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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義私記 (No. 2319_ 眞興撰 ) in Vol.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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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義卷第二
 釋眞興撰 
  章云能觀唯識以別境慧而爲自體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此初門中第二段明能觀
唯識。此中有三。一出能觀體。二以位配釋
三諸門分別。此文先是出體觀
間。何故以別境慧能觀體。答。慧心所於
所觀境簡擇爲性。故爲能觀體也。故唯識
五云。云何爲慧。於所觀境簡擇爲性。斷
業。謂觀得失倶非境中由慧推求
云云
問。約唯識觀相有性。倶以慧爲能觀
體。答。若觀相者以俗智能觀體。若觀
者眞智爲體。倶是別境中慧心所也。故知若
相若性倶以慧爲爲言倶至果位推求

  章云。攝大乘第六卷説。爲何義故入
識性。由總法出世止觀智故。無性解
云。由三摩呬多無顛倒智故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爲能觀唯識以
體引證文也。爲何義故等者本論文也。
無性解云等者引釋論也。本論中有問答
今取答文及釋論文正爲證耳
問。先此本論之問意何。答。無性釋云。爲何義
故等者問唯識所須。廓法師云。此問意
云。此唯識性既是難入。爲何義利乃於
前長時此難行加行於初地唯識性
云云
問。本論之答意何。答。無性釋云。由縁總法者
一切法總相所顯眞如境。謂大乘教
中所説一切法皆眞如爲性。故縁眞如
是解了一切法性。若不爾者。雖多時。無
分別智亦應生。言出世是無漏故。無分
別故。止觀智故者由三摩呬多無顛倒智故
云云
問。次釋論云由三摩呬多等之意何。答。廓
法師云。言三摩呬多。此云等引。即是其定。
前止也。無顛倒智即内證慧。顯前觀也。
此正智與定相應内證眞理無顛倒
云云
問。其等引定若唯定。若通散耶。又有無心定
中何。又何故名等引耶。答。珠云。此云等引
唯定非散。通有無心。且有心定名等引
二義。一由前加行平等引故。至此定中
於沈掉。故名。二根本定中平等引
沈掉。名爲ヨリ。若無心定亦有
。一由前加行平等生此定。此定爲
加行平等心ルルカ故名等引。二即無心定寂靜
平等前後無別。故名爲等。能引四大等身
相續安和起。由定能引トナルニ故名等引云云
護命云。問。本論云止梵云奢摩他。此云止。
云何釋論釋止言三摩呬多。可云云
案。梵云奢摩他此云止者諸定通名。定有
三種。謂等持等至等引。通云止即專注義也。
本論相對觀言故總云止。釋論正爲
定體三摩呬多。即表三種中等引定也」
  章云。或有解云。能觀唯識通以止觀
自性云云
問。其或有者何人。答。古徳云。廓法師也。今
謂。檢彼師義此説。更是可餘古師
也。尋可
  章云。此亦不然。若取相應四蘊爲體。若
眷屬即通五蘊。今且依名觀體唯慧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章主破古師義。破中有
二。立理破引教彼也。是先立理破也此亦不
然者。
寂法師改云。此不然云云。若猶用亦字者。可
言上總科簡章中多破他師。故至此章亦也
問。其立理破事如何。答。古師云通以止・
能觀體四失。一太減失。二太増失。
三名體不順失。四聖教相違失。初三爲違理
。後一爲違教失。是則初三立理破也。言
太減失者。辨諸法體三種。謂自性體。相
應體。眷屬體也。今言能觀以慧爲體是自
性體也。通取止者是何體乎。若取相應體
者。除初色蘊四蘊爲體色蘊非相應
故除
兼取眷屬體者。總以五蘊體。而只取
其體甚減爲言太増失者。觀謂慧名。非
定名。而汝古師竝亦取定爲能觀者。望
性體其體甚増爲言名體不順失者。既言
能觀體是慧數。止體是定。何言能觀爲言
章文中不失數。委探義趣此三失
也。第四聖教相違失者。次下可之也」
問。其相應體眷屬體具以幾法體耶。答。
相應體以二十三法體。謂第六識心王。
遍行五。別境四慧。爲
性體
善十一。不定中尋
伺也。以此二十三法四蘊者。遍行中受
受蘊。想爲想蘊。第六心王爲識蘊。自餘
二十法爲行蘊。如是等法與慧相應故。取
四蘊相應體。若眷屬體即通五蘊。定・道
共戒無表之色トハ慧相應亦爲
。是則色蘊也。餘四蘊如前也
問。就相應體必以二十三法スルヤ體。答。身
欲界及初禪并菩薩因位之能觀以二十
三法相應體。若在二禪以上及果位之
能觀除尋伺二法二十一法相應體
若並自性慧或二十四。或二十二也
  章云。無性又云。唯識現觀智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引無性文古師也。即
第四聖教相違失也。破意云。無性菩薩釋
入智唯識現觀智。何云止觀爲言
問。此文何處文耶。答。珠云。唯識現觀智故者
文證之即總標綱要分文也。彼云。入謂
現觀。入所知相謂唯識性。今指彼文故云
唯識現觀智云云廓法師云。入謂現觀者別
入義。謂現觀眞如故名爲入。言入所知
相即唯識性者辨入體也。謂無分別智入
眞觀時。離其相見能所分別但有自體。故
唯識云云然信叡引第六卷云自現觀相
是所作事等文。不珠所引之文
  章云。又云三摩呬多無顛倒智。但擧
定中所起之智以爲觀體。作尋思等勝
唯識觀必居定故不即以止爲觀體
云云
問。此文之意何。答。是且引證之中兼通
也。古師難云。若只以慧爲觀體者。何故無
性云由三摩呬多乎。今通云。無性菩薩加
由三摩呬多之言。爲資糧位散慧唯取
加行位定慧。定爲所依。觀慧起故。所以者
何。修尋思如實智勝唯識觀。必居定中
故也。非止觀二法爲能觀體。若不
爾者。由言無用也
問。若非定爲能觀者。何故定境名所觀
。定心所既轉所觀境。何不能觀之名
乎。答。所觀境者慧所縁境。非定自境。定心
所依慧之所觀境而得轉。故云定轉所觀
之境也。非待所觀境定是能觀也」
問。定若非能觀。何必轉慧所觀境耶。答。慧
所觀境注一擇法義定爲
。必依定力故定亦轉慧所觀境。若無
心散亂故。若心散亂慧不簡擇故也
問。何故定無キヤ自境。答。定是令餘心心所專
注境上以爲自性。故無自境
問。若爾可所樂決定曾習等境上。何必
所觀境上ノミニ。答。欲勝解念等心所非
。故定不所樂等境。慧必依定起。故定
慧境
問。定・慧轉一境。何云別境心所。答。其約
別境也。欲勝解念各轉別別境。定轉
慧境是少分也。故論云所縁境事多分不同
云云
問。定慧必轉一境者。一切時必爾歟。答。不
定。或唯慧轉非定。謂散亂位不專注馳散
推求也。或唯定轉非慧。謂愚昧類爲
注所縁。而不簡擇也。又如
妄天專注一境貪瞋等。有定無慧也
欲界上四天名
妄天忿恚天
問。無慧唯定ニアル時何轉所觀境。答。論云。彼
加行位少有聞思。故説等持縁所觀境。或
多分故説是言云云彼加行位等者説
昧類也。或依多分者説戲妄天等
問。若唯散位ノミ猶起時不唯識觀耶。答。
亦修之。但有推求之用甚以微劣也。謂凡
夫位之行相也。資糧之位ニハ定・散間雜少勝
凡位。然不加行位居定而修
  章云。攝論又云。由四尋思四如實智
是皆同不可得故。以諸菩薩如是如
爲入唯識勤修加行。即於似文似義意
求文名唯是意言云云
問。引此文意如何。答。是又引證也。爲
中之智爲唯識觀。引彼論第六入所知相分
之文也然具文云。由四尋思。謂由名・義・自
性・差別假立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謂
名・事・自性・差別假立如實遍智。如是皆
同不可得故。以諸菩薩如是如實爲
修加行。即於似文似義意言求文
唯是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
。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若時證
得唯有意言。爾時證知若名・若義・自性・差
別皆是假立。自性差別義相無故同不可得。
四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於此似文
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識性云云
問。且就章所引之文其意何。答。四尋思者。
推求云尋。籌度云思。於名等四推求籌度
