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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玄疏文義要 (No. 2299_ 珍海撰 ) in Vol.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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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同名小乘
問。縁覺人。與聲聞同。不斷四住習氣耶。
云云
華疏云譬喩
問。爲約三智明三車優劣。爲
約三斷耶 答有人言。具約智斷優劣。聲
聞但斷正使。縁覺侵斷小習。菩薩結習都
盡。今謂。中乘斷習。經論無文。但取智有優
劣。譬三車不同耳
統略下云化城
又即昔小乘人。亦總智遠近。二
乘人但斷正使四住。在正使門外。佛斷無
智習氣。則佛果。在無知習氣門外也
又云。次合離門。開小乘爲二車。合二乘爲
一城也者。昔遂其智有優劣。根性各異。欲
引出之故。説二車。今明二乘。同斷四住。
同出分段。同得無爲涅槃。是故合一城也
統略。釋化城品末。合譬文云。説二涅槃。依
涅槃經。聲聞小涅槃。縁覺中涅槃。爲二涅槃
者。同性經。縁覺有十地。十地中。有習氣薄
地。以根利故。長斷習氣名中涅槃。聲聞不
斷。名小涅槃也
問。縁覺斷習既見。同性經。而何義疏文云中
乘斷習。經論無文耶。答有云。義疏。先時
制餘時未見同性經文。統略。後乃時乃見
此文。不相違也。人破此義云。大師既鑒一
代已。然後方有所制。何言先時未見此文。
若爾此義幾愚頑乎。今云。大師先後所制。或
有改易。或有覽經未盡。故不可定非之。然
今會通。有多意。一云。經論分別二乘不同。
云習斷有無之別。如十地論第四地等。
義疏據之。云經論無文。不遮別經乃有此
文。二云。約多分故言無文。約少分有之。
三云。約分明言無文。約鬘&MT00408;引之。四云。
有人但云中乘斷習。而不引文。故云無文。
然自鑒照故。有引之。五二乘得滅。或同或
異。二義兼通。明同義時。隱文不引。爲顯
異義。探希微出之。此等義門。兼通用之。非
五義意樂相隔也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四終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五
六八識列名眞妄
 七法不住淨影釋異
 略明八門
 染淨縁起四句無明住地
是妄識等文
 有始無始文
 性染有無
 心數有無
 八識非究竟
 勝鬘二藏
 三性三無性
 相識見識
 種子義不失法
 依方等懺悔滅定業不二障
 五住
 性成煩惱
 無始無明
 凡位起無明地不
 無明住地體
  八識事
問。八識者何等耶 答。眼等六識。即爲六。
第七阿陀那識。第八阿梨耶識。是八識也
問。爾第八識眞妄中何 答。有二種阿梨
耶識
中論疏第七云行品又舊地論以七識爲虚
妄。八識爲眞實。攝大乘師以八識爲虚妄。
九識爲眞實。又云。八識有二義。一妄。二眞。
有解。性義是眞有。果報識是妄用。起信論。生
滅無生滅。合作梨耶體。楞伽經。亦有二文。
一云梨耶。是如來藏。二云如來藏。非阿梨
 又云。等者。更出攝大乘師義也
同因果品疏云。又攝論師云。梨耶體無生
滅名。用生滅亦是。此義違楞伽。楞伽明八
識滅義也
玄教迹義云。攝論云。無常有二種。一者因中
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無常。二者佛果本無今
有。已有不無無常。而不同因中生滅無常。
但是佛果上報梨耶。八識五根等始起邊。名
無常耳
 言上報梨耶者。佛地所得果報梨耶識。
 在因位之上故名上報梨耶。又言八識
 者。通擧體用。上云梨耶。別擧識體也」
統略下云壽量
凡夫有三心。一起事心。二依
根本心。三根本心。初是六識。次是陀那。後是
梨耶云云伏道。法斷道。勝拔道。如次滅三
心也金光明
法華玄第二云。第七師云。既名妙法。即以
妙法蓮華爲宗。妙法者。即是佛所得根本
眞實法性也。此法性不受惑染。不與惑
同。名之爲淨。以是淨故稱爲妙也。故用
此爲題。即以爲宗。○評云。尋此師學應
出北方。謂第八識自性清淨。亦名性淨涅
槃。以爲妙法。既云是佛所得。還是果義。
同前評也私云。得果失
因。今指之
又攝大乘論。阿僧伽
菩薩所造。及十八空論。婆藪所造。皆云八識
是妄識。謂是生死之根。先代地論用爲佛性。
謂是眞極。昔般若未度。遠師已悟眞空。涅
槃不遇。生公照知佛性。諸地論師。有慚
先見之明矣。又此經所興。不正明八識。八
識之義。別付餘科説耳
  禪林云。此所破義。若淨影意歟
 問。阿梨耶識有眞妄二種。設言八識是妄
 識者。此約妄説。不遮以眞識爲阿梨
 耶故。楞伽經云。阿梨耶者。名如來藏
 答。地論師不云第八爲妄識。但云爲
 佛性。亦名性淨涅槃等。故爲所破也
 問。地論師者。是菩提留支。彼師云。有二種
 梨耶見楞
伽疏
答。今云諸地論師。故不的
 留支也
  裏書云
仁王疏中卷云空色心
三諦
生死涅槃各有三諦。
生死三者八識心是心諦。涅槃三者。眞實色
是色識。二者眞實心。名心諦。無生死四
顛倒。名空諦也云云 已上
裏書
業品疏云 問。亦得見諦。解起損本識。本
識未盡。至治際本識都盡。詺此爲見諦
不斷思惟斷耶
答。亦有此義。但今文論斷。而梨耶是報無
記。無有被斷義文 依攝論意。
述之見也
 求云。報無記。何無被斷義耶 答。可尋
 之
寶窟下云一依
汎論能所依義具如攝論。一
有能依非所依。約本識言之。是煩惱種
子。約佛性言之。是生死妄相。二所依非
能依。約種子言之。謂本識。約生死妄*相
言之。謂佛性。三亦能依亦所依。約生死言。
即是本識。本識依如來藏故。是能依。又爲
種子所依。名爲所依。四非能依非所依。即
是法身。顯時不復名藏故。非是所依。法身
無生死不爲生死所依非能依義顯故
釋之
又云。二明約佛性不約縁。染淨之興。只
由藏實。不言從縁而有。此如楞伽説。六七
非受苦樂。非涅槃因。藏識受苦樂。是涅槃
  七法不住事
寶窟下云。於此六識及心法智者。有人言。六
識者。六是事識。及心法智是第七識。迷時名
心。解名法智。第八名藏識。是阿梨耶。此造
疏人。不見攝論。謂第七識名法智。攝論。
第七識名阿陀那。此云無解識。豈得稱法
智耶。今所明者。六識不異舊。及心法智者。
六識既是心王智。是心數法。故言心法智。小
乘人云。由六識起煩惱種苦。由心法智能
厭苦樂求涅槃。何須佛性○不種衆苦者。
明六七心不能種有生死苦也。不厭求涅
槃者。明六七心不能厭苦樂求涅槃
解脱也。舊法師多此釋。今謂不爾。所以
此七法者。擧六識不能染及以種苦。
擧心法智。明不能厭苦樂求涅槃故。楞
伽説六七不受苦樂非涅槃因也。六七不
受苦樂者。猶是不種苦非涅槃因。猶是不
厭苦求涅槃也。待至後釋
問。其有人者。爲是誰人耶 答。淨影大師也」
義記下卷云淨影妄謂七識。眞謂藏識。此猶
經中所説八識。八識之義。廣如別章。此應
具論。前明妄中。於此六識及心法智擧其
妄。心六是事識。及心法智是第七識。迷時名
心。解名法智。此七不住。明其離眞妄體不
立。事六妄一。合爲七法。若無眞此七一念
不立。名刹那不住。不種已下。明其離眞妄
即無用
問其本經文何耶 答
勝鬘經云第十二顛倒眞實章也。若依
義記爲第十一一依章
若無如來
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何以故。於此
六識及心法智。此七法刹那不住。不種衆
苦。不得厭苦樂求涅槃
問。嘉祥大師解釋專不明。竊見經文。爲明
如來藏義。擧七識妄心生滅不生。明起染興
淨用。皆由第八眞識也。是以。楞伽經中廣
明八識義云。我爲勝鬘夫人説八識義
云云楞伽第四云。大惠我於此義已神力建
立。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諸菩薩等。宣暢
演説如來藏及識藏名七識倶生乃至而説
偈言。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藏倶入楞伽七
云。我依此義故。依勝鬘夫人依餘菩薩摩
訶薩深智慧者。説如來藏阿梨耶識共七種
明知。今文正明八識義也。然何
以六識及相應心數爲七法乎第六意識相應
心數惠。能厭
苦求
涅槃也
若但擧如來藏及六識者。八識義何
成乎。又何不擧第七識起染用乎。況大師
自引楞伽云。六七不受苦樂云云若爾。淨
影解釋。善契經旨。金陵賛仰。學者猶迷。遂
以何義爲末學之龜鏡乎答。此是上古難
