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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章通路記 (No. 2339_ 凝然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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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與彼佛果頓成圓鏡成事二智。有何差
別 答圓鏡成事。佛果頓滿。初地所得。妙觀
平等。隨分轉得。地地漸勝。佛果圓&MT90041; 問何
故二智漸漸増勝 答入初地時。頓斷煩惱。
及斷智障一分麁相。及末那種。是故初得妙
觀平等。而未斷除煩惱習氣。智障細分。及
諸習氣。末那習氣。故得一分。非是&MT90041;淨。由
斷所應斷種子習等。地地漸増。習等盡時。
斷徳成滿。智徳周備。言初現觀時者。是見
道位。言先已證得者。入見道時。斷末那惑
種。得平等性智。見其滅下所顯實理。故云
證得。言修道位中轉復清淨者。初地住心已
後。名修道故。是正除習位故。而見道中。解
脱道時。其種之習。何無微薄
章解云轉淨者除習氣也下。二釋成。亦四。初
釋成。言正使先斷者。釋成上文先已證得。
二若言此是下。遮異。謂始教宗。眞見道時。
第六意識。入法空智。此時第七。亦成無漏。
即平等性智。慧數成無漏故。此第六識法空
智力。伏滅第七法執智障。不令生起。即得
無漏。若第六識。出法空觀。第七法執。復更
生起。故云暫伏。若許爾者。應言方斷。不
應言轉淨故。三若依始教容如彼説者。約
教。若始教大乘。至金剛心位。與餘諸障。同
時頓斷。故初地已上。得平等智者。暫伏法
執。後若出空觀。還成有漏。四是故當知此
教地上下。結成。言此教地上但除習氣者。
此唯約就末那煩惱習氣爲定。不可濫渉
第六相應智障習氣。彼習前段已成立故
章故寶性論云下。二轉證。亦二。初引論。二解
云論釋地上下。解釋。摩訶薩言。皆目地上。
如般若等。雖有言初發心菩薩。摩訶薩。
此對小乘。雖是初心。言大有情。而正唯以
初地已上。名摩訶薩。言無間生習氣者。二
種習氣之隨一故。言二種習氣者。一無間生
習氣。斷惑種已。次無間心。餘習生故。二前
生習氣。未斷種前。無始已來。與種現倶。相
從生起。現行氣分。必相從故
章問云何地上下。二釋妨。此問意云。二乘所
期。必斷煩惱。自調自度。至此處故。&MT10755;教地
前。始教地上。爲不墮二乘地。故留煩惱
不斷。今此地上。已盡煩惱。恐同二乘。墮寂
滅地。答中意云。地前位淺。始教地上。所説亦
麁。終教地前。於所知障。不容應斷。故有
此恐。故留不斷。此教地上。已斷智障。雖盡
惑障。不墮二乘地。又智力勝故。設雖盡煩
惱。而智業深勝故。不墮二乘。増益菩薩行。
況斷智障。或多或少。高超小乘。成立大行。
以頓出離聖者爲喩。斷欲六品。喩煩惱盡。
斷上界六品。喩斷智障。言若地前及始教
等者。二教相對。陳淺深故
章又此教中下。二斷惑相状。言智起惑滅
者。智謂無漏正體智故。惑謂二障所斷結故。
能斷智起。滅所斷惑。此間時分。念念生滅。
有初中後。惑智前後。斷相須定。故此門來。
地論二云。此智盡漏。爲初智斷。爲中爲
後。非初智斷。亦非中後。偈言非初非中
後故。云何斷。如燈焔。非唯初中後。前中後
取故。如是解脱已上非初中後者。相翻門故。
前中後取故者。相續門故。非初中後者。經
所説故。前中後取故者。論主所釋。二門融會。
成斷障義。具如玄&T047368;等中所説
章又此教中煩惱等法下。三惑障體性。煩惱
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惑性如故。無應斷者。
智性如故。無斷惑者。如是等法。名能所斷。
具如玄&T047368;竝大疏。大鈔等明。上明約位滅惑
門竟
  應長元年辛亥六月七日於東大寺戒壇院
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七十二 
  文化八年辛未初冬二十二日以嵯峨大覺
寺藏本校之。所憾非記主親書故未免有
可疑耳
 比丘典壽春秋五十四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八&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九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從此已下。寄惑顯位。有十八門。寄顯斷