四尋思。四如實智者。從前尋思引果
相。此智如見道實智。故名如實智。又無倒
如。無謬名實。於所縁境實知故名
實智後解爲本。
無漏
此二智達名等四種
實不可得。故云如是皆同不可得故。言
似文者能詮之教。言似義者所詮之義。影
像文義似於本質。依他文義似於心外。故名
似。言意言者能縁意識也。即言似文似
義意言者通&MT06279;是二智所縁境體也。言推求文
名唯是意言者觀似文名唯意言性。了實文
畢竟非有也文者教也。
名者義也
然章中雖二智
如是皆同以下之文只引尋思行相
文。望文可
問。何故意識名意言。答。唯識疏七云。此有
三解。一從喩。即意識及相應法能取境故。
言説言相似。二從境。言説言聲性。此
言爲意之所取性。從言爲名但名意言。三
果。由意能起言等。意所取境名意言境
云云
問。此三解意如何。答。初義意云。如名言能
諸法。其意能取一切境故。意識與言説
相似故從喩名意言也。次義意云。言是聲
性。第六縁之。故從境名意言也。後義意云。
意識是因。言説是果。意識起言。故從所起
意言
  章云。乃至廣説。瑜伽對法等ニモ尋思・如實
智皆慧爲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亦引證也。如文可

問。其論文如何。答。文繁廣。略云名尋思
謂諸菩薩於名唯見名。是名名尋思事自性差
別准
乃至云何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謂諸菩薩於
名尋思唯有名已。即於此名實了知。謂
是名爲是義事假立。爲世間起
想起見起言説故等事自性差別所
引智准知
對法云。名
尋思者。謂推求諸法名身・句身・文身自相皆
不成乃至事尋思者。謂推求諸法蘊處界
相皆不乃至自性假立尋思者。謂於
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自體唯是假立言
説自性乃至差別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
詮所詮相應中求差別唯是假立名言自
乃至名尋思所引如實者。謂如實知名不
可得餘三智准
文甚廣。故略&MT80355;
問。何以知尋思實智皆慧爲體。答。既云
思智如實智。決斷義故名智。簡擇義故名
慧。其體是一。故知爾耳
  章云。尋思唯有漏。如實智通無漏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唯識觀通有漏無漏
也。尋思觀唯有漏。在地前故。如實智觀亦
是無漏。通地上
問。瑜伽論云如實智正智所攝。何是有漏觀
耶。答。彼論約無漏如實觀説也。非
通有漏也
  章云。攝大乘云入所知相者。謂多聞熏習
所依。非阿頼耶識所攝者。此文唯擧
漏種子在彼位名爲聞熏。稱藏識
諸能觀皆唯無漏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是會違文也。若言唯
識觀通有漏者。其有漏多聞熏習種子何
阿頼耶識乎。而既云多聞熏習種子
阿頼耶識所攝。明知唯識觀不有漏
矣。今即會之。會意云。彼攝論文唯擧法爾
無漏種子。在地前位聞等熏功能増長
假名聞熏。稱藏識。非能觀皆唯無漏
爲言
問。且云入所知相等之文意何。答。此文
殊勝中第三入所知相殊勝也。具文云。入所
知相云何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頼耶識
攝。如阿頼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
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見意言云云
法師云。三性境法所應可知。故名所知。唯
識觀智通達名入。所知是境。入即是智。先
境後智義之次第乃至多聞熏習所依者正
因體。多聞是熏習因也。熏習顯體也。所
依明用也。非阿頼耶識等者性異簡非也。
染淨種同依異熟雜染種是頼耶收
故。顯淨因非阿頼耶攝。如阿頼耶下相同爲
喩爲因義同。故淨如染也云云世親釋云。如
能悟入如是種類所應知相。今當顯説。入所
知相者謂能悟入所知境義。多聞熏習所依
者謂大乘法所熏自體。非阿頼耶識所攝者
謂能對治阿頼耶識故。如阿頼耶識成種子
者謂如阿頼耶識爲一切雜染法因。此爲
切清淨法因亦爾等云云無性釋甚廣。
故略
問。此等文大意何。答。且入所知相者。釋
二義。一此觀能入所應知境之相也。
此釋相字屬能入也。二此觀是所知相之能
入也。此釋相字屬所入初釋依無性也。
後釋依世親
入者現觀。此有二。謂能入正入。初是地前。
後是初地。言多聞者能熏因也。謂諸菩薩
法義已。熏心心所相續所依相續所依。
身心自體也
熏習者所成熏習也。聞法熏身如
物。故云熏習也。言所依者有二義。一
云。如是聞熏與現作意所依因。故聞熏
所依也。二云。依聞所熏心體及身名爲
所依廓師出此二釋
後釋依世親
非阿頼耶識所攝
者。謂此多聞熏習無漏種子從最清淨法界
流出故。對治頼耶故。非彼無&MT80355;故。故
非阿頼耶等也。如阿頼耶等以下文非
故略
問。云何云多聞熏習。答。菩薩資糧加行位中
佛等縁。聞淨法界等流正法。熏習有漏
種子現行。以其現行有漏智及所
有漏種子増上縁。令法爾無漏本有種子
亦得増長展轉増勝。即以所増無漏種子
時正生出世之心。故有漏無漏種子倶名
熏習
問。何以知無漏種子亦由聞熏習。答。論云。
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
無漏種子漸増盛。展轉乃至生出世心
故亦説此名聞熏習云云疏云。種解脱分
善根已去聞正法時。由現行有漏及自因
縁所熏有漏種爲増上縁。令其本有無漏種
子亦得増長展轉増勝。即以所増無漏勝種
後時正生出世之心。亦説無漏所増長種
聞熏習。對法第四云。決擇分善根亦是有
漏。亦名無漏。據各別
問。云何云淨法界等流正法。答。謂佛以
所縁縁。即從眞如出大定智悲。即
是如來報身。從此報身出化身。從化身
出十二分教。是名浄法界等流正法
等者平
等也
問。聞此淨法界等流正法熏之聞熏
出世心正因縁爲當如何。答。約聞熏
二種。若有漏性者爲出世法増上縁。若無
漏性者爲出世法正因縁。故論云。聞熏
習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斷。感勝異熟。爲
世法勝増上縁。無漏性者非所斷攝。與出世
正爲因縁云云感勝異熟者
十王果也。
問。若爾何攝論云有漏聞熏爲出世心種子
耶。答。會之*論云。此正因縁微隱難了。有ルハ
麁顯勝増上縁。方便説爲出世心種云云
疏云。又第二解。此無漏種望出世心是正因
縁。微隱難了。未現行故相状難知。故攝
大乘諸論等處但寄麁顯ナル有漏聞熏是無漏
タル増上縁トナル。方便説此爲出世心種。此増
上縁。非正因縁。若無有漏聞熏習者。無漏
之種不現行。故寄有漏タル説也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凡釋聞熏習爲出世心之
。論有二解。一依有漏聞熏修増法爾
無漏種子正爲出世心之因縁聞熏習。即
論云無漏性者非所斷攝。與出世法正爲
因縁云云二依無漏種子微隱難了。擧有漏
聞熏爲出世心之増上縁。假名出世心種
也。即此云此正因縁微隱難了等之論竝疏
文也。故疏結云。第一就正因縁解。第二
タル増上縁解。故攝論文無相違失。由是
善得對法等意云云
問。依資糧加行位有漏聞熏。有漏無漏種子
修増者。若體増歟。若用増歟。答。有漏種
體用倶増。無漏種子ノミ増非體。入見以
去亦有體増義第六門
之。
  章云。不爾四尋思應加行智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成上義也。若不能觀
有漏者。四尋思智應四善根位。既
尋思智在煗頂位。故知能觀通有漏位
義濱云若唯無漏種子ヲノミ能觀體者。四
尋思有漏故非唯識觀。何以故。唯識觀加行
智所攝。非生得攝云云&MT80355;之意可
  章云。此雖總説。若別顯者略有二位。一
因二果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明能觀唯識三。一出
觀體。二以位配釋。三諸門分別也。上出
觀體了。是第二以位配釋也。此中有二。初
略標位。後正配位也。此略標位也。清素云。
有漏名因。無漏名果。因中無漏亦名爲果。
因所生故云云善珠云。地上名果。地前名因。
唯佛果即名爲云云
  章云。因通三慧。唯有漏故。以聞思修所
成之慧而爲觀體。此唯明利簡擇スル之性。