義。大堂未決。學者皆云淨影嘉祥雖倶爲
無相大乘之祖匠。然其禀學不同。流派本異。
二師相違不必會通。何復於中強存取捨
云云今難云。若存兩釋應設會通。若不
須通要可取捨。竝存異釋反覆文義。學者
惠解。何由可開。一家義宗何復無存乎
答。竝存多義。亦是家家習。必執是非。豈弘
宣宗耶 難云。若爾。何故大師擧舊已。云
今謂不爾耶 答。爲顯今意云爾而已
 予勤乎勸學竪義日。立淨影八識義。得
 七法不住題。題者興福寺永縁權僧正。頻
 責取捨。予答云。修多羅含五義。謂顯示
 義。涌泉義。出生義。繩墨義。及結鬘義也。
 若爾。一文之中具含多義。淨影意契顯示
 義。金陵釋當繩墨義破邪顯正
云繩墨義
凡於一
 文出衆義。猶如涌泉。何必執相破。言遂
 捨異釋云云
  裏書曰
雜心論第八云修多
羅品
修多羅者。凡有五義。一
曰出生。出諸義故。二曰泉涌。義味無盡
故。三曰顯示。顯*示諸出故。四*曰繩
墨。辨諸邪正故。五云結鬘。貫穿諸法
故。如是五義。是修多羅義文 已上
裏書
問。若言七法非七識者。何説如來藏識。説
前六識。而不説阿陀那識耶。又違如前所
出楞伽經説耶 答。若欲説八識者。 應
云若無藏識者。七識不住何但云六識不
云七識。又云如來藏。不云藏識耶。故知。
此經不欲正明八識之義。楞伽但正欲明
爲勝鬘夫人説如來藏義而已
問。何故但説六識及如來藏。不説第七識
耶 答。爲破外道及二乘人不知有佛
性故作此説也。六識擧其人本所知法。其
如來藏顯今所説法。故此章中不盡擧八
識也
窟下云解佛性不令衆生
受生死苦義也
須解此章大意。此
爲章破外道二乘人不知有佛性。欲勸
一切衆生。信有佛性故。説由佛性故。得
厭衆苦樂求涅槃
問。引何文證以六識及心法智種苦厭苦
爲七法事 答。楞伽經中説六七不受苦
樂非涅槃因。今引此説爲證也 問。楞
六七者。即應是六識七識。何以此文證六
識耶 答。此非爲證心法智非第七識事。
但是起染淨用。二經説同。爲顯此故。引彼
經而已 問。於阿陀那識。有迷悟兩位。心
法智名具顯此兩位。無解識名。且約迷時。
或對第八眞識解。總名無解。自約七識中
悟名法智。何違耶。故起信論説意及意
皆有薫習。依信力而修行也。其菩薩意薫
習豈非第七識耶。若以攝論七識名無解
識故。不言法智者。亦以起信論分別事
識名妄心故。亦不應與法智相應耶。若
雖是妄心。猶與法智相應。亦雖稱無解
何不得名法智耶 答。修觀起行。正在
第六。故四智中。且觀智者。是六識集用。非
第七識。其無明不了妄執我相。正是七識
故。名無解。云何得言六識直名爲識。獨以
第七別爲法智。故知。此中六識者擧染用。
心法智者。顯淨用也
又可云第六第七倶有染淨。然此中以法
智名顯淨用。故知第六中。分取淨邊
爲法智。若以第七對前六者。染淨倶同。何
故以第七別標智稱耶
 後義應勝
起信論云。妄心薫習義有二種。云何爲二。
一者分別事識薫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
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二
者意薫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
云云 下文見意薫習是初發心云菩薩。若已知應
法法身菩薩唯依法力薫習眞如滅無明
也。地上名
法身耳
問。攝論明八識是共相識。起信論説前七識
唯妄。多約離分門。今何以攝論混起信
意耶 答。其共相離分二門何別耶 反答。
共相門八識者。眞如淨法。與無明染法和
合爲本識。依此本識。起七轉識。謂從本識
起執我識。即執識含容眞妄。又起六識。
名生識。亦含眞妄。八識前具眞妄名共
相也。若離分門。一切眞識。分取爲第八。於
一切妄中。麁爲事識。分爲六識。細爲妄識。
爲第七識。眞妄離説八識也。正答淨影義章
其意爾。又淨影義章更有別本。全不明共
相識義。今嘉祥意。無處分別共相離分故。
今不必依此義也。直就今家先略明八識
相。然後出諸文隨義用之
略論八識。應有八門一廢立二名數。三眞妄。四
果位有無。五縁起薫習。六
有始無始七一
異。八心境
  一總相廢立
楞伽經説。大惠問佛言。世尊建立八種識
乎。佛言建立。故今依經建立八識。既言建
立。故知隨縁非第一義。如法華經。以衆寶
物造諸大車。三是方便可名造作。一乘眞
實。何亦稱造。釋云。道門未曾三一。説三
説一。皆是方便。即是無名相中。強名相説。
故倶名造作取意今此亦爾。若就四悉檀
釋。第一義中非八非九。非識非境。若依世
諦對治悉檀。爲不了知微細妄染及佛功
徳入故。説八識。令悟解之又爲捨外塵
説八識義。更捨外塵亦非識也。道門
八識。而因縁世諦心。是諸法根本。故説爲
識。識中自有本末麁細等別。説八識也
  二別論名數
眼耳鼻舌身意識。以爲六識。阿陀那識。
名無解識。是第七識。阿梨耶識。此名藏識。
以爲第八 問。何故唯立八識而不増減
耶 答。本末眞妄諸識盡之故。唯説八此
是一門。若就異門。或増或減。如説六識及
九識等 問。云何名爲九識耶 答。前八
識上加阿摩羅識。以爲九識也阿摩羅亦云
菴摩羅也
問。爾者其第九識體何物耶 答。第八識中。
解性梨耶。分爲第九。名阿摩羅。此云淨識。
即是勝鬘自性清淨心。亦説爲無垢識也
  三眞妄分別
八識之中。前七爲妄。第八含通眞妄二識。
 問云。何第八含通眞妄 答。此有三義。
一者相不異故。合説爲一。謂妄心外。眞不
可得故。合爲一。二者就位合説。於生死中。
眞妄二法其性難別。合爲諸法縁起之本
故。經曰非異非不異。非異即前第一門義。
非不異者。第二門。眞妄雖異。而於位分合
爲一故。三者建立種類合爲一識。謂若眞
若妄。若生死位。若佛果位。但是本者。總爲
一種第八識也 問。若説九識時。其第九
識亦是妄耶 答。是眞非妄 問。若爾。何故經
中説言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耶 答。此
有多義。一者八識門中。第八如水。七識如
波。若論九識。第九爲水。前八如波。前八竝
是妄心別故。八九合擧水波。通喩非第九
識如波浪也。二者若有所得心所取八九
識。竝非佛性。非眞實故。説爲波浪。此約
教中遮其學教成病。非關識法。若就
識體。第九非妄故。佛性義云。乃至八九設使
百千無量諸識。皆非佛性。何以故。皆是有所
得五眼所不見故三者道門之中。非八
非九。乃至百千過算數故。非識非境。非
眞非妄。絶諸相故。若隨因縁世諦義
門。乃有八九諸識差別。故知八九皆如波
浪。竝隨染淨因縁起故雖有多義
第三爲正
  四論果位有無
八識之中。前七妄心。佛果竝無。故唯識云。諸
佛如來所行之處。唯有藏識更無餘識也。
第八識中妄想本識。果位亦無。解性梨耶。通
在佛果 問。若爾。教迹中云上報梨耶八識
五根等有云云五根既有。五識寧無故知。八
識者。非唯第八。總説八識。竝在果位。何言
前七果位竝無 答。此於眞識隨用別立
八識差別。實是第八藏識所攝。今於八識門
中前七是妄故。果位竝無也
  五明縁起薫習差別
八識之中。本末相對。第八識爲本。前七從
此生。於中有多義。若麁細相望。依第八
識起第七識。依第七識起前六識。若約種
子現起而言。前七竝依第八識生。以第八
中持種子故。若約相薫相生義者。前七薫
種子。在第八識中。即第八識中生果功能。説
爲種子。此種還生前七轉識故。本末識亦
得互爲相生之義。若約現起。論生。非約種
子者。非前七識生第八也。又於第八識中
眞妄分別。若由眞起妄此約眞法爲本妄
心起也。若剋性論。眞是淨法。唯生淨法。
妄是染法。唯起染用。若互相資。皆得無傷。
若論種動不動義。眞性不動不起染淨。若
起染淨。唯是妄心。此後一義應尋文證。故
寶窟云佛性不令其種苦。及厭苦也。種
苦起染。厭苦起淨。此文於佛性上并
染淨二用。然此文意。非約道門。何以故。彼
文亦云種苦及厭苦。終由佛性本也。此
意即顯種苦厭苦。親由妄想。遠尋根底
遂由佛性故云終由佛性也 問。若染淨
法由佛性起只是其親。當何隔之。但云遠
由佛性乎 答。窟次文云。如有海水。風次
成浪。非是海水令其成浪云云意云。海水
本有之。而未有浪。風至即有。此即佛性
同。妄想爲縁。有染淨用。若論因縁親
踈。佛性爲親。妄想爲疎今約隱顯。縁至即
起顯故爲親。固先本有。而未起用。故爲
遠也。此是義記遠近。亦非時有先後也
問。若言妄想爲縁起染用者。其妄想自起
耶。若。由眞起者。即是眞法親起染用。又其
妄想即是染法。彼有即既染用。何言由染
用起染用耶 答。其妄想者。是根本細者。
其種苦者。是麁染用。此是麁染由細染耳。
又可云其妄想者。即是種苦。妄想念念互
相薫習。此即妄想無始義也
  六有始無始義
妄想縁起源由佛性。若爾。至佛果更應起
染耶。又若至佛不起妄想。云何眞性起