故。諸教所説。以惑示位。種種異門。皆悉攝
盡。然此諸門。亦有始&MT10755;二教。所謂實斷實
證之法。若望圓教。彼始&MT10755;教。無非寄顯故
通。然明始教所謂實斷證義。若望&MT10755;教。亦
是寄顯。未必實義。如是義門。諸教相望。寄
顯約實。隨宜非一
章分惑智二障顯比證二位者。惑障是煩惱
障。智障是所知障。比位是三賢位。證位是十
地聖。煩惱障者。地前所應斷者。所知障者。
地上所應斷故
章故梁攝論云地前漸除煩惱障等者。問&MT10755;
教大乘。地前斷煩惱障者。爲是漸斷。爲頓
斷耶 答此斷惑相。出梁攝論第九。故彼文
云。清淨位者。先於地前。漸除惑障。後登初
地。漸除智障已上既言漸除惑障。似三賢間
應漸斷除。然章主意。初住入心。頓斷惑障。
而故留不斷。潤生攝化故。此即頓斷。非漸
次斷。上文云。三賢位中。初即不墮二乘地。
故於煩惱障。自在能斷已上既言初即。此即
初住之初。即得不退。斷煩惱故。既言自在
能斷。&MT10755;教宗義。於煩惱等。不分見修。一具
頓斷。何有漸斷少分之義。是故必定不分
見修。初住之初。頓斷惑障。上文亦云。十解
以上。名聖人。斷異生性障故。名聖人。是即
斷分別煩惱故。得聖人名。不分見修故。
修所斷煩惱。合斷。初住頓斷。終教宗義。而故
留不斷。不取證故 問若爾。何故所引梁
論。正言漸除 答此二障中。漸除惑障。非
謂惑障漸漸斷除。先除惑障。故致漸言。然
地前位。斷煩惱障。異説非一。漸頓不同。若
福成道基師者。初發心住。入心上時。斷
煩惱障見惑種子。其修斷惑。故留不斷。二
住已上。以修惑。爲潤生受報。攝物利生。如
是逕歴一大阿僧祇耶大劫。至第十迴向之
最後身。九地修惑。各有九品。九九八十一品
修惑。斷此各有無間解脱。修惑煩惱。總已
斷盡然後即入初歡喜地。此時即與煩惱修
惑一見。同斷十無明中第一無明。此即彼
師攝論宗意。若釋論意。地前三賢。漸漸斷滅
執取計名心中煩惱。異道基師等。所立義意
也 問所引梁論。言地上漸除智障。若爾。
此文智障漸斷。應非頓斷。論説明故 答此
文不違頓斷之義。於二障中。先於地前。各
斷惑障。後於初地。斷所知障。待先斷惑障。
智障亦漸。言非謂智障地地漸地地漸斷。
又一義云。既言地上漸除智障。此即證成
智障漸斷 問若爾。惑障應漸漸除。言漸
除故 答惑障地前先應除滅。智障地上。地
地漸除。有何妨乎
章又云地前雖得人無我下。出彼第十三。文
云。法無我是本。人無我是末。若得法無我。
必先得人無我雖復先得。猶未清淨。以根
本未除故。證法無我。後方得清淨。法無我
境。能顯四徳。故觀四境。得離八倒已上
執必依法執而起。法執是本。我執是末。有
我執者。必具法執。有法執者。未必我執。
二乘空人。而有法執。得法空者。必具人
空。得人空者。未必法空。二乘人空。未獲
法空故。雖得人空。而未得法空。人空未
淨。不斷本故□彌勒問論。二乘拆伏煩惱
者。即此意也。梁論第十云。先於十解。已通
達人無我。今於初地。又通達法無我已上
文初住頓斷惑障故。通達人無我。初地通
達法無我。二空圓備。人空極淨
章又云其人我執前十解中已除等者。梁論
第七云。此人我執。前十解中。已滅除故。唯法
我。未除故。顯入唯識方便已上前所引。第
十一前於十解等文。亦此以意
章又仁王經云習種以上等者。彼經下卷云。
善男子。其法師者。是習種性菩薩。乃至是定
人者。入生空位。聖人性故已上習種性。初位
不退故。名爲定人
章本業經起信論亦同此説者。指事云。本業
經未檢之已上然今檢云。彼經上卷。賢聖
字品中。入初住信發二十四願。説此願已
云。佛子。住是住中。發大願已。過外一切凡
夫。行十信者。令復修行無量功徳。所謂十
波羅蜜 三空。無相。無願。無作空觀成就。即
除我人主者衆生。漸捨諸見常樂我淨。三界
繋縛無明漸破。伏斷一切業習故。厚集一
切善法。八萬四千般若波羅蜜。一切諸法門。
攝我心中。念念不去心已上既云除我人主
者衆生漸捨諸見等。此即初發心住徳行。此
即初住。斷捨人執。即同梁論地前漸除煩惱
障。初地已上。斷所知障。二障已滅。受變易
身。不待勘經別文。彼經始終所設在玆
已上有云。本業經下云。時諸大衆中。有百
千天子。聞是法門。發初住心。捨凡夫法。修
行伏忍。得入初住明觀法門已上發初住心。
捨凡夫法。可爲證也。言起信論者。彼論
説三細六麁。其中執取計名。是煩障障。入