生得善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正以能觀位也。先此
因位也。因位能觀通聞思修。唯是有漏
及加行善。是明利故。非生得善。其微劣故。
珠云。此即能入。非是正入。故唯有漏云云
問。云何名聞慧等。答。三慧章云。聞謂能聽。
即是耳識能聞於聲トイハ是生長圓滿之義。以
聞爲因因聞所成之慧名聞所成慧。思謂
思數。由思籌度勝慧方生。因相應思
慧名思所成慧。或因於思成之慧。修者
證義。明證境故體即定數。因定相應
慧。或因於定成之慧云云是即別體三慧
也。有義説三慧次下
  章云。故攝論云。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相
ルルニ生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等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爲能觀配位之義
引也。引證有二。攝論與唯識論也。是先
攝論
問。先此攝論文意何。答。此文略引也。具文
云。何處能入スル。謂即於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
大乘法相等所レテ生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
竟道トノ中於一切法唯有識性聞勝解故。
理通達故治一切障故。離一切障
此文中只釋章所引文者。似法似義者明
所入境界之相也。意言者顯境界之體也。
大乘法相等者明境界之因也。所生起者明
境從因生也。意云。即此所縁似法似義意言
是華嚴等大乘法相聞熏所生起爲言勝解行
地等者明入之所依位也。資糧加行二位名
勝解行地。即此位中於唯識性但隨聽聞
勝解故。云勝解者印持義也。行者行解
也。資加二位起勝解行。故名勝解行地也。
具至修證位次
之。
問。章文云。只先明因有漏位之唯識觀而何
引證文加云見道修道等耶。答。謂之有
兩師義。即智周云。乍觀此文。雖因。
而細尋者通説因果云云信叡云。攝論文中
正取勝解行地證。彼云。在此地中。於
識性中但隨聽聞勝解故。見道修道乘
文勢云云
問。二義中何勝耶。答。智周之&MT60342;理勝也。信叡
之文義明也。取捨任意耳
  章云。成唯識云。此中唯識ヲハ。資糧位中ニテ
聞思惟能深信解。在加行位尋思等
發眞見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是亦爲能觀
之義引也
問。先此文意何。答。具文云。謂諸菩薩於
性・相。資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
除所取能取發眞見云云然章家取
文意。説資糧中加聽聞思惟之言。説加行
中以起尋思等之言能漸伏除所取能取
之文
問。何故章家如是取捨耶。答。意爲聞等
三慧在資糧位聽聞思惟加行位
尋思實智。致此劬勞也。即資糧位中有
思二慧能觀體。加行位中有修慧
觀體爲言能深信解者。資糧位中雖
除之義。少分故不説。但依聞思信解初増。
故云深信解也。言引發眞見者。加行位中
尋思觀初伏所取。起如實智次伏能取
發見道初無漏智云云
  章云。果唯無漏。修所成慧而爲觀體。通
正智・後得智自體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果位能觀也。果位能
觀漏無漏中唯是無漏。三慧之中唯是修慧。
然此別體非義説也。加行等三智中是正後
二智爲自體爲言文易
  章云。攝大乘等云。如理通達故。治一切
故。離一切障故。見修無學道如其次
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爲果位能觀
之義引也
問。先引文意何。答。此文上爲因位
文殘也。無性釋云。或有イハ能入&MT06279;見道中
理通達此意言故。此中如理而通達者。謂
達彼非法非義非所取非能取故。或有イハ
能入&MT06279;修道中此修習對治煩惱所知
故。或有能入在究竟道中最極清淨離
諸障云云
見修無學道等者。章家取義略文也具如
第六
。至
之。
  章云。證眞理識唯正體智。證俗事識
後得智。文多義顯不教成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就果位能觀二智差
也。眞理識者即眞如也。識實性故。俗事識
者依他諸法。識爲主故也。文多義顯者。珠
云。佛地論第三云。縁眞義邊名無分別智
俗義邊名後得智。此等諸文處處非一。故
文多云云
  章云。上來雖復辨能所觀。總義説者。若
總言唯識能所觀。言唯識觀唯能非
所。通有無漏。通散及定。以聞思修加行
根本後得三智而爲自體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明能觀唯識三。一出
觀體。二以位配釋。三諸門分別也。初二上
了。此文即是第三諸門分別也。此中有
有横。竪中有四。一唯識。二唯識。三唯識三
摩地。四正證唯識。横中有五。一能觀所觀
門。二有漏無漏門。三定散分別門。四三慧分
別門。五三智分別門也。今此文就竪四中
初二也。竪中一一各有横五。對文可

問。何故總言唯識能所觀。餘文亦爾。答。
但言唯識。境智合故通能所觀。若如觀言
但是能觀。諸法唯識是智之所觀。智觀唯識
境爲名言唯識觀。如青瘀觀也。言唯識
之時。横論漏無漏定散等義皆具足也。如
文易
問。且云唯識之時所觀之中。有漏無漏等分
別義耶。否耶。答。珠云。且所觀中眞如識性
唯是無漏。唯定非散。何故不別之。解云。
餘義。今約能所。故且不云云意云。
所觀中理可別漏無漏定散等。然今
只擧能所分別。餘略不爲言
  章云。若言唯識三摩地有無漏。唯定
非散。唯修慧非聞思。通三智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竪論第三也。三摩地此
等持。中邊疏云。平等持心專縁一境。故
等持云云古人云三昧訛也。横論漏無漏
等分別如文易
問。最勝子菩薩瑜伽釋論云。三摩地名通
不定云云疏第六。燈第五。倶有此文。明知等
持通定及散。而何云唯定非散耶。答。但言
三摩地必通定散。若加唯識言唯識三
摩地之時唯定非散。作尋思等勝唯識觀。必
定故也
問。言唯識三摩地。能所觀中何。答。唯能觀

問。能觀之體非定。何云唯識三摩地是能
耶。答。是爲定中唯識觀之體唯識
三摩地。非三摩地爲能觀體燈云。心一
境性即等持
也。以心一境性等持故也。云云 等持是
定散。今加唯識言者。取唯定等持也。
  章云。若言正證唯識唯無漏非有漏。唯
定非散。唯修慧非聞思。唯正智・後得。非
加行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竪論第四也。無分別智
會眞如。後所得智實悟依他。名之爲證。
横論分別如文易
問。後得智縁眞如正證唯識耶。答。不
爾。正體智親證眞如故云正證。後得智
スルハ眞如相分疎縁。故不正證。但約
依他如幻之理正證
  章云。此非義説。不爾三摩地等亦通
。十地論説。故至下當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會伏難也。即難云。若唯
識三摩地及正證唯識之時無聞思者。何故
十地經云八地已上於一切法能堪能思能
。即彼論云。如次即是聞思修慧云云八地
以上既有聞思。何況地前及七地以前乎。而
何云唯修慧耶。今會云。三慧有二。一別體
三慧。謂隨各別能聞思修也。即在七地
以前。二義説三慧。謂於一修慧義分
也即在八地已上也。今云唯識三摩地及
正證唯識中非聞思者。據別體三慧
也。不義説三慧竝有。若不別體
聞思者。於三摩地中起之慧亦可
。於一體慧義分三故。今約別體。非
故。無妨難
問。其至下當知者指何處。答。指下三慧章
也。故其章云。七地已前定・散心皆容
起。八地已上無漏相續都無散心。十地經
八地已上於一切法能堪能思能持。彼論
解云。如次即是聞思修慧。雖一慧體一刹那
能取外教而尋於義名爲聞慧。能籌度
理後文。能取名爲思慧。於此二中能證&MT06279;
明顯ナルヲ即名修慧。聖智通達於一念慧義分
三故。實無別體。有但是修慧所攝。非
聞思。聞思假説。實是修慧。大小二乘不
色界亦有思體無色界中聞慧體。若八地
後起實聞思。應色地亦有思慧無色有
聞。雖無色天佛邊側立聽法等事。但依
修慧教義故。如目揵連彌獲池側入
所有處定狂象聲。但修慧ヲ以聞。非聞慧
云云
問。七地以前無義説三慧者。何目連入
象聲出定云修慧聞耶。答。瑜伽六十三