妄法耶 答。至佛果位正觀圓明故。不
更起無明妄想。本未修得正觀之時由妄
想縁生妄想也 問。若爾。妄想即是無始。
何故經言依如來藏故説生死無始。故知。
自論生死。即有其首也。涅槃云。十地不見
生死之始。佛即見之。又論説言生死無始便
言正見已上然説無始者。便是無因。若
未明如來藏教爲破無因。且説無始。若
説如來藏教。有如來藏。生死依之便脱無
因。其藏性。實無爲法故。無因無名故。至
大乘實義。非無始也 答。考諸經論。或似
有如此義。又於人師解釋。亦有始義。然
熟檢宗家正意。世諦理中。亦是有始。亦是
無始。若依眞諦理。即非始無始。於世諦中
有二義者。謂約相續是無始。據法相本
末。便是有始妄想依佛性。更性更無本。故
此義不論而已。若論要須窮極。所以然者。
中庸生疑。若邪推便墮惡見故。又此義
可依文習之。若強推之。便是十四難置答
事。故置不論之
  七因縁一異義
因縁世諦中論一異義者。衆生無量。一一身
中。妄心各別。眞性是一。若無差別之差別
論之。前七識者。他人各別。第八識中妄識亦
別。眞識不異。若約妄想論眞。眞識亦別。
乃至佛性約其凡位薫習差別。眞性縁起。便
成多佛。若約窮證本性。諸佛亦一也。又約
八識中諸識相望。眞妄性別。又妄七識其體
各異。若據眞識求妄。離眞無妄者。是第一
義門。非世諦門。又復可云世諦門中。亦
有非一非異之義。以其八不通二諦故。眞
妄因縁非定異。眞妄相別故。亦非定一
又復據妄見眞妄是別。就眞論妄。妄即是
眞。若入此門。八識並是眞識體用差別無有
妄也 又復據妄求眞時。妄外無眞。就眞
求妄時。離眞無妄。然有分別者。就妄求
之。無別眞識。此中但是前七識。若就眞
攝妄時。或總爲第八。通餘義門七。故擧此
門。眞識名爲第八。亦直名眞識。不名第八。
無前七故。或於此門。具有八識。然唯眞八
識。雖唯是眞。體用各別 又有多用故。由
此道理非一非異得成。亦一亦異復得成

  八心境隱顯
至論正法非心非境。若隨因縁世諦心境
倶存。前六事識有境有心。心境各別。攀縁。
取捨。執取定實。第七妄識。亦有心境。迷時
不知境在心中。妄取六塵故。而與事識
異者。前事識者。取境定實。此第七識但取
境相。不執性實。若得悟解知境在心。第
八眞識。隨縁亦起六塵境界。又心自體即色
即心即事即眞。若論眞如唯是眞如。若論
唯識即唯是識。若論五塵即唯五塵
問。眞心無礙。云何有色耶 答。眞識分齊。
即以佛果顯之。佛果唯是眞識。此眞識分
有法報應。應色有者義顯。可知。但此應色。
若隨所化妄心分齊。然就實論。唯是眞識
之用。報身色者。是萬徳中色相功徳并五根
五塵。故教迹義云佛果五根等始起云云
義。此報身中無色相功徳。所以知然
唯以知然唯以法性爲土。無寶玉土故。
若有五根。應有五塵并扶根色相。若有五
塵。何故釋云以法性爲土。無寶玉土耶。
然言五根者。眞徳顯了義説爲色。爲見聞
等用作所依。義説爲根後義
順文
法性身中自
無色相。然與色爲性故。説爲性色也。八識
竝有境。以眞識分中八識。即以眞如法性
爲境界故。故於八識竝皆有境。然説爲八
識者。爲除境界執著故。且説爲心。若除
境執。已心執隨妄。非境非識。唯是正法。
又妄想中心是本故。説爲心識。眞識分中。唯
初入門亦偏説心。故寶窟下云。色從心變
以心爲本。所以云心。故云自性清淨心。不
立自性清淨色也取意爲顯大宗。略開八
門。餘義隨文更應尋之
  已上略論八門義
佛性義云。涅槃經中名爲佛性。即於華嚴
名爲法界。於勝鬘中名爲如來藏自性清
淨心。楞伽名爲八識。首楞嚴經名爲首楞嚴
三昧。法華名爲一道一乘。大品名爲般若法
性。維摩名爲無住實際云云又云。平等大道
爲諸衆生覺悟之性。名爲佛性。義隱生死
名如來藏。融諸識性究竟清淨。名爲自性
清淨心文 釋一法
名也
又云。唯識論云。唯識無
境界。明山河草木。皆是心外無別法。此明
理内一切諸法依正不二
  染淨縁起四句事
窟下云。然經論中。釋染淨縁起。要有四別。
一約縁不約佛性。二約佛性不約縁。三
亦約縁亦約佛性。四不約縁不約佛性。一
約縁不約佛性者。只由六七妄縁。不由
如來藏。此小乘教及大乘教相中。彰染淨縁
中。因果自相招感故有。都不言由藏實而
有如是一切。二明約佛性不約縁。染淨之
興。只由藏實。不言從縁而有。此如楞伽
説。六七非受苦樂非涅槃因。藏識受苦樂。
是涅槃因。如是一切。今此説亦同彼也。三
明亦約縁亦約佛性者。此亦如楞伽經藏
識海常住。境界風所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
生。如海水起波浪。非異非不異。佛性亦爾。
心倶和合生。亦非異非不異。如是一切。故
知眞妄和合方起染淨海水起波浪。非異
非不異者。彰不可水外求波。波外求水
故言不異。而波息水靜故。言非不異也。佛
性亦爾。心倶和合生。非異非不異者。彰佛
性與六七妄心和合生時。不可眞外求妄。
妄外求眞故言不異。而妄盡眞顯故。言非
不異。亦可在縁常靜故。言非不異。法華論
云不即衆生界。不離衆生界。有如來藏
性。故經言佛性雖在陰界入中。而不同陰
界入也。四不約縁不約佛性者。實相之外
無縁故。無染淨法可起。此如金剛波若論
説。平等眞法界。佛不度衆生。以無佛。爲能
度。無衆生。爲所度。又如三地論説。煩惱妄
想中。無一法可減。清淨中無一法可増。
泯上三門歸乎一
 尋云。佛地論或云三地論。是何論。又兩
 本中。是非如何。可考之
同中云。若是起煩惱。與心別體。共心相應。
此無明住地。即指妄想心體。以爲無明。不
別心外有別數法共心相應。是故説爲心
不相應。故馬鳴言。即心不覺常無別異名
不相應又云釋無明爲縁
起變易業
二同時縁無明
住地。是妄識心依止心體。修起後縁治。如
依睡心起夢中解。故名爲縁文 可以此文
難心法智非
第七識
之釋也
佛性義云。乃至第八阿梨耶識。亦非
佛性。故攝大乘論云。是無明母生死根本。
故知。六識七經乃至八九設使百千無量諸
識。皆非佛性。何以故。皆是有所得五眼所
不見故
 此明有所得心所取八九識非佛性。若論
 實義。解性梨耶。即是佛性。名如來藏也」
寶窟下云。問。由佛性故。得厭苦樂求涅
槃。此事可爾。若由佛性法種衆苦者。是
非佛性力故。令衆生種生死苦。若言不由
佛性力種生死苦亦應不由佛性力樂
求涅槃。須解此章大意。爲破外道二乘人
不知有佛性。欲勸一切衆生信有佛性
故。説由佛性故。得厭衆苦。樂求涅槃
問。○若由佛性得種苦。即是佛性令物
受苦。此乃是於魔性。何名佛性 答。此乃
明有佛性衆生故得種苦。非是佛性令其
種苦。亦明有佛性衆生令其厭苦非是佛
性令其厭苦。如有海水風吹成浪。非是
海水令其成浪云言是於者
猶只是也
問。非由佛性
令物受苦者可爾。何復非由佛性故令其
厭苦耶。起信論説眞如體薫習云。○從無
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
之性。依此二義恒常薫。此説耶 答。如上
已辨云云猶不審
起信論云。心眞如門。心生滅門。心眞如者。即
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
乃至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心生滅者。
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
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爲阿梨耶識。此識
有二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云。此與寶
窟所引楞
伽經文。眞如與妄心
和合。非異非不異同也
又云。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爲二。
一者同相。二者異相。言同相者。譬如種種
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
幻。皆同眞如性相。○言異相者。如種種瓦
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業差別
性。染幻差別故
 同相。即上云非異也。異相。即上非一也。
 亦與經中非異非不異同也。非異者。則
 此第八唯是眞識。同眞如故。言非一者。
 則眞妄異故。第八識中亦有不覺也
又云。以依阿梨耶識。説有無明。不覺而起
云云
此説依解性梨耶起妄識也
首楞嚴經第四云。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眞
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是七
