。簡異虚
空一。非謬之言。即簡二我等一。等二妄執一故。又言
レ等者。等二衞世師大有。和合。僧佉自性一。雖三彼
計二遍又體是常一。今言。彼體是虚謬性。非二定
有體。故復言レ等。即唯眞如。具二此三義一。圓成
實言。如レ次配屬已上解釋委悉。我相微細。上
明二無爲是圓成實一。此對二依他後釋義一故。依
他既通二有漏無漏一。是故圓成。唯約二眞如一。次
對二依他初釋一明レ之。彼唯陳述染分依他一。其
淨分法。屬二圓成實性一。即是有爲無漏事。須三
顯明其義一。然於二有爲一。立二無爲名一。故鈔以レ問
爲二其發端一。鈔云。若爾。淨分依他體。非二常遍一
如何。亦是圓成實耶。故次論云。無漏有爲。離
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二此名一。然今頌中。説
レ初非レ後。釋曰。此中離倒名レ實。究竟爲レ成。勝
用周遍。以釋二圓義一。是則圓成有二其二種一。一
約レ理説。二約二果徳一。故論揀云。今此頌中。説
レ初非レ彼。以下約二三性一通中一切上故。上來論文。
方釋二圓成實言一已上釋曰。文中爲レ四。初發問。
二故次下。擧レ論。三釋曰下。鈔釋。四上來下。
總結。發問之言。全取二述記一。論文爲レ二。初立
名。無漏有爲。立二極名一故。二然今下。簡三辨頌
中無爲名二成實一故。鈔釋亦二。初釋二立名一。二
是則下。釋二簡辨一 問。有爲無漏。離レ倒名レ實
等。其相如何。無漏必定具二三義一耶。爲レ有レ闕
耶 答。本疏云。淨分有爲。亦具二三義一。一者
離レ倒。體非レ染故。是實義也。二者究竟諸有
漏法。加行善等。不レ能レ斷レ惑。非二究竟一故。諸
無漏法。體是無漏。能斷二諸染一。是究竟故。是
成義。三者勝用周遍。謂能普斷二一切染法一。普
縁二諸境一。縁遍二眞如一。故言二第三勝用周遍一。是
圓義。由レ具二三義一。與二眞如一同。故淨依他。亦得
レ稱二爲圓成實性一。舊中邊上亦説。無爲變レ無
無レ倒。成就入二眞實性一。一切有爲。皆道所攝。
無二顛倒一。成就故。境界品類中。無二顛倒一故。得
レ入二眞實性一。無レ變者常義。無顛倒。非虚謬義。
成就者。遍義。由二上三義一。眞如名二成實一。淨分
依他。但有二體遍一。倶無二顛倒一。但是此中第一
第三。無二究竟義一。新翻中邊第三卷云。眞如
涅槃。無二變異一故。名二圓成實一。有爲總攝二一切
聖道一。於レ境無倒故。亦名二圓成實一。合二此二種一。
倶有二此中初二之義一。攝論四説。何縁名二圓
成實一。由レ無二變易一故。即此常義。清淨所縁。即
此遍義。一切善法。最勝性故。即此體。非二虚
謬一。諸法實性。今彼論中。但當二眞如圓成實
性一。非二淨依他。亦圓成攝一。義不レ具故。此中通
攝義。皆同也已上無漏三義。行相可レ見。餘論
之中。有爲無漏。三義不レ具。此唯論レ識。雖二是
有爲一。三義具足 問。何故頌中。説レ初非レ後 
答。述記又云。雖二有無爲諸淨分法皆圓成實一。
然今頌中。説二初眞如一。名二圓成實一。非二後淨分一。
不レ能下簡別自相等一。三義勝上故。淨分依他。一
非二所證一。二非二法性一。故今頌中。説レ初非レ後已上
問。據二前依他後釋一言レ之。圓成應三是唯約二眞
如一。若據二初釋一必應三是説二無漏圓成一。釋論既
説二無漏圓成一。何故釋レ頌。唯言レ説レ初 答。三
義具足。眞如殊勝。是故後頌對望依他一。明二
不即離一。頌如終相。所説既爾。是故簡言二説
レ初非後本頌所説。不レ由二釋論一。依他初後解
之相。釋家解レ頌。作二彼二釋一。而無漏法。具二三
義一者。以レ義明レ之。非レ如二圓成一。剋レ體具レ三。樸
楊入道章云。圓成實者。圓者圓滿。體周遍義。
成即成就。非二生滅義一。實乃眞實。非二虚謬義一。
唯一眞如。具二斯三義一。名二圓成實一。故瑜伽論
云。謂諸眞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又釋二無
漏有爲一。亦名二成實一。故唯識云。無漏有爲。離
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二此名一。此意説云。無
漏有爲。亦具二三義一。同二於眞如一。亦名二成實一
乃至廣
顯三義
由此眞如。有爲無漏。並圓成也乃至故
知。成實通二二種一也 問。何故瑜伽論。但以二
五法中如一。爲二成實一 答。辨二圓成實一。而有二二
門一。一常無常門。但是常者。名二圓成實一。離二生