云。若遇聲縁定起者。與定相應意識
&MT06279;餘耳識生。非唯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
若不爾者。於此音聲領受云云唯識論
第五引
故知目連定中聞聲。是定中修慧第六及
定中耳識所聞。非義説聞慧
問。定中無五識。何云耳識。答。論會云。雜
集論説等引位中五識無者。依多分云云
多分者。一約多識。有耳識少分也。二約
。不動羅漢起耳識爲言論五及疏廣説
唯識義卷第二末終



唯識義卷第三之本
 釋眞興撰 
  章云。然總遍詳諸教所説一切唯識
五種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第一門中有四種。謂所
觀・能觀五種・六門也。今此文爲第三
種唯識先總標也。總攝經論散説唯識
爲五。有情不眞妄境界煩惱・業
&MT06279;衆苦。今正翻彼立此五種。爲
境説境唯識。爲令惑立教與理。外道
小乘由知大乘教理邪教理
煩惱。由此大乘唯識教理邪教理
諸惑。爲業行行唯識。爲苦果
果唯識
  章云。一ニハ境唯識。阿毘達磨經言。鬼・傍生・
人・天各隨其所應等シキニ於テ心異故許
眞實。如是等文但説唯識所觀境
皆境唯識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爲五種中第一境唯
。引此經頌證也
問。先此文意何。答。是文明入唯識
四智之中説第一相違識相智之文也。故
阿毘達磨經之攝大乘論第四云。如世尊
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
都無義。一者成就相違識相智。如餓鬼
傍生及諸天人。同於一事彼所識有
云云 餘三智非此所明
九難義知。
對法論第五亦有
此經文。唯識論第七卷答唯識所因難中云。
又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
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
見各異。境若實有ナラハ此云何成云云
問。此等文意何。答。且釋攝論。無性云。相違
識・相智者更相違返。故名相違。相違者識名
相違識。生此識名爲相。了知此相
唯内心ナリ義不成故無義説
智。如餓鬼傍生及諸天人等者。謂於餓鬼
自業變異セル増上力故所見江河悉皆充滿膿
血等處。魚等傍生即見舍宅遊從道路。天見
種種寶莊嚴地。人見是處有清冷水波浪湍
。若入虚空無邊處定。即於是處唯見
。一物實互相違。非一品類智生因性
道理云云唯識疏成無性意云。相違トハ
即境各有別故。相違之者名相違者。或相違
即者。人境倶別故。相違者識名相違識。生
此識名爲相。菩薩之智了知此相唯
是内心。故一切法亦唯心變。鬼等膿河。魚等
宅路。天寶嚴池。人清冷水。空定唯空。非一實
ナラハ互相違返。此雖遍計所執。然業類
是各變&T069222;不同。舊云一境應四心。今言。境
定一。故應一處&T069222;ナルヲ以證知唯有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文大意釋相違識相智
也。釋相違識無性云。相違者識名相違識
慈恩釋其相違者二釋。一相違謂是境。
五境異故者謂能變假者。相違之者依主釋
也。二相違即能變假者。五類異故。相違即者
持業釋也。此相違者之識名相違識爲言相者
境之體相相状也。依境生識故云識因
入唯識菩薩了知此四類有情及空定人
各各所變膿河等及唯空境相唯是各各内心
所變ナリ。故一切法亦但心所變。何以故。一水之
處鬼變膿河。魚等變宅路。天變寶嚴地。人
清冷水。入空定人變唯空。境若實有非
心所變。何故一水成膿血等。非一寶物轉變&MT06279;
違返。然此有情各變不同。非是遍計所執之
。唯是業類各變不同。故知一切境但是唯
爲言
問。其舊云。一境應四心等文意何。答。心與
境相對有新古二説。古人云。所縁境是一。
能縁心有四類。故於一水境膿河等。新
人云。不爾。若云一境有四能縁心。有
外境之失。今可一處水中有四相違境
一水之處各成解異故。故知一切唯有
故義演云。心外既無實境。何得一境應
耶。但可一處中有四相違境四心
也。處義寛故。心外無境故。不一境。但
一處云云
問。且就頌文其等事者意何。答。範云。等事
者事是處義。以四境相違同在一處故。知
識外本來無境云云
問。其許義非眞實云意何。答。隽云。既相違
事同一處。故許義非眞實云云意云。義
者境也
問。但此四趣有情相違境名境唯識。答。非
。一切器世界亦名境唯識
問。何故爾。答。阿頼耶識名言種子及業種子トノ
因縁力故。自體生時。内變爲種子及有根
。外變爲器界。即以所變自所縁。行相
之得起。故器世間亦名境唯識
問。且約此種子・五根・器界。分別共相境不
共相境如何。答。器界相分爲共相境故論
云。所言處者。謂異熟識由共相種成熟力
故變似色等器世間相。即外大種及所造色
云云五根相分爲不共相境。故論云。有根身
者。謂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セル力故。變似
根及根依處。即内大種及所造色云云然約
子境。論不別共不共。准論第七釋所縁
縁義第三正義者。可不共相境也。故論
云。自種於他無受用理。他變爲此。不
故。非諸有情種皆等云云
問。且云何名共相境不共相境。答。疏云。且
諸種子總有二種。一是共相。二不共相。何者
共相。多人所感故。雖人人所變各別
名爲唯識。然有相似受用義説名共相
實非ナルヲ他能用之。若能用者。此即名
心外法故。然我此總爲増上縁多人
共受用共相。如山河等。不共相者。
若唯識理唯自心變名不共物。一切皆是。他
變是他物。自不用亦名不共。然今但約
自身ノミ能用&MT06279;用名爲不共。如奴婢
云云
問。若爾所變境只有此共不共二種。答。若細
分別有四種。故疏云。然依諸教。共不共中
總分爲四。且如瑜伽六十六卷。共中有二。
一共中共。如山河等。非唯一趣ノミ他趣
用。二共中不共。如己田宅及鬼等所見猛
火等物。人見爲水。餘趣餘人不用。故餘
房衣等准此可知。不共相中亦有二種。一
不共中不共。如眼等根。唯自識依用非
故。二不共中共。如自扶根塵。他亦受用
故。根即不云云
問。此四句意何。答。如山河等共中共者。
上共言者明共變義。下共言者明共用義。其
山河等ヲハ四趣有情同變山河等故云共。四
趣有情同共受用故亦云共。合云共中共也。
己田宅房衣等及鬼等所見猛火等
中不共者。若人類多少有情業類同ナル
田宅房衣等。若鬼等多少之類其業同ナル
共變猛火等。故望同業有情共變云共也。
然人類雖同變田宅等。自己田宅ヲハ他不
用。他人田宅ヲハ自不能用。故云不共。又猛火
ヲハ同業鬼等雖同所變。然人天等不
。故云不共。所以合言共不共也。如
根等。名不共中不共者。唯自識ノミ&MT06279;他人不
變故云不共。唯自識依用。他人不依用。故
亦云不共。所以合言不共中不共也。如
根塵不共中共者。眼等扶眼ヲハ自識所變。
他所變。故云不共。然他亦有少分受用
故云共也所以合言不共中共
問。就共中不共句共中共句。上云共者。
四趣有情同變器界。故云共也。第二句上共
言亦可之。而何云四趣各各同業共
共。答。此句共言其意稍異。故疏云。若
爾如人見水鬼見於火。其火外器人何故
見而名共變云云此文問起論文也。故
論答云。此説一切共受用者。若別受用准
知。鬼人天等所見異故云云疏成此答意
云。即當自界一切有情可共受用。説名爲
共。共中共也。若別受用ナラハ隨與多少有情
變説名爲共。共中不共。以人鬼等所見異
故。如大梵變及孤地獄。隨諸有情多少
之。非一切云云明詮云。鬼人天等所見
業有情共同相似變故云共也。五趣有情所
變各別互不受用。故云不共云云故知與第
一句共言其意稍異也
問。就不共中共句扶根塵他亦變之。故論
云。變似色根及根依處云云其依處者扶根
也。而何云不共。答。自扶根自變執受。安危
同故。他人變非執受。非安危同故。故雖
變然名不共。但有少分他受用義。如手摩
。故亦名共。是不共中共也
問。奴婢等何句攝耶。答。明詮云。不共中共
攝。然言自身ノミ能用シテ他不用名爲不共
如奴婢等者此約扶根説也。謂彼扶根但是
奴婢自第八變爲執受身。主人但是變非執
。故云不共。然有互受用故亦云共也云云
太抄云。如奴婢身扶根塵。雖是共變。自家奴
自得使。他不使。名爲不共。若賣與他使
時。亦名共用云云&MT60342;共不不共

問。疏中以奴婢等不共相種攝。而何云
。答。約不共相二義。一唯自心變名
共物。二亦約唯自身用不共物。今太抄
意。如奴婢等自他共變奴婢等故。雖
共變。然以自用他不用義不共也。
疏云然今但約自身能用他不用名