種名。稱謂雖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
剛王。常住不壞云云
 此佛智常記所引。非大師所覽
密嚴經下卷云新譯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
智 常住無始終 離四句言説 佛説
如來藏 以爲阿梨耶 惡惠不能知
藏即阿梨識 如來清淨藏 世間阿*梨耶
 如金與指環 展轉無差別云云
明非異義門也
嚴玄二云破法華未明
佛性正因義
若言無文佛性
之説故不用者。涅槃華嚴無梨耶之文。則
涅槃華嚴應未明八識故。不可即就一
經令備一切教。則唯一部。八萬何施。以
有佛性故。修行成佛。是故爲妙云云
 此文意者。諸部不同。依文言。而實義相
 通故。法花明成佛即佛性義也
 今用意云。華嚴涅槃雖無梨耶文。道理應
 有。以大乘中窮極説故。重意云。華嚴正
 法及一心。涅槃佛性及涅槃。皆是自性清
 淨心如來藏異名也
  有始無始文
寶窟下云。以如來藏故。説本際不可知者
○既明由如來藏有生死。如來藏本際無
始不可知。依藏有生死。生死亦無始。本際不
可知。若不依藏有生死。即不得無始來有
生死也。有人言。佛性無始。生死有始。始應
可知。但與佛性合用故。云本際不可知。
又釋。佛性無始。生死有始。背佛性故有生
死。須見佛性方了生死之始。唯佛能見其
始。十地亦不知其始。故云本際不可知
問。龍樹云。生死有始無始皆是邪見。今何故
偏言生死無始 答。雖二倶邪見。但爲破
衆生有始故説無始。無始者。欲明其有因
義也。又中論中。佛説無始者。欲明空義。
既其無始。即無中間亦無有終。無中
無*終故無生死 又言。其無始者。欲明無
終。非謂有無始。是故無始辨生死
實。不作此解即是邪見
勝鬘經云。世尊。生死者。如來藏故。説本際
不可知。世尊。有如來藏故。説生死。是名善
起信論云。五者聞修多羅説依如來藏故
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
謂衆生生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所得
涅槃有其*終盡。還作衆生。云何對治。以如
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説
三界外更有衆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説。
如來藏無明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相應。
則無後際故
涅槃疏第二十云納衣梵
悉論義
然古來解此文兩
家。若是開善云。此正難流來義。無明初一
念識詫空起時。爾時即有同時煩惱若起。
今言。身者只名此識爲身。佛既言同煩惱
有身者。今問身爲在前煩惱在前也。若是
莊嚴解。明不難流來義。但就即身爲難。
只此身爲煩惱在前。爲身在前。今明具有
此義亦得。是難流來亦得。只就此身爲難

 具有此義者。只是難有兩意。而非佛
 正義。中亦有流來。生死初又雖有流來
 義。而無始也
又云佛答明身及煩惱一時而有。開善解云。
此是流來義。無明初一念。即有同時煩惱。
故云一時。若是莊嚴。明煩惱潤識義。要前
煩惱潤識故。識方受生。此是前後義。若是
人明潤。只當一念識詫生時。煩惱即潤
故。是一時義。今明此云一時者。借一時破
前後。○雖一時有下。此復是破一時義云云
信解品疏云。智度論云深水火坑倶能
人。○華嚴經云有始無始是無記
問。此一句。是學者致迷之處。略述之
仁王云。衆生識。初一念識。異木石。生得善
生得惡云云
疏云中卷實相與無明住地。本來無前後。
但衆生於無所有中。横生憶想。方別長流
六道。反迷得解。知煩惱本來是涅槃。有何
初後。故此經云。初一念識支。本識解性。故
異木云云
 本識解性者。是如來藏也。生得善。生
 善生得得惡者。此明善惡根本。若依寶
 窟引□經釋五住義者。此生得善惡。即
 是一處住。其文如下引之
又云。文言衆生根本者。結初一念識是成
衆生之本 又解初一念者。此明相續之
始。此乃無始爲始
初解意。以本識解性。以是本故。名爲初
也。即以所依故。名爲初也。即以所依故。
名爲本。非先有本後成衆生也。後解意。
指無始。縱説爲始。非如開善詫空而
起也
淨影八識章意。菩薩先以無始破有始。然
後以空破無始
仁王云。三界外無衆生。佛何所化。是故我
言三界外別有一衆生界藏者。外道大有
經中説。非七佛之所説
此文兩段。三界外無衆生者。以三界攝一
切生死。無別生死也。言別有衆生界藏
等者。遮三界外衆生藏。即遮始起衆生也。
藏者未有衆生時爲本言也
疏云。文云三界外無衆生者。分段變易二
種。三界外更無生死衆生可化也。第四明
非邪顯正。文云三界外有衆生是外道經
非七佛説者。若依舊説流來義。即同外道
大有所説。二種生死外。別有生死衆生藏
者。即是舊説無明識也。是外道邪説。非佛正
 大有經者。應是衞世師經説大有性也
起信論云○更有衆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
云云 具如
倶舍論云世間
三界無邊如虚
空量故。雖無有始起。有情無量無邊。佛出
於世。一一化度無量有情。而衆生界無有
窮盡云云
  裏書云
華嚴延尊五師始覺受薫義。傳聞不同。今判
云。若約縁起道理。從眞起妄。而本覺始覺
無異。若約此義無邊。若論作佛已還作
衆生。即不應許。如起信論破之已上
裏云
瓔珞經佛母品云。諸佛還爲凡夫故不空
無。無故不有○云云
 此意云。佛性大悲門。常不捨凡夫法。淨
 影八識章名爲凡夫作用門。即眞用觀攝。
 楞伽經説菩薩闡提。其義大同也
又下卷大衆持品云。以智知一切衆生識
始起一想住於縁乃至其四住地前。便無
法起故。故名無始無明住地。金剛智知此
始起一相有終。而不知其始前有法無法。
○唯佛智知始終云云
 無始無明。如五住中抄之。佛知始者。如
 佛性中引涅槃經文。可合用之
法鼓經上卷云。伽葉白佛言。若善起佛者
云何到無生處。佛告伽葉。行善業。伽葉
白佛言。誰之所教。佛告伽葉。無始佛教。伽
葉白佛言。一切無始。佛誰化誰教。佛告伽
葉。無始者。非一切聲聞縁覺思量所知。若
有士夫出於世間。智慧多聞如舍利弗。長
夜思惟。終不能知。佛之無始誰窮最爲先。
乃至涅槃中間亦不能知。復次伽葉如大目
蓮。以神通力求最初佛世界無始終不能
得。如是一切聲聞縁覺十地菩薩。如彌勒
等。悉不能知。如佛無起難可得。衆生無
起。亦復如是云云
又云。伽葉白佛言○如是菩薩摩訶薩。於
大海水滴滴指減悉能知之。亦知餘在。況
復世尊。於衆生大聚盡而不知但諸衆生
有減盡。一切聲聞縁覺所不能知。唯佛世
尊乃能知耳。佛告伽葉。善哉善哉。如汝所
説。衆生大聚無有盡時
 此經意。説佛無最初衆生無盡。此義唯佛
 所知。一一衆生無始之義。唯此可知之
窟下卷云。又須識無増減義。若隱名如來
藏。在隱不減。顯名法身。即顯亦不増。故
經云。有佛無佛性相常住。又隱名如來藏。如
來藏不減。顛倒生死不増。顯名法身。法身
不増。顛倒生死不減。故大品云。雖生死道
長衆生性多。菩薩應如是正億念。生死邊
如虚空。衆生亦如虚空。是中無生死往
來。亦無解脱者。又波若云。無縛無脱。是名
菩薩大莊嚴義。若有縛脱増減。即是二見名
爲醜陋。不名莊嚴。若離縛脱増減。得於
正觀。名大莊嚴云云
涅槃義云。今約事論之。如無明初念。始起
新。佛果後起爲故云云
 今見此文。似無明有初念始起。然實不
 爾。何者望佛果後起。且以無明爲最而
 已
窟中云釋無始無明
住地文也
無明住地。久來性成。不
同起惑。作念現生。故言無始。○三性諸
心。或有或無。無明常有。故説無始也○有
人言。此無明是生死本因。故無始。是以攝論
云。無始者。即是顯因也。若有始即無因○所
以明有因者。顯佛法是因縁義。有人言。無
始無明者。始背明入暗時。煩惱性微細。唯
同是一無明。無有四心次第起。言心不相
應。○無始者有二種。一云。無明無有始故。
衆生無頭波若無底。二云。無明最在初。實
録有始。但無有一法在此前者故言無
始也
  性染有無事
問。他師云。眞如法性中有性染云云爾宗
家意許此義耶 答。不許見也 問。若法
性中無染法者。諸佛菩薩能證法性。何能
起染用。若無染性何猶能爾。如法無礙故。
菩薩證法性能現神通耶 答。對治悉檀
無名相中。強名相。説者。説如來藏爲我
無我。倶不相違。染淨亦爾。若就第一義悉
檀。非淨非染。然就八終八倒尋之。生死法
是無常苦無我不淨。若説常淨便爲顛倒。
涅槃是常樂我淨。若説苦不淨亦是顛倒諸
法本性即是涅槃。何得説言眞如法性中有
不淨耶。但應説言本性清淨而有隨染用。