初住時。即斷捨之。而故留不斷。潤生攝化。
相續相者。初地所斷。即是法執所知障故。二
地已上。斷相續等。此第一門。終教大乘。常
途所談。斷障行相
章故梁攝論云初僧祇斷煩惱等者。出彼論
第十一。彼文云。約除皮肉心三煩惱故。立
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薩心未明利。
方便未成。正懃猶劣。是故實經一大劫阿僧
祇時。方便願行地。此位功行時符。第二
大劫阿僧祇。若以功約時。應經九劫阿僧
祇。由菩薩心用明利。方便已成。正勤又勝。
經時雖少。得功行多。功超八大劫阿僧祇。
正經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大劫阿僧祇。
若以初行約時。應經二十一大劫阿僧
祇。由菩薩智慧方便正勤最勝。經時轉少。
功行彌多。功起二十大劫阿僧祇。正經第
三一大劫阿僧祇已上初標由三煩惱。立三
阿僧祇劫。次下次第解釋經三阿僧祇劫。初
阿僧祇。無有超劫。後二大劫。次第*説有
増加超劫。隨位増昇。勤行勝故 問皮肉心
者。其體是何 答指事引攝論云。若以此
名分別内法。或増或減。壞正理立非理。名
肉煩惱。若以此名分別外塵。起欲瞋等。名
皮煩惱。若以此名分別一切世出世法差別。
離前二分別。名心煩惱。是故一切煩惱。皆
以分別爲體。廣如彼*説。恐繁不集已上
曰。自心計度。起諸分別。攝盡邪執。立法成
義。名肉煩惱。如肉在皮與骨中間。縁外
五塵。起貪瞋等。名皮煩惱。即是一切現行
煩惱。如皮在肉外故。分別世間出世差別。
名心煩惱。此即髓腦。在肉之下。此三煩惱。
從喩爲名。總而言之。皮肉心言。不可定
體。隨所斷處。無定相故。於十地中。地地
三心。立皮等名。三祇如應皮肉心。初祇所
伏。名皮煩惱。第二僧祇所斷名肉。第三僧
祇所斷名心。十地三心。所斷諸惑。皆以種
子。名三煩惱。初地入心。異生性障。住心出
心。第六識中。倶生智障。二地三心。皆任運
起智障種子。如是等也
章如梁攝論三十三僧祇中*説等者。梁論十
一云。有五種人。於三阿僧祇劫。修圓滿。或
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何者爲五
人。行願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行。清淨意行
人。行有相行人。行無相行人。於二地乃至
七地。滿第二阿僧祇劫。從此後。無功用行
人。乃至十地。滿第三阿僧祇劫已上此是釋
論所牒。本論文也 五種人者。一願禁行人。是
地前四十心。二清淨意行人。是初地也。三行
有相行人。是六地已前。四行無相行人。是第
七地。五行無相行人。八地已上。本論文云。復
次。云何三十三阿僧祇。方便地中。有三阿僧
祇。一信行阿僧祇。二精進行阿僧祇。三趣向
阿僧祇。於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謂入住
已上天親釋云。爲除皮煩惱障。入初地。爲
除肉煩惱障。住初地。爲除心煩惱障。出
初地。何以故。地地菩薩。煩惱有三品。上品
名皮。中品名肉。下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
所破。中品者。中品道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
破。乃至第十地。其義亦爾。約此三品故。各
立三阿僧祇。是故異部。執有三十三阿僧
已上此即十住已上。乃至第十地。總通數
之。有三十三阿僧祇劫 問大乘常途所
*説劫數。多分三大阿僧祇劫。總爲菩薩修
行劫數。何故梁論。設三十三阿僧祇劫 答
三乘大乘。所説劫數。始教必定三阿僧祇。終
教二門。不定僧祇。是通異界。常途三祇。不
異始教。梁論所設。大有三阿僧祇。七阿僧
祇。三十三阿僧祇劫。然梁論宗。三祇爲本。
自餘七祇。三十三祇。唯三祇中。異門引立。
與三僧祇。相當不違故。梁釋論云。第三十
三阿僧祇。與前三阿僧祇亦等。無有短長。
義如前釋已上言如前者。前七祇處。會同
三祇。故上文云。論曰。復次云何七阿僧祇劫。
釋曰。欲顯餘部別執故。言復次七阿僧祇
劫時。與前三阿僧祇劫時爲等。爲有短
長。此執等三阿僧祇劫。以有別義。開爲七
已上。廣設
如彼釋論
今指彼文。與三祇劫。不相違
故。三十三祇。亦是大乘異部論師。立此數
量。故釋論云。有諸大乘師。欲顯行有下中
上。欲顯爲得未得方便。欲顯已得不失方
便。欲顯已得不失増上方便。欲顯入住出