不共婢等同也
問。奴婢等賣與他人之時。他人亦用。何云
不共。答。賣與他人力不障之時云
失。然今以己之時不共也。田宅房
衣等亦復如是。然明詮難太抄云。若許
中不共者。何不共相種攝タル共中共與共中不
是共相種收。不共中不共與不共中共
不共相種收故云云今謂。此難不爾。檢論疏
。以共等四共不共二種者。以共中共
不共中共是共相種攝。以共中不共與
共中不共是不共相種攝。故論説有根身
云。不共相成熟セル力故變似色根及根依
。有共相種成熟セル故。於他身處亦變似
彼。不爾應受用他義云云疏云。不共中
不共如即自根。不共中共如身色等云云
有共相云。不共中共名共相種。由
用他故變他身。即前不共今名爲云云
不共中共攝共相種翻知共中不共攝
共相種。是故可奴婢等可共中不共
。可太抄
問。論云。雖諸有情所變各別。而相相似處
所無異。如衆燈明各遍似云云此文意何。
答。疏云。此釋共果同在一處相障礙。謂
外器相如小室中衆多燈明共在一室各各
室一一自別而相相似處所無異。此如何
各各別也。一燈去時其光尚遍。若共爲
一。是則應一燈去已餘明不遍。又相渉
入不相障礙。故見似一。置多燈已人影亦
多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明共相境同在一處
障礙。引小乘義喩也。譬如一室中有
千燈別別放光遍一室内其光相状相似
異不互相障共照一室。諸有情類各各
第八所變器界雖無量種。相状相似シテ處所無
異。不互相障總名一界爲言
問。何知衆多燈其光各別。答。設有百燈
一室。若滅一燈餘光猶遍。光若不別。滅
一燈時無餘光。忽可闇。既不是。
故知光別也。又置多燈時人影亦多。故知隨
燈光亦各別也
問。樞要云。對法第二。眼識於二根二燈
共發一光。此如何通云云此難意何。答。難意
云。若言燈影別而不互相障共果亦爾
者。何對法論云二根發一識二燈發
。既雖燈多光是一。何云燈光別爲言
問。此難如何通。答。要云。此以小乘法喩。
彼據大乘體義喩。亦不相違。如因倶聲
共別造云云意云。此論以小乘義例。
彼論以大乘義爲例。所望各別。亦不相違
爲言如因倶聲者重引二根發一識之喩也。
鼓等聲内外大種合所發也。所發之聲是一
種。能發之縁是多種。故亦爲喩也
問。要亦難云。若爾如多燈共處。其影便殊。
云何共造云云此難意何。答。若云二燈發
者。如多燈其影即別。何以因倶聲
此義爲言
問。此難何通。答。文云。今正釋者。如一盞中
多燈炷及因倶聲。大種隣近共造一色
兩盞別炷不共放光。故影有云云意云。若
一盞中有多燈炷。合放一光。因倶聲亦多縁
合發一聲。大種隣近故。以之喩二根發
。對法論明之。若別盞別炷。非合放一光
各各光別。故有影別。以之喩共果器界。唯
識論明之。故彼此文不相違爲言
問。要集師難云。若由炷・盞影。可
彼有多影。但由一光發如何有多影
其師自義如何。答。彼自解云。謂多燈合發
一別光。多光相資假立一明光。一光不明。
多光方明故云云
問。此義燈師如何破。答。燈師破云。今謂。不
然。取意有別。若二炷相近同生一焔。光即
是一。但發一影。若炷相離或多盞相離即別
焔。焔別ナレハ殊。便發多影。然光雖別各
遍似一。如共業果。炷盞相近共生一焔。如
二眼根共發一識。不爾假光實非是一。何得
識而是一云云二眼根者。
左右爲
問。何故引燈明喩小乘。答。大乘中無
此喩。對法論燈明之喩與此殊也。故云
如小乘
問。若爾大乘不此喩。答。雖大乘中無
此喩。義道無違。故引爲喩。樞要及燈師之
意正如是也古徳未此旨
所謂訛謬也
問。疏中引此燈喩畢問云。若爾且如一人
心上木・石更互相隔。以是障礙有對法故。
何故衆多各變山河及大地等不相障礙
一處云云此難意如何。答。一人第八所變
木石等。而木是非石。石是非木。障礙有
對色故不相融通。何故衆多人類各各所變
山河大地等不相障礙同在一處爲言
問。此難何通。答。疏答云。由業相似不相似
故。亦由自心礙不礙故。五十四説。諸有對
法。同處一處。而非無對者。由隨順シテ
シテ故。又由是種類之業増上所感。一
切色者一切色根共受用故乃至廣説。彼雖
四塵等此相似。如山河等業衆人竝相
似。及心於上共用無礙。故不相障。一心上
木等所感業各別。及心受用自有礙故遂令
相隔云云意云。衆多所作受用山河等之業
是相似故。所變山河等不相障隔。一人所
木石等之業。用木之業非石。用
之業非木。業不相似故。所變木石等
互相隅隔。又一人用木之心與石之心
自有障礙。故不融通。多人用山河等之心
相似不異。故不障隔爲言五十四説等者。引
處不相離色共相
也。同處不相離色者。一聚團上色香味觸及能
造大四渉入不礙共在一處也。具如彼文
問。疏次問云。若爾多人共感木石。何故亦
互相礙云云此難意何。答。一人心セル木・石相
礙。多人所變山等不相礙者。多人亦變
石等。何故彼人此人互相障爲言
問。此難如何答耶。答。次文云。彼不他心
上者。但礙自者。如心上燈明百千不礙與
明相違。無始於中有礙不礙故。此義應
云云意云。多人共變木石。然彼此相礙者不
他心所變木石。但礙自所變木石。譬如
百千燈明互不相礙但與日光而得相違。由
無始來自他串習有礙不礙爲言重意云。自
他共變一木等。然自家主木等他來取トキニハ之。
自礙不取。他不之。其自礙者不
他心所變之木等。但礙自心所變之木等。木
等實雖共所變。然從無始來有情有我我
所他他所之分別心。由此串習因縁力故各
各第八所變相分似我物現似他物現。後
後用時作我物他物之解。故有礙不礙爲言
問。演祕問云。且如一樹。有情共變。而一有
情伐用之時。爲自變。爲兼用他。若唯自
變者。餘人變者應存不亡。樹何不見。若亦
他。何名唯識云云如何答耶。答。文云。樹等
既是共相ヨリシテ。皆相隨順互有増益。彼一
有情自所變者所縁トシテ。他所變者與
所變増上縁亦疎縁用。一切相望自爲
他爲能順。由所順無能順亦滅。由斯樹
ヌルニ唯識亦成云云意云。木等是共相種ヨリ生故
自他心互成増上縁。然自所變ヲハ
所變ヲハ。自變爲所順。他變爲能順一有
情伐用自所變木之時。與他増上縁闕故樹
亡不見。非親用他變。故唯識成爲言次文云。
問。何以得互相増益。答。對法第七説。有
共業増上縁。如次下引。若爾燈明喩義
成。一燈光滅ルトモ餘光猶在。法不相似。何得
喩。答。喩取少分。故不相違云云邑云。問。如
山有木石一人取以爲舍。餘人不能用。何
名爲共受用耶。答。彼人未屬己。隨
何人取即須能用共中共。若已攝屬己
房舍等。即共中不共也
問。一人受用木石等時。爲自所變者。爲
他所變者。若用自所變。共義不成。若用
他變何名唯識。答。唯用自所變者。若爾何
名爲共。答。彼人所用木石。設將離山等處
磨滅來。諸趣第八共所變故。何非名共。
又所作房舍ヲハ餘趣餘方縁合之時即能受用。
故名爲云云
問。論云。誰異熟變爲此相云云意何。答。
處所本識所縁。然誰異熟識變爲此
。能變誰人爲言
問。爾此問如何答耶。答。護法菩薩假叙三計
也。即論云。有義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經説
一切有情業増上力共所起故云云此第一叙
藏之計
有義。若爾諸佛菩薩應實變爲此雜穢土。諸
異生等應實變爲他方此界諸淨妙土。又諸
聖者厭離有色無色界必不下生。變スルニ
此土復何所用アル。是故現居及當生者。彼異熟
識變爲此界。經依少分一切言。諸業同
者皆共變故云云此第二破月藏并述
別正義。無別師義
有義。若
爾器將壞時既無現居及當生者。誰異熟識
スル此界。又諸異生厭離有色無色界
現無色身。預變爲土此復何用。設有色身
異地器麁細懸隔不相依持。此變爲彼
亦何所益。然所變土本爲色身依持受用
故 若於身可持用便變爲彼。由是設
他方自地彼識亦得爲此土。故器世間
壞初スルト有情而亦現云云此第
三破
前師
正義
問。此三有義意何。答。第一師依立世經説
一切有情業増上力共所起計一切有情所
也。第二師難前師三破。一聖應變穢
難。二凡應變淨難。三無用變下難也樞要
文也。
初難意云。諸佛菩薩若化ニシテ變爲コトヲ我所
諱。若實變爲ストハ即違理教。雜穢種子久已亡
故。螺髻梵王等亦是此類爲言次難意云。若佛
菩薩神力所加變化所作。我亦無遮。且論
實故爲言後難意云。以本變土本爲身用。定
用變之何爲爲言是故現居等者述
也。當生者。一云。次生者變。遠者不變。二
云。可應生者變。隨其凡聖生者變由此
即無成劫之時先器成ストイフ。以上界有情當
生者變爲言經依少分等者會違也。如
一切人共見此物。非他方界サヘ亦能見之。約
少分故業不同者即不變故爲言第三師難
第二師三破。一器壞無因難。二已厭無
難。三有身無益難也樞要
文也
初難意云。即有
器不變之過爲言次難意云。謂諸異生生
無色界預變無用現無身故。生有頂天
八萬劫。不欲界數度成壞。變之何用爲言