滅一故。無常即非。瑜伽據レ此故。以レ如而爲二成
實一。正智體。是生滅法。故不レ取也。二漏無漏
門。但是無漏。即名二成實一。離二顛倒一故。有漏即
非所以中邊。攝論。唯識。通據二二門一。亦取二正
智一。諸無漏法。亦圓成實。故不二相違一已上常無
常門。漏無漏門。本就レ圓成立。此二門。非二依
他中一。亦立二此二一。然圓成實。既有二二門一。是故
依他。亦隨成レ二。以レ義立レ二。不レ可レ有レ過。鈔
中。一約理説者。即常無常門。二約果徳者。
是漏無漏門。鈔以下約二三性一通中一切上故者。此
明下頌中説二常無常門一。不レ説二漏無漏門一所以上。
然本疏中。明二其所以一。三義勝故。説レ初非レ後。
今言二三性通一切一者。此出説二常無常門一。非二
後漏無漏門之所以一也。謂何故説レ初非二後
義一耶。答以下約二三性一通中一切上故 問。其意云
何 答。以下對二三法一立中三性上故。一切法者。無
爲有爲。及虚妄法以下無爲法爲二圓成實一三義
勝上故。以二有爲法一。爲二依他性一。是縁生故。當情
所現。虚妄之法。爲二計所執一。體都無故。斯乃
理事虚實。總通分和。立二三性法一。是故鈔云
レ通二一切一也。非レ謂下有爲無爲等法。各具二三
性一。通中一切上也 問。若依二後義一者。不レ通二一
切一耶 答。若依二後義一。無漏爲二圓成一。有漏爲二
依他一。所執虚妄。如二前所説一。義雖二實爾一。而於二
依他義一。不二圓&MT90041;一。以三無漏法無二依他一故。無漏
依他。屬二成實一故。無爲實體。是圓成性。其義
不レ顯。與二有爲法一。總合取故。雖レ通二一切一。其無
爲不レ顯。故通二一切一。唯屬二初義一 問。有爲無
爲。有漏無漏。假法實法。各具二三性一。有二何過
失一。通一切言。豈非二此義一 答。三性法者。爲
無爲等。合論爲レ言。若唯一法。三性不レ具。有二
缺減一故。若約二隱顯表裏一爲レ言。各具二三性一。即
如二常論一。謂且約二有爲一。具二三性一者。有爲當體。
是依他性。有爲之性。是圓成實。有爲法上。虚
妄所現。是計所執。一切如レ是。若約二一法一。義
不レ具者。有爲唯是依他起性。若無漏門。通二
圓成性一。無爲唯是圓成實性。非二是依他一。是故
一法。三性不レ具。約二顯露一故。非レ謂二隱顯一。三
性一異。約體義故。鈔上來論文等者。總結
二句一。明二圓成實一。此是本頌。二行偈中第七
句。圓成實三字義也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十九*&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二十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問。三無性中。且相無性。以二何等法一。爲二其體
性一。答。相無性者。所執爲レ體。計所執者。體相
都無。虚妄所計。實我實法。當情現相。假名安
立。爲二其相状一。實是體無。無レ有二其相一。取執體
無。知二體無一故。名二相無性一。本來是無。爲二相
無性一。故深密經二云。云何諸法相。無自性
性。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由二假名
安立一爲レ相。非下由二自相安立一爲相。是故説
名二相無自性性一已上唯識論云。云何依レ此而
立二彼三一。謂依二此初遍計所執一。立二相無性一。由三
此體相畢竟非レ有如二空花一故已上此則所執
體無。爲二相無性一。以レ遣二所執一。爲二此相一故。諸
文森羅。不レ能二具引一。諸説皆同。無レ有二異論一。問
依他起上。生無自性。圓成法上。勝義無性。此
二無性。爲二依圓一爲レ體耶。爲二當所執一爲レ體
耶。若以二依圓一。名二無性一者。依圓如レ次。即是有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437 438 439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 450 451 45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無/有]   [返り点:有/無]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