三自在。故分阿僧祇。爲三十三已上 問三
僧祇劫。七阿僧祇劫。三十三祇。其一劫量。分
齊云何 答三祇劫量。是本劫量。七祇等量。
皆以小劫。計僧祇量。梁釋論云。阿僧祇有
二種。一謂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
月月時行年雙等時不可數故。名阿僧祇
劫。二謂劫阿僧祇。何以故。於此劫中。菩薩
修行。若以劫爲量 此劫又不可數故。名劫
阿僧祇。由前阿僧劫中時不可數。由復阿
僧祇劫又不可數。經若干大劫阿僧祇。得無
上菩提。今定三劫大阿僧祇。得無上菩提。
不過不減已上三十三祇。以二種中。初劫爲
量。即當瑜伽法華論等所*説。盡夜日時年
少劫劫量數。此至阿僧祇。計三十三。其七
劫量。準例可知 問梁論本釋。説三十三阿
僧祇劫。然隋唐二論。同本異譯。而直無*説
三十三僧祇。故法相師。彈言。此方古徳。以
意加之。不許此義。今何引用彼論三十三
阿僧祇 答大乘劫數。三大僧祇。根本所宗。
菩薩所逕。然彼異部大乘論師。更以異門。立
七阿僧祇。三十三祇。雖異部設。而攝論師。
擧此濫用。以小劫等。數爲僧祇。然彼不
違常途三阿僧祇劫量。但隋唐譯。無此文
者。梵本具闕。亦有異本。眞諦三藏譯。有此
文。本如見道前四方便。影似聲聞。列十信
等。雖隋唐本無彼文言。梁釋是具。三十三
祇。具是亦爾。隋唐二本。譯闕略本故。無此
言。眞諦三藏。豈私加之。何況經中。三十三
祇所説有之。論正契之。本業經上。設十住
等。三十心已云。佛子是三十心。入一乘信
一乘因。法非近行。可得廣行大心。三阿僧
祇劫。行伏道忍。方始&MT90041;已上此以三賢時。
分爲三阿僧祇劫。最勝王經第五。依空滿願
品。如意寂光耀天女菩薩。爲大梵王等。設甚
深法。會中有五十億菩薩苾芻。欲退大心。
聞此深法。堅固&MT90041;願。更發大心。勝進迴向。
善根不退。如説修行。九十大劫。當得解悟
出離生死。佛爲授&T047368;。汝諸苾芻。過三十阿
僧祇劫。當得作佛。同時作佛。皆同一號。名
願莊嚴門飾王。十尊具足。三十三祇。即十地
間。約入住出。爲三僧祇。爾時彼苾芻。居十
迴向。迴向之&MT10755;。既得此&T047368;。十地三心。各三
祇故。即成三十阿僧祇劫。本業三賢名三僧
祇。彼此合成三十三祇
章如地持云二障三處過謂地前地上及佛地
者。彼論九云。如是十二住菩薩。三阿僧祇大
劫。煩惱障分染汚。彼三住。煩惱障分染*汚
斷。歡喜住。惡趣煩惱分斷。増上中煩惱分。一
切不行。無開發無相住。無生法忍。清淨相
續。煩惱染*汚分。一切不行。最上菩薩住。一
切煩惱習使障斷。入如來住。智障染*汚分。
有三種。一者皮。二者膚。三者骨。歡喜住斷
皮障。無開發無相住。斷膚障。如來住斷骨
障。一切障清淨。於此三住。智障斷。餘住隨
其次第。眞實莊嚴已上此一段文。初示三度
過煩惱障。後明三處過所知障。言三處者。
初地。八地。佛地是也。於此三處。各過二障。
地持論者。即瑜伽菩薩地舊譯本也。瑜伽地
持所説意云。入初地時斷惑。惡趣之分別惑。
及伏上中二品修惑。多分見惑。發起惡業。
從多爲論。故云惡趣。理實見惑。亦發善業。
大乘宗意。一切發業。正是分別煩惱能故。初
地入心。見惑斷種。修惑唯伏上心非斷。瑜
伽三十八云。於極歡喜住中。一切惡趣。諸煩
惱品。所有麁重。皆悉永斷。一切上中諸煩惱
品。皆不現行已上此是初地斷伏煩惱障之
相也。此煩惱者。倶生煩惱。第六識相應煩惱。
初地已上。能頓伏盡故。第八地中。斷前所
伏。任運起惑。上中二品。其中品惑。總不現
行。瑜伽論云。於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中。
一切能障。一向清淨。無生法忍。諸煩惱品。所
有麁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行已上
皆永斷者。斷上中故。皆不行者。伏下品故。
慈恩法師。作此解也。舊本言略。唯云煩惱
染汚分一切不行。新本文言。義意分明。十地
滿心。金剛定時。頓斷一切修惑種子。一往據
文。八地斷惑。然據實義。但斷惑種體上。有
其不調柔性。名斷麁重。非斷種體。玄奘三
藏作如是解故諸修惑。十地唯伏。不斷種
子。至金剛心。頓斷其種。上是煩惱三處過
也。言所知障三處過者。即是初地。八地。佛
果。如次除斷皮膚骨障。亦名皮肉心。新名
皮膚實。三麁重此三處過。倶斷種子。次第微
細故。皮等前煩惱中。言最上菩薩住。據金
剛心。擧無間道。今智障中。如來住者。約解
脱道。習永除故。地持論意。所説如是。如是