後難意云。設縱汝宗如大衆部無色
。及生身有色上地。既變無益。麁細懸隔
相依持。如梵王下ルトキ別變爲地。此異地身
受用。故變無爲言然所變土等者述
土之所以
由是設生等者申正義
也。同ナルニセル他三千界所依之處説名
。彼當地一切有情皆能變之。非唯是一
三千界變。亦非異地當生者變。欲界・欲界
乃至上。亦爾爲言故器世間等者釋妨難也。
自地スルコトハ過失故。器世壞成而亦現
爲言
問。疏難云。若爾聖者於梵宮自地及地獄
自地。若諸異生他三千界欲界等中自ニオイテ
用。不身。變之何益云云此難意何
答。諸聖者或在色界無想天。或在
地獄。變此等處。可何益。又諸異
生於他三千界自所居之地。設雖
欲界地既不身。變之有何益爲言
問。此難如何通。答。次云。今此義言。現雖
用。身若往彼可身。故須變作。非
現身即令持用。言持用故。且如
設往地獄中。豈亦不彼而住。異生
設往他方欲界亦得身。以業同故。以
麁細等不是懸隔云云文意易
問。燈云。問。將成スル&T069222;用。餘界生變壞時何
用而餘生變スル。既餘生變セハ生變スル因在。何有
盡時云云此問意何。答。器界將成時有依持
故。餘界有情可變。器界壞時無依持用。何
故餘界有情變之。若餘界有情變者。能變之
因常有。何有壞盡時爲言
問。其答如何。答。文云。由彼餘生感壞界
成熟故變。不爾。住時ニモ既同此ココヲ變。此界生
無何故即壞。由此故知。他壞業アテ變。如
他變扶塵シテ他地或般涅槃シタラン。他
セル扶塵アテ而有膖脹漸爛壞者。壞業力盡レハ
災亦滅。亦由此生所變而爲引因。下
三靜慮。涅槃經説内過患。據引因説。由
彼倶ナル業感彼界成スル&T069222;故生餘時災由彼引サル
爾餘由引。此言何用スアラン。故據實義
轉門。引因勢盡ヌレハ此等都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他三千界傍欲界地有情有
壞界故變此界壞。若不爾者 此界住
劫時。他界有情同變此界。若他界有情無
壞業者。此界有情無スル時何故即壞。此界無
有情。有誰壞業此界壞耶。故知他界有
情有壞業故此界有壞。譬如此界有情
死生他地或入涅槃。所殘屍骸是他人所
變。雖能變自身滅無然有遺殘扶根漸次
膖脹爛壞遂歸消盡。此界壞劫亦復如此。雖
此界能變有情。有他界有情壞業
故三災即起。彼壞業盡ヌレハ三災亦滅。又復
此界有情本所變界而爲引因此界
。若引例者。涅槃經説下三靜慮災云。初
禪由内有尋伺外感火災。第二禪由内有
喜受外感水災。第三禪由内有入出息
風災。此皆據引因説。所以云何。彼下三
禪有情由尋伺等倶ナル業感彼下三禪成劫
故。彼有情等見下災時生第四禪等。雖
三禪無有情。由先有情所起尋伺等引因
勢分火水等起。引因勢盡三災都滅。欲界
器界壞盡亦爾。由先有情感壞界引因
勢分三災起壞。引因勢盡三災都滅爲言重意
云。此界有情無時器界猶有者依他界有情
變爲也。三災起壞者由去有情壞業之引
也。引因勢盡壞了成
義意
不爾餘由
引等者破範法師也。彼師以維摩經云
劫盡燒天地皆洞然衆生有常想
速滅之文證。執三災是佛菩薩變化
有情業感者是隨轉小乘義故。燈師破
云。是據實義。非隨轉門
問。燈又問云。設生他方。自地ノハサハ變。如
此界大海水等。欲界有情爲同變否。若許セハ
同變。欲界諸天應下水。寧作瑠璃。既見
瑠璃。明ケシ同變。設不イハハ同變。天有水否云云
文意顯也。如何答耶答。文云。論説共用即可
同變。海不共用。彼不水。天上可云云
問。次難云。若爾八熱大地獄等ヲハ聖者不用。
云云其答如何。答。次云。現同地
云云
問。次難。若爾水等應然。天現同地云云其答
如何。答。文云。大海同變。見瑠璃者説別水
云云別水者。池等
水一垸水等也
問。上答中云。海不ヲモツテ
彼不水。而何此答云大海同變耶。答。
上文疎答也。此文正義也
問。次難云。若爾魚等居水既見屋宅。大海
之中衆生亦應屋宅。若許即非
同地變。若許海水等舍宅云云
此難意何。答。若大海同變等者。魚等居河池
等別水中即見宅路。如是大海之中龍鼈等
亦可屋宅。不大海同變。若許
大海。同地變之言無用。若許同變
屋宅爲言
問。此難如何通答。文云。許別舍宅居於海
。如。由業力別。若餘別水ニハ一處
アリ理即不遮。由別業故如孤獨獄等云云
明詮云。如地中別所有穴。此亦如是。大海中
亦別變舍宅。除舍宅而彼海中餘水同餘人
皆變水也云云若餘別水等者。除大海
河池等一水之處四境各別爲言珠云。問。諸天
人等所用水等否。若言知者。如何但言
天則爲地。解云。由業限故諸天共變地。而
趣勝故知他所用膿水等異。如鶖子見穢
淨螺王通見二。若不爾者應
化。不穢故云云今助釋云。亦如人趣覺
知魚等居在海中所住處。一切准知之。
素云。問。乾坤山海當情有礙。致使通。
何得無獨云識有。答。識變有二。因變果
變。從因識種變現果生。復從見相二分。山
河大地相分所收。皆從五趣本識變起。未
有而有名爲因變。有而不滅名爲果變。皆
内心之所變現。乾坤山河不本識。凡
情自礙山石通。聖智無擁。山石何礙。山
石雖一。通塞兩殊。明離自識體非實有。四
趣有情相違之境安靜有殊准之應云云
文頗廣。存
&MT60342;
故樞要云。捨離外取境一切境不
心故。名境唯識云云
問。章云如是等文者意何。答。近取相違識
相智之所觀境。遠取一切唯識觀之所觀境
皆名境唯識爲言等者。取對法論有
行頌也。繁故不&MT60342;
  章云。二ニハ教唯識。由自心執著等頌。華嚴深
密等説唯識教者。皆教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第二教唯識并引
成也
問。云何名教唯識。答。樞要云。成論本教
彼説故名教唯識云云珠云。前後諸佛説
識教互傳彼説。故名教唯識云云叡云。如來
唯識略教。未廣研覈成立道理。故名
唯識。理實而説通教理二。有能詮所詮
云云
問。且由自心執著等頌意何。答。是楞伽經第
十卷文也。唯識論第二爲四分
之義此文。即具文云。由自心執著。心似
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説唯心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疏云。此頌意云。外境無故
唯有一心。由執著故似外境轉。定無
自心。不心故總名一識。心所與
心相應。色法心之所變。眞如識之實性。四分
識義用分。此上四類各一別義。又皆不
故竝名唯無漏種子但具一義。謂不
故説爲唯云云明詮云。立唯識二門。一別
門。即識自相等五。二總門。即不識故。一
切總名唯識云云
問。次云華嚴深密等説者如何文耶。答。華嚴
經云三界唯心深密經云諸識所縁唯識所
現等之文。其文義具如第二重第三重成畢
之。此等所説皆教唯識云云唯識教起本
外境。故教唯識雖法門。隨其所明
且名教唯識
  章云。三理唯識。三十頌言。是諸識轉變。分
タリ所分別タリ。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如
是成立唯識道理皆理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第三理唯識。并引
成也
問。云何名理唯識。答。樞要云。成立本教所
説之理。分別唯識性相義故。名理唯識云云
叡云。此文雖能詮所詮。而能詮爲教。所
詮爲云云
問。此云是諸識轉變等文意何。答。論第一
外人難云。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説
我法云云論主答云。由假説我法乃至
能變唯三云云即成立三能變道理識所
變義畢。次外人難云。云何應知。依識所變
假説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云云爲答此問此一頌也。釋此頌
類菩薩。即安慧護法爲一類。難陀等爲

問。其等如何。答。論第七云。是諸識者。謂前
説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
轉變名所變見分説名分別。能取
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取故。由此正
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
別物故。非實物二相故。是故
一切有爲無爲若實若假皆不識。唯言爲
識實物。非識心所法等云云
安慧護法之釋
問。安慧護法若其義同故合釋也。答。總相同
故合釋。然其義殊也
問。何別。答。安慧之轉變有二義。一變現義。
即識自體現似二相。實非二相。其實二相即