究竟言之。非染非淨。以非染淨縱説爲
淨。以其淨是無染名故。云貪等染法於性
中無。然亦縱説名爲不淨。以無妄執之淨
相故。如無著我説爲無我。又貪等惑以中
道爲性故。*縱説有貪等性亦得。説爲有
染法性非性是染。若異此義便是違聖教。
名謗大乘也
有大乘止觀兩軸。是南岳思禪師作。又有
本題下云曇遷法師制云云彼云。法性本非
染淨。而須有染性能生染用。亦有淨性
能起淨用也云云今謂。此言有甚意趣。謂
眞如本性雖非染淨而能縁起。染淨兩用。
其淨用之性。説爲淨性。非性是淨。其染亦
爾。染之性故。説爲染性。非性是染。此是
非染。縱爲染。末代淺學執此爲極。*甚可
悲愍甚可悲愍。當知性惡是人推。盡非經
論中之所説也
華玄二云。一師之意。貴在於悟耳云云
又云。耳毒無定。唯悟爲宗云云
佛性義云。欲作無性不得。是故得名大乘
無礙云云大師處處引涅槃。大集。智論。攝論
等文。會通異説。然於其中學者宜須巨細
辨之
二諦上卷釋爲人悉檀云。諸佛經。或説我
或説無我。或説淨或説不淨云云若准此
文。説爲清淨亦非第一義也
窟下云。善心是淨。不善心是垢。善心之中。
無有貪嗔癡。是爲淨中無垢云云
 此明麁法不染染義也
又云。三界麁心染義。尚難可了知。自性清
淨心而爲所染。豈易可知。雖本清淨。而
於衆生成顛倒不淨故。名爲客塵煩惱所
染。雖爲客塵煩惱所染。而常本性清淨故。
實無所染。難可了知
勝鬘經自性清淨章云。如來藏者。是法界藏。
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此自
性清淨如來藏。而客塵煩惱上煩惱所染。不
思議如來境界瓔珞經佛母品云。無佛有
佛。法界一相故不一。謂法常清淨故不二
 法界一相應名不二。而云不一者。諸同
 不壞故。有種相故。云不一也
大集第二云。一切衆生心性本淨○衆生不
知心性淨故。爲客塵煩惱之所繋縛云云
起信論云。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
而薫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眞如淨
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薫習故。則有染
相。無明染法。實無染業。但以眞如而薫習
故。則有淨用
又云。四者聞修多羅説一切世間生死染法。
皆依如來藏而有。以一切諸法不離眞如。
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
生死等法。云何對治。如來藏。從本已來。唯
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徳。○以過恒沙等煩
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若如來藏體
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
梁攝論十三云。論云。轉依者。對治起時。此
依他性。由不淨界品。永改本性。由淨品方
永成本性
 此明得悟解時。永改前來不淨品。永成
 本性清淨性也
又十四云○對治起時。離本識不淨品一分。
與本識淨品一分相應。名爲轉依云云
 言轉依者。謂轉依他成眞實性。又轉
 染依他。唯成淨品依他也
  心數有無事
窟中云。心王一念縁境。煩惱數法隨心而
起。同時不相離故。言刹那相應。故馬鳴
言。心異念異。而同。知同縁。名相應染。若
非起煩惱。心自縁。煩惱不起。不與心相
云云
又云。以無明住地更無別起故。不別説起。
只以前所列見愛等。通説爲無明處起也
勝鬘經云。起者刹那心。刹那相應。世尊。心
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云云
 起信論説六重妄染。其中。無明業轉現。
 爲不相應。染智相續爲相應。又前六識
 中。惑染名執相不染也
淨影釋云。此五皆是無明所起。故知。亦有不
相應義云云
意云。除無明住地餘業識乃至相續。此
並是無明起惑。故知。無明所起中業轉現。是
不相應故。亦有不相應也
○ 八識非究竟事
深密解脱經第一云流支
以法住智智意意識
非眞菩薩。不見諸識相是眞菩薩取意
略抄
佛説
偈言○
諸種阿陀那○能生於諸法
我説水鏡喩。而爲愚人説
 此名第八爲阿陀那此言注可
書之
  勝鬘二藏事
勝鬘經云。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智。世尊。空
如來藏。若離若脱若異一切煩惱藏。世尊不
空如來藏。過恒沙不離不脱不異不思議佛
寶窟下云○今如前釋。知二種藏名智。智
體無相故。名空智也
又云○空藏明煩惱畢竟空故。不可爲不
空藏具一切徳故。不可爲無。非有非無即
是中道故。涅槃經云。佛性者。是三菩提中道
種子○中道顯現即是佛也。故涅槃經云。中
道之法名之爲佛。得空不空二智。即是得
於中道。故涅槃經云。得中道故。名大法
師。○問妄法云何名藏 答。以能藏故
問云。何名 答。以妄法無所有故 問。眞
實之法。云何名藏 答。以所藏故云云問。
勝鬘所説等藏。與起信論所説。如實空。如
實不空。其義同歟 答。聖梵入寺傳云。同
云云學者多云。此是聖梵入寺誤也
今云。二藏者。以能藏所藏爲二。又以眞
法妄法爲二。又起信論空不空。自就眞如
分別之故。經論説。其義是別。然考實論之。
其義即通。論説空如來藏云。如是一切
妄心分別。皆不與眞如相應故。説無相
寶窟引
之作
若就眞如上論空。無妄者説爲眞如。是論
正意。若就妄論妄。空無於眞。無於眞如
者。即是能藏。起信論中。兼顯此義。又復經
説二藏妄法非有。眞法非無者。即非有非
中道。佛性即此中道顯現。名之爲佛。故
知。二藏非有非無。還即就眞如。佛性自體
不空。於此眞如空無妄想。故知。二藏並就
眞如。與論意同也
問。寶窟引馬鳴如實空證經空義者。即此
意歟 答。不爾。窟引意者。證空智之空。此
是能智之空也。非證所知空如來藏。如來
藏故。其意不相當矣
  三性三無性事
淨名玄六云釋中論無性法
亦無之文也
凡有二義。一爲
學攝大乘及唯識論人。不取三性。存三
無性理。三無性理。即是阿摩羅識。亦是
二無我理。三性謂依他性。分別性。眞
性。分別性者。即是六塵以爲識取分別
名分別性。依他性者。心識依六塵及梨耶
本識起。爲依他性。眞實性者。即是涅槃。
故名爲三性。三無性者。知六塵無相可得。
名無相性。六塵無相故。六識無生。名無生
性。無相無性乃是眞實性。但塵識虚妄。既無
眞實性。亦不遺無性性故。用此以爲妙極。
今對破此。故中論云。諸法後異故。故知。皆
無性。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問二論主
云何相破 答。二論主義實相成。但天親借
無性破性故。偏歎無性而學人不了。遂守
無性 龍樹明中實遠離諸邊顛倒。所謂性
是一邊。無性爲一邊。離此二邊。中道二
對一門淺學云云
 此文既云義實相成。故知。此宗共用三性
 三無性等。應依攝大乘論。佛性論等解
 釋深密解脱及波若經等所説也。又淨影
 八識章明三性三無性義。具如別抄之
  相識見識事
統略下云。經云。法身二無所有。謂相及相
處二無所有。即攝論中。相識見識。相識是前
塵。見是能識云云
  種子義
窟中云。五住種子並依本識生又云。不
作縁念法不相應。即五住種子是也
統略云弟子
五性取整著内衣喩。以菩提心
種子在衆生心内。天親論明一切種子皆在
梨耶識中文 天親論者
攝論等也
同第一初云。衆生成佛亦具二義。一者縁因
佛性○即是菩提心○二本有種子。即是本
有佛性。方得成佛云云
 此本有種子非今所論也
  不失法事
中論業品云外人
問也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諦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諦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疏云第八世人出債。要具四種。一有財主。
二有負債人。三立券書。持負債主。令不失
財。四債主必還財物。財主者。六道衆生也。
負債主六道善惡業也。作業之時。必有一法。
隨業起。持業令不失果。如取財時必立
券也。負債人必還財主物。善惡業必辨
道果。還行人受之也
 債字見義章賢聖義。質字正可作債歟。
 賃者別字也。賃價也
問。不失法者。云得成就歟 答。不爾
疏云。問。何故獨破無記不失法。不破通三
性得繩耶 答。二義。一者通三性得。亦
能感果。屬上業門。破無記不感果。上未