成義。即法相宗。常途所談。不違彼意。於煩
惱障。成立八地斷種義者。唯是寄顯。非是
實義。八地初心。永伏煩惱習氣。地地與智
障習。解脱道時。一時除盡。是故還成本宗實

章如金光明經説依諸伏道起事心盡等者。
彼經三身品中。有七復次。説三所由。此據
七卷金光明經。于後義淨三藏來。同本譯成
十卷。名金光明最勝王經。言伏道是地前
者。地前賢位。未得無漏。故唯伏滅煩惱種
子。應生現行。力用功能。不令生現惑。名
伏煩惱。地前有漏對治道力。皆有如是伏
滅功能。言起事心是第六識者。第六意識。
向外縁境。事類森羅。隨境分別。一切煩惱。
隨煩惱等。心所相應道行。別境相應染汚。
分別計度。相續不息。如是麁強種種染心。
地前諸位。修對治道。伏滅制斷。此隨事等。
了別染汚。專障此身隨類作事。伏滅此
故。至佛果位。感得化身。言法斷道是地上
依根本心是末那等者。初地已上。得無漏
智。正斷種子。即是眞實斷道法體故。云法
斷道。根本心者。是第八識。諸識本故。故此第
八。名爲本識。其第七識。本識爲所依根住
在。言依縁者。此末那識。依頼耶住。還縁
頼耶。計我我故。末那相應四種煩惱。初地
見道。以無漏智。斷其種子。二地已上。地地
漸次。斷其習氣。故至佛果。得成應身 問
其第六識相應二障。何位何時。斷種子等 
答此寄顯門。似於地前斷此。感成如來化
身。而彼伏道。非是種斷。而實地上隨應。地
地漸斷智障。倶生煩惱。金剛心斷。若順法
相。初地已上。由第六法空智觀。伏末那二
執。成法空無漏。非是斷盡末那惑種。今轉
約就此&MT10755;教。初地見道斷末那惑種。言
勝拔是金剛位者。金剛心位。是因位最上勝。
拔出二障根種。究竟處故。此時一切二障種
子。一時頓滅。異熟頼耶。有漏雜染。極至此
時。次刹那時。是解脱道。佛果初念。諸惑習
氣。諸有漏法。異熟執等。乘捨除盡。若轉約
就終教意者。根本無明。極細智障。頼耶相
應。因位最極。無漏勝拔道。斷盡此障。證得
法身。攝大乘*説。轉去藏識。證得法身。轉識
得智。轉第八識。得圓鏡智故。此是唯識佛
地五法。三身相攝之中。一師所立。此三道三
身義。慈恩義林三身章中。引用金光七復次
説。此三道義解釋。異此有人之義。此有人
義。順始教宗。轉約終教義。亦如上可知
章能解者是所執性但應知解故等者。遍計
所執。體性都無。本來無有。既無體性。何是
可斷。知解無體。即悟所執。不同染分依他
可斷。言染分依他性應斷滅故者。有漏雜
染。名染分依他。諸根本煩惱。隨煩惱等。是
染依他。伏斷正斷此諸惑種。即得轉依極
妙果故。言在纒眞如修令淨故者。伏斷
除滅煩惱障習。顯證本有眞淨理故。圓成
實性。在惑纒中名性淨法身。開顯纒裹。名
修成法身
章八寄四障以顯四位等者。此四障。四位。四
行等相。一經之中。未必皆説。數部經論。合
成爲言。無上依經。説闡提等四障。信樂等
四行等。佛性論中。亦説常樂我淨。四徳波羅
蜜因果。仁王經説金銀等四轉王報。彼此經
論。和合織成地前四位。佛性論中。説佛子
四義。文義不&MT10769;。不具科釋
章第二以四障習寄顯地上四位等者。此合
無上依經。佛性論。梁攝論文。織成爲四 問
大乘光明等。四種三昧。爲實局地上四位
耶。爲當不爾耶 答此既寄顯。未必定然。定
賓律師飾宗&T047368;云。次新地上復修四定。亦如
唯識第八卷説。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發照
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謂
此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雙故。三賢
守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
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西明法師
云。此之四定。若辨位地。未見誠文。舊諸師
説。初之四地。名大乘光明。五六七地。名
集福王。八九十地。名爲賢守。金剛菩薩。
及諸如來。名健行定。今詳不然。如唯識
論。於十地中。漸修十度。復修三學。以攝
十度。此之四定。即是定學。定學即是靜慮度
攝。靜慮既在第五地修。明知。四定在第五
地。然彼論中。四門。三攝。一自性攝。謂以戒
學。唯攝戒度。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謂般若方
便願力智