所執故。即遍計所執似依他有。理實無也。二
變異義。謂一識體變異爲見相二分用起也。
所變見分相分皆計所執。見似能取相。相似
見所取。實無二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二
皆無。離計所執二取無故即依總無
別無也。識所變者倶計所執。非實物離
二相。故皆唯識云云護法云。轉變有二義
一改轉義。謂一識體故轉爲二相起異於自
。即見有能取之用。相有質礙用等。由
自體轉起能取及有礙故。二變現義。謂識體
上現相見分用明鏡中顯現面影。今取
自體能轉變也。前所變中以所變見分
分別也。是依他性也。能取於所變依他
相分故起種種遍計所執分別。此是識體所
變用トシテ能分別故名分別。其識體所變依他
性相分似所執相分者名所分別。是レ前能
分別見分之所取相故。故彼所計心外實我
法離識所變依他二分。皆定非有。非
是實我法。似我法故。其外我法離識皆
無。以識體所變能取見分・所取相分
別物故。一切有情所變皆爾。依斯二分
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云云是故一
切有爲無爲等下二師無殊。謂有爲・無爲若
實依他有別種ヨリ。或常住實法。不相應假
法。瓶等假法。一切皆是不。有爲識所
ナリ。無爲識之體。皆非識。
一切體即是一識名爲唯識。遮能變
等識外實我法。名爲唯識。非識心所
及見相分・色眞如等。故不識名唯識
云云以上文安慧説餘非佛。護法皆通。或
竝有漏。説分別云云
問。難陀等解如何。答。論云。或轉變者謂諸内
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
虚妄分別爲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
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
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
法性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
切皆唯有識。虚妄分別トイフコト極成セルカ故。唯トイフハ
既不識法。故眞空等亦是有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師意云。言轉變者即前
三能變内見分識能轉依他相分外境相
現。唯有見相之内識。都無所變之外境。外
境通有能取所取。此依攝論等説唯二義。
自證分師義。前師別也。此能轉變等
者如文可知 前引教理等者指論第一二
也。有極成故者以能轉變虚妄分別二十
部等説體非無。有トイフコト極成故爲言自餘文易
知之
  章云。四行唯識。菩薩於定位等頌。四種尋
思如實智等皆行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第四行唯識并引
成也
問。云何名行唯識。答。樞要云。明五位修
識行故名行唯識云云
問。其菩薩於定位等頌意何。答。此頌唯識論
第九説加行位之處引之。慈恩云。此中頌
者攝大乘教授二頌ナリ。教授菩薩故。此分
別瑜伽論頌&MT01319;彌勒所作。無著故引。古云
別觀論云云
問。且具文如何。答。文云。菩薩於定位。觀
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
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疏云。菩薩於定位者顯
散。資糧位中多住外門。此多在定内門
行。觀影唯是心者觀心内境影離心非有唯
是内心。此初位觀。即在煗位遍計所執心外
之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トハ唯有内心
也。即在頂位。以上總是煗頂二位。如是住内
心知所取非有。此二句下忍位。次能取亦無
中上忍位。合此倶印二空。即世第一法。以
時少故從忍位説。後觸無所得トハ眞見道
云云意云。二行之中。初行上三句説煗位觀
所取空。第四句説頂位重觀所取空。後行上
二句説下忍位印所取空。第三句説中・上
忍位觀印能取空。即還合第二第三句
世第一法位印二取空。第四句説見道位
攝論有無性世親之
。意同故不&MT60342;
言四種尋思如實智等者
&MT60342;。可
問。約菩薩行二種。謂自利行利他行。今
引證自利行之文。若利他行非行唯
歟。答。所引證文只指示許也。菩薩所修
地前地上有漏無漏六度萬行皆是行唯識

  章云。五果唯識。佛地經言。大圓鏡智ニハ
處・境・識皆於中現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第五果唯識并引
成也。引證有三。是初證也
問。云何名果唯識。答。修唯識行得轉依
二種大果名果唯識
問。且佛地經之意何。答。是明説四智中大圓
鏡智之行相也。即具文云。大圓鏡者如
圓鏡衆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
處・境・識衆像影現云云此論三義。即文
云。大圓鏡智是能生能現諸法影像平等因
縁。謂諸如來第八淨識能現能生智等影像
大圓鏡能現世間一切影像。智相應故假
説名智。言諸處者謂内六處。即是眼等。言
諸境者謂外六境。即是色等。此内六處外六
境界即十二處。縁此十二三智品心及心
所法。識爲主故總名諸識。即此諸識名
像影。種種行相差別現故第一
此義意云。如來
妙觀・平等・成所作智。縁十二處。其能縁
三智影像顯現大圓鏡智。則所縁十二處影
像隨亦顯現大圓鏡智上。故云諸處境識皆
於中現也。識者三智及相應心所也爲言文云。
又處・境・識三事各別。處謂六根。境謂六塵。
識謂六識。即十八界衆像影現。此衆像
其所應三智品現。觀察智等盡所有性
如所有性トヲ皆能現故。如來鏡智相應スル淨識
縁生此三智影像。故名爲現。亦唯如來
智等所第二
此義意云。以妙觀等三智
十八界。其能縁三智影像鏡智爲縁生故顯
現大圓鏡智。即所縁十八界影像隨亦
鏡智上。故云皆於中現爲言文云。又十八
界皆在如來大圓鏡智相應心品影像顯現。
諸如來鏡智生時皆能照了一切境故。諸
處・境・識猶如影像。在此智中分明顯現。由
此鏡智攝受彼相而生起云云第三
此義意
云。六處・六境・六識・此十八界影像。皆顯
大圓鏡智中。以圓鏡智生起之時皆能照
一切境故。故云諸處境識皆於中現
問。既有三義。正否如何。答。輒以難判。然此
第三義能順經文。章家亦存第三義意也」
問。何以知第三義爲正。答。佛地論之意以
正義必後陳。若一師中有多義。正義ヲハ最後
之。若一義之中有多師。亦以正義
如實義者也。況見此義第三義理盡也」
  章云。又如來功徳莊嚴經云。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云云
問。引此文意何。答。是明果唯識第二證也。
唯識論第三引此文。即疏云。證無垢識圓鏡
。此頌易知。故不釋。界者性義云云
  章云。唯識亦云。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
常・安樂・解脱身・大牟尼ナルヲ法。如是諸
唯識得果。皆果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明果唯識第三證也。如
是等者結成義也
問。且此頌文意云何。答。釋此頌八門。初
一出體。後七釋義也。即論云。此謂此前二轉
依果即是究竟無漏界云云是釋第一句
也。疏云。下出ナリ體。無漏界トハ即菩提・涅槃
二轉依果是究竟位云云此者出體門。無漏者
義也。即無漏門也
論云。
諸漏永盡非漏隨増。性淨・圓・明故名無漏
云云此別釋無漏義。諸漏永盡者離相應縛
義。非漏隨増者離所縁縛義。性淨者簡二乘
無學善有漏等蘊也。圓者簡一切有學無漏
也。明者簡二乘無學無漏也。論云。界是藏
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徳故。或是因
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事云云此別
界字
論云。清淨法界ヲハ唯無漏
。四智心品如何唯無漏云云此小乘難也。除
大衆部等餘小乘難也論云。道諦攝故
唯無漏攝。謂佛功徳及身土等皆是無漏種姓
タリ。有漏法種已永捨故云云此論主答也
論云。雖現作ルノ生死身業煩惱等
苦集諦。而實ニハ無漏。道諦云云此重遮