破今破也。二者得通三性。此但小乘義耳。
不足破。無記通大小。正量是小乘。阿梨耶
不失法是大乘。阿梨耶翻爲無沒識。無是
不之異名。沒是失之別目故。梨耶猶是不失
法耳。又梨耶體是果報無記。能持一切善惡
種子。正是今外人義
問。統略引天親論。明一切種子在梨耶中
云云今何判爲論主所破耶 答。但除其
病而不除法。又語言雖同其心則異。天親
主假立種子。學者執之以成患也。疏云。
經中説有券義。如智度論引集法經諸羅
漢説偈。老病死券已裂破。此明羅漢還過去
報債竟。不復更取未來債。則不失法券便
滅爲裂破云云
此言券者。或是得繩。或是不失法也。故云
佛陀呵梨是無券部。此宗無得繩。故薩婆多
名有券部。別有得繩故也
又云。問。與有券部無記幾種異耶 答。一
常無常異。薩婆多得繩是無常。念念生滅。
正量是功用常無念念滅。但有大期滅乃至
又依正量部義。正量本是律學。佛滅度三
百年中。從犢子部出。辨不失法體是無記。
明了論是覺護法師造。而依正量部義論云。
正量部有二種。一至得。二不失法。但善惡有
之。外法則無。又但是自性無記。又待果起
方滅。是至得遂法通三性。通内外法皆有。
果未起時若懺悔則至得便滅。而不失法雖
懺悔罪不滅。要須更待果起方滅也。
始終有五部。一薩婆多通三性。餘四部無
記。一佛陀人。二曇無徳。三正量。四攝論。並
是無記○彼深有所以。善惡業自感報耳。此
持業法不感報。故是無記云云
疏云。分別有四種者牃第四
句也
正是梨
耶。梨耶通持三界内外種子。持三界内種
子即三界繋。持三界外種子即不繋。將攝論
意解之太易也。依數論義。得繩通漏無漏。
正量部云。隨起一念善惡則不失法與之共
起令不失果○起無漏業。亦有不失法
問。不失法爲三界繋。可是無記。既稱不繋。
即是無漏。云何名無記耶 答。有人言。此
部立無記無漏故不妨也 例如薩婆多
明二無爲是無記而是無漏。成實論明羅漢
識想受三心是無記是無漏。○今謂。正量部。
唯善惡業起有不失法。若無漏及餘法起但
有至得。無不失法。而云分別有四種者。上
總唱無記耳。今汎分別。則三界之不失法是
無記。所持之業既三界繋。能持之法亦三界
繋。若不繋者。此是至得通三性也。所以
然者。若不失法通繋不繋者。便應通斷
不斷。下不應偏言見諦不斷思惟所斷。
下偏言其斷。不言不斷。則知。無記偏
解不失法。不釋至得也。攝論。梨耶長觀
是生死果報。心是有漏。而梨耶通三界内外
故。通漏無漏故有四種也
論長行云。是不共法欲界繋乃至亦不繋。若
分別。善不善無記中。但是無記。○見諦所不
斷。從一果至一果。於中思惟所斷
問。不失法者通不繋歟 答。釋云。唯三界
繋不通不繋 問。偈云不失法如券乃至
別有四種。長行釋云是不失法乃至不繋
何違文如此釋耶 答云。但思惟所斷故。
然言不繋者。如券言中。兼明至得故爾
云云
疏云。第三斷不斷門分別。攝論依大乘義
判見思。初地爲見道。二地至金剛心爲
修道。梨耶至金剛心治際時。本識都滅。梨
耶既是果報心。是苦諦攝云云
 釋而業至相似等句。可見疏文也
問。不失法者。既是外人問中立也。爾者論主
意如何 答。青目答云。是義倶不離斷常
過。是故亦不應受上偈云。業住至受
報。業即爲常。若滅則無業。云何生果報
偈又云。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業果
報不失。是名佛所説疏云。下半二意。
一者明業具二諦故不斷常。令果法不失。
無有別不失法持業令不失。蓋是如來
依。故云此是佛所説。二者若依下長行釋
○下半破邪義。汝不知二諦中道。言有不
失法。謂是佛所説耳
問。若爾云雖空亦不斷等上兩句意何
答。疏云。業本性畢竟空。非是前有業滅之
然後方空。故非是斷。○次明業雖畢竟空。
於顛倒者。宛然而有。往來六道。亦非是常
云云
偈云。諸業本不生。以無明性故。諸業亦
不滅。以其不生故
疏始終意云。上偈明二諦不斷常。此偈二諦
不生滅
 世諦離性生滅。眞諦假生即不生
疏云。此文雖是一行之偈。實是方等大懺悔
云云
偈云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爲常云云 諸師
爲此
偈破可
見之
疏云。攝論師云。梨耶識持善惡世出世種子。
是故得果。今依偈責之。種子爲待果起而
滅。爲未起而滅。若待果起而滅即常。未起
而滅即無果報問。念念滅故無常相續。
至果起故不斷。即有果報故無此果耶
 答。一念種子。若不滅待果者。即非
滅。若一念即滅者。後念申何生耶。破意義
勢如此。若因縁義即免斯也
問。依方等懺悔滅五逆等決定業耶 答。
若依淨影。但可令輕。未可全盡。今嘉祥義
宗。一往應云定業不能全滅。但得輕受。若
究竟尋之。亦得都盡。然亦硏二師義。其意
則通。觀業品疏云。諸大乘經皆明懺悔轉
業障義。如涅槃獅子吼云。一切諸業無有
定性。唯有愚智愚人。則以輕爲重。無而成
有。智者能轉重爲輕。轉有爲無。今明。若
執業決定。則是愚人。如今品觀之。名爲智
者。普賢觀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 若
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衆生無始以來。
起六道業。深而且大。故喩之如海。非實
相觀無由滅之。今此品觀業即是實相。
故能滅業障。故説此品云云
 言轉重爲輕者。一往明轉重輕受。言
 轉有爲無者。更明滅罪令無也。若但言
 轉重輕受不滅定業者。重言轉有爲
 無。便成無用文義相違
問。雖言轉有令無。不言定業。故知。此文
且約不定言耳 答。既言一切諸業無有
定性。何得定言有決定業 問。釋觀世音
稱名脱苦云。衆生業有定不定異。不定可
救。定不可救云云今何云定業滅耶 答。
約不至心及結縁薄者。更分別之。有定業
不滅。此是多義相成。非云定業全不滅也。
意云不可救者。有一類不可救耳。非一
切定業不可救脱。今云方等懺悔滅定業
者。約懺悔成者論。亦非一切人皆滅定業。
又稱名輕故定業或有不滅者。正觀深名
諸業障滅。觀音品疏云 問。稱名何故有解
者 答。一意如上。有至心不至心。故
有脱不脱。二者脱有利益是則救之。脱無
利益故不脱也
 私云。脱苦更無別事。則樽有利益。若脱
 苦已更造惡。受大苦爲無利耳
三者與觀音結縁有厚薄。薄者善少故不
脱○四者衆生業有定業不定業。不定可
救。定不可救。所言定者。一重心作已。心
無慚愧。二者作已覆藏。三作已更作四。起
願扶之。故決定得報不可救也○ 問。若
不可救應稱名無益耶 答。今雖無益作
後世因
 今雖無益等者。涅槃經説。大涅槃經於
 一闡提人猶爲作。作利益事也
  裏書云
相玄賛釋觀音品云。只如法琳歸命免
七日之刑馬懽歸依脱三刀之害云云
瑜伽第九 第八十九造作増長定
不定業説之
賛又云。般若經中。不説滅盡。擧心徴者。至
誠懇切。受持彼經一切不受。若不爾者。五
無間罪。皆決定業。未生怨王。如何悔已。一
切不受
又引業報差別經云。若業増上心作。無慚
無愧。作已更作。無心改悔。是業之決定。若
業非増上心作。雖惡業常壞慚愧。是業
不定。但知諸業非悔非道之所損伏。可有
受果。彼損便無受果之義已上
裏書
新撰疏云。所言定者。一重心作。二作已心
無慚愧。三者作已更作。四起願扶之
文同義疏
義疏合重心無慚爲一。加覆藏。新撰疏
開重心無慚爲二也。或四義即相當。但改
名言耳
華玄十云。*至心即脱。不至心故不脱 問。
菩薩自應救之。何須*至心。答。以至心
故則罪滅。菩薩方得應之耳。故須*至心。二
者罪輕即脱苦。罪重則不脱。三者習因有
厚薄。薄者脱苦。厚者不脱苦習因者
習惡也
四者業
有定不定。定者不脱。不定者脱
五者。有蜜益顯益。則脱苦者謂顯益。則不
者謂蜜益。六者。有利益者脱苦。無利
益者不令脱也今爲辨明脱不脱別
故。開定不定異。若總言滅定業者。則不
能顯不脱苦也 問。若爾實義相違耶
答。定業中。或時得滅。或時不滅。有實滅
義故。懺悔力中。云滅定業有不滅義。不
同輕業不定業故。且開定業顯不脱也。
此義少陰。宜善思之
法華安樂疏云。不定可轉。定不可轉。二者
轉重爲輕。三不能如説行。故疾病不
除。四衆生有無量劫罪。漸得微薄
今意。大乘經力。五逆都滅。五逆定業。既許
都滅。況餘業哉。又五逆人由念佛力。滅罪往
生。豈不滅定業耶
成實論云。定業者是五逆也
法華義疏第一云。阿含經云。世王懺悔竟。猶
隨柏掬地獄。後從地獄出。成辟支佛。涅槃
云。闍王不値耆婆。來月七日當墮地獄。而
懺悔竟。不復墮。又經云。懺悔竟得柔順忍。
所以大小乘經不同者。以小乘經力劣
故。重罪微薄。猶墮輕地獄。大乘經力勝。重
罪都滅。所以不墮
又云 問。涅槃經明闍王懺悔。但得無根信
心。餘經云得柔順忍。柔順忍二處。一十迴
向。二六地。云何會通 答。涅槃經據其迹