二助伴攝。三與十度。皆具相攝。三隨用
攝。戒攝前三。定攝靜慮。慧攝後五。三皆攝
進。四隨顯攝。戒攝前四。定攝靜慮。慧攝後
五。準彼自性及隨顯門。此之四定。局定局
在五地。若隨用門。通前五地。若助伴門。即
通十地。論甚分明。何因不見。良由五地名
極難勝。眞俗二諦。行相相違。一智雙證。極難
勝故。故此四定。爲此智依已上此中引舊師。
與今章主。一地退進。分四定是同。此即飾
宗記主所判。若依章主。唯是寄顯。非是實
義。論其實義。應如飾宗。問因縁等。四種變
易。其相云何。此四理實成四種耶 答四
種變易。依名明義。初二因縁。後二報果。所
以然者。因謂無漏業。因即縁故。立因縁名。
方便謂無明住地。不了無相故。菩提衆生
謂爲實有。縁彼發願。然論其體。四種生死。
皆是果報。故名生死。而初約因立果報名。
第二約縁以目果報。第三有有。正就果報
當體爲目。有是有爲。無常。都名念念無常。
故名有有。言無有者。目最後念。此後無
有復生死故。初二爲因。後二果體。如初地
菩薩。初二爲因縁。受變易身。經二大阿僧
祇劫。具歴十地。今此如是具經十地。是變
易報。今章主意。始終皆報。初二約因及以
縁故。既是寄顯。非實義故。法相燈師。不
許四種變易配對十地。今既寄顯故。無所
違實義。十地皆果報故
章又此四中初二通二障等者。闡提。我
通二章故。畏苦縁覺捨悲。名爲後二。不通
煩惱。言正使地前除等者。此證智障頓斷
之義。地前除是。故留不斷。約應斷盡。言
地前除。十地之間。唯除習氣
章解云及因者煩惱障種子等者。種子名因
者。種子即是親因縁故。無明習氣。名智障種
子者。習氣名言。通種子及餘習。恒續縁慮。
練習氣分。熏起成種。是故種子。名爲習氣
 問何故三地&MT10755;心。隣近四地。斷盡二障修
惑 答已前三地。相同世間。四地已上。寄
在出世故。三地&MT10755;心。將入四地。斷盡二障
正使種子。出世已後。唯除習氣。言上來多
&MT10755;教説者。上來諸説。少分通始教故。云
多分終教。且如此第九門。三地終心。斷盡
二障種子。進非始教。始教金剛斷煩惱故。
退非&MT10755;教。終教初地盡煩惱故。而三地盡
二障。故越始教。即是&MT10755;教大乘意致
章解云以三地&MT10755;心位得上界定等者。第三
地中。得四禪八定。得定軌則。亦斷下地惑。
得次上地定。斷欲界惑。得初禪定。離初禪
染。得二禪定。乃至離無所有處欲。得非想
定。欲色二界。名有色界。約處立名。斷有色
界煩惱。名斷色煩惱。離無色界染。名離心
煩惱。無色界報。唯有心識。無五根等。故約
處立名。號斷心煩惱。四地已去。捨離三
界色心煩惱。色習配對地位。次第漸細。相
状易知
章故本業經云七地以還等者。出彼經上卷。
七地已前。未自在位。三界色心。二界煩惱
已滅及二惑習竝果報滅。八地已上。色習無
明。心習無明。二習無明。漸次滅盡。顯示自
在未自在位
章十二依三無性論寄滅二性等者。見道位
中。滅分別性。分別性者。遍計所執。當情現
相。體性都無。人見道時。以無漏智。知體本
無。名棄所執。故云不得。依他滅者。是染分
依他。煩惱染汚性故
章十三依雜集等論以分別倶生二種煩惱等
者。文中爲二。初標顯。二何以得知下。解釋。
亦二。初寄顯義。二如實義。初中亦二。初問。
二如分別我見下 答。亦二。初明見惑。二
明修惑。初中亦二。初立理。二是故當知下。
結成。初中亦二。初擧我見。言妄計即蘊離
蘊我者。計五蘊與我是一非異。名即蘊我。
謂色即是我。乃至識即是我。若我大。色亦大。
色小我亦小。乃至識蘊大小皆爾。計五蘊與
我是異非一。名離蘊我。我大色小。色大我
小等。等言等取非即非離。我體與蘊非即
非離。異前即離兩邊。唯識第一。擧所執我。
出此三種。彼論亦出三種我見。一者執。我
體常。周遍。量同虚空。隨縁造業。受苦樂
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
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
微。潜轉身中。作事業故一者已下
唯識全文
二如佛弟
子雖居凡位下。難破。亦二。初約入見道。二
若言雖無現行下。約資加位。佛法行人。雖
未至聖位。信無我理。不起我見。雖未至
得資糧加行。必住無我人空信解
章又以任運所起煩惱下。二修惑。已前雖無
定相見惑。爲顯見道無我眞理。寄見道位。
斷此顯理。今此中意。雖無定相任運煩惱。
寄修道位。斷此證果。見惑障理。一具斷已。
理性顯了。是故喩之以彼石焉。修惑迷事。
斷一品已。餘殘森起。品類衆多。如絶藕