難也。如來示現叱訶身語起入滅現有
背痛。似苦集諦而實ニハ無漏也。論云。集論等
説。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來豈無五根五識
五外界等云云此説小乘難也。答此有三師
。至第五門之。論云。此轉依又不
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ナリ。自
證故。非諸世間喩所喩故云云此釋頌中不
思議三字第三
義也
論云。此又是善。白法性故
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安穩故。四智心品
用無方ニシテ巧便故。三種皆有順益相故。
不善故。倶説爲云云此釋頌中善字
第四義門。論文次有
問答。繁故略
論云。此又是常無盡期故。
清淨法界無生無滅ニシテ性無變易。故説爲常。
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説爲常。
自性常。從因生故。生者歸滅。一向&MT60342;故。
色心非無常故。然四智品由本願力
所化有情無盡期故。窮未來際斷無
云云此釋頌中常字也。無斷者不斷常義。是
報身也。無盡者相續常義。是化身也論云。此
又安樂ナリ。無逼惱故。清淨法界衆相寂靜セリ
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樂
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樂一切有情。故
二轉依倶名安樂云云此釋頌中安樂字
第六
義門
論云。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遠離煩
惱障縛殊勝法故。但名解脱身云云
頌中解脱身字也。唯解脱生死及縛法
故。以彼轉依十力等殊勝法所莊嚴
法身第七
義門
論云。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
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
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徳
法所莊嚴云云此釋頌下一句也。梵云
。此云寂默。法者離言法也。唯我世尊二轉
依果亦名解脱。亦名法身。言法身者非
身中之法身也。佛得二名。離煩惱故名
脱身。離所知障無邊徳。名爲法身第八
義門
  章云。此中所説五種唯識決攝一切唯識
皆盡云云
問。意何。答。是結五種唯識
  章云。然諸教中就義隨機於境唯識種
種異説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第一門中有四種。所觀・
能觀・五種・六門也。今此文説最後六門唯
也。文意云。依義道萬差機宜千品。於
境唯識種種異説爲言
問。五種唯識亦有教理等。何故但於境唯
異説耶。答。有情不眞妄境故起
惑業苦轉生死。故佛爲其境界。就
義隨機致種種説爲言又境唯識其義寛廣
一切唯識故也
  章云。或依所執以辨唯識。楞伽經説。由
自心執着心似外境現。以彼境非有。是
故説唯心。但依執心虚妄現故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第一依所執唯識
門也。外境本無。唯有一心。由心執着
現。是名所執唯識也。經文意如
上教唯識成畢。然章家文與經文一兩有
改。其義是同也古經頌云。虚妄取自心。是故心現
在。外法無見。是故説唯心

  章云。或依有漏以明唯識。華嚴經説
界唯心於世間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二依有漏唯識
門也。新經云。了達三界依心有。十二因縁
亦復然。生死皆由心所作。心若滅者生死盡
云云故知依世間有漏唯識也。文義如
第二重成畢。可
  章云。或依所執。及隨有爲以辨唯識。三
十頌云。由假説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
識所變。依識自體見相分二執生故。
世間・聖教・説我法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三依所執及有爲
唯識之門也。依識自體トハ相見分。是依
唯識也。依見相分トハ我法執。是依
所執唯識也。世間依無體隨情假トハ
我法。是依所執唯識也。聖教依有體施
設假トハ我法。是隨有爲唯識也。故義
演云。賦法師云。依所執者外道所辨有情命
者等。隨有爲者佛法所辨我法等也云云
意如上第三重成畢。可
  章云。或依有情以辨唯識。無垢稱經云。
心清淨故有情清淨。心雜染故有情雜染
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四依有清唯識
門也。有情染・淨唯依内心。故云有情
唯識也。文義如上第四重成畢
  章云。或依一切有無諸法以辨唯識。解
深密經説。諸識所縁唯識所現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五依一切法唯識
之門也。有無渚法者。若依中邊者。有爲無
一切法也。若依對法者。三自性法云
一切法也。經義如上第三重成畢
  章云。或隨指事以辨唯識。阿毘達磨契經
頌言。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隨指
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第六隨指一事辨唯識
之門也。共變水處一猛火。傍生變
一宅路。人變一水。天變一瑠璃。是即各各
識變唯識也。故云隨指一事也。濱云。謂雖
一切法皆唯識。而唯指鬼等四道果故。名
一事
問。既四道各別。何故爲一事耶。答。於一處
渉入變故。且爲一事云云今謂。此答不
爾。指四趣有情所變一一境一事也。事
者境事也。若言一處渉入故爲一事者。隨
指之言甚以無用也具如上境唯
識成。可
  章云。如是等輩無量教門アリ。擧此六門
諸教。理義盡者唯第五教。總攝一切
唯識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是結也。文中有二。初結
門中攝有無量教。後結無量教六門中
ルニ第五門勝之所由也。演云。次上所明六
門中第五所引解深密教也。總説一切有無
諸法唯識。故攝諸教中理義盡云云
問。六門中第五云諸識所縁等云云文總攝
一切者。何故論第七答トシテ唯識所因難
中以楞伽經云諸法皆不離心之文。樞
要判云此依不離以顯唯識唯此一門具
諸法云云答。義旨各別。據心生境以
唯識。此深密經文理盡也。據不離義
以明唯識。彼楞伽經文理盡也。故不相違

問。若爾無漏種子以不離義唯識。而六
門中非不離義唯識之門。故不
漏種子耶。答。以不離義唯識者。唯識之
通門。故第五教中亦攝無漏種子。即以不離
攝也演祕有二釋。第二釋。無漏種子。諸所變攝。
云云若依此義。全攝唯識所現之處
  章云。或束爲三。謂境・行・果。如心經賛具
廣分別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六門唯識從前五種中境唯
分出也。今前五種唯識或束爲境行
云云
問。理教二種ヲハ三中何攝。答。義演云。境即教・
理。行唯識行。即資糧等。果菩提等云云
惑業苦三境行果三
問。如心經賛者。其文如何。答。其文云。次應
修行上説發心
故云次也
此有二種。一略二廣。略復有
三。一境。二行。三所得果。猶昔不眞妄境
。起煩惱等トシテ衆苦。今正飜彼。故亦
三。由此最初應審觀境。既知善惡修・斷
行成。因行既圓果徳便證。諸佛聖教雖復無
。説修行門三種。故修行者應
云云廣義非
所明
珠云。三性爲所觀境。三慧
所修行。所修有二。一現行。二種子。於
位中。隨其所應有漏無漏アリテ現・種修。所
言修者令觀種・現展轉増勝生長圓滿。有漏
者能感世間一切妙果。無漏修者永滅
大菩提。先觀所知方起勝行。因行既
レハ果徳乃圓。故總爲三。大意如云云
問。心經賛云束爲三者。何其文説到彼岸
境盡有・無解窮六藏義洞眞俗
業備二因覺滿寂圓斯昇彼岸。耶。答。
亦説五種。今只取三種已上第
一門畢
唯識義章卷之三本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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