明是罪人。故但得信心。若言得柔順忍者。
衆便謂實犯罪人。則不滅罪。他經據本。故
柔順忍。又淺深隨縁文 他經可
考之
裏書云
成論三報業品云第八
非但五逆。名爲定
報。而六足阿毘曇。説五逆是定報。又監第
經中。亦説不定等
破不破品云第七
問曰。云何名定報業。
何等是不定報業 答曰。經中説五逆罪是
定報業。○餘業中亦有定報分。但不可得
文 已上
裏書
涅槃經第十八云佛語
阿闍世王。若不隨順
耆婆語者。來月七日必定命終。墮阿鼻地
云云
又云。諸佛世尊説一切法悉無定相。王復能
知殺亦不定。是故當知殺無定相。大王如
汝所言。父王無事。横加逆害者。何者是
*父。但於假名衆生五陰。妄生*父想。於十
二入十八界中。何者是*父若色是*父。四陰
等文又云。我今始見從伊蘭子生栴
檀樹。伊蘭子者。我身是也。栴檀樹者。即是我
心無根信也。無根者。我初不知恭敬如來。
不信法僧。是名無根
又云。爾時摩伽陀國無量人民。悉發阿耨○
菩提心。以如是等無量人民發大心故。
阿闍世王所有重罪。即得微薄。爾時阿闍世
王語耆婆言。我今未死已得天身。捨於
短命而得長命。捨無常身而得常身等文
 同義疏云。河西解云。此天是第一義。以
 某懺悔清淨故名爲天云云
  涅槃經疏。於此重罪微薄等文更無解
  釋也
問。淨影大師依重罪微薄之文。并轉業四行
轉重令輕之説。不許全盡。今嘉祥解云大
乘經力。重罪都滅。似無證據耶 答。涅槃
但説滅罪清淨。已得天身。不重輕受。故解
云重罪都滅。所以不墮然經曰重罪微
薄者。此對重罪微薄。言既除重罪。理
應言微也 又且傍顯因果罪福決定不失。
故言微薄。不言都滅。理實都滅。故不墮地
獄 又闍王但得無根信心。除滅逆罪。未
深位。餘位餘輕罪不除。故言微薄不
云都後義應
若言大乘懺悔不滅逆罪
者。觀無量壽説。當云何通。如彼經説。五逆
罪人。歸向彌陀。即生淨土。永別惡趣。若
不能盡。何生淨土哉。若依淨影。應言在
此穢土未捨身時。有微細苦而輕受之。
又生淨土已。得入十住乃至迴向終心。過
向所有微塵等業。以願力故一切悉受。故
雖生淨土不盡亦無妨。今嘉祥義。或於此
身微・苦不覺得生淨土。或於地前願力
故受等。不足言輕受。不如小乘經力劣
轉阿鼻重苦墮柏掬等。故直釋言重罪都
滅 又此義宗許都滅者。不可勞言臨
終輕受方生淨土等
 此義中二義。一者二師意同。二者兩家
 義異也。又轉業四行轉重令輕者云云
涅槃義疏第十三云。然懺悔有二種。一者顯
示因果罪福決定不失。名爲懺悔。二者破
除因果等見名懺悔。○若人不知畏罪○
如此顯示令其畏罪修福。名懺悔也。○
若人決定知善因得善果。惡因得惡果。失
念造罪。便生怖畏。爲此人故。次破決定之
見。明明罪性無所有。隨心而滅。如普賢
觀經也。今此文明懺悔者。即是後意。王既
失念作惡見罪相。今宜破其此見。説罪
從縁生。無決定也
 此中云今明懺悔即是後意云云若爾如何
 云爲顯因果不失説重罪微薄耶 答
 云云
又涅槃疏十云。○昔教所明四重五逆謗法
之罪 猶如折石斷多羅樹。畢竟不可懺悔。
此人即不得近無上道。今明開懺悔四重
等三種罪。即令此三種罪人及以二乘得
近無上道也
又云。明有六種藥。所以能治此三種重罪。
一者發菩提心。二者生慚愧。深自考責。三
者建立正法。種種方便護持正法。爲人解
説。四者見有護法之人。隨喜讃歎○五者
深識罪相。如淨名云。罪相不在内乃至。
六者讀誦大乘經典受持。爲人解説。有此
六事。罪即當消滅云云
  發菩提心 慚愧自責 護持正法
  隨喜讃歎 深識罪相 讀誦大乘
  有此六事 三重罪滅 四重五逆
  謗法爲三
觀佛三昧經第二云。謗方等經。作五逆罪。
一日觀佛一相好者。皆悉盡滅云云 略抄
十住毘婆沙第四引偈説云
  有大福徳者 雖有罪惡事
  不令墮地獄 現身而輕受云云
又云。今世輕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
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縁故。重罪輕受乃至
故汝先難。若懺悔罪業。則滅盡無有果報
者。是語不然。復次若言罪不可滅者。毘尼
中。佛説懺悔除罪。則不可信。是事不然。是
故業障罪應懺悔
 廣説轉重輕受人毒蛇阿輸伽王事。又
 上偈説鴦堀摩事。復次者引證也
又同卷除業廣明懺悔法中云。或以惡心出
佛身血。或毀滅正法乃至願以此罪今世現
問。十住毘婆沙文。廣明轉重輕受義。今何
云都滅耶 答。言都滅者約究竟。謂若不
至極懺悔除者。多分輕受。不能都滅
 若爾。何故論擧世王云輕受。即與今異
 耶
又爲顯因果不失理故。且言輕受。理實方
無懺悔重罪都滅。又論報果懺悔都盡。
相似等流。猶不除滅故。約報果云都滅。
約殘習輕受。又論明二義。一引人毒蛇等
事。明轉重輕受。二引毘尼懺悔法。明業障
滅也
 若依前意。復次意引毘尼者。上直引
 事證。引毘尼者。以有懺悔爲證。
 云上義轉重輕受。復次顯都滅也
涅槃第二十九云獅子吼品
十一之五
有修集道故。決
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乃至
智慧爲輕。愚者令重云云又云。云何衆生令
現輕報地獄。重受地獄重報。現世輕受。佛
言。一切衆生凡有二種。一者有智。二者愚
癡。若能修習身戒心惠。是名智者云云
又云。能觀諸法。同如虚空。不見智慧。不
見智者。不見愚癡。不見愚者。○是名智

又云○敬信方等大涅槃經。如來常住無有
變易。一切衆生悉有佛性。是人能令地獄
重報現世輕受云云
義疏十七云。以不修故。人中輕報地獄重
受。故一師明有所得持戒等。并不動不出。是
三有果報。不免惡道。不能轉障。今明轉
障者。如下文。觀諸法同於虚空不見智
問。此文既明無所得善。但云轉重輕受。云
何前云都滅耶 答。業果不失。故云輕受。
雖有微苦而不覺知。報果全無。故云都滅。
故經結云。以是義故。非一切業悉有定果。
亦非一切衆生定受
  此文意。顯修習善者非有決定果也」
  裏書云
大論三十七云。先世重罪應入地獄。以行
般若波羅蜜故。理在輕受。譬如重因應
死。有勢力者護。則受鞭杖而已。又如王
子。雖作重罪。以輕罰除之。以是王種中
生故○佛種中生故。雖有重罪。云何重受
入大乘論下卷云。若能受持信解大乘。乃至
五無間等。皆悉消盡
寶性論説。滅五逆等罪因書持法花
經云云
涅槃疏十云。藥王譬涅槃經○塗瘡譬滅四
重。薫譬滅五逆。塗因譬除謗法。謗法能障
他惠眼。滅謗法則開他惠
法華普門品疏并玄論。念觀世音不能免
難者。是定業也取意
人依此文云定業不能轉也。今云。此據愚
者不至心中。不定得滅。定業不能滅。非
云定業實不滅也。
涅槃疏十云伽葉
昔明四重五逆等。畢竟不
可懺悔。如截多羅樹不可還生。今日何
者能除四重五逆。令發菩提心耶。佛言下
答○今教力強云云又已發心者。中忌造惡
聞經發心云云
 此意云。於位分有定業無定業異也
僧伽吒經第二云此經四卷。元魏優禪尼
國王子月婆首那譯
若人造
作五逆之罪。聞此法門。須臾之間悉能除
滅。無量百千億劫之罪。閉惡道門。開生天
道。於此法門聞四句偈。功徳如是。況復書
寫讀誦供養等文 已上
裏書
大論七十六云○是衆生重罪故。菩薩福徳
智惠力。不能滅重罪者。所謂破法業法者。
波若波羅蜜。諸餘法利益無及般若波羅蜜
者。是故破者罪重
 此非大乘懺悔。但是化善不能救而已。
 此中謗法。正是謗大乘業。般若者。意顯
 大乘。餘者是小乘也。或於大乘中。智惠是
 乘主。故勝餘法也
大論五十七云。有二種業因縁。一者必應受
報。二者不必受報。爲必應受報故。法句
中如是説
 上引云。佛説業因縁。非空非悔中。無
 有得免者
此中得爲不必受報故。説讀誦般若兵刃
不傷等文
同五十九云。五逆癩罪等。得般若即時消滅
云云
  二障
問。二障者何等耶 答。一煩惱障。二智障也
問。如何云煩惱障云智障耶 答云云
花玄八云。又攝大乘及地持論。明障有二
種。一惑障。二智障脱三界煩惱。但離惑
障未離智障。若出二百。便離二障也云云
 若出二百者。五百由旬之二百也
涅槃疏十七云○解脱有二種。○至三果
具有兩縛。羅漢無子縛有果縛。佛菩薩都
無二縛。羅漢有一無一云云羅漢此身斷三
界煩惱盡。不須臾爲因。故但有果縛云云
 子縛者。三界煩惱。其所受三界果報爲
 果縛也。淨影釋中。子結倶約煩惱論
 之。言菩薩都無二縛者。約三界言耳
法華玄四云。三界内煩惱。名煩惱障。餘障一
切行解者爲智障窟上云。覺有兩義。一
者覺察。二者覺悟。言覺察者。對煩惱障。煩
惱侵害事等如賊。唯聖覺智不爲其害。如
人覺賊。賊無能爲。故名爲覺。言覺悟者。
對其智障。無明昏侵事等如睡。聖惠獨朗。
如曉得悟。故名爲覺。所對無明有二。一性
結無明。迷覆性理。對除彼迷。覺法實性。故
名爲覺。二事中無知。於事不了。對除彼