絲。此即麁細品數多故。是故寄修漸漸斷滅。
證後三果。待對見道一具迷理。是故修惑微
細難斷
章如實義者下。二如實義。亦二。初顯示義
理。言如實義者。□亦住正理。建立義者。
今指&MT10755;教所設宗義。立此義理者。名如實
義者。此義意致。非是別有見修二惑。唯是
一箇煩惱所知。而有麁細理事差別。是故先
斷麁。後斷細惑。由此有立見修道名。非
是惑體定相令然。二如末那煩惱通二位斷
下。引證成義。末那煩惱。始教宗義。唯是倶
生四惑而已。今此&MT10755;教如實義者。唯以麁細。
寄見修斷。入見之時。斷末那種。修道之位。
斷餘殘習。無相論中。建立八識。梨耶爲第
一。末那爲第二。言執識者。是自末那。此識
專執我故。相應法者。無明我人貪慢四惑。心
王縁第八相應慧數。正起我見。至羅漢位
者。金剛心時。斷最後習。極細微習。解脱道
盡。見道十六心時。與意識惑。合斷末那相
應惑種。其餘殘習。修道斷盡。言無性攝論
者。入見道時。轉染末那。得平等性智等。
如前已明。不同始教三乘聖者。金剛心時。
方斷末那諸惑種子
章謂十解等除邪師等者。十住除邪師所起
煩惱。十行除邪教所起。十迴向除邪思惟
自審思察分別煩惱。此即漸次深細計度。是
故伏除。如是次第
章又以邪師邪教所起寄資糧位伏等者。資糧
位中。有四十心。四位通伏邪師邪教。漸次深
勝。伏道進修。或十信。十解。伏邪師所起惑。
十行。迴向。伏邪教所起惑。隨義思準。十迴
向後。別修四善根。爲見道近加行。此時即
伏邪思惟惑。此是頓伏。前資糧位。唯是漸次」
章十五説於倶生内六七識惑等者。七地
前。第六生空及法空觀。常有出入。第六地
中。多分無相。少分有相。第七地中。是純無
相。而入無相。有加行心。七地已前。出生空
時。六七二識。皆有漏心。故末那四惑及意識
惑。即有現行。八地已上。倶生煩惱。永伏不
起。第六生空。恒相續故。今無漏者。第六生
空故。第七惑人執不起。不遮法執。第七法
執。不違第六生空觀故。此寄有功無功爲
言。故有寄言。顯非實斷
章十六又以六識煩惱寄至四地等者。此意
説云。第六識倶生煩惱障。至第四地。伏滅除
盡。此即初二三地。頓伏三界。漸伏九品。至
第四地。伏倶生身見。此即九地各有九品。
於第七地。伏末那煩惱。八地已上。唯有所
知障。指事釋此。具引瑜伽第七十八。解深
密經□□等。三隨眠配此而明。然彼羸劣
隨眠。六七二地所伏所除。即第六識第九品
惑。貪瞋等及我見。後四五念已後所起。微細
煩惱。非是第七識中煩惱
章以十一無明者即十地及金剛心所斷。十
一重所知障等。異生性障。邪行障等也
章以二十二無明寄以顯之者。即前十地及
金剛心所斷。十一重障。各開二愚及其麁重。
通成二十二愚。愚即無明。多是所知障故。然
初異生性障中。有分別二障。煩惱障在中
故。金剛所斷。具有六七識中。二障等。自餘
純是所知障故。二十二愚者。初地二愚。一執
著我法愚。二惡趣雜染愚。第二地二愚者。一
微細誤犯愚。二種種業趣愚。第三地二愚者。
一欲貪愚。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第四地二
愚者。一等至愛愚。二法愛愚。第五地二愚者。
一純作意皆生死愚。二純作意向涅槃愚。第
六地二愚者。一現觀察行流轉愚。二相多現
行愚。第七地二愚者。一細相現行愚。二純作
意求無相愚。第八地二愚者。一於無相作功
用愚。二於相自在愚。第九地二愚者。一於無
量所説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
愚。二辨才自在愚。第十地二愚者。一大神通
愚。二悟入微細祕密愚。佛地二愚者。一於一
切所知境極微細者愚。二極微細礙愚。此十
地二愚。各有一麁重。即十種麁重也
章爲護十地故爲令衆生於十地中等者。十
地證位。甚深廣大。邊量&MT10769;測分齊&MT10769;説。是
故如來託種種門。設十地地法。或寄三學。
或託五乘。或施戒修等。或十波羅蜜。明其
分量。定彼涯限。爲令人不起證悟慢執
故。令人易悟了知分位。若不爾者。於十地
法。以淺爲深。以深爲淺。故立此門。定位
淺深。上來十八門。寄顯斷惑竟
章若依圓教一切煩惱不可設其體性等者。
圓教之法。一切法門。不分別相。不事小
徑。唯是一聚一段一具。而是無盡周遍無
際。且如煩惱。小衆教中。唯談煩惱障分。不
明所知障相。始教大乘。於二障中。各開分
別倶生二門。二門各分現行種子習氣三種。
現行種子。合名正使。總名正使習氣二種。
&MT10755;教大乘。不分分別倶生二門。唯安正使
習氣二門。或立現行種子習氣。頓教離言絶
想法門。不可言論一異等故。今別教宗。不
分二障差別不同。不開正使習氣等別。既
不分異類。故不論體相。唯約功能。顯惑
障相。以障法義爲惑能故。所障法義。圓融
無礙。故能障惑。亦一即多。是故斷時。一斷多
斷。證亦一成多成。亦一多皆是染淨一具一
聚。普賢行品一障一切障。小相品一斷一切
斷。恐繁厭。自下文相易見恐繁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四十九&MT10755;


五教章通路&T047368;卷第五十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自下第七二乘迴心義
已前修行斷惑等相。各隨自乘。至其果實。
菩薩行果。皆就頓悟。然二乘人。窮終所歸。
唯在佛果無上菩提。故&MT10755;棄捨二乘心果。
迴入一乘。趣向佛果。此義未陳。故今明

章一或一切二乘皆無迴心以更無餘求故者。
愚法小乘教中二乘。斷惑證果。乃至無學灰
身滅智。住無餘依涅槃界中。如太虚空。生
無餘求故。遂歸寂滅。不還生。豈有迴乎。
所言餘求者。聲聞門獨覺。於自乘果。以爲
至極。無心志求大菩提果。是故二乘。一向
不迴。楞伽心玄。述小乘云。一切二乘。總不
成佛已上最初發心。趣求要期。唯在無餘依
般涅槃界中。其期已至。住寂滅處。是故此外
無復餘求 問如薩婆多。聲聞煗頂。容轉
成佛。若得忍位。無成佛理。菩薩利物。往惡
趣故。彼已入忍。得不退故。故聲聞入煗頂
忍。容轉成。彼部行獨覺。若麟角喩。與佛世
尊。於煗等位。性心無轉。此之二人。始&MT10755;
位。一座成覺。故無容轉。若轉聲聞順解脱
分。即起獨覺及佛順脱。若轉獨覺解脱分。
即起聲聞及佛脱分。若起大覺順脱分已。定
不可轉。極猛利故。此乃愚法宗中。即有二
乘成佛之事。豈非即是許迴心耶 答二乘
迴心向大義者。是二乘道。權方便故。捨小向
大。今薩婆多。唯是三乘。轉根之事。非是迴
心向大義門 問曇無徳宗。四分律中。沓婆
羅漢。厭無覺果。爲非牢法即爲惡僧知事
之人。此即迴心向大。興法利生之義。南山律
師。如此已判。何云小教無迴心耶 答彼
即南山判四分律。以爲分通大乘之宗。故
約大乘。成迴心義。非是小宗當教分量。況
餘諸師。不許四分通大之義。唯是小乘半教
分。由此義故。沓婆知事□□昔願力故。
佛差之非是迴心向大之義。故無相違
問愚法小乘。分別部中。建立一切皆成佛義。
豈無二乘迴心事耶 答彼是猥取大乘之
義。非是小乘當教之義。小乘當教實義相者。
唯毘曇等所談而已
章二或一切皆迴心下。文中分二。初直示。二
問答。初中亦二。初標顯所以。二是故一切無
不迴心下。釋成約教。今初。言一切皆迴心
者。二乘有二。一者定姓。唯具二乘種姓。無
菩薩種姓故。菩薩姓者。即佛種姓。因果爲
異。於中或有唯聲聞姓無解縁覺姓。或
有唯縁覺姓。無聲聞姓。或有雙具二乘姓
者。此亦名不定姓。而隨定性。不成佛故。二
不定姓。非唯一姓。亦具餘故。於中有三。或
有具聲聞菩薩二性。或有具縁覺菩薩二
性。或有具足聲聞縁覺菩薩。三乘種性。此
三類不定。後皆成佛果。三類皆具佛種性
故。始教大乘。唯許不定種姓成佛。不許定
姓二乘迴心。今言一切迴心者。定姓不定
姓。一切皆迴心。非唯不定姓。迴心成佛故。
此是總標迴心分齊。言悉有佛姓力下。具
顯所以。若作問答 問何故一切二乘迴
心。不定姓者。既性不定。具菩薩姓。有佛種
故。後心迴心。修行成佛。定姓二乘。無菩薩
姓。由何迴心。修行成佛。答總而言之。一切
二乘。皆悉迴心。無有所遺。不定種姓。是
教隨淺故。謂無佛種。不許迴心。今是機
熟。教深奧故。有四所以故。皆迴心。一言悉
有佛性力爲内證熏因故者。一切衆生。皆
有本覺眞如常住佛性。定性二乘。亦有本
覺。此本覺性。在自心中。爲内熏因。待外衆
縁。應和合故。眞如佛性。周遍微通。自
明淨。熏起發動。令人發生大道意故。二如
來大悲力外縁不捨故者。定性二乘。小執深
入。此世不迴。必入涅槃。如來觀見彼根已
熟。大悲加被。爲増上縁。爲彼説法。令迴入
大。三根本無明猶未盡故者。總而言之。二乘
未斷彼所知障。唯斷煩惱。離分段死。以此
爲極。別而言之。根本無明。由此無明。蔽覆
本覺。由此無明。生起三細六麁妄執。二乘唯
斷六麁之中。執取計名。三界煩惱。相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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