迷。覺知一切善惡無記。故名爲覺涅槃疏
十七云。如從來釋二。障明煩惱。障智名
爲智障。今明不爾。只煩惱是障名爲煩惱。
只智是障名爲智障
瓔珞經下卷云。若解與無明。諸見一切者。
應無縛解。凡佛非二○一切菩薩爲凡夫
時。具足一切結。而斷時。麁分先去。細分
後除。若一心煩惱一者。不應明闇有二。佛
子復以近況遠。凡夫善心中。尚無不善。何
況無相心中。而有無明。佛子。而言善惡一
心者。是洴沙王國中。外道安陀師偈。明闇一
相。善惡一心○古佛常説。無相智火。滅無明
闇。而善惡二別云云
 可以此文難次上只智是障之釋也
 答云。約相非是一也。又望自品治。非
 一心。望前品治又得是一心矣
  五住事
問。五住者何等耶 答云云
寶窟中末云。今言四住地。唯有二種。一見。
愛。合三界見總爲一處。故云見一處住
地。以對離*愛爲三處故。以見爲一處
又云。若依初解。見於一理名見一
處。此從能治得名。若依後意。五利煩惱
名見。見道時。一切併斷名見一處住地。此
從能治所治合得名也。若四住地爲二住。
謂見與愛之離爲三。以見爲一故。名見一
處住地。此即當體從處得名。餘三住地當體
立名。後一以過患爲目。三釋之中。以後
意爲正。所以然者。今釋四住煩惱。唯應
從惑立名。豈得就解及解惑合釋也
又云。第三明體相門八十八使爲見一處住
地體。貪嗔慢無明四使爲欲愛住地體。愛慢
無明三使爲色有二住地體。若以愛見二法
爲體者。三界見爲見一處住地體。三界愛
爲三住地體。所以合見而離愛者。正欲彰
愛*過患。潤業潤生皆由於愛故。今此經正
明*愛生義故。廣彰愛也。又衆生多起於
愛。少起於見。是故合見而離愛也。雖擧愛
見爲端。其中有屬愛屬見煩惱者。皆攝
入*愛見中也。無明住地體者。謂不了生法
二空及如來藏。爲無明住地體。第四地起門
有二種。一同類分別。五住種子能生爲地。上
心所生爲起。二異類分別。四住地中見一處
爲地。三住地從見一處住地起名起。故
心云。見諦所斷。是一切染污法因。又無明
住地。無始能生是地。恒沙煩惱從無明生爲
起。次約麁細。分別地起。無明是地。四住煩
惱爲起○第五相應不相應門者。一就作縁
念法辨相應不相應。不作縁念法不相應。
即五住種子是也。上心説相應。故此文云。起
者刹那心相應。無始無明不相應。恒沙煩惱
是相應。二麁細分。四住地是相應。以其麁
故。無明不相應。以其細故。故起信論云。麁
惑名相應。細惑不相應。第六依止門見一
處住地及有愛住地。此二依意識生。欲愛
依六識生。色愛依身眼耳意識生。無明不
取性空及如來藏。依意識生。五住種子
并依本識生
 問。付以五住種子名不相應。引證云無
 始無明不相應者。即以種子名無始無
 明乎 答云云
寶中又云。此之四種性成在已。故名爲住。
住者能生現起。故説爲地。今言此四住生
一切起煩惱者。對所生顯能生爲地
亦是能生起煩惱爲地起煩惱。依之得
立名住
經正文云。此種地生一切起煩惱此中有
二釋。初云能生爲住。亦名地也。亦是下第
二釋所起名住。能起名地耳
問云。何名性成煩惱耶 答。四住煩惱及無
明所起。恒沙於縁中不行時名性成也
問。不行時唯是種子歟 答。案云。以種子
即名性成。謂在已不失名性成。能生現起
名種子。即是一體異名而已 問。若爾。何
云恒沙煩惱性成不行時。亦得説恒沙住
地耶。上所引文。種子名不相應證擧無始
無明不相應恒沙名煩惱耶。准此文。種子
唯是無始無明住地非恒沙惑。今何以種
子名恒沙耶。四住種子爲難亦爾。如何耶
答。五住種子并在本識。本識者。是眞心
與無明合也。若爾無明是能生。種子是所
生。其四住種子即四住性成。恒沙種子即
恒沙性成然以無明證種子者。種子唯是
無明之上現起之功能也。故以體證功能。然
非定即一也。又一義云。種子者。*唯是本識
上生果功能也。性成者。*唯是四住煩惱及無
明恒沙不起之時有可生義。即是現行不起
時名。所謂以能生爲種子。以所生名
成。應知於能生種子上。任運而有可對縁
現起義。説名性成。非即種子也已上二義。後
義可勝歟。更
決之
窟中云。然四住望無明。悉是無明家起。但
就起中復分住地。性成在已。名四住地。
現行於縁。説之爲起。然此四種住地性成
者。現行縁時。亦得説四種現起。即此恒沙
現起者性成不行縁時。亦説恒沙住地也
文 此中初明四住。即此下明恒沙。然四住與恒沙。竝
是無明家之起也。於中麁者爲四住。細者名恒沙
也。准此性成者*唯是現起之未起時名也。
然未起時隱故細種子上立正起時麁也
又同下末云。客塵煩惱者。是性成煩惱望
恒於本性淨心之舊。故説之爲客。又無始
無明自心分別所作無有眞實。故名爲客。
坌汗稱塵。上煩惱者現起煩惱也
問。何名無始無明及恒沙惑耶 答。根本無
明住地名無始無明。此即妄心體名無明
地。亦名任性無知。亦名性成也 窟中
末云。此無明住地久來性成不同起惑作
念現生故。言無始無明。暗惑之心體無惠
時。故曰無明。爲彼恒沙起惑所依。名之
爲住。能生恒沙故稱爲地又云。無始者。
有二釋。一云。無明無有始故。衆生無頭。波
若無底。二云。無明最在初。實録有始。但無
有一法在此前者。故言無始也
問。若依後義。生死有始歟 答。實録有始
者云爾歟。又可云有始者。無有迷心更
細於此若。望自類。猶無始歟。仁王疏解初
一念識見。非無始之義也
又云。亦今四種煩惱久住者。前明四住煩惱
但能與彼四住所起爲依爲種其義即劣。
無明住地能生恒沙故。能持四住。故名爲

禪林云。四住種子者。即無明恒沙云云今問。
住種子即無明・恒沙者何文耶 答。寶下
論無明望恒沙三義中。二云。四住種子藉
無明生云云久歟。或可云此文通以
四住爲恒沙義也
寶下又云。問。何者是恒沙惑 答。略明二
種。一就心麁細分別。任性無知名無明地。
於諸法中縁而不了。是恒沙惑。二癡妄分
別。癡門之心是無明地。妄取分別是恒沙惑。
謂八妄等文 八妄者。持論第二中
論行品見述義云云
又云。無明望恒沙有三義。一者無明生恒
沙故是因義。二者有四住種子藉無明而
生故是縁義。三由無明力生恒沙。令恒沙
迷境障智牽生故名建立文 四住種子藉無
明而生現行云
又云。四住麁。恒沙細。故四住是界内惑。恒
沙是界外惑。若通論之。四住恒沙竝是恒沙
問。無明中有二種。一性結無明。二事中無知
云云。見
窟上
爾者。如何名性結無明。名事中無
知耶 答云云若准淨影釋。於三番二障
第二番二障性結無明。屬煩惱障。以事中
無知。方爲智障。即以雜心所言不染無知
爲事無知也 可委案
立之
今依嘉祥意。應有二
義。一云應同淨影云云一云有同異云云
問。且異者何耶 答。依淨影意。三番二障。初
番不論事無知。第二番以性結無明屬煩
惱。以事無知分爲智障。今則二種合爲智
障。彼第三番二種無明。倶爲煩惱。今爲智
障。故有異也。若許同者。彼初番中雖不別
論。事中無知與性結。合名無明爲智障也
 問。事無知者。界内無知歟界外無知歟
答。二乘所起中。若有漏者是界内。因受三
有報。雖受三有報。而於界内非四住攝。
非煩惱性。是不染污法。而是有漏。若望界
外。亦是有漏。亦是煩惱。即是無明所起恒
沙所攝也已上
一種
若二乘人所修無漏中。鈍者
惑亦名無知。此於界内不受果報。是無
漏法。於界外是有漏與性結無明。同受變
易報已上
二種
若微細者乃至十地菩薩於事不
了。亦是事無知也已上
三種
更可尋文義悉之」
問。凡夫位起無明住地耶 答。有二釋」
寶下云。一釋云。四住未斷。即不起無明。若
起無明。即四住已斷。又釋云。四住惑中帶
無明住地。令起無明
問。付初釋。涅槃經云。身與煩惱一時而有。
要因煩惱而得有身。終不因身有煩惱
云云此是無明住地。於凡夫位起之文也
淨影引此文。無明惑
分段之證可考之
又上所引文云無明住地
久來性成。若於聖位斷四住已方起。何名
無始無明耶 答。四住未斷不起無明者。
且約所起。若約性成便是無始。此雖無始
來念念續生。然不名起非作念起故也
問。無明住地體何者耶 答。指妄想心體。名
無明住地也。寶窟中云。此無明住地。即指
妄想心體。以爲無明云云又云。無明住地。
是妄識心
問。下卷云。無明住地久來性成。不同起惑
作念現生云云准依此文。無明住地非作念
現生之法。然彼妄想心者。背佛性一味。一
邪念横起。隨妄境風所轉五識浪也。爰知。
妄識心體之上不了義。妄心上非別作念
云也。若即指心體。還可云佛性之上作
念現前之事也 答。即妄想心體以爲無明。
以不了故亦名爲地。起諸煩惱故。此無明
既爲不相應。故非於心上別更有無明。然
言性成不起者。即此妄心不別取境。但是
闇相爲妄分別作。本不如取境。分別心隨
境動轉。故言不起。非於妄心上別立無
明。而言不起也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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